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招际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建设工程施工招际"

Transcription

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 资 格 后 审 项 目 修 订 表 ) 技 术 通 用 版 杭 州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制 二 0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2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 资 格 后 审 项 目 ) 招 标 编 号 : 工 程 名 称 : 浙 大 附 中 丁 兰 校 区 竣 工 配 套 设 施 设 备 ( 北 侧 声 音 屏 障 修 建 项 目 ) 招 标 人 : 浙 江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浙 江 省 国 际 技 术 设 备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编 制 人 员 : ( 签 字 ) 审 核 人 员 : ( 签 字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技 术 负 责 人 : ( 签 字 ) 日 期 :2016 年 06 月 23 日 2

3 一 前 附 表 项 号 条 款 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工 程 名 称 浙 大 附 中 丁 兰 校 区 竣 工 配 套 设 施 设 备 ( 北 侧 声 音 屏 障 修 建 项 目 ) 建 设 地 点 杭 州 市 江 干 区 丁 兰 路 998 号 建 设 规 模 及 工 程 类 别 浙 江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丁 兰 校 区 与 杭 州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北 线, 半 山 往 杭 州 方 向 ( 上 行 方 向 )K ~K 段 之 间 设 置 隔 音 屏 障 设 施, 约 395 米 承 包 方 式 本 工 程 实 行 包 工 包 质 量 包 工 期 包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总 承 包 质 量 要 求 符 合 (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标 准 施 工 图 及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内 容 招 标 范 围 ( 详 见 施 工 图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期 要 求 年 月 日 开 工, 年 月 日 竣 工, 施 工 总 工 期 :45 日 历 天 资 金 来 源 财 政 资 金 企 业 资 质 :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环 保 工 程 二 级 ;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环 保 工 程 ( 新 ) 二 级 ; 级 及 以 上 投 标 人 资 质 等 级 建 造 师 ( 项 目 经 理 ): 机 电 工 程 二 级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二 级 ; 级 及 以 上 本 工 程 投 标 人 必 须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无 资 格 审 查 方 法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方 式 综 合 单 价 法 3

4 项 号 条 款 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60 日 历 天 ( 从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算 起 ) ( 一 般 不 少 于 60 天, 但 可 适 当 延 长 ) 2.0 万 元 户 名 : 杭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公 室 帐 户 : 开 户 银 行 : 杭 州 银 行 市 民 中 心 支 行 按 照 杭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统 一 交 纳 和 退 付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关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退 制 度 的 补 充 规 定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必 须 从 其 企 业 所 在 投 标 担 保 金 额 地 基 本 账 户 交 纳 保 证 金 或 投 标 保 函 交 纳 后, 投 标 人 应 到 中 心 统 一 收 费 窗 口 领 取 投 标 保 证 金 递 交 函, 作 为 投 标 人 已 递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依 据, 并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附 投 标 保 证 金 递 交 函 和 企 业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许 可 证 的 复 印 件 建 设 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信 用 担 保 名 录 的 企 业 投 标 时, 可 采 用 第 三 方 担 保 保 函 作 为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形 式 投 标 企 业 在 杭 州 银 行 市 民 中 心 支 行 办 理 担 保 保 函 后 至 中 心 统 一 收 费 窗 口 领 取 投 标 保 证 金 递 交 函,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附 投 标 保 证 金 递 交 函 和 投 标 保 证 金 信 用 担 保 证 明 的 复 印 件 踏 勘 现 场 自 行 踏 勘 现 场 投 标 人 在 现 场 踏 勘 以 及 理 解 招 标 文 件 施 工 图 纸 中 的 疑 问, 可 以 于 ( 日 期 ) 前 登 陆 杭 州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网 ( 以 不 署 名 的 形 式 在 投 标 答 疑 专 区 提 投 标 预 备 会 ( 答 疑 会 ) 疑 招 标 人 将 在 开 标 前 :00 前 对 投 标 人 疑 问 作 出 统 一 的 解 答, 并 以 招 标 补 充 文 件 的 形 式, 在 杭 州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网 ( 杭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上 发 布 在 开 标 前, 投 标 人 须 随 时 关 注 网 站 的 最 新 答 疑 信 息 联 系 电 话 : 于 正 平, , 传 真 :

5 投 标 人 的 替 代 方 案 本 工 程 不 采 用 一 份 正 本, 另 提 供 投 标 文 件 电 子 版 正 副 两 份 ( 请 用 光 盘 专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用 笔 在 光 盘 的 封 面 上 写 明 工 程 名 称 投 标 人 名 称 及 投 标 文 件 密 码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及 截 止 日 期 中 标 后 投 标 人 另 行 提 供 纸 质 版 投 标 文 件 副 本 五 本 收 件 单 位 : 浙 江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地 址 : 杭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 第 一 开 标 室 ( 杭 州 市 江 干 区 备 塘 路 333 号 ( 原 备 塘 路 88 号 ) 七 堡 车 辆 基 地 三 号 楼 二 楼 ) 时 间 :2016 年 07 月 13 日 09:30 地 址 : 杭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 第 一 开 标 室 ( 杭 州 市 江 干 区 备 塘 路 333 号 ( 原 备 塘 路 88 号 ) 七 堡 车 开 标 会 辆 基 地 三 号 楼 二 楼 ) 时 间 :2016 年 07 月 13 日 09:30 评 标 标 准 及 按 投 标 须 知 第 32.4 款 选 择 B 款 方 法 投 标 最 高 限 价 招 标 控 制 价 万 元, 已 经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告 知 性 备 案 ( 其 中 甲 供 及 暂 列 金 额 共 计 0 万 元 ) 投 标 最 高 限 价 即 为 招 标 控 制 价 风 险 控 制 价 万 元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履 约 担 保 金 额 为 合 同 总 价 的 10% 履 约 担 保 金 额 为 防 止 投 标 人 低 价 抢 标, 最 高 限 价 的 78% 作 为 风 险 控 制 价 凡 低 于 该 风 险 控 制 价 的, 中 标 人 在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同 时 工 程 量 清 单 综 合 单 价 的 标 准 偏 离 率 投 标 人 修 正 不 平 衡 报 价 的 确 认 及 询 疑 响 应 时 间 必 须 以 保 函 形 式 额 外 提 交 中 标 价 净 值 与 风 险 控 制 价 之 差 额 20 % 时 间 : 投 标 人 ( 法 人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应 在 接 到 工 作 人 员 电 话 通 知 时 起 30 分 钟 ( 该 时 间 填 报 不 得 超 过 30 分 钟 ) 内 予 以 书 面 回 复 或 确 认, 否 则 视 为 不 予 回 复 或 确 认, 评 标 委 员 会 有 权 拒 绝 该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通 讯 不 畅 通, 导 致 不 能 及 时 联 系 的, 视 作 投 标 人 不 予 回 复 或 确 认 5

6 地 址 : 杭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 评 标 室 外 25 小 工 具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发 放 小 工 具 招 标 说 明 招 标 人 的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杭 州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网 和 杭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电 子 文 件 内 容 与 书 面 文 件 内 容 具 有 同 等 的 效 力, 发 生 电 子 文 件 内 容 与 书 面 文 件 内 容 不 一 致 时, 投 标 人 应 书 面 形 式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由 招 标 人 负 责 书 面 解 释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的 项 目, 一 般 应 当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供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及 电 子 文 本 正 副 二 份 ( 每 份 包 括 技 术 部 分 和 商 务 部 分 一 张 光 盘, 资 信 标 部 分 一 张 光 盘, 共 两 张 光 盘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技 术 部 分 和 商 务 部 分 通 过 投 标 工 具 格 式 26 化 后, 刻 录 在 投 标 人 自 行 提 供 的 光 盘 中, 资 信 标 部 分 作 成 扫 描 件 后 刻 录 在 另 一 张 光 盘 所 有 光 盘 与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一 小 工 具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编 同 密 封 提 交 给 招 标 人 制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文 件 必 须 使 用 投 标 工 具 软 件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应 依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进 行 如 未 按 小 工 具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小 工 具 电 子 招 标 项 目 开 标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编 制 递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将 可 能 导 致 废 标, 其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投 标 工 具 的 开 发 商 可 根 据 投 标 人 的 要 求, 提 供 必 要 的 培 训 和 技 术 指 导 本 招 标 项 目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采 用 V6.3.1 版 本 工 具 软 件 编 制 的, 各 投 标 单 位 也 必 须 需 采 用 V6.3.1 版 本 进 行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各 投 标 单 位 由 于 使 用 版 本 不 当,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自 负 投 标 人 投 标 截 止 前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开 标 地 点 递 交 一 份 通 过 投 标 工 具 软 件 打 印 的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1) 招 标 人 当 众 将 投 标 人 投 标 书 中 拆 封 的 电 子 光 盘 文 档 导 入 辅 助 评 标 系 统, 开 标 结 束 时 统 一 设 置 密 码, 待 评 标 时 间 到 且 输 入 密 码 后 方 可 在 评 标 室 打 开 数 据 进 行 评 审 原 始 电 子 标 书 作 为 招 投 标 资 料 存 档 (2) 因 电 子 投 标 书 编 制 不 规 范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无 法 导 入 6

