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歲 次 丁 亥 2007 年, 筆 者 受 濟 公 活 佛 于 泰 京 紫 真 閣 扶 乩 聖 諭, 指 示 以 白 話 注 解 天 書 玉 皇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這 部 皇 經 是 玄 穹 高 上 帝 暨 玄 旻 高 上 帝 兩 位 玉 皇 大 天 尊 恩 賜 給 世 人 的,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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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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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前 言 歲 次 丁 亥 2007 年, 筆 者 受 濟 公 活 佛 于 泰 京 紫 真 閣 扶 乩 聖 諭, 指 示 以 白 話 注 解 天 書 玉 皇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這 部 皇 經 是 玄 穹 高 上 帝 暨 玄 旻 高 上 帝 兩 位 玉 皇 大 天 尊 恩 賜 給 世 人 的, 至 高 至 大, 至 玄 至 妙, 教 導 世 人 修 身 回 天 之 聖 書 也! 皇 經 三 十 六 章 經 文 由 兩 位 玉 皇 恩 賜, 並 由 多 位 至 大 神 聖 仙 佛 讚 釋, 附 有 邵 聖 注 解 筆 者 拜 讀 皇 經 中 玄 穹 上 帝 之 詔 文, 更 悟 得 皇 恩 無 量 宏 大 呀! 原 來 兩 位 上 帝 頒 賜 這 部 經 書 的 目 的, 就 在 於 闡 明 天 性 : 好 生 之 德 也! 前 卷 十 六 章, 取 少 陰 之 數, 意 義 生 長 萬 物 ; 後 卷 二 十 章, 取 少 陽 之 數, 意 義 助 成 萬 物 上 天 不 但 生 長 萬 物, 還 要 助 成 萬 物 呢! 其 恩 豈 不 全 哉! 大 哉! 故 皇 經 的 意 義 就 欲 萬 物 生 長 並 助 成 它 們 呀! 故, 讀 這 皇 經 的 人, 必 欲 知 之, 學 之, 行 之! 遵 行 上 帝 之 大 慈 大 悲, 生 長 及 助 成 宇 宙 間 的 萬 物 ; 不 可 殺 害 萬 物, 不 可 摧 殘 萬 物, 更 不 可 消 滅 萬 物 也! 一 百 年 來, 世 上 豈 不 曾 有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殺 死 人 物 生 靈, 不 可 計 算 歷 來 世 人 消 滅 一 切 動 物 植 物 以 及 破 壞 環 境, 浪 費 水 電, 礦 物 石 油, 一 切 資 源, 更 不 可 盡 算! 至 今 地 球 污 染, 氣 層 受 損, 天 氣 變 化, 天 災 人 禍, 滔 滔 而 來 矣! 故, 皇 經 的 聖 示, 欲 世 人 回 頭 是 岸, 修 身 養 性, 珍 惜 萬 物, 實 踐 道 德 倫 理, 使 家 庭 快 樂, 國 家 得 治, 動 植 安 寧, 天 下 太 平, 渡 人 渡 己, 回 天 有 路 矣! 皇 經 傳 授 的 心 法, 即 在 養 心 存 性, 明 心 見 性, 修 心 煉 性, 其 功 效 的 大 者, 即 使 五 洲 中 外 昇 平, 小 者 即 使 世 人 改 過 向 善, 由 中 顯 外, 由 心 行 于 品 德, 人 人 成 聖 成 佛, 此 即 是 經 名 中 外 之 意 義! 也 是 上 帝 之 苦 心 也! 皇 經 是 現 代 社 會 的 指 南 針 在 現 代 的 社 會, 這 部 皇 經 更 顯 得 重 要, 並 帶 有 重 大 的 社 會 改 革 看 看 全 世 界 上, 若 不 有 天 災 人 禍, 便 有 社 會 崩 塌 的 生 活 問 題 有 如 家 庭 破 裂, 夫 妻 無 情, 離 婚 墜 胎, 父 子 不 合, 兄 弟 鬥 爭, 朋 友 欺 詐, 政 治 混 亂, 吸 毒 嗜 酒, 煙 癮 毒 品, 民 政 變 質, 經 濟 奔 瀉, 人 民 生 活 痛 苦 萬 分, 無 盡 煩 惱! 世 界 人 民, 若 要 安 樂 的 日 子, 便 須 把 五 倫 重 整, 做 父 母 的 要 負 起 責 任, 做 兒 女 的 要 行 孝 道 ; 做 夫 妻 的 要 彼 此 尊 敬 恩 愛 ; 做 兄 弟 的 要 互 相 愛 護 ; 做 朋 友 必 須 有 信 ; 政 府 必 須 有 仁 ; 各 司 其 責, 各 盡 其 能, 社 會 國 家, 才 能 穩 定 ; 民 生 才 能 安 寧 ; 致 使 老 者 不 必 饑 餓, 孤 苦 伶 仃 ; 少 者 不 致 亂 性 ; 小 者 不 致 失 所 ; 夫 妻 同 歸 和 睦 ; 官 民 互 相 照 應 這 些 做 人 的 方 針, 都 是 皇 經 的 教 導 也! 世 人 不 可 不 讀, 不 可 不 遵 皇 經 世 界 快 樂 昇 平, 當 可 預 定 矣! 1 新 加 坡 德 教 聯 合 總 會 會 長 李 錦 祥 2008 年 9 月 26 日 戊 子 年 八 月 廿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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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序 哈 哈, 本 內 相 緣 逢 天 職, 回 憶 八 十 年 前, 西 元 一 九 二 四, 歲 次 甲 子, 立 春 之 期, 甲 子 日, 戊 辰 月, 戊 辰 時, 吉 辰 當 空, 天 布 彩 虹, 萬 緣 大 會, 眾 仙 共 頌 前 皇 玄 穹 高 上 帝 頒 下 玉 詔, 于 敘 州 大 觀 樓 上, 詔 宣 新 皇 受 禪, 宣 頒 皇 經 斯 時 百 鳥 朝 皇, 天 地 共 仰, 本 相 歷 歷 在 目, 記 憶 猶 新 矣 直 至 廿 日 吉 時 子 刻, 萬 天 川 主, 斗 口 星 君, 桓 侯 大 帝 暨 本 內 相, 先 降 觀 樓, 恭 迎 前 皇 降 駕, 頒 宣 新 皇 皇 號 及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上 卷, 堂 堂 十 六 大 章, 乃 取 少 陰 之 卦, 象 徵 長 生 萬 物, 作 為 世 人 修 道 之 準 則 也 再 至 廿 四 日 子 刻 之 初, 皇 恩 凜 然, 新 皇 玄 旻 高 上 帝, 降 鸞 宣 諭, 續 頒 皇 經 下 卷, 包 羅 廿 六 大 章, 取 少 陽 之 數, 象 寄 長 育 萬 界, 其 中 玄 妙 無 窮 上 下 貫 串, 包 羅 萬 象, 天 機 概 括 其 中 智 者 悟 多, 拙 者 悟 少, 賴 世 人 領 會 之 皇 經 揚 善 抑 惡, 道 理 深 藏, 世 人 若 能 虔 誠 恭 誦, 必 能 恍 然 大 悟, 自 得 功 益 也 茲 逢 星 洲 德 闕 復 印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之 時, 本 相 特 賜 柳 箋 以 作 序 文 本 玉 清 內 相 降 於 星 洲 德 教 濟 霞 閣 天 運 甲 申 歲 二 月 初 二 日 2004 年 2 月 21 日 4
6 新 頒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重 刊 跋 新 代 世 人 性 不 善 頒 佈 經 典 為 德 揚 中 土 起 源 傳 四 海 外 族 境 界 來 互 相 普 沾 五 洲 留 德 澤 渡 盡 塵 客 歸 樂 天 皇 恩 浩 蕩 惠 民 庶 經 書 問 世 將 百 年 重 修 編 輯 著 實 理 刊 本 問 世 啟 昭 彰 跋 章 濟 顛 奉 命 著 文 詞 引 用 言 先 賢 道 諦 闡 理 啟 明 察 濟 公 才 疏 學 又 淺 引 用 莊 子 幾 句 話 用 來 包 尾 作 主 張 莊 子 哲 學 作 明 訓 子 都 正 義 啟 悟 然 之 知 皇 經 之 主 旨 云 曰 如 下 示 明 彰 夫 德 何 從 又 何 去 大 哉 人 生 怎 求 強 塊 兒 正 氣 乾 坤 貫 載 成 凡 塵 之 陰 陽 吾 之 形 體 天 賦 予 以 知 寄 託 順 自 然 形 狀 變 化 無 固 定 勞 疲 生 命 柔 又 強 吾 有 生 命 天 賦 予 以 到 晚 年 求 安 祥 生 來 數 十 何 求 取 佚 樂 時 間 等 晚 年 吾 在 暮 歲 才 享 受 以 到 晚 年 求 安 祥 老 當 益 壯 人 人 望 息 步 不 與 世 爭 強 吾 到 死 亡 就 安 息 以 知 一 生 壽 何 長 死 亡 到 來 知 安 息 故 此 一 生 怎 求 強 善 真 與 美 為 宗 旨 吾 的 生 命 由 先 天 生 死 就 是 快 樂 事 者 知 此 理 著 聖 賢 乃 仙 乃 佛 脫 苦 海 所 知 此 理 是 賢 良 以 吾 之 生 為 樂 事 善 生 善 死 便 成 仙 死 去 生 來 有 何 別 也 是 一 樣 理 相 然 善 生 就 是 人 所 禱 夭 壽 就 要 求 益 長 善 死 幾 人 喜 歡 得 老 幼 一 生 都 求 強 善 有 善 報 此 實 理 始 性 本 善 何 變 遷 善 死 善 生 靜 觀 看 終 極 一 時 去 何 鄉 此 是 莊 子 有 明 訓 乃 作 人 生 之 主 張 大 限 來 時 不 由 吧 理 由 如 上 宜 精 研 來 誦 皇 經 應 瞭 解 作 善 積 德 植 仁 良 跋 文 論 起 死 生 事 言 理 道 德 勸 世 篇 莊 子 有 云 :[ 夫, 大 塊 載 吾 以 形, 勞 吾 以 生, 佚 吾 以 勞, 息 吾 以 死, 故 善 吾 生 者 乃 所 以 善 死, 也 善 夭 善 老, 善 始 善 終 ] 此 理 真 正! 天 地 賦 予 形 體 來 使 我 有 所 寄 託, 賦 予 生 命 來 使 我 疲 勞, 賦 予 暮 年 來 使 我 享 受 清 5
7 閒, 賦 予 死 亡 來 使 我 安 息 所 以 說, 以 吾 生 為 樂 事 的, 也 正 是 以 我 死 為 樂 事 的 人 的 一 生 就 是 要 求 個 平 安 地 出 生 平 安 地 活 著 又 平 安 地 死 去 但 是 有 幾 人 能 可 生 來 無 嫌, 死 去 無 怨, 千 萬 無 一 故 天 有 好 生 之 德, 人 有 立 善 之 心 甲 子 值 歲, 兩 皇 飛 柳 著 成 真 經, 宏 願 中 外 普 渡, 迄 今 將 有 一 紀 之 寒 暑 經 書 傳 流 四 海, 德 理 遍 佈 五 洲, 春 秋 不 計, 時 序 無 常, 皇 經 再 度 編 輯 重 刊, 是 願 挽 救 蒼 生, 德 燈 照 耀 迷 世 是 次 全 球 德 生 乘 緣 共 證, 應 機 同 結, 由 獅 島 李 君 錦 祥 淺 譯 深 義 易 文 化 世, 道 濟 得 意 甚 感, 一 柳 數 言 寄 筆, 集 先 聖 之 哲 理, 借 先 賢 之 明 訓, 幾 句 明 訓 是 為 跋 矣! 天 運 己 丑 年 四 月 初 二 日, 國 際 德 教 研 究 中 心 開 幕 禮 時 辰 道 濟 寄 筆 於 泰 國 德 教 慈 善 總 會 6
8 新 頒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經 文 萬 天 川 主 祝 香 咒 白 話 翻 譯 4 5 氤 氳 香 氣 本 陰 陽 濃 厚 的 天 地 正 氣 造 化 萬 物, 就 是 本 著 陰 陽 所 產 生 的 6 藉 此 陰 陽 度 萬 方 現 在 玉 帝 要 渡 回 人 與 眾 生 回 歸 天 堂, 也 就 借 用 這 陰 陽 的 正 氣 來 救 渡 萬 方 的 四 生 六 道 眾 生 度 爾 萬 方 歸 聖 教 使 萬 方 的 眾 生 都 歸 依 聖 教, 依 著 聖 教 的 教 誨, 修 身 養 性, 渡 己 渡 人 遵 行 聖 教 慶 虞 唐 7 使 到 每 個 眾 生 都 遵 行 聖 教 的 教 導, 回 歸 到 太 平 及 有 道 德 的 社 會, 如 堯 舜 時 的 仁 政 太 平 日 子 注 解 : 1. 萬 天 川 主 : 邵 聖 : 萬 天 即 聖 諱, 川 主 即 劉 備 先 帝, 萬 天 在 大 羅 天 之 外, 此 封 至 大 至 高 至 尊 之 義 2. 祝 香 : 邵 聖 : 祝 是 祝 頌, 香 是 天 地 正 氣, 小 則 謂 香 煙, 大 則 謂 香 氣 3. 咒 : 邵 聖 : 咒 是 有 力 量 之 密 語, 能 除 一 切 冤 業, 能 成 一 切 志 願, 就 字 體 而 言, 乃 人 之 二 口, 是 人 上 兩 口, 一 是 一 非, 一 邪 一 正, 深 玩 可 得 二 口 孰 正 孰 邪 4. 氤 氳 : 濃 厚 的 煙 雲 霧 氣, 這 是 天 地 還 沒 有 分 開 之 前 無 極 慢 慢 變 為 太 極, 之 後 再 生 天 地 星 斗 邵 聖 : 氤 氳 乃 由 天 地 原 本 之 正 氣 而 來, 陰 氣 黑 暗, 陽 氣 明 亮, 萬 物 得 正 氣 者, 能 得 居 上 中 之 品 物, 得 戾 氣 者, 故 生 下 等 質 物 5. 陰 陽 : 天 地 萬 物 都 由 陰 陽 造 化 6. 藉 : 邵 聖 : 藉 者 借 也, 借 此 香 氣, 渡 過 萬 方, 方 能 均 遵 聖 教, 如 堯 舜 之 人 民 7. 虞 唐 : 邵 聖 : 唐 者 指 堯 帝 時 代, 虞 者 指 舜 帝 時 代 之 仁 政 也 1
9 經 文 祝 水 咒 白 話 翻 譯 天 一 生 兮 地 六 成 1 天 地 所 生 成 的 第 一 件 東 西 就 是 水 2 3 好 將 壬 癸 濯 凡 根 好 好 把 這 水 來 清 潔 我 們 凡 俗 人 的 七 情 六 欲 的 根 4 恭 呈 禦 案 迎 仙 佛 身 心 清 潔 之 後, 就 擺 上 神 案 迎 接 仙 佛 5 洗 淨 邦 交 頌 聖 明 水 清 潔 了 人 的 身 心, 洗 掉 了 野 蠻 的 心 態 之 後, 每 個 國 家 就 變 為 文 明 太 平 的 國 家, 世 界 就 能 昇 平, 世 人 便 可 以 歌 頌 上 天 神 明 的 保 佑 注 解 : 1. 天 一 生 兮 地 六 成 : 天 地 生 長 的 第 一 件 東 西 就 是 水, 因 為 水 可 以 滋 養 萬 物 天 一 : 是 代 表 陽 數 或 奇 數 ( 一 三 五 七 九 ) 地 六 : 是 代 表 陰 數 或 偶 數 ( 二 四 六 八 十 ) 在 易 經 的 道 理, 第 一 數 字 就 是 一, 一 是 天 為 代 表, 二 是 地 為 代 表 萬 物 都 是 天 生 地 成, 就 是 天 命 令 萬 物 的 生 下, 但 必 需 落 到 地 上, 才 有 形 體 造 成, 如 人 的 肉 體 是 在 大 地 造 成 的 人 活 的 時 候, 靈 魂 ( 就 是 天 生 的 人 性 ) 被 肉 體 ( 是 地 上 五 行 造 成 的 形 體 ) 包 住, 死 後 靈 魂 離 開 身 體, 回 到 虛 無 的 境 界 邵 聖 : 天 之 始 生 是 水, 因 水 能 滋 養 萬 物, 何 以 要 始 生 水, 因 水 為 氣 之 子, 由 氣 之 始 化, 點 滴 下 降, 何 以 要 地 六 成, 因 一 水 生 至 五 為 極, 輾 轉 潤 動, 到 地 而 止 2. 壬 癸 : 是 10 天 干 之 2, 屬 北 方, 水 壬 癸 代 表 水 3. 濯 : 就 是 洗 凡 根 : 凡 人 的 七 情 六 欲, 喜 怒 哀 懼 愛 惡 欲 ( 七 情 ); 色 ( 眼 ) 聲 ( 耳 ) 香 ( 鼻 ) 味 ( 舌 ) 觸 ( 身 ) 法 ( 意 ):( 六 欲 ) 邵 聖 : 仙 佛 取 水, 能 滌 濯 貪 嗔 癡 愛, 以 超 凡 化 真 成 聖 4. 恭 呈 禦 案 : 恭 敬 呈 上 禦 案 : 神 案 迎 接 神 聖 仙 佛 5. 洗 淨 : 每 個 人 洗 淨 了 凡 根, 就 不 再 野 蠻 鬥 爭 邦 交 : 邦 國 的 交 際 來 往 邵 聖 : 邦 國 用 此, 能 洗 野 蠻 愚 頑, 以 成 光 華 文 明 6. 頌 聖 明 : 祝 頌 神 聖 之 英 明, 保 佑 世 界 昇 平 2
10 經 文 1 祝 燈 咒 白 話 翻 譯 2 3 長 明 公 吐 焰 煌 煌 燈 燭 吐 出 光 輝, 明 朗 輝 煌 照 澈 大 千 四 表 光 4 照 亮 了 天 上 的 一 切 無 量 世 界 5 黑 暗 掃 除 微 亦 顯 把 一 切 的 黑 暗 都 掃 掉 了, 連 細 微 的 東 西 也 顯 示 出 來 維 持 中 外 懇 維 皇 6 但 是 要 維 持 世 界 太 平 光 明, 就 必 需 懇 求 上 天 玉 皇 上 帝 了 注 解 : 1. 燈 : 油 燈 電 燈 邵 聖 : 燈 用 火 登 二 字 配 合, 是 火 上 升 登 而 能 發 光 明 2. 長 明 公 : 油 燈 電 燈, 因 可 不 停 的 明 郎 發 光, 故 稱 長 明 邵 聖 : 天 地 生 物, 質 體 之 火, 能 明 能 暗, 日 明 於 晝, 月 明 於 夜, 惟 燈 燭 添 油 謂 之 長 明 公, 是 故 佛 祖 擬 名 燃 燈, 近 世 金 丹 門 取 供 燈 即 佛 義, 猶 眾 生 修 煉 身 心, 剛 強 不 壞, 添 油 長 明, 得 到 彼 岸, 不 生 不 滅 3. 吐 焰 煌 煌 : 邵 聖 : 是 故 長 明 公 吐 焰 煌 煌 4. 照 澈 大 千 四 表 光 : 邵 聖 : 能 照 徹 底 光 明, 遠 及 大 千 四 表, 因 三 千 世 界, 上 中 下 均 含 三 千 日 月 星 辰, 光 射 地 點 之 寬, 何 況 四 表 不 逮, 查 四 表 即 堯 典 光 被 四 表 之 恩 澤 5. 黑 暗 : 邵 聖 : 其 他 黑 暗, 如 洞 如 獄, 何 難 普 照? 6. 維 持 中 外 懇 維 皇 : 邵 聖 : 近 來 用 燈 渡 幽, 亦 是 本 諸 法 理 之 施 用, 亦 非 燈 光 可 能 維 持, 懇 求 得 到 的 意 思 中 外 : 中 國 及 外 國 維 持 : 維 持 世 界 不 再 黑 暗, 而 能 文 明, 不 再 戰 爭 而 能 太 平 要 如 此 太 平, 也 只 得 求 上 天 玉 皇 庇 佑 世 界 太 平 吧! 3
11 邵 聖 [ 總 批 曰 ]: 以 上 三 咒, 是 繼 續 相 承, 由 天 地 氤 氳 之 氣, 變 為 陰 陽 之 氣, 由 陰 陽 二 氣, 含 混 上 蒸, 遇 戾 寒 而 成 水 下 降, 猶 水 之 柔 弱 內 明, 不 及 火 之 幹 燥 外 明, 因 取 水 生 長 物 質, 後 必 復 以 水 洗 去 濁 汙, 復 用 火 蒸 日 曬, 而 放 光 明, 所 以 不 用 木 火 石 火, 獨 取 燈 者, 以 其 長 明 吐 焰 煌 煌 也 經 文 1 孚 佑 帝 君 淨 身 咒 白 話 翻 譯 五 體 由 來 落 後 天 2 自 從 人 的 靈 魂 落 在 身 體 出 世 之 後 乾 坤 染 垢 異 當 年 經 過 長 期 時 間 把 我 們 的 身 心 污 染 了, 跟 當 年 第 一 次 出 世 的 時 候, 已 經 變 的 不 一 樣 了 今 刷 洗, 結 奇 緣 3 現 在 要 清 潔 身 心, 就 必 須 拿 著 刷 子 大 力 的 洗, 清 潔 之 後, 才 有 資 格 跟 神 聖 仙 佛 結 一 個 特 殊 的 緣 份 4 齋 明 盛 服 上 叩 瑤 天 5 之 後 我 們 便 可 以 穿 著 清 潔 的 衣 服, 叩 拜 瑤 池 天 上 的 造 化 主 王 母 娘 娘 了 邵 聖 注 解 : 1. 孚 佑 帝 君 : 邵 聖 : 即 是 呂 純 陽 祖 師 之 上 天 尊 爵 為 諱 號, 因 在 終 南 山 修 成 正 覺, 為 洞 中 賓 客, 以 洞 兩 口 為 姓, 於 是 取 名 呂 洞 賓 字 嚴, 證 道 成 真 法 號 為 純 陽, 後 因 救 劫 願 力 弘 偉, 歴 受 凡 世 帝 皇 書 贈 又 受 天 皇 玄 穹 高 上 帝 勅 封 金 闕 玉 清 內 相 孚 佑 帝 君, 孚 者 信 用 也, 佑 者 護 理 也, 以 信 用 護 理 天 人 事 宜, 救 拔 眾 生 災 厄, 不 亞 真 君 ( 即 玉 皇 關 帝 ) 主 宰 山 河 之 妙 義, 夫 以 信 用 普 天 盡 地, 其 身 當 能 淨 潔, 表 範 經 咒 不 朽 4
12 2. 五 體 : 邵 聖 : 眼 耳 鼻 舌 身, 先 天 五 體, 至 潔 易 濁, 而 落 後 天 用 事 ( 即 降 生 為 人 ), 然 在 先 天 本 清, 得 乾 陽 之 氣, 被 後 天 紅 塵 所 染, 蔽 去 元 陽, 而 屬 坤 陰, 則 大 異 當 來 生 之 年 3. 今 刷 洗 結 奇 緣 : 邵 聖 : 果 能 煉 陽 去 陰, 不 異 在 水 洗, 恐 洗 不 淨, 復 用 刷, 務 要 八 萬 四 千 毛 竅, 不 留 一 點 渣 滓, 始 能 與 仙 佛 同 體, 結 天 人 之 緣 4. 齋 明 盛 服 : 邵 聖 : 然 後 穿 整 衣 服, 淨 潔 心 身 5. 上 叩 瑤 天 : 邵 聖 : 上 叩 瑤 天 之 蔭 庇 邵 聖 [ 總 批 曰 ]: 身 淨 方 能 敬 天 地, 禮 神 明, 何 況 上 帝, 益 要 用 淨 身 以 叩, 縱 不 能 感 格 上 帝, 亦 算 沐 浴 身 體 衛 生 要 緊 之 一 經 文 1 2 斗 口 星 君 淨 口 咒 白 話 翻 譯 3 太 和 宮 殿 應 隄 防 在 重 要 的 時 間 或 地 方,( 如 在 太 和 宮 殿 ) 必 須 斷 絕 亂 言 綺 語 狂 言 用 不 臧 4 美 麗 的 話, 沒 有 道 德 的 話, 都 不 該 用 5 兌 卦 體 6 鵲 橋 鄉 口 就 象 兌 卦 的 形 體, 也 如 鵲 鳥 造 成 的 橋 一 樣, 吵 叫 得 太 多 了 滌 除 垢 穢 7 朗 諷 皇 章 把 不 幹 淨 的 語 言 戒 掉, 淨 潔 了 口 德 才 來 諷 誦 皇 經 吧! 注 解 : 1. 斗 口 : 邵 聖 : 斗 口 星 君 是 北 斗 七 星 之 首 2. 口 : 邵 聖 : 口 者 乃 眾 生 生 長 門 戶, 人 之 吉 凶 禍 福 之 樞 機, 故 常 人 所 說, 病 從 口 入, 禍 福 由 口 出, 不 可 不 慎 5
13 3. 太 和 宮 殿 : 邵 聖 : 乃 重 要 慎 言 之 地, 稍 一 忽 失, 小 則 失 身, 大 則 害 家, 故 要 隄 防, 如 塞 河 口 4. 綺 語 : 多 彩 色 而 不 正 道 之 言, 本 佛 家 語, 為 十 惡 道 之 一, 邪 言 不 正, 其 猶 綺 色 狂 言 : 狂 妄 之 言, 不 安 本 份, 不 有 道 德 之 言 用 不 臧 : 臧 是 善 的 意 思, 即 用 綺 語 狂 言 即 不 善 也 另 一 說 : 臧 是 藏 的 意 思, 即 綺 語 狂 言 用 而 不 藏, 皆 不 可 也 邵 聖 : 綺 語 雖 能 驚 人 聽 聞, 狂 言 能 越 規 犯 矩, 最 足 招 尤 惹 怨, 不 藏 則 有 莫 大 之 害, 其 害 何 以 在, 緣 由 不 淨 而 來 5. 兌 卦 是 口, 兌 卦 的 形 體, 如 一 個 口 也!( 易 經 ) 6. 鵲 橋 : 舌 頭 就 象 一 條 橋, 鵲 鳥 不 是 叫 不 停 嗎? 就 如 人 的 舌 頭, 講 話 不 停 邵 聖 : 鵲 橋 比 舌 劍, 至 關 危 險 7. 滌 除 垢 穢 : 滌 : 洗 也 經 文 1 桓 侯 大 帝 淨 心 咒 白 話 翻 譯 人 本 一 小 天 地 2 人 是 天 地 生 成 的, 所 以 每 一 個 人 就 像 天 地 一 樣, 有 陽 有 陰, 有 亮 有 暗 的 時 候 心 為 主 宰 之 君 3 當 人 出 世 之 後, 便 由 人 慾 的 心 控 制 了 一 切 思 想 行 為, 染 上 七 情 六 慾, 歪 邪 的 思 念 4 5 掃 三 飛 四 正 離 明 因 此 須 要 把 三 心 四 相 掃 掉, 才 能 夠 把 人 心 變 為 道 心, 立 正 明 郎 的 心 火, 照 明 心 身 6 7 雜 念 邪 思 莫 使 毫 留 方 寸 不 讓 絲 毫 的 歪 邪 思 念 留 在 心 上, 使 心 也 明 朗 起 來 注 解 : 1. 桓 侯 大 帝 : 邵 聖 : 桓 侯 是 世 前 張 飛 之 封 號, 因 其 身 作 事, 在 漢 末 三 國 史 書, 最 有 價 值 偉 人, 粗 中 有 細, 臨 事 不 忽, 由 於 心 德, 故 能 淨 心 6
14 2. 人 本 一 小 天 地 : 邵 聖 : 夫 人 體 天 地 而 生 長, 不 異 天 地 之 形, 惟 在 善 淨 不 善 淨, 善 用 不 善 用 3. 主 宰 : 主 管 君 : 心 為 君, 身 為 臣 心 主 管 人 的 一 切 行 止 4. 掃 三 飛 四 : 三 為 三 心, 即 是 過 去, 現 在 及 未 來 之 心 ; 四 為 四 相, 我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佛 家 : 三 心 四 相 若 能 掃 去, 心 便 空 了, 道 便 可 成 了 邵 聖 : 倘 能 如 帚 掃 地, 除 去 三 點 渣 滓, 拋 卻 四 種 污 穢, 即 見 遍 地 光 明 5. 正 離 明 : 離 為 八 卦 離 卦 之 名, 即 代 表 火, 正 為 拉 正 拉 正 心 中 之 火, 使 其 明 朗 也, 把 一 切 心 中 雜 念 邪 思 掃 去, 不 留 於 心 中 邵 聖 : 所 以 難 為 者, 由 於 懶 惰 6. 雜 念 邪 思 : 繁 雜 的 念 頭, 邪 妄 的 思 想 7. 莫 使 毫 留 方 寸 : 邵 聖 : 過 去 渣 滓 未 曾 一 次 掃 盡, 現 在 之 灰 塵 又 來, 致 將 四 壁 擁 堆 成 山, 故 要 努 力 精 勤, 不 要 一 絲 一 毫 逗 留 方 寸 之 地, 阻 塞 離 明 正 徑 大 道 經 文 1 2 玄 天 上 帝 蕩 魔 咒 白 話 翻 譯 邪 正 原 不 兩 立 3 邪 與 正 原 本 就 不 兩 者 同 立 一 處 古 今 已 成 定 規 自 古 至 今, 已 經 成 了 一 定 的 規 律, 不 能 更 改 堂 堂 正 氣 輔 顛 危 4 人 社 會 及 國 家, 都 須 要 培 養 天 地 之 正 氣 來 輔 助 已 經 顛 倒 危 險 之 人 心 及 社 會 風 氣 敕 令 修 羅 形 藏 影 退 5 玄 天 上 帝 也 命 令 邪 魔 修 羅 不 再 在 世 間 搗 亂 人 心 及 社 會 風 氣, 使 人 心 歸 正 6 長 跪 禮 奉 8 9 太 無 外 無 上 慈 悲 主 (11) 无 極 境 無 上 玄 窿 主 仰 啟 7 長 久 的 跪 在 地 上, 以 禮 敬 奉 玉 皇 上 帝 抬 頭 瞻 望, 開 始 領 恩 仰 啟 仰 啟 (12) 大 羅 天 無 上 玄 穹 主 彌 羅 天 無 上 玄 旻 主 仰 啟 7
15 注 解 : 1. 玄 天 上 帝 : 北 天 謂 之 玄 天, 玄 天 上 帝 居 於 北 天 第 十 二 層 天 [ 紫 微 宮 ], 消 除 劫 厄 等 事 天 界 傳 真 2. 蕩 魔 : 消 除 妖 魔 修 羅 惡 鬼 妖 精 等 人 心 中 的 邪 念 惡 意, 也 如 妖 魔 一 樣, 繞 著 人 心, 也 須 把 它 們 消 除 掉 3. 邪 正 原 不 兩 立 : 邪 人 ( 物 ) 與 正 人 君 子 ( 物 ) 原 本 就 不 同 立 一 處 邵 聖 : 邪 多 能 勝 正, 正 多 能 掩 邪, 自 古 及 今, 理 所 必 然 易 經 : 方 以 類 聚, 也 同 一 個 意 思 ; 邪 歸 邪, 正 歸 正 因 此, 在 社 會 國 家 裏 面, 總 是 有 集 團 的 存 在, 肯 定 有 正 有 邪, 忠 與 不 忠 的 分 別, 自 古 至 今, 國 家 社 會 家 庭, 各 個 機 構 都 有 同 樣 的 分 離, 人 心 也 一 樣, 有 時 善 良, 有 時 不 善 良 總 而 言 之, 人 與 團 體 皆 是 一 樣, 須 要 時 時 把 邪 念 惡 念 去 掉, 不 使 它 們 留 在 心 中, 這 樣 人 心 才 能 歸 正, 修 道 才 可 成 功, 國 家 世 界 才 能 太 平 穩 定 4. 堂 堂 正 氣 輔 顛 危 : 正 氣 : 孟 子 所 說 的 天 地 浩 然 正 氣 也 輔 顛 危 : 輔 助 顛 倒 及 危 險 的 人 和 萬 物, 使 其 為 正 安 立 邵 聖 : 亦 必 須 用 堂 堂 浩 然 至 大 至 剛 之 炁, 充 塞 天 地, 遍 滿 宇 宙, 方 能 扶 顛 為 正, 轉 危 為 安, 急 速 勅 令 修 羅 魔 王 藏 形 斂 跡, 退 避 三 舍, 而 不 敢 侵 犯 人 心 方 寸 之 地 ( 這 也 是 上 天 的 慈 悲!) 道 不 遠 人, 人 自 遠 道 魔 不 近 人, 人 自 招 魔 ( 因 此, 人 必 自 修 也 ) 5. 形 藏 影 退 : 形 影 消 退, 即 消 除 了 6. 長 跪 禮 奉 : 邵 聖 : 跪 取 卑 下 之 禮, 不 長 跪 不 足 以 表 示 敬 奉 之 成 禮 7. 仰 啟 : 邵 聖 : 即 瞻 望, 開 始 啟 請 領 恩 8. 太 無 外 : 太 是 大, 大 到 無 可 再 大 了, 最 大 的 東 西 是 無 外 的 邵 聖 : 乃 至 大 至 高 無 上, 是 在 普 天 三 十 三 天, 蓋 地 七 十 二 洞 天 福 地 之 外, 另 有 之 天, 可 稱 無 極 之 處 所 9. 無 上 慈 悲 主 : 邵 聖 : 聖 境 天 界, 慈 悲 莫 過 於 王 者 之 母 10. 无 極 境 : 邵 聖 : 无 與 無 之 別, 一 是 天 元 混 合 之 炁, 一 是 後 天 灰 燼 之 氣, 合 无 極 是 至 清 至 靜, 無 色 無 慾, 非 非 想 之 境 界, 乃 玄 窿 元 皇 居 之 ( 窿 是 中 天 高 四 面 低 垂 之 義 ) 11. 玄 窿 主 : 即 鴻 鈞 元 皇 ( 老 祖 ) 也 12. 大 羅 天 : 邵 聖 : 大 羅 天 在 彌 羅 天 之 上 一 層, 此 羅 是 列 羅 眾 星 宿, 乃 玄 穹 上 帝 張 金 容 居 之 為 主 8
16 經 文 侍 宸 諸 星 宿 飛 鸞 眾 仙 真 白 話 翻 譯 中 元 甲 子 春 中 元 之 運 會, 甲 子 年 之 春 天 皇 經 蒙 頒 佈 普 渡 皇 經 承 蒙 玉 皇 頒 佈 給 三 界 及 凡 塵 世 界 妙 道 難 思 議 所 示 的 玄 妙 道 理, 實 難 以 思 想 及 議 論 也 導 引 世 塵 迷 皇 經 之 旨 意, 在 於 教 導 及 引 領 世 上 紅 塵 的 迷 昧 眾 生, 使 他 們 離 開 苦 海, 回 歸 天 堂 (13) (14) 臣 今 淨 三 業 臣 ( 我 ) 今 淨 潔 了 口 身 心 ( 稱 三 業 ) 口 誦 及 身 行 口 誦 皇 經 及 身 心 皆 實 行 皇 經 的 教 導, 不 只 誦 讀 而 已 惟 願 大 慈 悲 希 望 大 慈 大 悲 玉 皇 上 帝 開 受 臣 所 請 開 恩 接 受 臣 ( 我 ) 的 請 求 (15) 慈 光 燭 卑 賤 求 玉 皇 慈 悲 的 靈 光, 如 燈 燭 一 樣 照 著 宇 宙 一 切 的 萬 物 (16) 聰 聽 鈴 音 聲 (17) 音 澈 通 萬 天 (18) 鈴 響 達 九 地 使 他 們 能 夠 清 楚 的 聆 聽 誦 經 時 所 用 的 鈴, 鈴 音 及 誦 經 之 聲 音 使 聲 音 透 澈 的 響 到 整 個 天 上 鈴 聲 及 經 聲 也 響 到 地 獄 各 地 府 (19) 百 靈 皆 會 集 使 到 所 有 的 陰 靈 或 聖 靈 都 來 會 集 (20) 合 符 帝 一 前 (21) 七 祖 斷 玄 滯 (22) 受 事 會 玉 皇 (23) 存 順 而 沒 寧 (24) 由 中 以 推 外 一 齊 相 合 在 玉 皇 上 帝 之 前 使 我 ( 誦 經 者 ) 七 代 的 祖 先 也 一 齊 來 面 見 上 帝, 把 他 們 停 頓 在 地 府 的 靈 魂 也 全 部 超 出 地 獄, 不 再 受 苦 來 接 受 玉 皇 的 聖 恩, 奉 事 上 天 及 會 見 玉 皇 使 到 存 在 世 間 的 人 民 都 可 順 利 的 生 活, 而 已 死 的 靈 魂 也 可 安 寧 這 樣 的 聖 恩, 可 由 中 國 傳 到 外 國, 使 世 界 的 萬 物 都 能 得 益 得 救 成 就 一 切 願 成 就 他 們 的 一 切 願 望 9
17 (25) 如 經 所 稱 述 正 如 皇 經 所 述 明 從 此 漸 進 修 從 此 每 個 人 及 萬 靈 皆 可 慢 慢 修 持 成 道 事 諸 聖 最 後 成 道 奉 事 及 向 神 聖 仙 佛 學 習 修 持, 成 仙 成 佛 三 業 六 根 罪 消 滅 我 把 口 身 心 ( 意 ) 三 業 及 眼 耳 鼻 舌 身 心 ( 意 ) 六 根 潔 淨, 也 求 玉 皇 上 帝 赦 除 我 的 一 切 罪 惡, 使 它 們 完 全 消 滅 掉, 使 我 修 持 成 功 (26) 志 心 叩 啟 (27) 無 極 太 極 生 天 生 地 生 人 生 物 大 天 尊 志 心 叩 啟 (28) 無 極 玄 都 先 天 妙 境 玄 窿 高 上 帝 元 皇 闡 道 大 天 尊 志 心 叩 啟 (29) 黃 金 金 闕 白 玉 玉 京 玄 穹 高 上 帝 玉 皇 宥 罪 大 天 尊 志 心 叩 啟 (30) 萬 世 人 極 三 界 聖 尊 玄 旻 高 上 帝 玉 皇 赦 罪 大 天 尊 志 心 叩 啟 (31) 三 界 十 方 傳 經 演 教 濟 人 利 物 大 天 尊 志 心 叩 啟 (32) 臨 壇 鑒 察 紀 功 録 過 上 天 下 地 眾 神 祗 注 解 : 13. 臣 : 凡 人 卑 稱 自 己, 尊 敬 神 明 也, 即 我 的 意 思 14. 三 業 : 修 道 稱 口 身 意 ( 心 ) 為 三 業 看 前 淨 身 口 心 之 咒 也 即 把 身 口 心 完 全 淨 潔 了, 才 來 誦 皇 經 15. 卑 賤 : 謙 稱 自 己 及 萬 物, 包 括 一 切 的 幽 靈 動 物 植 物, 及 自 己 死 去 的 七 代 祖 先 之 陰 靈 16. 聰 : 聽 覺 靈 敏 17. 萬 天 : 所 有 的 各 層 天 堂 18. 九 地 : 九 泉 各 地 即 地 獄 各 地 府 10
18 19. 百 靈 : 天 地 間 一 切 有 靈 性 的 萬 物 包 括 神 明 人 鬼, 動 物 植 物, 泛 指 有 靈 性 的 各 物 20. 合 符 : 相 合, 帝 : 玉 皇 上 帝 也 一 前 : 一 齊 在 玉 帝 之 前 21. 七 祖 : 七 代 已 死 的 祖 先, 靈 魂 停 滯 在 地 府 幽 冥 之 中, 誦 經 修 持 及 積 德 之 力, 能 把 他 們 救 渡 出 來 參 看 邵 聖 注 解 在 下 22. 受 事 會 玉 皇 : 接 受, 奉 事, 及 面 會 玉 皇 23. 存 : 生 存 在 世 間 沒 : 即 死 後 不 在 世 間 24. 中 外 : 中 國 外 國 也 25. 如 經 所 稱 述 : 如 皇 經 所 教 導 也 邵 聖 : 彌 羅 天 是 漫 佈 排 羅, 各 聖 賢 仙 佛 聚 會 之 所, 玄 旻 上 帝 新 皇 所 居 聖 境, 主 政 發 號 施 令 禦 群 臣, 以 及 各 星 辰 及 各 飛 鸞 仙 佛 聖 真 用 事 之 天 界, 故 當 中 元 甲 子 春 季, 降 演 普 渡 皇 經, 其 中 玄 妙 之 道, 深 費 恒 沙, 不 可 思 議, 無 窮 數 以 領 悟, 導 下 民 醒 愚 蒙, 啟 淨 業, 不 求 多 福, 只 願 口 誦 及 身 行, 以 納 受 下 民 之 誠 請, 祇 望 慈 光 照 得 卑 賤 之 體, 鈴 音 上 通 天, 下 傳 地, 一 切 之 靈 植 祥 瑞, 均 會 合 帝 座 前, 如 此 之 恩, 可 以 上 超 始 祖, 太 祖, 上 祖, 高 祖, 曾 祖, 祖 父, 父 母 之 七 祖, 斷 絕 魂 魄 之 滯 塞, 同 來 事 奉 玉 皇, 由 此 足 見 誦 經 之 力, 生 者 能 安 順, 死 者 能 寧 靜, 至 少 小 之 地, 可 推 其 大 遠 之 方, 咸 成 一 切 人 民 誠 誦 之 願, 亦 必 還 要 照 經 言 而 行, 慢 慢 虔 修, 日 進 月 行, 三 業 之 口 過, 身 過, 心 過, 及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之 冤 業, 罪 業, 過 業, 悉 因 而 蠲 免 赦 宥, 歸 於 消 滅, 三 誦 使 驚 心 銘 刻 五 內,[ 總 批 曰 ] 元 皇 玄 窿 乃 窿 盛 遠 大 之 名 稱 玄 穹 是 高 上, 無 穹 無 邊 之 尊 諱 玄 旻 在 秋 天 為 旻, 取 肅 清 收 殺 之 時 令, 為 聖 諱 人 民 誦 經, 端 賴 誠 懇, 即 能 如 願 以 求 如 願 以 賜, 功 效 之 偉, 久 念 才 知 26. 志 心 叩 啟 : 邵 聖 : 志 即 專 一 心 念, 叩 首 啟 請, 不 但 口 誦, 而 心 亦 要 不 他 思, 方 能 來 格 享 之 旨 27. 無 極 太 極 生 天 生 地 生 人 生 物 大 天 尊 : 邵 聖 : 無 極 本 來 虛 空, 太 極 由 無 而 混 沌, 在 十 二 萬 年 後, 天 反 地 傾, 萬 物 滅 絕 於 十 二 萬 年 來 往 輾 轉 之 際, 再 造 一 切 世 界 之 人, 惟 王 母 可 擔 當 宇 宙, 攝 定 乾 坤, 而 為 天 尊 28. 無 極 玄 都 先 天 妙 境 玄 窿 高 上 帝 元 皇 闡 道 大 天 尊 : 邵 聖 : 在 奧 玄 之 都 會, 開 天 盡 美 之 境 界, 獨 元 皇 高 上 帝 能 居 之 29. 黃 金 金 闕 白 玉 玉 京 玄 穹 高 上 帝 玉 皇 宥 罪 大 天 尊 : 邵 聖 : 金 質 最 堅 極 固, 並 有 光 之 稱 闕 乃 缺 也, 是 謂 有 名 無 實 門 可 見, 比 喻 白 玉 之 潔 白, 白 雲 之 團 聚, 如 京 都 之 繁 華, 是 故 常 言 皇 天 無 親, 舉 頭 可 望 而 難 及, 猶 古 詩 云, 只 聞 方 士 升 天 去, 未 見 由 天 走 下 來, 極 言 其 天 之 無 階 而 登 之 義, 以 清 虛 黃 金 金 闕, 白 玉 玉 京, 非 玄 穹 高 上 帝, 誰 得 而 位 之? 30. 萬 世 人 極 三 界 聖 尊 玄 旻 高 上 帝 玉 皇 赦 罪 大 天 尊 : 邵 聖 : 萬 世 人 極 就 儒 所 說 三 十 年 為 一 世, 何 況 萬 世 之 一 人, 儒 釋 道 三 教 之 聖 兼 尊 玄 旻 高 上 帝, 主 持 午 會, 赦 免 眾 生 之 罪 業 大 天 尊 11
19 31. 三 界 十 方 傳 經 演 教 濟 人 利 物 大 天 尊 : 邵 聖 : 三 界 是 色 界, 欲 界, 無 色 界, 十 方 是 東 西 南 北, 東 北, 東 南, 西 北, 西 南, 加 上 下 為 十 方, 經 能 與 天 地 同 流, 教 化 愚 頑, 以 救 濟 世 人, 便 利 之 物, 以 供 人 需 之 天 尊 32. 臨 壇 鑒 察 紀 功 録 過 上 天 下 地 眾 神 祗 : 邵 聖 : 臨 壇 鑒 察 即 隨 時 過 往 之 神 聖, 小 過 可 當 時 糾 正, 示 以 警 惕, 大 惡 則 紀 錄, 考 察 三 世 祖 德 宗 功 之 盈 餘 欠 缺, 以 核 奏 上 帝 而 判 斷 經 文 仗 此 真 香 普 同 供 奉 (33) 仰 叩 龍 顏 (34) 俯 陳 蟻 悃 今 有 省 --- 縣 --- 居 住 弟 子 敬 為 --- 事 白 話 翻 譯 我 依 仗 這 真 誠 的 正 氣 與 一 切 眾 生, 普 遍 共 同 的 恭 敬 奉 仰 玉 皇 上 帝 我 抬 頭 及 叩 頭 於 玉 皇 上 帝 聖 顏 之 前 低 頭 陳 述 我 真 心 的 禱 祝 現 在 有 省 -- 縣 -( 地 址 )- 居 住 下 民 某 某 某, 敬 為 ( 叩 求 什 麽 事, 說 明 什 麽 事 ) 特 於 --- 年 --- 月 --- 日 特 於 --- 年 --- 月 --- 日 (35) 恭 對 闕 下 新 頒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虔 心 諷 誦 恭 敬 的 對 著 玉 皇 上 帝 的 聖 殿 下, 虔 誠 真 心 的 誦 念 新 頒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36) 皈 依 佩 服 虔 誠 的 信 奉 及 欽 佩 皇 經 的 道 理 心 慕 身 行 心 中 仰 慕 及 身 體 實 行 皇 經 的 教 導 仰 望 帝 慈 我 抬 頭 望 著 玉 皇 上 帝 的 慈 顏 ( 面 貌 ) (37) 俯 從 丹 悃 (38) 稽 首 皈 命 低 頭 順 從 著 自 己 真 心 虔 誠 的 信 仰 跪 在 地 上, 心 身 歸 向 玉 皇 的 聖 意 命 令 (39) 稱 揚 寶 誥 稱 頌 讚 揚 下 面 的 寶 貴 告 文,( 兩 段 寶 誥 的 翻 譯, 皆 錄 自 邵 聖 之 注 解 ) 注 解 : 33. 龍 : 恭 稱 皇 帝 也 顏 : 恭 稱 長 者 的 面 貌 34. 俯 : 低 頭 陳 : 陳 述 蟻 : 細 小 的 昆 蟲, 自 稱 小 民 也 悃 : 真 心 誠 意 12
20 35. 闕 : 泛 指 帝 王 的 住 所 36. 皈 依 : 本 是 佛 教 入 教 的 儀 式, 現 泛 指 虔 誠 歸 信 宗 教 信 仰 37. 丹 悃 : 丹 : 紅 色, 即 紅 色 的 心 悃 : 誠 意 38. 稽 首 : 是 禮 節, 跪 下 拱 手 至 地, 頭 也 至 地 皈 : 心 身 歸 向 命 : 玉 皇 的 聖 命 39. 寶 誥 : 寶 貴 的 告 文 也 下 面 兩 條 告 文 的 寶 貴 在 於 告 訴 眾 生, 玄 穹 高 上 帝 的 功 德 已 經 圓 滿, 實 在 無 窮 無 盡, 不 可 思 議 ; 現 已 退 位, 升 入 大 羅 天 而 玄 旻 高 上 帝, 現 任 的 玉 皇 大 天 尊, 接 管 為 十 八 代 玉 皇 之 聖 職, 管 理 一 切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及 所 有 的 神 聖 仙 佛, 陰 陽 眾 生, 聖 恩 浩 蕩, 也 不 可 思 議 也 世 人 應 該 知 道 兩 位 玉 皇 之 恩 惠 澤 及 過 去 未 來, 教 導 眾 生, 修 德 行 善, 不 可 造 惡, 皆 可 回 歸 天 堂 也 邵 聖 注 解 : 借 仗 此 真 誠 之 香 煙 普 同 供 奉 上 列 諸 天 尊 一 心 望 叩 上 列 各 天 尊 龍 顏 金 面 俯 首 呈 表 至 微 極 小 螻 蟻 愚 悃 誠 心 即 于 當 戴 天 立 地 之 時 虔 修 對 向 闕 下 虔 心 誦 讀 新 頒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不 徒 口 念 竟 願 以 污 濁 之 身 反 歸 西 方 真 金 潔 白 之 地 心 喜 愛 而 身 依 經 言 而 行 惟 願 上 帝 憫 惻 慈 悲 納 受 從 其 請 求 之 悃 叩 頭 至 地 稱 頌 讚 揚 上 帝 寶 貴 之 誥 命 經 文 志 心 皈 命 禮 白 話 翻 譯 ( 以 下 錄 自 邵 聖 注 解 ) 志 者 專 心 所 向 也 心 者 誠 心 敬 仰 也 命 者 人 一 叩 首 感 格 也 禮 者 天 理 之 節 文 人 事 之 儀 則 也 黃 金 金 闕 白 玉 玉 京 霞 彩 結 就, 雲 霧 罩 成, 黃 金 白 玉 的 天 色 住 妙 有 之 境 中 ( 玄 穹 高 上 帝 ) 住 在 應 無 所 住 之 境 界 處 玄 真 之 天 上 開 物 成 務 非 非 想 之 中 功 成 道 備 歷 萬 劫 不 泯 ( 亡 ) 之 功 成, 三 天 兩 地 ( 即 先 天 ) 之 道 備 故 妙 相 卓 冠 於 諸 天 故 妙 相 無 相, 真 實 空 相, 超 出 諸 天 之 上 心 廣 體 胖 ( 玄 穹 高 上 帝 之 ) 聖 心 施 五 洲 之 廣, 法 體 遍 三 千 之 闊 故 慈 光 遍 燭 於 三 界 慈 光 燦 爛, 普 燭 三 界 之 中 13
21 位 尊 而 上 極 無 上 所 處 之 位, 尊 而 無 加, 上 而 無 增 彌 羅 升 入 大 羅 由 彌 羅 天 昇 入 大 羅 天 道 妙 而 玄 之 又 玄 道 妙 無 以 復 玄 中 國 流 傳 外 國 中 國 流 傳 外 國 真 聖 宗 師 天 人 依 仗 為 真 聖 之 宗 師, 天 人 之 依 仗 大 悲 大 願 大 悲 四 海 之 廣, 大 願 萬 物 之 眾, 不 能 悉 予 恩 澤 大 聖 大 慈 大 聖 而 化, 大 慈 而 愛, 下 土 眾 生, 咸 沾 恩 養 1 玄 穹 高 上 帝 玉 皇 宥 罪 大 天 尊 所 以 為 玄 穹 高 上 帝 玉 皇 宥 罪 大 天 尊 ( 三 称 二 十 四 叩 ) 注 解 : 1. 宥 罪 : 即 赦 罪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 以 下 录 自 邵 圣 注 解 ) 志 心 皈 命 禮 專 心 歸 向 玄 旻 高 上 帝 玉 皇 大 天 尊 之 禮 萬 世 人 極 ( 玄 旻 高 上 帝 乃 是 ) 萬 代 之 世, 人 中 之 極 三 界 聖 尊 大 義 精 忠 大 義 參 天, 精 忠 貫 地 清 廉 高 節 清 高 配 天, 廉 節 配 地 三 界 之 中, 聖 而 且 尊, 為 萬 世 之 瞻 仰, 人 聖 之 極 尊 不 淫 不 移 不 屈 富 貴 不 能 淫, 貧 賤 不 能 移, 威 武 不 能 屈 浩 然 氣 貫 古 今 一 片 浩 然 正 氣, 通 達 古 今 乃 文 乃 武 乃 神 ( 玄 旻 高 上 帝 ) 足 智 多 謀 能 文, 威 震 華 夏 能 武, 機 權 變 化 能 神 14
22 卓 爾 靈 昭 中 外 卓 爾 英 靈 之 光, 照 射 中 外 掌 乾 坤 之 悠 久 掌 乾 坤 悠 久 旋 轉 位 鎮 彌 羅 位 鎮 彌 羅 之 天 運 日 月 之 光 華 運 日 月 普 照 循 環 恩 敷 下 土 恩 溥 五 洲 之 上 權 綜 五 教 其 權 能 綜 合 五 教 注 生 延 壽 丹 書 注 生 錫 福 之 丹 書 柄 統 三 才 其 炳 能 統 治 三 才 定 死 奪 命 黑 籍 定 死 核 亡 之 黑 籍 升 降 諸 佛 諸 神 諸 佛 諸 神, 竭 力 教 化, 普 濟 成 功 則 陞, 敷 衍 塞 責, 教 化 不 力 則 降 予 奪 群 仙 群 職 至 於 群 仙 群 職, 晝 夜 勤 勞 予 賞, 因 循 怠 慢 削 職 至 靈 至 聖 至 上 至 尊 以 上 之 德 能, 非 在 靈 至 聖, 至 上 至 尊, 何 克 以 當 伏 魔 上 帝 消 劫 慈 君 故 其 嚴 威 能 治 邪 魔, 精 忠 可 消 災 劫 大 悲 大 願 大 聖 大 慈 大 悲 萬 物 陷 溺, 大 願 四 八 終 成 大 聖 而 化 世 界 之 沉, 大 慈 而 挽 黎 庶 之 失 玄 旻 高 上 帝 玉 皇 赦 罪 大 天 尊 所 以 為 玄 旻 高 上 帝 玉 皇 赦 罪 大 天 尊 邵 聖 [ 總 批 曰 ]: 玄 穹 上 帝 開 始 之 時, 為 妙 樂 國 王 妙 相, 妙 道 天 尊, 主 持 三 期 龍 華 元 運, 故 世 之 稱, 分 為 三 呼, 一 呼 阿 彌 陀 佛, 再 呼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三 呼 南 無 天 元 太 保 阿 彌 陀 佛, 位 處 西 方 天 竺 國 通 明 殿, 方 向 遙 遠, 瞭 望 就 是 在 上 古 須 彌 頂, 今 之 昆 侖 山 帕 米 爾 高 原, 極 上 之 所 在, 故 能 中 國 流 傳 外 國, 為 天 人 宗 師, 至 如 今 中 元 首 歲, 禪 位 中 皇, 掌 理 午 會 三 期, 盡 此 三 期, 乃 天 開 子, 地 開 丑, 人 生 寅 為 一 會, 卯 辰 為 二 會, 巳 午 為 三 會, 亦 是 十 二 地 支, 從 子 至 午, 為 陽 氣 已 極 之 時, 故 中 皇 命 名 玄 旻, 取 旻 是 秋 天 之 義, 能 收 萬 物 之 天, 是 欲 三 期 普 遍 收 羅 九 二 元 良, 藉 位 彌 羅, 主 宰 乾 坤, 亦 因 關 皇 歴 受 封 諡, 能 禦 大 侮, 捍 打 患, 廟 貌 巍 巍, 煌 赫 千 古, 參 天 精 忠, 祀 典 遍 立 之 英 靈, 方 克 任 此 重 命 15
23 前 卷 玄 穹 上 帝 甲 子 年 三 月 十 二 日 子 正 降 經 文 開 經 偈 (1) (2) 新 民 止 善 本 修 身 (3) (4) 頒 賜 靈 章 啟 太 平 (5) (6) (7) 中 土 江 山 龍 作 主 (8) (9) 外 邦 種 族 雁 來 賓 (10) (11) 普 天 星 斗 朝 金 玉 (12) (13) 度 世 蒼 黎 布 甲 丁 (14) (15) 皇 矣 鑒 觀 常 不 爽 (16) (17) (18) 經 綸 世 運 慶 風 雲 白 話 翻 譯 開 始 恭 誦 皇 經 經 文 之 詩 句 要 使 世 人 改 過 自 新, 擁 有 最 善 良 的 品 德, 玉 皇 上 帝 便 在 此 經 中 督 促 每 個 人 須 要 修 身, 從 自 己 開 始, 去 掉 慾 念 惡 習, 明 朗 身 心, 再 傳 授 感 化 他 人, 使 到 每 個 人, 都 變 為 善 良 的 人, 不 再 變 壞, 天 下 便 會 太 平 了 兩 位 玉 皇 大 天 尊, 因 此 頒 下 這 部 玉 皇 普 渡 皇 經, 教 導 世 民 修 身 養 性, 實 踐 道 德 倫 理, 開 始 天 下 太 平 的 初 步 上 天 也 降 下 聖 人 在 中 國 出 世, 主 管 國 政, 治 理 國 家, 使 其 國 富 民 安, 仁 政 佈 於 國 土, 如 上 古 堯 天 舜 日 一 樣, 四 夷 來 歸 外 國 的 各 不 同 種 族 人 民, 也 如 雁 鳥 一 樣, 飛 向 中 國, 作 為 外 賓 來 訪 又 如 天 上 所 有 的 星 辰 群 斗, 都 朝 向 玉 皇 大 天 尊 黃 金 金 闕 白 玉 玉 京 之 所 在 玉 皇 要 渡 盡 世 上 萬 萬 生 靈 回 歸 天 上, 這 聖 意 已 經 ( 或 是 將 要 ) 在 東 南 之 方 向 頒 佈 玉 皇 所 監 察 之 世 事, 從 來 就 不 有 差 錯 的, 賞 善 罰 惡, 全 部 分 明 玉 皇 掌 管 經 營 全 世 界 的 運 程, 特 使 之 太 平 富 裕, 道 德 行 於 世 間, 人 民 的 生 活 就 在 盛 世 之 中, 慶 祝 安 定 日 子 這 部 皇 經 的 宗 旨 就 在 此 也 16
24 注 解 : 1. 新 民 止 善 : 大 學 : 大 學 之 道, 在 明 明 德, 在 新 ( 親 ) 民, 在 止 於 至 善, 意 思 是 大 學 之 綱 領, 在 於 教 人 明 朗 自 己 本 來 明 朗 的 德 性, 又 當 推 及 他 人, 使 他 人 也 同 樣 去 掉 舊 染 之 污, 變 為 新 的 好 人, 使 到 每 個 人 都 變 得 至 善 至 好 而 不 再 遷 移, 己 欲 立 而 立 人, 己 欲 達 而 達 人 2. 本 修 身 : 本 著 每 個 人 都 要 修 身 為 基 礎 大 學 : 自 天 子 以 至 於 庶 人, 壹 是 皆 以 修 身 為 本 3. 頒 賜 靈 章 : 二 位 玉 皇 頒 賜 給 天 下 人 民 的 聖 靈 文 章, 就 是 這 部 玉 皇 普 渡 皇 經 4. 啟 太 平 : 開 始 太 平 的 時 候 5. 中 土 : 中 國 6. 江 山 : 國 家 也 7. 龍 作 主 : 龍 代 表 最 有 道 德 的 人, 在 位 作 為 國 家 最 高 主 領, 道 德 與 尊 位, 缺 一 不 可 8. 外 邦 種 族 : 外 國 的 各 種 族 人 民 9. 雁 來 賓 : 如 雁 鳥 每 年 飛 移 到 中 國 作 賓 也 10. 普 天 星 斗 : 全 天 上 的 星 辰 日 月 眾 斗 11. 朝 金 玉 : 朝 向 黃 金 金 闕, 白 玉 玉 京 的 方 向 12. 度 世 蒼 黎 : 度 盡 世 上 的 四 生 六 道 眾 生 13. 布 甲 丁 : 頒 佈 在 甲 丁, 即 東 南 之 方 向, 另 一 說, 佈 置 在 八 卦 的 帝 震 東 南 方 向 14. 皇 矣 鑒 觀 : 玉 皇 呀, 鑒 察 觀 看 15. 常 不 爽 : 常, 即 永 遠, 不 爽 : 不 差 失, 即 從 來 就 不 會 差 錯 16. 經 倫 : 經 營, 管 理, 主 宰 17. 世 運 : 世 界 的 運 程 18. 慶 風 雲 : 普 天 同 慶, 風 調 雨 順, 慶 雲 吉 星 的 太 平 盛 景 也 邵 聖 注 解 : 能 明 新 德 之 民, 必 後 能 止 於 至 善 之 地 : 能 止 於 至 善 之 地, 而 後 能 修 身 若 人 人 能 新 民, 個 個 能 修 身, 而 天 下 自 然 太 平, 不 啻 靈 章 諄 諄 告 訓, 蓋 天 下 大 定, 四 海 昇 平 之 中, 必 賴 九 五 之 尊, 飛 天 之 龍, 興 雲 吐 霧, 斡 旋 江 山, 亦 必 藉 南 蠻 北 貊, 寒 17
25 來 暑 往, 鴻 雁 賓 朋, 而 燮 理 陰 陽, 變 化 氣 候, 際 此 之 時, 方 見 得 天 朗 氣 清, 普 遍 之 星 斗, 皆 拱 朝 金 闕 玉 京 之 處, 世 界 之 黎 庶, 同 臻 於 帝 震 甲 丁 之 方, 同 行 於 離 明 光 大 之 道, 方 顯 得 皇 天 在 上, 無 眼 能 鑒 觀, 無 身 能 督 察, 善 惡 絲 毫 一 點 不 錯, 以 從 中 經 綸 主 宰, 循 环 始 終 之 世 運, 而 為 風 調 雨 順, 雲 慶 星 吉, 都 成 萬 方 和 熙, 五 洲 大 同 景 象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開 經 偈 由 八 字 冠 頂,( 此 八 字 即 : 新 頒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 使 誦 者 能 提 綱 契 領, 內 玄 穹 上 帝 四 字 句 文, 玄 旻 上 帝 六 字 句 文, 湊 合 天 奇 地 偶 十 數, 以 了 結 午 會 龍 華, 天 人 奇 緣, 欲 速 三 期 元 運, 不 墮 天 人 之 外, 而 入 三 途 九 幽, 當 早 多 誦 多 闡, 不 負 演 經 聖 恩, 然 處 干 戈 攝 攘, 五 洲 競 爭, 虎 視 眈 眈, 糜 亂 不 振, 文 弱 不 強 之 時, 當 洗 心 滌 慮, 臥 薪 嚐 膽 以 雪 國 恥, 不 可 不 讀 此 經 不 可 不 誦 堯 夫 之 詞 調 經 文 (1) 承 繼 道 統 邵 聖 讚 曰 (2) 白 種 張 牙 舞 爪 (3) 黃 種 俯 首 低 眉 (4) 一 為 愛 子 一 棄 兒 (5) 上 帝 胡 為 憒 憒 (6) 精 衛 終 能 填 海 (7) 愚 公 到 底 移 山 白 話 翻 譯 邵 聖, 道 統 的 繼 承 人, 在 此 稱 讚 開 經 偈 如 下 白 色 種 族 之 人, 張 牙 舞 爪, 欺 壓 世 界 各 國 的 人 民, 已 幾 百 年 了 黃 色 種 族 的 人, 低 著 頭, 垂 著 面 目, 順 從 聽 命 於 白 種 人 的 命 令, 任 他 擺 佈 難 道 上 天 把 白 色 種 族 當 為 愛 子, 把 黃 色 種 族 當 為 被 拋 棄 的 兒 子? 上 帝 何 故 昏 亂 糊 塗 到 這 樣? 請 看 精 衛 之 鳥 雖 細, 但 它 的 嘴 巴 不 停 的 銜 著 石 頭, 拋 進 大 海, 想 把 大 海 填 為 平 地 再 看 愚 公 雖 愚, 但 畢 竟 一 代 一 代 的 子 孫 也 可 把 山 移 開 18
