卷一 土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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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 北 市 文 山 區 地 形 與 地 質 之 研 究 林 惠 娟 東 南 技 術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社 會 組 講 師 摘 要 文 山 區 地 理 位 置 處 於 臺 灣 島 北 方, 臺 北 盆 地 之 東 南 角, 位 居 臺 北 市 之 東 南 方, 形 狀 呈 斜 向 東 南 方 的 倒 三 角 形, 土 地 總 面 積 為 平 方 公 里, 境 內 四 分 之 三 地 區 屬 淺 山 丘 陵, 地 勢 東 高 西 低 南 高 北 低 本 區 受 到 東 南 方 雪 山 山 脈 之 壓 力 作 用, 造 成 境 內 數 條 褶 曲 及 逆 衝 斷 層 等 構 造 線, 自 東 南 向 西 北 逆 掩 地 質 構 造 及 地 層 分 佈 控 制 丘 陵 地 形 和 河 川 的 發 育 及 走 勢, 山 稜 線 均 略 呈 東 北 東 走 向, 此 種 向 西 北 倒 轉 之 褶 曲 及 向 西 北 逆 衝 之 斷 層, 為 文 山 區 之 地 質 構 造 特 點 境 內 斷 層 由 北 而 南 依 次 為 崙 頭 斷 層 碧 潭 斷 層 新 店 斷 層 及 貓 空 斷 層 主 要 地 層 包 括 中 新 世 的 大 寮 層 石 底 層 南 港 層 南 莊 層 景 美 溪 由 東 向 西 貫 穿 本 區, 在 木 柵 及 景 美 兩 岸 造 成 全 新 世 的 台 地 堆 積 層 及 現 代 沖 積 層 分 佈 文 山 區 人 口 集 中 於 景 美 溪 北 岸 之 景 美 及 木 柵 二 小 盆 地 中, 全 區 人 口 密 度 每 平 方 公 里 為 8218 人, 居 全 市 排 名 第 九 順 位, 此 因 本 區 丘 陵 面 積 大, 可 舒 緩 人 口 壓 力 關 鍵 字 : 文 山 區 景 美 溪 地 形 地 質 壹 文 山 區 的 地 理 位 置 與 面 積 文 山 區 地 理 位 置 處 於 臺 灣 島 北 方, 臺 北 盆 地 之 東 南 角, 位 居 臺 北 市 之 東 南 方, 北 與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大 安 區 信 義 區 南 港 區 相 連, 西 鄰 臺 北 縣 深 坑 鄉, 南 接 臺 北 縣 石 碇 鄉 及 新 店 市, 西 以 新 店 溪 與 臺 北 縣 中 和 市 永 和 市 相 望 境 內 四 分 之 三 地 區 屬 淺 山 丘 陵, 景 美 溪 由 東 向 西 貫 穿 本 區, 人 口 集 中 於 景 美 溪 北 岸 之 景 美 及 木 柵 二 小 盆 地 中, 文 山 區 學 風 頂 盛, 居 民 淳 樸, 堪 稱 臺 北 市 的 文 教 區 一 經 緯 度 位 置 本 區 的 形 狀 呈 斜 向 東 南 方 的 倒 三 角 形, 南 北 長 約 6.1 公 里, 跨 緯 度 03'19", 東 西 寬 約 9.43 公 里, 跨 經 度 05'36" 1 地 理 中 心 位 置 約 在 萬 興 國 小 (24 59'30"N, 1 以 五 千 分 之 一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地 區 像 片 基 本 圖 永 和 市 公 館 軍 功 坑 象 頭 埔 深 坑 南 勢 角 景 美 木 柵 指 南 宮 大 崙 腳 新 店 大 崎 腳 貓 空 栳 寮 等 圖 幅 ( 臺 北 : 內 政 部,1996 年, 第 三 四 版 ) 作 者 自 行 量 測 1

2 121 34'05"E) ( 一 ) 極 北 地 點 (25 01'03"N,121 35'13"E): 在 福 德 坑 環 保 復 育 公 園 北 方 福 德 山, 海 拔 高 度 約 公 尺, 與 臺 北 市 南 港 區 九 如 里 相 鄰 ( 二 ) 極 南 地 點 (24 57'44"N,121 35'20"E): 在 華 視 轉 播 站 西 南 方 約 800 公 尺 稜 線 上, 海 拔 高 度 509 公 尺, 為 本 區 與 臺 北 縣 新 店 市 雙 坑 里 交 界 上 ( 三 ) 極 東 地 點 (24 58'16"N,121 36'42"E): 在 指 南 里 東 端 二 格 山 三 角 點 北 方 約 250 公 尺 處, 海 拔 高 度 約 590 公 尺, 為 文 山 區 深 坑 鄉 石 碇 鄉 交 界 點 上 ( 四 ) 極 西 地 點 (24 59'20"N,121 31'06"E): 在 新 店 溪 秀 朗 橋 南 端 沙 洲 上, 海 拔 高 度 低 於 5 公 尺, 為 文 山 區 與 新 店 市 中 和 市 交 界 點 二 相 關 位 置 及 聯 外 道 路 本 區 區 界 總 長 於 地 圖 上 平 面 量 測 約 34.6 公 里, 北 東 及 東 南 部 大 多 攀 援 山 稜 線 繞 行, 西 及 西 南 則 順 沿 新 店 溪 及 景 美 溪 而 下, 大 致 以 山 川 地 形 為 分 界 線 ( 一 ) 北 以 山 稜 線 與 臺 北 市 南 港 區 信 義 區 大 安 區 中 正 區 相 鄰 : 此 山 稜 線 雖 僅 一 二 百 公 尺 高, 但 郤 是 文 山 區 通 往 臺 北 市 中 心 的 一 大 屏 障, 為 克 服 此 丘 陵 地 形 阻 隔, 由 東 向 西 分 別 開 鑿 國 道 三 號 的 福 德 隧 道 國 道 信 義 支 線 隧 道 國 道 三 甲 臺 北 一 二 隧 道 莊 敬 隧 道 捷 運 木 柵 線 隧 道 辛 亥 隧 道 福 興 隧 道 等 八 個 隧 道, 使 文 山 區 成 