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第五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十八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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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 十 二 高 雄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業 務 報 告 日 期 :101 年 10 月 22 日 報 告 人 : 處 長 城 忠 志 議 長 副 議 長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 欣 逢 貴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大 會 開 議, 忠 志 非 常 榮 幸 代 表 人 事 處 提 出 業 務 報 告 首 先 對 貴 會 所 有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之 督 促 策 勵 與 支 持 表 達 最 誠 摯 之 敬 意 與 感 謝 壹 前 言 本 處 向 來 秉 承 市 府 的 施 政 計 畫, 以 及 中 央 人 事 法 制, 推 動 各 項 人 事 業 務, 值 此 全 球 化 數 位 化 與 城 市 快 速 發 展 的 時 代, 民 眾 對 於 政 府 功 能 與 角 色 的 期 待 日 益 殷 切 之 際, 本 處 除 賡 續 強 化 組 織 職 能, 有 效 運 用 人 力 外, 更 將 繼 續 培 訓 優 質 人 力, 成 為 協 助 機 關 創 造 價 值 與 提 升 績 效 的 策 略 夥 伴, 以 期 打 造 宜 居 永 續 的 高 雄 都, 提 升 大 高 雄 競 爭 力 謹 就 本 處 當 前 重 點 業 務 及 未 來 努 力 方 向 摘 要 報 告 如 后, 尚 祈 不 吝 賜 教 貳 業 務 執 行 成 效 (101 年 3 月 至 8 月 ) 一 強 化 組 織 職 能 有 效 運 用 人 力 本 府 組 織 編 制 法 制 化 因 應 地 制 法 規 定, 參 照 行 政 院 核 定 之 高 雄 市 政 府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制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組 織 自 治 條 例 暨 編 制 表, 經 行 政 院 101 年 4 月 18 日 院 臺 綜 字 第 B 號 函 及 考 試 院 101 年 7 月 23 日 考 受 銓 法 五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 高 雄 市 政 府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並 經 行 政 院 101 年 4 月 18 日 院 臺 綜 字 第 B 號 函 廢 止 制 定 本 府 事 業 機 構 自 治 條 例 依 地 方 制 度 法 規 定, 制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財 政 局 動 產 質 借 所 組 織 自 治 條 例 暨 編 制 表 高 雄 市 公 共 汽 車 管 理 處 組 織 自 治 條 例 暨 編 制 表 及 高 雄 市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設 置 自 治 條 例, 並 廢 止 原 公 告 繼 續 適 用 之 高 雄 市 政 府 財 政 局 動 產 質 借 所 組 織 自 治 條 例 暨 編 制 表 高 雄 市 公 共 汽 車 管 理 處 組 織 自 治 條 例 暨 編 制 表 及 高 雄 市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設 置 自 治 條 例, 並 分 別 函 報 各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因 應 業 務 需 要, 修 正 組 織 編 制 12300

2 1. 修 正 高 雄 市 政 府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配 合 文 化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及 人 員 移 撥 文 化 局, 及 因 應 縣 市 合 併 後 業 務 成 長, 修 正 組 織 編 制 2. 修 正 高 雄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配 合 受 撥 客 委 會 文 化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及 人 員, 及 推 展 大 東 文 化 藝 術 中 心 及 音 樂 館 業 務, 修 正 組 織 編 制 3. 修 正 高 雄 市 政 府 農 業 局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本 府 農 業 局 為 建 構 在 地 特 色 及 配 合 中 央 重 要 農 業 政 策, 修 正 組 織 編 制 4. 修 正 高 雄 市 政 府 水 利 局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本 府 水 利 局 配 合 原 屬 中 央 業 務 回 歸 直 轄 市 政 府, 及 市 管 區 排 水 ( 外 水 ) 整 治 雨 水 下 水 道 及 非 都 市 計 畫 區 排 水 系 統 ( 內 水 ) 興 建 及 改 善 等 業 務 需 要, 修 正 組 織 編 制 5. 修 正 高 雄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並 廢 止 監 理 處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配 合 交 通 監 理 業 務 移 由 中 央 統 籌 辦 理, 及 本 府 接 管 交 通 裁 決 業 務 市 區 客 運 及 計 程 車 業 務 及 人 員 裁 撤 本 市 監 理 處, 修 正 交 通 局 組 織 編 制 6. 修 正 高 雄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養 護 工 程 處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縣 市 合 併 後, 原 高 雄 縣 轄 區 6 米 以 上 之 道 路 路 燈 公 園 綠 地 行 道 樹 等 業 務 由 區 公 所 移 由 工 務 局 養 工 處 維 管, 爰 修 正 養 工 處 組 織 編 制 7. 修 正 高 雄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組 織 規 程 高 雄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並 廢 止 高 雄 市 政 府 公 教 人 員 住 宅 輔 建 及 福 利 會 組 織 規 程 暨 編 制 表 配 合 政 府 公 教 住 宅 政 策 及 縮 減 組 織 層 級 及 部 門 合 併, 自 102 年 1 月 1 日 起 將 本 府 公 教 人 員 住 宅 輔 建 及 福 利 會 業 務 及 員 額 整 併 至 本 府 人 事 處 及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辦 理 員 額 管 理 講 習 會 為 充 實 人 事 人 員 機 關 組 織 員 額 管 理 知 識, 透 過 員 額 管 理 期 使 組 織 發 揮 最 大 效 能, 於 101 年 5 月 8 日 假 本 府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舉 辦 員 額 管 理 法 規 暨 實 務 講 習 會, 邀 請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顏 副 人 事 長 秋 來 及 王 簡 任 視 察 崇 斌 擔 任 講 座, 就 中 央 組 織 員 額 總 量 管 理 策 略 之 作 法, 及 員 額 評 鑑 法 規 與 實 務 提 供 經 驗 分 享, 計 一 二 級 機 關 及 區 公 所 人 事 主 管 共 12301

3 97 人 參 加 檢 討 任 務 編 組, 強 化 行 政 效 率 為 健 全 任 務 編 組 及 組 織 功 能, 發 揮 其 應 有 之 行 政 效 率, 檢 討 本 府 各 機 關 任 務 編 組 本 府 現 有 任 務 編 組 151 個,101 年 2 月 至 7 月 底 止, 共 計 新 訂 高 雄 市 政 府 特 色 民 宿 審 查 小 組 設 置 要 點 等 7 種 修 正 高 雄 市 消 費 者 保 護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1 種 廢 止 高 雄 市 義 勇 警 消 民 防 人 員 福 利 互 助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等 2 種 任 務 編 組 設 置 要 點 二 多 元 進 用 人 力 提 升 人 員 素 質 內 陞 外 補 並 重, 活 化 組 織 人 力 本 府 各 機 關 依 據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法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法 及 相 關 規 定, 秉 持 內 陞 與 外 補 並 重 原 則, 審 慎 辦 理 任 免 遷 調 ; 外 補 職 缺, 均 登 錄 於 本 府 全 球 資 訊 網 徵 才 101 年 3 月 至 101 年 8 月 各 機 關 外 補 308 人 ; 委 任 職 晉 陞 105 人 薦 任 職 晉 陞 345 人 簡 任 職 晉 陞 12 人 保 障 弱 勢 工 作 權 益, 超 額 進 用 身 障 者 及 原 住 民 1. 超 額 進 用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728 人, 進 用 比 率 167% 本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依 據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及 行 政 院 訂 頒 進 用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進 用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經 本 處 積 極 督 促 及 協 助, 以 管 制 職 缺 申 請 考 試 分 發 約 僱 人 員 等 方 式 進 用, 截 至 101 年 8 月 份 應 進 用 1,082 人, 已 進 用 1,810 人, 進 用 比 例 達 167%, 超 額 進 用 728 人, 充 分 顯 現 本 府 積 極 照 護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工 作 權 益 2. 超 額 進 用 原 住 民 491 人, 進 用 比 率 318% 為 落 實 照 護 本 市 籍 原 住 民 同 胞, 促 進 原 住 民 就 業 機 會, 依 原 住 民 族 工 作 權 保 障 法, 依 該 法 規 定 本 府 暨 所 屬 各 機 關 需 進 用 原 住 民 之 約 僱 5 類 人 員 84 人, 至 101 年 8 月 已 進 用 267 人 ( 超 額 進 用 比 率 為 318%), 另 進 用 具 原 住 民 身 分 之 公 務 人 員 380 人, 共 計 647 人 ( 超 額 進 用 比 率 為 770%) 辦 理 進 用 身 障 者 研 習 暨 參 訪 活 動 為 確 保 身 心 障 礙 者 就 業 權 益, 創 造 本 府 無 障 礙 就 業 空 間, 並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個 別 化 適 性 就 業,101 年 6 月 26 日 辦 理 超 越 障 礙, 進 用 無 礙 - 高 雄 市 政 府 101 年 進 用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研 習 暨 參 訪 活 動, 邀 請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督 導 李 春 寶 主 講 身 心 障 礙 者 就 業 能 力 與 就 業 特 性, 及 參 訪 凱 旋 醫 院 社 區 復 健 中 心 及 工 作 坊, 計 各 機 關 業 務 承 辦 人 員 80 人 參 與 辦 理 國 考 勝 經 座 談 會 12302

