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區議會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東區區議會"

Transcription

1 東 區 區 議 會 轄 下 審 核 委 員 會 第 六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日 期 年 12 月 19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東 區 區 議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委 員 出 席 時 間 ( 下 午 ) 離 席 時 間 ( 下 午 ) 江 澤 濠 議 員, MH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李 汝 大 議 員 3 時 10 分 會 議 結 束 張 國 昌 議 員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梁 兆 新 議 員 2 時 38 分 會 議 結 束 梁 志 剛 議 員 ( 副 主 席 )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梁 國 鴻 議 員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許 林 慶 議 員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許 嘉 灝 議 員, BBS, MH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陳 靄 群 議 員, MH 2 時 50 分 會 議 結 束 勞 鍱 珍 議 員, MH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馮 翠 屏 議 員, MH ( 主 席 ) 2 時 30 分 3 時 30 分 黃 建 彬 議 員, MH, JP 2 時 30 分 3 時 40 分 劉 慶 揚 議 員 2 時 30 分 3 時 10 分 鄭 志 成 議 員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顏 尊 廉 議 員, MH 3 時 正 3 時 30 分 關 瑞 龍 議 員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龔 栢 祥 議 員, MH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李 莉 女 士 ( 增 選 委 員 )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曾 向 群 先 生, MH( 增 選 委 員 ) 2 時 30 分 會 議 結 束 致 歉 未 能 出 席 者 趙 資 強 議 員 羅 榮 焜 議 員, MH 定 期 列 席 的 政 府 部 門 代 表 區 子 君 女 士 東 區 民 政 事 務 處 東 區 民 政 事 務 助 理 專 員 鄧 月 琴 女 士 東 區 民 政 事 務 處 高 級 聯 絡 主 任 (1) 陳 濱 女 士 東 區 民 政 事 務 處 高 級 行 政 主 任 ( 區 議 會 ) 廖 書 琹 小 姐 ( 秘 書 ) 東 區 民 政 事 務 處 一 級 行 政 主 任 ( 區 議 會 )1 1

2 開 會 詞 主 席 歡 迎 各 委 員 及 政 府 部 門 代 表 出 席 會 議 I. 通 過 審 核 委 員 會 第 五 次 會 議 紀 錄 初 稿 2. 委 員 會 確 認 上 述 初 稿 毋 須 修 改, 並 通 過 會 議 紀 錄 II. 討 論 如 何 處 理 不 符 合 申 請 發 還 撥 款 準 則 的 活 動 個 案 ( 審 核 委 員 會 文 件 第 44/14 號 ) 3. 秘 書 介 紹 第 44/14 號 文 件 4. 主 席 請 委 員 就 第 44/14 號 文 件 申 報 利 益 (a) 有 關 活 動 宣 傳 品 的 東 區 區 議 會 贊 助 字 句 的 位 置 及 / 或 字 體 大 小 未 有 符 合 指 引 規 定 的 問 題 (i) 東 區 新 婦 女 聯 會 的 婦 女 同 心 賀 國 慶 ( 申 請 書 編 號 : ) 5. 4 位 委 員 就 活 動 個 案 發 表 意 見 及 作 出 提 問, 內 容 摘 錄 如 下.. (a) 勞 鍱 珍 委 員 認 為 團 體 是 初 次 違 反 規 定, 相 信 團 體 是 無 心 之 失, 建 議 發 還 活 動 的 款 項 ; (b) 鄭 志 成 委 員 建 議 向 團 體 發 出 提 醒 信 ; (c) 江 澤 濠 委 員 同 意 向 團 體 發 出 提 醒 信 他 認 為 此 個 案 與 委 員 會 於 上 次 會 議 審 議 的 同 類 個 案 同 是 初 犯, 應 以 相 同 方 法 處 理 ; 以 及 (d) 副 主 席 表 示, 委 員 會 過 去 曾 處 理 同 類 個 案, 通 過 向 團 體 發 出 提 醒 信, 並 扣 除 相 關 宣 傳 品 的 費 用 他 詢 問 有 關 個 案 的 詳 情, 以 及 是 項 活 動 的 相 關 宣 傳 品 的 費 用 是 多 少 6. 秘 書 補 充, 委 員 會 於 上 次 會 議 曾 審 議 一 項 同 類 個 案, 該 個 案 為 初 犯 個 案 當 時 委 員 會 經 討 論 後, 通 過 不 發 還 活 動 中 違 反 指 引 規 定 的 宣 傳 品 開 支, 但 會 發 還 其 他 開 支 項 目, 並 會 發 出 提 醒 信 而 是 項 個 案 中 違 反 規 定 的 宣 傳 品 包 括 2

