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Handbook on prevention of avian flu _c_Feb2011_revised_.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Handbook on prevention of avian flu _c_Feb2011_revised_.doc"

Transcription

1 校 園 預 防 禽 流 感 手 冊 ( 二 零 一 一 年 二 月 修 訂 ) 學 校 必 須 時 刻 保 持 警 覺, 加 強 環 境 衞 生, 及 提 醒 學 生 及 教 職 員 保 持 個 人 衞 生, 以 防 備 禽 流 感 病 毒 在 這 方 面, 我 們 必 須 加 強 在 個 人 家 庭 學 校 社 區 等 各 方 面 的 預 防 措 施 ; 在 制 訂 學 校 應 變 措 施 方 面, 也 要 以 身 作 則, 盡 自 己 的 社 會 及 公 民 責 任, 作 出 以 學 生 學 習 利 益 為 依 歸 的 專 業 決 定 教 育 局 ( 本 局 )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首 次 編 訂 這 份 校 園 預 防 禽 流 感 手 冊 幫 助 學 校 實 施 適 當 的 防 禦 及 行 政 措 施, 以 預 防 禽 流 感 在 校 園 擴 散 為 向 學 校 提 供 這 方 面 的 最 新 資 訊, 本 局 最 近 修 訂 這 份 手 冊 學 校 如 需 任 何 支 援 或 有 查 詢, 請 聯 絡 各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教 育 局 二 零 一 一 年 二 月 ( 修 訂 )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1

2 1. 基 本 原 則 : 學 生 為 重, 學 校 為 本, 專 業 領 導, 靈 活 應 變 1.1 學 校 應 採 取 一 切 必 要 措 施 防 禦 禽 流 感, 以 保 障 學 生 的 健 康, 及 照 顧 他 們 的 學 習 需 要 按 校 本 管 理 的 原 則, 學 校 應 配 合 本 身 實 況, 並 參 酌 本 手 冊 的 建 議, 作 出 以 校 為 本 的 專 業 決 定 遇 有 重 大 決 策, 例 如 因 停 課 而 作 出 的 假 期 調 動 等, 學 校 應 徵 得 教 師 代 表 家 長 教 師 會 及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同 意, 並 應 通 知 本 局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有 關 的 詳 細 安 排, 以 作 存 案 1.2 學 校 應 組 織 一 個 應 變 小 組, 專 責 策 劃 及 處 理 防 禦 禽 流 感 事 宜, 例 如 教 導 員 生 有 關 禽 流 感 的 知 識 日 常 預 防 措 施 員 生 如 染 上 禽 流 感 的 緊 急 應 變 措 施 停 課 復 課 安 排 人 力 及 財 力 資 源 調 配 有 關 資 料 及 數 據 的 處 理 聯 絡 機 制 的 設 立, 以 及 家 長 的 參 與 和 通 訊 等 有 關 的 具 體 安 排 應 通 知 全 體 員 生 及 家 長 1.3 學 校 管 理 層 應 時 刻 關 注 事 態 的 最 新 發 展, 留 意 本 局 和 衞 生 署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網 上 消 息 和 資 料, 網 址 分 別 為 和 校 長 應 提 醒 教 職 員 及 家 長 瀏 覽 本 局 網 頁, 使 能 知 悉 本 局 的 公 布 學 校 應 與 友 校 分 享 經 驗, 互 相 學 習, 共 謀 良 策 遇 有 突 發 及 不 可 預 見 的 事 件, 校 長 應 發 揮 專 業 領 導, 參 酌 本 手 冊 的 建 議, 採 取 主 動 和 靈 活 應 變 措 施 當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啟 動 戒 備 應 變 級 別 : 2. 日 常 預 防 措 施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2.1 公 民 教 育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2 預 防 禽 流 感, 人 人 有 責 學 校 應 向 全 校 教 職 員 及 學 生 ( 以 下 稱 員 生 ) 解 釋 衞 生 措 施 對 防 止 傳 染 疾 病, 特 別 是 對 防 止 傳 染 禽 流 感 的 重 要 性 指 出 如 禽 流 感 在 香 港 擴 散 會 引 致 的 嚴 重 後 果, 強 調 防 止 禽 流 感 擴 散 是 社 會 上 每 一 個 市 民 應 盡 的 責 任, 並 要 求 員 生 如 發 燒 及 / 或 有 呼 吸 系 統 感 染 病 徵 時, 必 須 立 即 求 診 無 論 他 們 自 己 或 家 人 經 診 斷 後 懷 疑 / 證 實 染 上 禽 流 感, 都 應 該 通 知 學 校 學 校 可 在 學 習 活 動 上 加 入 包 括 預 防 傳 染 病 / 禽 流 感 的 相 關 課 題, 用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方 式, 增 強 學 生 的 認 識 和 關 注 如 有 真 實 事 件, 可 藉 著 對 真 實 事 件 的 觀 察 和 討 論, 引 導 學 生 檢 討 及 分 析 相 關 問 題, 探 討 如 何 在 逆 境 中 作 出 利 己 利 他 的 行 為 取 捨 個 人 對 社 會 責 任 的 逃 避 或 承 擔 等 問 題 此 外, 學 校 應 要 求 學 生 一 方 面 實 踐 良 好 的 衞 生 措 施, 避 免 受 感 染 ; 另 一 方 面 盡 己 所 能, 協 助 關 懷 和 鼓 勵 有 需 要 幫 助 的 人, 並 應 把 有 關 信 息 帶 給 親 友 有 關 禽 流 感 的 資 料 可 參 閱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和 世 界 衞 生 組 織 的 網 頁 ( or ( nt/csr/disease/av ian_influenza/en/ index.html) ( 此 網 頁 無 中 文 版 )

