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D6CABCECD7DCBED6B5DA313137BAC5C1EEA1B6C7BFD6C6D0D4B2FAC6B7C8CFD6A4B9DCC0EDB9E6B6A8A1B72E646F63>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 F736F F D20D6CABCECD7DCBED6B5DA313137BAC5C1EEA1B6C7BFD6C6D0D4B2FAC6B7C8CFD6A4B9DCC0EDB9E6B6A8A1B72E646F63>"

Transcription

1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第 117 号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管 理 规 定 已 经 2009 年 5 月 26 日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局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09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局 长 王 勇 二 〇 〇 九 年 七 月 三 日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工 作, 提 高 认 证 有 效 性, 维 护 国 家 社 会 和 公 共 利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 等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为 保 护 国 家 安 全 防 止 欺 诈 行 为 保 护 人 体 健 康 或 者 安 全 保 护 动 植 物 生 命 或 者 健 康 保 护 环 境, 国 家 规 定 的 相 关 产 品 必 须 经 过 认 证 ( 以 下 简 称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 并 标 注 认 证 标 志 后, 方 可 出 厂 销 售 进 口 或 者 在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中 使 用 第 三 条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 主 管 全 国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工 作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认 监 委 ) 负 责 全 国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工 作 的 组 织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和 综 合 协 调 地 方 各 级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和 各 地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依 法 负 责 所 辖 区 域 内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活 动 的 监 督 管 理 和 执 法 查 处 工 作 第 四 条 国 家 对 实 施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的 产 品, 统 一 产 品 目 录 ( 以 下 简 称 目 录 ), 统 一 技

2 术 规 范 的 强 制 性 要 求 标 准 和 合 格 评 定 程 序, 统 一 认 证 标 志, 统 一 收 费 标 准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认 监 委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和 调 整 目 录, 目 录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认 监 委 联 合 发 布, 并 会 同 有 关 方 面 共 同 实 施 第 五 条 国 家 鼓 励 开 展 平 等 互 利 的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国 际 互 认 活 动, 互 认 活 动 应 当 在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认 监 委 或 者 其 授 权 的 有 关 部 门 对 外 签 署 的 国 际 互 认 协 议 框 架 内 进 行 第 六 条 从 事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活 动 的 机 构 及 其 人 员, 对 其 从 业 活 动 中 所 知 悉 的 商 业 秘 密 及 生 产 技 术 工 艺 等 技 术 秘 密 和 信 息 负 有 保 密 义 务 第 二 章 认 证 实 施 第 七 条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基 本 规 范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认 监 委 制 定 发 布,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规 则 ( 以 下 简 称 认 证 规 则 ) 由 国 家 认 监 委 制 定 发 布 第 八 条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应 当 适 用 以 下 单 一 认 证 模 式 或 者 多 项 认 证 模 式 的 组 合, 具 体 模 式 包 括 : ( 一 ) 设 计 鉴 定 ; ( 二 ) 型 式 试 验 ; ( 三 ) 生 产 现 场 抽 取 样 品 检 测 或 者 检 查 ; ( 四 ) 市 场 抽 样 检 测 或 者 检 查 ; ( 五 ) 企 业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和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 ( 六 ) 获 证 后 的 跟 踪 检 查 产 品 认 证 模 式 应 当 依 据 产 品 的 性 能, 对 涉 及 公 共 安 全 人 体 健 康 和 环 境 等 方 面 可 能 产 生 的 危 害 程 度 产 品 的 生 命 周 期 生 产 进 口 产 品 的 风 险 状 况 等 综 合 因 素, 按 照 科 学 便 利 等 原 则 予 以 确 定 第 九 条 认 证 规 则 应 当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3 ( 一 ) 适 用 的 产 品 范 围 ; ( 二 ) 适 用 的 产 品 所 对 应 的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和 国 家 技 术 规 范 的 强 制 性 要 求 ; ( 三 ) 认 证 模 式 ; ( 四 ) 申 请 单 元 划 分 原 则 或 者 规 定 ; ( 五 ) 抽 样 和 送 样 要 求 ; ( 六 ) 关 键 元 器 件 或 者 原 材 料 的 确 认 要 求 ( 需 要 时 ); ( 七 ) 检 测 标 准 的 要 求 ( 需 要 时 ); ( 八 ) 工 厂 检 查 的 要 求 ; ( 九 ) 获 证 后 跟 踪 检 查 的 要 求 ; ( 十 ) 认 证 证 书 有 效 期 的 要 求 ; ( 十 一 ) 获 证 产 品 标 注 认 证 标 志 的 要 求 ; ( 十 二 ) 其 他 规 定 第 十 条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生 产 者 或 者 销 售 者 进 口 商 ( 以 下 统 称 认 证 委 托 人 ) 应 当 委 托 经 国 家 认 监 委 指 定 的 认 证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认 证 机 构 ) 对 其 生 产 销 售 或 者 进 口 的 产 品 进 行 认 证 委 托 其 他 企 业 生 产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委 托 企 业 或 者 被 委 托 企 业 均 可 以 向 认 证 机 构 进 行 认 证 委 托 第 十 一 条 认 证 委 托 人 应 当 按 照 具 体 产 品 认 证 规 则 的 规 定, 向 认 证 机 构 提 供 相 关 技 术 材 料 销 售 者 进 口 商 作 为 认 证 委 托 人 时, 还 应 当 向 认 证 机 构 提 供 销 售 者 与 生 产 者 或 者 进 口 商 与 生 产 者 订 立 的 相 关 合 同 副 本 委 托 其 他 企 业 生 产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认 证 委 托 人 还 应 当 向 认 证 机 构 提 供 委 托 企 业 与 被 委 托 企 业 订 立 的 相 关 合 同 副 本

