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评证 乙 字第 19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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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983 号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建 设 单 位 :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编 制 单 位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六 年 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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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 言 前 言 0.1 项 目 背 景 及 特 点 2014 年, 无 锡 市 提 出 了 二 环 十 射 两 联 快 速 路 网 规 划, 其 中 二 环 为 江 海 路 凤 翔 路 青 祁 路 金 城 路 形 成 的 内 环, 以 及 高 浪 路 新 锡 路 快 速 西 环 西 环 线 形 成 的 外 环, 十 射 为 蠡 湖 大 道 华 清 大 道 机 场 路 金 城 东 路 太 湖 大 道 北 中 路 (S340) 通 江 大 道 凤 翔 路 锡 澄 路 江 海 西 路 S342 西 十 条 放 射 线, 两 联 为 高 铁 联 络 线 长 山 大 道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工 程 位 于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呈 南 北 走 向, 北 起 金 城 西 路, 南 至 环 太 湖 高 速, 全 长 公 里, 因 金 城 西 路 ~ 金 石 路 段 涉 及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相 关 申 报 手 续 办 理 时 间 较 长, 考 虑 到 项 目 2016 年 底 需 开 工 建 设, 拟 分 期 实 施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工 程, 本 次 实 施 的 为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根 据 工 可 论 证 结 果, 一 期 工 程 实 施 一 直 到 2023 年 都 能 满 足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的 快 速 化 功 能 ) 本 次 环 评 的 评 价 对 象 为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一 期 工 程 起 点 为 金 石 路, 终 点 为 环 太 湖 高 速, 主 要 对 现 状 蠡 湖 大 道 实 施 改 扩 建, 道 路 总 长 8.27km, 其 中 地 面 快 速 路 3.53km, 高 架 快 速 路 3.615km, 隧 道 快 速 路 1.125km; 蠡 湖 大 道 主 线 为 城 市 快 速 路, 辅 路 为 城 市 主 干 路, 设 计 车 速 主 线 V=80km/h, 辅 路 V=40km/h, 上 下 匝 道 V=40km/h, 互 通 匝 道 V=40km/h, 道 路 红 线 宽 度 米 ;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36 个 月, 总 投 资 匡 算 23.5 亿 元 本 项 目 全 线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中 的 限 制 建 设 区 和 控 制 建 设 区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涉 及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共 有 3 处, 起 点 北 邻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南 部 边 界, 于 K7+050~K7+250 处 K8+200~K8+900 K10+120~K 等 路 段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东 部 边 界, 于 K10+120~K 段 邻 近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湖 岸 范 围 边 界 ; 水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较 敏 感, 需 重 点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对 太 湖 保 护 区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的 影 响, 规 划 相 符 性 也 需 重 点 分 析 本 项 目 属 于 城 市 快 速 路 项 目,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

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成 后 交 通 量 设 计 车 速 均 较 大, 沿 线 以 居 民 住 宅 用 地 商 业 用 地 教 育 科 研 用 地 为 主, 涉 及 19 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 以 集 中 居 住 区 和 学 校 为 主 ), 部 分 敏 感 点 位 于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建 成 后 沿 线 受 影 响 的 人 群 较 多, 噪 声 影 响 明 显, 需 采 取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强 的 降 噪 措 施 0.2 评 价 过 程 简 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2016 年 6 月,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委 托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我 院 接 受 委 托 后, 在 充 分 研 究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现 场 踏 勘 和 资 料 调 研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技 术 导 则 的 要 求, 编 制 本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0.3 需 要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蠡 湖 大 道 项 目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包 括 : (1)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扬 尘 噪 声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 (2) 工 程 引 起 的 水 土 流 失 植 被 破 坏 等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 (3) 运 营 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以 及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程 度 0.4 主 要 评 价 结 论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交 通 规 划 环 保 规 划 的 相 关 要 求 项 目 的 建 设 得 到 沿 线 公 众 的 支 持, 具 有 良 好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的 建 设 运 营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社 会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在 落 实 本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并 加 强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营 阶 段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控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满 足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减 缓 生 态 影 响 的 要 求, 使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范 围 因 此,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出 发,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II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目 录 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目 的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范 围 与 评 价 时 段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方 法 与 工 程 程 序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现 有 道 路 概 况 建 设 规 模 与 技 术 标 准 预 测 交 通 量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施 工 组 织 与 施 工 方 案 工 程 分 析 及 污 染 源 强 估 算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

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4.3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5 章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合 理 性 分 析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交 通 阻 隔 影 响 分 析 对 文 化 遗 址 和 旅 游 景 点 的 影 响 分 析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风 险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应 急 预 案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第 7 章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预 测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投 资 估 算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设 计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第 9 章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II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 目 录 第 10 章 公 众 参 与 环 评 信 息 网 上 公 示 现 场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第 11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工 程 国 民 经 济 效 益 评 价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第 12 章 评 价 结 论 工 程 概 况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和 区 域 规 划 要 求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公 众 参 与 总 体 结 论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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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目 录 附 件 : 附 件 一 : 项 目 委 托 书 附 件 二 :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复 附 件 三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承 接 环 评 业 务 承 诺 书 附 件 四 : 建 设 单 位 承 诺 书 附 件 五 : 公 参 样 表 附 件 六 : 监 测 报 告 附 件 七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附 图 : 附 图 一 :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附 图 二 : 项 目 路 线 走 向 图 附 图 三 :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与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图 附 图 四 : 项 目 区 域 水 系 图 附 图 五 : 项 目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附 图 六 : 项 目 与 生 态 红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附 图 七 : 项 目 植 被 分 布 图 附 图 八 : 项 目 与 太 湖 流 域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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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 1 章 总 则 第 1 章 总 则 1.1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年 4 月 24 日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16 年 7 月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0 年 12 月 25 日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 修 订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 年 10 月 29 日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2 月 28 日 修 订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2015 年 8 月 29 日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04 年 12 月 29 日 修 订 )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1998] 第 253 号 1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2015]33 号,2015 年 4 月 11.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1 年 3 月 27 日,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第 9 号 令 12. 关 于 修 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2013 年 2 月 16 日,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第 21 号 令 13.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2011 年 第 604 号 令 14.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国 发 [2005]39 号,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发 [2010]7 号 文 16.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77 号 17.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改 善 城 乡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指 导 意 见, 环 发 [2010]144 号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1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8.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办 [2012]134 号 19.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国 发 [2011]35 号 20.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环 发 [2006]28 号 21. 关 于 同 意 将 江 苏 省 列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试 点 省 份 的 函, 环 保 部 环 办 函 [2011]821 号 文 22. 城 市 道 路 管 理 条 例,2005 年 8 月 23 日, 国 务 院 令 第 198 号 23.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77 号 ; 24. 关 于 印 发 <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的 通 知 国 发 号 ; 25. 关 于 落 实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准 入 的 通 知 环 办 [2014]30 号 26. 关 于 加 强 公 路 规 划 和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发 [2007]184 号 27.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管 理 规 定,2013 年 02 月 19 日,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2013 年 第 2 号 28.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98 号 29.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5]17 号 ])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1.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修 正 ) 1997 年 7 月 31 日, 江 苏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 2.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苏 政 发 [2013]113 号 3. 江 苏 省 水 资 源 管 理 条 例, 江 苏 省 十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江 苏 省 十 一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江 苏 省 地 面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江 苏 省 水 利 厅 环 保 厅, 江 苏 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江 苏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江 苏 省 十 二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江 苏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苏 政 发 [2014]1 号 9. 江 苏 省 征 地 补 偿 和 被 征 地 农 民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办 法,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2005 年 第 26 号, 省 政 府 关 于 贯 彻 实 施 土 地 管 理 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苏 政 发 [1999]8 号 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 第 1 章 总 则 11. 江 苏 省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2005 年 12 月 1 日 江 苏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12.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规 划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中 公 众 参 与 听 证 制 度 的 通 知, 苏 环 办 [2011]173 号 13.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见 苏 环 规 [2012]4 号 14. 江 苏 省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征 地 补 偿 标 准 的 通 知, 苏 政 发 [2011]40 号 15.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市 区 城 市 建 设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房 建 设 管 理 的 意 见, 锡 政 发 [2003]98 号 ; 16.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苏 政 办 发 [2013]9 号 ; 17. 关 于 修 改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部 分 条 目 的 通 知, 苏 经 信 产 业 号 18.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固 体 废 物 内 容 编 制 的 通 知, 苏 环 办 [2013]283 号 19.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公 布 江 苏 省 太 湖 流 域 三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的 通 知, 苏 政 办 法 [2012]221 号 20. 江 苏 省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江 苏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31 号 21. 中 共 无 锡 市 委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高 起 点 规 划 高 标 准 建 设 无 锡 太 湖 保 护 区 的 决 定, 锡 委 发 [2008]31 号 22. 关 于 开 展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专 项 整 治 的 方 案 的 通 知 锡 政 办 发 [2008]360 号 23. 建 筑 工 地 扬 尘 集 中 整 治 双 百 日 行 动 方 案 锡 城 管 发 号 24. 无 锡 市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报 告 ( 无 锡 市 环 保 局,2011 年 10 月 ) 25. 无 锡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规 定 ( 无 锡 市 环 保 局,2011 年 11 月 ) 26. 无 锡 市 城 市 房 屋 行 政 强 行 拆 迁 规 定, 锡 政 发 [2004]l16 号 27. 无 锡 市 城 市 房 屋 拆 迁 估 价 管 理 规 定, 锡 政 发 [2004]306 号 28.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锡 政 发 [2004]307 号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1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技 术 标 准 及 文 件 依 据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7.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8.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J005-96)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HJ/T ) 10.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 ) 11.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GB/T ) 本 项 目 有 关 资 料 1. 无 锡 市 蠡 湖 大 道 快 速 化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建 议 书,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6 年 2 月 ; 2.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 3.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其 他 项 目 相 关 资 料 1.2 评 价 目 的 在 带 来 巨 大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同 时,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与 营 运, 也 将 会 对 沿 线 区 域 的 社 会 环 境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以 及 生 态 环 境 等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并 增 加 新 的 污 染 源 通 过 对 该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拟 达 到 如 下 目 的 : (1) 通 过 调 查 道 路 沿 线 环 境 现 状, 识 别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及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通 过 公 路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自 然 环 境 的 调 查 研 究, 针 对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营 运 各 阶 段, 预 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提 出 相 应 的 优 化 环 境 和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对 策 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 第 1 章 总 则 (3) 将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建 议 和 评 价 结 论 反 馈 于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为 优 化 工 程 设 计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以 避 免 或 减 缓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而 导 致 的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负 面 影 响 (4) 为 该 项 目 的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以 及 沿 线 的 经 济 发 展 城 镇 建 设 及 环 境 规 划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1.3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对 项 目 建 设 及 运 营 可 能 产 生 的 各 类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按 照 长 期 短 期, 可 逆 不 可 逆, 严 重 一 般 轻 微 等 进 行 矩 阵 列 表 分 析, 分 析 结 果 见 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1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境 资 源 社 会 环 境 自 然 环 境 施 工 阶 段 表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矩 阵 表 前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征 地 拆 迁 取 弃 土 路 基 施 工 路 面 施 工 桥 涵 施 工 交 通 运 输 交 通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地 表 径 流 就 业 / / / / / / / / / / / / / / / / / / 经 济 / / / / / / 公 路 运 输 / / / / / / / / / / / / 水 利 / / / / / / 土 地 利 用 / / / / / / / / / 居 住 / / / / / / / / / / / / 地 表 水 / / / / / / 大 气 环 境 / / / / / / / / / / / / / / / / / / 声 环 境 / / / / / / / / /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 / / / / / / / / / / 陆 栖 动 物 / / / / / / / / / 水 栖 动 物 水 生 植 被 陆 生 植 被 / / / / / / / / / / / / / / / 水 土 流 失 / / / / / / / / / / / / / / / / / / 注 : : 长 期 影 响, : 短 期 影 响 ; : 不 可 逆 ( 不 可 修 复 / 补 偿 ) 影 响, : 可 逆 ( 可 修 复 / 补 偿 ) 影 响 ; : 显 著 影 响, : 轻 微 影 响 ; : 正 面 影 响, : 负 面 影 响 ; 没 有 填 写 则 表 示 该 项 没 有 相 关 影 响 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 第 1 章 总 则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本 次 评 价 的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评 价 因 子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社 会 环 境 自 然 环 境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社 区 发 展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拆 迁 安 置 土 地 利 用 基 础 设 施 地 表 水 水 温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DO NH 3 -N 石 油 类 SS 总 磷 SS COD NH 3-N 石 油 类 大 气 SO 2 NO 2 CO PM 10 声 生 态 固 体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 Aeq 动 物 与 植 被 分 布 水 土 流 失 土 地 利 用 生 活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等 NO 2 CO TSP SO 2 THC 动 物 与 植 被 分 布 水 土 流 失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江 苏 生 态 省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根 据 各 地 的 自 然 条 件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情 况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环 境 敏 感 性 及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将 全 省 划 分 为 3 个 生 态 区 ( 一 级 区 ) 7 个 生 态 亚 区 ( 二 级 区 )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图 ( 图 1.3-1), 本 项 目 所 处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为 苏 锡 常 都 市 群 城 市 生 态 功 能 区, 项 目 沿 线 主 要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为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

1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图 江 苏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图 2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主 要 涉 及 的 地 表 水 有 张 庄 港 河 庙 桥 港 板 桥 港 新 红 河 陆 旺 港 5 条 河 流 根 据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 苏 政 复 (2003)29 号 文 ),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见 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 第 1 章 总 则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名 称 与 项 目 关 系 水 体 功 能 通 航 要 求 水 质 目 标 依 据 张 庄 港 河 跨 越 - 无 - 板 桥 港 跨 越 - 无 - 新 红 河 跨 越 - 无 - 陆 旺 港 跨 越 工 业 用 水, 农 业 用 水 无 Ⅲ 类 庙 桥 港 跨 越 - 无 - 3 环 境 空 气 全 线 位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类 功 能 区 4 声 环 境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 苏 政 复 (2003)29 号 文 ) 按 照 无 锡 市 区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报 告 中 对 4a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划 分 要 求 : (1) 高 速 公 路 一 级 公 路 二 级 公 路 城 市 快 速 路 和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 地 面 段 ): 相 邻 区 域 为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距 离 为 150 米 ; 相 邻 区 域 为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距 离 为 80 米 ; 相 邻 区 域 为 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距 离 为 30 米 ; (2) 城 市 主 干 道 次 干 道 : 相 邻 区 域 为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距 离 为 45 米 ; 相 邻 区 域 为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距 离 为 35 米 ; 相 邻 区 域 为 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距 离 为 25 米 ; 本 项 目 与 无 锡 市 声 功 能 区 划 图 见 图 评 价 标 准 地 表 水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庙 桥 港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 张 庄 港 河 板 桥 港 新 红 河 陆 旺 港 未 纳 入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均 参 照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其 中 SS 指 标 执 行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94) 相 应 的 三 级 标 准 见 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

2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指 标 ph *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NH 3 -N TP 石 油 类 DO SS ** 单 位 :mg/l 标 准 限 值 Ⅲ *:ph 单 位 为 无 量 纲 ;**:SS 执 行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94) (2)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施 工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防 尘 等,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接 入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均 不 向 地 表 水 体 排 放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其 中 氨 氮 和 总 磷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B 等 级 标 准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COD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排 放 执 行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32/ ) 表 2 标 准, 其 余 因 子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一 级 A 标 准 类 别 表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单 位 :mg/l 项 目 ph SS BOD 5 COD Cr 总 磷 * 石 油 类 氨 氮 * 三 级 标 准 6~ *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相 应 标 准 表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mg/l 项 目 标 准 限 值 参 照 标 准 COD cr 50 氨 氮 5(8) 总 磷 0.5 总 氮 15 ph 6~9 SS 10 BOD 5 10 石 油 类 1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32/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注 : 括 号 外 数 值 为 水 温 >12 时 的 控 制 指 标, 括 号 内 数 值 为 水 温 12 时 的 控 制 指 标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1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 第 1 章 总 则 表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浓 度 限 值 (μg/m 3 ) 评 价 因 子 1 小 时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年 平 均 PM 10 / 标 准 依 据 单 位 :μg/m 3 NO SO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CO / THC / 参 照 以 色 列 居 住 区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见 表 污 染 物 苯 并 a 芘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 摘 录 ) 监 控 点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浓 度 ug/m 3 扬 尘 ( 颗 粒 物 ) 1.0 mg/m 3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NOx 0.12mg/m 3 非 甲 烷 总 烃 4.0 mg/m 声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1)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噪 声 控 制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标 准 依 据 备 注 (2) 营 运 期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单 位 :db(a) 夜 间 噪 声 最 大 声 级 超 过 限 值 的 幅 度 不 大 于 15dB(A) 本 项 目 为 城 市 快 速 路, 根 据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无 锡 市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报 告 的 有 关 规 定,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主 线 为 城 市 快 速 路, 辅 道 为 城 市 主 干 道, 本 次 评 价 运 营 期 间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将 从 严 执 行, 本 次 声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

2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如 下 标 准 : 1) 本 项 目 所 在 路 段 区 域 划 分 为 1 类 声 功 能 区 的 ( 金 石 路 K2+225~ 震 泽 路 K6+060) 西 侧 ), 交 通 干 线 边 界 线 外 45m 以 内 的 区 域 执 行 4a 类 标 准, 边 界 线 外 45m 以 外 区 域 执 行 1 类 标 准 ; 2) 其 余 划 分 为 2 类 声 功 能 区 的 路 段, 交 通 干 线 边 界 线 外 35m 以 内 的 区 域 执 行 4a 类 标 准, 边 界 线 外 35m 以 外 区 域 执 行 2 类 标 准 ; 3) 当 临 街 建 筑 高 于 三 层 楼 房 以 上 ( 含 三 层 ) 时, 将 临 街 建 筑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一 侧 至 交 通 干 线 边 界 线 的 区 域 定 为 4a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见 表 现 状 运 营 期 相 邻 区 域 为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相 邻 区 域 为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相 邻 区 域 为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相 邻 区 域 为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表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执 行 标 准 单 位 :db(a) 昼 间 标 准 值 夜 间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45m 范 围 以 外 区 域 1 类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45m 范 围 以 内 区 域 4a 类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35m 范 围 以 外 区 域 2 类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35m 范 围 以 内 区 域 4a 类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45m 范 围 以 外 区 域 1 类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45m 范 围 以 内 区 域 4a 类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35m 范 围 以 外 区 域 2 类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35m 范 围 以 内 区 域 4a 类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等 级 各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见 表 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表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依 据 评 价 等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的 污 染 物 种 类 为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共 计 1 种, 水 质 参 数 为 ph COD NH 3 -N SS TP 石 油 类, 数 量 小 于 7, 污 水 水 质 简 单 ; 污 水 排 放 量 小 于 1000m 3 /d; 生 产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洒 水 防 尘,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接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不 排 入 地 表 水 中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表 2, 确 定 为 三 级 评 价 本 项 目 为 城 市 快 速 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为 报 告 书, 建 设 内 容 中 无 加 油 站,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属 于 IV 类 项 目, 不 开 展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三 级 不 评 价 1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 第 1 章 总 则 声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本 项 目 位 于 GB 规 定 的 4a 2 1 类 功 能 区, 建 成 后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加 大 于 5dB(A), 受 影 响 人 口 未 来 有 增 加 趋 势,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确 定 声 环 境 按 一 级 评 价 本 项 目 为 城 市 快 速 路, 项 目 沿 线 无 集 中 式 排 放 源 ( 服 务 区 车 站 等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确 定 大 气 按 二 级 评 价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涉 及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和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但 由 于 本 项 目 里 程 8.27km,<50km;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确 定 生 态 环 境 按 三 级 评 价 本 项 目 为 城 市 快 速 路, 非 重 大 风 险 源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确 定 环 境 风 险 按 二 级 评 价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二 级 评 价 重 点 本 项 目 评 价 重 点 是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重 点 评 价 营 运 期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重 要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包 括 预 测 影 响 范 围 程 度,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等 生 态 环 境 重 点 评 价 项 目 建 设 对 沿 线 生 态 的 影 响, 包 括 植 被 保 护 措 施 临 时 工 程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1.5 评 价 范 围 与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本 工 程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特 点 和 各 路 段 的 自 然 环 境 特 点 评 价 等 级, 结 合 以 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及 类 比 监 测 的 实 践 经 验,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详 见 表 环 境 要 素 地 表 水 表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范 围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以 内 范 围 ; 跨 越 河 流 处, 桥 梁 中 心 线 上 下 游 1000m 以 内 区 域 大 气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范 围 内 区 域 ;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区 域 声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范 围, 各 类 施 工 场 界 外 扩 200m 范 围 生 态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0m 范 围 内 区 域 ;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300m 范 围 内 区 域 环 境 风 险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以 内 范 围 ; 跨 越 河 流 处, 桥 梁 中 心 线 上 下 游 1000m 以 内 区 域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期 主 要 考 虑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施 工 期 评 价 时 段 为 2016 年 底 至 2019 年 底, 营 运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

2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期 评 价 年 限 为 2020 年 ( 近 期 ) 2026 年 ( 中 期 ) 和 2034 年 ( 远 期 ) 1.6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生 态 环 境 表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B1 陆 生 植 物 道 路 沿 线 陆 域 植 被, 占 用 的 绿 地 和 少 量 耕 地 B2 B3 B4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2) 水 环 境 1 太 湖 流 域 保 护 区 本 项 目 于 起 点 处 K2+225 处 北 邻 其 二 级 管 控 区 南 部 边 界 处, 项 目 起 点 与 二 级 管 控 区 以 金 石 路 为 界 项 目 在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内 无 工 程 内 容 本 项 目 不 直 接 穿 越 二 级 管 控 区 项 目 于 K7+050~K7+250 K8+200~K8+900 K10+120~K 等 路 段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边 界 现 有 道 路 西 侧 边 界 最 近 距 离 湿 地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边 界 40~50m, 改 造 后 路 基 边 线 与 湿 地 公 园 距 离 最 近 20~40m 本 项 目 距 离 一 级 管 控 区 最 近 距 离 6.7km 本 项 目 于 K10+120~K 段 邻 近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湖 岸 范 围 边 界, 临 近 路 段 主 要 是 对 现 状 路 基 进 行 改 扩 建, 由 原 来 35m 路 基 拓 宽 至 69.5m 改 造 前, 道 路 紧 邻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东 部 边 界, 改 造 后 东 侧 路 基 拓 宽 17m, 占 用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范 围 用 地 约 0.64hm 2, 占 地 类 型 主 要 为 耕 地 项 目 工 程 不 直 接 涉 及 太 湖 湖 体, 距 离 湖 岸 湖 体 分 界 线 距 离 955m 本 项 目 全 线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K2+225~K2+590 K10+080~K 段 共 计 780m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限 制 建 设 区, 其 余 路 段 共 计 7.49km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限 制 建 设 区 和 控 制 建 设 区 边 界 处 2 河 流 水 体 经 调 查, 本 项 目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张 庄 港 河 板 桥 港 新 红 河 陆 旺 港 庙 桥 港 根 据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庙 桥 港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张 庄 港 河 板 桥 港 新 红 河 陆 旺 港 未 纳 入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均 参 照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和 1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 第 1 章 总 则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河 流 名 称 跨 越 位 置 水 环 境 功 能 河 流 宽 度 (m) 水 质 目 标 1 张 庄 港 河 K Ⅲ 类 成 贤 桥 跨 越 2 板 桥 港 K Ⅲ 类 劝 学 桥 跨 越 3 新 红 河 K Ⅲ 类 博 学 桥 跨 越 4 陆 旺 港 K Ⅲ 类 含 翠 桥 跨 越 洪 口 圩 中 桥 K Ⅲ 类 工 业 用 水, 农 跨 越 5 庙 桥 港 业 用 水 洪 口 墩 大 桥 K Ⅲ 类 跨 越 (3)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拟 建 公 路 沿 线 声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有 19 个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1.6-3, 大 临 工 程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无 声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备 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

2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工 程 实 施 前 工 程 实 施 后 序 名 号 称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相 对 位 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现 状 噪 声 源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距 老 路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预 测 点 楼 层 距 本 项 目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距 西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距 东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面 向 道 路 首 排 情 况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的 关 系 ( 红 线 为 道 路 主 线 中 心 线 黄 色 线 为 辅 道 中 心 线 蓝 色 线 为 项 目 边 界 线, 青 色 线 为 噪 声 声 功 能 区 界 线, 绿 线 为 评 价 范 围, 黄 框 为 敏 感 点 范 围 )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K2+200~ K2+550 K2+600~ K3+000 K2+650~ K3+150 右 侧 左 侧 右 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金 石 路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周 新 路 交 通 噪 声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周 新 路 交 通 噪 声 大 通 路 交 通 噪 声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32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该 敏 感 点 为 12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该 敏 感 点 为 32 层 和 12 层 房 屋,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144/ /4 6 82/54 88/60 148/ a/ 周 新 路 1 4a/ 周 新 路 1280/ / / /76 8 1~ 32 1~ 12 1~ 12 1~ 12 1~ / / / / / 主 线 -0.1 西 侧 辅 道 -0.1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5.8 西 侧 辅 道 4a 1.2 东 侧 辅 道 1.2 主 线 -5.8 西 侧 辅 道 1 东 侧 辅 道 1 1 主 线 0.5 西 侧 辅 道 0.4 东 侧 辅 道 0.4 主 线 -6.7 西 侧 辅 道 -0.2 东 侧 辅 道 a 128 0/ / / / 992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通 道 段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北 侧 位 于 通 道 段, 南 侧 位 于 地 面 段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北 侧 位 于 通 道 段, 南 侧 位 于 地 面 段 首 排 共 5 幢 房 屋, 均 为 32 层, 共 计 320 户 /1280 人 首 排 共 9 幢 房 屋, 均 为 12 层, 共 计 216 户 /864 人 首 排 共 3 幢 32 层 房 屋 和 5 幢 12 层 的 房 屋, 共 计 312 户 /1248 人 1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 第 1 章 总 则 工 程 实 施 前 工 程 实 施 后 序 名 号 称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相 对 位 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现 状 噪 声 源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距 老 路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预 测 点 楼 层 距 本 项 目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距 西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距 东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面 向 道 路 首 排 情 况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的 关 系 ( 红 线 为 道 路 主 线 中 心 线 黄 色 线 为 辅 道 中 心 线 蓝 色 线 为 项 目 边 界 线, 青 色 线 为 噪 声 声 功 能 区 界 线, 绿 线 为 评 价 范 围, 黄 框 为 敏 感 点 范 围 ) 97/ / ~ 12 97/ 主 线 -0.3 西 侧 辅 道 -0.2 东 侧 辅 道 /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K3+200~ K3+800 右 侧 二 级 大 通 路 交 通 噪 声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11 层 高 楼 和 26 层 高 楼,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92/64 4a/ 大 通 路 92/ / / ~ 26 1~ 11 92/ / 主 线 0.1 西 侧 辅 道 0.2 东 侧 辅 道 0.2 主 线 3.4 西 侧 辅 道 -0.3 东 侧 辅 道 a 2 416/ /84 48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北 侧 位 于 地 面 段, 南 侧 位 于 桥 梁 段 首 排 共 3 幢 26 层 房 屋 和 8 幢 11 层 的 房 屋, 共 计 332 户 /1328 人 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K3+250~ K3+400 左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1 层 房 屋, 为 学 校 教 学 楼,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81/53 1 可 容 纳 约 120 名 学 生 和 教 职 工 1 81/ 主 线 0.7 西 侧 辅 道 0.8 东 侧 辅 道 可 容 纳 约 120 名 学 生 和 教 职 工 该 敏 感 点 为 学 校 教 学 楼,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地 面 段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 17

2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工 程 实 施 前 工 程 实 施 后 序 名 号 称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相 对 位 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现 状 噪 声 源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距 老 路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预 测 点 楼 层 距 本 项 目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距 西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距 东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面 向 道 路 首 排 情 况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的 关 系 ( 红 线 为 道 路 主 线 中 心 线 黄 色 线 为 辅 道 中 心 线 蓝 色 线 为 项 目 边 界 线, 青 色 线 为 噪 声 声 功 能 区 界 线, 绿 线 为 评 价 范 围, 黄 框 为 敏 感 点 范 围 ) 6 天 鹅 湖 花 园 K4+000~ K4+300 右 侧 二 级 高 浪 路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11 层 20 层 和 30 层 楼 房,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92/ / ~ 30 92/ 主 线 9.7 西 侧 辅 道 1 东 侧 辅 道 / 832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首 排 共 3 幢 30 层 房 屋 和 3 幢 11 层 的 房 屋, 共 计 246 户 /984 人 该 敏 感 点 为 6 层, 房 屋 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K4+300~ K4+480 左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与 道 路 侧 对, 该 敏 感 点 为 6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条 小 路 和 小 河,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一 条 地 92/ /96 0 1~ 6 92/ 主 线 1.3 西 侧 辅 道 0.7 东 侧 辅 道 / 960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条 小 路 和 小 河,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一 条 地 方 小 路 和 小 河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首 排 共 2 幢 房 屋, 均 为 6 层, 共 计 24 户 /96 人 方 小 路 和 小 河 1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 第 1 章 总 则 工 程 实 施 前 工 程 实 施 后 序 名 号 称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相 对 位 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现 状 噪 声 源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距 老 路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预 测 点 楼 层 距 本 项 目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距 西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距 东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面 向 道 路 首 排 情 况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的 关 系 ( 红 线 为 道 路 主 线 中 心 线 黄 色 线 为 辅 道 中 心 线 蓝 色 线 为 项 目 边 界 线, 青 色 线 为 噪 声 声 功 能 区 界 线, 绿 线 为 评 价 范 围, 黄 框 为 敏 感 点 范 围 ) 8 融 创 熙 园 K4+400~ K5+050 右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18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绿 化 较 好 83/ / ~ 18 83/ 主 线 1 西 侧 辅 道 1.1 东 侧 辅 道 /74 88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绿 化 较 好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地 面 段 首 排 共 8 幢 18 层 房 屋, 共 计 288 户 /1152 人 9 江 南 大 学 校 医 院 K4+860~ K4+940 左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房 屋 为 3 层 房 屋,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一 排 房 屋 遮 挡 174/ 医 生 30 名 3 174/ 主 线 1 西 侧 辅 道 1.1 东 侧 辅 道 医 生 30 名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绿 化 较 好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地 面 段 / 1 0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K5+100~ K5+650 左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房 屋 为 4 至 8 层 房 屋, 房 屋 功 能 为 教 学 楼,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89/61 1 可 容 纳 约 2000 名 学 生 和 教 职 工 1~ 8 89/ 主 线 1.9 西 侧 辅 道 2 东 侧 辅 道 2 1 可 容 纳 约 名 学 生 和 教 职 工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北 侧 位 于 通 道 段, 南 侧 位 于 地 面 段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 19

3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工 程 实 施 前 工 程 实 施 后 序 名 号 称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相 对 位 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现 状 噪 声 源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距 老 路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预 测 点 楼 层 距 本 项 目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距 西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距 东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面 向 道 路 首 排 情 况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的 关 系 ( 红 线 为 道 路 主 线 中 心 线 黄 色 线 为 辅 道 中 心 线 蓝 色 线 为 项 目 边 界 线, 青 色 线 为 噪 声 声 功 能 区 界 线, 绿 线 为 评 价 范 围, 黄 框 为 敏 感 点 范 围 ) 1 1 江 南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K5+750~ K5+900 左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房 屋 为 5 至 6 层 房 屋, 房 屋 功 能 为 学 生 宿 舍,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91/63 1 可 容 纳 约 1760 名 学 生 1~ 6 91/ 主 线 3.6 西 侧 辅 道 1.2 东 侧 辅 道 可 容 纳 约 名 学 生 房 屋 功 能 为 学 生 宿 舍,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地 面 段 首 排 共 4 幢 5 层 房 屋, 共 计 40 户 /160 人 1 2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K5+350~ K5+700 右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房 屋 为 2 至 20 层 房 屋,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 床 位 1~ / 主 线 1.5 西 侧 辅 道 1.3 东 侧 辅 道 床 位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地 面 段 / 1 3 前 章 村 K5+840~ K6+000 右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2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一 排 厂 房, 绿 化 较 好 106/ / / 主 线 4.5 西 侧 辅 道 2.3 东 侧 辅 道 /8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绿 化 较 好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首 排 共 2 幢 2 层 房 屋, 共 计 2 户 /8 人 2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 第 1 章 总 则 工 程 实 施 前 工 程 实 施 后 序 名 号 称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相 对 位 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现 状 噪 声 源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距 老 路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预 测 点 楼 层 距 本 项 目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距 西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距 东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面 向 道 路 首 排 情 况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的 关 系 ( 红 线 为 道 路 主 线 中 心 线 黄 色 线 为 辅 道 中 心 线 蓝 色 线 为 项 目 边 界 线, 青 色 线 为 噪 声 声 功 能 区 界 线, 绿 线 为 评 价 范 围, 黄 框 为 敏 感 点 范 围 ) 1 4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K6+110~ K6+150 左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20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空 地,1-6 层 为 商 业 用 房,7-20 层 为 职 工 宿 舍, 周 边 分 布 的 建 筑 为 商 业 楼 87/ /44 8 7~ 20 87/ 主 线 10.2 西 侧 辅 道 1.7 东 侧 辅 道 / 448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空 地,1-6 层 为 商 业 用 房, 7-20 层 为 职 工 宿 舍, 周 边 分 布 的 建 筑 为 商 业 楼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首 排 共 1 幢 20 层 房 屋, 共 计 52 户 /208 人 1 5 杨 树 园 K6+100~ K6+200 右 侧 二 级 交 通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2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133/ /1 08 4a/ 清 晏 路 4/ / / / 主 线 6.6 西 侧 辅 道 1.1 东 侧 辅 道 1.1 主 线 6.6 西 侧 辅 道 1.1 东 侧 辅 道 1.1 4a / 清 晏 路 4/16 2 9/36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首 排 共 4 幢 2 层 房 屋, 共 计 4 户 /16 人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 21

3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工 程 实 施 前 工 程 实 施 后 序 名 号 称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相 对 位 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现 状 噪 声 源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距 老 路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预 测 点 楼 层 距 本 项 目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距 西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距 东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面 向 道 路 首 排 情 况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的 关 系 ( 红 线 为 道 路 主 线 中 心 线 黄 色 线 为 辅 道 中 心 线 蓝 色 线 为 项 目 边 界 线, 青 色 线 为 噪 声 声 功 能 区 界 线, 绿 线 为 评 价 范 围, 黄 框 为 敏 感 点 范 围 ) 1 6 溪 湾 雅 苑 -1 K7+650~ K7+750 左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16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1-2 层 为 商 铺,3-16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85/ / ~ 16 85/ 主 线 6.6 西 侧 辅 道 2 东 侧 辅 道 /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1-2 层 为 商 铺,3-16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1-2 层 为 商 铺,3-16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绿 化 较 好,2 类 区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一 排 房 屋 遮 挡, 高 楼 1-2 层 为 商 铺, 3-45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 洋 房 1-6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首 排 共 2 幢 16 层 房 屋, 共 计 52 户 /208 人 1 7 溪 湾 雅 苑 -2 K7+900~ K8+100 左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16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1-2 层 为 商 铺,3-16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81/ / ~ 16 81/ 主 线 6.6 西 侧 辅 道 2.3 东 侧 辅 道 / 首 排 共 1 幢 16 层 房 屋, 共 计 26 户 /104 人 1 8 万 达 城 溪 郡 K8+900~ K9+400 左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为 45 层 高 楼 和 6 层 洋 房,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绿 化 较 好, 高 楼 1-2 层 为 商 铺, 3-45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 洋 房 1-6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87/ / ~ 45 87/ 主 线 2.2 西 侧 辅 道 2.2 东 侧 辅 道 /82 56 首 排 共 2 幢 6 层 房 屋 和 3 幢 45 层 的 房 屋, 共 计 282 户 /1128 人 2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 第 1 章 总 则 工 程 实 施 前 工 程 实 施 后 序 名 号 称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相 对 位 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现 状 噪 声 源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距 老 路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预 测 点 楼 层 距 本 项 目 中 心 线 / 边 界 线 距 离 距 西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距 东 侧 辅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面 向 道 路 首 排 情 况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的 关 系 ( 红 线 为 道 路 主 线 中 心 线 黄 色 线 为 辅 道 中 心 线 蓝 色 线 为 项 目 边 界 线, 青 色 线 为 噪 声 声 功 能 区 界 线, 绿 线 为 评 价 范 围, 黄 框 为 敏 感 点 范 围 ) 线 桥 梁 段 1 9 杜 巷 上 K9+900~ K 左 侧 二 级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该 敏 感 点 以 2 层 房 屋 为 主,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农 田, 绿 化 环 境 较 好 144/ / / 主 线 1.6 西 侧 辅 道 1.6 东 侧 辅 道 /32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农 田, 绿 化 环 境 较 好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地 面 段 首 排 共 4 幢 2 层 房 屋, 共 计 4 户 /16 人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 23

3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序 号 (4)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表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主 要 保 护 内 容 位 置 关 系 S1 沿 线 居 民 居 民 日 常 出 行 生 活 质 量 项 目 全 线 两 侧 居 民 S2 基 础 设 施 沿 线 管 线 排 水 设 施 现 有 交 通 全 线 涉 及 电 力 信 息 杆 线 迁 移 及 水 利 设 施, 现 有 交 通 影 响 S3 文 物 保 护 庵 基 墩 遗 址 洪 口 墩 遗 址 项 目 距 离 庵 基 墩 遗 址 100m 距 离 洪 口 墩 遗 址 约 206m S4 旅 游 景 点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项 目 起 点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项 目 于 部 分 路 段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边 界 1.7 评 价 方 法 与 工 程 程 序 评 价 方 法 本 项 目 为 改 扩 建 工 程, 同 类 路 段 环 境 状 况 基 本 相 似 因 此, 本 评 价 采 用 以 点 代 线 点 线 结 合 反 馈 全 线 的 评 价 方 法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等 要 求,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采 用 现 场 调 查 与 监 测 法 模 型 法 等 方 法 开 展 环 评 工 作 主 要 评 价 环 节 和 要 素 的 评 价 方 法 见 表 表 评 价 方 法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现 状 评 价 预 测 评 价 水 环 境 资 料 收 集 现 状 监 测 类 比 分 析 声 环 境 资 料 收 集 现 状 监 测 模 式 计 算 类 比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资 料 收 集 现 状 监 测 模 型 分 析 法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资 料 收 集 资 料 调 查 与 分 析 社 会 环 境 资 料 收 集 调 查 分 析 2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工 作 程 序 接 受 委 托 签 订 合 同 1 研 究 国 家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等 2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1 研 究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和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2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有 重 大 变 化 1 明 确 评 价 重 点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标 准 确 定 工 作 方 案 公 众 参 与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监 测 和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各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专 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结 论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

3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2.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建 设 单 位 :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行 业 类 别 :E4813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建 筑 项 目 性 质 : 改 扩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 无 锡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路 线 长 度 :8.27km 技 术 等 级 : 主 路 城 市 快 速 路 辅 道 城 市 主 干 道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 万 元 预 计 建 设 期 :2016 年 底 至 2019 年 底,36 个 月 2.2 现 有 道 路 概 况 道 路 现 状 蠡 湖 大 道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全 长 约 8.27 公 里, 全 线 均 存 在 现 状 老 路 其 中 根 据 现 状 老 路 的 断 面 形 式 不 同 分 为 两 个 段 落 : (1) 金 石 路 - 具 区 路 (K2+225~K8+200) 现 状 为 地 面 主 辅 断 面, 主 线 双 向 六 车 道, 辅 道 机 非 混 行, 道 路 总 宽 为 60.5m 2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7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图 现 状 金 石 路 ~ 具 区 路 横 断 面 图 (2) 具 区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K8+200~K10+495) 现 状 为 双 向 六 车 道 加 硬 路 肩, 中 分 带 宽 9 米, 无 慢 行 系 统, 道 路 总 宽 为 35m 沿 线 用 地 规 划 及 现 状 图 现 状 具 区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横 断 面 图 (1) 沿 线 用 地 规 划 金 石 路 - 震 泽 路 西 侧 以 教 育 居 住 用 地 为 主, 东 侧 以 居 住 商 业 用 地 为 主 规 划 沿 线 用 地 开 发 强 度 较 高 震 泽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规 划 西 侧 为 无 锡 万 达 文 化 旅 游 城 地 块, 东 侧 则 以 教 育 居 住 用 地 为 主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

3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拟 建 项 目 图 沿 线 用 地 规 划 图 (2) 沿 线 用 地 现 状 蠡 湖 大 道 在 震 泽 路 以 北 现 状 两 侧 开 发 程 度 较 高, 沿 线 建 筑 物 较 为 密 集, 主 要 为 居 住 教 育 用 地, 在 该 区 段 内 项 目 的 实 施 应 对 部 分 重 要 建 筑 进 行 避 让 在 震 泽 路 以 南 沿 线 现 状 开 发 程 度 较 低, 地 块 等 待 进 一 步 开 发 相 交 道 路 蠡 湖 大 道 现 状 全 线 被 交 道 11 条, 平 均 间 距 0.83km( 次 干 路 等 级 以 上 ), 其 中 快 速 路 1 条, 主 干 道 7 条, 次 干 道 3 条 另 外, 现 状 道 路 两 侧 小 区 住 宅 厂 区 开 口 也 较 多 相 交 道 路 一 览 表 见 表 表 相 交 道 路 一 览 表 序 号 道 路 名 称 道 路 等 级 车 道 数 交 叉 形 式 1 金 石 路 主 干 路 双 向 四 车 道 十 字 ( 上 跨 ) 2 周 新 路 主 干 路 双 向 四 车 道 十 字 ( 平 交 ) 3 大 通 路 次 干 路 双 向 四 车 道 T 字 ( 平 交 ) 4 高 浪 路 规 划 快 速 路 双 向 六 车 道 十 字 ( 平 交 ) 5 观 山 路 次 干 路 双 向 六 车 道 十 字 ( 平 交 ) 6 吴 都 路 主 干 路 双 向 六 车 道 T 字 ( 上 跨 ) 7 震 泽 路 主 干 路 双 向 六 车 道 十 字 ( 平 交 ) 8 清 晏 路 次 干 路 双 向 四 车 道 T 字 ( 平 交 ) 9 清 源 路 主 干 路 双 向 四 车 道 十 字 ( 平 交 ) 10 具 区 路 主 干 路 双 向 六 车 道 十 字 ( 下 穿 ) 11 南 湖 中 路 主 干 路 双 向 两 车 道 十 字 ( 平 交 ) 2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9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老 路 存 在 环 境 问 题 1 受 蠡 湖 大 道 和 交 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等 三 处 位 于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敏 感 点 均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值 为 1.5dB(A) 说 明 现 有 蠡 湖 大 道 对 道 路 两 侧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已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影 响 不 大 2 沿 线 现 状 雨 水 管 线 管 径 偏 小, 需 要 改 造 2.3 建 设 规 模 与 技 术 标 准 建 设 规 模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位 于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本 项 目 呈 南 北 走 向, 北 起 金 石 路, 南 至 环 太 湖 高 速, 全 长 约 8.27 公 里, 其 中 地 面 快 速 路 3.53km, 高 架 快 速 路 3.615km, 隧 道 快 速 路 1.125km; 蠡 湖 大 道 主 线 为 城 市 快 速 路 ( 兼 顾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 辅 路 为 城 市 主 干 路, 主 路 和 辅 路 均 双 向 六 车 道, 设 计 车 速 主 线 V=80km/h, 辅 路 V=40km/h, 上 下 匝 道 V=40km/h, 互 通 匝 道 V=40km/h, 道 路 红 线 宽 度 米 ;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36 个 月, 总 投 资 匡 算 23.5 亿 元 本 项 目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表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及 工 程 数 量 项 目 项 目 类 别 工 程 内 容 道 路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断 面 工 程 路 面 工 程 桥 梁 隧 道 1) 高 架 快 速 路 高 架 快 速 路 采 用 主 六 辅 六 的 断 面 形 式, 横 断 面 宽 60.5m, 总 长 3.615km; 2) 隧 道 快 速 路 采 用 主 六 辅 四 断 面, 横 断 面 宽 58.8m, 总 长 1.125km; 3) 地 面 快 速 路 采 用 主 六 辅 四 断 面, 横 断 面 宽 69.5m, 总 长 3.53km 1) 老 路 利 用 路 面 : 铣 刨 沥 青 面 层 后 加 铺 4cmSMA-13; 2) 新 建 快 速 主 线 辅 路 匝 道 路 面 结 构 :4cm SMA-13+6cm AC-20C+8cm AC-25C+ 36cm 5%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20cm 6% 石 灰 土, 总 厚 度 74cm; 3) 非 机 动 车 道 路 面 结 构 :4cm AC-13C+6cm AC-20C+36cm 5%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总 厚 度 为 46cm; 4) 人 行 道 路 基 :6cm 透 水 路 面 砖 +3cm 中 砂 缓 冲 层 AC-20C+15cm C20 混 凝 土 基 层 +15cm 4.5% 水 泥 稳 定 级 配 碎 石, 总 厚 度 为 24cm 本 项 目 全 线 共 设 置 桥 梁 8 座 ( 包 括 1 座 主 线 高 架 桥 2825m 7 座 地 面 辅 道 桥 406.8m, 不 含 互 通 桥 梁, 互 通 桥 梁 列 入 交 叉 工 程 ), 总 长 度 为 米 沿 线 共 2 处 隧 道 工 程 1 处 为 下 穿 周 新 路 隧 道 ( 新 建, 长 605m, 其 中 敞 开 段 525m, 暗 埋 段 80m)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

4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项 目 项 目 类 别 工 程 内 容 交 叉 工 程 配 套 设 施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交 叉 1 处 为 下 穿 吴 都 路 隧 道 ( 完 全 利 用, 长 520m, 其 中 敞 开 段 430m, 暗 埋 段 90m) 全 线 共 6 处 互 通 式 立 交 ( 含 16 处 互 通 匝 道 桥 ),3 处 分 离 式 立 交,11 处 平 面 交 叉 施 工 场 地 1# 施 工 场 地 位 于 K5+370 路 东 80m, 占 地 15 亩 ;2# 施 工 场 地 位 于 K8+200 路 东 50m, 占 地 15 亩 施 工 便 道 本 项 目 道 路 红 线 用 地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土 方 工 程 排 水 工 程 综 合 管 线 本 项 目 填 方 量 为 万 m 3, 工 程 挖 方 量 为 万 m 3 ( 其 中 利 用 万 m 3, 弃 方 9.23 万 m 3 ), 填 缺 土 方 万 m 3, 弃 方 部 分 用 于 沿 线 绿 化 和 临 时 工 程 恢 复 其 余 运 送 至 工 程 渣 土 弃 置 场 统 一 处 理, 填 缺 土 方 通 过 外 购 1) 地 面 段 径 流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规 划 河 道 ; 2) 高 架 段 通 过 外 挂 型 排 水 管 收 集 雨 水 后 再 引 入 地 面 道 路 雨 水 系 统 ; 3) 隧 道 段 排 水 采 用 纵 横 向, 截 沟 和 雨 口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收 集, 由 横 截 沟 下 排 水 总 管 进 入 雨 水 泵 房, 由 潜 水 泵 送 入 附 近 的 雨 水 管 网 本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雨 水 污 水 给 水 燃 气 电 力 通 信 等 管 线, 所 有 管 线 均 为 埋 地 敷 设 管 线, 除 雨 水 外, 其 他 管 线 基 本 利 用, 只 在 重 要 节 点 处 进 行 局 部 改 迁 绿 化 分 隔 带 绿 化 高 架 桥 下 空 间 绿 化 及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带, 绿 化 面 积 亩 废 水 治 理 施 工 期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上 层 清 液 用 于 洒 水 抑 尘 等,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经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接 入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营 运 期 排 水 通 过 两 侧 雨 水 管 道 汇 集, 经 雨 水 管 网 就 近 排 入 沿 线 现 状 相 交 河 道 废 气 治 理 施 工 期 采 用 遮 盖 洒 水 围 挡 等 措 施 降 尘 噪 声 治 理 施 工 期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机 械 合 理 布 置,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严 禁 夜 间 进 行 打 桩 作 业 等 措 施 降 噪 ; 营 运 期 采 取 铺 设 低 噪 声 路 面 安 装 声 屏 障 跟 踪 监 测 预 留 降 噪 费 用 等 措 施 环 境 风 险 在 桥 梁 两 端 设 置 警 示 标 牌 和 禁 止 超 车 标 志, 防 止 交 通 事 故 的 发 生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1) 道 路 等 级 主 路 : 城 市 快 速 路 ( 兼 顾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 辅 路 : 城 市 主 干 路 (2) 设 计 速 度 主 线 : 设 计 车 速 80km/h; 辅 路 : 设 计 车 速 40km/h; 互 通 匝 道 : 设 计 车 速 40km/h (3) 桥 梁 横 断 面 1) 主 线 高 架 桥 : 0.5m( 护 栏 )+12.25m( 行 车 道 )+0.5m( 中 央 分 隔 带 )+12.25m( 行 车 道 )+0.5m( 护 栏 )=26m; 2) 支 线 上 跨 桥 : 3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1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0.5m( 护 栏 )+11.75m( 行 车 道 )+0.5m( 中 央 分 隔 带 )+11.75m( 行 车 道 )+0.5m( 护 栏 )=25m; 3) 互 通 匝 道 桥 ( 双 车 道 ):0.5m( 护 栏 )+8.0m( 行 车 道 )+0.5m( 护 栏 )=9.0m; 4) 地 面 桥 : 同 路 基 断 面 (4) 设 计 基 准 期 :100 年 (5)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1/100 (7)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1) 特 大 桥 大 桥 中 桥 :100 年 : 2) 小 桥 :50 年 (1) 道 路 等 级 主 路 : 城 市 快 速 路 ( 兼 顾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 辅 路 : 城 市 主 干 路 (2) 设 计 速 度 主 线 : 设 计 车 速 80km/h; 辅 路 : 设 计 车 速 40km/h; 互 通 匝 道 : 设 计 车 速 40km/h (3) 桥 梁 横 断 面 1) 主 线 高 架 桥 : 0.5m( 护 栏 )+12.25m( 行 车 道 )+0.5m( 中 央 分 隔 带 )+12.25m( 行 车 道 )+0.5m( 护 栏 )=26m; 2) 支 线 上 跨 桥 : 0.5m( 护 栏 )+11.75m( 行 车 道 )+0.5m( 中 央 分 隔 带 )+11.75m( 行 车 道 )+0.5m( 护 栏 )=25m; 3) 互 通 匝 道 桥 ( 双 车 道 ):0.5m( 护 栏 )+8.0m( 行 车 道 )+0.5m( 护 栏 )=9.0m; 4) 地 面 桥 : 同 路 基 断 面 (4) 设 计 基 准 期 :100 年 (5)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1/100 (7)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1) 特 大 桥 大 桥 中 桥 :100 年 : 2) 小 桥 :50 年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