7 29 小 工 具 电 子 招 标 项 目 评 标 评 标 系 统 的, 该 标 书 为 无 效 标 书 (3)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投 标 电 子 文 件 须 与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一 致, 不 一 致 时, 按 最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原 则 处 理 ;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必 须 是 从 投 标 工 具 内 置 功 能 打 印 出 来 的 带 序 列 号 或 水 印 码 的 文 本 标 书, 否 则 视 为 废 标 (4) 未 尽 事 项 根 据 杭 建 市 发 (2006)589 号 文 关 于 在 杭 州 市 本 级 招 标 项 目 中 推 行 电 子 标 书 和 计 算 机 辅 助 评 标 系 统 的 通 知 及 其 他 有 关 杭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推 行 的 文 件 精 神 执 行 本 项 目 的 评 标 以 投 标 人 递 交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为 评 标 依 据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仅 在 评 标 系 统 发 生 重 大 故 障 或 招 标 人 加 密 锁 无 法 完 成 解 密 导 致 开 \ 评 标 工 作 无 法 进 行 情 况 下 作 为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替 代 除 上 述 情 况 及 评 标 委 员 会 在 评 标 中 需 要 投 标 人 提 供 澄 清 材 料 以 外,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都 不 作 为 评 标 的 依 据 任 何 情 况 下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的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均 不 被 招 标 人 接 受 二 投 标 人 须 知 1 修 改 条 款 : 修 改 前 :4.5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组 成 一 个 联 合 体 以 一 个 投 标 人 的 身 份 共 同 投 标 时, 除 符 合 第 款 的 要 求 外, 还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 修 改 后 :4.5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组 成 一 个 联 合 体 以 一 个 投 标 人 的 身 份 共 同 投 标 时, 除 符 合 第 款 的 要 求 外, 还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 本 工 程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2 修 改 条 款 : 修 改 前 :9.l 招 标 文 件 发 出 后,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期 天 前 的 任 何 时 候, 无 论 出 于 何 种 原 因, 招 标 人 可 主 动 地 或 在 解 答 投 标 人 提 出 的 澄 清 问 题 时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 修 改 后 :9.l 招 标 文 件 发 出 后,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期 _7_ 天 前 的 任 何 时 候, 无 论 出 于 何 种 原 因, 招 标 人 可 主 动 地 或 在 解 答 投 标 人 提 出 的 澄 清 问 题 时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 修 改 前 :9.4 招 标 人 保 证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 答 疑 ) 纪 要 和 招 标 文 件 修 改 补 充 通 知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至 少 日 前 在 相 关 网 站 上 公 布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为 使 投 标 人 在 编 写 投 标 文 件 时 有 充 分 时 间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部 分 进 行 研 究, 招 标 人 可 以 酌 情 延 长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日 期, 具 体 时 间 将 在 修 改 补 充 通 知 中 明 确 修 改 后 :9.4 招 标 人 保 证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 答 疑 ) 纪 要 和 招 标 文 件 修 改 补 充 通 知 在 投 标 截 7

8 止 时 间 至 少 7 日 前 在 相 关 网 站 上 公 布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为 使 投 标 人 在 编 写 投 标 文 件 时 有 充 分 时 间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部 分 进 行 研 究, 招 标 人 可 以 酌 情 延 长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日 期, 具 体 时 间 将 在 修 改 补 充 通 知 中 明 确 4 修 改 条 款 : 修 改 前 :11.5(6) 联 合 体 状 况 表 ; 修 改 后 :11.5(6) 联 合 体 状 况 表 ;( 本 项 目 不 适 用 ) 5 增 加 条 款 : 13.9 施 工 期 间 由 于 承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施 工 方 案 的 更 改, 所 增 加 的 工 程 费 用 及 工 期 一 概 不 予 调 整, 属 施 工 技 术 组 织 措 施 失 误 造 成 的 费 用 及 延 误 工 期 均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对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内 容 未 在 投 标 报 价 中 体 现 的 均 视 同 优 惠 凡 招 标 文 件 中 要 求 进 入 报 价 的 费 用 若 在 投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不 体 现, 均 视 同 优 惠 或 已 进 入 投 标 总 价 6 修 改 条 款 : 修 改 前 :17 投 标 预 备 会 修 改 后 :17 投 标 预 备 会 ( 本 项 目 不 召 开 ) 三 评 标 办 法 1 条 款 : 修 改 前 内 容 ::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报 价 不 得 低 于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取 费 计 价 文 件 规 定 的 弹 性 费 率 下 限 的 计 算 值 投 标 人 未 按 规 定 要 求 报 价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评 定 为 废 标 ; 即 :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的 投 标 报 价 Σ[( 专 业 工 程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取 费 基 数 值 + 技 术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中 的 取 费 基 数 值 ) 对 应 专 业 工 程 基 本 费 下 限 费 率 ]; 上 级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有 关 文 件 对 该 措 施 费 用 内 容 和 费 率 下 限 标 准 有 调 整 的, 按 其 规 定 执 行 报 价 中 的 创 标 化 工 地 增 加 费 应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确 立 的 创 建 等 级 要 求 和 招 标 控 制 价 中 公 布 的 创 标 化 工 地 增 加 费 暂 定 费 用 金 额 进 行 统 一 填 报 招 标 文 件 中 未 明 确 创 标 化 工 地 等 级 要 求 及 创 标 化 工 地 增 加 费 暂 定 费 用 金 额 的, 投 标 人 暂 不 填 报 报 价 ; 修 改 后 内 容 :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应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中 招 标 人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费 用 组 成 等 相 关 内 容, 结 合 工 程 实 际 对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基 本 费 和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增 加 费 进 行 自 主 报 价 基 本 费 和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增 加 费 的 报 价 合 计 金 额 不 得 低 于 关 于 规 范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计 取 的 通 知 ( 建 建 发 [2015]517 号 ) 公 布 的 基 本 费 费 率 下 限 和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增 加 费 基 准 费 率 90% 两 项 计 算 值 之 和, 即 : 基 本 费 和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增 加 费 的 投 标 报 价 Σ[( 专 业 工 程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取 费 基 数 值 + 技 术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中 的 取 费 基 数 值 ) 对 应 专 8

9 业 工 程 基 本 费 下 限 费 率 ]+Σ[( 专 业 工 程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取 费 基 数 值 + 技 术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中 的 取 费 基 数 值 ) 对 应 专 业 工 程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增 加 费 基 准 费 率 90%]; 报 价 中 的 创 标 化 工 地 增 加 费 应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确 立 的 创 建 等 级 要 求 和 招 标 控 制 价 中 公 布 的 创 标 化 工 地 增 加 费 暂 定 费 用 金 额 进 行 统 一 填 报 招 标 文 件 中 未 明 确 创 标 化 工 地 等 级 要 求 及 创 标 化 工 地 增 加 费 暂 定 费 用 金 额 的, 投 标 人 暂 不 填 报 报 价 ;( 本 项 目 不 要 求 创 标 化 工 地, 投 标 人 不 需 填 报 相 关 费 用 ) 2 修 改 条 款 修 改 前 : 第 十 二 条 其 他 评 标 时 间 必 须 满 足 保 证 评 标 工 作 质 量 的 要 求 评 标 过 程 中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人 提 出 质 询 或 要 求 投 标 人 书 面 确 认 的, 投 标 人 应 在 前 附 表 24 项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予 以 书 面 回 复 或 确 认, 否 则 视 为 不 予 回 复 或 确 认, 评 标 委 员 会 有 权 拒 绝 该 投 标 文 件 修 改 后 : 评 标 时 间 必 须 满 足 保 证 评 标 工 作 质 量 的 要 求 评 标 过 程 中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人 提 出 质 询 或 要 求 投 标 人 书 面 确 认 的, 凡 是 评 标 委 员 会 拟 做 出 否 决 投 标 认 定 的, 应 组 织 相 关 投 标 人 询 问 核 实 未 进 行 询 问 核 定 程 序 的, 不 得 做 出 否 决 投 标 人 的 决 定, 同 时, 投 标 人 应 在 前 附 表 24 项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予 以 书 面 回 复 或 确 认, 否 则 视 为 不 予 回 复 或 确 认, 最 终 评 标 委 员 会 有 权 拒 绝 该 投 标 文 件 评 标 结 束 后, 评 标 结 果 公 示 包 含 以 下 内 容 : (1)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名 称 投 标 报 价 及 排 序 ; (2) 废 标 情 况 及 理 由 ; (3)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业 绩 等 评 标 报 告 中 的 其 他 重 要 内 容 四 清 单 编 制 说 明 一 工 程 概 况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二 编 制 依 据 ⑴ 中 国 公 路 工 程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4 月 设 计 的 杭 州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丁 桥 普 通 中 学 段 声 屏 障 设 置 工 程 施 工 图 ⑵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 ) ⑶ 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实 用 手 册 ⑷ 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指 引 (2013)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范 (2013) 浙 江 省 补 充 规 定 关 于 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费 用 定 额 有 关 费 用 项 目 和 费 率 的 调 整 的 通 知 ⑸ 设 计 有 关 施 工 图 纸 三 编 制 范 围 1 图 纸 设 计 范 围 内 的 隔 声 屏 障 基 础 及 安 装 标 志 牌 迁 移 或 更 改 场 地 修 复 等 四 费 率 说 明 :( 根 据 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发 文 ( 建 建 发 号 ) 和 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造 9