3 宣 傳 單 張 入 場 券 及 請 柬, 涉 及 的 開 支 共 725 元 7.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通 過 不 發 還 活 動 中 違 反 指 引 規 定 的 宣 傳 品 開 支, 但 同 意 發 還 活 動 的 其 餘 開 支 項 目, 並 會 向 該 會 發 出 提 醒 信 (b) 有 關 採 購 物 品 和 服 務 的 問 題 (i) 舞 出 新 天 地 的 春 節 敬 老 聯 歡 晚 宴 ( 申 請 書 編 號 : ) 8. 秘 書 補 充, 此 活 動 於 2014 年 2 月 18 日 舉 行, 由 於 團 體 近 日 才 提 交 齊 備 的 文 件, 因 此 個 案 於 是 次 會 議 呈 交 予 委 員 會 審 議 9. 2 位 委 員 就 活 動 個 案 發 表 意 見 及 作 出 提 問, 內 容 摘 錄 如 下.. (a) 副 主 席 表 示, 由 於 團 體 負 責 人 與 製 作 宣 傳 品 的 承 辦 商 關 係 密 切, 建 議 按 過 去 的 案 例 的 處 理 方 法, 向 團 體 發 出 警 告 信, 並 扣 除 相 關 的 宣 傳 項 目 的 費 用 ; 以 及 (b) 勞 鍱 珍 委 員 認 為 委 員 會 是 次 可 按 過 去 同 類 個 案 的 方 法 處 理, 但 團 體 日 後 如 再 犯 同 類 問 題, 則 不 應 繼 續 採 用 相 同 方 法 處 理 10. 秘 書 補 充, 委 員 會 過 去 曾 審 議 同 類 個 案, 通 過 扣 除 該 個 案 與 相 關 旅 行 社 有 關 的 開 支, 並 向 團 體 發 出 警 告 信 11.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通 過 不 發 還 活 動 向 團 體 負 責 人 經 營 的 旅 行 社 採 購 的 開 支 項 目, 包 括 印 製 海 報 單 張 及 餐 券 共 332 元, 但 同 意 發 還 活 動 的 其 餘 開 支 項 目, 並 會 向 該 會 發 出 警 告 信 (ii)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的 秋 季 新 界 一 日 遊 ( 申 請 書 編 號 : ) 12. 鄭 志 成 委 員 表 示, 此 個 案 的 情 況 與 舞 出 新 天 地 的 個 案 情 況 相 似, 委 員 會 可 考 慮 採 用 相 同 的 方 法 處 理 13.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通 過 不 發 還 活 動 向 團 體 負 責 人 作 為 董 事 總 經 理 的 供 應 商 採 購 的 開 支 項 目, 但 同 意 發 還 活 動 的 其 餘 開 支 項 目, 並 會 向 該 會 發 出 警 告 信 (c) 有 關 活 動 沒 有 當 值 委 員 出 席 監 察 活 動 的 問 題 (i) 城 市 花 園 業 主 委 員 會 的 西 貢 旅 遊 一 天 遊 ( 申 請 書 編 號 : ) 3

4 14. 5 位 委 員 就 活 動 個 案 發 表 意 見 及 作 出 提 問, 內 容 摘 錄 如 下.. (a) 鄭 志 成 委 員 認 為 無 論 當 值 委 員 或 活 動 主 辦 單 位, 應 有 責 任 留 意 出 席 活 動 的 日 期 及 時 間 他 指 秘 書 處 每 次 均 會 向 當 值 委 員 提 供 活 動 的 文 件, 通 知 當 值 委 員 出 席 活 動, 因 此 當 值 委 員 亦 有 責 任 按 時 出 席 活 動 他 建 議 向 相 關 當 值 委 員 發 出 提 醒 信 ; (b) 勞 鍱 珍 委 員 表 示 當 值 委 員 早 已 接 獲 出 席 活 動 的 通 知, 她 明 白 委 員 有 時 因 太 繁 忙 而 遺 忘, 因 此 主 辦 單 位 亦 有 責 任 聯 絡 當 值 委 員 她 亦 認 為 應 向 當 值 委 員 發 出 提 醒 信 ; (c) 梁 國 鴻 委 員 認 同 鄭 志 成 委 員 及 勞 鍱 珍 委 員 的 意 見 ; (d) 劉 慶 揚 委 員 認 同 活 動 主 辦 團 體 及 當 值 委 員 均 需 負 上 責 任 此 外, 他 表 示 現 時 審 核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人 數 不 多, 因 此 各 委 員 負 責 當 值 的 活 動 數 量 很 多, 亦 很 頻 密, 他 建 議 委 員 會 日 後 提 出 討 論 由 全 體 區 議 員 輪 流 出 席 監 察 活 動 的 安 排 ; 以 及 (e) 關 瑞 龍 委 員 認 為 團 體 在 申 請 撥 款 時 應 已 清 楚 必 須 通 知 當 值 委 員 出 席 活 動, 如 團 體 按 規 定 通 知 當 值 委 員, 相 信 會 減 少 出 現 同 類 情 況, 因 此 主 辦 團 體 應 對 有 關 問 題 負 責 15. 主 席 提 醒 各 委 員 日 後 接 獲 編 排 出 席 活 動 的 通 知 後, 如 預 計 未 能 出 席 活 動, 應 盡 量 與 其 他 委 員 協 商, 安 排 出 席 活 動 16.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通 過 發 還 活 動 的 開 支 款 項, 但 會 向 該 會 發 出 提 醒 信 (d) 有 關 活 動 當 值 委 員 報 告 內 的 實 際 和 預 計 參 加 人 數 的 比 較 及 有 效 運 用 撥 款 的 程 度 項 目 被 評 為 不 滿 意 的 問 題 (i) 紫 荊 青 年 會 有 限 公 司 的 慶 祝 國 慶 聯 歡 日 ( 申 請 書 編 號 : ) 位 委 員 就 活 動 個 案 發 表 意 見 及 作 出 提 問, 內 容 摘 錄 如 下.. (a) 關 瑞 龍 委 員 認 為 團 體 在 售 票 時, 有 參 加 者 為 住 在 區 外 的 親 友 購 票 的 情 況 時 有 發 生, 難 以 避 免, 因 此 團 體 的 解 釋 可 以 接 受 他 認 為 團 體 須 提 交 旅 行 活 動 的 相 片, 包 括 旅 遊 車 的 照 片, 以 證 明 活 動 參 加 人 數 他 建 議 向 團 體 發 出 提 醒 信, 無 需 扣 除 資 助 額 ; 4