為 臺 北 市 擁 有 隧 道 數 目 最 多 的 一 區 透 過 各 隧 道 的 聯 結, 使 本 區 通 往 市 中 心 之 交 通 極 為 便 捷, 此 外 本 區 西 側 的 捷 運 新 店 線 臺 九 號 公 路 ( 羅 斯 福 路 ) 及 水 源 快 速 道 路, 亦 是 景 美 地 區 聯 絡 臺 北 縣 市 之 主 要 必 經 道 路 ( 二 ) 東 鄰 臺 北 縣 深 坑 鄉 : 有 一 六 號 縣 道 向 東 通 往 深 坑 及 石 碇 沿 景 美 溪 南 岸 有 北 宜 高 速 公 路 聯 絡 道 通 往 石 碇 及 坪 林 ( 三 ) 南 接 臺 北 縣 新 店 市 及 石 碇 鄉 : 以 景 美 溪 與 待 老 坑 山 至 二 格 山 之 山 稜 線 為 界, 地 形 崎 嶇 交 通 不 便 除 大 春 山 莊 南 方 產 業 道 路 可 通 北 宜 公 路 外, 山 區 有 數 條 越 嶺 步 道, 下 達 北 宜 公 路 國 道 三 號 高 速 公 路 過 木 柵 交 流 道 後, 開 鑿 木 柵 隧 道 及 景 美 隧 道 橫 越 指 南 山, 向 西 通 往 新 店 市 景 美 溪 下 游 有 景 美 橋 及 鳴 遠 橋 通 往 新 店, 沿 景 美 溪 恆 光 橋 南 岸, 有 外 環 道 通 往 新 店 寶 橋 路 及 北 新 路 ( 四 ) 西 以 秀 朗 橋 至 福 和 橋 之 間 的 新 店 溪 河 段, 與 永 和 市 及 中 和 市 為 界 : 此 河 段 有 景 美 溪 匯 入, 河 岸 築 起 高 堤, 擋 住 了 洪 水, 也 阻 隔 了 人 與 河 川 的 親 近 三 面 積 與 人 口 密 度 本 區 土 地 總 面 積 為 km², 占 臺 北 市 總 面 積 km² 的 11.6%, 人 口 密 度 為 8218 人 /km², 較 臺 北 市 平 均 人 口 密 度 9626 人 /km² 為 低 景 美 溪 北 岸 之 平 原 為 本 區 精 華 地 帶, 都 市 計 畫 發 展 已 近 飽 和, 不 得 不 向 山 坡 地 發 展, 一 四 高 地 經 政 府 規 劃 開 闢 為 萬 芳 社 區, 政 大 二 期 重 劃 區 亦 因 政 大 附 中 94 學 年 開 辦, 而 擁 進 大 量 建 商 及 人 口 貳 文 山 區 的 地 形 文 山 區 位 於 臺 北 盆 地 東 南 角, 全 區 境 內 約 有 四 分 之 三 的 地 區, 屬 於 海 拔 五 十 公 尺 以 上 的 丘 陵 地, 地 勢 東 高 西 低 南 高 北 低, 丘 陵 地 形 發 育 主 要 受 到 地 層 分 布 2

3 及 臺 北 斷 層 崙 頭 斷 層 新 店 斷 層 逆 衝 和 數 條 褶 皺 等 構 造 線 的 影 響, 山 稜 線 均 略 呈 東 北 東 走 向 景 美 溪 由 東 向 西 貫 穿 中 間, 自 象 頭 埔 以 下, 河 道 漸 開 闊, 流 速 減 緩, 逐 漸 形 成 河 岸 沖 積 平 原, 境 內 由 北 中 南 三 條 東 西 走 向 的 丘 陵, 將 文 山 區 分 隔 成 景 美 及 木 柵 兩 個 開 口 向 西 的 小 盆 地, 聚 落 主 要 集 中 在 海 拔 二 十 五 公 尺 以 下 的 盆 地 中, 然 而 在 地 狹 人 稠 的 情 況 下, 政 府 有 計 畫 的 開 發 山 坡 地, 成 功 的 在 本 區 完 成 萬 芳 社 區 ( 一 四 高 地 ) 及 政 大 二 期 重 劃 區 的 建 設 茲 將 本 區 地 形 分 景 美 溪 北 岸 及 南 岸 分 述 如 后 一 景 美 溪 北 岸 之 地 形 景 美 溪 北 岸 的 地 形 東 高 西 低, 地 形 高 度 由 北 方 區 界 向 景 美 溪 方 向 遞 減, 最 高 點 在 文 山 區 的 東 北 方 極 北 點 福 德 山 ( 海 拔 公 尺 ), 最 低 點 在 西 北 方 福 和 橋 下 新 店 溪 中 ( 低 於 海 拔 1 公 尺 ) 50 公 尺 以 上 的 丘 陵 地 約 占 五 分 之 三, 景 美 及 木 柵 的 沖 積 平 原 各 占 五 分 之 一 ( 一 ) 軍 功 路 以 東 的 地 形 : 軍 功 路 大 致 沿 軍 功 坑 溪 西 岸 修 築 ( 路 口 海 拔 約 21 公 尺 ), 一 路 爬 坡 至 莊 敬 隧 道 口 ( 海 拔 約 60 公 尺 ), 過 隧 道 可 通 臥 龍 街 軍 功 路 以 東 地 形 為 山 坡 地, 高 度 由 200 餘 公 尺 的 分 水 嶺, 一 路 降 至 低 於 15 公 尺 的 景 美 溪, 僅 在 象 頭 埔 景 美 溪 沿 岸 及 軍 功 坑 溪 下 游 有 狹 窄 河 階 地 木 柵 路 大 致 沿 25 公 尺 等 高 線 修 築, 與 景 美 溪 平 行, 東 方 原 為 福 德 坑 垃 圾 掩 埋 場 ( 海 拔 公 尺 ), 現 已 停 止 掩 埋, 並 建 設 為 環 保 復 育 公 園, 木 柵 垃 圾 焚 化 場 ( 海 拔 60 公 尺 ) 建 在 密 婆 坑, 高 聳 的 長 頸 鹿 煙 囪, 成 為 木 柵 重 要 的 地 標 石 壁 坑 在 福 德 坑 的 西 邊, 其 北 方 山 稜 線 南 坡 開 闢 成 富 德 公 墓, 公 墓 大 約 分 佈 在 海 拔 75 公 尺 以 上 至 山 稜 線, 墓 地 範 圍 向 西 北 一 直 延 伸 到 六 張 犁, 有 產 業 道 路 通 往 山 頂 公 墓 ; 東 越 分 水 嶺 可 至 南 港 研 究 院 路, 向 西 接 崇 德 街 通 六 張 犁 軍 功 路 北 段 莊 敬 隧 道 的 東 邊 為 名 門 社 區, 分 佈 在 海 拔 公 尺 之 間 的 山 坡 地 ( 二 ) 軍 功 路 以 西 秀 明 路 與 興 隆 路 以 北 的 地 形 : 軍 功 路 以 西 的 萬 芳 社 區, 為 臺 北 盆 地 成 功 開 發 山 坡 地 的 案 例, 萬 芳 社 區 主 要 建 在 海 拔 公 