4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4 预 测 交 通 量 序 号 表 本 项 目 预 测 交 通 量 单 位 :pcu/d 路 段 及 起 止 桩 号 道 路 分 类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技 术 标 准 1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主 线 双 向 6 车 道 设 计 车 速 80km/h 西 侧 辅 道 设 计 车 速 40km/h 东 侧 辅 道 设 计 车 速 40km/h 主 线 双 向 6 车 道 设 计 车 速 80km/h 2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西 侧 辅 道 设 计 车 速 40km/h 东 侧 辅 道 设 计 车 速 40km/h 表 本 项 目 主 线 预 测 车 型 比 例 特 征 年 小 客 车 中 客 车 大 客 车 小 货 车 中 货 车 大 货 车 特 大 货 车 合 计 % 0.00% 3.40% 4.40% 1.60% 0.00% 0.00% % % 0.00% 3.20% 4.20% 1.40% 0.00% 0.00% % % 0.00% 3.00% 4.00% 1.20% 0.00% 0.00% % 表 本 项 目 辅 道 预 测 车 型 比 例 特 征 年 小 客 车 中 客 车 大 客 车 小 货 车 中 货 车 大 货 车 特 大 货 车 合 计 % 0.00% 2.90% 4.30% 1.30% 1.30% 0.90% % % 0.00% 2.70% 4.40% 1.20% 1.20% 0.80% % % 0.00% 2.40% 4.20% 1.10% 1.10% 0.70% % 注 : 表 中 车 型 比 例 为 自 然 车 型 比 2.5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本 项 目 起 于 金 石 路, 由 金 石 路 向 南 设 短 隧 下 穿 周 新 路 短 桥 上 跨 高 浪 路, 利 用 吴 都 路 短 隧, 设 长 高 架 连 续 上 跨 震 泽 路 具 区 路 后 顺 接 收 费 站, 总 长 8.27km, 其 中 地 面 快 速 路 3.53km, 高 架 快 速 路 3.615km, 隧 道 快 速 路 1.125km, 项 目 各 路 段 改 造 情 况 见 表 3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3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2.5-1, 项 目 路 段 性 质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工 程 改 造 情 况 一 览 表 路 段 现 状 情 况 路 段 性 质 周 新 路 节 点 (K2+225~K2+900) 周 新 路 节 点 ~ 高 浪 路 节 点 (K2+900~K3+590) 高 浪 路 节 点 (K3+590~K4+380) 高 浪 路 节 点 ~ 震 泽 路 节 点 (K4+380~K5+680) 震 泽 路 节 点 ~ 具 区 路 节 点 (K5+680~K8+505) 具 区 路 节 点 ~ 终 点 (K8+505~K10+495) 主 六 辅 二 断 面 ( 地 面 ), 路 基 宽 度 60.5m 主 六 辅 二 断 面 ( 地 面 ), 路 基 宽 度 60.5m 平 交, 主 六 辅 二 断 面 ( 地 面 ), 路 基 宽 度 60.5m 主 六 辅 二 断 面 ( 地 面 ), 路 基 宽 度 60.5m 主 六 辅 二 断 面 ( 地 面 ), 路 基 宽 度 60.5m 双 向 六 车 道 ( 地 面 ), 总 宽 35m 改 扩 建 改 扩 建 改 扩 建 改 扩 建 改 扩 建 改 扩 建 建 设 内 容 ( 改 造 方 式 ) 主 线 下 穿 周 新 路, 两 侧 各 设 置 一 对 主 辅 出 入 口, 形 成 菱 形 互 通 改 造 成 主 六 辅 四 地 面 快 速 路 断 面, 由 原 来 的 60.5m 双 侧 拓 宽 至 69.5m 改 造 成 十 字 全 互 通, 主 线 上 跨 改 造 成 主 六 辅 四 地 面 快 速 路 断 面, 由 原 来 的 60.5m 双 侧 拓 宽 至 69.5m, 利 用 吴 都 路 短 隧 长 高 架 连 续 上 跨 震 泽 路 清 源 路 具 区 路, 改 造 成 主 六 辅 六 高 架 快 速 路 断 面, 路 基 总 宽 维 持 60.5m 不 变 改 造 成 主 六 辅 四 地 面 快 速 路 断 面, 由 原 来 的 35m 双 侧 拓 宽 至 69.5m, 南 湖 中 路 支 线 下 穿 备 注 隧 道 快 速 路 地 面 快 速 路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快 速 路 ( 其 中 吴 都 路 为 隧 道 快 速 路 )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快 速 路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

4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工 程 路 段 情 况 汇 总 表 快 速 路 形 式 路 段 对 应 桩 号, 长 度 主 线 改 造 方 式 辅 道 改 造 方 式 地 面 快 速 路 ( 长 3530m) 路 基 总 宽 69.5m 高 架 快 速 路 ( 长 3615m) 路 基 总 宽 60.5m 隧 道 快 速 路 ( 长 1125m) 路 基 总 宽 58.8m 周 新 路 节 点 ~ 高 浪 路 节 点 高 浪 路 节 点 ~ 震 泽 路 节 点 ( 不 含 吴 都 路 节 点 ) 具 区 路 节 点 ~ 终 点 高 浪 路 节 点 震 泽 路 节 点 ~ 具 区 路 节 点 周 新 路 节 点 吴 都 路 节 点 快 速 路 ( 总 长 8.27km) K2+225~ K K2+225~K2+295 K2+900~K3+590 总 长 760m K4+380~K4+950 K5+470~K5+680 总 长 780m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中 间 双 向 六 车 道 道 路 两 侧 原 有 机 非 混 行 道 改 造 成 辅 道 ( 机 非 分 离 ) 道 路 两 侧 增 加 K8+505~K 双 向 四 车 道 辅 1990m 道 K3+590~K4+380 现 有 道 路 中 分 790m 带 新 建 双 向 六 K5+680~K8+505 车 道 主 线 高 架 2825m 维 持 现 状 K2+295~K2+900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路 两 侧 原 有 长 605m 道 隧 道 机 非 混 行 道 改 K4+950-K5+470 造 成 辅 道 ( 机 利 用 现 状 隧 道 长 520m 非 分 离 起 点 终 点 图 蠡 湖 大 道 总 体 方 案 分 段 示 意 图 3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5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道 路 工 程 道 路 横 断 面 设 计 (1) 高 架 标 准 横 断 面 主 线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桥 断 面 宽 26m, 断 面 布 置 为 :0.5m( 护 栏 )+12.25m( 快 速 主 线 )+0.5m( 护 栏 )+12.25m( 快 速 主 线 )+0.5m( 护 栏 )=26m 高 架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5m( 人 行 道 )+8.0m( 机 非 混 行 车 道 )+3.0m( 侧 分 带 ) m( 辅 道 )+9m( 中 分 带 ) m( 快 速 主 线 )+3.0m( 侧 分 带 )+8.0m( 机 非 混 行 车 道 )+2.5m( 人 行 道 )=60.5 m 如 下 图 所 示 : 图 高 架 标 准 横 断 面 图 (2) 隧 道 标 准 横 断 面 主 线 双 向 六 车 道 隧 道 断 面 宽 28.8m, 断 面 布 置 为 :1.45m( 隧 道 壁 厚 )+12.25m( 快 速 主 线 )+1.4( 中 分 带 )+12.25m( 快 速 主 线 )+1.45m( 隧 道 壁 厚 )=28.8m 地 面 系 统 道 路 总 宽 58.8m, 断 面 布 置 为 :2.5m( 人 行 道 )+3.5m( 非 机 动 车 道 )+1.5m ( 侧 分 带 )+8.0 m( 辅 道 )+28.8m( 中 分 带 )+8.0m( 辅 道 )+1.5m( 侧 分 带 )+3.5m( 非 机 动 车 道 )+2m( 人 行 道 )=58.8 m 如 下 图 所 示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

4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隧 道 标 准 横 断 面 图 (3) 地 面 标 准 横 断 面 地 面 标 准 段 总 宽 69.5m, 断 面 布 置 为 :2.0m( 人 行 道 )+3.5m( 非 机 动 车 道 )+1.5 ( 侧 分 带 )+8.0 m( 辅 道 )+3.0m( 侧 分 带 ) m( 快 速 主 线 )+9.0m( 中 分 带 )+12.25m ( 快 速 主 线 )+3.0m( 侧 分 带 )+8.0m( 辅 道 )+1.5( 侧 分 带 )+3.5m( 非 机 动 车 道 )+2.0m ( 人 行 道 )=69.5m 图 地 面 标 准 横 断 面 图 道 路 纵 断 面 设 计 1 遵 循 总 体 布 局, 满 足 现 状 及 规 划 相 交 道 路 标 高 道 路 交 通 要 求 河 道 排 洪, 同 时 合 理 确 定 桥 梁 及 隧 道 净 空, 消 除 对 视 觉 的 压 迫 感, 力 求 舒 适 大 气 2 纵 断 面 设 计 应 根 据 道 路 等 级 性 质 和 设 计 速 度, 在 适 应 地 形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原 则 下, 对 纵 坡 的 大 小 和 长 短 前 后 纵 坡 的 协 调 情 况, 竖 曲 线 半 径 与 平 面 线 形 相 组 合 等 进 行 综 合 研 究, 设 计 成 纵 坡 缓 和 平 顺 圆 滑 视 觉 延 续, 并 与 地 形 相 协 调 3 道 路 纵 断 面 设 计 应 符 合 城 市 竖 向 规 划, 道 路 纵 坡 控 制 在 0.3%( 地 面 隧 道 ) 0.5%( 高 架 ) 以 上, 与 已 建 道 路 的 标 高 合 理 衔 接, 老 路 利 用 段 严 格 按 照 现 状 拟 合, 如 吴 都 路 隧 道 段 洪 口 墩 大 桥 段 4 结 合 地 形 地 物 设 计, 在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保 证 道 路 填 挖 平 衡, 以 3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7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降 低 工 程 造 价, 节 省 投 资 路 基 工 程 1 路 基 材 料 及 压 实 度 沿 线 土 源 缺 乏, 经 对 沿 线 路 基 土 调 查 发 现, 湖 沼 平 原 以 低 液 限 粘 土 为 主, 长 江 三 角 洲 冲 积 平 原 以 低 液 限 粉 土 为 主, 含 水 量 较 高, 一 般 为 过 湿 土, 一 般 不 宜 直 接 用 于 路 基 填 筑 因 填 料 紧 缺 需 用 作 路 基 填 料, 应 在 试 验 指 导 下 掺 灰 或 水 泥 等 进 行 改 性 处 理 2 辅 道 拼 宽 设 计 辅 道 拼 宽 与 新 建 部 分 路 基 压 实 度 按 照 城 市 主 干 路 标 准 执 行, 路 床 采 用 80cm 厚 8% 石 灰 土, 往 下 设 置 40cm 石 灰 土 压 实 度 过 渡 层, 基 底 范 围 20cm 翻 挖 掺 灰 处 理 3 特 殊 路 基 设 计 本 项 目 浅 层 软 基 路 段, 全 部 或 部 分 挖 除 高 含 水 量 软 土 或 泥 沼, 换 填 水 稳 性 好 强 度 高 的 片 石 与 碎 石 土 填 料, 提 高 地 基 承 载 力, 置 换 部 分 表 面 铺 设 土 工 格 栅, 加 强 路 基 整 体 性 对 于 高 填 方 ( 快 速 主 线 或 上 下 匝 道 的 桥 头 路 基 段 ) 深 厚 软 土 路 段 采 用 水 泥 搅 拌 桩 进 行 特 殊 地 基 处 理 路 面 工 程 1 老 路 利 用 路 面 结 构 设 计 根 据 工 可, 老 路 按 照 铣 刨 沥 青 面 层 重 新 罩 面 的 方 案 进 行 处 理 全 线 大 部 分 为 铣 刨 沥 青 面 层 后 加 铺 4cmSMA-13, 对 于 部 分 老 路 路 面 较 差 段 落, 后 期 根 据 实 测 资 料 将 在 下 一 阶 段 进 行 完 善 2 新 建 路 面 结 构 设 计 (1) 快 速 主 线 辅 路 匝 道 路 面 结 构 4cm 沥 青 玛 蹄 脂 碎 石 SMA-13 6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20C 8cm 粗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25C 36cm 5%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20cm 6% 石 灰 土 结 构 层 总 厚 度 为 7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7

4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非 机 动 车 道 路 面 结 构 4cm 细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13C 6cm 粗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20C 36cm 5%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结 构 层 总 厚 度 为 46 (3) 人 行 道 及 公 交 站 台 路 面 结 构 6cm 透 水 路 面 砖 3cm 中 砂 缓 冲 层 AC-20C 15cm C20 混 凝 土 基 层 15cm 4.5% 水 泥 稳 定 级 配 碎 石 结 构 层 总 厚 度 为 桥 涵 工 程 本 项 目 起 于 金 石 路, 沿 现 状 蠡 湖 大 道 向 南, 止 于 现 状 环 太 湖 高 速 南 泉 互 通 收 费 站, 全 长 约 8.27km 本 工 程 的 桥 梁 概 况 如 下 : 本 项 目 全 线 共 设 置 桥 梁 8 座 ( 包 括 1 座 主 线 高 架 桥 2825m 7 座 地 面 辅 道 桥 406.8m, 不 含 互 通 桥 梁, 互 通 桥 梁 列 入 交 叉 工 程 ), 总 长 度 为 米 为 了 加 强 蠡 湖 大 道 地 面 段 东 西 两 侧 地 块 沟 通 的 便 利 性, 在 大 通 路 观 山 路 万 达 城 C 区 周 边 各 设 置 一 处 人 行 天 桥 序 号 桥 梁 总 体 布 置 见 表 和 表 表 主 要 桥 梁 汇 总 表 桥 名 桥 长 (m) 桥 宽 (m) 面 积 (m 2 ) 主 线 高 架 桥 (K5+680~K8+505) 人 行 天 桥 桥 名 中 心 桩 号 桥 长 (m) 表 地 面 辅 道 桥 梁 汇 总 表 跨 径 组 合 (m) 改 造 方 式 跨 越 水 体 涉 水 桥 墩 组 数 1 成 贤 桥 K 两 侧 拼 宽 张 庄 港 河 0 2 劝 学 桥 K x20 两 侧 拼 宽 板 桥 港 3 3 博 学 桥 K x10 完 全 利 用 新 红 河 0 4 涌 翠 桥 K x13 完 全 利 用 小 河 0 5 含 翠 桥 K x13 陆 旺 港 0 6 洪 口 圩 中 桥 K x20 完 全 利 用 庙 桥 港 0 3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9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桥 名 中 心 桩 号 桥 长 (m) 跨 径 组 合 (m) 改 造 方 式 跨 越 水 体 涉 水 桥 墩 组 数 7 洪 口 墩 大 桥 K x25 两 侧 拼 宽 庙 桥 港 隧 道 工 程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1 道 路 等 级 : 城 市 快 速 路 兼 一 级 公 路 ; 2 设 计 速 度 : 隧 道 80km/h; 3 车 道 宽 度 : 隧 道 双 向 六 车 道, 隧 道 车 道 宽 m; 4 车 道 净 高 : 隧 道 5.0m; 5 设 计 年 限 : 主 体 结 构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为 100 年 ; 序 号 1 2 本 项 目 主 线 隧 道 工 程 共 2 处,1 处 新 建,1 处 完 全 利 用, 详 见 表 表 主 线 隧 道 工 程 一 览 表 隧 道 名 称 下 穿 周 新 路 隧 道 ( 新 建 ) 下 穿 吴 都 路 隧 道 ( 完 全 利 用 ) 隧 道 桩 号 K K2+900 K K5+470 隧 道 长 度 (m) 敞 开 段 桩 号 及 长 度 ( 无 顶 盖 ) K2+295-K2+550 K2+630-K2+900 长 度 525m K4+950-K5+130 K5+220-K5+470 长 度 430m 暗 埋 段 桩 号 及 长 度 ( 位 于 交 叉 处 ) K2+550-K2+630,80m K5+130-K5+220,90m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设 计 1 平 面 纵 断 面 隧 道 平 面 布 置 主 要 根 据 路 线 总 体 走 向 和 周 边 场 地 条 件 进 行 设 计, 在 线 形 设 计 过 程 中 综 合 考 虑 了 既 有 建 筑 物 的 影 响 隧 道 两 端 接 线 进 ( 出 ) 口 挡 水 反 坡 环 境 条 件 以 及 工 程 造 价 等 诸 多 因 素 隧 道 纵 断 面 设 计 综 合 考 虑 了 隧 道 长 度 行 车 安 全 性 施 工 排 水 洞 口 位 置 以 及 进 ( 出 ) 口 接 线 环 保 等 因 素 2 建 筑 界 限 和 横 断 面 车 道 宽 m, 路 缘 带 宽 度 为 0.5m, 安 全 余 度 0.25 m 车 道 净 空 车 辆 通 行 限 界 高 度 为 5.0m, 则 限 界 为 m( 宽 ) 5.0m( 高 ); 本 项 目 隧 道 段 典 型 横 断 面 如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9

5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隧 道 标 准 横 断 面 图 3 隧 道 排 水 隧 道 内 排 水 采 用 纵 横 向, 截 沟 和 雨 口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在 最 低 处 设 置 一 道 横 截 沟, 下 设 横 行 排 水 总 管, 横 截 沟 之 间 通 过 底 板 下 布 置 的 钢 管 相 连 接, 进 出 口 处 的 横 截 沟 与 引 道 口 的 盲 沟 管 连 接, 使 整 个 隧 道 排 水 系 统 最 终 进 入 最 低 点 横 截 沟 下 的 排 水 总 管 进 入 雨 水 泵 房, 由 潜 水 泵 送 入 附 近 的 市 政 管 网 ; 清 洗 水 等 隧 道 内 少 量 排 水, 通 过 隧 道 横 向 低 侧 设 置 的 侧 向 排 水 槽, 流 入 最 低 处 横 截 沟, 隧 道 仅 在 最 低 处 布 置 一 处 排 水 泵 房 2 处 主 线 隧 道 共 2 处 排 水 泵 房, 均 设 置 在 暗 埋 段 隧 道 最 低 处,1 处 完 全 利 用,1 处 新 建 4 隧 道 通 风 方 式 2 处 隧 道 暗 埋 段 均 较 短, 采 用 自 然 通 风 方 式 交 叉 工 程 立 体 交 叉 设 计 全 线 共 6 处 互 通 式 立 交,3 处 分 离 式 立 交, 具 体 为 与 金 石 路 周 新 路 高 浪 路 吴 都 路 震 泽 路 具 区 路 南 湖 中 路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与 金 石 路 大 通 路 清 源 路 分 离 式 立 体 交 叉 本 项 目 互 通 立 交 一 览 表 见 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表 交 叉 立 交 一 览 表 序 号 立 交 名 称 交 叉 方 式 备 注 1 金 石 路 立 交 被 交 路 上 跨 利 用 2 周 新 路 立 交 主 线 下 穿 菱 形 立 交 新 增 3 大 通 路 立 交 被 交 路 上 跨 新 增 4 高 浪 路 立 交 涡 轮 型 全 互 通 新 增 5 吴 都 路 立 交 主 线 下 穿 利 用 6 震 泽 路 立 交 主 线 上 跨 新 增 7 清 源 路 立 交 主 线 上 跨 新 增 8 具 区 路 立 交 菱 形 立 交 新 增 9 南 湖 中 路 立 交 被 交 路 下 穿 新 增 平 面 交 叉 设 计 蠡 湖 大 道 现 状 全 线 被 交 道 11 条, 平 均 间 距 0.83km( 次 干 路 等 级 以 上 ), 其 中 快 速 路 1 条, 主 干 道 7 条, 次 干 道 3 条 主 要 节 点 方 案 (1) 周 新 路 节 点 方 案 蠡 湖 大 道 主 线 下 穿 周 新 路, 周 新 路 两 侧 各 设 置 一 对 主 辅 出 入 口, 形 成 菱 形 立 交 表 周 新 路 节 点 方 案 与 现 状 对 比 表 改 造 前 改 造 后 交 叉 形 式 现 状 图 交 叉 形 式 方 案 图 与 蠡 湖 大 道 十 字 平 交, 路 口 设 有 红 绿 灯 蠡 湖 大 道 主 线 下 穿 周 新 路, 周 新 路 两 侧 各 设 置 一 对 主 辅 出 入 口, 形 成 菱 形 立 交 (2) 大 通 路 节 点 方 案 大 通 路 两 侧 右 进 右 出 接 入 蠡 湖 大 道 辅 道, 大 通 路 节 点 左 转 交 通 需 周 边 路 网 绕 行, 行 人 过 街 通 过 设 置 的 过 街 天 桥 解 决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1

5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大 通 路 节 点 方 案 与 现 状 对 比 表 改 造 前 改 造 后 交 叉 形 式 现 状 图 交 叉 形 式 方 案 图 与 蠡 湖 大 道 T 字 平 交, 与 蠡 湖 大 道 辅 路 相 连 接 大 通 路 两 侧 右 进 右 出 接 入 蠡 湖 大 道 辅 道, 大 通 路 节 点 左 转 交 通 需 周 边 路 网 绕 行, 行 人 过 街 通 过 设 置 的 过 街 天 桥 解 决 (3) 高 浪 路 节 点 方 案 本 方 案 为 涡 轮 型 全 互 通, 蠡 湖 大 道 主 线 设 短 高 架 上 跨 高 浪 路 后 落 地, 高 浪 路 主 线 设 长 隧 道 下 穿 蠡 湖 大 道 后 接 地, 各 方 向 通 过 定 向 匝 道 连 接 东 侧 匝 道 均 采 用 隧 道 形 式, 下 穿 高 浪 路 主 线, 两 端 分 别 与 地 面 式 主 线 衔 接, 形 成 地 下 Y 型 互 通 ; 节 点 西 侧 地 块 为 商 用 及 教 育 用 地, 景 观 环 保 要 求 相 对 较 低, 因 此 西 侧 匝 道 均 采 用 高 架 形 式, 上 跨 蠡 湖 大 道 主 线, 两 端 分 别 与 地 面 式 主 线 衔 接, 形 成 高 架 Y 型 互 通 图 高 浪 路 节 点 方 案 平 面 图 4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3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表 高 浪 路 节 点 方 案 与 现 状 对 比 表 改 造 前 改 造 后 交 叉 形 式 现 状 图 交 叉 形 式 方 案 图 与 蠡 湖 大 道 十 字 平 交, 路 口 设 有 红 绿 灯 十 字 全 互 通, 蠡 湖 大 道 短 桥 高 浪 路 长 隧, 东 侧 - 隧 道 Y 西 侧 - 高 架 Y 匝 道 (4) 具 区 路 节 点 方 案 设 长 高 架 连 续 上 跨 震 泽 路 清 源 路 具 区 路 ; 在 具 区 路 设 菱 形 立 交 和 2 条 左 转 定 向 图 震 泽 路 - 具 区 路 长 高 架 平 面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3

5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5) 南 湖 中 路 节 点 方 案 图 具 区 路 节 点 方 案 平 面 图 南 湖 中 路 下 穿 蠡 湖 大 道 表 南 湖 中 路 路 节 点 方 案 与 现 状 对 比 表 改 造 前 改 造 后 交 叉 形 式 现 状 图 交 叉 形 式 方 案 图 与 蠡 湖 大 道 十 字 平 交, 路 口 设 有 红 绿 灯 南 湖 中 路 下 穿 蠡 湖 大 道 附 属 工 程 综 合 管 线 工 程 本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雨 水 污 水 给 水 燃 气 电 力 通 信 等 管 线, 所 有 管 线 均 为 埋 地 敷 设 管 线 4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5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根 据 道 路 横 断 面 形 式, 蠡 湖 大 道 的 管 线 综 合 典 型 横 断 面 布 置 形 式 见 下 图 和 图 图 地 面 段 管 线 标 准 横 断 面 图 图 高 架 段 管 线 标 准 横 断 面 图 排 水 工 程 1 雨 水 管 线 本 工 程 全 线 雨 水 位 于 现 状 道 路 双 侧 的 辅 道 或 人 行 道 内, 通 过 设 置 于 主 线 及 辅 道 的 雨 水 口 收 集 后 就 近 排 入 沿 线 现 状 河 道 内 本 工 程 改 造 后 雨 水 位 于 道 路 的 辅 道 内, 由 于 道 路 改 造 方 案 的 影 响 以 及 现 状 管 道 管 径 偏 小, 拟 对 全 线 雨 水 管 进 行 拆 除 新 建 地 面 段 径 流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规 划 河 道, 沿 线 雨 水 排 水 去 向 见 表 ; 高 架 段 通 过 外 挂 型 排 水 管 收 集 雨 水 后 再 引 入 地 面 道 路 雨 水 系 统 ; 隧 道 内 排 水 采 用 纵 横 向, 截 沟 和 雨 口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在 最 低 处 设 置 一 道 横 截 沟, 下 设 横 行 排 水 总 管, 横 截 沟 之 间 通 过 底 板 下 布 置 的 钢 管 相 连 接, 进 出 口 处 的 横 截 沟 与 引 道 口 的 盲 沟 管 连 接, 使 整 个 隧 道 排 水 系 统 最 终 进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5

5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入 最 低 点 横 截 沟 下 的 排 水 总 管 进 入 雨 水 泵 房, 由 潜 水 泵 送 入 附 近 的 市 政 管 网 ; 清 洗 水 等 隧 道 内 少 量 排 水, 通 过 隧 道 横 向 低 侧 设 置 的 侧 向 排 水 槽, 流 入 最 低 处 横 截 沟, 隧 道 仅 在 最 低 处 布 置 一 处 排 水 泵 房 表 道 路 雨 水 排 入 规 划 河 流 一 览 表 路 段 接 入 河 道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成 贤 桥 处 现 状 河 道 高 浪 路 ~ 和 风 路 劝 学 桥 处 现 状 河 道 和 风 路 ~K6+400 博 学 桥 处 现 状 河 道 K6+400~ 具 区 路 含 翠 桥 处 现 状 河 道 具 区 路 ~ 南 湖 中 路 洪 口 圩 大 桥 处 现 状 河 道 2 污 水 管 线 本 工 程 在 金 石 路 ~ 具 区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的 东 侧 辅 道 内 以 及 万 达 城 B 区 ~ 南 湖 中 路 现 状 道 路 的 西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一 根 污 水 管 污 水 管 管 径 为 d400-d800 其 中 金 石 路 ~ 横 山 路 段 污 水 接 至 高 浪 路 d1000 污 水 主 管, 横 山 路 ~ 具 区 路 段 污 水 接 至 具 区 路 d1000 污 水 主 管 污 水 管 覆 土 在 3m 以 上 本 工 程 改 造 后 污 水 管 位 于 道 路 的 辅 道 内, 由 于 全 线 污 水 埋 深 较 深, 本 次 拟 对 此 污 水 管 进 行 保 留 利 用, 仅 对 与 道 路 重 要 节 点 冲 突 处 ( 高 浪 路 具 区 路 交 叉 口 ) 进 行 迁 移 改 造 给 水 工 程 金 石 路 ~ 南 湖 中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西 侧 辅 道 内 存 在 1 根 DN600~DN800 给 水 管, 管 道 覆 土 在 1~2m; 金 石 路 ~ 观 山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东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1 根 DN1800 给 水 管, 管 道 覆 土 在 2~3m; 观 山 路 ~K7+740( 具 区 路 以 北 500m) 段 现 状 道 路 西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1 根 DN2200 给 水 管, 管 道 覆 土 在 3m 左 右 本 次 拟 对 此 给 水 管 进 行 保 留 利 用, 仅 对 与 道 路 重 要 节 点 冲 突 处 ( 高 浪 路 具 区 路 交 叉 口 ) 进 行 迁 移 改 造 燃 气 管 线 本 工 程 在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西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1 根 DN600 高 压 燃 气 管, 从 高 浪 路 交 叉 口 处 拐 向 西 沿 高 浪 路 北 侧 绿 化 带 内 敷 设 在 金 石 路 ~ 具 区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西 侧 辅 道 内 万 达 城 B 区 ~ 南 湖 中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西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1 根 中 压 燃 气 管, 管 径 为 DN200~DN300, 管 道 覆 土 在 1.0~2.0m 本 次 工 程 对 燃 气 管 均 予 以 保 留 利 用, 仅 在 道 路 重 要 节 点 冲 突 处 ( 高 浪 路 具 区 路 交 4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7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叉 口 ) 及 桥 梁 拓 宽 处 进 行 迁 移 改 造 电 力 工 程 1 电 力 架 空 线 (1)110KV: 本 工 程 在 高 浪 路 ~K7+000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的 西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一 路 110KV 电 力 架 空 线 ( 现 场 看 有 些 为 新 设 杆 线 ) 本 工 程 改 造 后 此 110KV 架 空 线 位 于 道 路 的 辅 道 或 非 机 动 车 道 内, 本 次 拟 对 位 于 辅 道 内 的 杆 线 进 行 迁 移 改 造, 对 位 于 非 机 动 车 道 的 杆 线 保 留 利 用 (2)10KV: 本 工 程 在 局 部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的 两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10KV 电 力 架 空 线 本 次 拟 对 改 造 后 位 于 道 路 范 围 内 的 10KV 杆 线 进 行 迁 移 改 造 2 电 力 排 管 本 工 程 在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的 东 侧 绿 化 带 内 以 及 高 浪 路 ~ 具 区 浪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的 双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一 根 电 力 排 管 全 线 电 力 排 管 过 桥 涵 采 用 从 人 行 道 板 下 随 桥 架 设 及 桥 梁 外 侧 桁 架 过 河 的 方 式 本 工 程 改 造 后 电 力 排 管 位 于 道 路 两 侧 的 辅 道 或 非 机 动 车 道 内, 由 于 道 路 辅 道 路 基 改 造 方 案 的 影 响, 本 次 拟 对 位 于 辅 道 内 的 电 力 排 管 进 行 迁 移 改 造 通 讯 管 线 本 工 程 在 金 石 路 ~ 具 区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的 两 侧 人 行 道 内 以 及 万 达 城 B 区 ~ 南 湖 中 路 现 状 道 路 的 西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一 根 信 息 排 管 全 线 信 息 排 管 过 桥 涵 采 用 从 人 行 道 板 下 随 桥 架 设 的 方 式 本 工 程 改 造 后 信 息 排 管 位 于 道 路 两 侧 的 辅 道 内, 由 于 信 息 排 管 覆 土 较 浅, 且 道 路 辅 道 路 基 改 造 方 案 的 影 响, 本 次 设 计 拟 对 全 线 信 息 排 管 进 行 迁 移 改 造, 建 议 迁 移 至 新 建 道 路 人 行 道 内 交 通 工 程 交 通 工 程 设 施 包 括 信 号 灯 标 志 标 线 和 公 交 停 靠 站 在 道 路 全 线 设 置 车 行 道 边 缘 线 车 行 道 分 界 线 及 轮 廓 标, 在 交 叉 口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出 入 口 标 线 和 斑 马 线, 在 平 交 路 口 设 置 人 行 横 道 线 和 导 向 箭 头, 在 交 叉 口 设 置 信 号 灯 上 述 附 属 均 与 道 路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建 成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7

5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绿 化 工 程 本 项 目 绿 化 工 程 范 围 包 括 城 市 主 干 道 的 中 分 带 绿 化 及 侧 分 带 绿 化 道 路 绿 化 主 要 种 植 高 度 5-6 米 胸 径 厘 米 冠 幅 350 厘 米 的 香 樟 道 路 原 有 绿 化 亩, 改 造 后 绿 化 面 积 亩, 新 增 绿 化 面 积 74.2 亩 本 工 程 新 增 绿 化 面 积 74.2 亩 绿 化 带 设 置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绿 化 带 设 置 情 况 一 览 表 路 段 绿 化 带 宽 度 (m) 中 分 带 侧 分 道 新 增 绿 化 带 面 积 ( 亩 ) 蠡 湖 大 道 9/27/ 征 地 拆 迁 1 工 程 占 地 (1) 永 久 占 地 拟 建 项 目 在 现 有 老 路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造, 改 造 范 围 内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亩, 其 中 新 增 永 久 用 地 面 积 约 260 亩 占 地 类 型 见 表 表 工 程 永 久 用 地 数 量 表 永 久 占 地 ( 亩 ) 用 地 类 型 耕 地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公 园 和 绿 地 施 用 地 合 计 永 久 占 地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2) 临 时 占 地 本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主 要 是 灰 土 拌 合 场 施 工 便 道 占 地 临 时 堆 土 场 停 车 场 施 工 便 道 占 地 等, 本 项 目 不 设 置 沥 青 拌 合 站, 采 用 商 品 沥 青 目 前, 项 目 处 于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尚 没 有 确 定 具 体 的 施 工 场 地, 环 评 仅 对 施 工 场 地 布 置 提 出 一 般 性 建 议 和 要 求 灰 土 拌 合 场 材 料 堆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停 车 场 合 建, 设 置 2 处, 分 别 位 于 K5+450 路 东 50m 和 K8+480 路 东 10m 处 施 工 便 道 以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为 主, 没 有 道 路 的 路 段, 施 工 便 道 设 置 在 道 路 永 久 用 地 红 线 内, 不 再 另 行 占 地 4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9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表 本 项 目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一 览 表 临 时 占 地 类 别 预 计 位 置 预 计 面 积 ( 亩 ) 土 地 现 状 类 型 恢 复 方 向 施 工 营 地 灰 土 拌 合 场 材 料 堆 场 预 制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共 计 2 处 拟 建 道 路 东 侧 (K5+450 路 东 50m) 15 耕 地 绿 化 拟 建 道 路 东 侧 K8+480 路 东 10m 15 耕 地 绿 化 施 工 便 道 利 用 道 路 永 久 用 地 /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合 计 30 2 拆 迁 安 置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拆 迁 土 石 方 平 衡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本 项 目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详 见 表 路 线 长 度 (m) 表 拟 建 线 路 基 土 石 方 数 量 估 算 表 总 填 方 (m 3 ) 挖 方 (m 3 ) 利 用 方 (m 3 ) 弃 方 (m 3 ) 缺 方 (m 3 ) * 注 : 弃 方 = 挖 方 - 利 用 方, 借 方 = 填 方 - 利 用 方, 弃 方 中 含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软 基 处 理 换 填 产 生 的 淤 泥 总 挖 方 土 方 :461400m 3 弃 方 土 方 :92280m 3 利 用 方 土 方 :369120m 3 外 购 缺 方 土 方 :183756m 3 总 填 方 土 方 :552876m 3 图 拟 建 项 目 路 基 工 程 土 石 方 平 衡 图 由 表 及 图 可 见, 本 项 目 将 产 生 临 时 弃 方 约 92280m 3, 主 要 是 挖 余 土 方 和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软 基 处 理 换 填 产 生 的 淤 泥, 具 有 一 定 的 肥 力, 可 优 先 用 于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用 土 ( 本 项 目 绿 化 面 积 亩, 按 40cm 绿 化 土 考 虑 ), 可 消 纳 弃 方 m 3, 剩 余 的 m 3 弃 土 委 托 经 无 锡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核 准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理, 土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9

6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方 运 输 均 利 用 现 状 蠡 湖 大 道 2.6 施 工 组 织 与 施 工 方 案 筑 路 材 料 及 运 输 条 件 筑 路 材 料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为 太 湖 流 域 平 原 的 一 部 分, 地 势 平 坦 大 多 数 筑 路 材 料 可 在 附 近 购 得 (1) 砂 项 目 沿 线 没 有 工 程 用 砂 产 地, 以 往 道 路 工 程 以 及 建 筑 用 砂, 基 本 依 赖 外 部 购 进 目 前 使 用 的 外 地 砂 主 要 有 江 西 九 江 砂 安 徽 芜 湖 砂 以 及 安 徽 郎 溪 砂, 尤 其 使 用 郎 溪 砂 最 多 (2) 石 料 无 锡 地 区 雪 浪 西 部 和 胡 埭 东 南 部 一 带 石 料 丰 富, 多 为 石 英 岩, 强 度 高, 可 作 为 路 基 防 护 排 水 桥 梁 工 程 用 料 根 据 调 查, 石 料 资 源 较 为 丰 富, 无 论 生 产 规 模 还 是 石 料 质 量 都 能 充 分 满 足 本 工 程 建 设 需 要 (3) 粉 煤 灰 项 目 区 域 内 及 其 周 围 可 向 本 项 目 供 应 粉 煤 灰 的 主 要 电 厂 有 苏 州 望 亭 电 厂 张 家 港 电 厂 江 阴 利 港 电 厂 夏 港 电 厂 和 常 州 戚 墅 堰 电 厂 上 述 电 厂 排 放 的 粉 煤 灰 质 量 均 能 满 足 要 求 (4) 石 灰 项 目 所 经 区 域 几 乎 没 有 石 灰 生 产 厂 家, 目 前, 距 离 本 工 程 项 目 较 近 的 石 灰 生 产 地 区 有 宜 兴 市, 其 石 灰 生 产 量 大, 质 量 好, 价 位 低 本 项 目 所 用 石 灰 矿 粉 可 从 宜 兴 各 生 产 厂 家 购 买 (5) 六 大 材 料 来 源 及 供 应 钢 材 水 泥 木 材 沥 青 汽 油 柴 油 等 主 要 建 材 和 燃 料 在 沿 线 各 物 资 供 应 商 处 直 接 购 买, 汽 车 运 输 到 位 运 输 条 件 拟 建 项 目 在 附 近 购 得 的 材 料 选 择 汽 车 运 输, 不 通 过 水 运 输 送, 无 需 设 置 码 头 所 需 外 购 材 料 运 输 距 离 较 短, 且 周 边 公 路 道 路 网 发 达, 除 除 有 纵 横 交 错 的 等 级 公 路 5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1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外, 还 有 乡 村 公 路 互 相 连 通, 汽 车 运 输 不 但 运 送 速 度 快, 而 且 方 便, 可 直 接 抵 达 材 料 所 需 位 置, 减 少 了 倒 运 次 数 施 工 方 案 第 一 阶 段 道 路 中 央 封 闭 施 工 高 架 桥 桩 基 承 台 及 立 柱, 保 证 地 面 系 统 维 持 现 状, 同 时 对 拟 建 隧 道 处 采 取 明 挖 法 施 工, 形 成 基 坑, 并 在 基 坑 中 进 行 主 体 结 构 施 工 和 防 水 作 业, 于 此 同 时 施 工 排 水 及 其 它 管 线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道 路 中 央 封 闭 满 堂 支 架 施 工 高 架 桥 上 部 结 构, 此 时 管 线 和 人 非 路 面 基 层 施 工 完 成, 机 动 车 利 用 原 慢 车 道 及 新 建 非 机 动 车 道 路 面 行 驶, 拟 建 隧 道 进 行 地 面 恢 复 第 三 阶 段 施 工 高 架 桥 桥 面 系, 施 工 地 面 六 车 道 辅 道 和 中 央 绿 化 带, 修 复 铣 刨 加 罩 地 面 道 路, 机 动 车 和 人 非 仍 利 用 原 路 面 行 驶 各 分 项 工 程 的 施 工 方 案 如 下 : 1 路 基 路 面 工 程 (1) 填 土 路 基 施 工 填 土 路 基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为 : 施 工 准 备 路 基 临 时 排 水 设 施 路 基 基 地 处 理 与 填 前 碾 压 填 料 运 输 与 卸 土 推 平 与 翻 拌 晾 晒 碾 压 压 实 度 检 测 1 开 工 之 前 做 好 测 量 工 作, 放 出 路 基 边 线 和 填 筑 边 线 2 施 工 时, 在 征 地 红 线 边 缘 砌 置 土 埂, 在 土 埂 内 侧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利 用 排 水 沟 将 路 基 内 的 雨 水 引 入 路 基 外 沟 渠 3 路 基 填 筑 前, 清 除 路 基 范 围 内 的 树 木 垃 圾 建 筑 物, 排 除 地 面 积 水 ; 对 软 基 路 段 进 行 地 基 处 理 ; 进 行 填 前 碾 压, 使 基 底 达 到 压 实 度 标 准 4 采 用 自 卸 卡 车 运 土 至 作 业 面 卸 土 5 采 用 推 土 机 将 土 推 平 ; 经 翻 拌 晾 晒 后 用 平 地 机 刮 平 ; 压 路 机 碾 压 直 至 压 实 度 要 求 (2) 水 泥 稳 定 层 施 工 水 泥 稳 定 层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为 : 混 合 料 配 比 设 计 原 材 料 试 验 室 内 混 合 料 配 比 试 验 调 试 拌 合 机 混 合 料 拌 合 运 混 合 料 摊 铺 碾 压 接 缝 养 生 按 照 试 验 室 确 定 的 配 比 在 灰 土 拌 合 机 内 将 混 合 料 拌 合 均 匀 ; 由 自 卸 卡 车 运 至 现 场 由 专 用 摊 铺 机 摊 铺 ; 摊 铺 后 采 用 压 路 机 进 行 碾 压 ; 摊 铺 中 注 意 接 缝 处 理, 碾 压 后 及 时 进 行 养 生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

6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3) 沥 青 路 面 施 工 沥 青 路 面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为 : 测 量 放 线 沥 青 混 合 料 运 输 摊 铺 静 压 ( 初 压 ) 振 动 碾 压 ( 复 压 ) 静 压 ( 终 压 ) 接 缝 处 理 检 查 验 收 沥 青 混 合 料 采 用 商 品 沥 青 混 合 料, 由 自 卸 卡 车 运 送 至 施 工 现 场, 由 沥 青 摊 铺 机 摊 铺, 并 采 用 振 动 压 路 机 进 行 碾 压 2 桥 梁 工 程 桥 梁 施 工 主 要 包 括 主 线 高 架 桥 的 施 工 和 地 面 辅 道 桥 的 施 工 (1) 主 线 高 架 桥 施 工 道 路 中 央 封 闭 施 工 高 架 桥 桩 基 (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 承 台 及 立 柱, 完 成 后 中 央 封 闭 满 堂 支 架 施 工 高 架 桥 上 部 结 构, 最 后 是 施 工 高 架 桥 桥 面 系 (2) 辅 道 桥 施 工 本 项 目 辅 道 桥 主 要 是 进 行 拼 宽 处 理, 桥 梁 拼 宽 过 程 中 存 在 涉 水 桥 墩 施 工, 桥 梁 下 部 结 构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变 截 面 梁 现 浇 施 工 ( 箱 梁 现 浇 段 采 用 支 架 浇 筑 ) 和 部 分 构 件 预 制 吊 装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上 部 结 构 现 浇 施 工 的 混 凝 土 使 用 车 载 泵 送 商 品 混 凝 土 构 件 在 预 制 厂 统 一 制 作 后 由 卡 车 运 输 至 施 工 现 场, 再 由 龙 门 架 吊 装 施 工 下 部 结 构 涉 水 施 工 时, 采 用 局 部 围 堰 法, 为 不 截 断 河 流, 采 取 钢 护 筒 围 堰 法 施 工 下 部 结 构 涉 水 施 工 时, 采 用 局 部 围 堰 法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为 : 围 堰 搭 设 施 工 平 台 钻 孔 桩 基 础 施 工 安 装 钢 套 箱 浇 筑 封 底 混 凝 土 承 台 施 工 墩 柱 施 工 拆 除 围 堰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作 好 泥 浆 护 壁, 防 止 孔 壁 坍 塌, 同 时 需 做 好 泥 浆 的 清 运 工 作 (3) 隧 道 工 程 本 工 程 地 下 通 道 采 用 明 挖 隧 道, 明 挖 法 隧 道 凭 借 其 地 层 的 适 应 性 好, 技 术 成 熟, 风 险 小,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小 等 优 点 使 其 在 本 项 目 建 设 中 更 有 优 势 基 坑 主 要 支 护 形 式 为 SMW 工 法 桩, 隧 道 桩 基 抗 拔 桩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明 挖 法 是 从 地 面 向 下 分 层 分 段 依 次 开 挖, 直 至 达 到 结 构 要 求 的 尺 寸 和 高 程, 形 成 基 坑, 然 后 在 基 坑 中 进 行 主 体 结 构 施 工 和 防 水 作 业, 最 后 回 填 恢 复 地 面 明 挖 法 在 城 市 地 下 工 程 特 别 是 浅 埋 的 地 下 铁 道 工 程 中 获 得 了 广 泛 的 应 用 明 挖 施 工 方 法 可 以 适 用 于 各 种 不 同 的 地 质 情 况, 减 少 线 路 埋 深, 施 工 工 艺 简 单, 技 术 成 熟 由 于 城 市 地 道 处 于 城 市 5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3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主 干 道 或 两 侧 建 ( 构 ) 筑 物 密 集, 施 工 需 做 好 地 面 交 通 疏 导 环 境 保 护 以 及 基 坑 安 全 稳 定 等 工 作 减 少 对 地 面 交 通 的 干 扰, 避 免 对 城 市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4) 综 合 管 线 施 工 方 案 综 合 管 线 中 雨 污 水 管 线 是 随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施 工, 其 他 管 线 由 相 关 产 权 单 位 去 具 体 实 施, 应 在 路 面 工 程 施 工 前 完 成 所 有 综 合 管 线 工 程 建 设 计 划 本 项 目 2016 年 底 开 工 建 设, 至 2019 年 底 建 成 通 车, 总 工 期 约 36 个 月 投 资 估 算 本 项 目 总 长 为 8.27km, 工 程 总 投 资 估 算 为 万 元 2.7 工 程 分 析 及 污 染 源 强 估 算 拟 建 工 程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1) 设 计 期 路 线 线 形 等 的 设 计 对 周 围 环 境 都 将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等 各 种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和 强 度 特 征 在 设 计 中 已 全 部 定 形 具 体 见 表 表 勘 察 设 计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要 素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影 响 性 质 环 境 影 响 简 析 生 态 环 境 施 工 占 地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工 程 永 久 和 临 时 占 地 破 坏 地 表, 将 增 加 水 土 流 失 量 ; 施 工 活 动 地 表 开 挖 建 材 堆 放 和 施 工 人 员 活 动 可 能 对 植 被 和 景 观 产 生 破 坏 声 环 境 空 气 道 路 形 式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不 合 理 的 道 路 形 式 会 导 致 道 路 更 大 的 影 响 居 民 点 靠 近 环 境 敏 感 点, 从 而 使 其 受 到 交 通 噪 声 和 汽 车 尾 气 的 污 染 水 环 境 桥 位 桥 型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拟 建 项 目 跨 越 板 桥 港 等 河 流, 跨 河 桥 梁 桥 位 桥 型 施 工 方 式 的 选 择 和 桥 梁 排 水 构 筑 物 的 设 计 将 可 能 对 河 流 功 能 产 生 影 响 社 会 环 境 景 观 长 期 不 可 逆 沿 线 桥 型 设 计 新 颖 美 观, 若 与 具 有 当 地 生 态 景 观 特 色 的 环 境 相 互 协 调, 将 成 为 沿 线 的 景 观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3

6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施 工 期 作 为 道 路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是 项 目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最 明 显 的 阶 段, 道 路 施 工 期 将 进 行 桥 梁 建 设, 堆 筑 填 土 路 基, 摊 铺 灰 土 和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为 此 将 在 沿 线 设 置 施 工 便 道 生 产 生 活 区 施 工 营 地 等 由 此 将 占 用 土 地, 加 大 水 土 流 失 强 度 产 生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桥 梁 所 在 河 流 水 质, 并 产 生 大 量 扬 尘 和 沥 青 烟 气 具 体 参 见 表 表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要 素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影 响 性 质 环 境 影 响 简 析 声 环 境 施 工 噪 声 施 工 车 辆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1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属 突 发 性 非 稳 态 噪 声 源,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 2 拟 建 项 目 部 分 筑 路 材 料 将 通 过 汽 车 运 输, 运 输 车 辆 交 通 噪 声 将 影 响 沿 线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1 粉 状 物 料 的 装 卸 运 输 堆 放 拌 合 过 程 中 有 大 量 粉 尘 散 逸 到 周 围 大 气 中 ;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在 施 工 便 道 上 行 驶 导 致 的 扬 尘 ; 2 沥 青 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量 沥 青 烟 气 中 含 有 THC TSP 及 苯 并 [a] 芘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水 环 境 施 工 营 地 污 水 施 工 现 场 废 水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1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油 污 及 露 天 机 械 被 雨 水 冲 刷 后 产 生 的 油 污 水 ; 2 起 点 处 桥 梁 建 设 施 工 工 艺 不 当 或 施 工 管 理 不 强, 产 生 的 施 工 泥 渣 机 械 漏 油 泥 浆 施 工 物 料 和 化 学 品 受 雨 水 冲 刷 入 河 等 情 况 将 影 响 水 质 ; 3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现 场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生 态 永 久 占 地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1 道 路 的 施 工 管 理 不 当, 将 破 坏 征 地 范 围 外 的 植 被, 对 当 地 的 生 态 造 成 影 响 ; 环 境 临 时 占 地 短 期 2 拟 建 项 目 处 于 无 明 显 水 土 流 失 区, 但 施 工 过 程 中 路 基 边 坡 和 表 土 收 集 后 水 土 流 失 不 利 可 逆 的 临 时 堆 场 等 地 表 植 被 受 损 处, 将 增 加 区 域 水 土 流 失 量 社 会 环 境 阻 隔 影 响 短 期 不 利 可 逆 施 工 影 响 沿 线 群 众 的 出 行 和 安 全 (3) 运 营 期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是 项 目 投 入 使 用 后,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影 响, 表 现 为 持 续 长 期 变 化 的 特 点 随 着 交 通 流 量 的 增 加,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学 校 和 居 民 的 干 扰 将 加 大, 汽 车 尾 气 中 多 种 污 染 物 如 CO NO 2 等 以 及 路 面 扬 尘 会 污 染 环 境 空 气 由 于 局 部 工 程 防 护 5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5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需 要 稳 固, 植 被 恢 复 尚 需 时 间 水 土 流 失 依 然 存 在, 路 面 桥 面 径 流 可 能 污 染 水 体 水 质 另 外 危 险 品 运 输 还 可 能 存 在 突 发 性 的, 危 害 严 重 的 影 响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见 表 表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要 素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影 响 性 质 工 程 影 响 分 析 声 环 境 交 通 噪 声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交 通 噪 声 将 导 致 沿 线 一 定 范 围 内 居 民 区 学 校, 影 响 人 群 健 康, 干 扰 正 常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环 境 空 气 汽 车 尾 气 路 面 扬 尘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1 对 现 有 道 路 的 实 际 监 测 表 明, 汽 车 尾 气 中 NO 2 CO 排 放 量 最 大, 而 NO 2 的 环 境 容 量 相 对 较 小, 是 汽 车 尾 气 影 响 道 路 沿 线 空 气 质 量 的 主 要 因 子 ; 2 道 路 路 面 扬 尘 比 较 轻 微 水 路 面 长 期 1 降 雨 冲 刷 路 面 产 生 的 道 路 径 流 污 水 排 入 河 流 可 能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 环 桥 面 不 利 2 桥 面 上 行 驶 的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泄 漏, 造 成 危 险 品 进 入 水 体 产 生 严 境 径 流 不 可 逆 重 的 水 污 染, 但 事 故 概 率 很 低 生 态 环 境 水 土 流 失 植 被 破 坏 短 期 不 利 部 分 可 逆 1 营 运 初 期, 水 土 流 失 比 较 明 显, 需 要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 2 项 目 占 地 破 坏 地 表 原 有 植 被, 扬 尘 对 周 边 植 被 也 会 有 轻 微 的 不 利 影 响, 需 要 在 工 程 中 配 套 绿 化 工 程, 弥 补 生 物 损 失 社 会 环 境 提 供 安 全 便 捷 交 通 有 利 长 期 不 可 逆 1 改 善 区 域 交 通 现 状, 便 于 产 品 交 换 和 经 济 贸 易, 有 利 于 促 进 文 化 交 流 和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 2 项 目 路 是 无 锡 快 速 路 网 的 组 成 部 分, 也 是 与 对 外 交 通 主 干 线 联 系 的 主 要 通 道, 实 现 城 市 跨 越 发 展 的 重 要 交 通 走 廊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噪 声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各 种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常 用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 路 基 填 筑 : 打 桩 机 钻 井 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等 ; 路 面 施 工 : 铲 运 机 平 地 机 推 铺 机 等 ; 物 料 运 输 : 载 重 汽 车 等 ; 物 料 拌 和 : 搅 拌 机 等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 ) 和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常 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测 试 值 见 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5

