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driDesign原创免费模板
|
|
|
- 羞 闻人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基 金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計 畫 說 明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會 執 行 單 位 : 台 北 市 電 腦 公 會
2 台 灣 創 業 環 境 調 查 : 創 業 精 神 洛 桑 國 際 管 理 學 院 (IMD)2012 年 世 界 競 爭 力 報 告, 台 灣 在 創 業 家 精 神 這 項 指 標 仍 高 居 全 球 首 位 另 一 份 全 球 創 業 精 神 暨 發 展 指 數 (GEDI), 台 灣 也 名 列 世 界 第 11, 表 現 高 居 亞 洲 各 國 之 冠 從 2012 中 小 企 業 白 皮 書 更 看 出,2011 年 全 台 中 小 企 業 多 達 萬 家, 占 全 體 企 業 數 量 97.6%, 雇 用 近 八 成 的 就 業 人 數, 新 設 企 業 ( 指 經 營 未 滿 1 年 ) 計 有 9 萬 9,584 家, 其 中 99.72% 為 中 小 企 業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處 創 業 諮 詢 服 務 中 心, 曾 針 對 創 業 諮 詢 者 及 新 創 中 小 企 業 主 進 行 調 查, 發 現 國 人 創 業 原 因 第 一 為 實 現 個 人 理 想, 創 造 困 境 最 大 問 題 為 創 業 資 金 不 足 創 業 動 機 創 業 遭 遇 困 難 實 現 個 人 理 想 69.47% 創 業 資 金 不 足 推 廣 及 行 銷 41.58% 55.79% 想 變 得 更 有 錢 發 現 好 的 創 業 機 會 想 自 己 當 老 闆 解 決 失 業 困 境 親 友 的 鼓 勵 及 支 持 其 他 2.63% 11.05% 7.89% 23.68% 37.89% 44.74% 經 營 管 理 知 識 不 足 營 運 計 畫 書 撰 寫 創 業 貸 款 管 道 店 面 地 點 工 商 登 記 流 程 生 產 技 術 或 產 品 來 源 政 策 及 法 規 加 盟 訊 息 其 他 2.11% 7.89% 4.74% 24.74% 22.11% 28.42% 27.89% 27.37% 38.95%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0% 10% 20% 30% 40% 50% 60%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處 2013 中 小 企 業 白 皮 書 2
3 台 灣 創 業 環 境 調 查 : 專 家 觀 點 劣 勢 限 制 台 灣 創 業 活 動 領 域 財 務 支 持 : 目 前 國 內 在 財 務 資 金 方 面 對 於 創 業 者 的 支 持 相 對 不 足 教 育 與 訓 練 : 是 發 展 三 創 ( 創 意 創 新 創 業 ) 精 神 之 重 要 基 礎, 目 前 有 改 進 空 間 政 府 政 策 : 為 引 導 台 灣 走 向 創 業 型 社 會 的 關 鍵 方 針, 須 與 時 俱 進 資 料 來 源 : 創 業 管 理 研 究 2010 年 12 月 第 五 卷 第 四 期 優 勢 促 進 創 業 活 動 優 勢 領 域 文 化 與 社 會 規 範 : 台 灣 創 業 環 境 對 於 創 業 家 有 很 高 的 評 價, 有 助 創 業 活 動 推 動 政 治 體 制 及 社 會 系 絡 : 這 方 面 的 機 會 相 當 看 好 基 礎 設 施 : 實 體 基 礎 建 設 完 善, 成 本 相 對 低 廉, 有 助 創 業 者 生 存 政 府 計 畫 : 目 前 政 府 提 出 之 創 業 獎 勵 輔 導 等 計 畫, 表 示 立 意 成 效 良 好, 初 期 育 成 與 輔 導 均 多 有 補 助 3
4 台 灣 創 業 環 境 調 查 : 創 業 風 險 創 業 風 險 如 何? (1)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平 均 壽 命 為 13 年, 美 國 則 為 8 年, 中 國 大 陸 為 5 年 (2) 一 般 而 言, 新 創 企 業 的 失 敗 率 隨 時 間 而 遞 增 美 國 的 數 據 顯 示, 23% 在 兩 年 內 倒 閉,52% 在 四 年 內 倒 閉,65% 在 六 年 內 倒 閉 創 業 問 題 如 何? 創 業 種 子 資 金 不 易 取 得 商 業 模 式 和 經 營 管 理 品 牌 與 行 銷 問 題 法 律 及 財 稅 問 題 專 利 與 智 財 保 護 資 金 規 劃 與 財 務 控 管 4
