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2"

Transcription

1 南 海 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 适 用 于 网 上 交 易 ) 2010 年 版

2 2

3 一 投 标 须 知 1 计 划 立 项 文 号 南 发 改 资 (2008)164 号 2 规 划 许 可 证 号 / 3 工 程 勘 察 单 位 / 4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北 方 - 汉 沙 样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5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已 确 定 监 理 单 位 未 确 定 监 理 单 位 6 提 供 设 计 图 纸 图 纸 目 录, 施 工 全 图 1 套 份, 设 计 变 更 文 件 份 7 资 金 来 源 情 况 政 府 100%%, 国 有 %, 集 体 %, 私 营 %, 外 资 %, 其 它 : 8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全 部 到 位 50% 以 上 到 位 启 动 资 金 到 位 工 程 类 型 工 程 概 建 设 9 况 工 程 招 标 内 容 及 范 围 10 现 场 条 件 房 屋 建 筑 公 路 工 程 水 利 水 电 电 力 工 程 市 政 工 程 机 电 安 装 土 石 方 园 林 绿 化 本 工 程 为 南 海 三 山 ( 国 际 ) 物 流 港 区 东 平 水 道 ( 广 珠 西 高 速 公 路 西 面 段 ) 堤 岸 绿 地 景 观 四 期 工 程, 位 于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主 要 包 括 挖 土 方 植 草 沥 青 路 面 浇 筑 及 嵌 草 砖 铺 装 等 工 程 内 容 地 基 基 础 土 石 方 主 体 结 构 建 筑 防 水 室 外 给 排 水 装 修 装 饰 钢 结 构 建 筑 幕 墙 设 备 安 装 水 电 安 装 消 防 工 程 园 林 绿 化 防 腐 保 温 拆 除 工 程 加 建 工 程 智 能 化 路 基 路 面 桥 梁 管 道 交 通 设 施 道 路 照 明 通 信 体 育 场 地 设 施 特 种 专 业 其 他 : _ 招 标 文 件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范 围 内 施 工 总 承 包 施 工 用 电 及 用 水 的 安 装 费 用 ( 包 括 到 供 电 部 门 的 报 电 到 供 水 部 门 的 报 水 拉 线 拉 管 表 前 表 后 ) 和 施 工 期 间 的 水 电 费 用 均 由 中 标 单 位 负 责, 该 部 分 费 用 已 在 投 标 报 价 中 综 合 考 虑, 由 施 工 单 位 向 有 关 部 门 支 付 施 工 用 电 [220V/380V] 电 源 已 通 临 时 道 路 已 通 至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现 场 平 整 其 它 说 明 : 自 行 踏 勘 考 虑 3

4 11 投 标 人 投 标 资 格 须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具 备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以 上 ( 含 叁 级 ) 资 质 的 施 工 企 业 项 目 负 责 人 :1 名, 具 有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以 上 ( 含 二 级 ) 或 临 时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 在 广 东 省 外 注 册 的 建 造 师 必 须 是 一 级 建 造 师 ; 在 广 东 省 内 注 册 的 二 级 建 造 师 可 提 供 取 得 二 级 建 筑 师 二 级 结 构 工 程 师 二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持 证 人 员 从 业 情 况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的 个 人 详 细 信 息 网 页 打 印 件 ); 投 标 人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从 佛 山 市 建 筑 行 业 诚 信 管 理 系 统 登 记 备 案 且 开 标 当 天 资 格 审 查 时 未 被 锁 定 的 人 员 中 选 取, 且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不 能 同 时 担 任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工 程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否 则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并 没 收 保 证 金, 同 时 将 视 为 刻 意 隐 瞒 事 实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并 列 入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不 诚 信 企 业 名 单 ( 黑 名 单 库 ) 具 有 有 效 的 建 设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具 有 有 效 的 佛 山 市 建 筑 行 业 企 业 诚 信 手 册 ;(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行 业 诚 信 管 理 平 台 中 登 记 备 案, 诚 信 登 记 备 案 及 其 年 度 综 合 考 评 结 果 以 佛 山 市 建 筑 行 业 诚 信 管 理 平 台 中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且 在 开 标 当 天 资 格 审 查 时 企 业 状 态 不 为 锁 定 状 态 ) 其 他 说 明 : 1 本 工 程 只 接 受 独 立 申 请,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2 如 发 现 并 经 查 证 投 标 人 提 供 虚 假 资 料 的, 将 被 列 为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重 点 监 控 单 位 或 列 入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不 诚 信 企 业 名 单 ( 黑 名 单 库 ) 3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个 人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公 司, 不 得 在 本 次 招 标 时 同 时 投 标, 招 标 人 只 接 受 先 递 交 报 名 资 料 的 申 请 人 4 本 项 目 要 求 投 标 担 保 应 从 投 标 人 的 基 本 开 户 账 户 中 汇 出 4

5 最 低 价 评 标 法 :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并 确 定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最 低 的 投 标 人 为 中 标 人 合 理 低 价 评 标 法 : 系 统 自 动 将 所 有 有 效 标 报 价 由 低 往 高 的 顺 序 依 次 排 出 名 次, 去 除 排 名 第 一 的 投 标 报 价, 取 排 名 第 二 至 第 五 的 投 标 报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评 标 标 准 价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并 确 认 低 于 且 最 接 近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有 效 报 价 投 标 人 为 中 标 人 二 次 平 均 值 评 标 法 :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所 有 有 效 标 报 价 ( 去 掉 一 个 最 高 报 价 和 一 个 最 低 报 价 )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第 一 次 平 均 值, 再 计 算 低 于 第 一 次 平 均 值 的 所 有 有 效 报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取 低 于 且 最 接 近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有 效 报 价 投 标 人 为 中 标 人 简 易 平 均 值 评 标 法 : 系 统 自 动 将 所 有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 去 掉 一 个 最 高 投 标 报 价 和 一 个 12 评 标 定 标 办 法 最 低 投 标 报 价 )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评 标 基 准 值 自 动 计 算 取 等 于 评 标 基 准 值 的 有 效 报 价 的 投 标 人 为 中 标 候 选 人, 若 没 有 等 于 评 标 基 准 值 的 报 价 时, 则 自 动 取 低 于 且 最 接 近 评 标 基 准 值 的 有 效 报 价 的 投 标 人 为 中 标 候 选 人, 无 低 于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有 效 报 价, 则 从 高 于 且 接 近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有 效 报 价 中 选 取 排 序 本 工 程 只 推 荐 一 名 中 标 候 选 人 当 有 效 报 价 的 投 标 人 为 3 名 以 上 且 不 足 5 名 时, 取 所 有 有 效 投 标 价 计 算 评 标 基 准 值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并 确 认 低 于 且 次 接 近 评 标 基 准 值 的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的 投 标 人 为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无 低 于 评 标 基 准 值 的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则 从 等 于 或 高 于 且 最 接 近 评 标 基 准 值 的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中 选 取 排 序 投 标 报 价 相 等 且 同 为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投 标 人 代 表 必 须 按 规 定 的 时 间 准 时 参 加 摇 珠 仪 式 投 标 人 代 表 缺 席 或 迟 到 的, 将 被 视 为 其 默 认 摇 珠 仪 式 的 结 果 ( 参 加 摇 珠 仪 式 时, 投 标 人 代 表 应 提 交 投 标 委 托 书 和 代 表 的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摇 珠 由 招 标 人 摇 出 ) 到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止, 招 标 人 收 到 的 投 标 文 件 少 于 3 个 的, 或 经 评 审 后 有 效 的 投 标 文 件 少 于 3 个 的, 招 标 人 将 依 法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计 划 开 工 日 期 为 2016 年 4 月, 计 划 竣 工 日 期 为 2016 年 7 月, 施 工 总 工 期 90 日 历 天 ( 实 际 开 工 日 期 以 发 包 人 或 监 理 单 位 发 出 的 开 工 令 的 日 期 为 准 ) 若 因 承 包 人 的 原 因 造 成 工 期 延 误 的, 则 工 期 每 延 误 一 天, 招 标 人 将 对 其 进 行 收 取 违 约 金 每 天 3000 元 ( 罚 款 金 不 超 过 中 标 价 的 10%) 若 因 招 标 人 原 因 造 成 工 期 延 误 的, 工 期 相 应 后 延 因 不 可 抗 力 的 原 因 造 成 的 工 期 延 误, 应 在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结 束 之 日 起 13 工 期 要 求 15 天 内 经 监 理 单 位 招 标 人 的 签 证 认 可 后, 工 期 可 相 应 顺 延, 双 方 办 理 同 意 顺 延 工 期 手 续 必 须 在 年 月 日 前 完 成 _ 本 工 程 保 修 期 为 1 年 其 他 : 中 标 人 在 施 工 期 间 必 须 配 合 招 标 人, 如 招 标 人 有 需 要 停 工 或 开 工, 中 标 人 必 须 执 行 质 量 目 标 : 1 合 格 2 / 14 质 量 要 求 执 行 标 准 : 执 行 国 家 广 东 省 现 行 工 程 质 量 验 评 标 准 其 它 说 明 : 按 现 行 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标 准, 达 到 合 格 15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安 全 目 标 : 1 合 格 2 执 行 标 准 : 执 行 国 家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现 行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验 评 标 准 其 它 说 明 : 5

6 16 承 包 方 式 17 项 目 负 责 人 要 求 18 总 包 及 分 包 规 定 19 主 要 材 料 使 用 要 求 固 定 总 价 : 投 标 报 价 文 件 包 含 投 标 总 价 及 综 合 单 价 时, 投 标 总 价 为 合 同 总 价 合 同 总 价 在 招 标 文 件 及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的 风 险 范 围 之 内 不 可 调 整 固 定 清 单 单 价 : 投 标 报 价 文 件 包 含 投 标 总 价 及 综 合 单 价 时, 综 合 单 价 为 合 同 单 价 合 同 单 价 在 招 标 文 件 及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的 风 险 范 围 之 内 不 可 调 整 可 调 价 格 : 合 同 总 价 或 者 单 价 在 合 同 实 施 期 内,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的 办 法 调 整 其 它 说 明 : 根 据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招 标 中 标 后 监 督 检 查 的 办 法 ( 粤 建 市 [2009]8 号 ) 的 规 定,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项 目 负 责 人 除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不 得 更 换 其 它 说 明 : 投 标 人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从 佛 山 市 建 筑 行 业 诚 信 管 理 系 统 登 记 备 案 且 开 标 当 天 资 格 审 查 时 未 被 锁 定 的 人 员 中 选 取, 且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不 能 同 时 担 任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工 程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否 则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并 没 收 保 证 金, 同 时 将 视 为 刻 意 隐 瞒 事 实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并 列 入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不 诚 信 企 业 名 单 ( 黑 名 单 库 ) 中 标 人 不 得 擅 自 将 项 目 子 项 工 程 分 包 给 第 三 方, 若 需 分 包 应 征 得 招 标 人 同 意 其 它 说 明 : 投 标 人 必 须 使 用 具 有 建 材 质 检 部 门 出 具 产 品 合 格 证 的 工 程 材 料, 并 符 合 规 定 和 要 求 其 它 说 明 : 本 工 程 材 料 型 号 规 格 按 照 设 计 图 纸 及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选 型 工 程 用 料 必 须 按 照 图 纸 招 标 文 件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所 规 定 ( 或 优 于 ) 的 材 料 品 种 型 号 规 格 和 品 牌 档 次 来 报 价, 并 作 为 施 工 材 料 选 定 的 依 据, 施 工 前 承 包 单 位 会 同 发 包 人 监 理 单 位 一 起 去 选 取 材 料 材 料 质 量 的 均 应 按 国 家 地 方 有 关 建 设 部 门 的 规 定 进 行 符 合 要 求 的 检 测 检 验, 并 按 有 关 规 定 向 业 主 提 供 由 有 资 质 和 符 合 规 定 的 检 测 检 验 单 位 出 具 的 合 格 的 检 验 报 告 及 其 他 合 格 证 明 材 料 ; 本 工 程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所 涉 及 到 的 参 考 品 牌 或 产 地 并 未 存 在 限 制 性,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中 选 用 的 品 牌 材 料 质 量 相 当 或 优 于 参 考 品 牌 质 量 的 替 代 品 牌 或 产 地, 并 且 必 须 报 发 包 人 批 准, 使 发 包 人 满 意 所 有 材 料 采 用 符 合 有 关 国 家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优 质 产 品 6

