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 詢 及 答 覆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1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1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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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旷狱 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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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 目 質 詢 及 答 覆 ( 第 11 屆 第 4 次 定 期 大 會 ) 民 政 部 門 第 1 組 2418 民 政 部 門 第 2 組 2435 民 政 部 門 第 3 組 2457 民 政 部 門 第 4 組 2477 民 政 部 門 第 5 組 2510 民 政 部 門 第 6 組 2530 民 政 部 門 第 7 組 2547 民 政 部 門 第 8 組 2570 民 政 部 門 第 9 組 2589 民 政 部 門 第 10 組 2620 民 政 部 門 第 11 組 2644 民 政 部 門 第 12 組 2662 民 政 部 門 第 13 組 2681 民 政 部 門 第 14 組 2699 民 政 部 門 第 15 組 2726 民 政 部 門 第 16 組 2745 民 政 部 門 第 17 組 2761 書 面 質 詢 及 答 覆 第 11 屆 第 4 次 定 期 大 會 ( 至 ) 議 員 書 面 質 詢 及 答 覆 (1) 2795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9 日 ( 星 期 五 ) 臺 北 市 議 會 編 輯 發 行 週 刊 每 星 期 五 出 版 第 89 卷 第 6 期
2 質 詢 及 答 覆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1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1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1 日 速 記 : 張 翠 芬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進 行行 第 4 次 定 期 大 會 民 政 部 門 第 1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請 開 始 許 議 員 淑 華 : 請 陳 秘 書 長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上 備 詢 臺 今 天 在 議 場 和 2 位 首 長 討 論 很 嚴 肅 的 話 題, 現 在 臺 北北 市 步 入 老 年年 化 的 社 會, 是 一 個 很 嚴 重 的 現 象 有 很 多 老 年年 人 向 市 府 陳 情 跟 反 映 問 題, 可 是 也 都 沒 有 任 何 具 體 的 執 行行 狀 況, 像 石 沉 大 海 我 今 天 就 跟 你 們 討 論 有 關 老 人 的 服 務 政 策, 是 不不 是 臺 北北 市 做 的 還 不不 夠 貼 心 與 完 善? 請 先 看 一 段 影 片, 影 片 上 是 一 般 4 5 層 樓樓 的 公 寓, 居 住 在 那 裡 的 老 人 人 口 比 例例 還 滿 高 的 影 片 上 這 位 王 伯 伯 住 在 5 層 樓樓 公 寓 的 5 樓樓, 他 每 天 要 出 來來 買 報 紙 去 公 園 散 步, 可 是 最 痛 苦 的 是 上 下 樓樓 梯 的 問 題, 他 上 下 樓樓 梯 一 趟 必 須 花 20 分 鐘, 上 樓樓 其 實 是 還 好, 但 是 下 樓樓 情 況 是 很 嚴 重, 因 為 他 的 關 節 受 損, 老 年年 人 因 為 關 節 鈣 化 的 關 係, 所 以 其 實 都 是 不不 太 能 走 路路, 走 起 路路 來來 會 很 痛, 他 也 跟 市 府 反 映 有 這 樣 的 痛 苦 和 狀 況 他 們 覺 得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推 出 老 舊 房 舍 改 建 的 這 個 政 策 非 常 好 也 非 常 貼 切切, 包 括 老 屋 拉 皮 都 市 更更 新 及 增 設 電 梯, 也 就 是 無 障 礙 設 施, 這 樣 的 政 策 讓 所 有 居 住 在 4 5 層 樓樓 公 寓 的 老 人 都 非 常 開 心 秘 書 長, 全 臺 北北 市 5 層 樓樓 以 下 的 公 寓, 大 概 有 幾 棟? 據 我 統 計,5 層 樓樓 以 下 且 屋 齡 30 年年 以 上 的 老 舊 房 子, 總 共 有 3 萬 7,723 棟 請 都 發 局 代 表 上 備 詢 臺 股 長, 對 於 這 項 增 設 電 梯 政 策 的 推 動, 目 前 的 執 行行 狀 況 如 何? 都 市 更 新 處 更 新 事 業 科 李 股 長 建 德 : 關 於 增 設 電 梯 的 部 分 在 99 年年 開 辦 以 來來, 也 有 受 理理 相 關 的 案 件, 因 為 整 建 維 護 的 補 助 受 理理, 受 到 都 更更 條 例例 第 19 條 的 要 求, 需 要 按 照 都 更更 程 序 進 行行, 也 就 是 多 數數 決 的 2418
3 程 序, 所 以 相 對 困 難 度度 比 較 高 許 議 員 淑 華 : 申 請 的 案 件 有 多 少? 核 准 通 過 的 有 多 少? 李 股 長 建 德 : 99 年年 具 體 提 案 申 請 的 有 4 件,100 年年 申 請 的 有 13 件, 目 前 都 在 審 查 中 許 議 員 淑 華 : 所 以 現 在 沒 有 任 何 一 件 施 工 完 成? 李 股 長 建 德 : 目 前 都 沒 有 許 議 員 淑 華 : 秘 書 長, 這 又 是 個 問 題, 你 們 有 這 樣 的 政 策 非 常 好 非 常 貼 心, 所 有 臺 北北 市 民 都 期 待 可 以 增 設 電 梯, 可 是 結 果 最 大 的 問 題 是 因 為 老 舊 社 區 的 容 積 率率 都 蓋 滿, 所 以 要 再 找 空 間 增 設 無 障 礙 設 施 是 非 常 困 難, 甚 至 是 沒 有, 等 於 零, 只 有 屋 齡 比 較 年年 輕 的 房 屋, 例例 如 20 年年 或 者 15 年年 的 可 能 還 有 機 會 有 空 間 增 設 升 降降 梯, 還 有 7 層 樓樓 房 屋 的 機 會 也 還 滿 高 的 這 個 政 策 很 好, 是 個 德 政, 可 是 形 同 虛 設, 所 以 我 必 須 在 議 場 提 出 質 詢, 來來 突 顯 一 位 老 人 家 上 下 樓樓 梯 這 麼 簡 單 的 一 件 事 情 請 秘 書 長 局 長 去 了了 解 實 際 的 狀 況 我 們 看 下 一 張 投 影 片, 這 是 我 之 前 向 你 們 調 閱 的 資 料料, 是 關 於 老 人 家 上 下 樓樓 梯 不不 方 便,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有 什 麼 可 以 協 助 的 政 策, 請 局 長 說說 明 一 下 社 會 局 為 了了 身 心 障 礙 或 者 老 人, 因 為 老 人 會 老 會 殘, 在 今 年年 7 月 11 日 內 政 部 公 布 的 ICF 新 制 中 有 這 項 政 策, 不不 過 臺 北北 市 的 服 務 比 較 早, 由 臺 大 醫 院 這 邊 幫 忙 做 輔 具 中 心, 其 中 有 提 供 爬 梯 機, 爬 梯 機 的 產 生 已 經 好 幾 年年, 但 是 在 使 用 這 部 分 社 會 局 還 是 非 常 謹 慎, 當 初 為 什 麼 會 找 臺 大 醫 院, 因 為 這 部 分 跟 生 理理 狀 況 非 常 有 關 係 許 議 員 淑 華 : 臺 大 醫 院 有 一 台 爬 梯 機, 還 有 那 裡 有? 伊 甸 基 金金 會 也 有 許 議 員 淑 華 : 伊 甸 基 金金 會 有 幾 台? 1 台 許 議 員 淑 華 : 臺 北北 市 70 歲 以 上 的 老 人 有 多 少? 非 常 多, 將 近 有 二 三 十 萬 人 許 議 員 淑 華 : 社 會 局 科 長 告 訴 我, 臺 北北 市 70 歲 以 上 的 老 人 有 36 萬 人, 可 是 臺 北北 市 提 供 爬 梯 機 的 服 務 只 有 2 台 下 一 張, 這 是 伊 甸 基 金金 會 的 宣 傳 單, 上 面 有 它 們 提 供 的 爬 梯 機, 因 為 很 多 人 並 不不 曉 得 爬 梯 機 長 什 麼 樣 子, 爬 梯 機 就 如 照 片 上 的 一 樣 2419
4 局 長, 你 剛 剛 講 臺 北北 市 有 提 供 2 台 爬 梯 機 的 服 務, 你 知 不不 知 道 使 用 的 狀 況? 我 大 概 知 道 許 議 員 淑 華 : 請 你 說說 明 臺 大 醫 院 因 為 是 醫 療 單 位, 有 相 當 好 的 治 療 師, 還 有 爬 梯 機 的 操 作 人 員, 爬 梯 機 是 一 種 特 殊 的 機 件 輔 具, 首 先 必 須 是 使 用 者 有 需 要, 而 且 使 用 時 不不 會 害 怕, 因 為 事 實 上 使 用 爬 梯 機 很 可 怕 第 2, 使 用 者 不不 可 以 自 己 使 用, 需 要 有 人 輔 助 第 3, 很 重 要 的 就 是 空 間, 如 果 空 間 不不 適 合 也 不不 能 使 用 許 議 員 淑 華 : 局 長, 簡 單 的 說說, 臺 大 醫 院 提 供 的 爬 梯 機 服 務, 適 用 的 身 分 資 格 比 較 嚴 格, 也 就 是 身 心 障 礙 者 重 殘 或 者 是 植 物 人 借 用 1 次 的 期 限 是 不不 是 3 個 月? 是 許 議 員 淑 華 : 1 個 人 1 次 借 用 3 個 月, 一 年年 平 均 只 能 借 給 4 個 人, 而 且 只 有 1 台 確 實 是 這 樣 許 議 員 淑 華 : 伊 甸 基 金金 會 的 爬 梯 機 借 用 資 格 比 較 寬 鬆, 只 要 是 65 歲 以 上 的 老 人 就 可 以 提 出 申 請 下 一 張, 這 是 我 今 天 調 閱 的 資 料料, 伊 甸 基 金金 會 從 今 年年 的 1 月 至 7 月 出 借 爬 梯 機 173 次, 有 的 老 人 借 用 1 次 是 使 用 2 天 這 部 分 是 短 期 的 許 議 員 淑 華 : 這 部 分 如 果 以 7 個 月 210 天 來來 計 算, 使 用 率率 大 概 高 達 九 成 以 上 有 這 麼 高 的 使 用 率率, 表 示 需 求 量量 是 不不 是 很 高? 沒 錯 許 議 員 淑 華 : 臺 北北 市 的 老 人 總 共 有 36 萬 人, 不不 要 以 這 個 數數 據 來來 計 算, 如 果 以 客 觀 數數 據 來來 看, 也 就 是 剛 剛 都 發 局 的 股 長 所 說說 的, 老 舊 公 寓 有 三 萬 七 千 多 棟, 就 以 4 萬 棟 來來 計 算, 一 戶 只 要 有 一 位 老 人, 至 少 有 4 萬 位 老 人 需 要, 可 是 你 們 只 有 提 供 2 台 爬 梯 機 的 服 務, 扣 掉 臺 大 醫 院 那 台, 因 為 那 台 不不 是 一 般 人 可 以 申 請 的, 所 以 不不 要 混 淆 視 聽 局 長, 今 天 到 記 者 會 出 席 開 會 的 社 會 局 代 表 是 科 長 嗎? 身 心 障 礙 科 的 科 長 許 議 員 淑 華 : 今 天 在 記 者 會 的 現 場, 社 會 局 身 心 障 礙 科 及 老 人 福 利利 科 的 科 長 都 在 現 場 2420
5 老 人 福 利利 科 是 股 長 許 議 員 淑 華 : 局 長, 這 是 老 人 政 策, 可 是 老 人 福 利利 科 的 股 長 在 現 場, 居 然 一 句 話 都 不不 敢 對 媒 體 說說, 必 須 由 身 心 障 礙 科 的 科 長 來來 回 答, 那 也 無 所 謂, 可 是 科 長 混 淆 視 聽, 臺 大 醫 院 那 台 並 不不 是 一 般 人 都 有 資 格 可 以 提 出 申 請 的 其 實 這 2 台 機 器 都 一 樣, 必 須 經 過 嚴 格 的 許 議 員 淑 華 : 我 們 再 回 到 剛 剛 伊 甸 基 金金 會 爬 梯 機 的 借 用 服 務, 這 部 分 只 要 是 65 歲 以 上 的 老 人 有 需 要 就 可 以 提 出 申 請, 只 是 必 須 付 費 如 果 是 身 心 障 礙 者 租 借 則 免 費, 差 別 在 這 裡 還 有 中 低 收 入 戶 也 都 免 費 許 議 員 淑 華 : 當 然 是 伊 甸 基 金金 會 提 供 的 爬 梯 機 才 是 真 正 符 合 現 在 老 人 的 需 要, 如 剛 才 影 片 中 王 伯 伯 的 狀 況 他 能 去 臺 大 醫 院 提 出 申 請 嗎? 臺 大 醫 院 要 求 的 是 身 心 障 礙 重 殘 植 物 人, 所 以 社 會 局 不不 要 混 淆 視 聽, 臺 北北 市 真 的 能 夠 提 供 符 合 一 般 民 眾 租 借 使 用 的 只 有 一 台 爬 梯 機 請 議 員 容 許 我 再 說說 明, 臺 大 醫 院 走 的 是 屬 於 研 究 性 質, 因 為 爬 梯 機 需 要 一 直 不不 斷 的 改 進, 伊 甸 基 金金 會 走 的 是 屬 於 服 務 性 質, 這 是 屬 於 試 辦 許 議 員 淑 華 : 秘 書 長, 臺 北北 市 有 36 萬 的 老 人, 可 是 只 有 提 供 2 台 爬 梯 機 的 服 務, 你 覺 得 比 例例 如 何?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首 先 感 謝 許 議 員 關 心 這 個 議 題, 這 的 確 是 年年 長 的 市 民 所 需 要 的, 剛 剛 聽 了了 許 議 員 跟 局 長 的 詢 答, 我 們 可 能 要 試 看 看 能 不不 能 用 社 會 的 力力 量量, 在 短 期 間 增 加 爬 梯 機 的 數數 量量 來來 服 務 市 民 許 議 員 淑 華 : 秘 書 長, 不不 要 說說 我 的 選 區, 就 以 萬 華 區 來來 講, 今 年年 度度 在 市 長 和 里 長 的 區 里 座 談 會, 當 地 的 里 長 就 親 自 當 面 跟 市 長 陳 情 這 個 事 情 局 長, 你 也 在 現 場 嗎? 我 沒 有 在 現 場, 是 主 任 秘 書 代 表 許 議 員 淑 華 : 下 一 張, 這 是 萬 華 區 區 里 座 談 會 的 會 議 紀 錄, 當 時 新 安 里 的 郭 里 長, 希 望 市 府 能 購 置 爬 梯 機 的 設 備, 或 者 有 其 他 配 套 措 施, 結 果 郝 龍 斌 市 長 表 示, 最 近 中 央 要 修 正 身 心 障 礙 輔 具 辦 法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費 用 補 助 基 準 表, 爬 梯 機 應 納 入 補 助 的 項 目, 可 是 他 講 的 是 內 政 部 的 辦 法 然 後 市 長 又 說說 市 府 有 提 供 爬 梯 機 的 服 務, 可 是 他 並 不不 知 道 一 般 民 眾 可 以 申 請 租 借 的 只 有 一 台 2421
6 下 一 張, 這 是 內 政 部 在 101 年年 7 月 10 日 所 頒 訂 新 的 修 正 辦 法, 針 對 住 家 及 其 他 的 場 所, 如 果 要 申 請 爬 梯 機, 最 高 補 助 金金 額 是 8 萬 元, 可 是 補 助 資 格 對 象 也 是 重 度度 以 上 肢 體 障 礙 植 物 人 重 度度 以 上 平 衡 障 礙 者 或 多 重 障 礙 者, 並 不不 是 一 般 人, 補 助 金金 額 高, 相 對 的 條 件 也 非 常 嚴 格 局 長, 你 知 不不 知 道 一 台 爬 梯 機 需 要 多 少 錢? 將 近 二 十 萬 元 許 議 員 淑 華 : 下 一 張, 照 片 上 的 就 是 爬 梯 機, 型 式 有 很 多 種, 一 台 市 售 大 約 要 二 十 至 三 十 萬 元 內 政 部 補 助 8 萬 元, 一 般 民 眾 申 請 補 助 後 還 要 支 付 12 萬 元, 其 實 一 般 民 眾 很 難 會 去 買 這 台 爬 梯 機, 所 以 還 是 用 租 借 或 者 社 會 局 有 所 謂 的 背 負 服 務, 以 這 樣 的 方 式 對 市 民 來來 講 比 較 快 又 便 宜 其 實 知 道 爬 梯 機 這 項 服 務 的 老 人 並 不不 多, 而 真 正 知 道 且 需 要 使 用 的 老 人 也 反 映 說說, 打 電 話 到 伊 甸 基 金金 會 借 也 借 不不 到, 因 為 只 有 一 台, 出 借 了了, 後 面 想 再 借 也 沒 有, 如 果 同 時 有 2 個 人 要 租 借 時, 就 只 能 看 誰 的 速 度度 快, 真 正 需 要 時 也 沒 有 辦 法, 所 以 很 多 的 慈 濟 志 工 都 到 社 區 幫 忙 背 老 人 上 下 樓樓, 爬 5 層 樓樓 的 樓樓 梯 很 辛 苦, 但 是 都 是 社 會 慈 善 公 益 機 構 的 人 來來 做 社 區 服 務, 我 覺 得 老 年年 人 很 可 憐, 臺 北北 市 政 府 一 個 貼 心 的 老 人 服 務 政 策, 到 底 有 沒 有 真 正 落落 實? 落落 實 到 什 麼 程 度度, 其 實 我 看 不不 到, 你 們 還 在 跟 我 爭 議 有 1 台 或 2 台, 有 1 台 或 2 台 爬 梯 機 就 夠 嗎? 我 要 再 重 複 告 訴 局 長, 真 的 要 申 請 租 借 不不 是 那 麼 容 易, 尤 其 臺 大 醫 院 那 台 根 本 申 請 不不 到, 而 且 我 剛 剛 已 經 算 過 了了,1 個 人 申 請 借 用 是 最 長 3 個 月, 一 年年 只 能 借 給 4 個 人, 請 問 這 台 爬 梯 機 能 服 務 多 少 民 眾? 最 近 我 跟 中 央 內 政 部 確 認, 內 政 部 最 近 花 費 4 百 萬 元 購 置 20 台 爬 梯 機, 分 別 給 各 縣 市 政 府 的 服 務 站 做 服 務, 內 政 部 為 什 麼 要 這 樣 做, 因 為 臺 灣 老 人 化 的 現 象 非 常 嚴 重, 所 以 這 才 是 我 們 目 前 面 臨臨 最 大 的 問 題 秘 書 長, 你 覺 得 如 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剛 剛 也 跟 議 員 報 告 過, 短 時 間 盡 量量 朝 著 增 加 爬 梯 機 數數 量量 來來 努 力力 許 議 員 淑 華 : 怎 麼 增 加?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希 望 能 以 政 府 和 民 間 合 作 的 方 式 來來 增 加 數數 量量, 因 為 老 人 的 人 口 實 在 太 多, 而 且 狀 況 也 不不 太 一 樣, 所 以 需 要 民 間 和 市 民 一 起 來來 配 合 許 議 員 淑 華 : 因 為 這 一 台 輔 具 必 須 有 人 操 作, 所 以 記 者 會 時, 科 長 對 媒 體 說說, 培 訓 一 位 操 作 人 才 需 要 花 一 年年 的 時 間, 我 也 詢 問 坊 間 輔 具 的 業 者, 可 是 他 們 說說 培 訓 人 員 不不 需 一 年年, 只 要 1 2 個 月 就 夠 了了, 這 就 是 行行 政 部 門 的 態 度度 我 知 道 議 員 真 的 很 希 望 政 府 的 德 政 能 夠 普 及, 臺 北北 市 就 是 因 為 這 個 原 因, 所 以 頭 兩 年年 是 以 試 辦 的 方 式 在 努 力力, 今 年年 我 們 會 增 加 數數 量量 許 議 員 淑 華 : 2422
7 頭 兩 年年 試 辦, 你 們 有 檢 討 計 畫 嗎? 有 許 議 員 淑 華 : 檢 討 結 果 如 何? 檢 討 結 果 在 今 年年 底 會 出 來來 許 議 員 淑 華 : 你 們 試 辦 兩 年年, 今 年年 才 做 檢 討? 不不 是, 臺 大 醫 院 的 部 分 已 經 了了 解, 伊 甸 基 金金 會 的 部 分 必 須 要 到 年年 底 請 議 員 容 我 再 說說 明, 爬 梯 機 的 使 用 至 少 要 3 個 人 員, 第 1 個 是 治 療 師, 要 看 使 用 者 能 不不 能 使 用 第 2 個 是 人 員 要 看 環 境, 因 為 樓樓 梯 的 高 矮 和 爬 梯 機 有 是 否 吻 合 的 問 題, 要 看 爬 梯 機 能 不不 能 使 用 第 3 個 是 操 作 人 員 所 以 老 人 使 用 爬 梯 機, 是 不不 能 隨 便 的 我 們 也 以 老 人 或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安 全 考 量量 為 第 1 優 先, 所 以 這 些 配 備 要 先 準 備, 我 們 今 年年 會 增 加 數數 量量, 不不 要 等 內 政 部, 其 實 內 政 部 目 前 還 在 招 標 當 中, 社 會 局 已 經 準 備 增 加 爬 梯 機 許 議 員 淑 華 : 局 長, 坊 間 培 養 1 位 專 業 的 人 才,2 個 月 的 時 間 就 可 以, 你 們 不不 要 再 告 訴 媒 體 和 民 眾 需 要 一 年年 的 時 間, 大 家 聽 到 都 心 寒 了了 我 來來 了了 解 狀 況 許 議 員 淑 華 : 這 樣 的 人 員 培 訓 民 間 只 要 1 2 個 月 就 可 以 做 到, 我 不不 相 信 市 府 需 要 一 年年, 而 且 你 們 也 是 委 託 社 福 機 構 來來 做, 社 福 機 構 都 非 常 了了 解 狀 況 我 們 非 常 嚴 格 在 管 理理 許 議 員 淑 華 : 如 果 有 民 間 願 意 捐 贈 給 市 府, 我 非 常 樂 觀 其 成, 但 是 現 在 景 氣 這 麼 不不 好 的 情 況 下, 要 民 間 捐 贈 是 緩 不不 濟 急 我 們 會 自 己 來來 想 辦 法 許 議 員 淑 華 : 下 一 張, 這 是 公 益 彩 券 盈 餘 的 分 配, 今 年年 1 月 社 會 局 有 分 配 到 二 千 多 萬 元,7 月 有 二 千 三 百 多 萬 元, 到 目 前 總 共 有 11 億 元 局 長, 你 還 說說 沒 經 費 嗎? 一 台 爬 梯 機 才 二 十 幾 萬 元 秘 書 長 民 政 局 長, 光 是 昨 天 國 慶 日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發 放 的 貼 紙 ( 釣 魚 台 是 中 華 民 國 的 ) 和 市 府 外 牆 的 2 個 大 帆 布, 全 部 加 起 來來 花 費 35 萬 元, 這 些 錢 就 可 以 買 一 台 爬 梯 機 來來 造 福 所 有 的 老 人 我 簡 單 的 說說, 錢 真 的 要 花 在 刀 口 上 公 益 彩 券 盈 餘 分 配 基 金金 的 部 分 就 有 這 麼 多 的 錢, 我 希 望 每 個 行行 政 區 至 少 要 有 一 台, 提 供 那 個 區 的 市 民 服 務 我 的 選 區 是 松 山 信 義 區, 信 義 區 至 少 有 四 十 幾 個 里, 裡 面 有 多 少 的 老 人 人 2423
8 口? 其 實 從 公 益 彩 券 盈 餘 分 配 基 金金 的 數數 據 來來 看, 我 覺 得 經 費 不不 會 有 困 難, 再 加 上 你 們 大 量量 購 置, 採 購 金金 額 會 壓 的 更更 低 我 只 是 要 突 顯, 錢 真 的 要 花 在 刀 口 上, 不不 要 再 說說 經 費 有 問 題, 因 為 這 是 提 供 給 全 臺 北北 市 所 有 36 萬 老 人 來來 使 用 的 秘 書 長, 我 希 望 你 們 能 正 視 這 個 問 題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我 很 欽 佩 議 員 向 市 府 點 出 這 個 問 題, 我 們 一 定 會 和 社 會 局 合 作, 盡 速 把 數數 量量 及 剛 才 江 局 長 提 到 的 安 全 及 培 訓 的 問 題, 一 併 加 速 來來 處 理理 許 議 員 淑 華 : 一 個 月 內 給 我 報 告, 大 概 可 以 做 到 什 麼 程 度度, 可 以 購 置 多 少 台, 如 何 做 分 配?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許 議 員 淑 華 : 還 有 萬 華 區 的 老 人 也 很 多, 不不 然 里 長 為 什 麼 會 提 出 來來, 萬 華 區 的 周 威 佑 議 員 也 在 這 裡, 這 部 分 真 的 是 應 該 要 做 的 另 外 大 同 區 的 老 人 也 很 多, 就 這 些 老 人 的 人 口 分 布 來來 看, 最 好 每 個 行行 政 區 都 能 有 一 台, 希 望 你 們 能 朝 這 個 方 向 思 考, 也 朝 這 方 向 來來 努 力力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謝 謝 議 員 周 議 員 威 佑 : 政 風 處 處 長, 你 在 座 位 上 注 意 聽, 待 會 兒 也 許 跟 你 有 關 係 江 局 長, 請 你 簡 單 說說 明 財 團 法 人 跟 社 團 法 人 的 不不 同 社 團 法 人 就 是 一 般 的 人 民 團 體, 財 團 法 人 就 像 基 金金 會, 有 營 運 的 狀 況 周 議 員 威 佑 : 財 團 法 人 成 立立 的 基 礎 是 它 的 財 產, 如 果 財 產 不不 存 在, 那 這 個 財 團 法 人 就 無 法 成 立立 是 周 議 員 威 佑 : 江 局 長, 有 個 財 團 法 人 叫 做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你 知 道 嗎? 我 知 道 周 議 員 威 佑 : 這 個 財 團 法 人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從 民 國 84 年年 跟 社 會 局 最 後 1 次 公 文 往 來來 之 後 就 消 失 無 蹤, 再 也 沒 有 任 何 公 文 給 社 會 局, 包 括 召 開 理理 監 事 會 議 大 會 都 沒 有, 經 過 十 多 年年, 等 於 幾 乎 停 止 運 作, 實 際 上 也 應 該 沒 有 運 作 後 來來 在 97 年年 3 月, 它 突 然 給 了了 社 會 局 一 個 文, 報 備 開 董 事 會 的 紀 錄, 從 這 份 文 開 始 這 個 基 金金 會 又 很 頻 繁 的 跟 社 會 局 有 公 文 的 往 來來, 大 多 數數 是 社 會 局 要 求 它 補 送 資 料料, 從 84 年年 到 97 年年 之 間 從 第 15 屆 到 17 屆 的 會 議 紀 錄 等 等, 來來 來來 往 往 很 多 次, 它 慢 慢 設 法 把 這 些 紀 錄 做 出 來來, 如 何 做 出 來來 的 我 不不 知 道, 總 之 就 是 補 送 資 料料 給 社 會 局 2424
9 完 成 這 些 手 續, 最 後 還 在 98 年年 6 月 1 日 完 成 董 事 長 變 更更 本 來來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的 董 事 長 是 陳 國 勳, 這 位 董 事 長 在 97 年年 生 了了 重 病, 也 這 麼 剛 好, 他 重 病 後,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就 開 始 跟 社 會 局 有 公 文 的 往 來來, 然 後 98 年年 6 月 1 日 董 事 長 變 更更 為 蔡 振 文 98 年年 6 月 1 日 完 成 董 事 會 的 改 組, 董 事 長 登 記 為 蔡 振 文 先 生, 也 登 記 了了 所 有 新 任 的 董 監 事 大 概 半 年年 多 之 後, 它 在 99 年年 3 月 它 又 提 出 修 改 章 程, 修 改 章 程 的 會 議 紀 錄 當 然 要 送 給 社 會 局, 社 會 局 針 對 它 的 章 程 修 改 有 給 建 議, 就 是 建 請 將 章 程 第 3 條 之 捐 贈 單 位 修 正 為 與 設 立立 目 的 相 同 之 當 地 社 會 福 利利 團 體, 原 本 章 程 的 第 3 條 是 本 法 人 是 永 續 成 立立 的, 如 果 有 法 定 原 因 解 散, 解 散 之 後 的 財 產 要 捐 給 自 治 團 體 自 治 團 體 就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章 程 修 訂 後 就 是 它 的 財 產 可 以 捐 給 其 他 的 社 會 福 利利 團 體 這 些 事 情 都 做 好 之 後, 接 下 來來 又 在 99 年年 11 月 成 立立 新 的 社 團 法 人 -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理理 事 長 也 是 蔡 振 文 這 個 協 進 會 到 了了 100 年年 6 月 經 社 會 局 核 准 設 立立 完 成, 在 100 年年 10 月 完 成 社 團 法 人 的 登 記 在 100 年年 11 月 27 日, 之 前 的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的 董 事 會 通 過 決 議, 捐 贈 它 們 的 土 地 給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在 12 月 29 日 社 會 局 也 同 意 今 年年 2 月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就 把 土 地 賣 了了, 在 不不 到 3 個 月 的 時 間 就 把 這 塊 土 地 賣 了了 這 塊 土 地 的 地 籍 謄 本 有 抵 押, 因 為 買 賣 土 地 有 時 候 要 借 錢, 借 錢 就 會 向 銀 行行 設 定 抵 押, 設 定 金金 額 是 2 億 9,000 萬 元, 所 以 這 筆 土 地 的 買 賣 金金 額 超 過 3 億 元 以 上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賣 土 地 的 動 作 這 麼 快,12 月 底 社 會 局 才 同 意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捐 贈 土 地 給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隔 年年 3 月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就 把 土 地 賣 掉, 三 億 多 元 財 產 的 買 賣 真 是 超 快 的 速 度度, 一 般 小 市 民 花 一 千 多 萬 元 買 一 間 房 子 都 需 要 花 很 久 的 時 間, 而 一 筆 價 值 3 億 元 的 土 地, 竟 然 幾 個 月 的 時 間 就 處 理理 完 了了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原 任 董 事 長 生 重 病 的 時 候, 它 們 開 始 變 更更 董 事 的 登 記,98 年年 6 月 時 董 事 長 變 更更 為 蔡 先 生, 接 下 來來 修 改 章 程, 讓 財 團 法 人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可 以 把 財 產 捐 給 其 他 社 福 團 體, 章 程 修 改 完 成 之 後, 它 們 又 成 立立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成 立立 之 後 中 心 就 把 財 產 捐 贈 給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而 且 修 改 章 程 時, 社 會 局 還 教 他 們 把 章 程 第 3 條 改 為 財 產 得 捐 贈 給 當 地 其 他 的 社 會 福 利利 團 體, 土 地 捐 贈 之 後, 過 了了 幾 個 月,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就 把 土 地 賣 掉 了了 我 想 任 何 一 個 腦 袋 正 常 的 人 聽 了了 這 個 過 程, 大 概 心 裡 就 知 道 是 怎 麼 回 事, 這 裡 面 他 們 個 人 有 沒 有 侵 占 背 信 先 不不 談, 我 要 談 的 是 社 會 局 的 部 分, 這 樣 的 過 程 社 會 局 承 辦 人 員 都 非 常 清 楚, 因 為 過 程 的 時 間 非 常 密 集, 所 以 一 個 動 作 之 後 沒 多 久 就 做 下 個 動 作, 社 會 局 完 全 沒 有 警 覺, 而 且 在 修 改 章 程 時, 還 做 行行 政 指 導, 指 導 修 改 章 程 之 第 3 條 為 財 產 得 捐 贈 給 當 地 其 他 的 社 會 福 利利 團 體 我 嚴 重 懷 疑 社 會 局 在 這 個 案 件 中 跟 這 位 蔡 振 文 先 生 的 關 係 再 講 另 一 個 案 子, 除 了了 捐 贈 土 地 之 外, 在 98 年年 11 月 也 就 是 蔡 振 文 接 任 董 事 長 之 後,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取 得 另 一 塊 在 石 碇 烏 塗 段 的 土 地 之 抵 押 權, 它 就 是 債 權 人, 而 且 有 設 定 抵 押, 抵 押 金金 額 是 9,000 萬 元, 這 塊 土 地 是 陳 國 勳 的, 等 於 是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借 錢 給 陳 國 勳, 陳 國 勳 拿 他 的 土 地 設 定 抵 押 給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這 部 分 有 2 個 問 題, 一 個 十 多 年年 都 沒 有 在 運 作 的 財 團 法 人, 怎 麼 會 突 然 間 有 9,000 萬 元 可 以 借 人, 這 9,000 萬 元 那 裡 來來 的? 而 且 是 借 給 一 位 重 病 的 人, 然 後 設 定 了了 抵 押 權 第 一 個, 法 律 有 規 定, 財 團 法 人 不不 能 把 它 的 財 產 借 貸 於 任 何 人, 就 算 它 2425
10 有 9,000 萬 元, 也 不不 能 借 給 任 何 人 第 二 個, 另 外 它 到 底 是 不不 是 真 的 有 拿 9,000 萬 元 借 給 陳 國 勳 嗎? 這 些 先 不不 管, 反 正 它 就 是 取 得 抵 押 權, 取 得 抵 押 權 做 什 麼, 等 到 陳 國 勳 在 100 年年 死 亡 的 時 候, 我 們 就 知 道 了了 接 下 來來 在 今 年年 7 月, 這 個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又 要 捐 贈, 它 把 抵 押 權 (9,000 萬 元 的 債 權 ) 捐 贈 給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不不 過 還 好 這 次 被 社 會 局 擋 下 來來 社 會 局 擋 下 來來 的 理理 由 是 這 麼 說說 : 查 社 團 法 人 財 團 法 人 均 為 獨 立立 之 法 人, 其 設 立立 之 法 律 依 據 組 織 及 運 作 型 態 有 所 不不 同, 財 團 法 人 是 否 得 將 其 財 產 贈 與 貴 會, 仍 請 貴 會 予 以 釐 清 社 會 局 從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那 方 面 擋 下 來來, 就 是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要 接 受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捐 贈 9,000 萬 元 的 抵 押 權 時, 社 會 局 把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要 捐 贈 的 抵 押 權 擋 下 來來, 可 是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把 土 地 直 接 捐 給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時, 也 就 是 把 實 體 的 物 權 至 少 3 億 元 捐 給 別 人, 社 會 局 卻 同 意, 我 不不 曉 得 前 後 為 什 麼 不不 同 局 長, 我 有 幾 點 要 求, 第 1, 剛 剛 提 到 借 貸 9,000 萬 元 給 陳 國 勳, 然 後 取 得 陳 國 勳 土 地 抵 押 權 的 部 分, 你 要 去 調 查, 按 照 規 定 財 團 法 人 不不 能 把 它 的 金金 錢 借 給 別 人 你 除 了了 不不 同 意 它 捐 贈 抵 押 權 這 部 分 之 外, 也 應 要 求 它 把 9,000 萬 元 要 回 來來 第 2, 還 要 查 它 到 底 有 沒 有 9,000 萬 元 及 9,000 萬 元 是 那 裡 來來 的 這 個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十 多 年年 都 沒 有 在 營 運 運 作 的 財 團 法 人, 突 然 之 間 有 9,000 萬 元 的 現 金金 可 以 借 人, 它 如 果 真 的 有, 就 叫 它 把 現 金金 拿 回 來來, 因 為 他 不不 能 拿 現 金金 借 人, 而 且 這 借 貸 到 底 是 真 的 還 是 假 的, 如 果 是 真 的 就 要 有 所 處 理理 警 告 還 有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捐 贈 土 地 給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然 後 它 把 土 地 賣 掉, 也 有 幾 個 地 方 要 去 調 查, 第 1,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賣 掉 土 地 之 後 至 少 入 賬 3 億 元, 錢 花 到 那 裡 去? 你 不不 能 只 有 一 直 看 它 給 的 報 表, 你 要 去 調 查 我 懷 疑 這 3 億 元, 有 可 能 入 私 人 口 袋, 你 要 主 動 去 查 它 的 原 始 憑 據 剛 剛 才 成 立立 的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馬 上 收 到 那 麼 大 筆 的 捐 贈, 它 的 賬 目 你 們 要 查 清 楚, 這 是 社 會 局 的 責 任, 社 團 法 人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有 沒 有 把 公 的 款 項 挪 到 私 人 的 口 袋, 這 是 社 會 局 要 負 責 調 查 的 我 們 會 看 它 的 會 議 紀 錄, 如 果 是 社 團 法 人 經 過 大 會 同 意, 也 只 是 來來 文 告 知 我 們 周 議 員 威 佑 : 我 不不 是 只 要 你 看 它 的 會 議 紀 錄, 而 是 它 把 土 地 賣 掉 的 3 億 元 在 那 裡? 剛 才 議 員 講 的 資 料料 我 有 仔 細 聽, 不不 過 因 為 對 於 人 民 團 體 跟 基 金金 會 的 運 作, 我 們 一 定 要 依 法 行行 政, 所 以 社 會 局 對 於 相 關 的 調 查 權 這 部 分 會 有 困 難, 就 是 我 們 沒 有 調 查 權, 只 能 監 督 它 的 會 務 狀 況, 這 個 是 我 們 的 責 任 周 議 員 威 佑 : 你 可 不不 可 以 請 它 拿 原 始 憑 證 給 你 看? 對 不不 起, 議 員 是 說說 什 麼? 周 議 員 威 佑 : 你 可 不不 可 以 要 求 它 把 所 有 詳 細 的 收 支 給 你? 我 們 可 以 要 求, 而 且 我 們 也 函 請 它 要 提 供 周 議 員 威 佑 : 2426
11 甚 至 於 要 提 供 原 始 憑 證 給 你 們 查 賬 設 定 抵 押 權 捐 贈 這 部 分 我 們 擋 下 來來, 而 且 我 們 已 經 要 求 它 限 期 改 善, 第 1 次 它 沒 有 做, 我 們 第 2 次 又 要 求 它 限 期 改 善, 如 果 它 再 沒 有 限 期 改 善, 我 們 就 會 走 我 們 應 該 走 的 法 律 途 徑 周 議 員 威 佑 : 局 長, 沒 有 所 謂 的 等 它 做 改 善, 它 明 明 白 白 借 錢 給 某 某 人, 也 取 得 抵 押 權, 這 是 絕 對 不不 可 以 的 對 周 議 員 威 佑 : 這 部 分 你 應 該 要 求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把 錢 要 回 來來, 把 設 定 抵 押 權 塗 銷 捐 贈 設 定 抵 押 這 部 分 是 不不 可 以 的 周 議 員 威 佑 : 借 錢 給 別 人 也 不不 可 以 我 們 有 採 取 行行 動 周 議 員 威 佑 : 之 所 以 會 有 設 定 抵 押, 就 是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前 面 有 借 錢 給 別 人 的 動 作 借 錢 這 部 分 我 不不 太 清 楚 周 議 員 威 佑 : 不不 然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憑 什 麼 對 別 人 的 土 地 設 定 抵 押, 因 為 別 人 欠 他 錢, 他 要 求 別 人 拿 土 地 給 他 設 定 抵 押, 所 以 中 興 借 錢 給 陳 國 勳 這 是 不不 可 以 的, 我 懷 疑 這 根 本 是 假 借 款, 它 藉 由 這 種 手 段 去 侵 奪 陳 國 勳 的 私 人 土 地, 這 還 是 私 人 的 部 分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把 3 億 元 的 土 地 賣 掉, 那 是 它 的 財 產, 是 社 團 法 人 的 財 產, 到 底 這 3 億 元 有 沒 有 進 入 它 的 賬 目, 還 是 這 3 億 元 被 它 的 這 些 董 事 理理 事 幹 部 瓜 分 了了, 這 就 不不 是 純 粹 私 人 的 事 情, 這 就 是 社 會 局 該 管 的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是 向 社 會 局 登 記 成 立立 的 社 會 福 利利 團 體, 別 人 捐 東 西 給 它, 先 不不 管 捐 贈 的 過 程 有 沒 有 鬼, 它 應 該 把 受 捐 贈 的 東 西 拿 來來 做 社 會 福 利利, 如 果 沒 有 這 樣 做, 而 把 受 捐 贈 的 財 產 拿 進 私 人 的 口 袋, 這 就 是 社 會 局 應 該 要 查 的 如 果 社 團 拒 絕 你 們 查, 不不 願 意 提 供 你 們 要 求 的 資 料料, 你 們 大 可 以 送 給 其 他 單 位 來來 查 社 會 局 調 查 社 團 財 產 的 權 力力 有 限, 相 關 的 調 查 單 位 已 經 介 入 周 議 員 威 佑 : 社 會 局 跟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及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都 很 好 我 向 社 會 局 要 求 提 供 資 料料, 就 是 社 會 局 給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及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的 公 文 資 料料 都 已 經 提 供 給 議 員 2427
12 周 議 員 威 佑 : 那 麼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及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給 你 們 的 公 文, 你 們 就 完 全 聽 他 的 不不 是 聽 他 的, 我 們 依 法 來來 做 周 議 員 威 佑 : 請 你 們 提 供 它 給 你 們 的 文, 你 們 解 釋 需 經 該 院 同 意 後 始 得 提 供, 惟 該 院 皆 婉 拒 提 供, 我 上 次 講 的 是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法 周 議 員 威 佑 : 對,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法 第 18 條 第 1 項, 裡 面 說說 可 以 不不 公 開 的 有 法 人 營 業 上 的 秘 密 或 經 營 事 業 有 關 之 資 訊, 其 公 開 或 提 供 有 侵 害 該 個 人 法 人 或 團 體 之 權 利利, 競 爭 地 位 或 正 當 利利 益 者 前 提 是 這 個 資 訊 公 開 會 侵 害 法 人 的 權 利利 地 位 或 其 他 正 當 利利 益 者, 然 後 它 就 說說 這 些 資 料料 統 統 跟 它 的 利利 益 有 關, 所 以 不不 提 供, 然 後 你 們 完 全 聽 他 的 我 請 教 局 長, 它 提 供 會 議 紀 錄 給 你 們, 會 侵 害 到 它 的 什 麼 權 利利 利利 益? 它 的 董 監 事 改 選, 提 供 董 監 事 的 名 冊 給 你 們, 董 監 事 的 名 冊 公 開, 會 侵 害 到 該 法 人 的 競 爭 地 位 及 正 當 利利 益 嗎? 它 給 你 們 文 是 某 年年 某 月 要 開 董 監 事 會 議, 按 照 規 定 開 會 前 要 報 社 會 局, 這 個 文 公 開 會 侵 害 到 法 人 的 權 益 利利 益 或 競 爭 地 位 嗎? 結 果 你 們 完 全 聽 他 的, 什 麼 都 不不 提 供 資 訊 公 開 法 有 提 到, 對 公 益 有 必 要 或 為 了了 保 護 人 民 的 生 命 身 體 健 康 有 必 要 時, 要 經 過 當 事 人 同 意 周 議 員 威 佑 : 江 局 長 你 錯 了了, 那 個 但 書 指 的 是 說說, 雖 然 公 開 之 後 會 侵 害 到 它 的 權 利利 利利 益 競 爭 地 位 的 時 候, 但 是 還 是 可 以 提 供, 如 果 沒 有 侵 犯 到 它 的 權 利利 正 當 利利 益 競 爭 地 位, 根 本 就 不不 用 這 項 但 書, 就 應 該 要 提 供, 法 律 的 解 釋 很 清 楚 我 們 有 請 教 法 院 周 議 員 威 佑 : 沒 錯, 有 下 列列 這 些 狀 況 不不 提 供, 但 是 即 使 有 這 些 狀 況, 基 於 以 下 這 幾 點, 可 以 提 供 所 以 如 果 沒 有 前 面 的 狀 況, 都 可 以 提 供 周 議 員, 我 非 常 清 楚 你 一 向 都 是 主 持 公 義, 所 以 我 們 也 很 慎 重 問 過 法 院 周 議 員 威 佑 :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跟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連連 一 些 簡 單 的 資 料料 都 婉 拒 提 供 對 於 它 的 財 務 報 表, 它 可 能 有 一 些 疑 慮, 不不 願 意 提 供, 可 是 連連 請 它 提 供 給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的 文 都 不不 願 意, 這 看 起 來來 是 心 裡 面 有 鬼 局 長, 我 剛 才 要 求 的 幾 點, 請 你 一 個 月 內 去 進 行行 了了 解, 再 回 覆 處 理理 的 情 形? 我 會 回 去 好 好 瞭 解 這 個 狀 況 2428
13 周 議 員 威 佑 : 對 於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借 貸 設 定 抵 押 權 的 事 情, 還 有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賣 掉 財 產 收 入 的 流流 向, 把 調 查 的 狀 況 回 覆 我 會 盡 我 的 能 力力, 在 依 法 行行 政 上 來來 做 周 議 員 威 佑 : 請 政 風 處 處 長 上 備 詢 台 處 長, 剛 剛 整 個 過 程 敘 述 完 畢 之 後, 你 心 理理 面 大 概 多 少 有 點 底, 大 概 也 知 道 這 是 什 麼 事 情 對 於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跟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之 間 內 部 的 問 題, 那 不不 屬 於 你 的 範 圍,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跟 陳 國 勳 的 土 地 也 不不 屬 於 你 的 範 圍, 但 是 這 裡 面 社 會 局 的 員 工 有 沒 有 扮 演 什 麼 角 色, 這 部 分 請 劉劉 處 長 去 了了 解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 這 個 案 件 我 們 也 同 時 接 到 檢 舉 我 也 會 配 合 劉劉 處 長 來來 做 調 查 李 議 員 建 昌 :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殯 葬 處 吳 處 長 上 備 詢 臺 局 長, 我 先 簡 單 問 你 一 個 問 題,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在 民 政 局 或 殯 葬 處 的 規 劃 下, 針 對 富 德 公 墓 目 前 有 什 麼 計 畫 在 進 行行? 民 政 局 現 在 富 德 公 墓 的 計 畫, 是 希 望 在 那 邊 能 設 立立 富 德 第 二 納 骨 塔 的 設 施 李 議 員 建 昌 : 為 什 麼 要 設 立立 第 二 納 骨 設 施? 因 為 富 德 公 墓 原 來來 已 經 有 一 個 納 骨 塔 李 議 員 建 昌 : 我 是 說說 目 前 現 階 段 市 政 府 針 對 富 德 公 墓 這 個 地 方, 只 有 設 置 第 二 納 骨 塔 設 施 在 進 行行 是 李 議 員 建 昌 : 我 從 貴 單 位 拿 到 一 些 資 料料, 這 是 市 政 府 100 年年 10 月 13 日 下 午 4 點 30 分 由 丁 副 市 長 主 持 的 會 議 紀 錄 請 先 看 資 料料, 這 是 丁 副 市 長 所 主 持 的 跨 局 處 的 會 議 局 長, 剛 才 你 答 覆 在 富 德 公 墓 要 設 置 第 二 納 骨 塔, 可 是 你 們 給 議 員 及 里 長 的 資 料料 是 兩 種 版 本, 其 實 你 們 現 在 是 要 在 富 德 公 墓 設 置 富 德 長 期 生 命 園 區 其 實 這 是 市 政 府 內 部 認 為 納 骨 設 施 跟 政 策 要 有 個 終 極 的 想 法, 所 以 由 副 市 長 召 集 各 單 位, 看 看 能 不不 能 找 幾 個 地 方 進 行行 評 估 李 議 員 建 昌 : 局 長,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在 騙 臺 北北 市 市 民 在 騙 文 山 區 的 居 民 在 10 月 13 日 由 丁 副 市 長 所 主 持 的 會 議, 已 經 下 了了 正 方 向 的 結 論, 就 是 要 在 富 德 公 墓 這 裡 籌 辦 長 期 的 生 命 園 區 2429
14 請 議 員 容 我 再 說說 明, 當 時 有 考 慮 幾 個 地 方 做 評 估, 富 德 公 墓 是 評 估 的 地 方 之 ㄧ, 後 來來 我 們 有 考 量量 交 通 的 因 素, 光 要 解 決 交 通 問 題 就 需 要 花 費 二 三 十 億 元 左 右, 如 果 另 外 再 興 建 整 個 園 區, 經 費 就 要 超 過 100 億 元, 還 有 園 區 土 質 的 問 題 李 議 員 建 昌 : 局 長, 我 認 為 民 政 局 跟 殯 葬 處 在 面 對 這 個 問 題 時 不不 應 該 隱 瞞 在 上 個 會 期, 我 們 每 位 議 員 都 接 到 文 山 區 4 位 里 長 的 陳 情 書, 針 對 要 在 富 德 公 墓 設 置 納 骨 塔, 他 們 的 反 彈 就 非 常 大, 但 是 這 是 一 個 公 共 政 策 可 以 辯 論 的 議 題, 我 認 為 市 政 府 不不 應 該 隱 瞞 我 已 經 看 過 你 們 的 會 議 紀 錄, 計 畫 已 經 規 劃 的 非 常 詳 盡, 而 且 你 們 內 部 應 該 有 一 份 研 究 報 告, 針 對 利利 用 信 義 快 速 道 路路 在 國 道 3 號 另 外 開 設 上 下 匝 道, 這 些 計 畫 你 們 都 已 經 初 步 請 交 通 部 國 公 局 做 評 估, 包 括 大 地 工 程 處 都 針 對 整 個 技 術 做 詳 細 的 評 估 這 是 市 政 府 非 常 嚴 謹 的 計 畫 局 長, 這 個 政 策 應 該 讓 它 見見 報, 應 該 讓 臺 北北 市 市 民 來來 公 斷 討 論, 而 不不 要 龜 龜 縮 縮 其 實 我 個 人 感 覺, 如 果 你 開 放 信 義 快 速 道 路路, 以 後 有 很 多 殯 葬 車車 會 從 市 政 府 園 區 這 裡 經 過, 也 就 是 需 要 走 信 義 路路, 這 樣 以 後 在 市 政 府 周 邊 會 看 到 很 多 靈 車車 經 過 當 然 如 果 這 個 成 真, 最 起 碼 立立 即 可 見見 的 就 是 如 你 們 所 規 劃, 以 信 義 快 速 道 路路 做 規 劃 接 國 道 3 號, 這 樣 整 個 市 府 園 區 在 7 8 年年 之 後, 就 會 看 見見 都 是 靈 車車 但 是 這 是 個 公 共 政 策 也 是 可 以 討 論 的 議 題, 我 一 直 認 為 郝 龍 斌 市 長 已 經 請 丁 副 市 長 這 麼 慎 重 主 持 這 個 會 議, 而 且 各 個 局 處 都 詳 細 做 評 估, 應 該 公 開 讓 市 民 來來 討 論 議 員, 我 可 不不 可 以 做 回 應? 李 議 員 建 昌 : 請 說說 的 確, 剛 剛 議 員 所 講 的 都 是 真 的, 其 實 李 議 員 建 昌 : 是 真 的, 但 是 你 們 沒 有 向 臺 北北 市 市 民 公 告, 這 個 計 劃 你 們 內 部 還 在 討 論, 也 還 在 秘 密 進 行行 之 中, 還 沒 有 結 束 現 在 這 個 計 畫 已 經 停 止 丁 副 市 長 第 2 次 主 持 會 議 時, 各 局 處 評 估 就 是 富 德 公 墓 的 土 質 順 向 坡 及 原 本 是 垃 圾 復復 育 區 的 問 題, 所 以 可 以 使 用 的 面 積 並 不不 大, 沒 有 辦 法 容 納 整 個 園 區, 另 外 交 通 的 問 題, 如 果 以 剛 剛 議 員 所 講 的 辦 法. 李 議 員 建 昌 : 局 長, 這 個 案 子 是 文 山 區 的 里 長, 我 的 老 朋 友 向 我 反 映, 要 我 好 好 查 這 個 案 子, 看 看 你 們 內 部 在 搞 什 麼 鬼, 目 前 進 度度 還 有 沒 有 在 著 手 進 行行, 我 認 為 民 政 局 及 殯 葬 處 這 邊, 應 該 誠 實 的 向 臺 北北 市 市 民 作 公 告, 這 個 案 子 如 果 結 束 就 不不 應 該 再 進 行行 第 二 殯 儀 館 我 已 經 去 過 十 幾 年年, 覺 得 很 奇 怪, 處 長, 你 不不 覺 得 的 嗎? 二 館 旁 邊 有 個 資 源 回 收 廠, 它 的 腹 地 這 麼 大, 你 們 為 什 麼 不不 用 市 價 徵 收 或 者 變 更更 都 市 計 畫 目 前 二 殯 要 動 工 的 是 那 個 部 分? 2430
15 整 建 李 議 員 建 昌 : 動 工 是 今 年年, 還 是 明 年年?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 今 年年 年年 底 李 議 員 建 昌 : 其 實 在 二 殯 這 個 區 塊 好 好 做 立立 即 性 的 規 劃, 就 不不 用 惹 到 其 他 區 的 風 波 我 看 到 你 們 的 內 部 資 料料 以 及 里 長 告 訴 我, 丁 副 市 長 找 交 通 局 國 公 局 大 地 工 程 處 殯 葬 處 各 單 位 參參 加 開 會, 然 後 郝 市 長 下 結 論, 這 部 分 應 該 從 正 向 的 方 向 推 進 你 們 知 不不 知 道 民 間 的 靈 骨 塔 位 還 有 多 少 閒 置? 聽 說說 是 幾 十 萬 個 吳 處 長 坤 宏 : 那 是 在 新 北北 市, 臺 北北 市 應 該 是 有 十 幾 萬 個 李 議 員 建 昌 : 新 北北 市 跟 臺 北北 市 的 殯 葬, 當 然 殯 葬 專 區 不不 可 能 合 作, 但 是 針 對 靈 骨 塔 是 可 以 互 通 的 局 長, 今 天 在 議 事 廳 上 妳 要 再 確 切切 的 說說 一 句 話, 就 是 丁 副 市 長 所 主 持 的 會 議, 評 估 富 德 公 墓 變 更更 為 生 命 園 區 這 個 計 畫, 在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已 經 終 止 目 前 是 終 止, 而 且 市 長 也 沒 有 說說 絕 對 要 在 這 邊 做 李 議 員 建 昌 : 目 前 終 止 是 什 麼 意 思? 誠 如 議 員 剛 剛 所 講 的, 二 殯 這 塊 地 方 可 以 來來 評 估, 其 實 市 長 在 評 估 中 也 並 沒 有 確 定 要 在 那 個 地 方, 但 是 有 幾 個 條 件, 第 1 是 要 讓 大 家 便 利利, 第 2 是 腹 地 要 夠 而 且 市 政 府 施 作 的 預 算 也 要 節 省省, 因 為 富 德 公 墓 評 估 後 的 結 果 需 要 一 二 百 億 元 的 經 費, 市 長 也 覺 得 要 花 費 那 麼 久 的 時 間 及 那 麼 多 的 經 費, 所 以 先 不不 要 再 評 估 李 議 員 建 昌 : 局 長, 今 年年 在 當 地 的 博 嘉 里 是 不不 是 向 居 民 辦 理理 第 二 納 骨 塔 說說 明 會? 是 李 議 員 建 昌 : 生 命 園 區 的 這 個 計 劃, 應 該 重 充 分 接 續 的 讓 文 山 區 居 民 知 道, 包 括 信 義 區 的 居 民, 如 我 剛 才 所 說說, 你 們 利利 用 信 義 快 速 道 路路 後, 這 個 市 府 專 區 在 7 8 年年 後 會 看 到 到 處 都 是 靈 車車, 然 後 又 要 再 動 到 文 山 區 政 大 周 邊, 那 邊 的 居 民 會 整 個 都 起 來來 抗 議 我 記 得 殯 葬 處 在 會 中 有 提 過 意 見見, 最 起 碼 的 相 關 民 意 在 第 一 關 就 要 先 做, 這 關 如 果 沒 有 做, 花 費 多 少 規 劃 研 究 費 都 是 假 的, 因 為 民 眾 的 反 彈 勢 必 非 常 之 大 局 長, 我 看 到 你 們 內 部 評 估 已 經 非 常 成 熟, 現 在 只 剩 下 經 費 如 何 規 劃, 我 認 為 主 席 :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1 組 結 束 2431
16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 組 質 詢 議 員 : 李 議 員 建 昌 一 問 : 文 山 區 民 眾 陳 情 指 稱, 市 府 未 經 說說 明 溝 通 程 序, 即 規 劃 將 富 德 公 墓 變 更更 為 富 德 生 命 園 區 ( 殯 葬 專 區 ), 明 顯 漠 視 當 地 民 眾 權 益, 恐 面 臨臨 抗 爭 情 事, 請 市 府 審 慎 妥 處 ; 如 確 定 計 畫 終 止, 亦 應 儘 速 公 開 說說 明, 以 消 弭 疑 慮 答 : ( 一 ) 本 市 殯 葬 處 為 解 決 往 生 市 民 納 骨 需 求, 規 劃 於 富 德 公 墓 興 建 納 骨 設 施, 係 因 臺 北北 市 納 骨 設 施 目 前 僅 剩 5 萬 5,000 餘 個 櫃 位, 如 納 骨 設 施 不不 再 增 設, 臺 北北 市 於 107 年年 後 將 面 臨臨 無 納 骨 設 施 可 用 之 困 境 因 考 量量 現 有 富 德 納 骨 塔 周 邊 交 通 土 地 空 間 之 條 件, 及 與 現 有 服 務 設 施 相 容 性 高, 故 規 劃 於 該 處 興 建 現 代 化 的 第 二 座 納 骨 設 施 ( 二 ) 第 二 殯 儀 館 係 於 民 國 68 年年 設 置, 為 本 市 主 要 治 喪 服 務 設 施 有 許 多 民 眾 反 映 該 建 物 外 觀 老 舊, 遇 旺 日 禮 廳 一 位 難 求 為 改 善 殯 葬 設 施 老 舊 問 題 設 施 不不 足 及 提 高 服 務 品 質, 目 前 規 畫 在 原 來來 行行 政 大 樓樓 進 行行 整 建, 預 計 年年 底 開 工, 期 能 滿 足 民 眾 治 喪 需 求 並 提 供 更更 好 的 服 務 品 質 ( 三 ) 有 關 設 置 殯 葬 專 區 疑 慮, 本 府 民 政 局 表 示 一 個 完 整 的 殯 葬 專 區 必 須 要 具 備 有 禮 廳 冰 櫃 及 美 妝 室 火 化 場 業 者 營 業 場 所 停 車車 場 及 服 務 性 的 公 共 設 施 等, 需 要 大 面 積 的 土 地 空 間, 以 及 能 擔 負 人 潮 運 輸 的 道 路路 系 統 等 在 高 度度 發 展 的 臺 北北 市 要 找 到 適 合 的 空 間 並 非 易 事 富 德 公 墓 緊 鄰 富 德 復復 育 園 區 ( 福 德 坑 垃 圾 掩 埋 場 ), 可 提 供 殯 葬 園 區 之 空 間 尚 不不 充 裕, 且 對 於 交 通 改 善 所 需 經 費 過 於 龐 大, 依 本 府 現 有 財 政 狀 況 難 以 負 擔, 本 府 目 前 對 殯 葬 專 區 之 設 置 並 無 具 體 可 行行 方 案 與 具 體 計 畫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 組 質 詢 議 員 : 李 議 員 建 昌 周 議 員 威 佑 許 議 員 淑 華 一 問 : 本 市 屋 齡 逾 25 年年 5 層 以 下 之 老 舊 建 物 計 37,000 餘 棟, 多 數數 無 電 梯 設 備, 時 見見 年年 長 住 戶 上 下 樓樓 梯 困 難, 市 府 雖 於 99 年年 辦 理理 都 市 更更 新 整 建 維 護 規 劃 設 計 及 實 施 經 費 補 助 申 請 案, 允 許 老 舊 建 物 申 請 增 設 電 梯, 惟 迄 今 無 通 過 案 件, 明 顯 緩 不不 濟 急 另 為 因 應 行行 動 不不 便 者 上 下 樓樓 梯 需 求, 市 府 提 供 爬 梯 機 租 用 服 務, 惟 全 市 僅 有 2 部, 其 申 請 條 件 嚴 格, 實 不不 敷 使 用 需 求, 建 請 市 府 研 議 運 用 公 益 彩 券 盈 餘 分 配 基 金金 等 經 費, 儘 速 增 購 設 備, 且 每 個 行行 政 區 至 少 配 備 1 部, 以 落落 實 照 顧 年年 長 者 政 策, 本 案 請 於 1 個 月 內 提 供 評 估 報 告 供 參參 答 : 一 有 鑒 於 居 住 老 舊 公 寓 而 無 電 梯 之 年年 長 者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上 下 樓樓 問 題, 本 府 社 會 局 目 前 提 供 下 列列 補 助 或 服 務 : ( 一 ) 爬 梯 機 購 置 補 助 : 依 內 政 部 於 101 年年 7 月 10 日 公 告 ( 隔 日 施 行行 ) 之 身 2432
17 心 障 礙 者 輔 具 費 用 補 助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辦 法 )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輔 具 費 用 補 助 基 準 表 ( 以 下 簡 稱 基 準 表 ), 共 計 補 助 172 項 輔 助 器 具, 其 中 第 112 項 為 爬 梯 機, 該 項 之 補 助 對 象 為 領領 有 以 下 條 件 之 有 效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或 證 明 者 :( 一 ) 重 度度 以 上 肢 體 障 礙 ( 二 ) 植 物 人 ( 三 ) 重 度度 以 上 平 衡 障 礙 ( 四 ) 具 上 列列 任 一 種 障 礙 之 多 重 障 礙 且 該 項 目 申 請 人 需 為 無 法 自 行行 上 下 樓樓 梯, 並 經 由 政 府 設 置 或 委 託 辦 理理 之 輔 具 服 務 單 位 輔 具 評 估 人 員 ( 含 該 單 位 特 約 之 輔 具 評 估 人 員 ) 開 立立 輔 具 評 估 報 告 書 後 始 得 提 出 申 請 申 請 人 經 戶 籍 地 區 公 所 依 辦 法 及 基 準 表 所 訂 之 應 備 文 件 審 定 後, 申 請 人 即 可 購 買 及 請 款 ( 二 ) 本 市 北北 區 輔 具 中 心 辦 理理 爬 梯 機 租 借 服 務 : 自 99 年年 起 委 託 國 立立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承 辦 開 始 提 供 服 務, 服 務 對 象 為 設 籍 並 實 際 居 住 本 市, 且 領領 有 本 市 核 發 換 發 補 發 或 註 記 之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或 證 明 者 ; 或 是 有 輔 具 租 借 需 求 之 民 眾, 目 前 配 有 1 部 爬 梯 機 提 供 服 務, 每 次 借 用 時 間 為 3 個 月 101 年年 至 9 月 底 止 共 計 有 9 人 借 用 ( 三 ) 結 合 財 團 法 人 伊 甸 社 會 福 利利 基 金金 會 提 供 爬 梯 機 租 用 服 務 : 該 服 務 係 由 本 府 社 會 局 自 100 年年 6 月 起, 以 身 心 障 礙 者 社 會 參參 與 能 力力 發 展 及 各 項 重 建 活 動 補 助 計 畫 補 助 該 會 提 供 服 務 服 務 對 象 為 本 市 身 心 障 礙 者 及 65 歲 以 上 失 能 長 者 均 可 申 請 使 用 該 項 服 務, 目 前 配 有 3 部 爬 梯 機 提 供 服 務, 借 用 時 間 每 次 不不 超 過 24 小 時 101 年年 至 9 月 底 止 共 計 有 223 人 次 借 用 ( 四 ) 背 扶 服 務 : 本 市 南 港 老 人 服 務 中 心 於 98 年年 起 結 合 大 都 會 婦 安 衛 星 車車 隊 成 立立 敬 老 背 扶 車車 隊, 市 民 若若 有 扶 抱 需 求, 可 於 24 小 時 前 電 話 預 約 二 由 於 無 電 梯 設 備 的 老 舊 建 築 往 往 造 成 行行 動 不不 便 的 老 人 或 身 心 障 礙 者 出 入 困 難, 本 府 社 會 局 對 此 議 題 已 關 注 多 年年, 除 提 供 前 述 補 助 及 服 務 外, 預 定 於 今 年年 年年 底 完 成 爬 梯 機 租 用 服 務 試 辦 計 畫 之 評 估, 並 作 為 未 來來 推 動 爬 梯 機 政 策 參參 考 之 重 要 依 據 三 惟 因 爬 梯 機 種 類類 多 元, 其 適 用 的 建 物 條 件 不不 一, 且 其 價 格 較 高, 為 減 輕 有 需 要 該 項 輔 具 市 民 之 負 擔 並 協 助 市 民 了了 解 如 何 正 確 使 用 爬 梯 機, 除 法 定 應 提 供 之 補 助 外, 本 府 社 會 局 將 以 提 供 爬 梯 機 租 用 服 務 為 發 展 重 點 另 因 使 用 者 的 身 體 機 能 狀 態 也 須 同 時 考 慮, 其 是 否 適 合 使 用 爬 梯 機, 尚 須 經 由 專 業 治 療 師 評 估 及 教 導 正 確 且 安 全 之 使 用 方 式, 所 以, 安 全 性 是 未 來來 推 動 借 用 服 務 的 首 要 考 量量 四 本 府 社 會 局 將 會 於 上 述 爬 梯 機 租 用 服 務 試 辦 計 畫 之 總 結 報 告 出 爐爐 後, 進 一 步 研 議 及 估 算 所 需 之 預 算, 並 將 研 議 運 用 公 益 彩 券 盈 餘 分 配 基 金金 及 結 合 民 間 及 社 會 資 源 之 可 能 性, 逐 步 增 購 足 量量 爬 梯 機 並 辦 理理 租 用 服 務, 期 望 達 成 每 個 行行 政 區 至 少 配 備 1 部 爬 梯 機 之 服 務 目 標 五 截 至 101 年年 10 月 止, 經 由 本 府 社 會 局 之 爭 取, 新 獲 得 捐 助 4 部 履 帶 式 爬 梯 機, 加 入 本 市 爬 梯 機 租 用 服 務 方 案, 以 提 供 給 更更 多 需 要 的 市 民 使 用 二 問 : 本 席 質 疑 財 團 法 人 臺 北北 市 私 立立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以 不不 當 手 段 變 更更 為 臺 北北 市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且 非 法 移 轉 及 處 分 資 產 獲 取 暴暴 利利, 請 社 會 局 積 極 查 處, 並 於 1 個 月 內 提 送 相 關 資 料料 供 參參 ; 另 本 案 社 會 局 承 辦 員 是 否 涉 及 不不 法 2433
18 或 行行 政 疏 失, 亦 請 政 風 處 詳 查 妥 處 答 : 本 府 社 會 局 對 於 財 團 法 人 之 監 督 及 管 理理 一 向 依 法 嚴 格 把 關, 皆 以 社 會 公 益 為 首 要 考 量量, 有 關 財 團 法 人 臺 北北 市 私 立立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及 臺 北北 市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捐 受 贈 土 地 完 成 報 備 程 序 後, 實 際 捐 受 贈 情 形 及 後 續 財 務 處 理理 情 形, 本 府 社 會 局 會 持 續 依 法 查 核, 並 於 11 月 底 前 提 供 財 務 查 核 報 告, 如 有 司 法 或 政 風 等 單 位 調 查, 亦 將 主 動 積 極 配 合 調 查, 絕 無 偏 頗 或 不不 法 之 情 形 2434
19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2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1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王 世 堅 林林 世 宗 江 志 銘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1 日 速 記 : 鐘 涵 郁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第 2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王 世 堅 議 員 林林 世 宗 議 員 江 志 銘 議 員 等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請 開 始 江 議 員 志 銘 : 請 政 風 處 劉劉 處 長 上 備 詢 臺 劉劉 處 長, 政 風 處 針 對 路路 平 專 案 每 季 都 會 做 一 份 稽 核 報 告?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 是 江 議 員 志 銘 : 從 民 國 97 年年 5 月 實 施 路路 平 專 案 以 來來, 一 直 到 民 國 101 年年 2 月 19 日, 這 3 年年 半 時 間, 過 去 你 們 在 查 察 路路 平 專 案 的 時 候, 其 實 路路 平 專 案 相 當 為 人 所 詬 病, 雖 然 號 稱 路路 平, 比 一 般 路路 面 高 出 4 倍 價 錢 所 鋪 的 路路, 結 果 路路 上 經 常 還 是 坑 坑 洞 洞, 市 民 都 質 疑 品 質 上 是 不不 是 有 問 題? 根 據 你 們 每 季 所 做 的 稽 核 報 告, 實 施 路路 平 專 案 這 3 年年 半 時 間 以 來來, 其 實 每 次 發 生 問 題 的 時 候, 你 們 都 僅 憑 目 測, 只 做 表 面 上 的 稽 核 今 年年 民 國 101 年年 2 月 19 日 郝 市 長 下 令令 必 須 鑽 心 取 樣, 針 對 公 共 建 設 的 材 料料 品 質 做 抽 驗 我 們 來來 看 幾 張 圖, 這 是 依 據 鑽 心 取 樣 查 核 結 果, 結 果 只 有 3 家 廠 商 合 格, 這 代 表 過 去 你 們 3 年年 半 的 時 間 裡, 都 只 是 做 表 面 查 核, 根 本 都 在 睡 著, 隨 便 查 查 了了 事, 其 實 偷 工 減 料料 的 情 形 非 常 嚴 重! 之 前 政 風 處 有 將 查 核 結 果 做 註 解, 很 清 楚 的 寫 在 報 告 上, 可 是 都 只 是 做 表 面 查 核, 根 本 沒 有 查 核 清 楚, 如 果 不不 是 郝 市 長 下 令令 必 須 對 材 料料 做 鑽 心 取 樣, 你 們 根 本 不不 會 查 出 有 任 何 不不 合 格 的 廠 商! 劉 處 長 明 武 : 跟 議 員 報 告, 執 行行 路路 平 專 案 的 主 管 機 關 主 要 就 是 要 負 責 查 核 江 議 員 志 銘 : 政 風 處 不不 用 督 導 嗎? 劉 處 長 明 武 : 本 來來 就 有 3 級 品 管 江 議 員 志 銘 : 2435
20 郝 市 長 最 後 下 令令 由 政 風 處 查 核 呀! 這 些 不不 都 是 平 常 就 必 須 做 的 工 作 嗎? 劉 處 長 明 武 : 是 江 議 員 志 銘 : 市 民 對 這 樣 的 工 程 品 質 有 質 疑 的 時 候, 政 風 處 不不 是 應 該 積 極 主 動 調 查 嗎? 劉 處 長 明 武 : 所 以 我 們 從 民 國 97 年年 開 始 就 每 季 都 做 稽 核 江 議 員 志 銘 : 但 是 沒 有 任 何 具 體 結 果! 劉 處 長 明 武 : 我 們 是 有 階 段 性 的 進 行行, 議 員 也 有 調 閱 這 方 面 資 料料, 應 該 有 看 到 我 們 所 做 的 稽 核 江 議 員 志 銘 : 郝 市 長 下 令令 必 須 對 材 料料 鑽 心 取 樣 後, 你 們 才 發 現 路路 平 專 案 的 工 程 品 質 是 不不 堪 一 查! 劉 處 長 明 武 : 目 前 只 查 出 有 2 件 是 完 全 不不 合 格, 必 須 刨 除 重 做, 其 它 部 分 因 為 合 約 有 規 範, 必 須 施 工 包 商 違 反 合 約 記 點 規 定 逾 20 點, 才 可 以 立立 即 要 求 刨 除 重 做, 但 是 對 於 施 工 包 商 還 沒 有 達 到 記 點 規 定 逾 20 點, 我 們 是 用 扣 價 金金 方 式 做 處 理理 江 議 員 志 銘 : 如 果 是 這 樣, 就 不不 需 要 花 比 一 般 多 貴 4 倍 價 錢 做 路路 平 專 案 呀! 劉 處 長 明 武 : 議 員 的 建 議 很 好, 我 們 現 在 就 是 請 公 務 機 關 研 究 對 包 商 的 合 約 規 範 是 不不 是 要 訂 的 這 麼 寬 鬆 江 議 員 志 銘 : 處 長, 以 後 鑽 心 取 樣 的 工 作 會 不不 會 繼 續 執 行行 下 去? 劉 處 長 明 武 : 不不 但 繼 續 執 行行, 而 且 郝 市 長 要 求 每 件 工 程 都 必 須 查, 並 不不 是 用 抽 查 方 式 江 議 員 志 銘 : 本 席 選 區 南 港 路路 1 至 2 段, 我 也 有 去 現 場 會 勘 過, 道 路路 完 工 半 年年 經 歷歷 一 次 颱 風 豪 雨 後, 路路 上 就 出 現 坑 坑 洞 洞, 我 給 你 們 1 個 月 時 間 做 鑽 心 取 樣 實 際 查 核, 然 後 將 結 果 提 供 書 面 報 告 給 本 席, 可 以 嗎? 劉 處 長 明 武 : 會 後 我 們 會 做 了了 解 江 議 員 志 銘 : 南 港 路路 1 2 段 是 交 通 要 道, 路路 上 的 坑 坑 洞 洞 實 在 是 為 人 所 詬 病, 請 你 們 實 際 查 核,1 個 月 後 將 結 果 報 告 給 本 席 劉 處 長 明 武 : 是 江 議 員 志 銘 :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上 備 詢 臺 2436
21 局 長,7 月 3 日 產 業 發 展 局 針 對 油 電 雙 漲 提 出 抗 漲 策 略略, 在 專 案 報 告 中, 其 中 有 關 社 會 福 利利 部 分 提 出 2 點 : 第 4 頁 表 示 : 啟 動 弱 勢 民 眾 之 關 懷 訪 視, 包 括 身 心 障 礙 高 危 家 庭 孤 老 幼 殘 及 低 收 入 戶 者 必 要 時 予 以 短 期 補 助 第 6 頁 : 有 關 各 運 動 中 心 對 年年 長 者 及 身 障 者 之 優 惠 措 施, 由 教 育 局 積 極 協 調 業 者, 以 不不 縮 減 原 優 惠 幅 度度 為 原 則 本 席 會 提 出 這 個 議 題, 是 因 為 油 電 雙 漲 對 於 中 低 收 入 家 庭 造 成 相 當 大 衝 擊 連連 帶 對 社 會 福 利利 團 體 也 是 雪 上 加 霜! 社 會 局 沒 錯 江 議 員 志 銘 : 今 年年 社 會 局 送 來來 議 會 審 議 的 資 料料 中, 民 國 100 年年 度度 公 辦 民 營 社 福 團 體 有 77 家, 其 中 大 概 有 52 家, 將 近 63.57% 是 虧 損 情 況 我 們 希 望 社 會 局 對 於 油 電 雙 漲 造 成 社 福 團 體 的 衝 擊, 是 不不 是 應 該 提 早 提 出 因 應 之 道? 郝 市 長 在 天 秤 颱 風 的 時 候, 有 針 對 臺 東 屏 東 因 為 颱 風 淹 水 提 出 補 助, 其 實 臺 北北 的 資 源 是 比 較 豐 富, 本 席 是 不不 反 對 針 對 一 些 偏 遠 地 區 給 予 適 當 補 助, 但 是 在 兼 顧 郝 市 長 個 人 政 治 動 作, 補 助 其 他 偏 遠 地 區 的 時 候, 是 不不 是 應 該 也 要 幫 臺 北北 市 社 福 團 體 多 著 想? 局 長, 對 於 油 電 雙 漲 的 部 分, 未 來來 你 們 有 沒 有 更更 積 極 更更 緊 密 的 措 施, 看 要 怎 樣 補 助 這 些 社 福 團 體, 讓 他 們 有 辦 法 度度 過 油 電 雙 漲 的 寒 冬? 謝 謝 江 議 員 指 教, 這 確 實 是 社 會 福 利利 體 系 要 很 重 視 的 問 題, 自 從 油 電 雙 漲 的 呼 聲 出 來來, 還 沒 有 很 快 做 決 定 的 時 候, 社 會 局 就 已 經 奉 市 長 的 指 示, 對 於 我 們 的 所 有 委 託 單 位, 每 家 去 了了 解, 請 他 們 回 應 我 們, 對 於 現 在 的 電 價 與 水 價 調 漲 之 後 會 如 何 處 理理 後 來來 他 們 回 報 我 們, 據 我 們 了了 解, 有 的 社 福 團 體 沒 辦 法 支 付, 有 些 是 另 外 的 收 入 費 用 可 以 彌 補, 可 是 我 們 認 為 這 樣 做 還 是 不不 妥, 所 以 我 們 就 跟 他 們 表 示, 有 問 題 時, 請 隨 時 跟 我 們 回 應 江 議 員 志 銘 : 這 是 油 電 雙 漲 的 部 分, 你 們 有 沒 有 什 麼 具 體 措 施 給 予 他 們 適 當 補 助? 我 們 目 前 還 沒 有 適 當 補 助, 是 因 為 他 們 在 原 有 的 額 度度 中 還 可 以 做 處 理理 江 議 員 志 銘 : 但 是 長 遠 來來 講, 並 不不 是 只 有 油 電 雙 漲 付 不不 起 的 部 分, 最 重 要 是 將 來來 社 福 團 體 真 正 的 收 入 減 少 了了, 這 是 最 大 的 原 因 捐 贈 減 少 會 影 響 收 入 江 議 員 志 銘 : 市 民 會 因 為 油 電 雙 漲 關 係, 然 後 收 入 減 少, 就 會 影 響 到 捐 贈 給 弱 勢 團 體 的 意 願, 可 能 不不 再 捐 贈 或 捐 贈 金金 額 變 少, 這 對 社 福 團 體 造 成 很 大 的 衝 擊 2437
22 油 電 雙 漲 會 影 響 整 個 社 會 江 議 員 志 銘 : 本 席 今 天 最 主 要 關 心 的 是, 針 對 將 來來 可 能 減 少 的 捐 贈, 社 會 局 如 何 更更 加 積 極 來來 因 應? 第 1 從 今 年年 6 月 開 始, 我 們 每 個 月 都 會 去 了了 解 所 委 託 的 單 位, 他 們 對 於 油 電 方 面 的 支 應, 尤 其 電 的 方 面, 因 為 有 些 身 心 障 礙 機 構 的 用 電 量量 比 較 大 第 2 我 們 已 經 把 所 有 的 資 料料 累 積 起 來來, 到 11 月 時, 我 們 就 全 面 去 了了 解 他 們, 然 後 決 定 明 年年 我 們 在 行行 政 費 用 上 如 何 編 列列, 因 為 電 是 編 列列 在 行行 政 費 用 裡, 要 調 高 幅 度度 多 少, 我 們 必 須 計 算 的 更更 精 準, 這 部 分 我 們 都 有 在 做 第 3 另 外 我 們 對 中 央 也 已 經 提 出 要 求, 中 央 決 定 從 今 年年 6 至 12 月 每 度度 補 助 0.27 元 江 議 員 志 銘 : 虧 損 的 公 辦 民 營 社 福 機 構 怎 麼 辦?77 家 的 社 福 機 構 裡, 其 實 有 52 家 虧 損, 以 後 要 怎 麼 辦, 因 為 現 在 的 經 濟 確 實 不不 景 氣! 不不 是 虧 損, 是 行行 政 費 用 有 差 距,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注 意, 尤 其 他 們 跟 我 們 是 夥 伴 關 係, 他 們 募 款 的 情 形... 江 議 員 志 銘 : 這 部 分 將 來來 確 實 會 減 少 這 個 問 題 我 們 會 關 注, 因 為 又 快 要 進 入 募 款 時 段, 像 11 月 12 月 是 最 激 烈 的 時 候, 這 段 時 間 我 們 會 更更 加 關 心, 也 一 定 會 照 江 議 員 的 意 思 轉 達, 而 且 會 努 力力 去 關 心 江 議 員 志 銘 : 局 長, 未 雨 綢 繆 啦! 我 們 一 定 會 做 江 議 員 志 銘 : 而 且 今 年年 冬 天 提 早 來來 臨臨, 募 款 會 更更 加 嚴 峻 沒 錯 江 議 員 志 銘 : 我 相 信 社 福 團 體 在 募 款 的 時 候, 一 定 會 碰 到 相 當 大 的 困 難 與 障 礙, 因 為 普 遍 性 經 濟 不不 景 氣, 大 家 的 收 入 都 減 少, 所 以 我 們 希 望 社 會 局 對 這 個 部 分 能 夠 提 早 因 應, 好 不不 好? 是 江 議 員 志 銘 : 請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上 備 詢 臺 我 們 先 來來 看 段 影 片 局 長, 臺 鐵 禁 止 外 勞勞 假 日 在 臺 北北 車車 站 大 廳 上 逗 留留, 拉 起 尼 龍 線 區 隔, 相 對 的, 2438
23 同 個 地 方 借 給 交 通 部 文 化 部 使 用, 年年 輕 人 舉 辦 起 閃 舞 活 動 我 今 天 要 探 討 的 是, 並 不不 是 臺 鐵 有 沒 有 岐 視 外 勞勞 或 雙 重 標 準 問 題, 我 覺 得 在 臺 灣 的 外 勞勞 已 經 有 40 萬 人, 在 臺 北北 市 的 外 勞勞 人 數數 也 有 相 當 數數 目, 因 為 臺 北北 市 有 很 多 老 人 的 照 護 都 靠 外 勞勞 對 於 這 些 外 勞勞, 你 們 應 該 要 有 讓 他 們 休 閒 的 去 處, 這 是 人 之 常 情, 就 像 我 們 的 華 僑 在 外 國, 遇 到 特 定 節 日 時 都 會 聚 集 舉 辦 一 些 活 動, 臺 北北 市 是 不不 是 應 該 也 預 先 思 考 一 下, 以 後 這 些 外 勞勞 如 果 碰 到 他 們 的 重 大 或 特 殊 節 日 的 時 候, 我 們 是 不不 是 應 該 主 動 提 供 場 地 給 他 們? 可 以 做 一 定 的 規 範, 總 比 他 們 到 處 流流 竄, 形 成 一 個 隱 憂, 讓 大 家 不不 知 道 他 們 在 做 什 麼! 所 以 勞勞 工 局 是 不不 是 應 該 未 雨 綢 繆 先 思 考 如 何 讓 外 勞勞 有 個 集 會 場 所? 請 問 局 長, 你 做 過 這 樣 子 的 努 力力 嗎? 勞 工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 很 感 謝 江 議 員 關 心 外 勞勞 的 議 題, 事 實 上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勞勞 工 局 一 直 以 來來 就 有 針 對 外 勞勞 主 要 來來 源 國, 包 括 印 尼 菲 律 賓 泰 國 越 南, 每 年年 至 少 辦 1 次 專 屬 他 們 的 文 化 節 活 動, 像 江 議 員 剛 才 放 的 影 片, 後 來來 在 臺 北北 火 車車 站 裡 引 起 爭 議 的 情 形, 這 天 是 8 月 19 日, 就 定 由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勞勞 工 局 在 228 和 平 紀 念念 公 園 辦 的 一 個 伊 斯 蘭蘭 開 開 齋 節 慶 祝 活 動 印 尼 籍 勞勞 工 他 們 主 要 信 仰 的 是 伊 斯 蘭蘭 教, 那 天 等 於 就 像 我 們 華 人 農 曆 春 節 的 意 思, 所 以 他 們 興 高 采 烈, 聽 說說 中 部 以 北北 的 印 尼 籍 勞勞 工 都 會 聚 集 在 那 邊, 而 到 228 公 園 最 方 便 的 運 輸 方 式 就 是 搭 車車 到 臺 北北 火 車車 站 集 合 江 議 員 志 銘 : 所 以 那 天 才 會 有 那 麼 多 人 在 臺 北北 火 車車 站 聚 集?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其 實 我 們 是 規 劃 在 228 紀 念念 公 園 裡 辦 活 動 江 議 員 志 銘 : 郝 市 長 不不 斷 強 調 臺 北北 市 是 溫 暖 城 市 陳 局 長 業 鑫 : 沒 錯 江 議 員 志 銘 : 所 以 不不 管 是 外 勞勞 或 外 籍 配 偶, 這 些 人 在 社 會 上 已 經 是 我 們 不不 得 不不 重 視 的 問 題, 你 們 身 為 主 管 單 位, 其 實 我 在 此 想 提 醒 陳 局 長, 以 後 你 們 應 該 更更 重 視 這 個 問 題, 把 他 們 集 合 在 一 個 地 方, 總 比 他 們 到 了了 假 日 時, 到 處 流流 竄 辦 起 小 型 聚 會 的 好, 所 以 針 對 這 點, 請 陳 局 長 多 做 思 考, 也 希 望 你 們 以 後 與 外 勞勞 團 體 多 做 連連 繫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林 議 員 世 宗 :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上 備 詢 臺 局 長, 臺 北北 市 低 收 入 戶 總 共 有 幾 戶? 我 手 邊 資 料料 是 將 近 有 二 三 萬 人 林 議 員 世 宗 : 局 長, 你 當 社 會 局 長 連連 這 方 面 資 料料 都 搞 不不 清 楚! 2439
24 因 為 數數 據 太 多 林 議 員 世 宗 : 臺 北北 市 現 在 的 低 收 入 戶 總 共 有 20,479 戶, 人 口 總 共 50,047 人, 這 是 到 今 年年 8 月 底 所 統 計 出 來來 的 數數 量量 局 長, 你 要 記 得 這 些 數數 據, 不不 然 會 被 人 家 笑! 我 剛 才 是 講 中 低 收 入 戶 的 人 數數 林 議 員 世 宗 : 弱 勢 家 庭 有 幾 戶? 我 想 一 下 林 議 員 世 宗 : 一 般 兒 童 或 少 年年 的 暑 假 是 從 幾 月 到 幾 月? 暑 假 是 從 6 月 底 開 始 林 議 員 世 宗 : 一 般 暑 假 的 認 定 是 7 月 1 日 至 8 月 30 日, 應 該 都 是 如 此 有 時 候 會 往 前 或 往 後 挪 一 點 時 間 林 議 員 世 宗 : 局 長, 民 國 101 年年 你 們 編 列列 一 項 弱 勢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年 暑 期 照 顧 補 助 津 貼 計 畫, 這 個 立立 意 良 善, 你 們 總 共 編 列列 了了 多 少 錢? 大 概 編 列列 950 萬 元, 這 是 新 案 件, 以 前 沒 有 做 過 林 議 員 世 宗 : 什 麼 新 案 子? 以 前 就 做 過 了了! 沒 有, 這 是 針 對 中 低 收 入 戶, 今 年年 才 開 始 試 辦 林 議 員 世 宗 : 局 長, 適 用 對 象 有 幾 戶? 到 目 前 為 止 有 來來 申 請 的 是 一 千 六六 百 多 人 林 議 員 世 宗 : 適 用 幾 戶? 與 來來 申 請 的 人 有 什 麼 關 係! 適 用 戶 整 個 人 數數 大 概 一 千 六六 百 多 人 林 議 員 世 宗 : 幾 戶? 不不 是 以 戶 計 算, 是 以 申 請 人 數數 來來 計 算, 因 為 一 戶 如 果 有 2 個 人 林 議 員 世 宗 : 2440
25 一 戶 如 果 2 個 人, 你 們 適 用 的 對 象 5,747 戶, 那 有 多 少 人 可 以 申 請? 適 用 對 象 很 多 人 林 議 員 世 宗 : 這 個 計 畫 是 立立 意 良 善, 因 為 老 吾 老, 以 及 人 之 老 ; 幼 吾 幼, 以 及 人 之 幼, 你 們 補 助 弱 勢 家 庭 的 兒 童 及 少 年年, 每 戶 以 5,000 元 為 上 限 可 以 在 暑 假 期 間 透 過 政 府 立立 案 的 文 教 機 構 或 活 動 中 心, 甚 至 是 學 校 或 社 會 團 體, 只 要 在 暑 假 期 間 7 月 1 日 至 8 月 底 去 參參 加 暑 期 活 動 有 收 據, 你 們 就 可 以 予 以 認 定 來來 補 助, 對 不不 對? 是 林 議 員 世 宗 : 但 是 你 們 講 是 這 樣 子 講, 做 根 本 沒 這 麼 做! 你 們 在 7 月 11 日 時 風 風 光 光 開 記 者 會 發 布 新 聞 稿, 表 示 你 們 要 執 行行 對 弱 勢 家 庭 的 善 舉, 可 是 7 月 11 日 是 暑 假 已 經 過 2 星 期 的 時 間, 這 還 沒 什 麼 關 係, 是 講 了了 之 後 就 沒 什 麼 回 應! 一 直 到 7 月 24 日 你 們 才 發 函 給 所 有 學 校 區 公 所 與 戶 政 事 務 所, 表 示 你 們 要 辦 這 件 事, 這 時 暑 假 已 經 放 24 天 了了! 同 天 還 發 函 給 捷 運 公 司 電 視 媒 體, 要 他 們 在 跑 馬 燈 裡 幫 你 們 做 廣 告, 局 長, 捷 運 公 司 媒 體 公 司 有 回 應 你 們 會 這 樣 子 做 嗎? 根 本 沒 有 多 少 人 知 道 這 件 事 情! 我 們 在 發 函 前 有 事 先 召 開 記 者 會 表 示 報 紙 都 有 刊 登, 然 後 連連 著 就 馬 上 請 捷 運 公 司 媒 體 公 司 林 議 員 世 宗 : 我 去 查 訪 捷 運 公 司 與 媒 體 公 司, 他 們 根 本 都 沒 有 把 你 們 當 一 回 事! 你 們 只 是 發 函 給 區 公 所 學 校, 然 後 就 完 全 都 沒 有 追 蹤! 局 長, 你 看 這 張 圖, 你 們 一 直 拖 到 8 月 24 日 才 發 文 給 5,747 戶 表 示 有 資 格 申 請 弱 勢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年 暑 期 照 顧 補 助 津 貼 的 人 家! 跟 議 員 報 告, 這 是 因 為 我 們 還 想 再 次 提 醒 他 們, 所 以 才 會 再 發 函 1 次 林 議 員 世 宗 : 你 們 事 先 工 作 都 沒 有 做 好! 事 先 工 作 不不 是 沒 做 好, 是 要 做 得 更更 好 一 點 林 議 員 世 宗 : 其 實 5,000 元 對 上 層 人 來來 講 並 不不 多, 但 是 對 低 收 入 戶 或 弱 勢 團 體 來來 講, 他 們 認 為 可 以 讓 子 弟 參參 加 一 些 戰 鬥 營 棒 球 營 或 籃 球 營 是 件 好 事 情, 可 是 經 過 你 們 這 樣 不不 周 全 的 做 法, 立立 意 完 全 打 折 扣 後 又 打 對 折! 下 一 張, 你 們 申 請 的 截 止 日 期 是 9 月 15 日, 就 像 你 剛 才 所 講 的 有 1,636 人 提 出 申 請, 結 果 你 們 只 核 准 774 人, 有 145 人 被 你 們 否 決 掉, 另 外 有 717 人 你 們 表 示 必 須 補 件 其 實 你 們 8 月 31 日 才 通 知 低 收 入 戶, 假 設 是 家 長 付 費 讓 學 生 參參 加 夏 令令 營 暑 假 照 護, 他 們 也 沒 有 那 些 單 據, 怎 麼 申 請, 對 不不 對? 2441
26 是 林 議 員 世 宗 : 所 以 社 會 局 是 不不 是 有 缺 失? 局 長, 你 們 有 沒 有 同 理理 心 呀! 為 了了 你 們 的 疏 失, 你 現 在 是 不不 是 應 該 在 這 邊 慎 重 跟 弱 勢 團 體 道 歉? 疏 失 的 部 分 只 有 幾 戶, 而 且 之 前... 林 議 員 世 宗 : 什 麼 才 幾 戶! 你 們 編 列列 950 萬 元 預 算 做 這 項 計 畫, 結 果 才 發 出 320 萬 元, 執 行行 率率 只 有 34%, 這 是 不不 及 格 的 成 績! 因 為 這 是 件 新 案 子... 林 議 員 世 宗 : 什 麼 叫 做 新 案 子! 你 也 是 新 的 社 會 局 長, 是 不不 是 也 要 講 原 諒 你! 林林 議 員 不不 要 誤 會! 申 請 人 打 到 1999 市 民 熱 線 或 社 會 局 詢 問 的 電 話 都 各 只 有 1 通, 其 實 市 民 跟 你 反 映 這 件 事 情, 我 們 也 是 有 做 深 入 的 檢 討 林 議 員 世 宗 : 局 長, 明 年年 還 要 不不 要 辦 這 項 計 畫? 明 年年 我 們 可 以 更更 早 一 點 來來 辦 理理 林 議 員 世 宗 : 你 剛 才 表 示 適 用 對 象 發 了了 5,747 封, 其 實 是 因 為 你 們 宣 傳 不不 足, 而 且 很 多 行行 政 與 怠 惰 過 程, 才 造 就 只 有 34% 人 提 出 申 請! 即 使 像 你 剛 才 所 講 的, 詢 問 電 話 只 有 2 通, 假 設 來來 了了 3,000 人 提 出 申 請, 你 們 只 編 列列 950 萬 元 預 算, 夠 不不 夠 支 付 呢? 所 以 你 們 是 不不 是 應 該 重 新 全 盤 檢 討 這 個 過 程, 不不 要 讓 你 們 的 愛 心 打 折 扣, 然 後 每 次 都 是 滿 口 仁 義 道 德, 結 果 做 的 都 是 荒 腔 走 板! 這 不不 是 我 們 新 編 列列 的 預 算, 是 我 們 原 本 的 項 目, 覺 得 這 是 個 新 方 案, 應 該 要 做, 尤 其 像 剛 才 江 議 員 所 講 的, 現 在 水 電 雙 漲 的 情 況 下, 我 們 一 定 要 多 照 顧 弱 勢 家 庭 的 孩 子, 讓 他 們 有 學 習 機 會 林 議 員 世 宗 : 我 知 道 這 是 立立 意 良 善, 現 在 我 把 你 們 的 整 個 過 程 缺 失 點 出 來來, 你 們 明 年年 可 以 引 以 為 鑑, 好 好 改 正 明 年年 我 們 可 以 提 早 辦 理理, 而 且 像 今 年年 一 樣 做 的 更更 廣 泛 剛 才 江 議 員 表 示 我 們 發 文 太 晚, 其 實 我 們 是 想 要 提 醒 市 民 還 可 以 做 的 部 分 林 議 員 世 宗 : 我 們 就 等 待 你 們 明 年年 所 做 的 過 程 流流 程 與 成 績 單 下 一 張, 局 長, 這 是 什 麼 地 方? 2442
27 北北 投, 原 來來 臺 北北 攝 影 中 心 的 地 址 林 議 員 世 宗 : 下 一 張, 這 是 正 隆隆 麗 池 要 回 饋 給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地 方, 我 在 5 月 15 日 也 是 在 這 個 會 議 廳 裡 跟 局 長 報 告, 請 益 這 個 地 方 可 以 當 成 老 人 日 照 中 心, 因 為 交 通 方 便, 包 括 還 有 斜 坡, 可 以 讓 殘 障 人 方 便 使 用 已 經 幫 殘 障 人 士 設 計 好 林 議 員 世 宗 : 我 們 協 商 過 很 多 次, 我 也 請 求 北北 投 區 予 以 協 助, 因 為 在 臺 北北 市 12 個 行行 政 區 裡, 只 有 北北 投 區 沒 有 老 人 日 照 中 心, 之 前 你 們 一 直 表 示 要 蓋 多 大 間 的 日 照 中 心, 這 是 7 8 年年 後 的 事 情, 但 是 5 月 15 日 到 現 在 十 月 十 幾 日, 結 果 事 經 5 6 個 月 了了, 你 們 連連 進 行行 都 沒 有 進 行行, 難 道 還 要 等 3 5 年年 後, 你 們 才 要 開 始 動 工 嗎? 我 們 已 經 有 在 運 作 了了 林 議 員 世 宗 : 什 麼 時 候 可 以 完 工? 設 立立 親 子 館 與 托 嬰 中 心 林 議 員 世 宗 : 沒 關 係, 你 們 把 它 改 成 托 嬰 中 心 都 可 以, 我 也 可 以 接 受, 但 是 你 們 這 樣 一 直 拖 著 沒 運 作, 這 就 是 你 們 的 績 效 嗎? 等 到 孩 子 都 長 大 了了, 還 托 什 麼 嬰! 今 年年 底 或 明 年年 初 就 會 開 始 運 作 了了, 我 們 已 經 把 標 案 標 出 去 了了 林 議 員 世 宗 : 現 在 衛 生 局 在 北北 投 有 個 BOT 工 程, 它 是 北北 投 觀 光 醫 療 中 心 健 康 安 全 園 區 林 議 員 世 宗 : 你 們 應 該 在 這 個 園 區 還 沒 有 完 工 前, 審 慎 與 衛 生 局 好 好 搓 商, 請 他 們 讓 出 一 部 分, 先 行行 讓 老 人 與 幼 兒 有 福 利利, 不不 然 他 們 現 在 做 好 之 後, 中 國 大 陸陸 或 外 國 人 可 以 進 入, 臺 灣 人 不不 能 進 入, 這 是 很 荒 唐 的 事 情! 局 長, 你 願 不不 願 意 去 協 商 這 件 事 情? 這 件 案 子 是 由 衛 生 局 主 政, 我 們 配 合 辦 理理 衛 生 局 要 設 計 為 輔 具 中 心 老 人 諮 詢 中 心 與 親 子 館 在 那 邊 林 議 員 世 宗 : 但 是 那 是 外 包, 到 目 前 為 止, 他 們 是 設 計 為 臺 灣 人 不不 可 進 去 的 醫 療 中 心, 你 不不 知 道 嗎? 不不 是 這 樣 子 林 議 員 世 宗 : 第 1, 局 長, 你 應 該 要 為 民 國 101 年年 弱 勢 團 體 的 暑 假 照 顧 檢 討, 甚 至 道 歉! 明 2443
28 年年 要 審 思 再 三, 然 後 做 好 點, 該 更更 多 人 得 到 照 顧, 你 同 不不 同 意? 我 們 絕 對 會 願 意 這 麼 做 林 議 員 世 宗 : 第 2, 正 隆隆 麗 池 捐 給 親 子 館 與 托 嬰 中 心, 什 麼 時 候 可 以 完 工? 我 們 再 給 你 們 3 個 月 時 間 進 行行, 因 為 你 們 已 經 拖 8 個 月 時 間 了了! 好 林 議 員 世 宗 : 第 3, 你 們 應 該 即 刻 與 衛 生 局 連連 繫, 把 觀 光 照 護 中 心 休 閒 中 心 與 社 會 局 結 合, 讓 我 們 本 土 臺 灣 人 也 可 以 享 受 到 政 府 的 BOT 德 政 與 美 意, 可 不不 可 以? 這 是 為 國 人 與 臺 北北 市 民 特 別 做 的 林 議 員 世 宗 : 然 後 在 2 個 星 期 之 內, 把 你 們 與 衛 生 局 協 商 的 書 面 資 料料 提 供 給 本 小 組 可 以 嗎? 是 林 議 員 世 宗 :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上 備 詢 臺 局 長, 我 每 次 都 很 期 待 在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時 可 以 跟 你 報 告 事 情, 因 為 你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所 有 局 處 裡 最 辛 苦 的 一 位, 於 公 於 私 非 常 勞勞 累, 你 可 以 3 天 加 班 68 小 時, 快 要 把 你 的 司 機 操 到 爆, 你 的 司 機 抱 怨 快 要 到 勞勞 工 局 陳 情 了了! 所 以 我 們 體 恤 你 對 臺 北北 市 政 府 貢 獻 的 心 力力, 常 常 有 第 三 隻 眼 在 保 護 局 長, 你 不不 要 操 勞勞 過 度度, 不不 要 讓 你 的 司 機 不不 該 加 班 時 也 加 班, 不不 然 這 件 事 情 如 果 讓 媒 體 知 道, 會 譴 責 你, 可 憐 的 是 你 的 司 機, 好 不不 好? 民 政 局 好, 謝 謝 指 教 林 議 員 世 宗 : 局 長, 上 會 期 我 跟 你 探 討 過 元 旦 花 燈 所 花 的 錢 與 結 果 是 大 相 逕 庭, 我 今 天 不不 是 要 跟 你 討 論 這 個 問 題, 因 為 燈 節 還 沒 有 到, 但 是 對 於 舉 辦 大 型 活 動, 你 們 應 該 要 撙 節 公 帑 局 長, 這 是 什 麼 地 方? 戶 政 事 務 所 林 議 員 世 宗 : 前 面 那 臺 像 電 視 的 東 西 是 什 麼? 滿 意 度度 的 調 查, 就 是 出 口 民 調 林 議 員 世 宗 : 局 長, 這 又 是 什 麼 東 西? 2444
29 這 個 是 在 殯 葬 處 一 個 櫃 臺 林 議 員 世 宗 : 局 長, 第 1 張 照 片 的 地 方 是 戶 政 事 務 所 第 2 張 照 片 是 在 區 公 所 你 設 立立 一 個 市 民 服 務 滿 意 度度 即 時 按 燈 系 統, 前 後 你 總 共 花 了了 2 筆 預 算 做 這 個 系 統 我 去 訪 查 結 果, 放 在 戶 政 事 務 所 裡 的 是 根 本 沒 什 麼 人 在 使 用 然 後 我 問 區 公 所 人 員 的 時 候, 他 們 才 用 電 腦 系 統 開 機 給 我 們 看! 下 一 張, 局 長, 民 國 98 年年 大 安 區 的 使 用 率率 才 2% 民 國 99 年年 北北 投 區 的 使 用 率率 也 只 有 2% 民 國 100 年年 中 正 區 的 使 用 率率 是 百 分 之 十 二 點 多 系 統 再 度度 改 版 時 你 們 又 花 了了 46 萬 元, 但 是 12 個 行行 政 區 的 使 用 率率, 只 提 升 到 百 分 之 二 十 幾, 使 用 率率 超 過 50%, 也 只 不不 過 3 4 個 行行 政 區! 局 長, 請 問 這 種 立立 意 良 善 的 東 西, 你 們 有 沒 有 去 執 行行 與 監 督? 還 是 做 好 看, 是 不不 是 應 該 要 改 進? 從 民 國 98 年年 至 民 國 100 年年 之 間... 林 議 員 世 宗 : 局 長, 你 有 沒 有 看 到 這 張 數數 據? 有, 其 實 我 們 是 分 4 個 階 段 在 執 行行 林 議 員 世 宗 : 第 1 次 你 們 花 了了 28 萬 元 做 這 套 系 統, 第 2 次 又 花 了了 四 十 幾 萬 元 改 版 我 們 是 先 試 辦 2 個 區 公 所, 然 後 擴 展 到 各 戶 政 事 務 所, 但 是 這 些 都 是 林 議 員 世 宗 : 局 長, 績 效 不不 彰 呀! 雖 然 立立 意 良 善, 可 以 監 督 你 們 辦 事 員 的 能 力力, 可 是 你 們 應 該 要 督 導, 所 以 是 不不 是 還 有 加 強 的 空 間? 當 然 是 有, 只 是 鼓 勵 市 民 配 合 調 查, 但 是 並 沒 有 強 制 執 行行 林 議 員 世 宗 : 就 因 為 沒 有 強 制, 所 以 把 機 器 收 到 倉 庫 裡, 連連 放 都 沒 有 放 嗎? 我 們 是 想 了了 解 市 民 到 區 公 所 或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事 後, 對 我 們 的 服 務 態 度度 是 否 感 到 滿 意, 但 是 現 在 按 燈 的 比 率率 已 經 有 慢 慢 在 提 高 林 議 員 世 宗 : 局 長, 什 麼 程 度度 的 項 目 與 名 目 可 以 使 用 第 二 預 備 金金? 可 以 動 用 第 二 預 備 金金 是 原 本 已 經 有 預 算, 但 是... 林 議 員 世 宗 : 是 不不 是 遇 到 緊 急 或 重 大 事 故 才 可 以 動 用 第 二 預 備 金金? 是, 但 是 有 些 因 為 政 事 臨臨 時 的 需 要 也 可 以 林 議 員 世 宗 : 2445
30 局 長, 里 辦 公 處 固 定 的 場 租 補 助 費, 這 算 緊 急 事 件 可 以 動 用 第 二 預 備 金金 嗎? 我 們 已 經 有 這 項 會 計 科 目, 但 是 因 為 這 項 會 計 科 目 編 列列 不不 足, 所 以 必 須 動 用 第 二 預 備 金金 林 議 員 世 宗 : 如 果 這 是 常 態, 難 道 對 你 們 好 一 點 的 里 就 先 補 助, 對 你 們 不不 好 的 里 就 沒 有 補 助, 拿 政 府 的 錢 在 為 自 己 的 樁 腳 鋪 路路, 這 樣 做 對 嗎? 局 長, 民 國 99 年年 你 們 動 用 第 二 預 備 金金 就 用 了了 1,066 萬 元! 民 國 100 年年 1,496 萬 元, 對 不不 對? 是 林 議 員 世 宗 : 這 是 正 常 的 名 目, 應 該 在 編 列列 預 算 時 大 刺 刺 編 列列, 你 怕 什 麼! 然 後 才 讓 審 計 部 從 民 國 95 年年 開 始 一 直 對 你 們 提 出 糾 正, 難 道 你 認 為 有 郝 市 長 撐 腰, 不不 會 把 你 換 掉, 是 不不 是? 然 後 民 國 100 年年 這 個 項 目, 你 們 連連 編 列列 也 沒 有 編 列列 在 會 計 項 目 裡! 有 沒 有 編 列列 在 會 計 項 目 裡? 有 沒 有 動 用 第 二 預 備 金金? 你 們 不不 要 搗 亂 整 個 預 算 秩 序, 好 不不 好? 因 為 這 筆 預 算 每 次 都 是 根 據 前 1 2 年年 的 數數 據 編 列列 的 林 議 員 世 宗 : 你 們 到 現 在 還 是 動 用 第 二 預 備 金金, 對 不不 對? 今 年年 還 是 有 動 用 到 第 二 預 備 金金 林 議 員 世 宗 : 你 這 個 習 慣 到 現 在 還 是 沒 有 改 掉! 因 為 里 長 來來 申 請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從 民 國 90 年年 到 現 在, 他 們 申 請 活 動 場 所 已 經 超 過 百 分 之 百 林 議 員 世 宗 : 第 1, 市 民 服 務 滿 意 系 統, 你 們 要 落落 實 執 行行 第 2, 動 用 第 二 預 備 金金 的 部 分, 你 要 深 切切 檢 討! 你 們 被 救 濟 那 麼 多 年年 了了, 要 知 道 怎 麼 編 列列, 不不 要 麻 木 不不 仁, 會 鬧 成 笑 話, 好 不不 好? 是 林 議 員 世 宗 : 請 政 風 處 劉劉 處 長 上 備 詢 臺 處 長, 請 你 看 一 下 這 兩 張 公 文, 這 是 我 從 上 任 到 現 在 不不 到 2 年年 時 間, 你 們 所 回 給 我 的 公 文 第 1, 有 關 首 長 加 油 與 加 班 津 貼 問 題, 其 中 一 件 目 前 只 查 出 10 個 局 處 裡 有 19 位 司 機 ; 另 一 件 是 10 個 局 處 裡 有 28 位 司 機 有 問 題 你 們 調 查 結 果 後 只 記 申 誡 與 告 誡, 可 憐 的 是 這 些 司 機, 但 是 蓋 給 他 們 章 的 長 官 都 沒 有 事 情, 你 們 有 查 清 楚 嗎? 2446
31 第 2, 有 關 環 保 局 加 油 事 件, 已 經 在 我 們 議 會 達 成 協 議, 涉 及 貪 瀆 必 須 送 廉 政 署 及 政 風 單 位 處 長, 你 檢 送 了了 沒 有? 劉 處 長 明 武 : 已 經 送 到 廉 政 署 了了 林 議 員 世 宗 : 送 了了 什 麼 東 西? 劉 處 長 明 武 : 有 把 書 面 資 料料 答 覆 給 議 員 林 議 員 世 宗 : 處 長, 這 是 環 保 局 前 幾 天 給 我 的 資 料料, 他 把 懲 處 名 單 畫 成 OOO,XXX, 這 些 都 是 外 星 人 嗎? 請 問 公 文 可 以 這 樣 搞 嗎? 而 且 這 麼 大 一 件 案 子, 只 有 3 位 記 過, 其 他 都 只 記 申 誡 告 誡! 假 使 沒 有 真 正 抓 到 現 行行 犯, 這 個 行行 政 疏 失 可 以 這 樣 解 決 嗎? 第 3,52 所 學 校 的 制 服 都 售 價 都 超 過 成 本 10% 以 上, 有 沒 有 退 還 學 生? 你 有 沒 有 查 清 楚? 第 4, 建 中 教 科 書 A 錢 案 你 也 沒 有 查! 第 5, 臺 北北 藝 術 中 心 的 設 計 費 高 達 5.7 億 元, 總 標 價 才 48 億 元, 超 過 1 成 的 比 例例, 你 也 沒 有 給 我 答 案! 第 6 社 子 大 橋 第 二 期 工 程 花 了了 三 十 八 億 四 千 四 百 多 萬 元, 有 圖 利利 廠 商 之 嫌, 尤 其 是 第 二 工 程 標, 太 好 標 到, 光 是 一 個 引 道 及 2 個 出 口 就 要 花 5 億 8,000 萬 元, 處 長, 這 部 分 你 是 不不 是 應 該 查 清 楚? 你 在 最 短 時 間 內 應 該 要 給 我 一 個 交 代! 劉 處 長 明 武 : 我 們 都 有 陸陸 續 跟 議 員 回 報 林 議 員 世 宗 : 我 這 次 是 在 議 會 殿 堂 裡 正 式 舉 發, 請 你 們 儘 快 給 我 答 覆 劉 處 長 明 武 : 是 王 議 員 世 堅 : 請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上 備 詢 臺 處 長, 什 麼 事 情 都 應 該 賞 罰 分 明 對 待 我 們 的 公 務 人 員, 對 不不 對?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 絕 對 應 該 王 議 員 世 堅 : 我 現 在 放 的 表 格 是 這 30 年年 來來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統 計 賞 罰 的 情 況, 時 代 久 遠 的 資 料料 我 就 不不 再 提, 以 陳 水 扁 前 市 長 時 代 來來 講, 他 對 員 工 嘉 獎 小 功 大 功 的 奬 勵, 大 概 1 年年 平 均 12 萬 支, 申 誡 小 過 大 過 大 概 平 均 有 7,000 支 左 右 到 了了 馬 前 市 長 時 代, 獎 勵 大 幅 躍 升 2 倍,1 年年 大 概 記 24 萬 支, 而 懲 戒 的 部 分, 至 少 還 維 持 6,000 7,000 支 到 了了 郝 市 長 時 代, 尤 其 今 年年 記 了了 32 萬 支 獎 勵, 而 懲 戒 部 分 竟 然 記 不不 到 5,000 支, 也 就 是 郝 市 長 執 政 這 幾 年年 來來, 尤 其 今 年年 至 少 3 倍 大 幅 獎 勵, 懲 戒 的 部 分 只 有 過 去 的 一 半! 處 長, 這 很 明 顯 賞 罰 不不 合 比 例例, 變 成 賞 多 罰 少, 甚 至 只 賞 不不 罰, 如 果 照 這 樣 的 2447
32 比 例例, 代 表 公 務 人 員 表 現 非 常 好 市 政 做 的 很 好 市 民 很 幸 福, 是 不不 是? 照 理理 講 臺 北北 市 政 的 滿 意 度度 就 要 非 常 高 可 是 這 三 年年 多 來來, 臺 北北 市 的 施 政 滿 意 度度 在 全 國 22 個 縣 市 裡 竟 然 敬 陪 末 座! 像 昨 天 新 出 爐爐 的 這 份 調 查 報 告, 郝 市 長 所 率率 領領 的 團 隊, 也 就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在 五 都 裡 的 成 績 是 倒 數數 第 一 名 處 長, 你 知 道 這 件 事 情 嗎? 韓 處 長 英 俊 : 知 道 王 議 員 世 堅 : 這 是 不不 是 代 表 我 們 的 賞 罰 發 生 了了 很 嚴 重 問 題? 就 因 為 你 們 賞 罰 不不 明 賞 罰 不不 公 賞 多 罰 少 只 賞 不不 罰, 所 以 才 會 變 成 這 樣 郝 市 長 現 在 的 施 政 滿 意 度度 在 全 國 22 個 縣 市 裡 倒 數數 第 二 名, 五 都 排 行行 最 後 一 名, 就 是 被 你 們 這 樣 惡 搞 出 來來 的! 好 的 公 務 人 員 很 多, 但 是 喝 茶 看 報 混 水 摸 魚 的 公 務 人 員 比 比 皆 是, 你 們 這 樣 比 例例 的 賞 罰, 很 明 顯 違 反 全 體 市 民 的 認 知, 不不 是 嗎? 你 們 把 市 民 當 傻 瓜 嗎? 公 務 人 員 什 麼 樣 的 表 現, 市 民 都 都 看 在 眼 裡! 我 看 了了 一 下 你 們 的 獎 勵 記 錄, 為 什 麼 記 的 這 麼 浮 濫? 從 有 臺 北北 市 政 府 這 44 年年 以 來來, 今 年年 是 獎 勵 最 多 的 一 年年, 暴暴 增 3 倍 這 麼 多 獎 勵 到 底 是 什 麼 原 因? 我 把 它 歸 類類 後, 發 現 你 們 大 概 有 幾 個 原 因! 會 記 嘉 獎 記 功, 竟 然 是 工 作 辛 勞勞 得 力力 工 作 圓 滿 完 成 工 作 著 有 績 效 應 辦 事 項 如 期 完 成 處 長, 公 務 人 員 應 辦 事 項 如 期 完 成 圓 滿 成 功, 不不 是 應 該 做 的 事 情 嗎? 你 們 連連 這 種 事 情 也 可 以 記 功 嘉 獎! 你 不不 會 覺 得 莫 名 其 妙 嗎? 不不 如 預 期 的 就 應 當 懲 戒, 如 期 完 成 的 有 必 要 記 功 嗎? 韓 處 長 英 俊 : 跟 議 員 報 告, 關 於 公 務 人 員 的 記 功 嘉 獎 記 過 申 誡, 完 全 是 依 照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法 平 時 考 核 的 規 定 辦 理理 王 議 員 世 堅 : 你 的 意 思 是, 在 郝 市 長 之 前 的 市 長, 包 括 馬 前 市 長, 尤 其 是 陳 水 扁 前 市 長 是 完 全 不不 按 照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法? 不不 然 他 們 怎 麼 會 是 合 理理 的 比 例例, 你 們 是 莫 名 其 妙 的 比 例例! 韓 處 長 英 俊 : 依 照 我 們 這 邊 的 統 計, 民 國 93 年年 到 現 在, 每 一 年年 記 功 嘉 獎 的 程 度度, 並 沒 有 大 幅 度度 提 升 王 議 員 世 堅 : 怎 麼 沒 有? 這 份 表 格 資 料料 是 你 們 人 事 處 提 供 給 我 的 資 料料, 合 計 民 國 100 年年 記 大 功 記 功 嘉 獎 總 共 327,083 支, 你 沒 看 懂 資 料料 嗎? 韓 處 長 英 俊 : 總 共 230,000 支 王 議 員 世 堅 : 32 萬 支! 去 年年 2010 年年 是 309,604 支,2009 年年 是 334,418 支, 處 長, 你 沒 有 看 到 這 些 數數 字 嗎? 韓 處 長 英 俊 : 根 據 我 這 邊 的 統 計, 民 國 99 年年 是 248,024 支, 王 議 員 世 堅 : 那 你 給 我 的 這 份 資 料料 是 誰 做 的 統 計? 2448
33 韓 處 長 英 俊 : 民 國 98 年年 是 244,139 支 王 議 員 世 堅 : 處 長, 拜 託 你 用 點 功, 好 不不 好? 光 是 嘉 獎 的 支 數數 都 不不 止 24 萬 支! 主 席, 時 間 暫 停, 怎 麼 有 這 麼 差 的 處 長, 都 不不 知 道 那 份 資 料料 是 對 的! 處 長, 你 給 我 的 這 份 資 料料, 光 是 嘉 獎 就 已 經 超 過 24 萬 支, 怎 麼 會 總 計 才 24 萬 支? 韓 處 長 英 俊 : 是 不不 是 容 許 我 再 查 一 下, 因 為 我 這 邊 的 數數 據 是 這 樣 王 議 員 世 堅 : 主 席, 時 間 請 暫 停, 請 處 長 搞 清 楚, 我 再 繼 續 質 詢, 不不 要 浪 費 我 的 質 詢 時 間! 主 席 : 時 間 暫 停, 請 倒 回 去 10 秒 鐘 處 長, 請 你 先 查 清 楚 資 料料, 再 繼 續 質 詢 王 議 員 世 堅 : 主 席, 我 強 烈 抗 議, 市 府 團 隊 是 這 樣 的 備 詢 態 度度 嗎? 絲 毫 是 隨 便 提 供 資 料料 給 我 們 議 員! 主 席 : 在 質 詢 前 如 果 沒 有 準 備 好 資 料料, 起 碼 要 知 道 這 些 資 訊 是 誰 提 供 的, 請 市 府 同 仁 趕 快 協 助 處 長 王 議 員 世 堅 : 你 沒 有 資 料料, 拿 我 這 份 資 料料 去 看 好 了了! 主 席 : 請 市 府 同 仁 趕 快 拿 一 下 王 議 員 的 資 料料 給 處 長 看 王 議 員 世 堅 : 你 們 要 影 印 我 這 份 資 料料? 這 是 你 們 提 供 給 我 的 資 料料, 你 們 在 開 什 麼 玩 笑! 主 席 : 請 市 府 同 仁 趕 快 拿 王 議 員 那 份 資 料料 給 處 長 看 一 下, 到 底 與 你 們 的 資 料料 符 不不 符 合? 王 議 員 世 堅 : 這 是 不不 是 你 們 給 的 資 料料? 我 上 面 有 寫 註 記, 那 是 我 的 質 詢 內 容 主 席 : 不不 要 偷 看! 王 議 員 世 堅 : 看 數數 字 就 好 主 席 : 看 清 楚 沒 有? 王 議 員 世 堅 : 你 們 敢 記 功 獎 勵, 少 懲 罰 又 不不 認! 怎 麼 有 這 種 事 情? 韓 處 長 英 俊 : 我 們 給 的 數數 字 資 料料 和 王 議 員 的 一 樣, 但 是 王 議 員 所 講 的 和 我 們 不不 一 樣 主 席 : 2449
34 王 議 員 那 份 資 料料 是 不不 是 你 們 提 供 的? 韓 處 長 英 俊 : 那 份 資 料料 不不 是 我 們 給 的 主 席 : 剛 剛 那 份 資 料料 是 不不 是 你 們 給 的? 韓 處 長 英 俊 : 我 們 給 的 資 料料 是 後 面 那 部 分 王 議 員 世 堅 : 這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年年 報, 你 看 清 楚! 主 席 : 年年 報 應 該 是 人 事 處 提 供 的 王 議 員 世 堅 : 從 民 國 57 年年 到 現 在 主 席 : 市 府 同 仁 趕 快 弄 清 楚, 你 們 當 初 是 那 個 部 門 提 供 資 料料 給 王 世 堅 議 員? 王 議 員 世 堅 : 你 這 份 資 料料 更更 扯, 只 有 民 國 101 年年 到 現 在 的 資 料料, 處 長, 你 去 了了 解 清 楚! 王 議 員 世 堅 : 單 單 針 對 這 件 事 情 就 應 該 記 支 小 過! 韓 處 長 英 俊 : 我 現 在 弄 清 楚 了了, 向 議 員 報 告, 我 們 那 個 年年 度度 統 計 的 資 料料 是 包 含 老 師 的 部 分, 我 這 邊 提 供 的 數數 據 王 議 員 世 堅 : 老 師 不不 是 我 們 的 公 務 人 員 嗎? 韓 處 長 英 俊 : 我 們 的 統 計 資 料料 是 只 有 行行 政 機 關, 老 師 的 部 分 是 分 開 計 算 王 議 員 世 堅 : 那 就 是 8 萬 公 教 大 軍 每 年年 的 記 功 嘉 獎 去 年年 合 計 是 327,000 支, 而 懲 罰 的 才 四 千 多 支 韓 處 長 英 俊 : 是 王 議 員 世 堅 : 這 就 像 我 所 講 的, 如 果 表 現 的 那 麼 好, 那 市 民 非 常 幸 福, 施 政 滿 意 度度 應 該 非 常 好 非 常 高, 現 在 得 到 五 都 第 一 名 的 應 該 是 臺 北北 市, 怎 麼 會 敬 陪 末 座? 處 長, 不不 是 倒 數數 第 2 名 第 3 名, 是 倒 數數 第 1 名! 所 以 你 們 這 樣 的 獎 懲 數數 目 是 在 開 市 民 玩 笑 嗎? 在 戲 弄 市 民 嗎? 你 是 讓 這 些 壞 的 公 務 人 員 向 市 民 示 威, 表 示 你 們 就 是 這 麼 差, 市 民 能 怎 麼 樣, 是 不不 是? 我 剛 才 就 請 問 你! 就 算 工 作 如 期 完 成, 辦 的 很 圓 滿 成 功 辛 勞勞 得 力力 就 要 記 功 嗎? 請 問 現 在 那 個 人 工 作 不不 辛 勞勞? 稍 微 加 班 一 下 也 有 加 班 費! 處 長, 你 知 不不 知 道 如 果 獎 勵 好 的 公 務 人 員 是 應 當 的, 但 是 如 果 獎 勵 到 不不 好 的 公 務 人 員, 這 是 對 好 的 公 務 人 員 懲 罰, 你 知 道 嗎? 你 先 前 對 所 有 好 的 公 務 員 獎 勵 等 於 2450
35 通 通 白 費, 出 事 的 時 候, 不不 用 記 小 過 大 過, 連連 申 誡 都 免 了了, 我 真 的 不不 懂? 如 果 你 年年 紀 大 記 性 差 體 力力 差, 你 就 應 該 自 動 請 調! 你 這 個 工 作 是 個 繁 重 工 作, 有 繁 重 業 務, 因 為 掌 管 八 萬 多 名 公 教 大 軍 的 人 事 獎 懲 請 政 風 處 劉劉 處 長 上 備 詢 臺 處 長, 我 觀 察 你 2 個 會 期 了了, 你 是 所 有 首 長 裡 第 1 位 在 會 期 開 始 前, 會 到 各 議 員 研 究 室 先 說說 明 與 討 教 的 首 長, 我 很 肯 定 你 的 有 心, 但 是 我 譴 責 你 的 不不 用 心, 等 於 是 有 心 無 力力 整 個 政 風 處 是 有 心 無 力力 用 心 不不 夠, 當 時 本 小 組 對 文 化 局 謝 前 局 長 提 出 強 烈 質 疑, 也 提 出 那 麼 多 證 據 跟 政 風 處 舉 報, 你 們 查 的 結 果 卻 沒 事, 後 來來 監 察 院 查 了了 之 後 就 提 出 彈 劾 前 二 年年 新 生 高 架 橋 案 件, 檢 調 單 位 甚 至 還 在 黃 前 處 長 的 住 所 查 到 政 風 報 告, 處 長, 這 是 多 令令 人 痛 心 的 事 情 過 去 我 們 大 家 譴 責 政 風 處 是 中 風 處, 我 現 在 更更 強 烈 質 疑 政 風 處 的 表 現 作 為, 你 們 是 把 風 處, 專 門 把 風 的, 怎 麼 會 有 這 種 事 情 呢? 我 跟 你 講 過 多 少 次! 壞 的 公 務 人 員 沒 有 受 到 糾 舉 或 懲 罰, 還 被 縱 容, 甚 至 人 事 處 還 讓 他 嘉 獎 記 功, 那 大 家 都 不不 用 做 好 人, 所 有 公 務 人 員 大 家 都 做 壞 人 算 了了, 好 的 公 務 員 何 必 認 真, 不不 是 嗎? 所 以 政 風 處 的 重 要, 你 們 除 了了 有 心, 還 要 有 用 心, 才 有 辦 法 推 動 這 8 萬 名 的 公 教 人 員 大 軍, 不不 是 嗎? 我 看 你 這 幾 年年 來來, 每 一 年年 政 風 處 接 獲 的, 那 些 民 眾 好 意 舉 發 的 案 件, 每 年年 都 上 千 件, 像 貪 瀆 不不 法 或 行行 政 違 失 案 件, 這 幾 年年 來來 還 是 屢 見見 不不 鮮 層 出 不不 窮! 這 是 誰 的 責 任? 政 風 處 要 負 最 大 的 責 任! 因 為 人 家 竟 然 不不 怕 你 們, 做 壞 事 出 事 情 的 時 候, 你 們 不不 糾 舉 還 把 風, 還 幫 他 們 毀 屍 滅 跡 嗎? 幫 他 們 善 後 嗎? 我 看 了了 你 們 這 些 資 料料, 剛 好 韓 處 長 也 在, 請 問 你 們 這 樣 做 合 理理 嗎? 不不 法 貪 瀆 的 部 分 有 移 送 法 辦, 我 們 靜 候 司 法 裁 決, 但 是 違 反 行行 政 的 案 件, 我 列列 舉 你 們 這 些 違 反 行行 政 責 任 的 案 件, 你 們 發 交 原 單 位, 讓 他 們 自 己 裁 處 結 果 裁 處 的 結 論, 請 問 2 位 處 長, 你 們 服 不不 服? 收 受 饋 贈 記 申 誡, 焚 化 廠 更更 離離 譜, 郵 寄 活 性 碳 藥 品, 讓 廠 商 以 不不 當 手 法 調 包, 你 們 也 只 是 書 面 告 誡 而 已, 記 的 比 申 誡 還 輕, 只 是 記 口 頭 告 誡! 涉 足 不不 當 場 所 的, 大 概 統 統 都 只 記 申 誡, 只 有 警 察 局 消 防 局 處 罰 稍 微 重 一 點, 記 過 處 分 其 他 所 有 單 位, 包 括 捷 運 局 捷 運 公 司 民 政 局 涉 足 不不 當 場 所 的, 統 統 一 律 記 申 誡 ; 然 後 濫 用 公 務 車車 記 申 誡 違 造 文 書 記 申 誡 處 長, 當 你 查 獲 這 些 不不 法 的 事 情, 檢 調 繼 續 申 辦, 違 反 行行 政 責 任 的, 你 就 推 給 主 管 單 位 辦 理理, 他 們 做 這 樣 的 處 分, 是 不不 是 應 該 送 交 你 們 兩 位 處 長 看, 不不 是 嗎? 你 們 兩 位 對 這 樣 的 處 罰, 意 見見 如 何? 劉 處 長 明 武 : 辦 理理 結 果 他 們 都 會 回 覆, 當 然 權 責 還 是 在 機 關 王 議 員 世 堅 : 權 責 在 機 關, 只 要 有 回 覆 就 好, 所 以 記 個 申 誡 就 OK? 劉 處 長 明 武 : 不不 是, 我 們 調 查 的 結 果 會 按 情 節 輕 重 看 它 的 內 容 函 覆 給 權 責 機 關, 由 他 們 開 考 績 委 員 會 審 議 2451
36 王 議 員 世 堅 : 你 認 為 像 涉 足 不不 當 場 所 收 受 饋 贈 的 案 子 嚴 不不 嚴 重? 有 些 涉 足 不不 當 場 所 多 次, 我 最 不不 服 的 結 論 就 是 這 項, 還 不不 是 記 申 誡 一 次, 竟 然 是 口 頭 申 誡, 這 就 是 連連 書 面 或 記 錄 都 沒 有 了了! 不不 是 嗎? 劉 處 長 明 武 : 因 為 他 涉 足 不不 正 當 場 所, 也 有 情 況 不不 同, 我 們 會 經 過 調 查, 資 料料 來來 源 是 警 察 臨臨 檢 的 資 料料, 這 個 不不 正 當 場 所 的 界 定, 還 有 是 不不 是 有 女女 陪 侍, 這 部 分 都 有 情 節 不不 同 王 議 員 世 堅 : 照 你 這 個 邏 輯 也 對 啦! 收 受 饋 贈 偽 造 文 書 都 只 記 申 誡, 那 涉 足 不不 當 場 所 算 什 麼, 更更 何 況 不不 當 場 所 還 有 分 級! 你 還 點 頭! 劉 處 長 明 武 : 我 是 認 為 必 須 以 個 案 來來 認 定, 不不 能 因 為 是 不不 正 當 場 所 就 一 個 模 式 處 理理 王 議 員 世 堅 : 偽 造 文 書 如 果 以 刑 法 處 罰 是 必 須 被 判 兩 年年 徒 刑, 收 受 饋 贈 還 了了 得, 等 於 是 貪 污! 請 問 收 受 饋 贈 是 不不 是 貪 污 的 一 種? 劉 處 長 明 武 : 這 部 分 涉 及 到 公 務 員 倫 理理 規 範, 如 果 是 送 小 東 西, 這 是 人 之 常 情, 但 是 有 規 範 金金 額 多 少 王 議 員 世 堅 : 所 以 照 送 東 西, 只 是 多 少 錢 來來 定 論, 是 不不 是? 處 長, 你 這 麼 英 明 的 答 覆, 你 補 一 份 收 受 饋 贈 的 規 範 給 本 席, 看 看 收 受 什 麼 樣 的 東 西 記 申 誡? 什 麼 樣 東 西 記 小 過? 什 麼 樣 的 東 西 會 調 離離? 什 麼 樣 的 東 西 不不 但 調 職, 還 會 免 職? 好 不不 好? 韓 處 長, 我 剛 講 的 這 些, 你 想 通 了了 沒 有? 主 席 : 本 組 質 詢 時 間 到, 休 息 10 分 鐘 2452
37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2 組 質 詢 議 員 : 簡 議 員 余 晏 一 問 : 孔 廟 4D 劇 院 斥 資 2,112 萬 元 建 置, 惟 開 館 至 今 參參 觀 人 數數 逐 漸 下 降降, 成 效 明 顯 不不 彰, 請 檢 討 答 : ( 一 ) 孔 廟 4D 劇 院 自 101 年年 3 月 22 日 至 6 月 30 日 屬 試 營 運 階 段, 首 邀 大 同 區 里 長 里 民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等 機 關 團 體 觀 賞, 作 為 設 備 運 作 之 營 運 測 試 自 7 月 起 正 式 營 運, 至 9 月 觀 賞 人 數數 共 計 1 萬 102 人 次, 比 較 8 9 月 份 觀 賞 人 數數, 已 逐 漸 成 長 11%,9 月 份 團 體 預 約 達 34 團 且 孔 廟 4D 劇 院 具 備 展 演 講 座 交 流流 會 議 多 元 功 能, 自 7 月 份 已 進 行行 12 場 活 動, 進 而 發 揮 劇 院 之 效 益 ( 二 ) 本 市 孔 廟 管 理理 委 員 會 爾 後 將 透 過 各 項 活 動, 加 強 介 紹 孔 廟 景 點 及 設 施, 建 議 市 政 研 習 參參 訪 及 校 外 教 學 等, 將 孔 廟 4D 劇 院 列列 入 參參 訪 行行 程, 藉 由 透 過 里 鄰 長 市 政 參參 訪 行行 程 學 校 綜 合 活 動, 遊 覽 孔 廟, 觀 賞 影 片, 瞭 解 孔 廟 與 儒 學 文 化 的 底 蘊, 配 合 觀 傳 局 觀 光 踩 線 團 規 劃, 提 升 外 籍 觀 光 客 人 次, 並 建 置 4D 劇 院 資 訊 網 頁, 多 元 加 強 行行 銷 孔 廟, 以 延 伸 參參 觀 效 益 質 詢 議 員 : 簡 議 員 余 晏 二 問 : 民 政 局 就 內 政 部 開 放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公 益 投 資 案, 但 卻 持 反 對 立立 場, 經 保 安 宮 反 映 媒 體 披 露 才 連連 夜 發 布 新 聞 政 策 轉 彎, 予 人 壓 抑 宗 教 團 體 觀 感 答 : ( 一 ) 有 關 內 政 部 於 今 (101) 年年 6 月 19 日 發 函 全 國 性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得 適 度度 投 資 有 價 證 券 一 案, 因 該 函 係 針 對 內 政 部 主 管 的 全 國 性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為 規 範 對 象, 對 於 各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主 管 的 地 方 性 宗 教 團 法 人 是 否 同 步 開 放, 涉 及 全 國 應 否 一 致 適 用 之 問 題? 尚 需 內 政 部 做 進 一 步 解 釋 釐 清, 因 此 本 府 民 政 局 於 8 月 份 多 次 函 請 內 政 部 解 釋, 以 輔 導 臺 北北 市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 二 ) 針 對 本 府 民 政 局 請 釋 案, 內 政 部 以 地 方 制 度度 法 賦 予 各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之 宗 教 輔 導 職 權, 請 本 府 民 政 局 應 依 地 方 制 度度 法 賦 予 之 宗 教 輔 導 職 權, 本 權 責 評 估 妥 處 為 此, 本 府 民 政 局 於 9 月 14 日 開 會 討 論, 考 量量 內 政 部 既 已 准 許 全 國 性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在 所 得 利利 益 用 於 公 益 事 業 與 安 全 可 靠 原 則 下, 得 適 度度 投 資 有 價 證 券 之 權 限, 臺 北北 市 宜 比 照 內 政 部 函 釋 同 一 條 件, 請 法 人 自 行行 建 立立 投 資 評 估 管 理理 及 停 損 等 相 關 機 制, 並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准 許 臺 北北 市 宗 教 團 法 人 得 適 度度 投 資 有 價 證 券, 並 於 9 月 21 日 函 請 各 區 公 所 轉 知 臺 北北 市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參參 酌 辦 理理 質 詢 議 員 : 陳 議 員 建 銘 三 問 : 傳 統 輓 聯聯 不不 環 保, 應 全 面 推 動 電 子 輓 聯聯, 經 費 可 從 聯聯 合 奠 祭 支 應 答 : ( 一 ) 現 行行 臺 灣 民 俗 懸 掛 輓 聯聯, 係 以 表 彰 往 生 者 生 前 行行 誼 風 格 素 養 全 國 各 機 2453
38 關 首 長 民 意 代 表 收 到 訃 聞 後, 都 會 送 輓 聯聯 致 意, 每 個 月 請 專 人 書 寫 輓 聯聯, 所 需 花 費 不不 貲 ; 掛 輓 聯聯 常 常 是 為 了了 式 場 哀 榮, 但 從 寫 送 到 張 掛, 都 是 一 大 負 擔, 而 且 在 告 別 式 結 束, 就 燒 掉 或 丟 棄, 不不 但 造 成 空 氣 汙 染, 也 很 不不 環 保 ( 二 ) 有 鑑 於 此, 為 推 廣 節 葬 簡 葬 及 環 保 的 新 殯 葬 理理 念念, 同 時 達 到 節 能 滅 碳 的 效 果, 本 市 殯 葬 處 開 發 電 子 輓 聯聯 系 統 及 設 置 硬 體 設 備, 期 以 能 讓 各 界, 均 能 方 便 使 用 及 操 作, 並 擇 定 本 市 第 一 及 第 二 殯 儀 館 甲 級 廰 ( 景 行行 廳 景 仰 廳 ) 先 行行 試 辦, 電 子 輓 聯聯 於 101 年年 9 月 1 日 啟 用, 截 至 10 月 16 日 止, 已 有 82 場 次 告 別 式 使 用, 致 贈 電 子 輓 聯聯 次 數數 總 計 204 次, 若若 成 效 顯 著, 獲 得 治 喪 民 眾 肯 定 與 支 持, 則 計 畫 逐 漸 擴 大 推 行行 質 詢 議 員 : 陳 議 員 建 銘 四 問 : 里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金金 額 應 因 地 制 宜, 應 請 檢 討 避 免 里 長 貼 補 答 : ( 一 )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是 由 本 府 補 助 里 辦 公 處 每 月 新 臺 幣 3 萬 元 範 圍 內 的 經 費, 租 用 里 內 符 合 消 防 及 建 築 法 規 的 房 屋 作 為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該 場 所 僅 規 定 最 小 面 積 須 為 40 平 方 公 尺 以 上, 里 長 可 依 里 內 地 價 及 房 租 狀 況 租 用 適 合 場 所, 其 設 置 與 否 由 里 長 依 個 人 意 願 自 由 決 定, 本 府 民 政 局 並 未 規 定 每 位 里 長 都 必 須 設 置, 若若 里 內 無 適 合 地 點 設 置 固 定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亦 可 申 請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或 學 校 空 間 等 作 為 臨臨 時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使 用 ( 二 )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政 策 從 89 年年 實 施 以 來來,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經 費, 由 90 年年 度度 5,181 萬 餘 元, 增 至 100 年年 度度 1 億 496 萬 餘 元, 其 中 租 用 民 宅 而 設 的 固 定 場 所 自 90 年年 度度 132 處, 增 至 100 年年 度度 276 處 ; 另 101 年年 度度 截 至 9 月 底, 臺 北北 市 456 里 計 有 278 個 里 長 向 市 府 申 請 固 定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每 月 3 萬 元 的 租 金金 補 助, 約 佔 總 里 數數 的 60.1%, 從 90 年年 度度 起 至 100 年年 度度 止, 11 年年 來來 租 金金 補 助 經 費 成 長 幅 度度 高 達 %, 如 果 租 金金 補 助 金金 額 調 高, 本 府 財 政 負 擔 會 增 加 數數 千 萬 元, 本 案 涉 及 政 策 方 向 及 預 算 規 模, 需 要 經 由 各 方 溝 通 討 論 後 形 成 共 識, 本 府 民 政 局 將 評 估 辦 理理 質 詢 議 員 : 陳 議 員 建 銘 五 問 : 請 市 府 全 面 性 免 費 為 民 眾 換 發 新 門 牌, 針 對 已 付 費 更更 新 市 民, 應 有 退 費 機 制 答 : ( 一 ) 依 規 費 法 及 本 市 門 牌 編 釘 及 門 牌 證 明 書 收 費 標 準 等 規 定, 門 牌 為 行行 政 機 關 應 收 取 規 費 之 一, 僅 有 因 道 路路 更更 名 行行 政 區 域 調 整 或 政 府 機 關 主 動 辦 理理 整 編 者, 門 牌 編 釘 及 門 牌 證 明 書 之 規 費 得 免 予 收 取 因 本 府 民 政 局 設 計 之 區 花 門 牌 格 式, 僅 在 現 有 綠 白 相 間 的 制 式 門 牌 加 大 版 面 及 增 加 區 花 及 行行 政 區 別, 以 加 強 識 別 及 市 容 美 觀, 且 依 門 牌 編 釘 自 治 條 例例 並 未 對 綠 白 相 間 的 制 式 門 牌 作 失 去 效 力力 的 規 範, 因 此 如 採 全 面 免 費 製 發 區 花 門 牌, 並 無 上 述 任 一 款 原 因 的 適 用, 適 法 性 似 有 不不 足 ( 二 ) 另 考 量量 門 牌 對 於 行行 人 開 車車 族 群 具 有 尋 方 覓 址 的 重 大 功 能, 應 著 重 明 確 清 晰 方 便 為 原 則, 如 全 面 換 發 為 區 花 門 牌, 將 面 臨臨 經 費 與 人 力力 不不 足 等 問 題, 爰 本 府 目 前 仍 僅 針 對 新 申 請 編 釘 或 補 換 發 門 牌 核 發 區 花 門 牌, 至 現 有 已 張 貼 綠 白 相 間 制 式 門 牌, 則 待 脫 落落 或 毀 壞 經 申 請, 再 逐 步 汰 換 ; 另 本 府 2454
39 民 政 局 亦 會 不不 定 期 辦 理理 各 轄 區 門 牌 清 查, 以 加 速 本 市 門 牌 汰 換 之 速 率率 質 詢 議 員 : 陳 議 員 建 銘 六六 問 : 諸 多 里 長 反 映 幸 福 + 福 袋 送 到 家 專 案 措 施, 宜 由 戶 政 事 務 所 櫃 檯 直 接 分 送 民 眾, 請 研 議 辦 理理 答 : ( 一 ) 幸 福 + 福 袋 送 到 家 專 案 是 一 項 透 過 里 鄰 長 親 送 福 袋 的 方 式, 來來 拉 近 里 鄰 長 與 里 民 之 間 的 距 離離, 同 時 達 到 敦 親 睦 鄰 守 望 相 助 及 弱 勢 關 懷 等 多 重 目 標 的 創 新 措 施 其 中 結 婚 出 生 及 外 縣 市 遷 入 創 立立 新 戶 這 3 篇 福 袋, 是 由 里 鄰 長 到 里 民 府 上 致 送, 傳 達 北北 市 府 關 懷 民 眾 的 心 意, 藉 由 一 只 充 滿 祝 福 的 福 袋, 凝 聚 臺 北北 人 的 心, 讓 彼 此 更更 靠 近 ( 二 ) 本 專 案 透 過 到 府 親 自 拜 訪, 已 主 動 發 掘 一 些 需 要 市 府 關 懷 的 問 題, 並 適 時 的 給 予 協 助, 如 發 現 家 境 清 寒 者 可 以 協 助 申 請 中 低 收 入 戶 補 助, 或 是 家 有 劇 變 者 協 助 申 請 急 難 救 助 金金 主 動 積 極 的 態 度度 受 到 市 民 的 肯 定, 專 案 執 行行 5 年年 多 來來, 市 民 對 於 專 案 整 體 的 滿 意 度度 高 達 8 成 以 上, 除 了了 協 助 市 民 解 決 了了 一 些 切切 身 的 問 題, 更更 提 升 了了 里 鄰 之 間 守 望 相 助 及 弱 勢 關 懷 的 行行 動 力力 福 袋 內 容 除 市 長 祝 福 卡 片 資 訊 手 冊 外, 還 有 1 份 紀 念念 禮 品, 為 持 續 關 懷 市 民, 仍 以 維 持 現 行行 里 鄰 長 協 助 致 送 福 袋 之 方 式 為 宜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2 組 質 詢 議 員 : 王 議 員 世 堅 江 議 員 志 銘 林林 議 員 世 宗 一 問 : 油 電 雙 漲 政 策 不不 僅 對 中 低 收 入 戶 家 庭 造 成 衝 擊, 社 福 團 體 之 捐 贈 收 入 亦 因 相 對 減 少, 致 營 運 虧 損 情 形 雪 上 加 霜, 雖 市 府 提 出 抗 漲 策 略略 因 應 方 案, 惟 成 效 有 限, 建 請 研 議 具 體 措 施 給 予 適 當 補 助, 以 協 助 弱 勢 市 民 及 社 福 團 體 度度 過 難 關 答 : 一 為 協 助 社 會 福 利利 機 構 因 應 電 費 調 漲, 本 府 社 會 局 於 101 年年 8 月 28 日 函 送 臺 北北 市 各 公 辦 民 營 及 財 團 法 人 社 會 福 利利 機 構 申 請 生 活 扶 助 計 畫 暨 相 關 資 料料 予 內 政 部, 申 請 台 灣 電 力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專 案 補 助, 其 補 助 方 式 如 下 : ( 一 ) 第 1 期 :101 年年 6 月 至 101 年年 12 月, 補 助 度度 數數 以 不不 超 過 去 年年 同 期 用 電 總 度度 數數 為 基 準 ( 即 擇 今 年年 總 度度 數數 或 去 年年 同 期 用 電 總 度度 數數 低 者 為 計 算 基 準 ), 每 度度 電 費 補 助 0.27 元 ( 二 ) 第 2 期 :102 年年 1 月 至 6 月, 該 期 用 電 總 度度 數數 少 於 上 一 年年 度度 同 期 總 度度 數數 達 2% 以 上 者, 每 度度 電 費 補 助 0.53 元, 倘 未 達 2%, 每 度度 電 費 補 助 0.43 元 ( 三 ) 第 3 期 :102 年年 7 月 至 12 月, 該 期 用 電 總 度度 數數 少 於 上 一 年年 度度 同 期 總 度度 數數 達 3% 以 上 者. 每 度度 電 費 補 助 0.53 元, 倘 未 達 3%, 每 度度 電 費 補 助 0.43 元 符 合 本 計 畫 補 助 資 格 之 本 市 公 辦 民 營 及 財 團 法 人 社 會 福 利利 機 構, 共 66 家, 申 請 台 電 公 司 補 助 金金 額 共 4,859,000 元 二 本 府 社 會 局 委 託 公 辦 民 營 機 構 之 行行 政 管 理理 費 調 增 一 節, 將 俟 該 局 於 11 月 彙 2455
40 整 所 轄 公 辦 民 營 機 構 電 費 使 用 增 加 情 形 再 行行 研 議 本 府 社 會 局 將 持 續 關 注 油 電 調 漲 之 影 響 及 衝 擊, 並 研 擬 因 應 措 施 以 照 顧 弱 勢 者 權 益, 實 現 社 會 正 義 二 問 : 接 獲 民 眾 陳 情 指 稱, 市 府 辦 理理 101 年年 度度 臺 北北 市 弱 勢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年 暑 期 照 顧 補 助 計 畫, 希 提 供 弱 勢 家 庭 兒 少 參參 與 多 元 正 當 暑 期 活 動, 立立 意 甚 佳, 惟 因 社 會 局 寄 發 通 知 的 時 間 太 晚, 致 未 能 參參 加 活 動 及 獲 得 補 助 ; 查 本 案 共 編 列列 950 萬 元 預 算, 截 至 10 月 9 日 僅 核 發 324 萬 餘 元, 執 行行 率率 34%, 績 效 明 顯 不不 彰, 請 檢 討 改 進 答 : 一 本 案 係 本 府 社 會 局 為 因 應 物 價 波 動 影 響 弱 勢 市 民 安 排 兒 少 暑 期 照 顧 所 擬 訂 之 臨臨 時 性 新 增 計 畫, 所 需 經 費 係 由 101 年年 公 務 預 算 之 經 濟 安 全 業 務 項 下 勻 支, 並 未 單 獨 編 列列 預 算 二 本 案 截 至 101 年年 10 月 22 日 止, 補 助 1,112 人, 核 發 金金 額 計 464 萬 0,655 元 ( 核 銷 撥 款 程 序 現 持 續 進 行行 中 ) 三 本 案 本 府 社 會 局 經 檢 討, 爾 後 發 通 知 書 給 民 眾 宜 更更 為 嚴 謹, 並 做 風 險 評 估 : 需 考 量量 內 容 寄 出 時 間 及 預 估 正 負 效 益 之 比 例例 等, 以 免 衍 生 負 面 影 響 而 減 損 本 府 ( 社 會 局 ) 照 顧 市 民 之 美 意 三 問 : 因 應 老 年年 人 口 急 速 增 加, 市 府 積 極 推 動 一 區 一 日 照 中 心, 惟 目 前 本 市 12 行行 政 區, 僅 北北 投 區 尚 未 設 置, 雖 規 劃 於 北北 投 區 奇 岩 新 社 區 設 置 老 人 服 務 中 心, 惟 土 地 徵 收 及 規 劃 建 造 恐 耗 時 費 日, 實 緩 不不 濟 急, 本 席 曾 於 上 會 期 建 議 將 北北 投 區 台 北北 攝 影 中 心 改 建 為 老 人 日 照 中 心, 惟 迄 今 毫 無 進 展, 請 檢 討 另 刻 正 興 建 之 北北 投 區 觀 光 醫 療 暨 健 康 保 健 中 心 工 程, 亦 請 積 極 研 議 提 供 場 地 作 為 老 人 日 照 中 心 之 可 能 性, 並 於 2 週 內 提 送 評 估 報 告 供 參參 答 : 一 貴 席 建 議 將 北北 投 區 台 北北 攝 影 中 心 改 建 為 老 人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一 節, 目 前 該 中 心 係 規 劃 為 親 子 館 及 托 嬰 中 心 二 貴 席 另 建 議 評 估 興 建 中 之 北北 投 區 觀 光 醫 療 暨 健 康 保 健 中 心 提 供 場 地 作 為 老 人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之 可 行行 性, 經 進 一 步 洽 詢 本 府 衛 生 局 得 知, 該 中 心 已 依 促 參參 法 辦 理理, 並 於 100 年年 簽 訂 合 約, 目 前 已 無 法 提 供 場 地 作 老 人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2456
41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3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1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簡 余 晏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1 日 速 記 : 鍾 曉 春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第 3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 李 慶 鋒 議 員 陳 建 銘 議 員 簡 余 晏 議 員 等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請 開 始 李 議 員 慶 鋒 : 請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本 席 前 幾 天 曾 與 局 長 討 論 過 勞勞 工 的 就 業 問 題, 這 幾 年年 因 為 景 氣 欠 佳, 中 央 政 府 的 施 政 亂 無 章 法, 民 間 可 以 說說 是 哀 鴻 遍 野, 很 多 人 都 擔 心 找 不不 到 工 作, 有 工 作 的 則 擔 心 明 天 就 被 遣 散 了了 因 為 最 近 有 大 量量 解 僱 員 工 的 重 大 事 件 發 生, 因 此 本 席 調 閱 了了 一 些 資 料料, 發 現 這 幾 年年 來來 這 樣 的 現 象 還 滿 嚴 重 的, 而 局 長 之 前 也 掌 握 到 訊 息 根 據 統 計 資 料料 顯 示, 前 年年 一 整 年年 的 通 報 件 數數 為 12 件, 資 遣 人 數數 為 485 人, 當 年年 因 為 違 法 大 量量 解 雇 勞勞 工 而 被 裁 罰 的 廠 商 有 1 家 去 年年 通 報 件 數數 增 加 為 35 件, 這 是 前 年年 的 3 倍, 資 遣 人 數數 達 到 1,535 人, 這 也 是 前 年年 人 數數 的 三 倍 多, 但 卻 沒 有 廠 商 受 到 裁 罰 今 年年 1 月 至 9 月 的 通 報 件 數數 已 高 達 58 件, 接 下 來來 的 月 這 3 個 月 還 不不 知 道 會 有 什 麼 樣 的 狀 況 發 生, 不不 過 58 件 已 經 超 過 去 年年 與 前 年年 的 通 報 總 件 數數, 今 年年 資 遣 人 數數 高 達 1,685 人, 這 也 超 過 去 年年 的 資 遣 人 數數, 而 裁 罰 件 數數 為 2 件, 這 些 都 是 背 景 資 料料 勞 工 局 長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當 然 我 們 也 了了 解 業 者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有 一 定 的 法 定 程 序, 相 信 勞勞 工 局 同 仁 非 常 清 楚 這 樣 的 程 序 以 這 3 年年 的 數數 據 資 料料 來來 看, 通 報 件 數數 從 12 件 變 成 35 件, 再 變 成 58 件 ; 資 遣 人 數數 從 485 人 變 成 1,535 人, 再 變 成 1,685 人, 可 以 說說 是 逐 年年 上 升, 但 3 年年 裁 罰 的 總 件 數數 只 有 3 件 這 是 因 為 業 者 廠 商 都 非 常 守 法 遵 照 勞勞 工 保 護 法 規 定, 做 到 事 前 通 知 協 商, 因 此 裁 罰 的 件 數數 才 會 這 麼 少? 陳 局 長 業 鑫 : 事 實 上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保 護 法 是 在 民 國 97 年年 才 開 始 生 效, 確 實 一 開 始 很 多 公 司 企 業 不不 是 很 瞭 解 這 樣 的 程 序, 包 含 業 者 聘 請 的 律 師 也 不不 是 很 瞭 解, 這 部 分 可 以 請 議 員 看 看 前 幾 年年 裁 罰 的 件 數數 確 實 這 2 年年 裁 罰 件 數數 有 比 較 少, 這 是 因 為 勞勞 工 局 一 直 很 努 力力 在 宣 導, 若若 是 有 依 照 就 業 服 務 法 通 報 勞勞 工 局, 勞勞 工 局 便 會 在 第 一 時 間 去 了了 解, 若若 是 有 構 成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的 要 件 時, 我 們 都 會 告 知 業 者, 因 此 大 部 分 的 事 業 單 位 都 2457
42 會 主 動 配 合, 依 照 相 關 的 法 定 程 序 執 行行 李 議 員 慶 鋒 : 有 可 能 是 新 法 上 路路 時, 事 業 單 位 不不 了了 解 規 定, 過 了了 幾 年年 之 後 就 比 較 了了 解, 因 此 局 長 認 為 勞勞 工 局 沒 有 不不 積 極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本 席 最 近 看 了了 一 個 與 媒 體 工 作 者 有 關 的 個 案, 就 是 眾 所 皆 知 的 壹 傳 媒 併 購 案, 業 者 公 告 將 分 批 資 遣 504 人 本 席 好 奇 的 是 這 樣 的 作 法 是 否 符 合 大 量量 解 僱 的 定 義? 業 者 是 否 有 進 行行 事 先 通 知 協 商 的 程 序? 陳 局 長 業 鑫 : 勞勞 工 局 是 在 10 月 1 日 收 到 壹 傳 媒 集 團 所 隸 屬 的 壹 電 視 與 壹 多 媒 體, 這 2 家 公 司 依 照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保 護 法 第 4 條 的 規 定 向 勞勞 工 局 通 報 其 中 壹 多 媒 體 這 家 公 司 的 員 工 總 數數 為 256 人, 預 計 分 批 解 僱 204 人, 這 已 經 符 合 大 量量 解 僱 的 定 義 另 外 壹 傳 媒 電 視 員 工 總 數數 有 990 人, 預 計 解 僱 300 人, 這 也 是 符 合 大 量量 解 僱 的 規 定 門 檻, 不不 過 已 經 在 10 月 1 日 資 遣 100 名 員 工, 後 續 會 依 照 計 畫 進 行行 資 遣 李 議 員 慶 鋒 : 從 通 報 的 內 容 來來 看, 初 步 認 定 是 符 合 大 量量 解 僱?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符 合 大 量量 解 僱 的 門 檻, 不不 過 程 序 上 可 能 會 違 法 李 議 員 慶 鋒 : 勞勞 工 局 在 程 序 上 還 要 進 一 步 去 認 定, 在 執 法 細 節 上 或 許 要 求 較 為 嚴 格, 外 界 很 難 理理 解, 本 席 也 很 難 理理 解 如 果 業 者 通 報 當 天 就 已 經 解 僱 100 名 員 工, 這 不不 是 明 顯 違 法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從 行行 事 要 件 上 來來 看 是 如 此, 也 因 為 如 此 在 當 天 第 一 時 間 就 請 勞勞 動 檢 查 處 同 仁 去 進 行行 了了 解 其 實 有 時 候 事 業 單 位 與 業 者 對 於 資 遣 的 生 效 日 與 法 律 上 的 規 定 是 有 些 差 別, 例例 如 在 10 月 1 日 給 員 工 2 個 月 的 工 資, 然 後 告 訴 員 工 不不 用 來來 上 班, 這 也 是 符 合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保 護 法 在 60 天 前 通 報 的 規 定 勞勞 工 局 在 這 方 面 有 進 行行 勞勞 動 檢 查, 以 及 請 業 者 陳 述 意 見見, 如 果 不不 是 剛 剛 所 描 述 的 情 形, 如 果 是 當 天 生 效, 而 勞勞 動 契 約 也 是 在 當 天 發 生 法 律 效 力力, 就 有 可 能 因 違 法 而 被 裁 罰 李 議 員 慶 鋒 : 現 行行 法 律 的 規 定 是 以 支 付 資 遣 日 及 勞勞 動 條 件 的 解 除 為 準 嗎? 就 是 2 個 月 之 後 就 可 以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就 是 以 勞勞 動 契 約 的 終 止 日 為 準 李 議 員 慶 鋒 : 所 以 當 天 解 僱 然 後 告 知 2 個 月 後 不不 用 來來 上 班, 這 樣 就 可 以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也 可 以, 其 實 依 照 最 高 法 院 的 見見 解, 雇 主 有 支 付 工 資 對 價 的 義 務, 但 是 沒 有 受 領領 勞勞 務 給 付 的 義 務, 也 就 是 說說 可 以 要 求 勞勞 工 在 這 段 時 間 不不 要 來來 公 司 上 班 2458
43 李 議 員 慶 鋒 : 這 與 一 般 的 資 遣 有 何 差 別? 陳 局 長 業 鑫 : 還 是 要 依 照 勞勞 動 基 準 法 的 規 定, 也 就 是 說說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是 一 個 程 序 規 定, 如 果 符 合 這 樣 的 規 定, 就 要 向 勞勞 動 主 管 機 關 來來 通 報 但 這 些 解 僱 勞勞 工 是 否 具 體 構 成 資 遣 事 由, 這 就 要 回 歸 勞勞 基 法 第 11 條 的 規 定 李 議 員 慶 鋒 : 陳 局 長 你 有 很 好 的 法 律 素 養, 但 擔 任 勞勞 工 局 局 長 也 很 久 了了, 本 席 有 些 看 法 與 局 長 不不 同, 希 望 局 長 能 加 把 勁 剛 剛 提 到 如 果 認 定 屬 於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但 在 法 律 的 見見 解 上 可 能 違 法, 也 可 能 不不 違 法, 因 此 本 席 特 別 請 教 局 長, 這 與 一 般 的 資 遣 有 何 不不 同? 這 當 然 不不 一 樣, 立立 法 一 定 有 其 目 的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李 議 員 慶 鋒 : 為 何 要 特 別 針 對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因 為 這 對 社 會 經 濟 影 響 特 別 的 重 大 因 此 業 者 對 於 勞勞 動 主 管 機 關 的 通 報, 不不 僅 是 行行 政 通 報 責 任, 而 是 相 對 要 負 起 事 先 通 知 協 商, 因 此 勞勞 工 局 要 守 住 這 樣 的 立立 法 精 神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局 長 對 於 這 個 案 子 有 要 求 業 者 提 出 書 面 說說 明, 現 在 已 經 是 10 月 11 日 了了, 也 過 了了 11 天, 業 者 的 書 面 說說 明 已 經 送 到 勞勞 工 局 了了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業 者 最 後 說說 明 的 期 限 是 文 到 7 日 內 要 提 出, 所 以 這 要 看 郵 寄 的 時 間 李 議 員 慶 鋒 : 應 該 這 幾 天 會 收 到 業 者 的 書 面 說說 明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李 議 員 慶 鋒 : 本 席 要 求 局 長, 我 也 沒 有 特 殊 的 偏 見見,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的 情 形 越 來來 越 多, 資 遣 人 數數 也 越 來來 越 多, 當 然 勞勞 工 局 也 做 了了 很 多 的 努 力力, 如 就 業 輔 導 與 其 他 法 令令 的 宣 導 這 些 暫 且 不不 談, 先 把 焦 點 集 中 在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的 情 形 上 事 實 上 裁 罰 也 不不 是 本 席 所 想 要, 但 如 果 不不 能 給 大 企 業 的 經 營 者, 在 面 對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時, 行行 政 部 門 若若 不不 能 以 強 硬 立立 場 來來 表 達 捍 衛 勞勞 工 權 益 時, 這 就 非 常 糟 糕 了了 最 近 大 家 都 在 討 論 公 務 人 員 與 勞勞 工 的 處 境 不不 同, 景 氣 不不 好 時, 遭 殃 的 大 都 是 勞勞 工 朋 友, 現 在 又 要 擔 心 勞勞 保 基 金金 會 破 產 但 是 公 務 人 員 不不 用 擔 心 公 保 基 金金, 因 為 就 算 公 保 基 金金 虧 損, 政 府 還 是 會 想 辦 法 彌 補, 只 不不 過 加 薪 就 有 困 難, 更更 不不 用 擔 心 會 沒 有 工 作 因 此 局 長 與 市 政 府 要 確 實 去 捍 衛 勞勞 工 朋 友 的 權 益, 可 以 做 到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誠 如 剛 剛 議 員 所 提, 其 實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保 護 法 重 點 就 是 要 保 護 勞勞 工, 現 在 這 2 家 公 司 將 解 僱 計 畫 送 至 勞勞 工 局, 我 們 接 著 就 是 要 回 歸 勞勞 動 基 準 法 因 為 這 2 家 公 司 2459
44 資 遣 員 工 的 實 質 理理 由, 其 中 一 家 要 結 束 營 運, 另 一 家 是 業 務 虧 損 因 此 勞勞 工 局 會 去 查 結 束 營 運 是 否 屬 實, 因 此 會 要 求 業 者 提 供 結 束 營 運 的 計 畫, 另 外 也 會 查 解 僱 勞勞 工 與 結 束 營 運 的 業 務 有 沒 有 相 關 其 實 在 去 年年 英 業 達 的 案 子 中, 勞勞 工 局 也 是 做 了了 相 同 的 調 查, 現 在 壹 電 視 以 業 務 虧 損 為 由 解 僱 勞勞 工, 而 壹 電 視 在 香 港 是 上 市 公 司, 因 此 勞勞 工 局 要 求 壹 電 視 提 出 完 整 的 財 務 報 表, 接 著 再 看 這 些 被 資 遣 的 員 工 是 否 與 改 善 財 務 有 直 接 的 關 聯聯 勞勞 工 局 針 對 這 部 分 都 會 進 行行 實 質 的 認 定, 而 不不 是 業 者 說說 了了 就 算 所 以 我 們 會 從 勞勞 基 法 第 11 條 規 定 的 資 遣 事 由, 嚴 格 要 求 業 者 要 盡 到 說說 明 的 義 務 李 議 員 慶 鋒 : 基 於 時 間 的 關 係, 有 關 這 件 事 情 或 是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我 們 從 2 個 層 面 來來 看, 一 個 是 局 長 所 提 保 護 勞勞 工 一 事, 當 然 公 司 企 業 經 營 不不 善, 如 果 要 資 遣 或 解 僱 勞勞 工, 就 要 依 法 來來 進 行行, 不不 過 還 是 要 盡 到 後 續 保 護 的 責 任 另 外 本 席 要 提 醒 局 長, 這 是 眾 所 矚 目 的 事 情, 不不 要 因 為 是 媒 體 產 業 的 特 殊 身 分, 局 長 就 不不 敢 對 違 規 的 部 分 進 行行 裁 罰, 可 以 做 到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我 可 以 承 諾 議 員, 絕 對 比 照 資 遣 個 案 的 平 常 心 來來 處 理理 這 件 事 情 李 議 員 慶 鋒 : 謝 謝 陳 局 長, 時 間 暫 停 請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上 臺 備 詢 本 席 好 像 是 第 一 次 質 詢 楊 主 任 委 員, 不不 過 市 政 府 各 單 位 是 一 體 的, 有 些 局 處 似 乎 缺 乏 別 人 的 關 心, 雖 然 本 席 很 支 持 你 們, 但 若若 不不 即 時 提 點, 恐 怕 會 出 狀 況, 所 以 之 前 本 席 才 會 對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提 出 質 詢, 也 請 業 務 單 位 趕 快 準 備 資 料料 本 席 對 於 原 民 風 味 館 的 營 運 百 思 不不 解, 如 果 業 務 單 位 有 相 關 資 料料, 請 儘 快 提 供 給 楊 主 委 參參 考 原 民 風 味 館 也 是 當 初 花 博 場 館 的 其 中 之 一, 本 席 看 了了 一 下 原 民 風 味 館 相 關 的 營 運 情 形, 在 參參 觀 人 數數 方 面 是 不不 盡 理理 想 在 重 新 委 外 營 運 之 前, 每 月 的 平 均 參參 觀 人 數數 有 4,155 人, 在 委 外 營 運 之 後, 每 月 的 平 均 參參 觀 人 數數 有 4,552 人, 增 加 比 例例 約 有 9 %, 表 面 看 起 來來 還 不不 錯, 但 還 是 沒 有 達 到 當 初 招 標 時, 服 務 廠 商 承 諾 的 各 種 量量 化 質 化 的 指 標, 服 務 廠 商 是 希 望 增 加 30% 另 外 在 營 收 的 部 分, 本 席 從 所 調 閱 的 資 料料 做 了了 統 計, 請 主 委 看 一 下 在 3 月 份 辦 理理 招 標,4 月 份 開 始 營 運, 到 現 在 為 止, 已 經 有 5 個 月 的 時 間, 營 收 金金 額 分 別 為 45 萬 元 34 萬 元 43 萬 元 45 萬 元 65 萬 元 另 外 一 項 參參 考 數數 字 是 人 事 支 出 的 部 分, 分 別 為 35 萬 元 44 萬 元 46 萬 元 42 萬 元 46 萬 元 營 收 金金 額 大 約 在 34 萬 元 至 65 萬 元 之 間, 其 中 8 月 份 的 營 收 有 65 萬 元, 這 還 不不 錯 以 上 2 個 數數 據 資 料料, 一 是 參參 觀 的 人 數數, 一 是 營 收 的 金金 額, 當 然 原 民 風 味 館 不不 是 以 營 利利 為 目 標, 還 可 以 有 討 論 的 空 間 以 下 部 分 如 果 楊 主 委 知 道 就 可 以 直 接 說說 明, 否 則 就 是 會 後 做 一 些 書 面 資 料料 的 補 充, 往 後 有 機 會 再 做 討 論 首 先 本 席 對 於 這 個 標 案 有 點 好 奇, 因 為 找 不不 到 市 政 府 的 標 案 中 有 類類 似 的 委 外 模 式, 就 是 場 館 不不 用 收 租 金金 權 利利 金金, 廠 商 營 收 若若 有 盈 餘, 也 不不 用 提 供 任 何 的 回 饋 給 市 政 府, 但 市 政 府 卻 編 列列 了了 價 金金 給 廠 商 因 此 本 席 去 了了 解 你 們 編 了了 多 少 價 金金 給 廠 商? 又 是 如 何 計 算? 等 看 到 契 約 之 後, 才 發 現 這 是 我 第 一 次 看 到 這 樣 的 契 約, 市 政 府 處 理理 標 案 一 定 會 有 招 標 公 告, 之 後 再 徵 求 服 務 建 議 書, 等 有 了了 服 務 建 議 書 之 後, 再 決 定 要 採 用 那 一 種 方 式 後 決 標, 接 著 就 是 簽 訂 契 約, 然 後 按 約 執 行行 計 畫 原 民 風 味 館 委 外 經 營 契 約 書 第 2 條 履 約 標 的 : 廠 商 應 給 付 之 標 的 及 工 作 事 項 ( 由 機 關 於 招 標 時 載 明 ):( 原 民 風 味 館 委 託 營 運 採 購 案 ) 詳 如 服 務 建 議 書 這 是 哪 門 子 的 契 約 型 2460
45 式? 我 要 看 契 約 就 是 想 要 知 道 履 約 標 的 以 及 工 作 事 項, 接 著 看 契 約 第 3 條 價 金金 之 給 付 情 形, 結 果 什 麼 也 看 不不 到 後 來來 查 了了 之 後 才 知 道, 這 個 案 子 是 以 每 年年 649 萬 元 委 託 廠 商 營 運 至 2014 年年, 對 吧?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是 3 年年 的 委 託 案 李 議 員 慶 鋒 : 1 年年 是 649 萬 元 的 價 金金, 對 吧?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對, 這 也 是 決 標 金金 額 李 議 員 慶 鋒 : 為 什 麼 這 些 金金 額 在 契 約 內 看 不不 到? 這 樣 的 契 約 還 能 用 嗎?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在 履 約 標 的 的 部 分, 我 們 可 能 寫 得 太 過 簡 單 與 籠 統, 事 實 上 這 是 委 託 勞勞 務 服 務 的 案 子, 履 約 標 的 就 在 招 標 文 件 中 的 徵 求 服 務 建 議 書 的 需 求 說說 明, 當 中 就 將 希 望 營 運 團 隊 要 做 的 事 項 規 範 得 很 清 楚 營 運 團 隊 在 投 標 時, 一 定 會 提 供 一 些 加 值 的 服 務, 因 此 履 約 標 的 除 了了 服 務 需 求 與 招 標 文 件 所 明 定 之 外, 還 有 服 務 建 議 書 所 提 的 部 分 李 議 員 慶 鋒 : 請 楊 主 委 放 心, 本 席 對 妳 的 態 度度 是 很 客 氣, 不不 過 往 後 不不 可 以 再 這 樣 做, 絕 對 不不 可 以 在 履 約 契 約 書 中 出 現 標 的 與 工 作 事 項 要 去 看 招 標 文 件 或 服 務 建 議 書 萬 一 將 來來 發 生 履 約 爭 議, 到 底 要 參參 考 招 標 文 件 服 務 建 議 書 或 是 契 約?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謝 謝 議 員 的 提 醒, 我 們 在 履 約 標 的 的 內 容 上, 確 實 寫 的 過 於 簡 單, 日 後 在 招 標 文 件 上 李 議 員 慶 鋒 : 不不 只 是 過 於 簡 單, 而 且 是 太 簡 單 了了 本 席 看 了了 契 約 還 要 東 查 西 查 才 知 道 每 年年 價 金金 為 649 萬 元, 並 且 是 連連 續 3 年年 契 約 第 4 條 規 定 契 約 價 金金 之 調 整, 如 果 廠 商 營 業 額 沒 有 達 到 規 定 的 標 準, 就 要 減 價 支 付 至 於 減 價 的 方 式 就 是 把 設 定 標 準 與 營 運 成 績 的 差 額 乘 以 2%, 接 著 再 除 以 2% 減 價 金金 額 的 違 約 金金, 例例 如 假 設 每 個 月 營 運 額 為 新 臺 幣 60 萬 元 整, 如 果 平 均 營 業 額 為 50 萬 元, 那 計 算 方 式 為 60 萬 元 減 50 萬 元 後 再 乘 以 2%, 就 是 2,000 元, 這 也 就 是 該 月 的 扣 除 金金 額, 而 罰 金金 的 部 分 還 要 乘 以 2%, 那 就 更更 少 了了, 因 此 先 不不 計 算 天 底 下 哪 有 這 麼 好 康 的 生 意? 如 果 營 業 額 為 零, 請 主 委 算 給 本 席 看, 扣 除 金金 額 為 多 少 錢?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原 本 在 招 標 時 所 設 定 的 營 業 額 標 準 為 50 萬 元, 而 廠 商 在 投 標 時 表 示 可 以 達 到 60 萬 元, 因 此 簽 約 時 計 算 金金 額 就 以 60 萬 原 來來 做 計 算 李 議 員 慶 鋒 : 這 有 2 個 問 題, 第 1 營 業 額 設 定 的 標 準 是 50 萬 元 或 是 60 萬 元? 因 為 服 務 建 議 書 是 寫 50 萬 元, 而 契 約 中 沒 有 設 定 標 準, 只 在 試 算 時 表 示 假 設 廠 商 未 達 設 定 標 準 ( 新 臺 幣 60 萬 元 整 ), 可 是 契 約 中 又 說說 要 參參 考 服 務 建 議 書, 而 服 務 建 議 書 設 定 的 標 準 是 50 萬 元 2461
46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廠 商 的 服 務 建 議 書 是 設 定 60 萬 元 李 議 員 慶 鋒 : 這 是 第 1 個 可 能 發 生 認 知 不不 清 的 地 方 第 2 這 是 誰 教 你 們 設 這 樣 的 標 案? 如 果 這 個 月 都 沒 有 營 業 額, 那 會 被 罰 多 少 錢?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們 所 設 定 每 個 月 營 業 額 是 全 年年 度度 平 均 的 月 營 業 額, 其 實 從 4 月 份 到 現 在 未 達 到 60 萬 元 的 部 分, 我 們 還 未 進 行行 價 金金 的 扣 減, 而 是 到 最 後 一 期, 再 把 營 業 額 做 平 均 李 議 員 慶 鋒 : 如 果 營 業 額 做 不不 到 設 定 標 準, 廠 商 就 要 想 辦 法 去 增 加 參參 觀 的 人 數數 與 營 運 的 金金 額, 因 此 希 望 這 樣 的 設 定 是 具 有 鼓 勵 性 質, 但 是 看 來來 似 乎 做 不不 到, 不不 過 廠 商 還 是 勉 強 在 做 或 許 這 樣 說說 很 荒 謬, 但 如 果 廠 商 的 營 業 額 為 0 呢?60 萬 元 減 零 後 再 乘 以 2%, 減 價 金金 額 為 1 萬 2,000 元, 所 以 本 席 才 會 說說 這 個 標 案 設 計 的 大 有 問 題, 如 果 廠 商 打 履 約 訴 訟, 你 們 一 定 不不 會 贏 設 定 標 準 為 60 萬 元, 如 果 有 一 個 月 的 營 業 額 為 0, 那 依 照 契 約 要 怎 麼 減 價 呢? 就 是 60 萬 元 減 零 後 再 乘 以 2%, 也 就 是 1 萬 2,000 元, 如 果 每 個 月 都 不不 做 生 意,1 年年 也 不不 過 14 萬 4,000 元, 到 底 是 誰 教 你 們 這 樣 的 計 價 方 式?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不不 是 有 人 指 導, 當 初 在 規 劃 時, 確 實 沒 有 想 到 營 業 額 為 0 的 情 形, 原 本 計 算 的 標 準 是 每 個 月 營 業 額 為 50 萬 元, 這 也 是 根 據 去 年年 試 營 運 後 的 結 果 所 訂, 因 此 認 為 這 應 該 可 以 達 到 的 在 整 個 招 標 文 件 與 服 務 建 議 書 中, 對 於 廠 商 未 達 到 工 作 項 目 應 達 成 的 部 分, 也 都 訂 有 罰 則 與 違 約 金金 李 議 員 慶 鋒 : 你 們 訂 的 罰 則 很 好 笑, 這 個 案 子 總 共 有 多 少 家 廠 商 投 標?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應 該 有 3 家 以 上 李 議 員 慶 鋒 : 在 結 束 這 個 議 題 之 前, 我 常 提 到 市 政 府 官 員 可 以 defense( 辯 護 ) 你 們 的 政 策, 而 市 政 府 官 員 本 來來 就 是 要 為 政 策 辯 護, 但 不不 要 為 了了 defense 而 defense, 否 則 遲 早 會 出 問 題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謝 謝 議 員 的 提 醒, 也 向 議 員 說說 明, 雖 然 這 個 案 子 是 一 標 3 年年, 但 在 年年 底 進 行行 後 續 擴 充 時, 我 們 可 以 針 對 契 約 做 檢 討 李 議 員 慶 鋒 : 其 實 本 席 不不 想 漏 你 的 氣, 是 因 為 不不 想 要 罵 人, 主 委 要 去 檢 討 這 個 案 子 是 如 何 設 計? 在 場 有 很 多 市 政 府 的 官 員, 每 個 局 處 都 有 自 己 所 屬 的 勞勞 務 採 購 委 外 經 營 或 是 工 程 採 購 案 本 席 要 強 調 第 1 這 個 標 案 1 年年 有 649 萬 元 的 契 約 金金, 而 且 是 執 行行 3 年年, 如 果 議 員 在 契 約 上 看 不不 到 價 金金, 這 是 很 荒 謬 的 事 情, 有 哪 個 契 約 會 要 人 去 參參 考 服 務 建 議 書 投 標 公 告? 沒 有 人 會 制 定 這 樣 的 契 約 第 2 1 年年 649 萬 元 的 這 種 標 案, 違 約 金金 與 減 價 支 付 的 標 準 是 用 每 個 月 的 營 業 額 計 算, 可 是 目 前 廠 商 的 營 運 似 乎 不不 2462
47 是 很 理理 想, 不不 過 每 個 月 也 只 是 扣 幾 千 元 而 已 本 席 剛 剛 所 舉 的 例例 子 雖 然 極 端, 但 這 是 要 提 醒 主 委, 這 樣 的 方 式 是 否 合 理理? 如 果 廠 商 都 不不 做 生 意, 市 政 府 每 個 月 也 只 能 扣 廠 商 1 萬 2,000 元, 這 樣 當 然 不不 合 理理, 不不 過 廠 商 也 不不 會 這 樣 做 但 市 政 府 怎 麼 會 設 計 出 一 個 不不 合 理理 的 標 案 呢? 第 3 如 果 這 個 案 子 是 建 立立 在 不不 合 理理 的 價 金金 支 付 與 扣 除 違 約 金金 上, 而 且 還 沒 有 收 取 租 金金 權 利利 金金, 廠 商 獲 利利 也 不不 用 回 饋 市 政 府, 基 本 的 設 施 維 護 還 由 原 民 會 負 責, 其 中 包 含 警 衛 電 子 保 全 清 潔 修 繕 雜 項 支 出 等 等 天 底 下 怎 麼 會 有 這 麼 好 的 事 情?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部 分 我 要 向 議 員 說說 明, 契 約 中 有 明 定, 廠 商 是 進 行行 勞勞 務 服 務, 因 此 不不 可 能 有 獲 利利, 廠 商 做 多 少 事, 我 們 就 付 多 少 錢, 所 有 的 營 利利 都 歸 市 府 所 有, 這 在 契 約 條 文 中 是 有 明 定, 基 本 上 我 們 還 是 要 維 護 市 政 府 的 權 益 李 議 員 慶 鋒 : 請 主 委 回 去 之 後, 重 新 review 一 下 契 約 內 容, 現 在 祕 書 處 陳 秘 書 長 也 在 現 場, 本 席 拜 託 陳 秘 書 長 協 助 楊 主 委, 很 多 事 務 還 是 要 上 軌 道, 本 席 從 來來 沒 有 看 過 如 此 奇 怪 的 契 約 廠 商 在 服 務 建 議 書 中 提 到 很 多 的 服 務 指 標, 最 後 要 提 醒 局 長, 當 中 有 很 多 量量 化 指 標 與 質 化 指 標, 在 量量 化 指 標 的 第 3 項 : 風 味 館 整 個 月 營 收 60 萬 元 以 上 第 4 項 : 國 內 外 參參 訪 人 次 提 昇 30% 目 前 顯 然 都 未 達 到 在 契 約 執 行行 的 過 程 中, 對 於 廠 商 應 該 達 成 的 契 約 指 標, 請 主 委 要 去 要 求 廠 商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因 為 這 個 案 子 是 3 年年 的 契 約, 而 現 在 是 第 1 年年, 這 個 案 子 有 不不 合 理理 的 地 方, 不不 管 是 行行 事 價 金金 的 給 付 違 約 的 處 罰 勞勞 務 委 外 真 正 的 目 的 等, 都 要 重 新 去 思 考 本 席 無 法 直 接 針 對 原 民 會, 因 為 風 味 館 也 是 從 市 政 府 移 撥 而 來來, 在 這 樣 的 情 形 下, 本 席 可 以 向 秘 書 長 表 達 看 法, 收 了了 場 館 之 後 也 不不 知 道 要 做 什 麼 用? 如 果 仔 細 去 思 考 這 個 標 案, 當 然 還 是 有 些 內 容, 例例 如 鼓 勵 原 住 民 文 創 就 業 等 都 是 正 面 可 是 這 個 案 子 是 政 府 花 錢, 卻 不不 收 租 金金 權 利利 金金, 標 的 只 有 一 個 就 是 每 個 月 營 業 額 為 60 萬 元, 如 果 廠 商 沒 有 達 到 標 準 就 扣 錢 目 的 為 何? 本 席 認 為 局 長 要 重 新 思 考 一 下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了了 解 李 議 員 慶 鋒 : 否 則 就 很 難 評 價 廠 商 做 得 好 不不 好, 講 白 就 是 政 府 給 錢, 不不 管 廠 商 虧 錢 或 賺 錢 都 沒 有 關 係, 本 席 認 為 這 樣 做 不不 是 辦 法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會 後 會 到 議 員 辦 公 室 就 細 節 部 分 向 議 員 說說 明, 其 實 在 提 供 資 料料 時, 有 很 多 細 節 的 資 料料 並 不不 是 很 完 整 李 議 員 慶 鋒 : 有 些 資 料料 很 完 整, 所 以 才 會 認 為 很 荒 謬, 該 檢 討 就 檢 討, 該 說說 明 就 會 後 說說 明 吧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是 2463
48 陳 議 員 建 銘 :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殯 葬 管 理理 處 吳 處 長 上 臺 備 詢 2 位 應 該 常 常 看 見見 這 種 輓 聯聯 吧? 民 政 局 是 陳 議 員 建 銘 : 這 種 輓 聯聯 在 殯 儀 館 出 現 的 次 數數 有 多 少? 是 不不 是 非 常 的 高? 每 一 個 廳 館 一 定 會 有 民 意 代 表 或 是 政 要 所 出 示 的 輓 聯聯, 你 們 知 道 這 種 輓 聯聯 是 用 什 麼 樣 的 材 質 製 作?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 不不 織 布 陳 議 員 建 銘 : 環 保 嗎? 吳 處 長 坤 宏 : 不不 環 保 陳 議 員 建 銘 : 一 點 也 不不 環 保, 因 此 在 我 們 要 求 之 下, 殯 儀 館 也 從 善 如 流流 設 置 了了 電 子 輓 聯聯 的 設 備, 這 方 面 本 席 給 予 肯 定 這 種 不不 織 布 的 輓 聯聯 沒 辦 法 recycle( 回 收 ), 而 且 還 不不 能 用 一 般 的 垃 圾 處 理理, 要 進 行行 特 殊 的 垃 圾 處 理理 根 據 本 席 統 計, 這 樣 一 張 輓 聯聯 約 2 平 方 米, 每 天 殯 儀 館 4 個 場 次 用 下 來來, 大 約 要 用 掉 1,500 張,1 年年 大 約 要 用 掉 50 萬 張 以 上 如 果 用 面 積 計 算,1 年年 總 共 的 面 積 超 過 100 公 頃, 也 就 是 大 於 25 個 國 父 紀 念念 館 的 面 積 未 來來 是 不不 是 由 民 政 局 主 導, 殯 葬 管 理理 處 來來 擴 大 電 子 輓 聯聯 的 使 用? 其 實 電 子 輓 聯聯 很 簡 單, 你 們 也 有 相 關 的 圖 片, 就 如 本 席 胸 前 的 LED 名 牌 一 樣, 既 簡 單 又 環 保, 可 以 隨 時 更更 改 名 稱 現 在 發 現 只 有 景 行行 廳 與 景 仰 廳 有 設 置 電 子 輓 聯聯 的 設 備, 其 他 還 未 有 規 劃, 不不 知 你 們 後 續 有 什 麼 樣 的 積 極 作 法? 非 常 感 謝 議 員 用 實 際 的 數數 據 來來 告 訴 我 們, 如 果 不不 用 電 子 輓 聯聯 而 是 使 用 不不 織 布 的 輓 聯聯, 這 對 環 保 有 非 常 大 的 影 響, 因 此 我 們 在 這 方 面 會 積 極 來來 推 動 目 前 是 使 用 試 辦 的 方 式 在 進 行行, 主 要 是 有 礙 於 民 俗, 因 此 只 在 1 館 與 2 館 的 景 行行 廳 與 景 仰 廳 有 設 置 電 子 輓 聯聯 陳 議 員 建 銘 : 這 與 當 初 推 動 土 葬 改 為 火 葬, 現 在 推 動 樹 灑 葬 一 樣, 若若 殯 儀 館 有 強 勢 的 作 為, 情 形 是 會 獲 得 改 善 的 只 要 民 意 代 表 可 以 接 受, 這 與 到 現 場 的 意 義 相 同, 就 如 同 殯 儀 館 火 葬 場 一 樣, 把 空 調 做 資 源 性 的 調 整, 社 會 的 評 價 還 是 會 給 予 肯 定, 因 此 好 的 政 策 就 要 積 極 來來 推 動 我 們 發 現 市 政 府 不不 是 沒 有 經 費 做 這 件 事 情, 因 為 在 聯聯 合 奠 祭 都 是 由 民 間 捐 款, 到 目 前 為 止, 已 有 一 千 三 百 九 十 多 萬 元 的 盈 餘 因 此 希 望 殯 葬 管 理理 處 有 更更 積 極 的 作 為, 如 擴 大 聯聯 合 奠 祭 的 使 用, 以 節 省省 相 關 的 支 出, 並 鼓 勵 節 約 不不 舖 張 另 外 相 關 設 備 改 善 部 分, 也 希 望 殯 葬 處 有 主 動 積 極 的 作 為, 這 些 錢 不不 要 變 成 市 政 府 的 小 金金 庫, 這 才 是 最 重 要 的 事 情, 千 萬 不不 要 把 民 間 的 愛 心 拿 出 來來 亂 用, 可 以 做 到 嗎? 是, 我 們 會 善 用 聯聯 合 奠 祭 的 捐 款 2464
49 陳 議 員 建 銘 : 本 席 必 須 要 告 訴 殯 葬 管 理理 處 吳 處 長, 今 年年 二 殯 是 不不 是 因 為 颱 風 帶 來來 土 石 流流 關 係, 造 成 一 些 館 廳 淹 水, 進 而 停 業 半 天? 吳 處 長 坤 宏 : 有 部 分 是 有 積 水 現 象, 後 來來 裝 設 抽 水 機 來來 抽 水 陳 議 員 建 銘 : 其 實 更更 嚴 重 的 問 題 不不 只 如 此, 因 為 你 們 為 了了 美 觀, 因 此 在 後 山 的 擋 土 牆 上 做 了了 一 些 裝 飾 板, 對 吧? 吳 處 長 坤 宏 : 是 陳 議 員 建 銘 : 如 果 擋 土 牆 有 龜 裂 崩 塌, 還 可 以 看 得 到 嗎? 所 以 不不 能 只 為 了了 美 觀, 就 不不 顧 工 作 人 員 的 生 命 安 全, 因 此 本 席 認 為 這 樣 的 作 為 應 該 謹 慎 的 進 行行 檢 討, 千 萬 不不 要 為 了了 美 觀 而 造 成 後 續 的 安 全 問 題, 也 希 望 近 期 能 看 到 更更 好 的 成 果 我 們 不不 排 斥 電 子 輓 聯聯 的 作 法, 不不 過 也 需 要 市 政 府 主 動 積 極 的 推 動 吳 處 長 坤 宏 : 因 為 輓 聯聯 的 風 俗 存 在 已 久, 現 在 則 是 在 測 試 設 備 系 統, 只 要 達 到 一 定 的 穩 定 程 度度, 我 們 就 會 全 面 來來 推 動 陳 議 員 建 銘 : 本 席 胸 前 的 LED 名 牌 已 經 用 了了 好 幾 年年, 也 都 沒 有 問 題 吳 處 長 坤 宏 : 電 子 輓 聯聯 設 備 是 透 過 網 路路 系 統, 因 此 我 們 要 如 何 克 服 網 路路 出 現 不不 穩 定 的 現 象, 等 這 個 問 題 解 決 之 後, 就 會 全 館 推 動 陳 議 員 建 銘 : 如 果 網 路路 不不 穩 定 是 問 題, 那 警 察 局 的 監 視 系 統 不不 就 都 不不 能 用 了了? 以 現 在 的 技 術 而 言, 網 路路 系 統 已 經 不不 是 問 題, 所 以 希 望 能 儘 快 來來 使 用, 可 以 嗎? 吳 處 長 坤 宏 : 是 陳 議 員 建 銘 : 各 里 辦 公 處 的 活 動 中 心 補 助 辦 法 為 何? 是 1 個 月 補 助 3 萬 元 嗎? 如 果 有 申 請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陳 議 員 建 銘 : 我 在 社 子 島 租 個 20 坪 的 里 辦 公 處 活 動 中 心 場 所, 局 長 認 為 需 要 多 少 錢?2 3 萬 元 應 該 有 剩 我 們 是 以 里 長 的 需 要 來來 申 請 陳 議 員 建 銘 : 如 果 是 租 在 大 安 區 的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那 大 概 需 要 多 少 錢? 如 果 里 長 有 實 際 上 的 需 要 就 可 以 申 請, 最 高 的 補 助 就 是 3 萬 元 2465
50 陳 議 員 建 銘 : 沒 錯, 最 高 3 萬 元 的 補 助 根 本 就 不不 敷 使 用, 如 果 在 外 雙 溪 的 山 上 或 是 在 社 子 島 租 20 坪 的 場 地, 那 3 萬 元 就 綽 綽 有 餘 ; 但 是 在 大 安 區 或 是 信 義 區 租 同 樣 大 小 的 場 地, 那 里 長 就 要 貼 老 本 了了, 又 不不 能 做 違 法 的 事 情 因 此 本 席 要 求 局 長 在 這 部 分 要 儘 快 進 行行 檢 討, 尤 其 是 不不 合 時 宜 的 法 令令 規 定 或 補 貼, 更更 應 該 檢 討 另 外 局 長 說說 要 給 免 費 的 門 牌, 現 在 的 進 度度 為 何? 北北 投 區 有 些 里 已 經 在 處 理理 中 陳 議 員 建 銘 : 我 們 是 要 求 全 面 進 行行 免 費 更更 換 門 牌, 至 少 1 樓樓 部 分 要 儘 快 完 成, 至 於 民 眾 自 己 花 69 元 所 購 買 的 門 牌, 也 要 退 還 市 民, 雖 然 這 是 小 錢, 但 不不 能 有 人 拿 免 費, 有 人 卻 要 自 己 花 錢, 這 是 公 平 性 的 問 題 二 十 多 年年 沒 有 更更 換 的 門 牌, 現 在 卻 要 民 眾 自 己 花 錢 購 買, 這 樣 做 不不 合 理理, 因 此 相 關 退 費 的 機 制 也 要 儘 快 擬 定 了了 解 陳 議 員 建 銘 : 福 袋 是 由 各 個 區 公 所 的 誰 負 責 發 放? 原 則 上 是 由 里 幹 事 到 戶 政 事 務 所 櫃 檯 領領 取 陳 議 員 建 銘 : 當 初 就 是 希 望 由 戶 政 事 務 所 的 櫃 檯 來來 發 放 福 袋, 現 在 卻 是 由 里 幹 事 或 是 里 長 來來 發 放 福 袋, 例例 如 本 席 的 助 理理 結 婚, 就 是 由 里 長 親 自 來來 發 放 福 袋, 而 且 還 帶 著 滿 臉 的 歉 意, 因 為 他 不不 能 包 禮 金金, 只 能 帶 著 福 袋 內 的 2 本 書 來來 如 果 參參 加 婚 禮 都 要 包 禮 金金, 里 長 也 受 不不 了了, 若若 是 由 局 長 來來 發 放 福 袋, 你 會 只 帶 福 袋, 還 是 會 另 外 再 加 上 禮 金金? 福 袋 內 有 一 份 伴 手 禮 陳 議 員 建 銘 : 就 是 2 本 書 不不 是 只 有 2 本 書, 另 外 還 有 1 份 伴 手 禮 陳 議 員 建 銘 : 應 該 是 讓 新 人 到 戶 政 事 務 所 的 櫃 檯 辦 理理 結 婚 註 冊 時, 由 櫃 檯 來來 發 放 福 袋, 不不 是 由 里 長 拿 著 福 袋 到 新 人 家 中, 這 讓 里 長 很 難 為 因 此 很 多 里 長 向 本 席 抱 怨 這 樣 的 情 形, 所 以 請 局 長 趕 快 調 整 一 下 制 度度 另 外 相 關 禮 金金 的 發 放, 如 重 陽 節 的 禮 金金 就 由 里 幹 事 發 放, 里 幹 事 似 乎 無 所 不不 能, 每 樣 事 情 都 要 他 們 來來 做, 就 算 是 定 點 發 放 也 有 危 險 性 為 何 不不 採 取 劃 撥 的 方 式, 直 接 將 禮 金金 劃 撥 到 領領 取 人 的 帳 戶 內? 現 在 外 縣 市 就 是 用 劃 撥 的 方 式 處 理理, 而 臺 北北 市 卻 要 里 幹 事 去 發 現 金金 有 時 候 到 了了 住 戶 家, 戶 長 已 經 六六 十 幾 歲, 戶 長 的 父 母 親 都 八 九 十 歲 了了, 結 果 重 陽 節 的 禮 金金 都 是 1,000 元 90 歲 給 1,000 元,70 歲 也 是 1,000 元, 這 樣 做 合 理理 嗎? 2466
51 里 幹 事 至 府 致 贈 重 陽 節 禮 金金 與 發 放 福 袋 是 同 樣 意 思, 這 是 一 種 親 善 的 訪 問 探 視, 里 幹 事 可 以 藉 此 機 會 到 老 人 家 中 陳 議 員 建 銘 : 那 別 縣 市 就 不不 親 善 了了, 只 有 臺 北北 市 最 親 善, 都 要 里 幹 事 親 力力 親 為 送 到 家 裡? 臺 北北 市 的 建 築 結 構 與 外 縣 市 不不 一 樣 陳 議 員 建 銘 : 臺 北北 市 的 公 務 員 操 不不 死? 里 幹 事 確 實 很 辛 苦 陳 議 員 建 銘 : 制 度度 需 要 調 整 或 變 革 時, 局 長 就 應 該 去 進 行行, 例例 如 5 都 發 放 重 陽 節 禮 金金 的 條 件, 當 中 就 屬 臺 北北 市 最 苛 刻, 要 70 歲 以 上 才 有, 而 且 還 是 一 律 1,000 元, 就 算 是 90 歲 也 是 1,000 元 社 會 局 局 長 也 在 現 場, 本 席 請 局 長 們 看 看 外 縣 市 的 標 準, 為 什 麼 臺 北北 市 與 其 他 縣 市 有 這 麼 大 的 落落 差? 雖 然 錢 不不 多, 但 這 是 心 情 的 問 題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進 行行 檢 討, 不不 過 到 目 前 為 止, 臺 北北 市 老 年年 人 的 照 顧 是 由 社 會 局 主 導 陳 議 員 建 銘 :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請 教 江 局 長, 為 何 做 不不 到? 臺 北北 市 舉 辦 世 大 運, 就 要 花 掉 億 元, 花 博 也 用 掉 一 百 多 億 元, 聽 障 奧 運 則 花 掉 3 40 億 元, 如 果 改 成 與 外 縣 市 一 樣 的 禮 金金 數數 額, 需 要 多 少 錢? 市 政 府 的 財 政 不不 能 負 擔 嗎? 市 政 府 每 年年 公 益 彩 帣 的 盈 餘 分 配, 都 只 用 掉 30 40%, 給 了了 錢 還 不不 會 用, 還 把 經 費 摳 得 要 死, 補 助 這 些 老 人 有 這 麼 困 難 嗎? 社 會 局 每 次 議 員 質 詢 都 會 提 出 這 個 問 題, 我 也 可 以 感 受 到 議 員 的 用 心, 禮 金金 的 發 放 是 一 項 政 策, 並 沒 有 法 定 規 定 因 此 政 策 的 決 策 過 程 中, 就 會 有 所 不不 同, 而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在 這 方 面, 則 是 認 定 這 是 一 次 性 的 發 放 心 意, 更更 重 要 的 是 把 經 費 用 在 服 務 上 陳 議 員 建 銘 : 那 別 的 縣 市 政 府 就 沒 有 這 樣 的 心 意?65 歲 以 上 就 可 以 申 請 退 休, 因 此 臺 灣 的 各 項 福 利利 制 度度, 都 是 以 65 歲 為 一 個 條 件 門 檻 每 個 縣 市 政 府 的 重 點 都 不不 同, 以 臺 北北 市 而 言, 在 服 務 上 是 屬 於 更更 高 層 次 的 照 護 陳 議 員 建 銘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重 點 就 是 花 億 元 去 舉 辦 世 大 運, 花 一 百 多 億 元 去 舉 辦 花 博, 但 老 人 的 社 會 福 祉 則 不不 是 重 點, 這 就 是 局 長 的 意 思? 以 臺 北北 市 而 言, 我 們 願 意 每 年年 365 天 來來 照 顧 市 民, 而 不不 是 1 天 的 幫 助 陳 議 員 建 銘 : 為 什 麼 每 年年 的 公 益 彩 卷 盈 餘 分 配 都 只 支 用 30 40%? 這 代 表 市 政 府 整 體 的 政 策 2467