10 价 管 理 总 站 发 文 ( 浙 建 站 定 号 ) 对 于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取 费 费 率 做 出 相 应 调 整 ) 1 规 费 按 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总 站 发 文 ( 浙 建 站 定 号 ) 规 定 计 取, 不 得 进 行 竞 争, 具 体 费 率 如 下 : 规 费 的 取 费 基 数 为 人 工 费 + 机 械 费, 北 侧 声 音 屏 障 修 建 工 程 规 费 取 7.3%; 2 农 民 工 工 伤 保 险 费 按 杭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和 投 资 管 理 办 公 室 发 文 ( 杭 建 造 价 投 资 办 号 ) 规 定 计 取, 费 率 均 为 0.122%( 取 费 基 数 :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 其 他 项 目 清 单 + 规 费 1); 3 税 金 费 率 : 税 金 由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和 地 方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构 成, 以 ( 工 程 量 清 单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 措 施 项 目 费 + 其 他 项 目 费 + 规 费 + 危 险 作 业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费 的 税 前 工 程 造 价 ) 为 取 费 基 数, 费 率 为 11.1% 4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以 ( 人 工 费 + 机 械 费 ) 为 取 费 基 数, 北 侧 声 音 屏 障 修 建 工 程 最 低 费 率 为 :10.68% 5 企 业 管 理 费 报 价 不 得 低 于 省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施 工 费 用 定 额 和 相 关 取 费 计 价 文 件 规 定 的 对 应 专 业 工 程 企 业 管 理 费 弹 性 费 率 下 限 的 20%( 企 业 管 理 费 取 费 基 数 为 人 工 费 + 机 械 费, 本 工 程 按 道 路 三 类 工 程 考 虑, 最 低 费 率 为 3.4% 五 编 制 说 明 1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工 程 量 是 按 实 物 净 量 计 算 的, 一 切 损 耗 均 应 在 投 标 报 价 的 综 合 单 价 中 考 虑 2 清 单 中 项 目 特 征 未 描 述 详 尽 的,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施 工 图 纸 项 目 特 征 内 容 及 清 单 计 价 指 引 综 合 报 价, 对 于 没 有 在 清 单 中 列 出 的 工 作 内 容, 要 求 各 投 标 单 位 根 据 施 工 规 范 要 求 在 相 应 子 目 中 综 合 考 虑 3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时 应 按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 ) 规 定 的 统 一 格 式, 提 供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综 合 单 价 分 析 表 措 施 项 目 费 分 析 表 主 要 材 料 价 格 表 4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应 是 完 成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所 列 工 程 范 围 及 工 期 的 全 部 投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的 计 算 应 符 合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2013 版 ) 及 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规 则 (2010 版 ) 的 规 定,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有 关 要 求 设 计 施 工 图 电 子 版 和 工 程 量 清 单 结 合 施 工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拟 定 的 施 工 方 案 或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投 标 人 自 身 情 况, 充 分 考 虑 施 工 期 间 各 项 工 程 可 能 发 生 的 风 险 费 用, 依 据 企 业 定 额 和 市 场 价 格 信 息, 或 参 照 浙 江 省 颁 布 的 计 价 依 据 以 及 指 引 进 行 科 学 合 理 地 编 制 5 投 标 人 需 充 分 考 虑 以 下 影 响 因 素, 由 此 产 生 的 费 用 计 入 投 标 报 价 中 : (1) 施 工 用 水 用 电 ( 包 括 电 源 水 源 ) 均 由 中 标 人 自 行 解 决, 所 需 费 用 计 入 投 标 报 价 中 (2)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围 护 交 通 维 护 警 示 措 施 必 须 按 有 关 部 门 的 要 求, 并 承 担 相 关 费 用 10

11 (3) 施 工 期 间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保 证 周 边 区 域 的 正 常 安 全 出 入, 与 施 工 交 接 的 已 完 建 ( 构 ) 筑 物 各 种 管 线 的 保 护 措 施 及 费 用 请 投 标 人 计 入 投 标 总 价 (4) 施 工 期 间 沿 线 可 能 发 生 的 施 工 纠 纷 零 星 政 策 处 理,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投 标 时 在 措 施 费 内 予 以 考 虑 (5) 本 工 程 施 工 区 域 内 及 周 边 已 有 建 筑 物 道 路 给 水 管 道 电 力 通 信 管 道 绿 化 等, 中 标 人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注 意 保 护, 若 有 损 坏, 必 须 原 样 修 复, 所 需 修 复 费 用 请 在 投 标 报 价 中 予 以 考 虑 (6) 垃 圾 清 理 及 外 运, 所 有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等 在 施 工 完 成 后 必 须 清 理 外 运, 运 距 堆 放 地 点 及 相 关 部 门 涉 及 的 各 项 费 用 承 包 人 自 行 考 虑 解 决 (7) 施 工 办 公 用 房 场 地 材 料 堆 放 及 加 工 场 地 均 由 中 标 人 自 行 解 决, 中 标 人 应 充 分 考 虑 施 工 场 地 内 部 道 路 狭 窄 对 材 料 运 输 堆 放 及 施 工 带 来 的 困 难, 本 工 程 所 采 用 的 材 料,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必 须 考 虑 材 料 运 至 工 地, 到 工 地 后 的 卸 车 二 次 搬 运 保 管 验 收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请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报 价 的 措 施 费 用 中 予 以 考 虑 中 标 人 必 须 服 从 业 主 安 排 并 按 业 主 要 求 实 施 (9) 工 程 涉 及 的 全 部 检 验 检 测 费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请 投 标 人 计 入 投 标 总 价 (10) 由 于 工 程 施 工 造 成 第 三 方 损 失 损 坏 的, 由 承 包 人 自 行 与 第 三 方 协 商 解 决, 协 商 不 一 致 的, 由 发 包 人 出 面 与 第 三 方 进 行 协 商 解 决, 由 此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或 发 包 人 从 工 程 款 中 代 扣 以 上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所 有 费 用 由 各 投 标 单 位 自 行 测 算, 在 投 标 报 价 的 综 合 单 价 中 综 合 考 虑 所 需 要 的 全 部 费 用 6 停 水 停 电 等 施 工 应 急 预 案 的 技 术 措 施 及 设 备 设 施 配 置, 必 须 选 配 功 率 合 适 的 发 电 机 备 用, 相 应 费 用 计 入 投 标 总 报 价 7 本 工 程 所 需 取 弃 土 ( 料 ) 场 及 取 弃 土 ( 料 ) 运 距 均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调 查, 请 投 标 人 在 报 价 中 综 合 考 虑 8 本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要 求 各 投 标 单 位 必 须 结 合 招 标 文 件 施 工 图 ( 设 计 说 明 ) 设 计 及 施 工 规 范 当 地 质 检 部 门 的 质 量 验 收 规 定 项 目 特 征 等 进 行 综 合 报 价, 并 应 包 含 施 工 图 内 各 项 目 所 有 工 序 的 费 用 总 和 9 投 标 人 应 充 分 考 虑 措 施 项 目, 所 需 发 生 的 费 用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踏 勘 现 场 后 报 价 五 合 同 专 用 条 款 1. 一 般 约 定 1.1 词 语 定 义 合 同 11

12 其 他 合 同 文 件 包 括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是 用 来 指 导 施 工 项 目 全 过 程 各 项 活 动 的 技 术 经 济 和 组 织 的 综 合 性 文 件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其 他 相 关 方 监 理 人 : 名 称 : ; 资 质 类 别 和 等 级 :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 通 信 地 址 : 设 计 人 : 名 称 : ; 资 质 类 别 和 等 级 :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 通 信 地 址 : 工 程 和 设 备 作 为 施 工 现 场 组 成 部 分 的 其 他 场 所 包 括 : 永 久 占 地 包 括 : 临 时 占 地 包 括 : 1.3 法 律 适 用 于 合 同 的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 (1) 杭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实 施 细 则 (2)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筑 施 工 领 域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杭 建 工 发 号 ) (3)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质 量 物 联 网 管 理 应 用 平 台 建 设 的 通 知 ( 杭 建 工 发 号 ) (4) 杭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杭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推 广 应 用 预 拌 砂 浆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杭 政 办 函 (2011)32 号 ) (5) 关 于 落 实 建 筑 工 棚 安 装 空 调 事 宜 的 通 知 ( 杭 建 工 发 号 ) 12

13 (6)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杭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要 素 价 格 动 态 管 理 的 指 导 意 见 ( 杭 建 市 号 )( 本 项 目 不 采 用 ) (7)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杭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优 质 工 程 增 加 费 计 取 规 定 的 通 知 ( 杭 建 市 号 )( 本 项 目 不 采 用 ) (8) 新 工 艺 新 技 术 的 约 定 : (9) 其 他 : 1.4 标 准 和 规 范 适 用 于 工 程 的 标 准 规 范 包 括 :(1) 按 通 用 条 款 约 定 ; 发 包 人 提 供 国 外 标 准 规 范 的 名 称 : / ; 发 包 人 提 供 国 外 标 准 规 范 的 份 数 : / ; 发 包 人 提 供 国 外 标 准 规 范 的 名 称 : / 发 包 人 对 工 程 的 技 术 标 准 和 功 能 要 求 的 特 殊 要 求 : 1.5 合 同 文 件 的 优 先 顺 序 合 同 文 件 组 成 及 优 先 顺 序 为 : (1) 合 同 协 议 书 ; (2) 中 标 通 知 书 ; (3) 投 标 函 及 其 附 录 ( 如 果 有 ); (4)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及 其 附 件 ; (5)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 (6)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 (7) 图 纸 ; (8)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或 预 算 书 ; (9) 其 他 合 同 文 件 : 1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2 其 他 : 招 标 文 件 及 招 标 答 疑 ; 1.6 图 纸 和 承 包 人 文 件 图 纸 的 提 供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提 供 图 纸 的 期 限 : 合 同 签 订 后 三 个 工 作 日 内 ;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提 供 图 纸 的 数 量 : ; 13