7 20 工 程 款 支 付 方 式 工 程 款 支 付 办 法 :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双 方 签 订 施 工 合 同 并 正 式 进 场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按 合 同 总 造 价 的 10% 支 付 备 料 款 ; 工 程 进 度 款 按 上 月 完 成 工 程 量 的 60% 拨 付 ;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付 至 合 同 造 价 的 80%;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30 天 内 递 交 结 算 书 给 招 标 单 位, 由 招 标 单 位 呈 送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审 定 工 程 结 算 价 后 30 天 内 付 至 审 核 结 算 价 的 95%, 余 下 5% 作 质 量 保 修 金, 待 保 修 期 ( 十 二 个 月 ) 满 后 30 天 内 将 保 修 金 额 或 扣 余 的 保 修 金 额 付 清 ( 不 计 利 息 ) 承 包 人 收 款 时 必 须 先 提 供 有 效 发 票, 有 效 发 票 必 须 遵 循 属 地 管 理 的 原 则 由 于 涉 及 使 用 国 有 资 金 的 特 殊 性, 具 体 工 程 款 支 付 在 发 包 人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拨 款 后 的 合 理 期 限 后 支 付 ( 结 算 时 亦 同 ) 工 程 款 应 专 款 专 用, 一 旦 发 包 人 发 现 工 程 款 被 挪 作 它 用, 发 包 人 有 权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来 保 证 其 专 款 专 用 21 预 算 说 明 预 算 编 制 说 明 :1 执 行 2010 年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通 则 及 配 套 文 件 ; 其 它 说 明 : 清 单 规 范 执 行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 ; 22 投 标 报 价 投 标 报 价 方 式 : 清 单 计 价 投 标 报 价 方 式 : 固 定 总 价 投 标 报 价 方 式 : 费 率 报 价 投 标 报 价 限 价 : 本 项 目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总 价 为 : 人 民 币 891, 元 投 标 报 价 上 限 : 人 民 币 802, 元 ( 按 预 算 总 价 下 浮 10 %) 其 它 说 明 : 1 投 标 单 位 的 投 标 总 报 价 不 得 高 于 投 标 最 高 限 价, 否 则 其 投 标 文 件 按 废 标 处 理 2 本 工 程 需 要 对 其 他 项 目 清 单 中 的 材 料 检 验 试 验 费 与 预 算 包 干 费 进 行 报 价, 投 标 单 位 在 使 用 软 件 编 制 报 价 文 件 时 需 要 对 本 工 程 其 他 项 目 费 用 中 的 上 述 费 用 项 进 行 报 价, 少 报 或 不 报 视 为 已 包 含 在 总 报 价 中 而 不 予 另 外 支 付 23 投 标 文 件 组 成 由 网 上 投 标 报 价 系 统 指 定 内 容 组 成, 多 报 或 少 报 将 无 法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24 量 清 单 项 目 费 25 措 施 项 目 费 完 成 招 标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所 需 的 人 工 费 材 料 费 机 械 使 用 费 管 理 费 和 利 润, 并 考 虑 风 险 因 素 其 它 说 明 : 完 成 招 标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范 围 内 所 需 的 全 部 措 施 费 用 投 标 人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具 体 情 况, 以 项 或 宗 列 项 报 价 措 施 项 目 费 不 予 调 整, 投 标 人 漏 报 或 少 报, 招 标 人 将 视 为 此 项 费 用 已 包 括 在 其 它 费 用 之 内 而 不 予 支 付 因 设 计 变 更 或 地 质 条 件 发 生 变 化 属 于 招 标 范 围 以 外 的 措 施 项 目 费, 按 合 同 约 定 结 算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总 额 增 ( 减 )10% 以 内 时, 措 施 项 目 费 执 行 合 同 的 费 用 总 额 ; 增 ( 减 ) 超 过 10% 时, 措 施 项 目 费 总 额 按 合 同 价 款 中 措 施 项 目 费 总 额 占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总 额 的 比 例 相 应 调 整 其 它 说 明 : 本 工 程 必 须 考 虑 人 工 垂 直 运 输 材 料 二 次 搬 运 脚 手 架 的 搭 设 与 拆 卸 7

8 建 筑 垃 圾 外 运 施 工 排 水 管 沟 排 水 临 时 供 水 临 时 水 电 设 施 安 装 ( 含 报 装 费 ) 施 工 工 棚 等 相 关 临 时 设 施 产 生 的 费 用, 本 工 程 预 算 中 已 考 虑 上 述 临 时 设 施 费 用 任 何 有 关 上 述 楼 地 面 成 品 保 护 二 次 搬 运 等 临 时 设 施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将 不 另 行 签 证 作 为 增 加 本 工 程 费 用 的 依 据,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报 价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上 述 项 目 产 生 的 费 用 及 风 险 系 数 另 施 工 过 程 中 材 料 的 运 输 可 能 存 在 二 次 运 输, 投 标 单 位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招 标 人 不 再 增 加 此 项 费 用 根 据 招 标 单 位 要 求, 本 工 程 建 筑 垃 圾 外 运 工 程 部 分 为 包 干 报 价, 招 标 单 位 不 会 就 任 何 有 关 上 述 项 目 产 生 的 费 用 另 行 签 证 增 加 本 工 程 费 用, 投 标 单 位 在 对 本 工 程 建 筑 垃 圾 外 运 工 程 部 分 进 行 报 价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风 险 系 数 进 行 报 价 招 标 单 位 已 参 照 相 关 条 件 设 定 相 应 运 输 运 距 ; 本 工 程 的 所 有 运 输 距 离 属 于 包 干 报 价,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应 综 合 考 虑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运 输 的 施 工 运 距 进 行 报 价 ; 招 标 人 不 因 中 标 单 位 的 实 际 施 工 运 距 增 加 而 另 行 签 证 运 距 及 增 加 费 用 规 费 税 金 等 在 投 标 报 价 中 属 于 非 竞 争 性 费 用, 投 标 人 必 须 按 照 规 定 费 率 进 行 报 价, 未 报 或 少 报 将 无 法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其 它 说 明 : 根 据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文 件 规 定,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以 下 的 费 用 项 目 须 按 规 定 的 费 率 与 金 额 计 算, 不 得 调 整, 详 见 下 表 : 26 规 费 税 金 规 费 规 费 及 税 金 防 洪 工 程 维 护 费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 措 施 项 目 费 + 其 他 项 目 费 % 危 险 作 业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费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 措 施 项 目 费 + 其 他 项 目 费 0.1% 税 金 不 含 税 工 程 造 价 3.477% 8

9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在 投 标 报 价 中 属 于 非 竞 争 性 费 用, 其 内 容 和 范 围 应 以 现 行 广 东 省 统 一 工 程 计 价 依 据 规 定 为 准 投 标 人 必 须 按 照 广 东 省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报 价, 未 报 或 少 报 将 无 法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其 它 说 明 : 本 工 程 的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总 的 市 场 参 考 价 最 低 金 额 为 人 民 22, 元 ( 投 标 报 价 时, 投 标 人 填 报 的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不 得 低 于 规 定 的 金 额 ) 27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序 号 安 全 及 文 明 施 工 费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投 标 人 填 报 的 安 全 及 文 明 施 工 费 的 最 低 值 ( 元 ) 1 南 海 三 山 ( 国 际 ) 物 流 港 区 东 平 水 道 ( 广 珠 西 高 速 公 路 西 面 段 ) 堤 岸 绿 地 景 观 四 期 工 1, 程 - 绿 化 工 程 2 南 海 三 山 ( 国 际 ) 物 流 港 区 东 平 水 道 ( 广 珠 西 高 速 公 路 西 面 段 ) 堤 岸 绿 地 景 观 四 期 工 21, 程 - 市 政 工 程 投 标 人 根 据 本 工 程 具 体 情 况 列 项 报 价 经 招 标 人 批 准 有 权 使 用 主 体 承 包 方 现 有 的 临 时 设 施 : 包 括 临 时 水 电 接 驳 临 时 施 工 28 施 工 配 合 费 便 道 围 墙 卫 生 设 施 等 配 合 招 标 人 进 行 工 程 分 包 所 须 的 费 用 : 包 括 施 工 组 织 协 调 垂 直 运 输 机 械 使 用 临 时 设 施 使 用 临 时 水 电 使 用 已 完 工 程 或 设 备 保 护 等 费 用 其 它 说 明 : 施 工 配 合 费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考 虑, 招 标 人 不 会 就 任 何 有 关 上 述 费 用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另 行 签 证 作 为 增 加 本 工 程 费 用 的 依 据 按 元 填 报, 少 报 或 不 报 视 为 已 包 含 在 总 报 价 中 而 不 予 另 外 支 付 29 暂 列 金 按 实 际 发 生 额 结 算 其 它 说 明 : 主 要 材 料 报 价 要 求 增 减 工 程 工 程 量 误 差 引 起 造 价 变 化 的 调 整 条 件 价 款 调 整 方 式 如 招 标 人 对 主 要 材 料 有 要 求, 投 标 人 应 响 应 或 不 低 于 该 要 求 否 则, 一 旦 中 标, 招 标 人 有 权 指 定 符 合 设 计 规 范 要 求 的 产 品 其 它 说 明 : 招 标 人 确 认 的 工 程 量 增 减 招 标 人 确 认 的 设 计 变 更 或 工 程 商 洽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误 差 不 超 过 ± %( 含 %) 的 项 目 不 予 调 整, 误 差 超 过 ± %( 不 含 %) 的 项 目, 其 超 过 ± % 以 上 ( 不 含 %) 的 部 分 经 双 方 审 核 确 认 后 予 以 调 整 其 它 说 明 : 详 见 32 条 款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已 列 的 项 目 按 照 中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计 算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未 列 的 项 目, 中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中 有 类 似 单 价 的 参 照 类 似 单 价 计 9

10 算, 中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中 无 类 似 单 价 的 按 照 预 算 编 制 原 则 及 中 标 降 幅 计 算 材 料 价 以 投 标 价 为 依 据 材 料 价 以 施 工 期 间 信 息 价 为 依 据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未 列 项 目 主 要 材 料 价 格 : 1. 参 考 施 工 期 间 佛 山 市 工 程 造 价 信 息 公 布 的 材 料 单 价 计 算, 工 程 造 价 信 息 未 列 的 材 料, 可 由 招 标 人 中 标 人 监 理 单 位 三 方 共 同 确 认 2. 施 工 期 间 招 标 人 中 标 人 监 理 单 位 三 方 共 同 认 可 的 市 场 价 如 遇 钢 筋 水 泥 有 价 格 波 动 时, 施 工 期 间 信 息 价 与 预 算 编 制 材 料 价 相 比 其 波 动 范 围 不 超 过 ± % 时, 差 价 不 予 调 整 ; 当 波 动 范 围 超 过 ± % 时, 结 算 时 仅 调 整 超 出 预 算 编 制 材 料 价 ± % 部 分 的 预 算 价 与 施 工 期 间 信 息 价 的 差 价 ; 材 料 的 计 量 按 预 算 和 实 际 完 成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抽 料 计 算 计 算 出 来 的 价 差 调 整 计 取 税 金 列 入 总 造 价 其 它 说 明 : 工 程 结 算 办 法 1 本 项 目 对 工 程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包 括 的 所 有 内 容 的 施 工 进 行 固 定 清 单 单 价 承 包 本 工 程 如 没 有 发 生 实 际 完 成 工 程 量 对 比 备 案 预 算 工 程 量 增 减 10% 外 的 情 况, 则 本 工 程 按 合 同 价 进 行 结 算 本 项 目 施 工 以 图 纸 为 准, 对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预 算 中 的 错 项 错 算 工 程 量 设 计 变 更 等 原 因 引 起 的 差 异 在 正 负 10% 以 内 ( 含 10%) 视 为 已 包 含 在 项 目 承 包 价 中, 工 程 结 算 时 不 予 签 证 增 加 费 用 在 招 标 图 纸 范 围 内, 当 施 工 实 际 发 生 的 工 程 量 对 比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工 程 量 增 减 超 出 10% 的 ( 不 含 10%), 招 标 人 只 对 增 减 超 出 10% 以 外 的 部 分 按 2 及 3 进 行 调 整 2 本 工 程 发 生 的 项 目 工 程 变 更 即 工 程 量 增 减 超 出 10% 的 ( 不 含 10%), 必 须 以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监 理 单 位 三 方 书 面 签 证 确 认 的 工 程 量 或 设 计 图 纸 为 结 算 依 据, 并 按 下 列 办 法 计 算 :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有 相 关 清 单 项 目 的 工 程 量 ( 含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和 单 价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 的 计 算 办 法 ; (1) 增 加 工 程 部 分, 实 际 完 成 工 程 量 对 比 备 案 预 算 工 程 量 增 加 10% 外 的, 其 增 加 超 10% 的 部 分 工 程 量 计 算 如 下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低 于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的, 则 按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相 应 的 清 单 项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进 行 结 算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高 于 但 不 超 过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的 10% 的, 则 按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相 应 的 清 单 项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进 行 结 算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高 于 且 超 过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的 10% 的, 则 按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乘 以 结 算 系 数 进 行 结 算 ; (2) 减 少 工 程 部 分, 实 际 完 成 工 程 量 对 比 备 案 预 算 工 程 量 减 少 10% 外 的, 其 减 少 超 过 10% 的 部 分 工 程 量 计 算 如 下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高 于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的, 则 按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相 应 的 清 单 项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进 行 结 算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低 于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但 高 于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乘 以 结 算 系 数 的, 则 按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相 应 的 清 单 项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进 行 结 算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低 于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乘 以 结 算 系 数 的, 则 按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10

