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守大學 年度外國學生申請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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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 度 ( 含 2015 年 秋 季 班 及 2016 年 春 季 班 )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校 址 : 中 華 民 國 ( 台 灣 ) 高 雄 市 大 樹 區 學 城 路 一 段 1 號 網 址 : 服 務 電 話 : 轉 2132~2136 傳 真 號 碼 : 電 子 信 箱 :dradm@isu.edu.tw

2 義 守 大 學 年 度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 含 秋 季 班 及 春 季 班 ) (2015 年 9 月 入 學 ) 重 要 時 程 項 目 日 期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外 國 學 生 接 機 及 新 生 座 談 會 開 學 日 2015 年 8 月 10 日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9 月 中 旬 2015 年 9 月 中 旬 (2016 年 2 月 入 學 ) 春 季 班 入 學 與 同 年 級 一 起 授 課, 無 另 開 班 項 目 日 期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2016 年 1 月 6 日 外 國 學 生 接 機 及 新 生 座 談 會 2016 年 2 月 下 旬 開 學 日 2016 年 2 月 下 旬

3 申 請 流 程 確 定 入 學 時 間 及 申 請 系 所 申 請 系 所 總 表 (pp.1-2) 可 上 本 校 系 所 網 頁 查 詢 課 程 師 資 相 關 資 料 準 備 所 需 文 件 準 備 : 護 照 或 國 籍 證 明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成 績 單 財 力 證 明 及 系 所 要 求 (pp.7-21) 線 上 報 名 請 至 本 校 網 頁 填 寫 報 名 表 寄 件 方 式 ( 擇 一 ) 1. 電 子 郵 件 2. 傳 真 3. 郵 寄 請 自 申 請 網 頁 中 下 載 並 印 出 表 件, 連 同 所 需 文 件 一 併 寄 出 以 電 子 郵 件 傳 真 或 郵 寄 將 表 件 寄 至 本 校 可 至 申 請 網 頁 查 詢 確 認 收 件 結 果 進 行 資 格 及 入 學 審 查 必 要 時 得 通 知 申 請 人 補 件 接 受 專 業 科 目 或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通 知 審 查 結 果 以 電 子 郵 件 及 書 面 通 知 結 果

4 目 錄 I. 招 生 系 所... 1 II. 入 學 時 間 及 修 業 年 限... 3 III. 申 請 資 格... 3 IV. 申 請 日 期 及 方 式... 5 V. 各 系 所 要 求... 7 VI. 錄 取 VII. 寄 發 結 果 通 知 單 VIII. 註 冊 入 學 IX. 學 雜 費 宿 舍 費 及 生 活 費 X. 獎 助 學 金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紀 錄 表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入 學 申 請 表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具 結 書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財 力 保 證 書 義 守 大 學 招 生 諮 詢 入 學 申 請 等 相 關 問 題 簽 證 與 其 他 相 關 業 務 綜 理 臺 灣 之 國 際 學 術 教 育 相 關 事 宜 教 育 部 國 際 及 兩 岸 教 育 司 電 話 : 聯 絡 資 訊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電 話 : 轉 2133 傳 真 : 電 子 信 箱 : dradm@isu.edu.tw 網 址 : 國 際 事 務 處 電 話 : 轉 2093~2098 傳 真 : 電 子 信 箱 : oia@isu.edu.tw 網 址 : 網 址 :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電 話 : 或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電 話 : 或 網 址 : 網 址 :

5 I. 招 生 系 所 : 表 示 該 學 系 有 開 班 之 班 別 : 表 示 該 學 系 有 開 班 之 學 制 --: 表 示 該 學 系 未 開 班 或 未 具 此 學 位 學 制 1. 以 英 文 授 課 為 主 之 學 系 :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基 礎 之 英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系 所 入 學 時 間 學 位 秋 季 班 春 季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應 用 英 語 學 系 娛 樂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學 系 國 際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國 際 觀 光 餐 旅 學 系 管 理 學 院 管 理 碩 士 班 (IMBA) 備 註 :* 應 用 英 語 學 系 之 翻 譯 相 關 課 程 採 雙 語 授 課 2. 以 日 文 授 課 為 主 之 學 系 :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基 礎 之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系 所 入 學 時 間 學 位 秋 季 班 春 季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應 用 日 語 學 系 以 中 文 授 課 為 主 之 學 系 :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基 礎 之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系 所 入 學 時 間 學 位 秋 季 班 春 季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通 訊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學 系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6 系 所 入 學 時 間 學 位 秋 季 班 春 季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生 物 技 術 與 化 學 工 程 研 究 所 -- 土 木 與 生 態 工 程 學 系 -- 材 料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 財 務 與 計 算 數 學 系 工 業 管 理 學 系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 僅 碩 士 班 ) -- 會 計 學 系 國 際 商 務 學 系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學 系 -- 管 理 學 院 管 理 碩 博 士 班 --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學 系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學 系 電 影 與 電 視 學 系 觀 光 學 系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廚 藝 學 系 * 生 物 科 技 學 系 -- * 健 康 管 理 學 系 * 營 養 學 系 *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學 系 -- * 醫 務 管 理 學 系 -- 2

7 系 所 入 學 時 間 學 位 秋 季 班 春 季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護 理 學 系 * 醫 學 影 像 暨 放 射 科 學 系 * 物 理 治 療 學 系 * 職 能 治 療 學 系 *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備 註 : * 表 示 該 系 所 在 本 校 醫 學 院 區 上 課 春 季 班 入 學 與 同 年 級 一 起 授 課, 無 另 開 班 II. 入 學 時 間 及 修 業 年 限 1. 入 學 時 間 : 秋 季 班 (9 月 入 學 ) 春 季 班 (2 月 入 學 ), 每 學 年 包 含 2 個 學 期 2. 修 業 年 限 : 為 4 至 6 年, 碩 士 班 為 2 至 4 年, 博 士 班 為 2 至 7 年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為 5 年 ( 含 西 醫 見 習 中 醫 實 習 ), 至 多 可 延 長 2 年 3. 持 修 業 年 限 少 於 國 內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之 國 外 同 等 學 校 學 歷 申 請 者 ( 如 : 英 制 高 中 中 學 五 年 學 歷 ), 應 於 規 定 之 修 業 年 限 內 增 加 其 應 修 之 畢 業 學 分 數 十 二 學 分, 始 取 得 畢 業 資 格 4. 持 專 科 學 歷 或 大 學 同 等 學 歷 申 請 一 年 級 及 轉 入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者, 本 校 得 視 其 資 格 審 查, 於 註 冊 入 學 後 辦 理 學 分 抵 免 其 學 分 抵 免 提 升 編 級 及 修 業 規 定, 悉 依 義 守 大 學 學 生 抵 免 學 分 辦 法 及 本 校 學 則 辦 理 ; 如 錄 取 後 學 分 抵 免 辦 法 有 修 正, 應 依 修 正 後 之 辦 法 辦 理 抵 免 III. 申 請 資 格 1. 具 外 國 國 籍 且 未 曾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 註 1), 於 申 請 時 不 具 僑 生 身 分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2. 具 外 國 國 籍 且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於 申 請 時 並 已 連 續 居 留 (* 註 2) 海 外 六 年 以 上 者 (* 註 3), 得 申 請 入 學 但 擬 申 請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者, 須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年 限 八 年 以 上 (1) 申 請 時 兼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應 自 始 未 曾 在 臺 設 有 戶 籍 (2) 申 請 前 曾 兼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於 申 請 時 已 不 具 中 華 民 國 籍 者, 應 自 內 政 部 許 可 喪 失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之 日 起 至 申 請 時 已 滿 八 年 (3) 前 2 款 未 曾 以 僑 生 身 分 在 臺 就 學, 且 未 於 當 學 年 度 接 受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分 發 (4) 在 我 國 境 內 就 讀 外 國 僑 民 學 校 或 我 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附 設 之 雙 語 部 ( 班 ) 或 私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外 國 課 程 部 班 畢 業 資 格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惟 符 合 前 (1) (2) 款 者, 則 不 得 提 出 申 請 3. 具 外 國 國 籍, 兼 具 香 港 或 澳 門 永 久 居 留 資 格, 且 未 曾 在 臺 設 有 戶 籍, 申 請 時 於 香 港 澳 門 或 海 外 連 續 居 留 (* 註 2) 六 年 以 上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但 擬 申 請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者, 須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年 限 八 年 以 上 4. 曾 為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具 外 國 國 籍 且 未 曾 在 臺 設 有 戶 籍, 申 請 時 已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 註 3