5 (b) 勞 鍱 珍 委 員 認 為 可 能 該 團 體 的 部 分 會 員 或 參 加 者 的 親 友 在 其 他 地 區 居 住, 因 此 安 排 順 道 接 載, 有 關 情 況 難 以 避 免, 因 此 團 體 的 解 釋 可 以 接 納, 建 議 向 團 體 發 出 提 醒 信 此 外, 她 認 為 團 體 於 申 請 時 未 能 得 知 售 票 情 況, 如 售 票 時 發 現 部 分 參 加 者 需 在 其 他 區 上 車, 團 體 應 事 先 通 知 委 員 會 ; (c) 梁 國 鴻 委 員 表 示, 雖 然 主 辦 團 體 表 示 設 有 多 個 上 車 地 點, 但 當 值 委 員 未 必 能 監 察 所 有 上 車 地 點, 委 員 會 難 以 確 實 團 體 的 解 釋 及 原 因 他 認 為 主 辦 團 體 應 留 意 活 動 的 安 排, 清 楚 交 代 如 何 善 用 區 議 會 的 撥 款, 令 區 議 會 可 了 解 撥 款 的 運 用 情 況 及 用 途 他 認 為 要 求 團 體 提 交 活 動 照 片 為 可 行 方 法 ; (d) 副 主 席 表 示, 團 體 解 釋 約 有 17 名 參 加 者 在 九 龍 區 居 住 他 表 示, 撥 款 指 引 規 定 撥 款 主 要 用 於 區 內 的 居 民, 而 當 值 委 員 亦 難 以 於 每 個 上 車 地 點 監 察 人 數, 因 此 他 認 為 應 接 納 委 員 的 報 告, 並 建 議 扣 除 17 名 參 加 者 的 相 關 費 用, 包 括 車 費 及 膳 食 費 他 表 示, 由 於 團 體 的 申 請 文 件 並 沒 有 列 明 上 車 地 點, 當 值 委 員 出 席 活 動 時 點 算 人 數 會 出 現 困 難, 因 此 建 議 提 醒 團 體 撥 款 指 引 的 有 關 規 定, 旅 行 活 動 的 出 發 地 點 必 須 在 東 區 區 內 ; (e) 龔 栢 祥 委 員 表 示, 雖 然 團 體 在 東 區 的 會 址 售 票, 但 經 常 會 出 現 部 分 參 加 者 的 親 友 於 九 龍 區 居 住 的 情 況, 他 認 為 有 關 情 況 可 以 接 受, 應 向 團 體 發 出 提 醒 信 此 外, 他 認 為 當 值 委 員 未 必 能 清 楚 點 算 當 日 所 有 出 席 人 數, 因 此 他 建 議 下 年 度 檢 討 撥 款 指 引 時, 考 慮 於 指 引 列 明, 如 當 值 委 員 發 現 活 動 參 加 人 數 不 足, 團 體 須 提 交 活 動 當 日 的 集 體 照 片, 以 證 明 活 動 的 參 加 人 數 他 表 示 膳 食 費 用 亦 可 反 映 當 日 的 出 席 人 數, 以 便 委 員 會 監 察 最 後, 他 認 為 此 個 案 的 問 題 輕 微, 委 員 會 無 須 長 時 間 討 論, 建 議 表 決 是 否 向 團 體 發 出 提 醒 信 ; (f) (g) 許 林 慶 委 員 表 示, 根 據 過 去 舉 辦 活 動 的 經 驗, 部 分 參 加 者 雖 然 於 東 區 居 住, 但 在 購 票 後 因 需 要 配 合 居 住 於 其 他 區 的 親 友, 故 亦 會 在 東 區 以 外 地 點 上 車 ; 鄭 志 成 委 員 表 示, 根 據 撥 款 指 引, 團 體 在 售 票 時, 可 將 百 分 之 二 十 的 參 加 票 售 予 會 員 他 認 為 團 體 可 能 有 部 分 會 員 已 遷 往 九 龍 區, 因 此 於 九 龍 設 立 上 車 點, 是 合 理 的, 他 不 贊 成 發 出 警 告 信 此 外, 他 認 為 應 提 醒 團 體, 即 使 有 部 分 參 加 者 於 九 龍 區 居 住, 亦 應 在 東 區 上 車, 以 便 當 值 委 員 監 察 活 動 人 數 ; (h) 曾 向 群 委 員 認 為 此 個 案 無 需 發 出 提 醒 信 他 表 示 撥 款 指 引 已 列 明, 5

