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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伏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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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釋 常 慶 第 四 屆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佛 學 系 目 次 一 前 言 二 默 照 禪 的 觀 念 ( 一 ) 諸 宗 要 義 之 教 法 整 合 ( 二 ) 諸 經 疏 要 義 之 教 法 整 合 三 默 照 禪 的 方 法 ( 一 ) 默 照 禪 五 個 層 次 有 系 統 的 歸 納 ( 二 ) 各 層 次 之 體 驗 四 結 論
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一 前 言 聖 嚴 法 師 一 生 致 力 於 弘 傳 漢 傳 禪 佛 教, 在 默 照 禪 和 話 頭 禪 著 墨 很 多, 其 卓 越 的 成 果 是 有 目 共 睹 的 因 應 當 代 二 十 一 世 紀, 聖 嚴 法 師 努 力 及 舉 辦 專 修 默 照 禪 七 和 話 頭 禪 七, 並 遊 化 西 方, 讓 東 西 禪 眾 皆 能 受 用 在 弘 傳 此 二 禪 法 中, 聖 嚴 法 師 在 指 導 禪 修 系 統 中, 以 適 合 現 代 人 的 需 要, 皆 整 理 出 有 次 第 的 層 次 的 教 學, 也 隨 順 現 代 人 的 根 器, 藉 輔 助 方 法 以 解 決 禪 修 者 在 修 習 正 行 不 能 用 方 法 的 困 徑 亦 如 承 先 啟 後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中 所 說 : 我 把 話 頭 禪 及 默 照 禪 整 理 之 後, 便 在 頓 中 開 出 次 第 化 的 漸 修 法 門, 是 任 何 根 器 的 人 都 適 合 用 來 起 信 實 修 的 好 方 法 1 以 此 可 知, 聖 嚴 法 師 所 傳 授 的 默 照 禪, 乃 根 據 現 代 人 所 需 要 的, 將 佛 陀 和 祖 師 們 的 教 法 整 合 之 後, 呈 現 出 來 的 效 果, 是 一 味 的 佛 法 其 中 教 法 整 合 是 參 考 中 國 的 許 多 宗 派, 也 參 考 南 傳 佛 教 與 藏 傳 佛 教, 主 要 是 呈 現 中 國 禪 的 特 色, 將 它 運 用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2 筆 者 於 2008 年 6 月 15 日 於 僧 伽 大 學 發 表 畢 業 製 作 題 目 名 為 :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 一 本 禪 修 筆 記 書 ( 以 下 簡 稱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 3 當 時 是 以 筆 記 書 方 式 來 呈 現 的 今 依 當 時 所 整 理 的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之 內 容, 在 觀 念 上, 簡 略 整 理 出 聖 嚴 法 師 所 列 舉 ( 一 ) 諸 宗 要 義 之 教 法 整 合, 再 增 補 ( 二 ) 諸 經 疏 要 義 之 教 法 整 合 ; 而 在 方 法 上, 修 訂 增 補 4 當 時 所 缺 漏 的 默 照 禪 五 個 層 次, 5 以 本 文 呈 現 之 1 承 先 啟 後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頁 12 另 參 承 先 啟 後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頁 見 默 照 禪 在 西 方 的 耕 耘 與 推 行 ( 頁 41): 佛 法 不 管 到 那 裡 都 是 一 味 的, 不 應 該 有 東 方 與 西 方 之 分 不 要 認 為 我 傳 授 的 默 照 禪 一 定 是 中 國 古 代 的, 那 是 我 自 己 根 據 現 代 人 所 需 要 的, 將 佛 陀 和 祖 師 們 的 教 法 整 合 之 後, 呈 現 出 來 的 效 果, 就 是 一 味 的 佛 法 我 也 參 考 南 傳 佛 教 與 藏 傳 佛 教, 我 不 排 斥 它 ; 我 也 參 考 中 國 的 許 多 宗 派, 我 也 一 樣 不 會 排 斥 他 們 中 國 禪 的 根 本 精 神, 主 要 是 運 用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不 論 在 東 方 或 西 方, 都 是 一 樣 的 此 篇 聖 嚴 法 師 接 受 美 國 雜 誌 佛 法 : 學 者 的 季 刊 Michael I. Grady( 麥 克. 格 藍 地 ) 的 訪 談 默 照 禪 在 西 方 的 耕 耘 與 推 行 人 生 雜 誌, 頁 筆 者 曾 依 畢 業 製 作 (2008 年 6 月 15 日, 紙 本 影 印 ):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 一 本 禪 修 筆 記 書 整 理 一 篇 論 文 淺 談 默 照 禪 在 當 代 復 興 的 契 機 發 表 於 廣 東 省 佛 教 協 會 主 辦 的 2010 禪 宗 六 祖 文 化 節, 論 文 收 於 2010 禪 宗 六 祖 文 化 節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頁 筆 者 在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 頁 299) 中, 標 題 名 稱 為 2.6 默 照 禪 的 修 行 階 段 與 層 次, 當 時 還 沒 完 成 ( 參 頁 ) 的 五 個 層 次 的 整 理, 今 修 訂 和 增 補, 如 2001 年 禪 七 開 示 的 默 照 禪 層 次 沒 收 集,2002 年 禪 七 開 示 的 默 照 禪 層 次 五 個 層 次 只 收 集 了 一 部 分, 故 今 文 再 增 補 這 兩 部 分 ; 另 外 也 增 補 了 後 來 出 版 的 無 法 之 法 如 月 印 空 默 照 禪 層 次 的 內 容 5 關 於 聖 嚴 法 師 所 倡 的 默 照 禪 的 方 法 之 特 色, 請 筆 者 所 寫 淺 談 默 照 禪 在 當 代 復 興 的 契 機 的 三 聖 嚴 法 師 復 興 默 照 禪 之 特 色, 頁 本 文 默 照 禪 的 方 法 僅 就 各 層 次 的 體 驗 做 歸 納 之 整 理
3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二 默 照 禪 的 觀 念 聖 嚴 法 師 教 法 整 合, 主 要 以 六 祖 壇 經 為 主, 做 為 整 合 了 諸 宗 和 諸 經 疏 的 要 義, 以 下 一 一 述 之 ( 一 ) 諸 宗 要 義 之 教 法 整 合 1.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與 默 照 禪 法 的 源 頭 6 聖 嚴 法 師 在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一 書 中, 直 接 指 出 默 照 禪 法 的 源 頭, 主 要 便 是 出 於 六 祖 惠 能 禪 師 一 行 三 昧 的 坐 禪 法 門 默 照 禪 法 雖 於 十 二 世 紀 由 宏 智 正 覺 禪 師 提 倡, 但 默 照 禪 法 的 源 頭, 主 要 便 是 出 於 六 祖 惠 能 禪 師 一 行 三 昧 的 坐 禪 法 7 默 照 禪 的 源 頭, 法 師 在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禪 修 特 別 講 座 提 到 : 到 了 下 午, 我 講 中 國 禪 宗, 特 別 把 默 照 禪 的 背 景, 作 了 更 詳 細 的 介 紹 這 使 得 一 位 出 身 於 日 本 曹 洞 宗 大 本 山 永 平 寺 的 禪 僧 藤 田 先 生, 有 了 回 應 他 問 我 在 中 國, 有 沒 有 專 門 介 紹 默 照 禪 修 行 法 門 的 古 籍 我 說 有 的, 它 的 源 頭 在 印 度, 阿 含 經 裡 就 有, 然 後 在 中 國 根 據 楞 伽 經 的 如 來 藏 思 想 涅 槃 經 的 佛 性 思 想 中 論 的 中 觀 思 想 維 摩 經 的 直 心 思 想, 華 嚴 經 的 一 真 法 界 思 想 ; 到 了 六 祖 壇 經, 六 祖 的 弟 子 永 嘉 大 師 的 止 觀 頌, 石 頭 希 遷 的 參 同 契, 然 後 是 宏 智 正 覺 的 默 照 銘, 特 別 是 宏 智 禪 師 的 廣 錄 共 有 九 卷, 對 於 默 照 禪 的 修 行 和 境 界, 介 紹 得 相 當 明 確 8 6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49 8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俄 羅 斯 禪 修 特 別 講 座, 頁
4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俄 羅 斯 禪 修 特 別 講 座 印 度 : 阿 含 經 中 國 : 1. 楞 伽 經 的 如 來 藏 思 想 2. 涅 槃 經 的 佛 性 思 想 3. 中 論 的 中 觀 思 想 4. 維 摩 經 的 直 心 思 想 5. 華 嚴 經 的 一 真 法 界 思 想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6. 六 祖 壇 經 六 祖 壇 經 六 祖 惠 能 禪 師 一 行 三 昧 的 坐 禪 法 7. 六 祖 的 弟 子 永 嘉 大 師 的 止 觀 頌 8. 石 頭 希 遷 的 參 同 契 9. 宏 智 正 覺 的 默 照 銘 10. 宏 智 禪 師 的 廣 錄 ( 九 卷 ) 種 : 上 述 所 列 的 古 籍, 聖 嚴 法 師 說 對 於 默 照 禪 的 修 行 和 境 界, 介 紹 得 相 當 明 確 9 在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書 中, 聖 嚴 法 師 提 到 六 祖 惠 能 大 師 的 坐 禪 法 門 有 下 列 三 定 慧 品 第 四 六 祖 壇 經 的 定 慧 品 有 云 : 一 行 三 昧 者, 於 一 切 處, 行 住 坐 臥, 常 行 一 直 心 是 也 坐 禪 品 第 五 ( 一 ) 六 祖 壇 經 的 坐 禪 品 : 此 門 坐 禪, 元 1 不 著 心, 亦 2 不 著 淨, 亦 3 不 是 不 動 10 坐 禪 品 第 五 ( 二 ) 外 於 一 切 善 惡 境 界 11 行 由 品 第 一 ( 三 )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12 三 種 闡 述 中, 聖 嚴 法 師 於 第 一 種 闡 明 它 與 默 照 禪 的 源 頭 有 關 以 三 方 面 來 談, 即 9 因 時 間 關 係, 本 文 未 能 深 入 此 項 議 題, 待 他 日 有 時 間 再 來 深 入 10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49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卷 1(T48, no. 2008, p. 353, b8-9) 南 宗 頓 教 最 上 大 乘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六 祖 惠 能 大 師 於 韶 州 大 梵 寺 施 法 壇 經 ( 敦 煌 本 ) 卷 1 作 : 此 法 門 中, 座 禪 元 不 著 心, 亦 不 著 淨, 亦 不 言 動 (T48, no. 2007, p. 338, c23-24) 11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49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卷 1: 外 於 一 切 善 惡 境 界, 心 念 不 起, 名 為 坐 內 見 自 性 不 動, 名 為 禪 (T48, no. 2008, p. 353, b19-20) 12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卷 1: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T48, no. 2008, p. 349, b24)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卷 1: 惠 能 云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正 與 麼 時 那 箇 是 明 上 座 本 來 面 目 惠 明 言 下 大 悟 (T48, no. 2008, p. 349, b24-26)
5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1) 不 著 心,(2) 不 著 淨,(3) 不 著 不 動 其 中 第 三 項 坐 禪 品 的 不 是 不 動, 法 師 改 為 不 著 不 動 以 下 就 此 三 方 面 來 詮 釋 一 行 三 昧 (1) 不 著 心 (2) 不 著 淨 (3) 不 著 不 動 (1) 不 著 心 關 於 不 著 心 的 解 釋 : 不 執 著 虛 妄 心, 實 際 上 就 是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當 發 現 妄 念 時, 不 討 厭 不 怨 恨 不 排 斥 不 喜 歡 發 現 有 妄 念, 那 很 好, 勿 拒 勿 迎, 那 就 是 不 著 心 ; 不 要 將 妄 念 當 成 對 象, 妄 念 就 不 是 問 題 了 普 通 人 在 練 習 修 行 時, 要 完 全 沒 有 妄 念 是 不 可 能 的, 只 要 不 管 妄 念, 回 到 默 照 的 方 法, 妄 念 就 會 愈 來 愈 少 13 聖 嚴 法 師 認 為 不 著 心 就 是 不 執 著 虛 妄 心, 不 執 著 虛 妄 心 就 是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出 自 宏 智 正 覺 的 坐 禪 儀 13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50
6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夫 學 般 若 菩 薩, 先 當 起 大 悲 心, 發 弘 誓 願, 精 修 三 昧, 誓 度 眾 生, 不 為 一 身, 獨 求 解 脫 爾 乃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身 心 一 如, 動 靜 無 間 14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這 二 句 話 就 是 無 心 無 我 解 脫, 可 做 為 修 行 默 照 方 法 的 基 本 原 則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是 長 蘆 宗 頤 禪 師 坐 禪 儀 裡 的 兩 句 話, 就 是 無 心 無 我 解 脫, 也 可 做 為 修 行 默 照 方 法 的 基 本 原 則 15 就 不 著 心 觀 點 言, 法 師 以 發 現 妄 念 和 不 管 妄 念, 回 到 默 照 的 方 法 來 闡 述 就 發 現 妄 念 有 六 點 應 注 意, 即 1. 不 討 厭 2. 不 怨 恨 3. 不 排 斥 4. 不 喜 歡 5. 勿 拒 勿 迎 6. 不 當 成 對 象 (2) 不 著 淨 關 於 不 著 淨 的 解 釋 : 欣 淨 厭 垢 是 分 別 心, 取 淨 捨 垢 是 執 著 心, 將 心 待 悟 是 生 死 心 故 在 用 默 照 禪 法 時, 默 是 不 著 一 法, 照 是 全 體 齊 收, 沒 有 善 不 善 法 的 分 別 之 思, 只 有 我 在 打 坐 的 一 個 念 頭 遇 到 壞 狀 況 不 用 煩 惱, 遇 到 好 狀 況 不 用 高 興, 心 中 朗 然, 不 受 影 響, 該 坐 就 坐, 該 起 便 起 ; 有 雜 念 無 雜 念, 皆 不 在 乎, 只 管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既 不 見 心 淨, 亦 不 見 不 淨, 淨 與 不 淨, 都 是 平 等 16 在 這 一 節 聖 嚴 法 師 解 釋 的 脈 絡 非 常 地 分 明 有 條 理, 如 下 圖 所 示 不 著 淨 主 要 指 沒 有 分 別 之 思, 只 有 我 在 打 坐 的 一 個 念 頭 用 在 默 照 上, 即 默 是 不 著 一 法, 照 是 全 體 齊 收, 不 管 好 壞 的 狀 況, 心 中 朗 然, 不 受 影 響 也 不 在 乎, 最 後 達 到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不 見 心 淨, 不 見 不 淨, 都 是 平 等 的 14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50
7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3) 不 著 不 動 又 不 著 不 動 的 解 釋 : 不 動 有 兩 層 意 思 : 一 種 是 不 動 情 緒 的 智 慧 心, 另 一 種 則 是 心 止 於 一 念 的 禪 定 境 金 剛 經 的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不 是 住 於 禪 定 的 不 動 心, 而 是 不 動 情 緒 執 著 的 智 慧 心 入 了 一 般 的 次 第 禪 定 後, 身 不 動 心 不 動
8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身 不 動 是 坐 姿, 心 不 動 是 住 於 靜 境 禪 宗 的 坐 禪, 不 是 教 人 常 坐 不 動, 亦 不 是 教 人 看 心 觀 靜, 乃 是 於 相 而 不 著 相, 於 念 而 離 於 念, 念 念 之 中 不 思 前 境 知 有 相 是 照, 不 著 相 是 默 ; 知 有 念 是 照, 離 於 念 是 默 ; 念 念 分 明 是 照, 不 思 前 境 是 默 因 此 可 知, 默 照 禪 法 的 源 頭, 是 與 六 祖 壇 經 接 軌 的 17 此 節 聖 嚴 法 師 說 明 不 動 就 是 金 剛 經 的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它 是 不 動 情 緒, 不 動 執 著 的 智 慧 心 17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50
9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聖 嚴 法 師 表 示 禪 宗 教 人 禪 宗 的 看 心 觀 淨, 有 二 個 角 度 : 1 相 與 2 念 就 相 言, 不 著 相 有 二 : 1 知 有 相 與 2 不 著 相 同 樣 地, 念 方 面, 也 有 二 : 1 知 有 念 與 2 離 於 念 1 知 有 相 與 1 知 有 念 是 照, 2 不 著 相 與 2 離 於 念 是 默 以 此 故, 聖 嚴 法 師 因 而 推 論 念 念 分 明 是 照, 不 思 前 境 是 默 因 此 可 知, 默 照 禪 法 的 源 頭, 是 與 六 祖 壇 經 接 軌 的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的 一 直 心 與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聖 嚴 法 師 認 為 六 祖 惠 能 大 師 所 修 的 是 一 行 三 昧, 同 時 六 祖 也 把 這 法 門 傳 授 給 他 的 弟 子 19 六 祖 所 修 的 一 行 三 昧, 出 自 六 祖 壇 經 定 慧 品, 20 內 容 為 : 一 行 三 昧 者, 於 一 切 處, 行 住 坐 臥, 常 行 一 直 心 是 也 法 師 對 六 祖 所 修 一 行 三 昧 的 解 釋 : 因 為 六 祖 壇 經 的 定 慧 品 有 云 : 一 行 三 昧 者, 於 一 切 處, 行 住 坐 臥, 常 行 一 直 心 是 也 什 麼 是 一 直 心 呢? 即 是 於 一 切 法, 勿 有 執 著 如 何 是 沒 有 執 著 呢? 即 是 於 念 而 無 念 於 相 而 離 相 念 念 之 中, 不 思 前 境 名 為 無 相 也 就 是 說, 一 行 三 昧 的 一 直 心, 便 是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是 不 論 何 時 何 處, 於 日 常 生 活 的 四 大 威 儀 之 中, 皆 可 修 行 的 一 種 大 乘 禪 法 六 祖 惠 能 大 師 自 己, 就 是 修 一 行 三 昧, 所 以 他 也 以 之 傳 授 弟 子 21 對 照 法 師 的 解 釋 之 文 和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卷 1 定 慧 品 的 引 文 :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卷 1 定 慧 品 聖 嚴 法 師 的 解 釋 一 行 三 昧 者, 於 一 切 處, 行 住 坐 臥, 常 行 一 直 心 是 也 淨 名 云 : 直 心 是 道 場, 直 心 是 淨 土 (T48, no. 2008, p. 352, c25-27) 無 念 者, 於 念 而 無 念 (T48, no. 2008, p. 353, a12-13) 無 相 者, 於 相 而 離 相 (T48, no. 2008, p. 353, a12) 因 為 六 祖 壇 經 的 定 慧 品 有 云 : 一 行 三 昧 者, 於 一 切 處, 行 住 坐 臥, 常 行 一 直 心 是 也 什 麼 是 一 直 心 呢? 即 是 於 一 切 法, 勿 有 執 著 如 何 是 沒 有 執 著 呢? 即 是 於 念 而 無 念 於 相 而 離 相 18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六 祖 壇 經 定 慧 品 (T48, no. 2008, p. 352, c25-27) 21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49
10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卷 1 定 慧 品 聖 嚴 法 師 的 解 釋 無 住 者, 人 之 本 性, 於 世 間 善 惡 好 醜, 乃 至 冤 念 念 之 中, 不 思 前 境 名 為 無 ( 相 > 之 與 親, 言 語 觸 刺 欺 爭 之 時, 並 將 為 空, 不 思 酬 住 ) 害, 念 念 之 中, 不 思 前 境 (T48, no. 2008, p. 353, a13-15) 也 就 是 說, 一 行 三 昧 的 一 直 心, 便 是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是 不 論 何 時 何 處, 於 日 常 生 活 的 四 大 威 儀 之 中, 皆 可 修 行 的 一 種 大 乘 禪 法 六 祖 惠 能 大 師 自 己, 就 是 修 一 行 三 昧, 所 以 他 也 以 之 傳 授 弟 子 可 知 一 行 三 昧 的 一 直 心, 22 即 是 於 一 切 法, 勿 有 執 著, 也 即 是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法 師 把 一 行 三 昧 和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之 觀 念, 整 合 成 日 常 生 活 中 可 修 的 一 種 大 乘 禪 法 一 行 三 昧 一 直 心 = 於 一 切 法, 勿 有 執 著 = 維 摩 經 直 心 是 道 場 及 直 心 是 淨 土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1. 於 念 而 無 念 無 念 =2. 於 相 而 離 相 無 相 =3. 念 念 之 中, 不 思 前 境 無 住 日 常 生 活 的 一 種 大 乘 禪 法 法 師 在 禪 的 世 界 一 書 中 提 到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是 整 部 六 祖 壇 經 的 心 肝 : 22 在 其 他 著 作 中, 聖 嚴 法 師 對 直 心 怎 麼 解 釋 呢? 直 心 有 如 下 的 意 思 : 禪 的 生 活 ( 頁 31): 所 謂 直 心 就 是 心 不 扭 曲, 沒 有 波 紋, 念 念 都 是 平 直 的 禪 的 生 活 ( 頁 272): 所 謂 直 心 是 沒 有 你 我 利 害 得 失 的 ; 這 直 心 實 際 上 就 是 無 心, 就 是 智 慧 禪 與 悟 ( 頁 262): 所 謂 直 心, 是 不 加 入 人 我 彼 此 長 短 方 圓 等 等 知 識 的 判 斷 動 靜 皆 自 在 ( 頁 16): 所 謂 直 心, 就 是 平 常 心, 也 就 是 完 全 沒 有 主 觀 的 分 別 和 執 著, 但 有 超 越 主 客 觀 的 清 淨 心, 那 就 是 有 大 智 慧 的 人 兩 千 年 行 腳 ( 頁 108): 所 謂 直 心, 就 是 不 與 煩 惱 相 應 的 智 慧 心 和 慈 悲 心
11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綜 合 六 祖 的 禪 修 法 門, 只 有 三 個 名 詞, 就 是 無 念 無 住 無 相 也 可 以 說 整 部 六 祖 壇 經 的 心 肝, 用 這 三 個 名 詞, 就 可 以 概 括 了 23 以 下 釋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1) 禪 的 世 界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24 聖 嚴 法 師 解 釋 無 念 : 所 謂 無 念, 就 是 面 對 內 外 善 惡 境 界 之 時, 心 中 不 起 一 絲 波 動 外 境 是 我 們 身 外 的 環 境 ; 內 境 是 心 內 的 意 識 活 動, 就 是 我 們 的 思 想 觀 念 記 憶 想 像 如 果 我 們 的 心, 能 不 受 外 境 和 內 境 所 動, 這 時 心 中 雖 然 還 有 反 應 活 動, 但 已 不 起 煩 惱 念 頭, 那 便 是 智 慧 的 現 前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世 界, 頁 39 聖 嚴 法 師, 法 脈, 頁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世 界, 頁 40 聖 嚴 法 師, 法 脈, 頁 114