4 為 落 實 考 用 合 一, 提 昇 文 官 素 質, 並 鼓 勵 本 府 所 屬 人 員 踴 躍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爰 於 101 年 5 月 22 日 假 本 府 社 會 局 婦 幼 青 少 年 館 演 藝 廳 辦 理 國 考 勝 經 座 談 會, 邀 請 本 府 高 普 初 等 考 試 地 方 特 考 及 身 心 障 礙 特 考 之 榜 首 及 錄 取 人 員 11 人 進 行 經 驗 分 享, 本 市 市 民 大 專 院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及 本 府 未 具 公 務 人 員 資 格 者 等 共 計 208 人, 滿 意 度 達 98.53%; 嗣 因 參 加 者 反 應 熱 烈, 又 於 101 年 9 月 7 日 再 行 舉 辦 一 場 次 國 考 勝 經 座 談 會, 並 由 本 府 地 方 特 考 榜 首 及 錄 取 人 員 10 人 進 行 經 驗 分 享, 共 計 221 人 報 名 參 加 三 多 元 培 訓 優 質 效 能 型 塑 優 質 文 化 1. 型 塑 廉 正 忠 誠 專 業 效 能 關 懷 優 質 文 化 為 營 造 本 府 高 效 能 的 優 質 團 隊, 提 升 公 務 正 面 形 象, 增 進 行 政 滿 意 度, 擇 訂 微 笑 (SMILE) 為 本 府 優 質 組 織 文 化 之 表 徵, 訂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型 塑 SMILE 優 質 組 織 文 化 推 動 計 畫, 型 塑 優 質 文 化 2. 辦 理 學 習 enjoy 幸 福 1 等 1 分 區 學 習 活 動 訂 頒 高 雄 市 政 府 學 習 enjoy 幸 福 1 等 1 訓 練 實 施 計 畫, 以 落 實 行 政 院 頒 型 塑 學 習 型 政 府 行 動 方 案, 藉 由 組 織 學 習, 營 造 公 務 機 關 相 互 觀 摩 機 制, 汲 取 組 織 學 習 成 功 案 例 經 驗 分 享, 擴 大 學 習 效 果,101 年 計 分 區 辦 理 46 場 次 研 習 活 動, 學 習 主 題 包 含 : ⑴ 法 治 教 育 系 列 : 包 含 行 政 程 序 法 行 政 中 立 法 公 務 倫 理 人 權 教 育 民 刑 法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等 法 治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等 ⑵ 多 元 溝 通 系 列 : 包 含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技 巧 衝 突 折 衝 與 溝 通 城 市 行 銷 與 管 理 應 用 政 策 宣 導 與 民 眾 溝 通 跨 域 協 調 與 政 策 倡 議 技 巧 跨 域 合 作 與 府 會 關 係 互 動 策 略 媒 體 溝 通 與 新 聞 稿 寫 作 媒 體 輿 情 回 應 要 領 媒 體 公 關 與 運 作 實 務 媒 體 關 係 經 營 策 略 等 ⑶ 型 塑 組 織 文 化 系 列 : 包 含 建 構 組 織 願 景 及 核 心 價 值 政 策 溝 通 與 行 銷 為 民 服 務 新 標 竿 組 織 文 化 衝 突 與 融 合 縣 市 改 制 效 應 與 調 適 機 關 人 員 權 益 保 障 等 縣 市 合 併 改 制 相 關 研 習 活 動 等 ⑷ 政 策 性 訓 練 : 包 含 性 別 平 等 政 策 綱 領 新 思 維 CEDAW 公 約 之 落 實 與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工 具 概 念 與 實 例 運 用 兩 公 約 之 在 地 人 權 實 踐 人 權 教 育 與 保 障 案 例 探 討 人 權 法 治 與 弱 勢 保 護 憲 政 體 制 與 人 權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環 境 倫 理 與 永 續 發 展 天 然 災 害 通 報 作 12303

5 業 英 語 村 - 英 joy 體 驗 營 等 研 習 活 動 擘 劃 市 政 新 願 景 1. 辦 理 本 府 首 長 團 隊 策 勵 營 ⑴ 101 年 3 月 23 日 下 午 假 大 東 文 化 藝 術 中 心 辦 理 101 年 度 第 1 次 市 府 首 長 團 隊 策 勵 營 ~ 兩 岸 政 策 與 城 市 競 爭 力 論 壇, 透 過 多 元 教 學 方 式 強 化 局 處 間 橫 向 交 流 之 機 會 會 中 邀 請 東 吳 大 學 羅 致 政 教 授 及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戴 萬 平 教 授 雙 講 座 方 式 進 行 城 市 競 爭 力 論 壇, 對 談 與 交 流, 另 邀 請 清 雲 科 技 大 學 王 崑 義 教 授 講 授 兩 岸 政 策 與 市 政 治 理, 計 85 人 與 會 ⑵101 年 7 月 日 辦 理 101 年 度 第 2 次 首 長 策 勵 營, 第 一 階 段 邀 請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黃 副 主 委 萬 翔 就 關 於 國 家 公 共 建 設 中 程 計 畫 先 期 作 業 之 程 序 及 作 法, 及 對 於 我 們 高 雄 市 政 府 未 來 重 要 建 設 及 規 劃, 給 予 協 助 第 二 階 段 由 各 相 關 局 處 就 本 府 財 政 資 產 開 源 節 流 策 略 暨 爭 取 中 央 經 費 成 果 報 告 與 平 均 地 權 基 金 運 用 策 略 啟 動 民 政 社 政 勞 工 服 務 升 級 101 年 招 商 及 產 業 投 資 成 果 101 年 下 半 年 度 本 市 重 要 活 動 計 畫 縣 市 總 體 競 爭 力 大 調 查 評 析 等 議 題 進 行 報 告 與 討 論 2. 區 政 治 理 研 討 會 101 年 3 月 日 假 屏 東 縣 高 樹 鄉 大 路 觀 辦 理 營 造 區 政 治 理 新 旅 程 研 討 會, 研 討 區 政 服 務 議 題 與 區 政 執 行, 並 透 過 團 隊 學 習, 開 展 區 政 新 思 維, 以 掌 握 區 政 服 務 效 率, 計 區 公 所 區 長 及 主 任 秘 書 75 人 參 與 國 際 接 軌, 提 升 員 工 英 語 能 力 1. 積 極 輔 導 通 過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⑴ 補 助 英 檢 報 名 費 用 為 持 續 培 育 同 仁 英 語 能 力, 並 拓 展 公 務 人 員 國 際 對 話 之 能 力, 函 頒 相 關 激 勵 措 施, 包 括 補 助 英 檢 報 名 費 用 核 給 公 假 參 加 英 語 檢 測 等 ⑵ 辦 理 多 益 集 體 測 驗 為 賡 續 提 升 本 府 公 務 人 員 英 語 能 力, 於 101 年 6 月 29 日 假 苓 雅 分 局 及 東 區 稅 捐 處 辦 理 2 場 次 多 益 英 語 檢 測 截 至 101 年 6 月 底 止 本 府 各 局 處 通 過 各 項 英 語 檢 定 人 數 4,133 人, 通 過 人 數 比 例 為 23.82%, 已 逾 行 政 院 18% 之 目 標 ⑶ 補 助 參 加 英 語 檢 定 課 程 班 費 用 12304

6 凡 本 府 公 務 人 員 參 加 大 專 院 校 開 設 之 相 關 英 語 檢 定 課 程 班, 如 通 過 英 語 檢 定 後, 得 由 各 機 關 視 其 經 費 情 形 酌 予 費 用 補 助 每 人 最 高 以 新 台 幣 5,000 元 為 度 2. 薦 送 公 務 人 員 參 加 密 集 英 語 訓 練, 培 訓 國 際 人 才 為 增 進 公 務 人 員 與 業 務 有 關 之 知 識 技 能 並 培 訓 英 語 人 才, 期 提 升 對 外 國 際 事 務 溝 通 交 涉 能 力, 配 合 行 政 院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辦 理 密 集 英 語 訓 練 國 內 課 程 薦 送 報 名, 計 薦 送 本 府 都 發 局 新 聞 局 同 仁 共 2 人 參 訓 並 完 成 訓 練 培 育 儲 備 市 政 菁 英 主 管 人 才 1. 訂 頒 培 育 計 畫 儲 備 中 階 幹 部 人 才 訂 頒 高 雄 市 政 府 儲 備 中 階 主 管 培 育 計 畫 以 培 育 儲 備 府 屬 中 階 幹 部 人 才, 並 精 心 擘 劃 相 關 課 程 內 容, 除 扣 合 市 政 願 景 開 設 基 礎 教 育 核 心 能 力 專 業 管 理 課 程 及 潛 能 發 展 等 結 合 理 論 與 實 務 課 程 外, 亦 安 排 受 訓 人 員 與 市 府 長 官 面 對 面 座 談, 進 行 雙 向 交 流, 以 型 塑 中 階 主 管 優 質 的 全 方 位 管 理 才 能 101 年 中 階 主 管 培 育 班 - 九 等 主 管, 訓 練 總 時 數 120 小 時, 計 38 人 結 訓 ; 中 階 主 管 培 育 班 - 八 等 主 管, 訓 練 總 時 數 60 小 時, 計 40 人 結 訓 培 訓 合 格 人 員 除 建 立 人 才 庫 外, 並 將 名 冊 提 供 各 機 關 首 長 作 為 機 關 職 務 出 缺 時 得 優 先 選 員 陞 任 之 參 考 2. 辦 理 9 等 主 管 及 8 等 主 管 培 訓 班 ⑴ 98 至 101 年 上 半 年 分 別 辦 理 9 等 主 管 及 8 等 主 管 各 5 班 期, 共 計 363 人 完 訓, 截 至 101 年 8 月 底 止 完 訓 人 員 計 有 114 人 獲 得 陞 任 ⑵ 又 為 落 實 訓 用 合 一, 提 升 訓 練 品 質 與 績 效, 各 機 關 對 於 培 育 結 訓 經 考 核 及 格 人 員, 得 依 其 名 次 於 陞 任 評 分 標 準 表 個 別 選 項 酌 予 計 分, 計 分 標 準 如 下 : 1 參 加 9 等 主 管 班 者 依 其 名 次 酌 增 2-4 分 2 參 加 8 等 主 管 班 者 依 其 名 次 酌 增 1-3 分 推 廣 線 上 學 習, 市 政 資 源 數 位 化 1. 訂 定 推 動 數 位 學 習 實 施 計 畫 依 行 政 院 訂 頒 行 政 院 及 所 屬 各 機 關 公 務 人 員 數 位 學 習 推 動 方 案, 訂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攏 總 來 數 位, 學 習 e 度 讚 ~ 高 雄 市 政 府 101 年 度 推 動 數 位 學 習 實 施 計 畫, 有 效 運 用 數 位 學 習 工 具, 激 發 公 務 人 員 學 習 動 機,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與 效 能 12305