尺 之 間, 萬 美 社 區 建 在 海 拔 公 尺 之 間, 最 高 點 為 抱 子 腳 山 ( 海 拔 公 尺 ), 2 山 頂 建 有 涼 亭 萬 芳 路 南 側 的 小 山 底 下, 曾 為 重 要 的 煤 礦 區, 現 已 停 採, 山 頂 保 持 雜 林 林 相, 山 稜 線 有 登 山 步 道, 四 通 八 達 秀 明 路 轉 木 柵 路 興 隆 路 順 辛 亥 路 至 辛 亥 隧 道 止, 公 路 大 約 建 在 海 拔 20 公 尺, 沿 公 路 兩 側 平 地 狹 窄, 聚 落 需 沿 山 坡 地 向 上 建 築, 金 石 山 莊 ( 海 拔 公 尺 ) 敦 南 莊 子 社 區 ( 海 拔 公 尺 ) 興 隆 花 園 新 城 ( 海 拔 公 尺 ) 家 家 花 園 新 城 ( 海 拔 公 尺 ) 等, 此 外 萬 芳 國 小 萬 芳 國 中 萬 芳 高 中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中 心 等 機 關 學 校 及 多 數 聚 落 也 都 建 在 公 尺 以 下 的 淺 山 地 區 辛 亥 路 以 西, 海 拔 25 公 尺 以 上 的 山 坡 地 則 多 為 墓 地, 聚 落 集 中 在 海 拔 25 公 尺 以 下 的 平 地 ( 三 ) 興 隆 路 三 段 以 西 的 地 形 : 2 抱 子 腳 山 在 內 政 部 1/5000 像 片 基 本 圖 ( 軍 功 坑 圖 幅 ) 中 註 公 尺, 但 在 內 政 部 1/25000 經 建 版 地 形 圖 ( 臺 北 市 圖 幅 ) 中 註 137 公 尺 3

4 興 隆 路 三 段 的 西 側 為 一 塊 三 角 形 的 丘 陵 地, 山 稜 線 大 致 呈 東 北 走 向, 由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向 西 南 直 抵 景 美 溪 畔, 當 年 爲 了 開 通 木 柵 路, 切 斷 山 腳, 當 地 稱 石 門 最 高 點 名 為 景 美 山 ( 又 名 拳 頭 母 山 溪 子 口 山 ) 海 拔 公 尺, 向 北 可 環 視 整 個 景 美 地 區, 視 野 極 佳 有 著 名 風 景 點 仙 跡 巖, 登 山 步 道 四 通 八 達, 北 通 興 隆 路 東 到 再 興 中 學 南 抵 溝 子 口 西 至 景 美, 山 上 林 相 保 持 良 好, 為 雜 林 及 相 思 林 辛 亥 路 從 中 央 開 築 懷 恩 隧 道, 可 通 往 興 隆 路 二 段, 接 辛 亥 隧 道 進 入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使 距 離 大 為 縮 短 ( 四 ) 沖 積 平 原 : 文 山 區 內 主 要 平 原 地 區 有 二 : 一 在 景 美 二 在 木 柵 景 美 地 區 的 沖 積 平 原, 呈 開 口 向 西 的 三 角 形, 東 北 與 東 南 大 約 依 15 公 尺 等 高 線 與 丘 陵 為 界, 西 為 景 美 溪 與 新 店 溪, 河 床 海 拔 降 至 一 公 尺 以 下, 沿 河 需 高 築 堤 防, 防 止 水 災, 境 內 平 地 已 高 度 開 發, 人 口 密 集, 建 築 物 只 得 向 天 空 發 展 木 柵 地 區 的 沖 積 平 原, 略 呈 開 口 向 西 的 長 方 形 小 盆 地, 北 方 大 約 依 20 公 尺 等 高 線 與 丘 陵 為 界, 東 南 西 方 為 景 美 溪, 河 床 海 拔 高 度 由 東 方 的 15 公 尺, 向 西 降 至 5 公 尺 以 下, 沿 河 亦 需 高 築 堤 防, 以 確 保 安 全, 昔 日 未 建 堤 防 之 前, 坡 內 坑 馬 明 潭 溝 子 口 辛 亥 路 七 段 木 新 路 三 段 等 地, 夏 日 颱 風 過 境, 豪 雨 常 帶 來 水 患 境 內 平 地 也 已 高 度 開 發, 人 口 密 集, 新 近 建 築 物 亦 都 是 向 天 空 發 展 二 景 美 溪 南 岸 之 地 形 景 美 溪 南 岸 行 政 區 劃 屬 萬 興 里 指 南 里 老 泉 里, 三 個 里 的 面 積 佔 全 文 山 區 總 面 積 的 51%, 溪 南 除 動 物 園 及 萬 壽 橋 至 政 治 大 學 之 間 有 不 足 一 平 方 公 里 的 平 地 外, 其 餘 均 是 山 坡 地, 景 美 溪 直 逼 海 拔 20 公 尺 的 山 腳, 境 內 最 高 峰 為 二 格 山 ( 石 尖 山, 海 拔 公 尺 ), 二 格 山 向 北 經 猴 山 岳 ( 海 拔 公 尺 ) 的 山 稜 線, 為 文 山 區 與 深 坑 鄉 的 分 水 嶺, 二 格 山 向 西 經 待 老 坑 山 ( 海 拔 公 尺 ) 至 景 美 溪 畔 的 山 稜 線, 是 景 美 溪 與 青 潭 溪 的 分 水 嶺 地 形 高 度 由 二 格 山 向 西 北 傾 斜, 最 低 處 為 景 美 溪, 由 東 向 西 分 別 有 猴 山 坑 溪 小 坑 溪 指 南 溪 待 老 坑 溪 及 阿 泉 坑 溪 注 入 景 美 溪 文 山 區 以 鐵 觀 音 及 包 種 茶 聞 名 於 世, 故 在 猴 山 坑 貓 空 樟 湖 待 老 坑 及 阿 泉 坑 等 山 坡 地 上 仍 有 大 片 茶 園, 為 發 展 觀 光 業, 山 上 積 極 開 闢 產 業 道 路 通 往 各 茶 園 產 地, 農 舍 相 繼 變 成 茶 館 及 土 雞 城, 對 生 態 環 境 造 成 嚴 重 影 響 景 美 溪 南 岸 的 山 坡 地 除 上 述 茶 園 及 大 型 社 區 之 開 發 外, 其 他 地 區 仍 保 持 雜 林 相 思 林 竹 林 等 林 相 政 大 二 期 重 劃 區 分 布 在 山 坡 地 上 ( 海 拔 公 尺 ), 建 築 密 集 的 大 樓 及 別 墅, 在 政 大 附 中 94 學 年 開 辦 後, 帶 來 新 的 人 口 移 入 潮 山 坡 地 的 開 發 在 棲 霞 山 莊 附 近, 高 達 海 拔 200 公 尺 此 外 指 南 宮 建 在 指 南 溪 與 小 坑 溪 的 分 水 嶺 上, 寺 廟 及 附 近 聚 落 分 布 在 海 拔 高 度 公 尺 之 間, 為 文 山 區 重 要 的 風 景 名 勝 地 參 文 山 區 的 水 文 一 景 美 溪 流 域 的 自 然 景 觀 景 美 溪 位 在 臺 北 盆 地 的 東 南 方, 河 道 由 東 向 西 流 入 盆 地, 貫 穿 石 碇 深 坑 木 柵 及 景 美, 兩 岸 造 成 的 河 谷 平 原, 在 上 游 石 碇 及 深 坑 極 為 狹 小, 中 游 至 坡 內 坑 4

