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招股说明书"

Transcription

1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北 京 恒 通 创 新 赛 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Hengtong Innovation Luxwood Technology Co., Ltd. (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长 阳 万 兴 路 86-5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 二 期 ) 北 座 )

2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不 超 过 2,434 万 股, 且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总 量 占 公 司 发 行 后 发 行 股 数 :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本 次 发 行 中 公 司 股 东 不 进 行 公 开 发 售 老 股 每 股 面 值 :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年 月 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孙 志 强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之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至 上 述 期 间, 公 司 发 生 派 发 股 利 送 红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或 配 股 等 除 息 除 权 行 为, 上 述 发 行 价 格 亦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 在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上 市 前 做 出 的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限 制 措 施 承 诺,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12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人 持 有 的 恒 通 赛 木 股 份 总 数 的 15%;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第 13 至 24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第 13 个 月 初 本 人 持 有 恒 通 赛 木 股 份 总 数 的 15% 减 持 价 格 ( 复 权 后 )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2

3 自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上 市 至 本 人 减 持 期 间, 若 恒 通 赛 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人 减 持 价 格 和 股 份 数 量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本 人 减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予 以 公 告 上 述 承 诺 不 因 本 人 在 恒 通 赛 木 的 职 务 调 整 或 离 职 而 发 生 变 化 2 发 起 人 股 东 晨 光 景 泰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上 市 前 做 出 的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限 制 措 施 承 诺,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12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恒 通 赛 木 股 份 总 数 的 15%;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第 13 至 24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第 13 个 月 初 本 公 司 持 有 恒 通 赛 木 股 份 总 数 的 15% 减 持 价 格 ( 复 权 后 )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自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上 市 至 本 公 司 减 持 期 间, 若 恒 通 赛 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公 司 减 持 价 格 和 股 份 数 量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本 公 司 减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予 以 公 告 3 发 起 人 股 东 中 科 投 资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上 市 前 做 出 的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限 制 措 施 承 诺, 在 本 公 司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份 锁 定 期 满 后, 本 公 司 可 根 据 自 身 的 经 营 或 投 资 需 求,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适 当 转 让 部 分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减 持 不 超 过 100%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后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自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上 市 至 本 公 司 减 持 期 间, 若 恒 通 赛 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3

4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公 司 减 持 价 格 和 股 份 数 量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本 公 司 减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予 以 公 告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4 发 起 人 股 东 金 石 投 资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截 至 上 市 之 日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全 部 或 部 分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上 市 前 做 出 的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限 制 措 施 承 诺, 在 本 公 司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份 锁 定 期 满 后, 本 公 司 可 根 据 自 身 的 经 营 或 投 资 需 求,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适 当 转 让 部 分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减 持 完 毕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全 部 股 票, 且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恒 通 赛 木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自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上 市 至 本 公 司 减 持 期 间, 若 恒 通 赛 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公 司 减 持 价 格 和 股 份 数 量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本 公 司 减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予 以 公 告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5 张 劲 松 和 江 靖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6 晨 光 景 泰 股 东 王 秋 艳 王 玉 莲 申 海 军 倪 绍 良 李 德 谭 黎 明,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之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4

5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至 上 述 期 间, 公 司 发 生 派 发 股 利 送 红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或 配 股 等 除 息 除 权 行 为, 上 述 发 行 价 格 亦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 本 人 减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予 以 公 告 上 述 承 诺 不 因 本 人 在 恒 通 赛 木 的 职 务 调 整 或 离 职 而 发 生 变 化 7 晨 光 景 泰 股 东 原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许 忠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之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日 期 : 2015 年 月 日 5

6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保 荐 人 承 销 的 证 券 公 司 承 诺 因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公 司 出 具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所 载 资 料, 包 括 公 司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出 具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及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公 司 出 具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所 载 资 料, 包 括 公 司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出 具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所 载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能 力 投 资 价 值 或 者 对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 投 资 者 自 主 判 断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价 值, 自 主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自 行 承 担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因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变 化 或 者 股 票 价 格 变 动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6

7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本 的 风 险 因 素 部 分, 并 特 别 注 意 下 列 事 项 一 本 次 发 行 前 未 分 配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2014 年 4 月 2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了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的 事 项,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二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2014 年 4 月 2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对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形 式 比 例 和 决 策 机 制 等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同 时 兼 顾 公 司 的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及 公 司 的 远 期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且 需 要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稳 定 性,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决 策 程 序 机 制 为 : ( 一 )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1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和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公 司 可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十 2 现 金 分 红 的 具 体 条 件 和 比 例 : (1) 公 司 当 年 实 现 盈 利 且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和 依 法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且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2)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7

8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指 :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3) 公 司 目 前 发 展 阶 段 属 于 成 长 期 且 未 来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因 此 现 阶 段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在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随 着 公 司 的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的 发 展 阶 段 属 于 成 熟 期 的, 则 根 据 公 司 有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计 划, 由 董 事 会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调 整 的 程 序,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提 高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在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中 的 最 低 比 例 并 相 应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3 若 公 司 净 利 润 快 速 增 长,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有 利 于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整 体 利 益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的 情 况 下, 提 出 并 实 施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4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5 拟 发 行 证 券 借 壳 上 市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合 并 分 立 或 者 因 收 购 导 致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应 当 在 募 集 说 明 书 或 发 行 预 案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报 告 书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或 者 收 购 报 告 书 中 详 细 披 露 募 集 或 发 行 重 组 或 者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后 公 司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及 相 应 的 安 排 董 事 会 对 上 述 情 况 的 说 明 等 信 息 8

9 ( 二 ) 利 润 分 配 的 决 策 程 序 机 制 : 公 司 制 定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时, 应 当 履 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决 策 程 序 董 事 会 应 当 就 股 东 回 报 事 宜 进 行 专 项 研 究 论 证, 制 定 明 确 清 晰 的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并 详 细 说 明 规 划 安 排 的 理 由 等 情 况 : 1 公 司 在 制 定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董 事 会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公 司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2 公 司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确 有 必 要 对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者 变 更 的, 应 当 满 足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经 过 详 细 论 证 后, 履 行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理 由 的 真 实 性 充 分 性 合 理 性 审 议 程 序 的 真 实 性 和 有 效 性 以 及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等 事 项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且 公 司 应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与 中 小 股 东 充 分 沟 通 交 流,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必 要 时, 可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征 集 股 东 意 见 ( 三 ) 公 司 调 整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具 体 条 件 : 1 公 司 发 生 亏 损 或 者 已 发 布 预 亏 提 示 性 公 告 的 ; 2 自 利 润 分 配 的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日 后 的 两 个 月 内, 公 司 除 募 集 资 金 政 府 专 项 财 政 资 金 等 专 款 专 用 或 专 户 管 理 资 金 以 外 的 现 金 ( 含 银 行 存 款 高 流 动 性 的 债 券 等 ) 余 额 均 不 足 以 支 付 现 金 股 利 ; 3 按 照 既 定 分 红 政 策 执 行 将 导 致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重 大 交 易 无 法 按 既 定 交 易 方 案 实 施 的 ; 4 董 事 会 有 合 理 理 由 相 信 按 照 既 定 分 红 政 策 执 行 将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或 保 持 盈 利 能 力 构 成 实 质 性 不 利 影 响 的 9

10 5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的 发 展 阶 段 属 于 成 熟 期, 需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并 结 合 公 司 有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计 划, 对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在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中 的 最 低 比 例 进 行 提 高 ( 四 ) 利 润 分 配 的 监 督 约 束 机 制 : 1 监 事 会 应 对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决 策 程 序 及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2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在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和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时, 应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开 通 专 线 电 话 董 秘 信 箱 及 邀 请 中 小 投 资 者 参 会 等 )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 3 在 公 司 有 能 力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做 出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的,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说 明 未 现 金 分 红 的 原 因 相 关 原 因 与 实 际 情 况 是 否 相 符 合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及 收 益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明 确 的 独 立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上 述 议 案 时, 应 为 中 小 股 东 参 与 决 策 提 供 便 利 ; 4 公 司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尽 职 履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充 分 维 护 等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要 详 细 说 明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除 上 述 规 定 外, 公 司 制 定 了 北 京 恒 通 创 新 赛 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年 度 ), 对 未 来 三 年 的 利 润 分 配 作 出 了 进 一 步 安 排 关 于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及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相 关 内 容 10

11 三 本 次 发 行 方 案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及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发 行 方 案,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总 量 不 超 过 2,434 万 股, 且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总 量 占 公 司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本 次 发 行 中 公 司 股 东 不 进 行 公 开 发 售 老 股 四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 一 )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基 准 日 是 2014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及 2014 年 度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未 经 审 计, 但 已 经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阅 并 出 具 了 瑞 华 阅 字 [2015] 第 号 审 阅 报 告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基 准 日 之 后 经 审 阅 的 主 要 财 务 情 况 如 下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94,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48, 万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45, 万 元 2014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1,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16.80%; 净 利 润 为 6,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0.72%;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5,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0.17% 公 司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财 务 报 告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十 三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 二 )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规 模 及 采 购 价 格,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及 销 售 价 格,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的 构 成, 税 收 政 策 以 及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重 大 事 项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三 )2014 年 度 及 2015 年 一 季 度 预 计 业 绩 情 况 11

