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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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 華 大 學 環 境 與 藝 術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之 研 究 --- 以 斗 南 鎮 石 龜 三 聚 落 為 例 The Research of the Space Reconstruction in Traditional Village The Three Settlements at Shih-Guei in Dou-Nan. 研 究 生 : 黃 振 宜 指 導 教 授 : 陳 正 哲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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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謝 辭 終 於 在 半 百 的 年 紀 完 成 了 自 己 人 生 的 夢 想, 讀 完 研 究 所 並 順 利 畢 業, 在 這 三 年 多 的 一 千 三 百 多 個 日 子 裡, 歷 經 了 學 習 中 的 點 點 滴 滴, 現 在 想 起, 竟 然 都 是 一 場 美 好 的 夢 首 先 要 感 謝 的 是 我 的 家 人, 太 太 美 英 的 鼓 勵 與 體 諒 使 我 無 後 顧 之 憂, 女 兒 及 兩 位 雙 胞 胎 兒 子 的 相 互 勉 勵, 回 想 當 初 是 為 了 鼓 勵 兩 位 兒 子, 由 伴 讀 到 報 考 研 究 所, 尤 其 是 當 我 考 上 研 究 所 時 也 是 兩 位 兒 子 考 上 高 中 的 同 時, 在 這 三 年 的 相 互 勉 勵 下, 兒 子 也 順 利 的 考 上 理 想 的 大 學, 而 我 也 順 利 的 完 成 研 究 所 學 程, 取 得 碩 士 學 位, 這 種 過 程 是 艱 辛 的, 而 結 果 卻 是 甜 美 的 的 今 日 得 以 完 成 論 文, 最 要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陳 正 哲 所 長 對 論 文 的 指 導, 陳 所 長 雖 然 年 輕 但 治 學 嚴 謹, 學 養 豐 富, 尤 其 是 對 的 我 論 文, 從 架 構 到 論 文 內 容 鉅 細 靡 遺 的 修 改 與 指 導, 回 想 當 初 班 上 三 位 年 過 半 百 的 同 學, 不 約 而 同 的 也 選 擇 正 哲 老 師 當 指 導 老 師 時, 還 真 擔 心 會 有 代 溝 呢, 但 經 這 兩 年 的 相 處 發 現 老 師 是 很 細 心 的, 尤 其 在 論 文 最 後 階 段, 老 師 的 打 氣 加 油, 提 升 了 助 力 更 讓 我 感 動 莫 名 感 謝 李 謁 政 老 師 及 南 華 大 學 環 境 藝 術 研 究 所, 使 我 有 進 入 研 究 所 就 讀 的 機 會, 尤 其 是 李 老 師 的 空 間 美 學 課 程, 使 我 對 美 學 欣 賞 能 更 深 入 也 豐 富 了 我 的 人 生 感 謝 魏 光 莒 老 師, 對 現 象 學 上 的 引 領, 使 我 對 存 在 的 意 義 有 了 更 深 刻 的 體 會, 與 多 面 向 的 思 考 模 式, 運 用 現 象 學 的 思 考 使 我 度 過 了 人 生 最 誨 暗 的 時 期 感 謝 同 學 國 禧 的 鼓 勵 與 提 供 論 文 文 獻 資 訊, 並 不 時 的 相 互 勉 勵, 振 南 的 電 腦 軟 硬 體 資 訊 的 協 助, 洪 璟 兄 的 相 互 打 氣 感 謝 同 事 陳 慶 在 電 腦 操 作 上 的 全 力 支 援, 沒 有 陳 慶 的 幫 忙, 我 的 論 文 電 腦 寫 作 就 無 法 順 利 完 成 感 謝 石 龜 聚 落 所 有 被 我 訪 問 過 的 人 士, 特 別 感 謝 石 龜 文 史 工 作 室 的 葉 宗 和 先 生, 有 他 的 引 導 解 說 以 及 耆 老 的 引 見, 尤 其 是 葉 宗 和 父 母 親 的 熱 情 招 待, 使 我 感 受 到 石 龜 聚 落 人 士 的 鄉 土 熱 情 最 後, 再 度 感 謝 所 有 在 我 的 論 文 寫 作 中, 幫 助 我 鼓 勵 我 的 所 有 朋 友, 謝 謝!

4 中 文 摘 要 本 研 究 主 要 是 利 用 研 究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之 構 成 要 素, 來 了 解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之 形 成 演 變 及 其 變 遷 首 先 以 田 野 調 查 訪 問 之 方 式 進 行, 並 由 相 關 史 料 的 記 載 以 探 索 本 研 究 對 象 石 龜 聚 落 之 實 質 環 境 的 形 成 與 演 變 過 程, 再 藉 由 構 成 要 素 探 討 傳 統 聚 落 內 部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而 聚 落 空 間 的 改 變 又 往 往 與 人 脫 離 不 了 干 係 因 此, 人 群 的 改 變 也 是 本 研 究 探 討 之 重 點, 最 後 分 析 並 歸 納 出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空 間 改 變 之 因 素, 藉 此 了 解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背 後 之 實 質 意 義 本 論 文 共 分 五 章, 第 一 章 主 要 為 本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內 容 與 方 法 等 介 紹 ; 第 二 章 嘗 試 從 自 然 人 文 環 境 的 角 度, 並 把 社 會 文 化 自 然 環 境 視 為 實 質 環 境 的 影 響 因 子, 透 過 文 獻 與 田 野 調 查 探 索 石 龜 聚 落 實 質 環 境 的 形 成 與 演 變 ; 第 三 章 首 先 針 對 物 質 性 的 空 間 結 構, 包 括 : 人 群 與 實 質 環 境 兩 方 面, 做 一 探 討, 而 物 質 環 境 往 往 隨 著 時 代 變 遷 內 在 與 外 來 因 素 影 響 而 發 生 改 變 因 此, 本 研 究 藉 由 人 群 與 聚 落 空 間 構 成 要 素 相 互 影 響 之 關 係, 來 探 究 石 龜 地 區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 第 四 章 在 說 明 石 龜 精 神 性 空 間 結 構 與 聚 落 發 展 關 係, 藉 由 探 討 這 地 區 的 信 仰 對 聚 落 的 影 響, 了 解 信 仰 與 居 民 生 活 互 動 關 係, 因 為 信 仰 是 聚 落 內, 庄 民 精 神 上 的 一 種 寄 託, 由 這 種 精 神 上 的 安 全 感, 才 導 致 庄 民 生 活 上 的 助 力, 藉 由 共 同 的 信 仰 來 凝 聚 村 庄 的 團 結 以 抵 禦 外 侮 第 五 章 為 本 研 究 的 結 論, 提 出 影 響 石 龜 里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空 間 改 變 的 因 素 及 對 其 空 間 型 態 的 影 響, 最 後 提 出 本 研 究 的 檢 討 與 後 續 研 究 的 方 向, 以 及 將 本 研 究 所 做 的 訪 談 記 錄, 摘 錄 於 附 錄 以 供 參 考 關 鍵 字 : 聚 落 鐵 路 水 圳 石 龜 里

5 Abstract The research is to study the components of the spacial structure in the village to understand the formation, development, and transition of the traditional rural villages. First, I research the subject- the formation and transition of the virtual environment in Shihguei by doing the field study and relative historical reference review. I also probe into the transition of spacial structure to the traditional villages through the components. The change of village space is always related to the people there. Therefore, the change of the people is also a key point in this research. Finally, I analyze and generalize the factors of the spacial changes in the traditional rurul village and understand the real meanings behind the spacial changes of the traditional rural village. The thesis is divided into five chapters. Chapter one is to introduce the motivation, purpose, contents, and methods of this research. Chapter two is try to view from the angles of the natural and human environments, and take the social culture and natural environment as the influential factors to the virtual environments and through the reference reviews and field study to explore the formation and transition of the virtual environment in Shihguai. Chapter three is to discuss from the material spacial structure including the inhabitants and the virtual environment. The material environment always change with the times, interior and exterior factors. Therefore, this research is to study the transition of the traditional rural village in Shihguai by the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eople and the components of the village space. Chapter four is to expla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piritual spacial struture and the developments of villages. We can understand the interaction of beliefs and lifes of inhabitants by study the influence of the beliefs in this area to the village, because the belief in the village is a hope of the inhabitants. The spiritual sense of safety brought by the common belief helps the inhabitants to unite together to defense the enemy. Chapter five, the conclusion of this research, provides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spaical changes of the traditional rurual villiage in Shihguai and its influence on the spacial style. Finally I point out the reflection of this study and the direction of the following study. All the interview records and appendix are attached in the end of the study for reference. Keywords: Settlement Railway Water ditches SHIH-Guei

6 第 一 章 緒 論 1-1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內 容 與 範 圍 研 究 內 容 研 究 範 圍 相 關 文 獻 回 顧 文 化 形 式 的 聚 落 空 間 探 討 關 於 空 間 結 構 的 研 究 觀 點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架 構 研 究 方 法 與 流 程 10 第 二 章 自 然 與 人 文 環 境 的 概 述 石 龜 聚 落 的 自 然 人 文 環 境 自 然 環 境 概 述 聚 落 坐 落 與 地 理 位 置 形 勢 歷 史 與 疆 域 沿 革 石 龜 里 先 民 開 墾 背 景 與 發 展 過 程 石 龜 聚 落 歷 史 展 石 龜 地 名 的 由 來 村 落 形 態 之 發 展 歷 程 石 龜 聚 落 的 開 發 社 會 與 經 濟 構 成 宗 教 信 仰 人 口 構 成 產 業 型 態 社 團 組 織 41 第 三 章 物 質 性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構 成 的 要 素 石 龜 聚 落 的 經 濟 全 庄 動 起 來 的 產 業 -- 棕 簑 衣 農 業 商 業 交 通 系 統 公 路 鐵 路 52

7 3-3-3 糖 廠 運 蔗 鐵 路 水 利 設 施 -- 湧 泉 水 石 龜 溪 圳 南 勢 圳 茄 苳 腳 圳 從 草 店 仔 路 看 聚 落 的 發 展 草 店 仔 路 的 興 起 繁 榮 後 的 建 築 身 後 場 所 - 埔 哩 99 第 四 章 從 宗 教 信 仰 看 聚 落 的 發 展 廟 宇 祭 祀 信 仰 中 心 聚 落 神 聖 場 域 的 空 間 成 聚 落 祭 祀 圈 與 居 民 的 關 係 石 龜 聚 落 領 域 的 變 遷 影 響 聚 落 領 域 變 遷 的 因 素 濟 世 儀 式 的 空 間 與 方 式 宗 教 活 動 與 村 落 間 的 關 係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組 織 五 股 尊 王 過 股 由 來 祭 祀 組 織 形 成 與 爐 主 產 生 國 姓 公 過 股 的 祭 典 125 第 五 章 結 論 物 質 性 的 空 間 結 構 因 素 精 神 性 空 間 結 構 因 素 後 續 研 究 131 參 考 文 獻 132 附 錄 一 137 附 錄 二 139 附 錄 三 161

8 第 一 章 緒 論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內 容 與 範 圍 研 究 內 容 研 究 範 圍 相 關 文 獻 回 顧 文 化 形 式 的 聚 落 空 間 探 討 關 於 空 間 結 構 的 研 究 觀 點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架 構 研 究 方 法 與 流 程 10 1

9 第 一 章 緒 論 石 龜 聚 落 所 在 區 域 由 於 位 處 斗 南 鎮 邊 緣 且 非 政 教 中 心, 但 自 古 以 來 即 是 一 個 富 有 農 村 氣 息 與 小 型 商 業 中 心 兼 俱 的 農 村 聚 落 綜 觀 文 獻 史 料 記 載, 卻 鮮 少 見 對 於 石 龜 聚 落 的 開 發 與 沿 革 所 作 的 描 述 記 載 與 探 討 事 實 上 就 石 龜 聚 落 的 開 發 而 言, 文 獻 上 最 早 可 以 追 溯 至 清 領 初 期, 在 當 時 即 是 一 個 頗 具 規 模 的 聚 落, 從 雲 林 采 訪 冊 記 載 當 時 石 圭 溪 莊 ( 今 石 龜 溪 ) 的 人 口 是 全 斗 南 最 多 足 以 証 明 1 然 而 查 閱 文 獻 史 料 記 載, 對 石 龜 聚 落 概 括 性 陳 述 資 料 相 當 零 散 與 缺 乏, 研 究 者 對 於 所 有 關 於 石 龜 聚 落 資 料 蒐 集 僅 能 以 田 調 耆 老 口 述 訪 談 求 得, 然 後 再 佐 以 零 散 的 文 獻 資 料 反 推 求 證, 以 期 將 整 體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歷 程 做 一 完 整 的 探 討, 然 而 在 整 個 研 究 過 程 中 對 資 料 蒐 集 或 疏 有 遺 落 但 仍 力 求 真 實 因 此, 本 文 將 以 斗 南 鎮 石 龜 三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作 為 此 次 研 究 的 焦 點, 期 盼 能 建 構 出 石 龜 聚 落 在 地 的 人 文 風 俗, 並 且 提 供 日 後 鄉 土 教 學 活 動 教 材 與 後 續 研 究 的 參 考 資 料, 以 為 後 續 研 究 者 不 用 再 從 基 礎 訪 查 工 作 上 着 手, 減 少 研 究 摸 索 時 間 以 下 分 別 就 研 究 動 機 與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內 容 與 研 究 範 圍 相 關 文 獻 之 回 顧 研 究 方 法 等 四 個 小 節, 加 以 分 別 說 明, 茲 分 述 如 下 :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動 機 石 龜 聚 落 位 於 斗 南 鎮 南 面 的 地 區, 屬 於 斗 南 鎮 行 政 區 域 管 轄 二 十 二 個 村 里 之 一, 東 倚 南 勢 里 為 鄰, 南 隔 石 龜 溪 與 大 林 鎮 潭 墘 里 為 界, 西 接 台 鐵 縱 貫 線 與 大 埤 鄉 柳 樹 腳 為 界 北 連 接 林 仔 里, 石 龜 整 體 空 間 結 構 位 置 如 圖 1-1, 石 龜 聚 落 是 具 備 小 型 商 業 城 鎮 雛 形 但 又 帶 有 農 村 聚 落 氣 息, 居 住 在 這 個 地 區 的 人 們, 無 論 是 務 農 或 從 商 都 安 居 樂 業, 庄 民 用 最 樸 實 的 態 度 去 建 構 出 屬 於 他 們 自 己 的 生 活 空 間 與 生 活 步 調 在 看 似 平 凡 無 奇 的 生 活 圈 中, 卻 可 以 發 現 1 見 第 二 章 表 2-1 他 里 霧 堡 人 口 數 與 新 舊 地 名 對 照 表 2

10 存 在 於 住 民 生 活 中 的 些 許 特 殊 情 形 是 值 得 讓 人 研 究 探 討 的 問 題 就 整 個 聚 落 的 發 展 變 遷 而 言, 研 究 者 觀 察 到 此 地 有 三 大 最 主 要 值 得 研 究 的 議 題 :( 一 ) 自 然 人 文 環 境 的 改 變 ( 二 )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 三 ) 住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文 化 的 變 遷 圖 1-1 石 龜 聚 落 里 界 位 置 圖 2007 年 Google 網 站 研 究 者 繪 製 研 究 者 因 居 住 在 斗 南 由 此 地 緣 關 係, 發 現 從 整 個 的 斗 南 鎮 範 圍 內, 石 龜 聚 落 早 期 是 一 個 全 鎮 最 早 開 墾, 且 人 口 最 多 的 聚 落, 也 最 繁 榮 的 地 方, 但 發 展 至 今 已 從 昔 日 的 繁 榮, 變 遷 為 今 日 的 平 淡, 究 其 原 因 為 何, 本 章 歸 納 出 幾 項 問 題 點 以 做 為 研 究 因 子 : 1. 鐵 公 路 交 通 路 線 為 何 未 經 由 石 龜 聚 落 2. 火 車 站 位 址 的 設 置 地 點, 對 整 個 區 域 的 改 變 影 響 3

11 3. 人 口 的 遷 移 定 居 外 地 影 響 聚 落 發 展 4. 水 利 設 施 對 聚 落 的 影 響 因 素 5. 宗 教 信 仰 對 居 民 生 活 空 間 的 改 變 因 素 上 述 原 因 促 使 筆 者 對 石 龜 聚 落 做 研 究 的 動 機 研 究 目 的 基 於 上 述 動 機, 使 研 究 者 欲 探 討 鐵 公 路 為 何 沒 有 經 石 龜 的 原 因, 車 站 位 置 設 置 對 聚 落 發 展 的 影 響, 為 何 在 這 種 繁 榮 的 地 方 人 口 會 外 移 定 居, 水 利 設 施 對 聚 落 的 影 響, 以 及 宗 教 信 仰 中 心 廟 宇 與 五 營 的 設 置, 對 聚 落 生 活 空 間 結 構 的 影 響 本 研 究 將 運 用 文 獻 探 討 耆 老 訪 談 田 野 調 查 地 圖 蒐 集 等 方 式 試 圖 來 還 原 歷 史 面 相, 根 據 以 上 資 料 的 蒐 集, 做 一 有 效 的 論 證, 然 而 因 整 個 聚 落 的 變 遷 過 程, 包 括 人 群 間 的 生 活 動 態 因 數, 在 不 同 時 間 環 境 活 動 自 然 環 境 的 改 變, 都 足 以 影 響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上 的 改 變, 這 是 本 研 究 所 必 須 一 同 探 討 的 深 層 意 涵, 依 照 以 上 之 研 究 動 機 與 思 考 脈 絡 構 成 本 研 究 目 的 1-2 研 究 內 容 與 範 圍 研 究 內 容 本 文 在 內 容 的 呈 現 上, 首 先 對 研 究 對 象 的 自 然 與 人 文 環 境 的 概 述 以 瞭 解 當 地 的 自 然 環 境 開 墾 背 景 與 發 展 過 程 社 會 與 經 濟 構 成 等 ( 第 二 章 ), 農 村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交 通 系 統 水 利 設 施 與 聚 落 發 展 的 導 引 點 以 了 解 聚 落 空 間 構 成 變 遷 之 環 境 背 景 因 素 ( 第 三 章 ); 然 後 探 討 石 龜 聚 落 民 間 的 宗 教 信 仰 祭 祀 圈 的 空 間 分 布, 與 聚 落 變 遷 的 相 互 關 係 ( 第 四 章 )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石 龜 聚 落 包 括 靖 興 里 ( 早 期 稱 南 靖 厝 ) 石 龜 與 石 溪 兩 里 ( 早 期 稱 石 圭 溪 莊 ) 以 及 隸 屬 於 石 溪 里 的 復 興 ( 早 期 稱 包 厝 庄 下 庄 ) 本 研 究 對 象 依 據 上 述 地 域 範 圍 內 的 人 文 環 境 景 觀 住 居 空 間 宗 教 信 仰 交 通 產 業 水 利 設 施 做 深 入 訪 查 記 錄, 佐 以 文 獻 探 討 及 相 關 理 論, 期 能 建 構 4

12 出 整 體 早 期 石 亀 聚 落 的 人 文 樣 貌, 使 得 石 亀 當 地 的 自 然 環 境, 人 文 風 俗 得 以 貫 通 古 今 道 路 交 通 決 定 房 屋 建 築 走 向, 經 由 初 步 調 查, 石 龜 聚 落 的 住 居 空 間 仍 是 依 照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興 建, 這 主 要 道 路 成 放 射 狀, 住 居 居 民 會 以 聚 落 中 心 位 置, 興 建 村 庄 的 神 聖 信 仰 中 心, 再 以 這 放 射 狀 的 中 心 廟 宇 為 圓 心, 形 成 一 個 類 似 堡 2 的 空 間 結 構, 再 以 這 堡 的 東 西 南 北 四 方 設 置 將 爺 廟, 形 成 了 中 心 四 方 也 界 定 了 村 落 中 的 祭 祀 圈 與 祭 祀 的 範 圍, 也 因 此 界 定 了 庄 民 的 生 活 空 間 場 域 所 謂 的 祭 祀 圈 是 指 以 某 一 主 祀 神 為 中 心, 信 徒 所 共 同 舉 行 祭 祀 所 屬 的 地 域 範 圍 ( 岡 田 謙 1938:122) 這 是 整 個 漢 人 社 會 生 活 圈 與 祭 祀 的 相 融 合, 村 廟 的 建 立 與 聚 落 發 展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同 時 亦 是 基 層 社 會 組 織 的 核 心 所 在 3 而 祭 祀 圈 是 人 群 因 宗 教 信 仰 結 合 而 成 的 社 會 空 間, 其 範 圍 有 固 定 清 楚 的 界 限 4 ( 林 美 容 ), 亦 可 作 為 界 定 社 區 的 依 據 因 此 本 研 究 擬 以 石 龜 聚 落 的 中 心 大 廟 天 后 宮 贊 天 宮 靖 興 宮 玄 興 宮 的 祭 祀 範 圍 為 界 做 為 本 研 究 的 範 圍, 即 文 中 所 稱 之 石 龜 聚 落, 期 能 在 此 均 質 區 域 中 探 討 該 區 域 內 部, 各 區 域 之 機 能 組 織 與 彼 此 之 結 構 關 係, 以 便 了 解 該 地 域 之 社 會 空 間 結 構 1-3 相 關 文 獻 回 顧 文 化 形 式 的 聚 落 空 間 探 討 鄭 雅 慧 日 治 時 代 頭 圍 聚 落 之 空 間 變 遷 2002 在 蘭 陽 平 原 的 開 發 過 程 中, 頭 圍 地 區 是 最 先 開 墾 的 聚 落, 他 是 一 座 因 應 水 陸 交 通 匯 聚 而 形 成 的 港 埠 聚 落, 從 清 朝 時 代 就 開 始 有 開 墾 的 跡 象, 直 到 日 治 時 代 聚 落 才 有 完 整 的 空 間 改 造 過 程 為 了 瞭 解 整 個 頭 圍 地 區 空 間 風 貌 與 改 造 過 程, 所 以 從 交 通 系 統 變 遷, 市 區 街 道 劃 分 與 公 共 設 施 著 手 進 入, 希 望 2 堡 : 依 筆 者 在 本 研 究 的 定 義, 是 以 村 庄 的 中 心 廟 宇 為 中 心, 四 周 的 五 營 為 守 護 村 庄 的 無 形 圍 牆, 一 切 村 庄 內 神 聖 場 域 活 動 都 以 中 心 廟 宇 為 施 令 中 心, 有 類 似 古 代 堡 的 設 置 3 參 閱 : 文 崇 一 許 嘉 明 瞿 海 源 黃 順 二 在 ( 西 河 的 社 會 變 遷 ) 中 研 院 民 族 所 專 刊 乙 種 第 六 號 參 閱 : 林 美 容 在 ( 台 灣 區 域 性 祭 典 組 織 的 社 會 空 間 與 文 化 意 涵 ) 中 研 院 民 族 所 1999e 5

13 能 為 頭 圍 聚 落 空 間 的 變 遷 理 解 出 一 條 可 明 瞭 的 脈 絡 劉 貞 蘭 樹 林 聚 落 空 間 的 形 成 之 研 究 1999 樹 林 位 於 台 北 盆 地 的 西 南 部, 位 居 山 仔 腳 山 塊 東 半 部 與 大 漢 溪 之 間 的 平 原 地 域 所 形 成 的 聚 落, 其 研 究 目 的 是 在 探 討 樹 林 聚 落 空 間 的 形 成, 並 且 以 漢 移 民 在 樹 林 地 區 的 水 圳 土 地 公 廟 道 路 等 開 墾 建 設, 瞭 解 其 對 於 聚 落 在 形 成 上 的 影 響, 對 於 漢 移 民 的 入 墾 與 聚 落 發 展 過 程, 作 綜 合 性 的 探 討 與 歸 結 黃 敦 敬 大 村 鄉 聚 落 發 展 及 其 生 活 方 式 變 遷 之 研 究 2005 大 村 鄉 位 置 在 彰 化 平 原 的 邊 緣 且 為 非 政 治 教 化 的 中 心, 自 古 以 來 即 是 典 型 的 農 村 聚 落, 從 文 獻 史 料 上 的 記 載, 對 此 地 的 開 發 與 沿 革 有 作 深 入 性 的 描 述 與 探 討, 據 查 證 顯 示 對 大 村 鄉 的 開 發, 可 追 溯 到 清 領 時 期, 大 村 在 當 時 是 一 個 很 大 的 聚 落, 然 而 翻 閱 文 獻 史 料 記 載 僅 對 其 概 括 性 的 陳 述 且 資 料 相 當 零 散 與 缺 乏 也 因 此 特 別 以 此 地 的 發 展 及 生 活 方 式 變 遷 作 為 此 次 研 究 的 對 象, 期 盼 能 建 構 出 大 村 鄉 在 地 的 人 文 風 俗, 並 提 供 後 續 研 究 者 有 利 的 方 向 陳 光 榮 阿 蓮 莊 聚 落 發 展 與 生 活 方 式 變 遷 2003 阿 蓮 庄 雖 然 位 處 在 二 仁 溪 中 游 南 岸, 卻 缺 少 舟 楫 及 灌 溉 的 便 利, 然 而 又 受 制 於 環 境 等 天 然 因 素, 農 業 生 產 的 不 足 但 卻 形 成 了 特 殊 農 業 開 拓 型 態 公 廟 的 形 成 以 地 緣 關 係 結 合 族 群 所 建 成, 隨 著 廟 宇 儀 式 的 進 行, 使 庄 民 融 合 成 了 生 命 共 同 體, 隨 著 信 仰 圈 的 活 動 與 鄰 近 村 庄 的 交 陪, 導 致 生 活 圈 的 擴 大, 伴 隨 著 大 環 境 政 治 情 勢 的 改 變, 整 體 經 濟 的 改 善, 交 通 建 設 的 發 展, 庒 民 教 育 程 度 的 提 升 與 自 然 環 境 影 響, 居 民 生 活 領 域 逐 漸 擴 展, 使 得 移 入 的 人 口 增 加, 在 這 地 理 環 境 社 會 環 境 及 庄 民 價 值 觀, 三 方 縱 橫 交 錯 的 影 響 下, 所 呈 現 出 的 社 會 面 貌, 與 石 龜 聚 落 對 照, 呈 現 相 當 比 率 的 差 異 性 葉 宛 錡 阿 蓮 區 域 社 會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2000 阿 蓮 區 域 在 荷 據 明 鄭 時 期 已 大 致 拓 墾 就 緒, 清 乾 隆 中 葉 以 後, 聚 落 發 展 漸 至 穩 定 階 段, 由 於 其 位 丘 陵 平 原 交 接 帶 的 交 通 地 位, 市 街 也 應 運 而 生 在 民 間 宗 教 信 仰 的 社 會 空 間 上, 阿 蓮 莊 可 分 為 角 頭 村 落 區 域 性 祭 祀 6

14 圈, 在 當 地 角 頭 祭 祀 圈 是 以 村 落 中 同 姓 氏 的 結 合, 而 村 庄 的 祭 祀 圈 為 同 莊 或 鄰 近 地 緣 關 係 的 結 合, 另 外 區 域 祭 祀 圈 則 是 以 信 仰 或 地 緣 關 係 間 的 結 合 在 傳 統 生 產 方 式 下, 農 民 間 的 生 產 關 係 需 要 倚 賴 村 庄 內 或 鄰 近 村 落 中 的 親 友 相 互 幫 助, 而 為 維 持 此 生 產 性 的 社 會 關 係, 便 透 過 宗 教 活 動 來 做 為 結 合 人 群 組 織 的 媒 介, 也 因 此 就 村 落 或 角 頭 祭 祀 圈 的 空 間 範 圍 來 看, 和 早 期 傳 統 生 產 性 社 會 空 間 大 致 相 同 另 外 在 祭 祀 圈 活 動 時 間 上 的 安 排, 需 與 農 業 生 產 活 動 的 節 氣 相 配 合, 如 此 生 產 與 生 活 上 的 宗 教 活 動 的 結 合 才 能 順 應 民 俗, 所 以 早 期 的 祭 祀 圈 結 構 是 相 當 緊 密 的, 而 祭 祀 廟 宇 的 活 動 更 是 村 落 的 大 事 王 昱 新 蚵 寮 聚 落 之 空 間 構 成 分 析 2004 早 期 漢 民 族 祖 先 移 民 入 墾 的 地 區 是 位 於 台 灣 的 西 南 沿 海 一 代, 到 現 在 這 些 西 南 沿 海 地 區 仍 保 存 著 傳 統 聚 落 空 間 組 織 模 式 與 民 宅 型 式, 在 這 特 殊 的 自 然 環 境 與 人 文 因 素 影 響 下, 自 成 一 格, 然 而 因 應 社 會 的 變 遷 民 眾 價 值 觀 的 改 變 生 活 所 需 不 同 文 明 的 發 展, 傳 統 聚 落 空 間 與 建 築 型 式 老 式 建 築 已 漸 漸 佚 失, 有 鑑 於 此, 以 蚵 寮 這 個 沿 海 聚 落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再 以 田 調 訪 談, 測 繪 與 蒐 集 相 關 史 料 文 獻 的 方 式, 再 經 分 析 歸 納 整 理 出 頭 緒, 用 以 探 討 蚵 寮 地 區 之 聚 落 空 間 體 系 與 民 宅 設 施 的 使 用 情 形 朱 香 如 嘉 義 新 塭 聚 落 之 空 間 構 成 分 析 2000 新 塭 不 是 一 個 深 具 歷 史 意 義 的 聚 落, 但 是 在 聚 落 空 間 構 成 上 的 單 純 與 完 整 卻 是 值 得 讓 人 去 研 究 探 討 的, 所 以 本 研 究 分 三 大 部 分 一 藉 由 交 通 體 系 的 發 展 過 程 與 主 要 聚 落 內 的 設 施, 來 分 析 聚 落 與 周 圍 環 境 間 的 關 係, 以 及 聚 落 內 部 空 間 結 構 如 何 構 成 二 利 用 地 籍 圖 航 照 圖 衛 星 地 圖 來 來 瞭 解 分 析 土 地 劃 分 與 住 宅 在 空 間 上 的 因 果 關 係 三 從 民 宅 的 設 施, 立 面 構 造 與 空 間 內 容 的 調 查 過 程 中, 瞭 解 聚 落 的 民 居 特 色 與 建 築 風 格 由 上 述 文 獻 探 討 發 現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因 數 不 外 乎, 自 然 環 境 影 響 市 區 改 正 街 道 重 劃 重 大 公 共 工 程 的 建 設 河 道 的 改 變 及 水 利 的 施 設 影 響 農 7

15 業 生 產 信 仰 場 域 內 神 聖 空 間 與 居 民 生 活 場 域 路 徑 的 關 係 人 群 的 改 變 影 響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等, 根 據 以 上 的 觀 點 做 為 本 研 究 的 參 考 因 子 關 於 空 間 結 構 的 研 究 觀 點 空 間 觀 點 是 地 理 學 的 一 部 分, 而 空 間 結 構 為 地 理 學 研 究 的 基 本 概 念 或 研 究 途 徑 空 間 是 人 類 活 動 和 生 產 的 基 本 場 所, 而 歷 史 是 人 時 空 三 個 因 素 互 動, 交 織 形 成 的 結 構 事 態 和 事 件 5 隨 著 地 理 學 的 發 展 只 能 從 空 間 的 使 用 上 發 掘 空 間 的 性 質, 而 空 間 的 概 念 卻 不 斷 的 在 改 變 和 增 加 關 於 空 間, 本 研 究 所 持 的 基 本 觀 點 是, 空 間 不 只 是 指 點 線 面 構 成 的 集 合, 它 涵 蓋 了 所 有 社 會 和 自 然 的 面 向, 也 包 括 了 自 然 與 人 文 兩 者 間, 所 交 織 而 成 的 地 域 性 和 特 殊 性, 並 且 也 透 過 社 會 網 絡 所 建 構 起 來 大 小 不 同 的 社 會 地 域 空 間 結 構 不 能 離 開 社 會 過 程 而 單 獨 的 考 慮 由 人 組 成 的 社 會 是 空 間 分 析 不 可 缺 少 的 6 故 本 文 空 間 結 構 之 研 究, 在 了 解 人 類 社 會 中 各 種 現 象 的 空 間 分 布 和 空 間 關 係, 從 人 類 活 動 所 形 成 的 影 響 圈, 認 識 到 活 動 和 事 物 本 身 的 存 在 界 定 了 空 間 關 係, 換 句 話 說, 即 在 探 討 各 生 活 空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空 間 結 構 運 作 的 方 式 及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的 過 程 1-4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架 構 本 文 主 要 是 探 討 石 龜 聚 落 的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針 對 耆 老 口 述 民 間 傳 說 佐 以 文 獻 記 載 探 討 其 聚 落 發 展 下 的 交 通 演 變, 輔 以 實 地 田 野 調 查 參 考 附 錄 一, 研 究 範 圍 從 清 領 到 日 治 時 期 的 交 通 系 統 的 改 變, 以 作 為 後 續 探 討 鐵 公 路 交 通 系 統 的 演 變 對 聚 落 發 展 的 影 響, 另 就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中 的 石 龜 聚 落 街 區 形 成 街 屋 及 民 宅 建 築 以 及 民 間 信 仰 在 聚 落 空 間 所 代 表 的 特 殊 地 位 和 5 6 曹 永 和, 臺 灣 早 期 歷 史 研 究 續 集,2000, 臺 北, 聯 經 施 添 福, 地 理 學 中 的 空 間 觀 點, 師 大 地 理 研 究 報 告 第 16 期

16 對 聚 落 發 展 所 佔 有 的 重 要 因 素, 包 括 廟 宇 在 聚 落 的 位 置, 座 向 與 對 聚 落 村 民 生 活 的 影 響 作 分 析 探 討, 並 繪 製 成 下 述 的 研 究 架 構 圖 1-2 石 龜 溪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之 研 究 自 然 與 人 文 環 境 的 概 述 物 質 性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聚 落 的 自 然 人 文 環 境 先 民 開 墾 背 景 與 發 展 過 程 社 會 與 經 濟 構 成 聚 落 的 經 濟 農 村 聚 落 構 成 的 要 素 交 通 系 統 水 利 設 施 - 湧 泉 水 從 草 店 仔 路 看 聚 落 發 展 身 後 場 所 - 埔 哩 從 宗 教 信 仰 看 聚 落 發 展 廟 宇 祭 祀 信 仰 中 心 聚 落 領 域 的 變 遷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組 織 圖 1-2 研 究 架 構 9

17 1-4-2 研 究 流 程 本 研 究 繪 製 下 述 之 研 究 流 程, 依 照 流 程 之 順 序, 以 及 研 究 過 程 來 進 行 石 龜 聚 落 之 研 究 圖 1-3 主 要 研 究 計 畫 動 機 與 目 的 相 關 聚 落 研 究 的 回 顧 形 成 概 念 與 研 究 架 構 研 究 地 區 實 地 調 查 深 度 訪 談 田 野 調 查 史 料 蒐 集 與 文 獻 回 顧 地 圖 蒐 集 與 分 析 資 料 彙 整 與 分 析 撰 寫 論 文 結 論 圖 1-3 研 究 流 程 10

18 是 故 依 循 以 上 之 研 究 動 機 與 思 考 脈 絡, 本 文 擬 以 石 龜 地 區 做 為 研 究 空 間, 而 研 究 最 終 目 的 如 下 : 一 了 解 石 龜 地 區 聚 落 自 然 人 文 環 境 發 展 及 由 來 開 墾 背 景 及 生 產 方 式 社 會 與 經 濟 的 構 成 與 變 遷 二 探 討 石 龜 聚 落 對 外 聯 絡 交 通 系 統 水 利 設 施 對 居 民 的 影 響 聚 落 的 興 起 因 素 與 探 討 影 響 聚 落 興 起 的 因 素 繁 榮 到 趨 於 平 淡 的 因 素 三 了 解 石 龜 聚 落 民 間 宗 教 信 仰 祭 祀 圈 的 空 間 分 布 對 聚 落 空 間 構 成 的 關 係 11

19 第 二 章 自 然 與 人 文 環 境 的 概 述 石 龜 聚 落 的 自 然 人 文 環 境 自 然 環 境 概 述 聚 落 坐 落 與 地 理 位 置 形 勢 歷 史 與 疆 域 沿 革 石 龜 里 先 民 開 墾 背 景 與 發 展 過 程 石 龜 聚 落 歷 史 發 展 石 龜 地 名 的 由 來 村 落 形 態 之 發 展 歷 程 石 龜 聚 落 的 開 發 社 會 與 經 濟 構 成 宗 教 信 仰 人 口 構 成 產 業 型 態 社 團 組 織 41 12

20 第 二 章 自 然 與 人 文 環 境 的 概 述 2-1 石 龜 聚 落 的 自 然 人 聞 環 境 在 研 究 石 龜 地 區 聚 落 的 形 成 與 發 展 過 程 前, 有 必 要 對 其 所 屬 他 里 霧 堡 的 人 文 自 然 環 境 作 一 了 解, 其 中 包 括 了 地 理 位 置 地 形 地 勢 地 質 土 壤 氣 候 開 墾 背 景 與 發 展 過 程, 社 會 與 經 濟 構 成 等 因 素 等 石 龜 聚 落 位 於 今 雲 林 縣 斗 南 鎮 南 方, 在 明 鄭 時 期 即 已 開 發, 根 據 台 灣 省 通 志 記 載 : 本 縣 地 方 系 鄭 成 功 部 將 林 圯 率 部 將 開 墾, 是 以 軍 旅 屯 墾 為 主, 屯 墾 區 為 石 龜 溪 靖 興 里, 此 開 墾 人 均 為 蔡 黃 兩 姓 拓 殖 1 又 另 記 : 斗 南 鎮 石 龜 溪 於 明 鄭 時 代 已 開 墾, 而 清 領 後 在 雲 林 地 方, 最 初 發 達 之 地 即 為 他 里 霧, 康 熙 四 十 九 年 ( 西 元 1710 年 ) 周 文 元 重 修 台 灣 府 志 已 有 他 里 霧 庒 2 的 記 載 由 此 記 載 知 石 龜 聚 落 早 在 四 百 多 年 前 明 鄭 時 期 即 已 開 墾, 其 餘 應 為 零 星 從 大 陸 東 南 沿 海 各 省 居 民 移 民, 這 些 移 墾 者 除 了 避 難 之 外, 最 主 要 還 是 因 生 活 困 苦, 於 是 飄 洋 過 海, 紛 紛 到 台 灣 發 展, 由 南 到 北 逐 漸 開 發, 本 地 乃 在 這 多 種 開 墾 過 程 中 形 成 圖 2-1 為 乾 隆 時 期 石 龜 溪 流 域 出 海 口, 依 圖 示 當 時 石 龜 溪 水 流 直 通 入 海, 由 此 推 論 移 墾 者 是 藉 由 石 龜 溪, 順 流 而 上 到 各 沿 岸 開 墾, 根 據 記 載 石 龜 溪 與 三 疊 溪 的 名 字, 在 聚 落 未 形 成 前 即 已 被 記 載 於 地 圖 上 了, 另 3 在 臺 灣 輿 圖 上 也 記 載 了 石 龜 溪 他 里 霧 街 將 軍 崙 等 地 名 圖 2-2 3, 由 兩 者 編 著 年 代 推 斷, 是 先 有 溪 名 再 有 庄 名 的 出 現 4, 另 由 圖 2-4 所 示 在 康 熙 五 十 六 年 石 龜 溪 聚 落 就 已 經 形 成 了, 而 靖 興 里 還 比 石 龜 溪 開 發 還 晚 5 另 根 據 洪 敏 麟 在 笨 港 之 地 理 變 遷 研 究 裡 記 載 : 康 熙 四 十 三 年 斗 六 以 南 的 嘉 南 平 原 全 部 已 墾 成 了, 所 以 港 務 乃 愈 趨 鼎 盛 又 在 該 篇 文 章 內 記 載 : 在 陸 運 尚 落 後 的 時 代 裡, 這 段 河 道 有 最 原 始 的 竹 筏, 以 作 為 運 輸 工 具, 由 其 竹 筏 的 航 線 深 入 了 今 竹 山 1 雲 林 縣 志 稿 卷 首, 史 略 篇 p68~ , 台 北, 成 文 2 雲 林 縣 志 稿 卷 首, 史 略 篇 p100,1977, 台 北, 成 文 年, 日 本 藉 口 琉 球 船 民 遭 臺 灣 原 住 民 殺 害, 因 而 出 兵 臺 灣, 通 稱 牡 丹 社 事 件 當 時 日 本 引 用 國 際 法 的 概 念, 指 稱 台 灣 山 地 為 無 主 地, 意 圖 以 無 主 地 先 佔, 給 於 清 帝 國 很 大 的 刺 激 臺 灣 輿 圖 就 是 在 這 樣 的 背 景 下 所 產 生, 這 部 清 末 台 灣 重 要 的 文 獻 與 古 地 圖, 是 在 1879 年, 由 台 灣 兵 備 道 夏 獻 綸 主 持 下 編 繪 完 成 的 4 陳 彥 宏, 嘉 義 縣 溪 口 聚 落 發 展 之 研 究, 南 華 大 學 環 境 藝 術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p 由 民 間 信 仰 論 生 活 文 化 空 間, 張 峻 嘉 底 圖 根 據 1904 年 台 灣 堡 圖 重 繪 由 郭 桂 伶 繪 製 13

21 鎮 6 參 見 圖 2-1, 由 此 段 記 載 更 證 明 當 時 由 石 龜 經 過 的 事 實 自 然 環 境 概 述 自 然 環 境 一 般 對 整 體 區 域 的 影 響 較 廣, 對 一 個 小 地 方 的 自 然 環 境 無 法 做 單 獨 詳 盡 的 描 述, 而 且 本 研 究 對 象 石 龜 聚 落 的 文 獻 記 載 又 很 缺 乏, 只 能 從 村 民 訪 談 耆 老 口 述 古 地 圖, 老 照 片 及 族 譜 記 載 中 尋 找 並 且 以 此 資 料 做 推 論, 因 此 本 節 境 的 變 遷 為 主, 以 下 依 各 里 的 地 理 位 置 氣 候 地 形 環 境 三 方 面 來 敘 述 聚 落 坐 落 與 地 理 位 置 形 勢 斗 南 鎮 圖 2-5 位 於 雲 林 縣 中 央 偏 南, 東 經 130 3, 北 緯 23 8, 東 鄰 斗 六 市 江 厝 里 古 坑 鄉 湳 子 村 麻 園 村 接 壤 ; 西 接 大 埤 鄉 三 結 村 豐 田 村 與 大 湖 口 溪 臺 一 線 為 界 ; 南 與 石 龜 溪 ( 舊 稱 華 興 溪 或 倒 孔 山 溪 ) 為 界 與 嘉 義 縣 大 林 鎮 隔 岸 相 對 ; 北 距 虎 尾 惠 來 厝 平 和 厝 為 鄰 ; 東 西 長 15 公 里, 南 北 為 16 公 里 鎮 內 行 政 區 共 分 為 二 十 二 里, 極 東 為 將 軍 里 竹 頭 角 仔, 極 西 為 新 崙 里 新 崙, 極 南 為 石 溪 里 石 龜 溪, 極 北 為 田 頭 里 溪 蒲 寮, 面 積 共 公 頃 石 龜 聚 落 位 圖 2-1 康 熙 33 年 (1694) 高 拱 乾 修 台 灣 府 志 台 灣 府 總 圖 資 料 來 源 : 洪 敏 麟 笨 港 之 地 理 變 遷 6 洪 敏 麟, 從 潟 湖 曲 流 地 形 之 發 展 看 笨 港 之 地 理 變 遷 台 灣 文 獻 第 23 卷 第 2 期 pp

22 圖 2-2 早 期 石 龜 地 名 分 佈 圖 台 灣 輿 圖 並 說 ( 全 ) 中 國 方 志 叢 書 研 究 者 繪 製 圖 2-3 早 期 石 龜 地 名 分 佈 圖 台 灣 輿 圖 並 說 ( 全 ) 中 國 方 志 叢 書 研 究 者 繪 製 15

23 資 料 來 源 : 由 民 間 信 仰 論 生 活 文 化 空 間 張 峻 嘉 底 圖 根 據 1904 年 台 灣 堡 圖 重 繪 郭 桂 伶 繪 圖 2-4 石 龜 聚 落 出 現 年 代 示 意 圖 研 究 者 繪 製 16

24 圖 2-5 石 龜 聚 落 位 置 圖 17

25 於 斗 南 鎮 南 方, 南 與 今 石 龜 溪 為 界, 西 隔 臺 一 線 與 大 埤 鄉 為 鄰 北 接 林 子 里 東 與 新 南 里 為 鄰 7 主 要 探 討 的 石 龜 地 區, 是 三 個 聚 集 在 一 起 的 村 落 即 靖 興 里 石 龜 里 石 溪 里 之 自 然 環 地 形 地 勢 斗 南 鎮 位 於 斗 六 台 地 和 雲 嘉 沖 積 平 原 交 接 處, 地 勢 略 由 東 向 西 傾 斜, 海 拔 約 33.3 公 尺 境 內 無 高 山 橫 阻, 視 野 開 闊 轄 內 有 新 虎 尾 溪 雲 林 溪 石 牛 溪 崙 仔 溪 大 湖 口 溪 等, 由 東 向 西 貫 穿 經 過 本 鎮, 形 成 數 條 平 行 走 向 之 區 塊 斗 南 鎮 因 有 此 數 條 河 流 經 過 致 形 成 一 肥 沃 的 沖 積 平 原, 圖 是 他 里 霧 堡 早 期 晚 期 地 籍 圖, 由 地 籍 資 料 上 可 知 整 體 聚 落 外 形 並 無 多 大 改 變, 只 是 聚 落 內 建 築 地 號 增 多, 也 就 是 土 地 的 細 分, 這 是 由 於 建 築 基 地 增 加 所 致, 且 在 民 國 五 十 五 年 後 周 遭 的 農 地 也 因 土 地 重 劃 而 變 規 則 性 了 地 質 土 壤 斗 南 鎮 在 地 質 上 屬 現 代 沖 積 層, 大 致 由 砂 頁 岩 新 沖 積 土 粘 板 岩 與 砂 頁 岩 混 合 沖 積 土 所 組 成, 其 分 佈 情 況 在 石 龜 聚 落 地 區 大 約 如 下 : 砂 頁 岩 新 沖 積 土 : 此 類 土 壤 在 斗 南 分 佈 最 廣, 約 佔 全 鎮 總 面 積 58%, 分 佈 於 新 崙 後 庄 新 厝 寮 石 龜 溪 及 158 線 公 路 一 帶, 遍 及 全 鎮, 面 積 達 2,739 公 頃 粘 板 岩 與 砂 頁 岩 混 合 沖 積 土 : 此 類 土 壤 排 水 情 形 不 完 全, 面 積 達 614 公 頃, 佔 全 縣 面 積 13% 左 右 分 佈 於 斗 南 鎮 內 林 子 舊 社 一 帶, 市 區 東 明 田 頭 交 流 道 附 近 皆 交 錯 分 佈 8 氣 候 斗 南 鎮 鎮 屬 亞 熱 帶 地 區, 平 均 溫 度 在 22.5 上 下, 四 季 變 化 小, 冬 暖 夏 涼 雨 季 集 中 於 6~8 月, 年 雨 量 1,500~2,000 公 厘, 由 西 向 東 漸 增, 一 般 以 熱 帶 雨 及 颱 風 雨 為 7 雲 林 發 展 史 上 冊 第 二 章 疆 域 2-5, 雲 林 縣 政 府 雲 林 發 展 史 ( 上 )p2-69, 雲 林 縣 政 府

26 主 旱期在 11 月下旬 翌年三月下旬 但因距海較遠 冬季東北季風較無影響 農業 經營尚佳 9 圖 2-6 日治時期斗六郡斗南庒石龜溪地籍圖 資料來源 石龜溪文史工作室提供 9 雲林發展史 上 p2-96 雲林縣政府

27 圖 2-7 民 國 55 年 元 月 石 龜 溪 地 籍 圖 資 料 來 源 斗 南 地 政 事 務 所 20

28 圖 2-8 民 國 94 年 石 龜 聚 落 地 籍 圖 資 料 來 源 斗 南 地 政 事 務 所 21

29 2-1-3 歷 史 與 疆 域 沿 革 石 龜 聚 落 早 期 為 洪 雅 族, 根 據 雲 林 縣 志 稿 卷 首 史 略 篇 記 載 : 本 縣 之 先 住 民, 於 國 人 未 大 批 移 住 前, 是 屬 於 馬 來 族 系 之 番 人 居 住 台 灣 之 番 族, 區 別 為 兩 種, 一 為 熟 番 之 平 埔 族, 現 稱 為 平 地 山 胞 ; 一 為 生 番 之 高 山 族, 現 稱 為 山 地 山 胞 居 住 本 縣 之 平 埔 族, 大 部 份 屬 於 洪 雅 族, 當 時 本 縣 平 埔 族 之 社 名, 屬 於 洪 雅 族 五 社 之 中 者 有 ; 他 里 霧 社 ( 有 用 務 ): 位 置 在 現 斗 南 鎮 舊 社 里 猴 悶 社 : 位 置 在 縣 斗 南 鎮 將 軍 里 此 兩 地 都 緊 臨 石 龜 溪 聚 落 10 另 在 本 縣 之 拓 殖 裡 記 載 : 成 公 ( 鄭 成 功 ) 開 拓 之 土 地, 分 為 官 田 私 田 營 盤 田 三 種 利 用 營 兵 開 墾 之 土 地, 是 則 官 田, 私 田 所 有 權 屬 於 少 數 有 力 招 致 移 民 開 墾 之 人 士, 一 般 民 眾 並 無 土 地 所 有 權 營 盤 田 為 官 兵 自 耕 自 給, 所 有 權 屬 於 公 家 而 台 灣 通 史 記 載 : 石 龜 溪 南 靖 厝 是 軍 旅 中 的 蔡 黃 兩 姓 所 拓 殖 石 龜 聚 落 先 民 開 墾 背 景 與 發 展 過 程 石 龜 聚 落 歷 史 發 展 南 靖 厝 南 靖 厝 ( 靖 興 里 ) 12 與 南 方 之 石 龜 溪 相 連, 南 生 路 以 北 為 南 靖 厝, 以 南 則 為 石 龜 溪, 由 雲 185 線 可 北 達 林 子 里, 南 至 石 龜 溪, 居 民 多 於 明 末 清 初 隨 鄭 成 功 渡 海 來 臺, 由 於 原 鄉 是 福 建 漳 州 南 靖, 故 將 聚 落 命 名 為 南 靖 厝 根 據 地 方 耆 老 口 述 : 靖 興 里 是 此 聚 落 最 早 開 墾 的 地 方, 後 因 人 口 增 加 聚 落 無 法 容 納, 遂 轉 而 向 南 面 發 展, 又 因 村 庄 須 有 庄 名 以 便 區 分, 大 家 共 同 討 論 後 因 思 鄉 情 怯, 又 因 家 鄉 有 小 溪, 且 溪 中 有 很 多 石 頭 和 烏 龜, 遂 將 新 地 名 取 為 石 溪 石 龜, 而 靖 興 里 早 期 黃 姓 林 姓 在 此 為 大 地 主, 但 目 前 居 民 以 林 姓 居 多, 約 佔 一 半 且 多 從 事 傳 統 產 業, 種 植 作 物 以 稻 作 為 主, 冬 天 有 少 許 蔬 菜 馬 鈴 薯 烏 殼 綠 竹 筍 的 種 植, 但 也 只 是 零 星 栽 培 10 雲 林 縣 志 稿 卷 首 史 略 篇 p65 仇 德 哉,1977 台 北 成 文 11 雲 林 縣 志 稿 卷 首 史 略 篇 p69 仇 德 哉,1977 台 北 成 文 12 台 灣 地 名 辭 書 卷 九 p313~314 國 史 館 台 灣 文 獻 館