5 後 漸 開 闊, 成 為 早 期 居 民 墾 殖 營 生 的 根 據 地, 近 年 兩 岸 大 量 開 發, 河 床 淤 積 嚴 重 景 美 溪 為 新 店 溪 下 游 右 岸 主 要 支 流, 流 域 面 積 平 方 公 里, 上 游 主 流 稱 永 定 溪 流 量 豐 富, 至 雙 溪 口 匯 石 碇 溪 後 始 稱 景 美 溪 或 深 坑 溪 ( 林 惠 娟,1997) 經 木 柵 至 景 美 萬 隆 溪 子 口 附 近 注 入 新 店 溪, 全 長 公 里 ( 鄧 天 德,1988) 景 美 溪 至 文 山 區 木 柵 動 物 園 以 下, 河 谷 平 原 趨 於 開 闊 平 坦, 流 速 減 緩, 河 道 形 成 曲 流 地 形, 景 美 木 柵 等 地 開 發 甚 早, 人 口 密 集, 聚 落 林 立, 海 拔 高 度 降 到 10 公 尺 以 下, 早 期 颱 風 暴 雨 時, 兩 岸 平 原 低 窪 處, 原 為 自 然 氾 濫 原, 但 在 臺 北 都 會 區 寸 土 寸 金, 不 得 不 違 反 大 自 然 的 法 則, 將 房 屋 建 在 低 窪 處 ( 如 港 墘 溝 子 口 馬 明 潭 坡 內 坑 政 大 新 光 路 等 低 窪 地 ), 故 常 遭 淹 水 之 苦, 近 年 景 美 溪 已 自 河 口 處 至 坡 內 坑, 在 兩 岸 築 起 高 高 的 堤 防, 沿 線 設 抽 水 站, 確 保 生 命 財 產 安 全 景 美 溪 流 域 東 西 狹 長, 縱 谷 方 向 與 地 層 及 地 質 構 造 的 方 向 平 行 排 列, 景 美 溪 兩 岸 小 支 流 多 屬 谷 中 小 溝, 除 少 數 河 川 外, 多 無 明 確 名 稱 文 山 區 位 居 景 美 溪 河 段 的 下 游, 自 深 坑 鄉 草 地 尾 西 側 至 河 口 長 約 13 公 里, 河 床 海 拔 高 度 約 介 於 17 至 1 公 尺 之 間, 東 西 落 差 16 公 尺 景 美 溪 兩 岸 小 支 流 長 度 雖 短 而 水 量 小, 但 各 溪 流 之 河 床 坡 度 甚 陡, 河 床 海 拔 高 度 每 降 一 公 尺, 所 流 經 的 距 離, 大 多 低 於 20 公 尺, 甚 至 有 低 於 10 公 尺, 故 在 暴 雨 期 間, 急 流 易 沖 蝕 河 床 及 河 岸 近 年 政 府 逐 年 進 行 河 川 整 治 及 護 岸 的 工 程, 同 時 為 美 化 環 境 及 增 加 休 憩 空 間, 在 景 美 溪 文 山 區 內 的 河 岸 堤 防 外, 闢 建 球 場 河 濱 公 園 及 自 行 車 道 二 景 美 溪 北 岸 的 支 流 文 山 區 境 內 景 美 溪 北 岸, 除 坡 內 坑 以 東 的 福 德 坑 密 婆 坑 石 壁 坑 灰 窯 坑 及 軍 功 坑, 因 山 腳 直 逼 河 岸, 各 山 谷 有 小 支 流 注 入 景 美 溪 外, 坡 內 坑 以 西, 因 聚 落 高 度 開 發, 昔 日 天 然 的 小 支 流 河 道, 已 被 人 工 排 水 道 取 代 各 支 流 的 流 路 短 且 流 量 少 但 終 年 有 水 ( 一 ) 密 婆 坑 溪 : 密 婆 坑 是 指 今 木 柵 垃 圾 焚 化 廠 所 在 的 山 谷, 密 婆 坑 溪 位 在 焚 化 廠 東 南 側, 西 源 焚 化 廠 北 方 山 上 為 墓 地, 東 源 山 頭 高 度 僅 公 尺, 本 溪 集 水 範 圍 小, 長 度 僅 約 500 公 尺, 於 萬 福 橋 東 方 250 公 尺 處 注 入 景 美 溪 ( 二 ) 石 壁 坑 溪 : 石 壁 坑 位 於 密 婆 坑 西 方 山 谷, 集 水 區 範 圍 內 最 高 山 頭 之 高 度 為 海 拔 公 尺, 石 壁 坑 溪 全 長 約 1000 公 尺, 由 北 向 南 注 入 景 美 溪 公 墓 分 布 在 上 游, 約 在 谷 中 海 拔 75 公 尺 以 上 的 地 區, 中 游 有 環 保 局 資 源 回 收 站, 下 游 兩 岸 為 雜 林, 流 量 少, 於 萬 福 橋 東 方 100 公 尺 處 注 入 景 美 溪 ( 三 ) 灰 窯 坑 溪 : 灰 窯 坑 位 於 石 壁 坑 西 方 山 谷, 集 水 區 範 圍 內 最 高 山 頭 之 高 度 為 海 拔 公 尺, 灰 窯 坑 溪 全 長 約 1250 公 尺, 由 北 向 南 注 入 景 美 溪 公 墓 分 布 在 上 游, 約 在 谷 中 海 拔 75 公 尺 以 上 的 地 區, 中 游 穿 越 國 道 三 甲 木 柵 交 流 道 後, 向 南 過 木 柵 路 四 段 風 動 石 公 祠 西 方, 轉 向 西 南 注 入 景 美 溪 ( 四 ) 坡 內 坑 溪 : 坡 內 坑 位 於 灰 窯 坑 西 方 山 谷, 集 水 區 範 圍 內 最 高 山 頭 之 高 度 為 海 拔 公 尺, 坡 內 坑 溪 全 長 約 1800 公 尺, 由 北 向 南 注 入 景 美 溪 源 頭 區 仍 為 公 墓, 但 面 積 不 及 前 二 溪 大, 中 游 穿 越 國 道 三 甲 高 速 公 路, 下 游 經 博 嘉 國 小 及 欣 欣 客 運 修 理 場 東 側 後, 穿 越 木 柵 路 四 段, 向 南 注 入 景 美 溪 5