14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提 供 图 纸 的 内 容 : 工 程 施 工 所 需 的 全 部 资 料 承 包 人 文 件 需 要 由 承 包 人 提 供 的 文 件, 包 括 : 提 供 符 合 监 理 工 程 师 ( 或 业 主 代 表 ) 要 求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方 案 ) 和 进 度 计 划 表, 与 工 程 施 工 有 关 的 文 件 ; 承 包 人 提 供 的 文 件 的 期 限 为 : 按 监 理 工 程 师 ( 或 业 主 代 表 ) 要 求 的 期 限 ; 承 包 人 提 供 的 文 件 的 数 量 为 : 按 监 理 工 程 师 ( 或 业 主 代 表 ) 要 求 的 份 数 ; 承 包 人 提 供 的 文 件 的 形 式 为 : 纸 质 和 电 子 版 ; 发 包 人 审 批 承 包 人 文 件 的 期 限 : 接 到 报 告 后 7 天 内 书 面 答 复 批 准 或 修 改 意 见 现 场 图 纸 准 备 关 于 现 场 图 纸 准 备 的 约 定 : / 1.7 联 络 发 包 人 和 承 包 人 应 当 在 10 天 内 将 与 合 同 有 关 的 通 知 批 准 证 明 证 书 指 示 指 令 要 求 请 求 同 意 意 见 确 定 和 决 定 等 书 面 函 件 送 达 对 方 当 事 人 发 包 人 接 收 文 件 的 地 点 : 施 工 现 场 ; 发 包 人 指 定 的 接 收 人 为 : 另 行 约 定 承 包 人 接 收 文 件 的 地 点 : 施 工 现 场 ; 承 包 人 指 定 的 接 收 人 为 : 另 行 约 定 监 理 人 接 收 文 件 的 地 点 : 施 工 现 场 ; 监 理 人 指 定 的 接 收 人 为 : 另 行 约 定 1.10 交 通 运 输 出 入 现 场 的 权 利 关 于 出 入 现 场 的 权 利 的 约 定 : 场 内 交 通 关 于 场 外 交 通 和 场 内 交 通 的 边 界 的 约 定 : 以 发 包 人 指 定 边 界 关 于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免 费 提 供 满 足 工 程 施 工 需 要 的 场 内 道 路 和 交 通 设 施 的 约 定 :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建 设 场 内 交 通, 费 用 纳 入 措 施 项 目 费 中 超 大 件 和 超 重 件 的 运 输 运 输 超 大 件 或 超 重 件 所 需 的 道 路 和 桥 梁 临 时 加 固 改 造 费 用 和 其 他 有 关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14

15 本 工 程 的 超 大 件 : 本 工 程 的 超 重 件 : 1.11 知 识 产 权 关 于 发 包 人 提 供 给 承 包 人 的 图 纸 发 包 人 为 实 施 工 程 自 行 编 制 或 委 托 编 制 的 技 术 规 范 以 及 反 映 发 包 人 关 于 合 同 要 求 或 其 他 类 似 性 质 的 文 件 的 著 作 权 的 归 属 :/ 关 于 发 包 人 提 供 的 上 述 文 件 的 使 用 限 制 的 要 求 : / 关 于 承 包 人 为 实 施 工 程 所 编 制 文 件 的 著 作 权 的 归 属 : / 关 于 承 包 人 提 供 的 上 述 文 件 的 使 用 限 制 的 要 求 : / 承 包 人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所 采 用 的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技 术 秘 密 的 使 用 费 的 承 担 方 式 :( 除 发 包 人 指 明 外 ) 承 包 人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所 采 用 的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技 术 秘 密 的 使 用 费 包 含 在 合 同 价 款 内 1.13 工 程 量 清 单 错 误 的 修 正 出 现 工 程 量 清 单 错 误 时, 是 否 调 整 合 同 价 格 : 允 许 调 整 合 同 价 格 的 工 程 量 偏 差 范 围 : 调 整 合 同 价 格 的 修 正 时 间 : 2. 发 包 人 发 包 人 应 根 据 工 程 所 需 配 备 发 包 人 代 表, 同 时 配 备 1-2 名 相 关 人 员 到 岗 履 职 2.2 发 包 人 代 表 发 包 人 代 表 : 姓 名 : ; 身 份 证 号 : ; 职 务 :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 通 信 地 址 : 发 包 人 对 发 包 人 代 表 的 授 权 范 围 如 下 : 开 工 前 另 行 通 知 2.4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条 件 和 基 础 资 料 的 提 供 提 供 施 工 现 场 关 于 发 包 人 移 交 施 工 现 场 的 期 限 要 求 : 按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15

16 2.4.2 提 供 施 工 条 件 关 于 发 包 人 应 负 责 提 供 施 工 所 需 要 的 条 件, 包 括 : 除 招 标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外, 按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2.5 资 金 来 源 证 明 及 支 付 担 保 发 包 人 提 供 资 金 来 源 证 明 的 期 限 要 求 : 财 政 资 金, 已 安 排 发 包 人 是 否 提 供 支 付 担 保 : 否 发 包 人 提 供 支 付 担 保 的 形 式 : 否 3. 承 包 人 3.1 承 包 人 的 一 般 义 务 (5) 承 包 人 提 交 的 竣 工 资 料 的 内 容 : 符 合 发 包 人 监 理 工 程 师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要 求 承 包 人 应 在 发 包 人 指 定 的 时 间 内 向 发 包 人 提 供 符 合 存 档 备 案 要 求 的 竣 工 图 竣 工 资 料 及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等, 并 有 义 务 配 合 发 包 人 将 该 些 资 料 存 档 备 案, 否 则, 每 逾 期 一 天, 承 包 人 应 按 照 合 同 价 款 的 万 分 之 三 向 发 包 人 支 付 违 约 金, 且 发 包 人 有 权 延 期 支 付 工 程 款 承 包 人 需 要 提 交 的 竣 工 资 料 套 数 : 伍 套 ( 同 时 提 供 电 子 版 ) 承 包 人 提 交 的 竣 工 资 料 的 费 用 承 担 :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承 包 人 提 交 的 竣 工 资 料 移 交 时 间 :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前 十 天 内 承 包 人 提 交 的 竣 工 资 料 形 式 要 求 : 竣 工 图 纸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及 竣 工 资 料 ( 包 括 照 片 ) 一 式 三 份 并 附 光 盘 光 盘 的 内 容 必 须 和 书 面 资 料 相 符 (6) 承 包 人 应 履 行 的 其 他 义 务 : 在 工 程 通 过 竣 工 验 收 前, 对 已 完 工 程 成 品 的 所 有 保 护 及 费 用 均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 按 杭 州 市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场 地 文 明 管 理 规 定 等 省 市 有 关 规 定 实 施 标 化 管 理 和 现 场 公 共 部 位 的 清 洁 绿 化 工 作 并 承 担 费 用 工 程 完 工 交 付 5 天 内 现 场 应 清 除 所 有 不 再 需 要 的 临 时 工 程 承 包 人 的 设 备 和 多 余 材 料 全 部 建 筑 和 生 活 垃 圾, 达 到 监 理 工 程 师 满 意 的 使 用 状 态, 如 承 包 人 不 履 行, 发 包 人 可 自 行 清 除, 发 生 的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 在 施 工 区 域 内 做 好 各 项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3.2 项 目 经 理 项 目 经 理 : 姓 名 : ; 16

17 身 份 证 号 : ;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等 级 : ;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号 : ; 建 造 师 执 业 印 章 号 : ;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号 :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 通 信 地 址 : ; 承 包 人 对 项 目 经 理 的 授 权 范 围 如 下 : 全 面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质 量 安 全 工 期 及 成 本 控 制 关 于 项 目 经 理 每 月 在 施 工 现 场 的 时 间 要 求 : 不 得 少 于 20 日 历 天 承 包 人 未 提 交 劳 动 合 同, 以 及 没 有 为 项 目 经 理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证 明 的 违 约 责 任 : 责 令 承 包 人 改 正, 并 从 履 约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5 万 人 民 币 违 约 金 项 目 经 理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离 开 施 工 现 场 的 违 约 责 任 : 处 于 1000 元 / 天 的 违 约 金 从 履 约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承 包 人 擅 自 更 换 项 目 经 理 的 违 约 责 任 : (1) 承 包 人 确 需 更 换 项 目 经 理 的, 继 任 项 目 经 理 注 册 执 业 资 格 管 理 经 验 的 约 定 : 不 得 低 于 现 任 项 目 经 理 (2) 承 包 人 擅 自 更 换 项 目 经 理 的 违 约 责 任 : 在 施 工 期 间 不 准 更 换, 特 殊 情 况 要 求 更 换 的 项 目 经 理 的, 须 经 发 包 人 同 意 并 报 工 程 所 在 地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认 可 备 案, 同 时 发 包 人 有 权 从 工 程 款 中 按 以 下 标 准 处 以 违 约 金 : 人 民 币 1 万 元 / 次 承 包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更 换 项 目 经 理 的 违 约 责 任 : 从 履 约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违 约 金 5 万 元 3.3 承 包 人 人 员 承 包 人 提 交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及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安 排 报 告 的 期 限 : 合 同 生 效 后 7 天 内 承 包 人 需 更 换 主 要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的, 继 任 人 员 的 数 量 注 册 执 业 资 格 管 理 经 验 的 约 定 : 不 得 低 于 现 任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承 包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撤 换 主 要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的 违 约 责 任 : 违 约 金 2 万 元 17