7 2. 本 府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港 都 e 學 苑 自 99 年 1 月 6 日 正 式 上 線, 提 供 多 媒 體 影 音 課 程 分 為 管 理 語 文 科 技 法 制 市 政 人 文 生 活 七 大 類, 另 新 設 環 境 與 性 別 2 項 特 別 類 截 至 101 年 7 月 份 共 512 門 課 程 888 小 時 3. 為 達 成 多 元 化 與 節 省 經 費, 與 全 國 21 個 機 關 交 換 370 門 課 程, 另 完 成 委 製 多 媒 體 互 動 數 位 課 程 9 門 購 置 英 語 類 2 門 課 程 轉 錄 製 10 門 課 程 101 年 7 月 止 計 認 證 人 數 173,940 人 次 認 證 時 數 330,487 時, 與 年 度 相 比 較, 成 長 更 超 過 300%, 學 習 對 象 除 公 教 人 員 外, 更 擴 及 一 般 民 眾, 充 分 運 用 課 程 使 用 率 4. 持 續 推 動 終 身 學 習, 提 升 市 政 人 力 素 質 行 政 院 規 定 公 務 人 員 每 人 每 年 最 低 學 習 時 數, 提 高 為 40 小 時, 其 中 數 位 學 習 時 數 不 得 低 於 5 小 時, 業 務 相 關 之 學 習 時 數 不 得 低 於 20 小 時 經 本 處 積 極 推 動, 府 屬 公 務 人 員 101 年 度 至 8 月 16 日 止, 終 身 學 習 平 均 學 習 時 數 為 75.4 小 時, 數 位 學 習 時 數 為 25.6 小 時, 業 務 相 關 之 學 習 時 數 為 75.5 小 時, 已 逾 行 政 院 規 定 標 準, 成 效 良 好 推 動 多 元 學 習 課 程 1. 培 訓 全 方 位 優 質 公 務 人 力 本 府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為 配 合 市 政 建 設 及 發 展 之 需 要, 規 劃 管 理 訓 練 專 業 訓 練 政 策 訓 練 人 文 研 習 法 治 訓 練 趨 勢 研 習 等 6 類 訓 練 課 程, 以 促 成 市 政 人 力 品 質 之 永 續 成 長 101 年 2 月 至 7 月 計 開 辦 241 個 班 期, 合 計 15,295 人 次 26,802 人 天 次 2. 擴 大 服 務 層 面, 打 開 多 樣 學 習 之 窗 為 擴 大 服 務 層 面, 提 供 公 教 同 仁 就 近 學 習 機 會, 規 劃 幸 福 高 雄, 創 新 卓 越 學 習 列 車, 由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提 供 講 座 鐘 點 費 演 講 參 考 主 題 及 推 薦 講 座, 由 各 機 關 學 校 提 出 申 請 101 年 2 月 至 7 月 共 辦 理 186 場 次 演 講, 計 12,180 人 參 訓 3. 培 養 人 文 素 養, 宏 觀 新 思 維 ⑴ 為 宏 觀 公 務 人 員 新 視 野 並 拓 展 新 思 維, 邀 請 國 內 知 名 專 家 學 者, 規 劃 6 至 8 場 次 經 典 名 人 系 列 講 座, 每 場 次 以 300 至 400 人 為 原 則, 採 自 由 報 名 ⑵101 年 2 月 至 101 年 7 月 分 別 邀 請 知 名 作 家 盧 蘇 偉 先 生 名 導 演 演 員 金 士 傑 台 大 醫 院 柯 文 哲 醫 師, 並 與 國 家 圖 書 館 合 作, 以 詠 春, 以 音 樂 佐 詩 為 題 辦 理 一 場 詩 與 音 樂 的 饗 宴, 由 作 家 楊 12306

8 照 楊 佳 嫻 駱 以 軍 等 進 行 知 性 的 對 談, 計 1,254 人 次 參 加 4. 辦 理 趨 勢 講 堂 系 列 演 講, 開 拓 新 視 野 ⑴ 低 碳 'HOW' 環 保 -- 垃 圾 廚 餘 變 黃 金 講 堂 101 年 2 月 21 日 邀 請 環 保 媽 媽 環 境 保 護 基 金 會 周 春 娣 董 事 長 教 導 本 府 同 仁, 如 何 將 垃 圾 廚 餘 延 伸 利 用 價 值, 為 綠 色 地 球 共 盡 心 力, 計 86 人 參 訓 ⑵ 達 爾 文 與 彼 得 杜 拉 克 的 對 話 -- 神 經 科 學 在 行 銷 的 運 用 講 堂 101 年 4 月 9 日 邀 請 世 新 大 學 公 共 關 係 暨 廣 告 學 系 祝 鳳 岡 教 授 主 講, 最 新 神 經 科 學 在 行 銷 之 運 用, 以 創 新 公 務 行 銷 思 維, 計 97 人 參 訓 ⑶ 說 BYEBYE-- 吃 對 食 材 不 生 病 講 堂 101 年 6 月 26 日 邀 請 台 灣 全 民 健 康 促 進 協 會 陳 俊 旭 理 事 長 教 導 安 全 健 康 的 飲 食 習 慣, 並 破 除 不 正 確 之 食 材 思 維, 共 同 維 護 身 心 健 康, 計 93 人 參 訓 ⑷ 拒 絕 毒 散 其 身 : 農 產 品 隱 藏 的 食 品 安 全 講 堂 101 年 7 月 17 日 邀 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生 物 科 技 系 王 惠 亮 教 授 主 講 地 球 暖 化 下 產 生 的 糧 食 危 機, 並 學 習 正 確 的 農 產 品 安 全 知 識, 計 86 人 參 訓 5. 開 創 多 元 訓 練 課 程, 強 化 行 政 效 能 ⑴ 主 管 人 才 培 訓 1 初 任 主 管 人 員 訓 練 強 化 最 近 一 年 內 初 任 薦 任 官 等 人 員 領 導 溝 通 問 題 分 析 及 解 決 危 機 處 理 創 新 服 務 等 管 理 能 力, 以 協 助 新 任 主 管 做 好 管 理 職 務,101 年 3 月 12 日 至 23 日 及 101 年 6 月 11 日 至 21 日 開 辦 初 任 主 管 人 員 訓 練 2 期, 計 77 人 參 訓 2 國 小 校 長 儲 訓 班 本 (101) 年 度 1 月 30 日 至 3 月 23 日 辦 理 國 小 校 長 儲 訓 班, 計 國 小 儲 備 校 長 40 人 參 訓 3 警 政 幹 部 研 習 為 推 動 警 政 派 出 所 再 造 並 增 進 組 織 管 理 能 力, 以 提 升 警 政 服 務 績 效, 自 101 年 4 月 10 日 至 5 月 4 日 止 開 辦 3 期 警 政 幹 部 研 習 班, 計 有 本 府 警 察 局 所 屬 中 高 階 主 管 147 人 參 訓 4 區 公 所 主 管 訓 練 為 培 養 優 質 區 政 治 理 主 管 人 力, 創 造 優 質 區 理 服 務, 自 101 年

9 月 19 日 至 5 月 3 日 止 開 辦 3 期 區 公 所 主 管 人 員 班, 計 有 各 區 公 所 主 任 秘 書 課 長 等 主 管 人 員 159 人 參 訓 5 國 中 小 主 任 儲 訓 班 為 培 育 並 儲 備 本 市 國 中 小 主 任, 以 增 進 學 校 行 政 領 導 與 管 理 人 才,101 年 7 月 2 日 至 27 日 辦 理 國 中 主 任 儲 訓 班 及 國 小 主 任 儲 訓 班, 訓 練 時 數 各 為 120 小 時 其 中 國 中 儲 訓 主 任 40 人 國 小 儲 訓 主 任 65 人, 共 計 105 人 參 訓, 通 過 培 訓 人 員 列 冊 做 為 國 中 小 學 校 主 任 派 任 之 依 據 ⑵ 落 實 人 權 大 步 走 基 本 內 涵, 推 動 人 權 城 市 1 辦 理 2012 國 際 人 權 工 作 坊 本 市 邀 請 全 民 人 權 教 育 協 會 (PDHRE) 執 行 長 RoberKesten 來 台 辦 理 2012 人 權 城 市 國 際 工 作 坊, 分 別 於 4 月 15 日 16 日 18 日 19 日 假 人 發 中 心 舉 行 4 場 次 講 習 ; 共 計 200 人 次 參 加 2 辦 理 人 權 大 步 走 - 人 權 教 育 講 習 班 為 培 養 本 府 公 務 同 仁 具 有 人 權 素 養, 並 將 人 權 理 念 融 合 於 行 政 思 維 中,101 年 2 月 1 日 3 月 26 日 開 辦 2 期 人 權 大 步 走 - 人 權 教 育 講 習 班, 講 授 人 權 基 本 概 念, 計 166 人 參 訓 3 辦 理 人 權 教 育 種 子 培 訓 班 為 瞭 解 各 項 人 權 子 題 之 重 要 性 內 容 及 實 務 議 題, 俾 利 公 務 處 理 過 程 中 營 造 尊 重 及 保 障 人 權 的 施 政 環 境,101 年 6 月 25 日 開 辦 人 權 教 育 種 子 培 訓 班, 計 有 本 府 辦 理 人 權 業 務 人 員 計 34 人 參 訓 4 辦 理 大 高 雄 在 地 人 權 史 蹟 探 究 班 為 提 升 本 府 國 中 小 人 權 教 育 發 展, 透 過 研 討 實 查 增 進 在 地 人 權 史 蹟 素 材 之 瞭 解,101 年 1 月 18 日 辦 理 大 高 雄 在 地 人 權 史 蹟 探 究 班, 計 有 本 府 國 中 小 教 師 40 人 參 訓 ⑶ 落 實 進 階 專 業 能 力 認 證, 辦 理 專 業 認 證 班 期 1 辦 理 健 康 管 理 講 座 認 證 班 為 提 升 工 作 士 氣 及 服 務 效 能, 宣 導 各 項 員 工 協 助 措 施 資 源 及 管 道, 俾 適 時 發 現 並 協 助 同 仁 解 決 可 能 影 響 工 作 效 能 之 相 關 問 題, 使 其 能 以 健 康 身 心 投 入 工 作, 藉 由 多 樣 化 的 協 助 措 施, 營 造 良 好 組 織 環 境,101 年 1 月 31 日 開 辦 健 康 管 理 講 座 認 證 班, 計 49 人 參 訓, 其 中 46 人 通 過 認 證 12308

