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Transcription

1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社 會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總 督 府 新 竹 地 區 的 客 家 社 會 統 治 : 以 警 友 雜 誌 為 例 研 究 生 : 陳 俊 安 指 導 教 授 : 李 力 庸 博 士 張 翰 璧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

3

4

5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總 督 府 新 竹 地 區 的 客 家 社 會 統 治 : 以 警 友 雜 誌 為 例 摘 要 早 期 日 人 的 客 家 認 知 主 要 沿 襲 清 代 臺 灣 方 志 及 西 方 文 獻 的 看 法, 對 於 客 家 印 象 來 源 概 分 為 兩 大 類 : 一 為 史 料 文 獻, 二 為 實 際 接 觸 的 經 驗 日 警 依 實 際 管 理 客 家 聚 落 的 經 驗 有 較 完 整 的 客 家 記 錄 民 間 日 人 的 客 家 認 知 原 則 上 仍 建 立 在 官 方 論 述 的 基 礎 下, 但 對 於 客 家 觀 察 的 面 向 則 較 官 方 廣 泛, 期 間 報 紙 與 雜 誌 對 客 家 有 深 淺 不 一 報 導, 顯 示 日 人 對 於 客 家 的 生 活 文 化 產 業 等 興 趣 日 人 的 臺 灣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則 是 由 日 本 殖 民 者 以 選 擇 形 塑 收 編 等 方 式 所 形 成 的 客 家 印 象 新 竹 地 方 政 府 發 行 警 友 機 關 報 的 方 式, 投 入 地 方 事 物 報 導 與 警 察 專 業 領 域 探 討 作 為 試 驗 的 先 鋒 性 質 刊 物, 除 建 構 知 識 體 系 外, 更 可 藉 此 訓 練 殖 民 官 吏 自 身 專 業 與 地 方 瞭 解, 甚 至 形 成 政 策 隨 著 總 督 府 對 臺 深 入 的 統 治, 沿 山 地 區 的 客 家 族 群 也 成 為 官 方 重 視 對 象, 如 何 建 立 客 家 知 識 將 攸 關 日 後 地 方 統 治 之 優 劣, 而 客 語 學 習 成 了 客 家 知 識 體 的 重 要 架 構 警 友 本 身 為 地 方 政 府 刊 物, 其 論 述 多 為 官 方 說 法, 在 地 方 統 治 層 面, 可 以 窺 探 出 當 時 地 方 官 員 對 新 竹 地 區 的 看 法, 以 及 政 策 如 何 影 響 地 方 新 竹 地 方 政 府 管 理 新 竹 地 區 的 兩 大 系 統, 主 要 以 警 察 體 係 與 街 庄 役 場 來 動 員 或 組 織 民 眾, 而 警 察 可 謂 殖 民 政 府 治 理 臺 灣 的 主 幹, 透 過 各 項 主 兼 辦 業 務 來 管 理 民 眾 從 警 友 的 警 察 客 語 會 話 教 材, 隠 約 的 透 露 了 殖 民 管 理 者 細 緻 的 操 作 痕 跡, 經 由 各 項 業 務 推 動 樹 立 了 警 察 文 明 與 權 威 的 形 象, 這 些 形 象 來 源 基 礎 是 來 自 於 知 識 的 掌 握, 透 過 對 人 的 掌 握 與 法 規 的 運 用, 由 上 往 下 地 對 臺 人 進 行 規 訓 與 改 造 關 鍵 字 : 客 家 印 象 清 代 方 志 警 察 勤 務 客 語 客 家 義 民 祭 客 家 知 識 I

6 Analysis of Taiwan Governor-General Demanded Hakka Society at The Hsinchu State in Japanese Colonial Period Take The Friend of Police for Example Abstract As for Japanese citizens living in Taiwan, their understandings about the Hakka ethnicity were based on impressions derived from the Taiwan Chronicle and those from the West. This research looks into sources of two main categories: historical documentations, as well as Japanese impressions on the Hakka ethnicity coming from daily experiences in living with the Hakka people. Especially the Japanese police who had real-life interactions with the Hakka people so as to acquire much more complete records on their lives and culture. Over all, the Japanese hold positive impressions on the Hakka society, such had been selected and shaped by the Japanese colonialists in forming an upbeat image on the Hakka ethnicity. The HsinChu state local government published an official newspaper The Friend of Police to report local business and to study the professional field of the police. As an experimental vanguard newspaper, not only did it construct a knowledge system but it also helped to train colonial governors to be more professional and know better about their local areas, which gradually built into a policy. As the colonial governors got into the rule of Taiwan deeper and deeper, the ethnic group of Hakka living in the mountain region became the main subject of study. Whether the governors could build a Hakka knowledge system or not was concerned with the success in their governance, and the learning of Hakka language became the important framework of the Hakka knowledge system. The Friend of Police was in itself an official mouthpiece which was mainly written in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governors. Thus we can get a glimpse of the Japanese governors viewpoints at that time and how the policies made an impact on the local people. Looking into the Hakka language teaching materials for the police, we can see the Japanese colonials subtle intervention in Taiwan people s life, which not only represented their natural mind but also displayed their image of authority during the procedure of enforcing the law. Such entire image came from having the knowledge of their colonial subjects in hand. By the use of control, and with the help of manipulating the law, Taiwanese were thus disciplined and reformed by the Japanese. Key words: Hakka impression, The Qing Dynasty Taiwan local chronicle, police, the Yimin festival, Hakka of knowledge II

7 謝 誌 在 中 央 客 社 所 五 年 的 時 光, 讓 我 重 拾 讀 書 的 樂 趣, 在 此 過 程 中 幸 好 有 貴 人 相 助, 即 是 師 長 鼓 勵 父 母 親 的 支 持 妻 小 的 體 諒 以 及 同 學 的 相 互 扶 持 謹 以 簡 短 的 字 與 感 恩 的 心 來 表 達 內 心 的 感 激 首 先 要 感 謝 在 此 期 間 給 予 我 真 知 灼 見 的 師 長 們 業 師 李 力 庸 教 授, 五 年 多 來 總 得 忍 受 我 不 成 熟 的 思 慮 以 及 寫 作, 還 得 耐 心 為 我 條 理 分 析 寫 作 之 邏 輯, 並 指 引 資 料 蒐 集 的 方 向, 讓 我 在 寫 作 的 過 程 中 受 益 匪 淺 此 外 在 客 社 所 求 學 期 間, 也 要 感 謝 張 翰 璧 教 授, 在 忙 碌 兼 任 所 長 行 政 業 務 時, 亦 不 時 注 意 我 的 課 業 以 及 生 活 的 觀 照 另 外 更 要 感 謝 邱 榮 裕 教 授 在 課 堂 上, 特 別 關 注 我 提 出 有 關 警 察 的 議 題, 課 餘 之 時 仍 耐 心 接 受 我 天 馬 行 空 的 發 問, 並 總 是 一 針 見 血 的 給 予 我 精 闢 的 見 解 口 試 委 員 黃 紹 恆 教 授 在 論 文 評 審 時 所 給 予 精 闢 的 評 論, 從 他 們 身 上 看 到 治 學 的 嚴 謹 與 執 著 再 者 要 感 謝 同 學 廖 志 軒, 總 是 耐 住 性 子 地 忍 受 我 的 打 擾 並 熱 心 地 幫 我 林 柔 晨 總 是 像 個 小 管 家 一 樣 不 時 提 醒 該 做 什 麼 了 以 及 青 春 無 敵 的 學 妹 曾 苑 鈴 耐 住 性 子 協 助 校 稿, 與 你 們 相 處 讓 我 感 受 青 春 的 熱 情 與 活 力 還 有 高 齡 九 十 幾 的 留 日 阿 公 柯 傳 義 先 生, 亦 是 熱 情 的 拿 著 放 大 鏡, 幫 我 指 導 生 澀 的 日 本 侯 文, 並 熱 情 地 分 享 日 治 時 期 的 警 察 經 驗, 謹 在 此 一 併 獻 上 我 最 誠 摯 的 謝 意 還 要 感 謝 妻 子 彩 綾 耐 心 的 包 容, 還 有 長 子 韋 廷 幫 忙 分 攤 家 務 照 顧 妹 妹 更 重 要 的 是 感 謝 我 雙 親, 一 路 上 熱 情 的 支 持 我 的 客 家 研 究, 特 別 是 對 於 我 研 究 日 本 警 察 與 客 家 的 議 題, 警 官 退 休 的 父 親, 對 於 此 議 題 特 別 有 興 趣, 我 們 這 對 警 界 出 身 的 父 子, 亦 有 了 共 同 的 話 題, 我 每 次 投 稿 期 刊 或 研 討 會 家 父 都 會 細 細 研 讀, 讓 我 看 到 父 親 滿 足 的 神 情, 更 是 我 的 忠 實 讀 者, 也 在 我 口 試 畢 業 的 前 一 個 星 期, 家 父 無 預 警 地 在 睡 夢 中 辭 世, 讓 我 頓 失 心 靈 依 靠 的 重 心, 思 念 淚 水 伴 我 完 成 論 文 的 最 後 階 段, 雖 然 遺 憾 無 法 再 分 享 我 的 研 究 成 果 予 父 親, 但 父 親 慈 祥 與 熱 情 的 支 持 令 我 永 生 難 忘 最 後, 謹 將 本 論 文 獻 給 我 父 親 陳 銘 祥 與 母 親 陳 朱 英 妹, 感 謝 您 在 我 人 生 的 道 路 上 給 於 予 愛 與 無 私 的 支 持 陳 俊 安 2012/7/6 臺 北 萬 芳 III

8 目 錄 表 目 錄 圖 目 錄 中 文 摘 要...Ⅰ 英 文 摘 要...Ⅱ 謝 誌...Ⅲ 目 錄...Ⅳ 表 目 錄...Ⅴ 圖 目 錄.....Ⅵ 第 一 章 緒 論 6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2 第 二 節 研 究 問 題 3 第 三 節 相 關 研 究 之 回 顧 探 討 6 第 四 節 研 究 區 域 與 時 間 斷 限 11 第 五 節 研 究 方 法 名 詞 界 定 與 史 料 運 用 12 第 六 節 研 究 架 構 與 章 節 安 排 16 第 二 章 新 竹 地 區 地 理 人 文 與 日 人 客 家 印 象 18 第 一 節 地 理 環 境 與 人 文 18 第 二 節 初 期 官 方 的 客 家 認 知 25 第 三 節 學 界 媒 體 的 客 家 認 知 與 形 成 30 第 三 章 警 察 體 系 與 警 友 的 客 家 社 會 知 識 建 構 42 第 一 節 警 務 組 織 43 第 二 節 警 友 編 輯 與 客 家 知 識 建 構 55 第 三 節 警 察 客 語 之 學 習 63 第 四 章 警 友 中 所 之 警 察 勤 務 運 作 89 第 一 節 客 語 與 勤 務 執 行 89 第 二 節 衛 生 教 化 97 第 三 節 國 語 學 習 與 生 活 改 革 110 第 五 章 從 警 友 看 社 會 變 化 119 第 一 節 風 俗 與 皇 民 化 119 第 二 節 閩 客 衛 生 健 康 與 社 會 改 正 之 影 響 128 第 三 節 日 治 後 期 警 察 的 客 家 經 驗 138 第 六 章 結 論 148 參 考 文 獻 151 IV

9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總 督 府 新 竹 地 區 的 客 家 社 會 統 治 : 以 警 友 雜 誌 為 例 表 次 表 2-1: 新 竹 地 區 行 政 管 轄 變 動 表 19 表 2-2: 大 正 九 年 (1920) 新 竹 州 製 糖 會 社 統 計. 20 表 2-3: 昭 和 九 年 (1934) 新 竹 州 各 郡 戶 口 人 數. 21 表 2-4: 昭 和 十 二 年 (1937) 新 竹 州 各 郡 街 庄 閩 客 人 數. 22 表 2-5: 昭 和 十 四 年 (1939) 新 竹 州 種 族 人 口 別. 23 表 2-6: 桃 竹 苗 地 區 抗 日 情 形 表. 24 表 2-7: 臺 灣 歷 史 考 引 用 方 志 書 目. 28 表 2-8: 臺 灣 史 料 稿 本 引 用 的 清 代 書 目. 29 表 2-9: 日 人 重 要 著 作 中 有 客 家 議 題 者 32 表 2-10: 日 人 對 清 代 臺 灣 文 獻 客 家 書 寫 沿 用 的 概 要 39 表 3-1: 明 治 三 十 五 年 (1902) 警 察 本 署 處 務 管 理 項 目 51 表 3-2: 臺 大 館 藏 警 友 雜 誌 現 存 號 次 57 表 3-3: 警 友 雜 誌 第 10 號 至 215 號 內 容 簡 介 表 表 3-4: 警 友 客 語 會 話 內 容 簡 介 表 表 3-5: 明 治 三 十 年 (1897) 具 臺 灣 土 語 能 力 之 日 人 官 吏 數.. 65 表 3-6: 明 治 三 十 年 (1897) 具 土 語 能 力 之 警 部 巡 查 人 員 表.. 67 表 3-7: 明 治 三 十 一 年 (1898) 新 竹 縣 官 吏 與 警 察 臺 灣 土 語 能 力 人 數..67 表 3-8: 明 治 三 十 五 年 (1902) 通 譯 兼 掌 津 貼 金 額.. 68 表 3-9: 昭 和 十 年 (1935) 各 州 廳 警 察 試 驗 合 格 人 數..70 表 3-10: 昭 和 十 年 (1935) 語 學 試 驗 合 格 者 及 通 譯 兼 掌 者 表 3-11: 昭 和 十 二 年 (1937) 新 竹 州 警 察 臺 灣 土 語 檢 定 合 格 數. 72 表 3-12: 土 地 調 查 客 家 會 話. 74 表 3-13: 具 客 語 能 力 之 警 察 職 場 發 展.. 80 表 3-14: 警 察 官 部 學 術 科 目 表 表 3-15: 甲 乙 科 警 察 統 計 人 數 表 3-16: 昭 和 二 年 (1928) 警 察 練 習 所 學 生 臺 灣 土 語 檢 定. 83 表 3-17: 新 進 巡 查 教 養 課 目 表 3-18: 新 進 巡 查 訓 練 週 課 目 84 表 3-19: 大 正 十 年 (1921) 新 竹 廳 警 察 土 語 通 譯 兼 掌 合 格 者 表 3-20: 州 廳 警 部 警 部 補 升 等 考 試 參 加 應 試 人 數 表 4-1: 新 竹 地 區 傳 染 病 墓 地 表 4-2: 明 治 三 十 年 (1897) 九 月 份 衛 生 課 業 務 成 績 報 表 4-3: 明 治 三 十 三 年 (1900) 臺 灣 各 官 衙 職 員 患 病 數..100 表 4-4: 大 正 十 一 年 到 昭 和 三 年 ( ) 新 竹 州 傳 染 病 統 計 數.102 表 4-5: 昭 和 七 年 (1932) 新 竹 州 各 郡 臺 人 參 與 國 語 練 習 會 人 數 V