12 公 司 预 计 2014 年 全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的 区 间 为 37, 万 元 至 45, 万 元, 较 2013 年 增 长 5.12% 至 28.48%;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区 间 为 5, 万 元 至 6, 万 元, 较 2013 年 增 长 -9.84% 至 10.19% 公 司 预 计 2015 年 一 季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的 区 间 为 2, 万 元 至 3, 万 元, 较 2014 年 同 期 增 长 % 至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区 间 为 万 元 至 万 元, 较 2014 年 同 期 增 长 9.59% 至 26.03% 上 述 经 营 业 绩 为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进 行 的 预 计, 未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五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后 股 票 价 格 稳 定 措 施 的 预 案 ( 一 )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若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 以 下 简 称 启 动 条 件 ), 则 公 司 应 启 动 增 持 或 回 购 等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 在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公 开 披 露 之 日 起 至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期 间, 若 公 司 发 生 派 发 股 利 送 红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或 配 股 等 除 息 除 权 行 为, 上 述 每 股 净 资 产 亦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 ( 二 )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本 预 案 所 称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包 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预 案 所 称 控 股 股 东 是 指 孙 志 强 先 生, 本 预 案 中 应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董 事 ( 本 预 案 中 的 董 事 特 指 非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既 包 括 在 公 司 上 市 时 任 职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也 包 括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新 聘 任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三 )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1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股 份 的 具 体 措 施 :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通 过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式 稳 定 股 价, 股 份 增 持 应 当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12

13 (1) 控 股 股 东 每 次 至 少 应 以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获 得 的 现 金 分 红 的 30% 与 300 万 元 之 中 的 高 者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单 次 或 多 次 用 于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累 计 不 超 过 1,500 万 元 (2)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每 人 每 次 至 少 应 以 其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及 税 后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的 30%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单 次 或 多 次 用 于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累 计 不 超 过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及 税 后 现 金 分 红 的 总 额 若 在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实 施 ( 或 准 备 实 施 ) 股 份 增 持 的 过 程 中,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有 权 终 止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2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具 体 措 施 公 司 可 视 情 形 需 要, 通 过 回 购 公 司 股 票 的 方 式 稳 定 股 价, 公 司 每 次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应 不 低 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5%, 且 公 司 单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应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有 关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公 司 单 次 或 多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累 计 不 超 过 3,000 万 元 ; 公 司 一 次 或 多 次 实 施 回 购 后, 剩 余 回 购 资 金 不 足 500 万 元 的, 下 次 回 购 可 以 3,000 万 元 与 已 使 用 回 购 资 金 的 差 额 进 行 回 购 若 在 公 司 实 施 ( 或 准 备 实 施 ) 股 份 回 购 的 过 程 中,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做 出 决 议 终 止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事 宜 3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增 持 股 票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并 执 行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稳 定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的 预 案, 包 括 按 照 该 预 案 的 规 定 履 行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义 务 4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新 聘 任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承 诺 13

14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聘 任 新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应 要 求 其 在 任 职 前 签 署 承 诺 书, 保 证 严 格 遵 守 执 行 本 预 案, 并 按 照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义 务 ; 新 聘 任 的 董 事 还 应 同 时 保 证 将 在 董 事 会 上 对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预 案 投 赞 成 票 ( 四 )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程 序 1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于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启 动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措 施, 并 于 3 个 月 内 实 施 完 毕 ; 若 增 持 实 施 完 毕 后,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收 盘 价 再 次 均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再 次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2 如 公 司 董 事 会 作 出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决 议,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回 购 股 份 决 议 作 出 后 的 2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告 董 事 会 决 议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并 公 告 关 于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3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事 宜 应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的 2 个 工 作 日 内 开 始 实 施, 并 应 在 履 行 相 关 法 定 手 续 ( 如 需 ) 后 的 6 个 月 内 实 施 完 毕 六 本 公 司 及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的 承 诺 事 项 ( 一 ) 本 公 司 的 承 诺 : 若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回 购 价 格 以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或 二 级 市 场 市 价 孰 高 值 确 定, 并 于 有 权 部 门 处 罚 和 认 定 事 实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启 动 回 购 措 施 若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若 公 司 所 作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或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14

15 (2) 向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参 见 本 节 七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此 外,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孙 志 强 还 承 诺 : 若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上 述 承 诺 不 因 本 人 在 公 司 的 职 务 调 整 或 离 职 而 发 生 变 化 若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回 购 价 格 以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或 二 级 市 场 市 价 孰 高 值 确 定, 并 于 有 权 部 门 处 罚 和 认 定 事 实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启 动 回 购 措 施 若 本 人 未 能 履 行 回 购 股 份 承 诺 的, 本 人 承 诺 将 暂 停 行 使 表 决 权, 并 将 当 期 及 以 后 各 期 获 得 的 全 部 分 红 赠 予 公 司, 直 至 承 诺 履 行 完 毕 本 人 将 严 格 履 行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前 本 人 所 作 出 的 各 项 承 诺, 若 本 人 所 作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或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人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恒 通 赛 木 及 其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恒 通 赛 木 及 其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将 上 述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提 交 恒 通 赛 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4) 本 人 违 反 本 人 承 诺 所 得 的 收 益 将 全 部 归 属 于 恒 通 赛 木, 因 此 给 恒 通 赛 木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恒 通 赛 木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15

16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人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恒 通 赛 木 及 其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恒 通 赛 木 及 其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三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参 见 本 节 七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若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上 述 承 诺 不 因 本 人 在 公 司 的 职 务 调 整 或 离 职 而 发 生 变 化 此 外,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还 承 诺 : 本 人 将 严 格 履 行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前 本 人 所 作 出 的 各 项 承 诺, 若 本 人 所 作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或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人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恒 通 赛 木 及 其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恒 通 赛 木 及 其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将 上 述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提 交 恒 通 赛 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16

17 (4) 本 人 违 反 本 人 承 诺 所 得 的 全 部 收 益 将 归 属 于 恒 通 赛 木, 因 此 给 恒 通 赛 木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恒 通 赛 木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人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恒 通 赛 木 及 其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恒 通 赛 木 及 其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上 述 承 诺 不 因 本 人 在 恒 通 赛 木 的 职 务 调 整 或 离 职 而 发 生 变 化 ( 四 )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的 承 诺 保 荐 机 构 及 主 承 销 商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保 荐 机 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发 行 人 律 师 北 京 市 中 伦 律 师 事 务 所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审 计 及 验 资 复 核 机 构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承 诺 : 因 本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机 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北 京 大 正 海 地 人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因 本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机 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七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孙 志 强 承 诺 : 17

18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之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至 上 述 期 间, 公 司 发 生 派 发 股 利 送 红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或 配 股 等 除 息 除 权 行 为, 上 述 发 行 价 格 亦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 在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上 市 前 做 出 的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限 制 措 施 承 诺,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12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人 持 有 的 恒 通 赛 木 股 份 总 数 的 15%;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第 13 至 24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第 13 个 月 初 本 人 持 有 恒 通 赛 木 股 份 总 数 的 15% 减 持 价 格 ( 复 权 后 )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自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上 市 至 本 人 减 持 期 间, 若 恒 通 赛 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人 减 持 价 格 和 股 份 数 量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本 人 减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予 以 公 告 上 述 承 诺 不 因 本 人 在 恒 通 赛 木 的 职 务 调 整 或 离 职 而 发 生 变 化 2 发 起 人 股 东 晨 光 景 泰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上 市 前 做 出 的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限 制 措 施 承 诺,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12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恒 通 赛 木 股 份 总 数 的 15%;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第 13 至 24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第 13 个 月 初 本 公 司 持 有 恒 通 赛 木 股 份 总 数 的 15% 减 持 价 格 ( 复 18

19 权 后 )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自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上 市 至 本 公 司 减 持 期 间, 若 恒 通 赛 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公 司 减 持 价 格 和 股 份 数 量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本 公 司 减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予 以 公 告 3 发 起 人 股 东 中 科 投 资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上 市 前 做 出 的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限 制 措 施 承 诺, 在 本 公 司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份 锁 定 期 满 后, 本 公 司 可 根 据 自 身 的 经 营 或 投 资 需 求,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适 当 转 让 部 分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减 持 不 超 过 100%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后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自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上 市 至 本 公 司 减 持 期 间, 若 恒 通 赛 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公 司 减 持 价 格 和 股 份 数 量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本 公 司 减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予 以 公 告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4 发 起 人 股 东 金 石 投 资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截 至 上 市 之 日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全 部 或 部 分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上 市 前 做 出 的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限 制 措 施 承 诺, 在 本 公 司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份 锁 定 期 满 后, 本 公 司 可 根 据 自 身 的 经 营 或 19

20 投 资 需 求,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适 当 转 让 部 分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减 持 完 毕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全 部 股 票, 且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恒 通 赛 木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自 恒 通 赛 木 股 票 上 市 至 本 公 司 减 持 期 间, 若 恒 通 赛 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公 司 减 持 价 格 和 股 份 数 量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本 公 司 减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予 以 公 告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5 张 劲 松 和 江 靖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6 晨 光 景 泰 股 东 王 秋 艳 王 玉 莲 申 海 军 倪 绍 良 李 德 谭 黎 明,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之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恒 通 赛 木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所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至 上 述 期 间, 公 司 发 生 派 发 股 利 送 红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或 配 股 等 除 息 除 权 行 为, 上 述 发 行 价 格 亦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 本 人 减 持 恒 通 赛 木 的 股 票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恒 通 赛 木 予 以 公 告 上 述 承 诺 不 因 本 人 在 恒 通 赛 木 的 职 务 调 整 或 离 职 而 发 生 变 化 20

