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 務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學 生 事 務 生 活 輔 導 ii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課 務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學 生 事 務 生 活 輔 導 ii"

Transcription

1 目 錄 教 務 註 冊 i

2 課 務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學 生 事 務 生 活 輔 導 ii

3 課 外 活 動 iii

4 衛 生 保 健 諮 商 輔 導 就 業 輔 導 學 生 軍 訓 僑 外 生 輔 導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iv

5 體 育 圖 書 館 電 算 中 心 總 務 v

6 vi

7 校 訓 1

8 2

9 創 辦 人 謝 東 閔 先 生 一 個 觀 念 勤 勞 是 快 樂 的 三 個 習 慣 禮 貌 整 潔 物 歸 原 處 3

10 董 事 長 謝 孟 雄 先 生 校 長 陳 振 貴 先 生 4

11 創 辦 人 的 話 創 辦 人 的 話

12 ,

13 創 辦 人 的 話

14 8

15 本 校 校 風 本 校 校 風 Good morning 9

16 May I help you? What can I do for you? 10

17 教 務 註 冊 課 務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18 註 冊 學 士 學 位 班 學 則 85 年 04 月 22 日 教 育 部 台 (85)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88 年 03 月 20 日 教 育 部 台 (88)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89 年 05 月 26 日 教 育 部 台 (89)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0 年 07 月 20 日 教 育 部 台 (90)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1 年 08 月 26 日 教 育 部 台 (91)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2 年 03 月 11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3 年 07 月 05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4 年 08 月 15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5 年 03 月 29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5 年 08 月 07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6 年 02 月 08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6 年 08 月 10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7 年 02 月 19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7 年 07 月 08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8 年 07 月 16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9 年 07 月 30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100 年 02 月 17 日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100 年 07 月 25 日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12

19 第 二 章 入 學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13

20 第 五 條 ( )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三 章 報 到 繳 費 註 冊 選 課 第 八 條 14

21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15

22 第 十 四 條 第 四 章 修 業 年 限 學 分 成 績 第 十 五 條 16

23 () ( ) ( ) 17

24 () 第 十 六 條 4 (A) 3 (B) 2 (C) 1 (D) 0 (E) 第 十 七 條 第 十 八 條 18

25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十 條 19

26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二 十 三 條 第 二 十 四 條 第 二 十 五 條 20

27 第 二 十 六 條 第 二 十 七 條 第 五 章 請 假 缺 課 曠 課 第 二 十 八 條 第 二 十 九 條 21

28 (18 ) () 第 六 章 轉 學 轉 系 ( 組 ) 輔 系 雙 主 修 學 程 第 三 十 條 第 三 十 一 條 22

29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三 十 三 條 第 三 十 四 條 ( ) 第 三 十 五 條 第 三 十 六 條 23

30 第 七 章 休 學 復 學 退 學 開 除 學 籍 第 三 十 七 條 ( ) ( ) () 第 三 十 八 條 24

31 第 三 十 九 條 第 四 十 條 第 四 十 一 條 25

32 第 四 十 二 條 第 四 十 三 條 第 四 十 四 條 第 八 章 畢 業 第 四 十 五 條 26

33 第 四 十 六 條 第 四 十 七 條 第 九 章 更 改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第 四 十 八 條 第 四 十 九 條 第 十 章 附 則 第 五 十 條 第 五 十 一 條 27

34 學 生 請 假 註 冊 假 辦 法 83 年 07 月 05 日 學 生 手 冊 審 查 會 議 通 過 實 施 91 年 01 月 0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1 月 3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5 月 15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1. 28

35 2.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29

36 附 件 : ( ) ( ) 30

37 外 國 學 生 入 學 辦 法 87 年 03 月 21 日 台 文 (87)(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88 年 03 月 04 日 台 (88) 文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90 年 05 月 30 日 台 (90) 文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92 年 05 月 22 日 台 (92) 文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93 年 02 月 12 日 台 (93) 文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96 年 01 月 15 日 台 文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97 年 05 月 29 日 台 文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100 年 06 月 15 日 臺 文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31

38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32

39 第 六 條 () ( ) 33

40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34

41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35

42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第 十 八 條 第 十 九 條 36

43 第 二 十 條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十 二 條 37

44 學 生 出 國 期 間 有 關 學 業 及 學 籍 處 理 要 點 8 8 年 0 1 月 0 5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88 年 06 月 11 日 教 育 部 台 八 八 高 ( 二 ) 字 第 八 八 六 五 九 四 號 函 備 查 8 9 年 0 5 月 3 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0 年 0 1 月 0 2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0 年 07 月 03 日 教 育 部 台 (90) 高 ( 二 ) 字 第 九 九 三 九 九 七 號 函 備 查 9 6 年 0 1 月 3 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3 月 0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九 六 二 五 八 二 號 函 備 查 9 9 年 0 3 月 0 9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 修 訂 第 十 條 )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38

45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39

46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40

47 學 生 轉 系 ( 組 ) 辦 法 86 年 06 月 1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86 年 11 月 0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7 年 06 月 02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9 年 03 月 07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0 年 03 月 2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1 年 01 月 0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1 年 06 月 0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1 年 11 月 12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2 年 03 月 1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4 年 03 月 22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5 年 11 月 07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1 月 3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5 月 15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7 年 03 月 11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41

48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42

49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43

50 學 生 修 讀 雙 主 修 辦 法 8 4 年 0 4 月 1 1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84 年 05 月 15 日 台 (84) 高 二 二 一 二 八 號 函 核 准 8 6 年 1 1 月 0 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 9 年 0 1 月 0 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 9 年 0 4 月 1 1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9 年 05 月 02 日 台 (89) 高 ( 二 ) 字 第 八 九 四 八 九 一 六 號 函 備 查 9 0 年 0 5 月 2 9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1 年 0 1 月 0 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2 年 0 6 月 1 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2 年 07 月 02 日 台 (92) 高 ( 二 ) 字 第 九 二 九 五 七 六 號 函 備 查 9 3 年 1 1 月 0 9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3 年 1 2 月 2 8 日 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4 年 02 月 14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九 四 一 六 四 七 四 號 函 備 查 9 5 年 1 2 月 2 6 日 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6 年 0 1 月 3 0 日 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3 月 0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九 六 二 五 八 二 號 函 備 查 99 年 03 月 09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 修 訂 第 十 三 條 )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44

