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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 北 郵 局 許 可 證 第 521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報 第 244 期 法 規 類 目 錄 醫 衛 修 正 臺 北 市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認 證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3 人 事 公 告 臺 北 市 立 社 會 教 育 館 聘 任 人 員 遴 聘 要 點 停 止 適 用 11 公 告 臺 北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所 屬 各 級 機 關 學 校 人 事 機 構 績 優 人 事 人 員 選 拔 表 揚 要 點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起 停 止 適 用 12 都 市 發 展 政 令 類 公 告 變 更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延 吉 段 一 小 段 585 地 等 7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及 擬 訂 權 利 變 換 計 畫 案 聽 證 期 日 13 公 告 擬 訂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石 潭 段 三 小 段 482 地 等 8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及 權 利 變 換 計 畫 案 聽 證 期 日 15 公 告 擬 訂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龍 泉 段 一 小 段 206 地 等 5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及 權 利 變 換 計 畫 案 聽 證 期 日 17 公 告 核 定 實 施 擬 訂 臺 北 市 萬 華 區 漢 中 段 二 小 段 524 地 等 18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案 計 畫 書 圖 20 公 告 訂 正 擬 訂 臺 北 市 木 柵 區 華 興 里 附 近 地 區 細 部 計 劃 暨 配 合 修 定 主 要 計 劃 案 部 分 樁 位 公 告 圖 等 圖 表 21 公 示 送 達 臺 北 市 政 府 104 年 8 月 6 日 府 都 新 字 第 函 陳 國 珍 君 等 2 人 21 公 示 送 達 臺 北 市 政 府 104 年 9 月 17 日 府 都 新 字 第 函 段 櫳 信 君 23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4 日 ( 星 期 四 ) 出 版 臺 北 市 政 府 秘 書 處 發 行 臺 北 市 市 府 路 1

2 公 告 委 任 臺 北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辦 理 建 築 物 無 障 礙 設 備 與 設 施 改 善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規 定 之 改 善 基 金 管 理 及 運 用 等 業 務 並 自 104 年 12 月 28 日 起 實 施 24 社 政 公 告 註 銷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忠 孝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立 案 證 書 及 圖 記 24 警 政 公 示 送 達 舉 發 楊 志 誠 等 21 名 違 反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應 受 送 達 人 名 冊 25 醫 衛 公 告 註 銷 榮 一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等 11 家 藥 商 所 領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核 發 之 販 賣 業 藥 商 許 可 執 照 28 環 保 公 告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第 次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汽 機 車 之 牌 照 引 擎 碼 30 公 告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第 次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汽 機 車 之 牌 照 引 擎 碼 35 交 通 公 告 臺 北 市 士 林 區 中 山 北 路 7 段 227 巷 等 5 路 段 路 邊 停 車 場 調 整 收 費 費 率 46 公 告 臺 北 市 大 同 區 大 龍 街 89 巷 ( 大 龍 街 91 巷 - 大 龍 街 85 巷 ) 等 4 路 段 路 邊 停 車 場 納 入 收 費 管 理 50 公 告 臺 北 市 計 程 車 運 輸 合 作 社 104 年 第 3 期 社 員 牌 照 核 發 作 業 52 地 政 公 告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孫 維 瀚 先 生 申 請 開 業 登 記 54 人 事 修 正 臺 北 市 政 府 分 層 負 責 明 細 表 ( 甲 表 ) 臺 北 市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部 分 55

3 法 規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令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 發 文 字 : 北 市 衛 健 字 第 修 正 臺 北 市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認 證 要 點 第 一 點 第 三 點 第 六 點 第 七 點 及 刪 除 第 八 點, 並 自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 日 生 效 檢 附 修 正 後 臺 北 市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認 證 要 點 及 修 正 對 照 表 各 1 份 廢 止 臺 北 市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辨 識 標 誌 發 給 及 使 用 原 則, 並 自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 日 生 效 局 長 黃 世 傑 附 件 1 臺 北 市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認 證 要 點 臺 北 市 政 府 (94) 府 衛 健 字 第 函 訂 頒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96) 北 市 衛 健 字 第 函 修 正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2) 北 市 衛 健 字 第 函 修 正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北 市 衛 健 字 第 令 修 正 一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 以 下 簡 稱 本 局 ) 為 提 升 臺 北 市 ( 以 下 簡 稱 本 市 ) 糖 尿 病 病 患 醫 療 照 護 品 質, 促 進 糖 尿 病 醫 療 照 護 資 源 整 合, 成 立 臺 北 市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 以 下 簡 稱 本 照 護 網 ), 並 提 升 對 醫 事 人 員 肯 定 及 強 化 民 眾 辨 識 3

4 就 醫 權 益,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照 護 網 認 證 對 象, 包 括 : 醫 師 藥 師 護 士 / 護 理 師 營 養 師 及 其 他 相 關 之 醫 療 人 員 及 醫 療 機 構 三 申 請 認 證 資 格 如 下 : ( 一 ) 醫 事 人 員 : 1. 醫 師 : (1) 內 分 泌 暨 新 陳 代 謝 科 專 科 醫 師 : 必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2) 其 他 醫 師 : 必 須 先 通 過 醫 師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診 療 見 ( 實 ) 習 四 小 時 及 個 案 討 論 會 一 次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2. 護 士 / 護 理 師 專 業 人 員 : 必 須 先 通 過 護 理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護 理 見 ( 實 ) 習 二 點 五 日 ( 或 五 個 半 日 或 二 十 小 時 )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3. 營 養 師 專 業 人 員 : 必 須 先 通 過 營 養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營 養 見 ( 實 ) 習 二 點 五 日 ( 或 五 個 半 日 或 二 十 小 時 )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4. 藥 事 專 業 人 員 : 必 須 先 通 過 藥 事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診 療 見 ( 實 ) 習 一 點 五 日 ( 或 三 個 半 日 或 十 二 小 時 )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5. 具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認 定 之 專 業 學 會 認 證 之 糖 尿 病 衛 教 合 格 者 : 檢 附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糖 尿 病 衛 教 合 格 證 書 6. 其 他 相 關 醫 事 人 員 :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得 可 加 入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並 給 予 學 分 證 明 ( 二 ) 醫 療 機 構 : 4

5 凡 通 過 本 照 護 網 認 證 之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本 局 得 發 給 資 格 證 書 ; 醫 師 經 認 證 通 過 後, 其 執 業 醫 療 機 構 得 申 請 機 構 認 證 及 辨 識 標 誌 本 照 護 網 辨 識 標 誌 發 給 及 使 用 規 定 如 下 : 1. 通 過 本 照 護 網 機 構 認 證 之 醫 療 院 所, 將 發 給 辨 識 標 誌 並 懸 掛 其 執 業 醫 療 院 所 明 顯 處 該 院 所 認 證 醫 師 若 超 過 二 人 時, 由 該 院 所 指 定 一 位 醫 師 代 表 提 出 申 請, 每 一 醫 療 院 所 以 申 請 一 個 標 誌 為 限 2. 本 照 護 網 之 醫 療 院 所 原 申 請 醫 師 執 業 地 點 異 動, 或 該 醫 師 離 職, 致 該 醫 療 院 所 認 證 資 格 喪 失 時, 應 將 本 照 護 網 辨 識 標 誌 繳 回, 一 個 月 內 向 本 局 完 成 報 備 程 序 3. 醫 療 院 所 欲 續 申 辦 此 項 業 務, 該 院 所 原 申 請 醫 師 須 依 本 照 護 網 之 規 定 累 計 學 分 並 辦 理 登 錄 核 備 若 未 及 時 提 出 申 請, 不 得 繼 續 懸 掛 該 辨 識 標 誌, 相 關 配 套 規 定 則 回 歸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特 約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合 約 內 容 辦 理 四 經 其 他 縣 市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認 證 之 人 員, 在 縣 市 互 惠 原 則 下, 得 直 接 提 出 認 證 申 請, 並 依 原 單 位 發 給 證 書 之 起 日 計 算 五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醫 事 人 員 之 專 業 知 識 筆 試, 有 效 期 限 為 三 年 ; 認 證 有 效 期 限 及 期 滿 後 之 展 延 期 限 為 六 年 六 申 請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醫 事 人 員 認 證 之 展 延, 醫 師 護 理 營 養 等 專 業 人 員 應 於 認 證 有 效 期 限 內, 參 加 糖 尿 病 繼 續 教 育, 其 時 數 不 可 低 於 以 下 基 準 : ( 一 ) 醫 師 或 藥 事 專 業 人 員 : 修 習 四 十 八 小 時 ( 二 ) 護 理 或 營 養 專 業 人 員 : 修 習 七 十 二 小 時 ( 三 ) 繼 續 教 育 修 習 時 數 之 有 效 期 限 為 六 年 七 通 過 認 證 之 人 員, 應 配 合 本 照 護 網 相 關 計 畫 之 推 動, 為 提 升 本 市 糖 尿 病 病 患 醫 療 照 護 品 質, 促 進 糖 尿 病 醫 療 照 護 資 源 整 合 而 努 力 若 有 違 反 此 宗 旨 5

6 之 事 實 者, 本 局 得 終 止 其 認 證 資 格, 不 受 第 五 點 授 證 有 效 期 限 之 限 制 附 件 2 臺 北 市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認 證 要 點 部 分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一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 以 下 一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 以 下 臺 北 市 糖 尿 簡 稱 本 局 ) 為 提 升 臺 北 市 ( 以 下 簡 稱 本 市 ) 糖 尿 病 病 患 醫 療 照 護 品 質, 促 進 糖 尿 病 醫 療 照 護 資 源 整 合, 成 立 臺 北 市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 以 下 簡 稱 本 照 簡 稱 本 局 ) 為 提 升 臺 北 市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 以 下 簡 稱 本 市 ) 糖 尿 病 辨 識 標 誌 發 給 病 患 醫 療 照 護 品 質, 促 進 及 使 用 原 則 糖 尿 病 醫 療 照 護 資 源 整 之 規 範, 併 入 合, 成 立 臺 北 市 糖 尿 病 共 本 認 證 要 點 目 同 照 護 網 ( 以 下 簡 稱 本 照 的 說 明 護 網 ), 並 提 升 對 醫 事 人 護 網 ), 並 訂 定 本 要 點 員 肯 定 及 強 化 民 眾 辨 識 就 醫 權 益, 訂 定 本 要 點 三 申 請 認 證 資 格 如 下 : ( 一 ) 醫 事 人 員 : 1. 醫 師 : 三 申 請 認 證 資 格 如 下 : ( 一 ) 醫 事 人 員 : 1. 醫 師 : 1. 藥 師 名 稱 修 改 為 藥 事 專 業 人 員 (1) 內 分 泌 暨 新 (1) 內 分 泌 暨 新 2. 增 加 辨 識 標 陳 代 謝 科 專 科 醫 師 : 必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2) 其 他 醫 師 : 必 須 先 通 過 醫 師 專 業 陳 代 謝 科 專 科 醫 師 : 必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2) 其 他 醫 師 : 必 須 先 通 過 醫 師 專 業 誌 發 給 及 使 用 之 相 關 規 定 6