8 2) 六 年 以 上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但 擬 申 請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者, 須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年 限 八 年 以 上 5. 依 教 育 合 作 協 議, 由 外 國 政 府 機 構 或 學 校 遴 薦 來 臺 就 學 之 外 國 國 民, 其 自 始 未 曾 在 臺 設 有 戶 籍 者, 經 教 育 部 核 准, 得 申 請 入 學 6. 具 外 國 國 籍 並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且 於 民 國 100 年 2 月 1 日 前 已 提 出 申 請 喪 失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者, 應 自 內 政 部 許 可 喪 失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之 日 起 至 申 請 時 己 滿 八 年 得 申 請 入 學, 不 受 第 2 點 之 限 制 7. 外 國 學 生 依 上 列 規 定 申 請 來 臺 已 就 學 註 冊 者, 則 不 得 再 重 新 申 請 8. 依 教 育 部 2012 年 10 月 03 日 臺 文 字 第 號 來 文 規 定 越 南 生 申 請 就 讀 時, 應 提 供 基 本 外 語 能 力 ( 華 語 或 英 語 ) 證 明 ; 華 語 部 分 以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TOCFL) 成 績 2 級 以 上 能 力 證 明 或 臺 灣 教 育 中 心 華 語 班 2 級 研 習 結 業 證 書 為 準 ; 英 語 授 課 學 程 需 托 福 (TOEFL)iBT26 分 多 益 (TOEIC)375 分 雅 思 (IELTS)3.0 分 以 上 9. 外 國 學 生 具 國 外 高 中 畢 業 資 格 者 或 具 有 與 我 國 學 制 相 當 之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 具 學 士 學 位 者 或 具 有 與 我 國 學 制 相 當 之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碩 士 班 ; 具 碩 士 學 位 者 或 具 有 與 我 國 學 制 相 當 之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博 士 班 10.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學 歷 採 認, 除 了 依 我 國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並 應 符 合 以 下 規 定 : (1)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 應 依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2) 香 港 或 澳 門 學 歷 : 應 依 香 港 澳 門 學 歷 檢 覈 及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3) 其 他 地 區 學 歷 : a. 海 外 臺 灣 學 校 及 大 陸 地 區 臺 商 學 校 之 學 歷 同 我 國 同 級 學 校 學 歷. b. 前 二 款 以 外 之 國 外 地 區 學 歷, 應 依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但 設 校 或 分 校 於 大 陸 地 區 之 外 國 學 校 學 歷, 應 經 大 陸 地 區 公 證 處 公 證, 並 經 行 政 院 設 立 或 指 定 之 機 構 或 委 託 之 民 間 團 體 驗 證 (4) 持 同 等 學 力 申 請 入 學 者, 其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應 符 合 我 國 教 育 部 公 告 之 入 學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11. 國 外 高 中 或 大 學 學 歷 文 件 須 符 合 我 國 教 育 部 採 認 之 請 參 考 我 國 教 育 部 兩 岸 教 育 司 網 頁 查 詢 : 請 至 我 國 教 育 部 網 頁 點 選 國 際 及 兩 岸 教 育 司 點 選 主 題 專 區 點 選 海 外 留 學 點 選 外 國 大 學 校 院 參 考 名 冊 12. 不 曾 在 臺 就 讀 其 他 大 學 校 院 時, 因 操 行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或 因 犯 刑 事 案 件 經 判 刑 確 定 而 遭 退 學 者 13.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轉 學 至 本 校, 需 已 在 臺 就 讀 大 專 校 院, 方 得 提 出 申 請 其 報 考 資 格 比 照 一 般 生 轉 學 規 定 審 查, 符 合 者 得 申 請 轉 入 本 校 二 年 級 或 性 質 相 近 三 年 級 就 讀 本 校 將 依 其 資 格 審 查 結 果 編 入 適 當 年 級 就 讀 (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不 受 理 轉 學 申 請 ) 如 違 反 上 述 任 一 條 件 之 申 請 者, 經 查 證 屬 實 後, 撤 銷 入 學 資 格 開 除 學 籍 或 本 校 畢 業 資 格,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學 歷 證 明 * 註 1: 依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法 第 二 修 規 定, 有 下 列 各 款 情 形 之 一 者, 屬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 (1) 出 生 時 父 或 母 為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2) 出 生 於 父 或 母 死 亡 後, 其 父 或 母 死 亡 時 為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3) 出 生 於 中 華 民 國 領 域, 父 母 均 無 可 考, 或 均 無 國 籍 者 (4) 歸 化 者 * 註 2: 海 外 係 指 大 陸 地 區 香 港 及 澳 門 以 外 之 國 家 或 地 區 ; 所 稱 連 續 居 留, 指 外 國 學 生 每 曆 年 在 國 內 停 留 期 間 不 得 逾 120 日 * 註 3: 六 年 八 年, 以 擬 入 學 當 學 期 起 始 日 期 ( 二 月 一 日 或 八 月 一 日 ) 為 終 日 計 算 之 4

9 IV. 申 請 日 期 及 方 式 1. 申 請 日 期 (1) 秋 季 班 (2015 年 9 月 入 學 ): 申 請 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 截 止 (2)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秋 季 班 (2015 年 9 月 入 學 ): 申 請 收 件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截 止, 請 考 生 自 行 保 留 郵 寄 時 間 (3) 春 季 班 (2016 年 2 月 入 學 ): 申 請 至 2016 年 1 月 6 日 截 止 春 季 班 入 學 與 同 年 級 一 起 授 課, 無 另 開 班 2. 申 請 方 式 (1) 線 上 申 請 步 驟 1. 線 上 系 統 ( 請 至 本 校 網 頁,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點 選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點 選 線 上 申 請 ) 步 驟 2. 填 寫 申 請 表 步 驟 3. 確 認 資 料 無 誤 後 儲 存, 下 載 列 印 申 請 表 並 簽 章 步 驟 4. 連 同 其 他 所 需 繳 交 文 件 一 併 寄 出 (2) 寄 件 方 式 : 下 載 報 名 資 料, 將 申 請 表 及 其 他 應 於 申 請 期 間 內 以 下 列 方 式 擇 一 繳 交 :( 寄 出 申 請 資 料 後, 請 至 報 名 系 統 確 認 是 否 收 件 逾 期 未 到 件 者 視 同 未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將 不 再 受 理 ) a. 電 子 信 箱 : dradm@isu.edu.tw b. 傳 真 : 或 c. 快 捷 郵 寄 : 於 報 名 系 統 中 下 載 封 面 (3) 招 生 諮 詢 電 話 : 轉 2133 傳 真 : 或 電 子 信 箱 :dradm@isu.edu.tw 3. 申 請 費 用 : 免 收 4. 申 請 應 繳 資 料 : (1) 入 學 申 請 表, 含 具 結 書 ( 表 格 於 線 上 申 請 表 填 完 後, 自 動 帶 出 ) (2)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 表 格 於 線 上 申 請 表 填 完 後, 自 動 帶 出 ) (3) 護 照 或 國 籍 證 明 影 本 (4)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a. 應 屆 畢 業 生 可 先 檢 送 應 屆 當 學 期 在 學 證 明 書 正 本 ; 但 至 遲 於 錄 取 後 來 臺 註 冊 入 學 時 繳 交 b. 已 畢 業 者, 繳 交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c. 以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修 業 證 明 書 註 1: 所 持 之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需 經 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之 畢 業 證 書 正 本,( 中 英 文 以 外 之 語 文, 應 另 附 中 文 或 英 文 譯 本 並 經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代 表 處 或 登 記 在 案 之 翻 譯 社 加 蓋 驗 證 章 ) 俾 供 本 校 審 查, 否 則 將 視 為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已 錄 取 者 撤 銷 錄 取 及 入 學 資 格 註 2: 畢 業 證 書 為 中 英 文 以 外 之 語 文, 可 由 學 校 出 具 之 中 文 或 英 文 畢 業 證 明 書 5