26 (8) 全 憑 一 點 寸 心 丹 做 事 的 成 功 失 敗 全 賴 眾 人 的 真 心 與 否 而 已, 救 國 愛 民 也 只 依 靠 黃 色 種 族 是 否 真 心 熱 愛 國 家, 舍 己 為 國, 殺 身 成 仁, 為 國 效 勞 (9) 寤 寐 莫 忘 憂 患 只 要 黃 色 種 族 在 清 醒 時 或 在 睡 眠 時, 千 萬 不 要 忘 記 國 家 的 外 憂 內 患, 人 人 為 國 盡 忠, 為 民 造 福, 為 著 大 我 拋 棄 小 我, 國 家 豈 不 強 盛 起 來? 大 哉 邵 聖 之 言, 誠 哉 邵 聖 之 心! 世 人 豈 不 流 淚 耶? 注 解 : 1. 道 統 : 道 統 自 伏 羲, 神 農, 黃 帝 傳 至 堯 舜 禹 湯 文 武 周 公 孔 子 孟 子 之 後, 就 不 再 傳 於 世 間 邵 聖 乃 宋 朝 易 經 大 師, 上 天 把 道 統 傳 授 於 他, 也 由 他 解 釋 皇 經 惟 願 道 統 在 於 世 上 繼 續 延 續, 發 揚 光 大, 使 之 不 再 失 傳 邵 聖 注 解 : 即 北 宋 易 經 大 師, 字 堯 夫, 號 伊 川 丈 人, 諡 康 節, 後 人 稱 康 節 先 生 邵 聖 讚 曰 : 邵 聖 稱 讚 開 經 偈 之 文 2. 白 種 : 白 色 種 族 的 人 3. 黃 種 : 中 國 人, 俯 首 : 低 下 頭, 順 從 也 低 眉 : 眼 不 敢 抬 起 來, 怕 也 4. 愛 子 : 受 寵 之 孩 子 棄 兒 : 被 拋 棄 之 兒 子 5. 胡 : 何 故 憒 : 昏 亂 糊 塗 6. (7). 蟠 桃 宴 記 精 衛 乃 是 炎 帝 之 女, 名 女 娃, 溺 死 於 東 海, 變 為 精 衛 之 鳥, 因 欲 方 便 求 道 之 人, 故 嘴 銜 上 西 山 之 石, 投 於 東 海 之 中, 望 能 填 海, 變 為 陸 地, 精 衛 鳥 日 日 如 此 銜 石 填 海, 久 而 不 倦 愚 公 移 山 一 事, 也 同 樣 鼓 起 黃 種 的 人, 要 不 斷 的 奮 發, 為 國 為 民, 為 家 為 族 8. 全 憑 : 全 依 靠 寸 心 丹 : 紅 色 的 心, 熱 心 愛 國, 為 國 為 民, 死 而 後 已 9. 寤 寐 : 醒 與 睡 憂 患 : 國 家 的 內 憂 外 患 邵 聖 注 解 : 世 之 讀 皇 經 者 多 得 要 領 者 少 人 徒 知 皇 經 是 普 渡 而 不 知 普 渡 之 法 甚 多 難 以 法 外 普 渡 若 人 人 知 國 辱 日 盛 月 盈 均 存 愛 國 熱 心 如 海 之 不 能 填 而 能 銜 石 以 填 山 之 不 能 移 而 能 搬 動 以 移 設 若 無 此 種 力 量 不 可 無 此 種 丹 心 即 是 國 之 興 亡 匹 夫 有 責 願 後 之 誦 皇 經 到 此 當 奮 發 有 為 切 齒 髮 指 以 挽 世 道 人 心 幸 勿 潦 草 讀 過, 囫 圇 吞 棗 為 要 19
27 正 經 凡 誦 五 字, 鐘 磬 一 鳴 [ 隨 緣 即 可, 有 鐘 磬 即 鳴 五 字 即 玄 穹 上 帝 曰, 玄 旻 上 帝 曰 ] 第 一 章 推 原 天 地 之 始 也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玄 穹 上 帝 曰 ( 以 下 錄 自 邵 聖 注 解 ) (1) 無 極 其 祖 (2) 太 極 其 根 (3) 或 恍 或 惚 或 杳 或 冥 (4) 鴻 蒙 肇 判 混 沌 初 分 (5) 上 清 下 濁 凝 重 浮 輕 (6) 星 辰 日 月 (7) 雷 電 風 雲 (8) 虹 霓 霜 露 (9) 雨 雪 雹 冰 (10) 群 山 萬 派 八 石 五 金 无 極 之 始, 天 未 開, 地 未 開, 陰 陽 未 分, 日 月 星 辰 未 明 至 太 極 之 候, 天 因 以 啟, 地 因 以 定, 日 月 星 辰 以 明, 陰 陽 交 合, 互 為 其 根 一 時 有 光 輝, 刹 時 又 不 見, 故 恍 惚 杳 冥 迨 陰 陽 交 感 之 氣, 漫 佈 六 合, 鴻 濛 如 霧, 肇 然 劃 分, 恍 惚 因 之 不 恍 惚, 杳 冥 因 之 不 杳 冥, 混 沌 因 之 以 分, 天 地 因 之 以 定 方 見 得 上 清 下 濁, 凝 重 浮 輕 日 本 太 陽 之 火 以 光 明, 月 藉 水 容 以 照 耀 星 體 石 華 以 燦 爛, 辰 得 土 氣 以 蒼 黃 雷 借 日 火 交 感 而 發 聲, 電 藉 震 動 奮 發 而 閃 射, 風 賴 萬 物 顫 動 而 聲 呼, 雲 本 山 霧 昇 騰 而 散 佈 虹 處 雨 息 而 映 彩, 霓 假 日 光 而 霞 麗, 霜 本 濕 寒 而 產 芽, 露 屬 暑 熱 而 滋 潮 雨 屬 水 體 而 降 落, 雪 因 寒 雨 而 變 成, 雹 本 陽 極 而 凝 結, 冰 是 寒 極 而 縮 成, 以 上 所 言, 均 是 上 天 變 化, 輕 清 之 象, 降 地 之 作 用 至 於 群 山 俱 起 西 北 高 原, 帕 米 爾 崐 崙 山, 以 發 派 五 嶽 之 萬 脈, 而 產 紅 黃 藍 白 黑 赤 紫 青 八 石, 金 銀 銅 鐵 錫 五 金 20
28 (11) 五 洲 異 寶 五 洋 奇 珍 (12) 在 天 成 象 在 地 成 形 (13) 象 因 形 麗 形 感 象 凝 (14) 四 垣 四 勢 五 曜 五 行 五 洲 所 異, 五 洋 所 奇, 是 因 地 寒 溫 而 不 同, 緣 由 性 稟 之 難 一 在 天 上 有 雲 霧 變 化, 萬 物 成 象, 在 地 有 山 川 之 感 應, 萬 物 成 形 因 形 象 之 不 離, 互 為 麗 凝 故 有 東 南 西 北 之 四 正, 為 木 金 水 火 四 星 之 垣, 均 各 恃 其 勢, 金 星 恃 剛 堅, 木 星 恃 長 大, 水 星 恃 流 遠, 火 星 恃 炎 燒, 皆 是 先 天 五 曜, 居 體 以 主 宰, 後 天 五 行, 居 用 以 行 事 注 解 : 1. 无 極 其 祖 : 无 極 是 天 地 萬 物 的 始 祖 易 經 和 修 道 人 所 說 的 : 无 極 生 太 極, 太 極 生 兩 儀, 兩 儀 ( 陰 陽 ) 生 萬 物 无 極 是 無 形 無 像 的, 一 切 虛 空 萬 物 就 從 无 而 生 有 2. 太 極 其 根 : 太 極 生 萬 物, 就 是 萬 物 的 根 3. 或 恍 或 惚, 或 杳 或 冥 : 太 極 之 初, 一 切 迷 蒙, 看 不 清 楚, 又 好 像 很 遠, 一 片 黑 暗, 像 有 也 像 沒 有 恍 惚 : 不 清 楚 杳 : 遠 得 不 見 蹤 影 冥 : 昏 暗 4. 鴻 蒙 肇 判, 混 沌 初 分 : 鴻 濛 也 鴻 蒙, 天 地 開 闢 之 前 是 一 團 混 沌 的 元 氣 肇 : 開 始 判 : 判 別 分 明 混 沌 : 宇 宙 模 糊 的 元 氣 太 極 正 在 變 動 之 時, 一 切 就 是 大 模 糊, 大 混 沌 之 現 象, 慢 慢 才 開 始 明 朗, 分 開 了, 判 明 了, 成 天 成 地 5. 上 清 下 濁, 凝 重 浮 輕 : 一 切 輕 清 的 氣, 慢 慢 的 浮 上 去 而 變 成 天 ; 一 切 重 濁 的 氣, 卻 慢 慢 的 凝 聚 起 來, 最 終 而 沉 下 而 變 成 地 6.-9 星 辰 日 月, 雷 電 風 雲, 虹 霓 霜 露, 雨 雪 雹 冰 : 上 浮 的 氣, 慢 慢 變 成 星 斗 辰 星 太 陽 月 亮, 雷 電 風 雲, 虹 霓 霜 露, 雨 雪 雹 冰 -(11) 群 山 萬 派, 八 石 五 金, 五 洲 異 寶, 五 洋 奇 珍 : 下 沉 的 氣, 慢 慢 變 成 地 球 上 的 萬 山 大 海, 八 石 五 金, 五 洲 五 洋, 一 切 寶 貝, 以 及 一 切 的 動 植 萬 物 21
29 12. 在 天 成 象, 在 地 成 形 : 易 經 系 辭 上 : 在 天 成 象, 在 地 成 形, 變 化 見 矣, 正 義 : 象 謂 懸 象, 日 月 星 辰 也 形 謂 山 川 草 木 也 懸 象 運 轉 而 成 昏 明, 山 澤 通 氣, 而 雲 行 雨 施, 故 變 化 見 也 細 說 易 經 : 天 為 陽, 地 為 陰, 在 天 成 就 日 月 星 辰 晝 夜 晦 冥 的 諸 般 現 象, 在 地 成 就 山 川 河 嶽 動 植 高 下 諸 般 型 態, 而 宇 宙 間, 錯 綜 複 雜 的 萬 事 萬 物, 由 是 變 化 產 生 了 13. 象 因 形 麗, 形 感 象 凝 : 天 象 地 形, 兩 不 分 開, 天 的 萬 象, 有 了 地 上 萬 物 形 狀 的 相 對 相 配, 自 然 照 得 多 姿 多 彩, 美 麗 顯 現 地 的 萬 物, 有 了 天 的 變 化 影 響, 使 之 不 斷 的 變 化 生 長, 凝 住 了 萬 物 的 生 老 病 死, 變 化 不 停 14. 四 垣 四 勢, 五 曜 五 行 : 地 上 的 萬 物 的 生 老 病 死, 生 生 不 息, 皆 受 天 上 的 金 木 水 火 四 星 及 五 曜 金 木 水 火 土 的 影 響, 使 之 生 死 循 環, 不 斷 的 變 化 事 實, 宇 宙 天 地 的 萬 物, 都 受 到 五 行 的 影 響 而 有 生 長 死 亡 的 變 動 邵 聖 [ 總 批 曰 ]: 此 章 因 天 地 開 始, 次 第 發 見 各 物, 變 化 象 形, 交 感 生 成 之 理 故 在 陸 生 者 巨, 在 水 生 者 細, 在 陸 生 者 細, 在 水 生 者 巨, 在 陸 者 眼 能 開 合, 在 水 者 必 不 能 開 合 胎 生 眼 睫, 由 上 交 下, 禽 類 由 下 交 上, 均 因 形 象 交 感 之 性 理 而 然 6 至 14 總 論 : 星 辰 日 月, 雷 電 風 雲, 虹 霓 霜 露, 雨 雪 雹 冰, 這 十 六 項 東 西, 都 生 於 天 上, 稱 為 天 象 群 山 萬 派, 八 石 五 金, 五 洲 異 寶, 五 洋 奇 珍, 這 十 六 字 指 示 的 東 西, 都 生 在 地 上, 稱 為 有 形 狀 的 萬 物 雖 然 天 上 地 上 的 萬 項 東 西, 生 存 的 地 方 不 同, 一 在 天 上 一 在 地 上, 但 卻 永 遠 相 連 著, 從 不 分 開 試 看 地 球 之 外, 皆 都 是 天 天 空 之 內, 包 涵 地 球 兩 者 何 時 曾 經 分 開? 千 萬 億 年, 都 分 不 開 的 天 地 陰 陽 造 化 萬 物, 就 因 天 地 之 間 的 互 相 感 觸, 互 相 影 響 如 天 上 的 雨, 落 在 地 上 就 變 成 水, 水 就 養 活 了 地 上 萬 物 的 生 命 了 天 上 的 星 球 所 射 出 的 星 光, 都 影 響 地 上 萬 物 的 生 死, 如 太 陽 的 烈 光, 太 強 不 可, 太 冷 也 不 可, 萬 物 的 生 死 都 受 影 響 因 此 天 上 的 萬 象, 豈 不 都 影 響 到 地 上 有 形 狀 的 萬 物? 天 象 因 此 而 顯 得 美 麗 明 朗 ( 麗 的 兩 個 意 思 ), 地 上 的 萬 物 也 因 天 象 的 運 作 而 被 凝 住, 受 到 影 響 變 化 不 論 萬 物 如 何 的 被 天 象 影 響, 萬 物 的 變 動 更 改, 都 離 不 開 金 木 水 火 土 ( 五 行 ) 五 星 的 22
30 運 作 : 天 地 間 的 萬 物, 都 以 金 木 水 火 土 組 成 的 金 性 使 萬 物 剛 強, 木 性 使 生 長, 水 性 使 流 遠, 火 性 使 炎 燒 這 第 一 章 的 經 文 說 明 了 天 地 之 開 始, 從 無 極 生 太 極, 生 天 生 地, 至 生 人 生 物 為 止, 全 部 說 得 清 清 楚 楚, 說 明 无 極 造 化 萬 物 的 大 綱 只 要 我 們 閉 住 眼 睛, 想 一 想 就 會 明 白 了 邵 聖 簡 介 :[ 錄 自 周 易 辭 典 517 頁 吉 林 大 學 出 版 社 ] 邵 雍 ( ) 其 先 範 陽 ( 今 河 北 涿 縣 ) 人, 隨 父 徙 居 共 城 ( 今 河 南 輝 縣 ) 字 堯 夫 號 伊 川 丈 人 因 自 名 居 處 為 安 樂 窩, 遂 又 稱 安 樂 先 生 屢 召 不 赴, 三 十 歲 後 游 河 南, 隱 居 百 源 之 山, 人 稱 百 源 先 生 諡 康 節 後 人 稱 康 節 先 生 邵 古 之 子, 邵 伯 溫 之 父 與 周 敦 頤 程 顥 程 頤 張 載 並 稱 北 宋 五 子 北 海 李 之 才 攝 共 城 令, 授 以 圖 書 先 天 象 數 之 學, 於 是 苦 學 于 易, 夜 不 設 寢, 日 不 再 食, 終 有 所 成 開 百 源 學 派 的 先 河, 創 先 天 學 之 易 學 體 系 認 為 伏 羲 氏 所 繪 的 圖 式, 雖 無 卦 文, 但 盡 備 天 地 萬 物 之 理 認 為 周 易 卦 爻 辭 為 文 王 之 易 屬 於 後 天 之 學, 遂 很 少 顧 及 其 學 說 後 人 發 展 為 算 命 學, 還 認 為 人 類 社 會 已 盛 極 而 衰, 因 而 從 古 代 三 皇 五 帝 等 傳 說 和 某 些 歷 史 現 象 出 發, 提 出 了 皇 帝 王 霸 四 個 時 期 的 歷 史 退 化 論 撰 有 古 周 易 八 卷 皇 極 經 世 十 一 卷 及 先 天 圖 另 有 漁 樵 問 答 伊 川 擊 壤 集 等 經 文 (1) (2) 元 始 天 王 讚 曰 (3) 形 象 區 分 四 五 (4) 世 界 變 化 三 千 輕 清 重 濁 未 分 前 (5) 二 極 太 無 空 點 白 話 翻 譯 元 始 天 尊 讚 揚 說 天 上 地 上 的 萬 物, 都 由 四 象 五 行 區 別 以 生 在 天 生 為 三 千 世 界, 億 萬 星 球 在 地 生 化 一 切 有 生 命 及 無 生 命 的 萬 物 輕 清 的 元 炁 ( 元 始 正 炁 ) 及 重 濁 的 元 炁, 在 未 分 開 變 成 天 地 之 前 正 是 太 極 與 無 極 空 虛 之 時, 無 物 無 相, 只 是 一 23
31 (6) 放 之 則 彌 六 合 (70 卷 之 則 藏 一 圈 (80 好 將 根 祖 覓 丹 田 (9) 不 負 經 頒 教 演 個 空 點 作 為 代 表 但 這 個 空 點 卻 隱 藏 著 故 有 的 元 始 正 炁, 散 放 之 後, 便 佈 滿 宇 宙 一 切 空 間, 東 南 西 北 上 下 六 個 方 向, 造 化 天 地 萬 物 把 這 元 炁 卷 起 來, 卻 又 回 歸 於 無, 變 成 一 個 圓 圈, 作 為 代 表 人 若 能 將 這 無 極 太 極 元 始 正 炁 培 養 成 功, 人 就 成 了 聖 賢, 如 修 道 一 樣, 丹 田 充 滿 道 氣, 丹 就 成 熟, 道 便 成 功 了 人 能 成 聖 成 道, 就 不 辜 負 兩 位 玉 皇 頒 賜 這 部 皇 經, 教 導 及 演 說 給 眾 生 修 身 養 性, 積 德 行 善 的 苦 心 了 注 解 : 1. 元 始 天 王 : 三 清 教 主 之 首 元 始 天 尊 也 其 次 即 靈 寶 天 尊 及 道 德 天 尊 ( 太 上 老 君, 老 子 之 原 靈 ) 2. 讚 曰 : 即 讚 揚 皇 經 第 一 章 經 文 下 面 讚 曰 兩 字, 皆 同 讚 揚 各 章 的 經 文 3. 形 象 區 分 四 五 : 在 天 的 萬 物 叫 象, 在 地 的 萬 物 叫 形 區 分 : 分 別 四 五 : 四 象 及 五 行, 四 象 即 由 無 極 而 生 ; 無 極 生 太 極, 太 極 生 兩 儀 ( 陰 陽 ), 兩 儀 生 四 象, 即 是 太 陽, 少 陰, 少 陽, 及 太 陰 五 行 即 金 水 木 火 土 全 句 的 意 思 是, 天 地 所 有 的 萬 物, 或 象 或 形, 皆 由 四 象 及 五 行 區 別 以 生 之 4. 世 界 變 化 三 千 : 從 無 形 無 相 的 無 極, 化 生 太 極, 而 後 化 生 為 天 地 萬 物, 包 括 天 上 的 三 千 世 界, 地 上 的 一 切 萬 物 3 和 4 邵 聖 注 曰 : 萬 物 形 象 皆 由 陰 陽 二 炁 以 區 分 四 肢 五 體 莫 不 根 據 太 陽 主 開 少 陰 主 闔 少 陽 主 樞 太 陰 主 機 四 象 以 生 莫 不 依 賴 金 短 木 長 水 曲 火 尖 土 正 五 行 以 形 佈 滿 乾 坤 變 化 三 千 恒 沙 之 多 世 界 之 彌 24
32 5. 二 極 太 無 空 點 : 二 極 就 是 無 極 及 太 極 空 點 : 空 空 洞 洞, 無 物 無 相, 以 一 點 代 表 之 邵 聖 : 若 在 輕 清 重 濁 未 分 之 時, 陰 陽 未 合 之 際 皆 本 太 无 二 極 空 空 無 物 不 可 見 不 可 言 之 象 形 然 縱 無 象 形 別 難 立 名 只 可 以 圈 點 包 括 其 狀 態 以 地 支 六 合 收 藏 其 形 象 6. 放 之 : 散 放 之, 散 放 什 麽 呢? 散 放 無 極 太 極 所 隱 藏 的 元 炁, 即 是 元 始 之 正 炁 這 正 炁 充 塞 於 天 地 之 間, 造 化 宇 宙 萬 物, 正 如 老 子 所 說 的 道 氣, 及 孟 子 所 說 的 至 大 至 剛 的 浩 然 正 氣 世 上 的 正 人 君 子 便 要 養 成 這 浩 然 正 氣, 才 能 做 個 至 善 的 道 德 人 物, 救 度 眾 生, 代 天 行 道 彌 : 滿 六 合 : 東 南 西 北 上 下 7. 卷 之 : 把 東 西 彎 轉 裹 成 圓 筒 藏 一 圈 : 藏 起 來, 變 得 很 小 的 一 個 圓 圈 O 6 和 7 邵 聖 注 曰 : 在 遠 闊 地 方 難 覓 難 求 反 而 就 近 即 在 人 身 之 中 四 五 之 內 若 得 成 正 覺 悟 圓 圈 則 一 點 靈 光 空 空 洞 洞 上 可 通 天 下 能 達 地 8. 根 祖 : 上 段 所 說 的 無 極 其 祖, 太 極 其 根 覓 丹 田 : 修 道 煉 丹 的 人 所 要 找 的 丹 田, 把 道 氣 貫 滿 其 中 9. 不 負 : 不 辜 負 經 頒 : 玉 皇 所 頒 的 這 部 皇 經 教 演 ; 教 導 演 說 整 句 的 意 思, 不 辜 負 玉 皇 頒 賜 這 部 皇 經, 以 及 教 導 演 說 的 宏 恩 8 和 9 邵 聖 注 曰 : 況 區 區 之 丹 田 何 難 充 塞 背 負 皇 天 頒 佈 正 經 大 道 而 不 達 到 極 頂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體 天 地 以 生 長 務 要 以 天 地 之 德 而 行 事 方 不 愧 於 天 地 間 而 生 存 25
33 第 二 章 言 陰 陽 神 鬼 之 功 能 以 明 天 地 上 下 之 作 用 也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玄 穹 上 帝 曰 ( 以 下 録 自 邵 聖 注 解 ) (1) 天 神 地 鬼 上 陽 下 陰 (2) 陽 每 下 降 陰 每 上 騰 (3) 神 令 乎 鬼 鬼 聽 乎 神 (4) 神 鬼 宰 御 陰 陽 攸 分 (5) 各 司 其 職 (6) 各 盡 其 能 (7) 下 有 形 質 上 無 臭 聲 (8) 不 言 不 語 或 合 或 分 天 之 陽 剛 不 化 之 氣 為 神 地 之 陰 魄 易 脆 為 鬼 陰 每 喜 上 陽 每 好 下 不 交 合 則 說 陽 陰 降 騰 則 名 陰 陽 神 在 上 能 令 在 下 之 鬼 鬼 處 卑 故 聽 命 於 神 神 鬼 雖 分 上 下 實 不 可 離 而 可 合 之 勢 如 離 則 神 不 能 自 為 神 鬼 不 能 自 為 鬼 合 則 神 能 盡 其 為 神 之 司 鬼 能 盡 其 為 鬼 之 責 是 神 鬼 互 相 宰 理 交 相 御 命 而 陰 陽 之 氣 自 然 攸 分 不 致 混 雜 不 致 錯 亂 各 盡 各 的 職 司 各 盡 各 的 本 能 以 協 助 天 地 造 化 在 下 有 形 有 質 在 上 無 臭 無 聲 但 神 鬼 在 內 作 用 有 何 言 語 能 聽 聞 有 何 形 質 能 見 觀 不 過 是 一 點 真 靈 至 性, 忽 合 忽 分, 主 宰 其 中 耳 注 解 : 1. 天 神 地 鬼 上 陽 下 陰 : 上 陽 天 神, 下 陰 地 鬼, 這 兩 句 話, 世 上 每 個 人 都 知 道, 所 以 做 人 必 定 要 修 身 養 性, 做 個 善 人, 把 一 切 陰 毒 害 人 的 心 意, 都 要 滅 掉, 況 要 養 成 浩 然 正 氣, 處 處 為 人 方 便, 捨 己 為 人, 為 國 為 民, 救 渡 眾 生, 培 養 陽 氣, 這 樣 才 能 成 仙 成 佛, 做 為 聖 賢 不 然, 危 害 他 人, 破 壞 萬 物, 敗 壞 道 德, 欺 善 損 弱, 花 天 酒 地, 不 務 正 業, 養 成 陰 氣 重 重, 死 後 必 落 地 獄 這 就 是 大 道 自 然 的 規 律, 不 能 移 改 26
34 2. 陽 每 下 降 陰 每 上 騰 : 但 是 天 神 地 鬼, 各 各 有 其 責 任, 皆 須 協 助 天 地 造 化, 生 成 萬 物, 因 此 天 神 下 降, 陰 鬼 上 升, 各 司 其 職 3. 神 令 乎 鬼 鬼 聽 乎 神 : 但 鬼 神 升 降, 也 必 定 有 原 則 的 神 命 令 鬼, 鬼 聽 神 命, 有 條 有 例, 不 可 差 亂 4. 神 鬼 宰 御 陰 陽 攸 分 : 神 鬼 各 負 其 責 任, 或 命 令 或 聽 命, 各 分 上 下 但 雖 如 此, 實 也 不 可 分 離, 因 兩 者 不 可 缺 一, 如 陰 陽 二 氣, 實 也 相 分 相 合, 不 曾 離 開 在 用 時 分 工 合 作, 在 質 體 上 即 相 合 5-6 各 司 其 職 各 盡 其 能 : 鬼 神 上 下 各 司 其 責, 各 盡 其 力, 代 天 行 道 7. 下 有 形 質 上 無 臭 聲 : 在 下 即 有 形 質 可 看 到, 以 應 神 鬼 之 運 作 效 果 在 上 天 卻 無 有 聲 色 無 有 氣 味 的 造 化, 使 地 上 的 萬 物 能 夠 生 長 發 育 變 遷, 此 便 是 上 天 的 大 恩 大 德, 無 有 聲 色 氣 味 的 造 化 中 庸, 三 十 三 章 末 句 孔 子 引 詩 經. 大 雅. 文 王 : 上 天 之 載, 無 聲 無 臭 孔 子 說 : 至 矣! 意 思 是 : 上 天 做 事 主 宰, 載 運, 沒 有 聲 音, 沒 有 氣 味, 可 以 說 天 的 德 行 或 主 宰 到 極 點 了 8. 不 言 不 語 或 合 或 分 : 鬼 神 陰 陽 二 氣, 雖 然 不 言 不 語, 偶 爾 分 開, 偶 爾 合 一, 但 鬼 神 的 力 量 及 德 行 卻 無 邊 無 界 矣! 萬 物 的 生 老 病 死 幸 福 災 禍, 皆 由 他 們 運 作 而 成 也, 但 福 禍 皆 由 自 己 善 惡 的 行 為 而 造 成 報 應, 非 鬼 神 陷 害 也! 邵 聖 [ 總 批 曰 ]: 常 言 神 不 見 求 之 則 應 鬼 不 窺, 觸 之 則 殃 吾 可 就 理 性 上 能 以 窺 見 如 木 之 枝 葉 光 華 風 之 飄 揚 發 動 其 他 不 行 而 至 不 急 而 速 聰 明 正 直 者 誰 也 福 善 禍 淫 者 誰 也 皆 鬼 神 之 形 狀 矣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靈 寶 天 王 讚 曰 ( 以 下 録 自 邵 聖 注 解 ) (1) 鬼 神 之 德 盛 矣 (2) 陰 陽 之 用 妙 哉 人 之 吉 凶 福 禍 皆 賴 神 鬼 之 德 而 憑 依 物 之 陰 陽 剛 柔 亦 因 鬼 神 之 能 而 妙 用 27
35 (3) 降 騰 聽 令 巧 安 排 (4) 四 時 行 焉 不 害 (5) 兩 大 何 無 主 宰 (6) 二 氣 自 有 胚 胎 (7) 詳 明 古 往 與 今 來 (8) 休 云 索 隱 行 怪 然 鬼 神 降 騰 各 有 一 定 地 方 不 能 越 其 範 圍 是 上 帝 早 已 安 排 萬 物 當 春 生 之 時 不 敢 不 生 處 夏 長 之 候 不 敢 不 長 屆 秋 熟 之 令 不 敢 不 熟 達 冬 死 之 期 不 敢 不 死 由 此 推 見 鬼 神 並 行 亦 不 相 害 天 地 之 大, 有 鬼 神 為 主 宰 陽 陰 之 氣 自 交 感 成 胚 胎 若 能 詳 明 古 往 今 來 之 理 陰 陽 變 化 之 奧 鬼 神 降 騰 之 令 四 時 生 物 之 序 自 可 休 說 隱 而 難 明 怪 而 難 言 之 事 注 解 : 1. 鬼 神 之 德 盛 矣 : 四 書 集 注 中 庸 十 六 章 子 曰 : 鬼 神 之 為 德, 其 盛 矣 乎? 視 之 而 弗 見, 聽 之 而 弗 聞, 體 物 而 不 可 遺 使 天 下 之 人 齋 明 盛 服, 以 承 祭 祀 洋 洋 乎! 如 在 其 上, 如 在 其 左 右 朱 子 注 : 程 子 曰 : 鬼 神, 天 地 之 功 用, 而 造 化 之 跡 也 張 子 曰 : 鬼 神 者, 二 氣 之 良 能 也 愚 謂 以 二 氣 言, 則 鬼 者 陰 之 靈 也, 神 者 陽 之 靈 也 以 一 氣 言, 則 至 而 伸 者 為 神, 反 而 歸 者 為 鬼, 其 實 一 物 而 已 為 德, 猶 言 性 情 功 效 鬼 神 無 形 與 聲, 然 物 之 終 始, 莫 非 陰 陽 合 散 之 所 為, 是 其 為 物 之 體, 而 物 所 不 能 遺 也 其 言 體 物, 猶 易 所 謂 幹 事 四 書 讀 本 孔 子 說 :[ 鬼 神 的 功 用, 真 是 達 到 極 頂 了! 看 也 看 不 見 聽 也 聽 不 出, 但 是 確 為 事 物 的 本 原 而 為 事 物 所 不 能 遺 漏 的 使 天 下 的 人 大 家 都 齋 戒 清 潔, 穿 了 盛 服 去 恭 行 祭 祀 的 禮 節 ; 祭 祀 的 時 候, 好 像 到 處 都 是 鬼 神 靈 氣 流 動 充 滿 的 樣 子, 或 在 上 面, 或 在 左 右 ] 2. 陰 陽 之 用 妙 哉 : 陰 陽 之 生 成 消 滅 萬 物, 實 玄 妙 矣 合 之 則 生, 散 之 則 死, 陰 陽 皆 由 鬼 神 主 管 之, 看 1 注 解 28
36 3. 降 騰 聽 令 巧 安 排 : 鬼 神 雖 然 管 理 萬 物, 但 也 不 能 亂 作 胡 為, 一 切 皆 由 玉 皇 上 帝 主 宰 及 安 排 4. 四 時 行 焉 不 害 : 如 四 季 之 中, 萬 物 的 生 長 死 亡, 皆 有 上 帝 的 安 排, 皆 不 胡 亂 5. 兩 大 何 無 主 宰 : 事 實 天 地 兩 大 事 物, 那 裏 沒 有 主 宰? 實 是 玉 皇 上 帝 在 主 宰 也! 6. 二 氣 自 有 胚 胎 : 陰 陽 二 氣, 交 感 之 後, 自 然 就 生 萬 物, 這 也 是 上 帝 之 安 排 也! 7. 詳 明 古 往 與 今 來 : 從 以 上 看 來, 天 地 萬 物 自 古 及 今 的 生 死 變 化, 皆 非 常 清 楚 了 8. 休 云 索 隱 行 怪 : 這 樣 的 解 釋, 就 很 明 白 了, 不 是 隱 僻 性 異 的 迷 信 說 法 了 休 : 停 止 ; 云 : 說 ; 索 隱 : 索 取 隱 僻 的 道 理 ; 行 怪, 行 於 怪 異 的 事 情 了 中 庸. 十 一 章 子 曰 : 索 隱 行 怪, 後 世 有 述 焉, 吾 弗 為 之 矣! 楊 伯 峻 譯 : 孔 子 說 : 探 求 偏 僻 的 主 張, 幹 那 些 詭 怪 的 事 情, 縱 是 後 代 能 傳 述 下 來, 我 是 不 幹 的 邵 聖 [ 總 批 曰 ]: 鬼 神 之 德 聖 賢 尚 且 尊 崇 至 不 言 怪 是 因 愚 頑 難 明 其 理 在 易 則 有 載 鬼 滿 車 遇 雨 疑 亡 陰 隨 陽 化 有 象 無 跡 之 理 他 如 元 鳥 之 生 商 牛 羊 之 飼 稷 皆 可 徵 鬼 神 隱 怪 之 朕 兆 29
37 第 三 章 詳 言 河 圖 生 成 之 數 以 發 先 天 之 始 也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玄 穹 上 帝 曰 ( 以 下 録 自 邵 聖 注 解 ) [ 須 看 下 面 之 圖 ] (1) 大 道 何 闡 妙 理 何 明 (2) 龍 河 露 秘 龜 洛 表 珍 (3) 位 分 先 後 卦 演 羲 文 (4) 一 六 壬 癸 二 七 丙 丁 (5) 三 八 甲 乙 四 九 庚 辛 (6) 戊 五 中 立 己 十 外 橫 (7) 參 伍 其 數 對 待 其 形 (8) 天 地 上 下 水 火 平 均 (9) 雷 風 相 薄 山 澤 通 靈 (10) 乾 兌 離 震 巽 坎 艮 坤 (11) 自 未 順 丑 自 午 逆 寅 先 天 大 道 由 何 處 開 闡 奧 妙 至 理 從 何 地 發 明 皆 從 黃 河 龍 馬 露 秘 洛 中 靈 龜 表 珍 因 龍 馬 身 上 之 斑 點 位 生 先 天 之 文, 靈 龜 甲 上 產 後 天 之 畫 伏 羲 神 農 聖 帝 體 二 物 身 上 之 斑 點 繪 成 先 後 天 影 形 河 圖 洛 書 二 圖 方 位 一 六 壬 癸 居 北 而 尅 南 方 二 七 丙 丁 火 四 九 庚 辛 金 居 西 而 尅 東 方 三 八 甲 乙 木 蓋 相 尅 實 以 相 用 不 尅 則 不 能 成 物 ( 五 與 十 居 中 戊 己 五 在 內, 十 在 外 ) [ 至 於 參 伍 其 數 乃 是 參 者 三 也 是 先 天 之 參 配 合 地 二, 為 先 天 五 數, 皆 是 對 待 以 立 ] ( 先 天 一 二 三 四 五 之 數, 排 列 相 對, 一 對 二, 三 對 四 ( 看 河 圖 ) ) 是 故 天 上 地 下 水 火 平 均 雷 風 相 薄 ( 迫 ) 山 澤 通 靈 ( 氣 ) 乾 兌 離 震 是 知 來 則 逆 巽 坎 艮 坤 是 數 往 則 順 自 未 順 丑 是 後 天 順 行 之 支 自 午 逆 寅 是 後 天 逆 行 之 支 ( 看 下 面 之 圖 ) 30
38 注 解 : 1. 大 道 何 闡 妙 理 何 明 : 闡 是 講 明 白 無 聲 無 色 的 大 道, 怎 能 才 講 的 明 白 ; 奧 妙 的 道 理 又 怎 能 說 的 清 楚? 2. 龍 河 露 秘 龜 洛 表 珍 : 龍 馬 在 黃 河 洩 露 天 地 的 秘 密, 龍 馬 之 背 上 有 黑 白 的 點 圖, 稱 為 河 圖, 先 天 之 文 靈 龜 在 洛 水 表 示 珍 貴 的 天 機, 龜 的 背 上 有 斑 點, 稱 為 洛 書, 後 天 之 文 ( 看 下 面 圖 解 ) 3456 位 分 先 後 卦 演 羲 文 一 六 壬 癸 二 七 丙 丁 三 八 甲 乙 四 九 庚 辛 戊 五 中 立 己 十 外 橫 :( 看 下 34 頁 ) 附 易 經 圖 典 精 華 說 明 3. 位 分 先 後 卦 演 羲 文 : 河 圖 之 黑 白 點 數 位, 稱 為 先 天 位, 洛 書 之 黑 白 點 稱 為 後 天 數 位, 河 圖 是 伏 羲 聖 帝 所 畫 的 ; 洛 書 卻 有 不 同 的 說 法 : 邵 聖 說 是 神 農 大 帝 所 畫, 書 本 所 說 是 大 禹 所 畫 的 卦 有 先 天 卦, 是 伏 羲 聖 帝 訂 之, 有 後 天 卦, 是 周 文 王 畫 之 4. 一 六 壬 癸 二 七 丙 丁 :( 看 32 頁 河 圖 配 天 干 圖 ) 河 圖 之 點, 一 六 點 居 於 北 方, 壬 癸 屬 水 之 方 向, 二 七 屬 於 南 方, 丙 丁 屬 火 之 方 向 特 注 易 經 之 方 向, 與 普 通 地 圖 之 方 向 相 反, 東 西 南 北 皆 相 反 ( 看 41 頁 細 說 易 經 ) 5. 三 八 甲 乙 四 九 庚 辛 : 三 點 及 八 點 居 於 左 邊 東 方 甲 乙 屬 木 之 方 向, 四 點 及 九 點 居 於 右 邊 庚 辛 西 方 屬 金 的 方 向 6. 戊 五 中 立 己 十 外 橫 : 五 點 居 於 中 央 屬 於 土, 十 點 居 中 央 橫 排, 中 央 屬 土 7. 參 伍 其 數 對 待 其 形 : 參 伍 即 三 五 之 數 碼, 即 是 先 天 數 一 二 三 四 五 之 五 個 數 碼 ( 後 天 數 即 是 六 七 八 九 十 ), 三 個 陽 數 即 是 一 三 五, 及 二 個 陰 數 二 與 四, 合 共 五 個 數 一 與 二 是 南 北 相 對, 三 與 四 是 東 西 相 對, 在 五 行 即 一 水 克 二 火, 四 金 克 三 木 也 8. 天 地 上 下 水 火 平 均 : 天 在 南 方 乾 卦 居 上 ; 地 在 北 方 坤 卦 居 下 ( 看 先 天 八 卦 圖 ) 水 在 西 方 坎 卦 居 右, 火 在 東 方 離 卦 居 左 9. 雷 風 相 薄 山 澤 通 靈 : 雷 風 互 相 激 動, 山 及 澤 互 相 通 氣 ( 參 看 下 面 摘 自 各 篇 易 經 書 籍 ). 乾 兌 離 震 巽 坎 艮 坤 : 此 八 字 乃 是 八 卦 之 名 稱 ( 看 先 天 八 卦 圖 ) 31
39 11. 自 未 順 丑 自 午 逆 寅 : 未 丑 午 寅 皆 是 十 二 地 支, 參 看 下 面 圖 樣 便 明 邵 聖 順 逆 之 說 法 與 普 通 易 經 書 籍 之 說 法 相 反 但 邵 聖 的 說 法 卻 有 理 由, 即 是 順 逆 著 十 二 地 支 的 時 間 順 逆 而 論 32
40 33
41 摘 自 易 經 圖 典 精 華 ( 摘 自 易 经 图 典 精 华 ) 34
42 35
43 洛 书 为 后 天 之 位 36
44 參 伍 其 數 對 待 其 形 天 地 上 下 水 火 平 均 雷 風 相 薄 山 澤 通 靈 乾 兌 離 震 巽 坎 艮 坤 自 未 順 丑 自 午 逆 寅 : 下 附 易 經 的 奧 秘 作 為 參 考 天 地 定 位 山 澤 通 氣 雷 風 相 薄 水 火 不 相 射 八 卦 相 錯 數 往 者 順 知 來 者 逆 是 故 易 逆 數 也 37
45 38
46 39
47 40
48 41
49 邵 聖 [ 總 批 曰 ]: 陰 陽 界 限 由 南 北 而 分 天 由 左 旋 地 由 右 行 故 先 天 卦 是 相 對 而 立 至 子 午 是 陰 陽 盈 虛 變 化 之 地 方 天 陽 之 氣 由 北 方 而 息 東 方 而 盛 南 方 而 盈 西 方 而 虛 地 陰 之 氣 由 西 南 方 而 生 東 南 方 而 盈 東 北 方 而 消 西 北 方 而 虛 即 此 可 見 天 陽 在 南 地 陰 在 北 所 以 先 天 乾 南 坤 北 地 陰 之 氣 在 南 而 陽 在 北 所 以 後 天 離 南 坎 北 故 子 午 為 陰 陽 之 界 限 以 見 自 未 順 丑 自 午 逆 寅 之 說 42
50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道 德 天 王 讚 曰 ( 以 下 録 自 邵 聖 注 解 ) (1) 兩 大 互 相 對 待 (2) 五 行 各 判 生 成 (3) 卦 屬 先 天 順 逆 分 (4) 龍 馬 負 圖 早 定 (5) 六 子 長 中 少 位 (6) 三 卦 雷 山 水 神 (7) 乾 坤 不 用 妙 乾 坤 (8) 何 幸 皇 仁 欽 命 天 地 二 大 何 嘗 一 時 一 刻 無 有 主 宰 因 交 互 相 尅 以 生 相 離 以 死 若 考 五 行 自 見 其 尅 化 妙 用 譬 如 梓 木 必 用 斧 斤 斵 削 方 成 棟 樑 頑 金 必 藉 炎 火 鑄 煉 始 成 利 劍 至 於 水 火 亦 然 至 天 地 定 位 山 澤 通 氣 雷 風 相 薄 水 火 不 相 射 屬 先 天 卦 位 雖 說 如 龍 馬 負 圖 預 定 亦 是 固 有 之 數 必 然 之 理 非 伏 羲 神 農 誰 能 領 悟 繪 得 出 來 縱 讓 至 聰 明 睿 智 過 於 神 農 伏 羲 亦 不 能 稍 移 先 天 卦 絲 毫 之 位 置 蓋 乾 坤 為 八 卦 之 父 母 故 六 子 長 中 少 各 相 配 合 方 位 不 庸 錯 亂 豈 不 見 震 長 男 配 巽 長 女 坎 中 男 配 離 中 女 艮 少 男 配 兌 少 女 一 陰 一 陽 絲 毫 不 得 假 借 三 卦 雷 山 水 神 莫 不 包 在 六 子 之 中 到 了 六 子 當 令 用 事 之 時 乾 坤 不 用 一 退 西 北 一 退 西 南 不 用 中 之 妙 用 端 望 六 子 助 理 成 功 亦 就 是 如 何 幸 而 得 上 帝 親 親 愛 物 皇 仁 之 欽 命 注 解 : 1. 兩 大 互 相 對 待 : 兩 大 即 天 與 地 也, 天 與 地 本 來 就 是 上 下 相 對 的 方 向 2. 五 行 各 判 生 成 : 五 行 金 木 水 火 土, 各 各 可 生 萬 物, 同 時 也 互 相 生 成 及 克 服, 使 萬 物 變 化 更 多 43
51 3. 卦 屬 先 天 順 逆 分 : 先 天 卦 由 順 行 ( 遂 地 支 行 ) 或 逆 行, 使 萬 物 的 變 化 更 繁 雜, 生 生 不 息 也 4. 龍 馬 負 圖 早 定 : 先 天 卦 的 一 切 運 作, 已 在 河 圖 預 定 告 訴 清 楚 的 5. 六 子 長 中 少 位 : 乾 坤 為 父 母 卦, 其 他 六 卦 皆 是 兒 女 卦 也, 爻 位 在 下 即 是 長 子 長 女, 在 中 即 中 男 中 女, 在 上 即 少 男 少 女 6. 三 卦 雷 山 水 神 : 雷 山 水 三 卦 是 長 男 雷 卦, 中 男 水 卦, 少 男 山 卦, 三 女 卦 即 長 女 巽 卦, 中 女 離 卦, 少 女 兌 卦 也 7. 乾 坤 不 用 妙 乾 坤 : 先 天 卦 乃 是 八 卦 之 體 也, 到 了 各 卦 在 運 行 ( 用 ) 時, 變 成 後 天 文 王 八 卦, 各 卦 都 變 動 位 置 而 各 展 其 能 力, 變 動 萬 物 乾 坤 父 母 卦 不 再 運 作 而 退 在 西 南 西 北 兩 角 ( 看 文 王 後 天 卦 位 ), 而 六 子 即 運 用 各 其 力 量, 使 萬 物 變 化 8. 何 幸 皇 仁 欽 命 : 以 上 所 說 八 卦 及 萬 物 的 生 成 變 化, 皆 由 玉 皇 上 帝 命 令 而 作 也 此 是 萬 物 的 幸 福, 也 是 由 於 玉 皇 大 帝 的 仁 德 造 化 萬 物 的 鴻 恩 也, 天 有 好 生 之 德 皇 恩 浩 蕩 也! 邵 聖 [ 總 批 曰 ]: 兩 大 陰 陽 八 卦 及 乾 坤 六 子 長 中 少 之 位 陰 陽 之 配 合 妙 用 可 詳 加 觀 看 卦 畫 方 明 其 中 蘊 味 無 窮 44
52 第 四 章 詳 言 洛 書 之 後 天 仍 本 先 天 而 來 也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玄 穹 上 帝 ( 以 下 録 自 邵 聖 注 解 ) [ 須 看 下 面 之 圖 ] (1) 二 八 丁 乙 (2) 一 九 壬 庚 (3) 三 七 甲 丙 (4) 四 六 癸 辛 (5) 五 位 相 得 (6) 兩 大 咸 亨 (7) 南 乾 中 缺 (8) 北 坤 中 盈 (9) 離 東 上 斷 (10) 坎 西 下 生 (11) 兌 形 全 覆 (12) 震 象 全 傾 (13) 巽 上 二 斷 二 是 河 圖 先 天 丁 陰 之 火 被 先 天 河 圖 八 乙 木 之 生 故 二 八 丁 乙 一 乃 北 方 壬 水 賴 西 方 九 庚 金 生 是 故 一 九 壬 庚 三 七 甲 丙 是 先 天 陽 木 以 生 南 方 太 陽 之 火 四 六 癸 辛 是 先 天 辛 金 生 北 方 癸 水 以 此 可 知 丁 乙 壬 庚 甲 丙 癸 辛 顛 倒 循 環 繼 續 相 生 皆 不 離 乎 五 土 若 五 土 得 安 然 鎮 定 天 地 二 大 當 然 隨 之 亨 通 天 無 障 蔽 地 無 震 傾 之 虞 到 了 南 乾 中 缺 是 先 天 乾 位 三 畫 之 中 抽 去 一 陽 為 離 與 坤 成 坎 是 先 天 離 為 日 如 日 之 初 出 到 了 午 時 南 方 故 變 後 天 方 位 在 南 乾 因 老 退 居 後 天 西 北 隅 方 而 不 主 事 北 坤 中 盈 猶 如 上 說 抽 爻 變 象 之 義 蓋 坎 屬 水 為 月 先 天 方 位 在 西 比 月 之 初 產 轉 到 夜 半 北 方 而 盈 坤 母 因 抽 去 中 陰 為 坎 與 乾 成 離 不 能 用 事 乃 退 居 西 南 隅 靜 閑 之 位 離 東 上 斷 而 成 震 坎 西 下 生 而 為 兌 兌 形 全 覆 反 顛 過 來 而 成 巽 震 象 全 傾 轉 覆 過 去 而 為 艮 巽 上 二 斷 而 為 坤 45
53 (14) 艮 下 二 盈 抽 爻 換 象 (15) 卦 變 位 更 艮 下 二 盈 而 成 乾 以 此 可 見 變 化 作 用 先 天 為 體 後 天 為 用 故 坤 母 索 乾 之 一 陽 為 震 長 男 再 索 乾 之 中 陽 而 為 坎 中 男 三 索 乾 之 三 陽 而 為 艮 少 男 反 之 乾 亦 如 是 一 索 坤 之 一 陰 而 為 巽 長 女 再 索 坤 之 二 陰 而 為 離 中 女 三 索 坤 之 三 陰 而 為 兌 少 女 即 此 以 觀 足 以 徵 驗 先 天 變 後 天 方 位 發 生 萬 物 循 環 不 息 注 解 : 二 八 丁 乙 一 九 壬 庚 三 七 甲 丙 四 六 癸 辛 五 位 相 得 : ( 看 圖 47 頁 ) 河 圖 的 黑 白 點 分 配 如 下 : 北 下 方 一 白 ( 陽 ), 六 黑 ( 陰 ); 南 上 方 二 黑 七 白 ; 左 東 方 三 白 八 黑 ; 右 西 方 四 黑 九 白 ; 中 央 五 白 十 黑 東 方 屬 木, 南 方 屬 火 ; 西 方 屬 金, 北 方 屬 水 ; 中 央 屬 土 五 行 是 木 生 火, 故 二 ( 火 ) 是 由 八 木 所 生, 而 三 木 生 七 火 ( 二 八 丁 乙, 三 七 甲 丙 ); 一 水 由 九 金 所 生, 而 四 金 生 六 水 ( 一 九 壬 庚, 四 六 癸 辛 ) 二 八 與 三 七 方 向 相 對, 顛 倒 相 生 但 這 四 方 相 生, 皆 不 離 開 五 土, 位 於 中 央 6 兩 大 咸 亨 : 五 土 既 然 安 定, 天 與 地 當 然 亨 通 了, 不 有 障 蔽 或 震 傾 78 南 乾 中 缺 北 坤 中 盈 : 乾 卦 是 三 陽 爻 組 成, 坤 卦 是 三 陰 爻 組 成 乾 在 南 方 而 中 爻 由 陽 爻 變 成 陰 爻 ( 缺 因 爻 畫 斷 於 中 間 ), 坤 在 北 方 而 中 爻 由 陰 爻 變 為 陽 爻 ( 盈 即 滿, 因 爻 畫 無 斷 ) 乾 卦 因 而 變 為 離 卦, 坤 卦 因 而 變 為 坎 卦. 9 離 東 上 斷 坎 西 下 生 : 離 卦 上 爻 斷 變 為 震 卦, 坎 卦 下 爻 生 變 為 兌 卦 1112 兌 形 全 覆 震 象 全 傾 : 覆 與 傾 是 倒 轉 的 意 思 兌 卦 倒 轉 為 巽 卦, 震 卦 倒 轉 為 艮 卦 1314 巽 上 二 斷 艮 下 二 盈 : 巽 卦 上 二 爻 斷, 變 為 坤 卦, 艮 卦 下 二 爻 盈 滿 變 為 乾 卦 15 抽 爻 換 象 卦 變 位 更 : 以 上 各 卦 的 爻 都 有 變 更, 致 使 八 卦 都 變 換 其 形, 如 巽 變 為 坤 等 等, 而 各 卦 的 本 位 也 都 變 更, 如 離 卦 本 來 在 東 方 移 在 南 方, 坎 卦 本 在 西 方 而 移 在 北 方 這 就 是 先 天 卦 變 為 後 天 卦 也 也 就 是 萬 物 的 變 化 生 息 無 窮 之 故 也 46
54 邵 聖 [ 總 批 曰 ]: 先 天 是 對 待 立 位 後 天 是 流 行 之 氣 自 然 變 換 非 聖 賢 有 意 抽 更 乃 是 自 然 不 可 強 挪 牽 扯 得 來 的 以 陽 四 卦 多 陰 陰 四 卦 多 陽 是 陰 陽 交 相 為 命 詳 細 研 觀 卦 畫 讓 各 聖 伏 羲 神 農 文 周 孔 孟 再 出 身 臨 卦 畫 亦 難 添 湊 內 中 卦 畫 一 絲 一 毫 之 陰 陽 47
55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孔 聖 先 師 讚 曰 ( 以 下 録 自 邵 聖 注 解 ) (1) 乾 中 落 在 坤 內 (2) 坤 內 飛 向 乾 中 坎 離 從 此 易 西 東 (3) 諸 卦 相 因 而 動 (4) 甲 庚 丙 壬 陽 隷 (5) 乙 辛 丁 癸 陰 逢 合 十 各 生 妙 理 融 (6) 詳 指 後 天 作 用 乾 中 一 陽 落 在 坤 中 之 陰 而 為 坎 坤 內 一 陰 飛 在 乾 中 而 為 離 以 此 二 卦 坎 由 西 而 到 北 離 從 東 而 位 南 正 是 日 麗 中 天 月 盈 中 夜 何 等 光 明 能 以 比 及 除 此 二 卦 諸 卦 雖 相 隨 而 挪 動 總 不 如 坎 離 變 化 之 玄 妙 故 喻 修 煉 之 士 常 談 常 說 抽 坎 填 離 之 真 諦 莫 不 由 此 中 象 形 而 引 喻 在 乾 元 陽 之 時 諸 陰 遠 離 所 以 甲 庚 丙 壬 四 陽 配 乾 坎 艮 震 四 陽 卦 成 一 隸 在 坤 純 陰 之 候 諸 陽 散 漫 所 以 乙 辛 丁 癸 四 陰 配 巽 離 坤 兌 四 陰 卦 而 為 一 逢 括 而 包 之 諸 陽 諸 陰 必 根 基 中 央 陰 陽 二 宮 配 合 生 成 玄 妙 奧 理 無 窮 融 徹 貫 通 成 就 後 天 作 用 之 道 注 解 : 123 乾 中 落 在 坤 內 坤 內 飛 向 乾 中 坎 離 從 此 易 西 東 諸 卦 相 因 而 動 : 45 甲 庚 丙 壬 陽 隷 乙 辛 丁 癸 陰 逢 : 乾 卦 的 中 爻 ( 一 ) 落 在 坤 卦 的 內 面 即 是 中 爻, 使 坤 卦 ( ) 變 成 坎 卦 ( ); 同 時 坤 卦 的 內 爻 即 是 中 爻, 飛 上 南 方 投 入 乾 卦 ( ) 的 中 間 即 是 中 爻, 變 成 離 ( ) 卦, 使 坎 離 兩 卦 從 原 來 的 西 東 方, 遷 移 到 北 南 方 去, 因 此 使 到 各 卦 都 要 移 動 它 們 的 卦 位, 到 新 的 位 置 了 這 就 是 先 天 卦 變 為 後 天 卦 的 方 位 了, 請 看 各 圖 便 明 6 合 十 各 生 妙 理 融 詳 指 後 天 作 用 : 甲 丙 庚 壬 是 十 天 干 的 四 陽 干, 乙 丁 辛 癸 是 四 陰 干 試 看 洛 事 的 點 數, 對 待 的 數 字 是 一 九, 二 八, 三 七, 四 六, 皆 合 為 十 數 這 是 否 就 是 後 天 生 成 之 作 用? 48
56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要 能 明 陰 如 何 剝 削 陽 如 何 煆 煉 務 先 曉 得 乾 坤 變 化 坎 離 抽 填 刹 時 就 是 聖 賢 仙 佛 49
57 第 五 章 言 天 地 陰 陽 之 數 也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玄 穹 上 帝 曰 ( 以 下 録 自 邵 聖 注 解 ) (1) (2) 天 一 坎 陽 地 二 離 陰 (3) (4) 天 三 震 陽 地 四 兌 陰 (5) (8) 天 九 乾 陽 地 八 巽 陰 (7) (8) 天 七 艮 陽 地 六 坤 陰 (9) (10) 天 五 陽 極 地 十 陰 純 河 圖 之 位 天 一 生 水 居 北 地 二 生 火 居 南 天 三 生 木 居 東 地 四 生 金 居 西 在 洛 書 之 方 天 九 乾 陽 之 火 退 居 後 天 西 北 地 八 巽 陰 之 木 退 居 後 天 東 南 天 七 艮 陽 退 居 東 北 地 六 坤 陰 退 居 西 南 天 五 陽 極 居 中 為 主 地 十 純 陰 在 外 以 成 由 此 可 知 河 洛 之 體 用 變 化 之 方 位 生 長 造 物 不 能 終 期 注 解 : 1234 天 一 坎 陽 地 二 離 陰 天 三 震 陽 地 四 兌 陰 : 單 數 稱 為 天 數, 陽 數 及 奇 數, 即 是 一 三 五 七 九 雙 數 稱 為 地 數, 陰 數 及 偶 數 故 天 一, 天 三, 天 五, 天 七, 天 九, 皆 陽 數, 單 數 地 二, 地 四, 地 六, 地 八, 地 十, 皆 陰 數, 雙 數 參 看 河 圖 合 五 行 之 圖 細 說 易 經 便 可 明 白 天 一 生 水 居 北, 地 二 生 火 居 南, 天 三 生 木 居 東, 地 四 生 金 居 西 在 後 天 八 卦, 就 變 于 天 一 水 坎 居 北, 地 二 火 離 居 南, 天 三 木 震 居 東, 地 四 金 兌 居 西 也 證 明 先 天 八 卦 及 後 天 八 卦 的 關 係 5678 天 九 乾 陽 地 八 巽 陰 天 七 艮 陽 地 六 坤 陰 : 看 上 面 邵 聖 翻 譯 白 話 便 明 至 於 天 九 乾 陽 退 居 後 天 西 北 及 地 六 坤 陰 退 居 西 南 二 句, 在 第 四 章 已 有 提 示 : 看 67 翻 譯 南 乾 中 缺, 北 坤 中 盈 兩 句 : 乾 因 老 退 居 後 天 西 北 隅 方 而 不 主 事 ; 坤 母 因 抽 去 中 陰, 不 能 用 事, 乃 退 居 西 南 隅 靜 閑 之 位 50
58 9 天 五 陽 極 地 十 陰 純 : 五 在 方 向 居 中, 十 也 如 是 因 十 是 五 的 雙 重 五 是 陽 數, 十 是 陰 萬 物 的 不 停 造 化 皆 可 從 先 後 天 兩 個 八 卦, 及 其 變 動 方 位, 及 五 行 之 推 行, 而 明 瞭 邵 聖 [ 總 批 曰 ]: 天 一 地 二 天 三 地 四 皆 是 先 天 對 待 方 位 而 言 天 九 地 八 天 七 地 六 天 五 地 十 皆 是 後 天 流 行 之 氣 以 資 陰 陽 之 功 用 由 坎 北 方 水 順 生 東 方 震 木 木 生 南 方 離 火 火 生 西 南 之 坤 土 土 生 西 方 兌 金 土 於 中 虛 藉 憑 氣 化 不 居 方 位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西 方 佛 祖 讚 曰 ( 以 下 録 自 邵 聖 注 解 ) (1) 一 二 三 四 五 數 (2) 六 七 八 九 十 名 (3) 奇 則 陽 兮 偶 則 陰 (4) 包 括 圖 書 不 紊 (5) 先 天 生 成 之 本 (6) 後 天 對 待 之 形 (7) 和 盤 托 出 荷 皇 仁 (8) 中 外 均 宜 皈 命 一 二 三 四 五 乃 先 天 生 物 之 數 參 天 兩 地 之 合 成 六 七 八 九 十 乃 後 天 成 物 之 數 偶 三 奇 二 之 併 湊 故 一 三 五 七 九 為 奇 為 陽 二 四 六 八 十 為 偶 為 陰 包 括 河 圖 洛 書 一 定 之 數 不 庸 紊 亂 在 先 天 一 二 三 四 五 為 生 之 始 六 七 八 九 十 為 成 之 本 在 後 天 一 三 五 七 九 居 正 以 對 二 四 六 八 十 居 偶 以 待 均 行 繪 書 滿 盤 拿 出 以 顯 萬 物 荷 蒙 皇 天 眷 愛 中 外 均 歸 生 成 之 本 賦 與 之 命 51
59 注 解 : 1 一 二 三 四 五 數 : 參 ( 三 ) 天 兩 地 即 是 先 天 生 數 ( 一 二 三 四 五 之 數 ), 三 個 天 數 奇 數 就 是 一 三 五 ; 兩 個 地 數 偶 數 就 是 二 四 2 六 七 八 九 十 名 : 六 七 八 九 十 ( 後 天 成 數 ) 有 三 偶 二 奇 之 數, 就 是 六 八 十 偶 數 ; 七 九 奇 數 3 奇 則 陽 兮 偶 則 陰 : 單 數 是 奇 ( 一 三 五 七 九 ), 雙 數 是 偶 ( 二 四 六 八 十 ) 4 包 括 圖 書 不 紊 : 河 圖 及 洛 書 所 用 的 數 字 也 不 外 在 奇 偶 之 內, 不 是 奇 即 是 偶 5 先 天 生 成 之 本 : 一 二 三 四 五 就 是 先 天 生 數, 六 七 八 九 十 是 成 數 6 後 天 對 待 之 形 : 試 看 洛 書 便 可 看 到 四 方 ( 居 正 ) 及 中 央 的 點 數 是 一 三 五 七 九, 一 對 九, 三 對 七, 四 角 ( 隅 ) 的 點 數 是 二 四 六 八 ; 二 對 八, 四 對 六, 各 相 對 合 即 十 縱 橫 合 即 十 五 7 和 盤 托 出 荷 皇 仁 : 以 全 盤 所 有 的 畫 及 數 字, 便 可 看 出 萬 物 的 生 成 皆 有 一 定 的 規 律, 皆 有 主 裁 者 也, 都 是 上 天 好 生 之 德 之 生 成 也 8 中 外 均 宜 皈 命 : 因 此 中 國 及 外 國 所 有 的 人 及 萬 物, 皆 須 聽 從 上 天 之 命 令 邵 聖 [ 總 批 曰 ]: 此 是 後 天 卦 對 待 由 一 至 十 順 序 而 發 揮 後 天 卦 之 方 位 使 用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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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第 六 章 言 天 地 無 私 覆 載, 故 能 無 息 生 成 也 經 文 玄 穹 上 帝 曰 圖 書 奇 偶 天 地 生 成 獨 陽 不 長 孤 陰 不 生 白 話 翻 譯 河 圖 及 洛 書 的 道 理, 說 法 都 是 一 樣, 奇 數 及 偶 數 都 是 配 合, 使 萬 物 皆 由 天 生 地 成, 陰 陽 造 化 只 有 陽 而 無 有 陰, 萬 物 是 不 能 生 成 的, 只 有 陰 而 無 有 陽, 萬 物 也 不 能 生 成 陰 陽 交 媾 (1) 上 下 皆 春 惟 在 陰 與 陽 交 合 相 配, 才 能 生 成 萬 物, 使 天 地 和 諧, 萬 物 如 在 春 季 一 樣, 生 生 不 息, 變 化 無 窮 彼 來 此 往 此 環 彼 循 無 私 無 息 生 物 生 人 春 去 冬 來, 陰 上 陽 降, 彼 此 循 環 不 已, 造 化 萬 物 無 停 陰 陽 循 環, 皆 不 從 自 私 心, 也 不 停 息, 生 成 人 類 及 動 植 萬 物 (2) 胎 卵 濕 化 蟲 介 獸 禽 不 論 是 胎 生, 卵 生, 濕 化 所 生, 由 蟲 甲 人 類 及 禽 獸 蛟 龍 魚 鱉 虎 豹 犀 麟 由 蛟 龍 魚 鱉 之 類, 虎 豹 犀 牛, 及 麒 麟 等 物 (3) 奇 花 異 果 山 榛 隰 苓 飛 潛 異 質 動 植 殊 形 (4) 下 橫 上 首 一 二 三 魂 (5) 無 不 覆 載 靡 不 陶 甄 或 是 花 果 植 物, 生 在 山 中 或 在 隰 中 飛 禽 魚 類, 都 各 有 不 同 的 體 質, 動 物 植 物 都 各 有 不 同 的 形 狀 或 是 頭 生 在 身 體 之 上 ( 如 人 ), 或 生 在 身 體 之 下 ( 如 樹 木 的 根 頭 ), 或 生 在 與 身 平 橫 ( 如 動 物 ), 或 擁 有 一 條 靈 魂 ( 植 物 ), 兩 條 靈 魂 ( 飛 潛 ) 或 三 條 靈 魂 ( 動 物 之 類 ) 天 地 皆 無 不 遮 蓋 以 及 裝 載 所 有 的 一 切 萬 物, 無 不 培 育 及 鑒 定 萬 物 的 好 壞 54