21 7 晨 光 景 泰 股 东 原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许 忠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之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八 关 于 销 售 区 域 相 对 集 中 的 特 别 风 险 提 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主 要 集 中 在 北 京 地 区 和 新 疆 地 区, 在 收 入 及 利 润 贡 献 方 面,2011 年 年 及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来 自 于 北 京 地 区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53.89% 60.55% 62.29% 和 80.69%, 毛 利 金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59.36% 61.35% 79.17% 和 85.29%, 其 中, 来 自 于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52.90% 45.19% 59.21% 和 76.21%, 毛 利 金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58.54% 45.81% 76.21% 和 81.73%;2011 年 年 及 2014 年 1-9 月 ; 公 司 来 自 于 新 疆 地 区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43.58% 27.38% 20.30% 和 14.00%, 毛 利 金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38.37% 23.45% 16.50% 和 12.17%, 其 中, 来 自 于 新 疆 乌 苏 市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38.36% 20.67% 11.30% 和 3.82%, 毛 利 金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33.88% 17.08% 8.66% 和 3.25% 2011 年 以 来, 公 司 加 大 了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已 相 继 拓 展 了 北 京 其 他 区 县 新 疆 其 他 县 市 国 内 其 他 省 市 及 海 外 市 场 虽 然 公 司 销 售 区 域 已 拓 展 到 北 京 和 新 疆 以 外 地 区, 但 北 京 和 新 疆 地 区 对 公 司 的 收 入 和 利 润 贡 献 仍 然 很 大, 如 果 北 京 和 新 疆 地 区 的 销 售 情 况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仍 将 对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九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风 险 ( 一 ) 宏 观 经 济 及 客 户 需 求 变 化 导 致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的 风 险 2010 年 以 来, 全 球 经 济 均 受 到 欧 债 危 机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我 国 的 宏 观 经 济 也 受 到 了 很 大 影 响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以 无 机 集 料 阻 燃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为 核 心 产 品 的 21

22 可 循 环 再 利 用 新 型 建 筑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组 装, 公 司 产 品 的 最 终 用 户 也 可 能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出 现 需 求 下 降 导 致 建 设 支 出 减 少 的 情 况 若 宏 观 经 济 景 气 度 持 续 下 降, 或 公 司 客 户 需 求 发 生 不 利 变 化, 均 将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区 域 主 要 集 中 在 北 京 和 新 疆 等 北 方 地 区, 由 于 北 方 地 区 冬 季 气 温 较 低, 不 利 于 施 工 的 时 间 较 长, 因 此 一 季 度 销 售 的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和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部 品 部 件 较 少, 在 一 季 度 或 上 半 年 可 能 会 出 现 微 利 甚 至 亏 损 的 情 况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通 过 承 接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项 目 的 形 式 推 广 自 行 生 产 的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部 品 部 件, 公 司 对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项 目 均 在 房 屋 组 装 完 成 并 经 甲 方 验 收 合 格 后 确 认 收 入 实 现, 可 能 出 现 房 屋 组 装 与 竣 工 验 收 分 属 两 个 不 同 会 计 期 间 的 情 况,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在 各 季 度 及 年 度 之 间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波 动, 甚 至 出 现 下 滑 50% 及 以 上 的 风 险 十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收 回 的 风 险 公 司 为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成 套 部 品 部 件 供 应 商, 客 户 主 要 为 建 设 单 位 和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工 程 项 目 价 款 结 算 手 续 复 杂 耗 时 较 长, 往 往 存 在 付 款 不 及 时 的 情 况,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占 流 动 资 产 和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大 2011 年 年 9 月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6, 万 元 19, 万 元 20, 万 元 和 24,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1.86% 48.16% 43.26% 和 52.28%, 占 各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2.01% 65.12% 58.82% 和 %, 如 果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收 回,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资 金 的 周 转, 导 致 公 司 的 运 营 能 力 下 降 ; 虽 然 目 前 公 司 客 户 的 信 用 良 好, 但 如 果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收 回, 将 导 致 公 司 的 直 接 损 失 十 一 影 响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因 素 ( 一 ) 对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销 售 区 域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宏 观 经 济 及 客 户 需 求 变 化 导 致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的 风 险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风 险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收 回 的 风 险 税 收 优 惠 风 险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规 22

23 模 扩 张 导 致 的 管 理 风 险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不 足 或 流 失 的 风 险 技 术 持 续 创 新 风 险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控 制 风 险 汇 率 风 险 等, 公 司 已 在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中 进 行 了 分 析 和 披 露 ( 二 )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意 见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模 式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品 种 结 构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地 位 或 所 处 行 业 的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发 行 人 在 用 的 商 标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特 许 经 营 权 等 重 要 资 产 或 者 技 术 的 取 得 或 者 使 用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或 净 利 润 对 关 联 方 或 者 有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的 客 户 不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年 的 净 利 润 不 存 在 主 要 来 自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以 外 的 投 资 收 益 的 情 况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十 二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公 司 出 具 了 承 诺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公 司 将 采 取 多 种 措 施, 保 证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有 效 使 用 有 效 防 范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并 承 诺 公 司 将 通 过 积 极 稳 妥 地 推 动 募 投 项 目 的 建 设 募 集 资 金 合 理 规 范 使 用 加 强 技 术 研 发 和 创 新 等 措 施 来 提 升 经 营 效 率 和 盈 利 能 力 ; 同 时, 公 司 将 严 格 依 据 北 京 恒 通 创 新 赛 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和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等 规 定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制 定 和 执 行 持 续 稳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并 在 必 要 时 进 一 步 完 善 利 润 分 配 制 度 特 别 是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以 上 承 诺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九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之 ( 五 )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23

24 目 录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7 一 本 次 发 行 前 未 分 配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7 二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7 三 本 次 发 行 方 案 四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五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后 股 票 价 格 稳 定 措 施 的 预 案 六 本 公 司 及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的 承 诺 事 项 七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八 关 于 销 售 区 域 相 对 集 中 的 特 别 风 险 提 示 九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风 险 十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收 回 的 风 险 十 一 影 响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因 素 十 二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第 二 节 概 览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二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三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三 公 司 与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股 权 关 系 和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时 间 安 排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一 销 售 区 域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二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风 险 三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收 回 的 风 险 四 税 收 优 惠 风 险 五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六 规 模 扩 张 导 致 的 管 理 风 险 七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不 足 或 流 失 的 风 险 八 技 术 持 续 创 新 风 险 九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控 制 风 险 十 汇 率 风 险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25 一 公 司 基 本 信 息 二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情 况 三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四 公 司 股 权 关 系 及 组 织 结 构 五 子 公 司 和 分 公 司 情 况 六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七 公 司 股 本 情 况 八 公 司 员 工 情 况 九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设 立 以 来 的 变 化 情 况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其 竞 争 状 况 三 公 司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四 公 司 采 购 情 况 和 主 要 供 应 商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源 要 素 六 公 司 特 许 经 营 许 可 权 情 况 七 公 司 研 发 和 技 术 情 况 八 境 外 经 营 情 况 九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二 关 联 交 易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个 人 投 资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有 关 协 议 做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五 董 事 监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六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两 年 内 的 变 动 情 况 七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与 运 行 情 况 八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的 自 我 评 估 和 鉴 证 意 见 九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情 况 十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资 金 占 用 及 违 规 担 保 情 况 十 一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制 度 及 其 执 行 情 况 十 二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一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意 见 二 财 务 报 表 三 报 告 期 内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四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税 率 享 受 的 主 要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26 五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六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七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八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九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十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十 一 股 利 分 配 十 二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方 案 十 三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概 况 二 项 目 一 :30 万 平 方 米 赛 木 集 成 房 屋 部 品 部 件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三 项 目 二 :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与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要 合 同 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三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第 十 二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声 明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五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六 验 资 复 核 机 构 声 明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二 文 件 查 阅 时 间 三 文 件 查 阅 地 址

27 第 一 节 释 义 本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一 非 专 业 用 语 发 行 人 公 司 恒 通 赛 木 指 北 京 恒 通 创 新 赛 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恒 通 发 展 指 北 京 恒 通 创 新 木 塑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前 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指 孙 志 强 先 生 晨 光 景 泰 中 科 投 资 中 科 招 商 指 指 指 北 京 晨 光 景 泰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发 起 人 股 东 北 京 市 中 科 房 山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系 公 司 发 起 人 股 东, 现 更 名 为 北 京 市 中 科 燕 山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中 科 招 商 投 资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现 更 名 为 中 科 招 商 投 资 管 理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石 投 资 指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发 起 人 股 东 恒 通 赛 木 ( 新 疆 ) 指 新 疆 恒 通 创 新 赛 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组 装 公 司 ( 北 京 ) 组 装 公 司 ( 乌 苏 分 公 司 ) 指 指 北 京 恒 通 创 新 整 体 房 屋 组 装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北 京 恒 通 创 新 整 体 房 屋 组 装 有 限 公 司 乌 苏 直 属 分 公 司,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组 装 公 司 ( 北 京 ) 之 分 公 司 组 装 公 司 ( 一 分 公 司 ) 指 北 京 恒 通 创 新 整 体 房 屋 组 装 有 限 公 司 一 分 公 司,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组 装 公 司 ( 北 京 ) 之 分 公 司 恒 通 远 景 指 北 京 恒 通 远 景 进 出 口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恒 通 制 品 指 北 京 恒 通 赛 木 木 塑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27