1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無 念, 就 是 面 對 內 外 善 惡 境 界 時, 心 中 不 起 一 絲 波 動, 能 不 受 外 境 和 內 境 所 動, 心 不 起 煩 惱 念 頭, 便 是 智 慧 的 現 前 無 住 的 解 釋 : 無 住 這 名 詞, 原 出 自 金 剛 經 六 祖 惠 能 之 所 以 開 悟, 就 是 聽 到 了 金 剛 經 中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的 經 句 住 是 執 著 之 意, 因 為 人 在 尚 未 解 脫 之 時, 心 便 執 著 於 自 我 中 心 及 自 我 價 值 的 判 斷 解 脫 後 的 人, 心 就 沒 有 自 己 一 定 要 堅 持 的 立 場 了, 只 有 隨 順 因 緣 境 界 本 身 的 事 實 而 作 適 如 其 分 的 因 應 也 就 是 說, 開 悟 後 的 人, 或 已 得 解 脫 慧 的 人, 他 雖 不 給 自 己 一 個 定 點 定 位 定 向, 卻 能 為 了 利 益 眾 生 而 活 用 無 窮, 所 以 他 絕 不 等 於 石 頭 枯 木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世 界, 頁 40 聖 嚴 法 師, 法 脈, 頁
13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無 住 這 名 詞, 原 出 自 金 剛 經, 住 是 執 著 之 意 如 果 是 個 解 脫 的 人, 是 沒 有 自 己 一 定 要 堅 持 的 立 場, 只 有 隨 順 因 緣 境 界 本 身 的 事 實 而 作 適 如 其 分 的 因 應, 他 也 不 給 自 己 一 個 定 點 定 位 定 向, 只 是 為 了 利 益 眾 生 而 活 用 無 窮 無 相 的 解 釋 : 所 謂 無 相, 即 是 金 剛 經 所 示 的 無 我 相 無 人 相 無 眾 生 相 無 壽 者 相, 壽 者 就 是 生 命 的 現 象 這 四 種 相 中, 前 三 者 是 我 的 空 間 現 象, 最 後 一 種 是 我 的 時 間 過 程 也 就 是 說, 若 能 超 越 時 間 空 間 的 現 象, 眾 生 的 自 我, 便 成 為 空, 那 才 是 智 慧, 那 才 是 真 正 的 悟 境 悟 什 麼? 即 是 證 悟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便 能 解 脫 自 我 作 繭 式 的 塵 勞 網, 也 才 能 真 正
14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的 發 現 : 原 來 無 一 處 無 一 時 不 是 諸 佛 的 自 由 世 界 27 無 相, 即 是 金 剛 經 所 示 的 無 我 相 無 人 相 無 眾 生 相 無 壽 者 相 前 三 是 我 的 空 間 現 象, 後 一 是 我 的 時 間 過 程 聖 嚴 法 師 表 示 若 能 超 越 時 間 空 間 的 現 象, 眾 生 的 自 我, 便 成 為 空, 那 才 是 智 慧, 那 才 是 真 正 的 悟 境 也 是 就 是 證 悟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發 現 原 來 無 一 處 無 一 時 不 是 諸 佛 的 自 由 世 界 上 文 所 述, 筆 者 歸 納 如 下 表 : 一 行 三 昧 一 直 心 = 於 一 切 法, 勿 有 執 著 = 維 摩 經 直 心 是 道 場 及 直 心 是 淨 土 = 中 觀 ( 空 觀 ) = 金 剛 經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現 在 心 亦 不 可 得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1. 於 念 而 無 念 無 念 =2. 於 念 而 無 念 於 相 而 離 相 無 相 =3. 念 念 之 中, 不 思 前 境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外 境 內 境 無 我 相 無 人 相 無 眾 生 相 無 壽 者 相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心 不 動 時 間 空 間 沒 有 執 著 智 慧 現 前 證 悟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沒 有 ( 定 點 定 位 定 向 ) 為 了 利 益 眾 生 而 活 用 無 窮 發 現 原 來 無 一 處 無 一 時 不 是 諸 佛 的 自 由 世 界 27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世 界, 頁 聖 嚴 法 師, 法 脈, 頁 接 著 聖 嚴 法 師 進 一 步 釋 義 : 六 祖 惠 能 教 我 們 : 要 用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的 方 法, 便 能 無 念, 就 能 發 現 眾 生 即 是 佛 華 嚴 經 所 謂 心 佛 及 眾 生, 是 三 無 差 別 的 境 界, 僅 在 一 念 之 間, 便 能 體 驗 六 祖 的 這 種 方 法, 就 是 頓 悟 法 門, 隨 時 隨 地, 只 要 做 到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即 能 無 念 無 住 無 相, 而 體 驗 到 六 祖 大 師 所 說 的 境 界 禪 的 世 界, 頁 41
15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2) 兩 千 年 行 腳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28 在 兩 千 年 行 腳, 29 聖 嚴 法 師 解 釋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 (1) 無 念 30 的 意 思, 六 祖 壇 經 說 : 於 諸 境 上 心 不 染, 為 無 念 也 就 是 不 於 境 上 生 心 但 不 是 沒 有 念 頭 沒 有 意 識 沒 有 知 覺, 而 是 對 一 切 的 情 況, 見 聞 覺 知, 都 能 清 清 楚 楚, 就 是 沒 有 一 個 自 私 自 利 患 得 患 失 喜 怒 哀 樂 等 我 執 情 緒 的 反 應 (2) 無 相 的 意 思 是 於 相 離 相, 又 說 外 離 一 切 相, 名 為 無 相 所 謂 相, 就 是 一 切 諸 法 的 法 相, 包 括 物 質 的 心 理 的 生 理 的 自 然 的 種 種 現 象, 因 為 金 剛 經 說, 若 見 諸 相 非 相, 即 見 如 來 那 就 是 一 切 現 象, 沒 有 永 恆 的 定 相 和 不 變 的 自 相, 所 以 要 我 們 即 相 而 離 相 ; 不 否 定 一 切 相, 也 不 執 著 一 切 相, 這 叫 無 相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於 諸 境 上 心 不 染, 為 無 念 外 離 一 切 相, 名 為 無 相 於 諸 法 上 念 念 不 住, 即 無 縛 也 不 於 境 上 生 心 於 相 離 相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沒 有 念 頭 沒 有 永 恆 的 定 相 和 不 變 的 自 相 不 於 前 念 後 念 念 念 之 中, 沒 有 意 識 不 否 定 一 切 相 念 念 相 續 的 我 及 我 所 之 中 打 滾 沒 有 知 覺 也 不 執 著 一 切 相 見 聞 覺 知, 都 能 清 清 楚 楚 沒 有 一 個 自 私 自 利 患 得 患 失 喜 怒 哀 樂 等 我 執 情 緒 的 反 應 28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所 謂 無 念, 是 沒 有 妄 念, 沒 有 煩 惱 心, 也 就 是 心 無 所 住 看 到 了 只 是 看 到, 聽 到 了 只 是 聽 到, 而 不 產 生 好 惡 因 為 心 裡 有 了 好 惡 的 分 別, 就 會 有 執 著, 喜 愛 的 就 想 占 有, 討 厭 的 就 會 排 斥, 患 得 患 失, 煩 惱 就 來 了 聖 嚴 法 師, 人 行 道, 頁 22
16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3) 無 住 的 意 思 是 於 諸 法 上 念 念 不 住, 即 無 縛 也 也 就 是 金 剛 經 說 的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凡 夫 愚 癡, 所 以 煩 惱 不 斷, 原 因 是 老 在 前 念 後 念 念 念 之 中, 念 念 相 續 的 我 及 我 所 之 中, 不 斷 地 打 滾 ; 對 過 去 的 失 敗 會 悔 恨, 成 功 會 驕 傲 ; 對 未 來 的 美 景 會 幻 想, 未 可 知 的 阻 礙 會 憂 慮, 這 都 是 因 為 沒 有 智 慧, 所 以 心 有 所 住 聖 嚴 法 師 認 為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三 項 是 互 相 連 接 的, 通 一 項, 其 他 二 項 皆 通, 因 為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都 是 即 定 即 慧 的 定 慧 不 二, 這 也 就 是 定 慧 品 的 內 容 所 在 其 實, 這 三 個 項 目 是 彼 此 相 通, 表 裡 相 接 的 若 能 無 念 無 相, 一 定 也 能 無 住 ; 若 能 無 相 無 住, 一 定 無 念 ; 若 能 無 住 無 念, 一 定 無 相 所 以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都 是 即 定 即 慧 的 定 慧 不 二, 這 也 就 是 定 慧 品 的 內 容 所 在 31 這 三 個 項 目 : 若 能 無 念 無 相 一 定 也 能 無 住 1. 彼 此 相 通 若 能 無 相 無 住 一 定 無 念 2. 表 裡 相 接 若 能 無 住 無 念 一 定 無 相 1. 即 定 即 慧 的 定 慧 不 二, 2. 也 就 是 定 慧 品 的 內 容 所 在 (3) 六 祖 壇 經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與 證 悟 的 境 地 至 於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要 義, 聖 嚴 法 師 把 它 解 釋 為 證 悟 的 境 地, 如 說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 32 本 來 面 目 = 悟 境 = 放 下 了 所 有 一 切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六 祖 壇 經 所 講 的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就 是 講 的 本 來 面 目, 就 是 悟 境, 就 是 放 下 了 所 有 一 切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好 比 演 員 需 要 化 妝, 需 要 穿 著 各 種 不 同 的 戲 服, 可 是 在 卸 妝 以 及 脫 下 戲 服 之 後, 就 顯 出 了 演 員 自 己 的 本 來 面 目 禪 宗 所 講 的 本 來 面 目, 是 指 放 下 了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心 無 所 住 念 無 所 繫, 放 捨 諸 相 之 後 的 大 解 脫 大 涅 槃 當 你 對 於 一 切 現 象 的 執 著 心 統 統 放 下 時, 這 是 無 法 用 語 言 文 字 來 表 達 來 思 索 的 如 實 境, 所 以 叫 做 不 立 文 字, 也 稱 為 不 31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 表 示 聖 嚴 法 師 文 中 的 甲 要 義 和 乙 要 義 有 相 似 的 意 思, 如 就 是 叫 做 是 指 也 稱 為 等 等 ; 即 甲 就 是 乙 ( 案 : 本 文 以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 本 來 面 目 表 示 之, 以 此 類 推 ) 凡 本 文 有 用 到 =, 皆 以 相 同 方 式 表 示 之
17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可 思 議 的 悟 境 了 33 而 六 祖 壇 經 的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 禪 宗 所 謂 本 來 面 目 = 放 下 了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心 無 所 住 念 無 所 繫, 放 捨 諸 相 之 後 的 大 解 脫 大 涅 槃 日 常 生 活 中 當 行 者 面 對 一 切 現 象 時, 行 者 對 於 一 切 現 象 的 執 著 心 都 能 統 統 放 下 時, 則 叫 做 不 立 文 字 = 不 可 思 議 的 悟 境 34 六 祖 壇 經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本 來 面 目 =( 禪 宗 ) 放 下 了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心 無 所 住 念 無 所 繫, 放 捨 諸 相 之 後 的 大 解 脫 大 涅 槃 悟 境 放 下 了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日 常 生 活 的 一 種 大 乘 禪 法 ( 當 你 對 於 一 切 現 象 的 執 著 心 統 統 放 下 時 ) 不 立 文 字 不 可 思 議 的 悟 境 33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六 祖 壇 經 所 講 的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就 是 講 的 本 來 面 目, 就 是 悟 境, 就 是 放 下 了 所 有 一 切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好 比 演 員 需 要 化 妝, 需 要 穿 著 各 種 不 同 的 戲 服, 可 是 在 卸 妝 以 及 脫 下 戲 服 之 後, 就 顯 出 了 演 員 自 己 的 本 來 面 目 禪 宗 所 講 的 本 來 面 目, 是 指 放 下 了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心 無 所 住 念 無 所 繫, 放 捨 諸 相 之 後 的 大 解 脫 大 涅 槃 當 你 對 於 一 切 現 象 的 執 著 心 統 統 放 下 時, 這 是 無 法 用 語 言 文 字 來 表 達 來 思 索 的 如 實 境, 所 以 叫 作 不 立 文 字, 也 稱 為 不 可 思 議 的 悟 境 了 參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20-21
18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3.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即 天 臺 摩 訶 止 觀 四 種 三 昧 中 的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35 聖 嚴 法 師 以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為 立 足 點, 法 師 認 為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是 為 摩 訶 止 觀 四 種 三 昧 中 的 第 四 類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又 可 名 為 隨 自 意 三 昧 依 據 中 國 天 臺 智 者 大 師 摩 訶 止 觀 介 紹 的 大 乘 禪 法, 共 有 四 類, 稱 為 四 種 三 昧 :(1) 常 坐 三 昧,(2) 常 行 三 昧,(3) 半 行 半 坐 三 昧,(4)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六 祖 壇 經 所 主 張 的 一 行 三 昧, 即 屬 於 第 四 類 的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又 可 名 為 隨 自 意 三 昧, 36 隨 自 意 三 昧, 法 師 在 禪 門 驪 珠 集 說 : 南 岳 師 呼 為 隨 自 意, 意 起 即 修 三 昧 大 品 稱 覺 意 三 昧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禪 門 驪 珠 集, 頁 40 此 外 在 阿 彌 陀 經 疏 鈔 事 義 卷 1: 釋 四 種 三 昧, 前 三 種 是 相 觀, 後 一 種 是 事 觀 : 一 常 行 三 昧 般 舟 九 十 日 為 期, 專 念 彼 佛, 亦 云 佛 立 三 昧 二 常 坐 三 昧 文 殊 問 般 若, 九 十 日 為 期, 專 緣 法 界 理, 不 兼 餘 事, 亦 云 一 行 三 昧 三 半 行 半 坐 三 昧 方 等 法 華 等 懺, 限 期 不 定, 或 三 七 日 七 日 十 日 等 上 三 實 相 理 觀 四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諸 經 行 法, 不 專 行 坐, 並 屬 此 攝, 即 隨 自 意 三 昧 此 一 唯 事 觀 (X22, no. 425, p. 691, c4-10 // Z 1:33, p. 253, a13-b1 // R33, p. 505, a13-b1 ) 阿 彌 陀 經 疏 鈔 事 義 四 種 三 昧 一 常 行 三 昧 般 舟 九 十 日 為 期, 專 念 彼 佛 佛 立 三 昧 實 相 理 觀 二 常 坐 三 昧 文 殊 問 般 若, 九 十 日 為 期, 專 緣 法 界 理, 不 兼 餘 一 行 三 昧 事 三 半 行 半 坐 三 昧 方 等 法 華 等 懺, 限 期 不 定, 或 三 七 日 七 日 十 / 日 等 上 三 實 相 理 觀 四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諸 經 行 法, 不 專 行 坐, 並 屬 此 攝 隨 自 意 三 昧 唯 事 觀 在 禪 與 悟 中, 聖 嚴 法 師 解 釋 四 種 三 昧 : 大 乘 佛 教 所 用 的 禪 觀 方 法 整 理 成 四 種 三 昧, 即 : (1) 常 坐 三 昧, 根 據 文 殊 師 利 所 說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而 來, 又 稱 一 行 三 昧, 就 是 常 坐 不 動, 亦 即 通 常 所 說 的 坐 禪 (2) 常 行 三 昧, 根 據 般 舟 三 昧 經 而 來, 所 以 又 稱 般 舟 三 昧, 是 以 經 行 的 方 式 來 修 行, 不 休 不 眠 不 坐, 為 期 九 十 天 (3) 半 行 半 坐 三 昧, 根 據 大 方 等 陀 羅 尼 經 和 法 華 經 所 說, 因 此 稱 為 法 華 三 昧 除 打 坐 之 外, 再 加 禮 佛 誦 經 懺 悔 等 修 行 方 法 一 般 禪 堂 禪 修 的 方 式, 多 採 用 半 行 半 坐 (4)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又 叫 作 隨 自 意 三 昧, 或 覺 意 三 昧, 也 就 是 不 硬 性 規 定 行 住
19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在 天 臺 心 鑰 教 觀 綱 宗 貫 註 一 書, 聖 嚴 法 師 提 到 智 者 大 師 融 合 印 度 及 慧 思 禪 師, 整 理 後 合 稱 四 種 三 昧 特 別 是 隨 自 意 的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是 將 禪 修 的 一 心 三 觀 之 法,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這 對 於 中 國 的 大 乘 禪 觀, 是 一 大 突 破 性 的 新 發 展, 對 於 此 後 禪 宗 所 說 道 在 平 常 日 用 中, 是 一 種 先 驅 的 思 想 38 而 六 祖 惠 能 所 說 一 行 三 昧, 是 於 一 切 處, 行 住 坐 臥, 常 行 一 直 心 是 也 ; 就 是 禪 宗 所 說 道 在 平 常 日 用 中 : 坐 臥 的 四 威 儀, 只 要 心 念 不 懈, 隨 著 自 己 的 意 向, 精 進 修 持, 一 樣 可 以 達 成 三 昧 的 目 的 ( 聖 嚴 法 師, 禪 與 悟, 頁 27) 常 坐 三 昧 一 行 三 昧 宗 曉 樂 邦 文 類 智 者 天 臺 止 觀 的 常 坐 三 昧 正 是 出 自 文 殊 一 行 三 昧 常 行 三 昧 般 舟 三 昧 半 行 半 坐 三 昧 法 華 三 昧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 隨 自 意 三 昧 聖 嚴 法 師 認 為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 覺 意 三 昧 38 聖 嚴 法 師, 天 臺 心 鑰 教 觀 綱 宗 貫 註 ( 頁 32-33): 慧 思 禪 師 留 下 的 著 作, 都 極 精 彩, 他 有 兩 書 講 三 昧, 一 書 論 止 觀, 又 用 法 華 經 的 四 安 樂 行, 說 出 法 華 三 昧, 這 對 智 者 大 師 的 摩 訶 止 觀 所 明 四 種 三 昧, 也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所 謂 四 種 三 昧 :1. 常 坐 三 昧, 亦 名 一 行 三 昧 2. 常 行 三 昧, 亦 名 般 舟 三 昧 3. 半 行 半 坐 三 昧, 即 是 七 日 為 一 期 的 方 等 三 昧, 三 七 日 為 一 期 的 法 華 三 昧 4.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即 是 隨 自 意 三 昧, 也 是 四 十 九 日 為 一 期 的 請 觀 音 三 昧, 三 七 日 為 一 期 的 大 悲 三 昧 然 於 慧 思 禪 師, 已 經 說 到 半 行 半 坐 的 法 華 三 昧, 非 行 非 坐 的 隨 自 意 三 昧 至 於 常 坐 三 昧 是 傳 統 的 禪 者 們 所 通 用, 是 依 據 文 殊 師 利 所 說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名 為 一 行 三 昧 常 行 三 昧, 是 修 阿 彌 陀 佛 持 名 念 佛 法 門 的 行 者 所 用, 依 據 般 舟 ( 佛 立 ) 三 昧 經 智 者 大 師 是 將 傳 自 印 度 的 兩 種, 加 上 慧 思 禪 師 所 提 出 的 兩 種, 整 理 後 合 稱 四 種 三 昧 特 別 是 其 中 的 隨 自 意 的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是 將 禪 修 的 一 心 三 觀 之 法,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此 於 中 國 的 大 乘 禪 觀, 是 一 大 突 破 性 的 新 發 展, 對 於 此 後 禪 宗 所 說 道 在 平 常 日 用 中, 乃 是 先 驅 思 想
20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六 祖 惠 能 所 說 一 行 三 昧, 是 於 一 切 處, 行 住 坐 臥, 常 行 一 直 心 是 也 ; 這 就 是 禪 宗 所 說 的 道 在 平 常 日 用 中, 不 論 在 做 什 麼, 或 者 是 什 麼 時 間, 只 要 心 中 沒 有 諂 曲, 不 存 私 意, 而 以 豁 達 的 心 胸 開 闊 的 眼 光 平 常 的 心 態 來 待 人 接 物, 語 默 動 靜, 莫 非 是 道, 那 就 叫 做 一 行 三 昧 39 日 常 中 的 活 用 活 現, 平 常 心 的 修 持, 才 是 一 行 三 昧 到 了 六 祖 的 三 傳 馬 祖 道 一 大 師, 六 祖 惠 能 大 師 所 提 倡 的 一 行 三 昧 常 行 一 直 心, 馬 祖 道 一 大 師 則 主 張 平 常 心 是 道, 將 維 摩 經 的 直 心 改 為 平 常 心 39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108
21 法鼓山默照禪教學的觀念與方法之研究 六祖惠能大師 以 常行一直心 為他所提倡的一行三昧 並且徵引 維摩 經 佛國品 的 直心是淨土 要求修行者做到 但行直心 於一切法 勿有執著 到了六祖的三傳 也就是龐居士的法師馬祖道一大師 則主張 若欲直會其道 平常心是道 將 維摩經 的 直心 改為 平常 心 而說 只如今 行住坐臥 應機接物 盡是道 這種 直心 和 平常心 實即是 日用事 中無取無捨無執著的心行 無怪乎龐居士要 把日常生活中的 運水與搬柴 即當作 神通並妙用 了 40 4.默照的默照同時與華嚴的最上乘禪 一行三昧 即定即慧 華嚴宗密大師所倡的 5 最上乘禪 也叫作如來清淨禪 一行三昧或真如三 昧 它是一種 頓悟自心本來清淨 的禪法 也就是中國禪宗的頓悟法門 因其不涉 40 聖嚴法師 拈花微笑 頁 274