18 3.3.4 承 包 人 主 要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离 开 施 工 现 场 的 批 准 要 求 : 由 监 理 工 程 师 批 准, 发 包 人 同 意 承 包 人 擅 自 更 换 主 要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的 违 约 责 任 : 若 更 换 技 术 负 责 人 施 工 员, 则 处 以 违 约 金 人 民 币 0.5 万 元 / 次 / 人 ; 若 更 换 安 全 员 质 检 员 材 料 员, 则 处 以 违 约 金 人 民 币 0.3 万 元 / 次 / 人 承 包 人 主 要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擅 自 离 开 施 工 现 场 的 违 约 责 任 : 按 违 约 金 人 民 币 1000 元 / 次 / 人 从 履 约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3.5 分 包 分 包 的 一 般 约 定 禁 止 分 包 的 工 程 包 括 : / 主 体 结 构 关 键 性 工 作 的 范 围 : / 分 包 的 确 定 允 许 分 包 的 专 业 工 程 包 括 : 承 包 人 不 得 将 承 包 工 程 的 任 何 部 分 分 包, 如 发 现 擅 自 分 包, 除 立 即 取 消 分 包 人 的 分 包 资 格 外, 承 包 人 还 应 按 合 同 价 的 1% 向 发 包 人 支 付 违 约 金 同 时 发 包 人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其 他 关 于 分 包 的 约 定 : / 分 包 合 同 价 款 关 于 分 包 合 同 价 款 支 付 的 约 定 : 按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3.6 工 程 照 管 与 成 品 半 成 品 保 护 承 包 人 负 责 照 管 工 程 及 工 程 相 关 的 材 料 工 程 设 备 的 起 始 时 间 : 按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3.7 履 约 担 保 承 包 人 是 否 提 供 履 约 担 保 : 是 承 包 人 提 供 履 约 担 保 的 形 式 金 额 及 期 限 的 : 在 合 同 生 效 前, 中 标 人 应 按 中 标 价 10% ( 其 中 : 其 中 工 期 履 约 保 证 金 25%, 项 目 班 子 人 员 施 工 机 具 到 位 履 约 保 证 金 25%, 施 工 质 量 履 约 保 证 金 25%, 文 明 安 全 施 工 履 约 保 证 金 25% ) 的 金 额 以 银 行 保 函 形 式 向 发 包 人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若 报 价 低 于 招 标 风 险 控 制 价 的, 承 包 人 在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同 时 必 须 以 银 行 保 函 形 式 额 外 提 交 中 标 价 净 值 与 风 险 控 制 价 之 差 额 万 元 18

19 4. 监 理 人 4.1 监 理 人 的 一 般 规 定 关 于 监 理 人 的 监 理 内 容 : 关 于 监 理 人 的 监 理 权 限 : 关 于 监 理 人 在 施 工 现 场 的 办 公 场 所 生 活 场 所 的 提 供 和 费 用 承 担 的 约 定 : 4.2 监 理 人 员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姓 名 : ; 职 务 : ; 监 理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号 :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 通 信 地 址 : ; 关 于 监 理 人 的 其 他 约 定 : 4.4 商 定 或 确 定 在 发 包 人 和 承 包 人 不 能 通 过 协 商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时, 发 包 人 授 权 监 理 人 对 以 下 事 项 进 行 确 定 : (1) ; (2) ; (3) 5. 工 程 质 量 5.1 质 量 要 求 特 殊 质 量 标 准 和 要 求 : / 关 于 工 程 奖 项 的 约 定 : / 5.3 隐 蔽 工 程 检 查 承 包 人 提 前 通 知 监 理 人 隐 蔽 工 程 检 查 的 期 限 的 约 定 : 按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监 理 人 不 能 按 时 进 行 检 查 时, 应 提 前 24 小 时 提 交 书 面 延 期 要 求 19

20 关 于 延 期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 48 小 时 6.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与 环 境 保 护 6.1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的 达 标 目 标 及 相 应 事 项 的 约 定 : 施 工 现 场 按 照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JGJ ) 评 定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关 于 治 安 保 卫 的 特 别 约 定 :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发 包 人 配 合, 费 用 包 含 在 报 价 中 关 于 编 制 施 工 场 地 治 安 管 理 计 划 的 约 定 :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发 包 人 配 合, 费 用 包 含 在 报 价 中 文 明 施 工 合 同 当 事 人 对 文 明 施 工 的 要 求 : (1) 遵 守 地 方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对 施 工 场 地 交 通 环 卫 安 全 和 施 工 噪 音 等 管 理 规 定, 并 办 理 相 关 审 批 手 续 (2) 承 包 人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尽 量 减 小 尘 土 和 噪 音 污 染, 需 要 进 行 夜 间 作 业 时 应 经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3) 其 他 :1 承 包 人 应 严 格 按 照 杭 州 市 双 标 化 工 地 的 要 求 组 织 施 工, 遵 守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的 有 关 规 定, 认 真 落 实 各 项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并 随 时 接 受 发 包 人 或 监 理 工 程 师 及 有 关 部 门 的 监 督 检 查 2 承 包 人 应 对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人 员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教 育, 配 备 必 须 的 劳 动 保 护 用 具, 保 证 工 程 的 施 工 安 全 和 人 身 安 全 3 承 包 人 应 强 化 安 全 意 识, 抓 好 安 全 生 产, 杜 绝 事 故 发 生, 施 工 中 若 发 生 安 全 及 人 身 事 故 均 由 承 包 人 自 行 负 责 处 理, 并 承 担 全 部 费 用 4 发 包 人 或 监 理 工 程 师 有 权 对 承 包 人 的 安 全 施 工 状 况 进 行 检 查, 发 现 有 违 反 安 全 施 工 情 况 的, 有 权 提 出 整 改 要 求, 承 包 人 须 按 要 求 进 行 整 改 5 合 同 签 订 时, 承 包 人 应 与 发 包 人 签 订 安 全 施 工 责 任 书, 作 为 本 合 同 附 件 6 承 包 人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和 执 行 国 家 以 及 杭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和 劳 动 保 护 的 有 关 规 定, 保 证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的 安 全 预 防 措 施, 以 防 止 承 包 人 的 雇 员 发 包 人 和 工 程 师 的 职 员 及 其 他 人 员 因 承 包 人 的 不 当 操 作 而 受 到 伤 害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由 于 承 包 人 原 因 而 发 生 的 人 身 伤 亡 财 产 损 失 及 其 它 一 切 事 故, 其 责 任 全 部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20

21 (4) 上 述 手 续 办 理 费 用 约 定 如 下 :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关 于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支 付 比 例 和 支 付 期 限 的 约 定, 按 以 下 第 ( ) 种 方 式 约 定 : (1) 关 于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支 付 比 例 和 支 付 期 限 的 约 定 : 按 以 下 第 (1) 种 方 式 约 定 : 1 视 相 关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与 进 度 款 同 期 支 付 2 其 他 : (2) 其 他 : 7. 工 期 和 进 度 7.1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合 同 当 事 人 约 定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应 包 括 的 其 他 内 容 : 按 监 理 工 程 师 要 求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提 交 和 修 改 承 包 人 提 交 详 细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期 限 的 约 定 : 合 同 签 订 后 十 天 内 提 供 详 细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方 案 ) 和 进 度 计 划 发 包 人 和 监 理 人 在 收 到 详 细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后 确 认 或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的 期 限 : 收 到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后 七 天 内 7.2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的 修 订 发 包 人 和 监 理 人 在 收 到 修 订 的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后 确 认 或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的 期 限 : 收 到 修 订 的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后 七 天 内 7.3 开 工 开 工 准 备 关 于 承 包 人 提 交 工 程 开 工 报 审 表 的 期 限 : 开 工 前 七 天 关 于 发 包 人 应 完 成 的 其 他 开 工 准 备 工 作 及 期 限 : 开 工 前 关 于 承 包 人 应 完 成 的 其 他 开 工 准 备 工 作 及 期 限 : 开 工 前 十 五 天 开 工 通 知 因 发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监 理 人 未 能 在 计 划 开 工 日 期 之 日 起 另 行 协 商 天 内 发 出 开 工 通 知 的, 承 包 人 有 权 提 出 价 格 调 整 要 求, 或 者 解 除 合 同 7.4 测 量 放 线 21

22 7.4.1 发 包 人 通 过 监 理 人 向 承 包 人 提 供 测 量 基 准 点 基 准 线 和 水 准 点 及 其 书 面 资 料 的 期 限 : 开 工 前 7.5 工 期 延 误 因 发 包 人 原 因 导 致 工 期 延 误 (7) 因 发 包 人 原 因 导 致 工 期 延 误 的 其 他 情 形 : 1 重 大 设 计 变 更 引 起 的 工 期 延 误 ; 2 其 他 :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导 致 工 期 延 误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工 期 延 误, 逾 期 竣 工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为 : 为 了 保 证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工 程 的 质 量, 对 工 期 提 前 不 予 以 奖 励 但 工 程 延 迟 一 日 历 天, 则 按 工 程 造 价 的 万 分 之 一 扣 罚, 扣 罚 总 额 一 般 不 超 过 承 包 方 承 诺 的 工 期 履 约 保 证 金, 如 果 突 破 上 述 限 度 或 者 发 包 方 按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分 阶 段 检 查, 证 实 承 包 方 不 能 按 期 完 成, 也 无 能 力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者, 发 包 方 有 权 将 该 工 程 指 令 分 包 或 另 择 其 他 单 位 施 工, 其 发 生 的 费 用 由 承 包 方 承 担 ( 但 若 因 工 程 变 更 影 响 工 期 的, 则 相 应 顺 延 相 关 工 期 ) 同 样, 若 承 包 方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项 目 班 子 无 法 胜 任 主 要 工 程 项 目, 严 重 违 背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 包 括 招 标 文 件 补 充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书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投 标 澄 清 会 议 纪 要 中 标 通 知 书 等 ) 的 主 要 条 款, 或 擅 自 分 包, 则 发 包 方 有 权 采 取 同 样 的 处 罚 措 施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工 期 延 误, 逾 期 竣 工 违 约 金 的 上 限 : 合 同 总 价 的 百 分 之 三 双 方 约 定 工 期 顺 延 的 其 他 情 况 : 承 包 人 由 于 不 可 抗 力 设 计 图 纸 会 审 后 发 生 图 纸 设 计 重 大 变 更 等 非 承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的 工 期 延 误 经 发 包 人 签 证 后 工 期 方 可 顺 延 如 承 包 人 认 为 发 生 了 可 顺 延 工 期 情 形 的, 承 包 人 必 须 于 工 期 延 误 情 形 发 生 后 14 天 内 向 发 包 人 提 出 顺 延 工 期 申 请 承 包 人 逾 期 未 申 请 顺 延 工 期 的, 工 期 不 予 以 顺 延 且 不 予 补 偿 7.6 不 利 物 质 条 件 不 利 物 质 条 件 的 其 他 情 形 和 有 关 约 定 : /. 7.7 异 常 恶 劣 的 气 候 条 件 发 包 人 和 承 包 人 同 意 以 下 情 形 视 为 异 常 恶 劣 的 气 候 条 件 : 地 震 ( 六 级 及 六 级 以 上 ) 台 风 ( 持 续 半 小 时 10 级 及 10 级 以 上 ) 山 洪 暴 发 战 争 水 灾 (50 年 一 遇 及 50 年 一 遇 以 上 ) 22