10 2 辦 理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師 認 證 班 為 提 升 公 務 人 員 服 務 品 質, 訓 練 公 務 人 員 服 務 管 理 及 抱 怨 處 理 能 力, 提 高 民 眾 滿 意 程 度,101 年 6 月 5 日 與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處 合 作 辦 理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師 認 證 班, 計 39 人 參 訓 分 三 階 段 進 行 認 證, 第 一 階 段 為 實 體 課 程, 第 二 階 段 為 內 化 實 習, 第 三 階 段 為 筆 試 及 口 試, 訓 練 合 格 人 員, 可 獲 得 本 府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與 中 山 大 學 共 同 認 證 之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師 證 書 3 辦 理 公 共 工 程 品 質 訓 練 認 證 班 為 增 進 市 府 公 共 工 程 品 質,101 年 5 月 20 日 與 研 考 會 合 作 辦 理 公 共 工 程 品 質 訓 練 認 證 班, 計 有 45 人 參 訓, 受 訓 完 畢 將 參 加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之 認 證 考 試,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4 辦 理 政 府 採 購 專 業 人 員 基 礎 訓 練 班 為 提 升 本 府 採 購 品 質,101 年 3 月 13 日 至 4 月 20 日 及 101 年 5 月 15 日 至 6 月 22 日 辦 理 政 府 採 購 專 業 人 員 基 礎 訓 練 班 二 期, 訓 練 時 數 每 期 70 小 時, 對 象 為, 計 有 本 府 辦 理 採 購 政 風 或 會 計 人 員 160 人 參 訓, 受 訓 完 畢 參 加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之 認 證 考 試, 通 過 後 可 取 得 採 購 職 能 專 業 證 照 ⑷ 強 化 溝 通 服 務 訓 練 1 辦 理 強 化 組 織 整 合 力 - 衝 突 折 衝 與 溝 通 協 調 研 習 班 為 增 進 本 府 主 管 人 員 衝 突 管 理 與 溝 通 能 力,101 年 4 月 17 日 辦 理 強 化 組 織 整 合 力 - 衝 突 折 衝 與 溝 通 協 調 研 習 班, 訓 練 時 數 12 小 時, 計 有 本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主 管 人 員 39 人 參 訓 2 辦 理 情 緒 管 理 與 溝 通 技 巧 研 習 班 為 增 進 良 好 溝 通, 以 促 進 服 務 績 效,101 年 5 月 8 日 辦 理 情 緒 管 理 與 溝 通 技 巧 研 習 班, 計 有 本 府 公 務 人 員 39 人 參 訓 3 辦 理 感 動 服 務 研 習 班 為 塑 造 以 客 為 尊 的 市 政 服 務,101 年 4 月 2 日 辦 理 感 動 服 務 研 習 班, 計 有 戶 政 區 公 所 醫 院 等 與 民 眾 接 觸 之 一 線 同 仁 48 人 參 訓 4 辦 理 警 政 人 員 諮 詢 輔 導 研 習 班 為 建 立 積 極 樂 觀 的 工 作 態 度, 改 善 身 心 品 質,101 年 4 月 10 日 辦 理 警 政 人 員 諮 詢 輔 導 研 習 班, 計 有 本 府 警 察 局 暨 所 屬 外 勤 主 管 關 老 師 等 40 人 參 訓 12309

11 5 辦 理 警 務 人 員 情 緒 管 理 班 為 紓 解 員 警 壓 力 並 加 強 情 緒 自 我 管 理,101 年 3 月 22 日 及 101 年 6 月 28 日 辦 理 警 務 人 員 情 緒 管 理 班 2 期, 訓 練 時 數 各 為 12 小 時, 計 有 本 府 警 員 99 人 參 訓 6 辦 理 警 務 人 員 樂 在 工 作 研 習 營 為 增 強 溝 通 要 領, 追 求 職 場 和 諧, 提 升 工 作 效 率,101 年 6 月 11 日 及 101 年 6 月 18 日 開 辦 2 期 警 務 人 員 樂 在 工 作 研 習 營, 訓 練 時 數 各 為 12 小 時, 計 有 本 府 警 員 78 人 參 訓 7 辦 理 心 理 健 康 與 諮 商 輔 導 進 階 班 為 增 進 人 事 人 員 進 階 諮 商 輔 導 技 巧, 協 助 同 仁 身 心 健 康 發 展, 101 年 7 月 16 日 辦 理 心 理 健 康 與 諮 商 輔 導 進 階 班, 訓 練 時 數 為 30 小 時, 計 有 本 府 接 受 過 心 理 健 康 與 諮 商 輔 導 初 階 訓 練 之 人 事 人 員 35 人 參 訓 ⑸ 辦 理 個 案 教 學 師 資 工 作 坊 101 年 3 月 9 日 邀 請 中 山 大 學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義 守 大 學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教 師 參 與, 並 由 中 山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邀 集 該 院 實 際 赴 哈 佛 大 學 參 與 個 案 教 學 法 老 師 擔 任 講 座 盼 透 過 討 論 激 盪 個 案 教 學 思 維, 並 借 重 教 師 專 長 撰 寫 製 作 本 府 市 政 個 案 分 享, 俾 利 經 驗 傳 承 與 分 享 6. 賡 續 推 動 與 學 術 機 構 策 略 聯 盟 合 作 方 案 ⑴ 本 市 大 學 學 生 暑 期 市 政 實 習 專 案 1 為 有 效 整 合 產 官 學 資 源, 提 供 本 市 大 學 院 校 學 生 參 與 市 政 運 作 之 學 習 機 會,101 年 暑 期 提 供 本 市 大 學 院 校 學 生 進 行 市 政 實 習 專 案, 計 有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義 守 大 學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文 藻 外 語 學 院 及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等 6 所 大 學 共 45 名 學 生 至 本 府 17 個 局 處 實 習 實 習 起 訖 6 月 25 日 至 8 月 31 日 2101 年 6 月 8 日 假 捷 運 美 麗 島 站 辦 理 公 共 管 理 實 習 始 業 典 禮, 由 李 副 市 長 永 得 代 表 致 詞, 內 政 部 李 鴻 源 部 長 以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之 調 適 策 略 為 題 進 行 專 題 演 講 ⑵ 擔 任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趨 勢 平 台 為 建 立 人 力 資 源 趨 勢 發 展 與 公 共 政 策 管 理 的 交 流 平 台, 合 作 發 行 政 策 與 人 力 管 理 專 業 期 刊,101 年 賡 續 邀 請 學 者 及 實 務 界 專 家 發 表 專 文, 第 三 卷 第 一 期 已 於 101 年 6 月 發 行, 分 別 寄 送 相 關 學 12310

12 術 單 位 及 公 務 部 門 參 考, 以 分 享 及 提 供 人 資 與 政 策 論 文 研 究 成 果 ⑶ 與 本 市 大 學 系 所 簽 訂 培 訓 聯 盟 為 深 化 與 本 市 大 學 校 院 實 質 合 作 並 擴 大 聯 盟 效 益, 擇 定 具 特 色 及 指 標 性 之 高 雄 市 大 學 院 校 系 所 針 對 人 力 培 訓 合 作, 第 一 階 段 分 別 於 101 年 2 月 及 3 月 與 中 山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人 力 與 知 識 管 理 研 究 所 簽 訂 培 訓 聯 盟 合 約, 雙 方 就 人 力 資 源 培 訓 等 方 面 合 作 ⑷ 辦 理 實 務 兼 具 學 術 性 質 研 討 會 8 月 30 日 與 台 灣 公 共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合 辦 2012 年 公 共 治 理 論 壇 ( 南 區 ), 主 題 為 : 縣 市 ( 合 併 ) 改 制 為 直 轄 市 後, 地 方 公 共 服 務 之 整 合 困 境 與 改 善 建 議 邀 請 學 者 專 家 台 南 市 及 高 雄 2 市 政 府 代 表 參 與, 為 縣 市 合 併 後 相 關 議 題 做 診 斷 與 建 議 建 立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辦 公 及 上 課 通 報 作 業 機 制 縣 市 合 併 改 制 後, 全 市 幅 員 遼 闊, 且 山 海 地 形 面 臨 天 然 災 害 樣 態 及 承 受 度 各 異, 為 期 相 關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辦 公 及 上 課 通 報 作 業 能 順 遂 進 行, 並 得 以 及 時 因 應 處 置, 爰 訂 定 本 府 所 屬 各 機 關 學 校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辦 公 及 上 課 作 業 原 則 如 下 : 1. 通 案 性 依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辦 公 及 上 課 作 業 辦 法 規 定 之 颱 風 水 災 地 震 及 其 他 災 害 之 基 準, 由 本 府 統 一 決 定 並 發 布 ( 各 機 關 學 校 免 再 通 報 本 府 ) 颱 風 及 水 災 基 準 有 關 山 區 部 分 則 授 權 由 六 龜 甲 仙 茂 林 桃 源 那 瑪 夏 區 區 公 所 區 長 決 定 後, 報 由 本 府 統 一 發 布 2. 非 通 案 性 各 機 關 學 校 首 長 視 實 際 情 形 自 行 決 定, 並 通 報 本 府 統 一 發 布, 通 報 流 程 如 下 : ⑴ 機 關 : 機 關 人 事 單 位 通 報 本 ( 人 事 ) 處 ( 二 級 機 關 通 報 一 級 機 關 彙 整 後 再 通 報 本 處 ) 統 一 發 布 ⑵ 學 校 : 各 級 學 校 通 報 本 府 教 育 局 彙 整 後 再 通 報 本 處 統 一 發 布 辦 理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辦 公 及 上 課 作 業 兵 棋 推 演 為 強 化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辦 公 及 上 課 通 報 作 業, 於 101 年 4 月 辦 理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辦 公 及 上 課 通 報 作 業 兵 棋 推 演, 並 邀 集 本 府 38 區 區 公 所 暨 教 育 局 人 事 人 員, 以 及 鄰 近 台 南 市 及 屏 東 縣 人 事 處 派 員 共 同 參 與 模 擬 演 練, 另 為 提 升 演 練 成 效, 並 邀 請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指 派 高 階 長 官 蒞 12311