7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診 療 見 ( 實 ) 習 四 小 時 及 個 案 討 論 會 一 次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2. 護 士 / 護 理 師 專 業 人 員 : 必 須 先 通 過 護 理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護 理 見 ( 實 ) 習 二 點 五 日 ( 或 五 個 半 日 或 二 十 小 時 )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3. 營 養 師 專 業 人 員 : 必 須 先 通 過 營 養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營 養 見 ( 實 ) 習 二 點 五 日 ( 或 五 個 半 日 或 二 十 小 時 )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診 療 見 ( 實 ) 習 四 小 時 及 個 案 討 論 會 一 次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2. 護 士 / 護 理 師 專 業 人 員 : 必 須 先 通 過 護 理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護 理 見 ( 實 ) 習 二 點 五 日 ( 或 五 個 半 日 或 二 十 小 時 )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3. 營 養 師 專 業 人 員 : 必 須 先 通 過 營 養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營 養 見 ( 實 ) 習 二 點 五 日 ( 或 五 個 半 日 或 二 十 小 時 )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7

8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4. 藥 事 專 業 人 員 : 必 須 先 通 過 藥 事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診 療 見 ( 實 ) 習 一 點 五 日 ( 或 三 個 半 日 或 十 二 小 時 )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5. 具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認 定 之 專 業 學 會 認 證 之 糖 尿 病 衛 教 合 格 者 : 檢 附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糖 尿 病 衛 教 合 格 證 書 6. 其 他 相 關 醫 事 人 員 :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得 可 加 入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並 給 予 學 分 證 明 ( 二 ) 醫 療 機 構 : 凡 通 過 本 照 護 網 認 證 之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本 局 得 發 給 資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4. 藥 師 專 業 人 員 : 必 須 先 通 過 藥 師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筆 試 後, 再 參 與 診 療 見 ( 實 ) 習 一 點 五 日 ( 或 三 個 半 日 或 十 二 小 時 ) 並 須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四 小 時 5. 具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認 定 之 專 業 學 會 認 證 之 糖 尿 病 衛 教 合 格 者 : 檢 附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糖 尿 病 衛 教 合 格 證 書 6. 其 他 相 關 醫 事 人 員 : 修 畢 照 護 管 理 課 程, 得 可 加 入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並 給 予 學 分 證 明 ( 二 ) 醫 療 機 構 : 凡 通 過 本 照 護 網 認 證 之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本 局 得 發 給 資 8

9 格 證 書 ; 醫 師 經 認 證 通 過 後, 其 執 業 醫 療 機 構 得 申 請 機 構 認 證 及 辨 識 標 誌 本 照 護 網 辨 識 標 誌 發 給 及 使 用 規 定 如 下 : 1. 通 過 本 照 護 網 機 構 認 證 之 醫 療 院 所, 將 發 給 辨 識 標 誌 並 懸 掛 其 執 業 醫 療 院 所 明 顯 處 該 院 所 認 證 醫 師 若 超 過 二 人 時, 由 該 院 所 指 定 一 位 醫 師 代 表 提 出 申 請, 每 一 醫 療 院 所 以 申 請 一 個 標 誌 為 限 2. 本 照 護 網 之 醫 療 院 所 原 申 請 醫 師 執 業 地 點 異 動, 或 該 醫 師 離 職, 致 該 醫 療 院 所 認 證 資 格 喪 失 時, 應 將 本 照 護 網 辨 識 標 誌 繳 回, 一 個 月 內 向 本 局 完 成 報 備 程 序 3. 醫 療 院 所 欲 續 申 格 證 書 ; 醫 師 經 認 證 通 過 後, 其 執 業 醫 療 機 構 得 申 請 機 構 認 證 及 辨 識 標 誌 辨 識 標 誌 發 給 及 使 用 之 相 關 規 定, 由 本 局 另 訂 之 9

10 辦 此 項 業 務, 該 院 所 原 申 請 醫 師 須 依 本 照 護 網 之 規 定 累 計 學 分 並 辦 理 登 錄 核 備 若 未 及 時 提 出 申 請, 不 得 繼 續 懸 掛 該 辨 識 標 誌, 相 關 配 套 規 定 則 回 歸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特 約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合 約 內 容 辦 理 六 申 請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醫 六 申 請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醫 藥 師 名 稱 修 正 事 人 員 認 證 之 展 延, 醫 事 人 員 認 證 之 展 延, 醫 為 藥 事 專 業 人 師 護 理 營 養 等 專 業 人 師 護 理 營 養 等 專 業 人 員 員 應 於 認 證 有 效 期 限 內, 員 應 於 認 證 有 效 期 限 內, 參 加 糖 尿 病 繼 續 教 參 加 糖 尿 病 繼 續 教 育, 其 時 數 不 可 低 於 以 育, 其 時 數 不 可 低 於 以 下 基 準 : 下 基 準 : ( 一 ) 醫 師 或 藥 事 專 業 人 ( 一 ) 醫 師 或 藥 師 : 修 習 員 : 修 習 四 十 八 小 四 十 八 小 時 時 ( 二 ) 護 理 或 營 養 專 業 人 ( 二 ) 護 理 或 營 養 專 業 人 員 : 修 習 七 十 二 小 員 : 修 習 七 十 二 小 時 時 ( 三 ) 繼 續 教 育 修 習 時 數 ( 三 ) 繼 續 教 育 修 習 時 數 之 有 效 期 限 為 六 之 有 效 期 限 為 六 年 年 10

11 七 通 過 認 證 之 人 員, 應 配 合 七 通 過 認 證 之 人 員, 應 配 合 修 正 文 字 本 照 護 網 相 關 計 畫 之 推 本 照 護 網 相 關 計 劃 之 推 動, 為 提 升 本 市 糖 尿 病 病 動, 為 提 升 本 市 糖 尿 病 病 患 醫 療 照 護 品 質, 促 進 糖 患 醫 療 照 護 品 質, 促 進 糖 尿 病 醫 療 照 護 資 源 整 合 而 尿 病 醫 療 照 護 資 源 整 合 而 努 力 若 有 違 反 此 宗 旨 之 努 力 若 有 違 反 此 宗 旨 之 事 實 者, 本 局 得 終 止 其 認 事 實 者, 本 局 得 終 止 其 認 證 資 格, 不 受 第 五 點 授 證 證 資 格, 不 受 第 五 點 授 證 有 效 期 限 之 限 制 有 效 期 限 之 限 制 八 本 要 點 經 本 局 核 可 後 實 刪 除, 因 本 要 施, 修 改 時 應 經 臺 北 市 糖 點 係 依 衛 生 福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推 動 委 員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再 經 本 署 糖 尿 病 共 同 局 核 可 後 實 施 照 護 網 醫 事 人 員 認 證 基 準 辦 理 臺 北 市 政 府 函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4 日 地 址 :11008 臺 北 市 市 府 路 1 11 樓 南 區 承 辦 人 : 黃 婷 珺 電 話 :1999( 外 縣 市 ) 轉 7717 傳 真 : 電 子 信 箱 :a209@dopms.taipei.gov.tw 發 文 字 : 府 授 人 任 字 第 主 旨 : 臺 北 市 立 社 會 教 育 館 聘 任 人 員 遴 聘 要 點, 自 即 日 起 停 止 適 用, 請 說 明 : 查 照 11

12 一 依 本 府 文 化 局 104 年 12 月 8 日 北 市 文 化 人 字 第 函 辦 理 二 配 合 臺 北 市 立 社 會 教 育 館 更 名 為 臺 北 市 藝 文 推 廣 處, 旨 揭 要 點 停 止 適 用 正 本 : 臺 北 市 政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 請 刊 登 公 報, 不 另 行 文 ) 副 本 : 臺 北 市 議 會 臺 北 市 政 府 法 務 局 市 長 柯 文 哲 人 事 處 處 長 懷 敍 決 行 臺 北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函 地 址 :11008 臺 北 市 市 府 路 1 11 樓 南 區 承 辦 人 : 高 薏 婷 電 話 :(02) 傳 真 :(02) 電 子 信 箱 :a107@dopms.taipei.gov.tw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4 日 發 文 字 : 北 市 人 管 字 第 主 旨 : 臺 北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所 屬 各 級 機 關 學 校 人 事 機 構 績 優 人 事 人 員 選 拔 表 揚 要 點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起 停 止 適 用, 請 查 照 正 本 : 臺 北 市 政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 請 刊 登 公 報, 不 另 行 文 ) 副 本 : 臺 北 市 議 會 臺 北 市 政 府 法 務 局 處 長 懷 敍 12

13 政 令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9 日 發 文 字 : 府 都 新 字 第 主 旨 : 公 告 勤 耕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擔 任 實 施 者 擬 具 之 變 更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延 吉 段 一 小 段 585 地 等 7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及 擬 訂 權 利 變 換 計 畫 案 聽 證 訂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辦 理 依 據 :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第 11 條 之 1, 並 參 照 內 政 部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聽 證 程 序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事 項 : 一 公 告 期 間 及 地 點 : ( 一 ) 公 告 日 期 : 自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29 日 止, 公 告 20 日 ( 二 ) 公 告 地 點 : 臺 北 市 政 府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公 所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復 源 里 辦 公 處 公 告 欄 二 聽 證 機 關 期 日 及 場 所 : ( 一 ) 聽 證 機 關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二 ) 聽 證 期 日 :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10 時 30 分 ( 三 ) 聽 證 場 所 : 本 市 松 山 區 敦 化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 臺 北 市 八 德 路 3 段 12 巷 52 弄 2 之 1 ) 三 聽 證 程 序 : 13