2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及 漸 次 禪, 不 歷 四 禪, 是 當 下 一 念 頓 悟, 即 定 即 慧 的 禪 法 ; 而 默 照 是 即 定 即 慧 即 止 即 觀 的 禪 法 ; 兩 者 類 比, 華 嚴 (5) 最 上 乘 禪 的 即 定 即 慧 的 禪 法, 便 是 默 照 默 照 同 時 ( 定 慧 不 二 ) 的 禪 法 41 在 中 國 的 華 嚴 宗 第 五 祖 宗 密 禪 師 的 禪 源 諸 詮 集 都 序 卷 上 之 一, 把 禪 法 分 為 五 等 :(1) 外 道 禪 : (2) 凡 夫 禪 : (3) 小 乘 禪 (4) 大 乘 禪 (5) 最 上 乘 禪, 亦 名 如 來 清 淨 禪, 亦 名 一 行 三 昧, 亦 名 真 如 三 昧 : 頓 悟 自 心 本 來 清 淨, 原 無 煩 惱, 此 心 即 佛, 畢 竟 無 異 此 即 壇 經 所 說 的 即 定 即 慧, 即 慧 即 定, 只 要 能 於 當 的 一 念 上 除 我 法 二 執, 便 能 見 空 性, 就 是 明 心 見 性, 雖 然 未 登 佛 位, 但 是 亦 悟 眾 生 心 就 是 佛 心 即 是 中 國 禪 宗 的 頓 悟 法 門 41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23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可 見, 出 世 間 外 道 凡 夫 禪, 出 世 間 小 乘 禪, 乃 至 大 乘 禪, 都 以 四 禪 為 基 礎, 所 不 同 的 是 空 慧 的 有 無, 若 但 有 定 而 不 見 空 慧, 便 不 得 解 脫 ; 若 悟 偏 空, 證 小 乘 聖 果 ; 若 悟 二 空, 登 大 乘 菩 薩 位 唯 有 如 來 禪 不 涉 漸 次, 故 不 歷 四 禪, 但 於 當 下 一 念 頓 悟, 便 是 即 定 即 慧 臨 濟 宗 用 參 話 頭 公 案, 即 能 助 人 一 念 頓 悟 曹 洞 宗 用 默 照, 就 是 即 定 即 慧 即 止 即 觀 ; 默, 在 因 位 是 止, 在 果 位 是 定 ; 照, 在 因 位 是 觀, 在 果 位 是 慧 ; 默 照 同 時, 便 成 定 慧 不 二 小 結 以 之 故, 上 文 可 以 歸 納 為 下 點 數 點 : 第 一, 對 默 照 禪 法 的 源 頭, 主 要 便 是 出 於 六 祖 惠 能 禪 師 一 行 三 昧 的 坐 禪 法 門 聖 嚴 法 師 從 (1) 不 著 心,(2) 不 著 淨,(3) 不 著 不 動 這 三 者 來 說 明 如 果 將 (1) 不 著 心,(2) 不 著 淨,(3) 不 著 不 動 這 三 者, 與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比 對 的 話, 無 念 無 相 可 以 相 對 於 不 著 不 動 ( 不 著 相, 離 於 念 ), 無 相 即 不 著 心 ( 不 著 虛 妄 心 ), 無 住 即 不 著 淨 ( 好 壞 狀 況, 不 受 影 響 ; 有 雜 念 無 雜 念, 皆 不 在 乎 ) 此 三 種 法 師 將 它 會 歸 為 即 是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默 照 同 時, 定 慧 一 體 的 默 照 禪 法 也 可 以 說 是 整 部 六 祖 壇 經 的 精 髓 如 下 圖 所 示 : 一 行 三 昧 一 直 心 = 於 一 切 法, 勿 有 執 著 = 維 摩 經 直 心 是 道 場 及 直 心 是 淨 土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於 諸 境 上 心 不 染, 為 無 念 外 離 一 切 相, 名 為 無 相 於 諸 法 上 念 念 不 住, 即 無 縛 也 不 於 境 上 生 心 於 相 離 相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證 悟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3. 不 著 不 動 ( 不 著 相, 離 於 念 ) 2. 不 著 心 ( 不 著 虛 妄 心 ) 1. 不 著 淨 默 照 禪 的 源 頭 ( 好 壞 狀 況, 不 受 影 響 ; 有 雜 念 無 雜 念, 皆 不 在 乎 )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默 照 同 時 定 慧 一 體 42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89-90
24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第 二, 從 一 行 三 昧 的 一 直 心, 便 是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的 角 度 來 說 明, 一 行 三 昧 關 連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的 話, 它 不 只 是 日 常 生 活 中 可 以 行 持 的 一 種 大 乘 禪 法, 且 是 一 種 能 在 日 常 生 活 體 證 禪 宗 的 本 來 面 目 的 大 乘 禪 法, 如 下 圖 : 一 行 三 昧 一 直 心 = 於 一 切 法, 勿 有 執 著 = 維 摩 經 直 心 是 道 場 及 直 心 是 淨 土 = 中 觀 ( 空 觀 ) = 金 剛 經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現 在 心 亦 不 可 得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1. 於 念 而 無 念 無 念 =2. 於 相 而 離 相 無 相 =3. 念 念 之 中, 不 思 前 境 無 住 本 來 面 目 =( 禪 宗 ) 放 下 了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心 無 所 住 念 無 所 繫, 放 捨 諸 相 之 後 的 大 解 脫 大 涅 槃 悟 境 放 下 了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日 常 生 活 的 一 種 大 乘 禪 法 ( 當 你 對 於 一 切 現 象 的 執 著 心 統 統 放 下 時 ) 不 立 文 字 不 可 思 議 的 悟 境 第 三, 在 天 臺 方 面, 聖 嚴 法 師 認 為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在 摩 訶 止 觀 四 種 三 昧 中 是 屬 於 第 四 類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又 可 名 為 隨 自 意 三 昧 四 種 三 昧
25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乃 是 智 者 大 師 融 合 印 度 的 二 種 三 昧 ( 常 坐 三 昧 與 常 行 三 昧 ) 及 慧 思 禪 師 的 二 種 三 昧 ( 半 行 半 坐 三 昧 與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 而 成 的 聖 嚴 法 師 認 為 智 者 大 師 所 結 合 的 四 種 三 昧, 對 於 中 國 大 乘 禪 觀, 是 一 種 先 驅, 同 時 也 是 一 種 大 突 破 性 的 新 發 展, 其 對 禪 宗 而 言, 六 祖 慧 能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的 這 種 思 想 到 了 他 的 三 傳 馬 祖 道 一 大 師, 把 直 心 改 為 平 常 心, 以 平 常 心 是 道 來 攝 化 行 道 天 臺 禪 宗 四 種 三 昧 中 國 大 乘 禪 觀 的 先 驅 / 四 種 三 昧 的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慧 能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一 行 三 昧 的 一 直 心, 便 是 無 念 無 相 無 住, 是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一 種 大 乘 禪 法 慧 能 三 傳 馬 祖 道 在 平 常 日 用 中 第 四, 在 華 嚴 方 面, 宗 密 大 師 所 倡 的 (5) 最 上 乘 禪, 也 叫 做 如 來 清 淨 禪 一 行 三 昧 或 真 如 三 昧, 它 是 一 種 頓 悟 自 心 本 來 清 淨 的 禪 法, 也 就 是 中 國 禪 宗 的 頓 悟 法 門 華 嚴 的 即 定 即 慧, 便 是 默 照 默 照 同 時 ( 定 慧 不 二 ) 的 禪 法 華 嚴 (5) 最 上 乘 禪 又 名 如 來 清 淨 禪 一 行 三 昧 或 真 如 三 昧 頓 悟 自 心 本 來 清 淨 的 禪 法 當 下 一 念 頓 悟, 即 定 即 慧 的 法 門 默 照 即 定 即 慧 即 止 即 觀 默 照 同 時 ( 定 慧 不 二 ) 的 禪 法 ( 二 ) 諸 經 疏 要 義 之 教 法 整 合 1. 六 祖 壇 經 和 金 剛 經 中 觀 之 教 法 整 合 聖 嚴 法 師 在 釋 義 智 慧 時, 說 明 智 慧 不 是 知 識 學 問 經 驗, 而 是 一 種 無 我 的 態 度 43 並 進 一 步 提 到 六 祖 壇 經 所 講, 般 若 和 智 慧 既 是 一 種 修 行 的 方 法, 43 下 文 出 處 請 參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 頁 54-56): 3. 智 慧 是 無 我 的 態 度 智 慧 不 是 知 識 學 問 經 驗, 而 是 一 種 無 我 的 態 度, 但 是 真 正 要 具 備 無 我 的 態 度 是 相 當 難 的, 常 人 必 須 要 練 習 修 行 的 方 法 根 據 六 祖 壇 經 所 講, 般 若 和 智 慧 既 是 一 種 修 行 的 方 法, 也 是 一 種 修 行 的 體 驗 沒 有 開 悟 的 人, 用 它 作 為 方 法 ; 開 了 悟 的 人, 它 就 是 經 驗 怎 麼 說 呢? 六 祖 壇 經 的 般 若 品 裡 用 三 個 名 詞, 形 容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蜜 : 無 住 無 往 亦 無 來, 三 世 諸 佛 從 中 出 無 住, 是 不 住 於 現 在 ; 無 往, 是 不 執 著 過 去 ; 無 來, 是 不 執 著 未 來 如 果 具 足 了 這 三 種 心, 就 等 於 超 越 了 時 間 上 的 現 在 過 去 未 來, 不 受 三 世 所 限, 便 是 大 智 慧 者, 便 能 與 三 世 諸 佛 同 起 同 行, 三 世 諸 佛 即 在 現 前 的 一 念 心 中 只 有 此 心 徹 底 的 不 住 於 過 去, 不 住 於 現
26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也 是 一 種 修 行 的 體 驗 沒 有 開 悟 的 人, 用 它 做 為 方 法 ; 開 了 悟 的 人, 它 就 是 經 驗 此 中 法 師 引 用 六 祖 壇 經 般 若 品 無 住 無 往 無 來 三 個 名 詞 說 明 無 住, 是 不 住 於 現 在 ; 無 往, 是 不 執 著 過 去 ; 無 來, 是 不 執 著 未 來 如 果 行 者 的 心 徹 底 不 住 於 過 去, 不 住 於 現 在, 不 住 於 未 來, 才 是 無 心 六 祖 壇 經 的 般 若 品 無 住 無 往 無 來 是 不 住 於 現 在 是 不 執 著 過 去 是 不 執 著 未 來 如 果 沒 有 開 悟 的 人, 還 得 時 時 練 習 用 方 法 練 習 念 念 念 於 現 在, 念 念 放 下 現 在, 此 時 的 心 不 住 過 去 現 在 和 未 來, 也 就 是 中 觀, 亦 名 空 觀, 也 就 是 六 祖 壇 經 所 云 : 於 一 切 法 上, 無 有 執 著, 44 亦 即 一 行 三 昧 而 中 觀 45 也 可 以 類 比 成 六 祖 壇 經 的 無 住 在, 不 住 於 未 來, 才 能 夠 絕 對 的 自 由 自 在, 這 個 時 候 稱 它 為 無 心 不 過, 當 你 在 練 習 用 方 法 時, 可 以 先 有 現 在, 而 不 管 過 去, 不 管 未 來 念 念 念 於 現 在, 念 念 放 下 現 在, 這 便 是 不 住 於 過 去, 不 住 於 未 來, 也 不 住 於 中 間 的 現 在, 這 就 是 中 觀, 亦 名 空 觀 此 心 如 六 祖 壇 經 所 云 : 於 一 切 法 上, 無 有 執 著, 亦 即 一 行 三 昧 六 祖 壇 經 的 這 個 觀 點 和 金 剛 經 所 云 :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現 在 心 亦 不 可 得 是 相 同 的 過 去 的 已 經 過 去, 未 來 的 還 沒 有 開 始, 現 在 的 這 一 念, 介 於 過 去 及 未 來 之 間, 既 無 過 去 及 未 來, 現 在 這 一 念 縮 短 到 極 限, 也 是 不 存 在 的 若 從 智 慧 之 心 所 見, 念 念 只 見 過 去 的 前 塵 及 未 來 的 夢 景, 現 在 的 狀 況 並 不 存 在 凡 夫 不 能 親 證, 因 此, 要 用 禪 修 方 法 來 體 驗 它, 體 驗 念 念 不 住, 念 念 不 牽 掛 前 塵, 不 憧 憬 後 影, 也 不 住 於 現 在 極 短 的 一 點, 這 實 際 上 就 是 修 剛 才 所 講 中 觀 空 觀 一 行 三 昧 初 用 功 時 的 下 手 處, 仍 得 要 隨 時 隨 地 練 習 在 方 法 上, 不 論 有 什 麼 好 的 壞 的, 以 及 各 種 各 樣 的 心 身 狀 況 反 應 時, 都 不 要 去 執 著 它, 放 捨 諸 相, 只 住 於 方 法 ; 當 把 方 法 用 到 既 不 執 著 前 也 不 執 著 後 的 時 候, 那 就 可 以 連 中 間 的 現 在 也 不 執 著 了 不 過, 沒 有 執 著 三 世 的 情 緒 心, 仍 有 如 實 應 用 的 智 慧 心 至 此 便 可 了 解 金 剛 經 所 說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的 深 意 了 44 禪 與 悟 ( 頁 31): 惠 能 大 師 特 別 引 維 摩 經 所 說 直 心 是 道 場 直 心 是 淨 土 兩 句 話, 引 申 出 但 行 直 心, 於 一 切 法, 勿 有 執 著 禪 與 悟 ( 頁 299): 定 慧 品 引 文 殊 說 般 若 經 所 提 倡 的 一 行 三 昧 ( 註 六 ) 來 說 明 淨 名 經 ( 即 維 摩 經 ) 的 直 心 是 道 場 直 心 是 淨 土 ( 註 七 ) 這 兩 句 話 禪 與 悟 ( 頁 304): 定 慧 品 云 : 如 淨 名 經 云 : 直 心 是 道 場, 直 心 是 淨 土 ( 註 五 ) 出 於 維 摩 經 的 菩 薩 品 佛 國 品 ( 註 六 ) 45 又 漢 藏 佛 學 同 異 答 問 ( 頁 65): 丹 增 諦 深 喇 嘛 ( 以 下 簡 稱 丹 ): 依 中 國 禪 宗 祖 師 的 觀 點, 什 麼 樣 的 中 觀 見 是 墮 於 斷 常 二 邊? 或 其 中 一 邊 的? 聖 嚴 法 師 ( 以 下 簡 稱 師 ): 禪 宗 不 講 中 觀 見 當 然 也 不 會 是 斷 見 或 常 見, 斷 常 二 見 是 外 道 見,
27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更 進 一 步, 聖 嚴 法 師 說 六 祖 壇 經 般 若 品 無 住 無 往 無 來 這 個 觀 點 和 金 剛 經 所 云 :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現 在 心 亦 不 可 得 是 相 同 的 日 常 生 活 中 用 禪 修 方 法, 體 驗 到 不 住 過 去 現 在 和 未 來, 也 就 是 中 觀 空 觀 一 行 三 昧, 而 當 方 法 用 到 沒 有 執 著 三 世 的 情 緒 心, 便 可 了 解 到 金 剛 經 所 說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的 深 意 由 此 可 知, 六 祖 壇 經 般 若 品 無 住 無 往 無 來 = 金 剛 經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現 在 心 亦 不 可 得 = 無 心 = 中 觀 ( 亦 名 空 觀 )= 六 祖 壇 經 於 一 切 法 上, 無 有 執 著 六 祖 壇 經 般 若 品 無 住 無 往 無 來 = 金 剛 經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現 在 心 亦 不 可 得 無 心 ( 心 徹 底 不 住 於 過 去, 不 住 於 現 在, 不 住 於 未 來 ) 中 觀 ( 亦 名 空 觀 ) 心 不 住 過 去 現 在 和 未 來 = 一 行 三 昧 = 六 祖 壇 經 於 一 切 法 上, 無 有 執 著 = 六 祖 壇 經 無 住 金 剛 經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2. 六 祖 壇 經 和 金 剛 經 永 嘉 證 道 歌 之 教 法 整 合 聖 嚴 法 師 談 到 默 照 修 行 法 有 四 個 調 心 的 層 次 中 的 無 心, 所 謂 無 心 之 真 義, 是 放 下 一 切 攀 緣 心, 既 不 執 妄 境 也 不 求 真 境, 在 此 層 次 中 要 捨 妄 捨 真, 不 執 有 無 兩 邊, 也 不 著 中 間 無 心 的 層 次 即 等 同 於 金 剛 經 無 住 生 非 佛 教 禪 宗 的 六 祖 壇 經 講 無 住, 不 住 於 前 念 今 念 後 念, 於 諸 法 上, 念 念 不 住, 其 實 這 就 是 中 觀 無 住 的 觀 念, 來 自 金 剛 經 的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金 剛 經 是 般 若 思 想 的 經 典, 而 般 若 思 想 乃 是 中 觀 思 想 之 源 頭 漢 藏 佛 學 同 異 答 問 法 鼓 全 集 內 部 試 用 版 ( , p. 65, 01-p. 66, 05) 金 剛 經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六 祖 壇 經 無 住 = 不 住 於 前 念 今 念 後 念, 於 諸 法 上, 念 念 不 住 = 中 觀
28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心, 亦 即 六 祖 壇 經 無 念 心 無 相 心, 也 如 同 永 嘉 證 道 歌 不 除 妄 想 不 求 真 46 無 心 = 捨 妄 捨 真, 不 執 有 無 兩 邊, 也 不 著 中 間 = 放 下 一 切 攀 緣 心, 既 不 執 妄 境 也 不 求 真 境 金 剛 經 無 住 生 心 六 祖 壇 經 無 念 心 無 相 心 永 嘉 證 道 歌 不 除 妄 想 不 求 真 由 此 可 知 六 祖 壇 經 無 念 心 無 相 心 = 永 嘉 證 道 歌 不 除 妄 想 不 求 真 = 無 心 = 金 剛 經 的 無 住 生 心 3. 六 祖 壇 經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與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之 教 法 整 合 又 六 祖 壇 經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47 為 宋 宗 賾 坐 禪 儀 48 所 引 用 行 46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 頁 28): 4. 無 心 是 放 下 一 切 攀 緣 心, 既 不 執 妄 境 也 不 求 真 境, 但 仍 如 常 人 一 般 的 生 活, 這 便 是 金 剛 經 的 無 住 生 心, 亦 即 六 祖 壇 經 的 無 念 心 無 相 心 從 安 心 而 至 無 心, 是 持 續 用 功, 不 斷 地 放 捨 諸 相, 一 直 到 了 無 心 可 安 亦 無 相 可 捨 的 狀 況 在 這 過 程 之 中, 收 心 的 層 次 要 捨 過 去 未 來 ; 攝 心 的 層 次 要 捨 雜 念 妄 想 ; 安 心 的 層 次 要 捨 身 心 環 境 正 在 發 生 的 狀 況 ; 無 心 的 層 次 要 捨 妄 捨 真, 不 執 有 無 兩 邊, 也 不 著 中 間 一 如 永 嘉 證 道 歌 所 說 的 不 除 妄 想 不 求 真, 但 也 不 是 躲 在 無 事 窟 中 享 受 安 逸, 而 是 隨 緣 攝 化, 悲 智 無 量 47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出 自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卷 1(T48, no. 2008, p. 360, a13-14), 是 內 侍 薛 簡 六 祖 惠 能 禪 師 之 間 的 對 話 簡 ( 內 侍 薛 簡 ) 曰 : 師 說 不 生 不 滅, 何 異 外 道? 師 曰 : 外 道 所 說 不 生 不 滅 者, 將 滅 止 生, 以 生 顯 滅, 滅 猶 不 滅, 生 說 不 生 我 說 不 生 不 滅 者, 本 自 無 生, 今 亦 1 不 滅, 所 以 不 同 外 道 汝 若 欲 知 心 要, 但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自 然 得 入 清 淨 心 體, 湛 然 常 寂, 妙 用 恒 沙 簡 蒙 指 教, 豁 然 大 悟 禮 2 辭 歸 闕, 表 奏 師 語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卷 1(T48, no. 2008, p. 360, a9-16) 48 坐 禪 儀 收 於 ( 重 雕 補 註 ) 禪 苑 清 規 坐 禪 儀 卷 8(CBETA, X63, no. 1245, p. 544, c19- p. 545, b4 // Z 2:16, p. 460, c6-p. 461, a3 // R111, p. 920, a6-p. 921, a3); 敕 修 百 丈 清 規 坐 禪 儀 卷 5(T48, no. 2025, p. 1143, a3-b1); 緇 門 警 訓 長 蘆 慈 覺 賾 禪 師 坐 禪 儀 卷 1(T48, no. 2023, p. 1047, b11-c20)
29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者 修 習 默 照 禪 法, 如 果 能 自 知 正 在 保 持 著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的 心 境, 便 是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49 另 外 對 於 修 習 默 照 禪 法, 行 者 在 不 追 求 ( 佛 性 開 悟 ), 不 拒 絕 ( 煩 惱 ) 的 情 況 下, 是 在 六 祖 壇 經 所 提 及 的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狀 態, 也 就 是 修 習 默 照 禪 法 很 清 楚 ( 照 ) 且 不 受 影 響 ( 默 ), 請 參 下 文 所 示 : 事 實 上, 沒 有 佛 性 開 悟, 以 及 本 來 面 目 這 些 東 西, 請 諸 位 不 要 去 追 求, 否 則 就 被 自 我 的 追 求 心 困 住 綁 住, 被 煩 惱 所 困 擾 追 求 心 就 是 自 我 的 自 私 心, 如 果 無 法 放 下, 是 不 可 能 開 悟 的 其 實, 不 追 求 開 悟, 它 反 而 就 在 你 的 面 前, 一 追 求 它 就 不 見 了 不 追 求, 不 拒 絕, 沒 有 要 追 求 什 麼 或 拒 絕 什 麼, 在 這 種 狀 況 下, 是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也 就 是 在 默 照 很 清 楚, 但 是 不 受 影 響 50 六 祖 壇 經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六 祖 壇 經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自 知 正 在 保 持 著 不 追 求, 不 拒 絕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心 境 沒 有 要 追 求 什 麼 或 拒 絕 什 麼 很 清 楚, 但 是 不 受 影 響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六 祖 壇 經 ( 宋 ) 坐 禪 儀 ( 元 ) 坐 禪 儀 ( 明 ) 坐 禪 儀 汝 若 欲 知 心 要, 但 一 蓋 有 深 旨, 達 者 知 有 深 旨 矣, 一 切 善 蓋 有 深 旨, 達 者 知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自 焉 身 相 既 定, 氣 息 既 惡, 都 莫 思 量, 念 起 即 焉, 身 相 既 定, 氣 息 既 然 得 入 清 淨 心 體, 湛 然 調 然 後 寬 放 臍 腹, 一 覺, 常 覺 不 昧, 不 昏 不 調, 然 後 寬 放 臍 腹, 一 常 寂, 妙 用 恒 沙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念 散, 萬 年 一 念, 非 斷 非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念 起 即 覺, 覺 之 即 失, 久 常, 此 坐 禪 之 要 術 起 即 覺, 覺 之 即 失, 久 久 忘 緣, 自 成 一 片, 坐 也 禪 之 要 術 也 久 忘 緣, 自 成 一 片, 此 坐 禪 之 要 術 也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 宋 ) ( 重 雕 補 註 ) 敕 修 百 丈 清 規 卷 5 緇 門 警 訓 卷 1(T48, 卷 1 ( T48, no.2008, 禪 苑 清 規 卷 8(X63, (T48, no.2025, p.1143, no.2023, p.1047, b27- p.360, a13-15) no.1245, p.545, a9-11 // a12-14) Z 2:16, p.460, d2-4 // R111, p.920, b2-4) c1) 49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 頁 216): 坐 禪 儀 的 調 心 方 法, 僅 用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這 兩 句 話 就 夠 了 若 能 自 知 正 在 保 持 著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的 心 境, 便 是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50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30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4. 六 祖 壇 經 和 永 嘉 證 道 歌 坐 禪 儀 之 教 法 整 合 A. 休 息 萬 事 = 永 嘉 證 道 歌 絕 學 無 為 閒 道 人 之 無 為 意 對 於 坐 禪 儀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的 修 行 方 法, 其 中 的 休 息 萬 事 一 義, 與 永 嘉 證 道 歌 絕 學 無 為 閒 道 人 相 論, 休 息 萬 事 與 無 為 之 意 是 一 樣 默, 是 不 要 將 一 切 現 象, 當 成 與 你 有 關 係, 所 以 任 何 現 象 不 會 干 擾 到 你, 這 就 是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與 絕 學 無 為 閒 道 人 中 的 無 為 一 樣 ;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待 人 接 物, 行 住 坐 臥, 都 還 是 有 的, 但 不 是 什 麼 事 都 不 必 做 了, 而 是 心 中 沒 有 什 麼 事 可 以 讓 自 己 牽 掛 的, 所 以 默 照, 是 承 認 一 切 都 有, 如 果 忽 略 現 象 的 有, 那 就 沒 有 照 了 51 B. 放 捨 諸 相, 就 是 不 執 著 任 何 現 象, 對 於 一 切 現 象 不 要 去 執 著 它, 不 要 去 在 乎 它, 也 就 是 一 種 無 住 心 無 住 心 在 前 文 已 提 到, 或 是 六 祖 壇 經 無 住 ; 或 是 金 剛 經 的 無 住 生 心 ; 52 此 無 住 心, 心 不 住 於 三 種 狀 況 :(1) 不 住 於 心 理 現 象 ;(2) 不 住 於 身 體 現 象 ;(3) 不 住 於 環 境 現 象 不 住 於 任 何 一 種 現 象 知 道 任 何 現 象 都 可 能 發 生, 但 不 需 去 憂 慮 煩 惱 知 道 所 有 的 現 象 都 是 正 在 發 生 中 了 知 任 何 現 象, 是 正 常 的 人 在 打 坐 中, 了 知 有 任 何 一 種 現 象 出 現 時, 能 夠 不 起 第 二 念 默 照 默 照 同 時 的 放 捨 諸 相 放 捨 諸 相 就 是 不 執 著 任 何 現 象, 實 際 上 就 是 無 住 心 心 不 住 於 心 理 現 象 不 住 於 身 體 現 象 不 住 於 環 境 現 象 所 有 心 內 心 外 的 一 切 現 象, 都 是 有 的, 但 不 要 去 執 著 它, 不 要 去 在 乎 它, 便 是 放 捨 諸 相 不 住 於 任 何 一 種 現 象, 就 是 默 ; 知 道 所 有 的 現 象 都 是 正 在 發 生 中, 那 就 是 照 所 有 的 生 滅 狀 況, 都 是 知 道 的, 只 是 不 去 執 著 它, 不 因 各 種 狀 況 的 發 生 而 心 生 波 動, 這 就 是 放 捨 諸 相 ; 了 知 任 何 現 象, 是 正 常 的 人, 這 是 照 ; 知 道 任 何 現 象 51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請 參 註 44 漢 藏 佛 學 同 異 答 問 ( 頁 65) 所 說, 六 祖 壇 經 無 住 來 自 於 是 金 剛 經 的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31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都 可 能 發 生, 但 不 需 去 憂 慮 煩 惱, 這 是 默 在 打 坐 中, 了 知 有 任 何 一 種 現 象 出 現 時, 能 夠 不 起 第 二 念, 立 即 就 是 默 照 同 時 的 放 捨 諸 相 53 坐 禪 儀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無 住 心 無 為 永 嘉 證 道 歌 絕 學 無 為 閒 道 人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5. 小 結 上 文 的 1. 和 2. 節 從 不 住 於 三 心 的 角 度, 來 說 明 如 果 行 者 心 不 住 於 過 去 現 在 和 未 來 的 話, 可 以 體 證 到 六 祖 壇 經 無 住 無 往 無 來 一 行 三 昧 於 一 切 法 上, 無 有 執 著 ; 金 剛 經 的 三 心 ; 中 觀 ; 無 心 和 永 嘉 證 道 歌 不 除 妄 想 不 求 真, 筆 者 再 整 合 如 下 表 : 六 祖 壇 經 般 若 品 無 住 無 往 無 來 = 金 剛 經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現 在 心 亦 不 可 得 無 心 中 觀 ( 亦 名 空 觀 ) =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 六 祖 壇 經 於 一 切 法 上, 無 有 執 著 = 六 祖 壇 經 無 住 無 念 心 無 相 心 金 剛 經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 無 住 生 心 ) 永 嘉 證 道 歌 不 除 妄 想 不 求 真 而 對 於 上 文 的 3. 和 4. 節 的 永 嘉 證 道 歌 絕 學 無 為 閒 道 人, 不 除 妄 想 不 求 真 和 坐 禪 儀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六 祖 壇 經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與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之 教 法 整 合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如 下 表 : 53 見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30
