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首 语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卷 首 语"

Transcription

1

2 卷 首 语 亲 爱 的 读 者 : 转 眼 到 了 12 月 份,2014 年 即 将 过 去, 年 度 结 账 也 成 了 我 们 财 务 人 最 重 头 的 工 作, 财 税 月 刊 作 为 您 从 事 财 务 工 作 的 好 帮 手,12 月 特 地 奉 上 2014 年 度 结 账 专 刊, 本 期 所 有 实 务 栏 目 文 章 全 部 为 年 度 结 账 所 涉 及 的 税 务 和 会 计 相 关 内 容, 包 括 热 点 咨 询 栏 目 也 是 近 期 比 较 热 门 的 涉 及 年 度 结 账 有 关 问 答 目 前 对 我 们 最 重 要 的 业 界 动 态, 就 是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的 发 布, 这 是 几 年 来 汇 算 清 缴 实 务 最 重 大 的 变 动 之 一, 对 我 们 的 财 务 工 作 有 关 键 影 响, 所 以 本 期 在 业 界 动 态 和 法 规 解 读 等 栏 目 都 刊 登 了 相 关 报 道 和 解 读, 供 您 参 考 网 校 对 此 在 网 上 有 直 播 课 各 地 有 面 授 课, 详 情 可 咨 询 当 地 服 务 中 心 其 次 是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新 政 策 的 理 解 和 运 用 这 对 于 很 多 企 业 来 说, 是 一 次 重 大 的 合 法 税 收 筹 划 机 会 所 以 法 规 解 读 栏 目 刊 登 了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的 公 告 和 相 关 解 读, 帮 助 读 者 深 入 理 解 灵 活 运 用 这 一 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为 企 业 降 低 税 负 税 收 实 务 的 重 大 变 化, 导 致 了 今 年 结 账 和 汇 算 清 缴 时 间 紧 任 务 重, 本 期 纳 税 辅 导 账 务 处 理 纳 税 筹 划 等 主 要 实 务 栏 目, 围 绕 年 度 结 账 这 一 中 心, 从 不 同 角 度 刊 登 各 种 最 新 文 章, 如 跨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扣 除 的 三 种 情 况 如 何 巧 妙 筹 划 避 开 年 终 奖 个 税 盲 区 透 析 年 终 的 涉 税 财 务 分 析 问 题 等, 推 荐 您 重 点 阅 读 而 会 计 人 员 年 终 做 账 的 注 意 事 项 年 底 应 收 账 款 的 财 务 催 款 收 款 技 巧 则 更 是 从 实 际 操 作 角 度 来 帮 我 们 在 处 理 年 底 账 款 时 游 刃 有 余 尊 贵 的 企 业 财 税 会 员, 如 果 您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遇 到 了 各 种 涉 税 政 策 及 实 务 问 题, 都 可 以 随 时 通 过 网 站 答 疑 板 或 咨 询 电 话, 享 受 网 校 财 税 专 家 提 供 的 答 疑 服 务 欢 迎 广 大 会 员 读 者 投 稿 或 互 动 提 出 意 见 建 议, 帮 助 我 们 更 好 为 您 服 务! 愿 您 工 作 顺 利! 邮 箱 :xupengfei@cdeledu.com

3 目 录 业 界 动 态...3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更 新... 3 税 总 部 署 深 入 打 击 骗 税 专 项 行 动... 3 小 微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新 政 策 酝 酿 中... 3 国 务 院 要 求 加 快 资 源 税 费 改 革... 4 今 年 政 府 为 企 业 减 负 超 3500 亿...4 法 规 解 读...5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公 告 的 解 读... 5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新 税 收 政 策 公 告... 7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新 税 收 政 策 解 读... 8 纳 税 辅 导...10 年 终 奖 与 双 薪 如 何 计 算 缴 纳 个 税 零 税 率 应 税 服 务 退 ( 免 ) 税 注 意 事 项 企 业 研 发 费 用 的 会 计 和 税 务 处 理 股 权 投 资 两 种 核 算 的 税 务 会 计 处 理 账 务 处 理...16 年 底 应 收 账 款 的 财 务 催 款 收 款 技 巧 两 种 财 产 清 查 制 度 的 对 比 浅 析 会 计 人 员 年 终 做 账 的 注 意 事 项 IPO 公 司 报 表 中 可 能 的 财 务 操 纵 信 号 跨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扣 除 的 三 种 情 况 纳 税 筹 划...25 如 何 巧 妙 筹 划 避 开 年 终 奖 个 税 盲 区 企 业 合 并 的 合 理 避 税 案 例 过 程 分 析 股 东 容 易 遇 到 的 三 大 个 税 风 险 透 析 年 终 的 涉 税 财 务 分 析 问 题 热 点 咨 询...35 员 工 过 节 补 贴 是 否 需 要 缴 纳 个 税 申 请 延 期 缴 纳 税 款 的 最 长 时 限 企 业 向 个 人 借 款 的 利 息 涉 税 问 题 非 居 民 企 业 转 让 股 权 如 何 纳 税 装 修 期 内 免 租 金 如 何 缴 纳 房 产 税 为 其 他 企 业 担 保 的 损 失 可 否 扣 除 专 家 视 点...39 企 业 职 工 福 利 费 的 财 税 差 异 分 析 独 资 企 业 不 同 形 式 的 税 收 筹 划 研 究 / 50

4 业 界 动 态 财 税 月 刊 2014 年 12 月 年 度 结 账 专 刊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更 新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日 前 发 布 2014 年 第 63 号 公 告, 将 修 订 后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A 类,2014 年 版 ) 及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A 类,2014 年 版 ) 填 报 说 明 予 以 发 布,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国 税 发 号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 的 通 知 国 税 函 号 关 于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 的 补 充 通 知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1 年 第 29 号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口 径 问 题 的 公 告 国 税 函 号 关 于 做 好 2009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工 作 的 通 知 同 时 废 止 为 便 于 纳 税 人 正 确 理 解 准 确 填 报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本 刊 政 策 解 读 栏 目 刊 登 了 对 此 次 重 大 变 动 的 解 读, 敬 请 广 大 读 者 关 注 税 总 部 署 深 入 打 击 骗 税 专 项 行 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日 前 发 出 通 知, 部 署 月 集 中 开 展 打 击 骗 取 出 口 退 税 专 项 行 动, 要 求 各 地 国 税 机 关 狠 抓 落 实 : 从 重 点 领 域 和 重 点 地 区 着 手, 对 前 期 下 发 的 254 户 涉 嫌 骗 税 疑 点 企 业 加 大 检 查 力 度, 对 出 口 单 价 偏 高 的 电 子 产 品 和 市 场 价 格 差 异 较 大 的 纺 织 服 装 家 具 等 重 点 产 品 加 强 检 查, 确 保 取 得 实 效 ;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开 展 重 点 出 口 企 业 的 出 口 退 税 业 务 检 查, 重 点 是 近 期 出 口 退 税 进 度 迅 速 上 升 的 企 业, 近 期 退 税 数 额 较 大 且 退 税 产 品 骗 税 风 险 较 高 的 企 业, 以 及 自 2013 年 以 来 新 成 立 的 出 口 企 业 和 出 口 综 合 服 务 企 业 中 业 务 量 较 大 者 ; 严 厉 查 处 典 型 骗 税 案 件, 对 条 件 成 熟 的 案 件 加 快 查 处, 集 中 收 网 ; 对 骗 税 行 为 严 肃 处 理, 对 被 立 案 查 处 的 骗 税 企 业, 暂 停 其 办 理 出 口 退 税 业 务, 对 违 规 退 税 的 企 业, 追 缴 其 退 税 款, 并 严 格 审 核 其 出 口 退 税 申 请 ; 加 大 打 击 骗 税 宣 传 力 度, 更 好 地 发 挥 警 示 和 震 慑 作 用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统 计, 今 年 上 半 年, 全 国 税 务 机 关 共 立 案 检 查 出 口 退 税 企 业 1815 户, 查 结 654 户, 移 送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214 户, 查 补 各 项 收 入 亿 元, 同 时 查 处 了 一 批 典 型 案 件 小 微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新 政 策 酝 酿 中 日 前, 国 务 院 再 次 发 布 关 于 扶 持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健 康 发 展 的 意 见 意 见 指 出, 工 商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极 大 地 激 发 了 市 场 活 力 和 创 业 热 情,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数 量 快 速 增 长, 为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就 业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但 在 发 展 中 也 面 临 一 些 困 难 和 问 题 意 见 提 出 了 十 个 方 面 的 要 求, 其 中 : 3 / 50

5 一 充 分 发 挥 现 有 中 小 企 业 专 项 资 金 的 引 导 作 用, 鼓 励 地 方 中 小 企 业 扶 持 资 金 将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纳 入 支 持 范 围 ( 财 政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工 商 总 局 等 部 门 负 责 ) 二 认 真 落 实 已 经 出 台 的 支 持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根 据 形 势 发 展 的 需 要 研 究 出 台 继 续 支 持 的 政 策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从 事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投 资 项 目, 进 口 项 目 自 用 且 国 内 不 能 生 产 的 先 进 设 备,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免 征 关 税 ( 财 政 部 会 同 税 务 总 局 工 商 总 局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海 关 总 署 等 部 门 负 责 ) 国 务 院 要 求 加 快 资 源 税 费 改 革 国 务 院 日 前 印 发 的 能 源 发 展 战 略 行 动 计 划 ( 年 ) 计 划 提 出, 加 快 资 源 税 费 改 革, 积 极 推 进 清 费 立 税, 逐 步 扩 大 资 源 税 从 价 计 征 范 围 研 究 调 整 能 源 消 费 税 征 税 环 节 和 税 率, 将 部 分 高 耗 能 高 污 染 产 品 纳 入 征 收 范 围 完 善 节 能 减 排 税 收 政 策, 建 立 和 完 善 生 态 补 偿 机 制, 加 快 推 进 环 境 保 护 税 立 法 工 作, 探 索 建 立 绿 色 税 收 体 系 今 年 政 府 为 企 业 减 负 超 3500 亿 我 国 继 续 扩 容 企 业 减 税 范 围 刚 刚 结 束 的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 决 定, 明 年 起 对 小 微 企 业 实 施 普 遍 性 降 费, 每 年 将 减 轻 企 业 和 个 人 负 担 400 多 亿 元 据 北 京 商 报 记 者 不 完 全 统 计, 国 家 实 施 的 一 系 列 减 税 措 施 将 为 企 业 减 负 超 过 3500 亿 元 为 了 释 放 市 场 活 力, 国 家 频 频 出 台 政 策 加 大 对 企 业 尤 其 是 小 微 企 业 的 支 持 力 度, 减 负 成 为 其 中 重 要 一 环 从 简 政 放 权, 清 理 名 目 繁 多 的 收 费 项 目, 到 提 供 各 种 税 收 扶 持, 减 少 或 减 免 税 负, 延 长 和 扩 容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期 限 和 企 业 范 围, 同 时 信 贷 向 关 键 领 域 和 薄 弱 环 节 倾 斜, 再 到 现 在 的 普 遍 性 降 费 包 括 自 今 年 起, 将 享 受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小 微 企 业 范 围 由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低 于 6 万 元 扩 大 到 10 万 元, 并 将 政 策 截 止 期 限 延 长 至 2016 年 底 从 7 月 1 日 起, 将 自 来 水 小 型 水 利 发 电 等 特 定 一 般 纳 税 人 适 用 的 四 档 征 收 率 合 并 简 化 为 3%, 每 年 为 相 关 领 域 企 业 减 税 240 亿 元 同 时, 对 整 体 企 业 减 税 力 度 也 逐 步 加 大 9 月 底,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 部 署 资 产 折 旧 新 政, 以 促 进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对 所 有 行 业 企 业 2014 年 1 月 1 日 后 新 购 进 用 于 研 发 的 仪 器 设 备, 单 位 价 值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允 许 一 次 性 计 入 当 期 成 本 费 用 在 税 前 扣 除 ;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可 按 60% 比 例 缩 短 折 旧 年 限, 或 采 取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等 方 法 加 速 折 旧 据 相 关 测 算, A 股 所 有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年 由 此 政 策 节 省 的 税 收 高 达 2333 亿 元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 指 出, 要 在 着 力 落 实 好 定 向 减 税 政 策 的 同 时, 实 施 普 遍 性 降 费 包 括 凡 没 有 法 律 法 规 依 据 或 未 经 批 准 设 立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和 政 府 性 基 金 项 目, 一 律 取 消 等 措 施 4 / 50