28 恒 通 赛 木 ( 吐 鲁 番 ) 指 吐 鲁 番 恒 通 赛 木 新 型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金 恒 通 达 长 阳 建 筑 欣 福 良 苑 展 鸿 租 赁 金 恒 通 房 地 产 翔 远 装 饰 博 大 咨 询 浩 然 混 凝 土 卓 越 环 节 金 恒 通 物 业 房 建 第 二 分 公 司 泰 斗 通 房 地 产 ( 张 家 口 ) 房 建 股 份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北 京 金 恒 通 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北 京 市 长 阳 金 恒 通 达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 已 注 销 ),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经 控 制 的 企 业 北 京 欣 福 良 苑 假 日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北 京 展 鸿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北 京 金 恒 通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北 京 市 翔 远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北 京 博 大 远 翔 咨 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北 京 浩 然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北 京 卓 越 环 节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已 注 销 ),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经 控 制 的 企 业 北 京 金 恒 通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已 转 让 ),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经 控 制 的 企 业 北 京 房 建 建 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分 公 司 ( 已 解 除 承 包 关 系 ), 系 公 司 董 事 王 秋 艳 曾 经 承 包 经 营 并 担 任 负 责 人 的 公 司 张 家 口 泰 斗 通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能 够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北 京 房 建 建 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参 股 的 企 业 28

29 本 次 发 行 指 发 行 人 根 据 本 所 载 条 件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的 行 为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保 荐 人 主 承 销 商 中 信 证 券 指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中 伦 指 北 京 市 中 伦 律 师 事 务 所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申 报 会 计 师 瑞 华 指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报 告 期 指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1-9 月 老 股 指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前, 公 司 股 东 持 有 的 36 个 月 以 上 的 股 份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二 专 业 用 语 由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的 物 理 和 化 学 性 质 不 同 的 相 对 高 分 子 复 合 材 料 热 塑 性 复 合 材 料 木 塑 复 合 材 料 合 成 树 脂 PVC 指 指 指 指 指 分 子 质 量 较 高 的 物 质 组 合 而 成 的 一 种 多 相 固 体 材 料 以 热 塑 性 树 脂 为 基 料, 以 各 种 纤 维 为 增 强 材 料 而 制 成 的 复 合 材 料 以 木 制 品 废 弃 物 和 合 成 树 脂 ( 也 可 使 用 废 弃 塑 料 或 其 他 固 体 废 弃 物 ) 为 主 要 原 料, 利 用 高 分 子 界 面 原 理, 经 特 殊 工 艺 处 理 后 加 工 成 型 的 一 种 多 用 途 新 型 材 料 由 人 工 合 成 的 一 类 高 分 子 聚 合 物 ; 合 成 树 脂 种 类 繁 多, 其 中 聚 乙 烯 (PE) 聚 氯 乙 烯 (PVC) 聚 苯 乙 烯 (PS) 聚 丙 烯 (PP) 和 ABS 树 脂 为 五 大 通 用 合 成 树 脂, 是 应 用 最 为 广 泛 的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聚 氯 乙 烯, 是 氯 乙 烯 在 引 发 剂 作 用 下 聚 合 而 成 的 热 塑 性 树 脂 29

30 砼 指 混 凝 土 人 类 在 生 产 消 费 生 活 和 其 他 活 动 中 产 生 的 固 态 固 体 废 弃 物 粉 煤 灰 指 指 半 固 态 废 弃 物 质, 主 要 包 括 固 体 颗 粒 垃 圾 炉 渣 污 泥 废 弃 的 制 品 等 煤 炭 在 燃 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细 微 灰 尘, 可 作 为 填 充 材 料 尾 矿 砂 指 矿 石 经 选 矿 流 程 后 的 废 弃 物 公 司 以 工 厂 化 标 准 化 生 产 的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为 墙 体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赛 木 集 成 房 屋 住 宅 产 业 化 模 数 制 木 塑 建 筑 模 板 木 塑 日 字 龙 骨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I 型 木 塑 墙 板 轻 型 钢 结 构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材 料 以 轻 型 钢 结 构 等 作 为 整 体 结 构 连 接, 同 时 配 套 室 内 外 装 饰 材 料 等, 并 依 照 标 准 组 装 图 集 或 客 户 需 求 快 速 组 装 而 成 的 成 套 产 品 用 工 业 化 生 产 的 方 式 来 建 造 住 宅, 以 提 高 住 宅 生 产 的 劳 动 生 产 率, 提 高 住 宅 的 整 体 质 量, 降 低 成 本, 降 低 物 耗 能 耗 为 了 实 现 设 计 的 标 准 化 而 制 定 的 一 套 基 本 规 则, 使 不 同 的 建 筑 物 及 各 分 部 之 间 的 尺 寸 统 一 协 调, 使 之 具 有 通 用 性 和 互 换 性, 以 加 快 设 计 速 度, 提 高 施 工 效 率 降 低 造 价 采 用 木 塑 复 合 材 料 生 产 的, 应 用 于 现 浇 混 凝 土 结 构 施 工 成 型 的 临 时 性 维 护 结 构 材 料 采 用 木 塑 复 合 材 料 生 产 的, 用 于 保 证 现 浇 混 凝 土 结 构 施 工 成 型 中 模 板 形 状 尺 寸 及 空 间 位 置 的 支 撑 部 件, 横 截 面 为 日 字 形 状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无 机 集 料 阻 燃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以 PVC 塑 料 为 基 料, 粉 煤 灰 尾 矿 砂 或 石 粉 等 为 无 机 集 料, 经 防 腐 和 防 虫 蛀 处 理 的 木 质 纤 维 为 抗 裂 增 强 材 料, 掺 加 阻 燃 剂 等 助 剂 经 挤 出 成 型 的 轻 型 墙 板 由 小 截 面 的 热 轧 H 型 钢 焊 接 H 型 钢 或 冷 成 型 钢 管 组 成 的 纯 框 架 或 支 撑 框 架 结 构 体 系 30

31 钢 筋 桁 架 楼 承 板 功 能 助 剂 指 指 钢 筋 桁 架 与 底 板 通 过 电 阻 点 焊 连 接 而 成 的 整 体 桁 架 板, 公 司 生 产 的 钢 筋 桁 架 楼 承 板 主 要 用 于 与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成 套 部 品 部 件 配 套, 作 为 楼 板 部 件 润 滑 剂 偶 联 剂 增 塑 剂 着 色 剂 发 泡 剂 冲 击 改 性 剂 阻 燃 剂 抗 菌 剂 和 光 稳 定 剂 等 抗 冲 击 性 能 指 抵 抗 冲 击 负 荷 作 用 的 能 力 抗 压 强 度 软 化 系 数 维 卡 软 化 温 度 含 水 率 抗 冻 性 耐 火 极 限 燃 烧 性 能 氧 指 数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在 单 向 受 压 力 作 用 破 坏 时, 单 位 面 积 上 所 承 受 的 荷 载 评 价 材 料 耐 水 性 的 一 个 参 数, 其 取 值 范 围 在 0-1 之 间, 其 值 越 大, 表 明 材 料 的 耐 水 性 越 好 将 热 塑 性 塑 料 放 于 液 体 传 热 介 质 中, 在 一 定 的 负 荷 和 一 定 的 等 速 升 温 条 件 下, 试 样 被 1 平 方 毫 米 的 压 针 头 压 入 1 毫 米 时 的 温 度 维 卡 软 化 温 度 越 高, 表 明 材 料 受 热 时 的 尺 寸 稳 定 性 越 好 纤 维 材 料 及 其 制 品 的 自 身 含 水 重 量 与 干 燥 后 重 量 的 差 数 对 其 自 身 含 水 重 量 的 百 分 率 材 料 在 吸 水 饱 和 的 状 态 下 经 历 多 次 冻 融 循 环, 保 持 其 原 有 性 质 或 不 显 著 降 低 原 有 性 质 的 能 力 对 建 筑 构 件 按 时 间 温 度 标 准 曲 线 进 行 耐 火 试 验, 从 受 到 火 的 作 用 时 起, 到 失 去 支 持 能 力 或 完 整 性 被 破 坏 或 失 去 隔 火 作 用 时 为 止 的 这 段 时 间, 用 小 时 表 示 建 筑 材 料 燃 烧 或 遇 火 时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物 理 和 化 学 变 化, 这 项 性 能 由 材 料 表 面 的 着 火 性 和 火 焰 传 播 性 发 热 发 烟 炭 化 失 重, 以 及 毒 性 生 成 物 的 产 生 等 特 性 来 衡 量 在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材 料 在 氧 氮 混 合 气 流 中 进 行 有 焰 燃 烧 所 需 的 最 低 氧 浓 度 传 热 系 数 指 不 同 材 料 之 间 热 传 递 的 能 力 31