10 表 4-6: 昭 和 七 年 (1932) 閩 客 庄 國 語 練 習 會..114 表 4-7: 竹 東 郡 通 曉 日 語 人 數 比 例..116 表 4-8: 昭 和 六 年 (1931) 新 竹 州 生 活 改 善 會 人 數 表 表 5-1: 新 竹 州 保 健 衛 生 調 查 區 域 121 表 5-2: 昭 和 七 年 (1932) 新 屋 庄 各 大 字 地 區 兒 童 就 學 率 統 計 表 表 5-3: 昭 和 十 三 年 (1938) 新 竹 州 民 風 調 查 表 表 5-4: 夏 季 沐 浴 次 數 128 表 5-5: 廁 所 自 有 率 與 良 率 表 5-6: 職 業 別 與 寄 生 蟲 率..137 圖 次 圖 1-1: 新 竹 州 地 圖 13 圖 1-2: 研 究 架 構 圖 16 圖 2-1: 新 竹 州 地 圖 19 圖 2-2: 臺 灣 日 日 新 報 剪 報..39 圖 3-1: 大 正 九 年 (1920) 警 察 機 關 組 織 及 事 務 分 掌 46 圖 3-2: 臺 灣 行 政 劃 分 圖 48 圖 3-3: 桃 園 廳 桃 澗 堡 銅 鑼 圈 庄, 桃 園 廳 警 察 官 吏 派 出 所 移 轉 圖. 52 圖 3-4: 警 友 客 語 教 材 編 輯 劉 崧 生 57 圖 3-5: 警 友 封 面 61 圖 3-6: 廣 東 語 日 文 假 名 發 音.62 圖 3-7: 缺 考 證 明 書 與 警 察 銓 衝 成 績 表 69 圖 3-8: 土 地 調 查 用 廣 東 語..72 圖 3-9: 新 竹 州 轄 內 地 震 災 圖 76 圖 3-10: 防 震 建 築 施 工 圖 77 圖 3-11: 學 習 講 習 日 課 表. 85 圖 4-1: 新 竹 州 選 舉 投 票 流 程.98 圖 4-2: 桃 園 郡 的 蚊 蠅 消 除 作 業 圖 4-3: 楊 梅 日 間 曝 曬 消 毒 活 動 圖 4-5: 新 埔 分 駐 所 健 康 遊 行 圖 4-6: 新 竹 州 衛 生 活 動 學 生 作 品..111 圖 5-1: 苗 栗 郡 調 查 地 區..122 圖 5-2: 中 壢 郡 調 查 地 區..123 圖 5-3: 新 竹 郡 調 查 地 區..124 圖 5-4: 新 竹 郡 調 查 地 環 境 照 圖 5-5: 新 屋 地 區 客 庄 的 猪 舍 圖 5-6: 通 霄 閩 庄 地 區 猪 舍 VI

11 第 一 章 緒 論 日 治 初 期 日 人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主 要 來 自 於 西 方 文 獻 與 清 代 臺 灣 方 志, 而 清 代 臺 灣 方 志 中 的 客 家 負 面 書 寫, 似 乎 也 影 響 官 民 對 客 家 之 印 象, 此 外 乙 未 之 役 客 家 族 群 對 日 軍 的 抵 抗 作 為, 亦 加 深 了 日 人 對 客 家 的 負 面 印 象 後 續 研 究 臺 灣 的 日 人, 大 量 地 以 初 期 日 人 的 臺 灣 研 究 為 範 本, 客 家 負 面 的 形 象 因 此 被 沿 襲 保 留 然 而, 警 察 對 於 客 家 地 區 的 社 會 現 況 似 乎 不 再 拘 泥 於 文 獻 記 載, 就 其 業 務 所 及 較 能 呈 現 日 人 對 客 家 的 社 會 印 象, 隨 統 治 時 間 的 增 長, 官 民 對 客 家 之 印 象, 亦 隨 時 間 之 增 長 而 有 正 負 不 一 的 改 變 臺 灣 總 督 府 在 統 治 臺 灣 的 過 程, 經 常 會 透 過 機 關 報 或 雜 誌 的 方 式, 探 索 地 方 或 專 業 領 域, 作 為 試 驗 的 先 鋒 報, 除 知 識 建 構 外, 更 可 藉 此 訓 練 殖 民 官 吏, 甚 至 形 成 政 策, 例 如, 臺 灣 農 事 報 1 臺 灣 教 育 會 雜 誌 2 臺 灣 警 察 時 報 警 友 等 都 是 官 方 直 接 或 間 接 主 導 的 機 關 報, 目 的 在 於 強 化 不 同 領 域 之 知 識 建 構, 從 中 瞭 解 臺 灣 各 領 域, 並 以 最 有 效 率 之 方 式 推 行 政 策 新 竹 州 所 發 行 的 警 友 雜 誌, 同 樣 秉 持 著 殖 民 知 識 建 構 的 理 念 來 運 作, 在 此 架 構 下, 新 竹 地 區 警 察 以 臺 灣 知 識 體 系 為 主, 輔 以 客 家 經 驗 互 為 表 裡 換 言 之, 要 了 解 警 察 的 客 家 經 驗, 可 藉 由 警 察 之 制 度 教 育 訓 練 勤 務 規 範 等 探 究 其 歷 程 其 次 警 察 任 何 客 家 研 究 皆 無 法 脫 離 客 家 語 言 及 客 家 文 化 的 範 疇, 故 以 最 具 客 家 族 群 辨 別 代 表 性 之 客 語 與 客 家 文 化 作 為 客 家 知 識 體 系 之 核 心 為 此 警 友 對 新 竹 地 區 的 客 家 知 識 的 瞭 解 扮 演 了 功 不 可 沒 的 角 色, 隨 日 人 統 治 時 間 的 增 長, 亦 有 廣 泛 與 深 入 的 呈 現, 而 警 察 亦 有 更 細 緻 勤 務 操 作 警 友 雜 誌 隸 屬 於 新 竹 州 警 務 部 之 下, 知 事 或 高 階 警 察 亦 掛 名 社 長 或 委 員 以 為 領 導, 雜 誌 內 容 反 應 出 殖 民 者 之 思 維 以 及 對 客 家 社 會 之 施 政 理 念, 提 供 我 們 檢 視 新 竹 州 警 察 施 政 態 度 警 察 精 神 之 培 養 等, 除 了 語 學 教 材 外, 雜 誌 亦 刊 載 之 新 竹 州 警 察 的 在 職 訓 練 情 形, 警 務 部 將 警 察 法 規 普 通 學 與 語 學 等 排 入 警 察 之 訓 練 中, 從 課 程 之 規 劃 與 安 排 看, 臺 灣 土 語 成 為 每 週 固 定 不 變 之 課 程, 亦 看 出 警 務 部 對 臺 灣 土 語 之 重 視 從 客 語 講 習 資 料 亦 可 看 出, 新 竹 州 警 務 部 將 法 規 結 合 客 語 講 習 資 料 配 合 時 事 背 景, 形 成 實 用 之 三 角 連 結, 將 所 學 之 客 語 落 實 在 勤 務 之 運 作, 藉 此 推 展 業 務, 改 變 或 影 響 臺 人 之 生 活 1 臺 灣 農 事 報 即 強 調 對 於 臺 灣 糧 食 生 產 調 與 農 民 教 育, 更 是 農 業 技 術 人 員 精 進 資 訊 或 發 表 研 究 成 果 之 平 臺, 同 時 也 是 總 督 府 對 專 業 領 域 指 涉 之 手 段 參 閱 李 力 庸, 臺 灣 農 事 報 收 錄 在 陳 玉 慈 的 地 方 菁 英 與 臺 灣 農 民 運 動 ( 臺 北 : 中 研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2008 年 ), 頁 日 本 領 臺 初 期, 為 暸 解 臺 灣 的 漢 學 教 育, 年 亦 透 過 臺 灣 教 育 會 雜 誌 來 瞭 解 漢 學 之 概 況, 旨 在 於 透 過 共 同 文 化 素 養 的 再 現, 消 除 殖 民 與 被 殖 民 之 間 的 二 元 對 立 模 式, 並 包 容 臺 人 之 作 品, 同 時 強 化 臺 人 對 殖 民 政 府 的 認 同 張 瑜 庭, 日 本 與 臺 灣 的 漢 學 連 結 : 明 治 時 期 臺 灣 教 育 會 雜 誌 漢 文 報 ( ) 研 究, 臺 北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國 際 漢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11 年 1

12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一 研 究 動 機 本 文 探 討 日 警 統 治 客 家 地 區 之 動 機 有 三 : 一 對 日 人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感 興 趣 ; 二 探 討 警 察 客 家 知 識 建 構 之 歷 程 ; 三 補 充 有 關 警 察 在 客 家 地 區 統 治 之 研 究 不 足 ( 一 ) 對 日 人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感 興 趣 在 清 代 時 期 臺 灣 的 漢 番 族 群 被 清 政 府 清 楚 劃 分, 而 漢 人 也 被 分 為 閩 粵 清 廷 對 於 閩 粵 族 群 有 不 同 的 治 理 方 式, 在 臺 灣 民 變 事 件 中 客 家 族 群 性 格 經 常 被 清 晰 的 張 顯, 清 政 府 藉 由 閩 客 族 群 的 矛 盾 與 衝 突 做 為 統 治 臺 灣 族 群 的 手 段 甚 至 在 現 今 民 主 的 社 會, 臺 灣 客 家 議 題 在 選 舉 時 刻 也 成 為 政 客 操 作 的 項 目 之 一, 客 家 似 乎 成 了 臺 灣 少 數 的 關 鍵 在 此 前 提 下, 日 治 時 期 日 人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是 如 何 呢, 成 了 筆 者 重 視 的 議 題 ( 二 ) 探 討 警 察 客 家 知 識 建 構 之 歷 程 日 人 松 井 茂 指 出 日 本 警 察 教 育 之 宗 旨 為 警 察 官, 即 為 貫 徹 命 令 之 執 法 者, 本 質 上 以 中 央 規 劃 為 主 軸, 除 法 學 知 識 教 育 武 學 體 能 外, 紀 律 團 體 榮 譽 與 精 神 培 育 更 為 重 視 3 在 此 種 教 育 制 度 下 所 養 成 的 警 察 可 謂 以 服 從 上 級 為 已 任, 在 內 外 教 育 與 外 在 通 譯 兼 掌 政 策 的 推 動 下, 提 供 了 我 們 觀 察 後 續 警 察 機 關 與 警 察 學 習 臺 灣 土 語 與 統 治 之 視 角 然 而 新 竹 地 方 政 府 所 發 行 的 警 友, 提 供 了 一 個 觀 察 地 方 政 府 如 何 建 構 客 家 知 識 的 空 間 此 外, 從 警 務 制 度 以 及 新 竹 地 區 首 長 來 觀 察, 在 一 致 性 的 警 務 制 度 下, 客 家 地 區 的 警 察 與 警 察 機 關 是 如 何 依 照 地 區 的 特 性 而 有 不 同 的 因 應 作 為, 如 何 轉 變 不 利 學 習 客 語 之 主 觀 條 件, 並 如 何 運 用 原 有 之 教 育 訓 練 制 度, 重 新 發 展 客 語 訓 練 之 空 間, 將 客 語 轉 化 為 警 察 可 用 來 暸 解 客 家 知 識 之 工 具, 亦 為 筆 者 所 觀 察 之 處, 皆 為 筆 者 想 進 一 歩 想 探 討 之 動 機 ( 三 ) 補 充 目 前 警 察 客 家 地 區 統 治 研 究 之 不 足 日 治 時 期 有 關 臺 灣 警 察 之 研 究 十 分 豐 富, 然 而 整 體 而 言, 以 警 察 之 制 度 訓 練 保 甲 執 勤 等 做 探 討 面 向 對 於 警 察 與 客 家 社 會 統 治 探 討 鮮 少 論 述, 本 文 並 就 警 察 客 家 地 區 的 統 治 客 語 學 習 業 務 推 展 勤 務 運 作 等 做 討 論 之 面 向 從 警 友 長 期 的 客 語 教 材 與 對 地 方 事 務 的 報 導 來 看, 警 察 對 於 客 家 區 的 暸 解, 已 不 是 單 純 的 客 語 學 習 而 已, 而 是 依 警 察 對 客 家 族 事 務 的 暸 解, 以 最 適 切 的 方 式, 將 官 方 的 的 各 項 活 動 推 展 於 客 家 社 會 中, 收 統 治 之 效, 其 運 作 之 嬗 變 亦 令 我 深 感 興 趣 此 外, 在 蒐 集 史 料 的 過 程 中, 發 現 了 新 竹 州 警 察 機 關 所 出 版 的 警 友 雜 誌, 內 容 詳 細 又 豐 富, 以 目 前 所 蒐 集 到 的 資 料, 所 能 掌 握 的 最 早 史 料 是 大 正 十 四 年 ( 1935 ) 第 三 年 第 十 號 零 星 資 料, 較 完 整 的 資 料 是 從 昭 和 九 年 至 十 六 年 3 松 井 茂 著, 警 察 的 根 本 問 題 ( 東 京 : 警 察 講 習 所 學 友 會 發 行,1924 年 ), 頁 75 2

13 ( ) 計 62 冊 之 多, 且 長 期 記 錄 了 警 察 統 治 客 家 地 區 的 歷 程, 以 及 新 竹 地 區 相 關 之 警 察 統 計 書, 有 助 於 進 一 步 了 解 警 察 在 新 竹 地 區 的 統 治 作 為 二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以 歷 史 學 為 研 究 主 體, 藉 由 日 治 時 期 之 檔 案 與 史 料, 探 討 警 察 統 治 新 竹 地 區 之 分 析 與 影 響, 預 期 達 成 之 研 究 目 的 有 二 : 1. 分 析 日 治 時 期 日 人 的 客 家 社 印 象 之 形 成 2. 藉 由 警 察 之 客 家 知 識 建 構 與 地 方 統 治, 來 進 行 分 析 警 察 制 度 勤 務 規 範 以 及 對 新 竹 地 區 客 家 族 群 之 影 響 本 文 主 要 透 過 新 竹 州 警 察 機 關 報 警 友 雜 誌, 做 為 深 入 分 析 新 竹 地 區 警 察 機 關 與 警 察 如 何 因 應 地 區 之 特 性, 在 總 督 府 所 制 定 統 一 規 定 中, 如 何 因 應 客 家 族 群 而 將 調 整 行 政 訓 練 考 試 等 方 向, 藉 以 提 升 官 吏 對 客 家 的 研 究 與 了 解, 而 警 察 如 何 將 客 語 落 實 在 相 關 業 務 勤 務 規 劃 等 方 面 以 及 日 警 的 管 理 對 客 家 族 群 的 影 響 為 何 第 二 節 研 究 問 題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警 察 之 功 能 遠 超 過 其 體 制, 其 組 織 嚴 密 結 構 完 整, 輔 以 臺 人 保 甲 制 度, 形 成 嚴 密 的 警 察 社 會 4 就 警 察 客 家 知 識 體 系 之 建 構 觀 之, 知 識 的 蒐 集 與 再 產 生 之 知 識 體 之 利 用, 較 警 察 體 制 更 有 彈 性, 進 而 有 更 細 緻 的 行 政 操 作 本 文 從 三 個 面 向 來 進 行 討 論, 一 為 日 人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其 次 為 殖 民 警 察 臺 灣 語 知 識 體 系 之 建 立, 最 後 是 警 察 客 家 地 區 之 統 治 與 影 響 一 日 人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客 家 在 中 國 或 臺 灣 的 社 會 描 述 隨 時 空 的 改 變,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論 述 與 解 讀, 李 文 良 在 清 初 臺 灣 方 志 的 客 家 書 寫 與 社 會 相 5 與 另 一 篇 有 關 客 家 與 義 民 的 研 究 中 指 出, 在 清 代 客 家 的 書 寫 權 並 非 掌 在 客 家 族 群 手 中 ; 另 外 清 政 府 藉 由 客 家 族 群 民 心 的 收 編, 穏 固 客 家 族 群 對 清 政 府 的 效 忠, 減 少 行 政 管 理 資 源 的 挹 注 6 日 治 末 期 似 乎 也 可 看 到 殖 民 政 府 以 這 種 工 具 性 的 方 式 來 收 編 客 家 族 群 但 日 本 領 臺 初 期 日 人 並 未 強 調 閩 客 的 族 群 性, 甚 至 在 客 家 地 區 所 發 生 的 抗 日 事 件, 例 如, 乙 未 之 役 新 竹 地 方 的 戰 事 北 埔 事 件 羅 福 新 事 件 等, 日 人 並 未 公 佈 事 件 主 謀 之 族 群 別, 僅 以 地 名 做 為 報 導 7 顯 然 日 人 有 意 將 漢 人 建 立 在 臺 灣 人 之 基 礎 上, 李 理, 日 據 臺 灣 時 期 警 察 制 度 研 究 ( 臺 北 : 海 峽,2007 年 ), 頁 334 臺 灣 方 志 書 寫 權 並 非 掌 握 在 客 藉 之 手, 而 是 出 自 於 另 外 漳 泉 人 之 手, 旨 在 於 界 定 族 群 的 邊 界, 也 反 應 書 寫 者 內 心 的 想 法 與 觀 感 參 閱 李 文 良, 清 初 臺 灣 方 志 的 客 家 書 寫 與 社 會 相, 臺 大 歷 史 學 報, 期 31(2003.6), 頁 臺 灣 客 家 族 群 為 求 自 保, 在 頻 頻 動 亂 的 民 變 中 選 擇 站 在 代 表 文 化 正 統 的 王 朝 一 邊, 在 民 變 中 藉 由 效 忠 的 行 動 獲 得 官 方 的 肯 定 參 閱 李 文 良, 從 客 仔 到 義 民 : 清 初 南 臺 灣 的 移 民 開 發 和 社 會 動 亂 ( ), 歷 史 人 類 學 學 刊,5:2(2007.8), 頁 臺 灣 總 督 府 在 記 錄 領 臺 後 各 地 反 抗 事 中, 一 般 而 言, 並 未 將 臺 灣 族 群 別 做 為 標 示 的 個 體, 而 是 以 地 區 別 代 替 族 群 別 參 閱 臺 灣 總 督 府 法 務 部 編 纂, 臺 灣 匪 亂 小 史 ( 臺 北 : 臺 灣 總 督 府 法 務 部,1934 年 ); 菅 野 秀 雄, 新 竹 州 沿 革 史 ( 下 ) ( 新 竹 : 新 竹 州 沿 革 史 刊 行 會,1938 年 ) 3