6 區 議 會 贊 助 的 活 動 的 對 象 除 了 在 東 區 區 內 居 住 的 人 士 外, 亦 包 括 在 東 區 區 內 工 作 或 就 讀 的 人 士 他 認 為 現 時 委 員 會 無 法 證 明 在 九 龍 區 上 車 的 十 多 名 參 加 者 與 東 區 沒 有 聯 繫, 因 此 無 法 確 定 活 動 出 現 問 題 此 外, 他 認 為 是 項 活 動 於 東 區 設 有 上 車 地 點, 而 指 引 並 沒 有 列 明 旅 遊 車 不 可 在 東 區 區 外 接 載 乘 客, 因 此 他 認 為 是 項 活 動 未 有 違 反 規 定 他 認 為 委 員 會 可 考 慮 日 後 在 撥 款 指 引 訂 明, 團 體 必 須 申 報 所 有 上 車 地 點 ; (i) 梁 兆 新 委 員 表 示 他 是 活 動 的 當 值 委 員, 有 責 任 留 意 活 動 當 日 的 情 況 並 向 區 議 會 作 出 報 告 他 表 示 會 尊 重 委 員 會 的 意 見 及 處 理 方 法 他 表 示 按 委 員 會 的 撥 款 原 則, 此 類 康 樂 活 動 的 服 務 對 象 應 為 東 區 居 民 於 東 區 工 作 或 就 讀 的 人 士 因 此 他 認 為 活 動 當 日 應 至 少 有 若 干 參 加 者 在 東 區 上 車, 但 據 活 動 當 日 的 觀 察, 當 日 在 東 區 上 車 只 有 50 人 以 下, 而 他 認 為 活 動 不 似 是 一 個 公 開 售 票 的 活 動, 更 似 是 內 部 的 聯 誼 活 動 ; (j) 顏 尊 廉 委 員 建 議 委 員 會 表 決 是 否 向 團 體 發 出 提 醒 信 ; 以 及 (k) 主 席 表 示, 由 於 團 體 未 有 在 申 請 書 列 明 分 別 於 香 港 及 九 龍 設 有 上 車 地 點, 當 值 委 員 只 能 於 東 區 的 上 車 點 監 察, 而 東 區 的 上 車 人 數 不 足, 因 此 建 議 向 團 體 發 出 提 醒 信 她 建 議 提 醒 團 體 日 後 舉 辦 旅 行 活 動 時, 出 發 地 點 必 須 在 東 區 區 內 18. 秘 書 補 充, 撥 款 指 引 第 3 段 已 列 明 申 請 資 助 的 活 動 的 條 件, 包 括 撥 款 指 引 第 3.1 段, 活 動 必 須 屬 公 開 性 質, 其 對 象 須 為 東 區 區 內 居 住 工 作 或 就 讀 的 人 士 而 不 應 局 限 於 申 請 團 體 的 會 員 而 第 段 亦 列 明, 旅 行 活 動 的 出 發 地 點 必 須 在 東 區 區 內 19. 主 席 補 充, 如 委 員 會 於 是 項 個 案 不 作 出 任 何 行 動, 日 後 當 值 委 員 出 席 活 動 時, 如 發 現 旅 遊 車 上 人 數 不 足, 而 團 體 解 釋 尚 有 其 他 參 加 者 在 其 他 地 點 上 車, 當 值 委 員 將 難 以 監 察 活 動 成 效, 因 此 致 函 提 醒 團 體 的 做 法 會 較 為 合 適 20.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通 過 發 還 活 動 的 開 支 款 項, 但 會 向 該 會 發 出 提 醒 信 III. 由 委 員 會 授 權 主 席 或 副 主 席 核 准 的 首 次 不 符 合 發 還 撥 款 準 則 活 動 個 案 的 報 告 ( 審 核 委 員 會 文 件 第 45/14 號 ) 21. 秘 書 介 紹 第 45/14 號 文 件 6

7 22. 主 席 請 委 員 就 第 45/14 號 文 件 申 報 利 益 23. 委 員 會 備 悉 題 述 報 告 IV. 審 核 工 作 小 組 第 四 次 會 議 紀 要 ( 審 核 委 員 會 文 件 第 46/14 號 ) 24. 小 組 主 席 陳 靄 群 委 員 介 紹 第 46/14 號 文 件 25. 主 席 請 委 員 就 第 46/14 號 文 件 申 報 利 益 26.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備 悉 工 作 小 組 第 四 次 會 議 紀 要, 並 通 過 興 峰 之 友 社 和 興 東 社 區 網 絡 符 合 申 請 區 議 會 撥 款 的 資 格 V. 審 議 東 區 區 議 會 社 區 參 與 計 劃 下 互 助 委 員 會 業 主 委 員 會 及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撥 款 申 請 書 ( 審 核 委 員 會 文 件 第 47/14 號 ) 27. 秘 書 介 紹 第 47/14 號 文 件 28. 主 席 請 委 員 就 第 47/14 號 文 件 申 報 利 益 (i) 逾 期 遞 交 的 申 請 南 豐 新 邨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的 醒 獅 獻 瑞 南 豐 賀 新 歲 暨 嘉 年 華 會 ( 申 請 書 編 號 : ) 29. 張 國 昌 委 員 詢 問 委 員 會 過 去 一 般 不 接 納 逾 期 多 少 天 的 申 請 30. 主 席 表 示, 委 員 會 過 去 曾 接 納 逾 期 不 超 過 三 天 的 申 請 31.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接 納 上 述 申 請 32.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通 過 18 份 互 助 委 員 會 業 主 委 員 會 及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撥 款 申 請 書, 總 撥 款 額 為 197,360 元 詳 情 載 於 附 件 一 ( 由 副 主 席 主 持 會 議 ) 7