11 综 合 单 价 乘 以 结 算 系 数 进 行 结 算 3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没 有 的 清 单 项 目 : 以 实 际 完 成 的 工 程 量 参 考 执 行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 ) 相 对 应 的 2010 年 广 东 省 定 额 及 配 套 文 件 进 行 结 算 ; 材 料 价 按 施 工 期 间 的 佛 山 市 工 程 造 价 信 息 发 布 价 计 算, 没 有 发 布 价 的 按 市 场 价 计 算, 特 殊 材 料 按 经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监 理 三 方 签 证, 最 终 以 招 标 人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中 介 单 位 审 核 为 准 ; 取 费 费 率 参 照 招 标 备 案 预 算 价 确 定, 规 费 税 金 等 的 计 费 程 序 按 行 政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按 以 上 原 则 计 算 出 该 项 目 的 工 程 造 价 后, 并 乘 以 结 算 系 数 作 为 结 算 价 款 结 算 系 数 = 中 标 总 价 招 标 备 案 预 算 总 价 4 当 相 关 清 单 项 目 发 生 材 料 品 牌 的 变 更 时, 具 体 结 算 要 求 如 下 : 材 料 品 牌 发 生 变 更, 涉 及 到 品 牌 变 更 的 相 关 清 单 项 目, 先 按 2(2) 条 款 减 去 相 关 清 单 项 目 的 造 价 后, 再 按 3 条 款 进 行 增 加 造 价 进 行 结 算 ; 5 总 价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与 计 价 表 中 所 提 供 的 内 容 只 供 参 考, 投 标 人 可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具 体 情 况, 在 总 价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与 计 价 表 中 增 加 或 减 少 内 容 并 列 项 报 价 ; 在 结 算 时, 除 发 生 较 大 工 程 变 更 工 程 量 清 单 缺 项 工 程 量 偏 差 发 包 人 及 承 包 人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约 定 另 外 增 加 签 证 的 除 外, 该 部 分 措 施 项 目 费 不 予 调 整 如 果 发 生 较 大 工 程 变 更 工 程 量 清 单 缺 项 工 程 量 偏 差 发 包 人 及 承 包 人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约 定 另 外 增 加 签 证 等 原 因 引 起 施 工 方 案 改 变 并 导 致 该 部 分 措 施 费 发 生 变 化 的,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变 化 的 措 施 项 目 调 整 相 关 费 用, 但 事 前 必 须 将 拟 实 施 的 方 案 或 原 因 提 交 发 包 人 确 认, 否 则 认 为 不 引 起 措 施 项 目 费 的 调 整 或 承 包 人 放 弃 调 整 措 施 费 的 权 利 6 预 算 包 干 费 总 承 包 服 务 费 材 料 检 验 试 验 费 三 项 费 用 包 含 在 投 标 总 价 中, 结 算 时, 招 标 单 位 不 再 为 上 述 三 项 费 用 签 证 补 偿, 投 标 单 位 报 价 时 作 综 合 考 虑 7 工 程 结 算 时, 若 中 标 单 位 投 标 报 价 时 的 计 费 费 率 比 行 政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的 计 费 费 率 低 的, 按 中 标 单 位 投 标 报 价 时 的 计 费 费 率 结 算 不 得 调 整 ( 包 括 增 加 或 减 少 的 工 程 量 ) 8 所 有 的 工 程 变 更 都 必 须 按 南 府 [2015]23 号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建 设 工 程 变 更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及 发 包 人 的 工 程 变 更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11

12 投 标 人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设 计 图 纸 等 资 料 并 自 行 考 虑 风 险 因 素 计 算 投 标 报 价, 一 旦 中 标, 投 标 报 价 将 不 会 因 市 场 变 化 因 素 而 得 到 调 整 投 标 报 价 中 应 包 括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所 发 生 的 人 工 费 材 料 费 机 械 费 管 理 费 利 润 项 目 措 施 费 规 费 税 金 配 合 费 预 留 金 以 及 施 工 合 同 包 含 的 所 有 风 险 责 任 等 各 项 应 有 费 用, 投 标 人 漏 报 或 不 报, 招 标 人 将 视 为 有 关 费 用 已 包 括 在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的 其 它 单 价 及 合 价 中 而 不 予 支 付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逐 项 填 写 单 价 及 合 价, 投 标 人 没 有 填 写 单 价 及 合 价 的 项 目, 招 标 人 将 视 为 此 项 费 用 已 包 括 在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的 其 它 单 价 及 合 价 中 而 不 予 支 付 招 标 人 发 出 的 招 标 文 件 内 容 和 格 式 不 许 增 加 和 修 改, 投 标 人 确 认 工 程 量 清 单 存 在 的 缺 项 漏 项 计 算 误 差 或 认 为 施 工 图 纸 存 在 不 明 确 不 一 致 时,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之 前 8 天 内, 以 书 面 方 式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招 标 人 将 在 投 标 截 止 前 5 天 答 复 投 标 人 未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异 议, 则 视 为 投 标 人 已 认 可 该 工 程 量 清 单 包 含 了 设 计 文 件 全 部 内 容 采 用 固 定 总 价 合 同 方 式 的 项 目, 工 程 量 清 单 漏 项 少 计 工 程 量 的 费 用 视 为 已 包 含 在 33 投 标 报 价 风 险 投 标 人 的 最 终 报 价 中, 不 予 调 整 其 它 说 明 : 1. 投 标 单 位 应 充 分 考 虑 施 工 期 间 各 类 可 调 材 的 市 场 价 格 变 化 和 可 能 的 国 家 政 策 性 调 整, 确 定 风 险 系 数, 对 本 次 招 标 及 最 终 施 工 图 纸 范 围 内 包 含 的 所 有 内 容 的 施 工 进 行 报 价 2. 投 标 人 可 自 行 到 工 地 踏 勘 以 充 分 了 解 工 地 位 置 情 况 道 路 储 存 空 间 装 卸 限 制 及 任 何 其 他 足 以 影 响 承 包 价 的 情 况, 任 何 因 忽 视 或 误 解 工 地 情 况 而 导 致 的 索 赔 或 工 期 延 长 申 请 将 不 被 批 准 3 招 标 人 不 因 中 标 单 位 的 实 际 挖 土 运 土 的 运 距 增 加 而 另 行 签 证 运 距 及 增 加 费 用 本 工 程 外 运 弃 土 挖 土 填 土 的 所 有 费 用 属 于 包 干 报 价,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需 要 综 合 考 虑 招 标 人 不 因 中 标 单 位 的 实 际 挖 土 运 土 的 运 距 增 加 而 另 行 签 证 运 距 及 增 加 费 用 4 招 标 单 位 已 参 照 相 关 条 件 设 定 大 型 机 械 设 备 进 出 场 及 安 拆 措 施 项 目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后 怠 机 费 用, 本 工 程 的 大 型 机 械 设 备 进 出 场 及 安 拆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后 怠 机 费 用 属 于 包 干 报 价,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应 综 合 考 虑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进 行 报 价, 招 标 单 位 不 会 就 任 何 有 关 上 述 项 目 产 生 的 费 用 另 行 签 证 增 加 本 工 程 费 用 34 投 标 有 效 期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后 : 30 天 内 有 效 45 天 内 有 效 60 天 内 有 效 90 天 内 有 效 天 内 有 效 12

13 一 本 工 程 名 称 简 称 为 堤 岸 绿 地 四 期, 投 标 担 保 金 额 为 1.78 万 元 ( 以 万 元 为 单 位,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的 2 个 工 作 日 之 前, 将 上 述 投 标 担 保 金 额 由 投 标 人 的 基 本 开 户 账 户 采 用 实 时 大 额 支 付 系 统 或 行 内 电 子 汇 划 的 转 账 方 式 一 次 性 汇 入 到 网 上 投 标 报 名 回 执 中 所 提 示 的 开 户 银 行 及 账 号, 否 则 投 标 无 效 重 要 提 示 : 1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担 保 必 须 从 投 标 人 的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缴 纳 2 投 标 人 通 过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报 名 时, 系 统 将 为 本 项 目 不 同 投 标 人 随 机 生 成 唯 一 子 账 号, 投 标 人 必 须 使 用 该 唯 一 子 账 号 缴 纳 投 标 担 保 3 投 标 人 在 汇 款 时 必 须 要 求 银 行 工 作 人 员 录 入 : 投 标 人 名 称 全 称 投 标 人 帐 号 投 标 人 开 户 行 全 称 ( 要 求 汇 款 银 行 在 汇 款 系 统 上 传 送 信 息 到 收 款 方 银 行, 用 于 收 款 银 行 35 投 标 担 保 能 够 原 路 退 还 该 款 项 给 汇 款 人 ) 4 投 标 人 在 填 写 银 行 汇 款 凭 证 时, 要 求 银 行 工 作 人 员 在 用 途 ( 或 摘 要 或 附 言 ) 栏 输 入 以 下 信 息, 工 程 名 称 简 称 : 堤 岸 绿 地 四 期 ( 要 求 汇 款 银 行 在 汇 款 系 统 上 传 送 信 息 到 收 款 方 银 行, 用 于 收 款 银 行 识 别 该 款 项 的 用 途, 若 汇 款 时 忘 记 录 入, 则 须 到 汇 款 银 行 补 充 办 理 一 份 电 子 划 汇 查 询 书 到 收 款 方 银 行, 说 明 该 款 项 的 用 途 ) 5 不 建 议 投 标 人 采 用 系 统 内 通 存 方 式 网 上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EFT 系 统 汇 款 同 城 票 据 交 换 方 式 入 账 等 其 他 方 式 汇 款, 因 以 上 方 式 有 可 能 导 致 投 标 人 到 账 信 息 不 完 整 6 投 标 担 保 金 禁 止 采 用 现 金 存 入 二 若 因 投 标 人 交 纳 投 标 担 保 未 按 以 上 要 求 而 导 致 投 标 无 效 或 不 能 参 加 投 标, 其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三 流 标 工 程 : 参 与 流 标 工 程 二 次 招 标 的 投 标 人, 需 按 二 次 招 标 的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重 新 划 汇 投 标 担 保 ( 招 标 文 件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依 此 类 推 四 投 标 担 保 的 退 回 办 法 : 13

14 1 未 中 标 工 程 的 担 保 金 : 招 标 人 应 在 评 标 结 果 公 示 期 满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通 知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退 还 未 入 选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担 保 金, 交 易 中 心 应 在 收 到 招 标 人 书 面 通 知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电 子 银 行 电 子 汇 兑 方 式, 直 接 将 投 标 人 的 保 证 金 划 转 回 其 原 汇 款 账 户 内, 各 投 标 人 请 自 行 查 收 2 流 标 工 程 的 担 保 金 : 招 标 人 应 在 流 标 结 果 确 定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通 知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退 还 未 入 选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担 保 金, 交 易 中 心 应 在 收 到 招 标 人 书 面 通 知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电 子 银 行 电 子 汇 兑 方 式, 直 接 将 投 标 人 的 保 证 金 划 转 回 其 原 汇 款 账 户 内, 各 投 标 人 请 自 行 查 收 3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担 保 金 : 中 标 人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后, 由 中 标 人 将 一 份 合 同 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审 核 备 案 ; 招 标 人 与 中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通 知 交 易 中 心 退 还 中 标 人 担 保 金 交 易 中 心 应 在 收 到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出 具 的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收 件 回 执 和 招 标 人 书 面 退 款 通 知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电 子 银 行 电 子 汇 兑 方 式, 直 接 将 投 标 人 的 保 证 金 划 转 回 其 原 汇 款 账 户 内, 请 投 标 人 自 行 查 收 35 投 标 担 保 4 异 常 情 况 担 保 金 的 退 回 : (1) 投 标 人 名 称 发 生 变 更 或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信 息 发 生 变 更 等 情 况 导 致 未 能 正 常 退 回 担 保 金 的 交 易 中 心 为 保 障 投 标 人 资 金 安 全, 须 由 投 标 人 递 交 相 关 书 面 申 请, 并 由 当 地 公 证 处 作 出 公 证, 须 公 证 的 内 容 及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南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交 易 信 息 - 工 程 招 投 标 ( 网 址 : (2) 当 收 款 行 收 到 投 标 人 的 款 项 后 发 现 投 标 人 的 汇 款 银 行 信 息 不 全 等 情 况, 导 致 未 能 正 常 退 回 保 证 金 的 该 投 标 人 需 要 到 汇 款 银 行 补 充 该 款 项 的 电 子 汇 划 款 项 事 务 查 询 书 给 收 款 银 行, 补 充 说 明 该 款 项 的 汇 款 银 行 信 息 5 投 标 担 保 的 具 体 退 款 时 间 和 退 款 情 况 在 南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交 易 信 息 - 工 程 招 投 标 上 发 布 ( 网 址 : 6 退 款 金 额 :1 全 额 退 还 担 保 金 本 金 2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退 款 手 续 费 后 结 余 部 分 退 还 给 投 标 人, 若 利 息 小 于 银 行 手 续 费, 则 只 退 回 本 金 投 标 单 位 查 帐, 请 核 对 流 水 帐 的 摘 要 显 示 投 标 人 已 递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应 当 参 加 投 标 1 年 内 2 次 递 交 保 证 金 后 不 参 加 投 标 的, 将 被 列 入 区 投 标 不 诚 信 企 业 名 单 14