62 (6) 物 則 並 育 道 則 並 行 天 地 生 育 所 有 的 萬 物, 大 道 也 運 行 於 萬 物 之 間, 無 私 無 欲, 平 等 的 對 待 萬 物, 有 生 即 必 有 死, 應 生 即 生, 應 死 即 死 均 歸 變 化 悉 荷 生 成 使 萬 物 都 平 等 的 變 化, 使 萬 物 都 自 然 生 成, 無 有 絲 毫 的 私 偏, 這 就 是 大 道 了 ( 參 看 道 德 經 ) 注 解 : 1. 媾 : 結 合, 配 合 也 2. 胎 卵 濕 化 : 道 家 佛 家 所 說 的 四 生 也 3. 隰 : 低 濕 的 地 方 4. 一 二 三 魂 : 人 有 三 魂 七 魄 人 及 動 物 皆 有 三 魂 即 是 天 地 之 精 魂, 氣 魂, 神 魂 飛 潛 只 有 精 氣 二 魂, 植 物 只 有 氣 魂 ( 请 看 第 59 页 玉 露 金 盤 ) 5. 陶 甄 : 陶 是 教 育 培 養 ; 甄 是 審 查 鑒 定 優 劣, 真 偽 天 地 培 養 及 鑒 定 萬 物 的 善 惡, 使 善 良 者 生 存, 惡 劣 者 淘 汰 生 為 人 者, 豈 不 慎 哉! 6. 道 則 並 行 : 清 淨 經 大 道 無 形, 生 育 天 地, 大 道 無 情, 運 行 日 月, 大 道 無 名, 長 養 萬 物 5 與 6 無 不 覆 載 靡 不 陶 甄 物 則 並 育 道 則 並 行 : 中 庸 第 三 十 章 : 譬 如 天 地 之 無 不 持 載, 無 不 覆 幬, 辟 如 四 時 之 錯 行, 如 日 月 之 代 明 萬 物 並 育 而 不 相 害, 道 並 行 而 不 相 悖, 小 德 川 流, 大 德 敦 化, 此 天 地 之 所 以 為 大 也 朱 子 集 注 : 天 覆 地 載, 萬 物 並 育 於 其 間 而 不 相 害 ; 四 時 日 月, 錯 行 代 明 而 不 相 悖 所 以 不 害 不 悖 者, 小 德 之 川 流 ; 所 以 並 育 並 行 者, 大 德 之 敦 化 邵 聖 注 曰 : 圖 書 奇 偶 合 湊 而 成 天 二 十 五 地 三 十 皆 不 離 乎 中 五 外 十 以 生 以 成 若 獨 陽 離 十 之 成 數 則 不 長 孤 陰 離 五 之 生 數 則 不 生 是 以 天 陽 地 陰 上 降 下 騰 然 後 天 能 雲 行 雨 施 地 能 草 木 叢 茂 上 下 交 泰 陽 來 陰 往 盈 虛 消 息 天 無 私 覆 地 無 私 載 萬 物 無 私 息 以 生 物 之 心 生 人 以 生 人 之 心 生 物 莫 不 充 塞 宇 宙 遍 滿 乾 坤 巨 細 織 微 均 賦 天 之 性 而 生 地 之 命 而 長 若 胎 生 是 精 血 配 合 而 娩 卵 是 氣 55
63 息 相 感 而 產 濕 是 象 形 凝 結 而 體 化 隨 寒 暑 而 變 蟲 稟 五 行 之 氣 介 體 五 行 之 陽 禽 屬 風 氣 而 脫 化 獸 因 血 精 而 產 生 蛟 龍 屬 乾 能 飛 潛 魚 鼈 屬 坎 難 昇 騰 虎 豹 犀 牛 居 山 施 兇 惡 麒 蹄 鱗 趾 下 界 產 瑞 英 奇 花 異 果 兆 富 貴 山 榛 隰 苓 鍾 秀 靈 飛 潛 上 下 各 異 其 質 動 植 流 定 各 分 其 形 皆 由 下 橫 上 首 一 二 三 魂 以 異 以 殊 然 無 一 不 受 天 之 覆 地 之 載 靡 一 不 受 陰 之 陶 陽 之 甄 生 則 並 生 死 則 均 死 並 行 於 道 而 不 亂 同 歸 一 程 而 不 分 變 化 之 妙 生 育 之 神 悉 蒙 天 地 之 恩 邵 聖 [ 總 批 曰 ]: 此 章 詳 言 天 地 生 物 之 作 用 猶 譬 天 地 為 鼎 爐 萬 物 為 銅 鐵 陰 陽 為 煤 炭 以 成 煆 煉 之 意 思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賜 福 天 官 讚 曰 ( 天 官 在 世 時 就 是 偉 大 的 堯 帝 也 ) 彼 此 循 環 來 往 陰 與 陽, 黑 與 白, 一 切 皆 互 相 交 替, 一 來 一 去 陰 陽 上 下 交 分 宇 宙 間 的 陰 陽 兩 氣, 或 分 時, 或 合 時, 或 在 地 上, 或 在 天 上, 都 不 斷 的 變 化, 生 成 天 地 間 之 萬 物 或 變 或 化 荷 生 成 這 便 是 陰 陽 造 化 及 變 化 萬 物 的 玄 妙 (1) 人 物 不 無 差 等 (2) 下 首 橫 首 上 首 (2) 一 魂 二 魂 三 魂 (3) 萬 紫 千 紅 總 是 春 但 是 萬 物 的 生 成, 長 大, 老 死, 其 體 形, 顏 色 皆 有 肯 定 不 同 的 方 面, 萬 物 的 種 類 不 可 盡 數, 萬 物 的 變 化 更 是 不 可 思 議 但 總 而 言 之, 不 論 是 下 首 ( 如 草 木 ), 橫 首 ( 如 動 物 ) 或 上 首 ( 如 人 類 ) 的 生 靈 不 管 它 們 只 擁 有 一 魂 ( 植 物 ) 二 魂 ( 飛 潛 ) 或 三 魂 ( 動 物 ) 萬 萬 生 靈, 萬 種 千 類, 它 們 都 受 天 地 的 恩 惠, 都 在 化 生 之 中, 不 停 的 繁 殖, 不 同 的 變 更, 如 春 天 萬 千 花 草, 不 同 的 顏 色, 都 在 生 長 發 育 改 變 56
64 (4) 均 應 歸 真 返 本 但 是 最 後 還 須 要 歸 於 死 的 方 向, 都 會 歸 回 原 來 的 真 面 目 及 居 所 所 以 萬 物 皆 須 遵 照 大 道 天 理, 修 其 本 性 而 回 歸 上 天 了, 我 們 的 源 頭 呀 注 解 : 1 人 物 不 無 差 等 : 即 是 有 差 ( 別 ) 等 ( 級 ) 2 下 首 橫 首 上 首 一 魂 二 魂 三 魂 : 看 上 段 下 橫 上 首, 一 二 三 魂 的 白 話 及 注 解 4 3 萬 紫 千 紅 總 是 春 : 春 是 生 長 萬 物 的 時 間, 使 百 花 齊 放, 顏 色 豔 麗, 萬 物 豐 富 多 彩 4 均 應 歸 真 返 本 : 均 即 同 樣 平 等 應 即 應 該 歸 真 返 本 : 歸 回 真 的 源 頭, 返 回 本 來 的 位 置, 即 萬 物 由 天 而 生, 就 該 歸 回 天 上 了! 邵 聖 注 解 : 彼 此 循 環 來 往 陰 陽 上 下 交 分 是 寒 來 暑 往 日 月 代 明 四 時 錯 行 如 春 溫 夏 熱 秋 凉 冬 寒 暑 變 物 之 性 寒 變 物 之 情 畫 變 物 之 形 夜 變 物 之 體 雨 化 物 之 走 風 化 物 之 飛 露 化 物 之 草 雷 化 物 之 木 聲 色 氣 味 以 殊 耳 目 口 鼻 以 分 均 荷 天 地 之 生 成 然 飛 者 食 木 走 者 食 草 人 兼 飛 走 而 並 用 之 所 以 不 能 同 等 而 差 差 蓋 動 物 得 天 地 精 氣 神 之 三 魂 飛 潛 得 天 地 精 氣 之 二 魂 草 木 濕 化 得 天 地 一 氣 之 魂, 合 總 起 來 到 春 夏 草 木 萌 芽, 燦 爛 景 新 飛 潛 跳 躍 脫 毛 換 鱗 到 秋 冬 均 要 歸 藏 一 定 處 所 猶 龍 潛 淵 蟲 伏 穴 鳥 獸 棲 巢 之 意 思 邵 聖 [ 總 批 曰 ]: 天 地 陰 陽 上 來 下 往 交 合 分 離 之 氣 以 生 長 萬 物 各 稟 其 性 命 之 理 以 為 比 較 豈 可 一 律 而 定 其 形 象 故 事 物 賴 天 地 之 氣 生 於 寒 者 其 性 必 熱 生 於 熱 者 其 性 必 寒 生 於 水 者 其 性 必 火 生 於 火 者 其 性 必 水 各 賦 各 之 性 而 然 究 竟 返 本 之 時 可 能 同 一 生 死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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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摘 自 玉 露 金 盤 第 57 页 以 上 解 释 皇 经 的 下 首 橫 首 上 首, 一 魂 二 魂 三 魂 ( 第 六 章 ) 及 人 心 七 窍, 原 符 北 斗 七 星 ( 第 二 十 三 章 ) 59
67 第 七 章 詳 言 人 生 之 異 物 一 切 由 己 主 持 也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玄 穹 上 帝 曰 (1) 然 物 雖 眾 惟 人 最 靈 得 天 獨 厚 得 地 獨 精 雖 然 萬 物 眾 多, 不 可 計 算, 但 只 有 人 類, 才 是 萬 物 最 精 靈, 最 有 靈 性 的 種 類 因 為 人 類 得 到 天 獨 一 無 二 的 厚 愛 及 賜 賦 的 靈 性, 以 及 得 到 地 的 獨 一 無 二 的 精 華 及 體 質 (2) 一 小 天 地 四 大 光 明 人 因 而 就 是 一 個 小 天 地 了, 與 天 地 一 樣, 能 生 長 萬 物 及 殺 害 萬 物 人 身 由 四 大 造 成, 即 地 水 火 風 ( 即 五 行 金 木 水 火 土 加 上 風 ) 因 得 到 天 地 四 大 的 正 氣, 而 發 出 光 明 他 物 只 得 到 五 行 的 偏 氣 而 已 可 神 可 鬼 (3) 半 陽 半 陰 既 然 人 身 是 由 天 地 造 成, 就 自 然 承 接 了 天 地 的 陰 陽 兩 氣 了, 因 此 半 陰 半 陽, 可 成 為 神 升 上 天 堂, 也 可 變 成 鬼 墜 落 地 獄 上 達 君 子 (4) 下 達 小 人 上 達 天 堂 的 人 就 是 有 德 行 的 君 子 了, 下 達 地 獄 的 人 就 是 造 惡 多 端 的 小 人 了 小 人 則 鬼 君 子 則 神 鬼 則 下 落 神 則 上 升 (5) 聽 人 所 作 視 人 所 行 天 地 的 定 律 就 是 造 惡 的 小 人, 不 能 成 道, 只 得 成 鬼 ; 善 德 的 君 子, 自 當 升 天, 成 神 作 佛 鬼 當 然 下 降 地 獄, 神 當 然 上 升 天 堂 極 樂 世 界 上 天 堂 或 落 地 獄 就 完 全 依 靠 人 的 所 作 所 為, 是 善 或 是 惡 而 已 天 堂 地 獄 之 路, 皆 由 人 自 己 打 出 來 的, 皆 由 報 應 而 來 60
68 注 解 : 1. 最 靈 : 靈 者 精 靈, 聰 明, 富 有 靈 性 靈 感 萬 萬 生 靈 之 中, 惟 人 最 有 靈 性, 造 惡 造 善, 皆 是 人 自 己 所 作 所 為 也 2. 一 小 天 地 : 人 既 是 天 地 正 氣 所 生, 當 然 就 具 有 天 地 的 本 性, 能 夠 生 物, 也 能 夠 殺 物 看 看 世 界 的 戰 爭, 殺 死 殘 害 萬 萬 生 靈, 豈 不 是 由 人 所 作 日 中 食 物, 豈 不 殺 死 無 數 的 魚 蝦 牛 羊 雞 鴨 等 物 人 的 種 植 及 養 六 畜, 以 及 人 造 懷 孕, 豈 不 是 生 成 萬 物 嗎? 人 的 造 化 能 力, 豈 不 與 天 地 一 樣? 善 哉! 哀 哉, 看 人 之 所 為 所 作 而 已! 3. 可 神 可 鬼 : 人 可 成 為 神 仙 聖 佛, 利 益 眾 生 ; 也 可 成 為 妖 精 鬼 怪, 危 害 萬 物, 唯 是 依 靠 人 的 身 心 的 作 為 4. 上 達 君 子 ; 下 達 小 人 : 君 子 就 是 有 道 德 修 身 養 性 的 人, 小 人 就 是 無 惡 不 作 的 人 只 有 善 良 才 能 回 天 也! 萬 惡 的 人, 天 地 不 容 也! 論 語 子 路 十 三 子 曰 : 君 子 上 達, 小 人 下 達 集 注 : 君 子 循 天 理, 故 日 進 乎 高 明 ; 小 人 殉 人 欲, 故 日 究 乎 汙 下 5. 聽 人 所 作 視 人 所 行 : 易 經 曰 : 積 善 之 家, 必 有 餘 慶 ; 積 不 善 之 家, 必 有 餘 殃 因 果 報 應, 就 看 及 聽 各 人 的 作 為 而 已 邵 圣 注 解 : 天 之 生 物 地 之 成 物 擴 而 觀 之 有 恆 沙 之 多 不 可 思 議 之 廣 以 及 三 千 世 界 山 之 產 水 之 興 飛 潛 動 植 無 不 稟 陰 陽 之 精 華 日 月 之 鍾 靈 以 全 體 質 身 骸 供 給 人 用 所 以 惟 人 最 靈 是 獨 得 天 氣 之 厚 地 脈 之 精 謂 之 小 天 地 是 謂 人 如 天 地 能 生 物 能 收 物 能 以 網 罟 羅 飛 潛 能 以 斧 斤 取 樹 植 能 播 百 穀 以 生 能 取 魚 鼈 以 食 能 蓄 犬 馬 以 用 能 殺 雞 犬 以 養 雖 兇 猛 之 虎 能 捕 吉 瑞 之 鳳 毛 能 拔 性 命 處 萬 物 之 上 不 飛 而 能 飛 不 潛 而 能 潛 東 西 南 北 四 方 之 遠 無 不 達 四 海 之 深 無 不 及 能 以 日 月 合 明 天 地 同 流 神 明 變 化 陰 陽 難 測 鬼 物 難 猜 妙 奧 難 窮 盡 世 難 明 一 撇 之 陽 一 捺 之 陰 半 陽 半 陰 之 道 君 子 小 人 之 分 遐 邇 可 臨 高 上 可 登 深 底 可 及 上 升 而 極 無 上 下 達 而 屆 胡 底 是 以 出 入 變 化 進 退 古 今 經 綸 天 地 鑒 察 動 靜 聽 聞 語 默 任 意 權 行 不 私 不 祕 燭 照 乾 坤 至 尊 至 貴 垂 表 古 今 豈 獨 最 靈 可 以 擬 盡 歟 61
69 邵 聖 [ 總 批 曰 ]: 凡 人 物 皆 從 無 量 曠 劫 而 來 若 能 保 守 天 命 之 性 不 失 可 為 最 靈 最 貴 若 失 本 來 天 真 可 謂 至 賤 至 愚 與 禽 獸 無 異 此 言 誠 不 我 欺 所 以 上 達 為 君 子 為 神 明 下 達 為 小 人 為 魄 鬼 蓋 上 達 即 是 昇 天 堂 之 路 下 達 即 是 入 地 獄 之 門 上 下 分 明 兩 途 不 在 他 求 只 在 人 之 身 內 視 聽 言 動 之 準 則 後 之 善 男 善 女 可 要 貴 重 己 身 最 靈 難 得 之 身 朝 夕 修 持 以 免 入 於 至 賤 至 愚 輪 道 為 好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赦 罪 地 官 讚 曰 ( 赦 罪 地 官 在 世 之 時 即 是 偉 大 的 舜 帝 也 ) 全 球 凡 有 血 氣 在 全 地 球 上, 凡 有 血 氣 的 飛 潛 胎 生 動 物 屈 指 惟 人 最 靈 奈 多 暴 棄 負 生 成 彎 著 手 指 算 一 算, 也 只 有 人 類 才 是 最 靈 活, 最 聰 明, 最 富 有 靈 性 的 動 物 莫 奈 多 數 的 人, 卻 自 暴 自 棄, 糟 蹋 天 地 特 賜 給 人 的 靈 性 身 心, 不 修 正 道, 不 行 道 德, 胡 來 亂 為, 無 惡 不 作, 致 使 死 後 不 能 歸 天, 辜 負 了 天 地 上 帝 恩 賜 這 獨 一 無 二 的 靈 性 的 大 恩 惠, 生 成 了 人 的 心 身 本 性 人 若 好 好 修 持, 即 肯 定 可 以 回 天, 成 聖 作 佛 此 章 特 為 點 醒 因 此 這 章 經 文, 上 帝 特 賜 世 人, 指 點 世 人 醒 悟, 不 再 造 惡, 去 邪 歸 正, 渡 己 渡 人 位 界 陰 陽 神 鬼 品 判 君 子 小 人 上 下 由 己 定 方 針 不 然 的 話, 造 惡 自 當 為 鬼, 跌 在 陰 間, 人 就 是 站 在 這 陰 陽 善 惡 鬼 神 的 中 間 界 線 人 的 一 切 品 行 舉 止, 或 善 或 惡, 便 判 斷 了 一 個 人 是 否 是 個 君 子, 或 是 小 人 所 以 上 天 堂 或 下 地 獄, 都 由 自 己 定 下 的 人 生 方 針 所 決 定 所 謂 自 食 其 果, 種 瓜 得 瓜, 種 豆 得 豆 62
70 後 進 須 當 遵 凜 後 世 的 人, 因 此 必 須 遵 守 及 嚴 厲 實 行 這 章 經 文 的 指 示, 積 功 累 果, 回 頭 是 岸, 才 能 脫 離 苦 海, 回 歸 無 極 之 天 注 解 : 1. 屈 指 : 彎 著 手 指 算 數 2. 暴 棄 : 孟 子, 離 婁 章 上 : 言 非 ( 毀 ) 禮 義, 謂 之 自 暴 也 ; 吾 身 不 能 居 仁 由 義, 謂 之 自 棄 也 朱 子 : 毀, 自 害 其 身 者, 不 知 禮 義 之 為 美 而 非 毀 之 自 棄 其 身 者, 猶 知 仁 義 之 為 美, 但 溺 於 怠 惰, 自 謂 必 不 能 行 負 生 成 : 辜 負 天 生 地 成, 造 化 人 的 恩 惠 也 3. 方 針 : 方 向 也 4. 後 進 : 後 生, 後 輩 的 人 也 遵 凜 : 即 嚴 厲 遵 行 邵 聖 注 解 : 全 球 之 大 五 洲 之 寬 生 物 何 能 一 體 然 居 熱 帶 動 多 剛 燥 植 多 降 茂 寒 帶 動 多 清 秀 植 多 堅 硬 溫 帶 動 多 平 和 植 多 甘 淡 皆 緣 地 處 之 不 同 而 稟 受 亦 因 之 而 殊 至 於 凡 有 血 氣 是 專 指 飛 潛 胎 產 之 物 而 言 然 普 天 之 下 舟 之 所 及 車 之 所 行 人 力 所 至 之 處 一 切 飛 潛 動 植 莫 不 推 人 最 靈 蓋 人 亦 算 動 物 之 一 無 論 蠻 貊 之 人 五 族 之 人 五 種 之 人 雖 居 處 不 同 而 形 狀 則 不 異 反 而 言 之 謂 人 統 而 言 之 謂 人 約 而 言 之 聖 賢 仙 佛 君 子 小 人 愚 智 庸 劣 皆 由 人 之 變 化 均 含 血 性 之 身 氣 質 之 體 益 當 尊 親 自 己 心 身 寶 貴 自 己 性 靈 奈 何 自 暴 自 棄 甘 人 邪 徑 遺 誤 天 地 之 生 成 辜 負 父 母 之 恩 情 此 章 不 得 不 特 為 之 點 醒 使 人 民 由 假 修 真 由 邪 轉 正 可 位 上 界 之 神 不 位 下 界 之 鬼 可 列 上 品 之 君 子 不 列 下 品 之 小 人 上 下 之 位 置 皆 從 自 己 心 針 上 定 南 北 面 目 上 定 趨 行 股 肱 上 定 去 路 手 足 上 定 陂 平 似 此 而 作 既 方 向 不 失 則 清 淨 之 地 極 樂 之 國 雖 遠 億 兆 程 里 轉 瞬 即 到 回 頭 即 登 縱 然 後 進 晚 行 亦 可 成 先 進 早 覺 惟 在 資 深 波 羅 左 右 逢 源 戒 慎 恐 懼 以 懷 凜 遵 不 失 耳 63
71 邵 聖 [ 總 批 曰 ]: 天 之 生 物 生 人 何 嘗 有 一 點 私 心 而 良 莠 不 一 賢 愚 不 等 是 自 然 之 理 難 以 一 律 蓋 平 等 高 下 在 佛 則 云 無 高 下 平 等 是 指 眾 生 皆 含 有 佛 之 性 以 生 不 是 其 他 之 平 等 若 昧 心 執 迷 不 悟 之 徒 強 說 佛 法 平 等 無 高 下 之 階 何 以 有 聲 聞 緣 覺 四 果 之 次 第 蓮 台 九 品 之 高 下 九 品 即 天 正 引 保 頂 四 八 十 地 五 行 外 加 執 事 惟 願 人 之 自 作 自 修 而 不 自 暴 自 棄 以 分 別 耳 64
72 第 八 章 言 歷 代 之 教 養 實 由 上 蒼 之 主 持 也. 經 文 玄 穹 上 帝 曰 (1) 恐 失 其 道 特 作 之 君 三 皇 創 造 二 帝 平 成 饑 制 飲 食 寒 制 衣 襟 鑽 木 取 火 造 字 代 繩 制 禮 作 樂 女 嫁 男 婚 白 話 翻 譯 上 帝 造 下 了 人 種, 又 恐 怕 人 類 降 下 以 後, 失 去 天 良 本 性, 不 能 回 歸 天 上, 因 此 特 別 派 下 聖 賢 仙 佛, 下 凡 救 世, 教 導 世 人, 修 身 養 性, 開 闢 文 化, 養 生 保 命, 渡 回 無 極 如 派 下 伏 羲, 神 農, 及 軒 轅 ( 黃 帝 ) 稱 為 三 皇, 作 為 人 民 之 君 皇 也 伏 羲 聖 帝 開 始 八 卦 易 經 之 道, 並 教 人 民 人 倫 之 理, 開 始 文 明 世 界 神 農 聖 帝 教 人 耕 種 並 開 始 以 草 藥 治 病 黃 帝 軒 轅 教 人 養 蠺 治 絲 以 制 衣 服, 並 發 明 指 南 針 開 始 世 上 的 科 學 創 造 二 帝 即 堯 舜 聖 帝, 開 始 全 地 球 上 最 早 的 民 主 制 度, 即 是 選 舉 賢 能 坐 位 堯 帝 老 時, 徵 求 五 嶽 選 舉 賢 士 繼 承 帝 位 五 嶽 ( 部 落 之 領 首 ) 皆 推 薦 道 德 聞 名 的 孝 子 大 舜 繼 承 之 後, 舜 帝 也 同 樣 由 眾 領 首 推 薦 治 水 聞 名 之 大 禹 繼 承 帝 位, 當 時 天 下 大 治, 皆 因 二 帝 以 道 德 教 育, 大 道 無 為 治 理 天 下, 使 人 民 國 家 富 裕, 國 泰 民 安, 四 夷 來 歸, 天 下 太 平, 成 全 天 之 聖 命 其 他 聖 人 如 燧 人 氏, 教 人 民 鑽 木 取 火 黃 帝 之 臣 倉 頡 也 開 始 造 字 禮 儀 及 音 樂 也 從 而 開 始, 人 倫 大 事 也 開 始 製 作, 包 括 男 女 婚 姻, 葬 埋 之 事 然 徒 飽 暖 (2) 則 近 獸 禽 到 舜 帝 之 時, 人 民 已 足 衣 足 食, 大 舜 卻 憂 慮 到 人 民 雖 有 飽 暖, 而 無 道 德 人 倫, 即 皆 品 德 不 修, 自 然 降 於 禽 獸 的 作 為 了 司 徒 使 契 學 校 教 民 因 而 特 派 大 臣 契 作 為 司 徒, 教 育 部 長 之 責, 65
73 創 辦 學 校, 教 導 人 民 道 德 倫 理 君 臣 有 義 父 子 有 親 教 導 五 倫 之 間 的 道 德 行 為, 即 君 臣 有 義, 父 子 有 親, 君 愛 臣, 臣 忠 君, 父 慈, 子 孝 夫 婦 須 別 長 幼 宜 分 夫 唱 婦 隨, 相 敬 相 遂 ; 長 愛 惜 幼 幼 尊 敬 長 (2) 良 朋 推 食 益 友 傾 心 上 行 下 效 俗 美 風 醇 朋 友 互 相 推 讓, 包 括 財 利 飲 食 ; 善 友 可 以 投 心 上 位 長 輩 的 人 所 作 所 為, 下 位 後 輩 的 人 自 然 效 範, 社 會 風 氣 就 自 然 的 變 成 美 好 善 良 注 解 : 1. 特 作 之 君 : 梁 惠 王 下 孟 子 引 書 經. 周 書. 太 誓 曰 : 天 降 下 民, 作 之 君, 作 之 師, 惟 曰 其 助 上 帝 2. 從 然 徒 飽 暖 至 益 友 傾 心 十 句, 可 看 孟 子 公 孫 醜 下 : 飽 食, 暖 衣 逸 居 而 無 教, 則 近 於 禽 獸 聖 人 有 憂 之, 使 挈 為 司 徒, 教 以 人 倫 : 父 子 有 親, 君 臣 有 義, 夫 婦 有 別, 長 幼 有 序, 朋 友 有 信 邵 聖 注 解 : 考 諸 經 典 徵 諸 文 獻 上 古 混 沌 之 時 人 民 智 識 淺 薄 故 穴 居 野 處 茹 毛 飲 血 男 女 裸 體 與 獸 禽 無 異 迨 後 三 皇 次 第 而 出 上 天 之 帝 恐 人 民 久 失 其 道 致 成 為 真 禽 獸 故 特 降 天 資 靈 敏 之 君 以 治 化 世 界 降 聰 明 睿 智 之 師 以 教 範 人 民 就 是 伏 羲 神 農 軒 轅 三 皇 恐 人 民 樹 處 而 顛 野 居 而 病 故 為 之 屋 宇 棟 樑 宮 室 城 廓 以 安 以 棲 又 為 鑽 木 火 食 烹 飪 鼎 鑊 以 養 以 食 又 為 養 蠺 治 絲 造 衣 作 裳 以 遮 以 禦 又 為 之 制 禮 作 樂 男 婚 女 嫁 以 興 以 立 復 恐 人 民 不 知 春 秋 不 識 耕 種 而 為 結 繩 作 字 歷 數 甲 子 使 人 民 按 時 播 種 而 不 致 誤 天 之 時 失 地 之 宜 所 以 三 皇 創 造 人 民 俾 所 遵 行 文 化 由 此 漸 開 至 唐 堯 虞 舜 又 加 以 改 革 世 運 昌 隆 為 之 一 盛 百 度 為 之 一 新 天 因 以 成 地 因 以 平 正 是 戍 衣 而 治 無 為 而 化 風 調 雨 順 之 時 代 家 富 國 裕 之 世 界 舜 復 憂 人 民 飽 食 暖 居 安 逸 而 無 教 則 66
74 近 於 禽 獸 故 令 其 臣 契 為 司 徒 以 鄰 里 鄉 黨 設 庠 序 學 校 以 教 務 期 人 人 知 三 綱 五 常 一 時 一 刻 不 可 缺 一 呼 一 吸 不 可 離 君 臣 之 義 父 子 之 親 夫 婦 之 和 長 幼 之 分 朋 友 之 信 當 隨 時 而 行 隨 地 而 盡 四 海 兄 弟 朋 友 之 盛 須 要 分 別 益 損 益 友 宜 傾 心 以 交 損 友 當 虛 心 以 擯 長 而 久 之 自 然 己 正 而 能 導 人 上 為 而 能 風 行 氣 質 和 怡 鄙 吝 遠 除 下 效 而 能 觀 感 陋 俗 難 存 美 醇 流 行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五 常 五 教 之 不 可 缺 於 世 界 猶 天 之 不 可 缺 五 星 地 之 不 可 缺 五 行 人 之 不 可 缺 五 官 倘 全 球 之 人 民 無 論 尊 卑 老 幼 遐 邇 中 外 皆 個 個 遵 守 實 行 則 不 啻 皇 天 之 普 渡 矣 經 文 解 厄 水 官 讚 曰 (1) 帝 既 性 命 全 賦 (2) 帝 復 教 養 兼 行 (3) 作 之 師 而 作 之 君 (4) 無 日 或 忘 視 聽 (5) 男 婦 均 宜 三 省 (6) 小 大 各 盡 五 倫 白 話 翻 譯 ( 解 厄 水 官 在 世 時 就 是 大 禹 聖 帝, 與 堯 舜 兩 帝 共 稱 為 三 官 大 帝, 皆 玉 皇 上 帝 封 賜 也!) 上 帝 既 然 賜 人 天 性 靈 魂, 以 及 壽 命 人 體 上 帝 又 實 行 教 育 及 養 生 人 類 ; 派 下 聖 賢 教 人 道 德 倫 理, 以 及 教 人 長 養 自 己, 教 示 耕 種 養 畜, 飲 食 醫 藥 等 等, 使 生 活 安 定 上 帝 也 恩 派 聖 賢 下 凡, 如 以 上 所 說 的 三 皇 二 帝, 作 為 人 民 的 帝 王 或 老 師, 不 斷 的 養 育 人 類 雖 然 如 此, 上 帝 也 無 有 一 日 忘 記 巡 視 或 聽 聞 人 民 的 生 活 狀 態 因 此 人 類 要 珍 惜 上 帝 的 寵 愛, 切 莫 辜 負 上 帝 的 宏 恩, 要 認 真 修 身 養 性 每 日 都 要 改 過 自 新, 檢 討 過 失, 如 口 過, 心 過 及 身 過 這 三 件 事 每 人 每 日, 不 論 老 少 年 齡, 各 各 都 要 盡 自 己 的 責 67
75 任, 以 及 五 倫 的 職 責 ; 須 盡 心 盡 力, 實 施 君 臣 的 責 任, 以 及 父 子, 夫 妻, 兄 弟 和 朋 友 的 責 任 我 們 有 盡 了 這 份 責 任 嗎? 譬 如, 做 爸 爸 的 責 任, 教 養 孩 子 嗎? 做 上 司 官 員 的 責 任, 為 人 民 服 務 嗎? 做 為 丈 夫 或 妻 子 的 責 任, 互 相 恩 愛 照 顧 家 庭 嗎? 等 等 (7) 則 夫 古 以 凖 夫 今 (8) 佇 見 挽 回 氣 運 人 民 須 要 把 上 古 的 道 德 倫 理, 三 綱 五 常, 修 身 養 性 的 法 則 拿 來 做 為 現 今 社 會 的 凖 則, 使 到 家 庭 快 樂, 社 會 安 定, 國 富 民 裕, 國 家 得 治, 天 下 太 平, 四 夷 來 歸 若 是 國 家 安 定, 天 下 太 平 的 話, 世 界 的 劫 運 氣 數 自 然 就 會 變 好, 平 安, 災 劫 就 會 平 息 了 注 解 : 1. 帝 既 性 命 全 賦 : 帝, 上 帝 也 賦, 即 給 與 也 性 命 即 是 本 性 靈 魂, 以 及 生 命 萬 物 皆 有 主 宰 也 2. 教 養 : 教 育, 長 養 也 兼 行 : 兩 者 同 行 天 既 生 人, 也 要 養 人, 不 然 生 之 何 用? 3. 師 君 : 老 師 及 君 皇, 君 皇 即 是 現 在 的 政 府 也 師 者 佈 道 宣 教, 君 者 養 育 人 民 4. 無 日 : 無 有 一 日 之 久 也 視 聽 : 眼 看 而 耳 聽 上 帝 在 天 庭 日 日 都 在 看 視 人 的 生 活, 時 時 都 在 聽 聞 人 的 悲 聲, 為 要 救 度 眾 生 也 5. 三 省 : 論 語. 學 而 篇 曾 子 曰 : 吾 日 三 省 吾 身 曾 子 以 三 件 事 日 省 其 身, 即 忠 乎? 信 乎? 不 習 乎? 省 者 反 省 檢 點 ; 若 有 過 錯 則 改 之 邵 聖 在 皇 經 解 為 口 身 心 之 過, 是 也 每 人 日 日 都 要 檢 點 自 己 的 過 錯 而 改 之 6. 五 倫 : 君 臣, 父 子, 夫 妻, 兄 弟, 朋 友 五 種 關 係, 各 人 須 盡 其 中 的 責 任 7. 則 夫 古 以 凖 夫 今 : 以 古 往 的 規 則 作 為 現 今 的 凖 則 8. 佇 見 : 長 時 間 的 站 著, 便 會 看 見 挽 回 氣 運 : 把 世 上 的 災 難 劫 運 挽 轉 回 來, 使 災 難 不 會 發 生, 世 界 才 會 太 平 68
76 邵 聖 注 解 : 上 帝 之 帝 既 然 將 天 命 之 命 人 心 之 性 賦 與 眾 生 復 降 代 天 之 聖 而 為 之 君 以 養 聰 明 之 賢 而 為 之 師 以 教 無 一 日 不 諄 諄 告 諭 無 一 日 不 切 切 誨 訓 無 一 日 不 明 明 省 察 無 一 日 不 惕 憂 以 聞 惟 恐 視 之 不 正 遺 誤 下 民 復 懼 聴 之 不 篤 有 害 庶 民 雖 在 君 師 之 教 養 總 賴 各 人 自 慎 勤 讓 至 愚 之 男 子 至 拙 之 婦 人 果 能 朝 晨 檢 點 口 之 過 中 日 省 察 心 之 過 晚 夕 考 驗 身 之 過 而 三 孽 不 消 自 消 不 滅 自 滅 以 及 在 下 位 之 小 人 在 上 位 之 大 人 在 國 宜 盡 君 臣 之 禮 在 家 宜 盡 父 子 之 道 夫 婦 之 和 長 幼 之 序 在 外 宜 盡 朋 友 之 信 亦 反 身 省 察 過 去 之 失 現 在 之 誤 未 來 之 虞 捫 心 無 愧 撫 躬 無 傷 則 遵 尚 古 之 法 則 而 作 事 依 現 今 之 凖 繩 而 為 人 全 球 人 心 如 此 當 能 立 時 挽 轉 劫 運 而 成 萬 象 更 新 遍 地 皆 春, 橫 身 爽 輕 無 人 而 不 自 得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自 古 今 歷 代 相 沿 能 以 奠 國 家 于 泰 山 之 安 人 民 於 磐 石 之 固 皆 賴 五 教 昌 明 五 倫 遵 行 未 有 三 綱 墮 五 倫 壞 而 能 長 治 久 興 所 以 皇 經 專 以 五 為 主 宰 以 五 為 中 樞 以 五 為 渡 舟 以 五 為 渡 法 惟 希 塵 世 眾 生 自 尋 自 覓 而 上 菩 提 正 覺 69
77 第 九 章 言 歷 代 治 術 心 術 之 差 別 也 經 文 玄 穹 上 帝 曰 堯 舜 由 性 湯 武 反 身 (1) 七 雄 流 假 五 霸 失 真 漢 唐 秦 晉 宋 元 明 清 愈 趨 愈 下 漸 染 漸 深 雖 云 薄 德 猶 識 敬 神 白 話 翻 譯 堯 與 舜, 以 道 德 無 為 治 天 下, 使 天 下 太 平, 四 夷 來 歸, 原 因 是 他 們 的 天 性 渾 全, 不 假 修 習 而 所 為 皆 從 道 德 天 理, 故 人 心 歸 順 商 朝 的 湯 王 及 周 朝 的 武 王, 也 使 國 家 太 平, 但 他 們 卻 是 因 為 修 身 體 道, 反 省 去 惡, 也 能 平 治 天 下, 使 之 太 平 到 了 春 秋 戰 國 時 期, 七 大 雄 國 之 主 領, 皆 假 借 仁 義 之 名, 以 求 濟 其 貪 欲 之 私 耳, 五 霸 更 甚, 把 一 切 道 德 皆 拋 之 盡 頭, 失 其 善 良 的 本 性 因 此 當 時, 天 下 大 亂, 無 一 日 安 定 至 秦 漢 晉 唐 宋 元 明 清 各 朝 代, 只 是 愈 來 愈 亂, 道 德 沉 淪, 惡 習 漸 染 漸 多, 致 使 道 德 倫 理 幾 乎 消 散 雖 然 如 此, 德 薄 道 消, 但 是 國 君 人 民 還 是 懂 得 拜 天 地, 尊 敬 仙 佛 聖 賢, 也 可 因 而 留 得 一 些 倫 理 道 德 風 氣, 不 比 後 來 的 人, 欺 神 滅 像, 胡 說 拜 神 是 迷 信 的 注 解 : 1. 堯 舜 由 性 湯 武 反 身 七 雄 流 假 五 霸 失 真 : 孟 子. 盡 心 上 : 堯 舜, 性 之 也 ; 湯 武, 身 之 也 ; 五 霸, 假 之 也 邵 聖 注 解 : 凡 人 民 先 天 之 性 無 不 善 後 天 之 性 有 不 善 至 如 堯 舜 禀 天 之 性 而 為 帝 王 蓋 能 克 明 峻 德 顧 是 天 命 在 湯 武 能 反 身 自 責 桑 林 六 事 祈 禱 以 感 格 天 心 天 心 之 挽 轉 非 獨 聖 帝 賢 王 可 為 普 天 率 士 黎 庶 均 可 為 似 七 雄 五 霸 之 時 皆 徒 口 說 不 尚 性 德 專 事 欺 詐 不 務 仁 義 所 以 愈 趨 愈 下 漸 染 漸 深 勢 同 事 異 不 堪 言 狀 從 漢 唐 秦 晉 宋 元 明 清 或 重 道 德 於 一 時 或 重 文 學 於 一 朝 或 重 尚 武 於 一 代 或 重 利 害 於 70
78 一 秋 除 漢 重 佛 尊 道 外 其 他 有 獨 長 者 如 唐 詩 晉 字 漢 文 章 至 云 德 薄 猶 識 敬 神 不 似 近 世 欺 神 滅 像 使 人 無 從 敬 祀 恐 懼 之 道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將 天 性 保 守 堅 固 不 為 氣 質 之 命 掩 蔽 皆 可 為 堯 舜 湯 武 自 歷 代 考 徵 風 化 樸 厚 人 民 向 善 之 心 最 難 泯 滅 經 文 考 校 火 官 讚 曰 自 帝 降 王 變 霸 (1) 由 性 漸 假 失 真 數 千 歲 月 愈 沈 淪 (2) 遑 云 知 止 而 定 先 民 相 傳 性 命 後 進 各 尚 詩 文 白 話 翻 譯 自 從 上 帝 降 下 聖 王 治 理 天 下 之 後, 天 下 太 平 莫 奈 後 來 的 天 子 國 君, 卻 不 能 沿 襲 聖 王 的 自 省 修 身, 反 而 假 仁 假 義, 欺 騙 自 己 的 良 心, 及 其 人 民 為 著 私 欲, 爭 權 爭 利, 獨 霸 天 下, 使 萬 民 受 苦, 而 自 己 也 變 成 無 道 的 霸 主 了 這 是 有 何 緣 因 呢? 皆 是 他 們 不 用 道 德 倫 理 去 修 身 養 性, 實 行 仁 政, 治 理 國 家 ; 反 而 染 上 七 情 六 欲, 貪 嗔 癡 愛, 不 守 道 德, 只 用 手 段, 強 霸 壓 人, 以 致 由 假 仁 假 義, 終 於 變 成 無 仁 無 義, 最 後 也 把 自 己 真 性 中 的 仁 義 也 都 丟 失 了 在 數 千 年 來, 道 德 愈 來 愈 沉, 社 會 風 氣, 也 因 而 墮 落 深 淵, 不 能 自 拔 那 裏 還 有 閒 暇 去 修 身 養 性, 遵 照 道 統 大 學 所 說 的 知 止 而 定 的 教 導 先 王 聖 賢 及 前 人 所 傳 授 的 教 育 就 是 修 身 養 性, 循 隨 天 命 後 人 所 傳 的 教 育 卻 是 詩 詞 文 字 而 已, 不 傳 品 德 的 內 外 修 養, 以 及 道 德 倫 理 71
79 德 之 薄 也 不 堪 聞 差 幸 心 留 誠 敬 以 致 道 德 沉 淪, 逐 日 見 薄, 實 可 憐 也, 不 值 得 聽 聞 唯 有 可 取 之 處 即 是 心 中 還 存 著 尊 敬 神 明, 誠 心 恭 拜 天 地, 使 之 保 留 一 些 天 理 良 心 注 解 : 1. 由 性 漸 假 失 真 : 諸 侯 由 著 不 實 行 真 善 的 本 性, 而 實 行 假 仁 假 義 的 偽 性, 久 而 久 之, 連 萬 善 的 真 性 也 都 喪 失 了 2. 遑 : 閒 暇 云 : 說 也 知 止 而 定 : 大 學 大 學 之 道, 在 明 明 德, 在 親 ( 新 ) 民, 在 止 於 至 善 知 止 而 後 有 定 即 是 : 大 學 的 道 理, 在 明 朗 自 己 本 有 的 明 朗 德 性 而 後 使 人 人 都 能 夠 同 樣 的 明 朗 自 己 的 明 朗 德 性, 使 人 人 及 自 己 都 變 成 改 過 自 新 的 人, 居 於 至 善 的 道 德, 永 不 退 流 知 道 這 道 理 之 後, 就 能 定 下 心, 向 前 修 持 了 人 的 本 性 原 本 就 是 明 朗 無 垢 的, 皆 是 循 著 天 理, 萬 德 齊 全 的 要 明 朗 本 性 就 須 修 身, 去 掉 七 情 六 欲, 循 著 天 理 而 不 為 私 利 私 欲, 為 著 國 家 人 民, 而 不 為 自 身 利 益, 這 才 是 有 德 之 君 也! 道 祖 道 德 經 所 說 的 無 為 ( 無 有 私 欲 私 利 的 作 為 ) 而 無 不 為 也! 邵 聖 注 解 : 帝 之 能 為 帝 者 以 其 能 順 天 命 克 己 性 王 之 所 以 變 霸 者 以 其 乖 天 命 悖 人 心 蓋 由 天 性 之 真 不 講 致 成 氣 習 之 假 不 除 從 君 而 臣 由 父 及 子 互 相 傳 染 踐 跡 實 行 閱 數 千 年 經 億 萬 月 陷 溺 深 阱 不 知 所 止 沉 淪 薄 海 不 暇 望 返 皆 是 先 進 之 人 民 性 命 之 學 不 傳 不 講 後 進 之 士 庶 仁 義 之 道 不 理 不 修 各 逞 詩 文 之 浮 華 而 搏 富 貴 權 利 毫 無 一 點 德 性 可 以 耳 聞 目 見 惟 不 幸 之 幸 稍 有 一 點 心 留 誠 敬 比 較 今 世 不 究 性 命 之 害 者 當 為 覆 車 之 殷 鑒 邵 聖 [ 總 批 曰 ]: 自 天 子 以 至 庶 人 均 當 以 講 性 命 學 修 身 事 鬼 神 為 應 作 應 盡 之 事 反 之 莫 不 自 戕 其 身 而 難 生 存 世 界 72
80 第 十 章 言 今 人 祗 知 務 民 之 義 又 不 知 敬 鬼 神 而 遠 之 也 經 文 玄 穹 上 帝 曰 白 話 翻 譯 何 期 末 世 大 悖 天 心 想 不 到 近 來 的 世 人, 都 大 大 違 背 天 地 良 心 相 誇 物 質 共 棄 精 神 (1) 謂 無 神 鬼 謂 無 魄 魂 (2) 哲 科 由 己 宗 教 欺 人 心 無 忌 憚 性 任 狂 橫 不 敬 天 地 不 禮 神 明 祖 先 不 奉 父 母 不 親 不 守 王 法 不 重 師 尊 人 民 不 但 離 開 道 德 倫 理, 拋 棄 積 精 煉 氣 化 神 的 修 持, 只 顧 及 互 相 誇 耀 個 人 的 物 質 累 積, 而 造 成 爭 奪 之 心 還 說 天 地 之 間, 無 神 無 鬼 無 魂 無 魄, 只 有 物 質 的 享 受, 死 後 即 化 為 胡 有! 況 且 自 以 為 是, 哲 理 科 學, 皆 由 自 己 立 說, 不 明 白 真 正 大 道 之 理, 而 自 己 亂 用 宗 教, 欺 侮 他 人, 或 亂 說 幾 千 年 來 聖 賢 之 教 育 皆 欺 侮 人 心 中 一 點 畏 懼 驚 惕 之 念 都 無, 任 性 倡 狂, 橫 說 霸 道, 實 在 自 己 無 知, 還 要 挺 強 胡 說, 皆 已 離 開 真 道 了 連 天 地 宏 恩 聖 德, 生 成 萬 物 的 恩 惠, 都 不 尊 不 敬 何 況 神 聖 仙 佛, 皆 不 尊 禮 連 自 己 祖 先 也 不 奉 仰, 現 世 的 父 母, 也 不 尊 親 敬 愛 照 顧 政 府 國 家 的 法 律, 皆 不 奉 守, 老 師 及 尊 者 也 不 尊 重 ; 自 高 自 大, 無 法 無 天 不 和 宗 族 不 睦 鄉 鄰 同 時 也 不 和 睦 宗 親 同 族, 以 及 鄰 居 同 鄉 不 別 夫 婦 不 教 子 孫 陰 功 不 積 方 便 不 行 至 於 夫 妻 之 間, 不 分 各 之 責 任, 不 守 恩 愛 之 情 看 見 子 孫 越 禮 犯 份, 卻 不 敢 教 示, 唯 溺 愛 成 性, 敗 壞 家 門 一 切 功 德 不 積, 只 貪 名 利, 不 明 助 人 不 欲 人 知 73
81 便 是 真 善 萬 項 方 便, 皆 不 給 與 他 人, 只 求 利 潤, 無 利 不 為, 哀 哉! 注 解 : 1. 魄 魂 : 人 有 三 魂 七 魄 也 實 事 求 是, 不 可 否 認 2. 宗 教 欺 人 : 哀 哉! 現 今 世 界, 部 分 之 人, 利 用 宗 教, 爭 權 奪 利, 迷 惑 人 心, 致 使 人 心 紛 亂, 互 相 殺 害! 宗 教 本 是 天 賜, 皆 能 渡 人 回 天 豈 知 近 來 卻 被 濫 用, 成 為 殺 人 或 侵 略 他 邦 國 土 的 藉 口 各 教 教 主 實 也 傷 心 也! 唯 願 天 下 各 教 教 徒, 放 下 爭 奪 之 心, 以 及 放 下 屠 刀, 才 可 期 望 天 下 太 平, 宗 教 和 諧 矣! 邵 聖 注 解 : 可 歎 可 悲 可 憐 可 恨 不 可 期 料 近 來 之 世 與 天 理 良 心 相 隔 雲 壤 徒 誇 表 面 之 華 美 不 究 內 質 之 虛 實 拋 棄 固 有 之 精 神 而 事 假 借 之 精 神 謂 無 神 鬼 可 憑 魂 魄 可 拘 自 知 自 是 之 哲 科 由 己 心 發 明 聖 宗 聖 教 之 大 道 為 欺 人 境 域 而 心 無 一 毫 畏 怕 性 無 一 點 順 行 不 敬 天 德 之 覆 地 恩 之 載 不 禮 鬼 神 之 報 星 辰 之 明 不 追 祖 德 宗 功 之 澤 不 酬 父 養 母 生 之 勞 不 遵 國 制 王 法 之 律 不 重 師 尊 訓 誨 之 恩 不 和 宗 派 戶 族 之 誼 不 睦 鄉 黨 鄰 里 之 群 不 別 夫 唱 婦 隨 之 事 不 教 子 孝 孫 賢 之 道 陰 隲 陽 功 完 全 不 積 方 便 門 路 反 叛 不 行 所 以 上 帝 長 鑒 長 憂 不 能 刻 期 挽 救 人 民 改 革 耳 邵 聖 [ 總 批 曰 ]: 聖 賢 之 性 萬 劫 難 更 汎 人 之 性 因 時 而 變 在 聖 賢 之 性 如 松 柏 之 堅 四 時 不 凋 汎 人 之 性 如 花 草 之 茂 隨 時 開 謝 74
82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文 昌 帝 君 讚 曰 半 壁 紛 然 叛 道 東 西 兩 方 國 家 皆 反 叛 大 道 全 球 率 爾 離 經 全 球 人 民 也 離 棄 天 地 真 理, 人 道 倫 理 心 無 忌 憚 任 橫 行 (1) 妄 云 破 除 迷 信 詎 知 逐 末 舍 本 (2) 終 拘 肉 眼 凡 根 別 有 天 地 早 尋 津 回 首 急 療 怪 證 人 之 心 中 完 全 喪 失 了 良 心, 無 有 畏 懼 禁 止 亂 道 之 行 為, 致 使 橫 行 霸 道 並 且 亂 說 破 除 迷 信, 而 實 不 辨 不 明 真 信 與 迷 信, 真 假 混 亂, 以 假 雜 真 世 人 離 開 了 真 知, 不 分 本 末 先 後, 反 把 末 後 當 為 本 先, 顛 倒 是 非, 黑 白 不 明, 舍 了 求 本 的 道 理 而 迷 於 末 後 的 追 求, 如 此 下 去 終 於 被 肉 眼 塵 欲 纏 困, 不 能 跳 出 凡 人 的 俗 根 世 人 不 可 再 迷 惑 了, 快 快 覓 尋 渡 口, 走 進 真 實 的 天 地, 要 清 楚 道 德 倫 理 才 是 人 的 根 本 回 頭 急 急 把 迷 惑 的 怪 病 治 療 好 吧! 不 再 沉 迷 於 物 欲 爭 斗 的 陷 阱! 注 解 : 1. 迷 信 : 迷 信 就 是 不 明 道 理 的 死 信, 不 分 對 與 不 對, 只 有 相 信 而 無 真 理 天 地 之 間, 惟 道 德 才 是 真 理, 五 常 仁 義 禮 智 信 才 是 真 道 做 一 件 事, 或 想 或 說 一 件 事, 都 要 依 憑 道 德 五 倫 五 常 之 判 斷, 才 能 看 出 有 理 或 無 理 合 于 道 德 五 倫 五 常 者, 便 是 有 理, 餘 者 皆 無 道 德 也 信 仰 哲 學 宗 教 也 皆 一 樣, 有 理 即 可 信, 無 理 即 不 可 信 凡 是 害 人 殺 人, 爭 權 奪 利 者, 皆 無 道 德 違 背 良 心 者 也 無 道 理, 出 賣 國 家, 利 己 損 人 者 也 都 無 道 理, 不 可 為 也, 善 哉! 2. 肉 眼 凡 根 : 即 生 欲 念 也 75
83 邵 聖 注 解 : 居 東 西 半 壁 無 一 人 不 反 叛 大 道 全 球 之 中 無 一 人 不 草 率 倫 理 暴 戾 野 橫 之 性 充 塞 海 陸 不 知 懼 怕 顛 倒 斜 倚 之 行 遍 歴 乾 坤 不 知 休 止 邪 正 不 分 疑 假 不 釋 本 末 不 辨 聖 凡 不 識 禮 門 義 路 不 由 天 理 良 心 不 存 以 肉 色 之 眼 塵 劫 之 身 處 此 狂 浪 難 返 之 秋 極 宜 早 尋 津 梁 以 保 存 身 體 不 受 槍 林 彈 雨 殘 傷 回 頭 猛 省 以 治 療 性 命 不 致 癡 迷 矓 盲 怪 證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之 心 性 不 一 不 止 一 端 故 南 方 炎 熱 生 人 形 性 尖 燥 北 方 寒 冷 生 人 形 性 強 橫 處 水 多 仁 義 居 火 多 野 蠻 各 因 其 時 其 方 而 異 76
84 第 十 一 章 切 指 今 人 之 弊 因 貽 近 世 之 害 而 引 咎 以 自 責 也 經 文 玄 穹 上 帝 曰 白 話 翻 譯 公 妻 共 產 壞 紀 滅 倫 神 權 欲 破 國 土 力 爭 利 權 相 尚 道 德 相 淪 (1) 中 外 同 轍 上 下 交 征 哀 哉, 近 百 年 來, 人 心 不 古, 道 德 不 明, 故 而 世 界 沉 淪 更 在 西 方 之 地, 自 稱 文 明, 實 只 物 質 文 明 而 已, 精 神 道 德 卻 全 散 失, 豈 是 真 的 文 明? 更 以 強 霸 為 主, 經 濟 武 力 媒 介 控 制 世 界 他 國, 文 明 從 何 說 起? 皇 經 頒 賜 至 今, 已 有 八 十 四 年, 經 中 指 出 社 會 風 氣 將 進 入 不 可 挽 救 的 悲 景, 現 今 已 有 證 明, 西 方 傳 染 世 界 的 兩 項 惡 劣 社 會 風 氣, 就 是 拋 棄 道 德 的 公 妻 共 產 社 會 民 風, 致 使 道 德 破 裂, 綱 紀 ( 三 綱 五 常 ) 五 倫 損 壞, 使 到 國 家 社 會 家 庭 失 治, 夫 不 夫, 妻 不 妻, 等 等 禍 害 天 地 之 間, 實 有 自 然 正 氣 以 及 神 明 存 在, 而 人 卻 欲 打 破 神 的 無 形 權 力, 可 以 嗎? 若 可 能 的 話, 何 故 人 會 生 老 病 死 ; 何 故 人 不 能 生 而 不 老 不 病 不 死? 榮 華 富 貴, 何 故 不 能 生 而 帶 來, 死 而 帶 去? 何 故 強 國 變 弱 國 而 弱 國 變 強 國? 試 看 百 年 之 後, 誰 興 誰 衰? 誰 強 誰 弱? 不 是 天 地 作 主, 誰 能 作 主? 何 必 強 爭 強 奪 他 人 國 土 呢? 此 等 行 為 天 地 不 容 也! 全 世 界 上, 國 家 人 民 只 知 爭 權 奪 利, 不 顧 仁 政 道 義, 只 求 自 己 利 益, 不 看 他 人 生 死, 道 德 公 德 仁 義 完 全 置 之 不 顧 中 國 及 外 國 都 是 同 樣, 上 下 各 級 官 民, 只 顧 自 己 利 益, 不 擇 手 段, 不 顧 仁 義, 有 利 是 圖, 貪 嗔 癡 欲, 互 相 爭 權 奪 利 不 知 孟 子 曾 對 梁 惠 王 說 : 上 下 交 征 利 而 國 危 矣 分 南 分 北 爭 地 爭 城 國 家 被 軍 閥 或 政 治 人 物 等 等 分 成 南 北 區 域, 各 奪 其 利, 爭 地 爭 城 77
85 東 征 西 戰 命 殞 財 傾 東 西 各 地 因 而 戰 爭, 喪 失 人 民 生 命 財 產 屍 山 血 海 鬼 泣 神 驚 以 致 傷 死 人 民 無 數, 屍 堆 如 山, 血 流 成 海 連 鬼 及 神, 都 被 驚 嚇, 覺 得 可 憐 流 淚 冤 魂 慘 狀 枉 鬼 悲 聲 被 害 的 千 萬 生 靈, 枉 冤 無 辜 而 死, 各 各 發 出 悲 聲, 慘 狀 萬 態, 皆 變 成 鬼, 陰 魂 不 散, 實 可 憐 矣! 日 落 即 出 天 陰 則 聞 夜 間 之 時, 千 萬 冤 魂 即 出 現 求 救 ; 陰 天 之 時, 也 啼 哭 成 聲, 使 活 人 聞 之 傷 哉 赤 子 慘 矣 蒼 生 是 民 作 孽 非 朕 不 仁 由 朕 德 薄 致 民 罪 深 上 帝 見 此 狀 況, 豈 不 悲 痛?! 眼 看 這 些 被 殺 人 民, 家 破 人 亡, 更 是 淒 慘 悲 傷, 為 萬 靈 流 淚 但 誰 造 下 這 些 大 惡 不 仁 之 罪 過? 上 帝 否? 人 民 否? 若 上 帝 所 造, 上 帝 即 不 會 覺 得 悲 痛 流 淚, 哀 歎 不 休 而 實 是 一 些 罪 大 惡 極 的 人 也! 這 些 惡 人 所 作 的 惡 孽 也! 但 大 慈 大 悲 的 玉 帝, 卻 因 悲 傷 而 引 為 自 己 的 過 失, 怪 責 自 己 德 薄, 致 使 惡 人 造 下 這 種 深 大 的 罪 過 玉 帝 之 慈 悲 至 德, 由 此 可 見 矣! 下 民 造 惡 而 上 帝 卻 引 為 己 過, 非 至 大 至 深, 至 聖 至 慈 的 玉 帝, 更 無 他 神 也! 世 人 豈 不 被 感 動 耶? 豈 不 自 省 耶? 痛 改 前 非, 懺 悔 萬 千, 改 過 自 新, 從 今 為 民 造 福, 才 是 正 理 注 解 : 1. 上 下 交 征 :[ 利 而 國 危 矣!] 孟 子. 梁 惠 王 孟 子 與 梁 惠 王 的 一 段 對 答, 楊 伯 峻 先 生 在 孟 子 譯 注 的 白 話 翻 譯 如 下 : 孟 子 答 道 : 王! 您 為 什 麼 一 開 口 定 要 說 到 利 益? 只 要 講 仁 義 就 行 了 王 假 若 說,` 怎 樣 才 對 我 的 國 家 有 利 呢?' 大 夫 也 說,` 怎 樣 才 對 我 的 封 地 有 利 呢? 那 一 般 士 子 以 至 老 百 姓 也 都 說,` 怎 樣 才 對 我 本 人 有 利 呢?' 這 樣, 上 上 下 下 78
86 互 相 追 逐 私 利, 國 家 便 會 發 生 危 險 了 在 擁 有 一 萬 輛 兵 車 的 國 家 裏, 殺 掉 那 一 個 國 君 的, 一 定 是 擁 有 一 千 輛 兵 車 的 大 夫 ; 在 擁 有 一 千 輛 兵 車 的 國 家 裏, 殺 掉 那 一 個 國 君 的, 一 定 是 擁 有 一 百 輛 兵 車 的 大 夫 這 些 大 夫 的 產 業 不 能 不 說 是 很 多 的 了 但 是, 假 若 輕 公 義, 重 私 利, 那 大 夫 若 不 把 國 君 的 產 業 奪 去, 是 永 遠 不 會 滿 足 的 邵 聖 注 解 : 天 理 不 講 人 道 不 修 故 發 生 世 界 混 沌 人 物 淆 跡 顛 倒 雜 處 眾 陽 配 一 陰 眾 物 共 一 器 公 妻 共 產 莫 不 有 因 而 然 似 此 綱 紀 焉 能 不 壞 人 倫 焉 能 不 滅 神 權 至 大 無 聲 能 聲 無 色 能 色 堅 不 可 破 而 強 欲 破 以 傷 天 和 國 土 至 寬 中 外 遐 邇 各 有 定 主 力 不 可 爭 而 強 欲 爭 以 乖 人 事 道 德 天 理 純 萃 不 講 權 利 爭 位 專 尚 競 爭 不 但 蕞 爾 彈 丸 如 此 在 他 外 邦 亦 有 同 情 同 一 軌 道 合 一 轍 跡 上 行 下 效 南 黨 北 派 風 氣 相 沿 性 質 相 染 不 是 貪 權 即 是 爭 利 由 此 爭 戰 風 潮 難 掩 爭 地 則 殺 人 滿 地 血 流 漂 杵 東 征 而 西 方 怨 爭 城 則 殺 人 盈 城 血 流 成 河 西 戰 而 東 方 怨 竟 成 屍 堆 如 山 殺 氣 之 聲 遠 播 千 里 鬼 神 聞 之 而 寒 心 魂 塞 如 霧 冤 氣 之 飛 遍 五 洲 鬼 神 遇 之 而 泣 咽 在 青 天 白 日 或 恍 或 惚 隱 微 不 著 在 陰 雨 夜 半 或 杳 或 冥 彰 昭 可 聞 可 傷 下 土 人 民 均 為 上 帝 赤 子 可 悲 下 界 蒼 黎 皆 是 上 天 眾 生 非 天 降 殃 實 由 自 作 非 天 不 仁 實 緣 德 薄 致 民 孽 重 罪 深 不 能 齊 登 覺 路 解 脫 劫 繩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自 古 迄 今 人 心 不 順 天 天 即 難 挽 回 人 心 若 合 天 天 命 自 不 違 是 天 理 人 心 相 輔 而 行 皆 不 可 離 不 可 背 之 時 勢 79
87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孚 佑 帝 君 讚 曰 ( 孚 佑 帝 君 即 八 仙 之 呂 洞 賓 仙 師 ) 晚 代 天 翻 地 覆 近 代 天 好 像 翻 倒 為 地, 地 蓋 覆 為 天, 倒 轉 過 來 提 倡 產 共 妻 公 由 西 而 地 球 化, 提 倡 公 妻 共 產 之 社 會 風 氣, 道 德 習 俗, 因 而 交 變 遷 移, 越 變 越 差 以 人 變 畜 類 狂 童 人 也 在 變, 成 為 禽 獸 的 行 為, 也 好 像 狂 人 頑 童 那 樣, 不 懂 道 德 倫 理 (1) 嗟 哉 修 羅 作 俑 哀 哉! 修 羅 在 搗 亂 世 人, 把 人 害 慘 了, 引 誘 人 們 走 向 歪 路, 不 守 道 德, 簡 直 帶 人 走 入 死 的 道 路, 如 古 代 配 葬 的 偶 像 那 樣, 帶 人 入 於 死 地 周 易 神 權 早 重 反 過 來, 我 們 應 該 學 習 易 經 等 書, 因 為 易 經 教 導 人 民 行 于 正 道, 說 明 天 地 自 然 神 教 的 規 則, 使 人 心 修 善 修 德, 為 國 為 民, 遵 守 人 倫, 不 越 良 心, 不 傷 天 理 所 以 人 民 應 該 學 習 易 經 的 教 導, 尊 重 神 權 人 道, 修 身 養 性 地 球 民 智 宜 通 好 生 之 德 體 蒼 穹 (2) 何 須 鄒 與 魯 閧 地 球 上 科 學 哲 理 正 統 的 教 導, 人 民 也 應 該 多 多 學 習 實 踐, 利 用 智 慧 聰 明, 使 國 家 科 學 昌 明, 通 達 世 事, 用 於 國 防 衛 國, 保 護 家 園 如 古 代 之 時, 先 哲 用 易 經 的 科 學 道 理 創 造 利 人 的 用 具 機 械, 醫 藥 治 病, 造 福 國 家 人 群, 現 代 電 子 科 學, 在 易 經 也 可 看 到 又 如 上 天 ( 蒼 穹 ) 的 生 成 造 化 萬 物 一 樣, 以 發 揚 文 化 科 學, 經 濟 國 防, 方 便 萬 萬 生 靈, 使 之 能 夠 生 長 何 必 學 習 鄒 國 與 魯 國 不 停 的 爭 鬥, 使 民 生 困 苦? 應 該 以 道 德 施 政, 以 仁 行 政, 使 國 強 民 富, 發 展 人 民 的 道 德 科 學 經 濟 農 業 等 等, 使 到 政 治 平 穩, 國 泰 民 安 此 才 是 正 理 80