10 (5) 歷 年 成 績 單 a. 歷 年 成 績 : 成 績 單 須 有 在 校 每 學 期 所 修 讀 之 成 績 該 校 所 在 地 及 學 制 年 限, 並 經 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中 英 文 以 外 之 語 文, 應 另 附 中 文 或 英 文 譯 本, 並 經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代 表 處 或 登 記 在 案 之 翻 譯 社 加 蓋 驗 證 章 b. 當 地 高 中 會 考 成 績 單 (6) 財 力 證 明, 擇 一 繳 交 a. 由 金 融 機 構 提 出 ( 密 封 逕 寄 本 校 ) 足 夠 在 臺 就 學 之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財 力 證 明 ( 美 金 4,000 元 或 新 臺 幣 100,000 元 以 上 之 財 力 證 明 ) b. 存 款 證 明 非 申 請 人 帳 戶, 需 附 上 資 助 者 之 財 力 保 證 書 及 其 存 款 證 明 c. 已 獲 非 本 校 獎 學 金 學 生 需 檢 附 全 額 獎 學 金 得 獎 證 明 (7) 其 他 各 系 所 要 求 繳 交 之 資 料 (pp.7-21) 5. 注 意 事 項 : (1) 考 生 報 名 資 料 僅 作 為 本 校 招 生 作 業 ( 含 公 告 ) 學 籍 資 料 及 相 關 統 計 研 究 使 用 外, 其 餘 均 依 照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相 關 規 定 處 理 (2) 如 曾 為 雙 重 國 籍 者 須 檢 附 由 內 政 部 發 給 之 喪 失 國 籍 許 可 證 明 書 影 本 (3) 前 述 所 有 表 件 於 報 名 時 均 須 繳 交 齊 全, 凡 逾 時 報 名 或 所 附 證 件 不 齊 全 者, 一 律 不 予 受 理, 亦 不 得 申 請 延 繳 (4) 所 繳 交 之 報 名 表 件 資 料 概 不 退 還, 相 關 資 料 如 有 需 要 留 存, 請 考 生 自 行 備 份 保 存 6

11 V. 各 系 所 要 求 1. 以 英 文 為 主 授 課 之 學 系 :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基 礎 之 英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系 所 應 用 英 語 學 系 學 位 授 課 語 言 以 英 文 授 課 為 主 ( 翻 譯 相 關 課 程 採 雙 語 授 課 ) 招 生 班 別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其 他 ( 專 題 參 展 作 品 學 術 論 文 英 語 檢 定 考 試 等 特 殊 表 現 資 料 及 證 明 文 件 ) 電 話 : 轉 5652 網 址 : 系 所 娛 樂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 國 際 學 院 ) 學 位 授 課 語 言 全 英 授 課 招 生 班 別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例 :TOEFL, IELTS, TOEIC, GEPT) 若 其 成 績 為 IELTS 5 以 上 者, 將 優 先 入 學 本 系 2. 英 文 自 傳 3.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所 有 文 件 皆 須 英 文 電 話 : 轉 8852 網 址 : 系 所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學 系 ( 國 際 學 院 ) 學 位 授 課 語 言 全 英 授 課 招 生 班 別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例 :TOEFL, IELTS, TOEIC, GEPT) 若 其 成 績 為 IELTS 5 以 上 者, 將 優 先 入 學 本 系 2. 英 文 自 傳 3.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所 有 文 件 皆 須 英 文 電 話 : 轉 8702 網 址 : 7

12 系 所 國 際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 國 際 學 院 ) 學 位 授 課 語 言 全 英 授 課 招 生 班 別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例 :TOEFL, IELTS, TOEIC, GEPT) 若 其 成 績 為 IELTS 5 以 上 者, 將 優 先 入 學 本 系 2. 英 文 自 傳 3.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所 有 文 件 皆 須 英 文 電 話 : 轉 8752 網 址 : 系 所 國 際 觀 光 餐 旅 學 系 ( 國 際 學 院 ) 學 位 授 課 語 言 全 英 授 課 招 生 班 別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3. 英 文 成 績 單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例 :TOEFL, IELTS, TOEIC, GEPT) 若 其 成 績 為 IELTS 5 以 上 者, 將 優 先 入 學 本 系 2. 英 文 自 傳 3.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所 有 文 件 皆 須 英 文 電 話 : 轉 8802 網 址 : 系 所 管 理 學 院 管 理 碩 士 班 (IMBA) 學 位 碩 士 班 授 課 語 言 全 英 授 課 招 生 班 別 碩 士 班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1.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如 :TOEFL 或 其 他 ) 2. 成 就 能 力 證 明 ( 如 :GMAT 或 GRE) 3. 英 文 推 薦 信 2 份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013 網 址 : 8

13 2. 以 日 文 為 主 授 課 之 學 系 :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基 礎 之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系 所 應 用 日 語 學 系 學 位 授 課 語 言 以 中 日 文 授 課 為 主 招 生 班 別 碩 士 班 2. 學 歷 證 明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1. 日 文 或 中 文 自 傳 獎 項 才 藝 作 品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 例 如 :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證 明 ) 碩 士 班 1. 非 日 語 為 母 語 者, 請 繳 交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證 明 2. 推 薦 信 2 份 3. 日 文 或 中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4. 日 文 或 中 文 自 傳 1 份 5. 其 他 ( 獎 項 才 藝 作 品 ) 電 話 : 轉 5552 網 址 : 3. 以 中 文 為 主 授 課 之 學 系 :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基 礎 之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系 所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學 位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1. 推 薦 函 2 份 2.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 推 薦 函 2 份 2.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論 文 著 作 目 錄 5.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6602 網 址 : 9

14 系 所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學 位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1. 推 薦 函 2 份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 推 薦 函 2 份 2.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3.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6653 網 址 : 系 所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學 位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 推 薦 函 2 份 2.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計 畫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碩 士 班 3.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推 薦 信 2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博 士 班 4.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5. 論 文 著 作 目 錄 6.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6502 網 址 : 系 所 通 訊 工 程 學 系 學 位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例 :IELTS or TOEFL)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6752 網 址 : 10

15 系 所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學 位 碩 士 班 碩 士 班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6552 網 址 : 系 所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學 系 學 位 碩 士 班 碩 士 班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1. 華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或 相 關 華 語 文 聽 說 讀 寫 之 能 力 經 驗 訓 練 之 證 明 或 推 薦 函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 推 薦 信 2 份 2.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華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或 相 關 華 語 文 聽 說 讀 寫 之 能 力 經 驗 訓 練 之 證 明 或 推 薦 函 5.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3202 網 址 : 系 所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學 位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3402~3403 網 址 : 11

16 系 所 生 物 技 術 與 化 學 工 程 研 究 所 學 位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推 薦 信 2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4.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5. 專 題 報 告 6.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推 薦 信 2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4.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5. 論 文 著 作 目 錄 6. 專 題 報 告 7.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3402~3403 網 址 : 系 所 土 木 與 生 態 工 程 學 系 學 位 碩 士 班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 推 薦 信 2 份 碩 士 班 2.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其 他 (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電 話 : 轉 網 址 : 系 所 材 料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學 位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其 他 ( 證 照 專 利 及 其 他 獲 獎 紀 錄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推 薦 信 2 份 碩 士 班 3.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4.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5.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2