14 ( 一 ) 簽 到 核 對 身 分 證 件 或 委 任 書 及 登 記 發 言 ( 二 ) 以 主 持 人 說 明 案 由 為 始, 並 宣 布 發 言 順 序 時 間 及 其 他 應 注 意 事 項 ( 三 ) 案 件 辦 理 情 形 之 報 告 ( 四 ) 陳 述 意 見 ( 五 ) 詢 問 及 答 復 ( 六 ) 主 持 人 宣 布 終 結 聽 證 四 當 事 人 之 權 利 : ( 一 ) 當 事 人 於 聽 證 時, 得 陳 述 意 見 提 出 證 據, 經 主 持 人 同 意 後 並 得 對 本 府 指 定 之 人 員 證 人 鑑 定 人 其 他 當 事 人 或 其 代 理 人 發 問 ( 二 ) 受 通 知 人 如 未 能 出 席 者, 得 填 具 代 理 人 委 任 書 由 代 理 人 出 席 五 缺 席 聽 證 之 處 理 : 如 當 事 人 缺 席 聽 證, 亦 未 委 任 代 理 人 出 席, 視 為 放 棄 於 聽 證 中 以 言 詞 陳 述 意 見 之 權 利 ; 本 府 就 聽 證 期 日 後 始 提 出 之 意 見, 將 請 實 施 者 登 載 於 人 民 陳 情 意 見 綜 理 表 並 提 請 審 議 會 參 考, 原 則 上 不 再 辦 理 聽 證 六 聽 證 程 序 進 行 時, 應 遵 守 下 列 規 定 : ( 一 ) 禁 止 吸 煙 或 飲 食, 並 將 行 動 電 話 關 閉 或 調 整 為 靜 音 ( 二 ) 對 於 發 言 者 之 意 見 陳 述 應 避 免 鼓 掌 或 鼓 譟 ( 三 ) 他 人 發 言 時 不 得 干 擾 或 提 出 質 疑 ( 四 ) 發 言 時 應 針 對 案 件 相 關 事 項 陳 述 意 見, 不 得 為 人 身 攻 擊 ( 五 ) 新 聞 媒 體 記 者 得 於 記 者 席 列 席 聽 證, 並 得 於 指 定 區 域 錄 音 錄 影 或 照 相 但 應 於 聽 證 開 始 後 十 分 鐘 內 完 成 器 材 架 設, 聽 證 程 序 進 行 中, 不 得 從 事 採 訪 七 聽 證 紀 錄 將 於 聽 證 召 開 二 週 後 上 網 供 民 眾 閱 覽 ( 本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網 14

15 址, 八 張 貼 處 :1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欄 ( 不 含 附 件, 計 畫 書 圖 置 於 市 政 大 樓 一 樓 東 區 都 市 計 畫 工 作 站 提 供 閱 覽 ) 2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公 告 欄 3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公 所 公 告 欄 4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復 源 里 辦 公 處 公 告 欄 5 刊 登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報 ( 不 含 附 件 ) 6 刊 登 新 聞 紙 3 日 市 長 柯 文 哲 本 案 依 分 層 負 責 規 定 授 權 業 務 主 管 決 行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發 文 字 : 府 都 新 字 第 主 旨 : 公 告 敦 福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擔 任 實 施 者 擬 具 之 擬 訂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石 潭 段 三 小 段 482 地 等 8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及 權 利 變 換 計 畫 案 聽 證 訂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辦 理 依 據 :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第 11 條 之 1, 並 參 照 內 政 部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聽 證 程 序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事 項 : 一 公 告 期 間 及 地 點 : ( 一 ) 公 告 日 期 : 自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0 日 止, 公 告 20 日 ( 二 ) 公 告 地 點 : 臺 北 市 政 府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公 15

16 所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石 潭 里 辦 公 處 公 告 欄 二 聽 證 機 關 期 日 及 場 所 : ( 一 ) 聽 證 機 關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二 ) 聽 證 期 日 :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30 分 ( 三 ) 聽 證 場 所 : 本 市 內 湖 區 湖 興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成 功 路 2 段 320 巷 19 3 樓 ) 三 聽 證 程 序 : ( 一 ) 簽 到 核 對 身 分 證 件 或 委 任 書 及 登 記 發 言 ( 二 ) 以 主 持 人 說 明 案 由 為 始, 並 宣 布 發 言 順 序 時 間 及 其 他 應 注 意 事 項 ( 三 ) 案 件 辦 理 情 形 之 報 告 ( 四 ) 陳 述 意 見 ( 五 ) 詢 問 及 答 復 ( 六 ) 主 持 人 宣 布 終 結 聽 證 四 當 事 人 之 權 利 : ( 一 ) 當 事 人 於 聽 證 時, 得 陳 述 意 見 提 出 證 據, 經 主 持 人 同 意 後 並 得 對 本 府 指 定 之 人 員 證 人 鑑 定 人 其 他 當 事 人 或 其 代 理 人 發 問 ( 二 ) 受 通 知 人 如 未 能 出 席 者, 得 填 具 代 理 人 委 任 書 由 代 理 人 出 席 五 缺 席 聽 證 之 處 理 : 如 當 事 人 缺 席 聽 證, 亦 未 委 任 代 理 人 出 席, 視 為 放 棄 於 聽 證 中 以 言 詞 陳 述 意 見 之 權 利 ; 本 府 就 聽 證 期 日 後 始 提 出 之 意 見, 將 請 實 施 者 登 載 於 人 民 陳 情 意 見 綜 理 表 並 提 請 審 議 會 參 考, 原 則 上 不 再 辦 理 聽 證 六 聽 證 程 序 進 行 時, 應 遵 守 下 列 規 定 : 16

17 ( 一 ) 禁 止 吸 煙 或 飲 食, 並 將 行 動 電 話 關 閉 或 調 整 為 靜 音 ( 二 ) 對 於 發 言 者 之 意 見 陳 述 應 避 免 鼓 掌 或 鼓 譟 ( 三 ) 他 人 發 言 時 不 得 干 擾 或 提 出 質 疑 ( 四 ) 發 言 時 應 針 對 案 件 相 關 事 項 陳 述 意 見, 不 得 為 人 身 攻 擊 ( 五 ) 新 聞 媒 體 記 者 得 於 記 者 席 列 席 聽 證, 並 得 於 指 定 區 域 錄 音 錄 影 或 照 相 但 應 於 聽 證 開 始 後 十 分 鐘 內 完 成 器 材 架 設, 聽 證 程 序 進 行 中, 不 得 從 事 採 訪 七 聽 證 紀 錄 將 於 聽 證 召 開 二 週 後 上 網 供 民 眾 閱 覽 ( 本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網 址, 八 張 貼 處 :1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欄 ( 不 含 附 件, 計 畫 書 圖 置 於 市 政 大 樓 一 樓 東 區 都 市 計 畫 工 作 站 提 供 閱 覽 ) 2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公 告 欄 3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公 所 公 告 欄 4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石 潭 里 辦 公 處 公 告 欄 5 刊 登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報 ( 不 含 附 件 ) 6 刊 登 新 聞 紙 3 日 市 長 柯 文 哲 本 案 依 分 層 負 責 規 定 授 權 業 務 主 管 決 行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發 文 字 : 府 都 新 字 第 主 旨 : 公 告 桓 鉅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擔 任 實 施 者 擬 具 之 擬 訂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龍 泉 段 一 小 段 206 地 等 5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及 權 利 變 換 計 17

18 畫 案 聽 證 訂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辦 理 依 據 :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第 11 條 之 1, 並 參 照 內 政 部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聽 證 程 序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事 項 : 一 公 告 期 間 及 地 點 : ( 一 ) 公 告 日 期 : 自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0 日 止, 公 告 20 日 ( 二 ) 公 告 地 點 : 臺 北 市 政 府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公 所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龍 坡 里 辦 公 處 公 告 欄 二 聽 證 機 關 期 日 及 場 所 : ( 一 ) 聽 證 機 關 : 臺 北 市 政 府 ( 二 ) 聽 證 期 日 :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0 分 ( 三 ) 聽 證 場 所 : 本 市 大 安 區 錦 安 二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和 平 東 路 一 段 121 B2) 三 聽 證 程 序 : ( 一 ) 簽 到 核 對 身 分 證 件 或 委 任 書 及 登 記 發 言 ( 二 ) 以 主 持 人 說 明 案 由 為 始, 並 宣 布 發 言 順 序 時 間 及 其 他 應 注 意 事 項 ( 三 ) 案 件 辦 理 情 形 之 報 告 ( 四 ) 陳 述 意 見 ( 五 ) 詢 問 及 答 復 ( 六 ) 主 持 人 宣 布 終 結 聽 證 四 當 事 人 之 權 利 : ( 一 ) 當 事 人 於 聽 證 時, 得 陳 述 意 見 提 出 證 據, 經 主 持 人 同 意 後 並 得 對 本 府 指 定 之 人 員 證 人 鑑 定 人 其 他 當 事 人 或 其 代 理 人 18

19 發 問 ( 二 ) 受 通 知 人 如 未 能 出 席 者, 得 填 具 代 理 人 委 任 書 由 代 理 人 出 席 五 缺 席 聽 證 之 處 理 : 如 當 事 人 缺 席 聽 證, 亦 未 委 任 代 理 人 出 席, 視 為 放 棄 於 聽 證 中 以 言 詞 陳 述 意 見 之 權 利 ; 本 府 就 聽 證 期 日 後 始 提 出 之 意 見, 將 請 實 施 者 登 載 於 人 民 陳 情 意 見 綜 理 表 並 提 請 審 議 會 參 考, 原 則 上 不 再 辦 理 聽 證 六 聽 證 程 序 進 行 時, 應 遵 守 下 列 規 定 : ( 一 ) 禁 止 吸 煙 或 飲 食, 並 將 行 動 電 話 關 閉 或 調 整 為 靜 音 ( 二 ) 對 於 發 言 者 之 意 見 陳 述 應 避 免 鼓 掌 或 鼓 譟 ( 三 ) 他 人 發 言 時 不 得 干 擾 或 提 出 質 疑 ( 四 ) 發 言 時 應 針 對 案 件 相 關 事 項 陳 述 意 見, 不 得 為 人 身 攻 擊 ( 五 ) 新 聞 媒 體 記 者 得 於 記 者 席 列 席 聽 證, 並 得 於 指 定 區 域 錄 音 錄 影 或 照 相 但 應 於 聽 證 開 始 後 十 分 鐘 內 完 成 器 材 架 設, 聽 證 程 序 進 行 中, 不 得 從 事 採 訪 七 聽 證 紀 錄 將 於 聽 證 召 開 二 週 後 上 網 供 民 眾 閱 覽 ( 本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網 址, 八 張 貼 處 :1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欄 ( 不 含 附 件, 計 畫 書 圖 置 於 市 政 大 樓 一 樓 東 區 都 市 計 畫 工 作 站 提 供 閱 覽 ) 2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公 告 欄 3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公 所 公 告 欄 4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龍 坡 里 辦 公 處 公 告 欄 5 刊 登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報 ( 不 含 附 件 ) 6 刊 登 新 聞 紙 3 日 市 長 柯 文 哲 本 案 依 分 層 負 責 規 定 授 權 業 務 主 管 決 行 19