8 VI. 審 議 東 區 區 議 會 社 區 參 與 計 劃 下 指 定 團 體 撥 款 申 請 書 ( 審 核 委 員 會 文 件 第 48/14 號 ) 33. 秘 書 介 紹 第 48/14 號 文 件 34. 副 主 席 請 委 員 就 第 48/14 號 文 件 申 報 利 益 (i) 超 額 承 擔 的 申 請 35. 秘 書 表 示, 本 期 接 獲 兩 個 指 定 團 體 東 區 防 火 宣 傳 工 作 小 組 及 勵 德 賢 毅 社 的 超 額 承 擔 申 請 東 區 防 火 宣 傳 工 作 小 組 表 示, 由 於 早 前 舉 辦 的 活 動 有 餘 款, 因 此 計 劃 將 餘 款 用 於 本 年 度 其 他 活 動, 以 加 強 宣 傳 防 火 安 全 訊 息 該 小 組 的 全 年 整 體 支 出 將 不 會 超 出 全 年 撥 款 總 額 而 勵 德 賢 毅 社 表 示 會 負 責 支 付 超 出 撥 款 分 配 總 額 的 款 項 秘 書 續 表 示, 區 議 會 在 發 還 本 財 政 年 度 的 實 際 撥 款 時, 會 以 該 團 體 在 本 年 度 所 獲 撥 款 分 配 的 總 額 為 限 36. 委 員 會 通 過 上 述 兩 個 團 體 的 超 額 承 擔 申 請 (ii) 提 前 遞 交 的 申 請 37. 委 員 會 批 准 九 項 題 述 申 請 ( 申 請 書 編 號 至 ) 38.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通 過 10 份 指 定 團 體 撥 款 申 請 書, 總 撥 款 額 為 134,772 元 詳 情 載 於 附 件 二 VII. 審 議 東 區 區 議 會 社 區 參 與 計 劃 下 其 他 非 政 府 機 構 撥 款 申 請 書 ( 審 核 委 員 會 文 件 第 49/14 號 ) 39. 秘 書 介 紹 第 49/14 號 文 件 40. 副 主 席 請 委 員 就 第 49/14 號 文 件 申 報 利 益 (i) 超 額 承 擔 申 請 41. 委 員 會 通 過 四 項 題 述 申 請 ( 申 請 書 編 號 及 8

9 140607) (ii) 在 東 區 以 外 舉 行 的 活 動 42. 委 員 會 批 准 三 項 題 述 活 動 ( 申 請 書 編 號 及 ) 在 東 區 以 外 的 場 地 舉 行 43.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通 過 38 份 其 他 非 政 府 機 構 撥 款 申 請 書, 總 撥 款 額 為 511, 元 詳 情 載 於 附 件 三 VIII. 審 議 修 訂 活 動 內 容 的 申 請 - 康 馨 粵 曲 會 知 音 ( 審 核 委 員 會 文 件 第 50/14 號 ) 44. 秘 書 介 紹 第 50/14 號 文 件 45. 副 主 席 請 委 員 就 第 50/14 號 文 件 申 報 利 益 46. 委 員 會 通 過 題 述 活 動 增 加 協 辦 團 體 的 申 請 IX. 其 他 事 項 (i) 2015 年 遞 交 撥 款 申 請 時 間 表 47. 秘 書 介 紹 審 核 委 員 會 於 2015 年 遞 交 撥 款 申 請 的 時 間 表 48. 經 討 論 後, 委 員 會 通 過 上 述 時 間 表 利 益 申 報 49. 在 討 論 會 議 文 件 時, 委 員 申 報 利 益 的 情 況 如 下 : 委 員 姓 名 文 件 及 申 請 書 編 號 及 與 有 關 團 體 的 利 益 關 係 馮 翠 屏 文 件 44/14 (140356) 文 件 48/14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名 譽 顧 問 , 文 件 48/14 東 區 防 火 宣 傳 工 作 小 組 成 員 9