5 政 府 推 動 創 新 創 業 四 部 曲 緣 由 : 創 新 經 濟 近 年 被 列 為 政 府 施 政 重 點, 行 政 院 於 102 年 5 月 28 日 上 午 提 出 提 振 景 氣 方 案, 其 中 推 動 創 新 創 業 成 為 施 政 一 大 亮 點 政 府 推 動 創 新 創 業 四 部 曲 : 創 新 到 創 業 激 勵 計 畫 技 術 入 股 課 稅 合 理 化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訂 定 創 業 ( 櫃 ) 板 上 櫃 準 則 科 技 部 財 政 部 國 發 會 金 管 會 把 創 新 動 能 引 導 創 業 將 技 術 入 股 成 本 設 算 合 理 化 輔 導 有 成 創 業 家 回 饋 基 金 朝 向 有 效 降 低 上 櫃 標 準 依 由 科 技 部 及 企 業 贊 助, 每 年 投 入 7,000 萬 元, 甄 選 創 新 團 隊, 進 行 業 師 輔 導, 再 決 選 8 至 12 個 創 業 團 隊, 各 200 萬 元 創 業 金 預 期 每 年 將 培 植 至 少 3 家 具 競 爭 力 新 創 公 司, 並 讓 至 少 8 項 創 新 科 技 原 型 得 以 實 現 由 於 在 研 發 創 新 開 始 有 些 可 能 性 時, 就 需 要 技 術 入 股, 但 因 技 術 入 股 要 課 徵 相 當 高 的 稅, 讓 許 多 學 研 界 退 卻 針 對 具 有 前 瞻 性 關 鍵 性 新 創 性 的 技 術, 可 將 技 術 已 規 劃 投 入 的 研 究 經 費, 合 併 計 為 技 術 作 價 成 本 推 動 技 術 入 股 合 理 化, 放 寬 技 術 作 價 成 本 計 算 範 圍, 增 加 創 業 誘 因 5 年 將 從 國 發 基 金 匡 列 10 億 元, 每 年 選 擇 具 有 潛 力 約 60 家 的 初 創 企 業, 提 供 資 金 及 相 關 協 助 預 估 5 年 將 資 助 300 家 公 司, 創 造 1,000 個 就 業 機 會, 協 助 創 業 的 年 輕 人 或 創 業 家, 待 創 業 有 成 時, 能 再 對 基 金 回 饋 永 續 經 營 參 考 國 際 協 助 發 展 中 階 段 企 業 透 過 資 本 市 場 募 集 資 金 的 作 法 企 業 需 長 時 間 經 營, 才 能 達 上 櫃 標 準, 很 多 中 小 企 業 展 業 過 程 需 要 募 集 資 金, 朝 向 有 效 降 低 上 櫃 標 準, 協 助 發 展 中 企 業 透 過 資 本 市 場 募 得 資 金 櫃 買 中 心 已 於 103 年 1 月 正 式 啟 動 5
6 政 府 支 持 創 業 相 關 財 務 資 源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是 一 種 有 回 饋 條 件 的 資 金 協 助 6
7 政 府 支 持 創 業 相 關 財 務 資 源 ( 續 ) 文 化 部 加 強 投 資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方 案 7
8 我 國 資 本 市 場 籌 資 平 台 樣 態 公 募 私 募 公 開 發 行 上 市 / 上 櫃 ( 主 板 市 場 ) 興 櫃 ( 上 櫃 前 預 備 市 場 ) 創 櫃 板 ( 已 於 103 年 1 月 建 置 完 成 ) 創 意 集 資 資 訊 揭 露 專 區 ( 於 上 線 ) 公 開 發 行 非 公 開 發 行 8
9 新 創 企 業 第 一 桶 金 :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配 合 行 政 院 提 振 景 氣 措 施 加 強 國 內 創 業 動 能 協 助 青 年 創 業 圓 夢 企 業 營 收 創 業 競 賽 創 業 平 台 產 業 環 境 家 人 朋 友 育 成 中 心 政 府 貸 款 創 投 公 司 民 間 法 人 策 略 性 合 作 夥 伴 私 募 基 金 社 會 大 眾 一 般 投 資 人 獎 金 或 創 業 課 程 創 業 資 金 企 業 擴 充 發 展 資 金 資 本 市 場 籌 資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協 助 : 1. 創 業 種 子 資 金 取 得 2. 提 供 創 業 育 成 輔 導 資 源 3. 協 助 轉 介 或 媒 合 後 續 事 業 發 展 資 金 或 政 府 資 源 科 技 部 創 新 到 創 業 激 勵 計 畫 國 發 基 金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早 期 投 資 中 小 企 業 處 加 強 投 資 中 小 企 業 實 施 方 案 1st 2nd 3rd 晚 期 投 資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加 強 投 資 策 略 性 服 務 業 實 施 方 案 Mezzanine IPO Public Market 創 業 準 備 期 種 子 期 創 建 期 擴 充 期 成 熟 期 Valley of Death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除 了 提 供 創 業 第 一 桶 金 外, 更 提 供 創 業 育 成 輔 導 資 源 及 媒 合 資 金 商 機 及 策 略 性 合 作 網 絡, 以 協 助 新 創 事 業 全 方 位 發 展 9