6 法 规 解 读 财 税 月 刊 2014 年 12 月 年 度 结 账 专 刊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公 告 的 解 读 一 修 订 申 报 表 的 背 景 现 行 申 报 表 已 经 实 施 6 年, 对 于 组 织 收 入, 协 助 纳 税 人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强 化 企 业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推 进 企 业 所 得 税 科 学 化 专 业 化 精 细 化 管 理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随 着 新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的 深 入 落 实, 现 行 申 报 表 已 不 能 满 足 纳 税 人 和 基 层 税 务 机 关 的 需 求 一 方 面, 新 的 政 策 不 断 出 台, 现 行 申 报 表 没 有 及 时 修 改, 纳 税 人 很 难 准 确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导 致 纳 税 人 填 报 差 错 率 较 高, 税 收 风 险 加 大 另 一 方 面, 过 于 简 单 的 表 格 结 构 的 不 合 理, 导 致 申 报 表 信 息 采 集 量 不 足, 在 新 形 势 下 难 以 满 足 税 务 机 关 加 强 所 得 税 风 险 管 理 后 续 管 理 以 及 税 收 收 入 分 析 等 需 求, 严 重 制 约 了 税 收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高 此 外, 今 年 税 务 总 局 推 进 便 民 办 税 春 风 行 动, 转 变 管 理 方 式, 减 少 和 取 消 行 政 审 批, 减 少 进 户 执 法, 税 务 机 关 仅 通 过 申 报 表 掌 握 纳 税 人 涉 税 信 息, 这 对 申 报 表 的 功 能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为 此, 需 要 对 申 报 表 做 出 修 订 和 完 善 二 修 订 后 申 报 表 的 主 要 特 点 修 订 后 的 申 报 表 采 取 以 企 业 会 计 核 算 为 基 础, 对 税 收 与 会 计 差 异 进 行 纳 税 调 整 的 方 法 其 主 要 特 点 有 : 一 是 架 构 合 理 修 订 后 的 申 报 表 采 取 围 绕 主 表 进 行 填 报, 主 表 数 据 大 部 分 从 附 表 生 成, 既 可 以 电 子 申 报, 又 可 以 手 工 填 写 每 张 表 既 能 独 立 体 现 的 税 收 政 策 或 优 惠 体 现, 又 是 与 主 表 相 互 关 联, 层 级 分 明, 内 容 清 晰, 填 报 便 捷 二 是 信 息 量 丰 富 申 报 表 中 既 有 会 计 信 息, 又 有 税 会 差 异 情 况, 同 时 还 包 括 税 收 优 惠 境 外 所 得 等 信 息, 便 于 进 行 税 收 优 惠 纳 税 情 况 税 收 风 险 等 分 析 提 取 信 息 数 据 三 是 注 重 主 体, 繁 简 适 度 申 报 表 虽 共 有 41 张, 但 纳 税 人 可 以 根 据 自 身 的 业 务 情 况, 凡 涉 及 的, 选 择 填 报, 不 涉 及 的, 就 无 需 填 报, 充 分 考 虑 不 同 纳 税 人 规 模 业 务 情 况, 对 于 占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户 80% 以 上 的 小 微 企 业 而 言, 可 能 仅 填 报 4 5 张 就 可 以, 比 之 前 更 加 简 化 便 捷 三 修 订 申 报 表 的 主 要 内 容 修 订 后 的 申 报 表 共 41 张,1 张 基 础 信 息 表,1 张 主 表,6 张 收 入 费 用 明 细 表, 15 张 纳 税 调 整 表,1 张 亏 损 弥 补 表,11 张 税 收 优 惠 表,4 张 境 外 所 得 抵 免 表,2 张 汇 总 纳 税 表 与 现 行 16 张 表 格 相 比, 虽 然 增 加 了 25 张, 但 由 于 许 多 表 格 是 选 项, 纳 税 人 有 此 业 务 的, 可 以 选 择 填 报, 没 有 此 业 务 的, 可 以 不 填 报 从 纳 税 人 试 填 情 况 统 计 分 析, 平 均 每 一 纳 税 人 填 报 的 表 格 为 12 张, 与 现 行 申 报 表 16 张 相 比, 略 有 下 降, 但 信 息 量 却 又 大 幅 度 提 高 5 / 50

7 ( 一 ) 基 础 信 息 表 此 表 反 映 纳 税 人 的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名 称 注 册 地 行 业 注 册 资 本 从 业 人 数 股 东 结 构 会 计 政 策 存 货 办 法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等, 这 些 信 息, 既 可 以 替 代 企 业 备 案 资 料 ( 如 资 产 情 况 及 变 化 从 业 人 数, 可 以 判 断 纳 税 人 是 否 属 于 小 微 企 业, 小 微 企 业 享 受 优 惠 政 策 后, 就 无 需 再 报 送 其 他 资 料 ); 也 是 税 务 机 关 进 行 管 理 所 需 要 的 信 息 ( 二 ) 主 表 主 表 结 构 与 现 行 报 表 没 有 变 化, 体 现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流 程, 即 在 会 计 利 润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税 法 进 行 纳 税 调 整,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扣 除 税 收 优 惠 数 额, 进 行 境 外 税 收 抵 免, 最 后 计 算 应 补 ( 退 ) 税 款 ( 三 ) 收 入 费 用 明 细 表 收 入 费 用 明 细 表 主 要 反 映 企 业 按 照 会 计 政 策 所 发 生 的 成 本 费 用 情 况 这 些 表 格, 也 是 企 业 进 行 纳 税 调 整 的 主 要 数 据 来 源 ( 四 ) 纳 税 调 整 表 纳 税 调 整 是 所 得 税 管 理 的 重 点 和 难 点, 现 行 申 报 表 中 仅 1 张 纳 税 调 整 表, 该 表 功 能 就 是 将 纳 税 人 进 行 纳 税 调 整 后 结 果 进 行 统 计 汇 总, 没 有 体 现 政 策 和 过 程, 也 不 反 映 税 收 与 会 计 的 差 异, 税 务 机 关 很 难 判 断 出 其 合 理 性 及 准 确 性 因 此, 本 次 修 改 后 的 申 报 表, 将 所 有 的 税 会 差 异 需 要 调 整 的 事 项, 按 照 收 入 成 本 和 资 产 三 大 类, 设 计 了 15 张 表 格, 通 过 表 格 的 方 式 进 行 计 算 反 映, 既 方 便 纳 税 人 填 报 ; 又 便 于 税 务 机 关 纳 税 评 估 分 析 ( 五 ) 亏 损 弥 补 表 本 表 反 映 企 业 发 生 亏 损 如 何 结 转 问 题, 既 准 确 计 算 亏 损 结 转 年 度 和 限 额, 又 便 于 税 务 机 关 进 行 管 理 ( 六 ) 税 收 优 惠 表 现 行 申 报 表 仅 设 1 张 优 惠 表, 该 表 仅 把 企 业 所 享 受 的 优 惠 数 额 进 行 汇 总, 没 有 体 现 各 项 优 惠 条 件 及 计 算 口 径, 不 利 于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其 合 理 性 和 合 规 性 本 次 修 改 后 的 申 报 表, 将 目 前 我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项 目 共 有 39 项, 按 照 税 基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税 额 扣 除 等 进 行 分 类, 设 计 了 11 张 表 格, 通 过 表 格 的 方 式 计 算 税 收 优 惠 享 受 情 况 过 程 既 方 便 纳 税 人 填 报 ; 又 便 于 税 务 机 关 掌 握 税 收 减 免 税 信 息, 核 实 优 惠 的 合 理 性, 进 行 优 惠 效 益 分 析 ( 七 ) 境 外 所 得 抵 免 表 本 表 反 映 企 业 发 生 境 外 所 得 税 如 何 抵 免 以 及 抵 免 具 体 计 算 问 题 ( 八 ) 汇 总 纳 税 表 本 表 反 映 汇 总 纳 税 企 业 的 总 分 机 构 如 何 分 配 税 额 问 题 四 关 于 实 施 时 间 及 其 他 本 公 告 实 施 时 间 为 2015 年 1 月 1 日, 适 用 于 查 账 征 收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人 即 实 行 查 账 征 收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人, 从 2014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开 始, 适 用 本 申 报 表 6 / 50

8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新 税 收 政 策 公 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日 前 发 布 2014 年 第 64 号 关 于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税 收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公 告, 现 刊 登 如 下 ( 后 附 解 读 ): 为 落 实 国 务 院 完 善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政 策, 促 进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支 持 创 业 创 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完 善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75 号 ) 规 定, 现 就 落 实 完 善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公 告 如 下 : 一 对 生 物 药 品 制 造 业, 专 用 设 备 制 造 业, 铁 路 船 舶 航 空 航 天 和 其 他 运 输 设 备 制 造 业, 计 算 机 通 信 和 其 他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业,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信 息 传 输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等 行 业 企 业 ( 以 下 简 称 六 大 行 业 ),2014 年 1 月 1 日 后 购 进 的 固 定 资 产 ( 包 括 自 行 建 造 ), 允 许 按 不 低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折 旧 年 限 的 60% 缩 短 折 旧 年 限, 或 选 择 采 取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或 年 数 总 和 法 进 行 加 速 折 旧 六 大 行 业 按 照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与 代 码 (GB/ ) 确 定 今 后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更 新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与 代 码, 从 其 规 定 六 大 行 业 企 业 是 指 以 上 述 行 业 业 务 为 主 营 业 务, 其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使 用 当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企 业 收 入 总 额 50%( 不 含 ) 以 上 的 企 业 所 称 收 入 总 额, 是 指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六 条 规 定 的 收 入 总 额 二 企 业 在 2014 年 1 月 1 日 后 购 进 并 专 门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单 位 价 值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可 以 一 次 性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扣 除 ; 单 位 价 值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允 许 按 不 低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折 旧 年 限 的 60% 缩 短 折 旧 年 限, 或 选 择 采 取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或 年 数 总 和 法 进 行 加 速 折 旧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范 围 口 径, 按 照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2008]116 号 ) 或 科 学 技 术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 的 通 知 ( 国 科 发 火 [2008]362 号 ) 规 定 执 行 企 业 专 门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已 享 受 上 述 优 惠 政 策 的, 在 享 受 研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时, 按 照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企 业 研 发 费 用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2008]116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有 关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70 号 ) 的 规 定, 就 已 经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的 折 旧 费 用 等 金 额 进 行 加 计 扣 除 六 大 行 业 中 的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研 发 和 生 产 经 营 共 用 的 仪 器 设 备, 可 以 执 行 本 条 第 一 二 款 的 规 定 所 称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是 指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二 十 八 条 规 定 的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三 企 业 持 有 的 固 定 资 产, 单 位 价 值 不 超 过 5000 元 的, 可 以 一 次 性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扣 除 企 业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 持 有 的 单 位 价 值 不 超 过 5000 元 的 固 定 资 产, 其 折 余 价 值 部 分,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可 以 一 次 性 在 计 算 应 纳 7 / 50

9 税 所 得 额 时 扣 除 四 企 业 采 取 缩 短 折 旧 年 限 方 法 的, 对 其 购 置 的 新 固 定 资 产, 最 低 折 旧 年 限 不 得 低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六 十 条 规 定 的 折 旧 年 限 的 60%; 企 业 购 置 已 使 用 过 的 固 定 资 产, 其 最 低 折 旧 年 限 不 得 低 于 实 施 条 例 规 定 的 最 低 折 旧 年 限 减 去 已 使 用 年 限 后 剩 余 年 限 的 60%. 最 低 折 旧 年 限 一 经 确 定, 一 般 不 得 变 更 五 企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采 取 加 速 折 旧 方 法 的, 可 以 采 用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或 者 年 数 总 和 法 加 速 折 旧 方 法 一 经 确 定, 一 般 不 得 变 更 所 称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或 者 年 数 总 和 法, 按 照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所 得 税 处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2009]81 号 ) 第 四 条 的 规 定 执 行 六 企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既 符 合 本 公 告 优 惠 政 策 条 件, 同 时 又 符 合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所 得 税 处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2009]81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27 号 ) 中 相 关 加 速 折 旧 政 策 条 件 的, 可 由 企 业 选 择 其 中 最 优 惠 的 政 策 执 行, 且 一 经 选 择, 不 得 改 变 七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采 取 一 次 性 税 前 扣 除 缩 短 折 旧 年 限 或 加 速 折 旧 方 法 的, 预 缴 申 报 时, 须 同 时 报 送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 扣 除 ) 预 缴 情 况 统 计 表 ( 见 附 件 1), 年 度 申 报 时, 实 行 事 后 备 案 管 理, 并 按 要 求 报 送 相 关 资 料 企 业 应 将 购 进 固 定 资 产 的 发 票 记 账 凭 证 等 有 关 凭 证 凭 据 ( 购 入 已 使 用 过 的 固 定 资 产, 应 提 供 已 使 用 年 限 的 相 关 说 明 ) 等 资 料 留 存 备 查, 并 应 建 立 台 账, 准 确 核 算 税 法 与 会 计 差 异 情 况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应 对 适 用 本 公 告 规 定 优 惠 政 策 的 企 业 加 强 后 续 管 理, 对 预 缴 申 报 时 享 受 了 优 惠 政 策 的 企 业, 年 终 汇 算 清 缴 时 应 对 企 业 全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企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进 行 重 点 审 核 八 本 公 告 适 用 于 2014 年 及 以 后 纳 税 年 度 特 此 公 告 附 件 :1.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 扣 除 ) 预 缴 情 况 统 计 表 ( 略 ) 2.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 扣 除 ) 预 缴 情 况 统 计 表 ( 略 )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新 税 收 政 策 解 读 一 公 告 出 台 背 景 为 提 高 企 业 加 大 设 备 投 资 更 新 改 造 及 科 技 创 新 的 积 极 性, 促 进 我 国 制 造 业 实 现 转 型 升 级, 提 高 产 业 国 际 竞 争 力,9 月 24 日, 国 务 院 第 63 次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完 善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政 策 方 案 根 据 该 方 案 的 具 体 要 求,10 月 20 日, 财 政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了 关 于 完 善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75 号 ), 对 有 关 完 善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问 题 进 行 了 明 确 8 / 50