4 第 十 二 条 认 证 机 构 受 理 认 证 委 托 后, 应 当 按 照 具 体 产 品 认 证 规 则 的 规 定, 安 排 产 品 型 式 试 验 和 工 厂 检 查 第 十 三 条 认 证 委 托 人 应 当 保 证 其 提 供 的 样 品 与 实 际 生 产 的 产 品 一 致,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对 认 证 委 托 人 提 供 样 品 的 真 实 性 进 行 审 查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认 证 规 则 的 要 求, 根 据 产 品 特 点 和 实 际 情 况, 采 取 认 证 委 托 人 送 样 现 场 抽 样 或 者 现 场 封 样 后 由 认 证 委 托 人 送 样 等 抽 样 方 式, 委 托 经 国 家 认 监 委 指 定 的 实 验 室 ( 以 下 简 称 实 验 室 ) 对 样 品 进 行 产 品 型 式 试 验 第 十 四 条 实 验 室 对 样 品 进 行 产 品 型 式 试 验, 应 当 确 保 检 测 结 论 的 真 实 准 确, 并 对 检 测 全 过 程 作 出 完 整 记 录, 归 档 留 存, 保 证 检 测 过 程 和 结 果 的 记 录 具 有 可 追 溯 性, 配 合 认 证 机 构 对 获 证 产 品 进 行 有 效 的 跟 踪 检 查 实 验 室 及 其 有 关 人 员 应 当 对 其 作 出 的 检 测 报 告 内 容 以 及 检 测 结 论 负 责, 对 样 品 真 实 性 有 疑 义 的, 应 当 向 认 证 机 构 说 明 情 况, 并 作 出 相 应 处 理 第 十 五 条 需 要 进 行 工 厂 检 查 的,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委 派 具 有 国 家 注 册 资 格 的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对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的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生 产 产 品 与 型 式 试 验 样 品 的 一 致 性 等 情 况, 依 照 具 体 产 品 认 证 规 则 进 行 检 查 认 证 机 构 及 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应 当 对 检 查 结 论 负 责 第 十 六 条 认 证 机 构 完 成 产 品 型 式 试 验 和 工 厂 检 查 后, 对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的, 一 般 情 况 下 自 受 理 认 证 委 托 起 90 天 内 向 认 证 委 托 人 出 具 认 证 证 书 对 不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的, 应 当 书 面 通 知 认 证 委 托 人, 并 说 明 理 由 认 证 机 构 及 其 有 关 人 员 应 当 对 其 作 出 的 认 证 结 论 负 责 第 十 七 条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通 过 现 场 产 品 检 测 或 者 检 查 市 场 产 品 抽 样 检 测 或 者 检 查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检 查 等 方 式, 对 获 证 产 品 及 其 生 产 企 业 实 施 分 类 管 理 和 有 效 的 跟 踪 检 查, 控 制 并 验 证 获 证 产 品 与 型 式 试 验 样 品 的 一 致 性 生 产 企 业 的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持 续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5 第 十 八 条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对 跟 踪 检 查 全 过 程 作 出 完 整 记 录, 归 档 留 存, 保 证 认 证 过 程 和 结 果 具 有 可 追 溯 性 对 于 不 能 持 续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的,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根 据 相 应 情 形 作 出 予 以 暂 停 或 者 撤 销 认 证 证 书 的 处 理, 并 予 公 布 第 十 九 条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认 证 规 则 的 规 定, 根 据 获 证 产 品 的 安 全 等 级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性 以 及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的 良 好 记 录 和 不 良 记 录 情 况 等 因 素, 对 获 证 产 品 及 其 生 产 企 业 进 行 跟 踪 检 查 的 分 类 管 理, 确 定 合 理 的 跟 踪 检 查 频 次 第 三 章 认 证 证 书 和 认 证 标 志 第 二 十 条 国 家 认 监 委 统 一 规 定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以 下 简 称 认 证 证 书 ) 的 格 式 内 容 和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标 志 ( 以 下 简 称 认 证 标 志 ) 的 式 样 种 类 第 二 十 一 条 认 证 证 书 应 当 包 括 以 下 基 本 内 容 : ( 一 ) 认 证 委 托 人 名 称 地 址 ; ( 二 ) 产 品 生 产 者 ( 制 造 商 ) 名 称 地 址 ; ( 三 ) 被 委 托 生 产 企 业 名 称 地 址 ( 需 要 时 ); ( 四 ) 产 品 名 称 和 产 品 系 列 规 格 型 号 ; ( 五 ) 认 证 依 据 ; ( 六 ) 认 证 模 式 ( 需 要 时 ); ( 七 ) 发 证 日 期 和 有 效 期 限 ; ( 八 ) 发 证 机 构 ; ( 九 ) 证 书 编 号 ; ( 十 ) 其 他 需 要 标 注 的 内 容 第 二 十 二 条 认 证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5 年