20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發 文 字 : 府 都 新 字 第 主 旨 : 公 告 核 定 實 施 全 坤 建 設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擔 任 實 施 者 擬 具 之 擬 訂 臺 北 市 萬 華 區 漢 中 段 二 小 段 524 地 等 18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案 計 畫 書 圖, 並 自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 零 時 起 生 效 依 據 :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第 19 條 公 告 事 項 : 一 公 告 起 迄 日 期 : 自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 起, 至 民 國 105 年 1 月 9 日 止 二 本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範 圍 : 臺 北 市 萬 華 區 漢 中 段 二 小 段 524 地 等 18 筆 土 地 三 本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係 採 權 利 變 換 方 式 實 施, 後 續 應 俟 實 施 者 擬 具 權 利 變 換 計 畫, 依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第 19 條 及 第 29 條 規 定 程 序 辦 理, 經 本 府 核 定 後, 始 得 據 以 實 施 四 公 告 地 點 及 張 貼 處 :1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欄 ( 不 含 附 件, 計 畫 書 圖 置 於 市 政 大 樓 一 樓 東 區 都 市 計 畫 工 作 站 提 供 閱 覽 ) 2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公 告 欄 3 臺 北 市 萬 華 區 公 所 公 告 欄 4 臺 北 市 萬 華 區 新 起 里 辦 公 處 公 告 欄 5 刊 登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報 ( 不 含 附 件 ) 市 長 柯 文 哲 20

21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發 文 字 : 府 都 測 字 第 主 旨 : 公 告 訂 正 擬 訂 本 市 木 柵 區 華 興 里 附 近 地 區 細 部 計 劃 暨 配 合 修 定 主 要 計 劃 案 部 分 樁 位 公 告 圖 樁 位 圖 及 樁 位 坐 標 表 依 據 : 都 市 計 畫 樁 測 定 及 管 理 辦 法 第 7 條 及 內 政 部 74 年 9 月 2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函 公 告 事 項 : 一 時 間 : 自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起 30 天 二 地 點 : 本 府 及 臺 北 市 文 山 區 公 所 公 告 欄 三 公 告 期 間 內, 土 地 權 利 關 係 人 如 認 為 樁 位 測 定 錯 誤 時, 請 向 本 府 ( 都 市 發 展 局 ) 繳 費 申 請 複 測 張 貼 處 : 本 府 公 告 欄 ( 附 件 置 於 本 府 1 樓 都 市 計 畫 工 作 站 ) 本 市 文 山 區 公 所 ( 無 附 件 ) 刊 登 本 府 公 報 ( 無 附 件 ) 市 長 柯 文 哲 都 市 發 展 局 局 長 林 洲 民 決 行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發 文 字 : 府 都 新 字 第 主 旨 : 公 示 送 達 本 府 104 年 8 月 6 日 府 都 新 字 第 函 陳 國 珍 君 等 2 人 21

22 依 據 :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第 19 條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第 6 條 及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78 條 第 80 條 第 81 條 公 告 事 項 : 一 公 告 日 期 :20 日 ( 自 本 公 告 張 貼 之 翌 日 起 算 ) 二 有 關 忠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擔 任 實 施 者 擬 具 之 擬 訂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西 湖 段 一 小 段 128 地 等 30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案 公 開 展 覽 及 舉 辦 公 聽 會, 因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應 為 送 達 之 處 所 不 明 以 致 旨 揭 公 聽 函 無 法 送 達, 特 此 公 示 送 達 三 請 應 受 送 達 人 於 公 告 期 間 內 ( 自 本 公 示 送 達 文 張 貼 牌 示 處 之 日 起 20 日 內 ), 前 往 本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 承 辦 人 : 毛 胤 儒, 電 話 : #3036, 地 址 :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一 段 8 9 樓 ) 領 取 四 張 貼 處 :1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欄 2 刊 登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報 3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公 告 欄 市 長 柯 文 哲 本 案 依 分 層 負 責 規 定 授 權 業 務 主 管 決 行 公 告 忠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擔 任 實 施 者 擬 具 之 擬 訂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西 湖 段 一 小 段 128 地 等 30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案 公 開 展 覽 及 舉 辦 公 聽 會, 所 有 權 人 遷 移 地 址 不 明 公 示 送 達 名 冊 所 有 權 人 郵 遞 區 原 投 遞 地 址 陳 國 珍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南 京 西 路 劉 查 某 114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金 面 巷 22

23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發 文 字 : 府 都 新 字 第 主 旨 : 公 示 送 達 本 府 104 年 9 月 17 日 府 都 新 字 第 函 段 櫳 信 君 依 據 :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第 19 條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第 6 條 及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78 條 第 80 條 第 81 條 公 告 事 項 : 一 公 告 日 期 :20 日 ( 自 本 公 告 張 貼 之 翌 日 起 算 ) 二 有 關 有 關 巧 洋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擔 任 實 施 者 擬 具 之 擬 訂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康 寧 段 三 小 段 地 等 66 筆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案 公 開 展 覽 及 舉 辦 公 聽 會, 因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應 為 送 達 之 處 所 不 明 以 致 旨 揭 公 聽 函 無 法 送 達, 特 此 公 示 送 達 三 請 應 受 送 達 人 於 公 告 期 間 內 ( 自 本 公 示 送 達 文 張 貼 牌 示 處 之 日 起 20 日 內 ), 前 往 本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 承 辦 人 : 葉 堯, 電 話 : #2993, 地 址 :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一 段 8 9 樓 ) 領 取 四 張 貼 處 :1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欄 2 刊 登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報 3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公 告 欄 市 長 柯 文 哲 本 案 依 分 層 負 責 規 定 授 權 業 務 主 管 決 行 23

24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9 日 發 文 字 : 府 都 建 字 第 主 旨 : 公 告 委 任 本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辦 理 建 築 物 無 障 礙 設 備 與 設 施 改 善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規 定 之 改 善 基 金 管 理 及 運 用 等 業 務, 自 104 年 12 月 28 日 起 實 施 依 據 : 依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 條 及 臺 北 市 政 府 組 織 自 治 條 例 第 2 條 規 定 公 告 事 項 : 一 本 府 依 建 築 物 無 障 礙 設 備 與 設 施 改 善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規 定 之 改 善 基 金 管 理 及 運 用 等 業 務, 自 104 年 12 月 28 日 起 依 規 定 委 任 由 本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辦 理, 請 申 請 人 ( 申 辦 機 關 ) 自 該 日 起 逕 行 前 往 該 局 所 在 地 洽 辦 二 對 本 公 告 如 有 疑 問, 請 逕 向 本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所 屬 臺 北 市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洽 詢 ( 地 址 :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市 府 路 1 南 區 2 樓 電 話 :1999 轉 8395) 市 長 柯 文 哲 臺 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發 文 字 : 北 市 社 團 字 第 主 旨 :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忠 孝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於 第 6 屆 第 1 次 臨 時 會 員 大 會 決 議 解 散, 並 已 清 算 完 竣, 自 即 日 起 依 法 予 以 解 散, 並 註 銷 該 團 體 之 立 案 證 書 及 圖 記 24

25 依 據 : 人 民 團 體 法 第 58 條 公 告 事 項 : 一 解 散 團 體 名 稱 :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忠 孝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二 解 散 團 體 之 立 案 字 : 北 市 社 會 字 第 0421 局 長 許 立 民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函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4 日 地 址 :10042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延 平 南 路 96 承 辦 人 : 辦 事 員 郭 玉 婷 電 話 :(02) *1533 電 子 信 箱 :yuting@police.taipei 發 文 字 : 北 市 警 交 字 第 主 旨 : 檢 送 本 局 大 安 分 局 舉 發 違 反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第 69 條 至 第 84 條 應 送 達 人 名 冊 1 份 ( 計 1 頁 ), 請 查 照 正 副 本 : 臺 北 市 政 府 秘 書 處 本 :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局 長 邱 豐 光 本 案 依 照 分 層 負 責 規 定 授 權 第 二 層 主 管 決 行 25

26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發 文 字 : 北 市 警 安 分 交 字 第 主 旨 : 公 告 本 分 局 各 外 勤 單 位 依 法 舉 發 楊 志 誠 等 21 名 違 反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第 69 條 至 第 84 條 案 件 應 受 送 達 人 名 冊 1 份 ( 計 1 頁 ) 依 據 : 一 違 反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事 件 統 一 裁 罰 基 準 及 處 理 細 則 第 5 條 二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條 公 告 事 項 : 一 應 受 送 達 人 於 公 告 日 起 得 隨 時 至 本 分 局 交 通 組 領 取 旨 揭 違 反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第 69 條 至 第 84 條 案 件 裁 決 書 二 上 述 名 冊 所 列 受 處 分 人, 自 公 示 送 達 生 效 ( 登 載 市 府 公 報 滿 20 日 ) 仍 不 依 法 完 納 前 項 案 件 罰 鍰 者, 本 分 局 將 依 法 移 請 法 務 部 行 政 執 行 署 各 地 分 署 強 制 執 行 分 局 長 薛 文 容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公 示 舉 發 違 反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第 69 條 至 84 條 案 件 送 達 名 冊 序 受 處 分 人 出 生 姓 名 年 份 身 分 統 一 編 裁 決 書 字 及 件 數 ( 處 分 主 文 ) 文 書 保 管 機 關 備 註 1 楊 志 誠 46 年 A11038****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第 AFU 等 計 1 件 裁 決 書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2 呂 志 強 56 年 A12382****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第 AFU 等 計 20 件 裁 決 書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3 吳 建 鋒 67 年 A12466****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第 AFU 等 計 2 件 裁 決 書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26