13 臨 指 導, 以 期 嫻 熟 並 有 效 提 升 天 然 災 害 來 襲 時 之 應 變 作 業 暨 專 業 能 力 四 促 進 性 別 平 權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榮 獲 行 政 院 金 馨 獎 團 體 獎 連 續 10 年 榮 獲 行 政 院 促 進 女 性 參 與 決 策 金 馨 獎 之 殊 榮 行 政 院 促 進 女 性 參 與 決 策 特 別 獎 評 選, 本 府 已 連 續 9 年 榮 獲 特 別 獎,100 年 更 獲 得 團 體 獎, 顯 見 本 府 運 用 性 別 操 作 工 具 及 各 項 政 策 落 實 性 別 主 流 化 之 全 面 性, 績 效 卓 著 辦 理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木 棉 獎 評 選 為 推 行 性 別 統 計 性 別 分 析 性 別 預 算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性 別 意 識 培 力 等 相 關 操 作 工 具 之 運 用, 全 面 整 合 各 項 工 具 運 作 成 效, 並 獎 勵 本 府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績 效 優 良 之 機 關, 辦 理 本 (101) 年 度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木 棉 獎 評 選, 評 選 結 果 如 下, 於 本 府 員 工 月 會 中 頒 獎 表 揚 : 獎 別 組 別 名 次 得 獎 機 關 團 體 獎 第 一 組 第 二 組 第 三 組 特 別 事 蹟 獎 1 社 會 局 2 原 住 民 事 務 委 員 會 3 民 政 局 1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2 凱 旋 醫 院 3 警 察 局 岡 山 分 局 4 三 民 區 第 一 戶 政 事 務 所 5 鳳 山 區 第 一 戶 政 事 務 所 6 新 興 地 政 事 務 所 1 前 金 區 公 所 2 湖 內 區 公 所 3 鼓 山 區 公 所 4 鹽 埕 區 公 所 5 楠 梓 區 公 所 社 會 局 兵 役 局 燕 巢 區 公 所 12312

14 積 極 拔 擢 女 性 擔 任 主 管 本 府 各 機 關 女 性 首 長 51 人 副 首 長 18 人 簡 任 主 任 秘 書 專 門 委 員 計 19 人 ; 女 性 一 級 單 位 主 管 比 率 至 101 年 7 月 止 為 42.10%, 已 超 越 本 府 一 級 單 位 主 管 婦 女 佔 四 分 之 一 之 目 標, 並 較 100 年 8 月 增 加 1.51% 培 訓 女 性 主 管 為 增 進 女 性 領 導 管 理 與 自 我 發 展 之 能 力, 強 化 職 場 性 別 平 權 意 識, 101 年 6 月 日 開 辦 女 性 主 管 培 訓 班, 計 有 本 府 八 職 等 以 上 女 性 主 管 32 人 參 訓 辦 理 女 性 主 管 莫 拉 克 災 區 重 建 體 驗 行 活 動 為 讓 本 府 女 性 主 管 見 證 災 區 重 建 成 果, 並 期 透 過 本 活 動, 培 養 其 人 文 關 懷 意 識, 增 進 女 性 主 管 跨 機 關 聯 誼 與 交 流, 於 101 年 3 月 29 日 辦 理 女 性 主 管 參 訪 學 習 活 動, 參 觀 重 建 有 成 的 杉 林 慈 濟 大 愛 園 區 及 永 齡 杉 林 有 機 農 業 園 區, 並 體 驗 葫 蘆 彩 繪 採 收 有 機 蔬 菜 等 活 動, 計 86 人 參 加 五 型 塑 專 業 形 象 傳 承 感 動 服 務 輔 導 成 立 本 市 公 務 人 員 協 會 改 制 後 本 市 公 務 人 員 協 會 經 本 處 積 極 協 助 招 募 會 員, 順 利 於 101 年 5 月 3 日 召 開 成 立 大 會, 並 經 本 府 於 101 年 6 月 22 日 同 意 許 可 成 立, 發 給 立 案 證 書 及 圖 記 協 會 於 101 年 5 月 14 日 召 開 第 1 次 理 監 事 會 議, 選 出 本 府 秘 書 處 柯 股 長 春 共 擔 任 第 1 屆 理 事 長 鼓 勵 研 究 創 新, 促 進 業 務 革 新 積 極 推 動 研 究 創 新, 提 高 人 事 行 政 研 究 發 展 風 氣, 增 進 研 究 發 展 寫 作 品 質, 修 正 高 雄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暨 所 屬 人 事 機 構 研 究 發 展 寫 作 注 意 事 項 擴 大 參 加 對 象 ; 並 辦 理 人 事 行 政 研 究 發 展 徵 文 寫 作 研 討 會, 邀 請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趙 必 孝 教 授 等 3 位 學 者 蒞 會 即 席 指 導 及 擔 任 評 審 等,101 年 計 薦 送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參 選 作 品 36 篇, 較 之 100 年 薦 送 25 篇 增 加 11 篇 召 開 人 事 主 管 會 報, 研 議 人 事 興 革 事 項 為 期 透 過 業 務 研 討 及 雙 向 溝 通, 使 人 事 法 規 之 研 修 與 實 務 能 密 切 配 合, 提 升 政 策 可 行 性, 本 處 於 101 年 9 月 3 日 假 本 府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舉 辦 101 年 人 事 主 管 會 報, 計 366 人 參 加 本 次 會 報 計 研 提 提 案 34 案, 並 就 具 建 設 性 提 案 建 請 中 央 有 關 機 關 研 參 或 由 本 處 各 主 管 科 列 為 業 務 改 進 之 參 考 12313

15 專 業 培 訓, 提 升 人 事 專 業 1. 遴 薦 參 加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舉 辦 之 地 方 員 額 評 鑑 專 班 - 地 方 機 關 非 主 管 班 等 班 期 計 10 場 次, 共 計 88 人 參 訓 2. 與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合 作 辦 理 下 列 班 期 : ⑴101 年 5 月 10 日 至 11 日 人 事 法 規 專 班 - 教 師 選 聘 敘 薪 ( 地 方 學 校 主 管 班 ) 研 習 班, 計 57 人 參 訓 ⑵101 年 5 月 28 日 地 方 員 額 評 鑑 專 班 ( 主 管 班 ) 研 習 班, 計 30 人 參 訓 ⑶101 年 6 月 7 日 至 8 日 人 事 法 規 專 班 - 教 師 考 核 退 撫 ( 地 方 學 校 主 管 班 非 主 管 班 ) 研 習 班, 計 42 人 參 訓 ⑷101 年 6 月 11 日 至 12 日 及 7 月 5 日 至 6 日 辦 理 101 年 度 兼 任 兼 辦 人 事 人 員 研 習, 機 關 組 76 人 學 校 組 57 人, 計 133 人 參 訓 年 7 月 9 日 辦 理 人 事 人 員 管 理 訓 練 - 人 事 管 理 有 撇 步 研 習, 共 計 本 處 科 長 薦 任 第 九 職 等 人 事 主 任 36 人 參 訓 舉 辦 各 區 公 所 人 事 業 務 策 略 聯 盟, 精 進 人 事 業 務 為 持 續 精 進 區 公 所 人 事 業 務, 推 廣 組 織 學 習 風 氣, 於 101 年 7 月 18 日 邀 請 各 區 公 所 人 事 主 管, 假 本 處 會 議 室 召 開 本 市 各 區 公 所 人 事 業 務 第 2 次 聯 繫 會 報 暨 人 事 個 案 研 討 及 教 學 活 動 會 中 除 各 科 會 宣 導 近 期 重 要 業 務, 並 針 對 人 事 人 員 差 勤 或 服 務 任 免 遷 調 考 核 獎 懲 退 休 撫 卹 及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等 5 大 個 案 主 題 研 討 解 決 方 案 及 配 套 措 施, 落 實 小 組 研 討 學 習 模 式 與 面 對 面 雙 向 溝 通 推 動 閱 團 交 響 曲, 共 譜 新 人 生 共 讀 活 動 為 培 養 人 事 人 員 閱 讀 習 慣, 共 讀 分 享, 增 進 共 學 成 長 之 積 極 正 向 力 量, 訂 定 本 處 所 屬 人 事 機 構 閱 團 交 響 曲, 共 譜 新 人 生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由 所 屬 人 事 機 構 組 成 閱 團, 召 集 成 員 舉 行 共 讀 會 101 年 2 至 7 月 共 計 辦 理 37 場 共 讀 活 動 辦 理 人 事 人 員 職 能 評 鑑 為 落 實 職 能 管 理, 瞭 解 本 處 所 屬 人 事 人 員 核 心 能 力 之 優 弱 程 度, 由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人 力 與 知 識 管 理 研 究 所 研 究 團 隊 指 導, 進 行 本 處 所 屬 專 任 人 事 人 員 職 能 評 鑑 所 屬 人 事 人 員 依 職 等 分 為 3 類, 發 展 11 種 問 卷, 透 過 360 度 職 能 評 鑑 問 卷, 進 行 職 能 缺 口 分 析, 分 析 結 果 將 運 用 於 各 項 人 事 人 員 管 理 制 度, 有 助 於 人 事 人 員 規 劃 職 涯 發 展 及 提 升 人 事 團 隊 競 爭 力 12314