10 委 員 姓 名 文 件 及 申 請 書 編 號 及 與 有 關 團 體 的 利 益 關 係 文 件 49/14 (140597) 文 件 49/14 (140569) 文 件 49/14 (140605) 筲 箕 灣 柴 灣 坊 眾 會 名 譽 會 長 港 九 街 坊 婦 女 會 副 主 席 北 角 居 民 協 會 名 譽 會 長 梁 志 剛 , 工 聯 會 港 島 東 地 區 服 務 處 地 區 幹 事 陳 靄 群 興 峰 之 友 社 名 譽 會 長 ,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有 限 公 司 顧 問 文 康 服 務 中 心 名 譽 副 會 長 小 西 灣 居 民 協 會 顧 問 , 工 聯 會 港 島 東 地 區 服 務 處 幹 事 小 西 灣 之 友 社 名 譽 會 長 翡 翠 區 居 民 協 會 顧 問 鄭 志 成 東 區 協 進 社 有 限 公 司 副 主 席 ,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會 務 顧 問 東 區 防 火 委 員 會 委 員 翡 翠 區 居 民 協 會 名 譽 會 長 東 區 防 火 宣 傳 工 作 小 組 委 員 東 區 文 化 聯 會 會 長 張 國 昌 文 件 47/14 (140608) 南 豐 新 邨 居 民 許 嘉 灝 ,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顧 問 東 區 遠 足 會 顧 問 筲 箕 灣 柴 灣 坊 眾 會 副 會 長 許 林 慶 興 康 樓 互 助 委 員 會 副 主 席 44/ 興 東 社 區 網 絡 創 會 會 長 47/ , 工 聯 會 港 島 東 地 區 服 務 處 幹 事 49/ 耀 興 之 友 社 副 主 席 49/14 文 件 49/14 (140597) 筲 箕 灣 柴 灣 坊 眾 會 名 譽 顧 問 江 澤 濠 ,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名 譽 顧 問 ,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有 限 公 司 顧 問 東 區 遠 足 會 顧 問 逸 濤 灣 業 主 委 員 會 主 席 筲 箕 灣 柴 灣 坊 眾 會 副 會 長 龔 栢 祥 香 港 晨 光 會 創 會 主 席 關 瑞 龍 翡 翠 區 居 民 協 會 顧 問 文 康 服 務 中 心 顧 問 劉 慶 揚 文 康 服 務 中 心 主 席 小 西 灣 居 民 協 會 榮 譽 顧 問 香 港 柴 灣 居 民 協 會 顧 問 10

11 委 員 姓 名 文 件 及 申 請 書 編 號 及 與 有 關 團 體 的 利 益 關 係 翡 翠 區 居 民 協 會 名 譽 會 長 筲 箕 灣 柴 灣 坊 眾 會 名 譽 顧 問 梁 國 鴻 工 聯 會 港 島 東 地 區 服 務 處 地 區 幹 事 梁 兆 新 小 西 灣 之 友 社 名 譽 會 長 ,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有 限 公 司 名 譽 顧 問 香 港 柴 灣 居 民 協 會 有 限 公 司 名 譽 顧 問 小 西 灣 居 民 協 會 顧 問 文 康 服 務 中 心 顧 問 東 區 遠 足 會 名 譽 顧 問 ,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顧 問 勞 鍱 珍 , ,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顧 問 筲 箕 灣 柴 灣 坊 眾 會 會 長 愛 秩 序 灣 居 民 協 會 顧 問 顏 尊 廉 筲 箕 灣 柴 灣 坊 眾 會 副 理 事 長 愛 秩 序 灣 居 民 協 會 理 事 長 李 莉 翡 翠 區 居 民 協 會 會 長 北 角 居 民 協 會 主 席 曾 向 群 銅 鑼 灣 街 坊 福 利 促 進 會 常 董 , , 東 區 康 樂 體 育 促 進 會 名 譽 會 長 翡 翠 區 居 民 協 會 名 譽 會 長 東 區 協 進 社 社 長 筲 箕 灣 柴 灣 坊 眾 會 名 譽 顧 問 X. 下 次 會 議 日 期 50. 議 事 完 畢, 會 議 於 下 午 3 時 50 分 結 束 審 核 委 員 會 第 七 次 會 議 將 於 2015 年 2 月 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2 時 30 分 舉 行 東 區 區 議 會 秘 書 處 2015 年 2 月 11

12 2014 年 12 月 19 日 舉 行 的 第 六 次 審 核 委 員 會 互 助 委 員 會 業 主 委 員 會 及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的 大 廈 清 潔 活 動 獲 批 款 額 表 附 件 一 編 號 申 請 書 編 號 主 辦 機 構 已 獲 批 款 項 ( 今 期 獲 批 總 額 ) 活 動 名 稱 活 動 日 期 申 請 款 額 獲 批 款 額 參 加 人 數 座 數 東 熹 苑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 協 辦 團 體 : 佳 定 物 業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8, (8,000.00) 清 潔 日 12/02/2015 8, , , ,360.00

13 2014 年 12 月 19 日 舉 行 的 第 六 次 審 核 委 員 會 由 民 政 處 人 員 執 行 的 10 萬 元 或 以 下 活 動 獲 批 款 額 表 附 件 二 編 號 申 請 書 編 號 主 辦 機 構 已 獲 批 款 項 ( 今 期 獲 批 總 額 ) 活 動 名 稱 活 動 日 期 申 請 款 額 獲 批 款 額 參 加 人 數 東 區 防 火 宣 傳 工 作 小 組 ( 合 辦 團 體 : 香 港 漁 民 團 體 聯 會 ) ( 協 辦 團 體 : 東 區 民 政 事 務 處, 香 港 漁 民 互 助 社, 筲 箕 灣 漁 民 聯 社, 香 港 漁 民 近 岸 作 業 協 會, 筲 箕 灣 區 海 鮮 業 商 會, 筲 箕 灣 漁 業 商 會, 柴 灣 漁 民 娛 樂 會, 筲 箕 灣 漁 民 聯 誼 會, 香 港 機 動 漁 船 船 東 協 進 會, 香 港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消 防 處, 香 港 警 務 處, 政 府 飛 行 服 務 隊 ) 東 區 防 火 宣 傳 工 作 小 組 ( 協 辦 團 體 : 東 區 民 政 事 務 處 消 防 處 ) 182, (68,950.00) 漁 民 休 漁 期 三 防 安 全 嘉 年 華 24/05/ , , , , (68,950.00) 清 明 節 防 止 山 火 宣 傳 活 動 29/03/2015 2, , ,508 68, ,950.00