88 注 解 : 1. 修 羅 : 道 教 佛 教 所 說 的 天 魔 2. 鄒 與 魯 閧 : 孟 子 梁 惠 王 ( 下 ) 鄒 國 與 魯 國 發 生 衝 突, 引 起 戰 爭 邵 聖 注 解 : 近 因 天 光 洪 濛 地 氣 凝 滯 天 翻 為 地 地 覆 為 天 江 海 因 以 鼎 沸 人 民 隨 以 變 換 尊 崇 空 前 未 有 之 事 而 作 之 提 倡 開 闢 廢 棄 之 法 而 效 之 幾 乎 人 物 相 混 狂 狷 不 分 原 非 天 性 之 所 為 乃 是 不 鬼 不 神 不 妖 即 怪 世 界 之 魔 作 崇 草 木 之 蒭 作 俑 周 易 神 權 能 無 形 教 化 世 人 當 早 敬 而 重 之 地 球 哲 科 能 創 制 利 用 世 人 應 速 學 而 通 之 方 能 轉 弱 為 強 化 愚 為 智 以 體 上 帝 生 生 不 息 之 德 何 用 學 效 鄒 與 魯 鏖 戰 殺 人 盛 風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之 異 於 禽 獸 是 人 知 禮 義 而 然 若 失 一 夫 一 妻 之 制 一 家 一 產 之 道 即 是 自 傷 自 亂 造 成 不 可 挽 之 大 劫 皆 是 魔 力 主 使 而 有 奇 怪 不 近 人 情 一 切 形 事 須 要 敬 神 之 心 以 盡 心 去 邪 從 正 則 劫 運 戰 風 不 掩 自 息 81
89 第 十 二 章 宣 佈 禪 位 頒 經 之 日 期 處 所 也 經 文 玄 穹 上 帝 曰 中 元 首 歲 選 賢 舉 能 白 話 翻 譯 天 數 中 元 運 會 之 第 一 年 即 1924 年, 上 天 舉 行 萬 仙 大 會, 選 舉 第 十 八 代 玉 皇 大 天 尊 之 聖 位, 由 最 有 聖 德 的 神 明 居 之, 即 選 協 天 大 帝 關 聖 帝 君 是 也 年 日 甲 子 時 月 戊 辰 於 甲 子 年 戊 辰 月 甲 子 日 戊 辰 時 令 請 無 極 位 禪 關 卿 同 稱 金 闕 獨 號 玄 旻 主 持 午 會 宰 御 子 民 玄 穹 高 上 帝 十 七 代 玉 皇 大 天 尊 請 令 無 極 老 母, 禪 讓 玉 皇 大 天 尊 之 聖 位, 由 關 聖 帝 君 ( 關 羽 大 帝 ) 接 之 兩 位 玉 皇 皆 稱 金 闕, 唯 關 皇 聖 號 即 稱 玄 旻 ( 高 上 帝, 玉 皇 大 天 尊 ) 關 皇 將 主 持 午 會 的 天 運 年 間, 管 理 主 宰 一 切 世 界, 以 及 人 民 萬 物 時 推 庚 子 日 選 壬 申 上 天 吉 擇 壬 申 日 庚 子 時 關 皇 登 位 西 蜀 臨 筆 南 面 垂 經 而 玄 穹 高 上 帝 在 四 川 之 西, 敘 州 大 觀 樓, 親 自 座 北 向 南, 扶 乩 筆 寫 這 部 玉 皇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頒 佈 此 項 驚 天 動 地 的 大 事, 恩 賜 三 界 及 地 上 眾 生 邵 聖 注 解 : 上 元 之 末 中 元 之 始 歲 在 甲 子 月 逢 戊 辰 選 遴 德 能 擔 此 末 劫 頹 風 而 為 匡 正 扶 危 重 任 乃 令 請 無 極 禪 位 關 皇 同 稱 金 闕 取 名 玄 旻 主 持 自 子 至 午 陽 極 陰 息 之 氣 運 宰 御 由 中 及 外 赤 子 庶 民 之 凖 繩 以 普 渡 人 心 早 回 為 宗 旨 志 願 道 岸 同 登 為 原 法 故 於 廿 日 子 時 在 西 蜀 臨 筆 諄 諄 告 諭 面 南 而 垂 經 向 西 方 而 提 拔 矣 82
90 邵 聖 [ 總 批 曰 ]: 甲 子 年 三 月 二 十 日 子 時 乃 是 壬 申 日 庚 子 時 諸 神 擁 關 皇 就 上 皇 之 位 發 號 施 令 演 經 示 人 早 覓 乘 智 慧 船 過 煩 惱 河 離 愛 慾 海 到 彼 岸 之 路 而 演 也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川 主 大 帝 讚 曰 ( 川 主 大 帝 即 是 劉 備 先 主 ) (1) 午 會 淩 霄 禪 位 宣 佈 駭 人 聽 聞 不 知 揖 讓 古 今 情 元 始 當 年 同 政 午 會 之 時 期, 天 庭 玉 皇 大 天 尊 正 在 舉 行 禪 讓 玉 帝 之 聖 位, 由 玄 穹 高 上 帝 傳 位 與 玄 旻 高 上 帝 天 廷 公 開 的 宣 揚 頒 佈 這 項 驚 人 的 特 別 新 聞, 讓 世 人 知 道 這 件 大 事 這 項 新 聞 使 世 人 覺 得 特 別 驚 異, 就 是 因 為 世 人 都 不 知 道 禪 讓 玉 帝 之 皇 位, 是 一 件 自 古 至 今 常 有 的 大 事 就 如 第 一 代 元 皇 大 天 尊 早 時 已 把 皇 位 禪 讓 給 第 二 代 玉 皇 了 經 賜 三 三 本 正 因 此 這 部 玉 皇 普 渡 皇 經 就 是 一 本 非 凡 的 聖 經, 獨 一 無 二 這 經 的 威 力, 可 令 三 十 三 天 清 朗 令 行 八 八 河 清 也 可 使 大 地 之 上, 處 於 八 方 的 八 大 河 流 澄 清 保 民 而 王 息 瓜 分 中 外 咸 欽 皇 命 也 可 保 護 國 家 人 民, 不 讓 任 何 人 物 強 霸, 奸 臣 賊 子, 瓜 分 國 土 也 這 是 嚴 厲 的 皇 命 不 論 中 國 及 外 國 的 人 民, 都 要 遵 守 聽 示 這 項 至 大 至 嚴 的 皇 命 也! 注 解 : 1. 午 會 : 天 的 歷 數 也 淩 霄 : 玉 皇 大 天 尊 聽 政 之 寶 殿 禪 位 : 禪 讓 玉 帝 之 位 也 83
91 邵 聖 注 解 : 在 三 期 午 會 淩 霄 禪 位 之 時 諸 神 擁 護 遐 邇 來 朝 正 是 霞 光 映 射 山 河 捍 動 星 辰 燦 爛 金 蓮 徧 天 龍 飛 虎 拜 鳥 獸 傾 首 曆 前 少 有 之 事 豈 不 駭 人 聽 聞 不 過 未 知, 以 為 罕 見 乏 聞 豈 不 知 禪 位 天 地 常 事 當 年 元 皇 亦 有 此 推 禪 政 制 所 以 此 經 至 貴 且 靈 能 賜 三 十 三 天 清 朗 下 界 八 方 八 河 澄 清 以 保 人 民 而 為 帝 王 萬 邦 和 熙 不 得 而 有 粉 瓜 分 之 勢 中 外 同 風 咸 遵 皇 命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禪 位 之 際 新 舊 交 替 不 演 此 經 人 民 難 藉 敬 事 稱 呼 之 禮 難 以 憑 依 叩 啟 之 誠 故 有 演 此 章 之 意 旨 84
92 第 十 三 章 言 凡 人 之 身 心 均 各 有 二 也 經 文 玄 穹 上 帝 曰 咨 爾 眾 庶 各 盡 五 倫 三 綱 宜 守 八 德 須 遵 白 話 翻 譯 下 民 眾 生 呀! 你 們 切 要 盡 力 實 行 你 們 的 五 倫 責 任 呀! 為 父 為 子, 為 君 為 臣, 為 夫 為 婦, 為 兄 為 弟, 為 朋 為 友, 各 要 盡 責 做 一 個 好 父 親, 好 兒 子, 好 領 首, 好 官 員, 好 丈 夫, 好 妻 子, 好 兄 好 弟, 好 朋 好 友 呀! 你 們 要 做 個 好 領 首, 好 父 親, 好 丈 夫, 給 你 的 子 民 官 員, 孩 子 及 妻 子 看 看, 作 為 他 們 的 好 榜 樣 你 們 也 要 遵 守 孝 悌 忠 信 禮 義 廉 恥 的 八 大 美 德, 做 個 道 德 齊 全 的 善 人 力 除 五 害 謹 懍 四 箴 同 時, 你 們 卻 不 要 沉 迷 於 酒 色 財 氣 煙 的 五 種 毒 害 還 要 立 正 四 項 日 常 的 舉 止 ; 視 聽 言 動 即 是 非 禮 勿 視, 非 禮 勿 聽, 非 禮 勿 言, 非 禮 勿 動 生 雖 萬 物 人 則 獨 尊 天 地 雖 然 生 成 萬 物, 但 是 人 類 是 最 特 別, 聰 明, 精 靈 及 尊 貴 的 身 分 性 肉 心 判 道 人 但 是 在 人 的 身 上, 卻 有 肉 身 及 性 身 之 分 別 肉 身 即 生 七 情 六 欲, 性 身 即 是 道 體 靈 性! 永 不 消 滅, 超 出 凡 塵 之 外 人 也 有 兩 種 的 心, 即 是 道 心 及 人 心 人 心 即 與 七 情 六 欲 相 合, 道 心 即 與 道 體 相 合 人 心 弗 克 道 心 弗 明 肉 身 不 省 性 身 不 靈 惟 性 惟 肉 惟 道 惟 人 因 此 你 們 若 不 能 把 你 的 人 心 七 情 六 欲 克 服 控 制, 你 的 道 心 即 不 能 明 朗 起 來, 避 免 七 情 六 欲 的 遮 蔽 同 樣 的 你 若 不 能 抑 住 肉 身 的 作 亂, 你 的 性 身 就 不 能 靈 通 了 修 道 修 德, 做 個 好 人 或 是 壞 人, 皆 由 你 的 性 85
93 身 道 心 或 是 肉 身 人 心 在 方 控 制 你 的 生 活 及 生 命 而 已 性 則 從 道 肉 則 從 人 人 心 為 鬼 道 心 為 神 若 是 性 身 控 制 你 的 生 活, 你 就 自 然 行 於 道 心 之 路 了, 若 是 肉 身 把 你 控 制 的 話, 你 就 自 然 行 于 人 心 之 徑 了 最 後 若 以 你 的 人 心 操 縱 你 的 生 活 行 動, 你 就 會 隨 著 七 情 六 欲, 胡 作 胡 為, 造 惡 犯 罪, 結 局 跌 落 地 獄, 變 成 鬼 魂 你 若 以 道 心 作 為 生 活 的 方 針, 你 就 會 隨 著 道 德 倫 理, 修 身 養 性, 造 福 社 會, 結 果 升 上 天 廷, 做 仙 做 佛 豈 不 慎 哉! 邵 聖 注 解 : 咨 爾 是 發 歎 之 詞 謂 全 世 界 陸 海 中 一 切 眾 生 黎 庶 均 要 各 盡 倫 常 之 道 在 君 宜 敬 在 臣 宜 忠 在 父 宜 慈 在 子 宜 孝 在 兄 宜 愛 在 弟 宜 恭 在 夫 宜 導 在 婦 宜 扶 交 友 結 朋 尤 宜 互 相 信 守 如 君 之 綱 不 亂 則 臣 之 系 可 統 父 之 綱 不 紊 則 子 之 道 可 盡 夫 之 綱 不 失 則 妻 之 治 可 望 果 五 倫 盡 三 綱 守 則 正 人 心 挽 風 化 咸 賴 臣 之 赤 心 忠 膽 以 輔 家 邦 子 之 身 體 髮 膚 以 事 父 母 幼 之 下 氣 和 顏 以 敬 長 上 友 之 孚 信 誠 篤 以 廣 結 交 復 要 禮 以 節 之 則 不 濫 義 以 宜 之 則 不 渝 廉 以 尚 之 則 不 污 恥 以 辱 之 則 不 惰 既 八 德 遵 行 而 五 害 亦 宜 力 除 酒 是 串 腸 毒 藥 色 是 刮 骨 鋼 刀 財 是 伐 樹 利 斧 氣 是 惹 禍 根 苗 嗜 欲 本 干 例 禁 亦 是 埋 人 鐵 鍬 至 於 視 聽 言 動 咸 要 謹 懍 銘 刻 身 心 以 上 綱 倫 德 箴 不 失 即 為 獨 尊 之 身 至 貴 之 人 然 身 則 有 肉 身 性 身 之 別 而 心 則 有 人 心 道 心 之 判 蓋 人 心 是 至 蠢 至 笨 之 物 道 心 系 至 靈 至 敏 之 體 若 人 心 不 死 道 心 不 生 人 心 不 去 道 心 難 明 人 心 不 死 不 去 即 可 為 鬼 道 心 漸 生 漸 明 可 以 為 神 邵 聖 [ 總 批 曰 ]: 天 命 之 性 是 正 經 大 道 眾 生 之 本 源 氣 質 之 性 是 苦 海 捷 徑 眾 生 之 攸 歸 若 能 煉 除 氣 質 之 性 以 復 天 命 之 性 則 心 寬 體 胖 萃 然 見 於 面 盎 於 背 優 游 自 在 而 人 無 我 無 人 之 境 象 矣 86
94 經 文 應 元 真 宰 讚 曰 凡 人 降 生 以 後 有 身 即 各 有 心 白 話 翻 譯 當 人 從 母 懷 生 下 之 後, 身 體 便 齊 全 的 出 世 在 這 世 界 上 有 了 身 體 就 有 了 心, 心 不 是 五 臟 之 心, 而 是 思 想 道 德 情 欲 之 心 身 心 各 二 弗 分 明 但 人 都 不 知 道 各 人 實 有 兩 個 身, 也 有 兩 個 心 一 個 是 肉 體 的 身, 一 個 是 靈 性 的 身 肉 身 是 父 母 所 生, 性 身 是 天 地 所 賜, 上 段 玄 穹 上 帝 已 有 示 明 這 個 肉 身 即 隨 著 人 的 死 亡 而 消 失 ; 但 性 身 卻 永 遠 存 在, 不 死 不 滅 人 之 上 天 堂 或 下 地 獄, 也 是 這 個 性 身 也, 做 仙 成 佛 也 同 是 這 個 性 身 ( 靈 魂 ) 也 心 也 是 有 兩 個, 一 個 是 人 心, 凡 俗 之 心 另 一 個 是 道 心, 與 道 長 存, 不 死 不 滅, 與 性 身 合 一 人 心 即 有 七 情 六 欲, 貪 嗔 癡 愛 等 等 的 糾 纏 道 心 即 清 淨, 一 塵 不 染 萬 欲 全 無 修 道 就 是 修 這 道 心 也 因 此, 肉 身 與 性 身, 人 心 與 道 心, 若 不 分 清 楚 的 話, 修 道 行 善 即 無 從 而 行 之 也 分 清 之 後, 即 須 把 肉 身 人 心 漸 漸 掃 除, 使 性 身 道 心 明 朗 長 大 起 來, 漸 漸 培 養, 日 日 改 過 自 新, 積 善 積 德, 代 天 行 道, 就 能 成 聖 成 佛 鮮 不 沈 淪 陷 阱 人 道 薪 傳 十 六 (1) 帝 王 相 授 虞 廷 人 若 不 分 明 判 別 身 心 的 話, 肉 身 及 人 心 慢 慢 就 會 把 性 身 及 道 心 消 滅 掉 人 的 性 身 道 心 既 被 消 滅, 人 就 慢 慢 變 壞, 造 罪 造 惡, 日 日 沉 淪 下 去, 死 後 自 然 也 跌 入 地 獄 矣 哀 哉! 因 而, 自 古 聖 人 皆 有 治 心 治 身 的 道 法, 教 導 世 人, 自 伏 羲 聖 帝 到 孟 子, 他 們 皆 傳 這 十 六 字 真 言 也 : 人 心 唯 危, 道 心 唯 微, 唯 精 唯 一, 允 執 厥 中 就 是 把 危 險 的 人 心 消 除, 把 至 微 的 道 心 培 養 起 來 精 心 專 一 修 持, 便 能 得 道 矣! 就 是 堯 帝 之 時, 祂 也 把 這 真 言 傳 給 舜 帝, 舜 帝 87
95 也 傳 給 大 禹 聖 帝 好 從 性 肉 究 玄 根 允 執 厥 中 大 定 因 此 人 人 皆 可 學 習 修 持, 可 從 身 心 各 兩 的 分 別 開 始, 使 到 肉 身 人 心 消 去, 把 性 身 道 心 培 養, 從 中 便 可 看 到 性 身 道 心 就 是 人 的 玄 妙 根 源, 這 樣 修 持 便 可 成 道 成 聖 有 如 堯 舜 相 傳 的 真 言 一 樣, 執 著 大 中 正 直 的 無 為 成 爲 聖 賢 注 解 : 1. 帝 王 : 堯 舜 禹 三 位 聖 帝 也 相 授 : 互 相 傳 授 虞 廷 : 虞 舜 的 朝 廷 邵 聖 注 解 : 凡 是 指 世 界 萬 物 不 獨 人 之 一 端 凡 被 天 地 所 生 之 物 在 人 從 母 胎 中 降 生 呱 啼 一 聲 之 際 而 心 即 落 於 後 天 色 身 之 中 故 心 含 先 天 之 質 到 後 天 之 身 即 隨 境 變 遷 而 後 天 氣 血 之 心 亦 寓 在 身 中 而 為 主 宰 運 用 六 根 六 塵 六 識 之 變 化 是 身 心 可 一 而 不 可 二 可 合 而 不 可 離 之 勢 若 身 與 心 違 則 身 不 識 不 知 沉 於 地 窖 之 深 井 黑 漆 之 洞 獄 終 難 出 害 而 行 光 明 大 道 所 以 最 大 厲 害 至 屬 危 險, 自 古 至 今 人 人 畏 怕 而 不 知 修 身 心 意 為 一 家 精 氣 神 為 一 體 以 出 陷 阱 以 解 繫 縛 如 歷 代 聖 賢 皆 有 心 學 心 傳 將 人 心 最 險 最 危 剋 去 道 心 最 少 最 微 培 全 得 以 手 執 身 憑 精 一 之 內 執 其 中 用 其 兩 端 以 永 遠 流 傳 無 己 之 薪 學 由 伏 羲 神 農 傳 於 堯 舜 文 周 孔 孟 從 孟 子 不 再 傳 即 是 十 六 字 之 外 別 無 他 法 再 能 大 定 之 意 思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物 之 分 在 形 式 上 則 易 見 易 識 在 心 性 上 則 難 窺 難 測 聖 賢 能 以 推 己 之 心 推 物 故 能 因 象 製 器 以 利 民 用 因 形 制 宜 以 裕 民 生 所 以 造 就 聖 賢 之 心 性 者 端 賴 十 六 字 薪 傳 人 心 惟 危 道 心 惟 微 惟 精 惟 一 允 執 厥 中 求 得 矣 88
96 第 十 四 章 言 天 下 國 家 必 以 修 身 為 本, 而 修 身 尢 以 慎 獨 為 先 也 經 文 玄 穹 上 帝 曰 白 話 翻 譯 小 子 不 識 大 學 有 云 世 人 不 知 大 學 聖 書 有 這 樣 說 道 : 大 學 之 道, 在 明 明 德, 在 ( 親 ) 新 民, 在 止 於 至 善 首 貴 明 德 次 貴 新 民 明 新 事 物 至 善 途 程 (1) 定 靜 安 慮 (2) 知 意 心 身 格 致 誠 正 修 齊 治 平 意 思 是 說 首 先 要 明 朗 自 己 的 明 朗 德 性, 之 後 再 去 度 人, 教 導 別 人 也 要 明 朗 他 們 的 德 性, 改 過 自 新, 使 人 人 變 成 一 個 新 的 善 人 明 明 德 與 新 民 這 兩 件 事, 最 終 的 目 標 就 是 要 達 到 至 善 至 好 的 程 度, 永 不 退 流, 這 便 是 做 人 的 路 程 了 大 學 知 止 而 後 有 定, 定 而 後 能 靜, 靜 而 後 能 安, 安 而 後 能 慮, 慮 而 後 能 得 知 道 以 上 止 於 至 善 之 目 標 後, 則 志 向 有 定, 致 使 心 靜 而 不 動 搖, 之 後 心 身 所 處 便 安 了, 心 身 安 寧, 處 事 便 能 精 詳, 而 後 便 可 得 到 止 於 至 善 的 境 界 了 但 如 何 修 身 呢? 必 從 格 物, 致 知, 誠 意, 正 心 開 始, 然 後 修 身, 齊 家, 治 國, 平 天 下 看 下 文 大 學 : 物 格 而 後 知 至, 知 至 而 後 意 誠, 意 誠 而 後 心 正, 心 正 而 後 身 修, 身 修 而 後 家 齊, 家 齊 而 後 國 治, 國 治 而 後 天 下 平 朱 子 注 曰 : 物 格 者, 物 理 之 極 處 無 不 到 也 知 至 者, 吾 心 之 所 知 無 不 盡 也 知 既 盡, 則 意 可 得 而 實 矣, 意 既 實, 則 心 可 得 而 正 矣 修 身 以 上, 明 明 德 之 事 也 齊 家 以 下, 新 民 之 事 也 物 格 知 至, 則 知 所 止 矣 意 誠 以 下, 則 皆 得 所 止 之 序 也 89
97 凡 欲 治 世 悉 本 修 身 大 學 曰 : 自 天 子 以 至 於 庶 人, 壹 是 皆 以 修 身 為 本 其 本 亂 而 末 治 者 否 矣 足 見 欲 治 國 家 及 使 世 界 太 平 的 領 首, 必 先 須 要 修 身, 而 欲 修 身, 必 從 格 致 成 正 開 始 本 亂 末 亂 本 明 末 明 功 先 慎 獨 效 次 化 民 自 慊 君 子 自 欺 小 人 (3) 十 目 視 汝 十 手 指 身 莫 言 不 見 莫 謂 不 聞 (4) 無 臭 能 臭 無 聲 能 聲 本 ( 修 身 ) 亂, 末 ( 治 世 ) 當 亂 矣 身 不 正, 怎 能 使 世 界 正 身 不 明, 怎 使 世 界 明? 修 道 基 本 既 在 己 身, 己 身 的 一 切 思 想 作 為, 必 定 要 謹 慎 在 別 人 未 知 而 自 己 獨 知 之 時, 便 要 謹 慎, 不 可 讓 惡 念 惡 行, 實 行 出 來 若 自 己 不 慎 獨 而 讓 惡 念 惡 行 施 為, 那 麼 以 自 己 的 惡 行 為, 自 然 就 不 能 去 教 化 人 民 行 善 行 德 矣 自 慊 的 意 思, 就 是 不 自 欺 良 心, 小 人 則 自 欺 良 心 也 實 際 在 世 界 上, 都 有 無 數 的 人 及 神 明, 正 在 看 及 在 指 著 你 的 良 心 及 作 為 也 切 莫 說 一 切 在 黑 暗 中 所 作 的 壞 事, 皆 無 人 看 見, 無 人 聽 聞 事 實, 無 氣 味 的 東 西, 以 及 無 聲 色 的 東 西, 都 有 人 有 神 有 鬼, 在 看 在 聽 呢! 注 解 : 1+2. 參 看 朱 子 四 書 集 注 大 學 3. 功 先 慎 獨 效 次 化 民 自 慊 君 子 自 欺 小 人 十 目 視 汝 十 手 指 身 大 學 : 所 謂 誠 其 意 者 : 毋 自 欺 也, 如 惡 惡 臭, 如 好 好 色, 此 之 謂 自 謙, 故 君 子 必 慎 其 獨 也! 小 人 閒 居 為 不 善, 無 所 不 至, 見 君 子 而 後 厭 然, 掩 其 不 善, 而 著 其 善 人 之 視 己, 如 見 其 肺 肝 然, 則 何 益 矣 此 謂 誠 於 中, 形 於 外, 故 君 子 必 慎 其 獨 也 曾 子 曰 : 十 目 所 視, 十 手 所 指, 其 嚴 乎! 參 看 下 面 讚 文 的 注 解 4 90
98 邵 聖 注 解 : 自 庠 序 之 教 小 子 識 見 譾 陋 不 知 大 學 之 道 首 重 之 處 精 華 之 點 當 以 明 德 為 先 新 民 為 後 其 中 本 末 粗 細 不 可 顛 倒 先 後 當 次 第 始 終 而 學 可 一 步 一 驟 循 序 而 作 不 可 躐 等 而 進 在 明 德 之 標 線 就 是 從 至 善 止 程 上 起 行 定 靜 安 慮 知 意 心 身 方 不 能 誤 人 迷 津 狂 海 而 身 安 穩 無 恙 以 治 國 平 天 下 若 不 學 修 齊 之 道 何 能 治 世 不 學 誠 正 之 術 何 能 修 身 所 以 諄 諄 告 誡 物 有 本 末 事 有 先 後 能 知 本 末 先 後 則 庶 幾 近 道 不 致 顛 倒 錯 亂 黑 暗 不 明 人 之 難 獨 者 而 能 慎 之 人 之 難 教 者 而 能 化 之 在 夜 不 愧 暗 室 屋 漏, 在 晝 不 愧 天 地 鬼 神 功 被 四 海 守 之 以 慊 至 明 聖 哲 居 之 以 信 動 容 周 旋 合 法 視 聽 言 動 中 矩 方 寸 之 地 不 亂 一 塵 之 心 不 染 何 恐 光 天 化 日 之 時 擁 擠 市 廛 之 人 耳 目 之 多 手 足 之 繁 不 見 能 見 不 聞 能 聞 無 味 能 嗅 無 音 能 聲 之 中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大 學 之 道 首 在 人 能 明 心 之 德 天 之 理 然 後 在 於 止 定 靜 安 慮 之 中 囿 習 方 能 以 達 至 善 之 地 在 俗 人 不 能 明 定 以 為 無 人 見 聞 之 中 可 以 放 蕩 形 骸 不 知 忌 憚 任 意 惡 行 孰 不 知 人 之 視 己 如 見 肺 肝 況 十 目 十 手 之 眾 且 多 益 要 謹 慎 恐 怕 身 中 之 疵 如 圭 之 玷 可 磨 不 可 全 為 要 91
99 經 文 九 天 玄 女 讚 曰 白 話 翻 譯 天 下 國 家 欲 奠 若 有 領 首 欲 使 天 下 國 家 奠 定 安 穩 (1) 身 心 知 意 為 先 (2) 定 靜 安 慮 效 相 聯 (3) 慎 獨 必 須 自 慊 那 麼 他 必 定 要 先 把 自 己 修 養 好, 就 是 先 要 致 知 ( 智 慧 足 夠 ) 誠 意 ( 正 義, 無 自 欺 良 心 ) 正 心 ( 心 無 偏 邪 ) 修 身 ( 有 智 慧, 無 自 欺, 無 偏 邪, 身 自 修 矣 ) 他 也 要 定 下 志 向, 使 自 己 的 德 性 明 亮, 教 民 自 新, 使 到 人 人 達 至 於 至 善 之 境 界, 永 不 退 流 這 樣 心 有 了 定 向, 自 然 就 會 靜 下 心 身 安 寧, 考 慮 處 事 精 詳, 必 得 其 所 向 所 止 也, 即 是 使 人 使 己 達 到 至 善 之 境 界 大 學 曰 : 誠 其 意 者, 毋 自 欺 也, 如 惡 惡 臭, 如 好 好 色, 此 之 謂 自 謙 ( 同 慊 ), 故 君 子 必 慎 其 獨 意 思 是 人 欲 誠 意, 必 定 不 可 自 欺 良 心, 這 就 是 自 慊 ( 自 問 良 心, 是 否 道 義 充 滿 良 心 ) 因 而 必 定 在 自 己 心 中 獨 知 是 否 道 義 充 滿 之 時, 慎 重 審 查 自 己 的 良 心 是 否 有 不 足 道 義 之 處 司 馬 生 平 堪 羨 宋 朝 司 馬 光 為 人 正 直, 堪 使 別 人 羡 慕 所 為 可 對 人 言 他 的 所 作 所 為 都 無 有 過 錯 而 敢 對 人 說 (4) 十 目 十 手 極 其 嚴 從 事 修 身 毋 倦 的 確, 在 這 世 界 上, 人 的 所 做 所 為 是 騙 不 過 自 己 的 良 心 及 別 人 的, 就 像 有 十 隻 眼, 十 隻 手 都 在 看 你 及 指 責 你 的 所 作 所 為, 一 切 都 逃 不 過 人 與 天 地 的 監 視 的 就 是 逃 過 人 的 耳 目, 也 逃 不 過 天 地 的 耳 目 也! 總 而, 人 人 都 要 修 身 養 性, 不 斷 不 怠 的 修 持, 這 樣 才 是 一 個 好 人 而 要 做 為 一 位 超 出 人 群 的 好 領 首, 更 須 盡 心 盡 力 的 修 身, 使 到 國 治 天 下 平 也! 92
100 注 解 : 1+2. 身 心 知 意 為 先 : 參 看 朱 子 四 書 集 注 大 學 3. 慎 獨 必 須 自 慊 : 朱 子 注 曰 : 惡 好 上 字, 皆 去 聲 謙 讀 為 慊, 苦 劫 反 誠 其 意 者, 自 修 之 首 也 毋 者, 禁 止 之 辭 自 欺 云 者, 知 為 善 以 去 惡, 而 心 之 所 發 有 未 實 也 謙, 快 也, 足 也 獨 者, 人 所 不 知 而 己 所 獨 知 之 地 也 言 欲 自 修 者 知 為 善 以 去 其 惡, 則 當 實 用 其 力, 而 禁 止 其 自 欺 使 其 惡 惡 則 如 惡 惡 臭, 好 善 則 如 好 好 色, 皆 務 決 去, 而 求 必 得 之 以 自 快 足 於 己, 不 可 徒 苟 且 以 殉 外 而 為 人 也 然 其 實 與 不 實, 蓋 有 他 人 所 不 及 知 而 己 獨 知 之 者, 故 必 謹 之 於 此 以 審 其 幾 焉 4. 十 目 十 手 極 其 嚴 : 看 孟 子. 公 孫 醜 上 : 行 有 不 慊 於 心,( 正 氣 ) 則 餒 矣 朱 子 注 : 慊, 足 也 所 行 有 不 合 於 義, 則 不 足 於 心 而 其 體 有 所 不 充 矣 大 學 曾 子 曰 : 十 目 所 視, 十 手 所 指, 其 嚴 乎! 朱 子 注 : 雖 幽 獨 之 中, 而 其 善 惡 之 不 可 掩 ( 蓋 ) 如 此 可 畏 之 甚 也 邵 聖 注 解 : 天 下 廣 大 無 邊 無 際 難 指 難 定 惟 國 與 家 是 有 一 定 部 位 切 身 關 係 如 身 不 齊 難 期 家 之 安 家 不 正 難 冀 國 之 固 所 以 身 定 而 後 心 靜 知 足 而 後 體 安 意 正 而 後 無 慮 為 呼 吸 相 聯 之 關 出 門 由 戶 之 道 必 須 先 從 己 心 謙 德 正 大 光 明 然 後 所 作 無 不 合 天 人 之 宜 如 司 馬 光 常 羡 慕 素 日 所 行 均 敢 對 人 而 言 以 表 其 新 明 之 德 如 日 月 之 明 皆 不 似 孟 浪 顢 頇 之 輩 而 極 有 定 靜 安 慮 純 熟 之 操 持 得 來 惟 願 後 之 小 子 從 此 至 嚴 之 地 學 習 不 倦 即 得 修 身 之 妙 術 邵 聖 [ 總 批 曰 ]: 欲 國 家 如 磐 石 之 固 泰 山 之 奠 必 須 使 人 人 能 明 德 修 身 之 實 際 功 效 方 可 四 海 昇 平 中 外 一 轍 然 明 德 之 內 容 就 是 定 靜 安 慮 勤 修 研 習 不 倦 方 可 臻 此 地 步 93
101 第 十 五 章 言 明 德 之 止 於 至 善 也 經 文 玄 穹 上 帝 曰 (1) 聿 修 厥 德 毋 貳 爾 心 白 話 翻 譯 上 章 玄 穹 上 帝 聖 示, 天 下 國 家 人 民 必 須 修 身, 才 會 安 定 太 平 此 章 上 帝 繼 續 指 點, 人 人 都 能 夠 修 身 明 德 至 於 至 善 之 境 界, 永 不 退 流 下 章 再 示 明, 修 身 之 後, 必 要 感 化 全 球 人 民, 達 至 於 至 善 之 德 性, 天 下 便 會 自 然 太 平, 天 災 人 禍 也 就 自 然 的 雲 消 霧 散 了 天 下 要 太 平 的 話, 每 個 人 都 要 修 養 自 己 的 德 性 但 要 修 持 成 功, 有 始 有 終, 每 個 人 必 要 專 心, 不 可 三 心 兩 意 學 優 則 仕 (2) 愚 極 必 明 修 持 德 性 的 人, 如 學 得 優 良 的 成 績, 就 可 以 去 做 官, 服 務 人 群 國 家 即 使 至 不 聰 明 的 人, 若 能 用 心 專 一, 修 養 道 德, 最 終 也 會 明 白 道 德 倫 理, 不 做 壞 事, 也 可 步 上 聖 人 之 道 (3) 生 學 困 知 安 利 勉 行 由 賢 希 聖 由 聖 希 神 孔 子 說 道, 有 些 人, 生 下 便 自 然 知 道 道 德 倫 理 ; 有 些 人 須 要 學 習 才 能 知 道 道 德 倫 理 ; 也 有 些 人, 在 困 苦 之 下 才 能 知 道 道 德 倫 理 有 些 人 知 道 了 道 德 倫 理, 就 很 安 然 的 去 實 行 道 德 ; 有 些 卻 覺 得 有 利 才 去 實 行 道 德 倫 理, 更 有 些 人 勉 強 而 實 行 道 德 倫 理 但 不 論 如 何, 他 們 只 要 專 心 實 行 道 德 倫 理, 他 們 的 成 功 就 是 一 樣, 不 分 高 低 一 級 一 級 的 修 持, 他 們 都 可 以 成 聖 成 賢, 也 可 成 道 成 神 參 贊 化 育 (4) 旋 轉 乾 坤 他 們 成 聖 成 神, 便 是 與 天 地 合 一, 幫 助 天 地 教 化 養 育 萬 萬 生 靈, 與 乾 坤 一 樣 的 轉 旋, 生 成 天 地 萬 物 南 國 善 政 西 方 美 人 從 他 們 的 德 性, 他 們 便 能 感 化 一 切 人 民, 使 到 世 界 國 家, 變 為 春 秋 時 代 的 南 方 國 家, 實 施 善 良 政 治, 以 及 變 為 西 方 周 文 王 的 善 德 仁 94
102 政, 無 為 治 國, 以 德 政 感 化 人 民, 使 人 人 都 變 為 美 好 德 性, 國 家 安 定, 萬 國 依 歸 注 解 : 1. 聿 : 虛 字 厥 : 其 也, 修 厥 德 則 修 其 德 也 毋 : 禁 止 之 意, 禁 忌 二 心 不 專 一 2. 學 優 則 仕 : 論 語. 子 張 十 九 子 夏 曰 : 仕 而 優 則 學, 學 而 優 則 仕 楊 伯 峻 先 生 白 話 四 書 譯 為 : 做 好 了 官, 有 餘 力 就 學 習, 學 習 好 了, 有 餘 力 就 去 做 官 注 : 古 人 的 學 習, 包 括 學 習 修 德, 修 身 養 性 為 重 3. 生 學 困 知 安 利 勉 行 : 中 庸 哀 公 問 政 子 曰 : 文 武 之 政, 布 在 方 策 其 人 存, 則 其 政 舉 ; 其 人 亡, 則 其 政 息 人 道 敏 政, 地 道 敏 樹 夫 政 也 者, 蒲 盧 也 故 為 政 在 人, 取 人 以 身, 修 身 以 道, 修 道 以 仁 仁 者 人 也, 親 親 為 大 ; 義 者 宜 也, 尊 賢 為 大 ; 親 親 之 殺, 尊 賢 之 等, 禮 所 生 也 在 下 位 不 獲 乎 上, 民 不 可 得 而 治 矣! 故 君 子 不 可 以 不 修 身 ; 思 修 身, 不 可 以 不 事 親 ; 思 事 親, 不 可 以 不 知 人 ; 思 知 人, 不 可 以 不 知 天 天 下 之 達 道 五, 所 以 行 之 者 三 : 曰 君 臣 也, 父 子 也, 夫 婦 也, 昆 弟 也, 朋 友 之 交 也 : 五 者 天 下 之 達 道 也 知 仁 勇 三 者, 天 下 之 達 德 也, 所 以 行 之 者 一 也 或 生 而 知 之, 或 學 而 知 之, 或 困 而 知 之, 及 其 知 之 一 也 ; 或 安 而 行 之, 或 利 而 行 之, 或 勉 強 而 行 之, 及 其 成 功 一 也 參 看 朱 子 四 書 集 注 4. 參 贊 化 育 : 中 庸 : 唯 天 下 至 誠, 為 能 盡 其 性 ; 能 盡 其 性, 則 能 盡 人 之 性 ; 能 盡 人 之 性, 則 能 盡 物 之 性 ; 能 盡 物 之 性, 則 可 以 贊 天 地 之 化 育 ; 可 以 贊 天 地 之 化 育, 則 可 以 與 天 地 參 矣 集 注 : 天 下 至 誠, 謂 聖 人 之 德 之 實, 天 下 莫 能 加 也 盡 其 性 者 德 無 不 實, 故 無 人 欲 之 私, 而 天 命 之 在 我 者, 察 之 由 之, 巨 細 精 粗, 無 毫 髮 之 不 盡 也 人 物 之 性, 亦 我 之 性, 但 以 所 賦 形 氣 不 同 而 有 異 耳 能 盡 之 者, 謂 知 之 無 不 明 而 處 之 無 不 當 也 贊, 猶 助 也, 與 天 地 參, 謂 與 天 地 並 立 為 三 也 此 自 誠 而 明 者 之 事 也 95
103 邵 聖 注 解 : 從 修 德 之 聿 先 從 不 存 二 心 方 能 所 學 之 優 足 為 仕 之 表 率 治 化 人 民 不 至 愚 頑 難 馭 然 如 是 謹 慎 教 化 雖 至 愚 之 輩 亦 可 轉 為 明 白 由 明 白 造 成 聖 賢 困 知 勉 行 境 界 故 生 知 為 上 學 知 為 中 困 知 為 下 在 生 知 能 安 然 而 學 聖 賢 行 為 學 知 能 因 利 而 效 聖 賢 法 則 困 知 能 勉 強 仿 聖 賢 之 典 型 漸 次 功 效 而 能 希 賢 希 聖 參 天 地 之 化 育 補 天 地 之 教 化 乾 之 所 以 為 天 之 妙 用 而 能 旋 之 坤 之 所 以 為 地 之 資 生 而 能 轉 之 互 鄕 惡 里 竟 成 南 國 文 明 暴 虐 制 度 可 變 仁 道 善 政 東 方 之 商 紂 可 換 西 岐 之 太 伯 變 化 之 速 難 以 限 量 小 而 言 之 惡 人 可 為 善 人 陋 人 可 為 美 人 邵 聖 [ 總 批 曰 ]: 此 章 與 前 章 皆 是 使 人 人 能 明 德 修 身 之 實 學 效 驗 教 人 即 宜 講 求 之 大 義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斗 姥 元 君 讚 曰 貳 心 不 能 修 德 壹 志 必 克 強 明 生 困 安 勉 合 一 程 百 之 千 之 宜 敏 (1) 功 由 升 堂 入 室 人 若 是 三 心 兩 意, 便 不 能 修 持 道 德 倫 理, 學 習 聖 賢 若 能 一 志 無 二 心 的 修 養 自 己 的 品 德 良 心, 人 就 必 定 能 夠 克 服 一 切 困 難, 強 大 的 明 朗 自 己 的 德 性 不 論 是 生 下 便 知 道 德 倫 理, 以 及 安 然 的 實 行 道 理 ; 或 是 因 困 境 而 知 道 德 倫 理, 以 及 勉 強 實 行 這 些 道 理, 在 成 功 實 施 之 時, 都 同 歸 一 個 路 程, 共 同 去 感 化 萬 民, 普 渡 眾 生 總 而 言 之, 人 人 皆 須 敏 捷 的 去 修 持, 使 到 自 己 早 日 成 功 道 業 有 如 一 級 一 級 的 高 升, 首 先 行 入 大 門, 其 次 行 進 大 堂, 而 後 步 入 內 室, 成 績 高 升 96
104 (2) 詣 造 過 化 存 神 推 善 政 兮 頌 美 人 最 後 達 到 最 高 的 功 果, 就 如 有 德 行 的 聖 王 一 樣, 所 經 過 的 地 方, 人 民 都 被 他 感 化, 成 為 仁 德 的 人 而 他 所 存 心 注 意 的 事 情, 就 像 有 神 明 的 力 量 一 樣, 使 萬 物 感 化 這 樣 便 自 然 的 把 自 己 的 德 性, 推 廣 到 大 眾 萬 民 國 家, 使 到 國 家 實 行 善 良 的 仁 政, 同 時 也 讚 頌 古 聖 先 賢 的 明 君, 如 文 王 之 輩, 作 為 榜 樣, 使 到 國 泰 民 安, 國 富 民 豐, 天 下 太 平 乾 坤 自 為 轉 運 如 此, 天 災 人 禍, 災 難 惡 運, 就 會 自 然 消 失, 轉 禍 為 福, 化 凶 為 吉 矣! 注 解 : 1. 功 由 升 堂 入 室 : 論 語. 先 進 子 曰 : 由 之 瑟 奚 為 於 丘 之 門? 門 人 不 敬 子 路 子 曰 : 由 也 升 堂 矣, 未 入 於 室 也 楊 伯 俊 先 生 在 論 語 譯 注 注 譯 : 孔 子 道 : 仲 由 彈 瑟, 為 什 麼 在 我 這 裏 來 彈 呢? 因 此 孔 子 的 學 生 們 瞧 不 起 子 路 孔 子 道 : 由 麽, 學 問 已 經 不 錯 了, 只 是 還 不 夠 精 深 罷 了 升 堂 入 室 : 這 是 比 喻 話 堂 是 正 廳, 室 是 內 室 先 入 門, 次 升 堂, 最 後 入 室, 表 示 做 學 問 的 幾 個 階 段 入 室 猶 如 今 天 的 俗 語 到 家 我 們 說, 這 個 人 的 學 問 到 家 了, 正 是 表 示 他 的 學 問 極 好 2. 詣 造 : 學 業 得 到 最 上 等 的 境 界 過 化 存 神 : 孟 子. 盡 心 上 夫 君 子, 所 過 者 化, 所 存 者 神, 上 下 與 天 地 同 流, 豈 曰 小 補 之 哉! 君 子 即 聖 人 也 他 所 行 過 經 歷 的 地 方, 百 姓 莫 不 感 化 也 如 舜 帝 在 曆 山 耕 田 時, 他 的 德 行 便 感 化 農 夫 們 都 能 夠 讓 路 ; 在 做 陶 工 時, 也 感 化 做 陶 工 的 人, 不 再 做 出 粗 陋 之 產 品 ( 參 看 朱 子 ) [ 所 存 者 神 ] 者, 言 君 子 心 所 注 意 之 處, 便 好 像 神 秘 不 測, 神 存 其 中 這 種 教 化 之 流 行, 可 上 與 天, 下 與 地 相 同, 豈 可 以 說 他 只 是 一 些 小 小 的 補 益 呢! 故 曰 : 上 下 與 天 地 同 流, 豈 曰 小 補 之 哉! 97
105 邵 聖 注 解 : 心 德 之 學 在 儒 重 貫 一 在 釋 重 歸 一 在 道 重 守 一 故 云 貳 心 不 能 修 德 壹 志 必 克 強 明 果 能 困 苦 勉 學 即 與 天 生 智 慧 合 程 不 分 同 敏 不 殊 次 第 之 序 如 升 堂 而 後 能 入 室 詣 造 之 功 先 過 化 而 後 能 成 神 推 其 一 心 之 善 仁 德 之 政 必 當 如 西 岐 之 美 俗 太 伯 之 大 人 無 為 而 治 不 教 而 成 天 順 地 宜 人 與 物 歸 自 為 轉 運 不 假 一 毫 人 力 邵 聖 [ 總 批 曰 ]: 此 章 讚 美 世 人 修 道 最 簡 單 之 法 就 是 一 心 一 志 即 可 如 聖 賢 之 世 善 政 美 人 之 風 氣 98
106 第 十 六 章 言 新 民 之 止 於 至 善 也 經 文 玄 穹 上 帝 曰 移 風 易 俗 海 晏 河 清 魔 氛 轉 部 民 物 歸 仁 刀 兵 水 火 乾 旱 雷 瘟 普 為 掃 盡 悉 予 除 清 中 外 普 度 動 植 咸 亨 消 災 免 劫 錫 福 延 齡 同 瞻 舜 日 共 樂 堯 春 白 話 翻 譯 上 章 玄 穹 上 帝 示 及 人 人 皆 能 明 德 之 止 於 至 善, 此 章 續 示, 明 德 之 後, 更 須 教 化 世 人, 使 到 人 人 也 能 改 過 自 新, 止 於 至 善 也 這 樣 就 能 使 到 社 會 改 除 不 良 風 氣, 日 日 更 新, 走 向 道 德 太 平 之 路 人 人 若 能 修 德, 賢 士 若 能 新 民, 則 世 界 風 俗 氣 氛 當 變 為 美 好, 家 庭 和 睦, 父 慈 子 孝, 君 仁 臣 忠, 朋 友 誠 實, 兄 友 弟 恭, 政 府 賢 明, 世 界 太 平, 戰 爭 平 息, 干 戈 化 除, 經 濟 穩 定, 種 族 平 等, 宗 教 和 諧, 足 見 人 人 修 持, 改 過 自 新, 變 為 善 人, 社 會 風 氣, 自 然 善 化 矣! 天 地 萬 物, 也 被 感 動, 致 使 天 災 人 禍 也 都 平 息 海 平 河 清, 妖 邪 鬼 怪, 也 都 不 敢 擾 亂 世 人, 人 物 生 靈, 也 都 自 然 的 互 不 相 害, 歸 於 仁 德 矣 因 此, 刀 兵 戰 爭, 水 火 災 害, 也 可 消 除 天 氣 不 惡 化, 旱 幹 氣 象, 也 不 常 臨 世 界 國 家 合 作, 瘟 疫 豈 不 消 去? 環 保 成 功, 雷 電 也 不 作 怪, 風 颱 也 自 平 息 所 有 一 切 災 害, 慢 慢 就 會 全 消, 普 遍 的 清 楚 除 去 不 論 是 中 國 或 是 外 國, 一 切 人 物 動 植, 都 會 覺 得 平 安 無 恙, 天 地 與 人, 豈 非 普 渡 了 一 切 眾 生, 不 分 種 類, 回 到 太 平 世 界 不 只 災 劫 消 去, 人 物 也 可 自 然 增 加 壽 命, 豈 非 天 地 之 感 應 恩 賜 呀! 人 民 雖 離 開 堯 舜 的 太 平 盛 世 已 幾 千 年 了, 但 從 太 平 的 生 活 中, 也 可 看 到 當 時 的 太 平 生 活 了, 古 今 同 樂, 豈 不 妙 哉! 99
107 邵 聖 注 解 : 澆 漓 薄 風 可 換 樸 素 之 風 鄙 吝 之 俗 當 易 文 明 之 俗 則 四 海 可 以 宴 安 八 河 可 以 澄 清 妖 魔 小 醜 橫 戾 兇 氣 可 以 退 藏 天 下 人 物 均 歸 於 仁 道 之 中 何 有 刀 兵 頻 來 之 劫 洪 水 烈 火 之 害 旱 魃 之 虐 霹 雷 之 震 瘟 疫 之 疾 普 天 之 下 全 球 之 上 莫 不 悉 予 掃 盡 除 清 以 及 化 外 動 植 蠢 靈 莫 不 胥 渡 亨 通 刀 兵 之 災 可 免 水 火 之 劫 可 消 福 自 天 申 可 獲 遐 齡 期 頤 可 延 方 見 由 今 而 返 古 同 瞻 舜 代 之 日 堯 時 之 春 即 是 風 美 俗 良 近 世 之 人 雖 不 能 見 堯 舜 之 身 可 瞻 舜 代 之 日 可 樂 堯 時 之 春 邵 聖 [ 總 批 曰 ]: 此 章 人 民 欲 免 三 災 八 難 錫 福 延 齡 之 效 果 必 先 從 移 風 易 俗 做 起 庶 可 謂 堯 舜 之 人 民 經 文 觀 音 大 士 讚 曰 普 度 無 分 畛 域 全 球 動 植 皆 春 掃 去 水 火 旱 魔 瘟 白 話 翻 譯 天 地 的 恩 德, 就 是 在 普 渡 眾 生, 不 分 地 區 種 族 宗 教, 使 人 人 可 享 太 平 的 快 樂 日 子 就 是 地 球 上 的 動 物 植 物, 天 地 也 都 要 帶 給 它 們 安 適 的 日 子, 使 它 們 繁 殖 不 停, 如 春 天 的 百 花 齊 放 一 樣 因 而, 天 地 人 類, 都 有 責 任, 把 天 災 人 禍, 水 火 之 劫, 瘟 疫 妖 邪, 一 切 掃 除 四 海 永 清 大 定 使 到 五 洋 大 海, 河 流 百 川, 都 能 夠 清 定 (1) 五 百 年 華 丕 振 (2) 其 間 必 有 王 興 (3) 數 過 時 可 示 諄 諄 在 世 上, 上 天 每 五 百 年 的 期 間, 都 派 下 聖 賢 下 凡, 教 化 眾 生 萬 民, 使 之 世 界, 盛 世 大 振 其 間 也 必 有 聖 德 之 人 坐 位, 高 鎮 政 治, 使 仁 政 道 德 行 於 天 下 但 這 五 百 年 已 經 過 了 因 之, 上 天 只 得 諄 諄 盡 力 的 教 化 萬 民, 等 待 聖 君 下 凡 100
108 中 外 交 相 引 領 希 望 中 外 各 國 的 人 民, 都 要 彼 此 互 相 引 導, 領 帶 大 眾, 行 于 大 道 善 德 之 路, 祈 望 王 者 出 現, 普 化 全 球, 使 到 各 國 安 定, 世 界 豐 盛, 災 劫 化 除, 民 生 安 享 太 平, 衣 食 充 裕, 倫 理 實 施, 人 人 安 居 樂 業, 豈 不 美 哉, 善 哉! 注 解 : 123. 五 百 年 華 丕 振 其 間 必 有 王 興 數 過 時 可 示 諄 諄 孟 子. 公 孫 醜 下 孟 子 曰 : 五 百 年 必 有 王 者 興, 由 周 而 來, 七 百 有 餘 歲 矣, 以 其 數 則 過 矣 朱 子 注 : 自 堯 舜 至 湯, 自 湯 至 文 武, 皆 五 百 餘 年 而 聖 人 出 善 哉, 自 老 子, 孔 子 及 釋 迦 佛, 同 時 代 之 聖 者 也, 至 耶 穌 教 主, 自 耶 穌 教 主 至 穆 罕 默 德 教 主, 皆 五 百 餘 年 也, 五 教 教 主 誕 生 於 世, 豈 偶 然 哉? 楊 伯 俊 先 生 譯 文 如 下 : 從 歷 史 上 看 來, 每 過 五 百 年, 一 定 有 位 聖 君 興 起 在 周 武 王 以 來, 到 現 在 已 經 七 百 多 年 了 論 年 數, 超 過 了 五 百 年 邵 聖 注 解 : 普 渡 如 風 無 方 不 遠 況 一 畛 之 地 一 境 之 域 莫 不 悉 包 莫 不 悉 羅 由 小 畛 域 之 地 得 渡 久 而 推 行 全 球 彼 效 我 仿 彼 學 我 習 莫 不 徧 地 皆 春 遐 邇 同 慶 焉 有 水 火 刀 兵 乾 旱 雷 瘟 而 能 發 生 焉 有 四 海 八 河 五 洲 萬 國 而 不 大 定 然 貞 元 會 合 之 氣 數 必 待 五 百 年 方 能 有 聖 王 出 而 振 治 始 可 見 普 渡 動 植 四 海 大 定 之 實 功 查 近 去 古 已 遠, 從 宋 元 明 清 至 今 五 百 年 之 數 過 而 倍 蓰 人 民 無 所 遵 循 故 上 帝 志 願 示 以 諄 諄 恐 黎 庶 聽 之 藐 藐 不 能 中 外 同 風 夷 狄 不 能 引 領 而 來 蠻 貊 不 能 交 相 賓 服 邵 聖 [ 總 批 曰 ]: 中 外 交 相 引 領 全 賴 五 百 年 貞 元 氣 回 有 如 堯 舜 之 王 出 世 治 民 方 可 四 海 宴 安 災 劫 悉 除 五 洲 同 風 真 實 景 象 101
109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玄 穹 上 帝 停 經 偈 經 文 已 經 賜 畢, 以 詩 結 束 之 聊 將 隱 秘 闡 經 中 開 闢 圖 書 理 細 窮 改 日 新 皇 方 縷 晰 頒 行 萬 國 啟 民 衷 玄 穹 上 帝 把 前 卷 的 經 文 賜 畢, 謙 虛 的 說 道, 聊 草 的 把 上 天 的 隱 藏 秘 密, 闡 明 在 這 玉 皇 中 外 普 度 皇 經 之 中 把 將 河 圖 洛 書 易 經 的 秘 密 闢 開, 讓 世 人 把 其 中 的 奧 妙 道 理, 細 心 盡 力, 研 究 學 習, 致 使 民 智 皆 通, 科 學 昌 盛, 道 德 布 世, 民 物 歸 仁 改 換 另 一 日 期, 新 皇 玄 旻 上 帝 將 會 降 下 經 文, 詳 細 分 析 清 楚 奧 妙 的 道 理 玄 機 這 皇 經 頒 賜 給 世 人, 行 於 所 有 的 國 家, 啟 發 人 民 的 良 心 心 靈, 使 之 修 身 養 性, 成 聖 成 神, 度 回 萬 靈, 回 歸 天 堂 邵 聖 注 解 : 上 皇 推 禪 之 後 由 彌 羅 升 入 大 羅 坐 觀 成 效 上 卷 十 六 少 陰 之 數 已 成 故 作 停 經 之 偈 聊 草 暫 將 無 私 之 隱 祕 闡 揚 經 中 開 河 圓 之 奧 闢 洛 書 之 用 遠 近 淺 深 精 細 窮 通 惟 願 後 學 體 貼 圖 書 參 奪 化 育 而 成 聖 賢 然 圖 書 歷 代 相 習 相 傳 難 以 盡 窮 吾 上 皇 一 時 聊 草 豈 能 完 善 必 俟 改 日 新 皇 續 演 分 層 縷 晰 以 頒 發 出 世 萬 國 文 明 得 之 以 啟 四 海 黎 庶 藉 以 成 衷 不 為 五 濁 之 染 五 害 之 侵 實 上 帝 之 志 願 矣 新 颁 中 外 普 渡 皇 经 注 解 前 卷 终 102
110 甲 子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子 正 降 玄 旻 上 帝 第 十 八 代 玉 皇 大 天 尊, 關 聖 帝 君 是 也! 經 文 開 經 偈 勉 言 承 乏 荷 龍 光 欲 度 五 洲 日 夜 忙 丙 子 臨 川 將 管 握 表 彰 隱 秘 續 前 皇 白 話 翻 譯 十 七 代 玉 皇 大 天 尊 玄 穹 高 上 帝 禪 位, 由 十 八 代 玉 皇 大 天 尊 玄 旻 高 上 帝 繼 承 玉 皇 寶 座 玄 旻 高 上 帝 謙 虛 勉 強 的 說, 祂 承 受 無 極 老 母 及 玄 穹 高 上 帝 的 恩 惠, 負 擔 這 空 缺 的 皇 位, 只 有 一 個 目 的, 就 是 欲 度 盡 天 下 五 洲 一 切 眾 生, 因 而 日 夜 忙 碌, 不 敢 怠 慢 於 一 九 二 四 年, 甲 子 年 三 月 廿 四 日 降 乩 扶 筆 於 四 川 敘 州 大 觀 樓, 將 天 地 以 前 一 切 隱 藏 的 秘 密, 表 白 說 明 出 來, 繼 續 前 皇 玄 穹 高 上 帝 的 教 導 及 指 示 眾 生, 把 一 切 秘 密 透 露 於 這 本 玉 皇 普 度 皇 經 之 中, 使 五 洲 四 海 一 切 人 民 得 到 準 確 的 指 點, 修 身 養 性, 度 人 度 己, 回 歸 無 極 之 天 也 邵 聖 注 解 : 中 皇 既 承 禪 之 後 故 惶 恐 戒 慎 力 不 勝 任 有 誤 上 皇 之 命 無 極 之 令 以 覆 公 餗 以 殃 下 民 乃 勉 強 言 說 既 承 金 闕 之 榮 負 載 龍 華 之 光 一 心 之 烈, 全 體 液 生 奔 雲 跋 霧 夜 以 繼 日 日 以 待 暮 慈 心 苦 口 曉 諭 五 洲 垂 示 四 海 正 是 視 天 下 之 溺 猶 己 之 溺 人 民 不 被 澤 亦 不 安 榮 位 乃 於 丙 子 日 臨 川 續 演 下 卷 以 述 前 繼 後 表 示 彰 揚 以 前 隱 而 未 現 之 文 秘 而 未 露 之 詞 莫 不 盡 心 竭 慮 以 成 少 陽 二 十 章 之 數 以 符 合 上 卷 少 陰 下 卷 少 陽 成 育 萬 物 之 道 103
111 正 經 第 十 七 章 言 天 地 形 象 上 下 陰 陽 不 外 夫 五 也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玄 旻 上 帝 曰 ( 以 下 錄 自 邵 聖 注 解 ) 陽 陰 爻 分 太 少 1 太 少 義 括 陽 陰 2 兩 儀 交 生 四 象 3 八 卦 統 屬 五 行 4 上 象 以 此 而 麗 5 下 形 依 此 而 凝 6 奇 五 天 數 為 陽 7 偶 五 地 數 為 陰 8 廿 五 陽 純 變 動 9 六 五 陰 極 化 成 10 陰 陽 以 成 變 化 ⑾ 天 地 用 行 鬼 神 ⑿ 仰 觀 非 五 何 象 ⒀ 俯 察 非 五 何 形 ⒁ 易 云 一 陰 一 陽 之 謂 道 由 陰 陽 而 成 太 陽 少 陰 少 陽 太 陰 而 為 四 象 由 四 象 而 成 八 卦 由 八 卦 而 配 五 行 由 五 行 而 生 萬 物 天 之 象 以 成 地 之 形 以 長 雷 之 動 以 發 風 之 擾 以 熟 日 之 麗 以 暄 水 之 澤 以 潤 皆 秉 陰 陽 之 炁 以 象 五 行 之 體 以 形 因 象 麗 形 凝 所 以 由 陽 奇 一 三 五 七 九 合 為 廿 五 陰 偶 二 四 六 八 十 湊 為 三 十 總 起 全 數 則 有 五 十 五 故 能 燮 理 陰 陽 變 化 天 地 用 行 鬼 神 以 中 五 為 主 宰 為 萬 物 之 父 母 天 地 之 位 置 仰 觀 俯 察 皆 不 離 乎 在 天 之 象 在 地 之 形 注 解 : 1 至 6: 每 卦 有 三 畫, 每 畫 稱 為 爻 爻 有 陽 爻 ( ) 及 陰 爻 (--) 萬 物 的 生 成, 都 由 無 極 的 變 化 而 生, 即 是 無 極 生 太 極, 太 極 生 兩 儀, 兩 儀 生 四 象, 一 步 一 步 的 越 生 越 多, 一 變 二, 二 變 四, 四 變 八, 八 變 十 六, 三 十 二, 六 十 四, 千 萬 億, 繼 續 的 越 變 越 多, 生 生 不 息 兩 儀 就 是 一 陽 一 陰, 由 ( ) 代 表 陽 爻,(--) 代 表 陰 爻 皇 經 曰 : 陽 陰 爻 分 太 少, 太 少 義 括 陽 陰 : 即 是 陽 爻 及 陰 爻 分 開 之 後, 便 生 了 太 陽 少 陽, 太 陰 少 陰, 叫 做 四 象 因 此, 當 我 們 提 及 太 陽 太 陰, 少 陽 少 陰 之 名 稱, 它 們 的 意 義 就 包 括 了 陽 與 陰 了 104
112 何 故 兩 儀 會 生 四 象 呢? 因 為 兩 儀 陽 與 陰, 兩 相 交 合 交 感 之 後, 就 產 生 了 另 一 對 陽 陰 出 來, 加 在 原 有 的 陽 爻 及 陰 爻 之 上, 如 下 : 陽 爻 ( ) 加 上 陽 爻 及 陰 爻, 變 為 即 是 老 陽, 少 陰 陰 爻 (--) 也 加 上 另 一 陽 爻 陰 爻, 變 為 少 陽, 老 陰 這 就 是 易 經 中 所 說 的 : 兩 儀 交 生 四 象 而 四 象 再 生 陽 陰 兩 爻, 加 在 每 個 象 之 上, 變 成 了 八 卦 : ( 看 下 圖 便 明 ) 這 八 個 卦 分 配 在 八 個 方 向, 但 各 卦 各 方 向 都 配 合 著 金 木 水 火 土 ( 五 行 ) 之 性 質 如 東 方 屬 木, 西 方 屬 金, 南 方 屬 火, 北 方 屬 水, 中 央 屬 土 ( 看 下 圖 ), 這 就 是 經 中 所 說 的 : 八 卦 統 屬 五 行 但 是 五 行 本 來 便 是 陰 陽 二 氣 所 生 的 因 此, 天 上 的 星 辰 萬 物 ( 稱 為 上 象 ) 得 到 五 行 而 在 天 上 發 出 光 明 ; 而 地 上 的 萬 物 ( 稱 為 下 形 ) 得 到 了 五 行 金 木 水 火 土 而 凝 實 在 大 地 上 皇 經 曰 : 上 象 以 此 而 麗, 下 形 依 此 而 凝 意 思 就 是 天 地 萬 物 都 以 金 木 水 火 土 而 生 成 7 至 ⑿: 雖 說 陰 陽 兩 氣 造 化 生 成 萬 物, 但 萬 物 的 生 死, 都 有 一 定 的 次 序 及 安 排, 完 全 不 亂 比 如 一 年 四 季, 都 按 照 時 間 的 安 排 發 生 在 地 球 上, 一 二 三 月 是 春 天, 天 氣 溫 暖, 萬 物 萌 芽 四 五 六 月 是 夏 天, 天 氣 炎 熱, 萬 物 生 長 ; 七 八 九 月 是 秋 天, 天 氣 清 涼, 萬 物 收 斂 ; 十 十 一 十 二 月 是 冬 天, 天 氣 冰 冷, 萬 物 躲 藏 再 到 一 月, 天 氣 再 慢 慢 變 暖, 萬 物 開 始 活 動 生 殖, 重 新 開 始 新 的 一 年 了 這 顯 示 了 萬 物 都 按 次 序 出 現 生 成, 或 排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至 千 萬 億 數, 都 繼 續 排 下 去, 不 可 超 越 應 該 來 的 便 會 來, 應 該 去 的 便 會 去, 都 按 照 數 碼 排 號 來 去, 皆 有 一 定 的 次 序, 由 一, 二, 三, 四, 五 繼 續 不 斷 的 變 化 這 就 是 萬 事 萬 物 的 生 成, 都 有 時 間 性 的, 有 次 序 的, 有 數 次 的 這 就 是 數 理 的 意 義 了 事 實, 萬 物 的 死 亡, 也 有 時 間 性 的, 有 次 序 的 世 上 的 一 切 事 物, 都 有 時 間 性, 有 定 數 的 應 該 活 的, 就 會 活 下 去, 應 該 死 的, 就 會 死 去 的 國 家 朝 代 的 興 衰 變 遷, 也 有 時 間 定 數 的 古 人 說, 氣 數 已 盡, 此 人 必 死, 國 家 朝 代 必 換, 就 是 這 個 道 理 了 因 此 皇 經 指 示, 萬 物 的 生 死 興 衰, 都 有 一 定 的 數 理 存 在 如 此, 天 有 五 個 陽 數 ( 奇 數 ), 一 三 五 七 九, 共 廿 五 數 地 有 五 個 陰 數 ( 偶 數 ) 二 四 六 八 十, 共 三 十 為 數 每 一 時 刻, 不 同 的 數 碼, 都 在 運 轉, 使 萬 物 變 遷 故, 人 有 旦 夕 之 禍 福, 天 有 不 測 之 風 雲 皇 經 說 : 廿 五 陽 純 變 動, 六 五 ( 即 三 十 ) 陰 極 化 成 廿 五 是 天 數 最 極 高 的 數 目, 三 十 是 地 數 最 極 高 的 數 目 物 極 必 變, 故 天 地 之 數, 到 了 105