10 創業天使計畫緣起 計 畫 緣 起 計 畫 內 容 為突破 悶經濟 行政院於102年5月28日召開 提振景氣措施 記者會 提出創 業天使計畫等13項提振景氣措施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4款及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 條第1項第4款訂定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計畫 作為本計畫辦理依據 其中創新創業措施包含創新到創業激勵計畫 創業天使計畫 技術入股課稅合理化及 訂定創業(櫃)板等四項內容 本計畫重要內容包括 一 目的 為加強國內創業動能 鼓勵民間技術創新及應用發展 擴大國內投資 加速產業 創加值 促進經濟轉型及國家發展 二 執行單位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三 計畫額度 本計畫執行期間5年 由國家發展基金匡列新台幣10億元支應 四 個案額度 個案核准額度以不超過營運計畫總金額40%為限 同一申請人或受款人之累 計核准額度以新台幣1,000萬元為限 五 申請資格 1.規劃於國內成立獨資 合夥事業或公司者 2.成立未滿3年之國內獨資 合夥事業或公司者 六 申請文件 申請人應提出申請書 計畫書及相關資料 向執行機構提出申請 影響與成效 分5年投入10億元 提供各領域創新 創意者創業所需資金 促進民間創業動能 採評選機制委由專業執行機構辦理遴選及輔導經營事宜 每年預計遴選約60家初創事業 依 計畫規模提供資金協助 輔導成功事業提供回饋 對後續案源挹注資金 10
11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概 要 計 畫 期 程 自 102 年 12 月 17 日 起 推 動 5 年 計 畫 額 度 由 國 發 基 金 匡 列 10 億 元 支 應 輔 導 家 數 每 年 輔 導 60 家,5 年 預 計 300 家 申 請 資 格 不 限 規 模 不 分 產 業 不 分 企 業 或 個 人, 創 業 3 年 內 或 準 備 創 業 者, 有 創 新 構 想 即 可 協 助 額 度 每 申 請 案 協 助 至 多 4 成 創 業 資 金, 最 高 1,000 萬 元 輔 導 機 制 提 供 經 營 管 理 財 務 與 行 銷 等 創 業 育 成 輔 導, 以 協 助 企 業 發 展 回 饋 機 制 於 創 業 成 功 ( 企 業 無 累 計 虧 損 ) 後, 依 公 司 淨 值 5% 進 行 現 金 回 饋, 上 限 不 逾 協 助 資 金 2 倍 11
12 創 業 天 使 五 大 特 色 不 分 產 業 類 別, 只 要 創 新 就 能 受 惠 天 使 計 畫 希 望 鼓 勵 的, 是 能 扮 演 啟 動 台 灣 未 來 經 濟 動 能 的 新 創 企 業 凡 是 有 這 樣 的 創 新 構 想 和 企 圖 心, 不 分 產 業 別, 任 何 成 立 未 滿 3 年 的 新 創 企 業 ( 包 括 正 在 規 劃 中 的 ), 都 可 以 提 出 申 請 專 業 審 議 制 度, 快 速 回 應 申 請 者 需 求 天 使 的 評 審 機 制, 是 由 各 行 業 各 領 域 的 專 家 組 成, 共 同 參 與 審 議 申 請 人 在 6 到 8 週 內 就 可 以 知 道 審 議 結 果 不 論 通 過 與 否, 都 可 以 得 到 審 議 委 員 的 專 業 意 見 回 饋, 提 供 申 請 人 未 來 營 運 或 調 整 方 向 的 參 考 即 時 資 金 協 助, 提 供 創 業 第 一 桶 金 通 過 審 議 的 申 請 案, 簽 約 完 成 後 即 可 申 請 預 撥 計 畫 金 額 20% 資 金, 提 供 新 創 事 業 即 時 資 金 協 助, 紓 緩 創 業 初 期 的 資 金 壓 力 這 是 政 府 補 助 案 的 創 舉, 也 呼 應 天 使 計 畫 即 時 協 助 的 精 神 設 立 專 業 諮 詢 窗 口, 提 供 經 營 輔 導 服 務 除 了 資 金 的 協 助 外,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會 定 期 辦 理 企 業 經 營 相 關 課 程, 委 請 專 家 實 地 訪 視 受 輔 導 企 業, 給 予 財 務 營 運 行 銷 及 法 律 等 專 業 建 議, 並 設 置 專 業 諮 詢 窗 口 提 供 經 營 輔 導 服 務, 協 助 新 創 企 業 成 長 茁 壯 資 金 回 饋 機 制, 延 續 創 新 創 業 精 神 創 業 天 使 基 金 並 非 單 純 的 補 助 獎 金, 而 有 延 續 創 新 傳 承 互 助 的 性 質 當 受 輔 導 企 業 達 一 定 里 程 碑 時, 將 會 依 約 提 供 回 饋, 讓 基 金 活 水 得 以 生 生 不 息, 幫 助 更 多 後 繼 的 創 業 者 12