3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永 嘉 證 道 歌 2. 不 除 妄 想 不 求 真 1. 絕 學 無 為 閒 道 人 六 祖 壇 經 無 念 心 無 相 心 無 住 心 無 為 1. 放 捨 諸 相 2. 休 息 萬 事 坐 禪 儀 六 祖 壇 經 六 祖 壇 經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一 切 善 惡, 都 莫 思 量 不 思 善 不 思 惡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三 默 照 禪 的 方 法 綜 觀 聖 嚴 法 師 所 整 理 出 默 照 禪 五 個 層 次, 主 要 是 為 了 讓 默 照 禪 的 初 學 者 能 有 一 個 下 手 之 處 亦 如 承 先 啟 後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中 所 說 : 我 把 話 頭 禪 及 默 照 禪 整 理 之 後, 便 在 頓 中 開 出 次 第 化 的 漸 修 法 門, 是 任 何 根 器 的 人 都 適 合 用 來 起 信 實 修 的 好 方 法 54 而 法 鼓 山 禪 法 之 整 合, 也 亦 如 承 先 啟 後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說 : 法 鼓 山 的 禪 法, 是 整 合 了 印 度 及 漢 傳 諸 宗 之 同 異 點, 並 且 參 考 現 今 流 行 於 韓 國 日 本 越 南 的 禪 法, 乃 至 南 傳 內 觀 法 門, 藏 傳 的 次 第 修 法, 重 新 整 理 漢 傳 佛 教 的 傳 統 禪 法 之 後 的 再 出 發, 因 為 是 在 承 襲 傳 統 禪 法 之 外 又 有 創 新, 所 以 必 須 重 新 立 宗 聖 嚴 法 師, 承 先 啟 後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頁 聖 嚴 法 師, 承 先 啟 後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頁 因 篇 幅 和 時 間 關 係 本 文 不 對 整 合 現 今 流 行 禪 法 的 議 題 深 入 探 討
33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法 鼓 山 禪 法 頓 中 開 漸 的 法 門 話 頭 禪 及 默 照 禪 任 何 根 器 的 人 都 適 合 用 來 起 信 實 修 的 好 方 法 法 鼓 山 禪 法 之 整 合 1. 整 合 了 印 度 及 漢 傳 諸 宗 之 同 異 點 ; 2. 參 考 現 今 流 行 於 韓 國 日 本 越 南 的 禪 法 南 傳 內 觀 法 門 藏 傳 的 次 第 修 法 承 襲 傳 統 禪 法 之 外 又 有 創 新 重 新 整 理 漢 傳 佛 教 的 傳 統 禪 法 之 後 的 再 出 發 針 對 承 襲 ( 或 整 合 ) 和 創 新, 筆 者 訪 談 果 醒 法 師 時, 56 果 醒 法 師 表 示 : 師 父 融 合 又 開 創, 在 傳 統 佛 教 沒 有 慢 步 經 行, 也 沒 有 做 晚 課 瑜 伽 運 動 瑜 伽 按 摩 ; 乃 至 傳 統 的 小 參, 也 不 像 我 們 的 小 參 ; 又 比 如 法 鼓 山 DVD 禪 修 教 學 帶, 師 父 就 結 合 指 導 禪 法 的 優 點 法 鼓 山 的 慢 步 經 行 早 晚 課 就 融 合 成 法 鼓 山 禪 修 的 一 部 分 ; 在 南 傳 禪 修 沒 有 早 晚 課, 像 噶 印 卡 沒 有 做 早 晚 課, 禪 修 就 禪 修 ; 這 就 是 師 父 的 融 合 如 開 創 的 話, 法 鼓 山 禪 法 就 是 默 照 話 頭, 或 者 是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它 不 是 默 照 和 話 頭, 它 是 將 兩 者 結 合 又 加 入 原 始 佛 教 及 菩 薩 道, 這 就 是 開 創 以 之 故, 聖 嚴 法 師 將 慢 步 經 行 早 晚 課 就 融 合 成 法 鼓 山 禪 修 的 一 部 分 是 其 融 合, 又 結 合 原 始 佛 教 及 菩 薩 道, 是 其 開 創 ( 一 ) 默 照 禪 五 個 層 次 有 系 統 的 歸 納 在 兩 千 年 行 腳 提 到 三 次 五 個 層 次 57 相 關 資 料, 其 中 : 56 訪 談 果 醒 法 師, 訪 談 時 間 :2009 年 12 月 8 日, 訪 談 地 點 : 法 鼓 佛 教 學 院 圖 資 館 57 三 次 五 個 層 次 相 關 資 料 : 兩 千 年 行 腳 五 個 層 次 方 法 禪 眾 (A6-1)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四 內 觀 這 五 個 層 次 中, 詳 細 的 修 行 方 禪 眾 有 許 多 位 中 心 演 講 默 照 禪 ( 頁 ) 法, 我 是 配 合 南 傳 內 觀 禪 四 念 住 的 方 法 修 內 觀 的 老 師 為 基 礎 來 講 (A6-2)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七 解 行 介 紹 默 照 禪 五 個 階 段 的 修 持 法, 講 得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禪 修 的 特 別 講 座 非 常 細 膩 ( 頁 102) (A6-3) 兩 千 年 行 腳 二 八 俄 羅 從 第 一 到 第 三 個 層 次, 是 用 直 觀 法 斯 的 禪 修 指 導 ( 頁 ) 第 四 層 次, 是 用 絕 觀 法
34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1. 一 四 內 觀 中 心 演 講 默 照 禪 提 到 因 多 位 禪 眾 有 許 多 位 修 內 觀 的 老 師, 聖 嚴 法 師 說 明 這 五 個 層 次 中, 詳 細 的 修 行 方 法, 我 是 配 合 南 傳 內 觀 禪 四 念 住 的 方 法 為 基 礎 來 講, 使 得 內 觀 的 老 師 在 練 習 默 照 禪 時 有 異 曲 同 工 之 妙 的 感 受 如 此 也 可 以 得 知, 聖 嚴 法 師 逐 年 所 講 默 照 禪 的 三 個 層 次 四 個 層 次, 以 五 個 層 次 結 合 了 當 代 流 傳 的 南 傳 內 觀 禪 四 念 住 禪 法, 使 默 照 禪 層 次 能 因 應 禪 眾 的 需 求, 適 時 給 予 教 導 2.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禪 修 的 特 別 講 座, 聖 嚴 法 師 表 示 這 一 次 介 紹 默 照 禪 五 個 階 段 的 修 持 法, 講 得 非 常 細 膩 3. 二 八 俄 羅 斯 的 禪 修 指 導 說 明 這 五 個 層 次 中, 前 四 是 直 觀, 後 一 是 絕 觀 直 觀 和 絕 觀 運 用 在 這 五 個 層 次 中, 是 為 少 見 關 於 聖 嚴 法 師 有 系 統 之 歸 納 默 照 禪 五 個 層 次, 聖 嚴 法 師 在 兩 千 年 行 腳 說 到 : 日 本 曹 洞 宗 大 本 山 永 平 寺 的 禪 僧 藤 田 先 生 說 在 日 本 的 曹 洞 宗, 只 知 道 只 管 打 坐 就 是 頓 悟 法 門, 而 只 管 打 坐 的 方 法, 好 像 僅 僅 相 當 於 我 介 紹 的 第 二 個 層 次 至 於 我 所 介 紹 的 第 三 第 四 第 五 個 層 次, 他 沒 有 聽 過, 覺 得 很 有 興 趣 而 且 我 講 得 相 當 細 膩, 對 修 行 這 種 法 門 的 人 來 說, 非 常 有 用 他 問 我 在 中 國, 有 沒 有 專 門 介 紹 默 照 禪 修 行 法 門 的 古 籍 不 過, 像 我 所 介 紹 的 五 個 默 照 禪 層 次, 在 書 本 上 是 找 不 到 的 那 是 經 過 我 在 修 行 中 的 體 驗, 加 以 分 析 條 理 組 織 而 完 成 的, 我 覺 得 這 樣 子 對 於 初 學 者 比 較 方 便 日 本 的 道 元 禪 師, 修 只 管 打 坐, 也 能 有 身 心 脫 落 悟 境, 我 們 不 能 否 定, 我 的 五 個 層 次, 其 實 也 是 連 續 完 成 的 58 聖 嚴 法 師 在 和 日 本 禪 僧 藤 田 先 生 的 對 話 時 表 示 五 個 層 次 的 整 理 在 書 本 上 是 找 不 到 的, 那 是 法 師 修 行 中 的 體 驗, 加 上 分 析 條 理 組 織 而 完 成 的 聖 嚴 法 師 認 為 他 所 整 理 的 五 個 層 次, 對 於 初 學 者 修 習 和 體 驗 默 照 禪, 是 比 較 方 便 的 另 外 聖 嚴 法 師 在 默 照 禪 在 西 方 的 耕 耘 與 推 行 59 一 文 中, 提 到 他 參 考 天 臺 宗 摩 訶 止 觀 的 十 乘 觀 法, 60 而 整 理 出 有 次 第 又 具 個 人 特 色 的 五 個 層 次 頓 悟 默 照 禪, 誠 如 訪 談 稿 中 法 師 所 說 : 由 於 我 有 天 臺 學 的 背 景, 所 以 我 將 現 在 所 教 之 默 照, 整 理 出 58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編 輯 室, 人 生 雜 誌 (245 期 ) 默 照 禪 在 西 方 的 耕 耘 與 推 行, 頁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頁 請 參 常 慶 法 師, 淺 談 默 照 禪 在 當 代 復 興 的 契 機 ( 頁 ) 有 詳 細 的 論 述
35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次 第, 進 一 步 聖 嚴 法 師 表 示 他 所 提 倡 默 照 法 門, 只 參 考 ( 摩 訶 止 觀 十 乘 觀 法 ) 而 不 全 部 採 用, 而 是 踏 在 這 基 礎 上 整 理 出 來 的, 其 理 由 是 次 第 止 觀 不 等 於 默 照, 宏 智 正 覺 的 默 照 61 是 沒 有 次 第 的, 而 是 直 接 觀 62 默 照 同 時 (= 宏 智 正 覺 的 默 照 同 時 = 六 祖 惠 能 的 定 慧 不 二 ) 參 考 天 臺 十 乘 觀 法 參 考 南 傳 四 念 住 五 個 層 次 之 參 考 五 個 層 次 之 次 第 只 參 考 ( 摩 訶 止 觀 十 乘 觀 法 ) 而 直 觀 法 不 全 部 採 用 ( 第 一 到 第 三 個 層 次 或 做 四 層 次, 配 合 南 傳 內 觀 禪 四 念 住 的 方 法 請 參 默 照 禪 層 次 比 對 表 ) 絕 觀 法 ( 第 四 層 次 或 做 第 五 層 次 ) ( 二 ) 各 層 次 之 體 驗 聖 嚴 法 師 所 言 及 的 默 照 禪 層 次 之 諸 著 作 中, 或 說 三 個 層 次 三 個 階 段 五 個 階 段 的 修 持 法 五 個 默 照 禪 層 次 等 等, 筆 者 將 彼 等 羅 列 比 對 如 下 ( 內 容 請 參 附 件 : 聖 嚴 法 師 諸 著 作 中 默 照 禪 的 層 次 ): 默 照 禪 層 次 比 對 表 時 間 順 序 (A1)1995 層 次 悼 念 遊 化 英 國 第 三 次 禪 七 63 (A2)1995 如 月 印 空 64 (A3)1996 禪 鑰 65 第 一 層 次 第 二 層 次 第 三 層 次 第 四 層 次 第 五 層 次 1. 管 著 身 體 的 姿 勢 1. 管 著 身 體 的 姿 勢 2. 身 體 已 經 沒 有 感 覺, 念 頭 在 看 著 你 打 坐 2. 把 環 境 當 作 身 體 的 一 部 分 1. 只 專 注 於 你 的 正 在 打 坐 3. 對 周 圍 的 環 境 清 清 楚 楚 3. 向 內 觀 照, 內 心 無 限 的 深 遠 ; 向 外 觀 照, 外 境 無 窮 的 遠 大 2. 感 覺 適 應 或 是 像 回 到 家 4. 心 不 會 因 為 環 境 在 動 而 受 到 任 何 影 響 4.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默 中 有 照 照 中 有 默 3. 超 越 的 層 次 5. 照 而 常 寂, 寂 而 常 照 61 文 中 默 照 二 字 後 有 則 字, 筆 者 刪 去, 以 利 文 章 通 順 62 文 中 直 接 觀 三 字 前 後 沒 有 而 是 二 字, 筆 者 補 之, 以 利 文 章 通 順 63 聖 嚴 法 師, 悼 念 遊 化, 頁 聖 嚴 法 師, 如 月 印 空, 頁 聖 嚴 法 師, 禪 鑰, 頁 68
36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時 間 順 序 (A4)1996 層 次 默 照 禪 概 說 66 (A5)1998 無 法 之 法 67 (A6-1)1998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四 內 觀 中 心 演 講 默 照 禪 68 (A6-2)1998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禪 修 的 特 別 講 座 69 (A6-3)1998 兩 千 年 行 腳 二 八 俄 羅 斯 的 禪 修 指 導 70 (A7)2001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默 照 禪 法 71 第 一 層 次 第 二 層 次 第 三 層 次 第 四 層 次 第 五 層 次 1. 只 管 身 體 2. 把 環 境 當 作 身 3. 以 空 作 為 觀 照 體 的 一 部 分 1. 只 管 打 坐, 2. 體 驗 到 環 境 和 3. 體 驗 到 無 限 的 並 且 覺 知 全 身 自 己 合 而 為 一 開 闊 的 感 受 1. 放 鬆 身 心 2. 觀 照 全 身 3. 觀 照 環 境 4. 內 外 無 限 5. 常 寂 常 照 1. 放 鬆 身 心 2. 觀 照 全 身 3. 觀 照 環 境 4. 內 外 無 限 5. 由 內 外 無 限, 自 然 進 入 惺 惺 又 寂 寂, 寂 寂 又 惺 惺 1. 觀 呼 吸 2. 觀 全 身 3. 觀 全 境 4. 觀 內 外 無 限 5. 放 下 自 我 中 心 ( 絕 觀 默 照 ) 直 觀 法 絕 觀 法 1. 放 鬆 身 心 2. 體 驗 呼 吸 3. 只 管 打 坐 4. 統 一 心 5. 開 悟 調 整 正 確 的 曉 得 呼 吸, 姿 勢 享 受 呼 吸 曉 得 自 己 在 打 坐 ( 知 道 自 己 在 打 坐 / 清 楚 知 道 自 己 的 身 體 在 打 坐 ) / 智 慧 不 是 知 識 學 問 經 驗, 而 是 一 種 無 我 的 態 度 66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禪 修 菁 華 默 照 默 照 禪 概 說, 頁 聖 嚴 法 師, 無 法 之 法, 頁 38-40,64 68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四 內 觀 中 心 演 講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25 頁 26 頁 31 頁 33
37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時 間 順 序 (A8)2002 層 次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象 岡 默 照 禪 十 72 第 一 層 次 第 二 層 次 第 三 層 次 第 四 層 次 第 五 層 次 1. 放 鬆 身 心 2. 體 驗 呼 吸 3. 只 管 打 坐 4. 統 一 心 5. 開 悟 a. 曉 得 呼 吸 a. 我 在 打 坐 b. 體 驗 呼 吸 b. 我 的 身 體 在 打 c. 享 受 呼 吸 坐 c. 我 的 身 心 全 部 三 種 經 驗 : a. 光 音 無 限 b. 澄 澄 湛 湛 c. 一 片 悟 境 都 在 打 坐 三 個 層 次 : a. 身 心 統 一 b. 內 外 統 一 c. 前 念 與 後 念 統 一 開 悟, 不 是 知 識, 不 是 經 驗, 而 是 無 我 的 態 度 基 本 上, 默 照 禪 五 個 層 次 的 第 三 層 次 3. 觀 照 環 境 和 4. 內 外 無 限 以 及 5. 放 下 自 我 中 心 ( 絕 觀 默 照 ) 變 化 不 大 所 不 同 的 是 第 一 層 次 與 第 二 層 次 兩 千 年 行 腳 (1998) 之 前 所 明 第 一 層 次 多 為 注 重 打 坐 的 姿 勢, 之 後 (1998) 明 顯 地 加 入 放 鬆 身 心 或 體 驗 呼 吸 ( 曉 得 呼 吸 體 驗 呼 吸 享 受 呼 吸 ) 或 觀 呼 吸 等 1. 放 鬆 身 心 和 體 驗 呼 吸 A. 放 鬆 身 心 在 法 鼓 山 禪 修 系 統 教 學 中, 放 鬆 是 進 入 任 何 禪 修 前 方 便 的 一 把 鑰 匙 如 果 禪 修 想 要 得 力, 非 要 學 會 放 鬆 身 心 不 可 聖 嚴 法 師 在 禪 修 教 學 中, 特 別 強 調 放 鬆 身 心, 以 此 為 基 礎 乃 至 於 達 到 放 下 身 心, 放 下 自 我 的 中 心, 證 得 無 我 的 智 慧 在 早 期 聖 嚴 法 師 的 禪 學 文 獻 中, 關 於 放 鬆 身 心 的 說 明, 是 很 難 找 得 到 的 可 見 放 鬆 身 心 是 現 今 禪 修 的 特 殊 用 語 據 果 元 法 師 及 果 祺 法 師 表 示, 聖 嚴 法 師 早 期 多 數 多 教 數 息 及 話 頭, 對 於 放 鬆 身 心 的 教 學, 不 太 明 顯 地 可 以 看 得 出 來, 而 是 到 了 1988 年 以 後, 特 別 強 調 放 鬆 身 心 的 教 學, 這 在 聖 嚴 法 師 的 禪 修 教 學 中, 占 了 非 常 重 要 的 一 環 73 筆 者 在 僧 伽 大 學 上 默 照 禪 修 課 (2007 年 12 月 31 日 ) 時, 果 元 法 師 說 明 : 有 些 國 家, 如 果 不 是 已 經 發 展 中 的 國 家, 或 者 說 科 技 沒 那 麼 發 達 的 話, 通 常 他 們 生 活 的 步 調 都 比 較 慢 生 活 的 步 調 比 較 慢, 感 覺 是 比 較 輕 鬆 譬 如 泰 國 72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頁 頁 105 頁 106 頁 120 頁 頁 137 頁 138 頁 年 11 月 9 日 筆 者 電 話 詢 問 果 元 法 師 及 果 祺 法 師
38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或 西 藏 的 人 民, 他 們 給 人 的 感 覺 是 心 情 滿 輕 鬆 的, 生 活 步 調 比 較 慢 也 不 緊 張, 所 以 不 需 要 特 別 學 放 鬆 而 在 泰 國, 很 多 時 候 他 們 在 打 坐 時, 都 是 用 放 鬆 的 師 父 在 早 期 教 禪 時, 方 法 上 有 提 到 放 鬆, 但 沒 有 特 別 強 調 一 定 要 放 鬆 可 是 在 後 期 教 禪 中, 許 多 基 礎 的 部 分, 師 父 特 別 強 調 一 定 要 放 鬆 身 心 那 是 師 父 看 到 現 代 人 的 需 要, 現 代 人 是 需 要 放 鬆 的 後 來 師 父 在 教 禪 時 做 了 調 整, 加 強 了 放 鬆 基 礎 的 教 學 我 自 己 也 發 現 現 代 人 非 常 需 要 放 鬆 的 技 巧 譬 如 說 有 人 寫 給 我, 在 日 本 有 所 謂 舉 辦 一 日 禪 的 活 動, 讓 都 市 人 來 體 驗 寺 院 一 日 禪 的 生 活, 活 動 特 別 針 對 現 代 人 的 需 要, 以 一 種 度 假 放 鬆 的 心 情, 配 合 健 康 的 飲 食 料 理, 迎 合 現 代 人 的 需 求, 讓 他 們 體 驗 寺 院 一 日 禪 的 生 活 早 期 師 父 教 禪 時, 如 早 期 我 在 學 的 時 候, 師 父 沒 有 特 別 提 到 放 鬆 這 個 部 分 那 時 候 沒 有 分 默 照 禪 七 話 頭 禪 七 初 階 禪 七 在 禪 七 中, 各 式 各 樣 的 方 法 都 有, 有 人 是 用 數 息, 有 人 是 用 隨 息, 有 人 用 話 頭, 有 人 用 醍 醐 灌 頂 的 方 法 74 上 文 提 及 到 泰 國 或 西 藏 的 人 民, 他 們 給 人 的 感 覺 是 心 情 滿 輕 鬆 的, 生 活 步 調 比 較 慢 也 又 不 緊 張, 所 以 不 需 要 特 別 學 放 鬆 而 聖 嚴 法 師 在 早 期 教 禪 時, 方 法 上 有 提 到 放 鬆, 但 沒 有 特 別 強 調 一 定 要 放 鬆 到 了 後 期 的 教 禪, 果 元 法 師 表 示 許 多 基 礎 的 部 分, 師 父 特 別 強 調 一 定 要 放 鬆 身 心 那 是 師 父 看 到 現 代 人 的 需 要, 因 此 在 教 禪 時 做 了 調 整, 加 強 了 放 鬆 基 礎 的 教 學 在 上 述 默 照 禪 五 個 層 次, 其 中 (A6-1)1998 年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四 內 觀 中 心 演 講 默 照 禪 ;(A6-2)1998 年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禪 修 的 特 別 講 座 ;(A7)2001 年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默 照 禪 法 ;(A8) 2002 年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象 岡 默 照 禪 十 有 提 到 放 鬆 身 心 的 層 次, 有 具 體 的 內 容 只 有 1998 年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其 他 則 只 列 名 稱 或 散 布 在 各 處 ( 參 附 件 : 聖 嚴 法 師 諸 著 作 中 默 照 禪 的 層 次 ) 參 照 聖 嚴 法 師 禪 學 文 獻 的 所 說 放 鬆 身 心, 法 師 如 何 解 釋 放 鬆 呢? 放 鬆 泛 言 不 用 力 75 又 對 放 鬆 身 心 如 何 詮 釋 呢? 放 鬆 身 心 76 分 二 : 身 年 12 月 31 日, 果 元 法 師, 僧 大 默 照 禪 修 ( 三 ) 上 課 地 點 :4F 行 政 大 樓 男 眾 佛 堂 黃 齡 儀 打 字 釋 常 慶 整 理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放 鬆 指 不 用 力 用 力 會 造 成 緊 張, 如 果 眼 球 用 力 頭 腦 就 會 用 力 渾 身 的 神 經 肌 肉 都 會 緊 張 如 B. 文 中 所 說 A. 放 鬆 身 心 是 隨 時 隨 地, 將 腦 部 神 經 及 全 身 肌 肉, 保 持 在 輕 鬆 的 狀 態 ; 初 初 練 習 之 時, 則 最 好 須 有 一 個 比 較 不 受 打 擾 的 空 間 和 暫 時 擺 下 萬 緣 的 時 段, 僅 僅 五 分 鐘 和 十 分 鐘 也 好, 盤 腿 坐 最