10 为 有 效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 精 神 及 财 税 [2014]75 号 文 件 的 政 策 规 定, 结 合 现 行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所 得 税 政 策 及 管 理 规 定, 制 订 本 公 告 二 公 告 主 要 内 容 ( 一 ) 明 确 实 行 完 善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政 策 六 大 行 业 企 业 的 范 围 依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与 代 码 (GB/ ) 确 定 六 大 行 业 企 业 的 范 围 结 合 当 前 企 业 经 营 多 元 化 的 情 况, 为 引 导 企 业 投 资 经 营 国 家 鼓 励 的 新 兴 产 业 和 先 进 制 造 业, 公 告 明 确, 六 大 行 业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使 用 当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收 入 总 额 比 例 超 过 50%, 即 可 享 受 加 速 折 旧 新 政 所 称 收 入 总 额 为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六 条 规 定 的 收 入 总 额 ( 二 ) 明 确 企 业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的 范 围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号 ) 和 科 学 技 术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 的 通 知 ( 国 科 发 火 号 ) 对 企 业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作 出 规 定 公 告 明 确, 享 受 加 速 折 旧 新 政 的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的 范 围 口 径 仍 按 上 述 两 个 文 件 执 行 国 税 发 号 文 件 规 定, 企 业 专 门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如 果 一 次 或 分 次 摊 入 管 理 费 的, 不 得 享 受 加 计 扣 除 优 惠 为 鼓 励 企 业 研 发, 公 告 明 确, 企 业 新 购 进 的 价 值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仪 器 设 备, 按 新 政 策 一 次 性 计 入 当 期 成 本 费 用 在 税 前 扣 除, 也 可 以 享 受 原 有 加 计 扣 除 优 惠 政 策 考 虑 到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专 门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较 少, 为 使 完 善 仪 器 设 备 加 速 折 旧 政 策 惠 及 更 多 的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公 告 规 定, 六 大 行 业 中 的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研 发 和 生 产 经 营 共 用 的 仪 器 设 备, 可 以 执 行 一 次 性 税 前 扣 除 政 策 ( 三 ) 明 确 加 速 折 旧 方 法 公 告 明 确, 加 速 折 旧 方 法 可 以 采 取 缩 短 折 旧 年 限, 也 可 以 采 取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或 年 数 总 和 法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和 年 数 总 和 法 的 具 体 计 算, 按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所 得 税 处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号 )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四 ) 明 确 与 现 行 加 速 折 旧 规 定 的 衔 接 为 保 证 顺 利 实 施 加 速 折 旧 新 政, 又 不 影 响 原 有 加 速 折 旧 政 策 的 执 行, 本 公 告 明 确, 企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既 符 合 本 公 告 优 惠 政 策 条 件, 又 同 时 符 合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所 得 税 处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中 相 关 加 速 折 旧 政 策 条 件 的, 可 由 企 业 选 择 最 优 惠 的 政 策 执 行 ( 五 ) 明 确 加 速 折 旧 的 管 理 方 式 为 进 一 步 简 化 程 序, 减 轻 纳 税 人 负 担, 本 公 告 对 此 项 加 速 折 旧 新 政 采 取 了 事 后 备 案 的 管 理 方 式 但 为 了 能 够 及 时 准 确 了 解 企 业 享 受 此 项 优 惠 政 策 的 实 际 情 况, 要 求 企 业 在 预 缴 申 报 时 报 送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 扣 除 ) 预 缴 情 况 统 计 表 9 / 50

11 ( 六 ) 明 确 加 速 折 旧 的 后 续 管 理 要 求 公 告 明 确 了 企 业 预 缴 及 年 度 申 报 时 需 要 报 送 的 资 料 为 减 轻 企 业 负 担, 规 定 企 业 应 将 购 进 固 定 资 产 的 发 票 记 账 凭 证 等 有 关 凭 证 凭 据 ( 购 入 已 使 用 过 的 固 定 资 产, 应 提 供 已 使 用 年 限 的 相 关 说 明 ) 等 资 料 留 存 备 查, 并 应 建 立 台 账, 准 确 核 算 税 法 与 会 计 差 异 情 况 同 时 要 求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对 适 用 本 公 告 税 收 政 策 及 管 理 规 定 的 企 业 加 强 后 续 管 理 纳 税 辅 导 年 终 奖 与 双 薪 如 何 计 算 缴 纳 个 税 近 段 时 间 是 集 中 发 放 年 终 奖 和 年 底 双 薪 的 高 峰 期 这 部 分 收 入 应 如 何 计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对 职 工 在 同 一 个 月 内 取 得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和 年 终 双 薪, 应 将 所 取 得 的 双 薪 与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合 并 后, 计 算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即 先 将 全 部 所 得 数 额 除 以 12, 按 其 商 数 并 根 据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的 税 率 表 确 定 适 用 的 税 率 和 速 算 扣 除 数, 再 根 据 全 部 所 得 数 额 适 用 的 税 率 和 速 算 扣 除 数,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征 税 纳 税 人 取 得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应 单 独 作 为 一 个 月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计 算 纳 税, 并 按 以 下 计 税 办 法, 由 扣 缴 义 务 人 发 放 时 代 扣 代 缴 : ( 一 ) 先 将 雇 员 当 月 内 取 得 的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除 以 12 个 月, 按 其 商 数 确 定 适 用 税 率 和 速 算 扣 除 数 如 果 在 发 放 年 终 一 次 性 奖 金 的 当 月, 雇 员 当 月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低 于 税 法 规 定 的 费 用 扣 除 额, 应 将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减 除 雇 员 当 月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与 费 用 扣 除 额 的 差 额 后 的 余 额, 按 上 述 办 法 确 定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的 适 用 税 率 和 速 算 扣 除 数 ( 二 ) 如 果 雇 员 当 月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高 于 ( 或 等 于 ) 税 法 规 定 的 费 用 扣 除 额 的, 适 用 公 式 为 : 应 纳 税 额 = 雇 员 当 月 取 得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适 用 税 率 - 速 算 扣 除 数 如 果 雇 员 当 月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低 于 税 法 规 定 的 费 用 扣 除 额 的, 适 用 公 式 为 : 应 纳 税 额 =( 雇 员 当 月 取 得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 雇 员 当 月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与 费 用 扣 除 额 的 差 额 ) 适 用 税 率 - 速 算 扣 除 数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一 次 性 奖 金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计 算 方 法, 在 一 个 纳 税 年 度 内, 对 每 一 个 纳 税 人, 该 计 税 办 法 只 允 许 采 用 一 次 实 行 年 薪 制 和 绩 效 工 资 的 单 位, 个 人 取 得 年 终 兑 现 的 年 薪 和 绩 效 工 资 也 适 用 但 雇 员 取 得 除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种 名 目 奖 金, 如 半 年 奖 季 度 奖 加 班 奖 先 进 奖 考 勤 奖 等, 一 律 与 当 月 工 资 薪 金 收 入 合 并, 按 税 法 规 定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10 / 50

12 零 税 率 应 税 服 务 退 ( 免 ) 税 注 意 事 项 随 着 营 改 增 的 不 断 扩 围, 企 业 出 口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的 应 税 服 务 退 ( 免 ) 税 已 经 提 上 议 事 日 程 为 减 少 出 口 退 ( 免 ) 税 申 报 的 差 错, 进 一 步 提 高 申 报 和 审 批 效 率, 加 快 出 口 退 税 进 度, 建 议 企 业 注 意 以 下 事 项 要 全 面 领 会 三 个 文 件 内 容 应 税 服 务 退 ( 免 ) 税 管 理 主 要 涉 及 以 下 几 个 税 收 政 策 : 1.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发 布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应 税 服 务 退 ( 免 ) 税 管 理 办 法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4 年 第 11 号 ) 2.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将 铁 路 运 输 和 邮 政 业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3.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调 整 出 口 退 ( 免 ) 税 申 报 办 法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3 年 第 61 号 ) 要 搞 清 适 用 零 税 率 的 范 围 除 国 际 运 输 服 务 向 境 外 单 位 提 供 的 研 发 服 务 和 设 计 服 务,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外, 对 境 内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提 供 的 往 返 香 港 澳 门 台 湾 的 交 通 运 输 服 务 以 及 在 香 港 澳 门 台 湾 提 供 的 交 通 运 输 服 务, 即 港 澳 台 运 输 服 务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 程 租 服 务 由 出 租 方 按 规 定 申 请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 期 租 湿 租 服 务 由 承 租 方 按 规 定 申 请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或 由 出 租 方 按 规 定 申 请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要 把 握 适 用 零 税 率 的 时 间 国 际 运 输 服 务 向 境 外 单 位 提 供 的 研 发 服 务 和 设 计 服 务 及 港 澳 台 运 输 服 务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时 间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程 租 期 租 湿 租 服 务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时 间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执 行 要 正 确 选 择 优 惠 的 方 式 境 内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提 供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的 应 税 服 务, 可 选 择 免 征 增 值 税 免 抵 退 税 免 退 税 办 法 境 内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提 供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的 应 税 服 务, 如 果 属 于 适 用 简 易 计 税 方 法 的, 实 行 免 征 增 值 税 办 法 如 果 属 于 放 弃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而 选 择 免 税 或 按 规 定 缴 纳 增 值 税 的, 放 弃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后,36 个 月 内 不 得 再 申 请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如 果 属 于 适 用 增 值 税 一 般 计 税 方 法 的, 生 产 企 业 实 行 免 抵 退 税 办 法, 外 贸 企 业 外 购 研 发 服 务 和 设 计 服 务 出 口 实 行 免 退 税 办 法, 外 贸 企 业 自 己 开 发 的 研 发 服 务 和 设 计 服 务 出 口, 视 同 生 产 企 业 连 同 其 出 口 货 物 统 一 实 行 免 抵 退 税 办 法 要 准 确 及 时 办 理 退 ( 免 ) 税 11 / 50

13 对 符 合 退 ( 免 ) 税 条 件 的 应 税 服 务, 在 正 式 申 报 出 口 退 ( 免 ) 税 之 前, 应 进 行 预 申 报, 在 审 核 无 误 后, 方 可 进 行 正 式 申 报 零 税 率 应 税 服 务 提 供 者 应 于 收 入 次 月 起 至 次 年 4 月 30 日 前 的 各 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期 内 收 齐 有 关 凭 证,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如 实 申 报 退 ( 免 ) 税, 逾 期 未 申 报 退 ( 免 ) 税 的,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不 再 受 理 零 税 率 不 得 开 具 专 用 发 票 对 零 税 率 应 税 服 务 增 值 税 采 用 一 般 计 税 方 法 的, 实 行 增 值 税 退 ( 免 ) 税 办 法, 对 应 的 应 税 服 务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企 业 研 发 费 用 的 会 计 和 税 务 处 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企 业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全 部 费 用 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符 合 条 件 的 才 能 资 本 化, 不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企 业 从 事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等 研 发 活 动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可 以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加 计 扣 除 会 计 处 理 对 于 企 业 自 行 进 行 的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与 开 发 阶 段 两 部 分 分 别 核 算 在 开 发 阶 段, 判 断 可 以 将 有 关 支 出 资 本 化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的 条 件 包 括 : ( 一 )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 二 )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 三 )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 ( 四 )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 五 )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只 有 同 时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才 能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如 果 确 实 无 法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应 将 其 所 发 生 的 研 发 支 出 全 部 费 用 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内 部 开 发 活 动 形 成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成 本 由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的 创 造 生 产 并 使 该 资 产 能 够 以 管 理 层 预 定 的 方 式 运 作 的 所 有 必 要 支 出 组 成, 包 括 开 发 该 无 形 资 产 时 耗 费 的 材 料 劳 务 成 本 注 册 费 在 开 发 该 无 形 资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其 他 专 利 权 和 特 许 权 的 摊 销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7 号 借 款 费 用 的 规 定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支 出, 以 及 为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费 用 在 开 发 无 形 资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除 上 述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活 动 的 其 他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等 间 接 费 用 无 形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发 生 的 可 辨 认 的 无 12 / 50

14 效 和 初 始 运 作 损 失 为 运 行 该 无 形 资 产 发 生 的 培 训 支 出 等 不 构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成 本 账 务 处 理 时, 相 关 费 用 未 满 足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借 记 研 发 支 出 费 用 化 支 出 科 目, 满 足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借 记 研 发 支 出 资 本 化 支 出 科 目, 同 时 贷 记 原 材 料 银 行 存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等 科 目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应 按 研 发 支 出 资 本 化 支 出 科 目 的 余 额, 借 记 无 形 资 产 科 目, 贷 记 研 发 支 出 资 本 化 支 出 科 目 企 业 购 买 正 在 进 行 中 的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应 先 按 确 定 的 金 额, 借 记 研 发 支 出 资 本 化 支 出 科 目, 贷 记 银 行 存 款 等 科 目 以 后 发 生 的 研 发 支 出, 区 分 资 本 化 部 分 和 费 用 化 部 分 比 照 上 述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税 务 处 理 研 发 活 动 是 指 企 业 为 获 得 科 学 与 技 术 ( 不 包 括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 新 知 识, 创 造 性 运 用 科 学 技 术 新 知 识, 或 实 质 性 改 进 技 术 工 艺 产 品 ( 服 务 ) 而 持 续 进 行 的 具 有 明 确 目 标 的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创 造 性 运 用 科 学 技 术 新 知 识, 或 实 质 性 改 进 技 术 工 艺 产 品 ( 服 务 ), 是 指 企 业 通 过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在 技 术 工 艺 产 品 ( 服 务 ) 方 面 的 创 新 取 得 了 有 价 值 的 成 果, 对 本 地 区 (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或 计 划 单 列 市 ) 相 关 行 业 的 技 术 工 艺 领 先 具 有 推 动 作 用, 不 包 括 企 业 产 品 ( 服 务 ) 的 常 规 性 升 级 或 对 公 开 的 科 研 成 果 直 接 应 用 等 活 动 ( 如 直 接 采 用 公 开 的 新 工 艺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服 务 或 知 识 等 ) 具 体 项 目 需 符 合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和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07 年 度 ) 规 定 的 范 围 具 体 计 算 加 计 扣 除 时, 按 照 研 究 费 用 是 否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为 标 准, 分 两 种 方 式 来 加 计 扣 除 : 未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研 发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按 规 定 实 行 100% 扣 除 基 础 上, 按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的 50% 加 计 扣 除 ;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按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的 150% 进 行 摊 销 与 直 接 减 免 税 相 比, 加 计 扣 除 的 对 象 是 企 业 的 某 些 具 体 支 出 项 目, 在 这 些 项 目 上 支 出 越 多, 得 到 的 优 惠 越 大, 因 此 加 计 扣 除 对 于 鼓 励 企 业 加 大 对 某 些 项 目 的 支 出 更 有 针 对 性 根 据 规 定, 企 业 在 一 个 纳 税 年 度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下 列 费 用 支 出, 允 许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按 照 规 定 实 行 加 计 扣 除 : ( 一 ) 新 产 品 设 计 费 新 工 艺 规 程 制 定 费 以 及 与 研 发 活 动 直 接 相 关 的 技 术 图 书 资 料 费 资 料 翻 译 费 ( 二 ) 从 事 研 发 活 动 直 接 消 耗 的 材 料 燃 料 和 动 力 费 用 ( 三 ) 在 职 直 接 从 事 研 发 活 动 人 员 的 工 资 薪 金 奖 金 津 贴 补 贴, 以 及 企 业 依 照 国 务 院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规 定 的 范 围 和 标 准 为 在 职 直 接 从 13 / 50