52 規 劃 有 問 題? 臺 北北 市 市 民 意 外 險 不不 能 辦, 各 方 面 都 是 市 長 說說 了了 就 算 數數 郝 市 長 可 以 宣 布 補 助 因 風 災 受 害 的 屏 東 台 東 的 居 民? 這 是 動 用 那 方 面 的 經 費? 是 動 用 民 間 捐 款 陳 議 員 建 銘 : 這 也 是 市 長 說說 了了 就 可 以 動 用 嗎? 不不 是 市 長 動 用, 而 是 有 個 委 員 會 陳 議 員 建 銘 : 是 不不 是 市 長 說說 動 用 就 可 以 動 支? 不不 是, 要 經 過 委 員 會 同 意 通 過 才 可 以 動 支 陳 議 員 建 銘 : 要 經 過 委 員 會 同 意 通 過 才 可 以 動 支, 那 市 長 說說 的 話 都 是 屁 話! 這 件 事 情 是 有 界 定 的 陳 議 員 建 銘 : 既 然 是 要 委 員 會 同 意 通 過 才 可 以 動 用 的 錢, 市 長 怎 麼 可 以 說說 : 我 愛 怎 麼 花 就 怎 麼 花 而 且 還 是 沒 有 上 限 不不 是 這 樣 陳 議 員 建 銘 : 請 局 長 告 訴 市 長, 這 樣 的 作 法 是 錯 誤 的 示 範 這 是 經 過 非 常 審 慎 的 處 理理 陳 議 員 建 銘 : 民 間 的 捐 款 要 專 款 專 用 就 是 專 款 專 用 陳 議 員 建 銘 : 而 且 要 由 委 員 會 來來 管 理理, 不不 是 市 長 說說 要 給 誰 就 可 以 給 誰, 要 多 少 錢 就 給 多 少 錢, 市 長 做 了了 最 壞 的 示 範 不不 是, 之 前 就 做 過 很 多 程 序 上 的 了了 解 陳 議 員 建 銘 : 怎 麼 是 由 市 長 決 定? 之 前 我 們 做 了了 很 多 的 調 查, 市 長 是 在 事 後 才 知 道 陳 議 員 建 銘 : 市 長 可 以 隨 便 講 大 話 嗎? 本 席 要 求 徹 查 這 件 事 情, 研 考 會 也 要 針 對 制 度度 進 行行 檢 討 2468
53 都 有 經 過 合 法 的 程 序 陳 議 員 建 銘 : 社 會 局 有 哪 些 相 關 費 用 繳 納 是 可 以 透 過 便 利利 商 店 繳 費 的? 沒 有 陳 議 員 建 銘 : 2 位 局 長 請 回 座 請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上 臺 備 詢 雖 然 袁 主 任 委 員 剛 剛 到 任, 但 馬 上 就 遇 到 這 樣 的 問 題 本 席 曾 開 過 一 場 有 關 繳 納 市 政 府 相 關 費 用 的 記 者 會, 不不 管 是 學 生 的 營 養 午 餐 費, 或 是 學 雜 費, 若若 是 到 富 邦 銀 行行 繳 納, 都 要 抽 取 40% 的 手 續 費 市 政 府 停 管 處 或 是 其 他 局 處 的 相 關 規 費, 民 眾 只 要 到 便 利利 商 店 繳 納, 那 便 利利 商 店 要 不不 要 收 手 續 費?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要 繳 交 金金 額 不不 等 的 手 續 費 陳 議 員 建 銘 : 研 考 會 不不 能 統 一 議 價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們 已 經 在 進 行行 內 部 整 合 了了, 現 在 分 成 2 個 階 段 : 第 1 就 是 針 對 富 邦 銀 行行 收 取 手 續 費 4 元 的 部 分 進 行行 協 商 另 外 也 在 整 合 各 局 處 只 要 涉 及 手 續 費 的 部 分, 就 以 集 體 的 力力 量量 與 超 商 業 者 來來 洽 談, 希 望 能 以 集 體 議 價 的 方 式 來來 降降 低 手 續 費 陳 議 員 建 銘 : 早 就 應 該 要 做 了了, 繳 停 車車 費 不不 用 手 續 費, 但 繳 營 養 午 餐 卻 要 付 手 續 費, 還 要 讓 富 邦 抽 取 40% 的 手 續 費 當 初 臺 北北 銀 行行 還 是 市 政 府 所 屬 時, 還 不不 會 這 樣 的 辛 苦, 現 在 卻 要 讓 民 眾 多 負 擔 手 續 費, 因 此 本 席 認 為 研 考 會 要 更更 加 積 極 去 面 對 制 度度 的 變 革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簡 議 員 余 晏 : 現 在 市 政 府 才 開 始 要 與 富 邦 進 行行 協 商 嗎? 這 是 研 考 會 失 職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其 實 在 業 務 主 管 部 分, 市 政 府 內 部 單 位 是 有 進 行行 相 關 的 整 合 簡 議 員 余 晏 : 從 本 席 擔 任 議 員 開 始, 以 經 過 了了 6 年年 的 時 間, 到 現 在 還 在 協 商, 因 此 請 研 考 會 立立 即 調 查 相 關 單 位 的 失 職 責 任,1 個 月 的 時 間 夠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1 個 月 之 內 來來 了了 解 相 關 作 業 有 沒 有 不不 當 之 處 簡 議 員 余 晏 : 1 個 月 之 內 提 供 本 質 詢 組 調 查 報 告, 並 說說 明 是 哪 個 單 位 失 職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好 簡 議 員 余 晏 :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剛 剛 陳 議 員 所 提 政 策 問 題, 如 果 不不 是 委 員 會 有 問 題 2469
54 , 那 就 是 出 在 局 長 身 上 因 為 局 長 是 政 務 官, 所 以 局 長 不不 想 做, 讓 臺 北北 市 的 老 人 變 成 臺 灣 所 有 老 人 中 最 弱 勢 的 一 群 對 不不 對? 不不 是 簡 議 員 余 晏 : 每 一 項 政 策 都 輸 給 新 北北 市, 這 讓 身 為 臺 北北 市 議 員 感 到 汗 顏, 這 也 是 局 長 的 政 策, 不不 要 再 把 責 任 推 給 學 者 臺 北北 市 有 11 項 政 策 超 過 新 北北 市 簡 議 員 余 晏 : 臺 北北 市 的 保 母 人 數數 足 夠 嗎? 臺 北北 市 有 滿 多 的 保 母, 但 沒 有 完 全 進 入 系 統 之 中 簡 議 員 余 晏 : 有 多 少 合 格 的 保 母? 4,436 人 簡 議 員 余 晏 : 這 樣 的 保 母 人 數數 足 夠 嗎? 局 長 認 為 臺 北北 市 需 要 多 少 保 母? 我 們 做 過 需 求 調 查 簡 議 員 余 晏 : 質 詢 時 間 有 限, 請 局 長 告 訴 本 席 一 個 數數 字 即 可 有 82% 的 父 母 是 在 家 裡 帶 小 孩 簡 議 員 余 晏 : 所 以 局 長 根 本 就 不不 知 道 臺 北北 市 還 缺 多 少 保 母? 需 要 保 母 的 人 數數 為 14.39% 簡 議 員 余 晏 : 需 要 多 少 位 保 母? 目 前 保 母 人 數數 還 要 再 增 加 簡 議 員 余 晏 : 局 長 根 本 就 不不 知 道 我 當 然 知 道 簡 議 員 余 晏 : 臺 北北 市 還 缺 多 少 位 合 格 的 保 母? 目 前 還 要 再 培 訓 合 格 保 母 2470
55 簡 議 員 余 晏 : 還 需 要 多 少 位 合 格 保 母? 不不 是 所 有 人 都 需 要 保 母, 還 是 要 讓 市 民 自 由 選 擇 簡 議 員 余 晏 : 如 果 不不 能 滿 足 臺 北北 市 民 的 需 求, 局 長 要 不不 要 請 辭? 要 去 學 習 保 母 的 專 業 技 巧,1 次 的 課 程 需 要 繳 交 多 少 費 用? 5,000 元 至 8,000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就 是 8,000 元 對, 加 上 材 料料 費 等 簡 議 員 余 晏 : 勞勞 委 會 補 助 多 少? 勞勞 委 會 是 補 助 班 級 數數 簡 議 員 余 晏 : 臺 北北 市 沒 有 這 方 面 的 補 助, 總 共 補 助 多 少 個 班 級? 總 共 補 助 2 個 班 級 簡 議 員 余 晏 : 中 央 1 年年 補 助 多 少 人? 1 班 以 50 人 為 主, 總 共 有 100 人 簡 議 員 余 晏 : 臺 北北 市 在 這 方 面 是 中 央 補 助 最 少 的 縣 市, 中 央 補 助 高 雄 市 或 新 北北 市 的 人 數數 遠 高 於 臺 北北 市 這 不不 是 看 人 數數 足 不不 足 夠 簡 議 員 余 晏 : 重 點 在 於 臺 北北 市 政 府 要 不不 要 做 事 我 們 做 了了 很 多 簡 議 員 余 晏 : 局 長 剛 剛 到 任 時, 本 席 對 局 長 有 很 深 的 期 待 到 目 前 為 止, 已 經 開 了了 39 班, 明 年年 還 會 再 增 加 簡 議 員 余 晏 : 只 開 39 班, 考 取 保 母 證 照 的 有 多 少 人? 臺 北北 市 有 沒 有 補 助 過 任 何 一 位 合 格 保 母 的 培 訓 經 費? 2471
56 我 們 也 有 編 列列 預 算 簡 議 員 余 晏 : 補 助 多 少 錢? 以 前 我 們 就 有 在 培 訓, 至 於 補 助 經 費 要 再 查 一 下 簡 議 員 余 晏 : 時 間 暫 停 請 科 長 幫 忙 一 下 簡 議 員 余 晏 : 如 果 科 長 知 道, 就 請 留留 步 主 席 : 如 果 是 相 關 承 辦 業 務 的 科 長, 就 請 留留 在 備 詢 臺 上 簡 議 員 余 晏 : 補 助 經 費 有 多 少? 請 科 長 回 答 社 會 局 婦 女 福 利 及 兒 童 托 育 科 杜 科 長 慈 容 : 今 年年 總 共 開 設 39 個 班 級, 其 中 有 9 班 是 由 勞勞 委 會 補 助, 另 外 30 個 班 級 則 是 自 費 班, 社 會 局 並 沒 有 補 助 簡 議 員 余 晏 : 所 以 臺 北北 市 政 府 連連 1 元 都 沒 有 補 助, 局 長 要 不不 要 對 臺 北北 市 的 保 母 政 策 負 責? 培 訓 的 保 母 中, 沒 有 幾 個 可 以 考 上 證 照 最 近 臺 北北 市 發 生 2 起 合 格 保 母 虐 嬰 案, 局 長 要 不不 要 進 行行 檢 討? 不不 知 道 議 員 所 說說 的 是 哪 2 件 虐 嬰 案? 簡 議 員 余 晏 : 要 不不 要 檢 討 臺 北北 市 的 保 母 政 策? 事 實 上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有 能 力力 培 訓 合 格 保 母, 因 此 就 應 該 多 花 一 點 心 思 在 合 格 保 母 身 上, 可 以 嗎? 可 以 簡 議 員 余 晏 : 局 長 要 不不 要 思 考 一 下 臺 北北 市 的 合 格 保 母 政 策, 以 及 增 加 臺 北北 市 老 人 福 利利 年年 金金 的 部 分? 我 們 會 進 行行 檢 討 簡 議 員 余 晏 : 2 位 請 回 座,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孔 廟 管 理理 委 員 會 陳 執 行行 秘 書 上 臺 備 詢 局 長 在 今 年年 有 天 晚 上 10 點 41 分 曾 針 對 保 安 宮 發 出 新 聞 稿, 實 在 是 日 夜 都 是 戮 力力 從 公, 局 長 還 記 得 是 針 對 哪 件 事 情 嗎? 那 是 有 記 者 打 電 話 問 我, 不不 過 不不 是 針 對 保 安 宮 發 出 新 聞 稿 2472
57 簡 議 員 余 晏 : 局 長 在 8 月 6 日 特 地 行行 文 內 政 部, 要 求 維 持 臺 北北 市 的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不不 可 以 投 資 基 金金 與 股 票, 這 讓 臺 北北 市 遠 落落 後 於 中 央 與 其 他 縣 市 政 府,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的 投 資 透 明 化, 這 是 民 主 國 家 必 然 的 走 向 當 然 是, 中 央 之 前 規 定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都 不不 可 以 投 資 簡 議 員 余 晏 : 後 來來 中 央 政 策 有 改 變 是, 中 央 有 來來 文 簡 議 員 余 晏 : 可 是 局 長 是 持 反 對 的 立立 場 我 沒 有 反 對, 因 為 中 央 的 這 份 文 是 分 層 決 行行 簡 議 員 余 晏 : 所 以 局 長 本 來來 是 不不 知 道 這 件 事 情? 當 初 是 不不 知 道 這 份 公 文 是 分 層 決 行行, 最 後 是 有 到 我 這 裡 簡 議 員 余 晏 : 那 中 央 這 份 公 文 是 分 到 哪 一 科 室? 請 承 辦 的 科 長 上 臺 備 詢 主 席 : 請 承 辦 科 的 科 長 上 臺 備 詢 簡 議 員 余 晏 : 局 長 說說 是 不不 知 道 中 央 有 這 樣 的 公 文, 因 此 才 持 反 對 立立 場, 真 的 是 如 此 嗎? 我 沒 有 反 對 簡 議 員 余 晏 : 中 央 行行 文 來來 要 求 重 新 檢 討, 真 的 有 要 維 持 臺 北北 市 的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不不 可 以 投 資 基 金金 與 股 票? 民 政 局 宗 教 禮 俗 科 李 科 長 富 錦 : 當 初 內 政 部 來來 文 是 針 對 所 主 管 的 全 國 性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進 行行 開 放, 但 不不 知 道 這 案 子 是 不不 是 適 用 地 方 性 的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因 此 發 文 請 示 內 政 部 簡 議 員 余 晏 : 那 本 席 了了 解, 我 希 望 未 來來 不不 要 再 有 類類 似 的 情 形 出 現, 就 算 是 地 方 性 的 宗 教 財 團 法 人 也 全 部 開 放 透 明 化, 可 以 嗎? 其 實 我 們 內 部 有 開 過 會 簡 議 員 余 晏 : 後 來來 局 長 的 政 策 是 大 轉 彎, 我 們 對 於 民 政 局 這 樣 的 決 策 過 程 感 到 遺 憾 另 外 請 教 局 長, 從 去 年年 9 月 至 今 年年 9 月, 到 孔 廟 的 遊 客 每 個 月 平 均 有 多 少 人? 2473
58 每 個 月 平 均 約 有 三 萬 多 名 遊 客 簡 議 員 余 晏 : 所 以 是 全 力力 衝 中 國 觀 光 客 嗎?3 月 份 孔 廟 成 立立 劇 院, 這 個 劇 院 花 了了 多 少 錢? 包 含 軟 硬 體 設 施 共 花 費 二 千 一 百 多 萬 元, 其 中 軟 體 部 分 是 拍 了了 2 部 4D 影 片 簡 議 員 余 晏 : 加 上 整 個 樓樓 房 改 建 經 費, 總 共 花 了了 1.6 億 元, 在 去 年年 3 月 份 有 四 萬 多 人 進 入 劇 場 參參 觀, 但 後 來來 每 個 月 參參 觀 的 人 數數 都 在 下 降降, 如 去 年年 5 月 份 只 有 三 萬 多 人 到 了了 今 年年 劇 院 每 個 月 的 參參 觀 人 數數 平 均 只 剩 下 1 2 千 人, 到 了了 5 月 份 只 剩 下 899 人,6 月 份 更更 剩 下 744 人, 從 劇 院 開 張 到 現 在, 每 月 平 均 參參 觀 劇 院 人 數數 只 有 14,000 人, 劇 院 也 只 演 了了 場, 可 是 卻 花 了了 1.6 億 元 這 是 包 含 孔 廟 園 區 所 有 硬 體 的 建 設, 真 正 用 在 明 倫 堂 只 花 2,100 萬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平 均 每 人 的 單 位 成 本 為 10,712 元, 孔 廟 前 後 已 經 花 了了 8 9 億 元 主 席 : 質 詢 時 間 結 束 2474
59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3 組 質 詢 議 員 : 林林 議 員 世 宗 一 問 : 民 政 局 自 98 年年 度度 於 各 區 公 所 及 戶 政 事 務 所 設 置 民 眾 滿 意 即 時 按 燈 系 統, 希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立立 意 良 善, 惟 設 置 後 使 用 率率 偏 低, 不不 僅 未 達 到 預 期 效 益, 且 有 浪 費 公 帑 之 嫌, 請 檢 討 改 進 答 : ( 一 ) 為 瞭 解 市 民 至 區 戶 所 及 殯 葬 處 洽 公 之 感 受,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本 府 民 政 局 自 98 年年 度度 規 劃 於 中 山 內 湖 區 公 所 首 度度 設 置 民 眾 滿 意 度度 即 時 按 燈 系 統, 提 供 市 民 洽 公 即 時 反 映 整 體 滿 意 度度 之 管 道, 該 系 統 使 用 結 果 成 效 良 好, 自 99 年年 5 月 起 將 此 便 民 措 施 推 廣 到 本 市 各 區 公 所 戶 政 事 務 所 及 殯 葬 處 ( 二 ) 民 眾 滿 意 度度 即 時 按 燈 系 統 可 即 時 改 善 並 掌 握 民 意, 當 遇 有 民 眾 反 映 不不 滿 意 案 件 時 系 統 設 置 即 時 通 報 機 制, 主 管 接 獲 系 統 發 出 不不 滿 意 之 通 報 簡 訊 後, 可 立立 即 出 面 了了 解 民 眾 不不 滿 意 原 因 並 即 時 處 理理, 以 確 實 提 升 服 務 效 率率 且 針 對 民 眾 服 務 的 滿 意 度度 本 府 民 政 局 並 定 期 進 行行 檢 討 分 析 並 研 提 改 進 措 施, 以 提 升 為 民 服 務 品 質 ( 三 ) 民 眾 滿 意 度度 即 時 按 燈 系 統 之 服 務 滿 意 調 查 係 採 鼓 勵 而 非 強 制 方 式 進 行行, 系 統 啟 用 後, 民 眾 按 燈 數數 呈 穩 定 成 長 趨 勢, 且 系 統 功 能 調 整 後 上 線 迄 今, 市 民 參參 與 即 時 反 映 平 均 使 用 率率 亦 逐 漸 提 升 ( 四 ) 為 能 廣 泛 收 集 民 眾 服 務 滿 意 度度 意 見見, 本 府 民 政 局 未 來來 仍 持 續 藉 由 各 區 戶 所 櫃 檯 同 仁 值 星 及 志 工 人 員 加 強 推 廣 宣 導, 並 即 時 協 助 民 眾 按 燈, 積 極 提 升 民 眾 使 用 率率 及 意 願 質 詢 議 員 : 林林 議 員 世 宗 二 問 : 第 二 預 備 金金 係 因 應 臨臨 時 緊 急 政 務 需 求 而 編 設, 惟 民 政 局 近 年年 來來 均 申 請 動 支 作 為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經 費, 明 顯 不不 符 規 定, 請 檢 討 改 進 答 : ( 一 ) 里 長 及 地 方 民 眾 對 公 共 活 動 空 間 之 需 求 日 殷, 故 申 請 租 金金 補 助 之 里 數數 量量 逐 年年 增 加, 由 90 年年 之 132 處 固 定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增 至 100 年年 之 276 處 ( 不不 含 第 10 屆 里 長 只 申 請 100 年年 1 月 1 日 至 1 月 15 日 租 金金 補 助 之 40 處 ) ( 二 ) 為 避 免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因 數數 量量 突 增 導 致 預 算 不不 足 情 形, 本 府 民 政 局 會 調 查 評 估 各 區 次 年年 度度 預 計 申 請 數數 量量, 以 作 為 規 劃 編 列列 預 算 金金 額 之 參參 考 ( 三 ) 本 (101) 年年 度度 預 算 經 費 為 1 億 元 整, 已 較 上 年年 度度 預 算 數數 9,000 萬 元 增 列列 1,000 萬 元 ; 明 (102) 年年 度度 業 編 列列 鄰 里 活 動 公 共 空 間 補 助 預 算 經 費 新 台 幣 1 億 1,200 萬 元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3 組 質 詢 議 員 : 簡 議 員 余 晏 李 議 員 慶 鋒 陳 議 員 建 銘 2475
60 一 問 : 請 社 會 局 檢 討 現 行行 保 母 政 策, 並 研 議 增 開 保 母 訓 練練 班 培 訓 保 母 人 員, 以 因 應 民 眾 托 育 需 求 答 : 一 本 市 保 母 訓 練練 需 求 評 估 依 98 年年 度度 本 市 兒 童 生 活 調 查 報 告,3 歲 以 下 兒 童 由 保 母 照 顧 者 佔 14.39% 至 101 年年 8 月 底 止, 本 市 未 滿 3 歲 幼 兒 人 數數 77,348 名, 推 估 本 市 保 母 需 求 數數 為 3,159 名 至 6,547 名 二 社 區 保 母 系 統 保 母 人 數數 及 保 母 訓 練練 現 況 截 至 101 年年 9 月 止, 本 市 保 母 系 統 保 母 數數 為 2,512 人, 共 收 托 4,237 名 兒 童 截 至 101 年年 9 月 底, 本 市 共 訓 練練 13,934 名 至 100 年年 11 月 底, 本 市 考 取 保 母 技 術 士 證 人 數數 為 8,770 名 三 保 母 訓 練練 辦 理理 情 形 101 年年 度度 原 規 劃 辦 理理 23 班, 含 行行 政 院 勞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練 局 辦 理理 之 補 助 班 9 班 及 本 府 社 會 局 辦 理理 之 自 費 班 14 班 因 應 訓 練練 需 求 增 加, 自 費 班 再 增 開 17 班 次, 共 開 辦 40 班, 預 計 培 訓 2,000 名 學 員 102 年年 度度 本 府 社 會 局 將 提 前 至 今 年年 12 月 底 完 成 委 訓 單 位 之 招 標 作 業, 明 年年 初 即 可 公 告 開 課 訊 息, 預 計 開 辦 40 班 自 費 班 四 本 府 社 會 局 將 積 極 向 勞勞 委 會 及 兒 童 局 爭 取 增 開 補 助 班, 並 視 勞勞 委 會 開 辦 補 助 班 之 班 次, 評 估 參參 訓 人 數數 及 訓 練練 需 求 並 研 議 自 行行 開 辦 補 助 班 之 可 行行 性 二 問 : 本 市 發 放 之 重 陽 敬 老 禮 金金 為 五 都 最 低, 起 始 請 領領 年年 齡 最 高, 請 檢 討 答 : 一 由 於 本 市 老 人 人 口 比 率率 至 101 年年 9 月 已 達 本 市 總 人 數數 12.95%, 居 5 都 之 冠, 而 提 供 長 者 兼 具 津 貼 補 助 及 照 顧 服 務 完 整 之 長 期 性 質 服 務 措 施 向 為 本 市 施 政 重 點 現 階 段 本 市 老 人 福 利利 措 施 除 全 國 共 有 之 福 利利 外, 尚 有 多 項 措 施 皆 優 於 其 他 縣 市 包 括 經 濟 面 的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額 補 助 擴 及 一 般 戶 老 人 搭 乘 計 程 車車 補 助 重 度度 失 能 長 者 交 通 接 送 和 收 容 安 置 補 助 ( 擴 及 一 般 戶 重 度度 失 能 長 者 之 補 助 ) 及 老 人 住 宅 提 供 服 務 家 數數 均 為 全 國 第 一 ; 另 外 照 顧 服 務 面 的 日 間 照 顧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及 獨 居 長 者 緊 急 救 援 系 統, 總 體 服 務 量量 亦 為 全 國 之 冠 二 本 市 每 年年 重 陽 節 均 致 送 年年 長 市 民 重 陽 敬 老 禮 金金, 以 表 達 對 高 齡 者 的 敬 意, 70 歲 至 98 歲 長 者 ( 含 歲 原 住 民 ) 每 人 致 送 1 千 元,99 歲 以 上 長 者 每 人 致 送 6 千 元 現 行行 致 送 條 件 已 行行 之 有 年年, 雖 然 屢 有 接 獲 市 民 建 議 應 比 照 其 他 縣 市 提 高 致 送 額 度度 或 降降 低 致 送 年年 齡, 惟 預 估 所 增 預 算 約 1 億 至 3 億 餘 元, 將 嚴 重 排 擠 其 他 福 利利 服 務 及 未 來來 福 利利 政 策 規 劃, 為 讓 有 限 的 社 會 福 利利 資 源 更更 有 效 分 配, 本 府 社 會 局 仍 秉 持 照 顧 長 輩 每 1 天, 不不 只 重 陽 節 1 天 之 理理 念念, 將 經 費 優 先 分 配 於 長 期 性 質 照 顧 扶 助 甚 於 一 次 性 之 禮 金金 2476
61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4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1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林 奕 華 計 5 位 時 間 90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1 日 速 記 : 徐 孝 洲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繼 續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第 4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林 奕 華 等 5 位, 時 間 90 分 鐘, 請 開 始 王 議 員 浩 :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及 自 治 行行 政 科 鄭 科 長 研 考 會 袁 主 委 就 備 詢 臺 今 天 我 要 詢 問 的 問 題, 請 袁 主 委 能 夠 聽 一 下 從 議 員 的 角 度度 來來 看 市 政 府 做 這 件 事 情 如 果 不不 對, 妳 應 該 如 何 管 考? 主 要 問 題 還 是 在 民 政 局 今 天 我 要 談 的 問 題, 前 質 詢 組 陳 建 銘 議 員 已 經 提 到 了了, 就 是 有 關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的 問 題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在 我 們 的 認 知 上 分 為 兩 種, 一 種 是 由 公 家 蓋 的 叫 做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由 各 該 里 優 先 使 用, 還 有 一 種 就 像 鄭 科 長 在 3 日 發 的 新 聞 稿, 他 稱 為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根 據 民 政 局 的 相 關 資 料料, 我 做 了了 統 計, 現 在 臺 北北 市 有 456 個 里, 有 些 里 是 兩 袖 清 風, 有 些 里 是 左 擁 右 抱, 同 樣 在 一 座 城 市 裡 面, 怎 麼 會 發 生 這 種 情 形 請 控 制 室 播 放 圖 示 圖 示 1, 區 民 里 民 兩 者 都 有 的 里 數數 統 計 表 臺 北北 市 現 在 有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的, 在 臺 北北 市 456 個 里 當 中 有 278 個, 擁 有 公 家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有 161 個, 兩 者 皆 有 的 有 59 個, 這 樣 的 資 源 分 配 在 同 一 座 城 市 裡 面 合 不不 合 理理? 譬 如 萬 華 區 兩 者 兼 有 的 有 14 個, 內 湖 區 兩 者 兼 有 的 有 12 個, 如 果 有 人 說說, 王 議 員, 你 都 挑 人 家 的 區, 說說 人 家 不不 對, 我 就 檢 討 我 自 己 的 選 區 鄭 科 長, 你 在 中 山 區 待 過, 正 守 里 現 在 的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在 那 裡? 就 在 市 民 大 道 靠 近 長 安 東 路路 1 段 53 巷 裡 面, 對 不不 對? 鄭 科 長, 點 頭 是 沒 有 紀 錄 的, 這 裡 不不 是 盲 啞 學 校, 我 問 你 對 不不 對? 民 政 局 自 治 行 政 科 鄭 科 長 朝 元 : 對 王 議 員 浩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的 中 山 區 公 所 在 正 守 里 有 一 處 什 麼 活 動 中 心? 鄭 科 長 朝 元 : 林林 森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王 議 員 浩 : 對, 林林 森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就 在 那 裡, 它 位 於 里 內 偏 西 處, 里 長 不不 喜 歡 那 個 地 方, 2477
62 又 在 別 處 租 了了 房 子 請 問, 現 在 林林 森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的 使 用 率率, 高 不不 高? 使 用 率率 非 常 低 那 是 一 個 嚴 重 的 錯 誤, 歷歷 任 區 長 都 要 打 打 屁 股, 那 裡 原 本 是 華 南 銀 行行 的 宿 舍, 當 它 在 改 建 過 程 當 中, 區 公 所 民 政 局 與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統 統 睡 著 了了, 結 果 蓋 成 一 個 ㄇ 字 型 所 有 華 南 銀 行行 舊 宿 舍 改 建 之 後 的 大 房 子, 就 把 公 家 小 小 四 層 樓樓 的 房 子 包 在 中 間, 從 此 那 塊 地 變 成 廢 地, 那 棟 樓樓 變 成 廢 樓樓, 沒 有 人 要 也 沒 有 人 要 去, 還 要 花 錢 去 租 另 外 一 個 地 方 給 里 民 當 活 動 中 心 使 用, 這 樣 浪 不不 浪 費 錢? 我 再 舉 例例 另 外 一 個 里, 我 從 小 長 大 的 地 方 龍 洲 里, 請 問 局 長, 龍 洲 里 原 本 的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在 那 裡, 妳 知 不不 知 道? 民 政 局 龍 洲 里 原 來來 的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在 長 春 市 場 裡 面 王 議 員 浩 : 對, 在 長 春 市 場 4 樓樓 過 去 里 長 使 用 統 統 都 沒 有 問 題, 新 任 的 里 長 卻 非 要 在 興 安 街 巷 弄 內 租 一 處 1 樓樓 請 問, 長 春 市 場 4 樓樓 的 活 動 場 所 有 沒 有 交 還 回 來來? 一 樣, 到 了了 下 午 都 是 附 近 老 社 區 的 老 先 生 與 長 輩 在 那 裡 看 報 下 棋 民 政 局 花 了了 費 用 去 維 持 原 有 的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又 給 了了 里 長 錢 去 租 另 外 一 處 做 為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這 叫 兩 肋 插 刀 鄭 科 長 很 會 寫 稿 子, 這 篇 稿 子 我 拿 到 了了 他 說說, 本 府 從 90 年年 花 費 5,181 萬 元 投 資 在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到 100 年年 已 經 增 加 到 1 億 496 萬 元 袁 主 委, 今 天 我 請 妳 上 臺 聽 的 主 要 原 因 就 在 這 裡, 本 席 選 舉 區 為 例例, 用 統 計 數數 據 就 可 以 看 出 這 裡 面 的 盲 點, 這 是 兩 個 活 生 生 的 例例 子 告 訴 妳, 錢 似 乎 有 浪 費 之 嫌 我 再 舉 另 外 一 個 例例 子, 有 一 位 里 長 非 常 想 要 把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搬 到 公 家 蓋 的 地 方 去, 該 里 就 是 康 樂 里,14 號 公 園 中 間, 公 園 處 在 那 裡 設 置 了了 園 區 管 理理 中 心, 該 管 理理 中 心 幾 乎 都 沒 有 在 使 用, 里 長 一 直 想 要 利利 用 那 裡, 而 公 園 處 一 直 有 其 他 意 見見, 不不 讓 里 長 長 期 使 用, 只 願 意 借 给 里 長 做 短 時 間 使 用, 逼 著 里 長 跑 到 南 京 東 路路 1 段 13 巷 去 租 一 個 小 地 方, 但 有 在 這 裡 使 用 嗎? 並 沒 有 他 統 統 還 是 借 用 公 園 處 的 地 方 使 用 請 問 為 什 麼 要 花 這 一 筆 錢? 上 星 期 厲 耿 議 員 提 案 連連 署, 我 同 意 因 為 大 安 區 有 很 多 里 都 沒 有 公 家 的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他 們 租 不不 起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因 為 3 萬 元 租 不不 到, 可 是 臺 北北 市 有 這 麼 多 里, 既 有 公 家 的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又 去 租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請 問 局 長, 有 沒 有 一 點 點 浪 費? 報 告 議 員, 議 員 所 講 的 是 該 里 既 有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又 有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當 初 我 們 在 立立 法 的 時 候, 本 來來 是 予 以 排 除 的, 有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就 不不 可 以 再 有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但 是 該 法 送 議 會 審 查 過 程 中, 後 來來 有 所 改 變, 就 是 准 許 可 以 再 使 用, 從 90 年年 執 行行 到 現 在 為 止, 臺 北北 市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成 長 了了 百 分 之 三 十 王 議 員 浩 : 我 就 知 道 妳 會 這 樣 答 覆, 我 再 講 最 後 一 個 案 例例, 本 席 選 區 中 山 區 中 山 里, 中 山 里 的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是 當 年年 一 家 建 設 公 司 要 在 那 裡 蓋 房 子 的 時 候, 透 過 回 饋 條 件, 要 求 在 大 樓樓 2 樓樓 單 獨 設 立立 出 入 口, 整 層 樓樓 都 提 供 做 為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換 了了 里 長 就 換 了了 腦 袋, 他 非 要 去 租 另 外 一 個 地 方 2478
63 黃 呂 局 長 袁 主 委, 你 們 要 知 道, 民 主 政 治 最 可 怕 的 地 方 就 是 分 地 盤, 每 位 里 長 都 有 他 得 票 的 票 源 區, 這 個 例例 子 就 是 原 有 的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設 在 非 他 的 票 源 區, 他 就 不不 願 意 去 那 裡, 他 要 把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設 在 他 認 為 最 有 利利 的 地 點 你 們 送 來來 議 會 審 查 的 案 子 一 定 要 抓 原 則, 不不 是 議 員 說說 了了 就 辦, 這 部 分 已 經 花 了了 這 麼 多 錢, 從 五 千 多 萬 元 到 一 億 多 元, 多 出 來來 五 千 多 萬 元, 我 認 為 就 是 這 樣 浪 費 掉 的 這 個 問 題 一 般 議 員 都 不不 願 意 觸 碰, 因 為 我 們 會 得 罪 里 長, 問 題 是, 公 帑 重 要? 還 是 怕 得 罪 里 長 重 要? 當 然 是 公 帑 用 在 正 確 的 地 方 才 重 要, 對 不不 對? 還 有 一 個 里, 里 長 與 我 的 私 交 很 好, 他 在 北北 安 路路 也 租 了了 一 個 里 辦 公 室, 同 樣 的 狀 況, 他 向 水 利利 處 在 大 直 橋 下 也 要 了了 一 個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這 些 都 不不 在 這 些 統 計 數數 字 中 出 現 那 一 天 我 跟 厲 耿 議 員 講, 大 姐, 我 連連 署 妳 提 的 案 子 沒 有 問 題, 問 題 是 妳 要 讓 議 會 同 仁 不不 要 干 擾 民 政 局 去 做 正 確 的 事 情, 這 個 案 子 才 可 行行 今 天 我 們 期 望 政 府 要 有 勇 氣 做 對 的 事 情, 不不 要 看 報 紙 報 導 就 改 變 主 意, 不不 要 聽 議 員 說說 就 沒 有 原 則 今 天 本 席 會 提 出 這 些 問 題, 就 是 今 天 臺 北北 市 有 這 麼 多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你 們 送 資 料料 來來 的 時 候, 還 有 人 跟 我 說說 了了 一 句 話, 幸 虧 這 位 里 長 已 將 落落 選 了了, 就 是 有 一 位 松 山 區 的 里 長 用 親 戚 的 名 字 買 了了 1 棟 房 子, 然 後 去 租 他 親 戚 的 房 子 當 做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用 每 月 補 助 3 萬 元 去 付 房 貸 局 長, 妳 應 該 知 道 這 件 事 情, 我 沒 有 講 謊 話 吧? 這 是 你 們 同 仁 自 己 告 訴 我 的 松 山 區 區 長 沒 有 換 人, 余 區 長 有 沒 有 來來 會 備 詢?( 有 ) 這 種 事 情 比 比 皆 是, 鄭 科 長 寫 這 些 東 西 有 什 麼 意 義? 那 天 我 們 連連 署 厲 耿 議 員 的 案 子, 是 希 望 能 夠 針 對 使 用 性 必 須 要 因 地 制 宜, 不不 管 是 在 本 席 選 區 或 是 大 同 區,3 萬 元 可 能 勉 強 可 以 租 到 房 子, 在 大 安 區 可 能 租 不不 到 房 子 可 是 我 這 裡 有 浪 費, 其 他 區 域 也 有 浪 費 的 情 況, 是 不不 是 經 費 能 夠 調 整 一 下? 這 樣 是 不不 是 會 讓 整 體 使 用 狀 況 會 比 較 良 好? 黃 呂 局 長, 妳 覺 得 呢? 有 關 3 萬 元 的 部 分, 我 們 從 97 年年 度度 開 始 時 就 有 做 檢 討, 包 括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的 使 用 及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競 合 的 問 題, 還 有 使 用 率率 競 合 的 問 題 有 做 過 檢 討 王 議 員 浩 : 對, 沒 錯 感 謝 議 員 給 予 提 醒, 其 實 我 們 從 97 年年 度度 開 始, 只 要 該 里 有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我 們 就 不不 准 許 再 設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王 議 員 浩 : 我 從 來來 就 沒 有 拜 託 過 妳 那 個 里 長 要 設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並 不不 是 每 位 議 員 都 這 樣, 我 希 望 你 們 能 按 照 原 則 辦 理理, 原 則 是 終 究 不不 變 的 原 則, 我 請 袁 主 委 來來 聽 聽 看 也 是 這 個 原 因 就 是 你 們 要 看, 為 什 麼 政 府 施 政 會 讓 民 眾 們 不不 高 興? 為 什 麼 議 員 會 有 不不 同 的 看 法? 就 是 你 們 的 原 則 是 活 動 性 的, 活 動 性 的 原 則 我 們 不不 喜 歡, 妳 聽 懂 我 說說 的 意 思 吧? 我 們 現 在 的 原 則 是 一 致 的, 從 97 年年 度度 開 始, 我 們 有 我 們 的 原 則, 兩 者 不不 可 以 兼 2479
64 具, 只 能 有 一 種 王 議 員 浩 : 每 一 個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都 是 一 筆 開 銷,278 個 如 果 每 一 個 以 3 萬 元 來來 算, 每 月 就 要 支 出 八 百 多 萬 元,1 年年 將 近 1 億 元 的 支 出 對, 一 億 多 元 王 議 員 浩 : 扣 除 中 間 的 重 疊 與 浪 費, 再 扣 除 使 用 率率 不不 佳, 其 實 可 以 省省 下 很 多 錢 做 其 他 事 情 今 天 我 提 出 這 樣 的 數數 字, 最 重 要 的 目 的 就 是 希 望 民 政 局 不不 要 只 做 聖 誕 老 人, 該 管 的 還 是 要 管, 可 不不 可 以? 是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站 在 研 考 會 的 立立 場, 我 們 對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的 使 用 狀 況, 會 從 管 考 的 角 度度 進 行行 每 年年 的 檢 討 另 外 有 關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及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各 行行 政 區 分 配 資 源 不不 均 的 問 題, 我 們 會 進 行行 專 案 檢 討 王 議 員 浩 : 好, 謝 謝 闕 議 員 枚 莎 : 局 長, 本 席 在 上 1 屆 曾 經 針 對 全 臺 北北 市 公 民 會 館 的 議 題 提 出 相 關 的 質 詢, 本 市 有 7 座 公 民 會 館, 當 時 有 部 分 公 民 會 館 的 使 用 率率 並 不不 高, 本 席 針 對 這 部 分 提 出 過 質 詢 這 些 年年 我 看 局 長 及 相 關 同 仁 都 非 常 努 力力, 我 覺 得 方 向 與 策 略略 都 正 確 了了, 現 在 各 公 民 會 館 的 使 用 率率 越 來來 越 好,99 年年 度度 有 39 萬 人 次,100 年年 度度 有 49 萬 人 次, 今 年年 到 目 前 為 止, 大 約 已 經 有 47 萬 人 次, 表 示 這 是 本 市 市 民 或 區 民 常 常 去 使 用 的 一 個 場 所, 舉 辦 過 很 多 活 動, 表 示 各 公 民 會 館 是 市 民 舉 辦 活 動 很 重 要 的 地 方 局 長, 妳 認 不不 認 同? 我 認 同 闕 議 員 枚 莎 : 既 然 妳 認 同, 各 公 民 會 館 市 市 民 或 區 民 常 去 活 動 的 重 要 場 所, 接 下 來來, 我 就 要 提 出 嚴 肅 的 質 詢 請 控 制 室 播 放 圖 示 圖 示 1, 大 同 區 公 所 公 告 函 文 這 是 大 同 區 公 所 的 公 告 內 容, 就 是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在 今 年年 4 月 18 日 被 市 府 核 定 為 海 砂 屋 局 長, 妳 知 不不 知 道 這 件 事 情? 知 道 闕 議 員 枚 莎 : 4 月 18 日 被 核 定 為 海 砂 屋, 你 們 在 8 月 公 告, 到 11 月 才 停 止 營 運, 妳 覺 得 這 樣 合 不不 合 理理? 是 不不 是 枉 顧 市 民 的 安 全? 依 相 關 資 料料 顯 示, 大 同 區 公 民 會 館 今 年年 1 月 份 至 9 月 份 的 場 地 使 用 統 計 資 料料, 展 覽 區 就 有 好 幾 十 場 次,3 間 教 室 都 舉 辦 了了 上 百 場 的 才 藝 活 動, 表 示 使 用 率率 非 常 高, 這 些 資 料料 局 長 一 定 都 有 看 過, 妳 應 該 很 清 楚 才 2480
65 對 大 同 區 公 民 會 館 經 營 的 很 好, 使 用 率率 確 實 非 常 高 闕 議 員 枚 莎 : 營 運 確 實 很 好, 可 是 它 是 海 砂 屋, 你 們 發 現 之 後 怎 麼 可 以 讓 它 繼 續 營 運? 市 民 的 安 全 在 那 裡? 如 果 產 生 大 地 震 發 生 危 險, 誰 要 負 責? 這 部 分 確 實 是 我 們 以 後 要 注 意 的 地 方, 感 謝 議 員 的 提 醒 闕 議 員 枚 莎 : 你 們 公 告 的 函 文 能 看 嗎? 第 7 點 : 因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所 在 建 成 大 樓樓 案 經 市 政 府 於 101 年年 4 月 18 日 核 定 為 高 氯 離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 海 砂 屋 ),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自 101 年年 11 月 1 日 起 停 止 使 用 你 們 的 使 用 期 限 竟 然 這 樣 寫, 告 訴 市 民 說說,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是 海 砂 屋, 但 是 還 是 可 以 使 用, 到 11 月 1 日 才 停 止 使 用, 為 什 麼? 請 給 本 席 合 理理 的 解 釋 我 們 在 態 度度 上 需 要 再 改 進, 可 能 同 仁 認 為 沒 有 立立 即 性 的 危 險, 既 然 公 布 為 海 砂 屋, 我 們 要 注 意, 目 前 計 畫 與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參參 建, 我 們 會 把 公 民 會 館 拆 除 重 建 闕 議 員 枚 莎 : 相 關 疏 失 還 有 很 多, 針 對 這 部 分 妳 做 以 上 的 解 釋, 其 實 本 席 實 在 無 法 接 受 既 然 你 們 已 經 發 現 它 是 海 砂 屋, 為 什 麼 沒 有 立立 即 停 止 營 運? 為 何 還 讓 民 眾 繼 續 使 用? 過 程 中 是 誰 做 這 項 決 策 的? 誰 要 為 這 件 事 情 負 責? 而 且 在 99 年年 度度 花 了了 140 萬 元 100 年年 度度 花 了了 104 萬 元 進 行行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整 修 事 宜, 難 道 你 們 都 沒 有 發 現 它 是 海 砂 屋? 之 前 花 錢 整 修 維 護, 到 101 年年 4 月 18 日 才 發 現 它 是 海 砂 屋, 到 底 誰 應 該 要 負 責 任? 這 些 錢 都 花 到 那 裡 去 了了? 如 果 發 現 它 是 海 砂 屋, 根 本 就 不不 需 要 再 花 錢 去 進 行行 整 修, 應 該 先 把 公 民 會 館 遷 移 到 其 他 地 方, 並 想 出 解 決 的 方 法, 既 然 是 海 砂 屋 就 不不 能 再 繼 續 使 用, 安 全 上 是 有 疑 慮 的, 對 不不 對? 我 們 之 前 接 收 公 民 會 館 的 時 候, 大 概 都 是 人 家 廢 棄 或 不不 使 用 的 老 舊 場 館 闕 議 員 枚 莎 : 你 們 接 收 之 後, 難 道 都 不不 需 要 總 體 檢 一 下? 這 是 在 民 國 89 年年 的 時 候... 闕 議 員 枚 莎 : 人 家 給 你 們 東 西, 你 們 就 去 使 用, 有 沒 有 問 題 都 不不 知 道, 危 樓樓 照 樣 使 用 嗎? 妳 這 樣 的 說說 法, 本 席 無 法 接 受 是, 以 後 我 們 會 改 進 闕 議 員 枚 莎 : 你 們 應 該 有 整 體 檢 討 的 方 案 才 對, 如 果 當 時 正 好 有 民 眾 在 進 行行 活 動, 而 發 生 類類 2481
66 似 921 大 地 震 的 時 候, 它 的 耐 震 度度 有 辦 法 支 撐 嗎? 局 長, 這 可 是 要 付 出 很 大 的 政 治 代 價 對, 如 果 是 海 砂 屋 闕 議 員 枚 莎 : 妳 還 讓 它 繼 續 營 運? 更更 好 笑 的 就 是 建 管 處 10 月 1 日 的 調 查 資 料料, 竟 然 沒 有 把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海 砂 屋 列列 管, 我 覺 得 市 政 府 的 螺 絲 釘 真 的 鬆 脫 的 很 厲 害 局 長, 現 在 預 計 怎 麼 處 理理? 針 對 臺 北北 市 所 有 的 公 民 會 館, 除 了了 正 在 改 建 的 部 分 之 外, 其 他 都 是 接 受 舊 有 的 建 築 物, 包 括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它 本 來來 是 做 為 外 事 警 察 局 的 拘 留留 所, 還 有 北北 投 公 民 會 館 也 是 一 樣, 之 前 是 警 備 總 部 的 調 查 單 位 在 使 用, 都 是 屬 於 老 舊 建 築 闕 議 員 枚 莎 : 接 收 之 前, 你 們 就 應 該 要 好 好 體 檢 一 下 才 對 它 的 歷歷 史 背 景, 就 是 在 民 國 89 年年 左 右, 要 塑 造 成 為 有 公 民 力力 量量 的 場 館, 公 民 可 以 在 此 聚 會 等 等 闕 議 員 枚 莎 : 本 席 的 意 思 是 說說, 你 們 接 收 過 來來 的 建 築 物, 你 們 必 須 要 先 找 專 業 單 位 進 行行 檢 查, 看 看 結 構 有 沒 有 問 題? 它 可 不不 可 以 使 用? 區 民 進 去 使 用 的 時 候 安 不不 安 全? 是, 這 是 我 們 的 疏 忽, 我 們 以 後 對 於 接 收 的 舊 有 建 築 物, 我 們 一 定 會 做 相 關 的 檢 查 闕 議 員 枚 莎 : 請 局 長 具 體 承 諾, 請 妳 回 去 之 後 組 成 專 案 小 組, 在 2 個 月 內 針 對 本 市 7 座 公 民 會 館 進 行行 建 築 物 的 安 全 總 體 檢, 讓 民 眾 能 夠 安 全 使 用 空 間, 可 不不 可 以 做 到? 謝 謝 議 員, 這 部 分 我 們 一 定 要 做 闕 議 員 枚 莎 : 總 體 檢 之 後, 將 相 關 鑑 定 報 告 提 供 給 本 席 參參 考 是, 謝 謝 議 員 闕 議 員 枚 莎 : 第 2 點,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本 身 是 海 砂 屋, 不不 能 再 使 用 了了, 應 該 要 立立 即 處 理理, 你 們 應 該 要 找 出 其 他 的 替 代 方 案, 不不 要 影 響 到 目 前 在 舉 辦 的 課 程 與 活 動, 可 不不 可 以? 好 的 闕 議 員 枚 莎 : 這 部 分 多 久 時 間 可 以 做 到? 我 們 馬 上 就 可 以 做 2482
67 闕 議 員 枚 莎 : 請 在 1 星 期 內 立立 即 改 善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王 館 長 是 很 機 靈 的 人, 他 已 經 著 手 在 進 行行 相 關 規 劃 事 宜 闕 議 員 枚 莎 : 最 後, 對 於 已 知 它 是 海 砂 屋 卻 還 繼 續 營 運 的 部 分, 請 局 長 在 2 週 內 提 出 懲 處 的 名 單 我 們 會 檢 討 闕 議 員 枚 莎 : 提 出 之 後, 我 們 再 來來 看 後 續 改 善 的 結 果, 可 不不 可 以? 謝 謝 議 員 指 教 闕 議 員 枚 莎 :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就 備 詢 臺 局 長, 我 相 信 從 事 社 會 福 利利 是 非 常 辛 苦 的 工 作, 局 長 到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已 經 有 一 段 時 間 了了, 我 知 道 妳 很 努 力力, 妳 知 不不 知 道 現 在 的 社 工 人 員 真 的 很 辛 苦 社 會 局 議 員 講 到 我 心 痛 的 地 方 闕 議 員 枚 莎 : 有 很 多 人 都 向 我 們 反 映 說說, 議 員, 妳 知 不不 知 道 社 工 人 員 也 有 三 高 局 長, 妳 知 不不 知 道 那 三 高? 工 時 高 壓 力力 高 闕 議 員 枚 莎 : 還 有 很 高 的 個 案 量量, 對 不不 對? 對 闕 議 員 枚 莎 : 量量 高, 工 作 時 間 又 長, 這 三 高 真 的 會 衍 生 出 身 體 上 的 三 高, 我 真 的 很 憂 心, 本 席 調 閱 相 關 資 料料 進 行行 了了 解, 臺 北北 市 身 為 首 善 之 都, 對 於 社 工 的 聘 僱, 我 認 為 應 該 要 回 到 正 軌 上, 應 該 要 有 專 業 度度, 目 前 編 制 內 的 社 工 人 員 有 138 人, 比 約 聘 僱 人 員 還 要 少, 約 聘 僱 的 有 140 人 對 闕 議 員 枚 莎 : 臺 北北 市 確 實 有 這 樣 的 需 求, 我 們 1 位 社 工 要 服 務 的 市 民 量量 與 其 他 先 進 國 家 相 較, 確 實 多 很 多 多 出 好 幾 倍 闕 議 員 枚 莎 : 2483
68 你 們 有 沒 有 具 體 的 數數 據? 臺 北北 市 1 位 社 工 要 服 務 多 少 位 市 民? 要 看 是 什 麼 服 務 案, 譬 如 兒 保 案 就 非 常 多, 老 人 受 虐 案 比 兒 保 案 少 一 點 闕 議 員 枚 莎 : 婦 女女 方 面 的 案 件 也 很 多, 就 是 兒 保 老 人 受 虐 及 婦 保 案 這 三 種 案 件 比 較 多, 對 不不 對? 對 闕 議 員 枚 莎 : 我 希 望 這 部 分 可 以 量量 化, 而 且 要 具 體 化, 好 好 研 究 並 統 計 出 相 關 的 數數 據 出 來來, 將 來來 可 以 做 為 聘 僱 社 工 人 員 的 參參 考 依 據 是 闕 議 員 枚 莎 : 我 知 道 你 們 社 工 人 員 的 需 求 量量 很 大, 他 們 也 很 努 力力 去 服 務 市 民, 雖 然 你 們 聘 僱 這 麼 多 約 聘 僱 人 員, 我 覺 得, 社 會 工 作 應 該 是 專 業 化 的, 社 工 人 員 本 身 應 該 要 有 長 久 的 服 務 經 驗, 並 不不 是 一 年年 一 任 的 聘 用 就 可 以 把 這 項 工 作 做 好, 很 多 社 會 服 務 案 件 都 有 它 的 延 續 性, 對 不不 對? 對 闕 議 員 枚 莎 : 我 很 擔 心 現 在 的 社 工 都 變 成 免 洗 化, 讓 有 心 服 務 社 會 的 工 作 者, 反 而 變 成 弱 者 原 本 他 有 心 去 幫 助 民 眾, 到 最 後 卻 在 這 三 高 之 下, 讓 他 變 成 需 要 被 幫 助 的 人 局 長, 妳 要 如 何 愛 護 這 些 社 工 人 員? 去 年年 我 們 非 常 努 力力 讓 社 工 人 員 的 職 等 拉 高, 薪 資 調 高, 在 我 們 努 力力 之 下, 中 央 已 經 回 應 我 們, 目 前 已 經 讓 我 們 的 社 工 師 及 高 級 社 工 師 督 導 等 系 統 都 拉 高, 現 在 正 在 進 行行 組 織 修 編 依 全 國 來來 講, 臺 北北 市 的 社 工 人 員 算 是 比 較 多 的,... 闕 議 員 枚 莎 : 相 對 來來 講, 臺 北北 市 的 需 求 量量 也 比 較 大 對, 量量 太 大 了了 原 則 上, 我 們 的 社 工 都 是 由 資 深 的 社 工 領領 導, 而 我 們 的 社 工 都 非 常 爭 氣, 當 然 服 務 1 2 年年 之 後 他 們 會 變 成 其 他 縣 市 爭 取 的 目 標, 有 時 候 我 們 也 沒 有 辦 法 阻 擋 如 果 他 能 夠 熬 過 2 年年 之 後, 他 們 留留 下 來來 的 意 願 就 會 比 較 高, 久 任 制 度度, 除 了了 薪 資 拉 高 之 外, 還 有 彼 此 互 助 的 團 隊 會 常 常 聚 會, 大 家 把 碰 到 的 困 難 提 出 來來 討 論, 用 團 隊 的 智 慧 去 面 對 或 是 解 決 更更 困 難 的 問 題 我 曾 經 數數 度度 向 市 長 提 出 要 求 補 足 人 員, 中 央 對 臺 北北 市 的 相 關 編 制 人 員 要 增 加 90 位, 我 們 現 在 人 員 已 經 在 逐 步 增 加 之 中 闕 議 員 枚 莎 : 我 相 信 臺 北北 市 專 業 社 工 人 員 大 有 人 在, 只 是 制 度度 上 的 問 題 局 長, 對 於 目 前 社 工 人 員 聘 僱 方 式 以 及 派 遣 的 情 況, 能 不不 能 正 常 化? 其 實 現 在 是 不不 正 常 的, 對 不不 對? 2484
69 依 長 久 時 間 來來 講, 很 多 先 進 的 國 家, 他 們 社 會 服 務 工 作 做 得 很 好, 就 是 服 務 人 員 的 量量 夠, 足 夠 讓 他 們 去 服 務 市 民 的 需 要, 而 且 他 們 都 是 很 專 業 的 社 工 人 員, 兒 童 領領 域 有 兒 童 的 專 業 社 工 人 員, 婦 女女 領領 域 的 有 婦 女女 的 專 業 社 工 人 員 服 務, 對 不不 對? 對 闕 議 員 枚 莎 : 老 人 的 部 分 由 相 關 專 業 的 社 工 人 員 服 務 我 認 為 臺 北北 市 的 需 求 量量 要 有 完 整 的 統 計 數數 據, 包 括 長 年年 服 務 的 部 分, 都 要 做 相 關 的 統 計 與 追 蹤 才 對 是 闕 議 員 枚 莎 : 今 天 本 席 想 要 與 局 長 探 討 的, 就 是 臺 北北 市 約 聘 僱 的 社 工 人 員, 不不 可 以 超 過 編 制 內 的 社 工 人 員 數數 我 們 會 努 力力 闕 議 員 枚 莎 : 事 實 上, 這 是 很 奇 怪 的 現 象? 我 們 把 不不 應 該 的 現 象 正 常 化 了了 局 長, 這 個 問 題 到 底 要 如 何 解 決? 我 們 是 有 一 些 方 法, 譬 如 我 們 會 鼓 勵 社 工 人 員 久 任, 只 要 能 夠 熬 過 2 年年, 我 們 都 會 幫 忙 解 決 相 關 的 問 題 闕 議 員 枚 莎 : 主 要 還 是 要 幫 他 們 解 決 三 高 的 問 題, 這 已 經 是 惡 性 循 環 的 事 情, 妳 有 什 麼 辦 法 解 決? 我 們 會 給 予 他 們 定 期 進 修, 讓 他 們 能 夠 考 過 社 工 師 的 證 照, 我 們 今 年年 度度 考 上 社 工 師 的 人 數數 很 多, 他 們 考 上 之 後, 中 央 政 府 相 關 社 會 福 利利 系 統 就 會 將 他 們 分 發, 他 們 就 會 離離 開 原 處 所, 他 們 會 被 派 到 其 他 的 縣 市 去 服 務 在 這 種 社 工 人 員 轉 換 期 間, 一 方 面 聘 請 正 式 的 社 工 人 員, 一 方 面 由 約 聘 僱 人 員 代 理理, 因 為 案 量量 還 在 那 裡, 臺 北北 市 有 一 點 像 是 在 培 訓 社 工 人 員, 還 是 會 有 其 他 縣 市 的 社 工 會 到 臺 北北 市 服 務, 他 們 知 道 我 們 的 組 織 與 運 作 都 非 常 正 常, 知 道 我 們 要 求 的 品 質 很 高, 可 以 幫 助 他 們 考 上 正 式 的 社 工 師 再 加 上 督 導 及 高 級 社 工 師 都 很 願 意 帶 領領 他 們, 這 是 我 們 的 辦 法, 市 長 也 願 意 增 加 社 工 人 員, 我 們 逐 年年 要 增 加 90 人, 到 現 在 已 經 增 加 57 人 了了 闕 議 員 枚 莎 : 針 對 這 部 分, 請 局 長 能 夠 再 多 努 力力 是, 我 們 絕 對 會 讓 市 長 知 道 這 部 分, 我 們 真 的 很 需 要 闕 議 員 枚 莎 : 我 看 過 社 工 人 員 協 會 的 相 關 調 查, 提 到 社 工 人 員 每 日 要 工 作 9.5 小 時, 只 有 4.3% 的 人 可 以 正 常 週 休 2 日, 大 部 分 的 社 工 人 員 卻 沒 有 辦 法 做 到, 2485
70 而 且 兒 保 領領 域 的 社 工 就 更更 辛 苦 了了 對 闕 議 員 枚 莎 : 因 為 法 令令 規 定 他 們 要 24 小 時 都 緊 盯 著 小 朋 友, 對 不不 對? 對, 要 親 訪 闕 議 員 枚 莎 : 並 在 24 小 時 內 要 完 成 調 查 報 告, 這 對 社 工 人 員 的 壓 力力 是 很 大 的, 我 希 望 社 會 局 能 夠 儘 快 補 足 社 工 人 員 是, 我 一 定 會 努 力力 闕 議 員 枚 莎 : 約 聘 僱 人 員 只 是 在 人 員 轉 職 中 的 過 度度 期, 它 並 不不 是 長 久 的, 應 該 要 回 歸 到 正 軌 沒 錯 闕 議 員 枚 莎 : 局 長 針 對 這 部 分 應 該 很 專 業, 我 知 道 妳 很 用 心, 我 希 望 妳 能 夠 把 相 關 數數 據 量量 化 正 確 化, 並 統 計 出 來來, 了了 解 那 一 種 類類 的 需 要 比 較 多 的 社 工 人 員 經 過 臺 北北 市 培 訓 出 來來 的 正 式 社 工 人 員, 如 果 他 們 認 為 在 臺 北北 市 服 務 的 壓 力力 比 較 大, 錢 也 沒 有 比 較 多, 他 們 就 會 希 望 調 到 外 縣 市 服 務, 就 像 本 市 的 警 察 人 員 一 樣, 臺 北北 市 的 警 察 人 員 永 遠 都 無 法 補 足 這 種 現 象 差 不不 多 闕 議 員 枚 莎 : 臺 北北 市 的 壓 力力 比 較 大, 狀 況 又 多, 如 同 局 長 所 講 的, 有 關 福 利利 的 部 分, 是 不不 是 也 可 以 想 想 看, 可 不不 可 以 給 予 他 們 多 一 點 的 福 利利, 把 好 的 社 工 人 員 留留 在 臺 北北 市 服 務, 好 不不 好? 好 的 闕 議 員 枚 莎 : 本 席 將 相 關 數數 據 與 局 長 分 享 一 下 香 港 公 部 門 是 1 位 社 工 人 員 服 務 3,500 人, 日 本 是 1 位 社 工 人 員 服 務 4,000 人, 而 臺 灣 是 1 位 社 工 人 員 服 務 6,000 人 比 他 們 多 一 點 多 到 2 倍 闕 議 員 枚 莎 : 我 們 是 美 國 的 6 倍, 美 國 是 1 位 社 工 人 員 服 務 450 人 沒 錯 闕 議 員 枚 莎 : 這 是 長 遠 我 們 要 追 求 的 目 標, 但 是 至 少 我 們 不不 能 比 香 港 或 日 本 的 落落 差 這 麼 大, 2486
71 尤 其 臺 北北 市 是 臺 灣 的 首 善 之 都, 我 希 望 局 長 能 夠 趕 快 研 議 出 可 行行 的 方 式 來來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好 不不 好? 好 闕 議 員 枚 莎 : 時 間 暫 停 請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就 備 詢 臺 社 會 局 聘 僱 這 些 社 工 人 員, 不不 管 是 編 制 內 的 社 工 人 員, 或 是 約 聘 僱 的 社 工 人 員, 他 們 都 算 是 勞勞 工, 對 不不 對? 都 是 屬 於 勞勞 工 局 要 去 關 心 的 一 環, 對 不不 對? 勞 工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只 要 是 適 用 勞勞 基 法 人 員 都 是 屬 於 勞勞 工 局 關 心 的 一 環 闕 議 員 枚 莎 : 是 不不 是 可 以 請 勞勞 工 局 不不 定 期 針 對 這 些 社 福 機 構, 能 夠 與 社 會 局 配 合 進 行行 勞勞 動 檢 查, 做 不不 做 得 到? 陳 局 長 業 鑫 : 這 部 分, 我 向 議 員 說說 明 如 下, 第 1, 我 們 會 協 助 他 的 僱 主, 就 是 社 會 局, 以 及 所 屬 的 機 關, 就 勞勞 基 法 適 用 事 項, 我 們 會 進 行行 專 案 輔 導, 雖 然 這 些 社 工 人 員 肩 負 很 重 要 的 使 命, 但 是 還 是 要 先 保 障 他 們 的 權 益 闕 議 員 枚 莎 : 保 護 社 工 人 員, 依 勞勞 工 局 的 權 限, 就 是 要 好 好 照 顧 他 們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第 2, 適 用 勞勞 基 法 的 人 員, 如 有 個 案 提 出 申 訴, 我 們 就 會 依 個 案 進 行行 相 關 檢 查 另 外 就 是 我 們 收 集 到 足 夠 的 個 案, 發 現 問 題 確 實 很 嚴 重, 我 們 不不 排 除 在 預 算 年年 度度 的 專 案 勞勞 動 計 畫 當 中, 把 這 樣 的 族 群 納 進 來來, 這 是 我 可 以 承 諾 的 闕 議 員 枚 莎 : 陳 局 長 的 建 議 很 好, 對 於 局 長 提 到 的 方 案, 是 不不 是 可 以 試 辦 半 年年, 由 勞勞 工 局 主 動 進 行行 了了 解 與 進 行行 勞勞 動 檢 查, 半 年年 之 後 提 出 相 關 的 檢 查 報 告, 做 為 將 來來 改 進 與 建 議 的 方 案, 可 不不 可 以? 陳 局 長 業 鑫 :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與 社 會 局 密 切切 進 行行 連連 繫, 並 把 相 關 法 令令 與 政 策 上 的 需 要, 我 們 會 盡 力力 提 供 協 助 闕 議 員 枚 莎 : 本 席 對 社 會 局 還 有 第 2 點 建 議, 希 望 局 長 能 夠 重 視 比 例例 原 則, 編 制 內 的 社 工 人 員 應 該 比 較 多 才 對, 現 在 反 而 是 約 聘 僱 社 工 人 員 比 較 多, 我 希 望 能 夠 杜 絕 社 工 人 員 的 勞勞 動 不不 正 常 派 遣, 讓 它 能 夠 正 常 化, 不不 要 讓 它 繼 續 惡 化, 請 局 長 能 夠 研 議 一 下, 我 相 信 這 部 分 需 要 很 精 確 的 數數 字 才 可 以, 局 長 不不 必 馬 上 答 覆, 這 是 需 要 一 點 時 間 的 對 闕 議 員 枚 莎 : 我 只 是 給 局 長 一 個 期 許 與 目 標, 請 妳 回 去 研 究, 有 成 果 之 後 再 用 書 面 報 告 提 供 給 本 席 參參 考 最 後 本 席 在 此 語 重 心 長 講 一 下, 希 望 局 長 身 為 社 工 人 員 的 大 家 長, 妳 要 盡 到 保 2487
72 護 他 們 的 責 任 與 義 務, 讓 他 們 的 三 高 不不 要 再 持 續 往 上 延 升, 然 後 把 好 的 社 工 人 員 留留 在 臺 北北 市 服 務, 妳 做 不不 做 得 到? 我 盡 力力, 謝 謝 議 員 的 勉 勵 吳 議 員 志 剛 : 請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就 備 詢 臺 局 長, 本 席 想 要 請 教 你 有 關 勞勞 工 局 職 業 技 能 訓 練練 方 面 的 問 題 請 教 局 長, 對 於 目 前 臺 灣 大 環 境 不不 佳, 失 業 率率 不不 斷 提 高, 包 括 失 業 率率 的 部 分, 你 認 為 臺 北北 市 的 情 況 怎 麼 樣? 陳 局 長 業 鑫 : 依 全 國 來來 講, 失 業 率率 與 薪 資 水 準 大 概 都 一 致 吳 議 員 志 剛 : 臺 北北 市 的 失 業 率率 與 全 國 其 他 縣 市 是 一 致 的, 是 不不 是? 陳 局 長 業 鑫 : 大 概 都 在 幾 個 百 分 點 之 內 在 浮 動, 但 是 臺 北北 市 的 就 業 機 會 相 對 比 較 多, 因 此 有 很 多 年年 輕 族 群 會 到 臺 北北 找 工 作, 如 果 他 一 時 找 不不 到 工 作, 他 也 會 被 列列 為 失 業 人 口 的 部 分, 其 實 與 全 國 的 趨 勢 是 一 致 的 吳 議 員 志 剛 : 勞勞 工 局 在 失 業 者 求 職 這 部 分, 是 否 有 訂 定 什 麼 政 策 或 是 實 際 的 行行 動 來來 幫 助 這 些 失 業 者? 陳 局 長 業 鑫 : 有, 簡 單 向 議 員 說說 明 第 1 點, 就 業 媒 合 的 部 分, 尤 其 是 針 對 年年 輕 族 群 進 行行 一 些 比 較 不不 一 樣 的 服 務, 譬 如 由 公 部 門 所 經 營 的 臺 北北 人 力力 銀 行行, 因 為 年年 輕 一 代 在 找 工 作 方 式 與 傳 統 老 一 輩 不不 太 一 樣, 他 們 不不 會 去 翻 閱 報 紙, 不不 會 去 看 布 告 欄, 他 們 都 直 接 上 網 尋 求 解 決, 我 們 有 看 到 他 們 有 這 樣 的 需 求, 我 們 有 設 置 這 樣 的 網 站, 不不 只 是 網 站, 現 在 的 智 慧 型 手 機 或 平 板 電 腦, 我 們 有 設 計 出 專 用 的 APP 都 廣 受 年年 輕 族 群 的 喜 愛 另 外, 就 是 用 更更 特 別 的 方 式, 我 們 發 現 現 在 有 一 個 很 吊 詭 的 現 象, 失 業 率率 看 起 來來 相 對 高, 大 概 有 4.4% 至 4.5% 之 間, 但 是 看 到 全 國 很 多 企 業 卻 有 很 多 職 缺 找 不不 到 人 做 以 臺 北北 市 來來 講, 今 天 聯聯 合 報 也 有 大 幅 報 導, 有 一 個 工 作 職 缺 一 直 無 法 補 滿, 就 是 大 客 車車 的 駕 駛 人 員, 我 們 很 多 民 營 公 車車 業 者 有 很 多 職 缺 一 直 無 法 補 滿, 為 什 麼? 因 為 大 家 都 知 道 從 2008 年年 之 後, 兩 岸 開 放 觀 光, 很 多 大 陸陸 觀 光 團 來來 臺 觀 光, 都 把 公 車車 駕 駛 挖 去 開 遊 覽 車車, 遊 覽 車車 的 工 時 相 對 比 較 有 彈 性, 薪 資 與 福 利利 也 比 較 好, 又 可 以 到 處 遊 山 玩 水, 這 部 分 的 人 員 就 被 挖 走 了了 一 批 問 題 是 臺 北北 市 大 眾 公 共 運 輸 需 求 還 是 存 在 的, 怎 麼 辦? 這 時 我 們 的 職 訓 中 心 就 發 揮 它 的 功 能, 他 們 培 訓 一 些 人 員 給 民 間 的 公 車車 業 者, 看 他 們 開 出 多 少 職 缺, 我 們 就 幫 這 些 職 缺 量量 身 訂 做 我 們 針 對 這 些 職 缺 就 開 辦 政 策 專 班, 第 一 期 都 是 培 訓 給 原 住 民 鄉 親, 只 要 他 們 來來 報 名, 培 訓 5 個 月 期 間, 不不 僅 學 費... 吳 議 員 志 剛 : 2488
73 針 對 工 作 職 場 需 求 量量 比 較 大 的 部 分 先 開 辦, 是 不不 是?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有 需 求 的 部 分 吳 議 員 志 剛 : 針 對 需 求 專 辦 就 對 了了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包 括 去 年年 我 們 開 辦 APP 程 式 人 才 撰 寫 班, 用 量量 身 訂 做 的 方 式, 進 行行 產 學 合 作 與 訓 用 合 一 的 方 式, 才 有 辦 法 有 效 的 解 決 失 業 率率 與 學 用 不不 一 致 的 落落 差 吳 議 員 志 剛 : 我 知 道 勞勞 工 局 有 舉 辦 相 關 的 職 業 訓 練練, 當 失 業 者 報 名 上 課 的 時 候, 市 府 是 否 有 特 別 給 予 補 助 生 活 上 的 需 要? 陳 局 長 業 鑫 : 有 吳 議 員 志 剛 : 譬 如 有 什 麼 樣 的 津 貼 補 助? 陳 局 長 業 鑫 : 分 為 幾 部 分, 如 果 符 合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23 條 的 特 定 對 象,... 吳 議 員 志 剛 : 只 要 來來 報 名 上 課 就 有 津 貼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只 要 符 合 一 定 的 弱 勢 資 格, 譬 如 她 是 受 虐 的 家 暴暴 婦 女女, 或 是 中 高 齡 失 業 者, 或 是 獨 立立 負 擔 家 計 等 等, 他 就 會 補 助 一 部 分 的 生 活 津 貼, 甚 至 托 老 或 托 育 的 津 貼, 我 們 都 可 以 提 供 吳 議 員 志 剛 : 正 常 的 上 課 期 間 為 何? 陳 局 長 業 鑫 : 每 班 次 所 要 求 的 技 術 水 準 不不 太 一 樣, 一 般 正 常 時 間 差 不不 多 都 在 2 3 個 月 之 間 就 可 以 學 成 一 項 技 能 吳 議 員 志 剛 : 3 個 月 內 的 訓 練練 比 較 多, 是 不不 是?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的 吳 議 員 志 剛 : 當 培 訓 人 員 結 訓 之 後, 輔 導 就 業 流流 程 與 就 業 率率 的 計 算 點 與 方 法 為 何? 如 何 計 算 培 訓 之 後, 他 們 是 否 就 能 夠 就 業, 計 算 機 制 為 何? 陳 局 長 業 鑫 : 我 們 有 一 項 計 算 指 標, 就 是 學 員 受 訓 結 業 後 的 就 業 率率, 計 算 方 式 是 由 每 一 班 的 學 員, 他 們 參參 加 我 們 的 職 業 訓 練練 課 程, 拿 到 結 訓 證 書 之 後, 我 們 就 會 幫 他 做 推 介 的 動 作, 只 要 他 有 去 廠 商 那 邊 面 試, 廠 商 也 僱 用 他, 我 們 就 算 吳 議 員 志 剛 : 要 廠 商 正 式 錄 用 才 算, 是 不不 是? 2489
74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正 式 錄 用 吳 議 員 志 剛 : 這 樣 就 算 是 正 式 就 業 陳 局 長 業 鑫 : 廠 商 有 幫 他 投 勞勞 保, 就 算 是 正 式 就 業 我 們 依 據 正 式 學 員 的 比 例例 去 除 以 整 班 畢 業 的 學 員 人 數數, 計 算 出 他 們 的 就 業 率率 吳 議 員 志 剛 : 勞勞 工 局 有 沒 有 預 估 過, 開 設 這 些 課 程 之 後, 每 次 或 每 季 到 底 可 以 幫 助 多 少 失 業 者 重 回 職 場, 這 部 分, 你 們 有 沒 有 統 計 過? 陳 局 長 業 鑫 : 有, 我 們 曾 經 提 供 吳 議 員 比 較 詳 細 的 資 料料 吳 議 員 志 剛 : 對, 我 看 過 了了 陳 局 長 業 鑫 : 事 實 上, 每 個 班 別 會 因 就 業 市 場 的 需 求 不不 一 樣 而 有 所 不不 同, 會 有 高 低 不不 同 的 就 業 率率, 依 我 們 的 政 策 而 言, 如 果 沒 有 達 到 百 分 之 百 的 就 業, 表 示 我 們 做 的 還 不不 夠 依 目 前 來來 講, 就 業 率率 比 較 理理 想 的 前 幾 名, 譬 如 水 電 技 術, 之 前 媒 體 已 經 有 大 幅 報 導 過,... 吳 議 員 志 剛 : 這 部 分 的 缺 工 大 概 都 在 七 八 成 以 上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甚 至 高 達 88%, 其 他 未 就 業 者 都 是 因 為 個 人 因 素, 在 臺 北北 市 有 水 電 執 照 的 技 師, 這 部 分 的 就 業 市 場 需 求 非 常 大, 不不 管 是 一 般 工 地 或 是 一 般 家 庭 水 電, 都 有 大 幅 度度 的 需 求 另 外 就 是 西 式 餐 點 烘 焙 食 物,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滿 街 都 是 連連 鎖 的 麵 包 店 咖 啡 餐 飲 店 都 需 要 烘 焙 師 父 的 人 力力 需 求, 這 部 分 的 班 別 就 業 率率 高 達 78.9%, 這 些 都 是 我 們 推 介 給 年年 輕 學 員, 讓 他 們 可 以 優 先 來來 學 習 吳 議 員 志 剛 : 勞勞 工 局 有 開 這 麼 多 課 程, 是 不不 是?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吳 議 員 志 剛 : 最 受 青 睞 的 是 什 麼 課 程? 陳 局 長 業 鑫 : 目 前 我 印 象 中 最 受 青 睞 是 去 年年 開 辦 APP 程 式 撰 寫 班 現 在 這 種 人 才 需 求 量量 非 常 大, 如 果 會 寫 APP 再 加 上 如 果 是 雲 端 技 術 人 才, 在 我 們 9 月 15 日 辦 理理 第 3 季 就 業 博 覽 會 裡 面, 我 曾 經 看 到 廠 商 提 供 的 薪 資, 其 中 有 一 項 就 是 雲 端 技 術 人 才, 如 果 有 這 種 技 術 又 有 相 關 產 業 經 驗, 有 一 家 廠 商 開 出 來來 的 月 薪 是 7 萬 5,000 元 吳 議 員 志 剛 : 就 是 要 有 特 殊 的 技 能 2490
75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因 為 市 場 上, 這 樣 的 人 才 非 常 缺 乏 吳 議 員 志 剛 : 最 受 青 睞 的 原 因, 是 你 們 自 己 開 辦 的 課 程 內 容 比 較 有 趣, 還 是 針 對 結 業 之 後 就 業 機 會 大? 陳 局 長 業 鑫 : 我 們 都 是 依 照 產 業 的 動 態 做 決 定 吳 議 員 志 剛 : 每 次 或 每 季 開 辦 培 訓 課 程 內 容 都 會 有 所 變 動? 陳 局 長 業 鑫 : 沒 錯, 我 要 求 職 訓 中 心 在 開 辦 任 何 課 程 的 時 候... 吳 議 員 志 剛 : 可 以 靈 活 運 用 課 程 內 容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針 對 產 業 需 求 開 辦 相 關 課 程 吳 議 員 志 剛 : 需 要 什 麼 樣 的 人 才, 就 專 門 開 辦 什 麼 樣 的 課 程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量量 身 訂 做, 我 們 就 是 這 樣 設 計 職 訓 課 程 吳 議 員 志 剛 : 課 程 不不 能 一 成 不不 變, 經 過 培 訓 之 後, 會 不不 會 因 為 選 課 程 的 人 數數 多 寡, 專 業 標 準, 以 及 學 員 將 來來 的 人 生 規 劃, 或 是 課 程 內 容 比 較 符 合 未 來來 社 會 潮 流流, 我 相 信 勞勞 工 局 都 會 隨 時 更更 動 相 關 課 程 安 排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的 吳 議 員 志 剛 : 對 於 有 關 課 程 異 動 的 機 制, 有 沒 有? 陳 局 長 業 鑫 : 有 吳 議 員 志 剛 : 譬 如 什 麼 課 程 不不 開 辦, 或 是 要 開 辦 什 麼 樣 的 課 程, 你 們 有 沒 有 評 量量 的 機 制? 陳 局 長 業 鑫 : 譬 如 職 訓 中 心 在 明 年年 1 月 1 日 就 要 改 制 為 職 能 發 展 學 院, 這 部 分 非 常 感 謝 議 會 支 持, 我 們 往 後 的 施 政 方 針, 確 實 會 如 議 員 剛 才 所 講 的 吳 議 員 志 剛 : 你 們 會 靈 活 的 開 辦 課 程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每 次 或 每 季 都 會 靈 活 檢 視 各 班 別 的 學 員, 他 們 結 業 之 後 的 就 業 率率 高 低, 如 果 不不 是 那 麼 理理 想, 也 許 就 代 表 市 場 上 對 這 項 技 能 的 需 求 沒 有 那 麼 高, 我 們 就 會 檢 討 把 這 部 分 的 資 源 放 在 需 求 比 較 大 的 部 分 另 外, 就 是 學 員 自 己 的 性 向 也 是 一 個 考 量量 點, 有 時 候 學 員 自 己 知 道 要 進 入 熱 門 2491
76 的 產 業, 可 是 自 己 的 性 向 與 興 趣 不不 合, 其 實 也 不不 必 勉 強, 行行 行行 出 狀 元,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先 幫 學 員 做 職 能 發 展 的 評 估, 看 看 他 的 興 趣 與 個 性, 以 及 他 過 去 所 學 的 背 景, 來來 幫 他 做 量量 身 訂 做 職 訓 課 程 菜 單 介 紹 吳 議 員 志 剛 : 依 據 勞勞 工 局 提 供 的 資 料料 請 教 局 長, 很 多 課 程 可 以 說說 是 叫 好 而 不不 叫 座, 就 是 報 名 人 數數 與 真 正 參參 與 課 程 訓 練練 的 人 數數, 很 明 顯 差 了了 一 大 截 舉 例例 來來 講, 有 一 個 班 叫 做 午 茶 班, 就 是 專 門 製 做 一 些 下 午 茶 點 的 課 程, 報 名 人 數數 為 103 位, 真 正 來來 上 課 的 只 有 38 位, 報 到 率率 只 有 36% 還 有 一 堂 課 叫 做 前 進 網 路路 商 店, 該 課 程 有 101 位 報 名, 真 正 來來 上 課 的 只 有 25 位, 報 到 率率 只 有 24% 局 長,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樣 的 現 象 發 生? 既 然 報 名 了了, 為 什 麼 真 正 來來 上 課 的 人 數數 會 這 麼 少? 這 部 分, 是 不不 是 有 檢 討 的 必 要? 陳 局 長 業 鑫 : 針 對 這 部 分, 我 會 請 同 仁 針 對 細 節 向 議 員 說說 明, 我 先 向 議 員 講 一 下 大 致 上 的 背 景, 我 們 有 一 些 課 程 確 實 很 熱 門, 而 班 別 人 數數 容 量量 有 限 譬 如 上 電 腦 相 關 課 程, 就 要 視 現 場 的 桌 上 型 電 腦 有 幾 部, 就 只 能 容 納 這 麼 多 學 員 學 習 吳 議 員 志 剛 : 相 關 設 備 足 不不 足 夠? 陳 局 長 業 鑫 : 人 數數 容 量量 會 受 到 限 制 的 吳 議 員 志 剛 : 不不 能 電 腦 課 程 很 熱 門 就 開 辦 3 個 班 陳 局 長 業 鑫 : 這 部 分 就 沒 辦 法 另 外 還 有 烘 焙 班 也 很 熱 門, 也 是 要 看 爐爐 具 有 多 少, 現 場 總 是 要 每 個 學 員 都 要 有 一 套 才 可 以 實 做 吳 議 員 志 剛 : 每 班 可 以 收 的 學 員 都 有 限 制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所 以 議 員 看 到 報 名 的 數數 字 與 實 際 參參 加 訓 練練 的 數數 字, 其 實 人 數數 會 有 刪 減 吳 議 員 志 剛 : 譬 如 一 班 只 能 容 納 40 人, 可 是 來來 報 名 的 人 數數 有 很 多 陳 局 長 業 鑫 : 有 時 候, 我 們 會 優 先 提 供 給 弱 勢 人 士, 譬 如 中 高 齡 或 是 有 特 定 身 分, 如 果 學 員 過 去 都 沒 有 參參 加 過 培 訓, 我 們 會 優 先 讓 他 進 來來, 其 餘 參參 與 培 訓 人 員 的 條 件 都 一 樣, 也 許 就 用 抽 籤 的 方 式, 給 予 公 平 的 機 會 吳 議 員 志 剛 : 第 2 種 現 象, 就 是 參參 加 訓 練練 的 人 數數 與 最 後 結 訓 人 數數 又 有 差 異, 可 能 學 員 是 在 受 訓 期 間 撐 不不 住, 也 可 能 是 興 趣 不不 合, 也 可 能 是 其 他 原 因 造 成 他 退 訓 相 關 資 料料 顯 示, 有 一 項 是 3C 電 子 產 品 維 修 服 務 班,79 人 報 名,31 人 上 課, 最 後 結 訓 人 數數 只 有 24 人, 這 是 什 麼 現 象 造 成 的, 是 不不 是 請 局 長 答 覆 一 下? 陳 局 長 業 鑫 : 2492
77 誠 如 剛 才 議 員 所 提, 可 能 要 歸 結 兩 個 因 素,3C 電 子 產 品 維 修 服 務 在 市 場 上, 算 是 比 較 熱 門 的 行行 業, 受 限 於 訓 練練 場 地 與 器 材 是 有 限 制 的, 相 對 可 以 培 訓 的 人 數數 就 比 較 少 另 外, 議 員 剛 才 詢 問 到 31 位 來來 參參 加 培 訓, 可 是 結 業 的 時 候 只 剩 下 24 位, 另 外 7 位 學 員 到 那 裡 去 了了? 不不 外 乎 兩 個 部 分, 一 是 學 員 一 邊 受 訓, 一 邊 找 工 作, 他 找 到 工 作 就 會 先 離離 開 二 是 學 員 受 訓 到 一 半, 他 覺 得 該 工 作 不不 符 合 他 對 該 工 作 的 想 像, 就 是 一 般 興 趣 不不 合 的 部 分 另 外 還 有 一 種 可 能, 就 是 老 師 要 求 有 時 候 比 較 嚴 厲, 學 員 沒 有 通 過 前 階 段 的 考 驗, 他 可 能 就 沒 有 辦 法 進 到 下 階 段, 這 樣 他 就 會 提 前 被 退 訓, 以 上 都 是 讓 學 員 可 能 先 離離 開 的 因 素 吳 議 員 志 剛 : 結 訓 後 就 業 率率 最 高 的 課 程, 我 看 到 的 是 中 式 餐 點 廚 師 青 年年 專 班, 該 班 的 就 業 率率 達 到 95.7%, 而 非 百 分 之 百, 對 於 未 就 業 的 人 口, 勞勞 工 局 如 何 輔 導 他 們 就 業? 陳 局 長 業 鑫 : 我 先 向 議 員 說說 明 中 式 餐 點 廚 師 青 年年 專 班 就 業 率率 看 起 來來 特 別 高, 這 就 是 剛 才 我 提 到 產 業 與 培 訓 合 作 的 部 分, 這 是 我 們 先 找 到 市 場 需 求, 這 是 由 市 場 直 接 開 出 人 力力 需 求, 然 後 我 們 幫 市 場 需 求 量量 身 訂 做, 培 訓 有 興 趣 的 學 員, 他 們 結 業 之 後, 廠 商 就 會 優 先 聘 僱, 所 以 這 部 分 的 就 業 率率 很 高 剛 才 議 員 提 到 學 員 接 受 培 訓 之 後, 還 是 無 法 順 利利 就 業 怎 麼 辦? 此 時 我 們 利利 用 職 能 發 展 評 估 工 具, 找 出 他 的 真 正 興 趣 與 性 向 所 在, 還 有 他 的 人 格 特 質 比 較 適 合 從 事 那 一 種 職 業 類類 型 事 實 上, 職 訓 中 心 會 針 對 這 些 未 就 業 的 學 員 名 冊 提 供 給 就 業 服 務 處, 就 業 服 務 處 會 有 專 人 定 期 追 蹤 他 現 在 的 就 業 狀 況, 並 推 介 他 適 合 的 工 作, 請 他 再 去 應 徵 的 過 程 吳 議 員 志 剛 : 對 於 報 名 而 未 來來 上 課 的 人 員, 以 及 參參 加 培 訓 卻 未 能 結 業 的 人 員, 甚 至 結 業 之 後 未 能 找 到 工 作 的 市 民, 勞勞 工 局 是 否 有 追 蹤 他 們 的 去 向? 或 是 關 懷 輔 導? 陳 局 長 業 鑫 : 這 部 分 有 專 人 進 行行 後 續 追 蹤 他 的 去 向, 到 底 他 結 訓 之 後 是 否 有 順 利利 就 業? 或 是 經 由 推 介 到 就 業 服 務 處 之 後, 他 還 是 無 法 順 利利 就 業, 我 們 都 有 專 人 定 期 追 蹤 輔 導, 一 直 到 他 順 利利 就 業 為 止 吳 議 員 志 剛 : 局 長, 對 於 勞勞 工 局 培 訓 市 民 就 業 的 績 效, 你 覺 得 做 得 好 不不 好? 陳 局 長 業 鑫 : 好 不不 好 要 由 市 民, 尤 其 是 民 意 代 表 與 輿 論 來來 評 分, 我 不不 便 自 己 為 自 己 評 分 吳 議 員 志 剛 : 譬 如 電 腦 實 務 運 用 班, 就 業 率率 只 有 22.7%, 創 意 行行 銷 人 才 班 就 業 率率 只 有 6.9%, 類類 似 班 別 的 就 業 比 例例, 你 認 為 好 還 是 不不 好? 主 要 是 課 程 開 錯 了了? 還 是 你 們 在 輔 導 時 不不 夠 積 極? 陳 局 長 業 鑫 : 這 分 為 兩 部 分, 議 員 垂 詢 電 腦 實 務 運 用 班 的 部 分, 它 是 針 對 原 住 民 新 移 2493
78 民 及 中 高 齡 就 業 培 訓 的 專 班, 這 些 特 定 對 象 他 們 要 進 入 就 業 市 場 確 實 比 較 弱 勢, 要 推 介 他 們 就 業 確 實 比 較 不不 容 易, 不不 過 這 部 分 我 們 還 是 會 再 詳 加 檢 討, 想 辦 法 提 高 企 業 主 或 雇 主 進 用 這 些 特 定 對 象 的 誘 因 另 外 議 員 提 到 創 意 行行 銷 人 才 班 的 就 業 比 率率 特 別 低,... 吳 議 員 志 剛 : 對, 就 業 率率 只 有 6.9%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我 會 詳 細 了了 解 為 什 麼 低 到 如 此, 這 是 很 少 見見 的 狀 況 吳 議 員 志 剛 : 既 然 開 辦 此 班, 就 是 希 望 讓 市 民 能 夠 有 一 技 之 長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我 們 一 定 會 檢 討, 是 不不 是 市 場 上 不不 太 需 要 這 樣 的 人 才 另 外 我 要 向 議 員 說說 明, 之 前 我 們 在 輔 導 就 業 有 出 現 一 種 狀 況, 就 是 特 定 的 技 能, 這 些 人 培 訓 之 後 並 不不 會 直 接 就 業, 他 們 會 自 己 創 業, 而 創 業 的 人 並 不不 是 就 業, 就 沒 有 算 在 該 基 準 裡 面 吳 議 員 志 剛 : 自 行行 創 業 的 人 不不 算 在 輔 導 就 業 人 員 的 統 計 內, 是 不不 是?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他 有 就 業, 但 並 不不 列列 在 輔 導 就 業 人 員 統 計 中 實 際 上, 他 已 經 找 到 他 的 人 生 方 向, 我 們 樂 觀 其 成, 他 創 業 成 功 就 可 以 僱 用 更更 多 勞勞 工, 這 一 點 我 們 更更 歡 迎 議 員 提 到 就 業 率率 低 的 部 分, 我 們 會 檢 討, 並 檢 討 開 課 課 程 是 否 符 合 市 場 所 需 吳 議 員 志 剛 : 本 席 希 望 勞勞 工 局 對 於 課 程 規 劃, 能 夠 符 合 社 會 需 求 進 行行 規 劃, 包 括 課 程 品 質 與 上 課 人 員 能 夠 有 所 限 制, 譬 如 前 進 網 路路 商 店 等 課 程,101 人 報 名, 而 只 有 25 位 可 以 參參 加, 最 後 受 訓 結 業 人 員 只 有 17 位, 包 括 就 業 率率 只 有 50% 左 右, 等 於 101 位 報 名, 到 最 後 真 正 進 入 職 場 就 業 的 只 有 7 8 位 還 有 創 意 行行 銷 人 才 訓 練練 班, 有 30 位 參參 加 訓 練練, 結 訓 29 位, 最 後 就 業 率率 只 有 6.9%, 表 示 市 場 需 求 可 能 只 需 要 2 位, 這 樣 的 就 業 數數 字 會 讓 這 些 失 業 勞勞 工 在 心 理理 層 面 又 被 傷 害 一 次, 請 局 長 要 多 多 留留 意 這 方 面 的 問 題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謝 謝 議 員 提 醒 吳 議 員 志 剛 : 請 研 考 會 袁 主 委 就 備 詢 臺 袁 主 委, 有 關 議 員 辦 完 會 勘 與 協 調 會 之 後, 對 於 相 關 公 文 的 追 蹤 考 核 的 問 題, 從 前 幾 任 研 考 會 主 委 一 直 詢 問 到 現 在, 可 是 研 考 會 一 直 都 沒 有 確 切切 的 答 覆, 本 席 再 次 詢 問 袁 主 委, 當 每 位 議 員 辦 完 會 勘 或 協 調 會, 我 們 都 會 收 到 研 考 會 的 公 文, 譬 如 研 考 會 已 經 將 此 案 列列 管, 請 問 主 委 知 不不 知 道 這 件 事 情?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知 道 吳 議 員 志 剛 : 本 席 與 前 幾 任 主 委 討 論 的 時 候, 我 都 說說, 研 考 會 這 樣 的 做 法, 純 粹 只 是 文 書 作 2494
79 業, 浪 費 人 力力 與 紙 張, 只 有 列列 而 未 管, 缺 乏 事 後 對 案 件 的 追 蹤 與 考 核, 發 函 給 議 員 的 公 文, 好 像 只 是 告 知 研 考 會 有 這 一 件 事 情, 但 是 完 全 沒 有 追 蹤 考 核, 這 種 情 況 到 現 在 都 一 樣 請 問 主 委, 妳 上 任 到 現 在 有 沒 有 主 動 與 各 局 處 提 出 詢 問, 詢 問 議 員 承 辦 的 案 件 進 展 為 何?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先 針 對 議 員 協 調 案 件 的 部 分 做 說說 明, 每 月 議 會 的 協 調 案 大 約 有 1,500 件, 議 員 每 年年 協 調 件 數數 非 常 多 以 全 臺 灣 省省 各 縣 市 來來 說說, 對 議 員 協 調 案 件 進 行行 列列 管 的 只 有 臺 北北 市 我 們 列列 管 的 方 式 如 下, 以 二 星 期 為 一 周 期, 當 議 員 協 調 案 件 進 入 研 考 會, 我 們 會 在 6 天 內 將 它 登 錄 上 網, 再 用 第 二 個 6 天 把 網 路路 上 的 資 訊 提 供 給 各 相 關 局 處 答 覆, 如 果 相 關 局 處 在 二 星 期 內 未 處 理理 妥 適,1 個 月 之 後 會 進 行行 系 統 稽 催, 這 是 指 時 效 的 部 分 議 員 關 注 的 可 能 不不 只 是 時 效 的 部 分, 還 包 括 實 質 內 容 的 部 分, 到 底 事 情 有 沒 有 做 好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環 節, 對 於 這 部 分, 我 們 的 做 法 是 每 星 期 至 少 抽 10 件... 吳 議 員 志 剛 : 案 件 多, 沒 有 辦 法 全 部 考 核, 是 不不 是?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沒 有 辦 法 每 個 案 子 都 做 處 理理, 我 們 只 能 每 星 期 抽 查 10 件 來來 追 蹤 考 核 吳 議 員 志 剛 : 有 進 行行 抽 查 的 動 作 就 對 了了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對, 我 們 會 看 實 質 內 容 剛 才 提 到 A 的 部 分 是 指 時 效 有 無 逾 期,B 的 部 分 是 內 容, 包 括 答 覆 的 對 不不 對, 有 沒 有 認 真 的 回 應 該 問 題 如 果 這 部 分 還 是 沒 有 做 好, 我 們 會 再 發 函 給 相 關 單 位, 並 把 相 關 資 料料 提 報 到 市 政 會 議 進 行行 檢 討, 我 們 確 實 有 稽 催 功 能 吳 議 員 志 剛 : 我 知 道 臺 北北 市 的 服 務 案 件 很 多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因 為 數數 量量 太 大 了了 吳 議 員 志 剛 : 案 件 太 多 沒 有 辦 法 即 時 管 只 是 藉 口 而 已, 主 委 只 是 進 行行 抽 查, 是 不不 是?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吳 議 員 志 剛 : 市 府 各 局 處 對 於 議 會 議 員 服 務 案 件, 你 們 只 進 行行 隨 機 抽 查 追 蹤 辦 理理 情 形, 希 望 研 考 會 在 這 項 業 務 上, 能 夠 更更 積 極 進 行行 追 蹤 考 核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吳 議 員 志 剛 : 既 然 案 件 已 經 列列 管, 研 考 會 就 要 主 動 追 蹤 考 核 進 度度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2495
80 是 吳 議 員 志 剛 : 畢 竟 這 些 案 件 都 是 有 關 市 民 的 陳 情 案, 對 市 政 推 動 上 都 有 正 面 的 影 響, 請 主 委 能 夠 詳 加 注 意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我 們 會 留留 意, 謝 謝 議 員 指 教 王 議 員 浩 : 請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陳 秘 書 長 及 公 訓 中 心 孔 處 長 就 備 詢 臺 本 席 想 要 探 討 一 個 嚴 肅 的 問 題, 後 面 一 段 大 概 比 較 輕 鬆 一 點, 可 能 與 公 務 人 員 的 素 質 有 直 接 的 關 係 請 控 制 室 播 放 圖 示 圖 示 1, 99 年年 11 月 1 日 至 99 年年 12 月 25 日 調 離離 北北 市 府 人 次 統 計 表 這 是 99 年年 11 月 至 12 月 之 間, 議 會 第 10 屆, 也 是 郝 市 長 第 1 屆 的 尾 聲, 我 記 得 在 市 政 總 質 詢 的 時 候, 我 曾 經 講 過, 市 長, 你 不不 要 高 興, 明 年年 變 成 五 都 之 後, 我 們 這 邊 就 會 變 成 提 款 機, 變 成 人 才 庫, 所 有 人 都 會 跑 光 光 我 就 用 當 時 講 話 的 當 下 到 年年 底 2 個 月 做 統 計, 八 職 等 九 職 等 十 職 等 十 一 職 等, 在 這 2 個 月 離離 職 的 人 數數 統 計, 八 職 等 含 八 職 等 以 下, 調 離離 了了 82 人, 九 職 等 有 20 人, 十 職 等 2 人, 十 一 職 等 1 人, 平 均 這 2 個 月 離離 失 了了 一 百 多 人,1 個 月 大 概 是 50 人 上 下, 還 算 合 理理 陳 秘 書 長, 請 你 看 下 一 張 圖 表, 可 能 看 了了 你 會 怵 目 驚 心 圖 示 2, 99 年年 12 月 26 日 至 101 年年 10 月 8 日 調 離離 北北 市 府 人 次 統 計 表 這 是 99 年年 12 月 26 日 至 今 年年 10 月 8 日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在 這 段 期 間 流流 失 的 人 數數, 從 99 年年 底 到 現 在 為 止,1 年年 10 個 月 的 時 間, 八 職 等 以 下 流流 失 一 千 四 百 多 人, 九 職 等 走 了了 五 十 幾 人, 十 職 等 以 上, 這 是 非 常 高 的 職 缺, 十 職 等 流流 失 了了 11 人, 十 一 職 等 以 上 的 還 有 8 人, 這 些 人 都 流流 失 到 那 裡 去 了了? 幾 乎 都 流流 到 新 成 立立 的 四 都 去 了了 相 對 來來 講, 臺 北北 市 是 最 早 成 立立 為 直 轄 市 的 單 位, 我 們 這 裡 的 人 才 訓 練練 與 管 考 屬 於 比 較 嚴 謹 的, 結 果 因 為 成 立立 了了 五 都, 使 得 我 們 的 人 員 訓 練練 之 後 被 別 人 借 將 韓 處 長, 這 是 不不 是 事 實?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 有 王 議 員 浩 : 你 有 沒 有 辦 法 止 血? 韓 處 長 英 俊 : 可 能 沒 有 辦 法 止 血, 原 因 是 其 他 四 都 都 增 加 了了... 王 議 員 浩 : 有 這 樣 的 職 缺, 自 然 就 會 吸 引 人, 對 不不 對? 韓 處 長 英 俊 : 對 王 議 員 浩 : 孔 處 長, 你 是 管 理理 訓 練練 人 才 的 單 位, 你 認 為 這 樣 會 不不 會 對 公 務 員 的 素 質 產 生 影 響?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處 孔 處 長 繁 亞 : 會 2496
81 王 議 員 浩 : 時 間 暫 停, 我 再 請 幾 個 單 位 人 員 上 臺 請 警 察 局 林林 主 任 秘 書 研 考 會 袁 主 委 就 備 詢 臺 依 相 關 數數 據 統 計 並 沒 有 錯, 八 職 等 以 下, 九 職 等 十 職 等 十 一 職 等, 人 員 流流 失 之 後 請 控 制 室 播 放 圖 示 圖 示 3, 警 察 局 士 林林 分 局 的 公 文 這 是 我 向 警 察 局 索索 取 的 一 份 資 料料, 就 是 士 林林 分 局 自 民 國 98 年年 起 迄 今 各 轄 區 派 出 所 受 理理 網 路路 詐 騙 案 件 清 單, 請 你 們 看 一 下 承 辦 單 位 是 士 林林 分 局 偵 查 隊, 承 辦 人 員 叫 做 黃 甯, 請 你 們 仔 細 瞧 一 瞧 聯聯 絡 電 話, 似 乎 有 一 點 面 熟? , 請 問 這 是 那 裡 的 總 機 電 話 號 碼? 就 是 臺 北北 市 議 會 6103 是 那 裡 的 分 機? 就 是 小 弟 我 的 研 究 室 這 種 公 文, 你 們 也 出 得 了了 門! 陳 秘 書 長, 你 看 到 了了 沒 有, 這 是 古 今 奇 觀, 議 員 問 話, 議 員 自 己 答 覆, 我 向 你 們 索索 取 相 關 資 料料, 你 們 要 本 席 助 理理 自 己 答 覆, 這 樣 也 是 公 文 書, 還 有 一 份 資 料料 太 厚, 我 懶 得 投 影 了了 陳 秘 書 長, 你 看 一 下 本 席 手 上 這 份 資 料料, 這 是 警 察 局 提 供 給 本 席 的 公 文 書, 我 要 求 調 閱 的 停 車車 臨臨 檢 相 關 數數 據, 這 是 正 面, 請 你 看 一 下 反 面 一 讀 會 資 料料 一 般 提 案 一 讀 會 提 案 報 告 事 項, 警 察 局 給 我 的 解 釋 是 說說, 因 為 我 要 資 料料 要 得 很 急, 他 們 來來 不不 及 提 供, 只 帶 公 文 表 面 來來, 剩 下 的 部 分 用 傳 真 的 方 式 傳 真 到 議 員 的 研 究 室, 就 拿 回 收 紙 裝 訂 好 之 後 送 到 本 席 辦 公 室 來來 孔 處 長, 這 樣 合 不不 合 乎 公 文 書 的 規 矩 與 條 件? 孔 處 長 繁 亞 : 不不 合 王 議 員 浩 : 不不 合 不不 是 只 有 你 說說 而 已 林林 主 秘, 今 天 請 你 來來 是 有 目 的 的, 我 調 閱 公 訓 處 最 近 舉 行行 8 期 公 文 書 書 寫 及 文 書 處 理理 相 關 課 程,8 期 總 共 上 課 人 員 499 人 次 孔 處 長, 你 提 供 的 公 文 書 裡 面, 獨 獨 沒 有 警 察 局, 結 果 寫 出 這 玩 意, 笑 不不 笑 話? 這 是 很 大 的 笑 話 林林 主 秘, 你 說說 我 索索 取 資 料料 很 急 促, 你 可 以 先 用 傳 真 列列 印 出 來來 的 東 西 給 我 看, 但 是 絕 對 不不 能 附 正 式 公 文 裝 訂 在 一 起, 資 料料 可 以 先 提 供 給 議 員, 我 可 以 先 看, 正 式 公 文 後 補, 這 樣 我 們 都 可 以 接 受 這 麼 多 議 員, 有 時 候 要 求 提 供 資 料料 會 急 促 一 點, 尤 其 是 在 質 詢 的 時 候, 但 是 絕 對 不不 可 以 用 公 文 書 夾 雜 這 種 東 西 陳 秘 書 長, 我 要 求 的 合 不不 合 理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公 文 用 回 收 紙 影 印, 只 能 在 內 部 使 用, 並 且 要 蓋 章 作 廢, 對 外 絕 對 不不 可 以 王 議 員 浩 : 其 實 會 發 生 這 些 問 題 都 是 其 來來 有 自, 我 們 再 來來 看 一 下 去 年年 本 席 針 對 市 民 檢 舉 信 箱 你 們 回 覆 的 函 文 請 控 制 室 播 放 圖 示 圖 示 4, 網 路路 公 文 這 一 份 是 市 政 府 正 式 透 過 1999 信 箱 回 覆 給 市 民 的 網 路路 公 文, 當 中 有 舉 出 非 常 不不 文 雅 的 字 眼, 被 本 席 糾 正 之 後, 你 們 在 上 面 蓋 章 塗 掉, 我 們 來來 看 看 塗 掉 之 前 是 什 麼 字 眼, 他 對 一 位 檢 舉 偷 接 電 候 車車 亭 的 老 百 姓, 回 覆 說說, 你 真 的 很 XX 今 天 我 要 凸 顯 的 有 兩 點, 第 1, 韓 處 長, 我 們 無 法 抗 拒 五 都 成 立立 之 後, 人 員 尋 高 缺 會 流流 失, 但 是 絕 不不 能 接 受 本 府 公 務 人 員 有 合 理理 的 理理 由 讓 水 平 降降 落落, 素 質 降降 落落 到 2497
82 這 種 地 步, 去 年年 本 席 就 講 過 了了, 如 果 沒 有 發 生 事 情 就 算 了了, 可 是 還 是 出 現 警 察 局 這 樣 的 書 寫 公 文 書 的 方 式, 回 覆 公 文 居 然 寫 連連 絡 電 話 是 議 員 的 研 究 室 袁 主 委, 這 樣 的 公 文 你 們 都 有 管 考, 我 們 再 來來 看 看 你 們 管 考 的 公 文, 各 機 關 公 文 到 底 合 不不 合 公 文 管 考 順 序 圖 示 5, 本 府 年年 度度 定 期 公 文 檢 核 結 果 一 覽 表 96 年年 績 優 的 是 自 來來 水 事 業 處, 只 看 到 乙 等, 沒 有 看 到 丙 等 97 年年 度度 每 次 不不 合 格 的 都 有 勞勞 工 局, 剛 才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答 覆 吳 志 剛 議 員 頭 頭 是 道, 可 是 今 天 勞勞 工 局 來來 了了 一 份 請 假 公 文, 內 容 就 違 背 公 文 書 的 道 理理, 假 單 上 說說, 本 府 勞勞 工 局 所 屬 職 業 訓 練練 中 心 主 任 楊 建 基, 為 辦 理理 退 休 前 相 關 事 宜, 自 什 麼 什 麼 時 候 請 假 不不 克 出 席 請 教 孔 處 長, 這 是 公 文 書 應 該 有 的 內 容 嗎? 孔 處 長 繁 亞 : 內 容 需 要... 王 議 員 浩 : 需 要 檢 討 一 下, 對 不不 對?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坐 在 原 位 聽 一 下, 假 單 說說, 北北 投 區 區 長 李 美 麗, 本 10 月 11 日 因 先 生 開 刀 ( 椎 間 盤 突 出 ) 請 假 不不 克 出 席, 請 副 區 長 代 理理 這 是 她 家 的 私 事, 請 假 時 需 要 讓 大 家 都 知 道 嗎? 這 些 都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來來 的 公 文 書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公 務 人 員 流流 失, 不不 等 於 議 會 必 須 要 接 受 你 們 這 些 不不 符 合 體 例例 不不 符 合 規 範, 沒 有 原 則 的 公 文 書, 你 們 懂 我 的 意 思 吧? 假 單 只 要 寫, 李 美 麗 區 長 因 家 中 有 事, 不不 克 前 來來 請 事 假, 如 果 需 要 知 道 的 就 私 下 告 知 就 好 了了, 不不 必 把 她 家 私 密 的 事 情 放 在 公 文 書 上 面, 楊 建 基 要 退 休 關 我 什 麼 事? 我 只 要 知 道 他 今 天 因 事 不不 能 來來 會 備 詢 就 好 了了 公 務 人 員 有 公 假 事 假 病 假 喪 假, 各 種 假 別 有 它 請 假 的 理理 由, 只 要 符 合 請 假 原 則 就 用 規 範 理理 由 代 替, 沒 必 要 將 人 家 家 裡 的 隱 私 統 統 明 文 列列 在 公 文 書 上 面 陳 秘 書 長, 我 這 樣 講, 合 不不 合 理理?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王 議 員 浩 : 如 果 今 天 我 問 某 位 官 員 為 什 麼 沒 有 來來 會 備 詢? 你 可 以 私 下 告 知 讓 我 知 道, 我 就 知 道 李 美 麗 區 長 她 先 生 開 刀 了了, 我 還 可 以 打 電 話 慰 問 一 下, 因 為 她 曾 經 擔 任 林林 奕 華 議 員 選 區 的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請 假 人 家 中 的 私 密 情 形, 不不 需 要 列列 在 公 文 書 上 面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有 流流 失, 並 不不 代 表 公 務 人 員 的 素 質 水 準 要 降降 低, 我 請 林林 主 秘 來來 的 原 因 就 在 這 裡, 目 前 警 察 局 的 狀 況 大 家 都 知 道, 這 部 分 請 袁 主 委 要 聽 好, 警 察 局 外 勤 工 作 同 仁 特 別 多, 尤 其 是 各 分 局 的 偵 查 隊, 偵 查 隊 抓 到 犯 人 最 怕 一 件 事 情, 就 是 要 打 移 送 書, 譬 如 要 移 送 某 位 嫌 疑 犯 的 名 字 叫 林林 順 家, 再 打 案 件 內 容, 打 好 之 後 沒 有 問 題 就 簽 字 送 上 去, 結 果 要 移 送 的 人 是 王 浩, 移 送 書 上 寫 著 林林 順 家, 為 什 麼? 他 把 前 一 個 檔 案 拿 來來 繼 續 打, 什 麼 都 對 了了, 就 是 嫌 疑 犯 的 名 字 沒 有 改 現 在 警 察 局 在 移 送 嫌 疑 犯 過 程 中, 常 常 發 現 人 犯 送 去 了了 又 回 來來, 原 因 就 是 我 舉 的 例例 子, 警 察 局 繕 寫 的 移 送 書 錯 誤 今 天 我 提 這 些 簡 單 的 例例 子, 就 是 要 告 訴 在 場 的 各 位 首 長, 一 個 城 市 的 進 步, 不不 是 看 他 花 多 少 錢 去 辦 活 動, 而 是 要 注 重 細 節 我 並 不不 是 很 喜 歡 郭 台 銘, 但 是 他 講 了了 一 句 話 很 有 道 理理, 魔 鬼 都 藏 在 那 裡? 都 藏 2498
83 在 細 節 裡 陳 秘 書 長, 一 個 城 市 進 不不 進 步, 你 是 大 管 家, 我 們 要 看 的 就 是 這 種 細 節 並 不不 是 看 各 位 首 長 在 這 裡 講 得 頭 頭 是 道, 這 樣 並 沒 有 用, 就 是 要 看 細 節 的 地 方, 這 些 地 方 都 能 夠 做 到 嚴 謹, 看 得 到 制 度度 規 範, 這 個 團 隊 自 然 就 是 一 個 有 朝 氣, 而 且 是 向 前 進 的 團 隊, 可 不不 可 以? 林 議 員 奕 華 :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殯 葬 處 吳 處 長 及 商 業 處 主 秘 都 發 局 陳 副 總 工 程 司 就 備 詢 臺 請 控 制 室 播 放 圖 示 圖 示 1, 臺 北北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自 治 條 例例 ( 一 ) 有 關 殯 葬 業 的 問 題, 近 幾 年年 為 了了 因 應 時 代 進 步 都 有 一 些 改 變, 但 是 不不 可 否 認 在 殯 葬 領領 域 還 是 需 要 政 府 管 理理 與 督 導, 以 臺 北北 市 第 二 殯 儀 館 對 面, 就 是 臥 龍 街 附 近, 請 局 長 或 處 長 告 訴 本 席, 在 第 三 種 住 宅 區 裡 面, 是 否 允 許 殯 葬 業 使 用?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 沒 有 林 議 員 奕 華 : 圖 示 2, 臺 北北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自 治 條 例例 ( 二 ) 這 是 附 條 件 允 許 使 用 的 部 分, 請 問 殯 葬 業 是 否 允 許 附 條 件 可 以 在 住 三 區 域 營 業? 吳 處 長 坤 宏 : 沒 有 林 議 員 奕 華 : 圖 示 3, 臺 北北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自 治 條 例例 ( 三 ) 請 看 臥 龍 次 分 區 的 部 分, 第 二 殯 儀 館 對 面 的 臥 龍 次 分 區, 放 眼 望 去 看 到 的 幾 乎 都 是 什 麼? 它 幾 乎 全 部 都 是 住 三, 尤 其 是 靠 近 第 二 殯 儀 館 對 面 都 是 住 三 圖 示 4, 臥 龍 街 現 況 照 片 一 這 是 臥 龍 街 188 巷, 放 眼 望 去 看 到 的 招 牌 都 是 什 麼? 全 部 都 是 殯 葬 業 的 招 牌 請 問 讓 住 在 這 裡 的 居 民 情 何 以 堪? 這 條 街 還 被 房 仲 業 稱 為 殯 葬 街 圖 示 5, 臥 龍 街 現 況 照 片 二 放 眼 望 去 全 部 都 是 殯 葬 業 的 招 牌 圖 示 6, 大 安 區 臥 龍 街 188 巷 周 圍 殯 葬 業 者 調 查 表 這 是 今 天 我 們 針 對 臥 龍 街 188 巷 進 行行 清 查, 在 臥 龍 次 分 區 的 部 分, 資 料料 顯 示 是 51 家, 對 不不 對? 吳 處 長 坤 宏 : 是 林 議 員 奕 華 : 我 想 要 了了 解 的 是 這 份 資 料料 是 什 麼 時 候 的 資 料料? 就 從 51 家 來來 講, 我 在 188 巷 找 到 合 法 登 記 的 業 者 是 21 家, 同 地 址 卻 有 2 位 業 者 的 有 4 家, 未 登 記 的 有 4 家, 有 8 家 看 起 來來 是 有 地 址, 但 是 已 經 沒 有 這 位 業 者, 另 外 在 98 年年 4 月 份 移 入 的 有 4 家 請 問 殯 葬 處, 你 們 是 不不 是 連連 總 共 有 多 少 殯 葬 業 者 還 在 營 運 都 搞 不不 清 楚? 經 過 清 查 之 後, 有 些 地 址 應 該 登 記 卻 沒 有 登 記, 我 們 當 然 想 要 知 道 正 確 的 數數 字, 這 些 數數 字 都 是 你 們 要 確 切切 掌 握 的 還 有 就 是 未 登 記 卻 在 做 殯 葬 業 的 也 在 那 裡 營 運, 這 部 分 不不 是 政 府 應 該 嚴 格 把 關 的 地 方? 圖 示 7,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一 ) 這 51 家 能 夠 從 事 殯 葬 的 都 稱 為 殯 葬 禮 2499
84 儀 服 務 業 圖 示 8,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二 ) 我 並 沒 有 針 對 那 一 家 殯 葬 業 者, 我 希 望 你 們 能 夠 積 極 全 面 進 行行 清 查, 我 有 特 別 去 拍 攝 2 家 圖 示 9,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三 ) 請 問 處 長, 從 名 稱 上 來來 看, 你 覺 得 他 們 只 是 單 純 的 殯 葬 服 務 業 嗎? 圖 示 10,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四 ) 何 謂 佛 堂? 圖 示 11,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五 ) 旁 邊 這 一 家, 今 天 吳 處 長 也 一 起 去 過 了了, 這 家 所 謂 的 會 館, 連連 登 記 都 沒 有 登 記, 我 們 找 不不 到 這 家 殯 葬 業 者, 他 們 大 剌 剌 就 在 這 邊 做 會 館 圖 示 12,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六六 ) 這 是 臥 龍 街 188 巷 現 有 的 情 況 請 問 局 長 及 處 長, 從 民 國 87 年年 開 始, 當 時 本 席 尚 未 擔 任 議 員, 當 時 選 區 議 員 曾 經 召 開 過 協 調 會, 我 們 看 到 政 府 的 回 文 提 到, 市 政 府 要 組 成 專 案 小 組, 特 別 針 對 第 二 殯 儀 館 對 面 的 殯 葬 業 者 及 環 境 要 進 行行 相 關 管 理理 與 監 督, 還 要 召 開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請 問 一 下, 你 們 是 否 曾 經 組 成 這 樣 的 專 案 小 組, 該 專 案 小 組 還 存 在 嗎? 吳 處 長 坤 宏 : 之 前 殯 葬 處 都 發 局 以 及 商 業 處 有 組 成 聯聯 合 稽 查 小 組 到 現 場 稽 核 林 議 員 奕 華 : 以 前 有 組 稽 核 小 組? 吳 處 長 坤 宏 : 是 林 議 員 奕 華 : 後 來來 怎 麼 都 沒 有 再 去 稽 核? 吳 處 長 坤 宏 : 有 去 稽 核 過, 如 果 接 獲 民 眾 檢 舉, 我 們 就 會 到 現 場 進 行行 稽 核 林 議 員 奕 華 : 你 身 為 殯 葬 處 處 長, 對 於 所 屬 員 工 的 事 情 都 要 概 括 承 受, 對 不不 對? 吳 處 長 坤 宏 : 是 林 議 員 奕 華 : 我 今 天 看 到 你 很 努 力力 在 捍 衛 處 裡 所 做 的 任 何 事 情, 但 是 從 你 們 提 供 的 相 關 資 料料 這 麼 不不 正 確, 我 就 認 為 你 們 根 本 就 沒 有 做 好 平 常 的 督 查 與 管 理理 工 作, 因 為 你 們 提 供 給 議 員 的 資 料料 都 不不 正 確 你 告 訴 本 席 說說, 今 年年 你 們 去 稽 核 過 6 次, 稽 核 6 次 的 結 果 是 什 麼? 如 果 有 去 稽 核 過 6 次, 為 什 麼 今 天 的 狀 況 會 是 這 樣? 其 實 我 知 道 去 現 場 勘 查 的 結 果 是 什 麼? 業 者 在 現 場 就 跟 我 嗆 聲, 我 當 然 知 道 會 有 這 種 情 況 這 邊 是 住 三 區 域, 長 期 下 來來, 從 以 前 到 現 在 所 形 成 的 情 況, 經 過 政 府 合 法 程 序 成 立立 的 殯 葬 業 者, 附 近 民 眾 是 非 常 理理 性 的, 他 們 並 不不 是 要 把 他 們 趕 走, 只 要 拜 託 市 政 府 能 夠 讓 他 們 經 營 的 項 目 回 歸 到 殯 葬 服 務 業 該 做 的 部 分, 不不 要 超 出 法 令令 相 關 規 定 今 天 我 們 在 現 場 雖 然 有 業 者 對 我 們 嗆 聲, 但 是 民 眾 告 訴 我 說說, 晚 上 都 吵 得 讓 他 們 睡 不不 著, 因 為 晚 上 都 會 進 行行 法 會, 附 近 樓樓 上 都 是 住 戶, 又 是 老 舊 社 區, 住 宅 非 常 2500
85 密 集, 當 地 民 眾 願 意 兩 者 兼 顧, 讓 原 有 合 法 的 業 者 繼 續 在 那 邊 營 業, 但 是 也 不不 能 讓 業 者 因 為 這 樣 就 想 要 做 什 麼 都 可 以, 這 部 分 政 府 應 該 要 去 管 理理 才 對, 應 該 要 去 了了 解 他 們 現 在 營 業 的 內 容 是 否 已 經 超 出 法 令令 授 予 的 範 圍? 今 天 為 什 麼 要 請 都 發 局 與 商 業 處 來來 會 列列 席? 就 是 本 席 要 求 臥 龍 街 188 巷 的 殯 葬 業 統 統 要 進 行行 查 核, 如 果 是 合 法 的 殯 葬 業 者 就 讓 他 們 做 該 做 的 事 情, 有 些 登 記 並 不不 是 殯 葬 業, 但 是 確 實 在 做 殯 葬 業, 這 部 分 商 業 處 與 都 發 局 應 該 有 責 任 吧? 因 為 他 們 沒 有 按 照 土 地 分 區 使 用 在 做, 這 部 分 你 們 有 沒 有 問 題? 吳 處 長 坤 宏 : 感 謝 議 員 的 指 正,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全 面 去 進 行行 清 查, 如 果 業 者 登 記 與 營 業 地 點 不不 一 致, 未 按 照 規 定 進 行行 相 關 變 更更, 我 們 都 會 做 處 理理 另 外 就 是 沒 有 申 請 營 業 許 可, 而 從 事 殯 葬 服 務 業, 我 們 同 樣 要 做 處 理理 林 議 員 奕 華 : 沒 有 登 記 就 更更 糟 糕 吳 處 長 坤 宏 : 是 林 議 員 奕 華 : 有 登 記 的 部 分, 我 希 望 市 政 府 要 做 好 管 理理 與 輔 導 的 責 任, 這 部 分 應 該 沒 有 問 題 吧? 吳 處 長 坤 宏 : 是 林 議 員 奕 華 : 這 才 是 你 們 應 該 做 的 事 情 尤 其 是 住 三 用 地, 這 部 分 都 發 局 與 殯 葬 處 有 關 係, 住 三 用 地 在 98 年年 之 後, 有 一 點 是 我 們 想 要 釐 請 的, 原 本 是 開 殯 葬 業, 後 來來 結 束 營 業, 也 許 之 前 領領 有 殯 葬 業 牌 照 的 業 者,98 年年 嚴 格 執 行行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之 後, 他 們 還 是 可 以 從 事 殯 葬 業, 這 一 點 我 就 有 不不 同 的 看 法 本 席 認 為, 他 們 有 牌 照 沒 有 錯, 但 是 要 營 業 應 該 是 在 都 市 計 畫 所 允 許 的 範 圍 內 營 業, 譬 如 商 二 商 三 用 地 以 及 附 條 件 可 以 經 營 的 地 方, 但 是 這 住 三 用 地 就 是 不不 能 讓 他 們 進 來來 才 對 98 年年 之 後, 因 為 之 前 該 處 經 營 過 殯 葬 業, 所 以 其 他 合 格 的 殯 葬 業 者 就 可 以 在 此 營 業, 如 果 這 樣, 住 三 永 遠 都 成 不不 了了 住 三, 它 就 注 定 要 成 為 殯 葬 街, 應 該 是 讓 該 處 的 殯 葬 業 者 結 束 營 業 之 後, 引 進 其 他 營 業 項 目 進 入, 或 是 讓 它 整 體 結 構 上 有 所 變 化 才 對, 現 在 統 統 變 成 不不 可 能 的 事 情 這 部 分 是 否 請 陳 副 總 工 程 司 說說 明? 都 市 發 展 局 陳 副 總 工 程 司 信 良 : 有 關 98 年年 廢 證 之 後, 應 該 是 說說, 廢 證 前 後 的 操 作 是 一 樣 的, 過 去 領領 有 營 利利 事 業 登 記 證, 或 是 繼 續 為 原 來來 使 用, 依 照 土 地 分 區 管 制 自 治 條 例例 第 93 條 第 94 條 規 定, 只 要 沒 有 終 斷 2 年年 得 繼 續 為 原 來來 之 使 用 林 議 員 奕 華 : 就 算 是 住 三 用 地, 還 是 可 以 讓 他 們 繼 續 從 事 殯 葬 業? 陳 副 總 工 程 司 信 良 : 目 前 臥 龍 街 188 巷 的 狀 況 是 限 辦, 就 是 限 辦 公 室 使 用, 如 果 是 儲 藏 或 是 唸 經 服 務 業 是 屬 於 違 規 使 用, 還 是 要 從 業 別 的 認 定 來來 做 處 理理, 超 過 辦 公 室 的 部 分 就 是 違 規 2501
86 使 用 林 議 員 奕 華 : 針 對 這 部 分, 是 否 請 局 長 與 處 長 去 進 行行 督 導 與 輔 導 吳 處 長 坤 宏 : 是 林 議 員 奕 華 : 現 在 不不 管 它 是 做 為 靈 堂 靈 位 或 是 法 會, 甚 至 暫 時 做 為 骨 灰 罈 的 暫 厝 的 情 況 都 有, 這 部 分 要 拜 託 局 長 與 處 長, 能 夠 為 當 地 民 眾 好 好 把 關, 他 們 真 的 只 敢 怒 而 不不 敢 言 吳 處 長 坤 宏 : 這 部 分, 感 謝 議 員 的 指 正, 我 們 會 針 對 住 宅 區 業 者 營 業 的 部 分 進 行行 全 面 的 調 查, 如 有 違 反 設 定 許 可 限 辦 公 室 使 用 以 外 的 部 分, 我 們 都 會 處 理理 林 議 員 奕 華 : 是 不不 是 請 局 長 回 應 一 下? 非 常 感 謝 議 員 把 陳 疴 已 久 的 問 題 提 出 來來, 如 果 是 合 法 業 者, 就 一 定 要 限 制 做 為 辦 公 室 使 用, 這 51 家 業 者 我 們 會 再 去 看, 如 果 不不 是 做 為 辦 公 室 使 用, 或 是 超 過 辦 公 室 使 用, 我 們 會 請 都 發 局 按 照 相 關 規 定 辦 理理 林 議 員 奕 華 : 你 們 可 以 先 勸 導, 經 過 勸 導 不不 聽 再 開 罰, 好 不不 好? 我 們 會 與 相 關 業 者 先 行行 溝 通 林 議 員 奕 華 : 不不 要 只 管 合 法 登 記 的 業 者, 重 要 的 是 掛 羊 頭 賣 狗 肉 的 部 分, 這 部 分 才 是 要 好 好 的 查 一 查 吳 處 長 坤 宏 : 是, 我 們 會 全 面 進 行行 調 查 林 議 員 奕 華 : 另 外, 未 來來 我 希 望 在 第 二 殯 儀 館 這 邊, 如 果 有 一 般 業 者 要 進 來來 的 時 候, 我 要 求 市 政 府 要 比 照 師 大 商 圈 一 樣, 要 進 行行 跨 局 處 的 整 合, 要 確 定 他 們 營 業 的 範 圍 與 殯 葬 業 無 關, 可 不不 可 以? 吳 處 長 坤 宏 : 是 林 議 員 奕 華 :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及 地 政 局 陳 局 長 就 備 詢 臺 江 局 長, 我 要 幫 一 些 非 常 弱 勢 的 民 眾 發 聲, 這 才 是 政 府 站 在 正 義 的 一 方, 對 不不 對? 對 林 議 員 奕 華 : 目 前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有 一 項 政 策, 就 是 要 把 公 告 地 價 拉 近 到 市 價, 近 幾 年年 在 公 告 地 2502
87 價 上 面 有 大 幅 的 成 長, 因 為 政 府 這 樣 的 做 法, 導 致 中 央 與 臺 北北 市 因 為 公 告 地 價 調 整 原 有 的 社 會 福 利利 因 此 喪 失 譬 如 有 很 多 低 收 入 戶 或 國 民 年年 金金 等 等, 其 他 條 件 都 沒 有 改 變, 收 入 並 沒 有 增 加, 在 存 款 沒 有 增 加 的 情 況 下, 只 是 他 們 的 房 子 莫 名 其 妙 在 公 告 地 價 之 後, 社 會 局 一 紙 公 文 告 訴 他 說說, 因 為 你 的 土 地 與 房 屋 價 值 超 過 相 關 規 定, 因 此 就 喪 失 了了 社 會 福 利利 的 資 格, 我 認 為 這 是 非 常 不不 正 義 的 事 情 我 知 道 社 會 局 一 定 會 盡 量量 避 免 這 種 狀 況 發 生, 譬 如 原 本 低 收 入 戶 從 550 元 放 寬 到 600 元, 中 低 收 入 戶 650 元 變 成 710 元, 問 題 是, 你 們 是 用 臺 北北 市 的 平 均 數數, 對 不不 對? 9.8% 林 議 員 奕 華 : 是 不不 是 可 以 請 陳 局 長 告 訴 江 局 長, 現 在 臺 北北 市 土 地 平 均 公 告 現 值 調 整 當 中, 有 那 幾 個 區 是 高 於 平 均 數數 的? 地 政 局 陳 局 長 錫 禎 : 以 101 年年 為 例例, 信 義 區 調 整 為 11.08% 林 議 員 奕 華 : 再 來來 是 那 一 區? 陳 局 長 錫 禎 : 大 安 區 林 議 員 奕 華 : 大 安 區 是 10.67%, 松 山 區 是 10.58%, 中 正 區 10.46%, 臺 北北 市 這 4 個 區 超 過 10%, 這 些 區 的 低 收 入 戶 受 到 的 衝 擊 最 大, 或 是 原 領領 有 社 會 福 利利 的 民 眾 衝 擊 最 大, 這 4 個 區 不不 是 沒 有 弱 勢 者, 不不 能 因 整 體 的 公 告 地 價 調 漲, 就 讓 他 們 喪 失 資 格, 難 道 你 要 他 把 房 子 賣 了了, 然 後 讓 他 去 流流 浪 街 頭, 把 賣 房 子 的 錢 拿 來來 用 嗎? 他 們 根 本 就 搞 不不 清 楚 他 們 的 房 子 價 格 是 多 少 錢, 只 是 因 為 公 告 地 價 現 值 改 變 了了, 讓 他 們 喪 失 社 會 福 利利, 本 席 在 此 具 體 建 議, 社 會 局 是 否 能 夠 針 對 這 部 分 詳 加 考 量量? 如 果 臺 北北 市 民 能 夠 證 明 其 他 條 件 都 沒 有 變 化, 房 屋 並 沒 有 重 新 改 變, 原 本 就 是 住 在 這 裡, 他 應 該 就 可 以 享 有 社 會 福 利利 資 格, 這 樣 才 是 符 合 公 平 正 義 報 告 議 員, 我 們 在 今 年年 初 的 時 候 已 經 調 高 了了, 就 是 放 寬 資 格 林 議 員 奕 華 : 雖 然 放 寬 還 是 有 漏 網 之 魚, 有 資 格 的 弱 勢 民 眾 有 這 麼 多 依 照 不不 動 產 的 方 式 來來 做, 有 66 戶 被 取 消 資 格, 原 因 都 是 不不 動 產 的 筆 數數 增 加 林 議 員 奕 華 : 請 控 制 室 播 放 圖 示 圖 示 1, 社 會 局 目 前 有 排 富 條 款 之 補 助 項 目 筆 數數 並 沒 有 增 加, 是 不不 動 產 數數 額 增 加, 有 19 是 多 筆 不不 動 產 增 加 2503
88 對 林 議 員 奕 華 : 我 並 不不 是 說說, 不不 動 產 增 加 也 要 給 他 資 格, 我 是 說說, 他 所 有 條 件 沒 有 改 變, 居 住 的 屋 子 與 他 低 收 入 戶 享 有 社 會 福 利利 資 格, 同 樣 一 間 房 子 嘛 如 果 這 樣, 為 什 麼 他 不不 能 享 有 同 樣 的 社 會 福 利利? 請 問 調 高 地 價 與 他 們 有 什 麼 關 係? 他 們 只 有 繳 交 更更 多 的 稅 而 已 如 果 是 不不 動 產 筆 數數 增 加, 依 照 法 源 依 據 處 理理 林 議 員 奕 華 : 局 長, 我 並 不不 是 說說 不不 動 產 筆 數數, 妳 不不 要 浪 費 我 的 質 詢 時 間, 請 針 對 本 席 詢 問 的 問 題 回 答 我 們 調 查 之 後 的 情 況 就 是 這 樣 林 議 員 奕 華 : 我 並 不不 是 講 筆 數數, 我 是 講 同 樣 一 棟 房 子 主 席, 時 間 要 還 給 本 席 主 席 : 時 間 請 退 回 10 秒 就 是 因 為 有 一 些 是 筆 數數 增 加 林 議 員 奕 華 : 我 是 說說, 同 一 棟 房 子, 只 因 公 告 地 價 調 整 讓 他 喪 失 社 會 福 利利 資 格 這 樣 我 們 會 專 案 處 理理 林 議 員 奕 華 : 你 們 會 專 案 處 理理? 對, 我 們 會 看 實 際 的 狀 況, 目 前 66 戶 當 中 有 很 多 不不 同 的 原 因, 這 部 分 都 有 列列 管 林 議 員 奕 華 : 局 長, 只 要 其 他 條 件 不不 變, 收 入 一 樣, 存 款 一 樣, 只 是 房 子 因 為 公 告 地 價 調 整, 導 致 他 社 會 福 利利 的 權 益 損 失, 這 方 面 請 你 們 用 專 案 的 方 式 處 理理, 可 不不 可 以? 可 以, 我 們 會 專 案 去 了了 解 實 際 狀 況, 只 要 我 們 有 機 會, 我 們 都 願 意 幫 忙 林 議 員 奕 華 : 但 是 他 們 都 被 你 們 排 除 在 外, 很 多 弱 勢 者 因 為 這 樣 就 喪 失 社 會 福 利利 資 格 主 席 : 今 天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到 此 結 束, 大 家 辛 苦 了了 2504
89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4 組 質 詢 議 員 : 王 議 員 浩 一 問 : 依 資 料料 顯 示 本 市 59 個 里 里 內 里 活 動 場 所 與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皆 有,74 個 里 卻 均 無, 里 活 動 場 所 與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競 合 造 成 資 源 重 複 浪 費, 應 全 面 清 查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使 用 率率 與 使 用 情 況, 檢 討 改 進 及 評 估 改 善 競 合 浪 費, 使 物 盡 其 用 且 節 省省 公 帑 答 : ( 一 ) 為 提 供 市 民 辦 理理 各 項 休 閒 及 研 習 活 動 集 會 的 空 間, 本 府 民 政 局 在 各 行行 政 區 及 里 轄 內 分 別 設 置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及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主 要 是 提 供 市 民 辦 理理 非 以 營 利利 為 目 的 的 活 動 而 設,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則 專 供 里 辦 公 處 辦 理理 里 民 集 會 知 能 研 習 小 型 健 康 休 閒 等 靜 態 活 動 為 主 里 辦 公 處 以 設 置 於 里 長 提 供 的 場 所 為 原 則, 若若 里 辦 公 處 有 進 駐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之 需 求, 為 能 讓 里 長 協 助 管 理理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授 權 區 公 所 彈 性 處 理理 ( 二 )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方 案, 原 為 減 輕 以 公 務 預 算 編 列列 高 額 經 費 興 建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之 負 擔 所 提 出 之 輔 助 性 方 案, 但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及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兩 者 屬 競 合 性 政 策, 導 致 近 年年 來來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經 費 及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新 設 數數 量量 持 續 增 加, 造 成 本 府 民 政 局 雙 重 財 政 壓 力力, 為 免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金金 額 及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後 續 維 管 經 費 支 出 逐 年年 增 加, 並 避 免 公 共 活 動 空 間 重 複 設 置, 導 致 相 關 資 源 競 合, 影 響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使 用 率率, 本 府 於 97 年年 起 對 於 未 來來 里 內 新 設 置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者, 不不 得 再 申 請 每 個 月 3 萬 元 之 固 定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考 量量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與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競 合 問 題 涉 及 本 府 政 策 方 向, 本 府 民 政 局 需 要 與 基 層 意 見見 溝 通 並 形 成 共 識 後 再 評 估 辦 理理 2505
90 質 詢 議 員 : 闕 議 員 枚 莎 二 問 : 本 市 公 民 會 館 使 用 率率 已 大 幅 提 升, 惟 該 會 館 所 在 地 建 成 大 樓樓, 於 101 年年 4 月 18 日 確 定 為 高 氯 離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物, 安 全 堪 慮, 惟 仍 繼 續 營 運 至 11 月 1 日 停 止 使 用, 又 都 發 局 未 將 本 案 列列 入 控 管, 顯 見見 全 案 之 橫 向 聯聯 繫 不不 足, 本 席 具 體 要 求 如 後 :( 一 ) 為 避 免 影 響 原 排 定 活 動 之 進 行行, 請 民 政 局 積 極 研 擬 替 代 方 案, 並 於 1 週 內 完 成 改 善 ( 二 ) 確 定 為 高 氯 離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物 後 仍 持 續 營 運 部 分, 應 追 究 行行 政 責 任, 請 2 週 內 提 送 檢 討 報 告 ( 三 ) 請 籌 組 專 案 小 組, 針 對 全 市 公 民 會 館 建 物 安 全, 全 面 進 行行 總 體 檢, 並 於 2 個 月 內 提 送 書 面 報 告 供 參參 答 : ( 一 )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所 在 建 成 大 樓樓 於 78 年年 10 月 落落 成, 為 地 上 10 層 地 下 1 層 多 功 能 建 築 物, 各 樓樓 層 分 屬 本 府 警 察 局 外 事 服 務 站 ( 地 下 1 樓樓 樓樓 ) 本 市 大 同 區 公 所 (1 4 樓樓 為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5 樓樓 為 光 能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 及 本 市 文 獻 會 辦 公 場 所 (6 至 8 樓樓 ), 並 由 本 府 警 察 局 擔 任 大 樓樓 管 理理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2506
91 ( 二 ) 由 於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為 供 公 眾 使 用 之 開 放 空 間, 每 年年 皆 定 期 辦 理理 建 築 物 公 共 安 全 檢 查 及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檢 查 申 報, 然 因 本 市 文 獻 會 99 年年 進 行行 例例 行行 性 館 舍 巡 查, 發 現 樓樓 柱 混 凝 土 剝 落落, 樑 柱 有 明 顯 縱 向 裂 縫,100 年年 委 託 結 構 技 師 事 務 所 辦 理理 建 物 耐 震 力力 詳 細 評 估, 案 經 本 府 101 年年 4 月 18 日 核 定 為 高 氯 離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基 於 公 共 安 全,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立立 即 於 101 年年 6 月 28 日 辦 理理 報 廢 並 暫 停 租 借 ; 惟 考 量量 已 租 借 團 體 使 用 權 益, 爰 開 放 使 用 至 10 月 31 日, 並 公 告 自 11 月 1 日 起 停 止 使 用 ( 三 ) 參參 照 本 府 公 告 本 市 列列 管 高 氯 離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後 續 處 理理 原 則 規 定, 列列 管 案 件 屬 經 鑑 定 須 拆 除 重 建 之 建 築 物, 其 建 築 物 現 況 如 屬 其 他 使 用 場 所 ( 含 住 宅 ), 使 用 者 應 於 本 公 告 日 起 2 年年 內 停 止 使 用, 故 基 於 公 共 安 全,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立立 即 於 101 年年 6 月 28 日 辦 理理 報 廢 並 暫 停 租 借 ; 惟 考 量量 已 租 借 團 體 使 用 權 益, 爰 開 放 使 用 至 10 月 31 日, 自 11 月 1 日 起 公 告 停 止 使 用, 並 無 不不 妥 另 為 延 續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服 務 市 民 之 宗 旨, 本 市 大 同 區 公 所 將 配 合 警 察 局 參參 建 ( 四 ) 另 本 府 民 政 局 將 針 對 全 市 7 座 公 民 會 館 建 物 安 全, 全 面 進 行行 總 體 檢, 以 維 市 民 安 全 質 詢 議 員 : 林林 議 員 奕 華 三 問 : 本 市 臥 龍 街 188 巷 內 長 期 遭 殯 葬 業 進 駐, 本 席 特 提 出 下 列列 建 議, 請 民 政 局 積 極 妥 處 :( 一 ) 民 眾 反 映 業 者 違 規 舉 辦 法 事 及 置 放 骨 灰 罈 部 分, 已 踰 越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之 業 務 範 疇, 請 全 面 清 查 並 加 強 督 導, 以 杜 絶 不不 法 情 事 ;( 二 ) 新 設 立立 公 司 應 比 照 師 大 社 區, 進 行行 跨 局 處 專 案 審 查, 確 認 與 殯 葬 業 無 關, 始 能 核 准 登 記, 以 保 障 居 民 生 活 品 質 答 : 針 對 臺 北北 市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早 期 設 置 於 二 館 周 邊 住 宅 區 有 其 歷歷 史 背 景, 在 98 年年 4 月 1 日 廢 除 營 利利 事 業 登 記 證 前, 領領 有 營 利利 事 業 登 記 證 者, 經 本 市 殯 葬 處 審 查 具 備 有 殯 葬 服 務 能 力力 之 要 件, 均 發 給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設 立立 許 可, 但 須 依 營 利利 事 業 登 記 證 所 載 限 辦 公 室 使 用, 目 前 住 宅 區 已 無 法 新 設 置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對 於 設 置 於 住 宅 區 內 之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者, 本 市 殯 葬 處 將 進 行行 全 面 清 查 是 否 有 違 規 使 用 之 情 事 發 生, 如 發 現 有 未 依 殯 葬 管 理理 條 例例 申 請 經 營 許 可 之 業 者, 有 從 事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之 行行 為, 一 經 查 獲 則 依 殯 葬 管 理理 條 例例 第 84 條 處 新 台 幣 6 萬 元 以 上 30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 其 不不 遵 從 繼 續 營 業 者, 得 按 次 處 罰 ; 另 殯 葬 禮 儀 服 務 業 於 第 42 條 申 請 許 可 事 項 有 所 變 更更 時, 應 於 15 日 內 申 請 變 更更 登 記, 如 未 依 規 定 辦 理理 變 更更 者, 則 依 殯 葬 管 理理 條 例例 第 85 條 規 定 處 新 臺 幣 1 萬 元 以 上 5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限 期 改 善 ; 屆 期 仍 未 改 善 者, 得 按 次 處 罰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4 組 質 詢 議 員 : 吳 議 員 志 剛 闕 議 員 枚 莎 陳 議 員 孋 輝 王 議 員 浩 林林 議 員 奕 華 一 問 : 本 市 社 工 人 員 職 責 繁 重 及 長 期 工 作 超 時, 且 編 制 內 社 工 人 數數 少 於 約 聘 僱 社 工 人 數數, 建 議 合 理理 計 算 個 案 服 務 比, 以 利利 人 力力 最 佳 配 置, 希 儘 速 補 足 正 式 編 制 社 工 人 員, 同 時 爭 取 福 利利 留留 任 人 才, 請 社 會 局 積 極 研 議 妥 處, 並 提 送 書 面 報 告 供 參參 2507
92 答 : 有 關 本 府 社 會 局 為 因 應 社 工 人 力力 短 缺 一 節, 業 經 依 內 政 部 充 實 地 方 政 府 社 工 人 力力 配 置 及 進 用 計 畫 逐 年年 增 置 社 工 人 力力, 並 擬 於 101 年年 至 114 年年 分 2 階 段 補 足 二 問 : 為 保 障 本 市 約 聘 僱 社 工 人 員 勞勞 工 權 益, 請 勞勞 工 局 不不 定 期 對 社 福 機 構 與 社 會 局 進 行行 勞勞 動 檢 查, 並 於 6 個 月 內 提 送 檢 查 報 告, 以 維 護 勞勞 工 權 益 答 : 一 查 約 聘 僱 人 員 係 依 聘 用 人 員 聘 用 條 例例 行行 政 院 暨 所 屬 各 機 關 約 僱 人 員 僱 用 辦 法 或 各 機 關 職 務 代 理理 應 行行 注 意 事 項 進 用 之 人 員, 非 為 勞勞 動 基 準 法 適 用 範 疇, 爰 無 法 依 勞勞 動 基 準 法 進 行行 勞勞 動 檢 查, 先 予 陳 明 二 另 本 府 社 會 局 亦 將 配 合 勞勞 工 局 就 社 福 機 構 與 該 局 適 用 勞勞 動 基 準 法 之 人 員 進 行行 勞勞 動 檢 查 三 問 : 本 市 公 告 地 價 調 整, 致 低 收 入 戶 喪 失 社 會 福 利利 資 格, 為 保 障 弱 勢 者 權 益, 如 市 民 能 證 明 其 他 條 件 均 未 變 動 情 形 下, 請 社 會 局 專 案 核 准 放 寬 認 定 資 格, 以 符 公 平 正 義 原 則 答 : 一 因 應 公 告 土 地 現 值 逐 年年 調 漲, 本 府 社 會 局 業 依 本 市 101 年年 公 告 土 地 現 值 平 均 調 幅 9.87%, 調 整 放 寬 101 年年 度度 不不 動 產 標 準 ( 低 收 入 戶 由 原 本 550 萬 元 調 整 為 600 萬 元, 中 低 收 入 戶 由 原 本 650 萬 元 調 整 為 710 萬 元,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生 活 津 貼 由 原 本 650 萬 元 調 整 為 710 萬 元 ), 以 確 實 協 助 本 市 經 濟 弱 勢 市 民 二 另 針 對 原 符 合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生 活 津 貼 之 資 格 家 戶, 若若 其 不不 動 產 未 有 數數 量量 變 動 且 僅 有 單 一 房 屋 ( 含 其 房 屋 之 建 地 ) 供 自 住 者, 如 受 土 地 公 告 地 價 調 漲 影 響 其 福 利利 資 格, 則 專 案 審 核, 以 降降 低 公 告 現 值 調 整 對 經 濟 弱 勢 民 眾 之 衝 擊 三 依 調 整 後 標 準 審 核 仍 未 通 過 之 家 戶, 但 生 活 仍 有 困 難 者, 由 本 府 社 會 局 社 工 人 員 就 家 戶 實 際 生 活 情 形 及 需 求 進 行行 評 估, 主 動 提 供 關 懷 及 經 濟 生 活 上 之 協 助, 或 轉 介 其 他 福 利利 項 目, 例例 如 :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生 活 津 貼 身 心 障 礙 者 生 活 補 助 弱 勢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年 生 活 扶 助 等, 未 能 符 合 政 府 法 定 福 利利 項 目 者, 另 結 合 民 間 資 源 積 極 協 助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秘 書 處 質 詢 組 別 : 第 四 組 質 詢 議 員 : 吳 議 員 志 剛 闕 議 員 枚 莎 陳 議 員 孋 輝 王 議 員 浩 林林 議 員 奕 華 問 : 五 都 升 格 後, 市 府 人 才 流流 失 趨 增, 致 公 文 書 品 質 嚴 謹 度度 不不 佳, 本 席 質 疑 有 內 容 錯 誤 以 不不 雅 用 語 回 復復 市 民 檢 舉 案 件 不不 符 體 例例 以 回 收 紙 影 印 附 件 等 缺 失, 且 亦 曾 發 生 警 察 局 同 仁 回 復復 本 席 索索 取 資 料料, 其 承 辦 人 聯聯 絡 方 式, 誤 植 為 本 席 研 究 室 電 話 之 案 例例, 請 市 府 重 視 妥 處, 以 提 升 施 政 滿 意 度度 答 : 一 為 加 強 公 文 處 理理 品 質 及 提 升 行行 政 效 率率, 本 處 已 於 101 年年 10 月 29 日 函 請 各 機 關 學 校 加 強 文 書 處 理理 及 公 文 製 作 訓 練練 ; 應 落落 實 督 導 所 屬 同 仁, 確 實 依 本 府 文 書 處 理理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之 文 書 製 作 使 用 正 確 公 文 程 式 類類 別 文 字 應 通 2508
93 順 措 詞 應 恰 當 等 二 另 請 各 機 關 學 校 注 意, 雖 為 推 動 節 能 減 紙 等 業 務, 公 文 書 應 採 雙 面 列列 印, 惟 仍 應 注 意 回 收 紙 僅 應 用 於 機 關 內 部 參參 考 資 料料 用, 不不 宜 作 為 公 文 文 稿 及 附 件 使 用, 以 提 升 本 府 文 書 品 質 三 本 府 公 務 人 員 訓 練練 處 亦 經 常 針 對 公 文 書 製 作 常 見見 錯 誤 態 樣, 列列 入 公 務 人 員 訓 練練 課 程 中, 今 後 亦 將 加 強 辦 理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勞勞 工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4 組 質 詢 議 員 : 闕 議 員 枚 莎 問 : 社 會 局 聘 僱 之 社 工 員 係 屬 勞勞 工, 請 勞勞 工 局 協 助 社 會 局 及 所 屬 社 福 機 構 並 進 行行 勞勞 基 法 相 關 法 令令 輔 導 與 勞勞 動 檢 查, 試 辦 6 個 月 後 提 專 案 檢 查 報 告, 供 社 會 局 改 進 參參 考, 以 保 障 社 工 員 相 關 勞勞 工 權 益 答 : 一 依 行行 政 院 勞勞 工 委 員 會 86 年年 9 月 1 日 (86) 台 勞勞 動 一 字 第 號 公 告 指 定 社 會 福 利利 服 務 業 及 工 作 者 自 中 華 民 國 87 年年 7 月 1 日 起 適 用 勞勞 動 基 準 法 及 96 年年 11 月 30 日 勞勞 動 1 字 第 號 公 告 : 指 定 公 部 門 各 業 非 依 公 務 人 員 法 制 進 用 之 臨臨 時 人 員 適 用 勞勞 動 基 準 法, 並 自 97 年年 1 月 1 日 起 適 用 勞勞 動 基 準 法 二 本 案 容 請 社 會 局 提 供 該 局 及 所 屬 社 福 機 構 名 冊, 本 局 勞勞 動 檢 查 處 依 本 局 指 示 執 行行 勞勞 動 條 件 專 案 檢 查, 俟 檢 查 結 果, 本 局 將 依 法 處 理理 ; 並 於 試 辦 6 個 月 後 提 供 專 案 檢 查 結 果 供 社 會 局 改 進 參參 考, 以 保 障 社 工 員 相 關 勞勞 工 權 益 2509
94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5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2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2 日 速 記 : 郭 麗 秀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各 位 午 安, 現 在 進 行行 第 11 屆 第 4 次 定 期 大 會 民 政 部 門 第 5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張 茂 楠 議 員 童 仲 彥 議 員 王 孝 維 議 員 等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請 開 始 張 議 員 茂 楠 : 請 秘 書 長 發 言 人 研 考 會 主 委 上 臺 備 詢 秘 書 長, 你 是 否 身 為 最 高 的 幕 僚 長?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張 議 員 茂 楠 : 秘 書 長, 請 問 市 府 各 局 處 做 的 好 與 否, 你 講 話 是 否 有 份 量量?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應 該 要 張 議 員 茂 楠 : 是 應 該 要 承 擔, 郝 龍 斌 派 你 來來 做 秘 書 長, 就 是 因 為 如 果 他 做 錯, 你 就 可 以 說說 話 指 正 秘 書 長, 臺 北北 市 1 年年 花 1,800 億 元 的 公 務 預 算, 新 新 聞 周 刊 說說 縣 市 長 吊 車車 尾, 是 否 知 道 郝 市 長 排 名 第 幾?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倒 數數 第 2 張 議 員 茂 楠 : 我 沒 聽 清 楚, 請 秘 書 長 再 講 一 次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倒 數數 第 2 張 議 員 茂 楠 : 秘 書 長, 郝 龍 斌 倒 數數 第 2 是 臺 北北 之 光? 還 是 臺 北北 之 恥?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需 要 大 幅 度度 的 改 善 張 議 員 茂 楠 : 秘 書 長, 不不 是 要 大 幅 度度 改 善, 而 是 要 大 躍 進 臺 北北 市 1 年年 花 了了 1,800 億 元 的 預 算, 是 否 沒 有 一 個 縣 市 政 府 花 的 比 我 們 多? 2510
95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張 議 員, 教 育 方 面 有 40% 的 高 中 學 生 是 從 外 縣 市 來來 的 張 議 員 茂 楠 : 臺 北北 市 是 首 都, 花 了了 那 麼 多 的 錢, 結 果 倒 數數 第 2 名, 身 為 臺 北北 市 議 員 的 我 們 都 覺 得 羞 恥, 郝 龍 斌 已 經 不不 是 臺 北北 之 光, 是 臺 北北 之 恥 秘 書 長, 我 講 的 是 否 有 道 理理?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還 要 繼 續 改 進 張 議 員 茂 楠 : 不不 是 繼 續 改 進, 我 看 了了 之 後, 差 點 暈 倒, 臺 北北 市 市 長 只 贏 了了 1 位 渾 蛋 市 長, 就 是 酒 駕 官 說說 的 張 通 榮, 市 長 是 否 會 不不 好 意 思? 只 贏 了了 大 渾 蛋 市 長, 我 們 是 小 渾 蛋 市 長, 你 們 身 為 臺 北北 市 的 幕 僚, 走 出 去 都 沒 風, 真 令令 人 感 到 難 過 發 言 人, 請 問 新 新 聞 數數 據 顯 示 民 眾 無 感, 他 們 是 否 造 假? 張 發 言 人 其 強 : 這 樣 的 一 個 數數 據, 顯 然 對 於 市 府 每 位 同 仁 都 有 很 大 的 一 個 期 許 和 期 待 空 間 張 議 員 茂 楠 : 你 和 考 試 倒 數數 第 2 名 的 講 到 期 許, 他 是 否 有 感 到 不不 好 意 思 和 需 要 檢 討? 張 發 言 人 其 強 : 當 然 有 檢 討 的 空 間 張 議 員 茂 楠 : 郝 龍 斌 任 職 臺 北北 市 市 長, 為 什 麼 做 到 流流 汗, 被 嫌 到 流流 涎? 是 我 們 政 策 說說 明 不不 清? 還 是 民 眾 挑 剔? 問 題 出 在 哪? 張 發 言 人 其 強 : 市 民 對 於 政 府 的 期 待 是 我 們 應 該 接 受 的, 政 策 在 制 定 上 沒 有 太 大 的 瑕 疵, 但 政 策 的 說說 明 和 解 釋 上 有 很 多 需 要 檢 討 的 地 方, 在 政 策 資 訊 上 希 望 能 夠 做 的 更更 細 膩 更更 周 到 張 議 員 茂 楠 : 同 樣 和 賴 清 德 相 比 差 那 麼 多, 他 是 民 眾 有 感 第 1 名, 臺 北北 市 是 民 眾 無 感 倒 數數 第 2 名, 請 問 問 題 出 在 哪 裡? 我 覺 得 難 過, 花 這 麼 多 錢, 換 來來 的 是 倒 數數 第 2 名 ; 好 比 一 個 學 生 爸 爸 請 了了 家 教 名 師 來來 輔 導, 結 果 不不 認 真 考 了了 倒 數數 第 2 名, 請 問 花 了了 那 麼 多 的 錢, 是 否 有 產 生 效 益? 張 發 言 人 其 強 : 政 策 有 短 期 中 期 和 長 期, 有 些 是 需 要 一 段 時 間 才 看 得 到 效 果 張 議 員 茂 楠 : 發 言 人, 什 麼 短 期 中 期 和 長 期! 這 樣 講 就 不不 對 了了, 考 試 考 不不 好, 不不 懂 檢 討, 我 考 的 是 牛 津 的, 還 在 講 我 長 期 會 念念 哈 佛, 有 可 能 嗎? 你 們 現 在 這 麼 多 幕 僚 在 這, 新 新 聞 評 等 臺 北北 市 是 倒 數數 第 2 名, 這 真 是 令令 人 感 到 不不 好 意 思 研 考 會 主 委 來來 自 新 聞 界, 請 問 你 對 於 這 數數 據 的 看 法?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市 府 確 實 有 很 大 的 檢 討 和 改 進 空 間, 因 為 民 調 是 反 映 民 眾 的 意 見見, 這 就 是 民 眾 對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看 法 張 議 員 茂 楠 : 2511
96 研 考 會 主 委, 臺 北北 市 倒 數數 第 2 名, 研 考 會 是 難 辭 其 咎? 還 是 理理 所 當 然?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研 考 會 做 為 市 政 府 的 幕 僚 單 位, 在 政 策 建 言 上 本 來來 就 應 該 扮 演 積 極 的 角 色 張 議 員 茂 楠 : 研 考 會 主 委, 臺 北北 市 政 府 3 年年 花 了了 100 億 元 來來 做 路路 平, 請 問 民 眾 有 感 或 無 感? 民 眾 感 覺 到 臺 北北 市 的 路路 變 平? 還 是 坑 坑 洞 洞 挖 挖 補 補? 你 對 於 濫 挖 或 回 填 不不 實 的 道 路路, 又 花 了了 多 少 錢? 又 做 了了 多 少 功 課? 他 們 寧 願 鋌 而 走 險, 也 不不 願 配 合 路路 平 專 案, 請 問 你 怎 麼 辦?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有 關 於 路路 平 專 案, 其 實 研 考 會 有 非 常 嚴 謹 的 管 考 制 度度 張 議 員 茂 楠 : 嚴 謹 的 管 考 等 於 零, 嚴 謹 的 管 考 後, 民 眾 對 路路 平 還 是 不不 滿 意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所 以 表 示 我 們 的 力力 道 還 要 繼 續 加 強 張 議 員 茂 楠 : 研 考 會 根 本 沒 有 認 真 盯 緊 和 把 市 府 的 重 大 政 策 當 一 回 事, 市 長 在 推 路路 平, 你 們 根 本 無 所 事 事 研 考 會 主 委, 是 否 知 道 民 眾 為 什 麼 無 感? 都 更更 遇 到 文 林林 苑 事 件 都 停 擺, 難 道 研 考 會 都 沒 有 和 市 長 建 議 處 理理 方 式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有 關 都 更更 的 問 題, 我 們 在 府 內 的 一 些 政 策 建 言 也 提 出 過 看 法, 但 市 府 是 一 個 統 合 決 策 的 過 程, 並 不不 是 研 考 會 單 一 的 決 策 來來 決 定 政 策 的 影 響 張 議 員 茂 楠 : 都 更更 這 問 題 重 創 郝 龍 斌 的 聲 望, 因 為 搬 出 文 林林 苑 的 民 眾 也 都 罵 郝 市 長, 等 待 答 覆 的 王 家 也 在 罵 郝 市 長,2 面 不不 討 好, 這 就 叫 做 到 流流 汗, 被 嫌 到 流流 涎, 因 為 你 們 根 本 沒 有 解 決 的 方 案, 都 更更 一 事 無 成, 路路 平 坑 坑 洞 洞, 花 了了 億 元 蓋 的 貓 纜, 每 天 都 在 賠 錢 研 考 會, 請 問 到 底 有 什 麼 方 式, 可 以 讓 全 民 感 受 到 貓 纜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重 要 的 施 政 建 設? 研 考 會 是 否 有 去 研 究 督 導 和 考 核? 你 們 是 否 有 改 進 空 間? 我 真 覺 得 丟 臉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在 過 去 一 段 時 間, 我 們 對 於 市 府 的 一 些 重 大 施 政 評 估, 也 感 到 資 料料 蒐 集 不不 夠, 所 以 近 期 正 做 大 規 模 的 調 查, 積 極 了了 解 民 眾 的 想 法 張 議 員 茂 楠 : 你 來來 自 新 聞 界, 請 問 是 否 知 道 這 次 新 新 聞 報 導 最 後 1 名 是 哪 個 縣 市 首 長?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基 隆隆 市 張 議 員 茂 楠 : 倒 數數 第 2 名 是 哪 位 縣 市 首 長?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臺 北北 市 張 議 員 茂 楠 : 臺 北北 市 市 長 叫 什 麼 名 字? 2512
97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郝 龍 斌 先 生 張 議 員 茂 楠 : 是 郝 龍 斌 市 長? 還 是 郝 龍 斌 先 生?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郝 龍 斌 先 生 就 是 郝 龍 斌 市 長 張 議 員 茂 楠 : 不不 對, 他 在 外 面 的 時 候, 不不 在 公 務 上 叫 做 郝 龍 斌 先 生, 他 現 在 是 郝 龍 斌 市 長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張 議 員 茂 楠 : 法 規 會 主 委, 你 現 在 稱 呼 我 是 張 茂 楠 議 員? 還 是 張 茂 楠 先 生?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張 茂 楠 議 員 先 生 張 議 員 茂 楠 : 有 需 要 這 麼 囉 嗦 嗎? 脫 褲 子 放 屁 我 的 職 稱 是 張 茂 楠 議 員? 還 是 張 茂 楠 議 員 先 生?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張 茂 楠 議 員 張 議 員 茂 楠 : 對 啊! 那 怎 稱 呼 郝 龍 斌 呢?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郝 龍 斌 市 長 張 議 員 茂 楠 : 郝 龍 斌 市 長 是 倒 數數 第 幾 名?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倒 數數 第 2 名 張 議 員 茂 楠 : 研 考 會 該 檢 討 發 言 人, 你 們 沒 鞠 躬 盡 瘁 是 否 對 市 長 懺 悔? 還 是 郝 龍 斌 真 的 做 的 很 差? 張 發 言 人 其 強 : 市 府 每 位 同 仁 和 團 隊 成 員 對 於 這 樣 的 名 次 都 有 責 任 張 議 員 茂 楠 : 臺 上 備 詢 的 官 員,1 位 是 幕 僚 長 1 位 是 發 言 人 1 位 是 研 究 考 核 督 導 的, 你 們 都 失 職, 都 該 向 全 體 市 民 道 歉 請 問 倒 數數 第 3 名 縣 市 首 長 是 誰? 張 發 言 人 其 強 : 臺 中 市 胡 自 強 市 長 張 議 員 茂 楠 : 倒 數數 第 4 名 是 哪 位 縣 市 首 長? 張 發 言 人 其 強 : 桃 園 縣 吳 志 揚 縣 長 2513
98 張 議 員 茂 楠 : 你 看 看, 國 民 黨 包 辦 倒 數數 4 名, 我 們 真 的 很 心 痛, 而 且 有 3 個 是 直 轄 市 市 長, 因 為 桃 園 是 準 直 轄 市 真 的 非 常 遺 憾, 新 新 聞 周 刊 出 刊 後, 我 們 看 了了 傻 眼, 希 望 各 位 真 的 要 把 人 民 的 錢 當 成 是 錢 在 用, 不不 要 把 人 民 的 錢 當 成 是 糞 土, 就 這 樣 踐 踏, 臺 北北 市 才 看 不不 到 成 績, 敬 陪 末 座, 你 們 藍 的 首 當 其 衝, 應 該 向 全 體 市 民 道 歉 秘 書 長, 有 話 要 說說 嗎? 吊 車車 尾 的 郝 龍 斌 市 長, 只 贏 了了 一 位 官 說說 酒 駕 市 長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市 府 團 隊 應 該 要 繼 續 檢 討 再 努 力力 張 議 員 茂 楠 : 請 研 考 會 主 委 說說 明 一 下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研 考 會 會 繼 續 扮 演 好 政 策 幕 僚 的 角 色 張 議 員 茂 楠 : 請 發 言 人 張 發 言 人 其 強 : 市 府 每 位 團 隊 成 員 都 有 責 任 做 得 更更 完 整 張 議 員 茂 楠 : 你 們 是 否 利利 用 這 個 時 間 公 開 向 臺 北北 市 民 道 歉, 說說 市 府 團 隊 做 的 不不 夠 好, 敬 陪 末 座 倒 數數 第 2 名, 覺 得 很 過 意 不不 去? 秘 書 長, 是 否 向 臺 北北 市 民 道 歉, 說說 聲 市 府 團 隊 會 加 油?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這 成 績 是 要 深 切切 的 檢 討 張 議 員 茂 楠 : 秘 書 長, 因 臺 北北 市 光 環 沒 有 得 到 市 民 的 支 持, 是 否 向 臺 北北 市 民 說說 不不 好 意 思? 說說 不不 好 意 思 就 可 以 了了, 不不 用 道 歉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要 繼 續 再 努 力力 張 議 員 茂 楠 : 秘 書 長, 可 否 說說 不不 好 意 思, 會 再 繼 續 努 力力? 多 加 個 不不 好 意 思, 做 錯 事 情, 坦 誠 是 有 勇 氣 膽 識 的 人 的 表 現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會 這 樣 講 是 因 為 很 多 實 質 的 評 鑑 不不 見見 得 民 眾 會 了了 解 張 議 員 茂 楠 : 我 聽 不不 下 去 了了, 你 們 說說 有 深 切切 檢 討 的 心, 都 是 在 那 邊 打 官 腔, 說說 今 天 不不 做, 明 天 會 更更 好, 今 天 做 錯 了了, 明 天 還 是 會 更更 好, 這 些 都 胡 說說 八 道 童 議 員 仲 彥 : 臺 上 的 局 處 首 長 請 回 請 民 政 局 長 新 工 處 和 公 燈 處 的 代 表 上 臺 備 詢 先 請 問 新 工 處 和 公 燈 處, 因 為 節 慶 掛 旗 是 由 民 政 局 主 導, 橋 樑 的 部 分 是 由 新 工 處 負 責, 安 全 島 部 分 是 由 公 燈 處 負 責, 請 教 契 約 裡, 旗 面 是 不不 是 都 要 掛 新 的? 新 建 工 程 處 池 總 工 程 司 蘭 生 : 報 告 議 員, 我 們 掛 的 旗 面 全 部 都 是 新 的 2514
99 童 議 員 仲 彥 : 很 好, 另 外 一 位?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園 藝 工 程 隊 高 隊 長 民 典 : 公 燈 處 也 是 一 樣, 契 約 裡 面 規 定 2 次 的 旗 面 都 是 新 的 童 議 員 仲 彥 : 民 政 局 長, 這 是 由 民 政 局 主 導, 掛 在 橋 樑 和 安 全 島 的 旗 面 是 否 都 是 新 的? 民 政 局 招 標 訂 定 是 這 樣 童 議 員 仲 彥 : 對! 招 標 內 容 訂 定 旗 面 要 新 的, 結 果 你 們 有 去 看 嗎? 請 政 風 處 上 臺 備 詢, 處 長, 議 員 們 要 求 旗 面 回 收 再 利利 用, 結 果 新 工 處 和 公 燈 處 一 直 做 不不 到 現 在 出 示 一 份 書 面 資 料料, 資 料料 1, 有 民 眾 爆 料料 歷歷 年年 來來 廠 商 重 覆 性 很 高, 廠 商 幾 乎 都 重 覆 廠 商 都 有 將 旗 面 回 收, 但 都 放 在 民 政 局 青 島 東 路路 8 號 的 NGO 會 館, 每 年年 再 拿 出 來來 掛, 請 問 政 風 處 查 不不 查? 每 年年 都 有 編 預 算, 但 每 年年 也 都 掛 舊 旗 局 長, 是 否 知 道 這 個 情 形 報 告 議 員, 議 員 是 把 2 種 不不 同 的 國 旗 混 為 1 種 在 說說 明, 其 實 這 次 掛 國 旗 有 3 個 權 責 單 位,1 個 是 民 政 局,1 個 是 工 務 局 童 議 員 仲 彥 : 局 長, 我 沒 有 混 為 一 談, 現 在 沒 叫 你 回 答, 讓 我 講 清 楚 報 告 議 員, 我 現 在 就 是 要 講 清 楚 童 議 員 仲 彥 : 我 幫 你 講 清 楚, 契 約 明 訂 是 民 政 局 主 導, 但 你 們 掛 的 國 旗 都 發 霉, 郝 龍 斌 施 政 倒 數數 第 2 名 不不 倒 楣 那 才 奇 怪 我 們 在 契 約 裡 有 要 求 童 議 員 仲 彥 : 那 叫 弊 端 如 果 廠 商 被 我 們 查 到 他 所 掛 的 國 旗 不不 是 新 品 的 話, 我 們 在 3 小 時 之 內 會 通 知 立立 即 更更 換 童 議 員 仲 彥 : 局 長, 這 旗 子 發 霉 成 什 麼 樣 子? 請 政 風 處 查 察, 廠 商 名 單 重 覆 成 這 樣 子, 也 請 各 位 媒 體 朋 友 至 仁 愛 路路 看, 幾 乎 每 一 個 旗 子 都 發 霉 那 是 因 為 旗 子 在 風 雨 中 立立 著,10 月 10 日 以 前 要 插 完 旗 子, 所 以 10 月 5 日 就 差 不不 多 插 好 了了 童 議 員 仲 彥 : 因 你 們 掛 那 個 發 霉 的 國 旗, 郝 龍 斌 才 會 在 風 中 雨 中 沒 有 2515
100 童 議 員 仲 彥 : 完 全 都 發 霉 了了 因 為 有 雨 童 議 員 仲 彥 : 掛 2 個 星 期 就 發 霉 成 這 樣 子 還 有 灰 塵 童 議 員 仲 彥 : 對 啊! 還 有 陽 光 曝 曬 主 席 : 童 議 員, 讓 他 們 表 達 以 後 就 請 回 座 童 議 員 仲 彥 : 主 席, 他 們 還 在 拗 請 他 們 看 清 楚 主 席 : 已 經 看 清 楚 了了 童 議 員 仲 彥 : 主 席, 給 我 機 會, 我 要 讓 他 們 看 清 楚 主 席 : 童 議 員 要 質 詢 的 話, 請 回 到 質 詢 的 位 置 童 議 員 仲 彥 : 處 長, 我 只 是 要 請 他 們 看 清 楚 而 已 主 席 : 處 長, 現 在 看 清 楚 了了 沒 有? 看 清 楚 就 請 點 頭 童 議 員 仲 彥 : 這 會 是 新 品 嗎? 這 角 落落 都 發 霉 成 這 樣 子 還 掉 色, 你 們 還 說說 是 新 的? 沒 關 係, 我 待 會 帶 媒 體 到 大 馬 路路 上 看 主 席 : 各 位 局 處 首 長 如 果 看 清 楚 的 話, 請 跟 我 點 頭 表 示 一 下 我 們 都 已 經 看 清 楚 了了 主 席 : 童 議 員, 請 回 到 自 己 位 置 童 議 員 仲 彥 : 看 清 楚 就 請 政 風 處 查 請 新 工 處 和 公 園 處 針 對 這 事 情 也 表 示 意 見見 主 席 : 等 一 下, 現 在 請 童 議 員 回 到 位 置 上, 請 尊 重 我 主 席 主 持 的 權 威 童 議 員 仲 彥 : 你 們 看 清 楚 了了 嗎? 2516
101 主 席 : 剛 剛 已 經 看 清 楚 了了, 請 你 回 到 位 置 上 童 議 員 仲 彥 : 他 們 說說 看 清 楚, 我 才 回 去 我 看 清 楚 了了 童 議 員 仲 彥 : 看 清 楚 了了, 我 就 回 去 了了 主 席 : 局 處 首 長, 剛 剛 就 已 和 你 們 講, 看 清 楚, 請 趕 快 回 答, 我 好 主 持 會 議 童 議 員 仲 彥 : 我 們 相 當 尊 重 主 席 的 裁 示, 但 請 局 處 首 長 回 答 要 快, 看 清 楚 就 說說 看 清 楚, 不不 只 這 樣, 我 要 求 政 風 處 查 察, 還 有 民 政 局 做 的 旗 子 也 比 新 工 處 公 燈 處 價 格 貴 10 倍, 因 為 你 們 的 旗 面 旗 架 回 收 再 利利 用, 一 樣 都 放 在 民 政 局 NGO 會 館 但 你 們 做 旗 子 的 價 錢 多 少? 我 們 今 年年 所 做 的 每 一 組, 包 含 整 個 旗 座 組 件 和 旗 面, 一 面 單 價 是 2,370 元 童 議 員 仲 彥 : 你 才 報 二 千 多 元, 我 算 出 來來 是 五 千 多 元, 新 工 處 和 公 燈 處 他 們 做 出 來來 一 面 120 元 而 已 各 位, 民 政 局 除 了了 新 購 之 外, 花 了了 85 萬 元 做 了了 570 面 的 國 旗, 平 均 一 面 是 1,505 元, 公 燈 處 旗 面 40 元, 組 裝 75 元, 平 均 一 面 是 115 元 新 工 處 旗 面 48 元, 組 裝 72 元, 平 均 一 面 是 120 元 民 政 局 是 人 家 的 13 倍, 請 問 從 哪 裡 來來? 報 告 議 員, 雖 然 都 是 國 旗, 但 2 種 東 西 不不 一 樣, 插 掛 方 式 組 件 和 所 有 內 容 數數 完 全 都 是 不不 一 樣 童 議 員 仲 彥 : 民 政 局 全 部 都 是 回 收 再 使 用 我 們 的 組 件 是 回 收 再 利利 用, 而 且 是 量量 身 訂 做 童 議 員 仲 彥 : 對, 你 們 組 件 是 回 收 再 使 用, 旗 面 也 有 回 收, 但 為 什 麼 會 比 人 家 貴 13 倍? 每 年年 要 做 新 的, 我 們 剛 開 始 的 時 候, 就 從 市 議 會 到 市 府 逐 年年 做 下 去, 才 能 夠 累 積 這 麼 多 面 國 旗 ; 他 是 比 較 貴, 所 以 我 們 強 調 旗 面 組 件 旗 桿 要 回 收, 還 要 訂 做 每 個 組 件 的 登 記 箱 童 議 員 仲 彥 : 用 回 收 1 面 還 要 1,505 元 在 插 掛 的 時 候 比 較 貴, 因 為 要 用 高 空 吊 車車, 難 度度 是 比 較 高 的 童 議 員 仲 彥 : 局 長, 吊 車車 一 天 有 一 定 的 價 格, 我 幫 你 算 120 元 來來 加 這 些 成 本 最 多 1 面
102 元 而 已, 所 以 你 們 才 會 說說 貴 這 是 經 過 公 開 招 標 的 程 序 童 議 員 仲 彥 : 是 公 開 招 標 的 話, 價 錢 怎 麼 差 13 倍? 我 們 是 以 最 低 標 來來 結 標 童 議 員 仲 彥 : 下 一 張 圖 片, 你 們 購 67 組, 剛 才 一 面 成 本 120 元, 我 現 算 150 元 就 好, 這 67 組 一 共 是 134 面, 一 面 是 5,913 元 你 剛 剛 說說 二 千 多 元, 是 2 倍 的 天 價 議 員 講 的 是 組 裝 國 旗 的 部 分, 這 是 8 號 旗 童 議 員 仲 彥 : 8 號 和 6 號 大 小 差 多 少? 8 號 和 6 號 是 不不 一 樣 的 材 質 童 議 員 仲 彥 : 材 質 都 是 一 樣, 都 是 防 水 尼 龍 所 以 我 們 才 能 回 收 清 洗 再 利利 用, 以 符 合 環 保 的 規 定 童 議 員 仲 彥 : 局 長, 請 不不 要 自 打 嘴 巴, 你 說說 有 回 收 清 洗 再 利利 用, 結 果 一 面 還 要 價 五 千 多 元 因 為 今 年年 還 多 做 67 組 新 的 旗 面, 其 他 都 是 舊 的 童 議 員 仲 彥 : 局 長, 自 己 去 算 清 楚 可 以 童 議 員 仲 彥 : 就 算 你 們 的 價 錢 是 回 收 再 掛, 但 也 是 別 人 的 13 倍, 做 新 的 一 面 是 5,913 元 政 風 處, 一 樣 是 局 處, 差 那 麼 多, 你 們 是 否 查 察? 我 們 是 可 以 接 受 公 鑑 的 童 議 員 仲 彥 : 新 工 處 和 公 燈 處 的 旗 杆 旗 座 一 樣 是 用 租 的, 一 個 一 百 多 元, 一 個 一 千 多 元, 請 問 政 風 處 查 不不 查?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 我 們 會 來來 了了 解 童 議 員 仲 彥 : 這 一 定 要 送 檢 調 查 察, 這 樣 搞 亂 七 八 糟 我 就 說說 郝 龍 斌 怎 麼 會 施 政 倒 數數 第 2 名, 原 來來 在 天 龍 國 國 旗 一 面 就 要 五 千 多 元, 天 龍 國 說說 國 旗 都 要 新 的, 結 果 發 霉, 難 怪 2518
103 他 施 政 會 倒 數數 第 2 名, 掛 新 的 國 旗 都 發 霉, 難 怪 會 倒 楣 另 外 再 看 一 些 照 片, 請 問 這 施 工 規 範 是 怎 麼 做 的? 等 一 下 我 再 拿 旗 子 給 媒 體 拍, 大 家 看 一 下 這 發 霉 的 旗 面 下 一 張 照 片, 大 家 看 麵 包 發 霉 就 差 不不 多 這 個 樣 子, 在 仁 愛 路路 和 光 復復 南 路路 沿 路路 看, 每 支 都 發 霉 ; 廠 商 爆 料料 在 青 島 東 路路 8 號 民 政 局 NGO 會 館 除 了了 放 8 號 的 旗 子, 還 有 放 6 號 的 旗 子, 他 們 一 直 重 覆 使 用, 這 樣 可 省省 百 萬 元 再 來來, 這 不不 是 發 霉? 我 拿 過 來來 的 就 是 這 支 旗 子 下 一 張 照 片, 對 不不 起, 我 借 用 一 下, 為 了了 證 明 這 是 我 一 大 早 從 那 邊 抽 回 來來 的 就 是 這 支 旗 子, 等 一 下 一 定 會 送 回 去 但 依 照 施 工 的 規 範, 這 發 霉 的 旗 子 全 部 都 要 換 掉 下 一 張 照 片, 這 是 我 昨 天 晚 上 去 橋 上 看 的 下 一 張 照 片, 新 工 處, 施 工 規 範 規 定 旗 杆 下 面 要 有 旗 插 離離 地 30 公 分, 你 們 也 沒 有 做 啊! 下 一 張 照 片, 也 是 這 樣 綁 下 一 張 照 片, 這 是 金金 色 的 旗 頭, 那 麼 大 一 個 洞, 又 黑 又 空 洞, 旗 杆 又 細, 偷 工 減 料料 下 一 張 照 片, 旗 杆 只 有 一 根 手 指 頭 那 麼 細, 就 在 101 信 義 路路 和 基 隆隆 路路 口, 弊 端 重 重 下 一 張 照 片, 這 吊 掛 在 民 權 上 的 國 旗 ; 你 們 看 我 多 努 力力, 每 一 處 都 仔 細 去 看 政 風 處, 如 有 需 要, 我 們 配 合 一 下 下 一 張 照 片, 這 也 一 樣, 用 鐡 線 綁 起 來來 下 一 張 照 片, 都 一 樣, 旗 杆 多 細, 我 不不 知 旗 頭 可 以 那 麼 大 下 一 張 照 片, 都 是 鐡 絲, 綁 成 這 樣 子 下 一 張 照 片, 鐡 絲 隨 便 丟 在 橋 上, 這 捆 鐡 絲 還 放 在 我 車車 上, 新 工 處 和 公 燈 處, 你 們 都 出 了了 問 題 下 一 張 照 片, 民 政 局, 你 們 旗 子 做 比 人 家 貴 13 倍, 新 的 是 5,913 元 的 天 價 公 燈 處, 你 們 的 旗 子 發 霉 了了 新 工 處, 你 們 每 一 支 都 沒 有 旗 座, 所 以 每 一 支 被 攤 了了 至 少 30 元 至 40 元 政 風 處 處 長, 你 是 否 查 察? 劉 處 長 明 武 : 我 們 會 去 了了 解 童 議 員 仲 彥 : 不不 要 只 有 了了 解, 要 去 調 查, 要 給 我 報 告 另 外 要 求 民 政 局 長, 希 望 你 能 開 放 青 島 東 路路 NGO 會 館 讓 大 家 進 去 掛 這 鐡 桿 是 8 號 旗, 但 插 橋 上 和 安 全 島 的 叫 6 號 旗, 請 問 你 們 裡 面 是 否 有 放 6 號 旗? 廠 商 是 否 將 旗 子 藏 在 裡 面? 請 民 政 局 去 查 察 你 們 回 收 的 是 8 號 旗,6 號 旗 都 要 新 的 我 需 要 再 說說 明 剛 才 議 員 提 到 價 格 的 問 題 童 議 員 仲 彥 : 今 早 你 們 資 料料 才 補 過 來來 因 為 你 今 天 早 上 才 索索 資 童 議 員 仲 彥 : 你 們 都 一 直 掩 蓋 不不 可 能, 作 業 都 公 開 透 明, 怎 麼 會 掩 蓋 呢? 童 議 員 仲 彥 : 郝 龍 斌 前 幾 天 跑 3 圈 要 105 萬 元? 這 是 你 給 我 的 說說 明, 在 書 面 資 料料 2 有 標 101 年年 國 旗 插 掛 費 用 明 細, 這 是 你 們 自 己 算 的, 第 1, 新 製 67 組,1 面 要 1,950 元 因 為 你 們 將 費 用 攤 到 其 他 地 方, 製 作 8 號 旗 面 134 面,1 面 要 420 元, 結 果 人 家 6 號 2519
104 的 1 面 40 元, 這 又 差 了了 10 倍, 所 以 這 數數 字 移 來來 移 去, 掩 蓋 不不 住 你 們 和 廠 商 勾 結 的 事 實 第 3 項, 這 434 面 一 樣 是 回 收 要 來來 掛 的, 沒 有 任 何 材 料料 費, 只 有 重 新 掛 就 840 元, 我 是 照 你 們 給 我 的 資 料料 來來 計 算 的, 一 樣 比 120 元 多 了了 7 到 8 倍, 原 本 十 幾 倍, 攤 開 了了 都 變 成 7 倍 8 倍 下 一 項, 第 3 樣, 這 叫 217 組 雙 面 的, 這 叫 136 組 單 面 的, 單 面 的 一 面 國 旗 要 1,060 元, 雙 面 的 要 840 元, 遇 到 鬼 了了, 單 面 比 雙 面 還 貴, 資 料料 不不 是 這 樣 做 的, 開 玩 笑 下 一 張, 這 施 工 管 理理 費 隨 你 寫, 最 好 差 額 都 攤 在 那 局 長, 從 你 給 我 資 料料 開 始, 因 為 你 沒 深 入 去 了了 解, 所 以 說說 明 不不 清 楚, 你 給 我 的 數數 字, 我 都 跟 你 破 解 了了 我 請 業 務 科 科 長 詳 細 和 議 員 報 告 童 議 員 仲 彥 : 不不 用, 給 我 書 面 資 料料 每 一 個 年年 度度 都 有 買 新 的 旗 子, 也 有 掛 舊 旗 子, 所 以 每 一 個 標 案 是 不不 一 樣 的 價 格 張 議 員 茂 楠 : 局 長, 請 你 們 補 書 面 資 料料 童 議 員 仲 彥 : 一 面 就 要 5,000 元 議 員 的 算 法 和 我 們 不不 一 樣 童 議 員 仲 彥 : 我 就 已 經 幫 你 們 算 出 來來 了了, 比 人 家 貴 6 7 倍 我 們 事 後 再 和 議 員 做 報 告, 逐 筆 的 核 對 童 議 員 仲 彥 : 能 夠 講 清 楚, 一 次 就 清 楚 了了 也 請 政 風 處 共 同 來來 做 核 對, 謝 謝 議 員 的 指 導, 我 們 以 後 在 說說 明 上 會 更更 加 童 議 員 仲 彥 : 處 長 敢 查 局 長 嗎? 難 怪 郝 龍 斌 會 那 麼 倒 楣, 民 政 局 掛 新 旗 會 發 霉 他 沒 有 發 霉 童 議 員 仲 彥 : 公 燈 處, 你 們 的 新 旗 會 發 霉 嗎? 不不 然 就 是 旗 子 太 短, 旗 頭 黑 黑 的 謝 謝 議 員, 我 們 等 下 和 議 員 做 詳 細 的 報 告 王 議 員 孝 維 : 政 風 處 處 長, 先 把 這 些 書 面 資 料料 整 理理 一 下, 秘 書 長 也 在, 一 起 檢 討, 資 料料 怎 會 出 現 這 狀 況, 是 誤 植 了了 嗎? 還 是 什 麼 狀 況? 請 把 明 確 的 書 面 報 告 送 給 本 質 詢 組 民 政 局 局 長 政 風 處 處 長 請 回 請 秘 書 長 和 社 會 局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秘 書 長, 剛 剛 張 茂 2520
105 楠 議 員 講 說說 臺 北北 之 恥, 我 最 近 在 9 月 接 到 很 多 長 輩 的 指 示, 做 了了 一 張 表 給 我, 就 是 有 關 於 重 陽 補 助 金金 我 們 在 6 都 裡 算 是 最 差 的, 請 放 大 來來 看, 敬 老 重 陽 補 助 金金 臺 北北 市 65 歲 到 70 歲 是 零, 是 否 看 到 沒 有? 我 上 一 年年 已 經 講 過, 希 望 你 們 重 新 檢 討, 市 長 現 在 民 調 這 麼 差, 得 罪 這 麼 多 長 者, 他 們 回 去 要 和 兒 女女 講 說說 臺 北北 市 的 補 助 金金 是 前 6 都 裡 墊 最 後 最 差 的 一 個 我 連連 續 和 你 們 講 了了 3 年年, 臺 北北 市 重 陽 補 助 金金 65 歲 到 69 歲 是 零,70 歲 到 79 歲 只 有 1,000 元,80 歲 到 89 歲 也 只 有 1,000 元,90 歲 到 98 歲 也 1,000 元, 其 他 99 歲 只 有 6,000 元 加 1 份 禮 物,100 歲 也 是 6,000 元 加 1 份 禮 物 現 來來 看 看 新 北北 市 的 重 陽 補 助 金金, 從 65 歲 到 69 歲 就 有 1,500 元, 再 加 一 個 1,500 元 的 敬 老 金金, 桃 園 現 也 要 升 格 了了, 是 2,500 元, 台 中 是 2,000 元, 嘉 義 是 3,000 元, 臺 南 市 是 1,000 元, 高 雄 市 是 1,000 元 難 怪 用 這 來來 民 調 的 話, 臺 北北 市 絕 對 是 最 後 一 名 現 在 國 民 平 均 年年 齡 在 80 歲, 以 80 歲 來來 看, 臺 北北 市 只 有 1,000 元, 新 北北 市 是 2,000 元 加 2,000 元 等 於 4,000 元, 桃 園 是 2,500 元, 臺 中 也 2,000 元, 嘉 義 市 是 3,000 元, 臺 南 市 是 1,000 元, 高 雄 市 是 1,500 元, 我 們 還 是 墊 最 後 ;100 歲 以 後 真 的 是 人 瑞, 不不 管 要 求 什 麼, 郝 市 長 都 要 拿 特 別 費 來來 給 他 我 們 差 人 家 那 麼 多, 我 這 任 議 員 已 做 3 年年, 你 不不 要 讓 我 一 直 碎 碎 唸, 這 事 情 為 什 麼 別 人 做, 我 們 不不 能 做? 社 會 局 王 議 員, 其 實 我 們 都 研 究 了了 很 多 年年, 第 1, 在 臺 北北 市 的 老 人 人 數數 如 要 和 新 北北 市 比 的 話, 臺 北北 市 的 老 人 是 佔 13%, 新 北北 市 的 老 人 是 佔 8% 第 2, 臺 北北 市 經 濟 補 助 和 實 際 的 照 顧 服 務 是 並 重 的, 如 果 把 這 2 個 算 起 來來 是 全 國 最 好 的 王 議 員 孝 維 : 局 長, 我 實 在 聽 不不 下 去, 這 是 個 非 常 大 的 敬 老 節 日, 我 們 的 補 助 金金 請 議 員 讓 我 講 完 王 議 員 孝 維 : 你 不不 要 去 講 說說 我 要 去 生 兒 育 女女 這 都 是 他 們 在 乎 的 王 議 員 孝 維 : 最 主 要 要 尊 重 臺 北北 市 所 有 德 高 望 眾 年年 紀 65 歲 的 市 民 議 員, 那 是 1 天 的 禮 金金, 而 且 不不 是 我 們 規 定 的 更更 重 要 的 是 他 有 需 要, 我 們 是 希 望 365 天 都 能 夠 服 務 照 顧, 不不 管 送 餐 交 通 王 議 員 孝 維 : 其 實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現 在 要 照 顧 這 一 些 老 人, 最 實 質 的 就 是 給 他 敬 老 補 助 金金 多 一 點, 他 要 買 什 麼 東 西 的 話, 這 最 實 在 他 們 還 要 更更 多, 那 些 都 是 我 們 努 力力 的 方 向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知 道, 但 臺 北北 市 名 次 墊 最 後 怎 麼 辦, 別 的 也 有 補 助, 但 是 這 個 項 目 就 是 輸 人 2521
106 家 那 麼 多 我 住 南 港 內 湖, 南 港 過 去 就 是 汐 止, 東 湖 也 是 內 湖, 時 常 一 河 之 隔 10 公 尺 橋 樑, 大 家 聊 天 就 講 到 這 我 了了 解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的 服 務 處 就 在 旁 邊, 這 屆 議 員 已 經 上 任 第 3 年年 了了, 希 望 局 長 和 秘 書 長 憑 良 心, 該 怎 麼 樣 去 處 理理 就 去 處 理理, 該 增 加 的 就 增 加, 人 家 從 65 歲 開 始, 我 們 為 什 麼 不不 能 從 65 歲 開 始? 為 什 麼 我 們 就 要 從 70 歲 開 始? 那 代 表 我 們 不不 尊 重 我 們 把 那 些 金金 錢 的 差 距 做 了了 很 多 服 務, 其 實 很 多 的 老 人 家 搬 到 臺 北北 市 是 為 了了 服 務, 不不 是 為 了了 這 筆 錢 王 議 員 孝 維 : 你 都 不不 尊 重 這 些 父 母 親, 還 要 做 什 麼 服 務? 我 根 本 聽 不不 下 去 秘 書 長, 你 們 好 好 和 市 長 再 溝 通 一 下, 不不 要 輸 別 的 縣 市, 民 調 就 差 人 家 10%, 郝 市 長 當 然 是 吊 車車 尾, 臺 北北 市 是 首 善 之 區, 要 做 領領 頭 羊, 所 有 都 要 最 好, 結 果 敬 老 尊 賢 這 一 項 就 最 後 一 名, 市 長 的 民 調 是 要 如 可 提 高? 光 這 個 至 少 10% 都 沒 了了, 秘 書 長 和 局 長, 請 問 你 們 認 同 我 這 說說 法 嗎? 光 他 們 在 講, 說說 實 在 的, 我 們 家 裡 都 有 老 人, 基 本 上 的 尊 重 都 沒 有, 你 說說 要 多 大 的 照 顧? 我 認 為 可 議, 秘 書 長 和 局 長 回 去 一 定 要 再 思 考 一 下 要 怎 麼 辦 另 外, 再 和 局 長 秘 書 長 探 討 臺 北北 市 低 收 入 戶 怎 麼 會 愈 來來 愈 多, 現 在 在 臺 北北 市 的 低 收 入 戶 總 共 有 幾 戶? 低 收 入 戶 大 概 是 二 千 戶 左 右 王 議 員 孝 維 : 多 少 戶? 將 近 二 千 六六 百 戶 左 右 王 議 員 孝 維 : 是 二 萬 戶 啦! 對 不不 起! 是 將 近 二 萬 六六 百 戶 左 右 王 議 員 孝 維 : 你 讓 我 聽 到 這 數數 字 高 興 了了 一 下, 內 湖 就 不不 只 二 千 戶 了了 對, 是 二 萬 六六 百 多 戶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現 有 一 個 統 計 表, 去 年年 也 是 這 個 統 計 表, 今 年年 只 是 增 加 101 年年 秘 書 長,97 年年 臺 北北 市 低 收 入 戶 是 14,753 戶,98 年年 變 成 16,532 戶, 增 加 1,779 戶 到 了了 99 年年 的 時 候, 變 成 17,810 戶, 結 果 又 增 加 了了 1,278 戶 我 們 在 100 年年 到 了了 19,427 戶, 增 加 了了 1,617 戶 101 年年 到 了了 20,680 戶, 又 增 加 了了 1,181 戶 局 長, 請 問 原 因 是 什 麼? 2522