27 4 林 雅 澧 67 年 A22416**** 5 蕭 有 益 67 年 C12097**** 6 張 燕 頻 61 年 C22031**** 7 胡 美 玲 55 年 C22043**** 8 李 琪 琨 59 年 F12108**** 9 簡 福 安 48 年 F12159**** 10 蘇 盟 欽 66 年 F12409**** 11 趙 興 華 46 年 G12054**** 12 朱 美 習 41 年 G20050**** 13 盧 進 寧 59 年 J12123**** 14 林 清 山 52 年 M12123**** 15 程 炕 雄 48 年 P12053**** 16 張 素 鳳 53 年 P22064**** 17 蔡 振 吉 51 年 Q12044**** 18 陽 富 月 55 年 V22003**** 19 李 叠 斌 58 年 W10023**** 20 陳 明 輝 61 年 Y12017**** 21 張 燕 頻 61 年 C22031****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1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2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22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2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1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14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1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2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2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1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2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3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2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2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1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2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4 件 裁 決 書 北 市 警 安 交 裁 字 第 AFU 等 計 9 件 裁 決 書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28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發 文 字 : 北 市 衛 食 藥 字 第 主 旨 : 公 告 註 銷 榮 一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等 11 家 藥 商 所 領 本 局 核 發 之 販 賣 業 藥 商 許 可 執 照 依 據 : 藥 事 法 第 27 條 之 1 第 3 項 規 定 公 告 事 項 : 一 註 銷 藥 商 許 可 執 照 資 料 如 附 清 冊 二 旨 揭 藥 商 登 記 之 營 業 地 址 已 無 營 業 事 實, 經 查 詢 經 濟 部 公 司 登 記 或 本 市 商 業 處 商 業 登 記 資 料, 已 公 告 廢 止 歇 業 及 解 散 三 依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81 條 規 定, 本 公 告 自 刊 登 政 府 公 報 日 起, 經 20 日 發 生 效 力 四 對 本 公 告 如 有 不 服, 對 本 件 公 告 期 滿 之 次 日 起 30 日 內, 書 寫 訴 願 書, 以 正 本 向 本 局 ( 臺 北 市 市 府 路 1 東 南 區 ) 遞 送, 並 將 副 本 抄 送 本 府 法 務 局 ( 地 址 : 臺 北 市 市 府 路 1 8 樓 東 北 區 ) ( 依 訴 願 法 第 14 條 及 第 58 條 規 定, 訴 願 書 以 實 際 收 受 之 日 期 為 準, 而 非 投 郵 日 ) 局 長 黃 世 傑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公 告 註 銷 藥 商 清 冊 1 藥 物 藥 商 名 稱 ( 機 構 代 碼 ) 負 責 人 地 址 營 業 項 目 商 業 登 記 資 料 許 可 證 榮 一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和 平 東 黃 榮 一 西 藥 無 路 3 段 樓 解 散 (102 年 06 月 14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 28

29 中 敏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瑞 特 華 醫 療 器 材 3 有 限 公 司 L110 科 達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4 司 N623 科 拉 瑞 特 醫 療 產 品 股 5 份 有 限 公 司 P583 卡 拉 貝 納 行 企 業 有 限 6 公 司 Q231 前 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7 司 Q660 安 範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R434 軒 品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9 司 S128 漢 翔 醫 療 器 材 有 限 公 10 司 V423 常 江 有 限 公 司 V816 蕭 瑞 麟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和 平 東 路 2 段 353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忠 孝 東 曹 明 蕙 路 4 段 樓 之 8 周 美 榮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仁 愛 路 4 段 樓 之 3 楊 雅 凌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文 昌 街 132 陳 炳 良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四 維 路 22 巷 17 江 柏 樟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和 平 東 路 1 段 83 3 樓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復 興 南 陳 圜 錦 路 2 段 樓 之 4 宋 正 玲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光 復 南 路 290 巷 41 1 樓 李 沃 源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新 生 南 路 2 段 30 巷 21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和 平 東 謝 黃 碧 鑾 路 3 段 422 解 散 (100 年 06 月 西 藥 醫 有 24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療 器 材 已 註 銷 ) 醫 療 器 材 無 解 散 (103 年 09 月 05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 廢 止 (104 年 06 月 醫 療 器 材 無 03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 解 散 (102 年 08 月 醫 療 器 材 無 02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 解 散 (101 年 03 月 醫 療 器 材 無 21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 解 散 (100 年 12 月 醫 療 器 材 無 27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 解 散 (099 年 07 月 醫 療 器 材 無 02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醫 療 器 材 醫 療 器 材 醫 療 器 材 ) 解 散 (101 年 12 月 無 25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 解 散 (102 年 10 月 無 14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 解 散 (104 年 04 月 無 13 日 府 產 業 商 字 第 ) 2015/12/10 29

30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9 日 發 文 字 : 北 市 環 三 字 第 主 旨 : 公 告 本 局 ( 第 次 )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汽 機 車 之 牌 照 碼 引 擎 碼 1 批 依 據 :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第 82 條 之 1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事 項 : 一 公 告 本 局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汽 機 車 之 牌 照 碼 引 擎 碼 拖 吊 地 點 拖 吊 時 間 一 覽 表 ( 本 期 公 告 有 牌 汽 車 編 :JCY JCY 計 5 輛 有 牌 機 車 編 :JMY JMY 計 39 輛 ) 二 請 車 主 於 公 告 日 起 1 個 月 內 持 本 人 身 分 證 及 車 籍 資 料 至 新 北 市 樹 林 區 東 豐 街 68 之 1 洽 領 ( 電 話 : ), 逾 期 則 以 廢 棄 物 處 理 局 長 劉 銘 龍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汽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查 報 編 編 JCY104 PA14CI JCY104 PA08CI 車 牌 車 牌 碼 面 數 引 擎 或 車 身 碼 3797-EP 1 4G82X HP XXL2S1S 查 報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單 位 115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永 平 南 港 區 成 功 104/09/14 士 林 104/09/22 金 協 連 環 汽 車 中 華 藍 色 街 20 巷 37 吳 * 豪 路 一 段 82 10:54 分 局 08:00 保 工 程 弄 內 巷 13 之 * 四 樓 北 投 區 珠 海 奧 斯 104/09/12 北 投 104/09/22 金 協 連 環 汽 車 紅 色 路 復 興 平 面 傅 * 茹 汀 11:04 分 局 09:30 保 工 程 停 車 場 對 面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雙 城 街 四 巷 * 五 樓 30

31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汽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新 北 市 汐 止 內 湖 區 康 樂 JCY104 PA11CI10 M15SNE /09/12 內 湖 104/09/22 金 協 連 環 2F 汽 車 台 朔 白 色 街 :00 分 局 13:30 保 工 程 李 * 區 大 同 路 三 段 105 巷 ( 側 面 ) 1 弄 1* 三 樓 文 山 一 區 和 文 山 臺 北 市 文 山 JCY104 PA12CI10 104/09/13 104/09/22 金 協 連 環 KN M4T05446 汽 車 三 陽 黑 色 平 東 路 4 段 66 巷 01:00 一 分 局 15:40 保 工 程 陳 * 富 區 景 隆 路 1 巷 12 弄 * 內 湖 區 民 權 台 北 市 內 湖 JCY104 PA11CS10 東 路 6 段 104/09/14 內 湖 104/09/22 金 協 連 環 區 內 湖 路 二 YO S 汽 車 國 瑞 淺 藍 123 巷 34 12:25 分 局 16:50 保 工 程 郭 * 周 段 103 巷 弄 31 4* 7 樓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台 北 市 中 山 JMY104 PA01MR10 4HP- 中 山 區 吉 林 104/09/15 中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林 森 北 路 CEV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王 * 和 路 :17 分 局 10:15 保 工 程 40* 6 樓 之 28 中 山 區 民 權 基 隆 市 七 堵 JMY104 PA01MR10 104/09/15 中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GK KN 機 車 三 陽 綠 色 東 路 2 段 :36 分 局 09:47 保 工 程 潘 * 富 區 華 新 一 路 90 之 * 高 雄 市 鼓 山 中 山 區 合 江 JMY104 PA01MR 無 廠 104/09/16 中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鼓 山 3 路 機 車 紅 色 街 180 巷 王 * 雲 牌 09:52 分 局 09:21 保 工 程 217 巷 * 13 台 北 市 中 山 中 山 區 建 國 蒂 * 蕾 股 JMY104 PA01MI10 SA25DB- 104/09/14 中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民 權 東 路 ATB 機 車 光 陽 深 綠 北 路 2 段 份 有 限 公 :38 分 局 08:49 保 工 程 3 段 * 十 92 司 五 樓 JMY104 PA07MR10 4DY- 信 義 區 嘉 興 104/09/13 信 義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DQM 機 車 山 葉 藍 綠 街 :57 分 局 08:07 保 工 程 蘇 * 興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嘉 興 街 24* 大 安 區 忠 孝 JMY104 PA09MI10 5DC- 104/09/14 大 安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LED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東 路 4 段 國 * 源 :00 分 局 07:42 保 工 程 309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新 生 北 路 二 段 6* 九 樓 之 7 31

32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新 北 市 三 重 大 安 區 瑞 安 JMY104 PA09MR10 4DY- 104/09/14 大 安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DQP 機 車 山 葉 深 綠 街 208 巷 :28 分 局 09:00 保 工 程 曾 * 丹 區 重 新 路 四 段 184 巷 弄 2* 四 樓 大 安 區 和 平 台 北 市 北 投 JMY104 PA09MI10 東 路 2 段 104/09/16 大 安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稻 香 路 ATG GH 機 車 三 陽 紅 色 96 巷 12 之 4 對 面 11:00 分 局 09:44 保 工 程 蕭 * 50 巷 * 五 樓 台 北 市 信 義 JMY104 PA07MR10 SA10CB- 信 義 區 嘉 興 104/09/13 信 義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DNY 機 車 光 陽 紅 色 街 :00 分 局 08:07 保 工 程 蘇 * 榮 區 嘉 興 街 24* 7 樓 信 義 區 基 隆 台 北 市 內 湖 JMY104 PA07MI10 4DY- 路 1 段 /09/13 信 義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康 樂 街 1 DFQ 機 車 山 葉 淺 藍 周 ** 巷 松 山 高 中 19:20 分 局 07:35 保 工 程 36 巷 30 旁 弄 * 103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石 牌 JMY104 PA08MI10 5CA- 路 2 段 /09/13 北 投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BAV 機 車 山 葉 灰 色 巷 47 16:21 分 局 10:58 保 工 程 ( 對 面 ) 張 * 威 大 同 區 重 慶 北 路 二 段 15* 八 樓 之 3 北 投 區 石 牌 新 北 市 八 里 CIX-629 機 車 光 陽 銀 色 阮 * 清 蘭 區 中 華 路 二 段 32* JMY104 PA08MI SG20AA 路 1 段 /09/13 北 投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巷 1 17:16 分 局 10:43 保 工 程 ( 前 ) 830 高 雄 市 JMY104 PA14MR10 4DY- 士 林 區 大 西 104/09/14 士 林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鳳 山 區 和 興 TWU 機 車 山 葉 淺 綠 陳 * 珍 路 84 11:12 分 局 07:52 保 工 程 里 立 德 街 1 4* 111 台 北 市 JMY104 PA14MR10 SC10AD- 士 林 區 大 西 104/09/14 士 林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EEM 機 車 光 陽 深 藍 路 84 10:57 分 局 07:55 保 工 程 楊 * 傑 士 林 區 華 榮 街 * 新 北 市 新 店 松 山 區 撫 遠 JMY104 PA06MR10 GY6D2-104/09/16 松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安 和 路 3 GDM 機 車 光 陽 黑 色 街 399 巷 9 王 * 旻 :37 分 局 13:24 保 工 程 段 47 巷 * 7F-2 台 中 市 北 區 松 山 區 撫 遠 JMY104 PA06MR10 5FP- 104/09/16 松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賴 明 里 梅 川 VOY 機 車 山 葉 白 色 街 376 巷 陳 * 華 :27 分 局 13:17 保 工 程 東 路 3 段 巷 1* 32