15 事 研 发 活 动 人 员 缴 纳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失 业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 四 ) 专 门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的 折 旧 费 或 租 赁 费, 运 行 维 护 调 整 检 验 维 修 等 费 用 ( 五 ) 专 门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软 件 专 利 权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费 用 ( 六 ) 专 门 用 于 中 间 试 验 和 产 品 试 制 的 模 具 工 艺 装 备 开 发 及 制 造 费 ( 七 ) 勘 探 开 发 技 术 的 现 场 试 验 费 ( 八 ) 研 发 成 果 的 论 证 评 审 验 收 费 用, 鉴 定 费 用 ( 九 ) 不 构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样 品 样 机 及 一 般 测 试 手 段 购 置 费 ( 十 ) 新 药 研 制 的 临 床 试 验 费 对 于 企 业 研 发 项 目 获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符 合 不 征 税 收 入 条 件 的, 可 作 为 不 征 税 收 入 处 理, 形 成 的 研 发 费 用 不 能 加 计 扣 除 ;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可 按 规 定 加 计 扣 除 此 外,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的 规 定, 对 所 有 行 业 企 业 2014 年 1 月 1 日 后 新 购 进 的 专 门 用 于 研 发 的 仪 器 设 备, 单 位 价 值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允 许 一 次 性 计 入 当 期 成 本 费 用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扣 除, 不 再 分 年 度 计 算 折 旧 ; 单 位 价 值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可 缩 短 折 旧 年 限 或 采 取 加 速 折 旧 的 方 法 其 中 缩 短 折 旧 年 限 的, 最 低 折 旧 年 限 不 得 低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六 十 条 规 定 折 旧 年 限 的 60%; 采 取 加 速 折 旧 方 法 的, 可 采 取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或 者 年 数 总 和 法 在 年 度 中 间 预 缴 所 得 税 时, 企 业 实 际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允 许 据 实 计 算 扣 除 在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所 得 税 年 度 申 报 和 汇 算 清 缴 时, 依 照 规 定 计 算 加 计 扣 除, 同 时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报 送 相 应 资 料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对 企 业 申 报 的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有 异 议 的, 可 要 求 企 业 提 供 地 市 级 ( 含 ) 以 上 政 府 科 技 部 门 出 具 的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鉴 定 意 见 书 填 写 年 度 申 报 表 时, 根 据 新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征 求 意 见 稿, 研 发 费 用 加 计 扣 除 需 单 独 填 报 研 发 费 用 加 计 扣 除 优 惠 明 细 表, 企 业 可 通 过 该 表 直 接 计 算 加 计 扣 除 金 额 股 权 投 资 两 种 核 算 的 税 务 会 计 处 理 股 权 转 让 所 得 指 企 业 因 收 回 转 让 或 清 算 处 置 股 权 投 资 的 收 入 减 除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后 的 余 额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不 论 企 业 会 计 对 投 资 采 取 成 本 法 还 是 权 益 法 核 算, 只 要 被 投 资 企 业 实 际 作 利 润 分 配 处 理, 投 资 方 企 业 就 应 确 认 投 资 所 得 的 实 现 一 投 资 收 益 确 认 的 处 理 1. 会 计 处 理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收 益 和 处 置 收 益 都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而 短 期 投 资 收 益 确 认 仅 限 于 处 置 收 益,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收 益 冲 减 投 14 / 50

16 资 成 本 根 据 投 资 企 业 对 投 资 企 业 是 否 拥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可 分 为 成 本 法 和 权 益 法 不 同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下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收 益 确 认 标 准 分 别 是 : 采 用 成 本 法 时, 投 资 企 业 根 据 被 投 资 企 业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投 资 企 业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仅 限 于 所 获 得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在 接 受 投 资 后 产 生 的 累 积 净 利 润 的 分 配 额, 所 获 得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超 过 该 数 额 的 部 分, 冲 减 投 资 成 本 ;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投 资 企 业 按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当 年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或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额 确 认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投 资 企 业 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冲 减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会 计 制 度 确 认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时 间 根 据 权 责 发 生 制 2. 税 务 处 理 税 法 将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收 益 放 在 股 权 投 资 所 得 中 核 算, 将 处 置 收 益 放 在 企 业 股 权 投 资 转 让 所 得 或 损 失 中 处 理 股 权 投 资 所 得 即 股 息 性 所 得, 是 指 企 业 通 过 股 权 投 资 从 被 投 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后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和 累 计 盈 余 公 积 中 分 配 取 得 股 息 红 利 性 质 的 投 资 收 益 股 权 转 让 所 得 指 企 业 因 收 回 转 让 或 清 算 处 置 股 权 投 资 的 收 入 减 除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后 的 余 额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不 论 企 业 会 计 账 务 对 投 资 采 取 成 本 法 还 是 权 益 法 核 算, 只 要 被 投 资 企 业 实 际 作 利 润 分 配 处 理, 投 资 方 企 业 就 应 确 认 投 资 所 得 的 实 现 二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的 处 理 1. 会 计 处 理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时, 投 资 企 业 投 资 成 本 与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即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所 有 者 权 益 投 资 持 股 比 例,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应 按 投 资 准 则 规 定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2. 税 务 处 理 税 法 规 定 纳 税 人 收 回 转 让 或 清 算 处 置 股 权 投 资 而 发 生 的 股 权 投 资 损 失, 可 以 税 前 扣 除, 但 每 一 纳 税 年 度 扣 除 的 股 权 投 资 损 失 不 得 超 过 当 年 实 现 的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和 投 资 转 让 所 得, 超 过 部 分 可 无 限 期 向 以 后 纳 税 年 度 结 转 扣 除 三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的 处 理 1. 会 计 处 理 会 计 制 度 投 资 准 则 规 定, 对 短 期 投 资 和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要 定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金, 并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2. 税 务 处 理 税 法 规 定, 纳 税 人 的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投 资 等 各 项 资 产 成 本 的 确 定 遵 循 历 史 成 本 原 则, 不 允 许 计 提 短 期 投 资 跌 价 准 备 金 长 期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金 四 企 业 以 部 分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投 资 的 处 理 15 / 50

17 1. 会 计 处 理 企 业 以 非 货 币 资 产 换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如 涉 及 补 价, 按 以 下 规 定 确 定 换 入 股 权 长 期 投 资 的 初 始 成 本 : 收 到 补 价 的, 按 换 出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应 确 认 的 收 益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减 去 补 价 后 的 余 额,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支 付 补 价 的, 按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应 支 付 的 税 费 和 补 价,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2. 税 务 处 理 税 法 规 定, 企 业 以 部 分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对 外 投 资 时, 应 在 投 资 交 易 发 生 时, 将 其 分 解 为 按 公 允 价 值 销 售 有 关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投 资 两 项 经 济 业 务 进 行 处 理, 并 按 规 定 计 算 确 认 资 产 转 让 所 得 或 损 失 被 投 资 企 业 接 受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可 按 经 评 估 确 认 后 的 价 值 确 定 有 关 资 产 的 成 本 账 务 处 理 年 底 应 收 账 款 的 财 务 催 款 收 款 技 巧 每 个 企 业 都 会 遇 到 应 收 账 款 催 款 事 件, 这 些 都 是 公 司 财 务 的 心 病 如 果 这 些 账 款 收 不 回 来, 那 就 成 了 死 账, 数 目 一 增 加, 就 会 给 企 业 带 来 很 大 影 响, 甚 至 倒 闭, 破 产 等 现 象 本 文 分 享 应 收 账 款 合 法 收 款 的 实 践 经 验, 希 望 能 给 大 家 带 来 帮 助 和 启 示 1. 催 款 应 该 直 截 了 当 催 款 不 是 什 么 见 不 得 人 的 事, 也 没 有 什 么 妙 语, 最 有 效 的 方 式 就 是 有 话 直 说, 千 万 别 说 对 不 起, 或 绕 弯 子 2. 在 采 取 行 动 前, 先 弄 清 造 成 拖 欠 的 原 因 是 疏 忽, 还 是 对 产 品 不 满, 是 资 金 紧 张, 还 是 故 意, 应 针 对 不 同 的 情 况 采 取 不 同 的 收 账 策 略 3. 直 接 找 初 始 联 系 人 千 万 别 让 客 户 互 相 推 诿 牵 着 鼻 子 走 4. 不 要 做 出 过 激 的 行 为 催 款 时 受 了 气, 再 想 办 法 出 出 气, 甚 至 做 出 过 激 的 行 为, 此 法 不 可 取 脸 皮 一 旦 撕 破, 客 户 可 能 就 此 赖 下 去, 收 款 将 会 越 来 越 难 所 以 说, 和 气 生 才 5. 不 要 怕 催 款 而 失 去 客 户 到 期 付 款, 理 所 当 然 害 怕 催 款 引 起 客 户 不 快, 或 失 去 客 户, 只 会 使 客 户 得 寸 进 尺, 助 长 这 种 不 良 的 习 惯 其 实, 只 要 技 巧 运 用 得 当, 完 全 可 以 将 收 款 作 为 与 客 户 沟 通 的 机 会 当 然, 如 果 客 户 坚 持 不 付 款, 失 去 该 客 户 又 有 什 么 大 不 了 的? 6. 当 机 立 断, 及 时 中 止 供 货 16 / 50

18 特 别 是 针 对 客 户 不 供 货 就 不 再 付 款 的 威 胁 ; 否 则 只 会 越 陷 越 深 7. 收 款 时 间 至 关 重 要, 坚 持 定 期 收 款 的 原 则 时 间 拖 得 越 久, 就 越 难 收 回 国 外 专 门 负 责 收 款 的 机 构 的 研 究 表 明, 收 款 的 难 易 程 度 取 决 于 账 龄 而 不 是 账 款 金 额,2 年 以 上 的 欠 账 只 有 20% 能 够 收 回, 而 2 年 以 内 的 欠 账 80% 能 够 收 回 8. 最 大 的 失 策 之 一 是 要 求 先 付 一 部 分 款 经 验 证 明, 应 该 要 求 全 额 付 款, 虽 说 拿 到 一 点 总 比 一 点 没 拿 到 好, 却 不 如 收 回 更 多 9. 采 取 竞 争 性 的 收 款 策 略 只 要 客 户 还 在 营 业, 他 总 得 向 供 货 商 付 款 如 果 你 没 有 收 到 钱, 那 他 肯 定 给 了 别 人 获 得 优 先 付 款 机 会 的 供 应 商 通 常 是 与 客 户 保 持 长 期 良 好 业 务 关 系 和 个 人 关 系 的 企 业, 因 为 谁 都 不 愿 意 跟 朋 友 闹 翻 脸 10. 收 款 要 有 钻 劲, 要 有 穷 追 不 舍 的 精 神 我 从 实 践 中 摸 索 出 了 对 债 务 人 实 行 三 紧 跟 的 战 略, 即 紧 跟 在 办 公 室 里, 紧 跟 在 吃 饭 上 厕 所 的 后 面, 紧 跟 在 下 班 回 家 的 途 中 虽 说 有 些 过 份, 不 得 已 而 为 之 啊! 滴 水 石 穿, 绳 锯 木 断, 有 时 却 也 起 到 了 功 夫 不 负 有 心 人 的 作 用 11. 收 款 要 有 柔 劲 从 道 义 上 讲, 欠 别 人 的 款, 心 有 歉 意, 理 应 对 债 权 人 礼 宾 相 待 但 不 少 欠 债 单 位, 有 的 对 你 板 着 老 脸, 有 的 对 你 不 屑 一 顾, 有 的 甚 至 不 让 你 进 门! 收 债 人 此 时 就 得 屈 尊 就 下, 用 兵 之 计, 攻 心 为 上, 说 尽 人 间 好 话 暖 语, 赔 上 一 个 真 诚 的 笑 脸, 对 那 三 种 人 实 施 情 感 投 资, 精 诚 所 至 金 石 为 开 12. 收 款 要 有 韧 劲 清 收 欠 款 是 一 项 长 期 艰 苦 的 业 务, 讨 债 人 要 有 一 种 坚 韧 不 拔 的 毅 力, 哪 怕 别 人 无 理 地 把 你 像 打 发 乞 儿 一 般, 也 须 忍 辱 负 重, 坚 守 阵 地 临 阵 逃 脱, 则 会 前 功 尽 弃 看 见 了 一 丝 曙 光, 决 不 放 过 机 会, 同 时 要 学 会 诉 苦, 不 能 同 情 对 方, 相 反 要 让 对 方 同 情 13. 求 助 于 专 业 收 账 人 员 或 诉 诸 法 律 总 有 一 些 骗 子 和 不 讲 理 的 客 户 存 心 赖 账 不 还, 与 他 们 讲 理 无 异 于 对 牛 弹 琴, 采 取 正 常 的 收 款 方 法 往 往 难 于 奏 效, 而 一 些 很 不 正 规 甚 至 别 出 心 裁 的 催 账 方 式 则 有 奇 效 因 此, 当 收 款 难 度 较 大 时, 可 以 请 那 些 有 特 殊 收 款 能 力 和 丰 富 收 款 经 验 的 专 业 收 账 人 员 去 收 账 如 果 此 法 仍 不 能 奏 效, 剩 下 的 唯 一 选 择 就 是 直 接 诉 诸 法 律 通 过 上 述 十 三 法, 相 信 有 很 多 死 账 会 复 活, 同 时, 给 了 企 业 复 苏 的 机 会, 应 收 账 款 收 款 不 用 怕, 大 家 是 正 正 当 当 的 找 回 自 已 该 得 到 的 东 西 而 不 是 做 违 法 乱 纪 的 事 件 17 / 50