16 訂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暨 所 屬 人 事 人 員 服 務 守 則 為 期 本 處 所 屬 人 事 人 員 踐 行 廉 正 忠 誠 專 業 效 能 關 懷 等 5 項 文 官 核 心 價 值, 使 本 處 人 事 管 理 措 施 均 能 循 正 常 管 道 反 映, 同 時 加 強 自 我 專 業 知 能, 以 同 理 心 關 懷 服 務 機 關 同 仁, 訂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暨 所 屬 人 事 人 員 服 務 守 則, 以 資 遵 循 六 表 彰 績 優 建 立 楷 模 請 頒 功 績 獎 章, 獎 掖 有 功 人 員 依 據 獎 章 條 例 提 報 本 府 暨 所 屬 機 關 學 校 參 與 八 八 水 災 災 後 重 建 工 作 著 有 績 效 人 員, 請 頒 功 績 或 楷 模 獎 章, 其 中 都 發 局 副 總 工 程 司 王 正 一 凱 旋 醫 院 副 院 長 周 煌 智 文 化 局 岡 山 文 化 中 心 前 主 任 廖 文 卿 桃 源 區 公 所 前 區 長 謝 垂 耀 及 那 瑪 夏 區 民 權 國 小 校 長 吳 庭 育 等 5 人, 經 行 政 院 101 年 8 月 核 定 頒 給 三 等 功 績 獎 章 水 利 局 副 工 程 司 謝 宗 霖 旗 山 區 公 所 課 長 呂 正 元 及 那 瑪 夏 國 中 校 長 王 世 哲 ( 現 任 國 昌 國 中 校 長 ) 等 3 人 頒 給 三 等 楷 模 獎 章 表 揚 模 範 公 務 人 員, 提 振 士 氣 依 據 行 政 院 表 揚 模 範 公 務 人 員 實 施 要 點 及 高 雄 市 政 府 暨 所 屬 各 機 關 選 拔 模 範 公 務 人 員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本 府 101 年 模 範 公 務 人 員 選 拔, 計 有 24 個 機 關 推 薦 38 人 參 加, 經 評 審 結 果 核 定 模 範 公 務 人 員 15 人, 並 推 薦 工 務 局 課 長 曾 品 杰 社 會 局 專 員 趙 若 新 民 政 局 股 長 劉 文 粹 等 3 人 參 加 行 政 院 101 年 模 範 公 務 人 員 選 拔 獲 選 之 模 範 公 務 人 員 於 101 年 員 工 月 會 表 揚, 頒 發 獎 狀 1 幀 獎 金 5 萬 元, 並 給 予 公 假 5 天 表 揚 績 優 人 事 人 員, 鼓 舞 士 氣 依 據 行 政 院 所 屬 各 級 人 事 機 構 人 員 設 置 管 理 要 點 及 高 雄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暨 所 屬 各 級 人 事 機 構 績 優 人 事 人 員 表 揚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101 年 度 績 優 人 事 人 員 選 拔, 經 核 定 三 民 家 商 人 事 室 主 任 廖 心 宜 本 處 股 長 魏 嘉 琳 本 處 股 長 陳 曜 楠 湖 內 區 公 所 人 事 室 主 任 謝 佳 芳 路 竹 高 中 人 事 室 主 任 鄭 滄 溢 教 育 局 人 事 室 專 員 蔡 怡 婷 林 園 區 公 所 人 事 室 主 任 葉 東 興 等 7 人 當 選 本 處 績 優 人 事 人 員, 各 頒 發 人 事 楷 模 榮 譽 獎 獎 座 1 座 及 禮 券 5,000 元, 另 薦 送 本 市 湖 內 區 公 所 人 事 室 主 任 謝 佳 芳 參 加 行 政 院 績 優 人 事 人 員 選 拔, 並 經 核 定 當 選 七 創 新 e 化 E 流 服 務 擴 大 推 動 線 上 差 勤 管 理 系 統 (WebITR) 積 極 推 動 機 關 線 上 差 勤 簽 核 與 查 詢, 及 推 動 無 紙 化 作 業 環 境, 並 整 合 12315

17 資 源 降 低 系 統 重 覆 開 發 成 本 本 (101) 年 持 續 擴 大 推 動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開 發 之 全 國 共 享 版 機 關 內 部 差 勤 電 子 表 單 系 統 (WebITR), 100 年 度 納 入 財 政 局 等 22 個 機 關 101 年 度 賡 續 納 入 秘 書 處 等 72 個 機 關 進 行 試 辦, 透 過 試 辦 逐 步 修 正 操 作 流 程, 未 來 將 擴 大 納 入 本 府 各 機 關 持 續 推 動 線 上 差 勤 管 理 系 統, 以 提 升 差 勤 管 理 效 率 與 服 務 品 質 強 化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系 統 (WebHR) 1. 提 升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WebHR) 系 統 功 能 101 年 1 至 6 月 份, 新 增 及 修 正 WebHR 系 統 之 12 項 子 系 統 功 能, 提 升 項 次 分 別 為 個 人 資 料 54 項 組 織 編 制 17 項 任 免 遷 調 26 項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28 項 獎 懲 作 業 14 項 考 績 作 業 22 項 差 勤 管 理 9 項 待 遇 福 利 14 項 退 休 撫 卹 43 項 統 計 作 業 11 項 系 統 管 理 13 項, 出 國 作 業 1 項, 總 計 252 項 經 測 試 無 誤, 有 效 改 善 系 統 操 作 環 境, 加 強 資 料 快 速 更 新 與 便 利 2. 舉 辦 相 關 業 務 講 習, 強 化 專 業 知 能 ⑴101 年 5 月 1 日 及 5 月 3 日 辦 理 WebHR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系 統 研 習 班, 以 提 升 新 進 或 調 動 至 本 府 之 人 事 人 員 操 作 WebHR 人 事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技 能, 計 38 人 參 訓 ⑵101 年 7 月 30 日 及 8 月 1 日 辦 理 WebHR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系 統 種 籽 教 師 回 流 研 習 班, 以 提 升 本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人 事 人 員 WebHR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系 統 操 作 知 能, 提 高 人 事 業 務 品 質, 建 立 優 質 人 事 服 務 團 隊, 計 39 人 參 訓 持 續 推 動 資 訊 安 全 教 育 訓 練 應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施 行, 灌 輸 員 工 在 資 安 無 虞 下 對 電 腦 或 網 路 資 料 儲 放 與 使 用 的 正 確 觀 念,101 年 上 半 年 計 分 別 辦 理 資 訊 安 全 個 資 保 護 及 社 交 工 程 防 範 之 資 訊 教 育 訓 練 共 3 場 次, 計 168 人 參 訓 八 創 新 服 務 關 懷 員 工 推 動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及 心 理 健 康 協 助 機 制 1. 訂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101 年 度 推 動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及 心 理 健 康 實 施 計 畫 各 機 關 依 據 高 雄 市 政 府 101 年 度 推 動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及 心 理 健 康 實 施 計 畫 推 動 心 理 健 康 相 關 措 施 教 育 訓 練 專 題 講 座 及 宣 導 活 動 等, 以 落 實 人 性 關 懷, 協 助 公 教 員 工 以 健 康 的 身 心 投 入 工 作, 及 規 劃 個 人 職 涯 與 生 涯 ( 退 休 ) 發 展 2. 推 動 員 工 協 助 暨 身 心 健 康 關 懷 小 組 巡 迴 宣 導 活 動 12316

