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科信安全[2012] 号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公科信安全[2012] 号"

Transcription

1 公 安 部 年 度 公 安 网 网 络 设 备 运 维 服 务 项 目 招 标 编 号 : GA 招 标 文 件 五 矿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5 年 5 月

2 目 录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2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及 投 标 人 须 知... 5 第 三 章 合 同 条 款 第 四 章 技 术 要 求 第 五 章 附 件 -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3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日 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五 矿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受 公 安 部 机 关 政 府 采 购 办 公 室 的 委 托, 对 公 安 部 年 度 公 安 网 网 络 设 备 运 维 服 务 项 目 进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现 邀 请 国 内 合 格 投 标 人 参 加 投 标 1 招 标 编 号 : GA 招 标 人 名 称 : 公 安 部 机 关 政 府 采 购 办 公 室 3 招 标 人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长 安 街 14 号 4 招 标 人 联 系 方 式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五 矿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 采 购 内 容 : 序 号 采 购 内 容 1 公 安 网 过 保 设 备 的 第 三 方 备 件 保 障 服 务 2 公 安 网 过 保 网 络 设 备 的 第 三 方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3 国 产 交 换 机 备 件 注 : 以 上 采 购 内 容 为 一 个 完 整 的 标 包, 投 标 人 必 须 投 完 整 包, 不 得 仅 对 包 内 部 分 内 容 进 行 投 标 7 采 购 预 算 : 人 民 币 万 元 8 投 标 人 资 质 要 求 : 1)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即 ( 一 )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 ( 二 )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 三 )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 四 )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 ( 五 )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 六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2) 在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中, 受 托 为 整 体 采 购 项 目 或 者 其 中 分 项 目 的 前 期 工 作 提 供 设 计 编 制 规 范 进 行 管 理 等 服 务 的 供 应 商, 对 于 理 解 及 把 握 采 购 内 容 具 有 一 定 的 优 势, 其 再 参 加 该 项 目 的 采 购 活 动, 存 在 违 反 公 平 竞 争 原 则 的 可 能 性 为 保 证 政 府 采 购 公 平 公 正, 凡 为 整 体 采 购 项 目 提 供 上 述 服 务 的 法 人 及 其 附 属 机 构 ( 单 位 ), 不 得 再 参 加 该 整 体 采 购 项 目 及 其 所 有 分 项 目 的 采 购 活 动 ; 凡 为 分 项 目 提 供 上 述 服 务 的 法 人 及 其 附 属 机 构 ( 单 位 ), 不 得 再 参 加 该 分 项 目 的 采 购 活 动 ( 财 政 部 关 于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采 购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库 [2011]59 号 )) 3) 其 他 资 格 要 求 :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行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或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颁 发 的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4)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9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进 口 产 品 投 标 进 口 产 品 是 指 通 过 中 国 海 关 报 关 验 放 进 入 中 国 境 内 且 产 自 关 境 外 的 产 品, 包 括 已 经 进 入 中 国 境 内 的 进 口 产 品 关 于 进 口 产 品 的 相 关 规 定 依 据 政 府 采 购 进 口 产 品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07]119 号 文 )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进 口 产 品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办 库 [2008]248 号 文 ) 2

4 10 招 标 文 件 发 售 时 间 地 点 售 价 : 有 意 向 的 投 标 人 可 从 2015 年 5 月 7 日 起 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 每 日 上 午 9:00~11:30 下 午 1:30~4:30( 北 京 时 间 ), 到 五 矿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每 份 售 价 人 民 币 500 元, 售 后 不 退 若 须 邮 购, 须 另 加 人 民 币 100 元 1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15 年 5 月 29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 北 京 时 间 ), 逾 期 收 到 或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投 标 文 件 恕 不 接 受 12 投 标 地 点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三 里 河 路 5 号 中 国 五 矿 集 团 大 厦 四 层 会 议 室 13 开 标 时 间 :2015 年 5 月 29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 北 京 时 间 ) 14 开 标 地 点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三 里 河 路 5 号 中 国 五 矿 集 团 大 厦 四 层 会 议 室 15 评 标 方 法 和 标 准 : 综 合 评 分 法 16 特 别 说 明 :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商 代 表 须 携 带 身 份 证 件 及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签 署 并 加 盖 投 标 商 公 章 的 保 密 责 任 书 ( 格 式 见 附 件 ), 经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审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17 本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上 发 布 公 安 部 廉 政 监 督 举 报 电 话 :12389 举 报 网 站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五 矿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三 里 河 路 5 号 五 矿 大 厦 D 座 206 室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饶 碧 刚 费 丹 琳 五 矿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5 年 5 月 7 日 3

5 保 密 责 任 书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的 公 司 和 有 关 人 员 必 须 履 行 以 下 保 密 责 任 : 一 参 加 投 标 的 单 位 及 有 关 人 员 对 此 标 书 的 内 容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保 密 责 任, 严 格 控 制 知 悉 范 围 和 人 员 二 投 标 公 司 在 接 到 招 标 公 司 的 未 中 标 通 知 后, 应 指 定 专 人 及 时 销 毁 有 关 招 标 文 件 三 对 违 反 上 述 要 求, 泄 露 此 标 书 内 容 的, 将 依 法 追 究 责 任 公 司 名 称 : 项 目 负 责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4

6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及 投 标 人 须 知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表 是 对 投 标 人 须 知 的 具 体 补 充 和 修 改, 如 有 矛 盾, 应 以 本 表 为 准 条 款 号 1.1 资 金 来 源 : 财 政 资 金 一 说 明 内 容 1.2 项 目 采 购 预 算 : 人 民 币 万 元 2.1 招 标 人 : 公 安 部 机 关 政 府 采 购 办 公 室 d 招 标 机 构 : 五 矿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三 里 河 路 5 号 D 座 206 室 电 话 : 传 真 :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即 ( 一 )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 ( 二 )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 三 )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 四 )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 ( 五 )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 六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2. 在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中, 受 托 为 整 体 采 购 项 目 或 者 其 中 分 项 目 的 前 期 工 作 提 供 设 计 编 制 规 范 进 行 管 理 等 服 务 的 供 应 商, 对 于 理 解 及 把 握 采 购 内 容 具 有 一 定 的 优 势, 其 再 参 加 该 项 目 的 采 购 活 动, 存 在 违 反 公 平 竞 争 原 则 的 可 能 性 为 保 证 政 府 采 购 公 平 公 正, 凡 为 整 体 采 购 项 目 提 供 上 述 服 务 的 法 人 及 其 附 属 机 构 ( 单 位 ), 不 得 再 参 加 该 整 体 采 购 项 目 及 其 所 有 分 项 目 的 采 购 活 动 ; 凡 为 分 项 目 提 供 上 述 服 务 的 法 人 及 其 附 属 机 构 ( 单 位 ), 不 得 再 参 加 该 分 项 目 的 采 购 活 动 ( 财 政 部 关 于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采 购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库 [2011]59 号 )) 3. 其 他 资 格 要 求 :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行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或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颁 发 的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3.2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进 口 产 品 投 标 11.1 投 标 报 价 : 三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项 目 现 场 完 税 价 应 以 货 到 项 目 现 场 为 基 础, 完 成 全 部 安 装 调 试 培 训 并 通 过 最 终 验 收 为 完 整 范 围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上 标 明 拟 提 供 货 物 和 5

7 服 务 的 单 价 和 总 价, 投 标 人 的 分 项 报 价 中 任 何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单 价 不 得 为 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1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以 及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2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明 文 件, 自 然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或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的 其 他 证 明 文 件 ; 3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2013 年 度 或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相 关 材 料 ; 4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的 证 明 材 料 ( 须 填 写 投 标 人 资 格 声 明 ); 5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 声 明 ; 6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行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证 书 复 印 件, 或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颁 发 的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证 书 复 印 件 其 他 文 件 ( 如 有 的 话 ): 7 资 信 证 明 文 件 ; 8 投 标 人 承 担 过 的 在 网 络 部 署 范 围 及 网 络 带 宽 等 方 面 与 公 安 网 规 模 类 似 的 案 例 ( 需 提 供 项 目 合 同 内 容 首 页 和 签 章 页 复 印 件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否 则 不 予 认 定 ); 9 投 标 人 承 担 过 的 本 项 目 中 公 安 网 使 用 的 相 同 型 号 网 络 设 备 的 运 维 工 作 案 例 ( 需 提 供 项 目 合 同 内 容 首 页 和 签 章 页 复 印 件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否 则 不 予 认 定 )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 人 民 币 18,000 元 投 标 保 证 金 币 种 : 人 民 币 投 标 有 效 期 : 投 标 应 自 开 标 日 起 120 天 内 保 持 有 效 投 标 有 效 期 不 足 的 投 标 将 被 视 为 非 实 质 性 响 应, 并 予 以 拒 绝 17.1 一 份 正 本 和 四 份 副 本, 电 子 文 件 一 份 四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2015 年 5 月 29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 北 京 时 间 )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不 接 受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后 递 交 的 任 何 投 标 文 件 五 开 标 与 评 标 开 标 时 间 :2015 年 5 月 29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 北 京 时 间 ) 开 标 地 点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三 里 河 路 5 号 D 座 四 层 会 议 室 六 授 予 合 同 31.1 评 标 结 果 将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进 行 公 示 6

8 投 标 人 须 知 一 说 明 1. 资 金 来 源 1.1 本 次 采 购 资 金 来 源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 本 次 招 标 的 政 府 采 购 预 算 金 额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2. 招 标 人 招 标 机 构 及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2.1 招 标 人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2.2 招 标 机 构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2.3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系 指 a. 来 自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有 能 力 生 产 或 提 供 招 标 设 计 货 物 及 服 务 的 投 标 人 ; b. 投 标 人 不 得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与 招 标 人 为 采 购 本 次 招 标 的 货 物 进 行 设 计 编 制 规 范 和 其 他 文 件 所 委 托 的 咨 询 公 司 或 其 附 属 机 构 有 任 何 关 联 ; c. 购 买 了 招 标 文 件 且 在 法 律 上 和 财 务 上 独 立 合 法 运 作 并 独 立 于 招 标 人 和 招 标 机 构 ; d. 符 合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资 格 要 求 e.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2.4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不 得 同 时 参 加 投 标 为 本 项 目 提 供 整 体 设 计 规 范 编 制 或 者 项 目 管 理 监 理 检 测 等 服 务 的 投 标 人, 不 得 再 参 加 本 次 采 购 项 目 3. 合 格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3.1 合 同 中 提 供 的 所 有 货 物 及 其 有 关 服 务 的 原 产 地, 均 应 来 自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内 或 是 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有 正 常 贸 易 往 来 的 国 家 或 地 区, 本 合 同 的 支 付 也 仅 限 于 这 些 货 物 和 服 务 3.2 本 项 目 是 否 接 受 进 口 产 品 参 加 投 标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进 口 产 品 是 指 通 过 中 国 海 关 报 关 验 放 进 入 中 国 境 内 且 产 自 关 境 外 的 产 品, 包 括 已 经 进 入 中 国 境 内 的 进 口 产 品 详 见 财 办 库 [2008]248 号 文 件 3.3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分 包 转 包 3.4 本 款 所 述 的 原 产 地 是 指 货 物 开 采 生 长 或 生 产 或 提 供 有 关 服 务 的 来 源 地 所 述 的 货 物 是 指 通 过 制 造 加 工 或 用 重 要 的 和 主 要 的 元 部 件 装 配 而 成 的, 其 基 本 特 性 功 能 或 效 用 应 是 商 业 上 公 认 的 与 元 部 件 有 着 实 质 性 区 别 的 产 品 3.5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原 产 地 有 别 于 投 标 人 的 国 籍 4. 投 标 费 用 7

9 4.1 投 标 人 应 承 担 所 有 与 准 备 和 参 加 投 标 有 关 的 费 用 不 论 投 标 的 结 果 如 何,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均 无 义 务 和 责 任 承 担 这 些 费 用 二 招 标 文 件 5. 招 标 文 件 构 成 5.1 招 标 文 件 是 用 以 阐 明 所 需 货 物 及 服 务 情 况, 以 及 招 标 投 标 程 序 和 相 应 的 合 同 条 款 招 标 文 件 由 下 述 部 分 组 成 :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及 投 标 人 须 知 ; 第 三 章 合 同 条 款 ; 第 四 章 技 术 要 求 ; 第 五 章 附 件 -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5.2 投 标 人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中 所 有 的 事 项 格 式 条 款 和 技 术 规 范 等 投 标 人 没 有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资 料, 或 者 投 标 没 有 对 招 标 文 件 在 各 方 面 都 作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是 投 标 人 的 风 险, 并 可 能 导 致 其 投 标 被 拒 绝 6.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6.1 任 何 要 求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的 投 标 人, 均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招 标 机 构 对 其 在 投 标 截 止 期 15 日 以 前 收 到 的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要 求 视 情 况 以 适 当 形 式 予 以 答 复, 并 在 必 要 时 将 书 面 答 复 发 给 每 个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 答 复 中 不 包 括 问 题 的 来 源 ) 7.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7.1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可 主 动 地 或 在 解 答 投 标 人 提 出 的 澄 清 问 题 时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将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十 五 日 前 发 出 7.2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是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并 对 其 具 有 约 束 力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上 述 通 知 后, 应 立 即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确 认 7.3 为 使 投 标 人 准 备 投 标 文 件 时 有 充 分 时 间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部 分 进 行 研 究,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可 适 当 推 迟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三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8. 投 标 的 语 言 8.1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以 及 投 标 人 与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就 有 关 投 标 的 所 有 来 往 函 电 均 应 使 用 中 文 书 写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支 持 资 料 和 已 印 刷 的 文 献 可 以 用 另 一 种 语 言, 但 相 应 内 容 应 附 有 中 文 翻 译 本, 在 解 释 投 标 文 件 时 以 中 文 翻 译 本 为 准 9. 投 标 文 件 构 成 8

10 9.1 投 标 人 应 按 下 列 顺 序 编 写 投 标 文 件 ( 具 体 格 式 详 见 第 五 章 ): (1) 投 标 函 (2) 开 标 一 览 表 (3)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4) 商 务 条 款 响 应 偏 离 表 (5) 技 术 规 格 响 应 偏 离 表 (6) 详 细 技 术 响 应 (7)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0.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10.1 投 标 人 应 完 整 地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统 一 格 式 填 写, 不 得 自 行 删 减 内 容, 并 装 订 成 册 投 标 文 件 必 须 牢 固 装 订 成 册 11. 投 标 报 价 11.1 价 格 条 件 详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投 标 总 价 中 不 得 包 含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以 外 的 内 容, 否 则, 在 评 标 时 不 予 核 减 投 标 总 价 中 也 不 得 缺 漏 招 标 文 件 所 要 求 的 内 容, 否 则, 评 标 时 将 有 效 投 标 中 该 项 内 容 的 最 高 价 计 入 其 投 标 总 价, 实 质 性 的 缺 漏 可 能 导 致 其 投 标 被 拒 绝 11.2 报 价 应 以 货 到 项 目 现 场 为 基 础, 完 成 全 部 安 装 调 试 并 通 过 最 终 验 收 为 完 整 范 围 包 括 货 物 和 服 务 本 身 已 缴 纳 或 应 缴 纳 的 全 部 关 税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和 其 他 所 有 税 费 以 及 运 至 项 目 现 场 的 运 输 费 装 卸 费 保 险 费 完 成 安 装 调 试 直 至 该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等 其 他 所 有 伴 随 费 用 投 标 人 对 每 种 货 物 只 允 许 有 一 个 报 价, 招 标 人 不 接 受 有 任 何 选 择 性 的 报 价 11.3 投 标 人 根 据 上 述 11.2 条 款 的 规 定 将 投 标 价 分 成 几 部 分, 只 是 为 了 方 便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比 较, 并 不 限 制 招 标 人 以 上 述 任 何 条 件 订 立 合 同 的 权 力 11.4 投 标 人 所 报 的 投 标 总 价 在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是 固 定 不 变 的,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予 以 变 更 任 何 包 含 价 格 调 整 要 求 的 投 标, 将 被 认 为 是 非 实 质 性 响 应 投 标 而 予 以 拒 绝 12. 投 标 货 币 12.1 本 项 目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用 人 民 币 报 价, 任 何 非 人 民 币 的 投 标 都 将 被 拒 绝 13. 证 明 投 标 人 合 格 和 资 格 的 文 件 13.1 投 标 人 应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要 求 提 交 证 明 其 有 资 格 参 加 投 标 和 中 标 后 有 能 力 履 行 合 同 的 文 件, 并 作 为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14. 证 明 货 物 的 合 格 性 和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文 件 14.1 投 标 人 应 提 交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其 拟 提 供 的 合 同 项 下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合 格 性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该 证 明 文 件 作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14.2 货 物 和 服 务 合 格 性 的 证 明 文 件 应 包 括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中 对 货 物 和 服 务 原 产 地 的 说 明, 并 由 装 运 货 物 时 出 具 的 原 产 地 证 书 证 实 9

11 14.3 证 明 货 物 和 服 务 与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相 一 致 的 文 件, 可 以 是 产 品 样 本 文 字 资 料 图 纸 和 数 据 等, 它 包 括 : 1) 货 物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和 性 能 的 详 细 说 明, 应 提 供 生 产 厂 家 的 样 本 和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2) 对 照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逐 条 说 明 所 提 供 货 物 和 服 务 已 对 招 标 人 的 技 术 要 求 做 出 了 实 质 性 的 响 应, 并 申 明 与 技 术 要 求 条 文 的 偏 差 和 例 外 特 别 对 有 具 体 参 数 要 求 的 指 标, 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 所 投 设 备 的 具 体 参 数 值 14.4 招 标 文 件 的 技 术 规 格 中 指 出 的 工 艺 材 料 和 设 备 的 标 准 以 及 参 照 的 品 牌 或 型 号 ( 如 果 有 的 话 ) 仅 起 说 明 作 用, 并 没 有 任 何 限 制 性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中 可 以 选 用 替 代 标 准 品 牌 或 型 号, 但 这 些 替 代 要 实 质 上 满 足 或 超 过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15. 投 标 保 证 金 15.1 投 标 保 证 金 是 为 了 保 护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免 遭 因 投 标 人 的 行 为 而 蒙 受 损 失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在 因 投 标 人 的 行 为 受 到 损 害 时 可 根 据 本 须 知 第 15.7 条 的 规 定 没 收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15.2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5.3 投 标 保 证 金 提 交 方 式 应 为 电 汇 或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担 保 函 ( 格 式 见 本 文 件 第 五 章 附 件 8), 以 其 他 形 式 提 交 的, 不 予 接 受 如 为 电 汇, 可 直 接 汇 入 以 下 银 行 账 户 ( 请 注 明 XX 项 目 投 标 保 证 金 ): 户 名 : 五 矿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工 行 北 京 首 都 体 育 馆 支 行 帐 号 : 银 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西 直 门 外 大 街 丙 143 号 银 行 邮 编 : 汇 款 凭 证 复 印 件 或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担 保 函 原 件 与 开 标 一 览 表 一 同 密 封 提 交 15.4 未 按 规 定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投 标 将 被 视 为 非 实 质 性 响 应 并 予 以 拒 绝 如 发 现 由 于 投 标 人 原 因 无 法 入 账, 将 可 能 被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保 证 金, 从 而 导 致 其 投 标 被 拒 绝 15.5 未 中 标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原 额 退 还 投 标 人 15.6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中 标 人 按 本 须 知 第 34 条 规 定 签 订 合 同 后 予 以 退 还 15.7 下 列 任 一 情 况 发 生 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被 没 收 : 1)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撤 回 其 投 标 ; 2) 中 标 人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未 能 根 据 本 须 知 第 34 条 规 定 签 订 合 同 ; 16. 投 标 有 效 期 16.1 投 标 有 效 期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6.2 特 殊 情 况 下, 在 原 投 标 有 效 期 截 止 之 前, 招 标 机 构 可 要 求 投 标 人 延 长 投 标 10