6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常 用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测 试 值 ( 测 试 距 离 5m) 单 位 :db(a) 机 械 名 称 测 试 声 级 风 镐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钻 井 机 静 力 压 桩 机 吊 车 压 路 机 平 地 机 摊 铺 机 * 测 试 距 离 :5m 废 气 道 路 施 工 过 程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施 工 粉 尘 道 路 扬 尘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其 中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筑 路 材 料 在 运 输 装 卸 堆 放 过 程 物 料 拌 和 站 拌 和 过 程 ; 沥 青 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路 面 施 工 阶 段 的 摊 铺 过 程, 主 要 产 生 以 THC TSP 和 BaP 为 主 的 污 染 物 通 过 类 比 分 析, 主 要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强 如 下 : 1 施 工 粉 尘 根 据 类 似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资 料, 目 前 道 路 施 工 灰 土 搅 拌 均 采 用 站 拌 形 式, 并 配 有 除 尘 设 施, 且 本 项 目 灰 土 拌 合 站 设 置 在 空 旷 地 带 根 据 已 建 类 似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资 料, 不 同 施 工 类 型 周 边 TSP 浓 度 见 表 表 道 路 施 工 不 同 阶 段 时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表 序 距 路 基 施 工 类 型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号 (m) TSP(mg/m 3 ) 1 混 凝 土 搅 拌 凿 石 电 焊 搅 拌 机 1 台, 装 载 机 1 台 桥 台 浇 筑 发 电 机 1 台 搅 拌 机 1 台 升 降 机 1 台 边 坡 修 整 护 栏 施 工 挖 掘 机 1 台, 装 载 车 3 台 路 基 平 整 发 电 机 1 台,4 台 运 土 车,40-50 台 / 天 混 凝 土 搅 拌 发 电 机 1 台, 搅 拌 机 1 台, 手 扶 夯 土 机 2 台, 运 土 车 20 台 / 天 平 整 路 面 装 载 机 1 台, 压 路 机 2 台, 推 土 机 1 台, 运 土 车 台 班 / 天 混 凝 土 搅 拌 路 基 平 整 搅 拌 机 1 台, 运 土 翻 斗 车 2 台, 运 土 车 20 台 班 桥 梁 浇 筑 桥 台 发 电 机 2 台, 搅 拌 机 2 台, 拖 拉 机 2 台, 振 动 修 建 爆 破 器 2 台, 起 重 机 1 台 运 土 车 台 班 混 凝 土 搅 拌 电 焊 搅 拌 机 1 台, 装 载 机 1 台 桥 台 修 建 运 土 车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7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2 道 路 扬 尘 施 工 期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的 往 来 将 产 生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污 染 根 据 类 似 施 工 现 场 汽 车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现 场 监 测 结 果, 灰 土 运 输 车 辆 下 风 向 5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mg/m 3 ; 下 风 向 10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9.694mg/m 3 ; 下 风 向 15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5.093mg/m 3,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鉴 于 道 路 两 侧 分 布 有 居 民 点,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和 运 输 道 路 的 车 辆 管 理 工 作, 减 轻 道 路 扬 尘 造 成 的 空 气 污 染 为 了 减 少 起 尘 量, 建 议 在 人 口 稠 密 集 中 地 区 采 取 经 常 洒 水 降 尘 措 施 根 据 资 料 介 绍, 通 过 洒 水 可 有 效 减 少 起 尘 量 ( 达 70%) 3 施 工 机 械 废 气 道 路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有 装 载 机 压 路 机 等 柴 油 动 力 机 械, 它 们 工 作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CO NO X ( 主 要 以 NO 和 NO 2 形 式 存 在 ) THC 由 于 施 工 机 械 多 为 大 型 机 械, 单 车 排 放 系 统 较 大, 但 施 工 机 械 数 量 少 且 较 为 分 散, 其 污 染 程 度 相 对 较 轻 根 据 类 似 道 路 施 工 现 场 监 测 结 果, 在 距 现 场 50m 处 CO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0.2mg/m 3 和 0.13mg/m 3 ; 日 平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0.13mg/m 3 和 0.062mg/m 3, 均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综 合 上 述 施 工 期 项 目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较 小,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后 对 沿 线 空 气 环 境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4 沥 青 烟 气 本 项 目 沥 青 采 用 外 购 方 式, 施 工 现 场 不 设 置 沥 青 拌 合 站 沥 青 烟 气 影 响 主 要 发 生 在 路 面 沥 青 摊 铺 阶 段 沥 青 加 热 及 搅 拌 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沥 青 烟 气 含 有 THC 酚 和 苯 并 [a] 芘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对 操 作 人 员 和 周 围 居 民 的 身 体 健 康 将 造 成 一 定 的 损 害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在 沥 青 施 工 点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浓 度 低 于 mg/m 3, 酚 在 下 风 向 60m 左 右 0.01mg/m 3,THC 浓 度 在 60m 左 右 0.16mg/m 废 水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排 放 的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物 料 施 工 泥 渣 生 活 垃 圾 受 雨 水 冲 刷 产 生 雨 污 水 以 及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等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等 (1) 施 工 废 水 车 辆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等 将 产 生 少 量 含 油 污 水 本 项 目 同 时 作 业 的 施 工 机 械 按 5 部 计, 每 部 冲 洗 水 量 按 500L/ 部 计, 每 天 冲 洗 1 次, 则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发 生 量 为 2.5m 3 /d 参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7

6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JTJ005-96) 附 录 C 表 C4 冲 洗 汽 车 污 水 成 分 参 考 值,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为 COD 300mg/L SS 800mg/L 石 油 类 40mg/L 采 用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处 理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处 理 水 储 存 于 清 水 池 中 回 用 于 再 次 机 械 冲 洗 和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降 尘, 不 外 排 (2)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人 员 数 量 按 50 人 计, 根 据 室 外 给 水 设 计 规 范 (GB ),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按 150L/( 人 d) 计, 排 污 系 数 取 0.8, 则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6m 3 /d 参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试 行 ) (JTJ005-96),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其 浓 度 分 别 为 COD Cr 500mg/L BOD 5 250mg/L SS300mg/L NH 3 -N30mg/L 动 植 物 油 30mg/L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通 过 施 工 营 地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接 入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均 不 向 地 表 水 体 排 放 施 工 期 按 36 个 月 计 算,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发 生 量 见 表 表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指 标 水 量 COD cr BOD 5 SS NH 3 -N 动 植 物 油 发 生 浓 度 (mg/l) 日 发 生 量 (kg/d) 总 发 生 量 (t)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废 弃 土 方 桥 梁 桩 基 钻 渣 破 除 路 面 弃 渣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1) 废 弃 土 方 根 据 土 方 平 衡, 本 项 目 工 程 废 弃 土 方 92280m 3, 主 要 是 挖 余 土 方 和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软 基 处 理 换 填 产 生 的 淤 泥, 具 有 一 定 的 肥 力, 可 优 先 用 于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用 土 ( 本 项 目 绿 化 面 积 亩, 按 40cm 绿 化 土 考 虑 ), 可 消 纳 弃 方 m 3, 剩 余 的 m 3 弃 土 委 托 经 无 锡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核 准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理, 土 方 运 输 均 利 用 现 状 蠡 湖 大 道 (2) 桥 梁 桩 基 钻 渣 本 项 目 的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量 约 为 3.05 万 m 3 桥 梁 桩 基 钻 渣 要 根 据 施 工 进 度, 委 托 经 无 锡 市 城 市 管 理 部 门 核 准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理 (3) 破 除 路 面 弃 渣 5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9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涉 及 老 路 改 造 8.27 公 里, 拆 除 面 积 共 计 m 2, 老 路 面 层 厚 度 按 18cm 计, 则 产 生 垃 圾 量 36531m 3, 根 据 其 铣 刨 料 级 配, 添 加 骨 料 和 沥 青, 拌 热 再 生 后 用 于 路 面 下 面 层 或 二 级 路 以 下 被 交 路 面 层 (4)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根 据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产 量 计 算 预 测 方 法 (CJ/T106),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发 生 量 按 1.0kg/ 人 d 计, 施 工 人 员 50 人 工 期 3 年, 则 生 活 垃 圾 日 发 生 量 为 50kg/d, 整 个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发 生 总 量 为 54t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拖 运 处 理 运 营 期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噪 声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的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1) 交 通 量 计 算 本 项 目 拟 建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各 型 车 的 自 然 交 通 量 ( 单 位 : 辆 /d) 按 照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N d, j nd j ( ) 式 中 :N d,j 第 j 型 车 的 日 自 然 交 通 量, 辆 /d,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可 报 告, 本 项 目 车 型 j= 小 客 车 大 客 车 小 货 车 中 货 车 大 货 车 特 大 货 车 ; n d 路 段 预 测 当 量 小 客 车 交 通 量,pcu/d; α j 第 j 型 车 的 车 辆 折 算 系 数, 无 量 纲, 根 据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JTG B , 表 中 各 车 型 的 车 辆 折 算 系 数 为 : 小 客 车 1 大 客 车 1.5 小 货 车 1 中 货 车 1.5 大 货 车 2.5 拖 挂 车 4; β j 第 j 型 车 的 自 然 交 通 量 比 例,% 各 型 车 的 昼 夜 小 时 交 通 量 ( 单 位 : 辆 /h) 按 下 式 计 算 : 昼 间 : N, ( ) N, /16 ; 夜 间 : N, ( ) N, (1 ) /8 h j d d j d 式 中 :N h,j(d) 第 j 型 车 的 昼 间 平 均 小 时 自 然 交 通 量, 辆 /h; N h,j(n) 第 j 型 车 的 夜 间 平 均 小 时 自 然 交 通 量, 辆 /h; γ d 昼 间 16 小 时 系 数 ;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昼 间 16 小 时 系 数, 本 项 目 昼 间 16 小 时 系 数 取 0.9 (2) 单 车 源 强 计 算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9 j j h j n d j d

7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主 线 设 计 车 速 为 80km/h, 两 侧 辅 路 的 设 计 车 速 为 40km/h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附 录 C, 本 项 目 主 线 各 类 型 车 在 参 照 点 (7.5m 处 ) 的 单 车 行 驶 辐 射 噪 声 级 L oi, 应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大 型 车 : L lg V ol 中 型 车 : L lg V om 小 型 车 : L lg V os 式 中 :L ol L om L os 分 别 表 示 大 中 小 型 车 的 平 均 辐 射 声 级,dB(A); V L V M V S 分 别 表 示 大 中 小 型 车 的 平 均 行 驶 速 度,km/h 因 设 计 车 速 不 满 足 48~140km/h 的 范 围, 辅 路 的 车 行 驶 辐 射 噪 声 级 计 算 不 适 用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附 录 C 本 项 目 辅 路 各 类 型 车 在 参 照 点 (7.5m 处 ) 的 单 车 行 驶 辐 射 噪 声 级 L oi, 参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原 则 与 方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开 发 监 督 司 编 著, 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 ) 教 材 中 的 源 强 进 行 计 算 确 定 单 车 源 强, 具 体 如 下 所 示 由 单 车 源 强 计 算 公 式 可 知, 单 车 源 强 是 车 型 车 速 的 函 数 L M S Vi 该 车 型 的 行 驶 速 度,km/h (3) 车 型 划 分 大 中 小 型 车 的 分 类 按 JTG B 附 录 C 中 表 C 划 分, 如 表 所 示 根 据 表 2.7-6, 本 项 目 工 可 报 告 的 预 测 车 型 中, 小 客 车 小 货 车 归 类 为 小 型 车, 中 货 车 归 类 为 中 型 车, 大 客 车 大 货 车 拖 挂 车 归 类 为 大 型 车 表 车 型 分 类 标 准 车 型 小 型 车 (S) 汽 车 总 质 量 3.5t 以 下 中 型 车 (M) 3.5t 以 上 ~12 6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1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大 型 车 (L) 12t 以 上 (4) 车 速 计 算 本 项 目 主 线 各 型 车 的 平 均 行 驶 速 度 根 据 JTG B 附 录 C 的 规 定 计 算 : 1 Vi k1u i k2 k u k 3 i 4 u vol[ m (1 )] i i i i 式 中 :V i 第 i 种 车 型 车 辆 的 预 测 车 速,km/h; 当 设 计 车 速 小 于 120km/h 时, 该 型 车 预 测 车 速 按 比 例 降 低 u i 该 车 型 的 当 量 车 数 ; η i 该 车 型 的 车 型 比 ; vol 单 车 道 车 流 量, 辆 /h; m i k 1 k 2 k 3 k 4 系 数, 按 表 取 值 表 车 速 计 算 公 式 系 数 车 型 k 1 K 2 K 3 K 4 m i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考 虑 到 营 运 中 实 际 车 流 量 车 速 的 不 确 定 性, 本 报 告 从 保 守 的 角 度 考 虑, 辅 路 小 中 大 型 车 车 速 均 按 照 设 计 车 速 确 定, 并 进 行 噪 声 预 测 后 续 章 节 的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降 噪 措 施 设 置 降 噪 效 果 分 析 均 在 设 计 车 速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5) 计 算 结 果 按 照 上 述 公 式 分 别 计 算 各 路 段 各 型 车 的 小 时 交 通 量 平 均 车 速 和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结 果 见 表 表 表 表 各 型 车 的 小 时 交 通 量 单 位 : 辆 /h 项 目 车 型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小 型 车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 主 线 )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 辅 道 ) 小 型 车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1

7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主 线 )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辅 道 )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项 目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 主 线 )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 辅 道 )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主 线 )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辅 道 ) 表 各 型 车 的 平 均 车 速 单 位 :km/h 车 型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表 各 型 车 的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单 位 :db(a) 项 目 车 型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小 型 车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 主 线 )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小 型 车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 辅 道 )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小 型 车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主 线 )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辅 道 ) 小 型 车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3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隧 道 附 属 设 施 产 生 的 噪 声 : 本 项 目 隧 道 噪 声 辐 射 设 施 主 要 为 泵 站, 其 产 生 的 噪 声 情 况 见 表 表 隧 道 附 属 设 施 噪 声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名 称 设 备 名 称 单 台 噪 声 值 db(a) ( 距 离 声 源 1m 处 ) 防 治 措 施 隧 道 泵 站 潜 水 雨 水 泵 70 减 震 废 气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拟 建 项 目 全 线 没 有 服 务 区 收 费 站 等 辅 助 设 施, 因 此 道 路 建 成 运 营 后, 汽 车 尾 气 是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行 驶 车 辆 尾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按 连 续 线 源 计 算, 参 考 道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JTGB ) 推 荐 计 算 公 式 线 源 中 心 线 即 为 路 中 心 线 Q j 3 i A E i ij 式 中 :Q i j 类 气 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mg/s.m; A i i 型 车 预 测 年 的 小 时 交 通 流 量, 辆 /h; E ij 运 行 工 况 下 i 型 车 j 类 排 放 物 在 预 测 年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mg/( 辆 m) 表 车 辆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推 荐 值 为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中 附 录 E 表 E.2.7 的 推 荐 值 表 车 辆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推 荐 值 单 位 :g/km 辆 平 均 车 速 (km/h) 小 型 车 CO NOx 中 型 车 CO NOx 大 型 车 CO NOx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附 录 E 推 荐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3

7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为 执 行 欧 Ⅰ 标 准 时 期 的 测 试 值, 该 推 荐 值 是 沿 用 1993 年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提 出 的 车 用 汽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确 定, 而 本 项 目 运 营 时 执 行 的 是 国 Ⅳ 标 准, 因 此 对 JTG B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不 适 用 于 本 项 目 机 动 车 气 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计 算 本 项 目 拟 采 用 环 保 部 公 告 [2014]92 号 附 件 3 道 路 机 动 车 排 放 清 单 编 制 技 术 指 南 ( 试 行 ) 推 荐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 国 Ⅳ 标 准 ) 作 为 本 次 评 价 使 用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见 表 表 (a) 车 辆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值 ( 修 正 ) 单 位 :g/km 辆 平 均 车 速 (km/h) < >80 小 型 车 CO NO 中 型 车 CO NO 大 型 车 CO NO 表 (b) 车 辆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值 ( 修 正 ) 单 位 :g/km 辆 平 均 车 速 (km/h) 小 型 车 THC 中 型 车 THC 大 型 车 THC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计 算 得 到 本 项 目 各 路 段 运 营 各 预 测 期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源 强, 结 果 见 表 源 强 (mg/m s) 金 城 西 路 ~ 高 浪 路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表 机 动 车 气 态 污 染 物 源 强 统 计 表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NO 2 CO THC NO 2 CO THC NO 2 CO THC 主 线 日 均 日 均 辅 道 金 城 西 路 ~ 日 均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5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高 浪 路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日 均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5

7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废 水 本 项 目 无 服 务 区 收 费 站 养 护 工 区 等 房 建 附 属 设 施, 运 营 期 水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路 面 初 期 雨 水 雨 水 采 用 埋 地 雨 水 管 收 集, 就 近 排 入 沿 线 地 表 水 体 路 面 径 流 水 量 由 下 式 计 算 : 式 中 :Q m 路 面 径 流 水 量,t/a; Q Qm C A 1000 C 径 流 系 数, 根 据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 ),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取 0.95; Q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mm, 无 锡 市 为 1036mm; A 汇 水 面 积,m m 2 运 营 期 拟 建 道 路 路 面 径 流 水 量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华 南 环 科 所 对 南 方 地 区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情 况 的 研 究,120 分 钟 内 路 面 径 流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平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SS100mg/L COD45.5mg/L 石 油 类 11.25mg/L 表 运 营 期 公 路 路 面 径 流 排 放 量 桩 号 汇 水 面 积 径 流 水 量 SS COD 石 油 类 (m 2 ) ( 万 m 3 /a) (t/a) (t/a) (t/a) 本 项 目 全 线 固 体 废 物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为 0 6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7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3.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无 锡 市 位 于 江 苏 省 南 部, 地 处 长 江 三 角 洲 地 区 腹 地, 其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31 7 至 32 2, 东 经 至 北 临 长 江, 与 泰 州 市 所 辖 的 靖 江 市 隔 江 相 望, 南 濒 太 湖 东 近 上 海, 西 接 常 州, 介 于 南 京 上 海 之 间, 西 距 南 京 183km 东 距 上 海 128km 地 理 位 置 十 分 优 越 本 项 目 位 于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本 项 目 呈 南 北 走 向, 北 起 金 石 路, 南 至 环 太 湖 高 速, 全 长 约 8.27 公 里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见 附 图 一 地 形 地 貌 项 目 区 域 位 于 江 苏 省 东 南 部 沿 江 地 带 该 地 区 为 长 江 下 游 冲 积 平 原 和 太 湖 水 网 平 原, 地 势 低 平, 原 始 坡 降 万 分 之 一 左 右, 由 西 北 向 南 缓 倾, 平 均 海 拔 高 度 3~5m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质 属 长 江 三 角 洲 苏 南 太 湖 地 区 北 麓, 苏 南 太 湖 地 区 在 印 支 运 动 时 期 形 成 褶 皱 基 础 上 经 燕 山 运 动 的 断 裂 作 用, 又 经 第 四 纪 气 候 的 变 迁 海 漫 和 海 退 的 变 形, 长 江 和 钱 塘 江 沿 岸 沙 咀 的 发 育, 逐 渐 演 变 成 太 湖 平 原 评 价 区 属 太 湖 平 原, 地 势 平 坦 宽 广, 平 原 海 拔 高 度 一 般 在 3~5 m, 土 质 肥 沃, 河 湖 港 汊 纵 横 分 布, 河 道 密 如 蛛 网, 地 表 物 质 组 成 以 粒 径 较 小 的 淤 积 物 和 湖 积 物 为 主 土 壤 类 型 为 太 湖 平 原 黄 土 状 物 质 的 黄 泥 土, 土 层 较 厚, 耕 作 层 岩 石 英 砾 岩 石 英 岩, 向 上 渐 变 为 砂 岩 与 黑 色 页 岩 的 交 替 层, 顶 部 砂 质 页 岩 含 优 质 陶 土 层 地 下 水 层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含 水 岩 组, 潜 水 含 水 层 为 泻 湖 相 亚 粘 土 夹 粉 砂, 地 耐 力 为 8~10T/m 2, 水 质 被 地 表 水 所 淡 化 地 震 设 震 烈 度 为 7 度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7

7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气 候 气 象 本 项 目 属 北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主 要 气 候 特 点 是 冬 夏 季 长, 春 秋 季 短, 夏 季 炎 热 多 雨, 冬 季 寒 冷 少 雨, 春 秋 季 干 湿 冷 暖 多 变 一 年 中 四 季 分 明, 气 候 温 和, 雨 水 充 沛, 日 照 充 足, 无 霜 期 长 年 平 均 气 温 16.2, 年 最 低 气 温 -13.1, 最 高 气 温 为 39.6 平 均 无 霜 期 220 天, 平 均 全 年 降 雪 8 天, 积 雪 时 间 平 均 全 年 5.8 天, 最 少 时 无 积 雪, 最 长 连 续 积 雪 达 16 天 结 冰 期 平 均 123 天 夏 季 多 东 南 风, 秋 冬 季 多 偏 北 风, 年 平 均 风 速 3.4m/ 秒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mm, 年 平 均 雨 日 127 天,56% 的 年 份 降 雨 在 1000mm 以 上, 全 年 有 三 个 多 雨 期,4~5 月 春 雨,6~7 月 梅 雨,9~10 月 台 风 秋 雨, 暴 雨 多 出 现 在 梅 雨 台 风 季 节, 而 春 雨 秋 雨 多 为 绵 绵 细 雨 无 锡 市 的 风 玫 瑰 图 见 图 所 示 NW NNW N NNE NE WNW W WSW ENE E ESE 风 速 风 频 SW SSW S SSE SE 图 无 锡 市 风 玫 瑰 图 水 文 水 系 无 锡 市 地 表 水 系 十 分 发 育, 河 网 密 布, 除 太 湖 外, 主 要 有 京 杭 大 运 河 横 贯 市 区, 锡 澄 运 河 锡 北 运 河 连 接 长 江, 梁 溪 河 洋 溪 河 通 向 太 湖 河 湖 水 位 的 变 化 与 降 水 量 年 际 年 内 的 变 化 基 本 一 致, 稍 有 滞 后, 从 近 几 十 年 来 资 料 反 映, 市 区 多 年 平 均 水 位 为 3.08 m, 历 史 最 高 水 位 为 4.88 m(1991 年 ), 最 低 水 位 为 1.93 m(1934 年 )( 上 述 水 位 均 为 吴 淞 高 程 ) 本 工 程 自 北 向 南 沿 线 主 要 穿 越 张 庄 港 河 板 桥 港 庙 桥 港 新 红 河 陆 旺 港, 以 桥 梁 的 方 式 穿 越, 桥 梁 改 造 方 式 为 利 用 现 有 桥 梁 两 侧 拼 宽 6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9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工 程 地 质 及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区 域 地 质 无 锡 市 区 地 层 隶 属 于 江 南 地 层 区, 修 水 ~ 钱 塘 江 分 区, 苏 州 ~ 长 兴 小 区 区 内 地 层 自 老 至 新 有 古 生 界 志 留 系 泥 盆 系 石 炭 系 二 叠 系, 中 生 界 三 叠 系 侏 罗 系 白 垩 系 以 及 新 生 界 第 三 系 和 第 四 系 境 内 第 四 纪 沉 积 物 覆 盖 广 泛, 除 泥 盆 系 出 露 地 表 并 组 成 境 内 山 体 外, 其 余 地 层 均 隐 伏 于 第 四 系 之 下 拟 建 道 路 覆 盖 层 厚 度 较 大 无 全 新 活 动 断 裂 通 过, 整 体 稳 定 性 良 好, 因 此 区 域 稳 定 性 属 于 稳 定 地 块, 适 宜 进 行 道 路 及 有 关 管 线 建 设 地 下 水 根 据 本 场 地 水 质 分 析 资 料, 依 据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规 范 (GB )( 2009 年 版 ) 条 按 Ⅱ 类 环 境 弱 透 水 层 腐 蚀 性 评 价, 地 下 水 对 混 凝 土 结 构 具 微 腐 蚀 性 ; 地 下 水 对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中 的 钢 筋 具 微 腐 蚀 性 按 公 路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规 范 (JTG C ) 附 录 K, 在 Ⅱ 类 环 境 弱 透 水 层 腐 蚀 性 评 价, 本 场 地 地 下 水 对 混 凝 土 结 构 具 微 腐 蚀 性, 对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中 的 钢 筋 具 微 腐 蚀 性 拟 建 场 地 周 围 无 污 染 源, 地 下 水 埋 藏 较 浅 ( 雨 季 时 ), 由 于 土 的 毛 细 作 用, 土 中 易 溶 盐 极 易 渗 透 至 地 下 水 中, 故 土 的 腐 蚀 性 视 为 与 地 下 水 相 同 场 地 稳 定 性 和 适 应 性 评 价 结 合 场 地 地 质 条 件 和 拟 建 道 路 的 实 际 情 况, 建 议 清 除 表 层 杂 填 土, 采 用 31 层 黏 土 作 道 路 和 新 建 管 线 的 浅 基 础 持 力 层 考 虑 到 拟 建 道 路 为 城 市 次 干 路,12 层 素 填 土 道 路 沿 线 均 有 分 布, 建 议 清 除 表 层 1 1 杂 填 土 后 对 下 部 12 层 素 填 土 ( 夹 少 量 碎 石 ) 掺 灰 分 层 充 分 碾 压 压 实 后 作 为 拟 建 道 路 路 基 持 力 层 因 杂 填 土 土 质 不 均 自 稳 能 力 较 差, 因 此 在 路 基 管 线 施 工 时 须 注 意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基 坑 侧 壁 塌 坍 3.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1 无 锡 市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9

8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无 锡 总 面 积 为 4628 平 方 公 里, 其 中 无 锡 市 区 区 总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另 有 太 湖 水 域 平 方 公 里 ), 人 口 万 人 (2015 年 末 ), 下 辖 共 5 个 行 政 区 7 个 镇 41 个 街 道 另 外 无 锡 市 还 下 辖 江 阴 市 和 宜 兴 市 两 市, 其 中 江 阴 市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总 人 口 万 人, 宜 兴 市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总 人 口 万 人 2015 年 末 全 市 户 籍 人 口 万 人, 比 上 年 增 长 0.8% 全 年 出 生 人 口 人, 出 生 率 8.47 ; 死 亡 人 口 人, 死 亡 率 7.05,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率 为 1.42 年 末 全 市 常 住 人 口 万 人, 比 上 年 增 长 0.2%, 其 中 城 镇 常 住 人 口 万 人, 比 上 年 增 长 1.4%, 城 镇 化 率 75.40% 2015 年, 无 锡 全 市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比 上 年 增 长 7.1% 按 常 住 人 口 计 算 人 均 生 产 总 值 达 到 万 元 全 市 实 现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比 上 年 下 降 0.1%;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5.0%;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9.6%; 三 次 产 业 比 例 调 整 为 1.6:49.3:49.1 无 锡 市 具 有 开 采 价 值 的 矿 产 资 源, 以 黏 土 矿 石 灰 石 大 理 石 玻 璃 用 石 英 砂 岩 建 筑 石 等 非 金 属 矿 为 主, 其 次 为 煤 泥 炭 等 可 燃 性 矿 产 及 矿 泉 水 黏 土 矿 以 陶 土 为 主, 已 探 明 工 业 储 量 5000 余 万 吨 石 灰 石 估 算 储 量 17 亿 吨 大 理 石 估 算 储 量 5000 万 立 方 米 煤 探 明 工 业 储 量 4000 余 万 吨 2 滨 湖 区 本 项 目 位 于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滨 湖 区 位 于 市 区 西 南 部, 总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其 中 陆 地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耕 地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至 2015 年 年 末, 全 区 辖 胡 埭 1 个 镇, 马 山 华 庄 雪 浪 蠡 园 太 湖 河 埒 荣 巷 蠡 湖 8 个 街 道, 有 1 个 国 家 级 旅 游 度 假 区,1 个 国 家 级 工 业 设 计 园,1 个 国 家 级 数 字 电 影 产 业 园,1 个 国 家 级 传 感 创 新 示 范 区 和 无 锡 山 水 城 蠡 园 经 济 开 发 区 无 锡 经 济 开 发 区 无 锡 太 湖 城 ( 参 照 省 级 开 发 区 体 制 )4 个 省 级 开 发 区, 有 102 个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和 8 个 村 居 合 一 社 居 委 全 区 总 人 口 万 人, 其 中 户 籍 人 口 万 人 7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1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3.3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项 目 与 太 湖 流 域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本 项 目 全 线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K2+225~K2+590 和 K10+080~K 段 共 计 780m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限 制 建 设 区, 其 余 路 段 共 计 7.49km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限 制 建 设 区 和 控 制 建 设 区 边 界 处 项 目 与 太 湖 流 域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见 附 图 八 监 测 方 案 (1) 监 测 方 案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水 文 特 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蠡 湖 板 桥 港 和 庙 桥 港, 各 设 置 1 个 监 测 断 面 进 行 水 质 监 测 监 测 断 面 概 况 详 见 表 表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布 置 编 号 河 流 与 本 项 目 位 置 关 系 监 测 项 目 WJ2 板 桥 港 K5+100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DO NH 3 -N 石 油 类 SS 总 磷 WJ3 庙 桥 港 K8+500 (2) 监 测 时 间 2016 年 6 月 26 日 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 连 续 监 测 3 天 有 效 数 据, 每 天 1 次 (3) 采 样 与 分 析 方 法 本 次 地 表 水 水 样 的 采 集 保 存 与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未 说 明 的, 按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2002) 要 求 进 行, 具 体 采 样 与 分 析 方 法 详 见 监 测 报 告 ( 见 附 件 ) 监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评 价 (1)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中 闸 河 点 位 委 托 常 州 青 山 绿 水 环 境 检 测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1

8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断 面 名 称 W J2 板 桥 港 W J3 庙 桥 港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结 果 (mg/l)(ph: 无 量 纲 )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SS NH 3 -N DO 石 油 类 总 磷 2016/6/ /6/ /6/ /6/ /6/ /6/ (2)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方 法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按 标 准 指 数 法 进 行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评 价,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S i, j C C i, j si 式 中 :S i,j 水 质 参 数 i 在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无 量 纲,S i,j >1 为 超 标 否 则 为 未 超 标 ; Ci,j 水 质 参 数 i 在 j 点 的 监 测 值,mg/L; Csi 水 质 参 数 i 的 标 准 值,mg/L 其 中,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S S ph, j ph, j 7.0 ph j 7.0 ph ph ph j su sd (ph j 7.0) (ph j >7.0) DO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S DO, j DO DO f f DO DO j s S DO j (DO j DO s ) j, 10 9 DOs (DO j <DO s ) DO f 468/(31.6 T) 式 中 :S ph, j 水 质 参 数 ph 在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j j 点 的 ph 值 ; ph su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 7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3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ph sd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 S DO,j 水 质 参 数 DO 在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DO f 该 水 温 的 饱 和 溶 解 氧 值,mg/L; DO j 实 测 溶 解 氧 值,mg/L; DO s 溶 解 氧 的 标 准 值,mg/L; T j 在 j 点 水 温, (3) 评 价 结 果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单 因 子 指 数 一 览 表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单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断 面 名 称 W J2 板 桥 港 W J3 庙 桥 港 监 测 日 期 单 因 子 指 数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SS NH 3 -N DO 石 油 类 总 磷 2016/6/ /6/ /6/ /6/ /6/ /6/ 地 表 水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由 表 可 知, 项 目 附 近 板 桥 港 和 庙 桥 港 监 测 断 面 处 监 测 的 各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要 求, 区 域 水 环 境 功 能 现 状 良 好 3.4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方 案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方 案 见 表 3.4-1, 监 测 点 位 见 附 图 三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3

8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方 案 序 号 监 测 点 名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点 位 置 称 与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目 的 及 代 表 性 NJ4-1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1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和 相 交 道 路 对 该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魅 力 万 科 临 大 通 路 蠡 湖 大 道 首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2 可 代 表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和 魅 力 万 科 城 城 北 区 排 1 层 3 层 5 层 同 时 记 录 大 通 路 蠡 湖 大 道 南 区 4a 类 区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值 大 中 小 型 车 车 流 量 1 周 围 无 明 显 噪 声 源, 对 敏 感 点 进 行 背 景 噪 声 监 测 NJ4-2 2 可 代 表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尚 峰 渚 新 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小 区 中 央 ( 不 受 交 通 噪 魅 力 万 科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学 院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天 鹅 湖 花 园 融 创 熙 园 敏 感 点 不 声 源 干 扰, 背 景 噪 声 监 城 北 区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受 蠡 湖 大 道 和 相 交 道 路 干 扰 情 况 下 的 噪 声 背 景 值, 这 几 处 敏 感 点 距 离 现 测 ) 状 蠡 湖 大 道 距 离 高 差 等 因 素 相 近 相 近, 除 交 通 噪 声 外 无 其 他 明 显 的 现 状 噪 声 源 NJ5 无 锡 职 业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1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对 该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临 路 肩 首 排 建 筑 技 术 学 院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2 可 代 表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和 尚 峰 渚 新 村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值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NJ6 天 鹅 湖 花 临 路 首 排 1 层 5 层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1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和 相 交 道 路 对 该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园 9 层 顶 层 同 时 记 录 高 浪 路 蠡 湖 大 道 2 可 代 表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尚 峰 渚 新 村 和 融 创 熙 园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值 大 中 小 型 车 车 流 量 NJ7 江 南 大 学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青 年 教 师 临 路 首 排 2 层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公 寓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对 该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NJ8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1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对 该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江 南 大 学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临 路 首 排 2 层 2 可 代 表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江 南 大 学 校 医 院 和 江 南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敏 感 点 教 学 楼 同 时 记 录 蠡 湖 大 道 大 中 小 型 噪 声 现 状 值 车 车 流 量 NJ9 科 技 园 职 临 路 首 排 1 层 3 层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1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和 相 交 道 路 对 该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7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5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NJ10-1 监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因 子 与 监 测 频 次 工 公 寓 5 层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溪 湾 雅 苑 临 路 首 排 1 层 5 层 9 层 顶 层 NJ10-2 溪 湾 雅 苑 临 路 二 排 2 层 NJ11 万 达 城 溪 郡 临 路 首 排 1 层 5 层 9 层 顶 层 NJ12-1 杜 巷 上 临 路 首 排 1 层 NJ12-2 NJ13 NJ14 杜 巷 上 K5+400 处 衰 减 断 面 K8+300 处 衰 减 断 面 临 路 路 肩 大 于 200m 的 后 排 房 屋 处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距 现 有 道 路 路 肩 0m 40m 80m 160m 200m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距 现 有 道 路 路 肩 0m 40m 80m 160m 200m 同 时 记 录 震 泽 路 蠡 湖 大 道 大 中 小 型 车 车 流 量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同 时 记 录 具 区 路 蠡 湖 大 道 大 中 小 型 车 车 流 量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同 时 记 录 大 中 小 型 车 车 流 量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1 次, 同 时 记 录 大 中 小 型 车 车 流 量 监 测 目 的 及 代 表 性 2 可 代 表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值 1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和 相 交 道 路 对 该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2 可 代 表 溪 湾 雅 苑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值 1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和 相 交 道 路 对 该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2 可 代 表 溪 湾 雅 苑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值 1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对 该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2 可 代 表 万 达 城 溪 郡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值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对 该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周 围 无 明 显 噪 声 源, 对 敏 感 点 进 行 背 景 噪 声 监 测 1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对 两 侧 水 平 方 向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2 可 代 表 天 鹅 湖 花 园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江 南 大 学 校 医 院 江 南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融 创 熙 园 前 章 村 杨 树 园 村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敏 感 点 噪 声 背 景 值 3 可 代 表 前 章 村 杨 树 园 村 敏 感 点 现 状 噪 声 值 1 监 测 值 可 以 反 映 蠡 湖 大 道 对 两 侧 水 平 方 向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2 可 代 表 溪 湾 雅 苑 和 万 达 城 溪 郡 敏 感 点 噪 声 背 景 值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5

8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监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委 托 常 州 青 山 绿 水 环 境 检 测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6 月 26 日 -6 月 29 日 进 行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1)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见 表 监 测 点 编 号 NJ4-1 NJ4-2 NJ5 NJ6 NJ6 NJ7 NJ8 表 3.4-2(a)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监 测 点 监 测 点 名 称 位 置 1 层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临 路 3 层 首 排 5 层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小 区 1 层 中 央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临 路 1 层 首 排 1 层 天 鹅 湖 花 园 5 层 临 路 首 排 9 层 天 鹅 湖 花 园 30 层 临 路 首 排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2 层 临 路 首 排 江 南 大 学 教 2 层 学 楼 6/26 6/27 标 时 最 大 值 监 测 声 级 准 段 LAeq (db(a)) 值 达 标 主 要 现 状 噪 声 源 情 况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昼 夜 达 标 达 标 蠡 湖 大 道 和 大 通 路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昼 达 标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夜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昼 达 标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蠡 湖 大 道 和 高 浪 路 昼 达 标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夜 达 标 昼 达 标 昼 达 标 蠡 湖 大 道 和 高 浪 路 夜 达 标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昼 达 标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夜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昼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夜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7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7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点 编 号 NJ9 NJ10-1 NJ10-2 NJ11 NJ12-1 NJ12-2 表 3.4-2(b)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监 测 监 测 点 名 点 位 称 置 1 层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3 层 临 路 首 排 5 层 1 层 5 层 溪 湾 雅 苑 临 路 首 排 9 层 16 层 溪 湾 雅 苑 2 层 临 路 二 排 1 层 万 达 城 溪 5 层 郡 临 路 首 排 9 层 45 层 杜 巷 上 1 层 临 路 首 排 杜 巷 上 后 排 200m 1 层 处 标 时 最 大 值 监 测 声 级 准 段 LAeq (db(a)) 值 达 标 主 要 现 状 噪 声 源 情 况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蠡 湖 大 道 和 震 泽 路 昼 达 标 交 通 噪 声 夜 达 标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蠡 湖 大 道 和 具 区 路 昼 达 标 交 通 噪 声 夜 达 标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昼 达 标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夜 达 标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昼 达 标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夜 达 标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昼 达 标 夜 达 标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受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等 三 处 位 于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敏 感 点 均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值 为 1.5dB(A)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其 余 6 处 敏 感 点 昼 间 夜 间 监 测 声 级 均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相 应 标 准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7

88 等 效 声 级 (db(a))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现 状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4-3, 蠡 湖 大 道 2 个 典 型 路 段 的 衰 减 断 面 分 布 曲 线 分 别 见 图 和 图 3.4-2, 本 项 目 现 状 蠡 湖 大 道 及 部 分 相 交 道 路 车 流 量 统 计 见 表 表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监 测 点 检 测 日 期 时 段 NJ13 NJ /6/ /6/ /6/ /6/29 与 现 有 蠡 湖 大 道 路 肩 距 离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距 蠡 湖 大 道 边 界 线 距 离 (m) 图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K5+400) 衰 减 断 面 分 布 曲 线 7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9 等 效 声 级 (db(a))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昼 间 夜 间 距 蠡 湖 大 道 边 界 线 距 离 (m) 图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K8+300) 衰 减 断 面 分 布 曲 线 由 表 可 见, 根 据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的 监 测 结 果, 蠡 湖 大 道 边 界 线 处 即 可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边 界 线 外 40m 即 可 满 足 2 类 标 准, 边 界 线 外 90m 即 可 满 足 1 类 标 准, 说 明 现 有 蠡 湖 大 道 对 公 路 两 侧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监 测 点 位 道 路 名 称 大 车 表 3.4-4(a) 车 流 量 统 计 表 2016 年 6 月 26 日 2016 年 6 月 27 日 单 位 : 辆 /20min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中 车 小 车 大 车 中 车 NJ4-1 大 通 路 NJ4-1 蠡 湖 大 道 NJ6 高 浪 路 NJ6 蠡 湖 大 道 小 车 大 车 中 车 小 车 大 车 中 车 小 车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9

9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3.4-4(b) 车 流 量 统 计 表 单 位 : 辆 /20min 2016 年 6 月 28 日 2016 年 6 月 29 日 监 测 道 路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点 位 名 称 大 车 中 车 小 车 大 车 中 车 小 车 大 车 中 车 小 车 大 车 中 车 小 车 NJ8 蠡 湖 大 道 NJ9 震 泽 路 NJ9 蠡 湖 大 道 NJ10-1 具 区 路 NJ10-1 蠡 湖 大 道 NJ13 蠡 湖 大 道 NJ14 蠡 湖 大 道 / 金 石 路 / 周 新 路 / 清 晏 路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受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等 三 处 位 于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敏 感 点 均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值 为 1.5dB(A)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其 余 6 处 敏 感 点 昼 间 夜 间 监 测 声 级 均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相 应 标 准 根 据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的 监 测 结 果, 蠡 湖 大 道 边 界 线 处 即 可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边 界 线 外 40m 即 可 满 足 2 类 标 准, 边 界 线 外 90m 即 可 满 足 1 类 标 准, 说 明 现 有 蠡 湖 大 道 对 公 路 两 侧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敏 感 点 监 测 结 果 和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拟 建 项 目 两 侧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较 好 3.5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方 案 (1) 监 测 点 布 置 结 合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特 点, 按 照 以 点 代 线 的 布 点 原 则, 在 项 目 沿 线 周 围 共 布 设 2 个 8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1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大 气 采 样 监 测 点, 具 体 点 位 详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序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频 次 AJ1 尚 峰 渚 新 村 K2+100 NO 2 SO 2 CO 小 时 值 ( 每 日 连 续 监 测 7 天, 取 样 时 间 20 时 共 4 次 );NO 2 SO 2 CO PM 10 日 均 按 GB 要 求 执 行 AJ2 杜 巷 上 K 值, 同 步 记 录 风 向 风 速 温 度 (2) 监 测 时 间 频 率 和 方 法 常 州 青 山 绿 水 环 境 检 测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6 月 26 日 ~7 月 2 日 对 NO 2 SO 2 CO 小 时 值 和 NO 2 SO 2 CO PM 10 日 均 值 进 行 现 状 监 测 大 气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颁 布 的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大 气 和 废 气 部 分 ) 和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中 的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按 标 准 指 数 法 进 行 单 因 子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见 表 3.5-3, 计 算 公 式 为 : I i Ci C 0i 式 中 :I i 第 i 种 污 染 因 子 的 标 准 指 数, 无 量 纲,I i 1 为 超 标 否 则 为 未 超 标 ; C i 第 i 种 污 染 因 子 的 不 同 取 样 时 间 的 浓 度 监 测 值,mg/m 3 ; C 0i 第 i 种 污 染 因 子 的 相 应 取 样 时 间 的 浓 度 标 准 值,mg/m 3, 本 次 评 价 执 行 二 级 标 准 表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观 测 数 据 日 期 天 气 气 温 气 压 风 速 风 向 ( ) (kpa) (m/s) 阴 南 阴 西 阴 东 南 阴 南 晴 南 阴 南 阴 东 2.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1

9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监 测 点 位 AJ1 AJ2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mg/m 3 ) 监 测 浓 度 占 标 准 值 的 比 最 大 超 标 达 标 情 第 1 第 2 第 3 第 4 第 5 第 6 第 7 超 标 率 例 (%) 倍 数 况 天 天 天 天 天 天 天 2: 达 标 NO 2 1 小 时 8: 达 标 平 均 14: 达 标 20: 达 标 NO 2 日 均 值 达 标 2: ND ND ND 达 标 CO1 小 时 平 8:00 ND ND ND 达 标 均 14: ND ND 达 标 20: 达 标 CO 日 均 值 达 标 2: 达 标 SO 2 1 小 时 平 8: 达 标 均 14: 达 标 20: 达 标 SO 2 日 均 值 达 标 PM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2: 达 标 NO 2 1 小 时 8: 达 标 平 均 14: 达 标 20: 达 标 8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3 第 3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点 位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mg/m 3 ) 监 测 浓 度 占 标 准 值 的 比 最 大 超 标 达 标 情 第 1 第 2 第 3 第 4 第 5 第 6 第 7 超 标 率 例 (%) 倍 数 况 天 天 天 天 天 天 天 NO 2 日 均 值 达 标 2:00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 0 达 标 CO1 小 时 平 8:00 ND 0.3 ND ND ND ND ND ND 达 标 均 14:00 ND ND ND ND 0.3 ND ND ND 达 标 20:00 ND ND ND ND ND ND 0.3 ND 达 标 CO 日 均 值 ND 0.3 ND ND 0.3 ND 0.3 ND 达 标 2: 达 标 SO 2 1 小 时 平 8: 达 标 均 14: 达 标 20: 达 标 SO 2 日 均 值 达 标 PM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3

9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拟 建 道 路 沿 线 大 气 监 测 点 的 NO 2 SO 2 CO 小 时 浓 度,PM 10 NO 2 SO 2 CO 日 均 浓 度 值 均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项 目 区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良 好 3.6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1) 土 壤 类 型 及 土 壤 肥 力 该 区 域 的 土 壤 主 要 有 水 稻 土, 其 中 又 以 潴 育 型 水 稻 土 和 渗 育 型 水 稻 土 居 多 潴 育 型 水 稻 土 土 层 深 厚 结 构 良 好, 保 水 保 肥 力 强, 是 高 产 稳 产 田 ; 渗 育 型 水 稻 土, 有 机 质 很 低 质 地 多 粉 砂, 土 壤 结 构 一 般, 保 水 保 肥 能 力 中 等 蠡 湖 地 表 为 全 新 纪 冲 湖 积 相, 一 般 为 亚 粘 土 淤 泥 质 亚 粘 土 和 亚 砂 土 覆 盖, 局 部 见 有 泥 炭 堆 积, 当 年 曾 是 江 湖 水 道 淹 及 之 处 蠡 湖 范 围 内 土 壤 主 要 以 潮 土 水 稻 土 等 为 主 潮 土 为 历 史 上 常 年 种 植 的 旱 地 土 壤 ; 水 稻 土 为 长 期 种 植 水 稻, 实 行 水 旱 轮 作 的 耕 作 土 壤 湿 地 公 园 周 边 的 土 壤 肥 力 都 较 高, 特 别 适 合 芦 苇 蒲 草 等 湿 地 植 物 的 生 长 (2)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调 查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全 长 8.27km, 全 部 为 改 扩 建 本 项 目 位 于 无 锡 市 区, 区 域 大 部 分 范 围 开 发 程 度 较 高,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以 住 宅 用 地 工 矿 仓 储 用 地 公 园 绿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耕 地 等 为 主 项 目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分 布 图 见 附 图 五,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类 型 土 地 面 积 所 占 比 例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类 型 土 地 面 积 所 占 比 例 土 地 类 型 面 积 ( 亩 ) 所 占 百 分 比 住 宅 用 地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耕 地 林 地 工 矿 仓 储 用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公 园 和 绿 地 商 服 用 地 总 计 % 3.5% 17.7% 2.1% 9.2% 10.6% 25.2% 5.6% 100% 8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区 域 植 被 与 动 物 概 况 道 路 沿 线 一 般 区 域 本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属 中 亚 热 带 向 北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过 渡 区, 植 被 类 型 属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北 亚 热 带 含 有 常 绿 树 种 的 落 叶 阔 叶 林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经 济 发 达, 人 类 活 动 频 繁 因 此, 该 区 域 自 然 植 被 大 部 分 已 被 人 工 植 被 所 取 代 本 项 目 现 有 道 路 沿 线 主 要 是 绿 化 树 木 和 灌 木, 主 要 植 被 种 类 有 香 樟 雪 松 合 欢 黄 杨 麦 冬 等 图 现 有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带 植 被 类 型 项 目 沿 线 部 分 路 段 有 耕 地 分 布, 农 作 物 主 要 以 经 济 作 物 为 主, 主 要 品 种 为 青 椒 玉 米 南 瓜 等 各 类 蔬 菜, 不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图 沿 线 农 作 物 植 被 类 型 (2) 陆 生 动 物 在 长 期 和 频 繁 的 人 类 活 动 下, 该 地 区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利 用 已 达 到 了 较 高 的 程 度, 野 生 动 物 现 已 少 见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5