14 2014 年 12 月 19 日 舉 行 的 第 六 次 審 核 委 員 會 其 他 非 政 府 機 構 的 其 他 活 動 獲 批 款 額 表 附 件 三 編 號 申 請 書 編 號 主 辦 機 構 已 獲 批 款 項 ( 今 期 獲 批 總 額 ) 活 動 名 稱 活 動 日 期 申 請 款 額 獲 批 款 額 參 加 人 數 眾 樂 樂 社 耆 趣 謎 會 香 港 柴 灣 居 民 協 會 有 限 公 司 0 (25,000.00) 春 季 敬 老 晚 會 01/02/ , , , (13,600.00) 眾 樂 樂 樂 樂 耆 英 28/02/ , , , (19,000.00) 敬 老 聯 歡 晚 宴 05/02/ , , 翠 灣 之 友 社 ( 協 辦 團 體 : 工 聯 會 港 島 東 地 區 服 務 處 ) 22, (5,780.00) 新 春 長 者 聯 歡 茶 聚 27/02/2015 5, , 香 港 基 督 教 培 道 聯 愛 會 莊 重 文 敬 老 中 心 22, (2,567.50) 喜 氣 洋 洋 賀 新 春 27/02/2015 2, , 愛 秩 序 灣 居 民 協 會 0 (25,000.00) 新 春 敬 老 聯 歡 晚 會 02/02/ , , 旅 港 圍 頭 同 鄉 會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13, (12,000.00) 元 宵 節 敬 老 聯 歡 ( 另 見 其 他 旅 行 活 動 申 請 4, 元 ) 28/02/2015 8, , 東 區 文 化 聯 會 0 (25,000.00) 敬 老 開 心 聯 歡 遊 28/02/ , ,

15 2014 年 12 月 19 日 舉 行 的 第 六 次 審 核 委 員 會 其 他 非 政 府 機 構 的 其 他 活 動 獲 批 款 額 表 附 件 三 編 號 申 請 書 編 號 主 辦 機 構 已 獲 批 款 項 ( 今 期 獲 批 總 額 ) 活 動 名 稱 活 動 日 期 申 請 款 額 獲 批 款 額 參 加 人 數 東 區 居 民 聯 會 19, (6,000.00) 健 康 好 歌 妙 舞 全 為 您 01/02/2015 6, , 翡 翠 區 居 民 協 會 19, (11,000.00) 健 康 好 歌 妙 舞 全 為 您 ( 另 見 其 他 旅 行 活 動 申 請 5, 元 ) 15/02/2015 5, , , ,299.50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PURPOSE

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立 法 會 CB(2)1651/15-16(01) 號 文 件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2016 年 6 月 2 日 的 版 本 )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的 文 本 及 有 關 醫 生 註 冊 條 例 條 文 的 標 示 版 本 分 別 載 於 附 件 一 及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公 共 管 理 範 疇 技 術 員 職 程 普 通 對 外 入 職 開 考 第 一 職 階 二 等 技 術 員 職 位 空 缺 報 考 集 有 關 報 考 地 點 日 期 及 時 間 報 考 地 點 在 那 裡? 開 考 通 告 上 所 述 遞 交 投 考 申 請 表 的 期 限 為 二 十 日, 自 本 通 告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公 佈 後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起 計 如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管理諮詢服務

管理諮詢服務 法 律 服 務 I. 安 排 的 優 惠 待 遇 1.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涵 蓋 和 歸 納 安 排 及 其 所 有 補 充 協 議 以 及 關 於 內 地 在 廣 東 與 香 港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協 議 內 有 關 服 務 貿 易 開 放 的 承 諾 在 安 排 下, 有 關 法 律 服 務 的 開 放 措 施 可 參 閱 以 下 網 址 : h ttp://www.t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

第 七 條 本 行 對 於 下 列 事 項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 一 公 司 之 營 運 計 畫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七 條 本 行 對 於 下 列 事 項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 一 公 司 之 營 運 計 畫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凱 基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管 轄 單 位 : 董 事 會 秘 書 處 初 訂 日 期 :104.4.13 核 定 日 期 :104.4.13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行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提 升 董 事 會 之 運 作 效 率 及 決 策 能 力,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More information

02_.PDF

02_.PDF 2 1...3 2...3 3...5 4...5 5...6 6...7 7...8 8...9 9...9 10...9 擬 建 之 屯 門 綜 合 社 區 設 施 及 魚 類 批 發 市 場 行 政 摘 要 3 1 引 言 1.1 現 有 的 青 山 灣 魚 市 場 運 作 於 1973 年, 是 ㆒ 所 已 經 老 化 及 次 等 的 單 層 建 築 結 構, 此 建 築 於 ㆓ 十 九 年