33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松 山 區 民 權 新 北 市 中 和 JMY104 PA06MR10 104/09/16 松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DZC DA 機 車 三 陽 紅 色 東 路 5 段 32 13:31 分 局 13:11 保 工 程 童 * 梅 區 景 德 街 3* 18 樓 台 北 市 信 義 北 投 區 中 和 JMY104 PA08MS10 KG9A- 104/09/12 北 投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永 吉 路 2 AFI 機 車 光 陽 紅 色 街 502 巷 5 林 * 鈺 :12 分 局 14:21 保 工 程 25 巷 4* 弄 23 北 投 區 中 和 JMY104 PA08MS10 5FH- 104/09/12 北 投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EGR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街 493 巷 :21 分 局 14:16 保 工 程 陳 * 華 台 北 市 北 投 區 中 和 街 新 弄 14 建 巷 * 北 投 區 中 和 新 北 市 五 股 JMY104 PA08MS10 104/09/12 北 投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成 泰 路 三 QV ER 機 車 三 陽 銀 黑 街 493 巷 1 弄 2 10:18 分 局 14:08 保 工 程 溫 * 貴 段 2 巷 * 之 9 三 樓 台 中 市 北 區 JMY104 PA08MS10 3NT- 北 投 區 中 和 104/09/12 北 投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金 龍 里 25 SQX 機 車 山 葉 深 藍 賴 * 月 美 街 :15 分 局 13:55 保 工 程 鄰 三 民 路 3 段 28* 北 投 區 尊 賢 JMY104 PA08MR10 4DY- 104/09/13 北 投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QUO 機 車 山 葉 黑 藍 街 218 巷 :21 分 局 13:41 保 工 程 陳 * 成 台 北 市 北 投 區 實 踐 街 5 ( 對 面 ) 6 巷 * 台 北 市 大 安 中 山 區 北 安 C*EONG.F JMY104 PA01MR10 SB10AJ- 104/09/13 中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長 興 街 5 QY 機 車 光 陽 黑 藍 路 621 巷 AI.IONG :00 分 局 14:43 保 工 程 * ( 張 * 勇 ) 室 台 中 市 北 屯 JMY104 PA01MR10 4JL- 中 山 區 松 江 104/09/15 中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中 清 路 TA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陳 * 誼 路 :08 分 局 13:59 保 工 程 106 巷 2 弄 * 新 北 市 汐 止 中 山 區 吉 林 JMY104 PA01MR10 104/09/15 中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民 權 街 CGJ D 機 車 台 鈴 藍 紫 路 461 巷 2 10:17 分 局 13:36 保 工 程 李 * 彬 段 81 巷 12 弄 * 新 北 市 新 莊 中 山 區 吉 林 JMY104 PA01MR10 5FH- 咖 啡 104/09/15 中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區 中 山 路 1 DTN 機 車 山 葉 路 447 巷 連 * 慧 白 10:19 分 局 13:25 保 工 程 段 19* 樓 之 1 中 山 區 吉 林 JMY104 PA01MR10 BF /09/15 中 山 104/09/23 金 協 連 環 WSM 機 車 台 鈴 銀 色 路 447 巷 胡 * 全 :22 分 局 13:25 保 工 程 24 新 北 市 貢 寮 區 蓬 萊 街 * 33

34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台 北 市 大 同 JMY104 PA02MR10 4HP- 大 同 區 長 安 104/09/17 大 同 104/09/24 金 協 連 環 區 延 平 北 路 AQF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鄭 * 源 西 路 :20 分 局 07:44 保 工 程 一 段 69 巷 * 四 樓 台 南 市 山 上 JMY104 PA01MI10 3XG- 中 山 區 錦 州 104/09/17 中 山 104/09/24 金 協 連 環 QES 機 車 山 葉 黑 紫 街 :37 分 局 13:33 保 工 程 黃 * 花 區 南 洲 32* 文 山 一 區 忠 文 山 新 北 市 板 橋 JMY104 PA12MI10 哈 特 黑 白 104/09/16 104/09/25 金 協 連 環 車 主 CWS 機 車 佛 色 順 街 2 段 10:00 一 分 10:00 保 工 程 索 * 維 區 自 強 新 村 領 回 92 局 70-* 文 山 二 區 興 台 北 市 文 山 文 山 JMY104 PA13MI10 隆 路 3 段 104/09/18 104/09/25 金 協 連 環 區 興 隆 路 CNC KC 機 車 三 陽 紅 色 94 ( 對 07:12 二 分 局 09:50 保 工 程 廖 * 城 段 109 巷 7* 面 ) 2 樓 台 北 市 萬 華 萬 華 區 寶 興 JMY104 PA03MR10 SD10AA- 104/09/16 萬 華 104/09/25 金 協 連 環 區 西 園 路 二 DRM 機 車 光 陽 藍 色 街 68 巷 47 李 * 福 :56 分 局 08:00 保 工 程 段 261 巷 * 6 樓 彰 化 縣 和 美 中 正 二 區 大 中 正 JMY104 PA05MI10 4HP- 104/09/16 104/09/25 金 協 連 環 鎮 鎮 平 里 彰 KPM 機 車 山 葉 藍 色 埔 街 27 巷 二 分 許 * 玲 :20 07:15 保 工 程 草 路 二 段 9 局 461 巷 3* 臺 北 市 萬 華 萬 華 區 寶 興 JMY104 PA03MR10 4UF- 104/09/16 萬 華 104/09/25 金 協 連 環 區 寶 興 街 8 NTY 機 車 光 陽 白 色 街 80 巷 40 楊 * 陽 :34 分 局 08:10 保 工 程 0 巷 4* 二 樓 新 北 市 板 橋 北 投 區 致 遠 JMY104 PA08MI10 CG /09/18 北 投 104/09/25 金 協 連 環 H*YNH.NG 區 忠 孝 路 忠 LPC 機 車 台 鈴 紅 色 一 路 1 段 :06 分 局 09:20 保 工 程 OC.HIEN 義 巷 3 弄 * ( 前 ) 文 山 一 區 興 台 南 市 東 區 文 山 JMY104 PA12MR10 4NG- 隆 路 4 段 104/09/18 104/09/25 金 協 連 環 裕 農 路 27 UPA 機 車 山 葉 紅 色 一 分 蘇 * 婕 巷 32 03:14 15:15 保 工 程 之 * 6 樓 局 ( 旁 ) 之 1 文 山 一 區 興 文 山 JMY104 PA12MR10 4JL- 隆 路 4 段 104/09/18 104/09/25 金 協 連 環 DNB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一 分 劉 * 春 巷 25 06:51 15:00 保 工 程 局 ( 旁 )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興 隆 路 4 段 58 巷 34 弄 * 3 樓 34

35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台 北 市 士 林 內 湖 區 環 山 JMY104 PA11MI10 104/09/16 內 湖 104/09/25 金 協 連 環 區 中 山 北 路 RIZ EU 機 車 三 陽 藍 色 路 1 段 10 17:23 分 局 12:30 保 工 程 吳 * 威 五 段 460 巷 * 內 湖 區 環 山 臺 北 市 松 山 JMY104 PA11MI10 4NG- 路 1 段 /09/16 內 湖 104/09/25 金 協 連 環 光 * 冷 媒 DPJ 機 車 山 葉 綠 色 區 大 道 路 巷 12 弄 10 14:30 分 局 12:40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一 樓 之 1 對 面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9 日 發 文 字 : 北 市 環 三 字 第 主 旨 : 公 告 本 局 ( 第 次 )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汽 機 車 之 牌 照 碼 引 擎 碼 1 批 依 據 :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第 82 條 之 1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事 項 : 一 公 告 本 局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汽 機 車 之 牌 照 碼 引 擎 碼 拖 吊 地 點 拖 吊 時 間 一 覽 表 ( 本 期 公 告 有 牌 汽 車 編 :JCY JCY 計 3 輛 有 牌 機 車 編 :JMY JMY JMY JMY 計 102 輛 ) 二 請 車 主 於 公 告 日 起 1 個 月 內 持 本 人 身 分 證 及 車 籍 資 料 至 新 北 市 樹 林 區 東 豐 街 68 之 1 洽 領 ( 電 話 : ), 逾 期 則 以 廢 棄 物 處 理 局 長 劉 銘 龍 35

36 場 內 查 報 編 編 JCY104 PA08CR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汽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車 牌 碼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5469-YG 2 WOLOSAF07 W 北 投 區 洲 美 104/09/21 北 投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汽 車 歐 寶 銀 色 街 :48 分 局 08:56 保 工 程 士 林 區 承 德 JCY104 PA14CI10 104/09/21 士 林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TH 2 4AJ 汽 車 國 瑞 綠 色 路 4 段 1 巷 1 16:15 分 局 10:33 保 工 程 JCY104 PA08CI BK H T 北 投 區 建 民 104/09/23 北 投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汽 車 福 特 藍 色 路 :11 分 局 13:08 保 工 程 賴 * 霖 鍾 * 秬 楊 * 彥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吉 利 里 021 鄰 致 遠 二 路 95 巷 4* 三 樓 231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安 和 路 三 段 10 * 三 樓 906 屏 東 縣 高 樹 鄉 高 樹 村 永 興 巷 * 場 內 查 報 編 編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車 牌 碼 JMY104 PA07MI10 SC10AD- QTG JMY104 PA07MR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CJB DF JMY104 PA07MI10 GY6D- MKC 信 義 區 光 復 貴 * 房 屋 新 北 市 永 和 南 路 /09/18 信 義 104/09/30 金 協 連 環 機 車 光 陽 黑 色 仲 介 有 限 市 福 和 路 6 之 44( 對 01:33 分 局 12:00 保 工 程 公 司 * 面 ) 信 義 區 忠 孝 104/09/18 信 義 104/09/30 金 協 連 環 機 車 鈴 木 銀 色 東 路 5 段 01:23 分 局 12:00 保 工 程 193 信 義 區 永 吉 104/09/18 信 義 104/09/30 金 協 連 環 機 車 光 陽 銀 色 路 200 巷 11:40 分 局 11:45 保 工 程 81 弄 26 JMY104 PA01MR WTS RL 中 山 區 錦 州 104/09/18 中 山 104/09/30 金 協 連 環 機 車 三 陽 黑 色 街 :29 分 局 09:30 保 工 程 大 安 區 新 生 JMY104 PA09MR10 104/09/21 大 安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XQW HN 機 車 三 陽 綠 色 南 路 2 段 30 巷 24 20:03 分 局 08:30 保 工 程 吳 * 斌 陳 * 和 洪 * 祥 劉 * 隆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北 新 路 1 41 巷 60 弄 3* 七 樓 彰 化 縣 彰 化 市 卦 山 里 006 鄰 公 園 路 一 段 23 7 巷 1* 之 1 四 樓 新 北 市 泰 山 區 明 志 路 一 段 74 巷 * 5 樓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水 源 路 8 * 2 樓 之 1 36