17 系 所 材 料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學 位 博 士 班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推 薦 信 2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4.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5. 論 文 著 作 目 錄 6.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電 話 : 轉 3102 網 址 : 系 所 財 務 與 計 算 數 學 系 學 位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英 文 自 傳 ( 含 個 人 資 料 讀 書 經 過 報 考 動 機 ) 3.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602 網 址 : 系 所 工 業 管 理 學 系 學 位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3. 英 文 成 績 單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中 文 或 英 文 推 薦 信 2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4.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5.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2. 中 文 或 英 文 推 薦 信 2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4.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5. 論 文 著 作 目 錄 6. 專 題 報 告 7.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502 網 址 : 13

18 系 所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學 位 碩 士 班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技 能 證 照 優 秀 表 現 證 明 等 ) 碩 士 班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等 ) 電 話 : 轉 5902 網 址 : 系 所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學 位 碩 士 班 ( 僅 碩 士 班 )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碩 士 班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702 網 址 : 系 所 會 計 學 系 學 位 曾 修 習 華 語 文 之 證 明 及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402 網 址 : 14

19 系 所 國 際 商 務 學 系 學 位 1. 中 文 能 力 相 關 證 明 ( 例 : 能 證 明 中 文 溝 通 無 礙 之 成 績 或 相 關 文 件 )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802 網 址 : 系 所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學 系 學 位 碩 士 班 中 文 能 力 相 關 證 明 碩 士 班 1. 中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2. 中 文 自 傳 1 份 3. 中 文 能 力 相 關 證 明 4.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852 網 址 : 系 所 管 理 學 院 管 理 碩 博 士 班 學 位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MBA 服 務 業 管 理 組 1.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成 就 能 力 證 明 ( 如 :GMAT 或 GRE) 3. 中 文 或 英 文 推 薦 信 1 份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博 士 班 1.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成 就 能 力 證 明 ( 如 :GMAT 或 GRE) 3. 中 文 或 英 文 推 薦 信 2 份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5. 論 文 及 著 作 目 錄 6.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013 網 址 : 15

20 系 所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學 位 其 他 ( 特 殊 表 現 請 附 證 明 文 件 ) 電 話 : 轉 網 址 : 系 所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學 系 學 位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在 學 證 明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8452 網 址 : 系 所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學 系 學 位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8352 網 址 : 系 所 電 影 與 電 視 學 系 學 位 1.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2. 推 薦 信 2 份 3. 其 他 (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 電 話 : 轉 8252 網 址 : 16

21 系 所 觀 光 學 系 學 位 1. 中 文 能 力 相 關 證 明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452 網 址 : 系 所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學 位 1. 中 文 能 力 證 明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352 網 址 : 系 所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學 位 1. 中 文 能 力 相 關 證 明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5752 網 址 : 系 所 廚 藝 學 系 學 位 1. 中 文 能 力 相 關 證 明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3152 網 址 : 17

22 系 所 生 物 科 技 學 系 學 位 碩 士 班 碩 士 班 其 他 ( 有 助 於 個 人 審 查 之 特 殊 表 現 資 料, 如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技 能 證 照 優 秀 表 現 證 明 等 ) 1 推 薦 信 2 份 2.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其 他 ( 有 助 於 個 人 審 查 之 特 殊 表 現 資 料, 如 論 文 著 作 目 錄 專 題 報 告 等 ) 電 話 : 轉 7302 網 址 : 系 所 健 康 管 理 學 系 學 位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例 :TOEFL) 2. 自 傳 及 讀 書 計 畫 各 1 份 電 話 : 轉 7402 網 址 : 系 所 營 養 學 系 學 位 1. 中 文 自 傳 (A4 規 格 2 頁 ) 2. 其 他 ( 有 助 於 入 學 審 查 之 特 殊 表 現 資 料, 如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技 能 證 照 優 秀 表 現 證 明 書 ) 電 話 : 轉 7902 網 址 : 18

23 系 所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學 系 學 位 碩 士 班 碩 士 班 其 他 ( 有 助 於 個 人 審 查 之 特 殊 表 現 資 料, 如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技 能 證 明 優 秀 表 現 證 明 等 ) 1. 推 薦 函 2 份 2.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7453 網 址 : 系 所 醫 務 管 理 學 系 學 位 碩 士 班 碩 士 班 1.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相 關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例 :TOEFL, IELTS 等 ) 3. 其 他 (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1. 推 薦 信 2 份 2.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1 份 3.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1 份 4.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相 關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例 :TOEFL, IELTS 等 ) 5. 其 他 (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電 話 : 轉 7602 網 址 : 系 所 護 理 學 系 學 位 1. 中 文 自 傳 (A4 規 格 2 頁 ) 2. 影 音 ( 中 文 ) 自 我 介 紹 資 料 (10 分 鐘 ) 電 話 : 轉 7702 網 址 : 19

24 系 所 醫 學 影 像 暨 放 射 科 學 系 學 位 僅 須 附 電 話 : 轉 7802 網 址 : 系 所 物 理 治 療 學 系 學 位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例 :TOEFL 等 )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7552 網 址 : 系 所 職 能 治 療 學 系 學 位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請 繳 交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 例 :TOEFL)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電 話 : 轉 7502 網 址 : 20

25 系 所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學 位 1. 具 有 聽 說 讀 寫 之 中 文 能 力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3. 入 學 後 不 得 轉 系 4. 本 校 收 件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截 止, 請 考 生 自 行 保 留 郵 寄 時 間 電 話 : 轉 7052 網 址 : VI. 錄 取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由 本 校 教 務 處 受 理, 並 就 申 請 資 格 進 行 初 審 初 審 合 格 者, 再 進 行 複 審, 必 要 時 得 通 知 申 請 人 接 受 專 業 科 目 或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複 審 通 過 名 單, 須 經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始 得 入 學 VII. 寄 發 結 果 通 知 單 1. 本 校 將 個 別 寄 發 結 果 通 知 單 2. 錄 取 通 知 並 不 保 證 簽 證 取 得, 簽 證 須 由 我 國 駐 外 館 處 核 給 VIII. 註 冊 入 學 1. 申 請 者 所 繳 入 學 證 明 文 件 有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等 情 事, 應 撤 銷 錄 取 資 格 ; 已 註 冊 入 學 者, 撤 銷 其 學 籍,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相 關 學 業 證 明 ; 如 畢 業 後 始 發 現 者, 本 校 撤 銷 其 畢 業 資 格 並 註 銷 其 學 位 證 書 2. 註 冊 相 關 事 宜 及 新 生 入 學 資 料, 隨 同 錄 取 通 知 寄 發 考 生 錄 取 生 應 依 規 定 繳 交 學 雜 費 辦 理 註 冊 手 續, 未 按 規 定 完 成 註 冊 者, 視 同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並 於 註 冊 時 須 繳 驗 護 照 經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單 位 或 代 表 處 驗 證 之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及 成 績 單, 未 繳 驗 者 不 得 註 冊 入 學 3. 來 臺 入 學 辦 理 簽 證 時, 須 繳 交 由 醫 院 出 具 之 健 康 證 明 ( 包 含 HIV 病 毒 麻 疹 及 德 國 麻 疹 抗 體 陽 性 報 告 或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相 關 檢 查, 限 用 本 校 所 附 表 格 ) 至 駐 外 館 處 辦 理 驗 證, 且 於 註 冊 時 繳 交 一 份 至 本 校 衛 生 保 健 組, 並 參 加 本 校 入 學 新 生 團 檢 若 駐 外 館 處 另 有 規 定 表 格, 請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4. 經 本 校 核 准 入 學 者, 新 生 註 冊 時 應 檢 附 已 於 國 外 投 保 自 入 境 當 日 起 至 少 六 個 月 效 期 可 於 臺 灣 使 用 之 醫 療 及 傷 害 保 險 ( 須 經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 如 尚 未 投 保 者 ( 限 具 有 正 式 學 籍 者 ), 可 於 註 冊 時 繳 納 保 險 費, 委 由 本 校 代 辦 投 保 事 宜 5. 本 簡 章 若 有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我 國 教 育 部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大 學 辦 理 外 國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香 港 澳 門 學 歷 檢 覈 及 採 認 辦 法 本 校 外 國 學 生 招 生 規 定 等 相 關 法 令 或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處 理 21