32 本 中 部 分 合 计 数 与 各 加 数 直 接 相 加 之 和 在 尾 数 上 存 在 差 异, 这 些 差 异 是 因 四 舍 五 入 造 成 32

33 第 二 节 概 览 声 明 : 本 概 览 仅 对 全 文 作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全 文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一 ) 公 司 概 况 中 文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法 定 代 表 人 : 公 司 设 立 时 间 : 住 所 : 北 京 恒 通 创 新 赛 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Hengtong Innovation Luxwood Technology Co., Ltd. 7,300 万 元 7,300 万 元 孙 志 强 2006 年 8 月 31 日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长 阳 万 兴 路 86-5 号 经 营 范 围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加 工 木 塑 制 品 ; 普 通 货 物 运 输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 中 介 除 外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销 售 机 械 设 备 模 具 ; 回 收 废 旧 物 品 ; 施 工 总 承 包 ; 货 物 进 出 口 ( 国 营 贸 易 管 理 货 物 除 外 ) 代 理 进 出 口 技 术 进 出 口 ( 二 ) 公 司 设 立 情 况 公 司 前 身 恒 通 发 展 成 立 于 2006 年 8 月 31 日 2010 年 9 月 29 日, 恒 通 发 展 召 开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以 截 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175,628, 元 为 基 数, 按 照 1: 的 折 股 比 例 折 为 7,300 万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日, 恒 通 发 展 全 体 股 东 签 署 了 发 起 人 协 议 2010 年 10 月 9 日, 利 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现 已 更 名 为 利 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下 同 ) 对 本 次 整 体 变 更 所 涉 股 东 的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了 利 安 达 验 字 [2010] 第 A1069 号 验 资 报 告 同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33

34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2010 年 10 月 27 日, 股 份 公 司 取 得 了 由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为 7,300 万 元 截 至 签 署 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7,300 万 元 ( 三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以 无 机 集 料 阻 燃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为 核 心 产 品 的 可 循 环 再 利 用 新 型 建 筑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组 装 在 传 统 木 塑 复 合 材 料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通 过 改 性 技 术 研 发 和 生 产 的 无 机 集 料 阻 燃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不 仅 具 有 传 统 木 塑 复 合 材 料 的 优 点, 同 时 具 备 建 筑 材 料 所 需 的 物 理 性 能 无 机 集 料 阻 燃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应 用 于 房 屋 建 造 领 域, 公 司 已 与 中 国 建 筑 标 准 设 计 研 究 院 共 同 制 定 了 无 机 集 料 阻 燃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在 房 屋 建 造 中 的 应 用 标 准 公 司 以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作 为 墙 体 材 料 以 轻 型 钢 结 构 等 建 筑 结 构 材 料 作 为 结 构 体 系, 并 配 套 室 内 外 装 饰 材 料 等 建 筑 功 能 材 料, 为 客 户 提 供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部 品 部 件 产 品, 同 时 提 供 组 装 及 配 套 建 造 服 务 二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孙 志 强 先 生 截 至 签 署 日, 孙 志 强 持 有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52.80% 的 公 司 股 份 (3, 万 股 ) 孙 志 强 先 生 系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 现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三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资 产 总 额 809,665, ,744, ,715, ,121, 负 债 总 额 401,627, ,260, ,402, ,29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权 益 397,722, ,390, ,610, ,801,

35 项 目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08,038, ,484, ,312, ,828,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05,395, ,556, ,386, ,848, 营 业 利 润 11,377, ,307, ,060, ,351, 利 润 总 额 17,252, ,628, ,274, ,504, 净 利 润 12,893, ,752, ,609, ,03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000, ,362, ,332, ,89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5,849, ,402, ,484,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7,150, ,959, ,848, ,730, 润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6,288, ,369, ,921, ,86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6,703, ,135, ,223, ,527,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408, ,121, ,467, ,301,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35,868, ,632, ,748, ,958,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 / / /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52.98% 50.86% 49.49% 46.51%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49.60% 45.64% 48.70% 47.76%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36 项 目 / / / /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现 金 流 量 ( 元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平 均 ) 3.47% 17.08% 20.18% 21.37% 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和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了 有 关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的 议 案, 并 授 权 董 事 会 组 织 实 施 以 下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拟 用 募 集 资 金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期 投 资 总 额 投 资 金 额 30 万 平 方 米 赛 木 集 成 房 屋 部 品 部 件 1 18 个 月 17, ,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2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和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 10, , 合 计 27, , 如 果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以 上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将 通 过 银 行 贷 款 或 自 有 资 金 予 以 补 足 ; 如 果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规 模 超 过 以 上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公 司 将 在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法 定 程 序 后 做 出 适 当 处 理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 自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决 议 通 过 至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前, 已 由 公 司 先 行 支 付 的 资 金,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偿 还 36

37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 发 行 股 数 及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1.00 元 不 超 过 2,434 万 股, 且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总 量 占 公 司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本 次 发 行 中 公 司 股 东 不 进 行 公 开 发 售 老 股 询 价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发 行 市 盈 率 : 倍 ( 按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按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核 的 2013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损 益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总 股 数 计 算 ) 5.32 元 ( 按 经 审 计 的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净 资 产 除 以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元 ( 按 经 审 计 的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净 资 产 除 以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市 净 率 : 倍 ( 按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投 资 者 配 售 与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发 行, 或 采 用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符 合 资 格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发 行 对 象 :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承 销 方 式 : 拟 上 市 地 点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余 额 包 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与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的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为 4, 万 元, 其 中,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 3, 万 元, 审 计 评 估 及 验 资 费 用 : 万 元, 律 37

38 师 费 用 : 万 元, 用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万 元 ; 材 料 制 作 及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41.17 万 元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发 行 人 : 北 京 恒 通 创 新 赛 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长 阳 万 兴 路 86-5 号 孙 志 强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互 联 网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 谭 黎 明 hengtongsaimu@sohu.com ( 二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联 系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 二 期 ) 北 座 王 东 明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亮 马 桥 路 48 号 中 信 证 券 大 厦 21 层 电 话 : 传 真 : 保 荐 代 表 人 : 项 目 协 办 人 : 项 目 经 办 人 : 庞 雪 梅 董 向 征 洪 立 斌 孙 毅 王 家 骥 封 奇 李 嵩 ( 三 ) 律 师 : 北 京 市 中 伦 律 师 事 务 所 住 所 : 负 责 人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甲 6 号 SK 大 厦 层 张 学 兵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律 师 : 宋 晓 明 李 磐 38

39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住 所 : 负 责 人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四 环 中 路 16 号 院 2 号 楼 4 层 顾 仁 荣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会 计 师 : 刘 兴 武 于 德 强 ( 五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北 京 大 正 海 地 人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八 里 庄 西 里 100 号 住 邦 2000 商 务 中 心 1 号 楼 A 座 707 室 负 责 人 : 陈 冬 梅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评 估 师 : 程 远 航 郭 海 涛 注 : 北 京 大 正 海 地 人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系 由 北 京 国 友 大 正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更 名 而 来 ( 六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住 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电 话 : 传 真 : ( 七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收 款 银 行 : 中 信 银 行 北 京 瑞 城 中 心 支 行 三 公 司 与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股 权 关 系 和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5% 的 股 份, 系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中 信 证 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 公 司 存 在 向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借 款,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系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中 信 证 券 的 关 联 方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中 介 机 构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和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各 中 介 机 构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未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与 公 司 也 不 存 在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39

40 四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时 间 安 排 发 行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 询 价 推 介 时 间 :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 申 购 及 缴 款 日 期 :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 行 结 束 后 将 尽 快 安 排 上 市 40

41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次 发 行 及 做 出 投 资 决 定 时, 除 本 已 披 露 的 其 他 信 息 外, 应 慎 重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的 分 类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有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进 行 排 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一 销 售 区 域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主 要 集 中 在 北 京 地 区 和 新 疆 地 区, 在 收 入 及 利 润 贡 献 方 面,2011 年 年 及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来 自 于 北 京 地 区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53.89% 60.55% 62.29% 和 80.69%, 毛 利 金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59.36% 61.35% 79.17% 和 85.29%, 其 中, 来 自 于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52.90% 45.19% 59.21% 和 76.21%, 毛 利 金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58.54% 45.81% 76.21% 和 81.73%;2011 年 年 及 2014 年 1-9 月 ; 公 司 来 自 于 新 疆 地 区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43.58% 27.38% 20.30% 和 14.00%, 毛 利 金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38.37% 23.45% 16.50% 和 12.17%, 其 中, 来 自 于 新 疆 乌 苏 市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38.36% 20.67% 11.30% 和 3.82%, 毛 利 金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33.88% 17.08% 8.66% 和 3.25% 2011 年 以 来, 公 司 加 大 了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已 相 继 拓 展 了 北 京 其 他 区 县 新 疆 其 他 县 市 国 内 其 他 省 市 及 海 外 市 场 虽 然 公 司 销 售 区 域 已 拓 展 到 北 京 和 新 疆 以 外 地 区, 但 北 京 和 新 疆 地 区 对 公 司 的 收 入 和 利 润 贡 献 仍 然 很 大, 如 果 北 京 和 新 疆 地 区 的 销 售 情 况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仍 将 对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二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风 险 ( 一 ) 宏 观 经 济 及 客 户 需 求 变 化 导 致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的 风 险 2010 年 以 来, 全 球 经 济 均 受 到 欧 债 危 机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我 国 的 宏 观 经 济 也 受 到 了 很 大 影 响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以 无 机 集 料 阻 燃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为 核 心 产 品 的 可 循 环 再 利 用 新 型 建 筑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组 装, 公 司 产 品 的 最 终 用 户 也 可 能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出 现 需 求 下 降 导 致 建 设 支 出 减 少 的 情 况 若 宏 41