37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台 北 市 大 安 大 安 區 永 康 JMY104 PA09MR10 5CR- 104/09/20 大 安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新 生 南 路 DRO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街 23 巷 45 吳 * 信 :50 分 局 08:20 保 工 程 二 段 8* 弄 0 四 樓 之 5 大 安 區 永 康 JMY104 PA09MI10 5CA- 104/09/20 大 安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BDV 機 車 山 葉 紅 色 街 23 巷 45 詹 * 梓 :52 分 局 08:40 保 工 程 弄 2 內 湖 區 內 湖 JMY104 PA11MI10 GY6B2- 路 1 段 /09/23 內 湖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GWM 機 車 光 陽 黑 色 游 * 福 巷 8 弄 10 18:27 分 局 09:46 保 工 程 內 湖 區 行 善 JMY104 PA11MR10 GY6D- 路 59 巷 /09/19 內 湖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KIU 機 車 光 陽 藍 色 楊 * 華 弄 2 ( 對 17:17 分 局 08:52 保 工 程 面 ) JMY104 PA11MS CGN HN 內 湖 區 瑞 光 104/09/23 內 湖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機 車 三 陽 黑 色 吳 * 興 路 :48 分 局 09:11 保 工 程 JMY104 PA06MS DSI RL 松 山 區 寶 清 104/09/24 松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機 車 三 陽 白 紅 賴 * 雪 街 17 09:32 分 局 08:23 保 工 程 JMY104 PA06MS10 松 山 區 寶 清 104/09/24 松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ADI FG 機 車 三 陽 白 色 街 17 09:33 分 局 08:20 保 工 程 唐 * 松 山 區 三 民 JMY104 PA06MS10 黑 白 104/09/24 松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BAG 1 DM 機 車 三 陽 色 路 35 巷 2 09:18 分 局 08:08 保 工 程 黃 * 昌 松 山 區 三 民 JMY104 PA06MS10 104/09/24 松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FC KN 機 車 三 陽 藍 色 路 35 巷 2 09:07 分 局 08:08 保 工 程 張 * 銘 JMY104 PA01MR RQS ET 中 山 區 錦 州 104/09/22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機 車 三 陽 銀 色 林 * 隆 街 :34 分 局 10:20 保 工 程 JMY104 PA01MR10 5CA- 中 山 區 錦 州 104/09/22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PK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姜 * 懷 街 :53 分 局 10:25 保 工 程 基 隆 市 暖 暖 區 源 遠 路 2 80 巷 11 * 三 樓 彰 化 縣 花 壇 鄉 花 橋 街 8 3 巷 1* 桃 園 市 中 壢 區 自 立 里 大 同 新 村 1* 台 北 市 大 同 區 迪 化 街 二 段 260 之 * 三 樓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信 義 路 六 段 12 巷 3* 5 樓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虎 林 街 242 巷 3-* 台 北 市 松 山 車 主 區 三 民 路 43 領 回 巷 * 13 樓 台 中 市 大 甲 區 中 山 路 1 段 98*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合 江 街 1 14 之 *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嘉 興 街 1 51 之 * 37

38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JMY104 PA01MR10 SA25GA- 中 山 區 錦 州 104/09/22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NOR 機 車 光 陽 銀 色 街 :38 分 局 10:20 保 工 程 莊 * 美 新 北 市 三 重 區 中 華 路 5 * 三 樓 台 北 市 中 山 良 * 事 務 JMY104 PA01MR10 5TY- 中 山 區 錦 州 104/09/22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民 生 東 路 8HV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機 器 有 限 街 :51 分 局 10:25 保 工 程 三 段 9 巷 * 公 司 台 北 市 大 安 JMY104 PA01MR10 SD25AA- 中 山 區 錦 州 104/09/22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復 興 南 路 MCI 機 車 光 陽 銀 色 段 * 錦 街 :39 分 局 10:20 保 工 程 一 段 92 之 * 大 同 區 敦 煌 JMY104 PA02MR10 SF20AA- 104/09/23 大 同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LOL 機 車 光 陽 藍 色 路 :00 分 局 08:40 保 工 程 楊 * 翰 臺 北 市 大 同 區 敦 煌 路 ( 對 面 ) 15* JMY104 PA02MR10 3XG- 大 同 區 昌 吉 104/09/20 大 同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QRL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街 71 08:00 分 局 07:46 保 工 程 紀 * 坤 新 北 市 中 和 區 永 和 路 3 9 巷 * 臺 北 市 大 同 JMY104 PA02MS10 SD25KE- 大 同 區 長 安 104/09/24 大 同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長 安 西 路 NQ 機 車 光 陽 銀 色 馮 * 洲 西 路 43 00:40 分 局 07:21 保 工 程 45 之 * 五 樓 之 3 大 同 區 敦 煌 新 北 市 三 重 JMY104 PA02MR10 104/09/23 大 同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TAF GG 機 車 三 陽 綠 色 路 :00 分 局 09:12 保 工 程 朱 * 華 區 中 華 路 76 ( 對 面 ) 巷 19-* 台 北 市 大 同 JMY104 PA02MR10 4HP- 大 同 區 大 龍 104/09/21 大 同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延 平 北 路 CEG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林 * 堃 街 24 18:00 分 局 08:31 保 工 程 三 段 1 巷 * 大 同 區 敦 煌 屏 東 縣 潮 州 JMY104 PA02MR10 104/09/23 大 同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QHA ET 機 車 三 陽 白 色 路 :00 分 局 09:12 保 工 程 陳 * 男 鎮 盛 春 路 1 ( 對 面 ) 巷 * 台 南 市 安 平 信 義 區 松 山 區 育 平 里 育 JMY104 PA07MR10 SB10BB- 104/09/21 信 義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俞 * 華 ZTB 機 車 光 陽 橙 色 路 136 之 平 路 16* :17 分 局 12:40 保 工 程 ( 俞 * 慈 ) 1 13 樓 之 12 信 義 區 松 仁 JMY104 PA07MR FSX FG /09/21 信 義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機 車 三 陽 藍 色 路 240 巷 曾 * 源 03:33 分 局 12:00 保 工 程 19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信 義 路 一 段 9-* 3 樓 38

39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大 安 區 樂 業 JMY104 PA09MI10 4DY- 104/09/24 大 安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RYS 機 車 山 葉 綠 色 街 79 巷 :24 分 局 11:30 保 工 程 連 * 葶 新 北 市 土 城 區 裕 民 路 2 ( 對 面 ) 6* 2 樓 信 義 區 吳 興 JMY104 PA07MR10 ST25BA- 104/09/22 信 義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AMH 機 車 光 陽 黑 色 街 220 巷 :43 分 局 11:00 保 工 程 劉 * 慎 彰 化 縣 埔 心 鄉 埔 心 村 武 61 昌 路 15* 信 義 區 吳 興 JMY104 PA07MR10 5DC- 104/09/22 信 義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AL 機 車 山 葉 銀 色 街 220 巷 :39 分 局 11:00 保 工 程 吳 * 柱 新 北 市 烏 來 區 阿 玉 路 2* 43 之 1 大 安 區 和 平 新 北 市 中 和 JMY104 PA09MI10 4TF- 東 路 2 段 104/09/24 大 安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興 南 路 1 FVG 機 車 山 葉 白 色 鄭 * 迪 巷 27 19:16 分 局 10:40 保 工 程 段 101 之 * 大 安 區 和 平 新 北 市 中 和 JMY104 PA09MI10 GY6C- 東 路 2 段 104/09/24 大 安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興 南 路 1 LHV 機 車 光 陽 黑 色 鄭 * 宏 巷 27 19:10 分 局 10:40 保 工 程 段 101 之 * 新 北 市 永 和 文 山 一 區 木 文 山 JMY104 PA12MI10 GY6D- 104/09/19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環 河 西 路 MPG 機 車 光 陽 藍 色 柵 路 1 段 一 分 郭 * 隆 :58 15:17 保 工 程 1 段 75 巷 局 弄 * 台 北 市 文 山 文 山 一 區 木 文 山 JMY104 PA12MI10 E377E- 104/09/22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興 隆 路 2 CSR 機 車 山 葉 紅 色 柵 路 1 段 一 分 劉 * 浩 :50 15:02 保 工 程 段 220 巷 3* 66 局 2 樓 文 山 一 區 興 高 雄 市 楠 梓 文 山 JMY104 PA12MR10 SA20CA- 隆 路 4 段 104/09/22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久 昌 街 53 XSD 機 車 光 陽 藍 色 一 分 麥 * 卿 巷 4 弄 7 18:00 15:46 保 工 程 巷 12 弄 * 局 之 1 5 樓 之 2 JMY104 PA10MI10 南 港 區 中 南 104/09/23 南 港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松 山 路 FCS RR 機 車 三 陽 綠 色 街 :02 分 局 14:05 保 工 程 林 * 興 65 巷 2 弄 * 四 樓 台 北 市 文 山 文 山 一 區 木 文 山 JMY104 PA12MI10 GR1N- 104/09/19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辛 亥 路 4 QPT 機 車 光 陽 紅 色 柵 路 1 段 一 分 高 * 發 :50 15:20 保 工 程 段 101 巷 314 局 85-* 2 樓 南 港 區 南 港 JMY104 PA10MI10 5FM- 104/09/23 南 港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PNY 機 車 山 葉 淺 藍 路 1 段 :52 分 局 13:45 保 工 程 方 *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東 明 街 1 巷 * 四 樓 39