26 IX. 學 雜 費 宿 舍 費 及 生 活 費 1. 說 明 : 各 項 目 預 估 金 額 將 隨 實 際 情 況 支 付 2. 學 雜 費 ( 參 考 ): 實 際 收 費 以 本 校 2015 年 度 會 計 處 學 雜 費 公 告 為 主 系 所 ( 含 碩 博 士 班 )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材 料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學 系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學 系 通 訊 工 程 學 系 生 物 技 術 與 化 學 工 程 研 究 所 土 木 與 生 態 工 程 學 系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電 影 與 電 視 學 系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學 系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學 系 廚 藝 學 系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會 計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醫 務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商 務 學 系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學 系 健 康 管 理 學 系 管 理 學 院 管 理 碩 博 士 班 工 業 管 理 學 系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觀 光 學 系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財 務 與 計 算 數 學 系 生 物 科 技 學 系 護 理 學 系 醫 學 影 像 暨 放 射 科 學 系 物 理 治 療 學 系 職 能 治 療 學 系 營 養 學 系 每 學 期 預 估 金 額 新 臺 幣 NT$55,373 NT$47,994 NT$54,232 NT$55,495 應 用 英 語 學 系 應 用 日 語 學 系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學 系 ( 國 際 學 院 ) 國 際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 國 際 學 院 ) 國 際 觀 光 餐 旅 學 系 ( 國 際 學 院 ) 娛 樂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 國 際 學 院 )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管 理 學 院 管 理 碩 士 班 (IMBA) 3. 宿 舍 費 外 籍 新 生 將 先 安 排 入 住 四 人 雅 房, 但 入 住 後 學 生 可 依 個 人 需 求 提 出 申 請 其 他 宿 舍 ( 不 含 寒 暑 假 ) 醫 學 相 關 學 系 新 生 安 排 醫 學 院 區 三 人 房 宿 舍 地 點 校 本 部 房 間 型 態 義 大 國 際 學 舍 一 館 ( 校 本 部 ) 醫 學 院 區 三 人 房 ( 醫 學 院 相 關 系 所 ) 二 人 房 預 估 金 額 新 臺 幣 二 宿 保 證 金 NT$4,290 上 學 期 NT$25,740 下 學 期 NT$21,450 保 證 金 NT$7,000 上 學 期 NT$42,000 下 學 期 NT$35000 N/A 三 人 房 預 估 金 額 新 臺 幣 國 際 學 舍 三 館 保 證 金 NT$3,800 上 學 期 NT$22,800 下 學 期 NT$19,000 N/A NT$19,000 每 人 每 學 期 NT$45,405 NT$72,500 四 人 房 預 估 金 額 新 臺 幣 NT$12,400 每 人 每 學 期 * 此 部 份 金 額 僅 為 2014 年 住 宿 費 每 學 期 參 考 資 料, 將 視 實 際 情 況 支 付 N/A N/A 22

27 4. 教 材 費 及 生 活 費 ( 依 個 人 實 際 情 形 支 付 ) 項 目 預 估 金 額 ( 新 臺 幣 ) 說 明 教 材 費 NT$5,000-10,000 每 人 每 學 期 * 書 籍 及 材 料 費 用 依 授 課 教 師 訂 定 之 情 況 而 訂 *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觀 光 學 系 廚 藝 學 系, 另 須 繳 交 實 習 材 料 費 及 實 習 服 裝 費 *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另 須 繳 交 實 習 服 裝 費 生 活 費 NT$6,000 每 人 每 月 個 人 生 活 費 5. 保 險 費 內 容 預 估 金 額 ( 新 台 幣 ) 學 生 平 安 保 險 費 240 元 ( 依 公 開 招 標 金 額 收 費 ) 醫 療 保 險 費 ( 可 於 居 留 6 個 月 後, 改 投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 3,000 元 (1) 於 臺 灣 實 際 居 留 滿 180 天 後, 僅 出 境 1 次 且 未 超 過 30 天 者, 得 符 合 將 醫 療 保 險 改 投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若 新 生 需 於 暑 假 回 家 省 親 者, 請 確 認 往 返 機 票 日 期, 勿 超 過 30 天, 以 確 保 個 人 參 加 全 民 健 保 之 權 益 (2) 第 二 學 期 若 不 符 合 參 加 全 民 健 保 資 格 者, 必 須 依 規 定 繼 續 投 保 醫 療 保 險 (3)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由 第 二 學 期 起, 繳 交 6 個 月, 每 個 月 新 臺 幣 約 749 元, 一 學 期 共 計 約 4,494 元 ( 以 台 灣 健 保 局 公 告 為 準 ) 備 註 : 本 校 得 將 須 繳 納 保 險 費 列 入 學 費 繳 款 單 內, 由 本 校 代 收 保 險 費 並 辦 理 投 保 手 續, 其 他 健 保 相 關 規 定 請 至 網 址 : 查 詢 6. 入 學 後 衍 生 之 費 用 內 容 預 估 金 額 ( 新 台 幣 ) 2,000 元, 由 本 校 協 助 至 移 民 署 辦 理 居 留 證 ( 如 所 附 個 人 2 吋 外 僑 居 留 證 費 用 相 片 不 符 合 規 定, 需 再 行 自 費 拍 照 ; 可 於 報 到 當 日 委 由 國 際 事 務 處 之 特 約 攝 影 師 協 助 拍 照 ; 費 用 約 新 臺 幣 350 元 ) 健 康 檢 查 費 500 元 書 籍 費 視 各 系 開 課 老 師 指 定 用 書 而 訂, 一 本 教 科 書 約 500~1,000 元 刻 印 章 費 用 約 新 臺 幣 50 元 ( 印 章 用 於 郵 局 或 銀 行 開 戶 ) 手 機 SIM card 每 張 約 新 臺 幣 500 元 寒 暑 假 宿 舍 住 宿 費 用 每 月 約 新 臺 幣 3,800 ~ 4,500 23

28 X. 獎 助 學 金 1. 臺 灣 獎 學 金 外 國 學 生 得 於 入 境 前 向 中 華 民 國 ( 臺 灣 ) 駐 外 單 位 或 代 表 處 申 請 政 府 核 發 之 臺 灣 獎 學 金, 有 關 獎 學 金 訊 息 請 參 考 我 國 教 育 部 網 頁 Study in Taiwan Scholarships Taiwan Scholarship 2.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1) 獎 助 金 額 分 類 如 下 : 新 臺 幣 十 二 萬 元 兩 學 期 學 雜 費 金 額 新 臺 幣 六 萬 元 兩 學 期 學 雜 費 二 分 之 一 金 額 (2) 以 上 獎 學 金 金 額 以 一 年 計 算, 分 兩 學 期 核 發, 但 團 保 費 健 保 費 及 學 雜 費 等 應 繳 費 用 將 從 獎 助 學 金 中 扣 除 若 獎 助 學 金 不 足 以 抵 減 上 述 應 繳 費 用 時, 則 必 須 補 足 差 額 ; 抵 減 後 若 有 剩 餘 獎 助 學 金, 則 於 開 學 後 將 餘 額 核 發 (3) 受 核 定 獎 助 之 學 生 : a. 新 生 入 學 當 學 期 未 完 成 註 冊 辦 理 保 留 學 籍 資 格 或 轉 學 離 校 者, 取 消 其 獎 助 資 格 ; 學 期 中 途 休 退 學 者, 追 回 全 數 獎 助 學 金 ; 休 學 後 再 復 學 前 一 學 期 操 行 成 績 未 達 八 十 分 以 上 或 有 小 過 或 更 嚴 重 之 懲 處 記 錄 者, 亦 取 消 其 繼 續 獎 助 資 格 b. 凡 領 取 第 一 年 入 學 獎 助 學 金 者, 第 一 年 須 入 住 學 校 所 安 排 之 宿 舍, 若 有 違 反 將 取 消 其 繼 續 獎 助 資 格 (4) 本 校 將 依 申 請 所 附 資 料 進 行 審 查, 審 查 通 過 者 視 結 果 提 供 第 一 年 獎 助 學 金, 第 二 年 起 須 另 行 再 提 出 申 請, 相 關 申 請 規 定 請 詳 閱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設 置 辦 法 ( 請 至 本 校 網 頁 查 詢, 網 址 : 點 選 獎 助 學 金 點 選 外 國 學 生 專 區 點 選 外 國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 24