3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學 校 也 可 善 用 其 他 機 構 的 資 料 和 資 源, 例 如 報 章 新 聞 報 導 電 視 節 目 特 輯 等, 組 織 學 習 活 動, 以 提 升 學 生 的 危 機 意 識 處 理 逆 境 的 能 力 及 社 會 責 任 在 學 校 當 眼 處 貼 上 有 關 的 海 報 和 單 張, 也 可 以 設 置 壁 報 版, 張 貼 有 關 禽 流 感 的 資 料 和 數 字, 包 括 外 國 的 情 況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向 社 區 所 發 出 的 公 布 及 指 示 等 2.2 家 長 參 與 家 校 攜 手 齊 防 禽 流 感 學 校 應 透 過 家 長 講 座 或 家 長 通 訊, 把 有 關 信 息 傳 達 給 家 長, 並 向 家 長 分 發 單 張 或 有 關 資 料, 例 如 本 局 或 其 他 有 關 機 構 ( 例 如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 的 熱 線 號 碼 及 網 址 等, 提 醒 家 長 注 意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學 校 應 呼 籲 家 長 協 力 預 防 禽 流 感 學 校 應 提 醒 家 長 每 天 在 子 女 離 家 上 課 前 為 他 們 探 熱, 並 記 錄 體 溫, 並 將 簽 署 妥 當 的 量 度 體 溫 記 錄 表 每 天 交 回 校 方 查 核 家 長 切 勿 帶 患 病 子 女 回 校 子 女 如 有 發 燒 或 感 到 不 適, 家 長 不 應 讓 他 們 上 學, 並 應 立 即 求 診 附 件 一 : 預 防 禽 流 感 量 度 體 溫 表 格 A: 量 度 體 溫 記 錄 表 學 校 應 向 家 長 詳 細 解 釋 禽 流 感 的 病 徵, 促 請 家 長 留 意 子 女 的 健 康 情 況, 如 子 女 有 發 燒 及 其 他 病 徵, 例 如 肌 肉 疼 痛 及 疲 倦 發 冷 頭 痛 腹 瀉 咳 嗽 喉 嚨 痛 及 呼 吸 急 促 等 病 徵, 他 們 便 不 應 上 學, 並 應 即 時 求 診 若 子 女 被 證 實 患 上 禽 流 感, 家 長 應 立 刻 通 知 校 方, 讓 學 校 提 高 警 覺 並 做 好 防 控 措 施 學 校 應 勸 喻 家 長 避 免 帶 子 女 到 已 受 禽 流 感 影 響 的 地 區 旅 遊, 及 更 重 要 是 避 免 觸 摸 禽 鳥 或 牠 們 的 排 泄 物 外 遊 回 港 的 人 士 如 出 現 發 燒 咳 嗽 喉 嚨 痛 或 呼 吸 困 難 應 立 即 求 醫, 並 把 旅 遊 情 況 告 知 校 方 及 醫 生 世 界 各 地 禽 流 感 的 最 新 統 計 數 字, 上 載 於 以 下 網 頁 : ov.hk/info/flu/ch i/global.htm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3 為 預 防 禽 流 感, 學 校 可 透 過 家 長 教 師 會, 招 募 家 長 義 工, 協 助 清 潔 消 毒 和 在 有 需 要 時, 查 核 量 度 體 溫 記 錄 表 ; 培 養 學 生 自 我 照 顧 的 能 力 學 校 可 呼 籲 辦 學 團 體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和 家 長 教 師 會 提 供 額 外 支 援, 包 括 人 力 和 物 力 為 保 障 學 生 健 康, 家 長 如 有 發 燒 或 呼 吸 道 病 徵, 則

4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不 應 到 訪 學 校 2.3 預 防 措 施 為 員 生 提 供 安 全 及 衞 生 的 教 與 學 環 境 學 校 應 依 據 附 件 二 及 附 件 三, 制 訂 學 校 的 預 防 及 應 變 措 施 這 些 措 施 包 括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兩 方 面 學 校 應 通 知 員 生 和 家 長 有 關 措 施, 並 應 提 醒 他 們 切 實 執 行, 使 預 防 禽 流 感 的 措 施, 能 夠 由 個 人 家 庭 及 學 校 做 起 附 件 二 : 預 防 禽 流 感 - 學 校 的 健 康 指 引 附 件 三 : 佩 戴 口 罩 指 引 為 更 有 效 推 行 各 項 預 防 禽 流 感 及 其 他 傳 染 病 在 校 園 擴 散 的 措 施, 學 校 應 委 派 專 責 人 員 或 危 機 應 變 小 組 負 責 統 籌 及 督 導 一 切 有 關 校 園 環 境 衞 生 教 導 學 生 及 通 知 家 長 應 採 取 的 預 防 措 施 等 事 宜 學 校 亦 應 檢 視 危 機 處 理 應 變 措 施 是 否 完 備, 並 與 家 長 建 立 完 善 的 聯 絡 機 制, 以 便 於 緊 急 事 故 發 生 時 可 採 取 適 當 的 應 變 措 施 及 盡 速 通 知 家 長 個 人 衞 生 為 確 保 良 好 的 個 人 衞 生, 全 校 員 生 應 在 如 廁 咳 嗽 或 打 噴 嚏 後, 及 戴 上 口 罩 前 及 後, 用 梘 液 和 清 水 徹 底 潔 淨 雙 手 當 雙 手 沒 有 明 顯 污 垢 時, 用 酒 精 搓 手 液 消 毒 雙 手 同 樣 有 效 避 免 用 手 觸 摸 眼 睛 鼻 及 口 部 切 勿 與 人 共 用 毛 巾 餐 具 等 打 噴 嚏 或 咳 嗽 時 應 掩 住 口 鼻, 然 後 用 梘 液 和 清 水 徹 底 潔 淨 雙 手 ; 不 要 隨 地 吐 痰 ; 妥 善 處 理 口 鼻 分 泌 物 附 件 三 : 佩 戴 口 罩 指 引 學 校 應 提 醒 家 長 督 促 子 女 自 備 紙 巾 上 學 患 病 不 適 的 員 生 不 應 回 校, 並 應 立 即 求 診 有 發 燒 或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徵 的 員 生 應 戴 上 口 罩, 減 低 疾 病 傳 播 的 機 會 他 們 不 應 回 校, 並 應 及 早 求 醫 學 校 應 存 放 適 量 的 口 罩 以 作 應 急 之 用 員 生 使 用 噴 射 式 飲 水 器 飲 用 食 水 時, 不 應 直 接 自 噴 射 式 飲 水 器 飲 用 食 水 或 與 噴 水 口 防 護 裝 置 有 直 接 接 觸, 而 應 使 用 個 別 水 杯 請 參 閱 有 關 建 議 ( _of_drink_fountain_public tc.pdf)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4 校 內 應 購 備 有 充 足 的 量 度 體 溫 器 使 用 水 銀 量 度 體 溫 器 後, 必 須 清 潔 及 消 毒 ( 先 以 冷 清 水 及 清 潔 劑 清 洗, 再 浸 於 70% 濃 度 的 酒 精 不 少 於 10 分 鐘, 然 後 風 乾 ) 視 乎 生 產 商 的 建 議, 耳 溫 量 度 體 溫 器 所 配 對 的 耳 套 可 於 每 次 使 用 後 用 酒 精 消 毒 及 供 同 一