19 两 种 财 产 清 查 制 度 的 对 比 浅 析 财 产 清 查 的 制 度 一 般 有 两 种 : 永 续 盘 存 制 和 实 地 盘 存 制 (1) 永 续 盘 存 制 永 续 盘 存 制 是 对 各 项 财 产 物 资 的 增 加 或 减 少, 都 必 须 根 据 会 计 凭 证 在 有 关 账 簿 中 进 行 连 续 登 记, 并 在 账 上 随 时 结 算 其 结 存 数 的 制 度 由 于 财 产 物 资 是 通 过 账 面 的 收 发 存 进 行 连 续 登 记 计 算 反 映 的, 因 此 称 永 续 盘 存 制 ; 又 因 是 在 账 上 盘 算 的 库 存 数, 所 以 又 称 账 面 盘 存 制 其 计 算 的 基 本 公 式 : 上 次 结 存 ( 余 ) 数 + 本 次 增 加 数 - 本 次 减 少 数 = 当 时 结 存 ( 余 ) 数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从 账 簿 上 可 及 时 了 解 企 业 各 项 财 产 物 资 的 收 发 和 结 存 状 况, 有 利 于 对 财 产 物 资 的 流 量 和 存 量 进 行 动 态 管 理, 有 利 于 财 产 物 资 保 管 但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时, 会 计 核 算 的 工 作 量 不 仅 较 大 ( 会 计 电 算 化 的 单 位 则 不 存 在 问 题 ), 而 且 如 果 财 产 物 资 的 实 际 库 存 发 生 问 题, 还 不 易 察 觉 所 以, 即 使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仍 需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地 进 行 实 地 盘 点, 以 便 落 实 账 面 的 财 产 物 资 数 因 此, 单 纯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的 单 位 是 不 存 在 也 不 应 存 在 的 (2) 实 地 盘 存 制 实 地 盘 存 制 是 日 常 登 记 财 产 物 资 明 细 账 时, 只 登 记 收 入 数, 月 末 根 据 实 地 盘 点 数, 倒 挤 出 本 月 发 出 数, 并 据 以 入 账 的 盘 存 制 度 实 地 盘 存 制 的 特 点 是 平 时 不 记 发 出 数, 发 出 数 是 通 过 实 地 盘 存 数 倒 挤 确 认 的 其 计 算 的 基 本 公 式 : 期 初 结 存 数 + 本 期 收 入 数 - 期 末 实 地 盘 存 数 = 本 期 发 出 数 实 地 盘 存 制 平 时 对 财 产 物 资 的 发 出 和 结 存 数 不 进 行 记 录, 日 常 核 算 工 作 量 比 较 简 单, 但 不 能 反 映 财 产 物 资 的 动 态 和 结 存 情 况, 另 外, 以 存 计 耗 倒 挤 成 本, 会 把 不 合 理 的 损 耗 短 缺 盗 窃 丢 失 差 错 等 挤 入 成 本, 容 易 掩 盖 管 理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所 以, 实 地 盘 存 制 一 般 只 能 对 品 种 庞 杂 收 发 频 繁 的 物 资, 如 零 售 商 店 和 超 市 的 非 贵 重 商 品 鲜 活 商 品 等, 在 日 常 不 便 使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的 情 况 下, 方 可 采 用, 典 型 的 实 地 盘 存 制 是 不 能 随 便 采 用 的 会 计 人 员 年 终 做 账 的 注 意 事 项 年 终 结 账 即 所 谓 的 财 务 年 终 决 算, 岁 末 年 初 是 企 业 财 务 人 员 一 年 中 最 繁 忙 的 时 候, 有 许 多 工 作 要 做 : 不 但 要 清 查 资 产 核 实 债 务 ; 而 且 要 对 账 结 账 一 直 到 最 后 编 制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那 么 在 年 终 财 务 人 员 需 要 注 意 哪 些 问 题 呢? 18 / 50

20 1 现 金 和 存 货 不 能 出 现 负 数, 现 金 没 有 收 入, 何 来 支 出? 而 存 货 出 现 负 数 的 原 因 之 一 是 未 暂 估 入 账 ; 2 银 行 单 据 至 少 在 年 终 后 要 全 部 及 时 取 回, 未 达 账 项 应 编 制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调 节 表 调 节 相 符 ; 3 往 来 款 项 宜 进 行 对 账, 一 些 不 再 收 取 或 支 付 的 尾 差 应 及 时 进 行 处 理 ; 4 检 查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计 算 的 残 值 率 折 旧 年 限 和 折 旧 额 是 否 正 确 和 符 合 规 定 ; 5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时, 应 根 据 子 公 司 本 年 度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 6 检 查 各 应 交 税 费 明 细 账 户 的 账 面 余 额 与 实 际 数 是 否 相 符, 如 不 符, 应 及 时 查 明 原 因 并 进 行 处 理 ; 7 检 查 资 产 负 债 表 利 润 表 及 现 金 流 量 表 是 否 勾 稽 相 符 ; 8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应 确 认 而 未 确 认 的 收 入, 老 企 业 应 兼 顾 考 虑 来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调 整 的 影 响 ; 9 检 查 毛 利 率 是 否 明 显 不 合 理, 成 本 结 转 是 否 正 确 ; 10 检 查 主 营 业 务 税 金 及 附 加 与 收 入 流 转 税 等 是 否 勾 稽 相 符 ; 11 检 查 外 币 形 态 的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债 券 投 资 以 及 以 外 币 计 价 的 往 来 款 是 否 正 确 计 算 了 汇 兑 损 益 ; 今 年 汇 率 变 动 较 大, 如 外 汇 资 产 和 负 债 很 多, 是 否 计 算 汇 兑 损 益 对 利 润 的 影 响 也 较 大 ; 12 检 查 所 得 税 的 计 算 是 否 正 确, 如 存 在 应 交, 是 否 在 本 年 度 正 确 计 ; 13 检 查 总 账 与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明 细 账 是 否 相 符, 检 查 账 表 是 否 相 符 需 要 及 时 处 理 的 事 项 包 括 : 1 有 暂 估 的 入 账 的 材 料 等, 都 要 冲 销 ; 2 预 提 费 用 全 部 冲 平 ; 3 利 润 要 调 整 到 或 都 高 于 税 务 局 的 要 求 ; 4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税 负 率 是 否 已 经 达 到 或 都 高 于 要 求 ( 工 业 4 2% 商 业 0 8%) 5 各 类 费 用 的 入 账 是 否 准 确, 有 否 将 不 属 于 公 司 的 费 用 入 账, 或 者 提 高 了 标 准 入 账 了, 比 如 : 招 待 费 5% 广 告 费 2% 等 ; 6 注 意 公 司 是 否 没 车, 也 把 过 路 费, 油 费 等 车 辆 相 关 费 用 入 账 做 成 管 理 费 用, 但 可 以 做 福 利 ; 7 注 意 工 资 的 计 提, 是 否 已 经 在 本 年 度 内 发 放 完 成 了 注 意 的 分 录 : 1 将 本 年 利 润 的 余 额 全 部 转 入 利 润 分 配 借 : 本 年 利 润 19 / 50

21 贷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如 果 该 公 司 是 亏 损 的, 则 会 计 科 目 反 之, 在 这 步 已 经 完 成 账 务 处 理 2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借 :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法 定 公 益 金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贷 : 盈 余 公 积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法 定 公 益 金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3 交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 是 利 润 *85%*20% 借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贷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IPO 公 司 报 表 中 可 能 的 财 务 操 纵 信 号 1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大 幅 增 长, 且 增 长 幅 度 超 过 同 期 收 入 增 长,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低 于 同 行 业 水 平, 或 者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以 上 信 息 往 往 预 示 着 两 种 操 纵 可 能, 一 是 公 司 可 能 临 时 放 宽 了 信 用 政 策, 短 期 内 促 进 了 收 入 增 加 ; 二 是 公 司 可 能 存 在 提 前 确 认 收 入 或 虚 构 收 入 的 情 况 2 预 付 账 款 预 付 账 款 大 幅 增 长, 尤 其 是 预 付 工 程 款 或 预 付 专 利 或 非 专 利 技 术 的 采 购 款 的 不 合 理 增 长, 则 可 能 存 在 通 过 预 付 款 流 出 资 金, 最 终 以 流 出 资 金 虚 增 利 润 的 情 况 3 存 货 存 货, 尤 其 是 数 量 和 价 值 不 易 确 定 的 存 货 大 幅 增 长, 且 增 长 幅 度 超 过 同 期 成 本 增 长, 存 货 周 转 率 低 于 同 行 业 水 平, 或 者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往 往 预 示 着 几 种 操 纵 可 能, 一 是 可 能 是 通 过 虚 构 存 货 采 购 流 出 资 金, 最 终 用 以 虚 增 利 润 ; 二 是 通 过 虚 减 生 产 中 的 单 耗, 降 低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并 虚 增 产 品 数 量, 并 最 终 形 成 虚 构 利 润 ; 三 是 存 货 积 压, 应 提 但 未 计 提 大 量 的 跌 价 准 备 而 形 成 利 润 虚 计 4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由 于 往 往 具 有 总 造 价 高 工 程 进 度 难 以 确 定, 以 及 实 际 造 价 难 以 计 量 的 特 点, 是 虚 计 利 润 的 一 个 常 见 隐 藏 科 目 在 建 工 程 大 幅 增 加, 尤 其 是 和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和 发 展 规 划 不 相 适 应 的 持 续 增 加, 往 往 预 示 着 两 种 操 纵 可 能, 一 是 通 过 在 建 工 程 的 采 购 将 资 金 转 出, 并 最 终 形 成 虚 构 利 润 ; 二 是 将 应 予 当 期 费 用 化 的 支 出 包 装 成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5 无 形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采 购, 主 要 指 外 购 专 利 或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的 采 购, 具 有 交 易 无 实 物 形 态, 作 价 公 允 性 不 容 易 确 定, 外 购 后 使 用 情 况 不 容 易 确 认 的 特 点, 是 虚 计 利 润 的 一 个 常 见 隐 藏 科 目 外 购 技 术 大 幅 增 加, 尤 其 是 与 目 前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性 不 强 的 外 20 / 50

22 购 技 术 的 持 续 增 加, 往 往 预 示 着 通 过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将 资 金 转 出, 并 最 终 形 成 虚 构 利 润 6 商 誉 根 据 会 计 准 则, 只 有 在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收 购 才 会 形 成 商 誉 由 于 商 誉 不 用 摊 销 而 只 需 要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其 是 否 需 要 计 提 减 值 往 往 难 以 确 定, 故 是 虚 计 利 润 的 一 个 常 见 隐 藏 科 目 商 誉 的 金 额 取 决 于 收 购 价 与 被 收 购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而 被 收 购 方 账 面 未 予 记 载 的 无 形 资 产 是 否 确 认 为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影 响 巨 大, 未 予 记 载 的 无 形 资 产 是 否 应 确 认 的 关 键 则 是 其 是 否 可 单 独 区 分 并 可 单 独 计 量 确 认 的 无 形 资 产 通 常 需 要 在 收 购 后 分 期 摊 销, 故 在 同 样 的 条 件 下, 确 认 的 未 予 记 载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越 高, 确 认 的 商 誉 价 值 越 小, 由 于 无 形 资 产 需 要 摊 销 故 对 收 购 后 利 润 的 影 响 超 大 商 誉 大 幅 度 增 加, 甚 至 收 购 价 格 大 部 分 形 成 了 商 誉, 往 往 预 示 着 两 种 可 能, 一 是 通 过 与 出 售 方 串 通 提 高 收 购 价, 将 虚 高 的 资 金 转 出 并 用 以 虚 构 利 润 ; 二 是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过 低, 尤 其 是 故 意 不 确 认 或 压 低 确 认 并 购 资 产 中 的 无 形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以 通 过 不 摊 销 或 少 摊 销 来 虚 增 利 润 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应 以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取 得 的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而 未 来 期 间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涉 及 到 较 多 的 会 计 估 计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虚 计 常 见 于 对 可 抵 扣 亏 损 未 来 是 否 可 以 得 到 弥 补 的 估 计, 一 般 理 解, 确 认 可 抵 扣 亏 损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在 会 计 方 法 上 较 为 激 进, 常 常 属 于 一 种 业 绩 粉 饰 行 为 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通 过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的 预 提, 尤 其 是 年 终 奖 金 效 益 奖 金 等 非 固 定 工 资 的 预 提 来 调 节 利 润 是 常 见 的 方 法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的 余 额 在 各 年 末 波 动 很 大, 各 年 度 计 提 金 额 差 异 较 大, 但 工 资 实 际 发 放 金 额 差 异 不 大 的 情 况, 往 往 预 示 着 通 过 应 付 工 资 的 随 意 预 提 来 平 滑 业 绩 9 业 务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存 在 异 常 收 入, 异 常 收 入 又 经 常 是 以 大 幅 提 升 特 定 期 间 的 业 绩 的 高 毛 利 收 入, 则 往 往 预 示 着 收 入 操 纵 异 常 收 入 的 特 征 包 括 : 一 是 偶 发 性, 包 括 偶 发 的 交 易 模 式 偶 发 的 产 品 偶 发 的 客 户 等 ; 二 是 交 易 标 的 不 具 备 实 物 形 态 或 对 交 易 对 手 而 言 不 具 有 合 理 用 途, 21 / 50