9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沿 线 动 物 主 要 是 家 禽 和 家 畜, 牲 畜 主 要 有 水 牛 黄 牛 猪 羊 狗 兔 等 传 统 家 畜, 家 禽 主 要 有 鸡 鸭 鹅 等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1 植 物 资 源 在 植 被 区 划 上,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周 边 区 域 处 于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区 域 东 部 ( 湿 润 ) 常 绿 阔 叶 林 亚 区 北 亚 热 带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地 带 江 淮 丘 陵 落 叶 栎 类 苦 槠 马 尾 松 林 区 区 域 典 型 的 地 带 性 植 被 类 型 以 壳 斗 科 的 落 叶 树 种 为 主, 并 含 有 少 量 常 绿 阔 叶 树 种 的 混 交 林, 植 物 组 成 成 分 反 应 明 显 的 过 渡 特 征 由 于 人 为 活 动 影 响, 原 生 地 带 性 植 被 所 剩 无 几,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内 植 被 以 湿 地 草 本 植 物 为 主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其 周 边 区 域 有 藻 类 7 大 门 类,97 种 ; 有 湿 地 维 管 束 植 物 63 种, 隶 属 于 28 科 46 属 其 中 蕨 类 植 物 3 科 4 属 4 种 ; 被 子 植 物 25 科 42 属 59 种 ; 以 蓼 科 (Polygonaceae) 禾 本 科 (Gramineae) 等 为 优 势 科 (1) 藻 类 植 物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分 布 藻 类 植 物 共 有 7 大 门 类 97 种, 常 见 的 藻 类 植 物 有 铜 绿 微 囊 藻 (Microcystis aeruginosa) 四 尾 栅 列 藻 (Scenedesmus quadrieauda) 等, 多 分 布 于 公 园 湖 泊 沼 泽 水 体 中 (2) 蕨 类 植 物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其 周 边 分 布 蕨 类 植 物 共 有 3 科 4 属 4 种, 常 见 的 湿 地 蕨 类 植 物 有 满 江 红 (Azolla imbricata) 苹 (Marsilea quadrifolia) 等, 多 分 布 于 公 园 湖 泊 沼 泽 水 中 或 水 边 (3) 被 子 植 物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其 周 边 分 布 的 湿 地 被 子 植 物 种 类 多 生 物 多 样 性 丰 富 据 初 步 调 查, 湿 地 公 园 共 有 湿 地 被 子 植 物 25 科 42 属 59 种, 以 蓼 科 (Polygonaceae) 禾 本 科 (Gramineae) 等 为 优 势 科 ; 常 见 的 湿 地 被 子 植 物 有 芦 苇 (Phragmitis commuinis) 水 芹 (Oenanthe stolonifera) 水 蓼 (Polygonum hydropiper) 菹 草 (Potamogeton crispus) 等 2 动 物 资 源 根 据 中 国 动 物 地 理 区 划, 该 地 在 动 物 地 理 区 划 上 属 于 东 洋 界 华 中 区 东 部 丘 8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陵 平 原 亚 区 (1) 鱼 类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其 周 边 区 域 鱼 类 有 14 目 22 科 69 属 100 种, 占 江 苏 省 已 知 种 类 的 21.0%, 主 要 以 鲤 形 目 为 主 常 见 种 有 粲 条 (Hemiculter leucisculus) 鲤 鱼 (Cyprinus carpio) 鲫 鱼 (Carassius auratus) 泥 鳅 (Misgurnus angiollicaudatus) 等 (2) 两 栖 类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其 周 边 区 域 两 栖 动 物 有 5 种, 隶 属 1 目 3 科 4 属, 占 江 苏 省 已 知 种 类 的 23.8%, 主 要 以 蛙 科 为 主 常 见 种 有 中 华 蟾 蜍 (Bufo gragarizans) 黑 斑 侧 褶 蛙 (Pelophylax nigromaculata) 等 (3) 鸟 类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其 周 边 区 域 鸟 类 主 要 以 鹳 形 目 雁 形 目 和 雀 形 目 为 主 常 见 种 有 白 鹭 (Egretta garzetta) 夜 鹭 (Nycticorax nycticorax) 绿 头 鸭 (Anas platyrhynchos) 骨 顶 鸡 (Fulica atra) 白 鶺 鸰 (Motacilla alba) 棕 背 伯 劳 (Lanius schach) 等 (5) 哺 乳 类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其 周 边 区 域 哺 乳 动 物 主 要 以 啮 齿 目 为 主 常 见 种 有 东 方 田 鼠 (Microtus fortis) 黄 鼬 (Mustela sibirica) 等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1 湿 地 结 构 和 稳 定 性 长 广 溪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以 堆 积 平 原 为 主, 局 部 分 布 有 零 星 的 残 丘, 地 势 平 坦, 地 面 高 程 3~5m 其 范 围 内 土 壤 主 要 为 潮 土 水 稻 土 黄 棕 壤 等, 土 壤 肥 力 较 高, 特 别 适 合 芦 苇 蒲 草 等 湿 地 植 物 的 生 长 湿 地 类 型 包 括 河 流 滩 涂 池 塘 沟 渠 稻 田 等 多 种, 湿 地 特 征 较 为 显 著, 生 态 系 统 稳 定 性 高 2 动 植 物 分 布 长 广 溪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内 共 种 植 288 种 植 物 地 带 性 植 被 为 亚 热 带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现 有 湿 地 植 被 类 型 有 沼 泽 和 浅 水 植 物 2 个 型 组, 森 林 沼 泽 型 草 丛 沼 泽 型 漂 浮 植 物 型 浮 叶 植 物 型 沉 水 植 物 型 5 个 植 物 类 型,23 个 群 系 组,29 个 群 系 鸟 类 61 种, 隶 属 13 目 30 科, 雀 形 目 鸟 类 占 主 要 地 位, 其 中 留 鸟 冬 候 鸟 夏 候 鸟 旅 鸟 分 别 占 总 种 数 的 34.42% 24.59% 29.51% 和 11.48%; 鸟 类 区 系 以 广 布 种 和 古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7

9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北 界 种 为 主, 兼 有 东 洋 界 种, 具 有 南 北 过 渡 的 明 显 特 征 水 生 生 物 38 种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全 部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共 分 为 两 部 分 : 湖 体 和 湖 岸 湖 体 为 无 锡 市 区 太 湖 湖 体 范 围 湖 岸 部 分 包 括 贡 湖 湾 环 太 湖 高 速 干 城 路 南 湖 路 缘 溪 道 山 水 西 路 以 南 部 分 区 域, 梅 梁 湖 望 湖 路 锦 园 路 梁 湖 路 环 湖 路 以 南 部 分 区 域, 马 山 东 半 山 和 西 半 山 山 体 及 东 侧 南 侧 西 侧 沿 湖 岸 线, 还 包 括 莲 花 山 华 藏 山 鸡 笼 山 月 台 山 等 连 绵 地 区 山 体 ( 北 侧 山 体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 鼋 头 渚 笔 架 山 石 塘 山 龙 王 山 军 嶂 山 南 象 山 等 连 绵 山 体 ( 东 侧 山 体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 横 山 山 体, 雪 浪 山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山 体 本 项 目 因 不 涉 及 太 湖 湖 体, 因 此 仅 对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太 湖 湖 岸 部 分 现 状 进 行 调 查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湖 岸 部 分 为 太 湖 湖 体 的 缓 冲 带, 现 状 基 本 为 农 田 植 被 和 未 利 用 的 林 草 地, 区 内 开 发 利 用 程 度 较 低 草 本 植 物 有 狗 牙 根 鸭 趾 草 蒌 蒿 牛 鞭 草 水 芹 灯 芯 草 等 ; 藤 本 植 物 常 见 有 野 豌 豆 拉 拉 藤 等, 主 要 乔 木 种 类 有 : 杉 木 檫 树 樟 树 紫 楠 红 楠 麻 栎 锥 栗 榆 树 等 8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太 湖 湖 岸 植 被 类 型 调 查 主 要 植 被 群 落 类 型 现 状 照 片 植 物 种 类 农 田 植 被 群 落 道 路 两 侧 评 价 范 围 内 以 耕 地 为 主, 主 要 种 植 蔬 菜 水 果 等 常 见 有 大 豆 葡 萄 梨 等 常 见 经 济 作 物 林 草 地 植 被 群 落 草 本 植 物 有 狗 牙 根 鸭 趾 草 蒌 蒿 牛 鞭 草 水 芹 水 蓼 马 唐 莎 草 和 灯 芯 草 等 ; 藤 本 植 物 常 见 有 野 豌 豆 蛇 莓 拉 拉 藤 等 ; 道 旁 乔 木 种 类 以 杉 木 檫 树 樟 树 紫 楠 红 楠 麻 栎 锥 栗 榆 树 等 为 主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太 湖 国 家 风 景 名 胜 区 保 护 级 别 : 国 家 级, 批 准 部 门 : 国 务 院 管 理 机 构 : 江 苏 省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是 1982 年 由 国 务 院 首 批 批 准 的 国 家 重 点 风 景 名 胜 区 之 一, 是 以 自 然 山 水 景 观 和 人 文 景 观 并 举 的 天 然 湖 泊 型 国 家 级 重 点 风 景 名 胜 区, 在 长 三 角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圈 中 具 有 核 心 地 位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1984~2000) 于 1986 年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实 施, 现 已 超 过 规 划 年 限 本 次 评 价 依 据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2015~2030) ( 2015 年 修 编 版 ) 进 行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有 自 然 景 源 197 个, 人 文 景 源 849 个, 共 计 1046 个 景 源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由 苏 州 市 的 木 渎 石 湖 光 福 东 山 西 山 甪 直 同 里 景 区 ; 常 熟 市 的 虞 山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9

10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景 区 ; 无 锡 市 的 锡 惠 蠡 湖 梅 梁 湖 马 山 景 区 ; 宜 兴 市 的 阳 羡 景 区 共 计 13 个 景 区 和 无 锡 市 的 泰 伯 庙 泰 伯 墓 2 个 独 立 景 点 所 组 成 规 划 范 围 包 括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保 护 地 带 1 两 个 部 分, 总 面 积 约 平 方 公 里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面 积 为 平 方 公 里, 其 中 景 区 陆 域 ( 不 含 太 湖 水 域, 含 各 景 区 内 湖 ) 面 积 为 平 方 公 里 ; 太 湖 水 域 面 积 为 平 方 公 里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保 护 地 带 面 积 约 平 方 公 里, 包 括 三 部 分 : 景 区 陆 域 周 边 的 保 护 地 带, 面 积 为 平 方 公 里 ; 环 太 湖 沿 岸 200 米 ~500 米 陆 域 范 围, 面 积 约 平 方 公 里 ; 以 及 景 区 范 围 外 的 其 他 太 湖 水 域 ( 包 括 散 列 岛 屿 2), 面 积 为 平 方 公 里 本 项 目 路 线 图 本 项 目 与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总 图 的 位 置 关 系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属 于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13 个 景 区 之 一, 管 理 部 门 同 为 江 苏 省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1 景 区 面 积 根 据 规 划,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核 心 景 区 面 积 8.03 平 方 公 里 9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东 面 : 以 蠡 湖 岸 线 东 侧 50 米 为 界 ; 南 面 : 以 蠡 湖 岸 线 南 侧 50 米 金 石 路 长 广 溪 桥 为 界 ; 西 面 : 以 山 水 东 路 漆 塘 路 鼋 头 渚 路 为 界 ; 北 面 : 以 锦 园 路 环 湖 路 金 城 西 路 蠡 湖 岸 线 北 侧 50 米 为 界 ; 四 至 经 纬 度 : 北 纬 ~ , 东 经 ~ 景 区 控 制 管 理 目 标 保 护 现 有 水 域 景 观 和 生 态 湿 地, 丰 富 景 观 特 征, 严 格 控 制 滨 湖 设 施 建 设 规 模 3 分 级 保 护 (1) 一 级 保 护 区 即 核 心 景 区 ; (2) 二 级 保 护 区 包 括 二 三 级 风 景 游 览 区 和 风 景 恢 复 区 ; (3) 三 级 保 护 区 即 发 展 控 制 区, 是 在 一 二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区 域 (4) 保 护 地 带 包 括 环 太 湖 沿 岸 200~500 米 陆 域 景 区 范 围 外 的 其 他 太 湖 水 域 以 及 部 分 陆 域, 其 规 划 建 设 保 护 应 符 合 江 苏 省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条 例 的 相 关 要 求 本 项 目 路 线 图 本 项 目 与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位 置 关 系 本 项 目 北 邻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南 部 边 界 金 石 路, 位 于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范 围 之 外, 拟 建 道 路 沿 线 景 观 为 一 般 平 原 景 观, 同 我 国 南 部 大 部 分 平 原 区 相 似, 主 要 由 公 园 绿 地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1

10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水 面 和 人 类 活 动 较 集 中 的 村 庄 厂 房 等 内 容 所 构 成, 除 了 当 地 的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湿 地 公 园 等 游 览 区 以 外, 该 区 地 形 平 坦, 地 势 起 伏 不 大, 沿 线 道 路 两 侧 大 部 分 景 观 类 型 相 对 比 较 单 一, 没 有 显 著 的 美 学 价 值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条 例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474 号 ) 由 国 务 院 颁 布, 实 施 时 间 2006 年 12 月 1 日 起 根 据 本 条 例 第 四 章 保 护 部 分 内 容 节 选 如 下 : 第 二 十 六 条 在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禁 止 进 行 下 列 活 动 : ( 一 ) 开 山 采 石 开 矿 开 荒 修 坟 立 碑 等 破 坏 景 观 植 被 和 地 形 地 貌 的 活 动 ; ( 二 ) 修 建 储 存 爆 炸 性 易 燃 性 放 射 性 毒 害 性 腐 蚀 性 物 品 的 设 施 ; ( 三 ) 在 景 物 或 者 设 施 上 刻 划 涂 污 ; ( 四 ) 乱 扔 垃 圾 第 二 十 七 条 禁 止 违 反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在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设 立 各 类 开 发 区 和 在 核 心 景 区 内 建 设 宾 馆 招 待 所 培 训 中 心 疗 养 院 以 及 与 风 景 名 胜 资 源 保 护 无 关 的 其 他 建 筑 物 ; 已 经 建 设 的, 应 当 按 照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逐 步 迁 出 第 二 十 八 条 在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从 事 本 条 例 第 二 十 六 条 第 二 十 七 条 禁 止 范 围 以 外 的 建 设 活 动, 应 当 经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机 构 审 核 后,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办 理 审 批 手 续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调 查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共 有 3 处, 具 体 位 置 关 系 见 表 本 项 目 与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位 置 关 系 见 附 图 五 9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本 项 目 与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位 置 关 系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面 积 (km 2 )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划 分 本 项 目 与 其 位 置 关 系 1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16.8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全 部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北 从 环 湖 路 经 蠡 园 至 金 城 湾 公 园, 南 从 金 城 湾 沿 金 石 本 项 目 于 起 点 处 K2+225 处 北 邻 其 二 级 一 路 到 金 城 湾 湿 地 公 园, 东 至 金 城 湾 以 贡 湖 大 道 为 界, 西 与 梅 梁 湖 景 区 毗 管 控 区 南 部 边 界 处, 项 目 起 点 与 二 级 管 连, 以 宝 界 山 范 围 内 东 西 蠡 湖 水 域 和 沿 湖 开 放 绿 地 区 域, 含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控 区 以 金 石 路 为 界 项 目 在 蠡 湖 风 景 名 区 蠡 湖 景 区 胜 区 范 围 内 无 工 程 内 容 本 项 目 不 直 接 穿 越 二 级 管 控 区 项 2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6.94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目 于 K7+050~K7+250 全 部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长 广 溪 石 塘 段 至 壬 子 港 河 道 两 侧 米 不 等 的 一 个 湿 地 区 域, 涉 及 雪 浪 街 道 石 塘 社 区 许 舍 社 区 雪 浪 社 区 葛 埭 社 区 长 广 社 区 壬 港 社 区 K8+200~K8+900 K10+120~K 等 路 段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边 界 现 有 道 路 西 侧 边 界 最 近 距 离 湿 地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边 界 40~50m, 改 造 后 路 基 边 线 与 湿 地 公 园 距 离 最 近 20~40m 本 项 目 距 离 一 级 管 控 区 最 近 距 离 一 级 管 控 区 为 : 贡 湖 沙 渚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和 锡 东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6.7km 域 本 项 目 于 K10+120~K 段 邻 近 太 二 级 管 控 区 分 为 两 部 分 : 湖 体 和 湖 岸 湖 体 为 无 锡 市 区 太 湖 湖 体 范 围 湖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太 湖 ( 无 湿 地 岸 部 分 包 括 贡 湖 湾 环 太 湖 高 速 干 城 路 南 湖 路 缘 溪 道 山 水 西 路 以 南 湖 岸 范 围 边 界, 临 近 路 段 主 要 是 对 现 状 3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生 态 系 统 部 分 区 域, 梅 梁 湖 望 湖 路 锦 园 路 梁 湖 路 环 湖 路 以 南 部 分 区 域, 马 山 路 基 进 行 改 扩 建, 由 原 来 35m 路 基 拓 宽 东 半 山 和 西 半 山 山 体 及 东 侧 南 侧 西 侧 沿 湖 岸 线, 还 包 括 莲 花 山 华 藏 山 至 69.5m 改 造 前, 道 路 紧 邻 太 湖 重 要 护 区 保 护 鸡 笼 山 月 台 山 等 连 绵 地 区 山 体 ( 北 侧 山 体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 鼋 头 渚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东 部 边 界, 改 造 后 东 笔 架 山 石 塘 山 龙 王 山 军 嶂 山 南 象 山 等 连 绵 山 体 ( 东 侧 山 体 25 米 等 侧 路 基 拓 宽 17m, 占 用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高 线 以 上 ), 横 山 山 体, 雪 浪 山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山 体 除 一 级 管 控 区 外 其 余 范 围 用 地 约 0.64hm2, 占 地 类 型 主 要 为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耕 地 项 目 工 程 不 直 接 涉 及 太 湖 湖 体, 距 离 湖 岸 湖 体 分 界 线 距 离 955m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3

10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1) 规 划 范 围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面 积 为 16.8km 2, 全 部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北 从 环 湖 路 经 蠡 园 至 金 城 湾 公 园, 南 从 金 城 湾 沿 金 石 一 路 到 金 城 湾 湿 地 公 园, 东 至 金 城 湾 以 贡 湖 大 道 为 界, 西 与 梅 梁 湖 景 区 毗 连, 以 宝 界 山 范 围 内 东 西 蠡 湖 水 域 和 沿 湖 开 放 绿 地 区 域, 含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蠡 湖 景 区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为 :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2) 位 置 关 系 本 项 目 于 起 点 处 K2+225 处 北 邻 其 二 级 管 控 区 南 部 边 界 处, 项 目 起 点 与 二 级 管 控 区 以 金 石 路 为 界 本 项 目 起 点 处 金 石 路 节 点 无 改 造 工 程, 金 石 路 ~ 周 新 路 节 点 之 间 路 段 进 行 地 面 改 扩 建, 因 此 项 目 在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内 无 工 程 内 容 项 目 起 点 与 风 景 名 胜 区 具 体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如 下 : 图 项 目 跨 越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示 意 图 (3) 景 区 现 状 蠡 湖 景 区 位 于 太 湖 北 部, 由 蠡 湖 及 周 边 组 成 蠡 湖 又 名 五 里 湖, 为 太 湖 北 端 之 湖, 扼 太 湖 风 景 区 之 要 冲, 是 以 近 代 园 林 秀 丽 水 景 及 滨 湖 湿 地 为 特 色 的 湖 景 型 景 区 9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蠡 湖 东 北 岸 主 要 为 平 畴, 沿 湖 鱼 池 毗 连, 呈 江 南 水 乡 风 光 ; 西 南 部 邻 近 梅 梁 湖 景 区, 梅 梁 湖 景 区 中 山 岭 绵 延 岚 影 波 光, 加 之 蠡 湖 水 面 整 合 开 放, 使 得 景 区 风 光 旖 旎, 富 于 变 化 蠡 湖 风 景 区 中 间 有 蠡 湖 大 桥 凌 空 跨 过, 将 湖 面 分 为 东 西 两 片 水 域 图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现 状 照 片 (4) 管 控 措 施 依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风 景 名 胜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内 禁 止 开 山 采 石 开 矿 开 荒 修 坟 立 碑 等 破 坏 景 观 植 被 和 地 形 地 貌 的 活 动 ; 禁 止 修 建 储 存 爆 炸 性 易 燃 性 放 射 性 毒 害 性 腐 蚀 性 物 品 的 设 施 ; 禁 止 在 景 物 或 者 设 施 上 刻 划 涂 污 ; 禁 止 乱 扔 垃 圾 ; 不 得 建 设 破 坏 景 观 污 染 环 境 妨 碍 游 览 的 设 施 ; 在 珍 贵 景 物 周 围 和 重 要 景 点 上, 除 必 须 的 保 护 设 施 外, 不 得 增 建 其 他 工 程 设 施 ;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已 建 的 设 施, 由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进 行 清 理, 区 别 情 况, 分 别 对 待 ; 凡 属 污 染 环 境, 破 坏 景 观 和 自 然 风 貌, 严 重 妨 碍 游 览 活 动 的, 应 当 限 期 治 理 或 者 逐 步 迁 出 ; 迁 出 前, 不 得 扩 建 新 建 设 施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1) 规 划 范 围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总 面 积 为 6.94km 2, 全 部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全 部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长 广 溪 石 塘 段 至 壬 子 港 河 道 两 侧 100~200 米 不 等 的 一 个 湿 地 区 域, 涉 及 雪 浪 街 道 石 塘 社 区 许 舍 社 区 雪 浪 社 区 葛 埭 社 区 长 广 社 区 壬 港 社 区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为 :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2) 位 置 关 系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5

10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不 直 接 穿 越 二 级 管 控 区 项 目 于 K7+050~K7+250 处 K8+200~K8+900 K10+120~K 等 路 段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边 界 现 有 道 路 西 侧 边 界 最 近 距 离 湿 地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边 界 40~50m, 改 扩 建 后 路 基 边 线 与 湿 地 公 园 距 离 最 近 20~40m 现 状 道 路 和 公 园 用 地 之 间 有 绿 化 林 带 隔 离 图 项 目 与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3) 湿 地 公 园 现 状 调 查 无 锡 长 广 溪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位 于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太 湖 新 城, 西 依 军 嶂 山 雪 浪 山, 南 接 太 湖, 北 通 蠡 湖, 形 成 山 丘 - 湿 地 - 河 流 - 湖 泊 融 合 一 体 的 景 观 格 局, 是 一 座 集 生 态 休 闲 科 普 人 文 为 一 体 的 国 家 级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湿 地 公 园 水 系 是 平 原 河 网 区, 有 多 条 小 河 道 流 入 其 中, 河 道 内 水 流 通 过 几 个 控 制 水 闸 进 行 调 控 图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现 状 照 片 9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4) 管 控 措 施 依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湿 地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内 除 国 家 另 有 规 定 外,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开 ( 围 ) 垦 湿 地 开 矿 采 石 取 土 修 坟 以 及 生 产 性 放 牧 等 ; 从 事 房 地 产 度 假 村 高 尔 夫 球 场 等 任 何 不 符 合 主 体 功 能 定 位 的 建 设 项 目 和 开 发 活 动 ; 商 品 性 采 伐 林 木 ; 猎 捕 鸟 类 和 捡 拾 鸟 卵 等 行 为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1) 规 划 范 围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一 级 管 控 区 为 : 贡 湖 沙 渚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和 锡 东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面 积 1.3km 2 二 级 管 控 区 分 为 两 部 分 : 湖 体 和 湖 岸 湖 体 为 无 锡 市 区 太 湖 湖 体 范 围 湖 岸 部 分 包 括 贡 湖 湾 环 太 湖 高 速 干 城 路 南 湖 路 缘 溪 道 山 水 西 路 以 南 部 分 区 域, 梅 梁 湖 望 湖 路 锦 园 路 梁 湖 路 环 湖 路 以 南 部 分 区 域, 马 山 东 半 山 和 西 半 山 山 体 及 东 侧 南 侧 西 侧 沿 湖 岸 线, 还 包 括 莲 花 山 华 藏 山 鸡 笼 山 月 台 山 等 连 绵 地 区 山 体 ( 北 侧 山 体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 鼋 头 渚 笔 架 山 石 塘 山 龙 王 山 军 嶂 山 南 象 山 等 连 绵 山 体 ( 东 侧 山 体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 横 山 山 体, 雪 浪 山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山 体 除 一 级 管 控 区 外 其 余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总 面 积 km 2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为 :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2) 位 置 关 系 本 项 目 距 离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一 级 管 控 区 最 近 距 离 6.7km, 不 涉 及 一 级 管 控 区 本 项 目 于 K10+120~K 段 邻 近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湖 岸 范 围 边 界, 临 近 路 段 主 要 是 对 现 状 路 基 进 行 改 扩 建, 由 原 来 35m 路 基 拓 宽 至 69.5m 改 造 前, 道 路 紧 邻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东 部 边 界, 改 造 后 东 侧 路 基 拓 宽 17m, 占 用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范 围 用 地 约 0.64hm 2 项 目 工 程 不 直 接 涉 及 太 湖 湖 体, 距 离 湖 岸 湖 体 分 界 线 距 离 955m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7

10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项 目 与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3) 管 控 措 施 依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严 格 执 行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和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等 有 关 规 定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相 关 部 分 节 选 : 第 二 十 九 条 新 孟 河 望 虞 河 以 外 的 其 他 主 要 入 太 湖 河 道, 自 河 口 1 万 米 上 溯 至 5 万 米 河 道 岸 线 内 及 其 岸 线 两 侧 各 1000 米 范 围 内,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新 建 扩 建 化 工 医 药 生 产 项 目 ; ( 二 ) 新 建 扩 建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排 污 口 以 外 的 排 污 口 ; ( 三 ) 扩 大 水 产 养 殖 规 模 第 三 十 条 太 湖 岸 线 内 和 岸 线 周 边 5000 米 范 围 内, 淀 山 湖 岸 线 内 和 岸 线 周 边 2000 米 范 围 内, 太 浦 河 新 孟 河 望 虞 河 岸 线 内 和 岸 线 两 侧 各 1000 米 范 围 内, 其 他 主 要 入 9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太 湖 河 道 自 河 口 上 溯 至 1 万 米 河 道 岸 线 内 及 其 岸 线 两 侧 各 1000 米 范 围 内,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设 置 剧 毒 物 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贮 存 输 送 设 施 和 废 物 回 收 场 垃 圾 场 ; ( 二 ) 设 置 水 上 餐 饮 经 营 设 施 ; ( 三 ) 新 建 扩 建 高 尔 夫 球 场 ; ( 四 ) 新 建 扩 建 畜 禽 养 殖 场 ; ( 五 ) 新 建 扩 建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建 设 项 目 ; ( 六 ) 本 条 例 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的 行 为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相 关 部 分 节 选 : 第 二 条 太 湖 流 域 实 行 分 级 保 护, 划 分 为 三 级 保 护 区 : 太 湖 湖 体 沿 湖 岸 五 公 里 区 域 入 湖 河 道 上 溯 十 公 里 以 及 沿 岸 两 侧 各 一 公 里 范 围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 主 要 入 湖 河 道 上 溯 十 公 里 至 五 十 公 里 以 及 沿 岸 两 侧 各 一 公 里 范 围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 其 他 地 区 为 三 级 保 护 区 太 湖 流 域 一 二 三 级 保 护 区 的 具 体 范 围, 由 省 人 民 政 府 划 定 并 公 布 (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公 布 江 苏 省 太 湖 流 域 三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的 通 知 ( 苏 政 发 [2012]221 号 ) 第 十 七 条 建 设 项 目 中 防 治 水 污 染 的 设 施, 应 当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防 治 水 污 染 的 设 施 应 当 经 有 权 审 批 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 达 不 到 规 定 要 求 的, 该 建 设 项 目 不 得 投 入 生 产 或 者 使 用 第 四 十 五 条 太 湖 流 域 一 二 三 级 保 护 区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化 学 制 浆 造 纸 制 革 酿 造 染 料 印 染 电 镀 以 及 其 他 排 放 含 磷 氮 等 污 染 物 的 企 业 和 项 目 ; ( 二 ) 销 售 使 用 含 磷 洗 涤 用 品 ; ( 三 ) 向 水 体 排 放 或 者 倾 倒 油 类 酸 液 碱 液 剧 毒 废 渣 废 液 含 放 射 性 废 渣 废 液 含 病 原 体 污 水 工 业 废 渣 以 及 其 他 废 弃 物 ; ( 四 ) 在 水 体 清 洗 装 贮 过 油 类 或 者 有 毒 有 害 污 染 物 的 车 辆 船 舶 和 容 器 等 ; ( 五 ) 使 用 农 药 等 有 毒 物 毒 杀 水 生 生 物 ; ( 六 ) 向 水 体 直 接 排 放 人 畜 粪 便 倾 倒 垃 圾 ; ( 七 ) 围 湖 造 地 ; ( 八 ) 违 法 开 山 采 石, 或 者 进 行 破 坏 林 木 植 被 水 生 生 物 的 活 动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9

11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九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其 他 行 为 第 四 十 六 条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新 建 扩 建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项 目, 城 镇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除 外 ; ( 二 ) 在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养 殖 范 围 外 从 事 网 围 网 箱 养 殖, 利 用 虾 窝 地 笼 网 机 械 吸 螺 底 拖 网 进 行 捕 捞 作 业 ; ( 三 ) 新 建 集 中 式 畜 禽 养 殖 场 ; ( 四 ) 新 建 扩 建 高 尔 夫 球 场 水 上 游 乐 等 开 发 项 目 ; ( 五 ) 从 事 水 上 餐 饮 经 营 活 动 ; ( 六 ) 其 他 可 能 污 染 水 质 的 活 动 除 城 镇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依 法 设 置 的 排 污 口 外,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禁 止 设 置 排 污 口, 已 经 设 置 的 排 污 口 应 当 限 期 关 闭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结 论 项 目 沿 线 自 然 植 被 已 被 人 工 植 被 所 取 代, 本 项 目 现 有 道 路 沿 线 主 要 是 绿 化 树 木 灌 木, 主 要 植 被 种 类 有 香 樟 雪 松 合 欢 黄 杨 麦 冬 等 部 分 路 段 分 布 有 耕 地, 主 要 农 作 物 类 型 为 各 类 蔬 菜 瓜 果 等 本 项 目 沿 线 动 物 主 要 是 家 禽 和 家 畜, 牲 畜 主 要 有 水 牛 黄 牛 猪 羊 狗 兔 等 传 统 家 畜, 家 禽 主 要 有 鸡 鸭 鹅 等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长 广 溪 湿 地 及 其 周 边 区 域 生 物 多 样 性 较 高, 湿 地 生 境 分 布 有 多 种 类 型 动 物, 生 态 现 状 良 好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共 有 3 处, 本 项 目 于 起 点 处 K2+225 处 北 邻 其 二 级 管 控 区 南 部 边 界 处, 项 目 起 点 与 二 级 管 控 区 以 金 石 路 为 界 项 目 在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内 无 工 程 内 容 本 项 目 不 直 接 穿 越 二 级 管 控 区 项 目 于 K7+050~K7+250 K8+200~K8+900 K10+120~K 等 路 段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边 界 现 有 道 路 西 侧 边 界 最 近 距 离 湿 地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边 界 40~50m, 改 造 后 路 基 边 线 与 湿 地 公 园 距 离 最 近 20~40m 本 项 目 距 离 一 级 管 控 区 最 近 距 离 6.7km 本 项 目 于 K10+120~K 段 邻 近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湖 岸 范 围 边 界, 临 近 路 段 主 要 是 对 现 状 路 基 进 行 改 扩 建, 由 原 来 35m 路 基 拓 宽 至 69.5m 改 造 前, 道 路 紧 邻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东 部 边 界, 改 造 后 东 侧 路 基 拓 宽 17m, 占 用 10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范 围 用 地 约 0.64hm 2 项 目 工 程 不 直 接 涉 及 太 湖 湖 体, 距 离 湖 岸 湖 体 分 界 线 距 离 955m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1

11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4.1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场 地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施 工 场 地 地 表 径 流 水 桥 梁 施 工 污 染 以 及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1)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场 地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降 雨 冲 刷 建 材 的 地 表 径 流 流 入 地 表 水 系, 生 产 废 水 的 排 放 等 影 响 堆 放 在 水 体 附 近 的 施 工 材 料, 若 保 管 不 善 或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将 会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 废 弃 建 材 堆 场 的 残 留 物 随 地 表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也 会 造 成 水 污 染 ; 粉 状 物 料 的 堆 场 若 没 有 严 格 的 遮 挡 掩 盖 等 措 施 将 会 随 风 起 尘, 从 而 污 染 水 体 因 此, 施 工 材 料 应 远 离 水 体 布 置 道 路 施 工 期 间, 在 施 工 现 场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和 机 械 设 备 的 淋 洗 废 水, 这 些 废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和 少 量 油 类, 易 于 处 理, 建 议 经 简 单 的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后,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和 绿 化, 一 部 分 通 过 蒸 发 散 失, 严 禁 直 排 入 周 边 水 体,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2)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餐 饮 粪 便 洗 漱 等 污 水, 污 水 成 分 较 为 简 单, 污 水 浓 度 较 低 若 直 接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将 对 水 质 造 成 污 染 本 项 目 现 有 道 路 两 侧 布 有 污 水 雨 水 管 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后 经 污 水 管 道 收 集 后 进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项 目 位 于 滨 湖 区 太 湖 新 城 片 区, 属 于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收 水 范 围 内,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规 模 为 15 万 m 3 /d, 分 两 期 实 施, 一 期 工 程 设 计 规 模 为 5 万 m 3 /d 已 投 入 运 行, 二 期 工 程 设 计 规 模 为 10 万 m 3 /d 已 建 成 试 运 行 本 项 目 接 管 水 量 较 小, 且 污 水 水 质 单 一, 符 合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不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正 常 运 营 产 生 冲 击 10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对 沿 线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2) 桥 梁 施 工 对 附 近 水 体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有 3 座 桥 梁 在 两 侧 拼 宽 改 造 中 涉 及 涉 水 桥 墩 施 工, 施 工 工 序 为 围 堰 钻 孔 清 孔 放 钢 筋 笼 灌 注 水 下 混 凝 土 1 围 堰 : 桥 墩 采 取 围 堰 ( 钢 护 筒 围 堰 ) 施 工 时, 在 采 用 钢 护 筒 围 堰 工 艺 时, 当 将 钢 板 桩 逐 根 或 逐 组 插 打 到 稳 定 深 度 与 设 计 深 度 时, 会 对 打 入 钢 板 处 河 底 产 生 扰 动, 使 局 部 水 域 的 混 浊 度 提 高 但 围 堰 工 序 完 成 后, 这 种 影 响 亦 不 复 存 在 2 钻 孔 和 清 孔 : 钻 孔 泥 浆 由 水 粘 土 ( 或 膨 润 土 ) 和 添 加 剂 ( 如 碳 酸 钠, 掺 入 量 0.1~0.4%; 羧 基 纤 维 素, 掺 入 量 <0.1%) 组 成, 施 工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含 泥 浆 废 水 产 生, 目 前 大 型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钻 孔 时, 一 般 都 采 用 泥 浆 回 收 措 施 降 低 成 本 减 少 环 境 污 染 ; 根 据 武 汉 白 沙 洲 长 江 大 桥 的 类 比 调 查, 采 用 泥 浆 分 离 机 回 收 泥 浆, 含 泥 浆 污 水 的 SS 浓 度 由 处 理 前 的 1690mg/L 降 低 到 处 理 后 的 66mg/L, 达 到 GB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处 理 后 的 泥 浆 水 以 及 砂 石 料 冲 洗 水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固 化 后 上 清 液 用 于 绿 化 沉 淀 池 靠 近 桥 梁 桩 基 就 近 布 置, 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进 行 恢 复 3 混 凝 土 灌 注 : 目 前 大 桥 桥 墩 施 工 一 般 采 用 刚 性 导 管 进 行 混 凝 土 灌 注, 在 灌 注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溢 浆 和 漏 浆, 但 混 凝 土 灌 注 也 是 在 围 堰 内 进 行, 因 此 不 会 对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4 围 堰 拆 除 : 围 堰 拆 除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同 围 堰 施 工 相 似, 会 对 河 底 底 泥 产 生 扰 动, 使 局 部 水 域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升 高, 但 影 响 范 围 有 限, 时 间 短 总 之, 钻 孔 清 孔 灌 注 等 工 序 均 在 围 堰 内 进 行, 围 堰 将 水 域 内 外 分 隔, 不 会 对 蠡 湖 水 质 造 成 污 染 同 时,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将 按 行 业 规 范 规 定 运 到 临 时 堆 土 场 在 泥 浆 装 载 运 输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使 少 量 泥 浆 落 入 水 中, 造 成 悬 浮 物 污 染, 但 采 用 钢 板 围 堰 施 工 工 艺, 其 污 染 程 度 较 小, 其 污 染 程 度 可 以 通 过 类 比 其 它 工 程 资 料 ( 见 表 4.1-1) 表 桥 墩 施 工 期 SS 排 放 浓 度 类 比 估 算 结 果 排 放 速 率 或 浓 度 主 要 施 工 工 艺 无 防 护 措 施 ( 一 般 围 堰 防 护 ) 有 防 护 措 施 ( 钢 筒 围 堰 防 护 ) 水 下 开 挖 压 桩 1.33kg/s 0.4kg/s 钻 孔 0.31kg/s 0.10kg/s 钻 渣 沉 淀 池 500~1000mg/L 60mg/L 根 据 华 南 环 科 所 对 某 大 桥 施 工 现 场 观 察 资 料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3

11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无 防 护 措 施 情 况 下 : 水 下 开 挖 压 桩 所 产 生 的 SS 影 响 最 大, 类 比 资 料 表 明 在 施 工 点 下 游 1000m 左 右 的 SS 基 本 降 到 10mg/L 在 下 游 2000m 左 右 时 远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基 本 恢 复 河 流 的 本 地 水 平 钻 孔 施 工 工 序 SS 的 排 放 量 相 对 小 些, 排 放 的 SS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长 度 也 相 对 较 小, 在 施 工 点 下 游 约 200m 的 SS 基 本 达 到 评 价 标 准, 在 下 游 1000m 则 远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有 钢 护 筒 围 堰 防 护 措 施 下 : 水 下 开 挖 压 桩 和 钻 孔 施 工 工 序 所 产 生 的 SS 大 大 减 少, 对 下 游 影 响 较 轻, 在 下 游 200m 左 右 时 则 远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基 本 恢 复 河 流 的 本 地 水 平 综 上 所 述, 桥 梁 两 侧 拼 宽 工 程 在 桥 墩 施 工 中 采 用 钢 护 筒 围 堰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施 工 对 所 跨 河 流 水 质 的 影 响 运 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路 面 ( 桥 面 ) 径 流 本 项 目 沿 线 桥 梁 的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后 连 同 该 段 路 面 径 流 一 起 接 入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规 划 排 水 河 道 根 据 第 二 章 工 程 分 析, 路 面 ( 桥 面 ) 径 流 污 染 物 以 COD SS 和 石 油 类 为 主, 形 成 初 期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高, 但 随 着 降 雨 历 时 的 增 加,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迅 速 降 低, 总 体 而 言, 径 流 中 的 污 染 物 平 均 浓 度 维 持 在 较 低 的 水 平 在 降 雨 初 期, 路 面 ( 桥 面 ) 径 流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进 入 水 体 后, 将 在 径 流 落 水 点 附 近 的 局 部 小 范 围 内 造 成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瞬 时 升 高, 但 在 向 下 游 流 动 的 过 程 中, 随 着 水 体 的 湍 流 混 合, 污 染 物 迅 速 在 整 个 断 面 上 混 合 均 匀 根 据 江 苏 省 类 似 地 区 的 预 测 计 算 结 果, 路 面 ( 桥 面 ) 径 流 携 带 污 染 物 对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甚 微, 一 般 水 体 中 污 染 物 的 增 幅 小 于 2%, 路 面 ( 桥 面 ) 径 流 排 入 不 会 改 变 上 述 水 体 的 现 状 水 质 类 别 和 影 响 其 使 用 功 能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路 面 径 流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对 太 湖 流 域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1) 施 工 期 的 影 响 分 析 1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路 基 施 工 导 致 地 表 植 被 丧 失 和 土 壤 结 构 破 坏, 地 表 土 壤 的 抗 冲 蚀 能 力 降 低 若 处 理 不 当,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可 能 导 致 土 石 被 冲 进 河 道,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而 影 响 水 质, 因 此 必 须 对 路 基 施 工 采 取 一 定 的 预 防 管 理 措 施, 避 免 对 沿 线 水 体 和 太 湖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10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2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与 堆 放 对 水 体 环 境 的 影 响 路 基 填 筑 以 及 筑 路 材 料 运 输 均 会 引 起 扬 尘 施 工 产 生 的 粉 尘 飘 落 到 路 侧 的 水 体 中, 将 会 对 水 体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此 外, 一 些 施 工 材 料 如 沥 青 油 料 等 在 其 堆 放 处 若 保 管 不 善, 被 雨 水 冲 刷 而 进 入 水 体 也 将 污 染 水 质 建 议 施 工 场 地 沉 淀 池 处 理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后 的 尾 水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可 以 回 用 于 砂 石 料 的 冲 洗 场 地 洒 水 降 尘 和 绿 化, 入 水 体 的 量 较 少, 对 沿 线 水 体 和 太 湖 水 质 的 影 响 较 小 3 施 工 含 油 污 水 的 影 响 机 械 施 工 及 维 护 保 养 过 程 中 油 体 的 跑 冒 滴 漏 等 将 对 沿 线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建 议 本 项 目 不 在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机 械 修 理 和 维 护, 按 照 就 近 原 则 统 一 到 市 区 已 有 维 修 机 构 进 行 4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本 项 目 施 工 营 生 活 污 水 化 粪 池 经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接 管 进 入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入 江 南 运 河,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对 太 湖 水 质 的 影 响 较 小 (2) 营 运 期 的 影 响 分 析 路 ( 桥 ) 面 径 流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石 油 类,COD 和 SS, 主 要 污 染 源 是 行 驶 汽 车 的 跑 冒 滴 漏, 汽 车 轮 胎 与 路 面 磨 擦 产 生 的 微 粒 降 雨 初 期 到 形 成 桥 面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雨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物 质 的 浓 度 比 较 高,30 分 钟 后, 污 染 物 浓 度 降 低 较 快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路 桥 面 径 流 对 其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对 照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和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和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的 相 关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对 太 湖 流 域 保 护 区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场 地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施 工 场 地 地 表 径 流 水 桥 梁 施 工 污 染 以 及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废 水 经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后 用 于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堆 土 堆 场 施 工 便 道 洒 水 防 尘 和 车 辆 机 械 冲 洗, 不 向 外 排 放 ; 本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少 量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经 污 水 管 道 收 集 后 进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 桥 梁 改 造 工 程 在 桥 墩 施 工 中 采 用 钢 护 筒 围 堰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施 工 对 所 跨 河 流 水 质 的 影 响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11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路 面 ( 桥 面 ) 径 流 采 用 埋 地 雨 水 管 收 集 后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进 入 规 划 水 体,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和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的 相 关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4.2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源 分 析 城 市 道 路 建 设 项 目 的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于 施 工 机 械 的 机 械 噪 声 根 据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特 点, 可 以 把 施 工 过 程 分 为 四 个 阶 段 : 路 基 施 工 桥 梁 施 工 路 面 施 工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上 述 四 个 阶 段 采 用 的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见 表 表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采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路 段 施 工 机 械 软 土 路 基 处 理 软 基 路 段 打 桩 机 压 桩 机 钻 孔 机 空 压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振 动 压 路 机 光 轮 压 路 基 填 筑 全 线 路 基 路 段 路 机 桥 梁 施 工 桥 梁 路 段 钻 井 机 打 桩 机 吊 车 运 输 车 辆 装 载 机 铲 运 机 平 地 机 沥 青 摊 铺 机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路 面 施 工 全 线 光 轮 压 路 机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全 线 电 钻 电 锯 切 割 机 吊 车 1 路 基 施 工 : 这 一 工 序 是 道 路 建 设 耗 时 最 长 所 用 施 工 机 械 最 多 噪 声 最 强 的 阶 段, 该 阶 段 主 要 包 括 处 理 地 基 路 基 平 整 挖 填 土 方 逐 层 压 实 路 面 等 施 工 工 艺, 这 一 过 程 还 伴 随 着 大 量 运 输 物 料 车 辆 进 出 施 工 现 场 该 阶 段 需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装 载 机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推 土 机 平 地 机 挖 掘 机 等 2 桥 梁 施 工 : 桥 梁 施 工 可 与 路 基 工 程 同 步 施 工, 施 工 阶 段 包 括 下 部 桩 基 施 工 和 上 部 箱 梁 施 工 本 项 目 桥 梁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下 部 桩 基 施 工 产 生 噪 声 的 主 要 机 械 为 钻 井 机 和 打 桩 机, 上 部 箱 梁 施 工 产 生 噪 声 的 主 要 机 械 为 吊 车 3 路 面 施 工 : 这 一 工 序 继 路 基 施 工 结 束 后 开 展, 主 要 是 对 全 线 摊 铺 沥 青, 用 到 的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是 大 型 沥 青 摊 铺 机 和 压 路 机 10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4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 这 一 工 序 主 要 是 对 道 路 工 程 的 交 通 通 讯 设 施 进 行 安 装 标 志 标 线 进 行 完 善, 该 工 序 除 吊 车 外 基 本 不 用 大 型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衰 减 预 测 L p L p0 r 20lg r 0 式 中 :L p 距 离 为 r 处 的 声 级,dB(A); L p0 参 考 距 离 为 ro 处 的 声 级,dB(A), 见 表 本 项 目 受 道 路 形 式 影 响, 红 线 宽 度 在 60m~74m 之 间,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计 算 红 线 宽 度 按 道 路 平 均 红 线 距 离 67m 计 施 工 机 械 为 流 动 作 业, 近 似 按 位 于 道 路 中 心 线 位 置 的 点 源 考 虑, 距 离 施 工 场 界 30 m 施 工 时 间 按 昼 间 夜 间 同 负 荷 连 续 作 业 考 虑 根 据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的 特 点, 假 设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作 业 的 情 景, 预 测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在 施 工 场 界 处 的 噪 声 影 响, 见 表 在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施 工 场 界 处 噪 声 级 超 过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昼 间 噪 声 最 大 超 标 7.5dB(A), 夜 间 噪 声 最 大 超 标 22.5dB(A); 在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中, 吊 装 作 业 的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施 工 厂 界 处 昼 间 夜 间 声 级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昼 间 限 值 在 施 工 场 界 安 装 2 米 高 度 的 实 心 围 挡, 围 挡 可 以 起 到 声 屏 障 的 作 用, 降 低 噪 声 影 响 8dB(A) 左 右, 保 障 昼 间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基 本 达 标 因 此, 本 项 目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夜 间, 夜 间 施 工 对 场 界 处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显 著, 应 采 取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措 施 保 护 施 工 区 域 周 围 的 声 环 境 表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在 施 工 场 界 处 的 噪 声 级 单 位 :db(a) 施 工 阶 段 同 时 作 业 的 典 型 机 械 组 合 施 工 场 界 预 测 值 昼 间 标 准 夜 间 标 准 昼 间 达 标 情 况 夜 间 达 标 情 况 路 基 挖 方 挖 掘 机 1 装 载 机 达 标 13.9 路 基 填 方 推 土 机 1 压 路 机 达 标 11.5 桥 梁 桩 基 打 桩 机 桥 梁 上 部 吊 车 达 标 达 标 路 面 摊 铺 摊 铺 机 1 压 路 机 达 标 12.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7

11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交 通 工 程 吊 车 达 标 达 标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拟 建 道 路 两 侧 主 要 受 到 路 基 路 段 施 工 噪 声 的 影 响, 施 工 阶 段 包 括 : 路 基 挖 方 路 基 填 方 路 面 摊 铺 根 据 表 所 述 各 施 工 阶 段 的 施 工 机 械 组 合, 本 项 目 沿 线 不 同 距 离 在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的 预 测 声 级 见 表 本 项 目 施 工 区 两 侧 地 面 主 要 为 混 合 地 面, 施 工 噪 声 传 播 考 虑 地 面 效 应 修 正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评 价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红 线 外 施 工 期 昼 间 噪 声 最 大 超 标 2.3dB(A) 夜 间 超 标 17.3dB(A) 昼 间 两 种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作 业, 噪 声 在 距 源 40m 以 外 可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在 采 取 施 工 场 界 2 米 高 度 实 心 围 挡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能 基 本 满 足 昼 间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达 标, 敏 感 点 主 要 是 夜 间 超 标 严 重, 因 此, 应 尽 量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措 施 表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预 测 值 单 位 :db(a) 与 施 工 区 域 中 心 路 基 路 基 路 面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执 行 标 准 夜 间 执 行 标 准 典 型 距 离 (m) 挖 方 填 方 摊 铺 超 标 量 超 标 量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模 式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附 录 A.2 推 荐 的 公 路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1) 第 i 类 车 等 效 声 级 的 预 测 模 式 : N 7.5 L h L L i 1 2 eq ( ) i ( OE ) i 10lg( ) 10lg( ) 10lg( ) 16 VT i r 式 中 : Leq(h)i 第 i 类 车 的 小 时 等 效 声 级,dB(A); (LOE)i 第 i 类 车 速 度 为 Vi,km/h; 水 平 距 离 为 7.5m 处 的 能 量 平 均 A 声 级,dB(A); 10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Ni 昼 间 夜 间 通 过 某 个 预 测 点 的 第 i 类 车 平 均 小 时 车 流 量, 辆 /h; r 从 车 道 中 心 线 到 预 测 点 的 距 离,m; 适 用 于 r>7.5m 预 测 点 的 噪 声 预 测 ; Vi 第 i 类 车 的 平 均 车 速,km/h; T 计 算 等 效 声 级 的 时 间,T=1h; Ψ1 Ψ2 预 测 点 到 有 限 长 路 段 两 端 的 张 角, 弧 度, 见 图 4.2-1; 图 有 限 路 段 的 修 正 函 数 (A-B 为 路 段,P 为 预 测 点 ) L 由 其 他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L L1 L2 L3 L1 L L 坡 度 路 面 L2 Aatm Agr Abar Amisc 式 中 : L1 线 路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L 坡 度 公 路 纵 坡 修 正 量,dB(A); L 路 面 公 路 路 面 材 料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L2 声 波 传 播 途 径 中 引 起 的 衰 减 量,dB(A); L3 由 反 射 等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2) 单 条 公 路 总 车 流 等 效 声 级 为 : 0.1 Leq ( h) 大 0.1 Leq ( h) 中 0.1 Leq ( h) 小 L ( T) 10lg( ) eq (3) 敏 感 点 昼 间 或 夜 间 的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计 算 公 式 : L Aeq预 式 中 : 10 lg10 0.1( L ) 0.1( ) Aeq L Aeq 贡 献 10 LAeq 预 敏 感 点 昼 间 或 夜 间 的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dB(A); 背 LAeq 贡 献 敏 感 点 昼 间 或 夜 间 接 收 到 的 本 项 目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dB(A);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9

12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LAeq 背 敏 感 点 的 背 景 噪 声 值,dB(A) 预 测 参 数 (1) 噪 声 源 强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噪 声 源 强 采 用 相 关 模 式 计 算,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附 录 C 提 供 的 各 类 型 车 在 参 照 点 (7.5m 处 ) 的 单 车 行 驶 辐 射 噪 声 级 Loi 计 算 公 式 计 算 交 通 噪 声 声 源 源 强, 见 表 (2) 线 路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L1 a) 纵 坡 修 正 量 L 坡 度 公 路 纵 坡 修 正 量 ΔL 坡 度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L 98 大 型 车 : 坡 度 db(a) L 73 中 型 车 : 坡 度 db(a) L 50 小 型 车 : 坡 度 db(a) 式 中 :β 公 路 纵 坡 坡 度,%, 本 项 目 总 体 纵 坡 较 小, 不 考 虑 纵 坡 修 正 b) 路 面 修 正 量 L 路 面 不 同 路 面 的 噪 声 修 正 量 见 表 本 项 目 为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路 面 修 正 量 为 零 表 常 见 路 面 噪 声 修 正 量 单 位 :db(a)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修 正 量 km/h 路 面 类 型 沥 青 混 凝 土 水 泥 混 凝 土 注 : 表 中 修 正 量 为 ( L OE )i 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测 得 结 果 的 修 正 (3) 声 波 传 播 途 径 中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ΔL2 a) 障 碍 物 衰 减 量 Abar 1 声 屏 障 衰 减 量 Abar 计 算 无 限 长 声 屏 障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11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A bar t 40 f 10lg[ ] t 1 1 t 3c 4arctg 1 t 2 3 t 1 40 f 10lg[ ] t 1 2 2ln( t t 1) 3c db db 式 中 : f 声 波 频 率,Hz, 交 通 噪 声 取 f=500hz; δ 声 程 差,m; c 声 速,m/s 有 限 长 声 屏 障 计 算 : Abar 仍 由 无 限 长 声 屏 障 公 式 计 算, 然 后 根 据 图 进 行 修 正, 修 正 后 的 Abar 取 决 于 遮 蔽 角 β/θ 图 有 限 长 度 的 声 屏 障 及 线 声 源 的 修 正 图 2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衰 减 量 计 算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衰 减 量 Abar 为 预 测 点 在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内 引 起 的 附 加 衰 减 量 当 预 测 点 处 于 声 照 区 时,Abar =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1