12 有 效 期 这 种 要 求 与 答 复 均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投 标 人 可 拒 绝 招 标 机 构 的 这 种 要 求,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不 会 被 没 收, 但 其 投 标 在 原 投 标 有 效 期 期 满 后 将 不 再 有 效 同 意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投 标 人 将 不 会 被 要 求 和 允 许 修 正 其 投 标, 而 只 会 被 要 求 相 应 地 延 长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有 效 期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本 须 知 第 15 条 有 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退 还 和 没 收 的 规 定 将 在 延 长 了 的 有 效 期 内 继 续 有 效 17. 投 标 文 件 的 式 样 和 签 署 17.1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须 一 份 正 本 和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数 目 的 副 本, 每 套 投 标 文 件 须 清 楚 地 标 明 正 本 或 副 本 若 副 本 与 正 本 不 符, 以 正 本 为 准 17.2 投 标 文 件 的 正 本 需 打 印 或 用 不 褪 色 墨 水 书 写, 并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经 其 正 式 授 权 的 代 表 签 字 授 权 代 表 须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出 具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附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投 标 文 件 的 副 本 可 采 用 正 本 的 复 印 件 17.3 任 何 行 间 插 字 涂 改 和 增 删, 必 须 由 投 标 文 件 签 字 人 用 姓 或 首 字 母 在 旁 边 签 字 才 有 效 18.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 四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8.1 投 标 人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和 副 本 分 别 用 信 封 密 封, 在 密 封 处 加 盖 公 章, 在 信 封 面 上 标 明 投 标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正 本 或 副 本 和 于 之 前 不 得 开 启 的 字 样 18.2 为 了 方 便 唱 标, 投 标 人 应 将 开 标 一 览 表 正 本 及 投 标 保 证 金 ( 电 汇 时 为 汇 款 凭 证 复 印 件 ) 单 独 密 封 于 一 小 信 封 内, 并 在 该 信 封 上 标 明 开 标 一 览 表 和 投 标 保 证 金 字 样, 与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和 副 本 一 起 递 交 18.3 投 标 文 件 应 由 专 人 送 达, 投 标 人 应 按 18.1 和 18.2 中 的 规 定 进 行 密 封 和 标 记 后, 按 照 投 标 邀 请 中 注 明 的 时 间 和 地 址 递 交 19.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9.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9.2 招 标 机 构 可 以 按 本 须 知 第 7 条 规 定, 通 过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自 行 决 定 酌 情 推 迟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在 此 情 况 下, 招 标 机 构 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受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制 约 的 所 有 权 利 和 义 务 均 应 延 长 至 新 的 截 止 时 间 20. 迟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20.1 招 标 人 和 招 标 机 构 将 拒 绝 接 收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后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21.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 21.1 投 标 人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后, 可 以 修 改 或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但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将 修 改 或 撤 回 的 书 面 通 知 递 交 到 招 标 机 构 21.2 投 标 人 的 修 改 或 撤 回 通 知 应 按 本 须 知 第 18 条 规 定 编 制 密 封 标 记 和 递 交 11

13 21.3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后, 投 标 人 不 得 对 其 投 标 文 件 做 任 何 修 改 21.4 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起 至 投 标 有 效 期 期 满 这 段 时 间 内, 投 标 人 不 得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否 则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按 照 本 须 知 第 15.7 条 的 规 定 被 没 收 22. 开 标 五 开 标 与 评 标 22.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22.2 开 标 时, 招 标 机 构 当 众 宣 读 投 标 人 名 称 修 改 和 撤 回 投 标 的 通 知 投 标 价 格 折 扣 声 明 是 否 提 交 了 投 标 保 证 金, 以 及 招 标 机 构 认 为 合 适 的 其 他 内 容 未 宣 读 的 投 标 价 格 折 扣 声 明 等 实 质 内 容, 评 标 时 不 予 考 虑 22.3 招 标 机 构 将 做 开 标 记 录 23. 评 标 委 员 会 和 评 标 方 法 23.1 评 标 由 依 照 有 关 法 规 组 建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本 项 目 评 标 方 法 为 综 合 评 分 法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分 为 符 合 性 检 查 商 务 评 议 技 术 评 议 价 格 评 议 和 综 合 评 分 23.2 在 评 标 期 间, 评 标 委 员 会 有 权 要 求 投 标 人 对 其 投 标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对 同 类 问 题 表 述 不 一 致 或 者 有 明 显 文 字 和 计 算 错 误 的 内 容 作 必 要 的 澄 清 投 标 人 应 在 评 标 委 员 会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给 予 答 复, 但 答 复 不 得 超 出 投 标 文 件 范 围 或 者 改 变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有 关 澄 清 的 要 求 和 答 复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24. 投 标 文 件 的 初 审 24.1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审 查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完 整 总 体 编 排 是 否 有 序 文 件 签 署 是 否 合 格 投 标 人 是 否 提 交 了 投 标 保 证 金 有 无 计 算 上 的 错 误 等 24.2 算 术 错 误 将 按 以 下 方 法 更 正 : 投 标 文 件 大 写 金 额 与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 总 价 金 额 与 按 单 价 汇 总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以 单 价 金 额 计 算 结 果 为 准 ; 单 价 金 额 小 数 点 有 明 显 错 位 的, 应 以 总 价 为 准, 并 修 改 单 价 ; 投 标 人 应 保 证 其 按 照 本 须 知 第 18.2 条 提 交 的 开 标 一 览 表 和 投 标 保 证 金 中 开 标 一 览 表 的 价 格 与 其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价 格 一 致, 如 有 不 符, 则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和 投 标 保 证 金 中 开 标 一 览 表 的 价 格 为 准 如 果 投 标 人 不 接 受 对 其 错 误 的 更 正, 其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拒 绝 24.3 对 于 投 标 文 件 中 不 构 成 实 质 性 偏 差 的 应 答,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接 受, 但 这 种 接 受 不 能 损 害 或 影 响 任 何 投 标 人 的 相 对 排 序 24.4 在 详 细 评 标 之 前, 评 标 委 员 会 要 审 查 每 份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实 质 上 响 应 了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实 质 上 响 应 的 投 标 应 该 是 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关 键 条 款 条 件 和 规 格 相 符, 没 有 重 大 偏 离 的 投 标 对 关 键 条 文 的 偏 离 保 留 或 反 对, 例 如 关 于 投 标 保 证 金 适 用 法 律 税 及 关 税 等 内 容 的 偏 离 将 被 认 为 是 实 质 上 的 偏 离 评 标 委 员 会 决 定 投 标 的 响 应 性 只 根 据 投 标 本 身 的 真 实 无 误 的 内 容, 而 不 依 据 外 部 的 证 据, 但 投 标 有 不 真 实 不 正 确 的 内 容 时 除 外 12

14 24.5 实 质 上 没 有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投 标 人 不 得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销 不 合 要 求 的 偏 离 或 保 留 从 而 使 其 投 标 成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的 投 标 在 商 务 评 议 时, 如 发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其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为 无 效 投 标 : 1) 投 标 人 未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或 金 额 不 足 或 投 标 保 证 金 形 式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2) 投 标 人 不 符 合 本 须 知 2.3 条 要 求 的 ; 3)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函 和 / 或 本 须 知 13.1 条 规 定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未 提 供 或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4) 投 标 文 件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签 字 人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授 权 书 的 ; 5) 投 标 有 效 期 不 足 的 ; 6)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期 不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7) 质 量 保 证 期 不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8) 投 标 总 价 超 出 本 项 目 预 算 金 额 的 ; 9) 投 标 文 件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投 标 被 拒 绝 的 其 它 商 务 条 款 在 技 术 评 议 时, 如 发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其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为 无 效 投 标 : 1) 投 标 文 件 的 技 术 响 应 与 事 实 不 符 或 虚 假 投 标 的 ; 2) 投 标 人 完 全 复 制 招 标 文 件 的 技 术 要 求 相 关 内 容 作 为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且 未 做 实 质 性 应 答 的 ; 3) 投 标 文 件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投 标 被 拒 绝 的 其 他 技 术 条 款 如 发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本 项 目 予 以 废 标 : 1) 符 合 专 业 条 件 的 投 标 商 或 者 对 招 标 文 件 作 实 质 响 应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三 家 的 ; 2) 出 现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 3)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均 超 过 了 采 购 预 算, 招 标 人 不 能 支 付 的 ; 4) 因 重 大 变 故, 采 购 任 务 取 消 的 25. 投 标 的 评 价 25.1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按 照 本 须 知 第 24 条 规 定, 只 对 确 定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进 行 评 价 和 比 较 25.2 计 算 评 标 价 格 的 基 础 是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1 条 规 定 的 投 标 价 25.3 评 标 原 则 : (1) 评 比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进 行,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原 则 投 标 人 通 过 初 审 后, 在 实 质 性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按 以 下 方 法 进 行 综 合 评 分 总 分 100 分 (2) 评 分 标 准 如 下 : 13

15 评 分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且 投 标 价 格 最 低 的 投 标 报 价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其 价 格 价 格 部 分 30 分 分 为 满 分 其 他 投 标 人 的 价 格 分 统 一 按 照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投 标 报 价 得 分 =( 评 标 基 准 价 / 扣 除 后 的 投 标 价 格 ) 30% 100 对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的 价 格 给 予 6% 的 扣 除,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资 信 情 况 (1 分 ) 提 供 资 信 证 明 1 分 未 提 供 资 信 证 明 0 分 商 务 部 分 17 分 业 绩 (15 分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质 量 (1 分 ) 投 标 人 承 担 过 的 在 网 络 部 署 范 围 及 网 络 带 宽 等 方 面 与 公 安 网 规 模 类 似 的 案 例 ( 需 提 供 项 目 合 同 内 容 首 页 和 签 章 页 复 印 件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否 则 不 予 认 定 ) 提 供 的 案 例 中, 近 3 年 ( 年 ) 具 有 同 规 模 和 类 型 的 广 域 网 运 维 案 例, 具 有 2 个 以 上 案 例 的, 得 3 分,2 个 以 下 ( 含 2 个 ) 不 得 分 提 供 的 案 例 中, 近 3 年 ( 年 ) 具 有 同 规 模 和 类 型 的 城 域 网 运 维 案 例, 具 有 2 个 以 上 案 例 的, 得 3 分,2 个 以 下 ( 含 2 个 ) 不 得 分 提 供 的 案 例 中, 近 3 年 ( 年 ) 具 有 同 规 模 和 类 型 的 局 域 网 运 维 案 例, 具 有 2 个 以 上 案 例 的, 得 3 分,2 个 以 下 ( 含 2 个 ) 不 得 分 投 标 人 承 担 过 的 本 项 目 中 公 安 网 使 用 的 同 型 号 网 络 设 备 ( 具 体 型 号 见 项 目 需 求 书 ) 近 3 年 ( 年 ) 的 运 维 案 例,( 需 提 供 项 目 合 同 内 容 首 页 和 签 章 页 复 印 件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否 则 不 予 认 定 )1 个 得 2 分, 满 分 6 分 有 文 件 目 录 索 引 页 码 清 晰 无 误 1 分 有 明 显 错 误 0 分 14

16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响 应 程 度 (4 分 ) 全 部 响 应 4 分, 每 项 不 响 应 扣 1 分, 扣 完 为 止 第 三 方 网 络 设 备 服 务 保 障 方 案 维 修 流 程 备 件 更 换 保 障 流 程 等 的 具 体 情 况 和 安 排 主 要 考 虑 对 过 保 设 备 的 备 机 和 备 件 准 备 备 机 送 达 安 排 维 修 检 测 等 方 面 完 全 符 合 5 分 ; 较 好 的 3-4 分 ; 差 0-2 分 第 三 方 保 障 服 务 (10 分 ) 第 三 方 维 保 服 务 相 关 设 备 部 署 于 全 国 范 围 故 障 发 生 后 备 件 需 及 时 送 达 各 地 备 机 备 件 承 诺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送 达 现 场 的, 得 0 分 ; 备 机 备 件 承 诺 能 够 24 小 时 内 送 达 现 场 的, 得 2 分 ; 技 术 和 服 务 部 分 53 分 备 机 备 件 承 诺 能 够 8 小 时 内 送 达 现 场 的, 得 5 分 ( 西 藏 青 海 宁 夏 等 地 区 除 外 ) 能 够 提 供 满 足 需 求 的 PDU 和 光 纤 熔 接 服 务 局 域 网 综 合 布 线 服 务 (5 分 ) 提 供 不 少 于 40 组 PDU 更 新 和 不 少 于 30 次 熔 纤 服 务 的 得 2 分, 具 备 充 足 服 务 人 员, 能 够 按 用 户 需 求 即 时 响 应 的 得 5 分 投 标 人 派 驻 用 户 现 场 的 工 程 师 分 别 须 具 备 思 科 CCIE 和 CCNP( 或 华 为 华 三 同 等 级 网 络 专 家 认 证 ) 资 质 证 书 派 驻 人 员 无 证 书 的 得 0 分 能 够 提 供 相 关 证 书 的, 得 6 分 ; 驻 场 人 员 服 务 (12 分 ) 该 高 级 工 程 师 具 有 5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中 级 工 程 师 具 有 3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的 加 2 分 ( 以 该 工 程 师 的 资 质 证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投 标 单 位 公 章 为 准, 否 则 不 予 认 定 ) 重 要 活 动 和 保 障 任 务 期 间, 可 以 按 需 增 加 驻 场 服 务 人 员 数 量 的, 得 2 分 15

17 节 假 日 期 间 故 障 发 生 后, 驻 场 人 员 并 能 够 满 足 30 分 钟 内 到 达 用 户 现 场 的 得 2 分, 满 足 1 小 时 内 到 达 用 户 现 场 的 得 1 分,1 小 时 以 上 达 到 用 户 现 场 的 不 得 分 应 急 备 机 服 务 (4 分 ) 重 大 故 障 期 间, 临 时 备 机 能 够 1 小 时 内 抵 达 用 户 现 场 的 得 2 分, 同 时 能 够 提 供 现 场 备 机 的 得 4 分 由 资 深 软 件 工 程 师 对 用 户 使 用 的 软 件 系 统 提 供 技 软 件 技 术 支 持 (3 分 ) 术 支 持 服 务 软 件 工 程 师 需 有 3 年 以 上 维 护 经 验 维 护 计 划 符 合 用 户 需 求 需 附 工 程 师 简 历 好 3 分 ; 一 般 1-2 分 ; 差 0 分 按 照 用 户 提 供 的 交 换 机 备 品 备 件 需 求 清 单, 提 供 国 产 交 换 机 备 件 相 关 备 件 均 需 提 供 不 少 于 5 年 的 设 备 制 造 商 原 厂 质 保 服 务 备 件 数 量 不 足 不 能 可 靠 部 署 于 用 户 网 络 设 备 机 箱 内 或 提 供 备 件 原 厂 质 保 服 务 不 满 5 年, 均 得 0 分 国 产 交 换 机 备 件 (15 分 ) 备 品 备 件 数 量 满 足 能 够 可 靠 部 署 于 用 户 网 络 设 备 机 箱 内 且 提 供 备 件 5 年 原 厂 质 保 服 务, 得 5 分 对 于 提 供 5*8 备 件 先 行 服 务 的 备 件, 每 项 备 件 加 1 分, 最 多 加 5 分 ; 对 于 提 供 7*24 备 件 先 行 服 务 的, 每 项 备 件 加 2 分, 最 多 加 10 分 ( 本 项 服 务 承 诺 和 响 应 均 以 备 件 制 造 厂 商 提 供 的 服 务 承 诺 文 件 为 准, 无 制 造 厂 商 提 供 的 服 务 承 诺 不 得 分 ) 注 : 按 照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对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的 价 格 给 予 6% 的 扣 除,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的 小 型 和 微 型 业 应 当 提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格 式 见 本 文 件 第 五 章 附 件 9) 25.4 享 受 价 格 扣 除 政 策 的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必 须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两 个 条 件 : (1) 符 合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划 分 标 准 (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号 ) 的 规 定 划 分 ) 16

18 (2) 提 供 本 企 业 生 产 的 产 品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生 产 的 产 品 对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投 标 价 格 给 予 附 表 规 定 的 百 分 比 扣 除,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26. 中 标 人 的 确 定 26.1 在 全 部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商 务 技 术 等 方 面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后,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向 招 标 人 推 荐 综 合 评 分 得 分 最 高 者 为 中 标 人 27. 与 招 标 机 构 招 标 人 和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接 触 27.1 除 本 须 知 第 23.2 条 的 规 定 外, 从 开 标 之 日 起 至 授 予 合 同 期 间, 投 标 人 不 得 就 与 其 投 标 有 关 的 事 项 与 招 标 机 构 招 标 人 和 评 标 委 员 会 接 触 27.2 投 标 人 试 图 对 招 标 机 构 招 标 人 和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评 标 或 授 予 合 同 的 决 定 进 行 影 响, 都 可 能 导 致 其 投 标 被 拒 绝 六 授 予 合 同 28. 合 同 授 予 前 的 审 查 28.1 招 标 人 将 保 留 对 投 标 人 进 行 资 格 后 审 的 权 利 28.2 招 标 人 将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审 查 综 合 评 分 得 分 最 高 的 投 标 人 是 否 有 能 力 令 人 满 意 地 履 行 合 同 授 标 决 定 时 还 将 考 虑 投 标 人 的 财 务 技 术 和 生 产 能 力 在 招 标 期 间 是 否 有 实 质 性 变 化 其 基 础 是 审 查 投 标 人 按 照 本 须 知 第 13 条 规 定 提 交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和 招 标 人 认 为 必 要 的 合 适 的 其 它 资 料 28.3 招 标 人 将 保 留 对 预 中 标 人 进 行 现 场 考 察 的 权 利, 考 察 其 是 否 有 能 力 令 人 满 意 地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28.4 如 果 审 查 通 过, 招 标 人 招 标 机 构 将 把 合 同 授 予 该 投 标 人 ; 如 果 审 查 没 有 通 过, 将 拒 绝 其 投 标, 并 根 据 综 合 评 分 情 况 依 次 对 其 他 的 投 标 人 能 否 令 人 满 意 地 履 行 合 同 作 类 似 的 审 查 29. 合 同 授 予 标 准 29.1 除 第 32 条 的 规 定 之 外, 招 标 人 将 把 合 同 授 予 被 确 定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并 有 履 行 合 同 能 力 的 综 合 评 分 得 分 最 高 的 投 标 人 30. 授 标 时 更 改 采 购 货 物 数 量 的 权 力 30.1 招 标 人 在 授 予 合 同 时, 有 权 对 第 四 章 技 术 要 求 中 规 定 的 货 物 数 量 和 服 务 予 以 增 加 或 减 少 31. 评 标 结 果 的 公 示 31.1 公 示 媒 体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32. 接 受 和 拒 绝 任 何 或 所 有 投 标 的 权 力 32.1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保 留 在 授 标 之 前 拒 绝 任 何 投 标 以 及 宣 布 17