29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紀 錄 表 I-SHOU UNIVERSITY Checklist for Application Packag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dmissions * Full Name (English) 英 文 姓 名 : * Full Name (Chinese) 中 文 姓 名 : * Admission to: Fall Semester (Beginning in September) 秋 季 班 Spring Semester (Beginning in February) 春 季 班 *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to Department (Institute) of 申 請 系 所 : * Degree 欲 修 讀 學 位 : Bachelor Master 碩 士 班 PhD 博 士 班 Please tick ( ) the items that you have submitted 請 於 下 面 表 格 之 繳 交 註 記 欄 內 打 ( ) Tick ( ) 註 記 Documents Required for Application 項 目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are required for all applicants: 申 請 An Application For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dmissions 入 學 申 請 表 ( 含 切 結 書 ) 1 An Application Form for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f necessary)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1 25 Quantity 份 數 A photocopy of the passport or the proof of nationality 護 照 或 國 籍 證 明 影 本 1 A photocopy of the diploma in English or Chinese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單 ( 中 英 文 以 外 之 語 文, 應 附 中 文 或 英 文 譯 本 ) 1 Official academic transcripts in English or Chinese 歷 年 成 績 單 單 ( 中 英 文 以 外 之 語 文, 應 附 中 文 或 英 文 譯 本 ) 1 A financial statement 財 力 證 明 書 1 Documents required by the department (institute) you intend to enroll in: 系 所 另 繳 交 下 列 資 料 Language Proficiency Certificate: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Test Title: 測 驗 考 試 名 稱 If you apply for a program in which English is the language of instruction (such as Dep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Dept.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Dept. of International Tourism & Hospitality, Dept. of Entertainment Management and International MBA program), please submit an English proficiency certificate, e.g. TOEFL, IELTS or TOEIC, or a recommendation letter to prove your English proficiency. 如 果 你 申 請 的 是 英 語 授 課 系 所 (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學 系 國 際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觀 光 餐 旅 學 系 娛 樂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及 管 理 碩 士 班 國 際 組 ), 請 提 供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或 能 證 明 你 的 英 文 能 力 的 推 薦 函 A recommendation letter(s) 推 薦 信 A study plan/research proposal in Chinese or English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或 研 究 計 畫 書 An autobiography/personal statement in Chinese or English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Master s thesis and a list of publications 論 文 著 作 目 錄 Project reports 專 題 報 告 Others: 其 他 Others: 其 他 Note: When applying for a student visa, admitted applicants shall submit the original of a health certificate (including HIV test, positive measles & rubella antibodies or vaccination certificates; please only use the form provided by ISU) issued by a hospital to the local R.O.C. overseas office. Moreover, admitted applicants shall submit one copy of the health certificate to ISU s Health Section. 注 意 : 來 臺 入 學 辦 理 簽 證 時, 須 繳 交 由 醫 院 出 具 之 健 康 證 明 ( 包 含 HIV 病 毒 麻 疹 及 德 國 麻 疹 抗 體 陽 性 報 告 或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相 關 檢 查, 限 用 本 校 所 附 表 格 ) 至 駐 外 單 位, 並 於 註 冊 時 繳 交 一 份 至 本 校 衛 生 保 健 組

30 I-SHOU UNIVERSITY APPLICATION FOR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DMISSIONS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入 學 申 請 表 高 雄 市 大 樹 區 學 城 路 一 段 1 號 No.1, Sec. 1, Syuecheng Rd., Dashu District, Kaohsiung City 84001, Taiwan R.O.C. Please type or print in Chinese or English 請 以 中 文 或 英 文 正 楷 逐 項 填 寫 Year 年 Fall Semester (Beginning in September) 秋 季 班 Spring Semester (Beginning in February) 春 季 班 The department (institute) and degree you are applying for: 擬 申 請 就 讀 之 系 ( 所 ) 及 學 位 Priority 志 願 1 Degree 學 位 Bachelor s Degree 2 Master s Degree 碩 士 班 Department/Institute: PhD Degree 博 士 班 3 Department/Institute: Department (institute) you intend to enroll in 申 請 系 所 Department/Institute: Chinese-taught Program English-taught Program Personal Information 個 人 資 料 Applicant s (English) 英 文 Full Name 申 請 人 姓 名 (Chinese) 中 文 Permanent Address 住 址 Mailing Address 現 在 通 訊 處 (Required) Telephone 電 話 Place of Birth 出 生 地 點 Mobile 手 機 Nationality 國 籍 Full Name: (Chinese or English) 姓 名 Japanese-taught Program Date of Birth 出 生 日 期 Gender 性 別 Passport No. 護 照 號 碼 (1) Marital Status If any (2) 婚 姻 狀 況 Attach a recent original photo here 請 貼 最 近 相 片 Date Month Year Male 男 Female 女 Married 已 婚 Single 未 婚 Full Name: (Chinese or English) 姓 名 Father 父 親 Nationality: 國 籍 Please tick the box if with R.O.C nationality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 請 於 打 勾 ) Telephone: 電 話 Mother 母 親 Nationality: 國 籍 Please tick the box if with R.O.C. nationality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 請 於 打 勾 ) Telephone: 電 話 Contact Person in Taiwan 在 台 聯 絡 人 Full Name: (Chinese or English) 姓 名 Relationship: 關 係 Telephone: 電 話 Mailing Address in Taiwan: 在 台 聯 絡 地 址 26

31 Educational Background 教 育 背 景 High School 高 級 中 學 University/ College 大 學 / 學 院 Name of Institution 學 校 名 稱 Duration of Study 就 學 期 間 From:(Month/Year) To:(Month/Year) Country 學 校 所 在 地 Name of Institution 學 校 名 稱 Duration of Study 就 學 期 間 From:(Month/Year) To:(Month/Year) Country 學 校 所 在 地 Major 主 修 Major 主 修 Diploma/Certificate 證 書 GPA/Average Semester Grade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成 績 / 總 分 / Degree/Diploma 學 位 / 證 書 GPA/ Average Semester Grade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成 績 / 總 分 / Name of Institution 學 校 名 稱 Graduate School Duration of Study 就 學 期 間 From:(Month/Year) To:(Month/Year) Degree 學 位 研 究 所 Country 學 校 所 在 地 Major 主 修 GPA/ Average Semester Grade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成 績 / 總 分 / Financial Support: What is your major financial resource while you are studying at ISU? 財 力 支 援 狀 況 : 在 本 校 求 學 期 間 費 用 來 源 Parental Support 父 母 支 援 ISU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Taiwan Scholarship 臺 灣 獎 學 金 Others Scholarships 其 他 獎 助 金 Personal Savings 個 人 儲 蓄 Others 其 他 Are you applying for the ISU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申 請 本 校 獎 助 學 金 No 否 Yes 是 (Please fill out the Application Form below 請 填 寫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 Health Status 健 康 情 形 Good 佳 Average 尚 可 Poor 差 Please specify if you have any health concerns: 如 有 疾 病 或 缺 陷, 請 敘 明 How did you learn about us? 如 何 得 知 義 守 大 學? Newspaper 報 紙 Internet Search 網 路 Magazines 雜 誌 From a Friend 朋 友 介 紹 From an Organization 機 構 推 薦 Others 其 他 27