14 做 為 治 理 的 單 位, 淡 化 族 群 的 個 別 性 臺 灣 總 督 府 的 各 項 調 查, 說 明 了 殖 民 政 府 的 意 圖, 其 目 的 在 於 清 楚 掌 握 臺 灣 的 人 事 物, 以 便 有 效 控 制 臺 灣 現 有 資 源, 早 期 日 人 對 臺 灣 各 族 群 的 了 解, 以 清 代 臺 灣 方 志 及 西 方 臺 灣 文 獻 為 基 礎, 方 志 成 為 日 人 認 識 臺 灣 客 家 的 途 徑, 臺 灣 總 督 府 臺 灣 客 家 的 研 究, 初 期 目 的 是 為 恢 復 社 會 秩 序, 後 續 調 查 則 為 進 一 步 管 理 與 建 設 地 方, 經 其 調 查 與 地 方 管 理 後, 日 人 開 始 有 實 際 的 臺 灣 客 家 經 驗, 此 種 經 驗 不 僅 涉 及 產 業 經 濟 社 會 等, 更 對 客 家 的 文 化 內 涵 有 了 進 一 步 的 瞭 解 在 初 期 官 方 有 關 客 家 的 論 述, 並 無 具 體 著 作, 多 數 散 見 於 臺 灣 研 究 之 中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務 局 所 編 的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沿 革 誌 在 描 寫 有 關 客 家 事 務 時 亦 非 以 客 家 做 為 論 述 主 體, 對 於 客 家 的 資 訊, 多 數 依 據 各 地 政 府 所 呈 報 之 治 安 現 況 之 記 錄 8 臺 灣 在 日 人 統 治 的 五 十 年 中, 官 方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並 非 固 定 不 變, 以 時 間 縱 向 來 分 析 日 人 的 臺 灣 客 家 書 寫, 從 明 治 大 正 與 昭 和 時 期 所 發 行 的 臺 灣 研 究 可 觀 察 其 嬗 變, 隨 日 人 統 治 時 間 的 增 長, 客 家 書 寫 也 有 更 細 緻 的 了 解, 然 而 這 些 了 解, 多 數 是 建 立 在 趨 向 於 實 用 性 表 面 性 統 計 性, 計 劃 性 等, 將 臺 灣 的 人 事 物 進 行 分 類 化 與 條 理 化, 讓 日 人 可 井 然 有 序 地 瞭 解 臺 灣, 著 重 於 經 濟 與 建 設 等 開 發 所 需 這 種 理 性 科 學 調 查, 並 無 法 客 觀 的 掌 握 日 人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但 這 些 不 摻 雜 個 人 因 素 的 官 方 統 計 數 字, 反 而 較 能 忠 實 地 呈 現 客 家 社 會 的 面 貎 二 客 家 知 識 體 系 之 建 立 警 察 殖 民 知 識 之 訓 練 與 養 成, 是 臺 灣 總 督 府 管 理 臺 人 的 手 段, 藉 由 教 育 訓 練 使 日 人 官 吏 擁 有 知 識 優 位 9 因 此 警 察 也 是 總 督 府 殖 民 知 識 建 構 體 系 的 工 具 一 環, 從 警 政 制 度 警 校 教 育 在 職 訓 練 到 實 際 勤 務 運 作, 皆 隨 時 代 演 變 而 有 不 同 演 進 的 訓 練 體 制 彼 得. 柏 克 ( Peter Burke) 以 社 會 知 識 來 分 析 近 代 歐 洲 的 社 會 史, 認 為 國 家 或 統 治 機 構 將 知 識 變 成 統 治 工 具, 這 些 知 識 的 形 成 來 自 主 動 及 被 動 的 社 會 因 素 例 如 叛 亂 戰 爭 和 瘟 疫 等, 經 由 各 種 知 識 來 解 決 問 題 或 預 防 問 題 的 發 生 10 柏 克 的 觀 點 提 供 了 我 們 觀 察 臺 灣 總 督 府 知 識 建 構 的 方 向, 警 察 以 優 位 知 識 做 為 管 理 臺 人 之 媒 介, 將 臺 人 納 入 殖 民 政 府 所 期 許 的 利 益 中, 在 各 項 事 業 的 推 展 下 警 察 成 為 不 可 獲 缺 的 媒 介 臺 灣 總 督 府 藉 由 權 力 與 知 識 掌 握 臺 人 之 肉 體, 權 力 知 識 肉 體 三 者 交 互 影 8 總 督 府 在 記 錄 臺 人 乙 未 反 抗 事 件 中, 鮮 少 直 拉 接 指 出 臺 灣 族 群 別, 但 桃 竹 苗 地 區 頻 繁 的 抗 日 事 件 記 錄, 也 影 響 後 續 日 人 對 該 地 區 的 印 象 參 閱 徐 國 章 譯 注,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沿 革 誌 ( 南 投 : 臺 灣 文 獻,2005 年 ) 9 姚 人 多, 認 識 臺 灣 : 知 識 權 力 與 日 本 之 殖 民 治 理 性, 臺 灣 社 會 研 究 季 刊, 期 42(2001.6), 頁 Burke, Peter 著, 賈 士 蘅 譯, 知 識 社 會 史 : 從 古 騰 堡 到 狄 德 羅 ( 臺 北 : 麥 田,2003 年 ), 頁

15 響, 11 而 警 察 制 度, 即 為 最 佳 寫 照, 以 散 在 制 配 置, 分 佈 臺 灣 的 地 理 空 間 與 社 會 空 間, 形 成 殖 民 者 與 被 殖 者 接 觸 最 大 的 媒 介, 對 殖 民 者 而 言, 知 識 的 利 用 是 資 訊 的 蒐 集 與 再 產 生 的 結 果, 警 察 也 是 總 督 府 資 訊 蒐 集 的 第 一 線, 總 督 府 即 利 用 這 些 從 各 末 稍 傳 回 的 資 訊 做 為 決 策 參 考, 遍 佈 全 臺 的 警 察 機 關 以 及 綿 密 的 警 察 治 安 網, 透 過 監 控 而 取 得 的 支 配 力 量 甚 至 勝 於 地 方 官 吏 12 殖 民 者 藉 此 不 斷 的 檢 查 與 紀 錄, 建 構 完 備 知 識 體 系, 進 一 步 分 析 這 些 資 訊, 進 行 政 策 法 規 與 行 政 施 政 之 修 正, 並 同 時 檢 視 臺 人 外 在 肉 體 服 從 與 內 在 之 柔 順 論 及 殖 民 政 府 知 識 體 系 建 構, 臺 灣 土 語 是 一 項 重 要 的 工 具, 觀 察 日 治 初 期 總 督 府 所 轄 之 中 央 機 關 的 關 稅 部 門 事 業 機 構 教 育 郵 政 法 院 檢 察 官 署 測 量 所 各 廳 政 府 之 役 所 與 警 察 單 位 等, 所 彙 報 之 各 機 關 土 語 通 曉 能 力 之 等 級 數 量 土 語 種 別 等 名 冊, 即 有 總 計 1,224 名 日 人 官 吏, 可 以 觀 察 當 時 整 體 日 人 官 吏 投 入 臺 灣 土 語 的 學 習 13 隨 著 統 治 時 間 的 增 加, 警 察 臺 土 語 能 力 的 統 計 分 類 上, 甚 至 有 更 細 緻 的 分 類, 客 語 閩 語 原 住 語 外 語 與 朝 鮮 語 等, 可 以 推 論 總 督 府 藉 由 日 人 官 吏 的 臺 灣 土 語 學 習, 已 成 為 殖 民 知 識 體 系 建 構 手 段, 藉 以 作 為 統 治 的 下 一 步 三 新 竹 地 區 警 察 客 家 地 區 之 統 治 與 影 響 新 竹 州 所 出 版 的 警 友 雜 誌, 綜 合 了 法 律 政 治 民 情 風 俗 教 育 行 政 時 事 客 家 語 學 等 等, 做 為 知 識 再 生 產 傳 播 之 功 能 此 外, 其 中 廣 東 語 講 義 資 料 更 是 針 對 在 地 語 學 所 設 計 之 課 程, 強 化 警 察 客 語 能 力 之 方 法 持 地 六 三 郎 對 於 警 察 在 臺 灣 的 殖 民 角 色 作 了 以 下 描 述 : 臺 灣 的 警 察 官, 右 手 執 刀 劍, 左 手 持 典 經, 捕 盜 斷 訟 之 外, 兼 致 力 教 育 慈 善 事 業, 為 其 分 內 之 事 14 持 地 道 出 了 日 警 在 臺 灣 的 功 能 寫 照, 警 察 的 刀 劍 可 謂 法 律 與 暴 力 所 組 成 的 統 治 力 量 ; 而 經 典 則 是 知 識 即 是 廣 義 知 識 學 習, 臺 灣 土 語 當 然 包 括 在 內, 經 由 警 察 的 養 成 教 育 與 持 續 在 職 教 育, 警 察 成 為 中 央 政 策 執 行 者 與 領 引 臺 人 的 文 明 教 育 者 日 治 時 期 警 察 成 為 統 治 地 方 的 主 軸, 很 快 地 代 替 了 多 數 原 為 地 方 菁 英 主 導 之 事 務, 然 而 即 便 是 警 察 掌 控 了 地 方 大 小 事 務, 但 在 文 化 認 同 上 臺 籍 地 方 菁 英 仍 具 備 傳 統 之 優 勢 日 治 時 期 日 人 所 引 進 的 新 式 社 會 制 度, 亦 對 臺 人 帶 來 不 小 的 衝 擊, 當 新 舊 文 化 接 觸 時, 臺 人 各 層 的 反 應 是 不 一 樣 的, 與 文 化 價 值 有 關 的 部 分 最 不 容 易 撼 動, 與 生 活 利 益 相 關 者 則 較 易 改 變 15 客 家 在 因 應 殖 民 統 治 時, 多 數 人 11 黃 敏 原 論 教 育 與 規 訓 以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的 皇 民 化 現 象 為 列,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98 年, 頁 李 崇 僖, 日 本 時 代 臺 灣 警 察 制 度 之 研 究, 臺 北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法 律 學 研 究 所,1999 年, 頁 現 在 職 員 ニシテ 臺 灣 土 語 履 修 者 調 查, 臺 灣 總 督 府 公 文 類 纂,15 年 保 存,17 卷,1898 年 4 月 1 日 14 持 地 六 三 郎, 臺 灣 殖 民 政 策 ( 臺 北 : 南 天,1998 年 ), 頁 克 利 夫 主 張 對 於 許 多 文 化 現 象 採 厚 式 敘 述 (Thick Description) 他 將 文 化 視 為 文 本, 應 從 在 地 的 觀 點, 全 面 性 的 觀 照 參 閱 克 利 夫 格 爾 茨 (Clifford Geertz) 著, 韓 莉 譯, 文 化 的 解 釋 5

16 選 擇 對 自 己 最 有 利 的 方 式 去 配 合 行 政 命 令, 並 保 留 傳 統 文 化 做 為 核 心 根 本 臺 灣 總 督 府 執 行 各 項 政 策 勢 必 影 響 庶 民 生 活, 而 庶 民 生 活 亦 往 往 反 映 當 時 的 時 代 背 景 從 殖 民 政 府 各 項 行 政 統 計, 分 析 新 竹 地 區 在 治 安 教 育 經 濟 及 衛 生 方 面 的 推 展 成 果, 觀 察 臺 人 在 依 循 殖 民 者 所 設 計 之 生 活 模 式, 是 否 也 連 帶 影 響 其 文 化 認 同 同 時 亦 分 析 國 家 意 識 形 態 在 公 共 領 域, 如 何 默 化 臺 人 的 文 化 本 質 從 日 人 所 留 下 的 相 關 文 獻 可 看 出 殖 民 政 府 的 本 位 主 義 換 言 之, 即 是 以 殖 民 者 觀 點 所 形 成 的 殖 民 知 識, 在 此 觀 點 下, 日 人 在 臺 所 做 的 各 種 引 領 臺 灣 人 現 代 化 文 明 化 的 作 為, 反 成 了 困 阻 壓 迫 臺 人 的 要 件, 於 此 過 程 中, 被 殖 民 者 在 學 習 現 代 化 與 文 明 化 的 標 題 下, 沉 默 無 力 地 承 受 殖 民 者 的 政 治 意 識 在 單 方 面 殖 民 意 識 籠 罩 下, 日 治 時 期 的 臺 灣 文 學 似 乎 成 為 臺 灣 人 薄 弱 沙 啞 的 抗 議, 也 是 被 殖 民 者 與 殖 民 者 的 對 話 文 學 作 品 住 住 取 材 現 實 紀 錄 狀 況 也 反 映 相 應 的 意 識 型 態 16 本 文 亦 將 試 圖 藉 助 日 治 時 期 的 客 家 文 學 作 品, 做 為 被 殖 民 者 的 發 聲, 藉 此 補 助 其 時 代 的 歷 史 性 綜 觀 上 述, 官 方 殖 民 知 識 體 系 之 行 為, 隨 統 治 時 間 之 增 加, 而 有 更 細 緻 之 行 政 操 作, 警 察 亦 能 利 用 此 知 識, 間 接 的 勸 誘 地 方 士 紳 投 入 社 會 改 正 活 動 然 而 客 家 族 群 在 面 臨 與 生 活 利 益 有 關 的 事 務 較 能 配 合, 反 之 不 利 推 行 者, 多 與 文 化 價 值 有 關, 但 面 對 警 察 所 推 行 之 業 務 時, 遇 有 抵 觸 自 身 文 化 價 值 時, 在 迫 於 形 式 的 壓 力 下, 會 選 擇 消 極 妥 協 或 規 避 第 三 節 相 關 研 究 之 回 顧 探 討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總 督 府 對 臺 灣 統 治 研 究 成 果 十 分 豐 富, 主 要 為 政 治 經 濟 警 察 教 育 文 化 等 方 面, 惟 著 重 於 客 家 地 區 管 理 卻 缺 乏 具 體 詳 細 的 研 究 本 文 試 圖 爬 梳 日 治 時 期 從 總 督 府 到 地 方 統 治 者, 對 於 客 家 統 治 的 方 式, 並 藉 此 探 究 日 人 對 於 臺 灣 客 家 的 社 會 印 象 因 此, 本 文 從 三 個 面 向 來 回 顧 探 討, 一 為 日 人 的 臺 灣 客 家 的 研 究 二 為 管 理 制 度 方 式 的 形 成 及 影 響 三 為 警 察 的 實 際 地 方 管 理 方 式 之 探 討 一 日 人 的 客 家 研 究 大 正 六 年 (1917) 日 本 東 亞 同 文 書 院 編 纂 的 支 那 省 別 全 志, 為 該 院 學 生 在 中 國 進 行 實 地 考 察, 亦 包 括 中 國 客 家 聚 落 的 調 查 後 而 成 書 17 昭 和 四 年 (1929) 日 本 外 務 省 刊 行 華 僑 研 究, 該 文 雖 以 中 國 及 南 洋 的 華 僑 為 主, 其 中 也 花 大 量 的 篇 幅 來 介 紹 客 家 南 洋 遷 徙 開 墾 人 口 分 佈 及 經 濟 發 展 等 18 在 中 國 研 究 中 有 ( 南 京 : 譚 林 出 版 社,1999 年 ), 頁 2 洪 鵬 程, 戰 前 臺 灣 小 說 所 反 映 的 農 村 社 會, 臺 北 : 文 化 大 學 中 文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97 年, 頁 1 第 十 四 卷 福 建 省 三 卷, 該 三 卷 特 別 詳 述 客 家 聚 落 地 域 歷 史 地 理 人 口 交 通 產 業 與 風 俗 參 閱 東 亞 同 文 會, 支 那 省 別 全 誌 ( 東 京 巿 : 東 亞 同 文 會,1918 年 ) 飯 島 典 子, 日 本 人 看 客 家 --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之 前, 2007 新 竹 義 民 節 慶 文 化 與 觀 光 國 際 研 討 會 大 會 ( 新 竹 : 明 新 科 技 大 學,2007 年 ), 頁