23 比 如, 销 售 软 件 产 品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等 收 入 ; 三 是 交 易 价 格 明 显 偏 离 正 常 市 场 价 格 10 毛 利 率 综 合 毛 利 率 取 决 于 不 同 产 品 的 销 售 结 构 和 不 同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取 决 于 单 位 售 价 和 单 位 成 本, 单 位 成 本 包 括 材 料 成 本 人 工 成 本 及 费 用 成 本, 其 中 材 料 成 本 往 往 占 比 较 大, 材 料 成 本 受 制 于 原 料 单 耗 水 平 和 原 料 单 位 成 本 两 个 因 素 毛 利 率 异 常, 可 以 细 分 为 销 售 结 构 异 常 单 位 售 价 异 常 原 料 单 位 成 本 异 常 和 原 料 单 耗 水 平 异 常, 是 否 存 在 异 常, 主 要 是 以 不 同 期 间 相 关 指 标 的 连 续 对 照 同 行 业 之 间 的 毛 利 比 较 单 位 售 价 或 单 位 采 购 价 与 市 场 价 格 的 比 较 等 进 行 判 断 无 法 合 理 解 释 的 毛 利 率 异 常, 通 常 代 表 可 能 存 在 财 务 操 纵 11 期 间 费 用 率 期 间 费 用 率, 主 要 是 指 销 售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用 两 项 期 间 费 用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率 不 同 行 业 的 费 用 率 水 平 不 同, 但 同 行 业 之 间 通 常 存 在 可 比 性 如 果 期 间 费 用 率 低 于 同 行 业 水 平, 或 者 期 间 费 用 持 续 下 降, 往 往 预 示 着 可 能 存 在 财 务 操 纵 有 些 费 用 项 目, 与 收 入 存 在 线 性 关 系, 比 如 销 售 收 入 与 运 输 费 ; 销 售 收 入 与 销 售 佣 金, 出 口 收 入 与 海 关 费 用 等 如 果 相 关 费 用 项 目 与 收 入 不 存 在 相 对 稳 定 的 关 系, 往 往 预 示 着 可 能 存 在 财 务 操 纵 12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经 营 性 现 金 净 流 量 持 续 为 负, 或 与 净 利 润 严 重 背 离, 往 往 预 示 着 可 能 存 在 业 绩 操 纵 ;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在 最 后 一 个 年 度 突 然 大 幅 提 升, 则 可 能 预 示 着 最 后 一 年 通 过 加 速 收 款 和 推 迟 付 款 来 粉 饰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持 续 优 于 同 行 业 水 平, 但 同 时 投 资 性 现 金 流 量 持 续 为 大 额 负 数, 则 可 能 存 在 配 合 收 入 舞 弊, 现 金 先 包 装 成 投 资 性 现 金 流 出 再 包 装 成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流 入 的 情 况 上 面 是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中 存 在 异 常 信 号 的 情 况, 不 过,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存 在 异 常 信 号, 并 不 代 表 IPO 公 司 一 定 存 在 财 务 操 纵, 但 在 审 核 过 程 中 肯 定 属 于 重 点 关 注 的 事 项 故 IPO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如 果 存 在 异 常 信 息, 应 结 合 经 营 模 式 的 特 点 主 要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的 背 景 产 能 利 用 率 和 产 销 量 等 非 财 务 信 息 进 行 可 靠 的 综 合 分 析, 才 能 最 终 摆 脱 财 务 操 纵 的 嫌 疑 跨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扣 除 的 三 种 情 况 关 于 跨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虽 然 现 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与 会 计 准 则 均 遵 循 权 责 发 生 制, 按 道 理 来 讲 似 乎 不 应 发 生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但 现 实 征 管 中, 由 于 我 国 实 行 以 票 控 税 的 征 管 系 统, 以 及 会 计 年 度 与 汇 算 清 缴 年 度 的 不 同, 经 常 会 出 现 财 税 处 理 的 差 异 22 / 50

24 大 多 数 企 业 的 做 法 是 将 跨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作 纳 税 调 整, 这 也 是 之 前 延 续 习 惯 所 致 实 际 上, 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问 题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1 年 第 34 号, 以 下 简 称 34 号 公 告 ) 以 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若 干 税 务 处 理 问 题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2 年 第 15 号, 以 下 简 称 15 号 公 告 ) 下 发 后, 对 于 跨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的 处 理, 还 是 需 要 分 情 况 的 第 一 种 情 况 : 当 年 成 本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企 业 也 已 作 账 务 处 理, 但 税 前 扣 除 凭 据 不 能 在 当 年 取 得 比 如 存 货 暂 估 入 账 固 定 资 产 暂 估 入 账 等 有 的 企 业 年 底 购 入 原 材 料, 已 经 领 用 生 产, 但 由 于 结 算 等 问 题, 一 直 未 取 得 发 票, 为 准 确 核 算 成 本, 在 年 底 按 照 合 同 等 资 料 暂 估 计 入 存 货 与 成 本 财 务 核 算 按 照 权 责 发 生 制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而 在 税 务 处 理 上, 对 无 发 票 的 购 进 货 物 是 否 能 在 税 前 扣 除 则 比 较 敏 感 34 号 公 告 规 定, 企 业 当 年 度 实 际 发 生 的 相 关 成 本 费 用, 由 于 各 种 原 因 未 能 及 时 取 得 该 成 本 费 用 的 有 效 凭 证, 企 业 在 预 缴 季 度 所 得 税 时, 可 暂 按 账 面 发 生 金 额 进 行 核 算 ; 但 在 汇 算 清 缴 时, 应 补 充 提 供 该 成 本 费 用 的 有 效 凭 证 即 在 汇 算 清 缴 前 取 得 有 效 凭 证, 证 明 该 成 本 费 用 的 真 实 性, 可 不 需 纳 税 调 整 对 于 此 问 题, 有 的 企 业 在 认 识 上 有 一 定 的 误 区, 认 为 所 谓 的 在 汇 算 清 缴 时, 应 补 充 提 供 该 成 本 费 用 的 有 效 凭 证 中 的 有 效 凭 证, 指 的 是 发 票 日 期 是 去 年 的 有 效 凭 证, 比 如 2012 年 底 的 暂 估 存 货, 发 票 必 须 是 2012 年 开 具 的, 只 是 取 得 时 间 在 2013 年 这 种 认 识 显 然 是 错 误 的, 如 企 业 在 2013 年 4 月 30 日 汇 算 清 缴, 取 得 发 票 日 期 为 2013 年 4 月 30 日 前 的 发 票, 即 可 税 前 扣 除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还 有 一 种 利 用 暂 估 入 账 进 行 税 负 转 移 的 现 象 比 如, 有 的 企 业 年 底 将 暂 估 存 货 的 价 值 人 为 加 大 并 结 转 成 本, 待 来 年 时, 按 照 较 小 的 发 票 的 金 额 确 认 存 货 价 值 这 样 就 将 当 年 的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转 移 到 了 来 年 对 此 情 况, 税 法 并 无 明 确 的 规 定, 但 根 据 实 际 经 验 来 讲, 对 于 跨 年 度 差 额 较 大 且 无 正 当 理 由 的 存 货 暂 估, 税 务 机 关 有 理 由 保 持 职 业 怀 疑 第 二 种 情 况 : 当 年 成 本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但 未 在 当 年 税 前 扣 除, 在 以 后 年 度 发 现 比 如 核 算 错 误 的 销 售 成 本 在 以 后 年 度 发 现 当 年 的 资 产 损 失 未 履 行 税 务 机 关 报 批 制 度, 未 在 税 前 扣 除, 以 后 年 度 经 税 务 机 关 审 批 可 税 前 扣 除 等 15 号 公 告 规 定, 根 据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企 业 发 现 以 前 年 度 实 际 发 生 的 按 照 税 收 规 定 应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前 扣 除 而 未 扣 除 或 者 少 扣 除 的 支 出, 企 业 做 出 专 项 申 报 及 说 明 后, 准 予 追 补 至 该 项 目 发 生 年 度 计 算 扣 除, 但 追 补 确 认 期 限 不 得 超 过 5 年 23 / 50

25 15 号 公 告 所 述 年 度 的 含 义, 结 合 34 号 公 告 的 理 解, 应 指 汇 算 清 缴 年 度, 比 如,2012 年 的 100 万 元 成 本 未 扣 除, 在 2012 年 汇 算 清 缴 前 取 得 有 效 凭 证 并 税 前 扣 除 的,2012 年 是 本 年 度, 汇 算 清 缴 后 扣 除 的,2012 年 就 成 了 以 前 年 度 15 号 公 告 对 于 纳 税 人 来 讲 是 利 好 消 息, 但 是 其 规 定 的 企 业 做 出 专 项 申 报 及 说 明 后, 准 予 追 补 至 该 项 目 发 生 年 度 计 算 扣 除 的 规 定, 对 于 某 些 企 业, 特 别 是 中 小 企 业 可 能 会 有 一 定 的 难 度 一 是 做 出 专 项 申 报 的 成 本 较 高 ; 二 是 追 补 至 发 生 年 度 计 算, 对 税 企 双 方 均 不 便 于 操 作 建 议 各 地 参 考 青 岛 市 2013 年 汇 算 清 缴 的 文 件, 对 于 以 前 年 度 应 扣 未 扣 成 本 费 用, 在 相 关 年 度 税 收 待 遇 一 致 的 情 况 下, 可 选 择 在 实 际 取 得 合 法 凭 据 的 年 度 进 行 税 前 扣 除 案 例 : 某 企 业 2012 年 实 现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00 万 元, 处 于 免 税 优 惠 期, 其 应 纳 税 额 为 0, 其 中 有 30 万 元 的 费 用 发 票 未 在 2012 年 取 得 ; 在 2013 年 汇 算 清 缴 前, 取 得 该 费 用 发 票, 该 企 业 不 需 进 行 纳 税 调 整 如 在 2013 年 进 行 汇 算 清 缴 时, 该 费 用 发 票 仍 未 取 得, 在 2013 年 10 月 才 取 得, 则 2012 年 应 进 行 纳 税 调 增, 即 2012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应 为 =130( 万 元 ) 假 设 该 企 业 仍 处 于 免 税 优 惠 期 ( 即 相 关 年 度 税 收 待 遇 一 致 ), 并 假 设 2013 年 实 现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仍 为 100 万 元, 则 该 企 业 可 在 取 得 发 票 的 2013 年 税 前 扣 除 30 万 元, 即 纳 税 调 减 30 万 元,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70 万 元, 应 纳 税 额 仍 为 0; 两 年 合 计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00 万 元, 应 纳 税 额 为 0; 或 者 将 30 万 元 的 费 用, 追 补 至 2012 年 计 算, 则 2012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100( 万 元 ),2013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100 万 元, 两 年 合 计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200, 应 纳 税 额 为 0; 两 种 计 算 方 式 结 果 一 致 如 该 企 业 2013 年 度 无 免 税 优 惠 政 策 ( 即 相 关 年 度 税 收 待 遇 不 一 致 ), 则 不 能 在 取 得 发 票 的 2013 年 税 前 扣 除, 只 能 追 补 至 2012 年 进 行 计 算, 则 2012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100( 万 元 ), 应 纳 税 额 为 0;2013 年 不 能 纳 税 调 减 30 万 元,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100 万 元, 应 纳 税 额 为 %=25( 万 元 ) 如 该 企 业 2013 年 度 无 免 税 优 惠 政 策 ( 即 相 关 年 度 税 收 待 遇 不 一 致 ), 还 允 许 在 取 得 发 票 的 2013 年 税 前 扣 除 的 话, 则 2013 年 的 应 纳 税 额 为 (100-30) 25%=17.5( 万 元 ),2012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30 万 元, 应 纳 税 额 仍 为 0, 两 年 合 计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200 万 元, 但 应 纳 税 额 为 17.5 万 元, 企 业 少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7.5( 万 元 ) 同 理, 亏 损 弥 补 也 是 相 同 情 况, 如 在 实 际 取 得 年 度 税 前 扣 除, 导 致 延 长 弥 补 亏 损 的 年 限, 应 纳 税 额 计 算 产 生 差 异, 也 属 于 税 收 待 遇 不 一 致 的 情 形 第 三 种 情 况 : 当 年 成 本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税 前 扣 除 凭 据 也 在 当 年 取 得, 但 成 本 费 用 计 入 以 后 年 度 24 / 50

26 比 如 跨 年 度 报 销 等 情 况 年 底 出 差, 年 初 返 回 报 销, 但 是 上 年 的 账 务 已 经 结 束, 税 务 也 已 经 申 报, 只 能 将 去 年 的 费 用 计 入 今 年, 这 是 很 多 企 业 都 面 临 的 问 题 从 原 理 上 来 讲, 该 情 况 应 属 于 上 述 第 二 种 情 况 的 一 种, 之 所 以 单 列 出 来, 主 要 是 考 虑 到, 如 按 照 15 号 公 告 中 的 以 前 年 度 实 际 发 生 的 应 扣 未 扣 的 支 出 的 规 定, 还 需 要 企 业 做 出 专 项 申 报 及 说 明 后 才 能 追 补 至 发 生 年 度 扣 除, 且 上 年 纳 税 调 减, 本 年 纳 税 调 增, 从 利 于 征 管 的 角 度 看, 可 与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沟 通, 说 明 此 种 年 初 报 销 的 特 殊 情 况, 两 年 均 不 调 整 纳 税 筹 划 如 何 巧 妙 筹 划 避 开 年 终 奖 个 税 盲 区 年 终 奖 在 不 同 的 单 位 有 不 同 的 发 放 形 式, 除 了 一 般 意 义 上 的 红 包 外, 有 的 是 股 票 分 红, 有 的 是 双 薪, 有 的 是 提 成, 有 的 是 奖 金 但 是. 企 业 在 发 放 年 终 奖 的 时 候 考 虑 的 并 不 简 单, 有 的 目 的 很 明 确, 就 是 为 了 奖 励 员 工 们 在 一 年 当 中 所 付 出 的 劳 动, 但 也 有 一 些 企 业 发 放 年 终 奖 的 时 候 是 不 得 已 而 为 之 年 终 奖 的 计 算 发 放 年 终 奖 是 用 人 单 位 的 一 种 自 主 行 为, 目 前 的 法 律 法 规 并 无 要 求 用 人 单 位 发 放 年 终 奖 的 具 体 规 定 故 一 般 来 说, 年 终 奖 的 计 算 应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的 约 定 或 者 用 人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如 果 劳 动 合 同 或 用 人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中 有 明 确 规 定, 则 用 人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约 定 或 规 章 制 度 发 放 当 然, 如 果 劳 动 合 同 或 用 人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中 均 没 有 规 定, 用 人 单 位 可 以 不 发, 也 可 以 根 据 本 年 度 的 综 合 经 营 状 况 以 及 劳 动 者 个 人 年 度 工 作 表 现, 决 定 是 否 发 放 年 终 奖 休 法 定 假 应 照 发 年 终 奖 年 休 假 探 亲 假 婚 丧 假 产 假 等 均 属 于 法 定 假 根 据 劳 动 法 劳 动 合 同 法 妇 女 权 益 保 护 法 企 业 职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实 施 办 法 女 职 工 劳 动 保 护 规 定 等 的 规 定, 劳 动 者 在 休 法 定 假 期 间 应 视 为 正 常 出 勤 并 支 付 报 酬, 用 人 单 位 自 然 也 就 必 须 全 额 支 付 年 终 奖, 而 不 得 扣 除 提 前 离 职 该 拿 年 终 奖 如 果 劳 动 合 同 或 用 人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中, 有 确 定 的 年 终 奖 数 额, 那 么 离 职 劳 动 者 也 应 得 到 相 应 的 年 终 奖 如 果 劳 动 合 同 和 用 人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都 未 规 定 年 终 奖, 但 事 实 上 已 发 年 终 奖, 用 人 单 位 也 必 须 向 离 职 劳 动 者 发 放, 从 司 法 实 践 上 看,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机 构 或 法 院 同 样 会 支 持 此 类 离 职 劳 动 者 按 照 在 岗 时 间, 得 到 一 定 比 例 的 年 终 奖 25 / 50