113 極 點 時, 便 使 萬 物 變 了 未 到 極 點 時, 萬 物 也 在 變 化 也, 只 是 慢 性 的 變 化 而 已 試 看, 全 地 球 上, 每 個 國 家 都 在 變 動 變 化, 每 一 個 人 也 無 停 的 在 變 化 ; 或 生 或 死, 或 發 展 或 傾 倒, 一 切 都 在 變 化 因 此 皇 經 說 : 陰 陽 以 ( 數 ) 成 變 化 皇 經 也 說 : 天 地 用 行 鬼 神, 就 是 說 天 地 也 用 數 而 運 行 鬼 神 即 是 鬼 神 的 一 切 行 動, 都 是 天 地 以 數 理 使 其 行 動 的 皇 經 再 說 明 : 仰 觀 非 五 何 象, 俯 察 非 五 何 形 這 就 進 一 步 說 明, 天 上 的 萬 象, 地 上 的 萬 物, 雖 然 是 由 氣 數 所 生 成 變 化, 但 在 總 共 55 數 中, 五 是 最 關 鍵 最 中 央 的 無 了 五 的 數, 所 有 的 變 化 都 不 能 齊 全 運 作 了 為 使 讀 者 容 易 瞭 解 這 章, 我 們 摘 錄 細 說 易 經 及 易 經 的 奧 秘 解 釋 系 辭 上 的 經 文 :[ 是 故, 易 有 太 極 是 生 兩 儀 兩 儀 生 四 象 四 象 生 八 卦 八 卦 定 吉 凶 吉 凶 生 大 業 ], 以 作 參 考 易 經 的 奧 秘 [ 釋 ] 由 易 經 卦 爻 之 所 產 生 順 序 上 述 八 種 道 理 後, 所 以, 當 陰 陽 未 分, 尤 如 天 下 混 沌 未 開 之 際 宇 宙 萬 物 由 此 漸 有 創 始 之 跡 象 時, 稱 之 為 [ 太 極 ] 由 太 極 分 為 陰 陽 而 形 成 天 地 這 陰 陽 剛 柔 便 是 稱 為 [ 兩 儀 ], 兩 儀 再 進 而 產 生 [ 四 象 ], 四 象 有 的 說 是 四 時 之 季 節, 有 的 說 是 金 木 水 火 四 者, 也 有 的 說 是 陰 陽 剛 柔 四 者, 或 以 符 號 [ ] 與 [--] 來 組 合 成 老 陽 老 陰 少 陽 少 陰 四 者 一 般 則 以 之 指 示 四 時 為 多 四 象 產 生 之 後 便 有 宇 宙 萬 象 的 八 大 組 成 原 因, 即 [ 八 卦 ], 代 表 天 地 水 火 風 雷 山 澤 八 者 由 這 八 卦 便 可 以 用 來 斷 定 吉 凶, 使 人 能 避 凶 趨 吉 而 產 生 偉 大 之 事 業 或 者 說, 由 這 八 項 原 元 而 產 生 化 育 出 天 地 之 間 的 萬 物 大 功 業 這 一 段 話 正 代 表 了 易 經 所 建 立 的 宇 宙 論 106
114 摘 自 細 說 易 經 : 107
115 邵 聖 [ 總 批 曰 ]: 萬 物 不 離 於 五 行 五 行 不 離 於 兩 儀 由 儀 而 象 而 卦 是 物 順 生 之 義 由 卦 返 象 返 儀 是 逆 成 物 之 義 人 體 無 極 而 生 順 則 為 人 為 鬼 逆 則 成 佛 成 仙 道 不 遠 人 在 人 之 自 悟 耳 108
116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中 天 星 主 讚 曰 ( 以 下 錄 自 邵 聖 注 解 ) 數 則 天 奇 地 偶 1 氣 則 上 陽 下 陰 2 成 變 化 兮 行 鬼 神 3 五 為 後 天 標 準 4 廿 五 天 數 以 象 5 六 五 地 數 以 形 6 五 十 有 五 易 詳 明 7 玄 旻 特 彰 其 隱 8 萬 物 離 陰 陽 之 炁 則 不 能 生 離 五 中 之 數 則 不 能 成 推 而 衍 之 陰 陽 之 氣 即 天 之 稟 命 五 中 之 數 即 地 之 理 文 在 天 之 數 有 五 在 地 之 數 亦 有 五 一 二 三 四 五 是 先 天 參 天 兩 地 之 數 六 七 八 九 十 是 後 天 兩 天 參 地 之 數 以 此 數 目 揣 測 可 知 上 天 下 地 陰 陽 上 下 誰 為 標 誰 為 凖 誰 為 體 誰 為 用 以 變 化 鬼 神 陰 騰 陽 降 而 為 雨 澤 陽 施 陰 收 而 為 雲 霧 以 成 四 時 流 行 不 息 之 氣 百 物 環 生 不 止 之 理 皆 從 天 地 之 數 而 來 按 河 洛 之 數 而 成 故 天 之 數 輕 而 少 清 而 薄 五 五 相 乘 以 象 以 垂 地 之 數 重 而 多 濁 而 厚 五 六 相 乘 以 凝 以 結 綜 而 論 之 五 十 五 數 雖 不 多 而 萬 物 生 滅 均 難 逃 其 定 數 是 以 上 帝 欲 人 知 數 窮 理 盡 性 知 命 以 返 無 極 恐 隱 秘 不 能 詳 細 明 白 以 演 耳 注 解 : 1. 數 則 天 奇 地 偶 : 數 則 有 五 個 天 數 奇 數 一 三 五 七 九 ( 共 廿 五 ); 也 有 五 個 地 數 偶 數 二 四 六 八 十 ( 共 三 十 ) 2. 氣 則 上 陽 下 陰 : 氣 則 有 居 上 的 陽 氣 及 居 下 的 陰 氣 3. 成 變 化 兮 行 鬼 神 : 這 數 與 氣, 便 生 成 了 萬 物 及 使 萬 物 變 化 這 數 與 氣 也 驅 使 了 神 與 鬼 的 一 切 行 動 運 作 萬 物 及 神 鬼, 皆 遵 循 著 氣 數 的 規 律 而 行 4. 五 為 後 天 標 準 : 萬 物 未 生 落 地 之 時, 稱 為 先 天 生 下 落 地 之 時, 稱 為 後 天 ; 數 也 一 樣 ; 一 二 三 四 五 是 稱 先 天 數 ; 過 了 五 之 數, 便 落 到 地 上, 稱 為 後 天 之 數, 即 是 六 七 八 九 十 所 以 先 天 數 一 二 三 四 五, 有 三 ( 參 ) 個 天 數 陽 數, 就 是 一 三 五 ; 有 二 ( 兩 ) 個 地 數 陰 數 就 是 二 四 後 天 數 六 七 八 九 十, 有 兩 個 天 數 陽 數 七 九, 而 有 三 ( 參 ) 個 地 數 陰 數 六 八 十 過 了 五, 其 他 的 數 便 稱 為 後 天 數, 即 是 六 七 八 九 十 所 以 五 是 最 重 要 的 天 數, 作 為 後 天 數 的 標 準 了 109
117 5. 廿 五 天 數 以 象 : 因 此 廿 五 是 天 數 一 三 五 七 九 的 總 數, 而 行 於 天 上, 生 了 天 上 的 萬 物, 一 切 星 辰 日 月, 稱 為 天 象 6. 六 五 地 數 以 形 : 六 五 是 三 十, 是 地 數 二 四 六 八 十 的 總 數, 而 行 于 地 上, 成 了 地 上 的 萬 物, 一 切 人 動 植 物, 及 無 生 命 的 品 物 沙 水 五 金 等 等, 都 稱 為 地 上 有 形 的 萬 物 7. 五 十 有 五 易 詳 明 : 天 數 廿 五, 地 數 三 十, 總 數 共 五 十 五, 在 易 理 易 經 的 聖 書, 已 經 詳 細 的 說 的 明 白 8. 玄 旻 特 彰 其 隱 : 在 此 皇 經, 玄 旻 上 帝 就 特 別 指 示 彰 揚 易 經 及 數 理 的 隱 秘, 使 世 人 明 白 天 理, 知 道 自 己 及 萬 物 的 性 命 及 命 運, 都 按 照 氣 數 的 規 定 而 發 展, 這 就 是 各 人 的 命 運 了 人 能 知 道 命 運 之 後, 便 不 可 亂 為, 應 該 做 的, 便 要 做 ; 不 應 該 做 的, 便 不 可 做 應 該 取 捨, 便 取 捨 把! 循 規 蹈 矩, 修 身 養 性, 不 越 道 德 倫 理, 卻 除 七 情 六 欲 把 貪 嗔 癡 去 掉, 安 分 守 己, 知 過 必 改, 善 者 增 進, 進 而 修 之, 即 能 踏 入 聖 賢 仙 佛 之 聖 境, 而 成 道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上 帝 特 彰 其 隱 全 在 人 能 仰 觀 俯 察 之 中 為 體 五 十 五 數 為 用 以 驗 己 身 之 得 失 萬 物 之 存 亡 進 而 極 之 克 臻 妙 有 之 境 域 清 潔 之 府 宮 斯 得 此 章 之 底 蘊 隱 秘 矣 易 經 就 是 一 本 萬 古 不 朽 的 經 書, 指 示 世 人 從 善 去 惡, 認 理 歸 真, 不 可 犯 錯, 知 過 必 改, 修 養 自 己 的 本 性, 樂 天 知 命, 使 人 物 及 天 地 合 一, 使 人 人 實 踐 天 道 人 道, 回 歸 天 庭 易 經 教 導 人 民, 循 規 蹈 矩, 不 可 越 軌, 符 合 道 德 倫 理 的 事 即 可 為, 違 背 道 德 倫 理 的 事 即 不 可 為 說 及 因 果 報 應, 回 頭 是 岸 況 且, 能 夠 運 用 卜 卦 數 理 者, 更 能 夠 避 凶 趨 吉 ; 自 知 事 物 可 行 或 不 可 行, 可 做 或 不 可 做, 不 致 差 錯 行 為 知 道 事 物 的 氣 數, 則 可 隨 著 自 然 的 規 律 進 退 不 是 你 的, 便 不 可 搶 奪 若 是 你 的, 也 不 要 違 背 良 心 去 搶 奪, 因 為 以 正 道 的 經 營, 也 可 得 到 應 得 的 果 實, 何 必 違 背 良 心 而 造 下 罪 惡? 造 下 罪 惡, 便 會 被 處 罰 知 道 數 理, 便 可 知 道 何 時 何 地 可 以 取 捨 有 如 人 當 成 為 百 萬 富 翁, 但 也 須 要 時 間 機 會, 努 力 才 能 成 功, 切 不 可 橫 行 霸 道, 亂 打 亂 搶 若 是 數 理 沒 有 富 貴 之 命, 更 不 可 亂 作 亂 為, 縱 使 僥 倖 搶 得 錢 財, 也 不 能 長 久 的 擁 有, 終 也 必 須 還 給 別 人, 賠 償 罪 惡 這 些 道 理, 不 只 個 人 要 遵 循, 就 是 集 團 國 家 種 族 宗 教, 也 要 遵 循, 難 於 逃 避 110
118 因 此, 上 帝 特 提 醒 世 人, 萬 事 都 有 氣 數 存 在, 不 可 違 背 知 道 本 人 的 氣 數 之 後, 便 可 以 遵 循 著 氣 數 的 循 环 安 排, 不 可 造 下 罪 過 惡 業 應 該 避 的 便 避, 應 該 進 的 便 進, 不 可 以 用 不 道 德 的 手 段 進 退 這 樣, 人 人 就 是 有 了 君 子 的 作 風, 人 道 盡, 天 道 近, 便 可 以 成 聖 成 佛 了 111
119 第 十 八 章 詳 九 宮 之 次 序 而 以 中 五 為 尊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大 哉 中 五 立 極 神 矣 外 八 監 臨 白 話 翻 譯 在 先 天 數 一 二 三 四 五 之 內, 五 當 然 就 是 最 極 大 的 數 目, 同 時 這 數 位 的 作 用, 也 是 最 重 大 的, 因 此 立 極 上 章 玄 旻 上 帝 說 及 萬 物 皆 由 氣 與 數 生 成, 以 中 五 為 主 宰, 為 萬 物 之 父 母 ( 看 以 上 邵 聖 注 解 ) 在 此 章, 上 帝 強 調 說 明, 五 之 偉 大 何 以 故? 因 為 五 是 先 天 數 的 最 極 大 數 碼, 萬 物 從 先 天 降 落 後 天, 都 必 須 從 中 央 五 之 數 經 過, 才 降 落 到 後 天, 成 為 六 七 八 九 十 之 數 先 天 生 了 萬 物, 要 降 落 後 天, 就 必 由 中 央 第 五 之 數 降 下 ( 看 前 面 後 天 對 待 卦 數 方 點 陣 圖 便 明 ) 一 二 三 四 是 先 天 數, 居 於 東 南 西 北 四 正 方, 從 中 央 之 五 數 降 下, 變 為 後 天 數 六 七 八 九, 居 於 四 隅 方 向 再 看 前 面 祝 水 咒 第 一 句 : 天 一 生 兮 地 六 成 邵 聖 注 曰 : 天 之 始 生 是 水, 因 水 能 滋 養 萬 物 何 以 要 始 生 水? 因 水 為 氣 之 子, 由 氣 之 始 化, 點 滴 下 降 何 以 要 地 六 成? 因 一 水 生 至 五 為 極, 輾 轉 潤 動, 到 地 而 止 五 是 先 天 數 之 最 極 大 之 數 水 本 來 在 先 天 是 第 一 數, 但 因 從 先 天 中 央 五 數 降 落 地 上, 變 為 後 天, 變 為 後 天 之 六 數 ( 五 加 一 ), 成 了 水 的 ( 看 上 面 河 圖 配 天 干 圖 便 明 ) 同 樣 的, 二 是 先 天 火, 生 至 五 為 極, 降 落 地 上, 變 為 後 天 七 火 ( 二 加 五 ) 三 先 天 木, 也 變 為 八 後 天 木 四 先 天 金 也 變 為 九 後 天 金 五 先 天 土 也 變 為 十 後 天 土 因 此 第 三 章 上 帝 曰 : 一 六 壬 癸 ( 水 ), 二 七 丙 丁 ( 火 ), 三 八 甲 乙 ( 木 ), 四 九 庚 辛 ( 金 ), 戊 五 中 立, 己 十 外 橫 ( 土 ) 足 見 中 央 五 之 重 大 從 中 央 五 數 立 極, 其 他 萬 物 就 從 此 而 生 成, 再 加 上 神 明 的 變 化, 使 中 央 之 八 面, 都 各 生 一 卦, 八 面 便 生 了 八 卦, 變 成 洛 書 後 天 八 卦 圖 ( 看 圖 ), 五 在 中 央, 其 他 數 碼 1,2,3,4 及 6,7,8,9 112
120 八 卦 都 在 中 央 五 的 八 方 如 人 的 身 體 就 像 後 天 八 卦 一 樣, 有 了 五 臟, 中 央 五, 也 有 了 八 絡, 六 腑, 七 衝 八 脈, 四 肢 三 關, 兩 腹 兩 股, 九 竅 一 精 ( 詳 參 下 面 邵 聖 注 解 ), 身 體 就 自 然 齊 全 完 成 了 好 像 八 卦 圍 繞 中 五 一 樣 六 乾 七 兌 八 艮 四 巽 三 震 二 坤 一 坎 北 方 數 始 九 離 南 面 數 成 次 序 掌 中 飛 佈 方 位 宇 內 縱 橫 因 此 中 五 之 外, 其 他 八 卦 都 監 臨 于 八 方 了, 就 是 包 圍 在 中 五 的 八 方 即 是 : 六 乾 七 兌 八 艮, 四 巽 三 震 二 坤, 一 坎 及 九 離, 各 居 一 方, 成 為 八 宮 合 中 宮 中 央 五 數, 變 成 了 九 宮 了 ( 看 下 圖 ) 從 數 而 言, 即 從 一 坎 北 方 開 始 至 九 離 南 方 終 止 天 地 生 人, 便 給 了 人 獨 一 無 二 的 優 點 及 好 處 萬 物 之 中, 唯 人 類 才 得 到 天 地 特 賜 的 手 掌, 掌 中 便 有 了 八 卦 九 宮 圖 案 飛 佈 於 內,( 看 掌 中 飛 佈 九 宮 圖 ) 因 此, 有 了 掌 中 之 八 卦 九 宮, 人 類 便 可 以 屈 指 一 算, 知 道 一 切 過 去 及 未 來, 正 如 卜 卦 一 樣, 用 數 推 算 也! 同 時 在 天 地 所 有 之 方 向 空 間, 不 論 橫 看 或 是 直 看, 皆 有 八 卦 九 宮 之 存 在 因 此 懂 得 易 經 八 卦 的 人, 或 以 卜 卦, 或 屈 指 一 算, 就 能 知 道 天 地 之 間 一 切 萬 物 萬 事, 過 去 未 來, 是 非 黑 白, 善 惡 分 明 懂 了 善 惡 是 非 之 後, 人 就 能 夠 修 德, 修 得 成 果, 代 天 行 道, 參 贊 化 育, 與 天 地 合 一 易 經 八 卦 八 宮 加 上 中 央 中 宮, 成 為 九 宮 的 玄 妙 真 理, 指 點 迷 津, 是 非 黑 白, 實 能 教 人 去 邪 歸 正, 去 惡 從 善, 日 日 修 持, 當 成 聖 賢 仙 佛 矣! 邵 聖 注 解 : 人 體 天 地 而 生 存 莫 不 具 先 天 之 理 莫 不 體 後 天 之 卦 就 大 而 言 之 天 之 下 地 之 上 中 有 五 洲 以 載 以 負 小 而 論 之 即 人 身 頭 之 下 足 之 上 內 有 五 臟 以 含 以 立 擴 而 充 之 神 明 變 化 猶 卦 之 有 八 名 以 監 臨 如 人 之 有 八 絡 以 維 護 故 如 身 之 六 腑 七 衝 八 脈 四 肢 三 113
121 關 兩 腋 兩 股 九 竅 一 精 惜 乎 人 不 能 察 以 修 不 能 達 以 煉 惟 在 掌 握 之 中 聖 賢 能 手 執 其 兩 端 而 用 其 中 倘 世 俗 能 悟 其 中 妙 義 亦 成 聖 賢 易 如 反 掌 縱 橫 宇 宙 遍 歴 全 球 讓 劫 火 洞 燒 則 我 優 游 自 在 入 於 涅 槃 之 地 桑 田 變 海 則 我 逍 遙 無 罣 至 於 極 樂 之 國 刀 兵 不 能 加 水 火 不 能 侵 步 日 月 而 無 形 無 影 踏 山 川 而 不 傾 不 溺 豈 不 從 八 卦 中 五 立 極 之 功 夫 領 悟 出 來 飛 佈 九 宮 之 妙 用 悟 覺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後 天 洛 書 是 戴 九 履 一 左 三 右 七 二 四 為 肩 六 八 為 足 獨 五 居 中 立 極 以 散 佈 後 天 八 卦 而 十 不 用 是 專 取 中 五 以 生 萬 物 故 就 方 位 之 次 則 為 六 乾 一 坎 八 艮 三 震 四 巽 九 離 二 坤 七 兌 就 數 之 序 則 為 一 坎 二 坤 三 震 四 巽 五 中 六 乾 七 兌 八 艮 九 離 能 以 統 括 天 地 飛 佈 掌 握 主 宰 乾 坤 變 化 始 終 經 綸 古 今 創 造 世 界 功 用 之 偉 知 難 盡 言 難 詳 歟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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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南 極 壽 星 讚 曰 南 極 星 君 注 生, 北 斗 注 死 南 極 仙 翁 代 表 長 生 也 宇 內 縱 橫 八 卦 掌 中 飛 佈 九 宮 後 天 卦 次 妙 無 窮 中 五 大 哉 尤 重 非 五 四 方 何 治 非 五 八 國 何 通 五 之 為 數 建 奇 功 在 天 地 之 內, 處 處 都 佈 滿 八 卦, 不 論 是 直 看 或 是 橫 看, 八 卦 就 在 眼 前 而 人 的 手 掌 內, 就 有 了 指 紋 及 掌 肉 之 構 造, 成 為 八 卦 九 宮 的 花 紋 示 現 任 人 用 之, 可 卜 吉 凶, 可 避 凶 趨 吉, 使 之 不 走 錯 路, 直 前 向 善, 救 國 救 民 後 天 八 卦 九 宮 的 次 序 安 排, 實 在 奧 妙 無 窮 一 切 萬 物 的 化 生 死 亡, 盛 衰 勝 敗, 無 不 包 括 於 內 人 人 若 能 洞 悉 易 經, 萬 物 的 推 算, 莫 不 包 括 其 中 矣! ( 詳 細 參 看 邵 聖 下 列 注 解 ) 善 者 即 行, 不 善 即 止 事 實 在 八 卦 九 宮 一 切 的 易 理, 中 央 五 數 是 最 大 最 重 要 的 因 為 萬 物 的 生 成, 必 從 先 天 跌 落 後 天, 而 必 從 中 央 的 五 數 跌 落 下 來 因 此 中 央 五 數 是 最 大 最 重 要 的 無 了 中 五, 萬 物 就 不 能 生 成 五 在 先 天 立 極, 在 後 天 便 成 為 後 天 的 標 準 了 治 理 世 界 也 是 一 樣, 必 以 居 位 中 五 的 國 家 作 為 標 準 模 範 若 非 中 五 的 國 家 作 為 治 國 的 好 榜 樣, 四 方 的 國 家 焉 能 治 得 好 呢? 因 此 作 為 中 五 的 國 家 必 須 先 把 國 家 治 好, 才 能 作 為 榜 樣 如 何 把 國 家 治 好 呢? 這 就 必 須 把 道 德 倫 理 ( 道 統 ) 發 揚 光 大, 教 育 萬 民, 使 人 人 有 道 有 德, 化 己 化 人, 度 人 度 己, 代 天 行 道, 領 導 群 倫, 行 于 道 德 的 道 路 上, 使 世 界 陞 平, 人 民 安 居 居 為 中 五 的 國 家 若 不 以 道 統 道 德 治 世, 八 方 的 國 家 便 沒 有 目 標 和 方 向 可 跟 著 走 了, 也 就 不 能 遵 循 通 達 了 因 而 處 於 世 界 中 五 的 國 家, 依 照 道 德 治 世, 不 但 可 以 把 將 自 己 國 家 治 好, 同 時 也 可 建 立 奇 大 無 比 的 功 果, 帶 動 地 球 各 國 走 上 國 泰 民 安, 世 界 陞 平 的 聖 業 了 誰 是 處 於 中 五 之 國 家? 我 們 必 須 盡 心 116
124 研 看, 絕 不 差 錯 的 善 哉! 天 之 降 道 統 于 中 五 之 國 家, 實 已 久 矣! 豈 可 錯 失 代 天 行 道 的 聖 責? 指 點 群 生 作 用 上 帝 用 心 良 苦 在 此 聖 經 之 內, 指 點 全 球 人 民, 必 須 跟 著 有 德 有 道 之 國 家, 建 立 安 平 國 土, 定 下 世 界 和 平 之 基 礎, 使 人 類 前 進, 走 向 康 莊 大 道, 帶 動 一 切 生 靈, 過 著 民 富 物 豐 的 日 子, 把 這 惡 世 變 為 極 樂 之 土, 天 地 與 人 合 一, 萬 物 有 所 依 歸, 走 上 極 樂 世 界 因 此 世 上 之 人, 必 用 這 番 指 示, 歸 向 有 道 有 德 之 邦, 必 也 使 全 球 和 平 也 邵 聖 注 解 : 普 天 之 下 四 方 之 中 無 一 天 非 八 卦 無 一 方 離 八 卦 不 僅 一 方 有 乾 坤 一 天 有 水 火 縱 橫 皆 各 具 八 卦 經 緯 皆 各 備 八 卦 所 指 之 中 皆 是 所 握 之 內 僉 同 蓋 人 之 一 手 莫 不 備 八 卦 四 時 山 川 天 地 節 氣 如 掌 中 之 紋 每 指 三 紋 合 四 指 為 一 歲 十 二 月 之 數 從 兩 手 合 之 為 二 十 四 節 氣 食 指 屬 春 中 指 屬 夏 無 名 屬 秋 小 指 屬 冬 巨 指 屬 土 而 為 四 時 掌 後 高 前 低 以 象 山 峙 川 流 上 下 四 紋 以 象 四 象 八 卦 由 此 驗 之 後 天 卦 次 絲 毫 不 容 紊 亂 妙 用 纖 微 亦 難 窮 通 大 哉 無 以 加 其 上 重 矣 無 能 越 其 衡 足 見 中 五 無 體 無 質 四 方 離 之 無 所 依 據 振 治 八 國 離 之 而 無 遵 循 通 達 所 以 建 奇 功 垂 表 範 成 大 業 鴻 丕 猷 皆 賴 五 之 施 用 指 點 生 靈 體 會 作 用 耳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從 無 極 而 來 皆 含 洛 書 之 數 以 全 身 體 髮 膚 四 肢 五 官 兩 手 兩 足 以 象 洛 書 對 待 合 十 加 五 為 十 五 就 洛 書 縱 橫 觀 之 是 十 五 顛 倒 斜 倚 察 之 亦 是 十 五 從 對 待 四 正 方 乃 一 九 三 七 而 合 十 從 對 待 四 隅 方 乃 二 八 四 六 而 合 十 四 正 為 奇 為 陽 四 隅 為 偶 為 陰 縱 橫 察 數 皆 是 十 五 由 北 方 六 一 八 而 為 十 五 東 方 八 三 四 而 為 十 五 南 方 四 九 二 而 為 十 五 西 方 二 七 六 而 為 十 五 故 善 解 卦 者 知 八 卦 無 定 方 善 理 氣 者 知 陰 陽 無 定 位 如 學 道 之 人 取 南 方 之 無 北 方 之 有 藉 東 方 之 身 皈 西 方 之 潔 非 獨 南 方 之 無 北 方 之 有 其 他 無 有 也 不 過 借 方 令 名 取 義 以 冀 後 進 後 覺 得 資 參 悟 之 助 耳 117
125 第 十 九 章 言 出 治 之 次 序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出 震 以 齊 乎 巽 白 話 翻 譯 這 章 的 意 義 也 很 深 長 每 位 讀 過 易 經 的 人, 都 熟 悉 這 章, 因 而 各 家 注 解 易 經 也 有 諸 多 解 釋 ( 一 ) 這 章 說 明 上 帝 造 化 一 切 萬 物 ( 二 ) 萬 物 的 生 長 老 死, 也 是 有 定 期, 如 一 年 四 季 一 樣, 春 夏 秋 冬 循 環 不 息, 始 又 終, 終 又 始 萬 物 也 是 一 樣, 有 生 必 有 死, 有 死 必 有 生 能 夠 洞 明 此 章 的 人, 必 能 明 白 人 之 生 老 病 死 是 自 然 的 就 是 興 衰 貧 富 也 是 自 然 的 來, 自 然 的 去 國 家 也 是 一 樣 有 興 必 有 衰 ; 有 衰 必 有 興 世 界 政 治, 經 濟, 權 勢, 都 在 轉 變 試 看 世 界 的 歷 史, 及 各 國 的 起 落, 便 能 明 白 因 而 在 衰 極 之 時, 不 須 也 不 必 放 棄 希 望 ; 在 興 盛 之 時, 也 不 可 驕 傲, 更 不 可 欺 淩 他 人 他 國 一 切 的 氣 數 皆 在 轉 變 只 要 盡 力 盡 職 盡 忠 盡 善, 更 壞 的 環 境, 也 可 能 改 變 這 就 是 這 章 的 奧 妙 深 義 為 使 讀 者 明 白 經 意, 在 下 面 特 別 複 印 邵 聖 的 注 解 及 圖 案, 同 時 也 錄 自 細 說 易 經 及 易 經 的 奧 妙 的 注 解, 讓 讀 者 參 考 上 帝 及 天 地, 生 成 萬 物, 必 從 源 頭 開 始, 包 括 從 四 季 的 春 天 開 始, 以 雷 電 震 動 萬 物, 使 其 萌 芽 發 生 [ 震 ] 代 表 了 源 頭 的 意 思 如 春 天 的 意 思 等 等 巽 代 表 風 及 春 夏 之 間 的 光 景, 使 萬 物 一 齊 生 長 見 離 致 役 乎 坤 離 代 表 夏 季, 太 陽 光 照 萬 物 光 明 到 了 夏 秋 之 間, 萬 物 由 土 之 滋 養, 生 成 長 大 悅 兌 由 乾 作 戰 勞 坎 至 艮 言 成 兌 代 表 秋 天, 萬 物 成 熟, 兌 又 代 表 澤 池, 萬 物 都 有 水 飲, 皆 大 歡 喜 乾 是 秋 冬 之 間, 熱 氣 漸 消, 氣 候 變 冷, 因 此 熱 冷 陰 陽 交 戰 坎 是 冬 天, 萬 物 皆 藏 於 土 中, 疲 勞 一 年 之 工 作, 皆 可 休 息 艮 是 冬 春 之 時, 萬 物 成 功 的 活 過 了 一 年, 開 始 發 動 新 的 生 命, 開 始 新 的 生 活, 一 切 萬 物 完 成 了 一 年 的 須 求, 又 開 始 新 的 一 年 了 118
126 小 德 川 流 不 息 大 德 敦 化 無 停 萬 物 的 始 又 終, 終 又 始 的 循 環, 正 如 川 河 一 樣, 流 之 不 停 又 如 人 之 小 量 德 行, 可 以 作 小 的 恩 惠 以 大 的 看 法, 宇 宙 全 球 之 循 環, 正 如 無 邊 無 際 之 大 海 及 大 地 一 樣, 生 化 一 切 萬 物, 使 之 不 停 的 延 續 又 如 大 德 行 之 人, 厚 厚 的 教 化 及 生 成 一 切 萬 物, 使 之 不 停 的 進 化, 致 使 天 下 太 平 這 也 就 是 本 經 玉 皇 上 帝 之 宗 旨 邵 聖 注 解 : 119
127 120
128 錄 自 易 經 的 奧 秘 說 卦 傳 第 五 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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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錄 自 細 說 易 經 說 卦 傳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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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經 文 東 方 木 星 讚 曰 1 長 子 勤 勞 代 治 白 話 翻 譯 長 子 ( 男 ) 即 震 卦 乾 坤 是 父 母 卦, 在 先 天 伏 羲 八 卦, 居 於 南 北 二 方 但 因 乾 坤 讓 位, 移 至 西 北, 西 南 兩 方, 其 他 六 個 子 女 卦, 即 擔 任 生 成 萬 物 的 責 任 這 就 變 為 後 天 文 王 八 卦 了 在 後 天 卦, 震 ( 長 男 ) 居 於 正 東 方, 也 代 表 萬 物 的 開 始, 如 春 天 一 樣 ; 它 代 表 乾 卦 開 始 出 生 一 切 萬 物 春 天 慢 慢 的 行 進 春 夏 天 之 時, 正 是 巽 卦 ( 長 女 ) 所 居 之 方 位 長 女 也 幫 助 萬 物 的 生 長, 以 風 ( 巽 是 風 ) 吹 動 萬 物, 使 萬 物 一 齊 生 長 上 面 玄 旻 上 帝 已 說 明 ( 參 看 上 面 後 天 萬 物 次 第 生 長 收 藏 圖 ) 時 間 繼 續 推 進, 到 了 夏 天 即 是 正 南 方 離 卦 所 居 以 時 間 的 演 進, 從 離 卦 再 轉 至 坤 兌, 乾 坎 及 艮 卦, 各 卦 都 輔 助 萬 物 生 長 收 藏 的 過 程, 最 終 行 了 一 圈, 有 如 一 年 少 男 次 歴 言 成 到 了 艮 卦, 即 完 成 了 一 圈 但 隨 著 時 間 的 演 進, 進 入 艮 卦 時, 已 是 冬 春 之 氣 候 了 從 冬 春 天 再 度 轉 入 春 天, 又 行 進 震 卦 的 方 位 了 因 此 當 萬 物 走 過 少 男 艮 卦 時, 就 已 經 走 過 一 年 一 個 圓 圈 的 時 間 了, 因 此 少 男 言 成 功 的 走 過 一 個 圓 圈, 同 時 也 將 開 始 新 的 一 圈 了 三 生 萬 物 妙 於 春 艮 卦 是 少 男 是 陽 卦 艮 卦 的 位 置 就 在 坎 卦 ( 中 男 ) 及 震 卦 ( 長 男 ) 之 間, 成 立 了 三 個 陽 卦 這 就 是 三 陽 ( 卦 ) 開 泰 的 吉 兆, 而 使 萬 物 從 此 再 生 長 起 來 週 而 復 始 出 震 時 間 過 了 冬 天 又 是 春 天 了 從 艮 卦 行 入 震 卦 就 走 完 了 一 周 而 重 新 開 始 春 天 震 卦 的 運 轉, 萬 物 再 發 出 新 的 生 命 了 萬 物 皆 這 樣 的 轉, 永 遠 生 長 老 滅 的 周 旋 不 停 這 就 代 表 了 世 界 上 萬 物 萬 事 都 是 這 樣 的, 都 是 循 環 不 息 有 生 必 有 死, 有 死 必 有 生 也 代 表 萬 物 萬 事, 有 興 盛 必 有 衰 落, 有 衰 落 也 必 有 興 盛 的 時 候 國 家 也 是 一 樣 只 要 默 默 耕 耘, 以 德 治 國 治 家, 那 怕 國 家 不 興 盛? 惡 運 總 會 過 去 129
137 的 因 而 世 人 在 最 窮 苦 時, 也 不 必 絕 望 盡 心 努 力, 明 天 會 更 好 的! 屈 指 時 逢 晚 近 嗟 哉 四 海 沸 騰 2 提 綱 挈 領 幸 玄 旻 本 星 特 臨 讚 咏 上 帝 屈 指 一 算, 晚 近 世 界 國 家 皆 大 亂 矣 如 四 海 正 在 滾 動, 熱 得 如 水 沸 升, 幾 乎 萬 物 萬 事 都 都 將 被 消 毀 因 而 上 帝 大 發 慈 悲, 把 世 上 循 環 各 事 說 得 清 楚, 使 世 人 國 人 知 道, 冬 天 過 後 必 是 春 來, 雨 後 必 是 晴 天 誰 強 誰 衰, 誰 生 誰 死, 必 有 定 時, 不 能 更 改, 但 都 是 在 循 環 之 中 試 看 三 百 年 前, 世 界 之 政 勢 如 何? 現 今 之 政 勢 如 何? 前 的 強 國 豈 是 現 今 的 強 國? 前 的 弱 國, 豈 是 現 今 之 弱 國? 國 民 只 欲 團 結 一 致, 為 國 為 民, 忠 於 職 責, 以 德 服 人, 國 家 的 富 強 是 指 日 可 待 的! 奮 鬥 前 進 吧! 上 帝 既 然 用 心 良 苦, 為 使 世 民 不 致 喪 氣 迷 失, 無 路 可 行, 在 此 特 別 指 示 國 民, 要 把 心 身 安 定, 為 國 效 勞, 為 民 服 務, 萬 眾 一 心, 把 國 家 治 理 好, 這 便 是 應 該 走 的 明 路 呀! 因 此 東 方 木 德 星 君 也 特 別 讚 頌 上 帝 的 苦 心 了 注 解 : 1 長 子 : 每 卦 有 三 爻, 若 三 爻 之 中 只 有 一 陽 ( ) 爻, 這 卦 便 是 陽 ( 男 或 子 ) 卦 只 有 一 陰 爻 (--), 即 是 陰 ( 女 ) 卦 陽 或 陰 卦, 各 有 三 個 子 ( 男 ) 或 女 卦 陽 爻 在 卦 的 下 位, 即 稱 長 男 ( 震 卦 ); 陰 爻 在 下 位, 即 稱 長 女 ( 巽 卦 ) 陽 或 陰 爻 在 中 位, 即 稱 中 男 ( 坎 卦 ), 或 中 女 ( 離 卦 ) 陽 或 陰 爻 在 上 位, 即 稱 少 男 ( 艮 卦 ) 或 少 女 ( 兌 卦 ) 2 提 綱 挈 領 : 提 著 治 國 治 民 的 綱 領, 即 以 德 治 國 呀! 三 綱 五 常 八 德, 四 非 欲 正, 等 等 三 綱 即 政 府 為 人 民 的 模 範, 父 親 為 兒 女 的 模 範, 丈 夫 為 妻 子 的 模 範 道 德 行 為 五 常 即 仁 義 禮 智 信, 八 德 即 孝 悌 忠 信 禮 義 廉 恥 130
138 邵 聖 注 解 : 131
139 第 二 十 章 言 二 炁 五 星 之 繫 並 詳 列 宿 之 名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五 星 根 於 二 炁 白 話 翻 譯 此 章 玄 旻 上 帝 繼 續 說 明 一 切 萬 物 之 生 死 及 興 衰, 都 由 二 炁 造 成, 而 由 五 星 ( 金 木 水 火 土 ) 運 作 之 因 而, 世 人 若 要 知 道 一 切 生 死 及 興 衰 的 因 由, 便 須 預 先 明 白 二 炁 及 五 星 之 運 作 若 要 消 災 解 難, 逢 凶 化 吉, 便 須 懂 得 如 何 修 身 治 己 治 世, 使 凶 星 退 位, 吉 星 拱 照 但 誰 能 知 曉 這 些 星 斗 的 運 作 及 如 何 改 造 氣 運 呢? 只 有 高 道 明 德 的 聖 賢 才 能 知 之 看 看 歷 代 中 國 改 換 朝 代 時, 及 興 盛 之 朝 代, 豈 不 是 有 高 道 之 人 出 現 而 輔 助 國 政? 把 國 政 治 理 得 盡 善 盡 美, 以 德 行 政? 這 樣 才 能 改 變 惡 運, 使 國 運 亨 通, 國 泰 民 安, 君 民 同 樂, 天 下 太 平 金 木 水 火 土 五 星 皆 來 自 二 炁 生 成 二 炁 即 是 無 極 先 天 之 炁 也, 也 即 是 太 陰 大 陽 之 炁 二 炁 生 夫 五 星 反 過 來 說, 二 炁 就 是 生 了 金 木 水 火 土 五 星 的 陽 則 房 虛 星 昴 陰 則 張 畢 危 心 角 斗 井 奎 木 歲 太 陽 之 炁 也 化 成 日 ; 太 陰 之 炁 也 變 成 月 日 與 月 便 與 金 木 水 火 土 湊 成 七 星 球, 謂 之 七 政, 太 陽 之 炁 化 為 房 虛 星 昴, 四 星 各 居 東 南 西 北 一 方 ( 看 下 圖 ) 太 陰 之 炁 也 化 為 張 畢 危 心, 四 星 各 居 東 南 西 北 一 方 ( 看 下 圖 ) 木 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角 斗 井 奎, 也 分 居 四 方 ( 看 圖 ) 尾 室 觜 翼 火 熒 火 星 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尾 室 觜 翼, 分 居 四 方 金 則 亢 牛 婁 鬼 金 星 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亢 牛 婁 鬼, 分 居 四 方 水 則 箕 壁 軫 參 水 星 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箕 壁 軫 參, 分 居 四 方 氐 女 胃 柳 土 宿 土 星 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氐 女 胃 柳, 分 居 四 方 貉 蝠 雉 獐 鎮 星 土 星 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貉 蝠 雉 獐, 分 居 四 方 132
140 蛟 獬 狼 犴 屬 木 木 星 也 分 文 四 星 球, 名 曰 蛟 獬 狼 犴, 分 居 四 方 龍 牛 狗 羊 屬 金 金 星 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龍 牛 狗 羊, 分 居 四 方 虎 豬 猴 蛇 火 屬 火 星 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虎 豬 猴 蛇, 分 居 四 方 豹 貐 猿 蚓 水 辰 水 星 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豹 貐 猿 蚓, 分 居 四 方 兔 鼠 雞 馬 太 陽 太 陽 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兔 鼠 雞 馬, 分 居 四 方 狐 燕 烏 鹿 太 陰 太 陰 也 分 為 四 星 球, 名 曰 狐 燕 烏 鹿, 分 居 四 方 摘 自 邵 圣 注 解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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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經 文 南 方 火 星 讚 曰 造 化 無 非 二 炁 轉 旋 不 外 五 星 國 家 治 亂 與 衰 興 主 宰 權 衡 預 定 或 則 總 持 不 紊 或 則 分 治 不 停 此 章 位 置 特 詳 明 白 話 翻 譯 此 讚 文 繼 續 上 帝 所 言, 萬 物 之 造 化 無 非 二 炁 所 使 然 但 在 天 上 控 制 一 切 萬 物 之 變 動 變 化, 皆 由 五 星 ( 金 木 水 火 土 ) 所 使 然 五 星 在 天 之 位 置, 造 成 地 上 萬 物 之 變 化 這 是 因 為 五 星 在 天 上 不 停 的 旋 轉, 更 改 位 置, 致 使 萬 物 變 動 就 是 各 國 之 國 運, 也 依 循 著 五 星 之 旋 轉 而 變 動 國 家 的 太 平 得 治, 或 大 亂 不 堪, 或 衰 退 貧 窮, 或 興 旺 盛 世, 皆 是 上 天 以 陰 陽 二 炁 及 五 星 之 旋 轉 位 置 而 預 定 的 因 此 國 家 之 穩 定 團 結 不 亂 ; 或 是 分 裂 散 亂 不 停 在 這 章 經 文 已 經 說 得 詳 細 明 白 一 切 的 治 亂, 皆 由 五 星 的 位 置 而 定 億 兆 慎 毋 方 命 地 上 的 億 兆 人 民, 切 要 謹 慎, 明 白 萬 物 興 衰 生 死 之 道 理, 都 由 天 地 二 炁 五 星 預 定, 不 能 違 背 天 命 也 違 背 的 話, 就 自 造 失 敗 墜 落 可 不 慎 哉 注 解 : 1. 億 兆 : 百 千 萬 億 兆 ; 數 目 之 大 也 億 兆 就 指 地 上 億 兆 眾 多 的 人 民 2. 毋 : 不 可 也 ; 禁 止 也 3. 方 命 : 孟 子. 梁 惠 王 下 朱 子 : 方 : 逆 也 ; 命 : 王 命 也 善 矣! 大 矣! 邵 聖 之 注 解 本 經 實 不 可 思 議 讀 者 必 讀 邵 聖 對 此 經 之 注 解, 才 能 走 入 本 經 之 路, 明 澈 本 經 之 道 理 及 指 示 有 如 此 章, 若 非 邵 聖 之 解 釋 及 指 點, 筆 者 也 難 以 深 層 的 明 白 經 意 最 重 要 者 是 本 章 不 只 聖 示 天 地 星 宿 之 主 宰 萬 物, 同 時 教 導 國 家 興 衰 之 方 針, 必 求 高 道 高 德 的 聖 賢 輔 助 國 家 的 王 道 德 政, 勸 導 君 民 避 凶 趨 吉 之 方 針 仰 以 事 父 母, 136
144 俯 以 養 妻 子, 中 以 不 愧 人 道 國 家 即 以 盡 人 事 撫 養 萬 民 百 姓 也 應 以 盡 忠 盡 責 效 勞 國 家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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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第 二 十 一 章 歴 言 三 才 之 五 以 見 五 數 為 尊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五 曜 端 荘 為 經 列 宿 環 拱 為 緯 非 經 無 以 佐 緯 非 緯 無 以 令 經 經 緯 互 相 斡 運 星 宿 對 待 環 循 1 五 斗 綱 維 三 界 白 話 翻 譯 經 是 南 北 的 行 徑 或 路 線 五 矅 居 於 四 方, 行 徑 即 從 南 至 北, 豎 行 緯 是 東 西 的 行 徑 或 路 線 諸 星 居 於 四 隅, 行 徑 即 從 東 至 西 橫 行 各 星 球 都 有 吸 引 力 及 推 開 力 宇 宙 能 夠 安 穩, 就 因 天 上 的 星 斗 各 自 照 各 位 的 飛 行, 各 照 各 的 路 線 旋 轉, 從 來 沒 有 越 線 出 軌, 致 使 相 撞 在 星 斗 的 吸 引 力 及 推 開 力 的 穩 定 下, 一 切 星 斗 星 球 就 不 相 撞, 不 互 相 傷 害, 也 把 各 星 的 行 線 都 肯 定 下 來 了, 所 以 彼 此 互 相 在 穩 定 的 運 轉 斡 旋 因 此 或 經 或 緯, 星 斗 所 行 的 路 線, 都 是 肯 定 的, 分 毫 不 可 紊 亂 或 者, 星 球 相 撞, 宇 宙 將 要 爆 炸, 世 界 就 會 滅 亡 了 金 木 水 火 土 五 斗 星, 把 天 上 三 界 都 維 持 得 有 條 有 序, 使 一 切 的 星 斗, 都 照 軌 道 而 行 因 此 所 有 的 星 斗 各 按 時 間 及 軌 道 而 轉, 使 到 萬 物 按 照 四 時 四 季 的 時 間 溫 度, 及 一 切 須 有 的 條 件, 生 育 長 成 五 洲 持 載 兆 民 因 此 地 球 的 五 洲, 得 到 例 常 的 季 候 天 氣 條 件 等 等, 生 成 萬 物, 及 持 載 一 切 人 類 及 動 植, 使 之 生 生 不 息 五 老 主 持 造 化 五 老 即 是 造 化 萬 物 的 東 方 木 公, 南 方 火 精 子, 中 央 土 黃 老, 西 方 金 母, 北 方 水 精 子, 也 借 用 所 有 星 宿 斗 球 的 運 用, 使 地 上 萬 物 春 生, 夏 長, 秋 收, 冬 藏 五 洋 肇 起 生 成 五 大 海 洋 也 受 到 一 年 四 季 的 影 響, 生 長 萬 物 五 種 黃 椶 白 黑 而 地 球 的 人 類, 不 論 來 自 哪 個 種 族, 不 同 的 膚 色, 或 黃, 或 椶, 或 白, 或 黑, 皆 受 到 天 上 一 切 星 宿 的 光 照 恩 惠, 使 人 類 能 夠 延 續 的 生 生 不 息 140
148 五 帶 燥 濕 寒 溫 雖 然 五 帶 有 不 同 的 氣 候, 然 人 總 是 受 到 星 宿 天 上 的 恩 德, 過 著 氣 候 不 同 的 生 活 五 教 闡 揚 於 世 地 上 的 五 大 宗 教, 儒 ( 孔 教 ), 道, 釋 ( 佛 教 ), 耶, 回, 也 都 是 天 之 所 化, 在 地 球 上 教 導 世 人 道 德 倫 理, 修 身 養 性, 回 歸 天 堂 五 常 備 具 夫 人 五 音 包 羅 人 姓 五 常 即 仁 義 禮 智 信, 也 由 上 天 造 化 主 宰, 恩 賜 每 一 個 人 這 就 是 孔 子 所 說 的 人 之 初, 性 本 善 每 個 人 有 了 這 五 常, 便 是 善 人 了 人 姓 雖 多, 也 離 不 開 五 音 的 聲 調 五 音 也 是 天 地 造 化 恩 賜 給 人 類 的 五 害 纏 擾 人 身 五 害, 酒 色 財 氣 煙, 都 是 害 人 的, 人 若 貪 財 無 厭, 殺 人 放 火, 總 是 害 人 害 己 同 樣 的, 人 若 不 修, 不 把 好 色 的 慾 念 去 掉, 結 果 總 是 害 到 自 己 及 別 人 酒, 也 同 樣 害 人 的 脾 氣 是 人 之 所 有, 由 肉 體 所 帶 來, 但 是 若 不 控 制, 總 是 害 己 的 抽 煙, 鴉 片, 冰 毒, 可 卡 因, 白 粉, 等 毒 品 毒 類, 更 是 不 用 說, 多 少 有 為 的 青 少 年, 不 是 為 之 而 死 總 之, 五 毒 不 是 天 生 給 人 類, 而 是 人 類 學 習 學 壞 而 來 的 既 不 是 天 生 的, 人 就 應 該 把 這 五 毒 消 除, 不 害 身 心 生 命 注 解 : 1 三 界 : 色 界, 欲 界, 無 色 界 141
149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142
150 經 文 西 方 金 星 讚 曰 各 部 或 星 或 宿 週 天 為 緯 為 經 循 环 晝 夜 斡 乾 坤 人 物 交 相 為 命 詳 指 三 才 各 五 上 天 下 地 中 人 範 圍 於 五 細 搜 尋 仙 機 此 章 括 盡 白 話 翻 譯 不 論 是 獨 自 的 一 粒 星 球, 或 是 集 體 多 粒 的 一 群 星 球 它 們 圍 繞 在 天 空, 成 為 橫 行 運 轉 的 緯, 在 東 西 斡 旋 ; 或 為 直 行 運 轉 的 經, 在 南 北 斡 旋 它 們 都 循 環 來 往, 日 夜 不 停 的 斡 旋 在 天 空 之 內, 使 到 地 球 上 的 萬 物 能 夠 生 長 這 些 星 宿 日 月 不 斷 的 運 轉, 造 成 地 球 上 的 四 季 風 雨 等 等 因 素, 生 長 了 地 上 的 萬 物 萬 物 也 因 之 互 相 交 換 生 命, 互 相 養 活 有 如 人 畜 養 了 動 物 及 耕 種 了 植 物, 但 這 些 動 物 植 物 也 因 而 變 成 人 類 的 食 品, 養 活 了 人 類, 使 人 與 萬 物, 互 相 交 往, 彼 此 養 活 對 方 以 上 的 經 文, 詳 細 的 指 出 三 才 ; 天, 地, 人, 各 有 五 樣 因 素, 如 天 上 的 五 矅, 五 斗, 五 老, 五 教, 五 帶 ; 地 下 的 五 洲, 五 洋 ; 天 地 中 的 人 有 五 種, 五 常, 五 音 及 五 害 天 上, 地 下 及 中 央 的 人, 皆 有 五 樣 為 標 準 的 範 圍 因 素 修 仙 的 道 理 便 可 從 這 些 因 素 學 習 成 功, 即 是 人 要 修 道, 必 須 瞭 解 天 地 人 的 各 有 的 五 種 因 素 了 人 要 知 道, 天 地 人 本 來 就 是 合 一, 離 一 不 可, 缺 一 不 可 從 宇 宙 的 造 化, 至 今 不 知 多 少 歲 月, 未 有 人 之 前, 天 地 星 宿 都 在 變 化, 一 切 星 球 日 月 都 在 互 相 吸 引 及 推 開 的 力 量 下, 已 成 就 一 個 穩 定 的 世 界 之 後, 上 帝 及 一 切 五 行 星 宿 等, 慢 慢 的 造 化 了 人 類 及 一 切 動 物 植 物 因 而 人 的 一 切 生 命 及 運 途, 莫 不 由 上 天 管 理, 至 今 不 曾 改 變 因 而, 聖 賢 如 青 帝 伏 羲, 文 王, 孔 子 等, 皆 循 照 這 道 理, 創 下 易 經 八 卦, 指 示 後 代, 切 要 遵 守 天 文 地 理, 以 及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天 下 才 會 太 平 安 定 因 此, 聖 人 上 看 天 文, 下 143
151 察 地 理, 中 觀 人 道 倫 理, 教 導 人 人 修 心 養 性, 天 下 太 平 天 上 的 五 矅, 五 斗 及 五 帶, 都 是 聖 人 所 觀 察 的 進 而, 聖 人 也 明 瞭 五 老 在 天 主 理 萬 物 的 化 育 據 天 堂 遊 記 所 說, 五 老 也 在 不 得 已 之 時, 下 凡 化 為 人 間 的 五 教 教 主, 如 木 公 化 為 人 間 的 老 子, 水 精 子 化 為 人 間 的 孔 子 因 此, 學 習 宗 教 的 人, 不 可 忽 略 五 教 同 家 的 道 理, 各 教 信 徒 更 不 可 因 宗 教 不 同 而 互 相 消 滅 殘 殺 如 此, 即 已 離 開 各 教 教 主 的 度 世 苦 心 及 願 望 五 帶 雖 然 帶 來 不 同 的 氣 候, 致 使 人 種 膚 色 的 不 同, 但 是 人 類 只 有 一 種, 就 是 人 類 了 因 此, 人 與 人 之 間, 不 可 滅 殺 不 同 種 族 的 人 五 洲, 五 洋 皆 是 地 球 之 部 分, 人 類 不 可 因 此 而 爭 鬥 地 盤 及 海 洋 ; 地 球 就 是 全 世 界 人 類 的 共 同 住 宅 家 鄉 但 是 上 天 生 了 人, 也 給 每 一 個 人, 在 本 性 中 就 擁 有 仁 義 禮 智 信 五 常 了, 使 人 人 有 道 有 德, 可 以 修 成 仙 佛 聖 賢 五 害 卻 是 外 來 的 毒 素, 使 到 世 人 為 著 酒 色 財 氣 煙 而 互 相 殘 害, 世 界 因 此 就 大 亂 了 世 上 所 有 要 修 成 正 果 的 人, 就 必 須 瞭 解 這 些 道 理 及 真 相, 各 項 都 以 五 個 節 目 為 標 準 人 豈 可 不 慎 哉! 修 哉! 上 帝 及 五 教 教 主 在 天 之 靈, 都 希 望 每 一 個 人 能 夠 修 成 正 果, 回 歸 天 堂 呢! 144
152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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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第 二 十 二 章 詳 言 人 身 之 五 尢 見 五 數 之 尊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五 臟 無 人 不 備 五 體 無 人 弗 生 白 話 翻 譯 在 這 章, 上 帝 繼 續 說 及 人 與 天 地 之 合 一 如 天 上 的 五 老 在 五 方 的 天 上, 除 了 造 人 之 外, 還 不 斷 的 主 管 人 的 五 臟 天 地 也 以 五 行 ( 金 木 水 火 土 ) 及 四 季 生 長 人 及 萬 物 天 也 恩 賜 給 世 人 仁 義 禮 智 信 五 常, 以 助 人 之 修 持 修 道, 回 歸 天 堂 天 地 及 人, 實 不 能 離 開 也 因 此 人 的 五 臟 ( 肝 心 肺 腎 脾 ), 五 體 ( 兩 手 兩 腳 及 頭 部 ) 皆 與 時 令 ( 季 節 ), 五 行, 五 方 ( 東 西 南 北 中 ), 五 常, 五 害 ( 酒, 色, 財, 氣, 煙 ), 五 根 ( 眼, 耳, 鼻, 舌, 身 ) 及 手 的 五 指, 切 切 相 關 這 也 顯 示 五 之 為 數 之 尊 貴 也 若 要 修 道 的 人, 不 論 那 個 宗 教 的 修 士, 都 必 須 修 盡 身 心, 本 性, 五 常, 五 倫 及 五 體, 才 能 修 成 一 位 替 天 行 道 的 救 世 偉 人 呀! 上 帝, 天 地 及 五 老 造 人 造 物, 皆 齊 備 不 漏, 盡 善 盡 美 造 成 一 個 人, 便 須 給 與 五 臟, 五 體, 五 根, 五 常 等 等 這 樣, 才 能 使 人 自 由 自 在, 行 動 自 如, 修 身 養 性, 治 理 身 心, 為 人 為 己, 使 天 下 太 平 因 此 地 上 的 人, 無 人 沒 有 五 臟 ( 肝, 心, 肺, 脾, 腎 ) 不 齊 全 的, 使 之 有 一 套 齊 全 的 血 肉 機 械 同 時 上 帝 及 五 老, 也 造 化 給 人 類 兩 手 兩 腳 及 一 頭 部, 人 頭 之 內 便 有 了 五 官 七 竅 的 存 在 ( 看 下 章 ) 五 官 即 眼, 耳, 鼻, 舌, 口 無 有 一 個 人 不 有 五 體 之 齊 全 北 冬 智 水 屬 腎 1 五 老 在 天, 照 顧 人 的 一 切, 有 如 北 方 是 水 精 子 所 居, 管 理 四 時 的 冬 季, 五 行 的 水, 人 之 五 常 之 智 德, 及 人 身 的 腎 臟 可 參 看 天 堂 遊 記 一 書 南 夏 禮 火 屬 心 南 方 是 火 精 子 所 居, 管 理 四 時 的 夏 季, 五 行 的 火, 人 之 五 常 之 禮 德 及 人 的 心 臟 西 肺 金 秋 屬 義 西 方 是 金 母 所 居, 管 理 四 時 的 秋 季, 五 行 的 金, 148
156 人 之 五 常 之 義 德, 及 人 的 肺 臟 東 肝 木 春 屬 仁 東 方 是 木 公 所 居, 管 理 四 時 的 春 節, 五 行 的 木, 人 之 五 常 之 仁 德, 及 人 的 肝 臟 惟 脾 五 中 土 宿 惟 脾 四 季 信 成 須 識 五 常 固 有 不 同 五 害 外 乘 臟 體 奇 五 數 陽 只 有 中 央 的 黃 老, 管 理 一 年 四 時 的 春 夏 秋 冬, 五 行 的 土, 人 之 五 常 之 信 德, 及 人 的 脾 臟 每 個 人 因 此 都 應 該 知 道, 五 常 仁 義 禮 智 信, 是 上 天 恩 賜 給 每 一 個 人 的, 人 人 都 有, 因 而 人 的 本 性 原 本 就 是 有 道 德 的 有 了 五 常, 每 個 人 都 是 人 間 的 神 聖 仙 佛 但 因 人 人 都 把 這 五 常 拋 盡, 致 使 人 失 去 了 本 來 的 德 性, 佛 性, 及 道 心, 變 成 禽 獸 一 般, 互 相 殘 害, 使 到 天 下 大 亂 人 為 何 拋 盡 了 天 生 就 有 的 道 德 五 常 呢? 因 為, 人 不 修 身, 不 修 五 常 之 德, 致 使 五 害 ( 酒 色 財 氣 煙 ), 從 人 體 之 外, 乘 虛 而 闖 入 人 的 身 心, 直 害 到 每 一 個 人 都 迷 惑 不 醒, 不 能 回 頭, 不 能 找 回 良 心, 實 行 道 德 這 五 害 的 毒 素, 實 在 厲 害 萬 分, 不 可 不 慎! 在 於 數 理, 五 臟 皆 是 人 體 唯 一 無 二 的 器 官, 所 以 屬 於 陽 奇 之 數 手 足 偶 五 數 陰 手 與 足 卻 是 雙 雙 而 有, 合 起 來 便 是 雙 數, 偶 數, 陰 數 醫 藥 治 病 就 根 於 陰 陽 協 調, 人 就 無 病 了 這 章 的 意 思, 上 帝 就 是 要 人 民 明 白 每 個 人 的 本 性, 本 來 就 是 天 賜 的, 本 來 就 是 至 善 至 美 的 仁 義 禮 智 信 齊 全 不 缺, 人 人 都 可 以 回 歸 天 庭 的 莫 奈 一 不 小 心, 五 害 酒 色 財 氣 煙 便 闖 入 人 心, 摧 殘 固 有 的 五 常 德 性, 使 世 人 一 落 千 丈, 不 能 回 頭, 唉 哉! 唯 願 每 一 個 人, 找 回 良 心 德 性, 修 己 化 人, 度 人 度 己! 天 下 一 家, 無 所 不 包! 世 界 大 同! 149