42 观 经 济 景 气 度 持 续 下 降, 或 公 司 客 户 需 求 发 生 不 利 变 化, 均 将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区 域 主 要 集 中 在 北 京 和 新 疆 等 北 方 地 区, 由 于 北 方 地 区 冬 季 气 温 较 低, 不 利 于 施 工 的 时 间 较 长, 因 此 一 季 度 销 售 的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和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部 品 部 件 较 少, 在 一 季 度 或 上 半 年 可 能 会 出 现 微 利 甚 至 亏 损 的 情 况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通 过 承 接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项 目 的 形 式 推 广 自 行 生 产 的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部 品 部 件, 公 司 对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项 目 均 在 房 屋 组 装 完 成 并 经 甲 方 验 收 合 格 后 确 认 收 入 实 现, 可 能 出 现 房 屋 组 装 与 竣 工 验 收 分 属 两 个 不 同 会 计 期 间 的 情 况,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在 各 季 度 及 年 度 之 间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波 动, 甚 至 出 现 下 滑 50% 及 以 上 的 风 险 三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收 回 的 风 险 公 司 为 木 塑 集 成 房 屋 成 套 部 品 部 件 供 应 商, 客 户 主 要 为 建 设 单 位 和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工 程 项 目 价 款 结 算 手 续 复 杂 耗 时 较 长, 往 往 存 在 付 款 不 及 时 的 情 况,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占 流 动 资 产 和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大 2011 年 年 9 月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6, 万 元 19, 万 元 20, 万 元 和 24,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1.86% 48.16% 43.26% 和 52.28%, 占 各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2.01% 65.12% 58.82% 和 %, 如 果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收 回,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资 金 的 周 转, 导 致 公 司 的 运 营 能 力 下 降 ; 虽 然 目 前 公 司 客 户 的 信 用 良 好, 但 如 果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收 回, 将 导 致 公 司 的 直 接 损 失 四 税 收 优 惠 风 险 ( 一 )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风 险 2009 年 7 月 23 日,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 京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和 北 京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认 定 公 司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效 期 三 年, 期 间 为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享 受 优 惠 期 间 所 得 税 率 为 15% 42

43 2012 年 7 月 9 日,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 京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和 北 京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认 定 公 司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效 期 三 年, 期 间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享 受 优 惠 期 间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5% 2011 年 年, 公 司 因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质 享 受 的 所 得 税 减 免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2014 年 1-9 月 恒 通 赛 木 净 利 润 为 负, 因 此 未 考 虑 当 期 享 受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和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第 二 条 规 定,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13 年 5 月 8 日, 乌 苏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下 发 了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项 目 备 案 登 记 表 : 恒 通 赛 木 ( 新 疆 )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项 目 备 案 所 属 年 度 为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5 月 29 日, 乌 苏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下 发 了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项 目 备 案 登 记 表 : 恒 通 赛 木 ( 新 疆 )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项 目 备 案 所 属 年 度 为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1-9 月, 恒 通 赛 木 ( 新 疆 ) 享 受 的 所 得 税 减 免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如 果 国 家 改 变 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和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或 者 公 司 未 能 继 续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和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将 可 能 对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 二 ) 增 值 税 税 收 优 惠 风 险 北 京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分 别 于 2009 年 6 月 18 日 2011 年 6 月 16 日 和 2013 年 6 月 16 日 下 发 编 号 为 综 证 书 ( 京 ) 第 号 综 证 书 ( 京 ) 第 号 综 证 书 ( 京 ) 第 号 的 认 定 证 书, 认 定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I 型 木 塑 墙 板 为 国 家 鼓 励 的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产 品 新 疆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认 定 委 员 会 分 别 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 和 2013 年 6 月 28 日 下 发 编 号 为 新 综 证 书 第 667 号 和 新 综 证 书 第 667 号 的 认 定 证 书, 认 定 公 司 轻 质 建 筑 空 心 墙 板 1 为 国 家 鼓 励 的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产 品 根 1 I 型 木 塑 墙 板 轻 质 建 筑 空 心 墙 板 均 为 公 司 生 产 的 无 机 集 料 阻 燃 木 塑 复 合 墙 板 43

Microsoft Word - 1-1《國文》試題評析.doc

Microsoft Word - 1-1《國文》試題評析.doc 國 文 試 題 評 析 王 冕 老 師 一 形 式 範 疇 : 序 別 類 別 題 數 配 分 備 註 字 字 音 2 4 形 聲 偏 旁 外 來 語 音 譯 詞 字 形 1 2 六 書 ( 會 意 ) 一 測 字 義 3 6 同 字 異 義 通 同 字 驗 成 語 3 6 字 形 改 錯 文 義 運 用 二 修 辭 6 12 對 偶 轉 品 鑲 嵌 ( 增 字 ) 借 代 ( 年 齡 ) 設 問

More information

06-5_119-135_横組-唐.indd

06-5_119-135_横組-唐.indd 119 以 吉 田 松 阴 的 东 坡 策 批 评 为 中 心 北 京 大 学 历 史 系 唐 利 国 吉 田 松 阴 是 日 本 幕 末 时 期 倒 幕 志 士 的 著 名 先 驱 他 是 长 州 藩 的 兵 学 师 范 ( 教 官 ), 其 门 下 涌 现 了 久 坂 玄 瑞, 高 杉 晋 作, 木 户 孝 允, 伊 藤 博 文, 山 县 有 朋 等 倒 幕 维 新 运 动 的 重 要 领 导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中 華 民 國 稅 務 行 業 標 準 分 類 目 錄 壹 編 製 說 明... I 貳 分 類 系 統 一 A 大 類 農 林 漁 牧 業... 1 二 B 大 類 礦 業 及 土 石 採 取 業... 7 三 C 大 類 製 造 業... 9 四 D 大 類 電 力 及 燃 氣 供 應 業... 117 五 E 大 類 用 水 供 應 及 污 染 整 治 業... 118 六 F 大 類 營 造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國文.doc

Microsoft Word - 國文.doc 公文 橫 13 格 直 22 格 橫線 是實線 字體不可壓在線上 直線 是虛線 字體壓在線上沒關係 字體大小略分為 3 種 最大 字佔滿格子 紅字 中等 一般大小 字的上下左右還有一些空間 藍字 最小 一格之內寫兩字 綠字 表示您寫的內容 也有某位老師說 字體根本不用分大小 那不是重點 但我個人覺得 呈現出來 版面會很奇怪 所 以不敢冒險聽他的 注意用字 保存 年 限保密 期 限 不要寫成保存期限或是保密年限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深 圳 关 爱 行 动 组 委 会 ( 通 报 摇 ) 深 关 爱 委 也 2013 页 1 号 绎 关 于 表 彰 第 十 届 深 圳 关 爱 行 动 先 进 集 体 先 进 个 人 和 优 秀 项 目 的 通 报 市 文 明 委 成 员 单 位 深 圳 关 爱 行 动 组 委 会 成 员 单 位 : 第 十 届 深 圳 关 爱 行 动 自 2013 年 1 月 启 动 以 来, 全 面 落 实

More information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规 划 局 与 黑 龙 江 汇 丰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处 罚 纠 纷 上 诉 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1999) 行 终 字 第 20 号 上 诉 人 ( 原 审 被 告 ) 黑 龙 江 省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规 划 局 与 黑 龙 江 汇 丰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处 罚 纠 纷 上 诉 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1999) 行 终 字 第 20 号 上 诉 人 ( 原 审 被 告 ) 黑 龙 江 省 案 例 目 录 : 第 一 章 : 行 政 法 基 本 原 则 1. 黑 龙 江 省 汇 丰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诉 哈 尔 滨 市 规 划 局 行 政 处 罚 案 (P2-P6) 第 二 章 : 行 政 法 主 体 1 湖 南 省 溆 浦 县 中 医 院 诉 溆 浦 县 邮 电 局 不 履 行 法 定 职 责 案 (P7-P9) 2 田 永 诉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拒 绝 履 行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5-035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5-035 证 券 代 码 :603618 证 券 简 称 : 杭 电 股 份 编 号 :2015-028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公 司 简 称 : 杭 电 股 份 股 票 代 码 :603618 上 市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人 : 永 通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地 : 杭 州 市 富 阳 区 东 洲 街 道 江 滨 东 大 道 138 号 通 信

More information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658 2005 2005... 1... 1... 2... 4... 4... 7 ( )... 12... 50 1 2005 1 2 3 4 1 BEIJING C&W TECHNOLOGY CO., LTD. C&W TECH 2 A A A 600658 3 14 14 100016 http://www.cwtech.com.cn gongsi@cwtech.com.cn 4 5

More information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无 锡 洪 汇 新 材 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A 股 ) 并 上 市 之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保 荐 机 构 及 保 荐 代 表 人 声 明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本 项 目 保 荐 代 表 人 杨 志 张