More information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5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金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14.07 25% 100% 14 (i) (ii) 65% 2

14.07 25% 100% 14 (i) (ii) 65% 2 Solargiga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陽 光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757) 主 要 及 關 連 交 易 及 發 行 可 換 股 債 券 收 購 13.09 3.7 835,200,000 1.92 435,000,000 24.07% 19.40% 1 14.07 25% 100% 14 (i) (ii) 65% 2 一 般 事 項 (i)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臺 南 市 六 日 高 雄 市 八 日 屏 東 縣 八 日 宜 蘭 縣 四 日 花 蓮 縣 七 日 臺 東 縣 八 日 澎 湖 縣 十 九 日 東 沙 島 三 十 四 日 金 門 縣 三 十 日 連 江 縣 三 十 日 烏 坵 鄉 三 十 四 日 第 三 條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住 於 大 陸 地 區 或 港 澳 地 區 者, 其 在 途 期 間 均 為 三 十 七 日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More information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C100-0002標準文件

C100-0002標準文件 文 件 名 稱 : 複 審 案 制 定 單 位 :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制 定 日 期 :96 年 8 月 31 日 分 發 單 位 :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修 訂 紀 錄 修 訂 日 期 公 文 文 號 修 訂 內 容 摘 要 頁 次 版 本 96.08.31 新 增 訂 全 部 01.0 97.03.27 修 正 附 件 數 字 7-11 02.0 97.03.27 附 件 1,

More information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表 明 概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表 明 概 2016 2 29 1933 S 30 30 571 571W www.hkexnews.hkwww.sinco-pharm.com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More information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3 3 4 5 6 7 8-9 10-11 12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14-15 15 16-18 19 Sing 2016 2016 20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3 3 4 5 6 7 8-9 10-11 12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14-15 15 16-18 19 Sing 2016 2016 20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2016 年 3-4 月 號 第 344 期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3 3 4 5 6 7 8-9 10-11 12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14-15 15 16-18 19 Sing 2016 2016 20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香 港 聖 經 公 會 所 有, 蒙 允 准 使 用 36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本 行 公 司 秘 書 盧 鴻 先 生 不 具 備 上 市 規 則 第 3.28 條 規 定 的 有 關 資 格 本 行 已 經 任 命 李 美 儀 女 士 在 上 市 日 期 之 後 的 最 少 三 年 內 作 為 盧 鴻 先 生 的 助 理, 以 確 保 盧 鴻 先 生

本 行 公 司 秘 書 盧 鴻 先 生 不 具 備 上 市 規 則 第 3.28 條 規 定 的 有 關 資 格 本 行 已 經 任 命 李 美 儀 女 士 在 上 市 日 期 之 後 的 最 少 三 年 內 作 為 盧 鴻 先 生 的 助 理, 以 確 保 盧 鴻 先 生 1. 本 行 已 向 香 港 聯 交 所 申 請 並 獲 得 嚴 格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應 用 指 引 第 18 項 第 4.2 段 規 定 的 豁 免, 即 可 以 在 申 請 結 束 後 應 用 上 市 規 則 應 用 指 引 第 18 項 第 4.2 段 規 定 的 替 代 回 補 機 制 進 一 步 資 料 請 參 閱 全 球 發 售 的 架 構 -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 重 新

More information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 ADM-6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 ADM-6 屋 宇 署 認 可 人 士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及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作 業 備 考 ADM-6 結 構 及 岩 土 設 計 使 用 的 電 腦 程 式 認 可 人 士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或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可 以 使 用 電 腦 程 式 作 計 算 分 析 來 輔 助 其 設 計, 或 使 用 電 腦 程 式 製 備 呈 交 予 建 築 事 務 監 督 的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産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在

More information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初 生 嬰 兒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調 查 1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概 況 地 區 : 全 港 18 區 中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組 織 規 程 ( 核 定 本 ) 1 附 件 九 十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台 ( 九 ) 技 ( 二 ) 字 第 九 六 九 四 九 七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九 十 年 七 月 十 一 日 八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年 八 月 三 日 九 十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 臨 時 ) 校 務 會 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2016 年 4 月 18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844/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退 休 辭 職 和 年 齡 分 布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公 務 員 的 整 體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人 手 流 失 和 年 齡 分 布 情 況 提 供 最 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宗 旨 6 宗 旨 是 確 保 香 港 的 年 青 人 有 機 會 接 受 均 衡 的 優 質 教 育, 以 應 付 未 來 生 活 和 工 作 上 的 挑 戰, 並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精 神, 不 斷 追 求 知 識, 充 實 自 己 簡 介 7 教 育 統 籌 局 在 這 綱 領 下

宗 旨 6 宗 旨 是 確 保 香 港 的 年 青 人 有 機 會 接 受 均 衡 的 優 質 教 育, 以 應 付 未 來 生 活 和 工 作 上 的 挑 戰, 並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精 神, 不 斷 追 求 知 識, 充 實 自 己 簡 介 7 教 育 統 籌 局 在 這 綱 領 下 管 制 人 員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會 交 代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二 OO 二 至 O 三 年 度 預 算... 二 OO 二 至 O 三 年 度 的 編 制 上 限 (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 相 等 於 由 二 OO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預 算 設 有 的 101 個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增 至 二 OO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