157 時 令 配 合 表 時 令 五 行 五 臟 方 向 五 常 五 害 五 根 手 指 春 木 肝 東 仁 色 鼻 食 指 夏 火 心 南 禮 氣 眼 中 指 秋 金 肺 西 義 財 舌 無 名 指 冬 水 腎 北 智 酒 耳 小 指 四 季 土 脾 中 信 煙 身 拇 指 此 圖 由 筆 者 所 作 摘 錄 邵 聖 注 解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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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經 文 北 方 水 星 讚 曰 人 原 一 小 天 地 外 體 內 臟 分 形 五 常 五 方 及 五 行 白 話 翻 譯 從 上 段 的 經 文, 我 們 可 以 看 得 清 楚, 天 地 人 本 來 就 是 合 一 的 所 以, 人 也 就 是 一 個 小 天 地 的 再 看 天 上 五 老 所 管 理 的 五 方 五 行 及 五 常, 也 都 藏 在 每 一 個 人 的 身 體 上 的 雖 然 外 在 的 身 體, 跟 內 藏 的 五 臟, 在 形 色 上 是 分 開 的 但 是 它 們 卻 是 一 樣 的 各 部 的 外 體 內 臟, 都 受 到 五 常, 五 方 及 五 行 所 牽 連 的 各 屬 並 司 時 令 1 各 屬 下 的 體 臟, 也 與 四 季 時 節 互 相 牽 連 的 此 章 發 無 餘 蘊 2 此 章 經 文, 已 把 一 切 最 奧 妙 的 道 理 講 了 出 來 就 是 ( 一 ) 天 地 人 本 來 就 是 合 一 的,( 二 ) 人 就 是 一 個 小 天 地 因 此 人 就 不 可 以 橫 行 霸 道 也 不 可 能 把 全 球 萬 事 萬 物 都 控 制 及 獨 霸 起 來 的 人 必 須 秉 著 天 地 的 正 氣 和 正 理 去 服 務 人 群 越 規 犯 矩 是 大 惡 的 行 為, 必 有 其 惡 報 應 的 3 編 氓 不 可 偷 生 因 此 亂 來 的 人, 必 竟 不 可 以 永 遠 偷 生 活 下 去 4 好 培 根 本 體 自 克 超 凡 入 聖 玄 旻 世 人 應 該 設 身 體 驗 玄 旻 上 帝 的 度 世 精 神 及 慈 悲, 好 好 的 培 養 自 己 的 基 本 道 德 倫 理, 五 倫 五 常, 為 國 為 民, 作 為 一 個 好 人 千 萬 不 可 作 為 一 個 傷 天 害 理 的 流 氓 也 只 有 按 照 以 上 的 道 理, 作 為 一 個 頂 天 立 地 的 偉 人, 才 能 夠 超 出 凡 人 的 境 界, 踏 入 聖 人 的 道 路 了! 152
160 注 解 : 1 司 : 主 持, 操 作 時 令 : 季 節 2 蘊 : 事 理 深 奧 的 地 方 3 氓 : 為 非 作 歹 的 人 4 體 : 設 身 處 地 ( 著 想 ) 邵 聖 注 解 : 人 之 頭 圓 像 天 足 方 像 地 五 體 像 五 行 四 肢 像 四 時 五 臟 像 五 倫 五 官 像 五 常 莫 不 秉 天 文 地 理 而 然 故 此 章 蘊 奧 無 窮 已 發 洩 無 餘 使 有 室 家 之 人 無 職 業 之 民 不 可 偷 閒 苟 安 逸 居 無 教 當 遵 規 蹈 矩 尊 道 貴 德 將 天 賦 之 根 基 培 植 穩 固 忠 恕 之 本 蒂 修 理 完 全 以 體 上 天 之 德 提 拔 恩 賜 脫 凡 體 而 成 聖 胎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之 果 能 革 面 洗 心 則 天 性 不 失 五 常 不 亂 五 倫 不 壞 五 體 不 喪 即 能 換 凡 俗 之 體 為 聖 賢 之 身 矣 153
161 第 二 十 三 章 言 天 人 本 自 相 合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白 話 翻 譯 上 帝 繼 續 指 示 世 人, 人 既 是 一 小 天 地, 心 之 七 竅 就 像 天 上 的 北 斗 七 星 一 樣 北 斗 七 星 控 制 星 宿 的 運 轉, 人 的 七 竅 也 同 樣 的 控 制 了 人 的 心 身 因 此, 人 必 須 修 身 養 性, 把 心 修 得 清 淨, 如 北 斗 一 樣 光 明, 才 能 照 透 整 個 世 界, 成 為 一 位 頂 天 立 地 的 聖 人 了! 須 知 人 心 七 竅 七 竅 是 人 的 兩 眼, 兩 耳, 兩 鼻 孔 及 口 因 此, 人 在 視 聽 言 動 時, 必 要 小 心, 不 可 讓 這 七 竅 被 外 來 的 因 素 影 響, 致 使 心 生 欲 念, 作 惡 多 端 譬 如, 人 在 看 到 或 聽 到 不 快 樂 的 事 情, 便 往 往 發 脾 氣, 罵 人, 打 人 或 殺 人 或 在 看 到 或 聽 到 色 情 的 東 西, 便 會 生 起 淫 欲, 做 出 不 應 該 做 的 罪 惡 因 此, 各 宗 教 都 教 人 不 可 發 起 欲 念, 而 切 要 把 欲 念 的 原 頭 打 斷 儒, 道 及 佛 教 皆 教 世 人 把 這 七 竅 蓋 掉, 不 讓 它 控 制 及 搗 亂 世 人 的 心 身 這 七 竅 就 是 使 世 人 人 欲 縱 起 的 源 頭 因 素 要 去 掉 欲 念, 就 必 先 把 這 七 竅 堵 塞 世 人 豈 可 不 慎! 原 符 北 斗 七 星 這 七 竅 跟 北 斗 七 星 原 本 就 很 相 符 相 似 的 七 星 樞 機 氣 運 七 竅 主 宰 魄 魂 指 巳 指 午 指 未 指 寅 指 卯 指 辰 事 實, 這 北 斗 七 星 在 天 上 是 主 宰 著 天 上 的 氣 運 的 而 這 七 竅 在 人 的 身 心 上, 也 主 宰 著 人 的 三 魂 七 魄, 使 人 的 心 神 情 緒 受 它 控 制, 不 斷 的 轉 動, 不 能 安 靜 隨 著 情 緒 的 波 動, 人 就 往 往 做 出 很 多 不 道 德 的 事, 傷 天 害 理, 而 造 成 天 下 大 亂! 當 北 斗 七 星 的 斗 炳 指 在 南 方 巳 午 未 的 方 向 ( 看 下 面 : 禹 之 罡 斗 圖 ) 地 球 的 天 氣 就 變 為 夏 天 炎 熱 了 當 北 斗 七 星 的 斗 炳 指 在 東 方 寅 卯 辰 的 方 向, 地 154
162 球 的 天 氣 就 變 為 春 天 涼 爽 了 指 丑 指 子 指 亥 指 戌 指 酉 指 申 指 西 指 南 秋 夏 當 斗 炳 指 在 北 方 丑 子 亥 的 方 向, 地 球 的 天 氣 就 變 為 冬 天 冰 寒 了 當 斗 炳 指 在 西 方 戌 酉 申 的 方 向, 地 上 的 天 氣 就 變 為 秋 天 清 涼 了 斗 炳 指 西, 地 上 就 是 秋 天 ; 指 南, 地 上 就 是 夏 天 指 北 指 東 冬 春 指 北, 就 是 冬 天 ; 指 東, 就 是 春 天 心 為 身 中 主 宰 人 身 的 運 作, 也 由 人 的 心 緒 心 情 控 制 及 指 使, 所 以 心 是 人 的 主 宰 斗 作 天 上 權 衡 而 北 斗 與 人 心 一 樣, 也 在 天 上 控 制 星 宿 的 運 轉 注 解 : 1 七 竅 : 就 是 頭 上 的 兩 目, 兩 耳, 兩 鼻 孔 及 一 個 口 人 因 目 看 到 快 樂 的 東 西, 就 覺 得 快 樂 ; 看 到 不 快 樂 的 東 西, 就 不 快 樂 同 樣 的, 耳 所 聽 到 的 東 西, 也 影 響 到 人 的 情 緒 ; 觸 到 或 看 到 或 嗅 到 或 聽 到 任 何 動 情 的 東 西, 就 被 波 動 了 因 此 人 的 做 好 事 或 做 壞 事, 常 常 都 被 七 竅 所 引 起, 致 使 心 不 安 定, 不 能 作 主 因 此 修 道 人 最 須 要 控 制 這 情 欲 的 源 頭 因 素, 就 是 這 七 竅 了! 不 論 道 家, 佛 家 或 儒 家, 都 說 同 樣 的 話 人 當 謹 慎 這 七 竅 擾 亂 心 身 了! 最 善 者 就 是 把 七 竅 全 全 堵 塞 了! 不 讓 外 物 侵 擾 作 怪 參 看 六 祖 壇 經 論 語 說 : 非 禮 勿 動, 非 禮 勿 視, 非 禮 勿 言, 非 禮 勿 聽 155
163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邵 聖 注 解 : 人 是 一 小 天 地, 故 心 之 七 竅 原 合 北 斗 七 星 果 能 七 竅 無 人 欲 之 私 即 同 星 斗 照 徹 圓 瑩 明 明 朗 朗 樞 機 轉 運 充 塞 宇 宙 普 映 乾 坤 到 春 之 時 斗 炳 指 東 萬 物 發 生 而 心 中 景 象 活 澄 無 塵 到 夏 之 時 斗 炳 指 南 萬 物 蔥 茂 而 心 中 境 界 放 蕩 自 在 至 秋 之 節 斗 炳 指 西 萬 物 慶 豐 而 心 內 含 融 優 遊 無 拘 到 冬 之 令, 斗 炳 指 北 萬 物 藏 歸 而 心 內 團 聚 如 如 不 動 由 此 以 驗 心 為 身 中 之 主 宰 如 心 不 在 焉 則 不 能 視 聽 言 動 猶 星 不 光 明 則 不 能 權 衡 樞 機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天 離 星 斗 則 不 明 人 離 心 性 則 難 存 若 能 勤 修 心 性 自 能 如 星 斗 明 燭 萬 里 矣 156
164 經 文 中 央 土 星 讚 曰 白 話 翻 譯 並 舉 人 心 天 斗 我 們 可 以 把 人 心 與 天 斗, 並 舉 對 照, 如 鏡 之 映 物, 形 像 皆 同 相 提 七 竅 七 星 也 可 以 把 七 竅 與 七 星 提 起 來 看 一 看, 實 在 相 同 也! 心 即 斗 兮 斗 即 心 心 就 相 似 斗, 斗 也 相 似 心 由 來 竅 星 相 印 自 古 至 今, 七 竅 七 星 就 好 似 印 在 一 起, 不 能 分 開 躔 舍 輪 流 出 令 安 一 步 一 步 有 序 有 寸 度 進 行 也 可, 捨 下 不 前 也 可, 七 星 輪 流 進 行 著, 發 出 命 令, 使 其 他 星 宿 等 物 都 要 遵 守 而 行 心 也 一 樣, 控 制 人 身 舉 止 方 位 漸 次 推 行 在 四 方 各 位, 漸 漸 的 有 次 序 而 推 行 前 進 內 外 所 指 本 同 情 普 度 玄 機 泄 盡 不 論 是 人 心 在 身 內 或 星 斗 在 天 外, 它 們 所 指 的 後 果, 都 是 一 樣, 同 一 情 況, 都 能 夠 影 響 其 他 星 宿 或 人 身 的 嚮 往 皇 經 普 渡 眾 生 的 玄 妙 機 緣 原 理, 皆 在 此 章 洩 漏 齊 盡 注 解 : 這 章 的 意 思 就 是 要 把 外 緣 消 掉, 使 之 不 能 害 及 心 性, 堵 塞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被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侵 犯, 六 根 鎮 定, 自 可 心 性 光 明, 如 仙 佛 一 樣 可 參 看 心 經 論 語 四 非 欲 正 清 淨 經 157
165 邵 聖 注 解 : 人 心 與 天 斗 可 以 並 舉 對 照 如 水 之 印 月 鏡 之 映 花 光 明 無 異 形 容 不 分 星 斗 躔 舍 猶 人 蔽 窮 而 死 輪 流 出 令 如 人 之 窮 息 而 生 周 圍 四 方 可 達 遐 邇 內 外 可 行 然 星 斗 與 人 同 情 玄 機 妙 奧 亦 在 此 章 洩 盡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心 七 竅 以 驗 七 斗 七 竅 閉 塞 即 是 七 斗 蔽 遮 是 欲 人 仰 觀 俯 察 不 致 誤 入 迷 津 發 生 眼 不 能 視 耳 不 能 聽 鼻 不 能 嗅 口 不 能 食 舌 不 能 味 種 種 危 病 務 要 六 賊 不 侵 六 根 鎮 定 自 可 心 竅 光 明 身 如 琉 璃 寶 塔 158
166 第 二 十 四 章 言 人 位 列 三 才 均 應 功 參 兩 大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古 云 男 天 女 地 易 曰 男 乾 女 坤 兩 大 原 夫 各 備 三 才 因 以 得 名 人 既 頂 天 立 地 人 宜 向 陽 背 陰 人 須 法 天 象 地 白 話 翻 譯 上 章 上 帝 指 示, 人 與 天 地, 本 來 自 然 相 合 也! 在 這 章, 上 帝 繼 續 指 示, 人 類 因 此 必 須 實 踐 天 地 的 大 德, 才 能 實 實 在 在 的 做 為 三 才 之 一, 與 天 地 合 一 也! 古 人 說 道, 男 人 就 像 天 一 樣, 處 於 天 上 ; 女 人 就 像 地 一 樣, 處 於 地 上 天 生 萬 物, 地 成 萬 物 易 經 也 說 道, 男 人 就 像 乾 卦 一 樣, 排 在 前 面 第 一, 女 人 就 像 坤 卦 一 樣, 排 在 第 二 天 和 地 本 來 就 擁 有 世 上 的 萬 物 萬 事, 齊 全 不 缺, 樣 樣 齊 備, 應 有 盡 有, 包 括 生 成 人 類, 以 及 萬 物 但 因 在 萬 物 之 中, 人 是 最 靈 最 尊 貴 的, 所 以 便 把 人 類 稱 為 三 才 之 一, 與 天 地 並 立 人 既 然 與 天 地 並 立, 並 處 在 天 地 之 間, 頭 部 頂 著 天, 腳 部 站 在 地 因 此 人 便 須 要 向 著 天 陽 之 氣, 循 著 天 道 而 行, 修 得 陽 氣 齊 全, 與 天 一 樣 ; 人 也 應 該 背 離 陰 氣, 遠 離 黑 暗 陰 氣 而 行, 把 陰 氣 掃 盡, 不 受 污 染 修 持 的 人, 就 要 脫 離 陰 氣, 不 作 傷 害 道 德 之 事, 行 向 康 莊 大 道 的 陽 氣 人 也 須 要 學 習 上 天 大 生 之 德, 廣 大 無 比 ; 也 須 要 學 習 下 地 大 成 之 德, 柔 弱 持 載 人 貴 煉 陽 去 陰 人 也 要 認 真 的 煉 成 純 陽 之 體, 把 陰 氣 全 部 消 滅 人 當 同 修 五 德 人 宜 各 盡 五 倫 所 以 世 上 的 人, 都 要 共 同 的 修 養 五 大 善 德 這 五 德 就 是 人 的 五 常 : 仁 義 禮 智 信 這 五 德 是 修 身 養 性 的 大 基 本 功 夫, 缺 一 不 可 人 也 應 該 盡 力 實 踐 人 道 五 倫, 即 是 實 行 五 項 人 倫 的 159
167 大 責 任 :( 一 ) 做 父 親 的 必 須 盡 父 親 的 責 任 ( 二 ) 做 長 官 的 必 須 盡 長 官 為 國 為 民 的 責 任, 千 萬 不 可 貪 污 害 民 ( 三 ) 做 丈 夫 的 必 須 盡 丈 夫 的 責 任, 做 個 好 丈 夫 ( 四 ) 做 兄 姐 的 應 該 照 顧 弟 妹 ( 五 ) 做 朋 友 的 應 該 做 一 個 真 誠 的 好 朋 友 反 過 來 的 :( 一 ) 做 兒 女 的 也 必 須 孝 順 父 母 ( 二 ) 做 百 姓 的 也 應 該 盡 百 姓 為 國 為 民 的 責 任, 有 如 繳 交 所 得 稅, 服 役 等 等 ( 三 ) 做 妻 子 的 應 該 做 為 一 個 賢 妻 良 母 ( 四 ) 做 弟 妹 的 必 須 尊 敬 兄 姐, 向 他 們 學 習 ( 五 ) 做 朋 友 的 當 然 要 信 實 真 誠 謀 為 可 建 天 地 動 靜 可 質 鬼 神 不 負 天 地 覆 載 不 枉 天 地 生 成 乾 坤 引 為 肖 子 鬼 神 效 厥 英 靈 在 計 謀 也 好, 做 事 也 好, 人 必 須 做 出 有 建 設 性 的 事 物, 有 如 天 地 造 化 萬 物 一 樣 鬼 神 之 德 盛 矣! 質 者 成 也! 人 在 行 動 時, 或 在 靜 思 時, 也 不 可 違 背 天 理 良 心, 應 該 如 鬼 神 一 樣, 各 施 其 職, 各 盡 其 能, 幫 助 天 地 萬 物 發 揚 生 長 人 的 行 為, 千 萬 不 可 辜 負 上 天 遮 蓋 及 大 地 運 載 的 鴻 恩, 就 是 不 可 做 出 傷 天 害 理 的 事 人 既 是 天 地 生 成, 就 不 應 該 把 天 地 之 鴻 恩 糟 蹋 因 此 人 就 應 該 盡 力 修 身 養 性, 練 成 天 地 之 大 德, 幫 助 天 地 化 生 撫 養 萬 物 人 如 果 能 夠 實 踐 上 述 的 修 持, 實 行 五 常 五 倫, 做 為 一 個 完 人, 天 地 當 然 就 會 把 你 引 進 為 一 位 聖 賢 了 肖 子 是 賢 人 也! 甚 至 連 鬼 與 神, 也 會 讚 揚 你, 效 仿 你 的 行 為, 把 你 當 為 英 明 的 神 仙 了 豈 不 美 哉! 何 樂 而 不 為? 邵 聖 注 解 : 天 地 為 萬 物 之 府 乾 坤 為 天 地 之 名 所 以 男 天 女 地 是 男 尊 女 卑 之 義 男 乾 女 坤 是 男 貴 女 賤 之 義 既 分 尊 卑 貴 賤 而 兩 大 陰 陽 之 氣 莫 不 備 具 人 身 三 才 倫 常 之 160
168 道 莫 不 畢 載 人 身 既 為 三 才 之 中 才 當 作 頂 天 立 地 之 人 如 葵 花 向 陽 背 陰 如 景 星 法 天 象 地 如 銅 鐵 煉 鋼 去 渣 如 鳴 雞 存 留 五 德 人 亦 應 竭 盡 五 倫 則 好 謀 勇 為 可 與 天 地 同 建 設 動 靜 語 默 可 與 鬼 神 同 質 盟 捫 之 於 心 不 辜 負 天 覆 之 德 地 載 之 恩 不 枉 愧 天 生 之 澤 地 成 之 勞 似 此 乾 坤 焉 能 不 引 導 為 肖 子 以 表 範 教 化 鬼 神 焉 得 不 效 慕 為 聰 靈 以 彰 善 惡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居 三 光 之 下 為 三 才 之 中 雖 至 微 至 賤 至 困 至 貧 而 衣 敝 褞 袍 簞 食 瓢 飲 亦 超 飛 走 之 上 若 不 遵 五 倫 行 八 德 則 與 禽 獸 無 異 安 能 冀 其 為 三 才 之 中 才 以 盡 天 地 之 德 哉 經 文 玄 天 上 帝 讚 曰 男 女 同 叨 覆 載 白 話 翻 譯 男 人 也 好, 女 人 也 好, 一 切 人 類 皆 同 樣 的 受 到 皇 天 后 土 的 遮 蓋 及 持 載 居 中 位 列 三 才 人 居 住 在 天 與 地 的 中 間, 就 與 天 地 列 為 三 才 了 顧 名 思 義 巧 培 栽 造 出 平 成 世 界 人 既 稱 為 三 才 之 一, 就 必 須 要 顧 名 思 義, 培 養 自 己 的 道 心 德 性, 與 天 地 並 齊, 才 不 會 得 個 空 名 而 以 人 也 必 須 學 習 聖 賢 的 德 行, 把 世 界 造 成 一 個 太 平 的 樂 土 這 樣 的 話, 才 不 會 辜 負 天 地 覆 載 的 鴻 恩 呀! 何 意 澆 漓 晚 代 可 唉 可 歎 者, 何 故 在 這 道 德 沉 淪 的 末 世 紛 然 戀 愛 公 開 人 類 就 偏 偏 把 廉 恥 拋 盡 在 大 眾 廣 場 之 所, 作 出 行 為 不 端 的 事 這 種 染 亂 的 行 為 是 要 不 得 的 夫 妻 恩 愛 縱 是 人 倫 的 正 道, 但 其 他 的 紛 亂 戀 愛 行 為 卻 不 合 理 的 161
169 倫 常 乖 舛 怒 天 臺 用 特 經 頒 中 外 紛 亂 的 行 為 實 是 違 背 五 常 及 五 倫 的 德 行 因 此 人 的 紛 亂 行 為 使 到 上 天 感 歎 及 忿 怒 因 此 上 帝 就 特 別 在 這 部 皇 經 中, 指 點 世 界 人 民, 不 論 在 中 國 或 在 外 國, 千 萬 不 可 再 亂 下 去 這 是 上 帝 慈 悲 的 聖 意, 希 望 世 人 對 淫 欲 的 事, 切 切 要 改, 才 能 成 為 三 才 之 一, 作 為 一 個 頂 天 立 地 的 人 了! 邵 聖 注 解 : 凡 天 下 男 女 老 少 盡 居 三 才 之 中 無 一 不 受 天 地 覆 載 無 一 不 被 星 光 照 臨 然 顧 天 之 名 舉 頭 可 見 思 地 之 義 抬 足 可 行 當 盡 心 竭 慮 培 栽 本 身 所 立 之 地 步 鞏 固 本 身 所 居 之 方 位 使 天 不 承 戾 氣 而 崩 地 不 招 怨 氣 而 裂 方 能 造 成 平 安 世 界 人 物 景 星 四 海 奠 定 詎 意 近 世 末 劫 頹 風 澆 漓 濫 觴 如 落 花 流 水 嬉 笑 發 狂 號 呼 滿 地 無 一 人 不 知 戀 愛 公 開 肆 淫 為 姦 無 一 人 不 學 袒 裼 裸 裎 放 蕩 形 骸 廉 潔 不 講 恥 節 不 行 倫 常 不 修 道 德 不 尊 白 日 赤 體 坐 擁 合 歡 行 則 並 行 臥 則 同 榻 種 種 舉 動 誠 屬 暴 野 蠢 作 實 為 文 明 羞 惡 所 以 乖 怒 天 庭 特 望 此 章 以 挽 回 遷 改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人 不 知 禮 義 馬 牛 衣 襟 裾 人 不 明 倫 常 沐 猴 而 面 冠 當 極 力 奉 行 五 倫 八 德 方 不 愧 上 天 廣 大 仁 德 一 番 垂 經 設 教 殷 勤 之 心 162
170 第 二 十 五 章 言 全 球 之 流 弊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白 話 翻 譯 這 章 上 帝 歎 息 現 代 的 人, 不 注 重 修 身 養 性, 不 學 聖 人 之 學, 不 顧 三 綱 五 倫, 道 德 倫 理, 離 開 聖 人 太 遠 了! 1 2 詎 識 後 生 後 進 豈 知 道 後 輩 的 人 3 4 迥 殊 先 覺 先 民 遠 遠 的 差 異 以 前 的 聖 人 呀! 5 6 率 爾 生 今 反 古 現 今 的 人, 輕 率 了 聖 人 這 個 教 導 : 生 為 今 世 的 人, 切 要 返 回 古 人 修 身 養 性 之 道 呀! 所 謂 摩 登 人 都 不 慎 重 返 古 的 道 理 7 居 然 叛 道 離 經 他 們 還 竟 然 背 叛 道 德, 以 及 離 開 了 古 聖 先 賢 經 典 所 教 導 的 真 理 婦 男 不 畏 天 命 8 聖 人 孔 子 有 這 樣 的 教 導 : 君 子 有 三 畏 ; 畏 天 命, 畏 大 人, 畏 聖 人 之 言 現 代 的 男 女 都 不 怕 天 命, 天 命 即 是 天 所 賦 的 正 理 也 天 寄 之 大 命 乎! 彼 此 不 畏 大 人 8 男 女 彼 此 之 間, 也 不 畏 怕 大 人, 大 人 就 是 有 德 行 的 人 8 敢 將 聖 言 謗 侮 甚 至 也 把 聖 人 的 道 德 真 言, 拿 來 譭 謗 以 及 欺 侮, 無 理 摧 殘, 還 以 為 很 了 不 起! 9 更 把 神 像 欺 陵 同 時 也 把 神 佛 的 聖 像, 破 壞 消 滅 10 淪 亡 八 德 五 事 因 為 世 人 不 尊 重 聖 人 聖 言, 故 把 道 德 倫 理 都 滅 亡 了! 哀 哉! 這 些 道 理, 包 括 八 德 即 八 大 美 德 : 孝 悌 忠 信, 禮 義 廉 恥 五 事 即 五 常 仁 義 禮 智 信 推 倒 三 綱 五 倫 同 時 世 人 也 把 三 綱 五 倫 掃 除 三 綱 : 君 為 臣 綱, 夫 為 婦 綱, 父 為 子 綱, 即 是 做 君, 做 父, 及 做 丈 夫 的, 必 須 要 做 好 榜 樣, 使 臣 子, 孩 子 及 妻 163
171 子 都 有 好 的 道 德 榜 樣 也 五 倫 即 是 人 類 的 五 種 關 係 ; 君 臣 父 子 夫 婦 兄 弟 朋 友 的 關 係 也 這 五 種 關 係, 代 表 人 類 在 世 的 彼 此 來 往 關 係, 品 德 及 常 規 這 五 倫 若 喪 失, 人 與 禽 獸 就 相 近 了, 人 類 也 將 沉 淪 為 禽 獸 矣! 洲 亞 歐 非 美 澳 因 為 道 德 沉 淪, 所 以 天 下 的 五 大 洲 域, 亞 歐 非 美 澳 都 變 成 無 有 道 德 的 國 土, 致 使 各 國 各 族 都 產 生 了 社 會 及 人 際 上 的 問 題 弊 私 癡 愛 貪 嗔 這 些 問 題 就 造 成 各 國 社 會 上 的 六 種 病 症 : 貪 嗔 癡 愛 私 弊 人 民 貪 婪 無 厭, 癡 戀 紅 塵 物 欲, 嗔 怒 無 度, 私 欲 無 量, 愛 戀 色 情, 欺 詐 矇 騙, 造 成 社 會 紛 亂, 爭 斗 無 窮, 殺 人 無 量, 貪 欲 無 度, 不 顧 公 德, 只 為 私 利, 放 縱 無 邊, 填 滿 私 欲, 因 此 社 會 無 日 安 寧, 世 界 無 日 太 平, 唉 哉 父 不 父 子 不 子 ⑾ 甚 至 每 個 家 庭 都 發 生 問 題 : 做 父 親 的 不 盡 父 親 的 責 任, 不 顧 家 庭, 不 教 子 弟, 只 貪 情 欲 物 質 的 享 受, 自 私 自 利, 致 使 家 庭 失 散 ; 做 兒 子 的 不 盡 孝 順 的 責 任, 不 顧 父 母 的 安 危 起 居, 不 務 正 業, 狂 言 無 禮 君 不 君 臣 不 臣 ⑾ 以 前 皇 帝 是 君, 現 今 政 府 官 員 是 君 ; 人 民 百 姓 是 臣 做 政 府 部 長 官 員 的 人, 不 能 為 國 為 民, 只 顧 自 己 私 欲, 貪 財 奪 權, 不 顧 百 姓 的 生 死, 貪 官 污 吏 做 百 姓 的 不 遵 守 法 令, 不 繳 稅 務, 不 盡 忠 盡 職, 只 顧 私 人 利 益, 損 害 國 家 環 境 夫 不 夫 婦 不 婦 弟 不 弟 兄 不 兄 朋 尚 華 而 虞 詐 友 無 信 而 欺 陵 做 丈 夫 的 不 盡 丈 夫 的 責 任, 做 妻 子 的 也 不 顧 妻 子 的 責 任, 各 自 橫 行, 淫 欲 放 縱, 不 能 相 敬, 家 破 人 亡, 各 奔 東 西 做 弟 弟 的 不 敬 兄 長, 爭 利 爭 財, 做 兄 長 的 不 愛 弟 妹, 爭 權 奪 利, 兄 弟 糾 紛, 沒 完 沒 了 搬 上 法 庭, 爭 訟 不 停 朋 友 本 來 就 像 兄 弟, 但 現 在 的 人, 只 顧 私 利, 朋 友 無 情 ; 能 夠 欺 騙 即 騙, 能 夠 欺 侮 即 欺 侮 ; 無 信 無 實, 無 情 無 義 實 也 可 憐 矣! 164
172 注 解 : 1 詎 識 : 詎, 豈 也 識, 知 道 詎 識 : 豈 知 道? 2 後 生 後 進 : 後 輩 的 人 也 3 迥 殊 : 迥 : 遠 也 殊 : 差 異 迥 殊 : 遠 遠 的 差 異 4 先 覺 先 民 : 前 輩 也, 以 前 的 修 道 人 呀 ; 聖 人 呀! 5 率 爾 : 輕 率 ; 不 慎 重 6 反 : 返 回 生 今 反 古 : 生 於 今 之 世, 返 回 古 聖 之 路, 修 身 養 性 也 7 居 然 : 表 示 出 乎 意 外, 竟 然 8 不 畏 天 命 : 論 語 : 季 氏 第 十 六 孔 子 曰 : 君 子 有 三 畏 : 畏 天 命, 畏 大 人, 畏 聖 人 之 言 小 人 不 知 天 命 而 不 畏 也, 狎 大 人, 侮 聖 人 之 言 摘 自 四 書 集 注 (1) 畏 者, 嚴 憚 之 意 也 天 命 者, 天 所 賦 之 正 理 也 知 其 可 畏, 則 其 戒 謹 恐 懼, 自 有 不 能 己 者 而 付 畀 之 重, 可 以 不 失 矣 大 人 聖 言, 皆 天 命 所 當 畏 知 畏 天 命, 則 不 得 不 畏 之 矣 (2) 侮, 戲 玩 也 不 知 天 命, 故 不 識 義 理, 而 無 所 忌 憚 如 此 尹 氏 曰 : 三 畏 者, 修 己 之 誠 當 然 也 小 人 不 務 修 身 誠 己, 則 何 畏 之 有? 9 神 像 : 神 明 的 金 身, 神 明 者 都 是 世 上 的 忠 臣 孝 子, 以 及 有 最 高 道 德 的 人, 後 人 為 欽 敬 祂 們, 尊 為 神 明, 實 也 提 醒 世 人, 須 要 學 習 神 明 的 模 範, 作 為 做 人 的 準 則 況 且 神 明 仙 佛 皆 是 修 道 成 果 的 偉 人, 得 天 之 聖 命, 保 佑 萬 民, 豈 可 無 禮 摧 殘? 欺 陵 : 即 欺 侮 侵 犯 也 10 淪 亡 : 滅 亡, 喪 失 1 ⑾ 齊 景 公 問 政 於 孔 子 孔 子 對 曰 : 君 君, 臣 臣, 父 父, 子 子 2 公 曰 : 善 哉! 信 如 君 不 君, 臣 不 臣, 父 不 父, 子 不 子, 雖 有 粟, 吾 得 而 食 諸? 3 集 注 1 齊 景 公, 名 杵 臼 魯 昭 公 末 年, 孔 子 適 齊 2 此 人 道 之 大 經, 政 事 之 根 本 也 是 時 景 公 失 政, 而 大 夫 陳 氏 厚 施 于 國 景 公 又 多 內 嬖, 而 不 立 太 子 其 君 臣 父 子 之 間, 皆 失 其 道, 故 夫 子 告 之 以 此 165
173 3 景 公 善 孔 子 之 言 而 不 能 用, 斯 後 果 以 繼 嗣 不 定, 啟 陳 氏 弒 君 篡 國 之 禍 楊 氏 曰 : 君 之 所 以 君, 臣 之 所 以 臣, 父 之 所 以 父, 子 之 所 以 子, 是 必 有 道 矣 景 公 知 善 夫 子 之 言, 而 不 知 反 求 其 所 以 然, 蓋 悅 而 不 繹 者, 齊 之 所 以 卒 於 亂 也 摘 自 四 書 譯 注 烏 恩 溥 注 譯 齊 景 公 問 孔 子 應 該 怎 樣 治 理 政 事 孔 子 回 答 說 : 君 要 像 個 君, 臣 要 像 個 臣, 父 要 像 個 父, 子 要 像 個 子 齊 景 公 說 : 好 得 很 哪! 誠 然, 如 果 君 不 像 個 君, 臣 不 像 個 臣, 父 不 像 個 父, 子 不 像 個 子, 雖 然 有 糧 食, 我 還 能 夠 吃 得 到 嗎? 邵 聖 注 解 : 自 上 古 先 生 先 進 之 民 性 質 敦 厚 氣 質 優 良 大 異 後 生 後 進 之 民 性 質 澆 薄 氣 質 凶 橫 蓋 先 生 必 能 先 進 亦 能 先 覺 後 生 必 能 後 進 亦 能 後 覺 所 以 後 進 仰 先 進 後 覺 仰 先 覺 始 而 望 之 彌 高 不 能 及 鑽 之 彌 堅 不 能 入 久 而 如 瞻 之 在 前 可 追 忽 焉 在 後 可 求 竟 不 敢 率 爾 生 今 之 時 而 反 古 時 居 然 捨 正 道 而 不 走 離 光 路 而 不 由 且 心 存 畏 懼 天 命 之 不 賦 大 人 之 不 恕 聖 人 之 不 教 時 常 心 中 有 天 命 在 上 大 德 之 人 在 旁 聖 言 聖 像 如 在 耳 目 之 間 不 敢 欺 凌 謗 侮 朝 夕 恐 八 德 之 不 修 五 倫 之 不 講 三 綱 之 不 振 弊 私 癡 愛 貪 嗔 之 不 掃 既 然 吾 身 如 此 操 作 進 德 修 業 辨 惑 自 可 歸 正 等 正 覺 之 士 先 進 先 覺 之 民 使 五 洲 大 同 四 海 一 道 天 人 胥 渡 人 我 宏 法 以 見 人 善 天 氣 順 子 孝 父 心 寬 臣 忠 君 心 喜 婦 賢 夫 身 齊 弟 恭 兄 顏 怡 朋 信 而 友 誼 即 是 普 渡 之 景 象 皇 經 之 腔 聲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此 章 欲 人 普 登 道 岸 必 先 由 日 常 見 聞 世 事 為 前 提 三 綱 五 倫 八 德 為 原 法 敬 心 修 身 視 鬼 神 洋 洋 如 在 其 上 如 在 其 左 右 以 垂 範 世 界 勸 導 人 心 家 喻 戶 曉 綱 倫 德 行 等 事 166
174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五 斗 星 君 讚 曰 五 斗 星 即 東 南 西 北 中 五 斗 也 1 嗟 爾 全 球 狀 況 哀 哉! 現 在 世 界 人 民 狀 況 紛 然 各 肆 譸 張 看 來 雜 亂 得 很, 各 自 肆 無 忌 憚, 全 無 道 德, 不 是 騙, 就 是 欺, 不 顧 一 切 道 德 倫 理 聖 賢 自 命 惑 愚 盲 還 有 一 些 人 民, 自 誇 自 大, 自 命 為 聖 賢, 政 治 家, 或 活 佛, 或 活 神, 或 導 師, 在 於 政 治 以 及 宗 教, 愚 惑 欺 騙, 誤 導 誤 引 一 切 不 明 道 理 的 人 淺 薄 靈 根 飄 蕩 5 不 愆 不 忘 宜 講 5 詩 云 率 由 舊 章 綱 倫 德 事 勿 疏 荒 早 革 欺 神 滅 像 看 看 這 些 欺 詐 惡 人 的 底 細, 只 擁 有 淺 薄 的 靈 性 根 基, 更 不 是 聖 賢 之 輩, 豈 能 救 世 度 人? 事 實 在 中 華 六 千 多 年 的 文 化 歷 史 上, 已 有 不 少 的 聖 王, 在 世 之 時, 以 德 行 統 治 天 下, 以 道 統 領 導 人 民, 有 如 伏 羲, 軒 轅, 神 農, 堯 舜 禹 文 王 等 聖 王, 把 國 家 治 得 安 穩, 四 夷 來 歸, 天 下 太 平 他 們 也 留 下 了 治 國 諸 多 寶 貴 的 經 驗 及 經 書, 後 代 的 人, 可 以 學 習 利 用 在 詩 經 上 就 有 二 句 治 國 的 教 訓 : 不 愆 不 忘, 率 由 舊 章 意 思 就 是 : 所 行 不 過 差 不 遺 忘 者, 以 其 循 用 舊 典 故 也, 天 下 就 會 太 平 孟 子 在 離 婁 章 上 讚 揚 : 詩 云 : 不 愆 不 忘, 率 由 舊 章, 遵 先 王 之 法 而 過 者, 未 之 有 也 孟 子 也 說 : 為 政 不 因 先 王 之 道, 可 謂 智 乎? 因 此, 現 在 治 世 的 政 府, 也 須 記 住 先 王 的 治 國 方 針, 以 三 綱 五 倫, 道 德 各 事 治 國 以 及 教 導 人 民, 國 家 就 可 興 盛 起 來 的! 若 有 國 家 疏 忽 荒 廢 了 道 德 倫 理, 這 個 國 家 的 強 盛, 一 定 不 能 持 久, 在 短 暫 的 時 間 內, 定 會 崩 潰 的 國 家 的 政 策, 也 應 該 更 改 消 滅 神 像 的 行 為, 人 民 方 能 有 精 神 的 撫 養 及 信 仰, 國 民 才 能 強 壯 起 來, 不 覺 空 虛, 也 不 容 易 受 外 來 的 因 素 拋 棄 愛 國 愛 民 的 思 想 每 個 國 家 都 有 它 自 己 的 文 化 及 宗 教 信 仰, 這 就 能 夠 凝 住 國 民 的 團 結 及 自 信 心 有 自 己 的 文 化 及 信 167
175 仰, 人 民 才 覺 得 自 豪 也! 國 家 才 能 保 得 住 呀! 注 解 : 1 嗟 : 歎 息 2 紛 然 : 多 ; 雜 亂 3 肆 : 不 顧 一 切, 任 意 妄 為 4 譸 : 同 侜 : 誑 譸 張 : 欺 騙, 詐 偽 5 不 愆 不 忘, 率 由 舊 章 : 詩. 大 雅. 假 樂 之 篇 朱 子 注 : 愆, 過 也 率, 循 也 章, 典 法 也 所 行 不 過 差 不 遺 忘 者, 以 其 循 用 舊 典 故 也 邵 聖 注 解 : 吁 嗟 近 來 全 球 如 何 形 狀 如 何 景 況 就 是 三 綱 不 振 八 德 不 理 五 倫 不 行 道 德 不 講 洪 水 滔 天 禽 獸 遍 野 之 景 況 巧 言 令 色 妖 魔 傀 儡 奇 怪 之 形 狀 恬 不 知 恥 時 髦 自 居 各 肆 奇 異 朝 令 暮 改 紛 紜 擾 攘 譸 張 為 心 自 命 不 凡 聖 賢 即 我 我 即 聖 賢 聖 賢 惑 我 我 不 愚 盲 究 其 自 矜 自 知 即 見 識 聞 寡 陋 靈 根 淺 薄 遽 而 納 諸 罟 獲 陷 阱 不 覺 出 起 誠 為 吁 嗟 長 歎 何 不 率 由 舊 章 不 愆 不 過 為 聖 賢 之 身 分 不 忘 不 失 為 原 良 之 面 目 庶 合 中 道 不 愆 不 忘 綱 倫 德 事 不 致 疏 荒 以 革 欺 神 滅 像 之 未 發 邵 聖 [ 總 批 曰 ]: 此 讚 大 旨 是 教 人 不 務 遠 不 好 高 但 就 現 身 所 能 而 行 如 不 能 作 聖 賢 垂 教 後 世 亦 當 為 凡 人 平 淺 居 心 不 善 不 惡 斯 可 矣 168
176 第 二 十 六 章 言 靈 根 之 沈 於 五 害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白 話 翻 譯 此 章 上 帝 詳 細 說 五 害 ( 酒 色 財 氣 煙 ) 如 何 擾 亂 人 的 心 性 1 2 爭 效 劉 伶 李 白 酒 當 然 是 害 人 的, 但 很 多 人 卻 藉 口 效 仿 劉 伶 及 李 白 二 位, 強 說 飲 酒 是 正 常 的 豈 不 知 劉 伶 能 言 善 辯, 李 白 斗 酒 百 篇, 豈 是 凡 夫 所 能 及 焉? 嘗 鴆 葡 綠 竹 青 3 因 此, 酒 徒 便 沉 迷 于 美 酒 之 中, 不 論 是 葡 萄 酒 竹 葉 青 或 是 毒 酒, 都 認 為 是 享 受, 不 顧 生 命 4 溫 柔 鄉 中 葬 骨 也 有 些 人, 迷 於 女 色 之 中, 不 能 自 拔, 日 夜 取 歡 於 色 慾, 不 知 這 是 葬 身 之 地, 傾 家 蕩 產 之 所, 況 可 敗 壞 道 德, 名 落 孫 山 愛 慾 海 內 埋 身 這 愛 慾 的 大 海, 實 是 可 懼 怕 的, 皆 是 埋 沒 人 生 的 陷 阱 呀! 5 不 惟 內 色 是 好 也 有 已 婚 的 人, 不 思 家 內 妻 子, 實 是 最 好 的 人 生 伴 侶, 同 造 家 園 更 將 外 色 是 耽 竟 然 拋 棄 家 室, 虎 視 耽 耽 門 外 的 女 流 以 上 淫 下 而 亂 更 有 些 男 人, 做 長 輩 的 卻 不 顧 長 輩 的 責 任, 反 而 荒 淫 無 度, 竟 然 亂 淫 後 輩 的 女 子, 把 社 會 風 氣 作 亂 以 下 淫 上 而 烝 6 也 有 些 後 輩 的 男 子, 亂 淫 長 輩 的 女 人 這 些 行 為, 實 是 敗 壞 社 會 風 氣, 搗 亂 倫 常 7 處 子 尼 僧 孀 婦 8 頑 童 俊 僕 優 伶 父 子 聚 麀 是 畜 更 有 很 多 好 色 無 道 的 人, 想 盡 辦 法, 不 擇 手 段, 橫 行 亂 為, 下 流 淫 亂 處 女, 和 尚, 尼 姑, 寡 婦, 以 及 無 知 的 孩 童, 英 俊 漂 亮 的 僕 婢, 歌 女, 明 星, 酒 吧, 卡 拉 OK 女 郎 等 等, 任 意 玩 弄 欺 侮, 喪 盡 天 良 甚 至 有 些 無 恥 的 父 子, 共 同 畜 養 群 女, 沒 有 父 子 之 分, 共 同 而 用 169
177 兩 雄 相 亂 非 人 孝 為 善 原 不 盡 淫 為 惡 首 不 懲 同 時 也 有 些 人, 兩 男 相 戀, 以 致 相 亂 以 此 種 種 行 為, 人 已 變 成 禽 獸, 失 去 做 人 的 資 格 了! 相 反 的, 道 德 行 為 卻 不 做, 好 的 品 德 卻 不 為 孝 順 是 萬 善 之 原, 世 人 卻 不 力 不 為 淫 亂 無 德 的 行 為, 世 人 卻 不 懲 罰, 也 不 勸 止 這 都 是 現 今 社 會 的 弊 病 9 9 氣 發 矜 雄 逞 武 世 人 也 多 有 脾 氣, 在 發 脾 氣 之 時, 便 雄 猛 欺 人, 恐 嚇 侮 辱 財 貪 白 鏹 黃 金 世 人 也 貪 得 無 厭, 無 論 是 白 銀, 或 是 黃 金, 凡 有 價 值 的 東 西, 一 切 都 要 犯 法 的 行 為, 如 走 私, 販 毒, 貪 污, 賭 博, 勒 索, 以 及 一 切 罪 惡 的 事, 都 做 出 來 掌 上 拖 槍 持 戟 包 括 殺 人 放 火, 手 拿 槍 械 或 手 持 武 器, 一 切 都 做 口 中 吐 霧 吞 雲 至 於 抽 煙 吸 毒, 只 求 快 樂, 不 顧 生 死 白 藥, 鴉 片, 海 洛 因, 冰 毒 等 毒 品, 無 所 不 用 致 使 傾 家 蕩 產, 家 破 人 亡 五 害 同 歡 同 染 唉 哉, 人 都 共 同 享 受 這 五 害, 況 且 互 相 傳 染, 實 是 可 憐, 可 悲 矣! 五 常 不 守 不 遵 相 反 的, 道 德 倫 理, 世 人 卻 一 切 不 管 ; 或 是 五 常 : 仁, 義, 禮, 智, 信, 或 是 八 德 : 孝, 悌, 忠, 信, 禮, 義, 廉, 恥, 一 切 皆 不 顧, 不 守 不 遵 惻 隱 羞 惡 不 發 是 非 恭 敬 不 存 孟 子 告 子 上 曰 : 惻 隱 之 心, 人 皆 有 之 ; 羞 惡 之 心, 人 皆 有 之, 恭 敬 之 心, 人 皆 有 之 ; 是 非 之 心, 人 皆 有 之 惻 隱 之 心, 仁 也 ; 羞 惡 之 心, 義 也 ; 恭 敬 之 心, 禮 也 ; 是 非 之 心, 智 也, 仁 義 禮 智, 非 由 外 鑠 我 也, 我 固 有 之 也! 唉 哉! 現 世 之 人, 為 了 貪 嗔 癡 愛 弊 私, 以 及 五 毒 酒 色 財 氣 煙, 把 道 德 倫 理 都 喪 盡 了! 拋 失 了! 而 道 德 仁 義 的 行 為, 卻 掃 得 一 清 二 楚, 不 存 不 為 170
178 相 遇 爾 欺 我 詐 就 是 朋 友 也 好, 親 戚 也 好, 相 遇 之 時, 全 無 親 情, 反 而 你 欺 我 詐 相 逢 彼 競 此 爭 不 論 大 小 之 事, 只 要 利 益 衝 突, 朋 友 都 不 相 讓, 反 而 你 爭 我 奪 可 歎 呀! 這 個 世 界, 已 經 完 全 變 了! 注 解 : 1 劉 伶 : 西 晉 沛 國 人, 竹 林 七 賢 之 一, 對 朝 廷 強 調 無 為 而 治, 被 罷 免, 宣 揚 老 莊 思 想 2 李 白 : 唐 朝 偉 大 的 詩 仙! 家 喻 戶 曉, 無 人 不 知! 3 嘗 鴆 葡 綠 竹 青 : 嘗 ; 品 味, 試 試 鴆 : 毒 酒 葡 綠 竹 青 : 葡 萄, 綠 酒 及 竹 葉 青 酒 意 思 就 是 沉 醉 於 各 種 的 酒 呀! 4 溫 柔 鄉 : 漢 成 帝 沉 迷 女 色, 稱 其 寵 妃 合 德 為 溫 柔 鄉, 見 伶 玄 飛 燕 外 傳 後 以 指 美 色 迷 人 之 境 5 惟 : 思 想 6 烝 : 古 代 指 同 母 輩 發 生 性 關 係 7 孀 婦 : 寡 婦 ; 尼 僧 ; 尼 姑 ; 和 尚 8 頑 童 : 無 知 的 孩 童 俊 僕 : 英 俊 的 僕 人 優 伶 : 演 戲 的 人 9 矜 : 自 誇, 自 尊 自 大 逞 : 顯 示 自 己 邵 聖 注 解 : 上 古 堯 舜 之 時 無 酒 之 造 作 以 水 代 酒 行 禮 故 有 太 羹 不 和 鹽 梅 之 味 至 傅 說 調 和 鼎 鼐 造 麯 釀 酒 以 為 宗 廟 祭 祀 典 禮 之 用 傳 至 禹 時 因 惡 旨 酒 以 興 迨 至 商 紂 作 酒 池 肉 林 以 亡 所 以 近 世 之 人 爭 效 劉 伶 五 斗 解 酲 李 白 舉 杯 望 天 不 能 效 李 白 斗 酒 百 篇 劉 伶 奇 辯 雄 談, 終 日 嘗 酖 葡 綠 竹 青 而 不 知 攝 生 之 道 晝 夜 沈 眠 溫 柔 鄉 中 尋 花 問 柳 愛 慾 海 內 竊 香 偷 玉 不 但 不 愛 家 雞 之 佳 味 偏 在 曠 野 索 孤 鶩 之 苦 趣 上 下 顛 倒 烝 亂 並 行 不 論 未 嫁 之 處 女 侍 神 之 二 僧 亡 夫 之 孀 婦 無 知 之 頑 童 姣 俊 之 僕 婢 戲 舞 之 優 伶 均 加 以 暴 橫 猥 褻 而 無 所 忌 憚 並 不 論 父 子 天 倫 全 是 禽 獸 之 心 行 禽 獸 之 行 一 牝 麀 而 數 廘 相 乘 將 男 作 女 171
179 互 相 交 淫 括 而 論 之 淫 為 萬 惡 之 始 孝 為 百 善 之 先 怒 氣 本 難 收 歛 全 憑 退 步 思 行 財 幣 本 足 養 命 只 要 以 義 取 行 煙 氣 原 是 嗜 痹 切 宜 戒 慎 恐 行 凖 上 各 論 五 害 易 於 染 人 易 於 歡 心 惜 人 不 遠 而 自 近 身 五 倫 常 事 易 知 不 守 易 行 不 遵 四 端 不 發 不 存 專 憑 欺 詐 競 爭 邵 聖 [ 總 批 曰 ]: 常 云 無 酒 不 成 禮 義 無 色 路 斷 人 稀 無 財 不 成 世 界 無 氣 反 被 人 欺 無 煙 難 助 消 化 總 要 以 少 為 宜 看 來 五 害 有 用 全 在 量 體 裁 衣 所 以 天 地 生 物 無 私 意 總 望 達 善 原 人 改 邪 歸 正 同 上 菩 提 屏 除 五 害 先 從 五 常 做 起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默 德 教 主 讚 曰 默 德 教 主 是 回 教 教 主 也 世 界 沈 迷 五 害 婦 男 羞 愧 三 才 各 偏 其 好 性 張 乖 精 氣 神 兮 失 敗 石 火 電 光 安 在 唉 哉! 這 個 世 界 的 人, 都 迷 失 在 酒 色 財 氣 煙 的 陷 阱, 不 能 自 拔! 男 人 女 人, 不 知 修 身 養 性, 故 做 出 許 多 沒 有 道 德 的 事 情, 使 到 天 地 人 三 才, 都 蒙 受 慚 愧 及 羞 恥 每 個 人 都 存 有 私 心 私 欲, 不 能 控 制 自 己, 致 使 性 情 違 背 道 德 倫 理 最 終, 因 各 人 違 背 道 德, 不 能 行 上 修 道 的 路, 使 修 持 的 功 夫 效 果, 完 全 失 敗 人 已 不 能 積 精 煉 氣 化 神, 修 成 正 果 了 事 實 在 這 世 間 上, 一 切 有 形 有 相 有 名 的 東 西, 都 是 短 暫 的, 不 能 長 久 的, 就 如 電 光 以 及 石 火 一 樣, 立 刻 就 消 失 了! 又 何 必 爭 權 奪 利, 貪 嗔 癡 呢? 鏡 花 水 月 休 猜 世 上 萬 事, 就 如 鏡 中 的 花, 水 中 的 月, 都 是 假 幻 的 人 又 何 必 胡 猜 亂 想? 何 必 胡 為 亂 來, 造 出 諸 多 罪 惡? 1 陷 阱 千 尋 勿 久 埋 這 個 花 花 世 界, 實 在 就 是 一 個 萬 丈 很 深 的 陷 阱 呀! 172
180 跳 出 心 安 體 泰 何 不 快 快 跳 出 來, 不 再 埋 在 這 萬 丈 的 陷 阱 呢? 注 解 : 1 尋 : 尋 是 八 尺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之 旋 转 竟 成 万 劫 难 復 之 人 身 173
181 第 二 十 七 章 痛 言 五 洲 之 戰 禍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致 使 歐 風 亞 雨 竟 成 犬 性 狼 心 慘 矣 普 天 彈 雨 傷 哉 徧 地 槍 林 白 話 翻 譯 從 二 十 四 章 至 二 十 六 章, 上 帝 唉 歎 世 人 不 但 不 進 修 道 德 倫 理, 甚 至 墜 下 五 害 的 萬 丈 陷 阱, 實 太 可 憐 矣! 致 使 人 心 沉 淪, 爭 奪 不 停, 讓 近 百 年 來,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因 為 人 類 不 修 道 德, 反 而 沉 淪 於 爭 奪 橫 暴 性 格, 歐 洲 及 亞 洲 的 風 氣, 都 變 成 野 獸 的 性 質 在 霸 道 的 政 治 家 領 導 之 下, 狼 吞 虎 鬥, 搶 奪 國 土 財 富, 造 成 大 戰, 死 傷 億 兆 人 民 生 命, 數 不 盡 的 生 靈, 禍 害 整 個 世 界 可 憐 呀! 慘 呀! 四 海 五 洲 之 內, 皆 是 戰 禍, 普 天 之 下, 雨 下 槍 彈 炸 彈 滿 地 就 像 槍 械 的 森 林, 處 處 人 民, 不 是 炸 死, 便 是 槍 死 爭 權 殺 人 盈 野 在 野 外 的 地 方, 堆 滿 被 殺 的 人 奪 利 殺 人 盈 城 屈 指 中 外 爭 戰 關 心 死 傷 紛 紜 在 城 市 裏 面, 也 積 滿 死 屍 這 慘 不 可 睹 的 情 況, 皆 因 強 國 橫 行 霸 道, 爭 權 奪 利 造 成 屈 著 手 指, 算 一 算, 中 國 及 外 國 的 爭 戰, 造 下 的 局 面, 死 傷 的 人 數, 實 在 數 不 盡 也! 上 帝 對 此 大 屠 殺, 大 災 難, 心 痛 不 盡 也! 目 睹 蒼 生 受 苦 受 難, 惻 隱 之 心, 悲 傷 難 言 矣! 174
182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175
183 176
184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基 督 教 主 讚 曰 耶 穌 教 主 是 天 主 及 基 督 教 的 教 主 也 連 年 彼 爭 此 戰 多 少 年 來, 處 處 都 起 了 戰 爭 迭 次 搶 城 奪 關 屢 次 發 生 搶 城 奪 關 的 事 件 非 權 即 利 逞 奸 貪 都 是 一 些 橫 行 霸 道 的 強 國, 顯 出 貪 得 無 厭 的 態 度, 為 權 為 利, 開 兵 入 城, 搶 奪 一 切 致 使 林 槍 雨 彈 這 樣 的 搶 奪, 造 成 槍 彈 如 雨 的 宰 殺 死 傷 盈 千 累 萬 使 到 或 死 或 傷 的 人 數, 成 千 累 萬, 算 也 算 不 盡! 風 霜 鬼 哭 神 寒 這 種 殘 暴 的 劫 奪, 就 如 寒 骨 的 風 霜, 連 鬼 神 都 覺 得 心 寒 淚 下 吁 嗟 眾 庶 太 癡 頑 唉 哉, 世 人 實 在 太 癡 迷 頑 固 了 亟 把 衷 腸 改 換 急 急 改 過 吧! 急 急 把 心 腸 完 全 改 換, 不 再 犯 錯, 世 界 太 平 才 有 希 望, 世 人 才 能 繼 續 活 下 去 啊! 回 頭 是 岸 吧! 邵 聖 注 解 : 屈 指 近 來 無 一 年 不 爭 戰 無 一 處 不 殺 傷 究 其 爭 殺 不 為 伐 暴 救 民 皆 是 爭 權 奪 利 使 人 民 日 在 林 槍 雨 彈 不 能 躲 避 而 死 傷 無 量 盈 累 風 觸 之 而 悲 霜 遇 之 而 泣 鬼 神 逢 之 而 鳴 咽 原 非 天 作 之 孼 乃 人 自 作 癡 頑 不 改 衷 腸 不 換 曠 劫 難 止 吁 嗟 難 己 之 形 況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此 章 如 孟 子 所 說 殺 人 盈 野 盈 城 罪 不 容 誅 又 說 五 霸 專 以 殺 傷 為 三 王 之 罪 人 後 之 諸 侯 徒 尚 殺 爭 為 五 霸 之 罪 人 基 督 欲 在 下 人 民 學 習 道 德 以 挽 天 心 而 消 劫 運 在 上 主 宰 從 事 道 德 以 順 皇 仁 而 弭 殺 風 177
185 第 二 十 八 章 詳 言 闡 教 之 歲 月 而 歎 人 民 之 不 可 挽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庚 子 開 壇 闡 教 白 話 翻 譯 上 天 之 愛 民, 實 在 難 於 感 恩 矣! 在 未 頒 賜 這 本 玉 皇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之 前, 玄 旻 上 帝 暨 諸 神 聖 仙 佛, 已 經 下 了 八 十 四 年 之 苦 心, 救 度 眾 生 在 這 一 章, 上 帝 說 明 上 天 之 苦 心 救 世 也! 遠 在 庚 子 道 光 20 年,1840 年, 玄 旻 上 帝 已 經 帶 領 神 聖 仙 佛, 開 始 傳 經 救 世, 普 渡 眾 生 癸 亥 濟 死 度 生 到 了 癸 亥 1923 年, 或 是 濟 扶 死 者, 或 是 救 度 生 者, 神 聖 仙 佛 都 也 已 盡 力 救 度 之 八 十 四 年 唇 舌 百 千 萬 部 經 文 民 心 匪 石 難 轉 人 性 如 畜 不 馴 劫 運 何 能 消 解 魔 障 曷 可 除 清 一 直 到 了 甲 子 1924 年, 兩 位 上 帝 頒 賜 這 部 皇 經 的 時 候, 已 經 過 了 84 年 在 這 84 年, 神 聖 仙 佛 都 忙 著 扶 鸞, 頒 賜 千 萬 部 的 經 文, 傳 於 世 間, 讓 世 人 學 習 修 身 養 性, 回 心 向 善, 不 再 犯 錯 莫 奈 世 人 之 心, 有 如 強 盜 鐵 石 之 心, 難 於 轉 回, 難 於 改 惡 從 善 人 的 性 格, 也 好 像 變 得 跟 畜 生 一 樣, 不 能 馴 服, 不 能 順 從 教 導 人 民 不 能 去 惡 從 善, 回 頭 是 岸, 那 麼 災 劫 惡 運, 如 何 才 能 消 除 及 化 解 呢? 惡 魔 的 障 礙, 又 何 能 除 掉 消 清 呢? 若 要 消 除 一 切 劫 運 魔 障, 世 人 便 須 改 過 自 新, 痛 改 前 非, 不 再 造 惡, 更 須 從 善 積 德, 為 民 為 國, 行 上 道 德 仁 義 之 路, 才 是 真 正 解 決 災 劫 的 根 本 辦 法 邵 聖 注 解 : 自 上 元 道 光 二 十 年 庚 子 開 壇 闡 教 以 至 上 元 癸 亥 告 竣 氣 運 終 絕 死 者 之 多 難 濟 生 者 之 廣 難 渡 歴 至 中 元 首 歲 則 有 八 十 四 年 深 費 仙 佛 之 長 舌 蓮 唇 演 經 178
186 傳 道 百 千 萬 部 之 多 可 恨 人 心 匪 石 難 轉 難 移 人 性 如 畜 不 馴 不 馭 長 此 而 往 日 月 易 逝 劫 運 何 能 消 散 水 火 頻 至 魔 障 曷 可 除 清 邵 聖 [ 總 批 曰 ]: 自 庚 子 以 後 道 德 不 習 之 風 日 盛 一 日 好 殺 之 勢 年 盛 一 年 所 以 有 開 壇 闡 教 以 補 從 前 教 化 之 不 足 經 文 之 不 備 八 十 四 年 汗 牛 充 棟 致 使 學 修 性 者 則 遺 命 講 經 者 則 遺 緯 談 道 者 則 失 德 語 丹 者 則 失 訣 紛 紜 之 多 名 為 濟 世 實 是 害 世 皆 不 及 普 渡 皇 經 包 括 古 今 經 綸 蘊 奧 經 文 救 苦 天 尊 讚 曰 教 闡 龍 女 寺 院 群 仙 晝 夜 飛 鸞 1 花 甲 曾 週 復 廿 三 白 話 翻 譯 照 邵 聖 注 解 ( 看 下 面 ), 上 帝 在 上 面 所 說 的 闡 教 地 方, 就 在 四 川 定 遠 龍 女 寺 院 當 時, 諸 多 神 聖 仙 佛, 皆 在 龍 女 寺 院 飛 鸞 乩 示, 頒 賜 經 文 經 典, 指 點 人 民, 回 心 向 善, 道 德 之 路 從 庚 子 年 (1840) 至 癸 亥 年 (1923), 總 共 83 年 的 時 間 經 文 何 止 千 萬 諸 神 聖 仙 佛 所 頒 賜 的 經 文, 不 只 千 萬 之 多 可 惱 人 民 謗 訕 疑 妖 笑 假 紛 然 但 是, 可 憐 可 惜 及 可 怒 者, 人 民 不 但 不 讀 不 聽 這 些 經 文 的 教 導, 反 而 胡 言 譭 謗, 以 及 譏 諷 有 些 人 即 疑 說 妖 邪, 有 些 人 卻 笑 為 假 的, 各 說 不 一, 紛 亂 至 矣! 致 令 刁 斗 2 響 城 寰 因 為 人 民 胡 亂 諂 誹 經 文, 致 使 心 術 不 正 或 不 明 真 理 的 人, 趁 機 而 大 大 破 壞, 藉 為 自 己 是 警 世 的 刁 斗, 胡 亂 警 告 人 民, 不 可 相 信 這 些 經 文 唉 哉! 致 使 人 民 不 能 學 習 經 文 中 修 身 修 德 的 指 示, 也 不 能 回 心 向 179