15 招 标 人 支 付 担 保 中 标 人 履 约 担 保 中 标 人 差 额 履 约 担 保 保 证 方 式 : 1 现 金 保 证 2 现 金 支 票 3 银 行 汇 票 保 证 数 额 : 其 它 说 明 : 4 银 行 保 函 5 银 行 转 账 万 元 保 证 方 式 : 1 现 金 保 证 2 现 金 支 票 3 银 行 汇 票 4 银 行 保 函 5 银 行 转 账 保 证 数 额 : 履 约 担 保 为 中 标 价 的 8%; 提 交 时 限 : 合 同 协 议 书 签 署 后 10 日 历 天 内, 中 标 人 应 按 本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金 额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采 用 银 行 保 函 的 形 式 递 交 招 标 人 中 标 人 双 方 签 订 施 工 合 同 后, 中 标 人 出 具 履 约 担 保 的 保 函 原 件 交 招 标 人 保 管 中 标 人 在 履 行 完 毕 相 应 保 函 中 担 保 的 合 同 义 务 后, 凭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文 件 到 招 标 人 领 回 保 函 原 件 并 办 理 撤 保 手 续 保 证 方 式 : 1 现 金 保 证 2 现 金 支 票 3 银 行 汇 票 保 证 数 额 : 约 4 银 行 保 函 5 银 行 转 账 以 按 照 8% 计 算 ) 万 元 ( 中 标 价 与 投 标 报 价 上 限 的 差 额, 少 于 中 标 价 的 8% 可 39 合 同 文 本 使 用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 制 的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示 范 文 本 ) 使 用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监 制 的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示 范 文 本 ) 施 工 安 全 奖 惩 : 无 责 任 事 故, 奖 万 元 ; 获 市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样 板 工 地 奖, 奖 万 元 ; 获 广 东 省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样 板 工 地 奖, 奖 万 元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罚 万 元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罚 万 元 施 工 奖 罚 40 措 施 41 资 料 获 取 方 式 施 工 质 量 奖 惩 : 获 国 家 部 级 和 部 以 上 级 奖, 奖 万 元 获 广 东 省 优 良 样 板 工 程 奖, 奖 万 元 获 市 优 良 样 板 工 程 奖, 奖 万 元 施 工 进 度 奖 惩 : 竣 工 验 收 交 付 使 用 每 提 前 天 竣 工, 奖 万 元 按 施 工 合 同 期 约 定 每 延 误 1 天 竣 工, 罚 3000 元 按 施 工 合 同 期 计 第 天 起 每 延 误 天 竣 工, 罚 万 元 其 它 规 定 : 投 标 人 可 于 2016 年 月 日 至 2016 年 月 日 : 分 在 南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查 阅 招 标 文 件 及 图 纸 等 资 料 其 它 规 定 : / 15

16 因 中 标 人 原 因 中 标 人 被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的, 招 标 人 将 : 以 中 标 价 依 排 名 次 序 选 择 中 标 候 选 人 作 为 中 标 人 42 候 选 中 标 方 式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其 它 说 明 :1 中 标 候 选 人 放 弃 中 标 或 因 不 可 抗 力 提 出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招 标 人 重 新 招 标 ; 中 标 候 选 人 放 弃 中 标 的 将 会 被 没 收 投 标 保 证 金 并 承 担 由 此 造 成 招 标 人 的 损 失 及 相 关 责 任 1 投 标 人 自 行 安 排 踏 勘 施 工 现 场, 相 关 费 用 以 及 责 任 风 险 自 担 2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工 程 状 况 的 提 出 书 面 疑 问 时 限 : 在 开 标 时 间 8 日 前, 过 时 招 标 人 将 不 再 受 理, 因 此 引 起 的 损 失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3 招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或 修 改 补 充 答 疑 公 布 时 间 : 在 开 标 时 间 5 日 前 澄 清 修 改 补 充 答 疑 将 在 南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公 43 招 标 议 程 安 排 布 并 成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请 投 标 单 位 自 行 查 阅 下 载 4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以 南 海 区 工 程 交 易 中 心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 公 布 的 时 间 为 准 5 开 标 时 间 : 开 标 时 间 以 系 统 中 的 招 标 公 告 的 时 间 为 准 请 投 标 单 位 随 时 注 意 查 看 网 上 投 标 报 价 系 统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议 程 安 排 6 其 他 说 明 :(1)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工 程 状 况 的 提 出 书 面 疑 问 时 限 : 在 开 标 时 间 8 日 前, 过 时 招 标 人 将 不 再 受 理, 因 此 引 起 的 损 失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投 标 单 位 在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后, 应 认 真 审 阅, 若 有 问 题 需 要 澄 清, 应 在 开 标 会 议 前 8 日, 就 所 需 答 疑 的 问 题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 发 邮 件 至 jianqinzb@126.com) 或 书 面 传 真 到 广 东 建 勤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传 真 号 码 : ), 招 标 单 位 对 有 关 本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更 改 通 知 或 答 疑 补 遗 在 开 标 会 议 前 5 日, 经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备 案 后, 于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 信 息 网 予 以 公 布 或 解 答 补 充 通 知 作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对 投 标 单 位 起 同 等 的 约 束 作 用 请 投 标 单 位 自 行 查 阅 下 载 投 标 人 传 递 的 书 面 投 标 疑 问 应 列 明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但 不 得 署 名, 否 则 其 投 标 疑 问 招 标 人 将 不 予 答 复 投 标 单 位 在 规 定 的 答 疑 时 间 未 提 出 疑 问 的, 将 视 为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已 包 含 本 工 程 的 招 标 文 件 工 程 量 清 单 规 定 的 所 有 内 容 (2) 投 标 单 位 在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1 日 内, 如 发 现 招 标 文 件 漏 页 缺 页 多 页 等 情 况, 应 立 即 通 知 招 标 单 位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否 则 由 此 引 起 的 全 部 责 任 与 损 失 将 由 投 标 单 位 自 行 负 责 投 标 单 位 在 招 标 答 疑 时 间 截 止 后 提 出 的 问 题 将 不 被 答 复 44 投 标 承 诺 凡 参 与 本 工 程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即 视 为 已 对 本 工 程 的 小 额 工 程 网 上 招 投 标 诚 信 承 诺 书 中 的 全 部 内 容 作 出 承 诺 16

17 一 关 于 投 标 文 件 撤 回 及 修 改 投 标 人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后, 可 于 投 标 截 止 之 前 撤 回 或 撤 回 并 修 改 其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截 止 之 后 至 投 标 有 效 期 终 止 之 前, 投 标 人 将 不 能 撤 回 或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二 关 于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1 招 标 人 若 查 实 中 标 人 存 在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将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1) 经 查 实 弄 虚 作 假 或 与 其 他 投 标 人 串 通 骗 取 中 标 ; (2) 于 投 标 有 效 期 终 止 之 前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 (3) 因 中 标 人 过 错 而 未 能 按 照 规 定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施 工 合 同 ; (4) 因 中 标 人 过 错 而 未 能 按 照 规 定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 (5)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它 明 显 损 害 招 标 人 利 益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的 情 形 2 中 标 人 因 上 述 原 因 被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招 标 人 将 按 照 投 标 须 知 第 42 项 规 定 的 方 式 处 理 3 中 标 人 因 上 述 原 因 被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至 少 将 要 承 担 下 列 违 约 责 任 : (1) 将 被 没 收 全 部 投 标 担 保 (2) 按 本 项 第 2 条 的 规 定 重 新 确 定 的 中 标 价 高 出 原 中 标 价, 其 差 价 部 分 视 为 原 中 标 人 违 约 给 招 标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应 予 赔 偿 45 其 他 事 项 (3) 承 担 因 此 给 招 标 人 造 成 的 其 它 损 失 4 其 他 说 明 : 三 投 标 文 件 废 标 条 款 的 主 要 条 件 包 括 : (1) 系 统 中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清 单 编 码 名 称 项 目 特 征 单 位 工 程 量 不 得 修 改, 如 跟 系 统 中 所 提 供 不 一 致 的, 按 废 标 处 理 (2)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开 标 当 天 未 能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到 达 交 易 中 心 帐 户 的 (3) 投 标 文 件 未 能 导 入 南 海 交 易 中 心 招 投 标 系 统 的 (4) 导 入 招 投 标 评 标 系 统 的 投 标 文 件 未 能 反 应 有 效 数 据 的 (5) 投 标 价 超 出 最 高 限 价 (6) 安 全 文 明 措 施 费 低 于 投 标 须 知 第 27 项 所 要 求 的 最 低 金 额 (7) 本 工 程 的 设 计 单 位 参 与 投 标 四 中 标 结 果 在 南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公 示 三 个 工 作 日 五 本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采 用 的 币 种 为 人 民 币 六 中 标 结 果 按 本 须 知 规 定 公 示 期 满 后, 由 招 标 人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前 须 经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盖 章 确 认 七 合 同 授 予 标 准 与 签 订 1 本 招 标 工 程 的 施 工 合 同 将 授 予 按 本 须 知 第 42 款 所 确 定 的 中 标 人 2 招 标 人 与 中 标 人 将 于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 日 内,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订 立 书 面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不 得 再 行 订 立 背 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17

18 3 中 标 人 如 不 按 本 投 标 须 知 规 定 与 招 标 人 订 立 合 同, 则 招 标 人 将 废 除 授 标, 投 标 担 保 不 予 退 还, 给 招 标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投 标 担 保 数 额 的, 还 应 当 对 超 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同 时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4 中 标 人 应 当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履 行 义 务, 完 成 中 标 项 目 施 工, 不 得 将 中 标 项 目 施 工 转 45 其 他 事 项 让 ( 转 包 ) 给 他 人 八 其 他 说 明 : 1 招 标 人 不 提 供 水 源 和 电 源, 由 承 包 单 位 按 需 要 自 行 报 装 施 工 期 间 的 水 费 电 费 由 承 包 方 承 担 施 工 用 水 用 电 的 接 入 点 由 承 包 方 自 行 解 决 并 由 承 包 方 办 理 水 源 电 源 的 报 装, 报 装 费 用 由 承 包 方 承 担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场 地 的 施 工 便 道 的 费 用 由 投 标 单 位 在 投 标 报 价 中 自 行 考 虑 招 标 单 位 预 算 中 已 经 考 虑 上 述 项 目 费 用, 投 标 单 位 在 投 标 报 价 中 应 包 括 上 述 的 费 用, 招 标 单 位 不 会 就 任 何 有 关 上 述 项 目 产 生 的 费 用 另 行 签 证 增 加 本 工 程 费 用 2 中 标 单 位 应 考 虑 在 夜 间 施 工 可 能 不 能 得 到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的 因 素 ; 施 工 期 间 必 须 保 证 不 影 响 周 边 居 民 正 常 生 活 3 承 包 单 位 必 须 注 意 施 工 安 全, 做 好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工 作, 如 因 措 施 不 当 造 成 人 身 安 全 或 工 伤 死 亡 事 故, 一 切 责 任 由 承 包 单 位 负 责 4 本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后, 结 算 由 招 标 单 位 委 托 中 介 机 构 审 核, 并 经 招 标 单 位 复 核 为 准, 方 可 作 为 结 算 的 依 据 承 包 人 在 工 程 结 算 时 不 得 故 意 高 估 冒 算, 送 审 计 结 算 若 核 减 率 低 于 10%, 审 计 费 用 由 发 包 人 支 付 ; 核 减 率 在 10% 以 上 ( 含 10%) 时, 审 计 费 用 全 部 由 承 包 人 支 付 并 由 发 包 人 在 工 程 款 代 扣 18

19 45 其 他 事 项 6 本 工 程 选 用 的 材 料 质 量 均 应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并 能 通 过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验 收 合 格 7 施 工 过 程 中 不 得 随 意 占 用 施 工 范 围 外 现 有 道 路 若 对 现 有 道 路 设 施 有 损 坏, 承 包 人 须 及 时 修 复, 并 承 担 费 用 承 包 人 应 自 觉 处 理 好 有 关 投 诉, 否 则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一 切 可 能 后 果 8 投 标 人 在 开 工 前 应 提 供 针 对 该 工 程 的 施 工 环 境 工 期 要 求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在 投 标 报 价 中 应 充 分 考 虑 该 部 分 的 措 施 费 用 在 开 工 前, 承 包 人 应 将 施 工 方 案 交 监 理 工 程 师 和 甲 方 批 准 实 施 9 用 于 本 工 程 的 一 切 施 工 机 械 必 须 类 型 齐 全, 配 套 完 整 并 与 施 工 质 量 和 进 度 相 适 应 10 除 另 有 批 准 外, 凡 超 过 图 纸 所 示 的 任 何 工 程 量 都 不 予 计 量 与 支 付 11 承 包 人 应 按 照 要 求 办 理 其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和 雇 佣 职 工 安 全 事 故 保 险,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负 担, 并 应 被 认 为 已 摊 入 个 工 程 细 目 的 单 价 之 内, 不 单 独 支 付 12 承 包 人 应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并 按 照 环 境 监 察 审 核 工 作 要 求,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的 环 境 管 理,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落 实 粉 尘 废 水 等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生 态 保 护 水 源 保 护 措 施 13 发 包 人 不 提 供 水 源 电 源 承 包 人 应 根 据 施 工 需 要 自 行 解 决 并 负 责 施 工 用 水 用 电 及 施 工 场 地 内 用 水 用 电 管 线 费 用 ( 含 向 供 水 供 电 部 门 报 装 的 费 用 ) 14 中 标 的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对 施 工 场 地 内 的 各 种 地 下 管 线 进 行 探 测 调 查, 保 证 原 有 的 地 下 管 线 的 安 全, 如 有 损 坏, 中 标 单 位 须 承 担 全 部 的 责 任 15 道 路 的 封 闭 的 交 通 维 护 以 及 交 通 告 示 牌 等 的 交 通 疏 导 方 案 必 须 经 交 警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 业 主 只 负 责 协 作 ); 所 发 生 的 标 志 牌 疏 导 交 通 设 施 费 等 费 用 不 另 增 加 16 投 标 单 位 的 投 标 报 价 需 综 合 考 虑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施 工 排 水 降 水 管 沟 排 水 施 工 临 时 便 道 砌 筑 与 养 护 道 路 维 持 交 通 费 临 时 水 电 安 装 ( 含 报 装 费 用 ) 等 相 关 临 时 设 施 产 生 的 费 用, 招 标 单 位 不 会 就 任 何 有 关 上 述 项 目 产 生 的 费 用 另 行 签 证 增 加 本 工 程 费 用 17 招 标 单 位 已 参 照 相 关 条 件 设 定 大 型 机 械 设 备 进 出 场 及 安 拆 措 施 项 目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后 怠 机 费 用, 本 工 程 的 大 型 机 械 设 备 进 出 场 及 安 拆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后 怠 机 费 用 属 于 包 干 报 价,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应 综 合 考 虑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进 行 报 价, 招 标 单 位 不 会 就 任 何 有 关 上 述 项 目 产 生 的 费 用 另 行 签 证 增 加 本 工 程 费 用 18 投 标 的 其 他 要 求 : 1) 本 工 程 由 中 标 单 位 负 责 无 条 件 办 理 报 建 验 收 工 作 的 一 切 手 续 及 承 包 单 位 应 支 付 的 费 用 如 因 中 标 单 位 原 因 不 能 办 理 报 建 手 续 的, 招 标 单 位 有 权 取 消 中 标 单 位 的 中 标 资 格 ; 竣 工 时 要 求 能 通 过 有 关 部 门 的 验 收, 如 因 中 标 单 位 原 因 不 能 通 过 有 关 部 门 的 验 收, 则 招 标 单 位 不 予 结 算 工 程 款 ; 2) 中 标 单 位 应 考 虑 在 夜 间 施 工 可 能 不 能 得 到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的 因 素 ; 3) 施 工 期 间 必 须 保 证 不 影 响 周 边 居 民 正 常 生 活 4) 中 标 单 位 必 须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 个 日 历 天 内, 委 派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到 招 标 人 指 定 地 点 与 招 标 人 代 表 签 订 合 同 中 标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未 到 招 标 人 指 定 地 点 签 订 合 同 的, 视 为 无 正 当 理 由 放 弃 中 标,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并 没 收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其 列 入 我 区 投 标 企 业 不 诚 信 名 单 5) 本 工 程 绿 化 养 护 期 为 1 年 九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当 有 效 标 不 足 3 名 ( 不 含 3 名 ) 时,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报 原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核 准 后,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十 工 程 保 修 19