13 創 業 天 使 推 動 策 略 廣 納 案 源 創 新 創 業 競 賽 產 學 合 作 創 業 事 業 化 協 助 投 入 輔 導 資 源 創 業 育 成 輔 導 產 業 技 術 / 人 才 發 展 / 天 使 投 資 / 資 金 媒 合 / 策 略 合 作 行 銷 通 路 / 策 略 性 合 作 夥 伴 / 財 務 診 斷 / 營 運 模 式 / 經 營 管 理 專 利 智 財 / 募 資 輔 導 促 進 商 機 創 業 育 成 政 府 資 源 民 間 平 台 企 業 內 部 創 業 進 行 廣 宣 說 明 新 創 事 業 成 立 未 滿 3 年 之 國 內 獨 資 合 夥 事 業 或 公 司 建 構 輔 導 資 源 鏈 結 企 業 資 源 擇 優 加 值 客 製 化 輔 導 擴 大 事 業 商 機 廣 納 優 質 潛 力 案 源 接 受 申 請 暨 審 視 作 業 召 開 審 議 機 制 進 行 核 銷 暨 訪 視 作 業 創 投 / 私 募 基 金 / 天 使 投 資 / 銀 行 融 資 / 中 小 企 業 信 保 基 金 中 小 企 業 開 發 公 司 / 策 略 性 合 作 夥 伴 協 助 其 他 事 業 資 金 來 源 創 業 育 成 輔 導 創 業 有 成 進 行 回 饋 促 成 事 業 商 機 協 助 資 金 媒 合 進 行 策 略 合 作 推 動 異 業 結 合 發 明 人 或 其 他 創 業 團 隊 ( 創 業 啟 發 期 ) 準 新 創 事 業 ( 創 業 準 備 期 ) 新 創 事 業 育 成 培 育 創 業 有 成 13
14 創 業 天 使 提 供 全 方 位 創 業 育 成 輔 導 資 源 輔 導 業 師 天 使 投 資 人 創 投 大 企 業 創 業 天 使 同 學 會 家 醫 科 式 輔 導 對 症 下 藥, 加 速 輔 導 流 程 依 實 地 訪 視 診 斷 建 議 轉 介 專 科 門 診 進 行 1 對 1 輔 導 10 個 大 專 科 門 診, 持 續 增 加 中 14
15 申 請 作 業 流 程 1 週 內 通 知 補 件 收 件 資 料 不 符 1 個 月 內 補 件 完 成 補 件 資 料 不 符 補 件 完 成 資 格 審 查 資 格 不 符 不 受 理 通 過 6-8 週 內 召 開 審 議 2 週 內 修 正 計 畫 審 查 修 正 完 成 附 條 件 通 過 通 過 審 議 委 員 會 通 過 簽 約 作 業 不 通 過 通 知 申 請 人 計 畫 執 行 經 營 輔 導 結 案 作 業 資 金 核 撥 15
16 資 金 核 撥 方 式 - 檢 附 單 據 核 銷 簽 約 可 申 請 預 撥 20% 核 准 輔 導 金 額 附 單 據 核 銷 預 撥 之 20% 資 金 可 彈 性 運 用, 當 月 申 請 次 月 撥 款 核 銷 單 據 總 額 之 最 高 4 成 為 輔 導 資 金 另 6 成 為 自 籌 款 剩 餘 款 項 執 行 期 間 內 附 單 據 及 相 關 資 料 送 執 行 機 構 審 查 待 審 查 結 果 通 知 提 供 領 據 送 執 行 機 構 次 月 撥 款 核 准 輔 導 金 額 申 請 完 畢 例 : 總 額 100 元 之 單 據 經 審 查 通 過 後 核 撥 4 成 40 元 之 輔 導 金 另 6 成 60 元 為 企 業 自 籌 款 16
17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組 成 國 家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會 代 表 擔 任 召 集 人 一 般 審 議 委 員 : 財 務 市 場 管 理 等 專 業 人 士 技 術 審 議 委 員 : 產 業 相 關 技 術 領 域 專 業 人 士 抽 籤 方 式, 至 少 5 位 審 議 委 員 出 席 審 議 重 點 計 畫 完 整 性 產 業 與 產 品 發 展 性 技 術 或 服 務 創 新 性 市 場 與 行 銷 可 行 性 經 營 團 隊 執 行 力 資 金 來 源 與 運 用 合 理 性 17
18 申 請 計 畫 書 及 輔 導 款 編 列 計 畫 書 計 畫 目 標 計 畫 內 容 實 施 方 法 執 行 進 度 人 力 配 置 資 金 運 用 風 險 評 估 預 期 效 益 輔 導 款 編 列 營 運 活 動 之 人 事 費 消 耗 性 器 材 及 原 材 料 費 設 備 之 使 用 費 及 維 護 費 品 牌 廣 告 行 銷 費 用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無 形 資 產 之 引 進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差 旅 費 請 見 申 請 須 知 附 件 5 請 參 閱 申 請 須 知 附 件 8 18