17 關 客 家 的 部 分, 山 口 縣 造 服 部 宇 之 吉 森 清 太 郎 等 學 者, 對 中 國 的 客 家 社 會 發 展 也 有 概 略 的 說 明 服 部 宇 之 吉 介 紹 客 家 族 群 性 受 環 境 地 理 的 影 響, 以 及 與 其 他 族 群 的 關 係, 並 將 客 家 與 蛋 民 混 為 一 談, 對 客 家 的 印 象 顯 然 不 太 了 解 19 森 清 太 郎 自 明 治 三 十 八 年 (1905) 移 居 廣 東, 經 常 在 日 本 報 章 雜 誌 發 表 華 南 的 文 章, 但 著 作 將 客 家 與 廣 州 蛋 民 混 為 一 談, 充 分 說 明 其 對 客 家 並 無 進 一 步 的 了 解 年 代 中 國 內 部 的 權 力 爭 鬥 中, 客 家 族 群 活 躍 動 亦 引 起 日 人 注 目, 山 口 縣 造 分 析 客 家 在 中 國 參 與 國 共 革 命 運 動 之 原 委 21 昭 和 五 年 (1930) 臺 灣 客 籍 學 者 彭 阿 木 受 任 職 之 東 亞 同 文 書 院 所 託 進 行 客 家 調 查 研 究, 範 圍 以 梅 縣 為 中 心, 說 明 客 家 意 義 的 由 來 語 言 生 活 信 仰 習 俗 族 譜 人 數 及 分 佈 22 上 述 之 客 家 研 究 多 為 中 國 客 家 社 會 調 查 報 導 及 一 般 性 研 究, 提 供 了 日 人 對 客 家 的 一 般 看 法, 但 不 足 看 出 日 人 對 臺 灣 客 家 的 看 法 有 關 日 人 臺 灣 客 家 的 研 究, 除 語 言 方 面 外, 針 對 社 會 文 化 方 面 的 研 究 並 不 多, 日 治 時 期 除 了 松 崎 仁 三 郎 與 警 友 雜 誌 外, 其 他 著 作 多 為 概 括 性 報 導 例 如, 小 川 琢 治 的 臺 灣 諸 嶋 誌 吉 國 藤 吉 的 臺 灣 島 史 廣 松 良 臣 的 帝 國 最 初 的 殖 民 地 山 根 勇 藏 的 臺 灣 民 族 性 百 談 村 上 玉 吉 的 臺 灣 紀 要 石 阪 莊 作 的 臺 嶋 踏 查 實 記 等 上 述 日 人 有 關 臺 灣 客 家 的 研 究 中 除 伊 能 加 矩 的 臺 灣 文 化 志 外, 多 數 學 者 對 臺 灣 的 客 家 經 驗 並 不 多, 大 部 分 的 著 作 皆 為 參 考 中 西 文 獻 而 來 戰 後 日 人 有 關 臺 灣 客 家 的 研 究, 則 有 戰 前 的 事 務 性 報 導, 分 析 客 家 在 歷 經 日 人 殖 民 統 治 及 國 府 政 權 統 治, 對 客 家 自 身 省 思 及 認 同 變 化 篠 原 正 巳 在 日 本 人 和 臺 灣 人 中, 即 藉 由 總 督 府 的 臺 灣 語 政 策 警 察 機 關 師 範 學 校 的 臺 灣 語 ( 閩 南 語 ) 教 育 等, 綜 合 當 時 時 空 背 景 做 一 分 析, 並 認 為 伊 澤 修 二 以 國 語 ( 日 語 ) 做 為 未 來 方 針 之 舉 措, 對 日 後 臺 灣 產 生 很 大 的 影 響, 也 對 客 家 的 人 文 地 理 與 日 人 的 客 語 學 習 態 度 做 了 說 明 23 田 上 智 宜 探 討 臺 灣 客 家 認 同 的 形 成, 認 為 臺 灣 客 家 族 群 的 認 同 論 述 深 受 文 化 政 策 以 及 民 族 主 義 的 影 響, 尤 其 當 處 於 動 盪 的 社 會 狀 態, 客 家 族 群 愈 加 凝 聚 其 族 群 意 識, 在 承 平 時 期 客 家 會 隨 著 國 家 政 策 社 會 氣 氛 經 濟 發 展 等, 來 調 整 自 身 參 閱 服 部 宇 之 吉, 支 那 的 國 民 性 與 思 想 ( 東 京 : 京 文 社,1926 年 ), 頁 森 清 太 郎 長 居 華 南 地 區 數 十 年, 書 中 對 於 該 地 區 重 要 的 人 文 地 理 經 濟 政 治 等 都 有 詳 細 的 記 錄, 但 文 中 作 者 仍 舊 蛋 民 誤 認 為 客 家, 顯 然 的 對 於 日 人 而 言, 要 明 確 的 界 定 客 家 仍 有 一 些 實 際 的 距 離 參 閱 森 清 太 郎, 嶺 南 紀 勝 ( 廣 東 : 岳 陽 堂 藥 行,1928 年 ), 頁 參 閱 山 口 縣 造, 客 家 と 支 那 革 命, 東 洋, 期 33( ) 轉 載 自 飯 島 典 子 近 代 客 家 社 會 の 形 成 : 他 稱 と 自 稱 のはざまで ( 東 京 : 風 響 社,2007 年 ), 頁 彭 阿 木 在 支 那 研 究 雜 誌 發 表 就 客 家 的 研 究, 轉 載 飯 島 典 子, 近 代 客 家 社 會 の 形 成 : 他 稱 と 自 稱 のはざまで ( 東 京 : 風 響 社,2007 年 ), 頁 篠 原 正 巳, 日 本 人 と 臺 灣 人 ( 臺 北 : 致 良,1999 年 ) 7

18 的 社 會 適 應 性 24 田 上 智 宜 指 出 了 客 家 族 群 的 變 與 不 變 的 原 則, 這 種 認 同 的 改 變 來 自 外 部 需 求 而 產 生 的 社 會 適 應 行 為, 而 內 在 的 生 活 文 化 並 不 因 國 家 政 策 而 改 變 這 種 概 念 提 供 本 研 究 一 個 思 考 方 向, 藉 此 觀 察 日 治 時 期 客 家 族 群 在 面 臨 國 家 政 策 及 因 應 地 方 官 吏 的 實 際 管 理 時 所 做 的 外 部 改 變 飯 島 典 子 在 近 代 客 家 社 會 の 形 成 : 他 稱 と 自 稱 のはざまで 第 一 章 即 以 歷 史 的 經 緯 探 討 他 者 對 中 國 客 家 社 會 描 述, 其 中 提 到 日 人 對 客 家 調 查, 以 語 言 研 究 做 為 出 發, 接 著 調 查 客 家 的 社 會 文 化, 以 西 方 傳 教 士 在 華 南 的 報 導 清 代 華 南 地 區 方 志 日 本 官 方 對 華 南 的 調 查 以 及 日 本 學 者 對 客 家 的 研 究 做 為 基 礎, 分 析 不 同 時 期 客 家 社 會 經 濟 文 化, 對 客 家 向 外 發 展 的 影 響, 並 介 紹 客 家 參 與 中 國 的 革 命 海 內 外 的 移 民 及 客 家 文 化 擴 張 等 影 響 25 飯 島 另 一 篇 日 本 人 看 客 家 --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之 前 主 要 是 出 自 其 論 文, 介 紹 日 人 對 客 家 研 究 的 原 由, 以 及 在 華 南 及 南 洋 的 運 用, 其 認 為 日 人 的 客 家 研 究 是 出 自 經 濟 戰 略 及 治 安 的 需 要, 無 非 是 為 帝 國 主 義 預 先 鋪 路 從 上 述 的 研 究 中 看 出, 日 人 對 中 國 有 較 具 體 的 客 家 研 究, 但 仍 無 法 看 到 日 人 對 於 臺 灣 客 家 的 社 會 印 象 之 研 究 二 臺 灣 客 語 的 研 究 臺 灣 客 家 的 研 究 中, 客 語 的 研 究 成 果 最 為 豐 富, 計 有 早 期 的 日 人 橋 本 萬 太 郎 篠 原 正 巳 與 臺 灣 的 吳 守 禮 鍾 榮 富 羅 肇 錦 古 國 順 羅 濟 立 等 許 多 學 者 26 吳 守 禮 在 1997 年 的 福 客 方 言 綜 誌 即 開 始 臺 灣 語 的 研 究, 其 中 客 語 部 分, 亦 針 對 日 治 時 期 日 人 的 客 語 學 習 研 究 做 一 介 紹, 以 臺 灣 土 語 叢 誌 為 基 礎, 初 步 探 討 閩 客 語 初 期 學 習 環 境 及 日 人 對 其 了 解 的 程 度, 主 要 的 內 容 仍 著 重 在 音 韻 及 假 名 表 記 等, 對 於 日 人 客 語 學 習 做 出 簡 單 概 要 的 說 明 27 羅 濟 立 分 析 日 治 初 期 警 察 的 廣 東 語 ( 客 語 ) 學 習 背 景 及 成 效, 其 認 為 客 語 學 習 是 出 於 過 渡 性 實 用 性 的 工 具 選 擇, 其 主 要 以 臺 灣 土 語 叢 誌 的 廣 東 語 會 話 篇 為 史 料, 及 相 關 的 日 臺 語 言 著 作, 除 了 分 析 客 家 音 韻 與 日 語 學 習 不 同 之 處, 並 解 析 日 人 如 何 以 日 本 假 名 方 式 輔 助 日 人 學 習 客 語, 提 供 後 人 就 客 家 音 韻 在 不 同 對 象 的 經 驗, 28 其 研 究 的 第 二 章 篇 即 指 出, 有 關 警 察 客 語 學 習, 在 以 閩 南 語 為 主 的 臺 灣 語 學 習 環 境 中, 客 語 如 何 被 地 方 機 關 首 長 營 造 成 迫 切 需 求 的 語 言 工 田 上 智 宜, 從 客 人 到 客 家 臺 灣 客 家 族 群 認 同 論 述 之 形 成 跨 域 青 年 學 者 臺 灣 史 研 究 論 文 集 ( 臺 北 : 稻 鄉,2008 年 ), 頁 64 飯 島 典 子, 近 代 客 家 社 會 の 形 成 : 他 稱 と 自 稱 のはざまで ( 東 京 : 風 響 社,2007 年 ), 頁 上 述 學 者 多 為 致 力 客 家 語 言 學 的 學 者 其 重 要 著 作 有, 橋 本 萬 太 郎 客 家 語 基 礎 彙 進 ( 東 京 都 : 東 京 外 國 語 大 學 アジア.アフリカ 言 語 文 化 硏 究 所,1972 年 ); 鍾 榮 富, 臺 灣 客 語 概 論 ( 臺 北 : 五 南,2005 年 ); 羅 肇 錦 客 語 語 法 ( 臺 北 : 臺 灣 學 生 書 局,1988 年 ); 古 國 順, 臺 灣 客 語 概 論 ( 臺 北 : 五 南,2005 年 ) 吳 守 禮, 福 客 方 言 綜 誌,( 臺 北 : 吳 守 禮,1997 年 ), 頁 187 羅 濟 立, 統 治 初 期 の 日 本 人 による 臺 灣 客 家 語 音 韻 語 の 學 習 : 廣 東 語 臺 灣 土 語 誌 廣 東 語 會 話 篇 手 がかりに ( 臺 北 : 致 良,2008 年 ) 8

19 具 從 羅 濟 立 的 研 究 可 以 看 到 總 督 府 對 客 語 的 學 習 態 度, 從 被 動 到 積 極 主 動, 除 因 應 土 地 調 查 之 工 具 性 需 求 外, 後 續 總 督 府 對 中 國 華 南 的 經 營, 臺 灣 的 客 語 學 習 及 客 語 地 區 的 管 理, 提 供 了 日 本 一 個 良 好 對 岸 開 發 的 經 驗 羅 濟 立 另 一 篇 則 探 討 警 察 學 習 客 語 的 方 法, 除 了 探 討 客 語 和 日 本 漢 音 的 對 應 關 係, 對 於 警 察 如 何 學 習 客 語 及 運 用 並 無 進 一 步 討 論, 但 作 者 鋪 陳 了 日 警 學 習 客 語 的 脈 絡, 根 據 羅 濟 立 指 出, 警 察 學 習 客 語 是 以 單 純 詞 為 基 本 結 構, 此 種 語 彙 佔 17.53%, 在 表 示 動 作 心 理 性 狀 形 容 的 語 彙 高 達 40.57% 29 意 味 著 警 察 在 學 習 客 語 是 由 需 求 的 單 純 詞 到 表 達 詞, 是 根 據 殖 民 政 府 所 精 心 設 計 的 課 程 快 速 學 成 客 語, 以 便 進 行 更 有 效 率 的 資 源 攫 奪 三 日 治 時 期 的 警 察 研 究 ( 一 ) 警 察 制 度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警 察 的 論 述 十 分 豐 富, 李 理 的 日 據 臺 灣 時 期 警 察 制 度 研 究 爬 梳 日 治 時 期 警 察 制 度 的 脈 絡, 藉 由 研 究 警 察 制 度, 具 體 分 析 日 治 時 期 警 察 對 臺 人 之 影 響, 作 者 以 大 陸 學 者 立 場 的 角 度 來 觀 察 臺 灣 警 察 的 研 究, 並 以 區 域 比 較 方 式 來 討 論 臺 日 警 察 之 差 異, 以 及 臺 灣 朝 鮮 滿 州 殖 民 地 警 察 對 各 地 治 理 的 不 同, 做 初 步 的 研 究 說 明 30 作 者 對 於 總 督 府 藉 由 萬 能 警 察 所 營 造 的 臺 灣 社 會 現 象, 持 批 判 的 角 度, 認 為 在 殖 民 政 府 特 殊 政 體 下, 警 察 所 有 的 預 防 功 能 被 殖 民 政 府 過 度 放 大, 在 中 央 政 策 與 地 方 警 察 的 法 律 與 勤 務 運 作 下, 臺 灣 人 民 成 了 被 剝 削 的 階 級, 所 有 治 理 臺 民 的 政 策 包 裹 着 科 學 文 明 的 糖 衣, 目 的 是 使 臺 灣 及 臺 人 成 為 日 本 經 濟 政 治 的 一 環 其 論 述 提 供 筆 者 對 於 日 警 的 各 項 業 務 運 作 下 的 另 一 個 思 考 方 向 劉 惠 璇 指 出 臺 灣 總 督 府 所 設 立 的 警 察 官 及 司 獄 官 練 習 所, 其 制 度 除 沿 襲 日 本 內 地 外, 臺 灣 警 察 訓 練 所 特 著 重 精 神 涵, 是 培 育 臺 灣 現 代 警 察 的 搖 籃, 此 外, 學 習 臺 灣 土 語 法 令 與 武 學 等, 也 被 列 為 基 礎 訓 練 之 一, 更 是 警 察 能 够 有 效 執 行 治 安 的 要 素, 從 其 研 究 可 見, 臺 灣 總 督 府 一 條 鞭 的 掌 握 警 政, 更 能 有 效 落 實 中 央 政 策 的 旨 意 另 外, 警 察 訓 練 所 分 甲 乙 科, 在 制 度 的 設 計 上, 臺 人 很 難 越 過 總 督 府 所 設 計 之 甲 科 警 察 門 檻, 臺 人 從 警 多 數 任 職 基 層 的 警 務 職 位 31 從 劉 惠 璇 研 究 可 見, 臺 灣 土 語 在 警 察 訓 練 所 佔 有 很 高 的 比 率, 通 譯 兼 掌 者 津 貼 更 是 吸 引 諸 多 日 警 投 入, 並 帶 動 更 嚴 格 的 臺 灣 土 語 檢 定 制 度, 其 研 究 有 助 於 釐 清 警 察 的 臺 灣 土 語 基 本 能 力 羅 濟 立, 由 警 友 雜 誌 初 探 日 治 後 期 警 察 之 臺 灣 客 語 詞 彙 學 習, 人 文 社 會 學 報,3:1 (2008.3), 頁 參 閱 李 理, 日 據 臺 灣 時 期 警 察 制 度 研 究 ( 臺 北 : 海 峽,2007 年 ) 劉 惠 璇, 日 治 時 期 之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官 及 司 獄 官 練 習 所 ( )- 臺 灣 警 察 專 科 學 校 校 史 探 源 ( 上 ), 警 專 學 報,4:8(2011.3), 頁