30 另 根 據 文 獻 上 另 一 記 載 : 南 靖 厝 聚 落 的 邊 緣, 埤 圳 縱 橫, 小 橋 流 水, 景 色 很 美, 便 是 當 年 海 豐 圳 的 遺 址 所 在, 海 豐 圳 現 在 已 經 淹 沒 不 見 了 13 石 溪 里 石 溪 里 位 於 斗 南 鎮 南 方, 東 為 石 龜 里, 西 隔 臺 一 線 與 大 埤 鄉 相 鄰, 南 以 華 興 溪 ( 倒 孔 山 溪 ) 為 界 與 嘉 義 縣 大 林 鎮 相 望, 北 接 靖 興 里 全 境 面 積 3.5 平 方 里, 於 清 領 時 期 屬 於 雲 林 縣 他 里 霧 堡 石 龜 溪 庒, 日 治 時 期 即 明 治 年 間, 隸 屬 於 嘉 義 廳 斗 六 支 廳 石 龜 溪 庒, 至 大 正 九 年 行 政 區 域 改 為 台 南 州 斗 六 郡 石 龜 溪 大 字, 隸 屬 於 石 龜 溪 派 出 所 第 二 保 及 第 三 保, 光 復 後 則 改 為 石 溪 里 石 溪 里 地 名 由 來 係 由 里 內 最 大 聚 落 石 龜 溪 里 所 分 割, 因 石 龜 里 人 口 戶 數 規 模 過 大, 而 將 行 政 區 分 為 兩 里, 石 溪 里 位 於 石 龜 里 西 邊, 取 名 石 溪 里, 台 鐵 石 龜 站 即 位 於 本 村 西 方 行 政 區 隸 屬 於 石 溪 里 的 包 厝 庄, 在 文 獻 記 載, 日 本 據 台 時 包 厝 庄 因 頑 強 抗 日, 後 來 因 事 敗 被 放 火 燒 掉 整 個 村 莊, 所 以 雖 然 名 稱 為 包 厝 庄 但 實 際 上 庒 內 因 戰 火 關 係, 包 姓 人 士 避 居 外 地, 以 致 現 在 包 厝 庄 已 經 沒 有 包 姓 人 住 了 後 來 日 治 時 期 改 為 下 庄 14, 直 到 光 復 後 為 紀 念 當 地 復 庄 所 以 又 改 名 復 興 石 龜 里 15 由 斗 南 的 沿 革 記 載 : 靖 興 里 先 民 來 自 福 建 南 靖, 開 墾 位 置 就 在 現 在 的 靖 興 里, 建 屋 定 居, 屯 墾 謀 生, 後 來 居 民 越 來 越 多, 儼 然 成 為 一 個 大 部 落 先 民 離 鄉 背 井 總 有 思 鄉 情 懷, 因 感 覺 居 住 地 需 要 有 名 稱 以 方 便 記 憶, 就 將 此 部 落 稱 名 為 南 靖 厝 16 從 各 文 獻 資 料 調 查 記 載 所 示, 早 期 移 墾 者 往 往 會 帶 家 鄉 神 祈 或 香 火 移 墾 以 保 平 安, 年 深 月 久 因 感 於 神 明 庇 祐, 便 提 供 給 宗 親 或 同 墾 鄉 民 膜 拜, 又 因 神 13 花 松 村 編 篡, 台 灣 鄉 土 全 誌 第 六 冊,p74~75 中 一 出 版 下 庄 根 據 筆 者 研 究 有 兩 種 原 因 :1 依 古 代 地 名 研 究 所 述 在 部 落 命 名 時, 會 因 地 形 地 勢 或 人 文 命 名, 而 根 據 當 地 的 地 理 形 式, 因 地 狹 人 稀 所 以 取 名 窄 庄 台 語 音, 文 字 就 用 諧 音 書 寫 2 因 位 置 在 整 個 石 龜 聚 落 的 邊 緣, 且 在 庄 尾 所 以 取 名 下 庄 15 斗 南 鎮 公 所 網 站, 16 打 算 長 期 居 住, 房 屋 結 構 自 然 要 好 一 些, 是 為 厝 ; 短 暫 生 活, 房 屋 自 然 簡 陋, 是 為 寮 23

31 威 廣 被, 在 信 眾 要 求 下, 最 後 衍 變 為 庄 民 合 資 建 廟 膜 拜, 為 方 便 記 憶 也 因 此 將 此 廟 取 名 靖 興 宮 靖 興 里 居 民 也 因 此 生 活 安 定, 衣 食 溫 飽, 人 口 也 就 越 來 越 多 居 住 空 間 不 足, 以 致 逐 漸 向 南 邊 擴 充 發 展, 最 後 新 興 住 地 人 口 竟 然 比 本 部 部 落 居 民 還 要 多 先 民 為 懷 念 大 陸 家 鄉 有 一 條 溪, 溪 中 有 很 多 石 頭 和 烏 龜, 於 是 將 此 新 興 的 部 落 定 名 為 石 龜 溪, 此 即 為 石 龜 地 名 的 由 來, 由 於 久 居 安 定, 為 感 念 神 明 保 佑 所 以 興 建 媽 祖 廟, 取 名 為 天 后 宮, 供 居 民 膜 拜, 每 年 農 曆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媽 祖 生 日, 香 火 鼎 盛 石 龜 溪 開 發 甚 早, 在 康 熙 五 十 六 年 ( 西 元 1717 年 ) 成 書 的 諸 羅 縣 誌 即 有 一 段 記 載 : 石 龜 溪 荘 圳 : 源 由 石 龜 溪 分 入 康 熙 四 十 五 年, 莊 民 開 圳 另 外 在 葉 姓 族 譜 上 記 載 : 祖 先 天 意 公 於 康 熙 三 十 四 年, 經 諸 羅 縣 宰 宋 永 清 同 意, 並 經 撫 墾 局 調 查 後 同 意, 開 墾 石 珪 溪 圳, 後 因 耕 作 需 要 始 鳩 工 開 鑿 海 豐 圳 ( 當 地 耆 老 說 海 豐 圳 即 今 之 石 龜 溪 圳, 但 文 獻 上 無 法 查 證, 且 目 前 也 無 海 豐 圳 的 水 圳 ) 另 外, 雲 林 采 訪 冊 亦 有 記 載 : 石 圭 溪 陂 : 源 由 大 湖 口, 在 縣 西 南 十 三 公 里 居 民 濬 渠 引 水, 廣 周 二 十 餘 丈, 溉 田 一 百 餘 甲 由 前 面 兩 段 文 字 敘 述 中 可 知, 石 龜 溪 不 僅 開 發 時 間 早, 甚 至 在 康 熙 末 年 就 已 引 水 灌 溉 開 田, 土 地 贍 養 率 高, 所 以 第 一 段 的 敘 述 應 只 是 傳 說 並 無 依 據, 由 雲 林 采 訪 冊 中 的 記 載 石 龜 溪 莊 有 戶 數 250 戶, 丁 口 一 千 兩 百 五 十 八 僅 次 於 庵 古 坑 莊, 為 他 里 霧 堡 中 第 二 大 庒, 人 口 之 多 可 見 一 般 表 2-1 所 示, 由 下 表 人 口 數 可 證 明 他 里 霧 17 堡 中 石 龜 聚 落 開 發 最 早 而 表 2-2 為 從 清 朝 到 民 國 時 期, 石 龜 聚 落 新 舊 地 名 18 對 照 表 從 每 個 地 名 的 沿 革 可 瞭 解 該 地 區 發 展 的 歷 史 背 景, 也 因 此 地 名 也 被 稱 為 雲 林 采 訪 冊, 原 記 載 為 他 里 霧 堡, 堡 內 村 五 十 八 社 ㄧ, 經 研 究 者 整 理 成 為 現 今, 斗 南 鎮 實 際 轄 內 者 雲 林 發 展 史 ( 上 )p2~24, 雲 林 縣 政 府

32 歷 史 的 化 石 19 表 2-1 他 里 霧 新 舊 地 名 對 照 雲 林 采 訪 冊 研 究 者 製 表 他 里 霧 堡 人 口 數 及 新 舊 地 名 舊 地 名 戶 數 人 口 數 現 在 地 名 猴 悶 溝 莊 將 軍 里 溫 厝 角 莊 將 軍 里 將 軍 崙 莊 將 軍 里 烏 瓦 磘 莊 東 明 里 新 莊 莊 東 明 里 新 厝 寮 莊 東 明 里 田 頭 莊 田 頭 里 菜 瓜 寮 莊 西 歧 里 小 東 莊 小 東 里 大 東 莊 大 東 里 箄 蔴 莊 西 伯 里 新 崙 莊 新 崙 里 港 墘 莊 新 崙 里 紅 瓦 磘 莊 明 昌 里 五 間 厝 莊 明 昌 里 舊 社 莊 舊 社 里 南 勢 莊 新 南 里 崙 仔 莊 新 南 里 竹 頭 角 莊 阿 丹 里 阿 丹 莊 阿 丹 里 石 圭 溪 莊 石 龜 溪 南 靖 厝 莊 靖 興 里 連 芳 莊 靖 興 里 林 仔 莊 林 仔 里 包 厝 莊 石 溪 里 19 參 閱 : 宮 崎 正 勝 著 林 鍵 鱗 譯, 從 地 圖 與 地 名 看 世 界 歷 史, 世 潮,

33 表 2-2 清 朝 到 民 國 地 名 改 變 資 料 來 源 : 雲 林 發 展 史 ( 上 ) 研 究 者 製 表 清 領 時 期 日 治 時 期 日 治 時 期 光 復 以 後 光 復 以 後 ( 雲 林 縣 ) ( 嘉 義 廳 ) ( 台 南 州 ) ( 民 國 63 年 ) ( 民 國 70 年 ) 他 里 霧 街 他 里 霧 庄 斗 南 東 仁 東 仁 他 里 霧 街 他 里 霧 庄 斗 南 西 岐 西 岐 他 里 霧 街 他 里 霧 庄 斗 南 南 昌 南 昌 他 里 霧 街 他 里 霧 庄 斗 南 北 銘 北 銘 他 里 霧 街 他 里 霧 庄 斗 南 中 天 中 天 舊 社 莊 舊 社 庄 舊 社 舊 社 舊 社 林 仔 莊 連 芳 莊 林 仔 庄 林 子. 林 子. 連 芳 林 子 林 子 石 圭 溪 莊 石 龜 溪 庄 石 龜 溪. 石 龜 溪 石 龜 石 龜 石 圭 溪 莊 石 龜 溪 莊 石 龜 溪 石 龜 溪 石 溪 石 溪 南 靖 厝 石 龜 溪 庄 石 龜 溪. 南 靖 厝 靖 興 靖 興 南 勢 莊 南 勢 庄 南 勢. 崙 仔 寮 新 南 新 南 阿 丹 莊 崙 仔 莊 阿 丹 庄 阿 丹. 崙 仔 阿 丹 阿 丹 將 軍 崙 莊 溫 厝 角 莊 新 庄. 將 軍 崙. 溫 厝 角 庄 新 庄. 將 軍 崙 溫 厝 角. 溫 厝 角 將 軍 將 軍 新 莊 莊 烏 瓦 窯 莊 新 庄. 新 庄 新 庄. 新 庄. 烏 瓦 窯 西 天 東 明 新 厝 寮 莊 北 勢 仔 莊 新 庄. 新 庄 新 庄. 新 厝 寮. 北 勢 子 新 光 新 光 田 頭 莊 田 頭 庄 田 頭. 田 頭. 苦 苓 腳. 溪 埔 寮 田 頭 田 頭 五 間 厝 莊 紅 瓦 窯 莊 五 間 厝 庄 五 間 厝. 五 間 厝. 二 重 溝. 紅 瓦 窯 明 昌 明 昌 大 東 莊 大 東 庄. 大 東 大 東. 大 東 大 東 大 東 大 東 莊 箄 麻 莊 大 東 庄. 大 東 大 東. 新 厝. 埤 麻 埤 麻 埤 麻 大 東 莊 萆 麻 莊 大 東 庄. 大 東 大 東. 大 東. 埤 麻 西 伯 西 伯 新 崙 莊 大 東 庄. 新 崙 大 東 庄. 新 崙 新 崙 新 崙 小 東 莊 小 東 庄 小 東 小 東 小 東 石 龜 地 名 的 由 來 石 龜 聚 落 位 於 斗 六 台 地 和 雲 嘉 沖 積 平 原 交 接 處, 地 勢 略 由 東 向 西 傾 斜, 海 拔 約 33.3 公 尺 境 內 無 高 山 橫 阻, 視 野 開 闊 有 石 牛 溪 崙 仔 溪 大 湖 口 溪 等, 26

34 由 東 向 西 貫 穿 本 聚 落, 形 成 數 條 平 行 走 向 之 區 塊 石 龜 聚 落 地 名 由 來 版 本 甚 多, 經 研 究 者 歸 納 整 理 如 下 20 : 傳 說 一 : 由 於 當 地 有 一 條 溪, 溪 中 石 頭 白 秀 如 玉, 且 溪 旁 草 叢 內 有 很 多 烏 龜, 故 取 名 石 亀 溪 傳 說 原 由 ; 當 地 的 地 主 葉 清 河 先 生 口 述, 在 雍 正 年 間, 距 今 天 約 三 百 年 了, 在 此 故 事 發 生 以 前, 石 龜 溪 已 經 有 村 落 的 雛 型, 只 是 名 子 叫 做 石 珪 而 已, 由 石 龜 聚 落 葉 姓 族 譜 記 載 : 葉 姓 開 台 祖 天 意 公 於 康 熙 三 十 四 年 到 東 寧 諸 羅 ( 今 之 台 灣 嘉 義 ) 因 與 當 時 縣 宰 宋 永 清 熟 識, 因 此 被 聘 幫 忙 縣 政 負 責 給 墾 地 調 查 製 圖, 有 次 因 公 務 到 達 斗 六 門, 途 經 當 時 石 珪 溪 發 現 此 地 地 勢 很 適 合 拓 墾, 遂 向 當 時 撫 墾 局 申 請 給 墾 證 書, 經 縣 宰 同 意 後 始 著 手 開 墾 當 時 石 珪 溪 居 民 寥 寥 如 晨 星 散 宿, 但 經 開 墾 後 又 有 埤 圳 水 利 供 給, 故 漸 有 人 前 來 開 墾 並 攜 眷 居 住 遂 成 一 庄, 在 明 鄭 時 期 此 地 稱 為 石 珪 溪, 後 因 此 地 之 溪 石 白 且 秀 如 玉, 且 因 溪 而 得 石 故 稱 為 白 石 珪, 而 石 龜 溪 者 因 溪 之 周 邊 有 堈 有 堎, 草 木 叢 生 故 易 龜 生, 常 受 漁 人 補 捉 故 漁 人 稱 溪 曰 石 龜 溪, 久 之 成 慣 傳 說 二 : 在 打 貓 東 頂 堡 的 山 上, 有 一 形 似 烏 龜 的 石 頭 被 大 水 沖 出 經 現 在 的 石 龜 居 民 拾 獲 因 而 取 名 為 石 龜 溪 傳 說 原 由 ; 為 溪 之 源 頭 在 打 貓 東 頂 堡 ( 今 古 坑 地 區 ) 大 湖 底 庒 上 有 龜 頭 山 ( 今 華 山 龜 仔 頭 ) 其 山 形 如 龜 有 頭 故 稱 龜 頭 山, 山 下 有 溪 流 豐 水 期 時 水 勢 浩 大, 冬 則 沽 渴 無 水, 於 雍 正 元 年 秋 暴 風 雨 大 作, 山 崩 被 溪 之 大 水 冲 出 一 隻 龜 大 如 海 之 龜, 被 漁 人 所 獲 視 之 似 石 若 龜 者, 其 背 有 花 紋 既 像 石 又 為 龜 之 形, 行 動 自 然 成 一 種 奇 物, 有 人 說 龜 化 石 有 的 說 石 化 龜, 莫 衷 一 是 有 一 天 文 理 學 家 說 是 龜 山 之 靈 氣 得 天 地 日 月 之 精 華, 經 數 百 或 千 年 必 有 其 化 物 出 現 確 無 容 疑 之 理, 此 事 傳 聞 到 諸 羅 縣 宰 處, 宰 官 命 人 來 取 解 京 進 達 聖 上, 後 聞 該 龜 因 氣 候 風 土 不 服 長 然 而 逝, 後 人 因 有 這 條 溪 而 得 到 龜 石 故 名 之 為 石 龜 20 石 龜 地 名 由 來 傳 說 部 份 由, 石 龜 國 小 : 鄧 利 雄 老 師 提 供 27

35 溪 此 為 石 龜 地 名 由 來 21 從 這 個 時 候 起, 石 龜 溪 里 這 個 地 方 就 步 入 一 個 生 機 勃 勃 的 境 界 傳 說 三 : 傳 說 中 此 地 的 地 形, 從 高 處 望 很 像 一 隻 烏 龜, 故 由 地 形 上 自 然 的 形 狀 而 取 名 叫 石 龜 溪 傳 說 原 由 ; 明 鄭 時 期, 在 十 七 世 紀 下 半 葉, 先 民 紛 紛 從 大 陸 渡 海 來 台, 在 此 定 居 下 來, 在 本 部 落 的 周 圍 也 分 佈 大 小 不 一 的 村 落, 本 地 有 位 賢 達 人 士, 在 東 邊 的 高 處 向 西 眺 望, 發 現 以 石 龜 溪 為 中 心, 周 圍 分 佈 五 個 部 落, 宛 如 一 隻 烏 龜, 廍 前 寮 是 頭, 南 靖 厝 是 右 前 腳, 蓮 芳 是 右 後 腳, 下 庄 子 是 左 前 腳, 潭 墘 是 左 後 腳, 至 於 尾 部 是 南 勢 了, 而 且 左 二 腳 涉 足 溪 中, 如 此 村 落 與 溪 流 組 合 成 的 地 形, 狀 似 一 隻 石 龜 盤 溪, 位 於 龜 形 中 心 的 本 庄 便 取 名 為 石 龜 溪 22 圖 2-9 圖 2-9 石 龜 四 肢 位 置 分 佈 示 意 圖 昭 和 二 年 測 繪 台 灣 地 形 圖 研 究 者 繪 製 傳 說 四 : 由 於 觀 望 的 地 點 位 置 不 同, 解 說 不 同 所 以 四 肢 位 置 也 有 所 差 異, 但 形 狀 仍 然 類 似 石 亀 石 龜 里 葉 氏 族 譜 石 亀 文 史 工 作 室 葉 宗 和 提 供 石 龜 國 小, 鄧 利 雄 老 師 提 供 28

36 傳 說 原 由 ; 石 龜 溪 附 近 有 一 村 落 地 名 連 芳, 此 地 在 整 個 石 龜 聚 落 為 最 高 點, 由 此 眺 望 石 龜 聚 落 頭 在 古 坑 鄉 中 州 部 落, 左 前 腳 在 連 芳 左 後 腳 在 南 靖 厝 右 前 腳 在 大 林 潭 墘 右 後 腳 在 包 厝 庒 尾 巴 在 大 埤 鄉 柳 樹 腳, 如 此 才 符 合 風 水 上 的 傳 說, 龜 頭 應 在 村 莊 的 庒 頭, 此 傳 說 又 與 縱 貫 鐵 道 的 設 置 路 線 有 關 23 盡 管 眾 說 紛 紜 卻 也 無 從 求 證, 故 研 究 者 只 紀 錄 口 述 詳 情, 以 提 供 片 段 資 料 以 期 後 續 研 究 者 深 入 研 究 之 參 考 傳 說 五 : 在 現 今 的 天 后 宮 廟 埕 前 有 一 水 池, 池 內 自 然 聚 集 了 很 多 烏 龜, 因 地 理 特 殊, 故 名 石 龜 溪 傳 說 原 由 ; 然 而 不 知 何 故 跑 到 了 嘉 義 撞 倒 了 城 牆, 被 捕 後 鎮 壓 在 嘉 義 公 園 根 據 筆 者 研 究 調 查 發 現, 在 當 時 彰 化 人 林 爽 文 的 抗 清 事 件 發 生 後, 清 廷 曾 派 名 將 福 康 安 來 台 平 亂, 在 一 場 血 戰 下, 雖 保 全 了 諸 羅 縣 城, 但 居 民 的 傷 亡, 卻 也 相 當 慘 重 朝 廷 爲 了 紀 念 亡 魂, 特 在 縣 郊 建 立 義 民 廟, 以 供 後 人 憑 弔, 並 改 諸 羅 為 嘉 義, 其 意 義 是 嘉 許 義 民 乾 隆 五 十 三 年 爲 表 彰 福 康 安 的 戰 功, 特 在 石 龜 上 豎 起 巨 石, 以 示 壓 鎮 暴 動 之 意, 比 起 石 龜 溪 的 石 龜, 在 時 間 上 要 慢 六 十 多 年, 實 在 不 能 相 提 並 論 照 片 2-1 據 此 筆 者 深 入 由 歷 史 文 獻 探 討, 得 知 此 時 期 共 有 三 處 相 同 石 亀 上 背 刻 文 即 照 片 2-1 台 南 市 西 區 保 安 路 代 天 府 保 安 宮, 照 片 2-2 台 南 赤 嵌 樓 內 的 石 龜 碑 文, 照 片 2-3 嘉 義 公 園 內 的 石 亀 碑 文, 由 各 地 石 龜 沿 革 記 載 這 三 地 的 石 龜 各 有 因 果 關 係, 從 照 片 上 顯 示 此 三 張 照 片, 石 龜 形 狀 保 安 宮 與 赤 崁 樓 相 似, 這 與 文 獻 上 記 載 是 同 一 時 期 雕 刻, 另 外 嘉 義 公 園 石 龜 也 是 福 康 安 時 期 所 刻 23 由 順 利 碾 米 廠 黃 嘉 盛 先 生 靖 興 里 黃 德 盛 先 生 口 述 ; 鐵 路 原 訂 通 過 石 龜 溪 庄 頭, 地 方 耆 老 深 恐 破 壞 村 庒 風 水, 會 將 龜 頭 龍 脈 切 斷, 所 以 反 對 鐵 路 路 線 由 此 通 過 29

37 照 片 2-1 台 南 代 天 府 保 安 宮 內 石 龜 研 究 者 拍 攝 照 片 2-2 台 南 赤 崁 樓 石 龜 研 究 者 拍 攝 照 片 2-3 嘉 義 公 園 石 龜 研 究 者 拍 攝 30

38 傳 說 六 : 沿 用 習 慣 與 思 鄉 情 懷, 將 新 開 墾 居 住 聚 落 沿 用 原 鄉 地 命 名 傳 說 原 由 ; 本 地 先 民 是 來 自 漳 州 南 靖, 講 的 話 是 屬 於 福 佬 語 系, 也 就 是 閩 南 話 三 百 年 前 本 地 先 民 在 現 在 的 靖 興 里 定 居 屯 墾, 因 這 一 族 群 來 自 同 家 鄉 福 建 省 南 靖, 所 以 將 此 地 部 落 名 稱 叫 南 靖 厝 先 民 為 紀 念 自 己 的 家 鄉, 往 往 將 中 國 的 原 籍 地 名, 直 接 移 植 至 台 灣 來 為 當 地 命 名, 這 種 地 名 在 台 灣 非 常 普 遍 先 民 在 南 靖 厝 落 地 生 根, 因 生 活 安 定, 招 來 更 多 的 同 鄉, 因 世 代 繁 衍, 人 口 不 斷 增 加, 部 落 逐 漸 向 南 擴 張, 久 之 成 了 新 部 落, 這 個 新 部 落 須 要 命 名, 先 民 因 思 念 家 鄉, 而 以 家 鄉 的 景 象 來 命 名, 不 以 原 來 的 命 名 模 式, 原 來 家 鄉 有 一 條 溪, 溪 裡 出 產 很 多 石 頭 和 烏 龜, 於 是 命 名 為 石 龜 溪 部 落 南 邊 的 溪 流 也 一 併 改 為 石 龜 溪, 從 此 石 龜 溪 和 南 靖 厝 仳 鄰 而 居, 兩 部 落 也 常 常 一 併 稱 呼 為 石 龜 溪 南 靖 厝 或 南 靖 厝 石 龜 溪 總 之, 上 諸 所 述, 嘉 義 市 的 石 龜 不 是 來 自 石 龜 溪 的 石 龜, 由 於 傳 說 版 本 紛 雜 真 確 原 因 則 難 加 以 求 證, 只 能 視 同 故 事 性 的 傳 說, 研 究 者 因 此 將 這 些 資 料 彙 整, 以 提 供 後 續 作 研 究 的 重 要 基 礎 參 考 資 料 依 據 筆 者 研 究 調 查, 西 元 1661 年 鄭 成 功 佔 據 台 灣, 作 為 反 清 復 明 的 根 據 地, 同 時 駐 兵 屯 墾, 開 發 台 灣 之 後, 距 台 灣 最 近 的 東 南 沿 海 各 省, 比 以 前 更 踴 躍 渡 海 來 台, 就 是 在 這 種 時 代 背 景 下 來 自 中 國 大 陸, 一 來 避 難, 二 來 謀 生 當 時 鹿 港 笨 港 ( 北 港 ) 安 平 港 鹿 耳 門 都 是 登 陸 的 地 點 本 地 先 民 登 陸 的 地 點 應 是 笨 港 圖 2-10 由 圖 顯 示 早 期 笨 港 是 一 寬 廣 河 流, 是 由 三 條 河 所 匯 集 而 成, 另 由 圖 2-11 所 示 此 河 流 早 期 即 為 石 龜 溪 的 出 海 口 根 據 筆 者 調 查, 石 龜 溪 流 域 經 過 處 的 嘉 義 縣 大 林 鎮 有 ㄧ 地 名 曰 ( 早 知 港 ) 又 稱 ( 走 豬 台 語 發 音 ), 明 清 時 期 船 隻 可 由 笨 港 入 口, 沿 石 龜 溪 流 域 船 行 到 早 知 港, 改 由 陸 路 到 石 龜 聚 落 24 據 台 灣 之 糖 一 書 云 萬 歷 崇 禎 之 交, 因 福 建 飢 荒, 鄭 芝 龍 曾 移 災 民 數 萬 人 于 台 灣 給 銀 開 墾, 我 國 人 最 初 移 植 之 農 作 物 當 為 甘 蔗 等 等 石 龜 溪 沿 岸 糖 廍 林 立, 今 大 埤 鄉 尚 義 村 ( 柳 樹 腳 ) 就 有 頂 廍 下 廍 二 個 糖 廍, 產 品 利 用 石 龜 溪 24 早 知 港 位 於 大 林 鎮 北 方, 由 地 圖 上 可 顯 示 早 知 港 的 位 置, 但 現 在 已 無 此 港 的 遺 跡 存 在 了 31

39 圖 2-10 先 民 登 陸 地 點 番 頭 家 中 研 院 社 會 所 2003 年 圖 2-11 他 里 霧 社 石 龜 溪 流 域 圖 諸 羅 縣 誌 圖 1968 成 文 32

40 圖 2-12 早 知 港 地 理 位 置 圖 昭 和 三 年 製 台 灣 地 形 圖 研 究 者 繪 製 水 運 外 銷, 今 大 林 鎮 湖 北 里 早 知 港 為 當 時 著 名 內 陸 河 港 25 圖 村 落 形 態 之 發 展 歷 程 人 類 聚 落 選 址, 與 地 形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都 市 的 發 展 會 受 地 形 的 限 制, 而 鄉 村 聚 落 也 會 受 地 形 的 發 展 而 有 所 變 異, 石 龜 聚 落 的 發 展 有 類 似 不 規 則 放 射 狀 圖 2-13, 根 據 研 究 者 實 地 訪 查, 聚 落 發 展 之 初, 都 是 順 其 自 然 發 展, 沒 有 規 劃 且 因 地 制 宜, 所 以 街 道 都 是 狭 窄 而 彎 曲 錯 綜 複 雜 參 閱 文 獻 資 料 記 載 經 研 究 者 歸 納, 聚 落 的 選 址 最 被 接 受 的 的 條 件 為 :( 一 ) 地 形 ( 二 ) 氣 候 ( 三 ) 土 壤 與 天 然 資 源 而 石 龜 聚 落 位 於 : 1 河 流 交 會 的 枝 椏 地 帶 -- 人 類 最 初 選 擇 居 住 之 地, 首 先 以 安 全 為 第 一 考 量 2 平 原 上 較 高 的 小 型 高 地 -- 平 原 上 地 形 的 起 伏 有 限, 較 高 的 地 區, 勢 必 成 為 聚 落 發 展 的 理 想 地 區 25 資 料 來 源 雲 林 縣 政 府 文 化 局 網 站, 33

41 圖 2-13 石 龜 聚 落 放 射 狀 街 道 圖 2006 年 林 務 局 GIS 影 像 系 統 研 究 者 繪 河 谷 中 的 河 階 地 帶 -- 早 期 的 農 業 聚 落, 都 發 生 於 河 階 之 上, 安 全 又 便 於 灌 溉, 石 龜 聚 落 地 處 在 高 灘 地 帶 就 是 這 種 因 數 3 盆 地 的 中 心 地 區 -- 因 容 易 取 得 生 活 資 訊, 日 常 生 活 以 及 農 業 灌 溉 所 需 也 較 容 易 取 得 且 因 為 是 盆 地 四 周 有 天 然 屏 障 故 較 安 全 山 坡 與 沖 積 扇 的 接 觸 線 上 -- 沖 積 扇 上 土 地 肥 沃, 但 往 往 面 積 不 大, 如 再 建 屋 會 佔 用 耕 作 面 積, 不 合 經 濟 效 益, 所 以 選 擇 山 麓 與 沖 積 扇 之 間 交 接 處, 既 安 全 又 便 於 照 顧 農 作 根 據 石 龜 當 地 文 史 工 作 室 提 供 及 研 究 者 實 地 調 查, 依 早 期 巷 弄 推 斷 石 溪 里 較 早 村 民 居 住, 考 證 原 因 是 ; 現 有 石 溪 里 巷 道 比 石 龜 里 狭 小, 因 以 前 只 供 人 行 所 以 巷 弄 狭 小, 又 早 期 水 利 不 便 所 以 居 住 地 會 選 擇 在 不 適 宜 耕 作 地, 將 水 源 便 利 處 留 作 耕 地, 石 龜 里 是 庒 頭 有 石 龜 溪 圳 流 經, 水 源 便 利 所 以 較 晚 建 屋 居 住, 以 致 巷 弄 街 道 也 較 寬 廣, 這 可 由 日 治 時 期 斗 六 郡 石 龜 溪 庒 地 籍 圖 上 看 出 當 時 的 土 地 地 籍 狀 況 圖

42 4 山 地 中 的 隘 口 或 山 谷 的 出 入 口 -- 由 於 隘 口 或 出 入 口 的 地 理 位 置 重 要, 常 作 為 商 旅 休 息 之 地, 也 是 軍 事 上 最 重 要 的 駐 紮 防 守 地 26 石 龜 聚 落 就 是 依 據 上 述 五 項 原 因 所 形 成 的 根 據 史 料 及 民 間 口 述 訪 談 知, 石 龜 聚 落 於 康 熙 三 十 四 年 由 葉 氏 祖 先 天 意 公 入 墾, 並 集 資 開 闢 水 圳, 得 以 使 當 地 農 作 收 成 豐 富, 居 民 豐 衣 足 食 接 著 陸 續 又 有 陳 氏 祖 先 宗 諧 公 於 道 光 十 一 年 公 元 1831 年 遷 入 石 龜 溪, 並 帶 來 棕 簑 衣 的 製 造 技 術, 這 也 是 奠 定 日 後 石 龜 溪 聚 落 發 展 的 遠 因 相 傳 日 本 據 台 時 因 下 雨 連 綿, 日 軍 下 令 所 有 簑 衣 製 造 完 工 後 全 數 交 軍 隊 使 用, 但 因 為 供 不 應 求, 日 本 人 遂 而 從 本 土 引 進 機 器 前 來, 此 機 器 造 成 了 後 來 棕 刷 的 大 量 生 產, 最 後 也 因 塑 膠 業 發 達 取 代 了 棕 簑 製 造 技 術, 石 龜 簑 衣 手 工 業 也 就 開 始 沒 落 石 龜 聚 落 的 開 發 歷 程 對 於 石 龜 地 區 的 開 發 經 過, 依 本 研 究 所 蒐 集 的 資 料 及 研 究 方 向 以 現 存 木 造 的 老 建 築 為 主, 依 建 築 的 形 態 來 瞭 解 聚 落 的 發 展, 再 以 這 些 建 築 的 使 用 者 去 追 查 這 建 築 背 後 所 經 歷 的 社 會 變 遷, 時 空 歷 程 發 展, 在 文 獻 資 料 乏 善 可 陳 的 情 況 下 唯 有 以 民 間 訪 談 及 耆 老 口 述, 佐 以 住 居 空 間 結 構 的 配 置, 逐 一 記 錄 比 對 此 地 的 有 關 變 遷 歷 程, 而 本 節 先 簡 略 敘 述 這 些 開 發 經 過, 詳 細 部 分 留 待 第 三 章 第 四 節 再 作 敘 述, 也 祈 望 這 些 片 段 的 資 料 能 提 供 後 續 研 究 者 做 為 更 深 入 的 探 討 ㄧ 黃 家 古 厝 黃 家 古 厝 位 於 靖 興 里, 是 ㄧ 棟 三 合 院 式 住 宅, 房 子 是 黃 諒 於 民 國 十 七 年 所 建 造, 黃 家 共 有 六 兄 弟, 黃 諒 排 行 第 六, 其 祖 先 何 時 來 台 已 不 可 考, 不 過 依 其 正 廳 上 的 堂 號 江 夏 堂 可 知 其 來 自 何 處, 根 據 尚 居 於 此 地 的 黃 諒 女 婿 口 述, 黃 家 早 期 務 農 並 擁 有 相 當 多 的 田 地, 後 來 因 兄 弟 多 而 家 產 分 散, 現 所 剩 不 多 了, 而 目 前 所 居 住 的 房 子, 正 廳 與 左 側 房 開 始 傾 圮, 只 有 右 側 房 子 仍 由 黃 諒 女 婿 在 居 住 26 胡 振 洲, 聚 落 地 理 學,pp15~21 三 民

43 圖 14 日 治 時 期 斗 六 郡 斗 南 庒 石 龜 溪 地 籍 圖 研 究 者 繪 製 二 洪 憨 九 古 厝 洪 家 古 厝 位 於 靖 興 里, 是 ㄧ 棟 傳 統 的 三 合 院 建 築, 佐 以 外 圍 傳 統 的 磚 造 圍 牆, 比 較 當 地 其 他 建 築 不 同 者 是, 房 屋 左 右 側 房 都 是 木 結 構, 房 屋 位 置 座 落 在 在 村 庒 中 心, 可 知 當 年 主 人 在 地 方 的 身 分 是 多 麼 的 崇 高 洪 家 發 跡 過 程 在 當 地 也 有 相 當 傳 說, 由 於 子 孫 都 已 搬 遷 他 處 無 法 詳 知 其 來 自 何 處, 但 從 借 居 在 左 側 房 的 親 戚 口 述 : 此 房 子 屋 齡 根 據 管 理 者 口 述 也 有 八 十 年 以 上, 所 使 用 的 建 材 都 來 自 唐 山, 洪 家 以 前 也 是 地 主, 後 經 過 三 七 五 减 租 政 策, 導 致 原 地 主 土 地 面 積 減 少, 及 後 代 子 孫 移 居 到 外 地 經 商, 現 居 地 也 已 開 始 荒 廢 如 再 不 維 護 恐 將 成 斷 垣 殘 壁 三 黃 紹 基 住 宅 36

44 黃 宅 位 於 靖 興 里 是 由 黃 紹 基 老 師 的 父 親 黃 泉 於 西 元 1926 年 興 建, 黃 泉 與 黃 諒 是 兄 弟, 所 以 所 蓋 的 房 子 外 觀 很 類 似, 黃 紹 基 老 師 幼 年 負 笈 日 本 求 學, 所 以 對 於 家 鄉 所 發 生 的 事 情 已 沒 有 記 憶, 黃 紹 基 老 師 目 前 仍 居 住 在 此 地, 所 以 對 房 屋 特 別 照 顧 外 觀 保 存 良 好, 但 原 有 木 板 建 材 因 修 護 而 使 用 油 漆 塗 佈 是 唯 一 美 中 不 足 之 處 四 林 德 盛 住 宅 林 宅 位 於 南 靖 厝 根 據 現 居 住 者 林 老 先 生 說 : 房 子 是 三 合 院 建 築 建 材 來 自 大 陸, 是 27 由 我 父 親 所 建, 屋 齡 約 七 十 八 年, 我 家 早 期 務 農 土 地 相 當 多, 但 後 來 被 我 父 親 玩 期 貨 給 敗 光 了, 之 前 我 家 房 屋 因 颱 風 及 年 代 久 遠 損 壞, 目 前 的 外 觀 都 已 修 繕 過 五 葉 懷 蓁 宅 葉 宅 位 於 石 龜 里, 葉 家 家 譜 記 載 祖 先 於 康 熙 三 十 四 年 來 自 大 陸, 目 前 所 居 住 房 子 已 經 過 第 二 次 改 建, 葉 家 目 前 的 房 子 在 昭 和 十 年 改 建 完 成, 葉 家 在 當 地 是 比 較 活 躍, 對 於 村 庒 參 與 的 的 事 務 也 較 多, 從 天 后 宮 元 帥 廟 到 感 化 堂 的 建 廟 至 成 立 鸞 堂, 都 有 祖 先 葉 清 河 的 參 與, 鸞 堂 成 立 開 班 宏 揚 倫 理 孝 道, 對 整 個 聚 落 的 民 心 歸 向 有 著 無 比 的 教 化 功 能 葉 家 的 開 台 祖 先 天 意 公 還 在 康 熙 四 十 五 年 鳩 工 建 造 完 成 石 龜 溪 圳, 此 石 龜 溪 圳 對 後 世 石 龜 溪 聚 落 農 業 的 發 達 帶 來 相 當 大 的 影 響 六 劉 家 古 厝 劉 家 古 厝 位 於 石 溪 里, 是 三 合 院 式 建 築, 從 正 廳 與 左 右 側 廂 房 不 同 的 建 築 型 態 當 可 瞭 解, 屋 主 是 分 年 建 築 完 成, 目 前 屋 主 已 不 在 此 居 住 了, 所 以 對 此 屋 宅 的 瞭 解 有 限 七 陳 家 古 厝 陳 家 古 厝 位 在 劉 家 古 厝 旁 邊, 也 是 三 合 院 正 廳 木 結 構, 左 右 側 房 都 已 將 近 傾 圯, 根 據 當 地 耆 老 說 早 年 陳 家 在 此 擁 有 相 當 多 土 地, 但 現 在 也 已 變 賣 並 改 建 為 販 厝, 後 世 子 孫 也 都 沒 居 住 在 此, 房 屋 也 任 其 荒 廢 八 江 家 住 宅 ( 草 店 母 宅 ) 江 家 古 厝 也 就 是 早 期 的 草 店 仔 母 所 居 住 之 地, 草 店 仔 母 在 早 期 石 龜 聚 落 可 等 27 期 貨 : 在 日 治 時 期 稱 為 期 美 台 語 發 音 37

45 同 於 石 龜 溪 的 稱 呼, 為 何 如 此 知 名 已 不 可 考, 只 知 道 草 店 仔 母 所 居 住 的 那 條 街 被 稱 之 為 草 店 仔 街, 昔 日 繁 華 若 市, 南 來 北 往 商 旅 都 會 在 此 駐 足 休 息 及 飲 食, 草 店 仔 母 住 宅 房 屋 為 全 檜 木 造, 但 因 時 間 的 流 逝 家 道 中 落, 便 將 房 子 分 別 賣 與 許 家 與 江 家, 後 來 許 家 又 把 自 己 的 一 半 轉 賣 於 江 家, 而 此 時 許 家 已 把 自 己 的 一 半 拆 除 改 建 為 樓 房, 目 前 所 留 存 的 只 剩 正 廳 與 右 側 廂 房, 江 家 後 代 江 永 寬 曾 一 直 的 思 考 著, 如 何 將 老 舊 建 物 再 更 新 的 工 作, 但 目 前 只 能 做 夢 想 的 事 了 28 江 家 祖 先 原 居 大 林 鎮 的 甘 蔗 崙 後 於 祖 父 時 代 搬 遷 至 石 龜 里, 也 是 經 營 芒 草 生 意, 後 因 生 意 日 漸 昌 隆 才 買 下 草 店 仔 母 住 宅, 其 父 親 後 來 也 做 醬 油 買 賣, 人 稱 豆 油 膏 成 ㄝ 九 黃 謙 禧 住 宅 黃 宅 位 於 石 龜 里, 住 屋 在 民 國 十 二 年 由 黃 謙 禧 的 父 親 黃 招 麟 所 建 造, 此 時 房 屋 所 使 用 的 建 材 牆 壁 已 使 用 磚 造 建 材, 黃 家 在 當 地 是 大 地 主, 但 因 為 所 得 都 供 應 孩 子 負 笈 日 本 外 地 求 學, 耗 盡 了 相 當 多 的 家 產, 是 否 因 此 房 屋 建 材 才 使 用 磚 造, 另 外 是 否 因 小 孩 到 外 地 求 學 吸 收 了 國 外 先 進 的 建 築 技 術, 所 以 建 材 使 用 磚 造, 這 在 訪 談 中 黃 先 生 並 未 說 明, 只 能 留 做 資 料 供 後 續 研 究 者 做 深 入 研 究 十 李 茲 楷 住 宅 李 宅 位 於 石 龜 里 四 維 路 上, 房 屋 建 築 仍 沿 用 檜 木 建 造, 李 家 祖 先 是 由 斗 南 鎮 田 頭 里 搬 遷 而 來, 而 李 家 前 面 的 四 維 路 是 早 期 嘉 義 通 往 斗 六 的 主 要 道 路, 目 前 房 屋 仍 由 李 茲 楷 夫 妻 居 住 十 ㄧ 許 石 忠 住 宅 許 石 忠 住 宅 位 在 石 龜 里 中 和 路 上, 在 早 期 是 商 業 精 華 地 區, 此 屋 是 三 間 連 棟 二 樓 西 式 建 築, 這 間 房 屋 是 在 西 元 1927 年 建 築, 是 當 時 石 龜 地 區 的 第 一 棟 西 洋 式 建 築, 這 棟 房 子 的 興 建 也 是 開 啟 了 石 龜 聚 落 往 後 的 西 洋 式 建 築 的 先 端, 中 和 路 20 號 的 葉 家 也 是 日 後 仿 效 的 建 築 由 上 述 建 築 約 在 1920 年 至 1937 年 代, 代 表 著 此 時 殖 民 統 治 已 趨 於 穩 定 狀 態, 石 28 江 永 寬 先 生 的 父 親 本 姓 黃 出 生 斗 南 林 仔 里 後 入 贅 於 江 家 38

46 亀 地 區 也 已 出 現 了 以 中 國 式 建 築 為 體, 融 合 了 日 式 建 築 風 格, 兩 者 間 的 相 互 配 合, 已 蔚 為 風 潮, 而 地 主 們 也 願 意 以 此 來 炫 耀 自 家 的 財 富 地 位 另 一 原 因 為 文 獻 記 載 西 元 1906 年 嘉 義 地 區 發 生 大 地 震, 石 亀 地 區 房 屋 及 人 員 損 傷 無 數, 根 據 當 時 台 灣 日 日 新 報 導 記 載, 由 於 清 朝 時 期 房 屋 建 築 都 使 用 土 埆 蓋 成 所 以 損 壞 更 形 嚴 重 29, 地 震 倒 塌 後 庄 民 重 新 蓋 房 子, 也 引 用 較 新 式 防 震 的 建 築, 所 以 空 間 結 構 也 被 改 變 了 2-3 社 會 與 經 濟 構 成 本 節 將 探 討 石 龜 聚 落 的 組 成 因 素 包 括 : 宗 教 信 仰 人 口 組 成 產 業 型 態 社 團 組 織 等, 藉 由 上 述 探 討 有 助 於 對 石 龜 聚 落 有 更 深 的 瞭 解, 而 將 這 些 資 料 的 蒐 集 彙 整, 將 有 助 於 往 後 研 究 這 地 方 聚 落 的 重 要 資 料 宗 教 信 仰 宗 教 是 ㄧ 種 團 體 性 的 共 同 信 仰, 祂 能 改 變 影 響 聚 落 社 會, 利 用 宗 教 儀 式 的 行 為 以 及 倫 理 教 化, 使 得 個 人 融 入 了 宗 教 團 體, 藉 由 團 體 的 互 動 形 成 ㄧ 個 社 會 組 織 結 構, 很 多 人 類 學 者 運 用 祭 祀 圈 的 觀 念 來 瞭 解 地 域 組 織 和 社 會 組 織 的 發 展 關 係 祭 祀 圈 是 日 本 學 者 岡 田 謙 用 來 研 究 台 灣 社 會 的 概 念, 中 研 院 民 族 所 林 美 容 將 它 做 明 確 的 解 說 : 祭 祀 圈 是 指 一 個 以 主 祭 神 為 中 心, 共 同 舉 行 祭 祀 的 信 徒 所 屬 的 地 域 單 位 從 這 個 定 義 可 知 祭 祀 圈 有 一 定 的 地 域 範 圍, 有 一 個 主 祭 神, 有 共 同 祭 祀 活 動 與 祭 祀 組 織 30, 又 研 究 者 認 為 中 研 院 民 族 所 林 美 容 所 言 : 祭 祀 圈 是 義 務 性 的 宗 教 組 織, 它 是 地 方 社 區 居 民 基 於 對 天 地 神 鬼 的 共 同 祭 祀 所 形 成 的 義 務 性 的 祭 祀 組 織 31, 較 能 詮 釋 本 研 究 的 意 涵 石 龜 聚 落 的 形 成 是 一 個 農 村 社 會, 隨 著 聚 落 發 展, 各 庄 信 仰 的 不 同, 主 祭 神 也 不 同, 所 蓋 的 廟 宇 祀 奉 的 神 祈 也 不 同, 在 眾 多 廟 宇 發 展 過 程 與 背 景 的 不 同 情 況 下, 所 結 合 的 祭 祀 信 奉 的 人 群 也 會 有 所 差 異 ; 在 此 先 簡 略 的 記 述 聚 落 內 各 主 要 廟 宇 的 主 祀 神 與 信 仰, 深 入 探 討 部 份 留 待 第 四 章 再 做 論 述 日 日 新 報 石 溪 龜 地 震 即 死 二 名, 房 屋 全 壞 九 十 五 間, 半 壞 四 十 二 間, 大 小 破 壞 二 百 七 十 九 間 30 林 美 容 從 祭 祀 圈 來 看 台 灣 民 間 信 仰 的 社 會 面 台 灣 風 物, 第 53 次 台 灣 研 究 研 討 會 第 37 卷 第 4 期,p 林 美 容 台 灣 區 域 性 祭 典 組 織 的 社 會 空 間 與 文 化 意 涵 人 類 學 在 台 灣 的 發 展, 經 驗 研 究 篇 p71, 中 央 研 究 院 1999e 39

47 石 龜 聚 落 內 幾 乎 各 聚 落 都 有 中 心 廟 宇, 如 石 龜 里 的 天 后 宮 ( 天 后 宮 早 期 是 整 個 石 龜 溪 未 劃 分 時 共 同 的 廟 宇 但 時 至 今 日 也 沒 明 顯 區 分 ) 贊 天 宮, 石 溪 里 ( 下 庄 ) 的 玄 興 宮, 而 實 際 上 玄 興 宮 是 屬 與 下 庄 部 落 在 經 營 管 理, 靖 興 里 的 靖 興 宮 另 外 整 個 石 龜 聚 落 還 有 每 十 年 輪 值 一 次, 五 股 尊 王 即 國 姓 公 的 過 股 祭 典, 而 五 股 尊 王 過 股 是 一 個 沒 固 定 廟 宇 的 神 祈, 祂 是 一 個 跨 部 落 的 共 同 信 仰 組 織, 分 別 由 各 小 部 落 所 組 成 的 以 股 為 單 位 的 五 個 股 即 所 謂 的 五 股, 相 傳 最 早 是 由 鄭 成 功 的 五 個 子 孫 互 相 輪 流 奉 祀 的 家 族 神, 最 後 因 神 蹟 顯 赫 而 各 部 落 競 相 搶 奪 迎 回 奉 祀, 最 後 才 由 各 部 落 大 老 協 議 輪 流 奉 祀, 共 同 由 排 定 的 輪 值 時 間 與 地 點, 由 信 徒 的 迎 取 與 歡 送 形 成 了 今 日 的 過 股 盛 況, 而 石 龜 與 石 溪 為 一 單 位, 靖 興 里 為 一 單 位 人 口 組 成 人 口 是 聚 落 社 會 構 成 的 主 要 因 素, 石 龜 聚 落 的 人 口 在 日 據 時 期 與 96 年 間 的 差 異, 由 表 2-1 可 知 日 據 前 期 石 龜 聚 落 是 他 里 霧 堡 其 他 聚 落 中 人 口 數 最 多 者, 由 此 可 證 此 地 在 當 時 是 最 為 繁 榮 也 最 早 開 發 的, 對 照 至 今 人 口 有 相 當 大 的 差 異, 這 提 供 後 續 研 究 者 寶 貴 資 料 由 於 資 料 來 源 在 清 代 並 無 有 效 精 確 的 統 計 數, 所 以 本 研 究 採 用 清 代 倪 贊 元 所 撰 雲 林 採 訪 冊, 以 及 斗 南 戶 政 資 訊 網 資 料 如 表 2-3 由 表 今 昔 對 照 可 發 現 人 口 有 相 當 大 的 變 化 產 業 型 態 石 龜 聚 落 因 位 處 於 諸 羅 縣 通 往 柴 里 社 斗 六 門, 往 竹 山 的 交 通 要 道, 俗 稱 : 諸 羅 山 路, 南 來 北 往 旅 客 眾 多, 早 期 大 陸 來 此 開 墾 者 又 帶 來 棕 簑 衣 製 造 技 術, 使 得 當 時 的 石 龜 溪 簑 衣 的 製 造 銷 售 幾 乎 全 庒 總 動 員 ( 文 留 待 第 四 章 再 深 入 討 論 ), 但 隨 著 科 技 與 塑 膠 業 的 進 步, 簑 衣 的 製 造 已 改 為 機 器 製 造, 棕 的 原 料 來 源 也 由 國 外 進 口, 所 生 產 的 產 品 也 由 簑 衣 提 升 為 清 潔 用 品 系 列, 以 往 的 全 庒 總 動 員 變 成 了 只 有 幾 個 人 員 操 作 的 機 器 取 代, 且 產 品 銷 售 也 從 國 內 拓 展 到 國 外, 除 了 簑 衣 以 外 石 龜 溪 的 新 園 醬 油 也 是 當 地 流 傳 三 代 的 產 業, 如 今 後 代 還 是 守 著 祖 先 流 傳 純 手 工 製 造 的 醬 油 產 業, 並 無 擴 大 營 業 的 計 畫 40