More information

<C4DACEC42E696E6464>

<C4DACEC42E696E6464> 1 要 闻 报 道 认 真 打 造 协 会 精 品 品 牌, 充 分 发 挥 老 教 授 们 的 积 极 作 用 中 国 老 教 授 协 会 今 年 第 二 季 度 连 续 举 办 三 个 专 家 论 坛 本 刊 讯 按 照 2009 年 1 月 12 日 中 国 老 教 授 协 会 六 届 五 次 常 务 理 事 会 通 过 的 协 会 2009 年 工 作 要 点, 协 会 与 有 关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声 明... 4 摘 要... 5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9 一 委 托 方 产 权 持 有 单 位 和 委 托 方 以 外 的 其 他 评 估 报 告 使 用 者. 9 二 评 估 目 的... 10 三 评 估 对 象 和 评 估 范 围... 10

目 录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声 明... 4 摘 要... 5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9 一 委 托 方 产 权 持 有 单 位 和 委 托 方 以 外 的 其 他 评 估 报 告 使 用 者. 9 二 评 估 目 的... 10 三 评 估 对 象 和 评 估 范 围... 10 广 州 市 大 洋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拟 公 开 转 让 涉 及 位 于 花 都 区 芙 蓉 镇 瑞 边 村 两 宗 居 住 用 地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其 地 上 在 建 工 程 市 场 价 值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业 评 资 字 [2015] 第 0383 号 广 州 业 勤 资 产 评 估 土 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YEQIN APPRAISAL CO.,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南 方 消 费 活 力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基 金 管 理 人 : 南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2 第 二 部 分 释 义... 4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况... 8 第 四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More information

台 塑 總 裁 王 文 淵 晤 中 評 高 層 暢 所 欲 言 中 評 社 高 層 訪 問 團 專 訪 台 塑 關 係 企 業 總 裁 王 文 淵 ( 中 評 社 王 宗 銘 攝 ) 12 20 16 12 16 2

台 塑 總 裁 王 文 淵 晤 中 評 高 層 暢 所 欲 言 中 評 社 高 層 訪 問 團 專 訪 台 塑 關 係 企 業 總 裁 王 文 淵 ( 中 評 社 王 宗 銘 攝 ) 12 20 16 12 16 2 特 別 報 導 中 評 社 拜 訪 總 裁 暨 參 訪 麥 寮 六 輕 廠 區 系 列 報 導 ( 1) 2010 7 2013 12 9 12 12 12 16 註 1: 中 國 評 論 通 訊 社 ( 中 評 社 ) 是 2005 年 5 月 在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的 大 中 華 地 區 第 一 家 數 位 化 網 絡 通 訊 社, 目 前 已 在 香 港 台 灣 北 京 廣 州 等 地

More information

1957 1976 36 1957 678 1958 1445 1959 524 1960 298 1961 192 1962 149 1963 68 1964 297 1965 591 1966 756 1967 55 1968 5 1969 1972 1973 1113 1974 1129 19

1957 1976 36 1957 678 1958 1445 1959 524 1960 298 1961 192 1962 149 1963 68 1964 297 1965 591 1966 756 1967 55 1968 5 1969 1972 1973 1113 1974 1129 19 1957 1976 1977 8 1992 2 1 9 19 2 119 1977 1957 1976 36 1957 678 1958 1445 1959 524 1960 298 1961 192 1962 149 1963 68 1964 297 1965 591 1966 756 1967 55 1968 5 1969 1972 1973 1113 1974 1129 1975 657 1976

More information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冀 政 函 2016 10 号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的 议 案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已 经 2016 年 2 月 23 日 省 政 府 第 76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提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More information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More information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More information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 学 与 统 计 学 院 教 师 支 部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计 划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关 于 在 全 体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话, 做 合 格 党 员 学 习 教 育 方 案 的 精 神 和 普 院 党 发 2016 13 号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 在 全 校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More information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More information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文 件 鲁 安 发 2015 39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全 省 冬 春 火 灾 防 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为 切 实

More information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 家 邮 政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社 会 保 障 局 权 责 清 单 ( 2015年 版 )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前 言 编 制 权 责 清 单 是 国 家 省 市 部 署 的 一 项 重 大 改 革 任 务 2015 年 8 月, 市 委 办 和 市 政 府 办 联 合 印 发 关 于 推 行 市 县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制 度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对 权 责 清 单 工 作 进 行 了 部 署

More information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生 物 地 质 与 环 境 地 质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方 案 为 了 保 证 我 室 本 年 度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4 13 号 ) 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前 言 规 章 制 度 是 指 一 个 集 体 为 了 一 个 共 同 的 目 标, 要 求 成 员 共 同 遵 守 的 规 则, 法 规, 也 是 这 个 集 体 按 一 定 程 序 办 事 的 规 章, 具 有 一 定 的 约 束 力 和 强 制 性 建 立 建 全 规 章 制 度 能 保 证 各 项 工 作 有 秩 序 有 成 效 地 进 行, 使 工 作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提 高 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873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季 度 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More information

密 级:

密  级: 中 国 保 监 会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 二 O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三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格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More information

市六届人大--次

市六届人大--次 市 六 届 人 大 七 次 会 议 文 件 (20 20) 附 件 清 远 市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附 件 目 录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1-80 ( 一 )2015 年 清 远 市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1-10 ( 二 )201 2015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执 行 情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年 度 报 告 (2014 年 )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市 场 规 范 管 理 司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中 国 文 联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 中 国 文 学 艺 术 界 联 合 会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格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主 动 公 开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文 件 顺 教 2015 23 号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镇 ( 街 道 ) 教 育 局 区 属 学 校 : 现 将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More information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More information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法 治 机 关 建 设 规 划 (2013-2018 年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巩 固 我 委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和 转 变 职 能 转 变 作 风 大 调 研 大 讨 论 大 转 变 学 习 推 进 活 动 ( 以 下 简 称 两 转 三 大 学 习 推 进 活 动 ) 成 果,

More information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邀 请 函... 3 第 二 部 分 采 购 内 容 及 相 关 要 求... 7 第 三 部 分 供 应 商 须 知... 10 第 四 部 分 合 同 文 本... 21 第 五 部 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28 第 一 部 分 邀 请 函 经 龙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公 室 批 准, 山 东 信 一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31332D32303136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31332D32303136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津 招 委 高 发 2016 8 号 市 招 委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天 津 市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区 县 招 生 委 员 会 各 有 关 单 位 : 2016 年 天 津 市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要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全 面 落

More information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签 署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More information

四、实施步骤

四、实施步骤 遂 安 教 函 2016 96 号 遂 宁 市 安 居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迎 接 四 川 省 县 域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教 育 督 导 组, 各 中 小 学, 局 属 事 业 单 位, 机 关 各 股 室 : 为 了 顺 利 通 过 四 川 省 县 域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经 局 党 组 局 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More information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More information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More information

2014

201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4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索 引 页 码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1-2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3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4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5-6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7-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9-121 一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 国 保 监 会 云 南 监 管 局 文 件 云 保 监 发 2014 71 号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保 险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考 试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保 险 机 构 云 南 省 分 公 司, 各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 根 据 中 国 保 监 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 保 监 发 2013 10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苏 科 2003 56 号 关 于 印 发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2003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院 属 各 单 位 : 现 将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2003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 苏 州 科 技 大 学 筹 ) 二 00

More information

自评报告合成.doc

自评报告合成.doc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5.08:115.08:115.50:115.16:1 52.74% 63.59% 2003-2004 684 78 723 10902 15081 2004-2005 84 777 11718 15.081 2005-2006 92 814 12620 15.501 2006-2007 8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研 究 信 息 简 报 全 国 妇 联 妇 女 研 究 所 编 2007 年 第 9 期 总 第 81 期 2007 年 9 月 7 日 编 者 按 : 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妇 女 权 益 保 障 法 施 行 以 来, 截 至 目 前, 已 有 新 疆 湖 南 黑 龙 江 江 西 陕 西 贵 州 上 海 安 徽 宁 夏 广 东 浙 江 湖 北 等 12 个

More information

2013 2013 2

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More information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當 經 典 遇 上 經 典 - 孟 子 與 火 鳳 燎 原 之 非 人 也 * 江 穰 峰 提 要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深 化 了 孔 子 思 想, 而 自 古 以 來, 許 多 學 者 嘗 試 對 孟 子 一 書 給 予 正 確 的 本 意 詮 釋 抑 或 提 出 符 合 當 代 的 新 說, 諸 家 注 疏 輩 出, 孟 子

More information

法 工 作 计 划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2 月 4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2

法 工 作 计 划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2 月 4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2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文 件 滨 安 监 发 2016 22 号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执 法 工 作 计 划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安 监 局, 滨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安 监 局 高 新 区 安 监 办 北 海 经 济 开 发 区 安 监 中 心, 局 属 各 科

More information

附件3

附件3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事 项 总 表 序 号 执 法 权 分 类 执 法 权 名 称 1 行 政 许 可 ( 权 限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和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证 书 核 发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序 列 二 级 资 质 及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

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十 二 五 事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2011 年 1 月 21 日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第 三 届 第 五 次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 十 二 五 时 期, 是 我 校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攻 坚 时 期, 也 是 实 现 把 我 校 建 成 全 国 一 流 教 学 研 究 型 政 法 大 学 目 标 的 关 键 时 期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君泰所 稿纸

君泰所 稿纸 房 产 法 苑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汇 编 本 期 导 读 导 读 标 题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汇 编 一 中 央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回 顾 1 ( 一 )2009 年 度 1 ( 二 )2010 年 度 6 ( 三 )2011 年 度 11 二 北 京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回 顾 12 ( 一 )2009 年 度 12 ( 二 )2010