39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體 放 鬆 和 心 情 放 鬆, 這 二 種 是 正 確 的 修 行 態 度 77 其 步 驟 是 身 體 放 鬆 好, 坐 在 椅 子 上 也 可 以, 主 要 是 把 眼 睛 合 攏, 眼 球 不 要 用 力, 不 用 頭 腦 思 考, 保 持 清 醒 狀 態, 面 部 略 帶 微 笑, 全 身 的 神 經 肌 肉 關 節, 都 不 用 力, 小 腹 不 用 力, 身 體 的 重 量 感 是 在 臀 部 和 椅 子 ( 墊 子 ) 之 間 聖 嚴 法 師, 致 詞, 頁 B. 如 何 開 發 清 明 心? 先 要 把 身 體 放 鬆 頭 腦 放 鬆 ; 當 頭 腦 輕 鬆 時, 沒 有 因 強 烈 的 自 我 執 著 為 你 帶 來 困 擾, 心 中 便 不 會 混 亂 複 雜, 感 受 到 自 由 自 在 放 鬆 的 方 法 非 常 重 要, 我 們 一 起 來 練 習 一 下 : 首 先, 把 兩 隻 手 放 在 膝 蓋 上, 把 身 體 靠 在 椅 背 上, 把 全 身 的 肌 肉 放 鬆, 眼 睛 閉 起 來, 眼 球 不 用 力 ; 如 果 眼 球 用 力, 頭 腦 就 會 用 力, 渾 身 的 神 經 肌 肉 都 會 緊 張 然 後, 臉 部 的 肌 肉 放 鬆, 肩 頭 不 要 用 力, 手 不 要 用 力, 不 要 感 覺 自 己 的 上 身 有 重 量, 重 量 的 感 覺 在 臀 部 和 椅 子 之 間, 此 時, 只 注 意 在 放 鬆 的 情 形 下, 連 身 體 的 感 覺 也 不 存 在 這 個 時 候, 頭 腦 是 清 楚 的, 對 環 境 是 清 楚 的, 也 很 清 楚 身 體 在 那 裡 ; 但 是, 不 要 想 到 環 境 和 身 體 跟 你 有 什 麼 關 係? 最 重 要 的, 小 腹 也 要 放 鬆, 頭 腦 裡 沒 有 妄 念 雜 念, 四 周 雖 然 有 聲 音, 但 是, 不 去 想 這 些 東 西 有 了 妄 念, 不 必 討 厭, 只 要 知 道 有 妄 念, 妄 念 已 經 消 失 再 度 注 意 放 鬆 就 好 聖 嚴 法 師, 禪 門, 頁 C. 聖 嚴 法 師 此 休 息 不 是 懈 怠 的 休 息, 而 是 指 頭 腦 和 身 體 獲 得 充 分 的 休 息, 如 文 中 所 說 : 所 謂 身 心 放 鬆, 就 是 要 我 們 休 息 當 頭 腦 不 得 不 休 息 時, 就 叫 它 休 息 ; 當 身 體 肌 肉 及 神 經 緊 張 時, 也 叫 它 休 息 能 夠 讓 頭 腦 和 身 體 獲 得 充 分 的 休 息, 不 用 頭 腦 想, 不 用 眼 睛 看, 不 用 耳 朵 聽, 不 用 身 體 感 觸, 那 該 是 多 舒 服 啊! 聖 嚴 法 師, 禪 與 悟, 頁 放 鬆 身 心, 或 作 身 心 放 鬆 聖 嚴 法 師 諸 著 作 中 出 現 的 此 二 詞 的 出 處 如 下 所 示 : 放 鬆 身 心 書 序 ( 頁 271, 283) 悼 念. 遊 化 ( 頁 452) 致 詞 ( 頁 44, 45, 49) 禪 的 體 驗. 禪 的 開 示 ( 頁 252, 285, 286, 298, 304, 313, 347) 禪 與 悟 ( 頁 326) 禪 的 世 界 ( 頁 5, 102, 124, 146, 228) 聖 嚴 法 師 教 禪 坐 ( 頁 21, 100, 101) 禪 鑰 ( 頁 4, 5, 66, 72, 79, 99, 146, 147) 禪 門 ( 頁 4)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 頁 22, 31, 33, 67, 90) 動 靜 皆 自 在 ( 頁 30, 43, 44, 55, 181) 火 宅 清 涼 ( 頁 318) 東 西 南 北 ( 頁 47, 158, 159, 219, 283, 287) 春 夏 秋 冬 ( 頁 263) 行 雲 流 水 ( 頁 125, 214) 空 花 水 月 ( 頁 75, 123, 186) 兩 千 年 行 腳 ( 頁 91, 103, 163) 抱 疾 遊 高 峯 ( 頁 159) 真 正 大 好 年 ( 頁 129) 五 百 菩 薩 走 江 湖 ( 頁 21) 聖 嚴 法 師 心 靈 環 保 ( 頁 107) 法 鼓 鐘 聲 ( 頁 103) 法 鼓 山 的 方 向 ( 頁 301) 人 間 世 ( 頁 65) 方 外 看 紅 塵 ( 頁 344) 工 作 好 修 行 : 聖 嚴 法 師 的 38 則 職 場 智 慧 ( 頁 59) 聖 嚴 法 師 教 話 頭 禪 ( 頁 28, 59, 78, 236) 法 鼓 山 故 事 ( 頁 143) 身 心 放 鬆 禪 的 體 驗 禪 的 開 示 ( 頁 252, 277, 286, 322, 332) 悼 念. 遊 化 ( 頁 391) 禪 與 悟 ( 頁 104) 禪 的 世 界 ( 頁 12, 118) 禪 鑰 ( 頁 57, 62, 84, 92, 149) 動 靜 皆 自 在 ( 頁 30) 學 佛 群 疑 ( 頁 68) 春 夏 秋 冬 ( 頁 248, 266) 公 案 100 ( 頁 122) 聖 嚴 法 師 心 靈 環 保 ( 頁 122) 法 鼓 鐘 聲 ( 頁 103) 法 鼓 山 的 方 向 ( 頁 402) 法 鼓 晨 音 ( 頁 53) 工 作 好 修 行 : 聖 嚴 法 師 的 38 則 職 場 智 慧 ( 頁 59) 77 正 確 的 修 行 心 態, 就 是 要 將 心 情 放 鬆 身 體 放 鬆 見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39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358
40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心 情 放 鬆 身 體 放 鬆 包 括 肌 肉 及 神 經 放 鬆, 指 身 體 官 能 方 面 的 放 鬆 ; 心 情 放 鬆 含 概 頭 腦 及 心 情 放 鬆, 78 指 思 緒 方 面 的 放 鬆 身 體 官 能 方 面 的 放 鬆 身 體 放 鬆 肌 肉 及 神 經 放 鬆 思 緒 方 面 的 放 鬆 心 情 放 鬆 頭 腦 及 心 情 放 鬆 身 體 放 鬆, 指 身 體 官 能 方 面 的 放 鬆 : (1) 放 鬆 時, 通 身 的 每 一 個 細 胞 都 放 輕 鬆 : 由 臉 部 眼 球 肩 臀 手 小 腹 腿 腳 79 (2) 放 鬆 時, 不 管 身 體 在 感 覺 什 麼 ; 80 (3) 放 鬆 時, 身 體 的 肌 肉 神 經 都 放 鬆 ; 第 二 是 身 心 放 鬆 先 練 習 把 身 體 的 肌 肉 及 神 經 放 鬆, 然 後 將 頭 腦 及 心 情 放 鬆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體 驗. 禪 的 開 示, 頁 A. 所 謂 身 體 放 鬆, 是 把 通 身 的 每 一 個 細 胞 都 放 輕 鬆, 由 臉 部 眼 球 肩 臀 手 小 腹 腿 腳, 凡 是 能 用 意 志 指 揮 的 每 一 寸 神 經 所 到 之 處, 都 讓 它 們 放 鬆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體 驗. 禪 的 開 示, 頁 332 B. ( 一 ) 放 鬆 身 體 1. 頭 部 (1) 眼 睛 不 用 力 就 是 放 輕 鬆, 無 論 是 睜 眼 或 閉 眼, 不 用 眼 球 看, 不 用 眼 珠 想 (2) 臉 部 肌 肉 鬆 弛, 從 心 裡 有 股 安 定 的 喜 悅 升 起, 表 現 在 臉 上, 有 鬆 弛 的 感 覺 如 果 臉 部 的 表 情 僵 硬 或 者 拉 長 臉, 乃 至 於 故 意 假 裝 笑 臉 的 樣 子, 都 是 緊 張 而 非 放 鬆 為 什 麼 會 緊 張 呢? 例 如 : 恐 懼 憂 慮 動 腦, 或 用 腦 過 度 興 奮 得 意 若 能 心 平 氣 和, 就 不 會 緊 張 (3) 頭 不 緊 張, 特 別 是 前 額 腦 門 要 放 輕 鬆, 不 用 頭 腦 想 或 注 意, 而 是 以 輕 輕 鬆 鬆 的 態 度 數 呼 吸 2. 身 上 肌 肉 關 節 神 經 骨 骼, 要 全 部 放 鬆, 除 了 臀 部 有 重 量 的 感 覺 以 外, 沒 有 其 他 地 方 覺 得 有 重 量, 任 何 地 方 都 是 非 常 地 輕 鬆 3. 腰 挺 直 以 後, 小 腹 放 鬆, 腰 也 沒 有 緊 張 或 有 重 量 的 感 覺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世 界, 頁 C. 大 家 坐 好 之 後, 開 始 把 身 體 放 鬆, 在 心 裡 依 序 告 訴 自 己 頭 部 眼 球 臉 部 肌 肉 頸 部 肩 部 雙 臂 背 腰 小 腹 腿 部 一 一 放 鬆, 把 重 心 放 在 臀 部, 把 氣 沉 到 丹 田 任 何 部 位 甚 至 皮 膚 都 要 完 全 放 鬆, 只 要 有 壓 力 就 會 緊 張, 緊 張 便 會 影 響 神 經 系 統, 乃 至 於 消 化 及 分 泌 系 統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禪 坐, 頁 如 何 使 自 己 的 身 體 放 鬆, 頭 腦 放 鬆? 只 要 不 管 身 體 在 感 覺 什 麼, 頭 腦 在 想 著 什 麼, 只 管 將 身 體 交 給 蒲 團, 把 心 交 給 方 法, 就 好 了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體 驗. 禪 的 開 示, 頁 304 另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修 行 默 照 禪 的 首 要 原 則, 是 將 身 體 放 鬆 ; 包 括 肌 肉 神 經, 練 習 著 從 緊 張 成 為 放 鬆 神 經 緊 張, 肌 肉 自 然 就 會 緊 張 ; 腦 神 經 緊 張, 身 體 上 其 他 部 位 的 神 經 也 會 緊 張, 關 節 也 跟 著 緊 張, 身 體 就 會 變 得 僵 硬 而 容 易 疲 倦, 這 與 修 習 默 照 禪, 便 是 背 道 而 馳 了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83
41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4) 放 鬆 時, 不 要 感 覺 自 己 上 半 身 的 重 量, 重 量 的 感 覺 在 臀 部 和 椅 子 之 間 ; 82 (5) 放 鬆 時, 最 重 要 的 是 小 腹 一 定 要 放 鬆 83 心 情 放 鬆, 指 思 緒 方 面 的 放 鬆 : (1) 不 要 思 前 想 後, 不 要 擔 心, 也 不 要 憂 慮, 也 不 要 期 待 ; 84 (2) 指 沒 有 焦 慮 急 躁 煩 亂 困 惑 恐 慌 疑 懼 等 ; 85 (3) 頭 腦 不 要 去 注 意 什 麼, 也 不 要 去 思 考 什 麼, 只 曉 得 自 己 是 在 放 鬆 狀 態 86 B. 體 驗 呼 吸 體 驗 呼 吸 時, 用 方 法 時, 聖 嚴 法 師 有 時 提 及 到 曉 得 呼 吸 體 驗 呼 吸 和 享 受 呼 吸 三 種 體 驗 呼 吸 時, 方 法 的 體 驗 有 : (1) 體 驗 呼 吸 從 鼻 孔 出 和 入 的 感 覺 : (1-1) 此 時 就 體 驗 呼 吸 從 鼻 孔 出 和 入 的 感 覺, 1 呼 吸 出 時 是 溫 暖, 呼 吸 進 時 是 清 涼, 體 驗 清 涼 與 溫 暖, 2 但 不 要 注 意 呼 吸 的 深 與 淺, 3 不 要 控 制 呼 吸 的 快 與 慢, 4 只 曉 得 呼 吸 在 鼻 孔 進 和 出 的 感 覺 5 不 必 去 想 呼 吸 的 量 與 質, 也 就 是 不 去 在 乎 空 氣 的 質 與 量, 否 則 就 變 成 在 練 氣, 而 不 是 在 默 照 了 87 (1-2) 四 身 心 都 在 打 坐 體 驗 呼 吸 從 鼻 孔 出 入 的 感 覺, 1 只 管 呼 吸 出 入 82 參 註 76,B. 資 料, 見 聖 嚴 法 師, 禪 門, 頁 A. 先 練 肌 肉 放 鬆, 神 經 自 然 放 鬆, 頭 腦 與 心 情 也 會 跟 著 放 鬆 最 重 要 的 是 小 腹 一 定 要 放 鬆, 否 則 在 打 坐 時, 會 發 生 胸 悶 胃 脹 頭 暈 氣 塞 等 的 反 應, 因 而 無 法 持 久 用 功 參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體 驗 禪 的 開 示, 頁 332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362 B. ( 一 ) 放 鬆 身 心 : 先 有 一 個 正 確 而 自 然 的 坐 姿, 如 果 不 能 盤 腿 坐, 也 可 坐 在 椅 子 上 然 後 從 頭 一 直 到 腿 部 乃 至 腳 趾, 逐 部 放 鬆 頭 部 要 把 腦 神 經 放 鬆, 然 後 眼 球 放 鬆, 接 著 依 次 是 臉 部 肌 肉 肩 頭 兩 臂 兩 手 胸 部 背 部 腰 部, 非 常 重 要 的 是 小 腹 必 須 放 鬆, 接 著 腿 部 腳 部 不 要 用 力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參 註 76,B. 資 料, 見 聖 嚴 法 師, 禪 門, 頁 見 聖 嚴 法 師,1999 默 照 禪 七 逐 字 稿 ( 內 部 使 用 ), 頁 1 另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 心 情 放 鬆 ) 頭 腦 與 心 情 放 鬆, 是 指 沒 有 焦 慮 急 躁 煩 亂 困 惑 恐 慌 疑 懼 等, 若 能 放 下 一 切 不 安 的 心 緒, 專 念 於 禪 修 的 方 法, 自 然 就 會 輕 鬆 見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體 驗 禪 的 開 示, 頁 332 參 常 慶 法 師, 默 照 禪 筆 記 書, 頁 如 何 放 捨 諸 相? 就 是 從 放 鬆 身 心 安 定 身 心 著 手 : 第 一, 先 把 眼 球 放 鬆, 然 後 將 整 個 身 體 放 鬆, 頭 腦 不 要 去 注 意 什 麼, 也 不 要 去 思 考 什 麼, 只 曉 得 自 己 是 在 放 鬆 狀 態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92
4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的 感 覺, 2 不 管 呼 吸 的 多 或 少 深 或 淺, 或 者 空 氣 品 質 的 好 與 壞 88 (2) 體 驗 自 然 的 平 常 呼 吸 : 1 自 然 的 平 常 呼 吸, 2 不 要 控 制 它, 3 不 要 故 意 使 得 呼 吸 快 或 慢 深 或 淺, 4 只 要 知 道 有 呼 吸 出 及 呼 吸 入 的 感 覺 就 好 ; 89 (3) 體 驗 每 一 次 呼 吸 是 新 鮮 新 的 經 驗 和 新 生 命 : 一 定 要 對 這 個 方 法 培 養 出 興 趣, 要 體 認 到 你 的 每 一 次 呼 吸 都 是 1 新 鮮 的, 都 是 一 個 2 新 的 經 驗, 都 是 3 重 新 開 始 的 一 個 生 命 90 (4) 體 驗 自 己 是 在 生 命 大 海 裡 游 泳 : (4-1) 體 驗 呼 吸 時, 可 以 想 像 自 己 是 在 生 命 大 海 裡 游 泳 ; 雖 然 每 一 次 伸 出 手 向 後 划 的 動 作, 似 乎 都 是 同 一 個 動 作, 但 是, 水 並 不 相 同 的, 每 一 次 的 距 離 位 置 也 不 相 同 ; 每 一 次 都 是 一 個 新 的 開 始, 一 直 一 直 往 前 走, 走 多 少 是 多 少 91 (4-2) 體 驗 呼 吸 如 在 生 命 的 大 海 裡 游 泳 92 (4-3) 體 驗 在 生 命 的 大 海 裡 游 泳, 好 舒 暢 好 平 穩 好 安 靜 好 快 樂 : 諸 位 在 體 驗 時, 是 否 真 的 覺 得 是 在 生 命 的 大 海 裡 游 泳, 好 舒 暢 好 平 穩 好 安 靜 好 快 樂? 有 了 這 種 感 受 體 驗, 就 可 以 再 進 一 步 93 體 驗 呼 吸 時, 心 的 練 習 : (1) 要 練 習 將 我 們 的 心, 用 來 享 受 呼 吸 從 鼻 孔 出 入 的 感 覺 94 (2) 練 習 心 好 比 站 在 電 影 院 門 口 的 收 票 員 : 這 時 你 的 心, 就 好 比 站 在 電 影 院 門 口 的 收 票 員, 收 到 一 張 票, 就 讓 一 個 人 進 去, 至 於 進 去 之 後 是 坐 在 哪 一 個 位 置 上, 那 就 不 是 收 票 員 該 管 的 了 95 體 驗 呼 吸 1. 體 驗 呼 吸 從 鼻 孔 出 和 入 的 感 覺 1.1 不 要 控 制 呼 吸 體 驗 自 然 的 平 常 呼 吸 體 驗 每 一 次 呼 吸 是 新 鮮 新 的 經 驗 和 新 生 命 體 驗 自 己 是 在 生 命 大 海 裡 游 泳 : 好 舒 暢 好 平 穩 好 安 靜 好 快 樂 88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92,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26
43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只 管 不 管 2. 心 的 練 習 清 涼 與 溫 暖 呼 吸 出 時 是 溫 暖, 呼 吸 進 時 是 清 涼, 體 驗 清 涼 與 溫 暖 ; 進 和 出 只 曉 得 呼 吸 在 鼻 孔 進 和 出 的 感 覺 ; 深 與 淺 不 要 注 意 呼 吸 的 深 與 淺 ; 快 與 慢 不 要 控 制 呼 吸 的 快 與 慢 ; 量 與 質 不 必 去 想 呼 吸 的 量 與 質, 也 就 是 不 去 在 乎 空 氣 的 質 與 量 多 或 少 不 管 呼 吸 的 多 或 少 心 用 來 享 受 呼 吸 從 鼻 孔 出 入 的 感 覺 練 習 心 好 比 站 在 電 影 院 門 口 的 收 票 員 2. 觀 照 全 身 觀 照 全 身 一 詞, 有 時 或 作 觀 全 身, 在 聖 嚴 法 師 早 期 文 獻 默 照 禪 層 次 中 甚 少 出 現, 早 期 文 獻 中 的 用 法 是 : 觀 整 個 的 身 體 96 覺 察 整 個 身 體 97 覺 察 身 體 當 下 的 整 體 感 98 兩 千 年 行 腳 (1998) 之 後 才 見 到 觀 照 全 身 此 一 名 詞, 如 在 一 四 內 觀 中 心 演 講 默 照 禪 99 和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禪 修 的 特 別 講 座 中 用 觀 照 全 身 100 一 詞, 而 二 八 俄 羅 斯 的 禪 修 指 導 用 觀 全 身 101 觀 照 全 身 在 坐 禪 三 昧 經 早 有 記 載, 現 今 為 南 傳 緬 甸 內 觀 禪 修 系 統 所 採 用 Bhikkhu Anālayo 烏 巴 慶 內 觀 禪 修 之 古 老 根 源 * 一 文 提 到 : (1) 在 觀 呼 吸 的 第 三 步 驟, 亦 即 當 吸 進 呼 出 時 要 體 驗 全 身 ; (2) 坐 禪 三 昧 經 中 關 於 體 驗 全 身 的 指 示 和 烏 巴 慶 傳 承 所 採 的 立 場 相 似, 而 此 立 場 和 覺 音 (Buddhaghosa) 論 師 的 傳 統 解 釋 有 所 不 同 據 葛 印 卡 說, 觀 呼 吸 的 第 三 步 驟 整 個 身 體 都 必 須 感 覺 到, 亦 即 藉 由 呼 吸 之 助, 感 覺 到 整 個 身 體 的 內 在, 然 後 外 在 也 感 覺 到 身 體 的 表 面 102 聖 嚴 法 師 將 在 美 國 接 觸 到 南 傳 的 內 觀 禪, 將 它 整 合 到 法 鼓 山 禪 法, 誠 如 承 先 啟 後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提 到 : 我 在 日 本 曹 洞 宗 的 禪 堂 看 到, 我 也 參 加 了 他 們 稱 為 只 管 打 坐 的 修 行, 實 則 便 是 默 照 禪 的 別 名 我 到 美 國 後 也 接 觸 到 南 傳 的 內 觀 禪 我 把 它 們 分 析 整 合 起 來, 便 是 法 鼓 山 所 傳 96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禪 修 菁 華 默 照 默 照 禪 概 說, 頁 1 97 聖 嚴 法 師, 如 月 印 空, 頁 聖 嚴 法 師, 如 月 印 空,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163 及 Bhikkhu Anālayo, 烏 巴 慶 內 觀 禪 修 之 古 老 根 源 *,
44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的 中 華 禪 法 103 觀 照 全 身 用 方 法 之 體 驗 : (1) 以 有 心 無 心 的 注 意 自 己 整 個 的 身 體 : (1-1) 以 有 心 無 心 的 注 意 自 己 整 個 的 身 體 ; 104 (1-2) 以 有 心 無 心 的 注 意 自 己 整 個 的 身 體, 不 是 只 感 覺 身 體 的 某 一 部 位, 而 是 在 同 一 時 間 內, 觀 照 整 個 身 體 的 任 何 部 位 105 (2) (2-1) 只 是 念 頭 在 看 著 你 打 坐 ; 106 (2-2) 用 心 觀 照 整 個 身 體 只 要 曉 得 整 個 身 體 是 在 打 坐 知 道 全 體 而 不 特 別 注 意 局 部 : 把 放 鬆 身 心 的 方 法, 從 上 到 下 練 習 三 次 之 後, 就 用 心 觀 照 整 個 身 體 曉 得 身 體 是 在 打 坐, 也 感 覺 到 身 體 上 某 些 部 位 有 痛 癢 麻 緊 等 等 的 覺 受 但 是, 不 要 把 注 意 力 放 到 特 別 有 覺 受 的 某 個 部 位, 只 要 曉 得 整 個 身 體 是 在 打 坐 ; 清 清 楚 楚 明 明 白 白, 知 道 全 體 而 不 特 別 注 意 局 部, 漸 漸 地 身 體 的 負 荷 感 就 會 消 失 但 是, 還 是 知 道 身 體 正 在 打 坐 107 (2-3) 覺 知 全 身 的 感 受 觀 照 環 境 觀 照 環 境 用 方 法 之 體 驗 : 體 驗 到 環 境 和 自 己 合 而 為 一 (1) 身 體 在 環 境 在 你 的 心 也 在 ; 有 主 觀 的 自 己 客 觀 的 身 體, 同 時 被 觀 照 得 很 清 楚 ; 109 (2) 把 身 體 所 存 在 的 環 境, 也 就 是 自 己 當 前 的 經 驗 世 界, 作 為 自 己 的 身 體, 清 清 楚 楚 的 觀 照, 觀 照 全 體 而 不 注 意 局 部 知 道 身 體 是 環 境 的 一 部 分, 整 個 環 境 就 是 自 己 的 身 體 ; 110 (3) 你 就 是 環 境, 環 境 就 是 你 ; 111 (4) 環 境 和 你 的 意 識 不 再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東 西, 兩 者 的 對 立 消 失 ; 聖 嚴 法 師, 承 先 啟 後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頁 聖 嚴 法 師, 悼 念 遊 化,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禪 修 菁 華 默 照 默 照 禪 概 說, 頁 聖 嚴 法 師, 禪 鑰,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聖 嚴 法 師, 無 法 之 法,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禪 修 菁 華 默 照 默 照 禪 概 說,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聖 嚴 法 師, 無 法 之 法, 頁 64
45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內 外 無 限 第 四 層 次,1995 年 悼 念 遊 化 英 國 第 三 次 禪 七 到 1998 年 兩 千 年 行 腳 二 八 俄 羅 斯 的 禪 修 指 導 都 用 內 外 無 限 但 是 2001 年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默 照 禪 法 和 2002 年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象 岡 默 照 禪 十 不 再 用 內 外 無 限, 而 用 統 一 心 內 外 無 限 用 方 法 之 體 驗 : 向 內 無 限 的 深 遠 ; 向 外 無 限 的 廣 大 (1) 心 不 會 因 為 環 境 在 動 而 受 到 任 何 影 響 ; 113 (2) 向 心 內 觀 照, 是 無 限 的 深 遠 ; 向 身 外 觀 照, 是 無 限 的 廣 大 ; 114 (3) 體 驗 到 無 限 的 開 濶 ; 115 (4)2002 年 象 岡 默 照 禪 十 提 示 統 一 心 有 三 種 經 驗 :a. 光 音 無 限 ;b. 澄 澄 湛 湛 ;c. 一 片 悟 境, 和 三 個 層 次 :a. 身 心 統 一 ;b. 內 外 統 一 ;c. 前 念 與 後 念 統 一 聖 嚴 法 師, 如 月 印 空, 頁 聖 嚴 法 師, 禪 鑰,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聖 嚴 法 師, 無 法 之 法,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37 年 代 書 藉 有 分 別 無 分 別 散 心 集 中 心 統 一 心 無 心 1980 禪 的 體 驗. 禪 的 / 集 中 心 1. 身 心 統 一 2. 內 外 統 一 3. 前 念 與 後 念 無 心 開 示 116 統 一 1983 禪 門 囈 語. 自 序 ( 一 ) 集 中 注 ( 二 ) 心 念 統 一 的 階 段 ( 三 ) 虛 空 粉 碎 的 階 段 夢 中 人 的 夢 意 力 的 階 段 1. 身 心 統 一 2. 內 外 統 一 / 話 東 西 南 北 / / 1. 光 音 無 限 2. 澄 澄 湛 湛 3. 一 片 悟 境 4. 虛 空 粉 碎 1994 禪 的 世 界 116 散 心 集 中 心 統 一 心 / 1995 信 心 銘 講 錄 散 心 集 中 心 1. 身 心 統 一 2. 內 外 統 一 3. 前 念 與 後 念 4. 統 一 心 也 116 統 一 放 下 時 = 無 心 的 悟 境 2002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散 心 集 中 心 禪 身 心 統 一 2. 內 外 統 一 3. 前 念 與 後 念 統 一 / 1. 光 音 無 限 2. 澄 澄 湛 湛 3. 一 片 悟 境 無 心 = 不 是 追 求 可 得
46 法鼓山僧伽大學畢業製作選集 照而常寂 寂而常照 第五層次 1995 年 悼念 遊化 英國第三次禪七作 默而常照 照而常默 默 中有照 照中有默 1995 年 如月印空 作 超越 的層次 1996 年 默照禪 概說 以空形容 作 以空作為觀照 1996 年 禪鑰 和 1998 年 兩千年行腳 一四 內觀中心演講 默照禪 同 皆以寂照形容 作 照而常寂 寂而常照和常 寂常照 但是到了 2001 年 默照禪法 和 2002 年 象岡默照禪十 不再用 照而 常寂 寂而常照 而用 開悟 關於第五個層次 默照同時 常寂常照/由內外無限 自然進入惺惺又寂寂 寂 寂又惺惺 放下自我中心 絕觀默照 開悟 內容之體驗 筆者從二角度分析 一 各宗理論的融合 1 天臺宗理論的融合 天臺宗的不思議境 等同 禪宗 宏智正覺的默照同時 禪宗 六祖 壇經 惠能所說的定慧不二 見 默照禪在西方的耕耘與推行 年代 書藉 1963 書序 116 有分別 散心 集中心 無分別 統一心 無心 有 光 有 不一定有光 好像什麼都知 音 不一定 有音 但是 道 沒有一樣 是同時 而 心是透明 東西不是自己 是 在 無 限 透徹的 就 的 天地萬物 中 像透明的水 皆 從 自 性 中 晶 不 會 出 再回到自 動 但是很 性中去 清澈 此時 會覺得是悟 境出現 非見性 見性 未到無念 喜極而泣 嚎啕大哭 悲從中來 放聲大哭或大笑 身心落實輕爽 性情可能改變 無分別念 雖非見性 卻是好現象 智慧的自然反映 聖嚴法師教觀音法門 頁 40 聖嚴法師心靈環保 頁 232 禪與悟 頁 281