19 招 标 程 序 无 效 或 拒 绝 所 有 投 标 的 权 力 对 受 影 响 的 投 标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33. 中 标 通 知 书 33.1 中 标 人 确 定 后, 招 标 机 构 将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33.2 中 标 通 知 书 是 合 同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34. 签 订 合 同 34.1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30 日 内, 中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评 标 过 程 中 的 有 关 澄 清 文 件 等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中 标 人 不 得 与 招 标 人 再 订 立 背 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34.2 如 果 中 标 人 因 自 身 原 因 未 按 规 定 签 订 合 同, 招 标 人 有 权 和 下 一 个 综 合 评 分 得 分 最 高 的 投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或 重 新 招 标 在 此 情 况 下, 招 标 机 构 和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该 中 标 决 定, 并 没 收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35.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35.1 中 标 人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按 照 国 家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收 费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计 价 格 [2002]1980 号 ) 的 收 费 标 准, 按 中 标 金 额 向 招 标 公 司 交 纳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18

20 第 三 章 合 同 条 款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1. 定 义 本 合 同 中 的 下 列 术 语 应 解 释 为 : (1) 合 同 系 指 买 卖 双 方 签 署 的 合 同 格 式 中 载 明 的 买 卖 双 方 所 达 成 的 协 议, 包 括 所 有 的 附 件 附 录 和 构 成 合 同 的 所 有 文 件 (2) 合 同 价 系 指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卖 方 在 完 全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后 买 方 应 支 付 给 卖 方 的 价 格 (3) 产 品 系 指 卖 方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须 向 买 方 提 供 的 设 计 方 案 软 件 产 品 和 技 术 资 料 (4) 服 务 系 指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卖 方 承 担 与 供 货 有 关 的 辅 助 服 务, 如 安 装 调 试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培 训 和 其 他 类 似 的 义 务 (5) 工 程 实 施 系 指 卖 方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须 向 买 方 提 供 的 与 产 品 安 装 相 关 的 系 统 开 发 配 置 部 署 等 2. 包 装 要 求 2.1 合 同 另 有 规 定 外, 卖 方 供 应 的 全 部 货 物 均 应 按 标 准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包 装 该 包 装 应 适 应 于 远 距 离 运 输 防 潮 防 震 防 锈 和 防 野 蛮 装 卸, 确 保 货 物 安 全 无 损 运 抵 现 场 由 于 包 装 不 善 所 引 起 的 货 物 锈 蚀 损 坏 和 损 失 均 由 卖 方 承 担 2.2 每 件 包 装 箱 内 应 附 一 份 详 细 装 箱 单 和 质 量 合 格 证 3. 装 运 条 件 3.1 卖 方 负 责 安 排 运 输, 运 输 费 由 卖 方 承 担 3.2 货 物 运 抵 现 场 的 日 期 为 货 物 交 货 日 期 3.3 卖 方 装 运 的 货 物 不 应 超 过 合 同 规 定 的 数 量 或 重 量 否 则, 卖 方 应 对 超 交 数 量 或 重 量 而 产 生 的 一 切 后 果 负 责 4. 支 付 4.1 本 合 同 以 人 民 币 付 款 4.2 卖 方 应 按 照 双 方 签 订 的 合 同 规 定 交 货 买 方 按 合 同 规 定 审 核 后 付 款 5. 技 术 资 料 19

21 所 有 的 技 术 资 料, 如 操 作 手 册 使 用 指 南 维 护 指 南 和 / 或 服 务 手 册 或 示 意 图 应 于 产 品 验 收 时 一 并 交 给 买 方 6. 质 量 保 证 期 6.1 卖 方 应 保 证 产 品 的 完 整, 并 完 全 符 合 合 同 规 定 的 质 量 规 格 和 性 能 的 要 求 卖 方 应 保 证 其 产 品 在 正 确 安 装 正 常 使 用 条 件 下, 应 具 有 满 意 的 性 能 在 产 品 到 货 验 收 后 的 60 个 月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卖 方 应 对 由 于 设 计 配 置 或 部 署 的 缺 陷 而 发 生 的 任 何 不 足 或 故 障 负 责, 费 用 由 卖 方 负 担 6.2 卖 方 应 保 证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免 费 保 修 和 受 损 配 件 7. 检 验 7.1 在 产 品 交 付 给 卖 方 前, 卖 方 应 对 产 品 的 质 量 规 格 性 能 数 量 等 进 行 准 确 而 全 面 的 检 验, 并 出 具 一 份 证 明 产 品 符 合 合 同 规 定 的 证 书 该 证 书 将 作 为 提 交 付 款 单 据 的 一 部 分, 但 有 关 质 量 规 格 性 能 数 量 的 检 验 不 应 视 为 最 终 检 验 卖 方 检 验 的 结 果 和 详 细 要 求 应 在 质 量 证 书 中 加 以 说 明 7.2 如 果 产 品 的 质 量 和 规 格 与 合 同 不 符, 或 在 第 6 条 规 定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证 实 产 品 是 有 缺 陷 的, 包 括 潜 在 缺 陷 或 使 用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内 容, 买 方 有 权 凭 质 检 证 书 向 卖 方 提 出 索 赔 8. 索 赔 8.1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有 关 技 术 规 格 和 要 求 向 卖 方 提 出 索 赔 8.2 根 据 合 同 第 6 条 和 第 7 条 规 定 的 检 验 期 和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如 果 卖 方 对 买 方 提 出 的 索 赔 和 差 异 负 有 责 任, 卖 方 应 按 照 买 方 同 意 的 方 式 解 决 索 赔 事 宜 8.3 如 果 在 买 方 发 出 索 赔 通 知 后 20 天 内, 卖 方 未 作 答 复, 上 述 索 赔 应 视 为 已 被 卖 方 接 受, 如 卖 方 未 能 在 买 方 提 出 索 赔 通 知 后 20 天 内 或 买 方 同 意 的 更 长 时 间 内, 按 照 本 合 同 第 8.2 条 规 定 的 任 何 一 种 方 法 解 决 索 赔 事 宜, 买 方 将 从 卖 方 开 具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中 扣 回 索 赔 金 额 9. 迟 交 货 9.1 卖 方 应 按 照 其 在 投 标 函 中 自 定 的 完 工 日 期 完 工 并 交 付 买 方 使 用 9.2 如 果 卖 方 因 不 可 抗 力 以 外 的 原 因 而 拖 延 交 付 使 用 时 间 或 推 迟 工 程 实 施 期 限, 将 受 到 以 下 制 裁 : 加 收 罚 款 和 / 或 终 止 合 同 9.3 在 履 行 合 同 过 程 中, 如 果 卖 方 遇 到 不 能 按 时 交 付 使 用 和 提 供 服 务 的 情 况,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将 不 能 按 时 交 付 使 用 的 理 由 延 误 时 间 通 知 买 方 买 方 在 收 到 卖 20

22 方 通 知 后, 应 对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决 定 是 否 修 改 合 同 酌 情 延 长 交 付 使 用 时 间 或 终 止 合 同 10. 违 约 罚 款 10.1 除 合 同 第 13 条 规 定 外, 如 果 卖 方 没 有 按 照 规 定 的 时 间 将 产 品 交 付 给 买 方 和 提 供 服 务, 买 方 将 处 以 罚 款, 罚 款 应 从 货 款 中 扣 除, 每 迟 交 一 周 按 0.5% 合 同 价 计 收 罚 款 但 罚 款 的 最 高 限 额 为 合 同 价 的 5% 一 周 按 7 天 计 算, 不 足 7 天 按 一 周 计 算 如 果 达 到 最 高 限 额, 买 方 应 考 虑 终 止 合 同 11. 不 可 抗 力 11.1 如 果 双 方 任 何 一 方 由 于 经 双 方 同 意 属 于 不 可 抗 力 的 事 故, 致 使 影 响 合 同 履 行 时, 履 行 合 同 的 期 限 应 予 以 延 长, 延 长 的 期 限 应 相 当 于 事 故 所 影 响 的 时 间 11.2 受 事 故 影 响 的 一 方 应 在 不 可 抗 力 发 生 后 尽 快 以 传 真 电 报 通 知 另 一 方, 并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14 天 内, 将 有 关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文 件 用 挂 号 信 寄 给 另 一 方 如 果 不 可 抗 力 影 响 时 间 延 续 120 天 以 上 时, 双 方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在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达 成 进 一 步 履 行 合 同 的 协 议 12. 税 费 12.1 中 国 政 府 根 据 现 行 税 法 对 卖 方 征 收 的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一 切 税 费 均 由 卖 方 负 担 13. 仲 裁 13.1 在 执 行 本 合 同 中 所 发 生 的 或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一 切 争 端, 买 卖 双 方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如 从 协 商 开 始 60 天 内 仍 不 能 解 决, 双 方 应 将 争 端 提 交 有 关 省 市 政 府 或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寻 求 可 能 解 决 的 办 法 如 果 提 交 有 关 省 市 政 府 或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仍 得 不 到 解 决, 则 应 申 请 仲 裁 13.2 仲 裁 应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仲 裁 法 的 规 定 向 当 地 有 管 辖 权 的 仲 裁 机 构 申 请 仲 裁 13.3 仲 裁 裁 决 应 为 终 局 裁 决, 对 双 方 均 有 约 束 力 13.4 在 仲 裁 期 间, 本 合 同 应 继 续 执 行 14. 违 约 终 止 合 同 14.1 在 买 方 对 卖 方 违 约 而 采 取 的 任 何 补 救 措 施 不 受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买 方 可 向 卖 方 发 出 终 止 部 分 或 全 部 合 同 的 书 面 通 知 书 (1) 如 果 卖 方 未 能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期 限 或 买 方 同 意 延 长 的 限 期 内 提 供 部 分 或 全 部 21

23 产 品 完 成 工 程 施 工 ; (2) 卖 方 在 收 到 买 方 发 出 的 违 约 通 知 后 20 天 内, 或 经 买 方 书 面 认 可 延 长 的 时 间 内 未 能 纠 正 其 过 失 ; (3) 如 果 卖 方 未 能 履 行 合 同 规 定 的 其 它 任 何 义 务 14.2 在 买 方 根 据 上 述 第 15.1 条 规 定, 终 止 了 全 部 或 部 分 合 同 后, 买 方 可 以 依 其 认 为 适 当 的 条 件 和 方 法 购 买 类 似 未 交 的 产 品 进 行 工 程 施 工, 卖 方 应 对 买 方 购 买 类 似 产 品 所 超 出 的 费 用 部 分 负 责, 并 继 续 执 行 合 同 中 未 终 止 部 分 15. 破 产 终 止 合 同 15.1 如 果 卖 方 破 产 或 无 清 偿 能 力 时, 买 方 可 在 任 何 时 候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卖 方 终 止 合 同, 终 止 该 合 同 将 不 损 害 或 影 响 买 方 已 经 采 取 或 将 要 采 取 的 补 救 措 施 的 权 利 16. 转 让 务 除 买 方 事 先 书 面 同 意 外, 卖 方 不 得 部 分 转 让 或 全 部 转 让 其 应 履 行 的 合 同 义 17. 适 用 法 律 17.1 本 合 同 应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的 法 律 进 行 解 释 18. 合 同 生 效 及 其 它 18.1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18.2 本 合 同 一 式 六 份,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三 份,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18.3 如 需 修 改 或 补 充 合 同 内 容, 经 协 商, 买 卖 双 方 应 签 署 书 面 修 改 或 补 充 协 议, 该 协 议 将 作 为 本 合 同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22

24 合 同 专 用 条 款 1 项 目 合 同 总 金 额 及 税 费 1.1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 ; 大 写 : 元 ( 整 ); 详 见 附 件 一 分 项 价 格 清 单 1.2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一 切 税 费 均 由 乙 方 负 担 2. 项 目 合 同 支 付 条 款 付 款 应 按 下 列 条 件 进 行 : 第 一 笔 款 : 合 同 签 订 生 效 之 后, 甲 方 在 收 到 乙 方 提 供 的 下 列 单 据 30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向 乙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90%, 即 人 民 币 ( 整 ) ( ); 下 列 单 据 包 括 : 商 业 发 票 一 份, 备 件 到 货 验 收 单 ; 第 二 笔 款 : 设 备 稳 定 运 行 一 年, 并 在 收 到 乙 方 提 供 的 商 业 发 票 一 份 30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向 乙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10%, 即 人 民 币 ( 整 ) ( ) 商 业 发 票 一 份 3 乙 方 银 行 账 户 信 息 乙 方 开 户 银 行 名 称 账 号 : 用 户 名 称 : 开 户 银 行 : 地 址 : 账 号 : 4 本 项 目 所 涉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期 : 年 23

25 合 同 协 议 书 本 合 同 于 年 月 日 由 ( 买 方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买 方 ) 为 一 方 和 ( 卖 方 名 称 ) ( 以 下 简 称 卖 方 ) 为 另 一 方 按 下 述 条 款 和 条 件 签 署 鉴 于 买 方 为 获 得 以 下 货 物 和 伴 随 服 务, 即 ( 货 物 和 服 务 简 介 ) 而 邀 请 投 标, 并 接 受 了 卖 方 以 总 金 额 ( 币 种 用 文 字 和 数 字 表 示 的 合 同 价 )( 以 下 简 称 合 同 价 ) 提 供 上 述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投 标 本 合 同 在 此 声 明 如 下 : 1. 本 合 同 中 的 词 语 和 术 语 的 含 义 与 合 同 条 款 中 定 义 的 相 同 2. 下 述 文 件 是 本 合 同 的 一 部 分, 并 与 本 合 同 协 议 书 一 起 阅 读 和 解 释 : 1) 合 同 通 用 条 款 : 2) 合 同 专 用 条 款 ; 3) 合 同 附 件, 如 : 附 件 供 货 范 围 及 分 项 价 格 清 单 4) 中 标 通 知 书 3. 考 虑 到 买 方 将 按 照 本 合 同 向 卖 方 支 付, 卖 方 在 此 保 证 全 部 按 照 合 同 的 规 定 向 买 方 提 供 货 物 和 服 务, 并 修 补 缺 陷 4. 考 虑 到 卖 方 提 供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并 修 补 缺 陷, 买 方 在 此 保 证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方 式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或 其 他 按 合 同 规 定 应 支 付 的 金 额 双 方 在 上 述 日 期 签 署 本 协 议 甲 方 : 公 安 部 信 息 通 信 中 心 法 定 ( 委 托 ) 代 表 人 ( 签 字 ): 项 目 联 系 人 : 通 信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24

26 乙 方 : 法 定 ( 委 托 ) 代 表 人 ( 签 字 ): 项 目 联 系 人 : 通 信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25

27 附 件 一 保 密 协 议 公 司 ( 印 章 ) 26

28 公 安 部 项 目 保 密 责 任 书 鉴 于 ( 乙 方 ) 参 与 公 安 部 系 统 的 建 设 工 作, 为 保 证 在 系 统 建 设 过 程 中 所 涉 秘 密 安 全, 乙 方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自 愿 遵 守 以 下 保 密 条 款 : 1. 甲 方 向 乙 方 提 供 的 所 有 资 料, 以 及 乙 方 编 制 的 所 有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的 信 息 文 档 资 料, 仅 供 本 项 目 小 组 人 员 参 考 使 用, 乙 方 须 严 守 资 料 中 所 涉 秘 密 妥 善 保 管, 不 得 遗 失 转 借 复 印 2. 乙 方 发 现 甲 方 的 保 密 事 项 已 经 泄 露 或 可 能 泄 露 时, 应 当 立 即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并 及 时 报 告 甲 方 3. 本 项 目 完 成 后 15 天 内, 甲 方 有 权 向 乙 方 索 回 部 分 或 全 部 资 料 乙 方 应 根 据 甲 方 要 求, 如 数 退 还 4. 乙 方 在 接 受 和 退 还 涉 密 内 容 的 资 料 时 建 立 登 记 制 度 5. 乙 方 造 成 的 泄 失 密 事 件, 乙 方 须 承 担 有 关 法 律 责 任, 并 赔 偿 相 应 经 济 损 失 6. 本 项 目 保 密 期 限 为 永 久 ( 印 章 ) 法 人 代 表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27

29 附 件 二 廉 政 承 诺 书 28

30 廉 政 责 任 承 诺 书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为 防 止 在 项 目 招 投 标 和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生 行 贿 受 贿 弄 虚 作 假 贪 污 腐 败 等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打 造 廉 洁 工 程, 乙 方 ( 项 目 承 建 单 位 ) 特 郑 重 承 诺 : 一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廉 洁 从 业 的 有 关 制 度 规 定 和 甲 方 ( 公 安 部 ) 关 于 金 盾 工 程 廉 政 建 设 的 各 项 要 求, 坚 决 杜 绝 项 目 建 设 中 的 腐 败 行 为, 确 保 项 目 建 设 顺 利 进 行 二 依 法 办 事, 诚 实 守 信,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不 弄 虚 作 假, 不 以 非 正 当 手 段 参 与 招 投 标 和 项 目 建 设, 不 从 事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和 甲 方 合 法 权 益 的 活 动 三 不 以 回 扣 劳 务 费 咨 询 费 服 务 费 等 名 义 向 甲 方 相 关 人 员 行 贿 或 赠 送 礼 品 礼 金 有 价 证 券 支 付 凭 证 等 四 不 为 甲 方 相 关 人 员 安 排 和 提 供 宴 请 旅 游 交 通 工 具 高 消 费 娱 乐 等 其 它 活 动 和 好 处 五 不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评 标 委 员 会 竞 争 性 谈 判 小 组 或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行 贿 或 提 供 其 它 不 正 当 利 益 六 对 项 目 经 费 收 支 情 况 单 独 核 算, 在 甲 方 认 为 必 要 时, 应 积 极 配 合 协 助 对 项 目 实 施 延 伸 审 计 七 及 时 举 报 甲 方 相 关 人 员 提 出 的 不 正 当 要 求, 并 将 履 行 廉 政 承 诺 的 情 况 作 为 项 目 实 施 内 容 适 时 向 甲 方 报 告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愿 意 承 担 甲 方 所 采 取 的 终 止 合 作 列 入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五 年 内 不 得 参 与 公 安 系 统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等 处 罚, 并 承 担 甲 方 由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损 失 和 法 律 责 任, 放 弃 主 张 返 还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权 利 本 承 诺 书 一 式 两 份,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经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 廉 政 责 任 人 ( 签 字 ) 项 目 承 建 单 位 ( 公 章 ) 年 月 日 29