More information

的 权 利 义 务, 依 照 本 法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本 法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

的 权 利 义 务, 依 照 本 法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本 法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修 订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七 十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一 国 家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 二 证 监 会 部 门 规 章... 37 第 105 号 令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8 三 协 会 自 律 规 则... 47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48 私 募

More information

000545C.DOC

000545C.DOC 2004[2218] 2003 12 31 2003 2003 12 31 2003 2003 2003 2003 2002 2003 2002 2003 2003 12 31 1 2 1 1 12 31 3 4 5 6 8 % 1 5 1 2 15 2 3 25 3 5 35 5 100 9 10 11 13 14 15 16 17 18 2 50% 50% 200310 < > 200310

More information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7 --- -- -- 95% 5% ( ) ---- ( ) -- -- ( ) -- M -- - -- -- R ( ) 1 2 3 4 5 6 7 8 9 10 30 +3 +2 +1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1 -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1 - 广 东 金 融 学 院 研 究 生 手 册 目 录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11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20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行 为 准 则... 28

More information

隐公(元年~十一年)

隐公(元年~十一年) 左 传 目 录 隐 公 ( 元 年 ~ 十 一 年 )--------------------- ---------------------(2 16 页 ) 桓 公 ( 元 年 ~ 十 八 年 )-------------------- --------------------(17 17 31 页 ) 庄 公 ( 元 年 ~ 三 十 二 年 )----------------- -----------------(32

More information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学 生 手 册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27 5. 普 通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設 計 師 : 吳 玉 蘋 上 半 身 ( 上 衣 ) 整 件 上 衣 以 紅 色 白 色 為 主, 前 後 中 心 和 腰 邊 兩 側 以 剪 接 方 式 呈 現, 前 後 中 心 和 袖 子 採 用 紅 花 色 旗 袍 布, 腰 邊 兩 側 為 白 色, 使 整 體 感 覺 看 起 來 有 律 動 感, 在 領 口 方 面 採 用 五 角 領, 使 整 件 上 衣 看 起 來 不 致 於 單 調,

More information

07.....E......./...ec6

07.....E......./...ec6 15, `` `` `` `` `` `` `` `` `` ` `` `` `` `` 701 760 1994 `` `` ; ; `` `` 601627 102 ; 690 705 627 ; `` `` `` `` ; `` `` `` `` 1976 ; ; 1 ; 103 15! 2 34 5 6 104 7 8 ; 9 10 11 105 15 12 13? 14 15 16 17

More information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北 京 林 业 大 学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5 月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2016 年 预 算 公 开 工 作, 根 据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 以 下 简 称 决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信 息 公 开 条

More information

五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三 十 五 条, 内 容 为 : 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标 准 不 需 要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的 养 老 院 福 利 院 寄 宿 制 学 校 幼 儿 园 学 生 校 外 托 管 机 构 小 旅 店 小 型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生 产 存 储

五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三 十 五 条, 内 容 为 : 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标 准 不 需 要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的 养 老 院 福 利 院 寄 宿 制 学 校 幼 儿 园 学 生 校 外 托 管 机 构 小 旅 店 小 型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生 产 存 储 (2014 年 3 月 26 日 河 南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 河 南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决 定, 对 河 南 省 消 防 条 例 作 如 下 修 改 : 一 将 第 十 三 条 第 一 款 第 三 项 修 改 为 : 对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每 年 至 少

More information

民 政 部 废 止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目 录 序 号 标 题 文 号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1 民 政 部 关 于 转 发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社 会 团 体 会 费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函 民 函 2006) 240 号 2 民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民 政 部 废 止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目 录 序 号 标 题 文 号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1 民 政 部 关 于 转 发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社 会 团 体 会 费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函 民 函 2006) 240 号 2 民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亏 77- 夕 民 政 部 公 告 第 373 号 民 政 部 政 策 性 文 件 清 理 结 果 公 告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和 文 件 清 理 工 作 的 要 求, 民 政 部 对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以 民 政 部 和 民 政 部 办 公 厅 名 义 印 发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进 行 了 全 面 清 理 经 清 理, 决 定

More information

国家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国家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国 家 信 访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信 息 说 明 一 国 家 信 访 局 职 能 ( 一 ) 负 责 处 理 国 内 群 众 境 外 人 士 法 人 及 其 他 组 织 通 过 信 访 渠 道 给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及 领 导 同 志 的 来 信 来 电, 接 待 来 访 ( 二 ) 负 责 向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及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证 券 代 码 :601678 股 票 简 称 : 滨 化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5-008 滨 化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 告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负 连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37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37 证 券 代 码 :600963 证 券 简 称 : 岳 阳 林 纸 公 告 编 号 :2016-050 公 司 债 券 代 码 :122257 公 司 债 券 简 称 :12 岳 纸 01 岳 阳 林 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增 加 定 价 原 则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More information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附 件 :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布 日 期 发 布 部 门 1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文 化 厅 旅 游 局 关 于 调 整 我 省 文 物 参 观 点 门 票 的 通 甘 价 综 1986 14 号 1986 年 2 月 5 日 省 物 价 委 省 文 化 厅 省 旅 游 局 2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调 整 涉 外 宾 馆 ( 饭 店 ) 客 房 收 费 标 准 的

More information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史 玉 英 ( 女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史 玉 英 ( 女 2011 中 共 宜 都 市 委 宜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宜 都 市 党 史 地 方 志 办 公 室 主 办 主 编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More information

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部门决算

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部门决算 2014 年 度 中 央 党 校 部 门 决 算 二 0 一 五 年 七 月 1 目 录 一 中 央 党 校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 二 )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二 中 央 党 校 2014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 一 )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 二 )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决 算 表 ( 三 )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决 算

More information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四 川 省 彭 州 中 学 2014级 8月 考 试 语 文 试 题 满 分 150分 考 试 用 时 150分 钟 注 意 事 项 : 1 答 题 前, 务 必 将 自 己 的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班 级 填 写 在 答 题 卡 规 定 位 置 上 2 答 选 择 题 时, 必 须 使 用 2B铅 笔 将 机 读 卡 上 对 应 题 目 的 答 案 标 号 涂 黒, 如 需 改 动, 用 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诸 暨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诸 教 2016 97 号 关 于 印 发 二 一 六 学 年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镇 乡 ( 街 道 ) 学 校 : 2016 学 年 是 实 施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为 进 一 步 明 确 目 标, 理 清 思 路, 确 保 各 项 重 点 工 作 顺 利 推 进, 特 制 定 二 一 六

More information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第 六 章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自 從 先 秦 思 想 興 盛 以 來, 中 國 民 族 深 受 到 儒 家 思 想 的 影 響, 對 鬼 神 更 抱 持 著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與 敬 鬼 神 而 遠 之 的 態 度, 也 從 子 不 語 : 怪 力 亂 神 顯 示 出 了 不 談 論 鬼 神 之 事, 因 此 可 以 看 出 儒 家 對 於 鬼 神 是 抱 持 著 存 而 不 論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印 发 < 关 于 在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方 案 >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印 发 < 关 于 在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方 案 >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办 公 厅 文 件 鲁 办 发 2015 16 号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市 党 委, 省 军 区 党 委,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党 组 ( 党 委 ), 各 人 民 团 体 党 组, 各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196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 3196 中的文档 赣 高 法 2014 178 号 全 省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南 昌 铁 路 运 输 两 级 法 院 :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适 用 新 型 执 行 措 施 若 干 问 题 的 指 导 意 见 经 我 院 审 判 委 员 会 2014 年 8 月 21 日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议 讨 论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真 遵 照 执 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2015 年 度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部 门 决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圍 很 廣, 不 能 僅 局 限 於 漢 族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少 數 民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同 一 種 族 的 兩 個 不 同 政 權 之 間, 也 有 比 較 豐 富 的 和 親 內 容 和 親 的 多 種 多 樣, 無 論 目 的 為 何, 最 終 都 是 出 於 為 我

圍 很 廣, 不 能 僅 局 限 於 漢 族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少 數 民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同 一 種 族 的 兩 個 不 同 政 權 之 間, 也 有 比 較 豐 富 的 和 親 內 容 和 親 的 多 種 多 樣, 無 論 目 的 為 何, 最 終 都 是 出 於 為 我 從 和 親 到 反 和 親 - 論 漢 武 帝 對 匈 政 策 的 轉 變 一 前 言 中 國 歷 史 五 千 年, 各 朝 各 代 都 有 各 自 面 對 外 族 入 侵 時 的 應 對 方 法 常 見 的 方 法 多 半 是 和 親, 上 至 遠 古 傳 說 時 代, 下 至 清 代, 歷 時 幾 千 年 1 因 各 時 代 的 不 同 因 素,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和 目 的 並 非 全

More information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聊 齋 志 異 < 蓮 香 > 蒲 松 齡 桑 生, 名 曉, 字 子 明, 沂 州 人, 少 孤, 館 於 紅 花 埠 桑 為 人 靜 穆 自 喜, 日 再 出, 就 食 東 鄰, 餘 時 堅 坐 而 已 東 鄰 生 偶 至, 戲 曰 : 君 獨 居 不 畏 鬼 狐 耶? 笑 答 曰 : 丈 夫 何 畏 鬼 狐? 雄 來 吾 有 利 劍, 雌 者 尚 當 開 門 納 之 鄰 生 歸, 與 友 謀,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