27 未 满 一 年 也 有 年 终 奖 劳 动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规 定 : 工 资 分 配 应 当 遵 循 按 劳 分 配 原 则, 实 行 同 工 同 酬 即 只 要 劳 动 合 同 中 约 定 了 年 终 奖 或 是 用 人 单 位 已 制 定 发 放 年 终 奖 的 具 体 办 法, 且 新 进 入 未 满 一 年 的 劳 动 者 确 已 付 出 相 应 劳 动, 用 人 单 位 就 必 须 按 约 定 或 比 例 向 其 发 放 年 终 奖 年 终 奖 不 能 拖 欠 就 性 质 而 言, 年 终 奖 属 于 工 资 的 一 部 分 因 为 国 家 统 计 局 关 于 工 资 总 额 组 成 的 规 定 第 四 条 规 定 : 工 资 总 额 由 下 列 六 个 部 分 组 成 : ( 一 ) 计 时 工 资 ; ( 二 ) 计 件 工 资 ; ( 三 ) 奖 金 ; ( 四 ) 津 贴 和 补 贴 ; ( 五 ) 加 班 加 点 工 资 ; ( 六 ) 特 殊 情 况 下 支 付 的 工 资 第 七 条 也 规 定 : 奖 金 是 指 支 付 给 职 工 的 超 额 劳 动 报 酬 和 增 收 节 支 的 劳 动 报 酬 包 括 : ( 一 ) 生 产 奖 ; ( 二 ) 节 约 奖 ; ( 三 ) 劳 动 竞 赛 奖 ; ( 四 )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的 奖 励 工 资 ; ( 五 ) 其 他 奖 金 国 家 统 计 局 关 于 工 资 总 额 组 成 的 规 定 若 干 具 体 范 围 的 解 释 第 二 条 则 进 一 步 指 出 : 关 于 奖 金 的 范 围 ( 一 ) 生 产 ( 业 务 ) 奖 包 括 超 产 奖 质 量 奖 安 全 ( 无 事 故 ) 奖 考 核 各 项 经 济 指 标 的 综 合 奖 提 前 竣 工 奖 外 轮 速 遣 奖 年 终 奖 ( 劳 动 分 红 ) 等 故 推 迟 年 终 奖 的 发 放, 无 异 于 欠 薪 而 劳 动 法 劳 动 合 同 法 均 已 明 确 规 定, 工 资 应 当 按 月 支 付 给 劳 动 者 本 人, 不 得 克 扣 或 者 无 故 拖 欠 劳 动 者 的 工 资 个 税 盲 区 是 指 年 终 奖 发 放 金 额 在 超 过 某 个 临 界 点 后 奖 金 数 额 只 增 加 一 点 点 而 纳 税 额 却 增 加 了 好 多 点 的 现 象 也 就 是 可 能 出 现 多 发 一 元 奖 金, 扣 除 个 税 后, 到 手 却 少 数 百 数 千 元 的 情 况 对 此, 要 找 出 每 一 级 税 率 对 应 的 盲 区, 有 效 地 避 开 多 发 少 得 的 情 况 发 生 下 面 详 细 说 明 6 个 盲 区 的 形 成 原 因 及 避 开 方 法 : 假 设 个 人 取 得 年 终 奖 为 Y 元, 且 当 月 的 工 薪 所 得 高 于 或 等 于 3500 元 1. 若 年 终 奖 18000<(Y 12)<4500, 适 用 税 率 为 10% 设 Y-(Y 10%-105)= %,Y= 元 26 / 50

28 当 年 终 奖 为 元 时, 税 后 收 入 为 %=17460 元 ; 当 年 终 奖 为 元 时, 税 后 收 入 为 ( %-105)= 元 ; 年 终 奖 元 税 后 收 入 比 年 终 奖 元 税 后 收 入 少 = 元 年 终 奖 在 元 至 元 区 间 时, 随 着 年 终 奖 的 增 加, 税 后 收 入 逐 渐 增 加, 当 年 终 奖 增 加 至 元, 其 税 后 收 入 为 元, 与 年 终 奖 为 元 时 的 税 后 收 入 相 等 因 此, 若 年 终 奖 为 应 避 开 盲 区 [18001, ] 2. 若 年 终 奖 54000<(Y 12)<9000, 适 用 税 率 为 20% 设 Y-(Y 20%-555)=54000-( %-105),Y= 元 因 此, 若 年 终 奖 为 应 避 开 盲 区 [54001, ] 3. 若 年 终 奖 <(Y 12)<35000, 适 用 税 率 为 25% 设 Y-(Y 25%-1005)= ( %-555) Y= 元 因 此, 若 年 终 奖 为 应 避 开 盲 区 [108001,114600] 4. 若 年 终 奖 <(Y 12)<55000, 适 用 税 率 为 30% 设 Y-(Y 30%-2755)= ( %-1005) Y= 元 因 此, 若 年 终 奖 为 应 避 开 盲 区 [420001,447550] 5. 若 年 终 奖 <(Y 12)<80000, 适 用 税 率 为 35% 设 Y-(Y 35%-5505)= ( %-2755),Y= 元 因 此, 若 年 终 奖 为 应 避 开 盲 区 [660001, ] 6. 若 年 终 奖 Y>960000, 则 月 平 均 年 终 奖 (Y 12)>80000, 适 用 税 率 为 45% 设 Y-(Y 45%-13505)= ( %-5505),Y= 元 因 此, 若 年 终 奖 为 Y> 元 时, 应 避 开 盲 区 [960001, ] 企 业 合 并 的 合 理 避 税 案 例 过 程 分 析 矛 盾 初 起, 一 筹 莫 展 位 于 某 工 业 园 区 的 甲 企 业, 从 事 芡 实 加 工 业 务, 因 经 营 效 果 不 理 想, 一 直 处 于 停 产 和 半 停 产 状 态, 因 亩 均 纳 税 达 不 到 招 商 引 资 时 的 5 万 元 / 亩 的 要 求, 因 此 政 府 要 求 对 该 企 业 进 行 置 换 处 在 同 一 园 区 的 乙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红 红 火 火, 但 是 原 有 的 厂 区 已 不 能 满 足 其 扩 大 规 模 的 要 求 于 是 在 园 区 管 委 会 有 关 领 导 的 牵 线 下, 甲 企 业 乙 企 业 两 家 领 导 坐 在 一 起 达 成 了 共 识, 即 由 乙 企 业 一 次 性 出 资 840 万 元, 买 断 甲 企 业 房 屋 及 土 地 甲 企 业 债 权 债 务 仍 由 甲 企 业 负 责, 并 确 定 了 收 购 预 案, 乙 企 业 为 此 预 交 了 350 万 元 定 金 眼 看 大 功 告 成, 就 在 甲 乙 企 业 及 园 区 管 委 会 领 导 弹 冠 相 庆 的 时 候, 一 个 意 想 不 到 的 问 题 发 生 了, 即 签 订 协 议 时, 双 方 没 有 考 虑 转 让 环 节 的 税 收, 因 为 该 环 节 需 要 交 纳 的 税 收 有 :1. 营 业 税 42 万 元 ;2. 城 建 税 2.10 万 元 ;3. 教 育 费 附 加 / 50

29 万 元 ;4.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0.84 万 元 ;5. 防 洪 保 安 基 金 0.84 万 元 ;6. 契 税 万 元, 总 计 税 费 负 担 万 元 上 述 款 项 谁 也 不 想 承 担, 眼 看 这 事 陷 入 了 僵 局, 园 区 管 委 会 的 领 导 看 在 眼 里, 急 在 心 上! 到 底 该 怎 么 办 呢? 该 领 导 拜 访 了 工 商 登 记 窗 口 的 工 作 人 员, 窗 口 的 工 作 人 员 略 加 思 索, 建 议 甲 乙 企 业 两 股 东 之 间 采 用 股 权 转 让 的 方 式 解 决 问 题, 即 甲 企 业 的 股 东 将 股 权 转 让 给 乙 企 业 的 股 东, 这 样 可 以 达 到 乙 企 业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甲 企 业 且 能 够 节 省 一 笔 税 费, 少 花 收 购 成 本 峰 回 路 转, 再 陷 僵 局 就 在 大 家 感 到 峰 回 路 转 欣 喜 万 分 的 时 候, 又 出 现 了 一 件 令 人 烦 恼 的 事 情 原 来, 在 股 权 转 让 时, 甲 乙 企 业 聘 请 某 事 务 所 审 计, 其 注 册 税 务 师 发 现 股 权 转 让 中 无 法 克 服 的 矛 盾 有 二 : 其 一 是 甲 企 业 这 几 年 经 营 一 直 不 太 正 常, 开 开 停 停, 除 账 面 明 确 记 载 的 债 务 外, 还 从 外 面 私 人 老 板 手 中 融 了 一 些 资 金, 赊 欠 的 一 部 分 材 料 款 也 未 予 支 付, 而 且 这 部 分 债 务 未 在 账 面 记 载 而 以 甲 企 业 名 义 对 外 签 订 的 合 同 是 否 大 量 存 在, 都 是 抹 不 去 的 隐 患 其 二 是 甲 企 业 原 来 是 简 单 的 食 品 加 工 ( 芡 实 加 工 ) 企 业, 而 乙 企 业 是 有 严 格 环 保 要 求 的 化 工 企 业, 在 股 权 转 让 时, 既 要 变 更 股 东 又 要 变 更 经 营 范 围, 还 要 变 更 公 司 名 称, 而 公 司 名 称 和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后, 已 经 是 与 原 企 业 经 营 性 质 完 全 不 同 的 两 类 企 业, 环 保 部 门 需 要 重 新 提 供 可 研 报 告 和 环 评 报 告 除 了 耽 误 时 间 外, 还 要 聘 请 有 资 质 的 机 构 编 制 这 两 项 报 告, 且 预 计 需 要 支 付 费 用 12 万 元 面 对 甲 企 业 还 没 有 完 全 浮 出 水 面 的 全 部 债 务, 乙 企 业 认 为 收 购 甲 企 业 有 一 定 风 险, 搞 不 好 收 购 未 成 功, 反 而 惹 来 官 司 缠 身! 听 了 其 事 务 所 一 席 话, 乙 企 业 的 老 板 倒 吸 一 口 凉 气, 庆 幸 自 己 没 有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否 则 悔 之 晚 矣! 烟 消 云 散, 柳 暗 花 明 就 在 大 家 一 筹 莫 展 的 时 候, 其 事 务 所 的 注 册 税 务 师 提 出 了 如 下 合 理 避 税 方 案, 即 采 取 吸 收 合 并 的 方 式, 甲 企 业 注 销, 乙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甲 企 业, 合 并 后, 甲 企 业 原 股 东 张 大 明 再 将 股 权 转 给 乙 企 业 原 股 东 李 天 一 这 样 做 的 好 处 有 二 : 其 一 是, 根 据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与 企 业 改 制 相 关 的 民 事 纠 纷 案 件 若 干 问 题 的 规 定 ( 法 释 [2003]1 号 ) 第 三 十 二 条 : 企 业 进 行 吸 收 合 并 时, 参 照 公 司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告 通 知 了 债 权 人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后, 债 权 人 就 被 兼 并 企 业 原 资 产 管 理 人 ( 出 资 人 ) 隐 瞒 或 者 遗 漏 的 企 业 债 务 起 诉 兼 并 方 的, 如 债 权 人 在 公 告 期 内 申 报 过 该 笔 债 权, 兼 并 方 在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后, 可 再 行 向 被 兼 并 企 业 原 资 产 管 理 人 ( 出 资 人 ) 追 偿 如 债 权 人 在 公 告 期 内 未 申 报 过 该 笔 债 权, 则 兼 并 方 不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人 民 法 院 可 告 知 债 权 人 另 行 起 诉 被 兼 并 企 业 原 资 产 管 理 人 ( 出 资 人 ) 这 样, 乙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甲 企 业 后 就 可 以 省 掉 债 务 缠 身 的 担 心 28 / 50