20 1 质 量 保 修 责 任 1.1 属 于 保 修 范 围 和 内 容 的 项 目, 承 包 人 应 在 接 到 修 理 通 知 之 日 后 7 天 内 派 人 修 理 承 包 人 不 在 约 定 期 限 内 派 人 修 理, 发 包 人 可 委 托 其 他 人 员 修 理, 修 理 费 用 从 质 量 保 修 金 内 扣 除 1.2 发 生 须 紧 急 抢 修 事 故, 承 包 人 接 到 事 故 通 知 后, 应 立 即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抢 修 非 承 包 人 施 工 质 量 引 起 的 事 故, 抢 修 费 用 由 发 包 人 承 担 45 其 他 事 项 1.3 在 国 家 规 定 的 工 程 合 理 使 用 期 限 内, 承 包 人 确 保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和 主 体 结 构 的 质 量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致 使 工 程 在 合 理 使 用 期 限 内 造 成 人 身 和 财 产 损 害 的, 承 包 人 应 承 担 损 害 赔 偿 责 任 本 工 程 的 质 量 保 修 期 为 1 年 2 质 量 保 修 金 的 支 付 2.1 本 工 程 约 定 的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金 为 定 案 造 价 价 款 的 5 % 2.2 承 包 人 不 得 向 发 包 人 收 取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金 的 利 息 3 质 量 保 修 金 的 返 还 3.1 发 包 人 在 质 量 保 修 期 满 后 14 天 内, 将 剩 余 保 修 金 返 还 承 包 人 20

21 二 小 额 工 程 网 上 招 投 标 诚 信 承 诺 书 本 公 司 参 与 南 海 区 建 设 工 程 网 上 招 投 标 活 动, 对 招 标 人 郑 重 承 诺 如 下 : 一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有 关 招 标 投 标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自 觉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若 有 违 反, 同 意 被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并 接 受 处 罚 二 接 受 网 上 交 易 公 告 及 招 标 文 件 全 部 内 容, 若 有 违 反, 同 意 接 受 被 取 消 投 标 或 中 标 资 格 三 保 证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无 任 何 虚 假 若 评 标 过 程 中 查 出 有 虚 假, 同 意 作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处 理 并 被 没 收 投 标 保 证 金 ; 若 评 标 之 后 查 出 有 虚 假, 同 意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没 收 投 标 保 证 金 四 保 证 投 标 报 价 不 存 在 低 于 成 本 的 恶 意 报 价 行 为 或 恶 意 抬 价 行 为 五 保 证 中 标 后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及 中 标 通 知 书 规 定 商 签 施 工 合 同 并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如 有 违 反, 同 意 接 受 招 标 人 违 约 惩 处,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并 被 没 收 投 标 保 证 金 六 保 证 按 照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完 成 施 工 合 同 范 围 内 的 全 部 内 容, 履 行 保 修 责 任 如 有 违 反, 同 意 接 受 违 约 处 罚 并 被 没 收 履 约 保 证 金 七 保 证 中 标 之 后 不 转 包 不 用 挂 靠 施 工 队 伍, 若 分 包 将 征 得 招 标 人 同 意 并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八 保 证 中 标 之 后 按 投 标 文 件 承 诺 向 招 标 项 目 派 驻 管 理 人 员 及 投 入 机 械 设 备, 并 根 据 工 程 的 实 际 需 要 增 派 相 关 人 员 及 设 备, 如 有 违 反, 同 意 接 受 违 约 处 罚 并 被 没 收 履 约 保 证 金 21

22 九 保 证 中 标 之 后 密 切 配 合 建 设 单 位 及 监 理 单 位 开 展 工 作, 服 从 建 设 单 位 派 驻 工 地 代 表 发 出 的 指 令 十 我 公 司 承 诺 完 全 接 受 业 主 对 本 项 目 工 程 款 项 的 监 管 十 一 我 们 完 全 响 应 和 遵 守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工 程 验 收 计 量 支 付 办 法 十 二 在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一 定 遵 照 投 标 文 件 中 承 诺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原 则, 精 心 设 计 精 心 施 工, 确 保 质 量, 安 全 生 产, 保 护 环 境, 按 业 主 要 求 的 工 期 完 工 十 三 如 我 方 中 标, 我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将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5 天 内 前 来 项 目 所 在 地, 与 招 标 单 位 协 商 签 订 合 同, 否 则 视 为 无 正 当 理 由 放 弃 中 标,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我 方 中 标 资 格 若 我 单 位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违 背 上 述 承 诺, 本 项 目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我 公 司 中 标 的 资 格 或 解 除 施 工 合 同, 并 有 权 没 收 我 公 司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或 履 约 保 证 金 同 时, 我 单 位 保 证 在 中 标 后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执 行 南 海 区 的 计 生 规 定, 并 接 受 南 海 区 相 关 部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22

23 三 其 他 附 件 工 程 编 号 : 合 同 编 号 :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09 年 版 工 程 名 称 : 南 海 三 山 ( 国 际 ) 物 流 港 区 东 平 水 道 ( 广 珠 西 高 速 公 路 西 面 段 ) 堤 岸 绿 地 景 观 四 期 工 程 工 程 地 点 :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桂 城 三 山 发 包 人 : 佛 山 市 南 海 三 山 新 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承 包 人 : 23

24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 一 部 分 协 议 书 发 包 人 :( 全 称 ) 佛 山 市 南 海 三 山 新 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承 包 人 :( 全 称 )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就 合 同 工 程 施 工 有 关 事 项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订 立 本 协 议 书 一 工 程 概 况 工 程 名 称 : 南 海 三 山 ( 国 际 ) 物 流 港 区 东 平 水 道 ( 广 珠 西 高 速 公 路 西 面 段 ) 堤 岸 绿 地 景 观 四 期 工 程 工 程 地 点 :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桂 城 三 山 工 程 规 模 内 容 : 本 工 程 为 南 海 三 山 ( 国 际 ) 物 流 港 区 东 平 水 道 ( 广 珠 西 高 速 公 路 西 面 段 ) 堤 岸 绿 地 景 观 四 期 工 程, 位 于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主 要 包 括 挖 土 方 植 草 沥 青 路 面 浇 筑 及 嵌 草 砖 铺 装 等 工 程 内 容 工 程 立 项 规 划 批 准 文 件 号 : 南 发 改 资 (2008)164 号 资 金 来 源 : 财 政 拨 款 二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承 包 范 围 : 南 海 三 山 ( 国 际 ) 物 流 港 区 东 平 水 道 ( 广 珠 西 高 速 公 路 西 面 段 ) 堤 岸 绿 地 景 观 四 期 工 程 的 招 标 文 件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范 围 施 工 总 承 包 详 见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三 合 同 工 期 工 程 合 同 工 期 总 日 历 天 数 : 90 日 历 天 拟 从 2016 年 4 月 开 始 施 工, 至 2016 年 7 月 竣 工 完 四 质 量 标 准 工 程 质 量 标 准 : 合 格 或 以 上 五 合 同 价 款 合 同 总 价 ( 大 写 ): ; ( 小 写 ): 24

25 项 目 单 价 : 详 见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书 ( 招 标 工 程 ); 详 见 经 确 认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单 或 施 工 图 预 算 书 ( 非 招 标 工 程 ) 六 组 成 合 同 的 文 件 组 成 合 同 的 文 件 及 其 优 先 解 释 顺 序 与 本 合 同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第 2.2 款 赋 予 的 规 定 一 致 七 词 语 含 义 本 协 议 书 中 有 关 词 语 含 义 与 本 合 同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第 1 条 赋 予 它 们 的 定 义 相 同 八 承 包 人 承 诺 承 包 人 向 发 包 人 承 诺 已 阅 读 理 解 并 接 受 本 合 同 所 有 条 款, 按 照 本 合 同 约 定 实 施 完 成 并 保 修 合 同 工 程, 履 行 本 合 同 所 约 定 的 全 部 义 务 九 发 包 人 承 诺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承 诺 已 阅 读 理 解 并 接 受 本 合 同 所 有 条 款, 按 照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时 限 和 方 法 支 付 工 程 款 及 其 他 应 当 支 付 的 款 项, 履 行 本 合 同 所 约 定 的 全 部 义 务 十 合 同 生 效 订 立 合 同 时 间 : 2016 年 月 日 订 立 合 同 地 点 : 南 海 区 桂 城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约 定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于 即 时 生 效 发 包 人 ( 盖 章 ): 承 包 人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签 约 代 表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签 约 代 表 : 项 目 经 办 人 : 项 目 经 办 人 : 单 位 地 址 : 单 位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信 箱 : 电 子 信 箱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帐 号 : 帐 号 : 25

26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按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定 2009 年 版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范 本 的 通 用 条 款 确 定 第 三 部 分 专 用 条 款 ( 在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选 择 条 款 中, 打 印 条 款 为 本 工 程 选 用 的 条 款 ) 1 定 义 1.39 所 采 用 的 书 面 形 式 包 括 : 文 书 信 件 电 报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其 他 : 2 合 同 文 件 及 解 释 2.2 组 成 本 合 同 文 件 的 优 先 解 释 顺 序 如 下 : (1) 协 议 书 (2) 履 行 本 合 同 的 相 关 补 充 协 议 ( 含 会 议 纪 要 工 程 变 更 签 证 等 修 正 文 件 ) (3) 中 标 通 知 书 ( 若 有 ) (4) 专 用 条 款 (5) 通 用 条 款 (6)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及 其 附 件 ( 含 评 标 期 间 的 澄 清 文 件 和 补 充 资 料, 若 有 ) (7) 招 标 文 件 ( 若 有 ) (8) 标 准 规 范 及 有 关 技 术 文 件 (9) 图 纸 (10) 工 程 量 清 单 (11) 组 成 合 同 的 其 他 文 件 4 语 言 及 适 用 的 法 律 标 准 与 规 范 a) 约 定 适 用 的 标 准 规 范 的 名 称 :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及 采 暖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建 筑 排 水 硬 聚 氯 乙 烯 管 道 工 程 技 术 规 程 给 水 排 水 管 道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 ) 给 水 排 水 构 筑 物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技 术 等 级 标 准 (DG/TJ ) 城 市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CJJ/T82-99) 园 林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DG/TJ ) 及 其 它 适 用 标 准 规 范 等 还 包 括 现 行 的 国 家 地 方 有 关 的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广 东 省 及 佛 山 市 有 关 施 工 等 规 定 的 相 关 建 设 标 准 规 范 文 件 在 施 工 的 过 程 中 有 新 的 适 用 的 标 准 规 范 实 施 时 应 按 新 的 标 准 规 范 作 为 施 工 和 验 收 的 标 准 26

27 5 施 工 设 计 图 纸 5.1 施 工 设 计 图 纸 由 发 包 人 提 供 (1) 施 工 设 计 图 纸 提 供 的 时 间 : 合 同 签 订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2) 施 工 设 计 图 纸 提 供 的 数 量 : 提 供 施 工 全 套 图 纸 一 式 叁 份 6. 通 讯 联 络 6.2 各 方 通 讯 地 址 收 件 人 及 其 他 送 达 方 式 (1) 各 方 通 讯 地 址 和 收 件 人 : 发 包 人 发 包 人 通 讯 地 址 : 收 件 人 : 邮 政 编 码 : 承 包 人 通 讯 地 址 : 收 件 人 : 邮 政 编 码 : 监 理 单 位 通 讯 地 址 : 收 件 人 : 邮 政 编 码 :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 通 讯 地 址 : 收 件 人 : 邮 政 编 码 : 按 以 上 联 系 方 式 进 行 的 通 知 即 为 有 效 通 知 邮 寄 通 知 的 自 寄 出 之 日 起 满 三 日 视 为 已 通 知 到 对 方, 传 真 通 知 的, 发 出 传 真 通 知 的 当 日 视 为 已 通 知 到 对 方 任 何 一 方 改 变 前 述 联 系 方 式, 应 当 在 3 日 内 书 面 通 知 对 方, 否 则 视 为 未 更 改, 原 方 式 仍 然 有 效 (2) 视 为 送 达 的 其 他 方 式 : 7 工 程 分 包 7.5 (1) 指 定 分 包 工 程 : 如 承 包 人 无 某 些 专 业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资 质, 应 分 包 给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分 包 人 的 资 格 能 力 应 与 其 分 包 工 程 的 标 准 和 规 模 相 适 应, 且 具 有 佛 山 市 区 建 设 局 核 发 有 效 的 诚 信 手 册 分 包 工 程 应 征 得 发 包 人 书 面 同 意, 如 未 经 发 包 人 书 面 同 意, 承 包 人 不 得 将 与 发 包 27