31 第 四 章 技 术 要 求 一 项 目 内 容 ( 一 ) 公 安 网 过 保 设 备 的 第 三 方 备 件 保 障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公 安 网 过 保 设 备 中 的 123 台 网 络 设 备 ( 具 体 清 单 见 公 安 网 过 保 设 备 统 计 表 ) 备 件 保 障 服 务 要 求 如 下 : (1) 在 网 运 行 网 络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后 服 务 商 应 按 照 故 障 等 级 和 公 安 网 对 该 等 级 故 障 处 理 要 求 及 时 (7*24 小 时 服 务 ) 提 供 备 件 备 机, 对 相 关 的 故 障 模 块 或 设 备 予 以 更 换, 确 保 网 络 稳 定 可 靠 运 行, 服 务 期 1 年 (2) 故 障 板 卡 和 模 块 更 换 时, 服 务 商 提 供 备 件 必 须 是 原 品 牌 和 型 号 的 备 件 所 更 换 的 备 件 性 能 不 能 低 于 原 使 用 模 块 如 原 使 用 模 块 已 经 停 产, 需 经 用 户 认 可 后 提 供 该 型 号 设 备 能 够 兼 容 的 新 型 号 的 板 卡 ( 模 块 ) 替 换 故 障 板 卡 ( 模 块 ), 并 确 保 更 换 的 备 件 能 够 在 现 有 设 备 上 稳 定 运 行 (3) 对 于 造 成 网 络 中 断 的 严 重 硬 件 故 障, 服 务 商 应 该 确 保 在 8 小 时 内 备 件 到 位, 恢 复 网 络 运 行 质 量 (4) 对 于 造 成 网 络 运 行 质 量 下 降 的 硬 件 故 障, 服 务 商 应 确 保 在 24 小 时 内 备 件 到 位, 恢 复 网 络 运 行 质 量 (5) 故 障 处 理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故 障 网 络 配 件 由 服 务 商 负 责 维 修, 修 复 后 需 出 具 检 测 报 告 具 体 设 备 数 量 和 部 署 位 置 请 见 下 表 : 设 备 型 号 数 量 部 署 位 置 使 用 端 口 类 型 思 科 台 北 京 千 兆 光 口 和 电 口 ( 含 超 常 距 ) 思 科 台 北 京 使 用 千 兆 光 口 和 电 口 华 为 AR 台 全 国 中 继 线 单 位 千 兆 和 4 个 2M 接 口 华 为 台 全 国 中 继 线 单 位 千 兆 接 口 思 科 或 华 为 2600 系 31 台 北 京 城 域 网 直 属 单 位 千 兆 和 2M 接 口 列 路 由 器 H3C SR6608R 2 台 中 心 房 安 全 设 备 区 域 标 准 H3C S 台 中 心 房 安 全 设 备 区 域 标 准 H3C S 台 中 心 房 安 全 设 备 区 域 标 准 H3C SR 台 一 级 网 省 级 接 入 155M/622M POS 接 口 以 及 千 兆 光 ( 电 ) 接 口

32 部 主 机 房 服 务 器 接 入 百 兆 / 千 兆 / 万 兆 光 H3C S 台 ( 电 ) 接 口 表 1: 公 安 网 过 保 设 备 统 计 表 ( 二 ) 公 安 网 过 保 网 络 设 备 的 第 三 方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公 安 网 现 共 有 151 台 网 络 过 保 设 备, 设 备 数 量 大 分 布 广 品 牌 型 号 样 这 部 分 设 备 中 有 73% 的 设 备 原 生 产 厂 家 已 经 停 止 该 型 号 设 备 的 生 产 和 备 件 销 售 因 此 需 要 第 三 方 公 司 的 技 术 支 持 完 成 相 关 网 络 设 备 的 软 件 支 持 和 技 术 服 务, 确 保 发 生 故 障 的 设 备 和 模 块 能 够 得 到 专 业 的 检 测 故 障 能 够 得 到 快 速 的 处 理 软 件 版 本 能 够 得 到 及 时 地 升 级, 服 务 期 1 年 技 术 支 持 内 容 和 服 务 要 求 包 括 : (1) 故 障 诊 断 及 排 除 服 务 服 务 商 须 及 时 响 应 并 处 理 用 户 的 故 障 申 告, 指 派 适 当 的 工 程 师 快 速 定 位 故 障, 并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解 决 ; 故 障 按 照 影 响 程 度 不 同 而 分 为 特 急 故 障 紧 急 故 障 和 一 般 故 障 ; a 特 急 故 障 指 造 成 网 络 大 面 积 访 问 中 断 或 网 络 访 问 性 能 显 著 下 降 的 情 况 对 于 特 急 故 障, 服 务 商 在 收 到 故 障 申 告 后 15 分 钟 内 响 应,1 小 时 内 定 位 和 排 除 故 障 ; b 紧 急 故 障 指 网 络 访 问 性 能 受 到 影 响 或 者 重 要 区 域 网 络 异 常 的 情 况 对 于 紧 急 故 障, 服 务 商 在 收 到 故 障 申 告 后 30 分 钟 内 响 应,2 小 时 内 定 位 和 排 除 故 障 ; c 一 般 性 故 障 指 除 特 级 故 障 和 紧 急 故 障 之 外 的 其 他 故 障 对 于 一 般 故 障, 服 务 商 在 收 到 故 障 申 告 后 1 小 时 内 响 应,8 小 时 内 定 位 和 排 除 故 障 ; (2) 技 术 支 持 a 电 话 技 术 咨 询 / 支 持 服 务 商 应 向 用 户 提 供 专 用 的 服 务 平 台, 配 备 专 职 的 工 程 师 提 供 7 24 小 时 电 话 技 术 支 持 / 咨 询 服 务 用 户 在 遇 到 故 障 或 需 要 技 术 咨 询 时, 可 通 过 电 话 传 真 网 络 向 厂 商 提 出 服 务 请 求 ; 厂 商 在 规 定 时 限 内, 通 过 电 话 进 行 支 持 服 务 b 远 程 支 持 ( 远 程 接 入 终 端 ) 服 务 商 提 供 7*24 小 时 的 远 程 支 持, 在 征 得 用 户 同 意 后, 在 用 户 指 定 的 办 公 场 所, 通 过 远 程 终 端 登 录 远 端 设 备 进 行 技 术 支 持 用 户 负 责 在 每 个 需 要 进 行 远 程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的 指 定 场 所 提 供 必 要 的 设 备 ( 如 电 话 线 调 制 解 调 器 等 ), 提 供 网 络 登 录 用 户 名 及 密 码 等 信 息, 并 安 排 专 业 人 员 现 场 协 助 厂 商 负 责 提 供 远 程 技 术 支 持 所 需 软 件 c 现 场 支 持 服 务 商 在 用 户 设 置 专 职 的 维 护 项 目 经 理 和 现 场 工 程 师 在 技 术 服 务 期 间, 服 务 商 须 派 驻 一 名 资 深 高 级 网 络 工 程 师 和 一 名 中 级 网 路 工 程 师 常 驻 在 用 户 办 公 地, 31

33 服 务 期 内 遵 守 用 户 相 关 工 作 制 度,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 日 常 网 络 信 息 点 服 务 日 常 巡 检 故 障 排 除 网 络 优 化 等 工 作 工 程 师 应 分 别 具 备 CCIE 和 CCNP( 或 华 为 华 三 同 等 级 网 络 专 家 认 证 ) 技 术 认 证 证 书, 同 时 能 够 熟 练 使 用 和 维 护 国 产 华 为 H3C 网 络 设 备 ; 常 驻 工 程 师 人 员 应 尽 可 能 固 定, 在 服 务 期 内 如 确 需 更, 须 征 得 用 户 同 意 并 合 理 安 排 时 间, 确 保 人 员 工 作 交 接 稳 妥 顺 利 休 息 日 和 节 假 日 期 间, 技 术 服 务 工 程 师 需 能 够 在 1 小 时 内 到 达 用 户 现 场 此 外, 因 机 房 搬 迁 设 备 重 启 重 大 社 会 活 动 通 信 保 障 等 原 因 需 要 网 络 保 障 时, 服 务 商 应 按 规 定 时 间 安 排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赴 现 场 提 供 支 持 服 务, 并 提 供 相 关 备 用 设 备 作 为 备 机 协 助 用 户 完 成 机 房 搬 迁 活 动 保 障 等 工 作, 确 保 网 络 平 滑 切 换, 网 络 服 务 无 中 断 服 务 商 提 供 现 场 技 术 支 持 前, 应 作 好 必 要 的 准 备, 包 括 查 阅 客 户 和 设 备 档 案, 了 解 设 备 运 行 情 况 及 设 备 以 往 所 发 生 过 的 问 题 的 处 理 办 法 等 服 务 商 技 术 支 持 工 程 师 抵 达 用 户 现 场, 首 先 提 交 现 场 技 术 服 务 申 请 报 告 给 用 户 现 场 负 责 人 签 字 确 认 ; 制 定 出 现 场 支 持 解 决 技 术 方 案, 经 用 户 批 准 后 由 厂 商 的 技 术 支 持 工 程 师 进 行 具 体 实 施 服 务 商 提 供 异 地 现 场 服 务 时, 需 携 带 必 要 的 工 具 和 备 件 例 如 测 试 和 分 析 类 仪 器 仪 表 故 障 处 理 所 需 的 小 型 备 机 备 件 以 及 其 他 必 要 的 设 备 工 具 等 d 紧 急 故 障 恢 复 支 持 在 用 户 发 生 一 级 网 公 安 部 部 机 关 局 域 网 或 公 安 部 北 京 地 区 城 域 网 故 障, 或 其 它 紧 急 情 况 下 ( 如 在 节 假 日 或 重 要 会 议 等 特 殊 时 期, 由 于 硬 件 故 障 造 成 网 络 瘫 痪, 带 来 重 大 影 响 ), 服 务 商 应 以 最 短 的 时 间 进 行 故 障 处 理 紧 急 故 障 恢 复 服 务 包 括 紧 急 电 话 支 持 服 务 紧 急 远 程 支 持 服 务 和 紧 急 现 场 支 持 服 务 服 务 商 根 据 用 户 信 息 及 用 户 要 求, 应 立 即 安 排 经 验 丰 富 的 技 术 工 程 师 进 行 电 话 支 持 和 远 程 技 术 支 持, 同 时 安 排 技 术 工 程 师 立 即 赶 往 现 场, 并 成 立 后 方 专 家 小 组 配 合 进 行 故 障 处 理 在 紧 急 故 障 恢 复 服 务 过 程 中, 服 务 商 人 员 负 责 记 录 所 有 事 件 的 发 生 时 间 及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 设 备 故 障 处 理 完 毕 以 后, 视 情 由 双 方 协 商 决 定 是 否 安 排 服 务 商 技 术 工 程 师 在 现 场 观 察 1-2 天 待 故 障 不 再 出 现 且 征 得 用 户 同 意 后, 服 务 商 技 术 工 程 师 方 可 离 开 现 场 服 务 商 提 供 紧 急 故 障 恢 复 服 务 时, 需 携 带 必 要 的 工 具 和 备 件 例 如 测 试 和 分 析 类 仪 器 仪 表 故 障 处 理 所 需 的 小 型 备 机 备 件 以 及 其 他 必 要 的 设 备 工 具 等 e 故 障 报 告 每 次 故 障 处 理 完 成 后, 服 务 商 应 在 2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交 故 障 处 理 报 告, 包 括 故 障 原 因 分 析 处 理 过 程 维 护 建 议 等 服 务 商 按 月 向 用 户 提 交 维 护 汇 总 报 告 (3) 软 件 版 本 升 级 a 软 件 版 本 升 级 主 要 包 括 预 防 性 和 修 复 性 升 级 服 务, 服 务 商 应 及 时 向 用 户 32

34 通 报 最 新 的 版 本, 并 提 供 以 下 信 息 : 版 本 说 明 书 ( 包 括 新 增 功 能 描 述 和 目 的 ); 版 本 的 测 试 结 果 ; 版 本 升 级 的 计 划 步 骤, 用 户 需 做 的 准 备 工 作, 可 能 对 设 备 造 成 的 影 响 b 服 务 商 应 对 升 级 进 行 评 估,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确 保 升 级 安 全 可 靠 升 级 时 须 提 供 软 件 版 本 的 安 装 验 证 等 工 作, 并 对 用 户 维 护 人 员 进 行 必 要 的 培 训 c 对 于 可 能 造 成 大 规 模 网 络 中 断 的 软 件 版 本 升 级, 服 务 商 需 安 排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配 合, 并 协 助 观 察 运 行 情 况 d 软 件 版 本 升 级 服 务 包 括 对 用 户 现 有 的 备 品 备 件 的 版 本 升 级 服 务 (4) 网 络 优 化 调 整 服 务 在 服 务 期 内, 服 务 商 应 配 合 用 户 实 施 必 要 的 网 络 优 化 调 整 工 作 包 括 一 级 网 局 域 网 城 域 网 内 的 优 化 调 整, 一 级 网 局 域 网 城 域 网 之 间 的 优 化 调 整, 一 级 网 与 二 级 网 各 接 入 单 位 的 网 络 互 联 及 优 化 等 (5) 巡 检 服 务 要 求 a 服 务 商 应 每 月 对 所 有 维 保 设 备 进 行 一 次 巡 检, 对 位 于 北 京 的 设 备 采 取 现 场 巡 检 和 网 络 远 程 检 查, 对 位 于 异 地 的 设 备 可 采 用 网 络 远 程 巡 检 巡 检 后 服 务 商 提 交 基 于 网 管 系 统 和 网 络 设 备 的 全 网 预 防 性 运 维 分 析 报 告, 对 网 络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并 针 对 所 发 现 问 题 提 供 相 应 的 解 决 方 案 和 后 期 维 护 建 议 b 服 务 商 每 季 度 向 用 户 运 维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服 务 报 告, 包 括 本 季 度 内 故 障 处 理 情 况 维 保 服 务 工 作 总 结 等 内 容 c 服 务 商 每 半 年 应 对 网 络 设 备 进 行 清 洁 除 尘 工 作, 每 个 合 同 期 内 不 少 于 两 次 (6) 局 域 网 综 合 布 线 服 务 服 务 商 应 按 照 用 户 需 求, 在 日 常 信 息 点 服 务 网 络 优 化 调 整 等 工 作 中, 提 供 墙 点 维 护 综 合 布 线 供 电 调 整 配 电 改 造 等 服 务 工 作 和 改 造 中 涉 及 到 的 信 息 点 模 块 相 关 线 缆 PDU 模 块 等 辅 料 均 由 服 务 商 按 照 用 户 要 求 提 供, 所 需 信 息 点 光 纤 熔 接 设 备 由 服 务 商 负 责 提 供 使 用 每 年 需 提 供 不 少 于 40 组 PDU 更 新 工 作 和 30 次 光 纤 修 复 熔 接 工 作 其 中 提 供 的 PDU 应 具 备 电 流 表 头 和 防 雷 功 能 的 20 位 机 房 专 用 16A 产 品 (7) 软 件 系 统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服 务 商 负 责 指 派 一 名 高 级 软 件 工 程 师 对 用 户 使 用 的 软 件 系 统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为 用 户 指 定 的 相 关 系 统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技 术 论 坛 实 战 平 台 等 提 供 服 务 ; 主 要 负 责 系 统 日 常 维 护 故 障 发 现 处 理 和 数 据 库 维 护 等 工 作, 并 按 时 提 供 相 关 系 统 的 性 能 优 化 和 软 件 版 本 升 级 服 务, 确 保 各 系 统 能 够 正 常 运 行 ( 三 ) 国 产 交 换 机 备 件 (1) 主 机 房 局 域 网 备 件 为 扩 展 主 机 房 交 换 机 接 入 能 力, 需 采 购 网 络 接 口 板 和 配 套 接 口 模 块, 该 部 分 33

35 备 件 产 权 属 于 用 户, 备 件 提 供 给 用 户 的 同 时 备 件 也 应 提 供 至 少 五 年 质 保 服 务 具 体 配 件 包 括 : 采 购 要 求 参 考 型 号 数 量 华 三 S10508 使 用 的 32 端 口 万 兆 光 接 口 板 万 兆 光 模 块 ( 多 模 ) LSUM1TGS32SF0, 32 端 口 万 兆 以 太 网 光 接 口 业 务 板 (LEC)-(SFP+,LC) SFP-XG-SX-MM850, SFP+ 万 兆 模 块 2 块 28 个 (850nm,300m,LC) 表 2: 部 分 备 件 采 购 表 (2) 楼 层 交 换 机 备 件 为 开 展 前 述 部 分 刚 过 保 的 28 台 楼 层 交 换 机 的 自 主 维 保 工 作, 需 采 购 部 分 易 损 板 卡 和 模 块, 该 部 分 备 件 产 权 属 于 用 户, 备 件 提 供 给 用 户 的 同 时 备 件 也 应 提 供 至 少 五 年 质 保 服 务 具 体 包 括 : 采 购 要 求 参 考 型 号 数 量 华 三 S7506E 使 用 的 主 控 板 主 控 板 1 个 华 三 S7506E 使 用 的 24 端 口 100/1000M 光 电 接 口 板 华 三 S7506E 使 用 的 48 端 口 100/1000M 光 电 接 口 板 24 端 口 100/1000M 光 电 接 口 板 ( 不 含 模 块 ) 48 端 口 100/1000M 光 电 接 口 板 ( 不 含 模 块 ) 1 1 华 三 S7506E 使 用 的 电 源 模 块 电 源 模 块 ( 交 流 供 电 ) 2 表 3: 部 分 备 件 采 购 表 34