48 其 他 石 龜 聚 落 的 產 業 在 民 國 五 十 五 年 以 前, 尚 有 旱 作 的 甘 蔗 以 及 傳 統 的 稻 米 生 產 為 主 要 經 濟 來 源, 但 五 十 五 年 以 後 因 農 地 重 劃, 使 水 利 灌 溉 更 為 方 便, 以 及 甘 蔗 生 產 的 成 本 日 漸 高 昂, 所 以 農 民 只 得 回 歸 種 植 傳 統 的 稻 米, 這 意 味 著 農 村 生 機 不 再, 人 力 外 流 無 法 從 事 高 經 濟 價 值 的 農 業 生 產, 雖 然 當 地 石 溪 里 有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台 南 區 農 業 改 良 場 斗 南 分 場 的 設 立, 但 卻 也 無 法 使 石 龜 聚 落 昔 日 的 繁 榮 再 生 社 團 組 織 表 2-3 斗 南 鎮 現 有 人 口 數 資 料 來 源 斗 南 戶 政 網 站 研 究 者 製 表 雲 林 縣 斗 南 鎮 96 年 08 月 村 里 鄰 人 口 數 統 計 表 村 里 鄰 數 戶 數 男 女 合 計 大 東 里 ,137 小 東 里 , ,022 中 天 里 ,593 北 銘 里 ,715 田 頭 里 ,472 1,343 2,815 石 溪 里 ,206 石 龜 里 ,056 西 伯 里 ,150 西 岐 里 37 2,043 3,204 3,367 6,571 明 昌 里 41 1,904 3,190 3,090 6,280 東 仁 里 ,470 東 明 里 ,276 林 子 里 ,677 阿 丹 里 ,497 南 昌 里 ,374 1,381 2,755 埤 麻 里 ,032 將 軍 里 ,031 1,003 2,034 新 光 里 ,792 1,654 3,446 新 南 里 新 崙 里 , ,002 靖 興 里 ,213 舊 社 里 ,482 1,432 2,914 總 計 ,575 24,432 23,355 47,787 在 台 灣 早 期 的 漢 人 移 民 社 會, 其 墾 拓 情 況 不 外 乎 隨 軍 旅 來 開 墾, 宗 族 移 墾 41

49 祖 籍 地 緣 性 的 移 墾 為 主 當 墾 拓 情 況 穩 定 後 便 會 以 宗 族 血 緣 間 的 關 係 或 地 緣 關 係, 建 立 起 社 群 的 組 織 聚 落 發 展 初 期, 大 部 分 都 由 宗 族 或 血 緣 的 關 係, 或 是 由 地 緣 間 的 關 係 所 逐 漸 形 成, 起 初 是 由 各 小 眾 集 結 而 成 小 團 體, 或 由 家 族 間 的 人 口 自 然 繁 衍 增 加, 而 成 各 房 頭, 藉 由 各 房 頭 辛 勤 努 力 開 墾 經 營, 而 形 成 ㄧ 擁 有 多 片 土 地 的 大 地 主, 這 些 地 主 因 無 法 獨 自 耕 種 大 片 土 地, 便 會 將 部 份 土 地 租 與 村 庒 內 的 後 續 移 墾 無 土 地 者, 因 此 形 成 了 傭 佃 的 關 係, 而 這 些 地 主 也 因 而 提 升 了 在 庒 內 的 身 份 地 位, 進 而 參 與 了 庒 內 的 各 種 活 動, 並 表 達 了 自 己 的 意 見, 參 與 了 庒 內 重 要 的 決 策, 這 都 是 由 宗 族 或 血 緣 力 量 所 附 與 形 成 的 身 份 地 位, 也 是 ㄧ 種 宗 族 性 的 團 體 這 些 地 主 並 且 參 與 庒 內 所 奉 祀 神 明 的 廟 宇 業 務, 因 參 與 廟 務 者 眾 多, 便 有 管 理 委 員 會 的 成 立, 藉 由 管 理 委 員 會 來 統 籌 廟 宇 的 ㄧ 切 內 外 事 務, 這 可 由 聚 落 內 所 刻 鑿 的 廟 宇 沿 革, 及 管 理 委 員 名 單 中 看 出 主 事 者 大 多 是 地 方 有 名 望 之 士 紳 來 證 明 朱 香 如 嘉 義 新 塭 聚 落 之 空 間 構 成 分 析 p21~29 成 大 建 研 所 碩 士 論 文

50 第 三 章 物 質 性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3-1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構 成 的 要 素 石 龜 聚 落 的 經 濟 全 庄 動 起 來 的 產 業 -- 棕 簑 衣 農 業 商 業 交 通 系 統 公 路 鐵 路 糖 廠 運 蔗 鐵 路 水 利 設 施 -- 湧 泉 水 石 龜 溪 圳 南 勢 圳 茄 苳 腳 圳 從 草 店 仔 路 看 聚 落 的 發 展 草 店 仔 路 的 興 起 繁 榮 後 的 建 築 身 後 場 所 - 埔 哩 99 43

51 3-1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構 成 的 要 素 聚 落 是 人 類 集 體 定 居 的 所 在, 也 是 人 類 在 大 自 然 中 定 居 的 具 體 表 現, 人 類 為 了 滿 足 生 活 上 的 需 要, 所 營 造 出 各 種 不 同 機 能 的 設 備, 是 地 表 上 重 要 的 人 文 景 觀 之 一, 所 以 地 表 的 變 動 是 依 隨 著 人 的 變 動 聚 落 的 形 成 是 由 一 群 不 同 人 的 社 會 關 係 和 社 會 組 織, 形 成 了 友 誼 所 做 的 社 會 協 議, 此 協 議 指 的 是 共 同 價 值 觀 的 建 立 聚 落 宣 示 了 在 世 存 有 的 整 體 意 義, 人 和 自 然 環 境 是 構 成 聚 落 的 兩 大 要 素, 是 無 法 分 割 成 單 獨 的 類 型 所 謂 單 獨 類 型 即 政 治 制 度 經 濟 因 素 都 市 體 系 祭 祀 圈 建 築 類 型 或 人 類 學 研 究 聚 落 的 發 生 初 期, 是 因 為 人 類 為 了 滿 足 住 的 需 要 才 建 立 的, 最 早 的 人 類 為 了 躲 避 風 吹 日 曬 雨 打, 逃 避 野 獸 侵 襲, 開 始 有 了 樹 屋 穴 居, 且 為 了 躲 避 外 來 的 攻 擊 開 始 羣 居 而 住, 也 因 此 大 家 互 助 分 工 合 作, 共 同 生 活 集 居 而 住 1 後 來, 因 共 同 集 居 生 活 而 建 立 了 互 動 交 往 關 係, 如 親 屬 關 係 宗 教 關 係 經 濟 關 係 社 交 政 治 關 係, 在 此 共 同 集 居 生 活 上 產 生 了 所 需 具 備 的 實 質 空 間, 如 建 築 村 落 場 所 的 建 立 以 供 人 們 休 息, 此 時 會 思 考 自 我 的 存 在 價 值 上 述 實 質 空 間 與 生 態 環 境 的 平 衡, 將 人 造 環 境 進 入 了 生 態 環 境 也 因 為 人 是 歷 史 的 動 物 有 思 想 有 記 憶 人 類 也 是 文 化 性 的 動 物 有 感 情 有 差 異 更 有 自 明 性 也 因 此 在 世 界 上 對 一 個 人 而 言, 不 會 存 在 有 兩 個 相 同 的 事 物 由 上 述 論 述, 將 聚 落 定 義 為 : 空 間 的 社 會 的 生 態 的 與 擁 有 文 化 自 明 性 的 生 活 共 同 體 由 漢 人 在 台 灣 所 建 立 的 聚 落, 不 僅 是 居 民 賴 以 維 生 的 據 點, 更 是 組 織 生 活 世 界 的 中 心, 聚 落 研 究 離 不 開 一 群 人 的 社 會 關 係 和 社 會 組 織, 同 時 也 離 不 開 藉 以 定 居 的 空 間 實 質 形 式, 人 和 自 然 環 境 是 空 間 構 成 的 兩 大 自 然 要 素, 聚 落 的 分 佈 深 受 自 然 環 境 的 影 響, 聚 落 景 觀 的 塑 造 則 是 人 與 自 然 環 境 2 1 胡 振 洲 聚 落 地 理 學 p2, 台 北, 三 民 書 局 郭 肇 立, 傳 統 聚 落 空 間 研 究 方 法 p 7, 聚 落 與 社 會, 田 園 城 市 文 化 出 版 社,

52 交 互 作 用 的 結 果, 聚 落 內 的 土 地 利 用 形 態, 聚 落 內 的 居 民 生 活 方 式 及 屋 舍 分 佈 等 景 觀, 即 顯 示 了 一 地 的 區 域 特 色 各 地 聚 落 景 觀 是 具 差 異 性 的, 也 因 而 展 現 各 地 不 同 的 區 域 特 色, 地 理 學 研 究 的 重 要 目 的 即 在 詮 釋 地 表 的 重 要 性 差 異, 而 透 過 聚 落 景 觀 的 研 究 便 可 突 顯 一 地 的 區 域 特 色, 而 一 地 景 觀 的 形 成, 是 過 去 連 續 變 化 過 程 的 反 映 也 只 有 從 過 去 至 今 變 遷 過 程 真 實 理 解, 才 能 真 正 獲 得 整 體 環 境 的 理 解, 是 故 要 探 討 一 地 的 聚 落 景 觀, 就 得 從 其 聚 落 發 展 的 歷 史 脈 絡 去 了 解,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當 外 在 環 境 改 變 時, 聚 落 的 外 在 形 態 及 內 部 結 構, 必 定 會 因 不 同 的 機 制 影 響 而 產 生 變 化 3-2 石 龜 聚 落 的 經 濟 全 庒 動 起 來 的 產 業 棕 蓑 衣 簑 衣 的 製 造 販 售 經 研 究 者 實 地 訪 談, 早 期 石 龜 是 全 省 簑 衣 製 造 的 發 源 地, 全 石 龜 聚 落 幾 乎 都 從 事 簑 衣 及 相 關 製 品 製 造 照 片 3-1, 而 且 也 是 由 村 庒 居 民 以 雙 管 仔 3 腳 踏 車 載 運, 有 時 為 了 增 加 載 運 量 還 會 將 後 面 的 行 李 架 改 裝, 這 可 由 村 庒 耆 老 訪 談 口 述 得 知, 石 溪 里 耆 老 葉 早 老 先 生 說 : 我 以 前 都 會 到 村 庒 陳 家 的 簑 衣 製 造 廠 批 發 簑 衣, 然 後 沿 路 往 南 販 賣, 最 遠 有 時 候 一 大 早 就 載 運 到 屏 東 恆 春, 我 那 台 雙 管 耶 腳 踏 車, 一 擺 也 用 里 載 十 八 領 棕 簑 去 甲 恆 春 賣, 賣 完 閣 騎 轉 來 厝, 有 時 陣 生 意 那 好, 沒 轉 來 著 寫 批 叫 廠 商 寄 火 車 來 由 此 可 知 販 售 的 範 圍 可 遠 達 屏 東 恆 春, 另 外 石 溪 里 下 庒 耆 老 許 聰 文 口 述 : 我 十 幾 歲 開 始 賣 棕 簑, 都 用 腳 踏 車 載 南 部 最 遠 到 崗 山, 中 部 到 南 投, 有 時 候 到 達 外 地 因 路 途 遙 遠, 無 法 當 天 往 返 必 須 投 宿 當 地 旅 社, 到 了 旅 社 才 發 現 到 村 庒 有 很 多 村 民 也 來 此 做 相 同 棕 簑 衣 的 販 賣 在 民 國 四 十 年 3 雙 管 仔, 是 早 期 腳 踏 車 的 一 種, 由 於 支 架 較 粗 適 合 載 重, 所 以 多 數 用 來 載 運 貨 物, 後 來 雙 管 仔 就 泛 指 載 重 腳 踏 車 45

53 棕 繩 放 在 大 腿 上 搓 揉 棕 繩 放 在 大 腿 上 搓 揉 縫 製 蓑 衣 編 織 縫 製 百 摺 頁 裙 蓑 衣 製 作 以 蓑 衣 針 穿 縫 線 組 合 固 定 上 肩 用 棕 梠 製 成 的 斗 笠 製 作 完 成 的 蓑 衣 與 蓑 衣 師 傅 照 片 3-1 棕 簑 衣 製 造 過 程 石 龜 文 史 工 作 室 提 供 46

54 代, 我 有 時 候 也 到 台 西 麥 寮 海 口 的 所 在 賣 棕 簑, 因 為 那 個 時 陣 海 口 弄 得 種 洋 蔴, 弄 利 用 落 雨 時 陣 補 帖 洋 蔴 ( 補 植 ), 所 以 棕 簑 的 使 用 比 較 多, 所 以 生 意 卡 好 做 棕 簑 卡 好 賣, 嘿 列 時 陣 因 為 補 貼 洋 蔴 要 按 列 ( 彎 腰 ) 所 以 用 的 棕 簑 是 烏 龜 殼 形 狀, 著 是 現 今 石 龜 文 史 工 作 室 在 極 力 介 紹 推 廣 的 民 俗 技 藝 由 上 述 兩 位 耆 老 口 述 得 知, 當 時 石 龜 聚 落 簑 衣 製 造 的 興 盛 期 幾 乎 全 村 總 動 員, 以 及 販 售 的 地 區 也 從 南 投 以 南 到 屏 東 地 區 所 以 當 地 流 行 ㄧ 句 順 口 溜 石 龜 溪 的 查 某 水 干 水 不 過 大 家 攏 黑 腳 腿 因 為 婦 女 也 都 投 入 搓 蔴 線 的 工 作 4 簑 衣 的 製 造 歷 史, 根 據 研 究 者 研 究 發 現 在 清 道 光 年 間, 有 福 建 泉 州 南 安 陳 姓 人 士 來 台 定 居, 並 帶 來 蓑 衣 的 製 造 技 術, 這 可 由 陳 氏 族 譜 記 載 得 知 : 十 六 世 宗 諧 公 ( 西 元 1831~1891 年 ) 為 陳 氏 開 台 始 祖, 十 七 世 創 權 公 字 宏 經 ( 乃 宗 諧 公 三 子 ), 宗 皎 ( 清 輝 ) 公 嗣 次 子, 生 光 緒 二 年 ( 西 元 1876 年 ), 卒 ( 西 元 1953 年 ) 接 受 私 塾 教 育 精 通 漢 文 珠 算 中 藥 藥 理 在 台 灣 石 龜 溪 製 棕 簑 為 業, 而 目 前 陳 家 簑 衣 產 業 已 由 後 代 子 孫 陳 燕 通, 轉 型 為 日 常 清 潔 用 品 製 造, 陳 燕 通 說 : 我 的 工 廠 創 立 於 民 國 五 十 二 年, 當 時 還 是 用 人 工 操 作 約 二 十 幾 人, 現 在 已 改 為 機 械 製 造, 採 自 印 尼 的 棕 用 來 做 刷 子, 另 外 由 斯 里 蘭 卡 進 口 的 椰 子 纖 維 則 用 來 做 掃 把, 所 以 依 品 質 材 料 的 不 同 有 不 同 的 用 途 另 從 耆 老 訪 談 中 也 有 姓 洪 姓 許 的 祖 先 都 有 從 事 簑 衣 的 製 造, 也 因 為 簑 衣 業 的 興 盛 再 加 上 當 時 交 通 的 便 利, 使 得 石 龜 聚 落 的 快 速 發 展, 石 龜 聚 落 在 全 盛 時 期 有 戲 院 旅 店 撞 球 間 油 車 間 醬 油 製 造 以 及 棕 簑 衣 製 造 廠 五 金 建 築 材 料 雜 貨 店 的 設 立 4 石 亀 聚 落 婦 女 在 簑 衣 業 全 盛 時 期 會 幫 忙 縫 製 簑 衣 以 賺 取 外 快, 縫 製 簑 衣 需 用 粗 線 條 而 搓 簑 衣 線 條 是 在 大 腿 上 搓, 是 將 三 股 線 絞 在 ㄧ 起, 因 此 會 導 致 大 腿 上 淤 青, 以 致 會 有 黑 腳 腿 的 稱 呼 47

55 3-2-2 農 業 石 龜 農 業 早 期 以 稻 米 甘 蔗 竹 筍 為 主 要, 農 田 大 部 分 集 中 在 大 戶 人 家 如 : 黃 謙 禧 黃 量 林 德 盛 葉 懷 蓁 洪 憨 九 李 茲 楷 家 族 後 來 國 民 政 府 來 台 實 施 了 三 七 五 減 租, 造 成 了 佃 農 的 擁 有 土 地, 促 使 了 農 民 生 活 的 改 善, 也 加 速 了 石 龜 聚 落 經 濟 的 繁 榮 發 展, 但 也 因 鐵 路 車 站 沒 設 立 在 石 龜 地 區, 而 設 於 斗 南 街 上, 使 得 庒 民 對 外 交 通 的 不 便 利, 以 致 漸 往 外 發 展 甚 而 定 居 於 外 地, 人 民 住 居 生 活 習 慣 的 改 變 造 成 不 再 到 石 龜 消 費, 而 使 石 龜 繁 榮 日 漸 衰 退 而 石 龜 聚 落 的 農 業 也 因 水 利 設 施 的 普 遍, 使 得 農 業 產 值 的 提 昇, 農 業 機 械 的 發 達 使 耕 作 人 力 的 減 少, 現 在 已 改 為 只 種 農 民 熟 悉 的 稻 子 而 設 於 石 溪 里 的 台 糖 蔗 埕 與 運 蔗 鐵 道 也 於 民 國 五 十 六 年 農 地 重 劃 拆 除 了 傳 統 的 碾 米 廠 無 法 因 應 這 變 動, 有 些 外 移 或 更 新 設 備 繼 續 經 營 甚 至 停 業 轉 型, 目 前 石 龜 聚 落 也 只 剩 一 家 新 大 豐 碾 米 廠 仍 用 舊 機 器 繼 續 經 營 照 片 3-2 照 片 3-2 新 大 豐 傳 統 碾 米 廠 木 建 築 機 器 廠 房 研 究 者 拍 攝 商 業 石 龜 聚 落 的 商 業 由 耆 老 口 述, 以 及 徐 豐 勝 的 歌 謠 得 知, 從 早 期 的 蓑 衣 製 造 到 販 售, 菅 蓁 ㄚ 建 材 的 買 賣, 過 往 商 旅 的 投 宿, 各 地 農 產 品 的 集 中 交 易 買 賣, 到 酒 家 戲 院 撞 球 間 的 設 立, 以 及 傳 統 手 工 醬 油 廠, 油 車 48

56 間 的 壓 榨 食 用 油, 多 家 碾 米 廠 的 設 製, 這 些 都 是 因 為 早 期 石 龜 地 區 交 通 便 利 所 導 致 的 繁 榮, 由 其 是 碾 米 廠 的 設 立, 更 有 穩 定 當 地 金 融 的 功 能, 因 為 早 期 農 業 社 會, 農 民 會 將 所 生 產 的 稻 穀 賣 給 碾 米 廠, 以 換 取 現 金, 在 稻 仔 尚 未 收 成 而 急 需 用 錢 時, 也 會 利 用 碾 米 廠 預 先 借 支 俟 稻 仔 收 成 後 再 歸 還, 最 後 也 有 公 糧 糧 倉 的 設 置, 以 用 來 穩 定 糧 價 所 以 根 據 此 項 功 能, 當 時 石 龜 溪 繁 榮 時 有 五 家 碾 米 廠 設 置, 可 知 此 的 繁 榮 的 程 度 然 而 石 龜 地 區 卻 因 為 交 通 結 構 改 變, 使 得 經 營 形 態 及 生 活 習 性 的 轉 變, 因 應 這 種 改 變 而 轉 型, 變 成 早 期 手 工 製 造 的 簑 衣 被 塑 膠 所 取 代, 如 今 的 通 成 騰 輝 等 企 業 也 轉 型 改 用 機 器 製 造 並 多 角 化 經 營 所 有 清 潔 用 品 工 具 的 製 造, 唯 一 保 留 傳 統 手 工 製 造 的 醬 油 廠, 目 前 仍 遵 循 古 法, 少 量 生 產 以 維 持 基 本 客 源, 其 他 有 些 都 因 空 間 結 構 的 改 變, 而 轉 型 或 擴 充 行 銷 國 際 貿 易 的 產 業 3-3 交 通 系 統 本 文 從 道 路 的 起 源 對 鄉 鎮 村 落 的 發 展, 到 鐵 路 興 建 對 鄉 鎮 發 展 的 影 響 做 一 探 討 石 龜 聚 落 道 路 呈 放 射 狀 的 分 佈 如 圖 3-1, 這 使 得 聚 落 本 身 對 外 聯 絡 的 便 利 性, 南 來 北 往 盤 商 聚 集, 使 得 石 龜 聚 落 成 為 附 近 村 落 物 產 轉 運 中 心, 附 近 大 莆 林 ( 北 勢 三 角 潭 墘 ), 大 埤 鄉 ( 柳 樹 腳 茄 苳 腳 後 溝 地 區 ), 古 坑 鄉 ( 麻 園 中 州 等 ), 斗 南 鎮 ( 南 勢 阿 丹 林 仔 等 ) 會 將 當 地 生 產 的 農 產 品 水 果 山 產 畜 產 肥 料 木 材 糖 米 轉 運 這 一 切 也 只 能 用 人 力 或 牛 車 搬 運, 相 對 的 也 使 聚 落 的 產 業 得 以 開 展, 也 因 交 通 的 便 利 使 四 周 庄 民, 以 此 地 為 商 業 物 產 的 交 易 中 心, 吸 納 了 周 邊 村 庄 的 農 產 品 與 產 業 資 訊 造 成 此 地 的 繁 榮 49

57 圖 3-1 石 龜 聚 落 聯 外 道 路 圖 資 料 來 源 林 務 局 GIS 像 片 基 本 圖 研 究 者 改 繪 由 於 此 地 為 傳 統 的 農 村 聚 落, 水 圳 的 開 鑿 使 的 稻 田 種 植 面 積 的 寬 廣, 興 盛 時 期 本 地 擁 有 五 家 的 碾 米 場, 另 有 醬 油 工 廠, 油 車 間 雜 貨 建 築 用 材 等 的 販 售 可 謂 自 給 自 足 此 地 的 蓑 衣 製 造 因 是 祖 先 留 傳 也 相 當 興 盛 5, 全 盛 時 期 幾 乎 全 村 庒 都 從 事 此 行 業 並 供 應 全 省, 因 此 南 來 北 往 的 盤 商 會 聚 集 在 此 批 發 購 物, 造 成 有 戲 院 酒 家 小 吃 店 娛 樂 撞 球 間 等 的 設 立 道 路 是 人 文 地 理 學 與 聚 落 地 理 學 中 重 要 的 研 究 對 象, 本 節 將 探 討 因 上 述 的 論 述, 使 鐵 路 規 劃 時 原 定 路 經 此 地, 根 據 石 龜 聚 落 訪 談 得 知, 日 治 時 期 鐵 路 規 劃 路 線 原 欲 經 過 石 龜 溪 聚 落 東 面, 並 且 將 車 站 設 在 石 龜 溪 東 面 的 青 埔 仔 地 區 6, 但 居 民 以 破 壞 風 水 因 素 反 對 而 改 變 路 線, 最 後 5 陳 氏 族 譜 記 載, 祖 先 來 台 時 帶 來 了 蓑 衣 的 製 造 技 術 6 青 埔 仔 早 期 俗 名 望 高 寮 地 勢 高 聳, 石 龜 聚 落 居 民 在 此 建 一 瞭 望 台 以 觀 察 土 匪 進 犯, 據 當 地 耆 老 口 述 此 地 因 地 勢 高 站 立 於 此 可 南 望 大 林 糖 廠 煙 囪, 北 望 斗 六 糖 廠 煙 囪, 由 嘉 義 到 斗 六 鐵 路 路 線 筆 直, 可 推 斷 傳 言 的 真 實 性 後 續 研 究 可 追 蹤 參 考 聯 合 報 A9 版 報 導, 台 鐵 發 現 老 倉 庫 存 放 百 年 檔 案 文 件, 50

58 擇 址 於 目 前 的 縱 貫 鐵 路 路 線 依 本 研 究 得 知, 西 元 1897 年 伊 能 嘉 矩, 來 台 灣 踏 查 路 線 示 意 圖 由 北 往 南 行 從 林 內 庒 往 前 行, 經 過 九 芎 林, 石 榴 班 到 斗 六 街, 又 經 柴 裡 庒 到 他 里 霧 社, 再 從 他 里 霧 街 經 過 ( 大 林 鎮 潭 墘 里 ) 大 莆 林 街 ( 嘉 義 大 林 ) 到 打 貓 街 ( 嘉 義 民 雄 ) 7 圖 3-2 圖 年 伊 能 嘉 矩 栗 野 傳 之 氶 台 灣 巡 察 路 線 示 意 圖 巡 台 日 乘 附 圖 此 一 路 線 被 稱 為 諸 羅 山 路 即 早 期 嘉 義 往 斗 六 的 主 要 道 路 8, 根 據 古 地 圖 上 推 測 參 閱 圖 3-2 另 據 研 究 者 實 地 訪 查 得 知, 早 期 石 龜 聚 落 相 當 發 達, 有 農 產 品 的 交 易 買 賣, 房 屋 建 材 芒 草 的 買 賣, 也 因 此 有 南 北 盤 商 的 往 來, 在 今 中 和 路 仁 誠 商 店 現 址, 即 是 盤 商 9 出 入 休 憩 必 經 之 處 而 草 店 仔 母 店 門 前 這 條 街 因 而 得 以 繁 榮, 以 致 被 暱 稱 為 草 店 仔 街, 因 應 時 代 需 要 也 因 此 有 戲 院, 酒 家 的 設 立, 因 為 興 盛 所 以 有 民 間 歌 謠 的 歌 誦 藉 以 記 錄 當 時 的 景 象 10 明 治 三 十 二 年 的 鐵 道 用 地 闢 書 願 書 綴 7 伊 能 嘉 矩 著 楊 南 郡 譯 注, 台 灣 踏 勘 日 記 ( 上 )p241 遠 流 諸 羅 縣 誌 規 制 志 : 他 里 霧 橋 ; 俱 架 木 為 之 止 在 冬 春 之 間 架 設, 以 通 行 人 p31 台 灣 叢 刊 仁 誠 商 店 舊 址 是 草 店 仔 母 住 居, 當 時 經 營 旅 店 餐 飲 與 官 蓁 仔 芒 草 建 材 供 應 10 民 間 歌 謠 由 當 時 年 僅 十 六 歲 的 徐 豐 盛 編 寫, 歌 誦 內 容 見 本 章 後 附 錄 51

59 3-3-1 公 路 石 龜 聚 落 對 外 聯 絡 道 路, 在 清 領 時 期 往 南 到 達 大 莆 林 ( 大 林 鎮 ) 的 潭 墘, 往 東 由 古 坑 鄉 的 中 洲 聚 落, 往 北 由 石 龜 國 小 經 林 子 里 到 斗 南 街 上 進 入 市 區 在 清 領 及 日 治 初 期 石 龜 聚 落 比 斗 南 街 上 繁 榮, 且 是 南 北 往 來 必 經 之 路, 臨 近 的 大 莆 林 潭 墘 北 勢 兩 聚 落 都 以 石 龜 聚 落 作 為 貨 物 運 輸 買 賣 的 集 散 地 臨 近 的 梅 山 鄉 古 坑 鄉 崁 頭 厝 的 農 產 物 也 都 經 由 此 處 運 銷 日 本 因 攻 打 大 莆 林 民 雄, 為 運 輸 上 的 方 便, 在 西 元 1896 年 2 月 4 日 修 築 完 成, 開 鑿 了 當 時 俗 稱 的 大 軍 路 也 就 是 今 日 的 縱 貫 公 路 11 日 軍 據 台 時 仍 有 部 份 軍 隊 駐 防, 根 據 大 林 鎮 北 勢 里 耆 老 口 述 : 當 時 我 年 紀 還 小, 看 到 手 拿 長 槍 頭 戴 帽 子 並 且 臉 還 矇 住 的 紅 面 人, 後 來 才 知 道 那 些 軍 隊 都 是 大 陸 東 北 來 的 滿 州 兵, 因 對 此 地 氣 候 無 法 適 應 所 以 才 矇 住 臉, 在 我 門 北 勢 里 東 方 當 時 還 有 直 升 機 機 場 呢! 另 根 據 石 溪 下 庄 部 落 的 耆 老 許 先 生 口 述 : 在 我 小 時 候 我 們 村 庄 仍 有 軍 隊 行 軍 駐 紮 在 此, 直 到 光 復 後 軍 隊 舉 行 師 對 抗, 也 有 軍 人 駐 紮 在 此, 但 是 都 露 宿 在 外, 有 些 民 家 好 一 點 會 挪 出 屋 簷 給 阿 兵 哥 住 由 兩 位 耆 老 口 述 可 推 斷 石 龜 聚 落 及 大 林 鎮 的 潭 墘 北 勢 兩 里 在 當 時 非 但 是 交 通 要 道 也 是 軍 事 重 地, 這 可 由 决 戰 八 卦 山 書 上 記 載 : 在 石 龜 溪 附 近, 要 轉 向 大 莆 林 的 野 戰 醫 院,ㄧ 路 上 都 是 水 田 及 大 小 十 幾 條 河 流 橫 亙 路 中, 田 埂 小 路 狹 隘 泥 濘, 僅 能 成 ㄧ 路 行 進 上 得 知 12, 可 見 當 時 還 沒 有 大 馬 路 的 修 築 鐵 路 日 本 據 台 初 期 即 有 感 於 鐵 公 路 交 通 對 社 會 經 濟 的 影 響, 所 以 在 西 元 吳 密 察 導 讀 許 佩 賢 譯 攻 台 見 聞 - 風 俗 畫 報. 台 灣 征 討 圖 繪 p310~312, 遠 流 1995 陳 文 德 著 1895 年 决 戰 八 卦 山 ( 下 )p310 遠 流

60 1895 年 8 月 26 日, 向 台 灣 事 務 局 總 裁 提 出 具 體 計 畫 興 建 鐵 路 : 從 基 隆 到 台 北 台 中 經 台 南 而 到 打 狗, 道 路 計 畫 : 一 大 抵 與 鐵 路 平 行, 從 基 隆 經 鳳 山 到 恒 春 二 從 基 隆 經 宜 蘭 到 蘇 澳 三 從 台 中 或 彰 化 到 埔 里 社, 以 及 彰 化 到 鹿 港 四 嘉 義 或 他 里 霧 到 雲 林 13 縱 貫 鐵 路 的 開 通, 意 味 著 台 灣 傳 統 農 業 聚 落 空 間 分 佈 與 生 產 結 構 運 輸 的 重 大 改 變, 除 了 原 有 的 大 城 市 外, 鐵 路 經 過 的 小 市 鎮 也 因 為 鐵 路 的 經 過, 帶 來 了 交 通 便 利 也 帶 來 繁 榮 興 盛, 而 新 興 設 立 的 鐵 路 車 站 位 置, 也 促 成 了 該 地 區 的 繁 榮 興 盛, 這 也 影 響 了 車 站 位 置 周 遭 區 域 的 空 間 結 構 的 改 變, 商 業 區 的 形 成 因 繁 榮 而 使 商 店 街 道 設 立, 區 位 建 築 街 道 沿 著 車 站 周 遭 的 開 闢 與 興 建, 形 成 了 規 則 的 走 勢 石 龜 聚 落 却 是 因 興 築 鐵 路 後 聚 落 沒 落 的 村 落, 其 原 因 之 一, 根 據 村 落 耆 老 訪 談 並 經 研 究 者 規 納 整 理 推 測 得 知 : 日 治 初 期 鐵 路 規 劃 調 查 時, 原 欲 將 鐵 路 路 線 由 大 林 鎮 經 石 龜 聚 落 東 面 的 青 埔 部 落, 轉 經 斗 南 鎮 溫 厝 角 與 將 軍 里 中 間 到 斗 六 圖 3-3, 依 圖 所 示 為 本 研 究 田 野 調 查 與 耆 老 訪 談 後 所 做 的 模 擬 路 線 圖, 與 目 前 縱 貫 鐵 路 比 較 有 捨 直 取 彎 現 象 後 因 石 14 龜 聚 落 仕 紳 反 對 其 原 因 是 大 蛇 黑 龜 15 經 過 會 破 壞 風 水 另 ㄧ 原 因 是 當 初 規 劃 時, 因 大 林 鎮 北 勢 里 與 石 龜 溪 青 埔 部 落 之 間 的 石 龜 溪, 河 岸 寬 廣, 北 勢 里 耆 老 說 : 以 前 要 到 對 岸 的 石 龜 聚 落 購 物 需 要 二 ㄊㄟ 即 用 竹 排 擺 渡 二 次, 第 ㄧ 次 到 中 間 沙 洲 停 船 再 換 第 二 台 16, 由 此 可 證 明 當 時 河 道 的 寬 廣 13 蔡 龍 保 日 治 中 期 台 灣 國 有 鐵 路 之 研 究 1910~1936 台 師 大 歷 史 所 碩 士 論 文 石 亀 聚 落 因 當 時 聚 落 繁 榮 興 盛, 產 生 了 很 多 地 方 士 紳 及 社 會 賢 達 之 士, 這 些 人 士 的 意 見 足 以 影 響 當 地 發 展 15 大 蛇 黑 龜 大 蛇 者 : 指 當 時 的 火 車, 因 很 多 車 廂 聯 結 被 當 時 的 百 姓 稱 呼 為 大 蛇, 而 且 經 過 時 聲 音 轟 隆 轟 隆 的 響, 會 影 響 村 民 睡 眠 作 息 黑 龜 者 : 指 稱 當 時 的 汽 車, 行 走 時 速 度 慢 又 排 放 黑 煙, 根 據 調 查 當 時 的 公 路 規 劃 是 沿 著 鐵 路 沿 線 而 建, 公 路 興 建 後 對 居 民 行 的 安 全 將 會 造 成 威 脅 16 嘉 義 縣 輿 圖 注 說 佚 名 撰 p507 作 者 出 版 者 不 詳 53

61 圖 3-3 鐵 道 模 擬 路 線 圖 圖 資 來 源 日 治 時 期 總 督 府 檔 案 研 究 者 繪 製 另 根 據 石 龜 地 區 耆 老 說 : 青 埔 這 地 方 為 石 龜 地 區 最 高 點, 早 期 又 稱 望 高 寮, 清 領 時 期 此 地 為 防 守 土 匪 進 犯 的 瞭 望 站, 在 天 氣 晴 時 往 南 可 看 到 大 林 糖 廠 的 煙 囪, 往 北 可 望 斗 六 糖 廠 煙 囪, 南 北 可 說 是 呈 一 直 線 興 建 鐵 路 橋 梁 工 程 浩 大 費 時, 加 以 當 時 日 軍 急 於 興 建 鐵 路 運 送 物 資, 橫 跨 的 石 龜 溪 水 深 施 工 不 易, 時 間 金 錢 皆 不 符 當 時 情 勢, 且 在 規 劃 時 大 東 亞 戰 爭 爆 發, 日 本 政 府 急 需 鐵 路 來 加 強 運 輸 能 力 也 因 此 路 線 就 往 西 移, 因 下 游 用 地 取 得 方 便 施 工 容 易, 這 可 由 今 日 鐵 路 路 線 的 彎 曲 度 與 54

62 圖 3-4 鐵 道 模 擬 路 線 圖 照 片 來 源 中 國 信 託 國 民 旅 遊 電 子 地 圖 研究者改繪 民 間 傳 說 模 擬 路 線 做 一 比 較 來 証 明 圖 3-4 而 鐵 路 彎 曲 度 最 為 明 顯 路 段 為現今斗南鎮舊社里 通往台ㄧ線的平交道處最為明顯 由此彎曲 度的推定可證明鐵路規劃原定路線 經實地踏勘為了順應民意 及地形 地物的阻礙再加上戰爭的時效因素 使得鐵道的路線修正 另一傳聞為石龜文史工作室葉宗和提供 鐵路規劃路線原擬穿過靖 興里 今之斗南托兒所石龜分部 卻因該地在日治時期為墳墓使用所以 更 改 線 路 圖 3-12 另 經 研 究 者 考 證 文 獻 記 載 尤 其 如 墳 墓 遷 移 牽繫民心極深 總督乃訓喻興建各工程時儘量避開有墓地之處 非萬不 得 已 以 不 移 轉 為 原 則 之 旨 意 於 各 官 廳 17 因 上 述 的 多 項 論 證 可 歸 結最後選定下游河岸較窄之地興建 是經過多方的考量所做的決定 也 因鐵道線路遠離石龜聚落 相對的未將車站設於石龜 改移往目前的斗 南火車站 從此造成了石龜聚落沒落的最主要原因 17 江慶林譯 台灣鐵路史 上卷 p133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印 第七款鐵路用地

63 根 據 ( 日 本 據 台 的 台 灣 鐵 道 史 記 載 ), 日 據 時 期 道 路 的 開 發 是 因 循 鐵 路 的 路 線 而 設 又 根 據 ( 日 治 中 期 臺 灣 國 有 鐵 路 之 研 究 蔡 龍 保 ): 日 治 初 期 的 築 路 計 畫 與 各 項 調 查, 一 軍 方 的 築 路 計 畫 與 調 查 活 動 : 日 治 之 初, 陸 軍 局 認 為 鐵 路 和 道 路 的 開 設 實 為 不 可 怠 慢 的 急 務, 曾 於 1895 年 8 月 26 日 向 台 灣 事 務 局 總 裁 提 出 具 體 計 畫 如 下 : 鐵 路 ; 從 基 隆 到 台 北 台 中 經 台 南 而 到 打 狗 道 路 ; 一 大 抵 與 鐵 路 平 行, 從 基 隆 經 鳳 山 到 恒 春, 二 從 基 隆 經 宜 蘭 到 蘇 澳 三 從 台 中 或 彰 化 到 埔 里 社, 以 及 彰 化 到 鹿 港, 四 嘉 義 或 他 里 霧 到 雲 林 雲 林 嘉 義 段 於 1896 年 開 鑿, 長 度 26 里 餘 18, 依 此 段 記 載 證 明 因 鐵 公 路 的 經 過 斗 南 街 另 一 原 因 促 使 斗 南 火 車 站 在 日 據 時 代 繁 榮, 是 因 為 虎 尾 糖 廠 的 設 立, 鐵 道 的 鐵 軌 是 三 軌 共 構 的, 縱 貫 線 鐵 路 的 火 車 及 台 糖 小 火 車 的 軌 道, 可 以 在 斗 南 站 互 換 軌 道 減 少 用 地 面 積, 不 用 再 上 下 缷 貨 搬 運, 因 此 斗 南 也 就 成 為 貨 運 集 貨 中 心, 另 外 早 期 因 交 通 不 便 公 路 客 運 交 通 不 發 達 之 際, 陸 上 交 通 運 輸 大 多 依 賴 縱 貫 鐵 路 斗 南 車 站 是 早 期 雲 林 海 線 居 民 出 外 打 拚 必 經 的 門 戶, 這 都 是 促 使 斗 南 街 日 後 的 繁 榮 的 原 因, 這 也 是 石 龜 人 始 料 未 及 的 直 到 民 國 1971 年 7 月 20 日, 由 於 居 民 對 外 交 通 的 不 便, 尤 其 是 當 地 的 學 子 到 外 地 求 學 通 勤 困 難, 故 由 石 龜 里 當 地 仕 紳 爭 取 在 石 亀 溪 段 興 建 簡 易 車 站 即 石 龜 車 站, 初 期 仍 有 提 供 普 通 列 車 的 上 下 車 服 務, 最 後 也 因 公 路 的 發 達 而 改 為 只 提 供 下 車 服 務, 也 形 成 了 特 殊 的 鐵 道 歷 史 糖 廠 運 蔗 鐵 路 早 期 糖 業 在 台 灣 曾 經 創 造 了 經 濟 奇 蹟, 石 龜 聚 落 在 早 期 曾 有 糖 廍 的 存 在 就 位 於 今 中 洲 部 落 19, 根 據 研 究 者 實 地 訪 談 得 知, 石 龜 地 區 在 東 面 古 坑 蔡 龍 保 : 日 治 中 期 台 灣 國 有 鐵 路 之 研 究 1910~1936 p12 台 師 大 歷 史 所 碩 士 里 = 公 里 蔡 龍 保 : 日 據 初 期 台 灣 的 道 路 事 業 1895~1897 研 究 報 告 p 江 芳 菁 : 大 林 糖 廠 與 大 林 地 區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1909~1996)Pp115~117 台 師 大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64 中 和 部 落 引 大 湖 口 溪 水, 因 有 開 鑿 水 圳 即 石 龜 溪 圳, 所 以 在 此 區 域 範 圍 的 農 地 大 多 以 水 稻 為 主, 而 在 西 區 即 下 庒 部 落 地 段 因 無 水 利 之 便 故 大 都 以 旱 作 為 主, 西 部 最 主 要 仍 以 甘 蔗 為 大 宗, 因 早 期 種 蔗 是 有 受 到 獎 勵 的, 故 早 期 在 今 石 溪 里 賜 安 宮 附 近 有 糖 場 蔗 埕 的 設 立, 此 鐵 路 是 由 當 時 的 斗 六 糖 廠 所 管 轄, 所 有 產 出 的 甘 蔗 都 運 往 斗 六 糖 廠 製 糖, 據 當 地 耆 老 許 啟 昌 口 述 : 早 期 在 我 的 田 旁 邊 那 個 土 地, 是 1347 地 號 我 記 的 很 清 楚, 地 上 有 台 糖 運 蔗 鐵 道 經 過, 但 是 沒 有 通 往 大 林 的 潭 墘, 不 過 我 ㄝ 田 邊 有 一 條 路, 通 甲 大 林 ㄝ 三 村 里, 另 外 ㄧ 邊 是 經 過 本 庒 玄 興 宮 往 大 埤 鄉 柳 樹 腳 方 向, 這 條 鐵 枝 路 在 民 國 五 十 五 年 時 因 為 農 地 重 劃 就 拆 掉 了 另 靖 興 里 靖 興 宮 林 鴻 銘 總 幹 事 口 述 : 在 我 們 村 庄 西 邊 有 一 條 台 糖 運 蔗 鐵 路, 經 過 北 邊 的 林 子 里, 從 林 子 里 的 葫 蘆 埤 旁 穿 過 中 和 路, 我 印 象 很 深 因 我 高 中 時 上 學 騎 腳 踏 車, 穿 過 這 條 鐵 路 時, 如 不 小 心 會 被 滑 倒, 因 為 鐵 道 與 道 路 是 斜 的 交 叉 圖 3-5 根 據 調 查 這 條 鐵 路 在 民 國 五 十 五 年 農 地 重 劃 時 廢 除 3-4 水 利 設 施 - 湧 泉 水 聚 落 的 形 成 離 不 開 水, 在 清 代 興 修 埤 圳 灌 溉 系 統 動 機 契 約 中 曾 提 到 說 : 竊 思 開 田 必 先 開 水, 田 需 水 灌, 水 足 苗 興 噶 瑪 蘭 東 勢 荘 及 大 湖 圍 開 挖 埤 圳 契 約 導 言 中 記 載 : 竊 思 蘭 境 地 方 高 下 田 園, 必 須 水 圳 而 後 成 田 ; 無 圳 何 以 取 水, 無 水 何 以 灌 田 由 以 上 兩 段 文 字 中 知, 水 圳 的 興 築 水 利 的 開 發 攸 關 與 稻 米 的 生 產 有 密 切 關 係, 而 稻 穀 又 是 民 生 最 重 要 的 物 資, 稻 穀 又 對 農 業 經 濟 有 舉 足 的 輕 重, 農 業 經 濟 的 興 1909 年 明 治 42 年 大 林 附 近 地 區 的 改 良 糖 廍 概 況 位 置 : 斗 六 廳 打 貓 東 頂 堡 蔴 園 庒 中 洲 原 料 採 取 區, 斗 六 廳 他 里 霧 溫 厝 角 一 部 分 庵 古 坑 庄 一 部 份 蔴 園 庄 一 部 份 崁 腳 庄 一 部 份 石 龜 溪 庄 及 南 勢 庄 一 部 份 嘉 義 廳 打 貓 東 頂 堡 北 勢 庄 三 角 庄 林 頭 庄 出 資 者 ; 薛 均 堂, 設 立 時 間 : 廢 止 時 間 : 許 芳 瑜 : 台 灣 鄉 鎮 之 空 間 現 代 性 後 果 大 林 糖 廠 日 常 生 活 之 建 構 與 批 判 南 華 大 學 環 境 與 藝 術 研 究 所, 碩 士 2003 製 糖 廠 位 置 : 他 里 霧 堡 園 庄 內, 中 州 仔 製 糖 設 立 許 可, 始 業 年 38 年 10 月 23 日 起 業 者 : 薛 均 堂, 終 業 年 39 年 2 月 19 日 57

65 圖 3-5 早 期 運 蔗 鐵 路 模 擬 路 線 及 聯 外 道 路 圖 資 料 來 源 :1/25000 台 灣 地 形 圖 大 正 十 年 至 昭 和 三 年 調 製 研 究 者 繪 製 20 盛 對 社 會 結 構 的 變 化 有 莫 大 的 影 響 水 源 的 探 取 是 先 民 開 墾 時 的 必 要 擇 地 選 項, 台 灣 的 農 田 水 利 早 於 十 七 世 紀, 距 今 約 有 三 百 年 歷 史, 早 期 先 民 拔 山 涉 水 渡 海 來 台, 篳 路 藍 縷, 歷 盡 艱 辛, 開 墾 拓 荒, 首 要 發 展 的 是 農 業, 而 農 業 的 生 產 需 要 水 資 源 的 開 鑿, 是 故 農 業 的 開 墾 與 水 利 的 設 施 是 先 民 賴 以 維 生 的 基 石, 所 以 尋 覓 水 源 開 發 利 用 乃 是 先 民 開 墾 擇 居 的 首 要 任 20 廖 風 德 : 台 灣 史 探 索 p134,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印 行,

66 務, 基 於 上 述 觀 點 推 測 石 龜 聚 落 選 址 時 仍 以 此 條 件 為 最 大 考 量 石 龜 聚 落 南 面 有 ㄧ 條 溪, 早 期 稱 為 倒 吼 山 溪 又 稱 石 龜 溪, 因 有 感 於 對 孔 子 的 不 敬, 故 由 國 民 政 府 在 上 游 改 稱 興 華 溪, 據 雲 林 采 訪 冊 記 載 : 卓 孔 山 溪, 在 縣 南 二 十 里, 原 出 大 尖 山, 雲 嘉 交 界 之 地, 合 各 小 山 坑 泉 水 同 流 成 溪 此 溪 直 流 入 他 里 霧 堡 21 大 尖 山 屬 於 古 坑 鄉 華 山 部 落 有 一 地 名 曰 : 龜 仔 頭 相 傳 石 龜 溪 庒 地 理 風 水 源 於 此 地, 到 目 前 的 稱 呼 為 石 龜 溪 是 否 因 此 演 變, 只 能 留 待 後 續 研 究 者 再 行 研 究 清 領 時 期 石 龜 溪 的 水 是 可 引 入 灌 溉 石 龜 聚 落 農 田 的, 這 可 由 台 灣 省 雲 林 農 田 水 利 會 誌 石 龜 溪 圳 篇 記 載 : 此 圳 原 名 石 龜 溪 莊 圳, 源 由 石 龜 溪 分 入 但 依 目 前 的 地 形 地 勢 探 討, 石 龜 溪 流 域 地 勢 比 目 前 石 龜 聚 落 地 還 低, 無 法 以 自 然 流 域 方 式 灌 溉, 而 須 以 築 堤 方 式 引 水 灌 溉 因 此, 雍 正 三 年 ( 西 元 1725 年 ) 四 月, 當 地 業 主 出 資 佃 農 出 工, 在 溪 底 寮 庒 的 西 北 大 湖 口 溪 新 設 取 入 口 及 水 路 22, 而 現 今 他 所 供 應 的 地 區 為 大 林 鎮 及 大 埤 鄉, 另 在 石 龜 聚 落 北 方 有 大 湖 口 溪 23, 石 龜 聚 落 夾 在 這 兩 流 域 中 間, 冲 積 成 肥 沃 土 地 致 使 農 業 發 達, 這 仍 要 歸 功 於 水 利 設 施 完 善, 依 據 台 灣 省 雲 林 農 田 水 利 會 會 誌 記 載, 取 用 此 兩 條 溪 水 灌 溉 地 區 如 附 表 表 3-1 此 兩 條 溪 流 域 如 圖 3-6 本 研 究 圖 表 範 圍 以 台 三 線 以 西, 台 ㄧ 線 以 東 及 石 龜 溪 大 湖 口 溪 兩 條 河 之 間 為 區 域 範 圍 本 節 將 討 論 石 龜 聚 落 水 利 設 施 對 聚 落 的 發 展 影 響 倪 贊 元 著 : 雲 林 縣 采 訪 冊 p175, 台 灣 省 雲 林 農 田 水 利 會 誌, ,p134 倪 贊 元 著 : 雲 林 縣 采 訪 冊 p175 大 湖 口 溪 又 名 旱 溪, 原 出 大 尖 山 流 經 他 里 霧 堡 為 二 重 溝 溪,