6 ( 五 ) 軍 功 坑 溪 : 軍 功 坑 位 於 坡 內 坑 西 方 山 谷, 集 水 區 範 圍 內 最 高 山 頭 之 高 度 為 海 拔 公 尺, 軍 功 坑 溪 全 長 約 1300 公 尺, 由 西 北 向 東 南 注 入 景 美 溪 上 游 為 名 門 社 區, 中 下 游 與 軍 功 路 平 行, 東 為 雜 林 西 為 萬 芳 社 區, 下 游 經 軍 功 社 區 東 側, 向 南 穿 越 木 柵 路 四 段 後, 注 入 景 美 溪 三 景 美 溪 南 岸 的 支 流 文 山 區 景 美 溪 南 岸 90% 以 上 地 區 為 山 坡 地, 地 勢 由 東 南 向 西 北 傾 斜, 支 流 依 地 形 匯 集 於 各 山 谷 中, 分 別 由 東 南 向 西 北 注 入 景 美 溪, 由 東 向 西 依 次 為 猴 山 坑 溪 指 南 溪 待 老 坑 溪 及 阿 泉 坑 溪 其 中 指 南 溪 因 集 水 區 範 圍 最 廣, 流 量 大 而 穩 定 外, 其 餘 各 支 流 之 流 量 均 小 ( 一 ) 猴 山 坑 溪 : 猴 山 坑 為 景 美 溪 南 岸 最 東 的 山 谷, 東 以 猴 山 岳 ( 海 拔 公 尺 ) 至 魚 衡 山 ( 海 拔 公 尺 ) 之 山 稜 線, 與 深 坑 鄉 相 鄰 ; 西 以 金 頭 山 ( 海 拔 公 尺 ) 至 大 前 坑 山 ( 海 拔 公 尺 ) 之 山 稜 線, 與 木 柵 動 物 園 及 政 大 二 期 重 劃 區 相 隔 集 水 區 範 圍 內 最 高 山 頭 之 高 度 為 海 拔 公 尺, 猴 山 坑 溪 全 長 約 2000 公 尺, 由 南 向 北 注 入 景 美 溪 東 岸 有 新 光 路 二 段 由 南 向 北 通 往 指 南 宮, 下 游 西 岸 有 國 道 三 號 高 速 公 路 兩 岸 以 相 思 林 竹 林 闊 葉 林 為 主 ( 二 ) 指 南 溪 : 指 南 溪 又 名 大 坑 溪 無 名 溪, 貫 穿 文 山 區 境 內 景 美 溪 南 岸 的 中 央, 發 源 於 二 格 山 ( 海 拔 678 公 尺 ) 北 坡, 流 向 東 北 注 入 景 美 溪, 長 約 六 公 里, 源 頭 至 河 口 落 差 超 過 650 公 尺, 坡 度 甚 陡, 下 蝕 力 強, 中 上 游 河 谷 深 峻, 為 文 山 區 境 內 景 美 溪 最 長 的 支 流, 在 北 政 橋 北 岸, 有 小 坑 溪 匯 入, 南 岸 在 貓 空 樟 湖 石 獅 腳 各 有 一 條 小 支 流 由 南 向 北 匯 入 指 南 溪, 兩 岸 山 谷 有 環 形 產 業 道 路 通 達 各 茶 園, 曾 為 重 要 茶 產 區, 土 壤 裸 露 極 易 崩 塌 流 失 北 岸 與 小 坑 溪 之 間 的 分 水 嶺 上, 為 道 教 勝 地 指 南 宮 ( 三 ) 待 老 坑 溪 : 待 老 坑 位 在 恆 光 橋 南 方, 待 老 坑 溪 源 於 待 老 坑 山 ( 海 拔 公 尺 ) 東 側 山 谷, 由 南 向 北 流, 過 國 道 三 號 高 速 公 路 後, 河 床 高 度 逐 漸 降 至 海 拔 25 公 尺 以 下, 形 成 曲 流 地 形, 轉 向 西 北 注 入 景 美 溪, 全 長 約 2000 公 尺, 流 量 少 ( 四 ) 阿 泉 坑 溪 : 阿 泉 坑 位 在 待 老 坑 的 西 方, 阿 泉 坑 溪 源 於 待 老 坑 山 ( 海 拔 公 尺 ) 及 大 春 山 莊 的 西 側 山 谷, 源 頭 有 三, 匯 聚 後 由 南 向 北 流 入 景 美 溪, 全 長 約 2200 公 尺, 流 量 少, 流 路 大 致 與 老 泉 街 26 巷 平 行, 下 游 流 經 東 山 高 中 東 側 後, 河 床 高 度 逐 漸 降 至 海 拔 25 公 尺 以 下, 河 口 護 岸 工 程 經 截 灣 取 直, 使 暴 雨 期 河 水 易 於 渲 洩, 防 止 水 患 肆 文 山 區 的 地 質 一 文 山 區 地 質 概 述 臺 北 盆 地 在 地 質 構 造 上 為 一 斷 層 盆 地, 文 山 區 位 於 其 東 南 方, 境 內 由 北 而 南 依 次 為 崙 頭 斷 層 碧 潭 斷 層 新 店 斷 層 及 貓 空 斷 層 等 斷 層 主 要 地 層 包 括 中 新 世 的 大 寮 層 石 底 層 南 港 層 南 莊 層 景 美 溪 流 經 其 間, 在 木 柵 及 景 美 兩 岸 造 成 全 新 世 的 台 地 堆 積 層 及 現 代 沖 積 層 分 佈 文 山 區 無 古 第 三 紀 地 層 文 山 區 地 層 及 斷 層 構 造 線 呈 東 北 西 南 之 走 向, 主 要 受 來 自 東 南 方 雪 山 山 脈 6

7 之 壓 力 作 用, 造 成 境 內 各 褶 曲 及 逆 斷 層, 自 東 南 向 西 北 逆 掩, 形 成 覆 瓦 狀 斷 層 構 造 系 統,( 何 春 蓀,1983) 山 嶺 西 北 側 坡 度 較 陡 可 見 斷 崖, 而 東 南 側 坡 地 較 緩 為 順 向 坡 此 種 向 西 北 倒 轉 之 褶 曲 及 向 西 北 逆 衝 之 斷 層, 為 文 山 區 地 質 構 造 特 點 二 地 質 構 造 文 山 區 主 要 地 質 構 造, 由 北 而 南 為 崙 頭 斷 層 深 坑 同 斜 碧 潭 斷 層 新 店 斷 層 指 南 宮 向 斜 貓 空 斷 層 等 為 主 ( 一 ) 崙 頭 斷 層 : 本 斷 層 位 於 南 港 與 景 美 之 間, 可 見 長 度 約 10 公 里, 呈 東 北 向 延 伸 東 北 端 在 南 港 大 坑 附 近 與 臺 北 斷 層 相 接, 西 南 延 經 崙 頭 於 景 美 北 方 越 景 美 溪 至 三 峽 ( 黃 鑑 水,2005) ( 二 ) 深 坑 同 斜 : 本 同 斜 構 造 之 西 北 界 為 崙 頭 斷 層 之 東 北 延 部 份, 東 南 界 為 新 店 斷 層, 同 斜 構 造 之 平 均 寬 度 約 3.5 公 里 東 北 起 自 石 碇 鄉 文 山 一 坑, 接 石 底 向 斜 ; 