19 超 級 比 一 比 - 最 貼 近 創 業 家 需 求 的 資 金 來 源 區 分 一 般 政 府 輔 導 案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性 質 協 助 企 業 創 新 研 發 協 助 創 新 創 業 申 請 條 件 需 公 司 成 立 ( 法 人 ) 三 年 內 新 創 企 業 或 創 業 團 隊 收 件 時 間 通 常 都 有 年 度 收 件 截 止 日 凡 工 作 日 皆 可 收 件 審 議 速 度 批 次 審 查 隨 到 隨 審 (6~8 週 ) 自 籌 款 一 般 要 先 提 供 財 力 證 明 KPI 計 畫 中 明 訂 須 完 成 KPI 無 KPI 查 核 點 須 於 計 畫 期 程 完 成 規 定 工 作 項 目 計 畫 中 呈 現 財 務 合 理 性 及 可 行 性 即 可 無 查 核 點 經 費 核 銷 按 計 畫 期 程 提 撥 經 費 每 月 皆 可 提 出 申 請 次 月 撥 款 計 畫 審 查 依 計 畫 安 排 期 中 期 未 審 查 始 可 撥 款 或 結 案 無 期 中 期 未 審 查 輔 導 機 制 一 般 無 提 供 創 業 育 成 輔 導 產 出 所 有 權 申 請 人 申 請 人 結 案 需 結 案 審 查, 並 提 供 結 案 報 告 提 供 結 案 報 告 ( 少 ) 勝 勝 勝 勝 勝 勝 勝 勝 勝 勝 19
20 請 創 業 天 使 幫 幫 我 創 業 天 使 是 是 擇 優 的 過 程 而 非 創 業 競 賽 是 一 種 具 有 回 饋 條 件 的 資 金 協 助 創 業 天 使 不 是 投 資, 所 以 不 佔 公 司 股 權, 也 不 會 稀 釋 您 的 持 股 比 例 申 請 計 畫 的 總 經 費, 和 您 的 資 本 額 與 營 業 額 沒 有 聯 動 性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沒 有 KPI 沒 有 查 核 點 更 沒 有 期 中 期 未 審 查 天 使 不 會 排 斥 其 他 政 府 創 業 資 源, 反 而 是 更 緊 密 的 結 合 與 串 接 20
21 心 動 不 如 馬 上 行 動! 親 切 的 提 醒 您 創 業 天 使 協 助 您 創 新 創 業, 而 非 創 新 研 發, 所 以 請 把 天 使 審 議 當 作 是 一 場 對 天 使 投 資 人 的 募 資 發 表! 創 業 天 使 不 需 先 提 示 自 籌 款, 但 提 醒 您 請 特 別 留 意 財 務 的 合 理 性 創 業 天 使 不 是 競 賽 只 要 是 工 作 日 都 可 受 理 申 請, 所 以 請 您 不 用 急, 準 備 妥 當 再 提 出 會 比 較 好 21
22 聯 絡 資 訊 電 話 :(02) 分 機 890, 344 傳 真 :(02) 計 畫 網 站 : 粉 絲 團 : 國 發 基 金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地 址 :105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八 德 路 三 段 2 號 3 樓
23 行 政 院 各 部 會 創 業 輔 導 資 源 經 濟 部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文 化 部 #6556,6571 勞 動 部 交 通 部 #3219 財 政 部 #1256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農 業 委 員 會 原 住 民 委 員 會 客 家 委 員 會 #562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890,344 創 業 諮 詢 服 務 專 線 中 小 企 業 網 路 大 學 校 earning.org.tw 青 年 創 業 及 圓 夢 網 sme.moeasmea. gov.tw 23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NordriDesign原创免费模板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基 金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計 畫 說 明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會 執 行 單 位 : 台 北 市 電 腦 公 會 Ver 1040527 創 業 天 使 難?? 