47 法鼓山默照禪教學的觀念與方法之研究 禪宗之間理論的融合 禪宗 六祖惠能的弟子永嘉玄覺 奢摩他頌 寂寂惺惺 惺惺寂寂 定 慧不二的悟境 禪宗 宏智正覺 默照銘 默默忘言 昭昭現前 見 二八 俄羅斯的禪修指導 1 天臺宗理論的融合 默照同時 不思議境 定慧不二 2 禪宗之間理論的融合 寂寂惺惺 惺惺寂寂 默默忘言 昭昭現前 二 無我與禪境的展現 1 不存我想也不存眾生想 在這五個層次 默照同時 中 要經常提醒自己身心內外都有 而 我 沒有 聖嚴法師 禪鑰 頁 聖嚴法師 聖嚴法師禪修菁華 默照 一四 內觀中心演講 默照禪 頁
48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3) 默 照 同 時 這 時 候, 一 切 都 有, 明 明 朗 朗, 就 是 沒 有 和 境 界 相 對 的 我 之 存 在, 這 就 是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無 我 我 所, 定 慧 均 等, 悲 智 相 應 的 禪 境 119 (4)(4-1) 不 以 能 觀 和 所 觀 為 境, 但 是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 (4-2) 沒 有 對 待, 沒 有 彼 此, 沒 有 內 外, 而 且 默 照 同 時 ; (4-3) 真 正 的 默 照 是 第 四 個 層 次, 觀 想 成 功, 就 是 悟 境, 就 是 開 悟 120 (5)2001 年 默 照 禪 法 開 悟 是 : 智 慧 不 是 知 識 學 問 經 驗, 而 是 一 種 無 我 的 態 度 121 (6)2002 年 象 岡 默 照 禪 十 明 開 悟 是 開 悟, 不 是 知 識, 不 是 經 驗, 而 是 無 我 的 態 度 122 (7)2001 年 默 照 禪 法 和 2002 年 象 岡 默 照 禪 十 所 明 開 悟 之 義, 兩 者 內 容 是 一 樣 的 關 於 二 八 俄 羅 斯 的 禪 修 指 導 所 提 到 的 直 觀 法 123 與 絕 觀 法 兩 種 的 觀 法, 聖 嚴 法 師 在 早 期 禪 法 文 獻 多 有 著 墨, 於 1995 年 提 到 直 觀 和 絕 觀 是 佛 法 的 專 有 名 詞 124 而 為 什 麼 要 特 別 提 到 這 二 個 觀 法 呢? 法 師 在 抱 疾 遊 高 峯 說 道 119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二 八 俄 羅 斯 的 禪 修 指 導,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51 頁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直 觀 的 練 習 : (1)1995 年 7 月 29 日 第 十 二 次 社 會 菁 英 禪 修 營 聯 誼 會 開 示 : 直 觀 是 一 種 觀 自 己 的 動 作 心 念, 乃 至 於 外 在 事 物 的 現 象, 不 通 過 頭 腦 去 思 考, 也 不 用 自 己 既 有 的 知 識 來 判 斷 也 就 是 看 到 聽 到 或 嚐 到 了 什 麼, 就 是 什 麼, 這 就 是 直 觀 法 鼓 雜 誌 148 期 (2) 悼 念. 遊 化 : 我 教 的 直 觀 法 門, 是 指 導 他 們 用 兩 種 方 式 : 一 是 僅 看 一 樣 事 物 的 局 部, 或 是 一 根 草 一 塊 石 頭 一 粒 砂 子 另 一 是 向 大 處 遠 處 廣 闊 處 看, 可 以 聽 看 一 切 聲 音 一 切 景 色 不 要 加 上 自 己 的 判 斷 和 經 驗 知 識 的 說 明, 細 可 以 細 若 牛 毛 之 尖 端, 大 可 以 大 至 無 限 的 太 空 之 外 悼 念. 遊 化, 頁 402 直 觀 等 於 用 一 臺 靈 敏 度 很 高 的 照 相 機, 拍 下 了 同 一 幅 景 色 優 美 的 圖 畫 聖 嚴 法 師, 悼 念. 遊 化, 頁 402 (3)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 直 觀 實 際 上 就 是 默 照, 好 像 攝 影 機 的 本 身 是 沒 有 選 擇 的, 只 要 在 鏡 頭 範 圍 之 內, 將 光 線 距 離 焦 距 對 準, 它 就 平 等 接 受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74 (4)2001 年 6 月 3 日 聖 嚴 法 師 於 美 國 紐 約 東 初 禪 寺 開 示 般 若 的 修 行 方 法 : 3. 直 觀 : 是 不 給 予 說 明 判 斷 的 當 任 何 狀 況 在 你 面 前 發 生 時, 不 要 將 自 己 的 習 慣 經 驗 常 識 擺 進 去 而 是 要 直 接 的 接 受, 不 給 它 名 字, 不 給 它 比 較, 不 給 它 形 容, 不 要 將 既 有 的 成 見 放 進 去 作 為 判 斷 頭 腦 中 只 須 朗 朗 觀 照, 不 用 思 索 推 想, 便 是 直 觀 法 鼓 雜 誌 148 期 :2001 年 6 月 3 日 聖 嚴 師 父 講 於 美 國 紐 約 東 初 禪 寺, 姚 世 莊 整 理 年 7 月 29 日 第 十 二 次 社 會 菁 英 禪 修 營 聯 誼 會 開 示 (1) 道 信 直 觀 身 心 禪 門 修 證 指 要, 頁 35 (2) 雜 阿 含 經 卷 35, 大 正 藏 頁 上 : 汝 等 若 遇 阿 修 羅 與 天 戰 鬥, 若 生 恐 怖 之 念, 宜 觀 我 幢 之 頭 頂 住 於 林 間 空 舍 之 比 丘, 若 生 恐 怖 之 念, 宜 直 觀 佛 陀 聖 嚴 法 師, 密 教 史, 頁 21
49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如 何 從 直 觀 的 觀 法, 進 入 中 觀 的 觀 法 125 其 原 由 有 二 : 其 一 : 在 用 方 法 ( 話 頭 默 照 或 數 息 等 ) 時, 到 了 到 了 只 有 方 法 沒 有 妄 念 的 程 度 時, 我 執 依 然 之 時, 最 好 是 採 用 直 觀 而 進 入 中 觀 因 為 不 論 用 話 頭 默 照 或 數 息 等 的 那 一 種 方 法, 如 果 到 了 只 有 方 法 沒 有 妄 念 的 程 度, 參 話 頭 不 見 疑 團, 用 默 照 不 能 到 自 我 中 心 脫 落, 用 數 息 到 了 無 息 可 數, 或 無 數 目 可 數, 而 我 執 依 然 之 時, 最 好 是 採 用 直 觀 而 進 入 中 觀 126 其 二 : 運 用 直 觀 法 能 使 禪 眾 把 相 對 的 境 和 我 合 而 為 一 直 觀 法 再 進 一 步 用 中 觀 法 ( 絕 觀 ) 中 觀 法 觀 相 對 的 境 是 空 觀 與 境 合 一 的 我 也 非 真 有 125 聖 嚴 法 師, 抱 疾 遊 高 峯, 頁 聖 嚴 法 師, 抱 疾 遊 高 峯, 頁 83
50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直 觀 法 便 能 使 你 把 相 對 的 境 跟 你 合 而 為 一 再 進 一 步, 用 中 觀 法 觀 相 對 的 境 是 空, 觀 與 境 合 一 的 我 也 非 真 有, 故 中 觀 也 就 是 空 觀 ; 雖 有 境, 但 既 不 把 它 當 成 與 我 對 立, 也 不 把 它 當 成 與 我 統 一, 境 非 真 有, 我 是 假 相 ; 一 切 都 有, 就 是 沒 有 我, 也 沒 有 非 我, 空 去 一 切 執 著, 便 是 觀 空 成 就 它 就 是 金 剛 經 所 說 的 若 見 諸 相 非 相, 即 見 如 來, 這 裡 所 說 的 如 來 就 是 無 我 的 大 覺 智 海, 是 以 般 若 的 空 慧, 照 見 五 蘊 無 我 127 其 實 絕 觀 便 是 空 觀, 也 作 中 觀 128 在 觀 念 上 是 超 越 於 主 觀 及 客 觀, 不 執 左 右, 也 不 執 中 間, 129 絕 觀 並 不 是 沒 有 觀 照 的 對 象, 而 是 超 越 於 客 觀 和 主 觀, 130 它 是 一 種 悟 境 無 我 的 智 慧 開 悟 絕 觀 在 方 法 的 使 用 上, 連 統 一 的 這 種 心 的 念 頭 都 沒 有, 則 一 直 用 捨 捨 無 所 捨 131 也 就 是 以 捨 來 達 到 絕 觀 默 照 僅 將 直 觀 與 絕 觀 二 者 的 異 同 132 整 理 表 如 下 所 示 : 直 觀 絕 觀 直 觀 還 有 主 觀 的 自 我 和 客 觀 的 對 象 133 次 第 的 止 觀 直 觀 不 是 智 慧 絕 觀 是 超 越 於 主 觀 也 超 越 於 客 觀 的 一 種 不 預 設 頓 悟 的 默 照 立 場 的 智 慧 ( 絕 觀 默 照 ) 絕 觀 是 智 慧 另 外 依 據 默 照 禪 的 練 心 過 程 是 : 放 鬆 身 心 收 心 攝 心 集 中 心 統 一 心, 放 下 統 一 127 聖 嚴 法 師, 抱 疾 遊 高 峯, 頁 中 觀 也 就 是 空 觀 見 聖 嚴 法 師, 抱 疾 遊 高 峯, 頁 法 鼓 雜 誌 (148 期 ): 4. 絕 觀 ( 又 叫 中 觀 ): 是 超 越 於 主 觀 及 客 觀, 不 執 左 右, 也 不 執 中 間, 稱 為 中 觀 ; 這 也 是 自 在 運 用 的 一 種 智 慧 功 能 我 們 的 常 識 認 知 經 驗 技 術 是 全 部 需 要 用 的, 因 為 它 們 是 工 具 ; 但 是 不 要 將 自 己 的 私 心 立 場 放 進 去, 而 是 清 楚 的 了 解 對 方 這 個 人 這 樁 事 以 及 什 麼 樣 的 一 種 狀 況, 究 竟 需 要 以 什 麼 來 適 應 它 幫 助 它? 這 就 叫 作 無 我 的 智 慧 是 多 了 解 多 互 動 多 溝 通, 然 後 以 各 是 其 是 各 得 其 所 的 方 式 決 擇 判 斷, 這 就 叫 做 中 觀 因 為 這 不 是 主 觀 也 不 是 客 觀, 絕 相 對 斷 相 待, 所 以 又 名 為 絕 觀 ( 西 元 2001 年 6 月 3 日 聖 嚴 師 父 講 於 美 國 紐 約 東 初 禪 寺, 姚 世 莊 整 理 ) 130 法 鼓 雜 誌 ( 第 95 期 第 7 版 福 慧 般 若 ) 直 覺 直 觀 ( 覺 > 絕 ) 觀,1995 年 7 月 29 日 第 12 次 社 會 菁 英 禪 修 營 聯 誼 會 開 示, 周 文 進 整 理 131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法 鼓 雜 誌 ( 第 95 期 第 7 版 福 慧. 般 若 ) 直 覺 直 觀 ( 覺 > 絕 ) 觀,1995 年 7 月 29 日 第 十 二 次 社 會 菁 英 禪 修 營 聯 誼 會 開 示, 周 文 進 整 理 聖 嚴 法 師, 致 詞, 頁 46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年 7 月 29 日 第 十 二 次 社 會 菁 英 禪 修 營 聯 誼 會 開 示
51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心, 即 是 無 心 134 的 運 作 配 合 五 個 層 次, 再 加 上 如 上 直 觀 與 絕 觀 的 描 述, 筆 者 歸 納 表 如 下 : ( 一 ) 放 鬆 身 心 直 觀 散 心 有 漏 的 智 慧 次 第 的 止 觀 ( 二 ) 觀 照 全 身 集 中 心 ( 三 ) 觀 照 環 境 ( 四 ) 觀 內 外 無 限 統 一 心 ( 五 ) 絕 觀 默 照 / 放 下 自 我 中 心 絕 觀 無 心 無 漏 的 智 慧 頓 悟 的 默 照 ( 絕 觀 默 照 ) 四 結 論 聖 嚴 法 師 以 六 祖 壇 經 一 行 三 昧 做 為 中 心, 教 法 整 合 了 禪 宗 之 間 天 臺 華 嚴 等 諸 宗 的 要 義 ( 如 ( 一 ) 諸 宗 要 義 之 教 法 整 合 之 5. 小 結 ); 同 時, 也 整 合 金 剛 經 坐 禪 儀 和 永 嘉 證 道 歌, 乃 至 於 無 心 中 觀 ( 亦 名 空 觀 ) 等 要 義 ( 如 ( 二 ) 諸 經 疏 要 義 之 教 法 整 合 之 5. 小 結 ), 由 此 可 見 聖 嚴 法 師 整 體 的 教 法 諸 宗 諸 經 疏 之 要 義, 展 現 了 中 國 禪 默 照 同 時 的 頓 悟 法 門 和 日 常 生 活 中 大 乘 禪 法 的 特 色, 呈 現 出 一 味 的 佛 法 至 於 默 照 禪 五 個 層 次 有 系 統 的 歸 納, 是 聖 嚴 法 師 修 行 中 的 體 驗 ( 行 ) 和 條 理 組 織 ( 解 ) 所 整 理 出 來, 結 合 了 印 度 及 漢 傳 禪 法 整 合 當 今 流 行 的 南 傳 和 中 國 禪 法 的 特 色, 從 次 第 止 觀 頓 悟 默 照, 呈 現 別 具 一 格 的 頓 中 開 漸 的 默 照 禪 修 法 門 五 個 層 次 之 結 合 和 參 考 五 個 層 次 之 次 第 目 的 1. 整 合 了 印 度 的 禪 法 直 觀 法 次 第 止 觀 整 合 現 代 人 所 需 要 的 2. 整 合 漢 傳 諸 宗 的 禪 法 ( 第 一 到 第 三 個 層 次 或 做 四 層 次, 請 參 禪 法 如 參 考 天 臺 十 乘 觀 法 3. 參 考 現 今 流 行 的 禪 法 如 參 考 南 傳 四 念 住 默 照 禪 層 次 比 對 表 ) 絕 觀 法 ( 第 四 層 次 或 做 第 五 層 次 ) 頓 悟 默 照 呈 現 別 具 一 格 的 頓 中 開 漸 的 默 照 禪 修 法 門 ( 本 文 初 稿 發 表 於 2008 年 6 月 18 日 96 年 度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呈 現, 修 訂 於 2011 年 10 月 15 日 ) 134 聖 嚴 法 師,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67
5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參 考 文 獻 一 佛 典 的 引 用 主 要 是 用 中 華 電 子 佛 典 協 會 (Chinese Buddhist Electronic Text Association, 簡 稱 CBETA) 電 子 佛 典 系 列 (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第 1 冊 至 第 55 冊 暨 第 85 冊 ; 卍 新 纂 續 藏 經 第 1 冊 至 第 88 冊 ; 嘉 興 藏 選 輯 ; 正 史 佛 教 資 料 類 編 ; 藏 外 佛 教 文 獻 1-3 輯 ) 光 碟 (2010), 引 用 出 處 的 紀 錄 ( 例 如 :T30, no. 1579, p. 517, b6-17) 是 表 示 冊 數 經 號 頁 數 欄 數 行 數 六 祖 大 師 法 寶 壇 經 (T48, no. 2008) 南 宗 頓 教 最 上 大 乘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六 祖 惠 能 大 師 於 韶 州 大 梵 寺 施 法 壇 經 ( 敦 煌 本 )(T48, no. 2007) ( 宋 ) ( 重 雕 補 註 ) 禪 苑 清 規 卷 8(X63, no // Z 2:16 // R111) 敕 修 百 丈 清 規 卷 5(T48, no. 2025) 緇 門 警 訓 卷 1(T48, no. 2023) ( 重 雕 補 註 ) 禪 苑 清 規 坐 禪 儀 卷 8(X63, no // Z 2:16 // R111) 敕 修 百 丈 清 規 坐 禪 儀 卷 5(T48, no. 2025) 二 檢 索 本 文 所 用 的 聖 嚴 法 師 資 料 大 多 使 用 法 鼓 全 集 網 站 ( 網 路 版 林 其 賢 提 供 聖 嚴 法 師 七 十 年 譜 excel 和 word 電 子 檔 檢 索 三 全 集 : 法 鼓 文 化 編 輯 小 組 (1997) 聖 嚴 法 師 法 鼓 全 集 ( 共 七 十 冊 )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1997 年 12 月 初 版 一 刷 ;2005 年 12 月 二 版 一 刷 )( 註 : 等 同 2005 網 路 版 ) 法 鼓 文 化 編 輯 小 組 (2005) 聖 嚴 法 師 法 鼓 全 集 ( 共 三 十 二 冊 )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2005 年 7 月 初 版 一 刷 )( 註 : 等 同 2005 網 路 版 ) 聖 嚴 法 師 法 鼓 全 集 (1997 年 12 月 初 版 一 刷 ;2005 年 12 月 二 版 一 刷 ) 中 單 冊 之 專 書 的 引 用 主 要 是 檢 索 法 鼓 全 集 網 站 (2005 網 路 版 ), 引 用 出 處 的 紀 錄, 文 中 的 註 解 表 示 如 : 聖 嚴 法 師, 菩 薩 戒 指 要, 頁 4-5 參 考 文 獻 則 列 舉 如 下 : 漢 藏 佛 學 同 異 答 問 密 教 史 法 鼓 全 集 第 二 輯 第 四 冊
53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學 術 論 考 法 鼓 全 集 第 三 輯 第 一 冊 留 日 見 聞 法 鼓 全 集 第 三 輯 第 四 冊 悼 念 遊 化 法 鼓 全 集 第 三 輯 第 七 冊 聖 嚴 法 師 學 思 歷 程 法 鼓 全 集 第 三 輯 第 八 冊 致 詞 法 鼓 全 集 第 三 輯 第 十 二 冊 禪 門 修 證 指 要 法 鼓 全 集 第 四 輯 第 一 冊 禪 的 體 驗 禪 的 開 示 法 鼓 全 集 第 四 輯 第 三 冊 禪 的 生 活 法 鼓 全 集 第 四 輯 第 四 冊 拈 花 微 笑 法 鼓 全 集 第 四 輯 第 五 冊 禪 與 悟 法 鼓 全 集 第 四 輯 第 六 冊 禪 鑰 法 鼓 全 集 第 四 輯 第 十 冊 禪 門 法 鼓 全 集 第 四 輯 第 十 一 冊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法 鼓 全 集 第 四 輯 第 十 四 冊 動 靜 皆 自 在 法 鼓 全 集 第 四 輯 第 十 五 冊 兩 千 年 行 腳 法 鼓 全 集 第 六 輯 第 十 一 冊 抱 疾 遊 高 峯 法 鼓 全 集 第 六 輯 第 十 二 冊 天 臺 心 鑰 教 觀 綱 宗 貫 註 法 鼓 全 集 第 七 輯 第 十 二 冊 人 行 道 平 安 的 人 間 法 鼓 全 集 第 八 輯 第 五 冊 四 聖 嚴 法 師 中 文 專 書 : 聖 嚴 法 師 (1998) 法 脈 ( 禪 修 菁 華 集 )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聖 嚴 法 師 (1998) 默 照 ( 禪 修 菁 華 集 5)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聖 嚴 法 師 (1998) 五 停 心. 四 念 處 ( 禪 修 菁 華 集 6)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聖 嚴 法 師 (2002) 牛 的 印 跡 : 禪 修 與 開 悟 見 性 的 道 路 Hoofprint of the Ox ( 丹. 史 蒂 文 生 編 輯 著 2002 梁 永 安 譯 ) 臺 北 : 商 周 出 版 社 聖 嚴 法 師 (2006) 法 鼓 山 的 傳 承 : 承 先 啟 後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 小 冊 子 )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聖 嚴 法 師 (2009) 無 法 之 法 : 聖 嚴 法 師 默 照 禪 法 旨 要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聖 嚴 法 師 (2011) 如 月 印 空 : 聖 嚴 法 師 默 照 禪 講 錄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五 雜 誌 : 聖 嚴 法 師 (1995) 直 覺 直 觀 ( 覺 > 絕 ) 觀 ( 第 12 次 社 會 菁 英 禪 修 營 聯 誼 會
54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開 示, 周 文 進 整 理 ) 法 鼓 雜 誌 第 95 期 第 7 版 聖 嚴 法 師 (1996) 默 照 禪 ( 上 ) 人 生 雜 誌 154 期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頁 聖 嚴 法 師 (1996) 默 照 禪 ( 下 ) 人 生 雜 誌 155 期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頁 人 生 雜 誌 編 輯 室 (2000) 打 七 個 默 照 七 : 象 岡 禪 修 四 十 九 人 生 雜 誌 205 期 (9 月 )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人 生 雜 誌 編 輯 室 (2000) 專 訪 聖 嚴 法 師 談 禪 四 十 九 : 中 國 禪 宗 史 上 的 新 紀 元 人 生 雜 誌 : 打 七 個 默 照 七 : 象 岡 禪 修 四 十 九 205 期 臺 北 法 鼓 文 化 頁 聖 嚴 法 師 (2002) 般 若 的 修 行 方 法 法 鼓 雜 誌 (148 期 ) ( 西 元 2001 年 6 月 3 日 聖 嚴 師 父 講 於 美 國 紐 約 東 初 禪 寺, 姚 世 莊 整 理 ) 人 生 雜 誌 編 輯 室 (2004) 默 照 禪 在 西 方 的 耕 耘 與 推 行 人 生 雜 誌 245 期 臺 北 法 鼓 文 化 頁 六 期 刊 論 文 常 慶 法 師 (2010) 淺 談 默 照 禪 在 當 代 復 興 的 契 機 2010 禪 宗 六 祖 文 化 節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廣 東 省 佛 教 協 會 出 版 (2010 年 9 月 9 日 ) 頁 七 畢 業 製 作 : 常 慶 法 師 (2008)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 一 本 禪 修 筆 記 書 2008 年 6 月 15 日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呈 現 影 印 本 八 網 路 文 章 Bhikkhu Anālayo 烏 巴 慶 內 觀 禪 修 之 古 老 根 源 * 九 訪 談 與 上 課 課 程 訪 談 ( 電 話 詢 問 ) 果 元 法 師 及 果 祺 法 師, 時 間 :2007 年 11 月 9 日 訪 談 果 醒 法 師, 訪 談 時 間 :2009 年 12 月 8 日, 訪 談 地 點 : 法 鼓 佛 教 學 院 圖 資 館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果 元 法 師, 僧 大 默 照 課 程 禪 修 ( 三 ) 地 點 :4F 行 政 大 樓 男 眾 佛 堂 黃 齡 儀 打 字 釋 常 慶 整 理
55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附 件 : 聖 嚴 法 師 諸 著 作 中 默 照 禪 的 層 次 (A1)1995 年 6 月 3 日 至 6 月 10 日 英 國 第 三 次 禪 七, 悼 念. 遊 化 介 紹 默 照 禪 的 四 個 層 次 :1. 姿 勢 坐 好, 身 心 放 鬆, 以 有 心 無 心 的 注 意 自 己 整 個 的 身 體 2. 把 環 境 當 作 身 體 的 一 部 分, 不 論 有 任 何 影 像 聲 音 都 把 它 當 作 就 是 自 己 3. 向 內 觀 照, 內 心 無 限 的 深 遠 ; 向 外 觀 照, 外 境 無 窮 的 遠 大 4.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默 中 有 照 照 中 有 默 1. 把 姿 勢 坐 好, 身 心 放 鬆, 以 有 心 無 心 的 注 意 自 己 整 個 的 身 體 2. 把 環 境 當 作 身 體 的 一 部 分, 不 論 有 任 何 影 像 聲 音 都 把 它 當 作 就 是 自 己 3. 向 內 觀 照, 內 心 無 限 的 深 遠 ; 向 外 觀 照, 外 境 無 窮 的 遠 大 身 心 世 界, 整 個 宇 宙 都 是 我 自 己 沒 有 時 間, 沒 有 空 間, 沒 有 自 我, 沒 有 對 象 心 念 不 動, 但 是 歷 歷 分 明, 萬 象 宛 然 心 中 無 物 無 相, 但 是 明 淨 靈 活, 可 映 萬 法 4. 到 了 第 四 層 次 就 是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默 中 有 照 照 中 有 默 這 就 是 宏 智 正 覺 禪 師 默 照 銘 中 所 示 的 境 界 但 是 要 到 這 個 層 次, 初 學 者 須 從 第 一 個 階 段 開 始 ( 悼 念. 遊 化, 頁 390) (A2)2001 年 如 月 印 空 介 紹 三 個 層 次 :1. 只 專 注 於 你 的 正 在 打 坐 2. 感 覺 適 應 或 是 像 回 到 家 3. 超 越 的 層 次 第 一 個 層 次 只 專 注 於 你 的 正 在 打 坐 第 一 個 層 次, 可 以 用 一 句 話 來 總 結 : 只 專 注 於 你 的 正 在 打 坐 你 必 須 把 注 意 力 確 實 放 在 正 坐 在 蒲 團 上 的 這 個 身 體 感 覺 身 體 的 整 體 感 受 是 很 重 要 的 我 們 不 要 去 注 意 某 些 特 別 的 地 方, 例 如 手 腳 臉 鼻 或 是 姿 勢 等, 也 不 要 特 別 注 意 呼 吸, 或 是 感 覺 呼 吸 經 過 的 地 方, 而 是 覺 察 身 體 當 下 的 整 體 感 要 做 到 這 點, 必 須 放 鬆 身 體, 同 時 也 要 保 持 警 覺 確 定 打 坐 的 姿 勢 完 全 正 確, 符 合 正 統 的 打 坐 形 式, 否 則 身 體 無 法 保 持 平 衡, 肌 肉 受 力 不 均, 身 體 各 部 位 就 會 覺 得 緊 繃, 漸 漸 地, 姿 勢 會 變 形, 心 裡 也 會 煩 躁 不 安 第 二 個 層 次 感 覺 適 應 或 是 像 回 到 家 當 你 已 經 在 打 坐 中 感 覺 適 應 或 是 像 回 到 家 一 樣 之 後, 便 會 進 入 第 二 個 層 次 當 這 個 階 段 出 現 時, 便 不 會 再 對 身 體 的 存 在 有 任 何 特 殊 感 覺 你 非 常 清 楚 地 知 道, 自 己 的 身 體 坐 在 蒲 團 上, 但 並 不 會 特 別 意 識 到 它 的 存 在 也 可 以 說, 身 體 不 會 再 困 擾 或 影 響 你 當 這 個 禪 修 層 次 漸 漸 加 深 確 立 後, 即 使 你 可 能 會 覺 察 到 身 體 某 些 部 位 有 刺 痛 感, 但 也 不 會 被 干 擾, 而 且 這 些 刺 痛 感 通 常 會 完 全 消 失 此 外, 和 身 體 一 樣, 環 境 也 不 能 再 干 擾 你 第 三 個 層 次 超 越