5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人 再 次 使 用 學 校 應 請 家 長 每 天 在 子 女 上 學 前 為 他 們 量 度 體 溫 如 家 長 沒 有 為 學 生 量 度 體 溫, 學 校 應 為 他 們 量 度 體 溫 負 責 量 度 體 溫 的 員 工 應 作 好 有 需 要 的 安 全 措 施, 例 如 佩 戴 用 完 即 棄 手 套 有 關 使 用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詳 情, 請 參 閱 學 校 / 幼 稚 園 /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 幼 兒 中 心 預 防 傳 染 病 指 引 (2009 年 1 月 修 訂 ) 第 4.3 段 ( pdf) 學 校 應 要 求 所 有 員 工 ( 包 括 校 車 及 褓 姆 車 司 機, 以 及 隨 車 人 員 ) 每 天 回 校 前 量 度 體 溫 如 有 發 燒, 切 勿 回 校 學 校 應 於 週 會 或 班 主 任 課, 提 醒 學 生 留 意 自 己 及 同 學 的 健 康 情 況 如 有 不 適, 應 立 即 通 知 老 師 或 同 學 ; 並 應 提 醒 學 生 切 勿 共 用 個 人 物 品, 共 享 飯 盒 或 飲 品 應 提 醒 員 生 在 用 膳 前 應 洗 手, 用 膳 時 應 使 用 公 筷 和 公 匙 維 持 健 康 的 生 活 習 慣 - 均 衡 飲 食 適 量 運 動 和 足 夠 休 息 避 免 接 近 雀 巢 及 不 要 觸 摸 活 / 死 雀 鳥 家 禽 及 其 排 泄 物 ( 在 接 觸 活 / 死 雀 鳥 或 沾 有 雀 鳥 糞 便 的 物 件 後, 應 立 即 用 梘 液 及 清 水 洗 手 ) 環 境 衞 生 學 校 禮 堂 及 課 室 應 保 持 清 潔 及 空 氣 流 通, 每 天 以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消 毒 學 生 常 觸 摸 的 物 品 和 器 材, 例 如 電 腦 鍵 盤, 應 定 期 用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拭 抹, 並 用 清 水 抹 淨 ; 學 童 玩 具, 在 一 般 清 洗 前, 應 定 期 用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浸 泡 就 日 常 的 清 潔, 學 校 應 使 用 清 潔 劑 或 1 比 99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 即 將 一 份 含 5.25% 次 氯 酸 鈉 的 家 用 漂 白 水 加 入 99 份 清 水 ) 定 期 清 潔 傢 俬 和 設 備, 再 用 浸 透 清 水 的 抺 布 抹 拭, 然 後 抹 乾 金 屬 表 面 應 用 70% 酒 精 消 毒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5 窗 戶 應 經 常 打 開 以 保 持 空 氣 流 通 ; 如 用 空 調, 應 定 期 清 洗 冷 氣 機 隔 塵 網 學 校 小 食 部 飯 盒 和 飲 水 器 應 時 刻 保 持 清 潔 校

6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舍 內 要 去 鼠 除 蟲, 並 留 意 任 何 校 內 飼 養 的 動 物 的 清 潔 狀 況 洗 手 間 應 時 刻 保 持 清 潔, 及 應 定 時 清 洗 洗 手 間 內 應 設 置 梘 液 乾 手 機 用 完 即 棄 抹 手 紙 和 有 蓋 垃 圾 箱, 不 應 使 用 公 用 毛 巾 在 校 內 張 貼 指 示, 要 求 員 生 用 梘 液 洗 手 當 清 潔 被 體 液 ( 例 如 : 嘔 吐 物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等 ) 污 染 的 地 方 時, 應 使 用 1 比 49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 即 將 一 份 含 家 用 漂 白 水 加 入 49 份 清 水 ) 消 毒, 再 用 清 水 洗 淨, 然 後 抹 乾 確 保 定 期 清 潔 消 毒 及 維 修 保 養 公 共 設 施, 例 如 樓 梯 升 降 機 大 堂 垃 圾 站 簷 篷 和 抽 氣 扇 等 校 內 所 有 的 噴 射 式 飲 水 器 應 保 持 衞 生, 按 一 般 清 潔 的 程 序, 學 校 應 定 期 以 1 比 99 稀 釋 的 家 用 漂 白 水 和 清 水 清 洗 校 內 的 噴 射 式 飲 水 器, 尤 其 是 噴 水 口 的 防 護 裝 置 及 按 鍵 部 分 附 件 四 : 處 理 野 生 禽 鳥 屍 體 的 安 全 指 引 學 校 應 盡 量 避 免 在 學 校 內 飼 養 雀 鳥, 同 時 注 意 政 府 已 修 訂 有 關 規 例 及 條 例, 由 二 零 零 六 年 二 月 十 三 日 起 禁 止 本 港 所 有 散 養 家 禽 活 動 如 發 現 校 園 內 有 患 病 受 傷 的 雀 鳥 或 禽 鳥 屍 體, 學 校 應 致 電 政 府 熱 線 1823, 要 求 提 供 處 理 的 意 見 如 有 需 要,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會 檢 走 該 等 禽 鳥 化 驗 學 校 應 採 取 措 施 以 防 員 生 接 觸 到 鳥 屍, 並 必 須 謹 記 用 1 比 49 稀 釋 的 家 用 漂 白 水 清 洗 可 能 被 沾 污 的 地 方, 例 如 地 面 平 台 石 階 等 應 特 別 留 意 校 園 內 野 生 雀 鳥 容 易 出 沒 的 地 方 的 衞 生 情 況, 例 如 : 露 天 操 場 籃 球 場 等 每 天 應 以 1 比 99 的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消 毒 如 發 現 雀 鳥 的 排 泄 物, 應 立 刻 以 1 比 49 的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消 毒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6 舉 行 校 內 或 校 外 集 體 活 動 時, 應 考 慮 場 地 空 氣 流 通 問 題, 及 避 免 擠 迫 應 盡 可 能 打 開 窗 戶 和 使 用 抽 氣 扇, 以 便 空 氣 流 通 如 在 課 餘 時 間 開 放 校 舍 作 夜 校 或 租 借 給 外 界 舉 辦 活 動, 學 校 可 事 先 要 求 進 入 學 校 人 士 必 須 保 持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 如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徵, 應 戴 上 口