67 表 3-1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省 雲 林 農 田 水 利 會 誌 研 究 者 製 表 引 用 水 源 石 龜 溪 大 湖 口 溪 埤 圳 別 大 林 圳 湖 子 埤 十 股 圳 茄 苳 腳 圳 霞 苞 蓮 埤 崁 頭 厝 圳 石 龜 溪 圳 南 勢 圳 林 子 埤 溝 心 埤 創 設 年 代 雍 正 年 間 ( 西 元 ㄧ 七 二 三 ~ㄧ 七 三 五 年 ) 雍 正 年 間 ( 西 元 ㄧ 七 二 三 ~ㄧ 七 三 五 年 ) 康 熙 三 十 四 年 ( 西 元 ㄧ 六 九 五 年 ) 康 熙 三 十 六 年 ( 西 元 ㄧ 六 九 七 年 ) 康 熙 五 十 年 ( 西 元 ㄧ 七 一 一 年 ) 乾 隆 二 十 年 ( 西 元 ㄧ 七 五 五 年 ) 康 熙 四 十 五 年 ( 西 元 ㄧ 七 0 六 年 ) 乾 隆 二 十 五 年 ( 西 元 ㄧ 七 六 0 年 ) 乾 隆 十 二 年 ( 西 元 一 七 四 七 年 ) 康 熙 五 十 四 年 ( 西 元 ㄧ 七 一 五 年 ) 灌 漑 區 域 諸 羅 縣 打 貓 東 頂 堡 ( 大 約 現 今 民 雄 地 區 ) 打 貓 北 堡 ( 大 約 今 大 林 鎮 溝 背 地 區 ) 打 貓 北 堡 ( 大 約 今 大 林 鎮 大 湖 大 崙 甘 蔗 崙 排 子 路 等 地 區 ) 大 埤 庒 ( 今 大 埤 鄉 廍 前 寮 柳 樹 腳 茄 苳 腳 後 溝 仔 蘆 竹 角 大 埤 等 ) 大 埤 庒 ( 今 大 埤 鄉 舊 庒 蘆 竹 巷 庒 柳 樹 腳 等 ) 崁 頭 厝 庄 ( 今 古 坑 鄉 崁 頭 厝 ) 今 斗 南 鎮 石 龜 石 溪 靖 興 里 今 斗 南 鎮 南 勢 崙 子 林 子 等 今 斗 南 鎮 林 子 里, 大 埤 鄉 田 仔 林 等 地 今 大 埤 鄉 埔 姜 崙 田 仔 林 等 地 60

68 圖 3-6 流 經 石 龜 的 兩 條 溪 流 林 務 局 GIS 像 片 基 本 圖 研 究 者 繪 製 根 據 文 獻 上 記 載 溯 自 康 熙 四 十 五 年 ( 西 元 1706 年 ) 石 龜 聚 落 灌 溉 區 庒 民 合 力 開 鑿 石 龜 溪 圳 石 龜 溪 圳 石 龜 聚 落 內 有 一 條 圳 貫 穿 整 個 聚 落 圖 3-7 根 據 實 地 訪 談 知 : 此 圳 原 名 ( 石 龜 溪 莊 圳 ), 源 由 石 龜 溪 分 入, 康 熙 四 十 五 年 (1706 年 ) 由 該 灌 區 庒 民 開 濬 根 據 石 龜 溪 葉 氏 族 譜 天 意 公 過 台 記, 記 載 葉 氏 祖 先 天 意 公 於 康 熙 二 十 二 年 台 灣 歸 清 朝 管 轄, 各 府 縣 設 撫 墾 局 移 民 局 並 獎 勵 開 拓 土 地, 葉 氏 祖 先 於 是 返 鄉 邀 集 鄉 友 來 台, 並 經 昔 日 僚 友 諸 羅 縣 縣 宰 宋 永 清 拹 助 到 石 珪 地 區 開 墾, 並 在 康 熙 四 十 五 年 (1706 年 ) 由 該 灌 區 庒 民 共 同 開 濬 現 今 所 稱 之 石 龜 溪 圳 雍 正 三 年 ( 一 七 二 五 年 ) 四 月, 業 主 出 資 佃 農 出 工, 在 溪 底 寮 庒 的 西 北 大 湖 口 溪 新 設 取 入 口 及 水 路, 同 年 五 月 竣 工, 現 在 大 湖 口 溪 枯 水 期 沒 有 水, 第 一 期 作 僅 於 中 洲 子 伏 流 水 灌 溉, 日 據 時 代 在 取 入 口 處 設 有 四 門 水 汴, 經 二 公 里 餘 彎 曲 之 溪 流 銜 接 幹 線 61

69 圖 3-7 石 龜 溪 圳 穿 過 石 龜 溪 聚 落 圖 2006 年 林 務 局 GIS 像 片 基 本 圖 起 點, 圳 頭 蘊 藏 豐 富 水 源, 經 挖 掘 三 處 圓 約 二 十 公 尺 之 湧 水 池, 經 一 百 公 尺 湧 水 路 匯 入 幹 線 自 民 國 三 十 六 年 至 四 十 年 間 圳 堤 被 洪 水 沖 損, 修 理 工 程 費 新 台 幣 26,418 元, 受 益 面 積 五 二 一 甲 24 直 到 民 國 四 十 八 年 八 七 水 災 時, 將 原 有 引 水 溪 溝 沖 毀 面 目 全 非, 政 府 撥 款 將 導 水 路 改 善 砌 乾 石 長 1,880 公 尺, 排 砂 門 攔 水 埧 混 砌 石 及 填 肚 混 砌 石 右 岸 1.90 公 尺, 左 岸 長 十 公 尺, 導 水 路 圳 頭 加 設 放 水 門 乙 座 於 民 國 四 十 九 年 二 月 竣 工 大 湖 口 溪 因 近 年 來 下 游 河 川 盜 採 砂 石 嚴 重, 溪 床 降 低 無 法 取 水, 故 於 民 國 七 十 五 年 政 府 撥 款 改 善, 將 原 有 取 入 口 往 上 游 移, 埋 設 高 壓 水 泥 管 管 徑 1.20 公 尺, 沿 大 湖 口 溪 左 岸 並 行 農 路 下, 經 永 昌 橋 上 游 一 百 公 尺 處, 新 設 一 處 電 動 制 取 水 門 三 座 以 便 引 水 灌 溉 民 國 八 十 五 年 八 月 賀 伯 颱 風 來 襲, 大 湖 口 溪 左 岸 導 水 路 暗 渠 流 失 四 六 四 公 尺, 民 國 八 十 六 年 一 月 經 政 府 撥 款 修 復, 於 同 年 五 月 竣 工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十 月 政 府 撥 款 改 善 24 甲 : 在 當 時 為 台 甲,1 台 甲 = 公 頃 1 公 頃 = 台 甲 62

70 U 型 渠 道 四 八 三 公 尺, 於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一 月 竣 工 25 根 據 研 究 者 實 地 訪 查, 此 條 引 水 溝 渠 因 斗 六 農 田 水 利 會, 於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在 此 興 逐 一 條 共 同 引 水 圳 斗 六 大 圳, 由 雲 林 的 林 內 鄉 到 嘉 義 縣 的 大 林 鎮, 而 改 變 了 此 引 入 水 口 取 水 型 態, 目 前 石 龜 溪 圳 在 大 湖 口 溪 引 水 口 已 不 再 使 用 照 片 3-3 照 片 3-3 石 龜 溪 圳 引 入 水 口 源 頭 大 湖 口 溪 照 片 3-4 葉 氏 族 譜 石 龜 溪 文 史 工 作 室 葉 宗 和 提 供 25 原 文 台 灣 省 雲 林 農 田 水 利 會 誌,

71 照 片 3-5 葉 氏 族 譜 開 拓 史 石 龜 溪 文 史 工 作 室 葉 宗 和 提 供 照 片 3-6 葉 氏 族 譜 開 拓 史 石 龜 溪 文 史 工 作 室 葉 宗 和 提 供 64

72 照 片 3-7 葉 氏 族 譜 開 拓 史 石 龜 溪 文 史 工 作 室 葉 宗 和 提 供 由 族 譜 上 記 載 知, 石 龜 溪 圳 原 是 葉 氏 祖 先 召 集 家 鄉 父 老 所 建, 完 工 後 使 庒 族 得 以 發 展, 而 根 據 葉 氏 族 譜 記 載, 葉 氏 早 於 康 熙 三 十 四 年 即 已 來 石 龜 地 區 定 居 照 片 石 龜 溪 圳 最 大 的 特 點 是 在 中 和 部 落, 也 就 是 現 任 古 坑 鄉 麻 園 村 村 長 江 榮 茂 住 宅 前 的 攔 水 堰 及 附 近 的 湧 泉, 依 實 地 訪 查 附 近 的 湧 泉 有 九 座, 據 研 究 者 推 測 當 初 興 築 此 圳 時 利 用 此 大 量 湧 泉 水 導 入 圳 灌 溉, 就 在 江 村 長 家 門 前 設 有 ㄧ 攔 水 堰, 而 江 村 長 祖 父 時 代 就 受 僱 看 守 此 圳 至 今, 據 江 村 長 口 述 : 我 家 前 有 一 攔 水 堰, 這 攔 水 堰 並 設 有 五 座 水 閘 門, 平 常 水 閘 門 關 閉, 將 水 賭 住 以 便 順 利 排 入 石 龜 溪 圳, 另 在 埤 塘 邊 設 有 一 溢 洪 口, 以 供 夏 季 豐 水 期 時 自 動 洩 洪, 此 座 攔 水 堰 早 期 為 養 水 池 四 周 風 景 美 麗, 環 境 幽 雅, 附 近 石 龜 國 小 學 生 郊 遊 遠 足 都 會 選 擇 此 地 中 洲 部 落 即 石 龜 溪 圳 上 游 早 期 有 五 口 湧 泉, 經 現 場 實 地 踏 勘 仍 有 五 條 支 流 圖 3-8, 兩 座 圓 形 類 似 湧 泉 口 的 遺 跡, 但 是 水 利 會 在 石 龜 溪 圳 上 游 沿 線 鑿 了 九 座 深 井 導 致 地 下 水 位 下 降, 致 使 湧 泉 不 再 湧 出 水 來, 而 地 下 水 也 因 超 抽 如 今 也 封 65

73 了 兩 座 剩 七 座 了 圖 3-8 石 龜 溪 圳 湧 水 源 頭 與 湧 泉 區 示 意 圖 研 究 者 繪 製 照 片 3-8 石 龜 溪 圳 源 頭 攔 水 堰 研 究 者 拍 攝 石 龜 溪 圳 供 應 了 斗 南 鎮 石 龜 溪 靖 興 聚 落 以 及 大 埤 鄉 後 溝 廍 前 寮 茄 苳 腳 灌 溉 面 積 共 五 百 二 十 一 公 頃 66

74 在 養 水 池 邊 有 一 水 閘 門 係 用 來 調 節 水 位, 取 入 水 閘 門 原 為 四 座 照 片 3-8, 但 現 只 剩 下 一 座, 水 閘 門 在 豐 水 期 與 乾 旱 時 才 使 用,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水 利 會 在 此 修 築 圳 道 水 路, 慶 幸 的 是 仍 保 留 此 橋 墩, 因 在 橋 墩 上 仍 刻 有 XX 年 興 建 碑 文 可 做 歷 史 見 證, 但 可 能 因 仇 日 心 態 所 致, 興 建 年 號 被 用 水 泥 封 住 照 片 3-9, 在 石 龜 溪 圳 旁 靠 近 青 埔 聚 落 處 有 一 小 廟, 相 傳 此 處 照 片 3-9 石 龜 溪 圳 原 頭 橋 墩 石 碑, 碑 文 被 水 泥 封 蓋 研 究 者 拍 攝 為 石 龜 聚 落 的 前 哨 昔 日 為 抵 抗 入 侵 匪 徒 所 設, 後 來 日 本 入 侵 在 此 屠 殺 了 抗 日 英 雄, 後 人 為 了 追 思 另 設 小 廟 供 奉 此 亡 魂 照 片 3-10, 另 在 靠 近 村 庒 處 設 有 一 望 高 寮 即 在 觀 測 匪 徒 所 用, 在 現 今 水 利 會 抽 水 井 處 照 片 3-10 十 一 王 公 廟 外 觀 及 十 一 王 公 廟 沿 革 碑 文 研 究 者 拍 攝 目 前 石 龜 溪 圳 已 於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底, 由 雲 林 農 田 水 利 會 將 原 有 的 土 堤 改 67

75 建, 整 條 圳 溝 建 造 成 為 水 泥 堤 防, 推 測 在 此 圳 的 所 有 生 態 環 境 將 會 從 此 消 失 石 龜 聚 落 早 期 因 得 利 於 水 利 設 備 良 善, 造 成 石 龜 溪 聚 落 農 業 發 展 興 盛, 也 相 對 的 帶 動 石 龜 聚 落 的 繁 榮 全 盛 時 期 石 龜 聚 落 有 五 家 碾 米 廠 呢 ; 石 龜 里 順 利 碾 米 廠 老 闆 黃 嘉 盛 引 述, 而 目 前 只 剩 ㄧ 家, 由 此 證 明 當 時 石 龜 聚 落 的 富 庶 情 況 南 勢 圳 南 勢 圳 在 乾 隆 二 十 五 年 ( 西 元 1760 年 ) 二 月 由 關 係 業 主 與 佃 農 共 同 出 資, 在 他 里 霧 堡 新 庄 子 北 大 湖 口 溪 開 鑿 圳 路 ( 位 於 現 今 福 智 教 育 園 區 北 邊 ) 全 域 引 用 伏 流 水 灌 溉, 水 源 取 自 大 湖 口 溪 溪 水, 清 乾 隆 時 期 延 用 荷 蘭 式 的 草 埤 建 築, 但 如 今 已 改 為 水 泥 式 閘 門 而 導 水 路 的 起 點 位 於 湧 泉 帶, 至 今 豐 水 期 仍 有 湧 泉 不 斷 湧 出 以 輔 助 大 湖 口 溪 溪 水 的 不 足, 雖 然 湧 泉 不 斷 卻 沒 有 帶 給 湧 泉 邊 的 農 民 相 對 的 收 益 這 可 由 當 地 農 夫 訪 談 得 知, 以 下 為 訪 談 內 容 : 借 問 ㄧㄝ, 這 是 不 是 南 勢 圳? 答 : 是 你 ㄝ 用 哩 講 南 勢 圳 也 狀 況 嗎? 答 曰 : 可 以 ; 這 條 圳 在 頭 頂 有 一 座 新 ㄝ 水 門, 早 期 是 縣 政 府 管 ㄝ, 現 在 改 為 第 五 河 川 局, 早 期 水 門 位 置 甲 新 的 水 門 距 離 五 百 公 尺, 是 用 土 堤 擋 水, 大 概 在 二 十 年 前 大 約 在 民 國 七 十 五 年 間, 改 建 做 新 水 門 順 便 做 水 圳, 水 圳 ㄝ 地 麻 是 我 老 爸 提 供 ㄝ, 不 過 到 現 在 我 家 ㄝ 田 一 年 差 不 多 淹 三 擺 水 了, 原 因 是 早 期 縣 政 府 管 ㄝ 時 大 湖 口 溪 有 疏 濬, 換 今 麻 ㄝ 河 川 局 管 改 為 不 疏 濬, 造 成 溪 底 比 溪 面 卡 高, 所 以 ㄝ 淹 水 這 條 圳 在 雨 水 期 出 水 很 大 港, 所 以 第 二 期 作 ㄝ 稻 田 灌 溉 不 需 破 水 ( 灌 溉 ), 田 底 自 然 ㄝ 出 泉, 不 過 阮 ㄝ 稻 田 很 特 殊, 必 須 要 在 田 底 刺 幾 路 條 水 溝 排 水, 因 為 田 底 瓏 是 水, 沒 法 度 亞 肥 ( 施 肥 ), 到 冬 天 卻 是 沒 水 好 灌 溉, 所 以 一 年 甘 那 ㄝ 用 哩 播 一 擺 稻 仔 而 南 勢 圳 也 因 為 如 此, 所 以 雲 林 農 田 水 利 會 於 民 國 五 十 八 年 至 八 十 三 年 間 在 湧 泉 區 先 後 開 鑿 了 四 口 井, 以 補 給 下 游 第 一 期 作 不 足 水 源, 南 勢 圳 灌 溉 地 區 為 下 游 南 勢 68

76 崙 子 林 子 等 地, 受 益 面 積 大 約 二 二 七 甲 茄 苳 腳 圳 茄 苳 腳 圳 於 康 熙 三 十 六 年 ( 西 元 1697 年 ) 庒 民 以 石 龜 溪 為 水 源, 乾 隆 二 年 ( 西 元 1737 年 ) 茄 苳 腳 庒 庒 民 謝 水 浮 潭 庄 劉 荐 共 同 出 資 改 修, 咸 豐 八 年 ( 西 元 1858 年 ) 埤 頭 庄 劉 朝 山 出 資 發 起 關 係 農 家 在 石 龜 溪 南 方 取 入 水 口 處, 將 草 埤 改 善 使 河 床 刷 深 ( 荷 蘭 式 堰 堤 ) 解 決 取 水 困 難 大 正 十 二 年 ( 西 元 1923 年 ) 取 入 口 變 更 在 上 游, 同 時 設 施 固 定 堰 堤 制 水 門 等, 茄 苳 腳 圳 取 入 口 上 游 約 十 三 公 里, 為 大 林 鎮 的 十 股 圳 堰 堤, 以 致 下 游 流 量 缺 乏, 必 須 由 古 坑 鄉 中 洲 仔 的 湧 泉 水 引 導 補 充 用 水 茄 苳 腳 圳 由 早 期 先 民, 也 就 是 現 今 的 大 埤 鄉 廍 前 寮 柳 樹 腳 茄 苳 腳 後 溝 仔 蘆 竹 角 等 居 民 及 資 興 建 簡 單 之 草 埤, 屯 積 埤 池 取 水 灌 溉 田 地, 因 捐 資 及 灌 溉 面 積 最 多 者 為 茄 苳 腳 庒 民 ( 今 之 嘉 興 村 ), 故 取 名 為 茄 苳 腳 圳 27 而 茄 苳 腳 圳 雖 然 取 水 口 設 於 石 龜 聚 落 東 南 方, 卻 無 法 灌 溉 石 龜 聚 落, 原 因 是 石 龜 聚 落 土 地 高 於 石 龜 溪, 無 法 引 入 水 源, 而 且 也 是 這 三 條 圳 中 沒 有 湧 泉 出 水 的 圳, 相 對 於 石 龜 溪 有 石 龜 溪 名 卻 沒 有 水 灌 溉 入 石 龜 聚 落, 但 對 大 林 地 區 卻 帶 來 豐 富 的 水 利 資 源 如 表 3-1 所 列, 在 茄 苳 腳 圳 田 野 調 查 時 巧 遇 在 石 龜 溪 畔 耕 種 的 黃 姓 農 民 他 清 楚 的 訴 說 : 在 我 ㄝ 田 邊 有 一 條 路, 差 不 多 在 我 讀 國 校 ㄚ 五 六 年 時, 溪 ㄝ 南 面 大 林 鎮 三 角 里 ㄝ 人 攏 走 這 條 路 過 溪 來 石 龜 溪 買 購 物, 我 是 四 十 二 年 次 ㄝ, 算 起 來 是 直 列 民 國 五 十 四 五 年 ㄝ 時 陣, 在 我 ㄝ 田 的 頂 面 也 一 座 埤, 叫 作 茄 苳 腳 埤, 現 在 我 家 田 邊 這 條 圳 叫 做 茄 苳 腳 圳 由 黃 姓 農 夫 的 敘 述, 更 能 証 明 早 期 鄰 近 村 庄 以 石 龜 溪 為 採 購 的 集 貨 地, 另 根 據 黃 姓 農 民 所 說 的 過 溪 路 線, 經 地 圖 套 疊 發 現 此 路 是 早 期 日 本 台 灣 省 雲 林 農 田 水 利 會 誌 p134~138, 雲 林, 台 灣 省 雲 林 農 田 水 利 會 誌 p134~138, 雲 林,

77 政 府 欲 規 劃 的 鐵 路 路 線, 也 就 是 大 林 青 埔 斗 六 縱 貫 鐵 路 模 擬 路 線 3-5 從 草 店 仔 路 看 聚 落 的 發 展 草 店 仔 路 的 興 起 日 治 時 期 石 龜 聚 落 以 中 和 路 ( 早 期 的 草 店 仔 路 ) 為 最 具 代 表 性, 此 地 段 為 早 期 的 聚 落 中 心, 也 是 聚 落 商 業 繁 華 中 心, 而 此 商 業 中 心 所 在 入 口 就 是 石 龜 聚 落 最 早 期 的 元 帥 廟, 元 帥 廟 建 立 的 地 點 是 有 象 徵 著 守 護 此 地 段 生 意 興 隆 的 意 義 為 何 稱 草 店 仔 路? 據 當 地 耆 老 口 述 : 昔 日 草 店 仔 路 是 南 北 盤 商 往 來 必 經 之 地, 商 店 雜 貨 酒 家 旅 店 等 很 是 熱 鬧, 這 條 路 的 房 屋 多 數 為 竹 管 厝 或 草 厝 ㄚ, 牆 壁 以 菅 蓁 ㄚ( 芒 草 ) 的 莖 編 築 加 上 泥 土 石 灰 調 製 而 成, 屋 頂 以 菅 蓁 ㄚ 的 葉 子 覆 蓋, 但 此 型 式 建 築 於 日 軍 攻 打 石 龜 溪 時, 因 痛 恨 當 地 住 民 頑 強 抵 抗 日 軍 入 侵, 遂 而 放 火 燒 毀 街 屋 28 ( 陳 守 徳 ), 所 以 此 類 型 的 房 子 如 今 已 無 法 看 到 照 片 是 民 國 三 十 九 年 石 龜 里 元 帥 廟 前 馬 路, 也 就 是 草 店 仔 路 入 口, 由 照 片 可 看 出 當 時 道 路 人 潮 的 熱 鬧 景 象, 路 旁 街 屋 有 雙 層 的 建 築, 草 店 仔 路 為 昔 日 南 北 盤 商 出 入 必 經 之 地, 由 於 盤 商 聚 集 休 息, 日 久 衍 生 了 市 集, 小 吃 商 店 雜 貨 建 材 娛 樂 場 所 旅 社, 都 集 中 於 此 路 段 其 中 以 ㄧ 位 蘇 姓 人 家 所 經 營 的 雜 貨 房 屋 建 材 生 意 較 具 規 模 特 色 由 於 此 條 街 建 築 大 都 以 芒 草 當 材 料, 所 以 當 時 庒 民 為 了 記 憶 上 的 方 便, 將 此 ㄧ 小 段 統 稱 為 草 店 仔 街 並 將 此 蘇 姓 老 闆 取 名 為 草 店 仔 母 因 為 當 時 他 的 生 意 做 最 大 本 節 就 草 店 仔 路 圖 3-9 做 今 昔 的 比 較 表 3-2, 以 喚 醒 當 時 的 記 憶, 預 期 有 助 以 了 解 當 時 石 龜 聚 落 的 發 展 及 今 日 的 變 遷 之 不 同, 另 外 再 以 一 小 節 對 於 日 治 時 期, 即 西 元 1920~1937 年 代, 當 時 石 龜 聚 落 較 具 特 色 的 建 築 做 探 討, 因 為 只 有 在 庒 民 豐 衣 足 食, 經 濟 情 況 良 好 的 情 28 陳 文 德 : 1895 年 決 戰 八 卦 山 ( 下 ) p294, 遠 流,

78 況, 且 為 了 凸 顯 自 己 的 財 富 下, 最 易 表 現 的 方 式 就 是 建 築, 而 在 建 築 裡 面 會 以 書 法 自 勉 的 字 句, 彩 繪 花 鳥 梅 蘭 竹 菊 來 顯 示 自 己 的 有 知 識 所 以 在 這 時 期 聚 落 就 出 現 了 此 類 建 築 圖 3-9 石 龜 聚 落 草 店 仔 路 現 況, 商 店 街 排 列 位 置 研 究 者 繪 製 71

79 表 3-2 石 龜 聚 落 草 店 仔 路 今 昔 對 照 表 研 究 者 繪 製 門 牌 號 居 住 者 日 治 時 期 現 狀 42 陳 昭 平 大 豐 米 廠 ( 以 前 木 造 平 房 現 在 穿 上 鐵 皮 外 套 ) 新 大 豐 米 廠 中 38 石 家 順 石 義 修 醫 院 ( 磚 木 造 平 房 ) 住 宅 和 36 林 永 芳 宅 平 房 住 宅 住 宅 24 阿 蘭 的 店 不 詳 ( 原 矮 房 子 改 建 為 樓 ㄚ 厝 ) 明 峰 商 店 22 曾 宅 酒 家 電 器 行 ( 改 為 樓 ㄚ 厝 ) 振 源 中 藥 店 20 葉 宅 葉 家 豬 肉 砧 ( 改 為 樓 ㄚ 厝 ) 葉 家 豬 肉 砧 18~10 吳 明 亮 宅 阿 亮 檳 榔 ( 原 草 ㄚ 厝 改 為 樓 ㄚ 厝 ) 阿 亮 檳 榔 6~8 許 石 忠 宅 再 生 堂 醫 院 ( 石 龜 最 早 蓋 的 樓 ㄚ 厝 ) 金 紙 店 住 宅 2 民 宅 平 房 ( 民 國 90 年 代 改 為 三 樓 洋 房 ) 民 宅 35 陳 游 貴 宅 住 宅 ( 平 房 仍 保 有 木 造 四 片 式 拉 門 ) 住 宅 草 店 仔 母 宅 舊 址 木 造 南 北 貨 33 黃 永 寬 宅 仁 誠 商 行 旅 店 ( 保 留 舊 房, 部 份 改 為 新 式 樓 房 ) 21 黃 宅 草 店 仔 母 宅 舊 址 ( 改 為 樓 房 ) 美 髮 院 7 早 餐 店 早 餐 店 ( 舊 式 平 房 ) 早 餐 店 1-1 西 藥 房 西 藥 房 ( 舊 式 平 房 ) 西 藥 房 路 1 魚 販 魚 販 ( 舊 式 平 房 走 廊 供 人 擺 攤 ) 魚 販 四 96 余 坤 柏 宅 雜 貨 店 ( 舊 式 平 房 仍 蓋 本 島 瓦 ) 早 餐 店 維 92 民 宅 不 詳 ( 舊 式 半 樓 仔 仍 蓋 本 島 瓦 ) 住 宅 路 99 里 長 家 戲 院 ( 已 拆 除 改 為 新 式 洋 房 ) 雜 貨 店 72

80 照 片 3-11 日 治 時 期 石 龜 里 元 帥 廟 前 繁 華 街 景 像 片 由 陳 宏 敏 提 供 照 片 3-12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石 龜 里 元 帥 廟 前 街 景 研 究 者 拍 攝 73

81 ( 一 ) 神 社 神 社 的 設 立, 從 馬 關 條 約 清 廷 將 台 灣 割 讓 給 日 本, 從 此 台 灣 變 成 日 本 殖 民 地, 日 本 為 了 統 治 台 灣, 所 以 對 島 民 加 強 思 想 改 造, 積 極 推 行 皇 民 鍊 民 運 動, 並 以 較 多 米 糧 引 誘 台 灣 民 眾 更 改 為 日 本 姓 氏, 同 時 也 在 台 灣 各 地 大 肆 建 造 日 本 神 社, 因 為 了 與 台 灣 寺 廟 區 別 所 以 取 日 本 神 社 之 名, 並 以 此 企 圖 轉 移 台 灣 民 眾 對 本 土 的 宗 教 信 仰, 這 是 日 本 在 台 灣 建 造 神 社 的 最 大 目 的, 而 石 龜 聚 落 的 神 社 就 是 全 省 一 百 九 十 八 座 中 其 中 ㄧ 座 石 龜 聚 落 的 神 社 位 址, 在 現 今 石 龜 國 小 東 北 方 有 ㄧ 神 社 的 設 立 照 片 3-13, 但 令 研 究 者 不 解 的 是 當 地 耆 老 對 此 神 社 似 乎 有 意 遺 忘 29, 從 未 有 人 提 及, 即 使 研 究 者 有 意 提 問, 卻 也 無 法 引 起 耆 老 們 對 這 件 事 的 片 刻 記 憶! 但 研 究 者 在 田 調 訪 談 時, 卻 發 現 在 草 店 仔 母 舊 宅 正 廳 門 框 上 有 ㄧ 鋁 製 銘 牌 30, 雖 年 代 久 遠 仍 可 看 出 書 寫 內 容 淨 土 宗 日 本 佛 教, 經 詢 問 現 居 住 者 黃 永 寬 之 母 : 我 是 素 身 出 世 ㄝ 31, 因 為 阮 老 母 在 我 還 沒 出 世 時 著 吃 菜 由 此 証 明 當 時 日 本 佛 教 已 傳 入 石 龜 溪, 根 據 當 地 耆 老 許 石 忠 口 述 : 日 本 人 為 著 統 治 台 灣, 想 借 用 日 本 宗 教 控 制 人 們 思 想, 強 迫 百 姓 信 奉 宗 教, 並 在 有 信 奉 宗 教 者 家 中 掛 上 銘 牌 以 玆 識 別, 凡 有 掛 上 此 識 別 名 牌 者, 日 本 政 府 會 對 其 特 別 禮 遇, 減 免 稅 金 ( 二 ) 教 會 石 龜 聚 落 對 於 宗 教 而 言 可 說 是 多 元 化 的 宗 教, 從 居 民 一 慣 信 奉 的 道 教, 到 日 本 人 在 此 蓋 了 神 社, 以 及 基 督 教 的 教 會 設 立 照 片 3-14, 雖 是 一 小 聚 落, 但 由 此 也 有 助 於 了 解 當 時 此 聚 落 的 重 要 性, 這 教 會 原 先 是 美 國 有 一 位 女 修 士, 由 嘉 義 來 此 發 放 濟 助 品 並 宏 揚 教 理, 後 來 接 受 了 奉 獻, 在 南 生 路 蓋 了 一 間 名 為 曾 旺 來 編 著, 台 灣 抗 日 祕 辛 蕭 壠 走 番 仔 反 p168~170, 台 南 縣 文 化 局,2001 此 鋁 製 門 牌 尺 寸 (5 10 公 分 ), 因 年 代 久 遠 有 風 化 現 象, 筆 者 以 拓 印 方 式 採 取 素 身 出 世, 就 是 說 嬰 兒 的 母 親 是 茹 素 者, 所 以 小 孩 的 誕 生 是 素 身 出 世 74

82 照片3-13 石龜里日治時期神社 資料由陳宏敏提供 照片3-14 基督教貴格會正面之ㄧ 基督教貴格會內廳之二 研究者拍攝 基 督 教 貴 格 會 斗 南 美 門 教 會 教 堂 32 後 來 女 修 士 返 回 美 國 由 黃 文宗牧師接手但由於臨聽宣教者寡 黃牧師後來也改開計程車兼業賴以 32 貴格會 雖屬於基督教但他所宣導的教義有別於基督教 他的創始人喬治 福克斯生於一六二四 年 家人均為聖公會會友 但因納稅制度問題 而有感而發的於一六四七年他開始外出傳道 由於貴 格會對人道的 慈善的事奉有卓越的服務與成就 因此於一九四七年嬴得諾貝爾和平獎 一九五四年 元月二日宣教師在嘉義開會 第一次議事會時就決定 用基督教台灣貴格會 為中文名稱 以 TAIWAN FRIENDS MISSION 為英文名稱 到了一九五二年 大陸變色 被迫撤離中國 轉而來到 台灣的嘉義 由於宣教士們努力傳福音 帶領很多人歸主 又能配合初信者對福音的熱忱 不久南門 教會成立了 再往石龜溪 南靖 竹崎 下潭等周圍鄉村設立 資料來源 基督教貴格海山教會網 站 75

83 維 生 直 到 過 世, 也 因 為 黃 牧 師 過 世, 教 會 因 無 人 再 主 持 所 以 日 漸 萎 縮 33 探 究 原 因 為 本 地 廟 宇 多 又 神 威 顯 赫 使 信 徒 眾 多, 加 上 本 地 居 民 大 多 務 農, 以 及 教 會 沒 有 再 提 供 濟 助 品 發 放, 所 以 就 沒 再 接 受 教 會 宣 導 才 導 致 無 法 經 營, 如 今 也 只 剩 黃 牧 師 的 太 太 居 住 於 此, 守 著 這 間 教 堂 ( 三 ) 碾 米 廠 石 龜 聚 落 在 早 期 有 五 家 碾 米 廠, 足 見 當 時 農 業 的 興 盛, 但 如 今 只 剩 ㄧ 家 勉 強 經 營, 究 其 原 因 乃 現 代 化 機 械 發 達, 大 型 自 動 化 機 械 取 代 傳 統 碾 米 機 器, 年 輕 ㄧ 代 不 願 在 土 人 腳 做 些 辛 苦 的 工 作 34, 農 業 耕 作 面 積 減 少 所 致 當 地 開 設 順 利 碾 米 廠 的 老 闆 黃 嘉 盛 說 : 我 這 間 碾 米 廠 連 我 已 經 兩 代 了, 早 期 是 我 老 爸 開 的, 當 初 生 意 好 ㄝ 時 也 有 幫 政 府 設 餘 糧 ㄝ 倉 庫 照 片 3-15, 後 來 生 意 嚕 來 嚕 壞 做, 我 就 結 束 碾 米 廠 的 生 意 另 一 家 在 中 和 路 42 號 的 新 大 豐 碾 米 廠, 老 闆 陳 昭 平 他 說 : 我 這 家 店 在 民 國 38 年 創 立, 剛 開 始 設 立 於 元 帥 廟 後 面, 後 因 空 間 太 小 所 以 遷 移 到 目 前 位 置 當 初 設 立 時 是 合 資 興 建 的 共 有 十 股, 設 立 時 碾 米 機 入 穀 孔 徑 為 9 英 寸 x10 英 寸, 在 當 時 可 說 是 全 斗 南 鎮 最 大 的, 米 廠 的 土 地 是 向 隔 壁 石 家 所 購 得 本 店 是 由 李 瑞 焜 先 生 所 創 設, 後 來 李 先 生 過 世 因 其 他 兒 子 多 在 外 就 業, 無 法 返 回 繼 承 父 業, 遂 由 當 時 在 農 復 會 海 埔 新 生 地 開 發 處 的 兒 子 李 學 聰 返 回 接 管, 由 於 李 學 聰 是 一 位 文 人 出 身, 面 對 農 業 生 意 無 法 勝 任, 經 營 兩 年 後 轉 讓 給 當 時 在 大 豐 米 廠 工 作 的 我 經 營, 並 改 名 為 新 大 豐 米 廠 直 到 今 日 當 時 我 家 米 廠 以 北 直 到 石 龜 國 小 土 地 都 是 葉 家 ( 葉 克 明 ) 的 米 廠 前 面 為 陳 姓 家 族, 陳 甲 乙 陳 有 望 所 有, 日 治 時 期 我 家 前 面 有 一 間 日 本 式 的 房 子, 蓋 的 很 漂 亮 屋 主 是 陳 嚴 ( 岩 ), 但 隨 著 屋 主 的 過 世, 房 屋 也 年 久 失 修 而 倒 塌 拆 除, 現 在 蓋 成 店 面 式 樓 房 的 位 置 就 是 當 時 豪 宅 位 址 33 陳 昭 平 口 述 : 教 會 約 於 民 國 年 間 建 立 經 營,67 年 間 由 黃 文 宗 牧 師 接 手,, 最 後 因 信 眾 減 少, 為 維 持 開 銷 黃 牧 師 改 兼 職 開 計 程 車, 以 維 持 教 會 經 營 34 土 人 腳 就 是 稻 穀 要 輾 成 白 米 時, 注 入 稻 米 的 輸 送 孔 道, 這 個 將 稻 米 輸 送 入 碾 米 機 的 機 器 就 叫 這 土 人 腳 76

84 由 於 陳 老 闆 對 於 中 和 路 上 整 個 歷 史 知 之 甚 詳, 所 以 研 究 者 就 請 其 對 中 和 路 的 歷 史, 做 一 詳 細 介 紹 而 他 也 樂 意 接 受, 以 下 是 陳 老 闆 訪 談 的 片 段 : 我 家 店 隔 壁 為 中 和 路 38 號 石 家 順 的 住 居, 他 祖 父 石 義 修 以 前 是 醫 生, 所 以 他 家 外 觀 看 起 來 店 面 寬 敞, 不 知 為 何 已 沒 再 經 營 了, 現 在 房 子 為 純 住 家, 早 期 石 家 曾 將 店 面 挪 出 一 部 份, 做 為 基 督 教 佈 教 及 發 放 救 濟 品 的 場 所, 佈 教 所 後 來 遷 移 到 靖 興 里 南 生 路 43 號 照 片 3-15 順 利 米 廠 餘 糧 倉 庫 -1 順 利 米 廠 餘 糧 倉 庫 -2 研 究 者 拍 攝 ( 四 ) 老 店 猪 肉 砧 草 店 仔 街 上 有 ㄧ 家 流 傳 兩 代 的 豬 肉 砧, 這 是 一 間 二 樓 建 築, 是 第 一 代 老 闆 買 的, 根 據 葉 姓 老 闆 說 房 子 是 他 父 親 用 當 時 ㄧ 甲 四 分 田 地 的 等 值 買 來 的, 可 見 店 面 的 價 值 還 是 高 於 田 地 的, 葉 家 二 樓 樓 地 板 還 是 用 檜 木 作 橫 樑, 上 舖 檜 木 板 建 造 而 成 的, 外 觀 是 整 面 洗 石 磚 牆, 葉 姓 老 闆 說 : 卡 早 阮 殺 猪 ㄧ 工 弄 殺 勒 幾 咧 隻, 昔 陣 ㄚ, 弄 是 去 猪 灶 殺, 透 早 差 不 多 四 五 點 就 去 殺 猪, 要 用 大 鼎 先 燒 熱 水, 然 後 再 將 整 隻 猪 丟 入 大 鼎 燙 燒 再 拔 毛, 整 隻 猪 殺 好 後 還 要 報 稅 捐 處 來 共 ( 蓋 ) 印 繳 稅, 不 過 現 在 已 經 取 消 屠 宰 稅 了, 殺 猪 是 很 殘 忍 的, 不 過 現 在 都 到 屠 宰 場 既 乾 淨 又 衛 生, 我 因 為 老 爸 傳 落 來 ㄝ 事 業, 自 已 也 無 其 他 ㄝ 手 藝, 所 以 只 好 閣 賣 猪 肉, 無 閣 阮 有 ㄧㄝ 小 弟 卡 巧, 很 會 畫 圖 他 畫 ㄝ 圖 很 水, 伊 麼 真 出 名 比 賽 常 奪 獎, 聽 講 ㄧ 張 圖 ㄝ 用 咧 賣 四 五 萬, 夭 壽 哦! 比 我 現 在 賣 猪 肉 卡 好 賺 77

85 中 和 路 22 號, 為 振 源 中 藥 房, 從 正 門 匾 額 刻 劃 年 代 民 國 癸 卯 年 ( 西 元 1963 年 ), 早 期 漢 藥 店 舊 址 為 酒 家, 是 許 聯 對 ( 俗 名 許 仔 腳 ) 的 二 房 住 居, 後 轉 賣 於 陳 送, 當 時 因 為 農 村 晚 上 盛 行 補 捉 青 蛙 魚 類, 所 以 店 舖 經 營 電 池 充 電 生 意, 最 後 才 轉 賣 經 營 中 藥 房 至 今 ( 陳 昭 平 ) 中 和 路 24 號 是 明 峰 商 店, 販 賣 雜 貨 食 品, 老 闆 姓 陳, 但 已 經 過 世 所 以 店 面 就 教 由 老 闆 娘 阿 蘭 經 營, 老 闆 娘 說 : 我 現 在 的 房 子 是 買 來 的, 以 前 怎 麼 樣 我 不 知 道, 這 間 店 是 阮 ㄤ 留 下 來 ㄝ, 阿 你 來 甲 我 訪 問 有 錢 麼? 阿 是 ㄝ 當 上 電 視 鄉 下 人 喜 歡 開 玩 笑 中 和 路 號 是 吳 明 亮 的 住 宅 : 我 祖 父 以 前 就 賣 檳 榔, 到 現 在 已 是 三 代 了, 聽 我 祖 母 說 我 家 前 面 馬 路 原 來 是 單 線 道, 後 來 改 為 雙 線 道, 但 拓 寬 所 用 土 地 都 是 用 我 家 的, 因 為 前 面 是 元 帥 廟 阻 擋, 中 和 路 1-1 號 西 藥 房 原 來 租 在 我 家 隔 壁, 後 來 才 買 在 對 面 中 和 路 現 址 這 部 份 四 維 路 早 餐 店 余 老 闆 有 所 補 充 中 和 路 號 是 許 石 忠 家 族 住 宅,10 號 現 租 人 賣 金 紙, 早 期 租 人 開 設 再 生 堂 醫 院 照 片 3-16, 此 醫 院 後 來 遷 移 到 嘉 義, 醫 生 叫 鄧 水 造, 曾 經 返 回 石 龜 拜 訪 老 鄰 居,10 號 前 面 租 人 賣 豬 肉, 在 一 條 短 短 五 百 公 尺 街 道 就 有 兩 家 豬 肉 攤, 足 見 石 龜 溪 的 熱 鬧 ( 陳 昭 平 ) 許 石 忠 說 : 我 現 在 住 的 房 子 是 我 祖 父 許 扶 恭 所 蓋 的, 距 今 約 七 十 五 年 是 石 龜 溪 最 早 蓋 的 洋 樓 我 的 祖 先 來 自 福 建 省 漳 洲 府 龍 溪 縣 石 馬 苦 林 頭, 祖 先 許 宇, 於 乾 隆 二 十 年 ( 西 元 1755 年 ) 移 居 到 台 灣 省 他 里 霧 堡 石 龜 溪 庒 定 居 ( 今 日 的 石 龜 里 ), 早 期 我 家 有 在 賣 菅 蓁 ㄚ( 芒 草 ), 每 年 冬 尾 時 天 生 意 卡 好, 因 為 那 時 沒 雨 水, 卡 好 翻 修 房 子, 早 期 石 龜 溪 卡 鬧 熱, 曾 經 有 阮 親 戚 要 用 斗 南 街 仔 兩 間 店 面 與 阮 老 爸 換 石 龜 溪 ㄝ 厝, 阮 老 爸 蕪 肯 ( 不 要 ), 可 見 當 初 石 龜 溪 卡 熱 鬧 石 龜 溪 早 期 東 面 是 庒 頭, 下 庄 子 是 庒 尾, 這 可 由 門 牌 號 碼 的 編 訂 証 明, 中 和 路 是 由 元 帥 廟 後 往 石 龜 國 小 方 向 編 訂, 四 維 路 是 由 東 面 五 營 的 將 爺 廟 開 始, 78

86 由 此 可 知 當 時 出 入 的 主 要 方 向 但 是 許 石 忠 又 說 : 從 石 龜 往 東 面 古 坑 中 洲 方 向 俗 稱 ( 賺 錢 路 ), 往 北 斗 南 方 向 俗 稱 ( 開 錢 路 ) 35 由 此 証 明 因 鐵 路 路 線 的 改 變 使 得 石 龜 聚 落 已 經 沒 落 了 中 和 路 4 號 是 蘇 德 旺 住 宅 為 一 間 老 舊 平 房, 不 過 已 無 人 居 住 開 始 倒 塌 了 中 和 路 2 號 已 改 建 為 三 樓 洋 房 在 中 和 路 2 號 隔 壁 接 著 變 成 四 維 路 96 號, 是 一 家 早 餐 店, 老 闆 叫 余 坤 柏 大 約 六 十 歲, 他 說 中 和 路 以 前 房 子 都 是 草 仔 厝, 在 五 十 多 年 前 改 成 為 蓋 台 灣 瓦 的 現 在 造 型, 街 弄 中 夾 雜 只 剩 半 間 的 房 子, 這 是 被 拆 路 的 見 證, 古 建 築 造 型 是 相 當 特 殊 的, 老 闆 說 : 當 初 馬 路 拓 寬 時 原 欲 拆 除 他 家 房 子 直 接 進 入 四 維 路, 但 因 為 隔 壁 96 號 當 時 是 保 正 住 家, 西 元 1904 年 台 灣 堡 圖 記 載, 當 時 日 本 的 郡 役 所 就 設 在 四 維 路 保 正 家 的 前 面, 日 治 時 照 片 3-16 中 和 路 號 照 片 3-17 中 和 路 S 形 彎 道 研 究 者 拍 攝 昔 日 再 生 堂 醫 院 位 址 研 究 者 拍 攝 期 保 正 權 力 相 當 大 社 經 地 位 也 高, 怎 可 能 讓 馬 路 穿 過, 所 以 就 成 為 如 今 的 大 S 型 馬 路 照 片 , 以 前 中 和 路 18 號 吳 明 亮 家 庒 民 都 稱 之 為 草 店 因 為 是 茅 草 蓋 的 石 龜 溪 以 前 都 做 蓑 衣, 蓑 衣 所 用 的 棕 都 由 奮 起 湖 經 竹 崎 梅 山 過 鐵 線 橋 到 崁 腳 然 後 才 到 石 龜, 而 當 時 搬 運 都 用 扁 擔 挑, 由 此 可 知 以 前 通 往 嘉 義 的 路 線, 35 賺 錢 路 因 往 此 方 向 走 的 路 周 邊 的 土 地 大 都 屬 台 糖 土 地, 古 坑 中 洲 方 向, 在 當 時 都 種 植 甘 蔗, 那 時 很 多 村 民 會 到 那 邊 做 農 場 工 仔 賺 錢, 因 研 究 者 父 親 曾 經 在 台 糖 農 場 上 班 所 以 知 之 甚 詳, 開 錢 路 是 往 斗 南 街 上 的 方 向, 在 當 石 龜 已 被 斗 南 街 的 熱 鬧 所 取 代 了 79

87 是由石龜溪 古坑崁腳 梅山 竹崎 這應該是俗稱的 諸羅山路 路線 依 據郁永和與伊能嘉矩的台灣踏勘日記記載 明鄭成功開拓陸路南及鳳山北起諸 羅而達斗六 竹山 康熙二十三年也從諸羅 斗六到竹山 36 日治初期行走於 雲林嘉義之間的道路以竹崎 梅山 古坑崁腳 石龜為主要路線 另ㄧ路線是 日軍攻打路線 也就是石龜溪往大林鎮的三角里 北勢 37 圖 3-10 圖 3-10 明清時期諸羅山路 資料來源 copy right.行政院文建會 台灣大學圖書館 2006.right reserved 雲林縣政府 仇德哉 雲林縣志稿卷四 交通篇 P3 新生印務局 1996 許佩賢譯 攻台戰紀 遠流

88 3-5-2 繁 榮 後 的 建 築 照 片 3-18 四 維 路 與 中 和 路 交 界 點 研 究 者 拍 攝 建 築 與 人 生 一 樣, 有 相 同 的 生 命 意 義 與 壽 命, 它 與 建 築 主 人 的 生 命 延 續 共 存 著, 中 國 人 並 不 是 不 知 使 用 石 材 建 屋, 當 時 建 築 主 人 喜 歡 使 用 木 建 築 更 甚 於 石 材 建 築, 這 有 更 深 一 層 的 象 徵 意 義, 可 由 中 國 早 期 大 型 建 築 都 使 用 木 建 築 來 探 究, 因 使 用 的 大 木 材 都 需 要 從 山 上 伐 採, 在 早 期 的 運 輸 加 工 上 都 需 要 耗 費 相 當 大 的 財 力 與 物 力, 在 國 家 是 國 力 強 盛 的 象 徵, 在 市 井 百 姓 就 是 財 力 的 象 徵 由 此 觀 之, 早 期 木 構 建 築 氣 態 輝 煌, 蓋 了 一 棟 此 類 房 屋 代 表 著 屋 主 的 財 富 雄 厚, 也 因 此 研 究 聚 落 變 遷 可 由 當 地 的 木 構 建 築, 數 量 與 建 築 物 內 的 裝 飾 可 探 就 出 屋 主 的 社 經 地 位 與 人 文 素 養, 也 藉 此 觀 察 出 整 體 聚 落 演 進 的 過 程 作 另 一 層 探 討 38 整 個 石 龜 聚 落 經 研 究 者 實 地 訪 查 得 知, 現 存 的 古 老 建 築 大 約 在 西 元 38 漢 寶 德, 中 國 的 建 築 與 文 化, p17~18, 臺 北 聯 經 81

89 1920 年 至 1937 年 代 建 造, 此 年 代 據 文 獻 資 料 上 記 載, 於 西 元 1906 年 發 生 嘉 義 大 地 震, 及 西 元 1935 年 發 生 了 中 部 大 地 震, 這 兩 次 大 地 震 石 龜 地 區 災 情 嚴 重 房 屋 震 毀 無 數 本 節 探 討 石 龜 溪 里 建 築 39 圖 3-11, 石 龜 聚 落 建 築 根 據 實 地 踏 堪 訪 談 及 文 獻 探 討, 早 在 清 朝 時 期 發 生 了 大 地 震, 將 延 用 自 中 國 式 的 建 築 徹 底 的 摧 毀 40, 以 致 留 存 的 建 築 幾 乎 微 不 足 考, 台 灣 日 治 時 期 的 建 築 都 依 賴 地 方 的 傳 統 匠 師, 所 以 在 興 建 房 屋 時, 仍 會 沿 用 中 國 閩 南 風 格 雖 然 是 圖 3-11 石 龜 聚 落 昔 日 大 厝 位 置 圖 2006,Google 衛 星 影 像 圖 日 治 仍 會 沿 用 中 國 閩 南 風 格 雖 然 是 日 治 時 期 所 建, 但 仍 會 被 誤 認 為 是 清 代 建 築, 這 些 建 築 在 當 時 對 多 數 仍 會 延 用 傳 統 的 閩 南 式 建 築, 這 對 石 龜 聚 落 發 展 與 變 遷 的 影 響 也 不 很 明 顯 ( 一 ) 黃 家 古 厝 39 古 厝 ; 本 研 究 表 示 已 荒 廢 或 是 傾 倒 宅 ; 本 研 究 表 示 現 仍 有 人 居 住 圖 中 文 字 有 用 洪 家 古 厝 及 葉 懷 蓁 宅 的 詞 句, 是 為 方 便 區 分 目 前 還 有 人 居 住 或 已 荒 廢 傾 40 藤 島 亥 治 郎 著 詹 慧 玲 編 校, 台 灣 的 建 築, 台 原 出 版,p97~101 所 謂 中 國 系 建 築, 是 傳 承 了 台 灣 對 岸 中 國 之 系 統 結 構 樣 式 的 建 築 82