187 善, 因 而 造 成 世 界 大 亂, 處 處 刀 兵 擾 攘, 以 致 世 界 大 戰 矣! 3 天 德 猶 呼 柳 岸 雖 然 人 民 犯 了 疑 妖 笑 假 的 悮 失, 但 上 天 總 是 開 恩, 不 加 責 備, 反 而 重 新 呼 吁 人 民, 在 柳 岸 之 地 方, 再 尋 明 燈 出 路, 不 再 沉 迷 下 去 注 解 : 1 花 甲 : 一 花 甲 即 一 甲 子, 即 六 十 年 2 刁 斗 : 古 時 行 軍 用 具 夜 鳴 之 以 警 眾 報 時 者 蓋 猶 更 鼓 也 3 天 德 : 天 恩 4 柳 岸 : 何 處 是 柳 岸, 邵 聖 注 解 也 不 洩 明, 只 欲 人 民 自 己 尋 求 答 案 筆 者 斗 膽 一 試, 是 否 柳 筆 扶 乩 鸞 文 耶? 鸞 文 即 柳 絮 耶? 邵 聖 注 解 : 在 闡 教 之 地 是 四 川 定 遠 龍 女 寺 院 群 仙 萬 尊 諸 聖 諸 佛 晝 夜 飛 鸞 各 施 心 思 各 展 神 能 自 庚 子 到 癸 亥 花 甲 曾 週, 廿 三 之 中 經 文 之 多 信 者 固 少 謗 者 亦 多 然 不 信 而 生 疑 由 疑 而 生 謗 由 謗 而 生 譏 勢 所 難 免 以 致 愈 謗 愈 多 愈 多 愈 亂 愈 亂 愈 失 竟 造 成 寰 球 刀 兵 擾 攘 不 聞 聖 賢 之 鐸 佛 祖 之 魚 道 家 之 鐘 獨 聞 刁 斗 之 聲 晝 夜 響 鳴 天 德 尚 恤 人 民 無 知 疑 妖 笑 假 之 悮 失 不 加 重 究 大 聲 疾 呼 柳 岸 飛 絮 以 冀 上 升 天 道 不 落 苦 海 矣 邵 聖 [ 總 批 曰 ]: 經 文 繁 濫 使 學 者 易 於 眩 目 所 以 孟 子 曰 盡 信 書 不 如 無 書 於 武 城 篇 只 取 二 三 如 此 經 亦 只 取 二 三 章 此 章 只 取 天 德 呼 岸 之 一 句 望 人 民 將 此 句 過 細 研 究 方 知 天 德 在 何 處 柳 岸 在 何 處 自 不 生 疑 生 笑 耳 180
188 第 二 十 九 章 自 敍 受 位 於 中 元 ( 運 會 ) 復 行 度 生 於 下 土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白 話 翻 譯 甲 子 中 元 首 歲 在 這 剛 剛 開 始 的 中 元 運 會 第 一 年, 甲 子 的 歲 次, 1924 年 戊 辰 三 月 暮 春 於 春 末 戊 辰 三 月 的 時 間 1 1 上 皇 命 朕 承 乏 上 皇 ( 十 七 代 玉 皇 上 帝 玄 穹 高 上 帝 ) 請 令 無 極 老 母 之 後, 命 令 玄 旻 高 上 帝 接 為 十 八 代 玉 皇 上 帝, 承 受 上 皇 之 位 2 中 天 輔 世 維 殷 玄 旻 高 上 帝 輔 世 救 度 眾 生 之 心, 實 在 維 深 維 厚 矣! 上 帝 莫 不 憐 恤 天 下 眾 生, 莫 不 思 念 眾 生 的 苦 難 丙 子 日 臨 川 省 因 此, 玄 旻 高 上 帝 便 在 甲 子 年 (1924) 三 月 廿 四 日, 親 自 降 臨 中 國 四 川 戊 子 時 降 敘 城 在 半 夜 子 時, 駕 降 敘 城, 大 觀 樓 登 百 尺 在 大 觀 樓, 登 上 百 尺 高 度 的 聖 殿, 下 諭 民 無 貳 心 生 物 因 材 而 篤 訓 人 返 本 以 行 玄 旻 高 上 帝 便 以 扶 乩 寫 字, 頒 下 這 部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的 後 卷, 聖 示 世 人, 必 要 專 心 無 二, 修 身 養 性, 實 踐 道 德 倫 理, 三 綱 五 常, 五 倫 八 德, 更 不 可 為 非 作 歹, 違 背 天 理 良 心 上 帝 說 明 : 天 地 之 生 萬 物, 皆 必 培 之 養 之, 隨 著 萬 物 本 性 之 材 質, 統 統 教 導 培 養, 各 遂 各 之 氣 質 天 聰, 以 不 同 的 栽 培, 使 萬 物 修 成 正 果, 回 歸 天 堂 上 帝 也 特 別 訓 示 世 人, 回 歸 天 庭 之 路, 必 須 返 回 本 性, 即 返 回 每 個 人 天 地 恩 賜 的 善 良 本 性, 如 天 地 一 樣 的 至 善 至 德 這 樣 才 能 夠 返 本 回 天 呀! 世 人 可 照 這 部 皇 經 的 教 導 實 踐! 使 道 德 倫 理 充 滿 人 間, 世 界 自 然 太 平 矣 切 切 勿 忽! 181
189 注 解 : 1 朕 : 玉 皇 自 稱 承 乏 : 承 接 上 皇 留 下 之 空 位 也 2 中 天 : 諸 天 之 中 樞 中 天 乃 是 天 廷 行 政 的 地 方, 玉 皇 上 帝 所 居 的 地 方 摘 自 邵 圣 注 解 : 182
190 經 文 武 侯 星 君 讚 曰 白 話 翻 譯 武 侯 即 是 三 國 大 名 鼎 鼎, 名 聞 古 今 之 孔 明 也 武 侯 讚 說 : 位 值 戊 辰 受 禪 玄 旻 上 帝 繼 承 玉 皇 上 帝 之 位, 是 在 甲 子 (1924) 年, 三 月, 甲 子 ( 十 二 ) 日, 戊 辰 時 刻, 承 受 禪 位 駕 逢 戊 子 臨 川 慈 心 苦 口 諭 塵 寰 1 民 宜 改 過 勿 憚 亘 古 栽 培 傾 覆 惟 德 是 輔 詳 參 君 子 務 本 莫 畏 難 本 立 道 生 乃 善 之 後, 玄 旻 上 帝 於 甲 子 年 三 月, 丙 子 ( 廿 四 ) 日, 戊 子 半 夜, 降 臨 四 川 大 觀 樓, 扶 鸞 降 筆, 恩 賜 皇 經 之 後 卷 玄 旻 上 帝 苦 口 婆 心, 大 慈 大 悲, 在 皇 經 中 乩 諭 紅 塵 寰 宇 一 切 眾 生, 必 須 修 身 養 性, 去 惡 從 善, 實 行 道 德 倫 理 上 帝 也 指 示 世 人, 千 萬 不 可 懼 怕 改 正 自 己 的 過 錯, 每 人 都 要 日 日 自 新 在 歷 史 上, 自 古 至 今, 道 德 身 心 傾 倒 的 人, 都 須 要 栽 培 自 己, 才 能 恢 復 本 性 栽 培 的 辦 法 只 有 一 個, 就 是 以 道 德 輔 助 培 養 自 己 身 心, 使 傾 倒 的 人, 充 實 身 心 之 不 足 歷 來 所 有 的 人 物, 皆 是 這 樣 有 德 的 君 子, 皆 要 積 極 培 養 及 鞏 固 個 人 的 根 本 道 德, 修 養 本 性 這 是 不 可 違 背 之 事, 更 不 可 畏 懼 困 難 而 不 為 之 人 若 能 夠 立 起 原 有 的 道 德 本 性, 則 聖 人 之 道 就 自 然 生 了! 這 是 最 善 最 佳 的! 何 故 而 不 為 呢? 注 解 : 1 改 過 勿 憚 : 四 書 集 注. 論 語 子 曰 : 君 子 不 重 則 不 威, 學 則 不 固 主 忠 信, 無 友 不 如 己 者 過 則 勿 憚 改 朱 子 注 曰 : 183
191 勿, 亦 禁 止 之 辭 憚, 畏 難 也 自 治 不 勇, 則 惡 日 長, 故 有 過 則 當 速 改, 不 可 畏 難 而 苟 安 也 程 子 曰 : 學 問 之 道 無 他 也, 知 其 不 善, 則 速 改 以 從 善 而 已, 程 子 曰 : 君 子 自 修 之 道 當 如 是 也 遊 氏 曰 : 君 子 之 道, 以 威 重 為 質, 而 學 以 成 之 學 之 道, 必 以 忠 信 為 主, 而 以 勝 己 有 輔 之 然 或 吝 於 改 過, 則 終 無 以 入 德, 而 賢 者 亦 未 必 樂 告 以 善 道, 故 以 過 勿 憚 改 終 焉 摘 自 邵 圣 注 解 : 184
192 第 三 十 章 言 物 尚 有 五 德 以 警 人 之 宜 盡 五 倫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鴉 有 返 哺 之 舉 羊 有 跪 乳 之 誠 蟻 逢 蟲 而 報 眾 鹿 銜 草 以 尋 群 飛 空 雁 循 次 序 白 話 翻 譯 在 這 章, 上 帝 嘆 惜 人 的 喪 失 本 性, 以 及 五 常 仁 義 禮 智 信 禽 獸 反 而 存 下 這 五 常 的 作 為, 世 人 是 否 不 如 禽 獸 呢? 烏 鴉 老 了, 不 能 尋 找 食 物, 但 年 輕 的 烏 鴉, 卻 返 哺 以 養 之! 這 不 是 孝 順 的 表 現 嗎? 看 看 羊 兒, 在 食 母 乳 之 時, 都 跪 地 而 吸! 這 也 是 孝 道 仁 德 的 代 表 呀! 小 小 的 螞 蟻, 在 遇 見 敵 人 蟲 類 之 時, 豈 不 是 成 群 結 隊 而 敵 之? 見 義 勇 為 呀! 廘 兒 遇 見 有 草 之 地, 便 尋 找 廘 群, 共 同 享 之 這 也 是 義 的 行 為! 在 空 中 的 雁 群, 結 隊 循 序 排 列 而 飛, 很 有 秩 序 禮 儀 也! 朝 午 蜂 識 君 臣 在 蜂 群 之 中, 便 有 蜂 王, 工 兵 等 等 之 分, 跟 人 一 樣, 有 了 君 臣 大 小 之 別 不 論 在 早 上, 或 在 下 午, 蜂 群 都 不 違 背 這 種 規 律, 上 下 有 分, 各 施 其 職 這 種 自 然 表 態, 豈 不 是 禮 之 表 現 嗎? 蚓 出 土 而 雨 降 鳥 入 巢 而 風 生 燕 非 社 而 不 至 小 小 的 蚯 蚓, 在 未 雨 之 前, 便 出 在 土 地 上, 知 道 雨 水 之 將 至, 可 以 飲 之 這 種 智 慧, 在 人 類 是 否 已 經 丟 了? 鳥 兒 在 大 地 上 飛 走, 但 當 大 風 要 起 之 時, 卻 入 鳥 巢, 躲 避 風 雨 這 種 未 來 先 知 之 智 慧, 人 類 是 否 已 經 喪 失? 燕 子 飛 來 之 時, 也 有 一 定 的 日 子, 不 在 社 日 卻 不 來 的 社 日 就 是 在 立 春, 立 秋 之 後 第 五 個 戊 日 這 不 是 守 信 嗎? 185
193 雞 非 晨 而 不 鳴 萬 物 猶 存 五 德 群 生 何 棄 五 倫 家 禽 雄 雞, 人 人 皆 知, 不 在 晨 時 卻 不 啼 叫 這 也 是 守 信 也! 照 以 上 各 項 而 言, 飛 禽 走 獸 都 存 有 仁 義 禮 智 信 的 五 德 那 麼 人 類 呢? 何 故 把 這 五 德 拋 棄 呢? 何 故 也 把 五 倫 之 親 情 關 係 喪 失 呢? 摘 自 邵 圣 注 解 : 186
194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桓 侯 大 帝 讚 曰 桓 侯 是 三 國 之 張 飛 大 帝 也 歴 指 昆 蟲 禽 獸 上 帝 在 上 段, 獨 一 指 出 各 種 昆 蟲 禽 獸 猶 將 五 德 存 留 尚 且 將 五 德 仁 義 禮 智 信 存 在 保 留 1 人 棄 五 倫 不 自 羞 可 謂 偷 生 宇 宙 可 惜 人 們 反 而 拋 棄 五 德 及 五 倫 的 親 情 關 係, 而 不 覺 得 自 我 羞 惡 慚 愧 人 的 這 種 行 為 無 仁 無 義, 無 道 無 德, 根 本 就 不 像 人 了, 只 是 帶 著 人 的 肉 體 在 世 間 偷 生 而 已 午 會 中 天 授 受 在 這 天 運 午 會 時 期, 天 上 玉 皇 上 帝 禪 位 之 時 特 頒 普 度 慈 舟 2 人 不 如 物 早 綢 繆 謹 懍 皇 經 弗 謬 兩 位 玉 皇 上 帝, 即 玄 穹 及 玄 旻 高 上 帝, 在 這 受 禪 讓 位 之 時, 特 別 開 恩, 頒 賜 這 部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作 為 普 遍 救 渡 眾 生 之 救 世 艇, 希 望 眾 生, 遵 照 這 部 皇 經 修 持, 渡 己 渡 人, 回 歸 天 堂 矣 難 道 世 人 不 及 禽 獸 萬 物, 不 能 夠 早 早 籌 備, 化 除 大 災 大 難, 避 免 戰 爭 屠 殺, 以 及 瘟 疫 怪 症, 天 崩 地 裂, 水 火 之 害, 天 災 人 禍, 等 等 之 來 臨? 世 人 必 要 謹 慎 敬 畏 這 部 皇 經, 因 為 皇 經 所 說 的, 皆 是 真 理 真 言, 絕 對 不 是 虛 偽 錯 誤 的 皇 經 的 聖 訓, 皆 是 教 人 道 德 倫 理, 去 邪 歸 正, 一 心 向 善,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世 人 只 欲 認 真 研 讀, 學 習 及 實 行 皇 經 的 教 導, 人 人 學 習 道 德, 施 行 五 倫 八 德, 斷 除 五 害, 實 行 聖 賢 之 道, 修 身 齊 家 治 國 平 天 下, 世 界 就 自 然 太 平 了, 民 生 就 自 然 安 樂 了! 天 災 人 禍 就 自 然 消 除 了! 豈 不 美 哉! 注 解 : 1 五 倫 : 君 臣 父 子 夫 婦 兄 弟 朋 友 2 早 綢 繆 : 孟 子. 公 孫 醜 句 上 : 孟 子 曰 : 詩 云 : 迨 天 之 未 陰 雨, 徹 彼 187
195 桑 土, 綢 繆 牖 戶 今 此 下 民, 或 敢 侮 予? 孔 子 曰 : 為 此 詩 者, 其 知 道 乎! 能 治 其 國 家, 誰 敢 侮 之? 朱 子 注 : 詩. 幽 風. 鴟 鴞 之 篇, 周 公 之 所 作 也 迨, 及 也 徹, 取 也 桑 土, 桑 根 之 皮 也 綢 繆, 纏 綿 補 葺 也 牖 戶, 巢 之 通 氣 出 入 處 也 予, 鳥 自 謂 也 言 我 之 備 患 詳 密 如 此, 今 此 在 天 下 之 人, 或 敢 有 侮 予 者 乎? 周 公 以 鳥 之 為 巢 如 此, 比 君 之 為 國, 亦 當 思 患 而 預 防 之 孔 子 讀 而 贊 之, 以 為 知 道 也 摘 自 邵 圣 注 解 : 188
196 第 三 十 一 章 示 人 以 五 倫 之 道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父 慈 子 當 盡 孝 臣 敬 君 尤 貴 仁 兄 友 弟 恭 至 性 白 話 翻 譯 上 章 上 帝 痛 惜 世 人 拋 棄 五 德 五 倫 這 章 上 帝 聖 示 五 倫 的 意 義 及 道 理, 並 盼 世 人 千 萬 要 珍 惜, 並 實 踐 之, 使 人 類 能 夠 和 睦 相 處, 使 世 人 能 夠 溫 暖 和 諧 自 古 至 今, 為 父 者 總 是 慈 心 於 兒 孫, 而 為 子 者 也 自 然 的 孝 順 父 母 慈 父 不 但 養 活 孩 子, 還 要 教 育 他 們, 使 兒 孫 懂 得 做 人 的 道 理, 不 忤 逆, 不 犯 錯, 不 造 惡, 不 害 群 為 父 者 也 須 作 為 子 孫 的 模 範 這 就 是 父 為 子 綱 的 道 理 君 臣 就 是 一 種 上 輩 及 下 輩 的 關 係 臣 尊 敬 君 就 是 下 輩 尊 敬 上 輩, 這 本 來 就 是 自 然 的 行 為 常 規 國 君 是 統 治 一 國 之 主, 本 來 就 以 仁 德 為 政 若 有 忠 心 為 國 的 臣 子, 尊 敬 國 君, 盡 心 盡 職, 國 君 也 自 然 的 更 能 夠 以 仁 德 治 政, 視 百 姓 為 兒 子 俗 語 說 愛 民 如 子 兄 弟 本 是 同 父 同 母 所 生, 猶 如 手 足, 當 然 須 要 互 相 照 顧, 這 是 自 然 的 為 兄 的 必 須 愛 護 弟 妹, 為 弟 妹 的 必 須 恭 敬 兄 長 這 是 人 倫 的 常 規, 世 人 的 至 高 自 然 本 性 夫 義 婦 順 至 情 夫 為 妻 綱, 人 之 常 倫 也 為 夫 者 必 須 以 道 義 作 人, 妻 子 也 就 自 然 順 從 也 為 夫 者 若 是 胡 亂, 不 務 正 業, 不 行 正 道, 不 能 愛 惜 妻 兒, 妻 子 心 中 自 然 也 不 順 也! 家 庭 就 不 能 夠 和 氣 溫 暖 也! 夫 妻 本 是 同 林 鳥, 夫 義 婦 順 是 至 情 至 理 的 1 贈 袍 厚 誼 濟 窘 分 金 多 與 憐 貧 朋 友 是 五 倫 之 一, 又 如 兄 弟 一 樣 深 厚 的 友 誼 是 難 得 的 贈 袍 送 衣 是 應 該 的, 就 如 送 禮 一 樣, 何 況 贈 送 窮 困 的 好 朋 友 呢? 至 於 可 憐 貧 苦 的 朋 友, 在 分 給 產 業 或 其 他 好 處 的 時 候, 也 應 該 多 分 一 些 給 可 憐 貧 苦 的 夥 伴 這 是 好 朋 友 呀! 189
197 2 切 切 朋 盡 其 道 2 偲 偲 友 竭 其 誠 朋 友 的 相 處, 必 須 誠 懇 及 互 相 切 磋, 互 相 督 促 ; 互 相 勉 勵 不 可 互 相 傳 染 一 切 的 惡 性 行 為, 有 如 酒 色 吸 毒 等 行 為 這 是 朋 友 之 道 以 上 所 聖 示 的 人 情 關 係, 從 家 內 至 家 外 及 國 家 的 人 事 品 德, 都 非 常 實 際 及 重 要 人 人 能 夠 行 此 五 倫, 家 庭 必 定 快 樂, 社 會 必 定 安 寧, 國 家 必 定 強 盛, 世 界 必 能 太 平 矣! 災 禍 從 何 而 來 呢? 注 解 : 1 窘 : 窮 困 2 切 切 偲 偲 : 論 語. 子 路 子 曰 : 朋 友 切 切 偲 偲 朱 子 注 : 胡 氏 曰 : 切 切 懇 到 也, 偲 偲, 詳 勉 也 辭 海 切 切 : 懇 摯 或 迫 切 偲 偲, 相 互 切 磋, 相 互 督 促 190
198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191
199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八 洞 祖 師 讚 曰 八 洞 祖 師 即 八 仙 也 庭 闈 曰 父 曰 子 廊 廟 曰 君 曰 臣 庭 闈 是 父 母 所 住 的 地 方 在 家 庭 之 內, 必 有 大 小 之 分, 父 母 所 住 的 地 方, 便 是 父 母 教 導 兒 女 的 地 方 ; 也 是 兒 女 學 習 禮 義 道 德 之 地 方 這 就 是 人 倫 也! 父 教 子 學 廊 廟 是 古 代 君 主 與 大 臣 議 政 之 所 在 這 朝 廷 議 政 之 地, 也 是 君 敬 臣 忠 的 地 方 因 此 君 臣 之 倫 成 矣! 兄 弟 夫 婦 友 朋 倫 除 了 以 上 父 子, 君 臣 之 人 倫 關 係, 還 有 其 他 三 倫, 即 是 兄 弟, 夫 婦, 及 朋 友 五 倫 齊 全, 社 會 國 家 成 矣! 今 古 包 羅 五 姓 天 下 達 道 早 定 1 出 不 由 戶 誰 能 2 君 子 須 當 素 位 行 五 姓 代 表 萬 民 百 姓 自 古 至 今, 在 這 世 界 上, 每 個 人 都 離 不 開 五 倫 之 關 係 也! 因 此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便 非 常 重 要 了 五 倫 的 關 係, 若 做 得 盡 善 盡 美, 國 家 天 下 便 太 平 了 ; 做 得 惡 劣 糾 紛, 社 會 就 亂 了! 不 論 個 人 或 國 家, 人 際 的 關 係 是 最 重 要 的 天 下 國 家 或 是 太 平, 或 是 戰 亂, 就 要 看 國 與 國 的 關 係 及 人 與 人 的 關 係 了 邵 聖 曰 : 五 倫 就 是 天 下 之 達 道 從 古 至 今, 就 已 早 早 定 下, 不 可 拋 棄, 不 可 越 過 之 道 五 倫 之 道, 就 如 走 出 家 門 一 樣, 必 定 由 門 戶 而 出 人 與 人 而 關 係 就 是 一 樣, 必 由 五 倫 開 始, 每 人 認 定 自 己 之 位 置, 不 可 紛 亂 為 父 為 子, 為 君 為 臣, 為 夫 為 婦, 為 兄 為 弟, 以 及 為 友, 都 須 要 各 作 各 的 責 任, 社 會 才 能 安 定 溫 暖 誰 能 不 由 門 戶 而 外 出 呢? 人 際 關 係 就 是 這 樣, 把 五 倫 作 為 門 戶, 出 入 由 此! 有 道 德 的 人, 就 須 當 看 在 自 己 的 五 倫 位 置 上 而 行 為 子 的 不 可 行 為 父 之 道, 為 臣 者 不 可 行 為 君 之 道, 為 妻 者 不 可 行 為 夫 之 道, 為 弟 者 不 可 行 為 兄 之 道, 等 等 這 樣 秩 序 既 定, 天 下 就 不 亂, 不 爭 矣! 各 守 各 的 綱 倫, 各 的 責 任 192
200 3 莫 使 抱 慚 方 寸 人 能 守 本 位 而 行, 不 越 軌, 不 爭 位, 不 奪 權, 不 犯 禮, 就 不 會 犯 法 越 禮, 就 不 作 錯 事 情, 也 就 不 會 慚 愧 於 心 了 注 解 : 1 出 不 由 戶 誰 能 : 論 語. 雍 也 子 曰 : 誰 能 出 不 由 戶? 何 莫 由 斯 道 也? 朱 子 : 言 人 不 能 出 不 由 戶, 何 故 乃 不 由 此 道 邪? 怪 而 歎 之 之 辭 2 君 子 須 當 素 位 行 : 中 庸 君 子 素 其 位 而 行, 不 願 乎 其 外 素 富 貴, 行 乎 富 貴 ; 素 貧 賤, 行 乎 貧 賤 在 上 位 不 陵 下, 在 下 不 援 上, 正 己 而 不 求 於 人 則 無 怨 朱 子 : 素, 猶 見 在 也, 言 君 子 但 因 見 在 所 居 之 位 而 為 其 所 當 為, 無 慕 乎 其 外 之 心 也 3 方 寸 : 良 心 也! 193
201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194
202 第 三 十 二 章 示 人 以 修 省 之 徑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同 心 遵 道 貴 德 凡 念 淡 利 輕 名 須 識 電 光 石 火 何 殊 月 露 風 雲 1 惟 養 浩 然 正 氣 白 話 翻 譯 在 上 章, 上 帝 示 諭 世 人 必 須 實 踐 五 倫 之 道, 使 世 界 社 會 家 庭 吉 祥 和 諧 這 章 上 帝 指 示 世 人, 也 須 要 修 持 心 身, 並 使 心 和 意 念 一 致, 成 為 完 人 其 中 有 八 項 必 修 的 條 目 :( 一 ) 尊 道 貴 德 ( 二 ) 淡 利 輕 名 ( 三 ) 善 養 浩 然 正 氣 ( 四 ) 戒 慎 不 賭 ( 五 ) 恐 懼 不 聞 ( 六 ) 四 知 常 懷 ( 七 ) 三 畏 常 懍 ( 八 ) 四 非 欲 正 ( 一 ) 世 人 必 須 尊 敬 大 道, 珍 貴 善 德 因 為 在 天 地 之 間, 道 德 是 最 尊 貴 的 成 仙 成 佛, 成 聖 成 賢, 皆 由 道 德 而 修 ( 二 ) 可 惜 在 凡 塵 世 上, 人 卻 不 能 尊 貴 道 德, 反 而 惟 把 名 利 尊 貴, 致 使 人 與 人 之 間, 爭 名 奪 利, 彼 此 爭 鬥, 不 能 拋 棄 私 欲, 造 成 處 處 爭 奪, 不 能 自 拔 ; 更 不 能 修 身 養 性, 做 個 善 人 因 此 上 帝 便 指 示 世 人 必 須 淡 利 輕 名 世 人 須 知 呀! 名 利 富 貴, 就 如 雷 電 石 火, 片 刻 消 失, 永 不 存 留! 榮 華 富 貴, 名 利 地 位, 實 不 異 於 夜 露 飛 雲, 一 下 子 就 散 失 飛 走 了! 世 人 又 何 必 明 爭 暗 鬥, 害 人 利 己 而 強 奪 強 搶 呢? 以 此 而 為, 即 造 下 萬 千 罪 惡, 必 受 苦 難 報 應 矣! ( 三 ) 名 利 富 貴 既 不 是 長 久 的 東 西, 更 是 擾 亂 身 心 的 因 素, 所 以 修 養 道 德 的 人, 便 不 把 它 們 當 為 重 要 命 根 相 反 的, 修 身 的 人, 都 遵 照 聖 賢 的 教 導 而 行 之 故 孟 子 有 言 : 我 善 養 吾 浩 然 正 氣 孟 子 曰 : 其 為 氣 也, 至 大 至 剛, 以 直 養 而 無 害, 則 塞 於 天 地 之 間 其 為 氣 也, 配 義 與 道, 無 是, 餒 也 是 集 義 所 生 者, 非 義 襲 而 取 之 也 行 有 不 慊 於 心, 則 餒 矣 必 有 事 焉 而 勿 正, 心 勿 忘, 勿 助 長 也 再 曰 : 以 為 ( 義 ) 無 益 而 舍 之 者, 不 耕 苗 者 也, 助 之 長 者, 揠 苗 者 也 非 徒 無 益, 而 又 害 之 195
203 方 為 卓 爾 完 人 2 睹 尤 戒 慎 不 睹 2 聞 尤 恐 懼 不 聞 四 知 常 懷 毋 苟 人 若 能 夠 善 養 浩 然 正 氣, 便 能 成 為 超 突 的 至 善 完 美 的 人 矣! ( 四 ) 道 德 本 來 就 是 天 地 賦 於 人 的, 不 離 開 人 的 身 心 本 性 人 卻 往 往 離 開 道 德 因 此 修 養 道 德 的 人, 必 須 戒 懼 謹 慎 在 外 人 看 不 到 的 時 候, 世 人 便 往 往 做 些 不 道 德 的 事 情, 使 自 己 離 開 本 性 具 有 的 道 德 但 修 身 的 人, 在 別 人 看 不 到 的 時 候, 他 就 更 加 謹 慎 戒 懼, 不 敢 做 出 不 道 德, 傷 天 害 理 的 事 ( 五 ) 同 樣 的, 當 外 人 不 能 聽 到 聲 音 的 時 候, 世 人 都 利 用 這 機 會, 做 出 壞 事 但 修 身 的 人, 卻 在 這 時 刻, 特 加 恐 怕 畏 懼, 不 敢 亂 來 做 出 越 禮 犯 份 之 事 試 看 世 上 的 人, 豈 不 是 在 三 更 半 夜 之 時, 做 出 壞 事 ; 豈 不 是 在 別 人 看 不 到 聽 不 到 的 地 方, 殺 人 放 火, 以 及 籌 畫 一 切 陰 謀? 這 些 惡 事, 皆 是 無 道 無 德 之 人 所 做 所 想 的 在 修 心 養 性 的 聖 書 中 庸, 孔 子 已 教 世 人 : 君 子 戒 慎 乎 其 所 不 賭, 恐 懼 乎 其 所 不 聞 ( 六 ) 四 知 者, 天 知 地 知 你 知 我 知 在 世 間 上, 萬 物 萬 事 的 發 生, 豈 無 人 知 乎? 若 無 人 知, 天 地 卻 無 不 知 矣! 天 地 神 明 矣! 無 聲 而 能 聞, 無 臭 而 能 臭! 因 此, 世 人 卻 不 可 自 欺 也! 萬 事 萬 物 皆 有 記 錄 報 應 的! 因 此, 世 人 便 須 常 常 謹 記, 懷 念 心 中, 不 可 苟 且, 不 可 以 為 在 無 人 之 時 造 惡 為 害, 天 地 人 物 皆 不 知 錯 矣! 若 人 不 知, 天 地 卻 知 矣! 3 三 畏 常 懍 務 勤 ( 七 ) 還 有 三 畏, 即 是 畏 大 人, 畏 天 命, 畏 聖 人 之 言 大 人 即 是 有 德 行 之 人, 天 命 即 天 理, 聖 人 之 言 即 萬 古 不 朽 之 教 也! 世 人 要 修 身 養 性, 即 須 明 白 天 理, 學 習 聖 人 之 言, 尊 敬 有 德 之 人 這 樣, 才 能 成 為 善 人 視 聽 動 言 凖 禮 ( 八 ) 還 有, 人 的 行 為, 視 聽 動 言 也 必 須 凖 照 禮 法 也 人 的 日 常 生 活, 豈 不 用 眼 視 萬 物, 耳 聽 萬 物, 身 造 萬 物, 口 言 萬 物 但 若 不 用 禮 節 控 制 這 四 種 行 為 都 可 能 犯 錯, 越 禮, 傷 害 他 人 因 此 孔 子 便 教 導 顏 回 以 禮 克 之, 這 樣 才 能 行 仁 在 論 語. 196
204 顏 洲, 顏 洲 問 仁 子 曰 : 克 己 復 禮 為 仁 再 詳 言 之 : 非 禮 勿 視, 非 禮 勿 聽, 非 禮 勿 言, 非 禮 勿 動 朱 子 注 曰 : 此 章 問 答, 乃 傳 授 心 法 切 要 之 言, 非 至 明 不 能 察 其 幾, 非 至 健 不 能 致 其 決 故 惟 顏 子 得 聞 之, 而 凡 學 者 亦 不 可 以 不 勉 也 人 要 做 個 頂 天 立 地 的 人, 便 須 實 行 以 上 八 項 條 目 意 必 固 我 融 心 照 以 上 的 修 持, 人 的 心 意 念 就 能 融 會 合 一, 而 能 與 天 地 同 心 尊 道 貴 德 矣! 注 解 : 1 惟 養 浩 然 正 氣 : 孟 子. 公 孫 醜 孟 子 曰 : 我 善 養 吾 浩 然 正 氣, 故 有 上 帝 關 聖 之 義 氣, 文 天 祥 之 正 氣 2 睹 尤 戒 慎 不 睹 聞 尤 恐 懼 不 聞 : 中 庸 朱 子 : 是 以 君 子 之 心 常 存 敬 畏, 雖 不 見 聞, 亦 不 敢 忽 所 以 存 天 理 之 本 然, 而 不 使 離 於 須 臾 之 頃 也 3 三 畏 : 論 語. 季 氏 孔 子 曰 : 君 子 有 三 畏 : 畏 天 命, 畏 大 人, 畏 聖 人 之 言 朱 子 曰 : 畏 者, 嚴 憚 之 意 也 天 命 者, 天 所 賦 之 正 理 也 知 其 可 畏, 則 其 戒 謹 恐 懼, 自 有 不 能 已 者 而 付 畀 之 重, 可 以 不 失 矣 大 人 聖 言, 皆 天 命 所 當 畏 知 畏 天 命, 則 不 得 不 畏 之 矣 197
205 摘 自 邵 圣 注 解 : 198
206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五 方 天 王 讚 曰 東 南 西 北 中, 五 方 五 位 天 王 也 1 視 聽 言 動 四 勿 意 必 固 我 四 毋 希 賢 希 聖 巧 工 夫 2 高 厚 提 撕 士 庶 孔 子 之 聖 訓 : 非 禮 勿 視, 非 禮 勿 聽, 非 禮 勿 動, 非 禮 勿 言 教 人 四 非 欲 正, 以 禮 約 制 自 己 的 七 情 六 欲, 人 就 能 夠 歸 於 仁 德, 行 於 仁 道 矣 人 若 能 夠 消 除 以 上 之 四 非, 心 意 必 定 鞏 固, 便 能 消 除 邵 聖 所 說 的 四 項 缺 點, 無 私 意 之 生, 無 必 定 之 成, 無 固 執 不 通, 無 獨 我 之 位 人 須 學 習 聖 賢, 才 能 走 上 聖 賢 之 路, 久 而 久 之, 也 能 成 為 聖 賢, 此 乃 常 理 也! 而 學 習 聖 賢 之 道, 就 必 把 四 非 執 正, 不 犯 禮 法, 而 歸 於 仁 這 就 是 希 賢 希 聖 的 巧 妙 工 夫 也! 上 帝 慈 悲, 惟 望 世 人 能 夠 成 聖 成 賢, 回 歸 天 庭 天 之 高 大 無 比, 世 人 皆 能 回 天! 地 之 深 厚 無 比, 能 讓 世 人 轉 輪 矣! 因 此, 上 帝 提 醒 世 人, 做 官 的, 學 者 的, 百 姓 的, 全 部 人 民 都 要 依 靠 自 己, 修 身 養 性, 實 踐 道 德 ; 回 天 之 路 自 明, 轉 輪 之 逕 自 滅 矣 名 利 休 纏 肺 腑 所 以 千 萬 不 可 讓 名 與 利 纏 擾 自 己 的 身 心 道 德 急 重 當 途 3 大 庭 自 信 匪 支 吾 尤 防 不 聞 不 睹 在 這 亂 世 之 時, 道 德 是 最 重 要 的, 最 急 要 的 在 人 生 之 過 程, 必 須 自 持 道 德 而 行 之, 切 莫 錯 失 人 要 回 歸 天 堂, 就 必 須 信 實 施 行 道 德, 不 要 敷 衍 上 天 堂, 下 地 獄, 皆 由 自 己 選 擇 也! 若 是 不 信 回 天 之 路, 上 帝 尚 且 希 望 世 人, 能 夠 在 無 人 聽 聞 視 睹 之 時, 千 萬 小 心 翼 翼 矣, 不 要 做 出 傷 天 害 理 之 事 雖 然 外 人 不 聞 不 睹, 天 地 卻 能 聞 能 睹 矣! 萬 物 都 逃 不 過 天 地 的 耳 目 呀! 信 不 謬 矣! 禍 福 無 門, 惟 人 自 召! 善 惡 之 報, 如 影 隨 形! 199
207 注 解 : 1 視 聽 動 言 四 勿 : 看 上 段 注 解 2 提 撕 : 提 醒 士 庶, 做 官, 學 者, 以 及 萬 民 百 姓 3 大 庭 : 天 庭 也 天 乃 最 大 也 自 信 : 自 我 信 實 實 行 道 德 匪 : 不 也 支 吾 : 抵 拒, 用 含 混 的 話 搪 塞, 敷 衍 塞 責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200
208 第 三 十 三 章 示 人 ( 修 心 ) 以 下 手 之 徑 而 以 堯 舜 望 人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白 話 翻 譯 在 上 章, 上 帝 指 示 世 人 必 要 修 持 身 心, 並 使 心 意 念 修 成 一 致 此 章 上 帝 更 直 接 的 指 示 修 持 的 法 徑, 必 須 以 心 而 修, 並 把 孔 門 道 統 大 學 中 庸 的 心 法 直 言 之 功 夫 從 心 下 手 修 持 的 功 夫, 只 有 一 個, 就 是 從 心 開 始 佛 家 曰 : 萬 法 由 心 造 孔 子 曰 : 誠 意 正 心, 修 身 齊 家 治 國 平 天 下 分 量 自 己 及 人 修 持 成 果 的 分 量, 自 古 至 今, 從 己 及 人 皆 是 一 樣 能 把 七 情 六 欲 去 盡, 不 論 任 何 宗 教 法 門, 人 人 的 功 果 都 是 同 等 此 乃 天 公 地 道 也 此 也 足 見, 天 地 之 間, 修 持 的 法 門 只 有 一 統, 而 無 二 門 雖 有 宗 教 法 門 名 稱 不 同, 其 修 持 法 則 只 有 一 矣! 意 念 心 必 覺 察 善 惡 心 必 分 明 善 念 擴 充 以 進 要 修 心, 便 須 首 先 明 白 用 心 的 辦 法 世 人 須 知, 人 的 本 性 是 由 天 地 恩 賜 的, 賦 於 人 體 之 中 這 清 靜 無 為 的 本 性, 落 在 人 體 上 就 生 成 了 人 心 這 人 心 不 是 五 臟 之 心, 而 是 人 一 切 思 想 情 欲 感 覺 之 心 人 心 便 產 生 了 意 念 兩 物 人 心 的 動 靜 定 向 時 時 由 意 而 立, 意 的 變 動, 又 產 生 了 人 的 念 而 念 卻 由 七 情 六 欲 牽 纏 而 遷 之! 因 此, 人 的 七 情 六 欲, 便 控 制 了 人 的 念 頭, 而 念 頭 便 牽 了 人 意, 人 意 便 牽 了 人 心 而 走, 把 本 來 無 惡 而 全 善 的 良 心, 都 牽 走 了 因 此 人 的 念 頭 一 生, 因 染 了 七 情 六 欲, 便 為 非 作 歹 了 因 此, 世 人 在 意 念 波 動 之 時, 便 須 用 善 良 的 心 去 發 覺 及 監 察 這 意 念, 千 萬 要 謹 慎 也! 在 用 心 覺 察 意 念 之 時, 必 須 分 明 分 別 這 意 念 究 竟 是 善 或 是 惡 的 因 為 善 的 意 念 會 使 人 作 善 ; 惡 的 意 念 會 使 人 作 惡, 不 可 不 慎! 在 用 心 覺 察 意 念 之 善 惡 之 後, 若 發 現 這 念 頭 是 善 良 的, 道 德 的, 那 麼 就 應 該 大 力 發 展, 使 這 善 念 擴 大 充 實, 盡 心 盡 力 推 進, 為 他 人 造 福, 為 自 己 積 善 201
209 惡 意 掃 蕩 而 停 若 是 發 現 所 生 的 心 意 是 惡 劣 的, 不 道 德 的, 害 人 的, 那 麼 就 須 立 刻 把 它 掃 掉 蕩 除, 使 這 惡 意 停 頓, 不 可 生 長, 不 可 害 人, 也 不 可 損 己 正 人 必 先 正 己 人 生 之 中, 有 善 必 有 惡, 有 正 必 有 邪, 隨 時 隨 地, 人 人 都 在 變 化 偶 爾 別 人 有 犯 錯, 作 出 不 正 的 事 情, 善 人 必 定 可 以 善 誘 他 不 再 造 惡 但 在 糾 正 別 人 之 前, 自 己 必 須 先 糾 正 自 己, 然 後 才 能 勸 告 別 人, 這 才 名 正 言 順 己 不 正, 如 何 正 人? 恕 己 須 推 恕 人 若 是 自 己 犯 錯 而 要 別 人 原 諒, 那 麼 世 人 也 須 實 踐 原 諒 他 人 的 過 錯 這 才 是 一 個 有 德 的 人 啊! 周 旋 群 而 不 黨 1 人 不 離 開 群 體, 在 與 別 人 來 往 交 際 之 時, 一 個 有 德 的 人, 就 不 可 為 著 私 利 交 搭 黨 派, 造 成 社 會 團 體 四 分 五 裂 在 國 家 之 內, 國 民 必 須 一 心 為 國, 不 可 自 私 交 結 小 黨 派 而 損 害 國 家, 這 是 不 忠 不 義 的 人 在 集 團 之 中, 也 是 一 樣, 每 位 成 員 都 應 該 為 著 集 團 而 效 勞, 不 可 暗 中 組 織 小 集 團 而 害 大 集 團 呀! 在 社 會 生 活, 世 人 便 須 為 著 社 會 和 睦 相 處, 而 不 為 私 心 而 處 事 進 退 矜 而 不 爭 2 人 在 社 會 之 中, 必 有 成 功 進 展 之 時, 也 有 失 敗 退 位 之 時 不 論 如 何, 或 進 或 退, 世 人 必 須 要 保 持 自 己 的 德 行, 堂 堂 正 正 做 人, 不 要 亂 爭 亂 為 中 和 自 臻 位 育 中 庸 : 致 中 和, 天 地 位, 萬 物 育 焉 中 庸 乃 是 道 統 孔 門 傳 授 的 心 法, 至 真 至 妙, 全 是 千 古 不 變 之 正 理 因 此 世 人 必 須 盡 力 實 踐 這 心 法, 大 道 必 定 成 矣! 在 下 複 印 四 書 集 注 朱 子 之 解 釋, 望 學 者 深 究 之 什 麽 是 中 和 呢? 中 庸 曰 : 喜 怒 哀 樂 之 未 發, 謂 之 中 ; 發 而 皆 中 節, 謂 之 和 中 也 者, 天 下 之 大 本 也 ; 和 也 者, 天 下 之 達 道 也 致 中 和, 天 地 位, 萬 物 育 焉 喜 怒 哀 樂 皆 是 世 人 之 七 情 六 欲 也 情 欲 未 發 則 無 也! 無 有 七 情 六 欲 就 是 修 道 已 修 至 最 高 之 無 極 境 界 也! 發 而 皆 中 節 是 情 欲 雖 然 發 作, 但 卻 合 於 道 理, 無 偏 無 私 而 發 也! 這 是 情 202
210 之 正 也, 合 乎 大 道 矣! 也 可 說 是 修 道 修 至 太 極 之 境 界 世 人 既 能 修 至 無 極 太 極 之 境 界, 則 大 道 成 矣! 成 仙 成 佛 成 聖 賢 矣! 人 既 修 成 聖 賢 仙 佛, 即 與 天 地 同 位, 是 故 天 地 位 焉 人 既 與 天 地 同 位, 即 與 天 地 共 同 化 生 養 育 萬 物 也! 因 此 皇 經 曰 : 中 和 自 臻 位 育 就 是 示 諭 世 人 修 身 修 至 中 和 之 境 界 時, 即 與 天 地 同 位, 共 同 化 育 萬 物 矣! 那 麼 如 何 去 掉 七 情 六 欲 呢? 中 庸 訓 示 : 戒 慎 乎 其 所 不 睹, 恐 懼 乎 其 所 不 聞 莫 見 乎 隱, 莫 顯 其 微, 故 君 子 慎 其 獨 也 意 思 就 是 在 別 人 看 不 到 或 是 聽 不 到 的 時 候, 世 人 就 要 特 別 戒 慎 恐 懼, 不 可 讓 七 情 六 欲 生 長 出 來 ; 不 可 讓 隱 在 心 內 的 七 情 六 欲 現 示 出 來 ; 也 不 可 把 微 細 的 情 欲 顯 明 出 來 世 人 在 自 己 獨 知 而 他 人 不 知 之 時, 千 萬 更 要 謹 慎, 須 要 把 心 中 的 至 微 至 隱 的 情 欲 全 部 去 掉, 無 情 無 慾, 這 樣 便 是 中 了 誠 正 可 致 治 平 自 古 傳 授 心 法 迄 今 指 點 生 靈 人 民 皆 可 堯 舜 誠 意 正 心 修 身 齊 家 治 國 平 天 下 ; 這 六 項 修 持 工 夫 皆 是 儒 家 孔 門 在 大 學 教 導 世 人 以 窮 理, 正 心, 修 己, 治 人 之 道 玄 旻 上 帝 在 此 章, 特 示 世 人 必 須 學 習 道 統 孔 門 心 法 治 世 的 修 持, 世 人 才 能 作 為 君 子 賢 君, 以 治 理 天 下, 使 天 下 太 平 此 乃 至 實 至 真 的 路 徑 也 世 人 切 切 不 可 忽 之! 唯 望 讀 者 賢 士, 能 以 此 聖 訓, 奮 發 圖 強, 盡 心 埋 頭, 學 成 聖 賢 之 宏 范, 而 世 界 太 平 有 望 矣! 下 面 摘 錄 四 書 集 注 朱 子 之 注 解, 以 供 讀 者 深 研 在 上 兩 句, 上 帝 已 指 示 世 人, 必 要 用 心 學 習, 修 持 及 實 踐 大 學 中 庸 的 教 導, 這 些 皆 是 自 古 所 傳 的 心 法 也 現 在 玄 旻 上 帝 就 指 點 世 人, 必 要 用 心 學 習 及 修 持 這 心 法 了 人 民 若 能 如 以 上 的 心 法 修 持, 人 人 便 可 成 為 聖 君 堯 舜 兩 位 也! 孟 子. 滕 文 公 孟 子 : 顏 淵 曰 : 舜 何 人 也, 予 何 人 也, 有 為 者 亦 若 是! 孟 子. 離 婁 孟 子 曰 : 舜 人 也 我 亦 人 也 舜 為 法 於 天 下 203
211 可 傳 於 後 世 我 由 未 免 為 鄉 人 也 是 則 可 憂 也 憂 之 如 何 如 舜 而 已 矣 孟 子 曰 : 堯 舜 與 人 同 耳 玄 旻 上 帝 這 句 聖 訓, 就 是 勉 勵 世 人, 只 要 用 心 修 持, 實 踐 道 統 的 心 法, 人 人 皆 可 成 為 完 人, 而 世 界 即 太 平 矣! 豪 傑 奚 待 湯 文 天 下 豪 傑, 只 欲 用 心 實 行 聖 人 的 教 導, 又 何 必 等 待 商 湯 及 周 文 王 兩 位 聖 君 的 出 現 呢? 自 古 至 今, 聖 學 道 統 皆 一 矣 ; 聖 王 之 相 傳 心 法, 也 不 超 出 大 學 中 庸 矣! 注 解 : 1 群 而 不 黨 : 論 語. 衛 靈 公 子 曰 : 群 而 不 黨 朱 子 : 和 以 處 眾 曰 群 然 無 阿 比 之 意, 故 不 黨 2 矜 而 不 爭 : 論 語. 衛 靈 公 子 曰 : 矜 而 不 爭 朱 子 : 莊 以 持 己 曰 矜, 然 無 乖 戾 之 心, 故 不 爭 204
212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205
213 摘 自 四 書 集 注 朱 熹 ( 宋 ) 撰 206
214 207
215 摘 自 四 書 集 注 朱 熹 ( 宋 ) 撰 208
216 209
217 經 文 廿 八 星 君 讚 曰 白 話 翻 譯 廿 八 星 君 即 是 廿 八 星 宿, 參 看 廿 章 玄 旻 上 帝 的 經 文 及 方 點 陣 圖, 便 明 星 君 之 名 廿 八 星 君 分 配 在 東 南 西 北 四 方, 主 管 天 下 一 切 國 家 治 亂 與 興 衰 也 須 識 凡 人 動 靜 世 人 須 要 知 道, 人 的 一 切 作 為 或 無 作 為, 一 切 行 止, 心 為 主 宰 之 君 都 由 人 的 心 主 管 控 制, 有 如 君 臣 一 樣 發 號 施 令 馭 群 臣 心 的 控 制 人 的 行 止, 實 如 國 家 最 高 政 領 一 樣, 發 施 命 令, 指 導 國 家 一 切 文 武 大 小 官 員 1 百 體 於 焉 聽 命 百 官 及 千 百 政 府 機 構 團 體, 都 要 聽 示 政 領 的 命 令 人 體 的 各 部 也 同 樣 的 聽 命 於 心 的 指 使 作 善 作 惡, 各 由 此 生 皇 仁 特 頒 天 訓 玉 皇 上 帝, 大 慈 大 悲, 為 欲 救 渡 天 下 眾 生, 萬 萬 生 靈, 不 分 種 族 宗 教, 特 別 恩 頒 這 部 玉 皇 普 渡 皇 經, 作 為 皇 天 仁 慈 的 聖 訓 2 諄 諄 誨 爾 途 程 在 這 部 玉 皇 普 渡 皇 經, 上 帝 深 厚 的 教 導 世 人, 回 歸 天 堂 的 路 程 也 3 或 涇 或 渭 應 分 明 上 帝 指 示, 做 人 及 修 持, 必 欲 分 明 清 與 濁 的 路 徑, 有 如 涇 渭 兩 水 ( 河 ), 不 可 混 雜 去 濁 留 清 勿 混 涇 水 本 來 是 清 的, 而 渭 水 是 濁 的, 但 兩 河 流 入 陝 西 時, 便 相 混 同 流 做 人 卻 不 可 如 此 正 道 與 邪 道, 道 德 與 不 道 德, 必 要 分 明, 不 可 混 合 ; 這 樣 才 能 超 出 紅 塵 七 情 六 欲 的 混 亂, 是 非 真 假 的 陷 阱 修 身 養 性, 本 來 就 是 教 人 去 濁 留 清 也! 世 人 卻 要 分 得 清 楚! 把 心 修 得 清 清 淨 淨 也! 注 解 : 1 於 焉 : 語 助 詞 : 無 義 2 爾 : 你, 你 眾, 即 世 人 也 210
218 3 涇 渭 : 涇 水 和 渭 水 詩. 邶 風. 穀 風 : 涇 以 渭 濁, 比 喻 人 品 的 清 濁 ( 辭 海 )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211
219 第 三 十 四 章 示 治 世 以 儒 為 首 而 會 以 教 養 為 先 也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玄 旻 上 帝 曰 這 章 玄 旻 上 帝 特 示 世 人, 在 這 末 劫 多 災 多 難 之 時, 世 人 必 須 盡 修 五 常 仁 義 禮 智 信, 並 實 行 五 倫, 使 社 會 國 家 安 樂 有 關 宗 教 一 事, 神 聖 仙 佛 各 教 教 主 也 已 討 論, 推 選 儒 教 為 先, 使 世 人 修 持 道 德 倫 理, 心 身 誠 正, 宗 教 平 等 圓 融, 天 下 太 平 晚 代 方 中 午 會 在 這 最 近 之 時, 天 運 剛 剛 踏 入 中 午 之 運 會 先 期 特 別 申 明 儒 釋 道 耶 回 教 仁 義 禮 智 信 存 五 常 居 中 信 德 在 這 運 會 之 最 早 時 間, 玄 旻 上 帝 特 別 示 明 世 人 以 下 諸 事 ( 一 ) 在 這 地 球 上, 就 有 五 大 宗 教, 即 是 : 孔 聖 夫 子 的 儒 教 ; 釋 迦 佛 祖 的 釋 教 ; 老 子 道 祖 的 道 教 ; 耶 穌 基 督 教 主 的 耶 教, 以 及 莫 罕 默 德 教 主 的 回 教 ( 二 ) 在 世 人 身 心 之 上, 上 天 皆 賦 給 每 一 個 人 仁 義 禮 智 信 的 五 種 道 德 在 這 五 德 之 中, 信 德 是 最 重 要 的, 有 了 真 信, 人 才 能 夠 實 行 其 他 四 德 仁 義 禮 智, 使 日 常 生 活 富 滿 道 德 倫 理, 世 界 就 會 太 平 了 五 教 推 首 儒 門 五 教 之 中, 各 教 教 主, 神 聖 仙 佛, 推 舉 儒 門 為 首, 使 世 人 學 習 人 道 倫 理, 為 最 先 必 學 必 行 之 事, 使 人 心 歸 正, 建 築 修 持 之 基 1 朕 已 會 商 各 教 玄 旻 上 帝 也 早 已 與 五 教 教 主 及 神 聖 仙 佛 會 面, 商 量 各 事 朕 特 曉 諭 群 生 玄 旻 上 帝 因 此 特 別 宣 諭, 讓 世 人 知 道 天 意 2 儒 教 天 地 經 緯 哀 哉! 在 這 末 劫 之 時, 世 人 都 幾 乎 忘 卻 了 道 德 人 倫 這 事 了, 因 而 社 會 風 氣 愈 沉 愈 甚, 致 使 世 界 大 亂, 爭 權 奪 利, 弱 肉 強 食 幸 得 在 這 天 運 變 動 之 時, 黑 暗 也 將 慢 慢 過 去, 光 明 也 將 重 現 於 世, 上 天 於 是 212
220 降 下 儒 教 道 德, 重 新 顯 於 人 間, 使 世 人 有 路 可 行, 社 會 有 燈 可 照 道 德 倫 理, 由 儒 佈 世, 作 為 世 人 回 天 之 路, 作 為 世 界 和 平 之 徑 事 實, 儒 教 本 來 就 是 天 地 之 常 道 呀! 儒 會 中 外 推 行 因 此, 世 人 也 須 設 立 儒 家 學 會, 遍 行 於 中 外 各 國, 把 道 德 倫 理, 佈 滿 人 間, 促 進 世 界 文 明, 平 等 安 樂, 和 諧 相 處 3 儒 功 庠 養 校 教 儒 教 的 工 作, 也 在 於 設 立 學 校 學 院 大 學, 教 學 十 三 經 典, 教 導 世 人, 知 書 達 禮, 明 白 三 綱 五 常, 五 倫 八 德, 實 踐 修 身, 齊 家, 治 國, 平 天 下, 以 仁 治 國, 不 分 種 族 宗 教 膚 色 文 化 語 言 等 等, 四 海 兄 弟, 世 界 大 同 加 上 精 研 科 學 易 理, 萬 事 皆 通 矣! 4 儒 用 老 安 少 仁 儒 教 的 功 能, 就 在 使 社 會 溫 暖 安 定, 人 民 有 道 德, 便 能 負 起 各 人 的 責 任, 如 父 慈 子 孝, 臣 敬 君 仁, 夫 義 婦 順, 兄 友 弟 恭, 朋 友 信 誠 如 此, 嬰 兒 孩 童 必 有 所 養, 父 兄 長 老 必 有 所 安, 夫 妻 相 敬 恩 深, 朋 友 有 所 同 心, 政 府 行 仁, 人 民 守 法, 鰥 寡 貧 苦, 孤 兒 病 老, 皆 有 所 依, 社 會 溫 暖, 官 民 合 作, 人 與 人 不 爭, 國 與 國 不 奪, 霸 道 不 彰, 橫 暴 不 起 世 界 豈 不 太 平, 世 人 豈 不 同 家? 下 土 無 虧 人 事 上 界 自 格 天 心 大 地 之 上, 人 人 有 德, 人 人 行 善, 人 事 齊 全, 道 德 佈 世, 哪 有 人 道 或 道 德 之 虧 卻 呢? 有 了 太 平 天 下, 上 天 上 帝 豈 不 感 應 感 動? 上 帝 豈 不 下 命, 召 回 世 人 回 天 呢? 注 解 : 1 朕 : 上 帝 自 稱 也 2 經 緯 : 道 路 ; 常 道 3 功 : 工 也 4 用 : 功 能 ; 用 處 213
221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214
222 經 文 五 嶽 十 殿 讚 曰 五 常 非 信 不 立 五 教 非 儒 不 成 全 球 午 會 啟 文 明 君 子 須 知 務 本 何 事 爾 虞 我 詐 白 話 翻 譯 五 嶽 即 東 嶽 南 嶽, 中 嶽 西 嶽, 及 北 嶽 五 位 大 帝 東 嶽 大 帝 居 於 北 天 第 九 層 天 之 東 方, 專 司 天 下 賞 善 罰 惡 之 權, 凡 天 下 眾 生 之 善 惡, 東 嶽 宮 均 有 詳 細 之 記 載, 有 案 可 稽 其 案 卷, 分 為 二 份, 一 份 送 至 地 府 賞 善 罰 惡 二 司, 以 作 賞 罰 之 資 料 十 殿 即 地 府 ( 地 獄 ) 十 殿 閻 羅 王 ( 冥 王 ) 也, 皆 由 東 嶽 大 帝 所 管 十 殿 冥 王 之 聖 名, 可 參 看 邵 聖 注 解 第 三 十 六 章 五 常 仁 義 禮 智 信 是 上 天 賦 給 每 一 個 人 的, 給 予 每 人 日 常 所 用 的 道 德 可 惜 在 這 五 濁 惡 世, 世 人 為 了 七 情 六 欲, 致 使 離 開 道 德 ; 有 些 不 通 道 德, 有 些 信 之 不 深, 故 不 能 實 用 五 常 之 德 矣! 因 此 五 嶽 十 殿 神 明, 一 針 見 血, 指 示 世 人, 切 切 回 頭, 相 信 道 德, 相 信 善 有 善 報, 相 信 惡 有 惡 報, 拋 棄 惡 念, 實 行 道 德, 自 有 報 應 也! 宗 教 是 教 人 行 善 棄 惡, 故 世 人 必 定 要 修 持 道 德 倫 理 不 分 宗 教 派 別, 道 德 就 是 修 持 的 基 本 沒 有 道 德 基 本, 何 能 回 歸 天 堂 呢? 因 此 儒 教 之 道 德 倫 理, 就 是 修 持 的 根 基 也 全 球 現 在 正 踏 入 天 運 午 會 之 時 午 會 就 是 文 明 的 時 代, 剛 在 此 時 開 始 因 此 有 德 的 人, 在 這 文 明 開 始 之 時, 就 須 用 心 建 築 修 道 之 基 礎, 即 是 用 心 實 行 道 德, 按 照 三 綱 五 常, 五 倫 八 德 修 持, 再 而 齊 家 治 國 平 天 下, 為 民 造 福, 為 度 眾 生 這 便 是 務 本 了! 人 人 既 能 務 本, 道 德 五 常 就 能 佈 滿 世 界, 世 人 還 有 何 事 使 之 欺 騙 虞 詐 呢? 還 有 何 事 使 之 貪 婪 無 厭 爭 鬥 呢? 人 人 皆 得 其 所, 國 國 皆 得 其 治, 人 民 安 樂, 世 界 陞 平! 無 庸 彼 競 此 爭 人 民 也 就 不 用 彼 此 爭 鬥 矣! 民 胞 物 與 契 天 心 世 人 既 然 能 夠 實 施 道 德, 便 能 把 別 人 他 人 當 作 同 胞 215
223 兄 弟 一 樣 對 待, 也 能 把 動 植 萬 物 看 為 珍 貴 之 物, 不 亂 消 滅 摧 殘, 不 再 污 染 環 境 這 些 行 止, 完 全 合 於 天 地 之 心 一 道 同 風 劫 泯 世 人 既 能 互 相 尊 敬 照 顧, 又 能 珍 惜 保 護 萬 物, 世 界 就 能 陞 平, 環 境 就 能 清 淨, 天 地 萬 物 就 得 安 養, 社 會 道 德 風 氣 就 能 改 善 ; 況 且 有 德 之 人 都 把 一 切 罪 惡 行 為 去 掉, 不 再 彼 此 傷 害 如 此, 戰 爭 必 能 消 除, 仁 風 必 定 提 升 世 人 提 升 道 德, 環 境 得 到 保 護, 這 樣, 天 災 人 禍, 水 火 劫 運, 也 就 自 然 消 除 泯 滅 矣! 豈 不 美 哉!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216
224 第 三 十 五 章 言 人 道 為 天 道 之 本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隱 括 玄 禪 學 問 顯 言 仁 義 經 綸 白 話 翻 譯 玄 旻 上 帝 在 此 章 特 別 示 諭 世 人, 修 持 的 路 徑, 為 何 要 從 儒 門 人 道 開 始 原 因 就 是 : 人 道 是 天 道 之 本, 所 以 要 以 人 道 開 始 回 歸 天 堂 之 路, 必 由 人 間 開 步 人 道 修 成, 天 道 也 即 成 矣! 天 地 之 間, 密 密 無 言, 但 是 玄 學 及 禪 定 的 修 持 工 夫, 皆 在 其 中 矣! 此 因 玄 禪 學 問, 都 以 無 言 無 語 而 傳 也 理 由 有 二 :( 一 ) 道 不 傳 於 無 德 之 人, 故, 修 持 道 德 的 人, 反 而 能 得 玄 禪 之 傳 矣!( 二 ) 玄 禪 兩 門, 最 難 以 用 言 語 說 明, 而 只 得 由 心 悟 心 傳 但 天 又 不 可 不 教 世 人 修 持 也! 因 此 便 以 道 德 仁 義 傳 之, 使 世 人 能 夠 從 修 身 開 始, 進 修 道 德 倫 理, 從 做 人 開 端, 學 習 聖 賢 之 道, 而 修 至 成 果 之 日, 即 回 歸 天 堂 了! 人 道 果 爾 無 愧 人 若 能 夠 修 至 人 道 齊 全, 即 三 綱 五 常, 五 倫 八 德, 去 惡 從 善, 化 己 度 世, 這 些 基 本 條 件, 皆 齊 備 矣! 天 道 自 然 克 成 忠 孝 神 仙 之 本 廉 節 聖 賢 之 根 根 壞 其 人 必 殞 本 立 而 道 自 生 人 道 既 然 修 全, 天 道 就 自 然 成 矣! 此 乃 天 道 地 道 人 道 合 一 的 道 理 也! 人 就 成 仙 成 神 了 事 實, 天 堂 也 有 定 律 的 世 人 若 要 成 道 就 必 先 無 虧 道 德 ; 不 然, 不 但 道 修 不 成, 反 而 跌 落 地 獄 呢! 在 天 之 定 律, 不 忠 不 孝 皆 是 罪 過 因 此, 天 地 之 間, 就 無 有 不 忠 不 孝 之 仙 佛 也! 在 天 地 之 間 也 無 不 廉 不 節 之 神 明 聖 賢 仙 佛 忠 孝 廉 節 都 是 修 持 的 基 本 功 夫 修 道 稱 為 築 道 基 呀! 是 故, 無 有 廉 恥 貞 節 之 人, 其 道 根 已 壞, 其 人 也 必 遭 殃, 即 下 地 獄 受 罪 相 反 的, 忠 孝 仁 義 之 人, 其 道 本 已 立, 而 天 道 自 然 也 成, 即 上 天 堂 享 樂 矣! 217