7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罩 所 有 發 燒 或 患 病 者 不 應 進 入 校 園 活 動 完 畢 後, 必 須 清 潔 和 消 毒 校 舍 和 曾 使 用 的 物 品 保 存 員 生 的 最 新 病 假 記 錄, 及 在 徵 得 員 生 同 意 後, 將 有 關 個 人 資 料 ( 如 姓 名 和 電 話 號 碼 ) 交 予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以 便 調 查 及 跟 進 校 內 或 校 外 集 體 活 動 其 他 安 排 校 長 及 教 師 應 特 別 留 意 員 生 的 健 康 狀 況 ; 如 有 異 樣, 應 為 他 們 探 熱 在 校 內 如 有 員 生 ( 包 括 校 車 司 機 及 隨 車 人 員 ) 感 到 不 適, 應 安 排 病 者 到 人 少 及 清 靜 地 方 休 息 ; 如 該 員 生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徵 或 發 燒, 應 勸 籲 他 / 她 佩 戴 口 罩, 並 應 聯 絡 其 家 人 帶 他 / 她 回 家 及 求 診 如 有 學 生 嚴 重 不 適, 而 校 方 未 能 聯 絡 其 家 人 / 監 護 人, 則 應 把 學 生 送 到 附 近 醫 院 的 急 症 室 診 治 負 責 照 顧 病 者 的 人 員, 應 做 好 預 防 措 施, 例 如 佩 戴 口 罩 及 用 完 即 棄 的 手 套, 並 在 接 觸 病 童 後 以 梘 液 洗 手 按 個 別 學 校 所 適 用 的 情 況, 學 校 可 運 用 本 局 所 提 供 的 擴 大 的 / 營 辦 開 支 整 筆 津 貼 / 擴 大 科 目 及 課 程 整 筆 津 貼 或 其 他 學 校 收 入 購 買 各 種 預 防 傳 染 病 的 物 資, 例 如 梘 液 漂 白 水 口 罩 及 探 熱 器 等 如 學 校 遇 有 任 何 困 難, 請 與 本 局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聯 絡 當 缺 席 員 生 人 數 有 不 尋 常 的 增 加, 或 大 量 缺 席 員 生 都 有 出 現 流 感 的 病 徵, 例 如 發 燒 咳 嗽 喉 嚨 痛 頭 痛 肌 肉 疼 痛 及 疲 倦 等, 學 校 應 聯 絡 缺 席 教 職 員 或 病 童 的 家 長 / 監 護 人, 查 明 缺 席 原 因, 例 如 在 短 時 間 內 同 一 班 有 三 位 或 以 上 的 學 生 相 繼 出 現 呼 吸 道 病 徵, 學 校 應 盡 早 向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呈 報 及 通 知 所 屬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以 便 及 時 作 出 預 防 / 控 制 措 施, 對 抗 傳 染 病 蔓 延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及 早 呈 報 疑 似 爆 發 個 案 7 有 關 各 項 預 防 措 施 的 詳 情, 學 校 應 參 閱 學 校 / 幼 稚 園 /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 幼 兒 中 心 預 防 傳 染 病 指 引 (2009 年 1 月 修 訂 ) 中 的 第 3.1 至 3.3 段 ; 有 關 疑 似 傳 染 病 爆 發 及 呈 報 傳 染 病 機 制 詳 情, 請 參 閱 該 指 引 的 第 5 段 及 附 錄 四 的 流 程 表 ( pdf) 當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啟 動 嚴 重 應 變 級 別 - 所 有 員 生 應 密 切 遵 守 上 述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的 措 施

8 3. 員 生 需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的 措 施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3.1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校 方 及 教 育 局 的 跟 進 個 案 曾 與 禽 流 感 患 者 有 密 切 接 觸 的 員 生 有 可 能 需 要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 在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他 們 應 聽 從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指 示, 戴 上 口 罩, 並 嚴 格 注 意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他 們 亦 應 留 意 有 否 出 現 類 似 禽 流 感 的 病 徵 為 防 止 禽 流 感 蔓 延, 政 府 會 視 情 況 需 要 規 定 曾 與 禽 流 感 患 者 有 密 切 接 觸 的 人 士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或 其 它 形 式 的 醫 學 監 察 如 員 生 須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向 他 們 發 出 書 面 法 令, 要 求 他 / 她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留 在 家 中 在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有 關 員 生 不 可 回 校,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向 有 關 員 生 發 出 包 括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的 病 假 證 明 書 如 懷 疑 個 案 其 後 證 實 為 非 禽 流 感 個 案,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盡 快 書 面 通 知 有 關 員 生 不 須 繼 續 家 居 隔 離 員 生 在 該 段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學 校 應 當 作 一 般 病 假 處 理 *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將 根 據 有 人 類 感 染 禽 流 感 的 國 家 的 最 新 科 學 資 料 及 按 個 別 個 案 建 議 須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人 士 名 單 及 其 所 需 的 家 居 隔 離 時 間 學 校 應 按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指 示, 清 洗 及 消 毒 校 園 指 定 範 圍 ; 提 示 全 校 學 生 貫 徹 執 行 預 防 措 施 禽 流 感 的 擴 散 會 引 起 家 長 較 大 的 顧 慮, 學 校 應 彈 性 地 處 理 學 生 告 假 事 宜 3.2 家 長 信 學 校 應 發 出 以 下 信 件 : ( 一 ) 發 給 須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的 員 生 的 信 件 : 說 明 原 委, 並 提 示 員 生 密 切 留 意 自 己 的 健 康 情 況, 如 有 患 禽 流 感 的 徵 狀, 須 即 時 求 診 並 通 知 校 方 及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在 適 當 時 候 向 須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人 士 提 供 熱 線 號 碼 ) 附 件 五 : 致 家 居 隔 離 / 留 家 觀 察 學 生 家 長 信 樣 本 向 家 居 隔 離 的 學 生 說 明 隔 離 期 間 學 校 所 提 供 的 學 習 支 援 ; 說 明 如 在 隔 離 期 間 校 內 有 測 驗 及 考 試, 可 安 排 該 學 生 在 復 課 後 進 行 補 考, 並 如 常 評 分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8 ( 二 ) 發 給 全 校 家 長 的 信 件 : 通 知 全 校 家 長 有 關 情 況, 並 請 家 長 留 意 子 女 健 康 情 況, 如 有 患 禽 流 感 的 徵 狀, 應 即 時 求 診 附 件 六 : 學 校 有 家 居 隔 離 / 留 家 觀 察 員 生 致 全 校 家 長 信 樣 本 學 校 可 斟 酌 實 況, 加 以 增 刪 或 修 訂