107 報 告 議 員, 我 們 把 條 件 放 寬 了了, 所 以 能 夠 達 到 低 收 入 戶 標 準 的 人 就 增 加, 那 就 是 為 什 麼 我 們 把 一 些 費 用 來來 幫 忙 更更 需 要 的 部 分 王 議 員 孝 維 : 條 件 不不 可 能 放 寬 是 這 樣 王 議 員 孝 維 : 因 為 我 已 經 接 到 很 多 的 陳 情 案 件, 去 年年 我 可 以 是 低 收 入 戶, 今 年年 為 什 麼 不不 行行? 你 給 我 那 個 案 件, 我 來來 做 王 議 員 孝 維 : 如 果 你 放 寬 的 話, 那 去 年年 可 以, 今 年年 當 然 也 可 以 現 在 變 成 去 年年 可 以, 今 年年 卻 不不 行行, 這 叫 放 寬 嗎? 這 不不 叫 放 寬, 這 叫 緊 縮 議 員, 我 舉 個 例例 子, 如 果 不不 動 產 原 來來 是 5,500,000 元, 我 們 變 成 6,500,000 元, 原 來來 是 6500,000 元, 變 成 7,100,000 元, 所 以 把 底 限 拉 開 了了, 他 們 就 有 資 格 進 入 中 低 和 低 收 入 戶, 人 數數 多 了了, 當 然 要 有 更更 多 的 經 費 王 議 員 孝 維 : 不不 是 這 樣, 那 也 不不 可 能 增 加 那 麼 多 就 是 這 樣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已 告 訴 你 我 的 選 區, 拜 託 你 原 因 不不 要 寫 放 寬, 這 絕 對 不不 成 立立, 不不 然 我 再 找 市 長 問 到 底 是 什 麼 原 因 局 長, 內 湖 區 98 年年 是 1,055 戶, 到 了了 99 年年 1,179 戶, 增 加 124 戶, 到 了了 100 年年 變 成 1,278 戶, 又 增 加 了了 99 戶, 到 了了 101 年年 變 成 1,406 戶, 多 了了 128 戶,3 年年 加 起 來來 多 了了 400 戶, 請 問 原 因 是 什 麼? 你 不不 要 再 說說 你 放 寬 了了 讓 郝 市 長 感 到 最 光 榮 內 科, 每 次 都 講 產 值 3 兆 元, 結 果 臺 北北 市 的 低 收 入 戶 一 直 在 增 加, 原 因 是 什 麼? 這 是 第 1 個 問 題 說說 到 南 港, 實 在 愈 來來 愈 氣 因 為 人 口 數數 比 較 少,98 年年 是 839 戶 增 加 了了 51 戶,99 年年 到 100 年年 增 加 了了 96 戶, 到 101 年年 增 加 到 1,061 戶, 又 增 加 了了 76 戶, 也 平 均 都 在 80 戶 左 右 成 長 內 湖 內 科 產 值 3 兆 元, 你 看 就 賺 了了 多 少 錢, 南 港 3 鐡 共 構, 南 軟 造 就 多 少 就 業 機 會, 結 果 低 收 入 戶 怎 麼 會 一 直 增 加? 低 收 入 戶 的 增 加 代 表 這 地 區 愈 來來 愈 貧 窮 局 長, 市 長 一 直 講 說說 要 照 顧 低 收 入 戶, 讓 這 些 低 收 入 戶 趕 快 到 陽 光 曬 得 到 的 職 場 給 予 就 業 機 會, 讓 低 收 入 戶 減 少, 可 是 低 收 入 戶 怎 麼 會 一 直 增 加 呢? 南 港 內 湖 每 年年 平 均 增 加 200 戶, 這 樣 令令 我 感 到 頭 痛, 也 不不 知 該 怎 麼 辦? 請 問 你 們 有 什 麼 政 策, 可 以 讓 12 個 行行 政 區 的 低 收 入 戶 減 少? 我 現 在 講 的 是 南 港 內 湖 的 科 技 園 區, 也 就 是 你 們 說說 的 房 價 非 常 高, 高 到 不不 得 了了, 房 價 忽 然 間 跳 好 幾 倍 的 內 湖 南 港, 以 前 1 樓樓 1 坪 大 約 是 二 十 幾 萬 就 解 決 了了, 現 在 要 一 百 多 萬 元, 南 港 的 土 地 是 這 樣 的 漲 法, 內 湖 是 升 了了 好 幾 倍, 照 理理 來來 講, 低 收 入 戶 應 該 會 減 少 才 對, 怎 麼 會 一 直 增 加? 局 長, 我 做 的 低 收 入 戶 從 一 千 六六 百 多 戶 到 一 千 八 百 多 戶, 去 年年 做 這 些 已 達 到 2523
108 2,057 戶, 怎 麼 會 這 個 樣 子? 是 不不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給 他 的 關 懷 不不 夠? 還 是 就 業 機 會 不不 夠? 為 什 麼 逐 年年 增 加? 秘 書 長, 到 底 是 什 麼 原 因? 我 們 要 怎 麼 樣 檢 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剛 剛 王 議 員 提 到 內 湖 南 港 低 收 入 戶 和 中 低 收 入 戶 逐 年年 增 加 這 情 形 王 議 員 孝 維 : 是 12 個 行行 政 區 都 逐 年年 增 加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除 了了 社 會 局 剛 剛 講 的 原 因 之 外, 我 們 再 進 一 步 去 了了 解 有 沒 有 其 他 原 因 不不 過 針 對 怎 麼 樣 讓 低 收 入 戶 生 活 的 更更 好 的 部 分, 我 們 勞勞 工 局 和 產 業 發 展 局 在 未 來來 會 增 加 就 業 的 機 會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也 曾 經 和 你 們 講 過, 社 會 局 民 政 局 區 公 所, 大 家 一 起 來來, 內 科 將 近 有 四 千 家 企 業 主, 我 去 掃 廁 所 有 18,000 元 至 20,000 元 不不 等 的 收 入, 現 在 是 19,000 元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所 以 感 謝 王 議 員 提 出 這 些 數數 據 王 議 員 孝 維 : 內 湖 的 這 些 低 收 入 戶 再 笨 也 有 辦 法 工 作, 我 可 以 坐 電 梯 從 1 樓樓 送 公 文 到 10 樓樓, 你 也 可 以 要 求 每 個 地 區 的 企 業 主 讓 這 些 低 收 入 戶 同 質 工 作, 是 否 可 以 優 先 給 我 們 做? 不不 然 一 個 企 業 領領 2 個 領領 3 個, 這 樣 對 社 會 才 有 貢 獻, 要 回 饋 社 會 才 公 平 ; 政 府 都 沒 有 做 也 沒 有 規 定, 放 著 爛, 幾 個 轄 區 的 就 業 機 會 還 是 一 樣, 一 個 法 說說 有 數數 十 個 萬 的 就 業 機 會, 還 是 一 樣 現 在 失 業 率率 一 直 在 攀 升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勞勞 工 局 和 產 業 發 展 局 在 最 快 的 速 度度 裡, 會 提 出 一 些 就 業 的 方 案 出 來來, 希 望 在 農 曆 年年 以 前 提 出 王 議 員 孝 維 : 希 望 秘 書 長 快 一 點, 不不 要 讓 他 們 餓 死 了了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們 會 儘 速 提 出 王 議 員 孝 維 : 秘 書 長, 是 否 請 書 面 提 出?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好 張 議 員 茂 楠 : 2 位 請 回, 請 地 政 局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地 政 局 陳 局 長 錫 禎 : 議 員 好 張 議 員 茂 楠 : 我 們 先 看 一 張 照 片, 這 是 在 南 京 東 路路 2 段 58 號 和 吉 林林 路路 交 叉 口, 有 一 個 長 安 3 小 段 1 到 14 地 號 下 一 張 照 片, 這 管 理理 者 是 新 建 工 程 處, 地 號 是 001 到 0014, 公 告 現 值 是 767,000 元, 這 是 新 建 工 程 處 早 期 在 南 京 東 路路 2 段 和 吉 林林 路路 口 道 路路 拓 寬 工 程, 是 在 民 國 45 年年 時 候 發 生 的, 我 們 徵 收 土 地 做 道 路路 用 地, 後 來來 這 些 地 主 沒 有 拿 到 2524
109 徵 收 補 償 金金 路路 也 開 了了, 但 你 們 先 上 車車 未 補 票, 生 米 煮 成 熟 飯, 民 眾 也 沒 有 和 地 政 局 計 較 和 在 乎, 但 問 題 是 你 們 在 上 面 註 記 了了 限 制 移 轉 登 記 局 長, 是 否 有 看 到? 問 題 是 地 已 徵 收, 路路 也 開 了了, 但 地 主 沒 去 領領 徵 收 補 償 金金, 你 就 列列 入 限 制 移 轉 登 記, 民 眾 覺 得 受 到 剝 奪 和 侵 害, 損 及 他 的 權 益, 其 實 現 在 他 的 地 可 以 做 為 公 共 設 施 容 積 移 轉, 但 他 卻 不不 得 為 之 當 時 地 政 局 的 中 山 地 政 事 務 所 並 沒 有 辦 法 提 出 我 們 當 時 的 領領 據, 但 你 就 加 以 註 記, 又 損 及 權 益, 請 問 怎 麼 辦? 陳 局 長 錫 禎 : 在 民 國 45 年年 的 時 候 有 公 告 徵 收 的 資 料料 張 議 員 茂 楠 : 是 你 有 公 告 陳 局 長 錫 禎 : 所 以 我 們 只 是 註 記 有 公 告 徵 收 張 議 員 茂 楠 : 但 就 是 沒 有 給 補 償 金金 陳 局 長 錫 禎 : 因 為 是 在 民 國 45 年年, 時 間 太 久 了了, 已 經 距 離離 現 在 五 六六 十 年年 前 張 議 員 茂 楠 : 所 以 當 時 你 也 沒 有 向 法 院 提 存 和 通 知 對 方, 第 1 個, 他 收 不不 到 你 的 錢 主 席 : 局 長, 是 否 允 許 你 的 同 仁 來來 協 助? 陳 局 長 錫 禎 : 不不 需 要 張 議 員 茂 楠 : 你 要 發 放 這 補 償 金金, 但 發 放 給 A 先 生, 結 果 A 先 生 因 其 他 因 素 沒 有 領領 到, 你 按 照 程 序 上 應 該 向 法 院 提 存 公 告, 但 並 沒 做 這 程 序, 既 無 法 院 提 存 也 沒 公 告, 你 就 為 限 制 移 轉 登 記, 損 及 人 民 權 益 陳 局 長 錫 禎 : 因 為 我 們 已 經 有 公 告 徵 收, 所 以 把 實 際 狀 況 註 記 在 登 記 簿 上, 現 在 市 政 府 已 經 組 織 一 個 專 案 小 組 來來 清 理理 這 些 案 子 張 議 員 茂 楠 : 局 長, 這 不不 是 說說 清 理理 過 就 可 以 搓 一 搓 算 了了, 這 是 一 定 要 說說 清 楚, 今 天 我 利利 用 部 門 質 詢 來來 列列 入 記 錄 希 望 你 們 1 個 月 之 內 要 將 結 果 告 訴 我, 活 要 見見 人, 死 要 見見 屍, 如 果 有 領領, 你 把 領領 據 拿 出 來來, 如 果 沒 有 領領, 你 提 存 程 序 怎 麼 走 還 要 公 告, 再 不不 然 你 應 該 撤 銷 人 家 限 制 移 轉 登 記, 好 不不 好? 陳 局 長 錫 禎 : 我 們 會 把 處 理理 的 狀 況 和 議 員 報 告 張 議 員 茂 楠 : 局 長, 給 你 1 個 月 的 時 間, 好 不不 好? 陳 局 長 錫 禎 : 好 2525
110 張 議 員 茂 楠 : 局 長 請 回, 請 民 政 局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我 們 來來 看 一 下 投 影 片, 這 是 福 德 街 310 巷 3 之 1 號 下 一 張 照 片, 道 路路 上 的 瀝 青 和 小 石 子 已 經 嚴 重 脫 落落, 路路 面 不不 平, 不不 良 於 行行 下 一 張 照 片, 歪 七 扭 八 局 長, 我 常 針 對 4 米 巷 道 或 6 米 巷 道 一 直 在 講, 我 們 要 如 何 銑 刨 加 鋪 ; 這 位 置 是 在 福 德 街 310 巷 3 之 1 號 1 之 1 號 5 之 1 號 7 之 1 號, 你 是 否 知 道 為 什 麼 要 叫 做 1 之 1 號 3 之 1 號 5 之 1 號 嗎? 一 般 我 們 在 編 的 時 候, 那 門 牌 已 經 有 了了, 但 沒 有 辦 法 再 給 他 一 個 延 續 的 門 牌 張 議 員 茂 楠 : 不不 對, 我 請 地 政 局 局 長 再 上 臺 補 充 說說 明 由 我 來來 講, 因 為 時 間 不不 夠 用, 局 長, 對 就 點 頭, 不不 對 就 可 以 發 言 310 巷 3 之 1 號 就 是 面 對 310 巷,310 巷 1 之 1 號 就 是 一 棟 房 子 基 地 擴 大, 所 以 是 在 前 後 棟 的 意 思, 後 棟 叫 做 1 之 1 號 3 之 1 號 5 之 1 號 都 是 一 樣, 但 他 仳 鄰 道 路路 是 310 巷, 但 310 巷 1 之 1 號 就 是 300 巷 的 後 巷, 所 以 道 路路 如 果 6 公 尺, 這 邊 有 3 公 尺 是 310 巷 的 1 之 1 號, 叫 做 留留 置 道 路路 地 政 局 局 長, 對 不不 對? 就 是 建 商 要 留留 那 條 路路, 讓 他 回 來來 1 之 1 號, 對 不不 對? 所 以 他 不不 是 後 巷 你 們 把 他 當 成 後 巷, 其 實 他 是 前 巷, 門 牌 是 釘 在 福 德 街 310 巷 1 之 1 號 3 之 1 號, 問 題 我 點 到, 你 們 在 討 論 這 個 的 時 候, 希 望 在 2 星 期 內 告 訴 我 到 底 是 前 巷 還 是 後 巷? 到 底 可 不不 可 以 銑 刨 加 鋪? 這 樣 局 長 是 否 了了 解? 就 是 門 牌 是 310 巷 1 之 1 號, 但 你 們 告 訴 我 是 300 巷 的 後 巷, 所 以 不不 銑 刨 加 鋪, 這 是 不不 對 的, 因 為 他 是 前 巷, 只 不不 過 是 1 號 1 之 1 號 叫 留留 置 道 路路, 這 樣 你 們 懂 了了 嗎? 局 長, 請 在 2 星 期 內 針 對 這 問 題 回 覆 我,1 之 1 號 3 之 1 號 也 有 繳 稅 金金, 為 什 麼 他 們 家 的 道 路路 不不 能 銑 刨 加 鋪? 而 且 還 囉 哩 八 嗦 講 一 大 堆 理理 由 好, 謝 謝 王 議 員 孝 維 : 民 政 局 局 長 留留 下 局 長, 這 關 係 到 局 長 和 所 有 12 個 行行 政 區 的 區 公 所 都 要 注 意 一 下,8 米 巷 道 以 下 都 是 由 民 政 局 和 區 公 所 來來 做 的 先 來來 看 下 照 片, 這 是 一 個 柵 欄, 裡 面 就 是 弄 下 一 張 照 片, 這 就 是 水 溝, 已 經 年年 了了, 有 很 多 衛 生 下 水 道 下 一 張 照 片, 區 公 所 的 消 防 器 材 都 有, 全 部 都 新 的 下 一 張 照 片, 前 面 就 是 一 個 柵 欄, 後 面 就 是 弄, 旁 邊 有 人 住, 這 是 北北 污 水 下 一 張 照 片, 市 府 工 務 下 一 張 照 片, 這 是 北北 污 水 下 一 張 照 片, 這 中 華 電 信 下 一 張 照 片, 這 市 府 的 水 溝 下 一 張 照 片, 這 是 公 燈 處 的 燈, 臺 電 的 電 線 桿 統 統 都 有 局 長, 現 要 和 你 探 討 的 是 只 要 是 柵 欄 裡 面 的 但 有 開 放 機 車車 道, 或 者 是 沒 有 把 柵 欄 拿 下 來來 將 門 打 開, 如 果 水 溝 壞 掉, 是 否 統 統 不不 維 修? 是 根 據 什 麼 樣 的 條 例例? 他 不不 是 我 們 的 市 民 嗎? 你 看 其 他 所 有 單 位 都 已 經 進 入 都 有 在 維 修, 燈 不不 亮 要 維 修, 停 電 要 復復 電, 包 括 消 防 器 材 統 統 都 有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為 何 只 有 水 溝 不不 能 做? 請 問 是 什 麼 道 理理? 報 告 議 員, 這 看 起 來來 是 有 圍 柵 欄 起 來來, 所 以 他 是 沒 有 供 公 眾 通 行行, 平 常 如 果 住 戶 可 以 自 己 維 護 就 維 護, 如 果 覺 得 有 需 要 我 們 區 公 所 或 是 府 級 單 位 來來 維 修 或 搶 修 的 2526
111 , 我 們 會 去 做, 這 是 按 照 我 們 的 行行 政 程 序 法 王 議 員 孝 維 : 但 我 要 告 訴 局 長, 目 前 我 們 的 區 公 所 普 遍 的 現 象 是 統 統 不不 維 修, 包 括 我 前 陣 子 在 會 勘 的 時 候, 他 們 也 講 說說 沒 有 辦 法, 要 局 長 市 長 才 有 辦 法, 局 長 今 天 這 麼 講, 我 以 後 就 知 道 了了 裡 面 當 然 是 死 巷, 不不 是 沒 有 供 公 眾 通 行行, 通 行行 是 絕 對 有, 只 是 個 弄 裡 面, 以 前 蓋 房 子 的 時 候 就 是 這 個 現 象 主 席 : 第 5 組 質 詢 時 間 結 束, 休 息 5 分 鐘, 謝 謝 2527
112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5 組 質 詢 議 員 : 張 議 員 茂 楠 一 問 : 信 義 區 福 德 街 310 巷 3 之 1 號 巷 道 路路 面 破 損, 影 響 居 民 進 出, 請 民 政 局 研 議 道 路路 重 新 銑 鋪 之 可 行行 性, 以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請 2 週 內 提 送 書 面 報 告 供 參參 答 : 福 德 街 310 巷 3-1 號 前 之 巷 道, 是 否 為 防 火 巷 之 私 地 範 圍, 經 本 市 信 義 區 公 所 會 同 本 府 建 管 處 釐 清, 該 通 路路 為 防 火 巷 及 建 築 法 定 空 地 屬 私 有 地, 應 由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負 責 管 理理 維 護, 若若 有 供 不不 特 定 公 眾 通 行行 使 用 之 事 實, 應 由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提 供 無 償 使 用 同 意 書 後, 區 公 所 始 得 進 場 協 助 維 護, 否 則 衍 生 侵 權 之 問 題 質 詢 議 員 : 王 議 員 孝 維 二 問 : 本 市 部 分 8 米 以 下 巷 道 私 地 側 溝 損 壞, 本 席 至 現 場 會 勘 時, 市 府 承 辦 同 仁 多 以 巷 口 設 有 柵 門 未 進 行行 維 修, 本 席 主 張 道 路路 雖 有 柵 門, 但 未 上 鎖 且 供 公 眾 通 行行, 請 民 政 局 積 極 妥 處, 以 防 範 積 水 成 災 答 : ( 一 ) 於 防 汛 期 間 因 天 然 災 害 而 有 緊 急 搶 修 之 需 求 時, 各 區 公 所 係 依 行行 政 執 行行 法 第 39 條 規 定, 進 場 施 作 天 然 災 害 及 緊 急 搶 救 工 程 ( 二 ) 平 時 私 地 應 由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負 責 管 理理 維 護, 若若 有 供 公 眾 通 行行 使 用 之 事 實, 應 由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提 供 無 償 使 用 同 意 書 後, 區 公 所 始 得 進 場 施 工, 否 則 衍 生 侵 權 之 問 題 ( 三 ) 行行 政 執 行行 法 第 39 條 : 遇 有 天 災 事 變 或 交 通 上 衛 生 上 或 公 共 安 全 上 有 危 害 情 形, 非 使 用 或 處 置 其 土 地 住 宅 建 築 物 物 品 或 限 制 其 使 用, 不不 能 達 防 護 之 目 的 時, 得 使 用 處 置 或 限 制 其 使 用 質 詢 議 員 : 童 議 員 仲 彥 三 問 : 民 政 局 委 外 插 掛 國 旗 單 價 數數 十 倍 於 新 工 處 及 公 燈 處 執 行行 者, 且 要 求 應 新 設 旗 面 卻 發 現 有 發 霉 者, 又 合 約 對 於 廠 商 施 工 規 範 要 求 不不 夠 嚴 謹, 是 否 有 人 謀 不不 臧 情 事, 政 風 處 應 介 入 調 查 答 : 本 府 民 政 局 執 行行 國 旗 插 掛 作 業, 是 以 路路 燈 桿 懸 掛 國 旗 為 實 施 方 式, 不不 同 於 本 府 新 工 處 及 本 府 公 園 處 於 人 行行 陸陸 橋 及 綠 地 安 全 島 的 插 掛 方 式, 路路 燈 桿 懸 掛 國 旗 之 國 旗 組 件 國 旗 旗 面 及 施 作 方 式 成 本 皆 較 高, 且 於 懸 掛 作 業 結 束 後, 國 旗 皆 全 數數 清 洗, 妥 善 保 存, 以 利利 持 續 使 用 本 府 民 政 局 懸 掛 國 旗 勞勞 務 採 購 合 約 在 國 旗 組 件 施 作 插 掛 施 作 施 作 期 程 及 管 理理 維 護 上 皆 有 明 確 規 範, 採 購 及 發 包 過 程 亦 符 合 採 購 法 相 關 規 定 本 府 今 (101) 年年 度度 實 施 重 要 節 慶 插 掛 國 旗 作 業, 除 路路 燈 桿 懸 掛 國 旗 重 複 使 用 436 面 舊 國 旗 外, 採 購 案 中 均 要 求 廠 商 須 使 用 新 品 之 國 旗 旗 面, 經 查 廠 商 均 依 契 約 規 定 施 作, 倘 廠 商 未 使 用 新 品 或 使 用 之 國 旗 旗 面 有 瑕 疵, 本 府 將 追 究 廠 商 責 任 並 限 期 其 改 善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5 組 2528
113 質 詢 議 員 : 張 議 員 茂 楠 童 議 員 仲 彥 王 議 員 孝 維 一 問 : 民 眾 反 映 本 市 重 陽 敬 老 禮 金金 發 放 資 格 及 金金 額 不不 及 其 他 縣 市, 本 席 亦 已 建 議 3 年年 之 久, 仍 未 見見 具 體 回 應, 為 表 達 對 年年 長 者 尊 敬 之 意, 請 社 會 局 積 極 研 議 可 行行 方 案, 以 利利 市 民 對 施 政 有 實 質 感 受 答 : 一 由 於 本 市 老 人 人 口 比 率率 至 101 年年 9 月 已 達 本 市 總 人 數數 12.95%, 居 5 都 之 冠, 而 提 供 長 者 兼 具 津 貼 補 助 及 照 顧 服 務 完 整 之 長 期 性 質 服 務 措 施 向 為 本 市 施 政 重 點 現 階 段 本 市 老 人 福 利利 措 施 除 全 國 共 有 之 福 利利 外, 尚 有 多 項 措 施 皆 優 於 其 他 縣 市 包 括 經 濟 面 的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額 補 助 擴 及 一 般 戶 老 人 搭 乘 計 程 車車 補 助 重 度度 失 能 長 者 交 通 接 送 和 收 容 安 置 補 助 ( 擴 及 一 般 戶 重 度度 失 能 長 者 之 補 助 ) 及 老 人 住 宅 提 供 服 務 家 數數 均 為 全 國 第 一 ; 另 外 照 顧 服 務 面 的 日 間 照 顧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及 獨 居 長 者 緊 急 救 援 系 統, 總 體 服 務 量量 亦 為 全 國 之 冠 二 本 市 每 年年 重 陽 節 均 致 送 年年 長 市 民 重 陽 敬 老 禮 金金, 以 表 達 對 高 齡 者 的 敬 意, 70 歲 至 98 歲 長 者 ( 含 歲 原 住 民 ) 每 人 致 送 1 千 元,99 歲 以 上 長 者 每 人 致 送 6 千 元 現 行行 致 送 條 件 已 行行 之 有 年年, 雖 然 屢 有 接 獲 市 民 建 議 應 比 照 其 他 縣 市 提 高 致 送 額 度度 或 降降 低 致 送 年年 齡, 惟 預 估 所 增 預 算 約 1 億 至 3 億 餘 元, 將 嚴 重 排 擠 其 他 福 利利 服 務 及 未 來來 福 利利 政 策 規 劃, 為 讓 有 限 的 社 會 福 利利 資 源 更更 有 效 分 配, 本 府 社 會 局 仍 秉 持 照 顧 長 輩 每 1 天, 不不 只 重 陽 節 1 天 之 理理 念念, 將 經 費 優 先 分 配 於 長 期 性 質 照 顧 扶 助 甚 於 一 次 性 之 禮 金金 二 問 : 本 市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逐 年年 攀 升, 以 內 湖 南 港 區 為 例例, 即 使 有 內 湖 科 技 園 區 及 南 港 軟 體 園 區, 亦 未 能 增 加 低 收 入 戶 就 業 機 會, 請 市 府 積 極 研 議 策 進 作 為, 並 提 送 書 面 資 料料 供 參參 答 : 一 歷歷 年年 來來 低 收 入 戶 數數 及 人 數數 逐 年年 增 加, 一 直 是 趨 勢, 近 年年, 為 因 應 近 年年 來來 經 濟 不不 景 氣, 及 擴 大 照 顧 經 濟 弱 勢 民 眾, 社 會 救 助 法 修 法 自 100 年年 7 月 1 日 起 新 增 中 低 收 入 戶 資 格, 並 放 寬 列列 計 人 口 及 工 作 收 入 計 算 等 審 查 標 準, 故 不不 只 本 市, 全 國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戶 數數 均 有 增 加 二 本 府 社 會 局 為 協 助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中 有 工 作 能 力力 者 自 立立, 持 續 辦 理理 多 項 就 業 服 務 策 進 方 案 : ( 一 ) 以 工 代 賑, 藉 由 以 工 代 賑 方 式 提 供 就 業 機 會, 輔 導 其 能 透 過 自 助 人 助 方 式, 促 進 人 力力 資 本 開 發, 進 而 脫 離離 貧 窮, 減 少 對 社 會 福 利利 的 依 賴 ( 二 ) 辦 理理 臺 北北 市 代 賑 工 就 業 轉 銜 服 務 方 案, 因 以 工 代 賑 僅 為 短 期 的 扶 助 措 施, 並 非 長 久 的 工 作, 故 本 府 社 會 局 另 結 合 本 府 勞勞 工 局 就 業 服 務 處 提 供 工 作 求 職 機 會, 以 鼓 勵 其 積 極 參參 與 本 府 之 就 業 輔 導 措 施 ( 三 ) 辦 理理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就 業 輔 導 方 案 : 本 府 社 會 局 亦 結 合 勞勞 工 局 針 對 有 工 作 能 力力 及 有 工 作 意 願 之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積 極 轉 介 至 就 業 服 務 處 2529
114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6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2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2 日 速 記 : 吳 佳 安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第 6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為 吳 議 員 思 瑤 徐 議 員 佳 青 梁 議 員 文 傑 等 3 位, 時 間 共 計 54 分 鐘, 現 在 請 開 始 梁 議 員 文 傑 : 請 政 風 處 劉劉 處 長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體 育 局 丁 副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請 播 放 資 料料, 我 是 一 位 鍥 而 不不 捨 的 人, 所 以 想 要 敷 衍 我 是 絕 對 不不 可 能 的 丁 副 局 長, 這 件 事 情 曾 經 跟 你 提 過, 所 以 我 會 一 直 追 究 下 去 臺 北北 市 教 育 大 學 陳 顯 宗 教 授 為 市 政 府 撰 擬 2017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未 來來 6 年年 之 相 關 計 畫, 體 育 處 直 接 函 文 給 市 教 大 : 旨 揭 計 畫 惠 請 貴 校 陳 顯 宗 教 授 擔 任 計 畫 主 持 人 我 從 來來 沒 看 過 政 府 將 一 項 委 託 研 究 案 直 接 交 給 某 所 大 學 辦 理理, 還 指 名 某 位 教 授 進 行行 該 項 研 究 計 畫 就 算 是 教 育 部 也 不不 能 發 一 紙 公 文 給 臺 灣 大 學 要 求 委 託 臺 大 丁 庭 宇 教 授 執 行行 某 項 研 究 案, 這 是 不不 可 以 的! 下 一 張 資 料料, 本 席 調 查 為 什 麼 陳 顯 宗 先 生 會 執 行行 這 項 計 畫? 去 年年 12 月 30 日 市 政 府 召 開 內 部 會 議, 找 來來 陳 顯 宗 一 起 開 會 會 議 決 定 未 來來 由 陳 顯 宗 執 行行 這 項 計 畫, 所 以 你 們 才 會 發 文 給 市 教 大 請 陳 顯 宗 執 行行 這 項 計 畫 這 件 事 顯 然 是 高 層 的 決 定, 體 育 局 奉 命 行行 事, 是 不不 是 這 樣? 貴 局 完 全 規 避 正 當 研 究 案 委 託 過 程, 直 接 指 定 陳 顯 宗 來來 做 下 一 張, 陳 顯 宗 提 出 一 項 90 萬 元 預 算, 他 的 計 畫 主 持 人 費 月 領領 2 萬 元, 協 同 主 持 人 費 月 領領 1 萬 元, 還 有 一 堆 名 目 奇 怪 的 研 究 經 費 等 支 出 陳 顯 宗 於 7 天 之 內 將 這 項 計 畫 案 寫 完, 我 想 這 些 你 們 都 很 清 楚 7 天 之 內 寫 完, 結 果 卻 報 12 個 月 的 帳, 體 育 局 還 照 單 全 收, 請 問 這 樣 做 有 沒 有 詐 領領 公 費 的 嫌 疑? 上 次 本 席 質 詢 時 親 自 提 供 資 料料 給 劉劉 處 長, 處 長 於 今 年年 7 月 26 日 回 覆 下 一 張, 請 看 畫 記 紅 線 的 部 分 政 風 處 回 函 內 容 : 本 案 為 機 關 內 部 分 工, 相 關 工 作 係 由 校 內 編 制 人 員 執 行行, 故 不不 得 支 領領 計 畫 主 持 人 及 協 同 主 持 人 費 用 體 育 處 於 辦 理理 審 核 時 未 先 釐 清 相 關 辦 理理 方 式 之 法 律 性 質, 核 准 該 校 提 送 含 主 持 人 費 用 之 經 費 需 求 明 細 表, 涉 有 缺 失 政 風 處 的 看 法 很 明 確, 這 件 事 情 有 缺 失, 以 經 費 明 細 表 提 送, 這 是 不不 對 的, 陳 顯 宗 不不 可 以 支 領領 計 畫 主 持 人 費 用 處 長, 是 不不 是 我 說說 的 這 樣? 下 一 張, 本 席 詢 問 政 風 處 有 沒 有 對 誰 進 行行 懲 處? 雖 然 你 們 認 為 此 事 沒 有 涉 及 貪 2530
115 瀆, 現 在 被 我 及 時 擋 下, 所 以 雖 然 有 詐 領領 意 圖, 但 屬 於 詐 領領 未 遂 後 續 的 處 理理 方 式 就 是 簽 呈 市 府, 但 你 們 未 建 議 相 關 懲 處 這 是 9 月 13 日 的 發 函, 第 2 點 說說 明 : 關 於 追 討 相 關 不不 得 支 領領 之 費 用, 要 求 體 育 局 為 適 法 之 處 置 下 一 張, 本 席 上 星 期 詢 問 體 育 局, 你 們 回 覆 教 育 委 員 會 一 份 報 告, 內 容 說說 明 : 本 局 考 慮 市 教 大 撰 寫 團 隊 確 實 有 執 行行 撰 擬 之 事 實, 且 持 續 修 正 計 畫 內 容, 應 當 核 以 對 等 之 報 酬 簡 單 來來 說說, 貴 局 就 是 吃 了了 秤 鉈 鐵 了了 心, 就 是 要 給 陳 顯 宗 這 筆 錢, 我 不不 知 道 這 是 為 什 麼? 可 能 是 當 初 市 政 府 高 層 開 會 決 議 要 讓 陳 顯 宗 做, 現 在 覺 得 不不 好 意 思, 不不 給 他 不不 行行, 是 不不 是 這 樣? 稍 候 請 你 們 說說 明 核 以 對 等 之 報 酬 是 什 麼 意 思? 這 90 萬 元 預 算 裡 面, 你 們 要 給 他 哪 些 錢? 接 下 來來, 又 說說 明 : 本 局 請 求 協 助 的 對 象 為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雖 有 惠 請 貴 校 陳 顯 宗 教 授 擔 任 計 畫 主 持 人 一 詞, 乃 係 考 量量 陳 教 授 的 專 業 性 之 後, 向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建 議 的 最 佳 人 選, 對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並 無 絕 對 拘 束 力力 以 上 這 席 話 是 在 放 屁! 這 是 建 議 嗎? 當 初 貴 局 發 函 給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已 說說 明 惠 請 貴 校 陳 顯 宗 教 授 擔 任, 這 叫 做 建 議 嗎? 剛 才 播 放 的 第 1 張 資 料料, 公 文 內 容 算 是 建 議 嗎? 已 經 指 名 要 陳 顯 宗,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怎 麼 可 能 會 推 薦 別 人 呢?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有 其 他 老 師 向 本 席 反 映, 他 們 不不 覺 得 陳 顯 宗 最 適 任, 體 育 系 還 有 多 位 教 授 可 以 撰 寫 計 畫 書, 為 什 麼 貴 局 覺 得 陳 顯 宗 最 適 合? 因 為 他 曾 擔 任 體 委 會 副 主 委 嗎? 下 一 張, 內 容 說說 明 : 待 計 畫 經 行行 政 院 核 定 後 以 結 案 辦 理理, 並 實 質 核 銷 經 費 我 要 看 你 們 怎 麼 核 銷? 下 一 張, 請 播 放 體 育 局 的 來來 函 今 天 本 席 收 到 體 育 局 來來 函, 原 本 向 我 說說 明 此 案 屬 於 行行 政 委 託, 我 跟 你 們 說說 行行 政 委 託 不不 是 這 樣 做, 你 們 改 口 說說 這 是 機 關 分 工, 現 在 又 說說 不不 是 機 關 分 工, 而 是 根 據 行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9 條 的 行行 政 協 助 規 定 辦 理理 意 思 是 貴 局 與 市 教 大 沒 有 隸 屬 關 係, 而 是 根 據 行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9 條 向 市 教 大 請 求 行行 政 協 助 我 告 訴 你 們 行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9 條 內 容 規 定 : 被 請 求 機 關 於 有 下 列列 情 形 之 一 者, 應 拒 絕 之..1 協 助 之 行行 為, 非 其 權 限 範 圍 或 依 法 不不 得 為 之 者 請 問 協 助 市 政 府 撰 擬 6 年年 的 市 大 運 計 畫, 內 容 牽 涉 市 政 府 預 算 分 配 及 每 年年 應 支 出 的 相 關 經 費 且 細 目 有 每 年年 應 支 出 的 宣 傳 經 費, 包 括 國 內 國 外 的 宣 傳 費 用 這 些 是 一 所 市 立立 大 學 大 學 研 究 單 位 的 職 權 範 圍 嗎? 這 些 是 不不 是 市 立立 大 學 的 職 權 範 圍? 等 一 下 請 蔡 局 長 答 覆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雖 然 屬 於 臺 北北 市 政 府, 但 其 職 權 範 圍 在 於 教 學 與 研 究 若若 這 是 一 項 研 究 案, 當 時 應 以 研 究 案 性 質 進 行行 委 託 若若 不不 是 單 純 的 研 究 案, 而 是 與 市 政 府 職 能 密 切切 相 關, 甚 至 決 定 市 政 府 今 年年 要 分 配 多 少 錢? 明 年年 要 編 列列 多 少 預 算? 這 些 事 情 本 來來 就 不不 是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的 工 作 範 圍 體 育 局 公 文 內 容 : 並 非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法 定 職 務, 係 屬 教 學 外 新 增 額 外 工 作, 因 此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向 體 育 處 請 求 負 擔 行行 政 協 助 所 需 費 用 並 無 不不 當 我 看 不不 懂 公 文 的 意 思, 內 容 前 後 矛 盾 如 果 不不 是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的 職 務 範 圍, 當 初 就 應 該 回 文 表 示 : 抱 歉! 這 件 事 是 你 們 市 政 府 的 事 情 或 體 育 處 的 事 情, 不不 是 2531
116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的 事 情, 就 應 該 拒 絕 如 果 是 屬 於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的 職 務 範 圍, 就 不不 得 向 臺 北北 市 政 府 請 求 任 何 費 用 法 治 局 蔡 局 長, 貴 局 有 許 多 同 仁 具 有 律 師 資 格, 假 設 他 們 代 表 交 通 局 出 庭 處 理理 某 件 案 子, 請 問 可 以 申 請 律 師 出 庭 費 嗎?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 本 單 位 稱 為 法 務 局 以 議 員 假 設 為 例例, 同 仁 出 庭 屬 於 法 務 局 行行 政 工 作 指 派, 本 身 就 是 同 仁 職 務 內 工 作, 這 部 分 沒 有 請 求 其 他 費 用 如 同 這 個 案 子, 剛 才 議 員 提 到 根 據 行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9 條 行行 政 協 助 相 關 部 分, 禁 止 法 律 處 理理 事 項 或 非 屬 專 業 範 圍 職 務 當 時 體 育 處 認 為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較 具 專 業, 而 不不 是 法 定 認 為, 絕 對 不不 可 接 受 研 究 計 畫 委 託 梁 議 員 文 傑 : 不不 能 因 為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設 置 體 育 系, 就 認 為 他 們 就 比 較 專 業 蔡 局 長 立 文 : 這 是 當 時 體 育 處 的 考 量量, 以 此 考 量量 進 行行, 這 部 分 沒 有 問 題 因 為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在 法 定 職 務 上 並 沒 有 禁 止 接 受 這 項 做 為, 事 實 上 應 該 沒 有 違 法 但 在 費 用 核 銷 部 分, 如 同 剛 才 政 風 處 出 具 的 意 見見, 針 對 機 關 協 助 部 分,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接 受 這 項 計 畫 後, 應 提 出 證 明 這 項 計 畫 的 實 際 支 出 費 用, 而 不不 能 因 為 他 是 計 畫 主 持 人 而 應 得 到 報 酬, 這 是 兩 回 事 梁 議 員 文 傑 : 你 後 半 部 的 說說 明, 本 席 可 以 接 受 法 務 局 與 政 風 處 看 法 一 致 不不 得 擔 任 計 畫 主 持 人, 不不 得 請 領領 相 關 費 用 剛 才 本 席 播 放 經 費 明 細 表, 發 現 內 容 全 都 是 亂 寫 本 席 念念 研 究 所 時, 曾 擔 任 多 年年 研 究 助 理理, 教 授 申 請 研 究 計 畫 時 常 讓 我 們 隨 便 填, 例例 如 電 腦 費 購 買 材 料料 購 買 書 籍, 然 後 湊 一 湊 就 拿 到 90 萬 元 請 問 目 前 是 否 已 核 發 經 費? 用 在 哪 裡? 體 育 局 丁 副 局 長 若 亭 : 目 前 先 將 經 費 核 撥 至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梁 議 員 文 傑 :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要 怎 麼 分 配 這 些 經 費? 丁 副 局 長 若 亭 : 依 照 規 定 案 子 結 束 後 會 再 檢 討 梁 議 員 文 傑 : 請 問 90 萬 元 預 算, 陳 顯 宗 可 以 領領 取 哪 些 費 用? 丁 副 局 長 若 亭 : 確 定 法 律 依 據 後, 雙 方 進 行行 協 議, 根 據 後 續 執 行行 情 形 再 進 行行 核 銷 處 理理 梁 議 員 文 傑 : 目 前 還 沒 決 定? 丁 副 局 長 若 亭 : 對 梁 議 員 文 傑 : 弄 來來 弄 去, 到 現 在 你 們 錢 也 不不 敢 發, 可 是 你 們 還 是 執 意 要 發 體 育 局 認 為 此 案 不不 屬 於 陳 顯 宗 的 教 學 研 究 範 圍 的 任 務, 所 以 他 應 該 得 到 對 等 報 酬, 因 為 他 有 撰 寫 計 2532
117 畫, 是 不不 是 這 樣? 丁 副 局 長 若 亭 : 整 體 作 業 方 面, 這 段 時 間 有 進 行行 多 次 修 正, 他 有 提 供 修 正 意 見見 並 且 參參 與 修 正 等 相 關 事 務, 本 局 根 據 實 際 相 關 運 作, 後 續 進 行行 核 銷 處 理理 梁 議 員 文 傑 : 蔡 局 長, 其 實 這 個 案 子 是 一 件 小 事, 當 初 貴 局 說說 明 是 行行 政 委 託, 後 來來 變 成 機 關 內 部 分 工, 現 在 多 出 一 項 新 名 詞, 我 今 天 才 知 道, 稱 為 行行 政 協 助 這 是 第 3 版 說說 明, 接 著 會 變 出 第 幾 版, 我 不不 曉 得 這 件 事 本 來來 是 一 件 小 事, 可 是 體 育 局 堅 持 要 支 付 陳 顯 宗 費 用, 我 們 就 必 須 進 行行 澈 底 檢 討 下 一 張, 這 是 教 育 局 的 表 格 資 料料 本 席 調 閱 資 料料 發 現, 教 育 局 從 民 國 94 年年 至 今 委 託 市 教 大 研 究 計 畫 共 有 9 案, 全 部 都 歸 類類 為 行行 政 委 託 本 席 深 入 調 查, 發 現 實 際 均 沒 有 建 請 行行 政 委 託 該 有 的 程 序, 全 部 都 像 體 育 處 這 樣 便 宜 行行 事 陳 顯 宗 這 個 案 子, 實 際 上 和 之 前 其 他 案 子 一 樣 我 相 信 教 育 局 長 期 以 來來 都 是 採 取 這 種 方 式 指 揮 給 錢, 提 供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教 授 主 持 計 畫 體 育 局 不不 想 到 此 為 止, 終 止 委 託 計 畫, 所 以 本 席 請 政 風 處 長 將 前 面 所 有 案 子 清 查 一 遍 釐 清 這 些 案 子 到 底 是 行行 政 委 託? 還 是 機 關 內 部 分 工? 或 像 這 次 的 行行 政 協 助? 找 出 每 位 計 畫 主 持 人 及 經 費 支 出 明 細 表, 請 問 政 風 處 劉劉 處 長, 可 不不 可 以 做 到?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 我 們 會 去 瞭 解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認 為 這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與 臺 北北 市 立立 教 育 大 學 長 期 以 來來 的 陋 規, 我 再 說說 一 遍, 就 算 是 教 育 部 也 沒 有 權 利利 直 接 將 一 筆 預 算 撥 給 臺 大, 指 派 臺 大 進 行行 某 項 計 畫, 這 是 不不 可 以 的! 但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體 育 局 卻 是 這 樣 做 本 席 提 出 質 疑 時 體 育 局 還 是 堅 持 提 供 陳 顯 宗 一 些 費 用, 這 樣 我 們 就 全 部 一 起 清 查 請 問 處 長, 多 久 後 能 完 成 調 查?2 個 星 期 內, 好 不不 好? 劉 處 長 明 武 : 可 不不 可 以 給 我 們 1 個 月 時 間? 梁 議 員 文 傑 : 好, 我 寬 容 一 點, 給 你 們 1 個 月 時 間 本 來來 我 認 為 此 案 會 有 人 受 到 懲 處, 若若 有 人 不不 領領 錢, 這 件 事 就 算 了了 但 你 們 卻 搞 了了 半 天, 今 天 體 育 局 發 函 給 本 席 說說 明 要 懲 處 前 處 長, 請 問 前 處 長 是 誰? 孫 清 泉 先 生, 對 不不 對? 他 現 在 擔 任 什 麼? 擔 任 公 訓 中 心 主 秘 你 們 把 全 部 責 任 推 給 孫 清 泉, 他 真 是 倒 楣! 因 為 他 已 經 離離 開 體 育 處 現 在 體 育 局 說說 明 : 前 體 育 處 處 長 於 辦 核 時 未 釐 清 相 關 辦 理理 方 式 之 法 律 性 質, 涉 有 行行 政 作 業 綜 合 管 理理 上 之 缺 失, 本 案 件 將 遞 送 考 績 委 員 會 核 定 孫 清 泉 真 可 憐! 明 明 是 去 年年 12 月 20 日 市 府 高 層 召 開 會 議, 我 不不 知 道 是 誰 召 開, 好 像 是 副 市 長 丁 庭 宇 召 開 孫 清 泉 明 明 只 是 被 交 辦, 本 席 追 究 此 案 至 今, 結 果 恐 會 影 響 孫 清 泉 的 考 績, 我 替 他 感 到 委 屈 你 們 早 一 點 將 此 事 停 住 就 好, 丁 副 局 長, 你 上 任 時 本 席 就 告 訴 過 你, 針 對 此 事 若若 貴 局 還 是 要 繼 續 僵 持, 我 會 追 究 到 底, 謝 謝 吳 議 員 思 瑤 : 2533
118 3 位 官 員 請 回 座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觀 光 傳 播 局 薛 專 門 委 員 上 臺 備 詢 秘 書 長, 請 仔 細 聆 聽 質 詢 議 題, 稍 後 可 能 會 請 您 回 答 請 播 放 資 料料, 局 長, 您 應 該 有 預 先 準 備 功 課, 知 道 今 天 本 席 要 向 您 請 教 的 問 題 請 問 這 是 哪 裡? 民 政 局 孔 廟 的 明 倫 堂 吳 議 員 思 瑤 : 沒 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孔 廟 歷歷 史 城 區 再 生 計 畫 向 中 央 爭 取 預 算,3 年年 期 計 畫 砸 了了 10 億 元 明 倫 堂 為 計 畫 重 點 設 施, 也 是 孔 廟 歷歷 史 城 區 再 生 的 觀 光 亮 點 下 一 張, 這 是 今 天 早 上 拍 攝 的 照 片 上 午 有 一 群 兒 童 美 語 班 的 小 朋 友 很 開 心 的 到 明 倫 堂 觀 賞 孔 子 的 4D 劇 場, 這 是 劇 場 內 部 局 長, 請 問 這 樣 的 場 面, 您 滿 不不 滿 意? 這 是 孔 廟 的 設 施 也 是 新 的 亮 點 吳 議 員 思 瑤 : 這 麼 多 小 朋 友 一 起 同 樂, 您 覺 得 好 不不 好 呢? 我 們 希 望 大 家 都 有 機 會 到 孔 廟 吳 議 員 思 瑤 : 今 天 看 到 這 麼 多 小 朋 友, 我 覺 得 很 開 心 本 席 常 和 助 理理 到 現 場 進 行行 訪 視, 今 天 第 1 次 看 到 這 麼 高 的 入 席 率率, 我 真 的 很 開 心 這 是 今 天 上 午 有 一 群 兒 童 美 語 班 的 小 朋 友 包 場, 整 體 看 起 來來 還 不不 錯, 大 約 有 5 成 入 席 率率 下 一 張, 每 天 有 6 個 場 次, 只 有 1 個 場 次 是 包 場 我 們 希 望 明 倫 堂 提 供 到 孔 廟 參參 觀 的 各 國 觀 光 客, 也 就 是 散 客 使 用 實 際 上 卻 是 照 片 上 人 數數 稀 少 的 場 景 如 果 沒 有 用 盡 各 種 方 式 招 攬 遊 客 包 場, 實 際 就 是 照 片 上 的 情 況, 小 貓 兩 三 隻, 人 數數 稀 稀 落落 落落 明 倫 堂 花 費 最 多 預 算, 花 了了 二 千 多 萬 元, 但 卻 是 最 黯 淡 無 光 的 觀 光 亮 點, 甚 至 常 有 遊 客 觀 賞 到 一 半 覺 得 很 無 趣 想 要 離離 席 即 使 燈 光 音 響 特 效 4D 畫 面, 做 得 煞 有 其 事 噱 頭 十 足, 但 就 是 無 法 吸 睛, 就 是 不不 吸 引 人 觀 賞 人 數數 就 像 這 樣 小 貓 兩 三 隻, 稀 稀 落落 落落 下 一 張, 本 席 追 蹤 孔 廟 歷歷 史 城 區 再 生 計 畫 已 經 第 3 年年 了了, 從 貴 局 第 1 年年 申 辦 之 前, 我 就 開 始 追 蹤 相 關 規 劃, 然 後 進 入 工 程 執 行行, 關 心 是 否 如 期 完 工, 完 工 後 營 運 狀 況 等 我 們 的 舊 帳 還 是 要 算 一 算, 當 初 是 由 觀 光 傳 播 局 主 導 及 督 導 10 億 元 預 算 經 費 的 孔 廟 歷歷 史 城 區 再 生 計 畫, 這 是 一 項 觀 光 旗 艦 計 畫 原 訂 完 工 日 期 為 99 年年 12 月, 為 什 麼 決 定 在 這 個 時 期 完 工? 主 要 是 為 配 合 花 博 活 動 花 博 在 大 同 區 舉 辦, 希 望 在 花 博 期 間, 搭 配 孔 廟 歷歷 史 城 區 再 生 計 畫 完 工, 讓 來來 到 臺 灣 觀 光 的 各 國 人 士 及 本 國 的 中 南 部 遊 客, 能 夠 體 會 孔 廟 4D 劇 場 的 設 施 結 果 工 程 完 工 時 間 推 拖 拉, 實 際 完 工 日 期 是 100 年年 11 月 30 日, 今 年年 3 月 開 幕, 期 間 有 舉 辦 試 營 運, 正 式 啟 用 為 今 年年 7 月 1 日, 就 在 3 個 月 前 請 播 放 影 片 工 程 完 工 時 間 推 拖 拉, 不不 只 本 席 不不 滿 意, 就 連連 市 長 也 感 到 不不 滿 意 2534
119 影 片 播 放 影 片 結 束 回 顧 本 席 在 同 樣 議 場 向 市 長 提 出 市 政 總 質 詢, 日 期 為 去 年年 11 月 14 日, 與 貴 局 表 定 延 宕 的 完 工 日 期 11 月 30 日, 只 差 半 個 月 當 時 你 們 提 供 給 本 席 的 數數 據 顯 示 只 完 工 50% 市 長 也 說說 他 非 常 不不 滿 意, 因 此 提 報 市 政 會 議 要 求 副 秘 書 長 專 責 督 導, 如 果 再 延 宕 將 究 處 相 關 失 職 人 員 局 長, 不不 是 我 吹 毛 求 疵, 就 連連 郝 龍 斌 市 長 也 不不 滿 意, 請 問 您 懲 處 了了 誰? 孔 廟 歷歷 史 城 區 再 生 計 畫 吳 議 員 思 瑤 : 您 懲 處 了了 誰? 所 有 同 仁 非 常 盡 心 盡 力力 吳 議 員 思 瑤 : 盡 心 盡 力力 的 結 果 就 是 工 程 延 宕! 請 告 訴 我, 您 懲 處 了了 誰? 工 程 工 項 工 期 檢 討 後, 我 們 有 如 期 完 工 吳 議 員 思 瑤 : 局 長, 請 您 摸 著 良 心 講 話 本 席 質 詢 日 期 為 11 月 14 日, 當 時 工 程 進 度度 只 完 成 50%, 你 們 想 辦 法 在 僅 剩 的 15 天 內 趕 工 完 成 我 替 您 回 答, 沒 有 懲 處 任 何 人! 秘 書 長, 您 聽 好, 回 去 追 蹤 實 際 狀 況, 提 供 本 席 書 面 報 告 根 本 沒 有 懲 處 任 何 人! 而 且 主 責 督 導 的 人 都 升 官 了了! 不不 但 沒 有 究 處, 反 而 升 官 請 問 局 長, 當 初 負 責 孔 廟 歷歷 史 城 區 再 生 計 畫 工 程 的 執 行行 秘 書 是 誰? 施 淑 梨 執 行行 秘 書 吳 議 員 思 瑤 : 請 問 當 時 他 是 幾 職 等? 9 職 等 吳 議 員 思 瑤 : 執 行行 秘 書 是 8 職 等 請 問 現 在 他 擔 任 什 麼 工 作? 報 告 議 員, 當 時 執 行行 秘 書 是 9 職 等 吳 議 員 思 瑤 : 請 問 現 在 他 擔 任 什 麼 工 作? 他 現 在 擔 任 大 安 區 公 所 的 主 任 秘 書 吳 議 員 思 瑤 : 職 等? 2535
120 9 職 等, 與 原 來來 相 同 吳 議 員 思 瑤 : 局 長, 本 來來 是 8 職 等 的 執 行行 秘 書, 到 了了 大 安 區 公 所 服 務 就 變 成 9 職 等 請 問 觀 光 傳 播 局 代 表, 當 初 負 責 督 導 的 專 案 負 責 人 是 誰? 觀 光 播 傳 局 薛 專 門 委 員 秋 火 : 當 時 有 成 立立 專 案 辦 公 室 吳 議 員 思 瑤 : 請 問 專 案 辦 公 室 的 負 責 人 是 誰? 薛 專 門 委 員 秋 火 : 蘇 芋 菁 主 任 吳 議 員 思 瑤 : 當 初 他 負 責 勞勞 務 採 購, 只 是 一 位 專 案 辦 公 室 的 職 員, 請 問 現 在 他 觀 光 傳 播 局 擔 任 什 麼 職 位? 薛 專 門 委 員 秋 火 : 擔 任 主 任 秘 書 吳 議 員 思 瑤 : 一 位 專 案 辦 公 室 的 約 聘 人 員 勞勞 務 採 購 的 工 程 負 責 人, 這 項 工 程 推 拖 拉, 結 果 他 還 升 官, 現 在 還 擔 任 觀 光 傳 播 局 的 主 任 秘 書 陳 秘 書 長, 有 這 種 事 嗎? 當 初 市 長 說說 對 於 此 事 非 常 不不 滿 意, 最 後 你 們 用 趕 工 收 尾, 代 表 放 棄 多 數數 工 程 品 質 督 導 孔 廟 歷歷 史 城 區 再 生 計 畫 相 關 工 程 的 執 行行 秘 書 高 升, 觀 光 傳 播 局 更更 扯! 委 外 專 案 辦 公 室 負 責 人, 現 在 唐 而 皇 之 擔 任 觀 光 傳 播 局 的 主 任 秘 書 觀 光 傳 播 局 這 麼 多 文 官, 大 家 吞 得 下 這 口 氣 嗎? 暫 不不 談 論 工 程 議 題, 這 些 已 經 過 去, 各 局 處 想 盡 辦 法 擦 脂 抺 粉 讓 工 程 完 工 下 一 張, 砸 了了 10 億 元 的 效 果 本 席 為 你 們 整 理理 出 近 5 年年 孔 廟 本 國 與 外 籍 觀 光 客 參參 觀 人 次 統 計 資 料料 市 政 府 投 入 10 億 元, 各 國 觀 光 客 與 本 國 觀 光 客 到 孔 廟 園 區 參參 觀 人 數數 確 實 提 升, 從 原 本 的 幾 百 人 上 千 人, 至 今 每 天 約 有 上 萬 人 在 孔 廟 園 區 觀 光, 包 括 日 客 歐 美 客 及 陸陸 客, 這 是 好 事, 砸 了了 錢 有 看 到 效 果 下 一 張, 孔 廟 園 區 觀 光 亮 點 就 是 觀 光 客 進 入 園 區 後 能 到 4D 劇 院 觀 賞 你 們 精 心 打 造, 噱 頭 十 足 的 2 部 影 片 每 天 有 一 萬 多 人 到 孔 廟 園 區 觀 光, 但 進 入 4D 劇 院 觀 賞 的 人 次, 平 均 每 場 只 有 29 人 參參 觀, 入 席 率率 不不 到 3 成 為 什 麼 4D 劇 院 無 法 吸 睛, 不不 吸 引 人? 為 什 麼 砸 了了 大 錢 卻 沒 有 效 果? 到 底 是 哪 裡 出 了了 問 題? 哪 一 個 環 節 出 問 題? 是 宣 傳? 還 是 軟 硬 體 設 備 不不 夠 好? 或 劇 場 接 待 不不 夠 親 切切? 問 題 到 底 出 在 哪 裡? 局 長, 你 們 檢 討 過 了了 嗎? 我 們 有 針 對 播 放 畫 面 進 行行 檢 討 大 部 分 進 入 孔 廟 園 區 參參 觀 的 遊 客 多 數數 是 團 體, 我 們 有 向 導 遊 吳 議 員 思 瑤 : 應 該 多 與 旅旅 行行 社 溝 通 接 洽 才 對 有 接 洽 過, 但 是 2536
121 吳 議 員 思 瑤 : 這 是 一 座 設 備 很 好 的 4D 劇 院 我 們 有 做 過 努 力力 吳 議 員 思 瑤 : 努 力力 的 結 果 是 什 麼? 這 是 第 3 個 月 的 正 式 營 運, 結 果 看 起 來來 參參 觀 人 次 有 微 幅 上 揚 吳 議 員 思 瑤 : 有 微 幅 上 揚? 這 樣 就 滿 意 了了 嗎? 不不 滿 意, 所 以 我 們 不不 斷 檢 討, 希 望 推 動 孔 廟 園 區 的 4D 劇 院 營 運 從 這 個 月 開 始, 每 月 會 於 局 裡 召 開 檢 討 及 行行 銷 會 議, 我 們 對 於 目 前 的 到 客 率率 感 到 不不 滿 意 吳 議 員 思 瑤 : 局 長, 謝 謝 您 的 不不 滿 意 我 看 透 市 政 府 官 員 所 說說 的 不不 滿 意, 從 郝 龍 斌 市 長 對 於 工 程 延 宕 的 不不 滿 意, 決 定 採 取 專 案 督 導 嚴 懲 失 職 人 員, 到 現 在 不不 只 輕 輕 放 下, 該 懲 處 的 官 員 沒 有 被 究 責, 反 而 高 升, 本 席 對 於 你 們 口 中 的 不不 滿 意 非 常 沒 有 信 心 本 席 長 期 追 蹤 這 個 案 子, 我 追 了了 3 年年, 沒 有 看 到 你 們 的 懲 處 報 告, 沒 有 看 到 檢 討 改 善 的 因 應 做 為! 我 都 沒 有 看 到 這 些 東 西, 反 而 看 到 更更 令令 我 生 氣 的 東 西 下 一 張, 不不 久 前 花 了了 2,112 萬 元 擴 充 明 倫 堂 的 設 備, 貴 局 在 新 年年 度度 提 出 新 預 算 又 要 再 花 1,319 萬 元, 再 次 擴 充 明 倫 堂 設 備 其 中 還 包 括 你 們 認 為 行行 銷 做 得 不不 夠, 改 善 方 法 就 是 再 砸 錢, 所 以 要 再 花 300 萬 元 原 本 2 部 影 片 製 作 花 費 700 萬 元, 現 在 覺 得 片 子 可 能 有 問 題, 解 決 方 法 就 是 再 砸 錢, 再 拍 一 部 片, 再 花 400 萬 元 認 為 現 場 維 護 設 施 之 維 護 人 員 不不 足, 你 們 決 定 砸 錢 辦 理理 勞勞 務 委 外, 再 聘 用 人 力力 我 看 的 到 就 是 你 們 繼 續 砸 錢 解 決 問 題, 還 要 再 花 1,319 萬 元, 之 前 編 列列 2,112 萬 元 是 丟 到 水 裡 嗎? 才 花 700 萬 元 拍 好 的 2 部 片, 等 於 馬 上 打 入 冷冷 宮, 這 是 你 們 的 邏 輯 議 員 質 疑 是 否 需 要 再 拍 攝 一 部 片 子, 因 為 前 2 部 片, 其 中 有 一 部 片 是 用 布 袋 戲 來來 呈 現, 當 時 是 各 委 員 們 討 論 後 決 定 吳 議 員 思 瑤 : 意 思 是 布 袋 戲 不不 好 嗎? 不不 是 不不 好, 而 是 呈 現 方 式 臺 語 句 詞 表 達, 無 法 讓 外 國 觀 光 客 瞭 解 吳 議 員 思 瑤 : 明 倫 堂 4D 劇 院, 今 年年 7 月 開 放, 至 今 才 播 放 3 個 月 拍 攝 布 袋 戲 花 了了 400 萬 元, 就 像 是 丟 到 水 裡 經 費 包 含 2 部 片 的 製 作 拍 攝 沒 有 要 丟 棄 片 子 的 意 思, 可 以 輪 流流 播 放 2537
122 吳 議 員 思 瑤 : 局 長, 今 年年 是 預 算 會 期, 請 您 回 去 後 仔 細 檢 視 針 對 孔 廟 4D 劇 院 的 預 算 今 年年 孔 廟 管 理理 委 員 會 共 編 列列 二 千 四 百 多 萬 元 預 算, 新 增 預 算 高 達 1,500 萬 元, 這 其 中 就 有 一 千 三 百 多 萬 元, 八 成 以 上 的 預 算 又 砸 在 明 倫 堂, 而 現 在 明 倫 堂 的 設 備 設 施 都 還 是 新 的! 本 席 沒 有 看 到 貴 局 缺 失 診 斷 報 告 書, 但 我 看 到 你 們 最 簡 單 的 做 為 就 是 不不 斷 砸 錢 再 投 入 再 投 資! 這 種 做 法 令令 人 不不 滿 意, 令令 人 生 氣! 4D 劇 院 部 分, 以 前 沒 有 編 列列 維 管 費 用 吳 議 員 思 瑤 : 怎 麼 會 沒 有 編 列列? 你 們 有 編 列列 227 萬 元 勞勞 務 採 購 預 算, 委 由 百 聲 國 際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辦 理理 這 部 分 是 動 用 第 二 預 備 金金 支 付, 以 前 沒 有 編 列列 維 管 費 用 放 映 4D 影 片 維 修 器 材 維 護, 這 些 屬 於 專 業 的 吳 議 員 思 瑤 : 透 過 考 試 方 式 進 用 的 公 務 員, 大 家 都 很 有 能 力力, 一 定 有 辦 法 完 成 相 關 事, 貴 局 卻 想 再 花 費 227 萬 元 請 外 面 人 士 協 助 解 決 問 題? 本 局 編 列列 相 關 預 算 時, 當 時 以 收 費 販 售 門 票 為 考 量量, 想 要 擴 大 行行 銷 吳 議 員 思 瑤 : 還 沒 開 始 售 票, 免 費 入 場 就 這 種 成 績 了了! 行行 銷 方 面, 我 們 吳 議 員 思 瑤 : 如 果 貴 局 做 得 好, 大 家 都 會 搶 破 頭 參參 觀, 知 道 這 是 臺 北北 市 最 新 的 觀 光 亮 點 本 席 認 為 售 票 方 式, 這 是 可 以 考 慮 的 但 是 現 在 你 們 做 出 來來 的 成 績, 孔 廟 4D 劇 院 就 像 一 座 鑲 金金 的 蚊 子 劇 場, 是 另 外 一 個 錢 坑 下 一 張, 我 說說 過 今 年年 是 預 算 會 期, 剛 才 局 長 口 頭 報 告, 你 們 看 到 一 些 問 題, 也 想 要 解 決 問 題, 希 望 貴 局 在 1 個 月 內, 重 新 定 位 4D 劇 院 思 考 提 供 團 體 包 場 或 提 供 予 散 客 使 用? 或 以 教 育 意 義 為 主, 提 供 小 朋 友 欣 賞? 或 讓 成 人 瞭 解 儒 家 文 化? 這 些 各 有 不不 同 思 維 今 天 上 午 本 席 問 美 語 補 習 班 均 齡 4 5 歲 的 小 朋 友 : 好 不不 好 看?, 他 們 回 答 : 還 不不 錯 我 問 : 還 要 不不 要 再 來來 看? 他 們 回 答 : 不不 要 了了 問 題 出 在 哪 裡? 我 認 為 這 其 中 充 滿 太 多 噱 頭 特 效 第 1 點, 如 果 真 要 推 廣 儒 學, 對 於 影 片 內 容 應 再 做 檢 討, 重 新 定 位 4D 劇 院 的 客 源, 才 能 制 定 正 確 策 略略, 決 定 拍 攝 何 種 性 質 影 片? 或 針 對 現 有 的 影 片 進 行行 更更 新 調 整? 第 2 點, 宣 傳 不不 足 觀 光 傳 播 局 代 表 在 這 裡, 花 了了 10 億 元, 宣 傳 效 果 沒 有 到 位, 每 天 有 一 萬 多 人 至 孔 廟 園 區 參參 觀, 卻 只 有 一 百 多 人 想 進 入 劇 院 觀 賞, 但 都 是 看 到 一 半 就 走 了了, 這 表 示 宣 傳 出 了了 大 問 題 薛 專 門 委 員 秋 火 : 2538
123 行行 銷 宣 傳 部 分, 我 們 做 了了 非 常 多 吳 議 員 思 瑤 : 做 了了 非 常 多, 還 是 這 個 結 果? 好 可 怕 喔! 你 們 的 專 案 負 責 人 去 當 主 秘 了了, 請 貴 局 於 1 個 月 內 提 出 有 效 的 宣 傳 方 法, 例例 如 針 對 日 客 或 歐 美 客 觀 賞 影 片 的 觀 光 客 以 日 客 居 多 結 果 你 們 沒 有 在 影 片 中 配 製 日 文 字 幕, 現 在 才 在 做, 非 常 離離 譜 第 3 點, 今 年年 審 議 預 算, 請 你 們 針 對 每 項 預 算 詳 實 檢 討 本 席 點 出 一 個 有 趣 問 題, 明 倫 堂 管 理理 部 分 辦 理理 委 外, 配 置 4 名 人 力力, 光 是 制 服 就 編 了了 50 套 預 算, 不不 曉 得 是 要 給 誰 穿? 給 孔 子 穿 嗎? 非 常 多 浮 濫 預 算 及 重 覆 編 列列 的 預 算 請 你 們 好 好 檢 討, 於 1 個 月 內 提 供 報 告 資 料料 給 本 席 陳 秘 書 長, 本 席 還 是 要 看 到 懲 處 名 單, 如 果 沒 有 進 行行 懲 處, 請 告 訴 我 為 什 麼 沒 有 懲 處? 請 解 釋 當 初 郝 市 長 所 說說 的 不不 滿 意, 如 何 在 一 夕 之 間 變 得 很 滿 意, 負 責 人 都 升 官 了了 請 黃 呂 局 長 薛 專 委, 針 對 這 些 部 分 多 加 督 導, 請 於 1 個 月 內 提 出 報 告 給 本 席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客 委 會 劉劉 主 委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消 保 官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王 科 長 上 臺 備 詢 你 們 幾 位 為 什 麼 會 被 湊 在 一 起 上 臺 備 詢? 是 不不 是 因 為 同 一 件 案 子? 其 實 可 說說 是, 也 可 說說 不不 是 請 問 各 位 是 客 家 人 的 請 舉 手? 只 有 1 位 而 已, 只 有 劉劉 主 委 是 客 家 人, 對 不不 對?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對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播 放 資 料料, 劉劉 主 委, 這 是 客 語 教 學 教 材 第 7 課, 請 以 客 語 念念 出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第 7 課, 當 靚 个 學 校 學 校 項, 樹 仔 大 又 多, 鳥 仔 在 樹 頂 唱 歌 ; 花 園 項, 有 紅 花 白 花 同 黃 花 ; 揚 蝶 仔 飛 上 又 飛 下 ( 客 語 ) 徐 議 員 佳 青 : 很 好, 你 是 客 委 會 主 委, 這 是 初 級 班 的 課 程, 你 第 1 次 念念 非 常 生 澀 請 問 揚 蝶 仔 指 的 是 什 麼 意 思?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應 該 是 蝴 蝶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問 學 校 項 是 什 麼 意 思?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學 校 內 徐 議 員 佳 青 : 是 學 校 裡, 你 的 意 思 勉 強 對 了了 接 下 來來 請 看 第 2 張 資 料料, 這 都 是 第 7 課, 請 你 再 念念 一 遍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做 生 日 做 生 日, 食 雞 卵 糕, 唱 生 日 歌, 心 情 好, 快 樂 多 生 日 過 吔 加 一 歲, 2539
124 爺 哀 照 顧 恁 好 勢, 厓 愛 做 一 個 好 子 弟 ( 客 語 ) 徐 議 員 佳 青 : 這 次 念念 完, 我 就 直 接 說說 你 客 語 能 力力 不不 行行 了了! 這 是 最 基 本 的 客 語, 請 問 爺 哀 指 的 是 什 麼?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我 要 徐 議 員 佳 青 : 亂 說說! 等 一 下 再 讓 你 看 注 釋 請 問 恁 好 勢 是 什 麼 意 思?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很 好 的 意 思 徐 議 員 佳 青 : 很 好 很 周 到 的 意 思 這 題 我 讓 你 做 弊, 因 為 資 料料 有 顯 示 拼 音, 你 可 勉 強 拼 出 來來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我 看 不不 懂 拼 音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要 不不 要 再 猜 一 下 爺 哀 是 什 麼 意 思?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應 該 是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剛 才 說說 是 我 是, 正 確 答 案 是 什 麼?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我 要 的 意 思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播 放 注 釋 給 客 委 會 主 委 看 一 下 主 委, 爺 哀 非 常 普 遍, 是 經 常 用 到 的 詞, 指 的 是 父 母 的 意 思, 對 不不 對? 質 詢 時 間 有 限, 主 委, 你 知 道 我 進 行行 這 個 小 測 驗 是 什 麼 意 思 嗎? 你 破 格 拔 擢 一 路路 高 升 擔 任 客 委 會 主 委, 負 責 推 動 客 語 文 化 與 教 學, 結 果 你 的 客 語 這 麼 破, 連連 最 基 本 的 語 意 都 有 待 加 強, 我 實 在 有 些 擔 憂 本 席 密 切切 注 意 客 委 會 推 出 語 言 教 學 相 關 活 動, 我 覺 得 首 先 要 加 強 的 是 你 的 客 語 能 力力 第 2 點, 建 議 向 非 客 家 人 推 廣 客 語, 例例 如 河 洛 人 新 住 民, 讓 這 些 朋 友 有 機 會 學 習 客 家 話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向 議 員 報 告 徐 議 員 佳 青 : 現 在 開 始, 你 都 要 用 客 家 話 跟 我 應 對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好, 我 跟 議 員 報 告, 因 為 這 本 課 本 裡 面 很 多 東 西 是 我 們 原 來來 沒 有 讀 過 的 母 語, 就 像 我 們 這 樣 的 對 話, 沒 有 辦 法 看 著 字 轉 譯 過 來來, 會 轉 不不 過 來來 我 們 演 講 時 一 定 不不 會 看 稿, 一 定 不不 會 像 課 本 這 樣 寫, 而 且 有 些 字 寫 不不 出 來來 我 在 跟 您 對 話, 我 一 定 會 講 客 家 話, 就 像 講 父 母 ( 客 語 ) 2540
125 徐 議 員 佳 青 : 謝 謝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謝 謝 議 員 對 客 家 話 的 重 視 ( 客 語 ) 主 席 : 對 不不 起, 時 間 暫 停 有 關 議 事 紀 錄 怎 麼 製 作 的 問 題, 能 否 將 剛 才 所 說說 的 客 家 話 重 新 翻 譯 成 國 語 徐 議 員 佳 青 : 主 席, 這 是 一 個 讓 客 委 會 做 功 課 的 好 機 會 主 席 : 我 不不 反 對 這 樣 做, 只 是 要 請 主 委 將 剛 才 說說 的 話, 重 新 以 國 語 再 說說 一 遍, 否 則 議 事 紀 錄 無 法 製 作 徐 議 員 佳 青 : 關 於 上 述 這 段 話, 請 客 委 會 協 助 議 事 人 員 製 作 議 事 紀 錄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有 時 說說 客 語 就 像 說說 閩 南 話 一 樣, 可 以 說說, 但 直 接 字 面 翻 譯 就 徐 議 員 佳 青 : 這 就 是 一 項 紀 錄, 市 政 府 推 動 多 元 文 化 成 立立 原 民 會 客 委 會, 如 果 帶 頭 的 人 連連 自 己 的 母 語 都 不不 會 講, 也 不不 會 推 廣, 這 一 切切 就 會 變 成 假 的, 請 劉劉 主 委 回 座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謝 謝 議 員 徐 議 員 佳 青 : 質 詢 時 間 剩 下 不不 到 10 分 鐘, 請 王 科 長 往 前 一 步 文 山 區 木 柵 有 一 間 名 為 TERRISA 美 語 補 習, 它 是 快 樂 瑪 莉 安 的 加 盟 店 這 家 加 盟 店 於 今 年年 9 月 開 學 向 七 十 幾 名 學 生 家 長 收 取 1 學 期, 甚 至 是 1 學 年年 高 達 10 萬 元 的 學 費, 結 果 開 學 不不 到 2 週, 負 責 人 就 捲 款 潛 逃, 失 蹤 了了 至 今 已 經 開 學 1 個 多 月 了了, 這 個 案 子 從 家 長 在 第 一 時 間 報 案, 並 且 向 教 育 局 陳 情, 到 今 天 為 止 已 經 超 過 3 個 星 期 勞勞 工 局 對 於 教 職 員 工 被 積 欠 薪 資, 負 責 人 捲 款 潛 逃, 請 問 貴 局 會 如 何 處 理理? 勞 工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 此 事 發 生 於 今 年年 9 月 `13 日, 補 習 班 員 工 向 本 局 通 報 負 責 人 當 天 沒 有 去 上 班, 下 落落 不不 明 補 習 班 總 共 有 11 名 員 工, 在 本 局 輔 導 之 下, 有 請 這 些 員 工 向 本 局 申 請 勞勞 資 爭 議 調 解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問 員 工 向 誰 進 行行 勞勞 資 爭 議? 資 方 在 哪 裡? 陳 局 長 業 鑫 : 還 是 要 與 資 方 進 行行 徐 議 員 佳 青 : 有 資 方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要 通 知 資 方, 可 是 他 沒 來來 2541
126 徐 議 員 佳 青 : 這 就 是 問 題 所 在, 局 長, 一 件 名 為 勞勞 資 爭 議 協 調 案, 但 資 方 已 經 不不 見見, 沒 有 資 方 陳 局 長 業 鑫 : 資 方 有 沒 有 到 場, 那 是 他 的 權 利利, 現 在 問 題 是 這 些 勞勞 工 被 積 欠 的 工 資 要 怎 麼 辦? 這 是 目 前 要 先 解 決 的 問 題 我 們 處 理理 方 式 就 是 協 助 他 們 進 行行 歇 業 事 實 認 定, 接 下 來來 我 們 會 通 報 勞勞 保 局, 工 資 墊 償 基 金金 會 針 對 這 11 名 員 工 8 月 份 9 月 1 日 至 9 月 20 日 被 積 欠 的 薪 資 全 額 墊 付 徐 議 員 佳 青 : 薪 資 墊 付 期 間 是 從 何 時 計 算? 陳 局 長 業 鑫 : 8 月 份 9 月 1 日 至 9 月 20 日, 至 他 們 上 班 最 後 一 天, 薪 資 一 毛 錢 都 不不 會 少, 工 資 墊 償 基 金金 都 會 墊 付 徐 議 員 佳 青 : 所 以 被 積 欠 的 薪 資 都 是 由 工 資 墊 償 基 金金 代 為 給 付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先 由 工 資 墊 償 基 金金 代 為 給 付 徐 議 員 佳 青 : 然 後 貴 局 再 代 位 求 償, 對 不不 對?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徐 議 員 佳 青 : 就 算 資 方 不不 出 面, 貴 局 也 會 追 查 此 事, 對 不不 對?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不不 會 因 為 資 方 跑 掉 就 不不 管, 而 且 會 繼 續 協 助 勞勞 工 轉 業 徐 議 員 佳 青 : 勞勞 工 局 局 長 聽 清 楚, 王 科 長 向 前 站, 請 每 人 手 持 一 只 麥 克 風 王 科 長 負 責 終 身 教 育 科 業 務, 過 去 終 身 教 育 指 的 就 是 補 教, 補 救 教 學 的 意 思, 簡 單 說說 就 是 補 習 班 現 在 有 許 多 補 習 班, 尤 其 是 美 語 補 習 班, 許 多 家 長 趨 之 若若 鶩 將 小 孩 送 到 補 習 班 學 習 規 模 較 大 闖 出 名 號 的 補 習 班, 事 實 上 加 盟 店 業 者 卻 不不 是 原 來來 的 創 始 業 者 請 問 勞勞 工 局, 貴 局 對 於 營 業 事 實 認 定 是 以 何 種 方 式 認 定? 補 教 業 部 分, 涉 有 勞勞 動 權 益 問 題, 勞勞 工 局 不不 是 商 業 處, 沒 有 核 發 執 照 的 可 能 性, 而 且 有 些 屬 於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的 權 限 陳 局 長 蔡 局 長 都 在 議 事 現 場, 請 2 位 解 釋 法 律 問 題 請 問 蔡 局 長, 加 盟 是 什 麼 意 思? 蔡 局 長 立 文 : 加 盟 有 多 種 類類 型, 以 快 樂 瑪 莉 安 的 分 校 類類 型 為 例例, 就 是 獨 資 的 業 者 使 用 快 樂 瑪 莉 安 的 教 學 系 統, 包 括 資 源 及 商 標, 進 而 對 外 招 生, 事 實 上 屬 於 獨 立立 的 補 習 班 徐 議 員 佳 青 : 當 業 者 使 用 這 個 商 標 對 外 招 生, 等 於 掛 上 一 個 知 名 品 牌, 一 般 消 費 者 會 認 為 自 己 購 買 就 是 這 個 知 名 品 牌, 是 不不 是 這 樣? 蔡 局 長 立 文 : 2542
127 法 律 上 加 盟 的 等 級 很 多, 這 個 案 件 就 是 這 家 補 習 班 掛 上 知 名 補 習 班 的 商 標, 包 括 教 學 流流 程 與 品 質, 對 外 形 成 一 種 確 信, 讓 人 認 為 其 水 準 符 合 商 標 代 表 業 者 所 要 求 的 水 準 徐 議 員 佳 青 : 蔡 局 長, 您 很 厚 道, 做 了了 清 楚 解 釋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已 經 成 立立 法 務 局, 現 在 有 許 多 補 教 業 者 加 盟 掛 上 知 名 招 牌, 從 招 牌 至 教 材 資 料料, 收 據 都 使 用 加 盟 店 的 名 稱 實 際 的 法 人 角 色 卻 是 以 另 一 個 名 稱 向 終 身 教 育 科 登 記, 造 成 消 費 者 認 知 落落 差, 請 問 這 樣 做 算 不不 算 是 欺 騙? 有 沒 有 詐 欺 的 嫌 疑? 蔡 局 長 立 文 : 這 不不 算 是 詐 欺 行行 為, 因 為 沒 有 辦 法 直 接 得 到 錢 剛 才 議 員 提 到 重 點, 補 習 班 管 理理 規 則 要 求 每 間 補 習 班 應 為 獨 立立 法 人, 就 算 加 入 某 補 習 班 加 盟 體 系 的 商 標, 仍 為 獨 立立 法 人, 這 是 不不 變 的 關 於 補 習 班 管 理理 規 則, 教 育 局 有 非 常 詳 細 的 規 定 徐 議 員 佳 青 : 王 科 長, 這 就 是 問 題 所 在, 教 育 局 身 為 主 管 單 位, 對 於 消 費 者 保 護 一 點 貢 獻 也 沒 有! 才 會 讓 坊 間 這 麼 多 雜 亂 的 加 盟 店 林林 立立 在 法 律 規 範 上, 每 間 補 習 班 都 是 獨 立立 的 法 人 個 體, 因 為 掛 上 知 名 商 標, 大 家 誤 認 為 它 是 知 名 公 司 所 經 營 補 教 業 者 提 供 消 費 者 這 類類 相 關 資 料料 往 往 不不 清 不不 楚, 請 問 王 科 長, 貴 局 有 針 對 這 部 分 要 求 業 者 嗎? 有 沒 有 要 求 業 者 提 供 契 約 收 據, 並 且 載 明 加 盟 事 宜?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王 科 長 永 進 : 我 們 要 求 補 習 班 一 定 要 登 記 立立 案 名 稱, 且 應 於 招 牌 上 清 楚 註 記, 這 家 業 者 有 在 招 牌 上 註 記 泰 瑞 莎 補 習 班 商 標 部 分, 則 是 引 用 快 樂 瑪 莉 安 的 符 號 徐 議 員 佳 青 : 舉 例例 來來 說說, 今 天 銷 售 一 輛 賓 士 車車, 最 後 在 車車 尾 加 註 臺 灣 裕 隆隆 製 造 的 標 誌, 這 樣 做 是 不不 是 在 開 玩 笑? 不不 知 情 的 消 費 者 買 下 後, 沾 沾 自 喜 覺 得 買 到 便 宜 又 好 用 的 賓 士 車車, 結 果 事 實 卻 不不 是, 而 是 買 到 裕 隆隆 的 車車 教 育 局 代 表 著 鼓 勵 大 家 向 上 的 力力 量量, 但 你 們 卻 鼓 勵 補 習 班 業 者 做 假 業 者 在 收 據 上 有 無 清 楚 載 明, 我 覺 得 這 件 事 很 重 要! 請 問 補 習 班 提 供 給 家 長 的 合 約 註 冊 資 料料, 有 沒 有 載 明? 王 科 長 永 進 : 補 習 班 相 關 規 定, 主 要 是 由 教 育 部 制 定 全 國 一 致 的 規 定 徐 議 員 佳 青 : 沒 錯! 可 是 教 育 局 負 責 稽 查 業 務, 所 以 本 席 才 會 要 求 教 育 局, 而 你 們 應 該 稽 查 卻 沒 有 稽 查 請 問 王 科 長, 出 問 題 後, 貴 局 做 了了 那 些 處 理理? 王 科 長 永 進 : 本 局 網 站 資 訊 顯 示 補 習 班 業 者 名 稱 應 與 登 記 立立 案 時 一 致, 我 們 進 行行 稽 查, 有 發 現 業 者 標 示 泰 瑞 莎 補 習 班 徐 議 員 佳 青 : 本 席 要 求 法 務 局, 請 您 代 替 本 席 盯 著 教 育 局 針 對 所 有 補 教 業 者 落落 實 相 關 業 務, 特 別 是 加 盟 型 式 的 補 教 業 者 本 席 請 消 保 官 密 切切 注 意 這 個 案 子, 因 為 以 後 還 會 有 各 種 糾 紛, 其 實 現 在 糾 紛 就 很 多 了了 這 次 受 害 人 數數 眾 多, 學 生 才 上 了了 2 個 星 期 的 課 程, 負 責 人 就 不不 見見 了了, 家 長 的 錢 2543
128 拿 不不 回 來來 而 且 這 所 補 習 班 採 取 預 繳 制, 一 次 就 要 繳 10 萬 元, 不不 少 錢! 蔡 局 長 立 文 : 我 們 會 與 教 育 局 共 同 注 意 這 個 問 題 主 席 : 請 官 員 回 座, 休 息 5 分 鐘 2544
129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6 組 質 詢 議 員 : 吳 議 員 思 瑤 一 問 : 孔 廟 再 生 計 畫 花 費 10 億 元 打 造, 但 工 程 延 宕 未 依 規 劃 期 程 於 100 年年 11 月 30 日 完 工, 市 府 不不 但 未 究 責 主 其 事 者 還 升 官 ; 又 其 中 孔 廟 4D 劇 院 是 觀 光 亮 點, 但 平 均 入 席 率率 低, 亦 未 見見 市 府 檢 討, 此 外 102 年年 再 編 列列 孔 廟 4D 劇 院 相 關 經 費 達 1,300 餘 萬, 成 效 不不 佳 未 見見 檢 討 卻 不不 斷 增 加 預 算 請 市 府 1 個 月 內 提 出 檢 討 報 告 答 : ( 一 ) 本 府 自 民 國 98 年年 起 執 行行 臺 北北 孔 廟 歷歷 史 城 區 觀 光 再 生 計 畫, 於 孔 廟 執 行行 之 計 畫 內 容 包 括 古 禮 祭 孔 儀 式 與 體 驗 活 動 儒 道 及 傳 統 文 化 研 習 數數 位 網 站 建 置 六六 藝 體 驗 活 動 展 示 孔 廟 情 境 劇 專 業 導 覽 人 員 培 訓 語 音 導 覽 系 統 及 明 倫 堂 整 修 暨 孔 子 虛 擬 實 境 劇 院 庭 園 景 觀 改 善 等 8 大 項 目, 經 費 總 計 約 1.6 億 元, 其 中 有 關 孔 廟 4D 虛 擬 實 境 劇 院 的 部 分, 整 建 費 用 約 為 2,112 萬 元 ( 含 硬 體 設 備 1,415 萬 及 3D 影 片 697 萬 ) ( 二 ) 本 府 於 98 年年 5 月 23 日 入 選 為 98 年年 度度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競 爭 型 國 際 觀 光 魅 力力 據 點 示 範 計 畫 惟 入 選 後 配 合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委 員 意 見見 修 正 計 畫, 至 98 年年 9 月 22 日 始 通 過 98 年年 追 加 預 算 於 98 年年 12 月 31 日 通 過 議 會 審 查 99 年年 初 進 行行 委 託 技 術 服 務 招 標 及 後 續 施 工 招 標, 期 間 2 標 案 均 於 第 1 次 招 標 流流 標, 除 等 標 期 所 需 時 間 外, 後 續 勞勞 務 各 階 段 設 計 審 查 地 方 人 士 及 專 家 學 者 意 見見 徵 詢 所 需 時 間, 工 程 於 99 年年 12 月 27 日 決 標, 並 依 建 築 師 規 劃 合 理理 工 期 為 8 個 月, 故 工 程 原 契 約 完 工 日 期 為 100 年年 8 月 30 日 ( 三 ) 其 次, 工 程 初 期 受 都 審 ( 含 文 資 審 查 樹 保 審 查 ) 及 建 管 法 令令 適 用 協 調 等, 於 100 年年 3 月 9 日 始 取 得 建 築 執 照, 後 有 五 大 管 線 審 查 褐 根 病 處 理理 及 台 電 受 電 室 設 置 於 明 倫 堂 地 下 室, 需 協 調 台 電 公 司 將 受 電 室 移 出 時 程 等 因 素 檢 討 合 理理 工 期, 經 核 准 變 更更 工 期 至 100 年年 11 月 30 日, 並 如 期 完 工 並 無 延 宕 ( 四 ) 孔 廟 4D 劇 院 自 101 年年 3 月 22 日 至 6 月 30 日 屬 試 營 運 階 段, 首 邀 大 同 區 里 長 里 民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等 機 關 團 體 觀 賞, 作 為 設 備 運 作 之 營 運 測 試 自 7 月 起 正 式 營 運, 至 9 月 觀 賞 人 數數 共 計 1 萬 102 人 次, 比 較 8 9 月 份 觀 賞 人 數數, 已 逐 漸 成 長 11%,9 月 份 團 體 預 約 達 34 團 且 孔 廟 4D 劇 院 具 備 展 演 講 座 交 流流 會 議 多 元 功 能, 自 7 月 份 已 進 行行 12 場 活 動, 進 而 發 揮 劇 院 之 效 益 ( 五 ) 102 年年 度度 本 市 孔 廟 管 理理 委 員 會 預 算 編 列列, 由 於 孔 廟 4D 劇 院 屬 新 增 業 務, 編 列列 1,319 萬 元 包 含 :1. 劇 院 營 運 維 護 及 管 理理 費 用 ( 勞勞 務 外 包 );2. 籌 拍 更更 替 之 臺 北北 孔 廟 或 儒 學 相 關 影 片 ;3. 工 作 人 員 冬 夏 季 制 服 ( 數數 量量 含 更更 替 ) ;4. 劇 院 之 推 廣 活 動 與 文 宣 等 項 目 其 中 制 服 經 費 之 編 列列, 係 考 量量 孔 廟 特 性, 設 2545
130 計 專 屬 之 服 務 人 員 制 服, 以 促 進 工 作 人 員 與 空 間 之 融 合 度度, 使 工 作 人 員 之 穿 著 也 能 配 合 廟 體, 成 為 觀 光 行行 銷 之 一 環, 進 而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及 機 關 形 象 制 服 套 數數 包 括 劇 院 作 業 人 員 孔 廟 同 仁 及 辦 理理 活 動 支 援 業 務 人 員, 以 展 現 團 隊 精 神 ( 六六 ) 有 關 檢 討 報 告, 將 依 限 提 出 2546
131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7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2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楊 實 秋 吳 世 正 林林 晉 章 厲 耿 桂 芳 計 4 位 時 間 72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2 日 速 記 : 李 士 斌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接 下 來來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7 組, 質 詢 議 員 有 楊 實 秋 議 員 吳 世 正 議 員 林林 晉 章 議 員 和 厲 耿 桂 芳 議 員 等 4 位, 合 計 72 分 鐘, 請 開 始 楊 議 員 實 秋 : 請 秘 書 長 法 務 局 局 長 和 政 風 處 處 長 上 臺 備 詢 法 官 就 坐 在 臺 下 聽, 你 做 裁 判 3 位 應 該 還 記 得 今 年年 的 7 月 6 日 3 點 半, 在 交 通 委 員 會 成 立立 一 個 捷 運 專 案 小 組,3 位 應 該 都 還 記 得 吧? 時 間 暫 停, 秘 書 長 的 表 情 很 迷 惑, 你 是 不不 是 記 不不 得 了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應 該 沒 有 在 場 楊 議 員 實 秋 : 有, 我 們 是 借 用 交 通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沒 有 錯, 另 外 2 位 也 都 記 得, 時 間 就 是 7 月 6 日 下 午 3 點 半, 還 有 你 的 簽 名 這 件 事 情 可 以 做 為 一 個 範 例例, 請 臺 下 的 法 官 也 聽 聽 看, 特 別 是 曾 經 擔 任 過 主 任 檢 察 官 的 局 長 也 注 意 聽 本 席 在 今 年年 3 月 份 邀 請 捷 運 局 局 長 和 蔡 天 和 副 局 長 到 我 的 研 究 室, 我 說說 有 一 個 人 你 們 要 特 別 留留 意, 因 為 他 可 能 掌 握 到 你 們 一 些 古 里 古 怪 的 事 情, 將 來來 如 果 有 任 何 問 題 的 話, 保 護 自 己 最 好 的 方 法 就 是 找 調 查 局 我 同 時 給 了了 他 們 一 張 調 查 局 的 名 片, 希 望 他 們 將 來來 如 果 碰 到 任 何 狀 況, 就 跟 調 查 局 聯聯 絡 這 是 今 年年 3 月 第 一 次 的 碰 面 當 時 蔡 天 和 副 局 長 就 很 坦 白 的 承 認, 他 跟 這 位 林林 姓 工 程 掮 客 見見 過 面 了了, 因 為 蔡 副 局 長 承 認 了了, 所 以 我 在 7 月 6 日 的 下 午 3 點 半, 再 請 他 當 眾 講 一 次, 處 長 當 時 不不 在, 是 副 處 長 在, 現 在 已 經 過 了了 2 個 多 月 秘 書 長, 在 經 過 了了 2 個 多 月 之 後, 本 席 發 現 都 沒 有 下 文, 於 是 在 9 月 27 日 寫 了了 一 個 書 面 質 詢, 希 望 蔡 副 局 長 先 提 供 和 林林 姓 掮 客 談 話 內 容 的 書 面 報 告, 有 沒 有 給 你 書 面 報 告?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 報 告 剛 到 楊 議 員 實 秋 : 2547
132 內 容 寫 的 是 什 麼? 劉 處 長 明 武 : 他 是 談 這 位 林林 姓 工 程 掮 客 到 他 辦 公 室 楊 議 員 實 秋 : 你 都 不不 看! 報 告 給 你 都 不不 看 的 啊? 劉 處 長 明 武 : 我 有 看, 我 現 在 就 是 要 跟 您 報 告 楊 議 員 實 秋 : 你 趕 快 說說 劉 處 長 明 武 : 報 告 中 提 到 林林 姓 工 程 掮 客 到 他 的 辦 公 室, 談 到 一 個 機 電 工 程 的 招 標 時 程 楊 議 員 實 秋 : 好 秘 書 長, 對 於 林林 姓 掮 客 的 過 去, 你 知 道 多 少? 你 當 時 聽 到 林林 煥 宗 這 個 名 字 的 時 候, 你 對 這 個 人 知 道 多 少?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不不 認 識 這 個 人 楊 議 員 實 秋 : 政 風 處 呢? 劉 處 長 明 武 : 他 有 前 科 紀 錄 楊 議 員 實 秋 : 蔡 局 長, 你 如 果 問 過 檢 察 官, 應 該 也 知 道 這 個 人 吧?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 這 部 分 我 沒 有 去 問, 這 牽 涉 到 個 人 資 料料 的 問 題 楊 議 員 實 秋 : 我 把 網 路路 上 查 到 的 資 料料 唸 出 來來 給 各 位 聽, 麻 煩 你 們 回 去 後 到 網 路路 上 去 找 一 找, 一 件 發 生 在 民 國 90 年年 的 新 聞, 民 國 90 年年 4 月 13 日 中 山 高 弊 案, 這 位 先 生 當 時 牽 涉 到 總 投 標 金金 額 高 達 28 億 3,500 萬 元 的 中 山 高 速 公 路路 汐 止 到 五 股 路路 段 拓 寬 工 程 弊 案, 高 等 法 院 最 後 判 決 結 果, 有 前 省省 議 員 林林 火 順 周 細 滿 和 林林 姓 工 程 掮 客 徒 刑 10 年年 到 8 年年 不不 等 92 年年 又 來來 了了,92 年年 10 月 4 日 又 有 一 則 新 聞, 這 些 都 是 網 路路 上 就 可 以 抓 到 的 內 湖 國 防 醫 學 中 心 弊 案, 結 果 這 位 先 生 跟 另 外 一 位 周 姓 先 生 分 別 被 判 5 年年 徒 刑 褫 奪 公 權 4 年年, 前 省省 議 員 苗 素 芳 因 違 背 職 務 收 賄 被 判 12 年年 最 近 發 生 的 在 97 年年 6 月 5 日 的 新 聞, 新 北北 市 議 員 要 求 特 別 注 意 這 位 林林 姓 掮 客, 新 北北 市 金金 介 壽 等 議 員 公 開 要 求 交 通 局 長 必 須 為 這 件 事 情 負 責, 其 中 特 別 點 名 工 程 掮 客 林林 煥 宗 與 交 通 部 次 長 何 煖 軒 ( 涉 及 貪 污 案 ) 共 同 為 臺 北北 市 捷 運 環 狀 線 量量 身 打 造 以 上 是 3 則 在 網 路路 上 隨 便 就 可 以 找 到 的 新 聞, 其 中 1 件 案 子 被 判 8 年年, 另 外 1 件 被 判 褫 奪 公 權 4 年年 秘 書 長, 我 們 在 7 月 6 日 下 午 3 點 半, 當 著 你 的 面 而 且 蔡 副 局 長 也 很 坦 誠 說說 了了, 但 是 你 們 都 不不 處 理理 你 們 聽 到 一 個 掮 客 可 以 到 副 局 長 辦 公 室, 而 副 局 長 擔 任 過 機 2548
133 電 處 處 長, 本 席 在 4 年年 前 就 質 詢 過 他 的 機 電 標 為 什 麼 從 150 億 元 膨 漲 到 160 億 元? 可 是 你 們 聽 了了 之 後 好 像 都 不不 管! 你 聽 到 這 種 案 子, 一 點 感 覺 都 沒 有 啊? 秘 書 長, 你 在 場 耶! 你 沒 有 感 覺?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注 意 到 的 是 整 個 聯聯 開 過 程 中 要 如 何 改 進 程 序, 對 於 您 提 到 蔡 副 局 長 以 及 掮 客 的 問 題, 坦 白 講, 你 剛 才 提 到 的 7 月 6 日 這 件 事 情, 我 的 確 沒 有 印 象 楊 議 員 實 秋 : 好, 後 來來 本 席 看 你 們 不不 聞 不不 問, 所 以 在 7 月 6 日 的 2 個 月 又 20 天 之 後 的 9 月 27 日 發 了了 一 個 書 面 質 詢, 特 別 要 求 蔡 副 局 長 把 當 天 見見 面 的 相 關 情 形 內 容 轉 交 給 政 風 處 研 考 會 法 務 局 以 及 秘 書 長, 你 看 了了 沒 有?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目 前 沒 有 收 到 楊 議 員 實 秋 : 你 沒 有 收 到? 劉 處 長 明 武 : 這 份 報 告 剛 到 楊 議 員 實 秋 : 好, 那 麼 你 覺 得 他 的 講 法 怎 麼 樣? 本 席 剛 才 講 的 那 3 個 案 子 從 網 路路 都 查 得 出 來來, 你 應 該 知 道, 分 別 被 求 刑 8 年年 褫 奪 公 權 4 年年, 還 有 3 年年 多 前 新 北北 市 議 員 要 求 捷 運 工 程 不不 得 上 網 公 告 招 標, 因 為 涉 及 綁 標, 你 對 於 這 份 書 面 報 告 的 內 容 滿 不不 滿 意? 劉 處 長 明 武 : 因 為 他 是 談 一 個 標 案 的 時 程, 倒 沒 有 針 對 裡 面 的 一 些 細 節, 蔡 副 局 長 很 明 確 地 跟 他 講, 這 是 一 個 很 公 正 的 招 標 過 程, 事 實 上 還 沒 有 決 定, 大 概 的 經 過 是 這 樣 子 但 是 蔡 副 局 長 為 了了 避 嫌, 找 了了 一 位 機 電 處 的 科 長 一 起 當 面 談, 就 是 要 有 一 個 旁 人 在 場 作 證, 表 示 他 沒 有 任 何 的 私 心 楊 議 員 實 秋 : 那 麼 你 有 問 那 位 科 長 嗎? 劉 處 長 明 武 : 科 長 的 書 面 報 告 也 上 來來 了了 楊 議 員 實 秋 : 那 你 聽 完 就 算 了了? 劉 處 長 明 武 : 當 然 這 是 他 們 的 說說 辭 楊 議 員 實 秋 : 本 席 剛 才 提 到 4 年年 前 質 疑 150 億 元 機 電 標 案 膨 漲 到 160 億 元 的 案 子, 坦 白 論 當 時 我 就 懷 疑 這 個 案 子 是 以 綁 標 的 方 式, 這 個 案 子 本 席 在 交 通 部 門 質 詢 時 也 問 過, 因 為 在 中 央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有 個 辦 法, 這 個 辦 法 有 個 技 術 移 轉 的 問 題, 所 以 造 成 能 夠 投 標 的 廠 商 很 有 限, 最 後 這 個 150 億 元 的 標 案 就 沒 有 人 投 標, 到 最 後 這 個 標 案 金金 額 剛 好 提 高 不不 到 10 億 元, 不不 會 送 議 會 審 議 過 去 捷 運 局 用 比 價 招 標 的 方 式, 大 概 是 底 標 的 8 成 3 得 標, 也 就 是 這 個 150 億 元 的 標 案, 本 來來 公 開 招 標 的 話 可 以 省省 下 約 30 億 元 左 右, 結 果 這 個 標 案 沒 有 省省 下 30 億 元, 反 而 還 多 增 加 了了 10 億 元 後 來來 是 當 時 的 法 2549
134 規 會 主 委 葉 慶 元, 到 中 央 把 這 個 根 本 不不 需 要 的 法 規 撤 掉 如 果 我 當 時 是 蔡 天 和 處 長, 對 這 件 事 情 就 應 該 趕 快 反 映 將 這 個 不不 合 時 宜 的 法 規 拿 掉, 這 樣 就 可 能 有 8 家 廠 商 來來 投 標, 但 是 當 時 並 沒 有 這 樣 做 而 是 不不 處 理理, 說說 因 為 中 央 有 這 個 法 規 蔡 局 長, 你 應 該 知 道 這 個 案 子, 因 為 本 席 也 跟 你 提 過 剛 剛 提 到 幾 個 類類 似 的 案 子, 這 位 林林 姓 掮 客 之 前 因 案 被 判 刑 8 年年 褫 奪 公 權 4 年年, 本 席 曾 經 私 底 下 請 教 調 查 局, 他 們 立立 刻 說說 這 個 人 赫 赫 有 名 如 果 你 今 天 身 為 檢 察 官, 對 於 類類 似 的 案 子, 你 會 怎 麼 處 理理? 一 個 曾 經 因 案 被 判 刑 8 年年 褫 奪 公 權 4 年年, 被 新 北北 市 議 員 公 開 點 名 不不 要 介 入 捷 運 環 狀 線 的 掮 客, 透 過 一 位 退 休 的 同 仁, 跑 到 曾 經 擔 任 過 機 電 處 處 長 的 捷 運 局 副 局 長 辦 公 室 和 他 見見 面, 你 認 為 你 會 從 什 麼 方 向 去 瞭 解? 秘 書 長, 請 你 聽 聽 看 蔡 局 長 立 文 : 向 議 員 說說 明, 我 想 因 為 他 已 經 對 特 定 標 案 討 論, 應 該 是 從 那 個 標 案 目 前 的 狀 況 做 周 遭 的 搜 尋, 看 這 個 標 案 立立 案 之 後 可 能 受 影 響 的 對 象 是 誰 楊 議 員 實 秋 : ( 鼓 掌 ) 怎 麼 樣! 人 家 當 過 檢 察 官, 人 家 的 想 法 我 們 要 給 予 喝 采 你 身 為 秘 書 長 在 場, 不不 聞 不不 問 2 個 多 月! 這 麼 離離 譜 的 事 情! 我 可 以 接 受 當 天 討 論 的 是 聯聯 開 處, 可 是 當 你 聽 到 一 個 林林 姓 掮 客, 前 科 加 起 來來 求 刑 12 年年 的 人, 跑 到 捷 運 局 副 局 長 辦 公 室, 雖 然 當 時 討 論 的 方 向 不不 是 針 對 他, 而 是 針 對 聯聯 開 處 造 成 市 府 龐 大 損 失, 但 你 對 這 件 事 卻 不不 聞 不不 問! 我 不不 怪 政 風 處 處 長, 因 為 當 天 你 不不 在, 是 副 處 長 在, 肅 貪 中 心 代 表 在, 法 務 局 局 長 在, 你 們 習 以 為 常! 秘 書 長, 一 個 被 判 刑 的 掮 客 到 你 的 辦 公 室, 你 是 不不 是 認 為 不不 需 要 交 代?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不不 會 允 許 這 樣 的 事 情 在 我 的 辦 公 室 楊 議 員 實 秋 : 那 麼 你 允 許 部 下 可 以 幹 這 種 事?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剛 剛 答 覆 楊 議 員, 你 提 到 的 這 件 事 情, 我 真 的 沒 有 印 象 楊 議 員 實 秋 : 你 沒 有 印 象?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楊 議 員 實 秋 : 那 麼 你 記 得 那 天 開 會 嗎?7 月 6 日 開 會 的 目 的 是 針 對 聯聯 開 處 的 權 益 分 配 成 立立 專 案 小 組, 如 果 做 不不 成 的 話 就 分 送 調 查 局 和 廉 政 署, 對 不不 對?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對, 目 前 都 在 進 行行 楊 議 員 實 秋 : 好, 因 為 那 一 天 的 方 向 是 在 聯聯 開, 所 以 對 於 本 席 臨臨 時 問 的 問 題 沒 有 注 意 到, 我 也 可 以 接 受 但 是 對 於 剛 才 法 務 局 長 所 講 的 方 向, 是 不不 是 你 認 為 應 該 去 瞭 解 的 方 向?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2550
135 我 認 為 這 種 專 業 的 問 題, 由 政 風 處 先 來來 處 理理 會 比 較 妥 當 楊 議 員 實 秋 : 政 風 處 長, 你 覺 得 你 有 比 局 長 更更 好 的 方 法, 或 者 你 認 為 要 怎 麼 處 理理? 劉 處 長 明 武 : 我 們 會 楊 議 員 實 秋 : 還 是 說說 給 了了 你 書 面 報 告 之 後 就 不不 管 了了? 劉 處 長 明 武 : 不不 會 這 樣 子, 我 們 會 深 入 的 瞭 解 楊 議 員 實 秋 : 我 們 什 麼 時 候 才 能 夠 知 道?10 天 可 不不 可 以? 劉 處 長 明 武 : 是 楊 議 員 實 秋 : 10 天 之 後 本 席 再 聽 聽 看 秘 書 長 和 處 長, 本 席 希 望 未 來來 能 夠 建 立立 一 套 制 度度, 在 本 席 的 書 面 質 詢 中 寫 得 很 清 楚, 未 來來 任 何 牽 涉 到 龐 大 工 程 預 算 的 處 長, 跟 任 何 一 個 民 間 的 商 人 見見 面 可 以, 政 風 研 考 法 規 在 場 做 見見 證 為 什 麼? 唯 有 公 開 透 明 才 能 杜 絕 貪 腐, 這 是 唯 一 的 方 法 秘 書 長, 你 說說 我 講 的 有 沒 有 道 理理?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楊 議 員 實 秋 : 時 間 暫 停 請 捷 運 局 局 長 蔡 副 局 長 和 聯聯 開 處 處 長 上 臺 備 詢 剛 剛 的 對 談 我 想 各 位 都 聽 得 很 清 楚 蔡 副 局 長, 局 長 講 得 很 好, 你 必 須 要 非 常 清 楚 的 交 代 那 天 談 的 是 哪 一 個 工 程, 你 說說 當 天 有 科 長 在 場 做 見見 證, 把 那 個 標 案 目 前 相 關 的 情 形 進 度度 和 最 後 得 標 的 廠 商, 都 必 須 很 詳 細 的 報 告 政 風 處 處 長 蔡 副 局 長, 可 以 嗎?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是 楊 議 員 實 秋 : 局 長, 本 席 的 這 篇 書 面 質 詢 你 看 了了 嗎? 本 席 要 求 所 有 的 工 程 處, 並 不不 是 針 對 蔡 天 和 副 局 長, 而 是 所 有 的 工 程 處, 未 來來 任 何 廠 商, 不不 管 有 沒 有 前 科, 有 前 科 就 更更 離離 譜 了了, 本 席 剛 剛 提 到 網 路路 上 隨 便 就 找 得 到 被 判 刑 8 年年 褫 奪 公 權 4 年年 先 請 教 蔡 副 局 長, 你 和 他 見見 面 的 時 候, 知 不不 知 道 他 曾 經 因 為 中 山 高 和 內 湖 國 防 醫 學 中 心 弊 案 被 求 刑 過? 另 外 在 97 年年 新 北北 市 議 會 質 疑 他 牽 涉 到 捷 運 環 狀 線 綁 標 案? 當 你 跟 他 見見 面 的 時 候, 你 知 不不 知 道 他 有 這 些 前 科?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對 不不 起, 我 不不 知 道 楊 議 員 實 秋 : 由 一 位 退 休 同 仁 帶 來來, 你 就 和 他 見見 面 了了?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那 一 天 只 有 他 一 個 人 來來 2551
136 楊 議 員 實 秋 : 一 個 人 就 敢 直 接 到 你 的 辦 公 室?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另 外 一 位 是 發 包 科 的 科 長 他 是 單 獨 一 個 人 來來 楊 議 員 實 秋 : 他 是 單 獨 一 個 人 來來 的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是 楊 議 員 實 秋 : 那 麼 他 怎 麼 會 知 道 你 的 辦 公 室 在 哪 裡? 我 都 不不 知 道 你 的 辦 公 室 在 哪 裡?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我 想 有 很 多 人 會 知 道 捷 運 局 楊 議 員 實 秋 : 所 以 他 就 直 接 到 你 的 辦 公 室, 而 且 你 的 秘 書 小 姐 也 不不 擋 架, 就 進 你 的 辦 公 室 了了?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他 是 先 透 過 他 的 秘 書 和 我 的 秘 書 聯聯 絡 楊 議 員 實 秋 : 所 以 你 的 秘 書 就 安 排 你 在 這 個 時 間 和 他 單 獨 見見 面 了了?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也 不不 是 單 獨 見見 面, 我 剛 剛 有 報 告 過, 有 請 科 長 一 起 楊 議 員 實 秋 : 所 以 你 也 請 發 包 科 科 長 一 起 來來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是 楊 議 員 實 秋 : 他 的 秘 書 打 電 話 跟 你 的 秘 書 約 時 間? 所 以 你 就 跟 他 約 了了 那 個 時 間 你 是 對 所 有 的 廠 商 都 如 此? 還 是 對 有 前 科 的 廠 商 特 別 厚 愛? 還 是 對 沒 有 前 科 的 廠 商 特 別 厚 愛?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跟 議 員 報 告 楊 議 員 實 秋 : 你 完 全 不不 認 識 這 個 人, 但 是 他 卻 可 以 打 電 話 跟 你 約? 他 的 秘 書 跟 你 約, 你 就 把 科 長 找 來來!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也 不不 是, 是 他 的 秘 書 打 電 話 給 我 的 秘 書 楊 議 員 實 秋 : 對, 約 了了 時 間, 所 以 你 就 排 了了 時 間, 同 時 請 發 包 科 的 科 長 到 辦 公 室 來來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是 楊 議 員 實 秋 : 劉劉 處 長 和 蔡 局 長, 蔡 副 局 長 之 前 和 這 個 人 完 全 不不 認 識 或 之 前 就 認 識, 這 一 點 本 2552
137 席 並 不不 清 楚, 但 是 在 這 個 過 程 當 中 可 以 應 證 一 下, 有 哪 一 個 廠 商 打 電 話 到 任 何 一 位 副 局 長 或 首 長 的 辦 公 室, 就 可 以 和 秘 書 約 見見 面 的 時 間? 局 長, 如 果 有 一 個 廠 商 的 掮 客 打 電 話 和 你 的 辦 公 室 秘 書 約 時 間, 你 會 不不 會 約? 捷 運 工 程 局 陳 局 長 椿 亮 : 我 要 先 說說 明 一 下 背 景 因 為 捷 運 的 技 術 是 非 常 的 深 奧, 所 以 我 們 和 廠 商 的 聯聯 絡 是 必 要 的, 但 是 要 看 是 什 麼 時 機 例例 如 標 案 已 經 公 開 的 話, 就 不不 宜 見見 面 楊 議 員 實 秋 : 那 麼 有 前 科 的 呢? 陳 局 長 椿 亮 : 感 謝 您 剛 剛 提 到 那 些 前 科 紀 錄, 但 是 我 沒 有 辦 法 去 查 這 個 跟 我 見見 面 的 人 有 沒 有 前 科 啊! 這 是 我 們 的 問 題 楊 議 員 實 秋 : 局 長, 我 跟 你 講, 只 要 到 網 路路 上 搜 尋, 答 案 一 分 鐘 就 出 來來 了了 你 不不 會 用 網 路路 也 沒 有 問 題, 你 的 秘 書 一 定 會, 這 些 資 料料 就 是 我 的 秘 書 幫 我 找 出 來來 的, 因 為 調 查 局 跟 我 說說 這 個 人 前 科 累 累, 我 叫 秘 書 上 網 一 查 資 料料 就 出 來來 了了! 陳 局 長 椿 亮 : 我 們 會 盡 力力 來來 做 楊 議 員 實 秋 : 蔡 副 局 長, 你 剛 剛 已 經 講 的 很 清 楚, 他 的 秘 書 跟 你 的 秘 書 約, 然 後 來來 跟 你 談 一 個 標 案, 你 請 發 包 科 的 科 長 也 到 你 的 辦 公 室, 談 了了 多 久 的 時 間?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我 跟 他 是 約 11 點 見見 面 的 楊 議 員 實 秋 : 後 來來 中 午 有 沒 有 吃 飯?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沒 有 楊 議 員 實 秋 : 談 了了 多 久 的 時 間 呢?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 大 概 到 中 午 左 右 結 束 楊 議 員 實 秋 : 到 中 午 左 右 的 時 間, 那 麼 談 論 的 滿 細 的 因 為 本 席 的 時 間 到 了了, 聯聯 開 處 到 總 質 詢 的 時 候 再 談, 我 不不 擔 誤 其 他 同 仁 的 時 間 秘 書 長, 當 天 訂 的 時 間 是 10 月 19 日, 針 對 聯聯 開 處 其 實 本 席 已 經 找 出 答 案 了了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真 的 是 一 個 高 手, 不不 愧 是 當 過 主 任 檢 察 官, 每 一 行行 都 有 每 一 行行 的 專 業, 當 我 們 在 談 弊 案 的 時 候, 他 真 的 可 以 做 到 舉 一 反 十 說說 實 在 的, 你 最 多 舉 一 反 一, 但 是 不不 能 怪 你, 你 不不 是 這 方 面 的 專 業 你 要 瞭 解 每 個 人 都 有 每 個 人 的 專 業, 像 我 對 法 規 專 案 完 全 不不 通, 我 請 教 林林 晉 章 議 員 就 可 以 找 到 答 案, 如 果 你 在 這 方 面 的 專 業 不不 夠, 你 可 以 放 下 身 段 向 蔡 局 長 多 請 教, 因 為 每 個 人 都 有 各 自 的 專 業, 你 不不 要 覺 得 我 是 長 官 而 不不 好 意 思, 沒 有 這 種 事 情!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2553
138 我 會 尊 重 政 風 處 的 意 見見 楊 議 員 實 秋 : 對, 那 蔡 局 長 就 不不 尊 重 了了? 你 要 尊 重 他 的 經 歷歷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當 然 法 務 局 的 意 見見 也 非 常 重 要 楊 議 員 實 秋 : 秘 書 長, 我 不不 希 望 你 像 上 一 個 秘 書 長 一 樣, 變 成 第 二 個 被 抄 家 的 秘 書 長, 當 然 最 後 證 明 他 是 清 白 的 本 席 也 希 望 在 你 任 內 不不 要 有 任 何 不不 明 的 事 情 罩 到 你 的 頭 上, 最 好 的 方 法 就 是 把 過 去 曾 經 發 生 過 的 弊 端 公 開, 尤 其 是 捷 運 局 聯聯 開 處, 我 用 4 個 字 形 容 可 惡 極 點! 現 在 我 大 概 已 經 知 道 了了 10 月 19 日 之 前, 一 個 鑑 價, 一 個 交 換, 這 兩 個 到 目 前 為 止, 聯聯 開 處 給 我 的 資 料料 荒 天 下 之 大 唐, 為 什 麼 交 換? 拿 一 個 十 幾 年年 前 跟 民 間 開 會 的 會 議 紀 錄, 來來 做 為 交 換 的 根 據, 這 就 是 聯聯 開 處 給 本 席 的 資 料料 10 月 19 日 我 們 再 來來 決 定 是 送 調 查 局 還 是 廉 政 署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各 位 官 員 請 回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和 殯 葬 處 吳 處 長 上 臺 備 詢 局 長 和 處 長, 本 席 今 天 質 詢 的 主 軸, 開 宗 明 義 就 是 反 對 博 嘉 里 淪 為 殯 葬 專 區 臺 北北 市 文 山 區 素 有 臺 北北 後 花 園 之 稱, 人 口 26 萬 2,000 人, 還 持 續 在 增 加 中 ; 面 積 是 31.5 平 方 公 里 博 嘉 里 總 人 口 5,200 人, 面 積 4.2 平 方 公 里, 面 積 占 整 個 文 山 區 的 八 分 之 一, 但 是 人 口 只 占 文 山 區 的 五 十 分 之 一 也 就 是 因 為 它 的 面 積 比 較 大, 人 口 比 較 少, 所 以 你 們 把 很 多 的 鄰 避 設 施 全 部 都 集 中 在 文 山 區 的 博 嘉 里, 富 德 公 墓 富 德 靈 骨 塔 福 德 坑 垃 圾 掩 埋 場 木 柵 垃 圾 焚 化 廠 北北 二 高 的 萬 芳 交 流流 道 和 木 柵 交 流流 道, 交 流流 道 雖 然 對 交 通 疏 暢 好, 但 是 卻 阻 礙 了了 當 地 居 民 的 對 外 交 通, 產 生 了了 疏 離離 感, 所 有 這 些 被 民 眾 嫌 惡 的 設 施, 全 部 都 設 在 這 裡 請 教 黃 呂 局 長, 市 政 府 現 在 是 不不 是 又 要 打 算 在 富 德 公 墓 設 置 納 骨 設 施? 民 政 局 報 告 議 員, 我 們 是 計 畫 在 這 個 地 方 興 建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計 畫 就 是 打 算 了了! 老 百 姓 不不 要, 堅 決 反 對! 老 百 姓 都 在 問 為 什 麼? 為 什 麼 所 有 的 鄰 避 設 施 都 設 在 我 這 裡? 老 百 姓 怕! 怕! 怕! 為 什 麼 都 設 在 博 嘉 里 呢? 老 百 姓 問 為 什 麼 不不 設 在 陽 明 山 呢? 陽 明 山 地 廣 人 稀, 也 沒 有 太 多 的 住 戶, 為 什 麼 不不 設 在 那 裡? 這 個 問 題 要 先 回 答 一 下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 向 議 員 報 告, 陽 明 山 的 納 骨 設 施 在 今 年年 的 1 月 8 日 已 經 啟 用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誰 管 你 啟 用! 我 是 問 你 為 什 麼? 答 非 所 問, 真 糟 糕! 這 就 是 官 員, 沒 有 辦 法 和 老 百 姓 真 正 溝 通! 從 空 中 來來 看, 這 個 納 骨 塔 長 成 這 個 樣 子, 請 局 長 告 訴 我, 它 的 總 面 積 有 多 少? 報 告 議 員, 這 邊 墓 地 的 整 個 面 積 只 有 113 公 頃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從 天 空 上 看 下 來來 就 是 長 這 個 樣 子,113 公 頃! 妳 要 設 置 富 德 公 墓 靈 骨 塔 的 位 置 2554
139 就 在 圖 上 那 個 畫 小 圓 圈 的 地 方, 所 以 老 百 姓 當 然 反 對 妳 設 置 的 那 個 外 觀 長 的 又 醜 又 傳 統 又 讓 人 感 到 害 怕 的 納 骨 塔! 局 長, 座 落落 在 民 權 東 路路 和 建 國 北北 路路 上 的 第 一 殯 儀 館, 將 來來 會 不不 會 閉 館? 報 告 議 員, 第 一 殯 儀 館 現 在 還 不不 能 遷 到 其 他 地 方 去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未 來來 呢? 未 來來 如 果 能 夠 找 到 其 他 地 方 的 話, 才 能 夠 把 第 一 殯 儀 館 廢 掉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黃 呂 局 長, 這 不不 就 是 告 訴 老 百 姓 第 一 殯 儀 館 和 殯 葬 處, 都 要 遷 到 文 山 區 的 博 嘉 里 了了? 不不 要 說說 博 嘉 里 的 老 百 姓 擔 心 這 一 點, 周 遭 所 有 的 里, 包 括 木 柵 里 木 新 里 政 大 里 樟 文 里 樟 腳 里 樟 新 里, 半 個 文 山 區 的 範 圍 都 看 得 到 這 個 墳 墓! 局 長, 真 的 可 怕! 妳 要 設 殯 葬 專 區, 老 百 姓 當 然 反 對 嘛! 請 問 局 長, 妳 是 不不 是 確 定 要 興 建 富 德 公 墓 的 納 骨 設 施? 納 骨 設 施 是 確 定 要 興 建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這 是 市 政 府 的 政 策 嗎? 這 是 市 政 府 的 政 策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既 然 這 是 市 政 府 的 政 策, 請 問 局 長, 殯 葬 專 區 要 設 在 哪 一 個 里? 殯 葬 專 區 現 在 市 政 府 並 沒 有 一 個 具 體 的 答 案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是 不不 是 要 設 在 博 嘉 里? 目 前 並 沒 有 考 慮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否 則 為 什 麼 博 嘉 里 的 老 百 姓 堅 決 反 對, 而 不不 是 其 他 的 里 反 對 呢? 因 為 它 就 是 在 地 里, 所 以 當 然 反 對 嘛! 局 長, 本 席 要 指 出 你 們 的 溝 通 方 式 是 不不 對 的, 還 我 青 山 這 個 計 畫 大 家 印 象 還 深 刻 嗎? 福 州 山 過 去 有 很 多 墳 墓, 現 在 變 漂 亮 了了, 就 是 本 席 推 動 的 還 我 青 山 計 畫 大 家 可 以 看 到 辛 亥 隧 道 入 口 芳 蘭蘭 路路 上 面 的 山 也 是 乾 乾 淨 淨, 但 是 大 家 都 忘 掉 了了! 局 長, 妳 想 想 看, 博 嘉 里 老 百 姓 一 想 到 你 們 要 設 靈 骨 塔 都 嚇 死 了了, 已 經 有 這 麼 多 的 鄰 避 設 施, 為 什 麼 還 要 接 受 殯 葬 專 區 呢? 所 以 妳 是 讓 民 眾 感 到 害 怕 嘛! 局 長, 我 們 接 下 來來 看 看 富 德 公 墓 是 長 什 麼 樣 子 第 1 張 照 片, 不不 管 是 遠 山 或 近 山, 只 要 一 接 近 公 路路 就 可 以 看 到 一 大 片 的 墳 墓, 占 滿 了了 113 公 頃 本 席 要 向 歷歷 任 的 臺 北北 市 市 長 抗 議, 這 個 墳 墓 山 在 博 嘉 里 這 麼 長, 我 看 都 超 過 百 年年 了了, 而 且 還 在 繼 續 擴 大 當 中 局 長, 本 席 反 對 這 樣 的 殯 葬 專 區, 也 反 對 你 拿 出 來來 給 我 看 的 殯 葬 專 區 的 2555
140 圖, 長 得 那 麼 可 怕! 毫 無 美 感 可 言! 一 些 到 政 治 大 學 的 外 賓, 問 我 那 個 地 方 是 什 麼? 我 請 他 們 猜 猜 看, 猜 了了 老 半 天 才 搞 清 這 麼 一 大 片 面 積 土 地 上 面 都 是 一 塊 一 塊 的 鋼 筋 水 泥, 那 有 什 麼 美 感? 我 覺 得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拿 出 來來 的 殯 葬 專 區 嚇 人! 下 一 張, 局 長, 妳 有 沒 有 想 到 過,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只 要 用 心 做 創 新 的 設 計, 任 何 的 人 造 建 築 物, 包 括 墳 墓 在 內 都 可 以 讓 人 驚 艷 現 在 要 蓋 的 是 靈 骨 塔, 但 是 拿 出 來來 的 設 計 圖 嚇 死 人, 希 望 你 們 至 少 透 過 溝 通 以 減 少 爭 議 本 席 接 下 來來 讓 你 們 看 一 看 世 界 上 得 獎 的 建 築 作 品, 而 且 都 是 優 秀 的 華 裔 設 計 師 所 創 造 出 來來 享 譽 國 際 的 建 築 設 計 第 一 張 照 片, 就 是 北北 投 圖 書 館, 將 原 本 沈 悶 的 圖 書 館, 與 生 機 勃 勃 的 綠 建 築 相 結 合, 任 何 人 到 了了 北北 投 圖 書 館 都 讚 譽 有 加 下 一 張, 花 博 期 間 的 流流 行行 館, 將 寶 特 瓶 廢 物 回 收 再 利利 用 作 為 建 材, 這 個 亮 點 在 今 年年 7 月 倫 敦 奧 運 大 為 風 光, 全 世 界 都 讚 美, 這 是 了了 不不 起 的 設 計 下 一 張, 臺 北北 市 政 府 要 在 2016 年年 舉 辦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郝 龍 斌 市 長 也 講 過 市 府 施 政 的 設 計 和 創 新 要 做 更更 緊 密 的 結 合, 打 造 臺 北北 市 成 為 文 化 創 意 的 城 市 本 席 討 厭 文 山 區 這 113 公 頃 的 既 有 墳 墓, 真 的 嚇 死 人! 這 也 叫 做 殯 葬 專 區, 是 你 們 在 欺 負 博 嘉 里! 難 看 死 了了! 接 下 來來 看 安 藤 忠 雄 設 計 的 納 骨 塔 作 品, 水 之 納 骨 塔 1 下 一 張, 水 之 納 骨 塔 2, 美 得 讓 人 產 生 遐 思, 主 題 是 紀 念念 先 祖 與 其 心 靈 溝 通 下 一 張, 這 是 越 戰 紀 念念 碑, 由 華 裔 設 計 師 林林 瓔 在 1981 年年 所 設 計 的, 座 落落 在 華 府 全 世 界 都 有 名 的 越 戰 紀 念念 碑, 越 戰 中 陣 亡 將 士 的 每 一 個 名 字 都 刻 在 上 面, 這 個 紀 念念 碑 位 在 城 市 的 核 心 31 年年 了了, 全 世 界 的 觀 光 客 都 到 此 行行 禮 致 敬, 一 樣 地 和 環 境 融 合 局 長, 你 們 的 設 計 怎 麼 這 麼 差? 差 到 不不 行行! 下 一 張, 安 藤 忠 雄 設 計 的 光 之 教 堂, 在 空 曠 的 空 間 中 設 計 了了 一 個 十 字 架 局 長, 你 們 拿 出 這 樣 的 設 計 東 西 是 不不 及 格 的! 你 們 這 個 報 告 是 委 託 什 麼 工 程 顧 問 公 司 啊? 嚇 死 人 了了! 難 怪 在 民 眾 說說 明 會 的 時 候 永 遠 流流 會! 你 看 國 外 的 納 骨 塔 美 的 不不 得 了了! 局 長, 本 席 今 天 要 特 別 說說 明 的 就 是 妳 的 溝 通 方 式 不不 好, 妳 的 溝 通 工 具 太 差, 本 席 反 對 現 有 廣 達 113 公 頃 的 殯 葬 區, 嚇 死 人! 這 才 是 讓 博 嘉 里 老 百 姓 害 怕 的 地 方! 我 們 不不 要! 既 然 是 設 計 之 都, 就 設 計 一 個 國 際 最 好 的 設 計 產 品! 本 席 要 把 這 113 公 頃 變 成 公 園 森 林林 化 和 櫻 花 林林, 風 一 吹 來來 青 山 明 月, 天 上 地 下 不不 管 家 人 在 哪 裡, 都 能 心 靈 契 合 但 是 你 們 根 本 不不 會 設 計! 本 席 要 讓 它 變 成 處 處 有 花 園, 讓 老 百 姓 不不 會 懼 怕, 這 才 能 夠 改 變 廣 達 113 公 頃 的 兩 座 山! 否 則 憑 什 麼 要 老 百 姓 接 受 那 家 不不 及 格 公 司 所 設 計 出 來來 的 靈 骨 塔? 嚇 死 人! 還 是 那 麼 傳 統 的 設 計! 這 樣 臺 北北 市 如 何 爭 取 2016 年年 的 設 計 之 都 呢? 真 是 嚇 人! 你 們 這 樣 的 做 法 不不 對 啊! 局 長, 妳 如 何 讓 市 民 感 受 到 可 以 接 受 的 設 計? 妳 至 少 要 把 這 個 東 西 拿 出 來來, 讓 老 百 姓 先 看 一 看 之 後 才 做 選 擇, 否 則 現 在 113 公 頃 的 墳 墓 山 長 成 這 個 樣 子, 嚇 死 人! 世 世 代 代 永 永 遠 遠 矗 立立 在 那 個 地 方! 我 不不 要! 我 要 環 保 我 要 生 態 我 要 花 園 我 要 森 林林 我 要 瞭 望 臺 我 要 步 道 和 大 自 然 結 合 在 一 起, 讓 113 公 頃 的 墳 墓 山 不不 見見, 將 靈 骨 塔 縮 小 到 地 底 下, 讓 地 上 全 部 都 是 空 中 花 園 為 什 麼 你 們 不不 遵 照 郝 龍 斌 市 長 將 施 政 和 創 新 緊 密 結 合 的 指 示? 絕 對 必 須 要 改 變, 遲 早 都 要 接 受 挑 戰 2556
141 非 常 感 謝 議 員 今 天 給 我 們 一 個 非 常 明 確 的 不不 一 樣 的 方 向, 未 來來 如 果 我 們 在 富 德 靈 骨 樓樓 興 建 第 二 靈 骨 塔 的 時 候, 我 們 必 定 要 與 環 境 融 合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局 長, 對 不不 起, 妳 這 樣 的 設 計 不不 及 格, 退 回! 還 沒 有 開 始 進 行行 設 計 的 招 標 案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殯 葬 處 長 請 回 座 局 長, 從 89 年年 到 現 在,12 年年 都 沒 有 改 變, 就 是 里 活 動 場 所 最 高 補 助 3 萬 元, 這 12 年年 來來 臺 北北 市 歷歷 經 重 大 的 環 境 變 遷, 地 價 指 數數 持 續 飆 高, 房 屋 租 金金 也 持 續 飆 高, 大 安 區 信 義 區 和 內 湖 區 的 里 長 都 叫 苦 連連 天, 因 為 很 多 里 長 都 要 自 掏 腰 包, 從 下 一 張 圖 看 出 萬 華 區 和 好 幾 個 區 的 里 長 對 於 申 請 3 萬 元 補 助 的 比 例例 都 高 達 9 成 以 上 局 長, 難 道 這 個 補 助 辦 法 都 不不 能 夠 改 變 嗎? 難 道 不不 能 提 出 來來 檢 討 嗎? 你 們 拼 命 壓 抑 里 長 們 談 這 個 問 題, 理理 由 是 市 政 府 財 政 困 難, 過 去 的 補 助 金金 額 是 5,000 萬 元, 現 在 已 經 增 加 到 上 億 元 可 是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在 民 國 90 年年 才 123 處, 一 直 到 現 在 162 處, 就 以 大 安 區 為 例例, 大 安 區 只 有 9 個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平 均 6 個 里 才 有 1 個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隨 著 臺 北北 市 的 地 價 上 漲, 臺 北北 市 的 稅 收 也 增 加 了了, 增 加 的 幅 度度 好 大, 尤 其 是 大 安 區 在 2000 年年 的 時 候 增 加 幅 度度 3.22%,2004 年年 又 增 加 了了 2.27%, 到 了了 2007 年年 一 口 氣 增 加 了了 12.01%,2010 年年 又 再 增 加 8.05%, 整 個 加 起 來來 已 經 超 過 26% 所 以 89 年年 訂 定 的 3 萬 元 補 助, 難 道 局 長 還 要 繼 續 下 去 嗎? 局 長, 臺 北北 市 的 議 員 非 常 開 通, 已 經 有 53 位 議 員 連連 署 提 案, 希 望 至 少 有 個 平 臺 可 以 對 這 個 補 助 辦 法 進 行行 檢 討, 可 是 你 們 居 然 叫 很 多 里 長 不不 要 去 參參 加 大 安 區 里 長 聯聯 誼 會 王 志 剛 里 長 舉 辦 的 說說 明 會, 這 樣 的 行行 徑 太 惡 劣 了了! 這 是 什 麼 時 代! 大 禹 治 水 採 疏 通, 而 不不 是 防 堵, 到 時 候 泛 濫 成 災! 局 長, 你 們 這 種 的 溝 通 方 式 就 像 剛 才 殯 葬 專 區 的 案 子 一 樣 不不 及 格, 真 的 是 慘 不不 忍 睹 的 溝 通 方 式, 妳 就 是 一 再 地 堵 堵 堵, 不不 讓 他 們 討 論, 也 不不 讓 他 們 有 機 會 跟 你 們 見見 面 局 長, 值 不不 值 得 討 論? 報 告 議 員, 非 常 感 謝 議 員 對 於 民 政 團 體, 尤 其 是 對 里 長 的 關 心, 現 在 臺 北北 市 的 里 長 有 60% 申 請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但 是 還 有 40% 是 沒 有 申 請 的 按 照 目 前 看 起 來來 房 價 是 在 高 漲, 但 是 對 於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只 規 定 最 小 規 模 要 達 到 40 平 方 米, 並 沒 有 上 限 的 規 定 由 於 里 長 這 幾 年年 來來 對 市 政 府 的 政 策 非 常 盡 力力 的 配 合, 所 以 這 方 面 我 們 會 根 據 議 員 的 提 案, 會 以 謹 慎 的 態 度度 來來 考 量量, 檢 討 這 個 政 策 是 不不 是 應 該 做 修 正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局 長, 這 也 就 是 說說 妳 願 意 接 受 至 少 讓 這 個 議 題 有 討 論 的 空 間 是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 謝 謝 2557
142 林 議 員 晉 章 : 黃 呂 局 長 請 回 座, 請 秘 書 長 和 法 務 局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因 為 現 場 有 幾 位 首 長 不不 在, 請 聯聯 絡 人 一 定 要 告 知 接 下 來來 質 詢 的 內 容, 事 後 本 席 會 問 今 天 講 了了 什 麼 東 西 法 務 局 局 長 是 法 規 會 和 訴 願 會 合 併 之 後 的 第 一 任 局 長, 也 是 新 人 新 氣 象, 雖 然 市 政 府 長 期 以 來來 民 調 低 落落, 但 是 看 起 來來 在 局 長 上 任 之 後 有 做 了了 一 些 改 善, 希 望 透 過 局 長 的 加 入 能 夠 做 得 更更 好, 這 一 點 特 別 在 此 先 做 強 調 蔡 局 長 立 文 : 謝 謝 議 員 的 鼓 勵 林 議 員 晉 章 : 最 近 很 流流 行行 臉 書, 這 是 本 席 最 近 在 臉 書 上 的 留留 言, 是 關 於 王 建 煊 和 馬 英 九 的 種 種 看 法 本 席 寫 到 不不 可 否 認, 馬 英 九 總 統 推 動 廉 能 政 府 及 提 名 號 稱 聖 人 王 建 煊 擔 任 監 察 院 長, 也 是 推 動 廉 能 政 府 的 一 環, 大 前 提 都 沒 有 錯 除 了了 少 數數 害 群 之 馬 的 公 務 員 敢 於 挺 身 試 法 外, 大 多 數數 的 公 務 員 均 支 持 廉 能 政 府, 且 以 身 實 踐, 不不 敢 貪, 不不 能 貪, 不不 必 貪, 不不 愛 貪, 這 都 是 好 的 一 面 在 不不 能 貪 的 大 環 境 下, 一 切切 便 回 歸 依 法 行行 政, 但 法 令令 規 定 有 時 而 窮, 這 時 便 需 有 擔 當 的 政 務 官 及 官 僚 體 系 的 公 務 員 去 做 解 釋, 到 底 是 從 寬 解 釋 利利 於 民 眾 或 從 嚴 解 釋 不不 利利 於 民 眾, 完 全 取 決 於 公 務 員 及 政 務 官, 照 講 在 這 以 民 為 主 的 時 代, 當 法 令令 不不 足 時, 一 切切 解 釋 應 從 寬 站 在 百 姓 立立 場 做 決 定 才 是, 因 政 府 是 制 法 者 這 時 候 監 察 院 及 審 計 部 的 角 色 便 突 顯 出 來來, 倘 監 察 院 在 法 令令 有 時 而 窮 的 情 況 下 站 在 與 基 層 公 務 員 及 政 務 官 為 民 服 務 的 同 一 角 度度, 那 公 務 員 在 不不 能 貪 不不 必 貪 的 情 況 下 才 敢 勇 於 大 膽 裁 決, 民 怨 必 不不 產 生 而 今 監 察 院 及 審 計 部 確 實 比 以 前 認 真, 但 其 態 度度 卻 以 只 有 自 己 廉 潔, 別 人 都 可 能 有 不不 法, 專 挑 那 種 法 令令 有 時 而 窮 而 政 務 官 及 官 員 又 敢 於 廉 潔 政 策 決 定 的 案 子, 予 以 鷄 蛋 裡 挑 骨 頭, 事 事 需 寫 報 告, 被 查 問, 甚 至 於 動 不不 動 就 被 糾 正, 已 嚴 重 打 撃 公 務 員 及 政 務 官 的 士 氣 從 今 而 後 凡 法 有 不不 足, 沒 人 敢 做 政 策 決 定, 等 法 修 正 了了 才 為 老 百 姓 辦 理理, 這 樣 的 公 務 員 及 政 務 官 都 沒 事, 如 此 一 來來 苦 了了 老 百 姓, 結 果 始 作 俑 者 卻 是 批 評 馬 英 九 無 能 的 監 察 院 秘 書 長 是 市 長 的 幕 僚 長, 法 務 局 是 市 政 府 的 法 務 單 位, 接 下 來來 就 看 執 法 時 會 面 臨臨 的 情 形, 本 席 就 做 了了 以 下 的 分 析 一 般 的 法 律 來來 講, 有 些 是 採 正 面 表 列列, 以 我 們 的 認 知, 有 列列 的, 申 請 就 一 定 要 准, 沒 有 不不 准 的 道 理理, 但 是 沒 有 列列 的 就 一 定 不不 能 准 局 長, 對 不不 對? 蔡 局 長 立 文 : 應 該 要 看 正 面 表 列列 的 規 範 是 不不 是 如 此 林 議 員 晉 章 : 對, 就 是 正 面 表 列列 說說 這 些 東 西 可 以 准, 我 的 意 思 就 是 這 樣 子, 應 該 是 這 個 意 思 吧? 蔡 局 長 立 文 : 是 林 議 員 晉 章 : 如 果 是 負 面 表 列列, 就 是 有 列列 出 來來 的 一 定 不不 准 ; 如 果 沒 有 列列 的, 我 的 看 法 是 一 定 要 准, 這 部 分 等 一 下 再 請 教 兩 位 有 的 地 方 是 正 面 表 列列 和 負 面 表 列列 並 存, 以 我 們 立立 法 者 來來 講 的 話, 我 認 為 不不 應 該 2558
143 讓 這 種 情 形 存 在 像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自 治 條 例例, 就 是 從 正 面 表 列列 和 負 面 表 列列 當 中 做 了了 一 個 很 大 的 調 整, 其 實 是 相 差 很 多 的, 因 為 用 正 面 表 列列 的 話, 沒 有 列列 的 就 統 統 都 不不 行行 ; 現 在 改 為 負 面 表 列列 的 話, 只 要 沒 列列 的 都 可 以 所 以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自 治 條 例例 就 是 從 這 樣 的 精 神 做 了了 改 變 剛 剛 講 的 第 三 種 情 況, 正 面 表 列列 和 負 面 表 列列 並 存, 這 個 照 理理 講 在 立立 法 上 是 不不 應 該 如 此 的, 但 是 不不 排 除 可 能 會 有 所 以 在 這 樣 的 情 況 下, 在 正 面 表 列列 中 列列 出 來來 的 是 一 定 要 准, 不不 能 不不 准, 而 負 面 表 列列 的 也 一 定 不不 能 夠 准, 但 是 這 時 候 就 會 有 一 個 中 間 的 灰 色 地 帶 中 間 的 灰 色 地 帶 應 該 怎 麼 處 理理? 從 本 席 剛 剛 提 到 的 第 一 個 第 二 個 到 第 三 個 例例 子, 想 聽 聽 看 秘 書 長 的 看 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個 人 非 常 欽 佩 林林 議 員 提 出 這 樣 的 看 法, 正 面 表 列列 的 一 定 准, 沒 有 列列 的 一 定 不不 准, 這 部 分 我 個 人 比 較 同 意 林 議 員 晉 章 : 這 樣 的 立立 法 是 最 嚴 格 的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那 麼 負 面 表 列列 有 列列 出 來來 的 一 定 不不 准, 因 為 法 律 已 經 規 定 了了, 沒 有 列列 的 一 定 要 准, 這 部 分 就 必 須 由 公 務 員 判 斷, 也 就 是 為 什 麼 要 分 科 設 室 和 專 業 的 地 方 舉 例例 來來 說說, 對 環 境 有 害 的 化 學 品, 以 現 在 的 科 技 知 道 有 害 的, 一 定 有 列列 出 來來 就 不不 准, 但 是 萬 一 還 有 現 在 科 技 都 還 不不 知 道 的 有 害 化 學 品, 不不 過 從 理理 論 上 來來 講, 准 了了 以 後 有 點 危 險, 那 麼 這 個 時 候 就 必 須 要 對 是 不不 是 沒 有 列列 的 就 一 定 要 准 的 這 個 部 分 慎 重 一 下, 這 個 部 分 是 有 討 論 的 空 間, 因 為 如 果 沒 有 列列 就 非 准 不不 可, 日 後 可 能 會 有 問 題 林 議 員 晉 章 : 秘 書 長, 你 舉 這 樣 的 例例 子, 做 這 樣 的 考 慮, 本 席 原 則 上 還 可 以 接 受 ; 但 是 不不 能 沒 有 附 理理 由 的 不不 准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林 議 員 晉 章 : 如 果 不不 准, 理理 由 一 定 要 非 常 的 充 足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林 議 員 晉 章 : 事 實 上 罪 刑 法 定 主 義 原 則 之 下, 要 規 範 老 百 姓 的 話, 一 定 要 法 有 明 文 規 定, 因 為 你 是 立立 法 者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林 議 員 晉 章 : 政 府 機 關 是 立立 法 者, 不不 能 因 為 立立 法 怠 惰 的 瑕 疵 要 課 以 老 百 姓 責 任 其 實 這 是 我 們 的 責 任, 但 是 當 為 了了 整 體 社 會 大 眾 利利 益, 你 要 做 嚴 格 把 關 的 時 候, 基 本 上 我 不不 是 說說 不不 行行, 但 是 理理 由 一 定 要 充 足, 要 能 夠 說說 服 大 眾, 好 不不 好?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2559
144 林 議 員 晉 章 : 那 麼 第 三 種 狀 況 呢?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因 為 已 經 是 法 律, 正 面 表 列列 的 就 一 定 要 准, 負 面 表 列列 的 就 一 定 不不 准 林 議 員 晉 章 : 對, 那 麼 中 間 的 灰 色 地 帶 呢?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中 間 的 灰 色 地 帶 就 是 公 務 員 要 認 真 去 探 討, 那 些 正 面 和 負 面 的 部 分 還 要 列列 出 來來 林 議 員 晉 章 : 如 果 要 處 罰 老 百 姓, 然 而 法 律 卻 沒 有 明 文 規 定 的 時 候, 事 實 上 來來 講 責 任 不不 在 老 百 姓, 所 以 要 課 以 老 百 姓 這 種 責 任, 是 立立 法 的 怠 惰 跟 瑕 疵 所 以 本 席 要 再 次 強 調, 法 是 我 們 在 訂 的, 我 們 如 果 認 為 不不 足 就 趕 快 修 訂 所 以 當 法 沒 有 明 文 規 定 的 情 形 之 下, 你 要 課 以 老 百 姓 比 法 律 還 高 的 責 任 時, 我 覺 得 這 就 是 民 怨 產 生 的 由 來來 所 以 本 席 今 天 把 這 個 拿 出 來來 探 討 接 下 來來 聽 聽 法 務 局 長 的 意 見見 蔡 局 長 立 文 : 議 員 所 列列 的 這 個 表 非 常 的 精 準, 在 立立 法 技 術 上 同 時 並 存 正 面 表 列列 和 負 面 表 列列 的 情 形 的 確 比 較 少 見見, 因 為 不不 是 授 予 人 民 一 定 的 資 格 或 權 利利, 就 是 對 於 人 民 的 資 格 或 權 利利 予 以 剝 奪 或 限 制, 所 以 要 同 時 並 存 正 面 和 負 面 表 列列 的 可 能 性 是 比 較 低 的 只 是 說說 如 果 存 在 有 這 樣 的 狀 況, 中 間 有 灰 色 地 帶 時, 剛 剛 秘 書 長 也 提 到, 公 務 員 在 行行 使 裁 量量 的 時 候, 要 透 過 比 較 嚴 謹 的 程 序, 在 行行 使 裁 量量 權 的 時 候 要 附 比 較 具 體 的 理理 由 來來 說說 明, 也 要 考 量量 到 具 體 事 件 的 性 質, 在 法 律 的 範 圍 內 是 比 較 偏 向 正 面 或 負 面, 以 這 樣 的 精 神 去 合 理理 行行 使 裁 量量 權 來來 做 最 後 的 決 定 林 議 員 晉 章 : 以 我 的 看 法, 最 後 一 個 例例 子 的 中 間 灰 色 地 帶, 如 果 能 夠 把 監 察 院 審 計 部 審 計 處 的 問 題 排 除 掉 的 話, 我 個 人 比 較 偏 向 灰 色 地 帶 就 應 該 是 准 予 但 是 我 們 常 常 看 到 市 政 府 的 官 員 在 遇 到 中 間 灰 色 地 帶 的 時 候, 你 知 道 他 是 怎 麼 回 答 嗎? 他 講 說說 因 為 正 面 表 列列 的 地 方 沒 有, 所 以 不不 准 有 可 能 嗎? 絕 對 可 能 有 這 個 狀 況 啊! 雖 然 正 面 表 列列 沒 有, 但 是 換 個 角 度度, 負 面 表 列列 沒 有 啊! 為 什 麼 不不 講? 所 以 為 什 麼 本 席 剛 剛 強 調 萬 一 有 局 處 首 長 不不 在 場, 希 望 這 個 觀 念念 能 夠 傳 達 到 市 政 府 的 每 個 單 位, 這 樣 才 能 挽 救 郝 龍 斌 市 長 低 迷 的 民 調, 讓 滿 意 度度 能 夠 往 上 提 升 接 下 來來 請 教 法 務 局 長 關 於 臺 北北 市 山 坡 地 開 發 建 築 要 點 臺 北北 市 山 坡 地 開 發 建 築 要 點 是 68 年年 訂 定, 規 定 山 坡 地 的 開 發 必 須 要 2 萬 平 方 公 尺 某 塊 山 坡 地 在 民 國 四 十 幾 年年 已 經 拿 到 建 築 執 照 和 使 用 執 照, 現 在 要 拆 除 改 建, 那 麼 要 不不 要 適 用 臺 北北 市 山 坡 地 開 發 建 築 要 點? 蔡 局 長 立 文 : 議 員 所 指 的 情 形 是 說說 已 經 拿 到 建 築 執 照, 按 照... 林 議 員 晉 章 : 要 拆 除 重 建 蔡 局 長 立 文 : 2560
145 一 個 已 經 有 建 築 執 照 的 建 築 物 林 議 員 晉 章 : 對 蔡 局 長 立 文 : 現 在 要 拆 掉 這 個 有 建 築 執 照 的 建 築 物, 再 申 請 一 個 新 的 建 築 執 照 林 議 員 晉 章 : 對 蔡 局 長 立 文 : 臺 北北 市 山 坡 地 開 發 建 築 要 點 在 修 正 的 時 候, 好 像 沒 有 規 範 到 過 渡 的 狀 況 林 議 員 晉 章 : 沒 有 規 範 可 以 溯 及 既 往 啊! 蔡 局 長 立 文 : 這 個 部 分 如 果 是 在 新 的 事 實 狀 態 之 下 的 話, 可 能 要 用 當 時 的 法 律 規 範 來來 做 規 定 林 議 員 晉 章 : 這 是 本 席 隨 便 舉 出 來來 的 一 個 例例 子 再 來來, 周 副 議 長 也 提 出 了了 臺 北北 市 高 氯 離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善 後 處 理理 自 治 條 例例 的 修 正 案 修 正 案 裡 面 提 到 一 棟 雙 併 的 四 層 樓樓 公 寓, 樓樓 梯 上 去 兩 邊 各 有 房 子, 結 果 一 邊 經 過 鑑 定 全 部 是 海 沙 屋, 已 經 遷 走 一 半 的 人, 另 外 一 半 的 人 不不 走, 因 為 是 同 一 張 建 照, 所 以 市 政 府 無 能 為 力力 結 果 你 們 的 解 釋 是 另 外 一 邊 沒 有 鑑 定, 案 子 就 懸 在 那 裡 所 以 周 副 議 長 就 提 案, 是 不不 是 在 這 種 情 形 之 下 應 該 如 何 做 處 理理, 結 果 聽 說說 建 管 處 送 給 法 務 局 的 草 案, 居 然 寫 說說 如 果 配 合 拆 除 的 話 也 多 給 30% 的 容 積 事 實 上 所 有 的 海 沙 屋 改 建 容 積 率率 本 來來 就 加 30% 了了 本 席 今 天 舉 這 些 例例 子 就 是 要 告 訴 法 務 局 局 長, 市 政 府 在 立立 這 些 法 令令 的 時 候, 坦 白 講 各 局 處 都 沒 有 很 深 入, 過 去 這 些 案 子 到 了了 法 務 局 可 能 也 就 過 了了, 可 能 也 都 不不 夠 深 入 所 以 本 席 期 待 新 任 法 務 局 長 能 夠 在 這 個 地 方 發 揮 影 響 力力 上 個 禮 拜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捷 運 局 的 土 地 開 發 自 治 條 例例, 局 長 應 該 很 清 楚, 條 文 中 寫 承 購 及 優 先 承 租, 我 們 就 感 到 奇 怪, 難 道 沒 有 優 先 承 購 嗎? 捷 運 局 可 以 說說 出 一 套 理理 由, 結 果 審 到 後 面 的 條 文 又 跑 出 優 先 承 購 和 優 先 承 租, 也 就 是 說說 立立 法 的 瑕 疵 非 常 之 多, 但 是 案 子 送 到 法 規 會 之 後 也 沒 有 看 出 問 題 來來 本 席 希 望 透 過 今 天 的 質 詢, 以 後 在 立立 法 上 都 要 做 努 力力, 好 不不 好? 蔡 局 長 立 文 : 是, 謝 謝 議 員 的 指 教 林 議 員 晉 章 : 時 間 暫 停, 秘 書 長 請 回 座, 請 社 會 局 長 和 科 長 上 臺 備 詢 兩 位 首 長, 遊 民 輔 導 管 理理 自 治 條 例例 經 過 千 呼 萬 喚 總 算 送 到 大 會 準 備 付 委, 但 是 我 們 看 了了 條 文 之 後 就 覺 得 很 奇 怪, 條 文 經 過 十 幾 年年 的 制 定, 怎 麼 送 過 來來 的 條 文 還 會 發 生 以 下 的 瑕 疵! 條 文 第 7 條 規 定, 如 發 現 有 妨 礙 治 安 或 違 反 社 會 秩 序 者, 警 察 局 所 屬 單 位 應 該 查 明 身 分, 這 是 經 過 市 政 會 議 通 過 送 來來 的 條 文 但 是 社 會 救 助 法 第 17 條 規 定, 警 察 機 關 發 現 無 家 可 歸 之 遊 民, 除 其 他 法 律 另 有 規 定 外, 應 通 知 社 政 機 關 共 同 處 理理, 並 2561
146 查 明 遊 民 身 分 及 協 助 送 往 社 會 救 助 機 構 或 社 會 福 利利 機 構 安 置 輔 導, 並 沒 有 說說 要 有 妨 礙 治 安 或 違 反 社 會 秩 序 法 務 局 長, 社 會 局 送 出 來來 遊 民 輔 導 管 理理 自 治 條 例例 第 7 條, 違 反 社 會 救 助 法 第 17 條, 怎 麼 在 法 規 委 員 會 的 時 候 沒 有 發 覺? 那 個 時 候 你 上 任 了了 沒 有? 蔡 局 長 立 文 : 向 議 員 說說 明, 其 實 這 兩 個 規 範 都 會 是 未 來來 可 以 查 明 身 分 的 依 據, 兩 者 並 沒 有 衝 突 林 議 員 晉 章 : 是 沒 有 衝 突, 但 是 條 文 這 樣 寫 的 話, 就 是 限 制 它 一 定 要 有 妨 礙 治 安 或 違 反 社 會 秩 序 的 情 形, 當 然 你 會 說說 法 律 上 規 範 比 較 嚴, 其 實 法 律 規 定 沒 有 妨 礙 治 安 也 可 以 查 明 身 分, 但 是 臺 北北 市 為 什 麼 要 訂 成 這 種 情 形 呢? 所 以 這 種 是 贅 語 蔡 局 長 立 文 : 是 林 議 員 晉 章 : 所 以 本 席 希 望 立立 法 的 時 候, 這 個 部 分 要 注 意 蔡 局 長 立 文 : 是 林 議 員 晉 章 : 另 外, 社 會 局 立立 的 遊 民 輔 導 管 理理 自 治 條 例例, 遊 民 到 了了 警 察 局 之 後, 人 根 本 就 送 不不 出 去 啊! 本 席 問 了了 警 察 局, 根 據 這 個 法, 如 果 查 明 了了 遊 民 的 身 分, 結 果 不不 是 本 市 的 市 民, 而 且 通 常 查 到 遊 民 都 是 晚 上, 遊 民 在 警 察 局 只 能 留留 滯 3 個 鐘 頭, 那 要 把 人 放 出 去 哪 裡? 外 縣 市 的 人 要 交 給 誰? 諸 如 此 類類, 社 會 局 擬 一 個 法 案 出 來來, 會 了了 警 察 局 法 務 局, 並 且 經 過 市 政 會 議 通 過, 本 席 就 拿 著 條 文 去 問 警 察 局 執 行行 的 方 式, 警 察 局 回 答, 遊 民 在 3 個 鐘 頭 之 後 就 離離 開 了了 蔡 局 長 立 文 : 我 想 這 的 確 是 執 行行 上 會 面 臨臨 的 困 難, 在 身 分 查 證 上 面 如 果 拖 了了 超 過 3 個 小 時 的 時 候, 這 的 確 會 是 一 個 執 行行 上 的 盲 點 警 察 職 權 行行 使 法 是 中 央 立立 法 通 過 的 法 律, 所 以 目 前 在 自 治 條 例例 的 部 分, 是 不不 是 可 以 做 比 較 嚴 謹 的 規 範, 可 能 會 有 一 些 困 難 林 議 員 晉 章 : 現 在 案 子 已 經 送 到 議 會, 你 們 回 去 趕 快 再 做 內 部 檢 討, 能 夠 補 強 的 部 分 趕 快 補 強, 我 們 也 先 不不 把 案 子 退 回, 好 不不 好? 蔡 局 長 立 文 : 是 林 議 員 晉 章 : 謝 謝 吳 議 員 世 正 : 各 位 請 回 座 請 民 政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局 長, 本 席 要 再 次 跟 局 長 強 調, 剛 才 有 聽 你 說說 只 要 找 到 新 的 地 方, 第 一 殯 儀 館 就 要 遷 移, 這 是 很 沒 有 道 理理 的 鄰 避 設 施 像 是 焚 化 廠 垃 圾 掩 埋 場 殯 葬 設 施 等 等, 都 是 都 市 一 定 需 要 的 東 西, 是 大 家 共 同 產 生 的 問 題, 大 家 要 分 攤 來來 解 決 各 個 行行 2562
147 政 區 有 各 個 行行 政 區 的 因 素 和 條 件 要 考 慮, 一 殯 因 為 交 通 方 便, 所 有 人 都 方 便 到 那 個 地 方 去 弔 唁, 已 經 存 在 那 邊 那 麼 久 了了, 就 是 因 為 有 這 樣 的 需 求 位 在 都 市 市 中 心 的 行行 政 區 就 不不 要 任 何 公 共 設 施 的 負 擔, 就 不不 要 任 何 鄰 避 設 施 公 共 設 施 的 負 擔, 全 部 丟 到 其 他 行行 政 區 去, 哪 有 這 個 道 理理 呢? 難 道 它 們 都 不不 會 產 生 任 何 垃 圾 嗎? 內 湖 文 山 士 林林 都 只 有 處 理理 各 自 行行 政 區 的 垃 圾 嗎? 我 們 處 理理 的 是 全 市 的 垃 圾, 也 沒 有 說說 中 山 區 或 信 義 區 的 垃 圾 不不 收, 並 沒 有 啊! 全 部 都 要 負 擔 啊! 為 什 麼 市 中 心 的 行行 政 區 什 麼 鄰 避 設 施 都 不不 要? 說說 不不 要 就 不不 要? 那 麼 誰 要 呢? 推 給 哪 一 個 區 呢? 這 個 沒 有 道 理理 啊! 不不 能 這 樣 子 吃 軟 怕 硬! 局 長, 市 長 就 講 過, 一 殯 在 這 邊 有 其 歷歷 史 上 的 因 素, 沒 有 遷 移 的 必 要, 否 則 會 引 起 多 少 問 題 出 來來? 要 移 的 話 也 可 以, 內 湖 的 焚 化 廠 移 走 啊! 我 也 不不 要 這 個 鄰 避 設 施 啊! 我 們 的 掩 埋 場 也 不不 要, 一 併 挖 掉 拿 走 啊! 文 山 區 也 一 樣 不不 要 啊! 市 中 心 的 行行 政 區 什 麼 都 不不 要, 任 何 的 公 共 設 施 鄰 避 設 施 都 不不 要, 全 部 丟 給 其 他 行行 政 區, 哪 有 這 個 道 理理 呢? 那 就 把 幾 個 焚 化 廠 統 統 停 爐爐 不不 要 了了! 要 嘛 就 先 把 這 些 做 好, 再 來來 移 什 麼 一 殯! 哪 有 這 個 道 理理? 沒 有 這 個 道 理理! 要 移 就 全 部 都 移, 大 家 不不 要 公 共 設 施 就 統 統 不不 要! 放 在 那 邊 這 麼 多 年年 了了 就 是 放 在 那 邊, 不不 要 自 己 去 找 這 個 麻 煩 局 長, 本 席 還 會 再 跟 市 長 強 調 這 件 事 情 吃 軟 怕 硬, 這 樣 做 什 麼 首 長! 接 下 來來 討 論 今 天 準 備 的 議 題, 請 看 投 影 片 本 席 發 現 年年 臺 北北 市 民 聯聯 合 婚 禮 的 報 名 方 式, 從 今 年年 開 始 有 非 常 大 的 改 變 從 今 年年 9 月 開 始, 只 有 1 個 地 方 可 以 報 名, 就 在 信 義 區 的 行行 政 中 心 現 場 報 名 ; 以 往 在 各 區 公 所 都 可 以 報 名, 也 可 以 郵 寄 報 名, 也 可 以 網 路路 報 名 據 我 們 的 瞭 解, 你 們 的 說說 法 是 不不 容 易 掌 握 人 數數 超 出 名 額 不不 夠 慎 重, 或 者 有 人 報 了了 名 卻 沒 有 參參 加 等 等 所 以 今 年年 開 始 全 部 集 中 到 信 義 區 行行 政 中 心 現 場 報 名 據 我 們 的 瞭 解, 有 民 眾 半 夜 三 四 點 就 去 排 隊 了了, 還 有 人 住 在 外 縣 市, 但 是 娶 或 嫁 給 臺 北北 市 民, 專 程 從 外 縣 市 騎 著 摩 托 車車 到 臺 北北 報 名 局 長, 這 樣 的 做 法 是 倒 退 局 長, 妳 知 道 臺 北北 市 不不 婚 率率 有 多 高 嗎? 報 告 議 員, 關 於 聯聯 合 婚 禮 的 報 名 方 式 會 做 這 樣 的 轉 變 吳 議 員 世 正 : 先 等 一 下 臺 北北 市 15 歲 以 上 未 婚 人 口 比 率率 是 39%! 平 均 每 10 個 人 有 4 個 人 未 婚, 然 後 市 長 很 在 乎 少 子 化 的 問 題, 一 再 地 強 調 要 鼓 勵 生 育 鼓 勵 結 婚, 這 是 市 長 一 直 很 在 意 的 事 吧? 這 一 點 局 長 應 該 知 道 吧? 這 是 助 妳 好 孕 的 政 策 吳 議 員 世 正 : 對 啊! 結 果 你 們 為 了了 省省 麻 煩, 你 們 嫌 煩, 做 法 還 倒 退! 給 市 民 太 方 便 了了, 我 們 公 務 員 不不 方 便, 統 統 收 起 來來, 變 成 只 有 1 個 地 方 報 名,12 個 報 名 地 點 變 成 1 個 報 名 地 點! 你 們 還 真 是 省省 事 啊! 服 務 市 民 還 有 在 倒 退 的! 還 不不 能 通 訊 報 名, 也 不不 能 網 路路 報 名, 就 只 能 現 場 報 名! 你 們 乾 脆 改 名 叫 做 民 政 衙 門 算 了了! 市 長 一 方 面 拚 命 拜 託 市 民 結 婚 拜 託 市 民 生 小 孩, 各 種 的 鼓 勵 和 獎 勵, 結 果 好 了了, 官 老 爺 為 了了 省省 麻 煩, 就 來來 排 隊 吧! 看 誰 的 運 氣 好 吧! 你 們 就 來來 排 隊, 官 老 爺 就 坐 在 這 邊 省省 得 麻 煩! 怎 麼 會 這 樣 子 呢? 本 席 一 看 到 這 個 消 息, 這 不不 像 是 黃 呂 局 長 的 2563
148 作 風 啊! 怎 麼 會 搞 出 這 樣 的 東 西 出 來來 呢? 這 的 確 是 讓 很 多 人 覺 得 不不 方 便, 因 為 這 幾 年年 來來 實 際 參參 加 結 婚 典 禮 的 人 數數 只 有 報 名 人 數數 的 七 成 多, 所 以 有 超 過 2 成 以 上 的 新 人 報 名 以 後, 事 實 上 並 沒 有 參參 加 結 婚 典 禮 吳 議 員 世 正 : 是 啊! 製 造 你 們 公 務 員 的 麻 煩 嘛! 官 老 爺 真 的 好 忙 啊! 太 麻 煩 了了! 市 民 報 了了 名 就 應 該 要 結 婚, 不不 能 出 差 錯 喔! 一 出 差 錯, 我 就 限 制 你 喔! 報 告 議 員, 這 倒 不不 是 我 們 要 限 制 市 民, 結 婚 是 終 生 大 事, 我 們 希 望 大 家 能 夠 謹 慎 考 量量 吳 議 員 世 正 : 是, 所 以 你 們 就 以 這 個 理理 由 來來 縮 減 報 名 的 地 點 和 方 式 局 長, 不不 要 再 找 藉 口 了了, 這 件 事 情 要 恢 復復, 不不 要 再 這 樣 子, 如 果 是 這 樣 子 的 報 名 方 式, 難 道 就 一 定 能 確 保 嗎? 再 有 人 報 了了 名 沒 有 結 婚 又 怎 麼 樣? 以 後 就 再 縮 減 或 乾 脆 不不 要 辦? 我 們 現 在 用 這 種 方 式, 以 往 的 現 象 就 已 經 改 善 吳 議 員 世 正 : 局 長, 本 席 今 天 提 出 來來 就 是 要 求 妳 要 檢 討 這 件 事 情, 不不 是 要 聽 妳 的 藉 口 為 市 民 服 務 本 來來 就 是 應 該 的, 報 了了 名 之 後 有 變 故 不不 行行 嗎? 市 政 府 裡 面 變 故 才 多 著 呢! 行行 政 單 位 自 己 可 以 變 故 延 期 計 畫 變 更更, 什 麼 都 可 以! 做 官 的 都 可 以! 老 百 姓 都 不不 行行! 老 百 姓 登 記 之 後 沒 有 辦 法 來來, 他 的 家 裡 有 什 麼 事 妳 知 道 嗎? 一 竿 子 打 翻 一 船 人! 官 僚 就 是 這 樣 子 啊! 本 來來 12 個 區 可 以 報 名 的, 現 在 只 剩 下 1 個 區! 還 規 定 現 場 報 名! 這 個 沒 有 道 理理! 這 跟 郝 市 長 的 理理 念念 是 背 道 而 馳 的! 跟 服 務 市 民 的 理理 念念 也 是 背 道 而 馳 的! 局 長, 本 席 要 求 妳 檢 討 好 吳 議 員 世 正 : 妳 說說 民 眾 報 了了 名 沒 有 來來 參參 加, 解 決 問 題 的 方 法 很 多 嘛! 繳 保 證 金金 可 不不 可 以 啊? 或 者 在 前 一 二 天 再 以 電 話 確 認 一 下, 網 路路 再 確 認 一 下, 這 不不 能 做 嗎? 報 告 議 員, 現 在 講 的 這 些 以 前 都 有 做 過 當 時 同 仁 跟 我 做 這 個 建 議 的 時 候, 我 也 感 到 很 訝 異, 後 來來 他 們 提 出 數數 據 顯 示 有 2 成 以 上 的 缺 席 率率 因 為 每 對 新 人 都 要 幫 他 們 準 備 位 置 禮 品 等 等, 後 來來 發 現 有 很 多 利利 用 網 路路 報 名 的 民 眾 沒 有 來來 參參 加, 對 於 要 不不 要 結 婚 這 件 事 情 並 沒 有 嚴 肅 地 面 對 吳 議 員 世 正 : 妳 是 服 務 市 民 或 者 作 之 君 作 之 師 啊? 民 政 局 是 不不 是 管 民 眾 結 不不 結 婚 的, 妳 這 樣 太 不不 應 該 了了! 下 次 乾 脆 也 不不 要 排 隊, 要 民 眾 跪 著 來來 求 妳, 妳 再 讓 民 眾 結 婚! 沒 有 這 麼 嚴 重 我 想 我 們 的 方 式 可 以 改 進 吳 議 員 世 正 : 2564
149 還 是 要 保 持 網 路路 報 名 或 各 區 公 所 接 受 報 名 市 民 要 結 婚 是 天 大 的 喜 事 是 高 興 的 事, 少 數數 人 報 名 之 後 家 中 發 生 了了 什 麼 變 故 誰 又 知 道 呢? 因 為 這 些 人 沒 有 來來 就 懲 罰 其 他 要 結 婚 的 人, 這 是 什 麼 邏 輯 啊! 為 了了 你 們 自 己 的 方 便, 卻 製 造 了了 市 民 的 麻 煩! 如 果 這 還 不不 叫 做 官 僚, 我 真 的 不不 曉 得 什 麼 叫 做 官 僚 了了! 有 問 題 就 處 理理 啊! 收 保 證 金金 啊! 電 話 確 認 啊! 如 果 不不 來來, 對 不不 起 3 年年 內 不不 再 受 理理 報 名! 就 針 對 報 了了 名 沒 有 來來 的 人 做 處 理理 嘛! 妳 現 在 是 遷 怒 其 他 的 人 耶! 其 他 人 還 沒 申 請 就 先 被 你 們 懲 罰 了了! 這 個 在 制 度度 上 面 要 做 檢 討! 現 在 已 經 是 什 麼 時 代 了了, 做 法 上 還 倒 退! 下 一 張, 做 法 一 直 在 倒 退! 這 兩 年年 舉 辦 聯聯 合 婚 禮 的 地 點 在 臺 北北 體 育 館 臺 北北 小 巨 蛋, 以 前 還 曾 經 在 士 林林 官 邸 大 安 森 林林 公 園 林林 安 泰 古 厝 河 濱 公 園 自 來來 水 園 區 花 博 區 等 等, 這 兩 年年 來來 的 地 點 一 直 在 後 退 當 年年 一 時 興 起 提 出 這 些 地 點, 製 造 了了 新 聞, 久 了了 就 覺 得 好 麻 煩, 越 辦 越 簡 陋, 隨 便 辦 一 下 就 好 這 些 市 民 真 麻 煩, 怎 麼 老 是 找 我 們 的 麻 煩 呢? 這 是 什 麼 心 態 啊! 地 點 也 是 越 來來 越 差, 這 個 部 分 也 是 要 考 慮 恢 復復! 下 一 張, 給 局 長 看 一 下 別 的 縣 市 送 的 伴 手 禮, 臺 北北 市 送 的 是 合 照 證 書 光 碟 真 愛 水 晶 雷 雕 ; 新 北北 市 除 了了 合 照 證 書 和 光 碟 之 外, 還 有 5,000 元 禮 品 紀 念念 品 茶 糖 增 產 報 國 金金 鏟 子 生 育 套 房 ( 市 價 1 萬 3,000 元 ); 花 蓮 縣 送 家 電 禮 品 二 天 一 夜 住 宿 招 待 ; 金金 門 縣 送 床 罩 電 子 鍋 喜 宴 2 桌 ; 南 投 縣 更更 多 了了, 照 片 證 書 不不 用 講, 禮 盒 這 麼 多 種, 各 種 禮 盒 都 有, 紀 念念 品 ; 苗 栗 縣 送 飯 店 住 宿 券 蠶 絲 被 對 杯 禮 盒 喜 餅 局 長, 看 一 下, 臺 北北 市 跟 人 家 比 不不 起 啊! 市 長 還 口 口 聲 聲 鼓 勵 市 民 結 婚 鼓 勵 市 民 留留 在 臺 北北 市, 看 不不 出 來來 有 什 麼 作 為, 嘴 巴 講 而 已 啊! 現 在 就 是 嘴 巴 講 最 有 用, 講 得 跟 真 的 一 樣, 做 出 來來 的 全 部 都 是 倒 退! 比 其 他 縣 市 都 不不 足! 我 們 還 臺 北北 市 咧! 臺 北北 市 官 威 最 大, 要 民 眾 現 場 報 名, 其 他 方 式 統 統 取 消, 統 統 過 來來 現 場 報 名, 官 老 爺 要 來來 看 一 看! 看 到 這 樣 的 消 息 真 的 很 生 氣 局 長, 希 望 妳 檢 討 這 些 事 情 報 告 議 員, 對 於 結 婚 地 點 的 改 變 吳 議 員 世 正 : 本 席 提 出 的 這 幾 點, 從 制 度度 上 再 做 檢 討 是 吳 議 員 世 正 : 1 個 月 內 答 覆, 本 席 在 總 質 詢 的 時 候 再 問 妳 剛 才 講 的 結 婚 典 禮 地 點, 是 因 為 去 年年 有 一 場 555 對 新 人 吳 議 員 世 正 : 局 長, 另 外 找 時 間 說說 明, 請 回 座 請 法 務 局 局 長 和 主 任 消 保 官 上 臺 備 詢 有 件 事 情 要 請 法 務 局 介 入 瞭 解 一 下 就 是 寒 暑 假 都 會 有 很 多 學 校 辦 夏 令令 營, 本 席 接 到 選 民 陳 情, 這 當 中 有 很 多 的 問 題 最 主 要 的 問 題 就 是 退 費 的 問 題, 大 家 都 自 行行 規 定, 有 四 十 幾 天 全 額 退 費, 也 有 三 十 幾 天 或 二 十 幾 天 全 額 退 費 的 部 分 退 費 的 規 定 也 是 亂 七 八 糟, 二 十 幾 天 三 十 幾 天 退 幾 成 ; 每 個 單 位 都 不不 一 樣 不不 受 理理 退 費 的, 從 19 天 14 天 20 天 到 2 個 禮 拜 等 等, 不不 一 而 足, 反 正 都 是 2565
150 自 行行 規 定 這 部 分 造 成 很 多 困 擾, 選 民 因 為 家 裡 面 有 事 情 不不 能 參參 加, 於 是 退 費 的 部 分 就 扯 不不 清 了了 下 一 張, 如 果 參參 照 短 期 補 習 班 的 話, 臺 北北 市 有 相 關 的 規 定, 規 定 的 很 清 楚,60 天 以 前 可 以 退 還 95%;59 天 到 第 8 天, 也 就 是 1 個 禮 拜 前 都 還 可 以 退 90%;7 天 到 第 1 天 還 可 以 退 80%; 上 了了 課 也 還 可 以 再 退 70%, 上 了了 三 分 之 一 還 退 50%, 超 過 三 分 之 一 才 不不 退 費 這 是 短 期 補 習 班 的 退 費 規 定 法 務 局, 對 於 夏 令令 營 的 退 費 能 不不 能 夠 有 什 麼 規 範? 蔡 局 長 立 文 : 議 員 的 提 問 非 常 好, 夏 令令 營 的 部 分 其 實 長 期 以 來來 都 是 一 個 困 擾, 最 主 要 的 原 因 是 因 為 夏 令令 營 不不 適 用 短 期 補 習 班 的 定 義, 所 以 對 於 這 部 分 的 退 費 相 關 規 定, 的 確 目 前 的 規 範 是 不不 完 備 的 但 是 議 員 說說 的 也 非 常 的 正 確, 對 於 實 際 上 開 始 這 個 活 動 之 後 不不 予 退 費 的 規 定 是 不不 是 太 過 分, 是 不不 是 顯 失 公 平 的 部 分, 這 確 實 是 一 個 應 該 予 以 重 視 的 問 題 這 個 部 分 之 前 我 們 的 確 是 輕 忽 了了, 議 員 所 提 出 的 這 個 問 題, 我 們 會 帶 到 行行 政 院 消 保 處, 立立 刻 請 他 們 函 釋 這 部 分 是 不不 是 有 定 型 化 條 款 的 定 義 問 題, 因 為 在 pchome 案 件 之 後, 我 們 大 概 只 能 用 定 型 化 條 款 的 相 關 規 範 來來 予 以 規 定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函 請 行行 政 院 消 保 處 做 一 個 比 較 明 確 的 解 釋 吳 議 員 世 正 : 我 們 自 己 不不 能 用 單 行行 法 規 來來 管 理理 嗎? 蔡 局 長 立 文 : 目 前 自 治 條 例例 的 部 分, 可 以 用 提 醒 的 方 式, 但 是 我 們 認 為 用 行行 政 院 消 保 處 的 解 釋 比 較 有 強 制 力力, 到 時 候 就 變 成 一 個 據 以 在 訴 訟 上 主 張 的 基 礎 吳 議 員 世 正 : 消 保 官 有 沒 有 碰 到 類類 似 情 況? 法 務 局 消 費 者 保 護 官 室 陳 主 任 信 誠 : 這 種 類類 似 的 案 件 之 前 有 發 生 過 吳 議 員 世 正 : 那 麼 你 都 怎 麼 處 理理? 陳 主 任 信 誠 : 進 來來 的 案 子 大 概 都 是 請 求 消 保 官 進 行行 協 商, 我 們 就 會 請 學 校 認 定 是 否 吳 議 員 世 正 : 趕 快 請 示 行行 政 院, 然 後 針 對 臺 北北 市 做 適 當 的 規 範 蔡 局 長 立 文 : 是 主 席 : 質 詢 時 間 到, 散 會 2566
151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7 組 質 詢 議 員 :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一 問 : 富 德 公 墓 墓 區 造 型 未 具 親 和 與 美 感, 令令 人 心 生 畏 懼, 對 增 設 第 二 納 骨 塔 計 畫, 避 免 日 後 成 為 殯 葬 專 區 及 與 第 一 殯 儀 館 整 併, 請 市 府 重 視 當 地 居 民 堅 表 反 對 之 意 見見 ; 另 殯 葬 處 溝 通 方 式 不不 當, 請 一 併 檢 討 改 進, 並 建 議 殯 葬 設 施 設 計 參參 考 花 博 流流 行行 館 水 之 納 骨 塔 及 華 盛 頓 越 戰 紀 念念 碑 等 建 物 辦 理理, 俾 減 少 爭 議 答 : ( 一 ) 本 市 殯 葬 處 為 解 決 往 生 市 民 納 骨 需 求, 規 劃 於 富 德 公 墓 興 建 納 骨 設 施 本 市 現 已 設 置 公 立立 納 骨 塔 ( 樓樓 )3 處, 其 中 北北 投 區 陽 明 山 靈 骨 塔 已 飽 和, 富 德 靈 骨 樓樓 及 陽 明 山 臻 愛 樓樓 合 計 尚 有 5 萬 5,000 餘 個 櫃 位 可 供 使 用, 但 依 本 市 每 年年 死 亡 火 化 人 數數 及 市 府 每 年年 既 定 的 遷 葬 計 畫, 預 估 107 年年 後 本 市 將 無 公 立立 納 骨 設 施 供 市 民 使 用 因 考 量量 現 有 富 德 納 骨 塔 周 邊 交 通 土 地 空 間 之 條 件, 及 與 現 有 服 務 設 施 相 容 性 高, 故 規 劃 於 該 處 興 建 現 代 化 的 第 二 座 納 骨 設 施 ( 二 ) 若若 未 來來 富 德 增 設 第 二 納 骨 塔 環 評 順 利利 通 過, 本 市 殯 葬 處 將 按 相 關 法 令令 妥 善 規 劃 水 土 保 持 聯聯 外 交 通 及 環 境 保 護 計 畫, 以 減 少 對 當 地 居 民 生 活 品 質 之 影 響 ( 三 ) 因 富 德 公 墓 係 屬 老 舊 墓 區, 且 區 域 遼 闊 達 112 公 頃, 近 2 萬 座 墳 墓, 維 護 實 屬 不不 易 新 塔 完 成 後 提 供 1 萬 8,000 個 櫃 位, 以 配 合 富 德 公 墓 遷 葬 規 劃, 此 將 大 幅 減 少 富 德 公 墓 面 積, 可 改 善 當 地 景 觀, 本 府 仍 將 持 續 努 力力 與 民 眾 溝 通, 宣 導 蓋 新 塔 遷 公 墓 政 策 ( 四 ) 有 關 議 員 提 出 本 府 將 於 文 山 區 設 置 納 骨 塔 及 殯 葬 專 區 案, 因 一 個 完 整 的 殯 葬 專 區 必 須 要 具 備 有 禮 廳 冰 櫃 美 妝 室 火 化 場 業 者 營 業 場 所 停 車車 場 及 服 務 性 的 公 共 設 施 等, 需 要 大 面 積 的 土 地 空 間, 以 及 能 擔 負 人 潮 運 輸 的 道 路路 系 統 等 在 高 度度 發 展 的 臺 北北 市 要 找 到 符 合 上 述 條 件 的 適 合 空 間 及 遠 離離 人 口 稠 密 之 地 區 避 免 干 擾 居 民 等 因 素, 用 地 難 尋, 目 前 對 於 殯 葬 專 區 之 設 置 尚 無 具 體 計 畫 ( 五 ) 有 關 議 員 質 詢 未 來來 規 劃 之 富 德 公 墓 納 骨 塔 外 型 應 避 免 過 於 單 調 缺 乏 特 色, 由 於 目 前 富 德 公 墓 興 建 納 骨 設 施 僅 是 進 行行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階 段, 廠 商 所 提 供 納 骨 設 施 外 型 僅 是 參參 考 示 意 圖 未 來來 俟 完 成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程 序 後, 將 委 託 規 劃 設 計 單 位, 秉 持 2016 台 北北 設 計 之 都 的 精 神, 設 計 時 會 注 重 環 保 美 化 與 大 自 然 結 合 避 免 造 成 環 境 衝 突 等 幾 個 原 則, 進 行行 新 穎 現 代 化 設 計, 以 符 市 民 期 待 另, 如 有 足 夠 的 塔 位, 本 市 殯 葬 處 將 著 手 進 行行 富 德 公 墓 遷 葬 工 作, 墓 基 遷 移 後 進 行行 環 境 改 造, 還 給 富 德 原 有 的 山 林林 風 貌 質 詢 議 員 :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二 問 :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每 月 最 高 3 萬 元 之 規 定,12 年年 來來 未 曾 改 變, 隨 著 環 境 變 遷, 許 多 里 長 需 自 行行 貼 補 不不 足 部 分 ; 基 此, 本 會 同 仁 議 員 亦 提 案 要 求 檢 討 2567
152 調 整, 惟 市 府 以 囿 於 財 政 困 難, 壓 抑 里 長 反 映 意 見見, 實 為 不不 當, 請 儘 速 檢 討 提 高 的 可 能 性 答 : ( 一 ) 為 提 供 市 民 辦 理理 各 項 休 閒 及 研 習 活 動 集 會 的 空 間, 本 府 民 政 局 在 各 行行 政 區 及 里 轄 內 分 別 設 置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及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主 要 是 提 供 市 民 辦 理理 非 以 營 利利 為 目 的 的 活 動 而 設,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則 專 供 里 辦 公 處 辦 理理 里 民 集 會 知 能 研 習 小 型 健 康 休 閒 等 靜 態 活 動 為 主 ( 二 )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是 由 本 府 補 助 里 辦 公 處 每 月 新 臺 幣 3 萬 元 範 圍 內 的 經 費, 租 用 里 內 符 合 消 防 及 建 築 法 規 的 房 屋 作 為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該 場 所 僅 規 定 最 小 面 積 須 為 40 平 方 公 尺, 里 長 可 依 里 內 地 價 及 房 租 狀 況 租 用 適 合 場 所, 本 府 民 政 局 並 未 規 定 每 位 里 長 都 必 須 設 置, 其 設 置 與 否 由 里 長 依 個 人 意 願 自 由 決 定, 若若 里 內 無 適 合 地 點 設 置 固 定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亦 可 申 請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或 學 校 空 間 等 作 為 臨臨 時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使 用, 若若 市 府 所 補 助 的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不不 足, 現 階 段 可 由 里 長 事 務 補 助 費 中 支 應 ( 三 )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政 策 從 89 年年 實 施 以 來來,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經 費, 由 90 年年 度度 5,181 萬 餘 元, 增 至 100 年年 度度 1 億 496 萬 餘 元, 其 中 租 用 民 宅 而 設 的 固 定 場 所 自 90 年年 度度 132 處, 增 至 100 年年 度度 276 處 ; 另 101 年年 度度 截 至 9 月 底, 臺 北北 市 456 里 計 有 278 個 里 長 向 市 府 申 請 固 定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每 月 3 萬 元 的 租 金金 補 助, 約 佔 總 里 數數 的 60.1%, 從 90 年年 度度 起 至 100 年年 度度 止, 11 年年 來來 租 金金 補 助 經 費 成 長 幅 度度 高 達 %, 如 果 租 金金 補 助 金金 額 調 高, 本 府 財 政 負 擔 會 增 加 數數 千 萬 元, 本 案 涉 及 政 策 方 向 及 預 算 規 模, 需 要 經 由 各 方 溝 通 討 論 後 形 成 共 識, 本 府 民 政 局 將 評 估 辦 理理 質 詢 議 員 : 吳 議 員 世 正 三 問 : 有 關 本 市 聯聯 合 婚 禮 之 報 名, 鑑 於 部 分 準 新 人 報 名 後 未 到 場 等 因 素, 民 政 局 自 今 年年 9 月 起, 改 限 於 1 處 現 場 報 名, 與 便 民 服 務 施 政 相 違, 建 請 恢 復復 於 區 公 所 郵 寄 及 網 路路 等 方 式 進 行行 報 名 手 續 另 近 年年 來來 本 市 舉 辦 聯聯 合 婚 禮 地 點 欠 缺 特 色 及 贈 送 伴 手 禮 不不 如 其 他 縣 市, 請 一 併 檢 討 改 進, 並 於 1 個 月 內 答 復復, 市 政 總 質 詢 再 行行 就 教 答 : ( 一 ) 本 府 為 提 倡 家 庭 的 觀 念念, 希 望 藉 由 聯聯 合 婚 禮 之 舉 辦, 同 時 規 劃 傳 統 禮 俗 的 感 恩 父 母 儀 式, 讓 所 有 新 人 感 受 到 成 立立 家 庭 是 生 命 的 重 要 時 刻, 更更 珍 惜 婚 姻 與 家 庭 惟 歷歷 年年 每 場 次 報 名 人 數數 與 實 際 參參 加 人 數數 差 距 達 20%, 本 府 民 政 局 於 報 名 時 即 進 行行 禮 品 製 作 及 場 地 規 劃, 若若 未 能 如 期 參參 加, 將 造 成 資 源 浪 費, 且 部 分 市 民 未 能 認 真 思 考 結 婚 大 事, 草 率率 報 名 後 常 未 能 如 期 參參 加, 為 彰 顯 政 府 舉 辦 聯聯 合 婚 禮 重 視 婚 姻 承 諾, 及 確 保 婚 禮 品 質, 故 於 101 年年 5 月 修 改 辦 法, 於 婚 禮 前 二 個 月 公 告 該 場 報 名 方 式, 以 因 應 遇 有 熱 門 日 期 或 場 地, 可 採 集 中 受 理理 現 場 報 名, 額 滿 即 截 止,101 年年 第 2 場 聯聯 合 婚 禮 改 採 現 場 報 名 方 式 後, 共 計 63 對 報 名, 實 際 參參 加 60 對, 已 大 幅 減 少 報 名 後 不不 參參 加 的 情 形, 未 來來 亦 可 考 量量 便 民 彈 性 調 整 報 名 方 式, 評 估 以 繳 納 保 證 金金 或 其 他 方 式 來來 確 保 報 名 市 民 之 權 益 ( 二 ) 聯聯 合 婚 禮 目 前 致 贈 新 人 結 婚 證 書 新 人 大 合 照 婚 禮 光 碟 及 量量 身 訂 做 的 新 2568
153 人 水 晶 雷 雕, 以 留留 給 新 人 特 別 的 紀 念念, 未 來來 將 視 預 算 編 列列 情 形 彈 性 調 整 禮 品 內 容, 並 鼓 勵 相 關 產 業 贊 助, 以 提 升 禮 品 之 豐 富 性 ; 至 於 舉 行行 地 點 的 部 分, 考 量量 參參 加 對 數數 交 通 便 利利 性 及 場 地 大 小, 選 擇 以 臺 北北 體 育 館 為 舉 辦 場 地, 因 室 內 場 地 可 排 除 天 氣 因 素 影 響, 且 位 於 市 中 心, 對 於 新 人 及 家 屬 參參 加 皆 較 為 便 利利, 舉 辦 多 場 均 獲 新 人 及 家 屬 好 評 質 詢 議 員 : 吳 議 員 世 正 四 問 : 都 會 城 市 對 殯 葬 設 施 垃 圾 焚 化 廠 及 衛 生 掩 埋 場 有 其 需 要 性, 卻 是 難 以 避 免 的 鄰 避 設 施, 理理 應 由 各 行行 政 區 共 同 負 擔 ; 第 一 殯 儀 館 設 置 已 久 且 交 通 便 利利, 不不 應 以 位 於 市 區 為 由 而 遷 移, 本 席 極 表 反 對, 否 則 請 一 併 遷 移 內 湖 垃 圾 焚 化 廠 及 衛 生 掩 埋 場, 請 代 為 轉 達 市 長 知 悉 答 : ( 一 ) 本 府 於 民 國 54 在 瑠 公 圳 沼 澤 公 用 地 成 立立 臺 北北 市 立立 殯 儀 館 ( 即 今 民 權 東 路路 臺 北北 市 第 一 殯 儀 館 現 址 ) 繼 因 工 商 經 濟 快 速 發 展, 社 會 結 構 急 速 改 變, 殯 葬 設 施 逐 漸 不不 勝 負 荷, 遂 於 民 國 67 年年 將 臺 北北 市 立立 殯 儀 館 變 更更 為 臺 北北 市 第 一 殯 儀 館 另 於 辛 亥 路路 三 段 330 號 設 立立 第 二 殯 儀 館 ( 二 ) 因 本 市 人 口 日 趨 老 化 且 未 來來 每 年年 往 生 人 口 呈 上 升 趨 勢, 目 前 本 市 第 二 殯 儀 館 禮 廳 冰 櫃 數數 量量 有 限, 且 禮 堂 使 用 率率 已 逾 百 分 之 九 十 以 上, 實 無 法 負 荷 一 館 遷 館 後 產 生 之 治 喪 需 求 及 人 潮, 故 一 館 目 前 無 法 遷 廢, 惟 本 市 殯 葬 處 已 積 極 進 行行 改 善 交 通 動 線 辦 理理 一 館 館 內 綠 美 化 並 禁 止 於 夜 間 使 用 擴 音 設 備 等 措 施, 期 使 減 低 該 館 對 當 地 之 交 通 環 境 等 衝 擊, 同 時 已 公 布 施 行行 臺 北北 市 立立 殯 儀 館 回 饋 地 方 自 治 條 例例, 以 落落 實 敦 親 睦 鄰 政 策 ( 三 ) 殯 儀 館 為 不不 可 或 缺 之 公 共 設 施, 雖 具 高 度度 鄰 避 性, 覓 地 新 設 不不 易 如 一 館 要 停 用, 則 必 須 先 有 解 決 停 用 後 設 施 不不 足 問 題 之 替 代 方 案, 才 能 決 定 一 館 停 用 事 宜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7 組 質 詢 議 員 : 楊 議 員 實 秋 吳 議 員 世 正 林林 議 員 晉 章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一 問 : 社 會 救 助 法 第 17 條 對 遊 民 查 處 並 無 臺 北北 市 遊 民 輔 導 安 置 自 治 條 例例 第 7 條 中 的 妨 害 治 安 或 違 反 社 會 秩 序 之 規 定, 無 需 制 定 較 嚴 苛 法 令令, 且 未 考 量量 警 察 局 對 遊 民 僅 有 3 小 時 留留 置 時 限, 確 有 執 行行 困 難 之 處, 請 市 府 就 法 制 面 儘 速 研 議 對 策 補 強 答 : 有 關 議 員 對 臺 北北 市 遊 民 輔 導 安 置 自 治 條 例例 ( 草 案 ) 所 提 問 題, 本 府 已 於 101 年年 10 月 30 日 邀 集 相 關 局 處 召 開 會 議 研 商, 對 於 執 行行 方 式 之 補 強, 將 於 本 府 專 案 小 組 繼 續 研 議 2569
154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8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2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計 2 位 時 間 36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2 日 速 記 : 周 素 娟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第 8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等 2 位, 時 間 36 分 鐘, 請 開 始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上 台 備 詢 陳 局 長, 最 近 有 個 很 紅 的 名 稱 叫 青 年年 苦 瓜 族, 請 問 苦 瓜 族 指 的 是 什 麼? 勞 工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 我 沒 聽 過, 請 議 員 指 導 高 議 員 嘉 瑜 : 為 何 青 年年 苦 瓜 族 最 近 會 這 麼 夯? 最 近 也 有 立立 委 詢 問 青 輔 會 主 委 陳 以 真, 她 也 是 答 不不 出 來來 如 果 不不 能 了了 解 年年 輕 人 的 心 聲 苦 在 那 裏, 你 身 為 勞勞 工 局 局 長 就 應 該 要 檢 討 所 謂 青 年年 苦 瓜 族, 就 是 現 在 的 年年 輕 人 將 吃 苦 當 作 吃 補, 現 在 的 年年 輕 人 都 在 吃 苦, 所 以 他 們 自 嘲 自 己 是 苦 瓜 族 陳 局 長, 為 何 現 在 的 年年 輕 人 很 苦? 雖 然 你 不不 是 青 輔 會 主 委, 但 這 和 現 在 年年 輕 人 所 面 臨臨 的 勞勞 工 問 題 是 息 息 相 關 現 在 青 年年 勞勞 工 的 問 題 到 底 在 那 裏? 陳 局 長 業 鑫 : 這 有 2 部 分, 第 1, 青 年年 部 分 的 失 業 率率 比 其 他 年年 齡 層 高 一 些, 所 以 在 找 工 作 時 倍 感 吃 力力 第 2, 縱 使 他 們 找 到 了了 工 作, 普 遍 都 是 屬 於 低 薪 化 的 狀 態 高 議 員 嘉 瑜 : 陳 局 長, 你 點 出 失 業 率率 問 題 你 說說 青 年年 的 失 業 率率 很 高, 這 沒 錯 ; 但 臺 北北 市 的 青 年年 失 業 率率 又 比 其 他 縣 市 高, 而 且 幾 乎 是 年年 年年 蟬 聯聯 冠 軍 接 下 來來 請 看 powerpoint 陳 局 長, 這 是 從 民 國 95 年年 至 今, 青 年年 人 失 業 率率 數數 據, 以 25 至 29 歲 的 失 業 率率 來來 看, 臺 北北 市 的 平 均 失 業 率率 是 全 國 最 高, 尤 其 今 年年 (101 年年 ) 上 半 年年 度度 已 達 到 9.4%, 相 較 於 全 國 的 6.99% 又 高 出 了了 許 多 有 關 臺 北北 市 的 勞勞 工 部 分, 為 何 青 年年 的 失 業 率率 會 特 別 高, 而 且 比 其 他 縣 市 還 高? 問 題 到 底 出 在 那 裏? 請 局 長 說說 明 一 下 陳 局 長 業 鑫 : 其 實 這 就 是 高 教 泡 沫 化 的 結 果, 自 從 十 幾 年年 前 廣 設 大 學 後, 很 多 中 南 部 的 青 年年 2570
155 會 北北 上 求 學, 全 國 各 縣 市 專 科 以 上 的 高 等 教 育 學 校, 大 概 臺 北北 市 的 密 度度 最 高 這 些 青 年年 到 臺 北北 市 求 學 後, 他 們 認 為 臺 北北 市 工 商 發 展 程 度度 也 算 是 全 國 第 1 名, 所 以 會 留留 在 這 裡 尋 找 比 較 理理 想 的 工 作, 導 致 母 體 上 的 分 母 數數 看 起 來來 會 比 較 多, 這 也 是 高 議 員 嘉 瑜 : 失 業 率率 是 從 戶 口 統 計, 還 是 從 就 業 城 市 統 計? 如 果 從 戶 口 統 計, 他 們 到 臺 北北 市 求 學, 臺 北北 市 所 提 供 的 就 業 機 會 比 較 多, 這 是 當 然 的 當 臺 北北 市 失 業 率率 比 較 高 的 時 候, 你 們 是 如 何 保 障 青 年年 勞勞 工 的 權 益? 目 前 4 位 年年 輕 人 中, 就 有 1 人 是 屬 於 派 遣 工 臨臨 時 工 打 工 的 狀 況, 有 固 定 工 作 的 年年 輕 人 是 少 之 又 少, 所 以 現 在 年年 輕 人 面 對 的 是 派 遣 工 的 問 題, 沒 有 人 可 以 保 障 他 們 的 權 益 最 近, 臺 大 學 生 工 會 要 組 成 研 究 生 的 學 生 工 會, 但 被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勞勞 工 局 打 回 票, 訴 願 也 被 駁 回 ; 照 理理 說說, 勞勞 工 局 應 該 是 站 在 弱 勢 的 一 方 局 長 上 任 時, 本 席 問 你 會 選 擇 高 牆 還 是 雞 蛋, 你 也 表 示 會 站 在 雞 蛋 這 邊 ; 但 面 對 青 年年 失 業 及 勞勞 工 學 生 工 會 時, 你 卻 選 擇 站 在 資 方 那 邊, 勞勞 工 局 變 成 資 方 局! 為 何 會 有 這 麼 大 的 落落 差? 陳 局 長 業 鑫 : 其 實 這 部 分 是 有 誤 會, 我 們 當 然 也 努 力力 和 青 年年 朋 友 站 在 一 起, 並 非 站 在 資 方 那 部 分, 議 員 可 能 有 點 誤 解 針 對 青 年年 失 業 率率 比 較 高 的 部 分, 我 們 坦 承 還 有 很 多 努 力力 的 空 間 高 議 員 嘉 瑜 : 郝 市 長 就 任 至 今, 已 經 6 年年 了了, 你 們 到 底 做 了了 什 麼? 臺 北北 市 今 年年 的 失 業 率率 也 沒 有 改 善, 依 然 是 高 居 不不 下 陳 局 長 業 鑫 : 針 對 青 年年 的 部 分, 大 概 要 從 就 業 媒 合 及 職 業 訓 練練 雙 管 齊 下 加 強, 我 們 發 現 現 在 有 個 很 弔 詭 的 現 象, 誠 如 剛 才 議 員 所 提 出 的 青 年年 失 業 率率 數數 據, 臺 北北 市 的 失 業 率率 年年 齡 層 比 其 他 縣 市 高, 這 也 是 我 們 現 在 聚 焦 所 在 臺 北北 市 也 有 很 多 企 業 提 出 職 缺, 但 沒 人 要 做, 如 果 扣 除 比 較 辛 苦 的, 所 謂 三 K 產 業 外, 其 實 我 們 發 現 有 很 多 職 缺 是 長 期 找 不不 到 人 力力 高 議 員 嘉 瑜 : 有 關 勞勞 工 的 就 業 政 策, 本 席 覺 得 這 要 從 中 央 到 地 方, 大 家 要 一 起 想 辦 法 解 決 陳 局 長 業 鑫 : 沒 錯, 議 員 講 得 有 道 理理 高 議 員 嘉 瑜 : 本 席 覺 得 臺 北北 市 勞勞 工 局 能 做 的 就 是 保 障 勞勞 工 權 益, 所 以 你 們 要 做 好 把 關 的 動 作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高 議 員 嘉 瑜 : 關 於 臺 灣 經 濟 各 方 面 的 政 策, 所 導 致 現 在 中 小 企 業 的 問 題, 這 不不 是 你 能 解 決 改 善 ; 年年 輕 人 找 不不 到 工 作, 要 求 你 解 決, 本 席 也 覺 得 太 難 了了 ; 但 你 能 做 的 就 是 保 障 勞勞 工 的 權 益 關 於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問 題, 最 近 又 被 提 起, 如 果 企 業 違 反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保 護 法, 2571