90 黃 家 古 厝 全 貌 研 究 者 拍 攝 黃 家 古 厝 正 廳 浮 刻 堂 號 研 究 者 拍 攝 黃 家 古 厝 正 廳 左 室 門 斗 家 訓 研 究 者 拍 攝 黃 家 古 厝 正 廳 右 室 門 斗 家 訓 研 究 者 拍 攝 黃 家 古 厝 正 廳 內 斗 拱 燈 樑 研 究 者 拍 攝 黃 家 古 厝 正 廳 左 室 格 扇 研 究 者 拍 攝 屋 簷 雕 花 斗 拱 研 究 者 拍 攝 屋 簷 雕 花 斗 拱 研 究 者 拍 攝 照 片 3-19 黃 家 古 厝 全 貌 83

91 黃 家 古 厝 主 人 為 黃 諒, 這 是 ㄧ 棟 三 合 院 建 築 照 片 3-19, 右 邊 廂 房 已 修 建 目 前 仍 有 後 代 子 孫 居 住, 左 邊 廂 房 已 沒 有 人 居 住 且 呈 半 傾 圮 狀 態, 中 間 正 廳 正 面 仍 保 存 著 斑 剝 的 當 代 書 畫, 可 是 後 面 屋 瓦 也 因 年 久 失 修, 又 無 人 居 住 也 有 傾 圮, 從 內 廳 半 褪 色 的 花 鳥 書 法 彩 繪 上, 依 稀 可 發 現 到 當 時 主 人 的 風 光, 其 中 間 正 廳 的 彩 繪 花 鳥 以 及 恭 整 有 力 的 書 法, 由 詞 句 裡 可 看 出 對 於 勉 勵 後 代 的 用 心 右 側 房 門 對 聯 右 聯 : 懷 三 畏 勵 九 思 精 研 聖 賢 道 義 左 聯 : 探 五 車 窺 二 京 博 學 今 古 文 章 橫 批 : 維 新 從 舊 德 左 側 房 門 對 聯 右 聯 : 家 安 得 常 有 錢 妻 子 能 和 是 富 左 聯 : 人 何 必 多 識 字 精 神 不 俗 為 佳 橫 批 : 欲 後 服 先 畴 跟 據 尚 居 住 於 此 地 的 女 婿 林 秋 貴 老 先 生 口 述 : 我 是 被 招 ㄝ, 這 棟 房 子 ( 居 右 廂 房 ) 是 我 丈 人 ㄚ 黃 諒 蓋 的, 屋 齡 比 我 卡 少 一 年, 我 今 年 七 十 八 歲, 房 子 蓋 好 至 今 已 經 七 十 七 年 了, 我 丈 人 ㄚ 有 六 位 兄 弟, 他 排 第 六 其 餘 依 大 小 排 是 大 ㄝ 叫 黃 輝 第 二 ㄝ 叫 黃 波 ( 居 正 廳 ) 第 三 ㄝ 叫 黃 泉 ( 黃 紹 基 之 父 ) 第 四 ㄝ 黃 和 盛 第 五 ㄝ 黃 磬 ( 居 左 廂 房 ) 阮 丈 人 排 第 六, 我 丈 人 ㄚ 家 族 以 前 是 此 地 大 地 主, 其 餘 叔 伯 都 住 地 附 近 而 且 也 有 起 了 象 這 種 ㄝ 房 子, 甲 黃 紹 基 伊 老 爸 起 ㄝ 厝 相 同 款 ( 二 ) 洪 憨 九 古 厝 靖 興 里 有 一 間 在 地 方 上 比 較 完 整 性 的 老 建 築 照 片 3-20, 因 為 它 的 前 院 外 圍 仍 有 磚 牆 圍 繞, 如 不 經 當 地 人 引 介 恐 怕 無 法 從 外 觀 得 知 有 此 宅 第, 這 是 ㄧ 棟 三 合 院 式 住 宅, 大 廳 前 沒 有 傳 統 的 稻 埕 而 是 種 植 了 花 木, 庭 院 內 至 今 仍 保 留 了 一 棵 歷 經 三 代 的 玉 蘭 花, 目 前 仍 居 住 在 此 的 洪 家 後 代 親 戚 謝 新 德 口 述 : 這 棟 房 子 是 我 媽 媽 後 頭 家 的 阿 叔 洪 憨 九 蓋 的, 我 媽 媽 說 她 七 歲 時 就 有 84

92 洪 憨 九 古 厝 正 廳 外 貌 本 研 究 拍 攝 右 廂 房 本 研 究 拍 攝 正 廳 及 左 廂 房 本 研 究 拍 攝 牆 堵 押 花 磁 磚 裝 飾 本 研 究 拍 攝 庭 院 外 石 椅 本 研 究 拍 攝 外 牆 厭 勝 物 本 研 究 拍 攝 墀 頭 上 的 裝 飾 本 研 究 拍 攝 廂 房 內 斗 拱 本 研 究 拍 攝 照 片 3-20 洪 家 古 厝 全 貌 85

93 了, 洪 家 在 輝 煌 時 期 擁 有 五 六 百 甲 土 地, 傳 說 洪 憨 九 在 日 治 時 期 有 得 到 ㄧ 筆 橫 財 洪 憨 九 生 有 兩 兒 子, 洪 六 一 洪 維 早 期 在 斗 南 街 上 擁 有 多 片 土 地 這 棟 房 子 的 建 材 都 從 大 陸 載 運 來 台, 木 材 是 福 州 杉, 所 使 用 的 磚 也 是 大 陸 運 來 的, 聽 我 母 親 說 當 初 運 磚 來 台 時 每 一 塊 磚 都 包 的 像 茶 塊 -- 即 香 皂, 放 置 在 左 廂 房 屋 簷 下 走 廊 的 石 板 也 是 大 陸 的 唐 山 石 正 廳 左 右 廂 房 走 廊 牆 面, 下 半 堵 為 磚 造 敷 面 採 用 壓 花 磁 磚 洪 家 古 厝 正 廳 外 門 柱 為 整 塊 青 斗 石 打 造 的, 上 刻 有 白 文 對 聯 右 聯 : 玉 棟 煥 新 永 俀 福 祿 左 聯 : 華 堂 燦 爛 長 發 禎 祥 右 廂 房 內 牆 壁 上 仍 有 人 物 畫 像, 庭 院 外 的 石 雕 椅 子, 古 老 的 汲 水 幚 蒲, 都 可 顯 示 當 時 主 人 的 財 富 與 人 文 素 養 但 是 直 到 今 日 正 廳 與 右 廂 房 因 無 人 居 住, 日 久 失 修 屋 頂 已 開 始 傾 圯, 研 究 者 仍 冀 望 後 代 子 孫 或 文 化 保 存 者 能 廷 身 維 護 此 文 化 古 蹟 ( 三 ) 黃 紹 基 老 師 宅 在 石 龜 聚 落 中, 靖 興 里 的 黃 紹 基 老 師 宅 算 是 保 存 最 為 完 善 著, 根 據 黃 老 師 口 述 : 這 房 子 是 我 父 親 黃 泉 蓋 的 屋 齡 距 今 約 八 十 年 ( 西 元 1926~2006 年 ), 所 使 用 的 建 材 為 檜 木, 屋 瓦 本 來 為 ( 本 島 瓦 ) 後 來 因 為 颱 風 與 年 代 久 遠 損 壞, 經 我 翻 修 成 目 前 的 樣 式, 我 對 石 龜 早 期 的 記 憶 不 深 刻, 因 年 輕 時 到 日 本 求 學 返 國 後 就 到 斗 南 國 小 任 教 這 房 子 照 片 3-21 為 ㄧ 條 龍 式 正 廳 左 右 側 房 左 右 側 房 旁 延 伸, 閒 間 與 廚 房 是 五 間 起 的, 正 廳 內 左 右 側 牆 壁 為 板 璧, 上 面 有 書 法 與 花 鳥 畫, 左 右 側 房 門 拱 上 有 圓 型 與 扇 面 書 畫, 門 扉 上 鎏 金 書 法 百 福 駢 臻, 與 老 同 事 敘 舊 的 場 景 由 主 人 對 房 屋 的 愛 護 知 道 他 是 喜 愛 這 祖 先 所 遺 留 的 屋 宅 ( 四 ) 林 德 盛 宅 石 龜 聚 落 房 屋 以 木 材 建 築 者 根 據 研 究 者 調 查, 大 約 都 同 一 款 式 即 三 合 院 或 一 條 龍 86

94 黃 紹 基 老 師 宅 外 觀 研 究 者 拍 攝 屋 內 橫 樑 雕 花 研 究 者 拍 攝 屋 外 走 廊 雕 飾 研 究 者 拍 攝 屋 內 客 廳 牆 壁 書 畫 彩 繪 研 究 者 拍 攝 屋 內 後 廳 門 扉 上 書 法 研 究 者 拍 攝 屋 內 後 廳 門 扉 花 卉 彩 繪 研 究 者 拍 攝 正 廳 門 扉 上 書 法 黃 紹 基 ( 右 ) 老 師 與 老 同 事 交 談 照 片 3-21 黃 紹 基 老 師 住 宅 全 貌 研 究 者 拍 攝 87

95 林 德 盛 宅 正 廳 正 廳 的 格 扇 門 研 究 者 拍 攝 林 德 盛 宅 正 廳 屋 簷 斗 拱 研 究 者 拍 攝 林 德 盛 宅 正 廳 牆 壁 彩 繪 研 究 者 拍 攝 林 德 盛 宅 正 廳 內 書 法 庭 訓 研 究 者 拍 攝 林 德 盛 宅 正 廳 內 書 法 庭 訓 研 究 者 拍 攝 照 片 3-22 林 德 盛 住 宅 全 貌 研 究 者 拍 攝 式, 正 廳 左 右 板 牆 加 強 柱, 用 鎏 金 書 法, 牆 堵 沒 有 彩 繪, 反 倒 是 屋 簷 涼 亭 仔 的 牆 面 有 花 鳥 山 水 繪 畫, 根 據 林 老 先 生 口 述 : 這 房 子 在 我 三 四 歲 時 由 我 父 親 所 建 距 今 約 七 十 八 年 ( 西 元 1929~2007) 我 今 年 八 十 二 歲, 當 時 建 材 由 大 陸 運 來 然 後 用 火 車 載 運, 到 車 站 再 用 牛 車 載 運 到 建 築 場 地, 而 正 廳 兩 邊 的 板 牆 則 是 用 台 灣 檜 木, 在 我 現 在 看 起 來 還 是 用 檜 木 較 好, 我 家 正 廳 的 書 法 88

96 是 請 當 時 的 斗 南 鎮 長 陳 丁 興 寫 的, 而 屋 簷 涼 亭 仔 牆 面 的 花 鳥 山 水 繪 畫 是 請 豐 原 的 師 傅 來 畫 的, 但 是 現 在 看 到 的 牆 面 彩 繪 已 經 是 請 人 重 新 整 修 過 了, 彩 繪 師 父 是 專 門 幫 布 袋 戲 ㄤㄚ 畫 布 景 的 人 重 繪 的 照 片 3-22 林 家 住 宅 的 建 築 外 觀 與 正 廳 的 板 牆 幾 乎 都 與 同 庄 的 黃 紹 基 老 師 宅 相 同, 而 根 據 研 究 者 訪 查 這 位 土 木 建 築 師 傅 完 工 後, 又 被 延 攬 到 石 龜 里 李 茲 楷 老 先 生 家 繼 續 興 建 住 宅 林 德 勝 說 : 阮 叨 以 前 田 地 很 多, 不 過 最 後 是 給 阮 老 爸 玩 奇 美 - ( 類 似 現 在 的 期 貨 ) 給 敗 了 去, 當 初 瓏 是 在 今 日 斗 南 農 會 後 面 地 方 簽 注 的 41 ( 五 ) 葉 懷 臻 宅 根 據 實 際 訪 談 目 前 的 葉 宅 是 重 新 建 造 照 片 3-23, 葉 家 早 期 田 地 很 多 又 經 營 生 意, 房 屋 於 昭 和 十 年 改 建, 所 採 用 的 建 造 方 式 外 觀 有 如 日 式 建 築, 而 正 廳 內 部 卻 又 保 留 著 中 國 古 代 的 板 牆, 又 加 上 了 彩 繪, 而 除 了 彩 繪 人 物 加 上 了 庭 訓 書 法 對 聯 和 少 見 的 文 章 詞 句, 據 屋 主 石 龜 文 史 工 作 者 葉 宗 和 引 述 : 書 法 是 我 祖 父 葉 清 河 所 寫, 根 據 我 的 觀 察 此 書 法 曾 經 過 第 二 次 粉 刷 後 從 新 書 寫 的 痕 跡, 由 第 一 次 殘 留 的 筆 跡 力 道 之 深 可 見 我 祖 先 的 書 法 功 力 我 家 正 廳 彩 繪 曾 經 吸 引 當 時 在 嘉 義 高 中 教 美 術 的 席 德 進 老 師 前 來 觀 賞 照 片 3-24 葉 懷 臻 老 先 生 告 訴 研 究 者 有 關 此 段 來 訪 的 故 事, 葉 老 說 : 當 時 我 在 嘉 義 中 學 讀 書, 其 中 有 位 老 師 對 美 術 有 興 趣, 所 以 就 找 當 時 在 嘉 中 教 美 術 的 席 德 進 一 起 前 來 我 家 參 觀 牆 壁 彩 繪 42 本 研 究 依 據 葉 家 牆 壁 上 彩 繪 落 款 ( 石 莊 劉 沛 然 ) 經 查 證 石 莊 為 號, 本 名 為 劉 沛 然, 台 中 石 岡 鄉 人 今 日 斗 南 農 會 後 面 的 老 建 築 已 拆 除 改 建 為 樓 房, 前 面 大 水 溝 並 已 加 蓋 作 為 馬 路 使 用 42 經 查 嘉 義 中 學 人 事 資 料 記 載, 席 德 進 老 師 於 1984~1952 年 在 嘉 義 中 學 任 教 美 術 43 劉 沛 然 字 沛 然 號 石 莊 又 號 石 巔 石 江 作 雲 石 岡 畫 叟 石 影 畫 齋 生 於 光 緒 十 一 年 ( 西 元 1884 年 ), 卒 於 民 國 61 年 西 元 1972 年, 享 年 八 十 八 歲, 阿 沛 師 於 日 治 時 期, 明 治 三 十 七 年 ( 西 元 1904 年 ) 拜 師 於 豐 原 市 的 謝 來 發 先 生, 因 謝 來 發 先 生 與 劉 沛 然 祖 籍 同 是 廣 東 省 饒 平 縣 人 沛 然 師 作 品 遍 及 中 部 及 雲 嘉 地 區, 留 存 於 世 可 供 比 對 者 有 集 集 明 新 書 院 正 廳 采 繪 ( 本 資 料 取 自 石 莊 綵 繪 院, 野 人 居 士,YELEN 部 落 格 ) 89

97 石 龜 葉 懷 蓁 宅 正 廳 全 貌 研 究 者 拍 攝 石 龜 葉 懷 蓁 宅 正 廳 門 前 堂 號 ( 明 善 堂 ) 正 廳 右 廂 房 書 法 壁 飾 研 究 者 拍 攝 正 廳 左 廂 房 書 法 壁 飾 研 究 者 拍 攝 正 廳 書 法 庭 訓 研 究 者 拍 攝 正 廳 書 法 庭 訓 研 究 者 拍 攝 正 廳 繪 畫 庭 訓 彩 繪 研 究 者 拍 攝 正 廳 繪 畫 庭 訓 彩 繪 研 究 者 拍 攝 照 片 3-23 葉 懷 蓁 住 宅 正 廳 牆 壁 書 法 彩 繪 研 究 者 拍 攝 90

98 席 德 進 老 師 坐 牛 車 於 斗 南 ~ 石 龜 道 路 席 德 進 老 師 與 學 生 徒 步 行 走 於 斗 南 ~ 石 龜 道 路 席 德 進 老 師 ㄧ 行 人 攝 於 葉 宅 前 席 德 進 老 師 ㄧ 行 人 攝 於 葉 宅 正 廳 內 建 於 大 正 十 五 年 ( 西 元 1926 年 ) 葉 宅 建 於 昭 和 十 年 ( 西 元 1936 年 ) 葉 宅 照 片 3-24 席 德 進 老 師 ㄧ 行 人 到 葉 家 參 觀 照 片 提 供 : 葉 中 和 91

99 陳 家 古 厝 正 廳 研 究 者 拍 攝 陳 家 古 厝 屋 簷 斗 拱 研 究 者 拍 攝 陳 家 古 厝 正 廳 格 扇 研 究 者 拍 攝 陳 家 古 厝 正 廳 與 廂 房 間 迴 廊 研 究 者 拍 攝 陳 家 古 厝 正 廳 全 貌 研 究 者 拍 攝 照 片 3-25 陳 家 古 厝 全 貌 研 究 者 拍 攝 92

100 劉 家 古 厝 正 廳 外 觀 劉 家 古 厝 正 廳 木 構 牆 面 劉 家 古 厝 右 側 廂 房 劉 家 古 厝 左 側 廂 房 照 片 3-26 劉 家 古 厝 全 貌 研 究 者 拍 攝 ( 六 ) 陳 家 古 厝 陳 家 古 厝 照 片 3-25 位 於 中 和 路 新 大 豐 米 廠 前 面 小 巷 內, 由 於 主 人 沒 居 住 於 此 地, 房 屋 傾 壀 失 修 現 今 一 部 份 由 新 豐 米 廠 租 用, 做 為 稻 穀 倉 庫 根 據 米 廠 老 闆 口 述 : 日 治 時 期 這 一 帶 都 是 陳 家 產 業, 有 陳 甲 乙 陳 有 望 另 外 有 一 間 由 陳 岩 ( 嚴 ) 用 檜 木 蓋 成 日 本 樣 式 的 房 子 相 當 漂 亮, 可 惜 隨 著 陳 岩 ( 嚴 ) 的 過 世, 因 土 地 繼 承 分 配 問 題 而 拆 除, 如 今 中 和 路 從 派 出 所 到 僅 存 的 陳 家 古 厝 之 間 的 現 代 式 建 築, 就 是 從 前 陳 家 的 產 業 陳 家 古 厝 正 廳 走 廊 門 柱 為 木 柱, 正 廳 秀 面 及 檐 廊 為 木 雕 刻 彩 93

101 繪, 據 說 雕 刻 彩 繪 具 有 趨 吉 避 凶 和 教 化 人 心 的 功 用, 所 以 多 數 的 古 建 築 都 有 這 方 面 的 裝 飾 ( 七 ) 劉 家 古 厝 劉 家 古 厝 照 片 3-26 與 陳 家 仳 鄰, 建 築 形 式 與 陳 家 類 似, 但 劉 家 古 厝 的 三 合 院 建 築 依 建 築 形 式, 左 右 廂 房 建 築 時 期 的 不 同, 右 廂 房 建 築 牆 壁 是 用 竹 編 混 泥 土 再 抹 上 石 灰 而 成, 左 廂 房 用 土 埆 砌 成, 外 加 石 灰 土, 由 左 右 廂 房 建 築 形 貌 的 不 同, 見 證 了 不 同 時 期 的 營 造 歷 史 痕 跡, 可 推 知 主 人 對 營 造 過 程, 因 生 活 物 質 及 建 材 需 求 功 能 的 不 同, 卻 也 表 現 了 建 築 者 對 文 化 形 式 及 個 人 風 格 的 獨 特 另 外 由 劉 家 建 築 正 廳 木 門 柱 的 特 殊 結 構, 考 據 推 測 主 人 可 能 因 為 深 恐 木 構 樑 柱 倒 塌, 刻 意 以 鋼 管 加 強 ( 八 ) 黃 謙 禧 住 宅 黃 宅 位 於 贊 天 宮 前 方 是 一 棟 三 合 院 式 建 築 照 片 3-27, 黃 家 世 代 務 農, 根 據 黃 謙 禧 老 先 生 口 述 : 阮 這 間 厝 是 阮 老 爸 ( 黃 招 麟 ) 在 民 國 十 二 年 起 ㄝ, 當 時 是 請 北 港 ㄝ 師 傅 來 起, 當 時 我 厝 籠 是 種 田, 憶 當 時 我 厝 很 有 錢, 所 以 阮 老 爸 將 阮 大 兄 籠 送 去 日 本 讀 書, 所 以 我 有 一 個 兄 哥 叫 ( 黃 謙 禮 ) 還 拿 過 雙 博 士 學 位, 輪 到 我 讀 冊 的 時 陣, 因 為 錢 籠 供 應 阮 兄 哥 讀 冊 去 了, 加 上 厝 內 沒 人 鬥 腳 手, 所 以 我 就 沒 去 日 本 讀 冊, 這 是 我 ㄝ 遺 憾 黃 家 住 宅 有 別 於 當 地 其 他 住 宅, 建 材 大 部 分 用 磚 造 只 有 屋 簷 橫 梁 用 木 材, 正 廳 內 也 沒 有 木 造 板 牆 與 書 法 彩 繪, 幾 乎 捨 卻 了 許 多 空 間 的 裝 飾, 而 正 廳 前 涼 亭 仔 的 門 柱 卻 採 用 四 角 柱, 正 廳 門 上 刻 有 江 夏 堂 的 堂 號, 研 究 者 根 據 訪 談 資 料 發 現, 石 龜 聚 落 這 些 黃 姓 古 建 築 正 廳 門 上 都 刻 有 江 夏 堂 堂 號, 但 經 調 查 雖 都 姓 黃, 卻 都 隸 屬 不 同 時 期 移 民, 有 94

102 些 是 早 期 移 民 者 返 鄉 再 召 集 家 鄉 族 人 前 來 44, 這 些 黃 老 先 生 卻 沒 多 做 解 釋 黃 宅 目 前 主 人 黃 謙 禧 攝 於 書 房 研 究 者 拍 攝 黃 宅 全 貌 研 究 者 拍 攝 黃 宅 正 廳 研 究 者 拍 攝 黃 宅 右 側 廂 房 研 究 者 拍 攝 照 片 3-27 黃 謙 禧 住 宅 研 究 者 拍 攝 ( 九 ) 草 店 仔 母 古 厝 草 店 仔 母 姓 蘇, 因 在 昔 日 的 草 店 街 ( 中 和 路 ) 經 營 旅 店 商 飲 生 意, 以 及 一 段 不 為 人 知 的 發 跡 傳 奇, 所 以 庒 民 稱 為 草 店 仔 母, 所 建 的 房 子 年 代 已 不 可 考 照 片 3-28, 但 建 物 也 都 用 檜 木 建 造 而 成, 正 廳 板 牆 仍 有 彩 繪, 廂 房 仍 留 有 早 期 芒 草 編 築 而 成 的 菅 莖 堵 壁, 以 見 證 早 期 的 建 築 所 使 用 的 材 料, 但 此 房 子 現 在 已 歸 江 家 購 得, 住 屋 前 面 已 改 建 為 樓 房, 但 仍 保 留 正 廳 及 右 側 房 與 右 側 廂 房 44 施 添 福 著, 清 代 在 臺 漢 人 的 祖 籍 分 佈 和 原 鄉 生 活 方 式,P7~11, 南 投 台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95

103 草 店 仔 母 宅 正 廳 襁 褓 者 為 黃 永 寬 之 母 江 氏 研 究 者 翻 攝 草 店 仔 母 古 厝 正 廳 內 木 結 構 研 究 者 拍 攝 草 店 仔 母 古 厝 正 廳 格 扇 研 究 者 拍 攝 草 店 仔 母 古 厝 正 廳 橡 條 與 斗 拱 研 究 者 拍 攝 草 店 仔 母 古 厝 正 廳 格 扇 研 究 者 拍 攝 草 店 仔 母 古 厝 正 廳 柱 珠 研 究 者 拍 攝 草 店 仔 母 古 厝 正 廳 內 斗 拱 研 究 者 拍 攝 照 片 3-28 昔 日 草 店 仔 母 舊 居 建 築 樣 貌 現 為 江 家 所 有 草 店 仔 母 古 厝 的 芒 草 建 材 牆 堵 研 究 者 拍 攝 96

104 許 石 忠 宅 屋 簷 下 飛 燕 築 巢 研 究 者 拍 攝 許 石 忠 宅 側 面 研 究 者 拍 攝 許 石 忠 住 宅 二 樓 木 構 樓 地 板 研 究 者 拍 攝 許 石 忠 宅 前 草 店 仔 路 入 口 街 道 圖 研 究 者 拍 攝 許 石 忠 宅 一 樓 現 狀 研 究 者 拍 攝 許 石 忠 宅 一 樓 豬 肉 攤 研 究 者 拍 攝 照 片 3-29 許 石 忠 住 宅 外 貌 ( 十 ) 許 石 忠 宅 座 落 於 草 店 仔 路 今 中 和 路 照 片 3-29, 許 宅 的 二 樓 式 洋 房 建 築, 是 石 龜 聚 落 最 早 的 西 洋 式 建 築 根 據 現 住 在 此 的 許 石 忠 口 述 : 阮 厝 卡 早 是 做 生 意, 這 棟 厝 是 我 老 爸 起 的, 大 概 有 八 十 年 ㄝ 歷 史, 外 壁 是 洗 石 ㄚ, 但 是 裡 面 樓 地 板 是 用 檜 木 建 築, 聽 我 老 爸 說 阮 厝 是 一 個 ( 鳥 穴 ) 二 樓 陽 台 屋 簷 下 到 現 在 仍 有 燕 子 在 此 築 巢, 而 在 我 家 前 面 這 條 97

105 街 因 為 有 早 市, 早 上 人 來 人 往 車 水 馬 龍 唧 唧 喳 喳 的 么 喝 買 賣, 印 證 了 阮 老 爸 說 的 ( 鳥 穴 ) 傳 說 但 是 根 據 許 石 忠 說 也 因 為 地 理 風 水 好, 所 以 他 父 親 娶 了 兩 房 老 婆, 但 大 房 二 房 卻 也 因 此 常 常 鬥 嘴, 好 像 小 鳥 吱 吱 喳 喳 的 叫 個 不 停 ㄧ 樣 李 茲 楷 宅 正 廳 李 茲 楷 宅 正 廳 內 斗 拱 李 茲 楷 宅 側 房 上 書 法 雕 刻 屋 簷 斗 拱 正 廳 堂 上 木 刻 堂 號 李 茲 楷 宅 全 貌 照 片 3-30 李 茲 楷 住 宅 全 貌 研 究 者 拍 攝 98

106 ( 十 一 ) 李 茲 楷 住 宅 坐 落 於 四 維 路 上 木 造 房 子 是 李 家 興 建 的 照 片 3-30, 現 居 住 於 此 地 的 李 茲 楷 老 先 生 說 : 阮 李 家 本 來 是 住 在 斗 南 鎮 田 頭 里, 世 代 務 農, 在 阮 老 爸 ( 李 穩 恭 ) 也 時 陣 搬 來 石 龜 里, 阮 阿 媽 是 黃 紹 基 ㄝ 阿 姑, 所 以 阮 ㄝ 厝 是 與 紹 基 他 起 ㄝ 同 師 傅 當 研 究 者 再 深 入 訪 問 石 龜 歷 史 時, 李 老 先 生 與 黃 紹 基 老 師 卻 都 沒 有 記 憶, 因 為 當 時 包 括 石 龜 里 的 薛 中 和 三 人 在 初 中 畢 業 後 就 ㄧ 同 被 送 到 日 本 讀 書, 所 以 對 家 鄉 的 歷 史 沒 有 印 象, 尤 其 是 李 茲 楷 老 先 生, 返 國 後 就 ㄧ 直 在 大 林 糖 場 服 務, 直 到 退 休 後 才 返 回 故 鄉 定 居 比 起 其 他 建 築 李 老 先 生 的 住 居 前 面 都 是 板 牆 與 格 扇 檜 木 建 造 而 成, 李 老 先 生 說 : 阮 厝 窗 ㄚ 門 原 來 是 用 鐵 枝 ㄚ 建 造, 因 日 本 入 侵 中 國 戰 爭 缺 少 鋼 鐵, 日 本 人 下 令 所 有 鐵 製 器 具 全 部 充 公, 供 應 日 本 造 船 艦 槍 砲 使 用, 所 以 門 窗 才 改 成 現 在 這 款 李 老 先 生 還 說 現 在 的 石 龜 車 站, 是 他 父 親 於 民 國 六 十 年 當 里 長 時 爭 取 興 建 的, 包 括 通 往 大 林 鎮 潭 墘 的 橋 樑 也 是 向 當 時 的 嘉 義 縣 長 涂 德 錡 爭 取 的 3-6 人 生 最 後 的 所 在 ( 埔 哩 ) 石 龜 地 區 居 民 最 終 安 身 場 所, 在 日 治 前 期 由 地 籍 圖 上 的 標 示, 是 在 今 靖 興 里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及 托 兒 所 圖 3-12, 而 目 前 所 在 地 為 石 龜 溪 南 面 往 大 林 鎮 潭 墘 里 路 邊, 離 聚 落 有 一 公 里 遠 處 俗 稱 嶺 尾 埔 仔, 因 為 此 地 是 一 塊 稍 微 為 隆 起 的 小 土 坵, 傳 說 是 塊 風 水 寶 地 田 螺 穴, 墓 地 何 時 建 立 已 不 可 考 靖 興 里 的 墓 地 可 確 定 的 是 在 日 治 時 期 遷 移 45, 依 研 究 者 推 論 應 與 早 期 聚 落 人 口 發 展 迅 速 有 關, 靖 興 里 墓 地 又 位 於 聚 落 中 心, 有 鑒 於 村 庒 聚 落 的 日 益 發 展 與 人 口 的 自 然 成 長, 原 有 的 住 居 地 已 不 足 使 45 台 灣 堡 圖 上 有 記 載 但 到 日 治 後 期 堡 圖 上 已 無 記 載, 表 示 已 經 遷 移 99

107 用, 再 加 以 風 水 地 理 傳 統 習 俗 而 言, 住 居 與 墓 阿 埔 不 宜 緊 鄰 使 用, 遂 而 將 此 墓 阿 埔 遷 移, 目 前 墳 墓 所 在 地 為 村 庄 天 后 宮 的 前 方, 雖 人 已 往 生 但 在 墓 阿 埔 位 置 的 選 擇 上 認 為 仍 有 受 村 民 重 視, 也 有 受 神 聖 護 佑 的 象 徵 意 義, 所 以 神 明 不 論 生 者 或 往 生 者 全 部 給 予 庇 祐, 而 此 位 置 剛 好 也 是 早 期 居 民 與 諸 羅 縣 ( 今 嘉 義 縣 ) 大 莆 林 來 往 交 通 要 道 旁, 另 一 處 位 於 石 龜 國 小 東 方 一 公 里 處, 此 墓 阿 埔 的 設 置 點 都 位 於 廟 宇 前 方, 都 象 徵 著 往 生 後 仍 有 受 到 聚 落 神 明 的 庇 護 的 意 涵, 而 村 庒 中 的 土 地 公 廟 都 朝 著 村 庒 方 向 而 建, 這 在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上 仍 有 風 水 考 量 的 意 義 由 圖 3-13 所 示 可 推 論 各 大 小 廟 宇 都 有 守 護 村 庒 的 象 徵 意 義, 由 此 可 知 庒 民 不 管 生 與 死 對 神 聖 的 依 賴 都 是 一 致 的 圖 3-12 日 治 前 期 埔 哩 位 置 圖 1904 年 台 灣 堡 圖 原 圖 100

108 圖 3-13 村 庒 廟 宇 與 埔 哩 關 係 位 置 由 整 體 石 龜 聚 落 的 開 墾 建 庄, 到 整 體 聚 落 發 展 庄 民 生 活 間 的 互 動, 都 有 一 共 同 生 活 場 域, 在 這 囿 定 範 圍 內 居 民 最 終 歸 處, 也 受 到 尊 重 與 保 護 101

109 第 四 章 從 宗 教 信 仰 看 聚 落 的 發 展 廟 宇 祭 祀 信 仰 中 心 聚 落 神 聖 場 域 的 空 間 構 成 聚 落 祭 祀 圈 與 居 民 的 關 係 石 龜 聚 落 領 域 的 變 遷 影 響 聚 落 領 域 變 遷 的 因 素 濟 世 儀 式 的 空 間 與 方 式 宗 教 活 動 與 村 落 間 的 關 係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組 織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由 來 祭 祀 組 織 形 成 與 爐 主 產 生 國 姓 公 過 股 的 祭 典

110 第 四 章 從 宗 教 信 仰 看 聚 落 的 發 展 聚 落 的 形 成 無 論 是 自 然 村 或 因 集 墾 而 成 的 集 村, 是 原 住 民 或 渡 海 來 台 開 墾 者, 為 了 求 得 有 一 安 身 立 命 之 處, 會 因 應 不 同 的 生 活 環 境, 而 發 展 出 屬 於 各 自 不 同 的 建 築 型 態 與 居 住 空 間, 大 家 共 同 群 聚 生 活 所 產 生 的 商 業 活 動, 生 活 安 定 後 發 展 出 住 居 環 境, 這 種 由 自 然 景 觀 所 衍 生 的 居 住 形 態, 和 隨 個 人 喜 好 與 需 求 所 規 範 出 的 街 屋 平 房 和 用 檜 木 建 造 的 房 屋, 一 條 龍 式 建 築, 水 泥 洋 房, 人 群 的 聚 集 所 產 生 的 居 住 空 間, 不 單 是 居 住 空 間 這 還 包 括 生 產 空 間 所 以 先 民 在 蠻 貊 開 墾 之 時, 在 面 對 著 不 可 知 的 環 境 裡, 更 會 藉 助 神 明 的 保 佑 求 得 闔 家 平 安, 六 畜 興 旺, 五 榖 豐 收, 因 此 由 這 些 種 種 因 應 自 然 產 生 的 現 象, 都 是 以 人 本 身 的 生 存 與 繁 衍 為 中 心, 所 以 聚 落 廣 泛 的 是 指 人 類 的 定 居 行 為 在 台 灣 民 間 社 會 有 一 些 信 仰 如 迎 神 廟 會 進 香 繞 境 過 火 冬 季 謝 平 安 儀 式, 這 些 宗 教 活 動 有 助 於 神 聖 空 間 的 建 立 在 台 灣 民 間 傳 統 信 仰 裡 面, 人 們 對 於 祈 求 神 明 保 護, 以 達 到 與 天 地 神 人 鬼 的 連 結, 更 相 信 借 此 祭 祀 的 行 為 可 以 達 到 與 五 界 的 溝 通, 使 人 與 神 間 有 了 契 約, 互 相 約 束, 使 得 人 世 間 百 姓 安 康, 風 調 雨 順, 而 有 了 相 互 的 約 定 人 們 就 會 焚 香 拜 菓 以 回 敬 神 祇 的 保 護, 對 於 整 個 社 會 來 說, 透 過 如 此 的 宗 教 活 動 也 可 使 人 與 人 間, 達 到 社 會 互 動 的 關 係, 進 而 達 成 他 們 對 於 所 有 共 同 空 間 的 認 同 感 早 期 先 人 來 到 台 灣 開 墾 的 過 程 中, 必 須 面 對 許 多 的 不 確 定 的 客 觀 環 境 壓 力 與 挑 戰, 但 是 在 能 力 有 限 的 情 況 下 為 求 平 安, 通 常 會 隨 身 攜 帶 香 火 或 神 明 分 身 過 來 奉 祀 以 祈 求 保 佑, 還 有 會 與 其 他 後 墾 居 民 共 同 合 作, 才 能 在 移 墾 過 程 中 度 過 各 種 危 難, 求 得 生 存, 當 各 項 開 墾 順 利 後, 在 過 程 中 所 發 生 的 神 蹟 顯 靈 事 件 就 會 被 村 民 所 提 而 廣 為 流 傳 先 民 移 墾 時 所 隨 身 攜 帶 安 置 在 自 家 祭 拜 的 神 明, 也 因 靈 感 興 旺 而 傳 遍 103

111 其 他 墾 民 心 中, 以 致 吸 引 更 多 人 前 來 祭 拜, 或 輪 流 供 奉, 更 因 早 期 移 民 沒 有 能 力 建 造 寺 廟, 這 時 候 會 商 請 持 有 者 提 供, 並 以 信 眾 共 同 的 力 量, 用 簡 單 的 茅 草 作 材 料 所 搭 成 的 草 寮 來 安 置 神 明, 讓 更 多 人 能 順 利 祭 拜, 而 當 越 來 越 多 人 來 祭 拜 且 神 明 也 相 當 靈 驗 時, 會 造 成 空 間 不 符 使 用 於 是 便 將 草 寮 暫 時 改 建 成 小 廟 俟 經 費 足 夠 時 再 發 展 成 大 廟, 久 之 便 成 為 當 地 聚 落 庒 眾 的 信 仰 中 心, 即 中 心 大 廟 至 於 用 來 祈 求 五 榖 豐 收, 六 畜 興 旺 以 及 界 定 聚 落 場 域 範 圍, 則 是 會 以 土 地 公 廟 或 是 五 營 廟 ( 有 些 地 方 稱 為 將 爺 廟 ) 來 作 為 聚 落 四 方 的 界 域, 並 以 這 些 標 定 地 為 基 地 來 守 護 這 地 域 內 的 居 民 與 產 物 這 種 藉 由 中 心 廟 宇 與 代 表 四 方 的 土 地 公 或 五 營 廟 ( 將 爺 廟 ) 所 建 立 起 來 的 空 間 即 為 神 聖 空 間, 透 過 聚 落 神 祇 的 繞 境 活 動, 可 以 將 無 形 的 界 域 形 塑 出 有 形 的 界 線, 也 能 使 聚 落 居 民 認 知 整 個 神 聖 場 域 的 範 圍 依 據 本 研 究 實 地 調 查 訪 問 石 龜 里, 石 溪 里, 下 庒 部 落 ( 隸 屬 於 石 溪 里 ), 靖 興 里 三 聚 落 庒 廟 分 佈 位 置 即 石 龜 里 內 的 天 后 宮 贊 天 宮 石 溪 里 下 庒 玄 興 宮 靖 興 里 玄 興 宮 很 特 別 的 是 這 三 里 的 廟 宇, 都 有 提 供 信 眾 驅 吉 避 凶 的 扶 鸞 問 事 與 擇 日 的 服 務 在 台 灣 移 民 聚 落 發 展 史 中, 先 民 為 遠 渡 重 洋 來 台, 多 由 家 鄉 奉 分 神 像, 攜 香 火 袋, 用 來 祈 福, 並 寄 託 思 鄉 愁 緒, 因 此 往 往 聚 落 具 有 規 模, 即 開 始 創 修 寺 廟, 作 為 信 仰 中 心, 同 時 藉 含 有 地 緣 意 義, 祭 祀 鄉 土 神 之 寺 廟, 更 能 使 離 鄉 背 井 的 拓 墾 先 民 有 一 共 同 信 仰 作 為 聯 繫 鄉 誼 之 場 所, 間 接 使 後 代 子 孫 能 飲 水 思 源, 地 方 更 為 安 定 團 結 因 此, 只 要 探 訪 當 地 古 廟, 就 可 知 悉 其 歷 史 淵 源 所 以 本 研 究 將 對 靖 興 里 靖 興 宮 的 五 股 尊 王 繞 境 過 爐 儀 式 石 溪 里 賜 安 宮 元 帥 廟 石 龜 里 天 后 宮 贊 天 宮 的 典 故 等 都 將 在 本 章 討 論 至 於 聚 落 中 的 五 營 與 中 心 廟 宇 間 的 關 係, 對 石 龜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的 影 響 變 化, 廟 宇 與 居 民 的 生 活 路 徑, 各 里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對 庄 民 間 有 何 影 響, 也 將 進 入 探 討 104

112 以 了 解 聚 落 空 間 是 如 何 的 變 遷 根 據 研 究 及 從 文 獻 上 得 知 一 個 村 莊 的 形 成, 大 部 分 多 是 由 幾 個 小 部 落 所 組 成, 這 些 居 住 村 落 的 房 屋 大 部 分 不 相 連 接, 由 於 居 住 的 人 口 不 斷 增 加, 使 得 房 子 的 增 建 造 成 了 居 住 房 屋 的 密 集 經 研 究 者 田 調 訪 談 得 知, 石 溪 里 的 聚 落 巷 弄 多 且 狭 窄, 靖 興 次 之, 石 龜 里 較 為 寬 廣, 這 意 味 著 石 溪 里 較 早 居 住 人 群 由 於 人 口 的 自 然 增 加, 使 得 原 有 的 土 地 被 房 子 所 取 代, 房 屋 的 增 建 造 成 了 村 里 與 村 里 之 間 的 界 線 不 明, 最 後 的 界 線 只 能 以 道 路 或 水 溝 來 界 定 石 龜 聚 落 就 是 以 道 路 或 水 溝 的 自 然 地 標 來 界 定 各 庄 的 區 域, 如 此 造 成 了 原 先 用 來 界 定 神 聖 場 域 的 將 爺 廟 形 成 了 轉 變, 即 部 分 有 實 質 的 廟 宇 存 在, 有 些 只 能 在 聚 落 神 聖 空 間 外 圍 擇 定 一 處, 以 三 支 竹 枝 上 貼 符 咒 並 在 上 頭 綁 上 紅 布 來 界 定 ( 俗 稱 竹 符 ), 此 種 特 殊 的 界 定 讓 研 究 者 探 知, 早 期 聚 落 是 如 何 的 發 展 變 遷, 這 也 是 本 章 將 會 探 討 的 部 份 4-1 廟 宇 祭 祀 信 仰 中 心 石 龜 聚 落 是 一 個 集 聚 式 的 村 庄 聚 落, 所 謂 集 聚 式 的 村 庄 聚 落, 本 研 究 將 其 定 義 為 : 有 都 市 的 集 聚 形 式, 卻 沒 有 都 市 的 繁 榮 景 象, 只 能 界 定 成 為 小 型 市 集 即 像 樣 品 屋 式 的 小 市 集 由 圖 4-1 上 所 示, 基 本 上 石 龜 聚 落 是 由 石 龜 石 溪 靖 興 包 厝 庄 組 合 而 成 的 石 龜 溪 聚 落, 以 及 各 中 心 廟 宇 與 五 營 的 配 置 位 置 三 里 聚 集 而 成 而 實 際 上 卻 是 各 自 行 政 獨 立, 但 居 民 的 生 活 卻 是 融 合 在 一 起, 本 節 將 依 據 現 有 的 存 在 空 間 來 詮 釋 聚 落 空 間 的 深 層 結 構 1 1 潘 朝 陽, 心 靈 空 間 環 境 - 人 文 主 義 的 地 理 思 想 p87, 五 南,

113 圖 4-1 石 龜 聚 落 廟 宇 分 佈 圖 2005 年 石 龜 溪 段 地 籍 圖 研 究 者 繪 製 聚 落 神 聖 場 域 的 空 間 構 成 傳 統 中 國 住 居 都 依 照 風 水 原 理 來 建 構 人 們 的 存 在 空 間, 而 風 水 乃 是 中 國 傳 統 的 哲 學, 他 沿 用 了 中 國 的 陰 陽 五 行 原 理, 而 的 陰 陽 五 行 的 意 向 裡 包 含 了 宗 教 性 質, 所 以 在 存 在 空 間 裡 也 蘊 含 了 神 聖 空 間 另 外 在 漢 人 的 傳 統 文 化 尤 其 重 視 神 聖 信 仰, 以 及 移 民 墾 殖 的 精 神 心 靈 慰 藉 因 素, 村 民 將 村 廟 的 建 立 視 為 村 庄 的 無 比 光 榮, 村 庄 廟 本 身 是 庄 民 的 精 神 文 化 信 仰 中 心, 所 以 村 庄 廟 的 設 立 有 其 地 域 性 存 在 空 間 的 考 量, 而 村 庄 廟 設 立 地 點 的 選 定, 也 就 會 以 村 民 居 住 地 的 中 心 為 考 量, 也 因 此 庄 廟 成 為 聚 落 的 公 共 活 動 空 間, 舉 凡 居 民 休 憩 教 育 民 俗 表 演 活 動 都 以 此 為 中 心, 也 因 此 一 個 村 庄 人 口 的 發 展 就 會 以 此 為 中 心 往 周 圍 發 展, 106

114 這 種 發 展 的 結 果 也 形 成 聚 落 中 心 的 意 向 性 為 了 便 於 來 往 村 廟 中 心, 居 民 的 住 居 房 屋 也 會 以 庄 廟 四 周 發 展 而 形 成 放 射 狀 道 路 而 建 住 居 建 築 在 考 量 上 會 依 附 在 交 通 道 路 兩 邊 以 便 營 生, 日 久 便 形 成 了 庄 廟 中 心 聯 外 道 路 生 活 的 便 利 性, 也 因 應 了 中 國 風 水 上 的 觀 念, 居 民 認 為 庄 廟 佔 得 好 地 理, 廟 宇 興 旺 庄 落 居 民 也 會 平 安, 而 為 了 鞏 固 具 有 的 神 聖 空 間, 便 會 由 該 中 心 廟 的 神 祈 來 界 定 地 方 上 的 神 聖 場 域, 也 就 是 庄 落 周 圍 五 營 的 設 置 藉 由 庄 落 周 圍 五 營 的 設 立, 守 衛 著 中 心 廟 宇, 再 以 中 心 廟 的 神 祈 來 指 揮 周 圍 五 營 的 將 爺, 共 同 守 護 著 村 中 居 民 安 居 樂 業 而 這 種 中 心 廟 的 主 祀 神, 也 因 各 庄 居 民 信 仰 需 求 的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有 些 守 護 神 是 由 庄 民 祖 先 來 台 開 墾 時 所 攜 來 台 的 家 族 神, 或 從 家 鄉 廟 的 守 護 神 分 靈 而 來, 也 有 些 因 居 民 的 崇 拜 而 由 外 地 引 進 而 來, 從 家 族 神 或 分 靈 而 來 的 地 點 可 瞭 解 居 住 此 地 的 居 民 移 墾 過 程, 由 探 究 村 庄 的 開 墾 過 程, 尤 其 在 一 個 聚 落 裡 文 獻 資 料 又 缺 乏 史 籍 記 載 的 情 況 下, 由 村 庄 廟 宇 的 沿 革 有 助 於 打 開 村 庄 開 墾 過 程 的 神 秘 面 紗 表 4-1 由 從 地 圖 與 地 名 看 世 界 歷 史 書 上 所 述 : 地 名 因 為 保 存 了 隨 時 都 在 變 化 的 地 表 舊 貌, 因 此 被 稱 為 歷 史 的 化 石 隨 著 古 地 名 的 存 在 讓 我 們 感 受 到, 歷 史 的 脈 動 依 舊 生 動 著 呈 現 在 眼 2 前 活 用 地 圖 與 地 名, 就 能 讓 歷 史 變 得 更 容 易 理 解 所 以 本 節 將 以 石 龜 的 地 名 地 圖 來 理 解 這 地 區 信 仰 文 化 與 聚 落 變 遷 的 關 聯 性 聚 落 祭 祀 圈 與 居 民 的 關 係 由 石 龜 里 談 起, 根 據 石 龜 里 長 張 清 煌 口 述 : 石 龜 里 行 政 範 圍 在 中 和 路 以 東, 在 元 帥 廟 連 接 四 維 路 往 西, 都 屬 於 石 龜 里, 當 中 包 括 贊 天 宮 感 化 堂, 天 后 宮 兩 座 中 心 廟 宇 而 石 龜 里 的 神 聖 界 定 場 域 如 圖 4-2, 由 圖 顯 2 參 閱 : 宮 崎 正 勝 著 林 鍵 鱗 譯 從 地 圖 與 地 名 看 世 界 歷 史,2007.4, 世 潮 107

115 示, 石 龜 的 神 聖 場 域 界 定 五 營 並 無 南 北 營 的 實 質 廟 宇 設 立, 而 是 以 竹 符 來 界 定, 根 據 張 里 長 說 ; 曾 經 請 示 過 贊 天 宮 主 神 恩 主 公 祂 說 南 營 因 靠 近 天 后 宮 有 受 天 后 宮 的 直 接 庇 護 所 以 不 用 蓋 將 爺 廟, 而 北 營 也 因 靠 近 當 地 的 四 維 派 出 所, 當 地 的 派 出 所 足 以 鎮 護 北 營 所 以 也 沒 有 設 立 將 爺 廟 表 4-1 石 龜 聚 落 依 建 廟 年 代 區 分 表 雲 林 發 展 史 ( 上 ) 研 究 者 繪 製 聚 落 名 廟 宇 主 祀 神 來 源 建 廟 年 代 五 營 配 置 石 龜 里 天 后 宮 天 上 聖 母 由 大 陸 分 西 元 1771 年 靈 來 台 東 西 營 有 將 爺 廟 贊 天 宮 關 聖 帝 君 由 北 斗 分 南 北 營 以 竹 符 代 西 元 1932 年 靈 而 來 替 賜 安 宮 土 地 公 地 方 神 清 代 ( 西 元 1941 年 改 建 ) 由 民 雄 分 石 溪 里 元 帥 廟 元 帥 爺 西 元 1875 年 無 靈 而 來 薛 家 私 神 靖 興 宮 玄 天 上 帝 清 代 ( 西 元 1961 年 改 建 ) 靖 興 里 大 陸 分 靈 石 龜 聚 落 廟 宇 建 築 年 代 表 福 安 宮 土 地 公 地 方 神 1999 年 重 建 石 溪 里 ( 復 興 ) 玄 興 宮 包 府 千 歲 墾 民 由 大 陸 廣 東 攜 帶 西 元 1738 年 福 德 宮 土 地 公 地 方 神 1999 年 重 建 東 西 營 有 將 爺 廟 南 北 營 以 竹 符 代 替 108

116 圖 4-2 石 龜 聚 落 廟 宇 場 域 界 定 圖 2007 年 雲 林 縣 門 牌 查 詢 系 統 研 究 者 繪 製 根 據 雲 林 發 展 史 記 載 : 雲 林 轄 地, 昔 日 原 為 原 住 民 平 埔 族 洪 雅 (Hoanya) 族 居 住 之 地 漢 人 入 墾, 始 於 明 末 清 初, 至 乾 隆 年 間 全 區 已 大 致 開 墾 完 成 明 永 曆 十 五 年 ( 西 元 1661 年 ) 鄭 成 功 入 台 後, 勵 行 屯 田 政 策, 在 北 港 溪 倒 吼 山 溪 ( 今 石 龜 溪 ) 沿 岸 的 水 林 鄉 大 埤 鄉 斗 南 鎮 林 內 鄉 是 當 時 的 屯 墾 區 而 當 時 斗 南 的 : 林 仔 ( 今 林 子 里 ) 石 圭 溪 ( 今 石 溪 石 龜 里 ) 阿 丹 ( 今 阿 丹 里 ) 是 當 時 的 中 心 地 點 這 時 的 石 龜 聚 落 只 出 現 石 溪 石 龜 兩 地 名, 另 在 康 熙 五 十 六 年 周 鐘 宣 修 諸 羅 縣 志 時, 有 他 里 霧 街 出 現, 此 同 時 亦 有 石 圭 溪 莊 南 靖 厝 林 仔 莊 連 芳 莊 出 現 光 緒 二 十 二 年 ( 西 元 1896 年 ) 斗 南 屬 於 嘉 義 支 廳 此 時 ( 林 仔 莊 連 芳 莊 ) 兩 莊 合 併 為 林 仔 庄 ( 石 圭 溪 莊 南 靖 厝 ) 合 併 為 石 龜 溪 庒 民 國 九 年 ( 西 元 1920 年 ) 林 仔 庄 又 變 為 ( 林 子 連 芳 ), 而 石 龜 溪 庒 又 改 為 ( 石 龜 溪 南 靖 厝 ) 民 國 六 十 三 年 ( 西 元 1974 年 )( 林 子 連 芳 ) 又 合 併 為 林 子 里,( 石 龜 溪 南 靖 厝 ) 改 為 石 龜 里 石 溪 里 靖 興 里 並 沿 109