56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這 時, 環 境 和 你 的 意 識 不 再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東 西, 兩 者 的 對 立 消 失, 進 入 同 一 種 感 受 中 你 聽 見 鳥 鳴 羊 叫 與 其 他 聲 音, 卻 不 會 被 這 些 聲 音 干 擾 你 的 意 識 包 含 了 這 些 聲 音, 沒 有 分 別 內 外 你 的 意 識 範 圍 已 經 跨 越 了 這 些 聲 音, 所 以 你 和 這 些 聲 音 是 沒 有 區 分 的 雖 然, 在 這 個 層 次 上, 身 體 環 境 以 及 心 仍 然 清 清 楚 楚 地 在 那 裡, 但 是 它 們 彼 此 不 再 互 相 影 響, 也 不 會 互 相 干 擾 了 修 行 者 只 是 敏 銳 的 覺 察 一 切 現 象, 而 不 會 有 厭 煩 的 感 覺 第 三 個 層 次 也 許 可 以 稱 為 超 越 的 層 次 這 時, 已 經 沒 有 環 境 要 去 觀 察 了, 沒 有 覺 察 的 對 象, 也 沒 有 覺 察 的 主 體, 好 像 是 沒 有 事 物 存 在 的 感 受 雖 然 打 坐 的 人 依 舊 知 道 身 體 還 坐 在 蒲 團 上, 也 知 道 這 個 房 間 屋 子 以 及 農 莊 仍 在 原 處, 但 是 他 已 經 停 止 忙 錄 於 覺 察 這 些 事 物, 心 是 在 一 種 空 的 狀 態 中 ( 如 月 印 空, 頁 ) (A3)1996 年 禪 鑰 介 紹 只 管 打 坐 五 個 層 次 :1. 管 著 身 體 的 姿 勢 與 感 覺 2. 身 體 已 經 沒 有 感 覺, 念 頭 在 看 著 你 打 坐 3. 對 周 圍 的 環 境 清 清 楚 楚 4. 心 不 會 因 為 環 境 在 動 而 受 到 任 何 影 響 ( 二 ) 只 管 打 坐 只 管 打 坐, 就 是 不 用 任 何 方 法, 只 是 管 著 你 正 在 打 坐 但 是, 只 管 打 坐, 就 有 五 個 次 : 1. 管 著 身 體 的 姿 勢, 而 且, 知 道 坐 的 姿 勢 和 坐 的 感 覺 2. 身 體 已 經 沒 有 感 覺, 只 是 念 頭 在 看 著 你 打 坐 但 是, 念 頭 裡 已 經 沒 有 其 他 的 雜 念 出 現 3. 對 周 圍 的 環 境 清 清 楚 楚, 不 論 是 聽 到 或 者 是 看 到, 清 楚 得 就 像 一 面 鏡 子, 鏡 子 本 身 是 不 動 的, 但 是, 可 以 反 映 出 所 有 的 形 象 4. 心 中 沒 有 任 何 雜 念, 雖 然 看 到 聽 到 但 是, 等 於 沒 有 看 到 沒 有 聽 到 心 不 會 因 為 環 境 在 動 而 受 到 任 何 影 響 5. 照 而 常 寂, 寂 而 常 照 在 平 常 生 活 中 待 人 接 物, 廣 度 眾 生, 心 中 則 既 不 存 我 想 也 不 存 眾 生 想 ( 禪 鑰, 頁 68) (A4)1996 年 聖 嚴 法 師 禪 修 菁 華 默 照 默 照 禪 概 說 介 紹 只 管 打 坐 的 三 個 階 段 :1. 只 管 身 體 2. 把 環 境 當 作 身 體 的 一 部 分 3. 以 空 作 為 觀 照 一 只 管 身 體 把 姿 勢 坐 好, 身 心 放 鬆, 以 有 心 無 心 的 注 意 自 己 整 個 的 身 體 ; 不 是 只 感 覺 身 體 的 某 一 部 位, 而 是 在 同 一 時 間 內, 觀 照 整 個 身 體 的 任 何 部 位, 同 時 要 放 輕 鬆 ; 緊 張 的 話, 很 快 會 累
57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二 把 環 境 當 作 身 體 的 一 部 分 清 楚 的 知 道 身 體 在 那 裡, 但 是, 它 並 沒 有 給 你 負 擔 及 感 覺, 雖 然 身 體 的 痛 還 在 ; 甚 至 於, 痛 也 沒 有, 而 周 遭 之 環 境 如 同 你 身 體 的 一 部 分, 此 時 有 風 吹 聲 鳥 叫 聲, 但 是, 對 你 來 講, 環 境 沒 有 打 攪 到 你 的 心, 而 是 很 自 然 地, 跟 你 的 身 體 在 一 起 身 體 在 環 境 在 你 的 心 也 在 ; 有 主 觀 的 自 己 客 觀 的 身 體, 同 時 被 觀 照 得 很 清 楚, 但 是, 就 是 沒 有 負 擔, 沒 有 受 到 干 擾 三 以 空 作 為 觀 照 向 內 觀 照, 內 心 無 限 的 深 遠 ; 向 外 觀 照, 外 境 無 窮 的 廣 大 環 境 在 身 體 在, 但 是 自 己 已 經 不 在 ; 沒 有 主 觀 的 自 己 及 客 觀 的 環 境, 一 片 明 朗 清 淨 到 了 這 個 程 度, 身 心 世 界, 整 個 宇 宙, 都 是 我 自 己 ; 以 為 沒 有 境 界, 事 實 上, 空 境 即 為 觀 境 此 時, 是 否 開 悟 了 呢? 還 是 沒 有, 一 離 開 打 坐, 進 入 生 活 的 環 境 中 時, 還 會 受 到 干 擾 ( 人 生 雜 誌 154 期 (1996 年 6 月 ) 155 期 (1996 年 7 月 ); 默 照 禪 概 說 禪 修 菁 華 集 五 默 照, 頁 10-12) (A5)1998 年 11 月 紐 約 象 岡 法 鼓 禪 修 中 心 禪 七 無 法 之 法 介 紹 三 個 階 段 :1. 只 管 打 坐, 並 且 覺 知 全 身 的 感 受 2. 體 驗 到 環 境 的 和 自 己 合 而 為 一 3. 體 驗 到 無 限 的 開 闊 出 處 一 : 聖 嚴 法 師 把 默 照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第 一 個 階 段 是 在 打 坐 中 體 驗 到 身 心 合 一 ; 第 二 個 階 段 是 自 我 與 環 境 合 一 ; 第 三 個 階 段 是 體 驗 到 內 外 廣 大 無 邊, 沒 有 任 何 障 礙 感, 而 心 卻 清 楚 明 白 萬 事 萬 物 的 細 節 在 這 三 個 階 段 之 前, 則 有 一 個 初 步 的 階 段, 就 是 修 行 者 只 是 嘗 試 隨 時 放 鬆 平 靜, 集 中 於 全 身 在 打 坐 果 谷 聖 嚴 法 師 的 教 誨 2007 年 11 月 美 國 紐 澤 西 普 林 斯 頓 ( 無 法 之 法, 頁 17) 出 處 二 : 第 二 天, 下 午 開 示 : 默 照 禪 的 不 同 階 段 (1998 年 11 月 ) 第 一 個 階 段 : 只 管 打 坐 默 照 的 第 一 個 階 段 是 透 過 只 管 打 坐 進 入 的 只 要 維 持 覺 知 整 個 身 體 在 那 裡 打 坐 到 頭 來, 身 心 合 而 為 一 覺 知 到 整 個 身 體, 而 不 是 各 個 不 同 部 位 這 是 第 一 個 階 段, 身 心 統 一
58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第 二 個 階 段 : 內 外 統 一 身 體 不 再 成 為 負 擔, 身 體 的 感 受 消 失, 留 下 的 是 清 楚 明 白 又 開 闊 的 心 修 行 更 深 入 時, 身 心 環 境 合 而 為 一 內 外 統 一 這 是 第 二 個 階 段 環 境 指 的 是 四 周 的 事 物, 現 在 感 受 到 它 們 是 你 的 大 身 體, 也 只 是 在 打 坐 ; 它 不 再 困 擾 你 或 引 起 妄 念 只 有 整 個 環 境 就 是 你 那 樣 地 在 打 坐 在 第 二 階 段 的 默 照, 心 很 清 楚 開 放, 可 以 在 打 坐 和 日 常 生 活 中 修 習 如 果 依 然 體 驗 到 身 體 的 感 受, 就 還 沒 到 第 二 階 段 繼 續 維 持 對 全 身 感 受 的 覺 知 一 旦 全 身 的 感 受 消 失, 身 體 不 再 成 為 任 何 負 擔, 就 會 感 受 到 輕 鬆 開 放 澄 明, 沒 有 妄 念 執 著 這 時, 感 受 到 環 境 就 像 你 更 大 的 一 個 身 體 般 坐 在 那 裡, 就 像 看 待 自 己 平 常 的 身 體 一 樣 看 待 它 你 覺 知 到 環 境 的 整 體 禪 修 中 心 鳥 風 飛 機 路 過 的 汽 車 戶 外 其 他 人 平 常 感 受 到 的 那 些 特 殊 的 事 物, 現 在 都 變 成 了 整 體 的 環 境 而 存 在 : 每 樣 東 西 都 是 你, 而 你 也 是 每 樣 東 西 不 再 有 任 何 特 定 的 東 西 ; 整 個 環 境 就 是 你 的 身 體 在 那 邊 打 坐 在 第 二 個 階 段 時, 內 外 統 一 第 三 個 階 段 : 心 靜 止 卻 開 放, 清 楚 反 映 萬 事 萬 物, 就 像 一 面 鏡 子 體 驗 到 環 境 的 貼 近, 卻 不 受 它 影 響 ; 它 全 部 在 那 裡, 但 攝 入 止 中 沒 有 內 在 思 惟, 也 沒 有 外 在 事 情 的 控 制 你 察 覺 到 每 件 事 都 處 在 當 下 這 就 是 默 的 方 面 照 的 方 面 就 是 清 楚 覺 知 每 件 事 物 的 本 然 不 受 困 擾, 一 動 不 動, 清 楚 了 解 周 遭 的 事 事 物 物 這 是 第 三 個 階 段 這 種 默 照 就 像 一 面 鏡 子, 形 影 自 由 自 在 地 在 面 前 出 現, 它 卻 保 持 完 全 靜 止 外 在 環 境 就 像 這 些 經 過 的 形 影 一 樣, 你 的 心 就 是 這 面 鏡 子, 因 為 不 動, 所 以 是 默, 明 鑒 它 面 前 的 一 切 事 物, 這 就 是 照 某 些 形 式 的 定 中, 即 使 心 完 全 靜 止, 卻 對 環 境 茫 然 無 知, 這 是 停 滯 的 止, 而 不 是 明 白 開 放 的 相 反 地, 在 第 三 階 段 的 默 照 中, 心 靜 止 卻 開 放, 清 楚 反 映 萬 事 萬 物 在 這 種 清 楚 澄 明 中, 心 是 止 的 ( 上 文 請 參 無 法 之 法, 頁 38-40) 出 處 三 : 第 五 天 晨 間 開 示 : 默 照 的 第 三 階 段 第 一 階 段 是 只 管 打 坐 第 一 階 段 是 只 管 打 坐, 並 且 覺 知 全 身 的 感 受 這 個 階 段 是 藉 由 完 全 的 放 鬆 身 心, 不 管 是 透 過 觀 呼 吸, 或 直 接 開 始 以 全 身 的 覺 知 來 打 坐, 都 可 以 進 入 這 個 階 段 第 二 個 階 段 是 體 驗 到 環 境 和 自 己 合 而 為 一 第 二 個 階 段 是 體 驗 到 環 境 和 自 己 合 而 為 一 你 就 是 環 境, 環 境 就 是 你
59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第 三 個 階 段 就 是 體 驗 到 無 限 的 開 闊 默 照 的 第 三 個 階 段 就 是 體 驗 到 無 限 的 開 闊 這 第 三 個 層 次 就 內 在 的 心 和 外 在 的 世 界 而 言 都 是 無 限 的 廣 闊 ( 無 法 之 法, 頁 64) (A6)1998 年 兩 千 年 行 腳 介 紹 默 照 禪 五 個 階 段 的 修 持 法 : (A6-1) 一 四 內 觀 中 心 演 講 默 照 禪 :1. 放 鬆 身 心 2. 觀 照 全 身 3. 觀 照 環 境 4. 內 外 無 限 5. 常 寂 常 照 ( 這 一 段 只 有 簡 單 概 述, 無 內 文 ) ( 四 ) 默 照 禪 的 修 行 方 法, 分 為 五 個 層 次 :1. 放 鬆 身 心,2. 觀 照 全 身,3. 觀 照 環 境,4. 內 外 無 限,5. 常 寂 常 照 在 這 五 個 層 次 中, 要 經 常 提 醒 自 己 身 心 內 外 都 有, 而 我 沒 有 至 於 詳 細 的 修 行 方 法, 我 是 配 合 南 傳 內 觀 禪 四 念 住 的 方 法 為 基 礎 來 講, 所 以 讓 勞 瑞 以 及 聽 眾 們 覺 得 相 當 受 用 (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四 內 觀 中 心 演 講 默 照 禪, 頁 91) (A6-2)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禪 修 的 特 別 講 座 介 紹 默 照 禪 五 個 階 段 的 修 持 法 :1. 放 鬆 身 心 2. 觀 照 全 身 3. 觀 照 環 境 4. 內 外 無 限 5. 由 內 外 無 限, 自 然 進 入 惺 惺 又 寂 寂, 寂 寂 又 惺 惺 ( 一 ) 放 鬆 身 心 : 先 有 一 個 正 確 而 自 然 的 坐 姿, 如 果 不 能 盤 腿 坐, 也 可 坐 在 椅 子 上 然 後 從 頭 一 直 到 腿 部 乃 至 腳 趾, 逐 部 放 鬆 頭 部 要 把 腦 神 經 放 鬆, 然 後 眼 球 放 鬆, 接 著 依 次 是 臉 部 肌 肉 肩 頭 兩 臂 兩 手 胸 部 背 部 腰 部, 非 常 重 要 的 是 小 腹 必 須 放 鬆, 接 著 腿 部 腳 部 不 要 用 力 ( 二 ) 觀 照 全 身 : 把 放 鬆 身 心 的 方 法, 從 上 到 下 練 習 三 次 之 後, 就 用 心 觀 照 整 個 身 體 曉 得 身 體 是 在 打 坐, 也 感 覺 到 身 體 上 某 些 部 位 有 痛 癢 麻 緊 等 等 的 覺 受 但 是, 不 要 把 注 意 力 放 到 特 別 有 覺 受 的 某 個 部 位, 只 要 曉 得 整 個 身 體 是 在 打 坐 ; 清 清 楚 楚 明 明 白 白, 知 道 全 體 而 不 特 別 注 意 局 部, 漸 漸 地 身 體 的 負 荷 感 就 會 消 失 但 是, 還 是 知 道 身 體 正 在 打 坐 ( 三 ) 觀 照 環 境 : 把 身 體 所 存 在 的 環 境, 也 就 是 自 己 當 前 的 經 驗 世 界, 作 為 自 己 的 身 體, 清 清 楚 楚 的 觀 照, 觀 照 全 體 而 不 注 意 局 部 當 聽 到 聲 音, 看 到 影 像, 感 覺 到 冷 暖 或 者 聞 到 氣 味, 不 要 去 特 別 留 意 它 和 跟 蹤 它 出 現 時 讓 它 出 現, 消 失 時 讓 它 消 失, 如 果 處 於 沒 有 任 何 影 響 任 何 觸 受, 也 就 是 一 片 寂 靜 的 狀 況 下, 還 是 知 道 身 體 是 環 境 的 一 部 分, 整 個 環 境 就 是 自 己 的 身 體
60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 四 ) 內 外 無 限 : 向 心 內 觀 照, 是 無 限 的 深 遠 ; 向 身 外 觀 照, 是 無 限 的 廣 大 盡 虛 空, 遍 法 界, 至 內 無 內, 至 外 無 外, 內 外 交 融 不 可 分 割 這 個 時 候, 不 要 想 像 心 中 有 多 少 的 念 頭, 也 不 要 想 像 宇 宙 之 中 有 多 少 天 體 但 是, 在 無 限 深 遠 的 心 內, 如 果 產 生 幾 個 妄 念, 等 於 一 片 大 海 中 的 幾 個 泡 沫, 不 需 要 為 它 牽 掛 和 動 心 心 外 則 包 括 身 體 環 境 整 個 宇 宙, 若 有 各 種 各 樣 的 物 體 現 象, 在 觸 受 中 出 現, 把 它 們 擺 在 無 盡 的 法 界 大 海 之 中, 也 是 微 小 有 如 滄 海 之 一 粟, 沒 有 必 要 去 在 乎 它 牽 掛 它 ( 五 ) 由 內 外 無 限, 自 然 進 入 惺 惺 又 寂 寂, 寂 寂 又 惺 惺 : 這 時 候, 一 切 都 有, 明 明 朗 朗, 就 是 沒 有 和 境 界 相 對 的 我 之 存 在, 這 就 是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無 我 我 所, 定 慧 均 等, 悲 智 相 應 的 禪 境 ( 兩 千 年 行 腳 一 七 解 行 並 重 的 默 照 禪, 頁 ) (A6-3) 二 八 俄 羅 斯 的 禪 修 指 導 :1. 觀 呼 吸 2. 觀 全 身 3. 觀 全 境 4. 觀 內 外 無 限 5. 放 下 自 我 中 心 ( 絕 觀 默 照 )( 這 一 段 只 是 略 述 五 個 層 次 的 標 題 ) 出 處 一 : 我 講 到 默 照 禪 的 層 次 :1. 觀 呼 吸,2. 觀 全 身,3. 觀 全 境,4. 觀 內 外 無 限, 到 了 第 5. 層 次 必 須 要 放 下 自 我 中 心 時, 他 們 卻 無 法 揣 摩 放 下 自 我, 甚 至 抗 拒 放 下 自 我 這 個 觀 念 ( 兩 千 年 行 腳 二 八 俄 羅 斯 的 禪 修 指 導, 頁 ) 出 處 二 : 這 次 我 所 講 默 照 禪 的 四 個 層 次 是 :1. 觀 全 身,2. 觀 全 境,3. 觀 內 外 無 限,4. 絕 觀 默 照 ; 不 以 能 觀 和 所 觀 為 境, 但 是 默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默 到 了 下 午, 我 繼 續 開 示 默 照 的 四 個 層 次, 從 第 一 觀 身, 第 二 觀 境, 第 三 觀 內 外 無 限, 都 是 直 觀 整 體, 不 是 只 管 任 何 一 個 局 部 ; 也 就 是 說, 從 第 一 到 第 三 個 層 次, 是 用 直 觀 法 第 四 層 次, 是 用 絕 觀 法, 即 是 沒 有 對 待, 沒 有 彼 此, 沒 有 內 外, 而 且 默 照 同 時, 那 就 是 默 照 銘 所 說 的 : 默 默 忘 言, 昭 昭 現 前 真 正 的 默 照 是 第 四 個 層 次, 觀 想 成 功, 就 是 悟 境, 就 是 開 悟 ( 兩 千 年 行 腳 二 八 俄 羅 斯 的 禪 修 指 導, 頁 165)
61 法鼓山默照禪教學的觀念與方法之研究 A 年 聖嚴法師教默照禪 默照禪法 2001 年 5 月 19 日至 6 月 2 日 分開介紹五個層次 1.放鬆身心 2.體驗呼吸 3.只管打坐 4.統一心 5.開悟 放鬆身心 1 調身 必須要有一個正確的坐姿 讓身體感到平穩 舒服 輕柔 1 打坐姿勢的要領是 將身體的重心感 放在臀部和墊子之間 2 脊椎和後頸是垂直的 後腦 後頸 直到尾椎骨為止 呈一直線 3 不要彎腰駝背 也不要左曲右歪 4 坐的時候頭頂與上空呈一條垂直線 不要低頭或仰頭 5 下半身最好將雙腿盤起 如果不能盤腿 交叉坐或者坐在椅子上也是可以的 6 雙手的手心朝上 左手掌在上 右手掌在下 重疊置於腿上 7 然後輕合嘴唇 舌頭輕抵上顎 輕扣上下牙齒 眼球放鬆 兩肩 兩臂 兩手均不用 力 腰部挺直 小腹放鬆 這是最正確的姿勢 聖嚴法師教默照禪 頁 25 2 如何放捨諸相 就是從放鬆身心 安定身心著手 1 第一 先把眼球放鬆 然後將整個身體放鬆 頭腦不要去注意什麼 也不要去思考什 麼 只曉得自己是在放鬆狀態 2 第二 身體坐直 臉部的肌肉放鬆 肩頸放鬆 臂不用力 手結法界定印置於腿上 不 再管它 後腰放鬆 小腹放鬆 然後享受呼吸 欣賞呼吸從鼻孔出和入的感覺 其他的 不要管它 3 第三 進一步 心已比較安定 雜念也少了 此時如果不清楚體驗呼吸從鼻端進出的感 覺 很可能會打瞌睡 聖嚴法師教默照禪 頁 31 2.體驗呼吸 1 練習將我們的心 練習將我們的心 要練習將我們的心 用來享受呼吸從鼻孔出入的感覺 能夠如 此 心有所寄 就不會用眼睛去看 用耳朵去聽了 135 在 1999 年出版的 牛的印跡 列有修默照的第三階段 1.只管打坐 a.只管打坐 緊法 b.只管打坐 鬆法 2.*環境 無限自我與世界的體驗 *條目為筆 者所加 a.第一層次意識的領域會從身體擴大到當時 的感知環境 b.第二層次體驗到自我與世界的無邊統一 無限的光與無限的聲音 c.第三個層次: 體驗是與 空 的同的感 3.默照的真實體現無 心 不思議的開悟 參 牛的印跡 頁 此 牛的印跡 著作為丹 史蒂文生 Dan Stevenson 個人花 了近十幾年的時間所整理 今不列入此表中
6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2) 呼 吸 的 感 覺 是 在 鼻 孔 的 前 端 部 位, 但 是 不 要 特 別 去 留 心 呼 吸 在 進 鼻 孔 之 後 是 進 到 肺 部 或 進 到 哪 裡 ; 就 是 自 然 的 平 常 呼 吸, 不 要 控 制 它, 不 要 故 意 使 得 呼 吸 快 或 慢 深 或 淺, 只 要 知 道 有 呼 吸 出 及 呼 吸 入 的 感 覺 就 好 (3) 練 習 我 們 的 心, 就 好 比 站 在 電 影 院 門 口 的 收 票 員 : 這 時 你 的 心, 就 好 比 站 在 電 影 院 門 口 的 收 票 員, 收 到 一 張 票, 就 讓 一 個 人 進 去, 至 於 進 去 之 後 是 坐 在 哪 一 個 位 置 上, 那 就 不 是 收 票 員 該 管 的 了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26) 3. 只 管 打 坐 (1) 這 個 時 候 便 可 用 只 管 打 坐 的 方 法, 1 很 輕 鬆 地 體 驗 知 道 自 己 的 身 體 正 在 打 坐, 2 但 不 要 特 別 注 意 身 體 的 某 一 部 位 或 某 些 部 位 的 感 受 狀 況, 3 也 不 去 特 別 注 意 心 裡 的 反 應, 以 及 周 遭 環 境 裡 正 在 發 生 的 任 何 狀 況, 4 你 的 責 任 只 是 曉 得 你 正 在 打 坐 (2) 事 實 上, 這 就 是 提 起 默 照 的 方 法, 正 在 練 習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31) (3) 修 行 默 照 禪 的 要 領, 首 先 就 是 要 1 放 鬆 身 心, 接 著 是 2 曉 得 自 己 在 打 坐, 然 後 3 享 受 呼 吸 從 鼻 端 出 入 的 感 覺, 4 等 到 心 的 狀 況 安 定 之 後, 便 告 訴 自 己 : 我 的 身 體 是 在 打 坐! 也 清 楚 知 道 自 己 的 身 體 在 打 坐 (4) 但 請 你 不 要 去 注 意 身 體 的 某 一 個 局 部 是 否 有 感 覺? 是 否 有 負 擔? 1 只 需 知 道 你 自 己 的 身 體 是 在 打 坐 就 好 2 不 特 別 去 注 意 身 體 的 某 一 部 分, 3 不 去 特 別 在 乎 令 你 有 興 趣 的 念 頭, 4 或 特 別 去 討 厭 令 人 不 快 樂 的 念 頭, (5) 只 是 不 斷 地 說 : 我 知 道 自 己 在 打 坐, 我 知 道 自 己 在 打 坐, 知 道 打 坐, 是 照 ; 不 被 身 體 某 一 或 某 些 部 分 的 感 覺 所 困 擾 吸 引, 也 不 被 心 裡 的 任 何 妄 念 所 影 響, 繼 續 不 斷 地 只 曉 得 : 我 在 打 坐, 我 在 打 坐, 這 就 是 默 照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33-34) 4. 統 一 心 註 : 詳 文 無 * 默 照 禪 的 練 心 過 程 是 : 放 鬆 身 心 收 心 攝 心 集 中 心 統 一 心, 放 下 統 一 心, 即 是 無 心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67) 5. 開 悟 (1) 智 慧 的 梵 名 是 般 若, 它 不 是 知 識 不 是 經 驗 不 是 學 問, 而 是 無 我 的 態 度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51) (2) 智 慧 不 是 知 識 學 問 經 驗, 而 是 一 種 無 我 的 態 度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55)
63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A8)2002 年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象 岡 默 照 禪 十 :1. 放 鬆 身 心 2. 體 驗 呼 吸 3. 只 管 打 坐 4. 統 一 心 5. 開 悟 * 掌 握 默 照 的 原 則 (1) 放 鬆 身 心 (2) 不 管 過 去, 不 管 未 來, 不 管 環 境 裡 發 生 的 事, 只 是 用 方 法 (3) 不 擔 心 妄 念, 不 討 厭 妄 念, 不 對 壞 狀 況 起 瞋 恨 心 後 悔 心, 不 對 好 狀 況 起 貪 戀 心 追 求 心, 你 的 責 任 只 在 於 回 到 現 在 的 方 法, 繼 續 用 方 法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89) 1. 放 鬆 身 心 1.1 肌 肉 放 鬆 與 神 經 放 鬆 修 行 默 照 禪 的 首 要 原 則, 是 將 身 體 放 鬆 ; 包 括 肌 肉 神 經, 練 習 著 從 緊 張 成 為 放 鬆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83-84) 1.2 調 整 坐 姿 : 三 要 點 坐 的 姿 勢 相 當 重 要, 不 管 怎 麼 坐, 第 一 要 件 是 要 舒 服, 第 二 要 件 是 要 穩 定, 第 三 要 件 是 坐 得 持 久 1 首 先, 把 腿 擺 好, 將 腰 挺 直, 後 頸 挺 直, 頭 頂 下 巴 應 該 是 呈 垂 直 線, 而 不 是 仰 著 頭 或 低 著 頭 2 腰 挺 直 時, 小 腹 放 鬆, 下 巴 收 緊, 3 然 後 臉 部 肌 肉 放 鬆, 牙 齒 不 要 咬 緊, 嘴 巴 是 閉 攏 的 4 眼 睛 可 以 睜 開 百 分 之 二 十, 如 果 睜 開 時 妄 想 很 多, 會 受 到 干 擾, 可 以 將 眼 睛 閉 起 來, 但 是 不 要 胡 思 亂 想 5 手 的 放 法 是 右 手 掌 放 在 左 手 掌 的 下 面, 雙 手 大 姆 指 相 接 放 在 小 腿 上, 不 要 用 力, 放 好 之 後 就 不 要 再 管 它 了 6 肩 頭 不 要 用 力, 輕 鬆 自 然 的, 不 向 後 張, 不 向 前 傾, 不 向 上 抬, 不 向 下 壓 7 身 體 重 量 的 感 覺, 不 在 頭 部, 不 在 上 半 身, 而 是 在 臀 部 與 蒲 團 之 間, 這 是 重 量 重 心 之 所 在 此 時, 請 確 認 尾 椎 骨 是 否 碰 在 蒲 團 上, 這 是 不 正 確 的, 要 將 身 體 略 為 前 傾 8 通 常 臀 部 是 坐 在 蒲 團 正 中 央 的 前 半 部, 後 半 部 是 空 著 的 ; 如 果 尾 椎 骨 靠 著 蒲 團, 表 示 你 只 坐 了 蒲 團 的 小 部 分, 或 者 蒲 團 前 面 的 一 部 分, 所 以 會 碰 到 蒲 團, 這 樣 坐 久 了, 尾 椎 骨 會 痛, 不 健 康 姿 勢 坐 得 正 確 舒 服 安 定 之 後,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91-92) 2. 體 驗 呼 吸 2.1 體 驗 呼 吸 從 鼻 孔 出 和 入 的 感 覺