18 配 合 府 屬 機 關 學 校 舉 辦 之 活 動, 安 排 員 工 協 助 暨 身 心 健 康 關 懷 小 組 成 員 前 往 各 機 關 學 校, 宣 導 本 府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暨 心 理 健 康 協 助 機 制 各 項 輔 導 資 源 與 措 施 101 年 度 至 7 月 底 計 前 往 市 立 圖 書 館 等 府 屬 機 關 學 校 辦 理 173 場 次 巡 迴 宣 導 活 動, 累 計 有 公 教 同 仁 11,276 人 參 加 3. 辦 理 健 康 心 物 語 系 列 研 習 活 動 為 型 塑 互 助 與 關 懷 的 辦 公 環 境, 積 極 推 動 員 工 心 理 健 康 協 助 機 制, 101 年 度 以 健 康 心 物 語 為 系 列 主 題 規 劃 5 場 次 研 習 活 動,1 至 7 月 開 辦 3 場 次 不 同 議 題 的 專 題 講 演 活 動, 計 有 公 教 同 仁 492 人 參 加 4. 辦 理 健 康 管 理 講 座 認 證 班 101 年 1 月 31 日 及 2 月 6 日 8 日 10 日 共 計 5 日, 以 專 班 培 訓 方 式, 於 本 府 人 發 中 心 辦 理 健 康 管 理 講 座 認 證 班, 藉 以 充 實 種 籽 講 師 專 業 知 能, 深 化 本 府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及 心 理 健 康 協 助 機 制 推 動 成 效 共 計 有 種 籽 講 師 46 人 完 成 認 證 5. 建 置 本 府 員 工 協 助 專 區 為 建 立 溫 馨 關 懷 的 工 作 環 境, 營 造 互 動 良 好 之 組 織 文 化, 於 本 處 網 站 建 置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及 諮 詢 服 務 專 線 專 區, 彙 整 本 市 心 理 法 律 稅 務 醫 療 等 協 助 資 源, 以 利 同 仁 運 用 6. 建 置 員 工 協 助 諮 詢 專 線 為 協 助 本 府 同 仁 解 決 可 能 影 響 工 作 效 能 之 相 關 問 題, 本 府 公 教 人 員 住 宅 輔 建 及 福 利 會 與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合 辦 員 工 協 助 諮 詢, 自 98 年 4 月 1 日 起 成 立 諮 詢 專 線, 遴 聘 合 格 心 理 諮 商 師 駐 點 服 務, 諮 詢 時 間 為 每 週 三 上 午 9 時 至 12 時, 每 人 次 每 次 諮 詢 時 間 為 1 小 時, 諮 詢 地 點 設 於 人 發 中 心 3 樓 員 工 協 助 諮 詢 室 諮 詢 方 式 可 採 面 談 或 電 話 諮 詢 101 年 度 至 7 月 底 共 提 供 6 件 個 案, 總 共 有 47 小 時 的 諮 詢 服 務 辦 理 未 婚 公 教 人 員 聯 誼 活 動 為 增 進 未 婚 同 仁 兩 性 情 感 交 流 及 交 友 機 會, 本 府 自 96 年 起 每 年 辦 理 2 個 梯 次 未 婚 同 仁 聯 誼 活 動 101 年 度 規 劃 辦 理 4 梯 次, 至 7 月 底 已 辦 理 2 梯 次, 共 計 144 人 參 加 為 方 便 個 人 資 料 整 理 統 計 及 分 析, 於 101 年 度 開 始 採 網 路 報 名, 並 於 Facebook 社 群 網 站 建 置 未 婚 公 教 人 員 社 群 E 甸 園, 以 擴 大 後 續 聯 誼 效 果 另 於 活 動 結 束 前 均 透 過 問 卷 瞭 解 參 加 人 員 對 活 動 之 滿 意 程 度 與 建 議 事 項, 並 將 分 析 結 果 作 為 12317

19 爾 後 活 動 規 劃 之 參 考 推 動 公 教 同 仁 健 檢 措 施 本 府 於 96 年 12 月 6 日 訂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公 教 人 員 健 康 檢 查 作 業 規 範, 自 97 年 1 月 起, 年 滿 40 歲 以 上 之 公 教 同 仁, 由 本 府 補 助 健 康 檢 查 費 用, 預 算 經 費 由 各 機 關 自 行 編 列 101 年 度 至 6 月 底 共 計 公 教 同 仁 2,682 人 完 成 健 康 檢 查 並 申 請 補 助 輔 導 社 團 運 作, 提 倡 正 當 休 閒 活 動 為 倡 導 公 務 人 員 從 事 正 當 休 閒 活 動,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及 配 合 政 府 週 休 2 日 措 施, 依 高 雄 市 政 府 所 屬 各 機 關 學 校 員 工 文 康 活 動 實 施 要 點, 輔 導 成 立 21 個 員 工 社 團, 並 由 本 府 一 二 級 機 關 擔 任 輔 導 機 關, 各 社 團 除 利 用 公 餘 定 期 練 習 外, 並 辦 理 專 案 性 活 動 又 依 高 雄 市 政 府 所 屬 各 機 關 學 校 員 工 社 團 活 動 實 施 成 果 評 鑑 暨 經 費 支 應 原 則 之 規 定 酌 予 經 費 補 助,101 年 度 至 7 月 底 各 社 團 共 申 請 8 場 次 經 費 補 助, 總 計 4 萬 2,000 元 辦 理 理 財 暨 居 家 規 劃 等 研 習 為 提 供 更 豐 富 多 元 之 理 財 暨 居 家 環 境 規 劃 資 訊,101 年 度 以 繽 紛 家 園 作 為 系 列 活 動 主 題 規 劃 辦 理 5 場 次 專 題 講 座, 邀 請 財 經 專 家 兩 性 作 家 等 知 名 講 座 蒞 府 分 享 經 驗, 至 7 月 底 已 辦 理 3 場 次, 計 有 公 教 同 仁 428 人 參 加 提 供 輔 貸 管 道, 爭 取 優 惠 措 施 1. 提 供 築 巢 優 利 貸 優 惠 利 率 方 案 與 多 元 房 貸 管 道 本 府 辦 理 輔 助 公 教 人 員 購 置 住 宅 貸 款 業 務, 係 準 用 中 央 公 教 人 員 購 置 住 宅 輔 助 要 點 規 定 本 方 案 經 由 原 中 央 住 福 會 辦 理 公 開 招 標,98 年 11 月 1 日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由 華 南 銀 行 承 作, 利 率 係 按 中 華 郵 政 2 年 期 定 期 儲 金 機 動 利 率 加 0.265% 計 息, 目 前 年 息 為 1.64%, 提 供 同 仁 多 元 購 置 住 宅 貸 款 管 道 2. 提 供 短 期 信 貸 措 施, 解 決 同 仁 財 務 規 劃 需 求 提 供 臺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貼 心 相 貸 措 施,80 萬 元 以 下 信 用 貸 款 免 保 證 人, 年 息 依 郵 政 儲 金 二 年 期 定 期 儲 蓄 機 動 利 率 固 定 加 0.345% 機 動 計 息, 目 前 利 息 為 1.72%, 每 月 攤 還 本 息 不 得 超 過 月 俸 給 總 額 1/3, 對 同 仁 從 事 各 項 財 務 規 劃 或 臨 時 金 錢 之 需 求, 提 供 適 時 之 財 務 支 援 辦 理 員 工 急 難 貸 款, 照 顧 員 工 生 活 為 紓 解 公 教 人 員 急 難, 安 定 其 生 活, 本 府 準 用 中 央 公 教 人 員 急 難 貸 12318

20 款 實 施 要 點 之 規 定, 於 公 教 員 工 發 生 傷 病 住 院 疾 病 醫 護 喪 葬 及 重 大 災 害 等 4 項 狀 況 時, 提 供 急 難 救 助 貸 款 最 高 核 貸 金 額 為 60 萬 元, 最 長 還 款 年 限 為 6 年, 利 息 按 郵 政 儲 金 二 年 期 定 期 儲 蓄 存 款 機 動 利 率 減 年 息 厘 計 算 機 動 調 整, 現 行 利 率 為 1.35%, 適 時 協 助 公 教 員 工 解 決 急 難 時 財 務 之 需 求 創 新 服 務 措 施, 減 輕 員 工 負 擔 1. 洽 簽 特 約 醫 院 提 供 健 檢 優 惠 方 案 為 加 強 本 府 同 仁 自 主 性 健 康 管 理, 擴 展 本 市 健 康 檢 查 優 惠 方 案 特 約 院 所 範 圍, 以 供 同 仁 就 近 利 用, 特 與 阮 綜 合 醫 院 等 14 家 醫 院 簽 訂 健 康 檢 查 優 惠 方 案, 以 3,500 元 及 7,900 元 之 價 格 提 供 物 超 所 值 的 健 檢 項 目, 適 用 對 象 遍 及 本 府 員 工 員 工 眷 屬 及 退 休 人 員 2. 辦 理 汽 機 車 強 制 險 優 惠 方 案 本 府 自 97 年 度 率 先 辦 理 機 車 強 制 險 優 惠 方 案 後, 獲 得 同 仁 一 致 好 評,98 年 6 月 30 日 實 施 期 滿 後 除 賡 續 辦 理 外, 並 擴 大 至 汽 車 強 制 險,101 年 度 再 與 6 家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簽 定 保 費 優 惠 措 施, 提 供 汽 機 車 強 制 險 優 惠 保 險 價 格 3. 推 動 托 育 優 惠 措 施 為 協 助 公 教 員 工 子 女 托 育,101 年 度 經 與 本 市 134 所 合 格 托 育 機 構 簽 訂 特 約, 提 供 員 工 優 惠 托 育 服 務, 實 質 優 惠 價 格 最 低 9.5 折 最 高 5 折, 有 效 減 輕 有 托 育 需 求 員 工 經 濟 負 擔 4. 推 動 托 老 優 惠 措 施 為 減 輕 本 府 公 教 員 工 照 顧 家 中 長 者 財 務 壓 力,101 年 度 與 本 市 10 家 最 近 3 年 評 鑑 為 甲 等 以 上 之 私 立 老 人 安 養 機 構, 簽 定 優 惠 方 案, 提 供 本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公 教 員 工 尊 親 屬 退 休 人 員 及 其 配 偶 能 獲 得 高 品 質 之 托 老 服 務 及 優 惠 收 費 5. 賡 續 規 劃 創 新 性 服 務 措 施 為 提 供 創 新 性 服 務,101 年 度 依 行 業 類 別 就 餐 飲 業 藝 文 圖 書 業 旅 宿 業 及 其 他 行 業 等, 與 90 家 民 間 廠 商 簽 訂 優 惠 措 施, 提 供 府 屬 公 教 員 工 自 行 參 考 利 用 九 妥 適 編 列 經 費 保 障 退 休 權 益 保 障 員 工 退 優 權 益 為 合 理 籌 編 退 休 金 統 籌 款 預 算, 登 記 退 休 有 案 者, 均 核 予 退 休, 惟 有 特 殊 情 況 申 請 自 願 退 休 者, 敘 明 事 由 專 案 報 府 101 年 1 至 7 月 份 合 計 563 人 退 休 ( 公 務 人 員 386 人 教 職 員 171 人 ) 12319