23 7.9 提 前 竣 工 的 奖 励 提 前 竣 工 的 奖 励 : / 8. 材 料 与 设 备 8.4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的 保 管 与 使 用 发 包 人 供 应 的 材 料 设 备 的 保 管 费 用 的 承 担 : / 8.6 样 品 样 品 的 报 送 与 封 存 需 要 承 包 人 报 送 样 品 的 材 料 或 工 程 设 备, 样 品 的 种 类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要 求 : 按 监 理 工 程 师 和 发 包 人 的 要 求, 费 用 有 承 包 人 承 担 8.8 施 工 设 备 和 临 时 设 施 承 包 人 提 供 的 施 工 设 备 和 临 时 设 施 关 于 修 建 临 时 设 施 费 用 承 担 的 约 定 :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全 部 费 用. 9. 试 验 与 检 验 9.1 试 验 设 备 与 试 验 人 员 试 验 设 备 施 工 现 场 需 要 配 置 的 试 验 场 所 :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并 承 担 全 部 费 用 施 工 现 场 需 要 配 备 的 试 验 设 备 :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并 承 担 全 部 费 用 施 工 现 场 需 要 具 备 的 其 他 试 验 条 件 :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并 承 担 全 部 费 用 9.3 材 料 工 程 设 备 和 工 程 的 试 验 和 检 验 试 验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条 件 约 定 : 按 有 关 规 定 ; 试 验 检 测 单 位 选 择 约 定 : 按 有 关 规 定 ; 试 验 检 测 费 用 约 定 :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9.4 现 场 工 艺 试 验 现 场 工 艺 试 验 的 有 关 约 定 : 按 有 关 规 定 10. 变 更 10.1 变 更 的 范 围 关 于 变 更 的 范 围 的 约 定 : 23

24 (1) 设 计 图 纸 变 更 需 经 原 设 计 单 位 同 意, 监 理 签 证, 发 包 方 认 可 (2) 其 它 变 更, 需 经 监 理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三 方 同 意 (3) 鼓 励 承 包 方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降 低 工 程 造 价 10.4 变 更 估 价 变 更 估 价 原 则 /. 关 于 变 更 估 价 的 约 定 : 10.5 承 包 人 的 合 理 化 建 议 监 理 人 审 查 承 包 人 合 理 化 建 议 的 期 限 : 按 通 用 条 款 执 行 发 包 人 审 批 承 包 人 合 理 化 建 议 的 期 限 : 按 通 用 条 款 执 行 承 包 人 提 出 的 合 理 化 建 议 降 低 了 合 同 价 格 或 者 提 高 了 工 程 经 济 效 益 的 奖 励 的 方 法 和 金 额 为 : / 10.7 暂 估 价 暂 估 价 材 料 和 工 程 设 备 的 明 细 详 见 附 件 11: 暂 估 价 一 览 表 依 法 必 须 招 标 的 暂 估 价 项 目 对 于 依 法 必 须 招 标 的 暂 估 价 项 目 的 确 认 和 批 准 采 取 第 / 种 方 式 确 定 不 属 于 依 法 必 须 招 标 的 暂 估 价 项 目 对 于 不 属 于 依 法 必 须 招 标 的 暂 估 价 项 目 的 确 认 和 批 准 采 取 第 / 种 方 式 确 定 第 3 种 方 式 : 承 包 人 直 接 实 施 的 暂 估 价 项 目 承 包 人 直 接 实 施 的 暂 估 价 项 目 的 约 定 : / 10.8 暂 列 金 额 合 同 当 事 人 关 于 暂 列 金 额 使 用 的 约 定 : / 11. 价 格 调 整 11.1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引 起 的 调 整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是 否 调 整 合 同 价 格 的 约 定 : 否 因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调 整 合 同 价 格, 采 用 以 下 第 3 种 方 式 对 合 同 价 格 进 行 调 整 : 第 1 种 方 式 : 采 用 价 格 指 数 进 行 价 格 调 整 关 于 各 可 调 因 子 定 值 和 变 值 权 重, 以 及 基 本 价 格 指 数 及 其 来 源 的 约 定 : /. 第 2 种 方 式 : 采 用 造 价 信 息 进 行 价 格 调 整 (2) 关 于 基 准 价 格 的 约 定 : / 24

25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1 承 包 人 在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或 预 算 书 中 载 明 的 材 料 单 价 低 于 基 准 价 格 的 :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材 料 单 价 涨 幅 以 基 准 价 格 为 基 础 超 过 /% 时, 或 材 料 单 价 跌 幅 以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或 预 算 书 中 载 明 材 料 单 价 为 基 础 超 过 /% 时, 其 超 过 部 分 据 实 调 整 2 承 包 人 在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或 预 算 书 中 载 明 的 材 料 单 价 高 于 基 准 价 格 的 :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材 料 单 价 跌 幅 以 基 准 价 格 为 基 础 超 过 /% 时, 材 料 单 价 涨 幅 以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或 预 算 书 中 载 明 材 料 单 价 为 基 础 超 过 /% 时, 其 超 过 部 分 据 实 调 整 3 承 包 人 在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或 预 算 书 中 载 明 的 材 料 单 价 等 于 基 准 单 价 的 :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材 料 单 价 涨 跌 幅 以 基 准 单 价 为 基 础 超 过 ±/% 时, 其 超 过 部 分 据 实 调 整 第 3 种 方 式 : 采 用 政 策 性 文 件 进 行 价 格 调 整 政 府 投 资 工 程 因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引 起 的 调 整 约 定 : 不 予 调 整 12. 合 同 价 格 计 量 与 支 付 12.1 合 同 价 格 形 式 1 单 价 合 同 综 合 单 价 包 含 的 风 险 范 围 : a 定 额 标 准 费 率 及 相 关 政 策 规 范 ( 非 强 制 性 文 件 ) 调 整 b 国 家 政 策 变 化 以 及 一 个 有 经 验 的 承 包 人 可 以 或 应 该 能 预 见 的 风 险 c 现 行 预 算 定 额 或 计 价 规 范 未 描 述 到, 但 又 是 完 成 分 项 工 程 必 须 有 的 工 作 内 容, 均 应 包 括 在 报 价 内 d 人 材 机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e 施 工 期 间 非 连 续 8 小 时 停 水 停 电 引 起 的 费 用 增 加 a 风 险 费 用 的 计 算 方 法 : / 风 险 范 围 以 外 合 同 价 格 的 调 整 方 法 : 工 程 量 根 据 施 工 图 及 联 系 单, 按 照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 ) 计 算, 决 算 工 程 量 须 首 先 报 监 理 及 建 设 单 位 初 审 1 合 同 中 已 有 适 用 工 程 项 目 单 价 的, 按 合 同 中 已 有 的 单 价 确 定 合 同 中 有 类 似 工 程 项 目 单 价 的, 可 以 参 照 合 同 中 类 似 项 目 的 单 价 确 定 清 单 项 目 中 项 目 特 征 或 工 程 内 容 发 生 部 分 变 更 的, 应 以 原 综 合 单 价 为 基 础, 仅 就 变 更 部 分 相 应 定 额 子 目 调 整 综 合 单 价 材 料 变 化 的 仅 调 整 材 料 的 信 息 价 差 价, 并 计 增 减 材 料 差 价 的 规 费 和 税 金 2 合 同 中 没 有 适 用 工 程 项 目 单 价 的 : 25