6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根 据 其 对 获 证 产 品 及 其 生 产 企 业 的 跟 踪 检 查 的 情 况, 在 认 证 证 书 上 注 明 年 度 检 查 有 效 状 态 的 查 询 网 址 和 电 话 认 证 证 书 有 效 期 届 满, 需 要 延 续 使 用 的, 认 证 委 托 人 应 当 在 认 证 证 书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90 天 内 申 请 办 理 第 二 十 三 条 获 证 产 品 及 其 销 售 包 装 上 标 注 认 证 证 书 所 含 内 容 的, 应 当 与 认 证 证 书 的 内 容 相 一 致, 并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产 品 标 识 标 注 管 理 规 定 第 二 十 四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认 证 委 托 人 应 当 向 认 证 机 构 申 请 认 证 证 书 的 变 更, 由 认 证 机 构 根 据 不 同 情 况 作 出 相 应 处 理 : ( 一 ) 获 证 产 品 命 名 方 式 改 变 导 致 产 品 名 称 型 号 变 化 或 者 获 证 产 品 的 生 产 者 生 产 企 业 名 称 地 址 名 称 发 生 变 更 的, 经 认 证 机 构 核 实 后, 变 更 认 证 证 书 ; ( 二 ) 获 证 产 品 型 号 变 更, 但 不 涉 及 安 全 性 能 和 电 磁 兼 容 内 部 结 构 变 化 ; 或 者 获 证 产 品 减 少 同 种 产 品 型 号 的, 经 认 证 机 构 确 认 后, 变 更 认 证 证 书 ; ( 三 ) 获 证 产 品 的 关 键 元 器 件 规 格 和 型 号, 以 及 涉 及 整 机 安 全 或 者 电 磁 兼 容 的 设 计 结 构 工 艺 和 材 料 或 者 原 材 料 生 产 企 业 等 发 生 变 更 的, 经 认 证 机 构 重 新 检 测 合 格 后, 变 更 认 证 证 书 ; ( 四 ) 获 证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地 点 或 者 其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生 产 条 件 等 发 生 变 更 的, 经 认 证 机 构 重 新 工 厂 检 查 合 格 后, 变 更 认 证 证 书 ; ( 五 ) 其 他 应 当 变 更 的 情 形 第 二 十 五 条 认 证 委 托 人 需 要 扩 展 其 获 证 产 品 覆 盖 范 围 的, 应 当 向 认 证 机 构 申 请 认 证 证 书 的 扩 展,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核 查 扩 展 产 品 与 原 获 证 产 品 的 一 致 性, 确 认 原 认 证 结 果 对 扩 展 产 品 的 有 效 性 经 确 认 合 格 后, 可 以 根 据 认 证 委 托 人 的 要 求 单 独 出 具 认 证 证 书 或 者 重 新 出 具 认 证 证 书 认 证 机 构 可 以 按 照 认 证 规 则 的 要 求, 针 对 差 异 性 补 充 进 行 产 品 型 式 试 验 或 者 工 厂 检 查

7 第 二 十 六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注 销 认 证 证 书, 并 对 外 公 布 : ( 一 ) 认 证 证 书 有 效 期 届 满, 认 证 委 托 人 未 申 请 延 续 使 用 的 ; ( 二 ) 获 证 产 品 不 再 生 产 的 ; ( 三 ) 获 证 产 品 型 号 已 列 入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或 者 禁 止 生 产 的 产 品 目 录 的 ; ( 四 ) 认 证 委 托 人 申 请 注 销 的 ; ( 五 ) 其 他 依 法 应 当 注 销 的 情 形 第 二 十 七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认 证 规 则 规 定 的 期 限 暂 停 认 证 证 书, 并 对 外 公 布 : ( 一 ) 产 品 适 用 的 认 证 依 据 或 者 认 证 规 则 发 生 变 更, 规 定 期 限 内 产 品 未 符 合 变 更 要 求 的 ; ( 二 ) 跟 踪 检 查 中 发 现 认 证 委 托 人 违 反 认 证 规 则 等 规 定 的 ; ( 三 )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接 受 跟 踪 检 查 或 者 跟 踪 检 查 发 现 产 品 不 能 持 续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的 ; ( 四 ) 认 证 委 托 人 申 请 暂 停 的 ; ( 五 ) 其 他 依 法 应 当 暂 停 的 情 形 第 二 十 八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撤 销 认 证 证 书, 并 对 外 公 布 : ( 一 ) 获 证 产 品 存 在 缺 陷, 导 致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的 ; ( 二 ) 跟 踪 检 查 中 发 现 获 证 产 品 与 认 证 委 托 人 提 供 的 样 品 不 一 致 的 ; ( 三 ) 认 证 证 书 暂 停 期 间, 认 证 委 托 人 未 采 取 整 改 措 施 或 者 整 改 后 仍 不 合 格 的 ; ( 四 ) 认 证 委 托 人 以 欺 骗 贿 赂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获 得 认 证 证 书 的 ; ( 五 ) 其 他 依 法 应 当 撤 销 的 情 形 第 二 十 九 条 获 证 产 品 被 注 销 暂 停 或 者 撤 销 认 证 证 书 的,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确 定 不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的 产 品 类 别 和 范 围 自 认 证 证 书 注 销 撤 销 之 日 起 或 者 认 证 证 书 暂 停 期 间, 不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的 产 品, 不 得 继 续 出 厂 销 售 进 口 或 者 在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中 使 用