40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新 北 市 汐 止 南 港 區 東 新 JMY104 PA10MR10 104/09/23 南 港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長 安 西 路 QUE ET 機 車 三 陽 粉 紅 街 114 之 1 10:00 分 局 13:26 保 工 程 詹 * 瑞 15 巷 15 -* 台 北 市 信 義 JMY104 PA10MR10 DF 南 港 區 南 港 104/09/22 南 港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永 吉 路 2 BGK 機 車 台 鈴 銀 色 闕 * 華 路 1 段 8 15:50 分 局 13:54 保 工 程 78 巷 42 弄 * 台 北 市 南 港 南 港 區 東 新 JMY104 PA10MR10 104/09/23 南 港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八 德 路 四 ALC FG 機 車 三 陽 紅 色 街 116 之 3 10:00 分 局 13:22 保 工 程 莊 * 元 段 89* 十 樓 之 1 中 山 區 松 江 嘉 義 市 東 區 JMY104 PA01MR10 比 雅 104/09/23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BEV C2A02632 機 車 久 銀 色 路 402 巷 7 弄 2 12:46 分 局 14:15 保 工 程 李 * 慶 忠 孝 路 46* 中 山 區 松 江 台 北 市 中 山 JMY104 PA01MR10 4CW- 104/09/23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CCS 機 車 山 葉 深 藍 路 402 巷 :44 分 局 14:31 保 工 程 陳 * 德 區 農 安 街 29 20* 7 樓 新 北 市 中 和 JMY104 PA01MI10 中 山 區 吉 林 104/09/20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永 和 路 HR RG 機 車 三 陽 綠 色 路 :17 分 局 13:56 保 工 程 陳 * 鵬 28 巷 * 二 樓 中 山 區 一 江 新 北 市 板 橋 區 文 化 路 2 JMY104 PA01MI10 5CR- 104/09/20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WTB 機 車 山 葉 深 綠 街 :08 分 局 13:47 保 工 程 蔡 * 卿 段 182 巷 ( 對 面 ) 5 弄 2-* 台 北 市 中 山 JMY104 PA01MI10 中 山 區 一 江 104/09/20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區 吉 林 路 DJQ ET 機 車 三 陽 藍 色 街 31 19:14 分 局 13:47 保 工 程 高 * 盛 1 巷 * 三 樓 中 山 區 德 惠 台 北 市 林 森 JMY104 PA01MR10 104/09/23 中 山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RZR EU 機 車 三 陽 黑 色 街 167 巷 12:07 分 局 13:34 保 工 程 馬 * 林 北 路 48* 30 2 樓 之 23 信 義 區 虎 林 JMY104 PA07MR10 104/09/20 信 義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AVX EM 機 車 三 陽 紅 色 街 55 巷 1 09:46 分 局 15:50 保 工 程 向 * 譽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虎 林 街 5 5 巷 * 五 樓 之 1 40

41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臺 北 市 信 義 信 義 區 虎 林 JMY104 PA07MI10 104/09/20 信 義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DTQ ET 機 車 三 陽 黑 色 街 55 巷 1 09:52 分 局 15:50 保 工 程 吳 * 霓 信 義 區 永 吉 JMY104 PA07MI10 3YB- 路 180 巷 104/09/24 信 義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FYM 機 車 山 葉 紅 色 石 * 祥 弄 1 11:23 分 局 15:40 保 工 程 ( 旁 ) 大 安 區 忠 孝 JMY104 PA09MI10 4KX- 104/09/21 大 安 104/10/01 金 協 連 環 CGE 機 車 山 葉 藍 色 東 路 4 段 林 * 泉 :30 分 局 14:50 保 工 程 26 巷 7 JMY104 PA08MR10 4TE- 北 投 區 明 德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NPW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陸 * 安 路 92 12:53 分 局 07:30 保 工 程 北 投 區 石 牌 JMY104 PA08MR10 GY6B2-104/09/25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GAV 機 車 光 陽 黑 色 路 2 段 99 謝 * 章 :56 分 局 09:00 保 工 程 巷 7 北 投 區 石 牌 JMY104 PA08MR10 KP 比 雅 104/09/22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DLI 機 車 灰 色 路 1 段 39 王 * 安 久 15:58 分 局 09:10 保 工 程 巷 150 JMY104 PA08MR10 GAKD- 北 投 區 裕 民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VDR 機 車 光 陽 黑 色 許 * 鳳 六 路 2 12:12 分 局 08:40 保 工 程 北 投 區 懷 德 JMY104 PA08MR10 比 雅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LLG P 機 車 久 紅 色 街 78 巷 30 12:24 分 局 08:40 保 工 程 黃 * 聰 北 投 區 石 牌 JMY104 PA08MR10 SD25AA-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HSE 機 車 光 陽 綠 色 路 2 段 75 樊 * 偉 :01 分 局 08:50 保 工 程 巷 10 區 忠 孝 東 路 五 段 423 巷 3 弄 1* 四 樓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永 業 路 4 9 巷 * 臺 北 市 大 同 區 永 樂 里 012 鄰 延 平 北 路 二 段 5 0 巷 1* 231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中 興 里 檳 榔 路 1 9 巷 1* 5 樓 112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致 遠 二 路 5 巷 * 二 樓 南 投 縣 竹 山 鎮 中 山 里 024 鄰 頂 林 路 東 巷 3* 104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新 生 北 路 二 段 9* 4 樓 之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通 化 街 19 巷 1* 五 樓 236 新 北 市 土 城 區 員 福 街 18 巷 * 三 樓 41

42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北 投 區 榮 華 112 臺 北 市 JMY104 PA08MR10 GR1B7- 三 路 1 巷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北 投 區 榮 華 EEQ 機 車 光 陽 紅 色 顧 * 生 ( 左 12:45 分 局 08:15 保 工 程 三 路 1 巷 4* 邊 ) 112 台 北 市 JMY104 PA08MR10 4DY- 北 投 區 明 德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北 投 區 東 華 EEA 機 車 山 葉 藍 色 李 * 芬 路 :28 分 局 08:00 保 工 程 街 二 段 19* 北 投 區 裕 民 112 台 北 市 JMY104 PA08MR10 4HP- 一 路 40 巷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北 投 區 裕 民 FUF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楊 * 湶 ( 對 12:09 分 局 08:50 保 工 程 六 路 12* 面 ) 八 樓 103 台 北 市 JMY104 PA08MR10 GR1B7- 北 投 區 明 德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大 同 區 承 德 DLE 機 車 光 陽 紅 色 王 * 德 路 92 12:56 分 局 07:30 保 工 程 路 三 段 7* 二 樓 111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延 平 JMY104 PA14MR10 GY6D2- 士 林 區 葫 蘆 104/09/21 士 林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CFP 機 車 光 陽 黑 色 謝 * 龍 北 路 六 段 街 87 16:45 分 局 07:44 保 工 程 16 巷 39 弄 * 二 樓 台 北 市 中 正 大 同 區 承 德 JMY104 PA02MI10 104/09/25 大 同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區 愛 國 東 路 CSX KN 機 車 三 陽 黑 色 路 1 段 47 05:26 分 局 07:17 保 工 程 蔣 * 樺 74 巷 3* 台 北 市 士 林 士 林 區 葫 蘆 JMY104 PA14MR10 104/09/21 士 林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區 葫 蘆 街 VLB RH 機 車 三 陽 紅 色 街 87 16:10 分 局 07:44 保 工 程 湯 * 賢 7 巷 2 之 * ( 對 面 ) 四 樓 雲 林 縣 西 螺 大 同 區 承 德 JMY104 PA02MI10 104/09/25 大 同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鎮 福 興 里 福 MLI AT 機 車 三 陽 藍 色 路 1 段 47 05:36 分 局 07:17 保 工 程 趙 * 汝 興 路 185 巷 * 台 北 市 中 山 JMY104 PA01MR10 SD25KF- 中 山 區 龍 江 104/09/22 中 山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區 合 江 街 1 BKY 機 車 光 陽 藍 色 陳 * 民 路 :47 分 局 09:38 保 工 程 02 巷 2*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新 光 里 JMY104 PA01MR10 5DC- 中 山 區 龍 江 104/09/22 中 山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AZA 機 車 山 葉 銀 色 李 * 018 鄰 東 新 路 :45 分 局 09:35 保 工 程 街 20* 三 樓 42

43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處 理 查 報 拖 吊 有 牌 廢 棄 機 車 公 告 一 覽 表 場 內 車 牌 車 牌 引 擎 或 查 報 查 報 編 車 種 廠 牌 顏 色 拖 吊 地 址 查 報 時 間 拖 吊 時 間 拖 吊 單 位 車 主 姓 名 車 籍 地 址 備 註 編 碼 面 數 車 身 碼 單 位 中 山 區 合 江 台 北 市 萬 華 JMY104 PA01MR10 比 雅 104/09/22 中 山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QRW P 機 車 久 白 色 街 180 巷 16:30 分 局 09:17 保 工 程 林 * 豪 區 大 理 街 6 13 * 台 北 市 大 安 中 山 區 合 江 JMY104 PA01MI10 4HP- 104/09/22 中 山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區 樂 業 街 6 ILY 機 車 山 葉 白 色 街 100 巷 何 * 恩 :38 分 局 08:59 保 工 程 5 巷 1* 27 2 樓 新 北 市 板 橋 JMY104 PA01MR10 中 山 區 合 江 104/09/22 中 山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區 篤 行 路 二 QV DA 機 車 三 陽 黑 色 街 :18 分 局 09:08 保 工 程 元 * 蓮 段 141 巷 24 之 * 中 山 區 龍 江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忠 孝 東 路 JMY104 PA01MR10 104/09/23 中 山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DBA ET 機 車 光 陽 紅 色 路 286 巷 7 18:57 分 局 09:21 保 工 程 李 * 進 五 段 423 巷 3 弄 1* 二 樓 新 北 市 淡 水 北 投 區 中 央 JMY104 PA08MI10 5SK- 104/09/24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區 雲 廣 坑 ESF 1 機 車 山 葉 銀 灰 北 路 2 段 周 * 浩 :47 分 局 12:00 保 工 程 * 之 2 三 273 巷 樓 台 北 市 士 林 北 投 區 中 央 區 重 慶 北 路 JMY104 PA08MI10 5HK- 104/09/24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BFI 機 車 山 葉 深 紫 北 路 2 段 黃 * 萍 四 段 49 巷 :37 分 局 12:00 保 工 程 273 巷 20 弄 * 三 樓 112 台 北 市 JMY104 PA08MR10 北 投 區 振 華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TYS GG 機 車 三 陽 綠 色 街 24 11:56 分 局 14:12 保 工 程 陳 * 雲 北 投 區 振 華 街 2* 112 臺 北 市 JMY104 PA08MR10 3XG- 北 投 區 振 華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北 投 區 明 德 EDE 機 車 山 葉 黑 色 武 * 珍 街 20 11:28 分 局 14:12 保 工 程 路 333 巷 1* 二 樓 112 臺 北 市 JMY104 PA08MR10 北 投 區 振 華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CHF KK 機 車 三 陽 綠 色 街 20 11:35 分 局 14:12 保 工 程 張 * 癸 北 投 區 振 華 街 2* 112 臺 北 市 JMY104 PA08MR10 北 投 區 振 華 104/09/23 北 投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AMK FG 機 車 三 陽 藍 色 街 20 11:42 分 局 14:12 保 工 程 張 * 癸 北 投 區 振 華 街 2* 111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通 河 明 * 印 刷 JMY104 PA14MI10 104/09/21 士 林 104/10/02 金 協 連 環 士 林 區 後 港 CEV FG 機 車 三 陽 藍 色 東 街 2 段 1 16:25 分 局 11:21 保 工 程 事 業 有 限 街 18* 公 司 一 樓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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