51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45

52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46

53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47

54 學 生 修 讀 輔 系 辦 法 8 4 年 0 4 月 1 1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84 年 05 月 15 日 台 (84) 高 二 二 一 二 八 號 函 核 准 8 6 年 1 1 月 0 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 9 年 0 1 月 0 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 9 年 0 4 月 1 1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9 年 05 月 02 日 台 (89) 高 ( 二 ) 字 第 八 九 四 八 九 一 六 號 函 備 查 9 0 年 0 5 月 2 9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1 年 0 1 月 0 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2 年 0 6 月 1 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2 年 07 月 02 日 台 (92) 高 ( 二 ) 字 第 九 二 九 五 七 六 號 函 備 查 9 3 年 1 1 月 0 9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3 年 1 2 月 2 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4 年 02 月 14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九 四 一 六 四 七 四 號 函 備 查 9 5 年 1 2 月 2 6 日 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6 年 0 1 月 3 0 日 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3 月 0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九 六 二 五 八 二 號 函 備 查 99 年 03 月 09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 修 訂 第 十 三 條 )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48

55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49

56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50

57 抵 免 學 分 要 點 8 3 年 1 1 月 1 5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84 年 05 月 15 日 台 ( 八 四 ) 高 二 二 一 二 八 號 函 核 准 備 查 8 6 年 1 1 月 0 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 8 年 0 3 月 3 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 8 年 1 1 月 2 6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 9 年 0 5 月 3 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8 9 年 1 1 月 1 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1 年 0 6 月 0 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2 年 0 6 月 1 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4 年 1 1 月 0 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6 年 0 1 月 3 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6 年 0 5 月 1 5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7 年 0 5 月 0 6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年 0 6 月 2 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51

58 52

59 9 53

60

61 4.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55

62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56

63 大 學 部 學 生 互 換 校 區 寄 讀 一 年 辦 法 90 年 03 月 2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6 年 05 月 15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57

64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58

65 學 生 複 查 成 績 辦 法 86 年 11 月 0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89 年 11 月 1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1 年 01 月 0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1 月 3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59

66 研 究 所 學 則 85 年 04 月 22 日 教 育 部 臺 (85)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88 年 03 月 20 日 教 育 部 臺 (88)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0 年 07 月 20 日 教 育 部 臺 (90)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1 年 08 月 26 日 教 育 部 臺 (91)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2 年 03 月 11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3 年 07 月 05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5 年 03 月 29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5 年 08 月 07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6 年 02 月 08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6 年 08 月 10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7 年 02 月 19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8 年 07 月 16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9 年 07 月 30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100 年 02 月 17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二 章 入 學 第 三 條 60

67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61

68 第 三 章 繳 費 註 冊 選 課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62

69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63

70 第 十 五 條 第 四 章 學 分 成 績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第 十 八 條 第 十 九 條 64

71 第 二 十 條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二 十 三 條 65

72 第 二 十 四 條 第 二 十 五 條 第 二 十 六 條 第 五 章 請 假 缺 課 曠 課 第 二 十 七 條 第 二 十 八 條 66

73 18 第 二 十 九 條 第 六 章 休 學 退 學 復 學 第 三 十 條 67

74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三 十 三 條 第 三 十 四 條 68

75 第 三 十 五 條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三 十 七 條 69

76 第 三 十 八 條 第 七 章 學 位 考 試 第 四 十 條 第 四 十 一 條 第 八 章 修 業 年 限 畢 業 學 位 第 四 十 二 條 70

77 第 九 章 附 則 第 四 十 三 條 第 四 十 四 條 71

78 研 究 生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85 年 04 月 02 日 台 ( 八 五 ) 高 ( 二 ) 字 第 八 五 五 五 二 八 一 號 函 核 備 8 7 年 0 6 月 0 2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0 年 1 1 月 2 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1 年 0 2 月 2 6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1 年 06 月 06 日 台 ( 九 一 ) 高 ( 二 ) 字 第 九 一 八 二 五 五 號 函 核 備 9 6 年 0 1 月 3 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3 月 0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九 六 二 五 八 二 號 函 備 查 99 年 03 月 09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 修 訂 第 十 條 )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72

79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73

80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74

81 學 生 請 領 證 件 辦 法 89 年 05 月 3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89 年 11 月 14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1 年 01 月 0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2 年 03 月 1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1 月 3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5 月 15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75

82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76

83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77

84 招 生 申 訴 處 理 辦 法 8 8 年 1 1 月 1 6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89 年 02 月 15 日 ( 八 九 ) 高 ( 一 ) 字 第 八 九 一 七 七 四 六 號 函 備 查 9 4 年 1 1 月 0 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4 年 1 2 月 2 7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 6 年 1 0 月 2 3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78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85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79

86 與 國 外 大 學 校 院 辦 理 跨 國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辦 法 9 4 年 0 6 月 2 2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 6 年 0 5 月 1 5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年 07 月 02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 7 年 0 1 月 1 6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7 年 02 月 05 日 教 育 部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99 年 03 月 09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 修 訂 第 九 條 ) 100 年 06 月 2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 修 訂 第 五 條 )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80

87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81

88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82

89 學 程 設 置 辦 法 96 年 01 月 30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83

90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84

91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85

92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86

93 實 踐 大 學 學 士 後 第 二 專 長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實 施 辦 法 9 9 年 1 2 月 2 8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100 年 03 月 29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 修 訂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 年 0 4 月 2 1 日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 第 7 條 除 外 ) 100 年 0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 修 訂 第 七 條 ) 100 年 07 月 25 日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備 查 第 一 條 ( ) 第 二 條 ( )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87

94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 )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88

95 第 十 二 條 89

96 課 務 學 生 考 試 規 則 99 年 11 月 23 日 99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三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99 年 12 月 28 日 99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三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90

97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91

98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 ) ( ) ( ) ( ) ( ) ( ) ( ) 92

99 ( ) ( ) ( ) ()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93

100 學 生 期 中 期 末 考 試 衝 突 科 目 處 理 辦 法 96 年 05 月 15 日 95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94

101 學 生 期 中 期 末 考 試 請 假 辦 法 96 年 05 月 15 日 95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95

102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96

103 大 學 部 選 課 辦 法 96 年 05 月 15 日 95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第 19 次 修 正 97 年 06 月 17 日 96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98 年 06 月 09 日 97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97

104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105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99

106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100

107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第 十 八 條

108 tw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十 條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二 十 三 條 102

109 第 二 十 四 條 第 二 十 五 條 103

110 暑 期 開 班 授 課 實 施 辦 法 99 年 03 月 0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104

111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105

112 校 際 選 課 辦 法 99 年 03 月 0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106

113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3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107

114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108

115 研 究 生 選 課 辦 法 96 年 05 月 15 日 95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109