9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如 因 為 校 內 有 家 居 隔 離 的 員 生, 而 引 起 其 他 員 生 不 安,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學 校 社 工 和 班 主 任 應 向 他 們 加 以 輔 導 應 引 導 學 生 體 會 病 者 和 受 隔 離 員 生 的 感 受, 鼓 勵 他 們 表 達 對 他 人 的 愛 心 和 關 懷, 激 發 他 們 思 考 在 這 情 況 下, 可 以 作 出 甚 麼 貢 獻 學 校 亦 應 鼓 勵 員 生 致 電 正 在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的 學 生, 關 心 他 們 的 身 體 狀 況 生 活 情 況 和 感 受 如 有 需 要, 學 校 可 聯 絡 本 局 所 屬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以 便 安 排 提 供 心 理 支 援 服 務 為 減 輕 對 有 關 學 生 學 業 方 面 的 影 響, 在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學 校 應 為 學 生 提 供 學 習 支 援, 例 如 安 排 同 學 或 教 師 透 過 電 話 電 郵 傳 真 或 學 校 網 頁 等 聯 絡 方 式, 提 供 學 習 材 料 或 幫 助 解 決 學 習 問 題 受 影 響 學 生 在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如 需 應 考 公 開 試, 可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聯 絡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熱 線 及 網 址 見 下 文 6.3 段 4. 證 實 / 懷 疑 有 員 生 染 上 禽 流 感 的 措 施 措 施 4.1 個 案 處 理 (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校 方 及 教 育 局 三 方 面 的 跟 進 個 案 ) 說 明 如 證 實 / 懷 疑 有 員 生 染 上 禽 流 感,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可 能 建 議 全 校 停 課 * 該 員 生 發 病 的 首 天 及 他 / 她 上 課 的 最 後 一 天 是 決 定 學 校 何 時 開 始 停 課 的 關 鍵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根 據 個 別 個 案 的 情 況 聯 絡 校 方 及 本 局, 以 商 討 開 展 有 關 停 課 措 施 的 安 排 備 註 / 附 件 *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在 評 估 個 別 個 案 的 情 況 後, 才 決 定 停 課 所 需 的 時 間 學 校 應 立 即 啟 動 危 機 應 變 小 組, 專 責 策 劃 及 處 理 停 課 的 各 項 安 排, 以 及 商 討 倘 要 延 長 停 課 時 間 的 應 變 措 施 全 校 須 根 據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建 議 停 課, 並 採 取 該 中 心 所 建 議 的 各 項 防 控 措 施 校 方 應 加 強 環 境 衞 生 措 施, 包 括 首 日 先 以 1 比 49 的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清 潔 整 間 校 舍, 再 每 日 以 1 比 99 的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進 行 清 潔, 然 後 用 清 水 揩 抹 及 抹 乾 緊 記 保 持 良 好 的 空 氣 流 通 如 校 舍 採 用 空 調 系 統, 要 確 保 經 常 有 對 流 的 新 鮮 空 氣, 有 良 好 維 修 保 養 及 清 潔 的 空 調 系 統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9 校 方 應 通 知 全 體 家 長, 讓 家 長 了 解 情 況, 以 釋 除 疑 慮 ; 提 示 家 長 要 留 意 子 女 的 健 康 情 況, 如 發 現 有 禽 流 感 的 徵 狀, 他 們 應 立 即 就 診, 並 通 知 校 方 及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停 課 期 完 結 後, 學 校 應 避 免 讓 附 件 七 : 學 校 有 員 生 證 實 / 懷 疑 患 上