117 3 用 至 今 由 圖 4-3 發 現 石 龜 里 石 溪 里 ( 包 厝 庄 ) 靖 興 里 三 聚 落 表 4-2 石 龜 聚 落 地 名 沿 革 雲 林 發 展 史 研 究 者 製 表 明 鄭 時 期 清 領 時 期 日 治 時 期 日 治 時 期 光 復 以 後 西 元 1661 年 雲 林 縣 嘉 義 廳 臺 南 州 民 國 63 年 林 仔 林 仔 莊 連 芳 莊 林 仔 庄 林 子 連 芳 林 子 石 圭 溪 石 圭 溪 莊 石 龜 溪 庒 石 龜 溪 石 龜 石 溪 備 註 南 靖 厝 石 龜 溪 庒 南 靖 厝 靖 興 包 厝 庄 下 庄 下 庄 復 興 資 料 來 源 玄 興 宮 簡 介 由 表 4-2 知 石 龜 溪 在 明 鄭 時 期 ( 西 元 1661 年 ) 到 光 復 以 後 各 時 期 間 地 名 的 沿 革 的 中 心 廟 宇 都 位 於 聚 落 中 心 或 重 要 道 路 入 口, 而 五 營 的 界 定 都 是 屬 於 不 規 則 形 式 且 圍 繞 聚 落 的 佈 局 4, 由 圖 所 示 各 里 間 中 心 廟 宇 五 營 的 配 置 關 係 由 圖 4-3 所 示 石 龜 聚 落 的 中 心 大 廟 都 集 中 在 石 龜 里, 天 后 宮 屬 於 公 廟, 贊 天 宮 屬 於 非 營 利 性 的 社 會 組 織 形 式 的 公 廟, 周 圍 五 營 的 界 定, 東 西 兩 營 有 將 爺 廟 的 設 置, 南 北 只 有 竹 符 的 設 置, 而 土 地 公 廟 的 設 置 卻 在 村 庄 的 入 口 處 根 據 ( 賴 孟 玲 2001:45) 說 五 營 的 設 置 一 般 有 兩 種 (ㄧ) 屬 於 廟 宇 的 設 置 : 由 廟 中 主 祀 神 降 旨 指 示 設 立 地 點 ( 二 ) 依 隨 聚 落 設 置 : 依 聚 落 區 域 範 圍 界 定 而 設 但 無 論 是 何 種 方 式 設 立, 依 照 傳 統 聚 落 的 信 仰 方 式, 都 是 屬 於 傳 統 普 遍 性 的 宗 教 信 仰, 這 種 信 仰 對 聚 落 居 民 的 日 常 生 活 影 響 很 大, 因 為 聚 落 居 民 相 信 居 住 在 此, 會 感 受 到 受 有 形 的 神 聖 界 定 場 域 內 的 神 祈 所 護 佑, 在 精 神 上 也 是 有 受 到 無 形 神 明 隨 時 的 護 佑 着, 所 以 聚 落 信 仰 與 居 民 生 活 是 有 非 常 緊 密 的 關 係 存 在 註 3: 雲 林 發 展 史 上 篇 疆 域 p 註 4: 賴 孟 玲 台 灣 西 南 沿 海 地 區 的 五 營 研 究, 雲 科 大 空 設 所 碩 士 論 文 p

118 圖 4-3 石 龜 聚 落 五 營 位 置 圖 2005 年 Google 衛 星 圖 研 究 者 繪 製 依 此 神 聖 場 域 設 置 範 圍, 雖 然 聚 落 住 宅 有 部 分 未 在 五 營 的 界 定 範 圍 內, 如 靖 興 里 石 龜 里, 但 依 據 ( 謝 宗 榮 ) 5 說 法 : 有 形 空 間 所 建 構 的 空 間 觀 念 比 較 容 易 由 許 多 實 質 的 建 築 聚 落 空 間 所 表 達, 也 較 能 反 映 出 建 5 謝 宗 榮 台 灣 寺 廟 建 築 的 空 間 觀 念 p80, 台 灣 工 藝

119 築 空 間 背 後 的 文 化 意 涵 與 精 神 無 形 空 間 所 建 構 的 空 間 觀 念 大 都 屬 於 一 種 象 徵 物 來 間 接 表 達, 但 卻 是 較 能 貼 切 連 街 建 築 與 傳 統 民 間 文 化 思 想 的 橋 梁 由 此 論 述 在 石 龜 里 的 聚 落 雖 然 五 營 沒 有 實 質 的 界 定 到 所 有 的 聚 落, 但 依 無 形 空 間 理 論 上 仍 然 有 效 的 護 衛 著 整 個 實 質 空 間 在 聚 落 的 變 遷 上 依 實 際 神 聖 場 域 的 界 定 與 衛 星 圖 象 所 示, 發 現 除 了 新 興 建 築 無 法 在 界 定 範 圍 內, 部 分 老 舊 建 築 區 也 沒 有 被 五 營 所 界 定, 這 與 ( 賴 孟 玲 2001:45) 所 示 由 廟 宇 的 界 定 聚 落 設 置 所 論 述 相 似 從 整 體 石 龜 聚 落 居 住 建 築 群 發 現, 石 亀 里 與 靖 興 里 實 質 上 是 屬 於 一 個 大 聚 落 的 神 聖 場 域 的 界 定, 雖 然 建 廟 年 代 與 聚 落 實 際 開 墾 年 代 的 不 同, 但 由 有 限 的 資 料 記 載 所 示, 石 龜 里 的 廟 宇 建 造 年 代 是 較 早 的 6 圖 4-4 所 示 擴 大 整 體 石 龜 聚 落 的 五 營 界 定 場 域, 可 發 現 石 亀 聚 落 的 的 聚 落 居 民 生 活 空 間 與 生 活 場 域 卻 是 一 體 的 也 因 中 心 大 廟 都 集 中 設 於 石 龜 里, 以 及 由 第 三 章 草 店 仔 街 的 論 述, 足 以 證 明 整 個 石 龜 聚 落 的 開 墾 過 程 是 由 石 龜 溪 里 最 先 被 開 墾 的, 這 當 然 以 明 鄭 晚 期 及 清 朝 初 期 的 石 圭 溪 石 圭 溪 莊 為 論 述 點 而 在 整 體 石 龜 聚 落 為 何 包 厝 庄 的 住 宅 建 築 未 與 石 龜 相 連 結 將 在 下 節 討 論 4-2 石 龜 聚 落 領 域 的 變 遷 聚 落 領 域 的 變 遷 在 整 體 石 龜 聚 落 上 是 以 廟 宇 的 改 變 為 最 大 因 素, 在 傳 統 的 農 村 社 會 生 活, 都 是 以 界 定 的 領 域 範 圍 為 活 動 的 中 心, 而 這 種 界 定 的 聚 落 領 域 範 圍 所 指 的 就 是 祭 祀 圈, 也 因 此 觀 察 了 解 祭 祀 圈 的 變 化, 對 於 理 解 社 會 環 境 對 傳 統 聚 落 空 間 領 域 產 生 影 響 是 有 意 義 的 6 從 表 4-1 所 記 載 包 厝 庄 的 建 廟 年 代 更 早 於 石 龜 里 天 后 宮, 因 文 獻 資 料 匱 乏 包 厝 庄 的 建 廟 年 代 資 料 是 以 玄 興 宮 廟 沿 革 簡 介 所 摘 錄, 研 究 者 由 各 方 所 蒐 集 資 料 認 為 資 料 不 足 以 証 明 包 厝 庄 先 開 墾, 故 在 此 先 以 石 龜 里 天 后 宮 為 最 先 開 墾 地 112

120 4-2-1 影 響 聚 落 領 域 變 遷 的 因 素 祭 祀 圈 的 範 圍 離 不 開 中 心 大 廟 所 界 定 的 範 圍, 聚 落 的 中 心 大 廟 是 居 民 敬 拜 神 明 的 生 活 與 信 仰 中 心, 對 聚 落 內 的 居 民 而 言 廟 宇 具 有 守 護 村 民 的 角 色, 所 以 中 心 大 廟 的 改 變 往 往 會 影 響 整 個 聚 落 的 變 化, 這 種 變 化 的 因 素 有 廟 宇 的 改 建, 擴 建 或 遷 移 新 建 空 間 領 域 的 改 變 等 因 素, 另 外 尚 有 行 政 區 域 調 整 所 造 成 的 結 構 變 遷 聚 落 中 心 廟 的 空 間 構 成 石 龜 聚 落 實 質 上 是 由 三 個 村 落 構 成, 但 神 聖 場 域 的 空 間 構 成 卻 是 相 互 重 疊, 依 據 各 聚 落 的 中 心 廟 宇 與 空 間 的 對 應 關 係 : 各 中 心 廟 宇 的 座 向 大 致 以 坐 北 朝 南 或 坐 西 朝 東 的 面 向 興 建, 在 說 卦 傳 裡 開 宗 明 義 就 提 出 了 這 個 註 解, 即 兩 個 方 位 皆 有 統 治 天 下, 照 護 子 民 的 意 味, 所 以 石 龜 中 心 廟 宇 的 座 向 以 此 為 準 則 興 建 石 龜 聚 落 大 廟 的 興 建 地 址 大 都 位 在 聚 落 中 心 且 是 主 要 道 路 的 入 口, 這 有 對 村 庄 的 守 護 意 味 與 鞏 固 庄 落 中 心 存 在 象 徵 性, 廟 宇 也 因 此 與 居 民 的 生 活 產 生 了 互 動 的 關 係 中 心 廟 四 周 設 有 五 營, 藉 由 與 五 營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構 成 了 一 個 空 間 結 構 的 神 聖 場 域, 在 這 神 聖 場 域 範 圍 內 的 庄 民 受 到 神 聖 的 謢 祐 始 能 安 居 樂 業 五 營 的 設 置 位 置 由 中 心 廟 宇 的 主 祀 神 降 旨 指 示, 以 聚 落 的 東 西 南 北 四 方 為 界 定 區 域, 至 於 五 營 的 將 爺 廟 在 靖 興 里 是 有 形 的 實 質 設 置, 也 就 是 說 都 有 建 造 小 廟, 另 外 靖 興 里 福 安 宮 土 地 公 廟 的 座 向 面 對 著 庄 落 而 設 置, 也 有 守 護 著 整 個 村 落 全 體 住 民 的 住 居 安 全, 及 輔 助 五 營 所 未 界 定 到 的 場 域 範 圍 的 意 義 台 灣 有 很 多 鄉 村 聚 落, 是 由 庄 與 庄 所 連 接 組 合 而 成, 庄 與 庄 之 間 原 先 並 不 相 連, 各 有 自 己 的 中 心 廟 宇 與 四 方 的 五 營 廟, 但 隨 著 人 口 增 加, 庄 與 庄 之 間 的 空 間 漸 漸 的 被 增 生 住 宅 所 填 充, 造 成 了 里 界 範 圍 的 不 明, 因 此 有 些 以 水 溝 或 道 路 為 唯 一 的 界 線, 有 些 甚 至 無 法 分 辨, 這 些 無 法 分 辨 的 如 位 在 五 營 的 其 中 之 ㄧ 方, 在 五 營 將 爺 廟 的 設 置 上 就 會 以 竹 符 或 暗 營 的 設 113

121 置, 石 龜 里 與 靖 興 里 就 是 這 種 情 況 現 在 的 石 溪 石 龜 兩 里 在 日 治 時 期 地 名 叫 做 石 龜 溪 里, 民 國 六 十 三 年 改 為 現 今 的 兩 里, 但 是 雖 然 行 政 區 域 的 重 新 劃 分, 但 是 兩 里 間 的 共 同 信 仰 中 心 仍 是 以 天 后 宮 為 主, 五 營 的 界 定 仍 以 日 治 時 期 的 位 置 並 沒 重 新 設 立 圖 4-4 圖 4-4 石 龜 大 聚 落 五 營 界 定 場 域 圖 2007 年 Google 衛 星 圖 研 究 者 繪 製 宗 教 活 動 與 村 落 間 的 關 係 石 龜 聚 落 在 宗 教 活 動 上 仍 以 各 里 的 中 心 廟 宇 為 主, 雖 然 行 政 區 劃 分 有 所 區 別, 但 居 民 的 祭 祀 信 仰 仍 是 以 整 個 大 範 圍, 並 隨 個 人 的 喜 好 而 自 由 選 擇 祭 祀 神 明 以 下 將 各 里 間 的 祭 祀 信 仰 中 心 與 五 營 位 置 分 別 敘 述 於 後, 以 探 討 各 里 間 單 獨 祭 祀 信 仰, 里 與 里 間 相 互 的 信 仰 重 疊 性 的 關 係 114

122 圖 4-5 靖 興 里 中 心 廟 宇 空 間 分 佈 圖 2007 年 Google 地 圖 網 站 研 究 者 繪 製 由 圖 4-5 所 示 靖 興 里 中 心 廟 宇 位 於 聚 落 中 心, 將 爺 廟 分 別 在 聚 落 的 東 西 南 北 方, 由 中 心 庄 廟 位 於 村 庄 中 心 來 看, 符 合 各 文 獻 探 討 聚 落 中 心 廟 宇 興 建 模 式, 其 民 宅 以 圍 繞 中 心 廟 宇 四 周 新 增 生, 道 路 的 形 成 以 庄 廟 為 中 心 的 放 射 狀 另 由 研 究 者 調 查 分 析 所 作 的 推 論, 民 宅 增 生 的 方 向 朝 著 東 面 將 爺 廟 而 興 建, 因 為 當 時 石 亀 溪 庒 已 相 當 繁 榮, 另 外 由 一 九 零 四 年 石 亀 溪 堡 圖 上 所 標 示, 在 圖 上 顯 示 當 時 此 位 置 為 墳 墓 用 地,( 參 考 第 三 章 身 後 場 所 圖 3-12) 所 示, 以 及 由 墳 墓 遷 移 後 目 前 此 地 為 斗 南 托 兒 所 靖 興 里 活 動 中 心 斗 南 衛 生 所 石 亀 衛 生 室 斗 南 農 會 石 亀 分 部 所 共 同 進 住 上 分 析 判 斷, 因 為 政 府 機 關 行 政 用 地 的 擇 址 習 慣, 都 會 以 大 面 積 的 公 有 地 來 取 得 較 為 順 利, 據 此 推 定 聚 落 的 變 遷 方 向 是 向 東 延 伸 的 而 靖 興 里 的 土 地 公 廟 位 置 也 選 在 聚 落 的 主 要 入 口, 並 且 面 向 著 全 村 庄 這 與 土 地 公 的 職 責 無 所 不 管 是 相 同 的, 所 以 將 土 地 公 廟 安 置 於 村 庄 入 口, 以 便 管 115

123 理 全 村 精 神 上 的 所 有 事 物 由 四 方 將 爺 廟 所 界 定 的 位 置, 靖 興 里 西 南 兩 將 爺 廟 位 於 聚 落 住 居 區 外 緣, 是 否 當 時 的 主 祀 神 祈 在 界 定 五 營 場 域 範 圍 時 已 預 期 住 居 增 生 範 圍, 現 已 無 從 考 證, 但 因 未 知 原 因, 人 口 遷 移 速 度 未 如 神 聖 所 預 期 增 生 到 住 居 區 域, 從 東 營 將 爺 廟 的 變 遷 上 可 推 斷, 此 地 住 居 人 口 是 增 加 的, 那 是 因 這 區 域 靠 近 草 店 仔 街, 生 活 較 為 便 利, 且 市 街 較 為 熱 鬧 石 龜 里 中 心 廟 宇 是 天 后 宮, 與 五 營 的 界 定 上 比 較 特 殊 的 是 有 東 西 將 爺 廟 的 設 置, 南 北 以 竹 符 代 替 並 無 將 爺 廟, 經 研 究 者 實 地 田 調 訪 談 再 分 析 後 認 為, 石 龜 石 溪 日 治 以 前 都 是 一 個 里, 後 台 灣 光 復 行 政 區 域 重 新 調 整 才 劃 為 兩 里, 所 以 當 初 在 界 定 南 北 兩 將 爺 廟 時 無 法 從 中 區 分, 且 此 聚 落 居 民 信 仰 並 不 因 行 政 區 的 從 新 調 整 而 有 所 區 隔, 這 種 因 外 在 因 素 的 改 變 卻 沒 影 響 居 民 的 信 仰, 足 見 居 民 信 仰 的 崇 敬 執 着 另 在 石 龜 里 有 另 外 一 座 大 廟 贊 天 宮, 此 廟 最 初 興 建 原 由 是 當 地 有 一 賢 達 葉 清 河, 因 家 庭 因 素 而 前 往 彰 化 二 林 當 地 求 神, 因 深 感 神 威 顯 赫, 而 許 願 分 靈 而 來 並 負 有 傳 達 儒 門 教 化 的 責 任, 且 設 立 感 化 堂 集 結 信 眾 宣 揚 倫 理 道 德, 最 後 將 感 化 堂 擴 大 並 取 名 贊 天 宮 後 因 廟 裡 神 明 靈 顯 引 來 各 地 信 徒 爭 相 膜 拜, 而 發 生 衛 生 設 施 不 足 的 情 況, 由 當 地 賢 達 人 士 向 日 本 衛 生 單 位 爭 取, 並 設 立 了 衛 生 排 水 溝 渠, 這 是 當 時 日 本 政 府 開 始 接 受 庄 民 奉 祀 本 土 神 聖 的 開 端 在 一 個 人 口 一 千 多 人 的 村 庄, 同 時 擁 有 兩 間 大 廟 是 少 見 的, 這 是 本 研 究 所 提 因 人 口 外 移 導 致 村 庄 無 法 再 維 持 繁 榮, 所 衍 生 的 另 一 值 得 探 討 的 因 素, 雖 然 人 口 外 移 但 祖 先 留 下 的 產 業 並 無 法 外 移, 留 下 的 是 家 中 的 老 弱 婦 孺, 守 著 家 中 的 產 業, 依 存 著 傳 統 舊 式 的 耕 作 方 法, 這 是 目 前 農 村 普 遍 產 生 的 現 象 石 溪 里 因 贊 天 宮 感 化 堂 成 立, 設 有 鸞 堂 並 帶 有 宣 揚 傳 統 儒 宗 倫 理 教 義, 同 時 又 設 有 濟 世 祈 安 服 務 為 信 徒 消 災 解 厄, 所 有 出 外 庄 民 返 鄉 祭 祀 許 116

124 願 都 能 有 求 必 應, 庒 民 也 因 此 踴 躍 捐 輸 所 以 香 火 鼎 盛, 以 致 原 有 小 廟 無 法 滿 足 信 眾, 所 以 經 主 祀 神 明 同 意 另 蓋 大 廟, 就 成 為 村 中 大 廟 贊 天 宮 另 外 庄 中 天 后 宮 也 因 香 火 鼎 盛 且 為 村 庄 公 廟, 並 配 合 政 府 基 層 建 設 改 建 將 一 樓 變 為 村 中 活 動 中 心, 而 神 明 也 就 開 始 住 起 樓 房, 改 為 大 廟 建 築, 所 需 經 會 除 政 府 補 助, 其 餘 也 是 旅 居 外 地 庄 民 回 饋 家 鄉 所 捐 資, 這 表 示 外 出 的 庄 民 因 父 老 的 重 視 教 育 及 家 鄉 神 祈 的 保 佑, 事 業 有 成 能 回 饋 家 鄉 充 分 表 現 重 視 倫 理 的 觀 念 由 石 龜 里 廟 宇 的 分 布 位 置, 中 心 大 廟 都 設 置 於 石 龜 里, 這 印 證 了 本 研 究 所 論 述, 先 住 民 最 先 定 居 在 石 溪 里, 而 石 龜 里 是 頂 宅 ( 也 就 是 庒 頭 ), 水 利 設 施 便 利 在 早 期 留 作 水 田 耕 作 所 以 較 慢 開 發, 後 因 人 口 逐 漸 增 生 往 外 擴 建 才 形 成 石 龜 里, 而 石 龜 石 溪 在 早 期 仍 統 稱 為 石 龜 溪 里 圖 4-6 當 天 后 宮 媽 祖 廟 擴 建 完 成 後, 五 營 的 界 定 也 就 依 目 前 位 置 設 立, 而 位 在 石 溪 里 的 賜 安 宮 土 地 公 廟 因 興 建 年 代 久 遠, 又 守 護 著 村 庄 入 口 與 其 他 村 庄 土 地 公 職 責 相 同, 因 在 神 聖 區 分 上 土 地 公 屬 於 最 基 層 的 神 職, 所 以 凡 庒 裡 大 小 事 物 都 屬 土 地 公 所 管 轄, 有 守 護 全 庄 的 用 意, 俗 語 說 : 田 頭 田 尾 土 地 公 即 表 示 土 地 公 管 轄 範 圍 廣 另 外 位 於 村 庄 正 中 央 的 元 帥 廟, 早 期 庄 民 由 民 雄 鄉 騎 虎 爺 廟 ( 今 民 雄 消 防 隊 旁 ) 分 靈 而 來, 也 因 土 地 限 制 無 法 擴 建 且 又 位 在 重 要 出 入 口 處, 有 鎮 守 門 戶 的 用 意, 從 清 末 即 已 設 置 於 此 後 來 因 神 威 顯 赫, 經 贊 天 宮 主 祀 神 同 意 得 以 分 奉 入 宮 並 列 為 三 公, 所 以 是 受 贊 天 宮 所 轄 117

125 圖 4-6 石 龜 石 溪 廟 宇 位 置 2007 年 雲 林 縣 門 牌 查 詢 系 統 研 究 者 繪 製 包 厝 庄 早 期 被 戲 稱 為 土 匪 ㄚ 庄, 因 是 對 外 必 經 出 入 道 路, 盜 匪 經 常 出 沒 搶 絕, 昔 日 諸 羅 山 通 往 斗 六 門 進 出 門 戶, 因 抵 抗 日 本 入 侵 被 戰 火 波 及, 日 本 據 此 後 為 了 報 復 故 放 火 燒 庄, 居 民 因 此 逃 避 外 地, 所 以 聚 落 也 就 日 漸 衰 退 因 行 政 區 劃 分 包 厝 庄 屬 於 石 溪 里 所 管 轄, 日 治 時 期 稱 為 下 庄 到 民 國 後 改 稱 復 興, 但 實 際 上 當 地 人 仍 習 慣 稱 下 庄, 下 庄 玄 興 宮 廟 的 興 建 出 現 了 三 寶 ; 石 鞋 龍 泉 井 覆 蓋 廟 宇 中 心 樁 羅 盤 的 磁 碗 現 在 仍 安 置 在 內, 這 使 庒 民 對 廟 宇 加 上 許 多 崇 拜 與 尊 敬, 這 也 是 凝 聚 庒 眾 對 神 明 信 仰 的 像 徵 物 下 庄 中 心 廟 宇 玄 興 宮 與 五 營 的 空 間 分 佈, 由 於 廟 址 的 選 定 是 由 廟 中 主 祀 神 祈 所 訂, 經 神 明 指 示 要 找 尋 昔 日 龍 泉 所 在 並 在 上 面 建 廟, 所 以 廟 宇 沒 有 蓋 在 村 庄 中 心, 但 五 營 的 選 址 仍 以 以 居 民 所 住 的 四 方 所 界 定, 位 在 東 西 南 北 四 方 位, 但 南 北 兩 將 爺 廟 仍 以 竹 符 代 用, 經 詢 問 當 地 廟 公 回 答 118

126 的 只 是 : 神 明 沒 有 指 示 所 以 沒 建 將 爺 廟, 土 地 公 廟 仍 與 其 他 村 落 相 同, 擇 於 村 庒 入 口 處 興 建, 此 地 雖 受 戰 火 波 及 曾 經 消 失 但 後 來 由 許 姓 人 士 進 駐, 目 前 村 庒 許 姓 人 士 居 多, 而 已 無 姓 包 的 庒 民 居 住, 這 種 實 質 上 是 居 民 的 遷 移, 整 個 聚 落 的 空 間 範 圍 並 無 改 變, 對 庒 民 而 言 仍 是 受 神 聖 力 量 所 無 形 的 界 定 圖 4-7 包 厝 庄 廟 宇 分 佈 2007 年 雲 林 縣 門 牌 查 詢 系 統 研 究 者 繪 製 4-3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組 織 石 龜 聚 落 除 了 信 仰 圈 外, 尚 有 一 個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組 織, 這 種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組 織 在 石 龜 聚 落 有 國 姓 公 過 股, 原 是 由 泉 籍 鄭 姓 家 族 所 組 成 但 在 西 元 1919 年 以 後, 逐 漸 成 為 純 地 緣 性 的 祭 典 ( 蔡 金 蓉 1998) 這 種 跨 部 落 的 祭 典 組 織 一 般 分 為 兩 種, 一 是 主 祀 神 有 固 定 廟 的, 一 是 主 祀 神 無 固 定 廟 的, 無 固 定 廟 的 情 形 較 少 見, 但 在 斗 南 鎮 就 有 五 股 國 姓 公 過 股 與 六 房 天 上 聖 母 過 爐 是 屬 於 無 固 定 廟 的 7, 祂 是 藉 由 大 家 共 同 的 約 定 的 輪 值 日 期, 而 輪 流 到 所 屬 的 輪 值 地 受 庄 民 奉 祀 膜 拜 以 下 探 討 石 亀 聚 落 五 7 林 美 容 台 灣 區 域 性 祭 典 組 織 的 設 會 空 間 與 文 化 意 涵 人 類 學 在 台 灣 的 發 展, 中 研 院 民 族 所 1999e 119

127 股 國 姓 公 過 股 的 祭 典 儀 式 與 爐 主 產 生 對 石 龜 聚 落 的 影 響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由 來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 此 開 台 尊 王 指 鄭 成 功 ) 過 股, 在 研 究 者 研 究 期 間, 西 元 2006 年 適 逢 輪 值 靖 興 里, 根 據 調 查 這 種 儀 式 在 雲 林 縣 有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與 六 房 媽 祖 過 爐, 祂 們 是 屬 於 ㄧ 種 無 固 定 廟 宇 或 場 所 安 駐 的 神 祈, 而 採 取 各 當 輪 值 股 輪 流 迎 取 奉 祀 方 式, 這 儀 式 在 祭 祀 圈 中 屬 於 跨 部 落 的 一 個 祭 祀 活 動, 有 別 於 繞 境 活 動, 其 過 股 的 路 線 是 輪 值 股 與 下 ㄧ 位 輪 值 股 之 間 的 繞 境 儀 式 本 節 探 討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只 要 為 探 討 過 股 期 間 的 歷 史 自 然 環 境 因 素 演 變 與 各 房 遷 徙 過 程, 藉 以 了 解 石 龜 溪 聚 落 祖 先 開 墾 歷 程 為 何 是 五 股? 過 股? 根 據 公 司 法 : 股 的 定 義 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應 有 二 人 以 上 為 發 起 人, 發 起 人 必 須 為 有 行 為 能 力 人, 法 人 為 發 起 人 者, 以 公 司 為 限 換 言 之, 財 團 法 人 公 益 社 團 法 人, 不 得 為 發 起 人 8 五 股 故 名 思 義 有 五 個 團 體 合 組 而 成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是 依 此 模 式 而 製 定, 才 有 過 股 的 儀 式 形 成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最 早 是 由 五 個 家 族 兄 弟 間 輪 流 奉 祀, 後 因 其 他 經 濟 及 天 災 因 素 而 有 讓 別 姓 氏 的 人 參 與 膜 拜, 再 因 參 與 者 眾, 遂 演 變 為 股 的 組 織 形 態, 這 種 演 變 形 態 類 似 於 股 份 的 意 涵, 每 股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是 均 等 的, 其 演 變 過 程 如 後 所 述 而 過 股, 根 據 蔡 金 蓉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活 動 與 人 群 結 合 論 文 記 載 8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二 十 八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應 有 二 人 以 上 為 發 起 人 發 起 人 必 須 為 有 行 為 能 力 人, 法 人 為 發 起 人 者, 以 公 司 為 限 換 言 之, 財 團 法 人 公 益 社 團 法 人, 不 得 為 發 起 人 (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二 十 八 條 第 二 三 項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設 立 方 式 有 發 起 設 立 及 募 集 設 立 兩 種, 前 者, 乃 發 起 人 認 足 第 一 次 應 發 行 之 股 份 ; 後 者, 乃 發 起 人 不 認 足 第 一 次 應 發 行 之 股 份, 而 就 未 認 足 之 部 分 經 申 請 財 政 部 證 管 會 核 准 後, 公 開 招 募 (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三 十 一 條 第 一 百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百 三 十 三 條 ) 120

128 文 獻 紀 錄 為 一 九 七 三 年 全 國 佛 剎 玄 天 上 帝 ( 三 ) 如 下 摘 錄 : 明 鄭 時 一 名 人, 曾 奉 開 台 尊 王, 後 遺 下 五 子, 分 居 五 地, 依 年 序 居 四 湖 廣 溝 村, 三 條 崙, 大 埤 鄉 豐 田 村, 虎 尾 鎮 下 湳, 斗 南 鎮 石 龜 里 及 靖 興 里, 田 尾 三 塊 厝 潭 肚 竂, 崙 背 鄉 大 有 村, 由 五 股 子 孫 輪 流 奉 祀 筆 者 根 據 田 野 實 地 訪 談 所 得, 關 於 國 姓 公 祭 祀 的 緣 起 較 為 一 致 的 說 法 為 : 國 姓 公 最 早 是 由 鄭 姓 家 族 所 供 奉 的 祖 先 神 ( 家 族 神 ), 至 於 為 何 分 五 房 輪 流 祭 祀? 又 為 何 演 變 成 現 在 的 五 房 股 五 個 不 同 聚 落 群, 輪 流 供 奉? 有 不 同 說 法 在 此 不 做 詳 細 論 述 祭 祀 組 織 形 成 與 爐 主 產 生 研 究 者 研 究 的 區 域 石 龜 聚 落 則 屬 於 三 房 股, 最 早 是 由 當 地 的 連 芳 部 落 奉 祀, 後 來 因 人 口 稀 少 付 不 起 請 客 開 銷, 遂 邀 請 石 龜 溪 里 參 與, 再 由 石 龜 溪 邀 請 南 靖 厝 ( 靖 興 里 ) 參 加, 這 可 由 清 代 當 地 的 人 口 數 看 出 端 倪 表 4-3 表 4-3 清 代 與 現 代 人 口 比 較 圖 現 住 人 口 資 料 96 年 斗 南 戶 政 事 務 所 清 代 人 口 資 落 雲 林 采 訪 冊 現 住 人 口 清 代 人 口 村 別 戶 數 人 口 數 村 別 戶 數 人 口 數 連 芳 連 芳 莊 石 龜 里 石 圭 溪 莊 石 溪 里 靖 興 里 南 靖 厝 莊 為 何 遷 徙 到 連 芳 部 落? 根 據 研 究 者 田 調 訪 談 得 知 連 芳 部 落 的 地 理 分 佈 在 整 體 石 龜 聚 落 是 地 勢 最 高 的 區 域, 而 且 在 日 治 時 期 也 因 地 勢 高 聳 被 美 軍 誤 以 為 是 碉 堡 轟 炸 過, 所 以 鄭 氏 遺 族 開 墾 時 選 擇 此 地 定 居, 是 否 為 躲 避 洪 災 也 值 得 供 後 續 研 究, 根 據 蔡 金 蓉 的 研 究 論 文, 經 本 研 究 的 整 理 歸 納 五 房 之 所 以 遷 徙 不 外 乎 : 天 災 海 水 倒 灌 婚 姻 因 素 與 庒 口 人 數 不 足 無 法 負 擔 請 客 費 用 9 蔡 金 蓉 :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活 動 及 其 人 群 結 合 - 以 雲 林 縣 國 姓 公 過 股 為 例 清 華 大 學 社 會 人 類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p66~70 相 關 資 料 參 閱 蔡 金 蓉 論 文 121

129 在 筆 者 研 究 期 間 西 元 2006 年 欣 逢 輪 值 靖 興 里, 為 此 研 究 者 亦 將 其 納 入 研 究 項 目 中, 但 因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爐 是 本 研 究 的 一 小 部 分, 在 此 不 做 深 入 研 究 只 論 述 過 股 與 聚 落 變 遷 關 係, 所 以 只 簡 單 介 紹 變 遷 過 程 各 輪 值 股 變 遷 如 下 ; 長 房 : 竹 達 寮 原 只 有 鄭 姓 家 族 擲 爐 主, 後 因 天 災 海 水 倒 灌 危 及 村 庒 被 迫 遷 村 到 廣 溝 村, 再 因 家 族 人 數 少 無 法 負 擔 請 客 事 宜, 在 邀 三 條 崙 參 與 次 房 : 原 屬 土 庫 鎮 下 湳, 由 於 招 贅 關 係 大 埤 鄉 後 溝 ( 豐 田 ) 亦 要 求 加 入 三 房 : 原 屬 土 庫 鄭 姓 居 民 奉 祀, 後 來 因 與 六 房 媽 祖 奉 祀 重 疊 遂 讓 渡 與 田 尾 村, 再 邀 三 塊 厝 與 嘉 義 縣 溪 口 鄉 的 潭 肚 寮 參 與 四 房 : 原 屬 斗 南 連 芳, 但 因 村 莊 人 口 少 負 擔 不 起 請 客 費 用, 遂 讓 渡 石 龜 溪 里 後 再 由 石 龜 溪 里 邀 南 靖 厝 參 與, 後 又 因 與 大 有 發 生 摩 擦 所 以 和 三 房 股 調 換 五 房 : 原 為 洪 厝 寮 ( 今 大 有 南 面 ) 鄭 姓 家 族 奉 祀, 後 因 天 災 洪 水 被 迫 遷 村 到 山 寮, 再 因 婚 姻 關 係 讓 與 大 有 圖 4-8 從 五 股 轉 移 變 遷 讓 渡 招 ( 邀 ) 股, 得 知 地 域 及 人 群 的 轉 移 擴 充 改 變 了 族 群 結 構 國 姓 公 也 是 俗 稱 的 開 台 尊 王, 祂 的 祭 祀 方 式 最 早 是 鄭 姓 族 人 之 家 族 11 神, 是 直 接 迎 至 公 廳 奉 拜 的, 迨 其 子 孫 分 為 五 房 分 居 五 地 時, 而 各 房 成 為 一 個 祭 祀 單 位 輪 流 奉 祀, 國 姓 公 直 接 迎 奉 至 該 輪 值 房 股 公 廳 奉 拜 之 後 由 於 參 與 人 數 漸 增, 實 有 爭 相 奉 拜 及 爭 執, 遂 有 老 大 會 的 組 織 型 式 形 成, 這 是 祭 祀 組 織 的 雛 型, 每 年 過 爐 前 都 要 協 商 過 爐 相 關 事 宜 有 類 似 於 吃 伙 考 12 形 式, 在 此 區 域 上 共 有 五 大 股 在 輪 流 奉 祀, 也 就 是 由 五 大 房, 由 其 遷 徙 路 線 表 蔡 金 蓉 :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活 動 及 其 人 群 結 合 - 以 雲 林 縣 國 姓 公 過 股 為 例, P115~121 清 華 大 學 社 會 人 類 學 碩 士 論 文 11 分 居 在 本 地 有 人 稱 分 隨 人 吃, 根 據 研 究 者 所 知 這 有 一 套 制 式 禮 節 與 儀 式 過 程, 包 括 祖 先 牌 位 的 牒 公 媽, 在 此 因 不 是 研 究 範 圍 故 暫 不 做 論 述 12 吃 伙 考 即 早 期 民 間 社 會, 兄 弟 分 家 後 如 沒 住 在 一 起, 其 年 老 父 母 會 由 兄 弟 輪 流 接 回 家 裡 奉 養, 其 輪 流 奉 養 時 間 由 兄 弟 間 自 行 協 調, 一 般 皆 為 一 個 月 122

130 圖 4-8 五 股 尊 王 位 於 雲 林 縣 各 鄉 鎮 輪 流 奉 祀 鄉 鎮 及 各 股 位 置 圖 表 4-3 五 房 股 輪 值 村 落 時 間 與 爐 主 之 產 生 蔡 金 蓉 論 文 研 究 者 製 表 股 別 輪 值 時 間 爐 主 產 生 方 式 股 份 數 長 房 股 廣 溝 厝 崙 南 村 短 者 五 年 一 次 過 爐 後 擲 爐 主 三 個 村 落 合 在 ㄧ 起, 先 擲 1/1 崙 北 村 村 再 擲 鄰, 最 後 擲 戶 主 次 房 股 下 湳 豐 田 村 十 五 年 兩 次 十 五 年 ㄧ 次 過 爐 後 擲 爐 主 1/3 1/3 三 房 股 石 龜 溪 靖 興 里 十 年 一 次 十 年 一 次 石 龜, 石 溪 合 併 為 一 聚 落 與 靖 興 里 兩 聚 落 輪 流 1/2 1/2 四 房 股 聯 美 村 興 安 村 潭 肚 寮 過 爐 後 擲 爐 主 三 部 落 輪 流 1/3 1/3 1/3 五 房 股 大 有 村 過 爐 後 擲 爐 主 1/3 123

131 國 姓 公 的 爐 主 制 度 是 從 五 房 兄 弟 輪 祀 即 已 開 始, 爐 主 一 直 是 祭 祀 活 動 的 主 要 人 物, 也 是 國 姓 公 財 產 的 主 要 管 理 者 爐 主 的 產 生 是 該 年 輪 值 股 內 有 出 丁 錢 者, 就 有 資 格 被 神 選, 其 產 生 方 式 為 擲 跤 決 定, 所 以 村 民 認 為 被 神 選 中 是 件 光 榮 的 事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屬 於 跨 地 域 性 的 神 聖 組 織, 在 過 年 期 間 來 此 祭 拜 的 各 地 信 徒 絡 繹 不 絕, 相 較 於 在 地 性 的 廟 宇 只 有 村 民 祭 拜, 可 以 看 出 神 聖 場 域 界 定 也 因 神 威 遠 播 幅 員 大 小 而 有 所 不 同 爐 主 的 產 生 是 由 有 意 願 並 繳 完 丁 錢 的 庒 民 提 出, 經 擲 茭 聖 杯 多 者 當 選, 在 民 國 八 十 五 年 靖 興 里 有 七 十 幾 人 競 爭, 十 年 後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只 剩 五 十 人 競 爭, 有 日 漸 式 微 的 現 象, 而 我 以 七 個 聖 杯 贏 得 爐 主 寳 座 (95 年 爐 主 蔡 盟 聰 口 述 ) 也 因 此 有 日 漸 沒 落 的 跡 象, 主 事 者 也 看 出 此 現 象, 在 今 (96) 年 各 股 開 會 有 一 重 要 決 議, 由 靖 興 里 蔡 前 里 長 提 議, 往 年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爐 都 定 於 農 曆 正 月 十 六 日 但 不 一 定 為 週 日, 因 應 時 代 變 遷 及 社 會 潮 流, 將 日 期 改 為 農 曆 正 月 十 六 日 過 後 的 第 一 個 週 日, 以 擴 大 不 同 參 與 者 人 員 將 更 為 方 便, 實 施 日 期 也 因 考 慮 倫 理 長 幼 輩 份 排 列, 因 今 年 為 參 房 股, 故 要 到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輪 到 長 房 股 時 正 式 實 施 表 4-4 是 五 股 輪 值 表 與 爐 主 產 生 方 式 124

132 表 4-4 五 股 尊 王 過 爐 輪 值 表 本 資 料 參 考 蔡 金 蓉 研 究 者 繪 製 股 別 輪 值 村 庒 輪 值 時 間 擲 爐 主 方 式 長 房 股 四 湖 廣 溝 村 四 湖 崙 南 村 四 湖 崙 北 村 短 則 五 年 ㄧ 次 長 則 十 五 年 ㄧ 次 擲 茭 時 先 決 定 村 後 再 擲 茭 鄰 最 後 在 擲 有 出 丁 錢 的 戶 長 且 須 三 村 合 迎 國 姓 公 後 才 共 同 擲 出 虎 尾 下 湳 ( 延 平 里 ) 大 埤 後 溝 仔 ( 豐 田 村 ) 次 房 股 十 五 年 兩 次 十 五 年 ㄧ 次 後 溝 仔 系 出 下 湳 經 協 定 下 湳 十 五 年 兩 次 後 溝 仔 ㄧ 次 參 房 股 斗 南 石 龜 里 斗 南 石 溪 里 十 年 ㄧ 次 十 年 ㄧ 次 分 別 為 每 十 年 ㄧ 次 四 房 股 大 埤 田 尾 十 五 年 ㄧ 次 ( 聯 美 村 ) 大 埤 三 塊 厝 十 五 年 一 次 ( 興 安 村 ) 嘉 義 縣 潭 肚 寮 十 五 年 ㄧ 次 溪 口 ( 游 西 村 ) 分 別 為 每 十 五 年 一 次 五 房 股 崙 背 大 有 村 五 年 一 次 每 五 年 一 次 國 姓 公 過 股 的 祭 典 國 姓 公 的 祭 典 訂 於 每 年 的 農 曆 正 月 十 六, 過 爐 前 一 天 即 農 曆 正 月 十 五 日, 要 把 開 台 尊 王 金 身 移 入 村 庒 公 廟, 這 是 一 種 村 庒 集 體 參 與 式 的 神 聖 祭 典, 是 凝 聚 村 庒 向 心 力 的 表 現 過 股 當 天 會 由 新 輪 值 股 所 成 立 的 股 東 13 ( 即 儀 式 的 委 員 ) 迎 回 該 輪 值 股 中 的 庒 廟 再 擲 出 爐 主, 新 爐 主 產 生 後 再 將 開 台 尊 王 迎 回 爐 主 家 奉 祀, 隔 年 過 股 時 再 將 所 有 物 品 造 冊 移 交 另 外 在 整 個 五 股 尊 王 過 股 儀 式 中 的 重 心, 起 駕 落 駕 的 呼 請 者 ( 照 片 13 過 股 儀 式 約 由 當 天 清 晨 四 時 開 始, 會 先 拆 神 祈 上 的 封 條, 並 將 當 年 所 收 的 金 牌 當 場 點 收 後 溶 成 金 塊, 並 交 由 管 理 委 員 點 收, 整 個 移 交 過 程 約 到 上 午 七 時 前 完 成, 七 時 準 時 起 駕 由 頭 戴 烏 紅 帽 者 負 責 開 導, 這 種 儀 式 在 當 地 又 叫 唱 班, 整 個 儀 式 在 唱 班 完 成 後 禮 成 125

133 4-1) 都 是 由 三 房 股 的 連 芳 部 落 擔 綱, 足 證 連 芳 地 位 的 崇 高 此 呼 請 者 根 據 蔡 金 蓉 的 記 載 : 烏 紅 帽 是 起 駕 落 駕 的 呼 請 者, 在 封 建 社 會 中, 緝 補 犯 人 的 工 作 完 全 由 補 快 負 責, 其 身 穿 著 青 袍, 頭 戴 紅 黑 相 間 的 竹 帽, 手 擲 黑 傘, 整 齊 排 列, 五 股 村 民 稱 其 為 烏 紅 帽, 此 隊 伍 固 定 由 連 芳 部 落 組 成, 共 計 十 二 班 二 十 五 人,ㄧ 班 為 二 人, 整 齊 排 列, 補 頭 則 身 著 黃 色 龍 袍, 戴 黃 帽, 行 於 隊 伍 最 前 端 領 導, 凡 國 姓 公 神 駕 起 駕 或 落 駕 均 必 須 經 其 呼 請, 其 呼 請 有 特 殊 語 詞 14 這 種 儀 式 的 過 程 有 宣 示 主 權 的 象 徵 意 義, 這 整 個 儀 式 的 過 程 在 烏 紅 帽 的 唱 班 後 結 束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爐 移 交 會 場 開 台 尊 王 起 駕 儀 式 由 頭 戴 烏 紅 帽 者 引 領 照 片 4-1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神 祈 及 左 右 護 法 甘 爺 萬 爺 與 起 駕 唱 班 儀 式 14 蔡 金 蓉 :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活 動 及 其 人 群 結 合 - 以 雲 林 縣 國 姓 公 過 股 為 例,P98~P99 清 華 大 學 社 會 人 類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126

134 第 五 章 結 論 物 質 性 的 空 間 結 構 因 素 精 神 性 空 間 結 構 因 素 後 續 研 究

135 第 五 章 結 論 本 文 從 界 定 石 龜 聚 落 自 然 人 文 環 境 着 手, 瞭 解 社 會 空 間 如 何 建 構, 所 先 從 物 質 性 的 空 間 結 構 交 通 水 利 住 宅 形 式 到 精 神 性 的 空 間 結 構 廟 宇 祭 祀 信 仰 空 間, 界 定 信 仰 場 域 探 究 整 個 石 龜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本 文 將 其 整 理 歸 納 : 造 成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改 變, 有 其 必 然 的 因 素 存 在, 從 整 體 環 境 與 農 村 聚 落 變 遷 的 觀 點 上 看, 造 成 農 村 聚 落 變 遷 的 因 素 有 : 一 農 村 聚 落 外 在 變 遷 因 素 即 正 面 因 素, 二 來 自 農 村 聚 落 內 部 的 即 負 面 因 素 第 一 項 因 素 如 果 以 社 會 學 的 觀 點 來 看, 由 外 來 的 力 量 造 成 改 變 稱 之 為 環 境 因 素, 這 種 在 同 一 社 會 環 境 下 對 不 同 聚 落 的 變 遷 往 往 是 相 同 的 因 素, 但 有 時 變 遷 的 因 素 卻 在 特 定 的 區 域 才 會 發 生, 如 重 大 公 共 建 設 鐵 路 的 興 建, 市 地 重 劃 等 因 素 第 二 項 係 來 自 內 部 變 遷 因 素, 這 種 因 素 是 受 人 群 的 改 變, 價 值 觀 或 聚 落 本 身 環 境 影 響, 價 值 觀 的 改 變 有 時 對 聚 落 影 響 層 面 深 且 廣, 這 會 造 成 聚 落 結 構 的 變 遷 經 由 前 面 章 節 的 討 論, 將 傳 統 農 村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要 素, 作 深 入 探 討 研 究 發 現, 造 成 石 龜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的 因 素, 歸 結 為 : 物 質 性 的 空 間 結 構 交 通 水 利 住 宅 形 式 精 神 性 的 空 間 結 構 廟 宇 祭 祀 信 仰 空 間 界 定 信 仰 場 域 再 將 上 述 歸 納, 對 於 石 龜 傳 統 農 村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分 別 如 下 探 討 : 5-1 物 質 性 的 空 間 結 構 因 素 一 造 成 聚 落 繁 榮 的 原 因 正 面 因 素 : 早 在 清 康 熙 56 年 時 就 有 龜 聚 落 的 出 現, 是 斗 南 鎮 ( 早 期 的 他 里 霧 堡 ) 最 早 出 現 的 聚 落 根 據 本 研 究 推 論, 早 期 移 民 由 笨 港 登 陸, 然 後 沿 著 石 龜 溪 到 現 在 大 林 鎮 的 早 知 港, 早 期 稱 ( 早 豬 走 豬 ), 然 後 改 走 陸 路 到 石 龜 聚 落 128

136 石 龜 溪 庒 因 地 利 關 係 成 為 南 北 往 來 交 通 要 道, 行 人 往 來 都 會 固 定 在 村 中 休 息, 久 之 村 庒 休 息 處 便 形 成 了 攤 商 營 業 與 駐 足 街 區, 早 期 在 這 攤 商 區 兩 旁 的 房 屋 建 築 都 使 用 竹 木 芒 草 當 建 材, 也 有 商 家 販 售 竹 木 芒 草, 所 以 當 地 人 就 將 此 條 街 取 名 曰 草 店 仔 街 就 是 現 今 的 中 和 路 然 而 在 這 種 自 然 環 境 與 歷 史 發 展 的 相 互 作 用 下, 以 傳 統 的 農 村 聚 落 而 言, 已 將 石 龜 地 區 發 展 足 以 成 為 都 會 形 式 的 雛 型 根 據 本 研 究 的 訪 查 所 做 的 結 論 早 期 的 石 龜 聚 落 墾 民, 由 東 西 流 向 的 石 龜 溪 沿 著 水 路, 從 笨 港 口 順 著 河 道 而 上, 船 直 行 到 大 林 鎮 早 知 港 停 泊, 改 陸 路 沿 大 埤 鄉 到 石 龜 溪 開 墾, 隨 著 時 間 的 改 變 河 道 的 淤 積 而 改 為 由 南 北 陸 路 走 向 此 時 有 諸 羅 山 路 的 形 成, 也 就 是 郁 永 和 踏 勘 路 線 與 伊 能 嘉 矩 的 訪 查 路 線, 此 路 線 也 接 近 本 文 鐵 路 模 擬 路 線 石 龜 聚 落 因 地 利 之 便 而 繁 榮, 再 因 日 本 為 治 理 台 灣, 成 為 其 殖 民 地 而 興 築 鐵 路, 鐵 路 完 成 後 使 得 人 群 再 度 的 改 變, 從 這 些 變 遷 石 龜 由 平 淡 繁 榮 再 轉 為 平 淡 的 過 程 在 本 研 究 都 有 論 述, 驥 望 本 論 文 的 硏 究 能 開 起 斗 南 地 區 研 究 的 先 河 二 導 致 聚 落 沒 落 的 原 因 負 面 因 素 : 石 龜 聚 落 因 開 發 較 早, 又 因 地 處 當 地 交 通 要 道, 所 以 造 就 了 許 多 士 紳 富 豪 的 產 生, 相 對 的 見 識 廣 也 因 此 知 識 也 較 豐 富, 對 於 後 代 子 孫 的 教 育 問 題 也 特 別 重 視 石 龜 當 地 富 豪 在 日 治 時 期 會 將 子 孫 送 至 日 本 求 學, 或 遠 赴 外 地, 這 些 學 子 學 成 後 因 環 境 因 素 並 沒 有 返 回 家 鄉, 卻 定 居 外 地, 使 得 石 龜 地 區 的 人 口 逐 漸 外 移, 這 是 造 成 使 石 龜 聚 落 衰 退 的 原 因 之 一 但 是 意 外 的 造 成 石 龜 地 區 的 另 一 項 改 變, 就 是 旅 居 外 地 的 子 孫 尚 能 體 念 倫 理 道 德 觀 念, 並 且 對 於 信 仰 中 心 的 崇 敬, 對 家 鄉 存 有 感 恩 回 饋 的 心, 所 以 對 家 鄉 的 信 仰 中 心 施 以 回 饋 捐 款, 致 使 一 個 居 住 人 口 千 人 的 聚 落 擁 有 兩 間 大 廟 的 存 在 另 一 原 因 是 因 為 角 頭 派 系 因 素, 權 力 分 配 不 均 對 聚 落 重 大 建 設 持 有 不 同 129