20 在 日 警 臺 灣 土 語 學 習 上, 李 幸 真 認 為 日 本 警 察 做 為 指 導 教 化 角 色, 呼 應 了 殖 民 政 府 強 調 日 警 必 須 學 習 臺 灣 語 的 期 待, 不 僅 期 待 日 警 能 有 效 取 締 臺 人 的 不 法, 更 期 待 日 警 能 以 臺 灣 語 展 開 宣 傳 與 指 導, 日 治 末 期 日 警 以 較 熟 練 的 臺 灣 語, 有 效 地 執 行 查 察 民 意 和 防 犯 防 諜 等 要 務 32 林 幸 真 研 究 提 供 了 日 警 學 習 臺 灣 語 ( 閩 南 語 ) 的 良 好 基 礎, 從 作 者 廣 泛 收 集 而 來 有 關 日 臺 會 話 書 籍 之 觀 察 報 告 可 清 楚 發 現, 警 察 的 臺 灣 語 教 材 簡 言 之 即 是 另 一 版 本 的 警 察 執 勤 守 則, 會 話 內 容 是 針 對 勤 務 要 求 而 設 計 的 上 述 研 究 對 提 供 了 筆 者 了 解 警 察 學 習 臺 灣 土 語 及 勤 務 運 作 的 基 礎 ( 二 ) 警 察 的 地 方 管 理 1. 保 甲 : 在 保 甲 制 度 研 究 上 蔡 易 達 與 蔡 慧 玉 等 人 之 研 究, 都 重 建 了 保 甲 社 會 控 制 面 與 結 構 面 之 探 討 33 而 後 進 學 者 陳 嘉 齢 以 小 說 中 的 警 察 保 甲 御 用 仕 紳 描 寫 作 為 研 究 主 題, 作 者 收 集 了 三 十 多 篇 日 治 期 有 關 警 察 保 甲 及 御 用 紳 士 等 小 說, 深 入 剖 析 殖 民 者 對 殖 民 地 的 掌 控 與 佔 有, 日 本 政 府 如 何 透 過 綿 密 的 警 察 網, 以 及 保 甲 制 度 的 全 力 配 合, 執 行 各 項 殖 民 政 策, 以 達 成 殖 民 者 掠 取 物 資 之 目 的 陳 嘉 齢 認 為 日 本 對 臺 灣 所 進 行 的 現 代 化 建 設, 不 是 一 項 德 政 或 恩 賜, 而 僅 是 為 了 進 行 有 計 劃 的 經 濟 掠 奪 然 而, 文 學 作 為 反 映 現 實 之 媒 體, 亦 受 到 現 實 政 治 經 濟 文 化 的 影 響 與 限 制, 仍 貼 切 地 補 充 史 料 與 文 獻 所 無 法 呈 現 的 庶 民 日 常 所 面 臨 之 困 境, 並 有 助 於 體 會 當 時 臺 灣 人 的 心 境 與 想 法 衛 生 : 董 惠 文 在 談 論 到 日 治 初 期 傳 染 病 的 防 治, 借 用 了 傅 柯 知 識 與 權 力 的 概 念, 認 為 總 督 府 將 權 力 關 係 以 各 種 不 同 的 形 式 技 術 場 域, 以 多 元 且 靈 活 的 策 略 在 行 進 著, 是 一 種 具 有 長 期 滲 透 力 生 產 性 的 權 力, 是 一 種 更 細 緻 的 過 程, 國 家 機 器 將 有 利 民 眾 的 政 策 以 行 政 力 落 實 地 方 籍 此 鞏 固 權 力 合 理 性 並 以 嚴 格 的 監 視 來 實 行 董 惠 文 認 為 督 府 以 地 方 廳 警 察 課 為 中 心, 藉 著 保 甲 組 織, 國 家 權 力 得 以 深 入 臺 灣 基 層 社 會, 指 揮 保 甲 強 制 管 理 管 區 內 各 家 戶 的 衛 生 事 務, 建 立 起 一 個 嚴 密 監 控 的 防 疫 體 制 殖 民 政 府 運 用 了 這 些 權 力 的 裝 置, 並 加 以 擴 散 分 佈 設 置, 再 利 用 這 些 權 力 裝 置, 進 行 嚴 密 的 戶 政 建 制, 從 此 之 後, 殖 民 政 府 組 織 與 監 控 了 臺 灣 人 民 的 空 間 位 置 每 一 個 被 定 位 在 固 定 位 置 上 的 個 人, 清 清 楚 楚 地 讓 林 幸 真, 日 治 初 期 臺 灣 警 政 的 創 建 與 警 察 的 召 訓, 臺 北 : 臺 灣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研 碩 士 論 文, 2008 年 蔡 易 達, 臺 灣 總 督 府 基 層 統 治 組 織 之 研 究 保 甲 制 度 與 警 察, 臺 北 : 文 化 大 學 日 本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88 年 ; 蔡 慧 玉 更 進 一 步 探 討 保 甲 動 員 與 理 論 的 整 合 並 以 大 量 田 野 訪 談 進 行 研 究, 參 閱 蔡 慧 玉 保 正 保 甲 書 記 街 庄 役 場 口 述 歷 史 (1), 中 興 大 學 歷 史 學 報, 期 3(1993.4); 蔡 慧 玉 日 治 時 代 臺 灣 保 正 書 記 初 探 ,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1:2( ), 頁 5-24 陳 嘉 齢,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短 篇 小 說 中 的 警 察 描 寫 - 含 保 正 御 用 紳 士, 臺 北 : 政 大 國 文 教 學 碩 士 論 文,2001 年 10

21 自 己 的 健 康 情 緒 反 應 呈 現 在 監 視 者 的 眼 光 之 下, 無 所 遁 逃 35 以 傅 柯 的 理 論 來 分 析 總 督 府 的 衛 生 改 正, 反 應 出 殖 民 者 的 心 態 與 臺 民 面 對 監 視 的 生 活 反 應, 以 知 識 與 權 力 論 述 日 治 時 期 的 傳 染 病 防 制, 提 供 了 總 督 府 對 於 監 控 臺 人 的 架 構, 然 而, 對 於 當 時 日 警 與 臺 人 的 實 際 互 動 情 形, 似 乎 仍 有 進 一 步 發 展 的 空 間 范 燕 秋 在 疫 病 醫 學 與 殖 民 現 代 性 : 日 治 臺 灣 醫 學 史 有 關 保 甲 協 助 衛 生 疫 情 防 制 業 務, 以 保 正 張 麗 俊 的 日 記 作 為 分 析 藍 本, 認 為 以 傳 統 士 紳 保 甲 組 識, 在 執 行 新 式 防 疫 工 作 時, 扮 演 了 一 個 重 要 催 生 衛 生 業 務 的 助 力, 在 官 吏 與 警 察 無 法 達 成 面 上, 士 紳 與 保 甲 補 足 了 這 個 缺 口 36 以 總 督 府 公 文 類 纂 衛 生 史 料 對 照 保 正 張 麗 俊 的 日 記, 可 以 發 現 完 全 不 同 的 立 場, 前 者 為 殖 民 者 的 政 策 與 執 行 的 過 程 記 錄, 後 者 是 私 人 地 方 社 會 的 個 人 寫 照, 可 以 觀 察 到 最 真 實 的 庶 民 心 理 及 官 吏 實 際 公 務 運 作 過 程, 顯 示 臺 灣 社 會 在 面 臨 疫 情 時, 地 方 士 紳 如 何 轉 化 為 公 眾 衛 生 的 思 維 歷 程, 並 協 助 官 方 推 展 衛 生 業 務 為 本 研 究 提 供 一 個 良 好 的 研 究 方 向 3. 管 理 : 陳 煒 欣 的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高 等 警 察 之 研 究 ( ), 陳 文 以 政 治 為 起 點, 分 析 高 等 警 察 制 度 的 形 成 及 其 對 於 臺 灣 社 會 的 影 響, 並 就 中 央 與 地 方 高 等 警 察 做 一 比 較, 第 四 章 的 部 分 論 及 高 等 警 察 的 監 控 實 質 面, 並 以 政 治 警 察 思 想 警 察 出 版 警 察 等 進 行 討 論 整 體 而 言, 陳 文 提 供 了 高 等 警 察 對 臺 灣 社 會 監 控 的 概 況, 但 限 於 篇 幅 並 沒 有 進 一 步 的 就 地 方 監 控 做 分 析 37 蔡 明 志 認 為 日 治 時 期 殖 民 政 府 透 過 地 方 空 間 的 改 造, 將 警 察 機 關 的 派 出 所 做 為 地 方 監 控 的 中 心, 以 硬 體 空 間 的 改 正 及 警 察 軟 性 的 知 識 的 引 導, 將 殖 民 政 府 及 地 方 警 察 形 塑 成 文 明 開 明 的 現 代 領 導 者, 合 理 化 警 察 以 各 種 行 政 手 段 管 理 臺 人 的 理 由 警 察 派 出 所 的 設 立 成 為 地 方 權 威 管 理 的 象 徵, 地 區 的 民 眾 被 層 層 監 管 制 度 所 監 視, 警 察 成 為 殖 民 政 府 各 種 情 報 的 蒐 集 者 與 殖 民 政 府 的 行 政 執 行 者 38 歸 納 上 述 研 究 我 們 大 致 可 以 了 解 : 第 一 日 人 對 中 國 的 客 家 研 究 是 基 於 政 治 經 濟 產 業 需 求 而 著 手 調 查 的 報 告 性 研 究, 相 對 於 已 成 為 日 本 領 土 的 臺 灣 客 家 的 議 題 顯 然 就 沒 有 那 麼 急 迫, 日 人 的 研 究 仍 不 足 呈 現 日 人 對 臺 灣 客 家 的 印 象, 因 此 仍 可 就 日 人 對 臺 灣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做 進 一 步 之 探 討 第 二 官 方 如 何 建 構 客 家 知 識 體 系 統 治 第 三 地 方 警 察 如 何 運 客 家 知 識 於 勤 務 之 上, 亦 鮮 少 有 深 入 董 惠 文, 行 政 監 控 與 醫 療 規 訓 : 談 日 治 初 期 傳 染 病 的 防 治 南 投 : 南 華 大 學 社 會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4 年 范 燕 秋, 疫 病 醫 學 與 殖 民 現 代 現 性 : 日 治 臺 灣 醫 學 史 ( 臺 北 : 稻 鄉,2005), 頁 陳 煒 欣,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高 等 警 察 之 研 究 ( ) 臺 南 :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96 年 蔡 明 志, 殖 民 地 警 察 之 眼 : 臺 灣 日 治 時 期 的 地 方 警 察 社 會 控 制 與 空 間 改 正 之 論 述, 臺 南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建 築 系 博 士 論 文,2007 年, 頁

22 分 析, 仍 有 進 一 步 探 討 的 空 間 第 四 新 竹 地 區 日 警 的 統 治 對 地 方 影 響, 仍 有 進 一 步 探 討 的 空 間 第 四 節 研 究 區 域 與 時 間 斷 限 一 區 域 由 於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行 政 區 域 時 有 變 動, 本 文 討 論 的 個 案 新 竹 地 區 仍 泛 指 挑 竹 苗 地 區, 為 了 便 利 界 定 研 究 區 域, 權 以 大 正 九 年 (1920) 地 方 改 正 後 所 訂 定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便 以 說 明, 新 竹 州 的 行 政 區 域 包 括 了 現 在 的 桃 竹 苗 三 縣 巿, 其 轄 內 有 新 竹 中 壢 桃 園 大 溪 竹 東 竹 南 苗 栗 大 湖 等 八 郡 參 閱 圖 1-1 圖 1-1: 新 竹 州 地 圖 資 料 來 源 : 新 竹 州 地 圖 及 新 竹 州 各 郡 重 繪 圖, 大 正 15 年 (1926)7 月 州 廳 界 大 正 5 年 (1926)7 月 郡 界 臺 灣 地 形 圖 郡 役 所, 臺 灣 歷 史 文 化 地 圖 下 載 日 2010/6/2 本 研 究 有 兩 個 限 制, 區 域 與 史 料 的 限 制 針 對 個 案 新 竹 州 討 論 日 警 客 語 學 習 與 管 理, 因 目 前 掌 握 的 史 料 只 有 四 縣 腔 與 海 陸 腔, 且 僅 限 於 新 竹 州 ( 現 今 的 桃 竹 苗 縣 巿 地 區 ), 因 此 對 於 中 部 地 區 的 紹 安 大 埔 與 南 部 六 堆 四 縣 之 客 語 無 法 一 併 納 入 討 論 二 時 間 斷 限 明 治 二 十 八 年 (1895) 十 二 月 十 八 日 總 督 府 於 府 內 設 立 土 語 講 習 所, 其 主 要 招 收 的 對 象 為 陸 軍 通 譯 文 武 職 員, 利 用 公 務 餘 暇, 教 授 台 語 聘 請 臺 人 王 星 12