不 難!? 請 對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要 有 正 確 的 認 知 與 態 度 創 業 天 使 協 助 我 國 早 期 籌 資 困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宗 旨 6 宗 旨 是 確 保 香 港 的 年 青 人 有 機 會 接 受 均 衡 的 優 質 教 育, 以 應 付 未 來 生 活 和 工 作 上 的 挑 戰, 並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精 神, 不 斷 追 求 知 識, 充 實 自 己 簡 介 7 教 育 統 籌 局 在 這 綱 領 下
管 制 人 員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會 交 代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二 OO 二 至 O 三 年 度 預 算... 二 OO 二 至 O 三 年 度 的 編 制 上 限 (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 相 等 於 由 二 OO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預 算 設 有 的 101 個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增 至 二 OO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配 套 措 施 5 精 進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人 力 發 展 方 案 5-1 提 升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實 施 方 案 壹 緣 起 教 師 是 教 育 改 革 的 核 心 人 物, 教 師 素 質 與 教 學 品 質 攸 關 教 育 改 革 的 成 敗, 因 此,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的 良 窳, 是 決 定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成 敗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國 立 中 正 大 105 年 度 輔 目 分 表 文 文 中 國 文 外 國 語 文 申 請 名 額 標 準 及 條 件 指 定 必 修 目 分 任 選 必 修 目 分 申 請 人 : 不 限 無 申 請 人 : 不 限 須 檢 附 104 年 第 1 期 之 成 績 排 名 中 國 文 史 (6 分 ) 文 字 (4 分 ) 中 國 思 想 史 (6 分 ) 大 一 英 語 聽 講 (6 分 )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智慧財產創新推廣模式會議_電子邀請函
The innovative promotion mode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ase sharing-patent pledge and financing Pledge. Patent. Sep. 9 Wednesday. 15:00 16:30 (485) THE COLLEG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UDIES () 20092013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設 計 一 套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機 制 在 認 可 制 的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之 三 個 精 神 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之 評 鑑 目 的 包 括 :( 一 ) 了 解 各 大 學 之 系 所 在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以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為 核 心 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作 業 規 範 評 鑑 雙 月 刊 2011.9 第 33 期 文 / 王 保 