116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110

117 第 十 一 條 111

118 學 生 申 請 停 修 課 程 辦 法 99 年 03 月 0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 W (Withdraw) 第 六 條 112

119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113

120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預 警 機 制 及 輔 導 措 施 實 施 辦 法 97 年 01 月 16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9 年 09 月 07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 ) 第 五 條 114

121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115

122 教 學 助 理 實 施 辦 法 97 年 12 月 30 日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8 年 10 月 20 日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 ) 第 二 條 1~2 第 三 條 116

123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117

124 教 學 助 理 遴 選 辦 法 97 年 12 月 30 日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118

125 實 踐 大 學 優 良 教 學 助 理 遴 選 辦 法 99 年 10 月 26 日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119

126 第 五 條 120

127 學 生 事 務 生 活 輔 導 衛 生 保 健 就 業 輔 導 僑 外 生 輔 導 課 外 活 動 諮 商 輔 導 學 生 軍 訓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128 生 活 輔 導 學 生 申 訴 辦 法 9 5 年 0 3 月 2 8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教 育 部 台 訓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實 行 9 7 年 0 1 月 0 8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122

129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123

130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124

131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125

132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第 十 八 條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十 條 126

133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二 十 三 條 第 二 十 四 條 處 理 學 生 申 訴 案 件 應 注 意 事 項

134 128

135 學 生 上 課 點 名 規 定 97 年 05 月 07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129

136 130

137 學 生 缺 曠 課 預 警 作 業 要 點 96 年 10 月 12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壹 點 名 : 貳 請 假 : 參 預 警 :

138 16 132

139 學 生 請 假 規 則 98 年 07 月 01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100 年 04 月 29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133

140 134

141 第 四 條 135

142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143 第 九 條 137

144 學 生 獎 懲 要 點 民 國 91 年 07 月 05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訂 民 國 92 年 05 月 13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訂 民 國 92 年 06 月 24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民 國 95 年 01 月 17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訂 民 國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138

145 第 三 條 第 二 章 獎 勵 與 懲 罰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139

146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140

147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141

148 第 十 三 條 142

149 第 十 四 條 143

150 第 十 五 條 144

151 第 十 六 條 145

152 第 十 七 條 第 三 章 獎 懲 處 理 程 序 第 十 八 條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十 條 第 廿 一 條 146

153 第 廿 二 條 第 廿 三 條 第 廿 四 條 第 廿 五 條 第 廿 六 條 147

154 第 廿 七 條 第 四 章 操 行 成 績 之 評 定 第 廿 八 條 第 廿 九 條 82 第 三 十 條 148

155 第 卅 一 條 第 卅 二 條 第 卅 三 條 第 卅 四 條 149

156 第 卅 五 條 第 卅 六 條 第 卅 七 條 第 卅 八 條 第 五 章 救 濟 第 卅 九 條 第 四 十 條 150

157 第 四 一 條 第 四 二 條 第 六 章 附 則 第 四 三 條 151

158 學 生 申 請 各 種 車 票 須 知

159 學 生 就 學 優 待 ( 減 免 ) 申 請 資 格 台 北 校 區 高 雄 校 區 各 類 學 生 申 請 就 學 優 待 ( 減 免 ) 應 繳 驗 證 件 及 注 意 事 項 1. A. B

160

161

162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申 請 須 知 1. / 2. /

163 1. 2. /

164 / / 附 錄 : ( ) 158

165 159

166 160

167 161

168 162

169 163

170 164

171 實 踐 大 學 ( 台 北 校 區 ) 學 生 勞 作 教 育 實 施 辦 法 第 一 條 目 的 : 1OO 年 01 月 24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1OO 年 02 月 14 日 校 長 核 定 第 二 條 實 施 對 象 : 第 三 條 實 施 內 容 : 第 四 條 實 施 細 則 : 165

172 :10 12:

173

174 3. 4. 第 五 條 勞 作 教 育 成 績 評 比 ( 以 學 期 計 算 ): 168

175 / 第 六 條 勞 作 教 育 表 揚 頒 獎 : 169

176 第 七 條 170

177 學 生 宿 舍 管 理 辦 法 ( 台 北 校 區 ) 民 國 89 年 01 月 18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89 年 01 月 21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民 國 92 年 07 月 08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9 年 06 月 3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171

178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172

179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173

180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174

181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175

182 第 十 八 條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十 條 176

183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二 十 三 條 177

184 第 二 十 四 條 第 二 十 五 條 第 二 十 六 條 178

185 第 二 十 七 條 第 二 十 八 條 第 二 十 九 條 第 三 十 條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179

186 學 生 宿 舍 刷 卡 門 禁 管 理 規 則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180

187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181

188 學 生 宿 舍 寒 暑 假 期 間 申 請 住 宿 辦 法 民 國 88 年 03 月 21 日 校 長 核 定 民 國 88 年 04 月 13 日 公 佈 施 行 民 國 96 年 05 月 10 日 校 長 核 定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182

189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183

190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184

191 學 生 宿 舍 寒 暑 假 宿 舍 關 閉 個 人 物 品 放 置 實 施 規 定 ( 台 北 校 區 )

192

193 學 生 宿 舍 寢 室 內 務 實 施 規 定

194 附 表 實 踐 大 學 學 生 宿 舍 寢 室 內 務 檢 查 表

195

196 全 國 教 官 服 務 全 國 學 生 (02) (02) (02) (02)

197 課 外 活 動 學 生 社 團 輔 導 辦 法 86 年 07 月 01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86 年 07 月 15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91 年 01 月 23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修 訂 91 年 01 月 24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98 年 07 月 01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191

198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192

199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193

200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194

201 第 十 八 條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十 條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二 十 三 條 195

202 第 二 十 四 條 第 二 十 五 條 第 二 十 六 條 第 二 十 七 條 第 二 十 八 條 第 二 十 九 條 196

203 第 三 十 條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197

204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設 置 與 輔 導 辦 法 91 年 07 月 23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91 年 07 月 24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198

205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199

206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200

207 ( 日 間 部 大 學 部 ) 學 生 會 組 織 章 程 91 年 07 月 23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91 年 07 月 24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98 年 07 月 01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201

208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二 章 會 員 之 權 利 與 義 務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202

209 第 十 三 條 第 三 章 會 長 副 會 長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第 十 八 條 第 十 九 條 203

210 第 二 十 條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二 十 三 條 第 四 章 行 政 中 心 第 二 十 四 條 第 二 十 五 條 204

211 第 二 十 六 條 第 二 十 七 條 第 二 十 八 條 第 二 十 九 條 205

212 第 三 十 條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五 章 學 生 議 會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三 十 三 條 206