23 樵 陳 文 溪 為 教 師, 開 學 當 初 有 58 名 學 員, 經 考 試 合 格 獲 頒 條 業 證 書 者 有 12 名 39 換 言 之, 筆 者 將 研 究 時 間 斷 限 設 定 為 1895 年, 自 臺 灣 語 由 官 方 正 式 引 進 在 臺 日 人 的 學 習, 到 1945 年 日 本 退 出 臺 灣 為 止 第 五 節 研 究 方 法 名 詞 界 定 與 史 料 運 用 一 研 究 方 法 本 文 以 日 治 時 期 總 督 府 對 客 家 社 會 的 統 治 為 研 究 範 疇, 並 以 新 竹 警 察 機 關 報 警 友 雜 誌, 做 為 個 案 觀 察 的 對 象, 以 保 甲 衛 生 警 備 選 舉 與 思 想 控 制 等 問 題 框 架 及 論 述 中 心 在 探 討 日 警 對 區 域 社 會 文 化 的 論 述, 日 人 所 指 涉 新 竹 地 區 之 客 家 文 化 或 生 活 習 俗, 實 為 漢 人 社 會 中 文 化 呈 現 的 一 部 分, 本 文 僅 就 日 人 對 客 家 社 會 中 的 生 活 文 化 做 分 析, 閩 人 之 部 分 暫 不 列 入 本 文 探 討, 待 日 後 有 機 會 再 進 一 步 探 究 閩 客 之 差 異 二 名 詞 界 定 本 文 試 圖 探 討 日 人 的 廣 東 語 ( 客 語 ) 外 部 語 言 學 習 環 璄, 至 於 語 言 學 的 語 韻 語 彙 並 不 列 入 本 文 的 討 論 之 列, 僅 針 對 日 警 客 語 的 學 習 環 境 管 理 職 掌 業 務 及 對 地 方 的 影 響 等 做 探 討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總 督 府 對 於 臺 灣 漢 人 的 分 類, 仍 以 大 陸 祖 籍 為 主, 官 方 對 於 臺 灣 的 廣 東 籍 或 粵 實 際 上 是 指 客 家, 為 避 免 混 淆 故 以 客 家 客 語 取 代 廣 東 人 廣 東 語, 只 有 廣 東 語 的 相 關 名 詞 同 時 出 現, 以 及 保 留 原 引 文 時 才 使 用 廣 東 語 一 詞, 以 方 便 行 文 客 語 教 材 中 會 話 漢 字, 有 特 別 客 音 者, 加 註 原 日 文 假 名 以 呈 現 日 人 客 語 發 音 此 外 文 中 所 提 及 之 臺 灣 土 語 系 當 時 日 人 泛 指 之 閩 客 與 原 住 民, 而 日 人 續 又 將 臺 灣 土 語 改 為 臺 灣 語, 為 求 行 文 之 一 致 性, 文 中 以 仍 暫 以 臺 灣 土 語 做 為 敍 述 代 表 三 史 料 的 探 討 本 文 所 有 的 論 述 資 料, 主 要 來 自 於 各 大 圖 書 館 中 研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國 立 圖 書 館 臺 灣 分 館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圖 書 館, 內 容 包 括 國 內 外 的 相 關 學 術 論 文 期 刊 及 研 究 報, 以 現 有 研 究 成 果 做 為 基 礎 除 運 用 現 有 研 究 成 果 外, 大 量 使 用 原 始 史 料, 臺 灣 總 督 府 的 統 計 報 告 書 日 治 時 期 報 刊 雜 誌, 力 求 完 備, 以 分 析 史 料 及 文 獻 作 為 本 文 的 論 述 期 望 藉 由 對 臺 灣 過 去 的 史 實 發 現, 作 為 解 釋 現 狀 的 方 法 並 借 用 比 較 研 究 歷 史 研 究 方 法, 討 論 警 察 藉 由 客 語 所 推 行 的 各 項 業 務 上, 臺 灣 人 對 於 保 甲 衛 生 思 想 等 業 務 接 受 的 差 異 性, 以 求 客 觀 的 結 論 針 對 本 研 究 目 前 所 參 考 的 史 料 概 分 類, 官 方 檔 案 統 計 資 料 調 查 報 告 地 方 誌 期 刊 文 獻 報 紙 雜 誌 日 記 與 口 述 訪 談 等, 就 其 史 料 性 質, 分 類 說 明 如 下 : ( 一 ) 檔 案 39 洪 惟 仁 編, 日 台 大 辭 典 ( 台 北 : 武 陵,1993), 頁 4 13

24 在 檔 案 的 運 用 上 臺 灣 總 督 府 公 文 類 纂 是 臺 灣 總 督 府 官 房 文 書 課 所 存 之 公 文 書, 為 研 究 日 治 時 期 不 可 獲 缺 之 史 料, 目 前 國 史 館 已 將 其 數 位 化, 利 用 檢 索 係 統, 可 以 有 效 率 的 搜 尋 相 關 史 料 ( 二 ) 官 方 出 版 品 臺 灣 總 督 府 府 報 詔 敕. 令 旨. 諭 告. 訓 達 類 纂 等, 是 總 督 府 頒 發 的 各 項 命 令 與 公 告, 而 臺 灣 總 督 府 事 務 成 績 提 要 為 總 督 府 歷 年 的 施 政 以 及 各 州 廳 施 政 紀 要, 藉 此 了 解 新 竹 州 地 區 的 發 展 概 要, 以 及 地 方 政 府 所 出 版 的 新 竹 州 警 察 法 規 新 竹 州 管 內 概 況 及 事 務 概 要 新 竹 州 警 務 要 覽 另 外, 由 鷲 巢 敦 哉 所 編 纂 之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沿 革 誌 五 冊, 對 昭 和 十 二 年 (1937) 以 前 臺 灣 警 察 制 度 有 詳 實 的 記 錄, 可 檢 視 巨 觀 的 制 度 面 此 外 警 察 官 實 務 全 書 以 及 在 警 察 本 署 與 警 務 局 階 段, 臺 灣 總 督 府 所 留 下 的 法 規 部 分, 有 臺 灣 警 察 法 規 臺 灣 行 政 警 察 法 甲 乙 種 巡 查 採 用 試 驗 の 實 際 と 受 驗 の 要 訣 等, 可 觀 察 警 察 制 度 建 立 的 更 迭 再 者 職 員 錄 也 是 觀 察 統 治 者 重 要 的 指 標 臺 灣 總 督 府 及 所 屬 官 職 員 錄 臺 灣 列 紳 傳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職 員 錄 臺 灣 警 察 遺 芳 錄 警 察 年 代 幹 部 職 員 錄 臺 灣 刑 務 職 員 錄 新 竹 州 商 工 聯 合 會 會 員 名 簿, 等, 從 各 項 職 員 錄 可 發 現, 各 時 期 的 重 要 警 察 幹 部 對 於 政 策 以 及 管 轄 地 區 的 影 響 ( 三 ) 調 查 統 計 書 關 於 統 計 書 方 面, 人 口 族 群 統 計 資 料 有 臺 灣 國 勢 調 查 要 覽 表 臺 灣 在 籍 漢 民 族 鄉 貫 別 調 查 臺 灣 常 住 戶 口 統 計 臺 灣 總 督 府 統 計 書 新 竹 州 統 計 書 新 竹 州 管 內 常 住 戶 口 新 竹 州 教 育 統 計 一 覽 等, 其 中 新 竹 州 統 計 書 讓 我 們 了 解 各 郡 之 街 庄 人 口 數 族 群 分 佈 教 育 與 產 業 發 展 等, 各 回 國 勢 調 查 報 告 則 提 供 我 們 了 解 臺 灣 整 體 的 人 口 職 業 與 產 業 結 構 情 況 ; 警 察 統 計 資 料 上 有 警 務 局 編 的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統 計 書 臺 灣 警 察 及 衛 生 統 計 書 臺 灣 犯 罪 統 計 等, 亦 有 助 了 解 警 察 整 體 佈 署 與 勤 務 執 行 概 要 ( 四 ) 調 查 研 究 資 料 官 方 或 私 人 所 做 的 調 查 也 不 少, 有 利 我 們 進 一 步 了 解, 這 些 調 查 的 原 由 與 方 式, 並 從 中 觀 察 日 人 如 何 的 看 待 臺 灣 社 會, 例 如 官 方 的 臺 灣 形 勢 一 班 臺 灣 情 事 覽 臺 灣 視 察 復 命 臺 灣 匪 亂 小 史 ; 而 民 間 日 人 臺 灣 研 究 數 量 更 勝 於 官 方, 例 如, 臺 灣 現 狀 臺 灣 諸 嶋 誌 臺 灣 島 志 史 臺 灣 紀 要 臺 嶋 踏 查 實 記 臺 灣 警 察 四 十 年 史 話 帝 國 最 初 の 殖 民 地 臺 灣 の 現 況 新 竹 州 の 人 物 と 情 事 臺 灣 全 誌 臺 灣 文 化 志 臺 灣 略 史 臺 灣 民 族 性 百 談 臺 灣 紀 要 民 俗 臺 灣 日 本 地 理 風 俗 大 系 15( 臺 灣 篇 ) 等 整 體 而 言, 民 間 日 人 在 探 討 的 臺 灣 客 家 研 究 時, 仍 無 法 跳 脫 官 家 刻 板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但 就 客 家 社 會 文 化 面 向 而 言, 有 較 多 元 的 探 討 空 間 14

25 ( 五 ) 地 方 志 地 方 志 地 是 觀 察 當 代 統 治 者 如 何 看 待 地 方 居 民 的 重 要 的 依 據, 包 括 清 代 的 淡 水 廳 志 新 竹 縣 采 訪 冊 與 日 治 時 期 的 新 竹 廳 志 新 竹 州 沿 革 史 北 埔 鄉 土 誌, 國 府 以 後 的 臺 灣 省 新 竹 縣 志 新 埔 鄉 誌 竹 東 鎮 志 芎 林 鄉 志 三 灣 鄉 志 等, 這 些 地 方 志 的 編 修 除 地 方 官 員 外, 也 延 攬 地 方 士 紳 參 與, 這 類 地 方 志 內 容 包 括 轄 區 的 地 理 山 川 水 文 官 職 經 濟 產 業 建 置 沿 革 教 育 風 俗 等, 內 容 廣 泛 但 地 方 志 常 有 抄 襲 或 考 察 不 詳 實 之 慮, 在 引 用 史 料 時 仍 需 比 對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透 過 地 方 志 的 記 載 可 以 使 我 們 可 以 了 解 各 區 域 的 發 展 概 況 ( 六 ) 報 紙 期 刊 日 治 時 期 的 各 類 報 紙 與 期 刊 亦 為 本 文 研 究 資 料 之 一, 例 如 臺 灣 日 日 新 報 新 竹 州 時 報 臺 灣 民 報 等 等 其 中 臺 灣 日 日 新 報 可 謂 官 方 御 用 報, 具 濃 厚 的 官 方 色 彩, 從 中 可 觀 察 統 治 者 對 新 竹 州 施 政 與 觀 感 ; 而 有 地 方 性 的 新 竹 州 時 報 不 僅 有 地 方 官 方 宣 導 性 質, 更 可 從 中 檢 視 統 治 者 對 新 竹 地 區 之 觀 感 ; 其 次, 大 正 十 二 年 在 創 刊 的 臺 灣 民 報 (1930 年 5 月 29 日 改 為 臺 灣 新 民 報 ) 以 白 話 漢 文 以 及 週 刊 方 式 發 行, 主 要 讀 者 群 以 臺 人 為 主, 並 以 爭 取 臺 人 之 公 平 為 報 導 主 軸, 時 可 見 批 評 警 察 制 度 之 聲 浪, 亦 為 本 研 究 之 重 要 資 料 期 刊 類 有 警 友 臺 灣 警 察 時 報 臺 灣 土 語 叢 誌 ( 後 改 為 語 苑 ) 臺 灣 農 事 報 臺 灣 之 畜 產 等, 更 刊 載 時 人 言 論, 不 乏 日 人 官 民 對 新 竹 州 社 會 的 意 見, 可 視 為 官 方 資 料 的 進 一 步 說 明 其 中 臺 灣 警 察 時 報 更 是 全 國 性 的 警 察 雜 誌, 其 刊 載 可 見 警 察 在 警 務 運 作 的 方 向, 完 全 以 中 央 的 意 志 為 依 歸 新 竹 州 所 發 行 的 雜 誌 警 友, 更 是 針 完 全 計 對 該 地 警 察 所 設 計 一 連 串, 勤 務 運 作 在 職 教 育 客 語 教 學 等, 其 內 有 關 客 家 的 部 分 有 兩 大 類 廣 東 族 研 究 講 義 資 料 廣 東 語 研 究 兩 大 類 前 者 研 究 客 家 的 生 活 及 文 化 介 紹 ; 後 者 是 以 語 言 學 習 為 主 的 語 彙 教 材 以 目 前 所 蒐 集 到 的 資 料, 所 能 掌 握 的 最 早 史 料 是 大 正 十 四 年 (1925) 第 三 年 第 十 號 零 星 資 料, 較 完 整 的 資 料 是 從 昭 和 九 至 十 六 年 ( ), 內 容 主 要 為, 政 治 宣 導 教 育 訓 練 法 規 解 釋 州 內 各 郡 情 事 分 享 州 警 武 技 競 賽 報 導 各 郡 警 官 對 時 事 政 策 的 看 法 與 評 論 以 及 升 等 考 試 資 訊 及 廣 東 語 ( 客 語 ) 學 習 教 材, 為 新 竹 州 警 部 提 供 了 一 個 廣 泛 平 臺, 做 為 警 察 機 關 及 警 察 個 人 的 執 勤 技 巧 之 提 升 另 外 語 苑 原 為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臺 灣 語 通 信 研 究 會 發 行 之 月 刊, 主 要 的 閱 讀 對 象 為 法 院 職 務 者 後 來 成 為 全 臺 警 察 重 要 的 語 學 教 材 刊 物, 日 後 也 開 始 將 研 究 的 對 象 轉 向 至 警 察 業 務 相 關 用 語, 獲 得 警 察 機 關 的 認 同, 大 約 在 大 正 末 期 開 始 編 纂 講 習 資 料, 有 初 等 科 講 習 資 料 與 通 信 教 授 甲 乙 科 警 察 官 語 學 講 習 資 料 廣 東 語 講 習 資 料 以 及 日 治 戰 爭 末 期 的 特 高 用 語 的 活 用 一 直 發 行 到 昭 和 十 15

26 七 年 (1942), 語 學 教 材 除 發 音 文 法 會 話 外, 為 增 加 學 習 者 的 興 趣, 亦 將 臺 灣 的 舊 慣 歷 史 地 方 趣 事 等 列 入 語 學 教 材 中, 一 則 活 化 學 習 過 程, 再 則, 警 察 亦 可 藉 此 了 解 臺 人 的 生 活 文 化 ( 七 ) 文 學 傳 記 日 記 與 口 述 訪 談 在 殖 民 政 府 高 壓 的 統 治 下, 臺 灣 文 學 成 了 知 識 份 子 反 應 社 會 現 況 以 及 為 臺 人 抒 發 微 弱 的 抗 議 之 聲 音, 也 可 以 間 接 的 補 充 史 料 之 不 足 這 種 動 機 普 遍 存 在 臺 灣 文 學 作 家 之 中, 其 中 以 客 籍 作 家 所 著 之 客 家 文 學 最 能 代 表 客 家 族 群 例 如, 吳 濁 流 龍 瑛 宗 等, 此 外 本 文 也 將 利 用 竹 塹 百 年 發 展 口 述 歷 史 中 的 地 方 耆 訪 談, 以 及 蔡 慧 玉 在 其 保 甲 制 度 的 口 述 資 料, 以 補 充 檔 案 史 料 之 不 足 第 六 節 研 究 架 構 與 章 節 安 排 本 文 以 臺 灣 總 督 府 之 有 關 客 家 研 究 做 出 發, 探 討 日 治 時 期 日 人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以 及 警 察 客 語 學 習 與 統 治 之 關 連 性, 研 究 架 構 說 明, 參 閱 圖 1-2 圖 1-2: 研 究 架 構 圖 歷 史 學 臺 灣 總 府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抗 爭 方 志 歷 史 產 業 社 會 警 察 制 度 體 系 業 務 勤 務 知 識 體 系 之 建 立 通 譯 兼 掌 制 度 土 語 學 習 警 察 客 家 地 區 之 統 治 結 論 章 節 安 排 本 文 除 了 緒 論 和 結 論 外, 內 文 共 分 為 四 章, 以 下 就 各 章 的 內 容 鋪 排 探 討 問 題 做 摘 述 16