137 意 見, 如 當 地 傳 說 甚 盛 的 縱 貫 鐵 路 路 線 規 劃 問 題, 使 得 鐵 路 未 經 過 石 龜 聚 落, 造 成 石 龜 商 況 轉 為 衰 敗 現 象 5-2 精 神 性 空 間 結 構 因 素 本 研 究 從 地 理 學 的 空 間 觀 點 出 發, 透 過 對 石 龜 聚 落 祭 祀 圈 的 研 究, 藉 以 探 究 石 龜 地 區 民 間 信 仰 的 社 會 空 間 結 構 石 龜 聚 落 在 明 鄭 時 期 就 已 開 始 開 墾, 到 清 朝 末 期, 聚 落 已 經 發 展 逐 漸 趨 穩 定 的 階 段, 由 於 地 似 丘 陵 又 與 平 原 交 接, 扼 當 地 交 通 要 道 的 地 位, 市 街 也 因 而 產 生 日 治 初 期 更 是 集 結 成 商 業 機 能 的 基 礎, 然 而 因 為 鐵 公 路 交 通 的 改 變, 以 及 人 口 的 外 移 致 使 這 聚 落 不 在 繁 榮 興 盛 但 是 在 祭 祀 圈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上, 就 其 整 體 空 間 結 構 外 在 形 式 上 看, 除 了 有 小 部 份 的 變 動 外, 似 乎 沒 有 大 規 模 的 變 動, 然 而 在 都 會 生 活 的 忙 碌 情 況 下, 祭 祀 活 動 已 有 兩 極 化 的 現 象, 青 壯 年 階 層 的 無 心 參 與, 使 得 有 組 織 的 廟 會 表 演 集 團 產 生, 與 年 老 的 族 群 參 與, 此 時 造 就 電 子 化 機 動 化 的 儀 式 活 動 應 運 而 生 這 種 祭 祀 活 動 已 普 遍 的 簡 化 情 況 下, 祭 祀 組 織 結 構 也 開 始 變 為 鬆 散, 年 青 一 輩 對 於 祭 祀 活 動 的 參 與 度 降 低, 對 庄 廟 活 動 已 轉 變 為 大 量 使 用 電 子 媒 體 式 的 祭 典 石 龜 溪 里 的 由 建 庒 到 西 元 1945 年 後 改 分 為 石 龜 石 溪 兩 里, 歷 經 村 里 區 界 調 整, 實 質 上 是 行 政 區 域 的 劃 分, 但 居 民 生 活 作 息, 儀 式 祭 典 上 並 無 明 顯 區 分, 以 石 溪 里 下 庄 為 例 : 下 庒 原 在 清 代 是 獨 立 村 庄, 日 治 後 隸 屬 石 龜 溪 里, 民 國 後 在 行 政 管 轄 上 又 屬 石 溪 里, 但 下 庒 卻 有 獨 立 的 中 心 廟 宇 與 五 營 界 定 場 域, 在 儀 式 過 程 中 並 未 受 石 溪 里 所 支 配 而 行 政 劃 分 上 石 溪 石 龜 雖 然 區 分 兩 里, 但 卻 以 石 龜 里 的 天 后 宮 為 共 同 的 中 心 廟 宇, 為 了 統 籌 管 理, 天 后 宮 選 出 了 主 任 委 員 來 管 轄 廟 務, 這 使 得 廟 務 的 推 動 制 度 化 從 居 住 庄 民 與 神 聖 場 域 所 界 定 出 來 空 間 範 圍 觀 察, 發 現 在 整 體 石 龜 聚 落 的 住 居 環 境 實 質 上 是 沒 有 太 大 的 變 遷, 但 卻 也 沒 再 更 新 興 盛, 維 持 著 傳 統 130

138 農 業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的 樣 貌 根 據 田 調 訪 談 得 知, 乃 因 聚 落 中 的 各 中 心 大 廟 有 求 必 應, 因 此 香 火 鼎 盛, 吸 引 了 離 鄉 的 遊 子 紛 紛 解 囊 捐 款 維 持 了 廟 務, 這 神 聖 信 仰 與 居 民 的 相 結 合, 使 得 聚 落 的 得 以 維 持, 準 此 筆 者 的 結 論 是 石 龜 聚 落 本 身 的 空 間 結 構 是 結 實 的, 沒 有 因 實 質 的 改 變 而 改 變, 也 就 是 說 所 有 住 居 活 動, 大 部 分 仍 以 中 心 大 廟 所 界 定 的 五 營 範 圍 內, 所 有 居 住 空 間 為 活 動 區 域 綜 觀 整 個 石 龜 聚 落, 祭 祀 圈 與 神 聖 場 域 空 間 的 整 體 結 構 未 曾 改 變, 但 祭 祀 圈 的 實 質 環 境 與 生 活 方 式 則 與 往 日 不 同 了 5-3 後 續 研 究 : 經 過 上 述 的 探 討 研 究 知 南 北 向 的 陸 路, 諸 羅 山 到 林 圮 埔 的 開 墾 與 踏 查 過 程 都 記 錄 存 在 文 獻 上, 而 東 西 向 行 經 路 線 由 笨 港 到 石 亀 溪 里, 卻 還 沒 有 大 量 的 文 獻 論 文 探 討 資 料, 只 有 少 數 零 星 的 期 刊, 如 洪 敏 麟 的 笨 港 之 地 理 變 遷 有 概 略 敘 述, 準 此 對 此 路 線 後 續 研 究, 實 有 解 開 居 民 開 墾 遷 移 路 線 探 討 研 究 的 需 要 131

139 參 考 文 獻 一 學 位 論 文 黃 敦 敬 2005, 大 村 鄉 聚 落 發 展 及 其 生 活 方 式 變 遷 之 研 究, 臺 中 師 範 學 院 社 會 科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游 陳 二 1992, 台 灣 庒 落 實 質 環 境 形 塑 經 營 過 程 之 研 究 以 九 老 爺 農 村 三 聚 落 為 例, 中 原 大 學 建 築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黃 秋 萍 1998, 台 灣 傳 統 農 村 聚 落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之 研 究 以 斗 六 市 大 潭 為 例,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工 業 設 計 技 術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朱 香 如 2003, 嘉 義 新 塭 聚 落 之 空 間 構 成 分 析,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建 築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王 昱 新 2004, 蚵 寮 聚 落 之 空 間 構 成 分 析,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建 築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葉 宛 錡 2000, 阿 蓮 區 域 社 會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遷,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地 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陳 彥 宏 2006, 嘉 義 縣 溪 口 鄉 溪 口 聚 落 發 展 之 研 究, 南 華 大 學 環 境 與 藝 術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許 芳 瑜 2003, 台 灣 鄉 鎮 之 空 間 現 代 性 後 果 --- 大 林 糖 廠 日 常 生 活 之 建 構 與 批 判, 南 華 大 學 環 境 與 藝 術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蔡 麗 美 2004, 中 林 聚 落 生 活 場 域 之 研 究, 南 華 大 學 環 境 與 藝 術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鄭 雅 慧 2002, 日 治 時 代 頭 圍 聚 落 之 空 間 變 遷,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建 築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江 芳 菁 2002, 大 林 糖 廠 與 大 林 地 區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1909~1996),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蔡 龍 保 2001, 日 治 中 期 台 灣 國 有 鐵 路 之 研 究 (1910~1936),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賴 孟 玲 2001, 台 灣 西 南 沿 海 地 區 的 五 營 研 究,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空 間 設 計 研 究 所 碩 論 文 蔡 金 蓉 1998, 跨 部 落 的 祭 祀 活 動 及 其 人 群 結 合 : 以 雲 林 縣 國 姓 公 過 股 為 例,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社 會 人 類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132

140 林 淑 華 1999, 日 治 前 期 台 灣 縱 貫 鐵 路 之 研 究 1895~1920,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二 期 刊 論 文 仇 德 哉, 1977, 雲 林 縣 志 稿 卷 首 史 略 篇, 台 北, 成 文 台 灣 文 獻 館, 2002, 台 灣 地 名 辭 書 卷 九 佚 名 撰, 嘉 義 縣 輿 圖 注 說 林 美 容 1991, 台 灣 區 域 性 宗 教 組 織 的 社 會 文 化 基 礎, 東 方 宗 教 研 究 施 振 民 1973, 祭 祀 圈 與 社 會 組 織 彰 化 平 原 聚 落 發 展 模 式 的 探 討, 中 研 院 民 族 所 集 刊 第 36 期 葉 宛 錡 2002, 阿 蓮 區 域 祭 祀 圈 的 空 間 結 構, 師 大 地 理 研 究 報 告, 第 37 期 施 添 福 1980, 地 理 學 中 的 空 間 觀 點, 師 大 地 理 研 究 報 告, 第 36 期 施 添 福 1980, 地 理 學 中 的 人 地 傳 統 及 其 主 要 的 研 究 主 題, 師 大 地 理 研 究 報 告, 第 6 期 富 田 芳 郎 原 著 陳 惠 卿 譯 1933, 臺 灣 的 農 村 聚 落 形 態, 原 刊 於 臺 灣 地 理 學 記 事 第 四 卷 第 2 期, 第 3 期 林 美 容 1999e, 台 灣 區 域 性 祭 典 組 織 的 社 會 空 間 與 文 化 意 涵, 刊 於 人 類 學 在 台 灣 的 發 展, 經 驗 研 究 篇, 中 研 院 民 族 所 林 美 容 1987b, 從 祭 祀 圈 來 看 臺 灣 民 間 信 仰 的 社 會 面, 台 灣 風 物, 第 37 卷 第 四 期, 第 五 十 三 次 臺 灣 研 究 研 討 會 133

141 謝 宗 榮 2002, 臺 灣 寺 廟 建 築 的 空 間 觀 念, 臺 灣 工 藝 季 刊 第 10 期 施 添 福 2001, 日 治 時 代 台 灣 地 域 社 會 的 空 間 結 構 及 其 發 展 機 制 - 以 民 雄 地 方 為 例, 台 灣 史 研 究 第 八 卷 第 一 期 蔡 龍 保 2003, 日 治 初 期 台 灣 的 道 路 事 業 (1895.5~ ),2003 年 度 財 團 法 人 交 流 學 會 日 台 交 流 センター 歷 史 研 究 者 交 流 事 業 報 告 書,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三 中 文 書 籍 文 崇 一 等 四 人 1997, 西 河 的 社 會 變 遷, 臺 北 市, 中 研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 專 刊 第 六 號 花 松 村 編 篡 1996, 台 灣 鄉 土 全 誌 第 六 冊, 台 北 市, 中 一 出 版 郭 肇 立 1998, 聚 落 與 社 會 傳 統 聚 落 空 間 研 究 方 法, 臺 北 市, 田 園 城 市 文 化 出 社 伊 能 嘉 矩 著 楊 南 郡 譯 注 1996, 台 灣 踏 勘 日 記 ( 上 ), 台 北 市, 遠 流 周 鍾 瑄 纂 修, 諸 羅 縣 誌 規 制 志 十 二 卷, 清, 臺 北 縣 倪 贊 元 1993, 雲 林 採 訪 冊 南 投, 台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吳 密 察 導 讀 許 佩 賢 譯 1995, 攻 台 見 聞 - 風 俗 畫 報. 台 灣 征 討 圖 繪, 台 北, 遠 流 吳 密 察 導 讀 許 佩 賢 譯 1995, 攻 台 戰 紀 - 日 清 戰 史, 台 北, 遠 流 陳 文 德 1995, 決 戰 八 卦 山, 乙 未 年 抗 日 義 軍 浴 血 風 雲 錄, 臺 北 市, 遠 流 出 版 江 慶 林 譯, 劉 寧 顏 主 編 1990, 臺 灣 鐵 路 史,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編, 台 中 市 134

142 廖 風 德 1996, 台 灣 史 探 索,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印 行, 台 北 市 曾 旺 來 編 著 2001, 台 灣 抗 日 祕 辛 蕭 壠 走 番 仔 反, 台 南, 台 南 縣 文 化 局 許 佩 賢 譯 1995, 攻 台 戰 紀, 臺 北 市, 遠 流 漢 寶 德 2004, 中 國 的 建 築 與 文 化, 臺 北 市, 聯 經 藤 島 亥 治 郎 著 詹 慧 玲 編 校 1997, 台 灣 的 建 築, 臺 北 市, 台 原 出 版 施 添 福 著 1999, 清 代 在 臺 漢 人 的 祖 籍 分 佈 和 原 鄉 生 活 方 式, 南 投 市, 台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宮 崎 正 勝 著, 林 鍵 麟 譯 2007, 從 地 圖 與 地 名 看 世 界 歷 史, 台 北, 世 潮 林 會 承 著 1995, 傳 統 建 築 手 冊, 台 北, 藝 術 家 漢 寶 德 著 2004, 中 國 的 建 築 與 文 化, 台 北, 聯 經 籐 島 亥 治 郎 著 詹 慧 玲 編 校 1999, 台 灣 的 建 築, 台 北, 臺 原 胡 振 洲 著 1993, 聚 落 地 理 學, 台 北, 三 民 柯 志 明 著 2003, 番 頭 家 - 清 代 台 灣 族 群 政 治 與 熟 番 地 權, 台 北, 中 研 院 社 會 所 潘 朝 陽 著 2005, 心 靈 空 間 環 境 : 人 文 主 義 的 地 理 思 想, 台 北, 五 南 135

143 Richard Peet 原 著, 王 志 弘 等 四 人 譯 2005, 現 代 地 理 思 想, 台 北, 群 學 郁 永 和 原 著 楊 龢 之 譯 注 2004, 遇 見 三 百 年 前 的 台 灣 - 裨 海 紀 遊, 台 北, 圓 神 周 婉 窈 1998, 台 灣 歷 史 圖 說 ( 史 前 至 一 九 四 五 年 ), 台 北, 聯 經 Tim Cresswell 原 著, 徐 苔 玲 王 志 弘 譯 2006, 地 方 : 記 憶 想 像 與 認 同, 台 北,, 群 學 渡 部 慶 之 進 著 黃 得 峰 譯 2006, 臺 灣 鐵 道 讀 本, 南 投,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 曹 永 和 2000, 臺 灣 早 期 歷 史 研 究 續 集, 臺 北, 聯 經 洪 敏 麟 1985, 台 灣 地 名 沿 革, 台 中 市, 臺 灣 省 政 府 新 聞 處 洪 敏 麟 1972, 笨 港 之 地 理 變 遷, 南 投, 台 灣 文 獻 第 二 十 三 卷 第 二 期 四 外 文 書 籍 : 伊 能 嘉 矩 著 1992, 伊 能 嘉 矩 の 台 灣 踏 勘 日 記, 台 北, 台 灣 風 物 136

144 附 錄 一 訪 談 記 錄 編 號 訪 談 對 象 年 齡 職 業 時 間 地 點 訪 談 內 容 訪 問 方 式 1 林 德 盛 八 十 二 歲 農 南 靖 厝 住 宅 住 宅 建 築 歷 程, 石 龜 聚 落 發 展 歷 程 錄 音 筆 記 2 林 錫 鴻 五 十 餘 歲 公 務 員 南 靖 厝 住 宅 靖 興 里 歷 史 沿 革, 靖 興 宮 沿 革 筆 記 3 徐 豐 勝 六 十 七 歲 農 石 溪 里 住 宅 簑 衣 製 造, 鄉 土 民 謠, 居 民 生 活 狀 況 錄 音 筆 記 4 張 清 煌 六 十 餘 歲 石 亀 里 里 長 里 長 辦 公 室 5 許 石 忠 六 十 五 歲 商 石 亀 住 宅 石 龜 行 政 區 界, 元 帥 廟 沿 革, 聚 落 歷 筆 記 史 地 名 由 來, 歷 史 典 故, 石 龜 聚 落 草 店 錄 音 筆 記 街 由 來 6 許 啟 昌 六 十 五 歲 玄 興 宮 委 員 玄 興 宮 廟 石 溪 里 下 庄 歷 史 筆 記 7 許 聰 智 五 十 六 歲 玄 興 宮 委 員 石 溪 里 下 庄 歷 史, 建 廟 由 來, 祭 典 儀 玄 興 宮 廟 內 錄 音 筆 記 式 8 陳 守 德 七 十 歲 贊 天 宮 委 員 石 亀 地 名 由 來, 鐵 路 預 定 地, 賜 安 宮 大 埤 鄉 住 宅 錄 音 筆 記 廟 誌 9 陳 昭 平 新 大 豐 碾 米 六 十 七 歲 96.4 場 老 闆 住 宅 草 店 仔 街 歷 史, 聚 落 發 展 情 況 錄 音 筆 記 10 陳 惟 道 五 十 七 歲 公 務 員 住 宅 石 龜 地 籍 圖 查 證 賜 安 宮 土 地 公 廟 沿 革 筆 記 11 郭 瑞 豐 六 十 餘 歲 商 傢 具 行 烏 紅 帽 歷 史 筆 記 12 鄭 明 山 不 詳 農 住 宅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開 墾 地 探 討 筆 記 13 陳 燕 澤 七 十 四 歲 商 斗 南 住 宅 棕 簑 衣 製 造 歷 史 錄 音 筆 記 14 陳 宏 敏 商 糖 場 退 六 十 餘 歲 休 大 埤 鄉 糖 協 運 蔗 鐵 路, 日 治 時 期 照 片 提 供 錄 音 筆 記 15 陳 宏 錦 大 林 糖 場 退 六 十 餘 歲 休 大 林 住 宅 石 亀 地 名 由 來, 鐵 路 預 定 地, 筆 記 16 鄧 利 雄 石 龜 國 小 退 六 十 餘 歲 休 斗 南 住 宅 石 龜 地 名 由 來, 地 方 傳 說 筆 記 17 黃 嘉 益 大 林 糖 場 退 六 十 五 歲 休 課 長 大 埤 鄉 糖 協 運 蔗 鐵 道 路 線 筆 記 18 黃 嘉 盛 原 順 利 碾 米 五 十 三 歲 廠 老 闆 住 宅 碾 米 廠 與 石 亀 農 業, 公 糧 倉 庫 筆 記 19 三 角 里 里 民 一 群 人 士 農 工 商 唬 爛 館 昔 日 三 角 里 與 石 亀 互 動 情 況 錄 音 20 蔡 松 騰 六 十 餘 歲 前 靖 興 里 長 住 宅 95 年 五 股 尊 王 過 股 爐 主, 過 股 典 故 筆 記 137

145 附 錄 一 訪 談 記 錄 ( 承 上 頁 ) 編 號 訪 談 對 象 年 齡 職 業 時 間 地 點 訪 談 內 容 訪 問 方 式 21 黃 紹 基 八 十 二 歲 退 休 老 師 住 宅 住 居 建 築 歷 史, 房 屋 結 構 介 紹 錄 音 筆 記 22 黃 永 寬 五 十 歲 仁 成 商 行 住 宅 介 紹 住 宅 歷 史 及 建 材 錄 音 筆 記 黃 文 宗 23 七 十 餘 歲 貴 格 教 會 教 會 旁 住 宅 談 教 會 成 立 沿 革 錄 音 筆 記 遺 孀 林 內 水 利 工 筆 記 24 王 進 焜 五 十 歲 水 利 博 物 館 水 利 設 施, 灌 溉 系 統 作 站 股 長 文 獻 資 料 25 高 煌 淵 七 十 九 歲 贊 天 宮 主 委 贊 天 宮 廟 內 鐵 路 傳 說, 石 龜 溪 由 來, 歷 史 典 故 錄 音 筆 記 26 周 先 生 七 十 餘 歲 古 坑 鄉 崁 腳 住 宅 石 龜 溪 源 頭, 石 龜 溪 圳 源 頭 筆 記 村 鄰 長 27 許 秋 水 七 十 餘 歲 農 住 宅 簑 衣 製 造 過 程, 運 送 販 售 路 線 筆 記 28 李 茲 楷 八 十 歲 大 林 糖 場 退 休 住 宅 祖 先 遷 居 及 住 屋 興 建 過 程 錄 音 筆 記 29 葉 懷 蓁 七 十 餘 歲 退 休 老 師 住 宅 石 龜 溪 沿 革 歷 程, 族 譜 解 說, 住 屋 建 錄 音 筆 記 築 解 說 30 游 水 清 七 十 餘 歲 農 住 宅 簑 衣 製 造 技 術, 運 送 販 售 路 線 錄 音 筆 記 31 江 清 標 七 十 四 歲 農 住 宅 玄 興 宮 建 廟 委 員, 村 庄 史 解 說 錄 音 筆 記 32 謝 新 德 六 十 三 歲 無 住 宅 洪 宅 親 族, 家 族 沿 革 解 說 錄 音 筆 記 33 葉 昌 八 十 三 歲 農 住 宅 簑 衣 製 造 縫 製 解 說, 原 料 採 購 批 發 流 筆 記 程 34 黃 謙 禧 明 道 雜 誌 委 八 十 一 歲 員 住 宅 石 亀 歷 史 敘 述, 文 獻 提 供 錄 音 筆 記 35 陳 慶 麟 天 后 宮 總 監 六 十 餘 歲 鸞 天 后 宮 天 后 宮 濟 世 扶 鸞 過 程 錄 音 筆 記 36 李 文 逸 水 利 會 斗 南 筆 記 五 十 餘 歲 辦 公 室 石 亀 聚 落 水 利 灌 溉 系 統 資 訊 工 作 站 文 獻 資 料 37 葉 宗 和 石 龜 文 史 工 三 十 餘 歲 作 室 工 作 室 石 龜 溪 文 史 資 料 提 供 錄 音 筆 記 138

146 附 錄 二 時 間 地 點 南 靖 厝 住 宅 受 訪 者 林 德 盛 年 齡 八 十 二 歲 職 業 老 農 早 其 連 芳 地 區 地 勢 比 較 高, 可 由 此 看 石 龜 地 區, 相 傳 石 龜 是 由 此 看 的 下 庄 在 過 去 縱 貫 路 往 大 林, 有 一 公 路 局 停 車 站 早 期 地 名 叫 興 化 店 最 早 嘉 義 車 站 要 設 於 今 崎 頂 地 區 經 拔 仔 林, 再 經 古 坑 崁 腳 入 永 光, 可 惜 因 嘉 義 人 洽 奸 巧 將 泥 土 加 鹽 去 秤, 所 以 比 較 重,( 此 段 研 究 者 考 證 認 為 證 據 薄 弱 ) 贊 天 宮 廟 址 本 來 要 設 於 今 石 龜 車 站 東 南 面, 但 因 人 多 意 見 雜 最 後 未 能 定 案 早 期 嘉 義 溪 口 有 船 行 至 此, 會 載 運 大 陸 的 石 材 到 此, 然 後 再 用 牛 車 搬 運 到 大 林 鎮 三 角 里, 這 可 由 當 地 建 築 都 用 粉 紅 色 石 子 來 證 明 ( 經 查 為 嘉 義 大 林 鎮 的 早 知 港 ) 而 我 家 房 子 的 建 材 是 由 彰 化 地 區 用 火 車 載 運 來, 在 我 約 三 四 歲 時 家 父 蓋 的, 屋 齡 距 今 約 七 十 幾 年 早 期 我 家 房 地 產 相 當 多, 後 來 被 我 父 親 玩 ( 音 : 奇 美 ) 類 似 今 天 的 期 貨, 給 敗 光 了, 那 時 的 期 貨 是 在 現 在 的 斗 南 農 會, 後 面 的 小 巷 子 石 龜 溪 經 商 的 人 口 比 較 多, 而 南 靖 厝 務 農 的 比 較 多, 所 以 個 人 單 位 耕 作 面 積 比 較 廣 草 店 仔 母 生 意 失 敗 後 曾 搬 到 南 靖 厝 來 住, 育 有 一 子 人 叫 ; 阿 扁 體 形 怪 異 有 一 對 奶 會 垂 下 來, 曾 經 在 幫 人 放 牛, 他 的 房 子 賣 給 斗 南 玉 山 碾 米 場, 後 來 才 又 賣 給 如 今 的 江 家, 也 就 是 仁 誠 商 行 139

147 時 間 地 點 靖 興 里 住 宅 受 訪 者 林 錫 鴻 年 齡 五 十 二 歲 職 業 公 務 員 在 我 小 時 候 石 龜 溪 有 戲 院 存 在, 戲 院 位 置 在 現 今 石 溪 里, 自 來 水 場 水 塔 對 面 ( 應 為 蘇 家 所 有 ), 另 在 旁 邊 有 油 車 間 ( 為 陳 惟 道 祖 先 所 設 立 ) 在 靖 興 里 現 今 斗 南 托 兒 所 位 置, 早 期 是 村 庄 公 墓, 後 來 建 造 斗 南 托 兒 所 時 還 挖 掘 到 人 骨, 經 鎮 公 所 出 資 焚 香 祭 拜 後, 並 安 置 於 斗 南 寒 林 寺 由 此 証 明 臺 灣 堡 圖 所 繪 位 置 與 傳 說 所 言 相 符, 台 灣 縱 貫 線 鐵 路 改 道 是 否 相 關 連 有 待 進 一 步 考 證 石 龜 溪 早 期 仍 有 臺 糖 小 火 車 經 過, 由 大 林 糖 廠 經 石 龜 溪 橋 ( 現 今 橋 下 仍 有 涵 洞 ) 繞 靖 興 里 西 面 在 將 軍 里 與 斗 六 至 斗 南 線 交 會, 通 至 斗 六 糖 廠, 但 在 民 國 五 十 五 年 農 地 重 劃 時 拆 除 靖 興 里 有 五 股 尊 王 輪 值 活 動 於 九 十 五 年 輪 值 到 靖 興 里 ( 參 考 清 大 社 會 所 86 年 蔡 金 蓉 碩 士 論 文 與 繞 境 活 動 規 劃 表 ) 140

148 時 間 地 點 石 溪 住 宅 受 訪 者 徐 豐 勝 年 齡 六 十 七 歲 職 業 農 石 龜 歌 謠 此 歌 謠 大 約 在 我 十 五 六 歲 時 因 幫 人 放 牛, 閒 來 無 事, 歌 頌 石 龜 聚 落 當 時 的 生 活 景 況 全 首 如 下 : 米 甲 來 仔 客 白 米 客 甲 很 正 白 ( 名 : 黃 來 ) 德 旺 仔 賣 規 笠 ( 斗 笠 ) 規 笠 大 小 頂 漢 堂 仔 賣 龍 眼 龍 眼 很 有 肉 賣 糖 仔 甲 著 捏 糖 插 插 甲 很 正 高 王 仔 曲 的 共 肉 丸 肉 丸 有 參 米 粉 王 仔 皮 庸 的 賣 竹 筍 竹 筍 大 小 枝 阿 頭 仔 的 抓 豬 一 庄 過 一 庄 老 歲 仔 金 的 賣 羊 肉 湯 羊 肉 湯 很 好 吃 阿 祥 的 賣 木 屐 木 屐 有 結 耳 王 仔 城 的 賣 蔭 扇 ( 豆 鼓 ) 蔭 扇 黑 黑 黑 豆 油 膏 成 的 枯 桶 枯 ( 木 桶 ) 枯 甲 真 正 長 張 仔 德 的 共 眠 床 共 甲 很 功 夫 文 龍 仔 的 賣 麵 龜 賣 甲 紅 紅 紅 瘋 玉 仔 的 作 媒 人 媒 人 做 甲 很 好 勢 俢 恩 仔 尹 某 的 賣 雜 細 雜 細 搖 鈴 瓏 穏 仔 的 做 師 公 做 甲 樂 樂 長 石 龜 溪 的 起 戲 園 戲 園 很 咖 燒 ( 很 爛 ) 老 楊 的 吹 ( 蒸 ) 肉 包 肉 包 有 參 魯 大 科 ( 大 胖 ) 智 仔 攬 查 某 攬 甲 車 奔 斗 榮 仔 稿 輸 餃 ( 賭 博 輸 錢 ) 輸 甲 有 名 聲 樹 全 仔 的 收 驚 這 些 歌 謠 都 是 當 時 的 社 會 生 活 實 際 編 寫 ( 約 民 國 43 年 ), 在 那 時 石 龜 也 有 撞 球 間 仔, 為 許 石 忠 他 父 親 所 開 設 仁 誠 商 店 那 時 有 賣 簿 本 文 具 用 品, 我 有 讀 了 兩 三 年 的 書 記 的 此 時 的 斗 南 只 有 一 條 街 我 十 幾 歲 時 就 到 葉 清 河 家 做 長 工, 負 責 挑 水 趕 牛, 當 時 葉 家 請 了 五 個 長 工, 其 中 有 一 個 是 管 家, 葉 家 土 地 大 概 有 十 幾 甲, 那 時 長 工 一 天 工 資 約 8 元, 看 戲 一 場 要 5 毛 錢, 到 我 服 完 兵 役 以 後, 看 一 場 戲 約 15 6 元 聽 說 當 時 抵 抗 土 匪, 會 在 路 上 撒 豆 子, 使 其 滑 倒, 而 也 因 土 匪 危 犯, 我 學 了 141

149 一 些 武 術, 徐 老 先 生 一 時 興 起 ( 當 場 就 示 範 有 錄 影 片 段 ) 記 得 當 時 石 溪 里 在 今 水 場 旁 有 台 糖 蔗 埕, 糖 廠 運 蔗 火 車 經 南 靖 厝 西 邊, 接 林 仔 里 東 面 到 猴 悶 溝 ( 此 段 為 劉 茂 黨 先 生 敘 述 ) 然 後 通 斗 六 糖 廠 142

150 時 間 地 點 里 長 住 宅 受 訪 者 張 清 煌 年 齡 六 十 歲 職 業 里 長 石 龜 里 轄 區 是 中 和 路 以 東 到 元 帥 廟 止, 接 四 維 路 往 西 的 整 個 東 半 部, 石 溪 里 轄 區 是 整 個 西 半 部 北 為 靖 興 路 以 南 元 帥 廟 主 神 無 名 諱, 原 廟 有 三 位 元 帥 石 龜 里 的 是 二 元 帥, 祂 是 由 民 雄 的 騎 虎 爺 廟 分 靈 來 此, 我 們 每 年 都 會 回 去 進 香 石 龜 里 五 營 廟 只 有 東 西 兩 營 有 將 爺 廟, 南 北 只 以 竹 符 取 代, 我 曾 請 示 贊 天 宮 的 主 神 恩 主 公, 祂 說 南 面 因 有 天 后 宮 就 近 護 衛, 北 面 因 有 四 維 派 出 所 鎮 守, 所 以 不 需 要 設 醬 爺 廟 同 樣 在 包 厝 庄 也 沒 有 南 北 將 爺 廟, 根 據 玄 興 宮 廟 祝 陳 立 進 說 法 : 玄 興 宮 神 祈 沒 指 示 所 以 就 沒 蓋 石 龜 溪 在 民 國 五 十 年 代 以 前 簑 衣 業 很 發 達, 後 來 簑 衣 被 塑 膠 製 品 取 代, 因 石 龜 溪 草 仔 厝 及 瓦 厝 多 而 且 每 家 住 屋 前 都 有 大 埕, 所 以 幾 乎 每 家 都 改 種 洋 菇, 洋 菇 生 長 需 用 稻 草 產 生 介 質 發 酵 後 在 移 入 溫 室 內, 使 其 生 長 出 洋 菇, 所 以 為 了 加 工 運 輸 上 的 考 量 當 時 在 包 厝 庄 西 邊, 縱 貫 鐵 公 路 中 間 有 設 立 一 家 偉 成 食 品 廠 來 加 工 生 產 洋 菇 罐 頭 石 龜 溪 在 當 時 的 農 作 物 除 了 稻 子 以 外, 尚 有 種 植 番 薯 以 及 洋 麻, 洋 麻 是 用 來 製 造 麻 布 袋 以 及 大 索 就 是 粗 的 繩 索 的 材 料, 洋 麻 採 收 回 來 後 須 加 工 剝 皮, 將 皮 與 莖 分 開, 剝 下 來 的 莖 會 綑 成 一 小 捆 並 且 豎 立 成 一 小 尖 塔 式 的 圓 形 狀, 中 間 是 空 的 夜 晚 小 孩 會 帶 草 蓆 進 裡 面 遊 戲 並 聽 外 頭 的 大 人 在 聊 天 曬 乾 的 洋 麻 桿 早 期 是 農 家 生 活 煮 食 的 薪 火 材 料, 另 外 早 期 還 沒 有 衛 生 紙 的 年 代, 將 洋 麻 桿 裁 剪 成 十 公 分 長 並 剝 成 兩 半 是 擦 屁 股 的 好 材 料 呢! 石 龜 溪 原 來 自 來 水 公 司 有 設 立 給 水 站, 最 早 曾 供 應 到 大 埤 的 廍 前 寮 ( 由 此 可 證 明 當 初 廍 前 寮 與 石 龜 聚 落 是 相 關 的, 另 根 據 鄧 利 雄 及 葉 懷 真 所 述 當 時 石 龜 國 小 學 區 涵 蓋 到 廍 前 寮, 可 能 也 因 此 會 去 說 石 龜 溪 的 形 狀 頭 在 廍 前 寮, 這 有 點 在 宣 示 主 權 的 味 道 ) 後 來 由 於 阿 丹 抽 水 站 的 設 立 而 廢 除 此 地 的 水 廠 石 溪 里 早 期 蘇 姓 人 家 最 多 如 要 選 里 長 光 蘇 姓 家 族 就 可 以 穩 占 一 席 而 石 龜 里 就 有 黃 張 陳 葉 姓 人 數 較 多, 而 在 五 十 年 代 石 龜 里 辦 熱 鬧 會 有 迎 藝 閣 的 表 演, 當 時 參 加 的 村 庄 有 石 溪 里 靖 興 里 林 子 里 石 龜 等 四 里 143

151 時 間 地 點 住 宅 受 訪 者 許 石 忠 年 齡 六 十 五 歲 職 業 商 我 家 房 屋 是 我 祖 父 時 建 造, 大 約 距 今 有 八 十 年, 建 築 材 料 是 用 檜 木 三 間 店 面 式, 二 樓 造, 當 時 在 石 龜 地 區 算 是 最 早 起 造 的 樓 房 早 期 我 家 經 營 菅 芒 ( 芒 草 ) 生 意, 每 年 在 年 冬 時, 即 秋 收 後 家 戶 需 要 翻 修 屋 頂 時 都 會 到 我 家 採 購, 當 時 我 家 前 面 整 條 街 都 是 竹 管 厝 ( 今 中 和 路 元 帥 廟 後 ), 而 在 今 大 裕 碾 米 廠 道 轉 彎 處, 昔 稱 ( 草 仔 店 街 ) 整 條 街 都 是 用 茅 草 蓋 的, 當 時 相 當 熱 鬧 街 上 住 了 一 戶 生 意 家 人 稱 ( 草 仔 店 母 ) 草 仔 店 母 傳 奇 : 相 傳 草 仔 店 母 早 期 做 生 意 致 富, 他 所 做 的 生 意 包 括 旅 館 雜 貨 芒 草 建 材 由 於 經 營 得 法 生 意 興 隆, 遂 而 蓋 起 了 石 龜 第 一 家 木 造 房 子, 這 可 由 目 前 在 江 宅 拍 攝 的 芒 草 桿 編 牆 壁 : 早 年 鄉 間 簡 陋 建 物, 許 多 的 牆 壁 是 以 竹 編 或 夯 土 為 牆, 有 些 就 以 芒 草 桿 代 替 竹 子 為 材 料, 更 精 緻 一 些 是 編 好 後 再 糊 一 層 黏 土, 避 免 受 風 寒 之 苦 而 草 店 仔 母 有 一 孫 子 叫 做 蘇 義 松 人 稱 草 店 仔 松, 在 當 時 名 臊 一 時, 傳 說 小 時 候 很 喜 歡 哭, 但 是 有 一 次 哭 的 很 厲 害, 此 時 家 人 正 在 剪 裁 綾 布 而 發 出 撕 裂 聲, 此 時 草 店 仔 松 竟 然 停 止 哭 聲, 後 來 每 次 哭 鬧 時 家 人 都 會 撕 綾 布 發 出 聲 響 來 哄 他 ( 當 時 綾 布 很 貴 ) 長 大 後 喜 歡 吃 烏 魚 腱, 雞 尾 錐 ( 雞 屁 股 ) 還 喜 歡 用 燒 酒 仔 來 洗 腳 還 會 買 活 體 豬 肉 與 人 交 換 死 豬 肉 來 吃 ( 聽 說 死 豬 肉 拿 來 炸 油 後 肉 質 比 較 Q) 又 喜 歡 吃 斤 雞 貓 鱉, 還 聽 說 小 孩 在 哭 時 聽 說 草 店 仔 松 來 了 也 會 嚇 的 不 敢 哭 出 聲 來, 而 草 店 仔 松 如 此 揮 攉 最 後 當 然 家 產 敗 光, 其 房 子 也 輾 轉 變 賣 而 變 成 今 日 江 家 手 上, 傳 說 後 世 子 孫 搬 到 現 今 斗 南 鎮 上 草 店 仔 街 興 盛 時 期 斗 南 街 上 的 兩 家 店 鋪 換 不 了 此 地 的 一 家 店, 可 見 當 時 石 龜 溪 比 斗 南 街 熱 鬧, 當 事 人 為 楊 丁 輝 現 年 94 歲 是 我 大 姑 之 小 叔, 昔 日 到 此 租 屋 行 醫 後 來 要 以 斗 南 的 店 面 與 我 父 親 換 未 被 家 父 接 受 縱 貫 鐵 路 原 來 是 要 經 過 石 龜 里 庄 頭, 經 由 南 勢 里 阿 丹 庄 到 斗 六, 並 把 車 站 設 在 石 龜 里, 後 因 為 庄 里 耆 老 及 懂 風 水 之 人 反 對 而 改 道, 原 因 是 大 蛇 黑 龜 爬 過 會 破 壞 風 水 註 : 大 蛇 應 指 火 車 一 條 長 長 的 黑 龜 應 指 汽 車, 此 說 與 下 庄 許 啟 昌 先 生 所 言 相 同 另 外 南 靖 厝 林 德 盛 老 先 生 另 有 一 說 : 相 傳 嘉 義 車 站 原 來 要 設 在 大 林 的 崎 頂 鐵 路 經 古 坑 永 光 村 斗 六 的 柴 里 庄 進 入 斗 六,( 經 本 研 究 查 證 推 敲 應 只 是 傳 說 ), 但 是 林 老 先 生 說 的 早 期 有 一 條 軍 路 由 大 林 的 湖 仔 內 到 三 村 里 經 石 溪 里 下 庄 的 土 地 公 廟 旁, 經 石 龜 溪 即 所 謂 的 諸 羅 山 路 與 許 啟 昌 所 言 相 同 石 龜 里 天 后 宮 前 有 一 隻 石 龜 雕 塑 是 我 當 時 獨 排 眾 議, 堅 持 用 石 龜 造 型 而 不 用 龍 的 造 型, 其 原 因 為 當 時 感 化 堂 恩 主 公 曾 降 旨 給 李 欲 恭 鸞 主, 經 告 知 老 里 144

152 長 同 意 後, 指 示 龜 頭 要 朝 大 埤 鄉 廍 前 竂 因 傳 說 中 廍 前 竂 為 龜 頭 位 置, 目 前 所 放 置 的 位 置 即 恩 主 公 所 降 旨 而 設 置, 龜 的 造 型 乃 師 法 台 北 關 渡 宮 廟 後 有 一 隻 龜 的 造 型, 是 由 我 提 供 我 家 祖 先 說 屋 宅 是 鳥 仔 穴 所 以 我 曾 在 壹 次 偶 然 中 吟 了 一 首 詩 : 吟 成 不 覺 野 花 語, 睡 起 忽 聞 山 鳥 啼 這 是 我 對 家 門 前 這 條 街 的 感 懷, 因 為 此 段 特 別 熱 鬧, 至 今 仍 是, 人 們 在 市 場 上 喧 叫 聲 是 鳥 子 穴 的 寫 照, 而 我 家 屋 簷 仍 有 燕 子 築 巢, 家 父 也 納 了 妾, 早 期 我 家 是 富 有 人 家 石 龜 溪 是 有 戲 院, 是 本 庄 張 爵 先 生 家 所 蓋, 在 我 家 對 面 後 來 有 再 移 往 庄 尾, 當 時 是 蓋 中 山 堂, 有 一 部 分 是 用 公 工 蓋 成 的 石 龜 里 早 期 比 較 有 代 表 性 的 房 子 有 : 中 和 路 : 許 石 忠 宅 光 天 路 : 李 茲 楷 先 生 宅 為 五 間 正 身 四 維 路 46 巷 7 號 : 黃 謙 禧 宅 中 和 路 仁 成 商 店 : 江 宅 ( 早 期 為 草 店 仔 母 宅 ) 中 和 路 巷 內 : 劉 炎 輝 宅, 陳 宅 本 研 究 寫 作 時 ( 許 先 生 不 幸 於 因 中 風 而 身 故 ) 在 此 感 謝 許 老 先 生 提 供 寶 貴 資 料 145

153 時 間 地 點 下 庒 ( 包 公 廟 ) 受 訪 者 許 啟 昌 許 聰 智 年 齡 六 十 五 歲 五 十 六 歲 職 業 包 公 廟 管 理 委 員 本 地 在 清 朝 時 名 叫 包 厝 庒 後 來 改 為 下 庒 台 灣 光 復 後 改 為 復 興 屬 於 今 石 溪 里, 為 雲 林 縣 斗 南 鎮 最 南 端, 縣 界 石 龜 溪 流 域 之 北 端 與 嘉 義 縣 大 林 鎮 相 隔, 交 通 便 捷 下 庄 以 前 在 軍 用 地 圖 上 的 地 名 為 復 興 庄, 此 地 在 當 時 國 軍 在 舉 行 師 對 抗 時 行 軍 紮 營 必 經 之 地 當 時 有 台 糖 鐵 路 經 過 ( 重 劃 前 地 籍 地 號 為 1347 地 號 ) 今 日 的 農 改 場, 運 蔗 鐵 路 通 往 將 軍 里 早 期 未 重 劃 前 在 地 籍 圖 上 沒 有 農 改 場, 農 改 場 成 立 於 民 國 71 年 於 民 國 73 年 完 成 試 驗 區 農 路 灌 溉 水 溝 水 井 辦 公 廳 舍 倉 庫 及 宿 舍 等 工 程 興 化 店 在 今 柳 樹 腳, 日 聚 時 期 日 軍 會 通 行 此 地, 所 以 有 一 條 路 俗 稱 諸 羅 山 路 其 中 有 一 地 號 為 地 號, 此 地 為 許 啟 昌 先 生 所 有 包 厝 庄 與 大 林 鎮 的 潭 墘 之 間 早 期 曾 設 有 糖 廍, 在 阿 丹 地 區 也 有 歷 史 記 載 糖 廍 的 存 在 包 厝 庄 早 期 人 口 眾 多 後 來 日 漸 减 少, 這 也 是 人 口 自 然 外 移 的 現 象, 庄 內 有 一 口 土 窟 仔 井 為 早 期 居 民 聚 集 開 墾 時 所 先 要 做 的, 早 期 會 先 選 一 塊 地 隨 便 挖 掘, 成 一 個 土 坑 然 後 有 就 有 泉 水 泳 出, 因 是 自 然 修 築 所 以 稱 土 窟 仔 井 早 期 開 墾 時 為 五 人 三 姓 其 中 有 一 女 性 叫 吳 秀 娘 住 三 條 崙 ( 研 究 者 推 測 應 與 五 股 尊 王 遷 移 路 線 有 關, 待 後 續 研 究 ) 現 今 改 良 場 土 地 為 包 姓 人 家 祖 先 所 賣, 在 今 大 埤 鄉 廍 前 寮 的 包 姓 人 家 即 為 包 厝 庄 包 姓 的 後 裔, 因 避 難 遷 居 於 此 地 玄 興 宮 裡 面 奉 祀 的 神 祈 其 頭 部 有 點 歪 斜 看 來 很 有 威 嚴, 實 際 為 當 時 的 雕 刻 師 父 技 術 不 好 所 致, 但 也 是 陰 錯 陽 差, 或 神 明 旨 意 造 成 此 神 像 帶 有 威 嚴 狀 村 民 如 是 說 包 厝 庄 許 姓 族 人 早 期 在 每 年 的 農 曆 初 四 都 要 吃 公, 因 為 他 們 有 公 田 每 年 收 成 後 都 要 舉 行 此 一 盛 會, 但 如 今 已 失 傳 了 ( 如 果 能 恢 復 應 是 社 區 再 生 的 重 要 課 題 ) 傳 說 程 柯 兩 姓 都 是 許 姓 的 分 支, 早 先 有 李 姓 人 士 欲 殺 許 姓 的 人, 因 追 了 很 久 兩 人 都 很 喘, 前 面 的 許 姓 人 士 脫 口 說 停 一 下, 停 一 下, 後 頭 的 李 姓 人 士 誤 聽 停 為 程 諧 音, 這 讓 許 姓 人 士 逃 過 一 劫 而 柯 姓 也 因 為 跑 的 很 累 說 喀 慢 一 下 喀 慢 一 下 而 柯 與 喀 同 音 如 此 也 逃 過 一 劫 根 據 玄 興 宮 包 公 廟 簡 介 所 述 : 包 厝 庒 為 包 府 千 歲 之 後 裔 聚 居 地, 故 名 其 先 祖 亦 係 明 末 清 初, 追 隨 開 台 尊 王, 渡 海 來 台 之 忠 貞 軍 民 開 疆 拓 土, 篳 路 襤 褸, 其 創 業 艱 辛 可 知 所 供 146

154 奉 包 府 青 天 玄 天 上 帝 等 神 像, 亦 來 自 大 陸 據 玄 興 宮 包 府 千 歲 降 述 : 包 府 千 歲 文 衡 聖 帝 福 德 正 神 神 香 係 於 清 朝 高 宗 乾 隆 三 年 戍 午 ( 西 元 一 七 三 八 年 ) 由 先 民 自 廣 東 省 合 蒲 縣 南 方 村 攜 帶 神 牌 渡 海 來 台, 輾 轉 尋 求 吉 地 於 包 厝 庒 定 居, 並 於 前 清 高 宗 乾 隆 二 十 二 年 丁 丑 ( 西 元 一 七 五 七 年 ) 再 由 大 陸 湖 北 省 丹 口 市 武 當 山 金 殿 分 靈 北 極 真 武 大 帝 合 為 包 厝 庒 恭 奉 三 大 聖 帝 並 由 大 陸 運 來 建 材, 營 建 村 落, 並 開 鑿 龍 井, 闢 地 農 耕, 所 奉 祀 之 神 明 神 威 顯 赫, 靈 顯 不 斷, 所 留 下 的 龍 井 成 為 珍 貴 古 蹟, 距 今 亦 已 有 二 百 五 十 年 之 歷 史 光 緒 年 初 ( 民 前 三 十 七 年 ) 有 本 地 方 石 龜 溪 之 先 覺 者, 李 葉 諸 氏 聘 人 開 築 水 圳 成 功, 取 名 海 豐 圳, 水 量 豐 富, 灌 溉 便 利, 年 年 豐 收, 人 民 安 居 樂 業 光 緒 十 三 年 ( 民 前 二 十 五 年 ) 設 雲 林 縣 治 於 竹 山 林 圮 埔, 後 遷 至 斗 六 本 地 方 歸 他 里 霧 管 轄 光 緒 二 十 年 ( 民 前 十 八 年 ) 甲 午 中 日 戰 役, 清 廷 兵 敗, 日 軍 據 臺, 包 氏 族 人 因 抗 日 死 傷 慘 重, 庒 社 復 遭 兵 火 燒 成 灰 燼, 其 餘 族 人 逃 難 他 遷 後 來 許 氏 族 人 遷 入 建 村, 取 名 下 庒 台 灣 光 復 改 稱 復 興, 冀 天 道 來 復, 象 始 中 興 147

155 時 間 地 點 大 埤 住 宅 受 訪 者 陳 守 德 年 齡 七 十 歲 職 業 廟 宇 委 員 石 龜 溪 四 維 路, 中 和 路 早 期 為 草 店 街, 因 為 早 期 房 屋 建 材 使 用 茅 草 蓋 成 的, 今 天 后 宮 媽 祖 廟 後 面 為 戲 院 名 為 共 和 戲 院, 後 來 遷 到 石 龜 里 建 才 改 為 磚 造 台 灣 瓦, 改 名 為 共 和 戲 院 一 般 都 演 大 戲 或 歌 仔 戲 元 帥 廟 北 方 有 三 樓 房, 為 庄 民 許 石 忠 先 生 之 祖 父 所 蓋, 屋 齡 距 今 約 七 十 五 年 在 日 本 與 清 朝 戰 爭 時 ( 約 馬 關 條 約 時 ) 今 大 林 鎮 潭 墘 里 斗 南 鎮 南 勢 里 古 坑 鄉 中 洲 村 居 民 生 活 用 品 農 作 物 都 在 石 龜 地 區 交 易, 日 本 人 入 侵 後, 為 了 調 查 當 時 是 誰 在 反 抗 日 本, 而 居 民 守 口 如 瓶 在 此 情 況 下 日 軍 腦 羞 成 怒, 憤 而 放 火 燒 了 草 店 街 是 否 因 此 造 成 街 區 沒 落? 而 在 同 時 間 在 往 中 洲 村 的 路 上 即 今 幸 鑫 食 品 廠 旁 有 一 間 名 為 十 一 將 爺 廟 該 地 早 期 為 墓 地, 因 有 十 一 位 義 民 反 抗 日 軍, 在 此 被 集 體 屠 殺 並 就 地 掩 埋, 後 人 為 紀 念 此 十 一 位 義 士 故 集 資 蓋 廟 以 資 紀 念 並 取 名 為 十 一 將 爺 廟, 而 在 往 石 龜 溪 聚 落 走 距 村 莊 約 一 里 處 有 一 處 地 名 為 望 高 寮 相 傳 為 守 望 敵 人 入 侵 所 建 石 龜 溪 圳 早 期 名 稱 為 海 豐 圳 ( 諧 音 海 龍 圳 ) 以 海 豐 圳 名 稱 推 斷 早 期 居 民 應 為 大 陸 海 豐 地 區 居 民 遷 徙 而 來 天 后 宮 興 建 完 成 後 欲 立 碑 紀 念 仍 須 請 示 媽 祖 降 旨 後 才 為 之, 可 見 居 民 對 此 神 聖 場 域 的 不 可 侵 犯, 相 當 在 意 另 一 傳 說 為 早 期 居 民 由 恒 春 遷 徙 而 來 且 以 製 作 蓑 衣 為 業, 此 為 天 后 宮 媽 祖 廟 碑 文 所 記 載 蓑 衣 相 傳 最 早 為 陳 氏 祖 先 所 經 營, 可 由 陳 氏 祖 譜 記 載 上 証 之 而 葉 氏 只 是 代 工 性 質, 蓑 衣 的 製 造 過 程 繁 雜 但 利 潤 豐 厚, 故 全 庒 幾 乎 全 部 參 與, 而 當 時 石 龜 聚 落 又 不 產 棕 藤, 陳 先 生 說 : 早 期 材 料 來 源 為 阿 里 山 地 區, 經 採 購 後 運 送 到 石 龜 加 工 製 造, 由 此 可 証 明 早 期 居 民 出 入 之 地 為 嘉 義 地 區 陳 守 德 先 生 說 : 日 據 時 期 約 昭 和 十 九 年 ( 民 國 22 年 ) 日 本 軍 人 頭 戴 鋼 盔 身 穿 蓑 衣 騎 馬 巡 邏 的 畫 面 相 當 突 兀, 可 惜 此 畫 面 當 時 沒 有 拍 照, 至 今 只 能 空 留 回 憶 讓 後 世 之 人 更 多 想 像 空 間 石 龜 溪 早 期 分 為 三 堡, 而 南 靖 厝 為 第 四 堡 : 第 一 堡 : 包 括 連 芳 第 二 堡 : 包 括 現 在 的 石 溪 里 第 三 堡 : 包 括 現 在 的 石 龜 里 下 庒 部 落 如 果 說 南 靖 厝 先 開 發, 那 麼 為 何 石 龜 聚 落 先 有 一 條 圳 取 名 為 海 豐 圳 以 此 判 斷 可 知 石 龜 聚 落 較 早 開 發, 也 可 由 廟 的 建 築 歷 史 來 分 辨 陳 先 生 如 此 說 而 石 龜 石 溪 是 在 民 國 三 十 六 年 才 分 成 兩 部 落, 較 早 是 以 東 西 石 龜 來 區 分 在 石 龜 里 天 后 宮 有 一 組 織 叫 大 眾 壇 是 以 宣 揚 儒 道 思 想 為 主, 並 以 幫 人 解 說 神 明 所 降 旨 意 詩 文, 尤 其 是 感 化 堂 神 明 所 出 之 詩 文 其 速 度 驚 人, 在 兩 三 分 148