213 第 三 十 四 條 第 三 十 五 條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十 八 條 第 三 十 九 條 第 四 十 條 第 四 十 一 條 207

214 第 四 十 二 條 第 四 十 三 條 第 四 十 四 條 第 四 十 五 條 第 四 十 六 條 第 四 十 七 條 第 四 十 八 條 208

215 第 六 章 評 議 委 員 會 第 四 十 九 條 第 五 十 條 第 五 十 一 條 第 五 十 二 條 第 五 十 三 條 209

216 第 五 十 四 條 第 七 章 經 費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五 十 六 條 第 五 十 七 條 第 五 十 八 條 第 八 章 章 程 之 施 行 及 修 改 第 五 十 九 條 210

217 第 九 章 附 則 第 六 十 條 第 六 十 一 條 211

218 新 社 團 成 立 施 行 細 則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98 年 07 月 01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xx xx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5-10 第 六 條 212

219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213

220 第 十 三 條 214

221 學 生 社 團 績 效 總 檢 暨 評 鑑 施 行 細 則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98 年 07 月 01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215

222 第 六 條

223 1 5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217

224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218

225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219

226 社 團 停 社 暨 改 名 輔 導 辦 法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220

227 第 六 條 221

228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222

229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223

230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224

231 學 生 社 團 專 業 技 藝 指 導 老 師 聘 任 辦 法 92 年 07 月 08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225

232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226

233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227

234 學 會 組 織 章 程 86 年 07 月 01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86 年 07 月 15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xx 第 二 條 第 二 章 會 員 第 三 條 第 三 章 權 利 與 義 務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228

235 第 四 章 會 員 大 會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229

236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第 五 章 經 費 第 十 五 條 230

237 第 十 六 條 231

238 學 生 班 會 組 織 章 程 86 年 07 月 01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86 年 07 月 15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232

239 233

240 校 外 學 生 活 動 安 全 輔 導 辦 法 91 年 01 月 23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91 年 01 月 3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234

241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235

242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236

243 學 生 獎 學 金 申 請 規 定 http // 237

244 進 修 部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組 織 章 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238

245 第 二 章 正 副 總 幹 事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三 章 本 中 心 各 組 職 掌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239

246 第 四 章 任 期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五 章 會 議 第 十 三 條 240

247 第 十 四 條 第 六 章 經 費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241

248 衛 生 保 健 衛 生 保 健 組 (1) (2) 242

249 (3)

250 諮 商 輔 導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93 年 06 月 23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251 導 師 制 實 施 辦 法 民 國 86 年 01 月 03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民 國 93 年 06 月 23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民 國 97 年 05 月 14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245

252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246

253 247

254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248

255 附 表 249

256 250

257 優 良 導 師 甄 選 辦 法 第 一 條 民 國 88 年 06 月 05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民 國 93 年 06 月 23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民 國 97 年 05 月 14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98 年 01 月 14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01 月 24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258 252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259 資 源 教 室 服 務 實 施 辦 法 民 國 96 年 07 月 12 日 制 定 ( () O )

260 一 般 服 務 計 畫 特 殊 服 務 計 畫 254

261 255

262 256

263

264 就 業 輔 導 學 生 就 業 輔 導 實 施 辦 法 92 年 07 月 08 日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265

266 學 生 校 內 服 務 獎 助 學 金 實 施 辦 法 96 年 07 月 10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訂 96 年 11 月 28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訂 100 年 01 月 24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訂 一 總 則 第 一 條 80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260

267 二 申 請 核 准 及 遞 補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261

268 三 報 酬 考 核 及 其 他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

269 四 附 則 第 十 三 條 263

270 學 生 軍 訓 學 生 軍 訓 成 績 考 查 辦 法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271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265

272 學 生 免 修 軍 訓 課 程 作 業 要 點 教 育 部 台 軍 字 第 號 令 暨 本 校 實 學 創 字 第 號 函 訂 頒 教 育 部 台 軍 字 第 號 令 暨 本 校 實 學 創 宇 第 號 函 修 訂 教 育 部 台 軍 字 第 號 令 修 訂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36 第 三 條 266

273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267

274 軍 訓 成 績 折 抵 兵 役 役 期 作 業 辦 法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3 第 三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268

275 usc.edu.tw/military/index.htm

276 (02)

277 大 專 程 度 義 務 役 預 備 軍 官 預 備 士 官 招 生 簡 章 ( 摘 要 ) 271

278

279 僑 外 生 輔 導 僑 外 生 學 行 優 良 獎 學 金 設 置 要 點 98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獎 助 學 金 委 員 會 通 過 公 布 ,

280 274

281 清 寒 僑 生 助 學 金 審 查 作 業 須 知 97 年 12 月 19 日 修 正 98 年 08 月 18 日 修 正 99 年 09 月 07 日 修 正 100 年 08 月 29 日 修 正 C

282 (1) (2) (3) (4)

283 2. 277

284 補 助 僑 生 工 讀 金 實 施 細 則 100 年 05 月 19 日 校 長 核 定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278

285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279

286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280

287 審 核 教 育 部 外 國 學 生 普 通 獎 學 金 作 業 要 點 9 4 年 0 5 月 1 6 日 陳 校 長 核 定 教 育 部 94 年 05 月 23 日 台 文 字 第 號 備 查 281

288 /, 282

289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實 踐 大 學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15 日 兩 性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暨 性 騷 擾 及 性 侵 犯 處 理 委 員 會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7 日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27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0 日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8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11 日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24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22 日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283

290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284

291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285

292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286

293 實 踐 大 學 校 園 性 侵 害 及 性 騷 擾 防 治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五 年 06 月 07 日 本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03 月 15 日 本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通 過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C 第 二 條 287

294 第 三 條 ( ) 第 四 條 288

295 第 二 章 校 園 安 全 第 五 條 第 三 章 校 內 外 教 學 及 人 際 互 動 注 意 事 項 第 六 條 289

296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四 章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之 處 理 機 制 程 序 及 救 濟 方 法 290

297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291

298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292

299 第 十 六 條 第 十 七 條 第 十 八 條 293

300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十 條 294

301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二 十 三 條 第 二 十 四 條 295

302 第 二 十 五 條 第 二 十 六 條 ( ) 296

303 1. 2. 第 二 十 七 條 第 二 十 八 條 第 二 十 九 條 297

304 實 踐 大 學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實 施 規 定 民 國 98 年 06 月 18 日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 8 年 0 7 月 0 7 日 校 長 核 定 施 行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298