21 如 期 發 放 101 年 第 2 期 月 退 休 金 101 年 7 月 16 日 發 放 本 府 支 領 月 退 休 人 員 101 年 第 2 期 (7-12 月 ) 月 退 休 金, 計 有 6175 人, 合 計 10 億 4,406 萬 8,363 元 發 放 退 休 人 員 年 節 慰 問 金 及 特 別 照 護 金 1. 年 節 慰 問 金 依 規 定 於 春 節 端 午 及 中 秋 節 由 各 服 務 機 關 致 贈 退 休 人 員 及 在 職 亡 故 人 員 遺 族 每 人 每 節 2,000 元 慰 問 金 101 年 春 節 1 萬 7,010 人, 3,402 萬 元 ;101 年 端 午 節 1 萬 7,189 人,3,437 萬 8,000 千 元 2. 年 節 特 別 照 護 金 68 年 底 以 前 退 休 支 領 一 次 退 休 金, 生 活 特 別 困 難 之 公 教 人 員, 依 早 期 退 休 支 領 一 次 退 休 金 生 活 特 別 困 難 之 退 休 公 教 人 員 發 給 年 節 特 別 照 護 金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審 查 符 合 申 請 條 件 者, 依 規 定 發 給 春 節 端 午 節 中 秋 節 等 特 別 照 護 金 ( 單 身 每 人 18,000 元 ; 有 眷 每 人 31,000 元 ) ⑴101 年 春 節 : 單 身 60 人, 計 108 萬 元 ; 有 眷 44 人, 計 136 萬 4,000 元 ⑵101 年 端 午 節 : 單 身 60 人, 計 108 萬 元 ; 有 眷 45 人, 計 139 萬 5,000 元 即 時 辦 理 撫 卹 案 件 101 年 度 上 半 年 本 府 各 機 關 辦 理 公 務 人 員 撫 卹 案 計 8 件, 均 迅 速 核 轉 銓 敘 部 審 定, 以 安 定 遺 眷 生 活 辦 理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研 習 為 期 公 教 人 員 能 提 早 對 退 休 生 涯 預 做 準 備, 並 鼓 勵 退 休 人 員 投 入 社 會 志 願 工 作 行 列, 於 101 年 2 月 6 日 假 本 府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舉 辦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研 習 班, 就 如 何 充 實 退 休 生 活 及 選 擇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等 議 題, 邀 請 具 實 務 經 驗 人 士 作 詳 細 解 析, 計 108 人 參 加 參 未 來 業 務 推 動 之 重 點 工 作 一 強 化 員 額 管 理 機 制 訂 定 員 額 精 簡 措 施 鑑 於 本 市 財 政 拮 据, 在 兼 顧 抑 制 本 府 人 事 費 成 長 及 考 量 各 機 關 人 力 需 求 下, 訂 定 本 府 102 年 員 額 管 控 措 施 : 1. 員 額 精 簡 由 3% 提 升 至 5%: 本 府 各 機 關 現 行 精 簡 職 員 3%, 精 簡 280 人,102 年 提 升 至 精 簡

22 %, 精 簡 607 人, 精 簡 人 數 計 增 加 327 人 2. 約 聘 僱 人 員 列 管 出 缺 不 補 : 除 因 應 本 府 施 政 目 標 或 機 關 特 殊 業 務 需 要 外, 各 機 關 不 得 以 公 務 預 算 再 行 新 增 約 聘 僱 人 員 ; 約 聘 僱 人 數 超 過 機 關 預 算 員 額 5% 或 聘 僱 用 計 畫 期 限 超 過 5 年 者, 列 管 出 缺 不 補 3. 職 工 部 分 比 照 職 員 精 簡 5% 4. 業 務 助 理 臨 時 人 員 列 管 出 缺 不 補 訂 定 員 額 評 鑑 計 畫 建 立 員 額 評 鑑 機 制, 針 對 提 出 增 員 需 求 之 機 關, 就 組 織 設 立 業 務 統 整 人 力 運 用 經 費 支 應 及 工 作 流 程 等 面 向 進 行 通 盤 檢 討, 具 體 建 議 作 為 機 關 員 額 調 整 運 用 之 參 考 二 賡 續 規 劃 全 面 推 動 內 部 差 勤 電 子 表 單 系 統 (WebITR) 為 提 升 本 府 各 機 關 內 部 差 勤 管 理 資 訊 效 能, 達 到 e 化 整 合 服 務 及 管 理 資 訊 化, 規 劃 賡 續 分 年 將 WebITR 系 統 分 階 段 推 廣 導 入 至 府 屬 各 機 關, 以 建 立 本 府 全 面 線 上 差 勤 管 理 作 業, 完 備 節 能 省 碳 便 利 服 務 管 理 機 制 三 賡 續 培 育 中 階 人 才 中 階 菁 英 主 管 人 才 鑒 於 人 才 培 育 之 重 要 性, 且 人 力 資 源 係 組 織 競 爭 之 核 心 要 素, 又 為 因 應 縣 市 合 併 人 才 培 育 之 需 求, 本 (101) 年 賡 續 規 劃 於 上 下 半 年 度 辦 理 中 階 主 管 培 育 班 9 等 主 管 班 及 8 等 主 管 班 各 1 班 期 ; 另 為 期 達 訓 用 合 一, 並 建 立 公 平 機 制, 爰 將 參 加 本 培 育 班 結 訓 人 員 於 陞 任 評 分 標 準 表 個 別 選 項 之 評 比 項 目 職 務 歷 練 與 發 展 潛 能 內 加 分 標 準, 改 為 按 名 次 訂 定 不 同 加 分 標 準, 並 以 客 觀 公 正 且 嚴 謹 之 成 績 評 量 標 準 為 配 套, 期 培 育 本 府 優 秀 之 中 階 主 管 幹 部 人 才 推 動 中 階 公 務 人 員 職 涯 發 展 計 畫 為 強 化 公 務 人 員 發 展 潛 能, 促 進 檢 視 自 我 職 涯 發 展, 以 落 實 訓 用 合 一 之 精 神 並 點 燃 工 作 熱 忱, 特 針 對 薦 任 第 六 職 等 第 七 職 等 人 員 規 劃 開 創 中 階 公 務 人 員 職 涯 發 展 研 習 班, 俾 銜 接 本 府 儲 備 中 階 主 管 培 育 班, 以 建 構 本 府 整 體 人 力, 擴 大 學 習 效 益, 完 成 本 府 梯 狀 訓 練 之 願 景 四 人 才 培 育 多 面 向, 訓 練 課 程 精 緻 化 加 強 公 務 溝 通 服 務 品 質 本 府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為 提 昇 公 務 溝 通 服 務 品 質, 訂 定 101 年 度 全 面 提 升 高 雄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溝 通 服 務 品 質 訓 練 執 行 計 畫, 就 班 期 課 12321

23 程 學 習 列 車 經 典 講 座 數 位 學 習 等 學 習 方 式, 加 強 安 排 公 務 溝 通 服 務 課 程, 並 辦 理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師 認 證 班, 提 昇 公 務 人 力 素 質, 以 強 化 為 民 服 務 效 能, 建 立 以 顧 客 為 導 向 的 企 業 型 政 府, 提 高 民 眾 對 本 府 施 政 滿 意 度 規 劃 法 制 學 習 地 圖 為 增 進 法 制 課 程 進 修 輔 導 機 制, 規 劃 本 府 公 務 同 仁 法 制 學 習 地 圖, 課 程 模 組 採 進 階 方 式 由 淺 入 深, 研 擬 8 個 模 組, 每 一 模 組 3-5 個 科 目, 每 1 個 科 目 3-6 小 時 8 項 模 組 如 下 :A 模 組 - 基 礎 課 程,B 模 組 - 公 務 倫 理 與 公 務 員 法 制,C 模 組 - 行 政 行 為 與 行 政 執 行 法 制,D 模 組 - 行 政 救 濟 法 制,E 模 組 - 地 方 自 治 法 制,F 模 組 - 地 方 立 法 程 序 與 技 術,G 模 組 - 基 礎 法 學 與 行 政 實 務 研 習,H 模 組 - 公 共 政 策 法 制, 以 提 供 本 府 同 仁 整 體 性 法 制 進 修 課 程, 提 升 公 務 法 學 素 質, 落 實 依 法 行 政 建 構 高 雄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職 能 模 型 委 託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人 力 與 知 識 管 理 研 究 所 專 題 研 究 高 雄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職 能 模 型 研 究 與 建 構 案, 經 由 文 獻 探 討 專 家 訪 談 及 前 測 分 析 結 果, 發 展 出 依 據 360 度 資 料 進 行 高 雄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個 人 能 力 職 位 能 力 需 求 及 個 人 能 力 發 展 需 求 之 職 能 評 鑑 模 式, 並 確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簡 薦 委 主 管 及 非 主 管 人 員 階 梯 涵 蓋 式 之 職 能 模 型, 未 來 將 據 此 模 型 發 展 本 府 公 務 人 員 職 能 評 鑑, 針 對 職 能 缺 口 訂 定 本 府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計 畫, 以 有 效 培 訓 優 質 人 力 肆 結 語 人 事 行 政 是 維 持 政 府 運 作 之 永 續 性 與 支 援 性 的 業 務, 除 全 力 配 合 市 府 市 政 計 畫 外, 本 處 將 持 續 以 更 活 化 的 創 新 思 維 及 工 作 態 度, 強 化 本 府 員 額 管 制, 培 育 優 質 廉 能 公 務 人 力, 全 力 做 好 人 事 服 務 工 作, 並 在 市 府 各 級 長 官 領 導 下, 為 協 助 各 機 關 順 利 推 展 市 政 盡 最 大 努 力 尚 祈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繼 續 給 予 支 持 鼓 勵 與 指 教! 最 後 敬 祝 議 長 副 議 長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身 體 健 康 萬 事 如 意 大 會 圓 滿 成 功 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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