32 Chinese Proficiency 中 文 語 文 能 力 How many years have you learned Chinese? 學 習 中 文 幾 年 Where did you learn Chinese? (e.g. a high school, college or language institution) 學 習 中 文 環 境 ( 高 中 大 學 語 文 機 構 ) Have you ever taken any Chinese proficiency test? 您 是 否 參 加 過 中 文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Yes 是 No 否 Never 從 未 學 習 過 From 從 to 到 Test Title 何 種 測 驗 Score 分 數 Self-evaluation of Chinese Proficiency 自 我 評 估 Listening 聽 Excellent 優 Good 佳 Average 尚 可 Poor 差 Speaking 說 Excellent 優 Good 佳 Average 尚 可 Poor 差 Reading 讀 Excellent 優 Good 佳 Average 尚 可 Poor 差 Writing 寫 Excellent 優 Good 佳 Average 尚 可 Poor 差 I cannot take courses taught in Chinese. 無 法 參 加 以 中 文 授 課 為 主 之 課 程 I can take courses taught in Chinese, but I shall take additional Chinese language courses to improve my Chinese. 可 以 參 加 以 中 文 授 課 為 主 之 課 程, 但 須 再 參 加 中 文 課 程 加 強 I can take courses taught in Chinese, and there is no need for me to take additional Chinese language courses. 可 以 參 加 以 中 文 授 課 為 主 之 課 程, 無 須 再 參 加 中 文 課 程 加 強 Please submit a Chinese proficiency certificate if you are from a country where Chinese is not an official language. 若 申 請 人 為 非 使 用 中 文 為 官 方 語 言 之 國 家, 請 提 出 中 文 能 力 證 明 English Proficiency 英 文 語 文 能 力 How many years have you learned English? 學 習 英 文 幾 年 Where did you learn English? (e.g. a high school, college or language institution) 學 習 英 文 環 境 ( 高 中 大 學 語 文 機 構 ) Have you ever taken any English proficiency test? 您 是 否 參 加 過 英 文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Yes 是 No 否 Never 從 未 學 習 過 From 從 to 到 Test Title 何 種 測 驗 Score 分 數 Self-evaluation of English Proficiency 自 我 評 估 Listening 聽 Excellent 優 Good 佳 Average 尚 可 Poor 差 Speaking 說 Excellent 優 Good 佳 Average 尚 可 Poor 差 Reading 讀 Excellent 優 Good 佳 Average 尚 可 Poor 差 Writing 寫 Excellent 優 Good 佳 Average 尚 可 Poor 差 I cannot take courses taught in English. 無 法 參 加 以 英 文 授 課 為 主 之 課 程 I can take courses taught in English, but I shall take additional English courses to improve my English. 可 以 參 加 以 英 文 授 課 為 主 之 課 程, 但 須 再 參 加 英 文 課 程 加 強 I can take courses taught in English, and there is no need for me to take additional English courses. 可 以 參 加 以 英 文 授 課 為 主 之 課 程, 無 須 再 參 加 英 文 課 程 加 強 If you apply for a program in which English is the language of instruction (such as Dep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Dept.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Dept. of International Tourism & Hospitality, Dept. of Entertainment Management and International MBA program), please submit an English proficiency certificate, e.g. TOEFL, IELTS or TOEIC, or a recommendation letter to prove your English proficiency. 如 果 你 申 請 英 語 授 課 系 所 ( 如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學 系 國 際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國 際 觀 光 餐 旅 學 系 娛 樂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及 管 理 碩 士 班 國 際 組 ), 請 提 供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或 能 證 明 你 的 英 文 能 力 的 推 薦 函 28

33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具 結 書 I-SHOU UNIVERSITY Affidavit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dmission Application I hereby authorize I-Shou University to verify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below. If any deception, concealment, violation or forgery is found, I have no objection to being disqualified from admission to I-Shou University and my student status shall be revoked, and no proof of attendance or diploma be issued. 以 下 所 陳 之 任 一 事 項 同 意 授 權 貴 校 查 證, 如 有 不 實 或 不 符 規 定 或 變 造 等 情 事,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本 人 願 意 接 受 貴 校 撤 銷 入 學 資 格 開 除 / 註 銷 學 籍 或 本 校 畢 業 資 格,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有 關 學 分 證 明 或 畢 業 證 書, 絕 無 異 議 Signature: 申 請 人 簽 名 : Date: 日 期 : I hereby certify that: 本 人 保 證 以 下 事 項 : 1. I have never studied in Taiwan as an overseas compatriot student nor been placed by the University Entrance Committee for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 through distribution or individual application at the current academic year. 本 人 均 未 曾 以 僑 生 身 分 在 臺 就 學, 且 未 於 當 學 年 度 經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分 發 或 個 人 申 請 錄 取 2. Nationality and residence (Please tick the box that best describes the current status) 國 籍 及 居 留 ( 請 依 實 際 情 形 選 擇 以 下 其 一 選 項, 於 打 勾 ) I am neither an overseas compatriot student nor an R.O.C. national as defined in Article 2 of the Nationality Act (*). 本 人 具 外 國 國 籍 且 未 曾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 自 始 未 曾 在 臺 設 有 戶 籍, 且 於 申 請 時 未 具 僑 生 身 分 資 格 I am a foreign national and have stayed overseas for an uninterrupted period of six years (applicants for admission to the School of Chinese Medicine for Post Baccalaureate shall have stayed overseas for an uninterrupted period of eight years). I am also an R.O.C. national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but have never held household registration in Taiwan. 本 人 具 外 國 國 籍 且 符 合 於 申 請 時 已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六 年 ( 申 請 本 校 醫 學 或 中 醫 學 系 者, 其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八 年 ) 以 上 者, 申 請 時 兼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者, 自 始 未 曾 在 臺 灣 設 有 戶 籍 I am a foreign national and have stayed overseas for an uninterrupted period of six years (applicants for admission to the School of Chinese Medicine for Post Baccalaureate shall have stayed overseas for an uninterrupted period of eight years). I used to be a national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already gave up the R.O.C. citizenship. It has been at least eight years since the date on which the renouncement was approved by th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R.O.C. 本 人 具 外 國 國 籍 且 符 合 於 申 請 時 已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六 年 ( 申 請 本 校 醫 學 或 中 醫 學 系 者, 其 連 續 海 外 八 年 ) 以 上 者, 申 請 前 曾 兼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於 申 請 時 已 不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者, 自 中 華 民 國 內 政 部 許 可 喪 失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之 日 起 至 申 請 時 已 滿 八 年 I am a foreign national concurrently holding a permanent residence status in Hong Kong or Macao. I have stayed overseas for an uninterrupted period of six years (*2), and I have never held household registration in Taiwan since birth (applicants for admission to the School of Chinese Medicine for Post Baccalaureate shall have stayed overseas for an uninterrupted period of eight years). 具 外 國 國 籍, 兼 具 香 港 或 澳 門 永 久 居 留 資 格, 且 未 曾 在 臺 設 有 戶 籍, 申 請 時 於 香 港 澳 門 或 海 外 連 續 居 留 (* 註 2) 六 年 以 上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但 擬 申 請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者, 其 連 續 居 留 年 限 為 八 年 以 上 I used to be a citizen of mainland China and have a foreign nationality. I have stayed overseas for an uninterrupted period of six years (*2), and I have never held household registration in Taiwan since birth (applicants for admission to the School of Chinese Medicine for Post Baccalaureate shall have stayed overseas for an uninterrupted period of eight years). 曾 為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具 外 國 國 籍 且 未 曾 在 臺 設 有 戶 籍, 申 請 時 已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 註 2) 六 年 以 上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但 擬 申 請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者, 其 連 續 居 留 年 限 為 八 年 以 上 3. The highest degree submitted by me (a senior high school diploma for admission to an undergraduate program, a university diploma for admission to a master s program, and a master s degree for admission to a PhD program) is valid and has been legally awarded in the country where I graduated. The diploma submitted by me is comparable to that awarded by an accredited institution in Taiwan. 本 人 所 提 供 之 最 高 學 歷 證 明 ( 申 請 大 學 部 者 提 出 高 中 畢 業 證 書 申 請 碩 士 班 者 提 出 大 學 畢 業 證 書 申 請 博 士 班 者 提 出 碩 士 畢 業 證 書 ), 在 畢 業 學 校 所 在 地 國 家 均 為 合 法 有 效 取 得 畢 業 資 格, 且 所 持 之 證 件 相 當 於 中 華 民 國 國 內 之 各 級 合 法 學 校 授 予 之 相 當 學 位 4. All the documents and certificates provided by me [including the diploma, the passport and other relevant documents (original or photocopy)] are valid. Should any document be found to be invalid or false, my admission to I-Shou University shall be revoked, and no proof of attendance shall be issued. 本 人 所 提 供 之 所 有 相 關 資 料 ( 包 括 學 歷 護 照 及 其 他 相 關 文 件 之 正 本 及 影 本 ) 均 為 合 法 有 效 之 文 件, 如 有 不 符 規 定 或 變 造 之 情 事, 經 查 屬 實 即 由 貴 校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有 關 之 學 分 證 明 5. Once admitted, I must present the original of the diploma and academic transcripts officially certified by the R.O.C. overseas office or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country where the school is located at the time of 29