156 60 天 的 通 告 期 限, 勞勞 工 局 可 以 裁 罰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可 以 高 議 員 嘉 瑜 : 可 裁 罰 多 少 金金 額? 陳 局 長 業 鑫 : 可 裁 罰 10 萬 元 至 50 萬 元 高 議 員 嘉 瑜 : 從 民 國 98 年年 至 今, 勞勞 工 局 總 共 裁 罰 了了 多 少 家? 陳 局 長 業 鑫 : 民 國 97 年年 至 今, 勞勞 工 局 受 理理 大 量量 解 僱 的 家 數數, 民 國 97 年年 有 41 家 高 議 員 嘉 瑜 : 本 席 是 問 總 共 裁 罰 了了 幾 家? 你 不不 要 耽 誤 本 席 的 質 詢 時 間 主 席, 他 們 查 詢 資 料料 時, 浪 費 了了 不不 少 時 間, 質 詢 時 間 是 否 可 以 倒 回 5 秒? 主 席 : 時 間 倒 回 3 秒 陳 局 長 業 鑫 : 民 國 99 年年 至 今, 違 反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保 護 法, 被 勞勞 工 局 裁 罰 的 有 2 家, 分 別 裁 罰 新 台 幣 10 萬 元 整 高 議 員 嘉 瑜 : 裁 罰 金金 額 是 從 10 萬 元 至 50 萬 元, 從 民 國 99 年年 至 今, 勞勞 工 局 僅 裁 罰 了了 2 家 這 是 近 年年 來來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的 事 業 單 位 家 數數, 民 國 98 年年 26 家 民 國 99 年年 12 家 民 國 100 年年 35 家 民 國 101 年年 至 今 已 有 58 家, 總 計 人 數數 已 達 到 1,685 人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的 企 業 總 共 有 131 家, 勞勞 工 局 僅 裁 罰 2 家, 不不 到 1%, 其 他 企 業 都 非 常 守 法, 並 未 違 反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的 法 令令? 還 是 勞勞 工 局 懈 怠, 未 督 促 企 業 遵 守 相 關 法 令令? 陳 局 長 業 鑫 : 感 謝 議 員 關 注 到 這 議 題 依 照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保 護 法 第 4 條 第 1 項 規 定, 企 業 如 符 合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門 檻 時, 於 60 日 前 要 通 知 主 管 機 關, 並 公 告 揭 示 目 前 為 止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幾 年年 來來, 你 們 僅 裁 罰 2 家 就 算 了了, 但 每 年年 有 關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違 反 法 令令 部 分, 勞勞 工 局 所 編 列列 的 歲 入 預 算 都 只 有 20 萬 元, 也 就 是 2 家 各 10 萬 元 這 代 表 勞勞 工 局 根 本 沒 決 心 稽 查! 民 國 101 年年 的 58 家 企 業 中, 你 們 認 為 違 反 會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法 的 企 業 只 有 2 家 嗎? 民 國 100 年年 的 35 家 企 業 中, 你 們 也 認 為 最 多 只 有 2 家 嗎? 從 民 國 99 年年 至 今, 你 們 僅 稽 查 到 2 家 勞勞 工 局 到 底 有 沒 有 站 在 勞勞 工 權 益 的 立立 場? 有 關 壹 電 視 的 問 題, 現 在 很 多 人 都 在 關 心, 五 百 多 人 於 10 月 1 日 當 天 就 被 告 知 要 解 職, 這 是 否 有 違 反 60 日 前 告 知 主 管 機 關? 主 管 機 關 又 是 什 麼 時 候 得 知? 陳 局 長 業 鑫 : 這 是 壹 傳 媒 所 屬 的 壹 電 視 壹 多 媒 體 兩 家 公 司, 他 們 於 10 月
157 日 通 報 大 量量 解 僱 計 畫 高 議 員 嘉 瑜 : 他 們 於 10 月 1 日 通 告, 但 10 月 1 日 就 有 員 工 被 解 僱, 這 是 否 違 反 60 日 前 告 知 主 管 機 關? 陳 局 長 業 鑫 : 如 果 是 10 月 1 日 通 報, 當 天 就 生 效, 這 是 違 反 大 量量 解 僱 勞勞 工 保 護 法 第 4 條 規 定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位 陳 情 人 於 10 月 1 日 被 解 僱, 他 也 向 勞勞 工 局 申 請 調 解, 像 這 樣 被 解 僱 的 員 工, 資 方 是 不不 是 應 給 予 2 個 月 薪 資 的 資 遣 費? 被 解 僱 的 員 工 是 否 會 因 此 而 減 少 年年 資 的 計 算? 希 望 勞勞 工 局 能 正 視 這 個 問 題, 包 括 蘋 果 日 報 或 其 他 媒 體 等, 都 可 能 會 有 這 樣 的 問 題, 這 都 是 勞勞 工 局 接 下 來來 要 面 對 的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高 議 員 嘉 瑜 : 當 資 方 同 時 解 僱 這 麼 多 勞勞 工 到 勞勞 力力 市 場 時, 這 些 人 可 能 無 法 立立 刻 找 到 工 作, 尤 其 媒 體 業 的 範 圍 又 這 麼 侷 限 的 狀 況 下, 他 們 所 面 臨臨 的 是 更更 急 迫 的 工 作 需 求, 以 及 勞勞 工 權 益 的 保 障, 希 望 勞勞 工 局 能 在 這 部 分 做 好 把 關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上 台 備 詢 首 先 請 局 長 先 看 幾 張 照 片 黃 呂 局 長, 請 問 這 是 那 裡? 民 政 局 這 是 殯 葬 處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是 第 一 殯 儀 館 還 是 第 二 殯 儀 館? 第 二 殯 儀 館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是 第 一 殯 儀 館 對, 這 是 第 一 殯 儀 館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問 這 是 什 麼?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 這 是 第 一 殯 儀 館 燒 金金 紙 的 大 型 金金 爐爐 高 議 員 嘉 瑜 : 黃 呂 局 長 是 不不 是 很 少 到 第 一 殯 儀 館, 所 以 沒 看 過 焚 燒 金金 紙 的 金金 爐爐? 請 問 這 金金 爐爐 是 什 麼 時 候 蓋 好? 總 共 花 了了 多 少 錢? 吳 處 長 坤 宏 : 2573
158 這 金金 爐爐 於 今 年年 6 月 1 日 啟 用 高 議 員 嘉 瑜 : 總 共 花 了了 多 少 錢? 吳 處 長 坤 宏 : 二 百 九 十 幾 萬 元 高 議 員 嘉 瑜 : 之 前 的 金金 爐爐 為 何 要 汰 換? 吳 處 長 坤 宏 : 之 前 的 金金 爐爐 已 經 老 舊, 不不 但 經 常 故 障, 過 濾 的 效 果 也 不不 佳 高 議 員 嘉 瑜 : 之 前 的 金金 爐爐 不不 符 合 環 保 法 令令 規 定, 目 前 號 稱 三 百 萬 元 新 蓋 的 燒 金金 紙 金金 爐爐, 照 理理 說說, 這 應 該 要 符 合 環 保 法 令令 規 定, 否 則 就 是 違 法, 新 蓋 的 金金 爐爐 是 否 有 符 合 環 保 法 令令 規 定? 吳 處 長 坤 宏 : 有 高 議 員 嘉 瑜 : 符 合 環 保 法 令令 規 定 的 金金 爐爐, 應 該 不不 會 造 成 空 氣 污 染, 但 第 一 殯 儀 館 花 了了 將 近 三 百 萬 元 所 打 造 的 金金 爐爐, 今 年年 6 月 1 日 開 始 啟 用, 距 離離 現 在 不不 到 幾 個 月, 就 已 經 立立 下 新 規 定, 僅 上 午 8 點 至 下 午 6 點 可 以 使 用, 晚 上 如 果 有 親 朋 好 友 要 祭 拜, 也 不不 能 燃 燒 紙 錢 第 二 殯 儀 館 有 這 樣 的 規 定 嗎? 吳 處 長 坤 宏 : 第 二 殯 儀 館 可 以 使 用 到 晚 上 9 點 高 議 員 嘉 瑜 : 為 何 第 一 殯 儀 館 燃 燒 紙 錢 的 時 間, 規 定 只 能 到 下 午 6 點? 我 們 接 獲 很 多 家 屬 投 訴, 難 道 晚 上 過 逝 的 人 就 比 較 倒 楣, 不不 能 燃 燒 紙 錢 嗎? 如 果 是 下 午 6 點 後 就 不不 能 燃 燒 紙 錢, 請 問 購 置 環 保 金金 爐爐 的 用 意 何 在? 吳 處 長 坤 宏 : 因 為 第 一 殯 儀 館 的 後 方 就 是 住 宅 區, 雖 然 金金 爐爐 有 過 濾 設 備, 但 還 是 會 產 生 煙 霧 因 為 第 一 殯 儀 館 位 於 市 中 心, 同 時 也 是 住 宅 區 的 後 方, 還 是 必 須 考 慮 到 周 遭 環 境 及 附 近 居 民 的 問 題, 所 以 我 們 高 議 員 嘉 瑜 : 第 一 殯 儀 館 現 在 設 置 新 的 金金 爐爐, 卻 有 時 間 限 制, 當 初 花 了了 約 三 百 萬 元 打 造 金金 爐爐 時, 你 們 都 沒 有 考 量量 金金 爐爐 使 用 的 期 限 功 能 嗎? 之 前, 第 一 殯 儀 館 的 金金 爐爐, 可 以 在 晚 上 使 用, 但 現 在 新 的 金金 爐爐, 卻 規 定 晚 上 不不 能 使 用 這 要 怪 罪 附 近 的 住 戶 嗎? 其 實 他 們 很 無 奈, 但 家 屬 也 很 無 奈, 因 為 第 一 殯 儀 館 位 於 市 中 心, 所 以 有 晚 上 不不 能 燃 燒 紙 錢 的 規 定, 這 對 家 屬 附 近 的 住 戶, 都 是 很 大 的 傷 害, 本 席 要 求 民 政 局 必 須 好 好 改 善 第 一 殯 儀 館 到 底 什 麼 時 候 遷 移? 吳 處 長 坤 宏 : 針 對 第 一 殯 儀 館 是 否 要 遷 移? 目 前 沒 有 時 間 表 高 議 員 嘉 瑜 : 就 是 無 限 期 的 意 思 郝 市 長 馬 市 長 之 前 的 承 諾 都 無 法 兌 現! 處 長, 你 是 代 理理 2574
159 他 們 答 覆 嗎? 吳 處 長 坤 宏 : 那 是 政 策 的 方 向 高 議 員 嘉 瑜 : 你 的 意 思 是 郝 市 長 的 政 見見 跳 票? 吳 處 長 坤 宏 : 因 為 這 必 須 考 慮 到 現 實 問 題, 如 果 要 遷 移, 是 要 遷 移 到 那 裡, 是 否 有 相 關 的 高 議 員 嘉 瑜 : 有 關 第 一 殯 儀 館 遷 移 部 分, 請 於 1 星 期 內 提 供 書 面 資 料料 給 本 質 詢 組 有 關 環 保 金金 爐爐 部 分, 你 們 要 做 何 處 理理? 後 續 是 否 有 其 他 彈 性 的 作 法? 也 請 於 1 星 期 內 提 供 書 面 資 料料 給 本 質 詢 組 請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上 台 備 詢 今 天 很 多 議 員 都 針 對 郝 市 長 施 政 滿 意 度度 的 議 題 提 出 質 詢, 郝 市 長 施 政 滿 意 度度 的 民 調 結 果 都 是 敬 陪 末 座, 幾 乎 都 是 倒 數數 第 二 根 據 新 新 聞 最 近 所 做 的 調 查, 郝 市 長 的 民 調 是 倒 數數 第 二 ; 天 下 雜 誌 於 今 年年 9 月 份, 進 行行 縣 市 長 施 政 滿 意 度度 調 查, 郝 市 長 的 民 調 也 是 倒 數數 第 二 袁 主 委, 為 何 郝 市 長 的 民 調 都 是 倒 數數 第 二? 是 不不 是 因 為 倒 數數 第 一 是 張 通 榮 市 長, 所 以 他 只 能 當 第 二?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這 反 映 我 們 的 施 政 的 確 有 很 大 的 空 間 要 改 進 高 議 員 嘉 瑜 : 雖 然 有 很 多 議 員 質 詢 這 議 題, 但 到 目 前 為 止, 你 都 未 做 具 體 回 應 因 為 你 是 研 考 會 主 委 郝 市 長 的 幕 僚 長, 所 以 你 必 須 告 訴 他 問 題 出 在 那 裏, 但 你 有 看 出 問 題 在 那 裏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由 於 最 近 幾 個 密 集 的 民 調 都 顯 示 出 這 樣 的 結 果, 所 以 我 們 現 在 正 針 對 這 部 分 深 入 檢 討 高 議 員 嘉 瑜 : 接 下 來來 請 看 幾 張 圖 示, 這 是 研 考 會 所 做 的 民 調,2007 年年 至 2011 年年, 郝 市 長 的 民 意 支 持 度度 都 在 五 成 以 上, 甚 至 還 達 到 六六 成 四, 這 和 民 間 所 做 的 民 調 有 很 大 的 落落 差 下 1 張, 這 是 TVBS 所 做 的 民 調 照 理理 說說, 這 應 該 對 郝 市 長 有 利利, 但 和 研 考 會 同 一 時 間 所 做 的 民 調, 卻 有 這 麼 大 的 差 距 這 是 不不 是 代 表 研 考 會 變 成 了了 馬 屁 會? 你 們 只 會 給 郝 市 長 看 好 看 的 數數 據, 卻 不不 敢 讓 郝 市 長 聽 真 話 袁 主 委, 如 果 要 讓 郝 市 長 知 道 問 題 所 在, 你 就 必 須 先 知 道 問 題 出 在 那 裏 郝 市 長 施 政 至 今, 你 認 為 市 民 對 他 最 不不 滿 意 的 5 項 政 績 是 什 麼?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有 關 研 考 會 所 做 的 調 查, 今 年年 7 8 月 時, 我 們 有 做 2 項 施 政 滿 意 度度 調 查 7 月 時, 其 實 郝 市 長 的 施 政 滿 意 度度 就 已 經 不不 高 了了, 是 47%;8 月 的 民 調 是 50% 我 們 的 反 映 和 外 界 所 做 的 民 調 數數 據, 其 實 是 接 近 的, 我 們 已 經 有 看 到 這 個 現 象 高 議 員 嘉 瑜 : 你 的 意 思 是, 郝 市 長 現 在 滿 意 度度 不不 高, 你 們 也 知 道 請 問 現 在 要 如 何 解 決? 你 2575
160 們 是 否 了了 解, 市 民 對 他 最 不不 滿 意 的 5 項 政 績 是 什 麼?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過 去 對 於 重 大 政 策 的 評 估, 也 就 是 滿 意 與 不不 滿 意 度度, 我 們 的 了了 解 其 實 是 不不 夠 周 全 的 ; 我 們 已 經 在 規 劃,10 月 份 就 會 進 行行 所 有 的 研 究 高 議 員 嘉 瑜 : 袁 主 委, 市 民 不不 滿 意 郝 市 長 的 5 項 政 績, 你 是 不不 是 不不 知 道? 你 是 臺 北北 市 民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不不 是 臺 北北 市 民 高 議 員 嘉 瑜 : 你 在 臺 北北 市 工 作?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在 臺 北北 市 工 作 求 學 高 議 員 嘉 瑜 : 你 對 臺 北北 市 最 不不 滿 意 的 是 什 麼?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不不 能 以 個 人 角 度度 來來 看, 但 我 可 以 去 高 議 員 嘉 瑜 : 你 身 為 市 民 研 考 會 主 委, 卻 不不 知 道 臺 北北 市 有 什 麼 不不 好 的 政 績 請 問 臺 北北 市 好 的 政 績 有 什 麼? 郝 市 長 執 政 6 年年 了了, 你 認 為 最 滿 意 的 5 項 政 績 是 什 麼?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如 果 以 軟 體 硬 體 這 兩 方 面 來來 看, 在 硬 體 建 設 部 分, 我 覺 得 捷 運 設 施 的 建 設 與 服 務 是 好 的 一 面 高 議 員 嘉 瑜 : 捷 運 設 施 是 由 陳 水 扁 市 長 開 始 建 設, 郝 市 長 是 延 續, 這 並 非 郝 市 長 的 主 要 政 績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捷 運 設 施 也 反 映 了了 郝 市 長 的 執 行行 能 力力 高 議 員 嘉 瑜 : 接 下 來來 還 有 什 麼?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在 軟 體 部 分, 以 助 妳 好 孕 政 策 來來 看, 對 於 民 眾 來來 說說, 這 是 可 以 感 到 切切 身 利利 益 的 好 處, 我 認 為 這 是 郝 市 長 可 以 得 到 民 眾 認 可 的 政 績 高 議 員 嘉 瑜 : 你 提 到 捷 運 設 施 和 助 妳 好 孕 政 策, 有 關 花 博 和 路路 平 專 案, 你 覺 得 這 是 令令 市 民 滿 意 的 政 績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們 做 了了 一 些 民 調, 民 眾 對 於 花 博 之 後 的 效 應, 其 反 映 確 實 是 不不 錯 的, 如 果 從 民 眾 的 利利 益 角 度度 來來 看, 花 博 對 市 民 而 言 是 好 的 政 績 高 議 員 嘉 瑜 : 路路 平 專 案 呢?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2576
161 我 們 未 針 對 路路 平 專 案 做 過 相 關 研 究, 所 以 我 不不 予 置 評 高 議 員 嘉 瑜 : 市 政 府 花 了了 100 億 元 做 路路 平, 也 不不 知 道 民 眾 是 否 滿 意 效 果 在 那 裏 你 們 還 要 再 繼 續 花 下 去 嗎? 何 議 員 志 偉 : 袁 主 委, 請 你 繼 續 留留 在 備 詢 台 上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何 議 員 志 偉 : 郝 市 長 施 政 不不 滿 意 度度 高 達 52%, 你 認 為 是 什 麼 原 因?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施 政 不不 滿 意 度度 高 達 52%, 這 表 示 在 很 多 施 政 上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表 示 研 考 會 沒 有 真 正 在 做 研 考 的 工 作, 你 們 不不 但 沒 有 針 對 問 題 提 出 檢 討, 對 於 議 員 的 質 詢 也 不不 予 理理 會 如 果 郝 市 長 施 政 不不 滿 意 度度 再 提 升, 你 願 意 負 什 麼 責 任?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如 果 不不 滿 意 度度 再 提 升, 這 就 表 示 研 考 會 全 部 的 同 仁 沒 有 善 盡 政 策 幕 僚 的 角 色 何 議 員 志 偉 : 如 果 是 這 樣, 你 還 要 繼 續 留留 在 這 位 子 嗎? 是 不不 是 該 換 人?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才 剛 到 任 1 個 月 的 時 間 何 議 員 志 偉 : 換 了了 人 一 定 會 有 新 氣 象, 如 果 再 繼 續 惡 化 下 去, 如 果 像 馬 英 九 一 樣, 變 成 12% 10%, 你 還 會 繼 續 留留 在 這 位 子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不不 會 以 數數 字 做 為 去 留留 的 標 準 何 議 員 志 偉 : 就 算 郝 市 長 的 施 政 滿 意 度度 降降 為 9%, 你 還 是 會 繼 續 留留 在 這 位 子?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不不 會 以 數數 字 做 為 去 留留 的 依 據 何 議 員 志 偉 : 沒 關 係, 請 你 回 座 請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上 台 備 詢 臺 灣 現 在 的 景 氣 真 的 很 差, 雙 十 國 慶 時, 財 經 內 閣 表 示, 臺 灣 的 景 氣 不不 知 道 什 麼 時 候 才 會 好 轉 ;10 月 11 日 時, 我 們 又 得 知 勞勞 退 基 金金 於 15 年年 後 可 能 會 破 產, 而 且 時 間 可 能 還 會 往 前 推 陳 局 長 業 鑫 : 議 員, 是 勞勞 保 基 金金 何 議 員 志 偉 : 勞勞 退 基 金金 是 15 年年, 勞勞 保 基 金金 也 是 一 樣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2577
162 何 議 員 志 偉 : 現 在 大 家 的 生 活 都 很 辛 苦, 咬 緊 牙 撐 過 去 就 算 了了, 但 現 在 連連 勞勞 保 勞勞 退 基 金金 都 出 問 題 了了, 最 近 BBC 將 臺 北北 市 報 導 成 這 樣 陳 局 長, 這 是 否 可 能 鬧 革 命?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於 是 否 會 鬧 革 命? 我 想 各 有 各 的 看 法, 以 政 府 來來 講, 不不 應 該 讓 這 事 情 惡 化 下 去 何 議 員 志 偉 : 對, 這 就 是 你 的 責 任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何 議 員 志 偉 : 從 民 國 101 年年 元 旦 至 今, 臺 北北 市 有 很 多 企 業 持 續 倒 閉, 這 麼 多 年年 輕 人, 以 及 在 工 作 中 的 勞勞 動 人 口 失 業 了了 臺 北北 市 目 前 有 1,685 人 失 業, 這 是 大 量量 裁 員 的 數數 據 請 問 這 1,685 人 中, 有 多 少 人 是 臺 北北 市 民? 陳 局 長 業 鑫 : 我 們 在 受 理理 大 量量 解 僱 案 時, 並 沒 有 區 分 戶 籍 地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不不 知 道 這 1,685 人 中, 失 業 超 過 1 個 月 的 有 多 少 人? 陳 局 長 業 鑫 : 跟 議 員 報 告, 其 實 這 些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也 不不 知 道 失 業 超 過 2 個 月 的 有 多 少 人? 陳 局 長 業 鑫 : 議 員, 這 不不 是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還 是 無 法 答 覆 失 業 超 過 3 個 月 的 有 多 少 人? 陳 局 長 業 鑫 : 請 議 員 給 我 機 會 做 說說 明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直 接 答 覆 數數 據 失 業 超 過 4 個 月 的 有 多 少 人? 陳 局 長 業 鑫 : 其 實 我 們 不不 是 只 從 何 議 員 志 偉 : 他 們 是 不不 是 臺 北北 市 民? 你 們 也 不不 知 道, 所 以 剛 才 本 席 所 問 的 也 是 白 問 壹 電 視 1 次 裁 員 將 近 六六 百 多 人, 這 些 都 是 專 業 人 才 陳 局 長, 這 樣 一 次 性 的, 讓 媒 體 專 業 工 作 者 失 業, 這 是 否 會 讓 臺 北北 市 的 媒 體 中 心 受 到 衝 擊? 每 年年 都 有 上 萬 的 大 傳 新 聞 系 的 年年 輕 學 子 畢 業, 這 是 否 會 對 就 業 市 場 產 生 負 面 影 響? 陳 局 長 業 鑫 : 一 定 會 有 負 面 影 響, 如 果 資 方 有 結 束 營 運 情 況 的 話 何 議 員 志 偉 : 2578
163 勞勞 工 局 是 否 有 提 出 任 何 方 案? 陳 局 長 業 鑫 : 針 對 大 專 青 年年 學 生 求 職 比 較 不不 容 易 的 科 系, 我 們 會 訓 練練 他 們 培 養 第 二 專 長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越 訓 練練, 年年 輕 人 就 越 慘! 所 以 本 席 開 始 質 疑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能 力力 ; 不不 是 只 有 本 席 這 樣, 一 般 市 民 也 是 一 樣 陳 局 長, 紅 景 天 公 司 是 登 記 在 臺 北北 市 還 是 臺 中 市? 陳 局 長 業 鑫 : 總 公 司 登 記 在 臺 中 市 何 議 員 志 偉 : 臺 北北 市 有 幾 十 家 分 店, 他 們 積 欠 員 工 薪 資, 這 些 員 工 也 向 勞勞 工 局 陳 情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他 們 有 向 勞勞 工 局 投 訴 何 議 員 志 偉 : 勞勞 工 局 現 在 做 了了 什 麼? 陳 局 長 業 鑫 : 我 們 現 在 先 協 助 他 們 進 行行 勞勞 資 爭 議 的 調 解, 稍 後 再 開 始 進 行行 歇 業 事 實 的 認 定, 如 果 有 歇 業 事 實, 也 要 看 是 否 符 合 墊 償 基 金金 提 撥 部 分 何 議 員 志 偉 : 稍 後 再 進 行行 認 定? 陳 局 長 業 鑫 : 完 成 這 樣 的 程 序 後, 才 有 辦 法 何 議 員 志 偉 : 勞勞 工 局 已 經 裁 罰 了了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已 經 裁 罰 了了 何 議 員 志 偉 : 裁 罰 多 少 錢? 陳 局 長 業 鑫 : 裁 罰 2 萬 元 何 議 員 志 偉 : 業 者 有 繳 交 罰 款 嗎? 陳 局 長 業 鑫 : 印 象 中, 應 該 還 沒 有 何 議 員 志 偉 : 他 們 連連 勞勞 工 局 都 不不 甩 了了, 怎 麼 可 能 會 照 顧 員 工 呢? 陳 局 長 業 鑫 : 他 們 的 營 運 已 經 陷 入 困 境 何 議 員 志 偉 : 剛 才 你 說說 總 公 司 設 立立 在 臺 中, 從 臺 北北 市 搭 乘 高 鐵 到 臺 中, 請 問 需 要 多 久 時 間? 陳 局 長 業 鑫 : 2579
164 大 概 需 要 40 分 鐘 何 議 員 志 偉 : 一 樣 是 勞勞 工, 在 臺 北北 市 部 分, 你 也 管 不不 到, 你 說說 這 是 中 央 法 規 的 規 定, 因 為 總 公 司 登 記 在 臺 中 陳 局 長 業 鑫 : 我 沒 說說 管 不不 到 何 議 員 志 偉 : 難 怪 郝 市 長 的 施 政 滿 意 度度 是 直 直 落落, 有 52% 的 民 眾 很 不不 爽! 陳 局 長 業 鑫 : 如 果 員 工 是 在 臺 北北 市, 我 們 就 可 以 幫 忙 處 理理, 但 總 公 司 在 臺 中 何 議 員 志 偉 : 本 席 覺 得 臺 北北 市 的 勞勞 工 問 題 很 嚴 重, 但 勞勞 工 局 的 做 法 卻 是 被 動, 你 們 表 示 法 規 不不 周 全, 但 你 們 有 向 中 央 反 映 嗎? 臺 灣 的 經 濟 越 來來 越 不不 樂 觀, 未 來來 可 能 會 有 裁 員 潮, 甚 至 出 現 更更 多 的 失 業 潮 ;BBC 於 5 月 份 播 放 後, 全 世 界 可 能 就 會 有 上 萬 次 的 轉 載,CNN 也 是 一 樣 臺 北北 市 的 勞勞 工 都 是 這 波 過 勞勞 的 樣 本, 而 媒 體 都 以 這 樣 本 做 為 報 導, 但 這 好 像 和 勞勞 工 局 無 關? 陳 局 長 業 鑫 : 上 次 議 員 質 詢 BBC 報 導 過 勞勞 問 題 後, 我 們 就 展 開 一 系 列列 的 勞勞 動 檢 查, 這 要 感 謝 議 員 的 督 促 有 關 這 部 分, 我 們 也 陸陸 續 查 獲 一 些 工 時 過 長, 以 及 加 班 不不 給 加 班 費 的 問 題, 其 實 每 季 都 有 定 期 公 布 這 些 違 法 的 廠 商 何 議 員 志 偉 : 本 席 具 體 要 求, 第 1, 為 了了 因 應 馬 總 統 的 要 求, 你 們 要 設 置 跨 局 處 的 平 台, 以 協 助 可 能 失 業 的 勞勞 工 們 第 2, 現 在 勞勞 工 所 遇 到 的 不不 是 法 規 問 題, 而 是 勞勞 工 局 的 問 題, 失 業 的 1,685 人 中, 有 多 少 是 臺 北北 市 民? 這 些 勞勞 工 失 業 多 久 了了? 你 都 不不 清 楚 舉 辦 座 談 會 時, 壹 電 視 僅 來來 了了 二 十 幾 人, 這 樣 夠 嗎? 你 們 舉 辦 活 動 時, 就 是 找 人 唱 唱 歌, 作 為 心 靈 的 慰 藉, 這 樣 夠 嗎? 是 否 可 以 比 照 世 大 運 的 模 式? 你 是 首 席 幕 僚 之 一, 你 要 向 郝 龍 斌 爭 取 預 算 陳 局 長 業 鑫 : 有 關 這 部 分, 市 長 向 來來 都 很 支 持, 所 以 在 預 算 及 制 度度 上 都 很 支 持 何 議 員 志 偉 : 市 政 府 的 積 極 度度 不不 夠! 你 們 要 等 有 勞勞 工 自 殺 了了, 才 開 始 關 心 嗎? 釀 成 社 會 新 聞 後, 再 找 趙 心 屏 拍 幾 則 臺 北北 好 快 樂 的 廣 告 嗎? 這 樣 沒 用! 市 長 的 施 政 滿 意 度度 會 更更 低!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於 議 員 的 指 教, 我 們 記 在 心 裡 何 議 員 志 偉 : 針 對 大 量量 失 業 及 因 應 未 來來 看 衰 的 臺 北北 市 經 濟 該 如 何 處 理理, 請 你 們 召 開 跨 局 處 會 協 調? 紅 景 天 公 司 案 件 拖 到 現 在 還 是 這 樣, 員 工 沒 領領 到 薪 資, 為 何 會 不不 積 極? 因 為 他 們 對 政 府 失 望, 不不 相 信 政 府 能 幫 忙 他 們 解 決 問 題 2580
165 陳 局 長 業 鑫 : 針 對 紅 景 天 個 案, 事 實 上, 我 們 已 經 裁 罰 10 萬 元 何 議 員 志 偉 : 剛 才 你 說說 2 萬 元, 現 在 又 變 成 10 萬 元 陳 局 長 業 鑫 : 因 為 他 們 陸陸 續 有 不不 同 的 何 議 員 志 偉 : 他 們 根 本 未 繳 納 罰 款, 就 是 不不 甩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 我 們 會 將 這 部 分 移 送 行行 政 執 行行, 但 最 重 要 的 是 勞勞 工 權 益 要 加 強 保 障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都 依 法 行行 政, 好 像 什 麼 都 做 了了, 但 實 際 上 卻 沒 什 麼 建 樹 這 些 被 積 欠 薪 資 的 員 工, 是 否 有 領領 到 錢? 陳 局 長 業 鑫 : 每 個 個 案 的 情 況 都 不不 太 一 樣, 但 我 們 可 以 承 諾, 如 果 符 合 勞勞 基 法 及 投 保 勞勞 保 部 分 何 議 員 志 偉 : 謝 謝 請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上 台 備 詢 袁 主 委, 市 政 府 今 年年 委 託 的 研 究 案 有 幾 件?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7 件 何 議 員 志 偉 : 27 件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議 員 指 的 是 市 府 部 分, 對 不不 起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上 任 不不 久, 可 能 不不 知 道 有 27 件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剛 才 聽 成 本 會, 對 不不 起 何 議 員 志 偉 : 專 任 兼 任 助 理理 總 共 有 幾 位?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沒 有 這 部 分 資 料料 何 議 員 志 偉 : 82 位, 本 席 比 你 還 清 楚, 趕 快 請 郝 市 長 找 我 擔 任 研 考 會 主 委 你 覺 得 這 些 專 任 兼 任 助 理理 的 待 遇 好 不不 好? 你 可 能 也 不不 清 楚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對 何 議 員 志 偉 : 主 席, 面 對 什 麼 都 不不 知 道 的 主 委, 本 席 不不 知 道 該 如 何 質 詢 下 去? 主 席 : 2581
166 請 袁 主 委 針 對 議 員 的 質 詢 答 覆, 如 果 有 不不 懂 或 不不 清 楚 的 地 方, 請 議 員 再 重 複 1 遍 何 議 員 志 偉 : 剛 才 主 委 所 答 覆 的 都 是 不不 知 道 不不 清 楚, 不不 了了 解 主 席, 這 要 怎 麼 處 理理? 是 否 可 以 處 置 她? 主 席 : 總 不不 可 能 扣 她 年年 終 獎 金金 吧! 何 議 員 志 偉 : 青 輔 會 主 委 都 捐 出 年年 終 獎 金金 了了, 郝 市 長 現 在 民 調 這 麼 低 施 政 滿 意 度度 這 麼 差! 主 席 : 請 何 議 員 開 始 質 詢 何 議 員 志 偉 : 他 們 的 待 遇 好 不不 好, 你 也 不不 清 楚?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確 實 不不 清 楚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是 國 科 會 與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委 託 研 究 案, 助 理理 勞勞 動 條 件 比 較 表, 以 資 料料 上 的 薪 資 勞勞 健 保 部 分 來來 看, 兩 者 有 明 顯 落落 差 陳 局 長, 請 問 員 工 有 投 保 勞勞 健 保 和 沒 有 投 保 勞勞 健 保 的 差 別 在 那 裏? 陳 局 長 業 鑫 : 保 障 差 很 多 何 議 員 志 偉 : 袁 主 委, 你 聽 到 沒, 待 遇 差 很 多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何 議 員 志 偉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也 在 剝 削 勞勞 工 嗎?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在 剝 削 這 些 剛 出 社 會 的 碩 士 學 士? 袁 主 委, 是 這 樣 的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以 這 資 料料 來來 看, 這 數數 字 確 實 有 差 距 何 議 員 志 偉 : 一 個 臺 灣, 兩 個 社 會, 就 在 這 裡 活 生 生 的 官 場 現 形 記, 你 都 看 到 了了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秘 書 處 陳 兼 任 處 長 兵 役 局 朱 局 長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劉劉 主 任 委 員, 上 台 備 詢 秘 書 長, 你 是 很 健 康 的 人, 也 是 很 環 保 的 人, 本 席 給 你 按 讚!2010 年年 7 月 開 始, 馬 英 九 砸 下 300 億 元 在 全 國 進 行行 節 能 減 碳, 於 各 縣 市 舉 辦 節 電 競 賽, 臺 北北 市 於 今 年年 1 至 4 月 份 得 到 冠 軍 恭 喜!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謝 謝 2582
167 何 議 員 志 偉 : 今 年年 1 至 4 月 份, 市 政 府 的 用 電 量量 減 少 了了 73 萬 度度, 電 費 也 減 少 550 萬 元 恭 喜!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謝 謝 何 議 員 志 偉 : 秘 書 長, 5 至 8 月 份 發 生 了了 什 麼 事 情, 你 知 道 嗎? 你 有 追 蹤 節 能 減 碳 這 部 分 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有 何 議 員 志 偉 : 郝 市 長 曾 表 示, 臺 北北 市 有 進 行行 節 能 減 碳, 舉 辦 花 博 時, 所 使 用 的 電 量量 已 經 很 少 了了 5 至 8 月 份 的 狀 況, 你 了了 解 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數數 據 顯 示, 這 段 時 間 有 增 加 的 現 象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段 時 間 暴暴 增 了了 多 少 電 費?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看 過 數數 據, 但 忘 了了 ; 教 育 單 位 暴暴 增 的 數數 據 比 較 多 何 議 員 志 偉 : 5 至 8 月 份 暴暴 增 幾 度度?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大 概 在 百 分 之 何 議 員 志 偉 : 5 至 8 月 份 暴暴 增 100 萬 度度 秘 書 長, 這 是 誰 在 吹 冷冷 氣? 是 你 在 吹 冷冷 氣 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大 概 是 學 校 部 分 增 加 最 多 何 議 員 志 偉 : 民 國 101 年年 1 至 8 月 較 民 國 100 年年 1 至 8 月 的 用 電 數數, 總 共 增 加 了了 27 萬 度度, 電 費 支 出 也 增 加 930 萬 元 本 席 收 回 前 面 所 講 的 讚, 同 時 也 為 剛 才 所 講 的 話, 感 到 痛 苦 不不 已 秘 書 長, 對 於 剛 才 的 稱 讚, 現 在 是 否 也 感 到 痛 苦 不不 已?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看 到 數數 據 時, 的 確 也 嚇 一 跳 何 議 員 志 偉 : 對 於 本 席 剛 才 的 稱 讚, 你 是 否 也 覺 得 不不 適 合?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今 年年 4 月 以 前, 市 政 府 的 確 做 了了 很 大 的 努 力力, 但 是 何 議 員 志 偉 : 臺 北北 市 被 罵 翻 了了!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第 二 季 的 電 費 上 漲, 這 也 是 事 實, 我 們 會 繼 續 努 力力 2583
168 何 議 員 志 偉 : 到 底 是 怎 麼 一 回 事? 請 解 釋 清 楚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剛 才 已 經 說說 過, 在 這 段 期 間, 學 校 部 分 的 確 增 加 比 較 多, 我 們 會 了了 解 並 改 善 何 議 員 志 偉 : 現 在 是 少 子 化, 小 孩 子 越 來來 越 少, 而 且 學 校 現 在 也 在 更更 換 LED 燈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據 了了 解, 學 校 有 對 外 開 放 何 議 員 志 偉 : 學 校 是 今 年年 5 至 8 月 才 開 始 開 放 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們 會 了了 解, 突 然 增 加 是 比 較 異 常 的 狀 況 何 議 員 志 偉 : 郝 市 長 被 媒 體 報 導 冷冷 氣 開 得 太 強, 你 知 道 有 幾 次 嗎? 二 十 幾 次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行行 政 單 位 減 少 的 比 較 多, 有 關 學 校 增 加 的 部 分, 我 們 會 做 了了 解 何 議 員 志 偉 : 秘 書 長, 你 知 道 用 電 量量 暴暴 增 的 第 1 名 是 誰 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看 過 數數 據, 但 目 前 手 邊 沒 有 相 關 的 資 料料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表 示 一 千 四 百 萬 元 不不 重 要?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很 重 要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表 示 馬 英 九 郝 市 長 所 喊 的 節 能 減 碳 口 號, 都 是 狗 屁! 根 本 不不 重 要 第 1 名 是 原 民 會, 暴暴 增 27% 這 是 怎 麼 一 回 事?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主 要 用 電 量量 增 加 是 在 北北 投 的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因 為 去 年年 增 添 了了 文 物 所 需 要 的 除 濕 機, 以 及 一 些 機 電 設 備, 所 以 今 年年 的 用 電 量量 較 去 年年 增 加 一 部 分 何 議 員 志 偉 : 只 是 增 添 除 濕 機, 用 電 量量 就 會 暴暴 增 這 麼 多?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二 三 樓樓 展 場 大 概 就 有 10 台 以 上 的 除 濕 機 何 議 員 志 偉 : 展 場 的 參參 觀 人 數數 有 多 少?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有 十 幾 萬 人 何 議 員 志 偉 : 平 均 每 日 有 多 少 人?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2584
169 我 們 未 計 算 詳 細 的 數數 字 何 議 員 志 偉 : 本 席 指 的 是 隨 意 出 入 的 遊 客, 不不 包 括 學 生 校 外 教 學 的 部 分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主 要 是 因 為 去 年年 有 增 添 設 備 的 採 購, 所 以 今 年年 的 用 電 量量 確 實 有 成 長 何 議 員 志 偉 : 秘 書 長, 你 能 接 受 這 樣 的 原 因 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當 然 要 好 好 改 進 何 議 員 志 偉 : 楊 主 委 說說 了了 就 算 嗎? 秘 書 長 及 市 府 官 員 都 說說 不不 出 原 因, 本 席 只 能 請 你 們 會 後 再 提 供 相 關 的 書 面 資 料料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何 議 員 志 偉 : 反 正 這 就 是 你 們 常 用 的 手 法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上 台 備 詢 黃 呂 局 長, 你 喜 歡 看 煙 火 嗎? 很 多 人 都 喜 歡 看 煙 火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喜 歡 看 煙 火 嗎? 我 也 很 喜 歡 看 煙 火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希 望 每 天 都 能 看 到 嗎? 如 果 有 機 會 欣 賞 是 很 好 何 議 員 志 偉 : 局 長 也 愛 煙 火, 現 在 是 越 大 咖 越 愛 煙 火! 這 幾 年年, 中 央 政 府 的 國 慶 煙 火 臺 灣 燈 節 都 在 各 縣 市 輪 流流 舉 辦 臺 北北 燈 節 每 年年 都 在 國 父 紀 念念 館 舉 辦, 很 無 聊! 士 林林 北北 投 大 同 萬 華 區 等, 未 來來 是 否 有 機 會 舉 辦 臺 北北 燈 節? 主 席 : 本 組 詢 答 結 束, 休 息 2585
170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8 組 質 詢 議 員 : 何 議 員 志 偉 一 問 : 近 年年 來來 國 慶 煙 火 由 各 縣 市 輪 流流 辦 理理, 建 請 臺 北北 燈 會 亦 比 照 辦 理理, 請 民 政 局 研 議 移 至 士 林林 北北 投 大 同 及 萬 華 等 行行 政 區 舉 辦 之 可 行行 性, 並 提 送 相 關 辦 理理 資 料料 供 參參 答 : 臺 北北 燈 節 曾 陸陸 續 在 本 市 中 正 紀 念念 堂 及 國 父 紀 念念 館 辦 理理, 在 各 個 場 地 創 造 出 不不 同 的 特 色, 各 區 居 民 無 不不 希 望 燈 節 能 夠 在 住 家 附 近 辦 理理, 有 鑑 於 2010 臺 北北 國 際 花 卉 博 覽 會 獲 得 國 內 外 一 致 讚 賞, 花 博 公 園 挾 帶 其 高 人 氣 及 知 名 度度, 成 為 本 市 首 選 活 動 辦 理理 場 地, 故 2013 臺 北北 燈 節 規 劃 於 102 年年 2 月 21 日 至 3 月 3 日 假 花 博 美 術 及 圓 山 公 園 園 區 辦 理理, 以 帶 動 中 山 大 同 區 藝 術 人 文 與 經 濟 效 益, 未 來來 如 各 區 有 合 適 辦 理理 之 場 地, 本 府 將 納 入 規 劃 參參 考 質 詢 議 員 : 高 議 員 嘉 瑜 二 問 : 第 一 殯 儀 館 新 採 購 之 焚 燒 紙 錢 金金 爐爐 符 合 環 保 法 令令, 已 於 6 月 1 日 啟 用, 惟 使 用 時 段 縮 短 至 下 午 6 時 止, 致 有 無 法 於 夜 間 為 往 生 者 焚 燒 紙 錢 的 情 事, 然 舊 金金 爐爐 於 夜 間 可 焚 燒 紙 錢, 請 說說 明 第 一 殯 儀 館 遷 移 辦 理理 情 形, 並 於 1 週 內 提 送 相 關 資 料料, 至 環 保 金金 爐爐 後 續 處 理理 亦 請 併 同 提 送 答 : ( 一 ) 本 市 殯 葬 處 第 一 殯 儀 館 金金 爐爐 限 制 使 用 時 間, 係 因 第 一 殯 儀 館 位 於 市 中 心, 鄰 近 民 宅, 下 午 6 時 為 一 般 民 眾 返 家 團 聚 時 刻, 對 於 殯 儀 館 焚 化 爐爐 使 用 及 污 染 問 題 特 別 關 注 101 年年 6 月 1 日 第 一 殯 儀 館 新 設 之 金金 爐爐 雖 經 檢 驗 符 合 環 保 法 規, 不不 會 造 成 空 氣 污 染, 但 焚 燒 過 程 仍 會 產 生 煙 霧, 居 民 主 觀 上 會 直 覺 認 為 造 成 身 體 之 負 面 影 響 並 以 為 白 天 為 顧 及 民 俗, 他 們 可 以 忍 受 到 了了 下 班 回 家 後, 希 望 有 一 個 清 新 舒 適 的 居 家 空 間 本 市 殯 葬 處 第 一 殯 儀 館 為 讓 兩 者 取 得 平 衡, 因 而 訂 定 金金 爐爐 使 用 時 段 為 上 午 8 時 至 下 午 6 時 ( 二 ) 本 市 殯 葬 處 第 一 殯 儀 館 對 於 仍 有 焚 燒 紙 錢 需 求 之 民 眾, 提 供 兩 種 替 代 方 案, 一 為 館 方 將 紙 錢 集 中, 每 周 統 一 運 至 木 柵 焚 化 爐爐 焚 燒, 二 為 館 方 於 隔 天 8 點 以 後 代 為 焚 燒, 上 述 二 種 替 代 方 案 皆 有 提 供 代 為 焚 燒 貼 紙, 上 面 可 書 寫 亡 者 姓 名, 家 屬 將 紙 錢 裝 袋 後 貼 於 外 袋 上, 同 樣 可 傳 達 家 屬 對 於 亡 者 之 心 意 ( 三 ) 本 府 於 民 國 54 在 瑠 公 圳 沼 澤 公 用 地 成 立立 臺 北北 市 立立 殯 儀 館 ( 即 今 民 權 東 路路 臺 北北 市 第 一 殯 儀 館 現 址 ) 繼 因 工 商 經 濟 快 速 發 展, 社 會 結 構 急 速 改 變, 殯 葬 設 施 逐 漸 不不 勝 負 荷, 遂 於 民 國 67 年年 將 臺 北北 市 立立 殯 儀 館 變 更更 為 臺 北北 市 第 一 殯 儀 館 另 於 辛 亥 路路 三 段 330 號 設 立立 第 二 殯 儀 館 ( 四 ) 因 本 市 人 口 日 趨 老 化 且 未 來來 每 年年 往 生 人 口 呈 上 升 趨 勢, 目 前 本 市 第 二 殯 儀 館 禮 廳 冰 櫃 數數 量量 有 限, 且 禮 堂 使 用 率率 已 逾 百 分 之 九 十 以 上, 實 無 法 負 荷 一 館 遷 館 後 產 生 之 治 喪 需 求 及 人 潮, 故 一 館 目 前 無 法 遷 廢, 惟 本 市 殯 葬 處 已 積 極 進 行行 改 善 交 通 動 線 辦 理理 一 館 館 內 綠 美 化 並 禁 止 於 夜 間 使 用 擴 音 設 2586
171 備 等 措 施, 期 使 減 低 該 館 對 當 地 之 交 通 環 境 等 衝 擊, 同 時 已 公 布 施 行行 臺 北北 市 立立 殯 儀 館 回 饋 地 方 自 治 條 例例, 以 落落 實 敦 親 睦 鄰 政 策 ( 五 ) 殯 儀 館 為 不不 可 或 缺 之 公 共 設 施, 且 具 高 度度 鄰 避 性, 覓 地 新 設 不不 易 如 一 館 要 停 用, 則 必 須 先 有 解 決 停 用 後 設 施 不不 足 問 題 之 替 代 方 案, 才 能 決 定 一 館 停 用 事 宜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秘 書 處 質 詢 組 別 : 第 八 組 質 詢 議 員 : 高 議 員 嘉 瑜 何 議 員 志 偉 問 : 市 府 於 今 年年 中 央 舉 辦 的 縣 市 節 電 競 賽 榮 獲 冠 軍,1 月 至 4 月 用 電 減 少 73 萬 餘 度度 節 省省 電 費 554 萬 餘 元, 惟 5 月 至 8 月 增 加 100 萬 餘 度度, 其 中 原 民 會 用 電 增 加 27%, 請 提 送 相 關 資 料料 供 參參 答 : 一 本 府 推 動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除 公 部 門 應 落落 實 執 行行 節 約 能 源 措 施 外, 並 大 力力 推 廣 家 戶 節 約 用 電,101 年年 1 月 至 4 月 獲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舉 辦 縣 市 家 戶 用 電 節 電 競 賽 第 1 名, 此 期 間 各 機 關 學 校 用 電 減 少 73 萬 餘 度度 節 省省 電 費 約 550 萬 元, 惟 5 月 至 8 月 增 加 100 萬 餘 度度, 主 要 係 因 6 月 開 始 為 夏 季 用 電 高 峰 期 導 致 二 嗣 經 統 計 101 年年 1 月 至 9 月 全 府 用 電 量量 為 2 億 6,929 萬 2,940 度度, 與 100 年年 同 期 2 億 7,103 萬 5,025 度度 比 較, 減 少 174 萬 2,085 度度, 計 減 少 0.64 %, 其 中 用 電 量量 呈 現 較 明 顯 成 長 幅 度度 之 機 關 有 原 民 會 體 育 局 兵 役 局 及 教 育 局, 成 長 原 因 及 減 量量 對 策 說說 明 如 下 : ( 一 ) 原 民 會 : 1. 成 長 原 因 : 用 電 量量 與 100 年年 同 期 比 較 成 長 22.55%(3 萬 7,581 度度 ), 係 因 所 屬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100 年年 5 月 至 8 月 大 樓樓 空 調 維 修 使 得 當 年年 度度 夏 季 用 電 大 幅 降降 低, 又 100 年年 11 月 16 日 至 101 年年 4 月 29 日 舉 辦 你 有 幾 分 熟? 凱 達 格 蘭蘭 歷歷 史 文 化 特 展, 在 使 用 恆 溫 展 示 櫃 及 除 濕 機 的 情 況 下, 因 而 造 成 101 年年 較 100 年年 用 電 產 生 大 幅 上 升 的 情 況 2. 減 量量 對 策 : (1) 101 年年 度度 將 針 對 文 化 館 內 展 示 文 物 用 之 鹵 素 燈 改 換 為 LED 燈 具, 以 期 降降 低 文 化 館 用 電 量量 (2) 加 強 駐 館 人 員 及 志 工 進 行行 定 時 巡 視 頻 率率, 隨 手 關 閉 門 窗 及 不不 用 之 照 明 (3) 配 合 氣 溫 適 時 調 整 空 調 開 啟 時 間 ( 二 ) 體 育 局 : 1. 成 長 原 因 : 用 電 量量 與 100 年年 同 期 比 較 成 長 19.49%(29 萬 1,310 度度 ), 因 多 處 體 育 場 館 提 供 民 眾 租 借 使 用, 在 使 用 者 付 費 情 況 下, 較 難 以 限 制 民 眾 用 電 量量 2. 減 量量 對 策 : 加 強 宣 導 民 眾 節 能 觀 念念, 並 派 員 定 期 巡 查 場 館 用 電 情 形 ( 三 ) 兵 役 局 : 2587
172 1. 成 長 原 因 : 用 電 量量 與 100 年年 同 期 比 較 成 長 10.25%(5 萬 5,413 度度 ), 主 要 係 替 代 役 中 心 超 量量 用 電 所 致 替 代 役 中 心 101 年年 度度 役 男 人 數數 從 500 人 增 至 600 人, 設 備 需 求 隨 之 提 高 ( 包 括 新 增 3 臺 熱 水 爐爐 及 加 裝 30 臺 抽 風 機 ), 又 101 年年 初 該 中 心 抽 水 馬 達 及 污 水 泵 浦 故 障 空 轉, 亦 造 成 部 分 用 電 耗 損 2. 減 量量 對 策 : 於 5 月 份 委 請 專 家 學 者 勘 查 用 電 情 形 後, 開 始 進 行行 節 電 控 管, 包 括 落落 實 每 日 抄 表 制 度度 飲 水 機 及 熱 水 爐爐 定 時 開 關 值 日 人 員 檢 查 電 源 及 加 強 役 男 節 能 宣 導 等, 目 前 替 代 役 中 心 7 月 至 9 月 用 電 量量 均 較 去 年年 同 期 減 少, 會 持 續 推 動 節 電 措 施 ( 四 ) 教 育 局 : 1. 成 長 原 因 : 用 電 量量 與 100 年年 同 期 比 較 成 長 3.07%(393 萬 3,264 度度 ), 該 局 用 電 量量 包 含 所 屬 243 所 各 級 學 校, 主 要 用 電 量量 成 長 原 因 來來 自 新 增 建 活 動 中 心 及 大 型 場 館 校 園 開 放 外 借 舉 辦 活 動 或 考 試 家 長 捐 贈 班 級 裝 設 冷冷 氣 增 設 電 子 白 板 及 開 辦 夜 光 天 使 課 輔 班 等 2. 減 量量 對 策 : 加 強 對 各 校 辦 理理 節 能 宣 導, 另 在 汰 換 設 備 時 選 用 節 能 產 品 三 未 來來 將 持 續 推 動 各 項 節 電 措 施, 謹 請 貴 小 組 鼎 力力 支 持 本 府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以 期 共 創 本 市 為 環 保 節 能 之 低 碳 城 市 2588
173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9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日 質 詢 對 象 : 交 通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陳 永 德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葉 林林 傳 林林 瑞 圖 計 7 位 時 間 126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2 日 速 記 : 戴 子 潔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第 9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歐 陽 龍 議 員 陳 義 洲 議 員 陳 永 德 議 員 應 曉 薇 議 員 李 傅 中 武 議 員 葉 林林 傳 議 員 林林 瑞 圖 議 員 等 7 位, 請 開 始 陳 議 員 義 洲 : 本 席 於 上 次 會 期 提 及 增 編 門 牌 問 題, 因 為 上 次 自 治 條 例例 變 更更 後, 一 年年 內 僅 有 1 件 成 功 申 辦 案 例例 請 問 到 目 前 為 止, 應 該 沒 有 幾 個 人 成 功 增 編 門 牌 吧? 民 政 局 今 年年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有 7 件 陳 議 員 義 洲 : 應 該 太 少 了了 吧? 是 比 較 少, 過 去 一 年年 至 少 還 有 一 百 多 件 陳 議 員 義 洲 : 房 屋 是 人 民 的 財 產, 現 行行 的 法 令令 確 實 有 問 題 市 府 上 次 回 覆 說說, 本 次 會 期 會 修 正, 請 問 目 前 處 理理 情 形 如 何? 報 告 議 員, 本 案 已 著 手 辦 理理 上 次 經 議 員 指 正 後, 已 邀 集 法 務 局 及 建 管 處 開 會 討 論 出 修 正 方 案, 我 們 認 為 應 依 照 議 會 給 予 的 指 示 尊 重 社 區 自 治 及 公 寓 大 廈 管 理理 規 約, 將 法 令令 修 正 為 : 若若 公 寓 大 廈 管 理理 規 約 中 已 規 範 民 眾 購 屋 時 不不 得 增 加 戶 數數, 並 已 完 成 向 直 轄 縣 市 主 管 機 關 報 備 有 案 ; 依 照 此 規 約, 民 眾 不不 可 辦 理理 增 編 門 牌 如 果 規 約 無 相 關 規 定,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則 不不 能 限 制, 必 須 依 照 建 管 法 規, 判 定 可 以 增 編 的 房 屋 才 准 予 增 編 陳 議 員 義 洲 : 何 時 開 始 實 施? 本 局 已 於 9 月 18 日 簽 呈 市 長, 現 正 會 辦 法 務 局 中 陳 議 員 義 洲 : 會 送 至 議 會 審 議 嗎? 2589
174 因 為 本 案 是 自 治 法 規 修 正, 經 市 政 會 議 核 可 後, 必 須 再 送 至 議 會 審 議 陳 議 員 義 洲 : 好, 那 就 儘 速 送 過 來來 本 席 探 討 下 個 議 題 前, 先 跟 局 長 說說 一 個 故 事 約 三 四 年年 前, 某 天 下 午 3 點 下 起 大 雨, 在 碧 山 路路 山 腰 處, 忽 然 間 有 一 棵 大 樹 倒 下, 因 此 山 上 居 民 無 法 下 山 接 小 孩 ; 山 下 居 民 也 無 法 上 山 回 家 請 新 工 處 處 理理, 新 工 處 回 覆 說說, 那 棵 樹 是 產 業 發 展 局 管 的 ; 我 們 去 問 產 發 局, 而 產 發 局 回 覆 說說, 該 樹 倒 在 馬 路路 中 間, 應 請 新 工 處 處 理理 後 來來 詢 問 區 公 所, 區 公 所 說說, 現 在 經 費 不不 足, 無 法 臨臨 時 請 廠 商 處 理理 最 後 本 席 請 當 時 公 園 處 處 長 協 助, 處 長 立立 即 請 工 人 上 山 鋸 掉 那 棵 樹, 才 讓 當 地 居 民 順 利利 接 送 小 孩 回 家 這 是 職 權 不不 分 的 問 題 市 府 最 近 做 對 一 件 事 過 去 常 分 不不 清 楚 山 上 道 路路 是 屬 於 工 務 局 還 是 產 發 局 管 轄, 現 在 已 經 將 大 地 工 程 處 撥 給 工 務 局, 因 此 工 務 局 的 管 轄 範 圍 可 涵 蓋 山 區 及 平 面 道 路路 但 是 仍 有 一 個 難 以 釐 清 的 問 題, 路路 寬 8 公 尺 以 下 道 路路 屬 於 區 公 所 管 轄, 而 在 山 區 路路 寬 8 公 尺 以 下 道 路路, 應 屬 於 區 公 所 還 是 大 地 工 程 處 管 轄? 還 有 一 個 問 題, 當 工 程 預 算 撥 給 區 公 所 時, 里 長 均 會 搶 食 這 塊 大 餅 假 設 有 5,000 萬 元 由 50 個 里 平 分, 50 個 里 絕 對 會 將 這 筆 預 算 分 完 如 果 需 要 區 公 所 整 修 山 上 道 路路 時, 就 認 為 路路 多 又 遙 遠 而 不不 願 意, 並 以 預 算 分 給 各 里 後 無 經 費 可 用 為 理理 由, 拖 延 整 修 道 路路 的 時 程 本 席 記 得, 針 對 整 修 山 上 道 路路 的 問 題, 產 發 局 已 撥 一 筆 工 程 預 算 給 區 公 所, 並 要 求 非 山 上 的 道 路路 整 修, 不不 能 動 用 這 筆 預 算 但 有 一 陣 子 因 為 工 務 局 及 區 公 所 的 爭 議, 現 在 產 生 山 上 道 路路 權 責 歸 屬 的 問 題 如 果 責 任 歸 區 公 所, 區 公 所 會 說說 錢 已 分 給 各 里 長, 已 無 經 費 可 整 修 道 路路 本 席 有 事 請 教 陳 秘 書 長, 請 陳 秘 書 長 至 備 詢 臺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陳 議 員 您 好 陳 議 員 義 洲 : 請 秘 書 長 幫 忙, 山 下 8 公 尺 以 上 及 8 公 尺 以 下 道 路路 的 管 理理 權 責 屬 於 區 公 所 或 工 務 局 區 分 很 清 楚, 可 否 讓 山 上 保 護 區 道 路路 維 護 權 責 全 部 歸 於 大 地 工 程 處 ; 如 果 有 都 市 計 畫 道 路路 當 然 是 歸 新 工 處, 但 兩 者 分 不不 清 楚 時, 既 然 產 發 局 已 經 將 大 地 工 程 處 撥 給 工 務 局, 乾 脆 將 山 上 道 路路 水 溝 等 撥 給 大 地 工 程 處, 就 不不 必 再 麻 煩 區 公 所 請 問 現 場 各 區 區 長 是 否 有 這 部 分 的 困 擾? 北北 投 區 公 所 李 區 長 美 麗 : 跟 議 員 報 告, 其 實 權 責 分 工 非 常 清 楚, 區 公 所 負 責 8 公 尺 以 下 的 巷 道 山 區 如 有 產 業 道 路路 是 產 業 發 展 局 管 理理,8 公 尺 以 下 道 路路 則 屬 於 區 公 所 管 理理 陳 議 員 義 洲 : 胡 說說 八 道, 欺 騙 本 席! 我 最 近 才 接 獲 一 件 道 路路 權 責 無 法 區 分 的 案 例例, 還 要 麻 煩 秘 書 長 判 定 應 歸 屬 產 發 局 大 地 工 程 處 或 是 區 公 所? 因 此 希 望 秘 書 長 會 後 召 開 跨 局 處 會 議, 研 議 如 何 規 劃 山 上 保 護 區 道 路路 管 理理 權 責, 統 一 職 權 以 避 免 各 單 位 推 卸 責 任 請 問 區 長, 是 否 遇 到 山 區 道 路路 維 護 問 題, 區 公 所 就 以 沒 錢 為 由 拒 絕? 如 果 要 區 公 所 做 山 上 的 水 溝, 有 多 少 經 費 可 以 使 用? 里 長 都 要 爭 這 筆 經 費, 山 上 的 里 民 還 有 2590
175 辦 法 爭 取 到 經 費 建 水 溝 及 道 路路 嗎? 近 年年 已 經 將 山 區 道 路路 管 理理 權 責 及 工 程 預 算 劃 分 給 大 地 工 程 處 但 若若 遇 到 救 災 時, 因 區 公 所 成 立立 救 災 中 心, 辦 法 也 會 不不 同 陳 議 員 義 洲 : 但 現 在 還 沒 劃 分 清 楚 請 你 們 回 去 研 議, 山 上 非 都 市 計 畫 的 住 宅 區, 將 其 道 路路 管 理理 權 責 交 給 大 地 工 程 處, 不不 須 再 由 區 公 所 管 理理, 朝 這 個 方 向 執 行行 才 能 職 權 統 一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們 會 後 再 進 行行 研 究 陳 議 員 義 洲 : 陳 秘 書 長 留留 步, 民 政 局 局 長 請 回 座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請 上 臺 備 詢 請 問 秘 書 長, 近 幾 年年 郝 市 長 的 民 調 屢 創 新 低, 本 席 認 為 市 府 許 多 單 位 應 負 責, 例例 如 社 會 局 衛 生 局 等 過 去 因 為 中 央 給 予 臺 北北 市 很 多 經 費, 使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有 如 豪 門 世 家, 財 力力 雄 厚 但 是 自 從 五 都 成 立立 後, 市 府 有 如 家 道 中 落落, 已 經 沒 有 錢 了了 目 前 只 有 兩 條 路路, 一 個 是 開 源, 另 一 個 是 節 流流 關 於 開 源 部 分, 許 多 經 費 臺 北北 市 不不 懂 得 爭 取! 臺 北北 市 應 該 將 2 所 大 學 歸 還 中 央, 不不 應 再 編 製 預 算, 否 則 只 會 造 成 更更 多 失 業 人 口 五 都 成 立立 後, 其 他 縣 市 都 將 省省 辦 高 中 推 還 給 中 央, 但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卻 說說 這 些 高 中 是 屬 於 臺 北北 市 的 既 然 接 手 就 應 該 像 其 他 縣 市 一 樣 接 受 中 央 補 助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承 擔 龐 大 的 財 務 壓 力力, 卻 不不 懂 得 跟 中 央 要 錢 關 於 節 流流 部 分, 台 北北 市 政 府 也 不不 會 做, 包 括 後 花 博 營 運 舉 辦 世 大 運 及 文 化 局 申 辦 的 活 動 等, 只 會 花 錢, 反 觀 新 北北 市 只 會 把 錢 放 在 口 袋 裡 新 北北 市 敬 老 禮 金金 發 送 制 度度 比 臺 北北 市 好 提 到 敬 老 禮 金金, 臺 北北 市 65 歲 至 70 歲 的 民 眾 罵 郝 市 長 不不 給 他 們 錢, 因 為 新 北北 市 65 歲 以 上 就 有 敬 老 金金, 臺 北北 市 70 歲 以 上 才 發 送 ; 新 北北 市 遷 入 戶 籍 後 立立 即 享 有 70 歲 以 上 民 眾 免 費 搭 乘 公 車車, 臺 北北 市 則 必 須 設 籍 滿 一 年年 才 能 免 費 搭 乘 臺 北北 市 政 府 許 多 施 政 是 民 眾 看 不不 見見 的, 但 新 北北 市 政 府 的 施 政 是 所 有 民 眾 都 能 看 見見 事 實 上 臺 北北 市 許 多 補 助 勝 於 新 北北 市, 但 是 這 些 政 策 不不 如 上 述 新 北北 市 2 項 措 施 讓 人 容 易 了了 解, 所 以 臺 北北 市 被 罵 是 應 得 的! 另 外, 這 部 分 請 秘 書 長 回 去 反 映, 不不 僅 是 社 會 局, 衛 生 局 的 補 助 也 不不 及 新 北北 市 新 北北 市 民 到 醫 院 看 診 掛 號 費 全 免, 並 補 助 施 打 需 花 費 上 千 元 的 子 宮 頸 癌 幼 兒 預 防 針 但 為 什 麼 臺 北北 市 沒 有 錢? 因 為 不不 懂 得 開 源! 剛 剛 所 提 的 補 助 費 用, 臺 北北 市 不不 向 中 央 爭 取, 反 倒 將 經 費 使 用 在 後 花 博 營 運 申 辦 世 大 運 文 化 局 申 辦 活 動 市 府 不不 懂 得 爭 取 經 費 卻 又 天 天 花 錢, 社 會 局 衛 生 局 都 沒 有 經 費 補 助 民 眾! 請 問 江 局 長, 是 不不 是 錢 都 被 其 他 單 位 花 光 了了? 社 會 局 社 福 預 算 占 市 府 預 算 的 9%, 比 例例 非 常 高 陳 議 員 義 洲 : 如 果 社 福 預 算 很 多, 為 什 麼 本 席 剛 剛 所 提 新 北北 市 的 2 項 措 施, 臺 北北 市 都 沒 有 做 到? 請 議 員 讓 我 說說 明 2591
176 陳 議 員 義 洲 : 好 敬 老 禮 金金 每 年年 僅 發 一 次, 但 臺 北北 市 政 府 重 視 一 年年 365 天 對 於 老 人 的 照 顧, 雖 然 本 人 也 希 望 讓 65 歲 的 民 眾 就 可 以 領領 敬 老 金金, 但 經 費 也 要 用 在 補 助 其 他 需 要 照 顧 的 老 人 關 於 公 車車 免 費 搭 乘 的 問 題, 目 前 需 於 臺 北北 市 設 籍 滿 一 年年 的 70 歲 民 眾 才 可 免 費 搭 乘 但 相 較 於 新 北北 市, 臺 北北 市 公 車車 使 用 率率 非 常 高 ; 且 臺 北北 市 老 年年 人 口 比 例例 占 13%, 新 北北 市 才 占 不不 到 8% 因 此 針 對 這 部 分, 我 會 回 去 研 究 設 籍 時 間 限 制 的 問 題 陳 議 員 義 洲 : 本 席 了了 解 這 不不 是 你 能 力力 範 圍 可 以 辦 到 的, 會 造 成 民 調 下 跌, 就 是 因 為 臺 北北 市 一 直 宣 稱 自 己 是 老 大 是 有 錢 富 豪, 但 殊 不不 知 已 經 家 道 中 落落 自 從 陳 前 總 統 將 財 政 劃 分 重 心 南 移, 再 加 上 五 都 成 立立 後, 臺 北北 市 已 經 變 成 窮 鬼, 沒 有 必 要 打 腫 臉 充 胖 子! 新 北北 市 不不 做 冠 冕 堂 皇 的 事, 有 社 會 福 利利 預 算, 也 有 錢 新 增 措 施 ; 臺 北北 市 卻 都 做 一 些 不不 實 在 的 事 情 臺 北北 市 應 該 懂 得 開 源! 本 席 剛 剛 所 提 的 那 些 錢 該 不不 該 花? 以 前 黃 大 洲 任 職 市 長 時, 中 央 撥 給 臺 北北 市 許 多 經 費, 所 以 成 立立 了了 2 所 大 學 但 現 在 應 該 照 顧 國 中 國 小 市 民 衛 生 局 社 會 局 才 對, 不不 需 再 照 顧 那 2 所 大 學 應 將 2 所 大 學 還 給 中 央, 中 央 如 果 不不 接 收 就 關 閉 學 校, 否 則 也 只 會 製 造 失 業 人 口 大 學 生 人 數數 這 麼 多, 尤 其 是 師 範 大 學 畢 業 後 要 做 什 麼? 畢 業 一 個 失 業 一 個 臺 北北 市 應 該 要 逼 迫 中 央 收 回 大 學, 請 問 秘 書 長, 臺 北北 市 僅 辦 理理 高 中 以 下 學 校, 對 不不 對?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陳 議 員 義 洲 : 大 學 是 歸 誰 辦 理理?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教 育 部 陳 議 員 義 洲 : 那 市 府 為 什 麼 要 辦 理理 大 學?2 所 大 學 每 年年 花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多 少 錢? 幾 十 億 元?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要 查 一 下 陳 議 員 義 洲 : 將 2 所 大 學 的 預 算 撥 給 社 會 局 多 好! 可 以 提 供 許 多 補 助 經 費! 如 果 把 那 些 錢 給 社 會 局 使 用, 日 子 會 不不 會 比 較 好 過? 我 不不 曉 得 那 些 經 費 共 多 少 元 陳 議 員 義 洲 : 如 果 給 你 10 億 元, 經 費 會 不不 會 更更 好 運 用? 如 果 有 這 樣 的 預 算, 必 須 要 仔 細 規 劃 如 何 運 用, 讓 預 算 確 實 用 在 刀 口 上 陳 議 員 義 洲 : 最 好 的 是 人 生 有 錢 可 用 ; 最 可 憐 的 是 需 要 花 錢 時 卻 沒 有 錢 可 用! 社 會 局 現 在 唯 一 的 困 擾 就 是 經 費 不不 足, 所 以 解 決 辦 法 就 是 要 開 源, 因 此 開 源 非 常 重 要 該 向 中 央 2592
177 爭 取 時 就 要 堅 持 立立 場,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為 什 麼 要 辦 大 學? 高 中 為 什 麼 不不 還 給 中 央? 臺 北北 市 辦 這 麼 多 活 動 耗 費 金金 錢, 沒 有 能 力力 支 援 社 會 救 助 沒 有 錢 提 供 醫 療 補 助 因 此 請 秘 書 長 向 郝 市 長 反 映, 臺 北北 市 政 府 不不 是 有 錢 人, 已 經 家 道 中 落落 如 果 再 這 樣 花 錢 就 是 敗 家 子, 謝 謝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請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委 上 台 備 詢 請 問 臺 北北 市 原 民 會 目 前 管 理理 臺 北北 市 那 些 場 館?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北北 投 區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萬 華 區 娜 魯 灣 商 場 花 博 公 園 的 原 民 風 味 館 南 港 區 北北 原 會 館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這 4 個 場 館 是 屬 於 原 民 會 的 請 問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是 何 時 設 置 的?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91 年年 11 月 開 始 營 運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這 個 場 館 是 前 任 議 員 李 銀 來來 議 員 積 極 爭 取 而 成 立立 場 館, 對 不不 對?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是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這 個 場 館 也 是 全 國 第 一 座 以 原 住 民 為 主 題 的 文 化 藝 術 教 育 研 習 中 心, 裡 面 包 含 原 住 民 藝 文 展 示 區 常 設 區 多 媒 體 展 示 區 國 際 會 議 廳 研 習 教 室 原 住 民 主 題 圖 書 館 等, 對 不不 對?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是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本 席 近 日 發 現 一 些 問 題, 請 看 以 下 圖 片 圖 片 1 圖 片 2, 這 裡 是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一 樓樓 接 待 大 廳 圖 片 3, 請 問 這 是 哪 裡?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是 地 下 一 樓樓 特 展 區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圖 片 4, 這 裡 也 是 地 下 1 樓樓?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對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圖 片 5, 這 裡 是 哪 裡?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地 下 1 樓樓 的 樓樓 梯 間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你 知 道 為 什 麼 要 給 你 看 這 些 照 片 嗎?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2593
178 這 裡 的 樓樓 層 指 示 牌 被 遮 住 了了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對, 因 為 這 裡 有 一 塊 板 子 遮 住, 完 全 看 不不 到 樓樓 層 各 設 施 的 名 稱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圖 片 6, 請 問 這 是 哪 裡?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是 2 樓樓 的 常 設 展 區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就 是 所 謂 的 文 化 走 廊 圖 片 7, 也 是 2 樓樓 常 設 展 區 請 問 從 這 些 照 片 中 看 到 什 麼? 看 到 液 晶 螢 幕 都 不不 見見 了了?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原 來來 設 置 的 廣 告 機 已 經 拆 除 了了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圖 片 8, 這 是 介 紹 布 農 族 的 圖 片 9, 這 是 介 紹 泰 雅 族, 也 就 是 本 席 的 族 群 圖 片 10, 這 是 介 紹 阿 美 族, 也 就 是 李 芳 儒 議 員 的 族 群 圖 片 11, 這 是 介 紹 排 灣 族 圖 片 12, 這 是 哪 裡?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是 多 媒 體 播 放 區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上 面 寫 了了 什 麼 字?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維 修 中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請 問 主 委, 本 席 為 何 給 你 看 這 些 從 地 下 1 樓樓 至 2 樓樓 的 照 片? 那 天 我 親 自 前 往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這 是 都 會 區 傳 承 原 住 民 文 化 語 言 歷歷 史 及 藝 術 的 重 要 據 點 當 初 民 國 91 年年 設 置 時, 是 全 國 第 一 座 原 住 民 文 化 建 築 臺 北北 市 是 領領 頭 羊, 後 來來 各 縣 市 政 府 才 跟 進 設 置 但 是 你 看 了了 照 片 有 什 麼 感 覺? 是 否 了了 解 本 席 今 天 要 探 討 的 重 點?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想 議 員 認 為 文 化 館 的 設 施 設 備 展 場 特 色 文 化 館 主 題 等 功 能 沒 有 達 到 水 準 在 此 跟 議 員 說說 明, 因 北北 投 屬 於 硫 磺 區, 許 多 館 內 設 備 近 日 進 行行 維 修,2 樓樓 有 5 個 廣 告 機 就 是 因 為 硫 磺 影 響 而 損 壞, 目 前 正 維 修 中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希 望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在 你 任 內 不不 會 變 成 蚊 子 館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當 然 不不 會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那 些 圖 片 看 起 來來 就 像 一 個 蚊 子 館, 沒 有 參參 觀 民 眾, 也 沒 有 學 校 團 體 前 往 參參 觀 本 席 當 天 待 了了 兩 個 多 小 時, 逐 層 參參 觀 各 樓樓 層, 整 個 空 蕩 蕩 介 紹 14 個 族 群 的 多 媒 體 2594
179 區, 有 4 台 液 晶 電 視 是 壞 的 ; 視 聽 室 的 設 備 也 是 損 壞 的 ; 動 線 及 電 梯 口 指 示 牌 也 被 遮 住 整 個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從 地 下 1 樓樓 到 2 樓樓 都 無 人 使 用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回 覆 議 員, 今 年年 已 規 劃 3 個 特 展 於 地 下 1 樓樓 特 展 區 展 出, 第 2 個 特 展 在 9 月 2 日 結 束, 現 在 正 在 進 行行 的 是 10 月 底 11 月 初 與 臺 東 縣 政 府 合 作 的 第 2 個 特 展 今 年年 有 3 個 特 展, 分 別 與 臺 灣 博 物 館 臺 東 縣 政 府 文 化 局 合 作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在 北北 投 區 這 麼 好 的 地 點, 你 應 該 將 它 活 化 經 營 一 年年 有 四 季 52 個 星 期, 等 於 有 52 個 檔 期 應 該 將 全 年年 52 個 星 期 排 滿, 也 可 以 讓 一 些 特 展 展 期 維 持 2 到 4 個 星 期, 讓 民 眾 知 道 市 府 有 活 化 經 營 這 個 文 化 館, 並 陳 列列 原 住 民 的 文 化 藝 術 文 創 產 物, 讓 市 民 參參 觀 如 果 民 眾 進 來來 發 現 場 館 空 蕩 蕩 什 麼 都 沒 得 看, 哪 個 市 民 會 宣 傳 北北 投 區 的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很 棒 而 且 免 費 入 場? 完 全 沒 有! 請 問 主 委, 有 什 麼 想 法 能 活 化 經 營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謝 謝 議 員 的 建 議, 也 感 謝 議 員 定 期 前 往 凱 達 格 蘭蘭 文 化 館 參參 觀 其 實 這 個 文 化 館 在 週 二 至 週 五 中 間, 有 很 多 學 校 及 托 兒 所 來來 這 裡 進 行行 戶 外 教 學, 週 六六 週 日 也 舉 辦 一 些 藝 文 展 覽 今 年年 與 臺 灣 博 物 館 及 臺 東 縣 政 府 合 作 都 是 大 型 展 覽, 因 預 算 有 限, 今 年年 僅 規 劃 3 個 展 覽 對 於 剛 剛 議 員 的 建 議, 我 的 想 法 是 在 每 個 展 覽 策 展 規 劃 時, 中 間 有 2 至 3 週 的 空 檔 期, 日 後 可 以 規 劃 在 空 檔 期 出 借 場 館 供 其 他 單 位 展 覽 使 用, 讓 整 年年 度度 文 化 館 有 豐 富 的 特 展 供 民 眾 參參 觀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請 民 政 局 局 長 北北 投 區 區 長 上 臺 備 詢 請 問 主 委, 你 知 道 本 席 為 何 請 兩 位 長 官 上 臺 嗎? 因 為 我 們 的 文 化 館 所 在 地 是 北北 投 區, 北北 投 是 集 合 許 多 文 化 與 歷歷 史 的 區 原 住 民 文 化 可 以 與 北北 投 在 地 文 化 連連 結 來來 舉 辦 特 展, 不不 讓 52 個 展 覽 檔 期 閒 置 超 過 一 半 的 時 間 本 席 參參 加 過 原 民 會 辦 的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開 幕 典 禮, 我 很 清 楚 原 民 會 在 那 裡 辦 了了 哪 些 活 動, 一 年年 中 舉 辦 的 場 次 屈 指 可 數數 對 於 活 化 經 營 文 化 館, 主 委 應 與 區 長 討 論, 畢 竟 區 長 就 是 當 地 的 土 地 公 土 地 婆, 連連 結 當 地 業 者 飯 店 溫 泉 會 館, 讓 每 位 顧 客 知 道 這 裡 有 一 個 原 住 民 文 化 館 而 區 長 在 舉 辦 活 動 時, 也 可 以 將 活 動 地 點 或 是 特 展 舉 辦 在 文 化 館, 不不 要 讓 文 化 館 空 蕩 蕩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回 覆 議 員, 原 民 會 配 合 北北 投 區 公 所 舉 辦 的 溫 泉 季 活 動, 已 有 4 年年 以 上 的 時 間 北北 投 溫 泉 季 從 9 月 份 開 始 持 續 到 12 月 底, 目 前 有 2 至 3 個 溫 泉 季 活 動 舉 辦 於 文 化 館 中 此 外, 已 經 與 北北 投 文 物 館 北北 投 溫 泉 博 物 館 合 作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所 以 你 們 已 經 配 合, 執 行行 成 效 卻 還 這 麼 差? 還 敢 講 配 合!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回 覆 議 員, 碰 巧 議 員 前 往 查 看 時, 文 化 館 正 在 進 行行 策 展 事 宜, 所 以 地 下 1 樓樓 尚 未 開 展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目 前 有 兩 個 方 向 進 行行 : 第 1, 與 在 地 文 化 結 合 ; 第 2, 儘 快 維 修 硬 體 設 備 2595
180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關 於 設 備 維 修 事 宜 會 儘 快 處 理理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另 外, 請 行行 文 給 教 育 局, 請 教 育 局 讓 各 級 學 校 之 校 外 教 學 可 以 到 文 化 館 參參 觀, 了了 解 原 住 民 文 化 請 問 原 民 會 目 前 是 否 仍 有 一 些 原 住 民 的 文 物 及 藝 術 品 存 於 庫 房 中?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些 是 原 民 會 的 典 藏 品, 雖 然 數數 量量 不不 多, 但 在 空 檔 期 間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現 在 共 有 多 少 件?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目 前 總 共 有 一 兩 千 件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為 何 不不 展 示? 本 席 上 任 近 兩 年年 的 時 間, 從 來來 沒 看 過 這 些 文 物!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一 兩 千 件 是 大 型 小 型 文 物 的 加 總 數數 量量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那 應 該 全 都 展 示, 不不 應 收 藏 於 倉 庫!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謝 謝 議 員 建 議, 我 們 會 在 每 次 特 展 空 檔 期 間, 將 這 些 文 物 展 出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請 於 現 在 開 始 進 行行 明 年年 度度 展 覽 的 規 劃, 一 個 月 內 請 以 書 面 回 覆 本 席, 說說 明 明 年年 52 個 檔 期 如 何 安 排, 以 及 如 何 與 民 政 局 北北 投 區 公 所 配 合 辦 理理, 讓 我 了了 解 你 們 的 努 力力 程 度度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好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民 政 局 長 北北 投 區 區 長 請 回 座 主 委, 本 席 於 100 年年 2 月 21 日 及 11 月 7 日 分 別 以 書 面 質 詢 方 式 提 出 原 住 民 族 語 老 師 鐘 點 費 的 問 題, 也 於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市 政 總 質 詢 時 問 過 市 長, 市 長 也 給 予 支 持 速 記 : 李 雅 琴 因 為 原 住 民 語 言 文 化 正 快 速 的 流流 失 中, 我 在 議 會 一 直 關 心 此 議 題 也 緊 盯 著 族 語 文 化 的 傳 承 政 策 其 實 教 育 局 已 下 達 指 令令 給 各 級 學 校, 有 關 族 語 文 化 傳 承 教 育 上, 各 族 學 生 一 定 要 學 習 自 己 的 母 語 這 部 分 教 學 方 向 雖 已 慢 慢 改 變, 但 是 師 資 部 分 仍 顯 不不 足 雖 然 老 師 人 數數 是 足 夠 的, 但 是 族 語 老 師 教 學 意 願 不不 高, 這 是 因 為 誘 因 不不 足 所 導 致 所 以 我 ㄧ 再 建 議 原 民 會, 有 關 族 語 教 學 鐘 點 費 實 質 貼 補 部 分 一 定 要 提 高 因 為 原 住 民 族 語 老 師 與 閩 南 語 客 家 語 老 師 是 不不 同 的, 學 校 學 習 閩 南 語 與 客 家 語 的 學 生 人 數數 較 多, 老 師 一 到 學 校 授 課 就 是 八 九 堂 課, 一 整 天 就 待 在 學 校 中 而 原 住 民 學 生 可 能 只 有 一 二 位, 老 師 教 一 兩 堂 課 就 離離 開 學 校, 鐘 點 費 只 有 320 元 而 且 2596
181 老 師 們 可 能 是 騎 機 車車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或 自 行行 開 車車 到 學 校 授 課, 當 然 這 些 老 師 對 族 語 文 化 的 傳 承 有 著 非 常 大 的 使 命 感, 他 們 願 意 克 服 困 難, 盡 心 盡 力力 的 教 育 學 生, 但 還 是 得 面 對 柴 米 油 鹽 醬 醋 茶 等 現 實 問 題 水 費 電 費 何 時 繳? 就 靠 這 320 元 鐘 點 費! 原 住 民 族 語 老 師 與 閩 南 語 客 語 老 師 授 課 時 數數 不不 同, 這 些 老 師 一 個 月 下 來來 鐘 點 費 可 能 有 好 幾 萬 元, 反 觀 族 語 老 師 可 能 只 有 微 薄 的 幾 千 元 支 撐 家 裏 的 生 計 就 算 這 些 老 師 使 命 感 再 重, 也 不不 得 不不 向 現 實 低 頭 出 去 找 其 他 工 作 謀 生 所 以 學 校 常 常 找 不不 到 族 語 老 師 授 課, 這 已 經 嚴 重 影 響 原 住 民 小 朋 友 的 受 教 權 前 幾 天, 石 牌 國 中 一 位 家 長 向 本 席 陳 情, 學 校 找 不不 到 太 魯 閣 族 的 老 師 到 學 校 授 課 我 去 電 告 訴 石 牌 國 中 校 長, 找 不不 到, 也 要 找! 找 不不 到 老 師, 難 道 要 這 些 學 生 學 客 家 語 閩 南 語 還 是 阿 美 族 語? 找 不不 到 也 要 想 辦 法 找, 為 了了 文 化 的 傳 承 與 使 命, 即 使 只 有 一 位 學 生, 老 師 都 願 意 來來 教 學, 如 何 讓 這 些 老 師 有 意 願 到 學 校 來來 授 課? 這 個 問 題 我 從 上 個 會 期 就 不不 斷 關 心 質 詢, 現 在 本 席 最 後 一 次 詢 問 主 委, 有 關 鐘 點 費 部 分, 貴 會 打 不不 打 算 貼 補? 讓 這 些 族 語 老 願 意 回 到 學 校 教 導 學 生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與 議 員 看 法 一 樣, 對 這 些 族 語 老 師 願 意 投 入 族 語 教 學 有 著 很 深 的 敬 佩 感 從 第 一 個 會 期 到 現 在, 針 對 議 員 關 注 的 問 題, 我 們 與 教 育 局 進 行行 過 橫 向 溝 通 因 這 部 分 的 經 費 及 老 師 聘 用 等 都 是 教 育 局 的 權 責, 所 以 不不 是 原 民 會 不不 積 極 主 動, 而 是 我 們 在 預 算 編 列列 上 也 有 很 多 困 難 點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你 只 要 告 訴 我, 原 民 會 願 不不 願 意 出 面 實 質 補 貼 這 些 族 語 老 師 的 鐘 點 費?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有 關 本 會 102 年年 語 言 師 資 鐘 點 費 預 算 我 們 會 與 教 育 局 評 估 與 研 議, 如 何 支 持 並 提 高 至 多 少 額 度度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楊 主 委, 本 席 的 看 法 是 族 語 老 師 鐘 點 費 直 接 提 高 至 500 元 之 前 是 320 元 與 360 元, 現 在 只 多 了了 180 元 140 元, 這 些 老 師 在 大 安 區 授 課 之 後 接 著 可 能 要 趕 到 北北 投 區, 或 是 騎 機 車車 上 陽 明 教 布 農 族 的 一 二 位 學 童 上 課, 光 油 資 與 心 力力 就 不不 是 金金 錢 所 能 衡 量量 所 以 500 元 並 不不 為 過, 我 甚 至 覺 得 太 少, 這 些 實 質 上 的 貼 補 只 能 表 示 我 們 對 老 師 的 一 點 心 意 楊 主 委, 有 沒 有 辦 法 做 到?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們 會 從 102 年年 預 算 中 去 調 整, 鼓 勵 更更 多 族 語 老 師 願 意 到 學 校 擔 任 支 援 老 師 教 授 族 語 鐘 點 費 額 度度 問 題, 請 議 員 容 許 我 與 教 育 局 進 行行 橫 向 協 調 與 溝 通, 有 關 鐘 點 費 金金 額 標 準 撥 付 方 式 基 準 等 問 題,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何 時 可 以 做?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102 年年 預 算 目 前 尚 且 可 以 支 應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所 以 您 也 同 意 這 個 做 法, 對 不不 對?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2597
182 當 然, 我 希 望 更更 多 族 語 老 師 加 入 支 援 教 學 行行 列列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您 也 希 望 政 府 能 妥 善 照 顧 這 些 族 語 老 師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因 為 這 些 老 師 的 生 活 需 要 受 到 支 持, 才 可 能 去 教 授 族 語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依 主 委 所 答 覆, 我 當 然 會 支 持 原 民 會 102 年年 度度 預 算 楊 主 委,102 年年 1 月 1 日 就 可 以 執 行行 這 個 鐘 點 費 補 貼 政 策, 對 不不 對?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是, 我 們 會 從 102 年年 年年 度度 預 算 中 去 調 整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就 是 明 年年 1 月 1 日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 請 議 員 給 本 會 一 點 空 間 讓 我 們 與 教 育 局 進 行行 橫 向 協 調 與 整 合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沒 有 關 係, 還 有 兩 個 多 月 的 時 間, 你 們 可 以 好 好 溝 通 協 調 可 是 你 原 則 上 是 同 意 的, 對 不不 對?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是, 支 持 族 語 老 師 投 入 族 語 教 學 這 也 是 原 民 會 的 立立 場, 我 希 望 有 更更 多 人 投 入 族 語 教 學 行行 列列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我 在 此 代 表 族 語 老 師 向 主 委 表 達 感 謝 之 意 如 果 明 年年 1 月 1 日 無 法 如 期 執 行行 的 話, 就 扣 您 的 年年 終 獎 金金 來來 貼 補 請 教 楊 主 委, 臺 北北 市 原 住 民 總 計 有 多 少 人?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一 萬 四 千 六六 百 多 人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原 住 民 到 底 有 幾 個 族 群?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目 前 已 經 正 名 的 有 14 族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沒 有 正 名 的 有 多 少?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目 前 約 有 一 千 多 人 沒 有 進 行行 族 別 登 記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現 在 請 主 委 看 一 段 影 片, 臺 北北 市 平 地 與 山 地 原 住 民 族 人 口 數數 統 計 阿 美 族 六六 千 四 百 多 人 泰 雅 族 二 千 二 百 多 人 接 下 來來 是 排 灣 族 等 族 群 人 口 數數 族 群 人 數數 較 少 的 是 邵 族 14 人 撒 奇 萊 雅 族 20 人 達 悟 族 35 人 噶 瑪 蘭蘭 族 35 人 以 上 是 人 口 總 數數 低 於 三 位 數數 之 族 群 我 為 什 麼 與 主 委 討 論 這 個 問 題? 因 為 臺 北北 市 原 民 會 有 一 個 族 群 委 員 代 表, 其 組 織 編 制 規 範 的 很 清 楚, 由 市 長 任 命, 委 員 16 人 至 22 人 均 為 無 給 職 請 問 目 前 派 任 2598
183 情 形 為 何? 你 的 新 任 期 已 經 過 了了 兩 年年 了了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任 的 任 期 也 即 將 屆 滿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請 問 目 前 派 任 情 形 為 何?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目 前 14 個 族 群 中, 有 11 個 族 群 有 族 群 代 表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現 在 有 12 個 族 群 代 表, 目 前 鄒 族 雅 美 族 撒 奇 萊 雅 族 與 邵 族 未 派 代 表 你 的 任 期 已 經 將 近 2 年年, 這 些 族 群 尚 未 派 人 參參 與, 請 問 這 是 什 麼 原 因? 因 為 你 不不 重 視 這 些 小 族 群?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當 然 不不 是, 我 特 別 向 議 員 說說 明, 我 們 徵 詢 族 群 代 表 時, 會 先 以 設 籍 臺 北北 市 的 民 眾 為 主, 剛 才 議 員 的 資 料料 已 經 清 楚 將 臺 北北 市 各 族 群 人 口 數數 標 示 出 來來 其 中 邵 族 達 悟 族 撒 奇 萊 雅 族 人 口 少 且 年年 齡 大 都 為 在 學 階 段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楊 主 委, 請 問 族 群 代 表 是 否 為 任 期 制?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每 屆 任 期 2 年年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最 多 可 連連 任 幾 次?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連連 任 1 次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有 些 族 群 的 人 很 少, 但 每 個 族 群 代 表 都 代 表 他 這 一 個 族 群 的 聲 音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當 然, 我 們 都 非 常 重 視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這 也 是 最 基 層 民 眾 的 聲 音, 因 為 市 長 相 當 重 視 原 住 民 各 族 群 的 聲 音, 所 以 這 些 聲 音 及 意 見見 都 要 藉 由 主 委 反 映 給 市 長, 所 以 你 們 不不 能 因 這 四 個 族 群 人 少 而 扼 殺 其 權 益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們 不不 會 這 樣 做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楊 主 委, 之 前 邵 族 是 不不 是 也 有 推 派 代 表 參參 加?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對, 那 位 邵 族 族 群 代 表 目 前 住 在 嘉 義 日 月 潭 我 之 前 徵 詢 過 一 位, 他 在 行行 政 院 原 民 會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當 然 是 以 設 籍 臺 北北 市 的 族 人 優 先, 但 如 果 族 人 沒 有 意 願 或 年年 紀 稍 長 過 小 在 學 中 等 其 他 特 殊 因 素 不不 願 意 擔 任 代 表 的 話, 你 們 還 是 要 想 辦 法 找 人 其 實 日 月 潭 的 2599
184 邵 族 人 百 分 之 九 十 都 有 親 戚 關 係, 族 群 的 意 見見 他 還 是 可 以 透 過 管 道 了了 解, 因 此 這 位 代 表 會 即 時 將 族 群 意 見見 反 映 給 臺 北北 市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委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屆 任 期 即 將 屆 滿, 我 會 開 始 徵 詢 各 族 族 群 代 表 的 意 見見, 尤 其 是 這 幾 個 人 數數 較 少 的 族 群, 或 許 我 們 可 以 有 一 些 彈 性 做 法 例例 如 住 在 外 縣 市, 但 是 願 意 擔 任 這 個 族 群 的 代 表, 也 願 意 為 這 個 族 群 發 聲, 我 都 願 意 邀 請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楊 主 委, 您 一 定 要 傾 聽 每 一 個 族 群 的 聲 音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是 一 定 要 的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因 為 您 沒 有 聽 到 這 些 族 群 的 聲 音, 難 怪 你 的 力力 量量 不不 夠! 楊 主 委, 這 些 族 群 代 表 請 儘 快 補 齊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從 現 在 開 始 我 們 會 積 極 徵 詢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平 埔 族 還 未 正 名, 但 現 在 連連 平 埔 族 都 有 代 表 當 然 我 們 很 歡 迎 平 埔 族 族 群 共 同 來來 支 持 各 項 原 住 民 事 務 但 你 一 定 要 切切 記 一 件 事 情, 您 是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委, 做 任 何 事 情 與 決 策 當 然 是 以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為 第 一 優 先 考 量量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們 會 尊 重 每 一 個 族 群 的 意 見見 及 聲 音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請 問 這 些 族 群 代 表 何 時 可 以 補 齊? 因 為 你 們 還 要 上 簽 呈 給 市 長 核 閱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這 屆 任 期 只 剩 下 幾 個 月 時 間, 從 現 在 開 始 我 會 重 新 徵 詢 下 一 屆 代 表 人 選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對, 從 現 在 開 始 徵 詢 他 們, 不不 要 再 讓 我 看 到 我 們 的 鄉 親 族 人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會, 即 使 在 外 縣 市, 但 如 果 他 願 意 來來 這 裡 為 族 人 發 聲, 我 也 會 誠 懇 邀 請 他 們 來來 擔 任 代 表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各 族 群 的 聲 音 我 們 都 要 聽 得 到, 謝 謝 主 委 時 間 請 暫 停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是 應 議 員 曉 薇 :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請 上 台 備 詢 兩 位 局 長 好, 首 先 請 兩 位 看 一 段 影 片, 尤 其 江 局 長 請 您 仔 細 看 ( 現 場 播 放 影 片 ) 請 江 局 長 看 看 影 片 中, 有 多 少 人 是 街 友? 這 是 幾 天 前 拍 攝 的 艋 舺 公 園 狀 況, 有 人 拿 著 牌 子 就 可 以 領領 便 當, 這 些 人 百 分 之 九 十 都 不不 是 街 友, 因 為 社 會 局 對 街 友 都 已 2600
185 經 有 妥 善 的 照 顧 在 場 各 位 請 仔 細 看 看 影 片 中, 有 多 少 人 為 街 友? 請 控 制 室 再 重 新 播 放 影 片 大 家 看 看 影 片 中 有 許 多 熟 面 孔, 在 公 園 討 論 六六 合 彩 號 碼, 簽 完 牌 之 後 就 可 以 排 隊 領領 便 當 這 裏 就 是 艋 舺 公 園, 全 世 界 福 利利 最 好 的 地 方 由 局 長 主 導 的 遊 民 專 案 小 組, 每 位 工 作 人 員 都 很 辛 苦, 而 且 也 都 有 了了 績 效, 但 遺 憾 的 是, 社 會 局 無 法 有 效 的 勸 導 這 些 團 體 不不 要 在 艋 舺 公 園 發 便 當 昨 天 晚 上, 我 們 再 到 現 場 去 看, 滿 地 都 是 便 當 盒, 民 眾 將 便 當 盒 裡 面 的 菜 拿 起 來來 當 下 酒 菜 每 次 開 會 時, 社 會 局 與 公 園 路路 燈 工 程 管 理理 處 總 是 有 爭 執, 社 會 局 代 表 說說 : 公 園 髒 亂 要 公 園 管 理理 處 負 責 公 園 管 理理 處 又 說說 : 社 會 局 要 去 勸 導, 不不 要 讓 人 到 公 園 發 便 當 雙 方 為 了了 這 個 問 題 僵 持 不不 下 我 看 到 大 家 有 心 做 好 這 件 事 的 態 度度, 但 看 不不 到 大 家 的 同 理理 心, 也 看 不不 到 有 人 下 班 後 願 意 用 一 顆 心 去 解 決 這 件 事 情 直 到 今 天 下 午 四 點 多 鐘, 這 件 事 情 終 於 露 出 一 點 曙 光 我 們 是 如 何 做 到 的? 協 會 的 義 工, 每 天 到 現 場 去 告 訴 這 些 發 放 便 當 的 人, 這 些 領領 便 當 的 民 眾 不不 是 街 友 之 前 他 們 承 諾 只 發 兩 個 月 就 不不 發 了了 結 果 便 當 發 到 10 月 3 日, 又 來來 一 群 人 開 始 發 放 便 當, 好 像 接 力力 賽 一 樣 發 不不 完 昨 天 今 天 我 們 都 到 現 場 去, 尤 其 今 天 下 午 四 點 鐘 左 右, 我 們 請 這 些 發 放 便 當 的 人 到 公 園 管 理理 處 辦 公 室 進 行行 溝 通 我 現 在 告 訴 局 長 最 新 的 訊 息, 這 個 訊 息 讓 我 相 當 失 望 根 據 本 席 了了 解, 發 放 便 當 的 團 體 為 板 橋 觀 音 廟 的 義 工 時 間 請 暫 停, 江 局 長 請 回 座 位 拿 筆 記 錄 一 下 電 話 號 碼, 我 立立 刻 給 您 資 料料, 而 且 我 要 求 社 會 局 今 天 質 詢 結 束 之 後 就 要 對 這 件 事 情 負 責 到 底 局 長, 您 有 筆 嗎? 您 要 我 答 覆 嗎? 應 議 員 曉 薇 : 沒 有, 我 要 您 將 電 話 號 碼 抄 起 來來, 這 是 本 席 四 點 多 與 他 們 溝 通 的 狀 況, 我 看 不不 到 社 會 局 人 員 願 意 去 追 蹤 了了 解 這 些 寺 廟 送 便 當 的 動 機 最 後 是 這 些 義 工 當 地 居 民 真 得 受 不不 了了 了了! 他 們 靠 著 自 己 的 力力 量量 去 拜 託 寺 廟 幫 忙, 因 為 艋 舺 公 園 像 個 無 政 府 地 方! 我 給 您 電 話, 聯聯 絡 人 姓 邱, 大 家 稱 她 為 邱 姐, 另 一 位 為 蘭蘭 姐 ; 與 他 們 對 話 的 人 是 公 園 處 王 淑 芬 與 小 隊 長 不不 好 意 思, 這 件 事 情 社 會 局 沒 有 人 參參 與 溝 通 我 們 找 到 這 些 發 便 當 的 人 並 與 他 們 溝 通 時, 發 生 一 件 令令 人 遺 憾 的 事 情 今 天 最 新 的 溝 通 結 果, 這 間 寺 廟 說說, 他 們 本 來來 是 發 放 白 米, 因 為 有 民 眾 變 賣 白 米, 上 過 社 會 新 聞 版 面, 所 以 後 來來 信 徒 不不 同 意 這 麼 做, 才 改 發 便 當 這 間 寺 廟 每 天 發 放 的 便 當 數數 量量 有 多 少? 要 多 少, 給 多 少, 我 們 和 他 們 溝 通 半 天, 也 拜 託 他 們 說說, 為 什 麼 之 前 拜 託 你 們 由 社 會 局 轉 發, 你 們 不不 願 意 呢? 答 案 是, 社 會 局 給 的 轉 發 單 位 太 零 散, 我 們 不不 知 道 該 如 何 做 最 離離 譜 的 是 社 會 局 竟 然 回 答 這 些 板 橋 板 橋 觀 音 廟 義 工 說說 : 我 們 只 幫 禮 拜 一 到 禮 拜 五, 禮 拜 六六 禮 拜 天 沒 有 空, 不不 能 幫 忙 局 長, 這 就 是 臺 北北 市 社 會 局! 您 知 不不 知 道 市 長 一 心 想 幫 助 艋 舺 居 民, 所 以 成 立立 遊 民 專 案 小 組,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所 有 局 處 都 在 陪 社 會 局 玩! 我 們 要 看 到 進 度度, 請 問 如 何 解 決 艋 舺 公 園 便 當 發 放 的 2601
186 問 題? 其 實 同 仁 們 都 非 常 認 真 在 執 行行 這 項 業 務 有 關 便 當 發 放 問 題, 他 們 是 有 解 決 辦 法, 上 個 星 期 府 內 召 開 會 議 之 後, 昨 天 晚 上 我 們 又 開 了了 一 次 會 針 對 在 公 園 發 放 便 當 這 件 事 情, 社 會 局 一 直 在 想 辦 法 解 決, 不不 可 能 不不 參參 與 因 為 法 令令 並 沒 有 規 範 不不 可 以 在 公 園 發 放 便 當 應 議 員 曉 薇 : 法 令令 怎 麼 沒 有 規 範 呢? 公 園 路路 燈 工 程 管 理理 處 有 法 可 管 啊! 議 員 也 知 道, 有 一 位 民 眾 中 了了 樂 透, 他 就 是 要 在 這 個 地 方 長 時 間 發 放 便 當 應 議 員 曉 薇 : 請 問 到 總 統 府 或 市 政 府 前 面 廣 場 發 便 當 可 以 嗎? 為 什 麼 他 們 不不 到 新 北北 市 去 發 放? 因 為 新 北北 市 負 責 人 告 訴 他 說說 : 你 發 便 當 的 地 方 不不 對, 可 否 請 您 合 作? 為 什 麼 他 們 會 到 艋 舺 公 園 發 放 便 當? 因 為 沒 有 任 何 局 處 的 承 辦 人 願 意 站 出 來來 告 訴 他 們 說說 : 對 不不 起, 你 發 便 當 的 地 方 不不 對 我 們 去 說說 過 應 議 員 曉 薇 : 有 用 嗎? 沒 有 用 應 議 員 曉 薇 : 為 什 麼 沒 有 用? 我 們 要 去 抓 這 個 人 的 時 候, 他 便 當 一 丟, 像 快 閃 族, 人 就 閃 了了! 這 些 事 情 我 們 去 取 締 過 好 多 次 應 議 員 曉 薇 : 可 是 沒 有 罰 單 啊! 這 沒 有 辦 法, 除 非 公 園 管 理理 處 找 到 法 源 依 據 應 議 員 曉 薇 : 發 放 便 當 的 單 位 我 不不 予 置 評, 但 為 什 麼 社 會 局 勸 導 這 麼 多 次, 他 們 還 是 要 如 此 做? 還 有 新 北北 市 議 員 到 這 裏 發 便 當, 目 的 何 在? 癱 瘓 艋 舺 公 園 嗎? 他 們 把 艋 舺 公 園 當 成 一 個 行行 善 的 重 要 地 點 應 議 員 曉 薇 : 很 多 地 方 都 可 以 行行 善, 他 們 把 便 當 發 給 這 些 假 遊 民 是 行行 善 的 舉 動 嗎? 他 們 不不 是 要 發 給 遊 民, 主 要 是 要 在 這 個 地 方 發 放 便 當 實 際 上 這 裏 的 遊 民 並 不不 多 應 議 員 曉 薇 : 2602
187 既 然 如 此, 為 什 麼 你 們 不不 去 宣 導? 您 剛 才 說說 昨 天 晚 上 與 今 天 早 上 都 開 過 會 今 天 早 上 不不 是 開 會 應 議 員 曉 薇 : 我 現 在 給 您 具 體 的 電 話 號 碼, 兩 件 事 情 麻 煩 您, 請 社 會 局 即 刻 連連 絡 板 橋 觀 音 廟 人 員 發 便 當 的 人 已 經 開 條 件 了了, 他 們 要 送 給 人 安 基 金金 會 120 個 便 當, 人 安 基 金金 會 真 的 要 做 嗎? 這 是 不不 是 很 好 笑! 請 民 政 局 長 幫 忙 一 下, 各 廟 宇 的 主 管 機 關 為 民 政 局, 請 您 發 揮 同 仁 之 誼, 拜 託 新 北北 市 民 政 局 勸 導 這 些 發 放 便 當 的 團 體 因 為 對 方 說說 他 們 是 新 北北 市 所 管 轄, 臺 北北 市 民 政 局 管 不不 了了 他 們 所 以 請 局 長 告 訴 新 北北 市 民 政 局, 幫 幫 萬 華 人, 好 不不 好? 沒 有 問 題, 我 們 可 以 做 跨 縣 市 的 合 作 應 議 員 曉 薇 : 我 地 址 給 您, 麻 煩 局 長 記 一 下, 萬 板 路路 818 巷 17 號 之 1 我 所 有 的 資 料料 都 給 你 們 了了, 每 天 這 樣 協 調 真 的 很 辛 苦 局 長 剛 才 提 出 的 方 法 都 很 好, 問 題 是 對 方 根 本 聽 不不 進 去 我 認 為 應 該 以 民 眾 的 用 路路 權 周 邊 居 民 的 人 權 為 考 量量, 每 一 位 民 眾 的 基 本 人 權 我 們 都 應 顧 及 只 是 我 不不 認 為 將 便 當 發 放 給 這 些 假 遊 民 就 是 人 權 社 會 局 已 經 列列 管 照 顧 這 些 街 友, 所 以 你 們 應 該 理理 直 氣 壯 的 告 訴 這 些 團 體, 再 到 這 裏 發 便 當 是 製 造 髒 亂, 而 不不 是 行行 善 更更 讓 我 好 奇 的 是, 這 些 志 工 到 底 了了 不不 了了 解 自 己 在 做 什 麼? 請 問 這 個 問 題 民 政 局 應 如 何 處 理理? 之 前 我 們 在 這 個 地 方 也 有 些 作 為, 例例 如 到 現 場 去 看 到 底 是 哪 些 人 在 發 放 便 當, 結 果 發 現 有 些 發 便 當 的 單 位 早 上 發 便 當 時 拿 著 菜 單 詢 問 這 些 領領 便 當 的 人 晚 上 要 吃 什 麼? 素 食 排 骨 還 是 雞 腿? 大 家 勾 選 之 後, 晚 上 再 到 現 場 領領 取 這 個 狀 況 已 經 離離 譜 到 這 個 程 度度 當 然 我 們 也 勸 導 過 這 些 志 工, 但 成 效 不不 彰, 因 為 他 們 認 為 這 是 在 做 好 事 針 對 臺 北北 市 立立 案 的 宗 教 團 體, 我 們 一 再 宣 導 也 行行 文 這 些 單 位, 如 果 他 們 有 行行 善 或 社 會 救 助 的 舉 動, 請 與 社 會 局 合 作 應 議 員 曉 薇 : 這 點 我 相 當 肯 定 臺 北北 市, 因 為 現 場 並 沒 有 臺 北北 市 的 宮 廟 在 那 裏 發 放 便 當, 龍 山 寺 甚 至 主 動 協 助 大 家, 請 民 眾 不不 要 將 結 緣 品 拿 到 這 裏 來來 發 放 有 關 這 個 問 題, 請 問 您 與 新 北北 市 民 政 局 如 何 溝 通? 我 們 與 新 北北 市 民 政 局 宗 教 事 務 殯 葬 事 務 的 聯聯 繫 相 當 密 切切, 新 北北 市 民 政 局 局 長 剛 上 任 一 個 多 月, 最 近 我 們 也 做 過 聯聯 繫, 我 們 隨 時 可 以 透 過 熱 線 討 論 如 何 處 理理 這 些 問 題 有 關 觀 音 廟 個 案 問 題, 我 會 先 請 同 仁 調 查 了了 解, 如 果 有 需 要 啟 動 跨 縣 市 合 作 機 制, 我 們 也 會 同 時 進 行行 應 議 員 曉 薇 : 謝 謝 局 長 我 剛 才 也 給 江 局 長 電 話 號 碼 了了, 這 個 團 體 還 要 給 求 某 基 金金 會 一 定 數數 量量 的 便 當, 而 且 還 要 劃 個 地 方 給 他 們 發 便 當, 例例 如 艋 舺 公 園 附 近, 我 就 在 那 邊 發 便 當 江 局 長 聽 到 這 樣 的 回 答 之 後, 做 何 感 想? 2603
188 其 實 我 們 研 究 過, 如 果 他 在 這 裡 發 便 當 我 們 要 以 法 令令 規 範 予 以 懲 處 是 沒 有 辦 法 的 其 實 很 多 團 體 喜 歡 到 這 個 地 方 發 放 便 當, 我 們 也 告 訴 過 他 們, 請 他 們 將 便 當 給 我 們 處 理理, 我 們 找 一 個 地 方 發 放, 但 是 這 個 意 見見 他 們 不不 採 納, 因 為 他 們 要 讓 大 家 看 到 就 是 這 個 團 體 在 發 便 當 議 員 也 知 道, 上 次 有 個 人 連連 續 在 這 個 地 方 發 這 麼 久 的 便 當 他 也 知 道 我 們 禁 止 應 議 員 曉 薇 : 對, 他 連連 續 發 了了 兩 個 月 便 當, 我 們 好 不不 容 易 等 到 10 月 3 日 終 於 發 完 了了,10 月 4 號 又 有 另 一 個 單 位 接 著 來來, 總 共 是 兩 個 團 體 因 為 媒 體 曾 報 導 這 裏 行行 善 的 事 情, 所 以 大 家 都 將 這 個 地 方 列列 為 行行 善 的 首 選 應 議 員 曉 薇 : 你 們 為 什 麼 不不 發 新 聞 稿 或 正 式 文 宣 告 訴 社 會 大 眾 呢? 我 們 有 告 訴 會 大 眾, 有 時 候 行行 善 是 要 走 正 確 的 路路 應 議 員 曉 薇 : 便 當 的 事 情 我 就 拜 託 局 長 處 理理 了了, 電 話 號 碼 也 給 你 們 了了 我 現 在 就 請 科 長 馬 上 打 電 話 聯聯 繫 應 議 員 曉 薇 : 會 後 也 請 立立 刻 到 我 研 究 室 來來 將 影 片 拷 貝 回 去, 同 時 請 民 政 局 幫 忙 與 新 北北 市 溝 通 我 們 並 不不 是 懷 疑 這 些 人 發 心 的 動 機, 每 個 人 都 有 慈 悲 心, 只 是 這 個 方 向 用 在 哪 裡? 總 之 這 些 民 眾 的 發 心 我 都 感 到 佩 服, 但 是 我 們 必 須 顧 及 艋 舺 公 園 的 髒 亂 問 題 到 處 都 是 老 鼠! 怎 麼 辦? 我 希 望 兩 位 局 長 好 好 解 決 問 題 還 有, 星 期 六六 星 期 日, 你 們 怎 麼 辦? 我 們 有 一 個 執 行行 小 組 負 責, 他 們 會 更更 深 入 了了 解 這 件 事 情, 可 以 立立 即 處 理理 的, 他 們 會 立立 刻 做 其 實 這 個 地 方 雖 然 有 許 多 民 眾 聚 集, 但 是 真 正 當 地 的 居 民 並 不不 多, 很 多 是 搭 乘 捷 運 到 那 裏 遊 玩 小 酌 算 算 明 牌 就 打 發 一 天, 這 已 經 成 為 當 地 的 代 表 性 活 動 當 中 有 許 多 熟 悉 的 面 孔, 這 些 人 都 用 一 些 記 號 簽 賭, 沒 有 具 體 的 犯 罪 事 實, 所 以 警 政 單 位 要 去 取 締 聚 眾 簽 賭 時 也 有 困 難 應 議 員 曉 薇 : 我 認 為 沒 有 街 友 這 兩 個 字 就 沒 有 問 題, 每 個 人 都 希 望 被 尊 重, 但 是 如 果 我 們 把 他 當 成 街 友 的 話, 就 不不 知 道 如 何 尊 重 他 是, 其 實 真 正 的 街 友 很 少, 而 且 我 們 都 已 經 列列 冊 管 理理 了了 應 議 員 曉 薇 : 好, 接 下 來來 請 看 下 面 的 照 片 這 是 發 便 當 的 情 形 昨 天 1 0 月 11 日 早 上 的 狀 況, 我 看 到 這 個 情 形 都 很 感 動 局 長, 這 是 真 的 街 友 我 們 協 會 的 義 工 公 園 管 理理 處 及 社 會 局 人 員, 合 力力 輔 導 了了
189 名 街 友, 他 們 以 工 代 賑 努 力力 工 作 我 真 的 很 欽 佩 這 些 街 友, 在 什 麼 都 沒 有 的 情 況 下, 願 意 接 受 我 們 的 輔 導 而 工 作 了了 所 以 艋 舺 公 園 的 髒 亂 問 題, 現 在 是 靠 這 6 名 街 友 每 天 早 上 在 那 裏 洗 地, 昨 天 的 進 度度 還 在 洗 牆 壁 結 果 這 些 人 洗 得 那 麼 乾 淨, 洗 完 之 後 沒 多 久 就 有 人 來來 發 便 當, 還 有 其 他 人 在 這 裏 喝 酒, 把 當 地 弄 得 亂 七 八 糟, 教 人 情 何 以 堪! 現 在 本 席 要 為 這 6 名 街 友 向 局 長 請 命, 我 個 人 認 為, 催 生 遊 民 輔 導 自 治 條 例例 最 終 的 精 神, 就 是 輔 導 街 友 告 別 街 上 的 生 活 現 在 這 6 名 街 友 賺 了了 錢, 他 們 要 租 房 子 了了, 可 是 社 會 局 社 工 的 幫 忙 有 限, 租 房 子 1 個 月 押 金金 要 2 萬 元, 房 東 要 求 要 2 個 月 的 押 金金 局 長, 可 否 借 點 錢 給 他 們? 讓 這 些 想 要 奮 鬥, 而 且 已 經 告 別 街 友 人 生 的 街 友 有 個 安 身 的 地 方 其 實 他 們 已 經 不不 能 稱 為 街 友 了了, 就 是 因 為 找 不不 到 房 子 住, 我 也 不不 懂 為 什 麼 我 們 不不 提 供 平 安 居, 怎 麼 辦? 局 長, 社 會 局 可 不不 可 以 借 點 錢? 也 不不 要 編 列列 預 算 支 應 了了 我 們 再 研 究 看 看 如 何 來來 幫 助 他 們 平 安 居 比 較 遠, 有 時 候 他 們 也 不不 見見 得 想 去, 而 我 們 的 遊 民 中 心 又 更更 遠 這 就 是 為 什 麼 那 麼 多 人 要 來來 艋 舺 公 園 的 原 因, 其 實 那 裏 的 街 友 並 不不 多, 而 是 那 個 地 方 每 天 的 生 活 都 相 當 的 精 彩, 來來 來來 往 往 看 到 很 多 不不 同 的 面 孔, 如 果 在 家 裏 太 寂 寞 了了, 是 這 樣 的 文 化 造 就 今 天 的 狀 況 會 後 我 們 好 好 研 究 一 下 如 何 來來 幫 助 這 幾 位 朋 友 應 議 員 曉 薇 : 所 以 本 席 要 請 街 友 輔 導 主 管 機 關 社 會 局 來來 協 助 他 們, 可 是 真 的 是 礙 於 沒 有 經 費 我 認 為 除 了了 這 6 位 以 外, 可 能 還 可 以 增 加, 以 後 我 們 會 儘 量量 幫 助 類類 似 狀 況 的 人 應 議 員 曉 薇 : 局 長, 租 屋 的 問 題 多 久 可 以 解 決? 我 們 會 以 最 快 的 速 度度 進 行行 應 議 員 曉 薇 : 1 個 星 期 內 可 否 做 到? 他 們 好 不不 容 易 站 起 來來 了了, 請 局 長 給 他 們 一 些 機 會, 好 不不 好? 好 應 議 員 曉 薇 : 本 席 希 望 在 1 個 星 期 內, 這 6 位 街 友 可 以 順 利利 找 到 租 房 子 的 地 方 這 6 名 街 友 中 有 3 位 晚 上 都 睡 網 咖, 網 咖 1 個 晚 上 收 費 300 元, 他 們 1 天 只 賺 500 元 扣 除 300 元 之 後 所 剩 無 幾 這 6 名 街 友 都 是 願 意 工 作 的 人, 如 果 社 會 局 可 以 幫 他 們 什 麼 忙, 就 先 幫 忙, 好 不不 好? 好 2605
190 應 議 員 曉 薇 : 這 都 是 他 們 刷 洗 地 板 的 情 形 總 結 我 今 天 的 質 詢, 雖 然 很 生 活 很 家 常, 但 是 你 們 盡 一 點 點 小 小 的 力力 量量, 就 可 能 解 決 艋 舺 公 園 的 髒 亂 問 題 我 還 是 代 表 艋 舺 公 園 附 近 的 居 民 謝 謝 兩 位, 請 兩 位 局 長 多 用 點 心, 可 以 嗎? 是 應 議 員 曉 薇 : 好, 謝 謝 局 長 林 議 員 瑞 圖 : 時 間 暫 停, 請 地 政 局 局 長 及 土 地 開 發 總 隊 長 上 台 備 詢 局 長 總 隊 長, 現 在 士 林林 北北 投 科 技 園 區 市 民 住 宅 本 來來 編 列列 的 預 算 是 34 億 元, 這 裏 要 興 建 六六 百 多 戶 住 宅, 現 在 廠 商 的 標 價 為 二 十 五 億 多 元, 相 差 了了 八 億 五 千 多 萬 元, 我 真 的 不不 知 道 你 們 要 如 何 保 固 住 宅 的 品 質? 這 是 居 民 一 直 拜 託 我 問 清 楚 的 問 題 秘 書 長 您 可 以 不不 必 上 備 詢 台, 不不 過 我 要 請 您 注 意 聽 一 下 市 政 府 編 列列 的 預 算 為 34 億 元, 招 標 的 時 候, 因 廠 商 搶 標, 所 以 得 標 價 為 二 十 五 億 多 元 如 果 以 後 工 程 品 質 不不 良, 你 們 勢 必 要 追 加 預 算 如 果 辦 理理 追 加 預 算 的 時 候, 那 麼 項 目 一 定 要 對, 政 風 處 一 定 要 管 這 件 事 情, 同 時 研 考 會 也 會 列列 管 我 不不 知 道 你 們 是 如 何 辦 理理 這 項 工 程 招 標 案, 居 然 與 預 算 相 差 了了 八 億 五 千 多 萬 元! 臺 灣 又 處 於 地 震 帶, 將 來來 房 子 的 工 程 品 質 堪 慮 局 長, 你 們 可 以 保 證 工 程 品 質 嗎? 地 政 局 陳 局 長 錫 禎 : 當 地 的 拆 遷 戶 也 要 求 我 們 注 意 施 工 的 品 質, 林 議 員 瑞 圖 : 我 們 現 在 是 討 論, 本 席 不不 會 苛 責 市 政 府, 反 正 本 席 好 像 是 市 政 府 的 人 員 一 樣 陳 局 長 錫 禎 : 這 項 工 程 是 委 託 新 工 處 辦 理理 林 議 員 瑞 圖 : 這 個 標 價 差 了了 八 億 五 千 多 萬 元, 也 差 得 太 離離 譜 了了, 多 達 四 分 之 一! 就 好 像 你 去 買 了了 1 棟 100 萬 元 品 質 的 房 子, 現 在 只 有 75 萬 元 的 工 程 費, 兩 者 的 意 思 是 一 樣 價 格 相 差 了了 四 分 之 一, 我 真 的 很 擔 心 工 程 的 品 質 陳 局 長 錫 禎 : 廠 商 也 要 按 照 合 約 所 規 定 的 建 材 去 施 工, 而 且 新 工 處 應 該 也 會 嚴 密 的 去 督 導 林 議 員 瑞 圖 : 這 個 工 程 是 請 新 工 處 委 辦, 局 長 不不 要 將 責 任 推 給 新 工 處 陳 局 長 錫 禎 : 我 們 也 會 參參 與 林 議 員 瑞 圖 : 我 一 再 的 強 調, 現 在 是 與 你 們 討 論 問 題, 解 決 問 題, 我 也 不不 敢 請 秘 書 長 上 台 回 答 這 個 問 題, 本 席 是 要 告 訴 你 們, 市 政 府 應 該 注 意 這 項 差 了了 四 分 之 一 造 價 的 工 程, 因 為 臺 灣 處 於 地 震 帶, 這 不不 是 開 玩 笑 的 事 情! 我 以 前 也 糾 舉 過 許 多 弊 案, 例例 如 市 政 府 在 驗 收 工 程 所 使 用 的 鋼 筋 時, 廠 商 會 將 2606
191 鋼 筋 擺 置 到 最 好 的 狀 態, 等 到 你 們 驗 收 完 畢 後, 鋼 筋 全 部 抽 回 去, 只 剩 下 幾 根 以 前 我 打 社 子 島 堤 防 弊 案, 那 項 工 程 本 來來 是 15 米 的 基 樁, 變 成 3 米 ; 本 來來 要 打 入 岩 盤, 廠 商 不不 打 就 用 怪 手 戳 進 去 至 於 水 電 工 程, 電 線 銅 絲 線 幾 股 幾 股, 廠 商 也 會 抽 換 他 們 是 半 夜 偷 換 走, 你 們 真 的 是 防 不不 勝 防 這 個 問 題 可 能 會 對 郝 市 長 的 形 象 造 成 影 響 原 本 是 要 100 元 的 品 質, 現 在 的 標 價 是 75% 就 發 包 出 去, 相 差 了了 四 分 之 一 的 價 格, 那 個 局 處 敢 保 證 這 項 工 程 品 質? 你 們 知 不不 知 道 連連 藥 品 都 會 有 問 題, 我 講 普 拿 疼 的 弊 案 給 你 們 聽 聽 看, 健 保 給 付 的 普 拿 疼, 其 成 份 與 含 量量 就 不不 一 樣, 那 是 用 麵 粉 加 上 一 定 劑 量量 的 藥 健 保 給 付 的 藥 品 大 概 是 加 88% 至 90%, 只 剩 下 10% 至 12% 是 原 來來 有 效 的 劑 量量 非 健 保 給 付 藥 品, 也 就 是 自 費 部 分, 普 拿 疼 劑 量量 至 少 有 78% 以 上 用 來來 治 療 頭 痛 為 什 麼 民 眾 到 大 醫 院 拿 健 保 給 付 的 普 拿 疼 治 療 頭 痛 或 牙 痛 沒 有 效,1 次 要 吃 2 3 顆 ; 如 果 民 眾 自 己 去 藥 局 買 的 普 拿 疼, 只 要 吃 1 顆 就 有 效 原 因 就 在 此 所 以 本 席 今 天 要 與 你 們 探 討 類類 似 的 問 題, 我 並 不不 是 質 疑 你 們 不不 認 真 去 執 行行 監 督 的 工 作, 而 是 34 億 元 的 預 算 只 標 了了 二 十 五 億 多 元, 兩 者 相 差 了了 四 分 之 一, 達 八 億 五 千 多 萬 元, 這 真 的 是 令令 人 憂 心! 剛 才 陳 義 洲 議 員 也 詢 問, 為 什 麼 市 長 的 滿 意 度度 那 麼 低? 因 為 臺 北北 市 選 民 的 知 識 水 準 比 較 高, 不不 可 能 給 市 政 府 打 那 麼 高 的 分 數數 不不 像 南 部 選 民, 給 陳 菊 蘇 治 芬 張 花 冠 或 陳 明 文 的 分 數數, 選 民 都 打 100 分 那 有 地 區 的 縣 市 首 長 可 以 做 到 100 分! 陳 局 長 錫 禎 : 謝 謝 議 員 的 提 醒, 我 們 會 特 別 注 意 林 議 員 瑞 圖 : 不不 是 特 別 注 意 而 已, 你 們 要 成 立立 機 構 來來 監 督 陳 局 長 錫 禎 : 我 們 有 三 級 品 管 的 制 度度 會 嚴 格 要 求 林 議 員 瑞 圖 : 不不 是 我 未 卜 先 知, 總 是 有 人 會 偷 偷 告 訴 我 許 多 事 情 所 以 今 年年 7 月 27 日 我 在 電 視 台 公 開 說說,7 月 31 日 嘉 義 地 檢 署 高 雄 地 檢 署 會 去 搜 索索 嘉 義 縣 政 府 雲 林林 及 高 雄, 蘇 治 芬 是 好 運 遇 到 颱 風 我 也 說說 到 蘇 嘉 全, 有 時 候 我 告 訴 你, 你 也 不不 見見 得 相 信 說說 實 在, 我 何 必 惹 這 種 事 情! 我 在 高 雄 出 庭 時, 法 官 請 書 記 官 將 錄 音 機 關 起 來來, 他 問 我 與 邱 毅, 這 個 案 件 與 你 們 沒 有 私 人 的 利利 益 關 係, 你 們 何 必 要 管 那 麼 多? 我 上 通 告 一 次 是 3,000 元, 律 師 費 最 少 要 6 萬 元 我 每 個 星 期 五 一 大 早 搭 6 點 36 分 的 高 鐵 到 高 雄 出 庭,9 點 開 庭, 有 時 候 開 到 下 午 3 4 點, 因 為 陳 菊 告 我 5 次, 她 弟 弟 也 告 我 5 次 請 問 這 些 事 情 與 我 何 干? 我 告 訴 法 官, 我 們 是 為 捍 衛 人 民 的 權 益 與 生 命 而 戰 我 們 今 天 講 她, 剛 好 而 已! 要 不不 要 我 下 星 期 拿 法 務 部 的 公 文 給 你 看, 陳 菊 被 別 人 告 了了 十 多 條 賄 選 與 貪 污 官 司, 那 位 高 雄 地 檢 署 的 主 任 檢 察 官, 他 可 以 早 上 開 庭 下 午 開 庭, 然 後 晚 上 竟 然 與 法 制 局 的 人 一 起 吃 飯! 本 席 與 邱 毅 都 住 在 臺 北北, 我 要 求 移 轉 管 轄, 他 們 也 不不 要 說說 實 在 話, 你 們 官 員 有 通 天 的 本 領領, 你 們 與 這 些 檢 察 官 法 官 都 太 熟 了了 將 來來 本 席 也 可 能 到 那 邊 去 養 老, 到 時 候 樓樓 房 塌 下 來來, 局 長 的 良 心 也 不不 安! 2607
192 主 席 : 今 天 的 質 詢 到 此 結 束 謝 謝 101 年年 10 月 15 日 速 記 : 張 舒 蓉 葉 議 員 林 傳 : 請 民 政 局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局 長, 民 政 局 多 久 會 舉 辦 一 次 鄰 長 研 習 會? 規 定 一 年年 一 次 以 上, 如 果 市 政 府 有 特 別 需 要 集 訓 鄰 長, 或 者 有 特 別 政 務 以 及 市 政 建 設 的 參參 訪, 一 年年 就 會 有 一 到 兩 次 的 研 習 會 葉 議 員 林 傳 : 鄰 長 的 考 核 是 由 里 長 或 是 民 政 局 來來 考 核 呢? 是 由 里 長 提 報 績 優 鄰 長 給 區 公 所, 現 在 考 核 提 報 的 都 是 績 優 或 者 是 資 深 的 鄰 長 葉 議 員 林 傳 : 局 長, 您 知 不不 知 道 鄰 長 每 2 個 月 就 要 被 查 核 一 次 戶 籍 是 否 有 設 在 鄰 內, 為 什 麼 每 2 個 月 就 要 查 核 一 次? 臺 北北 市 鄰 長 遴 聘 跟 解 聘 實 施 要 點 第 2 點 已 經 明 確 規 定, 里 幹 事 每 一 年年 要 查 核 鄰 長 的 戶 籍, 以 前 都 是 由 里 長 報 告 這 一 里 有 多 少 位 鄰 長, 我 們 也 有 告 訴 里 長, 聘 請 鄰 長 的 第 一 要 件 應 為 鄰 裡 面 的 居 民, 除 了了 要 擔 任 支 援 服 務 工 作 熱 心, 而 且 要 跟 里 長 很 有 默 契, 最 重 要 的 一 點 是 要 住 在 鄰 裡 面, 設 籍 跟 居 住 也 都 要 在 鄰 裡 面 以 前 這 個 辦 法 有 頒 定 下 去, 也 希 望 里 幹 事 可 以 去 了了 解, 尤 其 是 今 年年 有 些 鄰 長 被 檢 舉 了了 很 多 次, 因 為 沒 有 設 籍 在 鄰 裡 面, 要 我 們 去 調 查 當 然 我 們 每 一 次 都 會 要 求 里 長 和 里 幹 事 去 查 核, 今 年年 調 查 發 現 有 一 區 沒 設 籍 的 鄰 長 數數 目 比 較 多, 這 也 牽 涉 到 一 些 被 檢 舉 的 案 子, 就 會 滿 難 去 葉 議 員 林 傳 : 局 長, 按 照 地 方 自 治 法 第 79 條 規 定, 只 要 是 縣 市 議 員 縣 市 首 長, 以 及 里 長 都 有 相 當 的 規 定, 戶 籍 遷 出 4 個 月 才 會 被 解 聘, 為 什 麼 民 政 局 需 要 2 個 月 就 查 核 一 次? 大 部 分 的 鄰 長 都 是 義 務 職, 對 地 方 事 務 推 動 也 相 當 有 幫 助 的 鄰 長,2 個 月 就 要 被 調 查 一 次, 還 要 請 他 們 簽 名, 不不 覺 得 這 樣 對 鄰 長 是 一 種 傷 害 嗎? 這 個 規 定 裡 面 的 層 級 只 有 到 里 長 而 已, 地 方 自 治 法 並 沒 有 寫 明 到 鄰 長, 但 是 這 可 以 做 為 我 們 的 依 據 局 長, 是 不不 是 可 以 在 6 個 月 內, 請 里 幹 事 到 戶 政 事 務 所 調 查 鄰 長 是 否 有 遷 出, 如 果 有 遷 出, 就 跟 鄰 長 說說 戶 籍 已 經 遷 出 很 久 了了, 應 該 半 年年 做 一 次 就 好 了了,2 個 月 做 一 次 調 查, 還 要 請 鄰 長 簽 名, 我 覺 得 情 何 以 堪? 這 是 要 點 裡 面 所 規 定, 而 且 從 民 國 八 十 幾 年年 規 定 到 現 在 一 直 沒 有 被 更更 改, 既 然 議 員 提 出, 我 們 可 以 來來 研 究 這 個 要 點 應 該 如 何 更更 改, 但 是 我 們 並 沒 有 要 求 里 幹 事 一 定 要 用 很 嚴 格 的 方 式 去 查 核, 是 希 望 里 幹 事 可 以 去 拜 訪 葉 議 員 林 傳 : 但 是 要 點 這 麼 規 定, 里 幹 事 就 會 依 據 這 個 要 點 去 查 核, 他 們 當 然 要 去 詳 查 遴 聘 鄰 長 要 點 第 6 條 第 7 款, 剛 才 局 長 也 有 提 到 要 長 住, 鄰 長 有 心 服 務 地 方, 2608
193 戶 籍 要 設 在 那 邊, 比 如 說說 立立 委 選 舉, 在 4 個 月 前 遷 到 選 區, 他 就 可 以 選 舉 了了 鄰 長 也 是 一 樣, 沒 有 心, 里 長 也 不不 會 聘 他, 既 然 有 心 要 在 地 方 服 務, 有 沒 有 長 住 在 這 裡, 我 覺 得 這 樣 的 規 定 有 點 死 板 局 長, 是 否 可 以 把 長 住 這 個 部 分 修 正 一 下? 目 前 的 要 點 規 定 設 籍 並 且 居 住, 但 是 有 些 設 籍 的 鄰 長, 並 沒 有 每 天 都 居 住 在 那 裡, 比 如 說說 有 些 鄰 長 會 到 兒 子 家, 或 者 女女 兒 家 去 住, 但 還 是 以 設 籍 地 點 為 最 主 要 的 居 住 地, 如 果 他 把 設 籍 地 點 當 成 最 主 要 的 居 住 地 點, 他 也 有 這 樣 做, 事 實 上 我 們 不不 會 對 他 解 職, 因 為 解 職 的 程 序 還 是 要 由 里 長 提 出 葉 議 員 林 傳 : 希 望 局 長 多 幫 忙 地 方 里 長, 既 然 里 長 已 經 聘 用 鄰 長, 就 代 表 他 有 能 力力 替 鄰 里 服 務, 也 願 意 出 來來 服 務, 我 們 就 儘 量量 把 鄰 長 的 設 籍 規 定 放 寬 可 以 減 少 他 們 的 麻 煩, 不不 然 做 一 個 鄰 長,2 個 月 就 要 被 查 核 一 次, 還 要 簽 名, 或 許 局 裡 面 的 規 定 沒 有 這 麼 死 板, 但 是 基 層 人 員 看 到 有 這 項 條 文, 就 必 須 這 麼 做 感 謝 議 員 的 提 醒, 這 個 部 分 是 執 行行 的 技 巧, 既 然 我 們 有 設 鄰 長 的 制 度度, 也 希 望 里 幹 事 能 夠 常 常 跟 鄰 長 取 得 連連 絡, 把 市 政 府 要 做 的 事 情, 透 過 里 幹 事 來來 推 動 葉 議 員 林 傳 : 因 為 最 近 很 多 鄰 長 跟 我 反 映, 怎 麼 常 常 來來 查 我 知 道 中 山 區 有 一 件 是 因 為 選 舉 導 致 鄰 長 產 生 糾 紛, 才 會 造 成 今 天 的 狀 況, 局 長, 應 該 把 這 些 規 定 的 更更 仔 細 一 點, 不不 要 造 成 願 意 為 地 方 服 務 的 人, 被 當 成 小 偷 一 樣 的 調 查, 這 樣 是 不不 對 的 中 山 區 是 所 有 區 裡 面 較 多 的 地 區, 總 共 有 18 件 現 在 會 提 醒 里 長 跟 區 公 所 注 意 這 個 要 點, 才 不不 會 造 成 這 麼 多 的 麻 煩, 因 為 在 這 一 年年 多, 這 個 事 件 已 經 不不 斷 的 被 檢 舉 葉 議 員 林 傳 : 如 果 未 來來 修 正 的 規 定 很 清 楚, 就 不不 會 有 這 些 事 情 了了 謝 謝 議 員 的 提 醒 葉 議 員 林 傳 : 謝 謝 局 長 林 議 員 瑞 圖 : 秘 書 長 各 局 處 首 長 要 注 意 聽, 市 政 府 是 個 大 家 庭, 如 果 市 政 府 有 任 何 一 位 員 工 發 生 過 勞勞 死, 或 者 是 暴暴 斃, 相 信 大 家 都 知 道 過 勞勞 死, 尤 其 市 政 府 的 工 作 勤 務 這 麼 繁 重 我 跟 臺 大 醫 院 協 調 了了 3 次, 他 叫 我 們 去 法 院 告, 所 以 今 天 不不 得 以 要 利利 用 質 詢 的 時 間, 拜 託 秘 書 長 跟 各 局 處 首 長, 能 夠 針 對 這 次 事 件 代 表 市 長 跟 臺 大 醫 院 做 協 調 這 個 事 件 是 臺 北北 市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新 生 南 路路 派 出 所 楊 所 長 宗 銘 於 今 年年 8 月 5 日 9 時 30 分 病 逝 於 臺 大 醫 院, 他 是 怎 麼 病 逝 的? 臺 大 醫 院 到 現 在 一 直 遲 遲 不不 肯 開 出 證 明 給 我 秘 書 長, 我 不不 是 懷 疑 醫 生 的 醫 德, 我 本 身 也 是 世 界 腦 血 管 外 科 醫 學 會 的 執 行行 長, 我 請 了了 杜 永 光 主 任, 這 是 世 界 腦 血 管 外 科 醫 學 會 的 理理 事 長, 跟 臺 大 醫 院 溝 通 商 量量, 臺 大 醫 院 卻 叫 我 們 去 法 院 提 告 2609
194 我 們 這 位 所 長 好 不不 好? 等 下 可 以 請 大 安 分 局 行行 政 組 組 長 來來 報 告, 他 是 連連 生 病 也 不不 敢 請 假 的 人, 可 是 人 間 最 大 的 悲 劇, 人 皆 有 父, 翳 我 獨 無, 人 皆 有 母, 翳 我 獨 無, 楊 所 長 留留 下 3 個 小 孩, 最 大 的 是 22 歲, 現 在 還 在 讀 大 學, 第 2 個 小 孩 15 歲, 第 3 個 小 孩 14 歲, 如 果 秘 書 長 統 領領 的 各 局 處, 以 及 各 局 處 首 長 統 領領 的 各 個 部 屬 發 生 過 勞勞 死, 因 公 死 亡, 卻 沒 有 辦 法 幫 他 申 訴 冤 情, 人 走 了了, 但 是 他 的 太 太 和 3 個 小 孩 還 不不 知 道 臺 大 醫 院 要 開 什 麼 死 亡 證 明 給 他 們 申 領領 因 公 死 亡, 更更 可 悲 的 是 連連 死 因 都 不不 曉 得 今 天 社 會 發 動 一 些 募 捐, 但 是 這 些 募 捐 對 於 3 個 小 孩 的 教 育 費 用 生 活 費 用 又 能 夠 幫 忙 到 何 種 程 度度? 所 以 你 們 沒 有 辦 法 幫 助 到 他 們 大 安 分 局 和 我 們 總 共 募 到 180 幾 萬 元 給 她, 暫 且 讓 她 不不 要 煩 惱, 可 是 一 個 婦 道 人 家 要 養 3 個 嗷 嗷 待 哺 的 孩 子, 還 是 希 望 大 家 儘 量量 幫 助 她, 現 在 也 只 有 因 公 死 亡 撫 卹 金金 而 已 臺 大 醫 院 有 病 例例 說說 明 會, 我 已 經 跟 他 們 談 了了 3 次, 臺 大 醫 院 推 給 法 院, 希 望 秘 書 長 人 事 處 處 長 法 務 局 局 長 能 夠 仔 細 看 一 下, 銓 敘 部 來來 了了 2 份 公 文, 一 份 公 文 是 在 101 年年 9 月 27 日, 另 外 一 份 公 文 是 10 月 多, 到 現 在 我 還 沒 有 拿 到 秘 書 長 各 局 處 首 長, 各 自 所 屬 的 員 工 就 如 同 子 弟 兵 家 人 一 樣, 你 們 沒 有 辦 法 做 統 籌, 要 怎 麼 跟 臺 大 醫 院 要 病 歷歷 及 死 亡 原 因 楊 所 長 在 執 勤 的 時 候 腹 部 絞 痛, 他 太 太 帶 他 到 雙 和 醫 院, 或 者 是 其 他 的 醫 院 就 診, 後 來來 覺 得 不不 行行, 就 把 他 送 到 臺 大 醫 院, 在 臺 大 醫 院 急 診 室 待 了了 8 天, 也 沒 有 病 房, 甚 至 他 太 太 和 分 局 長 打 電 話 給 我, 幫 忙 他 們 弄 一 個 病 房, 因 為 那 個 時 候 都 沒 有 病 房, 從 今 年年 7 月 25 日 轉 診 之 後, 就 待 在 急 診 室 他 們 怎 麼 對 待 他, 沒 有 護 士 也 沒 有 醫 生 去 看 他, 到 了了 第 5 天 不不 能 排 尿 排 便, 整 個 肚 子 腫 大, 到 了了 快 要 死 亡 的 第 8 天, 有 個 很 偉 大 的 醫 生 叫 做 柯 文 哲, 他 是 外 科 主 任, 匆 匆 忙 忙 的 來來 問 楊 先 生 有 沒 有 怎 麼 樣? 請 問 前 面 7 天, 他 為 什 麼 不不 來來 呢? 為 什 麼 要 等 到 第 8 天 才 來來 呢? 肚 子 已 經 腫 成 這 樣, 結 果 說說 他 是 SBP, 自 發 性 的 細 菌 腹 膜 炎, 一 直 用 這 個 道 理理 來來 解 釋 所 有 的 因 素 住 院 前 7 天, 醫 生 跟 護 士 都 不不 來來, 第 8 天 人 要 死 了了, 臺 大 醫 院 主 任 才 趕 快 來來 看 他, 就 是 柯 文 哲 主 任, 一 天 到 晚 在 媒 體 出 現 講 東 講 西, 講 到 他 的 道 德 觀 念念 比 誰 都 還 要 高, 結 果 第 8 天 才 來來 看 楊 所 長, 楊 所 長 當 時 已 經 3 天 沒 有 排 尿 了了, 整 個 腹 部 腫 大, 判 定 他 是 SBP, 被 自 己 的 細 菌 感 染, 後 來來 就 這 樣 死 掉 了了 大 安 分 局 馬 上 報 到 銓 敘 部, 看 看 是 否 可 以 申 請 因 公 死 亡 撫 卹, 至 少 將 來來 不不 要 讓 他 對 這 3 個 小 孩 的 教 育 費 及 生 活 費 用 有 後 顧 之 憂, 能 好 好 栽 培 他 們 社 會 局 局 長, 你 應 該 了了 解 這 3 個 小 孩 是 社 會 的 公 共 財, 我 們 應 該 給 他 們 什 麼 樣 的 照 顧? 大 安 分 局 要 跟 市 政 府 報 備, 也 要 給 市 長 知 道 當 時 市 長 也 派 了了 王 顧 問 去 關 懷, 包 括 出 殯 以 及 所 有 的 後 事 都 已 經 辦 好 了了, 人 都 已 經 火 化 安 葬, 現 在 卻 面 臨臨 臺 大 醫 院 這 樣 的 回 答 如 同 剛 才 跟 大 家 報 告, 市 政 府 是 一 個 大 家 庭, 家 庭 分 子 出 現 這 樣 的 問 題, 我 們 就 應 該 站 出 來來 幫 忙, 不不 然 以 後 你 們 要 怎 麼 領領 導 今 天 不不 得 已 請 秘 書 長 人 事 處 處 長 法 務 局 局 長, 看 看 要 怎 麼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請 大 安 分 局 行行 政 組 組 長, 他 是 最 努 力力 籌 備 的 人, 還 有 衛 生 局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先 請 大 安 分 局 行行 政 組 組 長 跟 大 家 報 告, 我 們 的 員 工 這 麼 的 辛 苦, 若若 將 來來 遇 到 類類 似 過 勞勞 死 的 事 情, 我 們 也 是 要 面 對 組 長, 楊 所 長 是 你 的 子 弟 兵, 是 一 位 很 努 力力 的 所 長, 今 天 我 代 表 家 屬 跟 你 說說 聲 謝 謝, 他 跟 我 非 親 非 故, 我 也 不不 認 識 他, 我 只 是 透 過 他 底 下 的 2610
195 警 員 來來 了了 解 而 已 秘 書 長 也 在 這 邊, 以 利利 將 來來 申 請 拜 託 組 長 跟 局 處 首 長 一 起 來來 面 對 臺 大 醫 院, 解 決 他 的 病 因 的 問 題, 因 公 死 亡 撫 卹 時 回 答 銓 敘 部 把 楊 所 長 所 有 的 表 現 和 經 過, 跟 秘 書 長 做 個 報 告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行 政 組 林 組 長 坤 立 : 本 分 局 楊 故 所 長 宗 銘 先 生, 從 警 以 來來 將 近 有 27 年年 的 經 歷歷, 對 於 每 件 事 情 都 是 戮 力力 從 公, 負 責 進 取, 在 今 年年 3 月 26 日 分 派 到 本 分 局 新 生 南 路路 派 出 所 擔 任 所 長 職 務, 這 段 期 間 事 必 躬 親, 兢 兢 業 業, 也 深 受 長 官 的 肯 定, 還 有 部 屬 的 認 同 7 月 24 日 當 天 22 時, 他 擔 任 代 班 巡 邏 勤 務 時 覺 得 肚 子 不不 舒 服, 但 仍 跟 部 屬 說說 他 還 是 要 代 班 巡 邏, 差 不不 多 23 時 的 時 候, 受 不不 了了 肚 子 痛 才 跟 代 班 同 仁 說說 先 回 派 出 所 休 息, 休 息 一 段 時 間 之 後 仍 然 無 法 恢 復復, 直 到 凌 晨 零 點 42 分 才 到 雙 和 醫 院 就 診, 就 診 完 之 後 以 為 是 一 般 的 肚 子 痛, 在 凌 晨 4 點 又 趕 回 派 出 所 值 日 25 日 又 覺 得 肚 子 痛 得 受 不不 了了, 又 到 雙 和 醫 院 就 診,26 日 又 回 來來,27 日 又 覺 得 不不 適, 就 到 遠 東 醫 院 就 診, 然 後 拖 到 28 日 才 到 臺 大 醫 院 急 診 室 就 診, 在 這 段 時 間 他 沒 有 跟 分 局 反 映 病 痛, 可 能 是 責 任 感, 派 出 所 所 長 不不 敢 輕 易 離離 開 轄 區, 所 以 一 直 都 不不 敢 跟 分 局 做 反 映, 也 沒 有 得 到 一 些 協 助, 只 有 自 己 到 醫 院 就 醫, 這 點 我 們 也 感 到 非 常 遺 憾 在 過 世 的 這 段 時 間, 大 安 分 局 的 同 仁 非 常 的 不不 捨, 感 謝 議 員 及 大 安 分 局 同 仁 的 協 助 與 幫 忙, 募 得 186 萬 600 元, 在 議 員 的 見見 證 之 下 將 這 筆 款 項 交 給 家 屬 應 用, 在 此 感 謝 議 員 在 這 段 期 間 的 幫 忙, 以 上 報 告 林 議 員 瑞 圖 : 秘 書 長, 你 應 該 聽 過 組 長 說說 的 這 位 楊 所 長 生 病 了了 也 繼 續 值 勤, 連連 自 己 生 病 了了 都 覺 得 可 以 扛 得 過 去, 臺 北北 市 的 勤 務 非 常 的 繁 重, 他 也 不不 敢 擅 離離 職 位, 後 來來 送 到 臺 大 醫 院 的 急 診 室, 就 在 急 診 室 裡 面 擺 了了 8 天, 等 到 最 後 一 天 人 要 走 了了 才 有 醫 師 來來 看 人 皆 有 父, 翳 我 獨 無, 這 3 個 小 孩 到 目 前 為 止, 都 還 在 問 醫 師, 可 不不 可 以 告 訴 我 父 親 的 死 因, 臺 大 醫 院 說說 不不 出 所 以 然 今 年年 9 月 11 日, 晚 上 6 點 30 分, 我 帶 著 家 屬 去 臺 大 醫 院 協 調, 他 們 派 出 院 長 主 任 來來 協 調, 主 治 醫 師 柯 文 哲 沒 有 出 席, 隨 便 請 一 位 代 表 來來 說說 死 因 是 敗 血 症, 我 問 為 什 麼 8 天 會 有 敗 血 症,8 天 細 菌 怎 麼 繁 殖? 為 什 麼 會 讓 他 變 成 敗 血 症 呢? 他 們 也 說說 不不 出 個 所 以 然, 醫 療 診 斷 書 上 所 有 的 病 歷歷 經 過, 沒 有 看 到 一 個 醫 師 來來 過, 只 有 一 個 護 士 來來 看 過, 他 的 尿 袋 原 本 是 滿 滿 的, 到 了了 第 5 天 完 全 沒 有 尿, 他 的 肚 子 也 大 起 來來 了了, 如 果 在 第 5 天 馬 上 急 救 或 者 開 刀 的 話, 我 有 一 些 醫 師 朋 友 偷 偷 來來 告 訴 我, 當 下 急 救 就 來來 得 及! 一 個 可 以 當 到 派 出 所 所 長 的 警 官, 要 花 費 國 家 多 少 經 費 和 人 民 血 汗 錢 去 栽 培, 不不 是 這 麼 簡 單 的 請 衛 生 局 官 員 上 臺 備 詢 處 長, 我 們 可 以 管 得 到 臺 大 醫 院 嗎? 衛 生 局 醫 護 管 理 處 杜 副 處 長 仲 傑 : 臺 大 醫 院 在 臺 北北 市 立立 案, 是 臺 北北 市 主 管 的 範 圍 林 議 員 瑞 圖 : 我 們 管 得 著 吧! 你 們 會 不不 會 醫 醫 相 護? 杜 副 處 長 仲 傑 : 關 於 議 員 剛 才 提 到 醫 院 在 診 療 的 過 程 當 中, 如 果 家 屬 對 此 部 分 有 疑 義 的 話, 在 衛 生 局 這 邊 有 一 個 醫 療 爭 議 調 處 的 機 制 林 議 員 瑞 圖 : 2611
196 我 知 道, 就 醫 療 爭 議 調 處 來來 說說, 人 民 是 沒 有 辦 法 信 任 你 們 的, 從 楊 宗 銘 所 長 開 始, 要 開 一 個 範 例例 有 很 多 案 例例, 像 是 去 年年 台 安 醫 院 接 生, 用 腹 部 痛 的 胃 藥 來來 當 接 生 的 藥, 連連 我 都 看 得 懂,! 這 個 部 分 以 後 還 會 跟 您 請 教 楊 所 長 的 3 個 小 孩 跪 著 求 醫 生 趕 快 來來 救 他 爸 爸, 人 家 都 不不 理理 會, 就 把 他 放 在 急 診 室 處 長, 你 應 該 要 介 入 一 下, 因 為 我 去 申 請 都 沒 有 用, 我 只 不不 過 是 小 小 的 一 個 議 員 而 已, 如 果 是 以 前 當 立立 委 的 時 候, 我 也 只 是 小 小 的 無 黨 籍 立立 委 而 已 臺 大 醫 院 的 組 織 這 麼 的 龐 大, 用 醫 師 的 光 環 來來 解 釋, 人 民 是 不不 會 聽 我 們 的, 反 而 是 聽 他 說說 的 秘 書 長, 我 當 議 員 第 1 次 跟 你 討 論 這 樣 的 問 題, 但 是 我 的 能 力力 已 經 山 窮 水 盡, 沒 有 辦 法, 你 統 領領 的 部 屬 遇 到 這 樣 的 問 題, 我 現 在 只 不不 過 是 要 給 他 的 家 屬 一 個 答 案, 他 的 父 親 是 怎 麼 病 逝 的?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剛 才 聽 了了 議 員 大 安 分 局 行行 政 組 衛 生 局 的 說說 明, 大 略略 了了 解 楊 所 長 病 逝 的 經 過, 基 於 他 是 市 政 府 的 同 仁, 我 們 會 利利 用 時 間 邀 集 府 內 相 關 機 關 的 同 仁 研 商 如 何 對 楊 故 所 長 的 家 屬 提 供 最 好 的 協 助, 包 括 答 覆 銓 敘 部 的 詢 問, 所 位 公 務 人 員 因 戮 力力 職 務 的 因 果 關 係, 我 們 都 會 盡 所 能 來來 提 供, 爭 取 對 楊 故 所 長 最 大 的 撫 卹 林 議 員 瑞 圖 : 謝 謝, 請 法 務 局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局 長, 你 是 檢 察 官 出 身, 這 樣 是 屬 於 謀 殺 罪, 還 是 什 麼 罪? 臺 大 醫 院 可 以 把 一 個 待 診 的 病 人 放 在 急 診 室, 到 了了 第 8 天 才 有 醫 師 出 現, 這 樣 犯 了了 什 麼 罪?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 按 照 議 員 剛 才 陳 述 的 部 分 有 2 個 方 向, 醫 院 在 診 治 過 程 中 是 否 有 延 誤, 或 者 是 其 他 疏 失 的 部 分, 這 個 部 分 在 實 務 上 面 林 議 員 瑞 圖 : 這 個 不不 是 延 誤, 把 病 人 放 在 急 診 室 8 天! 我 看 過 全 部 的 病 歷歷 表, 柯 文 哲 主 任 是 在 病 逝 的 第 8 天 才 來來 看, 其 餘 都 沒 有 醫 師 出 現 如 果 是 你 自 己 的 家 屬 被 別 人 這 樣 擺, 你 們 的 看 法 會 如 何? 今 天 要 在 你 們 面 前 討 一 個 公 道, 至 少 要 讓 遺 孀 和 3 個 子 女女 知 道, 他 們 的 爸 爸 是 怎 麼 病 逝 的? 蔡 局 長 立 文 : 最 主 要 就 是 要 釐 清 醫 院 在 診 治 過 程 中 的 狀 態, 是 屬 於 過 失, 還 是 故 意 的 狀 況, 來來 決 定 可 能 構 成 的 刑 責, 目 前 在 實 務 上 比 較 常 見見 的 林 議 員 瑞 圖 : 不不 是, 期 間 我 們 建 議 轉 院 到 臺 北北 市 立立 聯聯 合 醫 院, 但 是 臺 大 醫 院 不不 肯, 不不 肯 讓 病 人 轉 院 又 不不 去 看, 這 樣 可 以 嗎? 蔡 局 長 立 文 : 在 診 治 的 過 程 當 中, 醫 者 應 該 都 要 以 父 母 親 的 心 態 來來 看 待 這 件 事 情 林 議 員 瑞 圖 : 我 會 提 供 整 個 病 歷歷 證 明 給 你 看, 畢 竟 你 當 過 檢 察 官 希 望 秘 書 長 能 對 這 個 案 件 做 個 統 籌, 來來 共 同 面 對 臺 大 醫 院 因 為 一 方 面 要 應 付 銓 敘 部, 另 一 方 面 要 應 付 家 屬, 讓 他 們 知 道 父 親 是 怎 麼 病 逝 的 大 安 分 局 分 局 長 代 表 大 家 將 募 集 的 一 百 八 十 幾 萬 元 交 給 家 屬 的 時 候, 說說 了了 一 句 很 感 動 的 話, 他 說說 到 目 前 他 沒 有 辦 法 了了 解 他 們 父 親 是 怎 麼 病 逝 的, 沒 有 辦 法 給 他 們 交 代, 身 為 直 屬 長 官, 他 跟 家 屬 說說 對 不不 起, 並 且 會 很 2612
197 努 力力 的 去 找 現 在 撫 卹 金金 的 作 業 停 頓 下 來來, 對 這 3 個 小 孩 的 教 育 費 生 活 費 而 言, 這 一 百 八 十 幾 萬 元 能 夠 用 多 久 呢? 剛 才 私 底 下 跟 社 會 局 局 長 拜 託, 雖 然 他 們 住 在 新 北北 市, 但 他 是 我 們 的 員 工, 請 社 工 多 多 少 少 關 懷, 計 畫 長 年年 給 這 些 小 孩 協 助, 最 大 22 歲, 第 2 個 小 孩 15 歲, 第 3 個 小 孩 14 歲, 相 信 大 家 都 有 小 孩, 就 讀 大 學 中 學 的 小 孩 需 要 很 多 生 活 費, 壓 力力 很 大, 這 些 都 需 要 我 們 來來 幫 忙 所 以 拜 託 秘 書 長 做 一 個 統 籌, 我 們 都 聽 你 的, 你 要 叫 我 去 抗 爭, 我 就 去 抗 爭 ; 要 叫 我 不不 要 鬧, 我 就 回 來來 我 真 的 不不 曉 得, 我 去 了了 臺 大 醫 院 3 次, 他 們 卻 推 託 不不 知 道 人 是 怎 麼 死 的, 怎 麼 會 有 一 個 排 便 排 尿 正 常 的 人, 住 進 醫 院 第 5 天 之 後, 沒 有 排 便 排 尿, 肚 子 開 始 脹 大, 臺 大 醫 院 也 不不 派 醫 師 來來, 最 後 排 了了 一 位 名 醫 柯 文 哲 主 任 那 天 我 講 他 不不 要 一 天 到 晚 在 報 紙 上 面 放 話, 他 的 醫 德 就 是 要 救 人, 不不 行行 這 樣! 不不 是 我 要 批 評 他, 我 誰 都 敢 批 評, 但 這 是 人 命 關 天 的 事 情 秘 書 長, 這 是 我 們 大 家 庭 的 員 工 之 一, 現 在 不不 照 顧, 以 後 誰 也 不不 肯 為 你 們 賣 命 去 做 事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們 一 定 會 按 照 行行 政 程 序 來來 處 理理 林 議 員 瑞 圖 : 社 會 局 的 社 工, 三 更更 半 夜 要 去 探 訪 安 置, 還 有 受 暴暴 家 庭 ; 民 政 局 的 里 幹 事, 每 天 都 這 麼 忙, 要 深 入 家 庭 ; 警 察 局 各 個 單 位 的 員 工, 在 三 更更 半 夜 也 都 要 出 勤, 如 果 因 為 這 樣 做 到 死, 以 後 誰 敢 替 你 們 賣 命? 在 這 裡 請 求 秘 書 長 及 各 局 處 相 關 單 位 人 事 處 處 長 社 會 局 局 長, 能 夠 儘 量量 給 他 援 助, 相 信 這 對 提 升 市 政 府 員 工 的 士 氣,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林 議 員 瑞 圖 : 非 常 感 謝 秘 書 長 給 我 答 覆, 我 會 請 行行 政 組 組 長 回 去 跟 家 屬 報 告, 也 請 衛 生 局 主 動 介 入, 處 長, 好 不不 好? 杜 副 處 長 仲 傑 : 我 們 會 向 醫 院 了了 解 情 況 林 議 員 瑞 圖 : 我 正 式 提 供 資 料料 給 你 杜 副 處 長 仲 傑 : 我 們 會 邀 請 衛 生 局 來來, 並 請 他 們 提 供 專 業 的 協 助 林 議 員 瑞 圖 : 連連 我 這 個 不不 太 懂 病 歷歷 表 的 人, 請 一 些 專 業 醫 師 來來 看 病 歷歷 表, 大 家 都 說說 臺 大 醫 院 不不 對, 如 果 在 6 個 月 之 內 不不 提 出, 就 會 脫 離離 告 訴 權, 這 個 部 分 將 來來 會 出 問 題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應 議 員 曉 薇 : 請 社 會 局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局 長, 一 件 簡 單 的 事 情 提 醒 您, 之 前 已 經 有 開 過 一 次 協 調 會, 但 是 並 沒 有 很 好 的 結 果, 關 於 華 山 基 金金 會, 人 安 基 金金 會 和 創 世 基 金金 會, 每 2613
198 年年 會 在 北北 中 南 舉 辦 街 友 尾 牙, 號 稱 每 次 都 有 三 萬 多 人 來來 參參 加 尾 牙, 總 加 起 來來, 臺 灣 有 十 幾 萬 的 遊 民, 可 是 事 實 上 這 已 經 是 膨 脹 100 倍 的 數數 目 社 會 向 也 跟 基 金金 會 協 調 過, 基 金金 會 給 的 答 覆 是 可 以 考 慮, 比 如 說說 臺 北北 市 有 三 萬 多 人 的 街 友 尾 牙, 但 是 來來 參參 加 的 街 友 不不 到 300 人, 剩 下 的 都 是 獨 居 老 人 等 清 寒 的 人, 為 什 麼 不不 能 指 正 這 些 單 位 把 名 字 給 改 成 愛 心 尾 牙, 而 要 用 街 友 尾 牙 繼 續 向 社 會 募 款 呢? 局 長, 您 有 什 麼 建 議 嗎? 議 員 提 到 的 確 實 是 實 況, 它 涵 蓋 的 面 的 確 比 較 廣, 因 為 舉 辦 的 活 動 是 以 人 多 為 目 的, 所 以 會 造 成 滿 轟 動 的 狀 況, 雖 然 我 們 已 經 提 醒, 也 有 告 知 內 政 部, 因 為 這 個 基 金金 會 是 由 內 政 部 登 錄, 負 責 的 主 政 單 位 在 內 政 部, 它 的 服 務 對 象 是 街 友 獨 居 老 人 和 覺 得 有 需 要 也 願 意 參參 加 的 民 眾, 就 可 以 來來 參參 與, 所 以 只 用 街 友 這 個 名 稱, 也 不不 是 完 全 正 確 應 議 員 曉 薇 : 包 含 艋 舺, 每 年年 都 有 人 舉 辦 刈 包 等 等 的 尾 牙, 可 是 去 的 都 不不 是 街 友, 我 比 較 語 重 心 長 的 認 為, 既 然 有 基 金金 會 以 街 友 名 義 募 款, 募 款 得 到 的 錢 就 應 該 回 饋 到 街 友 身 上, 但 事 實 上 並 沒 有 這 麼 做 我 提 醒 局 長 是 因 為 人 權 團 體 假 借 這 些 單 位, 向 國 際 來來 宣 導 臺 灣 有 十 幾 萬 的 街 友, 是 一 個 街 友 滿 天 下 的 地 方, 我 覺 得 有 損 國 際 形 象 基 於 要 澈 底 解 決 街 友 問 題, 我 認 為 要 以 正 視 聽 為 優 先, 所 以 麻 煩 局 長 再 儘 快 與 中 央 溝 通, 必 要 時 請 監 察 院 提 出 糾 正 好, 我 們 會 跟 內 政 部 聯聯 絡 應 議 員 曉 薇 : 因 為 我 不不 認 為 現 在 這 個 社 會, 類類 似 這 樣 的 基 金金 會 可 以 每 一 年年 這 樣 做, 其 實 是 矇 騙 社 會 大 眾, 它 不不 像 慈 濟 功 德 會 可 以 做 到 專 款 專 用 再 次 提 醒 局 長, 能 夠 儘 快 跟 中 央 提 出 一 個 方 案, 勸 導 這 些 基 金金 會 能 夠 正 名, 不不 要 誤 導 社 會 大 眾, 讓 社 會 大 眾 覺 得 臺 灣 有 這 麼 多 的 街 友, 謝 謝 好 林 議 員 瑞 圖 : 請 民 政 局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局 長, 要 跟 你 討 論 兩 岸 之 間 非 常 重 視 的 陸陸 配 問 題, 我 在 27 日 就 要 擔 任 臺 灣 所 有 陸陸 配 家 屬 的 協 會 理理 事 長, 大 陸陸 民 政 部 部 長 擔 任 那 邊 家 庭 協 會 的 會 長, 他 來來 台 灣 跟 我 討 論, 因 為 臺 灣 對 陸陸 配 有 很 多 不不 公 平 的 措 施, 比 如 說說 陸陸 配 以 外 的 外 籍 新 娘, 在 4 年年 之 內 就 可 以 拿 到 身 分 證, 陸陸 配 原 本 是 8 年年, 現 在 已 經 縮 短 為 6 年年, 還 是 相 差 了了 2 年年, 這 是 一 件 很 不不 公 平 的 事 情 局 長, 沒 有 辦 法 取 得 身 分 證, 可 不不 可 以 健 保? 不不 可 以 林 議 員 瑞 圖 : 為 什 麼 要 跟 局 長 探 討 這 個 問 題, 因 為 目 前 陸陸 配 在 臺 北北 市 所 生 的 小 孩 已 經 超 過 1 萬 人, 我 們 先 談 她 在 妊 娠 期 間 的 醫 療 健 檢 全, 不不 要 說說 陸陸 生 來來 臺 健 保 給 他 6 折, 但 是 陸陸 配 是 嫁 給 臺 灣 人, 是 幫 臺 灣 生 小 孩, 她 在 妊 娠 期 間 的 產 檢 和 之 後 的 生 產, 健 保 也 2614
199 沒 有 給 付, 甚 至 也 沒 有 辦 法 享 受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所 頒 定 的 養 兒 育 女女 補 助 津 貼? 都 沒 有 辦 法 享 受 這 些 權 利利 局 長, 陸陸 配 生 的 小 孩 子, 有 沒 有 什 麼 津 貼 呢? 陸陸 配 生 的 小 孩 子, 跟 臺 灣 的 小 孩 是 一 樣 的, 如 同 議 員 所 說說, 目 前 陸陸 配 在 臺 北北 市 所 生 的 小 孩, 大 約 有 1 萬 人 左 右, 這 個 部 分 跟 臺 灣 小 孩 一 樣, 是 沒 有 分 別 的 就 像 助 你 好 孕 的 政 策, 父 親 或 母 親 在 此 設 籍 並 居 住 一 年年 以 上, 就 可 以 享 有 這 個 權 利利, 按 照 父 親 設 籍 的 時 間 來來 算 林 議 員 瑞 圖 : 如 果 我 是 一 個 大 陸陸 女女 子, 我 來來 臺 灣 結 婚, 在 妊 娠 期 間 的 產 檢 有 沒 有 健 保 給 付 呢? 這 個 部 分 沒 有 健 保 林 議 員 瑞 圖 : 有 沒 有 生 產 補 助 呢? 生 產 之 後, 有 助 你 好 孕 的 補 助, 如 果 孩 子 的 父 親 有 保 勞勞 保, 應 該 也 可 以 獲 得 補 助 林 議 員 瑞 圖 : 不不 是 應 該 可 以, 是 都 沒 有 局 長, 大 公 司 企 業 在 臺 灣 招 攬 員 工, 申 請 就 業 的 臺 灣 人, 有 5 成 被 派 到 大 陸陸 工 作 像 藝 人 大 S 就 是 嫁 到 大 陸陸, 他 馬 上 就 可 以 拿 到 大 陸陸 的 身 分 證, 當 時 媒 體 說說 他 懷 孕, 他 在 大 陸陸 醫 院 做 檢 查, 他 們 也 給 他 類類 似 健 保 的 補 助 臺 灣 也 有 被 派 去 大 陸陸 就 業 的 女女 生, 有 幾 成 嫁 給 大 陸陸 人? 有 5 成 多 被 派 去 大 陸陸 就 業 的 男 生, 有 幾 成 娶 大 陸陸 的 女女 生? 有 4 成 多 所 以 100 個 人 就 有 四 十 幾 個 人 在 大 陸陸 結 婚, 每 年年 跟 大 陸陸 男 女女 結 婚 的 有 超 過 二 萬 多 對, 臺 灣 現 在 有 33 萬 對 陸陸 配, 給 他 們 的 權 利利 卻 兩 邊 不不 一 樣 為 什 麼 要 請 教 局 長, 相 對 應 該 要 有 公 平 的 對 待, 至 少 要 儘 快 在 健 保 方 面 提 出 意 見見, 畢 竟 臺 北北 市 是 首 善 之 都 依 據 你 給 我 的 報 告, 這 10 年年 來來 陸陸 配 在 臺 北北 市 有 三 萬 四 千 多 對, 約 六六 萬 八 千 多 人, 連連 小 孩 子 計 算, 按 照 這 樣 的 結 構, 在 臺 北北 市 已 經 達 到 8 萬 人,265 萬 人 口 裡 面 有 到 8 萬 人 這 樣 的 程 度度, 外 縣 市 會 更更 恐 佈, 因 為 臺 北北 市 市 民 娶 陸陸 配 的 比 例例 相 對 較 少, 可 是 若若 從 新 北北 市 南 部 地 區 來來 看, 有 更更 多 人 到 大 陸陸 娶 老 婆 五 都 之 中, 臺 北北 市 應 該 要 做 表 率率, 給 他 們 一 個 人 權, 我 談 的 不不 只 健 保 權 身 分 證 取 得 權, 還 有 工 作 權 臺 灣 有 的 男 人 很 壞, 去 大 陸陸 騙 女女 生 說說 父 親 是 高 官, 母 親 是 做 什 麼, 家 裡 有 多 富 有, 結 果 生 米 煮 成 熟 飯, 把 她 騙 回 台 灣 以 後, 其 實 自 己 家 徒 四 壁, 又 好 吃 懶 做, 大 部 分 會 騙 人 的 都 好 吃 懶 做, 然 後 就 逼 太 太 去 工 作, 結 果 被 警 察 局 勞勞 工 局 商 業 處 檢 查 抓 到 她 是 為 了了 生 計, 為 了了 養 小 孩 局 長, 沒 有 身 分 權 就 沒 有 工 作 權 議 員 剛 才 所 關 心 的 問 題, 陸陸 配 還 沒 有 拿 到 身 分 證 之 前, 有 一 個 合 法 的 居 留留 權, 居 住 滿 4 年年 就 可 以 有 居 住 權, 這 個 時 候 是 可 以 給 他 健 保, 因 為 他 的 戶 籍 是 跟 他 的 先 生 設 在 一 起 林 議 員 瑞 圖 : 要 4 年年 的 時 間 2615
200 是, 需 要 4 年年 才 可 以 健 保 林 議 員 瑞 圖 : 局 長, 這 不不 是 要 責 問 你, 是 要 探 討 人 權 的 問 題, 如 果 我 是 一 個 大 陸陸 女女 生, 臺 灣 男 生 到 大 陸陸 來來 騙 我, 騙 到 懷 孕 生 子, 沒 辦 法 留留 在 大 陸陸 靠 娘 家, 搬 到 臺 灣 之 後 才 發 現 老 公 是 這 樣 的 不不 堪, 所 以 要 去 工 作, 但 是 我 沒 有 居 留留 權, 就 算 有 領領 到 居 留留 權 可 以 工 作 嗎? 不不 可 以, 因 為 職 業 要 有 健 保 這 樣 要 由 誰 來來 扶 持 家 計? 由 於 這 樣 就 轉 成 暗 的, 跑 去 賣 淫, 我 不不 好 意 思 說說 現 在 有 超 過 20% 大 陸陸 來來 的 女女 生, 是 假 結 婚 或 真 結 婚, 不不 論 如 何 她 有 生 小 孩, 跟 著 老 公 生 小 孩 還 要 去 賣 淫, 我 們 是 不不 是 要 去 正 視 這 些 問 題? 非 常 感 謝 議 員 的 關 心, 議 員 提 到 2 個 問 題 : 第 1 個, 他 沒 有 健 保, 但 他 是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的 配 偶, 如 果 懷 孕, 衛 生 局 有 補 助 14 個 免 費 的 產 檢 第 2 個, 在 工 作 權 方 面, 只 要 有 居 留留 權 就 可 以 工 作, 不不 一 定 要 取 得 身 分 證, 陸陸 配 滿 4 年年 拿 到 工 作 權, 在 勞勞 工 局 方 面 是 可 以 取 得 工 作 的 林 議 員 瑞 圖 : 局 長, 拜 託 你 做 一 份 完 整 的 報 告 給 我, 現 在 海 協 會 也 要 請 我 問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有 沒 有 什 麼 公 平 性 對 待? 說說 實 在 我 們 現 在 依 賴 大 陸陸 的 程 度度, 已 經 不不 可 豁 免 了了, 不不 要 再 夜 郎 自 大, 臺 灣 已 經 沒 有 什 麼 了了, 如 果 再 被 這 群 政 客 搞 爛, 之 後 是 百 姓 在 受 災 殃, 你 我 都 會 是 受 災 殃 的 一 群, 掏 空 臺 灣 的 一 大 堆, 但 是 他 們 得 到 什 麼 因 為 現 在 嫁 過 去 的 人 越 來來 越 多 了了, 希 望 局 長 能 提 出 現 在 臺 北北 市 有 多 少 女女 生 嫁 去 大 陸陸 的 統 計 民 政 局 做 為 新 移 民 工 作 的 平 臺, 這 方 面 我 們 會 去 做 更更 深 入 的 研 究 另 外 我 們 也 發 現 陸陸 配 來來 臺 灣, 除 了了 幫 我 們 生 小 孩 之 外, 也 自 願 走 出 來來 幫 忙, 主 導 家 庭 的 經 濟 林 議 員 瑞 圖 : 局 長, 這 句 話 你 最 好 不不 要 說說, 我 來來 說說 才 不不 會 得 罪 人, 你 這 樣 說說 明 天 報 紙 會 批 評 你 因 為 在 大 陸陸 是 6 個 大 人 照 顧 1 個 小 孩, 如 果 這 個 小 孩 是 女女 生, 他 嫁 到 臺 灣, 有 6 個 人 的 財 產 都 會 過 來來 臺 灣 幫 助 經 濟 你 以 為 臺 灣 多 有 錢? 現 在 已 經 不不 堪 一 擊, 搖 搖 欲 墜 我 以 前 說說 陳 菊 為 什 麼 可 以 把 4 千 多 億 元 的 勞勞 保 退 撫 基 金金, 交 給 太 平 洋 證 劵 何 志 強 去 操 作 股 票, 還 輸 了了 2 千 多 億 元, 國 民 黨 也 不不 會 打 仗, 好 像 被 人 家 悶 著 打, 勞勞 保 健 保 為 什 麼 會 破 產? 跟 以 前 8 年年 的 執 政 有 沒 有 關 係? 掏 空 去 投 資 股 票 和 有 價 證 劵 買 基 金金, 這 不不 是 一 樣 的 問 題 嗎? 今 天 跟 局 長 探 討 陸陸 配 的 問 題, 希 望 局 長 能 夠 以 自 己 女女 兒 嫁 去 大 陸陸 的 心 情 一 樣, 需 要 他 們 好 好 照 顧 ; 他 們 的 女女 兒 嫁 到 臺 灣, 我 們 也 要 好 好 照 顧 他 們, 這 是 一 樣 的 道 理理 不不 論 女女 生 嫁 過 去 大 陸陸, 或 者 男 生 娶 陸陸 配, 現 在 全 臺 灣 每 年年 有 2 萬 7,000 對 的 結 婚 率率 由 於 現 在 兩 岸 的 交 流流 非 常 頻 繁, 這 個 部 分 我 們 會 持 續 跟 陸陸 委 會 建 議, 據 我 了了 解, 陸陸 委 會 對 於 陸陸 配 取 得 身 分 證 的 年年 限 已 經 在 研 議 中, 希 望 能 夠 朝 這 個 方 式 主 席 : 質 詢 結 束 2616
201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9 組 質 詢 議 員 : 陳 議 員 義 洲 一 問 : 日 前 本 席 處 理理 大 雨 造 成 樹 木 傾 倒 於 碧 山 路路 阻 礙 用 路路 人 通 行行 案, 新 工 處 產 業 局 區 公 所 等 皆 以 非 權 管 業 務 為 由 拒 絕 處 理理, 直 至 前 公 園 處 陳 處 長 出 面, 方 由 公 園 處 同 仁 將 問 題 排 除, 本 案 突 顯 山 上 8 米 以 下 道 路路 權 管 分 工 不不 清, 建 請 由 工 務 局 大 地 處 統 一 權 責, 以 維 施 政 效 能 答 : 依 本 府 101 年年 10 月 22 日 會 議 結 論, 有 關 樹 木 傾 倒 阻 礙 用 路路 人 通 行行 案 統 一 由 本 府 工 務 局 主 政 辦 理理 質 詢 議 員 : 應 議 員 曉 薇 二 問 : 各 界 善 心 人 士 或 慈 善 團 體 於 萬 華 艋 舺 公 園 發 放 便 當 之 善 舉 可 嘉, 惟 已 造 成 當 地 環 境 髒 亂 問 題 遲 遲 無 法 改 善, 請 社 會 局 及 民 政 局 針 對 日 前 板 橋 觀 音 廟 發 放 便 當 一 事, 積 極 與 該 團 體 溝 通 或 協 請 新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宣 導 勸 阻, 以 杜 絕 類類 此 情 事 再 度度 發 生 答 : 本 府 民 政 局 業 於 101 年年 10 月 16 日 以 北北 市 民 宗 字 第 號 函 請 新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勸 導 該 管 板 橋 觀 音 廟 ( 地 址 : 新 北北 市 板 橋 區 萬 板 路路 818 巷 17 號 之 1) 勿 於 本 市 萬 華 區 艋 舺 公 園 附 近 發 送 善 食, 以 免 造 成 周 邊 遊 民 聚 集 與 環 境 髒 亂 等 問 題, 並 請 其 協 助 轉 知 所 轄 宗 教 團 體 並 向 信 眾 宣 導, 爾 後 如 有 於 艋 舺 公 園 周 邊 提 供 物 資 濟 助 之 需 要, 歡 迎 事 先 與 本 府 社 會 局 遊 民 專 責 小 組 ( 電 話 : ) 聯聯 絡 質 詢 議 員 : 林林 議 員 瑞 圖 三 問 : 兩 岸 交 流流 頻 繁, 市 民 與 大 陸陸 地 區 人 民 婚 配 日 增, 對 於 大 陸陸 配 偶 工 作 權 及 參參 加 全 民 健 保 等 權 益, 應 以 同 理理 心 提 供 完 善 保 障, 請 民 政 局 正 視 妥 處, 並 提 送 書 面 報 告 供 參參 答 : ( 一 ) 截 至 101 年年 8 月 底 居 留留 於 本 市 的 大 陸陸 配 偶 共 有 3 萬 2,063 人, 其 取 得 依 親 居 留留 證 後 即 享 有 工 作 權, 毋 須 申 請 工 作 許 可, 與 外 籍 配 偶 取 得 外 僑 居 留留 證 之 後 即 有 工 作 權 規 定 相 同, 至 於 加 入 健 保 的 部 分, 外 籍 與 大 陸陸 配 偶 皆 為 取 得 居 留留 證 滿 4 個 月 後 即 可 加 入, 與 一 般 出 境 國 外 恢 復復 戶 籍 的 國 人, 需 恢 復復 戶 籍 滿 4 個 月 才 可 加 入 健 保 是 一 致 的, 但 如 已 懷 孕 尚 未 加 入 健 保 者, 衛 生 局 提 供 產 前 檢 查 費 用 補 助, 以 保 障 新 移 民 及 其 子 女女 的 健 康 ( 二 ) 另 外, 外 籍 配 偶 依 照 國 籍 法 等 相 關 規 定, 最 快 4 年年 ( 居 留留 3 年年, 每 年年 在 臺 居 住 滿 183 日, 並 符 合 相 關 要 件, 即 可 取 得 我 國 國 籍, 第 4 年年 如 連連 續 在 臺 居 留留 365 天, 則 最 快 1 年年 即 可 取 得 定 居 證, 並 至 戶 政 所 辦 理理 初 設 戶 籍 ) 並 申 請 身 分 證 而 大 陸陸 配 偶 依 照 民 國 98 年年 7 月 修 正 之 臺 灣 地 區 與 大 陸陸 地 區 人 民 關 係 條 例例 等 相 關 規 定, 最 快 6 年年 取 得 定 居 證 後 ( 依 親 居 留留 滿 4 年年, 接 著 長 期 居 留留 滿 2 年年, 共 6 年年 ), 可 申 請 身 分 證, 此 係 屬 中 央 權 管 事 項, 而 本 府 於 新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措 施, 均 以 同 理理 心 提 供 完 善 保 障, 有 關 新 移 民 相 關 照 顧 輔 導 與 2617
202 身 分 權 取 得 書 面 報 告 如 附 件 質 詢 議 員 : 葉 議 員 林林 傳 四 問 : 本 席 接 獲 多 位 里 長 反 映, 里 幹 事 依 臺 北北 市 鄰 長 遴 聘 解 聘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每 2 個 月 查 訪 鄰 長 戶 籍 資 料料 1 次, 此 舉 使 鄰 長 們 備 感 不不 受 尊 重 而 引 起 反 彈, 建 請 民 政 局 研 議 修 正 查 訪 期 間 延 長 為 6 個 月, 並 放 寬 該 要 點 六六 ( 七 ) 常 住 鄰 內 之 規 定, 以 杜 爭 議 答 : ( 一 ) 依 臺 北北 市 鄰 長 遴 聘 解 聘 實 施 要 點 第 2 點 規 定 略略 以, 鄰 長 之 遴 聘, 由 里 長 遴 報 區 公 所 聘 任 之, 里 長 應 就 該 鄰 內 成 年年 居 民 足 以 勝 任 鄰 長 職 務 並 實 際 設 籍 居 住 該 鄰 者 遴 選 鄰 長 同 要 點 第 6 點 規 定 略略 以, 鄰 長 戶 籍 遷 出 各 該 鄰 者, 由 里 辦 公 處 就 其 事 實 備 具 解 聘 申 請 書 報 請 區 公 所, 經 區 公 所 核 定 後 解 聘 之 里 幹 事 應 每 2 個 月 查 對 鄰 長 戶 籍 資 料料 1 次, 凡 有 戶 籍 遷 出 各 該 鄰 者, 應 即 知 會 里 長 並 報 請 區 公 所 解 聘 之 為 避 免 鄰 長 戶 籍 遷 徙 後 未 知 會 區 公 所, 致 生 未 符 聘 用 要 件 情 形, 本 府 民 政 局 請 區 公 所 里 幹 事 每 2 個 月 訪 視 鄰 長 ( 二 ) 關 於 檢 討 里 幹 事 定 期 查 核 方 式 並 合 理理 修 訂 鄰 長 相 關 設 籍 及 常 住 規 定 一 節, 本 府 民 政 局 除 已 在 101 年年 9 月 及 24 日 假 本 府 公 務 人 員 訓 練練 處 辦 理理 之 里 長 工 作 研 習 中, 將 鄰 長 遴 解 聘 及 里 幹 事 訪 視 鄰 長 之 相 關 規 定 向 與 會 里 長 溝 通 說說 明 外, 並 請 里 幹 事 注 意 訪 視 技 巧, 另 本 府 民 政 局 已 將 相 關 建 議 列列 入 爾 後 研 議 臺 北北 市 鄰 長 遴 聘 解 聘 實 施 要 點 之 參參 考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9 組 質 詢 議 員 : 歐 陽 議 員 龍 陳 議 員 義 洲 陳 議 員 永 德 應 議 員 曉 薇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葉 議 員 林林 傳 林林 議 員 瑞 圖 一 問 : 本 市 重 陽 敬 老 禮 金金 需 70 歲 以 上 方 符 資 格 65 歲 長 者 須 設 籍 本 市 1 年年 以 上 才 享 有 免 費 搭 乘 公 車車, 以 及 施 打 公 費 流流 感 疫 苗 無 須 繳 交 掛 號 費 等 社 福 措 施, 相 較 新 北北 市 優 於 本 市 之 作 法, 市 民 感 受 自 然 不不 佳, 希 市 府 擘 劃 之 政 策 美 意 應 爭 取 民 眾 認 同 與 支 持, 俾 提 升 施 政 滿 意 度度 答 : 一 由 於 本 市 老 人 人 口 比 率率 至 101 年年 9 月 已 達 本 市 總 人 數數 12.95%, 居 5 都 之 冠, 而 提 供 長 者 兼 具 津 貼 補 助 及 照 顧 服 務 完 整 之 長 期 性 質 服 務 措 施 向 為 本 市 施 政 重 點 現 階 段 本 市 老 人 福 利利 措 施 除 全 國 共 有 之 福 利利 外, 尚 有 多 項 措 施 皆 優 於 其 他 縣 市 包 括 經 濟 面 的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額 補 助 擴 及 一 般 戶 老 人 搭 乘 計 程 車車 補 助 重 度度 失 能 長 者 交 通 接 送 和 收 容 安 置 補 助 ( 擴 及 一 般 戶 重 度度 失 能 長 者 之 補 助 ) 及 老 人 住 宅 提 供 服 務 家 數數 均 為 全 國 第 一 ; 另 外 照 顧 服 務 面 的 日 間 照 顧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及 獨 居 長 者 緊 急 救 援 系 統, 總 體 服 務 量量 亦 為 全 國 之 冠 二 本 市 每 年年 重 陽 節 均 致 送 年年 長 市 民 重 陽 敬 老 禮 金金, 以 表 達 對 高 齡 者 的 敬 意, 70 歲 至 98 歲 長 者 ( 含 歲 原 住 民 ) 每 人 致 送 1 千 元,99 歲 以 上 長 者 每 人 致 送 6 千 元 現 行行 致 送 條 件 已 行行 之 有 年年, 雖 然 屢 有 接 獲 市 民 建 議 應 比 照 2618
203 其 他 縣 市 提 高 致 送 額 度度 或 降降 低 致 送 年年 齡, 惟 預 估 所 增 預 算 約 1 億 至 3 億 餘 元, 將 嚴 重 排 擠 其 他 福 利利 服 務 及 未 來來 福 利利 政 策 規 劃 為 讓 有 限 的 社 會 福 利利 資 源 更更 有 效 分 配, 本 府 社 會 局 仍 秉 持 照 顧 長 輩 每 1 天, 不不 只 重 陽 節 1 天 之 理理 念念, 將 經 費 優 先 分 配 於 長 期 性 質 照 顧 扶 助 甚 於 一 次 性 之 禮 金金 三 另 本 市 核 發 敬 老 悠 遊 卡 優 待 本 市 長 者 之 公 車車 補 助 政 策, 係 依 老 人 福 利利 法 第 25 條 明 訂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應 予 以 半 價 優 待 之 規 定, 另 本 府 基 於 提 倡 崇 老 敬 老 之 目 標, 針 對 設 籍 本 市 滿 1 年年 之 長 者 及 身 心 障 礙 市 民, 另 訂 定 臺 北北 市 老 人 與 身 心 障 礙 者 搭 乘 公 車車 及 捷 運 補 助 辦 法, 除 法 定 半 價 優 待 外, 另 提 供 公 車車 免 費 補 助 此 係 基 於 各 縣 市 政 府 衡 量量 財 政 狀 況, 制 定 優 於 中 央 法 規 之 福 利利 政 策, 故 本 市 對 於 提 供 免 費 搭 乘 公 車車 優 待 之 對 象 資 格 條 件 另 有 設 籍 1 年年 之 規 定 若若 再 放 寬 公 車車 免 費 補 助 之 設 籍 限 制, 以 每 年年 新 遷 入 本 市 長 者 人 數數 約 5 千 ~1 萬 人 計 算, 預 估 每 年年 將 至 少 增 加 壹 千 餘 萬 元 預 算 支 出, 並 排 擠 本 市 其 他 老 人 福 利利 事 項 四 展 望 未 來來, 除 積 極 加 強 照 顧 本 市 弱 勢 長 者 外, 更更 將 朝 向 全 方 位 規 劃 各 項 福 利利 服 務 以 因 應 市 民 福 利利 需 求, 故 有 關 重 陽 敬 老 禮 金金 致 送 資 格 或 放 寬 敬 老 悠 遊 卡 免 費 搭 乘 公 車車 段 次 設 籍 限 制, 為 免 單 項 福 利利 預 算 持 續 擴 張 致 排 擠 本 市 其 他 福 利利 服 務 之 提 供, 目 前 仍 宜 維 持 現 行行 措 施, 爾 後 本 府 將 視 財 源 狀 況 審 慎 評 估 相 關 措 施 之 可 行行 性 二 問 : 各 界 善 心 人 士 或 慈 善 團 體 於 萬 華 艋 舺 公 園 發 放 便 當 之 善 舉 可 嘉, 惟 已 造 成 當 地 環 境 髒 亂 問 題 遲 遲 無 法 改 善, 請 社 會 局 及 民 政 局 針 對 日 前 板 橋 觀 音 廟 發 放 便 當 一 事, 積 極 與 該 團 體 溝 通 或 協 請 新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宣 導 勸 阻, 以 杜 絕 類類 此 情 事 再 度度 發 生 另 市 府 以 工 代 賑 輔 導 之 6 名 街 友 居 住 問 題, 請 社 會 局 提 供 必 要 協 助, 以 落落 實 照 顧 美 意 答 : 本 府 社 會 局 已 聯聯 繫 板 橋 觀 音 廟 協 調 便 當 發 放 事 宜, 並 將 持 續 協 助 遊 民 租 屋 事 宜 三 問 : 部 分 人 權 團 體 及 基 金金 會, 以 街 友 名 義 對 外 募 款 辦 理理 尾 牙 活 動, 惟 其 中 確 為 街 友 身 分 者 未 達 1 成, 請 社 會 局 儘 速 向 中 央 反 映, 協 助 督 導 基 金金 會 將 活 動 正 名 為 愛 心 尾 牙, 以 正 視 聽 答 : 本 府 社 會 局 將 協 助 宣 導 基 金金 會 或 相 關 慈 善 團 體 辦 理理 活 動 時, 名 稱 應 與 邀 請 參參 與 對 象 具 一 致 性 2619
204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10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5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顏 聖 冠 阮阮 昭 雄 洪 健 益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5 日 速 記 : 黃 瀞 嬅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第 10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顏 聖 冠 議 員 阮阮 昭 雄 議 員 洪 健 益 議 員 等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請 開 始 阮 議 員 昭 雄 : 首 先 邀 請 所 有 備 詢 的 局 處 首 長 上 臺, 包 括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地 政 局 陳 局 長 兵 役 局 的 朱 局 長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政 風 處 劉劉 處 長 公 務 人 員 訓 練練 處 孔 處 長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劉劉 主 任 委 員 各 位 首 長 好, 各 位 任 期 不不 一, 有 的 自 郝 市 長 上 任 就 開 始 就 任 ; 有 的 則 是 才 剛 就 任 一 個 多 月, 本 席 每 次 在 部 門 質 詢 或 是 郝 市 長 施 政 報 告 時, 都 會 分 享 一 件 事, 那 就 是 五 都 中 的 預 算, 臺 北北 市 是 第 一 名, 有 了了 最 多 的 預 算, 各 位 首 長 又 是 最 優 秀 的,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也 都 很 優 秀, 但 是 臺 北北 市 的 表 現 在 五 都 中, 甚 至 未 來來 的 六六 都 裏, 都 是 敬 陪 末 座, 這 也 讓 郝 市 長 得 到 第 一 名, 是 從 後 面 數數 來來 的 我 最 近 看 到 的 民 意 調 查, 只 能 以 慘 不不 忍 睹 形 容, 在 全 國 縣 市 評 比 中, 臺 北北 市 竟 只 贏 過 基 隆隆 市 那 位 自 稱 混 蛋 的 市 長, 臺 北北 市 是 倒 數數 第 2 名 各 位 首 長, 難 道 不不 該 深 切切 反 省省 嗎? 我 一 再 和 大 家 分 享, 議 員 的 質 詢 批 評 絕 不不 因 一 個 會 期 只 有 2 次 質 詢 就 開 口 大 罵, 一 定 是 為 臺 北北 市 政 好 才 會 質 詢, 我 從 來來 不不 在 乎 郝 龍 斌 市 長 2016 年年 要 不不 要 選 總 統? 要 不不 要 當 總 統? 我 在 乎 的 是 他 能 不不 能 當 個 好 市 長? 今 天 的 質 詢 就 從 民 意 調 查 結 果 開 始 做 反 省省, 我 希 望 所 有 議 員 的 質 詢 內 容 都 能 成 為 各 位 首 長 的 施 政 參參 考 依 據 研 考 會 袁 主 委 留留 步, 其 他 各 位 首 長 請 回 座 主 委, 辛 苦 了了! 你 到 任 一 個 多 月 嗎?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對, 一 個 多 月 阮 議 員 昭 雄 : 你 上 任 後 有 沒 有 針 對 郝 市 長 的 施 政 滿 意 度度 做 調 查?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沒 有, 因 7 8 月 才 做 過 2 次, 但 下 個 月 就 會 做 了了 阮 議 員 昭 雄 : 鑑 古 知 今, 過 去 研 考 會 做 的 郝 龍 斌 市 長 施 政 滿 意 度度, 我 看 每 次 滿 意 度度 都 將 近 五 2620