28 人 签 订 的 本 合 同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工 程 分 包 给 其 他 单 位 在 分 包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提 供 三 家 符 合 上 述 资 质 要 求 的 分 包 单 位 给 发 包 人 审 核, 发 包 人 从 中 择 优 选 择 其 中 一 家 作 为 正 式 的 分 包 单 位 ; 若 承 包 人 提 供 的 分 包 单 位 发 包 人 认 为 均 不 符 合 要 求 时, 则 承 包 人 应 重 新 提 供 符 合 要 求 的 分 包 单 位 给 发 包 人 选 择 (2) 分 包 工 程 价 款 的 支 付 方 式 :/ 13. 交 通 运 输 13.1 道 路 通 行 权 和 场 外 设 施 的 约 定 :/ 13.2 场 外 施 工 道 路 的 约 定 :/ 13.4 超 大 件 和 超 重 件 运 输 的 约 定 :/ 14 专 项 批 准 事 件 的 签 认 14.2 (1) 专 项 批 准 事 件 的 监 理 工 程 师 : 具 体 人 选 : 印 章 样 式 : 签 字 样 式 : 授 权 范 围 : (2) 专 项 批 准 事 件 的 造 价 工 程 师 : 具 体 人 选 : 印 章 样 式 : 签 字 样 式 : 授 权 范 围 : (3) 专 项 批 准 事 件 的 建 造 师 : 具 体 人 选 : 印 章 样 式 : 签 字 样 式 : 授 权 范 围 : 19 发 包 人 19.2 发 包 人 完 成 下 列 工 作 的 约 定 : 第 一 章 办 理 土 地 征 用 拆 迁 工 作 平 整 工 作 场 地 等 工 作, 使 施 工 场 地 具 备 施 工 条 件 的 时 间 : 开 工 前 5 天 完 成 如 因 征 地 拆 迁 填 土 高 压 线 各 类 管 线 迁 改 的 原 因 造 成 的 工 期 延 误, 工 期 顺 延 ( 如 发 包 人 在 承 包 人 进 场 后 5 天 内 能 提 供 施 工 场 地 的, 则 工 期 不 顺 延 ), 在 此 期 间, 承 包 人 应 根 据 图 纸 以 及 现 场 的 实 际 情 况, 针 对 性 的 制 定 有 效 的 施 工 方 案, 但 不 得 为 此 向 发 包 人 提 出 任 何 的 费 用 或 工 期 的 索 赔 第 二 章 完 成 施 工 所 需 水 电 通 讯 线 路 接 驳 的 时 间 及 地 点 : 施 工 用 水 用 电 及 施 工 场 地 内 用 水 用 电 管 线 由 中 标 单 位 根 据 施 工 需 要 自 行 解 决 并 承 担 其 费 用 ; 第 三 章 开 工 施 工 现 场 与 城 乡 公 共 道 路 间 的 通 道 的 约 定 : 本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周 围 道 路 由 发 包 人 负 责 开 通, 施 工 现 场 内 的 道 路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开 通, 费 用 自 理 第 四 章 办 理 有 关 所 需 证 件 的 约 定 : 由 承 包 人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承 包 人 须 于 签 订 施 工 合 同 后 7 天 内 办 理 好 施 工 许 可 证 如 因 承 包 人 自 身 的 原 因 不 能 及 时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的, 则 承 包 人 应 承 担 其 经 济 损 失 以 及 相 应 的 责 任, 工 期 不 顺 延 第 五 章 组 织 现 场 交 验 的 时 间 : 发 包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交 验, 并 于 交 付 施 工 现 场 时, 在 现 场 实 际 交 验, 并 作 交 验 纪 录 第 六 章 组 织 图 纸 会 审 和 设 计 交 底 的 约 定 : 为 开 工 前 5 天 内 第 七 章 发 包 人 应 做 的 其 他 工 作 及 其 约 定 : 协 调 处 理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地 下 管 线 和 邻 近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 含 文 物 保 护 建 筑 ) 古 树 名 木 的 保 护 工 作 : 承 包 人 提 出 具 体 方 案, 由 发 包 人 及 相 关 部 门 签 字 同 意 后 由 承 包 人 实 施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有 损 毁,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8) 委 托 给 承 包 人 负 责 的 部 分 工 作 有 :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报 监 工 作, 工 程 质 监 登 记 28

29 合 同 签 证 施 工 许 可 证 购 买 印 花 税 等 一 切 开 工 前 的 审 批 申 领 手 续 (9) 接 收 已 完 工 程 支 付 工 程 相 关 价 款 的 约 定 :/ 委 托 给 承 包 人 负 责 的 部 分 工 作 有 :/ (1) 提 供 施 工 场 地 的 时 间 : 开 工 前 5 天, 如 因 征 地 拆 迁 填 土 高 压 线 各 类 管 线 迁 改 的 原 因 造 成 未 能 交 付 场 地 而 延 误 工 期 的, 工 期 顺 延 ( 如 发 包 人 在 承 包 人 进 场 后 5 天 内 能 提 供 施 工 场 地 的, 则 工 期 不 顺 延 ), 但 承 包 人 不 得 为 此 向 发 包 人 提 出 任 何 的 费 用 或 工 期 延 误 等 索 赔 (2)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提 供 标 准 与 规 范 名 称 图 纸 及 技 术 要 求 的 约 定 (2) 提 供 的 时 间 : 合 同 签 订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3) 提 供 的 份 数 : 提 供 施 工 全 套 图 纸 一 式 叁 份 19.5 支 付 期 及 支 付 方 式 的 约 定 (1) 工 程 价 款 支 付 期 限 按 合 同 支 付 的 有 关 规 定 其 他 特 殊 说 明 : (2) 工 程 价 款 支 付 方 式 : 20 承 包 人 按 协 议 书 所 注 明 的 帐 号 银 行 转 帐 支 票 支 付 其 他 方 式 : 20.2 承 包 人 有 关 工 作 的 约 定 (5) 向 发 包 人 提 供 施 工 现 场 办 公 和 生 活 的 房 屋 设 施 的 时 间 和 要 求 : 承 包 人 开 工 10 天 内 免 费 向 发 包 人 和 监 理 人 提 供 60m 2 生 活 及 办 公 用 房 (9) 承 包 人 应 做 的 其 他 工 作 及 要 求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必 须 符 合 当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20.4 承 包 人 负 责 的 设 计 的 约 定 (1) 合 同 规 定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的 设 计 :/ (2) 承 包 人 提 供 设 计 的 时 间 :/ 22 发 包 人 代 表 22.1 发 包 人 代 表 及 其 权 力 的 限 制 (1) 发 包 人 任 命 的 发 包 人 代 表 是 ( ), 联 络 通 讯 地 址 如 下 : 通 讯 地 址 : 南 海 区 桂 城 平 洲 永 安 北 路 1 号 ( 即 沙 尾 立 交 收 费 站 前 )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0757- (2) 发 包 人 对 发 包 人 代 表 权 力 做 如 下 限 制 : 本 工 程 中 涉 及 变 更 工 程 调 整 合 同 价 格 变 更 工 期 索 赔 处 理 影 响 工 程 款 支 付 与 结 算 等 问 题 须 发 包 人 书 面 确 认, 发 包 人 代 表 无 权 作 出 任 何 签 证 确 认 或 承 诺 23 监 理 工 程 师 23.1 负 责 合 同 工 程 的 监 理 单 位 及 任 命 的 监 理 工 程 师 (1) 监 理 单 位 : 法 定 代 表 人 : 29

30 (2) 任 命 ( ) 为 监 理 工 程 师, 其 联 络 通 讯 地 址 如 下 : 通 讯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号 码 : 23.3 (10) 需 要 发 包 人 批 准 的 其 他 事 项 : 1 变 更 工 程 ;2 调 整 合 同 价 格 ;3 变 更 工 期 索 赔 工 程 款 支 付 与 结 算 等 具 体 见 监 理 合 同 24 造 价 工 程 师 24.1 负 责 合 同 工 程 的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及 任 命 的 造 价 工 程 师 (1)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 法 定 代 表 人 : (2) 任 命 ( ) 为 造 价 工 程 师, 其 联 络 通 讯 地 址 如 下 : 通 讯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号 码 : 24.3(4) 需 要 发 包 人 批 准 的 其 他 事 项 :/ 25 承 包 人 代 表 25.1 承 包 人 任 命 ( ) 为 承 包 人 代 表, 其 通 讯 联 络 地 址 如 下 : 联 系 电 话 : 通 讯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承 包 人 代 表 作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承 诺 常 驻 现 场, 代 表 承 包 人 履 行 与 发 包 人 签 订 的 本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能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常 驻 现 场 或 者 未 能 参 加 工 程 例 会 的, 发 包 人 每 次 扣 罚 承 包 人 500 元 的 违 约 金 承 包 人 如 需 更 换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至 少 提 前 7 天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发 包 人, 并 征 得 发 包 人 书 面 同 意, 后 任 继 续 行 使 合 同 文 件 约 定 的 前 任 的 职 权, 履 行 前 任 的 义 务 未 征 得 发 包 人 书 面 同 意, 承 包 人 不 得 更 换 项 目 负 责 人 发 包 人 可 以 与 承 包 人 协 商, 建 议 其 更 换 认 为 不 称 职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承 包 人 应 在 3 日 内 及 时 采 纳 发 包 人 的 建 议 予 以 更 换 承 包 人 未 能 及 时 更 换 不 称 职 项 目 负 责 人, 发 包 人 有 权 扣 除 承 包 人 3000 违 约 金 26 指 定 分 包 人 26.1 依 法 指 定 的 分 包 人 及 其 有 关 规 定 : (1) 实 施 完 成 任 何 永 久 工 程 的 分 包 人 :/ (2) 提 供 本 合 同 工 程 材 料 和 工 程 设 备 服 务 的 分 包 人 :/ 28 工 程 担 保 28.1 承 包 人 向 发 包 人 提 供 履 约 担 保 的 约 定 : 本 合 同 签 订 后 10 日 内, 承 包 人 按 合 同 总 价 的 8 %( 即 元 ) 提 供 履 约 担 保 履 约 担 保 的 形 式 : 银 行 保 函 承 包 人 出 具 银 行 保 函 的 银 行 级 别 :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或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履 约 担 保 在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退 还 ( 无 息 ) 30

31 28.4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提 供 支 付 担 保 的 约 定 (1) 支 付 担 保 的 金 额 :( 不 需 提 供 ) 28.5 履 约 担 保 退 还 时 间 的 约 定 : 按 相 关 规 定 31 不 可 抗 力 31.1(4) 不 可 抗 力 的 其 他 情 形 :(1) 战 争 ;(2) 动 乱 ;(3) 空 中 飞 行 物 体 坠 毁 ;(4) 非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责 任 造 成 的 爆 炸 重 大 火 灾 ;(5) 九 级 以 上 持 续 一 天 以 上 的 大 风 ;(6) 暴 雨 级 持 续 两 天 以 上 的 大 雨 ;(7) 山 洪 暴 发 ;(8) 八 级 以 上 的 地 震 32 保 险 32.1 发 包 人 委 托 承 包 人 办 理 保 险 事 项 有 : 通 用 条 款 31.1 款 的 第 (1) 项 ; 通 用 条 款 31.1 款 的 第 (2) 项 ; 通 用 条 款 31.1 款 的 第 (3) 项 ; 通 用 条 款 31.1 款 的 第 (4) 项 32.8 对 保 险 事 项 的 其 他 约 定 :/ 33 进 度 计 划 和 报 告 33.3 承 包 人 编 制 进 度 报 告 和 修 订 进 度 计 划 的 时 间 要 求 承 包 人 应 于 本 合 同 签 订 后 4 天 内 提 交 工 程 进 度 计 划 ( 网 络 计 划 ), 于 本 合 同 签 订 后 10 天 内 提 交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方 案 ) 承 包 人 的 施 工 总 体 计 划 分 期 计 划 月 度 计 划 应 按 要 求 报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调 整 并 报 发 包 人 批 准 后 方 能 实 施 ( 但 发 包 人 批 准 并 不 视 同 对 工 期 的 认 可 ) 34 开 工 34.2 监 理 工 程 师 在 本 合 同 签 订 后 的 ( ) 内 签 发 开 工 令 按 照 通 用 条 款 规 定 的 42 天 30 天 内 35 暂 停 施 工 和 复 工 35.4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原 因 和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造 成 暂 停 施 工 的 其 他 情 形 :/ 36 工 期 及 工 期 延 误 31.1 合 同 工 程 工 期 :( 日 历 天 ) (1) ( ) 单 项 工 程 的 工 期 :( ) 天 (2) ( ) 单 项 工 程 的 工 期 :( ) 天 38 提 前 竣 工 38.1 计 划 竣 工 日 期 :/ 42 质 量 目 标 42.1 工 程 质 量 标 准 : 施 工 过 程 中, 监 理 单 位 及 发 包 人 对 其 施 工 质 量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抽 检, 如 发 现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或 安 全 隐 患 的, 承 包 人 必 须 按 监 理 发 包 人 要 求 立 即 整 改 返 修 至 合 格, 甚 至 停 工 整 顿, 工 31