34 registration. If I fail to submit required documents or any of the documents submitted does not meet the provisions of the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Assessment and Recognition of Foreign Academic Credentials for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R.O.C., I-Shou University reserves the right to disqualify me from being admitted to the University. 本 人 取 得 入 學 許 可 後, 在 辦 理 報 到 時, 須 繳 交 經 中 華 民 國 ( 台 灣 ) 駐 外 單 位 或 代 表 處 驗 證 之 畢 業 證 書 及 成 績 單 ( 認 證 章 正 本 ), 始 得 註 冊 入 學 屆 時 若 未 如 期 繳 交 或 經 查 證 結 果 有 不 符 中 華 民 國 教 育 部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之 規 定, 即 由 貴 校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絕 無 異 議 6. I have never been enrolled in any senior high school in Taiwan as an international student (except for domestic schools for foreign residents, bilingual departments/programs in domestic high schools, or foreign curriculum departments/classes in private senior high schools and below). I have never been expelled from any institution in Taiwan due to a failing score on personal conduct/academic performance or a sentence resulting from a criminal judgment. 本 人 不 曾 在 台 以 外 國 學 生 身 分 完 成 高 中 學 校 學 程 ( 就 讀 我 國 之 外 國 僑 民 學 校 或 我 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附 設 之 雙 語 部 ( 班 ) 私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外 國 課 程 部 班 畢 業 者 除 外 ) 本 人 以 外 國 學 生 身 分 來 臺 入 學 後 亦 未 曾 因 操 行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或 因 犯 刑 事 案 件 經 判 刑 確 定 致 遭 退 學 7. I have never applied for admission to or been enrolled at I-Shou University or any other universities in Taiwan. Once founded, I have no objection to being disqualified from admission to I-Shou University. 本 人 未 曾 於 義 守 大 學 或 臺 灣 其 他 大 學 申 請 註 冊 入 學, 經 查 屬 實 即 由 貴 校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8. All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me and included in my application package will be used only for the purpose of student recruitment and statistics compilation. Once I am admitted to I-Shou University, the information will also be used for the purpose of student registration. 本 人 申 請 資 料 僅 做 為 招 生 ( 錄 取 生 資 料 亦 作 為 學 籍 資 料 使 用 ) 及 相 關 統 計 研 究 使 用 *Note: According to Article 2 of the Nationality Act, a person shall have the nationalit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under any of the conditions provided by the following subparagraphs: 1. His/her father or mother was a national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when he/she was born. 2. He/she was born after the death of his/her father or mother, and his/her father or mother was a national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t the time of death. 3. He/she was born in the territor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his/her parents can t be ascertained or both were stateless persons. 4. He/she has undergone the nationalization process. Subparagraph 1 and Subparagraph 2 of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shall also apply to the persons who were minors at the time of the amendments and promulgation of this Act. * 註 :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法 第 二 條 : 有 下 列 各 款 情 形 之 一 者, 屬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 1. 出 生 時 父 或 母 為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2. 出 生 於 父 或 母 死 亡 後, 其 父 或 母 死 亡 時 為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3. 出 生 於 中 華 民 國 領 域 內, 父 母 均 無 可 考, 或 均 無 國 籍 者 4. 歸 化 者 前 項 第 一 款 及 第 二 款 之 規 定, 於 本 法 修 正 公 布 時 之 未 成 年 人, 亦 適 用 之 30

35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Fall Semester (Beginning in September) 秋 季 班 Spring Semester (Beginning in February) 春 季 班 Department / Institute 系 ( 所 ) Department / institute and degree you intend to enroll in at ISU (freshman) 系 ( 所 ) 及 學 位 Entry Year 入 學 年 度 Degree 學 位 Bachelor 學 士 Master 碩 士 PhD 博 士 Applicant s Full Name 申 請 人 姓 名 Passport No. 護 照 號 碼 Date of Birth 出 生 日 期 Place of Birth 出 生 地 點 Permanent Address 住 址 Mailing Address 現 在 通 訊 處 Contact Person in Taiwan 在 台 聯 絡 人 Scholarship Type 獎 助 金 種 類 In English 英 文 In Chinese 中 文 Full Name in Chinese 中 文 姓 名 Telephone 電 話 Nationality 國 籍 Gender 性 別 Telephone 電 話 Mobile 手 機 Male 男 Female 女 Full Name in English 英 文 姓 名 Mobile 手 機 Attach a recent original photo here 請 貼 最 近 照 片 一 Scholarship amounts awarded include: 獎 學 金 分 類 為 (1)NT$120,000/year 新 台 幣 十 二 萬 元 (2)tuition and other required fees for two semesters 兩 學 期 學 雜 費 金 額 (3)NT$60,000/year 新 台 幣 六 萬 元 (4)50% discount on tuition and other required fees for two semesters. 兩 學 期 學 雜 費 二 分 之 一 金 額 二 Applications will be reviewed by the Scholarship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nd scholarship amounts are determined based on the review results. 本 校 將 依 申 請 所 附 資 料 進 行 審 查, 審 查 通 過 者 視 結 果 提 供 獎 助 學 金 Notes 注 意 : 1. Please note that you are not eligible to apply this scholarship if you have already received any other scholarships from I-Shou University. 若 已 領 取 本 校 其 他 獎 學 金, 不 得 再 申 請 本 獎 助 學 金 2. Scholarship recipients are required to live in the dormitory during the first year of studying at I-Shou University. 獲 得 獎 助 學 金 的 外 國 學 生, 於 入 學 的 第 一 年 均 須 在 校 住 宿 Signature 申 請 人 簽 名 Date 日 期 31

36 義 守 大 學 外 國 學 生 財 力 保 證 書 本 人 與 被 保 證 人 ( 請 填 寫 姓 名 ) ( 請 填 寫 被 保 證 人 姓 名 ) 關 係 為, 願 擔 保 被 保 證 人 在 義 守 大 學 就 學 及 生 活 所 需 一 切 費 用 支 出 此 致 義 守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保 證 人 : 護 照 ( 居 留 證 ) 號 碼 : 聯 絡 電 話 : 電 子 郵 件 : 具 結 日 期 : 西 元 年 月 日 32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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