205 成, 或 是 超 過 五 成, 但 對 照 媒 體 所 做 的 評 比, 落落 差 很 大 主 委, 你 是 媒 體 出 身 的, 請 問 研 考 會 與 媒 體 做 的 施 政 滿 意 度度 調 查 結 果 為 何 有 那 麼 大 的 落落 差? 而 且 媒 體 的 評 比 結 果 出 爐爐 後, 所 有 市 民 都 反 映 就 是 那 種 感 受 請 問 研 考 會 出 了了 什 麼 問 題?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研 考 會 在 7 月 8 月 各 做 了了 1 次 施 政 滿 意 度度 調 查, 滿 意 度度 分 別 為 47% 50%, 其 實 這 數數 字 與 坊 間 媒 體 的 評 比 數數 字 就 很 接 近 阮 議 員 昭 雄 : 研 考 會 的 責 任 絕 不不 是 只 幫 郝 市 長 說說 好 話, 好 話 由 其 他 各 局 處 去 說說 就 好, 研 考 會 應 扮 演 御 史 大 夫 的 角 色, 要 說說 不不 好 聽 的 話, 要 做 1 隻 烏 鴉, 主 委, 你 有 沒 有 信 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有 阮 議 員 昭 雄 : 我 看 研 考 會 主 委 也 是 來來 來來 去 去, 換 了了 很 多 位, 研 考 會 主 委 的 責 任 就 是 挑 出 市 府 團 隊 的 毛 病, 尤 其 是 挑 市 長 的 毛 病, 主 委, 你 有 信 心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研 考 會 最 主 要 職 能 之 一 就 是 管 考, 管 考 就 是 找 缺 失 找 問 題 找 改 善 方 案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你 剛 到 任 一 個 多 月, 我 對 你 有 很 深 的 期 許, 讓 我 們 一 起 努 力力, 好 不不 好?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一 定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剛 到 任 不不 久, 我 先 和 你 探 討 幾 個 問 題, 看 看 你 對 臺 北北 市 政 熟 不不 熟 悉? 這 些 問 題 都 有 選 項, 不不 會 為 難 你, 第 1, 臺 北北 市 有 幾 個 行行 政 區?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答 案 是 2 阮 議 員 昭 雄 : 15 個? 天 啊! 主 委, 這 題 是 最 簡 單,15 個 嗎? 你 確 定 嗎? 臺 北北 市 有 15 個 行行 政 區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再 數數 一 下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第 1 題 就 不不 及 格 了了 要 我 公 布 答 案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好 阮 議 員 昭 雄 : 答 案 是 3,12 個 行行 政 區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對 不不 起, 是 12 個 區 公 所 阮 議 員 昭 雄 : 你 這 個 樣 子, 我 們 要 如 何 對 臺 北北 市 的 管 考 有 信 心 呢?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2621
206 請 議 員 對 我 有 信 心, 這 題 是 我 的 疏 失, 我 知 道 臺 北北 市 有 33 個 一 級 機 關 及 12 個 區 公 所 阮 議 員 昭 雄 : 你 是 太 緊 張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我 太 緊 張 阮 議 員 昭 雄 : 這 是 百 萬 大 學 堂 中 最 基 本 的 題 目, 是 小 學 生 的 題 目 我 再 給 你 1 次 機 會, 第 2 題, 臺 北北 市 的 人 口 數數 為 何?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我 的 印 象 中, 答 案 應 該 是 1(2,665,832 人 ) 阮 議 員 昭 雄 : 答 案 是 1 嗎?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是 阮 議 員 昭 雄 : 我 們 看 看 答 案 是 不不 是 1? 主 委 答 對 了了 剛 剛 的 題 目 比 較 簡 單, 你 反 而 答 錯 了了, 這 題 稍 微 有 點 難 度度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剛 剛 是 我 太 緊 張 了了, 這 題 是 實 力力 題 阮 議 員 昭 雄 : 好, 請 不不 要 緊 張 我 們 看 第 3 題, 臺 北北 市 有 幾 個 里?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456 個 里 阮 議 員 昭 雄 : 456 個 里? 答 對 了了 主 委, 剛 剛 可 能 太 緊 張 了了, 再 看 下 1 題, 郝 龍 斌 是 第 幾 屆 的 民 選 直 轄 市 市 長?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這 題 是 政 治 題 阮 議 員 昭 雄 : 不不 是 政 治 題, 選 委 會 有 正 式 公 布, 我 很 清 楚 我 是 第 11 屆 的 臺 北北 市 市 議 員, 請 問 郝 市 長 是 第 幾 屆 的 民 選 直 轄 市 市 長? 直 轄 市 市 長 曾 官 派 過, 我 只 問 是 第 幾 屆 的 民 選 直 轄 市 市 長?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第 4 至 5 屆 阮 議 員 昭 雄 : 第 1 屆 民 選 直 轄 市 市 長 是 誰?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馬 英 九 先 生 阮 議 員 昭 雄 : 不不 是, 第 1 屆 民 選 直 轄 市 市 長 是 陳 水 扁, 他 被 關 起 來來, 你 就 忘 了了 ; 郝 龍 斌 市 長 2622
207 是 第 4 至 5 屆 的 民 選 直 轄 市 市 長, 勉 強 算 你 答 對 主 委, 到 底 是 太 緊 張 還 是 準 備 不不 足? 我 認 為 可 能 是 太 緊 張 了了, 這 些 都 是 基 本 的, 我 期 許 你 都 要 了了 解 本 來來 我 要 問 各 局 處 首 長 的 名 字, 但 我 想 太 勉 強 了了, 坦 白 說說, 議 員 也 不不 是 每 個 人 都 記 得 很 清 楚 剛 剛 提 到 與 民 間 媒 體 的 調 查 數數 據 有 落落 差 部 分, 希 望 你 要 補 強, 不不 要 只 是 一 味 說說 好 話, 研 考 會 就 是 要 說說 不不 好 聽 的 話, 就 是 要 做 隻 烏 鴉, 揪 出 害 蟲 的 局 處, 好 不不 好?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好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請 回, 請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劉劉 主 委 上 臺 劉劉 主 委, 你 和 研 考 會 袁 主 委 一 樣 都 剛 到 任 不不 久, 但 你 在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已 經 服 務 很 久 的 時 間, 所 以 我 對 你 的 期 待 也 不不 一 樣, 各 組 議 員 質 詢 客 委 會 事 務 也 不不 在 少 數數, 本 席 也 很 關 心 客 委 會 業 務, 請 問 你 到 任 客 委 會 多 久 的 時 間?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差 不不 多 45 天 左 右 阮 議 員 昭 雄 : 你 是 被 諮 詢 多 久 才 上 任?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市 長 8 月 初 問 我 會 不不 會 說說 客 語? 阮 議 員 昭 雄 : 會 說說 客 語 就 可 以 接 任 客 委 會 主 委 一 職 嗎?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8 月 上 旬 市 長 先 問 我 會 不不 會 說說 客 語? 隔 了了 1 個 星 期, 就 告 訴 我 到 客 委 會 服 務 阮 議 員 昭 雄 : 我 會 說說 客 語, 不不 是 客 家 人, 我 也 可 以 擔 任 客 委 會 主 任 委 員 嗎?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當 然 是 阮 議 員 昭 雄 : 市 長 真 天 才, 我 期 待 你 對 客 家 事 務 能 更更 了了 解, 同 樣 地, 你 也 要 進 行行 問 答, 我 不不 是 要 為 難 你, 但 請 問 客 家 人 的 天 穿 日 是 哪 一 天?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農 曆 12 月 25 日 阮 議 員 昭 雄 : 你 和 袁 主 委 一 樣 緊 張 嗎? 第 1 題 都 答 錯, 要 不不 要 公 布 答 案? 還 是 要 重 新 回 答? 還 是 要 向 誰 求 救?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應 該 是 國 曆 1 月 20 日, 但 沒 有 這 個 答 案 可 選 阮 議 員 昭 雄 : 不不 對, 我 們 來來 看 看 正 確 答 案, 是 農 曆 正 月 20 日, 主 委, 你 記 錯 了了, 你 是 客 委 會 主 委, 這 是 很 重 要 的 日 子 我 們 再 看 比 較 簡 單 的 下 1 題, 農 曆 12 月 25 日 年年 界 日 要 準 備 哪 些 東 西 代 表 新 的 一 年年 的 開 始? 2623
208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年年 米 阮 議 員 昭 雄 : 年年 米, 確 定 嗎? 要 不不 要 改? 要 不不 要 換?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應 該 是 阮 議 員 昭 雄 : 要 不不 要 再 思 考? 確 定 嗎?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應 該 是 阮 議 員 昭 雄 : 你 和 袁 主 委 一 樣, 第 1 題 都 太 緊 張, 第 2 題 就 答 對 了了 客 語 有 很 多 腔 調, 徐 佳 青 議 員 也 考 過 客 語 發 音, 我 不不 是 客 家 人, 相 信 你 對 這 方 面 應 該 很 了了 解, 請 問 目 前 客 家 人 使 用 最 多 的 腔 調 為 何?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四 縣 阮 議 員 昭 雄 : 其 次 呢?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其 次 為 海 陸陸 阮 議 員 昭 雄 : 來來 看 看 答 案, 沒 錯, 四 縣 及 海 陸陸 請 問 除 了了 這 2 種 腔 調 以 外, 還 有 哪 些 腔 調?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詔 安 與 饒 平 阮 議 員 昭 雄 : 還 有 1 個?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大 埔 阮 議 員 昭 雄 : 好, 要 勇 敢 說說 出 來來, 答 對 了了 請 問 這 5 種 腔 調, 你 都 會 嗎?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不不, 我 只 會 說說 四 縣, 但 其 他 的 腔 調 應 該 都 聽 得 懂 阮 議 員 昭 雄 : 最 後 1 題, 請 說說 出 3 種 客 家 的 名 產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擂 茶 粢 粑 湯 圓 阮 議 員 昭 雄 : 湯 圓?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客 家 湯 圓 阮 議 員 昭 雄 : 2624
209 你 要 說說 清 楚 是 客 家 湯 圓, 否 則 閩 南 人 也 有 湯 圓 再 說說 說說 看 還 有 什 麼 名 產?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還 有 粄 條 東 方 美 人 茶 阮 議 員 昭 雄 : 答 對 了了 同 樣 一 開 始 都 太 緊 張 了了, 第 1 題 都 答 錯 了了, 你 不不 要 緊 張, 我 都 是 考 基 本 題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對 不不 起, 我 記 成 國 曆 1 月 20 日 的 全 國 客 家 日 阮 議 員 昭 雄 : 全 國 客 家 日 是 哪 一 天?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每 年年 的 1 月 20 日 阮 議 員 昭 雄 : 國 曆 嗎?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對 阮 議 員 昭 雄 : 這 2 個 是 不不 一 樣 的 日 子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我 把 2 個 節 日 記 成 同 一 天, 抱 歉!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我 不不 是 要 為 難 你, 但 隔 行行 如 隔 山, 雖 然 客 委 會 本 來來 就 應 該 由 客 家 人 擔 任, 你 對 於 這 些 事 務 一 定 要 深 切切 了了 解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我 對 客 家 內 涵 的 事 務 還 是 要 再 加 強 阮 議 員 昭 雄 : 局 長, 你 同 意 客 家 文 化 應 從 小 紮 根 做 起 嗎?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當 然, 過 去 我 在 環 保 署 擔 任 環 境 教 育 宣 導 科 科 長 的 主 要 工 作 就 是 推 行行 環 境 教 育, 其 實 這 和 客 委 會 工 作 性 質 一 樣, 就 是 要 把 客 家 的 內 涵, 包 括 語 言 文 化 阮 議 員 昭 雄 : 上 一 任 客 委 會 劉劉 智 雄 主 委 接 任 時, 他 也 同 意 客 家 文 化 要 從 小 紮 根, 你 現 在 也 很 同 意, 但 我 看 臺 北北 市 辦 理理 客 家 文 化 到 校 推 廣 活 動 的 場 次 越 來來 越 少, 民 國 99 年年 34 場 ; 民 國 100 年年 30 場 : 民 國 101 年年 最 新 數數 據 是 31 場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但 是 參參 與 人 數數 是 增 加 的, 我 非 常 同 意 要 從 小 紮 根, 尤 其 是 對 臺 北北 市 的 客 家 人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不不 夠, 場 次 是 代 表 對 紮 根 工 作 的 認 同, 到 底 要 不不 要 從 小 紮 根?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我 最 近 一 個 多 月 以 來來 就 在 思 考 如 何 讓 客 家 文 化 落落 實 於 生 活 中, 或 讓 更更 多 學 校 有 些 課 程, 能 讓 老 師 校 長 2625
210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你 說說 的 我 都 懂, 但 有 沒 有 具 體 的 方 案? 如 何 增 加 場 次 及 學 習 人 數數?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以 我 過 去 在 環 保 署 推 動 環 境 教 育 的 經 驗, 我 覺 得 要 為 學 校 老 師 學 生 設 計 一 些 單 元 阮 議 員 昭 雄 : 你 要 忘 掉 過 去 的 經 驗, 現 在 你 是 客 委 會 主 委, 重 新 思 考 如 何 把 客 委 會 這 個 冷冷 衙 門 變 成 最 夯 的 部 門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我 會 努 力力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你 要 有 信 心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我 既 然 答 應 市 長 接 下 這 個 職 位, 一 定 會 努 力力 把 它 做 好 阮 議 員 昭 雄 : 針 對 如 何 增 加 客 家 文 化 到 校 推 廣 活 動 的 場 次, 請 提 供 具 體 的 方 案 給 本 質 詢 小 組, 還 有 應 與 教 育 局 協 商 如 何 引 發 學 生 對 客 家 文 化 的 學 習 興 趣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沒 問 題 阮 議 員 昭 雄 : 客 委 會 要 主 導 這 件 事, 這 是 你 們 最 關 切切 的 事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是, 沒 問 題 阮 議 員 昭 雄 : 請 問 行行 政 院 有 推 動 客 語 檢 定, 對 不不 對?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對 阮 議 員 昭 雄 : 客 委 會 同 仁 應 該 全 是 客 家 子 弟 吧? 還 是 有 部 分 的 同 仁 不不 是 呢?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不不 完 全 是 阮 議 員 昭 雄 : 請 問 客 委 會 同 仁 參參 加 客 語 檢 定 者, 多 不不 多?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不不 多, 只 有 2 位 同 仁 去 參參 加 檢 定, 我 認 為 學 習 客 語 就 像 學 習 英 語 一 樣 阮 議 員 昭 雄 : 我 是 河 洛 人, 你 要 我 去 參參 加 河 洛 語 檢 定, 我 覺 得 怪 怪 的, 所 以 我 不不 是 說說 一 定 要 去 參參 加 檢 定, 但 客 委 會 對 於 行行 政 院 推 動 這 個 政 策 應 該 有 推 廣 的 責 任, 對 不不 對?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對, 沒 有 錯 阮 議 員 昭 雄 : 2626
211 要 鼓 勵 非 客 家 子 弟 的 同 仁 去 參參 加 檢 定, 若若 客 委 會 同 仁 都 去 檢 定, 一 定 能 鼓 勵 市 民 朋 友 參參 加 客 語 檢 定, 像 我 也 會 想 要 好 好 練練 練練 客 家 語, 去 參參 加 檢 定 才 能 多 了了 解 客 家 文 化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沒 錯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請 問 你 有 何 具 體 作 法?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參參 加 客 語 檢 定 不不 是 目 的, 它 是 個 手 段, 主 要 是 要 讓 不不 會 說說 客 語 的 客 家 人 第 二 代 第 三 代 願 意 學 習 客 語 阮 議 員 昭 雄 : 中 央 有 沒 有 針 對 客 語 檢 定 和 你 們 溝 通?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未 來來 有 100 句 常 用 客 家 話 放 在 網 路路 上 讓 大 家 學 習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首 先, 你 可 以 鼓 勵 客 委 會 同 仁 去 參參 加 客 語 檢 定, 尤 其 是 非 客 屬 子 弟 嗎?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可 以 阮 議 員 昭 雄 : 以 鼓 勵 的 方 式, 當 然 不不 能 勉 強 或 是 強 迫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我 不不 直 接 說說 客 語 檢 定 政 策 對 或 不不 對, 但 這 個 政 策 就 是 鼓 勵 民 眾 多 學 習 客 語, 讓 更更 多 人 學 習 客 語 並 應 用 於 生 活 中, 尤 其 是 要 讓 非 客 家 人 認 同 客 家 文 化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你 說說 的 我 都 懂, 請 再 惡 補 客 家 習 俗, 好 不不 好? 我 今 天 的 考 題 其 實 都 不不 難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對, 我 知 道 阮 議 員 昭 雄 : 我 不不 是 要 故 意 為 難 你, 這 些 都 是 基 本 常 識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 好 阮 議 員 昭 雄 : 時 間 暫 停, 主 委 請 回,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上 臺 本 席 很 少 質 詢 社 會 局, 但 今 天 一 定 要 和 你 好 好 溝 通 一 件 事, 今 天 早 上 本 會 王 鴻 薇 議 員 召 開 記 者 會, 其 關 心 的 議 題 和 我 之 前 向 你 們 索索 取 資 料料 關 心 的 議 題 一 樣, 姑 且 不不 論 社 會 局 要 如 何 回 覆 記 者 會, 但 我 們 索索 取 該 教 養 院 董 監 事 名 單 時, 貴 局 都 說說 涉 及 個 人 資 料料 保 護 法 故 無 法 提 供 名 單 但 今 天 記 者 會 時 有 公 布 董 監 事 名 單, 我 問 王 議 員 如 何 得 到 名 單, 他 們 說說 是 自 網 路路 上 取 得, 請 局 長 給 我 一 個 交 代, 上 網 就 可 以 取 得 的 名 單, 竟 回 覆 議 員 無 法 公 開, 我 合 理理 懷 疑 你 們 是 否 和 教 養 院 串 通 或 有 不不 可 告 人 之 事, 為 何 不不 願 意 提 供 董 監 事 名 單 呢? 社 會 局 請 問 議 員 是 指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的 董 事 名 單 嗎? 2627
212 阮 議 員 昭 雄 : 對, 我 剛 剛 很 明 確 的 說說 了了, 這 份 名 單 網 路路 上 就 可 蒐 尋 到 了了, 社 會 局 竟 無 法 提 供, 為 什 麼? 每 次 議 會 向 各 局 處 索索 取 名 單 資 料料, 三 催 四 請, 就 是 不不 提 供 局 長, 我 給 你 3 天 的 時 間 回 覆, 請 針 對 相 關 人 員 進 行行 檢 討 多 少 時 間? 阮 議 員 昭 雄 : 3 天, 好 不不 好? 好 阮 議 員 昭 雄 : 我 相 信 你 現 在 無 法 回 答, 這 問 題 不不 是 件 小 事 情, 難 道 是 在 幫 教 養 院 護 航, 為 什 麼 我 們 都 要 不不 到 名 單? 難 怪 王 鴻 薇 議 員 要 召 開 記 者 會 局 長, 記 住 3 天 的 時 間, 請 回 座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殯 葬 管 理理 處 吳 處 長 上 臺 請 問 你 們 有 沒 有 要 在 文 山 區 設 置 殯 葬 專 區? 民 政 局 沒 有 阮 議 員 昭 雄 : 確 定 沒 有? 沒 有 阮 議 員 昭 雄 : 之 前 說說 公 墓 要 整 理理 搬 遷, 要 公 園 化, 為 何 都 沒 做? 這 個 會 做 阮 議 員 昭 雄 : 做 了了 沒? 公 墓 公 園 化 就 是 指 文 山 區 的 富 德 公 墓 嗎? 阮 議 員 昭 雄 : 對, 你 們 做 了了 嗎? 還 沒 有 做 阮 議 員 昭 雄 : 還 沒 有 做, 為 什 麼 要 把 納 骨 塔 又 放 回 那 裏 呢? 這 是 個 計 畫, 納 骨 塔 建 好 後 就 要 阮 議 員 昭 雄 : 請 先 把 公 墓 公 園 化 做 好 2628
213 但 那 個 地 方 有 1 萬 8,000 個 墳 墓, 1 萬 8,000 具 大 體 的 放 置 就 是 個 問 題 阮 議 員 昭 雄 : 你 答 應 居 民 該 做 的 事 要 先 做 到, 之 後 再 考 慮 其 他 的 事 處 長, 當 天 本 來來 要 召 開 說說 明 會, 結 果 開 不不 成, 你 在 現 場, 應 該 知 道 民 怨 有 多 大! 焚 化 爐爐 公 墓 都 放 在 文 山 區, 現 在 連連 納 骨 塔 軍 營 也 要 放 在 文 山 區, 現 在 是 當 文 山 區 是 細 漢 仔 嗎? 局 長, 你 有 沒 有 收 到 文 山 區 里 長 的 抗 議? 我 們 拜 訪 過 文 山 區 的 里 長, 他 們 也 表 示 過 意 見見 阮 議 員 昭 雄 : 表 示 的 意 見見 就 是 反 對 他 們 最 怕 將 殯 葬 專 區 遷 至 文 山 區, 若若 只 是 興 建 納 骨 塔 的 話, 就 沒 有 那 麼 強 烈 的 反 對 阮 議 員 昭 雄 : 沒 這 回 事 處 長, 那 天 民 眾 如 何 反 映? 你 是 否 都 沒 向 局 長 反 映, 否 則 局 長 怎 麼 會 這 樣 認 為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 民 眾 認 為 我 們 是 先 興 建 納 骨 塔, 再 建 殯 葬 專 區, 當 天 2 個 議 題 是 合 而 為 一 阮 議 員 昭 雄 : 處 長, 你 的 意 思 是 民 眾 同 意 興 建 納 骨 塔 嗎? 你 不不 要 本 末 倒 置 他 們 沒 有 那 麼 反 對 吳 處 長 坤 宏 : 我 們 得 到 的 訊 息 是 民 眾 堅 決 反 對 設 置 殯 葬 專 區, 至 於 興 建 納 骨 塔 部 分, 我 們 在 說說 明 會 有 提 出 配 套 措 施 阮 議 員 昭 雄 : 處 長, 你 口 說說 無 憑, 我 看 到 就 是 民 眾 反 對 興 建 納 骨 塔 及 殯 葬 專 區 為 何 你 會 說說 民 眾 贊 成 興 建 納 骨 塔? 請 拿 出 數數 據 給 我 看 我 們 會 再 繼 續 和 居 民 溝 通, 詳 細 說說 明 我 們 的 計 畫, 因 為 現 在 居 民 將 納 骨 塔 及 殯 葬 專 區 合 在 一 起 阮 議 員 昭 雄 : 文 山 區 沒 有 這 麼 倒 霉, 什 麼 都 要 放 在 文 山 區, 你 們 不不 可 以 這 樣 做 我 和 郝 市 長 溝 通 過 了了, 依 資 源 分 配 原 則, 你 們 不不 能 好 的 設 施 都 沒 文 山 區 的 份, 這 些 鄰 避 設 施 卻 都 放 在 文 山 區 你 知 道 文 山 區 裏 有 多 少 軍 營 嗎? 當 然 這 不不 是 民 政 局 掌 管 的, 但 依 資 源 分 配 原 則, 你 們 不不 能 這 麼 做 每 個 人 都 不不 希 望 家 後 面 興 建 納 骨 塔 焚 化 爐爐, 但 總 不不 能 將 這 些 設 施 都 放 在 文 山 區 吧! 在 邏 輯 上 說說 不不 通, 以 後 第 一 殯 儀 館 也 想 遷 移 至 第 二 殯 儀 館, 你 們 先 興 建 納 骨 塔, 又 要 民 眾 相 信 殯 葬 專 區 不不 會 設 在 文 山 區, 誰 會 相 信? 你 剛 剛 說說 民 眾 贊 成 興 建 納 骨 塔, 我 要 求 1 個 星 期 內 將 資 料料 提 供 給 本 席 2629
214 我 沒 有 說說 贊 成, 但 我 們 仍 會 持 續 向 民 眾 說說 清 楚, 並 不不 是 像 居 民 想 像 的 納 骨 塔 興 建 了了, 殯 葬 專 區 也 會 遷 過 來來 阮 議 員 昭 雄 : 你 們 本 來來 就 應 說說 清 楚 講 明 白, 民 眾 反 映 已 經 很 清 楚 了了, 要 不不 要 反 映 民 意, 你 們 自 己 看 著 辦 興 建 納 骨 塔 已 有 配 套 措 施, 我 們 會 和 居 民 說說 清 楚 阮 議 員 昭 雄 : 處 長, 有 關 這 個 議 題 的 處 理理 進 度度, 希 望 你 能 持 續 回 報, 好 不不 好? 吳 處 長 坤 宏 : 好 阮 議 員 昭 雄 : 尤 其 是 選 區 議 員, 我 相 信 13 位 議 員 都 很 關 心 這 議 題 處 長 請 回 座, 局 長 請 留留 步 局 長, 現 在 都 倡 導 節 能 減 碳, 但 我 發 現 區 公 所 很 耗 電, 單 單 電 視, 有 的 區 公 所 擺 4 臺 有 的 擺 3 臺, 請 問 你 有 沒 有 去 看 過 效 益 如 何? 有 阮 議 員 昭 雄 : 士 林林 區 公 所 南 港 區 公 所 都 擺 4 臺 電 視, 沒 有 民 眾 時, 電 視 也 開 著, 局 長, 你 有 去 看 過 嗎? 有, 我 有 去 過, 但 考 慮 區 公 所 及 戶 政 事 務 所 每 天 到 客 量量 很 多, 民 眾 洽 公 時, 可 以 不不 需 要 阮 議 員 昭 雄 : 請 局 長 再 去 協 調 看 看 應 如 何 處 理理, 好 不不 好? 好 阮 議 員 昭 雄 : 請 問 這 些 電 視 如 何 選 擇 播 放 的 節 目? 區 公 所 主 要 是 播 放 新 聞 節 目 阮 議 員 昭 雄 : 哪 一 臺 的 新 聞? 並 沒 有 強 制 規 定 播 放 哪 一 臺 的 新 聞 阮 議 員 昭 雄 : 但 我 看 都 有 固 定 播 放 哪 一 臺, 我 不不 好 意 思 直 接 說說 出 是 哪 一 臺 的 新 聞 這 是 個 人 認 定 的 問 題, 我 不不 是 強 求 一 定 要 播 哪 一 臺, 但 總 要 是 大 家 都 可 以 接 受 的 吧? 若若 只 播 放 哪 一 臺, 這 樣 好 嗎? 我 會 再 去 了了 解 一 下, 原 則 上 我 們 並 未 規 定 區 公 所 一 定 要 播 放 哪 一 臺 的 節 目 2630
215 阮 議 員 昭 雄 : 區 公 所 應 該 是 中 立立 的, 我 個 人 也 沒 什 麼 意 見見, 但 有 的 民 眾 至 區 公 所 時, 會 反 映 不不 喜 歡 看 這 臺 節 目 有 時 志 工 會 選 擇 電 視 節 目 阮 議 員 昭 雄 : 這 種 事 不不 見見 得 是 區 長 的 錯, 也 不不 是 局 長 的 錯, 但 可 以 小 心 一 點 處 理理, 很 多 人 都 向 我 反 映, 當 然 和 我 說說 的 人 都 是 政 治 立立 場 和 我 相 近 的, 看 到 那 一 臺 新 聞 就 不不 高 興, 我 也 安 撫 他 們, 說說 你 們 不不 是 故 意 只 播 放 那 一 臺, 你 們 可 以 播 放 公 共 電 視 臺, 不不 要 只 偏 好 特 定 臺, 好 不不 好? 好, 謝 謝 議 員 阮 議 員 昭 雄 : 時 間 暫 停, 局 長 請 回 座, 請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及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上 臺 局 長, 勞勞 工 局 尚 未 掛 牌 為 勞勞 動 局 吧? 勞 工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 還 沒, 明 年年 1 月 1 日 改 名 為 勞勞 動 局 阮 議 員 昭 雄 : 明 年年 1 月 2 日 正 式 開 始 執 行行 業 務, 對 吧? 陳 局 長 業 鑫 : 對 阮 議 員 昭 雄 : 本 席 今 天 要 探 討 原 住 民 的 失 業 問 題, 過 去 謝 長 廷 先 生 擔 任 高 雄 市 市 長 時, 針 對 如 何 消 弭 都 市 的 失 業 率率, 曾 說說 過 可 以 從 某 個 高 失 業 率率 族 群 著 手, 就 可 以 得 到 一 定 的 效 果 ; 臺 北北 市 的 失 業 率率 約 百 分 之 四 點 多, 但 今 年年 原 住 民 朋 友 的 失 業 率率 高 達 7.34%, 主 委, 對 不不 對?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沒 錯, 這 是 行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今 年年 6 月 的 調 查 的 資 料料 阮 議 員 昭 雄 : 民 國 97 年年 98 年年 都 是 百 分 之 六六 點 多, 民 國 99 年年 曾 低 至 百 分 之 三 點 多, 去 年年 是 百 分 之 五 點 多, 今 年年 是 百 分 之 七 點 多, 這 表 示 從 民 國 99 年年 連連 續 3 年年 都 是 上 升 的, 請 問 2 位 要 如 何 解 決 原 住 民 的 失 業 率率 問 題? 因 為 原 住 民 失 業 率率 若若 能 解 決 大 半 的 話, 對 臺 北北 市 整 體 的 失 業 率率 降降 低 是 有 幫 助 的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行行 政 院 原 民 會 6 月 份 的 調 查 出 爐爐 後, 我 們 內 部 也 做 了了 檢 討, 因 為 我 們 看 完 他 們 的 調 查 分 析 後 發 現, 我 們 目 前 掌 握 的 原 住 民 待 業 者 失 業 者 的 資 料料 其 實 和 行行 政 院 原 民 會 的 統 計 是 有 落落 差 的 臺 北北 市 的 原 住 民 人 口 結 構 有 個 較 特 殊 的 現 象, 就 是 勞勞 動 力力 人 口 未 參參 與 勞勞 動 的 比 例例 很 高, 主 要 是 因 為 就 學, 勞勞 動 力力 人 口 是 從 15 歲 開 始 計 算, 臺 北北 市 一 萬 四 千 六六 百 多 名 原 住 民 人 口 中, 就 學 比 例例 占 很 高 行行 政 院 原 民 會 的 調 查 統 計 是 以 電 訪 方 式 進 行行, 電 訪 時 實 際 上 有 五 百 餘 位 是 失 業 的, 這 和 我 們 所 掌 握 的 三 百 餘 位 是 有 落落 差 的 2631
216 阮 議 員 昭 雄 : 但 民 國 99 年年 及 民 國 100 年年 的 計 算 基 準 是 一 樣 的, 為 何 今 年年 提 高 那 麼 多?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們 也 有 去 查 勞勞 動 力力 人 口 未 參參 與 勞勞 動 的 比 例例, 今 年年 6 月 份 公 布 的 資 料料 中 也 是 有 增 加 的 阮 議 員 昭 雄 : 主 委, 你 的 意 思 是 說說 這 份 調 查 資 料料 有 問 題 嗎?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不不 是 說說 它 有 問 題, 但 移 入 臺 北北 市 的 原 住 民 人 口 結 構 與 其 他 都 會 地 區 的 原 住 民 人 口 結 構 是 有 差 別 的, 因 臺 北北 市 的 就 學 環 境 較 優 阮 議 員 昭 雄 : 我 的 時 間 有 限, 請 2 位 直 接 告 訴 我 要 如 何 解 決 原 住 民 的 失 業 問 題 陳 局 長 業 鑫 : 感 謝 議 員 點 出 這 個 問 題 的 癥 結 點, 從 客 觀 數數 據 看 來來, 確 實 原 住 民 這 個 族 群 的 失 業 率率 就 比 一 般 族 群 稍 微 高 一 點 阮 議 員 昭 雄 : 是 高 很 多 陳 局 長 業 鑫 : 勞勞 工 局 與 原 民 會 從 二 年年 多 前 開 始 針 對 原 住 民 鄉 親 專 門 量量 身 打 造 阮 議 員 昭 雄 : 局 長, 請 直 接 告 訴 我 答 案 陳 局 長 業 鑫 : 針 對 原 住 民 鄉 親 有 專 屬 的 職 業 訓 練練, 這 個 職 業 訓 練練 專 班 都 是 訓 用 合 一, 也 就 是 說說 找 到 結 業 後 可 以 馬 上 就 業 的 職 缺, 反 過 來來 設 計 訓 練練 課 程 阮 議 員 昭 雄 : 局 長, 我 關 心 這 議 題 不不 是 1 次 2 次 而 已 陳 局 長 業 鑫 : 我 知 道 阮 議 員 昭 雄 : 我 到 議 會 差 不不 多 2 年年 的 時 間, 每 次 你 都 是 說說 這 個 答 案, 但 我 看 數數 據 並 未 降降 低, 針 對 執 行行 這 個 專 案 有 何 效 益? 請 補 送 書 面 資 料料 給 我 坦 白 說說, 都 市 的 原 住 民 可 以 數數 得 出 有 哪 些 人, 針 對 每 個 原 住 民 多 關 心 他 們 為 何 會 失 業? 在 如 何 加 強 就 業 部 分, 市 政 府 是 否 可 以 儘 快 提 供 勞勞 動 就 業 機 會? 像 環 保 局 清 潔 隊 員 的 招 募, 某 種 程 度度 對 原 住 民 也 是 不不 公 平 的, 請 就 這 些 問 題 如 何 解 決, 補 充 書 面 資 料料 給 我, 看 看 如 何 降降 低 這 些 數數 據 陳 局 長 業 鑫 : 好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謝 謝 議 員 顏 議 員 聖 冠 :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上 臺 今 天 要 探 討 臺 北北 市 的 婦 女女 在 職 場 上 的 權 益, 局 長, 你 上 2632
217 任 多 久 時 間? 1 年年 10 個 月 顏 議 員 聖 冠 : 你 認 為 社 會 局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的 成 效 如 何? 首 先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但 幕 僚 業 務 在 社 會 局, 論 成 效,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民 國 95 年年 開 辦, 至 今 年年 8 月 一 共 開 了了 34 次 會 議, 平 均 1 年年 6 次 顏 議 員 聖 冠 :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名 單 有 更更 換 過 嗎? 任 期 結 束 就 會 調 整, 像 原 先 是 師 局 長, 現 在 是 我 顏 議 員 聖 冠 :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有 多 少 委 員? 委 員 有 府 內 同 仁 及 府 外 人 士, 差 不不 多 是 25 位 顏 議 員 聖 冠 : 有 市 府 各 局 處 官 員 代 表 及 專 家 學 者 相 關 婦 女女 團 體 對, 公 正 人 士 顏 議 員 聖 冠 : 性 騷 擾 防 範 的 主 要 執 行行 單 位 是 社 會 局, 雖 然 社 會 局 的 業 務 非 常 多, 但 在 這 個 業 務 區 塊 中, 還 是 要 盡 力力 做, 不不 能 只 是 表 面 敷 衍 而 已 我 看 了了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每 次 會 議 的 出 席 紀 錄, 扣 除 郝 市 長 副 市 長 固 定 請 假 以 外, 每 次 會 議 的 請 假 名 單 還 真 不不 少, 擔 任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委 員, 就 背 負 重 大 的 責 任, 雖 然 可 能 是 其 業 務 中 的 某 一 個 案, 但 對 當 事 人 而 言, 都 是 很 重 要 的, 所 以 希 望 未 來來 開 會 時, 要 提 昇 委 員 的 出 席 率率, 因 為 出 席 才 能 表 達 意 見見 對 案 件 才 有 深 刻 的 了了 解, 這 是 很 重 要 的 責 任, 若若 擔 任 委 員 又 不不 能 出 席 的 話, 我 認 為 真 的 不不 是 很 恰 當 局 長, 是 否 可 以 與 委 員 們 溝 通, 要 求 委 員 儘 量量 出 席 會 議, 我 算 了了 一 下, 每 次 會 議 都 有 十 幾 位 委 員 請 假, 我 不不 希 望 再 看 到 這 麼 多 的 請 假 名 單, 我 認 為 這 部 分 真 的 需 要 改 進 會 議 一 定 要 有 半 數數 以 上 的 委 員 出 席 顏 議 員 聖 冠 : 這 是 當 然 的, 一 定 有 過 半 數數 委 員 出 席 才 能 召 開 會 議, 但 我 還 是 希 望 委 員 儘 量量 出 席 我 們 會 努 力力 要 求 的, 我 們 在 這 個 部 分 很 下 功 夫, 想 盡 辦 法 協 調 在 能 出 席 率率 最 高 的 那 一 天 開 會 顏 議 員 聖 冠 : 能 出 席 率率 最 高 的 那 一 天 也 不不 能 只 有 出 席 率率 過 半 的 標 準 而 已, 對 不不 對? 2633
218 我 們 會 再 努 力力 顏 議 員 聖 冠 : 社 會 局 要 在 出 席 率率 上 再 多 努 力力 一 點 好 的 顏 議 員 聖 冠 : 局 長, 應 該 也 看 到 民 國 95 年年 96 年年 97 年年 98 年年 99 年年 100 年年 的 統 計, 當 然 申 訴 的 案 件 越 少 越 好, 即 職 場 上 性 騷 擾 的 案 件 越 少 越 好, 但 若若 數數 據 少 到 離離 譜 的 話, 是 否 是 社 會 局 承 辦 業 務 不不 彰, 以 致 案 件 數數 才 會 這 麼 少? 你 看 民 國 95 年年 成 立立 案 件 3 件, 不不 成 立立 案 件 1 件, 即 有 4 件 申 訴 案 件 ; 民 國 96 年年 一 件 都 沒 有 ; 民 國 97 年年 只 有 1 件 申 訴 案 件 ; 民 國 98 年年 有 2 件 申 訴 案 件 ; 民 國 99 年年 成 立立 案 件 1 件, 不不 成 立立 案 件 1 件, 撤 回 案 件 2 件 ; 民 國 100 年年 成 立立 案 件 2 件, 不不 成 立立 案 件 3 件, 即 申 訴 案 件 5 件 加 起 來來 成 立立 案 件 9 件, 不不 成 立立 案 件 5 件, 撤 回 案 件 2 件, 申 訴 案 件 一 共 是 16 件 不不 知 局 長 看 到 這 數數 據 有 何 感 想? 每 一 年年 申 請 或 成 立立 案 件 都 不不 超 過 3 件, 加 上 撤 回 的 案 件 才 勉 強 1 年年 有 4 件 申 訴 案 件 左 右, 請 問 有 沒 有 可 能 婦 女女 在 職 場 上 受 到 性 騷 擾 時, 並 不不 知 道 可 以 至 臺 北北 市 社 會 局 申 訴 呢? 我 認 為 這 是 有 可 能 的, 所 以 我 向 你 們 索索 取 相 關 宣 導 資 料料, 我 知 道 預 算 不不 多, 即 使 有 想 法 也 可 能 礙 於 預 算 不不 多, 能 製 成 的 宣 傳 品 也 不不 多, 但 我 認 為 也 要 以 有 限 資 源 發 揮 最 大 的 效 益, 你 們 提 供 給 我 只 有 這 種 貼 紙 及 拒 絕 性 騷 擾. 全 民 揪 出 鹹 豬 手 FILE 夾 還 有 年年 曆 顏 議 員 聖 冠 : 宣 導 管 道 為 何? 還 有 捷 運 燈 箱 不不 好 意 思, 我 先 插 一 下 話, 剛 剛 議 員 提 的 是 職 場 上 的 騷 擾, 但 社 會 局 是 負 責 職 場 以 外 的 部 分 顏 議 員 聖 冠 : 沒 關 係, 我 剛 剛 的 質 詢 重 點 是 全 臺 北北 市 有 二 百 多 萬 人, 社 會 局 接 到 的 申 訴 案 件 會 不不 會 過 少? 職 場 騷 擾 案 件 不不 是 社 會 局 負 責 的, 社 會 局 是 負 責 職 場 以 外, 如 電 梯 內 或 其 他 場 所 發 生 的 騷 擾 案 件 顏 議 員 聖 冠 : 局 長, 就 社 會 局 負 責 業 務 的 部 分, 這 個 數數 據 會 不不 會 太 少 了了? 我 也 覺 得 少, 但 因 其 再 申 覆 也 很 多, 每 個 案 件 至 少 經 過 3 位 委 員 同 時 調 查, 花 時 間 仔 細 記 錄 公 正 判 斷, 再 到 大 會 開 會 討 論, 所 以 我 們 一 開 會 就 開 很 久, 審 理理 案 件 都 很 仔 細 顏 議 員 聖 冠 : 民 眾 一 開 始 申 訴 是 撥 打 1999 市 民 熱 線, 對 不不 對? 貼 紙 上 都 要 民 眾 撥 打 1999 市 民 熱 線 2634
219 可 以 撥 打 1999 市 民 熱 線, 我 們 會 告 訴 他 案 件 是 否 涉 及 性 騷 擾, 因 為 理理 念念 要 全 面 了了 解 仍 需 努 力力 顏 議 員 聖 冠 : 1999 市 民 熱 線 會 將 案 件 轉 至 社 會 局, 對 不不 對? 對 顏 議 員 聖 冠 : 就 變 成 社 會 局 業 務, 對 不不 對? 對 顏 議 員 聖 冠 : 我 的 質 詢 重 點 是 以 這 麼 少 的 數數 據 來來 看, 會 不不 會 有 人 受 到 性 騷 擾 但 不不 敢 打 電 話 或 是 不不 知 道 可 以 打 電 話 申 訴? 沒 錯 顏 議 員 聖 冠 : 所 以 宣 傳 就 是 很 重 要 的 一 個 重 點, 我 才 會 質 詢 宣 導 管 道 為 何? 貼 紙 顏 議 員 聖 冠 : 就 是 這 個 貼 紙? 對, 貼 紙 是 最 容 易 的 工 具, 可 以 隨 身 帶, 要 貼 哪 裏 都 可 以 顏 議 員 聖 冠 : 這 個 貼 紙 是 送 到 哪 裏? 我 們 先 送 至 稅 捐 處, 因 為 每 個 人 都 要 報 稅 顏 議 員 聖 冠 : 為 什 麼 不不 是 區 公 所? 也 有 顏 議 員 聖 冠 : 有 人 在 發 送 或 是 做 宣 導 嗎? 我 們 以 委 託 方 式 處 理理 顏 議 員 聖 冠 : 委 託 區 公 所 嗎? 對, 和 區 公 所 合 作 顏 議 員 聖 冠 : 2635
220 委 託 區 公 所 幫 你 們 發 送 貼 紙 嗎? 這 貼 紙 是 你 們 提 供 給 我 之 後, 我 才 第 1 次 看 到 還 有 社 福 中 心 老 人 中 心 等 社 會 福 利利 系 統 顏 議 員 聖 冠 : 管 道 要 多 元 化, 對 不不 對? 對 顏 議 員 聖 冠 : 要 以 多 元 管 道 做 宣 傳, 剛 剛 局 長 還 提 到 捷 運 燈 箱, 對 不不 對? 對 顏 議 員 聖 冠 : 為 期 只 有 1 個 月, 時 間 太 短 了了 ; 還 有 臺 北北 車車 站 1 樓樓 大 廳 燈 箱 廣 告 那 個 廣 告 就 很 明 顯 顏 議 員 聖 冠 : 局 長, 這 些 時 間 都 很 短, 只 有 1 個 月 因 為 費 用 比 較 貴 顏 議 員 聖 冠 : 可 是 區 公 所 及 稅 捐 處 沒 有 專 人 在 做 宣 導, 所 以 我 認 為 可 能 很 多 臺 北北 市 民 都 不不 知 道 有 此 申 訴 管 道 可 以 求 助, 我 知 道 這 個 業 務 的 預 算 比 較 少, 在 有 限 的 預 算 如 何 發 揮 最 大 宣 傳 效 益? 你 們 可 以 和 其 他 局 處 如 民 政 局 區 公 所 里 長 等 合 作, 資 源 結 合 才 能 發 揮 最 大 效 果 局 長, 你 認 為 未 來來 應 如 何 改 善? 性 騷 擾 防 治 業 務 是 有 計 畫 的, 每 個 局 處 現 在 逐 步 關 心 這 議 題, 在 內 部 會 議 裏 也 會 宣 導 性 騷 擾 防 治 知 識, 而 公 訓 中 心 也 有 開 班 授 課, 讓 所 有 一 級 機 關 的 同 仁 參參 加, 今 年年 共 開 了了 5 班 顏 議 員 聖 冠 : 我 指 的 是 對 市 民 的 宣 傳 一 般 而 言, 公 務 人 員 更更 清 楚 明 瞭 時, 對 民 眾 的 接 觸 面 就 更更 容 易 擴 大 對 市 民 的 宣 傳, 我 們 會 透 過 中 心 舉 辦 座 談 會 顏 議 員 聖 冠 : 在 地 方 上, 有 舉 辦 座 談 會 嗎? 在 我 們 的 中 心 裏 有 舉 辦 座 談 會 顏 議 員 聖 冠 : 未 來來 有 何 規 劃? 我 們 會 在 會 議 內 帶 入 這 個 議 題, 如 請 講 師 來來 演 講 等 2636
221 顏 議 員 聖 冠 : 局 長, 我 聽 起 來來 你 們 並 無 通 盤 的 規 劃 我 們 應 該 再 多 加 強 顏 議 員 聖 冠 : 對, 我 希 望 能 看 到 較 完 整 的 規 劃, 尤 其 是 宣 導 部 分 太 弱 了了, 我 要 求 社 會 局 一 定 要 重 新 做 檢 討 評 估 和 規 劃, 並 將 相 關 書 面 資 料料 送 給 本 質 詢 小 組 及 本 會 議 員 好 洪 議 員 健 益 : 時 間 暫 停, 局 長 請 回 座, 請 民 政 局 殯 葬 處 政 風 處 上 臺 秘 書 長, 你 都 在 批 公 文, 不不 上 臺 沒 關 係, 但 你 要 好 好 聽 聽 我 的 質 詢 內 容, 不不 要 只 是 批 公 文 而 已, 我 們 的 質 詢 內 容 你 也 要 列列 考 處 長, 請 問 9 月 份 是 否 曾 做 過 人 事 異 動? 化 妝 室 人 手 不不 足, 所 以 要 調 其 他 單 位 人 員 支 援, 有 沒 有 這 件 事? 吳 處 長 坤 宏 : 目 前 沒 有 調 動 洪 議 員 健 益 : 之 前 有 沒 有 想 請 其 他 單 位 支 援 化 妝 室? 吳 處 長 坤 宏 : 9 月 份 化 妝 室 有 位 以 前 在 第 二 殯 儀 館 推 棺 的 人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不不 是 說說 這 件 事, 殯 葬 處 有 4 位 運 送 大 體 的 司 機, 你 是 否 曾 在 上 個 月 底 到 這 個 月 初 期 間, 因 運 送 大 體 數數 量量 不不 多, 所 以 要 求 調 動 1 位 至 化 妝 室 支 援? 吳 處 長 坤 宏 : 當 初 曾 想 做 人 力力 調 整, 但 後 來來 因 為 有 司 機 退 休, 所 以 人 力力 上 無 法 做 調 整 洪 議 員 健 益 : 本 來來 要 調 動 司 機 去 支 援 化 妝 室, 但 因 為 王 台 先 生 退 休, 對 不不 對? 吳 處 長 坤 宏 : 對 洪 議 員 健 益 : 他 為 什 麼 會 退 休? 你 知 道 原 因 嗎? 吳 處 長 坤 宏 : 退 休 是 同 仁 的 權 益 洪 議 員 健 益 : 最 近 有 沒 有 應 徵 司 機? 吳 處 長 坤 宏 : 有 洪 議 員 健 益 : 親 自 面 試, 對 不不 對? 吳 處 長 坤 宏 : 沒 有 2637
222 洪 議 員 健 益 : 有, 你 親 自 面 試 的 吳 處 長 坤 宏 : 沒 有, 我 們 有 一 個 小 組 在 做 洪 議 員 健 益 : 政 風 處 處 長, 當 局 處 首 長 說說 因 大 體 載 運 量量 太 少 人 手 過 多, 要 求 將 人 力力 轉 至 化 妝 室, 但 這 4 位 司 機 沒 有 人 願 意 去, 王 台 先 生 領領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經 濟 狀 況 也 不不 是 很 好, 他 當 司 機 很 久 了了, 當 所 有 司 機 都 不不 願 意 去 化 妝 室, 他 選 擇 退 休, 讓 其 他 同 仁 可 以 不不 用 去 化 妝 室 處 長, 你 知 道 化 妝 室 是 化 什 麼 人 嗎? 你 知 道 吧! 原 本 因 司 機 人 力力 過 多, 才 會 調 去 支 援 化 妝 室, 所 以 王 台 先 生 申 請 退 休 後, 原 則 上 司 機 就 不不 應 該 再 僱 用 了了, 但 現 在 竟 又 在 應 徵 司 機! 處 長, 這 不不 會 很 可 笑 嗎? 局 長, 會 不不 會 很 好 笑? 他 才 55 歲 吳 處 長 坤 宏 : 我 向 議 員 說說 明, 因 為 本 處 業 務 量量 越 來來 越 多, 所 以 需 做 人 力力 調 配, 但 我 們 有 先 徵 詢 洪 議 員 健 益 : 處 長, 你 不不 要 占 用 我 的 質 詢 時 間 政 風 處 處 長, 這 不不 是 處 長 的 問 題, 不不 是 殯 葬 處 的 問 題, 也 不不 是 社 會 局 的 問 題, 也 不不 是 民 政 局 的 問 題, 我 不不 知 道 到 底 是 什 麼 問 題? 一 位 55 歲 領領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的 司 機 被 迫 退 休, 秘 書 長, 你 了了 解 了了 嗎? 現 在 若若 再 應 徵 司 機, 真 的 很 可 笑 處 長, 經 由 我 今 天 的 質 詢, 希 望 你 在 徵 才 擴 才 時, 要 審 慎 評 估 秘 書 長, 你 坐 在 下 面 聽 政 風 處 處 長, 殯 葬 處 有 同 仁 到 大 安 分 局 報 案, 說說 他 受 到 恐 嚇 威 脅, 因 他 疑 似 被 剛 剛 處 長 提 到 推 棺 的 人 拍 到 收 受 紅 包 的 畫 面, 你 知 道 這 件 事 嗎?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 知 道 洪 議 員 健 益 : 結 果 呢? 你 查 得 如 何? 劉 處 長 明 武 : 刑 事 恐 嚇 部 分, 好 像 仍 在 調 查 中 ; 至 於 殯 葬 處 同 仁 是 否 收 受 紅 包 情 事, 我 們 正 在 調 查 洪 議 員 健 益 : 你 有 去 找 過 這 位 推 棺 的 人? 劉 處 長 明 武 : 他 行行 蹤 不不 明 洪 議 員 健 益 : 所 以 你 找 不不 到 他? 公 務 人 員 竟 跑 去 報 案, 說說 他 被 恐 嚇, 說說 他 被 拍 到 收 受 紅 包, 真 是 好 笑, 這 個 邏 輯 會 不不 會 很 奇 怪? 劉 處 長 明 武 : 報 案 是 他 的 權 力力 2638
223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覺 得 很 奇 怪 檢 舉 就 可 以 了了, 為 什 麼 要 報 案? 是 他 懷 疑 收 紅 包 時 被 拍 到 嗎? 可 能 是 我 的 邏 輯 較 差, 但 這 邏 輯 真 的 太 離離 譜 了了, 一 個 公 務 人 員 被 推 棺 的 人 恐 嚇 去 報 案, 報 案 內 容 竟 是 對 方 有 拿 到 疑 似 我 收 受 紅 包 的 光 碟 照 片 上 次 王 世 堅 議 員 罵 政 風 處 是 中 風 處, 我 之 前 幫 殯 葬 處 抓 了了 那 麼 多 弊 案, 結 果 呢? 合 作 社 被 動 用 一 百 餘 萬 元, 被 我 抓 到 了了, 只 有 將 錢 歸 還, 記 1 次 申 誡, 調 離離 現 職 就 沒 事 了了 ; 處 長 和 廠 商 出 遊, 住 同 一 房 間, 被 我 抓 到 了了, 處 長 調 職 下 臺, 後 續 如 何? 政 風 處 到 底 在 做 什 麼? 我 的 調 查 局 朋 友 和 我 說說, 每 次 你 們 移 送 案 件 時, 總 是 會 少 一 二 樣 東 西, 案 件 永 遠 辦 不不 成 那 天 我 看 你 被 王 世 堅 議 員 罵 時, 我 本 來來 要 替 你 說說 話, 後 來來 我 發 覺 你 們 真 的 不不 是 跛 腳 就 是 中 風, 不不 是 中 風 就 是 小 兒 麻 痺, 我 不不 清 楚 你 們 到 底 能 做 什 麼? 新 聞 沒 有 報 導 這 個 案 子, 滑 天 下 之 大 稽, 公 務 人 員 被 推 棺 的 人 恐 嚇, 說說 他 疑 似 收 受 紅 包, 請 問 這 叫 恐 嚇 嗎? 我 想 應 該 是 告 他 毀 謗 加 重 毀 謗 吧? 怎 麼 會 是 告 他 恐 嚇 呢? 時 間 暫 停, 處 長 局 長 請 回 座, 政 風 處 留留 步, 請 公 園 處 上 臺 秘 書 長, 我 剛 剛 質 詢 的 議 題, 請 你 有 空 去 了了 解 一 下, 我 知 道 你 日 理理 萬 機, 但 這 些 問 題 還 是 要 去 了了 解 一 下 政 風 處 處 長, 我 這 裏 有 封 檢 舉 函,9 月 13 日 蕭 文 燦 鍾 金金 標 張 福 良 林林 練練 賜 黃 世 明 等 人 在 上 班 時 間 喝 酒 ;9 月 19 日 宜 欣 公 司 洪 先 生 到 北北 區 園 藝 隊 吃 中 飯 喝 酒 秘 書 長, 我 向 公 園 處 調 閱 值 勤 人 員 班 表 申 報 餐 費 的 紀 錄, 請 問 這 該 不不 該 提 供? 處 長, 該 不不 該 提 供? 劉 處 長 明 武 : 我 們 來來 調 閱 洪 議 員 健 益 : 你 來來 調? 我 不不 說說, 你 還 不不 知 道, 民 眾 向 我 檢 舉, 不不 向 你 檢 舉, 公 然 和 廠 商 在 區 隊 中 喝 酒, 我 要 調 閱 值 勤 班 表 對 照 檢 舉 函 內 容 是 不不 是 真 的? 你 們 無 法 回 答 我 秘 書 長, 重 點 是 監 視 器, 我 要 調 閱 監 視 器 畫 面, 他 們 說說 監 視 器 是 照 外 面, 沒 有 照 裏 面, 無 從 調 起 ; 另 還 涉 及 個 人 資 料料 保 護 問 題, 像 之 前 要 調 閱 捷 運 局 錄 影 帶 時, 因 有 個 人 影 像, 所 以 不不 予 提 供, 請 問 我 們 要 如 何 監 督? 請 政 風 處 去 查 劉 處 長 明 武 : 我 們 會 去 查 洪 議 員 健 益 : 民 眾 寫 得 鉅 細 靡 遺, 人 名 時 間 對 象 等 資 料料 都 有, 但 我 連連 值 勤 班 表 都 拿 不不 到, 秘 書 長, 應 該 可 以 調 閱 餐 費 申 請 書 吧? 主 席 : 本 組 質 詢 時 間 結 束, 休 息 5 分 鐘 2639
224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0 組 質 詢 議 員 : 阮阮 議 員 昭 雄 一 問 : 市 府 擬 將 殯 葬 專 區 設 置 於 文 山 區 博 嘉 里, 造 成 里 民 恐 慌 及 不不 滿 ; 如 該 計 畫 確 定 終 止, 亦 應 儘 速 公 開 說說 明, 以 消 弭 疑 慮 另 文 山 區 長 期 以 來來 被 規 劃 為 公 墓 納 骨 塔 及 垃 圾 焚 化 爐爐 等 鄰 避 設 施 集 中 地, 明 顯 對 當 地 居 民 不不 公, 有 關 增 建 納 骨 設 施 計 畫, 本 席 在 此 表 達 反 對 立立 場, 請 市 府 審 慎 妥 處, 並 於 1 週 內 提 供 相 關 資 料料 供 參參 答 : ( 一 ) 目 前 本 市 尚 餘 公 有 納 骨 設 施 計 有 富 德 靈 骨 樓樓 及 陽 明 山 臻 愛 樓樓, 兩 處, 剩 餘 5 萬 5,000 餘 個 櫃 位 可 供 使 用, 但 依 本 市 每 年年 死 亡 火 化 人 數數 及 市 府 每 年年 既 定 的 遷 葬 計 畫, 預 估 107 年年 後 本 市 將 無 公 立立 納 骨 設 施 供 市 民 使 用 ( 二 ) 因 富 德 公 墓 區 域 遼 闊 達 112 公 頃, 近 2 萬 座 墳 墓, 維 護 實 屬 不不 易 新 塔 若若 可 順 利利 興 建, 於 新 塔 完 成 後 將 規 劃 提 供 1 萬 8 千 個 櫃 位, 以 配 合 富 德 公 墓 遷 葬 綠 美 化, 此 將 大 幅 減 少 富 德 公 墓 面 積, 有 效 改 善 當 地 景 觀 而 富 德 公 墓 墓 基 使 用 年年 限 為 7 年年, 因 特 殊 事 故 得 申 請 延 長 至 10 年年, 故 富 德 公 墓 於 10 年年 後 才 能 進 行行 大 規 模 遷 葬 綠 美 化 惟 預 估 107 年年 後 本 市 將 無 公 立立 納 骨 設 施 供 遷 葬 及 民 眾 使 用, 若若 無 法 再 興 建 新 塔, 本 府 實 無 法 規 劃 富 德 公 墓 遷 葬 綠 美 化 作 業 本 府 仍 將 持 續 努 力力 與 民 眾 溝 通, 擬 定 回 饋 措 施, 加 強 宣 導 蓋 新 塔 遷 公 墓 政 策 ( 三 ) 有 關 議 員 提 出 反 對 於 文 山 區 設 置 納 骨 塔 及 殯 葬 專 區, 在 高 度度 發 展 的 臺 北北 市 要 找 到 適 合 的 空 間 並 非 易 事 殯 葬 專 區 需 考 量量 腹 地 應 足 以 納 入 各 項 設 施 交 通 便 利利 及 遠 離離 人 口 綢 密 之 地 區 避 免 干 擾 居 民 等 因 素, 目 前 對 於 殯 葬 專 區 之 設 置 尚 無 具 體 計 畫 ( 四 ) 本 市 殯 葬 處 將 擬 定 合 宜 之 興 建 及 回 饋 計 畫, 加 強 與 里 長 及 里 民 溝 通, 並 持 續 與 選 區 議 員 回 復復 目 前 與 地 方 溝 通 進 度度 質 詢 議 員 : 阮阮 議 員 昭 雄 二 問 : 民 眾 反 映 士 林林 南 港 等 區 公 所 大 廳, 設 置 3 至 4 部 電 視 機, 上 班 時 段 全 部 開 啟, 惟 時 見見 空 無 一 人, 浪 費 電 源 且 不不 符 節 能 環 保 政 策 另 部 分 區 公 所 電 視 頻 道 固 定 播 放 具 政 治 色 彩 之 新 聞 節 目, 未 考 量量 民 眾 觀 感, 請 一 併 檢 討 改 進 答 : ( 一 ) 本 市 各 區 公 所 為 緩 解 民 眾 洽 公 等 待 時 間 急 迫 的 心 情, 故 於 民 眾 等 候 區 設 置 以 政 令令 宣 導 為 主 要 用 途 的 電 視 1 至 2 臺, 除 了了 不不 定 時 不不 定 頻 道 撥 放 新 聞 公 共 電 視 或 益 智 性 節 目 外, 多 數數 的 電 視 皆 同 時 以 跑 馬 燈 或 影 音 的 方 式 播 送 市 府 各 項 與 民 眾 切切 身 相 關 的 政 令令 及 重 要 活 動 等 宣 導 訊 息, 透 過 此 方 式, 區 公 所 花 費 少 許 經 費 即 能 順 利利 宣 導 市 政 並 提 供 優 質 服 務 ( 二 ) 本 府 民 政 局 已 於 101 年年 10 月 22 日 函 請 各 區 公 所 視 民 眾 等 候 區 現 場 人 數數 多 寡 調 整 電 視 放 映 時 間, 避 免 民 眾 人 數數 較 少 時 開 啟 電 視 造 成 浪 費, 並 責 請 各 2640
225 區 不不 得 播 放 特 定 電 視 台 質 詢 議 員 : 洪 議 員 健 益 三 問 : 本 席 接 獲 陳 情 指 稱, 殯 葬 處 因 運 送 大 體 業 務 量量 減 少, 駕 駛 人 力力 過 剩, 故 研 議 調 派 支 援 化 妝 室, 導 致 1 名 身 心 障 礙 同 仁 被 迫 提 早 退 休, 惟 日 前 竟 再 度度 徵 選 駕 駛, 做 法 明 顯 不不 當 ; 另 針 對 該 處 同 仁 指 稱 遭 某 推 棺 員 恐 嚇, 已 向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報 案, 案 情 明 顯 不不 合 理理, 亦 請 一 併 查 處 答 : ( 一 ) 本 市 殯 葬 處 為 因 應 化 妝 室 所 需 處 理理 大 體 數數 量量 逐 年年 遽 增, 致 需 增 加 人 力力, 因 駕 駛 人 員 亦 為 職 工 輪 調 對 象, 本 市 殯 葬 處 人 事 室 循 例例 皆 詢 問 現 有 駕 駛 同 仁, 有 否 調 任 化 妝 室 服 務 之 意 願, 並 非 強 迫 駕 駛 人 員 擔 任 化 妝 室 工 作 議 員 所 提 前 職 工 王 員 係 因 受 到 詢 問 後 才 提 出 退 休 案, 惟 經 查 該 員 於 101 年年 7 月 2 日 以 身 體 因 素 ( 視 力力 體 力力 退 步 ) 提 出 自 願 退 休 報 告, 該 員 退 休 應 純 屬 個 人 身 體 健 康 考 量量 ( 二 ) 王 員 退 休 後 職 缺, 依 本 府 人 事 處 規 定 2 次 函 詢 其 他 機 關 工 友 調 僱 意 願 後, 計 3 人 向 本 處 報 名 駕 駛 職 缺, 由 該 處 相 關 主 管 任 委 員, 於 10 月 12 日 辦 理理 面 試, 召 開 甄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成 績, 現 正 依 甄 審 委 員 結 果 辦 理理 調 僱 作 業 中 ( 三 ) 本 市 殯 葬 處 積 極 推 動 杜 絕 紅 包 文 化, 在 殯 儀 館 各 角 落落 各 辦 公 處 室 皆 張 貼 文 宣, 也 要 求 人 員 身 上 金金 錢 不不 破 千, 不不 僅 要 求 人 員 自 律 以 外, 之 前 更更 甚 會 不不 定 期 檢 查 人 員 口 袋 抽 屜 的 金金 錢, 雖 有 被 批 評 不不 尊 重 人 權 之 舉, 但 這 也 是 更更 進 一 步 本 市 殯 葬 處 推 動 之 決 心 有 關 本 案 涉 及 政 風 部 分, 本 府 殯 葬 處 已 主 動 通 報 政 風 處 及 廉 政 署 依 法 查 辦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0 組 質 詢 議 員 : 顏 議 員 聖 冠 阮阮 議 員 昭 雄 洪 議 員 健 益 一 問 : 本 會 同 仁 為 問 政 需 要, 向 市 府 索索 取 財 團 法 人 臺 北北 市 私 立立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董 事 名 單, 社 會 局 以 違 反 個 人 資 料料 保 護 法 為 由, 拒 絕 提 供, 惟 事 後 竟 可 上 網 取 得 資 料料, 社 會 局 作 法 可 議, 且 有 行行 政 疏 失 之 疑, 請 檢 討, 並 於 3 日 內 提 送 報 告 供 參參 答 : 本 府 社 會 局 業 於 101 年年 10 月 18 日 回 復復 阮阮 議 員 昭 雄, 本 案 再 次 說說 明 如 下 : 有 關 提 供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相 關 資 料料, 本 府 社 會 局 係 依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法 第 18 條 第 1 項 第 7 款 之 規 定 辦 理理, 並 無 刻 意 隱 瞞 或 拒 絕 提 供, 敬 請 諒 察, 爾 後 本 府 社 會 局 當 審 慎 處 理理 二 問 : 查 本 市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自 95 年年 成 立立 至 今, 查 歷歷 次 委 員 出 席 率率 偏 低, 請 檢 討 改 進 ; 另 5 年年 來來 受 理理 申 訴 案 僅 16 件, 恐 與 實 際 情 形 有 所 落落 差, 請 社 會 局 研 擬 策 進 方 案, 並 加 強 宣 傳 管 道, 俾 落落 實 兩 性 平 權 之 政 策 目 標, 本 案 請 提 送 書 面 報 告 供 參參 答 : 一 依 本 市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規 定, 該 會 置 委 員 25 人, 目 前 現 有 府 內 委 員 11 人 及 府 外 委 員 14 人 該 會 受 理理 性 騷 擾 案 件 申 訴 或 再 申 訴 案 件, 依 法 應 於 2 個 月 內 調 查 完 成, 提 會 審 議,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1 個 月, 個 別 委 員 出 2641
226 席 情 形 並 不不 影 響 該 會 調 查 及 審 議 案 件 之 程 序 至 101 年年 9 月 底 止, 總 調 查 案 件 數數 ( 申 訴 及 再 申 訴 案 ) 為 88 件, 以 委 員 會 成 立立 6 年年 來來, 平 均 每 年年 15 件, 1 個 月 至 少 1 件, 案 件 量量 為 全 國 之 冠, 委 員 出 席 率率 低 並 不不 影 響 受 案 率率 及 結 案 率率 二 本 府 社 會 局 歷歷 年年 性 騷 擾 防 治 宣 導 措 施 如 下 : ( 一 ) 印 製 性 騷 擾 防 治 工 作 手 冊 與 友 善 城 市 兩 性 相 尊 重 宣 導 手 冊 ; 勇 敢 說說 NO 宣 導 海 報 ; 摸 摸 也 不不 行行 宣 導 摺 頁 ; 摸 摸 也 不不 行行 2009 年年 桌 曆 鹹 豬 手 別 來來 2010 年年 曆 拒 絕 性 騷 擾, 勇 敢 說說 不不 2012 年年 年年 曆 ( 二 ) 製 作 摸 摸 也 不不 行行 L 型 夾 磁 鐵 書 夾 鹹 豬 手 別 來來 便 利利 貼 拒 絕 性 騷 擾, 勇 敢 說說 不不 拒 絕 性 騷 擾, 勇 敢 說說 不不 圓 形 貼 紙 等 宣 導 品 ; 拒 絕 性 騷 擾 其 實 很 簡 單 多 媒 體 互 動 光 碟 ( 三 ) 於 公 車車 BTV 捷 運 電 漿 電 視 播 放 宣 導 影 片 ( 四 ) 於 街 道 家 具 公 車車 候 車車 亭 臺 北北 捷 運 臺 鐵 臺 北北 車車 站 1 樓樓 大 廳 刊 登 性 騷 擾 防 治 宣 導 燈 箱 燈 片 廣 告 ( 五 ) 針 對 各 公 司 行行 號 辦 理理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之 宣 導 課 程 及 說說 明 會 ( 六六 ) 於 奇 摩 網 頁 以 8 組 焦 點 式 標 題 連連 結 網 頁 設 計, 播 放 宣 導 影 片 宣 導 三 本 局 明 年年 宣 導 擬 除 持 續 針 對 大 眾 交 通 運 輸 工 具 刊 登 防 治 宣 導 廣 告 及 洽 公 民 眾 眾 多 之 機 關 發 放 宣 導 品 外, 亦 將 製 作 宣 導 影 片 於 電 漿 電 視 等 媒 體 播 放, 另 亦 請 本 市 婦 女女 服 務 中 心 針 對 社 區 民 眾 辦 理理 性 騷 擾 防 治 宣 導 講 座 或 課 程, 俾 利利 落落 實 性 騷 擾 防 治 觀 念念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勞勞 工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0 組 質 詢 議 員 : 阮阮 議 員 昭 雄 問 : 請 提 供 勞勞 工 局 與 原 民 會 合 作 之 原 住 民 訓 用 合 一 方 案 之 成 效 書 面 資 料料 答 : 一 本 局 職 業 訓 練練 中 心 為 了了 協 助 本 市 原 住 民 提 升 職 業 技 術 能, 以 增 加 就 業 競 爭 力力, 特 別 為 原 住 民 朋 友 開 辦 專 班 近 3 年年 (99 年年 至 101 年年 ) 來來 與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合 作 辦 理理 大 客 車車 儲 備 駕 駛 員 訓 練練 班 等 7 班 職 業 訓 練練 課 程, 提 供 失 業 的 原 住 民 市 民 朋 友, 更更 多 參參 與 職 業 訓 練練 課 程 的 機 會 各 班 資 料料 如 下 表 : 班 名 參參 訓 人 數數 開 訓 日 期 結 訓 日 期 就 業 率率 大 客 車車 儲 備 駕 駛 員 訓 練練 班 % 分 離離 式 冷冷 氣 機 裝 修 班 % 五 星 國 際 飯 店 基 層 人 員 培 訓 班 % 電 腦 套 裝 軟 體 應 用 % 2642
227 班 名 參參 訓 人 數數 開 訓 日 期 結 訓 日 期 就 業 率率 大 客 車車 駕 駛 員 培 訓 班 % 手 機 包 膜 彩 雕 班 % 網 路路 應 用 與 行行 銷 班 %( 尚 未 滿 3 個 月 ) 二 對 於 未 就 業 之 原 住 民 朋 友, 本 局 職 業 訓 練練 中 心 亦 將 學 員 名 冊 移 請 本 局 就 業 服 務 處 辦 理理 後 續 就 業 輔 導 工 作, 以 期 增 進 原 住 民 朋 友 的 就 業 情 形 2643
228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11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5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李 芳 儒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5 日 速 記 : 姜 蘊 冬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第 11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秦 慧 珠 議 員 郭 昭 巖 議 員 李 芳 儒 議 員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請 開 始 李 議 員 芳 儒 : 請 民 政 局 局 長 社 會 局 局 長 地 政 處 處 長 兵 役 局 局 長 政 風 處 處 長 人 事 處 處 長 研 考 會 主 委 法 務 局 局 長 客 委 會 主 委 公 訓 處 處 長 上 臺 各 位 首 長 大 家 好! 大 家 都 知 道 每 個 會 期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時, 我 會 問 些 有 關 於 原 住 民 的 問 題, 因 為 我 個 人 有 一 個 信 念念, 普 化 的 推 廣 與 深 耕, 一 定 要 從 影 響 身 邊 的 人 開 始 做 起 各 位 都 知 道 我 們 原 住 民 有 所 謂 的 歲 時 祭, 臺 北北 市 有 嗎? 臺 北北 市 也 有, 叫 做 娜 魯 灣 文 化 節 民 政 局 娜 魯 灣 李 議 員 芳 儒 : 再 請 教 各 位 局 長, 娜 魯 灣 文 化 節 總 共 辦 了了 幾 屆? 3 屆 李 議 員 芳 儒 : 每 一 屆 都 會 有 一 個 主 題, 請 問 第 1 屆 的 主 題 是 什 麼? 是 魯 凱 族 第 2 屆 的 主 題 是 之 前 最 夯 的 賽 德 克 族 再 請 教 今 年年 第 3 屆 娜 魯 灣 文 化 節 的 主 題 是 那 一 族? 兵 役 局 朱 局 長 亞 虎 : 卑 南 族 李 議 員 芳 儒 : 局 長, 讚! 局 長 最 挺 我 們 原 住 民 了了, 因 為 他 參參 加 過 2 次 那 魯 灣 文 化 節 運 動 比 賽 再 請 問 第 3 屆 娜 魯 灣 文 化 節 是 何 時 開 始? 何 時 結 束? 朱 局 長 亞 虎 : 上 星 期 日 的 運 動 大 會 2644
229 李 議 員 芳 儒 : 還 有 沒 有 其 他 局 處 首 長 知 道? 到 昨 天 為 止 朱 局 長 亞 虎 : 9 月 13 日 到 10 日 13 日 李 議 員 芳 儒 : 兵 役 局 局 長 答 對 了了 我 之 所 以 要 和 各 位 討 論 這 個 話 題, 因 為 我 們 民 政 委 員 會 有 我 們 楊 主 委 在, 也 就 是 我 剛 才 講 的, 文 化 的 推 廣 與 深 耕 要 從 身 邊 的 人 開 始 做 起 雖 然 今 天 各 位 的 答 案, 我 不不 是 很 滿 意, 但 希 望 以 後 其 他 局 處 對 於 原 住 民 的 議 題, 能 夠 給 我 一 些 比 較 完 整 的 答 案 謝 謝 各 位 局 長, 也 期 望 在 座 其 他 局 處 首 長, 以 後 回 答 原 住 民 的 相 關 活 動 或 是 文 化 交 流流 部 分, 能 夠 有 比 較 好 的 答 案 謝 謝 各 位, 請 回 座 社 會 局 李 議 員 應 該 知 道 我 有 參參 加 這 個 活 動 李 議 員 芳 儒 : 是, 我 知 道 請 原 民 會 主 委 上 臺 主 委, 我 手 邊 有 一 個 獎 盃, 是 101 年年 度度 新 北北 市 第 2 屆 原 住 民 族 豐 年年 盃 棒 球 錦 標 賽 的 冠 軍 獎 盃 臺 北北 市 的 球 隊 參參 加 新 北北 市 的 比 賽, 拿 了了 第 1 名 請 看 下 一 張 圖, 這 是 臺 北北 市 的 隊 伍, 他 們 很 高 興 掛 著 臺 北北 市 3 個 字, 去 參參 加 新 北北 市 的 活 動 其 實 我 滿 羨 慕 新 北北 市, 舉 辦 了了 很 多 單 項 原 住 民 運 動 比 賽, 尤 其 是 棒 球, 雖 然 是 第 2 屆 豐 年年 盃 棒 球 賽, 但 是 已 有 27 年年 的 歷歷 史, 都 有 舉 辦 比 賽 去 年年 我 就 已 經 質 詢 過 這 個 議 題, 臺 北北 市 原 民 會 教 育 局, 或 是 體 育 局, 為 什 麼 沒 有 舉 辦 有 關 臺 北北 市 原 住 民 的 單 項 運 動 比 賽? 不不 知 之 後 原 民 會 有 沒 有 針 對 這 個 議 題 做 過 檢 討? 臺 北北 市 有 沒 有 機 會 舉 辦 這 些 活 動?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謝 謝 議 員 長 期 以 來來 對 原 住 民 事 務 的 關 心, 尤 其 是 這 幾 年年 在 原 住 民 體 育 人 口 及 原 住 民 體 育 專 才 上 的 關 注 議 員 在 前 幾 次 會 期 都 有 提 到, 原 住 民 可 以 展 現 自 信 的 部 分 就 在 於 體 育, 希 望 原 民 會 可 以 著 重 在 體 育 的 促 進, 尤 其 是 可 以 讓 原 住 民 參參 與 在 此 向 議 員 說說 明, 原 民 會 在 102 年年 度度 預 算 中 已 經 編 列列 了了 部 分 經 費, 要 推 動 單 項 運 動 李 議 員 芳 儒 : 表 示 明 年年 度度 就 可 以 舉 辦 原 住 民 族 單 項 運 動 競 賽?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對, 其 實 這 幾 年年 來來 原 民 會 對 於 社 團 的 支 援, 大 部 分 是 在 藝 術 和 舞 蹈 的 部 分, 確 實 在 體 育 的 關 注 上 是 比 較 弱, 因 此 我 們 在 明 年年 的 預 算 中 已 經 編 列列 了了 部 分 預 算 至 於 是 舉 辦 那 一 種 單 項 競 賽, 我 們 會 再 和 族 人 討 論 譬 如 棒 球, 因 為 棒 球 人 口 較 多, 籃 球 這 幾 年年 也 開 始 有 一 些 年年 輕 的 族 群 李 議 員 芳 儒 : 我 們 可 以 新 北北 市 的 運 動 項 目 做 為 借 鏡, 不不 管 如 何, 能 夠 舉 辦 運 動 會, 就 是 跨 出 了了 第 一 步 我 們 都 是 為 了了 臺 北北 市 的 原 住 民 同 胞 做 事, 希 望 我 們 倆 人 能 共 同 努 力力, 繼 續 推 動 這 件 事 情 2645
230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好 李 議 員 芳 儒 : 請 看 下 一 張 表, 這 裡 列列 舉 了了 六六 都 包 含 桃 園 縣 100 年年 度度 及 101 年年 度度 預 算 金金 額 編 列列 情 形, 因 為 桃 園 縣 未 來來 會 是 另 外 1 個 新 的 直 轄 市 其 中 可 以 看 到 101 年年 度度 每 人 可 分 配 金金 額, 這 裡 我 是 連連 同 所 有 的 人 事 預 算 一 起 算 入, 臺 北北 市 可 分 配 金金 額 是 一 萬 二 千 多 元, 高 雄 市 是 一 萬 三 千 多 元 我 主 要 強 調 的 是 臺 北北 市 原 住 民 可 以 分 配 到 這 麼 多 金金 額, 外 縣 市 很 羨 慕 臺 北北 市 有 這 麼 多 的 經 費, 但 我 們 的 行行 政 效 能 如 何? 我 不不 討 論 效 率率 而 是 討 論 效 能, 一 定 要 達 到 這 個 效 能 桃 園 縣 有 六六 萬 多 名 原 住 民,101 年年 度度 時 每 人 分 配 不不 到 4,000 元, 臺 北北 市 是 人 家 的 3 倍 多, 所 以 我 們 一 定 要 好 好 把 握 這 個 資 源, 不不 能 浪 費 掉 主 委, 每 年年 度度 原 民 會 都 會 舉 辦 許 多 活 動?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是 李 議 員 芳 儒 : 最 近 要 辦 一 個 重 陽 敬 老 及 健 康 講 座 活 動?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對 李 議 員 芳 儒 : 請 問 目 前 報 名 人 數數 以 及 可 參參 加 人 數數 大 概 是 多 少?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目 前 我 手 邊 還 沒 有 這 個 數數 據 李 議 員 芳 儒 : 請 看 下 一 張 圖, 我 記 得 報 名 時 間 是 9 月 26 日 到 10 月 5 日, 請 問 人 數數 篩 選 出 來來 了了 嗎?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今 年年 計 畫 參參 與 人 數數 是 120 人, 目 前 業 務 單 位 提 供 的 有 超 過 130 位 老 人 家 來來 報 名 李 議 員 芳 儒 : 時 間 已 經 確 定, 人 選 確 定 了了 嗎?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還 需 要 做 一 些 對 象 的 篩 選, 原 則 上 希 望 未 參參 加 過 者 能 夠 優 先 參參 加 李 議 員 芳 儒 : 再 看 下 一 張 圖, 這 一 位 宋 阿 能 先 生 有 入 選 嗎? 這 是 不不 是 你 們 的 通 知 書?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因 為 手 邊 沒 有 詳 細 報 名 資 料料, 只 有 人 數數 而 已, 所 以 目 前 還 不不 能 確 定 他 有 沒 有 報 名 李 議 員 芳 儒 : 他 如 果 報 名 的 話, 恐 怕 會 嚇 死 一 群 人 他 在 民 國 96 年年 8 月 28 日 已 經 過 逝, 結 果 你 們 還 寄 了了 這 個 通 知 單, 我 不不 知 道 你 們 是 怎 麼 做 事 的? 如 果 我 記 得 沒 錯 的 話, 每 月 個 的 戶 籍 資 料料 你 們 都 會 做 更更 新 2646
231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是 李 議 員 芳 儒 : 民 國 96 年年 8 月 28 日 已 經 過 逝 的 人, 今 年年 還 陸陸 續 收 到 一 些 通 知 單, 他 的 家 屬 受 不不 了了 了了, 拿 著 單 子 來來 向 我 陳 情, 人 都 已 經 過 逝 幾 年年, 你 們 還 寄 單 子, 再 度度 挑 起 他 們 的 創 傷 所 以 為 什 麼 我 要 說說 行行 政 效 能, 而 不不 談 行行 政 效 率率 效 率率 還 要 看 狀 況, 但 是 效 能 是 否 達 到? 看 看 這 一 張 單 子, 單 單 只 是 資 訊 就 無 法 整 合, 讓 人 家 怎 麼 信 任 這 個 政 府? 主 委, 很 多 施 政 都 在 細 節, 細 節 沒 有 注 意, 人 民 的 感 受 是 很 強 烈 的 希 望 這 部 分 以 及 其 他 各 方 面, 原 民 會 都 要 更更 仔 細 一 點, 不不 要 這 麼 粗 燥 我 希 望 你 們 能 多 改 進, 因 為 臺 北北 市 一 直 被 人 家 認 為 是 一 個 有 錢 的 城 市, 不不 能 讓 人 家 覺 得 有 錢, 效 能 卻 那 麼 差 主 委, 對 於 這 部 分 你 的 看 法 如 何?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謝 謝 議 員 的 提 醒, 原 民 會 在 公 務 品 質 上 仍 然 有 許 多 需 要 提 升 和 改 進 之 處, 會 後 我 會 做 內 部 檢 討, 要 求 每 一 位 同 仁 在 公 務 細 節 上 需 要 更更 加 小 心 更更 加 謹 慎, 這 部 分 我 會 去 要 求 李 議 員 芳 儒 : 這 是 一 個 整 體 工 作, 從 上 到 下, 很 多 細 節 悠 關 民 眾 的 權 益, 對 於 民 眾 的 問 題 要 很 有 耐 心, 甚 至 要 特 別 仔 細 去 做 民 眾 第 一 個 感 受 就 是 一 種 感 覺, 施 政 只 有 感 覺, 感 覺 在 第 一 最 好 的 時 候, 就 會 認 為 這 個 政 府 的 施 政 是 最 棒 的 希 望 這 部 分 原 民 會 以 及 在 座 市 府 官 員 們 都 能 注 意, 第 一 時 間 的 感 覺 很 重 要, 不不 要 後 續 再 來來 彌 補, 彌 補 已 經 來來 不不 及 了了 另 外, 原 民 會 有 法 律 諮 詢 的 部 分, 是 不不 是?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對, 我 們 從 去 年年 開 始 提 供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李 議 員 芳 儒 : 法 律 諮 詢 是 委 外 嗎?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們 是 委 託 法 律 事 務 所 來來 協 助 李 議 員 芳 儒 : 他 們 是 義 務 性 質 嗎?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們 有 給 付 勞勞 務 費 用 李 議 員 芳 儒 : 我 接 到 滿 多 民 眾 陳 情 案, 很 多 是 有 關 於 法 律 的 問 題, 其 實 原 住 民 針 對 法 律 這 一 塊 都 很 弱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是 李 議 員 芳 儒 : 他 們 有 很 多 關 於 法 律 的 問 題 都 會 打 電 話 給 我 的 服 務 處 或 是 議 會 研 究 室 詢 問 很 多 人 覺 得 很 奇 怪, 為 什 麼 原 民 會 的 法 律 諮 詢 電 話 是 (04),04 應 該 是 在 臺 中, 為 什 2647
232 麼 法 律 諮 詢 電 話 會 在 臺 中? 是 否 請 主 委 解 釋 一 下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因 為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是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公 開 招 標 方 式 委 託 法 律 事 務 所, 全 國 各 地 的 法 律 事 務 所 都 可 以 來來 投 標 李 議 員 芳 儒 : 沒 有 限 制 那 個 區 域?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在 採 購 法 上 是 無 法 限 定 廠 商 資 格 及 他 的 營 業 所 在 地, 因 為 現 在 全 國 各 縣 市 的 電 話 都 是 屬 於 室 內 電 話 李 議 員 芳 儒 : 這 不不 是 室 內 電 話 的 問 題, 法 律 事 務 所 在 臺 中 市, 如 果 我 們 的 族 人 對 法 律 有 問 題, 他 想 直 接 和 律 師 詳 談, 事 務 所 卻 不不 在 臺 北北 市, 而 是 在 新 北北 市 臺 中 市, 其 實 很 多 時 候 都 要 在 第 一 時 間, 我 剛 才 也 講 過, 很 多 觀 感 都 在 第 一 時 間, 第 一 時 間 得 不不 到 這 些 資 訊, 甚 至 於 有 些 法 律 問 題 需 要 面 談, 找 一 位 臺 中 的 律 師, 民 眾 只 能 問 一 問, 要 詳 談 很 難, 甚 至 需 要 再 去 問 別 的 律 師 臺 北北 市 並 不不 是 沒 有 原 住 民 律 師, 我 從 網 路路 上 就 搜 尋 到 一 位 泰 雅 族 的 楊 志 航 律 師, 還 有 一 位 在 桃 園 的 阿 美 族 文 志 榮 律 師 你 們 在 招 標 時 可 以 先 篩 選 一 下, 不不 要 找 住 臺 中 這 麼 遠 的 律 師, 因 為 我 們 族 人 很 多 時 間 不不 固 定, 他 要 為 我 們 族 人 服 務 的 話, 可 能 就 要 以 他 的 時 間 為 主 另 外, 在 招 標 部 分, 因 為 地 緣 的 關 係, 其 實 很 多 案 件 和 地 緣 有 關, 在 地 會 比 較 好, 而 且 族 人 在 諮 詢 時 會 比 較 方 便, 萬 一 再 招 標 時 來來 個 屏 東 的 律 師 事 務 所 怎 麼 辦? 民 眾 只 能 問 一 問, 到 時 候 還 是 需 要 自 己 去 找 律 師 若若 你 們 的 法 律 諮 詢 只 不不 過 是 問 一 問 而 已,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勞勞 工 局 或 是 市 府 一 樓樓 就 有 服 務 櫃 檯, 上 午 9 點 到 12 點, 下 午 2 點 到 5 點 都 有 諮 詢 服 務, 何 必 再 設 原 住 民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所 以 地 點 最 好 是 以 臺 北北 市 附 近, 甚 至 以 原 住 民 律 師 為 優 先 考 量量, 因 為 自 己 人 才 能 瞭 解 自 己 人 的 一 些 習 慣, 也 許 有 些 律 師 認 為 理理 所 當 然, 但 在 原 住 民 看 來來 並 不不 是 這 麼 一 回 事 希 望 主 委 在 下 一 次 招 標 時, 能 夠 多 考 慮 一 下, 可 以 嗎?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 我 具 體 回 應 一 下 剛 才 議 員 的 建 議, 明 年年 我 們 可 以 在 招 標 文 件 上, 要 求 廠 商 必 須 提 供 在 地 現 場 面 對 面 的 諮 詢 服 務, 若若 是 他 們 無 法 提 供 的 話, 我 們 會 在 評 選 時 做 一 些 考 量量 李 議 員 芳 儒 : 謝 謝 主 委 郭 議 員 昭 巖 : 時 間 暫 停, 請 民 政 局 局 長 社 會 局 局 長 勞勞 工 局 局 長 上 臺 局 長 好, 新 移 民 問 題 可 以 說說 是 一 個 多 元 而 且 複 雜 的 大 課 題, 臺 北北 將 近 有 4 萬 4,000 名 新 移 民 人 數數, 也 因 為 她 們 和 臺 灣 人 所 生 的 孩 子 稱 為 新 臺 灣 之 子, 為 了了 讓 新 移 民 能 夠 即 早 融 入 臺 灣 生 活, 同 時 也 讓 這 些 新 臺 灣 之 子, 未 來來 不不 會 因 為 父 母 的 國 別 語 言 風 俗 等 等 障 礙, 影 響 他 們 未 來來 的 教 育 發 展, 同 時 也 避 免 一 些 社 會 問 題, 因 此 臺 北北 市 頒 布 了了 一 個 新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實 施 方 案, 通 常 每 半 年年 會 召 開 1 次 會 議, 來來 檢 討 相 關 的 政 策 及 作 為, 但 相 關 的 政 策 似 乎 是 趕 不不 上 相 對 弱 勢 新 移 民 實 際 的 需 求 2648
233 我 自 己 是 臺 北北 市 婦 女女 會 常 務 監 事, 也 是 臺 北北 市 新 移 民 女女 性 關 懷 協 會 的 常 務 理理 事, 再 加 上 我 的 表 弟 妹 和 鄰 居 很 多 都 是 新 移 民 尤 其 在 同 鄉 會 體 系 上 也 常 碰 到, 萬 華 區 也 是 臺 北北 市 新 移 民 人 數數 之 冠, 所 以 新 移 民 的 議 題 一 直 是 我 非 常 關 心 的 話 題, 只 要 通 知 我 有 相 關 的 活 動, 我 都 會 前 往 關 心 不不 可 否 認, 民 政 局 這 些 年年 來來 的 確 是 非 常 用 心 在 規 劃 新 移 民 相 關 課 程 活 動, 參參 與 過 學 習 的 朋 友 們 也 都 非 常 肯 定 市 府 的 用 心, 可 是 參參 加 的 人 數數 對 象 和 市 府 的 美 意 卻 有 差 距 存 在, 今 天 我 們 就 透 過 這 個 機 會 來來 做 個 探 討 民 政 局 在 萬 華 區 和 南 港 區 都 設 立立 了了 新 移 民 會 館, 這 裡 提 供 她 們 生 活 語 言 或 是 學 習 交 流流 的 園 地, 當 然 也 會 定 期 舉 辦 類類 似 節 慶 的 活 動 或 是 成 果 發 表 會, 但 是 這 些 空 間 似 乎 仍 嫌 不不 足 據 我 2 年年 多 的 觀 察, 發 覺 每 次 參參 加 活 動 的, 幾 乎 同 樣 是 那 一 批 人, 沒 有 什 麼 改 變, 偶 爾 會 有 一 些 新 面 孔, 好 高 興! 一 問 之 下, 卻 是 來來 自 外 縣 市 尤 其 是 參參 觀 旅旅 遊 活 動, 幾 乎 都 是 外 縣 市 的 新 移 民 我 的 意 思 不不 是 不不 要 關 心 外 縣 市 的 新 移 民, 可 是 臺 北北 市 新 移 民 的 經 費 預 算, 不不 是 應 該 花 在 臺 北北 市 新 移 民 的 身 上 嗎? 我 剛 才 也 強 調 過, 民 政 局 和 社 會 局 辦 的 活 動, 參參 與 的 人 都 予 以 肯 定, 可 能 也 因 為 不不 錯, 才 能 吸 引 外 縣 市 的 新 移 民 跑 到 臺 北北 市 來來 參參 加 從 民 政 局 提 供 的 資 料料 來來 看, 今 年年 上 半 年年 度度 辦 理理 相 關 新 移 民 輔 導 課 程 有 20 班, 參參 與 學 員 人 數數 是 620 人 次, 以 臺 北北 市 現 有 4 萬 4,000 名 新 移 民 來來 講, 這 個 比 例例 真 的 是 少 了了 一 點 就 在 今 年年 中 秋 節 前 夕, 本 席 就 促 成 了了 民 政 局 中 華 新 移 民 交 流流 協 會 福 建 同 鄉 會, 以 及 郭 元 益 等 企 業 團 體, 在 花 卉 博 覽 會 廣 場 舉 辦 了了 一 場 上 萬 人 的 慶 中 秋 晚 會 現 場 是 人 山 人 海, 對 照 起 官 方 舉 辦 的 新 移 民 活 動, 冷冷 暖 情 形 格 外 分 明 有 一 個 南 陽 臺 灣 姐 妹 會 民 間 團 體 就 曾 經 指 出, 新 移 民 會 館 提 供 的 法 律 服 務, 其 實 不不 太 能 夠 快 速 而 且 有 效 的 幫 她 們 解 決 所 遇 到 的 法 律 問 題 甚 至 遇 到 一 些 家 暴暴 問 題 時, 也 不不 太 能 即 時 提 供 法 律 上 的 援 助 我 不不 是 在 騙 人, 我 自 己 也 曾 經 碰 到 這 樣 的 例例 子, 還 帶 著 當 事 人 去 找 前 法 規 會 葉 慶 元 主 委 市 政 府 相 關 局 處 是 不不 是 應 該 思 考,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樣 的 問 題 存 在? 大 部 分 會 參參 加 新 移 民 課 程 活 動 的 家 庭, 通 常 是 有 正 向 的 和 協 的, 經 濟 情 形 比 較 好 的 家 庭, 如 果 要 吸 引 那 些 環 境 較 弱 勢 的 新 移 民 家 庭 走 出 來來, 是 比 較 不不 容 易 的 我 們 要 去 思 考, 為 什 麼 這 些 人 平 常 不不 會 去 參參 加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所 舉 辦 的 新 移 民 活 動, 反 而 去 參參 加 民 間 團 體 所 舉 辦 的 活 動? 說說 實 在 的, 要 去 說說 服 她 們, 可 能 要 先 去 說說 服 她 的 家 人, 這 個 部 分 有 沒 有 可 能 在 未 來來 結 合 更更 多 的 社 會 資 源, 或 是 教 育 的 資 源, 或 是 鄰 里 長 的 幫 忙? 過 去 萬 華 地 區 楊 美 女女 里 長 就 做 得 滿 不不 錯, 可 是 目 前 她 已 經 沒 有 相 關 的 業 務 在 協 助 了了, 這 真 的 是 市 政 府 應 該 要 去 面 對 的 一 項 課 題 局 長, 因 為 今 天 質 詢 時 間 有 限, 妳 是 否 可 就 我 剛 才 所 提 出 的 問 題, 為 什 麼 民 政 局 無 法 吸 引 這 些 人 來來 參參 加 市 政 府 所 舉 辦 的 活 動, 反 而 讓 她 們 去 參參 加 民 間 團 體 所 舉 辦 的 活 動? 未 來來 有 沒 有 可 能 結 合 同 鄉 會 學 校 教 育 單 位 等 等, 說說 服 這 些 家 人, 讓 他 們 的 配 偶 走 出 來來 參參 加 市 政 府 所 舉 辦 的 活 動? 2 個 新 移 民 會 館 所 舉 辦 的 活 動, 譬 如 南 港 區 99 年年 就 有 6,367 人 參參 加 郭 議 員 昭 巖 : 2649
234 應 該 是 人 次 吧! 每 一 次 參參 加 的 人 我 都 看 過 了了 它 的 容 納 量量 就 是 這 樣 子, 譬 如 我 們 辦 的 班 級, 不不 是 1 天 辦 1 班, 而 是 一 個 階 段 辦 1 班 郭 議 員 昭 巖 : 臺 北北 市 有 四 萬 四 千 多 名 新 移 民, 不不 應 該 只 限 定 關 懷 這 些 人 才 對 其 實 在 去 年年 我 們 就 想 瞭 解 為 什 麼 辦 了了 這 些 課 程, 而 新 移 民 不不 想 來來 參參 加 的 原 因 我 們 按 地 址 寄 出 4 萬 2,396 件 問 卷, 但 只 回 收 了了 4,144 件 郭 議 員 昭 巖 : 這 個 就 是 市 政 府 要 去 思 考 為 什 麼 會 這 樣 子? 各 個 局 處 是 不不 是 更更 應 加 強 橫 向 之 間 的 連連 繫? 回 收 的 問 卷 顯 示, 她 們 認 為 在 學 習 上 似 乎 不不 是 那 麼 必 要, 有 62.8% 的 人 認 為 最 需 要 的 是 社 會 福 利利 郭 議 員 昭 巖 : 這 個 訊 息 有 沒 有 傳 達 給 社 會 局? 有, 我 們 有 跨 局 處 的 協 調 另 外 23.9% 的 人 認 為 最 需 要 的 是 醫 療, 所 以 目 前 我 們 辦 了了 一 些 演 講, 請 一 些 民 間 相 關 機 關 來來 協 助 郭 議 員 昭 巖 : 也 就 是 辦 理理 的 活 動 要 儘 量量 符 合 她 們 的 需 要, 這 樣 才 能 讓 更更 多 的 人 來來 參參 加 她 們 也 許 是 有 工 作 上 的 需 要, 這 問 題 可 以 請 勞勞 工 局 來來 介 紹 郭 議 員 昭 巖 : 等 一 下 我 會 和 勞勞 工 局 來來 探 討 這 個 問 題 剛 才 所 提 問 題, 就 請 民 政 局 繼 續 和 其 他 局 處 配 合 再 來來 談 到 就 業 問 題, 看 一 下 簡 報 資 料料,99 年年 到 10 年年 底, 勞勞 工 局 就 業 服 務 處 發 給 新 移 民 臨臨 時 工 作 津 貼 的 人 數數 有 46 人, 職 場 學 習 以 及 再 適 應 計 畫 補 助 新 移 民 者 共 計 2 人, 看 了了 這 個 數數 據 資 料料, 坦 白 講, 勞勞 工 局 的 輔 導 成 效 並 不不 是 很 好 有 關 就 業 問 題, 經 我 訪 查 許 多 新 移 民 女女 性 朋 友 們, 她 們 認 為 是 臺 北北 市 輔 導 新 移 民 業 務 工 作 上 最 不不 足 的 地 方 不不 管 是 陸陸 配 或 是 東 南 亞 配, 她 們 都 面 臨臨 了了 學 位 認 證 不不 同 的 狀 況, 工 作 難 尋 她 們 的 工 作 常 常 頃 向 於 服 務 生 彩 繪 指 甲 或 是 飲 食 業, 除 非 真 的 是 她 們 工 作 很 久, 做 出 名 氣 了了, 否 則 常 常 是 慘 澹 經 營 我 舉 一 個 輔 導 新 移 民 創 業 就 業 很 好 的 例例 子, 萬 華 區 前 區 長 周 德 威 真 的 是 很 用 心, 他 把 新 移 民 工 作 的 地 點 和 觀 光 美 食 地 圖 做 整 合, 再 透 過 不不 斷 的 宣 傳, 讓 這 個 地 方 成 為 新 移 民 的 據 點, 同 時 也 成 為 萬 華 地 區 觀 光 的 一 個 指 標, 因 此 她 們 的 生 意 很 好, 也 讓 很 多 新 移 民 找 到 工 作 就 像 螺 絲 粉, 本 來來 沒 有 人, 現 在 常 看 到 很 多 人 排 隊, 還 有 海 天 香 餃 也 是 一 樣 這 就 是 把 工 作 和 觀 光 傳 播, 甚 至 和 其 他 活 動 配 合 辦 理理 很 成 功 的 一 種 模 式 另 外, 我 再 舉 萬 華 區 聯聯 維 有 線 電 視 公 司, 本 於 回 饋 地 方 的 心 情, 他 們 提 供 了了 一 2650
235 定 比 例例 的 工 作 給 新 移 民 朋 友 請 問 勞勞 工 局 陳 局 長, 未 來來 有 沒 有 可 能 做 這 樣 的 媒 介, 和 企 業 界 溝 通, 要 求 他 們 鼓 勵 他 們 聘 用 新 住 民 朋 友, 一 來來 不不 但 可 以 減 少 她 們 經 濟 上 的 負 擔, 讓 她 們 經 濟 自 主, 當 然 也 讓 她 們 有 比 較 多 的 精 神 和 心 力力 來來 參參 與 市 政 府 所 舉 辦 的 活 動, 同 時 融 入 臺 灣 這 個 社 會? 勞 工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 謝 謝 郭 議 員 的 關 心, 在 新 移 民 的 需 求 當 中, 就 業 確 實 占 了了 前 3 名 郭 議 員 昭 巖 : 這 是 她 們 覺 得 最 困 擾 的 問 題 之 一 陳 局 長 業 鑫 : 很 多 的 企 業 主, 尤 其 是 中 小 企 業 的 負 責 人, 他 們 搞 不不 清 楚 外 配 和 外 勞勞 的 區 別, 他 們 以 為 這 些 外 籍 配 偶 也 必 須 要 有 工 作 許 可 其 實 自 民 國 98 年年 修 法 以 後, 不不 管 是 大 陸陸 配 偶 或 是 外 籍 配 偶, 只 要 是 合 法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居 留留 郭 議 員 昭 巖 : 但 顯 然 輔 導 的 成 效 不不 好, 這 個 部 分 局 長 回 去 後 是 不不 是 應 該 再 重 新 檢 討? 要 以 積 極 的 態 度度 來來 做 媒 合 的 工 作 陳 局 長 業 鑫 :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加 強 宣 導 和 媒 合 郭 議 員 昭 巖 : 希 望 在 我 質 詢 之 後 1 至 2 星 期 內, 各 局 處 能 提 出 相 關 的 對 策 今 天 我 提 出 來來 的 問 題, 要 大 家 共 同 來來 面 對, 因 為 臺 北北 市 是 一 個 多 元 的 國 際 城 市, 希 望 我 們 的 新 移 民 政 策 也 能 與 時 俱 進 民 政 局 長 請 留留 步, 其 他 首 長 請 回 座 局 長, 現 在 全 球 各 地 都 是 極 端 的 氣 候, 不不 管 是 地 震 火 災 海 嘯, 真 的 是 咒 語 頻 傳 講 句 實 在 話, 現 代 化 硬 體 的 防 治 工 程, 有 時 候 是 緩 不不 濟 急 的, 因 此 必 須 要 開 展 由 下 而 上 防 災 的 觀 念念, 以 及 避 災 的 政 策, 就 成 為 市 政 府 一 項 重 要 的 宣 導 工 作, 是 嗎? 是 郭 議 員 昭 巖 : 所 謂 由 下 而 上, 也 就 是 必 須 透 過 一 種 有 效 直 接 的 方 法, 能 夠 讓 里 民 們 區 民 們 能 夠 透 過 足 夠 的 資 訊, 獲 得 災 害 應 變, 基 本 的 防 身 救 生 的 能 力力 政 府 單 位 除 了了 在 災 後, 必 須 要 有 後 勤 支 援 之 外, 我 知 道 這 些 工 作 市 政 府 現 在 都 在 做, 因 為 這 兩 年年 各 鄰 里 都 有 舉 辦 防 災 應 變 的 講 習, 當 然 各 區 也 有 舉 辦 一 些 所 謂 防 災 誓 師 大 會, 幾 乎 每 一 場 活 動 我 都 有 參參 加 所 以 凝 聚 救 災, 就 要 先 從 防 災 的 概 念念 上 著 手, 而 且 要 教 導 大 家 先 自 救, 而 後 人 救 目 前 臺 北北 市 各 區 的 里 鄰 長 們, 可 以 說說 是 臺 北北 市 消 防 救 災 工 作 上 最 基 本 的 單 位, 對 不不 對? 沒 有 錯 郭 議 員 昭 巖 : 通 常 這 些 里 鄰 長 都 有 所 謂 的 任 務 編 組, 他 們 就 是 第 一 線 的 救 災 防 災 尖 兵 因 2651
236 此 我 認 為 除 了了 平 常 給 予 足 夠 的 資 訊, 教 導 他 們 防 身 的 技 能 之 外, 應 該 要 有 一 些 基 本 的 配 備, 來來 幫 助 他 們 做 相 關 活 動 的 宣 導 我 來來 考 考 局 長, 妳 知 道 這 個 急 難 救 助 包 裡 面 有 那 些 東 西 嗎? 有 飲 用 水 手 電 筒 收 音 機 保 暖 用 的 毛 毯 刀 子 郭 議 員 昭 巖 : 不不 錯, 局 長 有 做 功 課 你 剛 才 講 的 大 概 就 是 急 難 救 助 包 裡 基 本 的 配 備 說說 實 在 的, 很 多 里 鄰 長 不不 見見 得 知 道 其 中 有 這 些 配 備, 也 不不 知 道 要 到 那 裡 買 得 到 局 長, 臺 北北 市 大 概 有 九 千 多 位 里 鄰 長, 他 們 平 常 都 在 幫 助 市 政 府 做 宣 導 的 工 作, 如 果 沒 有 他 們, 很 多 政 策 真 的 無 法 落落 實 在 民 間 這 個 包 的 成 本 大 概 是 九 百 多 元, 大 量量 採 購 的 話, 價 格 應 該 可 以 再 壓 低 因 此 我 要 替 全 臺 北北 市 的 里 鄰 長 向 局 長 特 別 爭 取, 請 民 政 局 編 列列 相 關 的 預 算, 為 他 們 購 置 緊 急 避 難 包 讓 他 們 不不 但 能 以 身 作 則, 也 能 夠 做 好 相 關 防 災 救 災 相 關 的 宣 導 工 作 謝 謝 議 員 對 於 我 們 的 基 層 防 災 編 組, 非 常 熱 心 的 投 入, 而 且 也 看 出 來來 其 中 的 問 題 目 前 防 災 救 難 包 的 宣 導, 以 及 要 有 那 些 配 備, 是 由 本 府 消 防 局 主 政 但 民 政 局 一 定 會 和 消 防 局 研 究, 要 在 什 麼 狀 況 及 預 算 之 下, 可 以 滿 足 各 個 里 鄰 長 的 需 要 在 還 沒 有 做 全 面 性 的 購 置 前, 我 們 會 請 各 區 公 所 在 所 舉 辦 的 各 項 活 動 中, 將 此 列列 為 宣 傳 品, 展 示 給 各 里 鄰 長 看 郭 議 員 昭 巖 : 我 希 望 局 長 一 定 要 重 視 這 個 問 題, 他 們 真 的 是 第 一 線 防 災 救 難 的 尖 兵 就 我 所 知, 這 個 緊 急 救 難 包 發 放 的 原 則, 是 消 防 大 隊 在 各 個 社 區 防 災 宣 導 時, 一 種 所 謂 的 教 具 而 已 我 覺 得 這 不不 應 該 只 是 一 個 教 具, 而 是 要 廣 泛 的 運 用, 讓 更更 多 的 人 透 過 此 達 成 自 救 救 人 的 目 標 因 為 只 有 全 民 共 同 投 入 救 災 的 工 作, 才 能 減 低 最 大 的 傷 害 是, 謝 謝 郭 議 員 昭 巖 : 請 民 政 局 在 會 後 1 個 月 之 內 回 覆 本 席 這 個 問 題, 謝 謝 是 秦 議 員 慧 珠 : 最 近 疾 病 管 制 局 施 文 儀 副 局 長 在 臉 書 上 發 表 了了 一 些 談 話, 引 起 了了 很 大 的 爭 議 今 天 的 晚 報, 考 試 院 院 長 關 中 先 生 公 開 說說, 施 文 儀 先 生 違 反 了了 公 務 員 倫 理理 紀 律, 在 他 的 臉 書 上 做 不不 當 的 發 言 首 先 請 教 在 座 各 位 局 處 首 長, 你 們 有 個 人 臉 書 的 請 舉 手, 有 臉 書 的 局 長 請 上 臺, 也 請 秘 書 長 上 臺 其 他 局 處 首 長 都 沒 有 臉 書? 不不 要 有 臉 書 卻 不不 上 臺 表 態, 那 就 太 沒 有 誠 信 了了 秘 書 長, 市 政 府 對 於 公 務 人 員 臉 書 有 什 麼 樣 的 管 理理 規 定?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目 前 沒 有 看 到 有 關 這 方 面 的 規 定 2652
237 秦 議 員 慧 珠 : 所 以 也 就 沒 有 管?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不不 是 請 人 事 處 說說 明? 秦 議 員 慧 珠 : 好, 請 韓 處 長,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 本 府 在 99 年年 9 月 10 日 曾 通 函 所 屬 各 機 關 學 校, 重 申 不不 得 於 辦 公 時 間 從 事 公 務 無 關 的 行行 為, 更更 不不 得 利利 用 公 物 從 事 公 務 無 關 的 事 情 秦 議 員 慧 珠 : 那 個 不不 需 要 唸 了了, 那 是 指 通 案, 但 並 沒 有 提 到 臉 書 這 一 塊 韓 處 長 英 俊 : 有, 在 99 年年 12 月 8 日 特 別 函 釋, 不不 宜 於 上 班 時 間 以 公 家 電 腦 連連 結 臉 書 噗 浪 社 交 網 站 秦 議 員 慧 珠 : 你 們 有 沒 有 抽 查? 你 們 規 定 不不 可 以 在 上 班 時 間 用 公 家 電 腦 做 非 公 務 的 連連 繫, 包 括 上 臉 書, 你 們 有 抽 查 過 嗎? 韓 處 長 英 俊 : 沒 有 做 過 抽 查 秦 議 員 慧 珠 : 所 以 沒 有 管 理理 嘛! 韓 處 長 英 俊 : 市 政 府 有 這 樣 的 要 求, 若若 發 現 有 這 樣 的 行行 為, 他 就 是 違 反 規 定 秦 議 員 慧 珠 : 幾 位 有 臉 書, 請 問 你 們 的 臉 書 做 何 使 用? 韓 處 長 英 俊 : 我 個 人 是 和 我 的 好 朋 友 做 資 訊 的 交 換, 沒 有 很 公 開 秦 議 員 慧 珠 : 你 覺 得 疾 管 局 的 施 文 儀 副 局 長, 在 臉 書 上 做 很 多 政 策 的 討 論 和 批 判, 是 言 論 自 由 或 是 違 反 公 務 人 員 倫 理理 和 相 關 規 定? 韓 處 長 英 俊 : 是 違 反 公 務 人 員 的 相 關 規 定 秦 議 員 慧 珠 : 為 什 麼? 韓 處 長 英 俊 : 因 為 各 機 關 公 務 人 員 不不 得 以 個 人 身 分, 隨 便 對 外 發 布 意 見見 基 本 上 公 務 員 是 經 過 國 家 特 別 選 任, 今 天 是 在 職, 如 果 對 外 隨 便 發 表 言 論, 會 影 響 機 關 的 形 象, 對 於 整 個 公 務 員 體 系 也 有 負 面 的 作 用 秦 議 員 慧 珠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這 麼 多 人 有 臉 書, 你 都 沒 有 查 沒 有 管, 現 在 講 這 些, 毫 無 作 用 2653
238 韓 處 長 英 俊 : 但 是 我 們 有 這 樣 的 規 定, 如 果 有 人 檢 舉 某 人 的 行行 為 違 反 規 定, 我 們 就 可 以 依 照 規 定 處 理理 若若 是 不不 教 而 誅 謂 之 虐, 市 政 府 事 先 已 經 有 公 文 下 達, 就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所 有 公 務 員 應 該 共 同 遵 守 的 紀 律 秦 議 員 慧 珠 : 時 間 暫 停, 請 資 訊 局 局 長 上 臺 主 席 : 事 先 有 邀 請 資 訊 局 局 長 嗎? 秦 議 員 慧 珠 : 資 訊 局 不不 是 民 政 部 門 所 屬 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財 政 建 設 部 門 所 屬 秦 議 員 慧 珠 : 請 問 秘 書 長 和 研 考 會 主 委, 針 對 資 訊 安 全 有 什 麼 樣 的 管 理理 方 案? 秘 書 長 是 市 政 府 最 重 要 的 幕 僚 長, 研 考 會 主 委 是 管 理理 整 個 市 府 各 個 局 處 是 否 按 照 制 度度 在 做, 難 道 對 資 訊 安 全 不不 瞭 解 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資 訊 局 和 各 局 處 都 會 定 期 或 不不 定 期 在 網 路路 上 做 巡 查 釣 魚 之 類類 的 檢 查 工 作 秦 議 員 慧 珠 : 市 政 府 同 仁 經 過 這 方 面 的 考 驗, 他 們 的 成 績 如 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有 的 警 覺 性 很 高, 不不 可 否 認 仍 然 會 有 一 些 疏 失 秦 議 員 慧 珠 : 百 分 比 如 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要 再 查 一 下 資 料料 秦 議 員 慧 珠 : 是 在 可 容 忍 範 圍 內 或 是 高 得 不不 得 了了?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比 例例 並 不不 高, 我 要 再 查 一 下 秦 議 員 慧 珠 : 新 北北 市 研 考 會 針 對 李 宗 瑞 性 愛 照 做 了了 一 個 測 試, 測 試 了了 6,179 位 新 北北 市 公 務 人 員, 有 996 人 去 點 選, 不不 合 格 率率 高 達 16.1%, 結 果 這 些 人 統 統 都 被 請 去 上 課 請 警 察 局 資 訊 室 主 任 上 臺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也 針 對 這 部 分 做 了了 測 試, 成 績 怎 麼 樣, 比 新 北北 市 好 或 不不 好? 警 察 局 資 訊 室 黃 主 任 勝 源 : 我 們 針 對 7,252 件 電 子 郵 件 做 測 試 秦 議 員 慧 珠 : 你 們 總 共 測 試 了了 多 少 人? 黃 主 任 勝 源 : 7,252 人 2654
239 秦 議 員 慧 珠 : 有 多 少 人 違 規? 黃 主 任 勝 源 : 我 們 有 分 點 閱 和 所 謂 的 開 啟, 點 閱 有 124 人, 開 啟 有 146 人, 總 共 是 270 人 秦 議 員 慧 珠 : 占 多 少 百 分 比? 黃 主 任 勝 源 : 低 於 警 政 署 的 規 定 2% 以 下 秦 議 員 慧 珠 : 所 以 我 們 的 成 績 比 新 北北 市 好 一 點, 違 規 比 例例 較 新 北北 市 少 一 點, 他 們 違 規 的 有 16%, 臺 北北 市 是 2% 針 對 這 2% 的 人, 報 紙 上 說說 給 他 們 記 了了 申 誡, 是 否 如 此? 黃 主 任 勝 源 : 沒 有 處 分, 只 是 希 望 他 們 有 警 覺 意 識, 因 此 提 局 務 會 報 討 論, 請 各 個 主 管 告 知 不不 要 再 有 類類 似 的 行行 為 秦 議 員 慧 珠 : 袁 主 委, 新 北北 市 研 考 會 主 委 做 了了 這 個 測 試, 警 察 局 也 做 了了, 請 問 臺 北北 市 有 沒 有 做?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臺 北北 市 研 考 會 至 目 前 為 止, 沒 有 做 相 關 的 查 察 工 作, 但 這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警 惕, 可 以 警 惕 我 們 將 來來 要 注 意 網 路路 上 不不 當 的 行行 為 秦 議 員 慧 珠 : 顯 然 臺 北北 市 研 考 會 在 警 覺 上 比 不不 過 新 北北 市 研 考 會, 也 比 不不 過 警 察 局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 往 後 我 們 會 加 以 改 進 秦 議 員 慧 珠 : 我 們 看 一 下 資 訊 局 所 提 供 的 資 料料, 資 訊 局 每 年年 也 會 做 2 到 3 次 的 測 試 這 是 99 年年 做 的 測 試, 針 對 2,967 個 信 箱, 發 出 2 萬 9,670 封 測 試 信 件 99 年年 4 月 的 成 績 還 不不 錯, 違 規 比 例例 占 0.78%, 開 啟 附 加 檔 案 的 測 試 比 例例 為 0.14% 下 一 張,99 年年 10 月 違 規 比 例例 高 達 6.07%, 發 送 信 件 進 入 點 閱 連連 結 的 占 0.81% 下 一 張,100 年年 違 規 比 例例 是 4.98%, 進 一 步 連連 結 的 占 0.18% 下 一 張,100 年年 9 月 違 規 比 例例 是 9.22%, 進 一 步 點 閱 的 有 2.03% 下 一 張,100 年年 12 月 違 規 比 例例 是 2.45%, 進 一 步 連連 結 的 是 0.23% 下 一 張,101 年年 4 月 違 規 比 例例 是 7.6%, 進 一 步 連連 結 的 是 0.53% 以 上 數數 字 說說 明 什 麼? 我 們 的 違 規 比 例例 好 像 愈 來來 愈 高,99 年年 第 一 次 測 試, 違 規 的 只 有 百 分 之 零 點 幾, 到 後 來來 違 規 高 達 9%, 也 有 高 達 7%, 顯 然 你 們 沒 有 做 好 訓 練練, 違 規 比 例例 愈 來來 愈 高 如 果 你 們 做 好 訓 練練, 應 該 是 愈 來來 愈 低, 所 以 這 部 分 應 該 再 做 加 強 在 資 訊 局 做 的 測 試 中, 還 有 很 多 是 研 考 會 要 去 監 督 的, 第 一 測 試 的 樣 本 太 少, 數數 量量 太 少, 警 察 局 是 全 面 測 試, 七 千 多 名 警 察 統 統 不不 放 過, 統 統 做 測 試 臺 北北 市 資 訊 局 針 對 幾 萬 名 公 務 員, 一 次 只 測 試 了了 2,000 個 信 箱 3,000 個 信 箱, 比 例例 非 常 低, 所 以 我 覺 得 這 部 分 的 資 訊 安 全 要 加 強 2655
240 而 且 測 試 的 比 例例 高, 譬 如 高 達 9%, 可 能 要 去 研 究 一 下, 譬 如 李 宗 瑞 案 件, 特 別 引 起 大 家 的 好 奇 在 此 情 況 之 下, 若若 是 有 惡 意 偷 竊 資 料料 者, 臺 北北 市 可 能 有 好 幾 千 部 電 腦 被 植 入 一 些 竊 取 資 料料 的 方 程 式, 好 幾 千 部 電 腦 可 能 都 不不 安 全 了了, 包 括 我 們 的 採 購 資 料料 發 包 評 審 委 員, 都 可 以 找 到 這 部 分 是 不不 是 應 該 再 做 加 強?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謝 謝 秦 議 員 的 指 教, 我 們 會 把 你 所 提 供 的 訊 息, 要 求 資 訊 局 加 強 測 試 工 作, 同 時 也 加 強 向 員 工 宣 導 秦 議 員 慧 珠 : 好, 謝 謝 時 間 暫 停, 人 事 處 處 長 秘 書 長 研 考 會 主 委 留留 步 外, 其 餘 首 長 請 回 座 請 大 家 看 一 份 統 計 資 料料, 五 都 公 務 人 員 員 額 和 臺 北北 市 各 個 城 市 的 人 口, 以 及 每 名 公 務 員 人 數數 3 位 首 長 請 看, 臺 北北 市 公 務 人 員 的 預 算 員 額 最 高, 現 有 公 務 人 員 員 額 最 高, 每 名 公 務 人 員 服 務 的 市 民 人 數數 是 54.5 人 最 高 的 部 分 是 新 北北 市, 每 名 公 務 人 員 服 務 市 民 是 人 秘 書 長, 你 覺 得 臺 北北 市 的 公 務 人 員 是 不不 是 太 多 了了?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覺 得 這 個 統 計 必 須 要 重 新 做 校 正 秦 議 員 慧 珠 : 這 個 不不 需 要 校 正, 是 我 經 過 準 確 的 統 計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們 的 高 中 等 學 校 服 務 外 縣 市 的 將 近 40%, 我 們 的 警 察 必 須 要 負 責 首 都 的 安 全 等 等 秦 議 員 慧 珠 : 這 是 廢 話, 我 想 不不 必 去 衍 伸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這 是 事 實 秦 議 員 慧 珠 : 請 你 看 這 個 表, 臺 北北 市 每 一 名 公 務 人 員 只 服 務 54 名 臺 北北 市 民, 新 北北 市 公 務 員 要 服 務 94 人, 臺 中 市 公 務 員 要 服 務 80 人, 臺 南 市 公 務 員 要 服 務 84 人, 高 雄 市 公 務 員 要 服 務 71 人 韓 處 長, 就 這 個 表 來來 看, 我 們 的 公 務 員 服 務 臺 北北 市 民 是 不不 是 太 少 了了? 韓 處 長 英 俊 : 這 個 表 上 的 人 口 數數 是 臺 北北 市 的 戶 籍 人 口 數數, 但 是 每 天 在 臺 北北 市 生 活 圈 的 有 四 百 多 萬 人, 所 以 以 400 萬 和 260 萬 人 比 較 起 來來, 我 們 和 新 北北 市 是 差 不不 多 的 秦 議 員 慧 珠 : 他 們 生 活 在 這 裡, 並 沒 有 要 你 服 務 啊! 韓 處 長 英 俊 : 絕 對 要! 秦 議 員 慧 珠 : 再 看 下 一 張, 這 是 我 做 的 一 個 表, 請 大 家 做 調 查 我 想 各 位 首 長 上 個 會 期 都 有 2656
241 接 到 我 的 表 格, 有 些 人 有 回 答, 有 些 人 沒 有 回 答 再 看 下 一 張, 根 據 大 家 的 回 答, 我 做 了了 統 計 第 一 題 問 大 家, 你 認 為 你 的 工 作 單 位 人 力力 足 夠 或 不不 足 夠? 結 果 中 山 區 公 所 說說 嚴 重 不不 足 有 人 說說 不不 足, 有 人 說說 恰 好, 有 人 說說 足 夠, 不不 回 答 的 也 有 問 完 了了 這 個, 再 請 大 家 看 剛 才 給 各 位 看 的 表, 然 後 再 問 一 次, 看 過 五 都 的 比 較 之 後, 覺 得 臺 北北 市 公 務 人 員 的 比 例例 是 不不 是 太 高? 再 看 下 一 張 統 計 數數 字, 首 長 們 看 過 五 都 比 較 以 後, 他 們 開 始 反 省省 了了 他 們 比 3 位 首 長 有 反 省省 力力, 你 們 還 在 這 裡 強 辯 剛 開 始 問 他 們 覺 得 我 們 人 力力 多 或 是 少? 他 們 給 我 一 個 答 覆, 等 看 過 五 都 比 較 再 回 答, 他 們 產 生 反 省省 了了 譬 如 中 山 區 公 所, 原 來來 認 為 嚴 重 不不 足, 看 過 統 計 表 之 後, 回 答 略略 少 譬 如 信 義 區 公 所 和 大 同 區 公 所, 在 看 表 之 前, 認 為 人 力力 不不 足, 看 完 統 計 表 之 後, 兩 個 區 公 所 都 回 答 略略 多 他 們 有 反 省省 力力, 你 們 沒 有 反 省省 力力, 還 在 這 裡 強 辯 再 看 下 一 張, 這 是 五 都 比 較, 我 們 的 公 務 人 員 數數 有 這 麼 多, 公 務 人 員 的 預 算 數數 有 這 麼 多, 人 口 數數 這 麼 多, 公 務 人 員 平 均 薪 資 這 麼 多, 每 位 市 民 付 出 的 人 事 費 這 麼 多 臺 北北 市 每 一 位 市 民 養 公 務 人 員, 要 付 出 1 萬 3,686 元 ; 新 北北 市 付 出 7,115 元 ; 臺 中 市 付 出 8,836 元 ; 臺 南 市 付 出 9,645 元 ; 高 雄 市 付 出 1 萬 521 元 每 一 位 臺 北北 市 民 要 承 擔 公 務 人 員 的 薪 水 最 高 再 看 下 一 張, 這 是 公 務 人 員 的 人 數數 和 市 民 的 比 較, 我 們 的 公 務 人 員 數數 全 國 最 高, 編 制 有 5 萬 5,000 人, 實 際 上 有 4 萬 8,000 人 ; 新 北北 市 有 4 萬 1,000 人 ; 臺 中 市 有 3 萬 3,000 人, 臺 南 市 有 2 萬 2,000 人, 高 雄 市 有 3 萬 8,000 人 可 是 人 口 數數, 臺 北北 市 有 265 萬 人 ; 新 北北 市 392 萬 人 ; 臺 中 市 267 萬 人 ; 臺 南 市 187 萬 人 ; 高 雄 市 277 萬 人 所 以 公 務 人 員 與 市 民 人 口 數數 的 比 較, 臺 北北 市 是 1 比 84; 新 北北 市 1.06; 臺 中 市 1.24; 臺 南 市 1.19; 高 雄 市 1.4 綜 合 所 有 的 表 格, 得 出 一 個 統 計 結 果, 臺 北北 市 的 公 務 人 員 最 多, 臺 北北 市 民 付 出 的 納 稅 錢, 平 均 養 公 務 人 員 的 薪 水 最 高, 臺 北北 市 的 公 務 人 員 服 務 的 人 口 最 少, 平 均 1 人 只 需 服 務 54 人, 臺 北北 市 公 務 人 員 和 市 民 的 比 例例 最 高 今 天 市 民 沒 有 對 不不 起 臺 北北 市 的 公 務 人 員, 可 是 臺 北北 市 公 務 人 員 占 盡 了了 人 數數 優 勢 薪 水 優 勢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秦 議 員, 是 不不 是 留留 一 點 時 間 讓 我 們 說說 明 秦 議 員 慧 珠 : 好! 我 強 烈 認 為 臺 北北 市 的 公 務 人 員 應 該 要 拿 出 更更 好 的 績 效 來來 請 韓 處 長 回 答 一 下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要 拿 出 更更 好 的 績 效, 這 是 應 該 的 不不 過 在 統 計 上 有 很 多 必 須 要 校 正 的 地 方, 譬 如 剛 才 講 我 們 的 公 務 人 員 太 多 秦 議 員 慧 珠 : 這 些 都 是 預 算 書 裡 的 數數 字, 編 制 員 額 預 算 員 額, 所 有 都 是 由 預 算 書 以 及 行行 政 院 人 事 行行 政 總 處 的 網 站 上 查 出 來來 的 資 料料, 還 要 校 正 什 麼?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這 個 我 同 意, 但 是 如 果 要 做 比 較 的 話, 就 必 須 要 校 正, 譬 如 臺 北北 市 的 生 活 費 一 2657
242 定 是 比 新 北北 市 的 某 個 區 還 要 高, 這 個 就 要 校 正 秦 議 員 慧 珠 : 我 覺 得 你 們 缺 乏 反 省省 的 能 力力 主 席 : 本 組 質 詢 到 此 結 束 - 休 息
243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1 組 質 詢 議 員 : 郭 議 員 昭 巖 一 問 : 民 政 局 於 南 港 及 萬 華 區 設 置 新 移 民 會 館, 提 供 新 移 民 生 活 交 流流 園 地, 惟 活 動 空 間 不不 足, 又 辦 理理 之 生 活 成 長 營 及 各 類類 研 習 課 程 參參 與 人 數數 有 限, 且 多 為 外 縣 市 新 移 民, 執 行行 成 果 有 待 改 善 另 為 解 決 新 移 民 經 濟 負 擔, 請 勞勞 工 局 加 強 就 業 媒 合 機 制 及 提 升 職 業 技 能, 如 參參 採 美 食 結 合 觀 光 鼓 勵 民 間 企 業 多 予 聘 用 等 模 式, 以 落落 實 照 顧 輔 導 新 移 民 之 政 策 美 意 答 : ( 一 ) 為 增 加 活 動 深 度度 廣 度度 及 效 益, 並 加 強 與 各 機 關 團 體 之 橫 向 聯聯 繫, 本 府 民 政 局 在 101 年年 已 結 合 同 鄉 會 新 移 民 團 體 ( 如 賽 珍 珠 基 金金 會 臺 灣 新 住 民 家 庭 成 長 協 會 臺 灣 新 移 民 文 化 交 流流 協 會 國 泰 人 壽 慈 善 基 金金 會 ) 政 府 機 關 ( 本 府 其 他 局 處 及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移 民 署 ) 辦 理理 相 關 活 動, 以 增 加 活 動 多 元 性, 未 來來 亦 會 依 照 議 員 建 議, 多 與 相 關 民 間 團 體 合 作, 擴 大 服 務 範 圍 ( 二 ) 本 府 民 政 局 於 100 年年 為 了了 解 新 移 民 之 需 求, 針 對 臺 北北 市 新 移 民 全 面 性 發 送 相 關 局 處 之 服 務 資 訊 及 需 求 調 查 問 卷, 本 次 調 查 係 依 據 內 政 部 提 供 的 新 移 民 名 冊 全 面 寄 發, 共 寄 發 42,396 份, 由 新 移 民 填 妥 問 卷 回 寄, 回 收 約 一 成, 計 4,144 份 分 析 問 卷 回 復復 內 容, 新 移 民 對 對 於 生 活 資 訊 需 求 最 高 者 為 社 會 福 利利 有 62.8%, 其 次 為 就 業 有 39.4%, 再 其 次 衛 生 醫 療 有 23.9%, 另 外 針 其 他 相 關 需 求 類類 型 有 語 言 16.2% 及 生 活 適 應 9% 爾 後 本 府 民 政 局 辦 理理 相 關 問 卷 調 查 時, 將 鼓 勵 新 移 民 踴 躍 回 應, 以 多 方 了了 解 新 移 民 需 求, 提 供 符 合 需 求 之 服 務 及 資 訊 而 問 卷 統 計 結 果, 也 已 經 轉 請 本 府 社 會 局 勞勞 工 局 衛 生 局 等 各 局 處 列列 為 日 後 服 務 新 移 民 的 重 要 參參 考, 並 由 新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措 施 諮 詢 委 員 會 列列 管 執 行行 情 形 ( 三 ) 另 外, 在 辦 理理 新 移 民 課 程 部 分, 本 府 民 政 局 教 育 局 社 會 局 衛 生 局 及 勞勞 工 局 皆 有 針 對 新 移 民 辦 理理 不不 同 性 質 之 課 程 或 活 動,100 年年 民 政 局 與 教 育 局 辦 理理 生 活 適 應 輔 導 及 成 人 基 本 教 育 班 與 補 校 等 課 程 共 計 2,133 人 參參 加, 而 相 關 局 處 辦 理理 職 業 訓 練練 輔 導 座 談 會 多 元 文 化 推 廣 活 動 親 子 講 座 等 活 動 共 計 1 萬 7,173 人 次 參參 加 質 詢 議 員 : 郭 議 員 昭 巖 二 問 : 近 2 年年 來來 市 府 頻 於 各 鄰 里 舉 辦 災 害 應 變 教 育 講 習 及 各 區 防 災 誓 師 大 會 等 活 動, 藉 以 提 升 民 眾 危 機 意 識 與 防 救 災 效 能, 惟 各 里 鄰 長 身 為 第 一 線 防 救 災 之 先 鋒, 為 利利 向 民 眾 進 行行 防 災 與 急 難 救 助 等 宣 傳 工 作, 建 請 研 議 採 購 緊 急 救 難 包 分 送 各 里 鄰 長 之 可 行行 性, 並 於 1 個 月 內 回 復復 本 席 答 : ( 一 ) 本 府 防 災 宣 導 及 防 災 避 難 包 係 由 本 府 消 防 局 主 政, 本 府 各 局 處 及 各 區 公 所 依 據 其 宣 導 資 料料 辦 理理 宣 導 ( 二 ) 本 府 民 政 局 督 導 各 區 公 所 於 區 公 所 網 站 里 鄰 網 站 進 行行 宣 導 網 頁 連連 結 ; 另 2659
244 於 里 公 佈 欄 張 貼 宣 導 單 張, 並 於 各 里 災 害 應 變 小 組 進 行行 教 育 訓 練練 及 各 項 活 動 時 宣 導 ( 三 ) 以 公 務 預 算 買 防 災 避 難 包 給 里 鄰 長 部 分, 因 本 府 消 防 局 提 供 防 災 避 難 包 內 容 物 清 單 係 屬 建 議 性 質, 每 人 需 依 據 自 身 需 求 準 備, 且 有 保 存 期 限 之 物 品 亦 需 定 期 更更 新, 不不 宜 由 公 務 預 算 統 一 採 購 贈 送, 惟 可 於 區 里 辦 理理 活 動 時 採 購 基 本 款 之 避 難 包 作 為 宣 導 品, 以 廣 為 宣 導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勞勞 工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1 組 質 詢 議 員 : 郭 議 員 昭 巖 問 : 請 勞勞 工 局 深 切切 檢 討 新 移 民 就 業 輔 導 成 效 不不 彰 原 因, 並 積 極 媒 合 新 移 民 就 業, 於 2 週 內 提 出 因 應 對 策 答 : 一 新 移 民 服 務 包 括 : ( 一 ) 外 籍 配 偶 : 依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48 條 規 定 略略 以 : 外 國 人 與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設 有 戶 籍 之 國 民 結 婚, 且 獲 准 居 留留 者 ( 二 ) 大 陸陸 配 偶 :98 年年 8 月 14 日 以 後 依 臺 灣 地 區 與 大 陸陸 地 區 人 民 關 係 條 例例 第 17 條 之 1 規 定, 大 陸陸 配 偶 取 得 依 親 居 留留 或 長 期 居 留留 許 可 者 二 100 年年 度度 本 局 就 業 服 務 處 針 對 新 移 民 服 務 績 效 ( 新 移 民 若若 已 取 得 身 分 證 者, 視 同 本 國 國 民, 未 列列 入 計 算 ) ( 一 ) 就 業 服 務 : 求 職 登 記 人 數數 : 共 1053 人 ; 推 介 就 業 人 數數 395 人 ( 二 ) 個 案 管 理理 就 業 輔 導 : 開 案 人 數數 306 人, 就 業 人 數數 共 170 人 ; 就 業 率率 56% ( 三 ) 就 業 研 習 班 :10 場, 計 327 人 參參 加 ( 四 ) 辦 理理 聯聯 繫 會 報 1 場, 共 計 23 個 公 私 立立 相 關 單 位 共 36 人 參參 加 ( 五 ) 辦 理理 成 果 發 表 會 1 場, 共 計 15 個 公 私 立立 相 關 單 位 及 新 移 民 共 120 人 參參 加 ( 六六 ) 宣 傳 : 1. 印 製 中 文 簡 體 英 文 越 南 印 尼 泰 國 等 五 國 語 言, 共 計 5,000 份 文 宣 品, 於 就 業 宣 導 活 動 中 提 供 使 用 2. 相 關 聯聯 繫 單 位 :20 個, 對 外 宣 導 :2,732 人 提 供 不不 定 期 服 務 :192 人, 共 計 服 務 人 數數 2,924 人 3. 定 點 服 務 : 至 3 個 單 位 進 行行 外 展 定 點 駐 點 及 不不 定 期 駐 點 服 務 三 加 強 服 務 方 式 與 內 容 : ( 一 ) 專 責 人 力力 : 本 局 就 業 服 務 處 設 有 7 個 就 業 服 務 站 提 供 就 業 服 務, 另 於 承 德 站 配 置 2 名 專 責 人 力力 提 供 服 務 提 供 新 移 民 一 對 一 個 別 化 個 案 管 理理 服 務, 協 助 推 介 就 業 並 追 蹤 輔 導 至 穩 定 進 入 職 場, 如 對 於 有 求 職 就 業 障 礙 者, 提 供 專 人 陪 同 面 試 心 理理 支 持 與 深 度度 諮 詢 等 支 持 性 就 業 服 務 ; 對 於 面 臨臨 急 迫 經 濟 壓 力力 及 需 照 顧 子 女女 者, 提 供 彈 性 部 分 工 時 之 就 業 機 會 ( 二 ) 加 強 就 業 外 展 及 宣 導 服 務 : 2660
245 1. 強 化 民 政 系 統 連連 結 : 加 強 深 入 社 區 結 合 民 政 單 位 相 關 機 關 及 非 營 利利 組 織 進 行行 資 源 整 合 聯聯 合 提 供 駐 點 外 展 服 務, 並 參參 予 相 關 宣 導 活 動, 以 增 加 新 移 民 就 業 服 務 資 源 之 可 近 性 及 連連 續 性 之 服 務, 並 降降 低 新 移 民 交 通 能 力力 受 限 之 障 礙, 對 於 有 就 業 服 務 需 求 者 進 行行 追 蹤 關 懷, 以 適 時 協 助 2. 針 對 雇 主, 加 強 宣 導 僱 用 新 移 民 工 作 之 相 關 法 令令, 以 積 極 協 調 排 除 新 移 民 之 就 業 障 礙 ; 一 方 面 運 用 就 業 促 進 工 具, 如 臨臨 時 工 作 津 貼 僱 用 獎 助 津 貼 職 場 學 習 及 再 適 應 計 畫 多 元 就 業 開 發 方 案 推 介 職 業 訓 練練 等, 協 助 增 進 就 業 率率 並 提 高 雇 主 之 僱 用 意 願 ( 三 ) 加 強 合 作 機 制, 整 合 就 業 服 務 平 臺 : 每 年年 度度 至 少 辦 理理 1 次 聯聯 繫 會 報 或 個 案 研 討 會 及 年年 度度 成 果 發 表 暨 服 務 座 談 會, 連連 結 轄 區 資 源, 與 提 供 新 移 民 輔 導 工 作 之 公 私 部 門 建 立立 合 作 機 制 與 平 台, 除 讓 各 單 位 熟 悉 所 提 供 之 就 業 服 務 增 加 個 案 轉 介 率率 外, 並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雇 主 輔 導 成 功 案 例例 等, 共 同 研 議 及 指 導 更更 適 切切 之 新 移 民 就 業 服 務 措 施 ( 四 ) 加 強 提 供 職 業 訓 練練 諮 詢 與 推 介 : 針 對 有 職 業 訓 練練 需 求 的 新 移 民 加 強 提 供 職 訓 諮 詢, 並 運 用 相 關 評 量量 工 具 協 助 新 移 民 了了 解 個 人 性 向 興 趣, 針 對 其 需 求 或 是 性 向 興 趣 提 供 相 關 職 業 訓 練練 班 級 訊 息 並 予 以 推 介 職 訓, 以 利利 新 移 民 學 得 一 技 之 長, 順 利利 進 入 就 業 市 場 2661
246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12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5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王 鴻 薇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5 日 速 記 : 王 雅 娟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第 12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王 鴻 薇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等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請 開 始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家 暴暴 防 治 中 心 張 主 任 上 台 社 會 局 陳 議 員 好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局 長 看 97 年年 至 100 年年 臺 北北 市 家 庭 暴暴 力力 案 件 的 統 計 數數 字, 從 97 年年 有 八 千 餘 件 到 100 年年 有 1 萬 2,801 件, 案 件 數數 每 年年 一 直 往 上 攀 升, 看 到 這 個 數數 據 會 覺 得 家 庭 暴暴 力力 案 件 每 年年 增 加, 當 然 還 有 另 一 種 解 釋, 或 許 是 你 們 的 宣 傳 做 得 很 好, 民 眾 遇 到 家 暴暴 事 件 勇 於 報 案 這 個 數數 字 的 背 後 代 表 1 年年 有 一 萬 餘 位 婦 女女 或 男 性 受 到 家 暴暴 的 傷 害, 平 均 1 天 就 有 35 位 家 暴暴 受 害 者, 平 均 2 小 時 就 有 3 個 人 受 到 家 暴暴 的 對 待 局 長, 這 個 數數 字 持 續 攀 升, 我 不不 知 道 家 暴暴 防 治 中 心 的 功 能 性 到 底 在 哪 裡? 局 長, 妳 花 了了 這 麼 多 的 時 間 這 麼 多 心 力力 防 治 家 庭 暴暴 力力 事 件 發 生, 可 是 案 件 數數 還 是 逐 年年 攀 升,98 年年 99 年年 已 經 算 是 高 點, 照 理理 說說 100 年年 應 該 會 慢 慢 地 往 下 降降, 這 不不 代 表 大 家 不不 願 意 報 案, 而 是 你 們 的 政 策 已 經 慢 慢 收 到 成 效, 沒 想 到 100 年年 還 是 突 破 增 加 到 1 萬 2,801 件, 平 均 1 個 多 小 時 就 產 生 一 位 家 暴暴 受 害 者, 這 些 數數 據 明 顯 呈 現 在 這 裡, 社 會 局 到 底 做 了了 哪 些 工 作? 哪 些 努 力力? 家 暴暴 防 治 中 心 的 功 能 性 到 底 在 哪 裡? 謝 謝 議 員 的 關 心, 家 庭 暴暴 力力 確 實 是 一 個 大 議 題, 數數 據 每 年年 攀 升 與 我 們 宣 導 推 廣 有 關 係, 我 們 每 一 年年 都 很 盛 大 辦 理理 紫 絲 帶 活 動, 而 且 在 媒 體 方 面 也 大 力力 宣 導, 媒 體 宣 導 方 面 我 們 做 得 滿 多 的, 這 刺 激 到 很 多 人 去 關 心, 互 相 通 報 的 人 也 增 多 議 員 剛 才 提 到 的 是 通 報 案 件 數數, 通 報 案 件 送 到 我 們 這 裡, 還 需 經 一 段 時 間 判 斷 要 不不 要 開 案, 不不 管 如 何, 只 要 民 眾 通 報 過 來來, 我 們 都 是 一 次 教 育 的 機 會 至 於 防 治 家 庭 暴暴 力力 到 底 要 做 些 什 麼, 有 時 候 一 個 案 子 一 做 就 是 好 長 一 段 時 間, 甚 至 會 拖 到 好 幾 年年, 我 們 要 做 安 置 庇 護, 還 有 經 濟 補 助 法 律 諮 詢 的 部 分 也 占 很 大 2662
247 宗, 心 理理 諮 商 更更 是 重 要, 心 理理 諮 商 不不 是 針 對 一 個 人, 有 時 候 一 個 家 庭 都 要 進 行行 心 理理 諮 商 心 理理 治 療 陳 議 員 彥 伯 : 局 長, 你 們 做 這 些 努 力力 步 驟 程 序 我 們 都 知 道, 私 底 下 我 也 跟 你 們 討 論 過, 很 多 行行 政 程 序 需 要 議 會 的 支 持, 我 們 都 會 支 持 妳, 照 理理 說說, 這 個 數數 據 應 該 慢 慢 往 下 降降 才 對, 沒 想 到 100 年年 的 數數 據 還 是 繼 續 攀 升 報 告 議 員, 全 國 的 數數 據 都 是 往 上 升 陳 議 員 彥 伯 : 如 果 妳 要 與 全 國 比, 那 就 不不 要 比 了了, 我 就 沒 有 什 麼 好 質 詢 的, 妳 要 跟 其 他 人 比 爛, 我 也 沒 有 意 見見, 因 為 臺 北北 市 再 怎 麼 爛, 也 不不 會 比 其 他 城 市 來來 得 爛 這 不不 是 比 爛, 而 是 民 眾 的 認 知 度度 越 來來 越 好 陳 議 員 彥 伯 : 妳 了了 解 我 的 意 思 嗎? 是, 我 知 道 陳 議 員 彥 伯 : 現 在 你 們 做 了了 這 麼 多 宣 傳, 也 要 求 議 會 支 持 你 們 必 須 做 哪 些 處 置, 接 下 來來 你 們 的 成 果 到 底 在 哪 裡, 還 是 你 們 只 做 宣 傳 之 後 就 沒 事 了了? 鼓 勵 大 家 來來 報 案, 報 案 之 後 的 後 續 處 置 呢? 請 家 暴暴 防 治 中 心 張 主 任 說說 明 到 底 做 了了 哪 些 事 情 臺 北 市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張 主 任 美 美 : 其 實 家 暴暴 的 案 件 數數 還 有 很 多 的 黑 數數, 所 以 我 們 一 直 鼓 勵 通 報, 除 了了 剛 才 局 長 所 講 提 供 給 被 害 人 的 補 助 扶 助 之 外, 我 們 也 希 望 與 各 個 社 區 的 網 路路 團 隊 合 作, 從 去 年年 開 始 我 們 推 動 家 暴暴 安 全 網, 結 合 警 政 社 政 衛 政 人 員, 對 於 高 危 機 案 件, 我 們 希 望 能 夠 防 範 他 們 的 生 命 安 全 陳 議 員 彥 伯 : 防 止 家 庭 暴暴 力力 的 工 作 不不 是 一 天 兩 天 的 工 作, 已 經 持 續 做 了了 很 久, 今 天 給 你 們 看 的 這 些 數數 據 全 部 都 是 保 守 估 計, 這 是 有 報 案 的 紀 錄, 沒 有 報 案 的 案 件 數數 更更 多 對, 確 實 如 此 陳 議 員 彥 伯 : 這 方 面 你 們 跟 我 說說 了了 這 麼 多 行行 政 程 序, 我 聽 了了 很 感 動, 問 題 在 於 數數 字 完 全 沒 有 往 下 降降, 似 乎 沒 有 收 到 任 何 的 成 效, 在 這 樣 的 情 況 下, 你 還 要 議 會 支 持 什 麼? 你 們 是 不不 是 只 做 宣 導, 其 他 後 續 的 工 作 呢? 我 們 在 服 務 方 面 是 有 成 效 的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看 下 一 張 資 料料, 這 是 家 庭 暴暴 力力 案 件 被 害 人 年年 齡 層 分 布 的 統 計,30 歲 到 40 歲 40 歲 到 50 歲 的 人 數數 最 多, 很 明 顯 在 這 個 年年 紀 受 到 家 庭 暴暴 力力 的 威 脅 最 多, 針 對 這 個 部 分 妳 有 什 麼 看 法? 中 年年 婦 女女 是 臺 灣 社 會 的 中 堅 份 子, 沒 有 她 們 也 不不 會 有 臺 灣 的 2663
248 經 濟 發 展, 可 是 他 們 受 到 家 庭 暴暴 力力 事 件 的 對 待, 政 府 到 底 做 了了 哪 些 事? 12 歲 到 18 歲 的 人 數數 超 過 1,000 人, 也 許 因 為 他 們 還 未 成 年年, 青 春 期 血 氣 方 剛 與 家 人 發 生 衝 突, 但 是 30 歲 到 50 歲 的 中 年年 婦 女女, 所 受 到 的 傷 害 最 大, 人 數數 也 最 多, 對 於 這 個 年年 齡 層 的 婦 女女, 政 府 到 底 為 市 民 做 了了 哪 些 預 防 的 工 作? 這 個 年年 齡 層 的 被 害 人 確 實 比 較 多, 最 大 的 原 因 是 來來 自 生 活 壓 力力, 所 以 有 一 點 像 雞 生 蛋 蛋 生 雞 的 道 理理, 當 生 活 壓 力力 來來 到 的 時 候, 他 的 情 緒 就 會 爆 發 如 何 做 防 範 呢? 其 實 我 們 防 範 工 作 做 得 滿 多 的, 也 一 再 地 希 望 他 們 能 夠 了了 解 自 己 的 權 益 在 哪 裡, 我 們 可 以 怎 麼 幫 忙, 本 局 也 有 專 人 服 務 的 安 置 中 心, 讓 他 們 能 夠 走 出 陰 霾, 離離 婚 率率 也 因 此 產 生, 所 以 它 是 一 個 很 大 的 循 環 陳 議 員 彥 伯 : 我 知 道 這 個 問 題 非 常 大, 甚 至 牽 涉 到 整 個 社 會 結 構, 所 以 就 要 從 根 本 做 起 從 預 防 開 始 做, 妳 了了 解 我 的 意 思 嗎? 我 知 道 陳 議 員 彥 伯 : 你 們 現 在 要 做 的 是 預 防 與 事 後 的 工 作, 甚 至 如 何 與 警 察 局 配 合, 這 些 都 是 你 們 必 須 要 做 的 工 作, 問 題 是 每 天 不不 論 男 女女 仍 有 35 人 發 生 家 暴暴 案 件, 男 生 部 分 從 99 年年 開 始 激 增 一 百 多 人 他 們 勇 於 報 案 陳 議 員 彥 伯 : 妳 只 是 告 訴 我 這 些 數數 據 代 表 他 們 勇 於 報 案, 我 要 給 你 們 鼓 勵 嗎? 這 值 得 鼓 勵 嗎? 我 們 的 防 範 陳 議 員 彥 伯 : 這 只 是 保 守 估 計 的 數數 字, 目 前 發 現 這 麼 多 案 件, 你 們 怎 麼 輔 導? 怎 麼 安 置? 甚 至 怎 麼 做 預 防? 你 們 已 經 設 置 家 庭 暴暴 力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什 麼 叫 做 防 治? 就 是 預 防, 你 們 預 防 的 工 作 到 底 做 了了 什 麼? 剛 才 妳 所 講 的 都 是 事 後, 預 防 的 工 作 呢? 政 府 為 了了 那 些 婦 女女 同 胞 及 受 暴暴 力力 侵 害 的 人 到 底 做 了了 什 麼? 每 年年 花 這 麼 多 錢 做 宣 傳, 辦 一 個 活 動 繫 上 紫 色 絲 帶 就 沒 事 了了 嗎? 這 些 活 動 很 多 團 體 都 在 做, 還 需 要 政 府 再 做 嗎? 當 然 是 希 望 你 們 把 公 權 力力 加 進 去 我 們 也 經 常 與 中 央 對 談 與 全 國 各 單 位 對 談, 其 實 真 正 的 預 防 中 央 已 經 採 取 行行 動, 在 行行 政 院 成 立立 一 個 性 別 平 等 處, 其 實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性 別 平 等 的 工 作 目 前 涵 蓋 15 個 局 處, 他 們 都 依 照 3 年年 長 期 計 畫, 一 個 個 進 行行 法 律 的 修 正 及 各 局 處 的 防 範 工 作, 因 為 防 範 不不 是 只 有 一 個 單 位, 這 是 全 國 的 作 為 的 確 如 你 所 說說, 目 前 家 庭 暴暴 力力 與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比 較 大 宗 的 時 間 都 在 做 事 後 的 工 作, 那 是 不不 行行 的, 大 家 做 得 簡 直 是 累 壞 了了, 所 以 一 定 要 走 到 最 前 面 陳 議 員 彥 伯 : 2664
249 以 事 後 的 行行 政 程 序 來來 做 一 些 補 救, 這 些 都 沒 有 什 麼 問 題, 最 重 要 是 預 防 的 問 題, 包 括 婚 姻 暴暴 力力 兒 少 保 護 應 該 怎 麼 做, 你 們 做 了了 那 麼 多 宣 傳 工 作, 難 道 預 防 工 作 只 做 到 宣 傳 嗎? 今 天 我 問 的 重 點, 預 防 工 作 除 了了 宣 傳 之 外, 你 們 還 做 了了 哪 些? 比 如 在 性 別 平 等 這 方 面, 目 前 15 個 局 處 已 經 按 照 3 年年 的 計 畫 一 步 一 步 的 做, 首 先 從 法 令令 工 作 性 質 等, 我 們 都 有 委 員 協 助 幫 忙, 市 府 官 員 都 知 道 這 個 工 作, 防 範 能 夠 加 入 更更 大 的 力力 量量, 中 央 的 性 平 處 也 配 合, 橫 向 每 個 縣 市 也 都 在 合 作, 儘 量量 希 望 在 預 防 這 方 面 能 夠 發 揮 功 能 陳 議 員 彥 伯 : 局 長 講 了了 這 麼 多, 其 實 我 都 了了 解, 但 是 最 好 的 檢 驗 方 式 就 是 數數 據, 這 是 最 公 平 客 觀 的 方 式, 我 要 求 明 年年 的 數數 據 一 定 要 下 降降, 但 是 你 們 不不 要 吃 案 這 個 數數 據 每 年年 攀 升, 要 我 們 如 何 再 相 信 你 們 做 了了 哪 些 事? 如 何 再 給 你 們 預 算? 誰 會 相 信 呢? 局 長 有 沒 有 辦 法 答 應? 我 們 可 以 加 強 預 防 的 部 分, 如 果 要 防 範 通 報 人 數數, 這 其 實 是 人 民 的 權 益 陳 議 員 彥 伯 : 當 然 民 眾 通 報 你 們 一 定 要 接 受, 現 在 家 暴暴 案 件 數數 逐 年年 攀 升, 妳 有 沒 有 信 心 在 未 來來 的 這 一 年年 內 降降 低? 妳 對 妳 的 工 作 有 沒 有 信 心? 否 則 你 們 所 有 局 處 首 長 都 不不 用 做 了了, 就 推 說說 沒 辦 法, 市 民 的 自 覺 性 高 都 要 報 案 不不 是, 這 裡 面 涉 及 到 的 比 較 多, 家 庭 暴暴 力力 是 涉 及 家 庭 事 務, 以 家 庭 為 主 的 環 境, 我 們 不不 能 要 求 民 眾 不不 要 報 案, 或 是 降降 低 數數 據, 這 個 事 情 太 為 難 了了, 我 們 可 以 加 強 事 前 的 防 範 陳 議 員 彥 伯 : 局 長, 如 果 你 們 的 預 防 工 作 做 得 好, 這 個 數數 據 自 然 會 下 降降, 不不 需 要 你 們 吃 案, 也 不不 需 要 大 事 化 小 小 事 化 無, 最 基 本 的 對 你 自 己 的 工 作 要 有 信 心, 只 說說 對 數數 據 無 法 控 制, 那 失 業 率率 要 提 升 到 多 高 才 算 高? 失 業 率率 多 高 那 些 財 經 首 長 才 要 下 台? 教 育 是 根 本 的 治 本 之 道, 教 育 這 方 面 也 很 重 要, 當 然 是 彙 集 所 有 的 原 因 才 會 造 成 這 個 問 題 陳 議 員 彥 伯 : 如 果 是 這 樣, 要 不不 要 我 請 教 育 局 局 長 也 過 來來? 其 實 都 是 整 體 的 工 作 陳 議 員 彥 伯 : 這 個 工 作 到 妳 的 手 上, 哪 怕 是 跨 局 處, 你 們 也 要 想 辦 法 做 好, 否 則 妳 今 天 在 這 裡 一 點 意 義 也 沒 有, 對 不不 對? 對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看 下 一 張 圖 表, 這 是 性 侵 案 件 數數, 數數 據 同 樣 也 是 每 年年 升 高, 平 均 一 天 發 生
250 件, 妳 再 告 訴 我 這 是 因 為 大 家 勇 於 報 案, 婦 女女 的 觀 念念 改 變, 受 害 者 會 勇 敢 說說 出 來來 如 果 妳 是 這 樣 的 說說 法, 各 局 處 首 長 都 不不 用 做 了了, 每 一 個 都 有 自 己 的 理理 由 這 是 郝 龍 斌 市 長 的 第 2 任, 最 糟 糕 的 狀 況 是 前 面 4 年年 就 處 理理 好, 後 面 4 年年 是 回 收 成 果 的 時 候, 也 就 是 從 第 2 任 的 第 1 年年 開 始, 所 有 的 數數 據 應 該 慢 慢 往 下 降降 才 對, 可 是 數數 據 還 是 升 高 性 侵 案 件 發 生 在 被 害 人 加 害 人 的 住 所 占 最 大 宗, 連連 學 校 教 室 也 是 大 宗, 現 在 妳 又 可 以 告 訴 我, 這 不不 干 你 們 的 事, 這 是 教 育 局 的 事, 你 們 成 立立 家 庭 暴暴 力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是 做 什 麼? 這 個 單 位 的 功 能 性 到 底 是 什 麼? 我 們 會 努 力力 的 去 做, 我 們 會 想 辦 法 儘 量量 在 前 端 由 全 府 相 關 民 間 團 體 及 願 意 加 入 防 範 的 單 位 共 同 努 力力, 這 一 點 我 們 絕 對 會 努 力力 做 好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看 下 一 張, 可 憐 的 青 少 年年 性 侵 害 案 件 數數, 居 然 有 0 歲 到 6 歲 的 人,6 歲 到 12 歲 也 有,12 歲 到 18 歲 最 多,18 歲 到 24 歲 也 很 多 婦 女女 同 胞 去 年年 有 927 位, 男 生 有 86 位 數數 據 都 呈 現 在 這 裡, 我 也 不不 要 在 這 裡 與 局 長 多 做 強 辯, 我 只 要 求 設 置 家 暴暴 防 治 中 心 的 功 能 性 到 底 在 哪 裡? 如 果 你 們 有 努 力力 做, 郝 市 長 第 2 任 的 數數 字 應 該 往 下 降降 才 對, 結 果 統 統 往 上 升, 下 一 任 市 長 上 台 怎 麼 辦? 我 把 所 有 的 帳 算 在 下 一 任 市 長 的 頭 上 嗎? 如 果 妳 要 說說 防 治 中 心 沒 有 專 責 的 單 位, 可 是 防 治 中 心 也 有 專 責 的 單 位 啊! 結 果 呈 現 出 來來 的 效 果 是 這 樣, 局 長, 說說 得 過 去 嗎? 中 央 也 看 出 另 一 個 狀 況, 加 害 人 被 判 刑 坐 監 之 後, 依 法 規 定 可 以 出 監, 所 以 這 部 分 已 經 另 外 在 做, 在 他 們 出 來來 之 前 會 告 知 相 關 單 位 陳 議 員 彥 伯 : 局 長, 今 天 我 所 講 的 重 點 不不 是 在 事 後, 而 是 事 前 的 防 治 這 個 就 是 事 前, 現 在 對 加 害 人 也 有 掌 控 陳 議 員 彥 伯 : 今 天 你 們 有 專 責 的 單 位 就 應 該 發 揮 應 有 的 功 能 性, 所 有 的 數數 據 應 該 在 第 2 任 的 任 期 內 慢 慢 往 下 降降, 結 果 今 天 我 看 到 的 數數 據 統 統 是 往 上 攀 升 妳 又 跟 我 說說 這 些 可 能 需 要 跨 局 處 的 合 作, 今 天 秘 書 長 也 在 場, 家 暴暴 防 治 中 心 張 主 任 到 底 有 什 麼 困 難? 到 底 有 什 麼 功 能 性 是 你 們 沒 辦 法 發 揮 的? 請 妳 在 這 裡 一 次 講 清 楚 張 主 任 美 美 : 謝 謝 議 員 的 支 持, 家 暴暴 與 性 侵 害 案 件 確 實 需 要 跨 局 處 的 幫 忙, 因 為 現 在 通 報 的 案 件 量量 非 常 的 多, 我 們 光 是 服 務 被 害 人 就 已 經 相 當 困 難, 近 一 兩 年年 各 局 處 的 合 作 相 當 嚴 密, 我 們 發 現 未 成 年年 孩 子 的 性 侵 害 案 件 其 實 滿 多 的, 所 以 我 們 與 教 育 局 也 積 極 的 合 作, 希 望 在 學 校 內 先 展 開 一 些 防 治 教 育 陳 議 員 彥 伯 : 張 主 任, 今 天 是 我 第 一 次 質 詢 妳, 妳 的 回 答 都 是 制 式 化 的 回 答, 我 沒 辦 法 接 受, 既 然 妳 已 經 接 任 這 個 工 作, 郝 龍 斌 市 長 第 2 任 的 數數 據 應 該 比 第 1 任 強, 但 是 妳 的 工 作 表 現 讓 我 覺 得 非 常 不不 滿 意 2666
251 這 部 分 請 局 長 回 去 之 後 加 強 督 促, 未 來來 的 這 一 年年, 所 有 的 數數 據 應 該 慢 慢 的 往 下 降降 才 對, 哪 怕 是 少 一 點 點 也 好, 否 則 妳 再 跟 我 說說 因 為 大 家 報 案 報 得 多, 所 以 我 也 沒 辦 法, 全 國 的 數數 據 也 是 往 上 升, 這 樣 郝 市 長 請 妳 擔 任 社 會 局 局 長 就 一 點 意 義 都 沒 有, 今 天 請 妳 來來 擔 任 社 會 局 局 長, 就 表 示 妳 有 能 力力 把 這 些 工 作 做 好, 可 是 妳 今 天 這 樣 的 回 答 讓 我 非 常 失 望 局 長, 妳 責 無 旁 貸, 家 暴暴 防 治 中 心 專 責 單 位 也 有 了了, 妳 說說 要 跨 局 處 合 作, 如 果 有 什 麼 問 題, 今 天 秘 書 長 坐 在 這 裡, 有 問 題 去 找 秘 書 長 如 果 你 們 再 跟 我 講 沒 辦 法, 只 能 做 一 些 事 後 的 工 作, 家 暴暴 防 治 中 心 一 點 成 立立 的 意 義 也 沒 有, 預 算 一 毛 錢 都 不不 用 給 你 們, 因 為 社 會 局 後 面 的 安 置 動 作 本 來來 就 有, 現 在 成 立立 一 個 專 責 單 位 就 是 希 望 你 們 加 強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結 果 數數 據 呈 現 出 來來 還 是 這 樣 子 我 問 妳 未 來來 的 一 年年 有 沒 有 信 心 把 數數 字 降降 低, 妳 也 不不 敢 回 答, 這 方 面 局 長 回 去 之 後 好 好 的 督 促, 我 不不 是 那 種 隨 便 叫 妳 下 台 負 責 的 人, 如 果 要 妳 下 台, 再 找 一 個 人 來來 接 任 社 會 局 局 長 也 不不 會 做 得 比 妳 好 這 部 分 請 局 長 回 去 之 後 好 好 加 強 督 促 所 屬, 未 來來 這 一 年年 的 工 作, 案 件 數數 相 關 數數 據 等 各 方 面 一 定 要 減 少, 這 方 面 局 長 可 不不 可 以 答 應? 我 會 盡 所 有 的 力力 量量 來來 做 陳 議 員 彥 伯 : 這 部 分 請 局 長 好 好 加 強 張 主 任, 坐 在 這 個 位 置, 妳 自 己 要 好 好 的 看 著 辦, 請 回 座 請 勞勞 工 局 局 長 上 台 勞 工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 議 員 好 陳 議 員 彥 伯 : 這 3 篇 是 媒 體 的 報 導, 有 關 臺 北北 市 公 安 意 外 的 發 生, 我 想 這 些 案 例例 你 應 該 比 我 還 熟 悉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的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看 下 一 張, 勞勞 工 局 做 了了 這 麼 多 努 力力 查 緝,98 年年 重 大 職 災 案 件 有 16 件,99 年年 稍 微 降降 低 1 件,100 年年 又 提 升 到 19 件 你 也 不不 要 告 訴 我 這 是 因 為 你 們 努 力力 查 緝 的 結 果, 所 以 案 件 數數 攀 升, 我 不不 想 與 你 爭 論 這 些 問 題 再 看 無 投 保 人 數數 的 統 計 表, 你 們 進 行行 很 多 檢 查, 處 分 率率 不不 高, 可 是 無 投 保 人 數數 還 是 沒 有 下 降降,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勞勞 工 局 進 行行 勞勞 動 安 全 檢 查 的 成 效 到 底 在 哪? 工 地 這 麼 危 險, 怎 麼 還 有 勞勞 工 朋 友 沒 有 保 險? 陳 局 長 業 鑫 : 這 部 分 確 實 是 我 們 要 加 強 查 緝 與 宣 導, 議 員 剛 才 詢 問 近 3 年年 來來 重 大 職 災 的 數數 據, 是 不不 是 請 勞勞 動 檢 查 處 處 長 協 助 說說 明?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處 長 上 台 勞 工 局 勞 動 檢 查 處 鄒 處 長 子 廉 : 報 告 議 員, 職 災 數數 是 正 確 的 數數 字, 可 是 今 年年 我 們 也 非 常 努 力力, 今 年年 到 目 前 為 止 2667
252 , 重 大 職 災 死 亡 人 數數 降降 至 12 人, 當 然 我 們 也 不不 滿 意, 我 們 希 望 明 年年 後 年年 繼 續 加 強 有 關 勞勞 保 部 分, 因 為 在 臺 北北 市 工 作 的 勞勞 工 是 流流 動 性 的, 所 以 進 出 有 沒 有 加 入 勞勞 保, 這 部 分 我 們 在 查 察 時 會 積 極 再 做 處 理理 勞勞 工 在 流流 動 時, 他 不不 見見 得 是 本 市 的 勞勞 工, 有 時 候 是 從 外 縣 市 進 來來, 第 一 次 工 作 沒 有 勞勞 保, 這 時 候 我 們 會 繼 續 加 強 查 緝 陳 議 員 彥 伯 : 這 部 分 是 處 長 未 來來 工 作 的 重 點, 怎 麼 樣 加 強 這 個 部 分, 請 你 們 提 出 一 份 書 面 報 告 給 我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的 陳 議 員 彥 伯 : 另 外, 對 於 無 投 保 的 勞勞 工, 你 們 做 了了 這 麼 多 檢 查, 但 是 處 分 率率 這 麼 低, 這 是 很 多 人 心 存 僥 倖 的 結 果, 請 局 長 好 好 加 強 陳 局 長 業 鑫 : 是 的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處 長 再 提 送 一 份 書 面 報 告 給 我 鄒 處 長 子 廉 : 是 的 王 議 員 鴻 薇 : 兩 位 請 回,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政 風 處 劉劉 處 長 上 台 我 要 質 詢 的 事 情 今 天 早 上 開 過 記 者 會, 所 以 我 會 把 前 因 後 果 講 得 快 一 點, 我 沒 有 請 法 務 局 局 長 上 台, 但 是 請 你 聽 清 楚 這 個 案 例例, 我 相 信 這 裡 面 有 相 關 的 法 律 問 題 有 關 財 團 法 人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的 問 題 請 教 局 長 處 長, 這 裡 面 是 不不 是 有 五 鬼 搬 運 的 狀 況? 是 不不 是 有 官 民 勾 結 的 狀 況? 是 不不 是 社 會 局 巧 開 善 門, 讓 這 個 應 該 取 之 於 公 益 用 之 於 公 益 的 財 產, 落落 入 私 人 的 荷 包 裡? 今 天 早 上 我 有 非 常 具 體 的 要 求, 請 社 會 局 政 風 處 限 時 調 查 出 來來 局 長 應 該 已 經 很 清 楚 這 個 案 子, 中 興 教 養 院 成 立立 於 民 國 49 年年, 它 是 一 個 逾 50 年年 的 教 養 機 構, 這 是 你 們 告 訴 我 的 資 料料,82 年年 它 已 經 沒 有 在 運 做, 可 是 並 沒 有 解 散, 因 為 它 下 面 有 很 龐 大 的 財 產, 但 是 事 實 上 它 已 經 沒 有 在 運 作 從 民 國 98 年年 開 始, 中 興 教 養 院 已 經 沒 有 收 容 任 何 老 人 婦 孺, 這 些 董 監 事 開 始 積 極 處 分 它 的 財 產, 在 這 個 過 程 裡 面, 因 為 中 興 教 養 院 屬 於 財 團 法 人, 我 們 知 道 政 府 機 關 對 於 財 團 法 人 的 財 產 監 督 應 該 比 較 嚴 格, 因 為 捐 贈 可 以 節 稅, 政 府 當 然 要 嚴 格 監 督, 對 不不 對? 對 王 議 員 鴻 薇 : 中 興 教 養 院 一 直 申 請 要 處 分 財 產, 社 會 局 根 據 相 關 管 理理 規 則 不不 予 核 准 在 這 個 過 程 裡 面, 因 為 他 們 想 要 賣 地, 所 以 一 直 提 送 變 更更 組 織 章 程 予 社 會 局, 直 到 民 國 99 年年 4 月 份, 社 會 局 告 訴 他 們 可 以 變 更更 組 織 章 程, 捐 贈 給 設 立立 目 的 相 同 的 社 會 福 利利 團 體, 他 們 配 合 變 更更, 社 會 局 也 同 意 變 更更 組 織 章 程 變 更更 組 織 章 程 太 重 要 了了, 從 此 以 2668
253 後 他 們 就 可 以 用 捐 贈 的 方 式 去 處 分 財 產 妳 看 他 們 的 動 作 有 多 麼 快, 你 們 一 核 准 變 更更 組 織 章 程 可 以 捐 地, 這 個 白 手 套 就 出 來來 了了, 中 興 教 養 院 的 董 事 長 蔡 振 文 先 生 立立 刻 申 設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100 年年 6 月 份 社 會 局 核 准 設 立立 這 個 社 團 法 人, 對 於 社 團 法 人 你 們 的 管 理理 比 較 鬆 散, 只 要 合 於 規 定 就 准 予 設 立立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設 立立 的 主 要 目 的 就 是 當 白 手 套, 待 會 兒 我 再 請 教 這 個 協 進 會 做 什 麼 慈 善, 它 甚 至 沒 有 公 開 的 網 站, 我 們 不不 知 道 它 有 做 什 麼 了了 不不 起 的 慈 善 活 動, 但 是 它 成 立立 短 短 的 半 年年 之 間, 就 可 以 獲 得 中 興 教 養 院 捐 給 它 位 於 市 區 內 的 建 地, 可 議 的 是 社 會 局 居 然 同 意 捐 贈 剛 才 我 說說 過 中 興 教 養 院 是 一 個 財 團 法 人, 因 為 你 們 對 於 財 團 法 人 的 審 核 非 常 嚴 格, 不不 讓 它 處 分 財 產 提 供 給 個 人 私 人 董 事 會 或 特 定 團 體, 他 們 要 求 捐 贈 給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這 個 協 進 會 成 立立 只 有 短 短 半 年年 的 時 間, 不不 曉 得 它 有 什 麼 活 動? 它 做 什 麼 慈 善 事 業? 社 會 局 卻 同 意 由 同 一 個 人, 中 興 教 養 院 董 事 長 是 蔡 振 文,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理理 事 長 也 是 蔡 振 文, 竟 然 社 會 局 就 批 准 同 意 中 興 教 養 院 可 以 把 地 捐 贈 給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局 長, 為 什 麼 這 個 案 子 我 特 別 重 視? 因 為 臺 北北 市 內, 乃 至 於 全 臺 灣, 類類 似 的 教 養 院 過 去 確 實 做 很 多 慈 善 公 益 照 顧 婦 孺 老 人 的 工 作, 可 是 整 個 歷歷 史 變 遷 之 後, 他 們 留留 下 來來 的 是 龐 大 的 財 產 其 實 很 多 教 養 院 都 有 類類 似 的 狀 況, 事 實 上 很 多 教 養 院 已 經 沒 有 在 運 作, 但 是 它 不不 肯 結 束 照 理理 說說 它 解 散 結 束 後, 財 產 應 該 歸 於 市 庫, 但 是 這 些 人 怎 麼 肯 呢? 這 塊 肥 肉 怎 麼 可 能 給 政 府 呢? 所 以 他 們 想 盡 辦 法 中 興 教 養 院 開 了了 這 樣 的 巧 門, 五 鬼 搬 運, 現 在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已 經 把 土 地 賣 出 去, 我 不不 能 確 定 他 們 真 正 賣 地 的 金金 額 是 多 少 錢, 但 是 我 們 可 以 查 到 土 地 抵 押 貸 款 是 2.9 億 元, 所 以 他 們 賣 地 的 金金 額 一 定 超 過 3 億 元 這 是 財 團 法 人 暫 行行 規 則 一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規 定, 不不 能 圖 利利 給 特 定 團 體, 也 不不 可 能 存 放 貸 予 董 事 其 他 個 人 或 非 金金 融 機 構, 我 們 最 怕 一 些 不不 肖 的 董 事 在 裡 面 上 下 其 手 蔡 振 文 先 生 在 中 興 教 養 院 賣 地 不不 成, 另 外 成 立立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理理 事 長 也 是 他 我 有 一 個 形 容, 這 塊 地 就 像 我 們 的 左 手 右 手, 左 手 被 管 得 很 嚴, 但 是 左 手 捐 給 右 手, 右 手 又 拿 去 賣 地, 因 為 右 手 不不 受 管 束 其 實 社 會 局 非 常 清 楚, 一 個 是 財 團 法 人 一 個 是 社 團 法 人, 兩 個 都 是 公 益 團 體, 你 們 對 他 們 的 管 理理 是 完 全 不不 一 樣 的, 但 是 你 們 卻 把 中 間 的 後 門 打 開, 就 是 這 樣 的 情 況 如 果 中 興 教 養 院 可 以 這 樣 用 五 鬼 搬 運, 現 在 很 多 教 養 院 有 財 產 爭 議, 以 後 統 統 都 可 以 這 樣 做 我 在 這 裡 要 求 社 會 局 局 長 政 風 處 處 長 調 查, 在 修 正 組 織 章 程 過 程 裡 面, 我 要 求 調 閱 資 料料 你 們 不不 給, 推 說說 個 資 法 之 類類 的 理理 由, 公 益 團 體 的 捐 助 章 程 捐 助 人 董 監 事 名 單 一 律 是 不不 透 明 的, 社 會 局 在 民 國 99 年年 4 月 份 回 文, 請 他 們 修 正 為 與 設 立立 目 的 相 同 之 當 地 社 會 福 利利 團 體, 之 後 他 們 再 提 送 你 們 審 查 就 通 過 了了 這 部 分 有 高 人 指 點, 我 知 道 社 會 局 主 管 官 員 早 就 換 人, 可 是 當 時 到 底 有 沒 有 勾 結 的 問 題? 有 沒 有 指 點 的 問 題? 我 要 求 查 清 楚 另 外, 剛 才 我 說說 過 當 他 們 申 請 要 捐 贈 土 地 時, 你 們 知 不不 知 道 中 興 教 養 院 與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的 董 事 長 理理 事 長 是 同 一 個 人? 剛 才 局 長 搖 頭, 就 算 你 們 不不 知 道, 但 是 他 們 把 這 麼 大 一 塊 價 值 這 麼 高 的 土 地 捐 贈 給 所 謂 的 慈 善 團 體, 這 是 什 麼 慈 善 團 體? 成 立立 不不 到 半 年年, 有 這 麼 好 空 的 事 情? 這 樣 我 們 都 來來 成 立立 慈 善 協 進 會 就 可 2669
254 以 接 受 捐 贈 了了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成 立立 不不 到 半 年年, 就 有 人 捐 贈 超 過 3 億 元 的 建 地, 有 這 麼 好 的 事 情? 而 你 們 也 同 意 了了, 因 為 教 養 院 要 處 分 土 地 ( 捐 地 ), 一 定 要 經 過 社 會 局 的 同 意 社 會 局 為 什 麼 會 同 意? 今 天 你 們 跟 我 說說 統 統 都 合 法, 這 不不 是 五 鬼 搬 運 嗎? 這 是 什 麼 團 體, 連連 網 站 都 沒 有? 你 們 是 監 督 單 位 主 管 單 位, 請 問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到 底 做 了了 什 麼 了了 不不 起 的 慈 善 活 動? 沒 有, 因 為 你 們 說說 沒 有 開 過 定 期 會 員 大 會, 也 沒 有 呈 報 給 你 們 任 何 工 作 報 告, 所 以 你 們 無 從 得 知 這 個 協 進 會 的 相 關 業 務, 好 笑 吧! 你 們 完 全 不不 知 道 它 在 搞 什 麼 鬼, 卻 同 意 教 養 院 把 土 地 捐 贈 給 它, 至 於 賣 地 又 不不 干 你 們 的 事 情, 所 以 土 地 就 這 樣 被 賣 掉 了了 最 重 要 的 是 中 興 教 養 院 董 事 長 及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理理 事 長 皆 是 蔡 振 文, 而 這 位 蔡 振 元 先 生 9 月 中 旬 才 剛 被 板 橋 地 檢 署 依 重 利利 罪 起 訴 我 請 政 風 處 處 長 一 同 上 台, 請 他 聽 一 下 這 個 過 程, 這 裡 面 到 底 有 沒 有 涉 及 任 何 不不 法 我 在 這 裡 具 體 要 求, 第 1 個, 請 你 們 調 查 剛 才 我 講 的 事 情, 官 員 有 沒 有 不不 法 勾 結 的 事 情? 第 2 個 問 題 非 常 重 要, 請 你 們 調 查 資 金金 流流 向, 現 在 錢 到 底 流流 到 哪 裡? 剛 才 我 說說 過 你 們 根 本 不不 知 道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的 活 動, 賣 土 地 獲 利利 起 碼 有 3 億 元 以 上, 這 些 錢 到 哪 裡 去 了了? 剛 才 我 說說 過, 中 興 教 養 院 停 止 運 作 將 近 20 年年, 應 該 符 合 撤 銷 解 散 清 算, 你 們 應 該 讓 它 清 算, 然 後 財 產 歸 於 市 庫 我 認 為 這 筆 錢 應 該 回 歸 市 庫 才 對, 現 在 土 地 賣 掉 了了, 錢 流流 到 哪 裡 去? 我 要 求 清 查 包 含 中 興 教 養 院 及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的 資 金金 流流 向, 請 局 長 說說 明 謝 謝 王 議 員 這 麼 關 注 這 個 問 題 剛 才 議 員 所 講 的 過 程 中, 有 部 分 是 因 為 沒 有 資 料料, 他 們 也 沒 有 呈 報, 我 了了 解 本 局 有 兩 個 科 兩 度度 要 求 改 善, 他 們 都 沒 有 動 作 今 年年 6 月 份 檢 調 單 位 要 求 提 供 資 料料, 我 們 統 統 給, 我 們 完 全 配 合 對 於 議 員 剛 才 提 到 要 了了 解 這 兩 個 團 體 的 財 務 狀 況, 今 天 下 午 已 經 有 同 仁 再 去, 他 是 第 2 次 去 對 於 這 兩 個 團 體, 我 們 會 採 取 更更 嚴 格 的 方 式, 由 會 計 室 陪 同, 因 為 會 計 室 可 以 看 得 更更 清 楚, 而 不不 是 只 有 審 查 書 面 資 料料, 比 如 要 捐 地, 捐 地 有 沒 有 收 據? 這 部 分 如 果 只 是 看 收 據, 這 就 不不 夠 深 入, 當 然 還 要 再 更更 深 入 王 議 員 鴻 薇 : 局 長, 重 點 根 本 不不 是 收 據 對, 所 以 我 們 還 要 再 去 查 王 議 員 鴻 薇 : 當 時 土 地 捐 贈 給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這 個 協 進 會 是 幹 什 麼? 你 們 沒 有 做 過 任 何 的 徵 信 與 調 查, 還 是 明 知 就 同 意 了了? 當 時 他 們 是 說說 想 要 捐 地, 如 果 要 捐 地 可 以 依 法 來來 做, 但 是 受 贈 者 是 同 樣 的 人 我 們 不不 知 道, 原 來來 的 董 事 長 罹 患 重 病, 他 的 心 願 是 希 望 繼 續 做 下 去 王 議 員 鴻 薇 : 請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上 台 這 就 是 我 要 說說 社 會 局 非 常 糟 糕 的 地 方, 他 們 不不 清 楚 董 事 2670
255 長 到 底 是 不不 是 同 一 個 人 整 個 調 閱 資 料料 的 過 程 裡, 公 益 團 體 是 受 社 會 捐 助 的 一 個 單 位, 董 監 事 名 單 捐 助 人 資 料料 難 道 不不 應 該 公 開 嗎? 這 兩 個 單 位 都 要 向 社 會 局 報 備, 我 要 求 社 會 局 提 供 這 兩 個 單 位 的 董 監 事 資 料料, 社 會 局 竟 然 告 訴 我, 礙 於 個 資 法 不不 便 提 供, 因 為 這 兩 個 單 位 拒 絕 提 供 開 玩 笑! 這 有 什 麼 商 業 機 密 可 言? 他 們 是 公 益 團 體, 如 果 是 一 個 詐 欺 犯 涉 及 背 信 圖 利利 的 人, 這 個 公 益 團 體 還 要 幫 他 們 隱 匿 嗎? 竟 然 用 個 資 法 告 訴 我 董 監 事 名 單 不不 能 提 供 剛 才 局 長 說說 不不 知 道 是 同 一 個 人, 我 們 很 辛 苦 去 找 資 料料, 事 實 上 中 興 教 養 院 將 近 20 年年 沒 有 運 作, 因 為 它 是 財 團 法 人, 還 好 司 法 院 還 有 相 關 資 料料 及 董 監 事 名 單, 我 們 在 網 路路 上 查 到 相 關 的 資 料料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名 為 慈 善, 可 是 完 全 沒 有 任 何 公 開 資 訊 網 站, 還 好 因 為 要 向 你 們 申 請 設 立立, 所 以 查 出 理理 事 長 是 蔡 振 文, 兩 個 團 體 都 是 同 一 個 人, 我 們 要 這 麼 辛 苦 地 去 比 對, 這 不不 是 要 接 受 捐 助 的 社 會 慈 善 團 體, 董 監 事 名 單 可 以 不不 提 供 嗎? 局 長 居 然 講 不不 知 道, 你 們 怎 麼 會 不不 知 道? 說說 不不 知 道 相 關 單 位 就 是 有 問 題, 局 長, 董 監 事 名 單 不不 用 呈 報 嗎?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 向 議 員 說說 明, 財 團 法 人 或 社 團 法 人 的 代 表 人 姓 名 章 程 應 該 是 公 開 的 資 料料 王 議 員 鴻 薇 : 應 該 公 開 蔡 局 長 立 文 : 但 是 個 別 的 董 監 事 名 單, 的 確 不不 是 公 開 的 王 議 員 鴻 薇 : 什 麼 叫 做 個 別 的 董 監 事 名 單? 司 法 院 都 可 以 把 董 監 事 名 單 放 在 網 路路 上, 不不 應 該 放 嗎? 蔡 局 長 立 文 : 它 會 有 代 表 人 董 事 長 或 理理 事 長 的 資 料料, 個 別 的 董 監 事 名 單 不不 一 定 會 有 王 議 員 鴻 薇 : 社 會 局 可 以 依 此 不不 提 供 嗎? 請 問 公 益 團 體 是 這 種 狀 況, 合 不不 合 理理? 這 兩 個 都 是 慈 善 團 體 喔! 蔡 局 長 立 文 : 社 會 局 是 函 詢 這 兩 個 單 位 要 不不 要 提 供, 這 兩 個 單 位 不不 提 供 的 態 度度, 我 個 人 認 為 不不 妥 王 議 員 鴻 薇 : 社 會 局 也 不不 提 供, 怎 麼 可 以 不不 提 供 呢? 今 天 早 上 我 開 過 記 者 會, 又 利利 用 部 門 質 詢 的 時 間, 為 什 麼 我 要 提 出 這 些 問 題? 因 為 我 擔 心 這 善 門 一 開, 不不 只 是 個 案 問 題, 我 更更 擔 心 其 他 的 團 體, 因 為 我 聽 到 其 他 歷歷 史 更更 悠 久 的 公 益 團 體 也 有 爭 財 產 資 金金 流流 向 的 問 題, 如 果 此 門 一 開 大 家 都 這 樣 搞, 你 們 在 管 什 麼? 社 會 局 局 長 政 風 處 處 長, 今 天 早 上 我 已 經 提 出 要 求, 你 們 也 承 諾 在 11 月 之 前 回 覆 對 於 這 兩 個 團 體 是 否 有 官 民 勾 結 的 問 題, 以 及 說說 明 它 的 資 金金 流流 向 問 題 請 政 風 處 1 個 月 內 給 我 一 份 報 告, 好 不不 好? 可 以, 謝 謝 報 告 議 員, 其 實 社 會 局 政 風 室 也 調 查 過, 這 個 都 有 檔 案 潘 議 員 懷 宗 : 2671
256 請 問 政 風 處 處 長, 依 照 目 前 王 議 員 的 揭 發, 這 個 確 實 大 有 問 題, 政 風 處 能 不不 能 主 動 送 檢 調 單 位 調 查?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 這 個 案 子 的 檢 舉 人 已 經 向 調 查 局 廉 政 署 檢 舉, 廉 政 署 也 有 交 代 下 來來, 請 我 們 提 供 資 料料, 我 們 已 經 在 查 詢 中 潘 議 員 懷 宗 : 檢 舉 人 是 什 麼 時 候 向 檢 調 單 位 檢 舉? 今 年年 6 月 份 潘 議 員 懷 宗 : 現 在 調 查 還 沒 有 結 束? 劉 處 長 明 武 : 是 潘 議 員 懷 宗 : 請 問 法 務 局 局 長, 如 果 確 定 有 問 題, 錢 追 不不 追 得 回 來來? 重 點 是 這 本 來來 是 一 個 公 益 團 體 的 錢, 現 在 被 挪 走 了了, 我 們 不不 是 罵 完 就 算 了了, 錢 到 底 追 不不 追 得 回 來來? 蔡 局 長 立 文 : 最 後 追 的 應 該 是 買 賣 的 價 金金, 而 不不 是 這 塊 土 地 潘 議 員 懷 宗 : 能 不不 能 追 得 回 來來? 蔡 局 長 立 文 : 這 個 團 體 本 身 應 該 可 以 做 這 方 面 的 求 償 潘 議 員 懷 宗 : 你 是 說說 中 興 教 養 院 嗎? 蔡 局 長 立 文 : 是 潘 議 員 懷 宗 : 中 興 教 養 院 與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都 是 同 一 個 董 事 長 蔡 振 文, 他 怎 麼 會 自 己 去 追 自 己? 蔡 局 長 立 文 : 因 為 它 是 公 益 法 人, 如 果 社 會 局 發 現 有 這 樣 的 狀 況, 最 後 又 是 屬 於 可 追 償 的 狀 況, 社 會 局 當 然 可 以 以 公 益 代 表 人 的 身 分 來來 做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潘 議 員 懷 宗 : 現 在 我 要 求 你 們 要 監 督 協 助 社 會 局, 以 公 益 代 表 人 身 分 把 錢 追 回 來來 蔡 局 長 立 文 : 是 的 王 議 員 鴻 薇 : 時 間 暫 停,3 位 請 回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上 台 民 政 局 議 員 好 王 議 員 鴻 薇 : 2672
257 局 長, 本 來來 我 要 找 各 位 區 長 上 台, 不不 過 因 為 時 間 關 係, 先 請 局 長 看 幾 張 圖 片 這 些 都 是 在 社 區 裡 面 的 綠 地, 我 們 過 去 常 說說 希 望 臺 北北 市 要 綠 化, 尤 其 你 們 舉 辦 了了 花 博, 這 些 綠 地 都 很 特 別, 以 前 在 臺 北北 市 內 都 是 雜 草 叢 生 垃 圾 亂 堆 放, 這 些 都 是 軍 方 或 國 有 財 產 局 的 土 地, 近 幾 年年 他 們 終 於 願 意 把 這 些 閒 置 土 地 委 託 臺 北北 市 作 一 些 簡 易 綠 化, 我 認 為 這 樣 對 於 臺 北北 市 的 市 容 非 常 好, 對 社 區 居 民 也 是 一 大 福 音 問 題 來來 了了, 因 為 你 們 要 做 這 些 所 謂 的 綠 化, 它 不不 是 假 公 園, 只 要 軍 方 國 有 財 產 局 沒 有 使 用 計 畫 之 前, 這 些 土 地 都 可 以 讓 所 有 的 市 民 不不 分 階 級 不不 分 地 區 都 可 以 使 用 可 是 公 園 要 維 護, 維 護 就 需 要 錢, 對 不不 對? 是 王 議 員 鴻 薇 :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一 個 臺 北北 市 有 好 幾 種 辦 法, 我 的 選 區 是 松 山 區 信 義 區, 我 要 為 信 義 區 的 居 民 叫 屈, 我 們 是 次 等 公 民 嗎?12 個 行行 政 區 裡 面, 已 經 針 對 113 處 閒 置 國 有 地 ( 包 括 軍 方 國 有 財 產 局 管 有 的 土 地 ) 開 始 做 簡 易 綠 化, 其 中 大 安 區 中 正 區 是 做 得 最 多 的 地 區, 松 山 區 只 有 三 分 之 一 而 已 各 區 維 護 費 用 的 狀 況 不不 一 樣, 據 我 們 了了 解, 每 個 區 都 有 年年 度度 預 算, 里 辦 公 處 還 有 預 算 剛 才 我 說說 過, 綠 地 要 維 護 就 需 要 錢, 信 義 區 文 山 區 內 湖 區 沒 有 任 何 預 算, 有 些 區 有 區 公 所 的 預 算, 有 些 區 有 里 辦 公 處 的 預 算, 有 些 區 是 自 己 找 錢, 包 括 松 山 區 沒 錢 自 己 想 辦 法 找 民 間 認 養, 有 3 個 區 沒 有 任 何 預 算, 我 覺 得 這 是 太 不不 合 理理 的 事 情 我 們 知 道 信 義 區 內 湖 區 的 豪 宅 很 多, 但 是 豪 宅 內 的 綠 地 一 般 人 進 不不 去, 搞 不不 好 連連 看 都 看 不不 到, 庭 院 深 似 海, 可 是 這 樣 的 綠 地 美 化 卻 沒 有 任 何 的 預 算 局 長, 我 絕 對 不不 能 接 受 信 義 區 是 次 等 公 民, 這 是 位 於 信 義 區 國 有 財 產 局 的 土 地, 信 義 區 的 區 域 內 根 本 沒 有 公 園, 里 長 很 想 把 它 變 成 公 園, 國 有 財 產 局 也 同 意, 現 在 面 臨臨 區 公 所 說說 沒 有 錢 維 護 我 在 這 裡 利利 用 部 門 質 詢 的 時 間, 要 求 各 區 要 有 一 致 的 標 準, 當 有 軍 方 國 有 財 產 局 的 土 地 可 以 提 供 你 們 作 綠 化 時, 你 們 不不 要 為 難 里 長, 里 長 想 要 爭 取 作 綠 地, 還 要 想 辦 法 找 錢 局 長, 麻 煩 妳 帶 回 去, 我 希 望 在 很 短 的 時 間 給 我 一 個 具 體 的 解 決 方 案, 好 不不 好? 報 告 議 員, 認 養 方 面 的 預 算 其 實 沒 有 問 題, 民 政 局 有 跟 12 個 區 公 所 講 好, 如 果 綠 地 認 養 確 實 沒 有 預 算 一 定 要 講, 這 個 沒 有 問 題 通 常 我 們 認 養 國 有 財 產 局 或 是 軍 方 的 土 地, 都 是 由 區 公 所 先 與 相 關 單 位 行行 文, 相 關 單 位 同 意 之 後, 我 們 就 會 向 財 政 局 申 請 預 算 王 議 員 鴻 薇 : 局 長, 這 塊 土 地 沒 有 問 題 吧? 沒 有 問 題 王 議 員 鴻 薇 : 不不 要 再 跟 我 講 沒 有 錢, 這 個 案 子 我 會 繼 續 追 蹤 2673
258 好, 謝 謝 議 員 潘 議 員 懷 宗 : 局 長 請 回 請 社 會 局 局 長, 今 天 我 特 別 請 幾 個 區 的 社 會 福 利利 服 務 中 心 主 任 到 場, 請 一 起 上 台 最 近 有 一 個 新 聞, 臺 北北 市 有 一 名 73 歲 的 許 姓 老 翁, 因 為 疾 病 在 家 身 亡 超 過 1 個 多 月, 直 到 鄰 居 發 現 報 警, 警 方 到 現 場, 老 翁 已 經 變 成 白 骨 這 對 我 們 來來 講 震 撼 太 大 了了 請 看 下 一 張, 現 在 臺 北北 市 社 會 局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工 作, 就 是 社 會 福 利利 服 務 中 心 對 於 獨 居 老 人 的 照 顧 與 訪 視, 獨 居 老 人 的 規 定 我 在 這 裡 不不 多 說說 明, 你 們 告 訴 我 分 成 高 危 機 中 危 機 低 危 機 等 3 種 級 別, 就 算 是 低 危 機 的 獨 居 老 人, 志 工 每 個 月 至 少 會 電 訪 一 次 這 位 許 姓 老 翁 在 家 身 亡 一 個 多 月, 顯 然 就 算 是 低 危 機 的 獨 居 老 人, 死 亡 時 間 已 經 超 過 一 個 多 月, 你 們 怎 麼 會 完 全 不不 知 道 呢? 這 件 事 情 讓 我 們 開 始 緊 張, 社 會 局 在 社 會 福 利利 服 務 中 心 做 的 事 情 到 底 有 沒 有 需 要 改 進 的 地 方? 如 果 類類 似 事 件 再 出 現, 對 你 們 來來 說說 真 的 很 嚴 重 因 為 許 姓 老 翁 住 在 萬 華 區, 先 請 萬 華 區 社 會 福 利利 服 務 中 心 主 任 來來 做 說說 明 請 問 主 任, 這 一 位 獨 居 老 人 你 們 到 底 列列 在 哪 一 個 等 級? 高 危 機 中 危 機, 還 是 低 危 機? 社 會 局 萬 華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湯 主 任 玉 翠 : 向 議 員 報 告, 這 位 許 伯 伯 我 們 是 列列 在 低 危 機 類類 潘 議 員 懷 宗 : 他 為 什 麼 是 低 危 機? 湯 主 任 玉 翠 : 因 為 許 伯 伯 平 常 身 體 還 不不 錯, 他 平 常 有 外 出 拾 荒 的 習 慣, 他 的 住 處 與 鄰 長 大 概 只 有 10 公 尺 之 隔, 經 過 時 鄰 長 都 會 看 到 他 潘 議 員 懷 宗 : 這 個 叫 做 與 個 案 的 穩 定 聯聯 結, 所 以 是 列列 入 低 危 機, 就 是 你 們 可 以 很 容 易 聯聯 結 到 他, 對 不不 對? 湯 主 任 玉 翠 : 是 潘 議 員 懷 宗 : 一 個 多 月 沒 有 聯聯 結 到, 你 們 沒 有 警 覺 嗎? 湯 主 任 玉 翠 : 我 們 也 與 里 幹 事 里 長 張 鄰 長 聯聯 絡 過, 其 實 在 他 過 世 前 3 4 天, 鄰 長 在 巷 口 有 看 到 他 潘 議 員 懷 宗 : 這 樣 也 超 過 1 個 月 啊! 因 為 他 躺 在 家 中 去 世 超 過 1 個 月 的 時 間, 如 果 在 他 去 世 前 的 3 4 天 有 看 到 他 不不 是, 他 那 個 時 候 還 好 好 的, 不不 是 1 個 月 潘 議 員 懷 宗 : 報 紙 上 寫 他 死 亡 超 過 1 個 月 的 時 間 才 發 現 2674
259 沒 有, 他 是 死 亡 3 4 天 才 被 發 現 潘 議 員 懷 宗 : 你 們 認 為 報 紙 亂 寫? 這 有 據 實 的 資 料料 潘 議 員 懷 宗 : 現 在 簡 單 講 就 是 報 紙 亂 寫, 不不 是 嗎? 至 少 那 個 數數 字 是 不不 對 的 因 為 這 位 老 伯 伯 不不 願 意 接 電 話, 所 以 鄰 居 潘 議 員 懷 宗 : 是 不不 是 報 紙 亂 寫? 我 認 為 它 寫 錯 了了 潘 議 員 懷 宗 : 問 題 是 3 天 怎 麼 會 變 成 白 骨 呢? 如 果 1 個 月 的 時 間 寫 錯, 我 可 能 同 意, 變 成 白 骨 也 會 錯 嗎? 其 實 這 不不 是 報 紙, 而 是 某 一 電 訊 媒 體, 所 以 這 個 訊 息 不不 一 定 可 靠 潘 議 員 懷 宗 : 這 也 是 一 個 媒 體, 不不 是 嗎? 但 不不 是 報 紙, 不不 是 我 們 平 常 看 到 的 媒 體 潘 議 員 懷 宗 : 現 在 沒 有 必 要 講 是 哪 一 個 媒 體, 但 事 實 上 是 一 個 媒 體 但 他 確 實 不不 是 已 經 死 亡 1 個 月 的 時 間 潘 議 員 懷 宗 : 你 們 有 沒 有 更更 正? 需 不不 需 要 更更 正? 當 然 要 更更 正, 正 好 趁 這 個 機 會 我 們 來來 更更 正, 因 為 我 們 沒 有 看 到 這 個 訊 息 潘 議 員 懷 宗 : 請 問 大 安 區 社 會 福 利利 服 務 中 心 主 任, 根 據 社 會 局 提 供 的 資 料料, 各 區 進 行行 訪 視 之 後 會 回 報 訪 查 狀 況, 有 訪 視 未 遇 拒 絕 訪 視 或 其 他 情 況 根 據 你 們 提 供 最 新 的 8 月 份 資 料料, 大 安 區 訪 視 未 遇 的 案 件 數數 最 多, 居 全 市 之 冠 松 山 區 信 義 區 中 正 區 大 同 區 都 是 0 件, 沒 有 訪 視 未 遇 的 狀 況 ; 北北 投 區 訪 視 未 遇 有 29 件 ; 中 山 區 訪 視 未 遇 有 25 件 ; 大 安 區 訪 視 未 遇 的 狀 況 有 358 件 我 不不 知 道 數數 字 怎 麼 會 相 差 這 麼 多, 為 什 麼 大 安 區 訪 視 未 遇 的 案 件 數數 高 達 358 件 呢? 請 主 任 說說 明 一 下, 我 對 大 安 區 的 狀 況 特 別 有 興 趣 萬 華 區 訪 視 未 遇 的 案 件 數數 是 0, 表 現 得 非 常 好, 結 果 有 老 人 在 家 去 世 沒 人 知 道 ; 大 安 區 有 358 件 訪 視 未 遇, 可 是 都 沒 有 人 在 家 去 世 沒 人 知 道, 請 主 任 說說 明 為 什 麼 2675