8 第 三 十 条 认 证 标 志 的 式 样 由 基 本 图 案 认 证 种 类 标 注 组 成, 基 本 图 案 如 下 图 : 基 本 图 案 中 CCC 为 中 国 强 制 性 认 证 的 英 文 名 称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的 英 文 缩 写 第 三 十 一 条 在 认 证 标 志 基 本 图 案 的 右 侧 标 注 认 证 种 类, 由 代 表 该 产 品 认 证 种 类 的 英 文 单 词 的 缩 写 字 母 组 成 国 家 认 监 委 根 据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工 作 的 需 要, 制 定 有 关 认 证 种 类 标 注 的 具 体 要 求 第 三 十 二 条 认 证 委 托 人 应 当 建 立 认 证 标 志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对 认 证 标 志 的 使 用 情 况 如 实 记 录 和 存 档, 按 照 认 证 规 则 规 定 在 产 品 及 其 包 装 广 告 产 品 介 绍 等 宣 传 材 料 中 正 确 使 用 和 标 注 认 证 标 志 第 三 十 三 条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伪 造 变 造 冒 用 买 卖 和 转 让 认 证 证 书 和 认 证 标 志 第 四 章 监 督 管 理 第 三 十 四 条 国 家 认 监 委 对 认 证 机 构 检 查 机 构 和 实 验 室 的 认 证 检 查 和 检 测 活 动 实 施 年 度 监 督 检 查 和 不 定 期 的 专 项 监 督 检 查 第 三 十 五 条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将 获 证 产 品 的 认 证 委 托 人 获 证 产 品 及 其 生 产 企 业, 以 及 认 证 证 书 被 注 销 暂 停 或 者 撤 销 的 信 息 向 国 家 认 监 委 和 省 级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进 行 通 报 第 三 十 六 条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统 一 计 划, 国 家 认 监 委 采 取 定 期 或 者 不 定 期 的 方 式 对 获 证 产 品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获 证 产 品 生 产 者 销 售 者 进 口 商 和 经 营 活 动 使 用 者 不 得 拒 绝 监 督 检 查

9 国 家 认 监 委 建 立 获 证 产 品 及 其 生 产 者 公 布 制 度, 向 社 会 公 布 监 督 检 查 结 果 第 三 十 七 条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依 法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对 所 辖 区 域 内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活 动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对 违 法 行 为 进 行 查 处 列 入 目 录 内 的 产 品 未 经 认 证, 但 尚 未 出 厂 销 售 的,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应 当 告 诫 其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及 时 进 行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第 三 十 八 条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进 行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监 督 检 查 时, 可 以 依 法 进 入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实 施 现 场 检 查, 查 阅 复 制 有 关 合 同 票 据 账 薄 以 及 其 他 资 料, 查 封 扣 押 未 经 认 证 的 产 品 或 者 不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的 产 品 第 三 十 九 条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生 产 者 销 售 商 发 现 其 生 产 销 售 的 产 品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可 能 对 人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造 成 损 害 的, 应 当 向 社 会 公 布 有 关 信 息, 主 动 采 取 召 回 产 品 等 救 济 措 施, 并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向 相 关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生 产 者 销 售 商 未 履 行 前 款 规 定 义 务 的,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应 当 启 动 产 品 召 回 程 序, 责 令 生 产 者 召 回 产 品, 销 售 者 停 止 销 售 产 品 第 四 十 条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应 当 对 列 入 目 录 的 进 口 产 品 实 施 入 境 验 证 管 理, 查 验 认 证 证 书 认 证 标 志 等 证 明 文 件, 核 对 货 证 是 否 相 符 验 证 不 合 格 的,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予 以 处 理, 对 列 入 目 录 的 进 口 产 品 实 施 后 续 监 管 第 四 十 一 条 列 入 目 录 的 进 境 物 品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入 境 时 无 需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 ( 一 ) 外 国 驻 华 使 馆 领 事 馆 或 者 国 际 组 织 驻 华 机 构 及 其 外 交 人 员 的 自 用 物 品 ; ( 二 )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驻 大 陆 官 方 机 构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的 自 用 物 品 ; ( 三 ) 入 境 人 员 随 身 从 境 外 带 入 境 内 的 自 用 物 品 ; ( 四 ) 外 国 政 府 援 助 赠 送 的 物 品 ; ( 五 ) 其 他 依 法 无 需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的 情 形

10 第 四 十 二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生 产 者 进 口 商 销 售 商 或 者 其 代 理 人 可 以 向 所 在 地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提 出 免 予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申 请,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责 任 担 保 书 产 品 符 合 性 声 明 ( 包 括 型 式 试 验 报 告 ) 等 资 料, 并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产 品 检 测, 经 批 准 取 得 免 予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明 后, 方 可 进 口, 并 按 照 申 报 用 途 使 用 : ( 一 ) 为 科 研 测 试 所 需 的 产 品 ; ( 二 ) 为 考 核 技 术 引 进 生 产 线 所 需 的 零 部 件 ; ( 三 ) 直 接 为 最 终 用 户 维 修 目 的 所 需 的 产 品 ; ( 四 ) 工 厂 生 产 线 / 成 套 生 产 线 配 套 所 需 的 设 备 / 部 件 ( 不 包 含 办 公 用 品 ); ( 五 ) 仅 用 于 商 业 展 示, 但 不 销 售 的 产 品 ; ( 六 ) 暂 时 进 口 后 需 退 运 出 关 的 产 品 ( 含 展 览 品 ); ( 七 ) 以 整 机 全 数 出 口 为 目 的 而 用 一 般 贸 易 方 式 进 口 的 零 部 件 ; ( 八 ) 以 整 机 全 数 出 口 为 目 的 而 用 进 料 或 者 来 料 加 工 方 式 进 口 的 零 部 件 ; ( 九 ) 其 他 因 特 殊 用 途 免 予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的 情 形 第 四 十 三 条 认 证 机 构 检 查 机 构 实 验 室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国 家 认 监 委 应 当 责 令 其 停 业 整 顿, 停 业 整 顿 期 间 不 得 从 事 指 定 范 围 内 的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检 测 活 动 : ( 一 ) 增 加 减 少 遗 漏 或 者 变 更 认 证 基 本 规 范 认 证 规 则 规 定 的 程 序 的 ; ( 二 ) 未 对 其 认 证 的 产 品 实 施 有 效 的 跟 踪 调 查, 或 者 发 现 其 认 证 的 产 品 不 能 持 续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不 及 时 暂 停 或 者 撤 销 认 证 证 书 并 予 以 公 布 的 ; ( 三 ) 未 对 认 证 检 查 检 测 过 程 作 出 完 整 记 录, 归 档 留 存, 情 节 严 重 的 ; ( 四 ) 使 用 未 取 得 相 应 资 质 的 人 员 从 事 认 证 检 查 检 测 活 动 的, 情 节 严 重 的 ; ( 五 ) 未 对 认 证 委 托 人 提 供 样 品 的 真 实 性 进 行 有 效 审 查 的 ; ( 六 ) 阻 挠 干 扰 监 管 部 门 认 证 执 法 检 查 的 ; ( 七 ) 对 不 属 于 目 录 内 产 品 进 行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的 ;