12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当 预 测 点 处 于 声 影 区,Abar 决 定 于 声 程 差 δ 由 图 计 算 δ,δ=a+b-c, 再 由 图 查 出 Abar 图 声 程 差 δ 计 算 示 意 图 图 噪 声 衰 减 量 Abar 与 声 程 差 δ 关 系 曲 线 (f=500hz) 3 农 村 房 屋 附 加 衰 减 量 估 算 值 在 沿 公 路 首 排 房 屋 影 声 区 范. 围 内, 农 村 房 屋 衰 减 量 近 似 可 按 图 和 表 取 值 11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图 农 村 房 屋 降 噪 量 估 算 示 意 图 表 农 村 房 屋 噪 声 附 加 衰 减 量 估 算 量 S/S 0 40%~60% 70%~90% 以 后 每 增 加 一 排 房 屋 A bar 3 db(a) 5 db(a) 1.5 db(a) 最 大 衰 减 量 10 db(a) b)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衰 减 Aatm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衰 减 按 公 式 计 算 : a( r r0 ) Aatm 1000 式 中 :a 为 温 度 湿 度 和 声 波 频 率 的 函 数,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常 年 平 均 气 温 和 湿 度 选 择 相 应 的 空 气 吸 收 系 数 ( 见 表 4.2-6) 本 项 目 交 通 噪 声 中 心 频 率 按 500Hz, 无 锡 市 年 平 均 温 度 14.5 年 平 均 湿 度 70%, 取 a=2.4 表 倍 频 带 噪 声 的 大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a 相 对 大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a(db/km) 温 度 湿 度 倍 频 带 中 心 频 率 (Hz) % c)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Agr 地 面 类 型 可 分 为 : 1 坚 实 地 面, 包 括 铺 筑 过 的 路 面 水 面 冰 面 以 及 夯 实 地 面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3

12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疏 松 地 面, 包 括 被 草 或 其 他 植 物 覆 盖 的 地 面, 以 及 农 田 等 适 合 于 植 物 生 长 的 地 面 3 混 合 地 面, 由 坚 实 地 面 和 疏 松 地 面 组 成 声 波 越 过 疏 松 地 面 传 播 时, 或 大 部 分 为 疏 松 地 面 的 混 合 地 面, 在 预 测 点 仅 计 算 A 声 级 前 提 下,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本 项 目 道 路 两 侧 为 混 合 地 面, 考 虑 地 面 效 应 修 正 2hm 300 Agr 4.8 ( )[17 ( )] r r 式 中 : r 声 源 到 预 测 点 的 距 离,m; hm 传 播 路 径 的 平 均 离 地 高 度,m; 可 按 图 进 行 计 算,hm= F/r;F: 面 积, m2;r,m; 若 Agr 计 算 出 负 值, 则 Agr 可 用 0 代 替 图 估 计 平 均 高 度 h m 的 方 法 d) 其 他 多 方 面 原 因 引 起 的 衰 减 Amisc 绿 化 林 带 噪 声 衰 减 量 按 表 计 算 本 项 目 交 通 噪 声 中 心 频 率 取 500Hz, 绿 化 林 带 的 噪 声 衰 减 量 在 10 至 20m 范 围 内 按 1dB 计, 在 20m 外 按 0.05dB/m 计 表 倍 频 带 噪 声 通 过 密 叶 传 播 时 产 生 的 衰 减 项 目 传 播 距 离 df 倍 频 带 中 心 频 率 (Hz) (m) 衰 减 (db) 10 df< 衰 减 系 数 20 df<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db/m) (4) 由 反 射 灯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L 1 a) 城 市 道 路 交 叉 口 路 口 噪 声 ( 影 响 ) 修 正 量 交 叉 口 路 口 噪 声 ( 影 响 ) 修 正 量 见 表 表 交 叉 路 口 的 噪 声 附 加 量 受 噪 声 影 响 点 至 最 近 快 车 道 中 轴 线 交 叉 点 的 距 离 (m) 交 叉 路 口 (db) <D <D >100 0 b) 两 侧 建 筑 物 的 反 射 声 修 正 量 当 线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间 距 小 于 总 计 算 高 度 的 30% 时, 其 反 射 声 修 正 量 为 : 两 侧 建 筑 物 是 反 射 面 时 : 4H L b 3.2dB 反 射 w 两 侧 建 筑 物 是 一 般 吸 收 性 表 面 时 : 2H L b 1.6dB 反 射 w 两 侧 建 筑 物 是 全 吸 收 性 表 面 时 : L 反 射 0 式 中 : w 线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反 射 面 的 间 距,m; H b 构 筑 物 的 平 均 高 度,m, 取 线 路 两 侧 较 低 一 侧 高 度 平 均 值 代 入 计 算 本 项 目 两 侧 较 为 空 旷, 相 交 道 路 的 影 响 通 过 叠 加 计 算 考 虑, 因 此 不 考 虑 由 上 述 交 叉 口 和 反 射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5) 敏 感 点 预 测 位 置 及 修 正 参 数 根 据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分 布 情 况 及 建 筑 物 特 征, 在 水 平 方 向, 预 测 点 位 于 不 同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面 向 道 路 首 排 位 置 在 垂 直 方 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前 章 村 杨 树 园 和 杜 巷 上 等 敏 感 点 以 1 至 2 层 房 屋 为 主, 预 测 点 选 择 临 路 建 筑 物 顶 层 ; 其 余 敏 感 点 均 为 高 层 建 筑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5

12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物, 垂 直 方 向 由 底 层 至 顶 层 选 择 不 同 楼 层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点 的 选 择 见 表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修 正 量 详 见 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噪 声 预 测 点 选 择 一 览 表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建 筑 物 高 度 预 测 点 楼 层 预 测 点 高 度 (m) N1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32 层 N2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12 层 N3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12 层 N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6 层 N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1 层 N6 天 鹅 湖 花 园 30 层 N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6 层 N8 融 创 熙 园 18 层 N9 江 南 大 学 校 医 院 3 层 N10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N11 江 南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N12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7

12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建 筑 物 高 度 预 测 点 楼 层 预 测 点 高 度 (m) N13 前 章 村 2 层 N14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N15 杨 树 园 2 层 N16 溪 湾 雅 苑 层 N17 溪 湾 雅 苑 层 N18 万 达 城 溪 郡 45 层 N19 杜 巷 上 2 层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预 测 位 置 及 修 正 参 数 一 览 表 修 正 量 (db(a)) 预 测 点 高 度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评 价 标 准 前 排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m) 预 测 点 桩 号 声 影 区 修 正 房 屋 衰 减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空 气 衰 减 (m)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N1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右 侧 K K N2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左 侧 K K N3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右 侧 K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9

13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修 正 量 (db(a)) 预 测 点 高 度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评 价 标 准 前 排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m) 预 测 点 桩 号 声 影 区 修 正 房 屋 衰 减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空 气 衰 减 (m)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K K N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右 侧 K N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左 侧 K N6 天 鹅 湖 花 园 右 侧 2 92 K N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左 侧 1 92 K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修 正 量 (db(a)) 预 测 点 高 度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评 价 标 准 前 排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m) 预 测 点 桩 号 声 影 区 修 正 房 屋 衰 减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空 气 衰 减 (m)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N8 融 创 熙 园 右 侧 2 83 K N9 江 南 大 学 校 医 院 左 侧 K N10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左 侧 1 89 K N11 江 南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左 侧 1 91 K N12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右 侧 K N13 前 章 村 右 侧 K N14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左 侧 2 87 K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1

13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修 正 量 (db(a)) 预 测 点 高 度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评 价 标 准 前 排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m) 预 测 点 桩 号 声 影 区 修 正 房 屋 衰 减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空 气 衰 减 (m)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主 线 西 侧 辅 道 东 侧 辅 道 N15 杨 树 园 右 侧 K K N16 溪 湾 雅 苑 -1 左 侧 2 85 K N17 溪 湾 雅 苑 -2 左 侧 2 85 K N18 万 达 城 溪 郡 左 侧 2 98 K N19 杜 巷 上 左 侧 K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6) 背 景 噪 声 和 现 状 噪 声 本 项 目 为 改 扩 建 道 路, 敏 感 点 背 景 噪 声 选 取 不 受 现 状 相 交 道 路 和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的 监 测 值, 采 用 两 天 背 景 噪 声 监 测 的 最 大 值, 相 交 道 路 的 影 响 通 过 监 测 车 流 量 进 行 预 测 并 叠 加 计 算 考 虑 ; 现 状 噪 声 采 用 两 天 现 状 噪 声 监 测 的 最 大 值, 不 同 楼 层 的 现 状 噪 声 引 用 相 近 楼 层 的 现 状 噪 声 监 测 值 未 进 行 现 状 的 监 测 的 敏 感 点 采 用 环 境 特 征 相 近 的 监 测 点 处 的 监 测 值 见 表 现 状 监 测 点 NJ4-2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选 用 的 背 表 (a) 背 景 噪 声 取 值 表 景 值 适 用 敏 感 点 背 景 噪 声 取 值 合 理 性 分 析 昼 间 夜 间 单 位 :db(a)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保 2 可 代 表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利 香 槟 国 际 太 湖 国 际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NJ12-2 杜 巷 上 杜 巷 上 NJ13 NJ14 K5+400 处 衰 减 断 面 200m 处 K8+300 处 衰 减 断 面 200m 处 周 围 无 明 显 噪 声 源, 对 敏 感 点 进 行 背 景 噪 声 监 测 社 区 天 鹅 湖 花 园 融 创 熙 园 敏 感 点 不 受 蠡 湖 区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大 道 和 相 交 道 路 干 扰 情 况 下 的 噪 声 背 景 值, 这 天 鹅 湖 花 园 融 创 熙 园 几 处 敏 感 点 房 屋 类 型 距 离 现 状 蠡 湖 大 道 距 离 高 差 等 因 素 相 近 相 近, 除 交 通 噪 声 外 无 其 他 明 显 的 现 状 噪 声 源 周 围 无 明 显 噪 声 源, 对 敏 感 点 进 行 背 景 噪 声 监 测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1 200m 处 监 测 值 基 本 不 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寓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2 可 代 表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江 南 大 学 教 江 南 大 学 校 医 院 江 南 学 楼 江 南 大 学 校 医 院 江 南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融 创 熙 前 章 村 杨 树 园 村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敏 感 点 噪 园 前 章 村 杨 树 园 村 声 背 景 值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溪 湾 雅 苑 和 万 达 城 溪 郡 1 200m 处 监 测 值 基 本 不 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2 可 代 表 溪 湾 雅 苑 和 万 达 城 溪 郡 敏 感 点 噪 声 背 景 值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3

13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b) 现 状 噪 声 取 值 表 单 位 :db(a) 现 状 监 测 点 选 用 的 背 景 值 昼 间 夜 间 适 用 敏 感 点 现 状 噪 声 取 值 合 理 性 分 析 NJ4-1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1 层 层 层 NJ4-2 1 层 N2(1 类 区 ) N1 N2(4a 类 区 ) N3 通 噪 声 影 响, 敏 感 点 与 蠡 湖 N4 均 受 蠡 湖 大 道 和 相 交 道 路 交 大 道 距 离 高 差 等 因 素 相 近, 车 流 量 相 近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周 围 无 明 显 噪 声 源 NJ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1 层 N5 均 受 蠡 湖 大 道 和 相 交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敏 感 点 与 蠡 湖 大 道 距 离 高 差 等 因 素 相 近, 车 流 量 相 近 NJ6 天 鹅 湖 花 园 1 层 层 层 层 N6 N8 均 受 蠡 湖 大 道 和 相 交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敏 感 点 与 蠡 湖 大 道 距 离 高 差 等 因 素 相 近, 车 流 量 相 近 NJ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2 层 N7 N9 均 受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敏 感 点 与 蠡 湖 大 道 距 离 高 差 等 因 素 相 近, 车 流 量 相 同 均 受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NJ8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2 层 N10 N11 响, 敏 感 点 与 蠡 湖 大 道 距 离 高 差 等 因 素 相 近, 车 流 量 相 同 科 技 园 职 1 层 NJ9 工 3 层 N14 现 状 监 测 点 公 寓 5 层 NJ10-1 溪 湾 雅 苑 1 层 层 层 层 N16 N17 均 受 蠡 湖 大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敏 感 点 与 蠡 湖 大 道 距 离 高 差 等 因 素 相 近, 车 流 量 相 同 1 层 NJ11 万 达 城 溪 郡 5 层 层 N18 现 状 监 测 值 45 层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点 选 用 的 背 景 值 昼 间 夜 间 适 用 敏 感 点 现 状 噪 声 取 值 合 理 性 分 析 NJ12-1 杜 巷 上 1 层 N19 现 状 监 测 值 0m NJ13 K m m m m N12 N13 N15 敏 感 点 与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点 位 高 差 相 近, 与 蠡 湖 大 道 间 均 为 软 地 面, 通 过 内 插 法 求 得 敏 感 点 处 的 现 状 值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1) 交 通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及 达 标 距 离 分 析 按 照 公 路 横 断 面 形 式 和 预 测 交 通 量, 本 项 目 共 划 分 为 2 个 路 段 预 测 路 段 路 基 高 度 按 0m 考 虑, 声 源 高 度 按 1.0m 计, 预 测 点 高 度 取 为 1.2m, 考 虑 距 离 衰 减 修 正 地 面 效 应 修 正 路 面 修 正, 不 考 虑 纵 坡 有 限 长 路 段 修 正 声 影 区 修 正 前 排 建 筑 物 和 树 林 的 遮 挡 屏 蔽 影 响 以 及 低 噪 声 路 面 的 修 正, 本 项 目 拟 建 道 路 各 路 段 两 侧 的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 道 路 两 侧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达 标 情 况 见 表 , 路 段 等 声 级 线 图 见 图 4.2-7~4.2-9, 路 段 垂 向 等 声 级 线 图 见 图 ~ 拟 建 道 路 车 行 道 边 界 线 宽 度 按 平 均 66 米 计,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结 果 则 有 : 拟 建 道 路 地 面 段 车 行 道 边 界 线 宽 度 按 平 均 66 米 计,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结 果 则 有 :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段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1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96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13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6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231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3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35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2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01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93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2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61m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5

13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1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3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46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91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12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63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220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2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30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1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9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68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56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0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24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4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表 地 面 段 交 通 噪 声 断 面 分 布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路 段 年 份 时 段 与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昼 间 夜 间 金 石 路 ~ 昼 间 高 浪 路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高 浪 路 ~ 昼 间 环 太 湖 高 速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表 地 面 段 道 路 两 侧 区 域 达 标 情 况 4a 类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m) 1 类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m) 2 类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m) 路 段 年 份 时 段 距 离 道 距 离 道 距 离 道 距 离 中 距 离 中 距 离 中 路 边 界 路 边 界 路 边 界 心 线 心 线 心 线 线 线 线 2020 昼 间 13 / 夜 间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昼 间 22 / 夜 间 昼 间 28 / 夜 间 昼 间 12 / 夜 间 昼 间 21 / 夜 间 昼 间 27 / 夜 间 拟 建 道 路 高 架 段 车 行 道 边 界 线 宽 度 按 平 均 56 米 计,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结 果 则 有 :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段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4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83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18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68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19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5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1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8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94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4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5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41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6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1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58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7

13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1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78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16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63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181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3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10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7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9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35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2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3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4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12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69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表 高 架 段 交 通 噪 声 断 面 分 布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路 段 年 份 时 段 与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昼 间 夜 间 金 石 路 ~ 昼 间 高 浪 路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高 浪 路 ~ 昼 间 环 太 湖 高 速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高 架 段 道 路 两 侧 区 域 达 标 情 况 4a 类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m) 1 类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m) 2 类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m) 路 段 年 份 时 段 距 离 道 距 离 道 距 离 道 距 离 中 距 离 中 距 离 中 路 边 界 路 边 界 路 边 界 心 线 心 线 心 线 线 线 线 2020 昼 间 / / 夜 间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昼 间 / / 夜 间 昼 间 1 / 夜 间 昼 间 / / 夜 间 昼 间 / / 夜 间 昼 间 / / 夜 间 拟 建 道 路 通 道 段 车 行 道 边 界 线 宽 度 按 平 均 56 米 计,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结 果 则 有 :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段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4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96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8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209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8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6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27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9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1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43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5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5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48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3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7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9

14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2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90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7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7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195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5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23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8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06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5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55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47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46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2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66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表 通 道 段 交 通 噪 声 断 面 分 布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路 段 年 份 时 段 与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昼 间 夜 间 金 石 路 ~ 昼 间 高 浪 路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高 浪 路 ~ 昼 间 环 太 湖 高 速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通 道 段 道 路 两 侧 区 域 达 标 情 况 4a 类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m) 1 类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m) 2 类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m) 路 段 年 份 时 段 距 离 道 距 离 道 距 离 道 距 离 中 距 离 中 心 距 离 中 心 路 边 界 路 边 界 路 边 界 心 线 线 线 线 线 线 2020 昼 间 2 / 夜 间 金 石 路 ~ 昼 间 8 / 高 浪 路 夜 间 昼 间 17 / 夜 间 昼 间 / / 夜 间 高 浪 路 ~ 昼 间 9 / 环 太 湖 高 2026 夜 间 速 昼 间 15 / 夜 间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1

14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4.2-7(a) 典 型 路 面 快 速 路 段 ( 万 达 城 溪 郡 ) 近 期 昼 间 等 声 级 线 图 4.2-7(b) 典 型 路 面 快 速 路 段 ( 万 达 城 溪 郡 ) 近 期 夜 间 等 声 级 线 13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图 4.2-8(a) 典 型 路 面 快 速 路 段 ( 万 达 城 溪 郡 ) 中 期 昼 间 等 声 级 线 图 4.2-8(b) 典 型 路 面 快 速 路 段 ( 万 达 城 溪 郡 ) 中 期 夜 间 等 声 级 线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3

14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4.2-9(a) 典 型 路 面 快 速 路 段 ( 万 达 城 溪 郡 ) 远 期 昼 间 等 声 级 线 图 4.2-9(b) 典 型 路 面 快 速 路 段 ( 万 达 城 溪 郡 ) 远 期 夜 间 等 声 级 线 13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图 (a) 典 型 隧 道 快 速 路 段 (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 近 期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b) 典 型 隧 道 快 速 路 段 (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 近 期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5

14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a) 典 型 隧 道 快 速 路 段 (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 中 期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b) 典 型 隧 道 快 速 路 段 (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 中 期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13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图 (a) 典 型 隧 道 快 速 路 段 (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 远 期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b) 典 型 隧 道 快 速 路 段 (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 远 期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7

14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a) 典 型 高 架 快 速 路 段 ( 溪 湾 雅 苑 ) 近 期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b) 典 型 高 架 快 速 路 段 ( 溪 湾 雅 苑 ) 近 期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13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图 (a) 典 型 高 架 快 速 路 段 ( 溪 湾 雅 苑 ) 中 期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b) 典 型 高 架 快 速 路 段 ( 溪 湾 雅 苑 ) 中 期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9

15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a) 典 型 高 架 快 速 路 段 ( 溪 湾 雅 苑 ) 远 期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b) 典 型 高 架 快 速 路 段 ( 溪 湾 雅 苑 ) 远 期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14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图 (a) 本 项 目 营 运 近 期 昼 间 垂 向 等 声 级 线 图 (b) 本 项 目 营 运 近 期 夜 间 垂 向 等 声 级 线 图 (a) 本 项 目 营 运 中 期 昼 间 垂 向 等 声 级 线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1

15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b) 本 项 目 营 运 中 期 夜 间 垂 向 等 声 级 线 图 (a) 本 项 目 营 运 远 期 昼 间 垂 向 等 声 级 线 图 (b) 本 项 目 营 运 远 期 夜 间 垂 向 等 声 级 线 14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预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 主 线 + 西 侧 辅 道 + 东 侧 辅 道 贡 献 值 (db(a)) 相 交 道 路 贡 献 预 测 声 级 (db(a)) 超 标 量 (db(a))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方 位 功 能 区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值 昼 夜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间 间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昼 夜 间 间 N1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右 侧 N2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左 侧 N3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右 侧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3

15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线 + 西 侧 辅 道 + 东 侧 辅 道 贡 献 值 (db(a)) 相 交 道 路 贡 献 预 测 声 级 (db(a)) 超 标 量 (db(a))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方 位 功 能 值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区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N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右 侧 N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左 侧 N6 天 鹅 湖 花 园 右 侧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N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N8 融 创 熙 园 N9 江 南 大 学 校 医 院 N10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N11 江 南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N12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方 位 左 侧 右 侧 左 侧 左 侧 左 侧 右 侧 主 线 + 西 侧 辅 道 + 东 侧 辅 道 贡 献 值 (db(a)) 相 交 道 路 贡 献 预 测 声 级 (db(a)) 超 标 量 (db(a)) 功 能 值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区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5

15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N13 前 章 村 N14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N15 杨 树 园 N16 溪 湾 雅 苑 -1 N17 溪 湾 雅 苑 -2 N18 万 达 城 溪 郡 方 位 右 侧 左 侧 右 侧 左 侧 左 侧 左 侧 主 线 + 西 侧 辅 道 + 东 侧 辅 道 贡 献 值 (db(a)) 相 交 道 路 贡 献 预 测 声 级 (db(a)) 超 标 量 (db(a)) 功 能 值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区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主 线 + 西 侧 辅 道 + 东 侧 辅 道 贡 献 值 (db(a)) 相 交 道 路 贡 献 预 测 声 级 (db(a)) 超 标 量 (db(a))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方 位 功 能 区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值 昼 夜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间 间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昼 夜 间 间 N19 杜 巷 上 左 侧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7

15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评 价 本 项 目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总 数 为 19 处 执 行 4a 类 标 准 的 4 处 执 行 2 类 标 准 的 13 处, 执 行 1 类 标 准 的 6 处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处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统 计 见 表 其 中, 在 执 行 4a 类 标 准 的 敏 感 点 中, 昼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达 标, 夜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1.9dB(A) 在 执 行 2 类 标 准 的 敏 感 点 中, 昼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3.1dB(A), 夜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6.8dB(A) 在 执 行 1 类 标 准 的 敏 感 点 中, 昼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7.9dB(A), 夜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11.8dB(A) 表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统 计 表 执 行 标 准 敏 感 点 总 数 4a 类 21 2 类 14 1 类 3 时 段 超 标 敏 感 点 数 量 ( 处 ) 最 大 超 标 量 (db(a))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敏 感 点 4a 类 区 位 于 通 道 封 口 段, 导 致 预 测 声 级 在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有 所 降 低, 沿 线 其 余 敏 感 点 处 预 测 声 级 在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增 加, 声 级 增 加 的 原 因 是 本 项 目 道 路 改 扩 建 增 加 交 通 噪 声 源 引 起 的, 详 见 表 (3) 隧 道 附 属 设 施 产 生 的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采 用 点 声 源 无 指 向 性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模 式, 其 数 学 表 达 式 如 下 : r Lp Lp 20lg 0 r 式 中 :L p 距 离 为 r 处 的 声 级,dB(A); L p0 参 考 距 离 为 r o 处 的 声 级,dB(A) 隧 道 附 属 设 施 产 生 的 噪 声 值 衰 减 情 况 见 表 表 隧 道 附 属 设 施 各 点 声 源 对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辐 射 声 级 ( 单 位 db(a)) 达 到 2 类 区 夜 与 噪 声 源 距 离 ( 米 ) 名 称 间 噪 声 标 准 距 离 ( 米 ) 隧 道 泵 站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

15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点 声 源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显 示, 本 项 目 隧 道 泵 站 10 米 处 的 辐 射 声 级 为 63.2 db(a), 50 米 处 的 辐 射 声 级 仅 为 49.2dB(A); 因 此 隧 道 附 属 设 施 产 生 的 噪 声 相 对 于 交 通 噪 声 相 对 较 少, 可 忽 略 不 计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9

16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序 号 N1 N2 敏 感 点 名 称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方 位 右 侧 左 侧 功 能 区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表 本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变 化 情 况 表 预 测 点 K K K2+760 K2+950 预 测 点 高 度 (m) 15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预 测 - 现 状 声 级 (db(a))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16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序 号 N3 N4 敏 感 点 名 称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方 位 右 侧 右 侧 功 能 区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K K K K3+730 预 测 - 现 状 声 级 (db(a))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预 测 点 高 度 (m)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1

16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序 号 N5 N6 N7 N8 N9 N1 0 敏 感 点 名 称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天 鹅 湖 花 园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融 创 熙 园 江 南 大 学 校 医 院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方 位 左 侧 右 侧 左 侧 右 侧 左 侧 左 侧 功 能 区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15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预 测 - 现 状 声 级 (db(a)) 预 测 点 高 度 (m)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K K K K K K

16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序 号 N1 1 N1 2 N1 3 N1 4 N1 5 N1 6 敏 感 点 名 称 江 南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前 章 村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杨 树 园 溪 湾 雅 苑 -1 方 位 左 侧 右 侧 右 侧 左 侧 右 侧 左 侧 功 能 区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1 91 K K5+420 预 测 - 现 状 声 级 (db(a))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预 测 点 高 度 (m) K K K K K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3

16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序 号 N1 7 N1 8 敏 感 点 名 称 溪 湾 雅 苑 -2 万 达 城 溪 郡 方 位 左 侧 左 侧 功 能 区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2 85 K K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预 测 - 现 状 声 级 (db(a)) 预 测 点 高 度 (m)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N1 杜 巷 上 左 K

16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方 位 9 侧 功 能 区 与 中 心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预 测 点 高 度 (m) 预 测 - 现 状 声 级 (db(a))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5

16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施 工 期 公 路 施 工 因 不 同 的 施 工 机 械 影 响 的 范 围 相 差 很 大, 夜 间 施 工 噪 声 的 影 响 范 围 比 昼 间 大 得 多 在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多 台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在 一 起 作 业, 则 那 时 施 工 噪 声 的 影 响 范 围 比 预 测 值 大 本 项 目 昼 间 施 工 机 械 的 辐 射 噪 声 在 距 施 工 场 地 40m 外 可 达 到 标 准 限 值, 夜 间 180m 可 基 本 达 标 选 取 了 四 处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敏 感 点 进 行 施 工 期 噪 声 预 测,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评 价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红 线 外 施 工 期 昼 间 噪 声 最 大 超 标 7.1dB(A) 夜 间 超 标 17.1dB(A) 昼 间 两 种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作 业, 噪 声 在 距 源 40m 以 外 可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在 采 取 施 工 场 界 2 米 高 度 实 心 围 挡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能 基 本 满 足 昼 间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达 标, 敏 感 点 主 要 是 夜 间 超 标 严 重, 因 此, 应 尽 量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措 施 (2) 运 营 期 拟 建 道 路 地 面 段 车 行 道 边 界 线 宽 度 按 平 均 66 米 计,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结 果 则 有 :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段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1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96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13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6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231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3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35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2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01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93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2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61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1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3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46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15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91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12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63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220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2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30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1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9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68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56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0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24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4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拟 建 道 路 高 架 段 车 行 道 边 界 线 宽 度 按 平 均 56 米 计,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结 果 则 有 :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段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4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83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18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68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19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5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1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8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94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4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5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41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6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1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58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7

16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1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78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16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63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181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3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10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7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9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35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2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3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4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12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69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拟 建 道 路 通 道 段 车 行 道 边 界 线 宽 度 按 平 均 56 米 计,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结 果 则 有 :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段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4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96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8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209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8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6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27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9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1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43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5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5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48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30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7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15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32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90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27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7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195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45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23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38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06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52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本 项 目 边 界 线 处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55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147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 在 边 界 线 外 46m 处 满 足 4a 类, 在 边 界 线 外 127m 处 满 足 2 类 标 准, 在 边 界 线 外 266m 处 满 足 1 类 标 准 本 项 目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总 数 为 19 处 执 行 4a 类 标 准 的 4 处 执 行 2 类 标 准 的 13 处, 执 行 1 类 标 准 的 6 处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处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统 计 见 表 其 中, 在 执 行 4a 类 标 准 的 敏 感 点 中, 昼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达 标, 夜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1.9dB(A) 在 执 行 2 类 标 准 的 敏 感 点 中, 昼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3.1dB(A), 夜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6.8dB(A) 在 执 行 1 类 标 准 的 敏 感 点 中, 昼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7.9dB(A), 夜 间 预 测 声 级 中 期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11.8dB(A)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敏 感 点 4a 类 区 位 于 通 道 封 口 段, 导 致 预 测 声 级 在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有 所 降 低, 沿 线 其 余 敏 感 点 处 预 测 声 级 在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增 加, 声 级 增 加 的 原 因 是 本 项 目 道 路 改 扩 建 增 加 交 通 噪 声 源 引 起 的 本 项 目 隧 道 泵 站 10 米 处 的 辐 射 声 级 为 63.2dB(A),50 米 处 的 辐 射 声 级 仅 为 49.2dB(A); 因 此 隧 道 附 属 设 施 产 生 的 噪 声 相 对 于 交 通 噪 声 相 对 较 少, 可 忽 略 不 计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9

17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4.3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扬 尘 污 染 的 影 响 分 析 (1) 道 路 扬 尘 施 工 便 道 和 未 完 工 路 段 的 路 面 积 尘 数 量 与 湿 度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近 地 面 风 速 有 关, 此 外 风 速 和 风 向 还 直 接 影 响 道 路 扬 尘 的 污 染 范 围 根 据 同 类 项 目 施 工 期 车 辆 扬 尘 的 监 测 结 果, 在 下 风 向 150m 处,TSP 浓 度 为 5.093mg/m 3,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大, 对 周 围 居 民 的 生 活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根 据 施 工 路 段 洒 水 降 尘 实 验 结 果, 离 路 边 越 近, 洒 水 的 降 尘 效 果 越 好 因 此, 通 过 对 路 面 定 时 洒 水 及 加 盖 蓬 布, 可 以 有 效 抑 制 扬 尘, 降 尘 效 率 可 达 70% (2) 材 料 堆 场 扬 尘 施 工 场 地 内 一 般 设 置 有 材 料 堆 场, 材 料 堆 场 的 起 尘 量 与 物 料 种 类 性 质 及 风 速 有 关, 比 重 小 的 物 料 容 易 受 扰 动 而 起 尘 堆 场 的 扬 尘 包 括 料 堆 的 风 吹 扬 尘 装 卸 扬 尘 和 过 往 车 辆 引 起 路 面 积 尘 二 次 扬 尘,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通 过 洒 水 可 以 有 效 地 抑 制 扬 尘, 使 扬 尘 量 减 少 70% 此 外, 对 粉 状 物 料 采 取 遮 盖 防 风 措 施 也 能 有 效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根 据 经 验, 物 料 堆 场 应 远 离 敏 感 点 下 风 向 200m 以 外, 并 采 取 全 封 闭 作 业, 可 以 有 效 减 轻 扬 尘 污 染 (3)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污 染 本 项 目 施 工 作 业 扬 尘 主 要 来 源 于 : 土 方 的 挖 掘 土 方 回 填 及 建 筑 材 料 ( 灰 砂 水 泥 砖 等 ) 的 现 场 搬 运 等 北 京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对 四 个 市 政 工 程 ( 两 个 有 围 挡, 两 个 无 围 挡 ) 的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情 况 进 行 了 调 查 测 定, 测 定 时 风 速 为 2.4m/s, 结 果 见 表 由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无 围 挡 的 施 工 扬 尘 十 分 严 重, 其 污 染 范 围 可 达 工 地 下 风 向 250 米 以 内, 被 影 响 地 区 的 TSP 浓 度 平 均 为 0.756mg/m 3, 是 对 照 点 的 1.87 倍, 相 当 于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2.52 倍 在 有 围 挡 情 况 下, 施 工 扬 尘 比 无 围 挡 情 况 下 有 明 显 地 改 善, 扬 尘 污 染 范 围 在 工 地 下 风 向 200 米 之 内, 可 使 被 污 染 地 区 TSP 的 浓 度 减 少 四 分 之 一 被 影 响 地 区 的 TSP 浓 度 平 均 为 0.585mg/m 3, 是 对 照 点 的 1.4 倍, 相 当 于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1.95 倍 16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施 工 扬 尘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状 况 TSP 浓 度 (mg/m 3 ) 工 地 名 称 围 挡 情 况 工 地 下 风 向 20m 50m 100m 150m 200m 250m 南 二 环 天 坛 段 工 程 无 南 二 环 陶 然 亭 无 平 均 西 二 环 改 造 工 程 围 金 属 板 车 公 庄 西 路 热 力 工 程 围 彩 条 布 平 均 上 风 向 对 照 点 若 在 施 工 期 间 对 车 辆 行 驶 的 路 面 和 部 分 易 起 尘 的 部 位 实 施 洒 水 抑 尘 ( 每 天 洒 水 4-5 次 ), 可 使 扬 尘 减 少 50~70% 左 右, 洒 水 抑 尘 的 试 验 结 果 见 表 表 施 工 期 洒 水 抑 尘 试 验 结 果 距 离 m 不 洒 水 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洒 水 衰 减 率 (%) 上 述 结 果 表 明, 有 效 的 洒 水 抑 尘 可 以 使 施 工 扬 尘 在 20~50m 的 距 离 内 浓 度 显 著 降 低 (4) 灰 土 拌 合 站 的 粉 尘 污 染 根 据 类 似 道 路 施 工 期 间 对 灰 土 拌 和 场 站 TSP 监 测 结 果, 施 工 过 程 中 采 用 站 拌 工 艺 施 工 时, 灰 土 拌 合 站 下 风 向 50m 处 8.90mg/m 3 ; 下 风 向 100m 处 1.65mg/m 3 ; 下 风 向 150m 处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类 标 准 日 均 值 0.3mg/m 3, 产 生 的 TSP 污 染 可 控 制 在 施 工 现 场 50~200m 范 围 内, 在 此 范 围 以 外 将 符 合 二 级 标 准 拌 合 站 四 周 设 置 围 挡 防 风 阻 尘, 拌 合 设 备 采 取 全 封 闭 作 业 并 配 备 除 尘 设 施, 粉 尘 产 生 量 减 低 90%, 实 际 排 放 量 为 3.685t 因 此 在 采 取 相 关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灰 土 拌 合 站 粉 尘 污 染 影 响 较 小 作 业 机 械 废 气 道 路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有 装 载 机 压 路 机 等 柴 油 动 力 机 械, 它 们 工 作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CO NO X ( 主 要 以 NO 和 NO 2 形 式 存 在 ) THC 由 于 施 工 机 械 多 为 大 型 机 械, 单 车 排 放 系 统 较 大, 但 施 工 机 械 数 量 少 且 较 为 分 散, 其 污 染 程 度 相 对 较 轻 根 据 类 似 道 路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1

17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施 工 现 场 监 测 结 果, 在 距 现 场 50m 处 CO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0.2mg/m 3 和 0.13mg/m 3 ; 日 平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0.13mg/m 3 和 0.062mg/m 3, 均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综 合 上 述 施 工 期 项 目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较 小,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后 对 沿 线 空 气 环 境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拟 建 道 路 均 为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本 项 目 沥 青 混 合 料 采 取 外 购 方 式, 现 场 不 设 置 集 中 沥 青 拌 合 站, 仅 存 在 沥 青 路 面 摊 铺 过 程 中 的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沥 青 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沥 青 烟 气 含 有 THC 酚 和 苯 并 [a] 芘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对 操 作 人 员 和 周 围 居 民 的 身 体 健 康 将 造 成 一 定 的 损 害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在 沥 青 施 工 点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浓 度 低 于 mg/m 3, 酚 在 下 风 向 60m 左 右 0.01mg/m 3,THC 浓 度 在 60m 左 右 0.16mg/m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沿 线 有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9 处, 本 项 目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以 及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会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处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通 过 设 置 施 工 围 挡 和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扬 尘 量, 减 轻 施 工 扬 尘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灰 土 拌 合 采 取 站 拌 方 式, 拌 和 站 采 取 全 封 闭 式 作 业,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可 以 有 效 减 轻 灰 土 拌 和 站 对 周 围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拌 合 站 合 理 选 址 拌 合 设 备 全 封 闭 作 业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运 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污 染 气 象 特 征 污 染 气 象 特 征 主 要 包 括 气 温 风 速 风 向 风 频, 来 源 于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的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站, 为 2013 年 全 年 的 常 规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本 项 目 大 气 为 二 级 评 价, 因 此 气 象 资 料 满 足 二 级 评 价 近 3 年 内 的 至 少 连 续 1 年 的 常 规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的 要 求 16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 气 温 2013 年 无 锡 市 气 温 月 变 化 见 表 从 表 中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区 域 7 月 气 温 最 高,1 月 气 温 最 低, 年 平 均 气 温 14.4 年 平 均 温 度 月 变 化 曲 线 见 图 表 无 锡 市 2013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温 度 ( ) 图 无 锡 市 2013 年 平 均 温 度 月 变 化 曲 线 图 (2) 风 速 无 锡 市 2013 年 平 均 风 速 2.2m/s, 每 月 平 均 风 速 见 表 各 季 每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见 表 4.3-3, 年 平 均 风 速 月 变 化 曲 线 图 见 图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曲 线 见 图 表 无 锡 市 2013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风 速 (m/s) 图 无 锡 市 2013 年 平 均 风 速 月 变 化 曲 线 表 无 锡 市 2013 年 各 季 每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小 时 (h) 风 速 (m/s) 春 季 夏 季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3

17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小 时 (h) 风 速 (m/s) 秋 季 冬 季 小 时 (h) 风 速 (m/s)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图 无 锡 市 2013 年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曲 线 图 (3) 风 向 风 频 无 锡 市 2013 年 每 月 各 风 向 风 频 情 况 见 表 各 季 及 全 年 平 均 各 风 向 风 频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各 季 及 年 平 均 风 向 玫 瑰 图 见 图 根 据 风 向 玫 瑰 图, 无 锡 市 春 季 以 东 南 风 为 主 夏 季 以 东 南 偏 东 风 为 主 秋 季 以 东 北 风 为 主 冬 季 以 东 北 偏 北 风 为 主,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东 南 风 风 向 风 频 (%) 表 无 锡 市 2013 年 年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 单 位 :%)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五 月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六 月 七 月 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表 无 锡 市 2013 年 年 均 风 频 的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频 ( 单 位 :%) 风 向 风 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全 年 图 无 锡 市 2013 年 各 季 及 年 平 均 风 向 玫 瑰 图 预 测 因 子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次 预 测 因 子 选 择 为 NO 2 CO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5

17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预 测 范 围 拟 建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范 围 内 计 算 点 计 算 点 为 预 测 范 围 内 的 网 格 点 和 所 有 环 境 敏 感 点 ( 预 测 敏 感 点 距 离 本 项 目 道 路 最 近 处 的 地 面 浓 度 ), 其 中, 网 格 点 间 距 为 50m 50m 污 染 源 计 算 清 单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污 染 源 强 见 表 源 强 (mg/m s) 金 城 西 路 ~ 高 浪 路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金 城 西 路 ~ 高 浪 路 高 浪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表 污 染 源 计 算 清 单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NO 2 CO THC NO 2 CO THC NO 2 CO THC 主 线 日 均 日 均 辅 道 日 均 日 均 预 测 内 容 及 气 象 条 件 (1) 采 用 长 期 气 象 条 件, 进 行 逐 时 或 逐 次 计 算, 预 测 全 年 逐 时 或 逐 次 小 时 气 象 条 件 下, 环 境 敏 感 点 网 格 点 处 的 地 面 浓 度 和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2) 采 用 长 期 气 象 条 件, 进 行 逐 日 平 均 计 算, 预 测 全 年 逐 日 气 象 条 件 下, 环 境 敏 感 点 网 格 点 处 的 地 面 浓 度 和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最 大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3) 采 用 长 期 气 象 条 件, 预 测 长 期 气 象 条 件 下, 环 境 敏 感 点 网 格 点 处 的 地 面 浓 度 和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最 大 地 面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模 式 本 次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采 用 美 国 国 家 环 保 局 联 合 美 国 气 象 学 会 组 件 法 规 模 式 改 善 委 员 会 (AERMIC) 开 发 的 AERMOD 大 气 污 染 模 式 系 统 AERMOD 是 一 个 稳 态 烟 羽 扩 散 模 式, 可 基 于 大 气 边 界 层 数 据 特 征 模 拟 点 源 面 源 体 源 等 排 放 出 的 污 染 物 在 短 期 ( 小 时 平 均 日 平 均 ) 长 期 ( 年 平 均 ) 的 浓 度 分 布, 适 用 于 农 村 或 城 市 地 区 简 单 或 复 杂 地 形, 适 用 于 评 价 范 围 小 于 等 于 50km 的 一 级 二 级 16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评 价 项 目 根 据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 条 款 说 明 与 实 施 问 答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2009 年 6 月 ), 用 AERMOD 对 线 源 进 行 预 测 时, 可 采 用 分 段 体 源 或 狭 长 形 的 面 源 来 模 拟 线 源 本 项 目 为 道 路 线 源, 可 以 近 似 划 分 为 若 干 个 分 段 体 源 进 行 处 理 因 此, 本 次 预 测 采 用 AERMOD 模 式 是 可 行 的 预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预 测 结 果 在 日 均 小 时 车 流 量 时,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拟 建 道 路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网 格 点 NO 2 CO THC 小 时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分 别 见 表 表 和 表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拟 建 道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区 域 NO 2 CO 和 THC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等 值 线 图 分 别 见 图 图 和 图 (2)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预 测 结 果 在 日 平 均 小 时 车 流 量 时,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拟 建 道 路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网 格 点 NO 2 CO THC 日 均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分 别 见 表 表 和 表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拟 建 道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区 域 NO 2 CO THC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等 值 线 图 分 别 见 图 图 和 图 (3) 年 均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在 日 平 均 小 时 车 流 量 时,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拟 建 道 路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网 格 点 NO 2 年 均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4.3-9;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拟 建 道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区 域 NO 2 年 均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见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7

17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NO 2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表 浓 度 增 量 (mg/m 3 ) 背 景 浓 叠 加 背 景 后 的 浓 度 (mg/m 3 ) 评 价 标 达 标 情 况 序 预 测 点 名 称 度 准 号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mg/m 年 2026 年 2034 年 ) (mg/m 年 2026 年 2034 年 )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3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3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6 天 鹅 湖 花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3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6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融 创 熙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8 融 创 熙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融 创 熙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9 江 南 大 学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0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1 前 章 村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2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3 杨 树 园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4 溪 湾 雅 苑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5 万 达 城 溪 郡 1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4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6 杜 巷 上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9

18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NO 2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表 浓 度 增 量 (mg/m 3 ) 背 景 浓 叠 加 背 景 后 的 浓 度 (mg/m 3 ) 评 价 标 达 标 情 况 序 预 测 点 名 称 度 准 号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mg/m 年 2026 年 2034 年 ) (mg/m 年 2026 年 2034 年 )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3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3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6 天 鹅 湖 花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3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7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融 创 熙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8 融 创 熙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融 创 熙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9 江 南 大 学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0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1 前 章 村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2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3 杨 树 园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4 溪 湾 雅 苑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5 万 达 城 溪 郡 1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4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6 杜 巷 上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1

18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NO 2 年 均 最 大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表 浓 度 增 量 (mg/m 3 ) 背 景 浓 叠 加 背 景 后 的 浓 度 (mg/m 3 ) 评 价 标 达 标 情 况 序 预 测 点 名 称 度 准 号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mg/m 年 2026 年 2034 年 ) (mg/m 年 2026 年 2034 年 )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3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3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6 天 鹅 湖 花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3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7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融 创 熙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8 融 创 熙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融 创 熙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9 江 南 大 学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0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1 前 章 村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2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3 杨 树 园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4 溪 湾 雅 苑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5 万 达 城 溪 郡 1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4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6 杜 巷 上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3

18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CO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表 浓 度 增 量 (mg/m 3 ) 背 景 浓 叠 加 背 景 后 的 浓 度 (mg/m 3 ) 评 价 标 达 标 情 况 序 预 测 点 名 称 度 准 号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mg/m 年 2026 年 2034 年 ) (mg/m 年 2026 年 2034 年 )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3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3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6 天 鹅 湖 花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3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7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融 创 熙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8 融 创 熙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融 创 熙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9 江 南 大 学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0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1 前 章 村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2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3 杨 树 园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4 溪 湾 雅 苑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5 万 达 城 溪 郡 1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4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6 杜 巷 上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5

18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CO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表 浓 度 增 量 (mg/m 3 ) 背 景 浓 叠 加 背 景 后 的 浓 度 (mg/m 3 ) 评 价 标 达 标 情 况 序 预 测 点 名 称 度 准 号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mg/m 年 2026 年 2034 年 ) (mg/m 年 2026 年 2034 年 )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3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3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6 天 鹅 湖 花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3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7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融 创 熙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8 融 创 熙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融 创 熙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9 江 南 大 学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0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1 前 章 村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2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3 杨 树 园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4 溪 湾 雅 苑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5 万 达 城 溪 郡 1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4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6 杜 巷 上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7

18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THC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表 浓 度 增 量 (mg/m 3 ) 评 价 标 浓 度 增 量 占 标 率 (%) 达 标 情 况 序 号 预 测 点 名 称 准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mg/m 3 )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3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3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6 天 鹅 湖 花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3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7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融 创 熙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8 融 创 熙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融 创 熙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9 江 南 大 学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0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1 前 章 村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2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3 杨 树 园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4 溪 湾 雅 苑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5 万 达 城 溪 郡 1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4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6 杜 巷 上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注 : 参 照 以 色 列 制 定 总 烃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9

19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THC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表 浓 度 增 量 (mg/m 3 ) 评 价 标 浓 度 增 量 占 标 率 (%) 达 标 情 况 序 号 预 测 点 名 称 准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mg/m 3 )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3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3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1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2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6 天 鹅 湖 花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天 鹅 湖 花 园 3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8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融 创 熙 园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8 融 创 熙 园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融 创 熙 园 1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9 江 南 大 学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江 南 大 学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0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1 前 章 村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2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2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3 杨 树 园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4 溪 湾 雅 苑 8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溪 湾 雅 苑 16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5 万 达 城 溪 郡 10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2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万 达 城 溪 郡 45 楼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6 杜 巷 上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注 : 参 照 以 色 列 制 定 总 烃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1

19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4.3-5(a) 本 项 目 2020 年 NO 2 小 时 最 大 图 (b) 本 项 目 2026 年 NO 2 小 时 最 图 4.3-5(c) 本 项 目 2034 年 NO 2 小 时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18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图 4.3-6(a) 本 项 目 2020 年 NO 2 日 均 最 大 图 4.3-6(b) 本 项 目 2026 年 NO 2 日 均 最 大 图 4.3-6(c) 本 项 目 2034 年 NO 2 日 均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3

19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4.3-7(a) 本 项 目 2020 年 NO 2 年 均 浓 度 图 4.3-7(b) 本 项 目 2026 年 NO 2 年 均 浓 度 图 4.3-7(c) 本 项 目 2034 年 NO 2 年 均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等 值 线 图 等 值 线 图 18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图 4.3-8(a) 本 项 目 2020 年 CO 小 时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图 (b) 本 项 目 2026 年 CO 小 时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图 4.3-8(c) 本 项 目 2034 年 CO 小 时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5

19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4.3-9(a) 本 项 目 2020 年 CO 日 均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图 4.3-9(b) 本 项 目 2026 年 CO 日 均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图 4.3-9(c) 本 项 目 2034 年 CO 日 均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18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图 (a) 本 项 目 2020 年 THC 小 时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图 (b) 本 项 目 2026 年 THC 小 时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图 (c) 本 项 目 2034 年 THC 小 时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7

19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a) 本 项 目 2020 年 THC 日 均 最 图 (b) 本 项 目 2026 年 THC 日 均 最 图 (c) 本 项 目 2034 年 THC 日 均 最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大 浓 度 等 值 线 图 18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4)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评 价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和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敏 感 目 标 处 NO 2 小 时 浓 度 贡 献 值 日 均 浓 度 贡 献 值 年 均 浓 度 贡 献 值 全 部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和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敏 感 目 标 处 CO 小 时 浓 度 贡 献 值 日 均 浓 度 贡 献 值 全 部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 运 营 近 期 (2020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和 运 营 远 期 (2034 年 ) 敏 感 目 标 处 THC 小 时 浓 度 贡 献 值 日 均 浓 度 贡 献 值 满 足 以 色 列 标 准 要 求 本 项 目 道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排 放 的 NO 2 CO 和 THC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贡 献 值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当 前, 我 国 汽 车 制 造 业 执 行 的 尾 气 排 放 标 准 日 趋 严 格 ; 根 据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中 国 第 五 阶 段 )GB ,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第 V 阶 段 标 准,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量 进 一 步 减 少 ; 因 此, 随 着 我 国 汽 车 制 造 业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控 制 结 束 不 断 进 步 和 排 放 标 准 的 进 一 步 提 高, 汽 车 尾 气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将 进 一 步 减 小 同 时, 在 本 项 目 道 路 两 侧 种 植 乔 灌 木 绿 化 林 带, 对 机 动 车 排 放 的 尾 气 污 染 物 进 行 拦 截 净 化,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NO 2 CO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沿 线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较 小,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拌 和 站 合 理 选 址 拌 合 设 备 全 封 闭 作 业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路 侧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处 NO 2 地 面 最 大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和 年 均 浓 度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 敏 感 目 标 处 CO 地 面 最 大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 敏 感 目 标 处 THC 小 时 浓 度 贡 献 值 日 均 浓 度 贡 献 值 满 足 以 色 列 标 准 要 求 运 营 期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9