260 訪 視 未 遇 的 案 件 數數 高 達 358 件, 太 離離 譜 了了 吧! 社 會 局 大 安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蔡 主 任 明 娟 : 報 告 議 員, 有 關 訪 視 未 遇 358 件 的 內 容, 等 一 下 是 否 可 以 請 本 局 老 人 福 利利 科 科 長 補 充 報 告? 潘 議 員 懷 宗 : 又 搞 錯 了了 嗎? 蔡 主 任 明 娟 : 因 為 社 會 福 利利 服 務 中 心 負 責 的 是 低 收 獨 居 老 人, 近 一 個 月 以 來來, 我 們 針 對 低 收 無 依 的 獨 居 老 人, 從 9 月 15 日 與 區 公 所 合 作, 陸陸 續 辦 理理 5 場 活 動, 都 是 針 對 本 區 的 83 位 獨 居 老 人 潘 議 員 懷 宗 : 訪 視 未 遇 的 358 件 案 件 數數 是 從 哪 裡 來來 的? 我 可 不不 可 以 請 老 人 福 利利 科 科 長 來來 回 答? 因 為 這 個 業 務 屬 於 老 人 福 利利 科 潘 議 員 懷 宗 : 時 間 暫 停, 請 科 長 上 台 社 會 局 老 人 福 利 科 陳 科 長 淑 娟 : 我 們 提 供 給 議 員 的 資 料料,358 件 是 指 健 康 狀 況, 也 就 是 大 安 區 358 位 獨 居 老 人 有 健 康 虧 損 的 部 分, 訪 查 情 況 的 訪 視 未 遇 應 該 是 0 件 才 對 主 席 : 各 位 請 回, 本 組 質 詢 時 間 結 束, 休 息 5 分 鐘 2676
261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2 組 質 詢 議 員 : 王 議 員 鴻 薇 一 問 : 本 市 各 行行 政 區 閒 置 國 有 地 綠 美 化 維 護 經 費, 來來 自 區 公 所 年年 度度 預 算 里 辦 公 處 及 民 間 認 養 等 方 式, 致 國 有 財 產 局 同 意 將 信 義 區 犁 和 段 1 小 段 號 土 地 交 由 信 義 區 公 所 規 劃 為 簡 易 公 園, 卻 遭 以 無 維 護 經 費 為 由 拒 絕, 殊 為 可 惜, 為 增 加 綠 地 美 化 空 間, 本 案 請 民 政 局 儘 速 妥 處, 以 符 民 意 答 : ( 一 ) 查 本 市 各 區 公 所 受 委 託 維 護 管 理理 國 有 土 地 綠 美 化 案 件 來來 源, 大 都 為 臺 北北 好 好 看 系 列列 計 畫 或 各 里 辦 公 處 建 議 事 項, 當 初 進 行行 綠 美 化 規 劃 設 計 機 關 以 本 府 財 政 局 本 府 產 業 發 展 局 及 本 府 工 務 局 公 園 路路 燈 工 程 管 理理 處 為 主, 惟 於 綠 美 化 工 程 竣 工 後, 大 都 以 行行 政 契 約 方 式 交 由 各 區 公 所 維 護 管 理理 ( 二 ) 有 關 本 市 各 區 公 所 受 委 託 維 護 管 理理 國 有 土 地 綠 美 化 案 件 所 需 維 護 管 理理 經 費, 本 府 民 政 局 將 督 促 本 市 各 區 公 所 檢 討 相 關 預 算 編 列列 情 形, 並 妥 善 進 行行 維 護 工 作 ; 至 本 市 信 義 區 黎 安 里 辦 公 處 建 議 緊 臨臨 於 和 平 東 路路 3 段 563 號 旁 周 邊 國 有 閒 置 土 地 ( 黎 和 段 一 小 段 地 號 ) 進 行行 綠 美 化 以 改 善 市 容 一 案, 將 請 財 政 局 國 有 財 產 局 排 除 佔 用 情 事 並 由 本 府 產 業 發 展 局 協 助 辦 理理 綠 美 化 工 程, 後 續 交 由 本 市 信 義 區 公 所 編 列列 預 算 維 護 管 理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2 組 質 詢 議 員 : 王 議 員 鴻 薇 潘 議 員 懷 宗 陳 議 員 彥 伯 一 問 : 本 市 家 防 中 心 24 小 時 提 供 民 眾 諮 詢 求 助 通 報 與 庇 護 等 危 機 處 理理 服 務, 惟 自 97 年年 至 今, 家 庭 暴暴 力力 及 性 侵 害 案 件 不不 降降 反 升, 效 能 明 顯 不不 彰, 建 請 加 強 相 關 防 治 宣 導 作 為, 並 積 極 提 供 受 害 者 必 要 協 助, 以 發 揮 應 有 效 能 答 : 一 本 府 家 庭 暴暴 力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家 防 中 心 ) 分 析 近 年年 之 家 庭 暴暴 力力 及 性 侵 害 案 件 通 報 量量 及 類類 型 如 下 : ( 一 ) 中 央 及 本 市 為 推 展 家 庭 暴暴 力力 之 防 治, 透 過 各 種 媒 體 管 道 宣 導 113 通 報 專 線, 鼓 勵 被 害 人 勇 敢 求 助 ; 另 民 眾 對 於 家 庭 暴暴 力力 認 知 提 升, 增 加 其 向 外 求 助 之 意 願 ( 二 ) 落落 實 責 任 人 員 通 報 制 度度, 依 據 家 庭 暴暴 力力 防 治 法 第 50 條 規 定 : 醫 事 人 員 社 會 工 作 人 員 臨臨 床 心 理理 人 員 教 育 人 員 保 育 人 員 警 察 人 員 移 民 業 務 人 員 及 其 他 執 行行 家 庭 暴暴 力力 防 治 人 員, 在 執 行行 職 務 時 知 有 疑 似 家 庭 暴暴 力力 情 事 者, 應 立立 即 通 報 當 地 主 管 機 關, 至 遲 不不 得 逾 二 十 四 小 時 為 免 違 法, 執 行行 家 庭 暴暴 力力 防 治 人 員 於 執 行行 職 務 獲 知 有 疑 似 家 庭 暴暴 力力 之 情 事, 均 逕 行行 通 報 ( 三 ) 暴暴 力力 類類 型 趨 向 多 元 化, 除 傳 統 權 控 關 係 外, 亦 漸 增 加 夫 妻 間 不不 知 如 何 2677
262 溝 通 造 成 的 衝 突 夫 妻 間 的 糾 紛 親 職 能 力力 不不 佳 親 子 關 係 不不 良 經 濟 困 境 疾 病 因 素, 如 : 加 害 人 或 被 害 人 本 身 有 精 神 疾 病 藥 酒 癮 等 問 題 所 導 致 的 暴暴 力力 行行 為, 此 類類 個 案 不不 單 是 暴暴 力力 議 題 之 處 理理, 尚 需 協 助 家 庭 關 係 修 復復 親 子 溝 通 經 濟 及 法 律 協 助 等 二 家 防 中 心 以 三 級 防 治 為 策 略略, 從 教 育 與 社 區 防 治 著 手, 整 合 相 關 資 源 提 供 服 務 : ( 一 ) 初 級 預 防 : 連連 結 學 校 醫 院 及 各 民 間 團 體 提 供 家 庭 暴暴 力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服 務, 教 育 民 眾 重 視 性 別 平 等 觀 念念, 且 不不 以 暴暴 力力 解 決 問 題 方 式 因 應 生 活 壓 力力 事 件 並 學 習 情 緒 管 理理 ( 二 ) 次 級 防 治 : 連連 結 學 校 鄰 里 警 政 醫 療 等 系 統 加 強 高 風 險 家 庭 通 報, 並 由 各 社 福 中 心 里 長 里 幹 事 及 民 間 單 位 共 同 協 助 高 風 險 家 庭, 針 對 社 區 內 之 個 案 事 先 預 防, 以 降降 低 家 庭 暴暴 力力 及 性 侵 害 事 件 發 生 ( 三 ) 三 級 防 治 : 鼓 勵 被 害 人 勇 於 求 助, 對 於 已 發 生 家 庭 暴暴 力力 及 性 侵 害 之 家 庭 由 家 防 中 心 提 供 被 害 人 諮 詢 協 談 庇 護 安 置 陪 同 報 案 偵 詢 ( 訊 ) 陪 同 出 庭 驗 傷 醫 療 法 律 扶 助 經 濟 扶 助 心 理理 諮 商 與 輔 導 就 業 服 務 就 學 或 轉 學 服 務 子 女女 問 題 協 助 及 相 關 扶 助 服 務 外, 亦 針 對 其 家 庭 成 員 提 供 協 助, 透 過 社 區 資 源 支 持, 維 護 家 庭 功 能, 修 補 家 庭 成 員 間 之 關 係 三 本 府 已 於 100 年年 3 月 1 日 起 於 全 市 12 行行 政 區 實 施 家 庭 暴暴 力力 安 全 防 護 網 計 畫, 運 用 臺 灣 親 密 關 係 暴暴 力力 危 險 評 估 表 (TIPVDA) 檢 視 婚 姻 暴暴 力力 案 件 危 險 程 度度, 並 透 過 跨 機 構 團 隊 會 議 定 期 檢 視 高 危 機 案 件 的 被 害 人 安 全 情 況, 分 享 資 訊 及 研 討, 適 時 修 正 安 全 介 入 行行 動, 以 落落 實 婚 暴暴 被 害 人 及 其 未 成 年年 子 女女 保 護, 並 強 化 防 治 網 絡 合 作 及 建 構 在 地 資 源 服 務 網 絡 101 年年 1 至 9 月 透 過 警 政 醫 療 與 社 政 單 位 評 估 高 危 機 總 案 數數 計 435 件, 分 區 共 召 開 43 次 高 危 機 網 絡 會 議, 有 90% 案 件 評 估 致 命 危 險 性 降降 低 而 除 管 四 家 防 中 心 針 對 家 庭 暴暴 力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除 建 立立 局 處 橫 向 聯聯 繫 通 報 機 制, 亦 結 合 社 區 守 望 相 助 隊 民 間 團 體 及 志 願 服 務 資 源 共 同 辦 理理 家 庭 暴暴 力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宣 導 二 問 : 財 團 法 人 臺 北北 市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3 度度 向 社 會 局 申 請 賣 地 未 獲 同 意, 之 後 透 過 贈 與 方 式 申 請 捐 地 予 臺 北北 市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並 於 3 個 月 後 由 協 進 會 將 資 產 出 售, 其 過 程 顯 有 疑 竇, 又 社 會 局 以 個 人 資 料料 保 護 法 為 由, 拒 絕 提 供 2 法 人 董 事 名 單, 做 法 可 議, 請 市 府 積 極 調 查 本 案 真 相 與 資 金金 流流 向, 以 杜 弊 端 答 : 一 本 府 社 會 局 對 於 財 團 法 人 之 監 督 及 管 理理 一 向 依 法 嚴 格 把 關, 皆 以 社 會 公 益 為 首 要 考 量量, 有 關 財 團 法 人 臺 北北 市 私 立立 中 興 婦 孺 教 養 院 及 臺 北北 市 潔 人 文 教 慈 善 協 進 會 捐 受 贈 土 地 完 成 報 備 程 序 後, 實 際 捐 受 贈 情 形 及 後 續 財 務 處 理理 情 形, 本 府 社 會 局 會 持 續 依 法 查 核, 並 於 11 月 底 前 提 供 財 務 查 核 報 告, 如 有 司 法 或 政 風 等 單 位 調 查, 亦 將 主 動 積 極 配 合 調 查, 絕 無 偏 頗 或 不不 法 之 情 形 二 另 王 議 員 鴻 薇 質 疑 本 府 社 會 局 拒 絕 提 供 該 2 單 位 董 ( 理理 ) 監 事 名 單 一 節, 前 2678
263 因 本 府 社 會 局 至 網 路路 及 臺 北北 地 方 法 院 網 站 上 搜 尋, 並 無 所 獲, 爰 認 該 2 單 位 未 公 開 董 ( 理理 ) 監 事 名 單, 故 未 能 提 供 ; 之 後 發 現 前 開 資 料料 在 司 法 院 法 人 及 夫 妻 登 記 查 詢 系 統 中 呈 現, 謹 自 該 系 統 下 載 該 院 之 董 ( 理理 ) 監 事 名 單, 並 另 案 回 復復 提 供 予 王 議 員 鴻 薇 三 問 : 日 前 某 媒 體 報 導 本 市 獨 居 老 人 陳 屍 自 宅 逾 1 個 月 方 被 鄰 居 發 現 案 例例, 突 顯 社 會 局 未 落落 實 關 懷 獨 居 長 者, 請 檢 討 如 報 導 內 容 與 事 實 不不 符, 以 及 提 供 本 席 之 列列 冊 關 懷 獨 居 長 者 數數 據 誤 植, 請 社 會 局 速 予 妥 處 答 : 一 本 案 往 生 之 獨 居 長 者, 經 查 為 本 市 列列 冊 低 收 入 戶, 該 名 長 者 平 日 不不 願 社 工 員 問 安, 惟 社 福 中 心 仍 會 定 期 關 懷, 並 持 續 透 過 鄰 里 系 統 瞭 解 其 生 活 狀 況, 若若 遇 風 災 寒 流流 等 天 氣 變 化, 社 工 員 亦 會 確 認 長 者 之 安 全 及 需 協 助 情 形, 其 狀 況 皆 為 良 好 關 於 網 絡 媒 體 報 導 一 節, 查 該 長 者 於 往 生 前 數數 日, 當 地 鄰 長 方 於 街 頭 見見 到 該 名 長 者, 非 如 報 導 逾 1 個 月 始 被 發 現, 本 府 社 會 局 業 於 101 年年 10 月 15 日 以 新 聞 稿 澄 清 二 另 本 市 101 年年 8 月 份 列列 冊 關 懷 獨 居 長 者 總 人 數數 統 計 報 表, 係 議 員 自 本 府 社 會 局 網 站 下 載 之 大 安 區 訪 視 未 遇 數數 據 因 於 上 傳 時 移 格 而 有 誤, 統 計 報 表 復復 於 101 年年 10 月 11 日 重 新 上 傳 於 本 府 社 會 局 局 網,101 年年 10 月 18 日 已 檢 送 正 確 統 計 報 表 1 份 予 議 員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勞勞 工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2 組 質 詢 議 員 : 陳 議 員 彥 伯 問 : 勞勞 工 局 98 至 100 年年 勞勞 工 安 全 檢 查 執 行行 成 效 不不 彰, 並 未 保 障 勞勞 工 職 業 安 全, 請 勞勞 工 局 提 供 勞勞 工 安 全 檢 查 及 如 何 降降 低 職 災 死 亡 率率 未 來來 工 作 重 點 書 面 資 料料, 並 加 強 工 地 無 投 勞勞 保 情 事 之 稽 查 答 : 一 本 府 為 降降 低 職 業 災 害 提 升 工 安 水 準, 於 101 年年 7 月 3 日 第 1687 次 市 政 會 議, 通 過 臺 北北 市 職 場 安 全 320 減 災 計 畫, 本 府 所 屬 各 局 處 及 事 業 單 位 全 力力 配 合 辦 理理 減 災 工 作, 計 畫 重 點 如 下 : ( 一 ) 本 計 畫 設 定 降降 災 總 目 標, 預 定 年年 之 三 年年 職 業 災 害 死 亡 總 人 數數 比 前 三 年年 職 業 災 害 死 亡 總 人 數數 降降 低 20% 以 上, 即 不不 超 過 39 人,101 年年 職 業 災 害 死 亡 人 數數 14 人 以 下,102 年年 職 業 災 害 死 亡 人 數數 為 13 人 以 下,103 年年 職 業 災 害 死 亡 人 數數 為 12 人 以 下, 且 超 越 日 本 東 京 都 五 年年 降降 低 20% 目 標 ; 另 訂 公 共 工 程 主 辦 機 關 及 市 府 所 屬 適 法 之 機 關 與 事 業 單 位 之 降降 災 次 要 目 標 ( 二 ) 依 臺 北北 市 與 東 京 都 環 境 情 勢 分 析, 本 計 畫 訂 定 六六 大 實 施 策 略略, 將 各 策 略略 之 主 協 辦 單 位 採 行行 措 施 實 施 要 領領 工 作 項 目 及 年年 度度 進 度度 等 製 訂 臺 北北 市 職 業 安 全 320 減 災 計 畫 各 年年 工 作 項 目 一 覽 表, 採 行行 協 調 各 機 關 合 作 促 進 職 場 防 災 有 效 運 用 檢 查 人 力力, 強 化 防 災 效 能 強 化 墜 落落 災 害 預 防 能 量量 及 防 災 技 能 加 強 職 業 衛 生 危 害 預 防 及 職 場 健 康 促 進 強 化 防 災 宣 導 與 教 育 訓 練練 及 擴 大 安 全 衛 生 資 源 與 促 進 防 災 夥 伴 合 2679
264 作 關 係 等 降降 災 措 施, 並 定 期 追 蹤 管 控 績 效 成 果 ( 三 ) 本 府 本 年年 度度 持 續 加 強 職 業 災 害 預 防 工 作, 截 至 9 月 底 止 重 大 職 災 死 亡 人 數數 為 12 人, 與 去 年年 同 期 15 人 比 較, 減 少 20%, 已 有 初 步 成 效 二 本 府 勞勞 工 局 勞勞 動 檢 查 處 已 配 合 行行 政 院 勞勞 工 委 員 會 訂 定 之 職 業 殘 廢 預 防 策 略略, 每 月 依 該 會 提 供 本 市 曾 發 生 職 業 殘 廢 災 害 之 營 造 工 地 事 業 單 位 名 冊, 實 施 全 面 勞勞 保 查 核, 並 將 查 核 結 果 發 現 有 違 反 勞勞 工 保 險 條 例例 之 事 業 單 位 移 請 勞勞 工 保 險 局 依 法 裁 處 本 府 勞勞 工 局 勞勞 動 檢 查 處 仍 將 持 續 及 加 強 營 造 工 地 作 業 勞勞 工 勞勞 保 之 現 場 查 核 2680
265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13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5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王 欣 儀 王 正 德 鍾 小 平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5 日 速 記 : 吳 聰 忠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進 行行 民 政 部 門 第 13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王 欣 儀 議 員 王 正 德 議 員 鍾 小 平 議 員 等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請 開 始 王 議 員 欣 儀 : 主 席 各 位 同 仁 以 及 市 府 官 員 大 家 好, 首 先 請 地 政 局 局 長 上 臺 備 詢 局 長, 地 政 局 不不 論 在 地 政 專 業 或 是 親 民 為 民 服 務 的 表 現, 我 都 給 予 高 度度 的 肯 定 也 就 是 地 政 相 關 單 位 的 同 仁 站 在 第 一 線 為 民 服 務, 我 相 信 他 們 在 為 民 服 務 的 工 作 上 都 能 夠 體 諒 民 眾 親 民 便 民, 這 點 值 得 我 們 予 以 肯 定 但 我 發 現 你 們 有 一 個 滿 特 別 的 業 務, 就 是 管 理理 房 仲 業 在 備 詢 臺 前 我 有 貼 一 張 海 報, 就 是 琳 琅 滿 目 的 違 規 廣 告 我 隨 便 請 環 保 局 清 潔 隊 送 一 些 他 們 清 理理 的 違 規 廣 告 給 我, 結 果 就 有 4 大 麻 袋 你 看 看 這 一 大 麻 袋 一 張 張 的 違 規 廣 告, 第 一 線 的 環 保 局 清 潔 同 仁, 要 花 多 少 的 人 力力 物 力力 處 理理? 更更 何 況 它 們 對 市 容 的 破 壞 之 鉅, 市 容 的 景 觀 也 一 直 因 此 無 法 澈 底 的 維 護 當 民 眾 檢 舉 反 映 這 件 事 情 時, 地 政 局 對 這 些 違 規 的 仲 介 業 者, 卻 無 計 可 施 毫 無 對 策 那 些 違 規 的 廣 告, 我 們 看 到 真 的 有 怵 目 驚 心 的 感 覺 它 們 為 臺 北北 市 製 造 多 少 垃 圾? 為 環 境 帶 來來 多 少 髒 亂? 破 壞 多 少 市 容 的 景 觀? 更更 遑 論 市 府 每 年年 要 編 列列 多 少 的 經 費 在 處 理理 這 些 事 情 上 面 現 在 我 們 看 看 相 關 的 資 料料 單 單 是 民 國 年年 這 兩 年年 當 中, 環 保 局 各 區 隊 在 處 理理 違 規 廣 告 物 的 件 數數 統 統 都 是 數數 以 萬 計, 其 中 最 多 的 以 信 義 區 隊 及 大 安 區 隊 為 最 大 宗, 當 然 這 也 是 房 地 產 最 熱 的 地 方 請 環 保 局 第 三 科 科 長 上 臺 科 長, 麻 煩 幫 忙 補 充 說說 明 一 下, 你 們 每 年年 單 單 在 清 理理 這 些 違 規 小 廣 告 上 所 花 費 的 人 力力 物 力力 財 力力 是 多 少? 環 境 保 護 局 第 三 科 邱 科 長 寬 厚 : 環 保 局 為 清 除 小 廣 告, 每 天 需 要 二 千 多 位 清 潔 人 員 協 助 拆 除, 另 外 10 個 區 隊 每 天 有 66 位 專 門 人 員 在 清 除 小 廣 告 王 議 員 欣 儀 : 環 保 局 每 天 要 耗 盡 二 千 多 人 次 處 理理 這 些 違 規 的 小 廣 告, 而 且 這 2 年年 來來, 環 保 局 各 區 隊 的 清 除 件 數數 高 達 96 萬 件, 平 均 一 個 月 就 有 四 萬 多 件 可 觀 的 數數 量量, 其 中 房 仲 業 2681
266 的 廣 告 大 概 占 了了 9 成, 如 此 的 勞勞 師 動 眾, 更更 不不 要 說說 其 他 的 人 力力 物 力力 財 力力 科 長 應 該 很 清 楚, 查 緝 張 貼 小 廣 告 是 非 常 不不 容 易 的 事, 曾 經 有 環 保 局 第 一 線 的 清 潔 隊 同 仁, 因 為 剛 好 有 看 到 房 仲 業 者 在 張 貼 廣 告, 正 要 前 往 取 締 時, 結 果 那 個 人 就 跑 了了, 清 潔 隊 同 仁 就 去 追, 結 果 卻 被 打 了了 請 大 家 看 看 這 些 小 廣 告, 它 在 廣 告 上 面 有 沒 有 寫 明 是 那 家 房 仲 業 者? 沒 有 ; 有 沒 有 寫 名 字? 沒 有 ; 只 留留 個 行行 動 電 話 的 號 碼, 而 那 都 是 用 預 付 卡 的 行行 動 電 話 號 碼, 基 本 上 追 查 不不 易 而 且 房 仲 人 員 都 非 常 有 經 驗, 在 這 種 情 況 之 下, 第 一 線 查 緝 人 員 看 到 有 人 正 在 張 貼 廣 告 的 時 候, 就 要 趕 快 去 追 蹤, 結 果 就 被 打 了了 所 以 環 保 局 同 仁 在 第 一 線 查 緝 過 程 當 中, 常 常 人 身 安 全 受 到 威 脅 雖 然 在 現 行行 的 法 令令 上, 有 廢 棄 物 清 理理 法 或 是 電 信 法 以 及 不不 動 產 經 紀 業 管 理理 條 例例 等 理理 論 上 的 一 些 法 源 可 以 作 規 範 和 裁 罰, 但 是 為 什 麼 這 些 違 規 小 廣 告 的 情 況 還 是 如 此 猖 獗? 原 因 在 哪 裡? 科 長 是 不不 是 向 我 們 說說 明 你 們 在 取 締 上 的 困 難, 也 讓 局 長 能 了了 解 一 下 邱 科 長 寬 厚 : 我 們 在 取 締 告 發 採 證 的 過 程 中, 只 能 裁 罰 1,200 元, 依 據 電 信 法 也 只 能 做 停 話 的 處 分, 所 以 以 房 仲 業 者 來來 講, 對 他 們 的 影 響 不不 會 太 大, 因 此 影 響 比 較 大 的 應 該 是 依 不不 動 產 經 紀 業 管 理理 條 例例 來來 規 範 房 仲 業, 這 樣 對 我 們 比 較 有 較 大 的 幫 助 王 議 員 欣 儀 : 科 長, 今 天 的 一 張 違 規 小 廣 告, 上 面 留留 的 都 是 行行 動 電 話 號 碼, 你 們 怎 麼 去 罰 他 們 1,200 元? 邱 科 長 寬 厚 : 誠 如 議 員 所 說說 的 有 它 的 困 難 度度, 以 前 他 們 常 使 用 王 八 機, 現 在 則 是 使 用 預 付 卡, 我 們 在 追 查 的 過 程 中, 可 能 找 不不 到 它 的 行行 為 人 王 議 員 欣 儀 : 現 在 連連 1,200 元 都 很 難 裁 罰, 就 算 可 以 找 到 行行 為 人, 了了 不不 起 罰 個 1,200 元, 對 不不 對? 我 們 再 回 來來 討 論 不不 動 產 經 紀 業 管 理理 條 例例, 照 理理 說說 這 些 不不 動 產 的 廣 告, 如 果 沒 有 標 明 仲 介 業 的 名 稱, 可 以 處 6 至 30 萬 元 的 罰 款, 可 是 這 部 分 卻 無 法 落落 實, 也 追 查 不不 到 它 的 來來 源, 除 非 房 仲 員 是 現 行行 犯, 當 場 被 抓 住, 否 則 不不 易 查 緝 也 因 此 在 他 們 被 抓 到 時 就 動 手 打 查 緝 人 員, 這 才 發 生 第 一 線 的 同 仁 被 毆 打 的 事 件 可 見見 徒 法 不不 足 以 自 行行, 我 們 運 用 所 有 方 法 都 無 法 達 到 遏 止 的 效 果 王 議 員 正 德 : 邱 科 長, 王 欣 儀 議 員 提 出 這 個 議 題, 我 記 得 在 警 政 衛 生 業 務 部 門 質 詢 時, 曾 經 針 對 這 個 議 題 要 求 你 們 說說 明 當 然 你 們 很 困 難 取 締, 今 天 王 議 員 抓 到 核 心 問 題, 特 別 請 地 政 局 局 長 上 臺, 其 實 我 不不 管 是 那 個 局 處 負 責, 但 號 稱 都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公 務 員, 難 道 拿 不不 出 辦 法 解 決 嗎? 環 保 是 臺 北北 市 的 驕 傲, 為 什 麼 王 議 員 隨 便 一 拿, 就 是 3 4 麻 袋 的 違 規 小 廣 告? 你 們 花 這 麼 多 人 力力, 卻 讓 那 些 人 做 偷 雞 摸 狗 的 事, 而 且 都 在 信 義 區 你 們 看 看 廣 告 單 後 面 都 是 黏 膠, 我 當 初 要 求 環 保 局 解 決, 環 保 局 又 不不 講 是 地 政 局 的 事 其 實 我 不不 管 你 們 是 那 個 局 處 的 事, 無 論 如 何 市 政 府 都 要 負 責 解 決, 待 會 請 秘 書 長 上 臺 請 問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驕 傲 難 道 要 葬 送 在 郝 龍 斌 市 長 的 市 府 團 隊 嗎? 馬 英 九 花 了了 好 大 的 代 價, 配 合 所 有 地 方 的 鄰 里 長 所 努 力力 的 結 果, 到 現 在 卻 讓 那 些 人 偷 雞 摸 狗 我 2682
267 不不 管 是 那 個 單 位 負 責 處 理理, 你 們 一 定 要 將 那 些 違 規 的 小 廣 告 清 理理 掉, 用 什 麼 方 法 都 可 以, 難 道 市 府 都 沒 人, 非 要 議 員 替 你 們 想 出 方 法 嗎? 我 今 天 不不 是 要 責 怪 邱 科 長, 因 為 你 們 是 執 行行 單 位 而 且 很 辛 苦, 可 是 我 請 問 局 長, 你 們 是 主 政 單 位 卻 在 做 什 麼? 你 們 已 經 從 地 政 處 升 格 為 地 政 局, 你 們 難 道 想 不不 出 方 法, 還 要 議 員 問 半 天 嗎? 地 政 局 陳 局 長 錫 禎 : 向 議 員 報 告, 我 們 處 理理 這 種 事 情 也 要 找 到 業 主 王 議 員 正 德 : 找 不不 到 業 主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是 在 做 什 麼? 警 察 局 做 什 麼? 那 些 監 視 器 又 有 什 麼 作 用?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所 有 單 位 又 是 做 什 麼? 陳 局 長 錫 禎 : 我 們 是 從 房 仲 公 會 方 面 加 強 宣 導, 請 他 們 約 束 他 們 的 會 員 王 議 員 正 德 : 你 要 給 我 多 少 時 間 讓 這 些 小 廣 告 不不 見見, 為 什 麼 沈 世 宏 任 內 就 可 以 禁 止 小 廣 告 的 張 貼? 為 什 麼 馬 英 九 市 長 時 代 做 得 到 而 你 們 做 不不 到? 郝 龍 斌 的 任 期 快 結 束, 我 們 已 經 沒 有 時 間 可 以 等 了了, 請 你 們 講 出 改 善 的 時 間,3 個 月 半 年年 我 都 可 以 等 王 議 員 欣 儀 : 邱 科 長 請 回 座 剛 剛 王 正 德 議 員 有 提 到, 主 政 單 位 的 地 政 局 到 底 做 了了 什 麼? 依 我 看 起 來來 你 們 是 束 手 無 策 剛 剛 局 長 說說 會 針 對 公 會 進 行行 勸 導, 但 道 德 勸 說說 有 什 麼 用? 陳 局 長 錫 禎 : 我 們 請 公 會 要 求 他 們 的 會 員 一 定 要 遵 守 不不 動 產 經 紀 業 管 理理 條 例例 的 規 定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覺 得 道 德 勸 說說 有 效 果 嗎? 陳 局 長 錫 禎 : 如 果 廣 告 上 沒 有 登 經 紀 人 名 稱 的 時 候, 我 們 也 是 要 依 廣 告 單 上 面 的 電 話 去 查, 但 我 們 會 給 他 們 答 辯 的 機 會 王 議 員 欣 儀 : 局 長, 這 就 是 你 們 發 給 房 仲 公 會 的 函, 請 貴 會 督 促 所 屬 會 員, 執 行行 業 務 時 請 勿 張 貼 違 規 廣 告 ; 請 貴 會 為 健 全 經 紀 業 發 展, 提 升 經 紀 業 形 象 及 整 體 素 質, 貴 會 宜 發 揮 管 理理 功 能, 澈 底 根 治 這 種 不不 知 愛 護 環 境 之 行行 為 你 們 就 這 樣 發 個 函 給 房 仲 公 會, 這 是 你 們 在 100 年年 1 月 24 日 所 發 的 函, 從 那 時 候 到 現 在 101 年年 的 10 月 份 已 經 有 很 長 的 時 間, 我 剛 剛 有 提 到,99 年年 和 100 年年 違 規 廣 告 的 情 況 有 多 嚴 重? 最 後 地 政 局 就 只 發 這 種 函 請 公 會 去 督 促, 如 果 他 們 不不 督 促, 你 又 奈 他 們 何? 陳 局 長 錫 禎 : 我 們 不不 只 是 發 函, 還 有 和 公 會 的 幹 部 溝 通 過, 請 他 們 加 強 向 會 員 宣 導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們 行行 禮 如 宜 的 發 函 請 他 們 發 揮 管 理理 功 能, 等 於 把 這 種 責 任 推 給 公 會, 這 樣 有 解 決 問 題 嗎? 你 們 發 函 給 公 會 之 後, 我 們 有 達 到 杜 絕 這 些 小 廣 告 的 目 的 嗎? 陳 局 長 錫 禎 : 我 們 除 了了 透 過 公 會 請 他 們 督 促 外, 還 有 業 務 的 檢 查, 若若 有 發 現 這 種 狀 況, 我 們 2683
268 會 依 規 定 處 理理 王 議 員 欣 儀 : 局 長, 我 已 經 告 訴 你 了了, 到 現 在 是 沒 有 效 果, 而 且 你 們 是 束 手 無 策 剛 剛 已 經 給 你 們 看 96 萬 件 的 違 規 小 廣 告, 其 中 9 成 都 是 房 仲 業 務 員 張 貼 的 環 保 局 每 天 要 花 二 千 多 的 人 力力 物 力力 去 清 除, 查 緝 人 員 動 不不 動 還 會 被 打, 結 果 你 們 都 沒 有 拿 出 魄 力力 及 對 策 來來 解 決 問 題 你 們 坐 視 這 種 情 況 而 不不 管, 讓 環 保 局 的 同 仁 去 清 理理, 請 問 我 們 為 什 麼 要 花 這 麼 多 的 財 力力 人 力力 物 力力 去 幫 他 們 清 理理 這 些 垃 圾 呢? 這 有 道 理理 嗎? 你 們 要 不不 要 拿 出 對 策 來來? 陳 局 長 錫 禎 : 地 政 局 的 同 仁 也 有 去 查 王 議 員 欣 儀 : 請 秘 書 長 上 臺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王 議 員 好 王 議 員 欣 儀 : 秘 書 長 剛 剛 有 看 到, 這 麼 多 年年 來來 違 規 小 廣 告 的 情 況 依 然 充 斥, 然 後 市 府 要 花 這 麼 多 的 人 力力 物 力力 財 力力 去 取 締 清 理理 這 些 違 規 小 廣 告, 而 且 主 要 是 清 理理, 現 在 連連 取 締 裁 罰 的 效 果 都 達 不不 到, 而 這 個 問 題 一 直 充 斥 卻 無 法 解 決, 所 以 是 不不 是 可 以 責 成 秘 書 長 邀 集 相 關 的 單 位, 譬 如 地 政 局 環 保 局 民 政 局 好 好 地 去 跟 公 會 洽 談, 請 大 家 正 正 經 經 的 面 對 問 題, 並 且 正 視 這 個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好 好 地 去 杜 絕 它 也 就 是 好 好 和 公 會 商 量量 要 採 取 什 麼 樣 的 方 法 解 決? 不不 要 只 是 道 德 勸 說說 而 已, 應 該 研 擬 建 構 一 個 平 臺 來來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在 有 這 麼 多 違 規 小 廣 告 的 狀 況 之 下, 代 表 市 場 上 或 業 界 確 實 有 這 方 面 的 需 求 就 如 同 今 天 有 人 騎 機 車車 或 腳 踏 車車, 如 果 騎 樓樓 或 人 行行 道 不不 讓 它 們 停, 那 總 要 劃 設 機 車車 或 腳 踏 車車 停 車車 格 位 讓 它 們 停 吧? 所 以 我 們 一 定 要 認 清 問 題 的 源 頭 如 果 市 場 上 或 業 界 有 張 貼 小 廣 告 需 求 的 話, 那 我 們 是 否 可 以 考 量量 他 們 的 需 求 做 相 關 的 規 劃, 譬 如 民 政 系 統 每 個 里 辦 公 室 都 有 佈 告 欄, 該 佈 告 欄 中 除 部 分 空 間 作 政 令令 的 宣 導 里 鄰 訊 息 的 發 布 之 外, 是 否 能 提 供 一 些 地 方 讓 業 者 合 法 的 張 貼 這 些 小 廣 告, 而 且 我 們 也 可 以 收 取 一 些 低 廉 的 廣 告 費 用, 讓 第 一 線 的 房 仲 業 者 不不 至 於 增 加 太 大 的 經 濟 負 擔 有 些 房 仲 人 員 是 個 別 的 從 事 推 銷 行行 為, 如 果 他 們 真 的 有 張 貼 廣 告 的 需 求, 我 們 可 以 提 供 他 們 部 分 的 管 道 使 用, 總 比 他 們 違 法 的 亂 貼 小 廣 告, 然 後 市 府 要 花 人 力力 去 清 理理, 又 沒 辦 法 取 締 裁 罰 要 來來 得 好 吧? 所 以 是 不不 是 請 你 們 釋 出 一 些 合 法 的 地 方, 讓 房 仲 人 員 去 張 貼 廣 告? 如 此 讓 民 眾 可 以 方 便 看 到, 也 可 以 疏 通 他 們 需 求 的 管 道 當 你 們 做 好 上 述 的 努 力力 之 後, 接 下 來來 你 們 就 必 須 強 力力 的 取 締, 讓 那 些 違 規 的 人 會 怕 才 有 用, 否 則 現 在 徒 法 不不 足 以 自 行行, 明 明 有 取 締 的 法 源 但 卻 執 法 不不 易, 他 們 登 個 王 八 機 或 易 付 卡 的 電 話 號 碼, 你 們 就 無 法 去 追 蹤, 也 沒 有 那 樣 的 人 力力 去 追 蹤 單 單 一 些 違 規 的 小 廣 告, 你 們 就 根 本 沒 辦 法 一 一 打 電 話 去 查 行行 為 人, 而 且 電 話 費 會 花 費 不不 貲, 所 以 你 們 一 定 要 澈 底 想 出 解 決 的 辦 法 來來 現 在 殯 葬 處 都 已 經 想 出 可 以 用 電 子 輓 聯聯, 所 以 其 實 你 們 也 可 以 用 電 子 公 告 平 臺 建 構 的 方 式 解 決, 讓 他 們 有 合 法 的 管 道 進 行行 相 關 的 廣 告 行行 為 希 望 你 們 一 定 要 澈 底 正 視 這 樣 的 問 題, 它 不不 僅 影 響 市 容 的 景 觀, 也 是 環 保 的 大 問 題, 何 況 對 很 多 民 眾 2684
269 而 言, 這 也 是 生 活 品 質 低 落落 的 一 個 表 徵 ; 在 臺 北北 市 隨 意 都 可 看 到 這 樣 的 違 規 小 廣 告, 真 的 是 臺 北北 市 之 恥 秘 書 長 之 前 也 曾 擔 任 過 環 保 局 局 長, 您 對 於 第 一 線 同 仁 要 去 取 締 這 些 違 規 小 廣 告 的 辛 勞勞 應 該 非 常 清 楚, 所 以 請 您 是 不不 是 責 成 相 關 的 單 位 研 究 一 下, 結 合 民 政 系 統 公 車車 亭 或 適 合 的 公 共 空 間, 規 劃 出 合 法 的 區 域 讓 房 仲 業 者 張 貼 廣 告 也 就 是 請 你 們 與 公 會 幹 部 坐 下 來來 好 好 商 談 真 正 能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的 對 策, 請 問 做 得 到 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謝 謝 王 議 員, 市 政 府 一 定 用 多 重 的 管 道 來來 舒 緩 這 個 問 題, 且 立立 即 處 理理 王 議 員 欣 儀 : 因 為 過 去 取 締 很 困 難, 市 政 府 都 是 用 清 理理 的 方 式 處 理理, 這 樣 下 來來 不不 是 辦 法, 所 以 你 們 一 定 要 將 問 題 的 癥 結 及 源 頭 找 出 來來, 而 問 題 的 癥 結 是 什 麼? 就 是 如 果 這 方 面 有 真 正 的 需 求, 那 我 們 就 必 須 讓 這 需 求 獲 得 最 起 碼 部 分 的 滿 足, 在 此 狀 況 之 下, 我 們 才 有 辦 法 取 締 ; 至 於 取 締 不不 力力 或 查 緝 困 難 的 問 題, 到 底 要 用 修 法 或 修 改 執 行行 辦 法 來來 解 決, 這 部 分 你 們 要 想 出 辦 法, 讓 他 們 不不 敢 去 做 這 樣 的 行行 為, 如 此 才 有 辦 法 去 杜 絕 這 樣 的 問 題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王 議 員 欣 儀 : 多 久 時 間 之 內 可 以 做 到?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一 個 月 之 內 我 們 一 定 會 提 出 一 個 辦 法 給 貴 質 詢 組 王 議 員 正 德 : 秘 書 長, 正 好 你 擔 任 過 環 保 局 局 長, 但 這 問 題 的 解 決 不不 是 要 舒 緩, 而 是 要 禁 絕 這 樣 的 行行 為, 因 為 今 天 房 仲 業 為 了了 自 己 賺 錢 卻 污 染 我 們 的 環 境 你 和 副 秘 書 長 都 擔 任 過 環 保 局 局 長, 剛 剛 王 欣 儀 議 員 說說 要 給 他 們 廣 告 的 空 間, 給 不不 給 市 政 府 看 著 辦? 但 是 基 本 上 不不 能 舒 緩, 應 該 要 禁 絕 才 對 現 在 人 家 已 經 污 染 我 們 的 環 境, 我 們 還 給 他 們 時 間 空 間 舒 緩, 那 我 在 警 政 衛 生 部 門 的 質 詢 是 白 質 詢 了了 你 擔 任 過 環 保 局 局 長, 應 該 知 道 環 保 局 同 仁 多 辛 苦, 要 維 持 環 保 的 績 效 多 難, 到 現 在 為 止, 環 保 還 沒 做 好, 就 有 議 員 提 議 要 降降 垃 圾 袋 的 價 錢, 你 們 可 以 拿 那 些 經 費 用 來來 聘 請 查 緝 人 員, 邊 取 締 邊 和 他 們 談, 因 為 如 果 先 和 他 們 談, 萬 一 他 們 不不 同 意 怎 麼 辦? 你 是 市 府 秘 書 長, 還 擔 任 過 環 保 局 局 長, 臺 北北 的 驕 傲 就 是 靠 環 保, 馬 英 九 好 不不 容 易 打 下 的 基 礎, 換 成 郝 龍 斌 團 隊 滿 街 都 是 違 規 小 廣 告, 你 們 好 意 思 嗎? 這 個 問 題 為 什 麼 我 要 在 警 政 衛 生 部 門 質 詢 時 要 提 出 來來? 就 是 這 個 原 因 問 題 源 頭 既 然 在 地 政 局, 那 有 抓 不不 到 的? 即 使 業 者 是 使 用 王 八 機, 一 樣 抓 得 到, 屆 時 成 本 由 他 們 負 擔 他 們 污 染 環 境 難 道 就 這 樣 放 過 他 們? 王 議 員 隨 便 一 拿 就 有 4 袋 的 廣 告 單 垃 圾, 後 面 還 貼 膠 帶, 他 們 為 了了 省省 錢 到 處 亂 貼 王 欣 儀 議 員 比 較 仁 慈, 但 我 為 什 麼 要 給 他 們 空 間? 他 們 憑 什 麼 污 染 我 們 的 環 境? 如 果 有 電 話 號 碼 還 抓 不不 到, 那 警 察 怎 麼 辦 案 的? 你 們 如 果 和 警 察 局 合 作, 怎 麼 會 抓 不不 到? 這 麼 多 市 政 府 人 員, 那 麼 多 經 費, 一 天 到 晚 發 放 福 利利 金金, 為 什 麼 不不 好 好 澈 底 做 好 環 保 的 工 作? 假 如 我 們 今 天 不不 盯 住 不不 質 詢 這 個 問 題, 是 不不 是 滿 街 都 是 那 些 違 規 的 小 廣 告? 秘 書 長, 你 們 一 個 月 內 所 提 出 的 方 法 不不 是 舒 緩 而 是 禁 絕, 因 為 那 些 人 是 環 保 殺 2685
270 手, 如 同 王 欣 儀 議 員 剛 剛 所 講 的, 環 保 人 員 查 緝 他 們 還 被 打 傷, 難 道 你 們 不不 追 究 嗎? 只 要 逮 到 後 一 定 好 好 的 修 理理, 因 為 就 頂 多 那 幾 家 房 仲 業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們 會 盡 最 大 力力 量量 處 理理 王 議 員 正 德 : 什 麼 盡 最 大 力力 量量? 是 要 全 部 將 它 杜 絕 掉 市 政 府 本 來來 就 有 力力 量量, 如 果 他 們 在 你 家 前 灑 石 灰 或 潑 屎 潑 糞, 難 道 會 抓 不不 到 嗎? 他 們 現 在 就 是 在 臺 北北 市 潑 屎 潑 糞, 請 問 會 抓 不不 到 嗎? 如 果 是 這 樣, 那 路路 口 監 視 器 不不 就 白 設 了了 原 本 我 還 以 為 郝 龍 斌 有 魄 力力, 可 是 卻 追 不不 到 人, 今 天 如 果 請 警 察 來來 抓, 一 定 抓 得 到, 因 為 抓 他 們 比 抓 小 偷 更更 容 易, 他 們 不不 抓 是 因 為 沒 有 點 數數 獎 金金, 市 政 府 好 像 不不 給 錢 不不 幹 事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我 們 一 定 會 積 極 辦 理理 王 議 員 正 德 : 秘 書 長, 我 想 你 是 一 位 非 常 聰 明 的 人, 既 然 這 是 環 保 之 恥, 你 也 曾 擔 任 過 環 保 局 局 長, 請 問 你 能 忍 受 這 種 行行 為 嗎? 剛 剛 王 欣 儀 議 員 一 問, 我 火 氣 就 上 來來 了了, 因 為 我 天 天 在 家 門 口 看 到 這 些 違 規 小 廣 告, 而 且 還 主 動 去 撕, 你 們 看 這 黏 膠, 多 難 看 臺 北北 的 驕 傲 就 是 環 保, 所 以 外 縣 市 政 府 常 常 來來 臺 北北 考 察 我 們 的 環 保, 局 長, 既 然 你 在 這 個 位 置, 房 仲 業 屬 於 你 管 轄, 除 了了 道 德 勸 說說 外, 你 就 直 接 跟 他 們 講 硬 話, 告 訴 他 們 只 要 被 逮 到, 以 後 看 著 辦 請 問 我 們 的 公 權 力力 在 哪 裡? 他 們 想 賺 錢 是 他 們 家 的 事, 請 不不 要 污 染 我 們 的 環 境, 不不 能 拿 污 染 我 們 的 環 境 賺 他 們 自 己 的 錢, 否 則 我 們 民 意 代 表 混 什 麼? 秘 書 長, 今 天 王 欣 儀 議 員 質 詢 這 個 問 題 非 常 好, 我 們 不不 是 不不 給 業 者 空 間, 是 他 們 要 跟 我 們 協 商, 在 協 商 完 成 之 前, 請 他 們 先 將 違 規 的 行行 為 斷 絕 ; 我 們 則 先 全 力力 查 緝, 一 定 抓 得 到, 這 種 違 規 行行 為 再 抓 不不 到, 臺 北北 市 政 府 也 不不 要 混 了了 你 若若 不不 相 信, 我 抓 給 你 看, 我 一 定 抓 得 到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抓 得 到 王 議 員 正 德 : 那 有 抓 不不 到 的, 只 要 你 們 用 心 去 抓, 這 種 行行 為 就 禁 絕 了了, 他 們 一 定 會 想 辦 法 的, 他 們 需 要 空 間 就 會 來來 跟 我 們 談, 所 以 我 們 為 什 麼 一 定 要 先 幫 他 們 想 方 法? 秘 書 長 局 長, 這 麼 能 幹 的 市 府 團 隊 都 在 這 邊, 我 們 民 意 代 表 替 你 們 找 答 案 也 沒 有 用, 市 政 府 有 這 麼 多 行行 政 工 具, 這 麼 多 局 處, 應 該 是 可 以 解 決 的 為 什 麼 我 當 初 要 推 動 設 置 監 視 器, 就 是 因 為 它 對 環 保 交 通 和 治 安 都 有 幫 助 房 仲 業 根 本 就 是 環 保 的 殺 手, 以 前 噴 漆 的 小 廣 告 為 什 麼 都 可 以 杜 絕 掉? 現 在 已 經 沒 人 敢 噴 漆, 只 能 用 張 貼 小 廣 告 的 打 帶 跑 戰 術, 如 果 你 們 讓 那 些 小 廣 告 氾 濫, 我 們 還 混 什 麼? 今 天 我 們 要 除 惡 務 盡, 只 要 有 一 點 就 要 禁 絕, 如 王 欣 儀 議 員 說說 的 有 幾 十 萬 件, 就 是 市 政 府 縱 容 郝 龍 斌 的 民 調 為 什 麼 最 後 一 名, 臺 北北 市 號 稱 環 保 之 都, 結 果 他 們 將 我 們 滿 臉 貼 豆 花, 你 們 還 好 意 思 講 說說 環 保 第 1 名? 秘 書 長, 這 是 一 個 很 嚴 肅 的 議 題, 因 為 臺 北北 市 既 然 號 稱 環 保 第 1 名, 就 絕 不不 容 許 這 種 事 情 發 生, 相 關 的 局 處 都 有 責 任, 你 們 自 己 去 開 會 討 論, 我 們 不不 容 忍 這 種 行行 為 一 而 再 再 而 三 發 生, 所 以 我 們 將 這 問 題 點 出 來來, 你 們 一 定 要 拿 出 方 法 解 決, 好 不不 2686
271 好?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王 議 員 正 德 : 地 政 局 局 長 請 回 座 請 民 政 局 局 長 殯 葬 處 處 長 上 臺 秘 書 長 局 長, 殯 葬 的 業 務 的 確 不不 容 易 施 行行, 我 們 民 意 代 表 也 常 去 第 一 二 殯 儀 館, 最 近 殯 葬 處 有 實 施 所 謂 電 子 輓 聯聯, 我 不不 知 道 你 們 有 沒 有 在 用? 事 實 上 它 對 環 保 有 幫 助, 可 是 和 現 在 的 人 情 世 故 卻 有 些 差 異 改 格 是 好 的, 但 在 改 格 的 過 程 當 中, 是 不不 是 符 合 人 性? 這 點 你 們 要 有 所 考 量量 事 實 上, 只 要 大 多 數數 人 支 持, 我 是 沒 有 意 見見 ; 但 我 去 看, 只 有 小 小 的 一 個 方 格, 其 他 都 沒 有, 我 想 一 般 人 的 感 受 會 不不 一 樣 另 外 在 殯 葬 處 整 個 改 格 的 過 程 當 中, 也 許 我 提 出 某 個 議 題 來來, 大 安 文 山 區 的 議 員 會 有 一 些 壓 力力, 可 是 說說 實 在, 第 一 殯 儀 館 在 現 址 確 實 很 難 看 臺 北北 市 是 一 個 國 際 大 都 會, 因 為 第 二 殯 儀 館 附 近 比 較 沒 有 民 眾 居 住, 而 且 附 近 也 有 山, 假 如 那 邊 將 它 立立 體 化 的 話, 可 以 將 整 個 第 一 殯 儀 館 併 在 這 裡, 第 一 殯 儀 館 那 邊 的 土 地 就 可 以 活 化 使 用 第 二 殯 儀 館 旁 邊 是 自 來來 水 事 業 處, 你 們 可 以 和 他 們 協 商, 包 括 它 下 面 的 停 車車 場 如 何 和 二 館 打 通, 因 為 這 是 整 體 規 劃, 當 然 是 很 大 的 工 程 過 去 大 家 對 殯 葬 處 都 很 不不 重 視, 自 從 馬 英 九 和 郝 龍 斌 擔 任 市 長 後, 殯 葬 處 進 步 很 多, 而 且 改 善 也 很 多, 現 在 殯 葬 業 務 也 提 升 了了 不不 少 處 長, 我 知 道 你 們 對 第 二 殯 儀 館 有 做 規 劃, 很 多 事 情 一 講 出 來來, 你 們 會 面 對 很 多 壓 力力, 這 點 我 知 道 ; 可 是 不不 講 的 話, 殯 葬 處 永 遠 是 個 冷冷 門 的 衙 門 秘 書 長, 總 質 詢 我 不不 方 便 問, 因 為 一 質 詢, 很 多 議 員 會 講 怎 麼 又 是 大 安 文 山 區 的 事 臺 北北 市 是 一 個 整 體, 劃 分 行行 政 區 只 是 為 了了 方 便 管 理理, 可 是 這 樣 會 造 成 很 多 民 意 代 表 很 大 的 壓 力力 但 是 臺 北北 市 不不 能 不不 做 整 體 規 劃, 所 以 今 天 我 一 直 想 提 出 這 個 問 題, 因 為 我 記 得 二 館 前 面 的 馬 路路, 也 是 我 當 初 要 求 自 來來 水 事 業 處 退 縮, 而 他 們 也 改 進 了了, 可 是 那 個 地 方 就 是 一 個 交 通 瓶 頸, 遇 到 喪 葬 大 日 子 的 時 候, 車車 流流 很 難 疏 通, 所 以 我 希 望 它 地 下 能 蓋 3 層, 地 下 2 層 3 層 做 停 車車 場 使 用, 還 有 禮 花 可 以 從 地 下 室 送 上 去 1 樓樓, 然 後 地 下 1 層 當 作 停 車車 場 的 迴 轉 空 間, 堵 車車 的 時 候 可 以 當 作 替 代 道 路路 所 以 若若 變 成 立立 體 化, 上 面 因 為 路路 橋 已 經 蓋 滿 了了, 所 以 只 能 往 下 秘 書 長, 你 們 對 它 有 沒 有 做 相 關 的 研 究, 還 是 乾 脆 不不 管 它, 反 正 郝 龍 斌 快 卸 任, 這 事 以 後 再 做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剛 剛 王 議 員 提 的 計 畫, 市 政 府 已 經 核 定, 殯 葬 處 正 在 執 行行 中 王 議 員 正 德 : 經 過 我 這 樣 質 詢, 中 山 大 同 區 的 民 眾 一 定 很 高 興, 但 我 認 為 第 一 殯 儀 館 那 個 地 區 是 應 該 要 把 它 活 化, 而 且 現 在 第 二 殯 儀 館 附 近 沒 什 麼 民 眾 居 住, 因 此 我 們 可 以 將 它 立立 體 化 其 實 交 通 的 問 題 很 重 要, 你 們 若若 要 將 殯 葬 業 務 集 中 在 那 裡, 而 且 既 然 交 通 的 問 題 重 要, 你 們 就 要 跨 局 處 協 商, 請 自 來來 水 事 業 處 協 助 你 們 將 地 下 室 和 二 館 貫 通 秘 書 長, 我 提 的 問 題 做 起 來來 並 不不 困 難, 因 為 地 方 小, 就 可 以 立立 體 化, 之 前 你 們 都 沒 有 想 到 要 往 高 空 或 地 下 發 展, 那 只 是 花 一 點 錢 的 問 題 你 知 道 嗎? 現 在 的 殯 葬 2687
272 業 務 很 重 要, 因 為 人 活 著 要 光 榮, 死 的 時 候 要 尊 嚴, 所 以 很 多 人 常 在 殯 儀 館 見見 面, 大 概 是 因 為 現 在 社 會 非 常 複 雜, 大 家 常 去 那 裡, 但 去 到 那 裡 大 家 的 壓 力力 都 很 大, 因 為 交 通 不不 順 停 車車 不不 易 現 在 殯 儀 館 的 環 境 是 改 變 不不 少, 這 點 我 承 認, 但 是 現 在 殯 葬 的 需 求 量量 越 來來 越 大, 所 以 一 下 子 要 改 變 也 不不 易, 就 像 穿 著 衣 服 要 改 衣 服 是 非 常 困 難, 這 點 我 們 都 知 道, 但 沒 辦 法, 所 以 你 們 必 須 花 更更 多 的 錢, 請 問 你 們 在 經 費 上 願 意 全 力力 支 持 嗎? 只 要 我 質 詢 殯 葬 處, 你 們 有 苦 難 言, 我 指 的 不不 是 你, 是 之 前 的 處 長 每 一 任 處 長 都 非 常 辛 苦, 因 為 說說 實 在 的, 那 些 搞 殯 葬 業 務 的 人 都 是 牛 鬼 蛇 神, 所 以 請 處 長 要 記 得, 絕 對 不不 要 和 廠 商 掛 勾, 你 只 要 和 他 們 吃 一 頓 飯, 就 會 倒 大 楣, 他 們 圈 內 的 利利 益 永 遠 擺 不不 平 秘 書 長, 我 想 拜 託 你, 因 為 你 身 為 秘 書 長, 殯 葬 業 務 本 來來 是 社 會 局 管 轄, 現 在 變 成 是 民 政 局 的 業 務, 其 實 它 和 民 政 局 確 實 有 關 係, 今 天 的 問 題 我 就 點 到 這 裡, 處 長, 電 子 輓 聯聯 的 成 功 率率 我 覺 得 不不 高, 你 們 可 以 試 但 不不 急 著 馬 上 推, 因 為 我 覺 得 效 果 不不 夠, 要 不不 然 你 們 就 要 做 很 多 雖 然 可 以 省省 錢, 我 們 民 意 代 表 也 會 很 高 興, 可 是 現 在 的 民 俗 可 不不 可 以 接 受? 你 們 要 先 確 定 後 再 全 面 推 廣, 但 現 在 試 行行 的 情 況 我 是 支 持 王 議 員 欣 儀 : 秘 書 長 請 回 座 局 長 處 長, 針 對 殯 葬 相 關 的 話 題, 因 為 我 身 為 大 安 文 山 區 的 議 員, 對 於 地 方 民 眾 的 反 彈 和 地 方 環 境 品 質 的 影 響, 我 不不 得 不不 替 民 眾 發 聲 以 大 安 區 和 文 山 區 而 言, 目 前 的 二 殯 就 在 辛 亥 隧 道 口, 它 剛 好 是 在 大 安 文 山 的 交 界 點, 算 是 文 山 區 的 門 戶, 你 說說 要 將 二 殯 增 建, 或 許 可 以 解 決 目 前 使 用 上 的 問 題, 誠 如 剛 剛 王 正 德 議 員 所 講 的, 相 關 的 交 通 衝 擊, 還 只 是 問 題 中 的 一 項 今 天 二 殯 的 問 題 不不 只 是 交 通 及 停 車車 問 題, 何 況 這 部 分 你 們 也 沒 辦 法 解 決 這 麼 多 年年 來來, 它 交 通 的 惡 化 及 停 車車 問 題, 只 有 越 來來 越 嚴 重 只 要 殯 儀 館 在 那 裡, 周 遭 的 社 區 都 會 是 殯 葬 業, 相 關 送 葬 的 行行 列列 所 產 生 的 噪 音 及 焚 燒 紙 錢 骨 灰 所 造 成 的 空 氣 污 染, 都 一 天 復復 一 天 一 年年 復復 一 年年 地 對 附 近 環 境 產 生 鉅 大 的 影 響, 所 以 我 希 望 你 們 對 於 二 殯 的 管 理理, 要 作 長 遠 的 規 劃, 因 為 它 的 業 務 我 們 都 永 遠 得 面 對 臺 北北 市 就 這 麼 一 個 彈 丸 之 地, 在 這 樣 的 情 況 之 下, 像 這 樣 的 鄰 避 設 施, 之 前 是 因 地 制 宜 權 宜 的 做 法, 但 多 少 年年 來來, 一 館 二 館 的 問 題 一 直 沒 辦 法 獲 得 解 決, 它 當 然 有 很 多 現 實 面 存 在 的 問 題, 這 部 分 必 須 考 驗 市 府 同 仁 的 智 慧 ; 但 以 現 階 段 而 言, 它 對 交 通 及 環 境 污 染 的 影 響, 然 後 附 近 殯 葬 業 林林 立立, 這 對 附 近 房 價 和 居 民 生 活 品 質 產 生 很 大 的 傷 害 現 在 它 又 要 增 建, 來來 來來 往 往 的 人 會 更更 多, 造 成 環 境 污 染 會 更更 嚴 重 交 通 會 更更 惡 化 停 車車 問 題 也 會 更更 嚴 重, 這 些 絕 對 不不 是 地 方 居 民 所 樂 見見 的, 我 至 少 必 須 表 達 選 區 民 眾 的 心 聲 另 外 有 關 富 德 公 墓 的 問 題, 之 前 處 長 到 文 山 區 召 開 說說 明 會, 遭 到 地 方 居 民 的 強 烈 反 彈, 而 且 他 們 說說 要 誓 死 抗 爭, 處 長 應 該 很 清 楚 當 天 的 狀 況, 其 實 我 當 天 都 很 擔 心 你 的 安 危 民 眾 對 於 當 天 有 員 警 在 場 錄 影 感 到 很 不不 滿, 他 們 認 為 你 們 好 像 把 他 們 當 犯 人 當 賊 似 的, 認 為 一 個 地 方 的 說說 明 會, 民 眾 要 表 達 不不 同 的 反 對 意 見見 是 自 然 的 現 象, 為 什 麼 還 有 員 警 在 現 場 錄 影? 當 時 我 協 調 員 警 不不 要 錄 影, 但 也 要 求 民 眾 要 合 理理 理理 性 的 表 達 意 見見, 千 萬 不不 可 以 有 肢 體 衝 突 或 暴暴 力力 行行 為 的 發 生 召 開 說說 明 會 的 當 天 氣 氛 之 火 爆 抗 爭 之 強 烈, 處 長 應 該 很 清 楚 在 這 樣 的 前 提 2688
273 之 下, 我 搞 不不 清 楚 到 底 是 那 個 環 節 出 了了 問 題? 是 對 市 政 府 沒 有 信 心 呢? 還 是 你 們 政 策 說說 明 的 能 力力 有 問 題? 你 們 打 算 在 富 德 公 墓 增 建 靈 骨 塔, 對 地 方 到 底 是 好 是 壞, 你 們 要 先 讓 民 眾 有 信 心, 讓 他 們 知 道 眼 前 的 富 德 公 墓 環 境 是 什 麼 樣 子? 就 像 我 們 之 前 說說 的, 未 來來 增 設 靈 骨 塔 之 後, 擺 放 的 塔 位 會 更更 多 現 在 的 問 題 癥 結 在 於 為 什 麼 所 有 的 鄰 避 設 施 統 統 都 設 在 大 安 文 山 區, 尤 其 是 文 山 區 附 近 已 經 有 一 座 垃 圾 焚 化 爐爐, 動 物 園 周 邊 又 是 大 型 車車 的 停 車車 場, 然 後 景 美 山 一 帶, 原 來來 就 有 很 多 墳 墓, 墳 墓 的 存 在 就 已 經 對 地 方 及 都 市 景 觀 產 生 很 大 的 問 題, 也 限 制 地 方 的 發 展, 在 這 樣 的 情 況 之 下, 你 們 又 要 再 增 建 一 座 靈 骨 塔, 請 問 要 增 加 多 少 塔 位?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 10 萬 個 王 議 員 欣 儀 : 增 加 10 萬 個 塔 位, 意 謂 著 什 麼? 就 是 每 到 清 明 節 前 後, 就 要 多 增 加 10 萬 個 家 庭 湧 入 這 個 地 方 去 祭 拜 他 們 的 祖 先 我 們 姑 且 不不 論 要 焚 燒 紙 錢, 單 單 交 通 的 問 題 就 不不 得 了了 另 外 增 加 10 萬 個 塔 位, 就 代 表 有 10 萬 支 的 送 葬 隊 伍, 它 會 對 附 近 造 成 噪 音 的 汙 染, 難 道 地 方 民 眾 是 笨 蛋 嗎? 他 們 當 然 有 疑 慮 或 當 然 會 反 對, 那 你 們 要 拿 出 什 麼 強 而 有 力力 的 做 法 才 能 夠 說說 服 民 眾, 還 是 你 們 有 什 麼 樣 的 評 估 方 案? 可 不不 可 不不 要 將 鄰 避 設 施 都 繼 續 設 在 文 山 區? 而 且 將 該 遷 移 的 墳 墓 趕 快 遷 移, 興 建 漂 漂 亮 亮 的 復復 育 公 園 本 來來 該 處 是 要 做 復復 育 公 園 或 原 住 民 公 園, 結 果 還 沒 做 到, 現 在 竟 要 增 建 一 座 靈 骨 塔, 地 方 居 民 當 然 會 強 烈 反 對 及 抗 爭 局 長, 我 不不 知 道 你 的 邏 輯 會 不不 會 比 較 清 楚? 今 天 若若 站 在 地 方 民 眾 的 立立 場 想, 第 一 個, 鄰 避 設 施 為 什 麼 要 設 在 文 山 區? 全 臺 北北 市 有 12 個 行行 政 區, 陽 明 山 臻 愛 樓樓 不不 是 很 受 歡 迎 嗎? 難 道 臺 北北 市 沒 有 其 他 地 方 可 以 設 嗎? 第 二 個, 老 人 人 口 總 是 會 一 天 天 逝 去, 安 葬 的 問 題 永 遠 是 我 們 必 須 面 對 的, 現 在 增 加 10 萬 個 塔 位, 那 再 過 幾 年年 呢? 因 為 塔 位 是 永 久 的, 人 死 後 將 他 供 奉 在 那 裡, 然 後 他 就 占 了了 一 個 塔 位, 問 題 是 不不 斷 會 有 人 過 逝, 臺 北北 市 就 這 麼 大 的 地 方, 請 問 接 下 來來 呢? 是 不不 是 有 些 是 公 辦, 有 些 可 以 結 合 民 間 的 部 分, 讓 民 眾 多 一 種 選 擇? 譬 如 公 辦 有 公 辦 的 好 處, 因 為 費 用 比 較 低 廉, 民 營 的 可 能 環 境 和 管 理理 比 較 好 有 的 民 眾 可 能 會 選 擇 民 營 的, 雖 然 會 多 花 一 點 錢, 但 我 們 可 以 適 度度 給 他 們 一 點 補 助, 如 此 可 以 減 少 政 府 增 建 靈 骨 塔 的 資 源, 這 樣 可 以 減 緩 公 立立 靈 骨 塔 位 的 需 求 所 以 你 們 應 該 提 供 民 眾 不不 同 的 配 套 選 擇, 這 樣 才 能 夠 對 民 眾 未 來來 可 能 的 衝 擊 有 理理 由 去 說說 服 他 們, 以 上 請 說說 明 民 政 局 感 謝 議 員 給 我 們 這 麼 多 的 指 導, 事 實 上 我 們 需 要 有 個 配 套 措 施, 才 能 夠 強 有 力力 的 去 說說 服 民 眾 其 實 這 次 我 們 端 出 來來 的 菜 很 好, 但 我 們 卻 先 講 要 增 建 靈 骨 塔, 如 何 改 善 環 境 竟 然 後 續 才 說說 明 王 議 員 欣 儀 : 所 以 我 說說 你 們 政 策 說說 明 能 力力 有 問 題 你 們 其 實 要 將 很 髒 亂 的 公 墓 遷 移 到 靈 骨 塔 內, 將 原 來來 的 地 方 變 成 公 園, 也 就 是 本 來來 都 看 到 墳 墓, 以 後 反 而 都 看 不不 到 墳 墓, 民 眾 看 到 的 都 是 綠 地, 塔 位 都 放 在 漂 漂 亮 亮 的 建 築 物 裡 面, 對 環 境 和 景 觀 是 有 幫 助 的 2689
274 謝 謝 議 員 給 我 們 指 導 市 民 比 較 有 疑 慮 的 是, 未 來來 是 不不 是 將 所 有 殯 葬 園 區 都 遷 到 這 裡? 這 點 是 沒 有 其 實 我 們 有 做 過 評 估, 若若 將 所 有 殯 葬 園 區 都 遷 到 這 裡, 在 遷 建 費 用 上 是 偏 高, 而 且 此 地 地 質 上 也 是 有 疑 慮, 因 為 這 地 方 過 去 是 環 保 的 復復 原 區 王 議 員 欣 儀 : 對, 就 是 在 木 柵 路路 5 段 的 地 方, 從 發 生 大 雨 沖 刷 後 引 發 土 石 流流, 所 以 民 眾 很 擔 心 土 質 問 題 所 以 這 個 地 方 是 不不 可 能 設 殯 葬 園 區 王 議 員 欣 儀 : 問 題 是 居 民 對 市 政 府 的 承 諾 沒 有 信 心, 因 為 市 政 府 過 去 有 講 過 未 來來 不不 會 在 此 增 設 殯 葬 設 施, 結 果 市 政 府 違 背 當 初 議 會 協 調 的 結 論 還 是 要 做, 所 以 居 民 一 直 對 你 們 沒 有 信 心 這 次 我 們 是 要 將 占 地 110 公 頃 的 一 萬 八 千 多 座 墳 墓 王 議 員 欣 儀 : 這 邊 有 準 備 相 關 的 地 圖, 用 地 圖 說說 明 相 關 的 規 劃 我 們 的 規 劃 就 是 要 將 墳 墓 區 紅 線 圈 出 來來 的 地 方, 慢 慢 將 墳 墓 遷 移, 大 概 有 一 萬 八 千 多 座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所 謂 的 慢 慢 是 多 久? 10 至 16 年年 之 間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是 說說 6 至 10 年年? 吳 處 長 坤 宏 : 因 為 公 墓 都 還 在 使 用, 所 以 我 們 要 先 公 布 禁 葬, 禁 葬 滿 10 年年 才 可 以 實 施 遷 葬 王 議 員 欣 儀 : 要 先 公 告 禁 葬,10 年年 之 後 才 能 夠 遷 葬, 是 不不 是? 遷 葬 後 該 處 會 變 成 一 個 綠 地, 但 那 綠 地 不不 是 一 般 性 的 綠 地, 我 們 還 要 依 照 春 夏 秋 冬 不不 同 的 景 色 做 綠 美 化, 讓 民 眾 不不 論 從 高 速 公 路路 或 快 速 道 路路 進 到 隧 道, 所 看 到 的 文 山 區 的 富 德 公 墓, 是 一 個 非 常 美 麗 的 園 區 王 議 員 欣 儀 : 這 是 16 年年 後 的 事 情 也 不不 一 定, 我 們 是 將 完 成 的 時 間 說說 長 一 點 王 議 員 欣 儀 : 可 是 你 們 要 先 公 告 禁 葬,10 年年 後 才 能 遷 葬, 然 後 還 要 做 相 關 的 規 劃 設 計 和 水 土 保 持, 另 外 還 要 做 相 關 的 環 境 復復 育 2690
275 我 們 現 在 就 馬 上 要 進 行行 作 業, 而 且 還 思 考 用 比 較 快 的 方 式 施 做, 雖 然 公 告 禁 葬 10 年年 是 法 定 的 程 序, 但 是 埋 葬 在 這 裡 的 先 人 大 部 分 都 是 已 埋 葬 10 年年 以 上 的 時 間, 這 部 分 我 們 可 以 做 法 律 上 的 處 理理 王 議 員 欣 儀 : 所 以 你 們 做 事 要 有 配 套, 也 要 拿 出 說說 服 力力 來來 說說 服 民 眾, 不不 能 用 強 壓 壓 霸 一 意 孤 行行 的 方 式 ; 你 們 所 做 的 事, 要 讓 民 眾 看 得 到 感 受 得 到, 告 訴 民 眾 市 府 對 這 環 境 有 短 中 長 期 的 規 劃, 這 樣 民 眾 才 願 意 去 聽, 但 是 現 在 問 題 是 人 家 根 本 不不 聽 我 們 新 規 劃 的 土 地 雖 然 有 3 公 頃 要 蓋 納 骨 塔, 但 事 實 上 我 們 僅 用 六六 千 多 平 方 公 尺 的 樓樓 地 板 面 積 王 議 員 欣 儀 : 在 黃 色 小 區 塊 上, 你 們 仍 然 有 規 劃 未 來來 還 是 作 為 土 葬 的 輪 葬 區 那 個 納 骨 塔 以 後 會 按 照 王 議 員 欣 儀 : 請 你 告 訴 我, 黃 色 小 區 塊 未 來來 還 是 作 為 土 葬 的 輪 葬 區, 對 不不 對? 對, 那 是 輪 葬 區 王 議 員 欣 儀 : 該 區 墳 墓 7 年年 之 後 還 是 要 遷 入 納 骨 塔? 沒 有, 那 塊 土 地 永 遠 是 土 葬 的 輪 葬 區 吳 處 長 坤 宏 : 對, 是 輪 葬 區 王 議 員 欣 儀 : 然 後 7 年年 之 後 就 取 出 來來, 再 將 骨 灰 放 進 靈 骨 塔, 對 不不 對? 吳 處 長 坤 宏 : 對 只 剩 下 那 一 塊 王 議 員 欣 儀 : 新 設 的 靈 骨 塔 在 那 裡? 在 這 塊 土 地 右 上 角 藍 色 部 分 王 議 員 欣 儀 : 就 是 在 藍 色 那 個 區 塊 增 設 靈 骨 塔 那 部 分 我 們 只 使 用 1,350 平 方 公 尺 的 面 積, 我 們 會 請 建 築 師 結 合 地 景 規 劃 設 計 成 為 一 個 優 美 的 地 方, 因 此 對 環 境 的 衝 擊 不不 會 很 大 王 議 員 欣 儀 : 這 前 後 的 邏 輯 你 們 有 沒 有 清 楚 的 告 訴 民 眾, 如 果 臺 北北 市 沒 有 增 建 新 的 納 骨 塔 的 2691
276 話, 富 德 公 墓 的 這 些 墳 墓 永 遠 就 沒 辦 法 遷 移, 因 為 沒 地 方 放, 所 以 必 須 有 相 關 的 因 應 措 施, 市 府 才 能 做 遷 葬 的 動 作, 也 才 能 把 原 本 那 些 在 公 墓 的 墳 墓 全 部 遷 走, 而 且 原 地 將 來來 可 以 綠 美 化 變 成 公 園, 可 以 提 供 民 眾 好 的 環 境 事 實 上 這 塊 土 地 滿 大 的, 幾 乎 大 約 占 臺 北北 市 全 部 墓 地 的 三 分 之 一 左 右, 如 果 能 完 成 墳 墓 的 遷 葬, 文 山 區 的 環 境 未 來來 勢 必 會 很 漂 亮 王 議 員 欣 儀 : 等 於 是 用 一 個 小 的 納 骨 塔 建 築 物 去 換 取 這 一 大 片 由 公 墓 變 成 的 綠 地 我 們 對 附 近 的 社 區 也 有 回 饋, 至 於 王 議 員 剛 剛 所 講 的 臺 北北 市 老 人 人 口 王 議 員 欣 儀 : 那 是 另 一 部 分 我 的 意 思 是 你 們 的 邏 輯 觀 念念, 要 用 簡 單 的 語 言 讓 民 眾 了了 解 謝 謝 議 員,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來來 做 王 議 員 欣 儀 : 除 了了 公 墓 變 綠 地 問 題 之 外, 你 們 增 加 的 10 萬 個 塔 位, 幾 年年 之 後 就 會 蓋 好? 最 慢 要 在 106 年年 年年 底 蓋 好 王 議 員 欣 儀 : 靈 骨 塔 希 望 在 106 年年 年年 底 前 完 成? 如 果 不不 完 成,107 年年 市 民 就 面 臨臨 無 塔 位 可 使 用 的 情 況 王 議 員 欣 儀 : 沒 有 公 立立 的 納 骨 塔 可 以 放 因 為 公 立立 納 骨 塔 的 需 求 大 約 是 1 年年 往 生 人 口 的 三 分 之 一 也 就 是 三 分 之 一 的 往 生 者 選 擇 公 立立 納 骨 塔, 另 外 三 分 之 二 選 擇 私 立立 的 納 骨 塔, 這 是 不不 管 臺 北北 市 或 外 縣 市 部 分, 因 為 都 是 自 由 選 擇, 但 是 還 是 有 很 多 人 有 這 方 面 的 需 求, 譬 如 很 多 聯聯 電 公 司 員 工 往 生 後 選 擇 臺 北北 市 公 立立 納 骨 塔 至 於 議 員 剛 剛 所 提 未 來來 可 能 會 一 直 增 建 下 去 的 問 題, 其 實 我 們 現 在 有 規 劃 塔 位 一 次 只 放 50 年年 的 時 間,50 年年 後 我 們 會 通 知 往 生 者 的 家 屬, 如 果 家 屬 決 定 繼 續 存 放, 則 需 繼 續 繳 費 ; 若若 不不 要 的 話, 那 我 們 就 用 灑 葬 的 方 式 處 理理, 這 在 民 眾 申 請 往 生 家 屬 進 塔 的 時 候 都 我 們 都 會 說說 明 清 楚 王 議 員 欣 儀 : 50 年年? 往 生 者 有 沒 又 後 代 都 還 不不 知 道 這 部 分 我 們 有 設 一 個 機 制, 就 是 在 往 生 者 進 塔 時, 家 屬 就 要 簽 訂 合 約 書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剛 剛 講 不不 會 將 這 個 地 方 變 成 殯 葬 專 區, 會 不不 會 現 在 蓋 了了 1 棟 納 骨 塔, 後 來來 食 髓 知 味 再 蓋 第 2 棟? 接 者 第 3 棟 第 4 棟 繼 續 蓋 得 沒 完 沒 了了? 2692
277 我 們 目 前 在 陽 明 山 設 了了 一 個 花 葬 區, 在 明 年年 4 月 份 就 可 使 用, 到 現 在 為 止, 臺 北北 市 民 選 擇 海 葬 樹 灑 葬 已 經 超 過 4,000 位 像 最 近 大 同 區 區 長 的 父 親 往 生, 區 長 就 告 訴 我 他 父 親 是 選 擇 樹 灑 葬, 所 以 類類 似 的 觀 念念 已 經 慢 慢 在 推 展 王 議 員 欣 儀 : 現 在 大 家 都 慢 慢 在 推 廣 這 方 面 的 觀 念念 如 果 我 們 現 在 將 生 命 教 育 往 前 推, 發 現 若若 將 包 括 生 命 教 育 樹 灑 葬 海 葬 等 作 整 個 配 套 的 結 合, 以 後 市 民 對 於 塔 位 的 要 求 就 沒 有 那 麼 高,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持 續 努 力力 去 做 王 議 員 欣 儀 : 假 設 在 106 年年 要 增 加 10 萬 個 塔 位 的 狀 況 之 下, 屆 時 那 些 送 葬 的 隊 伍 或 是 在 清 明 節 前 後 要 去 祭 拜 祖 先 的 人 潮 和 車車 潮, 所 造 成 的 交 通 衝 擊 及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請 局 長 說說 明 要 怎 麼 向 民 眾 交 代 我 們 當 然 設 定 有 11 萬 個 家 庭 會 來來 掃 墓 王 議 員 欣 儀 : 11 萬 個 塔 位 代 表 11 萬 個 家 庭 會 來來 掃 墓? 對, 大 概 就 是 這 個 方 式, 因 為 隨 著 時 間 的 久 遠, 新 的 靈 骨 塔 蓋 起 來來 之 後, 舊 的 靈 骨 塔 塔 位 就 比 較 少 人 會 來來 祭 拜, 所 以 它 有 一 個 自 然 的 替 代 率率 另 外 一 萬 八 千 多 座 土 葬 的 墳 墓, 最 後 會 遷 移 至 靈 骨 塔, 如 果 家 屬 不不 想 移 到 靈 骨 塔 的 話, 我 們 可 以 補 助 他 們 遷 移 至 外 面 的 地 方 王 議 員 欣 儀 : 我 是 說說 對 當 地 居 民 環 境 產 生 的 衝 擊 和 對 交 通 的 影 響, 我 們 要 怎 樣 給 民 眾 交 代? 為 什 麼 你 們 要 將 鄰 避 設 施 放 在 這 裡, 讓 他 們 必 須 忍 受 交 通 的 衝 擊 以 及 噪 音 的 污 染? 一 般 來來 講, 進 塔 的 時 候 不不 會 有 吵 雜 的 現 象, 只 有 掃 墓 的 時 候 才 會, 我 們 預 估 屆 時 最 高 有 11 萬 個 家 庭 來來 掃 墓, 依 照 我 們 實 施 殯 葬 專 車車 的 疏 運 措 施, 現 在 已 經 能 滿 足 民 眾 的 需 求, 而 且 他 們 也 覺 得 很 滿 意 對 於 當 地 居 民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我 們 現 在 是 用 設 施 的 回 饋 方 案 和 居 民 協 商, 有 的 居 民 認 為 如 果 像 陽 明 山 二 塔 的 方 式, 他 們 也 可 以 接 受, 但 是 我 們 尚 未 和 全 部 居 民 作 研 討 王 議 員 欣 儀 : 對, 居 民 都 強 烈 反 對, 連連 說說 明 會 都 不不 想 聽 也 不不 想 參參 加, 代 表 他 們 對 你 們 有 嚴 重 的 信 心 危 機, 這 部 分 你 們 要 花 一 點 心 力力 與 居 民 溝 通 或 協 調, 如 此 才 有 可 行行 性 站 在 我 是 選 區 議 員 的 立立 場, 我 希 望 你 們 針 對 其 他 行行 政 區, 重 新 做 評 估 與 考 量量, 其 次 你 們 要 將 其 他 相 關 的 配 套 說說 清 楚 做 清 楚, 就 像 我 剛 剛 提 的, 你 們 在 什 麼 期 程 時 間 點 可 以 做 些 什 麼 事 情, 對 地 方 未 來來 環 境 影 響 發 展 或 好 處 到 底 是 什 麼? 以 及 對 地 方 的 回 饋, 和 地 方 會 產 生 什 麼 樣 的 衝 擊 和 影 響, 而 且 你 們 要 坦 承, 因 為 地 方 居 民 實 際 住 在 那 裡, 心 裡 都 很 清 楚, 所 以 你 們 要 將 這 些 優 缺 點 都 告 訴 他 們, 讓 他 們 有 清 楚 的 了了 解 然 後 加 上 你 們 完 整 的 配 套, 先 跟 地 方 基 層 有 初 步 的 溝 通, 爭 取 地 方 民 2693
278 意 的 認 同 的 民 眾 其 實 常 會 很 在 意 地 說說, 你 們 有 經 過 社 區 民 眾 同 意 嗎? 為 什 麼 你 們 都 沒 問 過 我 們 的 意 見見, 就 馬 上 召 開 說說 明 會 搞 環 評? 說說 實 在, 你 們 的 順 序 是 顛 倒 了了, 所 以 民 眾 很 反 彈, 像 這 些 技 術 面 的 執 行行 問 題, 以 及 政 策 說說 明 的 能 力力, 請 你 們 回 去 檢 討 另 外 我 還 是 希 望 你 們 重 新 做 其 他 的 配 套 評 估, 好 不不 好? 好, 謝 謝 議 員 王 議 員 正 德 : 局 長, 剛 剛 你 說說 新 的 納 骨 塔 設 定 50 年年 為 1 期 我 是 認 為 50 年年 太 久 了了, 因 為 時 代 都 在 改 變, 新 的 納 骨 塔 要 新 建 比 較 困 難, 不不 僅 是 舊 的 納 骨 塔, 有 的 納 骨 塔 塔 位 3 年年 5 年年 或 10 年年 就 都 沒 人 管, 所 以 我 還 是 認 為 10 年年 管 制 1 次 比 較 好, 我 們 寧 可 10 年年 清 理理 1 次, 也 許 有 人 10 年年 後 就 不不 想 再 放 塔 位 而 要 樹 灑 葬, 若若 1 次 放 50 年年, 往 生 者 的 後 人 說說 不不 定 都 不不 在 了了 現 在 電 腦 管 理理 很 方 便, 你 們 10 年年 後 通 知 家 屬, 他 們 可 以 選 擇 繳 費 繼 續 存 放, 但 頂 多 30 年年 就 要 清 理理, 不不 能 給 他 們 50 年年 的 時 間 ; 或 者 1 次 給 20 年年, 然 後 後 續 再 慢 慢 清 理理, 在 管 理理 上 也 不不 會 產 生 困 難, 因 為 現 在 都 電 腦 化 了了 今 天 局 長 的 答 覆, 重 點 在 於 將 靈 骨 塔 完 成 之 後, 大 的 墓 地 可 以 綠 美 化, 且 目 前 塔 位 的 需 求, 三 分 之 一 在 市 府 的 公 設 塔 位, 其 他 三 分 之 二 則 分 散 在 寺 廟 或 其 他 的 民 營 靈 骨 塔 另 外 還 有 寺 廟 設 靈 骨 塔 的 問 題, 寺 廟 是 民 政 局 管 轄, 所 以 你 們 還 是 要 將 它 們 管 理理 好, 因 為 現 在 很 多 寺 廟 都 偷 偷 設 置 靈 骨 塔, 我 心 裡 都 知 道, 但 我 不不 提 出 檢 舉, 因 為 確 實 有 它 的 需 求, 只 要 不不 過 份, 沒 人 檢 舉 我 們 就 不不 理理 它 目 前 你 們 面 對 公 營 靈 骨 塔 的 問 題, 非 常 地 棘 手, 所 以 拜 託 局 長 運 用 你 的 智 慧 來來 解 決 我 還 是 認 為 靈 骨 塔 1 次 使 用 50 年年 是 不不 宜, 因 為 太 久 了了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再 研 究 王 議 員 正 德 : 10 年年 清 理理 1 次 是 王 議 員 欣 儀 : 回 去 檢 討 一 下 是 王 議 員 欣 儀 : 處 長 請 回 座 局 長, 剩 下 一 點 點 的 時 間, 我 簡 單 跟 你 提 一 個 問 題, 希 望 你 們 回 去 審 慎 地 去 評 估 或 研 究 就 是 現 在 很 多 里 活 動 場 所 的 補 助 經 費 對 市 政 府 尤 其 是 民 政 局 而 言, 是 一 個 很 大 的 財 政 負 擔 因 為 從 民 國 89 年年 開 始 進 行行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提 供 補 助 經 費 之 後, 到 現 在 是 水 漲 船 高 或 許 這 部 分 施 行行 很 成 功, 因 為 現 在 社 區 化 鄰 里 化, 民 眾 社 區 意 識 越 來來 越 濃, 社 區 的 力力 量量 也 越 來來 越 強, 很 多 地 方 都 需 要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來來 凝 聚 意 識 或 上 課, 這 也 代 表 區 里 工 作 實 施 很 成 功, 乃 至 於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越 來來 越 多, 所 以 對 2694
279 里 長 而 言 也 是 個 壓 力力, 譬 如 別 的 里 有 而 自 己 的 里 沒 有, 他 們 就 會 罵 里 長, 所 以 都 必 須 設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但 以 大 安 區 而 言, 這 裡 的 房 價 是 多 少? 房 租 又 是 多 少? 因 為 你 們 的 補 助 是 齊 頭 式 的 補 助, 也 是 不不 公 平 不不 合 理理 的 補 助, 同 樣 都 是 里 長, 一 個 月 的 辦 公 經 費 都 是 4 萬 元, 但 是 有 些 地 方 因 為 房 價 房 租 比 較 便 宜, 所 以 使 用 起 來來 比 較 充 裕, 但 是 3 萬 元 在 大 安 區 那 裡 可 以 租 得 到 1 間 1 樓樓 的 房 子? 你 去 幫 我 租 看 看, 絕 對 是 不不 可 能 的 事 主 席 : 今 天 質 詢 到 此 結 束 2695
280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3 組 質 詢 議 員 : 王 議 員 正 德 一 問 : 市 府 就 殯 葬 設 施 應 有 整 體 長 遠 的 規 劃, 讓 位 於 市 中 心 的 一 殯 有 機 會 遷 移, 地 盡 其 利利 答 : ( 一 ) 因 本 市 人 口 日 趨 老 化 且 未 來來 每 年年 往 生 人 口 呈 上 升 趨 勢, 並 考 慮 到 本 市 第 二 殯 儀 館 禮 廳 冰 櫃 數數 量量 有 限, 且 禮 堂 使 用 率率 已 臻 百 分 之 九 十 以 上, 爰 此 實 無 法 立立 即 負 荷 一 館 遷 館 後 產 生 之 治 喪 需 求 及 人 潮, 故 一 館 目 前 無 法 遷 廢, 惟 本 市 殯 葬 處 已 積 極 進 行行 改 善 交 通 動 線 辦 理理 一 館 館 內 綠 美 化 並 禁 止 於 夜 間 使 用 擴 音 設 備 等 措 施, 期 使 殯 儀 館 對 當 地 所 帶 來來 之 交 通 環 境 等 衝 擊 減 至 最 低, 同 時 已 公 布 施 行行 臺 北北 市 立立 殯 儀 館 回 饋 地 方 自 治 條 例例 發 放 回 饋 經 費, 以 落落 實 敦 親 睦 鄰 政 策 ( 二 ) 殯 儀 館 為 不不 可 或 缺 之 公 共 設 施, 且 具 高 度度 鄰 避 性, 覓 地 新 設 不不 易 如 一 館 要 停 用, 則 必 須 先 有 解 決 停 用 後 設 施 不不 足 問 題 之 替 代 方 案, 才 能 決 定 一 館 停 用 事 宜 質 詢 議 員 : 王 議 員 正 德 二 問 : 電 子 輓 聯聯 對 環 保 有 助 益, 但 考 慮 人 情 世 故 差 異, 應 循 序 漸 進 推 廣 勿 躁 進 答 : ( 一 ) 本 府 為 推 廣 節 葬 簡 葬 及 環 保 的 新 殯 葬 理理 念念, 同 時 達 到 節 能 滅 碳 的 效 果, 殯 葬 處 開 發 線 上 操 作 之 電 子 輓 聯聯 系 統, 期 能 讓 各 界 均 能 方 便 使 用 及 操 作, 電 子 輓 聯聯 於 本 市 第 一 殯 儀 館 景 行行 廳 及 第 二 殯 儀 館 景 仰 廳 先 行行 試 辦, 禮 廳 內 外 各 架 設 1 具 電 子 看 板, 內 廳 電 子 看 板 設 定, 以 顯 示 輓 聯聯 內 容 ; 外 廳 電 子 看 板 設 定, 以 顯 示 致 贈 者 名 單, 但 往 生 者 家 屬 可 以 擁 有 設 定 內 外 廳, 有 權 限 可 更更 改 顯 示 播 放 狀 態 及 輓 聯聯 排 序 權 重 等 ( 二 ) 電 子 輓 聯聯 於 101 年年 9 月 1 日 啟 用, 截 至 10 月 16 日 止, 已 有 82 場 次 告 別 式 使 用, 致 贈 電 子 輓 聯聯 次 數數 總 計 204 次, 主 要 使 用 者 為 本 市 議 員 及 本 府 各 單 位 目 前 本 市 甲 級 禮 廳 係 以 傳 統 輓 聯聯 及 電 子 輓 聯聯 採 雙 軌 並 行行 方 式 推 廣 試 辦 推 廣 期 間, 會 蒐 集 各 方 意 見見 進 行行 必 要 的 調 整 修 正, 如 能 獲 得 治 喪 民 眾 肯 定 及 支 持, 才 會 擴 大 推 行行 於 各 禮 廳 使 用 質 詢 議 員 : 王 議 員 欣 儀 三 問 : 文 山 區 是 否 一 定 要 成 為 鄰 避 設 施 的 首 選, 是 否 有 其 他 選 項, 包 括 其 他 行行 政 區 評 估 與 私 人 設 置 納 骨 塔 合 作 等, 市 府 應 有 完 整 配 套 作 法 及 清 楚 的 政 策 溝 通 技 巧 答 : ( 一 ) 依 本 市 殯 葬 處 於 民 國 86 年年 委 託 中 華 地 理理 資 訊 學 會 完 成 之 臺 北北 市 未 來來 殯 葬 設 施 之 整 體 規 劃 報 告, 針 對 本 市 內 55 處 公 墓 及 二 處 殯 儀 館 區, 就 下 列列 4 項 準 則 進 行行 綜 合 評 估, 其 中 文 山 區 富 德 公 墓 經 評 選 為 第 二 順 位 (1) 與 周 2696
281 圍 土 地 使 用 性 質 相 配 合 情 形 (2) 交 通 便 利利 性 (3) 可 使 用 空 間 (4) 提 供 相 關 服 務 性 設 施 ( 二 ) 至 獲 評 選 第 一 順 位 為 臺 北北 市 立立 第 二 殯 儀 館 第 二 順 位 為 富 德 公 墓 第 三 順 位 為 陽 明 山 第 一 公 墓, 現 況 情 形 說說 明 如 下 : 1 臺 北北 市 立立 第 二 殯 儀 館 : 現 正 進 行行 整 建 工 程 細 部 設 計 作 業, 預 計 101 年年 11 月 開 工, 整 建 後 將 增 加 10 間 禮 廳 及 冷冷 藏 櫃 200 屜, 改 善 現 有 禮 廳 及 冷冷 藏 櫃 數數 量量 不不 足 情 形 2 富 德 公 墓 : 因 考 量量 現 有 富 德 納 骨 塔 周 邊 交 通 土 地 空 間 之 條 件, 及 與 現 有 服 務 設 施 相 容 性 高, 故 規 劃 於 該 處 興 建 現 代 化 的 第 二 座 納 骨 設 施 3 陽 明 山 第 一 公 墓 : 該 址 興 建 完 成 之 陽 明 山 臻 愛 樓樓 已 於 101 年年 1 月 開 放 啟 用, 預 計 至 民 國 105 年年 可 建 置 完 成 5 萬 個 貯 骨 櫃 另 規 劃 於 陽 明 山 第 一 公 墓 牌 樓樓 附 近 設 置 之 花 葬 區, 預 計 102 年年 可 完 工 啟 用 ( 三 ) 有 關 議 員 提 出 本 市 及 鄰 近 縣 市 私 人 納 骨 設 施 塔 位 繁 多, 為 何 殯 葬 處 仍 籌 劃 於 本 市 興 建 納 骨 設 施 案, 殯 葬 處 說說 明 如 下 : 1 民 間 納 骨 設 施 價 位 昂 貴 或 地 處 偏 遠 : 目 前 本 市 合 法 啟 用 納 骨 塔 設 施 僅 慈 恩 園 一 處, 費 用 昂 貴, 且 每 年年 繳 交 管 理理 費, 一 般 市 民 難 以 負 擔 2 政 府 財 力力 有 限, 長 期 補 助 有 困 難 : 本 府 財 政 吃 緊, 規 劃 補 助 費 用 相 當 有 限, 如 補 助 金金 額 不不 高, 杯 水 車車 薪, 效 果 有 限 假 設 以 本 市 每 年年 往 生 者 約 1 萬 6,000 人 計 算, 如 每 人 補 助 2 萬 5,000 元, 一 年年 需 4 億 元, 如 每 人 補 助 5 萬 元, 一 年年 需 8 億 元, 政 府 財 力力 有 限 難 以 長 期 負 擔 如 以 民 間 納 骨 塔 15 至 20 萬 計 價, 政 府 若若 補 助 5 萬, 民 眾 仍 需 自 付 10 至 15 萬, 此 費 用 仍 高 於 公 立立 納 骨 設 施 塔 位 價 格 3 設 置 公 立立 納 骨 設 施 可 制 衡 私 立立 納 骨 設 施 售 價, 晉 塔 採 一 次 低 價 收 費, 不不 會 像 私 立立 納 骨 設 施 再 收 取 每 年年 維 護 管 理理 費 用 4 本 市 公 有 納 骨 設 施 針 對 中 低 收 入 戶 及 本 市 遷 葬 計 畫 對 象 採 免 費 晉 塔, 公 有 納 骨 設 施 確 有 落落 實 社 會 福 利利 之 必 要 5 私 有 納 骨 設 施 難 以 確 保 其 能 否 永 續 經 營, 在 公 有 設 施 以 民 為 本 私 有 設 施 以 利利 為 先 的 定 律 下, 仍 有 許 多 市 民 嚮 往 於 公 家 機 關 服 務, 如 公 立立 醫 院 就 診 公 立立 學 校 就 讀, 市 府 在 市 民 生 老 病 死 的 生 命 旅旅 程 中, 都 能 提 供 公 立立 設 施 的 服 務, 藉 以 保 障 市 民 權 益 ( 四 ) 有 關 議 員 提 出 市 府 應 有 完 整 配 套 作 法 案, 新 塔 完 成 後 提 供 約 1 萬 8,000 個 櫃 位, 以 配 合 富 德 公 墓 遷 葬 規 劃 除 輪 葬 區 外, 規 劃 其 他 富 德 墓 區 之 墳 墓 起 掘 入 塔, 縮 小 公 墓 用 地 範 圍, 長 期 達 到 除 輪 葬 區 外 其 他 富 德 墓 區 全 面 遷 葬 目 標, 提 供 市 民 舒 適 休 閒 之 踏 青 環 境 質 詢 議 員 : 王 議 員 欣 儀 四 問 :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需 求 趨 增, 惟 各 區 租 賃 價 位 不不 同, 民 政 局 提 供 齊 頭 式 租 金金 補 助 有 欠 公 允, 請 儘 速 檢 討 改 進 答 : ( 一 ) 為 提 供 市 民 辦 理理 各 項 休 閒 及 研 習 活 動 集 會 的 空 間, 本 府 民 政 局 在 各 行行 政 區 及 里 轄 內 分 別 設 置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及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主 要 是 提 供 市 民 辦 理理 非 以 營 利利 為 目 的 的 活 動 而 設,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則 專 供 里 辦 公 處 辦 2697
282 理理 里 民 集 會 知 能 研 習 小 型 健 康 休 閒 等 靜 態 活 動 為 主 ( 二 )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是 由 本 府 補 助 里 辦 公 處 每 月 新 臺 幣 3 萬 元 範 圍 內 的 經 費, 租 用 里 內 符 合 消 防 及 建 築 法 規 的 房 屋 作 為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該 場 所 僅 規 定 最 小 面 積 須 為 40 平 方 公 尺, 里 長 可 依 里 內 地 價 及 房 租 狀 況 租 用 適 合 場 所, 本 府 民 政 局 並 未 規 定 每 位 里 長 都 必 須 設 置, 其 設 置 與 否 由 里 長 依 個 人 意 願 自 由 決 定, 若若 里 內 無 適 合 地 點 設 置 固 定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亦 可 申 請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或 學 校 空 間 等 作 為 臨臨 時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使 用, 若若 市 府 所 補 助 的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不不 足, 現 階 段 可 由 里 長 事 務 補 助 費 中 支 應 ( 三 )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政 策 從 89 年年 實 施 以 來來,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金 補 助 經 費, 由 90 年年 度度 5,181 萬 餘 元, 增 至 100 年年 度度 1 億 496 萬 餘 元, 其 中 租 用 民 宅 而 設 的 固 定 場 所 自 90 年年 度度 132 處, 增 至 100 年年 度度 276 處 ; 另 101 年年 度度 截 至 9 月 底, 臺 北北 市 456 里 計 有 278 個 里 長 向 市 府 申 請 固 定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每 月 3 萬 元 的 租 金金 補 助, 約 佔 總 里 數數 的 60.1%, 從 90 年年 度度 起 至 100 年年 度度 止, 11 年年 來來 租 金金 補 助 經 費 成 長 幅 度度 高 達 %, 如 果 租 金金 補 助 金金 額 調 高, 本 府 財 政 負 擔 會 增 加 數數 千 萬 元, 本 案 涉 及 政 策 方 向 及 預 算 規 模, 需 要 經 由 各 方 溝 通 討 論 後 形 成 共 識, 本 府 民 政 局 將 評 估 辦 理理 2698
283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14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年 10 月 16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秦 儷 舫 賴 素 如 李 彥 秀 李 慶 元 陳 錦 祥 計 5 位 時 間 90 分 鐘 速 記 錄 101 年年 10 月 16 日 速 記 : 鄭 有 容 主 席 ( 汪 議 員 志 冰 ): 現 在 開 始 民 政 部 門 第 14 組 質 詢, 質 詢 議 員 有 秦 儷 舫 議 員 賴 素 如 議 員 李 彥 秀 議 員 李 慶 元 議 員 陳 錦 祥 億 元 李 議 員 彥 秀 : 請 社 會 局 長 以 及 我 們 敬 愛 的 秘 書 長! 我 發 現 市 政 府 沒 有 秘 書 長 來來 做 統 整 橫 向 聯聯 繫, 還 是 會 出 現 問 題 今 天 質 詢 的 議 題 如 果 未 來來 要 有 所 發 展, 也 勢 必 要 秘 書 長 才 有 能 力力 來來 協 調 局 長, 我 有 孩 子 之 後, 很 重 視 親 子 的 問 題 親 子 遊 憩 空 間 是 今 年年 度度 有 關 郝 市 長 一 系 列列 新 聞 中 讓 很 多 媽 媽 都 鼓 掌 叫 好 的 新 聞 目 前 我 們 台 北北 市 的 親 子 友 善 空 間, 已 經 做 了了 哪 些 事 情? 局 長 稍 微 講 一 下 社 會 局 親 子 友 善 空 間 除 了了 數數 百 個 親 子 活 動 據 點, 也 就 是 目 前 已 經 有 幼 稚 園 或 托 兒 所 的 地 點 同 時 來來 配 合 提 供 之 外, 另 外 最 主 要 的 是 讓 6 歲 以 下 孩 子 都 可 以 去 的 親 子 館 李 議 員 彥 秀 : 目 前 修 正 到 六六 歲 以 下 都 可 以 去? 是 但 是 我 們 也 有 親 子 館 是 分 年年 齡 主 題 的, 目 標 是 一 行行 政 區 一 親 子 館, 但 會 多 元 化 的 李 議 員 彥 秀 : 局 長, 謝 謝 您 這 麼 好 的 構 想 您 做 過 媽 媽, 對 此 議 題 很 重 視, 也 相 當 熟 悉, 以 我 了了 解, 目 前 台 北北 市 有 兩 座 親 子 館, 對 不不 對? 對, 社 會 局 的 有 兩 座! 李 議 員 彥 秀 : 接 下 來來 規 劃 的 還 有 哪 幾 座? 今 年年 比 較 成 熟 的 還 有 四 座 第 一 座 是 中 正 區 的 131fun 心 玩 親 子 館, 另 一 座 是 松 山 親 子 館 李 議 員 彥 秀 : 2699
284 已 經 上 路路 了了! 我 有 看 到 新 聞! 對, 這 兩 個 都 很 熱 門 第 一 座 一 年年 內 有 兩 萬 五 千 多 人 次 第 二 座 從 8 月 到 現 在, 平 均 每 月 是 3000 人 次 未 來來 北北 投 親 子 館 很 快 會 完 成, 預 計 12 月 就 對 外 開 放 李 議 員 彥 秀 : 局 長, 依 據 你 提 供 的 資 料料, 接 下 來來 從 北北 投 中 山 大 同 都 有 在 規 劃, 以 一 個 行行 政 區 一 親 子 館 為 目 標 就 您 先 前 所 提, 不不 論 是 主 題 分 齡 三 歲 以 下 的 親 子 館, 看 來來 非 常 多 元 化, 使 用 人 數數 相 當 頻 繁, 大 家 都 覺 得 這 個 構 想 非 常 好! 那 您 覺 得 一 區 一 個 夠 嗎? 又 有 主 題 又 有 分 齡, 每 一 行行 政 區 也 不不 可 能 剛 好 都 是 三 歲 以 下 孩 子, 也 有 比 三 歲 更更 大 的 照 目 前 進 度度, 我 覺 得 跟 市 長 當 時 承 諾 有 一 些 差 異 報 告 議 員, 分 齡 的 親 子 館 並 不不 是 只 有 3 歲 以 下, 旁 邊 還 有 3 歲 以 上 到 6 歲 的 分 齡 區 在 3 歲 以 下 的 分 齡 區 裡, 還 有 分 學 步 區 地 上 爬 的, 用 這 種 細 緻 方 式 分 齡 至 於 目 標 一 行行 政 區 一 親 子 館 需 要 時 間, 今 年年 沒 辦 法 馬 上 完 成 李 議 員 彥 秀 : 局 長, 比 起 很 多 市 政 府 重 要 政 策 的 硬 體 設 施 而 言, 例例 如 公 營 出 租 住 宅, 我 覺 得 做 托 育 或 親 子 館 是 用 最 少 的 錢, 但 對 於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形 象 是 非 常 正 面 的 您 現 在 面 臨臨 一 行行 政 區 一 親 子 館, 甚 至 一 行行 政 區 兩 個, 最 大 問 題 是 什 麼? 為 什 麼 沒 有 辦 法? 目 前 我 們 已 克 服 一 部 分 最 大 問 題 就 是 地 址, 哪 裡 有 空 間 可 以 使 用? 目 前 已 經 有 一 半 了了, 還 在 努 力力 中 李 議 員 彥 秀 : 那 我 回 過 頭 來來 就 教 秘 書 長 就 我 觀 察,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散 落落 在 各 局 處, 可 廣 泛 加 以 運 用 的 空 間 相 當 多 這 星 期 市 長 也 要 針 對 世 大 運 等 重 要 政 策 做 專 案 報 告, 即 便 2017 年年 辦 完 世 大 運 後, 幾 個 重 要 場 館 裡 有 一 些 室 內 小 型 活 動 中 心, 到 時 候 有 沒 有 機 會 花 最 少 的 經 費 做 變 更更, 多 加 以 運 用 來來 放 置 社 會 局 重 要 的 親 子 館, 或 簡 單 的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這 半 年年 來來, 親 子 館 是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最 正 面 的 形 象 秘 書 長, 有 沒 有 可 能 把 少 子 化 減 班 的 學 校 空 間 民 政 局 使 用 率率 相 當 低 的 公 民 會 館, 甚 至 健 康 運 動 中 心 經 營 不不 好 的 項 目, 這 些 閒 置 空 間, 有 沒 有 機 會 來來 溝 通 協 調, 把 某 一 部 分 變 成 親 子 館?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謝 謝 李 議 員 的 指 教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的 政 策 是 一 行行 政 區 一 親 子 館, 目 前 已 經 兩 個 成 立立, 三 個 有 找 到 對 象, 其 餘 還 在 找 地 點 中 市 府 有 一 個 機 制 是, 各 機 關 都 要 將 所 有 的 閒 置 空 間 呈 報 到 財 政 局, 由 我 當 主 席 來來 開 會 商 討 如 何 運 用 剛 才 議 員 建 議 運 用 學 校 閒 置 空 間 來來 設 置 親 子 館 或 區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我 們 一 定 會 積 極 來來 替 社 會 局 尋 找 李 議 員 彥 秀 : 秘 書 長, 我 覺 得 這 必 需 要 長 期 規 劃 我 們 花 那 麼 多 經 費 蓋 的 聽 奧 田 徑 場, 有 機 會 使 用 幾 次? 我 沒 有 調 資 料料 並 不不 知 道, 但 那 畢 竟 是 部 分 運 動 人 口 2700
285 每 一 次 臺 北北 市 爭 取 大 型 賽 事 國 際 活 動, 雖 有 助 於 提 升 台 北北 市 能 見見 度度, 但 在 規 劃 興 建 的 過 程 中, 也 應 思 考 未 來來 這 些 場 地 在 活 動 結 束 後, 有 沒 有 機 會 花 最 少 的 經 費 來來 變 更更 使 用? 好 比 世 大 運 要 在 內 湖 蓋 18 座 的 網 球 中 心, 未 來來 有 沒 有 民 間 能 完 全 承 接 營 運? 或 者 未 來來 其 中 部 分, 以 最 少 的 變 更更 來來 做 其 他 使 用? 是 現 在 這 個 階 段 就 要 思 考 的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寸 土 寸 金金, 那 麼 大 的 土 地, 為 了了 配 合 國 際 規 格 標 準, 蓋 了了 18 座 的 網 球 場 之 後 呢? 很 多 人 來來 問 我, 難 道 臺 北北 市 就 只 有 打 網 球 的 人 口, 其 他 運 動 的 族 群 其 他 類類 型 的 運 動, 就 不不 重 要 了了 嗎? 當 然 也 重 要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它 不不 是 18 座, 是 18 片 李 議 員 彥 秀 : 18 個 球 場 嘛!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所 以 還 是 一 個 地 方 而 已 李 議 員 彥 秀 : 秘 書 長, 我 是 舉 例例 出 來來 說說 明 我 認 為 在 爭 取 大 型 賽 事 後, 後 期 如 何 花 最 少 經 費 規 劃 做 使 用, 也 要 一 併 去 思 考 現 在 花 博 舞 蝶 館, 就 是 當 時 沒 有 設 計 空 調, 所 以 現 在 使 用 上 就 面 臨臨 很 多 問 題 不不 是 嗎?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舞 蝶 館 一 直 都 是 規 劃 作 為 展 演 空 間 演 出 空 間 李 議 員 彥 秀 : 秘 書 長, 因 為 當 時 只 因 應 花 博 4 到 5 個 月 的 使 用, 又 是 在 冬 天, 所 以 我 們 沒 有 做 空 調 設 施, 因 此 舞 鈴 劇 場 來來 表 演 時 才 會 面 臨臨 到 夏 天 很 熱 旁 邊 兩 側 卻 只 是 空 的 鐵 架 子, 所 以 如 果 下 大 雨 雨 會 潑 進 來來 的 問 題 我 認 為 爭 取 每 一 個 賽 事, 應 該 思 考 後 期 如 何 花 最 少 錢 變 更更 設 計 使 用? 我 舉 這 個 例例 子 來來 跟 秘 書 長 溝 通 身 為 媽 媽, 我 希 望 親 子 館 一 區 不不 只 有 一 個, 因 為 畢 竟 使 用 人 數數 那 麼 高 眼 看 臺 北北 市 有 那 麼 多 的 閒 置 空 間, 應 該 更更 主 動 積 極 辦 理理, 親 子 館 也 不不 需 要 花 很 多 經 費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是, 它 是 一 樓樓 到 三 樓樓 李 議 員 彥 秀 : 大 小 可 以 調 整, 就 看 遊 憩 設 施 多 少 來來 做 決 定 台 灣 一 年年 有 超 過 六六 個 月 以 上 每 天 都 可 能 下 雨, 雖 然 下 雨 時 間 長 短 不不 一 鄉 下 的 孩 子 有 很 多 地 方 可 以 去, 但 是 臺 北北 市 的 孩 子 很 辛 苦, 只 要 碰 到 太 陽 太 大 或 下 雨 天, 都 不不 太 能 出 門, 要 在 室 內 我 請 助 理理 幫 我 提 供 一 張 照 片 民 間 對 於 親 子 館 的 收 費, 其 實 高 的 非 常 高, 低 的 也 有 一 定 程 度度 收 費 標 準 所 以 政 府 如 果 能 做 這 件 事, 就 如 同 十 二 區 的 健 康 活 動 中 心 運 動 中 心 一 樣, 讓 台 北北 市 民 能 夠 花 合 理理 的 價 錢, 每 一 個 人 都 能 享 受 到, 有 時 間 去 運 動, 我 覺 得 這 是 非 常 好 如 果 親 子 館 如 果 能 比 照, 健 康 運 動 中 心 一 行行 政 區 一 個, 讓 更更 多 臺 北北 市 的 孩 子 有 地 方 可 以 去, 甚 至 幼 稚 園 平 常 下 雨, 沒 有 時 間 可 以 活 動, 上 課 時 間 可 以 整 班 都 帶 去, 這 對 孩 子 來來 說說, 也 是 很 大 的 福 利利 與 照 顧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2701
286 李 議 員 的 想 法 非 常 好, 而 且 應 該 要 做 不不 過 因 為 都 市 空 間 有 限, 現 在 找 出 來來 這 5 個 空 間, 全 力力 來來 完 成 後 續 空 間 我 們 也 會 認 真 來來 找, 不不 過 在 都 市 計 畫 裡 面, 有 很 多 大 公 園 鄰 里 公 園, 只 要 稍 微 修 改, 大 致 上 可 以 符 合 李 議 員 彥 秀 : 秘 書 長, 臺 北北 市 是 多 雨 的 盆 地, 上 一 個 部 門 質 詢 時 我 做 過 統 計, 一 年年 大 概 有 超 過 一 半 一 百 多 天 都 是 下 雨 天 鄰 里 公 園 只 要 早 上 下 過 雨, 地 板 溜 滑 梯 盪 鞦 韆 就 是 濕 的, 沒 辦 法 玩 遊 憩 設 施 所 以 親 子 館 叫 好 又 叫 座 在 於 遊 憩 設 施 安 全, 並 有 專 人 看 管, 只 要 營 業 時 間,24 小 時 都 能 照 顧 安 全 既 然 親 子 館 對 於 有 孩 子 的 媽 媽 這 麼 好 又 叫 座, 我 認 為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應 該 用 更更 積 極 的 態 度度 去 看 待, 把 臺 北北 市 的 閒 置 空 間 運 用 的 更更 妥 善 可 以 嗎? 陳 秘 書 長 永 仁 : 是 李 議 員 彥 秀 : 秘 書 長 請 回 座, 謝 謝 江 局 長, 請 問 您 有 去 過 民 間 類類 似 像 親 子 館 的 地 方 嗎? 我 有 去 過, 但 不不 是 每 一 間 李 議 員 彥 秀 : 就 在 信 義 計 畫 區 裡 也 有 一 個 親 子 館, 我 這 個 周 末 才 剛 去 過 它 的 收 費 標 準 不不 是 一 般 家 長 都 滿 貴 的 李 議 員 彥 秀 : 對, 都 滿 貴 的 大 人 帶 一 個 小 孩 子 進 去 一 個 時 段 差 不不 多 兩 百 多 元 李 議 員 彥 秀 : 不不 只, 有 些 一 個 時 段 兩 百 元 到 三 百 元 以 上 百 貨 公 司 要 一 百 九 十 九 元, 假 日 都 要 兩 百 五 十 元 左 右 比 較 好 的, 大 人 陪 小 孩 子 進 去, 將 近 要 一 千 元 在 我 們 信 義 計 畫 區 裡, 就 有 好 幾 個 這 樣 子 的 地 方, 想 請 問 一 下 局 長, 這 些 場 所 歸 哪 個 單 位 管? 這 要 看 它 的 性 質 比 如 Y17 是 教 育 局 委 託 的, 所 以 業 管 單 位 是 教 育 局 ; 信 義 親 子 館 以 圖 書 為 主, 又 是 另 外 一 個 系 統 ; 信 義 樂 幼 屋 以 餐 廳 為 主, 餐 廳 業 者 主 管 機 關 又 是 另 外 一 個 ; 還 有 專 門 講 故 事 的 等 等 這 些 都 是 在 社 會 局 提 出 親 子 館 之 前 所 成 立立 的, 用 的 名 字 叫 親 子 館, 其 實 內 涵 都 比 較 偏 向 某 一 個 方 面, 而 且 營 利利 我 們 現 在 推 出 的 是 正 統 而 且 免 費 的 李 議 員 彥 秀 : 局 長, 我 現 在 請 問 您, 如 果 孩 子 在 主 題 餐 廳 親 子 館 裡 發 生 意 外 災 害, 要 認 定 問 題 時 是 找 哪 個 單 位? 2702
287 它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李 議 員 彥 秀 : 對 於 親 子 館 的 標 準 配 備 設 施, 有 沒 有 一 些 規 範? 好 比 麥 當 勞勞 也 有 親 子 遊 憩 設 施 大 型 球 池 在 內, 有 沒 有 法 規 來來 要 求 應 該 有 哪 些 標 準 配 備? 如 果 從 社 會 福 利利 法 規, 或 是 從 兒 童 及 少 年年 福 利利 與 權 益 保 障 法 裡, 是 沒 有 明 文 規 定 李 議 員 彥 秀 : 那 您 覺 得 是 不不 是 該 有 法 令令 來來 規 範? 是 因 為 民 間 親 子 館 是 先 前 就 做 了了 我 們 現 就 依 中 央 推 出 的 修 正 法 繼 續 走 托 育 系 統 李 議 員 彥 秀 : 你 這 個 叫 托 育 嗎? 對 托 育 分 好 多 種, 有 0 歲 到 2 歲 的, 也 有 李 議 員 彥 秀 : 親 子 館 叫 托 育 嗎? 不不 完 全, 親 子 館 是 托 育 一 環, 但 不不 完 全 是 李 議 員 彥 秀 : 局 長, 所 以 現 在 你 很 模 糊, 我 也 很 模 糊 有 點 是 這 樣 李 議 員 彥 秀 : 就 是 因 為 它 是 一 個 新 法, 所 以 新 設 親 子 館 的 同 時, 業 者 都 在 想 法 規 以 後 會 不不 會 做 調 整 應 不不 應 該 有 相 關 標 準? 比 如 基 本 配 備 要 調 奶 台 護 理理 台, 或 是 洗 手 台 應 該 配 合 孩 子 的 高 度度 我 們 應 該 要 宣 導, 免 得 以 後 開 始 實 施 此 法 後, 讓 業 者 無 所 適 從, 變 成 前 面 成 立立 的 不不 需 配 合 法 規, 以 後 成 立立 的 就 要 配 合 我 覺 得 民 間 在 成 立立 類類 似 親 子 館 的 機 構 時, 我 們 就 要 努 力力 來來 宣 導 是 議 員 您 明 察 秋 毫 當 親 子 館 推 出 時, 一 下 子 吸 引 很 多 人 來來, 當 然 有 其 原 因, 一 個 是 教 育 意 義 非 常 強, 另 一 方 面 是 親 子 共 融 部 分 真 的 發 揮 到 父 母 親 所 希 望 的 標 準, 不不 是 只 有 去 吃 一 餐, 或 是 某 種 娛 樂 性 而 已 像 這 樣 好 的 理理 念念, 有 必 要 拓 展 到 更更 多 地 方, 您 剛 提 到 的 部 分, 在 還 沒 完 成 共 同 準 則 前,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當 然 要 負 主 要 責 任 我 想 可 以 稍 後 召 開 座 談 會, 把 相 關 親 子 李 議 員 彥 秀 : 哪 些 是 真 正 所 謂 需 要 規 範 的 親 子 館? 所 以 現 在 業 者 說說, 那 我 乾 脆 就 歸 餐 廳 業 者 主 管 機 關 管, 就 不不 需 要 設 置 這 些 設 備 設 施? 有 些 剛 好 歸 在 社 會 局 底 下 的, 你 認 為 有 需 要 托 育, 就 需 要 配 合 相 關 的 法 令令 2703
288 現 在 要 遵 守 某 些 規 範 李 議 員 彥 秀 : 我 覺 得 應 該 要 把 它 規 範 清 楚 另 外, 我 也 要 提 醒 局 長, 新 北北 市 在 這 兩 年年 半 快 三 年年 的 時 間 裡, 提 供 的 各 項 親 子 友 善 活 動 空 間, 無 論 是 從 報 紙 或 電 子 媒 體, 都 可 以 看 到 新 北北 市 朱 市 長 在 這 半 年年 做 了了 很 多 的 廣 告 我 只 是 要 提 醒 你, 臺 北北 市 的 資 源 也 不不 比 人 家 差 所 以 剛 才 請 秘 書 長 上 台, 最 主 要 是 希 望 花 最 少 經 費, 讓 臺 北北 市 民 感 受 到 市 長 對 臺 北北 市 孩 子 的 照 顧, 希 望 在 這 一 點 能 夠 更更 積 極, 別 忘 了了 新 北北 市 已 有 7 座 公 營 托 育 中 心, 而 且 托 育 中 心 裡 面 是 0 歲 到 3 歲 3 歲 到 6 歲 什 麼 都 有, 所 以 明 年年 不不 管 托 育 是 不不 是 要 回 歸 教 育 局, 應 該 要 用 更更 積 極 態 度度 來來 執 行行, 並 且 拜 託 秘 書 長 橫 向 聯聯 繫, 積 極 尋 找 適 當 場 地, 把 臺 北北 市 真 正 閒 置 的 空 間, 做 更更 有 效 的 規 劃 與 應 用, 臺 北北 市 民 才 會 真 正 感 受 到 政 府 的 用 心 報 告 議 員, 我 們 在 質 的 部 分 是 非 常 好 質 跟 量量 是 同 步 進 行行, 您 剛 才 的 期 許 我 們 一 定 會 努 力力 做 秦 議 員 儷 舫 : 請 秘 書 長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秦 議 員 好! 民 政 局 議 員 好! 秦 議 員 儷 舫 : 主 席 以 及 市 府 同 仁 好, 李 彥 秀 議 員 剛 剛 也 非 常 關 切切 閒 置 空 間 秘 書 長 想 請 你 具 體 說說 明 一 下, 何 謂 閒 置 空 間?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舉 學 校 為 例例, 即 減 班 之 後 的 教 室 秦 議 員 儷 舫 : 所 以 您 所 謂 的 閒 置 空 間, 是 放 在 那 邊 沒 有 使 用 的? 那 蚊 子 館 算 不不 算 閒 置 空 間?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 算 秦 議 員 儷 舫 : 蚊 子 館 也 算 閒 置 空 間 我 今 天 要 特 別 詢 問 的 也 就 是 李 彥 秀 議 員 剛 才 有 稍 微 提 到 公 民 會 館 問 題, 臺 北北 市 目 前 有 7 座 公 民 會 館, 不不 知 道 陸陸 續 還 有 沒 有 要 繼 續 下 去? 公 民 會 館 如 果 變 成 蚊 子 館, 就 應 該 做 其 他 用 途 臺 北北 市 162 個 區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一 年年 的 維 護 費 不不 過 八 百 多 萬 元, 但 是 7 座 公 民 會 館 一 年年 卻 要 花 將 近 五 百 萬 元 來來 維 護 我 們 來來 看 公 民 會 館 是 做 什 麼 用 途? 好 像 看 不不 出 它 有 特 別 的 目 標 或 獨 特 的 用 途 最 多 人 去 士 林林 公 民 會 館 借 場 地, 是 因 為 它 有 很 多 教 室, 可 做 跳 舞 班 太 極 拳 舞 蹈 教 室 合 唱 團 二 胡 之 用, 但 這 都 是 區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在 做 的, 不不 知 道 公 民 會 館 為 什 麼 還 要 繼 續 下 去? 一 年年 還 要 花 接 近 五 百 萬 元 的 預 算 來來 維 護? 很 多 座 公 民 會 館 都 是 蚊 子 館, 一 個 月 只 有 借 一 次, 或 一 個 月 借 三 次 中 有 兩 次 是 2704
289 市 政 府 借 來來 充 場 面 的, 這 就 是 我 剛 才 請 教 您 的 閒 置 空 間 問 題 所 以 我 要 你 說說 清 楚, 何 謂 閒 置 空 間? 到 底 這 些 蚊 子 館 是 不不 是 閒 置 空 間? 我 們 從 民 國 89 年年 到 95 年年 之 間, 臺 北北 市 有 7 座 公 民 會 館, 總 經 費 花 了了 一 點 六六 億 元 來來 開 辦, 但 事 實 上 看 不不 到 有 甚 麼 成 效 我 放 一 些 照 片, 請 大 家 一 起 看, 也 讓 黃 呂 局 長 來來 思 考, 是 不不 是 把 公 民 會 館 做 其 他 用 途? 我 曾 針 對 花 博 園 區 發 過 書 面 質 詢, 雖 然 我 認 為 它 非 常 好, 應 該 要 持 續 下 去, 但 原 本 計 畫 的 二 代 夢 想 館, 工 研 院 跟 不不 上 步 調, 應 該 是 沒 有 了了, 我 很 擔 心 在 二 代 夢 想 館 不不 能 成 形 型 的 狀 況 下, 花 博 園 區 夢 想 館 是 不不 是 還 要 繼 續? 我 們 建 議 是 將 它 變 成 一 個 圖 書 館, 因 為 同 樣 都 是 張 清 華 建 築 師 的 設 計, 北北 投 有 一 個 非 常 棒 的 圖 書 館, 每 天 都 非 常 多 的 人 去, 為 什 麼 新 生 公 園 園 區 不不 能 變 成 南 區 的 新 生 圖 書 館, 讓 南 北北 之 間 有 所 呼 應 或 許 做 為 圖 書 館 後, 使 用 率率 會 更更 高 一 些, 因 為 公 園 裡 環 境 清 幽, 非 常 安 靜, 至 少 青 年年 學 子 會 很 樂 意 去 那 邊 讀 書 現 在 空 間 沒 有 做 很 好 的 規 劃, 應 該 移 作 他 用 剛 社 會 局 局 長 說說 到 親 子 館 有 多 項 用 途, 有 些 是 作 為 圖 書 館 使 用, 我 覺 得 變 成 親 子 圖 書 館 也 不不 錯 希 望 台 北北 市 閒 置 空 間 能 發 揮 最 好 的 效 益, 不不 要 浪 費 這 些 價 值 不不 斐, 黃 金金 地 段 的 市 產 要 讓 市 民 覺 得 這 些 市 產 都 用 得 到, 在 座 各 位 要 共 同 花 心 思 去 思 考 我 們 來來 看 今 天 給 大 家 準 備 的 圖 片 這 是 文 山 公 民 會 館, 相 當 漂 亮 但 是 很 小, 原 本 是 校 長 的 宿 舍, 所 以 外 表 看 起 來來 不不 錯 下 一 張, 但 是 內 部 空 間 非 常 狹 小, 這 是 進 來來 的 走 道 下 一 張, 一 樓樓 的 展 覽 區 這 樣 能 展 什 麼? 大 概 就 是 展 這 十 幾 幅, 去 看 的 人 如 果 多 一 點, 就 前 胸 貼 後 背 了了! 就 是 這 麼 小 的 二 樓樓 展 區 下 一 張, 因 為 裡 面 是 日 式 建 築 物 有 斑 駁 掉 漆 的 狀 況, 要 花 不不 少 錢 來來 維 護 下 一 張,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沒 有 刻 意 找 可 能 找 不不 到 從 民 國 89 年年 開 始, 當 時 某 局 長 為 了了 想 做 而 做, 引 進 日 本 公 民 館 的 印 象 來來 推 動 所 謂 的 公 民 會 館, 但 後 來來 可 能 發 現 效 益 不不 彰, 沒 有 達 到 一 區 一 座 這 樣 的 目 標 就 停 下 了了, 從 民 國 89 年年 到 95 年年 也 只 搞 了了 7 座 另 一 方 面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也 和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及 警 察 局 混 到 一 起, 使 得 要 尋 找 非 常 勉 強, 是 一 個 非 常 不不 明 確 的 主 題 標 的 這 是 在 承 德 路路 二 段 的 大 同 區 公 民 會 館, 原 本 有 外 事 警 察 拘 留留 所, 現 在 是 用 1 樓樓 跟 4 樓樓 那 天 我 們 特 別 去 專 訪, 結 果 因 為 沒 有 人 去, 為 了了 不不 浪 費 電 所 以 把 電 源 通 通 關 著, 裡 面 一 片 漆 黑, 到 現 場 還 算 不不 錯, 有 志 工 在 服 務, 很 不不 好 意 思 的 趕 快 過 來來 開 燈 但 這 基 本 上 也 是 一 個 蚊 子 館, 一 個 舊 大 樓樓 沒 有 什 麼 建 築 特 色, 跟 外 事 警 察 拘 留留 所 合 併 在 一 起 下 一 張, 周 遭 環 境 就 是 這 樣 子, 這 值 得 保 存 下 來來 做 公 民 會 館 嗎? 還 要 花 這 麼 多 的 維 護 費 下 一 張, 電 梯 的 入 口 處 牆 面 是 這 樣 子 下 一 張, 裡 面 的 展 區 比 文 山 公 民 會 館 大 一 點, 但 還 是 很 狹 小 下 一 張, 這 是 平 常 日 少 有 使 用 率率 的 展 覽 區, 沒 有 流流 動 客 會 去 那 邊, 是 為 了了 要 設 館 而 設 館, 但 是 沒 有 這 樣 的 人 下 一 張,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有 公 告 說說 是 海 砂 屋, 但 我 們 市 政 府 還 持 續 在 使 用 2705
290 下 一 張, 這 是 中 山 區 公 民 會 館 所 在 的 建 物, 外 表 有 滿 多 裂 痕 下 一 張, 中 山 區 的 公 民 會 館 在 華 山 市 場, 水 泥 補 丁 的 修 補 痕 跡 處 處 可 見見 我 認 為 它 也 是 為 了了 當 初 設 立立 公 民 會 館 的 目 標, 是 因 為 某 局 長 突 發 奇 想 要 引 進 日 本 的 公 民 館, 讓 公 民 會 館 像 村 里 的 集 會 所, 可 是 大 環 境 時 代 不不 一 樣, 引 進 別 人 也 要 看 是 否 因 地 制 宜, 這 根 本 不不 適 合 我 們, 也 是 不不 需 要 的, 然 而 卻 非 要 在 華 山 市 場 八 樓樓 忠 孝 東 路路 這 邊, 設 一 個 公 民 會 館 中 正 區 是 在 華 山 市 場, 中 山 區 的 不不 是 在 華 山 市 場, 對 不不 起 速 記 : 黃 達 哲 中 山 公 民 會 館 要 辦 一 個 展 覽, 發 了了 很 多 宣 傳 單, 看 起 來來 似 乎 有 目 標 有 目 的 地 在 做 宣 傳, 宣 傳 單 上 印 著 展 覽 的 時 間 是 上 午 9 點 到 晚 上 9 點 假 設 你 拿 到 宣 傳 單 後, 想 利利 用 中 午 休 息 時 間 去 參參 觀, 當 真 的 到 了了 公 民 會 館 要 看 展 覽 時, 到 了了 現 場 才 發 現 門 口 張 貼 著 中 午 12 點 到 下 午 2 點 是 休 息 時 間 這 是 很 矛 盾 的 現 象, 宣 傳 單 上 明 明 寫 著 展 覽 的 時 間 是 早 上 9 點 到 晚 上 9 點, 民 眾 到 現 場 以 後 才 看 到 中 午 12 點 到 下 午 2 點 是 休 息 時 間 本 席 查 了了 公 民 會 館 相 關 的 規 定, 並 未 規 定 營 業 時 間, 也 沒 有 特 別 規 定 中 午 要 休 息 或 不不 休 息 海 報 上 宣 傳 有 展 覽 可 以 參參 觀, 可 是 民 眾 到 了了 公 民 會 館 才 看 到 門 口 貼 著 中 午 2 點 以 前 是 休 息 時 間, 我 覺 得 這 種 現 象 讓 民 眾 的 感 覺 更更 糟 糕, 對 不不 對? 公 民 會 館 中 午 如 果 要 休 息 的 話, 就 要 標 明 中 午 時 段 休 息 不不 展 覽 哪 有 人 舉 辦 中 午 有 休 息 的 展 覽 活 動, 我 很 少 碰 到 辦 展 覽 的 單 位 中 午 還 有 休 息 的, 無 論 是 國 父 紀 念念 館 或 是 其 它 地 方 在 舉 辦 展 覽, 到 中 午 的 時 間 居 然 要 關 門 休 息 2 小 時, 本 席 不不 太 能 夠 認 同 這 樣 的 作 法 回 過 頭 來來, 這 是 其 中 一 個 枝 節 而 已, 重 點 是 這 個 地 方 根 本 都 是 門 可 羅 雀 請 看 下 一 張 圖 片, 這 是 本 席 剛 剛 所 提 的 中 正 公 民 會 館, 該 會 館 位 處 華 山 市 場 的 大 樓樓 裡 面, 完 全 都 沒 有 特 色, 建 築 物 本 身 也 很 醜 陋, 為 了了 要 設 置 一 個 公 民 會 館, 非 把 公 民 會 館 放 在 華 山 市 場 大 樓樓 裡 面 每 個 會 館 的 使 用 率率 又 很 低, 如 果 不不 刻 意 去 尋 找, 民 眾 還 真 的 不不 知 道, 也 許 根 本 就 找 不不 到 會 館 就 算 裡 面 有 舉 辦 展 覽 活 動, 我 會 覺 得 對 不不 起 展 出 的 人 今 天 要 出 借 會 館 展 出, 起 碼 要 讓 展 出 者 知 道 這 裡 會 有 人 來來 參參 觀 公 民 會 館 本 來來 就 不不 是 一 個 正 常 展 出 的 地 點, 就 算 有 人 要 在 會 館 展 出, 在 使 用 上 也 是 非 常 有 限, 而 且 舉 辦 活 動 的 次 數數 也 是 非 常 少 請 看 下 一 張 圖 片, 這 是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是 所 有 會 館 裡 面 面 積 最 大 的 會 館, 將 近 有 二 千 多 平 方 米, 原 本 位 在 四 四 南 村, 地 方 上 做 一 些 保 留留 與 拆 除, 外 觀 上 看 起 來來 還 滿 有 一 些 地 方 特 色, 看 起 來來 還 滿 漂 亮 但 使 用 率率 卻 非 常 低,7 月 份 只 借 用 1 場 次 8 月 份 借 用 4 場 次 9 月 份 借 用 3 場 次 ( 其 中 2 次 是 市 政 府 借 用 )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借 用 的 次 數數 都 很 少, 有 很 多 人 因 外 面 的 景 觀 不不 錯 而 去 拍 婚 紗, 外 面 還 不不 錯, 但 是 會 館 卻 沒 有 使 用 率率, 麻 煩 再 下 一 張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上 面 的 土 堆 可 能 是 一 種 文 化 創 意, 但 有 人 就 覺 得 很 不不 舒 服, 因 為 拱 起 來來 的 土 堆, 讓 人 感 覺 很 像 墳 墓, 這 是 細 部 設 計 的 問 題, 不不 在 我 們 探 討 的 主 題 當 中, 但 是 使 用 率率 依 然 是 非 常 低 再 下 一 張, 這 就 是 本 席 剛 剛 說說 的, 我 們 看 一 下 公 民 會 館 借 用 的 主 要 用 途 如 下 : 排 舞 國 標 舞 日 本 舞 肚 皮 舞 瑜 珈 太 極 拳 等 活 動 2706
291 所 有 會 館 當 中 就 屬 士 林林 區 的 公 民 會 館 租 借 率率 最 高, 因 為 該 會 館 有 很 多 間 教 室, 民 眾 都 會 去 使 用 但 是 我 真 的 搞 不不 懂, 要 請 黃 呂 局 長 跟 我 們 說說 明 一 下, 公 民 會 館 跟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到 底 有 什 麼 不不 一 樣? 我 實 在 看 不不 出 公 民 會 館 的 使 用 目 的 及 使 用 目 標 與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有 何 不不 同? 現 在 公 民 會 館 所 做 的 活 動, 也 就 是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在 做 的 活 動 嗎? 為 什 麼 要 單 獨 編 列列 500 萬 元 專 門 提 供 7 座 公 民 會 館 的 維 護 費 用? 為 何 不不 納 入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因 為 里 長 常 常 覺 得 舉 辦 區 民 活 動 時, 活 動 的 場 所 不不 敷 使 用, 因 此 才 設 置 公 民 會 館, 或 如 李 彥 秀 議 員 所 提, 可 以 做 為 親 子 館 使 用 本 席 看 不不 出 公 民 會 館 到 底 有 什 麼 使 用 目 的, 主 題 也 不不 明 確, 完 全 不不 知 道 要 做 何 使 用? 再 下 一 張, 這 是 本 席 剛 剛 提 過 的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共 計 有 162 處, 一 年年 編 列列 維 護 費 用 計 880 萬 元 可 是 僅 有 7 處 的 公 民 會 館, 一 年年 的 維 護 費 用 卻 要 500 萬 元, 比 例例 完 全 不不 能 相 比 公 民 會 館 若若 要 花 這 麼 多 的 維 護 費 用, 卻 僅 獲 得 這 麼 小 的 效 益 及 成 果, 本 席 認 為 公 民 會 館 應 該 廢 掉, 事 實 上 錯 誤 的 政 策 就 不不 必 延 續 下 去 再 下 一 張 圖 片, 回 到 我 們 的 主 題, 就 是 公 民 會 館 到 底 要 不不 要 繼 續 存 留留 的 問 題, 剛 剛 看 了了 這 麼 多 公 民 會 館 的 介 紹, 各 區 場 次 借 用 情 形 如 下 :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7 月 份 借 用 1 場 次 8 月 份 借 用 4 場 次 9 月 份 借 用 3 場 次, 其 中 有 2 場 是 公 務 單 位 借 用 北北 投 公 民 會 館 7 月 份 借 用 7 場 次 8 月 份 借 用 7 場 次 9 月 份 借 用 5 場 次 文 山 公 民 會 館 都 是 個 位 數數, 每 個 月 最 多 只 有 3 4 場 或 5 場 而 已, 使 用 率率 真 的 不不 高 設 置 一 個 公 民 會 館 在 那 邊, 要 花 這 麼 多 錢 維 護, 市 民 可 能 連連 公 民 會 館 在 哪 裡 都 不不 知 道, 就 算 是 知 道 也 不不 會 去 使 用, 因 為 公 民 會 館 使 用 目 標 沒 有 訂 定 清 楚, 根 本 就 不不 知 道 要 做 什 麼 用 途, 這 就 是 本 席 認 為 的 閒 置 空 間 蚊 子 館 就 是 閒 置 空 間, 比 如 學 校, 並 不不 是 因 為 減 班 的 關 係 所 騰 出 來來 的 教 室 空 間, 才 稱 為 閒 置 空 間 設 置 任 何 一 個 場 所 空 間, 沒 有 人 去 使 用 就 是 閒 置 空 間, 就 應 該 想 辦 法 讓 其 活 化 或 作 其 他 用 途 先 請 黃 呂 局 長 說說 明 一 下, 你 擔 任 民 政 局 長 也 已 多 年年, 議 會 的 議 員 也 並 不不 是 第 1 次 關 切切 公 民 會 館 的 問 題, 本 席 相 信 過 去 其 他 議 員 同 仁 也 關 切切 過 因 為 民 政 局 曾 經 想 把 這 個 燙 手 山 芋 委 外 經 營, 結 果 被 議 會 打 了了 回 票, 沒 有 同 意, 最 後 民 政 局 想 學 日 本 的 館 長 制 現 在 的 公 民 會 館 是 由 民 政 局 區 公 所 的 視 導 兼 任 館 長, 但 是 同 仁 都 有 自 己 的 業 務, 還 要 額 外 兼 任 館 長, 我 覺 得 視 導 也 變 不不 出 什 麼 東 西 來來 因 為 公 民 會 館 沒 有 使 用 的 目 標 與 主 題, 放 在 那 邊 就 跟 區 里 活 動 中 心 一 樣, 為 什 麼 不不 乾 脆 納 入 區 里 活 動 中 心, 正 好 可 以 讓 大 家 一 起 使 用 公 民 會 館 的 週 遭 環 境, 有 的 比 區 里 活 動 中 心 還 要 糟 糕 請 黃 呂 局 長 先 回 應 一 下 秦 議 員 非 常 關 心 公 民 會 館 的 歷歷 史 及 現 在 經 營 概 況, 議 員 剛 剛 所 講 的 公 民 會 館 維 護 費 用 為 何 編 列列 四 百 多 萬 元? 因 為 公 民 會 館 是 接 收 人 家 廢 棄 不不 要 的 舊 場 館, 接 收 後 做 為 地 方 上 的 歷歷 史 文 化 區 政 論 壇 民 俗 節 慶 公 益 活 動 小 型 的 地 方 產 業 展 覽 或 是 里 鄰 聚 會 的 空 間 但 是 從 96 年年 實 施 館 長 制 後, 我 們 的 同 仁 雖 然 很 辛 苦, 但 也 很 佩 服 同 仁 們 能 夠 讓 公 民 會 館 在 慘 澹 中 繼 續 經 營 這 幾 年年 來來 有 關 於 收 入 和 支 出 方 面, 始 終 是 收 入 大 於 支 2707
292 出, 換 句 話 說說, 收 支 比 持 續 維 持 在 1 以 上, 我 們 向 議 員 報 告 這 一 點, 就 是 為 什 麼 我 們 敢 在 次 一 個 年年 度度 編 列列 這 麼 多 錢 的 原 因, 因 為 我 們 有 把 握 下 個 年年 度度 收 入 會 大 於 支 出 再 從 使 用 的 方 式 來來 講, 過 去 確 實 有 一 點 像 秦 議 員 儷 舫 : 請 局 長 提 供 一 下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的 使 用 率率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的 使 用 率率 也 是 很 高 秦 議 員 儷 舫 : 很 高 的 意 思 是 怎 麼 樣? 收 入 有 多 少? 收 入 的 部 分 會 再 補 送 資 料料 給 議 員, 其 實 有 時 候 借 用 1 個 場 次 的 檔 期 就 是 1 個 月, 有 時 候 1 個 場 次 的 檔 期 就 是 7 天 最 近 媒 體 對 這 方 面 也 有 很 多 正 面 的 報 導, 101 年年 1 月 至 9 月 的 統 計, 媒 體 有 86 次 正 面 的 報 導, 負 面 的 報 導 只 有 2 次 同 時 對 於 兼 任 館 長 秦 議 員 儷 舫 : 妳 認 為 公 民 會 館 跟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有 什 麼 不不 同? 二 者 不不 太 一 樣, 公 民 會 館 現 在 慢 慢 地 發 展 出 自 己 的 特 色, 譬 如 大 同 區 的 公 民 會 館 雖 然 位 處 樓樓 上, 該 館 特 色 也 不不 明 顯, 但 是 大 部 分 都 是 結 合 戶 外 的 活 動, 譬 如 當 地 的 鈕 扣 街 寧 夏 夜 市 及 當 地 的 寺 廟 等, 舉 辦 很 多 的 戶 外 活 動 秦 議 員 儷 舫 : 這 些 和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所 辦 的 活 動 有 何 不不 同? 可 能 會 有 些 雷 同 的 活 動, 雷 同 最 多 的 是 秦 議 員 儷 舫 : 我 現 在 唸 一 下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所 辦 的 活 動, 這 些 活 動 也 都 可 以 在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舉 辦, 有 什 麼 活 動 一 定 非 要 在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而 不不 能 在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舉 辦? 公 民 會 館 活 動 的 內 容 還 是 偏 向 地 方 上 的 人 文 文 史 秦 議 員 儷 舫 : 什 麼 是 地 方 上 的 人 文? 畫 畫 班 是 不不 是 人 文? 教 育 訓 練練 課 程 算 人 文 嗎? 經 絡 講 師 培 訓 班 算 是 人 文 嗎? 我 講 了了 半 天, 你 都 聽 不不 懂 我 的 意 思 這 些 都 是 公 家 單 位 所 主 辦 的 課 程, 我 現 在 要 講 的 是 地 方 上 的 人 文 及 文 史 資 料料 秦 議 員 儷 舫 : 日 文 課 程 算 人 文 嗎? 是 一 個 學 習 課 程 秦 議 員 儷 舫 : 區 里 活 動 中 心 不不 能 辦 學 習 課 程 嗎? 我 的 意 思 是 公 民 會 館 沒 有 公 民 會 館 自 己 的 特 色, 公 民 會 館 所 有 舉 辦 的 活 動, 也 是 所 有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現 在 都 在 辦 的 活 動 你 剛 剛 2708
293 也 說說 大 同 區 的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很 多 結 合 戶 外 的 活 動, 本 席 剛 剛 也 說說 過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的 位 置 很 差, 但 是 因 為 有 很 多 間 教 室, 是 不不 是? 士 林林 公 民 會 館 的 教 室 也 很 多, 但 都 是 排 定 單 人 舞 國 標 舞 排 舞 等 活 動, 這 些 都 是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可 以 辦 的 課 程 事 實 上 是 因 為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的 場 地 不不 敷 使 用, 才 會 借 用 公 民 會 館 的 場 所, 因 此 公 民 會 館 沒 有 獨 立立 的 特 色, 公 民 會 館 的 用 途 到 底 為 何? 就 如 我 剛 剛 所 說說 的, 公 民 會 館 與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有 什 麼 不不 同?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再 努 力力 秦 議 員 儷 舫 : 沒 有 不不 同 嘛! 現 在 所 舉 辦 的 活 動 都 是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現 在 所 舉 辦 的 課 程, 如 肚 皮 舞 瑜 珈 等 活 動, 還 有 里 長 借 用 場 地 舉 辦 中 秋 節 的 活 動 這 只 是 部 分 的 活 動 秦 議 員 儷 舫 : 這 些 就 是 你 部 分 的 活 動, 你 的 部 分 就 是 大 部 分, 現 在 所 辦 的 活 動 大 部 分 都 是 這 些 活 動, 你 試 舉 幾 項 活 動 非 得 在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而 不不 可 以 在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舉 辦, 然 後 你 再 告 訴 我 是 哪 一 區 的 公 民 會 館 哪 一 個 月 份 舉 辦? 你 說說 哪 一 個 活 動 是 因 為 公 民 會 館 的 特 色, 所 以 一 定 要 在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你 再 告 訴 本 席 公 民 會 館 的 特 色 到 底 是 什 麼? 好 剛 剛 已 經 有 向 議 員 報 告 過 公 民 會 館 的 特 色, 譬 如 地 方 上 小 型 人 文 文 史 及 論 壇 等, 比 如 中 山 區 的 公 民 會 館 經 常 舉 辦 展 覽, 不不 論 是 攝 影 展 畫 展 陶 藝 展 甚 至 有 一 些 古 琴 的 展 覽 大 同 區 的 公 民 會 館 就 是 把 大 同 區 日 星 鑄 字 行行 及 夜 市 人 生 等 秦 議 員 儷 舫 : 把 什 麼? 日 星 鑄 字 行行, 就 是 活 字 印 刷 的 鑄 字 行行, 該 行行 經 常 在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活 動, 像 鬍 鬚 張 魯 肉 飯 舉 辦 活 動 的 時 候, 就 有 文 史 專 家 前 來來 講 解 秦 議 員 儷 舫 : 局 長 的 意 思 就 是 這 些 活 動, 一 定 要 用 公 民 會 館 的 場 地 來來 舉 辦? 這 些 活 動 會 和 文 史 方 面 結 合 秦 議 員 儷 舫 : 本 席 重 述 一 次 你 的 意 思, 你 的 意 思 是 公 民 會 館 就 是 舉 辦 這 些 活 動 如 果 你 要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這 些 活 動, 那 我 要 告 訴 你, 現 在 很 多 的 公 民 會 館 根 本 就 沒 有 活 動 可 以 辦 了了, 本 席 就 要 求 你 所 有 的 跳 舞 班 不不 准 在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活 動, 全 部 回 到 區 公 所 的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舉 辦, 因 為 這 些 都 不不 屬 於 地 方 特 色 公 民 會 館 由 於 在 地 的 關 係, 譬 如 中 正 區 的 公 民 會 館 使 用 率率 很 高, 就 是 因 為 有 些 區 民 在 中 午 時 段 或 是 下 班 後 也 都 在 使 用, 該 館 將 場 地 隔 成 數數 間 教 室, 有 展 覽 兼 具 學 2709
294 習 的 效 果 公 民 會 館 的 角 色 有 時 候 是 模 糊 的, 不不 僅 有 公 民 會 館 的 用 途, 但 當 有 閒 置 的 時 候 秦 議 員 儷 舫 : 這 就 是 本 席 剛 剛 講 的, 公 民 會 館 本 身 沒 有 什 麼 特 色, 局 長 剛 剛 舉 例例 中 正 區 的 公 民 會 館, 我 就 告 訴 你, 你 看 幸 福 里 幸 福 里 幸 福 里 梅 花 里 梅 花 里, 還 有 禮 拜 堂 舉 辦 一 些 什 麼 活 動 呢? 國 標 舞 舞 蹈 研 習 卡 拉 OK 教 唱 語 言 研 習 舞 蹈 研 習 合 唱 團 講 座 排 舞 樂 器 運 動 教 學 易 經 教 學, 這 些 都 沒 有 所 謂 的 地 方 特 色, 這 些 全 部 都 應 該 在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舉 辦, 可 能 因 為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的 空 間 場 所 不不 夠, 才 會 在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本 席 說說 了了 這 麼 多 的 意 思 是, 如 果 這 些 活 動 真 的 統 統 回 歸 公 民 會 館 地 區 性 特 色 的 話, 本 席 告 訴 你, 公 民 會 館 的 使 用 率率 將 會 更更 低, 因 為 有 太 多 的 活 動 都 不不 准 借 用 公 民 會 館 的 場 地 了了 所 以 本 席 才 會 覺 得 你 根 本 就 應 該 將 公 民 會 館 廢 掉, 直 接 回 到 區 里 的 系 統, 統 統 一 起 用 統 統 可 以 用, 把 餅 做 得 更更 大, 大 家 都 可 以 用 你 也 不不 需 要 再 單 獨 編 列列 這 一 筆 約 500 萬 元 的 維 護 預 算, 並 且 還 要 讓 區 公 所 的 視 導 兼 任 館 長, 兼 任 的 性 質 怎 麼 能 夠 將 事 情 做 好 呢? 兼 任 做 不不 好 事 啊! 你 不不 如 將 公 民 會 館 變 成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的 一 個 點, 大 家 統 統 都 可 以 使 用, 幹 嘛 掛 一 個 公 民 會 館 的 名 字, 全 臺 北北 市 也 只 有 7 座 公 民 會 館, 也 沒 有 那 個 意 義! 議 員 這 個 提 議 確 實 可 以 提 供 我 們 研 究 的 一 個 方 向, 因 為 每 一 個 公 民 會 館 場 地 的 面 積 及 地 點 都 不不 同, 當 時 成 立立 之 初 確 實 沒 有 規 劃 需 要 多 大 的 面 積 及 主 要 用 途? 但 是 也 可 以 從 正 面 思 考, 希 望 能 夠 形 塑 地 方 上 的 特 色, 我 們 目 前 正 朝 這 個 方 向 努 力力 在 使 用 率率 方 面 秦 議 員 儷 舫 : 你 覺 得 公 民 會 館 放 在 華 山 市 場 裡 面 很 有 特 色 嗎? 建 築 物 本 身 就 沒 有 特 色, 醜 的 要 命, 硬 騰 出 來來 的 空 間, 還 非 要 穿 鑿 附 會 地 說說 公 民 會 館 有 什 麼 特 色? 舉 辦 的 活 動 也 沒 有 特 色, 什 麼 活 動 非 得 在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假 設 本 席 今 天 嚴 格 要 求 你, 現 在 在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的 活 動 跟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所 舉 辦 的 活 動 非 常 雷 同, 這 些 所 謂 沒 有 特 色 的 活 動, 統 統 都 不不 可 以 在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如 果 都 不不 可 以 舉 辦 的 話, 公 民 會 館 更更 沒 有 辦 法 維 持 下 去 因 為 你 要 讓 公 民 會 館 1 大 於 1, 因 此 舉 辦 很 多 不不 是 公 民 會 館 特 色 的 活 動, 只 是 為 了了 要 讓 公 民 會 館 能 夠 繼 續 維 持 下 去, 何 必 如 此 呢? 乾 脆 一 刀 切切 下 去, 因 為 你 已 經 花 了了 一 億 多 元 各 區 的 整 修 公 民 會 館, 其 實 我 也 不不 贊 成 你 把 公 民 會 館 廢 掉 而 是 你 應 該 要 去 思 考, 幹 嘛 要 掛 著 公 民 會 館 的 名 稱, 卻 沒 有 特 色 的 主 題 公 民 會 館 若若 真 的 有 主 題 的 話, 我 告 訴 你, 公 民 會 館 就 沒 得 用 了了, 因 為 現 在 所 舉 辦 的 活 動 都 不不 符 合 主 題 的 活 動, 像 跳 舞 國 標 舞 等 都 可 以 在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舉 辦, 是 因 為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的 場 地 不不 足, 才 會 到 公 民 會 館 借 場 地 不不 是 有 很 多 民 眾 都 希 望 爭 取 里 民 的 活 動 中 心 嗎? 議 員 也 曾 經 提 案 過, 希 望 提 高 里 長 租 借 這 些 場 地 的 費 用, 其 實 你 應 該 重 新 想 一 想, 要 如 何 整 理理 一 下 這 些 場 地? 何 必 美 其 名 一 定 要 有 一 個 公 民 會 館? 本 席 只 是 告 訴 你, 我 認 為 公 民 會 館 沒 有 主 題, 雖 然 有 在 舉 辦 活 動, 但 是 活 動 的 內 容 都 沒 有 主 題 你 說說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的 使 用 率率 非 常 高,7 8 9 月 就 是 你 們 提 供 的 2710
295 幾 個 活 動, 前 面 7 月 份 只 有 1 個 場 次, 是 舉 辦 數數 位 影 像 教 學 活 動 8 月 份 有 4 個 場 次, 一 個 是 舞 蹈 表 演 一 個 是 個 展 一 個 是 福 氣 球 公 司 的 巡 迴 展 及 臺 北北 氣 球 藝 術, 請 你 說說 明 這 有 什 麼 地 方 特 色? 什 麼 是 信 義 區 的 地 方 特 色? 你 說說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很 多 活 動,8 月 份 舉 辦 4 次 活 動, 一 個 是 創 意 設 計 商 品 展 一 個 是 舞 蹈 表 演 等, 這 4 次 活 動 哪 一 項 跟 地 方 特 色 有 關? 沒 有 任 何 一 項 活 動 跟 地 方 特 色 有 關 今 天 如 果 在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眷 村 文 化 攝 影 展, 我 承 認 就 有 地 方 特 色, 因 為 設 置 的 地 點 在 四 四 南 村, 很 符 合 地 方 特 色, 但 是 事 實 上 並 不不 是 這 樣 本 席 希 望 黃 呂 局 長 不不 要 那 麼 固 執 地 堅 持 自 己 的 想 法, 或 許 議 員 也 很 堅 持, 你 也 應 該 聽 聽 其 他 人 的 聲 音, 否 則 我 現 在 要 你 把 所 有 資 料料 統 統 拿 回 去, 把 你 認 為 有 地 方 特 色 的 活 動 全 部 圈 選 出 來來, 請 你 的 同 仁 做 一 下 這 項 功 課 何 謂 地 方 特 色! 你 既 然 要 公 民 會 館 具 有 地 方 特 色, 我 們 就 來來 篩 選 一 下, 何 者 是 有 地 方 特 色 的 活 動? 以 後 只 要 不不 具 地 方 特 色 的 活 動 就 不不 得 在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本 席 再 看 看 在 1 年年 之 內 是 不不 是 能 夠 1 大 於 1, 我 相 信 公 民 會 館 屆 時 是 沒 有 辦 法 維 持 的 秘 書 長, 蚊 子 館 同 樣 是 閒 置 空 間, 我 希 望 你 們 應 該 去 思 考 一 下, 這 些 蚊 子 館 到 底 應 該 做 什 麼 用 途 或 是 要 設 置 什 麼 樣 的 場 館? 首 先 要 把 主 題 搞 清 楚, 好 比 你 今 天 跟 我 說說 這 是 一 個 海 鮮 湯, 裡 面 可 以 放 很 多 海 鮮, 如 果 現 在 是 做 別 的 菜 餚, 而 你 非 說說 這 個 菜 餚 裡 面, 什 麼 東 西 統 統 都 可 以 放 下 去 的 話, 這 樣 可 能 就 會 變 成 一 個 大 雜 燴 的 菜 餚 李 議 員 慶 元 : 請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殯 葬 處 吳 處 長 文 山 區 蔡 區 長 上 臺 備 詢 麻 煩 黃 呂 局 長 及 蔡 區 長 想 想, 郝 市 府 到 任 5 年年 多 來來 給 文 山 區 哪 些 利利 多 的 建 設? 馬 市 府 所 決 定 的 政 策, 後 續 所 做 的 不不 算 就 是 郝 市 府 上 任 後 新 的 施 政, 到 底 給 文 山 區 做 了了 什 麼 好 的 建 設? 而 且 最 好 是 屬 於 文 山 區 專 屬 的 建 設 黃 呂 局 長 能 否 記 得 一 件? 幫 我 們 提 供 一 件 建 設, 好 不不 好? 景 美 溪 旁 的 自 行行 車車 道 整 治, 市 長 花 了了 很 多 功 夫 李 議 員 慶 元 : 馬 市 府 時 代 已 經 規 劃 好 自 行行 車車 道, 我 剛 剛 說說 過, 延 續 馬 市 府 時 代 後 續 所 做 的 建 設 不不 算 數數, 景 美 地 區 一 帶 要 連連 通 的 建 設, 本 席 在 馬 英 九 8 年年 市 長 任 內 擔 任 議 員, 我 們 非 常 清 楚 他 的 政 策 現 在 詢 問 的 是 郝 市 府 任 內 新 的 決 策 新 的 建 設 你 告 訴 本 席, 郝 市 府 有 什 麼 新 的 決 策 新 的 施 政 新 的 作 為, 對 文 山 區 有 什 麼 利利 多 的 建 設? 市 長 現 在 要 在 文 山 區 設 置 新 的 雲 端 科 學 園 區, 這 是 市 長 一 個 非 常 大 的 政 策 李 議 員 慶 元 : 在 哪 裡 做? 在 瀝 青 拌 合 廠 那 裡, 因 為 現 在 這 項 政 策 還 在 李 議 員 慶 元 : 雲 端 科 學 園 區 在 文 山 區 至 少 找 了了 3 個 地 方, 到 現 在 都 還 沒 有 定 案 市 長 已 在 積 極 規 劃 2711
296 李 議 員 慶 元 : 那 是 因 為 賴 士 葆 立立 委 在 競 選 期 間 的 一 個 競 選 承 諾, 郝 市 長 要 促 成 這 件 事 情, 我 們 當 然 樂 見見 其 成 但 是 很 抱 歉, 在 郝 市 府 未 來來 2 年年 多 之 內, 都 還 不不 會 動 工 呢! 還 有 什 麼 建 設? 都 市 計 畫 如 果 規 劃 好 了了 之 後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說說 連連 動 工 都 還 不不 會 動 工 呢! 請 問 郝 市 府 這 5 年年 多 來來, 未 來來 還 有 2 年年 多 任 期, 文 山 區 會 完 成 哪 些 利利 多 作 法? 請 局 長 補 充 安 康 平 宅 的 改 建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的 天 啊! 安 康 平 宅 的 改 建 是 利利 多 啊? 公 營 出 租 住 宅 現 在 到 處 都 是 毒 藥, 這 樣 儘 量量 改 建 別 的 平 宅, 讓 其 擴 建 3 倍, 擴 大 中 低 收 入 戶 和 貧 民 窟 的 出 租 率率, 好 不不 好? 為 什 麼 信 義 區 的 議 員 都 反 對 啊? 這 還 不不 是 改 建 平 宅 欸! 不不 要 講 這 種 事 情, 這 也 不不 是 讓 文 山 區 區 民 專 屬 居 住, 安 康 平 宅 改 建 所 多 出 來來 的 公 營 出 租 住 宅 優 先 給 文 山 區 居 民 抽 籤 居 住, 這 樣 可 不不 可 以? 我 想 市 長 會 考 慮 李 議 員 慶 元 : 不不 會 考 慮 的 啦! 會 李 議 員 慶 元 : 市 長 會 考 慮 的 話, 其 他 議 員 大 概 都 會 有 意 見見, 有 什 麼 是 專 屬 文 山 區 利利 多 的 建 設? 你 不不 要 以 為 安 康 平 宅 附 近 沒 有 人 抗 議, 本 席 明 天 就 帶 500 人 出 來來 抗 議, 他 們 都 反 對 都 有 意 見見 民 眾 只 是 不不 好 意 思 講, 否 則 為 什 麼 出 租 住 宅 的 政 策 一 出 來來, 各 地 的 民 眾 都 持 反 對 的 意 見見 呢? 欺 負 文 山 區 的 民 眾 欺 負 成 這 樣 子, 不不 好 吧! 還 有 什 麼 利利 多 的 建 設? 麻 煩 局 長 說說 出 來來, 就 是 文 山 區 的 民 眾 拍 手 叫 好 的 政 策, 還 有 沒 有? 有 些 政 策 需 要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不不 要 管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告 訴 我 這 5 年年 多 來來 已 經 完 成 或 即 將 完 成 的 建 設 我 感 覺 市 長 在 文 山 區 一 定 有 很 多 政 策, 否 則 文 山 區 的 居 民 李 議 員 慶 元 : 局 長 都 說說 不不 出 來來, 你 要 告 訴 我 具 體 的 建 設, 連連 講 都 講 不不 出 來來, 哪 裡 有 好 的 政 策 呢? 麻 煩 蔡 區 長 說說 一 下, 好 不不 好? 請 區 長 說說 一 下, 這 5 年年 多 來來 屬 於 郝 市 府 推 出 來來 的 政 策, 在 文 山 區 已 經 完 成 或 即 將 在 未 來來 2 年年 內 完 成 的 建 設 8 年年 的 時 間 欸! 人 生 有 多 少 個 8 年年 啊? 2712
297 捷 運 的 規 劃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不不 要 講 捷 運, 文 山 區 的 民 眾 一 聽 到 捷 運 就 要 吐 血 你 還 要 揭 我 的 瘡 疤 從 民 國 75 年年 開 始 構 想,79 年年 完 成 可 行行 性 報 告, 捷 運 南 環 段 到 現 在 為 止, 連連 影 子 都 還 沒 有, 局 長 清 楚 了了 吧! 只 畫 一 個 大 餅 郝 市 長 5 年年 多 來來, 從 來來 沒 有 積 極 推 動 過, 不不 要 再 講 那 些 肖 話 ( 臺 語 ) 這 幾 年年 來來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跟 你 講 白 的 一 句 話, 郝 市 長 連連 續 2 任 以 來來, 文 山 區 是 全 臺 北北 市 投 票 支 持 郝 市 長 的 比 例例 最 高 的 行行 政 區, 可 是 這 5 年年 多 來來, 郝 市 府 對 全 臺 北北 市 所 有 的 行行 政 區, 最 不不 照 顧 的 行行 政 區 就 是 文 山 區 本 席 隨 便 唸 一 下 馬 前 市 長 任 職 8 年年 對 文 山 區 有 哪 些 建 設? 信 義 快 速 道 路路, 光 是 一 條 信 義 快 速 道 路路 就 對 文 山 區 大 大 地 加 分, 馬 英 九 在 市 長 8 年年 期 間 建 設 了了 信 義 快 速 道 路路, 文 山 區 的 民 眾 就 拍 手 稱 慶, 這 才 是 文 山 區 民 眾 所 要 的 建 設, 能 夠 縮 短 文 山 區 和 臺 北北 市 中 心 的 距 離離 接 下 來來 是 木 新 藝 文 中 心 文 山 運 動 公 園 興 豐 運 動 公 園 等 多 處 公 園, 南 區 盆 花 市 場 貓 纜 及 多 處 的 圖 書 分 館, 老 泉 里 的 堤 防, 包 括 秦 議 員 剛 剛 所 說說 的 公 民 會 館, 還 有 恆 光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及 其 他 處 的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統 統 都 是 馬 市 長 8 年年 任 內 所 建 設 的, 最 起 碼 是 為 文 山 區 的 民 眾 所 做 的 我 很 感 激 郝 市 長, 在 本 席 極 力力 爭 取 之 下, 未 來來 要 擴 建 貓 空 自 來來 水 的 接 管, 聽 說說 最 近 要 接 貓 空 的 污 水 管, 這 些 都 是 很 好 的 建 設 但 是 想 東 想 西 實 在 想 不不 出 對 文 山 區 有 更更 好 的 建 設 了了 郝 市 長 這 5 年年 多 來來 在 老 泉 里 的 都 市 計 畫 要 設 置 變 電 所, 局 長 知 道 這 件 事, 對 不不 對? 郝 市 長 任 內 規 劃 公 營 出 租 住 宅 都 塞 到 文 山 區 來來, 我 都 想 罵 人 了了, 局 長 還 講 那 是 好 的 建 設 以 後 公 營 出 租 住 宅 就 專 屬 文 山 區, 若若 讓 文 山 區 的 人 先 抽 籤 先 住 之 後, 再 給 其 他 行行 政 區 民 眾 使 用, 這 樣 我 就 拍 手 鼓 掌, 但 是 這 是 不不 可 能 的 事 情, 因 為 文 山 區 的 議 員 也 不不 會 這 麼 自 私, 對 不不 對? 再 過 來來 就 是 殯 葬 處, 也 想 要 到 文 山 區 設 置 第 2 座 靈 骨 塔, 本 席 向 文 山 區 區 公 所 爭 取 一 個 小 小 迷 你 的 高 爾 夫 球 場, 文 件 天 天 在 府 內 繞 圈 圈, 體 育 局 經 費 也 都 已 經 編 列列, 無 論 是 局 長 或 是 區 長, 都 不不 想 辦 法 克 服, 那 你 還 能 給 文 山 區 什 麼 利利 多 的 建 設, 對 不不 對? 我 們 現 在 來來 看 一 看, 把 文 山 區 縮 小 成 博 嘉 里, 全 臺 北北 市 有 四 百 多 個 里, 請 問 局 長, 臺 北北 市 現 在 共 有 多 少 里? 456 個 里 李 議 員 慶 元 : 全 臺 北北 市 有 456 個 里, 本 席 讓 你 看 看 是 否 有 像 博 嘉 里 這 麼 慘 的 里, 你 若若 能 夠 舉 出 一 個 例例 子 來來 的 話, 就 讓 殯 葬 處 在 這 裡 蓋 第 二 座 富 德 靈 骨 塔, 請 看 投 影 片, 這 是 博 嘉 里 的 基 本 介 紹 博 嘉 里 過 去 是 很 坎 坷 的, 如 圖 顯 示 左 邊 原 本 是 博 嘉 里 右 邊 是 富 德 里, 後 來來 因 2713
298 為 富 德 里 跟 博 嘉 里 部 分 的 土 地 被 政 府 大 幅 徵 收, 徵 收 以 後 因 人 口 數數 不不 足, 富 德 里 跟 博 嘉 里 乾 脆 合 併 為 一 個 博 嘉 里, 部 分 的 博 嘉 里 就 跟 附 近 地 區 合 併 為 萬 芳 里, 這 是 非 常 簡 單 的 歷歷 史 請 看 下 一 張, 這 張 圖 大 致 上 是 博 嘉 里 的 範 圍 高 速 公 路路 橫 七 豎 八 地 經 過 博 嘉 里, 因 此 噪 音 廢 氣 空 污 是 對 博 嘉 里 里 民 的 回 饋, 高 速 公 路路 對 大 家 都 很 便 捷, 卻 對 博 嘉 里 里 民 困 擾 的 不不 得 了了 請 看 下 一 張, 這 就 是 高 速 公 路路 直 接 從 民 宅 旁 邊 經 過, 到 處 都 是 這 樣, 也 沒 有 做 透 明 的 隔 音 板 設 施, 這 就 是 對 博 嘉 里 里 民 的 回 饋 請 看 下 一 張, 我 們 看 圖 片 上 一 個 點 一 個 點 的 顯 示, 政 府 到 底 給 博 嘉 里 多 少 的 嫌 惡 設 施 請 看 下 一 張, 這 是 木 柵 垃 圾 焚 化 廠, 每 天 吐 廢 氣, 不不 知 這 座 焚 化 廠 天 天 吐 到 何 年年 何 月 才 會 廢 止? 戴 奥 辛 原 本 超 過 國 家 標 準 4 5 倍, 好 不不 容 易 在 馬 英 九 市 長 快 卸 任 前 才 改 善 成 符 合 國 家 標 準 請 看 下 一 張, 現 在 博 嘉 里 裡 面 設 置 廚 餘 轉 運 站, 每 天 在 那 邊 發 臭 發 酸, 這 就 是 政 府 對 博 嘉 里 的 回 饋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又 多 了了 幾 個 點, 都 是 一 些 嫌 惡 設 施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這 是 福 德 坑 垃 圾 掩 埋 場 的 污 水 處 理理 站, 也 是 在 博 嘉 里 里 界 裡 面 請 看 下 一 張, 為 什 麼 要 設 置 污 水 處 理理 站 呢? 因 為 福 德 坑 垃 圾 掩 埋 場 還 在 天 天 發 酵 發 酸 發 腐 發 沼 氣, 每 天 都 會 排 污 水 下 來來, 所 以 必 須 設 置 污 水 處 理理 站, 每 天 都 在 處 理理, 否 則 景 美 溪 就 完 蛋 了了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又 多 了了 一 個 嫌 惡 設 施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溝 泥 車車 平 台, 臺 北北 市 的 溝 泥 由 環 保 局 負 責, 每 天 清 理理 水 溝 裡 面 的 泥 巴, 再 由 溝 泥 車車 運 送 到 博 嘉 里 的 溝 泥 車車 平 台 處 理理, 所 以 博 嘉 里 天 天 來來 溝 泥 請 看 下 一 張, 又 多 了了 一 個 露 天 堆 肥 場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看 我 們 的 博 嘉 里, 一 個 廚 餘 的 半 成 品, 露 天 堆 肥 區 就 放 在 博 嘉 里, 非 常 臭 不不 知 局 長 是 否 親 自 去 博 嘉 里 裡 面 走 走 看, 非 常 臭! 請 看 下 一 張, 又 多 了了 一 個 嫌 惡 設 施 就 是 環 保 局 文 山 區 隊 全 部 車車 子 的 停 車車 場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停 車車 場 的 車車 子 到 處 亂 停, 廢 氣 很 多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又 多 了了 一 個 嫌 惡 設 施 - 沼 氣 發 電 廠 請 看 下 一 張, 這 就 是 沼 氣 發 電 廠, 就 在 復復 育 公 園 旁 邊, 沼 氣 很 多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又 多 了了 一 個 復復 育 公 園 垃 圾 山 請 看 下 一 張, 復復 育 公 園 雖 然 有 37 公 頃, 但 原 本 就 是 垃 圾 掩 埋 場, 現 在 還 在 長 期 復復 育 中, 天 天 在 下 陷, 每 天 都 產 生 沼 氣, 因 為 怕 復復 育 公 園 上 面 會 垮 掉, 所 以 不不 能 蓋 建 築 物 蔽 體 設 施 房 子 之 類類 的 建 物 請 看 下 一 張, 這 是 富 德 靈 骨 樓樓 及 樹 葬 區 請 看 下 一 張, 這 就 是 富 德 靈 骨 樓樓, 有 11 萬 9 千 774 個 骨 灰 罈 位, 全 都 來來 自 於 全 臺 北北 市 所 有 的 往 生 者, 幾 乎 讓 靈 骨 樓樓 都 快 塞 滿 了了 請 看 下 一 張, 旁 邊 還 有 樹 葬 區, 骨 灰 撒 滿 地, 反 正 一 棵 棵 的 樹 撒 滿 骨 灰, 這 就 是 博 嘉 里 所 得 到 的 回 饋 請 看 下 一 張, 又 多 一 個 富 德 公 墓 區 2714
299 請 看 下 一 張, 漫 山 遍 野, 全 部 都 是 墳 墓 區, 這 裡 應 該 是 臺 北北 市 最 大 的 夜 總 會 開 車車 只 要 從 信 義 快 速 道 路路 或 是 高 速 公 路路, 往 山 頭 一 望 就 可 以 看 到 墳 墓 區, 這 就 是 博 嘉 里, 也 是 臺 北北 市 民 對 博 嘉 里 的 回 饋, 全 山 遍 野 都 是 墳 墓 區 本 席 每 天 都 被 一 位 老 師 所 困 擾, 每 天 都 在 罵 我, 他 說說 每 天 開 車車 經 過 信 義 快 速 道 路路 或 是 高 速 公 路路 的 時 候 都 很 害 怕, 因 為 每 天 看 到 的 都 是 那 些 墳 墓, 他 說說 能 不不 能 儘 快 移 除? 坦 白 講 一 句 話 : 我 束 手 無 策, 但 是 聽 說說 未 來來 會 慢 慢 移 除, 我 們 也 希 望 趕 快 移 除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看 先 人 棺 木 運 送 的 便 橋, 棺 來來 棺 去 荒 蕪 中, 現 在 也 是 很 荒 蕪, 可 是 棺 木 上 棺 木 下, 這 就 是 博 嘉 里 里 民 偶 而 會 經 過 的 地 方 請 看 下 一 張, 先 人 的 墓 區 地 層 下 陷 嚴 重, 有 很 多 地 方 地 層 下 陷, 造 成 各 處 的 棺 木 破 損 不不 堪, 我 們 很 擔 心 先 人 的 棺 木 可 能 會 裸 露 請 看 下 一 張, 墳 墓 區 到 處 都 是 斷 裂 的 欄 杆, 危 險 的 陷 阱, 因 此 一 般 民 眾 平 常 都 不不 會 去 那 裡, 只 有 在 掃 墓 的 時 候 才 會 去 請 看 下 一 張, 又 有 一 個 瓦 斯 加 壓 站 請 看 下 一 張, 象 頭 埔 天 然 瓦 斯 整 壓 站 經 常 在 那 邊 放 屁, 本 席 為 什 麼 講 放 屁 呢? 天 然 瓦 斯 整 壓 站 的 面 積 高 達 三 千 多 坪, 所 有 的 瓦 斯 管 經 過 這 裡, 整 壓 站 的 管 線 埋 在 地 底 下, 然 後 由 豎 立立 高 高 的 放 氣 管 路路, 就 像 木 柵 焚 化 爐爐 一 樣, 經 常 在 放 氣 若若 不不 放 氣 的 話, 其 他 管 線 會 因 為 壓 力力 過 大 可 能 會 爆 開, 這 個 地 方 就 是 臺 北北 市 對 博 嘉 里 里 民 的 回 饋, 經 常 在 放 瓦 斯 氣, 天 然 瓦 斯 整 壓 站 位 處 在 平 地 上 請 看 下 一 張, 這 是 民 間 資 源 回 收 場 請 看 下 一 張, 這 裡 面 有 好 幾 處 民 間 資 源 的 回 收 場, 包 括 建 築 物 廢 棄 的 堆 置 場, 堆 滿 了了 廢 棄 物, 在 博 嘉 里 裡 面 不不 只 2 處 請 看 下 一 張, 又 有 嫌 惡 設 施, 環 保 局 的 資 源 回 收 站 及 環 保 局 汽 車車 保 養 場, 請 看 下 一 張 圖 示 33: 這 就 是 環 保 局 的 資 源 回 收 分 類類 場, 是 臺 北北 市 環 保 局 最 大 的 資 源 回 收 分 類類 場, 就 位 於 博 嘉 里 資 源 垃 圾 天 天 送 過 來來, 一 車車 一 車車 的 運 過 來來, 一 車車 一 車車 的 在 那 邊 分 類類, 這 只 是 其 中 的 一 小 部 分, 這 也 是 臺 北北 市 對 博 嘉 里 的 回 饋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木 柵 路路 5 段 沿 線 都 是 大 客 車車 停 車車 格 位 請 看 下 一 張, 你 看 看 所 有 博 嘉 里 正 好 面 臨臨 木 柵 路路 5 段, 路路 面 很 寬, 馬 路路 2 側 大 量量 規 劃 大 客 車車 專 用 的 停 車車 格 位 連連 大 巨 蛋 在 交 通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裡 面, 竟 然 把 部 分 大 客 車車 的 停 車車 場 就 規 劃 在 木 柵 路路 5 段 的 地 方, 你 說說 荒 不不 荒 謬? 那 些 遊 覽 車車 讓 觀 光 客 在 大 巨 蛋 下 車車 後, 再 將 遊 覽 車車 停 到 木 柵 路路 5 段 這 邊, 然 後 再 開 回 去 接 人, 大 巨 蛋 交 通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居 然 可 以 通 過, 真 不不 可 思 議! 臺 北北 市 所 有 12 個 行行 政 區 不不 好 好 地 規 劃 大 客 車車 停 車車 格, 大 客 車車 在 每 個 行行 政 區 裡 面 到 底 應 該 停 在 哪 裡? 或 是 地 下 化 之 類類 的, 只 要 做 個 重 大 建 設 案 以 後, 大 客 車車 停 車車 格 位 都 被 規 劃 在 文 山 區 請 看 下 一 張, 一 個 博 嘉 里 已 經 容 納 了了 這 麼 多 的 嫌 惡 設 施, 殯 葬 處 處 長 還 要 再 加 蓋 一 座 靈 骨 樓樓, 而 且 這 一 座 靈 骨 樓樓 超 過 10 萬 個 塔 位 本 席 這 麼 繁 複 地 告 訴 局 長 這 些 事 情, 用 意 在 哪 裡 呢? 用 意 是 告 訴 你, 博 嘉 里 的 里 民 不不 是 不不 理理 性 的 抗 爭 他 們 為 什 麼 會 這 麼 憤 怒? 他 們 的 里 長 為 什 麼 要 這 麼 生 氣? 並 不不 是 我 們 議 員 不不 領領 情 你 如 果 問 我 靈 骨 樓樓 適 不不 適 合 蓋 在 富 德 公 墓 園 區? 本 席 可 能 2715
300 告 訴 你 : 位 置 很 適 合, 為 什 麼 呢? 因 為 週 遭 很 大 的 範 圍 內 都 沒 有 人 居 住, 有 很 大 的 隔 離離 性, 我 們 也 相 信 這 個 位 置 很 適 合 可 是 博 嘉 里 到 處 都 是 這 種 嫌 惡 設 施, 全 臺 北北 市 456 個 里, 請 局 長 舉 出 一 個 里 來來, 看 看 有 哪 個 里 會 比 博 嘉 里 還 悽 慘? 局 長 可 以 舉 例例 一 下 議 員 剛 剛 所 指 示 的 問 題, 我 們 都 很 清 楚, 也 很 感 謝 博 嘉 里 里 民 對 臺 北北 市 的 寬 容 由 於 博 嘉 里 大 概 分 成 2 個 部 分, 一 個 是 有 人 居 住 比 較 稠 密 的 地 方, 另 一 部 分 被 馬 路路 隔 開, 位 處 山 上 而 且 坡 度度 也 大 於 30 度度 以 上 居 多 李 議 員 剛 剛 有 提 到 市 長 是 否 都 沒 有 照 顧 博 嘉 里? 其 實 從 馬 前 市 長 到 郝 市 長 對 博 嘉 里 也 都 有 照 顧 李 議 員 慶 元 : 不不 要 提 馬 前 市 長, 郝 市 長 對 文 山 區 的 建 設 無 法 和 馬 前 市 長 相 比 文 山 區 的 人 口 在 這 6 年年 來來 仍 然 持 續 地 成 長, 這 在 臺 北北 市 12 個 行行 政 區 裡 面 是 唯 一 不不 一 樣 的 現 象, 我 剛 剛 講 過 文 山 區 區 民 的 幸 福 指 數數 還 是 滿 高 的, 市 長 對 這 方 面 也 有 很 多 的 指 示 李 議 員 慶 元 : 博 嘉 里 的 痛 苦 指 數數 非 常 高 市 長 為 了了 要 減 緩 博 嘉 里 的 痛 苦 指 數數, 未 來來 再 蓋 第 2 納 骨 設 施 的 時 候, 一 定 要 用 最 漂 亮 的 李 議 員 慶 元 : 不不 是 吧! 是 不不 是 專 屬 博 嘉 里 使 用? 造 型 一 定 要 和 地 形 融 合, 要 還 給 博 嘉 里 整 座 山 一 個 很 美 麗 的 空 間 李 議 員 慶 元 : 太 好 了了, 把 你 這 個 理理 念念 設 置 到 南 港 區 和 信 義 區, 南 港 區 信 義 區 內 湖 區 不不 死 人 嗎? 因 為 士 林林 區 北北 投 區 也 有 陽 明 山 公 墓 及 靈 骨 樓樓, 所 以 我 沒 有 講 士 林林 區 和 北北 投 區 本 席 選 區 大 安 區 還 有 一 個 第 二 殯 儀 館 請 問 局 長, 其 他 的 行行 政 區 難 道 不不 死 人 嗎? 南 港 區 沒 有 南 港 公 墓 信 義 區 沒 有 信 義 公 墓 嗎? 這 是 我 不不 客 氣 地 講 南 港 區 和 信 義 區 的 原 因, 對 不不 對? 這 2 區 也 都 有 公 墓 及 納 骨 塔 李 議 員 慶 元 : 是 啊! 要 平 均 分 配, 不不 要 全 部 都 要 設 置 在 文 山 區 我 剛 剛 講 了了 這 麼 多 的 狀 況, 如 果 還 不不 能 打 動 你 們 的 話, 你 就 是 沒 血 沒 眼 淚 的 人 在 民 國 94 年年 的 時 候, 火 化 場 差 一 點 就 要 設 置 在 博 嘉 里, 局 長 也 許 不不 知 道 這 段 歷歷 史, 當 時 預 算 偷 偷 藏 在 其 他 名 目 裡 面, 被 本 區 議 員 抓 到 後 持 反 對 意 見見, 否 則 火 化 場 又 要 設 到 博 嘉 里, 位 置 就 是 要 蓋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的 地 方 另 外 在 民 國 85 年年 的 時 候, 瀝 青 拌 合 場 也 要 設 置 在 博 嘉 里, 象 頭 埔 山 凹 裡 面 差 一 點 也 要 設 置 建 築 物 廢 棄 土 方 整 治 場 放 置 場 這 些 嫌 惡 設 施 現 在 天 天 都 想 到 設 置 在 2716
301 文 山 區 的 博 嘉 里, 這 麼 做 不不 對 吧! 這 3 個 嫌 惡 設 施 若若 沒 有 本 席 及 選 區 議 員 反 對 的 話, 早 就 已 經 兌 現 了了 今 天 來來 一 個 靈 骨 樓樓 明 天 來來 一 個 火 化 場 後 天 就 變 成 殯 葬 專 區, 你 乾 脆 把 第 二 殯 儀 館 也 搬 過 來來 好 了了, 不不 是 更更 快 樂 嗎? 這 樣 對 一 個 大 安 文 山 區 的 議 員 來來 講, 情 何 以 堪 啊! 手 心 手 背 都 是 肉, 我 還 能 夠 反 對 哪 一 邊 或 是 贊 成 哪 一 邊? 我 也 跟 處 長 講 過 了了, 你 一 定 要 考 慮 平 均 分 配, 這 是 沒 有 理理 由 的, 我 若若 答 應 文 山 區 有 殯 儀 館 又 有 靈 骨 樓樓 又 有 這 麼 大 的 公 墓, 那 絕 對 遷 都 遷 不不 完 你 回 去 一 定 要 跟 殯 葬 處 長 審 慎 研 究, 不不 管 是 要 放 在 南 港 區 信 義 區 或 是 內 湖 區, 都 應 該 做 一 個 公 平 的 分 配, 本 來來 就 應 該 這 樣, 幹 嘛 愈 搞 愈 大 呢? 博 嘉 里 的 里 民 不不 是 反 對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因 為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再 設 置 在 博 嘉 里, 以 後 不不 知 道 還 有 什 麼 東 西 要 一 直 來來 樹 葬 區 當 年年 有 開 過 說說 明 會 嗎? 也 沒 有 啊! 從 來來 沒 開 過 說說 明 會, 就 直 接 設 置 樹 葬 區 了了, 對 不不 對? 你 們 這 次 算 是 比 較 民 主, 還 有 召 開 說說 明 會, 至 少 讓 當 地 里 民 表 達 反 對 的 立立 場, 你 們 聽 聽 意 見見 話 說說 回 來來, 不不 可 能 讓 你 們 再 將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設 置 在 博 嘉 里, 本 席 已 經 給 你 們 方 向 了了, 不不 管 是 南 港 區 或 是 信 義 區, 他 們 都 應 該 分 配 到 1 座 靈 骨 樓樓 內 湖 區 的 第 3 垃 圾 掩 埋 場 已 經 不不 使 用 了了, 對 不不 對? 為 什 麼 南 港 區 山 豬 窟 的 掩 埋 場 上 面 不不 可 以 做 一 個 靈 骨 樓樓 呢? 為 什 麼 文 山 區 福 德 坑 的 掩 埋 場 上 面 就 要 蓋 靈 骨 樓樓 呢? 麻 煩 局 長 思 考 一 下, 博 嘉 里 已 經 設 置 這 麼 多 的 嫌 惡 設 施, 這 些 居 民 絕 大 部 分 都 無 法 搬 走, 我 剛 剛 說說 的, 絕 大 部 分 都 不不 會 搬 的 除 了了 民 間 棄 置 場 區 段, 少 部 分 的 居 民 可 能 因 為 區 段 徵 收 以 後 會 改 變 以 外, 即 使 天 然 氣 整 壓 站 實 施 區 段 徵 收 也 不不 會 搬 走, 居 民 只 是 遷 移 到 旁 邊 而 已, 我 們 都 已 經 看 過 都 市 規 劃 圖, 居 民 不不 會 搬 走 的 局 長, 剛 剛 已 經 講 得 非 常 清 楚, 博 嘉 里 里 民 這 麼 氣 憤, 不不 是 因 為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而 已, 博 嘉 里 所 設 置 的 嫌 惡 設 施 實 在 是 太 多 了了, 全 臺 北北 市 找 不不 到 一 個 里 是 這 個 樣 子 我 能 了了 解 議 員 今 天 語 重 心 長 講 了了 這 麼 多, 本 人 自 己 也 感 同 身 受, 但 是 這 次 要 把 112 公 頃 到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不不 用 移, 博 嘉 里 里 民 不不 在 乎! 你 若若 要 蓋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就 將 文 山 區 所 有 的 公 墓 靈 骨 遷 移 到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你 認 為 這 樣 可 以 嗎? 講 這 些 沒 有 用, 對 不不 對? 到 南 港 區 去 設 置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你 跟 南 港 區 居 民 講, 你 們 要 將 南 港 區 所 有 公 墓 的 靈 骨 遷 移 進 去, 讓 你 去 遷 移, 時 間 轉 來來 轉 去, 遲 早 會 遷 移 到 我 們 的 公 墓, 沒 關 係, 時 間 晚 一 點 而 已, 我 們 可 以 接 受 但 是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若若 設 置 在 博 嘉 里, 那 就 是 子 子 孫 孫 好 幾 代 的 問 題, 局 長 懂 我 的 意 思 嗎? 了了 解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將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設 置 在 南 港 區, 告 訴 南 港 區 的 區 民, 旁 邊 1 萬 個 公 墓 會 遷 移 進 去, 他 們 若若 接 受 的 話, 我 們 也 拍 手 稱 好, 讓 南 港 區 優 先 設 置, 我 們 文 山 區 沒 有 關 係, 慢 慢 來來, 排 到 10 年年 後 都 可 以 局 長 所 提 的 建 議 對 博 嘉 里 毫 無 誘 因, 光 是 富 德 公 2717
302 墓 占 地 37 公 頃, 文 山 區 區 民 已 經 忍 受 夠 了了, 不不 需 要 再 多 出 100 公 頃 的 嫌 惡 設 施, 雖 然 景 觀 比 較 好 看 一 點, 但 是 山 上 還 是 沒 有 人 會 去 的, 局 長 知 道 我 的 意 思 嗎? 知 道 李 議 員 慶 元 : 麻 煩 將 第 2 座 靈 骨 樓樓 設 置 在 內 湖 區 南 港 區 或 是 信 義 區, 我 知 道 因 為 中 正 區 萬 華 區 中 山 區 大 同 區 沒 有 辦 法 設 置, 對 不不 對? 應 該 考 量量 其 它 有 墓 區 的 地 方, 不不 要 都 集 中 到 文 山 區, 這 樣 了了 解 吧! 郝 市 長 在 這 8 年年 內 也 許 還 沒 有 在 文 山 區 真 正 具 體 落落 實 過 什 麼 大 的 建 設, 但 是 最 起 碼 不不 要 把 這 麼 大 的 嫌 惡 設 施 搞 到 文 山 區, 若若 是 這 樣, 文 山 區 的 區 民 絕 對 會 受 不不 了了, 雖 然 沒 有 加 分, 但 是 也 不不 要 讓 我 們 減 分, 局 長 了了 解 嗎? 謝 謝 議 員 的 指 教 李 議 員 慶 元 : 局 長 要 謹 慎 思 考, 本 席 已 經 把 道 理理 都 講 得 很 清 楚, 我 剛 剛 所 問 的 問 題 會 稍 微 精 簡 一 下, 再 發 給 文 山 區 所 有 的 區 民 參參 考 我 們 會 做 行行 銷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會 幫 你 做 行行 銷, 沒 有 問 題 做 宣 傳 就 好 了了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也 會 幫 你 做 宣 傳 做 政 策 解 說說 就 好 了了 李 議 員 慶 元 : 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上 臺 備 詢 韓 處 長, 郝 市 長 聘 任 五 百 多 位 的 市 政 顧 問, 請 問 依 據 什 麼 法 令令 聘 任 市 政 顧 問?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 市 政 顧 問 的 聘 任 是 依 照 各 個 局 處 業 務 的 需 要 來來 建 議, 然 後 由 市 長 李 議 員 慶 元 : 由 市 長 聘 用? 韓 處 長 英 俊 : 是 李 議 員 慶 元 : 法 令令 依 據 為 何? 韓 處 長 英 俊 : 有 關 法 令令 的 依 據, 是 否 能 讓 我 的 同 仁 李 議 員 慶 元 : 有 法 令令 依 據 嗎? 2718
303 韓 處 長 英 俊 : 應 該 有 內 部 的 規 定 李 議 員 慶 元 : 是 應 該 有? 到 底 有 沒 有? 韓 處 長 英 俊 : 我 現 在 不不 太 記 得 了了 李 議 員 慶 元 : 秘 書 長 知 不不 知 道 有 沒 有 法 令令 依 據? 請 知 道 的 人 上 臺 說說 明 一 下, 到 底 有 沒 有 聘 任 五 百 多 位 市 政 顧 問 的 法 令令 依 據? 韓 處 長 英 俊 : 我 們 是 依 據 臺 北北 市 政 府 研 考 會 訂 頒 的 臺 北北 市 政 府 學 者 專 家 市 政 顧 問 實 施 計 畫 辦 理理 李 議 員 慶 元 : 實 施 計 畫 裡 面 應 該 怎 麼 聘 任? 怎 麼 解 聘? 韓 處 長 英 俊 : 程 序 是 這 樣 子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是 說說 聘 任 了了 以 後, 這 位 顧 問 若若 是 作 奸 犯 科 形 象 毀 損, 出 現 問 題 時, 你 怎 麼 解 聘 呢? 韓 處 長 英 俊 : 首 先 談 聘 的 過 程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講 解 聘 就 好 韓 處 長 英 俊 : 解 僱 的 話, 依 市 政 需 要 增 改 聘 市 政 顧 問, 其 作 業 是 由 各 幕 僚 機 關 專 案 簽 報 市 長 核 可 後, 移 由 本 處 製 發 解 聘 的 公 文, 然 後 副 知 本 府 研 考 會 李 議 員 慶 元 : 這 樣 就 可 以 解 聘 韓 處 長 英 俊 : 對 李 議 員 慶 元 : 好! 奇 怪 了了! 我 們 的 市 政 顧 問 許 博 允 嚴 重 涉 及 性 騷 擾 事 件, 我 請 市 政 府 解 聘, 另 外 一 位 市 府 顧 問 叫 王 詩 惠 竟 然 告 訴 我, 而 且 還 在 面 見見 副 市 長 陳 威 仁 的 時 候, 居 然 還 說說 沒 有 解 聘 的 條 款, 有 這 種 事 啊? 沒 這 種 事 吧! 對 不不 對? 我 們 當 然 知 道 有 聘 任 就 有 解 聘, 處 長 不不 要 聽 了了 就 開 始 忐 忑 不不 安, 荒 謬! 局 長 知 不不 知 道 你 還 身 兼 一 個 重 大 職 務? 你 身 兼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什 麼 職 務? 社 會 局 我 在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裡 面 擔 任 副 主 任 委 員 李 議 員 慶 元 : 擔 任 副 主 任 委 員, 碰 到 許 博 允 市 政 顧 問, 他 還 是 臺 北北 市 立立 交 響 樂 團 戲 劇 類類 的 諮 2719
304 詢 委 員, 他 若若 沒 有 這 2 個 身 分 就 是 另 外 一 回 事 局 長 身 為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你 對 許 博 允 涉 及 性 騷 擾 事 件 曾 經 關 注 研 究 過 嗎? 還 是 有 指 示 過 或 是 你 根 本 就 不不 知 道 這 回 事? 議 員 很 清 楚 我 們 做 了了 什 麼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不不 知 道 你 做 了了 什 麼? 您 知 道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不不 知 道 您 要 我 說說 嗎?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不不 知 道 你 做 了了 什 麼, 我 是 說說 你 本 人 在 你 第 2 次 開 記 者 會 的 時 候, 我 們 的 同 仁 跟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要 知 道 你 做 了了 什 麼? 那 就 是 我 做 的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是 副 主 任 委 員, 它 就 是 你 做 的 對 李 議 員 慶 元 : 那 你 做 了了 什 麼? 你 們 的 同 仁 做 了了 什 麼? 那 天 晚 上 我 們 跟 申 訴 人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問 的 是 到 現 在 做 了了 什 麼? 我 們 完 全 按 照 法 律 做 成 了了, 在 7 天 之 內 收 到 所 有 的 資 料料, 然 後 在 委 員 會 裡 面, 請 府 外 委 員 擔 任 審 查 委 員, 把 兩 造 所 需 要 的 資 料料 統 統 交 出 去, 現 在 交 由 審 查 委 員 負 責 審 查, 我 們 的 角 色 不不 能 在 裡 面 表 達 任 何 意 見見 李 議 員 慶 元 : 兩 造 所 需 要 的 資 料料? 奇 怪 了了! 這 個 案 子 的 資 料料 幾 乎 全 部 都 在 我 這 裡, 而 且 過 去 二 十 幾 年年 來來, 我 手 上 每 個 黃 條 的 部 分 就 是 一 個 個 的 案 例例 您 不不 是 被 害 人 也 不不 是 申 訴 人 李 議 員 慶 元 : 2720
305 副 主 委, 你 是 不不 是 要 挨 罵? 您 的 資 料料 可 以 透 過 相 關 的 人 送 來來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透 過 什 麼? 您 關 心 的 那 位 人 李 議 員 慶 元 : 我 身 為 議 員, 要 透 過 什 麼? 我 就 透 過 社 會 局, 還 要 透 過 什 麼? 莫 名 其 妙! 我 透 過 什 麼? 我 透 過 你 們 的 顧 問, 他 叫 王 詩 惠, 我 告 訴 他, 我 手 上 有 這 麼 多 都 是 過 去 被 許 博 允 性 騷 擾 的 個 案, 包 括 他 親 眼 目 睹 的 個 案, 全 部 具 名 陳 述, 資 料料 在 我 手 上, 只 要 看 到 上 面 一 條 黃 條 就 是 一 個 案 件 甚 至 於 是 4 5 個 案 件 我 告 訴 王 詩 惠 說說, 你 這 麼 關 心 這 個 案 子, 好 像 應 該 要 來來 了了 解 他 怎 麼 來來 了了 解? 他 看 了了 2 則 以 後 就 說說 : 我 晚 上 有 事 走 了了 這 就 是 我 們 的 市 政 府, 從 郝 市 長 到 你 本 人, 下 到 文 化 局 到 臺 北北 市 立立 交 響 樂 團, 全 在 息 事 寧 人 我 坦 白 講, 性 騷 擾 這 件 案 子 全 部 的 內 容, 我 統 統 都 要 唸 出 來來, 如 果 等 到 總 質 詢 的 時 候 再 全 部 唸 再 全 部 揭 露 的 話, 郝 龍 斌 市 政 府 在 做 什 麼 防 治 性 騷 擾 啊? 市 府 形 象 全 部 會 毀 掉, 反 正 郝 市 長 不不 怕 毀 嘛! 對 不不 對? 我 打 貪 腐 他 不不 治, 我 打 枉 法 他 不不 治, 我 處 理理 性 騷 擾 事 件, 他 立立 刻 快 刀 斬 亂 麻 來來 處 理理, 然 怪 他 的 民 眾 滿 意 度度 是 敬 陪 末 座, 倒 數數 幾 名 郝 市 長 淪 落落 到 今 天 這 種 程 度度, 你 們 局 處 首 長 要 負 很 大 的 責 任 主 席 : 本 組 質 詢 結 束 2721
306 書 面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質 詢 組 別 : 第 14 組 質 詢 議 員 : 秦 議 員 儷 舫 一 問 : 公 民 會 館 目 前 使 用 目 標 不不 明 確, 無 公 民 會 館 的 地 方 特 色, 致 目 前 實 際 使 用 場 次 與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使 用 用 途 雷 同 競 合, 應 檢 討 公 民 會 館 是 否 繼 續, 或 轉 作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或 提 供 親 子 館 場 地 使 用 答 : ( 一 ) 本 市 公 民 會 館 經 營 緣 自 89 年年 朝 利利 用 公 有 舊 建 物 之 活 化 方 向 開 始 設 置, 各 館 均 有 其 歷歷 史 背 景 與 紀 念念 價 值, 例例 如 北北 投 公 民 會 館 的 前 身 是 負 責 蒐 集 政 治 偵 防 及 情 報 的 警 備 總 部 北北 投 調 查 組 辦 公 廳, 中 正 及 大 同 公 民 會 館 原 是 城 中 及 建 成 區 公 所,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也 是 由 著 名 的 老 眷 村 四 四 南 村 改 建 而 成, 文 山 公 民 會 館 興 建 於 民 國 16 年年, 原 來來 是 木 柵 國 小 校 長 的 日 式 宿 舍, 士 林林 公 民 會 館 原 為 日 治 時 期 的 庄 役 所, 另 外 99 年年 新 設 立立 的 中 山 公 民 會 館 則 是 由 早 期 的 北北 區 憲 兵 隊 改 建 而 成 公 民 會 館 策 展 重 點 在 於 發 展 地 方 特 色 歷歷 史 發 展 沿 革, 並 提 供 舉 辦 展 覽 研 討 與 學 習 的 空 間, 與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提 供 市 民 集 會 辦 理理 休 閒 藝 文 活 動 有 所 不不 同 ( 二 ) 自 96 年年 9 月 16 日 實 施 館 長 制 後, 各 館 每 月 辦 理理 展 覽 會 議 課 程 等 人 文 歷歷 史 活 動 內 容, 各 項 活 動 檔 期 通 常 為 7 天 至 1 個 月 不不 等, 並 非 單 指 1 場 4 小 時 95 至 100 年年 每 年年 使 用 場 次 由 3,301 增 至 1 萬 1,326 次,6 年年 內 成 長 3.44 倍 ; 參參 觀 人 次 分 別 為 7 萬 8,725 人 次 增 至 49 萬 4,610 人 次,6 年年 內 成 長 6.28 倍,101 年年 新 聞 媒 體 正 面 報 導 數數 平 均 每 月 高 達 9 則, 知 曉 度度 日 益 顯 著 ( 三 ) 另 公 民 會 館 既 然 是 由 區 內 具 有 紀 念念 性 的 舊 場 館 改 設, 如 信 義 中 山 文 山 皆 為 歷歷 史 建 築, 故 與 新 建 建 物 開 發 及 維 管 模 式 有 所 不不 同, 其 建 築 管 理理 結 構 安 全 室 內 裝 修 公 共 安 全 檢 查 等 作 業 程 序 相 當 繁 複, 故 各 館 每 年年 維 管 費 用 本 較 一 般 新 建 建 物 高 然 經 館 長 及 志 工 認 真 行行 銷, 主 動 策 劃 各 項 展 演 活 動, 公 民 會 館 虧 本 赤 字 情 形 已 自 96 年年 收 支 漸 趨 平 衡, 預 估 101 年年 可 望 達 到 12% 營 收 2722
307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2723
308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質詢議員 李議員慶元 二問 文山區博嘉里內市府多年來以設有許多鄰避設施 不需要再來一座靈骨樓 請市府審慎思考應考量地區平衡性 分散設置此類鄰避設施 答 (一) 臺北市公有納骨設施目前僅剩 5 萬 5,000 餘個櫃位 依本市每年死亡火化 人數及市府每年既定的遷葬計畫 如納骨設施不再增設 臺北市於 107 年 後將面臨無納骨設施可用之困境 因考量現有富德納骨塔周邊交通 土地 空間之條件 及與現有服務設施相容性高 故規劃於該處興建現代化的第 二座納骨設施 (二) 本市殯葬處現正辦理文山區景美第 12 公墓遷葬工程 明年亦將辦理文山區 景美第 11 公墓遷葬工程 殯葬處致力減少文山區舊有公墓範圍不遺餘力 相關遷葬作業亦須尋求合適納骨設施安置 (三) 因富德公墓區域遼闊達 112 公頃 近 2 萬座墳墓 新塔若可順利興建 於 新塔完成後提供遷葬所需納骨塔位需求 以配合富德公墓遷葬綠美化工 作 此將大幅減少富德公墓面積 可改善當地景觀 增加博嘉里幸福指數 2724
309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本府仍將持續努力與民眾溝通 擬定回饋措施 加強宣導 蓋新塔 遷公 墓 政策 未來納骨塔造型將與當地景色融合 積極遷葬還給山林風貌 答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質詢組別 第 14 組 質詢議員 秦議員儷舫 賴議員素如 李議員彥秀 李議員慶元 陳議員錦祥 一問 中正區 131 fun 心玩親子館 及 松山親子館 已正式營運 其提供親子活 動及教育環境等多元福利服務深獲家長好評 請市府統整資源 積極運用閒 置空間 早日完成 一區一親子館 之目標 以符民眾需求 另請針對公辦 與私人機構親子館之設施及人員編制研訂相關規範 以打造安全 安心的親 子活動空間 答 一 本府已請相關局處配合提報閒置空間供本府社會局評估做為親子館使用可 行性 目前除中正 松山區已開設親子館外 北投 中山 大同區場地已 擇定 其他行政區刻積極場勘中 二 有關研擬親子館管理規範一節 因目前坊間名為親子館之機構均以餐廳 遊樂場 書店 基金會等名義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立案 非單純托 育機構或親子館遊憩場所 本府社會局將邀集相關局處及經營單位召開座 談會說明本府設置親子館之服務內涵 並釐清親子館相關規範 二問 針對許姓市政顧問疑涉性騷擾事件 市府聲稱市政顧問一職並無解聘條款 顯然意圖息事寧人 請檢討並慎處 以免本席於市政總質詢揭露更多事證 影響市府形象與聲譽 答 有關許君是否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 應依性騷擾防治法第 13 條由性騷擾 防治委員會進行調查後 方能定奪 本案業於調查程序中 將於規定期限內(2 個月 必要時得延長 1 個月)調查完畢 另依性騷擾防治準則第 16 條規定 有 關調查過程應不公開 如許君確實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 本府社會局得 處以行政罰鍰新臺幣 1 至 15 萬元 2725