11 ( 八 ) 其 他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第 四 十 四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国 家 认 监 委 根 据 利 害 关 系 人 的 请 求 或 者 依 据 职 权, 可 以 撤 销 对 认 证 机 构 检 查 机 构 实 验 室 的 指 定 : ( 一 ) 工 作 人 员 滥 用 职 权 玩 忽 职 守 作 出 指 定 决 定 的 ; ( 二 ) 超 越 法 定 职 权 作 出 指 定 决 定 的 ; ( 三 ) 违 反 法 定 程 序 作 出 指 定 决 定 的 ; ( 四 ) 对 不 具 备 指 定 资 格 的 认 证 机 构 检 查 机 构 实 验 室 准 予 指 定 的 ; ( 五 ) 依 法 可 以 撤 销 指 定 决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四 十 五 条 认 证 机 构 检 查 机 构 或 者 实 验 室 以 欺 骗 贿 赂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获 得 指 定 的, 由 国 家 认 监 委 撤 销 指 定, 并 予 以 公 布 认 证 机 构 检 查 机 构 或 者 实 验 室 自 被 撤 销 指 定 之 日 起 3 年 内 不 得 再 次 申 请 指 定 第 四 十 六 条 从 事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活 动 的 人 员 出 具 虚 假 或 者 不 实 结 论, 编 造 虚 假 或 者 不 实 文 件 记 录 的, 予 以 撤 销 执 业 资 格 ; 自 撤 销 之 日 起 5 年 内, 中 国 认 证 认 可 协 会 认 证 人 员 注 册 机 构 不 再 受 理 其 注 册 申 请 第 四 十 七 条 认 证 委 托 人 对 认 证 机 构 的 认 证 决 定 有 异 议 的, 可 以 向 认 证 机 构 提 出 申 诉, 对 认 证 机 构 处 理 结 果 仍 有 异 议 的, 可 以 向 国 家 认 监 委 申 诉 第 四 十 八 条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对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活 动 中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有 权 向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认 监 委 或 者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举 报,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认 监 委 或 者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应 当 及 时 调 查 处 理, 并 为 举 报 人 保 密 第 五 章 罚 则 第 四 十 九 条 列 入 目 录 的 产 品 未 经 认 证, 擅 自 出 厂 销 售 进 口 或 者 在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中 使 用 的, 由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依 照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第 六 十 七 条 规 定 予 以 处 罚

12 第 五 十 条 列 入 目 录 的 产 品 经 过 认 证 后, 不 按 照 法 定 条 件 要 求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或 者 生 产 销 售 不 符 合 法 定 要 求 的 产 品 的, 由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依 照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食 品 等 产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的 特 别 规 定 第 二 条 第 三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予 以 处 理 第 五 十 一 条 违 反 本 规 定 第 二 十 九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认 证 证 书 注 销 撤 销 或 者 暂 停 期 间, 不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的 产 品, 继 续 出 厂 销 售 进 口 或 者 在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中 使 用 的, 由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依 照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第 六 十 七 条 规 定 予 以 处 罚 第 五 十 二 条 违 反 本 规 定 第 四 十 二 条 规 定, 编 造 虚 假 材 料 骗 取 免 予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明 或 者 获 得 免 予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明 后 产 品 未 按 照 原 申 报 用 途 使 用 的, 由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责 令 其 改 正, 撤 销 免 予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明, 并 依 照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第 六 十 七 条 规 定 予 以 处 罚 第 五 十 三 条 伪 造 变 造 出 租 出 借 冒 用 买 卖 或 者 转 让 认 证 证 书 的, 由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责 令 其 改 正, 处 3 万 元 罚 款 转 让 或 者 倒 卖 认 证 标 志 的, 由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责 令 其 改 正, 处 3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第 五 十 四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由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责 令 其 改 正, 处 3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 一 ) 违 反 本 规 定 第 十 三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认 证 委 托 人 提 供 的 样 品 与 实 际 生 产 的 产 品 不 一 致 的 ; ( 二 ) 违 反 本 规 定 第 二 十 四 条 规 定, 未 按 照 规 定 向 认 证 机 构 申 请 认 证 证 书 变 更, 擅 自 出 厂 销 售 进 口 或 者 在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中 使 用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 ( 三 ) 违 反 本 规 定 第 二 十 五 条 规 定, 未 按 照 规 定 向 认 证 机 构 申 请 认 证 证 书 扩 展, 擅 自 出 厂 销 售 进 口 或 者 在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中 使 用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第 五 十 五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由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责 令 其 限 期 改 正, 逾 期 未 改 正 的, 处 2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一 ) 违 反 本 规 定 第 二 十 三 条 规 定, 获 证 产 品 及 其 销 售 包 装 上 标 注 的 认 证 证 书 所 含 内 容