36 第 五 章 附 件 -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附 件 1 投 标 函 格 式 投 标 函 致 :( 招 标 机 构 ) 根 据 贵 方 为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招 标 采 购 货 物 及 服 务 的 投 标 邀 请 ( 招 标 编 号 ), 签 字 代 表 ( 姓 名 职 务 ) 经 正 式 授 权 并 代 表 投 标 人 ( 投 标 人 名 称 地 址 ) 提 交 下 述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及 副 本 份 : (1) 开 标 一 览 表 (2)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3) 技 术 条 款 响 应 及 偏 离 表 (4) 商 务 条 款 响 应 及 偏 离 表 (5) 详 细 技 术 响 应 (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等 ) (6)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7) 我 方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为 在 此, 签 字 代 表 宣 布 同 意 如 下 : 1. 所 附 投 标 价 格 表 中 规 定 的 应 提 交 和 交 付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投 标 总 价 为 ( 注 明 币 种, 并 用 文 字 和 数 字 表 示 的 投 标 总 价 ) 2. 投 标 人 将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履 行 合 同 责 任 和 义 务 3. 投 标 人 已 详 细 审 查 全 部 招 标 文 件, 包 括 ( 补 遗 文 件 )( 如 果 有 的 话 ) 我 们 完 全 理 解 并 同 意 放 弃 对 这 方 面 有 不 明 及 误 解 的 权 力 4. 本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自 开 标 日 起 个 日 历 日 5. 投 标 人 同 意 投 标 人 须 知 中 第 15.7 条 关 于 没 收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规 定 6. 根 据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2 条 规 定, 我 方 声 明, 我 方 与 招 标 人 聘 请 的 为 此 项 目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的 公 司 或 其 附 属 机 构 均 无 任 何 关 联, 我 方 不 是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机 构 的 附 属 机 构, 并 且 在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7. 投 标 人 同 意 提 供 贵 方 可 能 要 求 的 与 其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数 据 或 资 料, 完 全 理 解 贵 方 不 一 定 接 受 最 低 价 的 投 标 或 收 到 的 任 何 投 标 8. 与 本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正 式 信 函 请 寄 :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投 标 人 代 表 签 字 投 标 人 名 称 公 章 日 期 35

37 附 件 2 开 标 一 览 表 格 式 投 标 人 名 称 :( 加 盖 公 章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包 名 称 开 标 一 览 表 报 价 方 式 ( 价 格 条 件 ) 投 标 总 价 价 格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服 务 期 货 到 项 目 现 场 完 税 价 投 标 人 代 表 签 字 : 日 期 : 注 : 1 填 写 此 表 时 不 得 改 变 表 格 的 形 式 36

38 附 件 3 投 标 分 项 价 格 表 格 式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价 格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 号 货 物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原 产 地 和 制 造 商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分 项 总 价 备 注 其 他 费 用 ( 安 装 调 试 培 训 等, 可 分 项 列 出 ) 投 标 总 价 投 标 人 代 表 签 字 ( 盖 章 ) 注 : 1 所 有 价 格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货 币 单 位 填 写 (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2 位 ) 2 投 标 总 价 应 为 以 上 各 分 项 价 格 之 和 并 应 与 开 标 一 览 表 中 投 标 总 价 一 致 3 表 格 栏 目 不 得 空 白, 任 何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单 价 不 得 为 零, 4 按 要 求 填 写, 不 得 有 漏 项 如 果 不 提 供 详 细 分 项 报 价 将 视 为 没 有 实 质 性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5 本 表 中 如 含 有 小 微 企 业 产 品, 则 须 在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2 ( 仅 针 对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 中 重 复 填 写 小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相 关 信 息 及 价 格, 并 附 上 投 标 人 和 小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制 造 商 的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格 式 见 附 件 9) 37

39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2 ( 仅 针 对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序 号 项 目 型 号 规 格 原 产 地 和 制 造 商 名 称 价 格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制 造 商 企 业 类 型 数 量 单 价 分 项 总 价 备 注 ( 小 型 微 型 ) 小 微 企 业 产 品 总 计 投 标 人 代 表 ( 签 字 ): 注 :1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中 涉 及 的 小 微 企 业 产 品, 须 在 本 表 中 重 复 填 写 小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相 关 信 息 及 价 格, 并 附 上 投 标 人 和 小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制 造 商 的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格 式 见 附 件 9) 2 如 不 涉 及 小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则 无 需 填 写 此 表 38

40 附 件 4 商 务 条 款 响 应 及 偏 离 表 格 式 商 务 条 款 响 应 及 偏 离 表 投 标 人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序 号 招 标 文 件 条 目 号 招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条 款 投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条 款 说 明 投 标 人 代 表 签 字 :( 盖 章 ) 39

41 附 件 5 技 术 条 款 响 应 及 偏 离 表 格 式 投 标 人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技 术 条 款 响 应 及 偏 离 表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招 标 文 件 条 目 号 招 标 规 格 投 标 规 格 偏 离 说 明 投 标 人 代 表 签 字 ( 盖 章 ):

42 附 件 6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文 件 目 录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6-1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以 及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6-2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明 文 件, 自 然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或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的 其 他 证 明 文 件 ; 6-3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2013 年 度 或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相 关 材 料 ; 6-4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的 证 明 材 料 ( 须 填 写 投 标 人 资 格 声 明 ); 6-5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 声 明 ; 6-6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行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或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颁 发 的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 6-7 资 信 证 明 文 件 ; 其 他 文 件 ( 如 有 的 话 ) 6-8 投 标 人 承 担 过 的 在 网 络 部 署 范 围 及 网 络 带 宽 等 方 面 与 公 安 网 规 模 类 似 的 案 例 ( 需 提 供 项 目 合 同 内 容 首 页 和 签 章 页 复 印 件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否 则 不 予 认 定 ); 6-9 投 标 人 承 担 过 的 本 项 目 中 公 安 网 使 用 的 相 同 型 号 网 络 设 备 的 运 维 工 作 案 例 ( 需 提 供 项 目 合 同 内 容 首 页 和 签 章 页 复 印 件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否 则 不 予 认 定 ) 41

43 6-1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书 致 ( 招 标 机 构 ): ( 投 标 单 位 全 称 ) 的 在 下 面 签 字 的 ( 法 人 代 表 姓 名 ) 代 表 本 公 司 授 权 ( 被 授 权 人 姓 名 ) 为 本 公 司 的 合 法 代 理 人, 就 ( 项 目 名 称 ) 的 ( 招 标 编 号 ) 投 标, 以 本 公 司 名 义 处 理 一 切 与 之 有 关 的 事 务 附 : 全 权 代 表 姓 名 : 职 务 : 详 细 通 信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 电 话 : 地 址 : 法 人 代 表 签 字 或 盖 章 :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 投 标 人 全 称 ( 公 章 ): 日 期 : 附 :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42

44 6-2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明 文 件, 自 然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或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的 其 他 证 明 文 件 ( 复 印 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6-3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2013 年 度 或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相 关 材 料 ; 6-4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的 证 明 材 料 ( 须 填 写 投 标 人 资 格 声 明 ); 6-4 投 标 人 资 格 声 明 1. 名 称 及 概 况 : (1) 投 标 人 名 称 : (2) 总 部 地 址 : 电 传 / 传 真 / 电 话 号 码 (3) 成 立 和 / 或 注 册 日 期 : (4) 实 收 资 本 : (5) 近 期 资 产 负 债 表 ( 截 止 年 月 日 ) 1 固 定 资 产 : 2 流 动 资 产 : 3 长 期 负 债 : 4 流 动 负 债 : 5 净 值 : (6) 主 要 负 责 人 姓 名 :( 可 选 填 ) (7) 投 标 人 在 本 地 的 代 表 姓 名 和 地 址, 如 有 的 话 2. 近 3 年 的 年 营 业 额 : 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3. 近 3 年 该 货 物 主 要 销 售 给 国 内 外 主 要 客 户 的 名 称 地 址 : (1) 出 口 销 售 ( 名 称 和 地 址 ) ( 销 售 项 目 ) ( 名 称 和 地 址 ) ( 销 售 项 目 ) (2) 国 内 销 售 ( 名 称 和 地 址 ) ( 销 售 项 目 ) ( 名 称 和 地 址 ) ( 销 售 项 目 ) 4. 同 意 为 投 标 人 制 造 货 物 的 制 造 商 名 称 地 址 5. 由 其 他 制 造 商 提 供 和 制 造 的 货 物 部 件, 如 有 的 话 : 制 造 商 名 称 和 地 址 制 造 的 部 件 名 称 43

45 6. 最 近 3 年 直 接 提 供 的 投 标 货 物 的 业 绩 : 序 号 签 约 时 间 用 户 名 称 货 物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7. 有 关 开 户 银 行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 8. 所 属 的 集 团 公 司, 如 有 的 话 9. 其 他 情 况 兹 证 明 上 述 声 明 是 真 实 正 确 的, 并 提 供 了 全 部 能 提 供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同 意 遵 照 贵 方 要 求 出 示 有 关 证 明 文 件 签 字 人 姓 名 和 职 务 签 字 人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公 司 盖 章 6-5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 声 明 ; 6-6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行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或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颁 发 的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资 质 证 书 复 印 件 ; 6-7 资 信 证 明 文 件 ; 6-8 投 标 人 承 担 过 的 在 网 络 部 署 范 围 及 网 络 带 宽 等 方 面 与 公 安 网 规 模 类 似 的 案 例 ( 需 提 供 项 目 合 同 内 容 首 页 和 签 章 页 复 印 件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否 则 不 予 认 定 ); 44

46 6-9 投 标 人 承 担 过 的 本 项 目 中 公 安 网 使 用 的 相 同 型 号 网 络 设 备 的 运 维 工 作 案 例 ( 需 提 供 项 目 合 同 内 容 首 页 和 签 章 页 复 印 件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否 则 不 予 认 定 ) 45

47 附 件 7 详 细 技 术 响 应 投 标 人 技 术 文 件 一 投 标 人 按 标 书 第 四 章 技 术 要 求 编 写 响 应 技 术 文 件 ;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第 四 章 技 术 要 求 逐 条 列 明 其 提 供 设 备 材 料 等 的 具 体 技 术 指 标 及 方 案, 并 提 出 具 体 建 议 实 现 方 法 和 详 细 说 明 项 目 投 入 人 员 相 关 内 容 请 按 附 表 格 式 填 写, 以 便 评 标 时 查 阅

48 详 细 技 术 响 应 附 表 一 拟 派 实 施 人 员 表 姓 名 / 部 门 职 称 / 职 务 本 项 目 中 拟 任 职 取 得 相 关 资 质 认 证 情 况 资 历 承 担 项 目 工 作 经 验 注 : 每 名 人 员 须 单 独 列 表 详 细 说 明, 项 目 人 员 在 项 目 执 行 过 程 中 不 得 随 意 更 换 47

49 详 细 技 术 响 应 附 表 二 拟 派 实 施 人 员 情 况 表 姓 名 性 别 职 称 职 务 年 龄 拟 任 职 单 位 任 职 时 间 学 历 ( 毕 业 学 校 时 间 专 业 ) 取 得 的 专 业 资 质 认 证 等 的 情 况 : 年 份 参 加 过 的 主 要 项 目 名 称 担 任 职 务 应 在 本 表 后 附 资 质 证 书 认 证 证 书 职 称 证 书 学 历 证 书 奖 励 证 书 和 相 应 的 证 明 文 件 48

50 附 件 8 投 标 担 保 函 格 式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担 保 函 ( 项 目 用 ) 编 号 : (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鉴 于 ( 以 下 简 称 投 标 人 ) 拟 参 加 编 号 为 的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本 项 目 ) 投 标, 根 据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供 应 商 参 加 投 标 时 应 向 你 方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且 可 以 投 标 担 保 函 的 形 式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应 供 应 商 的 申 请, 我 方 以 保 证 的 方 式 向 你 方 提 供 如 下 投 标 保 证 金 担 保 : 一 保 证 责 任 的 情 形 及 保 证 金 额 ( 一 ) 在 投 标 人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时, 我 方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 1. 中 标 后 投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采 购 人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签 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 2.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人 应 当 缴 纳 保 证 金 的 其 他 情 形 ( 二 ) 我 方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的 最 高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元 ( 大 写 ), 即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二 保 证 的 方 式 及 保 证 期 间 我 方 保 证 的 方 式 为 :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我 方 的 保 证 期 间 为 : 自 本 保 函 生 效 之 日 起 个 月 止 三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的 程 序 1. 你 方 要 求 我 方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的, 应 在 本 保 函 保 证 期 间 内 向 我 方 发 出 书 面 索 赔 通 知 索 赔 通 知 应 写 明 要 求 索 赔 的 金 额, 支 付 款 项 应 到 达 的 账 号, 并 附 有 证 明 投 标 人 发 生 我 方 应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情 形 的 事 实 材 料 2. 我 方 在 收 到 索 赔 通 知 及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后, 在 个 工 作 日 内 进 行 审 查, 符 合 应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情 形 的, 我 方 应 按 照 你 方 的 要 求 代 投 标 人 向 你 方 支 付 投 标 保 证 金 四 保 证 责 任 的 终 止 1. 保 证 期 间 届 满 你 方 未 向 我 方 书 面 主 张 保 证 责 任 的, 自 保 证 期 间 届 满 次 日 起, 我 方 保 证 责 任 自 动 终 止 2. 我 方 按 照 本 保 函 向 你 贵 方 履 行 了 保 证 责 任 后, 自 我 方 向 你 贵 方 支 付 款 项 ( 支 付 款 项 从 我 方 账 户 划 出 ) 之 日 起, 保 证 责 任 终 止 3.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或 出 现 我 方 保 证 责 任 终 止 的 其 它 情 形 的, 我 方 在 本 保 函 项 下 的 保 证 责 任 亦 终 止 五 免 责 条 款 1.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或 你 方 与 投 标 人 的 另 行 约 定,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免 除 投 标 人 投 标 保 证 金 义 务 时, 我 方 亦 免 除 相 应 的 保 证 责 任 2. 因 你 方 原 因 致 使 投 标 人 发 生 本 保 函 第 一 条 第 ( 一 ) 款 约 定 情 形 的, 我 方 不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3. 因 不 可 抗 力 造 成 投 标 人 发 生 本 保 函 第 一 条 约 定 情 形 的, 我 方 不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4. 你 方 或 其 他 有 权 机 关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任 何 澄 清 或 修 改, 加 重 我 方 保 证 责 任 的, 我 方 对 加 重 部 分 不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但 该 澄 清 或 修 改 经 我 方 事 先 书 面 同 意 的 除 外 六 争 议 的 解 决 因 本 保 函 发 生 的 纠 纷, 由 你 我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协 商 不 成 的, 通 过 诉 讼 程 序 解 决, 诉 49

51 讼 管 辖 地 法 院 为 法 院 七 保 函 的 生 效 本 保 函 自 我 方 加 盖 公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保 证 人 :( 公 章 ) 年 月 日 50

52 附 件 9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本 公 司 郑 重 声 明,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 财 库 [2011]181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为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即, 本 公 司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根 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2011]300 号 ) 规 定 的 划 分 标 准, 本 公 司 为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2. 本 公 司 参 加 单 位 的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提 供 本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由 本 企 业 承 担 工 程 提 供 服 务,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本 条 所 称 货 物 不 包 括 使 用 大 型 企 业 注 册 商 标 的 货 物 本 公 司 对 上 述 声 明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如 有 虚 假,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企 业 名 称 ( 盖 章 ): 日 期 : 51

第 一 条 为 了 保 证 医 疗 器 械 的 安 全 有 效, 保 障 人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制 定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从 事 医 疗 器 械 的 研 制 生 产 经 营 使 用 活 动 及 其 监 督 管 理, 应 当 遵 守 本 条

第 一 条 为 了 保 证 医 疗 器 械 的 安 全 有 效, 保 障 人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制 定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从 事 医 疗 器 械 的 研 制 生 产 经 营 使 用 活 动 及 其 监 督 管 理, 应 当 遵 守 本 条 医 疗 器 械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中 央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www.gov.cn 2014-03-31 09:59 来 源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字 体 : 大 中 小 打 印 本 页 分 享 新 华 微 博 人 民 微 博 新 浪 微 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650 号 医 疗 器 械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已 经 2014 年 2 月 12 日 国

More information

投稿類別:農業類

投稿類別:農業類 投 稿 類 別 : 農 業 類 篇 名 : 豬 事 大 集 作 者 : 林 侑 萱 國 立 台 中 高 農 畜 保 三 甲 陳 明 秀 國 立 台 中 高 農 畜 保 三 甲 指 導 老 師 : 陳 婷 婷 老 師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 當 我 們 第 一 次 陪 伴 母 豬 生 產, 整 個 過 程 雖 然 艱 辛 但 也 感 謝 牠 辛 苦 的 讓 可 愛 的 豬 寶 貝 順 利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大事记.doc

Microsoft Word - 大事记.doc 大 事 记 目 录 前 言...3 1945 年...4 1946 年...4 1947 年...9 1948 年...11 1949 年...14 1950 年...18 1951 年...21 1952 年...24 1953 年...26 1954 年...28 1955 年...32 1956 年...34 1957 年...37 1958 年...40 1959 年...43 1960 年...47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13 ( ) ( (2012 ) ( ( 16 ( ( ( ( 292 ( ( (1

( ) ( ( ( ( , ) 13 ( ) ( (2012 ) ( ( 16 ( ( ( ( 292 ( ( (1 ( 155 1 ( 2014 11 2 ( 2005 29 3 ( 2012 13 4 ( 2014 12 5 ( 2014 9 6 ( 2014 9 7 ( 2014 1431 8 ( ( 2003 4 2003 54 9 ( 2008 7 ( 2013 1890 3 ( ) ( 10 2004 16 ( 2000 2433 ( 11 2014 5 12 (1990 2 20, 1990 11 )

More information

中北大学常规事项财务报销操作指南

中北大学常规事项财务报销操作指南 中 北 大 学 常 规 事 项 财 务 报 销 操 作 指 南 一 办 公 费 报 销 指 南 定 义 : 办 公 费 是 单 位 购 买 按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不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标 准 的 日 常 办 公 用 品 书 报 杂 志 等 支 出 通 俗 讲 是 指 办 公 场 所 使 用 的 低 值 易 耗 品 办 公 用 品 的 类 别 : 纸 薄 类 笔 尺 类 装 订 类

More information

邻居啊 第二天 对门却悄无声息了 莫非昨夜的吵闹 仅是个幻觉 夜幕拉下时 寒风又吱溜溜地叫个不停 老婆 睡下后 我这只夜猫子 继续兴致勃勃地跟着福尔 摩斯去探案 白天的喧嚣退去了 周围格外安静 正 是读书的好时候 突然 响起了钟摆声 哒 哒 哒 节奏匀称 不疾不徐 声响却愈来愈大 格外突兀 了 原来