156 鐘 之 內 即 可 出 一 首 籤 詩, 曾 經 有 台 大 人 類 學 者 李 亦 園 教 授 帶 了 一 批 學 生 參 訪, 當 時 並 未 表 明 身 分, 當 晚 神 明 扶 鸞 出 籤 詩, 竟 能 將 所 前 來 的 一 群 人 姓 名 全 部 出 在 籤 詩 上, 此 情 形 莫 不 叫 人 嘖 嘖 稱 奇 感 化 堂 有 時 也 會 辦 祈 安 法 會, 為 超 拔 祖 先 及 祈 求 庒 民 信 眾 平 安 石 龜 溪 聚 落 通 往 古 坑 鄉 中 洲 ( 今 四 維 路 ) 的 道 路 昔 稱 賺 吃 路 因 此 地 為 通 往 台 糖 崁 頭 厝 農 場 必 經 之 路, 早 期 居 民 民 風 淳 樸, 又 勤 奮 工 作 農 忙 之 餘 ( 有 些 家 無 田 產 者 ) 會 到 糖 廠 做 農 場 工 仔 以 賺 取 薪 資 貼 補 家 用, 而 在 當 時 到 農 場 工 作 是 很 興 盛 的 而 通 往 斗 南 的 南 生 路 ( 有 往 斗 南 生 活 之 意 ) 為 發 錢 路 因 進 入 斗 南 市 區 大 部 分 都 是 去 採 購 民 生 用 品 的 當 時 石 龜 聚 落 興 盛 附 近 南 勢 庒 阿 陳 庒 的 居 民 以 及 大 林 鎮 的 三 村 里 潭 墘 居 民 會 到 此 地 消 費 採 購, 而 石 龜 聚 落 居 民 思 想 較 保 守, 也 因 此 當 縱 貫 鐵 路 調 查 線 路 時 居 民 反 對 由 石 龜 聚 落 經 過 據 說 初 期 路 線 由 石 龜 聚 落 東 面 經 興 南 里 阿 丹 里 今 斗 六 市 的 柴 裡 庒 入 斗 六 但 居 民 反 對 其 原 因 是 火 車 經 過 聲 音 會 很 大 汽 車 體 積 又 大, 對 居 民 生 命 安 全 有 威 脅, 遂 而 反 對 也 因 此 決 定 ( 台 灣 鐵 道 史 記 載, 日 據 時 期 鐵 路 用 地 踏 勘, 因 經 費 問 題 以 及 戰 爭 物 資 運 送 的 急 需, 故 盡 量 選 擇 爭 議 少 費 用 節 省 地 段 為 之 ), 改 變 了 石 龜 聚 落 的 命 運 逐 漸 沒 落 陳 守 德 先 生 說 : 鐵 路 的 興 建 早 於 道 路, 而 道 路 又 俗 稱 陸 軍 路 因 當 時 處 在 戰 爭 時 期, 有 國 防 上 的 需 要, 故 由 陸 軍 開 鑿 而 當 時 通 往 溫 厝 角 將 軍 崙 的 道 路 在 民 國 五 十 五 六 年 農 地 重 劃 時 被 廢 除 了 此 路 線 應 是 早 期 鐵 路 欲 經 過 之 路 五 股 開 台 眾 說 紛 紜 莫 衷 於 是, 相 傳 鄭 成 功 廟 如 此 興 盛 是 因 其 金 身 有 鑲 入 鄭 成 功 的 指 甲 所 以 特 別 靈 感, 又 據 說 鄭 成 功 死 後 埋 於 林 杞 埔 不 在 台 南 石 龜 聚 落 的 土 地 公 廟 賜 安 宮 沿 革 為 我 所 編 撰 當 編 撰 好 後 夢 見 土 地 公 顯 靈 前 來 感 謝, 由 於 大 家 樂 那 時 風 行, 土 地 公 在 金 爐 上 浮 字 及 圖 案, 上 浮 出 一 條 龍, 此 龍 獨 角, 而 龍 在 古 代 又 是 九 五 之 尊, 故 取 15 又 彎 曲 而 繞 故 取 53 又 出 現 了 壺 蘆 狀 故 取 38 又 取 其 實 當 時 也 是 在 考 驗 土 地 公 的 靈 感, 當 期 竟 簽 中 了 大 家 樂 陳 守 德 先 生 最 後 說 : 歷 史 是 很 珍 貴, 但 莫 衷 一 是 需 後 人 虛 心 求 證 簽 大 家 樂 的 心 態 是 有 福 者 得 之, 但 要 修 德 149

157 時 間 96.4 地 點 石 龜 里 新 大 豐 碾 米 廠 受 訪 者 陳 昭 平 年 齡 六 十 七 歲 職 業 商 以 下 資 料 全 訪 問 陳 老 闆, 以 錄 音 筆 記 本 及 相 機 記 錄 我 這 家 店 在 民 國 三 十 八 年 創 立, 剛 開 始 設 立 於 元 帥 廟 後 面, 後 因 空 間 太 小 所 以 遷 移 到 目 前 位 置 當 初 設 立 時 是 合 資 興 建 的 共 有 十 股, 設 立 時 碾 米 機 入 穀 孔 徑 為 9 英 寸 x10 英 寸, 在 當 時 可 說 是 全 斗 南 鎮 最 大 的, 米 廠 的 土 地 是 向 隔 壁 石 家 所 購 得 本 店 是 由 李 瑞 焜 先 生 所 創 設, 後 來 李 先 生 過 世 因 其 他 兒 子 多 在 外 就 業, 無 法 返 回 繼 承 父 業, 遂 由 當 時 在 農 復 會 海 埔 新 生 地 開 發 處 的 兒 子 李 學 聰 返 回 接 管, 由 於 李 學 聰 當 時 是 一 位 文 人 出 身, 面 對 農 業 生 意 無 法 勝 任, 經 營 兩 年 後 轉 讓 給 當 時 在 大 豐 米 廠 工 作 的 我 經 營, 並 改 名 為 新 大 豐 米 廠 直 到 今 日 當 時 我 家 米 廠 以 北 直 到 石 龜 國 小 土 地 都 是 葉 家 ( 葉 克 明 ) 的 米 廠 前 面 為 陳 姓 家 族, 陳 甲 乙 陳 有 望 所 有, 日 治 時 期 我 家 前 面 有 一 間 日 本 式 的 房 子, 蓋 的 很 漂 亮 屋 主 是 陳 嚴 ( 岩 ), 但 隨 著 屋 主 的 過 世, 房 屋 也 年 久 失 修 而 倒 塌 拆 除, 現 在 蓋 成 店 面 式 樓 房, 基 地 位 置 就 是 當 時 豪 宅 位 址 我 家 店 隔 壁 為 中 和 路 38 號 石 家 順 的 住 居, 他 祖 父 石 義 修 以 前 是 醫 生, 所 以 他 家 外 觀 看 起 來 店 面 寬 敞, 不 知 為 何 已 沒 再 經 營 了, 現 在 房 子 為 純 住 家, 早 期 石 家 曾 將 店 面 挪 出 一 部 份, 做 為 基 督 教 佈 教 所 及 發 放 救 濟 品 的 場 所, 後 來 遷 移 到 靖 興 里 蓋 教 堂, 但 由 於 臨 聽 宣 教 者 寡, 神 父 後 來 也 改 開 計 程 車 兼 業, 探 究 原 因 為 本 地 感 化 堂 神 威 顯 赫 信 徒 眾 多, 所 以 就 沒 再 接 受 異 教 宣 導 才 導 致 教 會 無 法 經 營 中 和 路 22 號 為 振 源 中 藥 房, 從 正 門 匾 額 刻 劃 年 代 民 國 癸 卯 年, 早 期 漢 藥 店 舊 址 為 酒 家, 是 許 聯 對 ( 俗 名 許 仔 腳 ) 的 二 房 住 居, 後 轉 賣 於 陳 送, 當 時 因 為 農 村 晚 上 盛 行 補 捉 青 蛙 魚 類, 所 以 店 舖 經 營 電 池 充 電 生 意, 最 後 才 轉 賣 經 營 中 藥 房 至 今 中 和 路 20 號 是 經 營 豬 肉 砧, 房 子 是 葉 廣 文 向 別 人 買 的, 樓 層 是 用 檜 木 舖 成 的, 當 初 生 意 好 時 葉 家 向 對 面 租 房 烘 香 腸 販 賣, 卻 因 為 不 慎 引 發 火 災 燒 毀 房 屋 所 以 才 賠 款 並 改 建 樓 房 中 和 路 24 號 是 明 峰 商 店, 販 賣 雜 貨 食 品, 老 闆 姓 陳, 但 已 經 過 世 所 以 店 面 就 教 由 老 闆 娘 阿 蘭 經 營, 老 闆 娘 說 : 我 現 在 的 房 子 是 買 來 的, 以 前 怎 麼 樣 我 不 知 道 ( 此 段 為 研 究 者 訪 談 ) 中 和 路 號 是 吳 明 亮 的 住 宅, 我 祖 父 以 前 就 賣 檳 榔, 到 現 在 已 是 三 代 了, 聽 我 祖 母 說 家 前 面 馬 路 原 來 是 單 線 道, 後 來 改 為 雙 線 道, 但 拓 寬 所 用 土 地 都 是 用 我 家 的, 因 為 前 面 是 元 帥 廟 阻 擋, 中 和 路 1-1 號 西 藥 房 原 來 租 在 我 家 隔 壁, 後 來 才 買 在 現 址 ( 此 段 為 研 究 者 訪 談 ) 150

158 中 和 路 號 是 許 石 忠 家 族 住 宅,10 號 現 租 人 賣 金 紙, 早 期 租 人 開 再 生 堂 醫 院, 此 醫 院 後 來 遷 移 到 嘉 義, 醫 生 叫 鄧 水 造, 曾 經 返 回 石 龜 拜 訪 老 鄰 居,10 號 前 面 租 人 賣 豬 肉, 在 一 條 短 短 500 公 尺 街 道 就 有 兩 家 豬 肉 攤, 足 見 石 龜 溪 的 熱 鬧 中 和 路 4 號 是 蘇 德 旺 住 宅 為 一 間 老 舊 平 房, 不 過 以 無 人 居 住 開 始 倒 塌 了, 中 和 路 2 號 已 改 建 為 三 樓 洋 房 在 中 和 路 2 號 隔 壁 變 成 四 維 路 96 號, 是 一 家 早 餐 店, 老 闆 叫 余 坤 柏, 大 約 60 歲, 他 說 以 前 房 子 是 草 仔 厝, 在 五 十 多 年 前 改 為 蓋 台 灣 瓦 的 如 今 造 型, 街 弄 中 夾 札 半 間, 古 建 築 造 型 是 相 當 特 殊 的 余 老 闆 說 : 當 初 馬 路 拓 寬 時 原 欲 拆 除 他 家 直 接 進 入 四 維 路, 但 因 為 隔 壁 96 號 當 時 是 保 正 的 住 家, 日 治 時 期 保 正 權 力 相 當 大, 怎 可 能 讓 馬 路 穿 過, 所 以 就 成 為 如 今 的 大 S 型 馬 路 ( 此 段 為 研 究 者 訪 談 ) 中 和 路 18 號 屋 主 吳 明 亮, 吳 家 店 面 早 期 庒 民 都 稱 之 為 草 店 因 為 房 屋 是 用 芒 草 蓋 的 石 龜 溪 以 前 都 作 蓑 衣, 蓑 衣 所 用 的 棕 都 由 嘉 義 的 奮 起 湖 經 竹 崎 梅 山 過 鐵 線 橋 到 崁 腳 然 後 才 到 石 龜, 而 當 時 搬 運 都 用 扁 擔 挑, 由 此 可 知 以 前 通 往 嘉 義 的 路 線 中 和 路 是 賣 早 點 的 11 號 為 住 家, 隔 一 小 巷 的 房 子 是 被 豬 肉 攤 因 過 年 製 造 香 腸, 不 慎 燒 毀 而 改 建 的 樓 房 中 和 路 33 號 是 仁 誠 商 店, 此 地 是 草 店 仔 母 舊 址, 老 闆 黃 永 寬 繼 承 了 父 祖 雜 貨 店 生 意 隔 壁 中 和 路 號 是 石 龜 國 小 退 休 老 師 許 游 貴 住 居, 但 是 現 在 已 無 人 居 住 在 此 地 了 由 以 上 們 民 間 訪 談 發 現 中 和 路, 路 牌 編 訂 順 序 是 由 元 帥 廟 往 斗 南 市 區 編 定, 四 維 路 也 是 由 東 往 西 編 定, 根 據 戶 政 路 牌 的 編 訂 方 式, 是 由 街 頭 熱 鬧 地 點 往 街 尾, 由 此 可 證 明 當 初 諸 羅 山 路 通 往 古 坑 中 洲 是 確 實 的 151

159 時 間 地 點 住 宅 受 訪 者 陳 惟 道 年 齡 五 十 七 歲 職 業 公 務 員 賜 安 宮 原 址 在 今 石 溪 里 自 來 水 場 辦 公 室 後 面, 村 民 稱 此 地 為 公 糞 堆 即 大 家 將 垃 扱 堆 放 於 此 地, 其 實 該 地 為 陳 家 所 有, 因 是 私 有 地 故 廟 名 以 我 祖 先 名 字 取 名, 此 廟 供 奉 土 地 公 但 因 為 是 小 型 廟 宇 無 法 自 籌 財 源, 其 他 尚 有 五 營 及 元 帥 爺 廟 都 須 依 靠 當 地 天 后 宮 資 助 石 龜 溪 聚 落 兩 年 內 蓋 了 兩 座 大 廟 天 后 宮 贊 天 宮, 由 此 可 証 明 當 地 居 民 的 生 活 富 庶 約 在 民 國 四 十 五 十 年 代 當 地 尚 有 兩 家 醫 院, 主 要 就 診 項 目 竟 然 是 農 藥 中 毒,( 農 藥 名 稱 為 富 力 多 除 草 劑 ) 可 見 當 地 仍 以 農 業 為 主, 施 肥 仍 是 傳 統 的 有 機 堆 肥 民 國 五 十 五 十 一 年 代 仍 有 戲 院 的 存 在, 表 演 項 目 為 俗 稱 大 戲 即 歌 仔 戲, 位 在 四 維 路 上 現 已 拆 除 改 建 為 西 服 社 四 維 路 原 名 為 ( 正 興 路 ) 在 民 國 七 十 年 代 改 為 現 在 路 名 陳 家 祖 先 早 期 開 設 油 車 間 以 傳 統 手 工 生 產 大 豆 油 花 生 油 麻 油, 但 因 機 器 化 生 產 模 式 興 起 取 代 了 手 工, 所 以 在 民 國 六 十 年 代 開 始 轉 型, 約 到 民 國 六 十 四 年 休 業, 後 改 為 畜 牧 場 相 關 資 料 可 到 感 俢 堂 圖 書 館 明 道 雜 誌 找 152

160 時 間 地 點 連 芳 住 宅 連 芳 聚 落 受 訪 者 郭 瑞 豐 鄭 明 山 年 齡 六 十 歲 五 十 歲 職 業 商 聚 落 居 民 鄭 : 連 芳 部 落 屬 於 林 子 里 的 行 政 區, 連 芳 目 前 有 兩 個 鄰 約 有 四 十 戶 人 家, 一 百 個 住 戶, 我 家 隔 壁 12 鄰 27 號 的 座 落, 相 傳 是 鄭 姓 三 房 股 最 早 的 居 住 處, 但 土 地 經 多 次 轉 讓 到 如 今 已 轉 手 四 次 目 前 住 戶 姓 徐, 而 目 前 本 庄 只 剩 四 戶 鄭 姓 人 士 居 住, 原 來 應 有 六 戶, 傳 說 鄭 姓 人 士 最 早 攜 帶 五 股 尊 王 先 來 連 芳 定 居, 後 來 才 有 四 湖 請 回 輪 流 奉 祀 郭 瑞 豐 : 烏 紅 帽 的 事 蹟 只 有 三 房 股 在 實 施, 其 他 大 房 ( 三 條 崙 ) 與 五 房 ( 大 有 ) 並 沒 有 參 加, 究 其 原 因 是 早 期 這 兩 股 有 當 地 耆 老 說, 烏 紅 帽 的 陣 頭 是 專 門 在 辦 理 五 股 過 爐 迎 送 的 工 作, 而 這 兩 地 區 的 耆 老 說, 在 移 往 下 一 接 任 股 後 五 股 尊 王 會 有 被 再 度 被 唱 回 ( 唱 回 有 搶 回 台 語 音 ) 的 隱 憂, 所 以 這 兩 股 不 參 加, 問 : 我 從 事 唱 班 班 頭 已 有 二 十 年 了 當 初 是 由 二 房 股 欽 點 的, 事 前 並 無 跡 相 顯 示 會 找 我 當 班 頭, 只 是 我 叔 叔 是 國 姓 公 的 乩 生, 但 他 並 沒 指 示 我 來 當, 就 奉 國 姓 公 的 指 示 開 始 服 務 到 今 我 家 世 代 居 住 於 此 地, 在 我 年 輕 時 從 古 坑 的 山 豬 窟 就 是 現 在 的 興 昌 國 小 附 近, 遠 眺 可 看 到 我 這 村 庄, 因 我 們 這 裡 是 此 地 的 最 高 點, 但 現 在 已 經 看 不 到 了 153

161 時 間 地 點 斗 南 住 宅 大 埤 鄉 糖 業 文 化 協 會 大 林 住 宅 受 訪 者 陳 燕 澤 陳 宏 敏 陳 宏 錦 年 齡 七 十 四 歲 約 六 十 餘 歲 約 六 十 餘 歲 職 業 商 糖 廠 退 休 公 務 員 糖 廠 退 休 公 務 員 陳 燕 澤 : 我 的 祖 先 於 西 元 1880 年 移 居 到 石 龜 溪 ( 留 有 族 譜 並 曾 回 大 陸 認 祖 ) 到 我 這 一 代 已 經 四 代 曾 祖 父 做 簑 衣, 可 以 說 石 龜 溪 最 早 的 簑 衣 製 造 者, 祖 父 與 父 親 對 漢 藥 有 相 當 的 研 究 我 有 一 位 叔 父 叫 金 恩 是 石 龜 國 小 第 一 屆 畢 業 生, 兒 子 宏 敏 目 前 在 石 龜 從 事 棕 刷 製 造 的 陳 燕 通 也 是 我 兄 弟 訪 問 到 陳 先 生 時 其 身 體 狀 況 不 是 很 好, 雖 然 他 曾 在 電 台 主 持 過 鄉 土 民 情 節 目, 但 此 時 表 達 能 力 已 相 當 差 了, 最 後 提 供 了 家 裡 收 藏 的 族 譜 給 我, 並 介 紹 堂 弟 宏 錦 宏 敏 給 我 陳 宏 敏 : 是 有 一 條 台 糖 鐵 道 在 今 下 庄, 距 石 龜 路 程 有 五 分 之 一 地 方 即 四 維 路, 就 是 今 自 來 水 廠 西 邊, 此 地 建 了 一 處 可 供 甘 蔗 轉 運 的 蔗 埕, 將 所 有 採 收 的 甘 蔗 全 部 運 到 此 地, 由 台 糖 運 蔗 車 ( 俗 稱 小 火 車 ) 統 一 運 回 斗 六 糖 場 製 糖 小 火 車 經 過 的 路 線 繞 經 南 靖 厝 西 邊 經 林 仔 里 南 面 的 葫 蘆 埤 旁 穿 過 馬 路, 往 將 軍 里 連 接 台 糖 斗 六 斗 南 線 從 石 龜 到 斗 南 必 須 穿 過 此 條 鐵 路, 在 我 小 時 候 騎 腳 踏 車 經 過 此 條 鐵 路 常 常 摔 倒, 因 為 鐵 路 與 道 路 成 45 度 斜 角 交 叉 所 致, 再 交 叉 處 旁 有 一 成 葫 蘆 狀 的 埤 塘, 俗 稱 葫 蘆 埤, 如 今 也 已 廢 棄 了 早 期 漢 人 從 石 龜 溪 與 虎 尾 溪 進 入 大 埤 鄉 開 墾,1895 年 台 灣 割 讓 日 本, 而 總 督 兒 玉 原 太 郎 開 始 提 倡 糖 業 以 發 展 經 濟,1900 年 台 灣 第 一 間 製 糖 廠 橋 仔 頭 糖 廠, 而 大 埤 鄉 廍 前 寮 因 有 糖 廍 存 在 所 以 取 名 廍 前 寮 陳 洪 敏 在 訪 談 中 提 供 了 石 龜 里 很 多 日 治 時 期 珍 貴 的 照 片, 研 究 者 在 論 文 內 容 內 的 引 述 陳 宏 錦 : 他 對 石 龜 里 沒 有 太 多 印 象, 但 提 供 了 許 多 寳 貴 的 片 段, 並 介 紹 了 石 龜 里 的 耆 老 許 石 忠, 許 石 忠 先 生 其 父 親 許 聯 美 ( 與 黃 永 寬 母 親 所 談 的 人 應 是 相 同 ), 目 前 許 石 忠 住 家 是 石 龜 里 最 早 蓋, 屬 於 結 合 西 洋 式 三 間 連 棟 二 樓 店 面 式 住 宅 他 說 以 前 鐵 路 要 經 過 古 坑 中 州 附 近, 石 龜 里 當 時 有 戲 院 酒 家 女 人 間, 石 龜 當 時 有 三 保, 由 今 縱 貫 路 以 東 下 庒 到 中 州 以 南 為 一 保, 二 保 由 元 帥 廟 以 北 葉 懷 真 有 一 堂 兄 名 為 葉 克 明 娶 早 期 嘉 義 縣 長 的 女 兒 為 妻 我 家 族 譜 上 記 載 的 馬 厝 庒 莆 是 今 大 埤 鄉 的 廍 前 寮 154

162 石 龜 溪 有 一 地 方 人 士, 名 叫 薛 杞 曾 當 過 保 正, 有 一 兒 子 薛 宗 和 是 石 龜 國 小 退 休 教 導, 但 是 去 訪 問 時 他 對 當 地 的 文 史 卻 沒 有 深 刻 記 憶, 早 期 大 林 榶 場 為 薛 萬 里 所 有, 曾 經 投 資 到 阿 丹 庒 種 甘 蔗, 跟 石 龜 薛 杞 並 無 淵 源 石 龜 聚 落 往 大 林 潭 墘 的 石 龜 溪 畔, 有 一 凸 坡 地 目 前 作 為 石 龜 聚 落 庄 民 人 生 最 後 的 歸 處, 此 位 置 傳 說 是 風 水 地 理 寶 地 是 石 螺 穴, 庄 民 將 此 地 稱 為 崙 尾 埔 ( 墳 場 ) 155

163 時 間 地 點 大 埤 鄉 糖 業 文 化 協 會 受 訪 者 黃 嘉 益 年 齡 約 六 十 餘 歲 職 業 糖 廠 退 休 公 務 員 黃 : 大 埤 鄉 因 是 客 家 人 居 住 地 所 以 對 醃 製 酸 菜 技 術 很 好, 間 接 的 使 的 大 埤 的 酸 菜 產 業 發 達 黃 : 早 期 漢 人 從 石 龜 溪 與 虎 尾 溪 進 入 大 埤 鄉 開 墾 黃 : 西 元 1895 年 台 灣 割 讓 日 本, 而 總 督 兒 玉 原 太 郎 開 始 提 倡 糖 業 以 發 展 經 濟, 西 元 1900 年 台 灣 第 一 間 製 糖 廠 橋 仔 頭 糖 廠 黃 : 大 埤 鄉 廍 前 尞 因 有 糖 廍 存 在 所 以 取 名 廍 前 尞 156

164 時 間 地 點 石 龜 里 順 利 碾 米 廠 受 訪 者 黃 嘉 盛 年 齡 五 十 三 歲 職 業 商 在 四 維 路 巷 弄 內 有 一 土 角 造 房 屋 約 民 國 42 年 建 造 當 時 是 用 來 放 公 糧 的 糧 倉 南 生 路 在 現 今 石 龜 派 出 所 旁 有 一 條 溪, 相 傳 早 期 南 靖 厝 與 石 龜 聚 落 的 分 界 點, 是 因 南 靖 厝 居 住 飽 和 居 民 遷 居 石 龜 溪, 所 取 的 命 名 的 依 據, 相 傳 此 河 川 曾 改 道, 是 否 就 是 石 龜 溪 改 道? 而 連 芳 是 本 地 地 勢 最 高 點, 石 龜 的 頭 應 在 中 州, 尾 巴 在 柳 樹 腳 ( 大 埤 鄉 崇 先 中 學 附 近 ) 左 前 腳 在 連 芳, 左 後 腳 在 南 靖 厝, 右 前 腳 在 潭 墘 右 後 腳 在 包 厝 庄,( 研 究 者 註 : 這 跟 其 他 敘 述 完 全 相 反 ) 縱 貫 鐵 路 車 站 本 來 要 設 在 青 埔 仔 地 方, 後 因 地 方 耆 老 反 對 因 會 破 壞 風 水, 青 埔 位 在 往 中 州 的 路 上, 現 今 水 利 會 水 井 處, 俗 稱 望 高 寮 此 地 早 期 是 葉 清 河 家 族 的 地, 此 地 地 勢 高 視 野 好 站 在 此 往 南 可 遠 望 大 林 糖 廠 煙 悤, 北 望 可 看 到 斗 六 糖 場 煙 悤, 由 民 雄 車 站 到 斗 六 形 成 一 條 直 線, 相 傳 就 是, 縱 貫 鐵 路 預 定 地 本 地 早 期 有 五 家 碾 米 場, 酒 家 戲 院, 酒 家 昔 稱 三 七 五 酒 家 因 當 時 實 施 三 七 五 減 租 農 民 賣 了 地, 有 錢 以 後 會 去 逛 酒 家 台 糖 鐵 路 經 過 林 仔 庄 南 邊 葫 蘆 埤 水 塘 後 通 往 將 軍 崙 元 帥 廟 日 據 時 期 差 點 被 拆 後 地 方 賢 達 之 士, 向 日 本 說 此 地 作 為 農 會 辦 事 處 遂 而 逃 過 一 劫 我 家 祖 父 名 曰 黃 水 返, 早 期 生 活 清 苦 家 父 承 經 當 過 農 會 的 工 友, 家 父 有 九 個 兄 弟 姐 妹 老 大 取 名 : 來 大 姑 秀 金 伯 父 依 序 為 虎 豹 獅 象 小 姑 完 好 ( 因 不 想 再 生 了 到 此 完 了 就 好 之 意 ) 後 卻 又 生 了 家 父 取 名 麒 麟 此 時 大 伯 父 剛 好 也 產 下 一 子 取 名 鬧 熱 ( 因 人 多 熱 鬧 故 名 ) 研 究 者 註 : 黃 老 闆 的 伯 父 黃 象, 曾 當 過 斗 南 兩 任 鎮 長 157

165 時 間 95 秋 天 某 夜 地 點 大 林 鎮 三 角 里 虎 爛 館 受 訪 者 庄 民 年 齡 老 中 青 三 代 職 業 士 農 工 商 六 十 戶 人 家 而 整 個 三 角 里 有 八 個 聚 落 組 成 上 林 頭, 下 林 頭 八 股 上 湖 下 湖 在 大 林 北 勢 社 區 附 近 在 日 治 時 當 初 美 軍 曾 要 轟 炸 此 地, 但 因 誤 三 角 里 民 居 對 社 區 營 造 有 了 另 一 番 的 不 同 定 義 : 社 區 營 造 要 定 義 在 哪 一 個 方 向? 要 將 他 區 分 切 割, 也 就 是 說 不 要 用 社 區 營 造 這 個 名 稱, 在 一 個 空 間 裡 久 久 長 長, 人 與 人 間 要 在 一 個 空 間 中 建 構 正 面 彼 此 的 關 係, 各 自 安 身 立 命 他 不 像 其 他 社 團 公 會, 同 質 性 較 強 如 獅 子 會 扶 輪 社 都 是 商 業 名 人, 是 不 同 行 業 的 人 才 可 加 入 而 社 區 不 同 他 的 包 容 性 較 強, 他 沒 有 開 除 哪 一 個 人 會 籍 的 權 利, 不 論 販 夫 走 卒 坐 奸 犯 科 者, 都 要 接 納 除 非 用 法 律 方 式 去 排 除, 所 以 社 區 的 包 容 很 強, 不 論 高 矮 胖 瘦, 而 他 與 生 俱 來, 人 與 人 時 常 的 對 公 共 議 題 的 討 論 與 關 懷 就 會 形 成 一 種 認 知, 進 一 步 就 是 有 共 識, 那 是 因 為 平 常 間 閒 聊 聚 會 中, 就 已 經 建 構 出 一 種 默 契 與 觀 念 任 務 型 的 聚 會 是 開 完 會 就 走 人, 而 在 鄉 村 社 區 裡 人 與 人 的 親 密 度 熟 悉 度 不 管 從 三 歲 到 九 十 歲 大 家 都 而 熟 能 詳, 這 就 是 都 會 型 社 區 與 鄉 村 型 社 區 的 不 同 北 勢 里 民 說 早 知 港 在 當 今 嘉 義 崇 仁 中 學 附 近, 大 埤 劉 茂 黨 先 生 說 在 崇 先 中 學 旁, 依 口 述 的 詳 情 劉 先 生 較 正 確, 因 為 石 龜 溪 就 流 經 崇 先 中 學 旁, 且 此 地 有 一 埤 塘, 由 大 埤 地 圖 早 知 就 在 石 龜 溪 旁 經 研 究 者 查 證 早 知 港 在 大 林 鎮 北 方 靠 近 大 埤 鄉 三 角 里 日 據 時 期 曾 有 滿 州 兵 ( 日 本 兵 ) 到 此 駐 守 行 軍, 而 每 人 臉 都 包 住 但 因 氣 候 不 適 個 個 都 軟 趴 趴 的, 當 初 佔 領 滿 州 就 是 想 利 用 滿 州 人 來 攻 打 世 界 的 野 心 而 當 時 因 營 舍 不 足 會 借 助 廟 宇, 北 勢 里 84 歲 老 翁 口 述 日 據 時 期 因 日 軍 駐 守, 需 要 大 量 用 到 蓑 衣, 但 因 手 工 製 造 無 法 大 量 生 產, 故 日 軍 從 日 本 引 進 機 器 製 造, 也 因 此 造 就 了 日 後 石 龜 棕 刷 邁 入 機 器 生 產 興 盛 的 遠 因 ( 葉 宗 和 口 述 ) 村 民 談 到 說 計 劃 到 台 北 世 貿 展 演 蓑 衣, 大 家 開 玩 笑 說 可 舉 辦 蓑 衣 比 基 尼 展 演 像 白 米 社 區 的 木 屐, 木 屐 已 經 不 是 木 屐 已 經 轉 型, 現 在 已 經 不 單 只 是 腳 穿 了, 已 經 改 變 為 展 覽 裝 飾 性 了, 這 是 老 舊 更 新 的 契 機 158

166 時 間 地 點 靖 興 里 住 宅 受 訪 者 蔡 松 騰 年 齡 60 歲 職 業 商 前 任 里 長 九 十 六 年 開 台 尊 王 爐 主 : 爐 主 產 生 是 由 有 意 願 的 庒 民 提 出, 經 擲 茭 聖 杯 多 者 當 選, 民 國 八 十 五 年 靖 興 里 有 七 十 幾 人 競 爭, 十 年 後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只 剩 五 十 人 競 爭, 我 以 七 個 聖 杯 贏 得 爐 主 寳 座 里 長 : 乩 生 的 產 生 要 八 字 輕 的, 並 且 要 經 過 乩 生 的 祖 先 同 意 才 可 每 一 位 乩 生 都 有 固 定 的 神 明 附 身, 如 有 其 他 神 明 要 附 身 必 須 要 借 乩, 所 謂 借 乩 即 天 上 神 明 各 有 專 屬 乩 生, 如 要 借 用 需 要 神 明 間 互 相 協 調 經 同 意 後 才 能 附 身 起 乩 爐 主 家 的 開 台 尊 王 為 正 身, 因 他 的 金 身 裡 面 有 置 入 鄭 成 功 的 遺 物 無 名 指 一 截,( 註 蔡 金 蓉 論 文 ) 今 (96) 年 各 股 開 會 有 一 重 要 決 議, 由 蔡 里 長 提 議, 往 年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爐 都 定 於 農 曆 正 月 十 五 日 但 不 一 定 為 週 日, 因 應 時 代 變 遷 及 社 會 潮 流, 將 日 期 改 為 農 曆 正 月 十 五 日 過 的 第 一 個 週 日, 以 使 參 與 者 更 為 方 便, 實 施 日 期 也 以 長 幼 輩 份 排 列, 因 今 年 為 參 房 股, 故 要 到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輪 到 長 房 股 時 正 式 實 施 過 爐 前 一 天 即 農 曆 正 月 十 四 日, 要 把 開 台 尊 王 金 身 移 入 村 庒 公 廟, 這 是 一 種 村 庒 集 體 參 與 神 聖 祭 祀, 凝 聚 村 庒 向 心 力 的 表 徵 159

167 時 間 地 點 受 訪 者 年 齡 職 業 石 龜 文 史 工 作 室 葉 宗 和 三 十 餘 歲 社 區 工 作 者 本 資 料 由 葉 綜 和 先 生 提 供 消 失 的 王 國 石 龜 溪 棕 簑 先 人 的 保 護 神 - 古 早 的 雨 衣 棕 簑 他 的 另 外 一 個 名 字 叫 做 簑 衣, 是 1000 年 前 農 夫 在 農 田 巡 田 除 草 穿 在 身 上 的 遮 風 避 雨 的 衣 服, 當 時 的 詩 人 還 把 這 種 美 麗 的 景 像 以 這 首 詩 : 西 塞 山 前 白 鷺 飛, 桃 花 流 水 鱖 魚 肥, 青 箬 笠, 綠 簑 衣, 斜 風 細 雨 不 須 歸 來 呈 現 清 朝 康 熙 年 間 移 民 來 到 石 龜 溪 部 落 的 先 祖 也 將 他 帶 到 這 裡, 一 同 陪 伴 他 們 開 渠 闢 土, 他 防 風 防 雨 保 暖 的 功 能 使 先 祖 免 遭 地 厲 瘴 氣 之 苦, 同 時 也 成 為 保 護 他 們 身 體 健 康 的 最 佳 守 護 神, 住 在 當 地 的 居 民 除 了 胼 手 胝 足 從 事 農 業 屯 墾 開 發 外, 也 比 外 地 人 更 加 努 力, 在 農 閒 時 候 家 家 戶 戶 男 女 老 幼 都 會 在 自 家 老 厝 的 門 庭, 樹 仔 下 縫 製 這 種 古 早 雨 衣 日 本 軍 人 棕 簑 戰 袍 的 重 鎮 日 本 人 治 理 台 灣 50 年 中, 棕 簑 成 為 軍 管 局 的 管 製 品, 所 有 生 產 的 棕 簑 不 可 私 自 買 賣 必 須 全 部 交 給 軍 隊, 戰 事 興 起 需 求 量 日 益 增 大, 庒 民 開 始 研 究 增 加 產 量 的 方 法, 當 時 為 了 增 加 產 量 改 變 了 原 由 一 人 可 獨 立 生 產 的 方 式, 生 產 過 程 改 採 多 人 分 工, 把 製 成 步 驟 分 為 捻 棕 繩. 綁 棕 頭 和 縫 棕 簑 等, 製 成 一 件 簑 衣 由 一 位 師 父 變 成 至 少 須 要 三 位 師 父 以 上, 須 要 勞 力 支 持 於 是 家 裡 的 成 員 全 都 投 入 了, 整 個 村 莊 及 鄰 近 村 莊 也 都 投 入, 更 有 很 多 是 整 個 家 族 三 代 延 續 這 項 產 業 石 龜 溪 成 為 製 造 日 本 軍 人 棕 簑 戰 袍 的 重 鎮, 石 龜 溪 簑 衣 產 量 因 而 佔 全 台 1/2 以 上 市 場, 棕 蓑 變 成 日 本 軍 人 的 戰 袍, 台 灣 農 民 如 果 有 需 要 就 僅 能 私 底 下 偷 偷 地 以 物 易 物 方 式 交 換 這 是 陳 燕 通 陳 守 德 兩 位 耆 老 們 接 受 我 們 訪 問 時 的 訴 說, 他 們 還 說 日 本 軍 人 每 年 雨 季 前 都 會 騎 著 馬 匹 到 石 龜 溪 大 肆 收 購, 看 著 穿 著 棕 簑 戰 袍 騎 在 馬 匹 上 的 英 姿, 那 種 羨 慕 嚮 往 影 像 依 然 深 深 刻 印 在 幼 時 的 心 靈 裡 久 久 不 去 被 台 灣 經 營 之 神 王 永 慶 打 敗 2007 年 初 石 龜 溪 田 野 調 查, 水 清 伯 口 述 告 訴 我 們, 他 做 棕 簑. 醃 漬 魚 買 賣 時, 王 永 慶 只 不 過 是 嘉 義 一 通. 二 通 送 米 的 小 弟, 曾 幾 何 時 從 日 本 帶 回 塑 膠 在 彰 化 建 廠 後,( 民 國 60 年 代 ) 質 柔 量 輕 的 塑 膠 雨 衣 出 現 取 代 粗 重 的 簑 衣, 簑 衣 從 農 業 生 活 必 需 品 不 得 不 快 速 被 轉 換 成 為 文 化 遺 產 的 藝 術 品, 他 笑 著 面 對 我 們 說 石 龜 溪 的 棕 簑 就 是 被 王 永 慶 打 敗 的, 因 為 塑 膠 的 誕 生 加 速 石 龜 溪 棕 簑 王 國 的 消 失 160

168 附 錄 三 大 事 紀 年 表 凡 例 說 明 一 大 事 紀 年 表 所 錄 者, 大 致 係 以 現 今 斗 南 鎮 轄 區 為 準, 但 兼 及 歷 史 上 雲 林 縣 為 關 鍵 之 年 代 或 事 項 二 本 大 事 紀 上 起 遠 古 以 迄 現 今, 各 時 期 均 按 當 時 實 際 統 治 政 權 之 年 號 紀 元, 但 加 註 西 元 三 本 大 事 紀 年 表 側 重 石 龜 溪 里 演 進 與 變 遷 之 發 展 歷 程, 着 墨 較 多 西 元 年 號 重 大 記 事 備 註 西 元 1668 年 明 林 圯 的 黨 徒 開 墾 屯 田 埤 頭 林 仔, 石 龜 溪 南 勢 阿 丹 庒 水 燦 雲 林 發 展 史 下 永 曆 22 年 林 土 間 厝 等 地 西 元 1694 年 康 熙 33 年 高 拱 乾 修 台 灣 府 志 台 灣 府 總 圖 出 現 石 龜 溪 地 名 洪 敏 麟 西 元 1706 年 康 熙 45 年 由 石 龜 葉 姓 地 主 與 庒 民 共 同 開 鑿 石 龜 溪 圳 完 成 葉 氏 族 譜 西 元 1710 年 康 熙 49 年 周 元 文 重 修 台 灣 府 志, 有 他 里 霧 社 記 載 台 灣 府 志 西 元 1717 年 康 熙 56 年 石 龜 溪 聚 落 已 形 成 張 峻 嘉 西 元 1738 年 乾 隆 3 年 石 溪 里 ( 包 厝 庄 ) 玄 興 宮 包 公 廟 建 廟 玄 興 宮 沿 革 西 元 1760 年 2 月 由 業 主 與 佃 農 出 資, 在 他 里 霧 堡 新 庒 子, 北 引 大 湖 口 溪 水, 雲 林 農 田 水 利 乾 隆 25 年 開 鑿 南 勢 圳 完 成 會 誌 西 元 1771 年 石 龜 溪 里 天 后 宮 於 西 元 1771 年 建 廟, 西 元 1964 年 重 修, 西 乾 隆 36 年 天 后 宮 沿 革 元 1981 年 10 月 重 建 為 二 樓 式, 一 樓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同 時 落 成 西 元 1847 年 道 光 27 年 位 於 斗 南 他 里 霧 街 南 畔 設 立 奎 文 書 院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856 年 咸 豐 5 年 他 里 霧 奎 文 書 院 正 式 設 立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867 年 同 治 6 年 曾 韞 石 捐 資 重 修 斗 南 奎 文 書 院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875 年 光 緒 1 年 石 溪 里 元 帥 廟 建 廟, 西 元 1979 年 重 建 入 火 安 座 元 帥 廟 沿 革 西 元 1882 年 光 緒 8 年 傳 教 士 LoseNebot 由 沙 崙 仔 ( 大 林 鎮 ) 教 會, 入 斗 六 石 龜 溪 等 處 傳 教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886 年 光 緒 12 年 原 屬 於 諸 羅 縣 一 保, 改 屬 雲 林 縣 後 斗 南 為 十 六 保 之 一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892 年 光 緒 18 年 天 主 教 多 明 我 會 長 高 神 父, 初 建 他 禮 霧 天 主 教 會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895 年 6 月 日 本 近 衛 師 團, 北 白 川 宮 能 久 親 王, 由 彰 化 攻 入 他 里 霧 等 光 緒 21 年 地 10 月 7 日 軍 再 攻 他 里 霧 雲 林 發 展 史 161

169 附 錄 三 : 大 事 紀 年 表 ( 承 上 頁 ) 西 元 1895 年 明 治 28 年 設 縱 貫 道 路 經 斗 南 石 龜 溪 里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896 年 公 布 街 庄 長 設 置 規 定, 斗 南 地 區 隸 屬 斗 六 廳, 置 庄 長 處 理 基 光 緒 22 年 雲 林 發 展 史 層 行 政 事 務 西 元 1900 年 11 月 光 緒 26 年 嘉 義 大 地 震 波 及 雲 林 縣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02 年 3 月 18 日 光 緒 28 年 他 里 霧 公 學 校 成 立 西 元 1904 年 7 月 斗 南 公 學 校 創 辦, 西 明 治 35 年 元 1905 年 4 月 10 日 斗 南 公 學 校 正 式 開 課 雲 林 發 展 史 光 緒 29 年 縱 貫 鐵 路 嘉 義 斗 六 段 通 車, 並 設 他 里 霧 驛 開 始 營 運, 西 元 西 元 1903 年 12 月 15 日 明 治 36 年 1920 年 將 他 里 霧 地 名 改 為 斗 南 西 元 1904 年 10 月 6 日 明 治 37 年 嘉 義 發 生 大 地 震 波 及 各 地, 斗 六 廳 損 害 嚴 重 台 灣 鐵 道 讀 本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06 年 3 月 17 日 光 緒 32 年 嘉 義 梅 山 地 區 發 生 大 地 震, 石 龜 地 區 房 屋 人 員 損 傷 嚴 重, 全 漢 文 台 灣 日 日 明 治 39 年 壞 95 間 半 壞 41 間 大 破 107 間 小 破 172 間 新 報 西 元 1909 年 10 月 宣 統 1 年 地 方 制 度 修 改, 廢 斗 六 廳, 改 屬 嘉 義 廳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10 年 2 月 1 日 宣 統 2 年 管 制 改 正 將 他 里 霧 林 子 大 東 三 區 合 併 改 稱 他 里 霧 區, 任 雲 林 發 展 史 命 區 長 設 區 長 役 場 於 他 里 霧 西 元 1919 年 8 月 民 國 8 年 創 立 斗 南 公 學 校 石 龜 分 校 石 龜 國 小 沿 革 西 元 1920 年 10 月 1 日 民 國 9 年 日 本 下 村 總 務 長 官 改 地 名, 將 他 里 霧 改 為 斗 南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22 年 4 月 民 國 11 年 石 龜 溪 公 學 校 脫 離 斗 六 公 學 校 而 獨 立 石 龜 國 小 沿 革 西 元 1930 年 2 月 22 日 民 國 19 年 嘉 義 大 地 震 波 及 雲 林 縣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32 年 民 國 21 年 石 龜 里 贊 天 宮 恩 主 公 廟 建 廟, 西 元 1991 年 重 建 完 工 贊 天 宮 沿 革 西 元 1935 年 4 月 21 日 民 國 24 年 台 中 新 竹 竹 南 苗 栗 大 地 震 波 及 雲 林 縣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37 年 日 本 政 府 實 施 皇 民 化 運 動, 奉 祀 神 宮 大 麻,7 月 曾 清 慕 氏 建 民 國 26 年 蔡 金 蓉 論 文 立 寒 林 廟 西 元 1940 年 6 月 17 日 民 國 29 年 升 格 為 街, 設 斗 南 街 役 場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41 年 太 平 洋 戰 爭 暴 發, 受 戰 爭 影 響, 過 股 暫 停, 並 置 於 三 房 股 石 民 國 30 年 蔡 金 蓉 論 文 龜 溪 兩 年 西 元 1941 年 民 國 30 年 賜 安 宮 土 地 公 廟 建 廟 賜 安 宮 廟 碑 文 西 元 1945 年 8 月 15 日 民 國 34 年 日 本 投 降 西 元 1945 年 10 月 25 日 民 國 34 年 台 灣 光 復 雲 林 發 展 史 雲 林 發 展 史 162

170 附 錄 三 : 大 事 紀 年 表 ( 承 上 頁 ) 西 元 1946 年 1 月 11 日 民 國 35 年 成 立 斗 南 鎮 公 所, 置 鎮 長 綜 理 鎮 務 西 元 1950 年 10 月 25 日 民 國 39 年 台 灣 省 行 政 區 調 整 改 屬 雲 林 縣 西 元 1951 年 3 月 15 日 民 國 40 年 台 糖 大 崙 斗 南 鐵 道 營 業 線 開 通 西 元 1959 年 12 月 13 日 民 國 48 年 石 龜 溪 里 庒 民 黃 象 當 選 斗 南 鎮 第 四 屆 鎮 長 雲 林 發 展 史 雲 林 發 展 史 雲 林 發 展 史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61 年 民 國 50 年 靖 興 里 靖 興 宮 玄 天 上 帝 廟 改 建 完 成 原 建 於 清 代 西 元 1964 年 台 南 區 農 業 改 良 場 在 石 溪 里 設 立 試 驗 地, 並 於 民 國 七 十 七 年 民 國 53 年 斗 南 分 場 沿 革 成 立 雲 林 分 場 西 元 1966 年 民 國 55 年 石 龜 地 區 土 地 重 劃, 並 廢 除 台 糖 運 蔗 鐵 道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69 年 4 月 民 國 58 年 購 地 興 建 斗 南 自 來 水 廠, 石 龜 淨 水 廠 及 辦 公 廳 舍 斗 南 自 來 水 廠 西 元 1958 年 10 月 24 日 設 立 278k 號 誌 站, 西 元 1971 年 西 元 1971 年 7 月 20 日 民 國 60 年 7 月 20 日 設 立 石 龜 簡 易 車 站, 西 元 1977 年 5 月 1 日 降 為 招 呼 站 鐵 路 局 網 站 西 元 1971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60 年 明 道 雜 誌 核 准 發 行, 創 刊 號 問 世 明 道 雜 誌 菲 律 賓 教 育 部 官 員 由 省 社 會 處 第 四 科 長 張 秀 卿 陪 同, 考 察 斗 西 元 1971 年 11 月 4 日 民 國 59 年 雲 林 發 展 史 南 新 光 靖 興 兩 里 扥 兒 所 教 學 及 健 保 情 形 西 元 1974 年 民 國 63 年 南 靖 厝 改 名 為 靖 興 里, 石 龜 溪 里 改 為 石 龜 石 溪 兩 里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77 年 10 月 1 日 民 國 66 年 設 立 石 龜 郵 局 (13 支 局 )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81 年 1 月 16 日 民 國 70 年 五 股 尊 王 過 股 石 龜 溪, 爐 主 李 允 恭 雲 林 發 展 史 西 元 1987 年 3 月 民 國 76 年 設 立 斗 南 衛 生 所 石 龜 衛 生 室 斗 南 衛 生 所 西 元 2004 年 民 國 93 年 斗 南 托 兒 所 石 龜 分 所 重 建 完 工 斗 南 托 兒 所 西 元 2006 年 2 月 13 日 民 國 95 年 農 曆 正 月 十 六 日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入 住 靖 興 里 田 調 訪 談 紀 錄 西 元 2007 年 3 月 5 日 民 國 96 年 農 曆 正 月 十 六 日 五 股 開 台 尊 王 過 股 轉 住 聯 美 村 田 調 訪 談 紀 錄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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