13 与 认 证 证 书 内 容 不 一 致 的 ; ( 二 ) 违 反 本 规 定 第 三 十 二 条 规 定, 未 按 照 规 定 使 用 认 证 标 志 的 第 五 十 六 条 认 证 机 构 检 查 机 构 实 验 室 出 具 虚 假 结 论 或 者 出 具 的 结 论 严 重 失 实 的, 国 家 认 监 委 应 当 撤 销 对 其 指 定 ; 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负 有 直 接 责 任 的 人 员, 撤 销 相 应 从 业 资 格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造 成 损 失 的, 承 担 相 应 的 赔 偿 责 任 第 五 十 七 条 认 证 机 构 检 查 机 构 实 验 室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国 家 认 监 委 应 当 责 令 其 改 正, 情 节 严 重 的, 撤 销 对 其 指 定 直 至 撤 销 认 证 机 构 批 准 文 件 ( 一 ) 超 出 指 定 的 业 务 范 围 从 事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认 证 以 及 与 认 证 有 关 的 检 测 检 查 活 动 的 ; ( 二 ) 转 让 指 定 认 证 业 务 的 ; ( 三 ) 停 业 整 顿 期 间 继 续 从 事 指 定 范 围 内 的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检 测 活 动 的 ; ( 四 ) 停 业 整 顿 期 满 后, 经 检 查 仍 不 符 合 整 改 要 求 的 第 五 十 八 条 国 家 认 监 委 和 地 方 质 检 两 局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滥 用 职 权 徇 私 舞 弊 玩 忽 职 守 的,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第 五 十 九 条 对 于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活 动 中 的 其 他 违 法 行 为,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予 以 处 罚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六 十 条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应 当 依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收 取 费 用 第 六 十 一 条 本 规 定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负 责 解 释 第 六 十 二 条 本 规 定 自 2009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2001 年 12 月 3 日 公 布 的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管 理 规 定 同 时 废 止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国 家 对 进 口 废 物 原 料 的 国 外 供 货 商 国 内 收 货 人 实 行 注 册 登 记 制 度 国 外 供 货 商 国 内 收 货 人 在 签 订 对 外 贸 易 合 同 前, 应 当 取 得 注 册 登 记 第 五 条 国 家 对 进 口 废 物 原 料 实 行 装 运

第 四 条 国 家 对 进 口 废 物 原 料 的 国 外 供 货 商 国 内 收 货 人 实 行 注 册 登 记 制 度 国 外 供 货 商 国 内 收 货 人 在 签 订 对 外 贸 易 合 同 前, 应 当 取 得 注 册 登 记 第 五 条 国 家 对 进 口 废 物 原 料 实 行 装 运 总 局 第 119 号 令 进 口 可 用 作 原 料 的 固 体 废 物 检 验 检 疫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09.8.21 第 119 号 进 口 可 用 作 原 料 的 固 体 废 物 检 验 检 疫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09 年 5 月 26 日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局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09 年 11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附 件 1: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保 障 工 程 安 全,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新 建 扩 建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834B836A E90BB FD88AC7979D95D D9189C695698EBF8AC493C28C9F8DB88C9F D8BC7816A2E646F63>

<4D F736F F D B834B836A E90BB FD88AC7979D95D D9189C695698EBF8AC493C28C9F8DB88C9F D8BC7816A2E646F63> 中 国 法 令 アップデート オーガニック 製 品 認 証 管 理 弁 法 ( 中 国 語 名 称 : 有 機 産 品 認 証 管 理 弁 法 ) 法 令 番 号 : 総 局 令 第 155 号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有 机 产 品 认 证 管 理 办 法 ( 总 局 令 第 155 号 ) 有 机 产 品 认 证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3 年 4 月 23 日 国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国 家 对 进 口 废 物 原 料 的 国 外 供 货 商 国 内 收 货 人 实 行 注 册 登 记 制 度 国 外 供 货 商 国 内 收 货 人 在 签 订 对 外 贸 易 合 同 前, 应 当 取 得 注 册 登 记 第 五 条 国 家 对 进 口 废 物 原 料 实 行 装 运

第 四 条 国 家 对 进 口 废 物 原 料 的 国 外 供 货 商 国 内 收 货 人 实 行 注 册 登 记 制 度 国 外 供 货 商 国 内 收 货 人 在 签 订 对 外 贸 易 合 同 前, 应 当 取 得 注 册 登 记 第 五 条 国 家 对 进 口 废 物 原 料 实 行 装 运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第 119 号 进 口 可 用 作 原 料 的 固 体 废 物 检 验 检 疫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09 年 5 月 26 日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局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09 年 11 月 1 日 起 施 行 局 长 王 勇 二 〇 〇 九 年 八 月 二 十 一 日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4 号 新 修 订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六章〓附〓录