邻居啊 第二天 对门却悄无声息了 莫非昨夜的吵闹 仅是个幻觉 夜幕拉下时 寒风又吱溜溜地叫个不停 老婆 睡下后 我这只夜猫子 继续兴致勃勃地跟着福尔 摩斯去探案 白天的喧嚣退去了 周围格外安静 正 是读书的好时候 突然 响起了钟摆声 哒 哒 哒 节奏匀称 不疾不徐 声响却愈来愈大 格外突兀 了 原来 李 绍 武 过了元宵节 年味渐渐淡去 如同浓浓的香茶经过不断 冲泡 稀释 日子又寡淡稀松起来 已经立春了 而严寒还霸 气十足 迟迟不肯退场 回想起来 那天晚上还是有些不同寻常的 灰黄的日头 一落下 寒风便骤然而起 带着尖厉的哨音在夜空中横冲直 撞 撞得四下里哐哐哐乱响 这种情况下 竟然还有野猫发 情 在楼下声嘶力竭地哀嚎 让人心惊胆寒 我和老婆躺在 被窝里 看一部正热播的言情剧 俊男靓女们给爱情折磨成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231BAC520CAD7B6BCCAA6B7B6B4F3D1A732303135C4EAD7A8D2B5BCBCCAF5D6B0CEF1C6C0C6B8B9A4D7F7D2E2BCF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231BAC520CAD7B6BCCAA6B7B6B4F3D1A732303135C4EAD7A8D2B5BCBCCAF5D6B0CEF1C6C0C6B8B9A4D7F7D2E2BCFB2E646F63> 首 都 师 大 校 发 2015 121 号 ( 经 2015 年 第 23 次 校 长 办 公 会 讨 论 通 过 ) 根 据 学 校 工 作 安 排, 定 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 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 布 置 开 展 本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议 聘 任 工 作 现 依 据 学 校 聘 任 制 度 改 革 的 相 关 文 件 精 神, 提 出 以 下 工

More information

其 他 方 面 也 可 以 采 用 同 样 的 方 式, 这 样 又 可 以 锻 炼 除 语 文 方 面 的 其 他 能 力 了 而 英 语 方 面, 我 认 为 配 合 英 语 专 业 举 办 英 语 演 讲 比 赛 就 很 不 错 这 样 开 展 一 系 列 的 创 新 活 动, 锻 炼 多 方

其 他 方 面 也 可 以 采 用 同 样 的 方 式, 这 样 又 可 以 锻 炼 除 语 文 方 面 的 其 他 能 力 了 而 英 语 方 面, 我 认 为 配 合 英 语 专 业 举 办 英 语 演 讲 比 赛 就 很 不 错 这 样 开 展 一 系 列 的 创 新 活 动, 锻 炼 多 方 2016 年 团 总 支 学 生 会 工 作 计 划 在 11-XX 年 度 里, 建 筑 与 艺 术 学 部 团 总 支 学 生 会 将 会 在 总 结 去 年 工 作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贯 彻 的 优 良 传 统 坚 持 团 结 务 实 创 新 的 工 作 精 神, 紧 密 围 绕 学 生 会 自 我 教 育, 自 我 管 理, 自 我 服 务 的 方 针, 加 强 内 部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A67EABD7A4BAB3A1B1B1A8EEA8EEABD7A6DBA6E6B5FBA6F4AD70B56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A67EABD7A4BAB3A1B1B1A8EEA8EEABD7A6DBA6E6B5FBA6F4AD70B5652E646F63>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104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整 體 層 級 自 行 評 估 計 畫 一 辦 理 依 據 : 行 政 院 政 府 內 部 控 制 監 督 作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作 業 要 點 ) 二 計 畫 目 的 : 本 校 為 落 實 自 我 監 督 機 制, 以 合 理 確 保 內 部 控 制 持 續 有 效 運 作, 由 相 關 單 位 依 職 責 分 工 評

More information

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材 料 填 报 要 求 与 说 明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 填 报 要 求 和 说 明 一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 填 报 要 求 和 说 明 ( 一 ) 填 表 要 求 : 申 报 人 要 具 体 全 面 真 实 准 确 地 填 写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学 术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N011 斷翅天使

Microsoft Word - N011 斷翅天使 斷 翅 天 使 天 色 未 央, 冷 冽 寒 風 放 肆 在 無 人 煙 的 街 道 橫 行 亂 竄, 接 近 凌 晨 時 候 的 公 路 上 還 不 見 任 何 轎 車 的 蹤 影 靜 謐 的 空 氣, 被 急 促 的 足 聲 打 破 ; 在 沒 有 其 它 雜 音 的 清 晨, 噠 噠 的 腳 步 聲 顯 得 特 別 響 亮 一 個 小 身 影 疾 步 掠 過 路 燈 下 的 光 芒, 來 到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科 学 院 国 家 科 学 图 书 馆

中 国 科 学 院 国 家 科 学 图 书 馆 中 国 科 学 院 国 家 科 学 图 书 馆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为 保 证 中 国 科 学 院 国 家 科 学 图 书 馆 ( 以 下 简 称 国 科 图 )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质 量, 进 一 步 优 化 和 规 范 国 科 图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工 作 根 据 教 育 部 颁 发 的 关 于 修 订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的

More information

申论写作套路万能模板

申论写作套路万能模板 申 论 就 是 针 对 特 定 事 实, 用 论 据 进 行 论 证, 申 述, 把 事 情 说 清 楚, 讲 明 白 公 务 员 考 试 申 论 就 是 针 对 当 前 存 在 的 社 会 热 点 和 难 点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论 证, 提 出 对 策 申 论 的 本 质 : 公 务 员 的 思 维 方 式 那 么 如 何 写 好 申 论 作 文? 申 论 文 章 写 作 高 分 技 巧

More information

申 请 律 师 执 业 许 可 初 审 服 务 指 南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申 请 主 体 4 ( 四 ) 受 理 地 点 4 ( 五 ) 办 理 依 据 4 ( 六 ) 办 理 条 件 5 ( 七 )

申 请 律 师 执 业 许 可 初 审 服 务 指 南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申 请 主 体 4 ( 四 ) 受 理 地 点 4 ( 五 ) 办 理 依 据 4 ( 六 ) 办 理 条 件 5 ( 七 ) 行 政 许 可 3716000101503 申 请 律 师 执 业 许 可 初 审 服 务 指 南 滨 州 市 司 法 局 发 布 2015-09-01 1 申 请 律 师 执 业 许 可 初 审 服 务 指 南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申 请 主 体 4 ( 四 ) 受 理 地 点 4 ( 五 ) 办 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三方协议书与接收函的相关说明学生版.doc

Microsoft Word - 三方协议书与接收函的相关说明学生版.doc 三 方 协 议 书 与 接 收 函 的 相 关 说 明 各 位 同 学, 毕 业 生 就 业 签 约 已 进 入 较 繁 忙 阶 段, 由 于 不 少 同 学 签 订 三 方 协 议 书 时 对 落 户 档 案 派 遣 等 常 规 手 续 都 不 甚 了 解, 漏 办 各 类 手 续 不 仅 影 响 自 身 工 作 效 率, 也 可 能 对 毕 业 派 遣 造 成 问 题 有 鉴 于 此, 大 学

More information

环 境, 我 在 巩 固 在 校 期 间 所 学 习 的 理 论 知 识 的 同 时, 不 断 的 充 实 己, 利 用 业 余 时 间 主 动 学 习 专 业 知 识, 技 能, 把 理 论 联 系 到 工 作 实 践 中 作 为 一 名 工 作 生 活 中 的 党 员, 我 始 终 注 意 与

环 境, 我 在 巩 固 在 校 期 间 所 学 习 的 理 论 知 识 的 同 时, 不 断 的 充 实 己, 利 用 业 余 时 间 主 动 学 习 专 业 知 识, 技 能, 把 理 论 联 系 到 工 作 实 践 中 作 为 一 名 工 作 生 活 中 的 党 员, 我 始 终 注 意 与 个 人 入 党 转 正 申 请 书 多 篇 范 例 大 学 生 入 党 转 正 申 请 书 敬 爱 的 党 支 部 : 去 年 月 24 日 我 被 党 组 织 吸 收 为 中 国 共 产 党 预 备 党 员, 到 今 年 月 24 日 预 备 期 满, 为 了 便 于 党 组 织 对 我 的 考 察, 现 将 自 己 半 年 来 的 情 况 做 如 下 总 结 : 大 四 一 学 期 几 乎 没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办 法 第 五 条 ( 三 ) 协 会 考 评, 考 评 指 考 核 评 价 第 七 条 办 法 第 六 条 职 业 操 守 包 括 的 内 容 : 个 人 诚 信 不 做 假 账 不 偷 漏 税 不 贪 污 盗 窃 等 第 八 条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人 才 评 价 实 行 五 星

第 六 条 办 法 第 五 条 ( 三 ) 协 会 考 评, 考 评 指 考 核 评 价 第 七 条 办 法 第 六 条 职 业 操 守 包 括 的 内 容 : 个 人 诚 信 不 做 假 账 不 偷 漏 税 不 贪 污 盗 窃 等 第 八 条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人 才 评 价 实 行 五 星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人 才 评 价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人 才 评 价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办 法 ),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办 法 第 一 条 根 据 国 务 院 机 构 改 革 和 职 能 转 变 方 案 精 神, 指 国 务 院 机 构 改 革 和 职 能 转 变 方 案 规 定 的 按 规 定 需 要

More information

他 随 身 带 有 二 三 十 张 古 方, 白 天 卖 药, 夜 晚 将 药 材 精 细 研 末, 按 方 配 制 对 于 病 人 服 药 后 反 应, 特 别 留 心 发 现 问 题, 就 近 向 老 医 生 老 药 贩 虚 心 求 教, 千 方 百 提 高 药 效 同 时 对 于 春 夏 秋

他 随 身 带 有 二 三 十 张 古 方, 白 天 卖 药, 夜 晚 将 药 材 精 细 研 末, 按 方 配 制 对 于 病 人 服 药 后 反 应, 特 别 留 心 发 现 问 题, 就 近 向 老 医 生 老 药 贩 虚 心 求 教, 千 方 百 提 高 药 效 同 时 对 于 春 夏 秋 绵 延 二 百 年 的 成 都 同 仁 堂 成 都 陈 同 仁 堂 是 古 老 的 中 成 药 铺, 清 代 乾 隆 年 间 开 设 在 成 都 湖 广 馆 街 口, 历 史 悠 久 专 业 丸 散, 兼 营 膏 丹 以 货 真 价 实, 言 不 二 价 而 闻 名 所 制 药 品 畅 销 本 市 和 川 西 北 农 村 山 区 及 云 南 贵 州 陕 西 甘 肃 等 省 并 远 至 新 疆 西 藏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章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服 务 程 序...1 第 一 节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的 概 念 与 职 责...1 第 二 节 服 务 准 备...2 一 熟 悉 接 待 计 划...2 二 落 实 接 待 事 宜...5 三 物 质 和 知 识 的 准 备...

目 录 第 一 章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服 务 程 序...1 第 一 节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的 概 念 与 职 责...1 第 二 节 服 务 准 备...2 一 熟 悉 接 待 计 划...2 二 落 实 接 待 事 宜...5 三 物 质 和 知 识 的 准 备... 马 鞍 山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旅 游 服 务 与 管 理 专 业 模 拟 导 游 教 案 0 目 录 第 一 章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服 务 程 序...1 第 一 节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的 概 念 与 职 责...1 第 二 节 服 务 准 备...2 一 熟 悉 接 待 计 划...2 二 落 实 接 待 事 宜...5 三 物 质 和 知 识 的 准 备...6

More information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是 我 们 先 人 用 生 命 之 血 打 造 的 家 园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浪 涛 承 载 过 千 百 万 只 我 们 先 人 驶 向 今 天 的 航 船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每 一 座 青 山 都 刻 满 了 我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是 我 们 先 人 用 生 命 之 血 打 造 的 家 园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浪 涛 承 载 过 千 百 万 只 我 们 先 人 驶 向 今 天 的 航 船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每 一 座 青 山 都 刻 满 了 我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是 我 们 先 人 用 生 命 之 血 打 造 的 家 园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浪 涛 承 载 过 千 百 万 只 我 们 先 人 驶 向 今 天 的 航 船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每 一 座 青 山 都 刻 满 了 我 们 先 人 垦 殖 的 足 印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看 峡 江 上 的 悬 棺, 看 藏

More information

6寸PDF生成工具

6寸PDF生成工具 第 一 章 皇 城 惊 变 战 争 与 和 平, 自 古 以 来 就 是 矛 盾 的 对 立 面, 却 又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两 个 整 体 长 久 的 和 平, 必 会 带 来 血 腥 残 酷 的 战 争, 混 乱 次 序 的 大 战 之 后 必 会 迎 来 一 段 歌 舞 升 平 的 和 平 年 代 卡 米 拉 大 陆 按 着 不 可 抗 拒 的 自 然 规 律 旋 转 着, 和 平 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送報伕2.doc

Microsoft Word - 送報伕2.doc 送 報 伕 楊 逵 胡 風 譯 呵, 這 可 好 了! 我 想 我 感 到 了 像 背 著 很 重 很 重 的 東 西, 快 要 被 壓 扁 了 的 時 候, 終 於 卸 了 下 來 似 的 那 種 輕 快 因 為, 我 來 到 東 京 以 後, 一 混 就 快 一 個 月 了, 在 這 將 近 一 個 月 的 中 間, 我 每 天 由 絕 早 到 深 夜, 到 東 京 市 底 一 個 一 個 職

More information

( 地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企 业 详 细 名 称 哈 密 地 伊 吾 792268282 新 疆 广 汇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玛 纳 斯 663633976 玛 纳 斯 祥 云 化 纤 有 限 公 司 玛 纳 斯 74866269611 玛 纳 斯 澳 洋 科 技 有 限 责

( 地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企 业 详 细 名 称 哈 密 地 伊 吾 792268282 新 疆 广 汇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玛 纳 斯 663633976 玛 纳 斯 祥 云 化 纤 有 限 公 司 玛 纳 斯 74866269611 玛 纳 斯 澳 洋 科 技 有 限 责 附 件 2016 年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名 单 一 废 水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名 单 ( 共 2660 家 )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65 家 ) ( 地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企 业 详 细 名 称 乌 鲁 木 齐 新 792287504 新 疆 帕 戈 郎 清 真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头 屯 河 72237822 新 疆 乌 苏

More information

图 文 聚 焦 国 培 计 划 (2013) 甘 肃 省 农 村 小 学 音 乐 骨 干 教 师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9 月 4 日 开 班 了, 学 员 老 师 们 从 甘 肃 省 各 个 县 市 州 汇 聚 湖 南 一 师, 开 始 了 为 期 14 天 的 培 训 学 习 : 鲜 明 的

图 文 聚 焦 国 培 计 划 (2013) 甘 肃 省 农 村 小 学 音 乐 骨 干 教 师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9 月 4 日 开 班 了, 学 员 老 师 们 从 甘 肃 省 各 个 县 市 州 汇 聚 湖 南 一 师, 开 始 了 为 期 14 天 的 培 训 学 习 : 鲜 明 的 . 国 培 简 报 国 培 计 划 (2013) 中 西 部 项 目 甘 肃 省 小 学 音 乐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班 二 〇 一 三 年 第 一 期 总 第 三 十 期 本 期 内 容 图 文 聚 焦 (1) 学 员 发 言 音 乐 学 员 代 表 在 国 培 开 班 典 礼 上 的 讲 话 (1) 课 堂 掠 影 (3) 教 师 心 语 (5) 国 培 掠 影 (12) 教 学 交 流 (14)

More information

申請機構基本資料

申請機構基本資料 第 1 頁, 共 17 頁 有 機 農 糧 產 品 驗 證 申 請 書 驗 證 基 準 :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第 一 部 份 及 第 三 部 份 驗 證 類 別 : 農 糧 產 品 農 糧 產 品 驗 證 類 型 : 初 次 申 請 重 新 申 請 驗 證 增 項 評 鑑 重 新 評 鑑 農 糧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名 稱 : 填 寫 日 期 :

More information

申請機構基本資料

申請機構基本資料 第 1 頁, 共 17 頁 有 機 農 糧 產 品 驗 證 申 請 書 驗 證 基 準 :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第 一 部 分 第 二 部 分 及 第 三 部 分 驗 證 類 型 : 初 次 申 請 增 項 評 鑑 重 新 評 鑑 重 新 申 請 驗 證 驗 證 變 更 驗 證 類 別 : 農 糧 產 品 農 糧 產 品 農 糧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附 件 金 融 负 债 与 权 益 工 具 的 区 分 及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规 定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金 融 工 具 的 会 计 处 理,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 以 下 简 称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2~

~2~ 4...... 9.. 19 22 24 27 35 41-1 -~1~ 46 49 57 60 64 66 68 71. - 2 -~2~ - 3 -~3~ ( ) ( ) - 4 -~4~ - 5 -~5~ - 6 -~6~ ( ) ( ) ? - 7 -~7~ ( ) - 8 -~8~ 1942 1947 1624 70 300-9 -~9~ ! 2853 1962 1949 5 27 9 17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010100010108 2 010100010118 3 010100010232 4 010100010513 5 010100010515 6 010100010623 7 010100020169 8 010100040001 9 010100040009 10 010100040053 11 010100040078 12 010100040103 13 010100040107 14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记 忆 121 期 教 育 专 辑 ( 二 ) 1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中 的 记 忆 述 往 刘 海 鸥 书 声 朗 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FC3C3C5B9FABCD2BBE1BCC6D1A7D4BAB4B4CFC8D5F9D3C5BBEEB6AFBCF2B1A8B5DA39C6D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FC3C3C5B9FABCD2BBE1BCC6D1A7D4BAB4B4CFC8D5F9D3C5BBEEB6AFBCF2B1A8B5DA39C6DA2E646F63> 厦 门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创 先 争 优 活 动 简 报 第 9 期 创 先 争 优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0 年 11 月 2 日 教 务 处 党 支 部 在 高 端 业 务 拓 展 中 创 先 争 优 今 年 是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高 端 业 务 拓 展 年 在 创 先 争 优 活 动 中, 教 务 处 党 支 部 结 合 部 门 工 作 实 际, 确 立 了 创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附 錄 九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 可 自 行 影 印 所 需 使 用 份 數 ) 甲 方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 乙 方 : 留 學 獎 學 金 甄 試 錄 取 者 ( 以 下 簡 稱 留 獎 生 ) ( 填 寫 時 務 請 詳 閱 契 約 內 容 ) 茲 經 甲 乙

More information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及 保 險 法 之 規 定 組 織 設 立, 定 名 為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以 辦 理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促 進 社 會 福 利 及 工 商 繁 榮 為 宗 旨 第 三 條 : 本 公 司 設 總

More information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美 國 頂 尖 醫 生 談 癌 症 - 太 珍 貴 了!! 我 可 以 向 你 們 保 證 以 下 的 内 容 100% 真 實, 請 您 一 定 耐 心 看 完 從 醫 15 年 來, 我 也 反 覆 告 訴 病 人 這 些 事 實, 但 是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聽, 更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相 信 或 許, 我 們 的 同 胞 們 真 的 需 要 清 醒 了 說 的 直 白 一 點, 癌

More information

高校发展动态

高校发展动态 2010 NO.29 2010 No.4 ( 29 ) 20010-06-30 2010 No.4 28 ) [0] 2010 () 2010 04 ( 29 ) 2010 6 30 (0459)6819372-8602 E-mail 2010 20+20 60% 32 : 30 70 7700 3% 61 2010 No.4( 29 ) [1] 2010 T T 2010 No.4( 29 ) [2]

More information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组 织 工 作 相 关 材 料 汇 编 二 〇 一 二 年 二 月 目 录 学 校 相 关 文 件 :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3 关 于 建 立 组 织 员 制 度 的 意 见...6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在 职 教 工 党 支 部 书 记 待 遇 的 意 见...8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中 華 科 技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事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00 分 地 點 : 斜 坡 視 廳 教 室 主 席 : 湯 主 任 誌 龍 參 加 人 員 : 通 識 專 任 ( 詳 如 簽 到 名 冊 ) 應 到 人 數 : 56 人 出 席 人 數 : 39 位 缺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多 空 盈 家 合 約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委 任 契 約 立 契 約 書 人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凱 基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茲 因 甲 方 就 投 資 台 灣 地 區 發 行 之 有 價 證 券, 委 任 乙 方 提 供 投 資 諮 詢 顧 問 服 務 事 項, 乙 方 已 於 本 契 約 簽 訂 三 日 前 交 付

More information

安徽电子工程学校

安徽电子工程学校 学 校 德 育 全 程 路 线 图 重 点 项 目 实 施 细 则 执 行 文 件 安 徽 电 子 工 程 学 校 第 一 部 分 学 校 德 育 教 育 全 程 路 线 图 重 点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表 一 年 级 德 育 课 项 目 名 入 学 -- 期 中 -- 寒 假 -- 期 中 -- 选 修 课 备 注 称 期 中 期 末 期 中 期 末 新 生 档 案 管 理 首 次 见 面 会

More information

《垓下歌》 項羽

《垓下歌》 項羽 1. 2. 3. 4. MM1 1 5. 6. 7. 8. MM1 2 9. ( ) 爲 10. 11. MM1 3 12. 13. 14. 15. 縧 16. MM1 4 17. 18. 19. MM1 5 20. 21. 22. 23. 24. 25. MM1 6 26. 27. 28. 29. 30. 31. MM1 7 32. 爲 33. 34. 35. 36. MM1 8 37. 38.