310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民政部門質詢第 15 組 質詢日期 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16 日 質詢對象 民政部門有關單位 質詢議員 陳政忠 黃珊珊 林國成 計 3 位 時間 54 分鐘 速 記 錄 101 年 10 月 16 日 速記 郭剛字 主席 汪議員志冰 接下來進行民政部門第 15 組的質詢 質詢議員有陳政忠議員 黃珊珊議員 林 國成議員等 3 位 時間 54 分鐘 現在請開始 黃議員珊珊 請勞工局陳局長 法務局蔡局長 勞工局陳局長業鑫 議員好 法務局蔡局長立文 議員好 黃議員珊珊 現在臺灣最嚴重的問題是年輕人的失業問題 而且年輕人的就業陷阱真的是越 來越多 請兩位局長先看一下影片 這叫做 518 人力銀行 這個好像不用付費 廣 告量很大 我們找工作通常會先填履歷 然後媒合 媒合後有機會接到面試的電話 現在不是號稱 11 分鐘就找到工作 我想告訴兩位局長一個年輕人找工作的故事 有一個女孩子大概在去年的 11 月份 上 518 人力網站應徵工作 她當然經由應 徵 面試過程 順利得到了工作 工作了大概 2 個月後 檢察官到他們公司來 因 為她的工作地點是所謂的律師事務所 檢察官說他們的事物所沒有律師執照 卻執 行律師業務 所以諭知她有 4 項罪名 違反律師法 詐欺 偽造文書及包攬訴訟 當庭叫那個女孩認罪 她向檢察官說明 第一個 她是一個應徵者 第二個 進入事務所內 可以看 到律師證書掛在那邊 律師也經常進來 只是她可能大部分時間在忙 不一定每天 看到律師 但證書與人 她都看過 所以她不承認犯罪 因為她根本不知道這個公 司的狀況 局長 我們都唸法律系 不知道你有沒有去事務所上過班 應該有嘛 我有去 應徵過 我們進去之後 會不會問律師說那個證書是真的還是假的 兩位局長 陳局長業鑫 不會 黃議員珊珊 蔡局長 2726
311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蔡局長立文 我會先看律師名錄 黃議員珊珊 這裡是有一位律師 也有證書 沒有錯 但是他沒有在這裡上班 所以現在檢 察官說 妳要認罪 只要認一條叫做包攬訴訟罪 然後繳交 2 萬元給國庫 就給 妳緩起訴 陳局長 你身為勞工的主管機關 一位年輕人求職上班 最後被認定 詐欺共犯 我現在跟二位局長說 最離譜的是這家律師事務所的應徵廣告還在網路 上面 還在徵人 看一下圖片 尚華離婚律師代書事務所(真理企業管理顧問社) 到今天的這個時間點 它還在應徵 中華民國政府是不連絡嗎 陳局長 你曾經收 到檢察署發給勞工局的公文說 哪ㄧ家公司曾經涉及不法 而且有勞工爭議問題嗎 陳局長業鑫 目前為止 我的印象中沒有 黃議員珊珊 這家公司被檢調搜索了 它繼續在我們人力銀行應徵人員 陳局長業鑫 人力銀行是屬於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依照就業服務法 黃議員珊珊 它也要受我們的輔導吧 陳局長業鑫 但是這家 518 人力銀行一直以來就有很多議員 民眾向我們投訴其違法及不當 的情事 黃議員珊珊 我的意思是說 如果 518 人力銀行都不知道它違法 去上班的人怎麼知道它違 法 陳局長業鑫 是 黃議員珊珊 勞工局都不知道它違法 應徵的年輕人怎麼知道它違法 如果它已經被檢調搜 索了 我們勞工單位還是不知道它違法 下一位年輕人就是詐欺共犯 局長 年輕 人找不到工作已經夠慘了 現在是找到工作更慘 陳局長業鑫 我們勞工主管機關就這一部分 有義務去保障年輕人一個安全就業環境 黃議員珊珊 你有沒有辦法跟檢察署溝通一下 陳局長業鑫 是 黃議員珊珊 檢調搜索完畢之後 這家公司依舊在臺北市大肆招募人才 公司登記在臺北市 遭遇這種事的民眾來找我 我會請他趕快去把 518 銀行的履歷表 Download 下來 證明是在那裏找到工作的 證明不是明知它是違法的地方 故意去工作的 檢察 2727
312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官查都不查 信都不信 就是要你認罪 二位都當過法官 目前檢察署的狀況就是如此 詐欺共犯的認定是只要你印章 存摺 密碼給了人家 你就是詐欺共犯 問都不問你怎麼來的 問都不問你為什 麼變成被利用的工具 我們唸刑法都有一個觀念 工具是不罰的 現在所有的年 輕人只要是去應徵的 以為可以領到薪水 就把密碼給了人家 只要給了密碼 檢 察署全部認定是詐欺共犯 二位局長曾經擔任過法官 現在還持續不斷發生年輕人就業陷阱問題 根本是 大肆招攬不知情的年輕人 檢察署知道了 就辦這幾個小鬼 大人有沒有辦 沒辦 它還是繼續在招募 繼續在營業 不連絡的嗎 陳局長 你有沒有責任 我們是 不是應該跟檢察署溝通一下 類似有這種案例應該通報各地的勞工機關 陳局長業鑫 我們後續會找檢察署協調這個部分 若遇到這種人力銀行網站 誘使一般不知 情的民眾誤陷法網 我們會加強與檢察署的聯繫 另外 向議員說明 我們一直以 來對 518 人力銀行很頭痛 比較麻煩的是 黃議員珊珊 頭痛的是你要怎麼解決它呢 不能只是頭痛 你都頭痛 我們怎麼辦 陳局長業鑫 因為 518 人力銀行的總公司登記在新北市 黃議員珊珊 臺北市與新北市有沒有平台 陳局長業鑫 有 黃議員珊珊 有嘛 陳局長業鑫 我們會把這些相關違法不法的事證 盡快交給新北市的勞工局查處 本轄所屬 的人力銀行網站 我們會加強宣導及稽查 黃議員珊珊 二位局長知道檢察官怎麼說嗎 因為事務所向檢察官答覆說 我們不是 5 人 以上的公司 所以不用勞健保 檢察官就說 你沒有參加勞健保 表示你與雇 主合謀 雇主才沒有給你加勞健保 第一件事情 你去勞動檢查 該不該有勞健保 工作時間如何 最基本的事項 可以查吧 會後我把資料交給局長 陳局長業鑫 第二點 就剛才講的 如果檢察署已經有類似的案例 類似的事項 行政機關 是不是應該互相通報 我不了解 但你只是辦完那一撮人 換另一批年輕人繼續受 害 而這家事務所繼續在復興南路營業 我去應徵的時候 進去律師事務所看到律師執照 也從來沒有懷疑律師是假的 蔡局長 你的經驗呢 你認為應該怎麼辦 蔡局長立文 我認為議員講的是滿有道理的 針對檢察官認定他跟所謂的雇主是共犯 地檢 2728
313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署的確是應該 黃議員珊珊 現在的地檢署真是莫名其妙 蔡局長從地檢署來 還好你離開了 我們都是在 司法界中希望能夠改革的人 如果檢察官這麼簡單就認定這樣是共犯 比較大的共 犯去抓一抓吧 這麼小的案件都認定為共犯 年輕人才上班 2 個月 如果上班 10 年 我不能說不知情 她上班 2 個月 因為 這樣遭到檢察官起訴 起訴之後 我還不大認為她會有罪 但以檢察官的立場逼迫 一位二十出頭的年輕人認罪 再給予緩起訴 這個制度已經變成檢察官恐嚇人民最 好的手段 二位局長 也許你們有同業 還有學長 學弟 這件事情是需要被正視的 所 有的人碰到這種狀況 到處奔走找尋原始資料 檢察官還不信 你的帳號 密碼給 人家 就表示你知情 表示你是共犯 表示你提供了犯罪的工具 如果他今天一個 月賺 20 萬元 我認為他是共犯 一個月拿 2 萬元的薪水 是共犯嗎 局長 這家事務所在臺北市繼續刊登招募廣告 第二 我建議陳局長 即刻發 文給臺北 士林 板橋地檢署 請他們辦到類似案例能通報我們 一個通報 可以 減少很多人受害 陳局長業鑫 可以從行政上加強與這 3 個地檢署的聯繫 黃議員珊珊 當已經有這個案子 人也去搜索了 這家公司依然不動如山 陳局長業鑫 我們會請這 3 個地檢署的檢察官 辦到類似利用人力銀行平台 疑似可能吸收 不知情的民眾作為犯罪工具的案子 縱使最後認定民眾是共犯也好 只要是透過這 種平台 就應該把這種資訊交給我們勞工主管機關 我們就可以加強稽查 黃議員珊珊 首先 至少你可以去查緝 沒事去站崗 再看他敢不敢亂搞 我們現在的問題 就是行政機關辦行政機關的 司法機關辦司法機關的 那邊辦的強強滾 這邊完全 不知道 第二 市場上還在招人 不知道還有多少人還可能受害 現在有可能拿出 真的證件 但是前面受害的孩子怎麼辦 請局長查這個部分 到底怎麼一回事 年 輕人如果進入職場 就面對這種壓力 痛苦 陳局長業鑫 我再跟議員索取相關資料 我們來處理 黃議員珊珊 我現在知道原來律師事務所的執照也會騙人 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這種事情 還可以騙人 陳局長業鑫 可能要上臺北律師公會網站查看登錄的資料是否有效 黃議員珊珊 但是一般人怎麼會知道 我們執業的時候也不太知道 不是嗎 林議員國成 請研考會主委 主席 我有拜託委員會通知商業處 新工處 動產質借處及天 2729
314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文科學教育館代表出席 都有來嗎 主席 都來了嗎 請 林議員國成 等一下要你們說明時 請先說明職務 請問袁主委到職多久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袁主任委員乃娟 一個月又一個星期 林議員國成 研考會主委更動頻繁 韓處長不要看公文 當然這些政務官是市長任用的 但 是有時候你還是要注意一下 其實袁主委 我要上來質詢以前 我還特別詢問助理 說 我們研考會主委姓什麼 這不是代表妳做不好 但是我在這裡冒昧地請教 我們市政府每一年對各單位電話抽查服務市民禮貌運動 主委 你知道嗎 袁主任委員乃娟 了解 林議員國成 你們評定的結果 公不公正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們認為是公正的 林議員國成 妳認為公不公正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認為是 林議員國成 妳知道評定結果最後 1 名是哪一個單位嗎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可以告訴你最後 6 名嗎 林議員國成 最後 1 名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可以請我的同仁來補充精確資料 但我手頭上的資料是動產質借處 是嗎 林議員國成 主委不要占用我的時間 不要反質詢我 我坦白跟妳講 身為主委 我都已經 調閱資料了 妳都還不曉得最後 1 名是誰 還反問我幹什麼 袁主委剛上任 我不 跟妳計較 妳的幕僚都不知道在幹什麼 我調閱資料都已經這麼久了 資料統統是 你們給我的 妳不曉得最後1名是誰嗎 我告訴妳 最後 1 名是商業處 商業處的 代表請到前面來 商業處陳主任秘書秀華 議員好 林議員國成 你是什麼職位 陳主任秘書秀華 2730
315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我是主任秘書 林議員國成 處長在幹什麼 陳主任秘書秀華 處長今天下午有會議 林議員國成 副處長在幹什麼 陳主任秘書秀華 副處長今天公差 林議員國成 本席要問以下問題 為什麼商業處在研考會所進行的市民服務電話禮貌及服務 態度測試 在臺北市的所有的一級 二級單位中是最後 1 名 主秘 妳是幕僚長 在幫處長處裡公文 當然很少直接面對外界 妳能不能以商業處第三把交椅的立場 說明 為什麼是這種成績 陳主任秘書秀華 其實在今年第 2 季電話禮貌測試 商業處有一通電話分數很低 我們真的感到 非常抱歉 林議員國成 妳們知不知道研考會在作禮貌運動的電話測試 陳主任秘書秀華 我們清楚 都有在做 林議員國成 清楚又最後 1 名 陳主任秘書秀華 事實上 我們針對接到這通電話的承辦人員作進一步了解 應該是當時電話測 試時 接受測試的同仁不在座位上 是由旁邊的 林議員國成 那是公務人員或是聘僱人員 你們認為接這通電話的人害了你們 害群之馬找 出來了嗎 不知道嗎 陳主任秘書秀華 是剛好 林議員國成 主秘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主委 你知道第 2 名是誰嗎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手上沒有資料 林議員國成 以後要補資料 拜託 妳的幕僚要給妳資料 這代表什麼 代表你們根本不重 視議會 時間暫停 報告主席 請主席處理 不要我一問三不知 主席 主委 如果妳的資料需要同仁協助 就主動表達 同仁也應該隨時注意主委答 詢的狀況 2731
316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林議員國成 主委 前面螢幕上已經有資料了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現在手上已經看到資料了 林議員國成 倒數第 2 名是新工處 請新工處上台 為什麼會這樣 新建工程處陳主任秘書桂麟 我們在 6 月 28 日有一支分機 8227 的電話 同仁沒有按照規定 林議員國成 態度不好或沒有接聽電話 陳主任秘書桂麟 不是態度不好 是沒有致問候語及答覆後沒有說再見 所以分數非常低 我們 已經檢討改進當中 林議員國成 倒數第 3 名是動產質借處 請上台 什麼職務 動產質借處余處長明讚 處長 林議員國成 你很慎重 處長 為什麼會這樣 余處長明讚 研考會測試有 2 通電話 其中有 1 通來電 接聽同仁很熱心地轉接給另外一位 承辦人 林議員國成 你們是倒數第 2 名 不是第 3 名 是我助理打錯順序 你們的成績是 77.8 分 余處長明讚 是 我們就這部分 內部也檢討過 我們以後接聽電話若需要轉接時 要告訴 對方承辦人是誰 然後再轉接 林議員國成 處長請回座 請後面 3 名的單位上台講就好了 主委 我為什麼要讓他們答覆 因為我要求證所作的調查有沒有公平性 事實上 妳認為有公平性 身為主委當 然就要去注意 其實他們不是跟妳過意不去嘛 大家明明知道要作這些電話訪問抽 查 問題在哪邊 可是就很奇怪 為什麼都不改進呢 把原因找出來 奇怪耶 就 是妳們研考會沒有盡到責任 這些人混水摸魚 臺北市民得到這種服務品質 前任 主委的好與壞各有論斷 我們不管 妳已在這個職位了 主委 妳應該要怎麼做 袁主任委員乃娟 首先 關於電話禮貌測試的標準 希望能重新檢視電話禮貌測試標準是不是合 理 林議員國成 主委 妳們作出來的結果不要再改進 妳已經跟我說公平 還要改進什麼 不 要改進了 就是做好研考監督改進 主委 去年最後 1 名是誰 你不知道嗎 袁主任委員乃娟 2732
317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我可以請同仁 林議員國成 我告訴你答案 去年天文科學教育館是最後 1 名 有沒有代表備詢 請上台 去年你們是最後 1 名 可是很奇怪 今年你們就第 1 名 請問你是什麼職務 去年最後 1 名 今年第 1 名 同樣是第 1 一個是最後 一個是最前 你怎麼辦到 的 能不能告訴在座所有人和臺北市民 以及今年倒數 5 名的機關首長 天文科學教育館王代理館長錦雄 我的職務是代理館長 去年最後 1 名以後 我們的研考人員馬上請研考會提供 那 2 通電話的紀錄 責成各科室主管聽那通電話 把電話裡面的優缺點說出來 然 後由同仁寫出報告 我們訂定更標準化的作業程序 請同仁依照程序辦理 林議員國成 你有沒有監督 王代理館長錦雄 我們每個月都有進行測試 林議員國成 這一年來的這段期間 你有沒有去盯這件事情 同仁對臺北市民服務態度要有 禮貌 解釋要清楚 通話結束要說再見或拜拜 你有沒有去監督這些 王代理館長錦雄 我們在每個月的館務會議 都會提醒同仁 林議員國成 代理館長請回座 主委 為什麼去年最後 1 名的單位 今年馬上變成第 1 名 這代表什麼 代表任何單位 只要主官想要做 並且符合你們的標準去做 當然分 數就會很高 所以拜託主委 成績不好的 複查研考 自然就會好 能不能做到 袁主任委員乃娟 可以 陳議員政忠 請秘書長上台 秘書長你認為研考會主委做得好不好 秘書處陳兼處長永仁 她非常努力在 陳議員政忠 好或不好 陳兼處長永仁 到目前為止很好 陳議員政忠 推動的禮貌抽查 你認為有沒有缺點 她說公平 你認為有沒有缺點 陳兼處長永仁 她剛上任 如果後續能夠追蹤的話是很好 陳議員政忠 臺北市政府一 二級單位 每個局處抽 2 通電話 有沒有符合公平 她說公平 嘛 研考會主委 妳在校專長科系是什麼 袁主任委員乃娟 2733
318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化學 陳議員政忠 所以你不懂是應該的嘛 袁主任委員乃娟 在這個職位就不應該 陳議員政忠 每個局處抽 2 通電話是符合公平原則 妳告訴我 符合哪個學理原則 從哪邊 探討這個問題 袁主任委員乃娟 這就是我剛才試圖向林議員報告的 其實我們有在看這樣的檢核過程 還有沒 有缺失 陳議員政忠 你怎麼檢核 袁主任委員乃娟 例如 這 2 通電話 是不是不夠多 我們所扮演神秘客的能力是不是夠好 我 們確實有在檢討 陳議員政忠 你在研究過程中 哪一項是最大的變數 全臺北市有幾個一 二級單位 袁主任委員乃娟 現在有 33 個一級單位 加 12 個區公所 陳議員政忠 所有單位面對服務標的次數及機會都一樣嗎 袁主任委員乃娟 一定不一樣 陳議員政忠 為什麼大家都抽 2 通電話 袁主任委員乃娟 是 就是剛提到我們要檢視的地方 陳議員政忠 什麼叫公平 袁主任委員乃娟 公平的基礎是 陳議員政忠 什麼叫公平 妳還做研考 根本不懂公平的基礎 如何做到公平 後面幾名單 位會心服嗎 第 1 名都會覺得心虛 秘書長 這就是臺北市政府 你告訴我使用什 麼工具 方法 陳兼處長永仁 應該是每一個機關都有機會接受測試 這樣就達到測試的目的 陳議員政忠 狗屁不通 你也不懂 每個機關在不同的時間 面對不同的標的人口 最大的 變數就是標的人口數 這個基礎不一樣 只打兩通電話就沒有符合比例原則 還有 2734
319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另一個變數 訪談時接通電話的受訪者有各種不同的差異 怎麼去求其異同 亂 來 當主委連研究方法都不懂 還認為是公平 一點功課都不做 我們跟你們調閱 資料 妳也不準備 妳能當研考會主委嗎 妳當什麼主委 秘書長還認為妳做得很 好 祕書長 她做得很好 你就很差了 還講得出來 一點方法 根據 學理都沒 有 把今天與我們的對話作一個檢討 2 個星期內送給我們 總質詢再跟妳們檢討 袁主任委員乃娟 是 陳議員政忠 秘書長 市政府這麼龐大的機器 這麼大的預算 研考會主委連研究方法都不 懂 最基本的抽樣母體變數都不懂 作什麼臺北市各機關禮貌運動調查 還作評比 把分數比出來 比得不三不四 毫無根據 黃議員珊珊 前面質詢的二位議員還有我 其實對臺北施政滿意度都很關注 尤其市長的滿 意度 連續好幾年都是倒數第 2 名 只贏基隆市長張通榮 臺北市市民滿意度這麼 低 低到輸給雲林這種人口很稀少 資源很貧乏的縣市 實在是沒有道理 秘書長 你任職秘書長也有一段時間 你覺得主要原因是什麼 陳兼處長永仁 當然我們必須再深入檢討 因為要努力的地方還很多 最主要的原因 黃議員珊珊 不要再告訴我臺北市民的要求比較高 陳兼處長永仁 市政府實際上的表現與民眾認知 還有一段距離 我們還要再努力 黃議員珊珊 臺北市觀傳局長也是媒體人 市長室一群媒體幕僚 媒體還是不能把我們所做 的事情告訴民眾 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 臺北市的宣傳預算是全臺之冠 臺北 市的廣告都作到南部去了 禮物也送到南部去了 我們還是這麼差 6 年來 你的 答案還是一樣 因為市民不知道我們做了什麼 秘書長對各局處應該是瞭若指掌 剛剛袁主委來的時候 我第一句話就講研考 會是臺北市最重要的單位 如果民眾陳情的案件 不能得到滿意 對不起 市長就 不會有好的滿意度 禮貌只是其中一環 你再有禮貌 事情不處理 還是一樣不會有人滿意你 禮 貌不是最重要的 但禮貌可以測試市政府是不是真心做好服務 當官就不需要禮貌 嗎 推動這個禮貌是好的 但重點是除了禮貌之外 你所處理事情百姓知不知道 以及滿不滿意 市長的滿意度絕對來自相關的工程 個案 陳情等案件 沒有得到很好的處理 滿意度就不會高 秘書長 不要再提臺北市民要求比較高 臺北市民要求已經不 高了 已經降到最低了 如果施政滿意度的降低 一次 二次因為有貓纜 有花博等等 應該拉起來了 但沒有拉起來 怪罪文林苑問題 貓空纜車又出狀況 所以又不高 每一年都有 每一年的理由 秘書長 已經沒有時間再有理由 只剩 2 年多 2735
320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我希望袁主委到任 是市長賦予重任 如果這個滿意度沒有在年底之前提升 你推禮貌運動也好 或推動其他的研考也好 如果研考會不能發揮具體的作用 秘 書長 我跟你講 不會好了 我不要你進步很多 只要倒數第 3 就好 不要只贏張 通榮就好 多贏一個胡自強也不錯 可以做得到嗎 有沒有這個機會 意願 誠意 及魄力 明年我們至少倒數第 3 名 不要倒數第 2 好不好 陳兼處長永仁 我們全力以赴 黃議員珊珊 你要做得到 做不到怎麼辦 我當臺北市議員做了 14 年 沒有這麼窩囊過 以 前我們出去都是滿意度最高的城市 競爭力最高 滿意度最低 這是一個很奇怪的 現象 這是不可能並存的現象 它在臺北市發生了 我們希望大家拿了這麼多預算 有這麼多錢 做這些事情 請把事情做好 讓 民眾覺得滿意 你如果問我對民政部門最滿意是哪一個單位 最滿意勞工局而已 其他的機關 我都不太滿意 滿意度這是感覺嘛 至少首長敢出來帶領大家衝 為百姓做些什麼事 我們現 在看到民眾的感受 事情已經做了 沒人知道 也不想管你 你也不知道做什麼 秘書長 現在是 10 月 今年剩 2 個月 明年議事廳再來見面時 我希望可以多 贏一個縣市 再多贏一個就好 不要衝到前 5 名 不用只要多贏一個 但是多贏的 那個 我希望是五都 好不好 陳兼處長永仁 是 陳議員政忠 叫你不要倒數第 2 只要倒數第 3 名都不敢了 你這句話 讓在座的首長潑冷 水 原本質詢說不要倒數第 1 或第 2 至少要倒數第 3 你連這一點能力都沒有 拿 出魄力 目標 企圖都沒有 怎麼帶得動這些首長 秘書長 連倒數第 3 名 都不 敢公然的承諾 連倒數第 3 都要努力看看 所以我們這樣子就可以了 秘書長的領導氣魄在哪裡 你的目標在哪裡 糟糕 我坐在這裡 本來都不發 言的 我看 無攬無拎 台語 現在眾人說馬政府是什麼 你知道嗎 無作為 無攬無拎 我看你也無攬無拎 台語 無攬無拎 你聽得懂嗎 你是屏東人 應該聽得懂 什麼意思 陳兼處長永仁 沒力氣 陳議員政忠 是沒志氣 比沒力氣還可憐 主委 我還是要問妳 妳來這一個月 發現臺北市政府研考會目前要積極扮演 追蹤研考最重要的工作是什麼 袁主任委員乃娟 橫向聯繫 因為我發現這裡有些狀況 所以出問題是因為橫向聯繫作得不夠好 所以問題一再發生 陳議員政忠 在臺北市政府現階段的個別單位上 有哪些作為可以列為長期追蹤的目標 最 2736
321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重要哪幾項指標 哪幾項作為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就目前為止的初步觀察 我舉路平專案的例子來說 就有很多部分橫向聯繫 沒有做好 所以民眾的滿意度並不好 陳議員政忠 這是你們行政作為上最需要改進的缺失 在市政整體上有哪幾項指標是目前必 須要嚴格量化追蹤的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舉府管計畫為例 我們每年都三十多項府管計畫 例如北投 士林 陳議員政忠 最重要的有哪幾項 袁主任委員乃娟 以目前來說 陳議員政忠 你不要給我舉例 袁主任委員乃娟 世大運的籌辦是需要緊密協調配合 陳議員政忠 世大運現在最重要的問題在哪裡 簡單地告訴我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覺得市民與市府的期待有差距 所以市民沒有辦法看到舉辦世大運到底會將 臺北市帶往什麼方向 陳議員政忠 世大運最重要問題不是市民與市府的期待差距 最大的問題是時間急迫性 可 能會出包 袁主任委員乃娟 是 陳議員政忠 問題都沒有抓到重心 再講第二個問題是什麼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目前看到有一些 陳議員政忠 世大運以外第 2 個市政問題是什麼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再譬如說 陳議員政忠 不要譬如 講真話 袁主任委員乃娟 五大經濟因應方案 陳議員政忠 臺北市有哪五大經濟方案可以做的 2737
322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袁主任委員乃娟 讓我先舉一個青少年就業方案 還有曙光計畫有 2,000 萬元經費補助青少年的 職業訓練等等 我覺得這些軟體的計畫 都可以再加強 使其發揮效果 陳議員政忠 怎麼再加強 袁主任委員乃娟 研考會需要與勞工局等單位共同來協商 陳議員政忠 局長 還沒有討論過嗎 陳局長業鑫 研考會就這個部分都有持續幫我們做橫向協調與關注 在市政的行銷會議裡面 把我們的計畫化作民眾比較關注的亮點 陳議員政忠 研考會主委 不論學化學或其它長才 我覺得應該要趕快深入了解妳的工作 從妳一上台 對自己沒有信心 連 Monitor 在面前告訴妳答案 妳卻找不到答案 跟妳調資料 都不作準備 問妳方法公不公平 卻敷衍地說是公平 我覺得妳問題 很多 我們總質詢再好好向妳請教一下 妳要多作一點功課 袁主任委員乃娟 一定的 林議員國成 我希望剛才陳議員及黃議員所指教問題 在 2 星期以內 妳如何改變方法 如 何做好橫向聯繫 請提供給本小組好嗎 袁主任委員乃娟 好 林議員國成 秘書長 陳兼處長永仁 好 林議員國成 其他同仁請回座 陳局長留下來 請法務局蔡局長 陳局長業鑫 議員好 蔡局長立文 議員好 林議員國成 我不是學法律的 還好我們這一組有一位法律專家 我今天要探討的這個問題 牽涉到臺北市所有勞工權利問題 陳局長 剛才黃議員也稱讚過你 你確確實實先 做了有很多事情 有達到宣示作用 這一點要加以肯定 有些事情對於資方確實要 強而有力的宣示 以達到嚇阻作用 這點你是做得不錯 我現在要跟你探討臺北市政府欠繳勞健保費 這已經爭議很久了 全國上下都 知道 可是卻跟勞工權益有關 依照往例 是以工作地及戶籍地來認定歸屬 這個 2738
323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部分爭議也經過行政高等法院判決及大法官作過解釋 我們也編列預算七百多億元 攤還 這個部分與中央已取得共識 局長 現在問題來了 你知道有關勞健保問題 勞保條例修訂通過 變成中央 來補助這項預算 健康保險法也修正通過 由中央來承擔這項費用 對不對 局長 陳局長業鑫 對 林議員國成 現在問題來了 以現在健保局的認知是我們欠它 77 億元 勞保局認為我們還欠 它 59 億元 陳局長業鑫 修法以後的部分 林議員國成 現在出現差距 我們認為中央已經修法通過了 可以高枕無憂 由中央去負擔 這些預算 所以我們把舊帳還完後 問題就解決了 可是現在不是這樣 現在變成 健保局認為實施的時間是在 101 年 6 月 所以變成我們還多欠一年半的費用 勞保 條例通過的是 100 年 6 月 所以我們也欠勞保局相關費用 局長 我點出這個問題 雖然現在健保及勞保相關法規修法通過 可是有附帶 決議 101 年 6 月份才開始生效 這樣算起來 我們還要背負這二個單位的新債務 136 億元 我擔心有二個層面會受到影響 第一個 臺北市的勞工到時被健保局鎖 卡 無法就醫看病 第二個 我們市政府財產會再度為了 136 億元 被執行假扣押 二位局長 一位當過法官 一位當過檢察官 這個問題很嚴重 局長 你有什麼 看法 陳局長業鑫 很感謝林國成議員在議會殿堂點出這樣嚴肅的問題 有關民國 9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的保費 我們確實與中央達成 5 年還款 億元的協議 就爭議款的部分 中央來協助一半 我們一直以為中央會信守承諾 在 100 年讓二代健保修法上路 結果我們看到歷經多位署長 因為保費收取方式的爭議 居然把中央全額負擔補 助款的部分 也延遲一年半才來施行 結果導致我們勞保 健保增加負擔一百多億 元 我們覺得這部分非常的不合理 因為讓市府的財政繼續惡化 關於這個部分 我們還繼續與中央協商 林議員國成 現在不是財政惡化的問題 是中央跟我們地方認知的問題 所以是不是請郝市 長把這個問題突顯出來 這 136 億元不是一筆小數目 對我們臺北市也是很重要 因為修正的法規是一年半以後實施 所以中央認為還欠一年半的保費 前帳還沒還 完 還有新帳 136 億元 所以你要跟蔡局長研究應該如何處理 我把問題點出來 確保臺北市的勞工不需要害怕被健保局鎖卡 不需要擔心勞 保局該給付而未給付 希望你們好好針對這個問題 不要前帳還了 後帳還有 136 億元 這是很可怕的事 陳局長業鑫 這個部分會遵照議員的指示 我會跟法務局研究法律上可解決的方案 2739
324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黃議員珊珊 中央言而無信 陳局長業鑫 某種程度算是 黃議員珊珊 食言而肥 言而無信 當時欠他們錢 也是因為前臺北市長馬英九說 那些總 公司在臺北 員工不在臺北的 我們拒付 所以欠了七百多億元 如果當年付了 今天不用被人家假扣一大推土地 局長 臺北市有陸續在還錢 陳局長業鑫 每年都有編預算還款 黃議員珊珊 今年還多少 明年還多少 陳局長業鑫 我今年勞保就要攤還 億元 全民健保是 億元 黃議員珊珊 我們一年還了近二百億元的錢 陳局長業鑫 是 黃議員珊珊 中央有沒有撤掉任何一塊地的假扣押 陳局長業鑫 目前沒有 黃議員珊珊 很簡單 欠債還錢 還多少 撤多少 陳局長業鑫 這個在法律上是天經地義的 黃議員珊珊 我不知道是不是你 還是財政局負責 很簡單 譬如說 我們內湖剛好有一塊 地 消防局希望成立消防分隊 消防局取得用地困難唯一的理由是被假扣押 類似 這樣子的案子 我還 200 億元 就撤我價值 200 億元的地 陳局長業鑫 事實上 連郝市長都親自找過邱署長溝通這個問題 黃議員珊珊 我們發新聞稿幫你們講大聲話 陳局長業鑫 感謝議員 黃議員珊珊 第一 你食言而肥 第二 還了錢 不撤封 你是流氓 土匪嗎 這二件事情 勞工局是站在這個立場 因為這個錢是勞工局要撥的 陳局長業鑫 編列在我們預算底下 2740
325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黃議員珊珊 我們被查封土地 是因為勞工局而來的 所以你有這個責任請中央撤封 如果 不行 就發文 不要市長去 市長去沒紀錄 他不認帳 就正式發公文 我還了你 200 億元 請你撤封我的某一塊土地 陳局長業鑫 事實上 是發公文無效 再請市長去溝通 還是無效 黃議員珊珊 請市長至行政院院會反映 還是不行 請市長參加偉大的國民黨中常會 陳局長業鑫 是 黃議員珊珊 這個政黨也不橫向聯繫的 中央政府也不跟地方政府互相聯絡 而他還是我們 以前的市長 他比誰都清楚這件事 陳局長業鑫 據我所知 市長也有親自跟總統溝通過 黃議員珊珊 有用嗎 沒用嘛 陳局長業鑫 目前看起來沒有作用 黃議員珊珊 臺北市民就繼續這樣子 還有一百多億元的還款 很簡單 你要寸土不讓 陳局長業鑫 是 黃議員珊珊 還有一年半多餘的款項 你要寸土不讓 做不做得到 要跟釣魚台一樣 寸土 不讓 陳局長業鑫 這個我會來爭取 黃議員珊珊 不是只有爭取 這叫作食言而肥 言而無信 一個國家的政府可以言而無信到 這種程度 離譜 蔡局長立文 這一部分 我們一定據理力爭 黃議員珊珊 寸土不讓 絕對不能讓步 如果我們讓了一個 他就要你讓第二個 有本事就 砍掉世大運的補助 砍掉統籌分配款 但這筆錢不能讓 陳議員政忠 我們請地政局 地政局陳局長錫禎 議員好 陳議員政忠 2741
326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地政局升官了當局長了 當局長很久了 陳局長錫禎 快一年 陳議員政忠 局長 今天是我們內政部推動所謂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 實價查詢網站啟用的 第一天嘛 陳局長錫禎 對 今天第一天 陳議員政忠 可是從早上到現在還是進不到這個網站 陳局長錫禎 現在大家比較新鮮 比較好奇 所以大量湧入網站 所以呈現當機 陳議員政忠 無法連上網頁 陳局長錫禎 我們也無法開啟網頁 內政部長有出來說明 因為要加大寬頻 可能下午 4 點 就會改善 陳議員政忠 現在 4 點 02 分 我故意等到 4 點 你告訴我說 4 點會改善 陳局長錫禎 我們也是從那邊得到的消息 陳議員政忠 現在 4 點 03 分 還是沒有改善 所以我從這裏發現幾個問題 就臺北市的部分 要不要開闢區域性的查詢網站 陳局長錫禎 系統是內政部建置的 我們也在考慮研究當中 等使用量達到一定程度 我們 會另外抽出臺北市的資料建立一套系統 提供更詳細 周延的服務 陳議員政忠 不用等到一定時間嘛 本來就是要做的 陳局長錫禎 我們有在處理了 陳議員政忠 不然你等到什麼時候 本來應該在去年法令討論階段 臺北市就要準備好這些 工作 今天上不了內政部網站 臺北市也查不到 請問地政局在服務市民什麼 陳局長錫禎 因為這是統一由內政部提供 陳議員政忠 對 可是針對臺北市民的查詢 你們要有服務的作為 陳局長錫禎 我們會把臺北市的部分抽出來 陳議員政忠 2742
327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從這裡可以看出公務人員心態 慢半拍 燈不點不亮 一定要人家跟你講 這 還要人家講嗎 本來去年法令就決定這麼做 今年 8 月 1 日開始實價登錄 臺北市 有連結 如果有獨立網站 就能看到資料 地政局這個都不會 陳局長錫禎 我們已經在規劃當中了 陳議員政忠 研考會主委請上台 剛才我跟局長討論什麼內容 妳知道嗎 袁主任委員乃娟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 陳議員政忠 我的重點在講什麼 袁主任委員乃娟 議員剛才提到這個網站到現在還沒辦法連上線 陳議員政忠 我要求局長做什麼 你不聽嘛 袁主任委員乃娟 是有關於地政局的處理 陳議員政忠 妳就是不聽 怎麼會進步 老師上課不聽 也考不好分數 何況我們議員講話 妳不聽 妳怎麼知道民眾要什麼 妳當什麼研考會主委 我在講 妳一直在做自 己的事 我還一直看妳 妳都沒有看我 妳根本不用心 我要地政局在去年的法令決定要實施之後 針對臺北市民要作出同步相對應的 服務 不能只能上中央內政部的查詢網頁 因為我們有特定的區域 功能取向 根 本是不同性質的服務 連這個你們都沒有統一的規劃 臺北市民怎麼會滿意 當然 地政局就沒有進步 臺北市就沒有進步 臺北市民就不滿意 當然就反映在郝市長 身上 秘書長 從這個小點 法令上規定 8 月 1 日開始買賣房屋後 30 日內辦理實價登 錄 今日開始公開查詢 臺北市政府卻一點作為都沒有 市政怎麼會進步 再等待 嘛 在等死 這就是郝團隊 我在跟局長討論 研考會主委都不聽我們在講什麼重 點 這要問郝龍斌嗎 奇怪 這個簡單的問題 全國矚目的議題 你們郝團隊什麼 作為都不用 哪有這樣子麻痺 組織死掉 腐化掉了嗎 請秘書長 副秘書長上台 全國對環境影響評估最內行 3 個人 其中有 2 位在上面 全國對環境化學最內 行就是你們 3 個人 這是郝龍斌講的 不是我講的 但看到你們連全國矚目的不動 產交易實價登錄都不關心 秘書長 法令什麼時候開始決定實價登錄 不要占用我 的時間 都不回答 陳兼處長永仁 今天開始實際上登錄 陳議員政忠 亂講 秘書處倪兼副處長世標 2743
328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今天可以開始查詢 去年元月公布 陳議員政忠 秘書長 不要這樣子 我都笑不出來 哭也沒有眼淚 難怪下次民調不要倒數 最後 3 名 你不敢承諾 這樣矚目的實價登錄 今天內政部網站開始可以查詢 從 早上當機到現在仍進不去 我問地政局局長 就臺北市的部分 有沒有獨立的網站 可以查詢 當然網頁該給予保密的姓名 它是給予一個特定區域 但我們沒有做 我們沒有單獨網站可以查詢 什麼時間要做 陳局長錫禎 臺北市大約明年開始提供網站的服務 陳議員政忠 什麼時候開始決定要規劃 陳局長錫禎 我們很早就開始規劃 因為我們在 陳議員政忠 這個規劃要到明年 1 月 請資訊局局長上台 局長在哪裡 主席 資訊局在財建委員會 陳議員政忠 人事處處長也知道嗎 請人事處處長上台 人事處長 你的局處首長考核 以什麼為依據 人事處韓處長英俊 以他的 主席 本組質詢時間結束 休息換組 2744
329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民政部門質詢第 16 組 質詢日期 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16 日 質詢對象 民政部門有關各單位 質詢議員 莊瑞雄 劉耀仁 計 2 位 時間 36 分鐘 速 記 錄 101 年 10 月 16 日 速記 曾馨儀 主席 汪議員志冰 現在進行民政部門第 16 組質詢 質詢議員有莊瑞雄議員和劉耀仁議員 計 2 位 時間 36 分鐘 請開始 莊議員瑞雄 請陳秘書長 民政局黃呂局長 社會局江局長 研考會袁主委 人事處韓處長 政風處劉處長和建管處張處長上臺備詢 秘書長 你應該知道 郝市長在這次新新聞所調查全國各縣市首長的民調裡 表現得不好 對不對 秘書處陳兼處長永仁 對 莊議員瑞雄 你知道民調百分之幾嗎 我們第幾名 陳兼處長永仁 倒數第 2 名 莊議員瑞雄 倒數第 1 名是誰 陳兼處長永仁 基隆市 莊議員瑞雄 他的民調是百分之幾 陳兼處長永仁 我不清楚 莊議員瑞雄 那臺北市是百分之幾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袁主任委員乃娟 臺北市應該是百分之五十一點多 莊議員瑞雄 百分之五十一點多 主委 請問最近這幾個月你們有沒有自己做民調 2745
330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們每個月都做民調 莊議員瑞雄 每個月都有做民調 袁主任委員乃娟 對 莊議員瑞雄 可不可以告訴我 上個月的民調是多少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們 9 月份沒有做民調 莊議員瑞雄 施政滿意度 袁主任委員乃娟 施政滿意的民調是 7 月份和 8 月份才有做 7 月份的施政滿意度是 47% 8 月 份的是 50% 莊議員瑞雄 那 9 月份的出來了沒有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們不是每個月都有做施政滿意度的民調 莊議員瑞雄 新新聞的民調出來以後 郝市長認為奇怪民調怎麼會這麼低呢 他到現在還是 搞不清楚 新新聞的民調是 51% 對不對 全國倒數第 2 名 我們臺北市自己做出 來的民調也有百分之四十幾 所以那個民調還真準 我想各局處首長可能你們認為 也沒辦法 這可能是他個人的特質 民政局的滿意度有多少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們沒有做局處的調查 莊議員瑞雄 有啦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們做項目的調查 莊議員瑞雄 我看到所有各局處的調查 民政局的民眾滿意度 請黃呂局長自己說有百分之 幾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們有做戶政事務所的滿意度調查 莊議員瑞雄 那有百分之幾 袁主任委員乃娟 應該有 86%左右 莊議員瑞雄 八成多 這就怪啦 民眾第一線在接觸區公所感覺還不錯 黃呂局長 我這次 2746
331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沒有罵你 江局長 你的滿意度就不太好了 社會局江局長綺雯 百分之五十多 莊議員瑞雄 百分之五十多 江局長綺雯 這幾年來都這樣 但是我們拿全國社福的第 1 名 莊議員瑞雄 錢砸得最多 江局長綺雯 不是 莊議員瑞雄 為什麼民眾會無感呢 你們可能認為是郝龍斌市長個人的問題 秘書長 我覺得很奇怪 最近看你的預算整個秘書處裡面 在你的施政和預算 重點說明裡 你們提到 102 年度的施政計畫重點是 安排市長 副市長 秘書長等 長官赴國外城市參訪交流 參加國際會議 你們都要搞一些有的沒有的 陳兼處長永仁 剛好秘書處主管國際事務的部分 莊議員瑞雄 所以民眾的感覺就是你們只會安排市長出國去玩 我們來看幾張照片 讓你們知道什麼叫作有感和無感 張處長 你知道這是那裡嗎 建築管理工程處張處長剛維 北投光明路 莊議員瑞雄 請政風處劉處長也注意聽 這個地方在北投公園的正對面 光明路 218 之 號樓頂 這夠大了吧 你們看廣告看板有 2 層樓 我們都知道臺北市到處都 是 我要講的重點是這個地方總共被檢舉幾次 你們知道嗎 袁主委 你知道這半年來 1999 就跟你們檢舉了幾次 袁主任委員乃娟 詳細的數字 我必須要調閱資料 可以請同仁提供資料給議員 莊議員瑞雄 在這半年裡向 1999 就檢舉了 14 次 還有向里長和來本席研究室檢舉的總共 19 次 張處長 你們有沒有去拆 張處長剛維 這個部分我們查過資料已經拆了 6 次 莊議員瑞雄 拆了 7 次 結果拆完之後 你們把拆下來的東西 全部都放在頂樓的旁邊 你 們去拆的這幾次 總共花了多少公帑 2747
332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張處長剛維 有關費用的部分要回去查 莊議員瑞雄 花我們自己的錢 對不對 張處長剛維 也有部分是自拆的 莊議員瑞雄 那個大型的廣告 你看底下麥當勞和星巴克 這底下都是露天咖啡 民眾會一 直檢舉是因為危險 他們也會害怕 秘書長 如果你是住在這個廣告物旁邊 每天打開窗戶就被廣告物擋住視線 住在北投公園旁邊誰不希望打開窗戶就看到漂亮的北投公園 結果窗戶一打開就看 到這個廣告物 民眾 1999 打了 14 次 他也跟里長檢舉 也有到議會來檢舉 你們 也有去拆 拆完之後 3 天馬上又搭起來 處長 大型廣告算不算建築法裡面所規定的雜項工作物 張處長剛維 這個部分是鷹架的結構 所以不算雜項工作物 莊議員瑞雄 那它算什麼 張處長剛維 所以就沒有辦法用建築法廣告物去查處他 莊議員瑞雄 這個叫做挑戰公權力 張處長剛維 所以我們用 81 條危險建築物的部分來拆除 莊議員瑞雄 然後呢 3 天後又搭上去了 怎麼辦 張處長剛維 我們可能後續要對廣告物自治條例部分 再做一些法令修訂以補充中央的不足 因為中央法令設計的部分造成 莊議員瑞雄 你的意思是臺北市政府束手無策嗎 張處長剛維 因為我們原來有一些行政處分的部分 在訴願上就是因為程序不完備才就會敗 訴 所以我們必須要由法令上來解決這個制度不足的問題 莊議員瑞雄 法令上的問題 劉處長 你有聽到了嗎 這是民眾的觀感 他每天窗戶一打開 就是要面對這個大型廣告物 向 1999 檢舉了 14 幾次 還向里長檢舉和民意代表檢 舉 我剛才聽建管處張處長的講法就是無解 真的是如此嗎 我認為這是包庇 第 一線的公務人員在拆的時候 拆完住戶來問他 為什麼你們拆完的東西是放旁邊 拆完不是應該帶走才對 包商跟他說拆個意思有拆就好 我們有來就好了 你們不 覺得這樣很奇怪嗎 劉處長 請你去了解一下 2748
333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政風處劉處長明武 我們會去了解 莊議員瑞雄 我不相信臺北市政府在展現鐵腕公權力的時候 民眾還有辦法被你們拆了這麼 多次 3 天後還馬上就搭上去 你們的選票只要這些搭上去的就好了嗎 秘書長 這不是選票的問題 這是挑戰公權力 搞不好那個人是我的樁腳 他是誰我也不認 識 但重點這是一個道理 那有人這樣搞的 怎麼會有搭二層樓高的大型廣告物 你知道這有多危險嗎 我們在選舉的時候 如果這樣早就被你們拆掉了 主席汪志 冰議員之前就被你們拆掉了 為什麼商業廣告就可以 活絡經濟嗎 還是有紅包可 以拿 你們在開什麼玩笑 怎麼會這樣 大隊人馬去現場將它拆掉 3 天後又將它 搭回去 你們是講好了是不是 來來回回拆搭好幾次 處長 請你回去查清楚這件事情 我就不相信那有這樣搞的 所以我看到新新 聞的民調和研考會自己做的民調 你說你們贏張通榮 你說你們還有 51% 自己做 最高還有 50%和百分之四十幾 剛剛好而已 張通榮還有人叫他渾蛋市長 郝龍斌 市長卻沒有人叫他渾蛋市長 你們這樣搞郝龍斌的民調會拉的上來嗎 你們在騙誰 阿 汪志冰議員都在偷笑了 沒有人這樣搞的 所以我覺得小市民真的很無辜 照 理說你們設這麼多露天咖啡座在那邊 就是要那邊的行人可以享受 你看北投公園 的好風景 大家來這邊喝咖啡再去泡泡溫泉 你們去看檢舉的時間 如果剛好有颱 風來 民眾會怕 如果剛好砸下來我看你們怎麼辦 公權力的不做為 那天如果出 人命 我看你們怎麼辦 為什麼你們都不覺得嚴重呢 我卻覺得這是很嚴重的事情 這個星期五北投溫泉季要登場了 如果外國人來看到北投溫泉季很棒 但往上一 看全部都是這些賣房子的 賣房子不是不對的 可是廣告就是違法 可是違法怎麼 辦 臺北市政府那個局處誰該職掌的業務 誰就要去負責任才對 要不然臺北市會 被看扁了 張處長剛維 議員剛才秀出來有關屋頂的照片 我們一定會澈底把它執行 一定會處理完成 莊議員瑞雄 在我看來這半年來就是違法沒人理 挑戰公權力也沒有人敢去撼動他 你們全 部不敢 危險沒人理 違法拆了之後再搭回去 向你們挑釁你們也不敢怎麼樣 公 權力這樣淪喪掉我認為期期以為不可 我倒覺得政風處需要去查 處長 你要好好 的去做了解 沒有這種事 我覺得很離譜 時間暫停 請韓處長 秘書長 也請你聽一下 韓處長 請問我們現在政務的 女性首長有多少 人事處韓處長英俊 我的資料是 21.43% 莊議員瑞雄 21.43% 我算是很會請人上臺備詢 隨便就請了 3 位女性首長 在部門質詢和 總質詢的時候 看過去都是男性首長 我為女性抱屈 黃呂局長的滿意度也不錯 區公所也用很多女性首長這也不錯 你們到底可不可以跟郝龍斌市長建議 既然用 男性首長不行就用女性首長 男性首長占 80% 結果民調最後 1 名 這真的笑死人 2749
334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了 你就大膽的去建議 請郝龍斌市長拔擢優秀的女性首長 還有救的話 應該只 剩下這招了 男性首長占 8 成 民調卻一直都是在後面 難道不會多用幾位女性首 長嗎 秘書長 你不是也可以建議嗎 只有 2 成的女性首長 10 位裡面只有 2 位 在 公務人員裡面 你們一直在宣誓的 希望基於男女平權或者讓女性有更大的發展空 間 你們都有計畫在栽培女性主管不是嗎 韓處長英俊 有 莊議員瑞雄 成效如何 韓處長英俊 如果說就整個市政府來講 我們的女性主管不是單就政務首長這部分 以全部 來說我們女性主管已經接近一半了 莊議員瑞雄 所以說在中階層主管裡面 大量使用女性的民調都不錯 你看民眾認為民政局 第一線就有 8 成的滿意度 在政務首長有 2 成用女性的 搞不好另外 8 成都是被你 們這些男性首長害的 大膽的去用女性首長 你知道這樣是不行的嗎 時間暫停 請公訓處孔處長上臺備詢 處長 你們公訓處有沒有在計畫培訓女 性主管 公務人員訓練處孔處長繁亞 我們每 1 年都有開女性菁英班 培養 8 職等到 9 職等的非主管人員 未來培植 的這些人由人事來運用當科長 莊議員瑞雄 有沒有從女性菁英培養班出來的女性政務官 孔處長繁亞 據我了解 目前沒有 莊議員瑞雄 還沒有 這些都沒有用 大家都是紙上作業 其實不管男性還是女性 大家都 平權 男性有的表現非常的優秀 但是不要把女性也給忽略掉了 秘書長 我覺得你可以好好的建議市長 陳兼處長永仁 我們國家的政務系統和事務系統 基本上是分離的 莊議員瑞雄 我當然知道是分離的 但問題很簡單 陳兼處長永仁 剛才孔處長提到事務官的訓練 在女性主管的部分已經接近百分之五十 至於 政務官的部分 莊議員的建議 我們回去會讓郝市長知道 莊議員瑞雄 我跟你說都是政務官的在害人 這些真正的事務官 我相信大家兢兢業業 大 家都有服從性 只要一個規劃讓中層的主管去執行 我認為都可以執行得非常好 2750
335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怕的都是亂做決策 袁主委 你也看到你們做出來的民調了 大稻埕煙火的滿意度如何 袁主任委員乃娟 確實是沒有我們預期的高 莊議員瑞雄 對嘛 滿意的有百分之幾 袁主任委員乃娟 應該是百分之四十多 莊議員瑞雄 是阿 你看這些砸下去都是錢 你知道嗎 袁主任委員乃娟 是 莊議員瑞雄 你們現在又要砸大錢辦的世大運 他們還沒看到結果就先給你們難看了 滿意 度如何 袁主任委員乃娟 比大稻埕煙火好一些 莊議員瑞雄 還沒做的是好一些 其實臺北市所有的武器都有 這麼多人各職所司 照理講 可以做得很好 為什麼臺北市的民調都排在後面 你們不要認為臺北市市長和臺北 市被評價很低 我們在野黨會很開心 我們出去也是很沒面子 你知道嗎 劉耀仁 議員說的 我們這裡是天龍國 秘書長 你有聽過天龍國嗎 陳兼處長永仁 最近新聞的稱呼 莊議員瑞雄 你知道是什麼意思嗎 陳兼處長永仁 跟別的地方不一樣 莊議員瑞雄 為什麼不一樣 陳兼處長永仁 因為有所謂的天龍地虎 莊議員瑞雄 才不是這樣 台上首長知道天龍國是什麼意思的請舉手 你們沒有人知道 袁主委 你總該要知道外界在批評什麼是天龍國 袁主任委員乃娟 其實寓意是不知民間疾苦 莊議員瑞雄 外界就是認為我們臺北市不知民間疾苦 其實不是在指臺北市 是講我們這些 高官 你們是花最多錢的 臺北市得天獨厚 我們的財源不錯 2751
336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秘書長 我們今年的預算規模多少 陳兼處長永仁 大概是 1,600 億元 莊議員瑞雄 每年都差不多是 1,600 億元 結果活動辦一辦之後 民調卻是倒數的 只有贏 過基隆市而已 你們不覺得這樣很丟臉嗎 陳兼處長永仁 我們是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莊議員瑞雄 我就知道你會這樣回答 這都是官話 你們要加油 我誠心建議你們 大量起 用女性首長 讓社會大眾耳目一新 感覺到會展現不一樣的氣息也不一定 人家說 女人出頭天 讓女人做做看 男人一直占著那個位置 再做也不過就是那樣 難道 我們男人做就比較厲害 再講下去就不好聽了 劉議員耀仁 時間暫停 秘書長 黃呂局長和袁主委留步 其他請回 請中正區詹區長 大安區蘇區長 萬華區黃區長 環保局盧主秘和客委會劉主 委上臺備詢 袁主委 本席向你索取民國 99 年和民國 100 年各局處首長出國考察的回國報告 書 你說我們去議會圖書館找就有了 我照你的目錄去找 有 3 分之 1 都沒有送議 會 我先跟你預告總質詢的題目 就是各局處首長出國的考察報告書 沒有的趕快 補齊 好不好 袁主任委員乃娟 好 劉議員耀仁 請回 秘書長 我要跟你報告一件事情 就是民政局在各局處裡面越做越小 民政局 是天下第一局 他掌握所有輔選系統的命脈 現在卻越做越小 我給你看 1 張公文 這是民國 101 年 8 月 21 日環保局行文給中正區公所和大安區公所是正本 因為 環保局與統一超商好鄰居文教基金會合辦 2012 世界清潔日活動 請貴區提供協助動 員環保義工 50 人至會場清掃周邊區域 而且這個活動沒有知會民政局也沒有召開協 調會 請區公所當天派 50 人環保義工來此活動 這樣是不對的 因為區公所馬上發 文給里辦公室做處理 里長很生氣 為什麼環保局一紙公文到中正區公所和大安區 公所 他們就必須提供 50 名人力去那邊做打掃工作 而且民政局和中正區公所都不 是協辦單位 為什麼收到環保局的公文 我們區公所和里辦公室就要派 50 名人力到 場做清潔打掃 陳兼處長永仁 一定會請環保局改進 因為這種橫向聯繫的事情一定要協調 劉議員耀仁 盧主秘 民政局所屬的區公所什麼時候變成你們的手下了 為什麼你們有老大 心態去指使區公所 為什麼沒有去跟民政局協調 中正區公所的直屬機關是民政局 2752
337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據本席調查之後 終於了解為什麼你們公文正本給中正區公所和大安區公所直接 跳過民政局 民政局只有你們給的副本而已 就是因為你們每年有很多環保資源回 收補助金 對不對 有錢的就是老大 對不對 你們就是認定大安區公所 中正區 公所和各里辦公室拿人手短吃人嘴軟 對不對 為什麼你們局處的文化會變成這個 樣子呢 有錢的就是老大 你們每年給各里辦公室 25% 給各區公所 3%做環保評 比 請問詹區長和蘇區長 你們真的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嗎 連吭聲都不敢吭聲 只敢下令給里辦公室去調派 50 名環保義工 這樣對嗎 主秘 請你聽清楚 里長是民選的 你們是考試的公務人員上來的 他們有民 意基礎 你們是沒有民意基礎的單位 卻指使民選的基層首長 這樣對嗎 黃呂局長 這件事情你有沒有覺得委屈 民政局黃呂局長錦茹 其實我們也有跟相關的局處講過 如果以後需要交付或委託各區公所業務的話 一定要透過民政局 劉議員耀仁 講也沒有用 難怪那些里長會氣到跳腳 黃呂局長錦茹 這個環保義工大隊的行政業務是在區公所民政課 所以他們往往會透過區公所 民政課來協助 劉議員耀仁 我跟你說他們根本沒有找你們民政局協調 這就是吃人家嘴軟拿人家手短 因 為每年都很多的環保資源回收補助金 所以環保局以為他是老大 民政局不只這件 事情 你們越做越小 陳兼處長永仁 局處之間是互相協調的 我想兩個區公所也不是說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軟 事 實上大家互相支援 劉議員耀仁 被人家差遣習慣了 當小的習慣了 你們都沒有想到區公所所屬的里辦公室 里長是民選的 里長不是公務人員 陳兼處長永仁 我向劉議員保證如果以後有這種情形 我們一定對出這樣公文的單位做懲處 不應該這樣子 劉議員耀仁 主秘 以後不要有這種老大心態 這樣會氣死那些里長 所以我不單指這件事 情 民政局越做越小 下 1 張 秘書長 黃呂局長和盧主秘 你們看 101 年 10 月 20 日客家事務委員 會在青年公園舉辦 101 年敬老館室藝文活動社區好客歡慶同樂 他邀集了萬華 區 10 個里來當承辦單位 這裡面沒有萬華區公所和民政局半個字 就只有客家事務 委員會直接找里辦公室來合辦館室藝文活動 又一個跳過的局處的客委會 這麼小 的委員會也看不起民政局 為什麼辦這樣的活動要跳過民政局和萬華區公所 黃呂局長錦茹 2753
338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我想大概不至於這樣 因為客委員所辦的活動都是跟客家有關係 因為我有看 過帖子裡面都是客籍的里長 所以客委會 劉議員耀仁 你告訴我郭正中里長和鍾駿里長 他們是客籍里長嗎 黃呂局長錦茹 鍾駿里長是客籍里長 劉議員耀仁 李重華里長是客籍里長嗎 黃呂局長錦茹 他是客籍里長 劉議員耀仁 李重華里長也是客籍里長 黃呂局長錦茹 是 劉議員耀仁 黃進福里長應該就不是客籍里長 黃呂局長錦茹 游秋蓮里長也是客籍里長 劉議員耀仁 這些都不是理由 我的意思是客家事務委員會要動用到里辦公室 就應該通知 民政局和萬華區公所的民政系統來邀約一起來做 你看你們越做越小 要找這些里 辦公室根本不用經過民政局 對不對 客家事務委員會劉主任委員佳鈞 議員 對不起 其實我沒有看過這張邀請函 我們下次會改進 這是第 1 點 第 2 點 有關於這個活動據我所了解是因為里長想要舉辦 然後透過我們客委會一 些 劉議員耀仁 你們是主辦單位 劉主任委員佳鈞 所以我們下次改進 劉議員耀仁 第 2 件事情我更生氣 看下 1 張 這是什麼樣的狀況 主辦單位是有公務預算 的客家事務委員會 竟然你看 感恩 本次活動位為十里合辦 如蒙惠賜摸彩品 請 以 10 個單位提供 我們有給你們公務預算辦活動 你們竟然還透過里辦公室向 民間募集摸彩品 客委會是主辦單位 不是指導單位和協辦單位而已 你們有公務 預算竟然還向民間和議員辦公室索取摸彩品 劉主任委員佳鈞 這應該是里長 劉議員耀仁 我跟你講客委會就是主辦單位 所有的事情都算在你頭上有錯嗎 劉主任委員佳鈞 2754
339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發生這樣的事情 我們下次會注意 劉議員耀仁 十里合辦 如蒙惠賜摸彩品 請以 10 個單位提供 劉主任委員佳鈞 我想這張邀請函 劉議員耀仁 不是你的原因 你還是要承擔 因為你們是主辦單位 劉主任委員佳鈞 所以我剛才跟議員報告 劉議員耀仁 這跟白道勒索有什麼不一樣 劉主任委員佳鈞 我們下次會要求改進 有掛客委會名字的不可以去跟人家索取 劉議員耀仁 劉主委 你的意思是你被蒙在鼓裡 是不是 你就是不敢承認就是了 劉主任委員佳鈞 我真的不曉得他們去要摸彩品 劉議員耀仁 不曉得 劉主任委員佳鈞 對 劉議員耀仁 公文已經發出去了 劉主任委員佳鈞 這也不是我們客委會發的 劉議員耀仁 黃區長 這個活動你知道嗎 萬華區公所黃區長國彥 知道 劉議員耀仁 你有沒有收到邀請函 黃區長國彥 有 劉議員耀仁 有沒有覺得怪怪的 黃區長國彥 我一直以為是 10 位里長發起的 劉議員耀仁 你沒有看到主辦單位嗎 黃區長國彥 最近眼睛不好沒有注意看 所以以為是 10 位里長合辦的 2755
340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劉議員耀仁 眼睛不好就請假不要備詢 黃區長國彥 是 劉議員耀仁 亂來 下 1 個問題讓我更生氣 你知道承辦單位是那 10 個里 你知道協辦單位 是那些單位嗎 萬華區民眾服務社 萬華區民俗改善實踐會和亞洲電台 亞洲電台 是國民黨中央委員紀女士的電台 萬華民眾服務社是國民黨的單位 民俗改善實踐 會也是國民黨的系統 主辦單位是有公務預算的客家事務委員會 為什麼染上政黨 色彩呢 劉主任委員佳鈞 這個活動是我上任以前就定案了 所以我不是很清楚 回去之後我會詳查這件 事情 劉議員耀仁 10 月 20 日這個活動就要舉辦 還剩 3 天你要詳查什麼 敬老館室藝文活動 這麼好的活動 為什麼要染上政黨色彩呢 劉主任委員佳鈞 我想這應該跟政黨沒有關係 劉議員耀仁 跟政黨沒關係 為什麼協辦單位是這些單位 為什麼沒有邀請我們民主進步黨 的台北市黨部 所以說是落人口實 瓜田李下 後年才要選舉 現在就在佈樁了 佈樁還跳過民政局 那你要怎麼補救 劉主任委員佳鈞 我會把這張邀請函和內容詳細看過再跟議員回報 劉議員耀仁 回報什麼 這個星期六活動就要開辦了 而且已經公然募集摸彩品了 我就覺 得奇怪 現場有摸彩活動歡迎踴躍參加 民政局有公務預算 為什麼不能從公務預 算裡面來買摸彩品 為什麼要向民間和各議員辦公室募集 劉主任委員佳鈞 這個活動有關客家內容是由客委會來協助處理 其他非客家的部分 並不是客 委會補助的 也不是客委會提供的 所以這個活動在我的認知上如果沒有錯的話 應該是這 10 位里長去發動的 然後其中有客家的部分是由客委會來協助 劉議員耀仁 所以客委會只是人頭 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佳鈞 不是 劉議員耀仁 客委會只是掛名 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佳鈞 不是 我們是透過里的方式去讓里民認識客家文化和客家語言的傳承 劉議員耀仁 2756
341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劉主委 你告訴本席雖然這個活動不是在你任內定案的 我舉了這麼多例子之 後 你有沒有覺得客委會有一種被利用的感覺 還染上了政黨色彩 你可以向本席 保證以後客委會所主辦的任何活動禁止所有政黨色彩團體加入 可不可以 劉主任委員佳鈞 這個活動我們會深刻的檢討 是不是這樣的辦理方式 劉議員耀仁 秘書長 以後公家機關所主辦的活動是不是應該禁止有政黨色彩的團體加入協 辦 陳兼處長永仁 我想各單位在辦相關活動的時候 應該要謹守行政中立 這是原則 劉議員耀仁 沒有錯 陳兼處長永仁 至於他邀請那一個單位 應該要以他業務的本質為原則 劉議員耀仁 請問辦客家活動與萬華區國民黨民眾服務社業務有什麼關係 劉主任委員佳鈞 這整個活動的細節的事情 我想值得檢討 劉議員耀仁 你都不知道什麼細節 你什麼都不知道卻可以回答得這麼理直氣壯 劉主任委員佳鈞 不是 劉議員耀仁 你只要告訴本席 以後臺北市政府辦的任何活動 就是不應該有任何的募款 募集摸彩品和相關物資 還有不可以邀請有相關政黨的團體加入就好了 劉主任委員佳鈞 沒錯 剛才我們秘書長也指示我們要行政中立 我想我們也要嚴格要求同事 在使用公務預算時行政要中立 劉議員耀仁 這樣才對 黃呂局長 你有沒有覺得民政局越做越小 環保局和客委會對你一 點都不尊重 你是天下第一局 你在那邊悶不吭聲還幫他們說話 黃呂局長錦茹 我們已經了解這兩個活動的源始 這幾位里長大多都是客家里長 所以跟客委 會 劉議員耀仁 里辦公室的上屬單位是區公所 區公所的上屬單位是民政局 黃呂局長錦茹 照理說應該是這樣 劉議員耀仁 所以這 10 位里長心裡根本沒有區公所和民政局 對不對 黃呂局長錦茹 2757
342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我想應該不是這樣 劉議員耀仁 所以民政局也不用掛協辦 對不對 以後你們要預算都直接找客委會或環保局 服務就好了 主席 局處首長請回 我們休息 5 分鐘 2758
343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書面答覆 答覆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質詢組別 第 16 組 質詢議員 劉議員耀仁 一問 環保局舉辦國際清潔日活動函請區公所動員里辦公處動員環保義工 客委會 與萬華區 10 位里長本週六 20 日 辦敬老活動 均未事先協調民政局及區 公所逕自辦理 不符業務督導權責 實數不宜 又客委會活動具民之協辦單 位竟包括具政黨色彩之社團 以公務預算辦理活動應禁止政黨色彩與對外募 摸彩品 答 (一) 目前本府各單位舉辦活動 如環保局辦理國家清潔日 社會局發放重陽敬 老禮金 等各項業務時 基於市府一體之立場 相關局處皆會與本府民政 局及區公所進行協商後辦理 (二) 未來本府民政局及區公所與本府各局處之間仍將秉持事前協商的作法 加 強機關間橫向聯繫機制 並依據本府民政局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業務權限 委任委託區公所執行作業要點 之規範 各單位如有業務委託 委任區公 所辦理時 依此規定邀集區公所及本府民政局協商後據以辦理 答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質詢組別 第 16 組 質詢議員 莊議員瑞雄 劉議員耀仁 一問 依 新新聞雜誌 民調結果顯示 市長施政滿意度逾 51 名列倒數第二 僅勝基隆市 與研考會所做民調相近 民眾對區公所服務亦表滿意 然對社 會局未盡滿意 秘書處 102 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重點係安排府級首長赴國外 參訪 交流及參與國際會議 以促進本市觀光旅遊之建設 大稻埕煙火節及 世大運民眾滿意度低 另女性政務首長占 區公所及戶政事務所女 性同仁較多 民眾滿意度頗佳 建請市長積極拔擢優秀女性首長 以提升滿 意度 答 一 為使本市社會福利與照顧服務觸角更寬廣多元 本府社會局 101 年編列之 預算達 170 億元 是 20 年來新高 相關創新服務如下 (一) 新增 8 處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據點 其中包含由 6 家社區資源中心開 辦之 社區樂活補給站 以提供日間服務 促進身障者與外界良性 的互動 (二) 推出 夢想工坊 社區小型作業所 及 Club-House 精神障礙會館 結合社區資源 減輕家庭照顧壓力 並提升身障者生活品質 (三) 本市第 1 座親子館 131FUN 心玩 已於 100 年開幕 廣受歡迎 許 多活動一推出旋即額滿 第 2 座親子館於今年 8 月 8 日假松山區民生 社區活動中心開幕 結合原本即位於該建物內的幼兒園 圖書館 早 2759
344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療通報轉介中心等 讓家長 保母在社區中就近享有豐富的育兒資源 第 3 座親子館預計於今年年底開幕 (四) 在兒少權益促進方面 成立保護安置兒少團體家庭 兒少收出養資源 中心 遴選多元身分背景的少年代表參與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 促成 多元年齡與意見交流 (五) 擴增本市育兒友善園據點 並持續在全市擴展綿密可近的銀髮友善好 站 廣設社區關懷據點及老人活動據點 使關懷服務普及化 (六) 全面推動家暴安全防護網 透過各種近便性及在地化服務 為弱勢民 眾和家庭提供更完善的全方位服務 建構更完善的社會福利網絡 二 從各項民意調查及評比來看 天下雜誌全國 幸福城市大調查 本市社 福力在 年連續 3 年排名皆為第 1 名 親子天下雜誌 2011 年五 都友善家庭幸福指數調查 包含托育支持指數 教育品質指數 幸福安 全指數及經濟負擔輕鬆指數 本市總分為 5 都第 1 名 其中 托育支持指 數 更榮獲第 1 名 遠見雜誌 2012 最佳退休友善縣市大調查 本市 社 會照顧與醫療 亦榮獲第 1 名 本府社會局於內政部舉辦之 100 年社會福 利績效考核作業 各項考核項目均榮獲 特優 總成績名列全國第 1 名 三 另本府研考會 98~101 年舉辦的民意調查 民意對於社會福利之滿意度已 逐年微幅提升 自 50%至 55% 未來本府社會局除持續提升各項社會福 利服務品質 並積極加強政策行銷 增強市民社福感受力 以提升市民滿 意度 答覆單位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質詢組別 第十六組 質詢議員 莊議員瑞雄 劉議員耀仁 問 依 新新聞雜誌 民調結果顯示 市長施政滿意度逾 51 名列倒數第二 僅 勝基隆市 與研考會所做民調相近 民眾對區公所服務亦表滿意 然對社會局 未盡滿意 秘書處 102 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重點係安排府級首長赴國外參訪 交流及參與國際會議 以促進本市觀光旅遊之建設 大稻埕煙火節及世大運民 眾滿意度低 另女性政務首長占 區公所及戶政事務所女性同仁較多 民眾滿意度頗佳 建請市長積極拔擢優秀女性首長 以提升滿意度 答 有關秘書處 102 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重點係安排府級首長赴國外參訪 交流及 參與國際會議 以促進本市觀光旅遊之建設一項 說明如下 (一) 國際化係本市重要施政之一環 爰市長每次出國均以推動城市外交 行銷 本市 以及與國際重要城市加強聯繫交流為主要目的 其方式或為出席重 要國際會議 應姊妹市或重要國際城市市長之邀訪 或出國招商及行銷本 市之活動等 (二) 本府每次出國行程均審慎規劃 並嚴格審查預算之編列 撙節使用相關經 費 務使市長出國能提升本市之國際地位 發揮最大預算效益 2760
345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民政部門質詢第 17 組 質詢日期 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16 日 質詢對象 民政部門有關各單位 質詢議員 戴錫欽 黃平洋 陳玉梅 李新 計 5 位 時間 90 分鐘 速 記 汪志冰 錄 101 年 10 月 16 日 速記 林詩穎 主席 李議員新 現在進行民政部門質詢第 17 組 請戴錫欽議員 陳玉梅議員 李新議員 汪志 冰議員等 5 位議員 時間 90 分鐘 我們現在就開始 汪議員志冰 時間請暫停 請民政局局長 12 區公所區長一起上臺備詢 民政局黃呂局長錦茹 汪議員好 汪議員志冰 再請研考會主委上臺 汪議員志冰 首先 我要請教一下局長 雖然 PDA 政策不在你任上執行 但是從民國 96 年 到現在已經 101 年了 請問局長 當初建置 PDA 主要宗旨是什麼 黃呂局長錦茹 它是要來推動我們無線寬頻網路 同時希望里幹事能夠在不同時段 利用智慧 型手機 馬上上傳影像即時通報 做市容查報 汪議員志冰 最重要是利用民國 96 年當時的科技 將 PDA 作為一個工具來查報市容 同時 作災害通報 是否如此 黃呂局長錦茹 是的 汪議員志冰 請問目前成效如何 黃呂局長錦茹 我覺得成效是非常好的 其實目前市容查報案件數量是一年比一年多 汪議員志冰 我指的是以 PDA 來做查報的成效 你覺得如何 黃呂局長錦茹 剛開始因為沒有取代工具 只能使用 PDA 但是現在已經超過使用年限 2 年了 照理講她們 2761
346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汪議員志冰 超過幾年 從民國 96 年到現在 黃呂局長錦茹 現在是民國 101 年 所以是超過 2 年 所以有一些里幹事 汪議員志冰 你是說超過使用年限的 2 年 黃呂局長錦茹 是 超過使用年限 2 年就可以報廢 所以目前是有一些 汪議員志冰 請你直接具體回答我 就現況而言 使用 PDA 來做市容查報或是災害通報 你 覺得成效如何 黃呂局長錦茹 因為大多數里幹事還是在使用 汪議員志冰 大多數還在使用是吧 黃呂局長錦茹 因為我們有 456 個里幹事 PDA 報廢僅 198 台 汪議員志冰 你認為大多數還在使用嗎 成效如何呢 好還是不好 黃呂局長錦茹 當然速度沒有其他的好 汪議員志冰 你只要回答我好還是不好就可以了 黃呂局長錦茹 成效還可以 汪議員志冰 還可以是吧 黃呂局長錦茹 因為查報數量每個月都還是會增加 汪議員志冰 每個月查報數量還是會進來 是吧 你是根據每個月查報的數量來看他的成效 還是你實際去了解 PDA 這項工具所發揮的效果 經過評斷後給我的答案 到底是 哪 1 個 你是看數字來告訴我成效不錯 黃呂局長錦茹 對 現在是以數字來看 使用 PDA 查報的件數 民國 101 到目前為止還是比民 國 100 年多 汪議員志冰 請問研考會袁主委 你覺得就目前狀況而言 PDA 還可以發揮它的效果嗎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袁主委乃娟 PDA 的功能必須要有一個強大的網路系統做後盾 才可以發揮它的功能 汪議員志冰 2762
347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是 如果大部份都已經報廢 難以使用 或是有些根本不使用的狀況下 請問 用 PDA 做為工具效果會好嗎 袁主任委員乃娟 我認為是不會好的 汪議員志冰 接下來請問我們中山區區長 請問你知不知道你們區各里 PDA 報廢的狀況是如 何 中山區公所林區長秉宗 報告議員 我們已經在今年的 3 月份把舊的都已經淘汰了 汪議員志冰 總共報廢了幾具 林區長秉宗 全部 48 具 汪議員志冰 48 具 林區長秉宗 對 汪議員志冰 你們總共有幾具 林區長秉宗 我們 42 個里幹事還有 6 個防災 一共 48 具 汪議員志冰 全部都報廢了 林區長秉宗 對 汪議員志冰 意思就是沒有一台在使用是不是 林區長秉宗 因為常常壞掉 然後也超過使用年限 汪議員志冰 因為常常壞 不好用而且很難使用 再加上壞了也不知道該如何 放置在那裡 留之無用 棄之可惜 是不是因為這種狀況乾脆報廢 所以你們區是 48 台全部報 廢是吧 謝謝 請回座 請教我們內湖區區長 內湖區公所張區長金鎮 汪議員好 汪議員志冰 你好 請問你們 PDA 報廢的狀況如何 張區長金鎮 我們區 39 個里 在今年 1 月份全部換成新的 換成一般的智慧型手機 但是我 們也是利用系統來查報 汪議員志冰 2763
348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還是使用這個系統 但是你們 PDA 這個機具 張區長金鎮 那些已經超過使用年限了 本來就要報廢了 汪議員志冰 所以你們也報廢了 是不是 張區長金鎮 是 汪議員志冰 機器報廢上繳了 所以是百分之百報廢 沒有在使用 是不是如此 張區長金鎮 是 汪議員志冰 好 請回 局長 妳剛剛聽到了 我隨便抽 2 個區 中山區與內湖區 其它區 的狀況大致雷同 只是有多有少的問題 我再看一下你們給我的數據 至目前為止 民國 101 年 1 月到 9 月 用 PDA 查報市容的案件數 譬如內湖區已經全部都報廢 了 報廢數量是第 2 高 但是市容查報量是 1 萬 5,181 件 內湖區報廢數量是第 2 名 但是查報數量是第 1 名 其他行政區 譬如中山區也是全部都報廢 但是查報 案件的數量是 1 萬 2,231 件 也不在少數 接下來 我再提供一個數據 民國 96 年迄今 PDA 使用及執行情形統計表 這 資料也是你們給我的 統計表中 民國 100 年有 5 萬 7 千多件 101 年有 6 萬 1,932 件 意思就是 隨著時間的增加 我們報廢的 PDA 一定越來越多 但是我們使用 PDA 來查報的數量仍不降反升 是不是如此 這些數據都是你們提供的 現在我就 要來探討 局長 你剛剛跟我表示 使用 PDA 這項工具來查報市容 做緊急災害的通報效果還不 錯 但是你是從數據上來看 現在也讓你了解了 內湖及中山區 2 個區長皆已從實 招來 他們幾乎都已經全部都報廢了 但是數字看起來還是很漂亮 請問局長 到 底是怎麼回事 黃呂局長錦茹 報告議員 譬如有些區公所的里幹事已經將 PDA 全部都報廢 以剛才內湖區及 中山區來講 雖然都報廢了 但是里幹事們仍然保留起來 報廢的 PDA 是不需要繳 回的 汪議員志冰 報廢需不需要上繳 黃呂局長錦茹 不需要上繳 汪議員志冰 所以還是保留起來 黃呂局長錦茹 他可以保留 汪議員志冰 還可以使用嗎 2764
349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黃呂局長錦茹 他們集體向中華電信公司採購 譬如 HTC 或是其他智慧型手機 全部去跟電信 公司議價 且不需要付手機費用 只需要綁門號 汪議員志冰 不是 請問局長 我手上拿的這隻 PDA 已經損壞不能使用了 但是還沒有上繳 報廢 所以從剛剛那份統計數字來看 五成以上的 PDA 根本已經壽終正寢 遭到淘 汰跟報廢了 但是現在統計數字還在造假 美化 大家皆各顯神通 黃呂局長錦茹 市容查報案件數據上所寫的使用工具是 PDA 她們已經換新工具了 而且我們 也都知道 汪議員志冰 大部分是換成什麼 黃呂局長錦茹 有的是愛用國貨所以是使用 HTC 汪議員志冰 所以使用的是智慧型手機是不是 黃呂局長錦茹 有的是使用 SAMSUNG 汪議員志冰 局長 是不是現在大部分的 PDA 都已經報廢不用 然後大部分都已經換成了智 慧型手機 黃呂局長錦茹 對 沒有全部 那我們是希望 汪議員志冰 大部分嘛 有沒有 5 成以上 黃呂局長錦茹 我的數字並沒有到 5 成 汪議員志冰 時間暫停 請問北投區區長 報廢數量是多少 北投區公所李區長美麗 我們北投區報廢 29 隻 汪議員志冰 謝謝 請回 我就按照順序來 接下來請問信義區區長 信義區公所余區長星華 信義區報廢 8 隻 汪議員志冰 請問 為什麼你們只有 8 隻 是因為你們現在還在使用 很好用嗎 余區長星華 因為每個禮拜還是有作測試動作 汪議員志冰 我知道啊 全部上繳報廢的也都在作測試啊 你們只有報廢 8 隻 你們總共幾 2765
350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隻 余區長星華 總共是 44 隻 汪議員志冰 44 隻 所以只有 8 隻不能用 其它都還在使用嗎 余區長星華 是 汪議員志冰 所有里幹事都有查嗎 余區長星華 但是有些里幹事會使用他們助理事務費去換智慧型手機 汪議員志冰 所以報廢跟實際有無使用 PDA 的數量 根本有很大的落差 是不是如此 請回 答好嗎 這樣無法錄音 請開口回答好嗎 余區長星華 是 他們會有 2 個手機 汪議員志冰 好 謝謝 請回 請松山區區長 松山區公所余區長淑女宜 議員好 汪議員志冰 你們總共報廢幾隻 余區長淑女宜 都沒有報廢 汪議員志冰 都沒有報廢 全部都還在使用 余區長淑女宜 是 汪議員志冰 全部都確實在使用嗎 余區長淑女宜 是 汪議員志冰 你們很特別 請回 局長 我所要強調的是 實際上 PDA 已經落伍了 它也已 經不合時宜 不但不好用 甚至多數皆已經損壞 在這種情形下 我們居然還有一 個 台北市各區協助執行市容查報作業規範與獎懲實施計畫 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23 日修正 計畫最初使用的是扣分制 現在則是用加分制 計畫中針對 PDA 查 報率額外加分項目 意指只要使用 PDA 查報就給予加分 項目中最高為 5 分 我為 什麼要這樣特別提到這點 這樣變成自欺欺人 PDA 這項工具根本就已經不能使用 而且不好用了 結果你訂了一個獎懲辦法 鼓勵大家使用 PDA 查報 然而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里幹事們使用 PDA 是被 2766
351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迫而非他們所願意 5 個人使用 2 隻 PDA 彼此互相支援 有沒有這種現象 如果 有 區長請點頭 你們區有沒有這種現象 都有吧 還有 為了要搶業績 用 PDA 檢舉環保小廣告 這邊拍一下 再貼到另一個牆 面 再拍一次 以這種方式集體造假來搶業績 數字就會變的很漂亮 局長就認為 PDA 好的不得了 到現在還是嚇嚇叫 就變成如此 不知道局長是否有察覺到是這 樣的狀況 黃呂局長錦茹 報告議員 剛剛議員所提到集體造假的部分 我一定會去調查一下是否有這種 狀況 若有 我們覺得是不可以的 不但不可以鼓勵 也是不可以的 第二點 有關 PDA 考評部分 如果現在使用 PDA 查報給予額外的加分 我認 為這是不可以的 汪議員志冰 你的意思是用 PDA 如何 黃呂局長錦茹 使用 PDA 來做市容查報 如果是使用民國 96 年所發的 PDA 來做市容查報 就 給予加分 我們認為這樣的辦法是不適合的 汪議員志冰 局長 你剛剛回覆我的方向都有點問題 首先 你說要查怎麼會有集體造假的 狀況 我告訴你 並非里幹事願意造假 而是目前規劃的制度 逼得他們非要去造 假 還有 不合時宜且已經無法使用的 PDA 還繼續讓他們使用 同時還有一個獎 懲辦法 請你思考一下 里幹事能夠不用嗎 PDA 明明不好用 妳逼得他非得使用 不可 他能夠不用嗎 局長我認為不是急著去修理這些里幹事 這也不是我的宗旨 另外 針對獎懲辦法 你剛才提到使用是 PDA 否要加分的問題 我可以跟局長 說 我認為這都不是方向 重點是 PDA 應該與實際狀況相呼應 做通盤的檢討 如果已經無法符合當初成立專案的宗旨 那你就該廢 清清楚楚把它廢除 現在已 經有許多的工具跟手段 皆可以發揮市容查報的功能 是否應該朝這個方向去做討 論與改善呢 黃呂局長錦茹 謝謝議員提醒 其實我的意思就是如此 現在有 5 個區公所 他們集中用下里 補助費的部分去買智慧型手機 而且他不需要再付機子的費用 他只要付每個月門 號一千多元到二千元的費用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作為 我也非常肯定我們每個 區的區長 他們有很好的作為 汪議員志冰 好 局長 現在也順便針對我們 12 個行政區的區長 做一個簡單的調查 你們 認為 如果配合現行的辦法 使用智慧型手機 每個月編列通訊費用 印象中是 3 千元 讓里幹事去支應 是不是如此 黃呂局長錦茹 是 汪議員志冰 是嘛 讓里幹事去支應 讓他們改用智慧型手機取代 PDA 你們認為這樣的方 2767
352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法比繼續使用 PDA 好的 請舉手一下 黃呂局長錦茹 報告議員 我想這個方式應該是比較好 絕對是比較好 汪議員志冰 完全沒有報廢的松山區區長也都這麼認為是不是 黃呂局長錦茹 因為科技日新月異 所以這樣的方式應該是比較好 只不過當時我們規定 2 年 但是呢 汪議員志冰 更何況 你們在 10 月 9 號回覆我的詢問時就說了 本局主辦之災害傳輸測試 每個月第 1 個星期三上午舉行 用意為了使擔任各災區應變中心勘查組成員之里 幹事同仁熟悉災情通報 以逢災害時能夠迅速通報災情 今 101 年 各區均已規定 進行線上測試 現在為了因應科技進化趨勢 目前 PDA 已由智慧型手機取代 而且 多區里幹事同仁亦皆已運用 挹注事務費更新運用智慧型手機 現在自民國 101 年 10 月起 取消只能由 PDA 回覆之限制 可透過電腦或各種行動載具 準時上線通 報災情 所以你們自己也發文嘛 根據我的助理告訴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如 此因為我們索取資料以後 你們主動取消這樣的限制 希望我們局長 還有研考會袁主委 不合時宜的工具跟政策 要不斷主動的去 討論 做主官的不要死抱著不放 還制訂了一堆結構荒謬的辦法 造成里幹事們疲 於奔命 各顯神通 我認為重點是在這裡 請問局長 針對獎懲辦法何時可以儘速 來做檢討 黃呂局長錦茹 我們應該要檢討 汪議員志冰 多快可以做通盤的檢討 黃呂局長錦茹 我們現在馬上可以做 事實上我了解這個問題時 就覺得這樣的方法 對已經 將 PDA 報廢的里幹事是不公平的 汪議員志冰 是 的確這樣的鼓勵方式 其實一點意義都沒有 這場比賽也沒什麼太大的意 思 大家皆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我認為真的是沒有必要 時間暫停 戴議員錫欽 各位請回座 請勞工局陳局長 法務局蔡局長 還有我們刑事局經濟組張組長 上臺 勞工局陳局長業鑫 議員好 法務局蔡局長立文 議員好 戴議員錫欽 3 位好 我想 2 位局長還有組長知道 今天我要質詢的是有關於最近國內發生 很多資方惡性倒閉 或者是刻意鑽法律漏洞 讓很多無辜的員工無法支領其勞務所 2768
353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得 很多協力廠商無發依照他們所提供的貨源取得貨款 光是最近這幾個月 這樣 的案件 甚至是比較大型案件 就發生許多件 最近我也接獲陳情人陳情有類似的 狀況 坦白講 剛開始接觸這樣的個案時 我本來以為只是因為經濟不景氣或是經營 手法不當 所以導致譬如餐飲事業無法繼續生存下去 進而使勞資雙方產生糾紛 後來經過仔細了解 竟然發現有一些負責人 運用現行法律漏洞 以逐步開店的方 式不斷積欠勞工薪資 甚至蓄意將相關配合廠商所提供的貨源 用積壓貨款的方式 拖 1 個月 2 個月 一直拖到店已經無法繼續經營就讓它倒閉 讓所有的人求償 無門 甚至有些時候 登記的負責人也非其本人 找人頭來做登記 然後其名下可 能無任何資產 等到勞工局接到相關勞工申訴 需要調解時 也置之不理 我們勞工局身為主管機關 要捍衛勞工的權益 但有時卻連適用勞基法都有一 定的難度 因為有些資方連勞保都不幫員工投保 這樣情形下 許多勞工所付出的 勞務 不論是做了半個月 1 個月或是 2 個月 在如今這樣景氣寒冬的狀況下 勞 工們已經夠辛苦了 還要蒙受這樣的損失 通常到最後 若是協調不成 勞工局只 能建議他們 你們去法院提告吧 去循司法途徑來求償吧 但是坦白講 即便 他們要採取司法途徑自力救濟 都不見得有機會能夠勝訴 順利取得賠償 因為惡 意的資方早已有備而來 而且早就在鑽循法律漏洞 早上我在記者會特別詢問到我 們勞工局 副局長特別提到 現在針對集體訴訟也有一些相關配套措施跟補助 可 是事實上 真實成立的個案以及成功求償到積欠的薪資的個案 是屈指可數的 就現行制度本身 我相信的確有一些缺失存在 究竟是法令本身不夠周延以致 於讓這些不肖之徒有機可乘 還是接下來後續部分 不管是中央或是地方的修法 甚至包括我們自己的行政作為 是否能夠有更積極主動的措施 我覺得這個部分的 確是值得探討 秘書長也在現場 我沒有請秘書長上台備詢 但是我也要拜託秘書 長 針對有一些屬於跨局處可以協調與加強的部分 請秘書長在臺下聆聽 就後續 市政府可以檢討加強的部分來提供協助 我們現在看幾張表格 讓各位包括其他民政部門市府官員們有一個比較清楚的 了解 我們先看第一張表格 光從今年 8 月到現在 現在不過才 10 月 這 2 個月以 來我們所發生的一些重大惡性倒閉的事件 最上面這一件 是一個林姓業者的餐飲 集團 就是我接獲的陳情案件 事實上 我本來以為只是個案 後來發現他在這 2 年陸續開了很多不同的餐廳 有些甚至是連鎖餐廳 所開設的地點也都是在非常精 華的地段 包括在敦南 SOGO 微風廣場 MOMO 百貨 遠東百貨 還有我們的 捷運站附近 包括芝山站 永春捷運站 等等 但這些店有個特色就是開業時間好 像都不長 而且有的是 1 到 2 個月就宣布倒閉了 並有疑似惡意積欠員工薪資以及 相關廠商貨款的現象 除了這件個案之外 這 2 天有關紅景天連鎖店的部分 我想市府相關單位應該 有看到媒體的報導 紅景天在全台灣有 130 家分店 台北市就有 41 家 有 200 位員 工 他還可能涉及到違法吸金 包括要求原股東將股票轉換為另一家公司 把資金 投資到大陸設廠 根據媒體報導 他現在所募集的資金接近 17 億元左右 然而現在 也是人去樓空 之後總公司就以爆發財務危機為理由 來對外作為托辭 也不知道 接下來他們會如何處理 坦白說 這些投資的股東除了血本無歸外 後續的處理情 形也是令人非常擔憂 2769
354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另外 在今年 9 月中有一間泰瑞莎美語 他是加盟我們文山區的快樂瑪麗安加 盟店 財務各自獨立 有 80 多名學員 在今年 9 月時 加盟店負責人即捲款而逃 也讓被加盟的快樂瑪麗安總店商譽受損 他們積欠 20 多名員工超過 2 個月的薪資 大約 80 名學員權益受損 且據了解其在捲款前還向地下錢莊周轉 接下來的華爾街 補習班 也是美語補習班 他們在今年 8 月 7 日以簡訊通知學員他們即將倒閉 這 家補習班在全台灣總共有 5 家分校 680 名學員 員工數不包含教師就超過 60 人 同樣地在台北市有 28 名員工 積欠 200 多萬元的薪資 都是同樣狀況來宣布惡性倒 閉 我看到這些數字有點詫異 從今年 8 月到現在不過 2 個月的時間 就有這麼多 筆案件 就我今天所質詢的林姓業者餐飲集團 員工推測都是有預謀惡性倒閉的模 式 其他是屬於補教事業的部分 他們是否是惡意預謀地採取如違法吸金 積欠薪 資或是損害學員權益部分 相關單位可以依照法定權限去做查處 而我所接獲的這 件陳情案 一開始即告知員工創業唯艱 將來生意如果做起來 大家一起分享利潤 所以剛開始 1 個月 半個月的薪水先不要急 等到我們穩定後 一定會發給大家 現在在這樣一個不景氣的狀況下 很多員工能夠找到工作就已經阿彌陀佛了 認為老闆這麼有心想把事業經營好 等 1 個月 半個月應該不為過 很多同樣跟我 陳情的菜商 肉販 海產店負責人 更不用說公司裡面不管內場或外場很多的員工 他們同樣地要供貨給這家餐廳 也希望這家餐廳生意能夠做的起來 將來生意能 夠源源不絕做下去 一開始也許 1 個禮拜結 1 次帳款 結了 2 次之後 老闆即說 現在狀況還需要努力 可不可以改成月結 他們認為餐廳如果有心經營 改月結也 沒關係 結果月結收不到帳款 又改成 2 個月結一次 等到 2 個月時間一到要結帳 的時候 餐廳已經關門了 就在雙十節前夕 在大門前掛了一個 雙十公休 的告 示 鐵門拉下 人也消失 員工找人找不到 廠商找人也找不到 前幾日透過勞工 局協調 人也未到 這些弱勢的勞工跟無辜的廠商真的是求助無門 其實我也很好奇 在類似這樣的個案當中 勞工局到底能夠扮演怎樣的角色 經過這 1 2 個禮拜向勞工局索取資料 我整理之後做成一張表格 這是今年 1 到 9 月勞工局協調處理積欠工資爭議超過 30 人以上的統計表 這份資料是由勞工局提供 給我的 2 位局長可以看一下 第一件是今年 6 月 某股份有限公司楊姓負人 初 步統計有 5 個案件 這幾個案件是屬於大規模的在 30 人以上 內容都是積欠工資 牽涉到的法規都是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第 2 項 積欠薪水的人數 從第 1 件 70 人 第 2 件 30 人 第 3 件 313 人 第 4 件 31 人 第 5 件 49 人等 都是超過 30 人以上 第 3 件人數還高達 313 人 勞工局協助勞工介入調處 結果都是 我們開了調解 會議 調解不成立 沒有一件調解成立 換言之 按照現行制度及法令 勞工局 即便受勞工之託 出來召開調解會 在資方惡意缺席或是不願配合的情況之下 是 沒有辦法達成調解目的 更不要說想捍衛勞工基本權益 調解不成的原因當然有很 多種 主要幾個包括 負責人將公司脫產 負責人行蹤不明 不配合及行政機關無 代位求償之權 速記 何采穎 以臺北市為例 我不敢講全都是惡性倒閉 有些店家也許真的是經營不善導致 關門大吉 但這些中間一定也有一些案例 是像我剛講的林姓餐飲業者一樣 業者 2770
355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可能一開始就處心積慮 抱著能撈多少就賺多少的心態 試圖壓榨我們的勞工及相 關的協力廠商 再看下 1 張表格 接著請問各位的意見 早上在我召開的記者會上 副局長也 特別提到 假如調解不成 你們除了提出法律訴訟之外 針對這些法律扶助還有補 助的部分 勞工局也有 1 套機制 因此這幾天我也不斷地向勞工局索取相關資料 這個表格是延續上 1 張表格 從民國 97 年到今年 1~9 月 第 1 欄是經過勞工局受 理欠薪超過 10 人之案件 將剛才上 1 張表格的範圍擴大 在民國 97 年有 23 件 民 國 98 年有 27 件 民國 99 年有 18 件 民國 100 年有 22 件 今年 1~9 月有 16 件 我要請局長特別注意的是 除了這 1 欄超過 10 人之案件有統計數字外 表格右 邊的這幾欄 到我現在的質詢為止 勞工局是沒有任何統計數字 我不曉得這是因 為整理不出來 還是你們根本沒有這方面的統計 但是在我看來 如果勞工局連這 樣 1 個最基本的數字都無法掌握 勞工局還說要替勞工們提供多大權益上的保障 克盡多少職責 我是打個非常大的問號 再看到表格中的第 2 欄 經勞工局調解或處理後全數清償之案件數 底下全是 無統計資料 它不是零 不是 1 件 不是 2 件 是完全不知道 沒有數字 第 3 欄 未獲全數清償經提起訴訟之案件數 同樣是 無統計資料 早上在我召開 的記者會上 你們同仁還回答我 有很好的機制可以協助這些勞工 不論是法律 的協助或是提起訴訟相關的補貼 當我跟你們要資料 結果你們連有多少件數都不 曉得 這樣的理論和實務落差也未免太大 到底勞工局的存在 究竟可以提供勞工什 麼樣的協助 尤其當勞工們面臨惡劣雇主的情況時 我看不出來勞工局能夠扮演任 何積極的角色 再依照勞動基準法第 79 條第 3 項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 負責人姓名之案件數 根據你們的說法是在民國 100 年 6 月 29 日修正後才有法源依 據 但民國 100 年零件 今年也只有 4 件 因為前面的調解後 未獲全數清償經提起訴訟 獲得勝訴及勝訴後獲全數清償 或是經過追償之後敗訴也是同樣 無統計資料 經過我做完這樣的陳述後 我不 知道是中央 地方的法令不夠健全 導致這些惡劣的雇主有機可趁 鑽法律漏洞 做了這麼多侵犯勞工權益的事情 還是明明有相關的法律與制度可以沿用 只是我 們沒有做好為勞工權益把關的工作 無論是何者 我覺得勞工局責無旁貸 不管是臺北市自行修法 或是建議中央 修法 或是我們可以在很多行政的主動作為上加強 我想聽聽陳局長您的看法 陳局長業鑫 謝謝議員就這個部分的指證 確實今天在議員早上召開的這場記者會針對惡性 倒閉的部分 我們到場的同仁都有向議員做個回覆 基本上 如果業主一開始就存 心不良 從頭到尾都沒打算要給付工資 貨款給相關的供貨廠商 這樣的行為在刑 法上很可能構成詐欺 依照議員接受陳情所提供的案情資料來看 如果屬實 這名業主甚至是慣犯 可能是涉及常業詐欺的部分 就這部分我們更應該要積極蒐集相關事證 移送給地 檢署 由檢察官考慮用預防性羈押的方式 阻止這樣的不肖負責人繼續犯案 這是 第 1 個部分 第 2 個部分 感謝議員來索取資料後 我們也發現我們在統計數據上的盲點 2771
356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在這裡也向議員作些說明 螢幕上表格中第 2 欄的部分 事實上這些統計數據 戴議員錫欽 我先打個岔 請教局長 這部分到底是真的沒有數據 勞工局沒有統計 還 是你們不知道 陳局長業鑫 這應該分為兩個部分 其實每個月的調解案量都非常大 只是調解完後就歸檔 並沒有專人就調解結果將它分門別類 成立 不成立 成立後有無獲得全數清償 戴議員錫欽 局長 你覺得該不該有這方面的統計 對你們處理實務的狀況 做個基本了解 陳局長業鑫 這部分我們確實可以往這個方向規劃 戴議員錫欽 我覺得這是最起碼的 abc 應該要做的 陳局長業鑫 是 戴議員錫欽 假如是受理調解案件很多 也許有些是個別的調解案件 也許是規模較小的案 件 但不代表它不重要 陳局長業鑫 沒有錯 戴議員錫欽 但我認為勞工局既然有介入這麼多的調處案件 針對這些調處案件的種數 類 型 至少應該做個大致的分類及後續的追蹤 大多數不成是雇主蓄意或早有預謀 所以在雇主不願配合 根本找不到人的情況之下 勞工局要調解成其實是難如登天 陳局長業鑫 是 戴議員錫欽 針對這樣的盲點 勞工局的角色如果只是被動的在發生事情後 應勞工的請求 去參與這樣的調處 可是到最後 80%以上 甚至 100%都是調處不成 坦白講也只 是徒具形式 陳局長業鑫 是 戴議員錫欽 對勞工而言 就算他們找了勞工局又如何 陳局長業鑫 跟議員說明 這部分的調解除了在勞工局裡調解外 我們有個機制是委外給民 間的勞工團體去調解 戴議員錫欽 2772
357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不管是勞工局自己調解或是委外 基本上差異不大 重點是調解的成功率都很 低 陳局長業鑫 是 戴議員錫欽 除非這個雇主是個有良知的企業主 而且他是真的遇到某些困難 也有誠意願 意來解決 當然不乏這樣的業主 但是面對類似這樣的個案及經濟不景氣的時代 愈來愈多層出不窮且居心不良的業主 藉此吸金 詐財 我覺得這部分勞工局應該 要有更積極的作為才對 陳局長業鑫 是 這部分正如剛才議員所講 從勞委會給我們的統計數據裡是沒有這個欄位 但是沒有關係 在臺北市勞工局如果有足夠的能量及足夠的人力就可以做相關的 事情 戴議員錫欽 局長 不是要有足夠的能量才能做這件事 而是我要求一定要做 因為如果你 們不做這樣的統計 勞工局就不知道現在就業市場的真實狀況 你們就無法針對這 樣的真實狀況去做未來業務上的檢討 所以我要求局長 就這個部分就你手中所擁 有相關 data 的數字 看能夠追溯到何時 至少由近 3 5 年內開始著手 建立這樣 的資料庫 如果經由統計下來的結果 有 8 成以上的比率甚至更高 都是勞工局只能站在 一旁替勞工叫屈 可是無法有具體作為的話 現行制度難道都沒有可檢討的空間及 必要嗎 陳局長業鑫 這個確實有檢討的空間及必要 戴議員錫欽 你們就該協同法務局 司法單位及市府相關局處 包括早上記者會我所邀請的 產發局 一同研議看要如何能夠做協同處理 該建議中央加強立法 修法的部分 或是市政府就地方自治事項可以主導的事項部分來做修正 或是更積極的作為 坦 白講 即便這個個案比較具體 能不能依照剛才局長您所說的 依刑法詐欺針對刑 法第 339 條部分 來做預防性羈押 能不能構成要件 還是個問號 陳局長業鑫 這部分可能可以請教擔任過檢察官的蔡局長幫忙 戴議員錫欽 所以我在這裡要求陳局長 你就你自己勞工局的業務範圍內 針對這些案件的 追蹤與統計 你們要把它建立起 1 個資料庫 不見得要多詳細 可是要知道它大概 的狀況為何 陳局長業鑫 要有個大概的了解 戴議員錫欽 統計出來之後 勞工局要針對這些現象去做未來研處 改善的 調整現行作為 讓勞工認為勞工局真的可以為他們做些什麼事 有些實質的績效部分做些改進 2773
358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好不好 陳局長業鑫 好 戴議員錫欽 在請蔡局長之前 我先問陳局長 這件事情你們要多久時間可以做好 給我初 步的回應 陳局長業鑫 議員 我們 1 個月內研擬出具體的方案及向議員作具體報告 戴議員錫欽 好 請蔡局長回應 蔡局長立文 議員所質詢的這個案子 其實可能就是買空賣空的 1 個新手法 因為早期臺灣 是製造業現在是以服務業為主 因此買空賣空的方式就沿用至現在的服務業上 用 這樣的方式來進行買空賣空的效果 事實上 就是實務上在處理的詐欺類型 因此 我認為可以適用於預防性羈押以詐欺罪的名義來處理 但是的確在司法實務上 在買空賣空的案件處理上 對於證據的取捨會採取較 嚴謹的方式 因為像議員剛才所舉的這幾個案例中 有些案例是屬於長期經營後來 才結束營業 戴議員錫欽 局長 因為你有法務上的實務經驗 蔡局長立文 是 戴議員錫欽 即便像這樣的個案 根據勞工陳述這麼明確 未來循司法途徑時 構不構成所 謂的詐欺或常業詐欺 我覺得還是個問號 蔡局長立文 是 戴議員錫欽 即便是這樣的個案 我們也不過希望透過為勞工發聲的方式 讓負責人來面對 這樣的問題 並且拿出誠意來解決這個問題 蔡局長立文 是 戴議員錫欽 可是到底能不能夠做得成 能不能促使負責人用誠意來解決這個問題 坦白講 我一點把握也沒有 所以我才特別要請陳局長在這個地方加把勁 陳局長業鑫 是 戴議員錫欽 我們用其它的法律救助的手段來協助弱勢勞工 基本上 只是就法律所現有的 有構成要件的部分 來提供給勞工法律專業上的協助 包括市刑大的部分 但是 勞工局本身的業務 包括勞基法所授予勞工局權限的部分 我覺得現行制度還是過 2774
359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於消極 陳局長業鑫 我和議員補充說明 剛才議員提到統計數據的部分我們會來加強 另外 剛才 議員前面所提到的 5 個案例 事實上 這 5 個案例的勞工都沒有被積欠薪資 因為 我們現在有個工資墊償基金 當老闆積欠 6 個月內的薪資 戴議員錫欽 局長 這個工資墊償基金首先必須要加入勞保 第 2 他有提撥這樣的準備金才 有辦法代墊 以我的個案 他們連勞保都沒有加 勞工局要如何幫他們代墊 代償 呢 如果業主一開始就存心不良 今天早上副局長就說得非常好 從上班的第 1 天 就必須了解雇主幫你加保了沒 陳局長業鑫 是 戴議員錫欽 這是勞工的基本權益 這方面不論勞工局 法務局 要如何強化勞工在這方面 的法律基本常識 甚至提醒他們如何捍衛自己基本的權益 當苗頭不對時 該如何 採取什麼樣的積極性作為 包括勞工局的勞動檢查 早上的記者會我講到這個就有 氣 你們一直說可以去做勞動檢查 問題是這幾家餐廳早就惡性倒閉 要到那裡做 勞動檢查 招牌都還在 鐵門早就拉下 請問要檢查什麼 員工早就被資遣光 也 沒有人在那裡上班 能夠檢查什麼 事後的救濟 在某些企業別來說一定有它的功效 對於某些居心叵測的業者來 講這是沒用的 所以必須有更積極的作為 這裡要特別麻煩市刑大 如果我們的陳 情人根據我們建議的方向來提出相關的訴求 我也請市刑大根據你們的專業及業務 範圍之內 提供給陳情人必要的協助 警察局刑警大隊經濟組張組長文川 是 戴議員錫欽 坦白講究竟有沒有構成 獲得檢察官的認同還是未知數 但是就這個個案本身 如果有機會透過 3 個局處的通力合作 甚至未來的整體面向跨其他局處 來做通 盤檢討 我想可以為弱勢勞工做更多的事情 陳局長業鑫 是 戴議員錫欽 好 先在這裡謝謝 3 位官員 時間請暫停 黃議員平洋 3 位官員請回座 請民政局長上備詢台 黃呂局長錦茹 議員好 黃議員平洋 我想請教自然人憑證這個業務的推廣是屬於民政局 對不對 黃呂局長錦茹 沒錯 是民政局的業務 2775
360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黃議員平洋 目前推廣的成效如何 黃呂局長錦茹 推廣到今年為止 發證率已有 50 幾萬張差不多佔全國的 1/5 1/6 黃議員平洋 在 12 個行政區裡 據我所知只要 5 人共同申請自然人憑證就會送 1 台讀卡機 是不是 黃呂局長錦茹 這是每個戶政事務所運用自己的經費和宣導 黃議員平洋 了解 時間請暫停 除了內湖 大安和中山區以外 其餘 9 個行政區的戶政事 務所主任上備詢台 謝謝 剛才局長有提到 5 人共同申請自然人憑證就可贈送 1 台讀卡機 這是行政區可以自行決定的項目 對不對 請問台上 9 位主任 對彼此 還熟悉嗎 因為在我看過你們的報告之後 我有個疑問想請教 怎麼會這麼剛好 9 個行政區所購買的讀卡機 竟然源自於同家廠商 令我非 常訝異 是你們平常彼此之間感情非常深厚 還是你們的業務平常就會互相支援 所以連你們購買的東西也一併找同間廠商購買 是不是我所推估的 請問 9 位主任 有一起講好嗎 黃呂局長錦茹 在這裡向議員報告 黃議員平洋 局長 我在質詢他們 有沒有這回事 如果沒有 為什麼都會購買同家廠商的 產品 那位主任要站上前說明 為什麼這 9 個行政區所贈送的讀卡機都是源自於同 1 家廠商 中正區戶政事務所陳主任冠伶 我是中正戶政事務所主任陳冠伶 其實我們購買讀卡機時 有和市面上的各家 廠商比過價 我們所選擇的這家廠商是其中較低價的廠商 因此我們才會向這間廠 商購買 黃議員平洋 你不出來解釋還好 竟然還敢出來解釋 9 間戶政事務所裡就你是買最貴的 竟然還敢跳出來解釋 既然你敢跳出來講 我來問你 讀卡機最便宜的你買 1 台新 台幣 97 元 最貴的買 1 台新台幣 140 元 同樣的東西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差價 請 你解釋 陳主任冠伶 因為讀卡機的使用經費是來自於自然人憑證 每辦 1 筆就有新台幣 27 元的回饋 金 這是收支並列 也就是辦了多少張自然人憑證才能花多少錢的意思 剛才議員 所提到民國 100 年 4 月份我們採購 30 台讀卡機 1 台要價新台幣 140 元 單價高是 因為我們採購的數量較少 為什麼少 是因為年初可支用的經費較少所以才會買到 單價較高的讀卡機 黃議員平洋 既然 9 個行政區都買同樣的東西 你們彼此間都會互相交流 你們會不知道採 2776
361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購讀卡機這件事嗎 陳主任冠伶 其實我們 黃議員平洋 你們會去比價 竟然不會詢問其他行政區的主任 他們採購的情況為何 或是 互相比較採購的金額 竟然還狡辯 陳主任冠伶 跟議員報告 其實當我們採購時 不會和其他行政區比較 當民國 100 年初我 們購買 1 台讀卡機單價為新台幣 140 元後 在當年年底承辦人員有打聽到其他戶政 事務所正好也要購買讀卡機 而且數量較高 因此我們也就一起搭著這個戶政事務 所的便車一塊採購 黃議員平洋 你先停止解釋 請萬華區的主任往備詢台 萬華區戶政事務所洪主任進達 議員好 黃議員平洋 你們買的讀卡機不是同家廠商 對不對 洪主任進達 沒錯 黃議員平洋 請問你們購買的價錢有沒有比中正戶政事務所貴 洪主任進達 我們在民國 100 年購買的讀卡機單價為新台幣 105 元 民國 101 年購買的單價 則有新台幣 105 元和新台幣 100 元 黃議員平洋 萬華區購買的金額事實上差距不大 但憑良心講我還是質疑 但是剛才中正區 陳主任解釋說都是詢最低價 為什麼萬華區購買新台幣 100 元 中正區購買新台幣 140 元 請問這樣有比較便宜嗎 便宜在那裡 請你告訴我 陳主任冠伶 跟議員報告 為什麼這 1 筆的單價會特別高 癥結點在於我們購買的數量太少 所以當時和廠商議價 黃議員平洋 等一下 我請問局長 在推廣自然人憑證時 有沒有想過一定會有很多民眾的 參與 黃呂局長錦茹 這個是各個戶政事務所的希望 黃議員平洋 我們都有想過 局長你有沒有想過 黃呂局長錦茹 有 黃議員平洋 2777
362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所以當你們採購贈品時 難道不需要預設數量嗎 讓各戶政事務所自行採購嗎 黃呂局長錦茹 以前都是這樣子處理 因為各戶政事務所需求的量會不一 有些戶政事務所需 要購買贈品 有些戶政事務所不需要購買 黃議員平洋 局長 我認為申辦自然人憑證贈送讀卡機很合理 因為自然人憑證需要搭配讀 卡機一起使用 如果贈送其他的東西我就不認同 黃呂局長錦茹 當然 黃議員平洋 所以你剛才告訴我 臺北市有多少人使用自然人憑證 黃呂局長錦茹 臺北市有多少人使用目前無法統計 黃議員平洋 我再問你 這兩年買了多少台讀卡機 黃呂局長錦茹 因為這個數據是分散在各戶所 不需經過民政局採購程序 我會後再補資料給 議員 黃議員平洋 這兩年所購買的讀卡機總共有 7,400 台 光臺北市就花費新台幣 70 萬元 金額 新台幣 70 萬元已超過採購法 我在想局長是不是為了規避採購法的程序 所以命令 他們私底下這麼處理 有沒有這種情形 黃呂局長錦茹 報告議員 其實民政局沒有規定戶政事務所一定要贈送讀卡機給申辦的民眾 而是戶政事務所自己為了要衝業績 為了鼓勵市民來這裡辦自然人憑證 黃議員平洋 要衝業績買東西我認同 可是怎麼那麼剛好 大家都是向同 1 家廠商購買 黃呂局長錦茹 對於自然人憑證來看 送讀卡機是比較實用 但是我們並沒有指定要求他們購 買那家廠商 黃議員平洋 局長 你有質疑沒關係 我請各戶所主任上備詢台 請他們報告各所的情況 如果聽完你也覺得合理 我也只好摸摸鼻子沒話說 但是如果你覺得不合理 請你 也給我個答案 可以嗎 請各戶所主任一個個上前回答 從中正區開始 陳主任冠伶 向議員報告 中正戶政事務所共採購 2 次讀卡機 1 次是民國 100 年 4 月份購 買 30 台 單價新台幣 140 元 年底購買 95 台 單價新台幣 97 元 黃議員平洋 怎麼會差異這麼大 陳主任冠伶 2778
363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因為數量的關係 黃議員平洋 你不是去比價過嗎 為什麼別人可以買到更便宜的價格 為什麼你們買的是較 高的價錢 陳主任冠伶 因為年初時廠商報價新台幣 140 元 這個金額已經是我們比價中的最低價 我 們也有試圖議價但是當時談不下來 所以當時只購買 30 台 等到了年底 它的價格 有更低單價為新台幣 97 元 當時我們的經費也較多 所以又買了 95 台 黃議員平洋 局長 你有聽到都是分散在採購 接著請松山區 松山區戶政事務所李主任文瑞 向議員報告 松山戶政事務所在 100 年度購買 600 台讀卡機 單價為新台幣 97 元 民國 101 年購買 300 台讀卡機 單價為新台幣 97 元 黃議員平洋 你和中正區不是同時購買 對不對 但是你們的購買金額是相同 李主任文瑞 是 黃議員平洋 中正區廠商覺得你們比較好欺負 李主任文瑞 我有提醒同仁 如果買多了價錢一定要壓低 黃議員平洋 接著請信義區 信義區戶政事務所張主任五常 向議員報告 信義戶政事務所在 99 年度購買讀卡機的單價為新台幣 105 元 100 年度購買讀卡機的單價為新台幣 97 元 101 年度購買讀卡機的單價為新台幣 97 元 黃議員平洋 新台幣 105 至 97 元 其實差別也不大 這個我可以理解 接著請大同區 大同區戶政事務所林主任明寬 向議員報告 大同區總共採購 3 次 100 年度 2 次 101 年度 1 次 3 次單價都 為新台幣 100 元 黃議員平洋 都是新台幣 100 元 都是向同 1 家廠商購買 林主任明寬 沒錯 黃議員平洋 接著萬華區 洪主任進達 向議員報告 萬華區在 100 年度購買 250 台讀卡機 單價為新台幣 105 元 101 年度購買 2 次 第 1 次是購買 150 台讀卡機 單價為新台幣 105 元 第 2 次是購買 2779
364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270 台讀卡機 單價為新台幣 100 元 黃議員平洋 接著文山區 文山區戶政事務所陳主任呈祥 向議員報告 文山戶政事務所總共買 3 次 均一價都是新台幣 97 元 黃議員平洋 非常一致都是新台幣 97 元 接著南港區 南港區戶政事務所黃主任宇葳 向議員報告 南港戶政事務所總共採購讀卡機 3 次 99 年度採購單價為新台幣 97 元 100 年度採購單價為新台幣 105 元 101 年度採購單價為新台幣 100 元 黃議員平洋 數量都一樣嗎 黃主任宇葳 99 年度購買 150 台 100 年度購買 400 台 101 年度購買 350 台 黃議員平洋 數量還是有差距 單價金額也差距不大 中正區的主任有聽到嗎 接著士林區 士林區戶政事務所蕭主任銀城 向議員報告 士林戶政事務所在 99 年度購買讀卡機單價為新台幣 97 元 100 年度購買讀卡機單價為新台幣 105 元 黃議員平洋 順便報告購買的數量 蕭主任銀城 99 年度購買 350 台 100 年度購買 300 台 同樣的機型單價為新台幣 110 元有 600 台 今年 101 年度因為配合國稅局大量採購 士林戶政事務所購買 1,100 台單 價為新台幣 90 元 黃議員平洋 單價為新台幣 105 元的買多少台 蕭主任銀城 300 台 黃議員平洋 數量是購買次數裡最高的嗎 蕭主任銀城 不是 黃議員平洋 最高是那次 蕭主任銀城 購買最多是今年 黃議員平洋 所以單價新台幣 97 元還不是最低價 為什麼數量 600 台的單價還這麼高 蕭主任銀城 2780
365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因為去年的單價偏高 所以今年我們配合國稅局大量採購 因此士林戶政事務 所購買 1,100 台單價為新台幣 90 元 黃議員平洋 接著請北投區 北投區戶政事務所后主任蓮弟 向議員報告 北投戶政事務所也是採購 3 次 99 年度購買 100 台 單價為新台 幣 97 元 100 年度購買 120 台 單價為新台幣 105 元 101 年度購買 200 台 單價 為新台幣 110 元 黃議員平洋 買的數量愈多單價卻愈高 后主任蓮弟 因為我們和廠商訪價在第 3 次 黃議員平洋 同樣的東西 后主任蓮弟 型號不同 黃議員平洋 照你們這樣講賣便當應該愈多盒賣愈貴才對 明明 1 個便當賣新台幣 80 元 結 果買多的人 我要賣他 1 個便當新台幣 85 元 后主任蓮弟 因為買的型號不同 黃議員平洋 那裡不一樣 后主任蓮弟 民國 99 年和力寶電子公司所購買 型號 US-777 民國 101 年和宏寶科技有限 公司所購買 型號 EZ-100 黃議員平洋 所以型號不同 后主任蓮弟 我們是從單價新台幣 140 元壓至新台幣 110 元 黃議員平洋 為什麼都是讀卡機要改買單價較貴的型號 后主任蓮弟 因為後來再和力寶電子公司洽談時 他們沒有貨品可以販售 而我們又需要繼 續贈送讀卡機 黃議員平洋 我很納悶臺北市民政局是讓人在地下踩的嗎 既然臺北市有 9 個戶政事務所要 買購買讀卡機 竟然價錢讓人隨便講 局長 請問這有道理嗎 黃呂局長錦茹 看起來好像每區所買的價格不相同 但是它們所購買的型號 時間 數量其實 都有所差別 比方中正區在我看來 是各區裡購買讀卡機數量是最少的 但在發證 2781
366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的數量卻又不是最少 因為中正區有用其它方式獎勵民眾 讀卡機對於自然人憑證是非常實用的 剛才和議員報告過 現在每申辦 1 張自 然人憑證 內政部就有獎勵新台幣 27 元 原本獎勵金是用來獎勵同仁 用文宣推廣 有些時候會用悠遊卡來贈送給志工 現在直接回饋在宣傳上 而且是用實用的方 式 黃議員平洋 因為是要推廣自然人憑證 黃呂局長錦茹 對 所以我們沒有規定各戶所要如何做 戶所辦久了會知道送什麼較為恰當 因此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開放讓各戶所自行辦理贈品的部分 感謝議員的指正 檢查 出購買單價的差異 所以我想以後每年年初詢問各個戶政事務所 它們想用什麼方 式獎勵行銷自然人憑證 由民政局幫戶政事務所辦理公開招標用開口合約的方式 黃議員平洋 局長 自然人憑證和其他政策不同 因為是會大量使用 因為會大量使用 所 以贈送讀卡機是非常合理的 這樣才有推廣的意義 送其他的東西有意義嗎 我相 信其他東西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我並不是說贈送讀卡機這個行為不對 而是質疑 9 個戶政事務所購買的是同一家廠商 為何價錢會不同 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剛才我也講過 明明可以 1 次採購卻要分成兩年來購買 為什麼不用採購法的 方式來處理 難道你們不會想到讀卡機的使用率會這麼高嗎 黃呂局長錦茹 向議員報告 當初 黃議員平洋 局長 你是個有智慧的人 黃呂局長錦茹 沒有錯 黃議員平洋 對於未來會有什麼樣的狀況 你都清楚 但你竟然沒有想到這點 你們同仁有 購買單價為新台幣 97 元 單價為新台幣 140 元 你竟然完全都可以認同 讓廠商對 市政府這種老大態度 難道我們不能再向其他廠商詢價嗎 我這樣講有沒有道理 黃呂局長錦茹 非常感謝議員 議員講得非常有道理 但是基於過去的政策 我覺得我們該再 做個檢討 年度開始時戶所會詢價 並會用公開招標的方式 黃議員平洋 我的質詢時間有限 請中控室幫我放 power point 畫面上這台也就是現在我手 上拿的讀卡機 這是大同戶政事務所提供給我的 這台型號是 US 再放下 1 張 也是同個型號 主席(汪議員志冰) 質詢時間倒回 2 秒 黃議員平洋 請局長看一下手中的這台讀卡機 US 這是最新型號的讀卡機 再放下 1 張 請幫我放大 時間請暫停 2782
367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黃呂局長錦茹 我這邊的螢幕看得很清楚 黃議員平洋 畫面上這台讀卡機才是真正的 US 我剛拿給你的那台讀卡機是假的 US 你手上這台其實是 US 是廠商的庫存 可以這樣把百姓的錢拿來亂 花嗎 可以讓廠商這樣唬哢我們嗎 局長還有台上的各位大主任們 你們買東西都 不用看一下嗎 請政風處長上備詢台 處長 當廠商販售給我們的東西 以假亂真或是內容物與外包裝不符合 請問 這該怎麼處理 政風處劉處長明武 應該看驗收時的狀況 黃議員平洋 這樣有沒有算詐欺 劉處長明武 如果他明知 黃議員平洋 廠商可能不知道嗎 劉處長明武 我是指我們同仁 黃議員平洋 好 後面的同仁知道嗎 你們知不知道 你們以為你們買到最低價嗎 其實你 們買的是廠商 4 年前的存貨 有沒有看到畫面上 這台 US-777 是 2008 年出產 我 們還把這個機組分解拆開 局長 請問要如何解釋 你可以放任他們這樣做嗎 黃呂局長錦茹 如果採購 黃議員平洋 局長 我的質詢時間有限 我在這裡跟你們要求 要如何處理你們心裡有數 我也不願多說 將來有關類似的業務需求量是很大的情況下 請你們一定要照採購 法來進行 我希望以後不要再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這樣的要求可以做到嗎 黃呂局長錦茹 謝謝議員的指導 黃議員平洋 政風處 我希望你們可以查明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 為什麼 9 個戶政事務 所都是向同家廠商購買同樣的產品 為什麼還會被騙 希望你可以徹查清楚 劉處長明武 是 黃議員平洋 各位官員請回座 時間請暫停 李議員新 請民政局 社會局 地政局和法務局局長上備詢台 陳秘書長你先坐著聽我講 這個案子 最近網路上可以看到 1 個行銷的案例 也是一個幽默 1 位高齡長者娶 2783
368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了 1 名年輕美女嬌妻 他的朋友們嘲諷長者是如何娶得美嬌妻 其中有朋友說 你一定是謊報年齡 不然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年輕的女子要嫁給你 結果答案揭曉 這名長者的確是謊報年紀 別人謊報年齡都是極少 假設是 70 歲 謊報成 歲 但這位長者反其道而行 謊報自己 90 歲 這個行銷策略拿來當案例其實是蠻有道理的 因為這位老先生很清楚的知道市 場需求為何 對於年輕的女人願意嫁給老先生真正理由是因為他的餘命很短 年輕 女子當然樂意嫁給他 因為很快就成為 富孀 這個案例剛好可以用在我好朋友 最近碰到的情況 他們的情形正好顛倒過來 剛才的案例是年輕女孩願意嫁給老先生 主要是圖他很快會駕鶴西去 立即得 以繼承老先生的財產 我剛才也聽到 1 個案例 當時的黨國元老吳稚輝 他自喪偶 之後大家都很關心他 各界都在為他作媒 當時他一概拒絕 還留下 1 句名言 少 妻嫁老夫 不是謀財就是害命 最近我好朋友 他的岳母過世 岳父大約 80 來歲 喪偶的這位老先生平常已有 失能 失智的情況 但是偶爾還是可以自己拄著拐杖到公園散散步和老朋友閒話家 常 有次 老先生的子女陪他到公園發現一件事 公園裡有很多老先生和他們的外 配在一起話家常 奇怪的是公園裡這些陸配 對我朋友岳父是特別的噓寒問暖 加 倍熱忱 甚至這些陸配彼此之間還會爭風吃醋 老先生的女兒親耳聽到陸配對她老爸說 老先生 你不要理她們 等我那口 子走了之後 我一定來伺候你 這位老爸爸雖然已經 80 多歲 但回到家中還真 的和子女們討論想再婚的念頭 朋友的太太自從上次陪爸爸到公園散步後 偶然聽 到那段話後 覺得事態嚴重 因為老爸爸 80 多歲除了腦袋偶爾可以轉轉外 其他零 件都失靈 老先生的子女們有所警覺 於是向文山戶政事務所秘書洪育懷表示希望 可以辦理戶籍資料註記 如果我的父親來申請結婚登記時 請先通知我們 聽 說今天洪秘書出差沒有備詢 但我認為他應該要被懲處 因為依照現行的戶籍法及 內政部的婚姻登記相關作業準則 原本就有可以註記申請的規定 結果洪秘書不但 數次拒絕甚至惡言相向 今天應該有位在議場的戶政事務所主任 暫隱其名 都可以作證 因為老先生 的子女們曾央求他打電話給這位洪秘書 結果照樣被拒絕 這是個案例 因為他們 來陳情 所以我去調閱些資料 退輔會 榮民處現在戲稱上述陸配叫 收屍隊 依退輔會資料 全台灣毎年 約有 500~700 位年齡超過 65 歲之老榮民再婚 我從民政局調了資料發現 台北市 連續四 五年 65 歲以上再婚人數年年增加 當然我往好的地方看 應該是現在的老人家身體愈來愈好 對於家庭 親情的 嚮往是比以前更濃厚 甚至會更明白的表現出來 但是我更擔心的是 這種 類似 以老人家為對象的職業外配 這些 收屍隊 才是我們要注意的最大的問題 因 為我的朋友 他的老岳父最近就碰上這個麻煩 今天我提出這個議題是要針對老人 的照護 特別是失偶的男性 當然我也希望我的太太比我命長 我先走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發生 可是我們 誰也不知道未來 同樣的道理 全臺北市有多少老人家 我們應該要照顧 保護他 們 這些老人家對社會都有貢獻過 從資料顯示臺北市每年有 300 位 65 歲以上老人 家結緍 恐有半數以上都是前面所描述的類似狀況 2784
369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在我調查相關規定之後 民政局昨天突然發出了一份通知給各戶政事務所 提 到萬華 松山戶政事務所遇到 關於不實登記 詐騙集團的婚姻登記 其中有個案 例老榮民今天結婚 第二天被新婚太太推著輪椅到銀行領鉅款 再到地政單位辦房 產移轉 現在民法跟戶籍法把 儀式婚改成登記婚 就像師大夜市一樣 商業管 理與登記脫鈎本來叫便民 結果更大後遺症就出現了 居民生活品質完全被破壞了 這位老先生在沒有家人陪同下被推著輪椅去登記結婚 接著又被推著輪椅到銀行 提領巨款 因為提領巨款所以引起銀行注意 再推著輪椅到地政機關做房產的移轉 因此戶政單位和地政單位發現了這個問題 趕緊去通知家屬阻止 終究是公務員還有警覺的情形之下 擋住了 但是我剛提到的洪育懷秘書卻沒 有做到 他也是戶政機關的公務員 這證明了一件事 這些事情發生時 民政局沒 有警覺 當我準備要質詢類似案件時 你們才開始通知各戶政事務所 請法務局上 備詢台 請刑警大隊林志誠技正也上備詢台 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臺北市 是非常的嚴重 不見得只是詐騙 因為這些陸配我 們詢問過榮服處 退輔會 發現這些陸配移民結婚到臺灣都已經好幾年 早就拿到 身分證 當她們拿到身分證後就變得不易追查 退輔會大略調查粗估 類似這樣的 情形老榮民被再婚配偶繼承遺產價值和領取的退休俸 半俸 金額在每年 10 億元以 上 當然我們對大陸籍配偶沒有意見 兩岸都是中國人 可是現在有法律規定 尤 其是老人家如果被這種惡意的方式 被這些心存不善的大陸女子 利用老人失去配 偶或是子女在外 孤單 孤獨的心情被利用時 這些外配往往會利用幾種手段 如 需索房事 過度進補 不禁煙酒 幾近是用謀殺的方式 讓老人 家快速身故真是情何以堪 老人家與陸配結婚後 房事需索無度 甚至有案例子女清理過逝老爸的遺物時 發現高單位的威而剛 用這種方式催人老 催人死 要不就是過度進補一天吃一 大堆人蔘 六 七十歲的老人 那裡經得起如此補法 陸配目的就是要催人老 催 人死 要不就不禁菸酒等手段 嚴格來講 也許我們自己沒有機會碰到 但這樣的 情形在臺北市肯定不少 更不用說全國 這些老人家臨老需要照顧在這個時候還受 到如此無人性的摧殘 臺北市政府 我們這些民意代表 也難脫其責 洪懷育秘書的表現不及格 因為本來就可以依子女申請辦理註記登記 洪秘書 不但婉拒甚至還口氣不佳 就連某主任親自請他幫忙依照規定註記 他還是拒絕 今天我特地點出他的名字 尤其是在我選區文山戶政事務所 我不能接受這種顜頇 的公務員 到現在為止 依照法律規定 就算當事人被推著到戶政事務所要辦理結婚登記 承辦人員要詢問長者 您要和這位女士登記結婚嗎 長者 我要 你 們大概也不敢拒絕他辦理登記 但可以再請問長者 是不是要邀請你的家人來 因為結婚是喜事 家人該要到場 但長者堅持不要家人來 公務員也沒輒 如果家屬沒有陪同 我自己分析有 3 種可能 第 1 沒有親屬 這種情形會愈 來愈少 因為老兵都凋零了 第 2 親屬根本不知道此事 這是目前最嚴重的 之 前媒體也曾報導過 第 3 與親屬不和 也許子女不孝 也可能長者想結婚但家人 反對 所以偷偷去登記 各位 關於現行制度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 我問過 民政局 你們也只發文各戶所提醒大家 2785
370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黃呂局長錦茹 向議員報告 文山戶政事務所這樣的情形是特例 在以前 12 個戶政事務所以前 幾乎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案例 每次碰到老榮民時 我們都會主動通知他的家屬 當 家屬通知不到時 李議員新 局長 這是你在說 黃呂局長錦茹 對 李議員新 我剛才不好意思叫戶政事務所上備詢台讓你難堪 我手上這張文上面寫著松山 萬華戶政事務所發生的事情 請問有幾個人知道 法務局也在備詢台上 像這種 老人家有意願結婚但看來就是異常的情況 現有相關法令有沒有什麼辦法 蔡局長立文 議員剛才在質詢時說的非常清楚 目前法令上是沒有任何對公務員有強制的義 務要求他有怎麼樣的作為 這的確是個困難 議員也有說 會發生不願意家屬到場 的原因有很多種 可能有感情不和的關係 或是背著家屬的因素 在戶籍法的確沒 有強制規定 但是議員的建議也是很正確 雖然這樣的作為可能背後存在有不良的動機 雖 然不構成犯罪 但這樣的不良動機 在未來可能會危害到他生活問題 李議員新 這當然有兩種情形 1 種是老人家的生命安危 另外一種是在老人家判斷力薄 弱時 會造成什麼樣的後遺症 是他現有的親屬會遭受波及甚至權益受損 包括遺 產的繼承問題 將來親屬間的互動 剛才我講吳稚輝的那句話也很清楚 真的可以 說不是為了謀財就是為了害命 蔡局長立文 這方面的確按照行政程序法第 9 條對於當事人有利 不利都一律注意 李議員新 你有什麼樣的具體建議 蔡局長立文 剛才議員也有說 有些時候承辦人員可以由外觀上判斷他行為能力上是不是有 欠缺 李議員新 秘書長在場 社會局也在場 我是不是可以建議 凡年滿 65 歲登記結婚者 其 配偶若再婚 2 次以上 主動移請警政機關及社政機關做家戶拜訪 如果有異常 即 交由警察立案偵辦 可不可以這樣做 蔡局長立文 這部分民政局就是在做類似的舉動 透過內部的提醒方式來作補強 李議員新 現在的內部提醒在我看來是紙老虎 這紙公文發下去今天承辦員看到 辦不辦 還不知道明天調走了就放著 根本不會辦交接 又石沈大海了 黃呂局長錦茹 2786
371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向議員報告 原來沒有強制但是我們經常會給同仁同理心及敏感度的訓練 李議員新 地政機關也在備詢台上 因為有產權移轉的問題要注意 不過這個議題就到此 為止 請台上的官員 給你們 1 個月的時間把對策想出來 特別現有的也該做追查 但叫 關心 不叫 追查 尤其有 2 次婚姻以上的女方 特別要注意 黃呂局長錦茹 謝謝議員指教 李議員新 我還有個問題要質詢 黃呂局長留步 請原民會楊主委上備詢台 簡單來說就 是文山區 大安區議員特別關心的 現在福德坑富德靈骨塔 主委 民政局想在原 住民文化園區弄個靈骨塔 漢人要欺負你們 你有沒有向你的漢人市長反映過 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楊主任委員馨怡 跟議員說明 李議員新 有沒有表達你們反對的意見過 簡單回答 楊主任委員馨怡 目前沒有 李議員新 你對不起原住民族 李銀來議員未退休時為了要爭取原住民的空間 北區有而 南區沒有 到後來讓李銀來議員委委屈屈的勉強接受 利用福德坑的復育園區當作 原住民文化園區 現在市政府別的單位在你們好不容易爭取到的一塊地上 要蓋靈 骨塔 不論這地價值有多高 但至少代表原住民族的尊嚴 代表漢人對你們的基本 尊重 現在漢人市長在那搞靈骨塔 你竟然一點聲音也沒有 我在這裡嚴重的警告你 如果你不能為原住民族發聲 你就不配做主委 這已經不是地方上要不要鄰避設 施的問題 有太多的理由不應該在那裡設靈骨塔 現在我不談 我的質詢稿會有 楊主委 我不敢說平常我們對你是疼愛有加 但從來只要是你們的預算 政策 只 要你們開口 我們沒有不答應的 當時我常對銀來兄說 因為我們要感謝原住民族沒有向漢人喊 還我河山 不然我們全都得跳海 因此能做的我們全都做 可是今天看看 為了市府一個便宜 措施 竟然把腦筋動到你們的園區 你竟然連一點反應也沒有 我建議你 市長歸 市長 站在原住民族的領導身分 你要為你的原住民族說話 難得我這個漢人懂得 尊重原住民 雖然那個地點不是很好 但是你不要被漢人同化成為漢人的官 而忘 了自己那尊嚴的身分 不要做了市政府的閣員就被漢人給同化 楊主任委員馨怡 謝謝議員指教 主席 民政部門質詢在此全部結束 散會 2787
372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書面答覆 答覆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質詢組別 第 17 組 質詢議員 汪議員志冰 一問 96 年實施里幹事以 PDA 辦理市容查報 而 PDA 早已逾使用年限 且不符實 需 但查報獎勵計畫仍規定以 PDA 查報加分之規定實不合理 查報使用工 具及相關作業獎勵規定應予儘速檢討 答 (一) 隨著科技快速進步 智慧型手機已取代 PDA 之功能 然而在 96 年 PDA 尚屬嶄新電子產品 為訓練里幹事熟悉 PDA 操作 並獎勵里幹事落實無線 查報的辛勞 本府民政局以獎勵的方式鼓勵里幹事 透過將 PDA 進行市容 查報 乃將 PDA 查報件數列為額外加分項目 並無規定里幹事最低查報件 數 惟部分區公所或為落實教育訓練 或為爭取佳績 自行規定里幹事以 PDA 之最低查報件數 使原本獎勵同仁辛勞之美意變質 本府民政局將檢 討修正獎懲計畫的方式 取消 PDA 的額外加分 (二) 現今電信業者多有推出 0 元手機方案 即手機通訊費搭配網路使用費 可免費換購新智慧型手機 為了撙節市府財政 考量里幹事每月 6,000 元 駐里事務費可核銷手機月租費上限 3,000 元 不需額外編列預算 本府民 政局於 101 年初即函知各區公所 可依循此模式 按照里幹事的需求 協 助將不堪使用的 PDA 逐步替換為智慧型手機 質詢議員 黃議員平洋 二問 各戶所採購讀卡機同樣物品卻有逾 50 元價差 最高 140 元 最低 97 元 且經拆解檢視廠商以過期型號商品販售 市府應檢討採購方式及採購規格 避免同樣情事發生 答 按各戶所為獨立機關 有獨立預算 各機關的預算均獨立執行 是以依需求個 別採購 並無違反採購法之規定 為節省公帑 本府民政局已請本市各戶所採 共同供應契約之精神 集中採購 以量制價 爭取價格之優惠 質詢議員 李議員新 三問 文山戶所婉拒家屬申請註記老人結婚登記個案處置不當 市府應為預防結婚 詐騙老榮民之情形 就 65 歲以上結婚登記相關作業檢討加強相關註記申請 措施防範 並檢討文山戶所處置不當個案 答: (一) 基於便民原則及慎重立場 雖然法律並無強制規定 65 歲以上長者辦理結婚 登記時 受理機關應通知家屬 戶政人員也不能阻止當事人登記結婚 但 如果結婚當事人的家屬 察覺家中長輩可能遭不法集團鎖定 特別向戶政 事務所提出申請 並告知相關聯絡方式 希望長者如有辦理結婚登記時通 知家屬 本府民政局業於 101 年 10 月 15 日傳真各戶政事務所注意 對於 家屬的請求 應單獨立簿列管 於長者辦理結婚登記時 審慎查核 並善 意提醒家屬 以嚴防詐騙事件 2788
373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二) 本市文山戶政事務所於受理蔡姓老翁家屬申請過程之應對 可能造成民眾 誤解 經本府民政局 101 年 10 月 15 日傳真受理規定後 業已受理完成 並請戶政事務所應切實注意結婚當事人之權益 以遏止不法情事發生 質詢議員 李議員新 四問 本市福德坑環保復育公園自 92 年起即規劃為 原住民文化運動園區 惟 遲未積極開發利用 據悉市府研議將該處作為納骨塔用地 本席在此堅表反 對立場 並請原民會積極爭取維持原用途 以保障原住民權益 答 原住民文化公園區位於福德坑環保復育園區南側 而本案興建納骨設施位於福 德坑環保復育園區北側 因為所在區域不同 應不致於影響原住民活動舉行 2789
374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附件 新移民相關照顧輔導與身分權取得書面報告 前言 臺北是一個國際城市 因應現代世界村潮流 讓各國移民在臺北自在生活 共 同打造城市的未來 是我們重要的施政方向 近年來 臺北市有許多新移民的遷入 這些婚姻移民成為本市重要的家庭成員 臺北市的新移民有 4 萬 4,099 人 其中大 陸配偶有 3 萬 2,063 人 外籍配偶 1 萬 2,036 人 如果把已經拿到身分證的新移民 1 萬 3,420 人算進來 新移民人數有 5 萬多人 以一個家庭 4 個人計算 跟新移民有 關的市民朋友就高達 22 萬人 佔臺北市人口 8% 由此可見 新移民是臺北市非常 重要的一份子 臺北市力求在生活各層面去照顧他們的需求 近年來更重視新移民 的培力與社區參與 要讓新移民在臺北各角落都可以展現他們的力量 本府針對新移民之照顧輔導包含了函頒 臺北市新移民照顧輔導政策及實施方 案 成立 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諮詢委員會 開辦新移民生活成長營及各類研 習課程 辦理多元文化推廣活動 成立臺北市新移民會館 南港區及萬華區 及建 置本市新移民專區網站等 希望從各層面照顧新移民的需求 壹 本府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 一 函頒 臺北市新移民照顧輔導政策及實施方案 本府為正視新移民的基本權益及需要 於 92 年 7 月 1 日函頒 臺北市新移 民照顧輔導政策及實施方案 現有服務項目計有提升生活適應能力 保障工 作權及提升工作技能 整合醫療資源及灌輸優生保健觀念 人身安全維護 落 實觀念宣導 建構社會支持網絡 提升教育文化 協助子女教養及促進社會參 與等 9 項主要措施 並於執行過程中 適時檢討修正 俾符實務需求 二 成立 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諮詢委員會 為加強機關間橫向聯繫及徵詢專家學者意見 本府於 96 年 3 月 28 日發布 臺北市政府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並成立跨局處之 新 移民照顧輔導措施諮詢委員會 依權責分工由相關機關分別積極辦理 小組 成員包括民政局 社會局 勞工局 教育局 衛生局 警察局 觀光傳播局 公訓處 秘書處 主計處及文化局 並邀請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內政部入出國 及移民署及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等 14 個機關及 10 位專家學者每 6 個月定期召開諮詢委員會議 針對特定議題進行研討 三 開辦新移民生活成長營及各類研習課程 一 為增進新移民生活適應能力 本府民政局自 89 年起辦理新移民生活成 長營及各類研習課程 新移民生活成長營課程內容為本國語文 手工藝 認識風俗民情 優生保健 居留及設籍法令介紹 社會福利及教育資源 簡介 就業等多元面向 二 為彰顯多元文化 本府民政局自 93 年度起針對新移民家庭成員開辦新 2790
375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移民原屬國語言 越南語 印尼語 泰國語 研習班 期透過多元文化 之推廣 達到國人與新移民彼此理解尊重之目的 另自 95 年度首次開辦 新移民電腦研習班及表演工作坊 豐富各項課程種類 四 辦理多元文化推廣活動 為突顯新移民與家人共同學習 互相尊重 理解彼此文化的價值 本府民 政局辦理 幸福家美味 競賽活動 以家人共同作料理 展現多元文化的美好 滋味 另辦理新移民課程聯合結業典禮 展現新移民學習成果 五 成立臺北市新移民會館 南港區及萬華區 有鑑於本市新移民人數日益增加 本府民政局於 94 年 2 月 26 日成立全國 首座新移民會館 南港區 更於 95 年 6 月 11 日成立第 2 座新移民會館 萬 華區 以造福更多新移民朋友 打造健康及友善的臺北城市 六 建置新移民專區網站 本府今年已建置新移民專區網站 計有中文 英文 越南文 印尼文 泰 文 菲律賓文 柬埔寨文 緬甸文 日文 共 9 國語言 加上兒童版及 PDA 版 共 11 個版本 內容建有生活篇 社會福利篇 工作篇 衛生保健篇 學習 篇 戶政法令及身分篇 國籍篇 休閒篇 停留居留及定居篇 多元文化篇等 提供新移民實用的生活資訊 貳 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身分取得及相關規定比較 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於身分取得規定上有所不同 以下分別就法令依據 居留 定居 取得身分證時間 國籍或戶籍 財力證明及語言及常識能力證明 健保及工 作權等各方面分別比較如下 2791
376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2792
377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參 結語 身分取得對大部分的新移民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外籍與大陸配偶身分取得 年限規定 以現行法令來說 大陸配偶最快取得身分證的時間約為 6 年 外籍配偶 最快取得身分證時間約為 4 年 惟此屬中央權限 二者相關條件亦不盡相同 然本 府於相關照顧輔導措施上 均以同理心提供完善保障 2793
378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答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質詢組別 第 17 組 質詢議員 戴議員錫欽 黃議員平洋 陳議員玉梅 李議員新 汪議員志冰 一問 近年來年長老翁遭再婚配偶詐騙案件逐年攀升 多數在親友不知情下誘使結 婚 支領鉅款或移轉房地產 依相關規定 戶政機關無權不受理其結婚登記 雖直系血親可要求戶政機關 註記申請 通知家屬到場 惟戶政人員若未 執行亦無相關罰則 建請民政局會同警政 社政相關機關積極研擬對策 並 於 1 個月內提送本席供參 答 針對本府社會局列冊服務之獨居長者 由本市 14 家老人服務中心及社會福利服 務中心 依照獨居長者特性及個別需求 提供經常性或定期性之相關福利服務 為防範長者遭詐騙案件發生 本府社會局將加強宣導呼籲提高警覺 社工員若 發現疑似再婚騙財者 將主動將聯繫家屬處理 針對無家屬者則對長者進行勸 說 並通知戶政單位請求謹慎處理 若獨居長者為榮民身分者則另行通報榮民 服務處加強關懷與勸導 答覆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質詢組別 第 17 組 質詢議員 戴議員錫欽 問 請勞工局建立協調案件總數 類型及後續追蹤統計分析資料 作為檢討現行施 政及改進方案參據 並於 1 個月內提供資料 答 有關調解案件總數 類型之統計資料分析 已可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建置之 全國勞工行政資訊管理整合應用系統中獲得相關資訊 惟勞工並無規定需通報 本局是否提起訴訟 勝訴與否 故建構該項資料庫經評估並無實質作用 另經 調解不成立後 將持續追蹤並將類型區分為五類 1.已進行歇業認定 由勞工 保險局代墊 2.事後雙方和解 3.勞動檢查 4.勞權訴訟補助基金 5.其他 2794
379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書 面 質 詢 及 答 覆 第 11 屆 第 4 次 定 期 大 會 ( 至 ) 議 員 書 面 質 詢 全 文 (1) 1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陳 玉 梅 質 詢 對 象 : 警 察 局 質 詢 題 目 : 加 強 自 行 車 加 設 防 竊 辨 識 碼 貼 紙 服 務 說 明 : 一 在 98 年 5 月 間 就 曾 對 自 行 車 相 關 問 題, 進 行 民 意 調 查, 當 時 即 有 高 達 71.6% 的 民 眾 最 擔 心 的 是 自 行 車 失 竊 問 題 因 此, 曾 要 求 警 察 局, 研 議 訂 定 北 市 自 行 車 車 籍 管 理 制 度 與 相 關 法 令 制 定, 為 每 輛 自 行 車 建 立 身 分 識 別, 但 市 警 局 始 終 置 之 不 理 二 去 年 警 政 署 編 列 預 算, 補 助 各 縣 市 自 行 車 加 設 防 竊 辨 識 碼 貼 紙 服 務 工 作, 台 北 市 配 額 為 12 萬 組 根 據 市 警 局 提 績 效 統 計, 去 年 七 月 一 日 起 至 十 二 月 底, 台 北 市 自 行 車 加 設 防 竊 辨 識 碼 貼 紙 建 檔 數 為 輛, 然 而 今 年 一 到 七 月 建 檔 數 卻 有 輛, 每 月 績 效 從 9600 輛 減 為 5500 輛, 顯 見 市 警 局 在 宣 傳 期 過 後, 已 不 將 自 行 車 加 設 防 竊 辨 識 碼 貼 紙 作 為 政 策 重 點 三 根 據 市 警 局 的 自 98 年 的 累 積 統 計 資 料, 目 前 台 北 市 自 行 車 失 竊 的 熱 區 為 三 張 犁 派 出 所 (80 件 ) 瑞 安 街 派 出 所 (59 件 ) 中 崙 派 出 所 (54 件 ) 羅 斯 福 路 派 出 所 (52 件 ), 整 體 而 言, 以 大 安 分 局 轄 區 累 計 失 竊 數 最 高, 這 應 該 與 台 大 校 區 有 三 萬 輛 自 行 車 有 關 四 根 據 市 警 局 資 料,98 年 自 行 車 報 案 失 竊 數 為 445 輛, 破 獲 數 141 輛, 破 獲 率 31.6%;99 年 自 行 車 報 案 失 竊 數 為 416 輛, 破 獲 數 97 輛, 破 獲 率 23.3%;100 年 自 行 車 報 案 失 竊 數 為 572 輛, 破 獲 數 199 輛, 破 獲 率 34.7%;101 年 上 半 年 自 行 車 報 案 失 竊 數 為 207 輛, 破 獲 數 110 輛, 破 獲 率 53.1% 顯 見, 在 100 年 推 動 防 竊 辨 識 碼 貼 紙 後, 有 助 於 自 行 車 竊 案 破 獲 率 的 提 升, 市 警 局 更 應 該 以 積 極 態 度 來 推 廣 五 根 據 估 計 全 台 約 有 一 千 萬 輛 自 行 車, 依 照 人 口 比 例 推 估, 台 北 市 約 有 114 萬 輛 左 右 的 自 行 車, 但 貼 有 防 竊 辨 識 碼 貼 紙 的 自 行 車 卻 不 到 十 萬 輛, 因 此, 市 警 局 還 有 很 大 的 努 力 推 廣 空 間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警 察 局 ) 答 : 一 本 府 警 察 局 所 推 行 自 行 車 加 設 防 竊 辨 識 碼 服 務 工 作, 係 採 用 登 記 車 身 號 碼 配 發 防 竊 編 碼 貼 紙 防 竊 刻 碼 三 種 方 式 提 供 民 眾 選 擇 2795
380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故 有 關 加 強 自 行 車 加 設 防 竊 辨 識 碼 貼 紙 服 務 工 作 僅 係 上 述 三 種 方 式 其 中 之 一, 合 先 敘 明 二 有 關 本 府 警 察 局 執 行 自 行 車 加 設 防 竊 辨 識 碼 服 務 工 作 件 數 分 述 如 下 : ( 一 ) 100 年 度 : 總 數 101,393 件 ( 包 含 貼 紙 數 58,069 件 ) ( 二 ) 101 年 1 至 7 月 : 總 數 84,774 件 ( 包 含 貼 紙 數 38,669 件 ) ( 三 ) 本 府 警 察 局 自 99 年 1 月 1 日 起, 即 試 辦 自 行 車 自 願 性 登 記 暨 防 竊 刻 碼 服 務,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則 於 100 年 7 月 1 日 起 全 面 推 動 自 行 車 加 設 防 竊 辨 識 碼 服 務, 依 據 統 計, 本 府 警 察 局 自 99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01 年 8 月 底 止, 已 完 成 自 行 車 加 設 防 竊 辨 識 碼 服 務 共 計 有 265,187 輛 三 本 府 警 察 局 亦 於 101 年 9 月 5 日 以 北 市 警 刑 贓 字 第 號 函 發 自 行 車 加 設 防 竊 辨 識 碼 服 務 工 作 賡 續 細 部 執 行 計 畫 予 各 分 局, 以 每 半 年 為 一 期, 持 續 加 強 實 施 本 項 服 務 工 作 四 本 府 警 察 局 將 持 續 實 施 推 廣 本 項 服 務 工 作, 並 針 對 民 眾 如 何 防 制 自 行 車 失 竊 加 以 廣 為 宣 導 周 知 五 檢 附 本 府 警 察 局 相 關 媒 體 宣 導 資 料 乙 份 供 參 2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陳 玉 梅 質 詢 對 象 : 交 通 局 質 詢 題 目 : 微 笑 單 車 丟 了, 笑 不 出 來 說 明 : 一 台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原 本 只 設 在 信 義 計 畫 區, 但 是 成 效 不 彰, 幾 乎 成 了 蚊 子 單 車 為 了 鼓 勵 市 民 多 使 用 YouBike 減 少 使 用 私 人 機 動 交 通 工 具, 市 府 不 惜 再 投 入 鉅 資 2 億 2800 萬 元, 增 設 微 笑 單 車 據 點, 原 為 年 三 年 計 畫, 因 執 行 不 力, 延 長 年 七 年 計 畫 二 交 通 局 100 年 編 列 7600 萬,101 年 3000 萬, 兩 年 花 了 一 億 多, 第 一 階 段 完 成 30 站 及 960 輛 車 之 設 置 8 月 30 日 風 光 舉 辦 啟 用 記 者 會, 但 單 車 品 質 經 不 起 檢 驗, 因 為 新 單 車 車 籃 裡 設 有 隨 車 鎖 鍊,9 月 12 日 卻 通 通 都 不 見, 只 剩 隨 車 鎖 的 使 用 說 明 原 以 為 是 被 偷 竊, 經 向 工 作 人 員 詢 問 得 知, 因 鎖 頭 插 銷 設 計 不 良, 導 致 插 入 後 無 法 取 鑰 匙, 因 此 全 部 拆 除 維 修 如 此 一 來, 微 笑 單 車 防 竊 功 能 全 失, 失 竊 的 風 險 大 幅 增 加, 因 微 笑 單 車 失 竊 賠 償 金 額 高 達 9000 元, 微 笑 單 車 丟 了, 市 民 恐 怕 是 笑 不 出 來 三 除 了 單 車 品 質 不 良 外, 另 外 微 笑 單 車 的 指 示 標 誌 也 有 問 題 例 如 捷 運 行 天 宮 站, 在 1 號 出 口 及 3 號 出 口 都 設 有 據 點 然 而 在 松 江 路 及 民 生 東 路 十 字 路 口, 就 是 1 號 出 口 丹 堤 咖 啡 前 的 租 借 據 點, 但 路 口 指 示 標 誌 卻 導 引 自 比 較 遠 的 3 號 出 口 據 點, 讓 民 眾 多 走 冤 枉 路 四 推 廣 綠 色 交 通 工 具 是 世 界 潮 流, 台 北 市 要 建 立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2796
381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無 可 厚 非, 然 而, 單 車 品 質 出 現 瑕 疵, 導 引 標 誌 有 缺 失, 顯 示 交 通 局 在 宣 傳 數 字 績 效 之 外, 還 有 很 大 的 改 進 空 間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為 使 本 市 市 民 可 以 享 受 最 完 善 的 微 笑 單 車 租 賃 服 務,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建 置 及 營 運 管 理 契 約 簽 訂 期 程 即 為 7 年, 前 3 年 為 建 置 及 部 分 營 運 階 段, 後 4 年 為 營 運 階 段, 先 予 敘 明 二 由 於 近 日 發 現 少 數 民 眾 因 不 當 使 用 微 笑 單 車 隨 車 鎖, 造 成 隨 車 鎖 卡 死, 而 無 法 順 利 騎 乘 情 形 為 配 合 民 眾 使 用 習 慣, 本 局 要 求 廠 商 調 整 隨 車 鎖 設 計, 即 日 起 陸 續 更 新, 預 計 於 10 月 10 日 前 完 成 更 新 期 間, 已 籲 請 使 用 者 妥 善 保 管 自 行 車, 以 減 少 失 竊 之 情 形 三 為 讓 本 市 市 民 瞭 解 微 笑 單 車 租 賃 站 所 在 地 點 及 導 引 安 全 騎 乘 路 徑, 臺 北 市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於 租 賃 站 周 邊 設 置 指 示 導 引 標 誌, 構 建 自 行 車 友 善 騎 乘 環 境 針 對 議 員 提 出 之 捷 運 行 天 宮 站 指 示 導 引 標 誌 不 清 一 事, 經 交 工 處 檢 視 後, 將 重 新 設 置 該 路 口 所 設 之 捷 運 行 天 宮 站 自 行 車 指 示 標 誌, 並 標 註 1 號 及 3 號 出 口 方 向 以 利 市 民 辨 識 3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陳 玉 梅 質 詢 對 象 : 文 化 局 質 詢 題 目 : 文 化 局 實 驗 劇 場 殘 破 養 蚊 子 說 明 : 一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底 止, 捐 贈 公 益 設 施 之 都 市 更 新 案 件, 共 有 22 案 審 計 處 在 決 算 報 告 中 指 謫 市 府 有 變 更 用 途 未 開 放 供 公 眾 使 或 是 獲 贈 後 數 年 始 開 放 使 用, 失 去 公 益 設 施 使 用 的 目 地 二 都 市 更 新 案 為 了 爭 取 容 積 獎 勵, 大 都 願 意 提 供 公 益 設 施 做 為 回 饋, 同 時 在 都 市 更 新 審 議 委 員 會 審 議 時, 委 員 常 會 主 動 要 求 實 施 者 回 饋 公 益 設 施 但 反 而 是 市 府 各 單 位, 都 不 願 接 受 這 些 公 益 設 施, 常 因 為 受 贈 機 關 遲 遲 無 法 確 定, 使 得 都 更 案 停 頓, 無 法 進 行 最 後, 被 指 定 接 受 公 益 設 施 的 機 關, 常 是 心 不 甘 情 不 願, 結 果 就 出 現 這 些 公 益 設 施 被 閒 置, 沒 有 得 到 妥 善 運 用 三 以 位 於 大 同 區 涼 州 街 的 文 化 局 實 驗 劇 場 為 例, 面 積 共 284 坪 加 上 八 個 車 位,100 年 3 月 完 工 取 得 使 照, 至 今 都 沒 有 使 用 由 於 民 權 里 辦 公 室 就 在 其 對 面, 里 長 陳 玉 女 在 區 里 民 座 談 時, 希 望 文 化 局 能 夠 暫 借 給 里 辦 公 室 作 為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使 用, 與 會 文 化 局 的 出 席 人 員, 居 然 還 不 知 道 文 化 局 有 這 個 場 所 實 驗 劇 場 荒 廢 養 了 蚊 子 一 年 多, 沒 有 人 管 理, 連 立 體 招 牌 都 殘 破 不 堪, 新 房 子 都 變 成 老 房 子, 也 難 怪 文 化 局 要 推 出 老 房 子 計 畫 四 掛 名 市 府 機 關 的 場 地, 門 面 殘 破, 不 僅 有 損 市 府 的 形 象, 更 讓 市 民 質 疑 都 市 更 新 容 積 獎 勵 用 之 公 益 設 施 設 置 的 正 當 性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文 化 局 ) 2797
382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答 : 一 旨 揭 空 間 係 95 年 由 都 市 更 新 發 展 基 金 會 所 提 之 公 益 設 施 捐 贈 案, 由 都 更 計 畫 實 施 者 提 出 作 為 文 康 設 施 使 用 之 捐 贈 目 的 經 本 局 邀 請 藝 文 專 業 人 士 針 對 空 間 條 件 進 行 評 估 後, 建 議 規 劃 作 為 中 小 型 排 練 場 或 實 驗 劇 場 使 用 二 都 更 案 建 物 於 100 年 完 成 建 造 並 於 3 月 取 得 使 用 執 照,8 月 完 成 所 有 權 登 記 交 由 本 局 接 管,101 年 8 月 14 日 辦 理 點 交, 惟 現 時 之 劇 場 環 境 與 當 時 評 估 已 不 符 原 規 劃 三 本 空 間 依 臺 北 市 市 有 公 用 房 地 使 用 費 計 收 標 準, 每 年 使 用 費 管 理 費 及 房 屋 地 價 稅 金 合 計 約 200 萬 元, 非 一 般 藝 文 團 隊 可 負 擔, 故 由 財 政 局 詢 問 各 局 處 使 用 需 求 後, 目 前 由 社 會 局 依 市 府 政 策 一 區 一 親 子 館 計 畫 提 報 需 求 中 4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陳 玉 梅 質 詢 對 象 : 都 發 局 質 詢 題 目 : 老 舊 公 寓 舊 屋 換 新 屋, 二 年 政 策 績 效 零 鴨 蛋 說 明 : 一 99 年 市 長 選 舉 期 間, 郝 市 長 推 出 台 北 市 老 舊 中 低 層 建 築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擴 大 協 助 試 辦 計 畫, 強 調 一 坪 換 一 坪, 保 證 室 內 面 積 不 縮 水 有 錢 自 己 賺 只 是 該 政 策 宣 布 以 後, 不 僅 中 央 不 背 書, 因 北 市 老 舊 公 寓 被 炒 作 房 價 上 漲, 造 成 整 合 困 難, 讓 都 市 更 新 案 更 不 容 易 取 得 同 意 門 檻 二 年 我 和 其 他 市 議 員 就 質 疑, 市 府 期 待 能 藉 由 舊 屋 換 新 屋 政 策, 以 擴 大 供 給 的 方 式, 抑 制 北 市 房 價 的 天 真 想 法, 早 已 被 投 資 客 破 功 了 二 老 舊 公 寓 更 新 專 案 實 施 二 年 來 結 果, 完 全 證 明 二 年 前 的 質 疑 是 正 確 的 都 更 處 從 自 99 年 8 月 2 日 公 告 開 始 受 理, 為 期 五 年, 截 至 目 前 時 間 超 過 兩 年, 目 前 受 理 申 請 案 件 共 43 件, 都 停 留 在 審 議 階 段, 不 要 說 有 建 案 動 工, 甚 至 沒 有 任 何 事 業 計 畫 被 核 定, 反 而 有 兩 件 申 請 案 被 駁 回 及 一 件 案 轉 為 一 般 案 何 以 如 此? 因 為 現 有 的 容 積 獎 勵 方 式 限 制, 根 本 無 法 達 到 二 倍 容 積 獎 勵, 一 旦 核 定 後, 一 坪 無 法 換 一 坪, 保 證 室 內 面 積 不 縮 水 就 成 了 政 治 謊 言 三 老 舊 公 寓 舊 屋 換 新 屋 政 策 是 郝 市 長 對 抗 中 央, 以 及 不 顧 朝 野 議 員 反 對 所 強 力 推 出, 該 政 策 的 成 績 就 代 表 郝 龍 斌 市 長 的 政 績 及 施 政 魄 力 結 果 二 年 來, 成 功 案 例 零 鴨 蛋, 卻 有 三 個 失 敗 案 例, 毫 無 實 績 可 言, 讓 老 舊 公 寓 舊 屋 換 新 屋 一 坪 換 一 坪, 成 為 名 符 其 實 的 選 舉 口 號, 口 惠 而 實 不 至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都 更 處 ) 答 : 一 有 關 都 市 更 新 案 件 與 一 般 建 築 之 差 異 僅 在 審 查 行 政 程 序 有 所 不 同, 仍 依 建 築 物 所 在 位 置 建 材 及 坪 數 大 小 等 因 素 影 響 其 價 格, 非 因 都 市 更 新 案 而 致 產 生 明 顯 房 屋 價 格 之 差 異 且 依 信 義 房 屋 及 永 慶 房 屋 網 站 資 料 顯 示, 本 市 之 建 築 物 售 價 近 幾 年 來 皆 持 續 穩 定 成 長, 自 2008 年 金 融 海 嘯 後, 本 市 房 2798
383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價 就 持 續 穩 定 上 揚, 並 未 因 政 府 推 動 都 市 更 新 政 策 而 產 生 大 幅 之 價 格 動 盪 而 都 市 更 新 案 涉 及 地 主 權 利 義 務 甚 鉅, 確 實 需 時 整 合, 市 府 除 已 積 極 輔 導 實 施 者 修 正 計 畫 內 容 外, 並 積 極 協 助 進 行 溝 通 協 調 二 有 關 本 專 案 計 畫 為 求 提 升 對 環 境 之 貢 獻, 始 得 核 予 增 額 獎 勵 容 積, 故 須 經 由 本 市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都 市 設 計 及 土 地 開 發 許 可 審 議 委 員 會, 與 都 市 更 新 及 爭 議 處 理 審 議 會 審 議, 並 採 平 行 作 業 予 以 專 案 協 助, 以 兼 顧 環 境 品 質 及 民 眾 權 益 三 有 關 本 專 案 計 畫 自 公 告 受 理 迄 101 年 8 月 31 日 止 已 受 理 46 件 申 請, 除 2 案 因 法 定 要 件 不 符 駁 回 外, 其 中 5 案 已 經 本 市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另 5 案 進 行 都 市 計 畫 審 議 程 序 中 ; 有 1 案 業 經 本 市 都 市 設 計 及 土 地 使 用 開 發 許 可 審 議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另 有 3 案 已 進 入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程 序 中, 而 本 府 受 理 之 專 案 案 件 業 積 極 進 行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審 查 程 序 中, 未 來 仍 會 持 續 加 強 協 助 與 審 議 作 業 5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葉 林 傳 質 詢 對 象 : 台 北 市 政 府 質 詢 題 目 : 市 政 府 應 提 高 大 樓 東 南 區 的 人 工 沙 灘 之 使 用 率 說 明 : 一 市 政 府 大 樓 東 南 區 的 人 工 沙 灘 啟 用 迄 今 已 有 多 年, 該 沙 灘 雖 然 具 有 鄰 近 101 大 樓 等 景 觀 優 點, 及 設 有 沙 灘 椅 大 陽 傘 等 服 務 設 施, 但 平 時 鮮 少 見 人 前 往 使 用, 也 少 見 民 間 借 用 該 地 點 辦 理 活 動, 市 府 有 必 要 研 擬 辦 法 提 高 該 沙 灘 之 使 用 率 二 該 沙 灘 設 置 構 想 係 為 市 民 增 加 放 鬆 休 閒 場 所, 並 提 供 辦 理 活 動 使 用, 但 實 際 上 在 平 日 少 有 上 班 足 於 休 息 時 間 前 往 使 用, 這 可 能 與 宣 傳 及 設 施 條 件 不 足 以 吸 引 市 民 有 關 為 避 免 該 場 地 淪 為 廢 墟, 市 府 應 走 出 市 府 大 樓, 以 身 作 則 善 用 該 場 地 作 為 辦 理 活 動 之 場 所, 並 舉 辦 與 沙 灘 有 關 活 動 廣 為 宣 傳 以 上 質 詢 請 於 一 週 內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秘 書 處 ) 答 : 市 府 東 南 景 觀 區 戲 沙 ( 原 人 工 沙 灘 ) 自 97 年 成 立 以 來, 已 成 為 適 合 親 子 同 遊 於 城 市 戲 沙 的 新 景 點, 目 前 由 本 府 秘 書 處 所 屬 市 政 大 樓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公 管 中 心 ) 維 謢 管 理, 為 符 合 並 貼 切 人 工 沙 灘 適 合 親 子 同 樂 之 公 園 設 施 使 用 型 態, 本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8 月 29 日 將 人 工 沙 灘 更 名 為 戲 沙, 提 升 整 體 空 間 的 藝 術 感, 另 為 提 供 市 民 更 舒 適 的 休 閒 空 間, 有 下 列 活 絡 場 地 之 措 施 : ( 一 ) 本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自 101 年 8 月 29 日 起 至 101 年 10 月 31 日 止 辦 理 2012 戲 沙 臺 北 攝 影 比 賽 活 動, 吸 引 喜 愛 攝 影 民 眾, 讓 民 眾 了 解 戲 沙 之 景 觀 優 點 ( 二 ) 本 府 秘 書 處 ( 公 管 中 心 ) 將 函 請 本 府 教 育 局 行 文 本 市 各 托 兒 所 或 幼 稚 園, 多 2799
384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加 利 用 戲 沙 場 地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並 以 致 送 文 宣 小 物 品 提 高 使 用 人 次 ( 三 ) 函 請 本 府 各 局 處 可 利 用 戲 沙 區 辦 活 動 或 業 務 宣 導, 以 吸 納 人 氣 ( 四 ) 本 府 秘 書 處 ( 公 管 中 心 ) 將 持 續 加 強 場 地 清 潔 及 設 施 維 護 管 理, 並 研 擬 增 加 標 示 及 引 導 路 線 等, 以 吸 引 注 意 6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簡 余 晏 質 詢 對 象 : 勞 工 局 質 詢 題 目 : 請 勞 工 局 不 要 只 幫 資 方 講 話! 別 讓 台 灣 青 年 淪 落 他 鄉 打 工 說 明 : 勞 工 局 如 果 再 這 樣 下 去 該 改 稱 為 資 方 局 了, 對 於 弱 勢 學 生 及 勞 工 坐 視 不 理 要 提 升 勞 動 條 件 有 賴 於 勞 動 契 約 的 保 護, 必 須 全 力 協 助 勞 動 者 有 效 行 使 團 結 權, 成 立 工 會 才 能 讓 組 織 有 力 量 但 知 識 勞 動 者 的 團 結 權 因 勞 工 局 故 意 怠 墯 被 剝 削, 弱 勢 者 在 台 北 都 會 更 難 生 存, 這 完 全 導 因 於 台 北 市 府 僵 化 解 釋, 而 且 只 站 在 資 方 校 方 權 威 者 的 那 一 方 勞 工 局 應 速 速 協 助 校 園 助 理 成 立 工 會, 並 且 主 動 對 剝 削 勞 力 的 環 境 展 開 勞 動 檢 查 學 生 在 學 校 工 作 遭 砍 薪, 許 多 事 不 符 勞 基 法, 逼 得 學 生 助 理 必 須 組 工 會 台 大 工 會 成 員 申 請 過 程 中, 花 了 許 多 時 間 查 證 資 料 並 且 送 件 資 料, 行 政 官 員 反 而 百 般 刁 難, 等 到 學 生 提 出 證 據, 卻 還 硬 凹 學 生 不 是 勞 工 而 是 在 學 習 國 科 會 計 畫 下 有 專 任 助 理 兼 任 助 理 臨 時 工 專 任 助 理 已 被 台 大 視 為 勞 工, 同 樣 從 事 國 科 會 計 畫 研 究 同 樣 領 取 國 科 會 計 畫 薪 資 的 兼 任 助 理 與 臨 時 工, 因 為 學 生 身 分, 勞 工 局 卻 認 為 這 不 是 勞 工 這 種 忽 視 實 質 雇 用 關 係, 根 本 就 是 罔 顧 勞 工 權 益, 勞 工 局 幾 乎 可 稱 為 資 方 局! 台 北 市 勞 工 局 應 主 動 向 台 灣 大 學 調 閱 文 件, 台 灣 大 學 也 有 義 務 主 動 提 供 所 有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輔 導 協 助 台 灣 大 學 工 會 成 立, 而 非 一 味 推 托 敷 衍 了 事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勞 工 局 ) 答 : 有 關 貴 會 簡 議 員 余 晏 來 函 質 詢 臺 大 工 會 申 請 登 記 案, 本 府 勞 工 局 將 儘 速 依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1 年 9 月 7 日 勞 訴 字 第 號 訴 願 決 定 書 意 旨, 查 明 本 案 相 關 資 料, 於 二 個 月 內 再 為 適 法 處 分 7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秦 慧 珠 質 詢 對 象 : 觀 光 傳 播 局 法 規 委 員 會 質 詢 題 目 : 為 保 障 旅 客 住 房 權 益 提 升 本 市 飯 店 旅 館 服 務 品 質, 建 請 市 政 府 於 例 行 旅 館 業 聯 合 檢 查 外, 增 設 攸 關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 之 旅 客 住 宿 品 質 檢 查 2800
385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說 明 : 一 九 月 初 消 基 會 公 布 隨 機 抽 檢 飯 店 旅 館 業 者 之 進 退 房 時 間 規 定, 發 現 33% 業 者 訂 定 一 天 的 住 房 時 間 實 際 低 於 20 小 時, 最 短 者 甚 至 僅 能 入 住 16 小 時, 讓 旅 客 感 覺 旅 遊 住 宿 權 益 被 壓 縮, 破 壞 遊 興 二 臺 北 市 現 有 25 家 國 際 觀 光 飯 店 14 家 一 般 觀 光 飯 店 340 家 一 般 旅 館, 臺 北 市 觀 光 傳 播 局 每 年 就 一 般 觀 光 飯 店 及 旅 館 進 行 聯 合 檢 查, 除 觀 傳 局 外, 另 有 商 業 處 消 防 局 建 管 處 衛 生 局 及 警 察 局 各 就 權 管 業 務, 如 營 業 登 記 消 防 安 全 建 物 使 用 及 營 業 衛 生 等 內 容 稽 查, 但 本 席 認 為 台 北 市 政 府 執 行 旅 館 業 聯 合 檢 查 依 照 各 種 法 規 所 進 行 之 稽 查, 較 偏 重 法 規 訂 定 項 目 或 設 施 設 備, 固 然 可 保 障 旅 客 住 宿 安 全, 但 對 於 台 北 市 內 飯 店 旅 館 之 實 質 住 房 品 質, 如 消 基 會 抽 查 之 旅 客 實 際 可 住 房 時 數, 以 及 飯 店 收 取 住 房 費 外 之 額 外 付 費 項 目 金 額 飯 店 旅 館 業 者 飯 店 定 價 及 實 際 房 價 差 距 ( 誇 大 定 價 ) 網 站 照 片 與 實 際 景 象 不 符 隔 音 不 良 等 攸 關 旅 客 實 際 住 宿 品 質 與 感 受 之 項 目 盡 付 闕 如 二 近 年 來 政 府 大 力 推 動 觀 光, 不 僅 有 助 經 濟 發 展, 亦 可 提 升 國 家 城 市 的 國 際 形 象, 觀 光 局 更 推 動 以 建 築 設 備 服 務 品 質 來 評 鑑 星 級 旅 館, 以 提 升 飯 店 整 體 服 務 水 準 及 遊 客 辨 識 度 本 席 認 為, 在 促 進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 之 立 場, 臺 北 市 在 例 行 聯 合 檢 查 外, 亦 應 針 對 本 市 飯 店 旅 館 進 行 旅 客 住 宿 品 質 之 檢 查, 以 保 障 消 費 者 住 房 權 益, 並 提 升 住 房 服 務 品 質, 讓 遊 客 感 受 旅 遊 住 宿 在 台 北 是 美 好 的 經 驗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觀 光 傳 播 局 ) 答 : 一 有 關 旨 揭 書 面 質 詢 請 本 府 增 設 攸 關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 之 旅 客 住 宿 品 質 檢 查 事 宜, 本 府 觀 光 傳 播 局 將 邀 集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本 市 旅 館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本 府 法 務 環 保 衛 生 等 相 關 單 位, 研 議 旅 客 住 宿 品 質 之 稽 查 內 容 及 辦 理 方 式, 以 提 升 住 房 服 務 品 質, 保 障 消 費 者 住 房 權 益 二 另 針 對 旅 客 住 宿 所 引 發 消 費 爭 議 案 件, 消 費 者 除 可 依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第 43 條 及 第 44 條 等 相 關 規 定 提 出 申 訴 或 調 解 外, 本 府 法 務 局 消 保 官 亦 持 續 與 本 府 觀 光 傳 播 局 等 主 管 機 關 配 合, 進 行 相 關 旅 客 住 宿 品 質 之 檢 查, 以 維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8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鴻 薇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長 郝 龍 斌 臺 北 市 警 察 局 質 詢 題 目 : 民 生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後 巷 違 停 亂 象 - 警 方 不 管, 民 眾 質 疑 說 明 : 一 民 生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後 巷 兩 側 皆 劃 設 紅 線, 並 為 民 生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法 定 公 共 空 間, 但 機 車 違 停 狀 況 嚴 重, 甚 至 三 民 派 出 所 就 在 隔 壁, 警 方 卻 視 而 不 見, 附 近 居 民 大 為 不 滿 2801
386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二 民 眾 向 本 席 陳 情 表 示, 台 北 市 民 生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後 方 巷 道 兩 側 皆 劃 設 紅 線, 為 民 生 社 區 的 開 放 空 間, 不 過 巷 道 兩 側 卻 經 常 被 停 滿 整 排 的 機 車, 多 次 向 警 方 反 應 卻 始 終 沒 有 回 應, 違 停 亂 象 無 人 取 締 三 據 了 解, 三 民 派 出 所 就 在 民 生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旁 邊, 為 何 對 近 在 眼 前 的 長 期 性 違 規 停 車 視 而 不 見? 四 本 席 要 求, 臺 北 市 政 府 應 加 強 取 締, 還 給 用 路 人 一 個 無 障 礙 的 公 共 空 間, 確 保 行 人 用 路 安 全 民 生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後 巷 機 車 違 停 嚴 重 圖 片 提 供 : 台 北 市 議 員 王 鴻 薇 研 究 室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警 察 局 ) 答 :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第 3 條 規 定, 道 路 指 公 路 街 道 巷 衖 廣 場 騎 樓 走 廊 或 其 他 供 公 眾 通 行 之 地 方 經 查 旨 揭 地 點 係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領 有 本 府 工 務 局 82 年 使 字 第 022 號 使 用 執 照, 現 場 已 設 置 告 示 禁 止 外 車 進 入 使 用, 該 法 定 空 間 非 屬 上 開 條 例 規 定 之 道 路 範 圍, 應 由 該 社 區 大 樓 管 理 組 織 自 行 管 理 維 護 9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浩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長 台 北 市 政 府 新 工 處 研 考 會 質 詢 題 目 : 警 用 監 視 系 統 成 為 破 壞 路 面 最 大 元 兇 路 面 施 工 不 良 率 三 年 逾 400 件 說 明 : 2802
387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一 北 市 道 路 管 線 單 位 不 僅 作 業 疏 失 一 籮 筐, 就 連 路 面 回 填 也 不 確 實 其 中 承 攬 警 察 局 監 視 器 業 務 的 台 電 及 神 通 電 腦 因 施 工 不 良 屢 次 被 開 罰, 為 路 面 復 舊 不 全 或 回 填 不 實 之 最 大 元 兇 自 2009 年 迄 今, 因 路 面 違 規 遭 裁 罰 最 多 的 前 十 個 單 位 中, 以 台 灣 電 力 公 司 3 年 違 規 紀 錄 252 次 排 名 第 一 其 次 為 中 華 電 信 131 次 衛 工 處 112 次 水 利 處 70 次 神 通 國 際 69 次 自 來 水 處 62 次 新 工 處 50 次 公 園 處 49 次 捷 運 局 48 次 交 工 處 36 次 二 據 統 計, 管 線 單 位 路 面 施 工 不 良 遭 開 罰 的 件 數, 三 年 共 計 444 件, 違 規 的 管 線 單 位 中 又 以 台 電 公 司 中 華 電 信 衛 工 處 交 工 處 及 神 通 電 腦 等 單 位 占 大 宗 其 中, 近 四 成 為 配 合 警 方 推 動 監 視 器 施 工 的 台 電 及 神 通 電 腦 多 數 單 位 年 年 上 榜, 台 電 更 為 連 續 三 年 勇 奪 路 面 違 失 遭 裁 罰 的 第 一 名, 神 通 電 腦 則 分 別 在 在 2010 及 2011 分 居 前 十 大 違 規 管 線 單 位 中 拿 下 第 三 及 第 七 名 顯 見 相 關 單 位 忽 略 路 面 品 質 的 要 求, 主 管 機 關 怠 忽 職 守, 回 填 復 舊 不 實 的 狀 況 才 會 節 節 攀 升 三 管 線 單 位 在 路 面 申 挖 復 舊 後, 不 僅 未 確 實 回 填 甚 至 偷 工 減 料 有 逐 年 增 加 的 情 況 施 工 不 良 占 所 有 路 面 違 規 比 例 達 34.4%, 平 均 每 一 百 條 路 面 違 規 道 路 中 就 有 34 條 道 路 施 工 品 質 或 路 面 挖 掘 有 問 題, 比 例 更 從 2009 年 31.4% 2010 年 35.2% 增 加 至 2011 年 151 件 35.6% 據 統 計,2009 年 迄 今, 結 案 前, 未 於 規 定 時 間 修 復 或 修 復 不 良 共 123 件, 其 中 以 台 電 和 神 通 電 腦 所 占 比 例 達 61% 最 高 其 次 為 結 案 前, 抽 驗 回 填 不 實 或 與 申 請 不 符 則 從 2009 年 37 件,2010 年 52 件, 增 加 至 2011 年 59 件 這 些 違 規 廠 商 中 又 以 台 電 和 中 華 電 信 所 占 比 例 最 高 達 58.7%, 違 規 內 容 則 以 瀝 青 混 泥 土 壓 實 度 或 厚 度 不 足 為 大 宗 四 事 實 上, 市 府 為 了 使 台 北 市 成 為 一 座 具 國 際 觀 前 瞻 性 的 城 市, 積 極 進 行 各 項 市 政 建 設, 就 將 路 平 視 為 當 中 的 重 點 工 作 之 一 透 過 嚴 格 的 道 路 銑 鋪 標 準 列 出 許 多 對 於 管 線 單 位 檢 討 與 記 點 制 度, 期 望 透 過 管 線 單 位 自 主 管 理 及 主 管 機 關 派 員 不 定 期 的 抽 查, 嚇 阻 管 線 單 位 在 路 面 復 舊 時 出 現 違 規 的 狀 況 然 警 察 局 加 速 推 動 的 監 視 器 施 工 結 果 卻 顧 此 失 彼, 造 成 路 面 復 舊 不 良 或 回 填 不 實 的 狀 況 逐 年 增 加 五 對 此, 市 府 雖 號 稱 路 平 獲 得 民 眾 肯 定, 並 獲 得 全 台 地 方 機 關 評 比 第 一 名, 但 近 三 年 台 電 公 司 施 工 不 良 占 全 項 路 面 違 規 達 49.2%, 違 規 比 例 甚 至 從 2009 年 41%,2010 年 51% 增 加 至 2011 年 54%, 佔 所 有 違 規 項 目 之 大 宗 顯 見, 管 線 單 位 對 於 路 面 復 舊 回 填 多 數 只 是 敷 衍 了 事, 新 工 處 對 此 也 是 一 籌 莫 展, 資 源 重 複 浪 費 的 結 果 就 是 造 成 路 面 品 質 逐 年 下 降, 嚴 重 影 響 用 路 人 行 的 安 全! 六 本 席 認 為, 保 障 用 路 人 行 的 安 全, 減 少 交 通 肇 事 意 外 事 故, 始 終 是 政 府 的 關 注 的 焦 點 然 主 管 機 關, 任 憑 管 線 單 位 申 挖, 但 對 管 線 單 位 路 面 復 舊 或 回 填 不 良 卻 束 手 無 策, 如 此 的 工 程 品 質 即 便 做 再 多 的? 路 平? 也 是 枉 然 即 使 課 以? 巨 額? 罰 款, 但 對 台 電 中 華 電 信 等 重 大 長 期 違 規 的 管 線 單 位 平 均 一 年 也 僅 罰 三 百 多 萬, 如 此 的 裁 2803
388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罰 對 管 線 單 位 來 說 當 然 是 有 恃 無 恐 對 此, 王 浩 議 員 要 求, 新 工 處 應 該 重 新 檢 討 管 線 單 位 對 於 路 面 復 舊 之 控 管 與 裁 罰 機 制, 否 則 即 便 做 再 多 的 路 平 對 民 眾 來 說 也 只 是 無 感, 更 造 成 資 源 的 重 複 浪 費 七 請 針 對 上 述 問 題, 於 文 到 一 個 禮 拜 內 回 文 見 覆 本 席!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工 務 局 ) 答 : 一 本 府 執 行 路 平 專 案 後, 民 眾 對 於 道 路 品 質 要 求 相 對 提 高, 故 本 府 工 務 局 新 工 處 針 對 挖 掘 施 工 品 質 已 加 強 稽 查, 對 於 挖 掘 施 工 及 回 填 不 實 之 管 線 單 位 均 予 以 裁 罰 並 要 求 限 期 改 善 二 針 對 管 線 單 位 申 請 挖 掘 案, 本 府 工 務 局 新 工 處 除 施 工 期 間 會 派 員 現 場 抽 查, 抽 查 管 線 埋 設 深 度 回 填 材 料 等 另 於 施 工 完 成 申 請 結 案 時, 皆 會 逐 案 檢 視 道 路 回 填 情 形, 並 於 每 月 抽 驗 瀝 青 回 填 品 質, 如 瀝 青 混 凝 土 厚 度 壓 實 度 與 平 整 度, 藉 以 加 強 控 管 申 挖 單 位 施 工 品 質, 對 於 任 何 品 質 未 能 符 合 規 定 之 案 件, 均 會 處 罰 並 要 求 改 善, 以 維 護 道 路 品 質 三 經 分 析 管 線 單 位 違 規 情 形 大 部 份 屬 行 政 作 業 疏 失, 如 未 放 置 工 程 告 示 牌 張 貼 道 路 挖 掘 許 可 證 等, 本 府 工 務 局 新 工 處 除 對 違 規 單 位 祭 出 罰 鍰 處 分 外, 為 避 免 再 次 違 規, 每 月 均 邀 集 違 規 單 位 召 開 檢 討 會 議, 了 解 違 規 原 因 並 宣 導 正 確 作 法 ; 另 對 於 施 工 中 落 實 品 質 管 理 部 分, 也 要 求 施 工 單 位 應 對 施 工 過 程 做 成 品 管 紀 錄, 包 括 拍 照 留 存, 於 每 月 提 送 自 主 品 管 文 件 供 本 府 工 務 局 新 工 處 稽 查, 以 利 管 線 單 位 養 成 自 主 品 管 習 慣 四 透 過 本 府 工 務 局 新 工 處 的 抽 查 機 制 市 民 參 與 挖 掘 違 規 檢 舉 以 及 民 政 局 的 市 容 查 報 系 統, 已 讓 管 線 單 位 注 重 施 工 品 質, 另 外, 本 府 工 務 局 新 工 處 已 著 手 修 正 本 市 道 路 挖 掘 管 理 自 治 條 例 增 訂 違 規 記 點 與 禁 挖 處 分, 對 於 品 質 違 規 項 目 將 給 予 停 權 1 至 6 個 月 處 分, 法 規 修 正 案 現 已 陳 送 貴 會 審 議 中, 相 信 可 有 效 遏 止 管 線 單 位 違 規 情 形, 有 助 於 施 工 品 質 進 一 步 提 升 10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浩 質 詢 對 象 : 台 北 市 長 消 防 局 質 詢 題 目 : 消 防 隊 行 車 不 規 矩, 非 緊 急 救 護 車 禍 多 說 明 : 一 依 據 台 北 市 消 防 局 的 統 計 資 料, 自 96 年 至 今 (101.6), 台 北 市 消 防 局 所 屬 各 式 車 輛 共 發 生 137 件 車 禍, 救 護 車 發 生 89 件 車 禍, 其 餘 各 式 勤 務 車 輛 則 有 48 件 由 行 政 區 來 看, 以 中 正 區 的 18 件 最 多, 其 次 依 序 為 士 林 區 的 17 件 和 信 義 區 的 16 件 以 車 輛 所 屬 單 位 來 看, 則 是 大 同 分 隊 的 7 件 最 多, 忠 孝 永 吉 和 雙 園 各 有 6 件 居 次 二 這 137 件 車 禍 發 生 的 時 間 點, 有 高 達 三 成 是 發 生 在 公 務 洽 公 或 返 隊 途 中 等 非 緊 急 勤 務 時 刻 顯 現 平 時 常 處 於 緊 繃 狀 態 下 的 消 防 隊 員, 平 時 也 當 戰 時, 搶 快 不 小 心 在 45 個 有 發 生 車 禍 的 單 位 中, 山 仔 后 城 中 陽 明 山 南 港 中 舊 莊, 甚 至 是 督 察 室 和 綜 企 等 7 個 單 位 發 生 的 8 次 車 禍, 全 是 在 公 務 洽 公 或 返 隊 途 中 秀 山 雙 溪 大 直 2804
389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松 江 大 湖 南 港 等 6 個 分 隊 共 發 生 19 次 車 禍, 各 分 隊 也 都 各 僅 1 次 車 禍 是 發 生 在 緊 急 執 行 任 務 時, 另 外 的 13 次 車 禍 也 是 在 公 務 洽 公 或 返 隊 途 中 發 生, 還 比 緊 急 出 勤 時 多 前 述 這 13 個 單 位 所 佔 比 例 不 到 三 成, 但 非 緊 急 執 行 勤 務 時 所 發 生 的 車 禍 比 例 卻 高 達 50% 可 見 這 些 單 位 在 非 出 緊 急 任 務 時 的 鬆 懈 三 車 禍 所 理 賠 的 金 額,137 件 車 禍, 消 防 局 的 保 險 共 付 出 4,651,150 元 但 弔 詭 的 是, 扣 除 在 緊 急 出 勤 時 因 車 禍 致 機 車 騎 士 死 亡 所 理 賠 的 強 制 險 160 萬 元, 公 務 洽 公 及 返 隊 途 中 等 非 緊 急 出 勤 時 發 生 車 禍 所 理 賠 的 金 額 1,632,824 元, 還 比 緊 急 出 勤 時 發 生 車 禍 共 理 賠 1,418,326 元 還 多 非 緊 急 出 勤 時 所 發 生 的 車 禍 數 較 少, 但 理 賠 的 金 額 卻 更 多, 這 表 示 消 防 隊 員 在 平 時 行 車 漫 不 經 心, 且 主 要 肇 事 者 幾 乎 都 是 消 防 局 人 員 四 本 席 認 為 台 北 市 消 防 局 要 加 強 檢 討 非 緊 急 出 勤 時 發 生 車 禍 的 原 因, 在 公 務 洽 公 或 返 隊 途 中 發 生 車 禍 是 因 為 勤 前 教 育 的 不 確 實, 還 是 手 握 方 向 盤 腳 踩 油 門 就 慣 性 向 前 衝? 甚 或 是 在 緊 急 出 勤 後 因 為 懈 怠 或 倦 怠 而 造 成 恍 神 與 疏 忽 消 防 局 必 須 多 多 設 想, 將 各 項 因 素 降 至 最 低, 以 減 少 不 必 要 的 支 出 與 包 袱 五 請 針 對 上 述 問 題, 於 文 到 一 個 禮 拜 內 回 文 見 覆 本 席!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消 防 局 ) 答 : 一 依 本 府 消 防 局 統 計, 自 96 年 至 今 (101) 年 6 月 止, 因 救 災 救 護 及 為 民 服 務 出 勤 案 件 共 計 70 萬 1,204 趟 次, 其 中 發 生 137 次 車 禍 ( 肇 事 責 任 為 消 防 局 者 32 件, 佔 所 有 件 數 23%), 肇 事 案 件 佔 出 勤 比 例 為 0.02%, 平 均 每 1 萬 件 出 勤 案 件 中, 發 生 2 件 車 禍 事 故 二 查 137 次 車 禍 中, 緊 急 出 勤 案 件 95 件, 其 中 肇 責 屬 本 府 消 防 局 者 13 件, 對 方 者 49 件, 和 解 者 14 件, 雙 方 者 18 件, 法 院 審 理 中 1 件 ; 非 屬 緊 急 出 勤 肇 事 者 有 42 件, 其 中 肇 責 屬 本 府 消 防 局 者 19 件, 對 方 者 15 件, 和 解 者 5 件, 雙 方 者 3 件 ; 非 屬 緊 急 出 勤 之 肇 責 屬 本 府 消 防 局 之 比 例, 確 實 較 緊 急 出 勤 案 件 為 高, 故 相 對 判 賠 金 額 亦 較 高 三 本 府 消 防 局 為 強 化 消 防 人 員 行 車 安 全 概 念 建 立 正 確 安 全 駕 駛 習 慣, 加 強 非 緊 急 出 勤 人 員 之 案 例 教 育, 並 針 對 不 當 駕 駛 習 性, 除 於 去 (100) 年 特 別 商 請 本 府 警 察 局 交 通 大 隊 專 家 對 消 防 局 同 仁 辦 理 8 場 次 行 車 安 全 教 育 講 習 外 ;100 年 及 101 年 本 府 消 防 局 皆 辦 理 行 車 安 全 車 禍 防 範 與 車 禍 處 理 課 程 及 車 輛 器 材 保 養 教 育 及 行 車 安 全 講 習 等 課 程, 強 化 行 車 安 全 教 育, 以 防 範 車 禍 發 生 另 為 降 低 車 禍 發 生 率, 本 府 消 防 局 對 於 每 件 發 生 車 禍 之 案 件, 不 論 是 否 為 緊 急 出 勤 事 故 均 深 入 調 查 原 因, 除 在 每 日 晨 間 的 勤 前 教 育 中, 教 育 消 防 人 員 在 駕 駛 公 務 車 輛 時 應 有 正 確 行 車 安 全 的 觀 念 外, 更 特 別 提 醒 車 輛 行 駛 巷 口 及 道 路 交 叉 口 應 小 心 駕 駛, 並 作 成 案 例 與 原 因 分 析 資 料, 置 於 消 防 局 網 頁 內 供 消 防 同 仁 研 讀, 以 強 化 路 權 觀 念, 戒 除 不 良 駕 駛 習 性 更 於 每 月 消 防 局 局 務 會 議 及 週 報 會 議 中 針 對 車 禍 案 件 的 發 生 提 出 檢 討 改 進 四 依 本 府 消 防 局 今 (101) 年 8 月 底 案 件 統 計, 救 災 救 護 與 為 民 服 務 出 勤 多 達 2805
390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9 萬 1,633 次, 總 計 發 生 車 禍 4 次 ( 車 禍 發 生 佔 出 勤 次 數 0.004%), 已 較 去 年 同 時 期 發 生 18 件 大 幅 減 少, 且 該 4 件 車 禍 皆 為 緊 急 出 勤 案 件, 顯 見 各 項 加 強 交 通 安 全 措 施 已 有 具 體 成 效 五 零 車 禍 案 件, 一 直 是 我 們 努 力 的 目 標, 本 府 消 防 局 將 持 續 辦 理 各 項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講 習, 改 變 不 良 駕 駛 習 性 並 促 使 消 防 人 員 於 駕 駛 公 務 車 輛 時 皆 能 注 意 行 車 安 全, 以 減 少 車 禍 之 發 生 11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李 傅 中 武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質 詢 題 目 : 臺 北 市 101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組 語 文 競 賽 ( 本 土 語 言 類 )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朗 讀 部 分, 發 生 評 審 不 公 之 異 議 與 重 新 計 分 之 情 事, 除 究 責 外 後 續 應 建 立 相 關 評 審 資 格 甄 選 機 制, 以 符 公 平 正 義 原 則 說 明 : 一 據 悉, 臺 北 市 101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組 語 文 競 賽 於 本 月 15 日 假 本 市 萬 芳 高 中 舉 行, 惟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朗 讀 競 賽 於 太 魯 閣 族 族 語 部 分 於 評 定 後, 遭 參 與 競 賽 家 長 現 場 異 議 獲 獎 學 生 與 評 審 老 師 具 親 屬 關 係, 承 辦 單 位 當 下 評 議 後 重 新 計 分 並 維 持 原 有 名 次 二 上 開 情 事 全 國 性 語 文 競 賽 已 有 類 案 發 生 過, 前 車 之 鑑, 後 轍 之 師, 然 而 承 辦 單 位 卻 未 能 記 取 教 訓, 導 致 憾 事 重 演, 本 席 在 此 除 強 烈 要 求 追 究 承 辦 單 位 人 員 疏 失 外, 並 請 承 辦 單 位 採 行 下 列 措 施, 以 符 公 平 正 義 原 則 : ( 一 ) 建 立 迴 避 機 制 : 各 競 賽 評 審 老 師 與 參 賽 學 生 不 得 為 三 等 親 關 係 且 不 曾 有 授 業 師 生 情 誼, 若 有 應 予 以 迴 避 ( 二 ) 杜 絕 地 域 關 係 : 各 競 賽 評 審 老 師 應 向 台 北 市 以 外 地 區 徵 求 甄 選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教 育 局 ) 答 : 一 依 據 本 市 101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組 ( 本 土 語 言 類 )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規 定, 本 競 賽 係 採 初 賽 複 賽 2 階 段 辦 理, 初 賽 由 各 校 自 訂 日 期 辦 理 全 校 性 比 賽 以 選 拔 代 表 參 加 本 競 賽 複 賽, 本 競 賽 複 賽 則 委 由 萬 芳 高 中 於 101 年 9 月 15 日 辦 理 二 查 本 競 賽 複 賽 太 魯 閣 語 國 中 組 南 區 金 姓 評 審 為 該 組 參 賽 者 之 親 屬, 該 名 評 審 並 未 遵 守 評 審 迴 避 原 則 一 節, 本 府 教 育 局 業 以 北 市 教 中 字 第 號 函 請 萬 芳 高 中 查 明 妥 處 並 檢 討 相 關 行 政 責 任 三 有 關 本 市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組 ( 本 土 語 言 類 ) 競 賽 原 住 民 族 語 評 審 委 員 聘 任 一 節, 係 參 酌 本 市 歷 年 聘 請 委 員 辦 理 競 賽 情 形 及 全 國 競 賽 評 審, 亦 請 競 賽 承 辦 學 校 集 訓 學 校 進 行 推 薦 ; 相 關 評 審 委 員 徵 選 機 制 將 於 相 關 檢 討 及 籌 備 會 議 研 議 制 定, 俾 使 評 審 秉 公 平 公 正 之 原 則 及 專 業 判 斷, 為 本 市 舉 才 2806
391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四 有 關 本 市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組 ( 本 土 語 言 類 ) 競 賽 評 審 委 員 迴 避 原 則 一 節, 承 辦 學 校 係 於 評 審 會 議 時 宣 讀 評 審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各 組 各 項 之 競 賽 評 分 標 準 及 評 審 須 知 ; 相 關 評 審 委 員 迴 避 原 則, 將 訂 於 本 市 102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組 ( 本 土 語 言 類 )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以 符 法 制 五 貴 會 對 本 市 教 育 之 關 心, 敬 申 謝 忱 12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質 詢 議 員 : 周 柏 雅 質 詢 對 象 : 郝 市 長 龍 斌 質 詢 題 目 : 9 月 14 日 各 大 報 報 導 停 管 處 開 放 停 車 費 網 路 繳 納 功 能, 但 市 民 上 午 十 點 左 右 實 際 使 用 卻 顯 示 維 修 中, 下 午 兩 點 再 次 嘗 試, 又 顯 示 電 洽 客 服 人 員 字 樣, 所 誇 口 之 網 路 繳 費 功 能 根 本 沒 有 辦 法 使 用 為 何 第 一 天 就 要 戲 弄 市 民? 網 路 繳 費 功 能 真 的 準 備 好 了 嗎? 為 什 麼 系 統 功 能 還 不 完 備 就 宣 布 開 放 使 用?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本 府 交 通 局 (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 於 101 年 7 月 2 日 起 新 增 網 路 線 上 繳 路 邊 停 車 費 服 務, 民 眾 可 透 過 全 國 繳 費 網 ( 繳 費, 經 瞭 解 市 民 於 101 年 9 月 14 日 使 用 Chrome 瀏 覽 器 進 行 停 車 費 查 詢, 惟 該 網 站 目 前 僅 提 供 網 際 網 路 瀏 覽 器 為 IE 6.0 以 上 版 本 或 Firefox, 因 其 他 瀏 覽 器 尚 無 外 掛 功 能 作 業 元 件 之 標 準 規 範, 故 需 進 行 晶 片 金 融 卡 相 容 性 驗 證, 另 全 國 繳 費 網 正 進 行 支 援 其 他 瀏 覽 器 之 開 發 作 業, 本 府 交 通 局 (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 亦 請 全 國 繳 費 網 於 網 站 之 常 見 問 題 集 中 列 出 可 支 援 使 用 該 網 站 之 瀏 覽 器, 以 提 醒 民 眾 二 因 網 路 線 上 繳 費 服 務 始 於 101 年 7 月 上 線, 本 府 交 通 局 (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 已 持 續 針 對 民 眾 的 建 議 與 反 映 檢 討 改 進, 並 加 強 系 統 穩 定 度, 後 續 將 觀 察 民 眾 使 用 狀 況, 以 提 供 更 優 質 的 繳 費 服 務 13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8 日 質 詢 議 員 : 葉 林 傳 質 詢 對 象 : 市 政 府 質 詢 題 目 : 請 協 調 中 央 政 府 部 會 加 強 管 理 位 於 本 市 之 空 屋 房 舍 或 廢 棄 廠 區 等 財 產, 以 維 護 治 安 說 明 : 一 座 落 於 本 市 市 區 內 有 部 分 中 央 政 府 部 門 留 存 等 待 改 建 之 宿 舍, 例 如 在 杭 州 南 路 二 段 司 法 院 法 務 部 之 宿 舍, 及 信 安 街 軍 方 舊 營 區 等 這 些 場 所 未 必 都 是 國 有 財 產 局 管 轄, 有 的 是 等 待 改 建 中, 但 都 因 為 缺 乏 管 理 容 易 形 成 治 安 死 角 2807
392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二 財 政 部 已 允 諾 就 本 市 381 筆 國 有 財 產 加 以 管 理, 但 其 他 非 屬 財 政 部 管 理 的 中 央 政 府 部 會 所 屬 財 產, 市 府 應 責 成 專 案 協 調 相 關 部 會 加 強 管 理 以 上 質 詢 請 於 一 週 內 答 覆 2808
393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財 政 局 ) 答 : 為 形 塑 臺 北 市 城 市 風 貌, 本 府 積 極 清 查 本 市 公 有 窳 陋 房 地, 並 自 98 年 起 透 過 拆 除 方 式 減 少 本 市 廢 棄 建 物 之 數 量 及 以 綠 化 方 式 活 化 利 用 都 市 空 地 另 為 加 強 查 報 有 礙 市 容 觀 瞻 及 妨 害 公 共 安 全 事 項, 訂 定 臺 北 市 改 善 市 容 查 報 及 處 理 實 施 要 點, 針 對 道 路 水 溝 公 園 綠 地 及 其 他 有 礙 市 容 觀 瞻 及 妨 礙 公 共 安 全 事 項, 由 各 區 里 幹 事 協 助 查 報, 並 由 本 府 各 主 管 機 關 依 其 職 掌 執 行 改 善 本 府 執 行 各 項 計 畫 業 帶 動 各 級 政 府 機 關 加 強 本 市 轄 區 內 公 產 管 理 活 化, 並 獲 各 級 政 府 機 關 響 應 配 合 日 後 本 府 除 積 極 加 強 本 市 經 管 市 有 財 產 之 管 理 活 化 外, 亦 將 配 合 上 開 計 畫 協 調 國 有 房 地 管 理 機 關 積 極 管 理 與 活 化 透 過 市 有 及 國 有 房 地 管 理 機 關 共 同 協 調 合 作, 必 能 有 效 改 善 本 市 都 市 環 境 景 觀 14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8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鴻 薇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長 郝 龍 斌 臺 北 市 警 察 局 質 詢 題 目 : 國 父 紀 念 館 站 出 口 計 程 車 天 天 違 停 - 警 方 不 驅 離 亦 不 取 締 說 明 : 一 忠 孝 東 路 四 段 與 光 復 南 路 口 ( 國 父 紀 念 館 5 號 出 口 ) 轉 角 處 計 程 車 天 天 違 規 停 車 排 班, 警 方 卻 視 而 不 見 本 席 早 在 去 年 即 以 針 對 該 路 段 提 出 質 詢, 沒 想 到 一 年 過 去 了, 計 程 車 依 然 在 該 處 違 規 停 車 排 班, 警 方 不 但 不 驅 離 亦 不 取 締, 實 在 離 譜 二 該 路 段 計 程 車 違 規 停 車 排 班 已 天 天 上 演, 不 但 損 害 右 轉 車 輛 之 路 權, 亦 造 成 交 通 堵 塞, 甚 至 導 致 車 禍 本 席 去 年 6 年 就 已 針 對 此 事 進 行 質 詢, 當 時 警 察 局 將 該 路 段 列 為 執 法 整 頓 重 點, 沒 想 到 一 年 過 去 了, 計 程 車 違 停 依 舊, 警 方 執 法 整 頓 重 點 不 過 如 此 三 據 了 解, 統 計 近 三 年 台 北 市 警 察 局 取 締 該 路 段 計 程 車 的 次 數 發 現, 這 三 年 總 共 才 取 締 44 次, 實 際 到 該 路 段 一 看, 時 時 刻 刻 都 可 見 到 違 規 停 車 排 班 的 計 程 車, 台 北 市 警 察 局 如 此 執 法 之 態 度, 難 怪 違 規 計 程 車 有 恃 無 恐 忠 孝 東 路 與 光 復 南 路 口 違 規 計 程 車 取 締 統 計 表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時 間 取 締 件 數 第 55 及 56 條 99 年 11 第 55 及 56 條 100 年 15 第 55 及 56 條 101 年 至 9 月 16 日 18 合 計 44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資 料 整 理 : 台 北 市 議 員 王 鴻 薇 研 究 室 2809