26 套 用 浙 江 省 2013 版 预 算 定 额 和 费 用 定 额 或 现 行 相 应 专 业 定 额, 综 合 费 用 按 相 应 类 别 工 程 费 率 的 下 限 计 取, 施 工 组 织 措 施 费 不 另 计 算, 规 费 税 金 农 民 工 工 伤 保 险 按 投 标 口 径 执 行 ; 材 料 价 格 有 投 标 价 的 执 行 投 标 价, 无 投 标 价 的 执 行 合 同 工 期 前 80% 的 信 息 价 平 均 值, 当 地 信 息 价 正 刊 没 有 公 布 的 材 料, 发 包 人 参 照 市 场 价 降 幅 系 数 投 标 报 价 水 平 等 因 素 确 定 ; 当 零 星 工 程 发 生 签 证 台 班 数 量, 机 械 单 价 有 投 标 价 的 执 行 投 标 价, 无 投 标 价 的 执 行 预 算 定 额 单 价 ; 按 照 上 述 方 法 计 算 后 乘 以 优 惠 率 得 出 结 算 价 格, 优 惠 率 = 中 标 价 投 标 最 高 限 价 3 施 工 组 织 措 施 费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费 按 投 标 报 价 一 次 性 包 干, 不 作 调 整 4 当 投 标 人 报 价 明 显 高 于 同 期 市 场 价 格 水 平, 招 标 人 将 保 留 重 新 估 价 的 权 力, 其 相 应 单 价 的 计 算 方 法 具 体 按 第 2 条 执 行 5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的 分 项 工 程 内 容 均 应 计 入 综 合 单 价 报 价, 若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综 合 单 价 计 算 表 及 综 合 单 价 工 料 机 分 析 表 没 有 详 尽 分 析 的, 招 标 人 将 对 实 际 未 实 施 的 分 项 工 程 予 以 扣 除, 扣 除 部 分 的 价 格 参 考 第 条, 结 合 投 标 报 价 水 平 确 定 6 施 工 中 如 承 包 人 遇 材 料 因 实 际 情 况 须 要 变 更, 不 得 降 低 品 质, 并 且 须 经 发 包 方 监 理 方 使 用 人 同 意, 材 料 变 更 应 在 招 标 文 件 选 定 的 品 牌 规 格 范 围 内, 单 价 不 应 突 破 原 材 料 投 标 报 价 7 本 工 程 结 算 造 价 以 财 政 部 门 审 核 为 准 2 总 价 合 同 总 价 包 含 的 风 险 范 围 : / 风 险 费 用 的 计 算 方 法 : / 风 险 范 围 以 外 合 同 价 格 的 调 整 方 法 : / 3 其 他 价 格 方 式 : / 12.2 预 付 款 预 付 款 的 支 付 预 付 款 支 付 比 例 或 金 额 : 预 付 款 为 中 标 合 同 价 的 20% 预 付 款 支 付 期 限 : 合 同 签 订 生 效 后 八 天 内 支 付 预 付 款 预 付 款 扣 回 的 方 式 : / 预 付 款 担 保 承 包 人 提 交 预 付 款 担 保 的 期 限 : / 26

27 预 付 款 担 保 的 形 式 为 : / 12.3 计 量 计 量 原 则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 (1) 实 行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的 工 程 项 目, 其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规 则 应 按 国 家 标 准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范 及 省 级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颁 布 的 补 充 规 定 执 行 (2) 不 实 行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的 工 程 项 目,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规 则 应 按 省 市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颁 布 的 各 专 业 工 程 定 额 的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执 行 计 量 周 期 关 于 计 量 周 期 的 约 定 : 每 月 15 日 提 供 月 进 度 计 划 及 当 月 工 程 量 统 计 报 表, 上 报 监 理 核 定, 一 周 内 完 成 核 定 工 作, 并 上 报 发 包 人 如 未 按 期 上 报, 则 当 月 工 程 量 不 予 计 量 单 价 合 同 的 计 量 关 于 单 价 合 同 计 量 的 约 定 : 按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第 条 规 定 执 行 总 价 合 同 的 计 量 关 于 总 价 合 同 计 量 的 约 定 : / 总 价 合 同 采 用 支 付 分 解 表 计 量 支 付 的, 是 否 适 用 第 项 总 价 合 同 的 计 量 约 定 进 行 计 量 : / 其 他 价 格 形 式 合 同 的 计 量 其 他 价 格 形 式 的 计 量 方 式 和 程 序 : / 12.4 工 程 进 度 款 支 付 付 款 周 期 关 于 付 款 周 期 的 约 定 : 中 途 支 付 至 合 同 价 款 的 65%; 待 竣 工 决 算 审 计 通 过 十 五 日 时 间 内, 工 程 价 款 支 付 至 审 定 金 额 的 100% 按 合 同 履 约 核 实 情 况, 结 算 履 约 保 证 金 ( 无 息, 并 扣 除 违 约 款 ), 其 中 按 结 算 审 定 金 额 的 5% 作 为 质 量 保 证 金 (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日 起 二 年 后 无 息 退 还 ) 进 度 付 款 申 请 单 的 编 制 关 于 进 度 付 款 申 请 单 编 制 的 约 定 : 按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进 度 付 款 申 请 单 的 提 交 (1) 单 价 合 同 进 度 付 款 申 请 单 提 交 的 约 定 : 按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27

28 (2) 总 价 合 同 进 度 付 款 申 请 单 提 交 的 约 定 : / (3) 其 他 价 格 形 式 合 同 进 度 付 款 申 请 单 提 交 的 约 定 : / 进 度 款 审 核 和 支 付 (1) 监 理 人 审 查 并 报 送 发 包 人 的 期 限 : 七 天 内 完 成 审 查 发 包 人 完 成 审 批 并 签 发 进 度 款 支 付 证 书 的 期 限 : 收 到 监 理 人 报 送 的 进 度 付 款 申 请 单 及 相 关 资 料 后 十 四 天 内 (2) 发 包 人 支 付 进 度 款 的 期 限 : 在 进 度 款 支 付 证 书 或 临 时 进 度 款 支 付 证 书 签 发 后 七 天 内 完 成 支 付 发 包 人 逾 期 支 付 进 度 款 的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式 : / 支 付 分 解 表 的 编 制 2 总 价 合 同 支 付 分 解 表 的 编 制 与 审 批 : / 3 单 价 合 同 的 总 价 项 目 支 付 分 解 表 的 编 制 与 审 批 : / 13. 验 收 和 工 程 试 车 13.1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验 收 监 理 人 不 能 按 时 进 行 验 收 时, 应 提 前 24 小 时 提 交 书 面 延 期 要 求 关 于 延 期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 48 小 时 13.2 竣 工 验 收 竣 工 验 收 程 序 关 于 竣 工 验 收 程 序 的 约 定 : 按 通 用 条 款 约 定 发 包 人 不 按 照 本 项 约 定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颁 发 工 程 接 收 证 书 的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 按 通 用 条 款 约 定 移 交 接 收 全 部 与 部 分 工 程 承 包 人 向 发 包 人 移 交 工 程 的 期 限 : 颁 发 工 程 接 收 证 书 后 7 天 内 完 成 工 程 的 移 交 发 包 人 未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接 收 全 部 或 部 分 工 程 的,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为 : / 承 包 人 未 按 时 移 交 工 程 的,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为 :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每 延 期 一 天 按 合 同 总 价 的 万 分 之 五 向 发 包 人 支 付 违 约 金 13.3 工 程 试 车 试 车 程 序 工 程 试 车 内 容 : 按 通 用 条 款 约 定 28

29 (1) 单 机 无 负 荷 试 车 费 用 由 承 担 ; (2) 无 负 荷 联 动 试 车 费 用 由 承 担 投 料 试 车 关 于 投 料 试 车 相 关 事 项 的 约 定 : 13.6 竣 工 退 场 竣 工 退 场 承 包 人 完 成 竣 工 退 场 的 期 限 : 按 通 用 条 款 约 定 14. 竣 工 结 算 14.1 竣 工 付 款 申 请 承 包 人 提 交 竣 工 付 款 申 请 单 的 期 限 : / 竣 工 付 款 申 请 单 应 包 括 的 内 容 : / 14.2 竣 工 结 算 审 核 发 包 人 审 批 竣 工 付 款 申 请 单 的 期 限 : 见 特 别 约 定 发 包 人 完 成 竣 工 付 款 的 期 限 : 见 特 别 约 定 关 于 竣 工 付 款 证 书 异 议 部 分 复 核 的 方 式 和 程 序 : 见 特 别 约 定 14.4 最 终 结 清 最 终 结 清 申 请 单 承 包 人 提 交 最 终 结 清 申 请 单 的 份 数 : 陆 份 承 包 人 提 交 最 终 结 算 申 请 单 的 期 限 : / 最 终 结 清 证 书 和 支 付 (1) 发 包 人 完 成 最 终 结 清 申 请 单 的 审 批 并 颁 发 最 终 结 清 证 书 的 期 限 : 见 特 别 约 定 (2) 发 包 人 完 成 支 付 的 期 限 : 见 特 别 约 定 特 别 约 定 : 1 工 程 具 备 竣 工 验 收 条 件, 承 包 人 按 国 家 工 程 验 收 有 关 规 定, 向 发 包 人 提 供 完 整 竣 工 资 料 及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最 终 以 财 政 部 门 审 定 结 果 为 支 付 依 据 2 乙 方 在 工 程 结 算 中 应 加 强 管 理, 若 在 本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时, 经 市 财 政 局 审 核 后, 核 减 率 超 过 10% 的, 对 超 过 部 分 的 工 程 结 算 审 查 费 用 ( 以 核 减 额 超 过 送 审 造 价 10% 部 分 为 基 数, 费 率 按 5% 计 算 )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由 发 包 人 从 支 付 给 施 工 单 位 的 工 程 款 中 扣 减 具 体 按 关 29

30 于 明 确 市 本 级 财 政 性 投 资 项 目 工 程 结 算 审 查 费 用 支 付 方 式 的 意 见 ( 杭 财 基 [2010]489 号 ) 执 行 3 承 包 人 必 须 保 证 施 工 过 程 所 提 出 的 签 证 内 容 是 合 法 的 真 实 的, 并 不 由 于 发 包 人 和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确 认 而 免 除 承 包 人 的 责 任 4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总 造 价 应 控 制 在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已 批 复 的 概 算 内, 否 则 财 政 部 门 不 予 支 付 15. 缺 陷 责 任 期 与 保 修 15.2 缺 陷 责 任 期 缺 陷 责 任 期 的 具 体 期 限 : 24 个 月 15.3 质 量 保 证 金 关 于 是 否 扣 留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约 定 : 扣 留 承 包 人 提 供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方 式 质 量 保 证 金 采 用 以 下 第 2 种 方 式 : (1) 质 量 保 证 金 保 函, 保 证 金 额 为 : / ; (2) 5 % 的 工 程 款 ; (3) 其 他 方 式 : /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扣 留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扣 留 采 取 以 下 第 3 种 方 式 : (1) 在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时 逐 次 扣 留, 在 此 情 形 下,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计 算 基 数 不 包 括 预 付 款 的 支 付 扣 回 以 及 价 格 调 整 的 金 额 ; (2)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时 一 次 性 扣 留 质 量 保 证 金 ; (3) 其 他 扣 留 方 式 : 从 履 约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关 于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补 充 约 定 : / 15.4 保 修 保 修 责 任 工 程 保 修 期 为 : 24 个 月 修 复 通 知 承 包 人 收 到 保 修 通 知 并 到 达 工 程 现 场 的 合 理 时 间 : 24 小 时 内 30