向 西 南 經 雙 溪 深 坑 至 景 美, 全 長 約 12 公 里 本 同 斜 構 造 內 有 石 底 層 組 成 之 煤 帶, 為 臺 灣 北 部 次 要 煤 田 區 內 一 重 要 煤 帶 ( 何 春 蓀,1983) ( 三 ) 碧 潭 斷 層 : 碧 潭 斷 層 於 政 治 大 學 東 方 小 坑 溪 南 岸, 自 新 店 斷 層 分 出, 沿 指 南 溪 景 美 溪 向 西 南 延 伸, 經 碧 潭 後 入 山 於 安 坑 南 方 與 新 店 斷 層 會 合 本 斷 層 通 過 政 治 大 學 附 近, 鑽 探 資 料 顯 示, 該 斷 層 規 模 不 大, 上 下 盤 岩 層 完 整, 盤 面 深 度 無 明 顯 高 差, 斷 層 破 碎 帶 僅 數 十 公 分, 顯 示 其 在 近 期 內 並 未 有 活 動 跡 象 ( 林 朝 宗,2000) ( 四 ) 新 店 斷 層 : 新 店 斷 層 在 景 美 溪 南 岸 橫 越 文 山 區, 為 臺 灣 北 部 規 模 較 大 的 斷 層 之 一, 亦 為 本 省 重 要 的 構 造 線, 其 延 展 可 能 在 100 公 里 以 上 新 店 斷 層 自 瑞 芳, 經 東 勢 格 大 溪 墘 雙 溪 橋 南 側, 由 烏 月 東 方 進 入 深 坑 鄉, 向 西 南 經 雲 鄉 山 莊 南 方, 過 梘 腳 坑 後 進 入 文 山 區, 向 西 南 經 清 龍 宮 棲 霞 山 莊, 至 小 坑 溪 分 為 兩 支, 北 支 為 前 述 之 碧 潭 斷 層, 南 支 則 自 政 治 大 學 後 山 經 青 潭 灣 潭 後 於 安 坑 南 方 與 北 支 會 合 ( 林 朝 宗,2000) 繼 續 向 西 南, 經 三 峽 至 石 門 水 庫, 越 大 漢 溪 再 向 南 延 伸 本 斷 層 在 政 治 大 學 以 東 呈 東 北 東 方 向 延 展, 北 二 高 木 柵 隧 道 貫 穿 新 店 斷 層 在 政 治 大 學 以 西 改 以 西 南 走 向, 並 向 南 延 伸 經 大 春 山 莊 附 近, 至 大 崎 腳 再 轉 向 西 南 本 區 境 內 新 店 斷 層 的 地 形 特 徵 不 明 顯 ( 林 朝 宗,2000) ( 五 ) 指 南 宮 向 斜 : 此 向 斜 構 造 通 過 指 南 宮 一 帶, 向 東 進 入 深 坑 鄉 炮 子 崙 南 側 傾 沒, 向 西 可 能 為 新 店 斷 層 所 截 斷, 向 斜 軸 附 近 由 於 岩 體 受 到 擠 壓, 節 理 發 達, 開 挖 時 經 常 會 有 落 石 發 生, 宜 注 意 之 3 ( 六 ) 貓 空 斷 層 : 貓 空 斷 層 之 斷 面 略 成 東 西 走 向, 向 南 呈 高 度 傾 斜 的 逆 斷 層, 斜 切 新 店 斷 層 上 盤 的 地 層, 斷 面 東 端 於 烏 塗 窟 東 方 與 小 格 頭 斷 層 合 而 為 一, 西 端 於 政 治 大 學 後 山 與 新 店 斷 層 斜 交 斷 層 經 二 格 山, 以 東 呈 東 北 東 走 向, 以 西 轉 向 西 北 西, 順 指 南 溪 谷 延 伸 二 格 山 東 西 兩 側 河 谷 的 流 向, 與 區 域 地 形 面 傾 斜 方 向 呈 斜 交, 河 道 的 發 育 受 本 斷 層 控 制 ( 林 朝 宗,2000) 3 臺 灣 省 重 要 都 會 區 環 境 地 質 資 料 庫 八 十 四 年 度 調 查 報 告, 指 南 宮 調 查 區, 指 南 宮 圖 幅 大 崙 腳 圖 幅, 頁

8 三 地 層 : 文 山 區 出 露 之 地 層 由 老 到 新 分 別 以 中 新 世 的 大 寮 層 石 底 層 南 港 層 南 莊 層 為 主, 及 全 新 世 的 台 地 堆 積 層 及 現 代 沖 積 層 各 地 層 按 老 至 新 之 依 序 分 述 如 下 : ( 一 ) 大 寮 層 : 大 寮 層 為 海 相 地 層, 厚 度 約 170~200 公 尺, 主 要 由 厚 層 塊 狀 砂 岩 和 頁 岩 與 粉 砂 岩 互 層 所 組 成 砂 岩 大 部 份 為 淺 灰 色 石 英 砂 岩, 厚 數 公 尺 至 數 十 公 尺, 常 形 成 山 脊 或 岩 壁 頁 岩 為 深 灰 色, 露 頭 多 呈 洋 蔥 狀 球 礫 風 化 面, 頁 岩 中 盛 產 有 孔 蟲 及 細 小 貝 類 及 海 膽 化 石, 有 時 含 有 土 鐵 石 結 核 上 述 砂 頁 岩 互 層 在 本 區 分 佈 極 為 普 遍 大 寮 層 在 文 山 區 分 佈 有 二 : 1. 在 景 美 溪 北 方, 崙 頭 斷 層 之 南, 自 萬 芳 社 區 向 東 經 福 德 坑 深 坑 石 碇 至 平 溪, 均 為 大 寮 層 2. 在 新 店 斷 層, 由 大 崎 腳 經 待 老 坑 政 治 大 學 後 山 貓 空 指 南 宮 棲 霞 山 莊 再 往 東 至 深 坑 石 碇, 呈 東 北 西 南 之 帶 狀 分 佈, 並 向 南 伸 入 各 河 谷 的 中 上 游, 亦 是 由 砂 頁 岩 互 層 構 成 ; 另 有 一 部 份 為 原 石 英 砂 岩, 形 成 數 公 尺 到 數 十 公 尺 厚 的 山 脊 或 岩 壁, 為 早 期 鄉 民 建 造 房 屋 之 基 石 素 材 ( 臺 北 縣 志 - 地 質,1983) ( 二 ) 石 底 層 : 為 臺 灣 重 要 的 含 煤 地 層 之 一, 主 要 由 淺 色 長 石 質 塊 狀 厚 層 砂 岩 灰 黑 色 頁 岩 及 白 色 粉 砂 岩 或 細 砂 岩 所 成 之 薄 葉 互 層 等 組 成 本 層 常 含 有 炭 質 物 富 植 物 化 石, 缺 少 海 相 化 石 石 底 層 在 文 山 區 分 佈 有 四 : 1. 本 區 西 北 方, 崙 頭 斷 層 以 北, 由 萬 隆 向 東 北 經 辛 亥 隧 道 至 六 張 犁 一 帶 早 期 有 新 益 ( 興 隆 路 ) 景 美 景 福 等 煤 礦 開 採 2. 