第十六章〓附〓录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绍 管 理 条 例 ( 修 正 ) ( 根 据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 通 过,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9 号 发 布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章 登 记 机 构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登 记 中 心 ), 承 办 全 国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的 具 体 工 作 和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第 二 章 登 记 机 构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登 记 中 心 ), 承 办 全 国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的 具 体 工 作 和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53 号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5 月 21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2002 年 10 月 8 日 公 布 的 危 险 化 学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各 市 县 公 安 局 : 现 将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工 作 中 有 何 问 题, 请 及 时 报 告 省 公 安 厅 网 监 处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二 00 三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是 指 从 事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的 教 师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机 构 的 登 记 人 员 和 承 担 安 全 评 价 咨 询 检 测 检 验 的 人 员 及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等 第 四 条 安 全 培 训 工 作 实 行

是 指 从 事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的 教 师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机 构 的 登 记 人 员 和 承 担 安 全 评 价 咨 询 检 测 检 验 的 人 员 及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等 第 四 条 安 全 培 训 工 作 实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4 号 新 修 订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具 备 符 合 业 务 要 求 的 计 算 机 图 形 输 入 输 出 设 备 及 软 件 ; ( 六 ) 有 400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固 定 工 作 场 所, 以 及 完 善 的 技 术 质 量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第 八 条 乙 级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资 质

( 五 ) 具 备 符 合 业 务 要 求 的 计 算 机 图 形 输 入 输 出 设 备 及 软 件 ; ( 六 ) 有 400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固 定 工 作 场 所, 以 及 完 善 的 技 术 质 量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第 八 条 乙 级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资 质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2012 年 7 月 2 日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第 12 号 公 布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对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的 管 理, 规 范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工 作, 保 证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质 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More information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附 件 2: 广 东 省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检 测 机 构 考 核 评 审 工 作 指 南 为 切 实 履 行 监 管 职 能, 全 面 提 高 我 省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检 测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 农 产 品 质 检 机 构 ) 的 管 理 效 能 和 水 平, 我 省 在 组 织 开 展 农 产 品 质 检 机 构 考 核 工 作 的 同 时, 根 据 各 农 产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婴 幼 儿 配 方 乳 粉 产 品 配 方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严 格 婴 幼 儿 配 方 乳 粉 产 品 配 方 注 册 管 理, 保 证 婴 幼 儿 配 方 乳 粉 质 量 安 全,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等

More information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接 收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实 习 的, 应 当 对 实 习 学 生 进 行 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提 供 必 要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学 校 应 当 协 助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实 习 学 生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接 收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实 习 的, 应 当 对 实 习 学 生 进 行 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提 供 必 要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学 校 应 当 协 助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实 习 学 生 进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第 80 号 令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废 止 和 修 改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和 安 全 培 训 等 领 域 十 部 规 章 的 决 定 已 经 2015 年 2 月 2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附 件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执 法 证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适 应 外 汇 管 理 理 念 和 方 式 转 变,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汇 管 理 条 例 国 际 收 支 统 计 申 报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执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证 券 代 码 :600433 股 票 简 称 : 冠 豪 高 新 广 东 冠 豪 高 新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简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广 东 冠 豪 高 新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 冠 豪 高 新 股 票 代 码 :60043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 林 广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 力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有 效 实 施 电 力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预 防 和 减 少 电 力 事 故, 保 障 电 力 系 统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和 电 力 可 靠 供 应,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电 力 监 管 条 例 生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审 核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版 次 :F/0 附 表 1: QMS/EMS/OHSMS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通 用 要 求 申 请 条 件 初 次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越 级 晋 升 条 件 实 习 审 核 员 审 核 员 主 任 审 核 员 1. 高 等 教 育 :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大 专 学 历 及 相 2. 工 作 1 : ; 3. 专 业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规 范, 报 国 务 院 专 利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后 施 行 专 利 代 理 师 和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加 入 中 华 全 国 专 利 代 理 师 协 会 第 二 章 专 利 代 理 师 第 六 条 师 资 格 证 和 专 利 代 理 师 执 业 证 的 人 员 第 七 条 拥

规 范, 报 国 务 院 专 利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后 施 行 专 利 代 理 师 和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加 入 中 华 全 国 专 利 代 理 师 协 会 第 二 章 专 利 代 理 师 第 六 条 师 资 格 证 和 专 利 代 理 师 执 业 证 的 人 员 第 七 条 拥 专 利 代 理 条 例 ( 修 订 草 案 送 审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专 利 代 理 行 为, 保 障 委 托 人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以 及 专 利 代 理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护 专 利 代 理 行 业 的 正 常 秩 序, 促 进 专 利 代 理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发 挥 专 利 代 理 师 在 建 设 创 新 型 国 家 中 的 作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保 健 食 品 保 健 功 能 目 录 与 原 料 目 录 管 理 办 法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 目 的 依 据 ] 为 规 范 保 健 食 品 保 健 功 能 目 录 和 保 健 食 品 原 料 目 录 的 管 理 工 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 适 用 范 围 ] 中 华 人 民 共

More information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活 动, 建 立 公 平 竞 争 的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市 场 秩 序, 促 进 提 高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质 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从 事 社 会 消 防 技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 银 川 市 司 法 局 行 政 处 罚 流 程 图 ( 简 易 程 序 ) 适 用 条 件 : 违 法 事 实 确 凿 并 有 法 定 依 据, 对 公 民 处 以 50 元 以 下 对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 罚 款 或 者 警 告 的 行 政 处 罚 两 名 及 以 上 执 法 人 员 执 法, 出 示 执 法 证 件 调 查 取 证 : 查 明 并 确