More information

12 12 1 30 40 20 30 10 20 6 10 10 2 34.8 56.1 18.0 20.9 3.8 0.4 17.9 18.3 11.7 9.1 9.1 8.3 9.2 6.3 10.8 8.0 3 1949 1952 1957 1965 1975 1980 198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1.0 19.4 26.1 26.2

More information

报 告 简 要 丽 江 古 城 位 于 云 南 省 西 北 部, 始 建 于 宋 末 元 初 古 城 西 北 方 30 公 里 处 是 海 拔 5596 米 的 玉 龙 雪 山 及 第 四 世 冰 川 遗 迹 丽 江 古 城 在 南 宋 时 期 就 初 具 规 模, 已 有 八 九 百 年 的 历

报 告 简 要 丽 江 古 城 位 于 云 南 省 西 北 部, 始 建 于 宋 末 元 初 古 城 西 北 方 30 公 里 处 是 海 拔 5596 米 的 玉 龙 雪 山 及 第 四 世 冰 川 遗 迹 丽 江 古 城 在 南 宋 时 期 就 初 具 规 模, 已 有 八 九 百 年 的 历 丽 江 古 城 托 管 挂 牌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上 海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申 江 文 化 商 品 运 营 服 务 平 台 二 零 一 六 年 七 月 报 告 简 要 丽 江 古 城 位 于 云 南 省 西 北 部, 始 建 于 宋 末 元 初 古 城 西 北 方 30 公 里 处 是 海 拔 5596 米 的 玉 龙 雪 山 及 第 四 世 冰 川 遗 迹 丽 江 古 城 在

More information

有 不 良 企 图 时, 就 要 立 即 躲 开 他 当 你 实 在 难 以 分 辨 对 方 是 真 心 实 意 还 是 虚 情 假 意 时, 可 向 父 母 老 师 或 周 围 较 成 熟 和 亲 近 的 朋 友 请 教, 请 他 们 帮 你 分 析 情 况, 做 出 判 断 此 时, 拒 绝 帮

有 不 良 企 图 时, 就 要 立 即 躲 开 他 当 你 实 在 难 以 分 辨 对 方 是 真 心 实 意 还 是 虚 情 假 意 时, 可 向 父 母 老 师 或 周 围 较 成 熟 和 亲 近 的 朋 友 请 教, 请 他 们 帮 你 分 析 情 况, 做 出 判 断 此 时, 拒 绝 帮 第 一 章 女 生 安 全 2009 年 11 月 2 日 深 夜,51 岁 的 农 民 李 某 翻 墙 进 入 某 中 学 行 窃, 他 悄 悄 来 到 一 小 屋 前, 并 无 所 获 见 屋 内 3 名 少 女 都 已 熟 睡, 便 生 邪 念, 欲 行 不 轨 3 少 女 慷 醒 后, 遭 李 某 的 殴 打 和 猥 亵, 其 中 一 名 16 岁 女 生 乘 机 溜 出 房 外, 将 房

More information

內 容 及 試 題 範 例 術 科 評 量 規 範 評 分 標 準 一 (, 工 具 與 材 料 由 本 校 提 供, 考 生 無 須 自 備 ) ( 一 ) 基 本 焊 接 工 具 操 作 及 辨 識 基 本 手 工 具 設 備 ( 二 ) 測 驗 時 間 50 分 鐘 ( 三 ) 工 具 與 材

內 容 及 試 題 範 例 術 科 評 量 規 範 評 分 標 準 一 (, 工 具 與 材 料 由 本 校 提 供, 考 生 無 須 自 備 ) ( 一 ) 基 本 焊 接 工 具 操 作 及 辨 識 基 本 手 工 具 設 備 ( 二 ) 測 驗 時 間 50 分 鐘 ( 三 ) 工 具 與 材 104 學 年 度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特 色 招 生 職 業 類 科 甄 選 入 學 內 容 審 查 表 學 校 名 稱 ( 全 銜 ) 私 立 治 平 高 中 日 期 104 年 4 月 25 日 ( 六 ) 科 班 名 資 訊 科 特 色 班 項 目 基 本 焊 接 工 具 操 作 辨 識 基 本 手 工 具 設 備 一 可 聯 接 性 : 術 科 命 題 規 範 命 題 內 容 基 本

More information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新 竹 區 監 理 所 104 年 第 2 次 契 約 服 務 員 甄 試 試 場 序 號 試 場 序 號 姓 名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A09 A10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張 齡 文 王 美 蕙 吳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新 竹 區 監 理 所 104 年 第 2 次 契 約 服 務 員 甄 試 試 場 序 號 試 場 序 號 姓 名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A09 A10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張 齡 文 王 美 蕙 吳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新 竹 區 監 理 所 104 年 第 2 次 契 約 服 務 員 甄 試 試 場 規 則 一 考 生 應 於 考 試 當 日 攜 帶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或 其 他 足 資 證 明 身 分 之 證 件 於 上 午 8 時 50 分 前 至 本 所 行 政 大 樓 2 樓 道 安 教 室 入 場 考 試, 未 攜 帶 者 一 律 不 得 參 加 考 試 ; 冒 名

More information

2.??,,,,, ;,,,,,,,, 3.?,,?,?,

2.??,,,,, ;,,,,,,,, 3.?,,?,?, 1.?? :,,,, : ( 1),, ( ), 5 : ( 2),,,, : ( ),,, ( 3) 2.??,,,,, ;,,,,,,,, 3.?,,?,?, ,,,, 250 :, 4.?,,,,,,,,? ( 1),,,, ( 2),,,, ,,, ( 3),, ( 4) : ;,,,,, ( 5),,,, 5.? ,,,,,,,,,,,,, 6.?, :,,, ;,,,,, ;, : 7.?,?,,,,

More information

宜蘭縣風景區管理所五峰旗風景特定風景區開放行動咖啡車作業投標須知

宜蘭縣風景區管理所五峰旗風景特定風景區開放行動咖啡車作業投標須知 宜 蘭 縣 礁 溪 鄉 湯 圍 溝 公 園 委 託 經 營 管 理 契 約 書 立 契 約 書 人 宜 蘭 縣 政 府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為 充 分 利 用 湯 圍 溝 公 園 空 間 效 益, 並 提 昇 遊 憩 服 務 品 質, 特 委 託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經 營 管 理, 特 訂 定 本 契 約, 契 約 內 容 如 后 : 第 一 條 : 一 契 約 文 件 及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十 七 章 一 夜 苦 熬 第 二 十 八 章 租 房 同 居 第 二 十 九 章 二 人 世 界 第 三 十 章 取 消 面 试 第 三 十 一 章 中 暑 卧 床 第 三 十 二 章 找 到 工 作 第

第 二 十 七 章 一 夜 苦 熬 第 二 十 八 章 租 房 同 居 第 二 十 九 章 二 人 世 界 第 三 十 章 取 消 面 试 第 三 十 一 章 中 暑 卧 床 第 三 十 二 章 找 到 工 作 第 商 场 风 月 之 新 欢 旧 爱 七 寸 明 月 / 著 第 一 章 凌 晨 惊 梦... 4 第 二 章 前 台 MM... 7 第 三 章 陪 赌 陪 嫖... 11 第 四 章 淫 声 荡 语... 15 第 五 章 孤 儿 报 恩... 19 第 六 章 一 招 断 腕... 21 第 七 章 惹 毛 警 察... 26 第 八 章 痛 扁 犯 人... 29 第 九 章 薄 惩 邢 科...

More information

美 国 研 究

美 国 研 究 1991 2 1991 3 1991 4 1991 5 1991 6 1991 7 1991 8 1991 9 1991 10 1991 11 1991 12 1991 13 1991 14 1991 15 1991 16 1991 17 1991 18 1991 19 1991 20 1991 21 1991 22 1991 23 1991 24 1991 25 1991 26 1991 27 1991

More information

州 盟 ) 县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企 业 详 细 名 称 武 汉 东 湖 开 发 武 汉 新 芯 集 成 电 路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黄 石 市 下 陆 大 冶 有 色 自 强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黄 石 市 下 陆

州 盟 ) 县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企 业 详 细 名 称 武 汉 东 湖 开 发 武 汉 新 芯 集 成 电 路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黄 石 市 下 陆 大 冶 有 色 自 强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黄 石 市 下 陆 附 件 2016 年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名 单 一 废 水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名 单 ( 共 2660 家 ) 湖 北 省 (132 家 ) 市 ( 地 州 盟 ) 县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企 业 详 细 名 称 汉 阳 616400141 百 威 ( 武 汉 ) 国 际 啤 酒 有 限 公 司 青 山 177681913 武 汉 钢 铁 ( 集 团 ) 公

More information

Page 1 of 21 中 文 简 体 中 文 繁 体 邮 箱 搜 索 本 网 站 搜 索 搜 索 网 站 首 页 今 日 中 国 中 国 概 况 法 律 法 规 公 文 公 报 政 务 互 动 政 府 建 设 工 作 动 态 人 事 任 免 新 闻 发 布 当 前 位 置 : 首 页 >> 公 文 公 报 >> 国 务 院 文 件 >> 国 务 院 文 件 中 央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www.gov.cn

More information

edb_geo_china.indd

edb_geo_china.indd 第 三章 氣候 陳永勤 從閱讀中學習中國地理(第一部分) : 自然環境 1 主要氣候特徵和氣候資源 1.1氣候複雜多樣 中國幅員遼闊 南北跨緯度近50度 與海洋的距離存在較大差異 氣溫降水組合多種多樣 從而形成多種多樣的氣候類型 另外 高低懸殊 的地勢和複雜多樣的地形條件進一步增強了氣候的複雜性和多樣性 就氣溫條件而言 由於不同地區位於不同的緯度帶 熱量分布南北 差異顯著 從南向北 從低緯到高緯 年平均氣溫呈現出逐漸降低的趨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微信6月(3)

2016年微信6月(3) 2016 年 微 信 6 月 (3) 一 机 智 如 我 七 月 增 值 税 申 报 抢 先 看 二 THIS IS IT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如 何 申 报 三 收 藏 网 上 申 请 外 出 经 营 活 动 税 收 管 理 证 明 四 银 行 业 企 业 所 得 税 风 险 蓝 皮 书 ( 三 ) 五 旅 客 请 留 言 7 月 1 日 起 境 外 旅 客 广 州 购 物 离 境

More information

002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研 究 实 能 力 强 素 质 高, 适 应 地 方 社 会 发 展 和 经 济 建 设 需 要 的 实 用 技 能 型 人 才, 并 为 此 做 了 大 量 的 改 革 与 实 践 工 作, 成 效 显 著 特 别 值 得 一

002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研 究 实 能 力 强 素 质 高, 适 应 地 方 社 会 发 展 和 经 济 建 设 需 要 的 实 用 技 能 型 人 才, 并 为 此 做 了 大 量 的 改 革 与 实 践 工 作, 成 效 显 著 特 别 值 得 一 序 001 序 云 南 开 办 近 现 代 师 范 教 育 已 逾 百 年 历 史, 尤 其 是 新 中 国 成 立 以 来, 云 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教 育 作 为 师 范 教 育 的 特 定 层 次, 开 展 了 卓 有 成 效 的 师 资 培 养 和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为 促 进 云 南 边 疆 基 础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提 高 边 疆 各 民 族 科 学 文 化

More information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龙 岩 市 永 定 区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2015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4 月 26 日 - 1 - 目 录 第 一 章 重 要 提 示...- 3 - 第 二 章 释 义 及 重 要 提 示...- 3 - 第 三 章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4 - 第 四 章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5 - 第 五 章 董 ( 理 ) 事 会 报 告...-8-

More information

四、實習處發展計畫書

四、實習處發展計畫書 四 實 習 處 發 展 計 畫 書 ( 一 ) 計 畫 緣 起 知 識 經 濟 時 代 的 來 臨, 嚴 重 衝 擊 傳 統 職 業 教 育 的 定 位 與 功 能, 為 因 應 時 代 潮 流 的 改 變, 本 校 實 習 工 作 以 培 養 健 全 之 商 業 基 層 人 才 為 目 標, 考 量 社 會 結 構 及 就 業 市 場 變 遷, 悉 心 規 劃 各 科 專 業 課 程, 充 實 各

More information

物联网应用技术教学资源库建设方案-无锡职业技术学院-1.30

物联网应用技术教学资源库建设方案-无锡职业技术学院-1.30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资 源 库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专 业 名 称 物 联 网 应 用 技 术 (590129) 所 属 专 业 大 类 名 称 电 子 信 息 大 类 (59) 所 属 专 业 类 名 称 计 算 机 类 (5901) 适 用 的 专 业 目 录 名 称 物 联 网 应 用 技 术 (590129) 资 源 库 访 问 网 址 项 目 主 持 单 位 ( 盖 章 )

More information

炉 香 在 客 家 寺 庙 中 也 是 极 普 遍 的 故 客 家 妇 女 一 个 人 可 以 信 仰 一 位 神 明, 也 可 以 同 时 信 仰 若 干 位 神 明, 她 们 的 信 仰 活 动 是 自 由 和 放 任 的 她 们 的 信 仰 是 宗 教 发 展 融 汇 到 人 们 的 生 活

炉 香 在 客 家 寺 庙 中 也 是 极 普 遍 的 故 客 家 妇 女 一 个 人 可 以 信 仰 一 位 神 明, 也 可 以 同 时 信 仰 若 干 位 神 明, 她 们 的 信 仰 活 动 是 自 由 和 放 任 的 她 们 的 信 仰 是 宗 教 发 展 融 汇 到 人 们 的 生 活 第 八 章 信 仰 禁 忌 信 仰 是 人 对 某 种 理 论 学 说 主 义 或 人 等 的 信 服 和 崇 拜, 是 带 有 个 性 倾 向 特 征 的 心 理 状 态 人 类 的 宗 教 信 仰 与 人 类 的 历 史 几 乎 一 样 久 远 早 在 氏 族 制 度 时 代, 由 于 科 学 和 生 产 力 水 平 低 下, 人 们 对 自 然 界 的 认 识 受 到 极 大 的 限 制, 在

More information

口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未 经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通 过,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不 得 开 工 建 设 第 六 条 交 通 运 输 部 指 导 监 督 全 国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工 作 国 务 院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口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未 经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通 过,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不 得 开 工 建 设 第 六 条 交 通 运 输 部 指 导 监 督 全 国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工 作 国 务 院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港 口 危 险 货 物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2012 年 12 月 11 日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第 9 号 公 布 自 2013 年 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港 口 危 险 货 物 管 理, 预 防 和 减 少 危 险 货 物 事 故, 保 障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保 护 环 境,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港

More information

Slide 1

Slide 1 2015 年 市 考 高 分 冲 刺 + 终 极 预 测 申 论 向 钟 言 冲 刺 预 测 内 容 高 分 方 法 总 揽 最 新 题 型 预 测 热 点 终 极 预 测 冲 刺 提 分 策 略 考 前 心 理 准 备 不 管 前 面 是 地 雷 阵 还 是 万 丈 深 渊, 我 都 将 一 往 无 前, 义 无 反 顾, 鞠 躬 尽 瘁, 死 而 后 已 考 前 心 理 调 整 策 略 功 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36\260g\270\364\252\272\267s\256Q.doc)

(Microsoft Word - 136\260g\270\364\252\272\267s\256Q.doc) 日 本 短 篇 推 理 小 說 136 迷 路 的 新 娘 赤 川 次 郎 著 序 曲 啊 頭 好 痛 啊! 太 柔 軟 的 枕 頭 在 頭 痛 時 刻, 反 而 產 生 了 反 效 果 按 了 太 陽 穴 好 幾 次, 又 緊 閉 著 眼 晴 再 張 開 重 複 地 做 了 這 些 動 作 之 後, 終 於 稍 微 減 輕 了 頭 痛 在 這 種 情 況 之 下 醒 來, 已 經 不 是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结构化面试名师精品班2ATY15K002】讲义.docx

【结构化面试名师精品班2ATY15K002】讲义.docx 李 曼 卿 带 大 家 学 面 试 李 曼 卿 } 我 们 党 历 来 高 度 重 视 选 贤 任 能, 始 终 把 选 人 用 人 作 为 关 系 党 和 人 民 事 业 的 关 键 性 根 本 性 问 题 来 抓 好 干 部 要 做 到 信 念 坚 定 为 民 服 务 勤 政 务 实 敢 于 担 当 清 正 廉 洁 2013 年 6 月 28 日, 全 国 组 织 工 作 会 议 第 0 页 目

More information

酒 神 (长篇小说)

酒  神  (长篇小说) 酒 神 ( 长 篇 小 说 ) 作 家 : 莫 言 第 一 章 一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的 特 级 侦 察 员 丁 钩 儿 搭 乘 一 辆 拉 煤 的 解 放 牌 卡 车 到 市 郊 的 罗 山 煤 矿 进 行 一 项 特 别 调 查 沿 途, 由 于 激 烈 思 索, 脑 袋 膨 胀, 那 顶 本 来 晃 晃 荡 荡 的 五 十 八 号 咖 啡 色 鸭 舌 帽 竟 紧 紧 地 箍 住 了 头