進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評 鑑 業 務 處 處 長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行 政 與 評 鑑 研 究 所 教 授 以 確 保 提 供 學 生 一 個 優 質 學 習 環 境 為 核 心 之 第 一 週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本 公 司 銷 售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所 收 取 之 通 路 報 酬 如 下 : ㄧ 投 資 人 支 付 申 購 手 續 費 分 成 (%) 台 端 支 付 的 基 金 申 購 手 續 費 為 0 %~ 2.0 %, 本 公 司 收 取 0%~2.0% ( 依 台 端 申 購 金 額 ) 二 基 金 公 司 ( 或 總 代 理 人 /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 支 付 經 理 費 分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Microsoft Word - IAS26_0106_\270\352\270\333__\272\364\255\266.doc)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委 員 會 於 1987 年 1 月 發 布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並 於 1994 年 重 新 編 排 格 式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於 2001 年 4 月 決 議, 依 據 舊 章 程 所 發 布 之 所
廿一世紀集居環境規劃與建築型態塑造之研究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1 第 二 節 研 究 內 容 與 方 法 2 3 4 5 第 二 章 回 顧 與 前 瞻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一 集 居 環 境 規 劃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7. 8. 9.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致理科技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致 理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辦 法 104.8.28 104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1 條 本 校 為 辦 理 教 師 升 等, 特 依 據 教 育 部 訂 頒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以 技 術 報 告 送 審 教 師 資 格 作 業 要 點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送 審 作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icrosoft Word - 970331\260\352\266T\250t\245\273\246\354\275\322\265{\267\247\255z_new_.doc)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系 本 位 課 程 概 述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系 楊 光 武 系 主 任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台 北 市 114 內 湖 區 環 山 路 一 段 56 號,(02)26585801 轉 2720 或 272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內 容 大 綱 壹 本 位
Microsoft Word - 會計學、中級會計學、會計學概要
一 會 計 學 適 用 考 試 名 稱 適 用 考 試 類 科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原 住 民 族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財 稅 行 政 財 稅 行 政 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