32 期 不 予 顺 延 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鉴 定 发 生 质 量 事 故 的, 则 每 出 现 一 次 扣 罚 承 包 人 违 约 金 2 万 元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本 工 程 质 量 达 不 到 质 量 标 准 的, 承 包 人 应 立 即 承 担 费 用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直 到 达 到 合 格 的 质 量 标 准 为 止, 发 包 人 不 为 此 支 付 任 何 额 外 款 项 因 此 发 生 工 期 延 误 等 其 他 损 失, 违 约 金 不 足 弥 补 的, 承 包 人 还 应 赔 偿 发 包 人 实 际 损 失 45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与 环 境 保 护 45.1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的 内 容 : 按 招 标 文 件 相 关 内 容 45.1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的 目 标 : 建 设 工 地 实 施 封 闭 作 业, 围 挡 设 置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 施 工 现 场 通 道 出 入 口 等 实 施 硬 化 处 理, 确 保 车 辆 不 带 泥 出 场 ; 施 工 现 场 按 规 定 设 置 标 志 标 牌 及 夜 间 警 示 照 明 设 施 ;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设 施 布 局 合 理, 搭 建 符 合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 现 场 材 料 设 备 摆 放 规 范 有 序, 土 方 堆 放 及 覆 盖 措 施 符 合 规 定 ; 工 地 保 洁 防 尘 降 尘 措 施 到 位 ; 方 便 市 民 和 社 会 车 辆 通 行 的 临 时 通 道 设 置 科 学 合 理 ; 积 极 推 进 绿 色 施 工,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45.2 承 包 人 文 明 施 工 责 任 (1) 承 包 人 是 文 明 施 工 的 实 施 责 任 单 位, 开 工 前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结 合 周 边 环 境 和 现 场 管 理 标 准 组 织 编 制 文 明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和 建 立 文 明 施 工 保 证 体 系 (2) 承 包 人 应 执 行 施 工 人 员 上 岗 前 教 育 培 训 和 施 工 前 交 底 制 度,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实 施 文 明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加 大 资 金 与 人 力 的 投 入, 确 保 各 项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落 到 实 处 (3) 承 包 人 在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前 必 须 按 规 定 配 备 冲 洗 设 备, 负 责 冲 洗 平 台 的 维 护, 建 立 保 洁 制 度, 配 备 保 洁 人 员, 确 保 泥 浆 不 外 溢, 车 辆 不 带 泥 上 路 (4) 承 包 人 在 土 方 开 挖 前 必 须 完 成 基 坑 外 侧 与 场 内 主 要 道 路 之 间 操 作 场 地 的 地 面 硬 化 ; 裸 露 的 土 方 易 扬 尘 材 料 等 必 须 采 取 覆 盖 固 化 绿 化 措 施 (5) 承 包 人 在 施 工 周 期 内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门 前 卫 生 保 洁 工 作 (6) 承 包 人 应 加 强 对 土 方 及 混 凝 土 承 运 单 位 的 文 明 施 工 教 育 与 管 理 工 作 45.3 文 明 施 工 具 体 要 求 (1) 工 地 围 挡 标 准 : A 工 期 15 天 以 上 的 大 中 型 工 程 应 设 置 高 度 不 低 于 1.8 米 的 封 闭 围 挡, 围 蔽 材 质 可 使 用 砌 体 或 采 用 装 配 式 双 面 彩 钢 夹 心 板 ( 板 房 板 ), 禁 止 使 用 彩 条 布 竹 笆 安 全 网 等 易 变 形 材 料, 做 到 坚 固 平 稳 整 洁 美 观 B 工 期 15 天 以 下 零 星 工 程 和 特 殊 情 况 不 具 备 封 闭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路 栏 式 铁 马 水 马 等 定 型 化 围 挡 连 续 设 置, 其 中 水 马 高 度 不 低 于 0.8M, 铁 马 或 其 他 定 型 化 围 挡 高 度 不 低 于 1.1M C 在 道 路 上, 需 开 启 或 提 升 检 查 井 井 盖 进 行 作 业 的, 其 作 业 区 边 界 应 设 置 水 马 封 闭 警 示 护 栏 ; D 围 墙 围 挡 外 侧 不 得 堆 放 材 料 机 具 垃 圾 (2) 场 内 道 路 及 硬 底 化 标 准 A 场 内 通 行 道 路 出 入 口 围 墙 外 周 边 道 路 始 终 保 持 清 洁, 无 因 施 工 引 起 的 路 面 污 染 B 施 工 现 场 内 各 类 材 料 机 具 等 应 按 要 求 统 一 布 置, 分 类 码 放 整 齐, 各 类 材 料 堆 放 距 离 沟 槽 边 不 小 于 0.5m, 堆 放 高 度 不 大 于 2m; (3) 渣 土 运 输 标 准 A 不 具 备 设 置 洗 车 平 台 的, 承 包 人 应 当 采 用 移 动 式 冲 洗 设 备 冲 洗 车 辆, 合 理 引 流 污 水, 防 止 污 水 流 入 城 市 道 路 B 场 内 堆 放 的 渣 土 土 方 工 程 材 料 砂 石 及 渣 土 裸 露 的 地 面 等, 采 用 防 尘 网 ( 防 尘 布 ) 全 覆 盖 场 内 设 置 喷 淋 设 施 或 人 工 定 时 洒 水, 要 求 道 路 渣 土 和 裸 露 地 面 时 刻 保 持 湿 润 C 施 工 机 械 在 挖 土 装 土 堆 土 路 面 或 材 料 切 割 破 碎 等 作 业 时, 应 当 不 间 断 在 32

33 作 业 表 面 采 取 洒 水 对 已 回 填 后 的 沟 槽, 全 部 覆 盖 防 尘 网 ( 防 尘 布 ) 或 按 实 际 天 气 情 况 定 时 洒 水, 要 求 地 面 时 刻 保 持 湿 润 D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应 安 装 GPS 监 控, 车 身 统 一 标 识 编 号 车 辆 装 载 不 得 超 出 箱 体 净 车 出 场, 严 禁 轮 胎 带 泥 上 路, 实 行 密 闭 化 运 输, 无 撒 漏 或 泄 漏, 渣 土 运 输 过 程 中 造 成 道 路 污 染 的, 必 须 及 时 清 理 (4) 其 他 A 施 工 现 场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序, 夜 间 (22 时 至 次 日 6 时 ) 不 得 进 行 易 产 生 环 境 噪 音 污 染 的 施 工, 确 需 施 工 的 应 办 理 相 关 许 可 手 续 B 禁 止 在 施 工 现 场 搅 拌 砂 浆 和 混 凝 土 C 禁 止 在 施 工 现 场 使 用 与 本 工 程 名 称 不 相 符 的 护 栏 ; D 未 尽 事 宜, 严 格 按 照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文 明 施 工 若 干 规 定 佛 山 市 建 设 工 程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佛 山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佛 山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佛 山 市 城 市 管 理 考 核 评 比 暂 行 办 法 ( 第 二 次 修 订 )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建 筑 工 地 扬 尘 防 治 及 渣 土 运 输 管 理 实 施 规 范 等 有 关 法 规 的 要 求 执 行 45.4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未 达 标 的 处 罚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若 承 包 人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不 到 位, 导 致 在 城 市 管 理 考 评 中 被 扣 分, 则 每 次 扣 罚 3 万 元, 结 算 时 在 工 程 款 中 直 接 扣 罚 45.5 治 安 管 理 的 约 定 :/ 46 测 量 放 线 46.1 施 工 控 制 网 资 料 提 交 的 时 间 :/ 46.4 测 量 放 线 误 差 的 约 定 :/ 48 发 包 人 供 应 材 料 和 工 程 设 备 48.1 约 定 发 包 人 是 否 供 应 材 料 设 备 发 包 人 不 供 应 材 料 设 备, 本 条 不 适 用 发 包 人 供 应 材 料 设 备 的, 约 定 发 包 人 供 应 材 料 设 备 一 览 表, 作 为 本 合 同 的 附 件 41.8 发 包 人 供 应 材 料 设 备 的 合 同 工 程 结 算 方 式 :/ 49 承 包 人 采 购 材 料 和 工 程 设 备 49.1 承 包 人 采 购 的 材 料 和 工 程 设 备 : 按 工 程 量 清 单 49.2 承 包 人 供 货 与 清 点 要 求 :/ 49.8 发 包 人 指 定 的 生 产 厂 家 或 供 应 商 : 本 工 程 选 用 的 材 料 质 量 均 应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并 能 通 过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验 收 合 格, 参 考 图 纸 招 标 文 件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所 提 供 的 材 料 品 种 型 号 规 格 和 品 牌 档 次 来 报 价, 并 作 为 施 工 材 料 选 定 的 依 据 在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承 包 人 应 按 照 投 标 承 诺 及 设 计 和 有 关 标 准 要 求 供 应 材 料, 并 提 供 产 品 合 格 证 明, 对 材 料 设 备 质 量 负 责 承 包 人 采 购 的 材 料 设 备 在 使 用 前, 承 包 单 位 应 按 相 关 规 范 及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要 求 进 行 检 验 或 试 验, 不 合 格 的 不 得 使 用, 检 验 或 试 验 费 用 由 承 包 单 位 承 担 所 有 材 料 必 须 经 发 包 人 监 理 单 位 确 认 后 方 可 进 场 施 工 使 用 50 材 料 和 工 程 设 备 的 检 验 试 验 33

34 50.2 材 料 和 工 程 设 备 的 检 验 试 验 时 间 和 地 点 :/ 51 施 工 设 备 和 临 时 设 施 51.2 发 包 人 提 供 的 施 工 设 备 和 临 时 设 施 :/ 53 隐 蔽 工 程 和 中 间 验 收 53.1 中 间 验 收 部 位 包 括 :/ 隐 蔽 工 程 在 完 成 后, 必 须 经 发 包 人 监 理 单 位 及 承 包 人 三 方 确 认 无 质 量 等 遗 留 问 题 后, 方 可 进 行 下 一 工 序 的 施 工 55 工 程 试 车 55.1 约 定 是 否 试 车 不 需 要 试 车 的, 本 条 不 适 用 需 要 试 车 的, 试 车 的 内 容 及 要 求 具 体 如 下 : 56 工 程 变 更 56.4 承 包 人 提 出 合 理 建 议 应 得 的 奖 励 :/ 58 竣 工 验 收 58.1 中 间 交 工 工 程 的 验 收 合 同 工 程 无 中 间 交 工 工 程 的, 本 款 不 适 用 合 同 工 程 有 中 间 交 工 工 程 的, 各 中 间 交 工 工 程 的 范 围 计 划 竣 工 时 间 如 下 : (1)( ) 工 程, 计 划 竣 工 时 间 ( ), 其 范 围 包 括 : (2)( ) 工 程, 计 划 竣 工 时 间 ( ), 其 范 围 包 括 : 合 同 工 程 需 在 施 工 期 运 行 的 约 定 :/ 59 缺 陷 责 任 与 质 量 保 修 59.6 缺 陷 责 任 期 的 约 定 : 按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59.8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的 约 定 :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2000 年 第 79 号 令 ) 的 相 关 规 定 以 及 附 件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执 行 63 暂 列 金 额 63.1 合 同 工 程 的 暂 列 金 额 为 / 元 65 暂 估 价 65.3 非 招 标 专 业 工 程 的 暂 估 价 金 额 为 / 元 66 提 前 竣 工 奖 与 误 期 赔 偿 费 34

35 66.1 提 前 竣 工 奖 的 约 定 不 设 提 前 竣 工 奖 的, 本 款 不 适 用 设 提 前 竣 工 奖 的, 每 日 历 天 应 奖 额 度 为 ( ) 元, 提 前 竣 工 奖 的 最 高 限 额 是 ( 元 ) 66.2 误 期 赔 偿 费 的 约 定 (1) 每 日 历 天 应 赔 付 额 度 :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工 期 延 误, 逾 期 竣 工 的, 从 延 误 的 第 1 天 起, 承 包 人 每 天 应 支 付 违 约 金 人 民 币 5000 元 工 期 延 误 30 天 以 上 的, 发 包 人 有 权 立 即 单 方 解 除 合 同 如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连 续 停 工 超 过 15 天, 或 间 歇 性 施 工 造 成 工 程 进 度 严 重 滞 后 15 日 的, 发 包 人 有 权 单 方 立 即 解 除 合 同, 承 包 人 延 期 每 日 支 付 1 万 元 违 约 金 并 承 担 相 关 违 约 责 任 (2) 误 期 赔 偿 费 最 高 限 额 是 ( 无 限 额 ) 67 优 质 优 价 奖 67.1 优 质 优 价 奖 的 约 定 : 没 约 定 优 质 优 价 奖 的, 本 款 不 适 用 ; 约 定 优 质 优 价 奖 的 等 级 : 67.2 优 质 优 价 奖 的 计 提 与 支 付 : 国 家 级 质 量 奖, 合 同 价 款 的 3%, 即 / 元 ; 省 级 质 量 奖, 合 同 价 款 的 2%; 即 / 元 ; 市 级 质 量 奖, 合 同 价 款 的 1%; 即 / 元 68 合 同 价 款 约 定 与 调 整 事 宜 68.2 合 同 价 款 的 调 整 因 素 包 括 : 工 程 量 的 偏 差 ; 工 程 变 更 ; 物 价 及 后 继 法 律 法 规 的 变 化 ; 费 用 索 赔 事 件 或 发 包 人 负 责 的 其 他 情 况 ;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机 构 发 布 的 造 价 调 整 ; 其 他 调 整 因 素 : 72. 工 程 变 更 事 件 72.4 工 程 变 更, 导 致 综 合 单 价 调 整 的 方 法 : 按 合 同 通 用 条 款 的 规 定 调 整 按 以 下 方 法 调 整 : 详 见 本 合 同 第 82 款 35