27 第 一 章 緒 論 說 明 本 文 的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論 點 與 問 題 文 獻 回 顧 史 料 與 文 獻 的 分 析 研 究 方 法 相 關 概 念 的 釐 清 以 及 章 節 架 構 等 第 二 章 新 竹 地 區 客 地 理 與 日 人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介 紹 新 竹 地 區 的 地 理 環 境, 並 探 討 日 本 早 期 對 於 客 家 族 群 內 部 瞭 解 是 如 何 產, 此 印 象 乃 殖 民 政 府 所 舉 辦 的 各 項 調 查, 或 是 西 方 學 者 相 關 對 臺 著 作 與 清 代 臺 灣 方 志, 又 如 何 影 響 官 方 的 看 法 本 文 將 官 方 對 客 家 書 寫 做 歷 史 的 分 期, 從 明 治 大 正 與 昭 和 時 期 所 發 行 的 臺 灣 研 究, 比 對 當 代 的 時 空 背 景 分 析 日 人 對 於 客 家 印 象 的 改 變 藉 由 日 人 在 不 同 時 期 的 客 家 印 形 成 之 背 後 社 會 經 濟 政 治 與 日 本 對 外 關 係 等, 來 分 析 日 人 的 客 家 印 象 第 三 章 警 察 體 系 與 警 友 的 客 家 社 會 知 識 建 構, 首 先 就 警 察 體 制 面 來 論 述 臺 灣 警 政 組 織 業 務 範 圍 以 及 勤 務 方 式 等, 藉 此 觀 察 警 察 何 如 何 透 過 內 部 制 度 體 制, 作 為 強 化 外 在 統 治 的 基 礎 其 次, 新 竹 州 警 察 文 庫 所 發 行 的 警 友 雜 誌, 探 討 雜 誌 如 何 探 究 客 家 知 識 培 訓 警 察 官 吏 專 業 技 能, 以 及 客 語 的 學 習, 而 有 關 客 家 的 部 分 有 廣 東 族 研 究 講 義 資 料 廣 東 語 研 究 兩 大 類 可 供 我 們 分 析, 警 察 客 語 學 習 的 歷 程 並 且 客 語 教 材, 做 為 一 個 觀 察 的 視 角, 配 合 當 時 政 經 社 會 背 景, 推 究 警 察 在 各 項 衛 生 違 警 取 締 選 舉 交 通 墓 葬 與 戶 口 等 業 務 運 作, 以 客 語 教 材 業 務 法 規 與 社 會 現 況 統 計 等 三 項 相 互 檢 視 其 實 際 運 作 第 四 章 警 友 中 的 警 察 勤 務 運 作 本 章 透 過 日 人 的 客 語 語 彙 的 編 排 與 客 家 社 會 現 況 的 關 連 性, 以 及 警 察 具 體 執 行, 做 出 較 全 面 之 整 理 與 說 明 探 討 警 察 如 何 利 警 察 專 業 與 所 學 客 語 直 接 落 實 勤 務 之 上, 以 及 如 何 透 過 保 甲 組 織 動 員 甲 民 投 入 社 會 改 正 活 動 此 外, 日 治 未 期 警 察 更 積 極 的 配 合 政 策, 動 員 更 具 影 響 力 之 士 紳 階 層, 加 入 皇 民 化 運 動, 亦 可 以 看 出 警 察 在 統 治 的 手 法 上 已 有 更 細 緻 的 作 操, 在 日 本 對 外 關 係 緊 張 之 際, 依 人 力 資 源 論 將 臺 灣 可 為 日 本 所 用 的 經 濟 產 業 人 心 及 道 德 等, 進 一 步 的 以 選 擇 形 塑 等, 並 分 析 客 家 傳 統 文 化 如 何 為 殖 民 者 收 編 第 五 章 從 警 友 看 社 會 變 化, 在 警 察 一 致 的 管 理 下, 閩 客 街 庄 是 否 呈 現 一 致 性 呢? 從 日 人 的 各 項 統 計 數 字 看, 仍 然 有 許 差 異, 主 要 在 於 生 活 形 態 習 慣 信 仰 職 業 等, 從 而 影 響 閩 客 族 群 的 健 康 質 而 皇 民 化 時 期 警 察 所 有 的 業 務 推 展 都 以 皇 民 化 標 準 來 檢 視 其 成 效, 此 議 題 正 好 解 釋 了, 為 何 日 人 不 斷 強 調 的 各 項 改 革 宣 導, 在 官 方 緊 湊 的 皇 民 活 動 中, 客 家 社 會 在 歷 經 官 方 長 期 的 教 育 與 末 期 的 皇 民 化 運 動 洗 禮, 客 家 在 表 面 皇 民 數 據 上 明 顯 偏 高, 同 時 藉 此 亦 可 觀 察 日 治 未 期 警 察 對 客 家 經 驗 是 否 有 明 顯 的 改 變 17

28 第 六 章 結 論, 除 總 括 各 節 旨 趣 外, 並 藉 由 各 面 向 的 探 討, 釐 清 日 人 的 客 家 印 象 如 何 影 響 警 察 在 管 理 客 家 社 會 的 作 為, 並 依 此 探 究 警 察 學 習 客 語 運 用 於 勤 務 之 上, 是 否 達 成 官 方 預 期 的 目 的 18

29 第 二 章 新 竹 地 區 地 理 與 日 人 客 家 印 象 早 期 日 人 對 於 臺 灣 各 族 群 的 了 解, 以 清 代 臺 灣 方 志 及 西 方 臺 灣 文 獻 做 為 基 礎, 1 方 志 成 為 日 人 認 識 客 家 的 方 式 之 一, 方 志 有 關 客 家 的 書 寫 與 乙 未 之 役 客 家 對 日 軍 的 抵 抗 行 為, 加 深 了 日 人 對 客 家 的 負 面 印 象 後 續 研 究 臺 灣 的 日 人, 大 量 地 以 初 期 日 人 的 臺 灣 研 究 為 範 本, 客 家 負 面 的 形 象 因 此 被 沿 襲 保 留 然 而, 警 察 對 於 客 家 地 區 的 社 會 現 況 似 乎 不 再 拘 泥 於 文 獻 記 載, 就 其 業 務 所 及 較 能 呈 現 日 人 對 客 家 的 社 會 印 象 分 析 日 人 官 民 對 於 客 家 印 象 的 來 源 概 分 為 兩 大 類 : 一 史 料 文 獻, 二 實 際 的 客 家 經 驗 在 缺 乏 具 體 客 家 經 驗 時, 清 代 臺 灣 方 志 及 前 人 的 研 究 成 果 成 了 沿 襲 的 依 據 ; 警 察 對 客 家 的 印 象 最 為 貼 近 客 家 的 社 會 現 況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優 劣 評 價 則 由 殖 民 者 依 當 時 的 政 治 社 會 經 濟 等 來 決 定 日 治 末 期 日 本 對 外 關 係 緊 張 之 際, 依 人 力 資 源 論 2 將 可 為 日 本 所 用 的 經 濟 產 業 人 心 及 道 德 等, 進 一 步 以 選 擇 形 塑 收 編 等 方 式 進 行, 客 家 傳 統 文 化 的 義 民 精 神 亦 成 了 日 人 收 編 之 列 藉 由 日 人 的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也 可 以 觀 察 到, 日 人 的 工 具 性 客 家 印 象 的 描 述, 反 應 出 其 殖 民 主 義 的 本 質 本 章 將 藉 由 不 同 階 級 與 領 域 的 日 人 客 家 論 述, 爬 梳 日 人 的 臺 灣 客 家 社 會 印 象, 並 以 下 列 幾 個 方 向 作 為 探 討 的 出 發 點, 首 先 探 討 日 治 初 期 日 人 對 客 家 的 負 面 形 象 如 何 產 生? 清 代 方 志 是 否 影 響 了 日 人 對 於 客 家 的 觀 感? 客 家 義 民 信 仰 文 化 與 習 俗 等 是 如 何 的 被 日 人 所 評 價? 日 人 如 何 的 將 客 家 生 活 文 化, 形 塑 成 符 合 日 本 傳 統 文 化 的 核 心 價 值 第 一 節 地 理 環 境 與 人 文 一 環 境 與 經 濟 新 竹 地 區 的 行 政 區 域 包 括 了 現 在 的 桃 竹 苗 三 縣 巿, 以 大 正 九 年 (1920) 以 後 行 政 區 改 正 較 便 宜 觀 察 北 臨 台 北 州 南 以 大 安 溪 界 接 連 台 中 州, 轄 內 東 界 為 中 央 山 脈 為 屏 居 花 蓮 港 廳 之 西, 河 流 主 要 有 鳯 山 溪 頭 前 溪 中 港 溪 後 龍 溪, 地 勢 起 伏 多 變, 地 形 相 當 複 雜, 包 括 有 台 地 平 原 丘 陵 斷 崖 盆 地 高 山 及 森 林 地 人 口 方 面 有 漢 人 及 原 住 民 ( 平 埔 族 高 山 族 ), 而 閩 粵 番 的 族 群 衝 突 一 直 是 清 代 棘 手 的 社 會 問 題 參 閱 圖 吳 文 星, 日 治 初 期 日 人 對 臺 灣 史 研 究 之 展 開, 中 華 民 國 史 專 題 論 文 集 第 四 輯 ( 台 北 : 國 史 館,1998 年 12 月 ), 頁 年 日 本 教 育 審 議 會, 設 戰 時 教 改 革 基 本 方 向, 明 定 以 思 想 產 業 國 防 等 做 為 發 展 國 力 的 方 法, 其 中 以 道 德 最 為 重 要 參 閱 寺 崎 昌 男 編, 總 力 戰 體 制 教 育 皇 國 民 鍊 成 理 念 實 踐 ( 東 京 : 東 京 大 學 出 版,1988 年 ), 頁 1 19

30 圖 2-1: 新 竹 州 地 圖 資 料 來 源 : 臺 灣 歷 史 文 化 地 圖 下 載 日 2020 年 6 月 2 日 在 行 政 地 區 的 劃 分 上, 新 竹 地 區 的 劃 分 上, 時 有 隸 屬 臺 北 或 自 屬 新 竹, 但 整 體 而 言, 仍 然 是 現 今 所 謂 的 桃 竹 苗 三 縣 巿 明 治 二 十 八 年 (1895) 五 月, 地 方 暫 定 官 制 發 布, 臺 灣 地 區 分 為 三 縣 一 廳, 即 臺 灣 縣 臺 灣 縣 臺 南 縣 澎 湖 廳 新 竹 地 區 在 當 時 屬 轄 臺 北 縣 其 後 新 竹 地 區 又 在 不 同 時 期 被 劃 分 於 臺 北 或 由 新 竹 所 轄 管 理, 茲 將 新 竹 地 區 的 行 政 沿 革 表 列 簡 述 之, 整 理 如 下 表 2-1 表 2-1: 新 竹 地 區 行 政 管 轄 變 動 表 官 制 名 稱 所 屬 轄 區 行 政 名 稱 時 間 三 縣 一 廳 時 代 臺 北 縣 新 竹 支 廳 1895 年 5 月 年 3 月 臺 北 縣 時 代 臺 北 縣 直 屬 臺 北 縣 1896 年 3 月 年 5 月 新 竹 縣 時 代 新 竹 縣 新 竹 縣 1897 年 5 月 年 6 月 臺 北 縣 時 代 臺 北 縣 直 屬 臺 北 縣 1898 年 6 月 年 11 月 桃 仔 園 新 竹 新 竹 廳 新 竹 廳 1901 年 11 月 年 11 月 苗 栗 三 廳 時 代 桃 園 新 竹 二 廳 新 竹 廳 新 竹 廳 1904 年 11 月 年 11 月 新 竹 州 時 代 新 竹 州 新 竹 州 1910 年 11 月 年 資 料 來 源 : 筆 者 整 理 自 新 竹 州 沿 革 史 ( 臺 北 : 成 文,1985 年 ), 頁 8-9 新 竹 州 有 大 部 分 地 區 位 處 沿 山 丘 陵, 但 當 地 仍 有 豐 富 的 林 業 及 相 關 的 產 業, 例 如, 天 然 樟 腦 礦 業 ; 加 工 產 業, 柑 橘 茶 葉 蓪 草 紙 等 ; 農 產 品, 米 作 及 蔗 作 以 大 正 九 年 (1920) 新 竹 州 轄 內 產 業 做 說 明, 參 閱 表 2-2: 20

31 表 2-2: 大 正 九 年 新 竹 州 製 糖 會 社 統 計 郡 街 庄 街 庄 工 場 名 區 域 內 庶 作 面 積 ( 甲 ) 新 竹 新 竹 街 帝 國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2,508 竹 南 竹 南 同 上 1,732 苗 栗 苗 栗 街 新 竹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苗 栗 場 1,130 竹 東 竹 東 庄 新 竹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竹 東 場 98 竹 南 三 灣 庄 展 南 拓 殖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203 苗 栗 苑 裡 庄 東 洋 製 糖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603 大 湖 大 湖 庄 朝 日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476 卓 蘭 庄 大 安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88 共 計 8,893 資 料 來 源 : 新 竹 州 統 計 書 ( 新 竹 : 新 竹 州,1923 年 ), 頁 264 茶 葉 也 是 新 竹 州 重 要 的 加 工 產 品, 茶 葉 的 生 產 及 加 工 有 時 節 的 區 分, 以 春 夏 秋 冬 等 四 季 所 產 之 茶 做 為 品 質 及 價 格 的 依 據 茶 葉 是 本 土 資 本 及 小 農 累 積 資 本 的 重 要 產 業, 以 苗 栗 郡 大 湖 郡 為 例, 茶 產 業 確 實 為 新 竹 州 政 府 帶 來 不 少 稅 收 由 上 述 新 竹 州 產 業 可 以 看 到, 這 些 產 業 確 實 為 地 方 帶 來 龐 大 的 商 機, 而 該 區 域 又 有 為 數 眾 多 的 客 語 人 口, 若 仍 深 入 的 掌 握 客 語, 亦 可 以 更 順 利 的 管 理 二 人 口 結 構 新 竹 地 區 整 體 而 言, 以 客 家 族 群 為 多 數, 但 行 政 區 域 的 劃 分 無 法 明 確 的 界 定 客 家 族 群 的 分 佈 邊 界, 因 此 在 描 述 所 謂 的 客 家 地 區 時, 在 行 文 上 並 無 法 明 確 的 排 除 閩 人 的 成 分, 僅 能 就 族 群 人 口 數 的 比 率 來 推 論 客 家 地 區 新 竹 地 區 的 人 口 數 隨 時 代 不 同 及 行 政 區 域 的 劃 分 而 呈 現 差 異, 在 選 擇 人 口 數 的 採 樣 上, 本 文 以 大 正 九 年 (1920) 地 方 改 正 以 後 的 新 竹 州 作 為 抽 樣, 因 為 地 方 改 正 後, 基 本 上 臺 灣 的 行 政 區 己 完 備 不 再 變 動 較 能 看 出 各 地 區 的 人 口 數 以 新 竹 州 保 健 衞 生 調 查 書 綜 合 表 所 公 佈 的 新 竹 州 閩 客 數 可 以 看 出 實 際 的 客 家 分 布 情 況 例 如, 竹 東 郡 大 湖 郡 即 可 明 顯 稱 為 客 家 地 區 ; 而 中 壢 郡 與 苗 栗 郡 則 為 多 數 客 家 地 區 ; 新 竹 郡 與 竹 南 郡 僅 為 過 半 數 之 客 家 地 區 ; 而 新 竹 巿 客 家 則 為 少 數 參 閱 表 2-3 表 2-3: 昭 和 九 年 (1934) 新 竹 州 戶 口 人 數 郡 名 戶 數 總 數 ( 人 ) 男 ( 閩 ) 男 ( 客 ) 女 ( 閩 ) 女 ( 客 ) 新 竹 巿 9,968 50,535 38,321 6,067 19,042 3,039 新 竹 郡 16, ,085 31,791 39,573 15,636 37,939 中 壢 郡 15, ,200 14,146 44,581 7,600 41,590 桃 園 郡 13,686 84,439 40,290 2,496 37,693 2,424 21