在 景 美 溪 南 北 兩 側, 前 述 大 寮 層 之 南 景 美 溪 蜿 蜒 其 中, 在 兩 岸 覆 蓋 階 地 堆 積 層 及 現 代 沖 積 層 景 美 溪 兩 岸 之 石 底 層 中 夾 有 煤 層, 厚 約 100 公 尺 早 期 有 永 和 芳 川 博 嘉 文 和 等 煤 礦 開 採 3. 本 區 西 南 方, 介 於 南 港 層 與 大 寮 層 之 間, 由 指 南 溪 向 西 南 經 政 治 大 學 後 山 東 山 高 中 附 近, 至 新 店 青 潭 早 期 有 高 麗 坑 煤 礦 開 採 4. 本 區 東 南 部, 主 要 以 白 色 厚 層 塊 狀 砂 岩 為 主, 此 層 所 在 地 區, 海 拔 較 高, 且 為 景 美 溪 南 岸 各 支 流 的 源 頭 區, 向 源 侵 蝕 及 指 溝 侵 蝕 嚴 重, 造 成 多 處 崩 積 土 堆 積, 當 道 路 或 坡 面 開 挖 時, 極 易 造 成 舊 崩 塌 復 活 ( 三 ) 南 港 層 : 整 合 覆 蓋 於 石 底 層 之 上, 岩 性 主 要 以 青 灰 色 鈣 質 砂 岩 和 深 灰 色 頁 岩 或 粉 砂 岩 為 主, 為 海 相 地 層, 含 有 豐 富 的 有 孔 蟲 貝 類 及 海 膽 化 石 臺 灣 北 部 的 南 港 層 中 有 很 顯 著 厚 層 塊 狀 砂 岩, 可 厚 達 數 公 尺 至 數 十 公 尺, 抗 蝕 性 強, 經 常 形 成 陡 壁 懸 崖 ( 臺 北 縣 志 - 地 質,1983) 頁 岩 為 深 灰 色, 較 為 純 淨 南 港 層 在 文 山 區 分 佈 有 四 : 1. 在 本 區 北 方 與 信 義 區 南 港 區 交 界 處, 向 西 北 延 伸 之 南 港 山 為 此 層 的 標 準 地, 位 崙 頭 斷 層 以 北 2. 在 景 美 溪 南 岸, 新 店 斷 層 北 側, 前 述 石 底 層 之 南 由 石 碇 越 深 坑, 過 本 區 猴 山 坑, 向 西 至 景 美 山, 厚 約 180~450 公 尺, 主 要 由 砂 頁 岩 之 互 層 構 成 砂 岩 風 化 後 呈 黃 褐 色 且 質 地 疏 鬆 3. 在 新 店 斷 層 與 碧 潭 斷 層 之 間, 由 指 南 溪 口, 沿 景 美 溪 南 岸, 經 政 治 大 學 8

9 後 山 東 山 高 中 附 近, 至 新 店 碧 潭 此 處 的 南 港 層 地 層 陡 立, 兩 厚 層 砂 岩 夾 於 以 頁 岩 為 主 的 岩 段 之 間, 形 成 陡 直 的 地 形 ( 林 朝 宗,2000) 4. 在 東 南 方 山 頂, 二 格 山 稜 線 兩 側, 由 厚 層 塊 狀 砂 岩 構 成, 多 形 成 陡 直 谷 壁, 筆 架 山 稜 線 為 典 型 的 豬 背 狀 山 脊 ( 四 ) 南 莊 層 : 以 厚 層 白 砂 岩 及 灰 黑 色 頁 岩 互 層 為 主, 構 成 灰 白 相 間 條 紋 狀 構 造 為 本 層 特 徵, 厚 度 自 數 十 公 分 至 數 公 尺, 砂 岩 表 面 常 見 漣 波 痕 及 生 痕 化 石, 含 大 量 碳 質 碎 片, 並 夾 有 煤 塊 煤 線 及 薄 煤 層 或 炭 質 頁 岩 本 層 岩 層 膠 結 疏 鬆, 抗 蝕 性 弱, 出 露 處 之 地 形 常 較 低 平 或 形 成 溪 谷 ( 林 朝 宗,2000) 碧 潭 斷 層 安 坑 至 木 柵 間 之 下 盤 即 為 南 莊 層 分 布 地 區, 由 於 抗 蝕 性 低, 形 成 新 店 溪 及 景 美 溪 谷 地, 後 被 沖 積 層 填 充 成 東 西 狹 長 的 木 柵 盆 地 南 莊 層 在 文 山 區 分 佈 僅 有 一 處, 在 政 大 小 坑 溪 與 新 店 斷 層 的 北 方, 約 在 政 大 一 街 向 東 至 清 龍 宮 之 間 的 三 角 形 區 域, 以 塊 狀 厚 層 白 色 砂 岩 為 主, 夾 有 深 灰 色 頁 岩 泥 岩 及 粉 砂 頁 岩 薄 互 層, 風 化 後 呈 黃 色 或 黃 褐 色 ( 石 再 添,1987) ( 五 ) 全 新 世 現 代 沖 積 層 ( 景 美 層 ): 本 區 之 沖 積 層 分 佈 於 景 美 溪 及 其 支 流 之 河 床 及 河 岸 上, 主 要 由 未 固 結 之 礫 石 砂 與 泥 土 等 沈 積 物 混 合 堆 積 而 成, 其 大 小 排 列 無 序, 結 構 疏 鬆, 厚 度 不 定, 因 坡 度 平 緩, 為 聚 落 及 農 業 開 墾 之 主 要 分 佈 區 暴 雨 期 河 水 易 侵 蝕 河 床 與 兩 側 岩 壁, 並 推 動 鬆 散 的 砂 石 撞 擊 坡 角 或 護 岸 基 礎, 加 速 侵 蝕 的 速 度, 產 生 崩 塌, 進 而 淤 積 河 道, 造 成 河 道 改 道 等 災 害 臺 北 盆 地 在 公 館 以 南 地 區, 第 三 紀 中 新 世 基 盤 深 度 達 110 公 尺 以 上 ( 邱 岳, 1956) 更 新 世 晚 期, 新 店 溪 及 景 美 溪 挾 大 量 砂 石, 自 新 店 往 北 流 開 始 沉 積, 在 公 館 以 南 的 寬 廣 谷 地 堆 積 礫 石 砂 與 泥 土 等 沈 積 物, 此 層 稱 為 景 美 層,( 王 執 明,1978) 此 礫 石 層 以 景 美 為 中 心, 向 臺 北 盆 地 內 成 扇 狀 擴 展, 於 公 館 以 北 伏 於 松 山 層 之 下, 因 松 山 層 沉 積 時 湖 水 僅 淹 至 公 館, 故 景 美 地 區 自 地 表 以 下 之 礫 石 層 即 為 景 美 層, 厚 度 超 過 130 公 尺 以 上, 由 東 南 向 西 北 厚 度 漸 減, 顆 粒 漸 細 ( 林 朝 宗,2000) 四 土 壤 : 文 山 區 的 土 類 以 黃 棕 壤 石 質 土 紅 棕 壤 及 沖 積 土 等 四 種 為 主 區 內 約 有 四 分 之 三 的 地 區, 屬 於 海 拔 50~500 公 尺 之 丘 陵 地, 地 表 土 類 以 黃 棕 壤 分 佈 為 主, 岩 性 鬆 軟, 呈 強 酸 性 反 應, 強 風 暴 雨 下 