64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1 此 時 就 體 驗 呼 吸 從 鼻 孔 出 和 入 的 感 覺, 呼 吸 出 時 是 溫 暖, 呼 吸 進 時 是 清 涼, 體 驗 清 涼 與 溫 暖, 但 不 要 注 意 呼 吸 的 深 與 淺, 不 要 控 制 呼 吸 的 快 與 慢, 只 曉 得 呼 吸 在 鼻 孔 進 和 出 的 感 覺 不 必 去 想 呼 吸 的 量 與 質, 也 就 是 不 去 在 乎 空 氣 的 質 與 量, 否 則 就 變 成 在 練 氣, 而 不 是 在 默 照 了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92) 2 四 身 心 都 在 打 坐 體 驗 呼 吸 從 鼻 孔 出 入 的 感 覺, 只 管 呼 吸 出 入 的 感 覺, 不 管 呼 吸 的 多 或 少 深 或 淺, 或 者 空 氣 品 質 的 好 與 壞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20) 2.2 每 一 次 呼 吸 都 是 新 鮮 的 一 定 要 對 這 個 方 法 培 養 出 興 趣, 要 體 認 到 你 的 每 一 次 呼 吸 都 是 新 鮮 的, 都 是 一 個 新 的 經 驗, 都 是 重 新 開 始 的 一 個 生 命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92) 2.3 體 驗 呼 吸 時, 可 以 想 像 自 己 是 在 生 命 大 海 裡 游 泳 1 體 驗 呼 吸 時, 可 以 想 像 自 己 是 在 生 命 大 海 裡 游 泳 雖 然 每 一 次 伸 出 手 向 後 划 的 動 作, 似 乎 都 是 同 一 個 動 作, 但 是, 水 並 不 相 同 的, 每 一 次 的 距 離 位 置 也 不 相 同 ; 每 一 次 都 是 一 個 新 的 開 始, 一 直 一 直 往 前 走, 走 多 少 是 多 少 你 要 對 自 己 說 : 我 雖 然 不 會 游 泳, 但 我 現 在 練 習 著 在 我 的 生 命 大 海 裡 游 泳, 那 就 是 我 的 呼 吸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92) 2 諸 位 在 體 驗 時, 是 否 真 的 覺 得 是 在 生 命 的 大 海 裡 游 泳, 好 舒 暢 好 平 穩 好 安 靜 好 快 樂? 有 了 這 種 感 受 體 驗, 就 可 以 再 進 一 步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05) 3 體 驗 呼 吸 如 在 生 命 的 大 海 裡 游 泳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06) 3. 只 管 打 坐 3.1 出 處 一 : 只 管 打 坐 可 分 成 三 個 層 次 : 1. 我 在 打 坐, 2. 我 的 身 體 在 打 坐, 3. 我 的 身 心 全 部 都 在 打 坐 3.2 只 管 打 坐 三 個 層 次 我 在 打 坐 我 在 打 坐 只 是 個 觀 念 ; 身 體 在 打 坐, 是 照 ; 身 心 都 在 打 坐 的 時 候, 沒 有 雜 念, 只 有 身 心 統 一, 這 便 是 只 管 打 坐 的 根 本 方 法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06) 我 的 身 體 在 打 坐 1 身 心 統 一, 身 心 一 致, 沒 有 雜 念 曉 得 自 己 是 在 打 坐, 雜 念 來 了 不 管 它 ; 環 境 裡 有 任 何 動 靜, 不 管 它, 這 就 是 默 照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06) 2 只 管 自 己 的 身 體 在 打 坐, 知 道 身 體 上 某 些 局 部 的 反 應, 不 需 要 管 它 ; 不 管 它, 是
65 法 鼓 山 默 照 禪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方 法 之 研 究 默 ; 我 知 道 我 在 打 坐, 是 照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06) 我 的 身 心 全 部 都 在 打 坐 (1) 出 處 一 : 1 體 驗 呼 吸 的 感 覺, 只 是 身 體 的 一 部 分, 要 把 心 擴 大 放 大, 安 心 的 體 驗 身 體 全 部 的 感 覺 2 但 是, 不 可 能 對 身 體 每 個 地 方 全 部 都 有 感 覺, 通 常 只 對 痛 麻 癢, 或 者 不 舒 服 的 地 方 有 感 覺, 特 別 是 在 動 的 部 分 ; 知 道, 但 不 要 管 它, 不 要 特 別 留 意 任 何 一 個 局 部, 而 是 知 道 全 體 3 知 道 全 部 的 身 體, 甚 至 知 道 你 的 心 都 在 打 坐, 將 體 驗 呼 吸 這 一 點 擴 大 到 你 的 身 體, 甚 至 全 部 的 身 心, 那 就 是 你 的 生 命 都 在 打 坐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06) (2) 出 處 二 : 身 心 都 在 打 坐 1 體 驗 自 己 的 身 體 在 打 坐, 要 體 驗 知 道 身 體 的 全 部 都 在 打 坐, 不 要 特 別 注 意 有 知 覺 感 覺 的 部 分, 沒 有 知 覺 的 部 分 也 知 道 是 存 在 著 ; 2 知 道 我 在 打 坐, 但 是 請 不 要 在 腦 海 中 想 像 著 自 己 在 打 坐 的 形 象, 這 是 想 像 著 打 坐, 而 不 是 體 驗 自 己 的 身 體 在 打 坐, 這 兩 者 是 不 一 樣 的 3 知 道 這 個 身 體 在 打 坐 就 好, 身 心 全 部 的 我 都 在 打 坐, 這 是 非 常 實 在 的 ; 4 僅 僅 是 我 在 打 坐, 這 是 個 觀 念 ; 如 果 只 停 留 在 我 的 身 體 在 打 坐, 很 可 能 會 產 生 幻 境 而 變 成 一 個 圖 像 ; 5 如 果 身 體 與 心 結 合 在 一 起, 我 的 心 知 道 我 在 打 坐, 身 心 都 在 打 坐, 那 就 是 一 體 了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20) 4. 統 一 心 4.1 統 一 心 三 類 的 經 驗 :1. 光 音 無 限 ;2. 澄 澄 湛 湛 ;3. 一 片 悟 境 統 一 心 的 階 段 會 有 三 類 經 驗 : 1 1. 光 音 無 限 有 光, 有 音, 不 一 定 是 同 時, 而 是 在 無 限 中 2 2. 澄 澄 湛 湛 不 一 定 有 光 有 音, 但 是 心 是 透 明 透 徹 的, 就 像 透 明 的 水 晶, 不 會 動, 但 是 很 清 澈, 此 時 會 覺 得 是 悟 境 出 現 3 3. 一 片 悟 境 好 像 什 麼 都 知 道, 沒 有 一 樣 東 西 不 是 自 己 的, 天 地 萬 物 皆 從 自 性 中 出, 再 回 到 自 性 中 去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37) 4.2 統 一 心 的 三 個 層 次 :1. 身 心 統 一 ;2. 內 外 統 一 ;3. 前 念 與 後 念 統 一 統 一 心 有 三 個 層 次 或 現 象, 那 就 是 身 心 統 一 內 外 統 一 前 念 與 後 念 統 一 但 是, 我 們 所 期 待 的 是 無 心, 並 不 是 這 三 個 統 一 心, 這 都 是 過 程 無 心, 不 是 追 求 可 得, 一 追 求 就
66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是 妄 想 心, 而 是 要 放 下 放 下, 放 捨 諸 相, 休 息 萬 事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43) 4.3 對 統 一 心 的 錯 誤 認 知 1 統 一 心 出 現 這 種 經 驗, 原 則 上 是 個 好 現 象, 能 讓 人 產 生 信 心, 認 為 修 行 是 很 有 用 的 但 是, 這 些 現 象 和 悟 境 不 相 關 如 果 有 人 有 統 一 心 出 現, 我 會 恭 喜 他, 然 而 還 要 更 進 一 步, 將 它 捨 掉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38) 2 不 論 是 有 的 經 驗 空 的 經 驗 統 一 的 經 驗, 通 通 不 是 開 悟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38) 5. 開 悟 5.1 開 悟, 不 是 知 識, 不 是 經 驗, 而 是 無 我 的 態 度 1 真 正 佛 法 所 說 的 開 悟, 不 是 神 祕 經 驗, 不 是 神 通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28) 2 開 悟 的 悟, 佛 經 裡 稱 它 為 無 漏 的 智 慧 現 前, 在 梵 文 稱 為 般 若, 無 漏 智 慧 和 有 漏 智 慧 是 相 對 的 世 間 所 有 的 知 識 學 問 技 巧 聰 明, 都 是 有 漏 的 智 慧 ; 而 無 漏 的 智 慧, 不 是 經 驗, 不 是 知 識, 而 是 無 我 的 態 度, 也 就 是 沒 有 自 我 中 心 和 自 我 執 著 的 態 度, 這 就 是 開 悟, 就 是 般 若 開 悟, 是 智 慧 現 前 悟 境 現 前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 3 如 果 一 切 都 有, 只 有 自 我 中 心 沒 有 了, 這 才 是 真 正 的 開 悟, 才 是 無 漏 的 智 慧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29) 4 開 悟, 並 不 等 於 聰 明, 也 不 等 於 學 問 知 識, 而 是 從 煩 惱 得 解 脫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30) 5 開 悟, 不 是 知 識, 不 是 經 驗, 而 是 無 我 的 態 度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38) 5.2 漸 悟 與 頓 悟 1 用 方 法 時, 將 自 己 一 層 層 的 脫 落, 漸 漸 淡 化 自 我 中 心 的 執 著, 這 是 漸 悟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29) 2 如 果 一 下 子 就 能 放 下, 使 自 我 的 執 著 完 全 消 失, 對 人 對 世 間 以 及 自 己 的 人 生 觀 的 看 法 完 全 改 變, 這 是 頓 悟 ( 聖 嚴 法 師 教 默 照 禪, 頁 129)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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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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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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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論 觀 縛 解 品 [ 吉 藏 釋 此 品 由 來 ] 此 一 品 生 有 遠 近 通 別 (p.592) ( 一 ). 遠 來 由 所 言 遠 者, 小 乘 大 乘 外 道 內 道 並 言 有 縛 有 解 約 內 外 大 小 所 計 以 辨 解 縛 : 總 約 外 道 執 以 辨 解 縛 外 道 有 二 : 一 者 云 眾 生 縛 解, 自 然 而 有, 無 有 因 緣, 一 切 眾 生,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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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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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摘 要 魔 術 師 讀 心 術 背 後 到 底 藏 了 多 少 祕 密? 一 般 觀 眾 心 裡 常 有 著 這 句 話 本 研 究 我 們 破 解 了 魔 術 師 透 過 數 學 規 律 加 上 置 中 手 法 完 成 一 連 串 騙 人 撲 克 牌 遊 戲, 也 學 會 了 如 何 透 過 整 理 表 格 方 式, 來 找 出 數 學 規 律, 也 更 懂 得 如 何 把 簡 單 數 學 技 巧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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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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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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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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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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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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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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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第35義】中
一 前 言 大 般 若 經 中 菩 薩 證 住 實 際 的 探 討 林 崇 安 ( 法 光 雜 誌,251 期,2010) 玄 奘 大 師 所 譯 的 大 般 若 經 是 由 16 部 經 典 所 組 成, 分 成 十 六 分, 也 稱 作 十 六 會 前 五 分 內 容 大 致 相 同 而 經 文 長 短 有 異, 其 品 數 和 卷 數 為 : 初 分 七 十 九 品 400 卷 : 卷 1 卷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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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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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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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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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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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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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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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念 篇 關 係 式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題 練 習 1. 時 速 60 (km/h) 前 進, 求 距 離 y ( 公 里 ) 與 時 間 x ( 小 時 ) 的 關 係 式 關 係 式 就 是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如 :y=60x 2. 媽 媽 的 年 齡 (x 歲 ) 比 女 兒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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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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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 面 故 事 開 講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要 甩 掉 複 製 膽 秀 自 己 他 屢 獲 獎 知 將 送 上 舞 重 要 推 手 而 且 他 也 淵 源 甚 深 深 知 業 優 缺 點 財 訊 地 赴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以 他 協 助 打 天 豐 富 經 驗 娓 娓 道 對 建 議 www.wealth.com.tw 80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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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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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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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01年性別圖像1.doc
衛 生 局 性 別 統 計 圖 像 性 比 例 男 性 人 口 年 增 率 低 於 女 性, 致 性 比 例 逐 年 降 低 100 年 臺 北 市 男 女 性 比 例 ( 指 男 性 人 口 對 百 位 女 性 人 口 的 比 例, 即 男 / 百 女 ) 為 92.85, 與 91 年 97.09 相 較, 性 比 例 減 少 4.24, 即 十 年 來 每 百 名 女 性 人 口 相 對 之
奇 妙 的 24 摘 要 從 撲 克 牌 中 隨 機 抽 取 4 張 牌 可 以 有 1820 種 牌 組, 在 這 1820 種 牌 組 中, 有 1362 組 可 經 由 四 則 運 算 的 方 式, 算 出 24 點, 有 458 組 無 解 快 速 求 解 的 方 法 有 相 加 法 因 數
金 門 地 區 第 55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科 別 : 數 學 組 組 別 : 國 小 組 作 品 名 稱 : 奇 妙 的 24 關 鍵 詞 :24 點 四 則 運 算 ( 最 多 3 個 ) 編 號 :( 由 主 辦 單 位 填 寫 ) 奇 妙 的 24 摘 要 從 撲 克 牌 中 隨 機 抽 取 4 張 牌 可 以 有 1820 種 牌 組, 在 這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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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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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書 名 : 路 加 福 音 生 命 讀 經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讀 經 : 希 伯 來 書 二 章 十 四 節 上, 十 六 至 十 七 節 上, 腓 立 比 書 二 章 六 至 八 節, 約 翰 福 音 一 章 一 節, 十 四 節, 五 章 三 十 節, 六 章 三 十 八 節 在 本 篇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伸展操動作圖示與說明
伸 展 操 動 作 圖 示 與 說 明 一 頸 部 伸 展 ( 向 前 ) ( 一 ) 伸 展 肌 肉 部 位 頸 部 1 頸 夾 肌 2 頭 夾 肌 3 枕 肌 1 採 站 立 姿 勢 2 將 頭 向 前 下 垂 3 雙 手 合 併 抱 頭 輕 微 下 壓 97 製 103.6.4 製 初 學 者 或 中 年 人 以 上 者 不 宜 以 雙 手 下 壓, 應 以 頭 部 自 然 前 垂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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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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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親子天下》四月改月刊記者會
親 子 天 下 新 聞 稿, 敬 請 協 助 發 佈 2012 年 3 月 29 日 發 佈, 共 8 頁 親 子 天 下 雜 誌 公 布 國 中 生 學 習 力 大 調 查 十 二 年 國 教 時 代 免 除 基 測, 會 不 會 降 低 國 中 生 學 習 動 機? 調 查 發 現 國 中 生 被 考 試 制 約 : 超 過 五 成 學 生 認 為 自 己 學 習 動 機 不 強 烈 ; 如 果
國中數學基本學習內容補救教材 第二冊
五 -1 單 元 五 比 與 比 例 式 主 題 1 比 與 比 值 及 其 應 用 一 比 : 兩 個 數 量 以 : 區 隔, 藉 以 呈 現 兩 個 數 量 的 關 係 稱 為 比 例 如 : 一 年 四 班 有 15 個 男 生,18 個 女 生, 則 男 生 人 數 : 女 生 人 數 =15:18 練 習 大 小 兩 個 正 方 形 的 邊 長 各 為 3 公 分 與 2 公 分,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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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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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 提 道 次 第 一 二 三 雪 歌 仁 波 切 講 授 法 炬 法 師 翻 譯 2008/08/31 請 思 惟 : 為 饒 益 等 同 虛 空 般 的 如 母 眾 生, 務 必 要 證 得 圓 滿 正 等 正 覺 佛 果, 要 證 得 圓 滿 正 等 正 覺 佛 果, 必 須 努 力 於 能 證 得 的 方 法 ( 方 便 ), 是 所 聽 聞 之 法 我 們 已 值 遇 此 法, 而 且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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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2010年澳门市民体质监测公报
2010 年 澳 門 市 民 體 質 監 測 綜 合 簡 報 為 了 系 統 掌 握 澳 門 市 民 體 質 狀 況 和 變 化 規 律, 推 動 澳 門 市 民 科 學 健 身 活 動 的 開 展, 澳 門 體 育 發 展 局 聯 合 衛 生 局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社 會 工 作 局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和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等 部 門, 在 國 家 體 育 總 局 體
人 們 在 為 生 活 空 間 中 的 物 品 選 擇 色 彩 時, 不 自 覺 地 會 反 應 出 大 腦 對 色 彩 的 解 釋, 設 計 師 若 能 掌 握 色 彩 所 隱 藏 的 訊 息, 便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並 創 造 出 極 具 魅 力 的 產 品 視 覺 對 知 覺 的 影 響
色 彩 是 人 的 視 覺 機 制 所 創 造 出 來 用 以 探 究 環 境 的 工 具, 它 不 僅 能 提 供 辨 識 的 作 用, 還 具 有 知 覺 與 文 化 上 的 意 涵, 並 能 引 發 強 烈 到 超 越 理 智 的 情 緒 反 應, 對 人 類 的 生 活 影 響 十 分 深 遠 2120 21 3 30 20109453 人 們 在 為 生 活 空 間 中 的 物 品 選 擇
銜 接 與 配 套 其 他 的 應 用, 以 便 銜 接 研 究 的 課 程 Q:107 學 年 度 實 施, 課 程 銜 接 有 無 困 難? 若 有 困 難 如 何 補 救? A:107 學 年 度 十 二 年 國 教 新 課 程 之 實 施, 從 高 中 一 年 級 開 始, 對 學 校 課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綜 合 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自 然 ( 化 學 科 ) 課 程 綱 要 ( 草 案 ) 研 修 Q & A 項 目 研 修 理 念 研 修 原 則 研 修 過 程 研 究 特 色 或 差 異 問 與 答 Q: 為 何 要 進 行 綜 合 型 高 中 自 然 領 域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的 修 訂? A: 綜 合 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的 自 然
《數學奠基活動模組示例》
02 學 年 就 是 要 學 好 數 學 (JUST DO MATH) - 子 計 畫 一 : 數 學 活 動 營 數 學 奠 基 活 動 模 組 示 例 : 分 數 假 帶 互 換 _ 國 小 三 四 年 級 桌 遊 活 動 名 稱 : 分 數 心 臟 病 編 號 : ( 由 主 辦 單 位 填 寫 ) 設 計 者 : 新 竹 縣 蔡 寶 桂 老 師 壹 活 動 器 材 : 一 分 數 撲 克 牌,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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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18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844/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退 休 辭 職 和 年 齡 分 布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公 務 員 的 整 體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人 手 流 失 和 年 齡 分 布 情 況 提 供 最 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