394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四 事 實 上, 去 年 6 月 28 日 警 察 局 已 將 該 路 段 列 為 執 法 整 頓 重 點, 尖 峰 時 段 發 現 計 程 車 違 停 排 班 即 驅 離 取 締, 離 峰 時 段 則 採 機 動 巡 查 交 叉 方 式 執 法, 並 將 該 路 段 列 為 重 點 執 行 路 段, 不 過 明 顯 執 法 不 力 五 本 席 要 求, 臺 北 市 政 府 應 加 強 取 締 及 宣 導, 面 對 違 規 停 車 排 班 之 計 程 車 應 嚴 格 取 締, 同 時 輔 導 業 者 至 可 排 班 處 進 行 載 客 服 務, 務 必 展 現 政 府 的 公 權 力, 使 所 有 用 路 人 有 一 更 安 全 之 行 車 環 境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警 察 局 ) 答 : 一 本 市 捷 運 國 父 紀 念 館 站 5 號 出 口 ( 本 市 忠 孝 東 路 4 段 與 光 復 南 路 口 ), 民 眾 搭 乘 計 程 車 需 求 大, 惟 周 邊 無 規 劃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致 有 計 程 車 於 該 處 違 規 停 車 排 班 候 客, 影 響 忠 孝 東 路 東 向 西 最 外 側 右 轉 專 用 車 道 車 流 續 進, 本 府 警 察 局 曾 於 100 年 8 月 2 日 邀 集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及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現 場 會 勘, 因 該 出 口 周 邊 並 無 適 當 空 間 可 供 設 置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已 請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考 量 納 入 臺 北 文 化 體 育 園 區 綜 合 規 劃 二 統 計 99 年 至 101 年 9 月 16 日, 本 府 警 察 局 除 於 忠 孝 東 路 與 光 復 南 路 口 舉 發 計 程 車 違 規 計 44 件 外, 另 於 忠 孝 東 路 4 段 舉 發 計 程 車 違 規 停 車 432 件 ( 違 規 停 車 製 單 舉 發 地 點 多 以 路 段 填 寫, 該 處 違 停 多 填 寫 忠 孝 東 路 4 段 ), 同 時 該 局 業 責 由 轄 區 信 義 分 局 及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加 強 巡 查 取 締, 除 於 上 下 午 交 通 尖 峰 時 段 編 排 固 定 交 通 疏 導 勤 務 外, 另 針 對 違 停 嚴 重 時 段 加 派 專 責 警 力 站 崗 取 締, 並 納 入 巡 邏 路 線 加 強 執 法, 驅 離 違 停 車 輛, 引 導 計 程 車 至 合 法 停 車 處 所 排 班 候 客 三 為 提 升 計 程 車 駕 駛 人 守 法 觀 念, 本 府 警 察 局 於 計 程 車 駕 駛 人 執 業 登 記 講 習, 安 排 相 關 交 通 法 令 教 育 及 宣 導 課 程, 加 強 要 求 計 程 車 駕 駛 人 遵 守 交 通 法 規, 避 免 影 響 其 他 用 路 人 權 益, 期 建 立 計 程 車 駕 駛 人 優 良 形 象 15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8 日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環 保 局 質 詢 題 目 : 環 保 局 放 流 水 檢 驗 檢 測 週 期 標 準? 說 明 : 環 保 局 放 流 水 檢 驗 檢 測 周 期 標 準? 貴 局 所 屬 需 作 放 流 水 檢 測 單 位 有 哪 些? 請 提 供 年 度 檢 測 報 告?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環 保 局 ) 答 : 一 依 據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訂 定 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檢 測 申 報 管 理 辦 法, 事 業 及 公 共 污 水 下 水 道 應 定 期 自 行 檢 驗 放 流 水 並 每 六 個 月 向 本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申 報 其 中 屬 設 置 環 境 保 護 專 責 單 位 或 甲 級 廢 ( 污 ) 水 處 理 專 責 人 員 者, 則 應 每 三 個 月 檢 測 一 次 二 本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所 屬 需 作 放 流 水 檢 測 單 位 計 有 內 湖 及 北 投 垃 圾 焚 化 廠, 其 屬 設 置 甲 級 廢 ( 污 ) 水 處 理 專 責 人 員 者, 每 三 個 月 檢 測 一 次 放 流 水 三 其 中 北 投 垃 圾 焚 化 廠 依 98 年 12 月 環 境 影 響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配 合 飛 灰 水 洗 廠 興 建, 應 於 運 轉 期 間 每 月 檢 測 一 次 放 流 水, 而 飛 灰 水 洗 廠 於 101 年 4 月 2810
395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完 成 驗 收, 故 北 投 垃 圾 焚 化 廠 自 101 年 4 月 起 開 始 每 月 執 行 放 流 檢 測 四 檢 送 本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所 屬 內 湖 及 北 投 垃 圾 焚 化 廠 100 年 至 今 自 行 檢 驗 報 告 如 附 件, 請 卓 參 16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9 日 質 詢 議 員 : 陳 彥 伯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質 詢 題 目 : 針 對 本 市 房 價 過 高, 市 民 無 法 負 擔, 造 成 居 住 困 難, 請 市 府 相 關 單 位 研 擬 方 案 解 決 說 明 : 一 日 前, 主 計 處 公 佈 數 據, 北 市 的 無 自 有 住 宅 比 率 居 各 縣 市 之 冠, 九 十 九 年 人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總 報 告 指 出, 台 北 市 住 宅 自 有 率 僅 七 十 一. 四 % 二 近 年 來 我 國 人 口 因 求 學 工 作 等 因 素, 持 續 往 北 部 移 動, 人 口 暴 增 造 成 本 市 的 無 自 有 住 宅 比 率 較 高, 除 此 之 外, 本 市 居 高 不 下 的 房 價, 也 是 民 眾 無 法 購 買 自 用 住 宅 的 主 要 因 素 三 對 此, 本 席 要 求 市 府 相 關 單 位 應 研 擬 方 案, 確 實 抑 制 房 價, 以 保 障 市 民 居 住 生 活 品 質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都 市 發 展 局 ) 答 : 一 臺 北 市 房 價 飆 漲 問 題, 必 須 由 健 全 市 場 機 制 及 財 稅 金 融 法 規 制 度 著 手 方 能 收 效, 本 府 除 配 合 行 政 院 健 全 房 屋 市 場 方 案 及 特 種 貨 物 及 勞 務 稅 條 例 ( 即 俗 稱 之 奢 侈 稅 ) 等 管 制 措 施 外, 亦 同 步 於 101 年 5 月 實 施 高 級 住 宅 加 價 課 徵 房 屋 稅 及 重 行 評 定 房 屋 街 路 等 級 調 整 率 等 政 策, 使 房 屋 稅 負 擔 更 趨 公 平 合 理, 預 期 將 可 抑 制 房 價 不 合 理 飆 漲, 有 助 於 大 臺 北 地 區 房 價 未 來 趨 向 合 理 的 水 準 二 又 查 住 宅 法 訂 於 101 年 12 月 30 日 實 施, 另 地 政 三 法 修 正 條 文 ( 不 動 產 經 紀 業 管 理 條 例 地 政 士 法 及 平 均 地 權 條 例 ) 推 動 之 不 動 產 實 價 登 錄 自 101 年 8 月 1 日 已 正 式 實 施, 前 開 法 案 針 對 住 宅 補 貼 社 會 住 宅 不 動 產 市 場 資 訊 透 明 化 及 居 住 權 利 平 等 等 多 面 向 提 供 法 源 依 據, 預 期 可 使 不 動 產 市 場 交 易 資 訊 透 明 化, 避 免 資 訊 不 對 稱, 保 障 消 費 者 權 益, 並 且 以 金 錢 補 貼 或 實 物 補 貼 之 方 式 協 助 民 眾 租 購 房 屋, 以 實 現 政 府 住 宅 政 策 三 另 本 市 配 合 中 央 政 策, 於 民 國 88 年 起 已 不 再 興 建 國 宅 出 售, 然 為 因 應 本 市 房 價 高 漲 議 題, 本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業 於 98 年 12 月 及 99 年 4 月 間 邀 集 住 宅 方 面 學 者 專 家 與 會 討 論, 與 會 專 家 多 數 建 議 應 由 中 央 權 管 之 法 令 政 策 著 手 方 能 收 效, 並 建 議 本 府 政 策 方 向 應 以 租 屋 取 代 購 屋, 由 健 全 租 屋 市 場 著 手 為 求 照 顧 設 籍 居 住 於 本 市 之 弱 勢 或 於 本 市 就 業 但 無 力 購 屋 人 士 之 居 住 需 求, 本 府 業 參 酌 國 際 城 市 發 展 趨 勢 暨 學 者 專 家 建 議, 將 運 用 以 租 代 售 方 式 逐 步 發 展 本 市 住 宅 租 賃 市 場, 進 而 達 成 兼 顧 環 境 品 質 居 住 權 利 及 社 會 公 平 之 目 標 2811
396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四 綜 上, 本 市 住 宅 政 策 係 以 多 元 的 方 式 推 動, 協 助 市 民 解 決 居 住 問 題 在 租 屋 市 場 方 面, 推 動 公 營 住 宅 政 策 讓 青 年 與 一 般 市 民 租 住, 並 推 出 租 事 順 利, 好 孕 多 更 多 租 金 補 貼 加 碼 方 案 補 貼 提 升 市 民 ( 含 青 年 及 弱 勢 民 眾 ) 居 住 負 擔 能 力 在 購 屋 市 場 方 面, 則 藉 由 都 市 更 新 改 善 老 舊 住 宅 環 境 窳 陋 的 問 題 並 藉 此 增 加 住 宅 供 給, 另 加 強 美 化 市 容 與 景 觀, 期 致 力 達 成 滿 足 協 助 居 住 需 求 之 目 標 五 至 於 執 行 進 度, 本 市 公 營 住 宅 政 策 中 程 目 標 係 至 103 年 止 完 工 或 進 行 規 劃 設 計 興 建 之 公 營 住 宅 約 4,808 戶, 目 前 除 大 龍 峒 等 處 公 營 住 宅 業 已 興 建 完 工 進 住 外, 刻 推 動 安 康 平 宅 改 建 工 程 ; 及 配 合 中 央 提 供 之 萬 華 區 青 年 段 松 山 區 寶 清 段 等 2 處 公 營 住 宅 基 地 辦 理 規 劃 設 計 作 業 ; 並 將 陸 續 針 對 聯 開 及 都 更 分 回 部 分 辦 理 招 租 作 業 期 以 多 元 方 式 協 助 市 民 解 決 居 住 問 題 17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9 日 質 詢 議 員 : 葉 林 傳 質 詢 對 象 : 社 會 局 質 詢 題 目 : 親 子 館 規 劃 3 歲 以 下 兒 童 專 區 不 利 家 有 2 個 小 孩 以 上 家 庭 使 用 有 所 不 近 人 情 應 加 以 改 善 說 明 : 一 本 市 規 劃 於 每 區 設 置 一 親 子 中 心, 現 有 的 親 子 館 中, 松 山 區 親 子 館 有 全 國 首 創 3 歲 以 下 兒 童 專 屬 之 親 子 活 動 區, 但 是 這 項 措 施 遭 民 眾 反 應 是 懲 罰 生 兩 個 孩 子 的 家 庭,3 歲 以 下 專 屬, 限 制 家 中 4 到 6 歲 的 小 哥 哥 小 姐 姐, 讓 家 裡 有 兩 名 子 女 的 家 庭, 反 而 不 得 其 門 而 入 市 府 雖 回 應 會 擴 大 混 齡 空 間 到 一 週 兩 次, 未 來 也 會 考 慮 增 加 更 多 開 放 時 間, 但 仍 有 不 足 之 處 二 設 置 3 歲 以 下 親 子 活 動 專 區, 雖 然 有 專 業 上 的 理 論 基 礎 和 考 量, 但 終 究 是 不 近 人 情 之 舉, 對 家 中 有 4-6 歲 小 孩 的 家 庭 反 而 形 成 障 礙, 也 是 變 相 禁 止 人 民 生 兩 胎, 因 此 在 現 有 親 子 館 應 該 開 放 3 歲 專 區 之 使 用, 未 來 之 親 子 館 規 劃 也 應 注 意 市 民 使 用 之 親 近 性 以 上 質 詢 請 於 一 週 內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社 會 局 ) 答 : 一 松 山 親 子 館 使 用 面 積 共 計 155 坪, 因 使 用 面 積 有 限, 考 量 現 有 3 歲 以 下 兒 童 遊 戲 空 間 較 少, 且 家 長 常 有 反 應 混 齡 造 成 之 兒 童 安 全 問 題, 故 該 館 設 置 3 足 歲 以 下 兒 童 活 動 專 區, 讓 3 足 歲 以 下 幼 兒 能 夠 在 安 全 的 環 境 下 遊 戲 學 習 經 該 館 對 481 名 使 用 家 長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顯 示,85% 使 用 者 同 意 設 置 3 足 歲 以 下 專 區, 僅 3.7% 使 用 者 不 同 意 設 置 專 區 二 該 館 同 時 考 量 3 足 歲 以 上 兒 童 及 家 有 混 齡 兒 童 之 家 庭 需 求, 於 8 9 月 份 每 週 三 及 四 開 放 多 功 能 教 室 供 混 齡 親 子 使 用, 截 至 9 月 19 日 止 開 放 14 個 場 次, 僅 68 名 兒 童 預 約, 使 用 狀 況 偏 低, 該 館 將 於 10 月 份 試 辦 開 放 週 末 2812
397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時 段, 將 依 入 館 狀 況 檢 討 混 齡 親 子 使 用 需 求 此 外, 該 館 亦 不 定 期 舉 辦 適 合 3 到 6 歲 兒 童 參 與 的 大 體 能 活 動, 並 規 劃 未 來 不 定 期 舉 辦 適 合 該 年 齡 層 兒 童 或 混 齡 的 親 子 活 動 及 親 職 講 座 等, 提 供 親 子 免 費 享 受 良 好 的 公 共 親 子 空 間 和 育 兒 資 源 18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9 日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環 保 局 質 詢 題 目 : 環 保 局 102 年 行 人 專 用 清 潔 箱 增 列 說 明 : 環 保 局 102 年 行 人 專 用 清 潔 箱 預 算 增 列 金 額 多 少? 增 列 數 量? 使 用 範 圍?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環 保 局 ) 答 : 一 經 查 本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101 年 度 並 未 編 列 行 人 專 用 清 潔 箱 購 置 經 費, 合 先 敘 明 二 為 建 立 整 潔 都 市 街 道 景 觀 加 強 便 民 措 施 及 提 升 市 民 居 住 與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本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於 102 年 度 編 列 預 算 購 置 行 人 專 用 清 潔 箱 1,010 組, 使 用 範 圍 為 汰 換 人 行 道 上 老 舊 箱 體 凹 陷 與 變 形 之 清 潔 箱, 每 組 單 價 10,000 元, 共 計 10,100,000 元 19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9 日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環 保 局 質 詢 題 目 : 內 湖 垃 圾 山 私 有 土 地 請 求 返 還 不 當 得 利 訴 訟 案 說 明 : 內 湖 垃 圾 山 私 有 土 地 請 求 返 還 不 當 得 利 訴 訟 案 判 決 結 果? 賠 償 款 金 額? 訴 訟 費 用? 本 案 共 花 費 金 額? 經 費 來 源? 並 檢 附 本 案 件 歷 年 大 事 紀?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環 保 局 ) 答 : 一 有 關 內 湖 垃 圾 山 私 有 土 地 請 求 返 還 不 當 得 利 訴 訟 案 判 決 結 果 賠 償 款 金 額 與 訴 訟 費 用 詳 如 附 表 二 本 案 自 訴 訟 開 始 至 今 計 支 付 該 地 主 及 相 關 費 用 57,713,964 元 ( 含 內 湖 垃 圾 山 私 有 土 地 不 當 得 利 案 已 判 決 共 4 案 之 不 當 得 利 判 賠 金 額 法 定 訴 訟 利 息 訴 訟 費 ), 該 經 費 來 源 由 本 府 第 二 預 備 金 本 府 環 保 局 內 湖 垃 圾 山 清 除 工 程 用 地 租 金 及 本 府 環 保 局 因 公 涉 訟 所 需 聘 請 律 師 公 費 下 支 應, 另 本 案 件 歷 年 大 事 紀 如 附 件 ( 略 ), 請 卓 參 2813
398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20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9 日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環 保 局 質 詢 題 目 : 內 湖 垃 圾 山 清 除 工 程 用 地 租 金 說 明 : 內 湖 垃 圾 山 清 除 工 程 用 地 租 金 歷 年 金 額 為 何?102 年 增 列 金 額? 原 因? 是 否 有 簽 訂 租 約? 並 請 檢 付 合 約 影 本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環 保 局 ) 答 : 一 有 關 給 付 內 湖 垃 圾 山 私 有 土 地 地 主 ( 無 王 呅 及 其 繼 承 人 之 租 金 ) 歷 年 支 付 租 金 詳 如 附 表 二 上 述 租 金 支 付 係 本 府 環 保 局 為 辦 理 內 湖 垃 圾 山 清 除 工 程 與 範 圍 內 私 有 地 主 協 議 支 付 租 金, 原 以 公 告 地 價 8% 支 付, 惟 地 主 王 呅 部 分 則 認 定 租 金 過 低, 堅 持 要 求 以 公 告 現 值 7% 支 付, 其 他 地 主 為 免 權 益 受 損, 要 求 如 有 其 他 地 主 爭 取 到 較 高 支 付 費 用, 則 需 比 照 補 其 差 額 故 該 局 自 94 年 6 月 30 日 起 以 公 告 地 價 8% 支 付 王 呅 以 外 地 主 土 地 租 金, 王 呅 部 分 則 分 別 於 年 以 不 當 得 利 向 法 院 提 起 訴 訟, 並 分 別 於 95 年 1 月 17 日 97 年 4 月 17 日 97 年 9 月 12 日 獲 判 本 府 環 保 局 敗 訴, 該 局 乃 補 支 付 其 他 地 主 公 告 現 值 7% 與 公 告 地 價 8% 之 差 額 三 而 為 避 免 訴 訟, 本 府 環 保 局 自 99 年 度 起 改 以 公 告 現 值 7% 支 付 租 金, 惟 王 呅 仍 堅 不 簽 訂 租 約, 其 繼 承 人 ( 王 呅 98 年 歿 ) 於 101 年 5 月 再 次 以 不 當 得 利 向 法 院 提 出 訴 訟, 本 局 因 與 其 他 地 主 已 改 以 公 告 現 值 7% 支 付 租 金, 乃 於 法 院 提 出 和 解 於 102 年 度 編 列 預 算 支 應, 並 編 列 其 他 地 主 年 之 租 金 差 額, 及 部 分 地 主 年 未 領 差 額 共 計 40,698,998 元 四 除 與 本 府 環 保 局 訴 訟 4 位 地 主 外, 其 餘 21 位 地 主 皆 已 與 本 府 環 保 局 簽 訂 租 約, 檢 附 年 租 約 影 本 如 附 件 ( 因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規 定, 謹 提 供 無 地 主 姓 名 之 合 約 影 本 ), 請 卓 參 2814
399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21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9 日 質 詢 議 員 : 周 柏 雅 質 詢 對 象 : 郝 市 長 龍 斌 質 詢 題 目 : 悠 遊 卡 自 91 年 發 行 以 來, 發 行 張 數 已 超 過 3000 萬 張, 身 為 全 台 灣 規 模 最 大 的 交 通 電 子 票 證 應 用 系 統, 但 悠 遊 卡 公 司 對 市 民 做 了 哪 些 回 饋? 賺 了 那 麼 多 錢, 為 什 麼 不 回 饋 多 一 點 給 台 北 市 民? 為 什 麼 每 張 卡 還 需 要 收 取 100 元 的 保 證 金? 悠 遊 卡 公 司 有 給 frequentusers 什 麼 紅 利 回 饋 嗎? 為 什 麼 只 有 icash 悠 遊 卡 可 以 累 積 紅 利 點 數, 單 純 悠 遊 卡 就 不 行? 悠 遊 卡 可 否 考 慮 採 累 積 里 程 數 的 方 式, 讓 忠 心 客 戶 可 以 享 受 優 惠, 讓 市 民 可 以 用 累 積 里 程 數 來 換 取 公 仔 或 禮 品? 又 為 什 麼 規 定 敬 老 卡 與 愛 心 卡 的 免 費 搭 乘 公 車 點 數 不 能 累 計 至 次 月? 台 北 市 所 發 行 的 敬 老 卡 與 愛 心 卡, 每 個 月 平 均 有 多 少 免 費 搭 乘 公 車 點 數 沒 有 用 到? 既 然 從 市 民 身 上 得 到 了 那 麼 多 的 利 益, 為 什 麼 還 要 跟 市 民 斤 斤 計 較 呢? 另 外, 請 說 明 TSM( 信 託 服 務 管 理,TrustedServiceManagement) 公 司 整 合 的 情 況 為 何? 整 合 時 間 表 為 何? 預 計 上 線 時 間 為 何? 廠 商 配 合 度 為 何?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旨 案 正 彙 整 相 關 單 位 辦 理 情 形 中, 俟 彙 整 完 成 後 再 另 函 復, 尚 祈 諒 察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續 覆 答 : 一 本 案 經 悠 遊 卡 公 司 說 明 如 下 : ( 一 ) 悠 遊 卡 於 今 年 3 月 發 卡 量 突 破 3000 萬 張, 為 感 謝 持 卡 人 及 社 會 大 眾 長 期 支 持, 悠 遊 卡 公 司 舉 辦 悠 遊 三 千 萬 分 感 謝 公 益 活 動, 發 行 悠 遊 卡 慶 祝 發 行 3000 萬 張 紀 念 版, 將 售 卡 所 得 全 數 捐 給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由 聯 合 勸 募 統 籌 協 助 社 會 需 要 關 懷 的 族 群 ( 二 ) 悠 遊 卡 公 司 已 連 續 4 年 舉 辦 悠 遊 885( 幫 幫 我 ) 公 益 活 動, 持 續 關 懷 弱 勢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例 如 今 年 即 與 台 灣 世 界 展 望 會 合 作, 發 行 2012 公 益 悠 遊 卡, 協 助 展 望 會 籌 募 投 資 豐 盛 生 命 計 畫 教 育 經 費, 協 助 貧 困 家 庭 青 少 年, 獲 得 許 多 民 眾 迴 響, 且 悠 遊 卡 公 司 亦 不 定 期 贊 助 各 項 公 益 活 動, 回 饋 社 會 從 不 間 斷 ( 三 ) 為 回 饋 持 卡 人 長 期 使 用 悠 遊 卡, 悠 遊 卡 公 司 亦 不 定 期 與 特 約 商 店 合 作, 推 出 各 項 悠 遊 卡 小 額 消 費 特 惠 方 案, 提 供 持 卡 人 消 費 優 惠 ( 四 ) 悠 遊 卡 近 年 獲 利 均 依 照 董 事 會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依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股 東, 其 中 官 股 股 東 臺 北 市 政 府 及 臺 北 大 眾 捷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計 持 股 約 40%,100 年 共 獲 配 現 金 股 利 7,057 萬 元, 充 實 市 府 及 捷 運 公 司 資 金, 等 同 間 接 回 饋 納 稅 人 ( 五 ) 100 元 乃 為 租 用 式 押 金 制 悠 遊 卡 之 押 金, 當 持 卡 人 無 須 使 用 票 卡 時 辦 理 退 卡, 卡 片 若 無 人 為 毀 損, 押 金 扣 除 透 支 車 資 餘 款 可 全 數 歸 還 持 卡 人 ( 六 ) 悠 遊 卡 目 前 正 積 極 規 劃 紅 利 積 點 應 用, 以 進 一 步 回 饋 所 有 持 卡 人 由 2815
400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於 類 似 電 子 票 證 紅 利 積 點 的 模 式 在 國 內 尚 無 前 例, 因 此 在 法 規 面 技 術 面 及 執 行 面 上 仍 須 詳 盡 規 劃, 待 紅 利 積 點 營 運 模 式 及 詳 細 執 行 內 容 確 認 後, 將 正 式 對 外 公 布 ( 七 ) icash 悠 遊 卡 由 統 一 超 商 與 悠 遊 卡 聯 名 發 行, 其 紅 利 點 數 係 由 統 一 超 商 提 供, 並 僅 適 用 於 統 一 超 商 累 積 紅 利, 但 該 卡 仍 可 於 其 他 悠 遊 卡 小 額 消 費 合 作 通 路 進 行 消 費, 不 計 紅 利 積 點 ( 八 ) 為 提 供 持 卡 人 更 便 利 多 元 的 服 務 應 用, 並 進 一 步 提 升 悠 遊 卡 企 業 競 爭 力, 悠 遊 卡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計 畫 與 中 華 電 信 台 灣 大 哥 大 遠 傳 電 信 威 寶 電 信 及 亞 太 電 信 五 家 電 信 業 者, 共 同 推 動 TSM 平 台, 以 提 供 NFC 手 機 公 正 第 三 方 服 務 管 理 機 制, 並 於 100 年 10 月 成 立 籌 備 小 組, 期 整 合 各 家 資 源, 共 同 推 廣 與 國 際 同 步 之 行 動 應 用 服 務, 目 前 各 業 者 均 有 合 作 共 識, 惟 牽 涉 多 方 合 作, 相 關 整 合 時 程 及 上 線 時 間 各 公 司 仍 在 研 議 中, 尚 未 最 後 定 案 二 另 本 市 敬 老 愛 心 悠 遊 卡 公 車 免 費 補 助 措 施 係 依 臺 北 市 老 人 與 身 心 障 礙 者 搭 乘 公 車 及 捷 運 補 助 辦 法 辦 理, 持 敬 老 愛 心 悠 遊 卡 可 享 優 於 中 央 法 定 優 待 之 每 月 最 高 60 段 次 (120 點 ) 公 車 免 費 補 助, 為 妥 適 運 用 社 會 福 利 預 算, 此 補 助 措 施 係 採 實 支 實 付 方 式, 由 各 公 車 業 者 每 月 依 搭 乘 次 數 請 領 補 助 款, 而 非 以 每 人 每 月 撥 付 60 段 次 (120 點 ) 免 費 額 度 方 式 編 列 補 助 款 101 年 1 月 至 7 月 每 月 平 均 未 使 用 點 數 約 為 72 點, 惟 100 年 度 本 市 老 人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搭 乘 公 車 免 費 補 助 經 費 已 高 達 5.4 億 餘 元, 為 避 免 單 項 補 助 經 費 持 續 增 加 致 排 擠 本 市 其 他 福 利 項 目, 評 估 本 市 敬 老 愛 心 悠 遊 卡 公 車 免 費 補 助 方 式 仍 宜 維 持 現 行 措 施 22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質 詢 議 員 : 陳 彥 伯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產 業 發 展 局 勞 工 局 質 詢 題 目 : 北 市 勞 動 參 與 率 偏 低, 不 僅 低 於 全 國 近 2 個 百 分 點, 並 且 在 五 都 之 中 表 現 最 差 與 國 際 都 市 相 比, 亦 是 表 現 平 平 尤 其 顯 示 台 北 市 現 今 失 望 勞 工 及 中 高 齡 者 勞 參 率 偏 低 之 嚴 重 問 題 說 明 : 一 101 年 上 半 年 臺 北 市 勞 動 參 與 率 為 55.9%, 不 僅 低 於 平 均, 更 於 五 都 之 中 排 名 最 後 與 亞 洲 其 他 都 市 相 比, 臺 北 市 勞 動 參 與 率 亦 顯 偏 低 在 在 讓 人 擔 憂, 長 此 以 往, 臺 北 市 將 因 勞 動 力 下 滑, 而 失 去 國 際 競 爭 力 二 進 一 步 調 查 臺 北 市 勞 動 參 與 率 低 落 之 原 因,100 年 的 數 據 顯 示, 有 2.3% 的 市 民 想 找 工 作 而 未 找, 若 依 據 該 年 15 歲 以 上 民 間 人 口 約 2,261,000 人 計 算, 等 於 有 5 萬 4 千 多 人 屬 於 失 望 勞 工 之 ㄧ 群, 此 一 族 群 雖 未 能 順 利 參 與 勞 動, 卻 不 會 被 列 入 失 業 人 口 來 計 算 三 此 外, 根 據 該 原 因 調 查, 有 30.9% 市 民 是 因 高 齡 或 身 心 障 礙, 而 未 2816
401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實 際 參 與 勞 動 根 據 臺 北 市 年 齡 別 勞 動 參 與 率 統 計,100 年 歲 人 口 勞 參 率 僅 60.2%,65 歲 以 上 人 口 勞 參 率 更 低 達 5.4%, 同 樣 的 數 值 在 韓 國 為 29.5% 新 加 坡 為 20.4% 日 本 為 19.7%, 都 高 出 臺 北 市 甚 多, 顯 示 市 府 相 關 單 位 忽 略 了 臺 北 市 勞 動 參 與 率 低 落 的 問 題, 而 該 問 題 隨 著 少 子 化 人 口 老 化 勞 動 力 衰 退 等 趨 勢, 而 將 引 發 嚴 重 後 果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勞 工 局 ) 答 : 一 針 對 中 高 齡 勞 動 參 率 偏 低 一 案, 本 府 勞 工 局 就 業 服 務 處 採 取 的 策 略 如 下 : ( 一 ) 個 案 管 理 服 務 : 透 過 個 案 管 理 員, 提 供 一 對 一 專 業 化 深 度 化 就 業 服 務, 提 供 就 業 諮 商 職 業 心 理 測 驗 推 介 就 業 促 進 研 習 活 動 職 業 訓 練 或 其 他 服 務 方 案, 使 中 高 齡 求 職 者 具 備 就 業 競 爭 力, 得 以 適 性 就 業 ( 二 ) 提 供 相 關 就 業 促 進 工 具 : 1. 職 場 學 習 及 再 適 應 計 畫 : 為 協 助 中 高 齡 求 職 者 ( 以 下 簡 稱 個 案 ) 就 業 準 備 及 就 業 適 應, 透 過 補 助 事 業 單 位 或 團 體 ( 以 下 簡 稱 用 人 單 位 ) 個 案 職 場 學 習 及 再 適 應 津 貼 ( 每 人 每 月 新 臺 幣 1 萬 8,780 元 ) 及 用 人 單 位 管 理 訓 練 津 貼 ( 每 人 每 月 5,000 元 ), 每 次 補 助 期 間 最 長 為 3 個 月, 屬 重 度 身 心 障 礙 之 個 案, 得 延 長 至 6 個 月, 以 提 供 符 合 資 格 條 件 之 求 職 者 職 場 學 習 及 再 適 應 之 機 會, 使 其 重 返 職 場 2. 僱 用 獎 助 津 貼 : 依 據 就 業 保 險 促 進 就 業 實 施 辦 法, 雇 主 向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辦 理 求 才 登 記 後, 經 由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推 介 媒 合, 進 用 持 有 雇 用 獎 助 推 介 卡 之 中 高 齡 失 業 者, 將 依 受 僱 人 數 每 人 每 月 發 給 新 臺 幣 1 萬 2,000 元 整 之 獎 助 津 貼, 最 長 以 發 給 12 個 月 為 限, 期 透 過 薪 資 補 貼 方 式, 提 升 中 高 齡 失 業 者 就 業 率 3. 臺 北 市 特 定 對 象 失 業 者 穩 定 就 業 補 助 辦 理 : 針 對 勞 工 保 險 月 投 保 級 距 前 7 級 之 弱 勢 勞 工, 提 供 每 月 新 臺 幣 五 千 元 整, 最 長 6 個 月 之 就 業 補 助, 期 透 過 直 接 補 助 勞 工 薪 資, 激 勵 特 定 對 象 失 業 者 儘 速 重 返 職 場, 進 而 穩 定 就 業 4. 臨 時 工 作 津 貼 : 符 合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24 條 規 之 特 定 對 象 失 業 者, 至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辦 理 求 職 登 記 後, 經 簡 易 諮 詢 及 一 般 推 介,14 天 求 職 等 待 期 後 仍 未 就 業 者, 得 運 用 臨 時 工 作 津 貼 協 助 就 業, 津 貼 發 給 標 準 每 小 時 新 台 幣 107 元, 每 月 最 高 發 給 176 小 時, 最 長 以 六 個 月 為 限 5. 多 元 就 業 開 發 方 案 : 為 建 構 民 間 團 體 與 政 府 部 門 間 促 進 就 業 之 合 作 夥 伴 關 係, 透 過 促 進 地 方 發 展, 提 升 社 會 福 祉 之 計 畫, 創 造 失 業 者 在 地 就 業 機 會, 推 介 符 合 資 格 條 件 之 中 高 齡 者 參 加 本 措 施, 以 協 助 其 就 業 6. 現 場 徵 才 活 動 : 為 協 助 失 業 者 迅 速 重 返 就 業 市 場, 並 有 效 協 助 事 業 單 位 解 決 缺 工 問 題, 每 季 辦 理 1 場 次 大 型 就 業 博 覽 會 每 月 辦 理 1 場 中 型 就 博 覽 會 及 辦 理 專 案 招 募 活 動, 以 積 極 服 務 失 業 者, 並 有 效 創 造 就 業 媒 合 環 境 2817
402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二 為 因 應 全 球 經 濟 不 景 氣 對 本 市 之 衝 擊, 本 府 產 業 發 展 局 除 持 續 推 動 各 項 輔 導 措 施, 協 助 企 業 升 級 轉 型, 提 升 競 爭 力, 更 修 正 臺 北 市 產 業 發 展 自 治 條 例, 擴 大 獎 勵 項 目, 增 訂 增 僱 勞 工 薪 資 補 貼, 鼓 勵 企 業 僱 用 本 市 勞 工, 改 善 薪 資 條 件, 以 提 高 本 市 勞 動 參 與 率, 並 放 寬 融 資 貸 款 條 件, 挹 注 企 業 營 運 資 金, 扶 植 青 年 創 業, 創 造 多 元 就 業 機 會 23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鴻 薇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長 郝 龍 斌 臺 北 市 警 察 局 質 詢 題 目 : 通 化 街 171 巷 近 基 隆 路 違 停 車 輛 多 - 警 方 應 加 強 取 締 說 明 : 一 通 化 街 171 巷 靠 近 基 隆 路 口 路 幅 不 大, 僅 有 雙 向 四 線 道, 且 尖 峰 時 間 車 流 量 十 分 多, 左 右 轉 車 輛 常 因 附 近 違 規 停 車 車 輛 佔 據 一 到 兩 個 車 道, 導 致 交 通 大 打 結, 警 方 應 加 強 取 締 該 路 段 違 規 停 車 車 輛 二 民 眾 向 本 席 陳 情 表 示, 該 路 口 經 常 雙 向 車 道 各 有 違 停 車 輛, 導 致 原 來 的 四 線 道 只 剩 下 兩 線 道, 同 時 左 右 轉 基 隆 路 的 車 輛 又 非 常 多, 該 路 口 經 常 交 通 大 打 結, 屢 次 向 警 方 反 應 卻 依 然 不 見 改 善, 實 在 忍 無 可 忍 三 本 席 要 求, 臺 北 市 政 府 應 針 對 該 路 段 加 強 取 締, 務 必 維 持 該 路 段 交 通 順 暢, 避 免 違 規 停 車 車 輛 影 響 到 一 般 用 路 人 之 權 利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警 察 局 ) 答 : 本 府 警 察 局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20 日 舉 發 本 市 大 安 區 通 化 街 171 巷 違 規 停 車 計 67 件 基 隆 路 2 段 沿 線 違 規 停 車 1,083 件, 該 局 業 責 由 轄 區 大 安 分 局 及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針 對 旨 揭 路 段 加 強 巡 邏 取 締, 並 於 上 下 午 尖 峰 時 段 規 劃 交 通 疏 導 警 力 取 締 驅 離 違 停 車 輛, 以 維 該 路 段 交 通 順 暢 24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環 保 局 質 詢 題 目 : 本 市 三 座 焚 化 廠 102 年 焚 化 規 劃 及 操 作 之 物 品 及 材 料 費 預 算 大 幅 增 加 原 因 為 何? 說 明 : 本 市 三 座 焚 化 廠 年 焚 化 規 劃 及 操 作 之 物 品 及 材 料 費 各 為 多 少? 為 何 102 年 增 列 金 額 高 達 近 10%? 原 因? 增 列 內 容 為 何?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環 保 局 ) 答 : 檢 送 本 市 內 湖 木 柵 北 投 焚 化 廠 98 至 102 年 度 焚 化 規 劃 及 操 作 之 物 品 及 材 料 費 預 算 統 計 表 1 份, 其 增 加 原 因 詳 表 內 說 明, 敬 請 卓 參 2818
403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附 件 2819
404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25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環 保 局 質 詢 題 目 : 委 外 辦 理 垃 圾 焚 化 後 底 渣 再 利 用 經 費 說 明 : 本 市 三 座 焚 化 廠 年 委 外 辦 理 垃 圾 焚 化 後 底 渣 再 利 用 經 費? 再 利 用 處 理 預 算 減 少 原 因 為 何?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環 保 局 ) 答 : 一 經 查 本 府 環 保 局 委 外 辦 理 垃 圾 焚 化 底 渣 再 利 用 處 理 預 算 98 年 度 為 140,000,000 元 99 年 度 213,388,000 元 100 年 度 333,333,000 元 101 年 度 和 102 年 度 則 分 別 為 313,649,000 元 及 288,827,000 元 二 本 府 環 保 局 101 及 102 年 度 委 外 辦 理 垃 圾 焚 化 底 渣 再 利 用 處 理 預 算 減 少 原 因 係 該 局 當 年 度 總 預 算 額 度 不 足 所 致 26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環 保 局 質 詢 題 目 : 環 保 局 辦 理 垃 圾 焚 化 後 飛 灰 處 理 委 辦 費 說 明 : 本 市 三 座 焚 化 廠 年 飛 灰 處 理 委 辦 費 經 費? 預 算 減 少 原 因 為 何?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環 保 局 ) 答 : 一 木 柵 垃 圾 焚 化 廠 焚 化 飛 灰 處 理 預 算 額 度, 98 年 8,510,400 元, 99 年 28,297,920 元 ( 較 98 年 增 列 19,787,520 元 ),100 年 27,199,968 元 ( 較 99 年 減 列 1,097,952 元 ),101 年 26,097,600 元 ( 較 100 年 減 列 1,102,368 元 ) 102 年 24,681,600 元 ( 較 101 年 減 列 1,416,000 元 ) 其 預 算 增 減 原 因, 查 木 柵 垃 圾 焚 化 廠 自 99 年 5 月 起 執 行 水 洗 穩 定 化 灰 再 利 用, 故 99 年 度 於 飛 灰 處 理 委 辦 費 項 下 增 列 再 利 用 處 理 費, 致 99 年 預 算 較 98 年 增 加, 另 100 年 起 配 合 垃 圾 焚 化 量 調 整, 逐 年 減 少 飛 灰 處 理 相 關 預 算 額 度 二 內 湖 垃 圾 焚 化 廠 焚 化 飛 灰 處 理 委 辦 費 係 按 年 規 劃 垃 圾 進 廠 量 為 基 準 予 以 編 列, 經 查 焚 化 飛 灰 處 理 預 算 額 度 :98 年 度 5,940,000 元,99 年 度 7,615,620 元 ( 因 99 年 度 進 廠 規 劃 量 較 98 年 度 為 高, 預 算 較 98 年 度 增 列 1,675,620 元 ),100 年 度 19,056,000 元 ( 因 100 年 度 進 廠 規 劃 量 較 99 年 度 為 高, 預 算 較 99 年 度 增 列 11,440,380 元 ),101 年 度 25,056,000 元 ( 因 101 年 度 進 廠 規 劃 量 較 100 年 度 為 高, 預 算 較 100 年 度 增 列 6,000,000 元 ),102 年 度 編 列 22,900,800 元 ( 預 算 較 101 年 度 減 列 2,155,200 元 ), 係 因 102 年 度 規 劃 進 入 該 廠 之 垃 圾 量 較 101 年 度 減 少, 故 飛 灰 處 理 費 亦 予 以 減 少 編 列 三 北 投 垃 圾 焚 化 廠 焚 化 飛 灰 處 理 預 算 額 度,98 年 16,102,800,99 年 度 2820
405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20,090,466( 較 98 年 增 列 3,987,666 元 ),100 年 49,915,008( 較 99 年 增 列 29,824,542 元 ),101 年 ( 較 100 年 增 列 4,084,992 元 ),102 年 度 44,001,600 元 ( 較 101 年 減 列 9,998,400 元 ) 查 北 投 垃 圾 焚 化 廠 刻 正 執 行 焚 化 飛 灰 再 利 用 示 範 驗 證 計 畫, 因 受 限 於 參 與 再 利 用 之 水 泥 業 者 處 理 容 量, 致 再 利 用 數 量 無 法 大 幅 增 加,102 年 度 乃 依 據 估 計 之 處 理 量 覈 實 編 列 相 關 預 算 27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質 詢 議 員 : 李 芳 儒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質 詢 題 目 : 本 席 要 求 臨 時 性 交 通 標 誌 及 固 定 式 告 示 必 須 標 示 或 加 註 起 訖 有 效 期 間, 以 免 誤 導 民 眾 道 路 使 用 認 知 上 之 混 淆, 造 成 民 眾 生 命 財 產 之 損 害 說 明 : 一 位 於 濱 江 街 七 號 水 門 口 往 松 山 方 向 道 路 於 花 博 期 間 設 置 除 大 客 車 外 禁 止 左 轉 之 交 通 標 誌, 於 花 博 結 束 後 未 拆 除, 造 成 民 眾 遭 違 規 取 締 ; 位 於 忠 孝 東 路 五 六 段 與 基 隆 路 交 叉 口 東 南 端 燈 桿 掛 置 導 引 民 眾 前 往 松 山 高 中 行 走 路 線, 其 內 容 與 現 況 無 法 配 合, 且 告 示 標 誌 本 身 亦 造 成 視 覺 上 之 障 礙 二 以 上 案 例 雖 經 本 席 詢 問 後 已 迅 速 拆 除, 但 本 市 尚 有 許 多 失 去 效 用 及 與 現 況 不 合 之 臨 時 性 交 通 標 誌 存 在, 用 路 民 眾 對 於 交 通 資 訊 之 雜 亂 苦 不 堪 言 三 本 席 要 求 交 通 局 徹 底 清 查 本 市 臨 時 性 交 通 標 誌 或 固 定 式 告 示, 如 已 超 過 適 用 期 間 請 立 即 拆 除 ; 如 尚 在 使 用 中, 請 加 掛 副 牌 明 確 告 知 適 用 期 間 ; 未 來 新 設 置 臨 時 性 交 通 標 誌 或 固 定 式 告 示 牌 均 得 標 註 適 用 期 間, 並 將 屆 時 拆 除 納 入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列 入 稽 核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臨 時 性 交 通 標 誌 大 部 分 係 配 合 大 型 活 動 及 施 工 交 通 維 持 需 要 而 設 置, 為 避 免 民 眾 誤 解 及 影 響 市 容 景 觀, 本 府 交 通 局 業 於 98 年 10 月 5 日 北 市 交 治 字 第 號 函 知 各 單 位, 要 求 相 關 導 引 及 改 道 等 臨 時 性 標 誌 應 於 活 動 或 施 工 屆 期 後 拆 除 ; 逾 期 未 拆 除 者, 將 依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第 82 條 第 1 項 第 7 款 規 定 逕 送 本 府 警 察 局 告 發 本 府 交 通 局 將 再 函 知 各 單 位 應 確 實 落 實 相 關 規 定, 並 亦 將 要 求 於 臨 時 性 標 誌 加 註 適 用 期 間 ( 含 使 用 中 標 誌 ) 二 有 關 固 定 式 告 示 部 分, 應 屬 配 合 交 通 措 施 調 整 而 設 置 之 宣 導 標 誌, 該 類 牌 面 亦 將 增 列 宣 導 期 時 間 ( 含 起 迄 ), 且 於 屆 期 後 應 即 予 拆 除 三 另 清 查 本 市 臨 時 性 標 誌 或 固 定 式 告 示, 如 已 超 過 適 用 期 間 者, 將 予 立 即 拆 除, 且 併 入 本 市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所 擬 標 誌 整 頓 計 畫 及 老 舊 標 誌 管 理 機 制 內 予 以 清 查 改 善 ; 另 亦 將 檢 討 訂 定 本 市 臨 時 性 標 誌 及 固 定 式 告 示 維 護 管 理 之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並 納 入 稽 核 機 制, 以 降 低 用 路 人 困 擾 及 維 護 市 容 景 觀 2821
406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28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質 詢 議 員 : 李 芳 儒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質 詢 題 目 : 本 席 要 求 已 規 劃 之 自 行 車 路 網, 應 全 面 劃 設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標 線 ; 未 劃 設 自 行 車 道 之 人 行 磚 道 行 人 穿 越 道 具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之 道 路 交 叉 口 等 處 之 適 宜 地 點, 設 置 告 知 自 行 車 騎 士 此 處 無 法 行 駛 自 行 車, 請 自 行 車 騎 士 下 車 牽 行 之 明 顯 告 示 牌, 以 利 自 行 車 騎 士 正 確 使 用 道 路 說 明 : 一 依 據 <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 第 一 百 二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公 路 主 管 機 關 市 區 道 路 主 管 機 關 或 警 察 機 關 得 在 不 妨 礙 通 行 或 行 車 安 全 無 虞 之 原 則, 於 人 行 道 設 置 必 要 之 標 誌 或 標 線 供 慢 車 行 駛, 慢 車 並 應 依 標 誌 或 標 線 之 指 示 行 駛 二 依 據 <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 第 七 十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規 定, 不 在 劃 設 之 慢 車 道 通 行, 或 無 正 當 理 由 在 未 劃 設 慢 車 道 之 道 路 不 靠 右 側 路 邊 行 駛 處 以 罰 鍰 ; 第 七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五 款 規 定, 自 行 車 在 人 行 道 或 快 車 道 行 駛 處 以 罰 鍰 三 任 意 行 駛 各 類 道 路 路 面 已 是 市 民 習 慣 之 自 行 車 行 車 方 式, 但 大 多 已 違 反 前 述 諸 項 交 通 法 規, 然 自 行 車 取 締 有 現 實 上 人 力 及 車 籍 管 理 之 困 難 四 為 減 少 自 行 車 騎 士 違 規 減 少 交 通 事 故 發 生 減 少 各 類 用 路 人 之 生 命 財 產 損 害, 以 及 漸 進 導 正 自 行 車 騎 士 行 駛 習 慣, 本 席 要 求 於 未 劃 設 自 行 車 道 之 人 行 磚 道 行 人 穿 越 道 具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之 道 路 交 叉 口 等 處 之 適 宜 地 點, 設 置 告 知 自 行 車 騎 士 此 處 無 法 行 駛 自 行 車, 請 自 行 車 騎 士 下 車 牽 行 之 明 顯 告 示 牌, 以 利 自 行 車 騎 士 使 用 道 路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自 行 車 於 現 行 法 規 中 係 屬 慢 車, 慢 車 行 駛 路 權 應 依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第 124 條 規 定 : 在 劃 設 之 慢 車 道 上 靠 右 順 序 行 駛, 在 未 劃 設 慢 車 道 之 道 路, 應 靠 右 側 路 邊 行 駛 ; 另 依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第 90 條 之 3 規 定, 自 行 車 不 得 行 駛 人 行 道, 除 非 在 不 妨 害 行 人 通 行 或 行 車 安 全 無 虞 之 原 則 下, 於 人 行 道 設 置 標 誌 或 標 線 才 可 供 慢 車 行 駛 二 本 府 交 通 局 ( 交 工 處 ) 考 量 淨 寬 2 公 尺 以 上 的 人 行 道 (1 輛 自 行 車 與 1 個 行 人 可 以 交 錯 的 寬 度 ) 行 人 服 務 水 準 與 道 路 環 境 等 條 件 允 許 下, 開 放 自 行 車 與 行 人 共 用 人 行 道, 並 於 人 車 共 道 端 點 設 有 人 車 共 道 行 人 優 先 標 誌 供 民 眾 辨 識, 且 配 合 繪 設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線 供 自 行 車 騎 乘 穿 越 路 口 依 據 上 述 規 定 及 設 置 方 式, 在 未 設 有 人 車 共 道 標 誌 之 人 行 道 或 未 規 劃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線 之 路 口, 自 行 車 依 規 定 即 不 得 騎 乘 於 人 行 道 或 行 穿 線 上, 僅 能 牽 行 或 騎 乘 於 車 道 上 ; 至 未 開 放 自 行 車 通 行 之 人 行 道, 因 相 關 法 令 規 範 已 屬 明 確, 2822
407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且 未 開 放 自 行 車 通 行 之 路 段 甚 多, 考 量 市 容 觀 瞻 與 配 合 標 誌 減 量 政 策, 經 檢 討 不 予 另 行 設 置 禁 止 自 行 車 騎 乘 之 相 關 告 示 牌 面 三 本 府 交 通 局 將 再 加 強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及 宣 導, 包 括 平 面 通 路 上 透 過 製 作 海 報 及 摺 頁 發 送 等 方 式, 另 亦 於 電 子 通 路 上 採 以 短 片 及 廣 播 等 方 式, 以 提 升 市 民 對 於 自 行 車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視 及 強 化 其 對 騎 乘 規 則 之 正 確 觀 念 29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質 詢 議 員 : 李 芳 儒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政 府 體 育 局 質 詢 題 目 : 體 育 局 在 掌 握 本 市 更 多 體 育 運 動 資 源 的 同 時, 應 提 升 自 身 格 局, 不 應 僅 為 因 應 世 大 運 舉 辦 而 升 格, 更 應 基 於 追 求 運 動 競 賽 榮 譽 永 續 發 展, 積 極 且 擴 大 培 育 本 市 運 動 員, 尤 其 是 原 住 民 運 動 員 本 席 建 議 於 貴 局 內 設 置 原 住 民 運 動 發 展 處, 專 責 原 住 民 運 動 員 培 訓 及 生 活 生 涯 規 劃 說 明 : 一 體 育 局 應 將 自 身 格 局 放 大, 宗 旨 與 業 務 方 針 應 專 注 在 培 育 世 界 級 運 動 員 及 關 注 運 動 員 生 活 之 照 顧 與 生 涯 規 劃, 運 動 賽 事 舉 辦 可 以 委 外 ; 應 建 立 與 教 育 局 合 作 模 式, 規 劃 運 動 員 自 小 開 始 接 受 長 期 完 整 之 訓 練 ; 甄 選 臺 北 市 代 表 隊 應 建 立 更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的 運 動 員 選 拔 過 程 ; 透 過 單 項 運 動 競 賽, 尋 求 具 有 潛 力 之 運 動 員 集 中 培 訓, 尤 其 是 原 住 民 運 動 員 二 原 住 民 素 有 運 動 天 份, 由 最 近 三 屆 奧 運 代 表 隊 成 員 中, 原 住 民 運 動 員 人 數 平 均 佔 百 分 之 十 八 以 上 可 得 知 ( 請 參 照 下 表 ), 但 許 多 優 秀 的 臺 北 市 原 住 民 運 動 員 卻 無 法 獲 選 代 表 國 家 出 征 三 目 前 參 與 國 內 運 動 賽 事, 臺 北 市 代 表 隊 運 動 員 來 源 為 由 各 級 學 校 或 單 項 教 練 推 薦 及 相 關 選 拔 活 動, 此 現 象 造 成 運 動 員 來 源 狹 隘 選 拔 過 程 不 免 有 黑 箱 作 業 之 嫌 ; 運 動 員 訓 練 經 費 除 由 學 校 支 應 外, 許 多 都 是 教 練 運 動 員 本 身 自 費, 而 許 多 優 秀 選 手 因 訓 練 經 費 拮 据 使 得 訓 練 品 質 不 良 表 現 不 佳, 甚 至 無 法 繼 續 運 動 員 生 涯 運 動 員 人 數 原 住 民 運 動 員 人 數 原 住 民 運 動 員 比 例 2004 雅 典 奧 運 % 2008 北 京 奧 運 % 2012 倫 敦 奧 運 %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體 育 局 ) 答 : 一 查 本 府 體 育 局 升 格 改 制 係 為 因 應 臺 北 市 日 益 蓬 勃 的 體 育 事 務 及 運 動 產 業 發 展, 而 其 中 2017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僅 為 任 務 之 一, 並 非 升 格 改 制 的 主 因, 2823
408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先 予 陳 明 復 查 我 國 體 育 政 策 係 以 全 民 體 育 及 競 技 體 育 為 雙 主 軸, 主 要 目 標 為 普 及 全 民 運 動 風 氣, 強 化 國 民 體 質 及 增 強 運 動 競 技 水 準, 提 高 競 爭 實 力 是 以, 該 局 在 此 基 礎 上, 將 秉 持 著 以 運 動 促 進 城 市 發 展 之 理 念, 以 新 的 組 織 架 構, 更 全 面 性 整 合 臺 北 市 體 育 資 源 能 量 制 定 更 完 善 公 開 透 明 之 獎 補 助 機 制 健 全 民 間 體 育 團 體 發 展 規 劃 臺 北 市 鄰 里 ( 學 校 ) 運 動 設 施 標 準 促 進 運 動 社 區 化 培 育 競 技 人 才 選 訓 賽 輔 一 貫 化 ( 尤 其 運 動 人 才 生 涯 規 劃 與 輔 導 ) 及 促 進 運 動 產 業 整 體 發 展 等 方 面, 以 實 現 臺 北 市 體 育 政 策 發 展 願 景 典 範 臺 北 活 力 臺 北 健 康 臺 北 行 銷 臺 北 二 此 外, 針 對 貴 席 所 詢, 擴 大 培 育 臺 北 市 運 動 人 才 方 面, 本 府 一 向 不 分 族 群 團 體, 努 力 朝 以 下 方 面 發 展 : ( 一 ) 成 立 競 技 運 動 訓 練 暨 科 學 中 心 : 運 用 運 動 科 學 輔 助 提 升 臺 北 市 基 層 運 動 訓 練 站 選 手 競 技 實 力, 提 供 教 練 訓 練 績 效 評 估 依 據, 協 助 選 手 技 術 及 動 作 分 析, 幫 助 選 手 運 動 傷 害 預 防 與 復 健, 增 強 選 手 自 信 心, 全 面 建 構 選 手 之 競 技 能 力 資 料 庫, 以 協 助 選 手 及 教 練 訓 練 之 參 考, 同 時 可 以 作 為 訓 練 績 效 考 核 及 選 手 狀 態 評 估 之 依 據, 並 建 置 績 優 及 具 潛 力 選 手 資 料 庫, 作 為 選 手 與 教 練 訓 練 及 後 續 選 才 之 參 考 依 據 ( 二 ) 強 化 本 市 基 層 訓 練 站 功 能 及 修 訂 臺 北 市 基 層 運 動 選 手 訓 練 站 實 施 辦 法 : 為 符 合 本 市 基 層 訓 練 站 實 際 執 行 情 形, 並 配 合 行 政 院 體 育 委 員 會 訂 定 之 行 政 院 體 育 委 員 會 運 動 發 展 基 金 輔 導 設 立 基 層 運 動 選 手 訓 練 站 作 業 要 點, 以 期 達 成 培 訓 本 市 具 發 展 潛 力 之 基 層 運 動 選 手, 提 升 本 市 競 技 實 力 之 目 標 ( 三 ) 建 立 本 市 優 秀 運 動 選 手 生 涯 輔 導 照 顧 制 度 : 為 讓 優 秀 運 動 選 手 無 後 顧 之 憂, 擬 提 高 臺 北 市 基 層 運 動 選 手 訓 練 站 實 施 辦 法 中 有 關 績 優 運 動 選 手 補 助 金 補 助 額 度, 並 另 訂 臺 北 市 績 優 運 動 選 手 訓 練 補 助 金 發 給 辦 法 三 再 者, 本 府 體 育 局 組 織 編 制 案, 甫 經 貴 會 101 年 7 月 2 日 第 11 屆 第 8 次 臨 時 大 會 第 2 次 會 議 三 讀 通 過, 本 府 101 年 8 月 8 日 府 法 三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於 101 年 8 月 10 日 升 格 改 制, 新 的 組 織 架 構 剛 運 行 不 久, 短 時 間 似 不 宜 再 作 修 正 貴 席 所 詢 組 織 修 編 建 議, 擬 錄 案 參 考 惟 基 於 市 政 一 體, 體 育 局 身 為 本 府 一 級 專 業 體 育 部 門, 將 與 其 他 各 部 門 協 同 服 務 市 民, 創 造 市 民 及 市 府 最 大 利 益, 未 來 如 本 府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推 動 原 住 民 體 育 有 任 何 需 要, 本 府 體 育 局 自 當 全 力 支 援, 共 同 為 發 展 臺 北 市 體 育 業 務 而 努 力 30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1 日 質 詢 議 員 : 陳 孋 輝 質 詢 對 象 :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質 詢 題 目 : 警 察 局 全 面 塗 銷 金 融 機 構 前 停 車 格, 交 工 處 未 設 置 私 立 幼 兒 園 托 嬰 中 心 及 課 後 托 育 中 心 家 長 接 送 區, 市 府 看 見 運 鈔 車, 無 視 國 家 幼 苗 安 2824
409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全 說 明 : 一 據 民 眾 反 映, 家 住 內 湖,2 個 小 朋 友 就 讀 康 寧 路 1 段 296 號 小 百 合 幼 兒 園, 幼 兒 園 前 設 置 機 車 及 汽 車 格, 每 日 接 送 只 能 快 到 時 撥 電 話 請 老 師 幫 忙 ( 照 片 1), 老 師 在 忙, 就 只 好 併 排, 幼 兒 園 交 通 車 亦 只 能 暫 停 車 道 讓 小 朋 友 上 下 車 ( 照 片 2), 後 方 車 輛 若 不 耐 等 候, 就 會 跨 越 雙 黃 線 逆 向 超 車, 十 分 危 險 ( 照 片 3) 二 原 來 交 工 處 只 在 國 小 國 中 及 高 中 周 邊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 規 劃 15~ 50 公 尺 禁 停 黃 線 及 接 送 時 間 禁 停 車 輛 告 示 標 誌 ), 私 立 幼 兒 園 托 嬰 中 心 及 課 後 托 育 中 心, 並 未 設 置, 小 朋 友 冒 險 穿 梭, 動 輒 遭 機 車 排 氣 管 燙 傷, 小 百 合 幼 兒 園 爭 取 多 年, 交 工 處 上 個 月 在 其 出 入 口 前 繪 設 1 公 尺 紅 線, 對 家 長 接 送, 根 本 於 事 無 補 三 陳 孋 輝 議 員 實 地 走 訪 民 生 東 路 4 段 80 巷 1 弄 5 號 1 樓 私 立 親 親 兒 童 托 育 中 心, 該 處 為 6 米 巷, 雙 號 側 繪 設 紅 線, 單 號 側 停 滿 車 輛 ( 照 片 4), 民 生 東 路 5 段 號 2 樓 社 會 局 委 外 辦 理 的 三 民 托 兒 所, 1 樓 出 入 口 前 繪 設 紅 線, 不 見 家 長 接 送 區 ( 照 片 5), 當 地 拖 吊 頻 繁, 多 次 接 獲 民 眾 投 訴, 只 是 接 小 孩, 車 輛 旋 即 遭 拖 吊 四 交 工 處 表 示, 學 校 學 生 人 數 眾 多, 故 全 面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私 立 幼 兒 園 托 嬰 中 心 及 課 後 托 育 中 心, 倘 提 出 申 請, 個 案 現 勘 認 定, 但 不 會 比 照 學 校 周 邊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最 多 繪 設 部 分 紅 線, 一 旦 繪 設, 往 往 造 成 居 民 反 彈, 最 後 不 了 了 之 五 陳 孋 輝 議 員 指 出, 私 立 幼 兒 園 高 達 619 所 核 定 招 生 1 萬 2925 人, 私 立 托 嬰 中 心 44 所 核 定 收 托 嬰 幼 兒 1148 人, 私 立 課 後 托 育 中 心 180 所 核 定 收 托 6957 人, 合 計 2 萬 1030 人, 家 長 皆 步 行 接 送, 無 須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市 長 一 再 鼓 勵 年 輕 人 生 育, 育 兒 環 境 卻 如 此 不 友 善, 警 察 局 全 面 塗 銷 金 融 機 構 前 停 車 格, 名 為 防 杜 搶 案, 實 為 方 便 運 鈔 車 停 放, 兩 相 對 照, 交 工 處 未 設 置 私 立 幼 兒 園 托 嬰 中 心 及 課 後 托 育 中 心 家 長 接 送 區, 市 府 看 見 運 鈔 車, 卻 罔 顧 幼 兒 及 學 童 安 全 六 陳 孋 輝 議 員 要 求, 交 工 處 應 比 照 學 校, 全 面 設 置 私 立 幼 兒 園 托 嬰 中 心 及 課 後 托 育 中 心 家 長 接 送 區, 守 護 下 一 代 的 生 命 安 全 2825
410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2826
411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2827
412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本 市 為 保 障 學 童 上 下 學 安 全, 維 護 學 校 週 邊 交 通 順 暢, 改 善 上 下 學 之 交 通 秩 序, 於 學 校 周 邊 規 劃 家 長 接 送 區 ; 家 長 接 送 區 2 側 配 合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標 誌, 牌 面 上 註 明 上 課 期 間 管 制 停 車 ( 學 校 有 學 生 上 下 學, 包 含 寒 暑 期 輔 導 均 受 管 制 ); 又 因 各 校 每 日 上 課 期 間 的 上 下 學 時 間 管 制 時 段 略 有 不 同, 詳 細 時 間 以 現 場 家 長 接 送 區 標 誌 牌 面 為 準 家 長 接 送 區 之 禁 止 停 車 黃 線 配 合 接 送 區 設 置 長 度 設 置, 以 學 校 出 入 口 兩 側 或 鄰 近 街 廓 規 劃 15~50 公 尺 長 之 接 送 區 為 原 則 二 截 至 101 年 3 月 底 為 止, 本 府 交 通 局 交 工 處 ( 以 下 簡 稱 交 工 處 )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之 小 學 共 計 119 處,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共 計 35 處 托 嬰 中 心 托 育 機 構 及 幼 兒 園 之 家 長 接 送 區 設 置, 配 合 其 所 提 出 之 需 求, 視 當 地 道 路 及 交 通 特 性 進 行 評 估 與 規 劃 三 家 長 接 送 區 之 設 置 需 求, 係 交 工 處 函 請 本 府 教 育 局 進 行 學 校 安 全 環 境 需 求 調 查, 或 依 外 界 建 議 予 以 檢 討 分 析 ( 蒐 集 基 本 資 料 ) 及 進 行 現 場 會 勘 至 幼 兒 園 之 家 長 接 送 區, 因 其 需 求 時 間 無 固 定 之 特 性, 多 採 自 行 提 供 需 求 後 個 案 規 劃 辦 理 另 內 湖 區 康 寧 路 1 段 296 號 松 山 區 民 生 東 路 4 段 80 巷 1 弄 5 號 1 樓 及 民 生 東 路 5 段 號 2 樓 之 幼 兒 員 與 托 兒 所 增 設 家 長 接 送 區 設 置 建 議 案, 交 工 處 將 另 會 勘 研 商 改 善 31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1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浩 質 詢 對 象 : 台 北 市 長 捷 運 公 司 質 詢 題 目 : 捷 運 車 輛 天 天 操, 更 新 體 檢 沒 個 影 說 明 : 一 台 北 捷 運 自 民 國 85 年 木 柵 線 正 式 營 運 迄 今 已 16 年 了, 終 年 無 休 的 情 形 下, 車 輛 已 行 駛 了 5840 個 日 子 若 依 捷 運 局 及 捷 運 公 司 對 於 電 聯 車 的 採 購 規 範 標 準 來 看, 距 離 20 年 的 設 計 年 限 只 剩 4 年 假 若 以 民 國 79 年 車 輛 出 廠, 民 國 81 年 車 輛 開 始 使 用 試 車 來 計 算, 捷 運 電 聯 車 已 經 超 過 了 當 時 所 設 計 的 使 用 年 限 而 捷 運 公 司 到 目 前 為 止, 完 全 沒 有 車 輛 更 新, 或 者 是 車 輛 總 體 檢 的 計 畫 讓 人 不 禁 擔 心 捷 運 電 聯 車 的 安 全 性 以 及 搭 乘 民 眾 的 安 危! 二 目 前 中 運 量 電 聯 車 的 行 駛 里 程 最 高 約 142 萬 公 里, 距 離 當 時 所 設 計 的 每 年 12 萬 公 里, 使 用 20 年, 總 里 程 數 240 萬 公 里 還 有 一 段 距 離 但 台 灣 的 氣 候 環 境 人 為 因 素 都 會 影 響 車 體 與 零 件 的 使 用 年 限 與 安 全 係 數 而 且, 依 捷 運 公 司 的 資 料 也 顯 示, 中 運 量 的 電 聯 車 車 輛 妥 善 率 僅 88.77%, 更 說 明 了 中 運 量 的 電 聯 車 已 經 到 了 該 全 面 總 體 檢, 汰 舊 換 新 的 時 候 三 此 外, 高 運 量 的 淡 水 線 迄 今 也 營 運 了 15 個 年 頭, 高 運 量 電 聯 車 最 多 也 累 積 行 駛 約 193 萬 公 里, 平 均 每 年 行 駛 近 13 萬 公 里 雖 然 距 離 當 時 所 設 計 的 使 用 年 限 30 年 還 有 很 長 一 段 時 間, 但 隨 著 多 條 路 線 的 開 2828
413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通 與 路 線 的 延 長 和 改 變, 行 駛 的 里 程 累 積 速 度 將 更 快 達 到 360 萬 公 里 的 設 計 里 程 捷 運 公 司 亦 應 及 早 規 劃 相 關 體 檢 和 車 輛 更 新 的 規 劃 四 隨 著 路 線 的 開 通, 運 量 的 增 加, 電 聯 車 的 耗 損 將 會 累 積 更 快, 對 於 行 車 安 全 與 乘 客 的 保 障 要 求 必 須 更 高 而 且, 隨 著 廠 站 和 電 聯 車 輛 的 增 加, 捷 運 公 司 與 台 電 之 間 關 於 電 費 的 協 調 至 今 毫 無 進 展, 用 電 量 及 電 價 將 會 是 捷 運 公 司 的 一 大 負 擔 以 中 運 量 的 車 廂 當 時 造 價 每 節 約 4000 萬 元, 高 運 量 車 廂 每 節 少 則 3300 萬 元, 多 則 6200 萬 元, 價 格 昂 貴 的 情 形 下 捷 運 公 司 必 須 及 早 規 劃 相 關 期 程, 給 搭 乘 捷 運 的 旅 客 安 心 的 保 障 五 本 席 要 求, 請 於 文 到 一 週 內 回 覆 相 關 規 劃 的 期 程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本 案 俟 臺 北 大 眾 捷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辦 理 情 形 後 彙 復 貴 會, 敬 請 諒 察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續 覆 答 : 一 依 目 前 中 / 高 運 量 電 聯 車 上 線 營 運 載 客 量 狀 況, 年 行 駛 公 里 數 及 車 體 結 構 負 荷, 尚 明 顯 低 於 原 設 計 條 件 中 運 量 電 聯 車 妥 善 率 為 88.77%, 係 因 目 前 正 進 行 木 柵 線 電 聯 車 重 要 零 組 件 重 置 工 作, 包 括 電 聯 車 空 調 主 機 空 壓 機 煞 車 系 統 等, 其 目 的 即 為 在 車 體 尚 未 屆 齡 之 狀 況 下, 進 行 重 要 零 件 計 畫 性 更 新, 以 維 持 電 聯 車 行 駛 安 全 及 性 能 二 經 過 重 要 零 組 件 更 新 作 業, 目 前 電 聯 車 性 能 狀 況 尚 屬 良 好, 臺 北 大 眾 捷 運 公 司 將 進 行 電 聯 車 檢 修 週 期 維 修 計 畫 排 程, 據 以 執 行 大 修 作 業, 並 進 行 車 體 結 構 及 各 項 設 備 零 組 件 總 體 檢, 並 納 入 設 備 零 組 件 更 新 作 業, 以 確 保 電 聯 車 使 用 壽 年 32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1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浩 質 詢 對 象 : 台 北 市 長 交 通 局 觀 傳 局 商 業 處 新 工 處 交 通 大 隊 質 詢 題 目 : 價 差 大 市 容 亂 標 誌 牌 面 各 自 為 政 說 明 : 一 街 頭 上 隨 處 可 見 的 交 通 景 點 巷 弄 之 告 示 牌 提 供 用 路 人 資 訊, 林 林 總 總, 卻 無 統 一 管 理, 竟 由 六 個 局 處 單 位 各 自 為 政! 造 成 路 上 時 常 能 發 現 牌 面 重 複 設 置, 或 是 多 桿 設 置 的 狀 況, 不 只 造 成 市 容 景 觀 的 破 壞, 更 因 各 局 處 自 行 招 商, 出 現 購 置 價 格 天 差 地 遠, 嚴 重 浪 費 市 民 稅 金 市 府 公 帑! 二 本 席 曾 在 今 (101) 年 四 月 交 通 部 門 質 詢 時 針 對 台 北 市 混 亂 的 標 誌 牌 面, 要 求 交 工 處 進 行 牌 面 減 量, 而 交 工 處 也 將 於 今 年 起 著 手 進 行 牌 面 減 量 計 畫, 但 統 計 全 市 標 誌 牌 面 時 發 現, 路 上 常 見 的 標 誌 牌 面 竟 由 六 個 局 處 單 位 各 自 設 置, 分 別 為 : 交 工 處 停 管 處 交 通 大 隊 新 工 處 商 業 處 觀 傳 局 全 台 北 市 約 12 萬 面 標 誌 牌 面, 而 最 主 要 的 主 管 機 關 交 工 處 也 只 管 理 約 不 到 6 萬 面, 不 到 半 數 如 果 六 個 單 位 各 自 為 政, 各 自 管 理 標 誌 牌 面 設 置, 光 憑 交 工 處 的 減 量 計 畫 根 本 2829
414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無 法 解 決 台 北 市 標 誌 牌 面 混 亂 設 置 的 問 題 三 牌 面 百 百 種, 在 台 北 街 頭 交 錯 重 疊, 不 只 造 成 資 訊 混 亂, 讓 民 眾 產 生 困 惑, 更 是 浪 費 公 帑, 造 成 市 庫 資 源 浪 費! 而 且 各 單 位 的 牌 面 報 價 之 差 價 竟 高 達 75 倍! 交 工 處 新 工 處 停 管 處 平 均 一 面 約 為 800 到 2000 元 不 等, 交 通 大 隊 一 組 價 格 為 9700 元, 觀 傳 局 一 組 造 價 為 5000 元 至 元 不 等, 而 最 高 價 的 為 商 業 處, 最 便 宜 的 一 座 就 要 價 2 萬, 最 貴 的 位 於 貓 空 商 圈, 一 座 竟 要 價 近 6 萬 元! 面 對 牌 面 價 格 混 亂, 應 將 所 有 標 誌 牌 面 納 入 工 程 單 價, 使 工 程 單 價 統 一, 並 由 交 工 處 做 統 一 控 管, 各 局 處 仍 由 各 自 專 業 與 主 管 內 容 規 劃 牌 面 設 置, 但 須 回 報 交 工 處, 以 避 免 出 現 重 複 設 置 標 誌 牌 面, 節 省 市 庫 支 出 四 舉 例 來 看, 交 通 大 隊 只 負 責 管 理 測 速 警 告 牌 面, 一 組 要 價 9500, 材 質 與 交 工 處 所 設 立 之 標 誌 牌 面 相 同, 卻 還 要 自 行 招 商 製 作, 組 數 不 多 無 法 向 廠 商 拉 低 價 格, 並 且 測 速 警 告 牌 面 上 的 時 速 牌 面 時 常 與 交 工 處 的 時 速 牌 面 重 複 設 置 如 由 交 工 處 統 一 控 管, 不 但 可 以 避 免 時 速 牌 面 的 重 複 設 置, 廠 商 也 可 嘗 試 由 交 工 處 提 供, 大 量 訂 製 壓 低 價 格, 讓 民 眾 的 錢 花 在 刀 口 上 五 面 對 全 市 12 萬 面 的 牌 面, 最 重 要 的 是 數 量 與 種 類 之 控 管, 而 非 事 後 減 量, 交 工 處 除 了 整 並 共 桿 減 量 計 畫 外, 應 全 面 控 管 全 市 牌 面, 避 免 各 局 處 各 自 其 政, 各 做 各 的, 造 成 市 容 混 亂 或 是 疊 床 架 屋 設 置 重 複 的 牌 面, 甚 至 由 交 工 處 提 供 廠 商 名 單, 以 量 制 價, 統 一 規 格, 避 免 公 帑 之 浪 費 外, 也 能 美 化 市 容 減 少 民 眾 面 對 五 花 八 門 的 標 誌 牌 面 而 產 生 困 惑 六 本 席 要 求, 請 於 文 到 一 週 內 回 覆 相 關 制 度 規 劃 與 配 套 細 節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本 市 工 程 工 項 單 價 每 年 度 由 本 府 工 務 局 編 訂 送 議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函 知 各 單 位 遵 循, 本 市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 以 下 簡 稱 交 工 處 ) 亦 依 此 工 項 單 價 及 依 標 誌 設 計 圖 說 規 範 巿 場 行 情 ( 三 家 以 上 報 價 單 ) 物 價 指 數 並 參 考 其 他 縣 市 單 價 編 列 預 算 單 價 後, 提 供 其 他 單 位 參 考 使 用 因 各 單 位 設 計 之 標 誌 型 式 材 質 組 成 與 交 工 處 或 有 不 同 ( 如 觀 光 傳 播 局 之 行 人 指 標 材 質 為 不 銹 鋼 板 商 業 處 行 人 指 標 為 鋁 合 金 ), 故 單 價 上 仍 有 所 差 異 二 本 府 工 務 局 已 請 各 單 位 提 供 常 用 工 程 基 本 單 價, 於 101 年 9 月 28 日 召 開 臺 北 市 政 府 常 用 工 程 基 本 單 價 第 一 期 查 價 成 果 審 查 會 議, 以 期 各 單 位 在 相 同 工 項 單 均 能 有 一 致 之 計 算 方 式 三 為 提 供 用 路 人 清 楚 的 交 通 資 訊, 本 市 業 成 立 臺 北 市 道 路 指 標 指 示 改 善 小 組 並 定 期 召 開 檢 討 會 議, 有 關 本 市 標 誌 管 轄 分 工 及 規 範 之 統 一, 將 於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研 議 33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1 日 質 詢 議 員 : 林 晉 章 2830
415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質 詢 對 象 : 新 工 處 質 詢 題 目 : 只 要 下 雨, 新 生 高 架 橋 下 就 淹 水! 會 勘 三 個 月 無 法 解 決! 說 明 : 一 只 要 下 大 雨, 新 生 高 架 橋 沿 線 橋 下 部 分 帽 梁 處, 即 發 現 有 漏 水 現 像, 尤 以 錦 州 街 至 新 生 北 路 二 段 為 甚, 導 致 橋 下 停 車 場 積 水 嚴 重, 並 影 響 用 路 人, 本 席 自 7 月 會 勘 至 今 已 近 3 個 月, 均 無 法 改 善, 里 長 及 里 民 抱 怨 不 已 二 新 生 高 架 橋 於 98 年 耗 資 21 億 整 建, 不 到 3 年 期 間, 本 席 發 現 新 生 高 架 橋 沿 線 多 處 只 要 遇 大 雨, 橋 下 就 會 有 嚴 重 積 水 現 象, 相 關 單 位 初 步 評 估 應 該 是 車 輛 夾 帶 之 泥 沙 量 及 落 塵 量 很 大, 導 致 橋 上 排 水 孔 及 伸 縮 縫 之 導 水 槽 淤 積 阻 塞 本 席 認 為, 橋 面 伸 縮 縫 及 排 水 管 線 缺 乏 定 期 清 淤 的 原 因 外, 整 建 施 工 設 計 不 佳 應 也 是 原 因 之 一, 才 會 導 致 遇 大 雨 時, 相 關 排 水 設 施 難 以 及 時 發 揮 排 水 功 能, 雨 水 才 會 沿 帽 梁 溢 流 至 橋 下 空 間 三 本 席 要 求 儘 速 解 決 新 生 高 架 橋 漏 水 問 題 以 平 民 怨, 並 徹 底 找 出 根 本 解 決 之 道, 否 則 治 標 不 治 本, 漏 水 問 題 難 以 獲 得 有 效 的 處 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新 建 工 程 處 ) 答 : 旨 案 業 由 本 府 工 務 局 新 建 工 程 處 於 101 年 9 月 7 日 邀 集 當 地 里 辦 公 處 及 設 計 顧 問 公 司 等 相 關 單 位 辦 理 現 場 會 勘, 確 認 漏 水 位 置 及 研 議 改 善 方 案, 並 請 設 計 顧 問 公 司 於 101 年 9 月 24 日 提 送 施 工 通 報 單 過 處, 新 工 處 將 儘 速 辦 理 設 計 審 查 作 2831
416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業, 預 計 於 101 年 10 月 進 場 施 工 34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質 詢 議 員 : 高 嘉 瑜 質 詢 對 象 : 郝 市 長 龍 斌 教 育 局 質 詢 題 目 : 請 要 求 各 級 學 校 加 強 讓 座 之 品 德 教 育 說 明 : 今 年 適 逢 龍 年, 孕 婦 及 抱 嬰 幼 兒 的 人 數 增 加, 而 老 年 人 的 數 目 也 逐 年 增 加, 但 在 公 車 客 運 捷 運 等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上, 博 愛 座 的 乘 客 不 讓 座 給 老 弱 婦 孺 的 狀 況 仍 然 不 少, 尤 以 學 生 為 大 宗 請 教 育 局 要 求 各 級 學 校 加 強 讓 座 之 品 德 教 育, 讓 真 正 需 要 座 位 的 老 弱 婦 孺 都 有 座 位 可 坐 上 述 問 題, 煩 請 於 一 周 內 詳 細 回 覆 本 席 辦 公 室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教 育 局 ) 答 : 一 品 德 教 育 為 教 育 的 根 本, 本 府 教 育 局 依 教 育 部 修 訂 之 教 育 部 品 德 教 育 促 進 方 案 賡 續 推 動 第 二 期 品 德 教 育 促 進 方 案, 並 函 頒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品 德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請 各 校 將 實 施 計 畫 納 入 校 務 及 教 學 計 畫 實 施, 期 透 過 營 造 品 德 教 育 學 習 環 境 發 展 教 師 專 業 教 學 知 能 增 加 社 區 志 工 家 長 參 與 及 建 構 融 入 生 活 經 驗 之 品 德 學 習 等 四 大 層 面, 創 造 優 質 學 習 情 境, 以 增 進 學 生 對 於 品 德 核 心 價 值 之 瞭 解, 培 養 合 乎 社 會 規 範 之 行 為 舉 止 二 本 府 教 育 局 每 年 度 均 辦 理 本 市 國 小 模 範 生 中 等 學 校 優 良 生 選 拔 及 表 揚 品 德 教 育 暑 期 體 驗 活 動 家 長 與 學 生 品 德 教 育 成 長 活 動 品 德 報 發 行 等 多 元 活 動, 規 劃 多 元 教 師 增 能 活 動, 激 勵 教 師 將 品 德 教 育 之 核 心 價 值 融 入 教 學 活 動, 以 收 潛 移 默 化 之 效 另 規 劃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之 人 權 法 治 小 學 堂 及 品 德 教 育 宣 導 創 意 戲 劇 比 賽 等 活 動, 透 過 體 驗 學 習, 深 化 品 德 教 育 的 效 果 三 本 府 教 育 局 業 以 北 市 教 國 字 第 號 函 再 次 重 申 請 各 校 加 強 宣 導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之 讓 座 美 德, 請 各 校 利 用 影 片 故 事 宣 導 楷 模 表 揚 班 級 公 約 團 體 服 務 活 動 等 多 元 方 式, 於 教 學 課 程 活 動 或 善 用 晨 光 時 間 週 會 班 會 等 生 活 教 育 機 會, 宣 導 禮 讓 美 德, 以 增 進 學 生 發 揮 體 貼 關 懷 的 心, 促 進 社 會 和 樂 氣 氛 35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質 詢 議 員 : 阮 昭 雄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財 政 局 臺 北 市 都 市 發 展 局 質 詢 題 目 : 閒 置 空 間 長 期 造 成 治 安 環 境 死 角 說 明 : 一 根 據 國 有 財 產 局 調 查 資 料 顯 示, 臺 北 市 內 國 有 廢 棄 以 及 閒 置 房 舍 共 計 381 筆 ; 另 臺 北 市 府 統 計 資 料 亦 顯 示, 屬 臺 北 市 市 有 財 產 之 閒 置 土 地, 以 及 建 物 總 面 積 共 520 公 頃 二 本 席 接 獲 市 民 陳 情, 說 明 於 安 和 路 二 段 32 巷 內 之 多 處 住 宅, 長 期 無 2832
417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人 管 理 與 居 住, 造 成 當 地 居 民 人 心 惶 惶 然 本 席 於 9 月 20 日, 邀 集 都 發 局 地 政 局 環 保 局 以 及 警 察 局 辦 理 現 場 會 勘 經 地 政 局 調 閱 資 料 顯 示, 此 處 歸 屬 為 國 防 部 政 治 作 戰 局, 佔 地 達 1337 坪, 市 值 估 計 為 12 億 4670 萬 元 ; 並 環 保 局 曾 針 對 現 場 髒 亂 問 題 進 行 開 單, 告 誡 所 屬 單 位 限 期 改 善 三 臺 北 市 房 價 居 高 不 下, 市 民 陳 情 薪 資 所 得 無 法 負 荷 房 價, 社 會 住 宅 數 量 更 是 無 法 承 載 市 民 需 求, 但 市 府 卻 擁 地 自 重, 於 房 價 高 漲 之 際, 閒 置 多 筆 市 有 土 地 荒 廢 四 閒 置 土 地 因 管 理 以 及 規 劃 不 當, 將 造 成 治 安 環 境 流 浪 動 物 聚 集 等 問 題 之 衍 生 本 席 要 求 市 府 應 促 相 關 單 位 成 立 跨 局 處 之 執 行 小 組, 針 對 目 前 閒 置 之 市 有 土 地 與 建 物 進 行 規 劃, 加 強 現 狀 管 理 ; 並 向 國 有 之 閒 置 土 地 之 所 屬 單 位 進 行 協 調, 避 免 資 源 浪 費 毀 及 市 容, 創 造 空 間 機 能 活 化 利 用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財 政 局 ) 答 : 一 對 於 閒 置 市 有 房 地, 本 府 業 訂 定 臺 北 市 市 有 公 用 未 利 用 或 低 度 利 用 土 地 清 理 利 用 計 畫 臺 北 市 市 有 閒 置 及 低 度 利 用 建 物 清 理 利 用 計 畫 定 期 清 查, 督 促 各 管 理 機 關 積 極 依 預 定 計 畫 開 闢 使 用 或 於 依 計 畫 使 用 前 為 短 期 性 之 利 用 並 訂 頒 臺 北 市 市 有 建 物 分 配 使 用 注 意 事 項 臺 北 市 政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提 報 公 用 房 地 需 求 列 管 計 畫, 建 置 本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對 於 公 用 房 地 使 用 需 求 資 料, 以 調 撥 閒 置 及 低 度 利 用 之 市 有 房 地 提 供 使 用 另 為 提 高 市 產 利 用 效 益, 本 府 於 101 年 2 月 9 日 起 由 秘 書 長 定 期 召 開 本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經 管 閒 置 建 物 處 理 情 形 研 商 會 議, 協 助 各 管 理 機 關 辦 理 規 劃 運 用 未 來 將 依 上 開 計 畫 持 續 清 查 列 管 之 市 有 閒 置 房 地, 並 每 季 召 開 府 級 會 議 檢 討, 俾 有 效 利 用 市 有 資 產 二 至 國 有 閒 置 土 地 部 分, 為 形 塑 臺 北 市 城 市 風 貌, 本 府 積 極 清 查 本 市 公 有 窳 陋 房 地, 並 自 98 年 起 透 過 拆 除 方 式 減 少 本 市 廢 棄 建 物 之 數 量 及 以 綠 化 方 式 活 化 利 用 都 市 空 地 另 為 加 強 查 報 有 礙 市 容 觀 瞻 及 妨 害 公 共 安 全 事 項, 訂 定 臺 北 市 改 善 市 容 查 報 及 處 理 實 施 要 點, 針 對 道 路 水 溝 公 園 綠 地 及 其 他 有 礙 市 容 觀 瞻 及 妨 礙 公 共 安 全 事 項, 由 各 區 里 幹 事 協 助 查 報, 並 由 本 府 各 主 管 機 關 依 其 職 掌 執 行 改 善 本 府 執 行 各 項 計 畫 業 帶 動 各 級 政 府 機 關 加 強 本 市 轄 區 內 公 產 管 理 活 化, 並 獲 各 級 政 府 機 關 響 應 配 合 日 後 本 府 除 積 極 加 強 本 市 經 管 市 有 財 產 之 管 理 活 化 外, 亦 將 配 合 上 開 計 畫 協 調 國 有 房 地 管 理 機 關 積 極 管 理 與 活 化, 透 過 市 有 及 國 有 房 地 管 理 機 關 共 同 協 調 合 作, 必 能 有 效 改 善 本 市 都 市 環 境 景 觀 36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質 詢 議 員 : 簡 余 晏 質 詢 對 象 : 台 北 市 政 府 質 詢 題 目 : 台 北 市 垃 圾 袋 請 速 速 降 價!10 月 1 日 起 新 北 市 垃 圾 袋 由 一 公 升
418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元 降 為 0.4 元 台 北 市 政 府 卻 說 北 市 垃 圾 處 理 成 本 一 公 升 0.72 元, 垃 圾 袋 一 公 升 0.45 元 是 6 折 價? 這 顯 示 台 北 市 政 府 官 僚 體 系 中 間 的 人 力 物 力 浪 費 情 況 嚴 重, 市 府 應 縮 減 其 中 的 浪 費 而 不 是 將 官 僚 浪 費 轉 嫁 市 民 身 上 新 北 市 可 以 為 何 北 市 做 不 到? 北 市 物 價 高 但 薪 水 低, 請 市 府 體 恤 人 民 的 辛 苦, 從 環 結 中 找 出 垃 圾 處 理 成 本 居 高 不 下 的 關 鍵, 調 降 垃 圾 袋 費 用, 苦 民 所 苦, 協 助 市 民 在 物 價 飛 漲 的 時 期 共 度 難 關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環 保 局 ) 答 : 一 專 用 垃 圾 袋 售 價 係 屬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規 定 應 徵 收 之 一 般 廢 棄 物 清 除 處 理 費, 本 市 一 般 廢 棄 物 清 除 處 理 費 收 費 標 準 依 臺 北 市 一 般 廢 棄 物 清 除 處 理 費 徵 收 自 治 條 例 規 定 以 垃 圾 清 理 總 成 本 核 算 訂 定 公 告 二 上 述 明 年 度 之 收 費 標 準 本 府 刻 依 100 年 度 成 本 核 算 中, 俟 完 成 核 算 後 將 依 規 定 公 告 37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鴻 薇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長 郝 龍 斌 臺 北 市 公 運 處 質 詢 題 目 : 北 市 復 康 巴 士 訂 不 到 客 服 口 氣 又 差 - 民 眾 投 訴 年 年 增 加 說 明 : 一 台 北 市 復 康 巴 士 民 眾 投 訴 年 年 增 加, 去 年 民 眾 投 訴 大 增 34%, 今 年 預 計 投 訴 次 數 會 再 創 新 高 民 眾 投 訴 主 要 為 反 應 復 康 巴 士 數 量 過 少 導 致 訂 車 不 易 此 外, 民 眾 訂 不 到 車 已 經 十 分 不 便, 還 要 忍 受 客 服 冷 嘲 熱 諷 的 服 務 態 度, 實 在 引 發 民 怨! 二 民 眾 向 本 席 陳 情 表 示, 近 日 向 伊 甸 基 金 會 申 請 復 康 巴 士 前 往 貓 空, 沒 想 到 服 務 人 員 竟 然 表 示 貓 空 不 在 服 務 範 圍, 但 事 實 上 全 台 北 市 都 是 復 康 巴 士 的 服 務 範 圍, 伊 甸 基 金 會 的 服 務 人 員 訓 練 明 顯 欠 缺 不 足 三 事 實 上, 台 北 市 近 三 年 民 眾 投 訴 復 康 巴 士 的 次 數 逐 年 增 加,99 年 民 眾 投 訴 次 數 為 303 次 ; 到 了 去 年 竟 然 大 幅 成 長 34%, 達 到 407 次 ; 今 年 截 至 9 月 17 日 止, 民 眾 投 訴 次 數 已 達 298 次, 預 計 今 年 民 眾 投 訴 次 數 會 再 創 新 高 年 度 台 北 市 近 三 年 民 眾 投 訴 復 康 巴 士 次 數 統 計 民 眾 向 公 運 處 投 訴 次 數 民 眾 向 1999 投 訴 次 數 民 眾 向 市 長 信 箱 投 訴 次 數 總 計 民 眾 投 訴 次 數 至 9 月 17 止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政 府 公 運 處 研 考 會 資 料 整 理 : 台 北 市 議 員 王 鴻 薇 研 究 室 2834
419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四 據 了 解, 今 年 民 眾 投 訴 冠 軍 是 車 輛 太 少 預 約 不 易 ; 亞 軍 為 駕 駛 客 服 態 度 不 佳 ; 季 軍 則 是 危 險 駕 駛 違 規 停 車 ; 其 次 為 停 班 導 致 預 約 被 臨 時 取 消 及 申 請 預 約 程 序 不 便 101 年 ( 至 9 月 19 日 止 ) 台 北 市 民 眾 申 訴 復 康 巴 士 項 目 排 行 榜 名 次 項 目 次 數 1 車 輛 太 少 預 約 不 易 31 2 駕 駛 客 服 態 度 不 佳 20 3 危 險 駕 駛 違 規 停 車 16 4 停 班 導 致 預 約 被 臨 時 取 消 10 5 申 請 預 約 程 序 不 便 8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政 府 研 考 會 資 料 整 理 : 台 北 市 議 員 王 鴻 薇 研 究 室 五 本 席 要 求, 臺 北 市 政 府 應 逐 漸 增 加 復 康 巴 士 的 數 量, 同 時 針 對 民 眾 投 訴 業 者 服 務 態 度 乙 項 要 求 業 者 立 即 改 善, 並 建 立 乘 客 搭 乘 滿 意 度 調 查, 以 達 成 實 際 監 督 業 者 之 效, 此 外 復 康 巴 士 應 全 面 加 裝 影 像 紀 錄 器, 務 必 讓 搭 乘 復 康 巴 士 的 身 心 障 礙 者 滿 意 度 提 升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目 前 本 市 已 逐 年 擴 增 小 復 康 巴 士 營 運 車 輛 數, 民 國 99 年 以 前 僅 130 輛 營 運, 而 自 99 年 至 101 年 10 月 份 已 擴 增 95 輛 車 (99 年 22 輛 車 100 年 33 輛 車 101 年 40 輛 車 ), 總 計 營 運 車 輛 數 已 達 225 輛, 並 持 續 鼓 勵 民 間 捐 贈, 預 計 於 103 年 可 達 260 輛, 後 續 再 視 民 眾 乘 車 需 求 辦 理 擴 增 事 宜 二 關 於 本 市 小 型 復 康 巴 士 委 辦 廠 商 服 務 態 度 不 佳 一 節,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已 發 函 要 求 各 委 辦 廠 商 ( 財 團 法 人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台 灣 租 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台 灣 觀 光 巴 士 有 限 公 司 ) 加 強 客 服 人 員 及 駕 駛 員 服 務 禮 儀 訓 練, 並 將 研 議 辦 理 小 型 復 康 巴 士 使 用 情 形 滿 意 度 調 查, 以 了 解 身 障 民 眾 使 用 狀 況 並 作 為 施 政 檢 討 參 考 另 將 籌 措 經 費 於 車 輛 附 裝 車 內 影 像 紀 錄 設 備, 並 納 入 新 車 捐 贈 規 格 項 目 之 一 ( 自 有 車 輛 部 分 ); 至 租 用 車 輛 部 分 將 再 與 業 者 協 調 裝 設 及 於 未 來 新 合 約 招 標 時 納 入 此 外, 為 維 護 乘 客 乘 車 權 益, 將 於 車 內 明 顯 位 置 張 貼 申 訴 專 線 電 話 (1999 市 民 熱 線 及 本 處 申 訴 電 話 ), 以 便 於 乘 客 了 解 及 申 訴 反 映 三 另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將 於 102 年 整 合 建 置 統 一 客 服 中 心 平 臺, 提 供 身 障 民 眾 單 一 預 約 訂 車 窗 口, 以 增 進 民 眾 訂 車 之 便 利 性 及 強 化 客 服 品 質
420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鴻 薇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長 郝 龍 斌 臺 北 市 停 管 處 質 詢 題 目 : 松 山 車 站 停 車 位 嚴 重 不 足 - 車 站 地 下 停 車 場 應 盡 快 開 放 說 明 : 一 民 眾 向 本 席 投 訴 松 山 車 站 附 近 汽 車 停 車 位 缺 乏, 距 離 松 山 車 站 最 近 的 停 車 場 為 中 坡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以 及 松 隆 地 面 停 車 場, 兩 個 停 車 場 距 離 松 山 車 站 約 300 公 尺, 並 只 提 供 235 個 停 車 位 本 席 質 疑 松 山 車 站 地 下 停 車 場 既 然 已 經 完 工, 為 何 還 遲 遲 不 肯 開 放 民 眾 使 用? 二 事 實 上, 松 山 車 站 周 邊 只 有 兩 個 公 有 停 車 場, 一 個 為 距 離 松 山 車 站 300 公 尺 的 中 坡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有 216 格 停 車 位 ; 另 一 個 為 同 樣 距 離 車 站 300 公 尺 的 松 隆 平 面 停 車 場, 僅 有 19 個 停 車 位 兩 個 公 有 停 車 場 的 平 日 尖 峰 及 假 日 使 用 率 均 達 到 100%, 松 山 車 站 周 邊 停 車 位 嚴 重 不 足 松 山 車 站 周 邊 公 有 停 車 場 停 車 場 名 稱 格 數 距 離 松 山 車 站 平 日 尖 峰 使 用 率 假 日 使 用 率 中 坡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216 約 300 公 尺 100% 100% 松 隆 平 面 停 車 場 19 約 300 公 尺 100% 100%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政 府 停 車 管 理 處 資 料 整 理 : 台 北 市 議 員 王 鴻 薇 研 究 室 三 據 了 解, 松 山 車 站 周 邊 停 車 位 嚴 重 不 足 也 導 致 違 規 停 車 數 居 高 不 下, 光 是 今 年 至 8 月 底, 松 山 車 站 周 邊 違 規 停 車 開 罰 件 數 就 高 達 8551 件, 平 均 每 天 開 罰 35 件 違 規 停 車 件 數 項 目 路 段 松 山 車 站 今 年 1 月 至 8 月 違 規 停 車 開 罰 件 數 八 德 路 4 段 市 民 大 道 6 段 松 山 路 中 坡 北 路 合 計 違 停 件 數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資 料 整 理 : 台 北 市 議 員 王 鴻 薇 研 究 室 四 本 席 要 求, 臺 北 市 政 府 應 在 安 全 第 一 的 考 量 下, 盡 快 完 成 松 山 車 站 地 下 停 車 場 之 驗 收 點 交, 並 在 九 月 底 之 前 正 式 啟 用, 以 解 決 松 山 車 站 停 車 問 題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2836
421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答 : 一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松 山 車 站 地 下 停 車 場 ( 位 於 信 義 區 松 山 路 11 號 ) 計 431 席 小 型 車, 係 由 交 通 部 鐵 路 管 理 局 及 本 市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 以 下 簡 稱 停 管 處 ) 共 同 起 造, 並 委 由 交 通 部 鐵 路 改 建 工 程 局 興 建, 鐵 改 局 完 成 驗 收 後, 於 101 年 9 月 18 日 將 該 場 正 式 點 交 停 管 處 接 管 二 為 該 場 早 日 開 放 民 眾 停 車, 停 管 處 已 於 101 年 9 月 18 日 調 派 管 理 人 員 進 場, 辦 理 各 項 停 車 管 理 設 施 教 育 訓 練, 以 熟 悉 各 項 設 施 操 作 及 功 能, 並 公 告 101 年 10 月 1 日 零 時 起 開 場 營 運, 以 紓 解 松 山 車 站 五 分 埔 商 圈 饒 河 夜 市 等 熱 門 商 圈 停 車 需 求 39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鴻 薇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長 郝 龍 斌 臺 北 大 眾 捷 運 公 司 質 詢 題 目 : 貓 纜 虧 損 無 底 洞 - 五 年 虧 掉 興 建 費 用 的 三 分 之 一 說 明 : 一 貓 空 纜 車 的 興 建 費 用 約 新 台 幣 11 億, 但 自 97 年 開 始 年 年 虧 損, 至 今 年 7 月 底 已 經 大 虧 新 台 幣 3 億 3109 萬, 五 年 虧 掉 興 建 費 用 的 三 分 之 一, 預 料 今 年 貓 空 纜 車 虧 損 金 額 更 可 能 創 新 高, 台 北 捷 運 公 司 還 要 放 任 貓 空 纜 車 繼 續 每 年 虧 損 下 去 嗎? 二 事 實 上, 貓 空 纜 車 已 經 連 年 虧 損,97 年 一 年 虧 損 新 台 幣 1997 萬 ; 99 年 一 年 虧 損 金 額 更 高 達 9863 萬 ; 今 年 截 至 7 月 底 就 已 經 虧 損 了 6185 萬, 平 均 每 個 月 虧 損 新 台 幣 萬, 估 計 今 年 貓 纜 虧 損 金 額 將 創 新 高, 虧 損 金 額 達 到 新 台 幣 1 億 602 萬 貓 空 纜 車 歷 年 虧 損 統 計 表 項 目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 至 7 月 底 ) 虧 損 金 額 1997 萬 6765 萬 9863 萬 8298 萬 6185 萬 合 計 虧 損 新 台 幣 3 億 3109 萬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大 眾 捷 運 公 司 資 料 整 理 : 台 北 市 議 員 王 鴻 薇 研 究 室 三 據 了 解, 貓 空 纜 車 不 斷 推 出 各 種 新 措 施 來 吸 引 民 眾 搭 乘, 包 括 水 晶 車 箱 試 辦 網 路 預 約 換 裝 動 物 紋 車 箱 暑 假 小 學 生 免 費 2 人 同 行 1 人 免 費 等 活 動 與 措 施, 不 過 顯 然 未 能 將 貓 纜 起 死 回 生, 反 而 貓 纜 的 虧 損 卻 持 續 擴 大 中 四 比 較 近 三 年 貓 空 纜 車 平 均 每 旅 次 的 虧 損 發 現, 貓 空 纜 車 已 經 演 變 成 載 的 越 多, 虧 的 越 多 99 年 每 一 旅 次 即 虧 損 元 ;100 年 降 為 每 旅 次 虧 損 28.8 元, 不 過 今 年 又 達 到 每 旅 次 虧 損 元 的 高 2837
422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峰, 貓 空 纜 車 每 張 票 價 最 高 為 50 元, 每 賣 出 一 張 票 竟 然 就 虧 損 元, 實 在 太 離 譜! 顯 然 貓 纜 降 低 虧 損 的 措 施 根 本 無 效, 虧 損 依 舊 貓 空 纜 車 近 三 年 每 旅 次 虧 損 金 額 項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 至 7 月 底 ) 每 旅 次 虧 損 金 額 元 28.8 元 元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大 眾 捷 運 公 司 資 料 整 理 : 台 北 市 議 員 王 鴻 薇 研 究 室 五 貓 空 纜 車 自 99 年 既 與 旅 行 社 合 作 團 體 預 約 搭 乘, 希 望 帶 動 團 體 觀 光 的 搭 乘 需 求, 不 過 自 99 年 7 月 實 施 以 來, 僅 僅 吸 引 了 1 萬 3418 人 搭 乘, 平 均 每 年 僅 有 6700 多 位 團 體 預 約 搭 乘, 效 果 奇 差 無 比! 六 本 席 要 求, 臺 北 市 政 府 應 立 即 提 出 貓 空 纜 車 未 來 營 運 改 善 計 劃, 並 邀 集 交 通 局 ( 交 通 替 代 功 能 ) 觀 傳 局 ( 發 展 觀 光 ) 等 相 關 局 處 共 同 研 商 解 決 辦 法, 務 必 徹 底 解 決 貓 空 纜 車 巨 額 虧 損 問 題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有 關 貓 空 纜 車 營 運 虧 損 問 題, 本 府 業 請 臺 北 大 眾 捷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出 相 關 檢 討 及 改 善 方 案 如 下 : ( 一 ) 提 升 運 量 增 加 收 益 1. 持 續 網 路 預 約 服 務 及 配 合 特 殊 節 慶 辦 理 各 項 活 動 2. 主 動 接 洽 拜 訪 旅 遊 公 會 及 旅 行 社 等, 鼓 勵 帶 團 搭 乘, 並 持 續 研 究 與 旅 行 業 者 合 作 方 案 3. 尋 求 與 異 業 合 作, 如 與 貓 空 商 家 合 作 優 惠 方 案, 評 估 旅 客 需 求 規 劃 不 同 乘 車 服 務, 提 供 旅 客 照 相 服 務 等 4. 纜 車 動 物 園 站 招 商 設 置 便 利 商 店, 以 增 加 貓 空 纜 車 附 業 收 入 等 ( 二 ) 減 少 費 用 支 出 : 依 旅 客 量 多 寡, 以 最 適 車 廂 運 送 旅 客 同 時 進 行 節 能 措 施, 減 少 不 必 要 電 費 支 出 二 本 府 將 持 續 觀 察 貓 空 纜 車 系 統 營 運 情 形, 並 提 升 纜 車 旅 遊 服 務, 期 帶 動 貓 空 地 區 整 體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減 少 營 運 虧 損 40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質 詢 議 員 : 周 柏 雅 質 詢 對 象 : 郝 市 長 龍 斌 質 詢 題 目 : 9 月 19 日 台 北 市 政 府 公 務 出 國 考 察 報 告 查 詢 網 站 仍 無 法 閱 覽 考 察 歐 洲 英 國 西 班 牙 德 國 重 要 城 市 推 動 都 市 再 生 經 驗 運 作 及 施 政 之 心 得 報 告, 研 考 會 表 示 於 9 月 份 清 查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出 國 報 告 時, 已 發 現 此 問 題, 為 何 不 及 時 修 正? 市 長 率 團 出 國 考 察 報 報 在 上 網 公 布 時 為 何 2838
423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不 同 時 檢 驗 是 否 成 功 公 布? 為 何 要 在 三 個 月 後 才 清 查? 研 考 會 是 在 何 日 何 時 發 現 該 報 告 尚 未 完 成 系 統 作 業? 又 分 別 於 哪 幾 天 幾 點 幾 分 打 了 幾 通 電 話 到 都 市 發 展 局 要 求 完 成 系 統 作 業? 都 發 局 置 之 不 理 研 考 會 就 算 了 嗎? 市 政 府 的 行 政 體 系 出 了 什 麼 問 題, 研 考 會 的 管 考 職 權 是 被 藐 視? 都 沒 有 人 需 要 為 此 事 負 任 何 行 政 責 任 嗎?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研 考 會 ) 答 : 一 查 旨 揭 出 國 案 之 出 國 期 間 為 101 年 3 月 3 日 至 3 月 17 日, 都 市 更 新 處 於 101 年 6 月 15 日 發 文 至 都 市 發 展 局,101 年 6 月 19 日 由 都 市 發 展 局 發 文 至 本 府 研 考 會 ( 截 止 日 以 都 市 更 新 處 發 文 至 都 市 發 展 局 為 準 ), 都 市 發 展 局 將 旨 揭 報 告 書 送 本 府 備 查 時, 都 市 更 新 處 已 完 成 上 網 登 錄, 本 府 研 考 會 於 101 年 6 月 22 日 發 文 至 都 市 發 展 局 通 知 本 案 准 予 備 查 時, 同 步 通 知 該 局 於 一 個 月 內 將 建 議 事 項 彙 整 完 成 後, 辦 理 主 辦 機 關 及 層 轉 點 收 作 業 二 依 臺 北 市 政 府 及 所 屬 各 機 關 公 務 出 國 或 赴 大 陸 地 區 報 告 處 理 注 意 事 項 規 定, 各 機 關 出 國 人 員 應 自 返 國 之 日 隔 天 起 三 個 月 內 提 出 報 告 並 完 成 上 網 登 錄, 旨 揭 報 告 書 送 本 府 備 查 時, 確 實 已 上 網 登 錄 惟 本 府 出 國 報 告 系 統 為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研 發 建 置,99 年 10 月 轉 下 由 本 府 維 護 管 理,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原 系 統 設 計 各 機 關 於 上 網 登 錄 完 成 後, 須 再 完 成 點 收 作 業 ( 二 級 機 關 須 再 由 一 級 機 關 點 收 ), 報 告 書 方 能 開 放 閱 覽, 而 各 機 關 報 告 經 報 府 備 查 後, 應 於 一 個 月 內 將 報 告 建 議 事 項 分 送 相 關 機 關 參 採 後, 上 傳 追 蹤 表 至 系 統, 才 能 完 成 點 收 三 查 本 府 研 考 會 之 出 國 報 告 系 統 清 查 目 前 係 採 按 季 清 查 方 式, 並 於 9 月 份 清 查 6 月 份 各 機 關 繳 交 之 報 告 時, 發 現 旨 揭 報 告 於 系 統 上 雖 已 完 成 主 辦 機 關 ( 都 市 更 新 處 ) 點 收 作 業, 但 未 完 成 層 轉 機 關 ( 都 市 發 展 局 ) 點 收 作 業, 旋 於 101 年 9 月 17 日 上 午 及 下 午 共 致 電 2 次 至 都 市 發 展 局 研 考, 惟 負 責 之 同 仁 請 假, 其 代 理 人 不 諳 系 統 操 作, 研 考 會 於 9 月 20 日 上 午 再 次 致 電 都 發 局 研 考 後, 其 已 完 成 系 統 點 收, 報 告 書 已 於 網 站 上 開 放 閱 覽 都 市 發 展 局 延 遲 辦 理 系 統 點 收 作 業, 本 府 將 行 文 請 其 檢 討 改 善, 另 本 府 研 考 會 將 改 以 按 月 清 查 系 統 方 式, 以 避 免 類 似 情 形 發 生 41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質 詢 議 員 : 周 柏 雅 質 詢 對 象 : 郝 市 長 龍 斌 質 詢 題 目 : 台 北 市 每 條 公 車 路 線 的 載 客 量 都 不 同, 為 什 麼 要 用 一 樣 的 公 車 補 貼 標 準? 載 客 量 高 的 路 線, 即 使 不 用 補 貼, 也 可 以 自 行 覆 蓋 掉 成 本 ; 而 載 客 量 低 的 路 線, 即 使 用 現 行 標 準 補 貼 了, 其 成 本 還 是 大 到 無 法 被 覆 蓋 本 來 就 屬 於 盈 餘 的 路 線, 因 為 現 行 的 補 貼 政 策, 越 賺 越 大 ; 而 本 來 就 虧 損 的 路 線, 也 因 為 現 行 的 補 貼 政 策, 永 遠 沒 辦 法 達 成 收 支 平 衡, 日 積 月 累 下 來, 只 會 越 虧 越 大 且 公 運 處 要 如 何 確 認 各 公 車 業 者 所 報 載 客 人 數 是 否 屬 實? 稽 核 方 式 為 何? 能 有 效 防 止 業 者 亂 報 嗎? 如 果 先 天 條 件 不 2839
424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同, 市 府 就 不 應 該 用 同 一 個 出 發 點 去 評 斷, 甚 至 是 採 用 時 段 性 補 貼, 都 會 比 現 行 一 視 同 仁 的 補 貼 標 準 來 的 公 平 市 府 現 在 不 但 沒 辦 法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還 對 經 營 不 善 的 公 車 業 者 開 刀, 收 回 其 最 黃 金 的 路 線, 豈 不 是 讓 這 些 公 車 業 者 更 加 的 沒 辦 法 生 存 嗎? 如 果 沒 有 一 套 公 平 正 義 的 制 度, 那 一 年 編 列 10 億 元 的 價 差 補 貼 款, 就 失 去 其 原 本 的 效 益!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本 市 公 車 依 交 通 部 訂 頒 汽 車 運 輸 業 客 貨 運 運 價 準 則 暨 汽 車 客 運 業 統 一 會 計 科 目 及 汽 車 客 運 業 路 線 別 成 本 計 算 制 度 18 項 成 本 ( 含 薪 資 物 料 各 項 費 用 折 舊 其 它 支 出 等 ) 等 規 定, 以 所 有 公 車 為 基 礎 計 算 ( 單 一 ) 運 價, 並 無 依 路 線 特 性 分 別 計 算 為 維 持 低 廉 票 價 及 鼓 勵 民 眾 搭 乘, 運 價 與 票 價 間 的 差 額 由 政 府 補 貼, 補 助 對 象 為 乘 客, 非 公 車 業 者 二 票 價 差 額 補 貼 款 均 依 臺 北 市 聯 營 公 車 票 價 差 額 補 貼 作 業 執 行 要 點 覈 實 核 撥 另 服 務 性 路 線 已 依 臺 北 市 聯 營 公 車 服 務 路 線 營 運 虧 損 補 貼 審 議 作 業 規 定 辦 理 虧 損 補 貼, 且 虧 損 補 貼 金 額 已 列 為 運 價 計 算 之 減 項, 兼 顧 民 行 需 求 及 補 貼 之 合 理 性 三 對 於 經 營 不 善 或 服 務 品 質 不 佳 的 業 者, 係 依 公 路 法 第 47 條 及 77 條 規 定 辦 理, 除 要 求 公 車 業 者 限 期 改 善, 另 得 處 以 罰 鍰 吊 扣 ( 銷 ) 牌 照 停 止 ( 部 分 ) 營 業 撤 銷 執 照 之 處 分, 為 維 護 本 市 大 眾 運 輸 服 務 品 質, 本 府 交 通 局 當 賡 續 加 強 督 導 以 維 護 市 民 搭 乘 品 質 之 一 致 性 42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質 詢 議 員 : 陳 彥 伯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交 通 局 質 詢 題 目 : 臺 北 市 汽 機 車 停 車 之 需 求 遠 遠 大 過 於 供 給, 隨 處 可 見 汽 機 車 違 規 停 放 的 問 題, 尤 其 在 商 業 區 及 觀 光 要 點, 違 停 情 形 更 是 嚴 重 本 席 要 求, 針 對 北 市 幾 處 違 規 停 車 情 形 較 為 嚴 重 之 商 圈 及 觀 光 景 點, 市 府 相 關 單 位 應 儘 速 進 行 改 善 說 明 : 一 根 據 99 年 及 100 年 臺 北 市 汽 機 車 停 車 供 需 調 查 顯 示, 停 車 供 不 應 求 的 情 形 普 遍 存 於 各 個 行 政 區 汽 車 部 份 以 士 林 大 同 等 區 表 現 最 差, 但 在 機 車 停 車 方 面,12 個 行 政 區 中 就 有 9 個 供 給 不 足 二 根 據 近 二 年 調 查, 臺 北 市 17 個 重 要 商 圈 中 有 9 個 無 法 提 供 足 夠 的 汽 車 格 位, 更 有 11 個 商 圈 無 法 滿 足 機 車 停 車 需 求 各 處 商 圈 違 規 停 車 比 例 調 查 結 果 亦 顯 示, 艋 舺 及 師 大 商 圈 都 有 很 多 比 例 的 汽 機 車 違 規 停 放 ; 此 外, 頂 好 SOGO 天 母 圓 環 臺 大 公 館 六 條 通 景 美 及 西 門 町 等 商 圈, 也 都 在 汽 車 或 機 車 違 停 比 例 排 名 前 五 名 之 列 三 另 外, 在 觀 光 景 點 方 面, 調 查 臺 北 市 15 處 觀 光 遊 憩 地 點, 汽 車 及 機 車 停 車 供 需 分 別 有 4 處 及 8 處 未 能 達 到 平 衡 而 就 違 規 停 車 比 例 來 看, 陽 明 山 國 家 公 園 - 竹 子 湖 歷 史 博 物 館 龍 山 寺 及 行 義 路 溫 泉 2840
425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區 無 論 汽 車 或 機 車 都 有 較 高 的 違 停 比 例, 其 他 如 故 宮 博 物 院 汽 車 違 停 比 例 排 名 第 二, 兒 育 中 心 及 市 立 美 術 館 機 車 違 停 比 例 排 名 第 四 四 臺 北 市 商 業 區 及 觀 光 景 點 因 眾 多 人 潮 往 來, 更 可 以 看 出 臺 北 市 嚴 重 不 足 的 停 車 空 間 本 席 要 求, 北 市 府 應 儘 速 規 畫 出 有 效 方 案, 以 滿 足 市 民 的 停 車 需 求, 並 達 到 改 善 市 容 的 效 果, 此 亦 有 助 於 臺 北 市 本 身 觀 光 價 值 的 提 升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停 車 需 求 分 為 車 輛 持 有 與 車 輛 使 用, 車 輛 持 有 者 停 車 屬 長 期 性, 其 車 主 自 車 輛 購 入 即 須 自 行 覓 得 一 處 所, 非 由 政 府 提 供 ; 車 輛 使 用 之 停 車 需 求, 係 因 駕 車 至 某 地 於 當 地 所 產 生 臨 時 停 車 之 需 求, 一 般 由 政 府 部 門 規 劃 公 共 臨 停 空 間 二 由 上, 本 府 致 力 於 公 共 停 車 場 建 設, 近 3 年 來 共 完 成 50 餘 處 平 面 或 立 體 停 車 場, 增 加 8,552 位 汽 車 位 及 3,674 位 機 車 位, 依 行 政 院 函 頒 改 善 停 車 問 題 方 案, 公 共 停 車 場 之 興 建 乃 為 滿 足 車 輛 使 用 之 停 車 需 求, 其 合 理 供 給 量, 參 考 先 進 國 家 經 驗 多 為 車 輛 持 有 數 之 15% 至 20% 依 本 市 交 通 統 計 月 報 ( 截 至 101 年 8 月 底 止 ), 本 市 汽 機 車 停 車 格 位 供 需 ( 公 共 格 位 數 / 車 輛 數 ), 汽 車 為 16.69% 機 車 為 16.17%, 依 上 述 參 考 指 標, 本 市 汽 機 車 公 共 臨 時 停 車 位 已 達 車 輛 持 有 數 15% 至 20% 之 合 理 供 給 量 三 本 市 目 前 停 車 供 給 不 足 之 問 題, 主 因 在 於 老 舊 住 宅 建 物 多 無 附 設 停 車 空 間, 無 法 自 行 吸 納 自 身 衍 生 之 停 車 需 求, 故 目 前 本 府 於 審 查 階 段 即 會 要 求 建 物 新 改 建 時 應 設 能 滿 足 自 身 需 求 之 停 車 位 數 而 為 改 善 區 域 間 停 車 供 給 不 足 之 現 象, 仍 將 持 續 檢 討 公 園 學 校 等 用 地 或 國 有 閒 置 土 地 闢 建 路 外 停 車 場 四 至 觀 光 景 點 及 重 要 商 圈 部 分, 本 府 亦 致 力 於 增 設 適 量 之 停 車 空 間, 如 故 宮 廣 場 停 車 場 福 林 公 園 停 車 場 龍 山 寺 地 下 停 車 場 陽 明 山 國 家 公 園 停 車 場 等, 已 規 劃 有 大 客 車 停 車 格 位 然 因 道 路 空 間 有 限, 無 法 無 限 制 增 加 路 邊 停 車 格 位, 經 檢 視 現 況 商 圈 及 觀 光 景 點 周 邊 都 市 計 畫 土 地 使 用 已 無 停 車 場 用 地 可 供 規 劃, 後 續 除 將 宣 導 民 眾 多 利 用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以 滿 足 市 民 之 交 通 需 求, 另 倘 周 邊 有 公 有 閒 置 空 地 或 公 園 學 校 等 用 地, 將 會 積 極 評 估 辦 理 43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質 詢 議 員 : 王 浩 質 詢 對 象 : 台 北 市 長 交 通 局 公 運 處 質 詢 題 目 : 黃 紅 線 停 滿 滿, 招 呼 站 空 蕩 蕩 說 明 : 一 台 北 市 為 了 減 少 計 程 車 隨 意 臨 停 減 少 計 程 車 空 跑 而 設 置 了 166 個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以 利 計 程 車 司 機 與 民 眾 使 用, 但 其 中 有 約 六 成 的 設 置 時 間 已 逾 十 年, 現 在 的 商 圈 中 心 可 能 已 偏 離 當 初 設 計 的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再 加 上 公 運 處 對 於 招 呼 站 之 使 用 狀 況 與 頻 率 無 相 關 統 計 2841
426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資 料, 招 呼 站 地 點 是 否 合 理 之 評 估 當 然 一 無 所 知! 二 本 席 以 忠 孝 東 路 四 段 219 號 前 為 例,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的 設 置 時 間 為 93 年, 有 7 個 排 班 格 位, 排 班 時 間 全 天 候 開 放 在 晚 間 7 點 左 右 觀 察 發 現,7 個 排 班 格 位 空 蕩 蕩, 無 任 何 一 台 計 程 車 排 班, 甚 至 還 有 其 他 一 般 車 輛 佔 位 臨 停, 而 往 前 走 過 ㄧ 個 不 超 過 10 公 尺 的 路 口, 卻 發 現 一 整 排 的 計 程 車 紅 線 臨 停 滯 留! 另 外, 此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設 於 花 圃 與 機 車 停 車 格 旁, 嚴 重 壓 縮 想 搭 乘 排 班 計 程 車 民 眾 的 排 隊 位 置, 民 眾 自 然 不 會 出 現 在 旁 等 車, 因 為 根 本 沒 有 可 以 站 的 地 方! 沒 又 搭 車 人 潮, 計 程 車 司 機 自 然 也 不 會 傻 站 招 呼 站! 招 呼 站 如 同 虛 設! 三 本 席 要 求 公 運 處 全 面 檢 討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目 前 設 置 之 合 理 性! 並 重 新 思 考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之 設 置 精 神, 固 定 的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能 減 少 計 程 車 空 跑 耗 油, 達 到 節 能 減 碳, 更 能 降 低 計 程 車 隨 意 臨 停 的 數 量, 使 車 流 更 佳 順 暢, 避 免 造 成 繁 忙 交 通 的 困 擾 另 外, 某 些 國 家 實 施 禁 止 計 程 車 隨 招 隨 停, 台 北 市 應 積 極 參 考 類 似 經 驗, 增 加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嚴 禁 計 程 車 隨 意 臨 停, 降 低 計 程 車 路 上 搶 客 發 生 交 通 危 險, 進 而 幫 助 台 北 市 之 交 通 環 境 改 善, 帶 給 市 民 更 好 的 交 通 舒 適 度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本 市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設 置 原 則 係 依 計 程 車 駕 駛 計 程 車 公 ( 工 ) 會 搭 車 民 眾 建 議 或 由 本 府 規 劃, 由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邀 集 府 內 相 關 單 位 及 當 地 里 辦 公 處 等, 依 車 流 量 路 幅 實 際 需 求 等 相 關 條 件 會 勘 評 估 後 設 置 二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設 置 後 若 有 因 時 空 環 境 不 同 周 邊 道 路 交 通 條 件 改 變 導 致 使 用 率 不 佳,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秉 上 述 原 則 檢 討 改 善, 取 消 或 調 整 部 分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反 映 本 市 忠 孝 東 路 4 段 219 號 前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設 置 問 題, 該 處 將 於 近 期 辦 理 會 勘 研 商 處 理 三 近 來 本 市 已 陸 續 要 求 新 建 商 辦 大 樓 轉 運 站 及 火 車 站 等 民 眾 匯 聚 處 所, 應 於 基 地 內 部 規 劃 計 程 車 排 班 區, 以 增 加 計 程 車 排 班 空 間, 亦 可 降 低 計 程 車 於 市 區 道 路 巡 迴 攬 客 造 成 意 外 事 故 及 交 通 壅 塞 另 將 持 續 檢 討 評 估 增 設 路 邊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以 兼 顧 計 程 車 生 計 用 路 人 權 益 及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44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質 詢 議 員 : 潘 懷 宗 質 詢 對 象 :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質 詢 題 目 : 停 管 處 應 於 一 個 月 內 重 新 檢 討 公 有 停 車 場 車 位 說 明 : 一 本 席 接 獲 士 林 區 蘭 雅 里 許 姓 小 姐 陳 情 : 說 明 要 購 買 蘭 雅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月 票 相 當 不 易, 有 許 多 年 長 民 眾 擔 心 排 不 到 票, 凌 晨 4 5 點 就 得 起 床 排 隊, 本 席 要 求 停 管 處 研 議 更 好 的 購 票 方 式, 並 於 兩 星 期 內 回 覆 本 席 辦 公 室! 二 此 外, 也 有 數 位 民 眾 向 他 反 映 蘭 雅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車 位 規 劃 問 題, 本 席 團 隊 於 101 年 7 月 31 日 至 現 場 會 勘, 並 請 停 管 處 提 供 該 停 車 場 2842
427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竣 工 圖, 發 現 蘭 雅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若 能 重 新 規 劃, 可 再 增 加 12 格 汽 車 停 車 位 ( 詳 圖 2 3) 又 依 照 停 管 處 提 供 資 料 顯 示, 今 年 8 月 月 票 登 記 候 補 人 數 共 10 人 ( 不 包 含 未 登 記 民 眾 ), 本 席 認 為, 若 能 從 檢 討 停 車 場 目 前 使 用 空 間 著 手 便 可 大 幅 改 善 民 眾 買 不 到 月 票 問 題 三 停 管 處 以 增 設 停 車 位 會 牴 觸 建 築 法 規 有 關 停 車 場 車 位 車 道 的 尺 寸 來 反 對 蘭 雅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變 更 改 繪 停 車 位, 但 實 際 上 台 北 市 目 前 未 辦 理 使 用 執 照 變 更 而 調 整 車 位 的 情 況 其 實 非 常 普 遍, 本 席 認 為 停 管 處 根 本 是 以 法 規 搪 塞 民 眾, 本 席 要 求 停 管 處 一 個 月 內 全 面 檢 討 停 車 場 增 加 停 車 位, 並 提 出 報 告 書 予 本 席 辦 公 室 四 由 於 目 前 車 位? 多 粥 少, 包 含 中 山 堂 在 內, 不 少 停 車 場 已 私 下 調 整 車 位, 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卻 不 承 認 公 有 停 車 位 私 調 一 事, 公 然 向 大 眾 說 謊! 依 建 管 處 資 料 所 示,100 年 度 執 行 公 有 停 車 場 附 設 空 間 檢 查, 就 有 7 棟 公 有 停 車 場 私 調 車 位, 另 外, 蘭 雅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也 在 今 年 被 稅 捐 處 查 到 私 調 車 位, 並 函 請 停 管 處 於 塗 銷 而 張 處 長 卻 公 然 在 媒 體 上 辯 稱 公 有 停 車 場 不 會 這 樣 私 調 車 位! 請 在 一 個 星 期 內 公 文 回 覆, 給 本 席 一 個 合 理 解 釋! 2843
428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本 處 轄 管 公 有 路 外 立 體 地 下 停 車 場 之 停 車 月 票 數 量 均 以 總 格 位 數 9 成 為 上 限, 為 求 公 平, 統 一 於 每 月 25 日 出 售 次 月 月 票, 採 先 到 先 買 方 式 辦 理, 惟 若 現 場 排 隊 人 數 眾 多, 為 避 免 民 眾 長 時 間 排 隊 等 候, 則 會 依 排 隊 先 後 次 序 發 號 碼 牌 (1 人 限 購 1 張 ), 車 主 可 憑 號 碼 單 於 月 底 前 回 該 停 車 場 管 理 員 室 辦 理 購 買 手 續 ( 逾 時 則 以 棄 權 論, 並 由 候 補 者 遞 補 ) 或 者 現 場 辦 理, 因 領 取 號 碼 牌 目 前 為 本 市 停 車 場 月 票 需 求 較 高 之 停 車 場 所 使 用 方 式, 其 排 隊 民 眾 於 當 天 即 可 確 定 是 否 取 得 購 買 月 票 資 格, 除 可 減 少 不 確 定 性 外, 亦 可 減 少 民 眾 來 回 奔 波 停 車 場 之 次 數 二 蘭 雅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目 前 為 每 月 25 日 8 時 起 發 放 號 碼 牌 並 出 售 月 票, 惟 該 場 購 買 停 車 月 票 者 眾, 致 有 提 前 排 隊 之 情 事, 係 屬 民 眾 自 主 性 之 行 為, 本 處 無 法 限 制 該 排 隊 行 為 三 為 因 應 當 地 民 眾 反 應 蘭 雅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格 位 不 足 情 形, 經 重 新 檢 討 該 停 2844
429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車 場 格 位 規 劃 方 式 後, 將 於 場 內 空 曠 處 增 設 4 格 停 車 位, 即 停 車 場 原 有 之 149 格 車 位 增 設 為 153 格 車 位, 並 依 建 築 法 規 配 合 辦 理 變 更 使 用 執 照 事 宜, 及 重 新 檢 討 停 車 場 內 防 火 區 劃 設 及 設 備 是 否 充 足, 以 利 公 共 建 物 安 全 四 另 有 關 本 市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於 100 年 度 執 行 公 有 停 車 場 附 設 空 間 檢 查, 查 有 7 棟 公 有 停 車 場 私 調 車 位 情 形, 目 前 已 要 求 前 開 停 車 場 所 屬 維 管 機 關 依 法 令 規 定 進 行 改 善 或 辦 理 變 更 使 用 執 照 ; 如 未 依 規 定 報 請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變 更 程 序 即 私 調 車 位, 將 依 停 車 場 法 第 28 條 及 第 39 條 進 行 裁 罰 45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質 詢 議 員 : 潘 懷 宗 質 詢 對 象 :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質 詢 題 目 : 單 車 標 示 滿 街 跑, 民 眾 反 映 形 同 虛 設, 馬 路 淪 塗 鴉 布!! 說 明 : 一 本 席 接 獲 民 眾 檢 舉, 最 近 兩 個 月 交 工 處 在 南 港 區 東 明 街 興 中 路 上 畫 上 許 多 自 行 車 符 號 及 指 示 標 誌, 民 眾 反 映 當 地 鮮 少 有 自 行 車 通 行, 且 東 明 街 與 興 中 路 兩 旁 皆 有 車 輛 停 放, 民 眾 納 悶 人 都 不 夠 走 了, 要 怎 麼 給 自 行 車 使 用? 二 興 中 路 與 東 明 街 僅 有 兩 車 道 之 雙 向 道 路, 並 且 在 兩 旁 劃 設 了 汽 機 車 停 車 格 提 供 民 眾 停 車, 車 輛 進 出 頻 繁 交 工 處 在 這 兩 條 馬 路 標 示 自 行 車 導 引 標 誌, 自 行 車 經 過 容 易 產 生 危 險, 實 在 看 不 出 實 際 價 值 在 哪!? 另 外, 本 席 派 助 理 至 現 場 會 勘 發 現, 自 行 車 標 示 在 公 車 停 靠 站 前, 也 容 易 造 成 車 禍 意 外! 三 民 眾 說 明, 目 前 此 處 ( 興 華 路 站 ) 是 公 車 停 靠 處, 最 早 之 前 交 工 處 在 這 劃 設 了 公 車 停 靠 站, 但 之 後 站 牌 往 前 移, 於 是 交 工 處 將 公 車 停 靠 站 標 示 塗 銷, 但 現 在 公 車 站 牌 又 移 回 來, 卻 沒 劃 設 公 車 停 靠 站 民 眾 反 映 為 了 安 全 起 見, 交 工 處 應 該 再 劃 設 停 靠 區, 因 為 公 車 靠 站 處 前 有 便 利 商 店, 常 有 汽 機 車 臨 停 買 東 西, 導 致 公 車 無 法 靠 站, 造 成 公 車 族 上 車 危 險 現 在 停 靠 區 標 示 不 見, 又 多 了 自 行 車 標 誌, 儼 然 成 為 道 路 隱 形 殺 手, 更 增 加 安 全 上 疑 慮! 四 依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第 2 條 規 定 :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之 設 置 目 的, 在 於 提 供 車 輛 駕 駛 人 及 行 人 有 關 道 路 路 況 之 警 告 禁 制 指 示 等 資 訊, 以 便 利 行 旅 及 促 進 交 通 安 全 但 當 地 區 民 反 映, 自 行 車 導 引 標 誌 至 今 仍 看 不 出 實 用 性, 反 而 將 馬 路 畫 得 亂 七 八 糟, 有 損 市 容! 本 席 要 求 新 工 處 盡 快 檢 討 改 進!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為 建 置 自 行 車 友 善 騎 乘 環 境, 本 市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 以 下 簡 稱 交 工 處 ) 積 極 規 劃 本 市 自 行 車 道 路 網, 並 以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人 行 道 人 車 共 道 之 自 行 車 道 為 優 先 考 量 路 型, 其 次 則 以 規 劃 慢 車 道 為 次 要 路 型 考 量 路 網 銜 接 性, 交 工 處 逐 步 於 既 有 自 行 車 道 路 網 及 各 自 行 車 旅 次 吸 引 點 ( 如 大 眾 運 輸 場 站 觀 光 景 點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等 ) 之 間 規 劃 串 接 路 徑, 在 道 路 條 件 不 足 2845
430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以 規 劃 自 行 車 道 之 情 形 下, 交 工 處 設 計 圖 形 化 友 善 識 別 Logo, 於 串 接 路 徑 路 側 繪 設 自 行 車 導 引 Logo, 提 供 民 眾 一 可 明 顯 辨 識 且 較 友 善 的 建 議 通 行 路 徑 ; 同 時, 交 工 處 配 合 於 主 要 路 口 設 置 自 行 車 指 示 標 誌, 以 加 強 路 網 間 路 徑 導 引 及 串 聯 二 自 行 車 導 引 Logo 能 提 示 自 行 車 安 全 靠 路 側 騎 乘, 另 可 避 免 自 行 車 騎 士 誤 騎 錯 誤 方 向, 及 提 醒 其 他 車 輛 該 路 段 有 自 行 車 共 同 使 用 車 道 之 功 能 ; 部 分 導 引 Logo 亦 標 註 如 河 濱 自 行 車 道 捷 運 站 等 景 點 地 名, 以 導 引 市 民 沿 正 確 騎 乘 路 徑 至 目 的 地 ; 此 外, 透 過 規 劃 慢 車 道 交 通 寧 靜 區 巷 道 速 限 等 方 式, 降 低 機 動 車 輛 行 車 速 度, 亦 提 升 自 行 車 騎 乘 之 安 全 三 本 市 交 工 處 將 持 續 加 強 宣 導, 讓 市 民 瞭 解 自 行 車 導 引 Logo 之 意 涵 四 至 有 關 自 行 車 導 引 Logo 與 公 車 停 靠 區 衝 突 一 節, 本 府 交 通 局 已 督 促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及 交 工 處 重 新 檢 討 並 配 合 公 車 站 位 調 整 Logo 劃 設 位 置 46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質 詢 議 員 : 潘 懷 宗 質 詢 對 象 : 交 通 局 質 詢 題 目 : 淡 北 道 路 將 害 慘 北 投 交 通! 左 轉 迴 轉 車 將 聚 集 於 淡 北 道 路 出 口 處, 本 席 要 求 交 通 局 應 盡 速 與 新 北 市 政 府 研 議 將 出 口 延 伸! 說 明 : 一 由 於 淡 北 道 路 台 北 端 出 入 口 座 落 於 北 投 區 大 度 路 三 段 近 關 渡 路 口 處, 許 多 當 地 居 民 紛 紛 向 本 席 陳 情, 說 明 北 投 交 通 體 質 本 就 先 天 不 足, 若 再 將 淡 北 道 路 出 口 設 在 此 處, 恐 怕 交 通 狀 況 只 會 後 天 失 調 的 更 嚴 重! 二 每 天 集 中 在 大 度 路 的 車 輛 眾 多, 依 據 交 通 大 隊 統 計, 自 98 年 起 至 100 年, 大 度 路 每 年 平 均 發 生 46 起 機 車 事 故,3 年 內 共 造 成 237 人 受 傷 今 年 至 7 月, 也 已 發 生 21 起 事 故, 造 成 1 死 25 傷 民 眾 反 映 現 在 新 北 市 政 府 把 淡 北 道 路 出 口 設 在 大 度 路 近 關 渡 路 口 處, 屆 時 利 用 前 方 ( 立 德 路 ) 路 口 左 轉 往 工 業 區 及 迴 轉 到 關 渡 橋 的 車 輛 都 會 堵 在 大 度 路 上, 連 帶 影 響 到 直 行 車 輛, 造 成 該 處 車 流 回 堵 交 通 潰 堤! 三 立 德 路 是 各 工 業 區 聚 集 處, 和 信 治 癌 中 心 醫 院 慈 濟 大 愛 電 視 台 也 都 在 立 德 路 上, 造 成 每 天 到 這 裡 上 班 左 轉 車 輛 很 多 除 此 之 外, 也 有 很 多 車 要 從 立 德 路 轉 到 捷 運 站, 再 加 上 從 八 里 五 股 一 帶 過 來 的 車, 會 從 立 德 路 左 轉 過 來, 本 來 在 每 天 左 轉 車 輛 已 造 成 該 處 交 通 擁 擠, 如 再 加 上 為 來 新 建 道 路 引 來 的 車 流, 將 會 讓 關 渡 地 區 交 通 嚴 重 惡 化, 為 此, 本 席 要 求 台 北 市 交 通 局 絕 不 能 輕 易 讓 步! 若 淡 北 道 路 確 定 要 建, 台 北 市 交 通 局 應 與 新 北 市 政 府 研 議 將 淡 北 道 路 出 口 匝 道 延 長, 往 前 拉 過 立 德 路 口, 才 能 防 止 過 多 車 輛 在 此 處 聚 集 迴 轉, 延 滯 到 關 渡 地 區 要 出 去 往 台 北 的 車 流 四 又, 原 來 從 三 芝 石 門 淡 水 過 來 往 八 里 五 股 新 莊 及 走 高 速 公 2846
431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路 的 車 輛 都 是 走 關 渡 橋 接 八 里, 一 旦 淡 北 道 路 完 工 開 放 通 行, 很 多 民 眾 都 會 改 走 淡 北 道 路 下 大 度 路 後, 在 立 德 路 大 度 路 口 再 迴 轉 上 關 渡 橋 過 八 里 五 股 另 外, 假 日 時 有 很 多 從 五 股 新 莊 三 重 一 帶 到 北 海 岸 休 憩 的 民 眾, 也 會 同 樣 走 淡 北 道 路 在 大 度 路 迴 轉 後 上 北 淡 公 路 再 接 關 渡 橋 回 去, 因 為 這 樣 會 比 走 淡 水 老 街 登 輝 大 道 北 淡 公 路 那 邊 的 紅 綠 燈 堵 車 更 快 因 此 大 量 車 潮 匯 集 大 度 路 立 德 路 口, 勢 必 造 成 大 度 路 堵 車, 也 因 此 影 響 到 關 渡 地 區 居 民 進 出 市 區, 本 席 要 求 台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向 新 北 市 府 反 應 淡 北 道 路 應 直 接 設 置 上 關 渡 大 橋 的 匝 道, 讓 要 到 八 里 的 民 眾 不 需 要 迴 轉 再 上 關 渡 橋, 如 此 對 關 渡 地 區 交 通 才 不 至 於 惡 化!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查 新 北 市 開 闢 淡 水 河 北 側 沿 河 平 面 道 路, 將 引 進 大 量 車 流 至 本 市 北 投 區, 對 本 市 造 成 交 通 衝 擊, 故 本 案 在 環 保 署 歷 次 環 評 審 查 過 程 中 本 府 均 明 確 表 示 淡 北 運 廊 交 通 之 改 善 應 以 發 展 大 眾 運 輸 為 優 先, 再 闢 建 淡 江 大 橋 完 善 聯 外 路 網 系 統, 並 依 都 市 計 畫 拓 寬 臺 2 線 為 策 略, 並 請 新 北 市 政 府 評 估 興 建 該 道 路 對 本 市 之 交 通 影 響 以 及 再 次 於 本 市 召 開 公 開 說 明 會, 惟 未 獲 得 新 北 市 政 府 正 面 回 應, 故 本 府 交 通 局 於 101 年 9 月 27 日 主 動 邀 集 新 北 市 政 府 等 相 關 單 位 召 開 會 議, 就 該 工 程 涉 及 臺 北 市 轄 區 部 分 相 關 事 宜 進 行 說 明, 會 上 新 北 市 政 府 代 表 承 諾 將 再 於 本 市 北 投 區 辦 理 地 方 說 明 會 後 續 亦 將 提 報 大 臺 北 黃 金 雙 子 城 交 通 議 題 小 組 會 議 列 為 雙 北 協 調 議 題 因 本 案 工 程 終 點 銜 接 至 本 市 大 度 路, 本 工 程 於 本 市 範 圍 後 續 尚 須 辦 理 都 市 計 畫 變 更 施 工 前 地 方 說 明 會 工 程 經 費 分 擔 協 調 工 程 細 部 設 計 審 查 施 工 交 通 維 持 審 查 等 程 序, 本 府 各 局 處 將 本 於 權 責 與 新 北 市 政 府 協 調, 要 求 妥 為 處 理 對 本 市 交 通 衝 擊 二 至 建 議 延 伸 淡 水 河 北 側 沿 河 平 面 道 路 1 節, 查 該 道 路 規 劃 過 程 中 曾 討 論 以 高 架 方 式 延 伸 銜 接 洲 美 快 速 道 路 以 降 低 對 大 度 路 交 通 衝 擊, 惟 因 將 影 響 大 度 路 景 觀 及 須 遷 移 大 度 路 分 隔 島 老 樹 等 議 題 難 克 服, 故 本 府 建 議 新 北 市 政 府 以 興 建 淡 江 大 橋 疏 解 淡 水 車 流 經 八 里 臺 64 線 快 速 道 路, 以 及 興 建 淡 海 輕 軌 提 供 良 好 大 眾 運 輸 服 務 以 降 低 私 人 運 具 使 用 取 代 淡 水 河 北 側 沿 河 平 面 道 路 之 功 能 三 建 議 關 渡 大 橋 增 設 匝 道, 避 免 往 八 里 車 流 進 入 北 投 一 節, 業 於 前 揭 會 議 中 併 請 新 北 市 研 議 檢 討 47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質 詢 議 員 : 林 晉 章 質 詢 對 象 : 交 通 局 交 工 處 質 詢 題 目 : 秒 數 不 足 勿 強 行 通 過, 語 意 不 清, 該 如 何 保 障 行 人 在 穿 越 道 上 的 絕 對 權 威? 說 明 : 2847
432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一 本 席 一 直 在 推 動 禮 讓 行 人 的 觀 念, 建 立 行 人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的 絕 對 權 威, 也 督 促 相 關 單 位 要 徹 底 執 行 行 人 走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車 輛 一 定 要 禮 讓 行 人 優 先 通 過 對 於 交 通 局 常 宣 導 秒 數 不 足 時 勿 強 行 通 過, 本 席 認 為 這 語 意 不 清, 所 謂 秒 數 不 足, 到 底 剩 多 少 秒 數 才 算 不 足? 民 眾 該 如 何 確 保 其 在 人 行 穿 越 道 上 的 絕 對 權 威 二 本 席 於 今 年 七 月 底 至 加 拿 大 參 加 世 界 露 營 大 會, 行 經 馬 路 時, 發 現 一 行 人 號 誌 上 有 紅 燈 綠 燈 及 閃 爍 紅 燈, 正 納 悶 閃 爍 紅 燈 是 做 什 麼 用? 低 頭 就 看 見 身 旁 有 一 行 人 號 誌 的 說 明 立 牌, 也 清 楚 表 現 出 行 人 在 穿 越 道 上 有 絕 對 權 威 的 意 涵 三 加 拿 大 此 一 行 人 號 誌 說 明 立 牌 由 上 而 下, 最 上 方 為 紅 燈 禁 止 通 行, 等 待 行 走 信 號 ; 中 間 為 綠 燈 開 始 通 行, 小 心 轉 彎 車 輛 ; 最 下 方 為 紅 燈 閃 爍, 寫 著 不 要 行 走, 若 已 走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的 行 人, 就 繼 續 走 完 本 席 認 為 此 一 行 人 號 誌, 不 僅 清 楚 顯 示 行 人 何 時 可 走? 何 時 該 停? 且 也 充 分 展 現 行 人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絕 對 權 威 的 精 神 四 本 席 曾 有 一 次 隨 議 長 至 澳 洲 紐 西 蘭 考 察, 看 到 當 地 的 紅 綠 燈 號 誌, 行 人 通 行 的 綠 燈 不 過 10 至 20 秒, 就 轉 換 為 紅 燈, 也 就 是 行 人 走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的 途 中 就 已 變 為 紅 燈, 但 為 綠 燈 的 車 輛 要 轉 彎 時, 只 要 行 人 仍 走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車 輛 一 定 禮 讓 行 人 通 過, 才 會 轉 彎 通 行, 2848
433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亦 即 行 人 只 要 在 行 人 綠 燈 時, 踏 上 行 人 穿 越 道, 縱 使 行 人 綠 燈 已 變 為 紅 燈, 行 人 仍 可 安 全 優 先 走 完 人 行 穿 越 道 五 本 席 也 曾 聽 過 一 真 實 故 事, 一 對 夫 妻 至 紐 澳 旅 行, 在 路 口 時, 太 太 一 腳 踏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一 腳 踏 在 人 行 道 上, 顧 著 聊 天, 忽 然 發 現 各 方 來 車 均 停 住 不 敢 通 行, 等 到 這 位 太 太 將 踏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的 腳 伸 回 至 人 行 道 上, 車 輛 才 開 始 通 行, 這 是 何 等 尊 重 行 人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有 絕 對 的 路 權 六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第 103 條 規 定, 汽 車 行 經 行 人 穿 越 道, 遇 有 行 人 穿 越 時, 無 論 有 無 交 通 指 揮 人 員 指 揮 或 號 誌 指 示, 均 應 暫 停 讓 行 人 先 行 通 過 汽 車 行 經 未 劃 設 行 人 穿 越 道 之 交 岔 路 口, 遇 有 行 人 穿 越 道 路 時, 無 論 有 無 交 通 指 揮 人 員 指 揮 或 號 誌 指 示, 均 應 暫 停 讓 行 人 先 行 通 過, 此 條 文 說 明, 行 人 不 管 在 有 無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都 有 絕 對 的 權 威 雖 然 行 人 有 帝 王 條 款 保 障, 但 執 法 不 嚴, 宣 導 不 徹 底, 導 致 去 年 死 亡 交 通 事 故 排 名 第 二 就 是 未 依 規 定 禮 讓 行 人, 且 台 北 市 的 行 人 傷 亡 也 攀 升 至 2325 人 七 民 國 82 年 12 月 4 日 本 席 以 建 請 交 通 局 宣 導 禮 讓 行 人 的 觀 念, 保 障 行 人 穿 越 馬 路 時 的 安 全 為 題 目, 向 當 時 黃 大 洲 市 長 質 詢, 當 時 質 詢 的 內 容 就 提 到 本 席 建 議 交 通 局 應 透 過 各 種 管 道 及 傳 播 媒 體 對 駕 駛 人 宣 導, 使 禮 讓 行 人 及 行 人 優 先 的 觀 念 深 植 於 駕 駛 人 心 中, 希 望 有 一 天 這 個 觀 念 能 和 靠 右 邊 行 駛 紅 燈 不 能 闖 越 等 一 樣 地 被 視 為 理 所 當 然 本 席 從 民 國 82 年 質 詢 至 今 20 年, 期 間 也 不 斷 重 複 質 詢 禮 讓 行 人 行 人 優 先 的 議 題, 甚 至 在 去 年 與 維 德 協 會 共 同 舉 辦 禮 讓 行 人 行 人 優 先 - 建 立 行 人 穿 越 道 絕 對 權 威 座 談 會, 但 禮 讓 行 人 的 觀 念 仍 然 未 深 植 人 心, 本 席 深 感 遺 憾 八 禮 讓 行 人 的 觀 念 要 深 植 人 心, 除 了 教 育 及 執 法 外, 交 通 工 程 也 必 須 配 合, 本 席 今 舉 加 拿 大 的 行 人 號 誌 設 置 模 式, 認 為 相 當 值 得 提 供 交 通 單 位 參 考, 也 符 合 本 席 一 再 宣 導 尊 重 行 人 行 人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要 有 絕 對 權 威 的 觀 念 - 只 要 用 路 人 踏 上 行 人 穿 越 道, 行 人 一 定 可 以 安 全 的 走 到 對 向 本 席 期 許 台 灣 在 行 人 尊 嚴 與 權 威 上 快 快 與 國 際 先 進 城 市 接 軌, 別 再 讓 美 日 國 家 點 名 台 灣 駕 駛 人 不 尊 重 行 人 路 權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依 本 市 近 3 年 行 人 死 亡 事 故 中, 行 人 不 走 行 穿 線 約 占 1/3 行 人 不 遵 守 號 誌 約 占 1/3 另 外 1/3 是 汽 機 車 未 禮 讓 行 人, 顯 示 除 持 續 推 動 車 輛 禮 讓 行 人 外, 也 應 加 強 宣 導 行 人 如 何 正 確 過 馬 路, 以 確 保 自 身 安 全, 本 府 交 通 局 本 年 度 主 要 宣 導 活 動 包 括 以 下 各 項 : ( 一 ) 友 善 駕 駛 系 列 活 動 : 推 動 以 3 個 小 綠 人 的 友 善 駕 駛 貼 紙 引 發 駕 駛 自 發 性 的 禮 讓 行 為, 透 過 這 些 路 上 良 好 示 範 作 為 的 帶 領, 時 時 提 醒 駕 駛 人 禮 讓 行 人, 同 時 配 合 辦 理 尋 找 友 善 駕 駛 及 訂 做 友 善 駕 駛 條 件 徵 件 等 活 動 ( 二 ) 建 構 符 合 年 長 者 安 全 通 行 環 境 : 於 行 天 宮 榮 星 公 園 與 孔 廟 暨 保 安 宮 2849
434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等 3 個 地 點, 就 工 程 宣 導 及 執 法 等 各 面 向 補 強 交 通 安 全 設 施 及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降 低 行 人 交 通 事 故 的 發 生 率 及 嚴 重 性 ( 三 )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守 護 團 : 成 立 之 講 師 團 含 括 本 市 警 察 局 轄 下 各 分 局 員 警 16 名 與 事 故 鑑 定 經 驗 豐 富 之 本 局 退 休 主 管 3 名, 由 講 師 親 自 到 各 大 專 高 中 職 學 及 民 間 企 業 社 福 團 體 里 辦 公 處 等 與 用 路 人 進 行 面 對 面 講 解, 藉 由 真 實 案 例 影 片 加 強 民 眾 瞭 解 事 故 發 生 原 因 及 嚴 重 性, 目 前 已 辦 理 28 場, 超 過 2,000 名 民 眾 參 與 ( 四 ) 推 動 行 人 安 全 過 馬 路 五 步 驟 停 看 轉 揮 動 口 訣 : 藉 由 簡 短 口 訣 提 醒 行 人 過 馬 路 時 提 高 醒 覺, 減 少 與 違 規 車 輛 之 衝 突, 各 口 訣 含 意 為 : 停 - 停 人 行 道 不 強 行 看 - 看 看 號 誌 小 綠 人 轉 - 轉 左 轉 右 等 車 停 揮 - 揮 手 微 笑 表 謝 意 動 - 動 身 起 步 快 步 走 ( 五 ) 持 續 利 用 各 通 路 進 行 宣 導 : 包 括 各 通 路 張 貼 海 報 ( 公 車 車 體 公 車 侯 車 亭 燈 箱 等 ), 亦 刊 登 戶 外 CMS 及 各 單 位 LED 跑 馬 燈, 同 時 也 透 過 廣 播 廣 告 加 強 放 送 ; 此 外 亦 將 停 看 轉 揮 動 廣 告 燒 製 成 光 碟 片, 分 送 本 市 各 學 校 協 助 播 放 及 宣 導, 加 強 自 小 開 始 紮 根 守 法 觀 念 二 此 外, 針 對 保 障 行 人 路 權 部 分, 本 府 交 通 局 業 於 101 年 2 月 22 日 函 請 交 通 部 修 改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第 44 條 第 1 項 第 2 款 及 第 44 條 第 2 項, 並 增 訂 第 44 條 之 1;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第 103 條 第 1 項 第 3 項 及 第 134 條 第 1 項 第 1 款 第 3 款 等 規 定, 交 通 部 刻 正 責 由 運 輸 研 究 所 彙 集 各 相 關 意 見 並 研 議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三 為 落 實 交 通 安 全, 本 府 警 察 局 亦 將 加 強 執 法, 建 立 行 人 優 先 路 權, 要 求 所 屬 14 個 分 局, 針 對 轄 內 擇 取 行 人 事 故 或 不 禮 讓 行 人 違 規 較 高 的 10 處 路 口, 自 10 月 1 日 起 加 強 勸 導 及 宣 導 1 個 月,1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全 面 針 對 嚴 重 違 規 駕 駛, 除 當 場 舉 發 外, 同 時 輔 以 執 勤 技 巧, 當 場 實 施 安 全 教 育 四 另 本 市 路 口 號 誌 燈 態 係 依 一 定 步 階 轉 換, 依 序 為 綠 燈 ( 行 車 與 行 人 ) 行 人 綠 閃 行 人 紅 燈 行 車 黃 燈 行 車 紅 燈 ( 四 面 全 紅 清 道 ), 而 下 一 時 相 通 行 方 向 之 綠 燈 等 亦 依 序 互 換 運 作, 其 中 行 人 綠 閃 燈 號 即 用 以 提 醒 用 路 之 行 人 綠 燈 即 將 結 束, 請 其 勿 再 強 行 進 入 路 口, 或 倘 已 進 入 路 口 之 行 人 則 提 醒 其 快 步 通 行 有 關 建 議 參 採 加 拿 大 於 行 人 觸 控 號 誌 增 設 行 人 號 誌 說 明 牌 一 項, 本 府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亦 將 納 入 下 年 度 規 範 編 修 檢 討 參 考 48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質 詢 議 員 : 周 柏 雅 質 詢 對 象 : 郝 市 長 龍 斌 質 詢 題 目 : 既 然 燒 香 會 產 生 那 麼 多 有 害 人 體 健 康 的 物 質, 但 標 準 檢 驗 局 對 市 售 香 品 的 檢 驗 結 果 又 都 是 合 格, 如 此 不 是 矛 盾 嗎? 是 標 準 局 的 檢 驗 有 問 題? 還 是 燒 香 對 健 康 的 影 響 沒 有 那 麼 嚴 重? 郝 市 長 只 會 推 香 枝 減 量 焚 燒, 但 衛 生 局 沒 有 能 力 進 行 市 售 香 品 的 檢 驗 嗎? 市 政 府 有 沒 有 好 好 研 2850
435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究 分 析 這 幾 年 來 到 底 標 準 檢 驗 局 對 於 市 售 香 品 的 檢 驗 工 作 確 實 嗎? 科 學 嗎?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衛 生 局 ) 答 : 一 經 查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針 對 香 品 包 括 線 香 ( 立 線 ) 盤 香 ( 或 香 環 ) 塔 香 臥 香 及 香 粉 ( 末 ) 等 商 品, 已 制 定 CNS 香 品 國 家 標 準, 於 標 準 中 規 定 游 離 甲 醛 重 金 屬 鉛 鎘 揮 發 性 有 機 化 合 物 (VO Cs) ( 包 括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二 氯 苯 ) 及 多 環 芳 香 烴 化 合 物 (PAHs ) 等 限 量 要 求 ; 另 為 確 保 消 費 者 健 康 安 全, 該 局 將 依 據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對 毒 管 物 質 之 限 制 規 定, 持 續 評 估 商 品 危 害 風 險 並 採 行 適 當 之 管 理 措 施 二 該 局 於 99 年 100 年 及 101 年 皆 針 對 市 售 香 品, 進 行 品 質 及 燃 燒 後 產 生 氣 體 之 抽 樣 檢 測, 檢 測 結 果 游 離 甲 醛 重 金 屬 鉛 鎘 揮 發 性 有 機 化 合 物 等 品 質 項 目 均 符 合 國 家 標 準 規 範 三 本 府 衛 生 局 依 業 務 職 掌, 主 要 辦 理 食 品 藥 物 營 業 衛 生 微 生 物 及 公 共 衛 生 相 關 稽 查 樣 品 之 檢 驗 依 據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標 準 香 品 檢 驗 方 法, 對 於 香 品 的 燃 燒, 以 及 燃 燒 後 之 氣 體 採 集 進 樣 檢 驗 所 需 的 設 備 與 儀 器 均 有 規 定, 本 府 衛 生 局 目 前 並 無 燃 燒 後 氣 體 採 樣 與 進 樣 之 相 關 設 備 四 燒 香 對 人 體 健 康 的 影 響, 主 要 在 於 其 大 量 燃 燒 時, 可 能 會 產 生 懸 浮 微 粒 及 汙 染 物 質, 密 閉 空 間 暴 露 前 述 物 質 可 能 會 造 成 皮 膚 起 疹 眼 部 刺 激 及 下 呼 吸 道 不 適, 如 咳 嗽 呼 吸 短 促 故 民 眾 應 保 持 空 氣 流 通, 避 免 於 密 閉 空 間 焚 燒 大 量 香 品 49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質 詢 議 員 : 何 志 偉 質 詢 對 象 : 台 北 市 長 工 務 局 質 詢 題 目 : 因 應 山 區 救 災 防 災 工 作, 充 實 救 災 人 員 設 備, 市 府 應 檢 整 大 地 工 程 處 使 用 車 輛 是 否 適 合 其 使 用 用 途, 並 作 補 充, 特 提 出 質 詢 說 明 : 一 山 區 防 災 與 平 地 防 災 狀 況 不 同, 車 輛 勢 必 有 所 調 整, 國 家 公 園 也 針 對 山 區 救 災 配 備 爬 坡 性 能 較 佳 之 車 輛 二 本 市 大 地 工 程 處 是 否 有 配 置 足 夠 性 能 足 夠 數 量 之 車 輛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大 地 工 程 處 ) 答 : 一 本 府 工 務 局 大 地 工 程 處 現 有 公 務 車 輛 18 輛 ( 機 關 購 置 車 輛 6 輛, 租 賃 車 輛 12 輛 ), 平 時 作 為 陳 情 案 件 會 勘 工 程 督 導 巡 勘 山 坡 地 巡 查 及 颱 風 豪 雨 期 間 緊 急 巡 查 勘 災 及 搶 救 災 使 用, 其 中 3 輛 公 務 車 配 有 四 輪 傳 動 系 統, 可 供 用 於 地 形 陡 峭 之 道 路 二 本 府 工 務 局 大 地 工 程 處 99 年 1 月 揭 牌 成 立 迄 今, 現 有 公 務 車 輛 之 性 能 及 數 量, 尚 足 敷 執 行 公 務 及 防 救 災 任 務, 後 續 將 每 年 檢 討 公 務 車 輛 實 際 運 作 性 能 需 求, 酌 予 汰 舊 換 新 因 應 2851
436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50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5 日 質 詢 議 員 : 何 志 偉 質 詢 對 象 : 台 北 市 長 觀 光 傳 播 局 質 詢 題 目 : 為 促 進 各 地 觀 光, 發 揚 傳 統 文 化, 均 衡 地 區 發 展, 建 請 台 北 燈 節 比 照 國 慶 煙 火 及 台 灣 燈 會 輪 流 在 各 地 辦 理, 特 提 出 質 詢 說 明 : 一 台 北 燈 會 長 期 以 來 都 在 國 父 紀 念 館 或 中 正 紀 念 堂 辦 理, 距 離 有 些 行 政 區 例 如 士 林 區 北 投 區 較 遠 二 台 北 市 政 府 應 比 照 中 央, 將 台 北 燈 節 輪 流 在 各 行 政 區 辦 理, 可 增 加 新 亮 點, 也 可 促 進 各 地 觀 光 三 建 請 市 府 可 以 考 慮 在 士 林 區 或 北 投 區 辦 理 台 北 燈 節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民 政 局 ) 答 : 臺 北 燈 節 曾 陸 續 在 本 市 中 正 紀 念 堂 及 國 父 紀 念 館 辦 理, 在 各 個 場 地 創 造 出 不 同 的 特 色, 各 區 居 民 無 不 希 望 燈 節 能 夠 在 住 家 附 近 辦 理, 有 鑑 於 2010 臺 北 國 際 花 卉 博 覽 會 獲 得 國 內 外 一 致 讚 賞, 花 博 公 園 挾 帶 其 高 人 氣 及 知 名 度, 成 為 本 市 首 選 活 動 辦 理 場 地, 故 2013 臺 北 燈 節 規 劃 於 102 年 2 月 21 日 至 3 月 3 日 假 花 博 美 術 及 圓 山 公 園 園 區 辦 理, 以 帶 動 中 山 大 同 區 藝 術 人 文 與 經 濟 效 益, 未 來 如 各 區 有 合 適 辦 理 之 場 地, 本 府 將 納 入 規 劃 參 考 51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6 日 質 詢 議 員 : 陳 彥 伯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交 通 局 質 詢 題 目 : 質 疑 本 市 聯 營 公 車 肇 事 案 件 數 量 居 高 不 下, 肇 事 原 因 多 為 駕 駛 疏 忽, 注 意 道 路 狀 況, 以 致 意 外 發 生, 對 此, 本 席 要 求 市 府 對 於 公 車 業 者 應 善 盡 監 督 責 任 說 明 : 一 本 市 聯 營 公 車 肇 事 案 件 數 量 居 高 不 下,97 年 度 全 年 度 僅 208 件,98 年 持 續 上 升 至 539 件,99 年 度 攀 升 至 641 件,100 年 度 仍 未 見 改 善, 件 數 高 達 607 件 二 本 市 聯 營 公 車 100 年 度 違 規 案 件 數 量 高 達 117 件, 平 均 每 3 天 就 有 一 件 違 規 事 件, 其 中 又 以 違 規 停 車 最 多, 北 市 交 通 擁 擠, 特 別 是 上 下 班 尖 峰 時 刻, 公 車 違 停 現 象 不 斷, 嚴 重 影 響 交 通 及 市 民 日 常 生 活 三 北 市 公 車 搭 乘 使 用 率 居 全 國 各 縣 市 之 冠, 使 用 率 高 達 16.5%, 除 了 提 供 民 眾 交 通 的 便 利 之 外, 安 全 應 該 嚴 加 控 管, 市 府 落 實 監 督 的 責 任, 而 非 放 任 公 車 業 者 罔 顧 市 民 生 命 安 全, 本 席 要 求 市 府 相 關 單 位 2852
437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應 立 即 負 起 該 有 的 責 任, 以 保 障 市 民 的 生 命 安 全!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本 府 為 降 低 公 車 肇 事 業 積 極 辦 理 改 善 措 施 如 下 : ( 一 ) 督 導 各 公 車 業 者 加 強 自 主 管 理, 確 實 執 行 車 輛 安 全 設 施 檢 討 改 善, 行 車 安 全 管 考 機 制 建 立 曾 肇 事 駕 駛 員 列 管 名 冊, 行 車 超 速 查 核, 車 輛 保 修 與 辦 理 行 車 安 全 教 育 訓 練, 及 駕 駛 員 健 康 檢 查 ( 二 ) 持 續 辦 理 公 車 禮 貌 心 運 動 行 車 安 全 業 務 檢 查 行 車 安 全 教 育 講 習 駕 駛 員 工 時 查 核 雲 端 健 康 管 理 行 車 事 故 分 析 及 公 車 營 運 服 務 指 標 評 鑑, 確 保 駕 駛 員 身 心 健 康, 提 升 行 車 安 全 ( 三 ) 各 聯 營 公 車 發 生 有 責 行 車 事 故 均 列 入 本 市 聯 營 公 車 營 運 服 務 指 標, 評 鑑 中 行 車 肇 事 率 指 標 (B5) 計 分, 該 指 標 占 權 重 12% 二 本 市 聯 營 公 車 發 生 可 歸 責 於 公 車 業 者 之 肇 事 案 件 數 與 百 萬 公 里 有 責 肇 事 率 分 別 為 :99 年 度 為 391 件 有 責 肇 事 率 年 度 為 351 件 有 責 肇 事 率 1.93, 仍 將 持 續 加 強 督 導 公 車 行 車 安 全 之 督 導 與 管 理, 以 降 低 公 車 有 責 肇 事 率, 提 升 乘 客 及 用 路 人 之 安 全 52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6 日 質 詢 議 員 : 葉 林 傳 質 詢 對 象 : 交 通 局 質 詢 題 目 : 民 眾 冒 用 悠 遊 學 生 卡 及 優 待 卡 事 件 日 益 嚴 重 應 加 強 防 弊 措 施 說 明 : 一 在 民 國 95 年 台 北 市 搭 公 車 冒 用 優 待 學 生 票 據 台 北 市 政 府 稽 查 就 查 出 多 達 六 千 人 估 計 每 年 浪 費 兩 千 多 萬 元 公 帑 補 助 這 些 假 學 生, 到 了 民 國 100 年 冒 用 悠 遊 學 生 卡 及 優 待 卡 被 稽 查 件 數 有 件, 顯 示 情 況 更 嚴 重 二 在 民 國 96 年 市 府 修 改 規 定 對 於 冒 用 者 除 將 處 全 票 價 50 倍 罰 鍰 外 也 擬 沒 收 悠 遊 卡, 但 是 在 執 行 上 沒 收 卡 片 的 餘 額 若 超 過 五 十 倍 車 資 差 額, 在 扣 款 並 請 台 北 智 慧 卡 票 證 公 司 修 改 為 一 般 票 卡 後, 卡 片 還 是 會 退 還 給 當 事 人 這 樣 的 規 範 過 於 疏 鬆 無 法 有 效 遏 止 悠 遊 卡 冒 用 情 況 主 管 機 關 應 從 如 何 管 制 優 待 卡 學 生 卡 取 得, 並 配 合 其 他 稽 查 措 施 之 改 善 以 收 實 效 以 上 質 詢 請 於 一 週 內 答 覆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為 改 善 旨 揭 冒 用 情 事, 本 府 交 通 局 於 101 年 8 月 14 日 召 開 悠 遊 卡 學 生 卡 發 卡 管 制 會 議, 刻 由 悠 遊 卡 公 司 依 會 議 結 論 調 整 學 生 卡 發 卡 管 制 方 案 ;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於 101 年 9 月 13 日 再 次 函 請 悠 遊 卡 公 司 儘 速 提 送 修 正 後 之 管 制 方 案, 並 請 該 公 司 朝 卡 片 效 期 管 制 及 記 名 二 方 向 辦 理 二 另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訂 有 執 行 冒 用 悠 遊 學 生 卡 及 優 待 卡 稽 查 計 畫, 除 協 同 各 聯 營 公 車 業 者 加 強 稽 查, 並 請 各 業 者 落 實 自 主 管 理, 於 每 月 20 日 前, 針 對 優 待 票 刷 卡 身 分 查 核 作 業, 提 報 翌 月 之 執 行 計 畫, 並 於 翌 10 日 前 2853
438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將 稽 查 情 形 函 復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備 查 三 透 過 上 開 發 卡 源 頭 管 制 及 配 合 稽 查 作 業 的 落 實 執 行, 冀 能 有 效 杜 絕 冒 用 悠 遊 學 生 卡 及 優 待 卡 之 情 形 53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6 日 質 詢 議 員 : 葉 林 傳 質 詢 對 象 : 警 察 局 工 務 局 新 工 處 質 詢 題 目 : 警 察 局 北 投 分 局 兩 側 人 行 道 警 備 機 車 停 放 接 近 人 行 道 導 盲 磚 應 即 改 善 說 明 : 一 據 市 民 指 出 北 投 分 局 旁 光 明 路 人 行 道 部 分 路 段, 劃 為 警 用 機 車 停 車 格, 但 機 車 車 身 長 度 招 蓋 部 分 導 盲 磚 部 分, 不 利 視 障 朋 友 通 行, 並 讓 市 民 有 警 察 不 顧 視 障 者 權 益 之 感 受 ( 請 見 附 圖 ) 二 本 市 雖 已 遵 照 內 政 部 規 定 逐 步 廢 除 人 行 道 導 盲 磚 設 置, 但 在 市 區 部 分 道 路 仍 留 有 導 盲 磚, 並 且 有 視 障 朋 友 在 繼 續 使 用, 路 面 設 置 規 格 不 一 致, 難 免 導 致 路 人 通 行 不 便, 市 府 應 該 有 一 致 之 改 善 計 畫 對 於 本 質 詢 所 提 到 之 情 況, 宜 以 改 善 人 行 道 路 面 或 是 改 進 機 車 停 放 方 式 加 以 解 決 以 上 質 詢 請 於 一 週 內 答 覆 圖 為 北 投 市 民 拍 攝 之 實 況 2854
439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警 察 局 ) 答 : 一 經 查 本 府 警 察 局 北 投 分 局 周 邊 光 明 路 內 側 人 行 道 警 用 機 車 停 放 位 置, 係 該 局 北 投 分 局 建 築 基 地 之 退 縮 無 遮 簷 人 行 空 間 用 地, 該 建 築 物 於 85 年 完 工, 當 時 尚 無 設 置 導 盲 磚 設 施, 迄 96 年 間, 為 配 合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規 定, 有 效 管 理 既 有 道 路 騎 樓 公 共 建 築 及 活 動 場 所 無 障 礙 環 境, 始 於 該 建 築 物 基 地 周 邊 補 增 設 導 盲 磚 為 便 利 視 障 人 士 通 行, 本 府 業 責 由 該 局 北 投 分 局 將 原 停 放 於 建 築 基 地 人 行 道 上 之 警 用 機 車 全 數 移 往 駐 地 地 下 樓 層 停 放 ( 如 附 件 ) 二 次 查 旨 案 路 段 中 央 北 路 1 段 係 15 公 尺 寬 之 計 畫 道 路, 兩 側 人 行 道 寬 約 1.4 公 尺 ( 該 路 段 人 行 道 並 無 停 放 警 用 機 車 ), 為 水 泥 材 質 鋪 面, 另 光 明 路 係 12 公 尺 寬 之 計 畫 道 路, 兩 側 並 無 計 畫 人 行 道 有 關 本 市 市 區 道 路 人 行 道 設 置 導 盲 磚 部 分, 查 據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99 年 4 月 6 日 營 署 道 字 第 號 函 知 全 國 各 縣 市 政 府, 關 於 市 區 道 路 附 屬 工 程 設 計 規 範 第 14 章 無 障 礙 設 施 第 14.4 節 導 盲 設 施 規 定, 本 市 新 闢 建 或 欲 改 善 之 人 行 道 均 不 再 設 置 導 盲 磚, 惟 原 已 鋪 設 導 盲 磚 者, 將 配 合 人 行 道 更 新 時 一 併 移 除, 或 責 由 本 府 新 建 工 程 處 研 議 鋪 設 位 置, 以 維 護 視 障 人 士 通 行 安 全 54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6 日 質 詢 議 員 : 洪 健 益 質 詢 對 象 : 悠 遊 卡 公 司 質 詢 題 目 : 為 悠 遊 卡 儲 值 機 故 障 一 事 提 出 質 詢 說 明 : 茲 有 民 眾 來 電 陳 情, 表 示 昨 日 上 班 時 間 欲 加 值 悠 遊 卡 時, 卻 在 該 站 看 見 兩 台 儲 值 機 皆 掛 上 暫 停 使 用 的 牌 子 ( 圖 示 一 ), 該 站 僅 有 兩 台 儲 值 機, 民 眾 勢 必 多 花 時 間 至 服 務 台 請 站 務 人 員 儲 值! 本 席 在 今 年 8 月 份 亦 曾 以 書 詢 方 式 提 及 儲 值 機 經 常 故 障 一 事 ( 圖 示 二 ) 敦 請 貴 單 位 針 對 上 開 情 事 七 日 內 回 覆 本 研 究 室 2855
440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 答 : 一 本 案 經 悠 遊 卡 公 司 表 示, 為 提 供 持 卡 人 加 值 服 務, 該 公 司 於 臺 北 捷 運 站 內 設 置 自 動 加 值 機 及 單 鈔 加 值 機, 若 有 故 障 情 形 發 生, 該 公 司 在 取 得 捷 運 通 報 後 將 派 員 立 即 維 修, 並 於 4 小 時 內 完 成 修 復, 該 公 司 並 計 畫 自 102 年 起 逐 步 更 新 各 捷 運 車 站 悠 遊 卡 加 值 機 主 要 元 件, 期 服 務 品 質 更 加 提 升 2856
441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二 另 臺 北 捷 運 各 站 售 卡 加 值 機 及 售 卡 加 值 兌 幣 兌 鈔 機 係 由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管 理 營 運, 若 有 故 障 情 形 發 生,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將 通 報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進 行 處 理 55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6 日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質 詢 對 象 : 郝 龍 斌 市 長 環 保 局 政 風 處 質 詢 題 目 : 垃 圾 袋 A 郝 大, 環 保 積 弊 違 法 圖 利 說 明 : 本 席 前 往 坊 間 零 售 商 店 購 買 一 般 垃 圾 袋, 材 質 規 格 均 與 環 保 局 採 購 相 同, 以 120 公 升 為 例, 零 售 商 店 一 般 垃 圾 袋 每 包 270 個, 售 價 1100 元, 平 均 每 個 約 4.08 元, 台 北 市 專 用 垃 圾 袋 120 公 升 採 購 數 量 63 萬 4000 個, 單 價 卻 高 達 6.15 元, 差 額 高 達 50% 另 台 北 市 用 量 最 多 的 14 公 升, 零 售 商 店 一 般 垃 圾 袋 每 包 2160 個, 售 價 1050 元, 平 均 每 個 元, 台 北 市 專 用 垃 圾 袋 一 年 採 購 1800 萬 個, 單 價 卻 高 達 0.86 元, 差 額 高 達 77% 郝 市 長 不 知 民 間 疾 苦, 採 購 毫 不 手 軟, 違 法 事 證 明 確, 不 容 狡 辯 本 席 調 閱 101 年 度 台 北 市 專 用 垃 圾 袋 契 約 書 發 現, 環 保 局 招 標 過 程 暗 藏 違 法 玄 機, 相 同 規 格 相 同 數 量 相 同 簽 約 日 卻 有 不 同 單 價 兩 家 廠 商 價 差 高 達 17-41% 環 保 局 101 年 4 月 26 日 與 德 賢 塑 膠 公 司 簽 約 製 作 專 用 垃 圾 袋 120 公 升 袋 31 萬 7000 個, 單 價 6.15 元, 總 價 194 萬 9550 元, 東 鴻 塑 膠 公 司 卻 簽 定 31 萬 7000 個, 單 價 元, 總 價 142 萬 2379 元 兩 家 廠 商 價 差 更 高 達 1.37 元, 更 比 市 價 4.08 元 高 出 許 多, 且 每 種 規 格 專 用 垃 圾 袋 皆 出 現 這 種 價 差, 姑 且 不 論 與 市 面 售 價 高 達 47-77%, 光 是 環 保 局 一 個 規 格 兩 個 價 格, 價 差 高 達 17-41%, 圖 利 廠 商 價 差 一 年 就 高 達 608 萬, 若 再 與 市 面 價 差 相 比 一 年 高 達 上 千 萬 台 北 市 長 一 代 不 如 一 代, 鈔 票 進 廠 商 口 袋, 市 民 失 望 很 感 慨 台 北 市 120 公 升 袋, 每 包 5 個, 售 價 270 元 新 北 市 120 公 升 裝, 每 包 5 個, 售 價 240 元, 每 包 差 30 元 市 民 朋 友 居 家 最 常 用 到 的 是 5 公 升, 也 比 北 市 每 包 貴 5 元, 台 北 市 專 用 垃 圾 袋 每 種 規 格 都 遠 比 新 北 市 貴 近 一 成, 市 民 用 越 多, 價 格 越 澎 風, 真 的 是 天 龍 國 價 錢 難 道 台 北 市 處 處 不 如 新 北 市, 淪 為 舊 北 市? 本 席 強 烈 要 求 政 風 處 應 即 刻 介 入 調 查, 查 明 環 保 局 違 法 圖 利 真 相, 向 市 民 清 楚 交 代 答 覆 單 位 : 臺 北 市 政 府 ( 環 保 局 ) 答 : 一 本 市 依 臺 北 市 一 般 廢 棄 物 清 除 處 理 費 徵 收 自 治 條 例 率 全 國 之 先 實 施 垃 圾 費 隨 袋 徵 收 制 度, 以 專 用 垃 圾 袋 作 為 垃 圾 費 計 價 容 器, 亦 為 垃 圾 減 量 之 政 策 工 具, 故 專 用 垃 圾 袋 售 價 為 依 法 徵 收 之 垃 圾 清 理 費, 然 其 製 作 銷 售 及 防 偽 等 費 用 係 由 公 務 預 算 支 應, 並 未 向 購 買 專 用 垃 圾 袋 之 民 眾 收 取 購 袋 費 用 ( 即 垃 圾 費 ) 為 市 民 製 造 垃 圾 之 收 集 清 除 處 理 成 本, 其 目 的 在 於 創 造 經 濟 誘 因, 以 鼓 勵 市 民 勵 行 垃 圾 分 類 資 源 回 收 與 垃 圾 減 量, 達 到 少 丟 垃 圾 少 付 費, 勤 作 回 收 更 省 錢 之 環 保 目 標 二 有 關 本 市 專 用 垃 圾 袋 與 坊 間 之 一 般 塑 膠 垃 圾 袋 價 差 過 大 1 節, 查 專 用 垃 圾 2857
442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9 卷 第 6 期 袋 與 坊 間 一 般 塑 膠 袋 不 同 之 處, 在 於 因 其 為 垃 圾 費 計 價 容 器, 品 質 要 求 較 一 般 塑 膠 袋 為 高, 另 內 袋 外 袋 均 需 印 刷 專 用 垃 圾 袋 標 誌 及 宣 導 文 字 圖 樣, 且 為 具 真 偽 辨 識 及 能 單 張 抽 取 功 能, 故 內 袋 袋 面 及 外 包 袋 上 均 黏 貼 有 防 偽 標 籤, 因 目 前 尚 無 自 動 貼 票 機, 廠 商 需 以 人 工 方 式 逐 袋 黏 貼, 再 予 折 疊 成 包, 兩 者 因 規 格 不 同, 自 不 宜 比 較 製 作 成 本 三 又, 本 市 專 用 垃 圾 袋 每 年 均 依 照 政 府 採 購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採 公 開 招 標 方 式 辦 理, 因 專 用 垃 圾 袋 每 年 均 需 採 購 約 5~6 千 萬 個, 如 由 單 一 廠 商 承 製, 倘 於 製 作 過 程 中 發 生 無 法 依 約 交 貨 情 形 時, 將 造 成 專 用 垃 圾 袋 缺 貨, 影 響 市 民 權 益, 並 衝 擊 垃 圾 費 隨 袋 徵 收 政 策, 故 自 89 年 推 動 垃 圾 費 隨 袋 徵 收 政 策 開 始, 專 用 垃 圾 袋 均 依 據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定, 採 複 數 決 標 方 式 辦 理 招 標, 開 標 時, 由 進 入 底 價 且 最 低 價 者 優 先 承 製, 再 依 序 洽 其 他 廠 商 是 否 願 以 該 價 格 承 做, 故 各 規 格 的 專 用 垃 圾 袋 均 會 有 2 家 以 上 的 廠 商 得 標 承 製 因 101 年 度 東 鴻 塑 膠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低 價 搶 標, 投 標 價 格 低 於 底 價 80% 及 投 標 廠 商 平 均 價 格 80%, 依 規 定 廠 商 得 就 標 價 偏 低 提 出 說 明, 如 其 說 明 顯 有 不 合 理 無 法 誠 信 履 約 之 虞 時, 得 不 同 意 由 其 得 標, 因 該 公 司 表 示 其 於 原 料 價 格 較 低 時, 即 有 購 足 較 多 存 量, 不 受 當 時 石 油 價 格 調 漲 之 影 響, 經 考 量 該 公 司 往 年 承 製 品 質 並 無 不 良 紀 錄, 且 說 明 尚 屬 合 理, 故 同 意 決 標 予 該 公 司, 依 採 購 法 規 定, 即 可 由 次 高 投 標 價 且 進 入 底 價 者 承 做 四 至 林 議 員 質 疑 部 分 本 府 政 風 處 將 瞭 解 相 關 作 業 辦 理 情 形, 查 察 結 果 將 儘 速 回 覆 2858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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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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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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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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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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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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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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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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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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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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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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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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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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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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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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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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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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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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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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