30 其 二 是, 企 业 合 并 后, 合 并 环 节 不 需 要 缴 纳 营 业 税 契 税 及 其 他 税 种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改 制 重 组 契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4 号 ) 第 三 条 :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公 司,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合 同 约 定, 合 并 为 一 个 公 司, 且 原 主 体 存 续 的, 对 其 合 并 后 的 公 司 承 受 原 合 并 各 方 的 土 地 房 屋 权 属 免 征 契 税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转 让 企 业 产 权 不 征 收 营 业 税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税 函 [2002]165 号 ): 转 让 企 业 产 权 的 行 为 不 属 于 营 业 税 征 收 范 围, 不 应 征 收 营 业 税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转 让 企 业 全 部 产 权 不 征 收 增 值 税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税 函 [2002]420 号 ): 转 让 企 业 全 部 产 权 是 整 体 转 让 企 业 资 产 债 权 债 务 及 劳 动 力 的 行 为, 因 此, 转 让 企 业 全 部 产 权 涉 及 的 应 税 货 物 的 转 让, 不 属 于 增 值 税 的 征 税 范 围, 不 征 收 增 值 税 上 述 合 理 避 税 方 案 使 甲 乙 两 企 业 顺 利 地 完 成 了 重 组, 既 绕 开 了 税 收, 又 实 现 了 企 业 双 方 的 合 作 愿 望 股 东 容 易 遇 到 的 三 大 个 税 风 险 一 年 末 借 款 未 还 个 人 投 资 者 从 其 投 资 的 企 业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合 伙 企 业 除 外 ) 借 款 长 期 不 还 的 处 理 问 题 : 1 纳 税 年 度 内 个 人 投 资 者 从 其 投 资 企 业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合 伙 企 业 除 外 ) 借 款, 在 该 纳 税 年 度 终 了 后 既 不 归 还, 又 未 用 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的, 其 未 归 还 的 借 款 可 视 为 企 业 对 个 人 投 资 者 的 红 利 分 配, 依 照 利 息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项 目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上 述 纳 税 年 度, 是 指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2 对 个 人 投 资 者 从 其 投 资 的 企 业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合 伙 企 业 除 外 ) 借 款 超 过 12 个 月 的, 在 超 过 12 个 月 的 该 纳 税 年 度 终 了 后 既 不 归 还, 又 未 用 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的, 其 未 归 还 的 借 款 应 视 为 企 业 对 个 人 投 资 者 的 红 利 分 配, 依 照 利 息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项 目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3 对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规 范 个 人 投 资 者 个 人 所 得 税 征 收 管 理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3]158 号 ) 一 文 生 效 前 已 发 生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借 款, 从 该 文 生 效 之 日 算 起, 超 过 12 个 月 的, 在 超 过 12 个 月 的 该 纳 税 年 度 终 了 后 既 不 归 还, 又 未 用 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的, 其 未 归 还 的 借 款 应 视 为 企 业 对 个 人 投 资 者 的 红 利 分 配, 依 照 利 息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项 目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二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用 税 后 利 润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征 税 问 题 29 / 50

31 1 对 属 于 个 人 股 东 分 得 并 再 投 入 公 司 (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 的 部 分 应 按 照 利 息 股 息 红 利 项 目 征 收 个 税 股 份 制 企 业 股 票 溢 价 发 行 收 入 所 形 成 的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由 个 人 所 得 的 数 额, 不 作 为 应 税 所 得 征 收 个 税 2 公 司 制 企 业 歇 业 清 算 时 对 未 分 配 利 润 盈 余 公 积 金 的 税 务 处 理 对 于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由 个 人 投 资 者 兴 办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在 申 请 注 销 办 理 税 务 清 算 时, 其 结 余 的 盈 余 公 积 以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在 依 法 弥 补 企 业 累 计 未 弥 补 的 亏 损 之 后, 应 按 个 人 投 资 者 的 出 资 比 例 计 算 分 配 个 人 投 资 者 的 所 得, 按 利 息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项 目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3 股 份 制 企 业 派 发 红 股 征 税 问 题 股 份 制 企 业 用 盈 余 公 积 金 派 发 红 股 属 于 股 息 红 利 性 质 的 分 配, 对 个 人 取 得 的 红 股 数 额, 应 作 为 个 人 所 得 征 税 股 份 制 企 业 在 分 配 股 息 红 利 时, 以 股 票 形 式 向 股 东 个 人 支 付 应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 即 派 发 红 股 ), 应 以 派 发 红 股 的 股 票 票 面 金 额 为 收 入 额, 按 利 息 股 息 红 利 项 目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三 企 业 为 个 人 消 费 性 财 产 性 支 出 的 涉 税 处 理 个 人 投 资 者 以 企 业 资 金 为 本 人 家 庭 成 员 及 其 相 关 人 员 支 付 消 费 性 支 出 及 财 产 性 支 出 的 处 理 问 题 : 1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为 个 人 购 买 房 屋 或 其 他 财 产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批 复 ( 财 税 [2008]83 号 ) 第 一 条 规 定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和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规 范 个 人 投 资 者 个 人 所 得 税 征 收 管 理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3]158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符 合 以 下 情 形 的 房 屋 或 其 他 财 产, 不 论 所 有 权 人 是 否 将 财 产 无 偿 或 有 偿 交 付 企 业 使 用, 其 实 质 均 为 企 业 对 个 人 进 行 了 实 物 性 质 的 分 配, 应 依 法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 ( 一 ) 企 业 出 资 购 买 房 屋 及 其 他 财 产, 将 所 有 权 登 记 为 投 资 者 个 人 投 资 者 家 庭 成 员 或 企 业 其 他 人 员 的 ; ( 二 ) 企 业 投 资 者 个 人 投 资 者 家 庭 成 员 或 企 业 其 他 人 员 向 企 业 借 款 用 于 购 买 房 屋 及 其 他 财 产, 将 所 有 权 登 记 为 投 资 者 投 资 者 家 庭 成 员 或 企 业 其 他 人 员, 且 借 款 年 度 终 了 后 未 归 还 借 款 的 2 对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合 伙 企 业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或 其 家 庭 成 员 取 得 的 上 述 所 得, 视 为 企 业 对 个 人 投 资 者 的 利 润 分 配, 按 照 个 体 工 商 户 的 生 产 经 营 所 得 项 目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 对 除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合 伙 企 业 以 外 其 他 企 业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或 其 家 庭 成 员 取 得 的 上 述 所 得, 视 为 企 业 对 个 人 投 资 者 的 红 利 分 配, 按 照 利 息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项 目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 对 企 业 其 他 人 员 取 得 的 上 述 所 得, 按 照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项 目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3 关 于 企 业 为 股 东 个 人 购 买 汽 车 的 税 务 处 理 30 / 50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跨 章 节 综 合 1. 黄 河 公 司 为 工 业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适 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其 有 关 资 料 如 下 : (1) 产 品 材 料 销 售 价 格 中 均 不 含 增 值 税 (2) 按 实 际 成 本 核 算, 逐 笔 结 转 销 售 成 本 (3)2010 年 12 月 1 日 有 关 科 目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章 债 券 股 票 价 值 评 估 1 考 点 一 : 债 券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2

第 六 章 债 券 股 票 价 值 评 估 1 考 点 一 : 债 券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2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CPA 财 务 管 理 习 题 班 第 八 讲 债 券 股 票 价 值 评 估 IreneGao ACCAspace 中 国 ACCA 国 际 注 册 会 计 师 教 育 平 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中 : 特 准 储 备 物 资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0,741,173.05 43,639,878.67 资 产 总 计 907,501,895.16 545,811,013.59 法 定 代 表 人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中 : 特 准 储 备 物 资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0,741,173.05 43,639,878.67 资 产 总 计 907,501,895.16 545,811,013.59 法 定 代 表 人 : 资 产 负 债 表 2016-05 编 制 单 位 : 贵 州 瓮 马 铁 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货 币 资 金 470,266,946.05 252,110,378.42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林 大 津 毛 浩 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英 语 热 引 发 了 大 中 小 学 英 语 教 育 整 体 规 划 问 题 在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学 校 和 个 体 差 异 以 及 各 家 观 点 的 基 础 上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逐 级 定 位 逐 层 分 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本 研 究 所 倡 导 的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More information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编 制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公 开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职 责 二 部 门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行 政 学 院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江 西 万 向 昌 河 汽 车 底 盘 系 统 有 限 公 钱 潮 轴 承 有 限 公 万 向 钱 潮 传 动 轴 有 浙 江 万 向 精 工 有 浙 江 万 向 系 统 有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B1)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

江 西 万 向 昌 河 汽 车 底 盘 系 统 有 限 公 钱 潮 轴 承 有 限 公 万 向 钱 潮 传 动 轴 有 浙 江 万 向 精 工 有 浙 江 万 向 系 统 有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B1)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 股 票 简 称 : 万 向 钱 潮 股 票 代 码 :000559 编 号 :2016-010 万 向 钱 潮 股 份 有 关 于 度 报 告 的 更 正 公 告 本 公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万 向 钱 潮 股 份 有 于 2016 年 2 月 27 在 巨 潮 资 讯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2016 年 度 第 一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方 针 政 策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拟 订 财 政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改 革 方 案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调 整 完 善 市 对 区 财 政 体 制 ; 分 析 预 测 经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 晓 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黄 金 原 油 总 持 仓 增 长, 同 比 增 幅 分 别 为 4.2% 和 4.1% 而 铜 白 银 以 及 玉 米 则 出 现 减 持, 减 持 同 比 减 少 分 别 为 9.4%,9.4% 以 及 6.5% 大 豆, 豆 粕 结 束 连 续 4 周 总 持 仓 量 增 长, 出 现 小 幅

黄 金 原 油 总 持 仓 增 长, 同 比 增 幅 分 别 为 4.2% 和 4.1% 而 铜 白 银 以 及 玉 米 则 出 现 减 持, 减 持 同 比 减 少 分 别 为 9.4%,9.4% 以 及 6.5% 大 豆, 豆 粕 结 束 连 续 4 周 总 持 仓 量 增 长, 出 现 小 幅 小 麦 净 多 持 仓 增 加, 豆 油 豆 粕 净 多 持 仓 减 少 美 国 CFTC 持 仓 报 告 部 门 : 市 场 研 究 与 开 发 部 类 型 : 量 化 策 略 周 报 日 期 :212 年 5 月 7 日 电 话 :592-5678753 网 址 :www.jinyouqh.com 主 要 内 容 : 根 据 美 国 CFTC 公 布 的 数 据, 本 报 告 中 的 11 个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303 10811046 高 等 数 学 ( 理 二 2) 复 材 1501-2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303 10811046 高 等 数 学 ( 理 二 2) 复 材 1501-2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考 场 所 在 教 学 楼 ( 教 学 区 ) 考 试 教 室 课 程 号 课 程 名 考 生 所 在 专 业 ( 班 级 ) 考 生 所 属 学 院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101 10811026 高 等 数 学 (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省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省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482.54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482.54 万 元,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482.54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482.54 万 元, 2016 年 中 共 东 莞 市 委 党 史 研 究 室 部 门 预 算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东 莞 市 委 党 史 研 究 室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一 )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省 委 和 市 委 有 关 党 史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制 定 全 市 党 史 工 作 规 划, 指 导 全 市 各 部 门 各 镇 街 的 党 史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公 开 01 表 部 门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收 入 支 出 行 次 决 算 数 行 次 决 算 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 1,047,975.67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27 10,679.54 二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2 0.00 二 外 交 支 出 28 0.00 三 事 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参考答案

Microsoft Word - 参考答案 练 习 题 答 案 第 2 章 货 币 资 金 习 题 一 (1) 借 : 其 他 应 收 款 备 用 金 24 000 贷 : 银 行 存 款 24000 借 : 管 理 费 用 18 760 贷 : 库 存 现 金 18760 (2) 借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外 埠 存 款 180 000 贷 : 银 行 存 款 180000 借 : 原 材 料 ( 或 材 料 采 购 ) 150000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预 算 2016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 票 简 称 : 利 尔 化 学 股 票 代 码 :002258 公 告 编 号 :2016-021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016 年 2 月 25 日, 利 尔

More information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 四 章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1 下 列 有 关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会 计 处 理 中, 说 法 不 正 确 的 是 ( ) A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不 计 提 折 旧 或 进 行 摊 销, 应 当 以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调 整 其 账 面 价 值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7章 图表反转形态.doc

Microsoft Word - 第7章 图表反转形态.doc 第 七 章 图 表 反 转 形 态 我 们 知 道 市 场 趋 势 共 有 三 种 : 上 升 趋 势 下 降 趋 势 和 横 向 整 理 市 场 的 价 格 波 动 都 是 运 行 在 这 三 种 趋 势 中, 所 有 的 走 势 都 是 这 三 种 趋 势 的 排 列 组 合 如 图 市 场 趋 势 结 构 示 意 图 7-1 所 示 市 场 趋 势 结 构 示 意 图 7-1 图 市 场 趋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第 四 章 存 货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1 某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本 月 购 入 原 材 料 150 公 斤, 收 到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注 明 价 款 900 万 元, 增 值 税 额 153 万 元 另 发 生 运 输 费 用 9 万 元 ( 运 费 抵 扣 7%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 包 装 费 3 万 元, 途 中 保 险 费 用 2.7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 ( )... 李 雪 岩, 龙 耀 (.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商 学 院, 广 西 南 宁 ;. 中 山 大 学 教 育 学 院, 广 东 广 州 ) : 高 等 教 育 是 专 业 教 育 高 考 是 为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的, 是 为 高 等 专 业 教 育 选 拔 有 专 业 培 养 潜 质 的 人 才 现 行 高 考 制 度 忽 略 专 业 潜 质 的 因 素, 过 份 强

More information

上篇 财 务

上篇    财  务 财 务 与 会 计 考 试 大 纲 (2016 年 度 ) 本 科 目 考 试 内 容 涉 及 的 政 策 法 规 以 上 一 自 然 年 度 为 主, 加 当 年 度 4 月 30 日 前 的 必 要 税 收 政 策 调 整 本 次 大 纲 在 2015 年 度 考 试 大 纲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了 部 分 补 充 和 修 订 为 了 使 教 材 体 系 更 加 科 学 规 范, 将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