225 避 凶 須 當 趨 吉 偃 武 自 應 修 文 因 此, 世 人 要 避 開 兇 惡 的 後 果, 不 墮 落 地 獄, 那 麼 就 須 要 走 向 吉 慶 天 堂 之 路 也! 即 是 千 萬 不 要 造 惡 而 得 惡 報 ; 反 而, 必 要 積 善 而 得 善 果! 因 此, 世 人 要 消 除 野 蠻 武 暴 的 性 格, 便 須 修 習 道 德 文 化 教 育 了 故 必 須 學 習 四 書 五 經, 儒 教 十 三 經 典 也!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218
226 經 文 瑤 池 王 母 讚 曰 白 話 翻 譯 天 下 忠 孝 廉 節 世 上 忠 孝 廉 節 之 人 天 上 賢 聖 神 仙 皆 成 天 上 聖 賢 仙 佛 根 本 無 虧 人 道 全 因 為 他 們 無 有 虧 欠 忠 孝 廉 節 的 德 行, 並 將 人 道 修 得 齊 全 天 道 自 然 不 遠 這 樣, 他 們 就 很 自 然 的 踏 入 天 道 天 堂 矣! 雖 曰 仁 義 而 已 雖 說 他 們 所 修 持 的 路 徑 只 是 道 德 仁 義 而 已 此 中 卻 隱 禪 玄 但 在 道 德 仁 義 之 中, 卻 隱 藏 著 玄 禪 的 修 持 功 夫 好 從 性 裏 覓 先 天 管 教 真 人 出 現 原 來 世 人 修 持 道 德 就 是 修 持 自 己 的 本 性 也 本 性 是 天 賜 的 中 庸 : 天 命 之 謂 性 而 天 是 道 德 齊 全 的, 所 以 人 的 本 性 也 就 與 天 一 樣, 道 德 齊 全 的 故 人 能 修 持 道 德 齊 全, 就 與 天 一 樣 自 然 回 歸 天 堂 中 庸 曰 : 率 性 之 謂 道 天 人 合 一 而 人 的 本 性, 是 天 在 人 未 離 開 母 胎 落 土 之 時 就 賜 給 人 的, 所 以 稱 為 先 天 這 先 天 本 性 也 稱 為 人 的 靈 魂 因 此 人 死 之 後, 這 靈 魂 便 出 現 了, 離 開 人 的 肉 體, 或 上 天 堂 或 落 地 獄, 全 憑 人 在 生 之 時 所 作 的 善 惡 而 判 而 這 靈 魂 是 永 遠 存 在 的, 隨 著 人 的 善 惡 輪 回 而 轉 因 此 這 靈 魂 投 胎 轉 化 或 出 生 為 天 人, 世 人, 阿 修 羅, 或 為 地 獄 之 魂, 餓 鬼 植 物 及 飛 潛 動 物 ( 看 下 章 邵 聖 注 解 ) 人 若 在 生 之 時, 修 持 道 德, 而 成 正 果, 即 其 本 性 靈 魂 飛 升 天 上, 成 仙 成 佛, 道 家 稱 為 真 人, 佛 家 稱 為 法 身 所 以 王 母 聖 示 世 人, 必 要 修 持 道 德, 使 自 己 成 仙 成 佛, 真 人 便 出 現 了 ; 不 然 的 話, 這 靈 魂 便 墜 落 地 獄 受 苦, 稱 為 鬼 魂 矣! 219
227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220
228 第 三 十 六 章 言 光 被 四 表 而 萬 邦 協 和 也. 經 文 玄 旻 上 帝 曰 已 詔 五 方 主 宰 並 令 十 殿 幽 冥 條 分 賞 善 罰 惡 期 限 掃 穢 除 氛 白 話 翻 譯 人 道 若 能 修 成, 世 人 定 能 回 天, 不 再 輪 回, 不 再 受 苦 而 世 界 也 道 德 佈 滿, 天 下 即 太 平 矣! 不 分 種 族 宗 教, 四 海 兄 弟, 世 界 大 同, 萬 物 皆 受 天 地 的 恩 德, 各 得 其 所 人 民 慶 賀 堯 天 舜 日, 頌 祝 三 多 : 多 福 多 壽 多 男 子, 一 片 溫 暖, 一 齊 歡 騰 這 就 是 玄 穹 高 上 帝 及 玄 旻 高 上 帝 之 頒 佈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的 目 的 也! 這 也 是 兩 位 上 帝 之 聖 德 救 度 世 人 之 效 果 度 盡 六 道 眾 生 之 宏 恩 也! 玄 旻 高 上 帝 早 已 下 命 五 方 主 宰 神 明, 即 是 : 東 方 青 帝 主 生, 南 方 炎 帝 主 長, 西 方 白 帝 主 收, 北 方 玄 帝 主 藏, 中 方 黃 帝 輔 助, 一 年 四 季, 輪 轉 不 息, 管 理 萬 物 生 長 收 藏 上 帝 也 命 令 地 獄 十 殿 主 管 幽 魂 之 冥 王 一 殿 秦 廣 王 賞 善 罰 惡, 判 別 四 生 六 道, 轉 輪 迴 圈 ; 二 殿 楚 江 王 ; 三 殿 宋 帝 王 ; 四 殿 五 官 王 ; 五 殿 森 羅 王 ; 六 殿 卞 城 王 ; 七 殿 泰 山 王 ; 八 殿 都 市 王 ; 九 殿 平 等 王 這 八 位 冥 王 主 管 八 方 各 一 方 向 的 八 大 地 獄 及 十 六 小 地 獄 十 殿 轉 輪 王, 主 管 四 生 六 道, 發 往 四 大 部 洲, 世 界 各 地, 分 別 王 侯 將 相, 總 統 部 長, 富 貴 貧 賤, 聖 賢 愚 劣, 飛 潛 動 植 之 靈 魂, 往 各 處 投 生 地 獄 一 切 的 法 律, 皆 明 白 規 定, 善 者 必 賞, 惡 者 必 罰 但 在 此 末 劫 三 期 普 渡 之 時, 天 地 特 別 開 恩 玄 穹 上 帝 為 宥 罪 大 天 尊 ; 玄 旻 上 帝 為 赦 罪 大 天 尊, 在 此 剛 剛 踏 入 中 午 運 會 之 時, 特 別 宥 赦 眾 生 罪 魂 宥 赦 那 些 有 意 改 過 自 新, 修 持 道 德 之 靈 魂, 使 其 不 再 受 苦, 困 於 地 獄, 而 向 陽 間 出 世 修 持, 或 在 陰 間 修 道 上 天 也 封 地 藏 王 為 宥 赦 冥 王, 使 回 頭 修 持 之 靈 魂, 離 開 地 獄,( 一 切 詳 情, 參 看 邵 聖 注 解 ) 因 此 上 天 特 加 冥 律, 三 條 宥 罪, 四 條 赦 罪 之 定 法 此 乃 萬 古 難 得 之 殊 緣 也! 上 天 也 命 令 一 切 天 地 神 明, 包 括 五 方 主 宰, 十 殿 冥 221
229 王, 在 這 三 期 龍 華 普 渡 之 時 間 內, 把 一 切 魔 氛 穢 氣, 完 全 掃 盡 五 洲 各 安 其 位 五 洲 各 方 神 明, 各 安 其 位, 盡 力 盡 責, 度 盡 眾 生 五 族 莫 侈 其 情 龍 飛 同 欽 海 晏 虎 拜 共 慶 河 清 中 國 之 內 有 五 族 : 漢 滿 蒙 回 藏 全 世 界 也 有 五 方 種 族, 代 表 地 球 所 有 之 人 種 無 論 世 人 屬 於 哪 一 種 族, 大 家 都 不 要 過 分 邪 行, 偏 見 欺 侮 他 人 應 該 種 族 平 等, 彼 此 尊 敬, 一 視 同 仁, 別 忘 世 界 只 有 一 個 人 類 的 種 族 不 論 膚 色, 高 矮, 語 言, 宗 教, 文 化, 人 都 是 一 樣 : 一 個 頭, 一 個 身, 兩 隻 腳, 兩 隻 手 ; 雷 聲 一 響, 人 都 聽 到 ; 太 陽 一 出, 人 都 看 到 ; 颶 風 地 震 洪 水, 人 都 受 難 有 何 分 別 呢? 但 願 世 界 大 同, 天 下 一 家, 這 是 道 統 教 導 我 們 人 類 的 真 言 了! 唯 望 世 界 早 日 陞 平! 在 天 下 太 平 之 時, 四 海 無 波, 祥 龍 即 同 歡 而 飛 於 天 空 在 世 人 安 泰 之 時, 八 河 無 浪 而 澄 清, 伏 虎 即 同 慶 而 拜 於 山 間 天 下 一 片 和 祥, 萬 物 共 同 歡 慶 玉 皇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之 頒 賜 天 下 眾 生, 豈 不 見 效 矣! 天 地 父 母, 玄 穹 玄 旻 高 上 帝 玉 皇 大 天 尊 的 恩 德, 度 世 化 民, 豈 不 盛 哉 深 哉! 222
230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223
231 經 文 無 極 金 母 讚 曰 白 話 翻 譯 陰 陽 亂 極 思 治 陰 陽 皆 循 環 也 陰 主 亂, 陽 主 治 陰 亂 極 則 變 治 ; 陽 治 極 則 變 亂 這 是 鐵 定 的 真 理 陰 陽 兩 氣 若 不 能 循 環, 宇 宙 必 停 矣! 寰 海 塞 極 必 通 寰 海 也 一 樣 ; 必 塞 極 才 能 通 ; 通 極 再 漸 塞 天 地 革 兮 地 天 蒙 天 地 也 一 樣 天 地 蒙 混 之 後 才 能 改 革 來 往 其 機 發 動 遙 蔔 五 洲 一 道 相 觀 五 族 同 風 共 叨 皇 眷 祝 華 封 中 外 賡 颺 讚 頌 宇 宙 之 間, 所 有 萬 物, 皆 由 陰 陽 兩 氣 動 機 而 變, 不 然 萬 物 將 停 頓 而 死 斃 是 故 有 來 必 有 往 ; 有 亂 必 有 治, 有 塞 必 有 通, 有 蒙 必 有 革, 有 死 必 有 生 五 洲 各 國 的 興 衰 成 敗 也 都 逃 不 過 陰 陽 的 循 環 ; 事 實, 萬 物 萬 事 在 地 球 上 也 同 居 在 陰 陽 變 化 之 唯 一 道 徑 世 界 各 種 族 的 人 也 都 受 到 陰 陽 感 化 之 唯 一 風 氣, 或 治 或 亂, 或 死 或 生, 都 逃 不 過 陰 陽 的 樞 機 管 轄 和 旋 轉 但 陰 陽 兩 氣, 卻 有 其 主 宰 也 正 是 皇 天 上 帝 玉 皇 大 天 尊 也! 因 此 世 界 所 有 萬 物, 共 蒙 皇 天 上 帝 之 眷 顧, 才 能 生 存, 才 能 發 揚 光 大, 生 生 不 息 故 世 人 有 這 鴻 福, 便 感 恩 的 祝 玉 皇 大 天 尊, 如 古 人 以 前 祝 堯 舜 一 樣 堯 舜 以 仁 為 政, 治 理 世 界 太 平 因 此, 世 人 感 恩 的 祝 福 他 們 多 福 多 壽 多 兒 子 因 此, 不 論 中 國 外 國 或 全 球 的 人 物 皆 由 上 帝 玉 皇 大 天 尊 所 恩 賜 的 福 澤, 才 能 生 長 發 揚, 安 樂 度 生, 故 都 讚 頌 皇 天 的 大 恩 大 德 自 古 至 今, 人 物 皆 繼 續 的 宣 揚 讚 頌 皇 天 上 帝 之 恩 澤 也! 世 上 人 民 萬 物, 皆 受 皇 天 后 土 的 鴻 恩, 使 道 德 佈 世, 世 界 太 平, 才 能 生 存 也!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就 以 教 誨 世 人, 修 持 道 德, 使 天 下 太 平, 人 物 回 天! 也 使 世 人 明 白 萬 物 皆 由 天 地 玄 穹 玄 旻 高 上 帝 玉 皇 大 天 尊 主 宰 及 恩 賜 也! 224
232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225
233 經 文 鴻 鈞 元 皇 讚 曰 既 有 天 地 後 未 有 天 地 先 無 天 亦 無 地 有 地 即 有 天 一 天 而 一 地 各 地 而 各 天 地 不 自 為 地 天 不 自 為 天 天 地 上 下 判 陰 陽 彼 此 聯 白 話 翻 譯 即 鴻 鈞 老 祖 也, 聖 號 : 無 極 玄 都 先 天 妙 境 玄 窿 高 上 帝 元 皇 闡 道 大 天 尊 老 祖 說 : 無 極 生 太 極, 太 極 便 生 陰 陽 兩 儀 天 與 地, 既 然 天 與 地 都 已 生 成 了, 故 有 地 之 存 在, 也 就 有 天 之 存 在 了 比 較 在 無 極 之 時, 未 有 天 與 地 之 前, 即 萬 物 皆 無, 連 天 地 也 無 無 極 既 然 生 了 一 天 與 一 地, 天 就 包 圍 著 整 個 地 球 因 此, 站 在 地 球 不 同 的 地 方 角 度, 所 看 到 的 天 空 景 象 景 色, 當 然 也 就 不 同 了 比 如 站 在 熱 帶 的 地 方, 所 看 見 的 天 空 當 然 就 與 站 在 南 極 或 北 極 的 天 空 景 色 完 全 不 同 了 世 人 活 在 不 同 的 土 地 上, 當 然 就 看 到 不 同 的 天 空, 氣 象, 景 色, 環 境, 氣 候, 水 土 等 等 因 此, 世 人 的 生 活, 文 化, 膚 色, 飲 食, 宗 教, 語 言 等 等 也 都 不 同 了 就 是 動 物 植 物, 在 不 同 的 地 方 生 存, 也 有 不 同 的 形 體, 膚 色 等 等 的 差 別, 這 是 自 然 的 事, 故 易 經 說 : 方 以 類 聚, 物 以 群 分 但 因 為 有 了 分 別, 所 以 世 人 就 有 了 紛 爭, 分 派, 分 黨, 分 彼 分 此, 而 引 起 爭 鬥, 仇 視, 戰 爭 了 哀 哉! 因 為 有 了 分 別, 戰 爭 及 爭 殺 就 因 此 不 斷 的 發 生 自 古 至 今, 世 人 之 手 皆 染 上 了 洗 不 盡 的 血 淚 了! 但 世 人 卻 不 知, 天 與 地 皆 在 流 淚, 為 世 人 痛 惜 痛 苦 ; 因 為 天 與 地 根 本 就 沒 有 分 別 呢! 地 從 來 就 不 認 為 自 己 是 地 ; 天 從 來 也 不 認 為 自 己 是 唯 我 獨 尊 的 天 呀! 何 故 呢? 因 為 地 球 雖 然 有 地 面 之 界 限, 與 天 空 分 開 上 下, 天 在 上, 地 在 下, 但 整 個 地 球 總 是 被 天 空 包 圍 蓋 覆 的, 永 分 不 開 況 且 天 地 都 由 陰 陽 二 氣 化 生, 而 陰 陽 二 氣 自 無 極 開 226
234 始, 從 來 就 未 曾 分 開, 向 來 都 是 彼 此 相 聯 的! 故 聖 人 說 : 天 人 合 一 意 思 就 是 天, 地, 人, 動 物, 植 物, 及 無 生 命 的 萬 物, 都 合 而 為 一 也! 因 此 人 與 人 又 何 必 互 相 殘 殺 呢? 人 對 萬 物 又 何 必 殺 盡 浪 費 或 消 滅 它 們 呢? 如 動 物 植 物, 石 油 礦 物 等 等 都 被 世 人 摧 殘! 因 此, 世 上 出 現 了 糧 食 及 源 能 的 缺 乏 了! 獨 陽 即 不 地 孤 陰 即 不 天 不 天 無 變 柄 不 地 無 化 權 愈 化 變 之 始 愈 變 化 之 元 天 地 神 變 化 陰 陽 妙 地 天 兩 儀 太 極 母 一 點 無 極 圈 陰 陽 生 成 萬 物, 包 括 天 與 地, 因 此 若 獨 有 陽 氣 而 沒 有 陰 氣 的 話, 天 地 根 本 就 不 能 生 成 了 同 樣 的, 若 只 有 陰 氣 而 無 陽 氣, 天 地 也 不 能 生 成 的! 獨 陽 不 能 化 生 ; 獨 陰 也 不 能 化 生 試 看 天 地 萬 物, 不 論 是 有 生 命 或 無 生 命 的 各 物, 豈 不 由 陰 陽 配 合 而 生 嗎? 天 地 也 是 如 此, 皆 由 陰 陽 所 生 因 此, 世 人 應 該 不 要 有 分 別 心, 不 分 你 我, 不 分 人 與 萬 物, 不 可 以 殺 害 他 人 為 聰 明, 不 可 以 殺 死 萬 物 為 己 能 看 看 現 在 全 球 的 污 染, 食 物 之 窮 盡, 豈 不 是 世 人 造 成 的 嗎? 豈 不 是 世 人 欺 侮 殘 殺 動 物 植 物 的 緣 故 嗎? 再 看 天 地 之 造 化 萬 物 吧! 事 實 萬 物 皆 由 天 地 生 成, 因 此 若 無 有 天 的 話, 萬 物 就 沒 有 變 遷 的 力 量 ; 若 無 有 地 的 話, 萬 物 也 沒 有 化 生 的 源 能 無 有 天 地, 即 萬 物 不 能 發 生 以 及 變 化 的 而 萬 物 的 變 化, 皆 是 相 聯 的 ; 有 變 就 有 化, 有 化 就 有 變 只 是 漸 速 之 分 別 而 已, 變 的 速 度 快, 化 之 速 度 慢 而 天 地 萬 物 的 變 化, 實 實 在 在 皆 有 神 明 的 主 使 ; 也 有 陰 陽 兩 氣 的 玄 妙 運 作 也 推 其 來 源, 陰 與 陽 兩 儀 是 由 太 極 所 生, 所 以 稱 太 極 為 母, 而 太 極 又 由 無 極 所 生 無 極 因 無 形 無 相, 所 以 以 一 個 圓 圈, 一 小 點, 為 代 表 227
235 由 先 而 歴 後 由 後 以 推 先 後 者 先 之 後 先 者 後 之 先 先 者 先 之 後 後 者 後 之 先 後 先 雖 有 定 先 後 卻 無 邊 整 個 宇 宙 萬 物 就 由 此 無 極 生 成 一 切 有 形 有 相 的 東 西, 落 在 太 極 之 內 太 極 再 生 陰 陽 兩 儀, 兩 儀 生 四 象, 四 象 生 八 卦, 八 卦 生 萬 物, 這 就 是 太 極 之 理 生 生 不 息, 死 而 生, 生 而 死 以 數 理 而 言, 即 一 生 二, 二 生 四, 四 生 八, 八 生 十 六 無 盡 的 生 成 但 是, 萬 物 雖 多, 卻 有 死 亡 之 時, 從 有 形 有 相 的 形 體, 萬 物 的 生 命 種 子 就 在 死 之 時 候, 歸 回 太 極 了 邵 聖 注 曰 : 由 先 而 歴 後, 是 從 太 極 而 生 由 後 以 推 先, 是 返 太 極 而 終 這 是 萬 物 生 死 循 環 之 理 修 道 人 稱 為 輪 回, 而 修 道 的 目 的 就 是 要 超 出 這 輪 回, 生 生 死 死 之 苦 也! 邵 聖 注 曰 : 如 水 之 逐 浪, 先 者 轉 後, 後 者 反 先, 先 後 如 古 今 之 循 轉, 時 代 之 更 替, 先 者 成 古, 後 者 為 今, 今 者 落 古, 古 者 返 今, 後 先 先 後, 何 有 定 位, 何 有 邊 際 世 人 以 及 萬 物 的 輪 回 循 轉, 就 是 這 樣 的! 中 外 鮮 知 味 如 以 上 邵 聖 注 解 的 循 轉 道 理, 萬 物 皆 在 太 極 之 內 生 生 死 死, 輪 回 劫 數 萬 萬 生 靈, 人 物 動 植, 皆 生 而 死, 死 而 生, 受 盡 一 切 四 生 六 道 之 苦 或 生 在 世 上, 或 生 在 地 獄, 或 生 在 畜 道, 或 生 在 餓 鬼 之 道, 等 等, 人 物 都 受 盡 一 切 生 老 病 死, 千 災 萬 劫 之 苦 可 憐, 可 惜 者, 生 為 萬 物 最 靈 的 人 類, 不 輪 在 於 中 國 或 在 外 國, 只 有 極 少 之 人, 能 夠 辨 別 輪 回 生 死 之 痛 苦 相 反 的, 多 數 世 人, 卻 癡 迷 於 酒 色 財 氣, 名 利 權 威 爭 鬥 的 圓 圈 內, 不 悟 紅 塵 之 害, 一 切 皆 空 ; 更 不 知 輪 回 報 應 之 事, 因 而, 不 能 突 破 輪 回 的 圈 子, 受 盡 風 霜 之 苦 在 這 末 劫 大 災 大 難 之 時, 世 界 擾 亂, 生 命 塗 炭, 世 人 還 不 醒 悟, 去 惡 從 善 ; 還 不 修 身 養 性, 遵 守 道 德, 度 人 度 己 世 人 若 要 跳 出 這 先 後 後 先 的 輪 回 迴 圈, 便 要 修 得 清 清 淨 淨, 人 物 具 無, 三 心 四 相, 一 切 皆 空 ; 突 出 有 形 有 相, 修 至 無 形 無 相, 七 情 六 欲 消 滅, 至 於 清 228
236 淨 經 所 說 的 無 無 亦 無 的 境 界, 回 歸 無 極, 永 不 輪 回 矣! 別 忘 記 : 人 與 物, 都 由 無 極 所 生 ; 所 以 就 要 回 歸 無 極 了! 人 物 實 堪 憐 傷 哉 遭 末 劫 幸 矣 屆 中 元 玄 穹 闡 天 地 玄 旻 剖 地 天 天 地 皇 天 上 帝, 看 到 世 人 如 此 癡 迷, 覺 得 可 憐 悲 傷 也! 可 憐 可 傷 也! 萬 物 遭 此 天 災 人 禍, 經 濟 屈 苦, 饑 餓 病 痛, 地 震 水 災, 天 崩 地 裂, 慘 不 能 言 唯 萬 幸 者, 在 此 年 運, 中 元 之 期, 上 天 特 頒 宥 赦 之 恩 玄 穹 上 帝 及 玄 旻 上 帝, 恩 賜 赦 輕 宥 免 天 下 一 切 眾 生 之 罪 過, 網 開 四 面, 度 之 回 天 也! 世 人 切 要 回 頭 是 岸, 修 持 道 德, 回 天 有 路 矣! 因 此 玄 穹 高 上 帝 特 別 頒 賜 這 部 皇 經 前 卷, 闡 揚 天 地 之 真 理, 使 世 人 有 路 可 行 玄 旻 高 上 帝 也 特 賜 後 卷, 剖 釋 天 地 之 玄 妙, 使 世 人 有 梯 可 登 明 泄 千 秋 秘 兩 位 玉 皇 上 帝 把 天 地 之 秘 密 泄 於 這 部 皇 經 之 中, 使 千 萬 年 之 天 機 都 讓 世 人 學 習, 早 得 解 脫, 回 歸 天 堂 高 呼 萬 物 眠 發 前 所 不 發 言 昔 所 未 言 兩 位 上 帝 高 聲 呼 喊, 希 望 世 人 能 夠 醒 悟, 不 再 沉 眠 於 輪 回 之 網 也 兩 位 玉 皇 也 在 皇 經 之 中, 發 表 以 前 所 未 發 表 之 教 導 並 言 以 往 昔 時 千 古 未 言 之 修 持 方 針, 以 及 一 切 天 地 造 化 之 玄 奧 秘 密 驚 神 而 泣 鬼 鬼 神 聽 到 這 些 玄 奧 真 理, 個 個 都 驚 得 下 淚 感 恩 揭 地 以 掀 天 甚 至, 天 地 聞 之 也 揭 開 掀 起 宇 宙 秘 密 及 門 戶, 使 世 人 能 夠 回 天 嗟 爾 群 黎 輩 勤 遵 普 度 篇 好 好 聽 啊! 世 上 所 有 的 人 們, 你 們 要 好 229
237 好 的 勤 勞 用 心, 遵 守 這 部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這 本 經 書 就 是 上 帝 用 來 普 遍 的 救 度 眾 生 呀! 晨 昏 誠 諷 誦 身 心 細 體 研 能 免 刀 兵 劫 能 消 水 火 冤 你 們 在 早 上 和 晚 上, 都 要 誠 心 的 念 誦 這 本 獨 一 無 二 的 天 書, 也 要 細 心 的 去 研 究 明 白 這 經 書 的 教 導, 還 要 以 身 實 行 經 中 的 教 導 恭 誦 及 實 行 這 皇 經 的 聖 訓, 你 等 就 能 得 到 玉 皇 上 帝 赦 免 你 等 的 刀 兵 災 劫 上 帝 並 為 你 等 消 除 一 切 水 火 之 厄 罪 赦 旱 亁 泯 上 帝 既 消 你 等 罪 過, 就 把 一 切 乾 旱 之 災 除 去 瘟 除 疾 病 痊 你 等 有 病 的 人, 也 能 夠 得 到 痊 癒, 世 間 之 瘟 疫 怪 症, 上 天 也 為 你 等 消 除 魑 魅 妖 魔 殄 甚 至 一 切 妖 精 鬼 怪, 山 林 惡 物, 魔 鬼 邪 神, 上 帝 也 把 它 們 消 滅, 不 再 害 人 雹 雷 蝗 虎 蠲 迅 雷 雹 冰, 以 及 昆 蟲 作 亂, 上 帝 也 一 律 消 去 富 貴 能 如 願 福 壽 可 頻 添 上 帝 既 赦 宥 世 人 之 罪 過, 同 時 也 恩 賜 世 人 一 切 福 氣, 富 貴 榮 華, 上 帝 皆 賜 給 你 們, 如 願 可 得 因 為 你 等 能 夠 按 照 皇 經 的 聖 訓 而 去 惡 從 善, 積 善 累 果, 上 帝 也 就 常 常 賜 與 你 們 福 祿 壽 命 1 鳳 毛 堪 裕 後 上 天 之 恩 賜 福 澤 於 有 道 有 德 之 人, 實 在 寬 大 矣 不 但 有 德 之 人 自 己 享 受 福 果, 其 祖 先 後 代, 天 也 恩 賜 福 果 矣! 故 有 德 行 不 可 多 得 之 賢 人 善 士, 上 帝 不 但 賜 與 他 們 福 祿 壽 命, 同 時 也 賜 他 們 的 後 代 子 孫 榮 華 富 貴 麟 趾 2 克 光 前 賢 人 善 士 的 福 報 也 能 福 蔭 到 你 們 的 前 代 祖 先 麟 趾 是 指 子 孫 眾 多 而 賢 能, 故 你 們 的 福 報 便 能 福 蔭 光 耀 你 們 的 前 輩 祖 先 230
238 不 惟 超 生 眷 不 但 你 們 在 世 的 眷 屬 得 到 好 的 報 應, 且 可 拔 幽 泉 連 你 們 的 逝 世 七 代 祖 先, 都 得 到 拔 濟 上 帝 慈 悲, 也 把 他 們 從 地 獄 幽 冥 黃 泉 之 處, 超 度 出 來, 歸 回 極 樂 天 堂, 不 再 受 苦 超 凡 兼 入 聖 故 世 人 能 夠 照 皇 經 而 修, 當 能 超 出 凡 塵, 作 為 聖 賢 作 佛 並 成 仙 或 者 成 仙 成 佛 矣! 寅 恭 禱 上 下 因 此, 你 們 應 該 每 天 在 寅 時 ( 早 上 三 點 至 五 點 ), 或 在 其 他 時 間, 恭 拜 玉 皇 上 帝, 禱 祝 天 地 神 明 志 願 卜 周 全 倘 生 疑 與 謗 定 招 禍 與 愆 諭 爾 靈 根 子 並 且 你 有 志 願, 永 念 皈 依 上 帝, 照 經 而 修, 當 可 未 卜 先 知, 定 能 周 全 修 成 聖 賢 仙 佛, 度 人 度 己 這 部 皇 經, 至 聖 至 大, 至 真 至 妙, 你 們 切 切 不 可 生 疑, 更 不 可 誹 謗 這 本 聖 經 乃 是 玄 穹 上 帝 及 玄 旻 上 帝 兩 位 玉 皇 所 賜, 而 由 至 大 之 神 聖 仙 佛 所 讚, 況 且 道 破 古 今 之 天 機 秘 密, 特 為 普 度 眾 生 之 天 書 故, 若 誹 謗 皇 經 者, 必 受 罪 禍 矣! 世 人 切 要 記 之 莫 違 天 命, 莫 阻 天 意 度 盡 眾 生 之 苦 心 矣 你 等 世 上 之 人, 原 是 來 自 無 極 天 上 的 靈 根, 故 稱 原 靈 千 萬 聽 示, 快 快 回 家! 欽 此 勿 流 連 3 世 人 呀, 世 人! 千 萬 要 尊 仰 這 部 中 外 普 渡 皇 經 以 及 老 祖 之 言, 快 快 醒 悟, 不 再 沉 迷 ; 照 這 部 天 書 聖 經 修 身 養 性, 不 再 貪 戀 紅 塵, 不 要 忘 記 回 家 也! 注 解 : 1 鳳 毛 麟 角 : 辭 海 比 喻 珍 貴 而 不 可 多 得 的 人 2 麟 趾 : 辭 海 : 詩. 周 南. 麟 之 趾 讚 美 文 王 子 孫 繁 衍 而 多 賢, 後 以 麟 趾 比 喻 子 孫 的 眾 多 與 賢 能 231
239 3 流 連 : 孟 子. 梁 惠 王 下 : 流 連 荒 亡, 為 諸 侯 憂, 從 流 下 而 忘 返 謂 之 流, 從 流 上 而 忘 返 謂 之 連 即 是 諸 侯 好 玩, 從 河 流 下 或 河 流 上, 玩 得 忘 返 回 家 而 廢 時 失 事 矣 參 看 朱 子 注 解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 232
240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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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倉 聖 先 師 讚 曰 乙 丑 十 二 月 間 上 海 籌 賑 會 啟 請 經 文 白 話 翻 譯 皇 皇 大 典 這 部 由 兩 位 玉 皇 上 帝 所 恩 賜 的 聖 經 呀! 至 大 至 聖! 萬 教 之 宗 經 中 所 說 的 玄 奧 道 理, 都 是 天 下 萬 教 的 宗 元 源 頭 周 易 所 傳 有 如 易 經 一 書, 所 傳 的 都 是 玄 奧 真 理 舊 學 兼 弘 善 哉 原 文 易 經 傳 於 至 今, 已 數 千 年 矣! 但 易 經 的 玄 妙 指 示, 就 與 皇 經 一 樣, 當 也 共 同 弘 揚 於 世, 度 盡 所 有 原 靈 皇 經 的 聖 諭, 由 兩 位 至 高 至 上 的 玉 皇 大 天 尊 恩 賜 世 人, 實 在 太 善 太 真 矣! 塞 乎 蒼 穹 這 部 皇 經 的 文 字, 充 塞 於 整 個 天 地, 宇 宙 之 間 羽 翼 六 經 皇 經 也 當 然 輔 助 宣 揚 道 統 儒 教 的 六 部 經 書 易 經 書 經 禮 記 詩 經 樂 經 春 秋, 弘 揚 聖 理, 教 導 世 人 化 劫 免 凶 誦 持 不 退 使 世 人 能 夠 明 白 道 德 倫 理, 修 身 養 性, 齊 家 治 國 平 天 下, 度 人 度 己, 化 除 天 下 的 一 切 災 劫, 免 去 所 有 的 凶 厄 人 人 誦 念 皇 經, 人 人 修 持 皇 經, 不 退 不 怠 的 改 善, 化 己 化 人 靈 感 在 中 人 人 就 能 開 竅, 明 白 大 道, 智 慧 靈 感, 就 自 然 的 開 放, 久 而 久 之, 心 有 靈 感, 必 成 大 道, 回 歸 天 堂 矣! 中 外 普 度 教 育 同 功 人 人 如 皇 經 修 行, 不 論 中 國 或 是 外 國 人 等, 皇 經 皆 普 遍 渡 你 們 過 紅 塵 苦 海 以 這 皇 經 教 導 世 人, 使 人 人 修 成 聖 賢 仙 佛, 共 同 的 功 果, 回 歸 無 極, 原 靈 歸 家, 豈 不 美 哉, 妙 哉! 235
243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236
244 經 文 威 武 帝 君 收 經 偈 白 話 翻 譯 經 有 開 始, 必 也 有 圓 成 矣! 這 是 讚 頌 皇 經 頒 賜 圓 滿 的 詩 也 禦 旨 遙 頒 三 界 玉 皇 大 天 尊 的 聖 旨, 從 遙 遠 的 天 庭, 頒 下 人 間, 經 過 天 上 三 界 ; 色 界, 欲 界, 無 色 界, 非 同 小 可 也! 皇 經 逕 降 九 天 從 斯 流 播 萬 千 年 皇 經 從 三 界 之 九 天, 即 四 方 ( 東 南 西 北 ) 四 隅 ( 東 南, 東 北, 西 南, 西 北 ) 及 中 宮, 各 方 各 層 的 天 界, 直 降 下 凡 間 從 甲 子 年 1924 年 開 始, 皇 經 頒 下 之 後, 就 流 於 人 間, 播 於 宇 宙, 千 千 萬 萬 年, 皇 經 將 流 傳 於 人 間 天 上 家 國 慶 團 圓 皇 經 之 所 在, 必 定 感 化 一 切 四 生 六 道 眾 生, 使 各 家 得 齊, 各 國 得 治, 天 下 太 平, 人 物 不 再 流 離 失 所, 世 界 大 同, 世 人 皆 團 結 圓 融 矣! 可 喜 可 賀! 中 外 人 民 咸 叨 天 眷 中 國 以 及 外 國 人 民, 不 分 種 族, 宗 教, 膚 色, 語 言, 文 化 等 等, 都 可 快 樂 活 在 人 間, 或 修 成 正 果, 回 歸 無 極, 享 受 昇 平 世 界 世 人 得 到 這 些 福 運, 實 是 玉 皇 上 帝 的 仁 慈 眷 顧 愛 護 的 恩 惠 所 賜 的 天 地 上 帝, 保 佑 天 下 太 平, 指 點 人 心 復 古, 慈 悲 仁 愛 道 德 倫 理, 佈 滿 凡 間, 人 人 皆 得 回 天 矣! 感 恩 天 地! 叩 謝 玉 皇 上 帝 之 宏 恩! 千 萬 叩 首! 237
245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238
246 經 文 誦 經 已 畢 稽 首 叩 謝 無 極 太 極 生 天 生 地 生 人 生 物 大 天 尊 稽 首 叩 謝 無 極 玄 都 先 天 妙 境 玄 窿 高 上 帝 元 皇 闡 道 大 天 尊 稽 首 叩 謝 黃 金 金 闕 白 玉 玉 京 玄 穹 高 上 帝 玉 皇 宥 罪 大 天 尊 稽 首 叩 謝 萬 世 人 極 三 界 聖 尊 玄 旻 高 上 帝 玉 皇 赦 罪 大 天 尊 稽 首 叩 謝 三 界 十 方 傳 經 演 教 濟 人 利 物 大 天 尊 稽 首 叩 謝 臨 壇 鑒 察 紀 功 錄 過 上 天 下 地 眾 神 祗 新 頒 中 外 普 度 皇 經 全 部 終 誦 至 此 止 叩 謝 皇 天 后 土 239
247 摘 自 邵 聖 注 解 240
248 附 : ( 一 ) 皇 經 底 本 本 書 取 用 泰 京 贊 化 宮 於 佛 歴 二 五 三 五 年 歲 次 壬 申 所 印 的 新 頒 中 外 普 度 皇 經 為 底 本 因 這 底 本 比 其 他 的 版 本 更 齊 全, 更 準 確, 更 原 裝 ; 並 附 有 邵 聖 注 解 及 頂 注 旁 解 但 由 於 頂 注 旁 解 太 模 糊, 故 不 能 取 用 ( 二 ) 上 帝 聖 號 本 書 所 稱 上 帝 之 聖 號, 如 玉 皇 大 天 尊, 玉 皇 大 帝, 玉 皇 上 帝, 玉 帝, 上 帝, 玉 皇, 天 皇, 皆 同 意 義 唯 十 七 代 上 帝 即 是 玄 穹 高 上 帝 玉 皇 宥 罪 大 天 尊 ; 十 八 代 即 是 玄 旻 高 上 帝 玉 皇 赦 罪 大 天 尊 ( 三 ) 同 義 字 本 經 的 度 與 渡 字 ; 反 與 返 ( 回 歸 的 意 思 ) 同 義 同 字 不 同 義 及 音 如 : 惡 即 惡 壞 及 厭 惡 ; 好 即 好 看 及 愛 好 ; 奇 即 奇 怪 及 奇 數 ( 即 1,3,5,7,9) ( 四 ) 儒 教 十 三 經 皇 經 的 諸 多 字, 詞, 句, 文, 都 可 在 四 書 五 經 找 到 意 義 讀 者 可 多 參 之 241
249 參 考 文 獻 1 周 易 正 義 ( 晉 ) 韓 康 伯 ( 魏 ) 王 弼 注 ( 唐 ) 孔 穎 達 疏 九 州 出 版 社 2 道 德 經 台 中 聖 天 堂 太 上 道 祖 扶 鸞 注 解 3 易 經 的 奧 秘 隆 泉 書 局 4 細 說 易 經 臺 灣. 徐 芹 庭 著 中 國 書 店 5 四 書 譯 注 朱 熹 注 6 白 話 四 書 三 秦 出 版 社 7 蟠 桃 宴 記 中 國 蒲 門 東 山 寺 從 善 四 壇 扶 鸞 聖 書 8 天 界 傳 真 台 中 聖 賢 堂 扶 鸞 聖 書 9 白 話 易 經 鄧 球 柏 著 嶽 麓 書 社 10 周 易 劉 大 鈞 林 忠 軍 譯 注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11 走 進 伏 羲 郭 志 成 郭 韜 著 光 明 日 報 出 版 社 12 解 讀 易 經 傅 佩 榮 著 險 裝 書 局 13 易 經 雷 鐸 著 三 聯 書 店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14 周 易 辭 典 呂 紹 綱 主 編 吉 林 大 學 出 版 社 15 孟 子 譯 注 楊 伯 峻 譯 注 中 華 書 局 16 論 語 譯 注 楊 伯 峻 譯 注 中 華 書 局 17 易 經 白 話 精 華 孔 日 昌 著 大 家 出 版 社 18 易 經 的 奧 妙 許 紹 龍 編 著 培 琳 出 版 社 19 周 易 大 傳 今 注 高 亨 著 齊 魯 書 社 20 易 經 占 卜 今 說 古 斧 嵐 編 著 金 展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21 四 書 五 經 宋 元 人 注 北 京 中 國 書 店 22 白 話 易 經 孫 振 聲 編 著 星 光 出 版 社 23 易 經 圖 典 精 華 常 秉 義 著 光 明 日 報 出 版 社 24 周 易 現 代 解 讀 余 敦 康 著 華 夏 出 版 社 25 周 易 淺 述 ( 清 ) 陳 夢 雷 撰 九 州 出 版 社 26 周 易 述 ( 清 ) 惠 棟 撰 九 州 出 版 社 27 周 易 佚 名 原 著 王 效 平 編 著 藍 天 出 版 社 28 實 用 佛 學 辭 典 南 洋 佛 學 書 局 242
250 29 四 書 集 注 烏 恩 溥 注 譯 吉 林 文 史 出 版 社 30 十 三 經 注 疏 中 華 書 局 31 周 易 正 義 王 弼 著 韓 康 伯 等 注 疏 32 周 易 八 卦 圖 解 施 維 主 編 四 川 出 版 集 團 巴 蜀 書 社 243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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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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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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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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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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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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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目 錄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2 心 五 四 運 動 的 時 代 意 義 4 四 安 : 提 昇 人 品 的 主 張 14 四 要 : 安 定 人 心 的 主 張 18 四 它 : 解 決 困 境 的 主 張 22 四 感 : 與 人 相 處 的 主 張 26 四 福 : 增 進 福 祉 的 主 張 30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目 錄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2 從 普 門 品 談 如 何 自 助 助 人 12 從 大 悲 咒 談 如 何 祈 福 有 福 22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 一 ) 建 立 正 確 的 人 生 觀 我 為 你 祝 福 1. 三 世 因 果, 還 願 受 報 2. 四 大 假 合, 歡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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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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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 瑰 經 聖 號 經 因 父 及 子 及 聖 神 之 名, 阿 門 信 經 我 信 唯 一 的 天 主, 全 能 的 聖 父, 天 地 萬 物, 無 論 有 形 無 形, 都 是 祂 所 創 造 的 我 信 唯 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天 主 的 獨 生 子, 祂 在 萬 世 之 前, 由 聖 父 所 生, 祂 是 出 自 天 主 的 天 主, 出 自 光 明 的 光 明, 出 自 真 天 主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九 章 算 術 西 漢 張 蒼 耿 壽 昌 編 定 魏 劉 徽 注 唐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郭 書 春 校 點 九 章 算 術 卷 第 二 魏 劉 徽 注 唐 朝 議 大 夫 行 太 史 令 上 輕 車 都 尉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粟 米 以 御 交 質 變 熒 易 粟 米 之 法 凡 此 諸 率 相 與 大 通, 其 特 相 求, 各 如 本 率 可 約 者 約 之, 別 術 然 也 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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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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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謂 表 目 錄 一 父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2 二 母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3 三 父 母 稱 謂... 3 四 家 族 同 輩 稱 謂... 3 五 夫 婦 及 子 女 稱 謂... 3 六 妻 外 家 家 族 稱 謂... 3 七 夫 家 家 族 稱 謂... 3 八 姻 親 家 族 稱 謂 因 結 婚 而 形 成 的 親 屬 關 係... 3 九 其 他 稱 謂...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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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論 觀 縛 解 品 [ 吉 藏 釋 此 品 由 來 ] 此 一 品 生 有 遠 近 通 別 (p.592) ( 一 ). 遠 來 由 所 言 遠 者, 小 乘 大 乘 外 道 內 道 並 言 有 縛 有 解 約 內 外 大 小 所 計 以 辨 解 縛 : 總 約 外 道 執 以 辨 解 縛 外 道 有 二 : 一 者 云 眾 生 縛 解, 自 然 而 有, 無 有 因 緣, 一 切 眾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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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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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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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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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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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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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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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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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書 名 : 路 加 福 音 生 命 讀 經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讀 經 : 希 伯 來 書 二 章 十 四 節 上, 十 六 至 十 七 節 上, 腓 立 比 書 二 章 六 至 八 節, 約 翰 福 音 一 章 一 節, 十 四 節, 五 章 三 十 節, 六 章 三 十 八 節 在 本 篇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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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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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著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自 序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 吳 錦 發 自 序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14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宜 蘭 市 衛 生 所 游 瑜 菁 03-9322362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健 康 路 二 段 2-2 號 315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永 德 藥 局 郭 永 德 03-9368218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聖 後 街 77 號 316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月 30 日 81 把 非 主 流 變 主 流 將 推 向 舞 辦 楚 並 因 此 功 將 推 向 請 要 複 製 這 樣 經 驗 當 年 讓 舞 上 引 起 注 目 生 1942 年 現 職 珠 寶 牌 Chi ha paura... 共 同 辦 人 暨 總
封 面 故 事 開 講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要 甩 掉 複 製 膽 秀 自 己 他 屢 獲 獎 知 將 送 上 舞 重 要 推 手 而 且 他 也 淵 源 甚 深 深 知 業 優 缺 點 財 訊 地 赴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以 他 協 助 打 天 豐 富 經 驗 娓 娓 道 對 建 議 www.wealth.com.tw 80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摘 要 魔 術 師 讀 心 術 背 後 到 底 藏 了 多 少 祕 密? 一 般 觀 眾 心 裡 常 有 著 這 句 話 本 研 究 我 們 破 解 了 魔 術 師 透 過 數 學 規 律 加 上 置 中 手 法 完 成 一 連 串 騙 人 撲 克 牌 遊 戲, 也 學 會 了 如 何 透 過 整 理 表 格 方 式, 來 找 出 數 學 規 律, 也 更 懂 得 如 何 把 簡 單 數 學 技 巧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CONTENTS 54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9 70 72 芪 73 74 芪 75 芪 76 芪 77 芪 78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2 9 10 11 13 17 18 20 22 23 24 27 28 29 30 32 34 35 37 38 41 42 43 45 46 47 47 49 50 52 CONTENTS 54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9 70 72 芪 73 74 芪 75 芪 76 芪 77 芪 78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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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三 婚 姻 成 長 63 奉 子 不 離 婚 63 家 庭 主 夫 不 丟 臉 66 做 家 事 的 福 報 69 家 暴 是 前 世 報 應? 72 太 太 為 什 麼 不 再 是 知 己? 75 外 遇 毀 掉 一 家 人 78 娶 外 籍 配 偶 無 法 解 決 問 題 81 娶 外 籍 配
方 外 看 紅 塵 家 庭 溝 通 目 錄 一 親 子 教 育 3 讓 孩 子 走 自 己 的 路 3 以 佛 心 陪 孩 子 成 長 7 我 不 是 小 流 氓 10 以 勉 勵 代 替 責 罵 13 尊 重 孩 子 的 意 願 16 悲 哀 小 皇 帝 19 青 少 年 為 何 迷 戀 網 路? 22 小 爸 媽 問 題 多 24 接 受 同 性 戀 兒 子 27 單 身 者 適 合 收 養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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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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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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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 章 機 率 - 樣 本 空 間 與 事 件 列 出 擲 一 粒 骰 子 所 出 現 點 數 的 樣 本 空 間, 並 以 集 合 表 示 下 列 各 事 件 : A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偶 數 的 事 件, B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奇 數 的 事 件, C 是 出 現 點 數 大 於 的 事 件 骰 子 出 現 的 點 數 可 能 是,,, 4,5, 6, 因 此 出 現 點 數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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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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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念 篇 關 係 式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題 練 習 1. 時 速 60 (km/h) 前 進, 求 距 離 y ( 公 里 ) 與 時 間 x ( 小 時 ) 的 關 係 式 關 係 式 就 是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如 :y=60x 2. 媽 媽 的 年 齡 (x 歲 ) 比 女 兒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者 對 於 指 定 考 科 的 界 定 ) 105 103~104 20 10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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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3 3 4 5 6 7 8-9 10-11 12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14-15 15 16-18 19 Sing 2016 2016 20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2016 年 3-4 月 號 第 344 期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3 3 4 5 6 7 8-9 10-11 12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14-15 15 16-18 19 Sing 2016 2016 20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香 港 聖 經 公 會 所 有, 蒙 允 准 使 用 36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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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宜蘭縣國民中學學區劃分一覽表
105 學 年 度 宜 蘭 縣 國 民 小 學 學 區 劃 分 一 覽 表 鄉 鎮 宜 蘭 市 中 山 宜 蘭 力 行 光 復 黎 明 凱 旋 新 生 育 才 南 屏 南 門 里 2~3 鄰 神 農 里 13 ~17 鄰 大 新 里 新 民 里 東 門 里 中 山 里 民 權 里 建 業 里 1~2 鄰 擺 厘 里 1~7 及 10 鄰 文 化 里 1 3 5 7 9 鄰 復 興 里 神 農 里 1~1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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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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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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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