More information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事 业 单 位 及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国 务 院 令 第 192 号 ) 和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财 政 部 令 第 36 号 ) 等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事 业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鲁 政 办 字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已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4 人社局

4 人社局 一 许 可 类 (3 项 ) 权 力 及 名 称 依 据 许 可 09-A- 00100-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法 律 劳 动 合 同 法 第 五 十 七 条 :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应 当 依 照 公 司 法 有 关 规 定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不 得 少 于 200 万 元 部 门 规 章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 人 社 部 令 第 19 号 ) 第 六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附件: 抽 查 事 项 清 单 序 号 抽 查 事 项 抽 查 依 据 抽 查 主 体 抽 查 内 容 抽 查 方 式 备 注 1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监 督 检 查 动 态 管 理 法 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97 号 ) 第 四 条 : 国 务 院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中 央 管 理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海 润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北 京 昆 仑 万 维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 国 北 京 电 话 :010-62159696; 传 真 :010-88381869 二 〇 一 五 年 一 月 北 京 市 海 润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北 京 昆 仑 万 维

More information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河 南 省 公 安 消 防 总 队 文 件 豫 公 消 2014 86 号 关 于 印 发 河 南 省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省 辖 市 消 防 支 队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我 省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工 作, 总 队 对 河 南 省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进 行 了 修 订, 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就 配 合 CEPA 信 息 科 技 政 策 开 展 的 工 作 介 绍 CEPA 信 息 通 讯 领 域 政 策 解 读 及 机 遇 经 验 分 享 会 Government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Mr. Daniel Lai 15 May 2012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赖 锡 璋 先 生 二 零 一 二 年 五 月 十 五 日 1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DBCFE34A3BAD2A9C6B7B2B9B3E4C9EAC7EBD7A2B2E1CAC2CFEEBCB0C9EAB1A8D7CAC1CFD2AAC7F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DBCFE34A3BAD2A9C6B7B2B9B3E4C9EAC7EBD7A2B2E1CAC2CFEEBCB0C9EAB1A8D7CAC1CFD2AAC7F32E646F63> 附 件 4: 药 品 补 充 申 请 注 册 事 项 及 申 报 资 料 要 求 一 注 册 事 项 ( 一 )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审 批 的 补 充 申 请 事 项 : 1. 持 有 新 药 证 书 的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申 请 该 药 品 的 批 准 文 号 2. 使 用 药 品 商 品 名 称 3. 增 加 中 药 的 功 能 主 治 天 然 药 物 适 应 症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安 全 生 产 举 报 信 息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备 案 2015 年 12 月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530372EB6ABB7A2B8C4A1B232303135A1B3353037BAC520B9D8D3DABFAAD5B932303136C4EAC5A9B2FAC6B7BDF8BFDAB9D8CBB0C5E4B6EEC9EAC7EBB9A4D7F7B5C4CDA8D6AAA3A8BEADC3B3C1F7CDA8BFC6A3A931302E313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530372EB6ABB7A2B8C4A1B232303135A1B3353037BAC520B9D8D3DABFAAD5B932303136C4EAC5A9B2FAC6B7BDF8BFDAB9D8CBB0C5E4B6EEC9EAC7EBB9A4D7F7B5C4CDA8D6AAA3A8BEADC3B3C1F7CDA8BFC6A3A931302E31332E646F63>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文 件 东 发 改 2015 507 号 关 于 开 展 2016 年 农 产 品 进 口 关 税 配 额 申 请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企 业 : 根 据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2016 年 粮 食 进 口 关 税 配 额 申 领 条 件 和 分 配 原 则 2016 年 棉 花 进 口 关 税 配 额 申 领 条 件 和 分 配 原 则 (2015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证 券 代 码 :300015 证 券 简 称 : 爱 尔 眼 科 编 号 :2013-047 爱 尔 眼 科 医 院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预 留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鉴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工 业 品 专 刊 浙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政 策 研 究 室 (WTO 研 究 室 ) 2010 年 05 月 27 日 目 录 工 作 动 态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专 家 参 加 欧 盟 洗 衣 机 洗 碗 机 能 效 及 生 态 设 计 通 报 评 议 会 1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举 办 出 口 玩 具 检 验 监 管 工 作 研 讨 会 2 台 州 出 口 鞋

More information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 第 一 号 ) 湖 州 市 统 计 局 湖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三 次 经 济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5 年 5 月 27 日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60 号 ) 要 求, 我 市 进 行 了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这 次 普 查 的 标 准 时 点 为 2013 年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建 市 [2007]190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建 设 厅, 直 辖 市 建 委,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江 苏 山 东 省 建 管 局,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国 资 委 管 理 的 有 关 企 业, 有 关 行 业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湖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办 公 室 文 件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给 市 县 的 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039303832362DA1B6D6D0B9FAC8EDBCFED3EBBCBCCAF5B7FECEF1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4DAB2BFC9F3BCC6D6C6B6C8A1B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039303832362DA1B6D6D0B9FAC8EDBCFED3EBBCBCCAF5B7FECEF1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4DAB2BFC9F3BCC6D6C6B6C8A1B72E646F63> 中 国 软 件 与 技 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二 〇 〇 九 年 八 月 二 十 六 日 (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中 国 软 件 与 技 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 经 2009 年 8 月 26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