10 措 施 說 明 不 適 的 員 生 上 學, 尤 其 是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徵 的 員 生 備 註 / 附 件 禽 流 感 致 全 體 家 長 信 樣 本 如 有 員 生 與 禽 流 感 病 者 曾 有 密 切 接 觸, 必 須 根 據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建 議 作 家 居 隔 離 校 方 應 與 校 車 服 務 供 應 商 及 午 膳 供 應 商 聯 絡, 商 討 暫 停 校 車 服 務 及 午 膳 供 應 的 安 排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學 校 如 希 望 繼 續 停 課, 應 在 作 出 任 何 決 定 前, 諮 詢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並 與 所 屬 的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確 定 有 關 情 況 後 才 通 知 家 長 相 關 的 安 排 4.2 發 出 家 長 指 引 指 引 內 容 應 包 括 下 列 各 項 : 促 請 家 長 留 意 教 育 局 有 關 禽 流 感 的 公 布 停 課 期 間 學 校 各 項 安 排, 包 括 考 試 測 驗 校 內 校 外 活 動 午 膳 校 車 服 務 等 停 課 期 間 校 方 為 有 需 要 的 家 長 提 供 照 顧 學 童 的 服 務, 例 如 家 長 是 否 需 自 行 接 送 學 生 午 膳 安 排, 學 生 是 否 須 要 穿 著 校 服 等 指 導 家 長 預 防 禽 流 感 擴 散 的 措 施 提 供 學 校 聯 絡 電 話, 讓 家 長 可 於 其 子 女 或 家 人 一 旦 被 證 實 感 染 禽 流 感, 即 時 向 學 校 報 告 4.3 設 立 聯 絡 機 制 在 停 課 期 間, 學 校 應 設 立 有 效 的 聯 絡 機 制, 印 備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本 局 和 學 校 有 關 人 士 的 電 話 號 碼 傳 真 號 碼 和 / 或 電 郵 地 址 的 一 覽 表, 並 分 發 給 教 職 員 及 家 長, 以 便 在 有 需 要 時, 教 職 員 家 長 及 學 校 能 迅 速 和 有 效 地 互 通 信 息 4.4 設 立 呈 報 機 制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學 生 學 習 支 援 在 停 課 期 間, 學 校 應 設 立 呈 報 有 關 禽 流 感 個 案 的 機 制 ; 應 明 確 要 求 如 教 職 員 / 學 生 一 經 被 證 實 感 染 禽 流 感, 教 職 員 / 家 長 須 即 時 通 知 校 方 指 定 聯 絡 人 員, 以 便 校 方 決 定 應 變 措 施, 及 通 知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和 本 局 停 課 不 停 校, 停 課 不 停 學 停 課 期 間, 學 校 應 與 教 師 及 家 長 商 討 如 何 為 學 生

11 措 施 說 明 提 供 學 習 支 援, 例 如 利 用 學 校 網 頁 及 香 港 教 育 城 網 頁 的 教 材, 繼 續 教 學 活 動, 為 學 童 安 排 學 習 材 料, 例 如 補 充 練 習 和 課 外 讀 物, 或 要 求 學 生 記 錄 這 次 事 件 的 發 展 ; 亦 應 適 當 地 調 整 學 校 時 間 表, 以 補 償 學 生 因 停 課 而 減 少 的 學 習 時 間 備 註 / 附 件 停 課 期 間, 學 校 可 以 透 過 電 郵 學 校 網 頁 或 其 他 有 效 方 法, 向 學 生 提 供 學 習 材 料 或 幫 助 學 生 解 決 學 習 問 題 學 校 又 可 以 向 學 生 發 放 其 他 輔 導 學 習 的 資 訊, 讓 學 生 可 以 在 家 中 學 習 學 校 可 因 應 學 生 的 需 要, 加 以 修 改 和 調 適 教 材, 然 後 用 有 效 的 方 法 ( 例 如 : 透 過 電 郵 ) 通 知 家 長 和 學 生, 並 提 醒 家 長 留 意 子 女 在 家 中 的 學 習 進 展 4.6 假 期 調 動 及 補 課 為 減 低 停 課 對 學 生 學 習 的 影 響, 原 則 上, 除 公 眾 假 期 外, 停 課 日 數 應 由 全 年 的 學 校 假 期 內 扣 除 停 課 日 數 也 應 撇 除 在 停 課 期 間 原 定 的 學 校 假 期 日 數 如 有 需 要, 學 校 可 考 慮 延 遲 放 假 學 校 可 以 按 學 生 的 學 習 進 度 及 停 課 期 間 對 學 生 學 習 進 度 的 影 響, 作 出 校 本 假 期 安 排, 惟 任 何 決 定 必 須 以 學 生 學 習 需 要 為 依 歸 和 有 充 分 理 據 學 校 應 在 徵 得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教 師 代 表 及 家 長 代 表 同 意 後, 將 假 期 新 安 排 的 詳 情 於 復 課 後 一 個 月 內 交 予 所 屬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存 案 同 時 學 校 也 應 盡 早 把 安 排 細 則 及 假 期 的 開 始 及 完 結 日 期 通 知 家 長 4.7 測 考 安 排 校 方 應 考 慮 以 學 生 平 日 學 習 表 現 作 進 展 性 評 估, 以 取 代 測 驗 和 考 試 如 學 校 有 意 取 消 測 驗 及 考 試, 應 徵 得 教 師 代 表 家 教 會 及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同 意 學 校 應 向 家 長 解 釋, 總 結 性 評 估 並 非 評 估 學 生 表 現 的 唯 一 方 式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在 進 展 性 評 估 過 程 中 提 供 有 效 的 回 饋, 對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甚 有 成 效 4.8 教 職 員 當 值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為 復 課 作 好 準 備 為 配 合 停 課 期 間 校 內 的 實 際 需 要, 校 方 應 安 排 適 量 的 教 職 員 當 值, 處 理 校 務 及 回 答 家 長 查 詢 如 有 需 要, 校 方 應 安 排 教 職 員 照 顧 家 中 乏 人 照 顧 的 回 校 學 童, 並 提 供 自 習 材 料, 如 課 外 讀 物 益 智 影 片 等 回 校 當 值 教 職 員 應 做 好 預 防 措 施, 以 防 受 到 感 染 在 復 課 前, 學 校 應 通 知 家 長 學 校 復 課 的 安 排, 請 家 長 在 家 做 好 預 防 措 施, 例 如 請 家 長 每 天 送 子 女 附 件 八 : 復 課 致 家 長 信 樣 本