305 第 七 條 - 第 八 條 299

306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300

307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301

308 302

309 體 育

310 體 育 正 課 實 施 辦 法 經 98 年 6 月 2 日 博 雅 學 部 自 然 組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經 98 年 6 月 11 日 博 雅 學 部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核 備

311 305

312 適 應 體 育 班 實 施 細 則 經 98 年 6 月 2 日 博 雅 學 部 自 然 組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經 98 年 6 月 11 日 博 雅 學 部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核 備 306

313 運 動 代 表 隊 管 理 辦 法 經 98 年 12 月 8 日 體 育 一 二 室 務 會 議 修 訂 經 98 年 1 月 14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99 年 3 月 25 日 博 雅 學 部 部 務 會 議 修 訂 307

314 308

315 309

316 運 動 代 表 隊 訓 練 實 施 細 則 經 98 年 11 月 10 日 體 育 一 二 室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97 年 7 月 2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99 年 3 月 25 日 博 雅 學 部 部 務 會 議 修 訂 310

317 311

318 運 動 代 表 隊 訓 練 及 比 賽 經 費 核 給 實 施 細 則 經 98 年 11 月 10 日 體 育 一 二 室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97 年 7 月 2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99 年 3 月 25 日 博 雅 學 部 部 務 會 議 修 訂

319 313

320

321 運 動 代 表 隊 獎 懲 實 施 細 則 經 98 年 5 月 21 日 體 育 一 二 室 務 會 議 修 訂 經 98 年 6 月 5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32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6

323 1.5 ) ) ) ( ( ( ( ( ( ( ( ) ) ) ) ) ( ( ) ) 317

324 318

325 運 動 器 材 借 用 辦 法 經 98 年 12 月 8 日 體 育 一 二 室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97 年 7 月 2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99 年 3 月 25 日 博 雅 學 部 部 務 會 議 修 訂 1 附 表

326 50 320

327 圖 書 館

328 圖 書 館 借 閱 規 則 97 年 01 月 04 日 96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圖 書 館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322

329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323

330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324

331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325

332 特 殊 資 源 及 設 備 使 用 規 則 99 年 06 月 03 日 98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圖 書 館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326

333 第 四 條 327

334 圖 書 館 閱 覽 規 則 97 年 01 月 04 日 96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圖 書 館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328

335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BBS 第 十 一 條 329

336 第 十 二 條 330

337 圖 書 館 館 際 合 作 規 則 97 年 01 月 04 日 96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圖 書 館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331

338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332

339 圖 書 館 開 館 時 間 8 30~ ~

340 334

341 電 算 中 心

342 電 算 中 心 電 腦 教 室 管 理 辦 法 本 校 91 學 年 度 電 子 計 算 機 推 展 委 員 會 91 年 10 月 24 日 會 議 通 過 本 校 92 學 年 度 電 子 計 算 機 推 展 委 員 會 92 年 12 月 30 日 會 議 修 正 本 校 96 學 年 度 電 子 計 算 機 推 展 委 員 會 96 年 10 月 24 日 會 議 修 正 336

343 337

344 台 北 校 區 全 校 開 講 注 意 事 項 本 校 92 學 年 度 電 子 計 算 機 推 展 委 員 會 92 年 12 月 30 日 會 議 通 過

345 BBS 339

346 台 北 校 區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電 腦 教 室 借 用 注 意 事 項 本 校 91 學 年 度 電 子 計 算 機 推 展 委 員 會 92 年 12 月 30 日 會 議 通 過 本 校 92 學 年 度 電 子 計 算 機 推 展 委 員 會 93 年 05 月 18 日 會 議 修 正 340

347 341

348 1. $20, $4, $2, $1,

349 343

350 實 踐 大 學 校 園 網 路 使 用 規 範 本 校 91 學 年 度 校 務 會 議 91 年 12 月 10 日 會 議 通 過 本 校 97 學 年 度 校 務 會 議 97 年 09 月 23 日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BBS P2P 344

351 BBS BBS 345

352 346

353 347

354 實 踐 大 學 校 園 網 路 流 量 管 理 辦 法 第 一 條 本 校 97 學 年 度 計 算 機 推 展 委 員 會 97 年 10 月 01 日 會 議 通 過 本 校 99 學 年 度 計 算 機 推 展 委 員 會 99 年 12 月 07 日 會 議 通 過 ( ) 第 二 條 ( ) 第 三 條 ( ) 第 四 條 1. 3GB 2. 2GB 第 五 條

355 2. 3.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349

356 350

357 總 務

358 學 生 公 物 損 壞 賠 償 辦 法 352

359 學 生 借 用 器 具 場 所 辦 法 甲 器 材 器 具 部 份 : 353

360 乙 場 地 部 份 :

361 1 A LH H601 B2 355

362 1 A NT10,000 A NT10,000 A NT5,000 A NT5,000 A NT5,000 L NT1,000 L NT1,000 L NT2,000 L NT2,000 H 1. (H601) 2. NT3, NT2,000 L (L401) NT2,000 A (A301 A401) NT2,000 A NT2,000 NT1,000 H NT1,000 NT1,000 B2 NT10, NT20,

363 台 北 校 區 人 員 車 輛 出 入 校 區 管 理 辦 法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357

364 第 四 條 358

365 第 五 條 K 359

366 第 六 條 D 3F E 1F 第 七 條 B3 360

367 B3 361

368 台 北 校 區 地 下 停 車 場 管 理 辦 法 93 年 度 第 4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369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363

370 第 一 條 施 行 細 則 修 法 6:00 11:00 8:30 5:

371 6:00 11:

372 3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366

373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AM 5 00PM 第 六 條 3 3 第 七 條 367

374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368

375 行 政 教 學 大 樓 水 電 門 禁 管 制 規 定 369

376 台 北 校 區 節 約 能 源 管 制 規 定 30 B C D E K 370

377 1. (1) (2) (3) (4) (1) (2) 2. (1) 371

378 (2)

379 台 北 校 區 電 話 號 碼 表 1020~ ~ ~ ~ ~ ~ ~ ~ ~ ~ ~ D 1F ~ ~ ~ ~ ~ ~

380 ~ ~ , L ~ ~ ~ ~ ~ ~ ~ ~ ~ ~ ~ ~ ~ ~ ~

381 ~ ~ ~ , ~3813 L RF AHK L 5119 H 5122 H 6F L 2F L B1F ~ ~ ~ ~

382 ~ ~ ~ ~ , , 6021, ~ ~ ~6715 D 3F 6901~ ~ ~ ~ ~ ~ ~ ~ ~ ~ ~ ~ ~ ~

383 8311~ ~ ~ ~ ~ ~8819 L 7F 8901~8990 TEL (02) FAX (02) TEL (02) TEL (048) FAX (048) *703 TEL (07) FAX (07) *

384 實踐大學台北校區平面圖 378

385 實 踐 大 學 高 雄 校 區 平 面 圖 379

386 出 版 者 : 實 踐 大 學 學 生 事 務 處 地 址 :10462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大 直 街 70 號 電 話 : 轉 3716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出 版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組 織 規 程 ( 核 定 本 ) 1 附 件 九 十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台 ( 九 ) 技 ( 二 ) 字 第 九 六 九 四 九 七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九 十 年 七 月 十 一 日 八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年 八 月 三 日 九 十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 臨 時 ) 校 務 會 議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1234.pdf