20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4.4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程 占 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占 地 分 类 及 时 效 性 本 工 程 用 地 分 永 久 性 和 临 时 性 两 种 工 程 永 久 性 用 地 为 道 路 主 体 工 程 所 占 地, 一 经 征 用, 其 原 有 土 地 功 能 的 改 变 将 贯 穿 于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场 地 材 料 堆 放 地 等 属 临 时 工 程 用 地, 临 时 用 地 则 在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完 毕 后 要 还 地 方 使 用, 其 功 能 的 改 变 主 要 集 中 于 施 工 期, 施 工 后 大 部 分 土 地 可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逐 步 恢 复 至 原 有 功 能 工 程 占 地 概 况 (1)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本 工 程 新 增 永 久 用 地 260 亩, 分 别 为 耕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水 域 与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和 空 闲 地 等, 地 貌 形 态 比 较 简 单 (2) 工 程 临 时 占 地 本 工 程 设 计 临 时 用 地 30 亩, 占 地 类 型 以 耕 地 为 主 对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的 影 响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将 使 评 价 区 内 的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发 生 改 变, 沿 线 一 定 范 围 内 原 有 的 部 分 非 建 设 用 地 将 由 以 道 路 运 输 为 主 体 的 土 地 类 型 所 取 代, 给 当 地 农 林 业 及 景 观 环 境 业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评 价 区 各 种 土 地 类 型 改 变 情 况 见 表 土 地 类 型 表 工 程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造 成 评 价 区 各 地 类 改 变 情 况 统 计 表 单 位 : 亩 住 宅 用 地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耕 地 林 地 工 矿 仓 储 用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公 园 和 绿 地 商 服 用 现 状 变 化 量 建 成 后 变 化 率 % 0.0% -6.9% -3.0% 0.0% 0.0% 33.0% -10.8% 0.0% 从 表 可 以 看 出,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将 使 评 价 区 耕 地 水 域 绿 地 的 面 积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减 小, 其 中 绿 地 减 小 面 积 最 大, 达 亩, 其 减 少 量 占 绿 地 现 状 值 的 10.8%; 其 次 是 耕 地, 减 少 面 积 达 38.9 亩, 其 减 少 量 占 水 域 现 状 值 的 6.9%;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面 积 在 地 19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工 程 后 将 增 加 260 亩, 增 加 面 积 占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现 状 值 的 33.0% 综 上 可 见, 本 工 程 为 改 扩 建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将 使 耕 地 水 域 绿 地 面 积 略 有 减 少,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工 程 占 地 主 要 呈 线 状 分 布 于 沿 线 地 区, 线 路 横 向 影 响 范 围 极 其 狭 窄, 对 整 个 评 价 范 围 而 言, 这 种 变 化 影 响 较 小,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影 响 不 大 本 工 程 临 时 工 程 主 要 是 施 工 营 地 灰 土 拌 合 站 材 料 堆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停 车 场 施 工 便 道 等, 其 中 施 工 营 地 拟 征 用 当 地 民 房, 不 再 另 行 征 地 ; 施 工 便 道 利 用 项 目 永 久 征 地 范 围 进 行 布 设 ; 灰 土 拌 合 站 材 料 堆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停 车 场 均 另 外 进 行 临 时 征 地, 征 地 面 积 共 30 亩 工 程 结 束 后 将 对 其 采 取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或 进 行 复 垦, 预 计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3~5 年 左 右 可 部 分 恢 复 原 有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综 上 所 述,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造 成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发 生 大 的 改 变 对 植 被 资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1) 永 久 占 地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永 久 占 地 会 使 沿 线 的 植 被 受 到 破 坏, 从 本 项 目 占 地 类 型 看, 受 到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的 植 被 类 型 主 要 是 沿 线 道 旁 绿 化 林 带 和 农 作 物, 本 项 目 工 程 新 增 占 地 破 坏 的 植 被 主 要 为 道 旁 绿 化 带 和 耕 地 植 被 等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目 前 未 发 现 无 锡 市 林 业 局 公 布 的 古 树 名 木, 不 会 对 区 域 现 有 的 古 树 名 木 造 成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中 一 旦 发 现 古 树 名 木, 应 立 即 上 报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在 其 许 可 的 前 提 下, 进 行 就 近 移 栽 保 护 (2) 临 时 占 地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不 设 置 取 弃 土 场, 红 线 外 临 时 占 地 为 施 工 营 造 区, 共 计 30 亩, 占 地 类 型 为 耕 地 临 时 施 工 营 造 区 在 工 程 结 束 后 复 垦, 占 地 对 植 被 的 破 坏 是 暂 时 的, 待 施 工 结 束 后, 原 有 植 被 将 得 到 恢 复,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施 工 营 造 区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生 物 量 不 会 发 生 显 著 变 化 (3) 生 物 量 损 失 量 及 绿 化 恢 复 量 估 算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导 致 的 植 被 生 物 量 损 失 按 下 式 计 算 : C 损 n QiSi i 1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1

20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式 中 : C 损 总 生 物 量 损 失 值,kg; Qi 第 i 种 植 被 生 物 生 产 量,kg/ 亩 ; Si 占 用 第 i 种 植 被 的 土 地 面 积, 亩 道 路 主 体 工 程 完 工 后, 临 时 用 地 得 以 恢 复 植 被, 并 会 对 沿 线 的 边 坡 等 采 取 绿 化 措 施, 也 可 以 补 偿 项 目 实 施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分 别 计 算 施 工 期 和 项 目 运 营 后 植 被 恢 复 量, 结 果 见 表 由 计 算 结 果 可 知, 施 工 期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分 别 是 739.6t/a 和 45.0t/a, 运 营 期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植 被 和 道 路 绿 化 后, 项 目 建 设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净 损 失 为 628.3t/a 表 工 程 占 地 生 物 量 损 失 估 算 植 被 类 型 老 路 绿 化 林 带 耕 地 植 被 绿 化 补 偿 单 位 面 积 生 物 量 ( kg/ 亩 ) 施 工 期 生 物 量 损 失 运 营 期 植 被 恢 复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临 时 临 时 用 绿 化 生 总 生 物 用 地 绿 化 面 占 地 面 生 物 量 占 地 面 生 物 量 地 植 被 物 补 偿 量 损 失 植 被 积 积 损 失 积 损 失 恢 复 量 量 (t/a) 恢 复 ( 亩 ) ( 亩 ) (t/a) ( 亩 ) (t/a) (t/a) (t/a) 面 积 总 计 / 施 工 营 造 区 设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主 要 是 施 工 营 地 ( 含 项 目 部 ) 施 工 便 道 占 地 目 前, 项 目 处 于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尚 没 有 确 定 具 体 的 施 工 场 地, 环 评 仅 对 施 工 场 地 布 置 提 出 一 般 性 建 议 和 要 求 本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灰 土 拌 合 场 预 制 场 材 料 堆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等 共 设 置 2 处, 共 计 30 亩 ; 施 工 道 路 在 红 线 内 设 置, 不 另 行 征 地 临 时 用 地 的 设 置 见 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3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施 工 营 造 区 设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距 路 线 距 离 (m) 左 右 面 积 施 工 营 造 区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选 址 合 理 性 评 述 恢 复 方 式 1# K 亩 占 地 现 状 为 耕 地, 位 于 吴 都 路 和 震 泽 路 之 间, 运 输 条 件 好 选 址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不 存 在 居 民 点, 施 工 期 对 附 近 居 民 影 响 较 小 施 工 前 取 表 层 耕 植 土, 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后 期 根 据 规 划 作 为 他 用 2# K 亩 占 地 现 状 为 耕 地, 位 于 吴 都 路 和 震 泽 路 之 间, 运 输 条 件 好 选 址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不 存 在 居 民 点, 施 工 期 对 附 近 居 民 影 响 较 小 施 工 前 取 表 层 耕 植 土, 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后 期 根 据 规 划 作 为 他 用 合 计 30 亩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3

20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对 生 态 红 线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为 :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本 项 目 于 起 点 处 K2+225 处 北 邻 其 二 级 管 控 区 南 部 边 界 处, 项 目 起 点 与 二 级 管 控 区 以 金 石 路 为 界 项 目 在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内 无 工 程 内 容 基 于 区 内 无 任 何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保 护 区 的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基 本 无 影 响 对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的 影 响 分 析 1 施 工 期 影 响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为 :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本 项 目 不 直 接 穿 越 二 级 管 控 区 项 目 于 K7+050~K7+250 K8+200~K8+900 K10+120~K 等 路 段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边 界 现 有 道 路 西 侧 边 界 最 近 距 离 湿 地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边 界 40~50m, 改 造 后 路 基 边 线 与 湿 地 公 园 距 离 最 近 20~40m 本 项 目 现 有 道 路 邻 近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边 界 处 有 含 翠 桥 跨 越 路 旺 港 洪 口 墩 中 桥 和 洪 口 墩 大 桥 跨 越 庙 桥 港, 路 旺 港 庙 桥 港 为 从 长 广 溪 河 流 出 的 水 系, 水 流 方 向 为 自 西 向 东 本 项 目 拟 对 跨 河 桥 梁 ( 洪 口 墩 大 桥 ) 进 行 拼 宽 改 造, 其 余 两 座 桥 维 持 现 状 不 变, 洪 口 墩 大 桥 跨 径 组 合 为 (4*25)+(4*25), 桥 长 206m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的 路 段 范 围 工 程 改 造 内 容 如 下 表 所 示 桥 梁 改 造 涉 及 3 组 涉 水 桥 墩, 桥 梁 施 工 水 下 开 挖 压 桩 所 产 生 的 SS 影 响 最 大, 类 比 资 料 表 明 在 施 工 点 下 游 1000m 左 右 的 SS 基 本 降 到 10mg/L 在 下 游 2000m 左 右 时 远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基 本 恢 复 河 流 的 本 地 水 平 由 于 庙 桥 港 水 流 方 向 为 自 西 向 东, 且 桥 梁 水 域 施 工 采 取 围 堰 施 工 法,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对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是 可 接 受 的 19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5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的 路 段 范 围 建 设 内 容 桩 号 范 围 道 路 现 状 工 程 内 容 改 造 后 位 置 关 系 实 施 完 成 后 边 界 位 置 图 K7+050~K7+250 地 面 主 六 辅 二 段 面, 路 基 宽 度 为 60.5m 长 高 架 连 续 上 跨 震 泽 路 清 源 路 具 区 路, 改 造 成 主 六 辅 六 高 架 快 速 路 断 面, 路 基 总 宽 维 持 60.5m 不 变 路 基 宽 度 不 变, 现 有 桥 梁 含 翠 桥 无 施 工 内 容 ; 西 侧 路 基 边 界 距 离 湿 地 公 园 30m K8+200~K8+900 地 面 主 六 辅 二 段 面, 路 基 宽 度 为 60.5m 长 高 架 连 续 上 跨 震 泽 路 清 源 路 具 区 路, 改 造 成 主 六 辅 六 高 架 快 速 路 断 面, 路 基 总 宽 维 持 60.5m 不 变 路 基 宽 度 不 变, 现 有 桥 梁 洪 口 墩 中 桥 无 施 工 内 容 洪 口 墩 大 桥 对 两 侧 进 行 拼 宽 ; 拼 宽 后 西 侧 路 基 边 界 距 离 湿 地 公 园 20m K10+120~K 现 状 道 路 路 基 宽 度 35m 路 基 两 侧 拓 宽, 由 原 来 35m 拓 宽 至 69.5m, 其 中 西 侧 邻 近 湿 地 公 园 拓 宽 约 17m 路 基 拓 宽 改 造 后, 西 侧 路 基 边 界 距 离 距 离 湿 地 公 园 30m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5

20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运 营 期 影 响 营 运 期 的 水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初 期 桥 面 径 流 影 响 和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影 响 (1) 初 期 桥 面 径 流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建 成 营 运 后, 随 着 交 通 量 逐 年 增 多, 沉 落 在 桥 面 上 的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物 车 辆 油 类 以 及 散 落 在 桥 面 上 的 其 他 有 害 物 质 也 会 逐 年 增 加 上 述 污 染 物 一 旦 随 降 水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对 水 体 的 水 质 将 会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由 于 本 项 目 邻 近 湿 地 公 园 路 段 跨 越 的 路 旺 港 庙 桥 港 为 从 长 广 溪 河 流 出 的 水 系, 水 流 方 向 为 自 西 向 东, 因 此 初 期 桥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对 湿 地 公 园 影 响 较 小 (2)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影 响 就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交 通 事 故 而 言, 由 于 交 通 事 故 引 起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爆 炸 火 灾 之 类 的 事 故 在 跨 河 桥 梁 段 发 生 的 概 率 甚 小, 且 桥 梁 建 有 防 护 栏, 事 故 车 辆 脱 离 路 面 而 掉 入 水 中 的 可 能 性 更 低 然 而,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一 旦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从 桥 面 径 流 进 入 河 流, 化 学 品 扩 散 难 免 会 对 湿 地 周 边 动 植 物 产 生 损 坏, 进 而 对 湿 地 公 园 内 动 植 物 产 生 毒 性 效 应 因 此, 建 议 本 项 目 沿 线 禁 止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通 行 对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1 区 内 工 程 内 容 本 项 目 距 离 一 级 管 控 区 最 近 距 离 6.7km 本 项 目 于 K10+120~K 段 邻 近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湖 岸 范 围 边 界, 邻 近 路 段 主 要 是 对 现 状 路 基 进 行 改 扩 建, 为 尽 量 减 少 对 周 边 小 区 的 影 响, 蠡 湖 大 道 老 路 由 原 来 的 双 向 六 车 道 改 造 成 主 六 辅 四 地 面 快 速 路 断 面, 南 湖 中 路 支 线 下 穿 蠡 湖 大 道, 工 程 跨 过 南 湖 中 路 后 顺 接 南 泉 互 通 收 费 站, 路 基 宽 度 由 原 来 35m 拓 宽 至 69.5m 改 造 前, 道 路 紧 邻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东 部 边 界, 改 造 后 东 侧 路 基 拓 宽 17m, 占 用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范 围 用 地 约 0.64hm 2 项 目 工 程 不 直 接 涉 及 太 湖 湖 体, 距 离 湖 岸 湖 体 分 界 线 距 离 955m 表 项 目 在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内 的 建 设 内 容 桩 号 范 围 建 设 内 容 建 设 规 模 新 增 占 地 规 模 (hm 2 ) 东 侧 边 界 新 增 双 向 2 车 道 辅 K10+120~K 新 增 辅 道 路 基 宽 度 :17m 0.64 道 19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7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2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的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为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基 于 区 内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本 项 目 改 造 方 案 对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本 项 目 于 K10+120~K 路 段 对 现 有 道 路 地 面 进 行 扩 建, 新 增 双 向 4 车 道 辅 道 工 程 辅 道 扩 建 新 增 用 地 0.64hm 2, 直 接 造 成 植 被 破 坏, 影 响 保 护 区 内 动 植 物 多 样 性 另 一 方 面,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增 加 了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内 土 地 硬 化 比 例, 不 利 于 太 湖 湖 岸 作 为 湿 地 缓 冲 带 的 自 然 调 节 缓 冲 作 用, 不 利 于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的 持 续 发 展 但 是 由 于 本 项 目 在 保 护 区 内 新 增 用 地 量 占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比 例 极 小, 因 此 上 述 不 利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存 在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对 于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管 控 措 施 中 规 定 的 禁 止 行 为 ; 在 区 内 地 表 施 工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正 确 及 时 处 理 好 施 工 废 渣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对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的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工 本 工 程 为 改 扩 建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将 使 耕 地 水 域 绿 地 面 积 略 有 减 少,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工 程 占 地 主 要 呈 线 状 分 布 于 沿 线 地 区, 线 路 横 向 影 响 范 围 极 其 狭 窄, 对 整 个 评 价 范 围 而 言, 这 种 变 化 影 响 较 小,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影 响 不 大 (2) 项 目 建 设 将 造 成 施 工 区 域 内 地 表 植 被 的 破 坏, 施 工 期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分 别 是 739.6t/a 和 45.0t/a, 运 营 期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植 被 和 道 路 绿 化 后, 项 目 建 设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净 损 失 为 628.3t/a (3)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古 树 名 木 和 陆 生 珍 稀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分 布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对 沿 线 动 植 物 影 响 较 小 (4) 项 目 施 工 营 造 区 ( 含 灰 土 拌 合 场 材 料 堆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等 ) 集 中 布 置, 有 利 于 实 施 有 效 的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且 未 布 置 在 生 态 红 线 区 内,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5) 本 项 目 在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无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项 目 建 设 不 涉 及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因 此 对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湿 地 公 园 基 本 无 影 响 本 项 目 涉 及 在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内 的 路 基 扩 建 工 程, 对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的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7

20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4.5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废 弃 土 方 桥 梁 桩 基 钻 渣 破 除 路 面 弃 渣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的 结 果, 施 工 期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约 为 54t, 将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沿 线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 根 据 土 方 平 衡, 本 项 目 工 程 废 弃 土 方 92280m 3, 可 优 先 用 于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用 土 ( 本 项 目 绿 化 面 积 亩, 按 40cm 绿 化 土 考 虑 ), 可 消 纳 弃 方 m 3, 剩 余 的 m 3 弃 土 委 托 经 无 锡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核 准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理 ; 桥 梁 桩 基 钻 渣 要 根 据 施 工 进 度, 委 托 经 无 锡 市 城 市 管 理 部 门 核 准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理 ; 破 除 路 面 弃 渣 产 生 垃 圾 量 36531m 3, 根 据 其 铣 刨 料 级 配, 添 加 骨 料 和 沥 青, 拌 热 再 生 后 用 于 路 面 下 面 层 或 二 级 路 以 下 被 交 路 面 层 因 此,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得 到 妥 善 的 处 理 处 置, 向 环 境 的 排 放 量 为 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2) 固 体 废 物 贮 运 环 节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的 贮 运 环 节 主 要 包 括 临 时 堆 土 场 的 堆 存 以 及 固 体 废 物 在 施 工 现 场 和 临 时 堆 场 之 间 的 运 输 临 时 堆 土 场 的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是 扬 尘 和 水 土 流 失 临 时 堆 土 场 集 中 设 置, 堆 土 场 四 周 设 置 围 挡 防 风 阻 尘, 堆 垛 配 备 篷 布 遮 盖 并 定 期 洒 水 保 持 湿 润 ; 临 时 堆 土 场 四 周 开 挖 排 水 沟, 排 水 沟 末 端 设 置 沉 淀 池, 截 留 雨 水 径 流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扬 尘,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固 体 废 物 的 运 输 以 卡 车 运 输 为 主,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是 运 输 扬 尘 和 抛 洒 滴 漏 运 输 车 辆 应 配 备 顶 棚 或 遮 盖 物, 装 运 过 程 中 应 对 装 载 物 进 行 适 量 洒 水, 采 取 湿 法 操 作 ; 固 体 废 物 的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避 开 村 庄 集 中 居 住 区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固 体 废 物 运 输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程 度 因 此, 采 取 一 定 的 扬 尘 控 制 和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贮 运 环 节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19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9 第 4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路 面 清 扫 所 产 生 的 垃 圾, 主 要 为 道 路 沿 线 树 木 花 草 产 生 的 绿 化 垃 圾, 由 市 政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运 营 期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为 零, 对 环 境 无 不 利 影 响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工 程 废 弃 土 方 先 用 于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用 土, 剩 余 的 弃 土 委 托 经 无 锡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核 准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理 ; 桥 梁 桩 基 钻 渣 委 托 经 无 锡 市 城 市 管 理 部 门 核 准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理 ; 破 除 路 面 弃 渣 产 生 垃 圾 量, 根 据 其 铣 刨 料 级 配, 添 加 骨 料 和 沥 青, 拌 热 再 生 后 用 于 路 面 下 面 层 或 二 级 路 以 下 被 交 路 面 层 ;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将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沿 线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采 取 一 定 的 扬 尘 控 制 和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后, 固 体 废 物 贮 运 环 节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因 此,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9

21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第 5 章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1 项 目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 是 缩 小 城 市 主 次 中 心 间 时 空 距 离, 加 快 太 湖 新 城 与 中 心 老 城 的 融 合 发 展 的 需 要 伴 随 城 市 规 模 扩 张, 无 锡 城 市 空 间 结 构 不 断 演 进, 无 锡 主 城 区 将 形 成 七 片 一 带 的 总 体 布 局 结 构, 以 老 城 区 为 核 心, 周 围 分 布 有 惠 山 新 城 锡 东 新 城 科 技 新 城 太 湖 新 城 锡 西 新 城 及 马 山 6 个 片 区 城 市 格 局 的 升 级 扩 展, 需 要 快 速 通 道 拓 展 城 市 空 间 结 构, 拉 开 城 市 框 架 扩 大 中 心 城 区 辐 射 吸 引 能 力 蠡 湖 大 道 作 为 无 锡 主 城 区 与 太 湖 新 城 之 间 一 条 重 要 的 南 北 向 交 通 通 道, 对 其 进 行 快 速 化 改 造, 正 是 顺 应 城 市 南 拓 发 展 趋 势, 缩 小 城 市 主 次 中 心 间 的 时 空 距 离, 加 快 太 湖 新 城 与 中 心 老 城 融 合 发 展 的 需 要 (2) 是 完 善 无 锡 市 快 速 路 网 骨 架 结 构, 实 现 组 团 快 联 高 快 一 体 发 展 的 迫 切 需 要 随 着 无 锡 城 镇 化 水 平 的 持 续 提 高, 城 市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居 民 的 平 均 出 行 距 离 和 出 行 时 耗 也 在 急 剧 地 增 加, 对 城 市 交 通 提 出 的 要 求 也 更 为 严 格 城 市 快 速 路 作 为 能 够 保 障 车 辆 快 速 连 续 通 行 的 城 市 道 路, 推 进 城 市 快 速 路 网 建 设 是 实 现 组 团 之 间 快 捷 联 系 缩 短 时 空 距 离 的 有 效 途 径 同 时, 蠡 湖 大 道 与 内 环 西 线 凤 翔 路 构 成 南 北 纵 向 贯 通 轴 线, 能 够 极 大 地 提 升 区 域 长 距 离 跨 组 团 快 速 出 行 的 便 利 性 该 轴 线 往 北 可 直 通 无 锡 江 阴 往 南 延 伸 至 环 太 湖 高 速, 实 现 江 阴 南 部 片 区 惠 山 新 城 无 锡 主 城 太 湖 新 城 之 间 高 效 快 捷 的 联 系 另 外, 根 据 江 苏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规 划 沪 常 高 速 (S58) 与 现 状 通 锡 高 速 (S19) 将 设 南 泉 枢 纽 互 通, 该 互 通 除 承 担 高 速 公 路 之 间 快 速 转 换 功 能 外, 同 时 也 是 无 锡 市 南 部 门 户, 交 通 功 能 十 分 重 要 蠡 湖 大 道 快 速 化 以 后, 直 接 顺 接 该 枢 纽 互 通 收 费 站, 促 成 高 快 一 体 化 发 展, 便 捷 联 系 苏 州 上 海 浙 江 方 向 20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1 第 5 章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纵 向 快 速 轴 线 示 意 图 (3) 是 促 进 走 廊 沿 线 城 市 化 发 展, 引 导 太 湖 新 城 旅 游 科 教 产 业 集 聚 的 需 要 蠡 湖 大 道 主 线 按 照 城 市 快 速 路 标 准 设 计, 辅 道 按 照 城 市 主 干 路 标 准 设 计, 配 套 设 施 完 善, 道 路 设 计 标 准 高, 可 提 升 区 域 道 路 的 规 格 档 次, 从 而 提 高 整 个 太 湖 新 城 的 功 能 和 品 位, 促 进 沿 线 走 廊 的 城 市 化 发 展, 有 利 于 引 导 太 湖 新 城 旅 游 科 教 产 业 的 不 断 聚 集 同 时, 随 着 太 湖 新 城 南 部 万 达 城 的 推 动 建 设, 蠡 湖 大 道 的 快 速 化 改 造 更 是 迫 在 眉 睫 无 锡 万 达 文 化 旅 游 城 规 划 定 位 为 无 锡 文 化 旅 游 的 新 名 片 城 市 发 展 的 新 地 标, 未 来 将 打 造 成 具 有 独 特 魅 力 和 影 响 力 的 世 界 级 文 化 旅 游 景 观 按 照 相 关 规 划, 无 锡 万 达 文 化 旅 游 城 将 建 设 70 公 顷 的 主 题 公 园, 年 客 流 将 达 到 2000 万 万 达 城 的 建 设 将 吸 引 大 量 的 交 通 流, 必 然 需 要 配 套 相 应 的 大 容 量 快 捷 的 交 通 系 统 本 项 目 作 为 紧 临 万 达 城 东 侧 的 一 条 南 北 向 通 道, 通 过 对 其 快 速 化 改 造 将 便 捷 城 市 中 心 与 万 达 城 的 联 系, 合 理 优 化 城 市 快 速 路 网 布 局, 从 而 快 速 疏 解 进 出 万 达 城 交 通 流, 缓 解 片 区 交 通 压 力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

21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城 市 道 路 快 速 化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本 ) (2013 年 修 正 ) 中 的 鼓 励 类 第 22 大 类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中 第 3 款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建 设 和 第 4 款 城 市 道 路 及 智 能 交 通 体 系 建 设 ; 对 照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关 于 修 改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部 分 条 目 的 通 知 ( 苏 经 信 产 业 号 ),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属 于 其 中 的 限 制 类 或 淘 汰 类 ; 对 照 无 锡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试 行 ), 本 项 目 属 于 其 中 的 鼓 励 类 项 目 ; 对 照 无 锡 市 内 资 禁 止 投 资 项 目 目 录 (2015 年 本 ),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其 中 的 禁 止 类 项 目 本 工 程 建 设 不 与 国 家 和 江 苏 省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冲 突, 符 合 国 家 和 无 锡 市 的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5.2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与 无 锡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1 条 例 要 点 无 锡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中 提 出 : (1) 城 市 发 展 方 向 南 拓 北 展 东 整 西 优 南 拓, 城 市 未 来 发 展 的 主 导 方 向, 建 设 湖 滨 城 市 生 态 城 市 ; 北 展, 将 堰 桥 地 区 建 设 为 惠 山 区 新 的 行 政 中 心, 加 强 与 江 阴 的 联 系 ; 东 整, 整 合 东 亭 与 中 心 城 的 空 间 道 路 网 络 ; 西 优, 以 太 湖 山 水 为 主 体, 优 化 城 市 的 旅 游 休 闲 用 地 (2) 城 市 布 局 结 构 中 心 城 形 成 七 片 一 带 的 总 体 布 局 结 构, 构 筑 山 水 城 林 一 体 的 城 市 总 体 框 架 1 城 中 片 区 以 居 住 和 生 活 服 务 设 施 为 主, 承 担 行 政 商 业 金 融 文 化 等 综 合 职 能 ; 2 蠡 溪 片 区 以 居 住 商 贸 旅 游 服 务 体 育 为 主 的 综 合 区, 是 中 心 城 中 心 区 与 太 湖 风 景 区 之 间 的 重 要 过 度 地 带, 规 划 在 青 祁 路 东 太 湖 大 道 南 形 成 中 心 城 次 中 心 ; 3 东 亭 片 区 以 工 业 居 住 商 贸 为 主 的 综 合 区, 规 划 建 成 中 心 城 东 翼 的 居 住 新 20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3 第 5 章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区 和 次 中 心 ; 4 新 区 片 区 以 工 业 居 住 物 流 为 主 的 综 合 区, 其 工 业 以 外 向 型 经 济 和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为 主 ; 5 山 北 片 区 以 居 住 功 能 为 主, 保 留 传 统 的 特 色 手 工 艺 生 产 基 地 和 集 中 成 片 的 无 污 染 纺 织 企 业 ; 6 锡 北 片 区 包 括 堰 桥 和 西 漳 地 区, 堰 桥 是 以 行 政 办 公 居 住 和 现 代 高 科 技 园 区 为 主 的 综 合 区, 西 漳 是 以 现 代 物 流 居 住 和 工 业 为 主 的 综 合 区 ; 7 滨 湖 新 城 片 区 以 教 育 科 研 体 育 旅 游 服 务 高 品 质 居 住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和 生 产 型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为 主 的 综 合 区, 远 景 规 划 为 城 市 的 副 中 心 一 带 为 Z 字 型 环 太 湖 五 里 湖 的 自 然 山 水 风 光 带 2 相 容 性 分 析 根 据 无 锡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城 市 发 展 方 向 为 南 拓 北 展 东 整 西 优 本 项 目 位 于 滨 湖 新 城 片 区, 位 于 无 锡 市 南 部 太 湖 湖 畔, 道 路 主 要 功 能 是 集 散 周 边 地 块 交 通, 服 务 两 侧 地 块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城 市 空 间 结 构 优 化, 对 完 善 城 市 路 网 布 局 结 构, 符 合 中 心 城 形 成 七 片 一 带 的 总 体 布 局 结 构, 构 筑 山 水 城 林 一 体 的 城 市 总 体 框 架 规 划 要 求, 对 改 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实 现 无 锡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目 标 具 有 推 动 作 用, 因 此 与 无 锡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相 容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3

21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图 无 锡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与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相 容 性 分 析 1 条 例 要 点 第 二 十 八 条 排 污 单 位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不 得 超 过 经 核 定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并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设 置 便 于 检 查 采 样 的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悬 挂 标 志 牌 ; 不 得 私 设 暗 管 或 者 采 取 其 他 规 避 监 管 的 方 式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禁 止 在 太 湖 流 域 设 置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要 求 的 造 纸 制 革 酒 20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5 第 5 章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精 淀 粉 冶 金 酿 造 印 染 电 镀 等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的 生 产 项 目, 现 有 的 生 产 项 目 不 能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的, 应 当 依 法 关 闭 在 太 湖 流 域 新 设 企 业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现 有 的 企 业 尚 未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的, 应 当 按 照 清 洁 生 产 规 划 要 求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两 省 一 市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第 二 十 九 条 新 孟 河 望 虞 河 以 外 的 其 他 主 要 入 太 湖 河 道, 自 河 口 1 万 米 上 溯 至 5 万 米 河 道 岸 线 内 及 其 岸 线 两 侧 各 1000 米 范 围 内,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新 建 扩 建 化 工 医 药 生 产 项 目 ; ( 二 ) 新 建 扩 建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排 污 口 以 外 的 排 污 口 ; ( 三 ) 扩 大 水 产 养 殖 规 模 第 三 十 条 太 湖 岸 线 内 和 岸 线 周 边 5000 米 范 围 内, 淀 山 湖 岸 线 内 和 岸 线 周 边 2000 米 范 围 内, 太 浦 河 新 孟 河 望 虞 河 岸 线 内 和 岸 线 两 侧 各 1000 米 范 围 内, 其 他 主 要 入 太 湖 河 道 自 河 口 上 溯 至 1 万 米 河 道 岸 线 内 及 其 岸 线 两 侧 各 1000 米 范 围 内,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设 置 剧 毒 物 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贮 存 输 送 设 施 和 废 物 回 收 场 垃 圾 场 ; ( 二 ) 设 置 水 上 餐 饮 经 营 设 施 ; ( 三 ) 新 建 扩 建 高 尔 夫 球 场 ; ( 四 ) 新 建 扩 建 畜 禽 养 殖 场 ; ( 五 ) 新 建 扩 建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建 设 项 目 ; ( 六 ) 本 条 例 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的 行 为 已 经 设 置 前 款 第 一 项 第 二 项 规 定 设 施 的, 当 地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责 令 拆 除 或 者 关 闭 2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路 线 在 太 湖 岸 线 内 和 岸 线 周 边 5000 米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桥 梁 工 程 路 基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本 项 目 为 道 路 快 速 化 改 造 工 程, 本 项 目 通 过 加 强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管 理, 项 目 建 设 不 存 在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要 求 禁 止 的 行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5

21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与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相 符 性 分 析 1 条 例 要 点 第 四 十 五 条 太 湖 流 域 一 二 三 级 保 护 区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化 学 制 浆 造 纸 制 革 酿 造 染 料 印 染 电 镀 以 及 其 他 排 放 含 磷 氮 等 污 染 物 的 企 业 和 项 目 ; ( 二 ) 销 售 使 用 含 磷 洗 涤 用 品 ; ( 三 ) 向 水 体 排 放 或 者 倾 倒 油 类 酸 液 碱 液 剧 毒 废 渣 废 液 含 放 射 性 废 渣 废 液 含 病 原 体 污 水 工 业 废 渣 以 及 其 他 废 弃 物 ; ( 四 ) 在 水 体 清 洗 装 贮 过 油 类 或 者 有 毒 有 害 污 染 物 的 车 辆 船 舶 和 容 器 等 ; ( 五 ) 使 用 农 药 等 有 毒 物 毒 杀 水 生 生 物 ; ( 六 ) 向 水 体 直 接 排 放 人 畜 粪 便 倾 倒 垃 圾 ; ( 七 ) 围 湖 造 地 ; ( 八 ) 违 法 开 山 采 石, 或 者 进 行 破 坏 林 木 植 被 水 生 生 物 的 活 动 ; ( 九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其 他 行 为 第 四 十 六 条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新 建 扩 建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项 目, 城 镇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除 外 ; ( 二 ) 在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养 殖 范 围 外 从 事 网 围 网 箱 养 殖, 利 用 虾 窝 地 笼 网 机 械 吸 螺 底 拖 网 进 行 捕 捞 作 业 ; ( 三 ) 新 建 集 中 式 畜 禽 养 殖 场 ; ( 四 ) 新 建 扩 建 高 尔 夫 球 场 水 上 游 乐 等 开 发 项 目 ; ( 五 ) 从 事 水 上 餐 饮 经 营 活 动 ; ( 六 ) 其 他 可 能 污 染 水 质 的 活 动 除 城 镇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依 法 设 置 的 排 污 口 外,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禁 止 设 置 排 污 口, 已 经 设 置 的 排 污 口 应 当 限 期 关 闭 2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全 部 工 程 路 线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桥 梁 工 程 路 基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工 程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截 水 沟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等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其 中 截 水 沟 布 置 在 施 工 场 地 四 周, 截 留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废 水 引 入 隔 油 池 和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管 20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7 第 5 章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网 ; 泥 浆 水 进 入 沉 淀 池,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工 程 施 工 影 响 可 以 控 制 在 施 工 场 地 范 围 之 内 通 过 做 好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各 种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选 择 合 理 的 施 工 方 式, 运 营 期 收 集 的 路 ( 桥 ) 面 径 流 排 入 规 划 的 河 流, 工 程 相 关 建 设 活 动 不 涉 及 上 述 禁 止 的 开 发 行 为, 对 太 湖 流 域 水 体 污 染 影 响 较 小, 符 合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相 关 要 求 关 于 高 起 点 规 划 高 标 准 建 设 无 锡 太 湖 保 护 区 的 决 定 1 决 定 要 点 ( 锡 委 发 [2008]31 号 ) 其 中 一 二 级 保 护 区 要 建 成 绿 色 生 态 功 能 区 和 生 态 旅 游 示 范 区 绿 色 生 态 功 能 区 以 建 设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为 目 标, 以 提 高 资 源 环 境 可 承 载 能 力 为 基 础, 加 快 实 施 控 源 截 污, 重 点 推 进 生 态 重 建, 建 立 区 域 生 态 标 志 高 标 准 实 施 区 域 生 态 重 建 工 程, 全 面 建 设 生 态 湖 滨 带, 农 田 林 网 化, 道 路 河 道 两 侧 建 成 绿 色 通 道, 到 2010 年 城 市 绿 化 覆 盖 率 达 45%, 全 市 森 林 覆 盖 率 达 24% 以 无 锡 太 湖 国 家 级 旅 游 度 假 区 太 湖 山 水 城 旅 游 度 假 区 蠡 湖 梅 梁 湖 地 区 和 宜 兴 沿 湖 地 区 等 为 重 点, 探 索 生 态 旅 游 发 展 模 式, 培 育 生 态 旅 游 产 品, 完 善 生 态 旅 游 设 施, 提 高 生 态 旅 游 管 理 和 服 务 水 平, 普 及 绿 色 生 态 旅 游 消 费 方 式, 积 极 创 建 国 家 级 生 态 旅 游 示 范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市 域 内 太 湖 湖 体 沿 湖 岸 5 公 里 区 域 入 湖 河 道 上 溯 10 公 里 及 沿 岸 两 侧 各 1 公 里 范 围 一 级 保 护 区 按 梯 度 划 分 为 禁 止 建 设 区 限 制 建 设 区 和 控 制 建 设 区 禁 止 建 设 区 指 太 湖 湖 体 沿 湖 岸 无 锡 市 区 主 城 段 200 米 ( 局 部 100 米 ) 宜 兴 东 部 地 区 沿 湖 约 1 公 里, 以 及 主 要 入 湖 河 道 上 溯 10 公 里 及 沿 岸 两 侧 各 30~50 米 的 区 域, 该 区 域 是 予 以 严 格 管 制 的 生 态 核 心 区 ; 限 制 建 设 区 指 禁 止 建 设 区 以 外, 无 锡 市 区 段 至 沿 湖 岸 1 公 里, 宜 兴 至 沿 湖 岸 3 公 里, 以 及 主 要 入 湖 河 道 上 溯 10 公 里 沿 岸 两 侧 500 米 以 内 的 区 域, 该 区 域 是 对 城 市 建 设 进 行 限 制 的 生 态 缓 冲 区 ; 控 制 建 设 区 指 上 述 两 类 区 域 以 外 的 太 湖 一 级 保 护 区, 该 区 域 是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的 生 态 型 城 区 ( 园 区 ) 在 禁 止 和 限 制 建 设 区 内, 重 点 以 建 设 绿 色 生 态 功 能 区 为 目 标, 积 极 实 施 退 耕 退 渔 退 养 和 还 湖 还 林 还 草 还 湿 地 工 程 ; 取 缔 传 统 种 养 殖 业, 禁 止 新 建 集 中 式 畜 禽 养 殖 业, 限 制 使 用 农 药 化 肥 激 素 等 人 工 合 成 物 质, 实 施 绿 色 种 植 区 域 内 严 格 控 制 各 类 建 设 行 为, 限 期 搬 迁 出 规 划 保 留 外 的 所 有 村 庄 工 业 企 业 以 及 不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公 共 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7

21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施, 封 堵 所 有 的 排 污 口 现 有 城 镇 建 设 区 需 严 格 控 制 发 展, 实 施 必 要 的 整 治 改 造, 确 保 符 合 相 应 的 保 护 要 求 在 控 制 建 设 区 内, 鼓 励 发 展 生 态 循 环 农 业, 实 施 绿 色 种 植, 限 制 使 用 农 药 化 肥 激 素 等 人 工 合 成 物 质, 建 设 农 业 生 态 良 性 循 环 示 范 区 积 极 实 施 区 内 居 民 点 搬 迁 和 集 中 居 住, 推 进 企 业 整 合 和 进 入 园 区 大 力 推 进 区 内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升 级 和 城 镇 发 展 转 型, 加 快 建 设 三 谷 三 基 地 等 创 新 载 体, 重 点 发 展 现 代 商 务 服 务 外 包 技 术 研 发 创 意 产 业 都 市 产 业 等 先 进 制 造 业 和 高 端 服 务 业 全 面 封 堵 所 有 的 排 污 口, 经 营 性 场 所 和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限 期 实 施 污 水 接 管 排 放 集 中 处 理, 实 现 镇 村 污 水 管 网 全 覆 盖, 确 保 工 业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2010 年 底 前 取 缔 传 统 畜 禽 养 殖 业 和 水 产 养 殖 业, 完 成 退 耕 面 积 5 万 亩 2 相 容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全 线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K2+225~K2+590 和 K10+080~K 段 共 计 780m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限 制 建 设 区, 其 余 路 段 共 计 7.49km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限 制 建 设 区 和 控 制 建 设 区 边 界 处 本 项 目 为 公 路 工 程 建 筑 的 建 设, 符 合 加 快 建 设 三 谷 三 基 地 等 创 新 载 体, 重 点 发 展 现 代 商 务 服 务 外 包 技 术 研 发 创 意 产 业 都 市 产 业 等 先 进 制 造 业 和 高 端 服 务 业 的 要 求 ; 本 项 目 工 程 相 关 建 设 活 动 不 涉 及 上 述 禁 止 的 开 发 行 为, 符 合 制 建 设 区 规 划 要 求, 本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关 于 高 起 点 规 划 高 标 准 建 设 无 锡 太 湖 保 护 区 的 决 定 锡 委 发 [2008]31 号 与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1 规 划 要 点 (1)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保 护 区 划 分 : 全 部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北 从 环 湖 路 经 蠡 园 至 金 城 湾 公 园, 南 从 金 城 湾 沿 金 石 一 路 到 金 城 湾 湿 地 公 园, 东 至 金 城 湾 以 贡 湖 大 道 为 界, 西 与 梅 梁 湖 景 区 毗 连, 以 宝 界 山 范 围 内 东 西 蠡 湖 水 域 和 沿 湖 开 放 绿 地 区 域, 含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蠡 湖 景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控 措 施 : 二 级 管 控 区 内 禁 止 开 山 采 石 开 矿 开 荒 修 坟 立 碑 等 破 坏 景 观 植 被 和 地 形 地 貌 的 活 动 ; 禁 止 修 建 储 存 爆 炸 性 易 燃 性 放 射 性 毒 害 性 腐 蚀 性 物 品 的 设 施 ; 禁 止 在 景 物 或 者 设 施 上 刻 划 涂 污 ; 禁 止 乱 扔 垃 圾 ; 不 得 建 设 破 坏 景 20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9 第 5 章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观 污 染 环 境 妨 碍 游 览 的 设 施 ; 在 珍 贵 景 物 周 围 和 重 要 景 点 上, 除 必 须 的 保 护 设 施 外, 不 得 增 建 其 他 工 程 设 施 ;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已 建 的 设 施, 由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进 行 清 理, 区 别 情 况, 分 别 对 待 ; 凡 属 污 染 环 境, 破 坏 景 观 和 自 然 风 貌, 严 重 妨 碍 游 览 活 动 的, 应 当 限 期 治 理 或 者 逐 步 迁 出 ; 迁 出 前, 不 得 扩 建 新 建 设 施 (2)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保 护 区 划 分 : 全 部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长 广 溪 石 塘 段 至 壬 子 港 河 道 两 侧 米 不 等 的 一 个 湿 地 区 域, 涉 及 雪 浪 街 道 石 塘 社 区 许 舍 社 区 雪 浪 社 区 葛 埭 社 区 长 广 社 区 壬 港 社 区 湿 地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管 控 措 施 : 二 级 管 控 区 内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除 国 家 另 有 规 定 外, 开 ( 围 ) 垦 湿 地 开 矿 采 石 取 土 修 坟 以 及 生 产 性 放 牧 等 ; 从 事 房 地 产 度 假 村 高 尔 夫 球 场 等 任 何 不 符 合 主 体 功 能 定 位 的 建 设 项 目 和 开 发 活 动 ; 商 品 性 采 伐 林 木 ; 猎 捕 鸟 类 和 捡 拾 鸟 卵 等 行 为 (3)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保 护 区 划 分 : 一 级 管 控 区 为 : 贡 湖 沙 渚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和 锡 东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二 级 管 控 区 分 为 两 部 分 : 湖 体 和 湖 岸 湖 体 为 无 锡 市 区 太 湖 湖 体 范 围 湖 岸 部 分 包 括 贡 湖 湾 环 太 湖 高 速 干 城 路 南 湖 路 缘 溪 道 山 水 西 路 以 南 部 分 区 域, 梅 梁 湖 望 湖 路 锦 园 路 梁 湖 路 环 湖 路 以 南 部 分 区 域, 马 山 东 半 山 和 西 半 山 山 体 及 东 侧 南 侧 西 侧 沿 湖 岸 线, 还 包 括 莲 花 山 华 藏 山 鸡 笼 山 月 台 山 等 连 绵 地 区 山 体 ( 北 侧 山 体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 鼋 头 渚 笔 架 山 石 塘 山 龙 王 山 军 嶂 山 南 象 山 等 连 绵 山 体 ( 东 侧 山 体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 横 山 山 体, 雪 浪 山 25 米 等 高 线 以 上 山 体 除 一 级 管 控 区 外 其 余 为 二 级 管 控 区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管 控 措 施 : 严 格 执 行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等 有 关 规 定 2 相 容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于 起 点 处 K2+225 处 北 邻 其 二 级 管 控 区 南 部 边 界 处, 项 目 起 点 与 二 级 管 控 区 以 金 石 路 为 界 项 目 在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内 无 工 程 内 容 本 项 目 不 直 接 穿 越 二 级 管 控 区 项 目 于 K7+050~K7+250 K8+200~K8+900 K10+120~K 等 路 段 邻 近 长 广 溪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9

22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边 界 现 有 道 路 西 侧 边 界 最 近 距 离 湿 地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边 界 40~50m, 改 造 后 路 基 边 线 与 湿 地 公 园 距 离 最 近 20~40m 本 项 目 距 离 一 级 管 控 区 最 近 距 离 6.7km 本 项 目 于 K10+120~K 段 邻 近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湖 岸 范 围 边 界, 临 近 路 段 主 要 是 对 现 状 路 基 进 行 改 扩 建, 由 原 来 35m 路 基 拓 宽 至 69.5m 改 造 前, 道 路 紧 邻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东 部 边 界, 改 造 后 东 侧 路 基 拓 宽 17m, 占 用 太 湖 重 要 保 护 区 范 围 用 地 约 0.64hm 2, 占 地 类 型 主 要 为 耕 地 项 目 工 程 不 直 接 涉 及 太 湖 湖 体, 距 离 湖 岸 湖 体 分 界 线 距 离 955m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生 态 红 线 管 理 要 求 内 禁 止 的 活 动, 不 在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内 设 置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和 取 土 坑, 不 向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与 施 工 废 水 对 于 土 石 方 临 时 堆 放 场 采 用 编 织 袋 围 堰, 苫 布 覆 盖 等 措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对 周 边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施 工 临 时 道 路 及 时 采 用 上 述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改 变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的 生 态 主 导 功 能, 对 其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是 相 符 的 与 江 苏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相 符 性 分 析 1 条 例 要 点 第 十 五 条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区 域 内 水 体 列 为 太 湖 流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一 级 保 护 区, 适 用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有 关 一 级 保 护 区 的 规 定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的 所 有 污 染 物 必 须 经 过 处 理 禁 止 将 未 经 处 理 或 者 处 理 未 达 到 国 家 或 者 省 规 定 标 准 的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水 体 禁 止 向 水 体 倾 倒 垃 圾 及 其 他 污 染 物 在 太 湖 水 域 航 行 停 泊 作 业 的 船 舶, 应 当 遵 守 江 苏 省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的 规 定 第 十 七 条 在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禁 止 进 行 下 列 活 动 : ( 一 ) 开 山 采 石 开 矿 开 荒 填 湖 修 坟 立 碑 等 破 坏 景 观 植 被 和 地 形 地 貌 的 活 动 ; ( 二 ) 修 建 储 存 爆 炸 性 易 燃 性 放 射 性 毒 害 性 腐 蚀 性 物 品 的 设 施 或 者 堆 放 弃 置 处 理 废 渣 尾 矿 油 料 含 病 原 体 污 染 物 以 及 其 他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 ( 三 ) 在 景 物 或 者 设 施 上 刻 划 涂 污 ; ( 四 ) 乱 扔 垃 圾 21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1 第 5 章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2 相 容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工 程 路 线 不 在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内, 工 程 相 关 建 设 活 动 不 涉 及 上 述 禁 止 的 开 发 行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江 苏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是 相 符 的 图 项 目 与 太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位 置 关 系 图 与 无 锡 市 路 网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1 条 例 要 点 根 据 无 锡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中 关 于 对 无 锡 市 市 区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规 划 : 公 路 规 划 形 成 三 ( 半 ) 环 十 射 两 联 的 对 外 公 路 布 局 一 环 为 高 速 公 路 ; 二 环 为 一 级 公 路, 加 强 无 锡 与 周 边 地 区 的 联 系 ; 三 环 为 二 级 公 路 ; 十 条 放 射 性 道 路 是 新 锡 宜 公 路 312 国 道 西 段 锡 澄 公 路 等 十 条 公 路 ; 两 联 是 指 锡 常 高 速 公 路 和 锡 苏 高 速 公 路, 通 过 锡 宜 高 速 和 沪 宁 高 速 相 互 沟 通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中 心 城 道 路 网 络 仍 呈 自 由 式 布 局 形 式, 由 环 形 辐 射 式 快 速 交 通 系 统 和 各 片 区 的 方 格 网 状 道 路 网 络 有 机 组 成 规 划 快 速 干 道 主 要 有 : 吴 桥 路 惠 山 隧 道 青 祁 路, 江 海 路 太 湖 大 道 金 桥 路 和 锡 北 路, 形 成 环 形 加 放 射 的 网 络 布 局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1

22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在 无 锡 市 市 区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规 划 中 的 位 置 关 系 见 图 相 容 性 分 析 规 划 中 明 确 了 本 项 目 作 为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中 规 划 的 快 速 干 道 吴 桥 路 惠 山 隧 道 青 祁 路 中 的 组 成 部 分, 是 道 路 骨 架 路 网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其 快 速 化 改 造 是 完 善 骨 架 路 网 的 需 要, 实 施 后 可 完 善 南 部 地 区 的 快 速 交 通 出 行 要 求, 使 快 速 路 网 的 分 布 渐 趋 完 善 所 以,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无 锡 市 市 区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规 划 图 本 项 目 与 无 锡 市 市 区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规 划 的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21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3 第 5 章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3 交 通 阻 隔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属 于 线 状 的 道 路 工 程, 在 工 程 施 工 期 不 可 避 免 的 造 成 一 些 交 通 阻 隔, 对 居 民 的 出 行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为 避 开 施 工 路 段 可 能 会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绕 行, 同 时 由 于 对 现 有 道 路 的 封 闭 施 工 及 隧 道 明 挖, 对 交 通 畅 通 也 可 能 产 生 影 响, 但 是 由 于 项 目 周 边 路 网 结 构 完 善, 交 通 便 利, 并 且 上 述 影 响 只 是 暂 时 的, 将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而 结 束 因 此 在 施 工 期 间 通 过 设 置 一 定 的 通 道 和 实 施 合 理 的 交 通 组 织 设 计 之 后, 交 通 阻 隔 效 应 的 影 响 非 常 小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方 便 居 民 出 行, 减 少 车 辆 的 绕 行, 对 居 民 的 出 行 将 产 生 积 极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设 置 有 平 交 路 口, 不 会 影 响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穿 越 道 路 的 通 行 要 求 ; 但 由 于 道 路 平 交 路 口 的 存 在, 会 增 加 沿 线 居 民 出 行 时 的 安 全 风 险, 项 目 在 交 叉 路 口 将 设 置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 规 范 平 交 口 的 交 通 流, 可 以 有 效 缓 减 安 全 风 险 总 体 而 言, 本 项 目 的 交 通 阻 隔 影 响 较 小 5.4 对 文 化 遗 址 和 旅 游 景 点 的 影 响 分 析 表 项 目 沿 线 文 化 遗 址 和 旅 游 景 点 概 况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照 片 1 庵 基 墩 遗 址 洪 口 墩 遗 址 项 目 距 离 庵 基 墩 遗 址 100m 距 离 洪 口 墩 遗 址 约 206m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项 目 起 点 邻 近 见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章 节 2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项 目 于 部 分 路 段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边 界 见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章 节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3

22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经 识 别, 本 项 目 工 程 路 线 施 工 范 围 不 涉 及 地 面 文 物 保 护 问 题, 距 离 最 近 的 文 化 遗 址 为 庵 基 墩 遗 址 洪 口 墩 遗 址, 距 离 分 别 为 100m 206m 本 项 目 施 工 不 涉 及 上 述 文 化 遗 址, 但 在 施 工 期 仍 须 做 好 施 工 围 挡 措 施, 减 小 扬 尘 噪 声 对 其 影 响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在 旅 游 景 点 路 段 做 好 围 挡 措 施, 且 现 状 道 路 和 部 分 旅 游 景 点 之 间 还 有 几 十 米 的 绿 化 林 带 隔 离,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对 旅 游 景 点 本 身 基 本 无 影 响, 但 是 由 于 施 工 期 会 短 暂 影 响 周 边 出 行 条 件, 进 出 旅 游 景 点 的 游 客 需 从 其 他 道 路 绕 行 21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5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6.1 风 险 识 别 施 工 期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本 工 程 在 金 石 路 - 高 浪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西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1 根 DN600 高 压 燃 气 管, 从 高 浪 路 交 叉 口 处 拐 向 西 沿 高 浪 路 北 侧 绿 化 带 内 敷 设 在 金 石 路 ~ 具 区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西 侧 辅 道 内 万 达 城 溪 郡 ~ 南 湖 中 路 段 现 状 道 路 西 侧 绿 化 带 内 存 在 1 根 中 压 燃 气 管 本 项 目 在 道 路 重 要 节 点 冲 突 处 ( 高 浪 路 具 区 路 交 叉 口 ) 及 桥 梁 拓 宽 处 进 行 迁 移 改 造 过 程 中 操 作 不 当 或 重 型 机 械 车 辆 碾 压 可 能 造 成 现 有 输 气 管 道 破 损 因 此,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是 施 工 不 当 操 作 可 能 造 成 输 气 管 道 破 损, 从 而 发 生 天 燃 气 泄 漏 事 故 及 其 引 发 的 火 灾 运 营 期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项 目 建 成 后 为 主 路 快 速 路 和 辅 路 主 干 道, 主 路 快 速 路 作 为 城 市 快 速 路, 禁 止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和 大 货 车 通 行, 但 辅 路 存 在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造 成 装 载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辅 路 的 交 通 事 故 交 通 事 故 引 发 的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是 :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造 成 装 载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对 水 环 境 和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发 生 在 靠 近 生 态 红 线 区 路 段 的 危 险 品 泄 露 事 故 会 影 响 生 态 红 线 区 的 生 态 功 能 危 险 物 质 识 别 与 本 项 目 建 设 有 关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燃 气 管 道 中 运 输 的 天 然 气, 其 理 化 性 质 及 危 险 性 判 别 见 表 本 项 目 为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不 生 产 和 贮 存 上 述 危 险 物 质, 仅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对 上 述 危 险 物 质 的 输 送 管 道 产 生 影 响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5