12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上 學 前 為 他 們 探 熱 及 督 促 子 女 注 意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 例 如 : 帶 備 紙 巾 和 口 罩 回 校 等 ) 本 局 已 為 學 校 提 供 復 課 致 家 長 信 樣 本, 學 校 可 因 應 校 本 情 況, 增 刪 或 修 訂, 於 復 課 前 將 有 關 資 料 通 知 家 長 4.10 復 課 後 第 一 天 上 課 的 安 排 學 校 應 與 校 車 供 應 商 聯 絡, 確 保 於 復 課 當 日 恢 復 服 務 學 校 應 要 求 校 車 及 褓 姆 車 司 機 及 隨 車 人 員 每 天 回 校 前 量 度 體 溫, 如 有 發 燒, 不 應 駕 駛 / 登 車, 並 應 立 即 通 知 學 校 及 家 長, 另 作 安 排 學 校 亦 應 把 運 輸 署 發 出 的 公 共 運 輸 司 機 船 員 和 工 作 人 員 預 防 流 感 的 健 康 指 引 分 發 給 所 有 校 車 及 褓 姆 車 司 機 及 隨 車 人 員, 要 求 他 們 按 指 引 切 實 執 行 附 件 九 : 公 共 運 輸 司 機 船 員 和 工 作 人 員 預 防 流 感 的 健 康 指 引 學 校 應 與 午 膳 供 應 商 聯 絡, 確 保 於 復 課 當 日 恢 復 服 務, 並 提 醒 有 關 方 面 注 意 衞 生 情 況 學 校 應 為 原 定 在 停 課 期 間 舉 行 的 考 試 / 測 驗 / 活 動 作 出 適 當 的 調 配 復 課 前 學 校 應 聯 絡 家 長 義 工, 請 他 們 協 助 復 課 前 的 準 備, 例 如 在 復 課 初 期, 協 助 指 導 學 生 佩 戴 口 罩 和 定 時 洗 手 等 為 保 障 學 生 安 全, 學 校 應 提 醒 家 長 義 工 回 校 前 為 自 己 量 度 體 溫, 確 保 沒 有 發 燒 家 長 在 學 校 內 亦 應 戴 上 口 罩 復 課 第 一 天, 班 主 任 應 瞭 解 學 生 在 停 課 期 間 的 生 活, 關 注 學 生 及 其 家 人 的 健 康 情 況, 也 可 以 請 學 生 集 體 訂 定 班 中 健 康 守 則 請 學 生 時 刻 注 意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特 別 應 提 醒 學 生 佩 戴 口 罩 和 洗 手 的 正 確 方 法 學 生 如 有 不 適, 應 留 在 家 中 休 息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12 除 非 有 適 當 的 安 排, 否 則 不 宜 集 中 大 量 學 生 在 禮 堂 上 週 會 課 學 校 可 透 過 中 央 廣 播 系 統 或 班 主 任 課 向 學 生 解 釋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對 預 防 傳 染 病 的 重 要 性, 特 別 是 如 何 預 防 禽 流 感 ; 應 指 出 禽 流 感 在 社 區 擴 散 會 引 致 的 嚴 重 後 果, 並 強 調 防 止 禽 流 感 擴 散 是 每 一 個 市 民 應 盡 的 社 會 責 任 ; 應 鼓 勵 員 生 無 論 自 己 或 家 人 如 懷 疑 或 證 實 染 上 禽 流 感, 必 須 立 即 求 診, 並 通 知 學 校 第 一 天 上 課, 不 一 定 要 按 原 定 的 時 間 表 上 課 校 方 可 透 過 自 選 的 教 材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模 式 及 學 習

13 措 施 說 明 活 動, 和 學 生 一 起 探 討 預 防 傳 染 病 ( 包 括 禽 流 感 ) 的 課 題 透 過 不 同 的 學 習 活 動, 學 校 可 增 加 員 生 對 該 課 題 的 認 識 和 關 注, 引 導 學 生 仔 細 思 考 分 析 及 探 討 在 危 難 中 作 出 利 己 利 人 的 抉 擇 以 及 個 人 對 社 會 責 任 的 逃 避 或 承 擔 等 問 題 此 外, 學 校 應 要 求 學 生 保 持 良 好 的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以 避 免 受 感 染, 及 協 助 關 懷 和 鼓 勵 有 需 要 幫 助 的 人, 並 把 信 息 帶 給 親 友 備 註 / 附 件 復 課 以 後, 學 校 應 繼 續 密 切 留 意 全 校 員 生 的 健 康 情 況 全 校 員 生 應 嚴 格 執 行 各 項 預 防 措 施, 如 有 發 燒 或 感 到 不 適 則 不 應 回 校, 並 應 立 即 求 診 如 學 校 因 相 同 的 傳 染 病 及 類 似 的 病 徵 而 休 病 假 的 人 數 有 上 升 趨 勢 或 異 常, 學 校 應 及 早 向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呈 報, 並 通 知 所 屬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有 關 呈 報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機 制 的 詳 情, 請 參 考 上 文 第 2.3 節 的 及 早 呈 報 疑 似 爆 發 個 案 4.11 學 生 輔 導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學 校 社 工 和 班 主 任 等 應 關 注 學 生 的 行 為 和 表 現, 特 別 是 病 癒 者 和 曾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的 學 生, 並 向 有 精 神 心 理 壓 力, 或 有 情 緒 困 擾 的 學 生, 給 予 輔 導 學 校 應 輔 導 學 生, 引 導 他 們 體 會 患 病 者 和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人 士 的 感 受, 鼓 勵 他 們 對 他 人 的 愛 心 和 關 懷, 激 發 他 們 思 考 在 這 情 況 下, 他 們 可 以 作 出 甚 麼 貢 獻 學 校 可 以 組 織 愛 心 服 務 隊, 協 助 低 年 級 同 學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 可 以 招 募 衞 生 大 使, 改 善 學 校 的 環 境 衞 生 學 校 可 宣 揚 好 人 好 事, 培 養 團 結 關 顧 及 憐 憫 的 氣 氛 5. 其 他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5.1 行 政 事 務 學 校 應 預 備 足 夠 的 潔 手 設 備 ( 例 如 : 梘 液 酒 精 搓 手 液 * 抺 手 紙 等 ) 家 用 漂 白 水 探 熱 器 和 口 罩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13 學 校 應 編 訂 時 間 表 安 排 人 手 擔 任 清 潔 及 消 毒 學 校 應 選 取 最 適 當 的 時 間 和 最 有 效 的 清 潔 方 法, 並 可 考 慮 發 動 家 長 及 社 區 義 務 支 援 學 校 應 訂 定 應 變 措 施, 確 保 學 校 能 夠 正 常 運 作, 並 設 立 收 集 員 生 有 關 資 料 的 機 制, 使 能 迅 速 向 衞 * 學 校 應 依 從 容 器 上 的 指 引, 正 確 地 使 用 和 貯 存 酒 精 搓 手 液 根 據 消 防 處 的 建 議, 每 間 學 校 不 能 存 放 多 於 二 十 公 升 的 含 酒 精 液 體 為 減 低 發 生 火 警 的 危 險, 多 於 二 十 公 升 的 酒 精 液 體