極 易 風 化 流 失 東 南 部 猴 山 岳 至 二 格 山 一 帶 山 區, 多 石 質 土, 土 層 淺 薄 肥 力 較 差 紅 棕 壤 分 佈 面 積 不 廣, 僅 在 北 方 福 德 墓 園 及 待 老 坑 山 西 方 等 區 域 分 布, 呈 酸 性 反 應, 土 層 淺 薄 至 於 景 美 溪 兩 岸 之 溪 谷 則 為 沖 積 土, 呈 酸 性 反 應, 為 早 期 移 民 的 主 要 墾 殖 地 ( 臺 北 縣 志 - 土 壤 概 要,1983) 伍 結 論 一 文 山 區 地 理 位 置 位 居 臺 北 市 之 東 南 方, 土 地 總 面 積 為 平 方 公 里, 境 內 四 分 之 三 地 區 屬 淺 山 丘 陵, 地 勢 東 高 西 低 南 高 北 低 二 文 山 區 受 到 東 南 方 雪 山 山 脈 之 壓 力 作 用, 境 內 數 條 褶 曲 及 逆 衝 斷 層, 自 東 南 向 西 北 逆 掩, 此 為 文 山 區 之 地 質 構 造 特 點 地 質 構 造 及 地 層 分 佈 控 制 丘 陵 地 形 及 河 川 的 發 育 及 走 勢, 山 稜 線 均 略 呈 東 北 東 走 向 景 美 溪 兩 岸 支 流 多 屬 谷 9

10 中 小 溝, 河 北 岸 支 流 少 而 短, 南 岸 支 流 較 多 而 長 三 文 山 區 境 內 由 北 而 南 依 次 為 崙 頭 斷 層 碧 潭 斷 層 新 店 斷 層 及 貓 空 斷 層 等 斷 層 主 要 地 層 包 括 中 新 世 的 大 寮 層 石 底 層 南 港 層 南 莊 層 景 美 溪 由 東 向 西 貫 穿 本 區, 在 木 柵 及 景 美 造 成 全 新 世 的 台 地 堆 積 層 及 現 代 沖 積 層 四 文 山 區 的 土 類 以 黃 棕 壤 石 質 土 紅 棕 壤 及 沖 積 土 等 四 種 為 主, 多 呈 酸 性 參 考 文 獻 工 研 院 能 資 所 (1995), 指 南 宮 調 查 區, 指 南 宮 圖 幅 大 崙 腳 圖 幅, 臺 灣 省 重 要 都 會 區 環 境 地 質 資 料 庫 八 十 四 年 度 調 查 報 告, 頁 內 政 部 (1996), 1/5000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地 區 像 片 基 本 圖 永 和 市 公 館 軍 功 坑 象 頭 埔 深 坑 南 勢 角 景 美 木 柵 指 南 宮 大 崙 腳 新 店 大 崎 腳 貓 空 栳 寮 等 圖 幅, 第 三 四 版 內 政 部 (2003), 1/25000 經 建 版 地 形 圖, 臺 北 市 木 柵 圖 幅 第 五 版 王 執 明 (1978),< 臺 北 盆 地 之 地 質 及 沉 積 物 之 研 究 > 臺 灣 礦 業,30 卷 4 期, 頁 石 再 添 (1987), 臺 北 市 志 < 卷 二 自 然 志 地 理 篇 >, 臺 北, 臺 北 市 文 獻 委 員 會, 頁 13 何 春 蓀 (1983), 臺 北 基 隆 沿 海 至 桃 園 縣 大 溪 間 煤 田 地 質 及 構 造 經 濟 部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彙 刊, 第 二 號, 臺 北, 經 濟 部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頁 何 春 蓀 (1983), 五 萬 分 之 一 臺 北 至 大 溪 間 煤 田 地 質 圖, 臺 北, 經 濟 部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邱 岳 (1956), 景 美 煤 田 探 勘 報 告, 臺 北, 經 濟 部 煤 礦 探 勘 處, 頁 15 林 朝 宗 (2000), 五 萬 分 之 ㄧ 臺 灣 地 質 圖 圖 幅 第 九 號 新 店, 臺 北, 經 濟 部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初 版 林 朝 宗 (2000), 臺 灣 地 質 圖 說 明 書 圖 幅 第 九 號 新 店, 臺 北, 經 濟 部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初 版, 頁 林 惠 娟 (1997), 深 坑 鄉 志 地 理 篇, 臺 北, 深 坑 鄉 公 所,, 頁 黃 鑑 水 (2005), 五 萬 分 之 ㄧ 臺 灣 地 質 圖 圖 幅 第 四 號 -- 臺 北, 臺 北, 經 濟 部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第 三 版 黃 鑑 水 (2005), 臺 灣 地 質 圖 說 明 書 圖 幅 第 四 號 -- 臺 北, 臺 北, 經 濟 部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第 三 版, 頁 23 臺 北 市 文 山 區 公 所 (2004), 區 務 統 計 要 覽, 臺 北, 文 山 區 公 所, 頁 1-2 臺 北 縣 文 獻 委 員 會 (1983), 地 理 志 ( 上 ) 第 二 章 地 質, 臺 北 縣 志 卷 三, 臺 北, 文 成 出 版 社, 頁 730 臺 北 縣 文 獻 委 員 會 (1983), 地 理 志 ( 下 ) 第 二 章 土 壤 概 要, 臺 北 縣 志 卷 三, 臺 北, 文 成 出 版 社, 頁 鄧 天 德 (1988),< 景 美 溪 流 域 之 地 形 與 水 文 特 徵 >, 臺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九 期, 頁 33~7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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