1234.pdf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各 單 位 內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一 臺 南 高 工 辦 理 業 務 涉 及 蒐 集 個 人 資 料 一 覽 表 項 目 一 二 四 單 位 名 稱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中 之 辨 識 者 )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資 料 情 形 人 事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個人資料保護業務公開作業範本說明

個人資料保護業務公開作業範本說明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保 有 及 個 人 項 目 清 單 個 人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特 定 目 的 個 人 類 別 保 有 單 位 1 教 職 員 工 聯 絡 ( 通 訊 ) 行 政 院 及 所 屬 機 關 人 事 統 一 要 本 校 各 單 位 2 各 式 委 員 會 名 冊 各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本 校 各 單 位 3 講 座 名 單 電 腦 處 理 個 人 保 護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98年度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含特殊學校、綜高專門學程)充實實習教學設備」之學校申請書格式及審查原則

「98年度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含特殊學校、綜高專門學程)充實實習教學設備」之學校申請書格式及審查原則 附 件 1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辦 法 民 國 103 年 08 月 18 日 修 正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教 師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所 稱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定 義 如 下 : 一 兼 任 教 師 : 指 以 部 分 時 間 擔 任 學 校 編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25 教 育 部 教 師 節 表 揚 大 會 ( 社 會 教 育 科 ) 26 27 中 秋 節 ( 秘 書 室 ) 28 教 師 節, 中 秋 節 補 假 不 上 課 ( 秘 書 室 ) 二 三 四 教 育 部 資 訊 安 全 通 報 演 練 (0/~0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25 教 育 部 教 師 節 表 揚 大 會 ( 社 會 教 育 科 ) 26 27 中 秋 節 ( 秘 書 室 ) 28 教 師 節, 中 秋 節 補 假 不 上 課 ( 秘 書 室 ) 二 三 四 教 育 部 資 訊 安 全 通 報 演 練 (0/~0 臺 南 市 國 民 中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04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8 9 安 格 洛 斯 最 終 戰 : 搶 救 納 瓦 特 - 雷 光 之 戰 特 展 (6/4-8/3)( 南 瀛 科 教 館 ) 2 205 第 三 屆 WBSC 世 界 盃 少 棒 錦 標 賽 ( 活 動 期 間 :7/24-8/2)( 體 育 處 ) 3 4 二 國 中

More information

士 在 職 專 班 產 業 研 發 碩 士 專 班 高 階 經 營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MBA) 國 際 高 階 經 營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IEMBA) 高 階 律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MLBA) 博 士 班 考 試 外 國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等 ) C054 職

士 在 職 專 班 產 業 研 發 碩 士 專 班 高 階 經 營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MBA) 國 際 高 階 經 營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IEMBA) 高 階 律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MLBA) 博 士 班 考 試 外 國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等 ) C054 職 保 有 及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保 管 單 位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特 定 目 的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學 籍 系 統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教 務 處 教 學 服 務 組 學 籍 系 統 畢 業 生 基 本 資 料 學 生 成 績 資 料 教 務 系 統 - 行 政 人 員 專 用 - 英 文 能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四 五 六 七 1. 將 專 長 需 求 送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函 各 公 司 徵 求 實 習 機 會 2. 由 各 系 師 生 開 發 實 習 機 會 後 通 報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彙 整, 惟 學 生 不 得 至 自 家 或 三

四 五 六 七 1. 將 專 長 需 求 送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函 各 公 司 徵 求 實 習 機 會 2. 由 各 系 師 生 開 發 實 習 機 會 後 通 報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彙 整, 惟 學 生 不 得 至 自 家 或 三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作 業 要 點 一 二 三 依 據 與 目 的 99 年 7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101 年 8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2 年 8 月 14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3 年 2 月 14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3 年 5 月 27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4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得 設 立 分 校 分 部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與 其 分 校 分 部 設 立 所 需 之 校 地 校 舍 設 備 設 校 經 費 師 資 變 更 或 停 辦 之 要 件 核 准 程 序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之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5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得 設 立 分 校 分 部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與 其 分 校 分 部 設 立 所 需 之 校 地 校 舍 設 備 設 校 經 費 師 資 變 更 或 停 辦 之 要 件 核 准 程 序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之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5 名 稱 :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法 公 布 日 期 : 民 國 102 年 07 月 10 日 生 效 狀 態 : 本 法 規 部 分 或 全 部 條 文 尚 未 生 效 本 法 除 第 35 條 至 第 41 條 條 文 自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九 月 一 日 施 行 外, 其 餘 條 文 自 一 百 零 三 年 八 月 一 日 施 行 法 規 類 別 : 行 政 >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前 三 項 所 定 群, 指 以 相 同 屬 性 科 別 形 成 之 專 業 群 集, 其 分 群 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訂 定 之 課 程 綱 要 規 定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群 科 學 程 之 設 立 變 更 停 辦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之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前 三 項 所 定 群, 指 以 相 同 屬 性 科 別 形 成 之 專 業 群 集, 其 分 群 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訂 定 之 課 程 綱 要 規 定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群 科 學 程 之 設 立 變 更 停 辦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之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法 2013/06/27 三 讀 通 過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應 接 續 九 年 國 民 教 育, 以 陶 冶 青 年 身 心, 發 展 學 生 潛 能, 奠 定 學 術 研 究 或 專 業 技 術 知 能 之 基 礎, 培 養 五 育 均 衡 發 展 之 優 質 公 民 為 宗 旨 第 二 條 九 年 國 民 教 育 及 高 級

More information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臺 北 市 105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英 語 教 師 專 業 培 訓 計 畫 壹 依 據 一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精 進 國 中 小 教 學 品 質 要 點 二 臺 北 市 105 年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精 進 國 中 小 教 學 品 質 計 畫 三 臺 北 市 105 年 國 民 小 學 全 面 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九十三學年/行事曆(草案)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九十三學年/行事曆(草案) 育 達 商 業 科 技 大 學 /101 學 年 / 全 校 行 事 曆 本 學 年 寒 暑 假 行 政 人 員 放 假 (102/02/07~102/02/17;102/07/15~102/07/19) 行 政 人 員 彈 性 上 班 A. 暑 假 :101/07/09~101/08/31; 每 週 一 至 週 四 上 班 ; 日 間 部 :9:00 至 16:50; 進 修 部 及 推 廣 教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項次