14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生 防 護 中 心 及 本 局 呈 報 有 關 資 料 詳 情 學 校 可 因 應 本 身 情 況, 為 校 內 考 試 測 驗 活 動 校 車 服 務 午 膳 等 作 適 當 安 排 ( 包 括 酒 精 搓 手 液 ) 應 存 放 於 經 認 可 的 第 五 類 危 險 品 倉 庫 內 為 方 便 學 校 清 潔 和 消 毒, 以 及 讓 學 生 有 充 足 時 間 洗 手, 學 校 可 靈 活 調 動 常 規 上 課 時 間, 只 要 該 項 調 動 經 審 慎 計 劃, 有 充 分 理 據, 又 能 適 當 地 照 顧 學 生 的 安 全 和 學 習 有 關 安 排, 應 得 到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教 師 代 表 及 家 長 代 表 同 意, 並 應 通 知 所 屬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以 供 存 案 學 校 應 適 當 處 理 使 用 過 的 預 防 流 感 物 品, 例 如 使 用 過 的 口 罩 和 抹 手 紙 應 放 置 在 有 蓋 的 垃 圾 箱 內 垃 圾 箱 應 適 當 及 定 時 地 徹 底 清 理 及 清 潔 5.2 公 開 考 試 每 日 以 1 比 99 的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徹 底 清 潔 和 消 毒 用 作 試 場 的 禮 堂 及 課 室 內 的 桌 椅 地 板 門 窗, 以 及 供 考 生 使 用 的 升 降 機 走 廊 廁 所 和 通 道 等, 並 以 清 水 洗 淨 及 抹 乾 考 試 監 考 員 應 按 既 定 安 排 工 作 教 師 如 感 不 適, 應 及 早 通 知 其 所 屬 學 校, 以 便 安 排 人 手 調 動 若 有 查 詢 及 / 或 疑 難, 學 校 應 致 電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 電 話 : ), 尋 求 協 助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熱 線 及 網 址 見 下 文 6.3 段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14

15 6. 支 援 / 查 詢 6.1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中 央 呈 報 辦 公 室 : 電 話 : 傳 真 : 中 央 健 康 教 育 24 小 時 錄 音 資 料 電 話 熱 線 :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網 頁 : 6.2 教 育 局 學 校 所 屬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教 育 局 24 小 時 錄 音 資 料 電 話 熱 線 : 教 育 局 網 頁 : 6.3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考 評 局 熱 線 : 考 評 局 網 頁 : 年 2 月 修 訂 版 15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104 年 臺 北 市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額 補 助 八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補 助 裝 置 假 牙 及 維 修 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使 用 指 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閱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 教 師 版 使 用 手 冊 v2.0 2015.10.31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公務員事務局通告指定格式

公務員事務局通告指定格式 ( 更 新 於 2011 年 12 月 ) 檔 號 :PC/700/000/ 119 Pt. 5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2/2007 號 ( 注 意 : 這 是 丙 級 傳 閱 通 告, 各 常 任 秘 書 長 部 門 首 長 部 門 主 任 秘 書, 以 及 處 理 人 事 的 人 員 均 應 閱 讀 所 有 有 關 人 員 亦 應 知 悉 通 告 內 容 )

More information

PURPOSE

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E30352E303420A5D2C3FEB371A769B2C4363461B8B9202D20323031352D3136A455BEC7B4C1A6D2B8D5A677B1C6A15DA440A6DCA4ADA67EAFC5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E30352E303420A5D2C3FEB371A769B2C4363461B8B9202D20323031352D3136A455BEC7B4C1A6D2B8D5A677B1C6A15DA440A6DCA4ADA67EAFC529> (4 2015-2016 度 下 學 期 考 試 安 排 ( 一 至 五 ) 甲 類 告 第 號 64(a) 各 位 一 至 五 家 長 : 祈 請 細 閱 以 下 事 項, 並 於 5 月 5 日 ( 星 期 四 ) 把 已 簽 妥 的 回 條 交 回 班 主 任 老 師 : 1. 本 度 下 學 期 之 考 試 將 於 2016 6 月 8 日 ( 星 期 三 ) 至 6 月 13 日 ( 星

More information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長 庚 科 大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1 招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1/3)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Google Apps - 雲 端 硬 碟 查 看 使 用 者 自 己 雲 端 硬 碟 中 的 檔 案 注 意 : 離 線 版 雲 端 硬 碟 只 會 同 步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資 料 夾 中 的 檔 案 1) 查 看 雲 端 硬 碟 已 使 用

More information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

2015 2016 年 度 中 四 級 A 班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表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一 1 小 時 30 分 鐘 8:35 am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三 約 1 小 時 30 分 鐘 10:40 am ; 此 節 不 設 遲 到 安 排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二 1 小 時 3

2015 2016 年 度 中 四 級 A 班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表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一 1 小 時 30 分 鐘 8:35 am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三 約 1 小 時 30 分 鐘 10:40 am ; 此 節 不 設 遲 到 安 排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二 1 小 時 3 通 告 編 號..15-16/076 家 長 通 告 中 四 及 中 五 級 期 終 考 試 本 學 年 期 終 考 試 將 於 2016 年 6 月 7 日 至 6 月 20 日 舉 行, 各 科 的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及 考 生 規 則 請 參 閱 附 件 考 試 當 日, 如 因 天 雨 或 特 別 事 件 而 學 校 宣 佈 停 課, 考 試 將 延 期 舉 行, 日 期 及 時 間

More information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More information

sle cover 1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More information

NCKU elearning Manual

NCKU elearning Manual 成 績 一 簡 介... 3 二 成 績 彙 總... 4 三 瀏 覽 成 績... 7 1. 成 績 分 析 長 條 圖... 7 2. 成 績 單... 7 3. 用 戶 報 告... 11 四 類 別 和 項 目... 12 1. 簡 單 檢 視... 12 2. 完 整 檢 視... 15 五 成 績 匯 入... 16 六 成 績 匯 出... 19 1. 成 績 登 錄 檔... 1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2016 年 4 月 18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844/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退 休 辭 職 和 年 齡 分 布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公 務 員 的 整 體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人 手 流 失 和 年 齡 分 布 情 況 提 供 最 新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