31 16. 违 约 16.1 发 包 人 违 约 发 包 人 违 约 的 情 形 发 包 人 违 约 的 其 他 情 形 : / 发 包 人 违 约 的 责 任 发 包 人 违 约 责 任 的 承 担 方 式 和 计 算 方 法 : (1) 因 发 包 人 原 因 未 能 在 计 划 开 工 日 期 前 7 天 内 下 达 开 工 通 知 的 违 约 责 任 : / (2) 因 发 包 人 原 因 未 能 按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的 违 约 责 任 : / (3) 发 包 人 违 反 第 10.1 款 变 更 的 范 围 第 (2) 项 约 定, 自 行 实 施 被 取 消 的 工 作 或 转 由 他 人 实 施 的 违 约 责 任 : / (4) 发 包 人 提 供 的 材 料 工 程 设 备 的 规 格 数 量 或 质 量 不 符 合 合 同 约 定, 或 因 发 包 人 原 因 导 致 交 货 日 期 延 误 或 交 货 地 点 变 更 等 情 况 的 违 约 责 任 : / (5) 因 发 包 人 违 反 合 同 约 定 造 成 暂 停 施 工 的 违 约 责 任 : / (6) 发 包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没 有 在 约 定 期 限 内 发 出 复 工 指 示, 导 致 承 包 人 无 法 复 工 的 违 约 责 任 : / (7) 其 他 : / 因 发 包 人 违 约 解 除 合 同 承 包 人 按 项 发 包 人 违 约 的 情 形 约 定 暂 停 施 工 满 28 天 后 发 包 人 仍 不 纠 正 其 违 约 行 为 并 致 使 合 同 目 的 不 能 实 现 的, 承 包 人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16.2 承 包 人 违 约 承 包 人 违 约 的 情 形 承 包 人 违 约 的 其 他 情 形 : 承 包 人 违 约 的 责 任 承 包 人 违 约 责 任 的 承 担 方 式 和 计 算 方 法 : 因 承 包 人 违 约 解 除 合 同 关 于 承 包 人 违 约 解 除 合 同 的 特 别 约 定 : 发 包 人 继 续 使 用 承 包 人 在 施 工 现 场 的 材 料 设 备 临 时 工 程 承 包 人 文 件 和 由 承 包 人 或 以 其 名 义 编 制 的 其 他 文 件 的 费 用 承 担 方 式 : 费 用 另 行 约 定 31

32 17. 不 可 抗 力 17.1 不 可 抗 力 的 确 认 除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之 外, 视 为 不 可 抗 力 的 其 他 情 形 : / 17.4 因 不 可 抗 力 解 除 合 同 合 同 解 除 后, 发 包 人 应 在 商 定 或 确 定 发 包 人 应 支 付 款 项 后 28 天 内 完 成 款 项 的 支 付 18. 保 险 18.1 工 程 保 险 关 于 工 程 保 险 的 特 别 约 定 : 承 包 人 为 施 工 场 地 内 的 自 有 人 员 设 备 及 第 三 方 生 命 财 产 办 理 保 险 并 支 付 保 险 费 用, 费 用 已 包 含 在 总 价 内 18.3 其 他 保 险 关 于 其 他 保 险 的 约 定 : / 承 包 人 是 否 应 为 其 施 工 设 备 等 办 理 财 产 保 险 : 是 18.7 通 知 义 务 关 于 变 更 保 险 合 同 时 的 通 知 义 务 的 约 定 : 按 通 用 条 款 约 定 20. 争 议 解 决 20.3 争 议 评 审 合 同 当 事 人 是 否 同 意 将 工 程 争 议 提 交 争 议 评 审 小 组 决 定 : / 争 议 评 审 小 组 的 确 定 争 议 评 审 小 组 成 员 的 确 定 : / 选 定 争 议 评 审 员 的 期 限 : / 争 议 评 审 小 组 成 员 的 报 酬 承 担 方 式 : / 其 他 事 项 的 约 定 : / 争 议 评 审 小 组 的 决 定 合 同 当 事 人 关 于 本 项 的 约 定 : / 20.4 仲 裁 或 诉 讼 因 合 同 及 合 同 有 关 事 项 发 生 的 争 议, 双 方 当 事 人 一 致 同 意 提 交 杭 州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32

33 仲 裁 ; 但 双 方 当 事 人 特 别 约 定 下 列 解 决 方 式 中 第 2 种 方 式 解 决 争 议 的 除 外 : (1) 提 交 /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 ; (2) 依 法 向 合 同 履 行 地 即 工 程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21. 其 他 补 充 事 项 的 约 定 合 同 双 方 确 认, 本 合 同 及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其 它 文 件 组 成 部 分 中 的 各 项 约 定 都 是 通 过 法 定 招 标 过 程 形 成 的 合 法 成 果, 不 存 在 与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实 质 性 内 容 不 一 致 的 条 款 如 果 存 在 任 何 此 类 不 一 致 的 条 款, 也 不 是 合 同 双 方 真 实 意 思 的 表 示, 对 合 同 双 方 不 构 成 任 何 合 同 或 法 律 约 束 力 同 双 方 也 不 存 在 且 也 不 会 签 订 任 何 背 离 本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或 合 同 如 果 存 在 或 签 订 背 离 本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或 合 同, 也 不 是 合 同 双 方 真 实 意 思 的 表 示, 对 合 同 双 方 不 构 成 任 何 合 同 或 法 律 约 束 力 1 工 程 具 备 竣 工 验 收 条 件, 承 包 人 按 国 家 工 程 验 收 有 关 规 定, 向 发 包 人 提 供 完 整 竣 工 资 料 及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最 终 以 财 政 部 门 审 定 结 果 为 支 付 依 据 2 乙 方 在 工 程 结 算 中 应 加 强 管 理, 若 在 本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时, 经 市 财 政 局 审 核 后, 核 减 率 超 过 10% 的, 对 超 过 部 分 的 工 程 结 算 审 查 费 用 ( 以 核 减 额 超 过 送 审 造 价 10% 部 分 为 基 数, 费 率 按 5% 计 算 )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由 发 包 人 从 支 付 给 施 工 单 位 的 工 程 款 中 扣 减 具 体 按 关 于 明 确 市 本 级 财 政 性 投 资 项 目 工 程 结 算 审 查 费 用 支 付 方 式 的 意 见 ( 杭 财 基 [2010]489 号 ) 执 行 3 承 包 人 必 须 保 证 施 工 过 程 所 提 出 的 签 证 内 容 是 合 法 的 真 实 的, 并 不 由 于 发 包 人 和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确 认 而 免 除 承 包 人 的 责 任 4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总 造 价 应 控 制 在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已 批 复 的 概 算 内, 否 则 财 政 部 门 不 予 支 付 5 本 工 程 的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所 需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相 关 费 用 一 次 性 包 干, 不 作 调 整 6 本 工 程 所 涉 及 的 拆 除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相 关 费 用 一 次 性 包 干, 不 作 调 整 7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发 生 对 发 包 人 在 建 工 程 的 损 坏,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33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和 行 为,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和 投 资 效 益,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编 制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公 开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职 责 二 部 门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关 于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有 关 注 册 问 题 的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注 册 建 筑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建 筑 师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184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预 算 2016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4) 申 请 人 与 聘 用 单 位 签 订 的 有 效 聘 用 劳 动 合 同 复 印 件 ;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四 材 料 要 求 1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4) 申 请 人 与 聘 用 单 位 签 订 的 有 效 聘 用 劳 动 合 同 复 印 件 ;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四 材 料 要 求 1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关 于 开 展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More information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工 程 中 标 公 示 工 程 编 码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LYS201405001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工 程 类 别 施 工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招 标 建 设 地 点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内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常 州 溧 阳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431323235B0B2BBD5CAA1BDA8C9E8B9A4B3CCD4ECBCDBD7C9D1AFBACFCDACA3A8B8C4D6D5A3A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431323235B0B2BBD5CAA1BDA8C9E8B9A4B3CCD4ECBCDBD7C9D1AFBACFCDACA3A8B8C4D6D5A3A92E646F6378> (WF-2014-05) 安 徽 省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 示 范 文 本 ) 合 同 编 号 : 签 订 地 点 : 签 订 时 间 : 年 月 日 安 徽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制 定 安 徽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合 同 协 议 书...1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4 1. 一 般 约 定... 4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修 订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及 托 管 协 议 部 分 条 款 的 公 告 为 满 足 投 资 者 的 理 财 需 求, 根 据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原 基 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约 定, 博 时 基

More information

审签人

审签人 江 海 园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及 配 套 区 建 筑 设 计 招 标 文 件 补 充 通 知 各 投 标 : 一 经 研 究, 本 工 程 的 招 标 文 件 作 如 下 修 改 : 1 本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投 标 须 知 及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第 16.1 款 更 改 为 : 工 程 设 计 费 按 照 综 合 单 价 ( 元 /m2) 乘 以 建 筑 面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三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关 问 答 141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等 级 划 分 吗? 答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等 级 分 为 甲 级 乙 级 和 暂 定 级 三 个 等 级 142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几 年? 答 : 暂 定 级 资 格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乙 级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