項次 1 教 師 職 員 薪 額 2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費 3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工 餉 4 雇 員 薪 資 5 主 管 職 務 加 給 6 專 業 加 給 7 地 域 加 給 8 結 婚 補 助 費 按 所 得 稅 法 第 4 條 第 1 項 第 5 款 及 財 政 部 76 年 10 月 5 日 台 財 稅 第 761187694 號 函 規 定, 免 納 所 得 稅 財 政 部 76 年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學則1041228(報部備查).doc

Microsoft Word - 學則1041228(報部備查).doc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學 則 92 年 4 月 25 日 91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教 育 部 92 年 7 月 18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0920107785 號 函 部 份 條 文 備 查 92 年 9 月 2 日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一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2 年 10 月 3 日 台 高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6.5 轉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6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7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甄 試 入 學 流 程 圖 6.8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流 程 圖 6.9 學 生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流 程 圖 6.10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6.5 轉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6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7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甄 試 入 學 流 程 圖 6.8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流 程 圖 6.9 學 生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流 程 圖 6.10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標 準 書 編 號 AB02001 版 次 3.5 標 準 書 名 稱 招 生 項 目 作 業 標 準 制 定 單 位 註 冊 組 1. 目 的 : 以 公 開 方 式 招 收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學 生 2. 範 圍 : 符 合 各 項 招 生 簡 章 所 定 報 考 資 格 及 條 件 者 3. 定 義 : 無 4. 參 考 文 件 AB02051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學 則

More information

103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103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壹 依 據 貳 目 的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作 業 要 點 102 年 3 月 20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20040750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102 年 5 月 30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20081712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102 年 6 月 17 日 102 年 北 中 南 三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暨 申 請 抽 籤 入 學 聯 合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730372020205F31355F20ADD7A5BFA175A4BDB0C8A448ADFBA6D2B8D5AA6BAC49A6E6B2D3AB68A17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730372020205F31355F20ADD7A5BFA175A4BDB0C8A448ADFBA6D2B8D5AA6BAC49A6E6B2D3AB68A1762E646F63> 一 經 處 分 吊 銷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由 公 路 主 管 機 關 逕 行 註 銷 二 經 處 分 吊 扣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按 其 吊 扣 期 間 加 倍 處 分 ; 仍 不 依 限 期 繳 送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吊 銷 其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三 罰 鍰 不 繳 納 者, 依 法 移 送 強 制 執 行 於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臺 南 市 六 日 高 雄 市 八 日 屏 東 縣 八 日 宜 蘭 縣 四 日 花 蓮 縣 七 日 臺 東 縣 八 日 澎 湖 縣 十 九 日 東 沙 島 三 十 四 日 金 門 縣 三 十 日 連 江 縣 三 十 日 烏 坵 鄉 三 十 四 日 第 三 條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住 於 大 陸 地 區 或 港 澳 地 區 者, 其 在 途 期 間 均 為 三 十 七 日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七 經 費 預 估 : ( 一 ) 本 案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經 費 補 助 每 位 出 國 考 察 央 團 教 師 至 多 新 臺 幣 肆 萬 伍 仟 柒 佰 伍 拾 元 ( 含 機 票 ) ( 二 ) 不 足 款 項 由 參 與 人 員 自 行 負 擔 ( 三 )

七 經 費 預 估 : ( 一 ) 本 案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經 費 補 助 每 位 出 國 考 察 央 團 教 師 至 多 新 臺 幣 肆 萬 伍 仟 柒 佰 伍 拾 元 ( 含 機 票 ) ( 二 ) 不 足 款 項 由 參 與 人 員 自 行 負 擔 ( 三 ) 105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中 央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諮 詢 教 師 團 隊 出 國 考 察 計 畫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強 化 國 民 中 小 學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群 與 中 央 輔 導 團 組 織 運 作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觀 摩 其 他 教 育 先 進 國 家 優 良 教 學 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ip10t24w2z2x15l35s2v;

~ip10t24w2z2x15l35s2v; 義 守 大 學 職 員 任 用 及 陞 遷 辦 法 99 年 1 月 8 日 校 長 核 定 公 告 102 年 3 月 21 日 校 長 核 定 修 正 第 6 7 17 18 22 條 條 文 104 年 12 月 29 日 校 長 核 定 修 正 第 1 4 7 8 10 11 12 14 15 16 17 18 20 28 條 條 文 第 一 條 義 守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義 守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過 (100.05.18)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七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0.05.26)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03

03 新 北 市 10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介 聘 工 作 日 程 表 10.0.1 修 訂 月 日 星 期 輔 導 工 作 小 組 工 作 內 容 承 辦 單 位 各 校 應 配 合 之 工 作 備 註 1 1 寒 假 開 始 日 年 假 天 1 1 10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開 學 註 冊 日 1 19 調 查 各 國 民 小 學 ( 含 特 教 班 ) 暨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104 年 臺 北 市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額 補 助 八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補 助 裝 置 假 牙 及 維 修 九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教 育 學 程 修 讀 備 忘 錄... 3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6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科 目 及 學 分 表... 12 南 臺

目 錄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教 育 學 程 修 讀 備 忘 錄... 3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6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科 目 及 學 分 表... 12 南 臺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教 育 學 程 修 讀 說 明 會 手 冊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1 目 錄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教 育 學 程 修 讀 備 忘 錄... 3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6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科 目 及 學 分 表...