22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危 险 物 质 性 质 与 危 险 性 判 别 表 物 质 名 称 理 化 性 质 爆 炸 物 质 识 有 毒 物 质 识 别 易 燃 物 质 识 别 别 特 征 类 别 特 征 类 别 特 征 类 别 危 险 物 质 判 定 危 险 货 物 号 21007,UN 号 1971,CAS 天 然 气 号 主 要 成 分 为 甲 烷, 分 子 式 CH 4, 极 易 燃 气 体, 无 色 无 臭 无 味 气 体,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醇 乙 醚 等 有 机 溶 剂, 熔 点 , 沸 点 , 气 体 密 度 kg/m 3, 饱 和 蒸 汽 压 53.32kPa( ), 爆 炸 极 限 5%-16%( 体 积 比 ), 自 燃 温 度 基 本 无 毒, 高 浓 度 时 成 为 单 纯 性 窒 息 剂 无 毒 物 质 沸 点 <20 可 燃 气 体 与 空 气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爆 炸 性 物 质 易 燃 物 质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燃 气 管 线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燃 气 管 线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燃 气 管 线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 施 工 过 程 中 引 起 输 气 管 道 破 裂 泄 漏 并 发 生 火 灾, 伴 生 燃 烧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影 响 大 气 环 境 的 风 险 事 故 燃 气 管 线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1) 事 故 统 计 资 料 1) 事 故 频 率 : 根 据 国 外 输 气 管 道 事 故 统 计 资 料, 近 三 十 年 欧 洲 地 区 天 然 气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率 为 次 /(km a), 美 国 天 然 气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率 为 次 /(km a) 由 于 管 材 生 产 技 术 施 工 质 量 等 因 素 的 制 约, 我 国 管 道 事 故 率 高 于 发 达 国 家 我 国 四 川 地 区 输 气 管 线 的 事 故 发 生 率 平 均 为 次 /(km a) 2) 事 故 原 因 : 根 据 国 外 输 气 管 道 事 故 统 计 资 料, 美 国 天 然 气 运 营 事 故 中 外 力 ( 第 三 方 破 坏 ) 引 发 事 故 比 例 占 53.5%, 欧 洲 输 气 管 道 事 故 中 由 第 三 方 破 坏 引 起 的 事 故 比 例 为 49.6% 根 据 我 国 四 川 地 区 输 气 管 道 年 事 故 统 计 资 料, 第 三 方 破 坏 引 起 的 事 故 数 占 事 故 总 数 的 5.9% (3) 本 项 目 燃 气 管 道 风 险 概 率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燃 气 管 道 共 计 2 条 本 项 目 施 工 设 计 的 燃 气 输 送 管 道 总 长 度 110m, 21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7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为 施 工 中 操 作 不 当 引 起 管 道 破 裂, 属 于 第 三 方 破 坏, 事 故 概 率 类 比 现 有 的 输 气 管 道 事 故 统 计 资 料 确 定, 见 表 根 据 预 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输 气 管 道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次 /a 事 故 描 述 施 工 造 成 管 道 破 裂 表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输 气 管 道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单 位 长 度 管 线 事 故 概 率 参 考 值 管 线 长 度 事 故 类 型 所 占 比 例 本 项 目 事 故 概 率 次 /(km a) 140m 5.9% ( 第 三 方 破 坏 ) 次 /a 事 故 泄 漏 量 (1) 甲 烷 泄 漏 量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燃 气 管 道 共 计 2 处, 市 政 燃 气 管 道 上 下 游 均 设 有 截 断 阀 室 事 故 发 生 后, 通 过 远 程 控 制 系 统 关 闭 上 下 游 截 断 阀 门, 可 以 阻 止 天 然 气 的 继 续 泄 漏 在 发 生 管 道 泄 漏 至 截 断 阀 门 关 闭 的 最 大 泄 漏 时 间 按 15 分 钟 计 燃 气 的 主 要 成 分 为 甲 烷, 按 年 输 送 量 0.7 亿 m 3 计, 则 15min 泄 漏 量 为 m 3, 甲 烷 气 体 密 度 kg/m 3, 则 泄 漏 甲 烷 质 量 为 kg, 泄 漏 速 率 3.10kg/s (2) 火 灾 伴 生 污 染 物 源 项 天 然 气 管 线 发 生 泄 漏 引 起 火 灾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不 完 全 燃 烧 产 生 的 CO CO 产 生 率 按 4.2kg/ 万 m3 天 然 气 计, 则 CO 发 生 量 为 kg/s 燃 气 泄 漏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按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项 设 定, 天 然 气 泄 漏 释 放 的 CH4 及 其 火 灾 燃 烧 产 生 的 CO 在 大 气 中 的 扩 散 采 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多 烟 团 模 式 ( 公 式 见 ), 对 设 定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各 污 染 物 在 不 同 风 向 风 速 和 稳 定 度 下 的 浓 度 分 布 进 行 预 测 C x, y, o 2Q exp 2 x y z 3/ x x o exp 2 x 2 2 y y o z 2 o exp 2 y 2 z 2 式 中 :C(x,y,0)-- 下 风 向 地 面 (x,y) 坐 标 处 的 空 气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mg/m 3 ); X Y Z-- 烟 团 中 心 坐 标 ;Q-- 事 故 期 间 烟 团 的 排 放 量 ;σx σy σz 为 X Y Z 方 向 的 扩 散 参 数 (m), 常 取 σx=σy (2) 预 测 内 容 及 气 象 条 件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7

22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次 大 气 风 险 预 测 采 用 多 烟 团 扩 散 模 式 预 测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下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时 在 评 价 区 内 各 风 险 因 子 毒 性 影 响 时 间 内 的 平 均 最 大 浓 度 分 布 一 般 情 况 下 在 D 类 F 类 稳 定 度 静 小 风 气 象 条 件 下 的 有 害 物 质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最 大, 因 此, 本 次 预 测 选 取 最 不 利 情 况 下 的 气 象 条 件 为 D 类 F 类 稳 定 度 静 小 风 1CH 4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各 计 算 条 件 下 CH 4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设 定 事 故 条 件 下 CH 4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风 速 (m/s) 稳 定 度 最 大 浓 度 落 地 距 离 (m)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 3 ) 影 响 半 径 (m) >176825mg/m 3 >35815mg/m 3 ( 窒 息 浓 度 ) ( 爆 炸 极 限 ) 1.5m/s 0.5m/s D / / F / / D / / F / / * 注 : 甲 烷 在 空 气 中 爆 炸 极 限 为 35.15g/Nm 3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在 设 定 的 事 故 状 态 下, 天 然 气 泄 漏 事 故 甲 烷 地 面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点 下 风 向 m 处 事 故 点 周 围 区 域 内 的 甲 烷 落 地 浓 度 低 于 甲 烷 的 窒 息 浓 度, 不 会 造 成 人 员 窒 息 甲 烷 的 爆 炸 极 限 为 5%-16%, 折 合 为 甲 烷 浓 度 35815mg/m 3 事 故 点 周 围 区 域 内 的 甲 烷 落 地 浓 度 低 于 甲 烷 爆 炸 极 限, 不 会 产 生 爆 炸 危 险 2CO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各 计 算 条 件 下 CO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等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设 定 事 故 条 件 下 CO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风 速 (m/s) 稳 定 度 最 大 浓 度 落 地 距 离 (m)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 3 ) >2069mg/m 3 ( 半 致 死 浓 度 ) 影 响 半 径 (m) >1700mg/m 3 ( 伤 害 阈 ) >10mg/m 3 (GB ) 1.5m/s 0.5m/s D / / / F / / / D / / / F / / /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在 设 定 的 事 故 状 态 下, 在 事 故 点 周 围 区 域 内, 天 然 气 泄 漏 发 生 火 灾 21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9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燃 烧 产 生 的 CO 浓 度 小 于 LC50( 半 致 死 ) 浓 度 IDLH( 伤 害 阈 ) 浓 度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浓 度 限 值 天 然 气 喷 射 燃 烧 影 响 分 析 输 气 管 线 破 裂 后, 若 天 然 气 被 直 接 点 燃, 产 生 喷 射 火 焰 喷 射 火 焰 的 热 辐 射 会 导 致 一 度 或 二 度 烧 伤 甚 至 死 亡 假 定 火 焰 为 圆 锥 形, 可 用 从 泄 漏 处 到 火 焰 长 度 4/5 处 的 点 源 模 型 来 表 示 (1) 火 焰 长 度 计 算 喷 射 火 的 火 焰 长 度 按 下 式 计 算 : ( Hm c ) L 式 中 :L 火 焰 长 度 (m); H C 燃 烧 热 (J/kg), 甲 烷 为 50000kJ/kg; m 质 量 流 速 (kg/s), 本 项 目 甲 烷 质 量 流 速 为 3.10kg/s (2) 热 辐 射 的 通 量 计 算 距 离 火 焰 点 源 为 X(m) 处 接 收 到 的 热 辐 射 通 量 按 下 式 计 算 : fhcm q 2 4 X 1000 式 中 :q 距 离 X 处 接 收 的 热 辐 射 的 通 量 (KW/m 2 ); f 热 辐 射 率, 取 f=0.25; τ 大 气 传 输 率,τ= lnX 喷 射 火 热 辐 射 伤 害 与 破 坏 作 用 关 系 见 表 表 热 辐 射 伤 害 与 破 坏 作 用 关 系 危 害 性 损 害 级 别 危 害 因 子 阈 值 (kw/m 2 ) 对 设 备 或 建 筑 物 的 危 害 对 人 体 的 影 响 1 分 钟 有 100% 的 人 死 亡,10 A 37.5 破 坏 加 工 设 备 秒 内 10% 的 人 严 重 烧 伤 木 头 在 无 明 火 下 长 时 间 暴 露 1 分 钟 有 10% 的 人 死 亡,10 B 25 引 起 着 火 所 需 的 最 少 能 量 秒 内 1% 的 人 严 重 烧 伤 木 头 在 有 明 火 下 燃 烧 所 需 的 1 分 钟 有 1% 的 人 死 亡,10 C 12.5 最 少 能 量, 塑 料 管 熔 化 秒 内 1 度 烧 伤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9

23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D 4 / 超 过 20 秒 引 起 疼 痛, 但 不 会 起 水 泡 E 1.6 / 长 期 接 触 不 会 有 不 适 感 本 次 预 测 以 辐 射 强 度 37.5kW/m 2 出 现 的 距 离 作 为 热 辐 射 最 大 危 害 距 离 ( 在 此 辐 射 强 度 下, 加 工 设 备 受 到 破 坏 ;1 分 钟 内 100% 的 人 死 亡,10 秒 钟 内 1% 的 人 死 亡 ); 以 4.0kW/m 2 出 现 的 距 离 作 为 热 辐 射 影 响 距 离 ( 在 此 辐 射 强 度 下, 人 只 感 觉 疼 痛, 可 以 滞 留 20 秒, 有 足 够 时 间 可 以 逃 离 现 场 ) 喷 射 燃 烧 模 拟 结 果 见 表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天 然 气 管 道 发 生 泄 漏 时, 若 发 生 火 灾, 热 辐 射 影 响 距 离 约 为 25.12m, 热 辐 射 最 大 危 害 距 离 约 为 8.51m 表 本 项 目 火 焰 表 面 热 辐 射 强 度 及 喷 射 燃 烧 辐 射 影 响 距 离 4.0kW/m kW/m 2 25kW/m kW/m 2 火 焰 长 度 (m)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距 离 (m) 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影 响 分 析 现 有 天 然 气 管 道 距 离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最 近, 位 于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西 侧 175 米 若 天 然 气 管 道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后, 甲 烷 地 面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mg/m 3, 事 故 点 周 围 区 域 内 的 甲 烷 落 地 浓 度 低 于 甲 烷 的 窒 息 浓 度 和 甲 烷 爆 炸 极 限, 不 会 造 成 人 员 窒 息 和 产 生 爆 炸 危 险 根 据 预 测,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的 CO 浓 度 小 于 LC50( 半 致 死 ) 浓 度 IDLH( 伤 害 阈 ) 浓 度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浓 度 限 值, 不 会 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大 气 环 境 和 人 体 健 康 产 生 影 响 若 发 生 火 灾,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火 灾 热 辐 射 通 量 小 于 4.0KW/m 2, 在 此 辐 射 强 度 下, 长 期 接 触 不 会 有 不 适 感 不 会 造 成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处 人 员 伤 亡 运 营 期 道 路 运 输 事 故 风 险 分 析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本 项 目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装 载 危 险 品 的 容 器 破 损, 化 学 危 险 品 从 排 水 管 道 破 损 处 泄 漏 进 入 桥 下 河 流 水 体 或 者 生 态 敏 感 区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1) 估 算 模 式 22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1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环 境 风 险 的 概 率 一 般 取 决 于 车 流 量 大 小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流 量 所 占 比 例, 水 体 的 宽 度 地 方 历 年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等 一 系 列 因 素 决 定 本 次 评 价 拟 采 用 概 率 计 算 法 用 于 预 测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在 重 要 路 段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概 率 拟 建 道 路 建 成 通 车,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车 辆 的 交 通 事 故 概 率 估 算 主 要 依 据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的 交 通 事 故 率 从 事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所 占 比 重 各 预 测 年 交 通 量 和 考 核 路 段 长 度 等 参 数 在 拟 建 道 路 上 某 预 测 年 全 路 段 或 特 殊 路 段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可 能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次 数, 即 概 率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P=Q 1 Q 2 Q 3 Q 4 Q 5 /10000 式 中,P- 预 测 年 水 域 路 段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发 生 水 体 污 染 事 故 的 风 险 概 率, 次 /a; Q1- 目 前 发 生 车 辆 相 撞 翻 车 等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的 概 率, 次 /( 百 万 辆 km), 参 考 当 地 近 5 年 重 大 公 路 交 通 事 故 平 均 发 生 概 率, 取 0.22 次 /( 百 万 辆 km);; Q2- 预 测 年 的 绝 对 交 通 量, 百 万 辆 /a; Q3- 货 车 占 绝 对 交 通 量 的 比 例,%; Q4-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占 货 车 的 比 例,%, 根 据 经 验 值, 取 5%; Q5- 独 立 水 域 路 段 ( 敏 感 路 段 ) 长 度,km 表 Q 2 Q 3 Q 4 Q 5 取 值 表 敏 感 路 段 绝 对 车 流 量 及 货 车 比 Q 4 Q 5 Q 2 Q 3 Q 2 Q 3 Q 2 Q 3 成 贤 桥 K 劝 学 桥 K 博 学 桥 K 涌 翠 桥 K 含 翠 桥 K 洪 口 圩 中 桥 K 洪 口 墩 大 桥 K 周 新 路 隧 道 K2+295-K 吴 都 路 隧 道 K4+950-K K7+050~K K8+200~K K10+120~K (3)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车 辆 交 通 事 故 概 率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1

23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车 辆 交 通 事 故 概 率 详 见 表 表 化 学 危 险 品 运 输 水 体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概 率 ( 次 / 年 ) 序 危 险 品 车 辆 事 故 概 率 ( 起 / 年 ) 敏 感 路 段 保 护 对 象 长 度 (m) 号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1 成 贤 桥 张 庄 港 河 劝 学 桥 板 桥 港 博 学 桥 新 红 河 涌 翠 桥 小 河 含 翠 桥 陆 旺 港 洪 口 圩 中 桥 庙 桥 港 洪 口 墩 大 桥 庙 桥 港 周 新 路 隧 道 K2+295-K 吴 都 路 隧 道 K4+950-K K7+050~K7+250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K8+200~K8+900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K10+120~K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由 表 可 知, 在 营 运 远 期, 辅 道 桥 中 较 长 的 洪 口 墩 大 桥 路 段,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发 生 水 体 污 染 事 故 的 风 险 概 率 是 很 低 的, 为 次 / 年 ; 隧 道 段 中, 发 生 概 率 较 大 的 为 周 新 路 隧 道 次 / 年 ; 穿 越 生 态 敏 感 路 段 中, 发 生 概 率 较 大 的 为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路 段 (K8+200~K8+900), 概 率 为 次 / 年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发 生 道 路 运 输 事 故 后, 车 辆 装 载 的 液 态 危 险 化 学 品 因 贮 存 容 器 破 损 而 泄 漏, 通 过 雨 水 收 集 管 道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贮 运 的 液 态 危 险 化 学 品 种 类 不 确 定, 但 进 入 水 体 后 一 般 难 以 降 解, 因 此 本 次 预 测 按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考 虑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泄 漏 量 与 槽 罐 车 容 积 事 故 破 坏 程 度 以 及 事 故 时 采 取 的 应 急 补 救 措 施 有 关 根 据 调 查, 目 前 槽 罐 车 的 最 大 容 积 为 40m 3, 本 次 预 测 按 10% 化 学 品 泄 漏 入 水 计, 22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3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以 甲 苯 泄 漏 为 典 型 化 学 品, 密 度 按 0.86t/m 3 计, 则 一 次 甲 苯 泄 漏 量 为 3.44t (1) 预 测 模 式 距 离 泄 漏 点 下 游 某 处 的 化 学 品 浓 度 峰 值 按 瞬 时 排 放 点 源 模 式 计 算 : ( ) M exp( Kx C ) max x x u 2A DL u 式 中 :Cmax(x) 泄 漏 点 下 游 xm 处 化 学 品 浓 度 最 大 值,mg/L; M 化 学 品 排 放 源 强,g; A 河 流 横 断 面 积,m 2 ; u 流 速,m/s; K 反 应 系 数,s -1, 化 学 品 按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考 虑 取 K=0; D L 纵 向 离 散 系 数,m * /s, 按 Fischer 法 计 算, DL u B / hu, 其 中 u B 为 河 流 宽 度,h 为 河 流 深 度,u* 为 摩 阻 流 速, * (2) 预 测 水 文 条 件 ghi,i 为 河 流 底 坡 本 项 目 跨 越 的 主 要 河 流 功 能 为 工 农 业 用 水, 本 次 预 测 选 择 庙 桥 港 进 行 风 险 预 测 项 目 跨 越 的 庙 桥 港 河 宽 60m 平 均 水 深 2.8m 平 均 河 流 底 坡 平 均 流 速 0.05m/s (3) 事 故 污 染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道 路 运 输 事 故 的 化 学 品 扩 散 情 况 见 表 道 路 运 输 事 故 化 学 品 扩 散 预 测 结 果 ( 单 位 :mg/l) 时 刻 (h) 下 游 距 离 (m) 化 学 品 浓 度 (mg/l)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进 入 庙 桥 港 后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位 于 事 故 下 游 500m 处 的 甲 苯 包 络 面 积 最 大 浓 度 分 别 为 70.34mg/L, 位 于 事 故 下 游 5000m 的 甲 苯 包 络 面 积 最 大 浓 度 分 别 为 22.34mg/L 表 的 结 果 说 明, 泄 露 点 下 游 无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和 生 态 敏 感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3

23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区 分 布, 在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入 庙 桥 港 事 故 后, 化 学 品 泄 露 后 随 水 流 向 下 游 扩 散, 会 对 庙 桥 港 的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从 事 故 点 到 达 下 游 100m 最 快 需 1.67h, 从 发 生 事 故 到 影 响 水 域 具 有 一 定 的 反 应 时 间 因 此,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需 尽 快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处 理, 及 时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避 免 造 成 进 一 步 的 经 济 损 失 和 环 境 污 染 一 般 来 说, 交 通 事 故 中 一 般 事 故 和 轻 微 事 故 占 大 多 数, 重 大 事 故 和 特 大 恶 性 事 故 占 比 例 很 小 据 统 计, 目 前 我 国 公 路 上 的 交 通 事 故 中, 重 大 特 大 交 通 事 故 约 占 总 交 通 事 故 的 10% 左 右, 因 此, 由 于 交 通 事 故 引 起 的 泄 漏 爆 炸 火 灾 之 类 的 重 特 大 事 故 在 各 路 段 可 能 发 生 的 概 率 很 小, 其 脱 离 路 面 翻 下 道 路 而 污 染 河 流 水 体 的 可 能 性 甚 微 而 且 沿 线 河 道 流 速 较 慢, 如 发 生 危 险 品 泄 漏, 迅 速 采 取 封 闭 隔 离 清 洗 吸 附 等 措 施, 对 事 故 外 溢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和 可 能 对 环 境 继 续 造 成 危 害 的 物 质, 应 及 时 组 织 人 员 予 以 清 除, 做 好 现 场 清 洁, 消 除 危 害 后 果, 同 时 通 过 及 时 对 河 流 上 下 游 进 行 截 留, 能 将 危 害 程 度 降 至 最 低, 阻 止 污 染 的 进 一 步 扩 散 综 合 考 虑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应 急 措 施 和 应 急 时 间, 本 次 评 价 认 为 其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事 故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危 险 化 学 品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泄 漏 可 造 成 周 边 人 员 的 中 毒 和 窒 息, 有 毒 物 质 的 大 量 泄 漏, 尤 其 是 在 常 温 压 下 为 气 态 和 易 挥 发 的 物 质, 其 产 生 的 有 毒 气 体 能 迅 速 扩 散 到 附 近 的 居 民 区 企 业 人 员 密 集 的 场 所, 造 成 人 畜 中 毒 植 物 枯 死 等 (1) 源 项 分 析 液 体 泄 漏 速 度 可 用 流 体 力 学 的 柏 努 利 方 程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2( P P) 0 Q0 Cd A 2gh Q 0 液 体 泄 漏 速 度 为,kg/s; C d 液 体 泄 漏 系 数, 一 般 为 , 本 次 计 算 取 0.62; A 裂 口 面 积,m 2, 本 报 告 裂 口 直 径 取 1cm; ρ 泄 漏 液 体 密 度,kg/m 3 ; P 容 器 内 介 质 压 力,Pa; P 0 环 境 压 力,Pa; 22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5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g 重 力 加 速 度,g=9.8m/s 2 ; h 裂 口 之 上 的 液 位 高 度,m, 假 设 裂 口 位 于 槽 罐 最 下 部,h 取 3m 根 据 计 算, 甲 苯 泄 漏 速 度 为 2.11kg/s, 单 个 槽 罐 甲 苯 全 部 泄 漏 完 所 需 时 间 约 4.5h, 一 般 发 生 事 故 可 采 取 措 施 进 行 堵 漏 反 应 时 间 为 30min 内, 因 此 苯 泄 漏 量 为 3.82t 泄 漏 液 体 的 蒸 发 分 为 闪 蒸 蒸 发 热 量 蒸 发 和 质 量 蒸 发 三 种, 其 蒸 发 总 量 为 这 三 种 蒸 发 之 和 由 于 甲 苯 为 非 过 热 液 体, 本 报 告 只 考 虑 质 量 蒸 发 考 虑 发 现 泄 漏 并 能 够 采 取 相 关 措 施 为 30min,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甲 苯 蒸 发 量 为 250kg (2) 预 测 模 式 按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项 设 定, 蒸 发 的 甲 苯 在 大 气 中 的 扩 散 采 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多 烟 团 模 式, 对 设 定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各 污 染 物 在 不 同 风 向 风 速 和 稳 定 度 下 的 浓 度 分 布 进 行 预 测 C x, y, o 2Q exp 2 x y z 3/ x x o exp 2 x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y y o z 2 o exp 2 y 2 z 2 式 中 :C(x,y,0)-- 下 风 向 地 面 (x,y) 坐 标 处 的 空 气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mg/m 3 ); X Y Z-- 烟 团 中 心 坐 标 ;Q-- 事 故 期 间 烟 团 的 排 放 量 ;σx σy σz 为 X Y Z 方 向 的 扩 散 参 数 (m), 常 取 σx=σy (3) 预 测 内 容 及 气 象 条 件 本 次 大 气 风 险 预 测 采 用 多 烟 团 扩 散 模 式 预 测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下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时 在 评 价 区 内 各 风 险 因 子 毒 性 影 响 时 间 内 的 平 均 最 大 浓 度 分 布 根 据 事 故 排 放 不 确 定 性 的 特 点, 预 测 风 速 取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3.0m/s, 而 在 评 价 敏 感 点 影 响 时 以 假 定 对 敏 感 点 不 利 风 向 考 虑 气 象 条 件 风 速 3.0m/s 稳 定 度 F 表 甲 苯 在 风 速 3.0m/s 稳 定 度 F 条 件 下 大 气 中 扩 散 的 预 测 结 果 预 测 时 刻 (min) 落 地 浓 度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评 价 标 准 mg/m 3 半 致 死 浓 度 5000;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100

23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从 表 可 见, 甲 苯 泄 漏 事 故 后,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位 于 下 风 向 31m 处, 不 存 在 半 致 死 浓 度 (5000mg/m 3 ) 范 围,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100mg/m 3 ) 范 围 为 597m 因 此, 一 旦 发 生 危 险 品 泄 漏 事 故, 将 会 对 道 路 发 生 地 周 边 600m 范 围 内 居 民 健 康 有 一 定 影 响 因 此 需 完 善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及 制 定 合 理 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从 安 全 角 度 考 虑, 事 故 发 生 后, 立 即 通 知 临 近 人 口 密 集 区 进 行 及 时 转 移 根 据 分 析, 跨 河 段 发 生 交 通 运 输 事 故 概 率 极 低, 综 合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和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事 故 风 险 可 控 6.3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施 工 期 天 燃 气 管 道 泄 漏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1) 本 项 目 设 计 阶 段 应 加 强 管 线 勘 测 工 作 向 管 线 产 权 单 位 收 集 现 有 管 线 图 纸, 并 委 托 专 业 单 位 进 行 实 地 勘 测 复 核, 明 确 现 有 天 然 气 管 道 的 走 向 位 置 埋 深 及 与 拟 设 计 路 线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对 于 现 有 管 线 与 拟 建 项 目 之 间 的 距 离 不 符 合 天 然 气 输 送 管 道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应 委 托 专 业 单 位 进 行 管 线 改 移 设 计, 改 移 设 计 方 案 应 经 管 线 产 权 单 位 审 核 认 可 (2) 如 需 进 行 输 气 管 线 迁 移, 则 在 输 气 管 线 迁 移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前, 不 得 进 行 主 体 工 程 的 土 方 开 挖 钻 孔 打 桩 行 驶 机 械 车 辆 等 作 业 输 气 管 线 迁 移 工 程 应 委 托 管 线 产 权 单 位 认 可 的 专 业 施 工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进 行 施 工 前 应 制 订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和 安 全 生 产 预 案 并 经 产 权 单 位 和 专 家 评 审 ; 管 线 迁 移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实 施 全 过 程 旁 站 监 理, 对 于 未 按 预 定 施 工 方 案 进 行 的 施 工 行 为 应 立 即 制 止, 整 改 完 毕 后 方 可 复 工 22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7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3)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在 本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与 输 气 管 线 安 全 边 界 之 间 修 建 连 续 封 闭 的 实 心 围 挡, 将 施 工 区 域 与 输 气 管 线 隔 离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制 定 与 输 油 输 气 管 线 并 行 路 段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和 安 全 生 产 预 案, 施 工 组 织 方 案 应 经 管 线 产 权 单 位 认 可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严 禁 占 用 输 油 输 气 管 线 正 上 方 土 地 并 与 管 线 保 持 安 全 距 离, 严 禁 跨 越 地 下 管 线 设 置 施 工 便 道, 跨 越 地 下 管 线 的 交 通 应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与 输 气 管 线 并 行 路 段 的 土 方 基 础 施 工 应 实 施 全 过 程 旁 站 监 理, 对 于 未 按 预 定 施 工 方 案 进 行 的 施 工 行 为 应 立 即 制 止, 整 改 完 毕 后 方 可 复 工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应 委 托 专 业 单 位 对 输 气 管 线 所 在 区 域 进 行 地 面 沉 降 监 测, 一 旦 发 现 管 线 所 在 区 域 发 生 不 均 匀 沉 降 或 沉 降 超 标, 应 立 即 停 止 施 工 并 报 告 管 线 产 权 单 位, 经 安 全 评 估 和 产 权 单 位 认 可 后 方 可 继 续 施 工 (4) 施 工 期 应 在 与 输 气 管 线 并 行 路 段 的 施 工 区 域 内 设 置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实 时 监 控 输 油 输 气 管 线 附 近 的 施 工 活 动 (5) 提 高 本 项 目 高 架 桥 梁 防 撞 护 栏 的 设 计 等 级, 避 免 高 架 桥 梁 上 行 驶 的 车 辆 因 交 通 事 故 坠 桥 撞 击 地 面, 从 而 影 响 地 下 输 气 管 线 安 全 本 项 目 设 置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实 时 监 控 公 路 运 营 情 况, 一 旦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能 够 及 时 发 现 并 迅 速 处 置 (6) 建 立 与 输 气 产 权 单 位 沿 线 村 委 居 委 会 消 防 卫 生 公 安 部 门 的 联 动 机 制, 一 旦 发 生 天 然 气 泄 漏 事 故, 立 即 通 知 管 线 产 权 单 位 采 取 紧 急 关 停 泄 压 等 措 施 阻 止 泄 漏 持 续, 同 时 报 告 村 委 居 委 会 消 防 卫 生 公 安 部 门, 以 疏 散 人 员 灭 火 抢 救 伤 员 维 持 治 安, 将 事 故 的 影 响 降 低 至 最 小 的 程 度 (7) 输 气 管 线 两 侧 20 米 范 围 内 禁 止 在 节 假 日 夜 间 等 人 口 密 度 大 的 时 段 进 行 挖 掘 打 桩 夯 筑 碾 压 等 高 风 险 施 工 运 营 期 交 通 运 输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道 路 沿 线 设 置 限 速 和 禁 止 超 车 标 志, 防 止 交 通 事 故 的 发 生 交 叉 路 口 设 置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实 时 监 控 道 路 运 营 情 况, 一 旦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能 够 及 时 发 现 并 迅 速 处 置 2 快 速 通 道 禁 止 大 型 货 车 和 危 险 品 车 通 行 的 标 志, 禁 止 过 境 货 车 和 危 险 品 车 进 入 3 道 路 管 理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监 控 化 学 品 管 理 条 例 全 国 道 路 化 学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专 项 整 治 实 施 方 案 关 于 继 续 进 行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专 项 整 治 的 通 知 ( 交 公 路 发 [2002]226 号 ) 等 法 律 法 规 关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路 运 输 的 有 关 规 定 遇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应 重 点 检 查 相 关 登 记 报 批 证 明, 运 输 人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7

23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员 上 岗 资 格 证,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品 名 数 量 危 害 应 急 措 施 等 情 况 说 明 和 必 要 的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严 禁 超 载 车 三 证 不 全 车 辆 上 路 行 驶 4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配 备 押 运 人 员, 并 随 时 处 于 押 运 人 员 的 监 管 之 下, 不 得 超 装 超 载, 事 先 向 当 地 路 政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由 路 政 管 理 部 门 为 其 指 定 行 车 时 间 和 路 线,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遵 守 规 定 的 行 车 时 间 和 路 线 5 道 路 建 成 运 营 后,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和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设 备, 并 定 期 组 织 演 练 6 加 强 道 路 运 营 管 理 的 智 能 化 建 设, 从 而 提 高 道 路 运 输 资 源 的 使 用 效 率 及 系 统 安 全 性, 减 少 污 染 事 故 的 发 生 6.4 应 急 预 案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体 系 定 位 及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本 项 目 的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可 参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运 输 条 例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管 理 条 例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 )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导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09]161 号 )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考 虑 到 道 路 运 营 公 司 在 组 织 人 员 设 备 等 方 面 的 制 约, 建 议 将 本 项 目 的 应 急 预 案 融 入 到 地 区 应 急 预 案 中 建 议 由 负 责 项 目 营 运 的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牵 头, 由 无 锡 市 政 府 和 其 他 相 关 单 位, 如 环 保 局 公 安 局 消 防 大 队 环 境 监 测 站 等 形 成 应 急 网 络, 成 立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处 理 小 组, 由 政 府 部 门 指 定 应 急 指 挥 人, 负 责 领 导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应 急 处 理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主 要 是 事 故 报 告 与 报 警 事 故 救 援 等 对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单 位 而 言, 应 制 定 包 括 拟 建 项 目 在 内 的 化 学 危 险 品 运 输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成 立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由 建 设 单 位 的 领 导 担 任 组 长, 统 一 应 急 行 动 ; 一 旦 在 项 目 跨 越 的 河 流 所 在 桥 段 附 近 发 生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事 故, 采 取 进 一 步 的 应 急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和 危 险 的 扩 散 ; 对 相 关 应 急 人 员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培 训 ; 道 路 管 理 单 位 必 须 配 备 一 些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设 备 和 仪 器, 以 便 进 行 自 救 ; 22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9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人 员 紧 急 撤 离 疏 散 应 急 剂 量 控 制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关 闭 程 序 与 恢 复 措 施 ;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具 体 的 应 急 预 案 可 参 考 本 报 告 书 给 出 的 应 急 预 案, 以 确 保 突 发 性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时 城 市 供 水 的 安 全 及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环 境 安 全,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的 应 急 预 案 可 以 参 考 该 预 案 中 提 出 的 相 关 措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主 要 有 泄 露 火 灾 ( 爆 炸 ) 两 大 类 其 中 火 灾 又 分 为 固 体 火 灾 液 体 火 灾 和 气 体 火 灾 主 要 原 因 又 分 为 人 为 操 作 失 误 和 设 备 缺 陷 针 对 不 同 的 事 故 类 型, 采 取 不 同 的 处 置 措 施 其 中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 灭 火 点 火 隔 绝 堵 漏 拦 截 稀 释 中 和 覆 盖 泄 压 转 移 收 集 等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预 案 总 则 为 了 建 立 健 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机 制, 高 效 有 序 地 做 好 本 项 目 突 发 性 污 染 控 制 工 作, 提 高 应 对 环 境 事 件 的 能 力, 确 保 环 境 安 全,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本 项 目 应 编 制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应 急 设 施, 监 控 中 心 设 于 无 锡 市 交 通 应 急 物 资 储 备 点, 一 旦 紧 急 情 况 定 级, 监 控 中 心 就 作 为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配 有 人 员 全 天 值 班, 具 有 报 警 装 置 及 报 警 专 用 电 话 及 时 向 道 路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并 接 受 其 指 导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港 口 法 国 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报 告 环 境 污 染 与 破 坏 事 故 的 暂 行 办 法 (1987 年 9 月 10 日, 环 保 总 局 发 布 ) 关 于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5]152 号 )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导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09]161 号 ) 以 及 其 它 防 治 环 境 污 染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预 案 涉 及 的 突 发 性 污 染 事 故, 包 括 道 路 可 能 发 生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相 撞 泄 漏 爆 炸 事 故 等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工 作 应 遵 循 以 人 为 本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坚 持 统 一 领 导 及 时 上 报 分 级 负 责 措 施 果 断 响 应 迅 速 的 原 则 本 评 价 提 出 事 故 应 急 方 案 框 架 见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9

24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方 案 制 定 准 备 工 作 组 成 小 组 确 定 危 险 源 筹 备 救 援 网 络 危 险 物 状 态 数 量 特 性 事 故 途 径 性 质 范 围 危 险 等 级 救 援 力 量 参 与 指 挥 机 构 指 挥 人 员 名 单 职 责 指 挥 地 点 值 班 表 联 络 事 故 报 警 电 话 号 码 联 络 方 法 休 息 日 突 发 停 电 雷 电 暴 风 雨 特 殊 情 况 联 络 方 式 专 职 兼 职 抢 险 名 单 常 规 排 险 措 施 事 故 应 急 方 案 框 图 方 案 主 要 内 容 抢 险 现 场 急 救 不 同 事 故 时 的 抢 险 方 案 工 具 器 材 防 护 用 品 抢 险 队 的 值 班 培 训, 事 故 时 与 现 场 指 挥 联 络 途 径 不 同 事 故 不 同 急 救 方 案 职 工 自 救 互 救 方 法 伤 员 转 送 中 的 医 护 技 术 要 求 现 场 急 救 点 的 标 志 医 务 人 员 值 班 表 联 系 途 径 危 险 源 分 布 图, 危 险 源 位 置 种 类 数 量 人 数 分 布 指 挥 层 次 示 意 图, 人 员 疏 散 分 流 图 附 图 防 护 设 施 分 布 图, 设 施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方 位 应 急 救 援 程 序 简 图, 报 警 指 挥 救 援 力 量 岗 位 负 责 人 联 系 方 式 各 类 事 故 救 援 路 线 图, 工 程 抢 险 现 场 急 救 人 群 疏 散 车 辆 行 驶 组 织 落 实, 确 定 指 挥 部 抢 救 队 后 援 保 障 措 施 落 实 制 度 落 实 专 业 培 训 演 练 值 班 防 护 抢 险 器 材 药 品 保 养 检 查 方 案 的 实 施 演 练 硬 件 落 实, 各 类 器 材 装 置 配 套 齐 全, 定 期 检 查 各 类 专 业 队 伍 常 规 培 训 演 练 模 拟 应 急 救 援 演 习 应 用 实 施 时 不 随 意 变 更 实 施 中 遇 未 考 虑 的 问 题 冷 静 分 析 果 断 处 理, 事 故 后 认 真 总 结, 完 善 方 案 图 事 故 应 急 方 案 框 架 图 23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1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事 故 现 场 区 域 划 分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根 据 危 害 范 围 分 为 3 个 区 域 : 1. 事 故 中 心 区 域 中 心 区 域 即 距 事 故 现 场 0~500m 的 区 域 此 区 域 危 险 化 学 品 浓 度 指 标 高,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扩 散, 并 伴 有 爆 炸 火 灾 发 生 建 筑 物 设 施 及 设 备 损 坏, 人 员 急 性 中 毒 事 故 中 心 区 域 救 援 人 员 需 要 全 身 防 护, 并 佩 戴 隔 绝 式 面 具 救 援 工 作 包 括 切 断 事 故 源 抢 救 伤 员 保 护 和 转 移 其 他 危 险 品 清 除 渗 透 液 态 毒 物 进 行 局 部 的 空 间 洗 消 及 封 闭 现 场 等 非 抢 险 人 员 撤 离 到 中 心 区 域 以 外 后 应 清 点 人 数, 并 进 行 登 记 事 故 中 心 区 域 边 界 应 有 明 显 的 警 戒 标 志 2. 事 故 波 及 区 域 事 故 波 及 区 即 距 事 故 现 场 500~1000m 的 区 域 该 区 域 空 气 中 危 险 化 学 品 浓 度 较 高, 作 用 时 间 较 长, 有 可 能 发 生 人 员 或 物 品 的 伤 害 或 损 坏 该 区 域 的 救 援 工 作 主 要 是 指 导 防 护 监 测 污 染 情 况 控 制 交 通 组 织 排 除 滞 留 危 险 品 气 体 事 故 波 及 区 域 边 界 应 有 明 显 的 警 示 标 志 3. 受 影 响 区 域 受 影 响 区 域 是 指 事 故 波 及 区 外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区 域, 该 区 域 可 能 有 从 中 心 区 域 和 波 及 区 域 扩 散 的 小 剂 量 危 险 化 学 品 危 害 该 区 域 救 援 工 作 重 点 放 在 及 时 指 导 群 众 进 行 防 护, 对 群 众 进 行 有 关 知 识 的 宣 传, 稳 定 群 众 的 思 想 情 绪, 做 基 本 应 急 准 备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及 职 责 1. 无 锡 市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成 立 无 锡 市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组 成 : 总 指 挥 : 主 管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副 市 长 副 总 指 挥 : 市 政 府 主 管 副 秘 书 长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局 市 公 安 局 负 责 同 志 成 员 单 位 :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局 市 公 安 局 市 消 防 大 队 市 公 安 局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局 市 交 通 局 市 卫 生 局 市 环 保 局 市 气 象 局 市 发 改 委 市 监 察 局 市 委 宣 传 部 2. 指 挥 部 职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发 生 后, 总 指 挥 或 总 指 挥 委 托 副 总 指 挥 赶 赴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现 场 指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1

24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挥, 成 立 现 场 指 挥 部, 批 准 现 场 救 援 方 案, 组 织 现 场 抢 救 负 责 组 织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演 练, 监 督 检 查 各 系 统 应 急 演 练 3. 成 员 单 位 职 责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 承 接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报 告 ; 请 示 总 指 挥 启 动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通 知 指 挥 部 成 员 单 位 立 即 赶 赴 事 故 现 场 ; 协 调 各 成 员 单 位 的 抢 险 救 援 工 作 ; 及 时 向 市 委 市 政 府 报 告 事 故 和 抢 险 救 援 进 展 情 况 ; 落 实 省 委 市 委 市 政 府 领 导 同 志 关 于 事 故 抢 险 救 援 的 指 示 和 批 示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局 : 负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的 日 常 工 作 监 督 检 查 各 区 各 危 险 化 学 品 从 业 单 位 制 定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组 织 全 区 应 急 救 援 模 拟 演 习 ; 负 责 建 立 应 急 救 援 专 家 组, 组 织 专 家 开 展 应 急 救 援 咨 询 服 务 工 作, 组 织 开 展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市 公 安 局 : 负 责 制 定 人 员 疏 散 和 事 故 现 场 警 戒 预 案 组 织 事 故 可 能 危 及 区 域 内 的 人 员 疏 散 撤 离, 对 人 员 撤 离 区 域 进 行 治 安 管 理, 参 与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市 消 防 大 队 : 负 责 制 定 泄 露 和 灭 火 扑 救 预 案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扑 灭 火 灾, 控 制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物 质 泄 漏 和 有 关 设 备 容 器 的 冷 却 事 故 得 到 控 制 后 负 责 洗 消 工 作, 组 织 进 行 伤 员 的 搜 救 市 公 安 局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局 : 负 责 制 定 交 通 处 置 的 应 急 预 案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区 域 周 边 道 路 的 交 通 管 制 工 作, 禁 止 无 关 车 辆 进 入 危 险 区 域, 保 障 救 援 道 路 的 畅 通 市 卫 生 局 : 负 责 制 定 受 伤 人 员 治 疗 与 救 护 应 急 预 案 确 定 受 伤 人 员 专 业 治 疗 与 救 护 定 点 医 院, 培 训 相 应 医 护 人 员 ; 指 导 定 点 医 院 储 备 相 应 的 医 疗 器 材 和 急 救 药 品 ;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调 配 医 务 人 员 医 疗 器 材 急 救 药 品, 组 织 现 场 救 护 及 伤 员 转 移 负 责 统 计 伤 员 人 员 情 况 市 环 保 局 : 负 责 制 定 危 险 化 学 品 污 染 事 故 监 测 与 环 境 危 害 控 制 应 急 预 案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及 时 测 定 环 境 危 害 的 成 分 和 程 度 ; 对 可 能 存 在 较 长 时 间 环 境 影 响 的 区 域 发 出 警 告, 提 出 控 制 措 施 并 进 行 监 测 ; 事 故 得 到 控 制 后 指 导 现 场 遗 留 危 险 物 质 对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的 消 除 负 责 调 查 重 大 危 险 化 学 品 污 染 事 故 和 生 态 破 坏 事 件 市 交 通 局 : 负 责 制 定 运 输 抢 险 预 案 指 定 抢 险 运 输 单 位, 负 责 监 督 抢 险 车 辆 的 保 养, 驾 驶 人 员 的 培 训, 负 责 组 织 事 故 现 场 抢 险 物 资 和 抢 险 人 员 的 运 送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 负 责 制 定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等 特 种 设 备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提 出 23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3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事 故 现 场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等 特 种 设 备 的 处 置 方 案 市 气 象 局 : 负 责 制 定 应 急 气 象 服 务 预 案 负 责 为 事 故 现 场 提 供 风 向 风 速 温 度 气 压 湿 度 雨 量 等 气 象 资 料 市 发 改 委 : 负 责 制 定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供 应 保 障 预 案 负 责 组 织 抢 险 器 材 和 物 资 的 调 配 应 急 救 援 程 序 1.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当 按 照 本 单 位 制 定 的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立 即 组 织 救 援, 并 立 即 报 告 当 地 负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综 合 工 作 的 部 门 和 公 安 环 境 保 护 质 检 等 部 门, 各 部 门 要 立 即 赶 赴 事 故 现 场 2. 人 民 政 府 接 到 事 故 报 告 后, 立 即 按 照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做 好 指 挥 领 导 工 作 负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综 合 工 作 的 部 门 和 环 境 保 护 公 安 卫 生 等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当 地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要 求 实 施 救 援, 不 得 拖 延 推 诿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立 即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减 少 事 故 损 失, 防 止 事 故 蔓 延 扩 大 指 挥 部 各 成 员 单 位 接 到 通 知 后 立 即 赶 赴 事 故 现 场, 开 展 救 援 工 作 现 场 救 援 专 业 组 的 建 立 及 职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根 据 事 故 实 际 情 况, 成 立 下 列 救 援 专 业 组 : 1. 危 险 源 控 制 组 : 负 责 在 紧 急 状 态 下 的 现 场 抢 险 作 业, 及 时 控 制 污 染 源, 并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性 质 立 即 组 织 专 用 的 防 护 用 品 及 专 用 工 具 等 该 组 由 县 公 安 局 消 防 大 队 和 质 监 局 组 成, 人 员 由 消 防 队 伍 企 业 义 务 抢 险 队 伍 和 专 家 组 成 该 组 织 由 市 公 安 局 消 防 大 队 负 责 2. 伤 员 抢 救 组 : 负 责 在 现 场 附 近 的 安 全 区 域 内 设 立 临 时 医 疗 救 护 点, 对 受 伤 人 员 进 行 紧 急 救 治 并 护 送 重 伤 人 员 至 医 院 进 一 步 治 疗 该 组 由 县 卫 生 局 急 救 中 心 或 指 定 的 具 有 相 应 能 力 的 医 院 组 成 医 疗 机 构 应 根 据 伤 害 和 中 毒 的 特 点 实 施 抢 救 预 案 该 组 织 由 滨 湖 区 卫 生 局 负 责 3. 灭 火 救 援 组 : 负 责 现 场 灭 火 现 场 伤 员 的 搜 救 设 备 容 器 的 冷 却 抢 救 伤 员 及 事 故 后 对 被 污 染 区 域 的 洗 消 工 作 由 市 公 安 局 消 防 大 队 企 业 义 务 消 防 抢 险 队 伍 组 成 该 组 织 由 县 公 安 局 消 防 大 队 负 责 4. 安 全 疏 散 组 : 负 责 对 现 场 及 周 围 人 员 进 行 防 护 指 导 人 员 疏 散 及 周 围 物 资 转 移 等 工 作 由 公 安 局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局 事 故 单 位 安 全 保 卫 人 员 和 当 地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人 员 组 成, 由 公 安 局 负 责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3

24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5. 安 全 警 戒 组 : 负 责 布 置 安 全 警 戒,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和 车 辆 进 入 危 险 区 域, 在 人 员 疏 散 区 域 进 行 治 安 巡 逻 该 组 由 公 安 局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局 组 成, 由 公 安 局 负 责 6. 物 资 供 应 组 : 负 责 组 织 抢 险 物 资 的 供 应, 组 织 车 辆 运 送 抢 险 物 资 由 发 改 委 交 通 局 等 部 门 组 成 由 发 改 委 负 责 7. 环 境 监 测 组 : 负 责 对 大 气 水 体 土 壤 等 进 行 环 境 即 时 监 测, 确 定 危 险 物 质 的 成 分 及 浓 度, 确 定 污 染 区 域 范 围, 对 事 故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评 估, 制 定 环 境 修 复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由 环 境 监 测 及 化 学 品 检 测 机 构 组 成, 该 组 由 环 保 局 负 责 8. 专 家 咨 询 组 : 负 责 对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提 出 应 急 救 援 方 案 和 安 全 措 施, 为 现 场 指 挥 救 援 工 作 提 供 技 术 咨 询 该 组 由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局 和 质 检 局 组 成 由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局 负 责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处 置 措 施 1. 危 险 品 泄 露 事 故 及 处 理 措 施 如 在 桥 梁 上 发 生 危 险 品 泄 露 事 故, 应 通 知 下 游 养 殖 户 及 河 流 沿 岸 群 众 停 止 取 水, 确 保 人 畜 安 全 ; 进 入 泄 露 现 场 进 行 处 理 时, 应 注 意 安 全 防 护 ; 进 入 现 场 救 援 人 员 必 须 配 备 必 要 的 个 人 防 护 器 具 ; 如 果 泄 露 物 是 易 燃 易 爆 的, 事 故 中 必 须 严 禁 火 种 切 断 电 源 禁 止 车 辆 进 入 立 即 在 边 界 设 置 警 戒 线 根 据 事 故 情 况 和 事 故 发 展, 确 定 事 故 波 及 人 员 的 撤 离 ; 如 果 泄 露 物 是 有 毒 的, 应 使 用 专 用 防 护 服 隔 绝 式 空 气 面 具 为 了 在 现 场 能 正 确 使 用 和 适 应, 平 时 应 进 行 严 格 的 适 应 性 训 练 立 即 在 事 故 中 心 区 边 界 设 置 警 戒 线 根 据 事 故 情 况 和 事 故 发 展, 确 定 事 故 波 及 区 域 人 员 的 撤 离 ; 应 急 处 理 时 严 禁 单 独 行 动, 要 有 监 护 人, 必 要 时 用 水 枪 水 炮 掩 护 泄 漏 源 的 控 制 : 围 堤 堵 截 : 筑 堤 堵 截 泄 露 液 体 或 者 引 流 到 安 全 地 点 储 罐 发 生 液 体 泄 漏 时, 要 及 时 堵 住 泄 露 处, 防 止 物 料 外 流 污 染 环 境 稀 释 与 覆 盖 : 向 有 害 物 蒸 汽 云 喷 射 雾 状 水 加 速 气 体 向 高 空 扩 散 对 于 可 燃 物, 也 可 以 在 现 场 释 放 大 量 水 蒸 气 或 氮 气, 破 坏 燃 烧 条 件 对 于 液 体 泄 漏, 为 降 低 物 料 向 大 气 中 的 蒸 发 速 度, 可 使 用 泡 沫 或 其 他 覆 盖 物 品 覆 盖 外 泄 的 物 料, 在 其 表 面 形 成 覆 盖 层, 抑 制 其 蒸 发 收 集 : 将 泄 漏 处 的 物 料 抽 入 容 器 内 或 槽 车 内 ; 当 泄 露 量 小 时, 可 用 砂 子 吸 附 材 料 23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5 第 6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中 和 材 料 等 吸 收 中 和 废 弃 : 将 收 集 的 泄 露 物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用 消 防 水 冲 洗 剩 下 的 物 料, 冲 洗 水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2. 危 险 品 火 灾 事 故 及 处 置 措 施 先 控 制 后 消 灭 针 对 危 险 品 火 灾 的 火 势 发 展 蔓 延 快 和 污 染 面 积 大 的 特 点, 积 极 采 取 统 一 指 挥 以 快 制 快 ; 堵 截 火 势 防 止 蔓 延 ; 重 点 突 破 排 除 险 情 ; 分 割 包 围 速 战 速 决 的 灭 火 战 术 ; 扑 救 人 员 应 占 领 上 风 或 侧 风 阵 地 ; 进 行 火 情 侦 查 火 灾 扑 救 货 场 疏 散 人 员 应 有 针 对 性 地 采 取 自 我 防 护 措 施 如 佩 戴 防 护 面 具, 穿 戴 专 用 防 护 服 等 ; 应 迅 速 查 明 燃 烧 物 品 及 其 周 围 物 品 的 品 名 和 主 要 危 险 特 性, 火 势 蔓 延 的 主 要 途 径, 燃 烧 的 危 险 品 及 燃 烧 产 物 是 否 有 毒 ; 对 有 可 能 发 生 爆 炸 爆 裂 喷 溅 等 特 别 危 险 需 紧 急 撤 退 的 情 况, 应 按 照 统 一 的 撤 退 信 号 和 撤 退 方 法 及 时 撤 退 ( 撤 退 信 号 应 格 外 醒 目, 能 使 现 场 所 有 人 员 都 看 到 或 听 到, 并 经 常 演 练 ); 火 灾 扑 灭 后, 仍 然 要 派 人 监 护 现 场, 消 灭 余 火 起 火 单 位 应 当 保 护 现 场, 接 受 事 故 调 查, 协 助 公 安 消 防 监 督 部 门 和 上 级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调 查 火 灾 原 因, 核 定 火 灾 损 失, 查 明 火 灾 责 任, 未 经 公 安 监 督 部 门 和 上 级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的 同 意, 不 得 擅 自 清 理 火 灾 现 场 预 案 的 管 理 与 更 新 应 根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应 急 救 援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的 制 定 修 改 和 完 善, 在 本 道 路 项 目 应 急 资 源 发 生 变 化 建 设 内 容 发 生 变 化, 或 者 应 急 实 践 过 程 中 发 现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出 现 新 的 情 况 时, 及 时 对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评 估, 加 以 修 订 完 善 6.5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包 括 施 工 期 天 然 气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风 险 和 运 营 期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风 险 施 工 期 天 然 气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风 险 是 施 工 期 因 操 作 不 当 可 能 造 成 输 气 管 道 破 损 从 而 发 生 的 天 然 气 泄 漏 事 故 及 其 引 发 的 火 灾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不 利 影 响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天 然 气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甲 烷 地 面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mg/m 3, 事 故 点 周 围 区 域 内 的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5