32 大 溪 郡 9,390 55,126 14,924 10,376 14,177 9,898 竹 東 郡 11,932 72, , ,119 竹 南 郡 13,543 87,073 19,430 22,080 19,386 22,226 苗 栗 郡 17, ,102 22,978 92,464 11,761 45,488 大 湖 郡 5,271 30, , ,894 合 計 113, , , , , ,094 資 料 來 源 : 新 竹 州 保 健 衞 生 調 查 書 綜 合 表 ( 新 竹 : 新 竹 州 衛 生 課,1934 年 ), 頁 1-3 接 著 我 們 再 以 昭 和 七 年 (1932) 所 出 版 的 新 竹 州 警 務 要 覽 來 看 看 客 家 分 狀 況, 整 體 來 看 新 竹 州 所 謂 的 客 家 地 區 實 際 上 還 是 以 客 家 為 多 數 例 如, 苗 栗 的 苗 栗 街 頭 屋 庄 公 館 庄 四 湖 庄 三 叉 庄 等 整 理 如 下 表 2-4 表 2-4: 昭 和 七 年 (1937) 新 竹 州 郡 各 街 庄 閩 客 人 數 郡 街 庄 蕃 地 桃 園 郡 竹 東 郡 大 湖 郡 竹 南 郡 新 竹 郡 中 壢 郡 新 竹 桃 園 街 蘆 竹 庄 大 園 庄 龜 山 庄 八 塊 庄 總 計 閩 22,245 15,384 15,624 15,046 8,748 76,747 客 , ,686 2,623 芎 林 庄 横 山 庄 北 埔 庄 竹 東 庄 寶 山 庄 峨 眉 蕃 地 總 計 閩 ,462 客 10,558 11,145 9,549 14,600 9,730 6,837 1,91 64,336 7 大 湖 庄 獅 潭 卓 蘭 蕃 地 總 計 閩 客 10,225 5, ,603 26,416 竹 南 庄 頭 份 庄 三 灣 庄 後 龍 庄 造 橋 庄 南 庄 蕃 地 總 計 閩 15,095 2, ,513 1, ,387 客 1,184 16,525 7,883 2,990 4,756 9, ,337 舊 港 庄 關 西 庄 紅 毛 庄 六 家 庄 香 山 庄 湖 口 庄 新 埔 蕃 地 總 計 閩 12, ,409 2,171 12, ,936 客 2,854 21,897 7,072 4,731 2,070 13,811 1,145 1,145 76,255 楊 梅 庄 新 屋 庄 觀 音 庄 中 壢 街 平 鎮 庄 總 計 閩 671 1,316 4,565 6, ,940 客 24,437 18,407 12,089 17,633 11,907 84,473 新 竹 巿 總 計 閩 37,411 37,411 22

33 巿 客 5,192 5,192 大 大 溪 街 龍 潭 庄 蕃 地 總 計 溪 閩 2,5102 1,737 1,913 28,752 郡 客 2,837 1, ,279 資 料 來 源 : 筆 者 整 理 自, 新 竹 州 警 務 要 覽 ( 新 竹 : 新 竹 州 警 務 部,1937 年 ) 後 續 再 對 照 新 竹 州 要 覽 公 布 的 昭 和 十 四 年 (1939) 十 二 月 的 人 口 別 統 計 數, 轄 內 居 民 有 118,012 戶, 人 口 747,834 人, 粵 籍 主 要 分 布 中 壢 竹 東 苗 栗 及 大 湖 郡, 桃 園 大 溪 二 郡 福 建 居 多, 新 竹 竹 南 二 郡 閩 客 各 占 一 半, 粵 籍 佔 近 1. 6 倍 之 多, 參 閱 表 2-5 綜 觀 上 述 總 的 來 說, 新 竹 州 閩 客 數 客 多 於 閩, 且 亦 有 明 顯 的 區 域 分 布 情 形 表 2-5: 昭 和 14 年 (1939) 新 竹 州 種 族 人 口 別 區 分 總 數 日 本 福 建 廣 東 其 他 平 埔 高 砂 朝 鮮 中 華 民 國 747,834 15, , , ,641 14, ,217 資 料 來 源 : 新 竹 州, 新 竹 州 要 覽,1938 年, 頁 9-10 三 族 群 關 係 早 在 清 代 時 期 漢 人 在 新 竹 沿 山 地 區 的 開 發, 以 漢 人 的 觀 點 看, 始 終 無 法 解 決 生 蕃 襲 擾, 從 民 間 自 組 隘 勇 到 官 府 支 持 的 金 廣 福 大 隘, 代 表 著 漢 人 藉 由 商 業 利 益 及 政 治 勢 力 對 內 山 資 源 的 開 發 3 金 廣 福 的 開 墾 以 隘 線 驅 番, 取 得 墾 地, 繼 之 有 墾 民 從 事 土 地 開 墾, 在 防 墾 體 係 中 墾 首 墾 戶 隘 丁 三 者 上 下 互 動 的 開 墾 生 態, 使 墾 首 戶 不 僅 是 地 方 權 力 支 配 者, 也 是 凝 聚 地 域 力 量 的 中 樞 4 因 此, 無 論 本 身 的 官 職 或 隘 墾 業 務 均 使 金 廣 福 一 手 掌 握, 姜 家 也 成 為 地 方 重 要 領 導 及 官 府 日 後 動 員 的 對 象 隘 墾 的 推 展 使 粵 籍 墾 首 擁 有 大 量 的 財 富, 所 擁 隘 防 勢 力 亦 成 為 維 持 地 方 治 安 力 量, 甚 至 於 國 家 發 生 變 故 之 際, 赴 前 線 轉 戰 各 地, 供 官 差 遣 金 廣 福 的 隘 丁 是 5 防 番 拓 墾 的 先 鋒, 咸 豐 六 年 (1856) 金 聯 昌 向 金 廣 福 抱 隘 移 墾 時 即 立 有 規 定 : 凡 遇 緊 急 公 務, 當 聽 各 墾 戶 呼 喚 調 回, 募 隘 人 不 得 抗 違 同 治 十 三 年 姜 榮 華 稟 稿 亦 曰 : 係 屬 官 隘, 地 方 有 事 丁 聽 調 遣 6 因 此, 遇 國 家 危 急 或 地 方 動 亂 之 時, 金 廣 福 的 隘 勇 則 成 為 官 府 動 員 的 對 象 7 塑 造 粵 籍 墾 首 在 地 方 無 比 的 勢 力 及 對 國 3 4 吳 學 明, 金 廣 福 墾 隘 研 究 ( 上 ), ( 新 竹 縣 : 竹 縣 文 化 局,2000 年 ), 頁 吳 學 明, 金 廣 福 墾 隘 研 究 ( 上 ), 頁 抱 隘 乃 是 欲 深 入 山 內 開 墾 民 合 組 墾 號, 向 合 法 的 總 墾 首 承 領 取 墾 權, 借 調 隘 丁, 將 舊 隘 內 移, 包 辦 墾 區 的 隘 防 參 閱 吳 學 明, 金 廣 福 墾 隘 研 究 ( 上 ), 頁 吳 學 明, 金 廣 福 墾 隘 研 究 ( 上 ), 頁 道 光 年 間 中 英 鴉 片 戰 爭 咸 豐 十 年 赴 艋 舺 支 援 官 廳 同 治 三 年 赴 大 甲 參 與 平 亂 光 緒 十 年 中 法 23

34 家 忠 誠 新 竹 地 區 的 抗 日 事 件 : 乙 未 之 役 北 埔 姜 家 姜 紹 祖 率 領 敢 字 營 抵 抗 日 軍, 之 後 在 臺 零 星 抗 日 事 件, 客 家 族 群 參 與 頻 率 高, 抗 爭 也 較 激 烈, 日 人 對 抗 日 者 均 以 土 匪 稱 之, 而 客 家 的 抗 日 勢 力 亦 為 之 8 由 於 竹 苗 地 區 的 客 家 義 勇 身 負 官 方 號 召 抗 日 的 使 命, 還 有 鄉 族 地 方 勢 力 的 支 持, 這 些 抗 日 勢 力 並 無 法 正 面 持 續 的 與 日 軍 作 戰, 只 能 視 日 軍 兵 力 的 多 寡 作 游 擊 戰 日 軍 曾 對 新 竹 的 反 抗 軍 這 樣 的 描 述 : 新 竹 以 北 大 湖 口 以 東 之 地, 全 民 皆 為 土 勇, 其 數 量 不 知 凡 幾, 而 破 壞 鐵 路 切 斷 電 線, 全 都 是 他 們 的 傑 作 而 這 些 土 勇 只 要 一 看 到 我 軍 人 少 可 欺, 就 會 發 動 攻 擊 ; 若 是 我 軍 人 數 佔 優 勢 時, 則 逃 匿 到 山 林 之 間 9 可 見 的 新 竹 地 區 的 民 眾 時 有 暗 中 資 助 抗 日 情 形, 這 種 各 潛 藏 民 間 的 抗 日 意 識 成 了 日 人 特 另 重 視 的 狀 況 日 治 初 期 新 竹 支 廳 曾 向 總 督 府 呈 文 報 告 管 轄 內 治 安 情 形 : 此 間 紳 商 最 初 與 賊 徒 ( 指 抗 日 軍 ) 不 但 有 連 絡, 也 佔 有 重 要 地 位 者, 現 在 表 露 慕 順, 裏 包 禍 心 者 尚 多, 自 ( 明 治 28 年 ) 六 月 二 十 五 日 以 來, 敵 勢 甚 熾, 巿 民 隨 而 動 搖, 不 能 此 認 為 此 間 人 民 係 非 從 順 良 民, 故 行 上 所 遇 困 難 非 少 10 日 人 以 反 抗 軍 來 描 述 新 竹 地 區 的 抗 日 勢 力, 但 實 際 上, 在 隘 墾 開 發 的 社 會 環 境 影 響 下, 該 地 區 的 人 早 習 慣 如 何 因 應 民 亂 與 蕃 害, 刀 鎗 之 術 更 是 另 一 項 生 存 技 能, 在 寓 農 於 兵 的 隘 墾 環 境 下, 地 方 民 防 勢 力 平 時 除 保 鄉 外, 更 為 官 方 所 重 視 在 乙 未 戰 役 時 官 方 退 守 臺 灣 之 際, 在 臺 西 方 人 甚 至 這 樣 的 描 述 客 家 與 抗 日 的 情 況, 香 港 電 報 通 訊 員 麥 斯 (Myers) 來 臺 報 導 乙 未 戰 事, 對 於 臺 灣 居 民 的 抗 日 情 況 多 所 描 述, 其 中 對 於 客 家 的 看 法 是 : 先 前 中 國 將 領 撤 退 之 際, 將 多 數 毛 瑟 鎗 連 發 鎗 及 可 觀 彈 藥 移 交 客 家, 如 今 彼 輩 均 已 熟 練 等 武 器 之 使 用, 對 日 人 而 言 係 重 大 威 脅 客 家 本 諳 通 山 地 形 狀, 且 自 幼 即 生 長 於 溪 嶽 之 間, 習 於 接 戰, 其 戰 鬥 員 人 數 亦 不 下 一 萬 之 譜 11 若 西 方 觀 察 者 的 描 述 是 正 確 的, 可 視 由 客 家 所 組 成 的 團 練 或 義 勇, 其 民 族 的 忠 誠 度 受 到 官 方 一 定 呈 度 的 信 任 新 竹 地 區 的 客 家 族 群 投 入 了 大 量 財 力 物 力 與 人 力 在 抗 日 活 動 上, 但 是 零 星 與 分 散 抗 日 勢 力 是 無 法 與 日 軍 相 抗 衡 的, 新 竹 地 區 的 抗 日 活 動 在 先 天 上 即 已 註 定 是 一 場 悲 劇, 抗 日 領 導 者 成 了 日 人 首 波 平 定 的 對 象, 這 些 領 導 者 的 命 運 不 是 戰 殁 被 補 內 渡 或 迎 降 茲 簡 介 乙 未 之 役 時 桃 竹 苗 地 區 抗 日 成 員 情 形, 如 表 2-6: 戰 爭 等 參 閱 吳 學 明, 金 廣 福 墾 隘 研 究 ( 上 ), 頁 乙 未 戰 役 苗 栗 秀 才 吳 湯 興, 新 埔 姜 紹 祖 徐 驤 等 多 名 客 籍 領 袖 號 招 義 民 持 續 在 山 間 對 抗 日 軍 參 閱 陳 文 德, 決 戰 八 卦 山 : 乙 末 年 抗 日 義 軍 浴 血 風 雲 錄 ( 台 北 : 遠 流,1995 年 ) 9 許 佩 賢 譯, 攻 臺 見 聞 風 俗 畫 報, 臺 灣 征 討 圖 繪,( 臺 北 : 遠 流,1995 年 ), 頁 新 竹 縣 文 獻 委 員 會, 臺 灣 省 新 竹 縣 志 稿 ( 新 竹 : 新 竹 縣 文 獻 委 員 會,1957 年 ), 頁 程 大 學 編 譯, 臺 灣 前 期 武 裝 抗 日 運 動 有 關 檔 案 ( 臺 中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1977 年 ), 頁 90 24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More information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More information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宣 道 會 鄭 榮 之 中 學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科 教 學 進 度 表 2015-16 級 別 : 中 ( 六 ) 級 編 寫 人 姓 名 : 黃 志 偉 老 師 其 他 任 教 老 師 : 黃 愛 敏 老 師 譚 活 幹 老 師 顏 燕 玲 老 師 教 科 書 : 1. 雅 集 新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現 代 中 國 (2012 年 更 新 版 ) 2. 採 用 校 本 教 材 全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1234.pdf

1234.pdf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各 單 位 內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一 臺 南 高 工 辦 理 業 務 涉 及 蒐 集 個 人 資 料 一 覽 表 項 目 一 二 四 單 位 名 稱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中 之 辨 識 者 )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資 料 情 形 人 事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1 緒言 澳門博彩業發展面面觀 2010 香港城市大學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仍 未 有 好 轉 的 消 息 2. 同 註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 中 市 29 個 行 政 區 至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文 心 院 區 之 交 通 路 線 規 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文 心 院 區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 註 一 : 汽 以 95 無 鉛 汽 油 一 公 升 25 元 計 價 * 註 二 : 汽 油 耗 以 一 公 升 汽 油 可 跑 10 公 里 計 算 * 註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More information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九十三年度聯合分發委員會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九十三年度聯合分發委員會 新 增 更 名 整 併 或 停 招 校 系 一 覽 表 註 : 本 表 為 與 104 學 年 度 參 與 考 試 分 發 校 系 比 對 之 結 果, 各 系 組 實 際 狀 況 請 另 洽 該 校 系 105 學 年 度 新 增 校 系 編 號 校 名 系 組 名 1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表 演 藝 術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2 東 海 大 學 永 續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sle cover 1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小論文-變性狗問卷調查.doc

Microsoft Word - 小論文-變性狗問卷調查.doc 篇 名 : 將 母 狗 變 性 來 解 決 流 浪 狗 問 題 之 問 卷 調 查 研 究 作 者 : 王 柏 勝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柯 志 翰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蔡 其 宏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指 導 老 師 : 陳 光 烈 老 師 1 壹 前 言 流 浪 狗 的 問 題 存 在 已 久,( 註 一 ) 目 前

More information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者 對 於 指 定 考 科 的 界 定 ) 105 103~104 20 107 2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者 對 於 指 定 考 科 的 界 定 ) 105 103~104 20 107 2 / / 105 / / 7 0 2 4 8 76 / / 7 0 2 5 2 8-1 / / 06 2619621 #311 / E-mail / periodical @ hanlin.com.tw / http://www.worldone.com.tw http://www.worldone.com.tw NO.00847 ZXCV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