More information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依 本 校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修 習 辦 法 及 教 育 部 104 年 5 月 26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40059249A 號 函 辦 理 之 貳 甄 選 資 格 一 本 校 研 究 所 碩 博 士 班, 大 學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及 進 修 學

More information

104年度國庫收支應用科目及其代號表

104年度國庫收支應用科目及其代號表 104 年 度 國 庫 收 支 應 用 科 目 及 其 代 號 表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目 錄 一 編 輯 及 使 用 說 明... 1 二 104 年 度 歲 入 科 目 名 稱 及 代 號 表... 7 ( 歲 入 來 源 別 ) 三 預 算 外 庫 款 收 入... 93 四 融 資 性 庫 款 收 入... 95 五 特 別 預 算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貳 丁 組 招 生 程 序 流 程 圖 公 告 招 生 名 額 日 期 :8/11( 二 ) 各 科 招 生 名 額 達 35 人 以 上? 否 本 校 得 不 招 生 是 網 路 報 名 日 期 :8/11( 二 )18:00~8/14( 五 )12:00 止 1. 上 網 登 錄 填 寫 報 名

貳 丁 組 招 生 程 序 流 程 圖 公 告 招 生 名 額 日 期 :8/11( 二 ) 各 科 招 生 名 額 達 35 人 以 上? 否 本 校 得 不 招 生 是 網 路 報 名 日 期 :8/11( 二 )18:00~8/14( 五 )12:00 止 1. 上 網 登 錄 填 寫 報 名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附 設 專 科 進 修 學 校 附 件 一 104 學 年 度 二 專 部 丁 組 ( 非 產 學 合 作 班 ) 招 生 注 意 事 項 壹 報 考 資 格 對 象 及 重 要 日 程 一 報 考 資 格 : 高 中 職 畢 ( 結 ) 業 ( 丁 組 招 生 相 關 規 定 以 本 注 意 事 項 為 準 ) 104.7.16 二 適 合 報 考 對 象 : 欲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八十九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須知

臺北市八十九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須知 臺 北 市 103 學 年 度 公 立 國 民 中 學 候 用 主 任 一 般 甄 選 簡 章 一 依 據 : 一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18 條 二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長 主 任 教 師 甄 選 儲 訓 遷 調 及 介 聘 辦 法 二 甄 選 對 象 及 資 格 : 臺 北 市 公 立 國 民 中 學 現 職 含 高 級 中 學 附 設 國 中 部 合 格 教 師 及 公 立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理 二 未 能 於 第 一 階 段 錄 取 之 考 生, 得 報 名 參 加 特 色 招 生 或 第 二 階 段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三 辦 理 第 二 階 段 之 五 專 招 生 學 校, 應 於 開 學 前 辦 理 完 畢 四 各 國 中 應 提 供 學 生 必 要 之 協 助, 受 理 學

理 二 未 能 於 第 一 階 段 錄 取 之 考 生, 得 報 名 參 加 特 色 招 生 或 第 二 階 段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三 辦 理 第 二 階 段 之 五 專 招 生 學 校, 應 於 開 學 前 辦 理 完 畢 四 各 國 中 應 提 供 學 生 必 要 之 協 助, 受 理 學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作 業 要 點 102 年 3 月 20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20040750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102 年 5 月 30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20081712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102 年 6 月 17 日 102 年 北 中 南 三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暨 申 請 抽 籤 入 學 聯 合 會 第 5 次 臨 時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96 學 年 度 開 班 雙 主 修 學 系 一 覽 表 (※共三頁:三之一頁)

96 學 年 度 開 班 雙 主 修 學 系 一 覽 表            (※共三頁:三之一頁) 第 1 頁 / 共 8 頁 中 國 文 學 系 10 1 一 年 級 申 請 者 : 上 學 期 國 文 成 績 及 下 學 期 期 中 考 成 績 皆 達 80 分 ( 含 ) ( 附 國 文 老 師 下 學 期 期 中 考 試 成 績 證 明 ) 2 二 年 級 以 上 申 請 者 : 一 年 級 各 學 期 國 文 成 績 達 80 分 ( 含 ) 3 附 自 傳 一 份 4 申 請 人 數

More information

修正條文

修正條文 世 新 大 學 學 則 86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5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87 年 02 月 12 日 台 (87) 高 ( 二 ) 字 第 87009316 號 函 備 查 87 年 04 月 30 日 第 10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87 年 05 月 25 日 台 (87) 高 ( 二 ) 字 第 87054315 號 函 備 查 87 年 10 月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聯 合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Joint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P-D-01 文 件 與 紀 錄 管 理 程 序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More information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教 育 學 程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辦 理 事 項 簡 章 上 網 公 告 ( 免 費 自 行 下 載 ) 報 名 日 期 105 年 5 月 16 日 105 年 6 月 13 日 ( 一 ) 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 四 ) 週 一 至 週 五 08:30-12:00 / 14:00-17:00 105 年 8 月 1 日 (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轉系組申請資格、考試科目、日期時間、地點一覽表

Microsoft Word - 104轉系組申請資格、考試科目、日期時間、地點一覽表 中 國 文 化 大 104 年 度 轉 系 組 申 請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暨 考 試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一 覽 表 系 組 年 級 一 申 請 資 格 : 每 期 業 平 均 成 績 60 分 以 上 哲 系 口 試 日 期 時 間 :104 年 5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2 中 午 12 時 :10 分 口 試 地 點 : 大 典 館 4 樓 405 室 一 申 請 資 格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13033B0AAA4A4B4B6B371ACECB8EAB7BDAF5AAA41B0C8A4B6B2D031323132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13033B0AAA4A4B4B6B371ACECB8EAB7BDAF5AAA41B0C8A4B6B2D031323132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新 北 市 高 級 中 學 普 通 類 科 介 紹 報 告 人 : 新 北 市 立 板 橋 高 中 特 教 組 長 段 佳 君 1 報 告 大 鋼 分 散 式 資 源 班 師 資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障 礙 類 別 課 程 安 排 與 設 計 考 試 評 量 服 務 經 費 與 設 施 設 備 專 業 團 隊 巡 迴 輔 導 教 師 特 殊 教 育 宣 導 服 務 處 室 合 作 普 通 高 中

More information

商 學 院 全 時 就 讀 獎 學 金 1. 獎 助 金 額 : 視 商 學 院 當 年 度 補 助 而 定 2. 申 請 資 格 : 凡 本 系 博 士 生 皆 可 提 出 申 請 修 課 計 畫 課 程 名 稱 必 / 選 修 學 分 數 計 量 經 濟 類 課 程 ( 一 ) 必 修 3 個

商 學 院 全 時 就 讀 獎 學 金 1. 獎 助 金 額 : 視 商 學 院 當 年 度 補 助 而 定 2. 申 請 資 格 : 凡 本 系 博 士 生 皆 可 提 出 申 請 修 課 計 畫 課 程 名 稱 必 / 選 修 學 分 數 計 量 經 濟 類 課 程 ( 一 ) 必 修 3 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105 學 年 度 博 士 班 招 生 公 告 簡 章 公 告 105 年 3 月 7 日 起 公 告 於 本 校 網 頁 http://bit.ly/1ua0gt6 報 名 方 式 : 一 律 採 網 路 報 名 報 名 日 期 1. 取 得 報 名 繳 費 帳 號 :105 年 4 月 6 日 ( 三 )~4 月 11 日 ( 一 ) 下 午 5 時 止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