36 73 工 程 量 的 偏 差 事 件 73.2 工 程 量 的 偏 差, 导 致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结 算 价 调 整 的 方 法 : 按 合 同 通 用 条 款 的 规 定 调 整 按 以 下 方 法 调 整 : 详 见 本 合 同 第 82 款 73.3 工 程 量 的 偏 差, 导 致 措 施 项 目 费 调 整 的 方 法 : 按 通 用 条 款 本 款 的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按 以 下 约 定 进 行 调 整 : 详 见 本 合 同 第 82 款 75 现 场 签 证 事 件 75.3 现 场 签 证 报 告 确 认 约 定 的 时 间 :/ 76 物 价 涨 落 事 件 76.1 物 价 变 化 引 起 合 同 价 款 的 调 整 合 同 价 款 不 因 物 价 涨 落 而 调 整, 则 本 款 不 适 用 物 价 涨 落 超 过 通 用 条 款 规 定 的 幅 度, 应 调 整 合 同 价 款, 调 整 数 据 约 定 如 下 : (1) 固 定 系 数 a( ) (2) 人 工, 权 重 系 数 b( ) (3) 机 械 台 班, 权 重 系 数 c( ) (4) 钢 筋, 权 重 系 数 d( ) 78 支 付 事 项 78.2 约 定 利 率 按 照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发 布 的 同 期 同 类 贷 款 利 率 为 :( ) 79 预 付 款 79.1 关 于 预 付 款 的 约 定 没 有 预 付 款 的, 本 条 不 适 用 有 预 付 款 的, 预 付 款 的 金 额 为 ( ) 元, 其 支 付 办 法 及 低 扣 方 式 按 本 条 有 关 规 定 79.2 预 付 款 支 付 的 有 关 规 定 : (1) (2) 79.4 预 付 款 低 扣 办 法 : 预 付 款 按 照 期 中 应 支 付 款 项 的 (100% ) 扣 回, 直 到 扣 完 为 止 预 付 款 分 两 次 抵 扣, 每 次 抵 扣 50% 其 他 低 扣 方 式 : 不 抵 扣 80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36

37 80.1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的 内 容 范 围 和 金 额 的 约 定 (1)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的 内 容 及 范 围 : 按 通 用 条 款 的 规 定, 以 广 东 省 统 一 计 价 依 据 的 规 定 为 准 发 包 人 的 其 他 要 求 : (2)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的 总 额 ( ) 元 80.2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预 付 支 付 办 法 和 扣 回 方 式 按 : 通 用 条 款 64.2 款 的 规 定 ; 其 他 :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必 须 专 款 专 用, 不 得 挪 作 它 用, 合 同 价 款 中 已 包 含 此 项 费 用 ; 若 承 包 人 违 反 协 定 未 专 款 专 用, 发 包 人 每 次 扣 罚 承 包 人 扣 罚 承 包 人 2 万 元, 若 施 工 安 全 评 价 等 级 达 不 到 合 格 要 求, 发 包 人 扣 罚 承 包 人 全 部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 均 在 工 程 款 中 扣 除 81 进 度 款 81.1 支 付 期 间 : 以 月 为 单 位 ; 以 季 度 为 单 位 ; 以 形 象 进 度 为 准, 具 体 为 :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双 方 签 订 施 工 合 同 并 正 式 进 场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按 合 同 总 造 价 的 10% 支 付 备 料 款 ; 工 程 进 度 款 按 上 月 完 成 工 程 量 的 60% 拨 付 ;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付 至 合 同 造 价 的 80%;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30 天 内 递 交 结 算 书 给 招 标 单 位, 由 招 标 单 位 呈 送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审 定 工 程 结 算 价 后 30 天 内 付 至 审 核 结 算 价 的 95%, 余 下 5% 作 质 量 保 修 金, 待 保 修 期 ( 十 二 个 月 ) 满 后 30 天 内 将 保 修 金 额 或 扣 余 的 保 修 金 额 付 清 ( 不 计 利 息 ) 中 期 支 付 时, 若 当 期 发 生 变 更, 必 须 提 交 变 更 资 料 后 才 能 办 理 支 付 手 续 承 包 人 收 款 时 必 须 先 提 供 有 效 发 票, 有 效 发 票 必 须 遵 循 属 地 管 理 的 原 则 由 于 涉 及 使 用 国 有 资 金 的 特 殊 性, 具 体 工 程 款 支 付 在 发 包 人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拨 款 后 的 合 理 期 限 后 支 付 ( 结 算 时 亦 同 ) 工 程 款 应 专 款 专 用, 一 旦 发 包 人 发 现 工 程 款 被 挪 作 它 用, 发 包 人 有 权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来 保 证 其 专 款 专 用 承 包 人 违 反 通 用 条 款 第 62 条, 未 按 期 向 其 雇 员 本 工 程 劳 务 分 包 人 材 料 供 应 商 付 款, 若 导 致 发 包 人 被 追 索 的, 承 包 人 每 次 应 向 发 包 人 支 付 10 万 元 违 约 金 81.2 期 中 付 款 的 最 低 限 额 是 :( / ) 万 元 82 竣 工 结 算 与 结 算 款 82.1 结 算 的 程 序 和 时 限 : 按 通 用 条 款 的 规 定 办 理 ; 不 按 通 用 条 款 的 规 定 ; 办 理 结 算 程 序 和 时 限 为 : 承 包 人 在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并 在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后 30 天 内 递 交 结 算 书 给 发 包 人, 由 发 包 人 呈 送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审 定 工 程 结 算 价 后 30 天 内 付 至 审 核 结 算 价 的 95%, 余 下 5% 作 为 工 程 保 修 金, 待 质 保 期 (1 年 ) 满 后 付 清 其 他 约 定 : 由 于 承 包 人 按 期 完 工 对 发 包 人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承 包 人 不 得 违 约 停 工 滞 留 现 场 或 者 中 途 退 场, 否 则, 必 须 向 发 包 人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20% 的 违 约 金, 违 约 金 不 足 弥 补 发 包 人 损 失 的, 承 包 人 37

38 还 应 全 额 赔 偿 承 包 人 不 按 约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发 包 人 有 权 委 托 其 他 的 施 工 单 位 实 施 维 修, 其 费 用 在 保 修 金 中 扣 除 由 于 承 包 人 违 约 造 成 发 包 人 的 一 切 损 失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造 成 工 期 延 误 损 失, 造 成 发 包 人 对 第 三 方 的 赔 偿 增 加 监 理 费 用 资 金 利 息 导 致 的 关 联 项 目 损 失, 发 包 人 为 实 现 权 利 而 支 出 交 通 费 公 证 费 鉴 定 费 调 查 费 律 师 费 等 费 用 等 ), 承 包 人 支 付 违 约 金 不 足 弥 补 的, 承 包 人 还 应 全 额 赔 偿 发 包 人 可 在 承 包 人 工 程 款 履 约 保 证 金 中 直 接 扣 除 承 包 人 应 付 的 违 约 金 或 者 赔 偿 金 82.2 工 程 结 算 办 法 本 项 目 对 工 程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包 括 的 所 有 内 容 的 施 工 进 行 固 定 清 单 单 价 承 包 本 工 程 如 没 有 发 生 实 际 完 成 工 程 量 对 比 备 案 预 算 工 程 量 增 减 10% 外 的 情 况, 则 本 工 程 按 合 同 价 进 行 结 算 本 项 目 施 工 以 图 纸 为 准, 对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预 算 中 的 错 项 错 算 工 程 量 设 计 变 更 等 原 因 引 起 的 差 异 在 正 负 10% 以 内 ( 含 10%) 视 为 已 包 含 在 项 目 承 包 价 中, 工 程 结 算 时 不 予 签 证 增 加 费 用 在 招 标 图 纸 范 围 内, 当 施 工 实 际 发 生 的 工 程 量 对 比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工 程 量 增 减 超 出 10% 的 ( 不 含 10%), 招 标 人 只 对 增 减 超 出 10% 以 外 的 部 分 按 及 进 行 调 整 本 工 程 发 生 的 项 目 工 程 变 更 即 工 程 量 增 减 超 出 10% 的 ( 不 含 10%), 必 须 以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监 理 单 位 三 方 书 面 签 证 确 认 的 工 程 量 或 设 计 图 纸 为 结 算 依 据, 并 按 下 列 办 法 计 算 :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有 相 关 清 单 项 目 的 工 程 量 ( 含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和 单 价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 的 计 算 办 法 ; (1) 增 加 工 程 部 分, 实 际 完 成 工 程 量 对 比 备 案 预 算 工 程 量 增 加 10% 外 的, 其 增 加 超 10% 的 部 分 工 程 量 计 算 如 下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低 于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的, 则 按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相 应 的 清 单 项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进 行 结 算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高 于 但 不 超 过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的 10% 的, 则 按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相 应 的 清 单 项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进 行 结 算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高 于 且 超 过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的 10% 的, 则 按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乘 以 结 算 系 数 进 行 结 算 ; (2) 减 少 工 程 部 分, 实 际 完 成 工 程 量 对 比 备 案 预 算 工 程 量 减 少 10% 外 的, 其 减 少 超 过 10% 的 部 分 工 程 量 计 算 如 下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高 于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的, 则 按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相 应 的 清 单 项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进 行 结 算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低 于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但 高 于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乘 以 结 算 系 数 的, 则 按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相 应 的 清 单 项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进 行 结 算 ; 如 果 该 项 目 的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低 于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乘 以 结 算 系 数 的, 则 按 招 标 备 案 的 预 算 参 考 综 合 单 价 乘 以 结 算 系 数 进 行 结 算 承 包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没 有 的 清 单 项 目 : 以 实 际 完 成 的 工 程 量 参 考 执 行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 ) 相 对 应 的 2010 年 广 东 省 定 额 及 配 套 文 件 进 行 结 算 ; 材 料 价 按 施 工 期 间 的 佛 山 市 工 程 造 价 信 息 发 布 价 计 算, 没 有 发 布 价 的 按 市 场 价 计 算, 特 殊 材 料 按 经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监 理 三 方 签 证, 最 终 以 招 标 人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中 介 单 位 审 核 为 准 ; 取 费 费 率 参 照 招 标 备 案 预 算 价 确 定, 规 费 38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54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编 制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公 开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职 责 二 部 门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跨 章 节 综 合 1. 黄 河 公 司 为 工 业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适 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其 有 关 资 料 如 下 : (1) 产 品 材 料 销 售 价 格 中 均 不 含 增 值 税 (2) 按 实 际 成 本 核 算, 逐 笔 结 转 销 售 成 本 (3)2010 年 12 月 1 日 有 关 科 目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证 券 代 码 :300170 证 券 简 称 : 汉 得 信 息 公 告 编 号 :2016-032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2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期 解 锁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风 险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2007 年 6 月 27 日 实 施 2010 年 2 月 20 日 第 一 次 修 订 2012 年 5 月 31 日 第 二 次 修 订 2013 年 8 月 30 日 第 三 次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期 货 交 易 风 险 管 理, 保 护 期 货 交 易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股 票 代 码 :600094 900940 股 票 简 称 : 大 名 城 大 名 城 B 编 号 :2014-066 上 海 大 名 城 企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自 筹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第 四 章 存 货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1 某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本 月 购 入 原 材 料 150 公 斤, 收 到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注 明 价 款 900 万 元, 增 值 税 额 153 万 元 另 发 生 运 输 费 用 9 万 元 ( 运 费 抵 扣 7%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 包 装 费 3 万 元, 途 中 保 险 费 用 2.7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代码:000936 证 券 代 码 :000936 证 券 简 称 : 华 西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2016-031 江 苏 华 西 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0 一 五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More informatio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发 行 人 或 建 设 银 行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9,0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下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国 内 各 期 货 交 易 所 关 于 合 约 限 仓 方 面 的 规 定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经 纪 会 员 非 经 纪 会 员 和 客 户 的 期 货 合 约 在 不 同 时 期 限 仓 的 具 体 比 例 和 数 额 如 下 : ( 单 位 : ) 合 约 挂 牌 至 交 割 月 前 第 二 月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交 割 月 前 第 一 月 交 割 月 份 某 一 期 货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审签人

审签人 江 海 园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及 配 套 区 建 筑 设 计 招 标 文 件 补 充 通 知 各 投 标 : 一 经 研 究, 本 工 程 的 招 标 文 件 作 如 下 修 改 : 1 本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投 标 须 知 及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第 16.1 款 更 改 为 : 工 程 设 计 费 按 照 综 合 单 价 ( 元 /m2) 乘 以 建 筑 面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绵 阳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文 件 绵 社 险 [2011]8 号 绵 阳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关 于 在 市 本 级 实 行 社 会 保 险 费 四 险 合 一 一 票 多 费 征 收 工 作 的 通 知 市 本 级 各 参 保 单 位 : 为 了 进 一 步 做 好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收 管 理 工 作, 简 化 申 报 程 序, 方 便 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0 -------------------------------------------------------------------------------- 2 ----------------------------------------------------------------------------- 2 节 评 ----------------------------------------------------------------------------------------------------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