More information

2016.9.9

2016.9.9 9 2016 年 9 月 日 农历丙申年八月初九 今日 8 版 总第 1591 期 扫一扫 加关注 中共溧阳市委员会主办 溧阳市新闻信息中心承办 规范城市管理 优化人居环境 服务热线 87224444 新闻爆料 主流 / 权威 / 民生 / 责任 服务发展 关注民生 市场监管 80998921 服务热线 80998922 美音自在溧阳 市四套班子领导走访慰问一线教师 02 我市捕捉到野猪野外状态影像

More information

了 手 打 上 石 膏, 偷 偷 的 敲 了 父 母 親 的 門 說 我 的 手 還 是 好 痛 說 著 眼 淚 尌 流 了 下 來, 事 實 上 手 並 不 疼, 心 中 對 於 自 己 奪 眶 的 眼 淚 感 到 震 驚, 連 續 幾 晚, 你 靠 著 絕 佳 的 演 技, 安 穩 的 睡 在

了 手 打 上 石 膏, 偷 偷 的 敲 了 父 母 親 的 門 說 我 的 手 還 是 好 痛 說 著 眼 淚 尌 流 了 下 來, 事 實 上 手 並 不 疼, 心 中 對 於 自 己 奪 眶 的 眼 淚 感 到 震 驚, 連 續 幾 晚, 你 靠 著 絕 佳 的 演 技, 安 穩 的 睡 在 鵝 黃 色 的 光 在 這 個 靜 好 的 年 末, 你 只 想 往 超 市 之 中 挑 選 青 菜 肉 片 煮 一 鍋 火 鍋 為 自 己 驅 寒, 豐 盛 的 火 鍋 總 給 人 不 虞 匱 乏 的 聯 想, 你 幻 想 自 己 在 火 鍋 緩 緩 升 騰 的 霧 氣 裡 可 以 長 長 吁 口 氣, 讓 這 多 舛 的 一 年 停 暫 停 在 這 個 舒 適 的 假 相 中 你 以 為 不 會

More information



 姓 名 刘 源 机 构 陕 西 个 险 本 级 西 北 大 学 中 文 系 毕 业 陕 西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文 艺 频 道 交 通 音 乐 频 道 节 目 编 辑 主 持 人 陕 西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广 告 中 心 业 务 一 处 业 务 总 监 中 国 人 寿 陕 西 分 公 司 蓝 田 支 公 司 个 险 部 经 理 经 理 助 理 中 国 人 寿 陕 西 分 公 司 阎 良 支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1 - /03 /30 8 / 20 / 3G /39 010-62982800 Email: wutao@dina.com.cn - 2 - 2008 2007 31 2002 1000 173 1 1 16-3 - - 4 - - 5-2 3 3 4-6 - 4 % 16-29 30-39 40-49 50 2 2-4 4-8 8 46.8 37.0 44.4 47.2 39.5 36.6

More information

北京林克曼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林克曼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济 宁 祥 荷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预 披 露 ) 本 公 司 的 挂 牌 申 请 尚 未 经 过 上 海 股 权 托 管 交 易 中 心 挂 牌 与 定 向 增 资 审 核 委 员 会 审 核 本 ( 预 披 露 )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推 荐 机 构 : 卓 睿 投 资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1 目 录 目 录...2

More information

形 成 为 习 俗, 久 远 地 流 传 着 我 国 传 统 的 家 庭 结 构 基 本 上 属 于 生 育 型 的, 传 宗 接 代 成 为 男 女 结 合 的 第 一 使 命 家 族 在 旧 社 会, 特 别 在 封 建 社 会 里, 代 表 着 一 种 社 会 地 位, 于 是 在 人 们 头

形 成 为 习 俗, 久 远 地 流 传 着 我 国 传 统 的 家 庭 结 构 基 本 上 属 于 生 育 型 的, 传 宗 接 代 成 为 男 女 结 合 的 第 一 使 命 家 族 在 旧 社 会, 特 别 在 封 建 社 会 里, 代 表 着 一 种 社 会 地 位, 于 是 在 人 们 头 第 四 章 喜 庆 人 生 有 出 生 成 人 婚 嫁 丧 葬 四 大 礼 俗, 除 此, 还 有 寿 庆 新 迁 入 学 升 学 承 挑 蓄 须 入 佛 界 等 等 在 旧 时, 还 有 升 官 晋 爵 发 财 置 田 一 凡 属 喜 事, 就 可 一 庆 想 庆 必 有 理 : 有 的 属 传 统 习 俗, 有 的 是 巧 立 名 目, 或 为 礼 仪, 或 为 酬 谢, 或 为 张 扬, 或

More information

1.加入党组织主要经过哪些程序?

1.加入党组织主要经过哪些程序?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厦 门 大 学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常 用 文 书 中 共 厦 门 大 学 委 员 会 组 织 部 编 印 2014 年 10 月 4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流 程 图 一 申 请 入 党 二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三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四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五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考 察

More information

( 地 州 通 辽 通 辽 经 济 技 术 开 66099733600 通 辽 金 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发 区 通 辽 通 辽 经 济 技 术 开 74012093X00 内 蒙 古 蒙 牛 乳 业 科 尔 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区 鄂 尔 多 斯 伊 金 霍 洛 77004397

( 地 州 通 辽 通 辽 经 济 技 术 开 66099733600 通 辽 金 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发 区 通 辽 通 辽 经 济 技 术 开 74012093X00 内 蒙 古 蒙 牛 乳 业 科 尔 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区 鄂 尔 多 斯 伊 金 霍 洛 77004397 附 件 2016 年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名 单 一 废 水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名 单 ( 共 2660 家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39 家 ) ( 地 州 呼 和 浩 特 玉 泉 区 787050094 内 蒙 古 阜 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呼 和 浩 特 赛 罕 区 11411214X 中 海 石 油 天 野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呼 和

More information

《周保中抗日救国文集》

《周保中抗日救国文集》 600 1985 7 1 1935 1935 2 20 1935 3 26 1935 7 1935 8 3 1935 8 12 1935 11 4 1935 12 20 1935 12 25 1936 1936 1 28 1936 2 5 1936 2 20 1936 2 20 1936 3 1 1936 4 10 1936 4 10 1936 4 18 1936 4 20 1936 6 10 1936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打击、遏制和消除强迫劳动的法律规定与执法实践

中国打击、遏制和消除强迫劳动的法律规定与执法实践 中 国 打 击 遏 制 和 消 除 强 迫 劳 动 的 法 律 规 定 与 执 法 实 践 全 国 人 大 法 工 委 刑 法 室 黄 太 云 2006 年 9 月 中 国 政 府 十 分 重 视 在 一 些 地 方 存 在 的 强 迫 劳 动 问 题, 通 过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予 以 打 击 遏 制 和 消 除 从 法 律 规 定 和 实 际 执 法 方 面 看, 主 要 针 对 强 迫

More information

关于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直播说明

关于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直播说明 2014 年 一 级 建 造 师 建 筑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科 目 新 教 材 颁 布 直 播 内 容 2014 年 一 级 建 造 师 新 教 材 已 于 近 日 颁 布, 这 是 自 2004 年 开 考 以 来 的 第 四 版 教 材, 对 于 今 年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的 学 员 来 说, 集 中 关 心 的 问 题 : 有 什 么 变 化? 如 何 学 习? 如 何 应 考?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时 光 荏 苒, 光 阴 似 箭, 又 是 一 年 六 月, 又 是 一 批 学 子 即 将 告 别 母 校, 扬 帆 启 航 时 毕 业 了! 学 位 帽 和 证 书 被 高 高 抛 向 空 中 的 那 一 刻, 我 们 挥 别 校 园 因 为 毕 业, 我 们 开 始 感 悟 离 别 的 痛 楚 ; 因 为 毕 业, 我 们 与 昔 日 的 同 窗 相 拥 哭 泣 ; 因 为 毕 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WANGSHI_No46.doc

Microsoft Word - WANGSHI_No46.doc 往 事 春 花 秋 月 何 时 了, 往 事 知 多 少 第 四 十 六 期 二 零 零 六 年 十 一 月 八 日 编 者 的 话 : 上 世 纪 70 年 代 末 至 80 年 代 初, 中 国 又 一 次 踏 上 了 民 主 宪 政 的 门 槛, 像 历 史 上 的 辛 亥 革 命 抗 战 胜 利 后 的 联 合 政 府 一 样 那 是 一 个 风 云 际 会 的 年 代 : 原 有 的 格

More information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教 务 处 教 务 通 知 字 2015 20 号 2015 年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关 于 选 拔 优 秀 专 科 学 生 进 入 本 科 阶 段 学 习 的 通 知 江 西 省 各 高 校 教 务 处 : 根 据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赣 教 高 字 [2015]17 号 文 件 精 神,2015 年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继 续 招 收 优 秀 普 通 专 科

More information

=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x = x = 8000000 x = 8000000 0 00 x = 00 x = 00 y = 0 00 y = 0 00 6000000 9000000 6 80 60 000 8000 = 8 000 6000 = 6 000 0000 00 A. B. C. 0000 000000 A. B. C. 0 00 000 A. B. C.

More information

(a) (b) (c) d h 75 75 50mm 6 mm 100 mm C10 s h0 N i y i Y X X N i y i h0 (b) s Y (a) as c2 a c1 (c) F 45 45 ao x hc h0 1 ao y bc h0 h0 45 45 bc h0 a1y c2 c1 a1x hc c2 a1y c1 a1x 2 c2 a1 2 1 c1 a11 h0 ax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學 年 度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推 廣 教 育 交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學 分 班 招 生 計 畫 依 據 : 依 據 大 學 法 26 條, 訂 定 本 計 畫 目 的 : 本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以 提 供 與 交 通 運 輸 專 業 有 關 機 構 在 職 人 員 之 進 修 環 境, 傳 授 交 通 管 理 交 通 工 程

More information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101 年 第 1 次 風 險 管 理 師 考 試 簡 章 一 考 試 宗 旨 : 考 選 風 險 管 理 人 才, 提 升 風 險 管 理 水 準 二 考 試 類 別 :( 一 )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 二 )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師 可 同 時 報 考 三 考 試 科 目 :( 參 考 用 書 請 詳 閱 簡 章 第 二 頁 ) ( 一 )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考 試 (

More information

P8

P8 活 力 英 语 短 篇 悦 读 ( 小 学 4) 参 考 译 文 1 1. 猫 猫 狗 狗 猫 和 狗 是 跟 人 类 最 亲 近 的 动 物 它 们 有 很 多 共 同 点, 不 过 我 们 要 谈 的 是 它 们 的 不 同 之 处 狗 会 汪 汪 吠, 猫 会 喵 喵 叫 狗 像 狼, 猫 像 虎 狗 白 天 活 动, 猫 夜 间 活 动 狗 爱 跑 跳 猫 喜 欢 咕 噜 咕 噜 叫, 还

More information

儿童和青少年的修炼故事

儿童和青少年的修炼故事 法 轮 功 小 弟 子 修 炼 故 事 目 录 前 言 6 随 奶 奶 学 法, 先 天 乙 肝 自 愈 7 一 岁 半 的 宝 宝 劝 爷 爷 退 党 8 有 这 样 一 位 可 爱 的 小 弟 子 10 两 岁 妮 妮 的 故 事 11 两 岁 多 小 孩 认 识 法 轮 二 字 12 小 小 天 使 为 法 来 12 爽 爽 的 修 炼 故 事 13 修 炼 人 家 的 娃 娃 15 聪 聪

More information

FZ1.s92

FZ1.s92 第 一 章 服 装 制 作 工 艺 基 础 知 识 第 一 节 服 装 术 语 服 装 术 语 是 服 装 技 术 专 用 语, 如 服 装 的 每 一 个 品 种 服 装 上 的 每 一 块 裁 片 服 装 制 作 过 程 中 每 一 种 操 作, 以 及 所 使 用 的 工 具 服 装 制 作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各 种 弊 病 和 要 达 到 的 某 些 质 量 要 求 等, 都 有 其

More information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座 約 晚 上 12 點 半 在 辦 公 室 可 以 嗎? 24 日 清 晨 見 過 證 據 資 料 後, 同 意 緊 急 上 線, 並 立 即 製 作 聲 請 書, 並 獲 得 法 院 准 許, 此 後 一 路 積 極 續 線 及 擴 線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座 約 晚 上 12 點 半 在 辦 公 室 可 以 嗎? 24 日 清 晨 見 過 證 據 資 料 後, 同 意 緊 急 上 線, 並 立 即 製 作 聲 請 書, 並 獲 得 法 院 准 許, 此 後 一 路 積 極 續 線 及 擴 線 雄 踞 檢 察 偵 查 實 務 篇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察 官 林 俊 傑 壹 序 言 - 神 隱 少 女 檢 座, 有 一 件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一 位 台 商 在 大 陸 地 區 被 擄 人 勒 贖,100 年 1 月 10 日 高 雄 市 刑 大 員 警 到 辦 公 室 來 訪, 看 過 員 警 整 理 的 偵 查 報 告 與 初 步 之 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44p\273\241\273P\252\300\267|.doc)

(Microsoft Word - \244p\273\241\273P\252\300\267|.doc)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學 習 心 得 報 告 課 程 名 稱 : 小 說 與 社 會 任 課 老 師 : 劉 怡 廷 姓 名 : 和 月 學 號 : 9811122E 系 級 : 大 傳 三 連 絡 電 話 : E-mail: 1. 書 寫 字 數 不 得 少 於 1200 字 2. 書 寫 格 式 :12 號 字 新 細 明 體 單 行 間 距 3. 請 勿 任 意 更 改 格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版 责 任 编 辑 刘 森 姣 秋 转 入 冬, 气 温 骤 降, 寒 风 凛 冽 为 了 保 障 我 校 草 木 人 工 湖 内 水 禽 等 顺 利 越 冬, 来 年 再 现 生 机, 绿 化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干 部 职 工 兢 兢 业 业, 坚 守 岗 位, 做 好 各 项 冬

第 二 版 责 任 编 辑 刘 森 姣 秋 转 入 冬, 气 温 骤 降, 寒 风 凛 冽 为 了 保 障 我 校 草 木 人 工 湖 内 水 禽 等 顺 利 越 冬, 来 年 再 现 生 机, 绿 化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干 部 职 工 兢 兢 业 业, 坚 守 岗 位, 做 好 各 项 冬 第 9 期 总 第 65 期 2008 年 11 月 28 日 顾 问 宋 景 华 刘 树 勋 石 金 波 策 划 马 增 峰 总 编 梁 杰 副 总 编 袁 伟 杜 爽 E-mail 院 houqinren@hebust.edu.cn 主 办 : 河 北 科 技 大 集 团 集 团 深 入 各 院 及 集 团 中 心 进 行 专 题 调 研 按 照 集 团 开 展 深 入 习 实 践 科 发 展

More information

西宁市商业网点规划纲要

西宁市商业网点规划纲要 00 ...1...3...4...6...10... 11 1 2 3 4 5 6 7 8 9 1 2 1 2001--2005 2005 2010 2 2003 63.58 ( ) 1999 10.01% 14.84 GDP114.83 12.92% 2.95 14.25 20.77% 2003 2996 10.2 111 150 36.20 3 7665 350 205 2010 4 1 2010

More information

封面-01.FIT)

封面-01.FIT) 文 汇 新 民 联 合 报 业 集 团 主 办 国 内 统 一 刊 号 :CN31-0062 第 Z-11 期 渊 总 第 11 期 冤 本 期 8 版 2012 年 4 月 15 日 星 期 日 热 线 电 话 :021-59241770 本 期 新 闻 由 中 共 青 浦 区 朱 家 角 镇 委 员 会 尧 青 浦 区 朱 家 角 镇 人 民 政 府 提 供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More information

净, 保 持 面 部 整 洁 这 里 要 说 一 下 的 是, 很 多 男 生 注 意 了 胡 子, 却 忘 了 鼻 毛, 而 旁 人 或 者 同 学 往 往 也 不 好 意 思 提 醒 建 议 面 试 前 一 定 要 仔 细 照 一 照 镜 子, 好 好 检 查 一 下 有 些 人 讲 话 多 了

净, 保 持 面 部 整 洁 这 里 要 说 一 下 的 是, 很 多 男 生 注 意 了 胡 子, 却 忘 了 鼻 毛, 而 旁 人 或 者 同 学 往 往 也 不 好 意 思 提 醒 建 议 面 试 前 一 定 要 仔 细 照 一 照 镜 子, 好 好 检 查 一 下 有 些 人 讲 话 多 了 北 大 院 长 谈 面 试 礼 仪 2016 保 研 / 推 免 即 将 开 始, 我 们 现 在 应 该 做 的, 是 全 力 以 赴 准 备 复 试 面 试 针 对 同 学 们 比 较 关 注 的 复 试 中 面 试 环 节 的 相 关, 本 次 向 大 家 介 绍 的 是 面 试 过 程 中 外 表 和 礼 仪 的 问 题 下 面 是 关 于 面 试 礼 仪 : 很 多 同 学 不 注 重 面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1203\246\346\254F\267|\263\370\254\366\277\375.doc)

(Microsoft Word - 1021203\246\346\254F\267|\263\370\254\366\277\375.doc)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3 次 行 政 會 報 紀 錄 時 間 :102 年 12 月 3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4:00 地 點 : 忠 孝 二 樓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陳 校 長 良 傑 出 列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記 錄 : 吳 書 瑋 秘 書 教 務 處 陳 主 任 輝 雄 : 一 為 利 於 研 習 資 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9A5ABAA41B0C8A4FEAFC5A7DEB34EA468A7DEAFE0C0CBA977B34EACECB4FAB8D5C0B3C0CBB0D1A6D2B8EAAEC6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9A5ABAA41B0C8A4FEAFC5A7DEB34EA468A7DEAFE0C0CBA977B34EACECB4FAB8D5C0B3C0CBB0D1A6D2B8EAAEC6312E646F63> 門 市 服 務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參 考 資 料 試 題 編 號 :18100-940301A~C 審 定 日 期 : 94 年 12 月 9 日 修 訂 日 期 : 98 年 8 月 1 日 ( 第 二 部 分 ) 門 市 服 務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參 考 資 料 目 錄 壹 門 市 服 務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狂飆青春系列\(5\)─遊戲不再只是遊戲

狂飆青春系列\(5\)─遊戲不再只是遊戲 一 前 言 狂 飆 青 春 系 列 ( 三 ) 遊 戲 不 再 只 是 遊 戲 資 訊 與 網 路 篷 勃 快 速 發 展, 網 路 線 上 遊 戲 產 業 一 支 獨 秀 且 快 速 發 燒, 線 上 遊 戲 中 玩 家 的 相 互 鬥 智 與 相 互 合 作, 提 高 遊 戲 的 樂 趣, 同 時 吸 引 龐 大 的 網 路 族 群, 儼 然 是 網 際 網 路 後 新 興 的 娛 樂 型 態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