24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甲 烷 落 地 浓 度 低 于 甲 烷 的 窒 息 浓 度 和 甲 烷 爆 炸 极 限, 不 会 造 成 人 员 窒 息 和 产 生 爆 炸 危 险 且 事 故 点 周 围 存 在 甲 烷 落 地 浓 度 低 于 甲 烷 爆 炸 极 限, 不 存 在 天 然 气 产 生 爆 炸 危 险 不 会 对 周 边 的 大 气 环 境 和 居 民 健 康 造 成 影 响 运 营 期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风 险 是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造 成 装 载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对 水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在 营 运 远 期, 辅 道 桥 中 较 长 的 洪 口 墩 大 桥 路 段,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发 生 水 体 污 染 事 故 的 风 险 概 率 也 是 很 低 的, 为 次 / 年 ; 隧 道 段 中, 发 生 概 率 较 大 的 为 周 新 路 隧 道 次 / 年 ; 穿 越 生 态 敏 感 路 段 中, 发 生 概 率 较 大 的 为 邻 近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东 部 路 段 (K8+200~K8+900), 概 率 为 次 / 年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跨 河 越 段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入 河 事 故 后, 水 域 水 质 将 受 到 化 学 品 污 染 的 影 响, 同 时 也 会 对 周 边 居 民 健 康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采 取 加 强 管 线 勘 测 和 施 工 管 理 等 措 施 防 范 燃 气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运 营 期 加 强 危 险 品 运 输 管 理 制 订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的 专 项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应 急 队 伍 和 应 急 物 资, 加 强 日 常 应 急 演 练,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加 强 项 目 范 围 内 的 巡 查, 及 时 发 现 事 故 并 通 知 有 关 部 门 以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降 低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考 虑 到 沿 线 居 民 点 多, 环 境 敏 感, 建 议 快 速 通 道 设 置 禁 止 大 型 货 车 和 危 险 品 车 通 行 的 标 志, 禁 止 过 境 货 车 和 危 险 品 车 进 入 综 上 所 述, 综 合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和 应 急 时 间, 在 采 取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和 执 行 应 急 预 案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23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7 第 7 章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第 7 章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7.1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本 项 目 位 于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根 据 省 水 利 厅 关 于 发 布 < 江 苏 省 省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预 防 区 和 重 点 治 理 区 > 的 公 告 ( 苏 水 农 [2014]48 号 ), 属 于 江 苏 省 省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预 防 区 按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及 所 处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的 位 置, 确 定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执 行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中 建 设 类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的 一 级 标 准, 见 表 表 建 设 类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 部 分 ) 标 准 一 级 时 段 扰 动 土 地 整 水 土 流 失 总 治 拦 渣 林 草 植 被 恢 林 草 覆 盖 土 壤 流 失 控 治 率 理 度 率 复 率 率 制 比 (%) (%) (%) (%) (%) 建 设 期 * * * * 试 运 行 期 * 表 示 : 指 标 值 应 根 据 批 准 的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措 施 实 施 进 度, 通 过 动 态 监 测 获 得, 并 作 为 竣 工 验 收 的 依 据 之 一 项 目 区 周 围 植 被 状 况 良 好,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以 住 宅 用 地 工 矿 企 业 用 地 商 服 用 地 和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为 主, 植 被 类 型 以 公 共 绿 化 设 施 为 主, 除 正 在 施 工 建 设 区 域 少 量 裸 露 地 面 外, 沿 线 土 地 均 已 硬 化 或 有 植 被 覆 盖 项 目 沿 线 水 土 流 失 较 为 轻 微, 允 许 土 壤 流 失 量 为 500t/(km 2 a ), 以 水 力 侵 蚀 为 主 7.2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预 测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土 壤 流 失 量, 本 方 案 中 将 采 用 类 比 法 进 行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该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自 然 恢 复 期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为 1520t,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t, 其 中 施 工 期 新 增 土 壤 流 失 t, 自 然 恢 复 期 新 增 土 壤 流 失 34.75t 工 程 建 设 期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量 的 预 测 见 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7

24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工 程 建 设 期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量 计 算 表 序 号 预 测 单 元 预 测 时 段 土 壤 侵 蚀 背 景 值 [t/(km 2.a)] 扰 动 后 侵 蚀 模 数 [t/(km 2.a)] 侵 蚀 面 积 (hm 2 ) 侵 蚀 时 间 (a) 背 景 流 失 量 (t) 预 测 流 失 新 增 流 失 量 (t) 量 (t) 1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其 他 临 时 总 计 占 地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预 测 期 合 计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主 体 工 程 防 治 区 措 施 设 计 按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由 于 全 线 以 低 填 土 路 基 为 主, 防 护 形 式 采 用 植 草 防 护 但 根 据 工 程 特 性 及 项 目 区 自 然 条 件, 本 方 案 补 充 设 计 在 土 质 护 坡 道 及 土 路 肩 补 充 人 工 种 植 灌 木 防 护 施 工 生 活 区 防 治 措 施 设 计 施 工 营 造 区 一 共 设 置 2 处, 占 地 现 状 为 耕 地 主 在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结 束 后, 首 先 要 清 理 场 地, 将 表 层 有 硬 化 的 沥 青 废 渣 废 弃 砂 石 预 制 废 件 等 进 行 清 理 填 埋 对 临 时 施 工 生 活 区 进 行 垃 圾 清 理 翻 松 土 地 覆 土 改 造 后, 根 据 施 工 前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选 择 性 种 草 以 恢 复 原 有 植 被 临 时 堆 土 场 防 治 措 施 设 计 工 程 填 方 路 基 施 工 时, 需 先 剥 离 表 土 清 除 杂 草 根 系 后 再 填 筑 路 基 设 计 表 土 剥 离 厚 度 为 30cm, 集 中 堆 放 在 路 基 一 侧 的 征 地 范 围 内, 以 便 将 来 覆 土 和 恢 复 植 被 利 用 为 防 止 土 体 滑 塌 流 失, 设 计 堆 体 周 边 外 坡 脚 采 用 土 袋 垒 砌 挡 土 墙 作 临 时 挡 护, 上 面 覆 盖 土 工 布 防 止 水 蚀 和 风 蚀, 同 时 在 其 周 围 设 置 用 于 临 时 排 水 的 土 质 排 水 沟 (1) 堆 土 场 堆 置 措 施 23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9 第 7 章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在 土 堆 边 坡 外 侧 设 置 土 袋 挡 土 墙, 墙 高 1.00m, 宽 0.5m (2) 临 时 覆 盖 措 施 由 于 工 程 施 工 时 序 上 的 差 异, 部 分 填 方 将 临 时 堆 放 一 段 时 期, 由 于 这 部 分 土 石 方 结 构 松 散, 受 降 水 冲 刷 极 易 引 起 严 重 的 水 土 流 失, 故 对 土 石 方 上 方 采 取 土 工 布 覆 盖 形 式 进 行 水 土 保 持 防 护 (3) 临 时 排 水 沟 堆 土 场 周 围 设 置 临 时 排 水 的 土 质 边 沟, 边 沟 断 面 尺 寸 为 : 高 0.3m, 顶 宽 0.75m, 底 宽 0.3m, 边 坡 比 为 1:0.75 (4)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在 路 基 施 工 完 成 后 应 及 时 清 理 堆 土 场 的 表 层, 把 剥 离 的 表 层 熟 土 临 时 回 填 至 种 草 边 坡 内 用 于 路 基 两 侧 绿 化 带 的 覆 土 改 造, 以 提 高 绿 化 植 物 的 成 活 率 而 对 于 临 时 堆 土 场, 在 临 时 堆 土 清 运 完 成 后, 应 对 占 地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由 于 临 时 表 土 堆 场 在 堆 存 表 土 前 没 有 对 其 进 行 表 土 剥 离, 所 以 其 表 层 存 在 一 定 厚 度 的 土 壤, 恢 复 时 不 需 要 对 其 进 行 覆 土 施 工 便 道 防 治 措 施 设 计 拟 建 道 路 施 工 便 道 部 分 充 分 利 用 原 有 道 路, 需 新 建 的 施 工 便 道 不 长, 包 括 路 基 施 工 便 道 去 往 施 工 生 活 区 拌 和 场 便 道 根 据 施 工 结 束 后 施 工 便 道 的 使 用 情 况 和 原 地 表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实 施 措 施, 设 计 施 工 结 束 后 进 行 路 面 恢 复 施 工 过 程 中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道 路 工 程 的 施 工 工 艺 沿 线 自 然 条 件, 以 及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类 型 和 特 点,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须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防 治 施 工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1) 对 临 时 工 程 占 地, 应 将 原 有 地 表 耕 作 层 的 熟 土 推 在 一 旁 堆 放, 待 施 工 完 毕 再 将 熟 土 推 平, 以 利 于 恢 复 植 被 (2) 施 工 过 程 中, 在 易 形 成 地 面 径 流 处 开 挖 路 基 时, 应 设 置 临 时 性 的 排 水 工 程 (3) 雨 季 施 工 时, 应 避 免 在 沟 道 沟 坡 堆 放 施 工 材 料, 停 放 施 工 机 械, 以 免 影 响 防 洪 和 水 利 工 程 的 正 常 运 行 (4) 对 容 易 诱 发 沙 尘 粉 尘 及 污 染 土 壤 的 建 材, 必 须 采 取 覆 盖 措 施 (5) 大 风 天 气 施 工 对 各 区 域 的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场 所 要 进 行 洒 水 抑 尘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9

25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6) 施 工 车 辆 行 走 范 围 要 严 格 控 制 在 其 所 征 占 的 施 工 便 道 宽 度 内 (7)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要 及 时 清 运, 表 面 进 行 覆 土 平 整 碾 压 (8)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单 位 要 加 强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活 动 严 格 控 制 在 征 地 范 围 内 进 行, 规 范 施 工 行 为, 进 行 水 保 法 律 法 规 宣 传 教 育, 增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水 土 保 持 意 识 和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的 责 任 7.4 投 资 估 算 根 据 工 可, 本 方 案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总 投 资 约 145 万 元 24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1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8.1 设 计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要 遵 循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的 原 则 优 化 施 工 图 设 计, 尽 量 使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自 然 环 境 和 社 会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减 缓 至 最 低 限 度 (1) 合 理 选 线 本 项 目 是 改 扩 建 工 程, 在 拟 定 路 线 方 案 时, 设 计 单 位 已 经 充 分 考 虑 了 与 无 锡 市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相 互 协 调 既 照 顾 近 期 使 用, 又 与 远 期 规 划 相 适 应 该 道 路 是 无 锡 南 部 城 区 的 快 速 通 道 将 有 效 地 改 善 该 片 区 对 外 交 通 条 件, 促 进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营 造 区 和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营 造 区 应 尽 量 利 用 空 闲 地, 施 工 营 造 区 应 进 行 防 风 防 渗 排 水 设 计, 减 少 施 工 作 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施 工 便 道 应 利 用 道 路 永 久 用 地 范 围 内 区 域, 减 少 额 外 占 地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路 线 应 选 择 现 有 主 干 公 路, 避 免 新 辟 道 路 占 用 土 地 和 破 坏 植 被 (3) 交 通 标 志 设 置 在 道 路 经 过 居 民 集 中 区 路 段 设 置 禁 鸣 和 限 速 标 志, 减 轻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 在 跨 洪 口 墩 大 桥 两 端 设 置 限 速 和 禁 止 超 车 警 示 标 志, 减 少 交 通 事 故 的 发 生 以 及 减 轻 环 境 风 险 的 影 响 (4) 保 护 水 环 境 对 改 造 拼 宽 桥 梁 应 提 高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桥 梁 护 栏 设 计 应 符 合 防 撞 要 求, 防 止 危 险 品 车 辆 直 接 落 入 河 流 8.2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基 础 设 施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避 免 碾 压 破 坏 现 有 道 路, 加 强 施 工 期 运 输 管 理 (2) 交 通 阻 隔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1

25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施 工 前 制 订 施 工 期 交 通 组 织 方 案 并 提 前 向 社 会 公 示 ; 新 建 道 路 在 跨 越 现 有 通 道 处 设 置 人 行 和 车 行 通 道, 方 便 施 工 期 的 人 车 通 行 (3) 施 工 期 施 工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施 工 期 路 基 施 工 应 满 足 城 镇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要 求, 施 工 方 式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施 工 采 取 的 物 料 应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减 缓 施 工 方 式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禁 止 在 生 态 红 线 二 级 管 控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施 工 场 地 ; 施 工 场 地 应 设 置 遮 雨 和 截 流 设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物 料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2) 制 定 严 格 的 施 工 管 理 制 度 设 置 生 活 垃 圾 临 时 堆 放 点,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应 定 点 存 放, 定 期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严 禁 向 沿 线 的 任 何 水 体 倾 倒 残 余 燃 油 机 油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教 育,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3) 配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施 工 材 料 堆 场 应 配 备 有 防 雨 篷 布 等 遮 盖 物 品,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2 工 程 措 施 1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经 调 查,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现 有 污 水 管 网 铺 设, 属 于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服 务 范 围 内,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接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尾 水 排 入 江 南 运 河, 出 水 水 质 按 一 级 A 执 行 太 湖 新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规 模 为 15 万 m 3 /d,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为 6m 3 /d, 污 水 水 质 单 一, 不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运 行 产 生 冲 击, 符 合 接 管 标 准 2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施 工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施 工 场 地 材 料 堆 场 施 工 便 道 的 洒 水 防 尘 和 车 辆 机 械 的 冲 洗 3 施 工 场 地 防 护 措 施 24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3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材 料 堆 场 堆 放 石 灰 沥 青 的 堆 场 上 部 设 置 遮 雨 顶 棚 四 周 设 置 围 挡 底 部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硬 化 处 理 或 铺 设 防 渗 膜,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及 下 渗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3)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截 水 沟 隔 油 池 平 流 沉 淀 池 清 水 池 和 泥 浆 沉 淀 池 截 水 沟 布 置 在 停 车 场 拌 合 场 材 料 堆 场 的 下 游, 截 留 施 工 场 地 内 的 雨 水 径 流 和 冲 洗 水, 引 入 隔 油 池 和 沉 淀 池 处 理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经 平 流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贮 存 在 清 水 池 中, 首 先 循 环 用 于 下 一 轮 次 的 砂 石 料 冲 洗, 其 余 用 于 施 工 现 场 材 料 堆 场 施 工 便 道 的 洒 水 防 尘 和 车 辆 机 械 的 冲 洗 ; 车 辆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贮 存 在 清 水 池 中, 用 于 车 辆 机 械 的 冲 洗 本 项 目 施 工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和 石 油 类,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隔 油 池 和 沉 淀 池, 对 收 集 的 施 工 废 水 进 行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可 以 有 效 削 减 废 水 中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达 到 用 于 冲 洗 砂 石 料 的 水 质 标 准, 可 以 循 环 用 于 施 工 生 产, 其 余 用 于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施 工 便 道 的 洒 水 防 尘 和 车 辆 机 械 冲 洗, 不 向 外 排 放 ; 隔 油 池 进 行 加 固 处 理, 选 择 玻 璃 钢 材 质, 隔 油 池 应 定 期 挖 去 隔 油 池 表 面 凝 固 油 垢 隔 油 池 产 生 的 废 油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清 运, 不 外 排 本 项 目 采 取 洒 水 方 式 控 制 施 工 扬 尘, 按 施 工 临 时 场 地 30 亩 洒 水 强 度 1.5L/m 2. 次 每 日 3 次 计, 则 需 喷 洒 水 量 为 90m 3 /d, 远 大 于 不 能 循 环 使 用 的 剩 余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和 机 械 冲 洗 水 水 量 因 此, 施 工 废 水 全 部 回 用 于 循 环 利 用 和 洒 水 防 尘 是 可 行 的 (4) 物 料 堆 场 生 活 垃 圾 堆 场 混 凝 土 构 件 预 制 场 混 合 料 拌 和 场 四 周 必 须 开 挖 明 沟 和 沉 砂 井, 必 要 时 还 要 设 置 阻 隔 挡 墙, 防 止 暴 雨 径 流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5) 在 道 路 红 线 范 围 内 设 置 20m 3 简 易 的 淤 泥 钻 渣 堆 场, 四 周 设 置 挡 土 墙 及 排 水 沟, 桥 梁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时, 钻 孔 泥 浆 应 及 时 装 车 运 送 至 淤 泥 堆 场 进 行 自 然 干 化 处 理, 干 化 的 泥 浆 采 用 车 厢 封 闭 较 好 证 件 齐 全 的 车 辆 外 运 至 市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处 指 定 的 排 泥 场, 淤 泥 排 出 的 水 经 过 沉 淀 后 达 到 回 用 标 准 后, 用 于 施 工 场 地 撒 水 降 尘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故 障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3

25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施 工 区 域 与 沿 线 居 民 点 之 间 设 置 2 米 高 度 的 实 心 围 挡 遮 挡 施 工 噪 声, 尽 量 避 免 夜 间 (22:00-6:00) 施 工 项 目 如 因 工 程 需 要 确 需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300 米 范 围 内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的, 需 向 环 境 保 护 局 提 出 夜 间 施 工 申 请, 在 获 得 环 保 局 的 夜 间 施 工 许 可 后, 方 可 开 展 规 定 时 间 和 区 域 内 的 夜 间 施 工 作 业, 并 在 施 工 前 向 附 近 居 民 公 告 施 工 时 间 (3)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时, 注 意 调 整 运 输 时 间, 尽 量 在 白 天 运 输 在 途 径 居 民 集 中 区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4)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并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产 生 影 响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5) 应 按 照 有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合 理 安 排 车 辆 进 出 场 地 的 行 驶 路 线 和 时 间, 避 让 现 住 居 民 区, 加 强 对 工 程 车 辆 管 理, 注 意 限 速 行 驶, 文 明 驾 驶 以 减 少 交 通 噪 声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按 照 无 锡 市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印 发 关 于 更 大 力 度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三 年 行 动 ( 蓝 天 工 程 ) 计 划 的 通 知 锡 政 办 发 号 文 精 神 和 创 建 文 明 城 市 的 要 求, 在 施 工 过 程 做 到 六 不 开 工 和 六 个 100%, 即 审 批 手 续 不 全 不 开 工 围 档 不 合 要 求 不 开 工 地 面 硬 化 不 达 标 不 开 工 冲 洗 排 放 设 备 不 到 位 不 开 工 保 洁 人 员 不 到 位 不 开 工 不 签 订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责 任 书 不 开 工, 工 地 内 非 施 工 区 裸 土 覆 盖 率 100% 施 工 现 场 围 挡 率 100% 工 地 路 面 硬 化 率 100% 拆 除 工 地 ( 非 爆 破 拆 除 ) 拆 除 与 建 筑 垃 圾 装 载 时 采 用 湿 式 作 业 法 率 100% 工 程 车 辆 驶 离 工 地 车 轮 冲 洗 率 100% 暂 不 建 设 场 地 绿 化 率 100% 1.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洒 水 车, 对 施 工 便 道 和 未 完 工 路 面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路 面 湿 润, 在 敏 感 路 段 增 铺 草 垫, 抑 制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2. 粉 煤 灰 石 灰 水 泥 黄 沙 等 物 料 的 运 输 和 堆 放, 必 须 采 取 蓬 布 遮 盖 表 面 潮 湿 处 理 定 期 洒 水 等 措 施, 抑 制 物 料 扬 尘 污 染 3. 必 须 在 物 料 堆 场 四 周 设 置 挡 风 墙,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堆 场 内 地 面 湿 润, 进 一 步 抑 制 物 料 扬 尘 污 染 4. 用 石 灰 水 泥 拌 和 稳 定 土 和 稳 定 碎 石 时, 必 须 对 拌 和 设 备 增 配 除 尘 装 置, 同 时 采 取 在 拌 和 场 四 周 设 置 挡 风 墙 经 常 洒 水 等 辅 助 抑 尘 措 施 5. 进 行 路 基 填 土 掺 生 石 灰 处 理 粉 喷 桩 或 水 泥 深 层 搅 拌 桩 处 理 软 土 地 基 路 基 土 24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5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5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填 筑 和 压 实 等 路 基 施 工 作 业, 进 行 路 面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或 二 灰 碎 石 基 层 二 灰 土 或 水 泥 土 底 基 层 铺 筑 等 路 面 施 工 作 业, 都 必 须 在 施 工 作 业 路 段 下 风 向 侧 设 置 临 时 挡 风 墙 并 经 常 洒 水, 抑 制 施 工 作 业 扬 尘 污 染 6. 对 尾 气 排 放 严 重 超 标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应 更 新 尾 气 净 化 装 置, 提 倡 使 用 高 清 洁 度 燃 油, 抑 制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7. 本 项 目 沿 线 共 有 23 处 敏 感 点, 施 工 时 混 合 料 拌 和 场 混 凝 土 构 件 预 制 场 物 料 堆 场 选 址 要 避 让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必 须 设 置 在 环 境 敏 感 点 主 导 风 向 下 风 向 200m 以 外 在 敏 感 点 路 段 施 工 时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等 措 施, 减 轻 施 工 扬 尘 对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8. 施 工 便 道 的 路 基 应 夯 实, 配 备 洒 水 车 给 路 面 定 期 洒 水, 保 证 道 路 表 面 密 实 湿 润, 防 止 因 土 质 松 散 干 燥 而 产 生 扬 尘 ; 经 过 敏 感 点 附 近 的 施 工 便 道 表 面 应 使 用 草 垫 或 碎 石 铺 盖 以 减 少 起 尘 量 ; 土 方 和 散 货 物 料 的 运 输 采 用 密 闭 方 式, 运 输 车 辆 的 车 厢 应 配 备 顶 棚 或 遮 盖 物,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避 开 集 中 居 住 区 9. 沥 青 摊 铺 时 选 择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好 的 时 段, 减 轻 摊 铺 时 烟 气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10. 施 工 车 辆 进 入 施 工 场 地 后 需 减 速 行 驶, 以 减 少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11. 施 工 工 地 起 始 点 及 重 要 节 点 位 置 应 当 设 置 不 低 于 2 米 的 硬 质 密 闭 围 档, 并 挂 五 牌 一 图 ( 施 工 平 面 图 工 程 概 况 牌 消 防 保 卫 牌 安 全 生 产 牌 文 明 施 工 牌 管 理 人 员 名 单 及 监 督 电 话 牌 ) 12. 工 程 项 目 竣 工 后 30 日 内,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平 整 施 工 工 地, 并 清 除 积 土 堆 物 13. 在 进 行 产 生 大 量 泥 浆 的 施 工 作 业 时, 必 须 配 备 相 应 的 泥 浆 池 泥 浆 沟, 做 到 泥 浆 不 外 流, 废 浆 应 当 采 用 密 封 式 罐 车 外 运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陆 域 生 态 保 护 (1) 严 格 划 定 施 工 占 地 区 域, 在 设 计 文 件 确 定 的 施 工 边 界 处 设 置 围 挡 隔 离, 避 免 施 工 随 意 占 地 和 施 工 车 辆 机 械 随 意 行 驶 占 压 土 地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尽 量 布 置 在 建 设 用 地 或 未 利 用 地 上, 少 占 耕 地 和 林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拆 除 临 时 设 施 并 恢 复 植 被 (3)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教 育 和 监 管, 严 格 施 工 纪 律, 不 准 踩 踏 损 毁 征 地 范 围 之 外 的

25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农 作 物 和 草 木, 严 禁 捕 猎 林 地 田 间 的 野 生 动 物 (4) 施 工 物 料 严 禁 随 意 堆 放 物 料 堆 场 采 取 底 部 硬 化 处 理 开 挖 排 水 沟 截 留 雨 水 措 施, 堆 垛 采 取 围 挡 遮 盖 等 防 风 措 施, 防 止 施 工 物 料 通 过 扬 尘 污 水 进 入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5) 土 方 开 挖 前, 对 地 表 层 30 厘 米 厚 的 耕 植 土 进 行 剥 离 保 存, 待 施 工 结 束 后 作 为 绿 化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的 表 层 覆 土 路 基 施 工 水 土 保 持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的 特 点 以 及 沿 线 地 形 地 貌 情 况, 项 目 建 设 区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将 工 程 管 理 措 施 与 植 物 措 施 相 结 合, 确 保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同 时 重 点 保 护 各 防 治 区 的 表 层 耕 植 土, 便 于 后 期 植 被 恢 复 或 复 耕 ; 以 工 程 措 施 为 重 点, 发 挥 其 速 效 性 和 保 障 作 用 ; 以 植 物 措 施 为 辅 助, 起 到 长 期 稳 定 的 水 土 保 持 作 用, 同 时 绿 化 和 美 化 项 目 区 周 边 环 境 (1)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季 节 和 作 业 时 间, 加 强 与 无 锡 市 市 气 象 部 门 的 联 系, 避 免 在 雨 季 进 行 施 工,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2 施 工 场 地 应 备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成 品 防 护 物, 如 塑 料 薄 膜 草 席 等, 在 生 态 绿 化 措 施 尚 无 法 起 到 防 护 作 用 期 间, 覆 盖 裸 露 土 质 地 面,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2) 工 程 措 施 对 路 基 采 用 逐 层 填 筑 分 层 压 实 的 施 工 方 法, 在 填 筑 路 堤 的 同 时 进 行 边 坡 排 水 和 防 护 工 程, 路 基 工 程 尽 量 采 用 机 械 化 作 业 临 时 用 地 生 态 影 响 减 缓 及 恢 复 措 施 施 工 场 地 用 地 由 于 长 期 受 到 施 工 机 械 的 碾 压, 土 壤 严 重 板 结, 难 以 恢 复 为 耕 地, 应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立 即 进 行 土 壤 翻 松, 然 后 播 撒 苜 蓿 白 三 叶 等 种 子 进 行 土 壤 改 良, 先 恢 复 为 草 地,1 年 后 再 恢 复 为 耕 地 生 态 红 线 区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严 禁 将 大 型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在 蠡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长 广 溪 湿 地 公 园 和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范 围 内 ; 施 工 结 束 后 在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内 ( 主 要 是 桥 下 空 间 路 基 两 侧 ) 进 行 土 地 整 理 陆 域 植 被 恢 复 等 生 态 补 偿 措 施 ; 24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7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2) 设 置 泥 浆 沉 淀 池 对 隧 道 施 工 泥 浆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上 清 液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严 禁 排 入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内 ; (3) 邻 近 太 湖 ( 无 锡 市 区 ) 重 要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段 设 置 施 工 围 挡, 不 设 出 入 口, 限 制 施 工 人 员 机 械 的 作 业 范 围 ; (4) 建 设 单 位 应 普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态 保 护 知 识, 禁 止 施 工 人 员 破 坏 沿 线 生 态 红 线 区 内 植 被 捕 杀 湿 地 鸟 类 等 生 态 补 偿 措 施 本 项 目 公 路 绿 化 面 积 共 计 74.2 亩, 位 于 中 央 分 隔 带 内 侧 分 带 及 桥 下 空 间 绿 化 在 项 目 施 工 期 后 期 对 上 述 绿 化 面 积 实 施 绿 化 补 偿, 进 行 植 草 种 植 乔 灌 木 绿 化 植 物, 以 补 偿 施 工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1) 工 程 废 弃 土 方 先 用 于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用 土, 剩 余 的 弃 土 委 托 经 无 锡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核 准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理 ; 桥 梁 桩 基 钻 渣 委 托 经 无 锡 市 城 市 管 理 部 门 核 准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理 ; 破 除 路 面 弃 渣 产 生 垃 圾 量, 根 据 其 铣 刨 料 级 配, 添 加 骨 料 和 沥 青, 拌 热 再 生 后 用 于 路 面 下 面 层 或 二 级 路 以 下 被 交 路 面 层 ;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将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沿 线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2) 土 方 临 时 堆 场 集 中 设 置, 堆 场 四 周 设 置 围 挡 防 风 阻 尘, 堆 垛 配 备 篷 布 遮 盖 并 定 期 洒 水 保 持 湿 润 ; 并 于 48 小 时 内 及 时 清 运 (3) 运 输 车 辆 一 律 密 闭 运 输, 装 运 过 程 中 应 对 装 载 物 进 行 适 量 洒 水, 采 取 湿 法 操 作, 避 免 扬 尘 8.3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运 营 期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最 终 目 的 是 促 进 社 会 的 和 谐 发 展, 因 此 应 该 针 对 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治 措 施, 保 证 对 社 会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为 尽 量 降 低 工 程 施 工 对 建 设 地 区 公 众 生 活 和 城 市 交 通 影 响, 施 工 期 间 相 关 道 路 的 车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7

25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辆 走 行 线 路 应 进 行 统 一 分 流 规 划, 避 免 造 成 交 通 堵 塞 ; 对 施 工 机 械 和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通 行 路 线 也 进 行 统 筹 安 排, 颁 布 有 关 限 制 规 定, 以 确 保 城 市 交 通 的 畅 通 和 正 常 运 行, 并 应 提 前 利 用 广 播 电 视 网 络 报 刊 等 媒 体 发 布 线 路 改 变 信 息 在 施 工 现 场 明 显 位 置 应 安 置 告 示 牌, 说 明 工 程 主 要 内 容 施 工 时 间 竣 工 时 间 等 内 容, 尽 量 使 公 众 谅 解 由 于 施 工 带 来 的 不 便, 并 在 告 示 牌 上 注 明 联 系 人 投 诉 热 线 等 运 营 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道 路 营 运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强 化 绿 化 苗 木 的 管 理 与 养 护, 确 保 道 路 绿 化 长 效 发 挥 固 土 护 坡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净 化 空 气 隔 声 降 噪 美 化 景 观 等 环 保 功 能 (2) 配 备 专 业 人 员 定 期 对 绿 化 苗 木 进 行 浇 水 施 肥 松 土 修 剪 病 虫 害 防 治, 检 查 苗 木 生 长 状 况, 对 枯 死 苗 木 进 行 更 换 补 种 (3) 建 议 道 路 全 线 禁 止 危 化 品 车 辆 的 运 行, 避 免 发 生 事 故 产 生 事 故 废 水 从 而 影 响 沿 线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的 动 植 物 运 营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大 路 面 清 扫 频 率 和 路 面 管 理 工 作, 减 少 路 面 颗 粒 物 数 量 以 降 低 雨 后 路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含 量, 同 时 雨 水 污 水 管 网 及 排 放 口 的 设 置 应 满 足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建 议 设 置 初 期 雨 水 弃 流 装 置, 将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中, 后 期 径 流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排 水 河 道 中 2 道 路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排 水 系 统,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规 划 排 水 河 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3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4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详 见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相 关 章 节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城 市 规 划 建 议 根 据 运 营 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为 满 足 运 营 中 期 (2026 年 ) 昼 夜 声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的 要 求, 路 线 两 侧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101m 以 内 区 域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集 中 居 民 点 学 校 医 院 疗 养 院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24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9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9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对 于 道 路 两 侧 已 规 划 为 居 住 文 教 科 研 用 地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地 块 内 的 新 建 建 设 项 目, 临 路 首 排 建 筑 的 功 能 建 议 调 整 为 商 业 服 务 业, 不 宜 作 为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且 建 筑 高 度 不 低 于 后 排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 若 项 目 的 总 平 面 布 置 不 能 满 足 上 述 要 求, 则 临 路 首 排 新 建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建 筑 应 安 装 隔 声 量 大 于 25dB(A) 的 隔 声 窗, 保 证 其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达 到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 要 求 工 程 管 理 措 施 1) 通 过 加 强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如 限 制 性 能 差 的 车 辆 进 入 公 路, 在 居 民 集 中 路 段 两 端 设 置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等, 可 以 有 效 控 制 交 通 噪 声 的 污 染 大 2) 经 常 维 持 道 路 路 面 的 平 整 度, 避 免 因 路 况 不 佳 造 成 车 辆 颠 簸 等 引 起 交 通 噪 声 增 隧 道 降 噪 措 施 (1) 隧 道 附 属 设 施 降 噪 措 施 为 有 效 降 低 该 隧 道 附 属 设 施 噪 声 影 响, 对 拟 采 用 的 高 噪 声 设 备, 采 取 如 下 控 制 措 施 :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 设 备 机 座 底 下 设 置 减 震 器 ; 进 出 口 到 管 道 之 间 采 用 软 接 头, 风 机 房 外 管 道 须 包 扎 ; 风 机 进 出 风 口 加 装 消 声 器 ; 加 强 设 备 的 日 常 养 护 ; 机 房 建 成 密 闭 的 隔 声 房, 采 用 隔 声 窗 隔 声 门 (2) 隧 道 段 峒 口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在 隧 道 峒 口 过 渡 段 两 侧 的 路 堑 侧 壁 上 铺 设 吸 声 材 料 ; 隧 道 出 口 处 过 渡 段 的 防 护 栏 用 实 心 钢 筋 混 凝 土 建 筑, 并 适 当 加 高 防 护 栏 的 高 度, 该 项 措 施 可 以 增 加 路 堑 的 声 屏 蔽 效 果 ; 为 防 止 隧 道 出 口 处 的 活 塞 风 效 应 产 生 的 噪 声 污 染, 建 议 对 隧 道 出 口 前 20 米 的 壁 面 和 顶 作 吸 声 处 理 敏 感 点 降 噪 措 施 (1) 常 用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简 介 1 环 保 拆 迁

26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从 声 环 境 角 度 来 讲, 拆 迁 就 是 远 离 现 存 的 噪 声 源, 是 解 决 噪 声 影 响 问 题 最 直 接 最 彻 底 的 途 径, 可 以 根 本 解 决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但 是, 拆 迁 会 涉 及 到 费 用 城 市 规 划 新 址 选 择 居 民 感 情 等 一 系 列 问 题, 可 能 带 来 一 些 不 可 预 料 的 民 事 纠 纷, 需 要 当 地 政 府 的 统 一 协 调 综 合 考 虑 以 上 因 素, 本 次 评 价 不 推 荐 选 用 该 措 施 2 降 噪 林 降 噪 林 是 利 用 树 林 的 散 射 吸 声 作 用 以 及 地 面 吸 声, 以 达 到 降 低 噪 声 的 目 的 如 采 用 种 植 灌 木 丛 或 多 层 林 带 构 成 绿 林 实 体 或 修 建 高 出 路 面 1m 的 土 堆 并 在 土 堆 边 坡 种 植 防 噪 林 带 均 可 达 到 一 定 的 降 噪 声 效 果 大 多 数 绿 林 实 体 的 衰 减 量 平 均 为 db(a)/m, 如 松 林 ( 树 冠 ) 全 频 带 噪 声 级 降 低 量 平 均 值 为 0.15 db(a)/m, 冷 杉 ( 树 冠 ) 为 0.18dB(A)/m, 茂 密 的 阔 叶 林 为 db(a)/m, 浓 密 的 绿 篱 为 db(a)/m, 草 地 为 db(a)/m 从 以 上 数 据 可 见 林 带 的 降 噪 量 并 不 高, 但 绿 化 在 人 们 对 防 噪 声 的 心 理 感 觉 上 有 良 好 的 效 果, 同 时 可 以 清 洁 空 气 调 节 小 气 候 和 美 化 环 境 在 经 济 方 面, 建 设 降 噪 林 带 的 费 用 本 身 并 不 高, 一 般 30m 深 的 林 带 为 1200~3000 元 /m, 但 如 需 要 拆 迁 征 地 等 则 费 用 增 加 较 多 降 噪 林 措 施 适 用 于 噪 声 超 标 量 小 用 地 宽 裕 的 情 况 3 隔 声 窗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局 发 布 的 隔 声 窗 (HJ/T ) 标 准, 隔 声 窗 的 隔 声 量 应 大 于 25dB(A) 传 统 隔 声 窗 在 阻 挡 噪 声 传 播 的 同 时, 也 阻 隔 了 室 内 外 的 空 气 流 动, 给 居 民 生 活 造 成 不 便 通 风 隔 声 窗 则 同 时 满 足 了 隔 声 和 空 气 流 通 的 要 求 通 风 隔 声 窗 是 一 种 用 隔 断 附 吸 收 声 音 的 塑 钢 或 铝 合 金 型 材 加 上 特 有 结 构 降 低 声 音 传 输 过 程 的 装 置, 通 过 特 有 的 消 声 通 道 达 到 在 空 气 流 通 的 同 时 降 低 噪 声 的 效 果 隔 声 窗 的 价 格 通 常 在 2500 元 /m 2 隔 声 窗 仅 能 对 室 内 环 境 进 行 保 护, 适 用 于 噪 声 超 标 量 大 室 内 环 境 需 要 重 点 保 护 的 情 况 4 声 屏 障 声 屏 障 适 合 于 高 架 道 路 桥 梁 或 道 路 两 侧 无 交 叉 干 扰 且 超 标 敏 感 点 相 对 集 中 的 情 况 其 结 构 形 式 和 材 料 种 类 较 多, 费 用 从 3000 元 /m-5000 元 /m 声 屏 障 有 着 较 好 的 隔 声 效 果, 一 般 3m 高 的 声 屏 障, 可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9-12dB(A) 声 屏 障 可 以 直 接 布 置 在 道 路 用 地 红 线 范 围 内, 容 易 实 施, 适 用 于 封 闭 道 路 和 高 架 桥 梁 5 降 噪 沥 青 路 面 25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1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降 噪 沥 青 材 料 是 一 种 多 孔 隙 高 弹 性 的 沥 青 材 料, 材 料 的 孔 隙 具 有 吸 声 作 用, 从 而 起 到 降 低 车 轮 与 道 路 摩 擦 产 生 的 噪 声 的 效 果 降 噪 沥 青 路 面 将 降 噪 措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相 结 合, 不 会 产 生 声 屏 障 阻 隔 交 通 隔 声 窗 影 响 通 风 景 观 等 负 面 影 响 本 项 目 主 体 设 计 已 考 虑 采 用 SMA-13 降 噪 路 面 措 施 各 种 常 用 降 噪 措 施 的 技 术 经 济 特 点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特 征 表 序 号 环 保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特 点 费 用 降 噪 量 (db(a)) 1 声 屏 障 2 环 保 拆 迁 降 噪 效 果 好, 投 资 大, 对 道 路 型 式 的 要 求 高 噪 声 污 染 一 次 性 解 决, 投 资 大, 涉 及 安 置 问 题, 实 施 复 杂 元 /m 万 元 / 户 3 隔 声 窗 降 噪 效 果 好, 投 资 小, 仅 对 室 内 有 效 1000 元 /m 2 >25 4 降 噪 林 带 降 噪 效 果 小, 投 资 小, 占 地 多 0.5 万 元 /100m 降 噪 路 面 (2) 噪 声 措 施 选 取 原 则 降 噪 效 果 小, 负 面 影 响 小, 耐 久 性 较 差, 空 隙 易 堵 塞 100 元 /m 优 先 考 虑 降 噪 路 面 声 屏 障 绿 化 等 从 噪 声 源 控 制 和 传 声 途 径 噪 声 削 减 的 措 施 ; 2 对 于 采 取 噪 声 源 控 制 和 传 声 途 径 噪 声 削 减 仍 然 不 能 达 标 的 敏 感 点 安 装 隔 声 窗, 保 证 该 敏 感 点 室 内 声 级 在 运 营 中 期 满 足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 住 宅 允 许 噪 声 级 昼 间 45dB(A) 夜 间 37dB(A) (3) 本 评 价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汇 总 在 项 目 路 线 走 向 已 确 定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降 噪 措 施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见 表 8.2-2, 敏 感 点 降 噪 措 施 的 结 果 见 表 降 噪 措 施 的 实 施 由 建 设 单 位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负 责, 在 本 项 目 公 路 建 成 运 营 前 完 成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数 量 适 用 敏 感 点 编 号 SMA 低 噪 声 路 面 声 屏 障 声 屏 障 全 路 段 4m 高, 1880 延 米, 4.5m 高, 4520 延 米,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1 表 敏 感 点 降 噪 措 施 统 计 表 全 部 敏 感 点 投 资 ( 万 元 ) 已 计 入 主 体 投 资 N1 N3 N5 N9 N N2 N4 N6 N7 N8 N10 N11 N14 N16 N 实 施 主 体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实 施 时 期 道 路 改 扩 建 成 运 营 前 道 路 改 扩 建 成 运 营 前 道 路 改 扩 建 成 运 营

26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通 风 隔 声 窗 1 处,4 户 N19 8 合 计 2864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前 道 路 改 扩 建 成 运 营 252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3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表 运 营 期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超 标 量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起 止 桩 号 敏 感 点 特 征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降 噪 措 施 论 证 工 程 量 及 费 用 N1 N2 N3 太 湖 国 际 社 区 K2+200~K2+550 该 敏 感 点 为 32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通 道 段 该 敏 感 点 为 12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K2+600~K3+000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北 侧 位 于 通 道 段, 南 侧 位 于 地 面 段 魅 力 万 科 城 北 区 K2+650~K3+150 该 敏 感 点 为 32 层 和 12 层 房 屋,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北 侧 位 于 通 道 段, 南 侧 位 于 地 面 段 2 4a 1 4a 2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2.3dB(A);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5.3dB(A) 工 程 量 :4m 高 400m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东 侧 分 布 集 中 长 实 施 路 段 且 距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东 侧 安 装 声 K2+150~K0+550( 右 屏 障 的 措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0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侧 ) 达 标 情 况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6 分 贝 采 取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费 用 : 单 价 4000/ 延 级 可 达 标 米, 共 160 万 元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3.1dB(A); 达 标 情 况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6.7dB(A)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东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东 侧 安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5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限 速 已 有 隔 声 窗 达 标 情 况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达 标 情 况 +0.5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限 速 达 标 情 况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工 程 量 :4.5m 高 430m 长 实 施 路 段 7.5 分 贝 本 段 与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敏 感 点 共 线, 限 速 措 K2+620~K3+050( 西 施 同 样 适 用 该 敏 感 点, 经 计 算 可 以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侧 2.5dB(A)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和 限 速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 处 声 级 仍 然 超 标 1.8dB(A), 该 敏 感 点 于 2017 年 建 成, 费 用 : 单 价 4500/ 延 房 屋 设 计 符 合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米, 共 194 万 元 (GB ), 已 采 用 隔 声 量 25dB(A) 的 窗 户, 通 过 计 算, 敏 感 点 室 内 满 足 昼 间 45dB(A) 夜 间 37dB(A) 的 住 宅 允 许 噪 声 级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3.1dB(A);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6.7dB(A) 工 程 量 :4m 高 430m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东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长 实 施 路 段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东 侧 安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0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6 分 贝 本 段 与 保 利 香 槟 国 际 敏 感 点 共 线, 限 速 措 施 同 样 适 用 该 敏 感 点, 经 计 算 可 以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2.5dB(A)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和 限 速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K2+600~K3+200( 西 侧 ) 费 用 : 单 价 4000/ 延 米, 共 240 万 元 N4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K3+200~K3+800 该 敏 感 点 为 11 层 高 楼 和 26 侧 高 楼,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北 侧 位 于 地 面 段, 南 侧 位 于 桥 梁 段 4a 2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达 标 情 况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2.5dB(A); 工 程 量 :4.5m 高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6.4dB(A) 650m 长 实 施 路 段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东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K3+200~K3+850( 西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东 侧 安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侧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5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 7.5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费 用 : 单 价 4500/ 延 米, 共 293 万 元 达 标 情 况 N5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K3+250~K3+400 该 敏 感 点 为 1 层, 为 学 校 教 学 楼,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地 面 段 1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3.1dB(A);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7.0dB(A) 工 程 量 :4m 高 250m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长 实 施 路 段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西 侧 安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K3+200~K3+450( 西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3

26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超 标 量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起 止 桩 号 敏 感 点 特 征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降 噪 措 施 论 证 工 程 量 及 费 用 达 标 情 况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6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昼 间 声 级 可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1dB(A), 考 虑 该 敏 感 点 为 教 学 楼, 夜 间 无 课 程, 暂 不 对 夜 间 超 标 采 取 措 施 侧 ) 费 用 : 单 价 4000/ 延 米, 共 100 万 元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N6 天 鹅 湖 花 园 K4+000~K4+300 该 敏 感 点 为 11 层 20 层 和 30 层 楼 房,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2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达 标 情 况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2.5dB(A); 工 程 量 :4.5m 高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6.4dB(A) 400m 长 实 施 路 段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东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K3+950~K4+350( 西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东 侧 安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侧 )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5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费 用 : 单 价 4500/ 延 7.5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米, 共 180 万 元 N7 N8 江 南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公 寓 融 创 熙 园 K4+300~K4+480 该 敏 感 点 为 6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条 小 路 和 小 河,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一 条 地 方 小 路 和 小 河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该 敏 感 点 为 18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K4+400~ K5+050 绿 化 较 好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地 面 段 1 2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6.5dB(A);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10.4dB(A) 工 程 量 :4.5m 高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800m 长 实 施 路 段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西 侧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安 K3+950~K4+350( 西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5 米, 要 求 西 侧 声 侧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 达 标 情 况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7.5 分 贝, 中 央 分 隔 带 声 屏 障 降 费 用 : 单 价 4500/ 延 噪 效 果 大 于 3.5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米, 共 360 万 元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2.8dB(A);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工 程 量 :4.5m 高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6.7dB(A) 750m 长 实 施 路 段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K4+350~K5+100( 西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西 侧 安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侧 )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5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费 用 : 单 价 4500/ 延 达 标 情 况 7.5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米, 共 338 万 元 N9 江 南 大 学 校 医 院 K4+860~K4+940 该 敏 感 点 房 屋 为 3 层 房 屋,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一 排 房 屋 遮 挡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地 面 段 1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达 标 情 况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0.8dB(A); 工 程 量 :4m 高 200m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4.7dB(A) 长 实 施 路 段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K4+790~K4+990( 西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西 侧 安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侧 )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6 费 用 : 单 价 4000/ 延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米, 共 80 万 元 N1 0 江 南 大 学 教 学 楼 K5+100~K5+650 该 敏 感 点 房 屋 为 4 至 8 层 房 屋,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北 侧 位 于 通 道 段, 南 侧 位 于 地 面 段 1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7.4dB(A);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11.2dB(A) 工 程 量 :4.5m 高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350m 长 实 施 路 段 254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5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超 标 量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起 止 桩 号 敏 感 点 特 征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降 噪 措 施 论 证 工 程 量 及 费 用 达 标 情 况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西 侧 安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K5+350~K5+700( 西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5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侧 ) 7.5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昼 间 声 级 可 费 用 : 单 价 4500/ 延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3.7dB(A), 考 虑 该 敏 感 点 为 教 学 楼, 米, 共 158 万 元 夜 间 无 课 程, 暂 不 对 夜 间 超 标 采 取 措 施 N1 1 江 南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K5+750~K5+900 该 敏 感 点 房 屋 为 5 至 6 层 房 屋, 房 屋 功 能 为 学 生 宿 舍,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地 面 段 1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7.1dB(A);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10.9dB(A) 工 程 量 :4.5m 高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500m 长 实 施 路 段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西 侧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安 K5+700~K5+950( 西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5 米, 要 求 西 侧 声 侧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 达 标 情 况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7.5 分 贝, 中 央 分 隔 带 声 屏 障 降 费 用 : 单 价 4500/ 延 噪 效 果 大 于 3.5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米, 共 225 万 元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N1 2 江 南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拟 建 ) K5+350~K5+700 该 敏 感 点 房 屋 为 2 至 20 层 房 屋,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地 面 段 2 降 噪 林 隔 声 窗 达 标 情 况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0.8dB(A);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4.6dB(A)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属 于 已 批 代 建 的 项 目, 位 于 路 东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离 本 项 目 较 院, 根 据 该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已 提 出 设 置 降 噪 林 和 隔 声 窗 的 要 求, 采 取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 N1 3 前 章 村 K5+840~K6+000 该 敏 感 点 为 2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一 排 厂 房, 绿 化 较 好 2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达 标 情 况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达 标 ;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达 标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中 期 昼 夜 声 级 均 达 标, 暂 不 采 取 措 施 / N1 4 科 技 园 职 工 公 寓 K6+110~K6+150 该 敏 感 点 为 20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空 地,1-6 层 为 商 业 用 房,7-20 层 为 职 工 宿 舍, 周 边 分 布 的 建 筑 为 商 业 楼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2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达 标 情 况 +0.2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2.9dB(A); 工 程 量 :4.5m 高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6.8dB(A) 140m 长 实 施 路 段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K6+060~K6+200( 西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西 侧 安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侧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5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 7.5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费 用 : 单 价 4500/ 延 米, 共 63 万 元 N1 5 杨 树 园 K6+100~ K6+200 该 敏 感 点 为 2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与 道 路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4a 2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达 标 情 况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低 噪 声 路 面 降 噪 量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达 标 ;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达 标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中 期 昼 夜 声 级 均 达 标, 暂 不 采 取 措 施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5

26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超 标 量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起 止 桩 号 敏 感 点 特 征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降 噪 措 施 论 证 工 程 量 及 费 用 达 标 情 况 N1 6 溪 湾 雅 苑 -1 该 敏 感 点 为 16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K7+650~ K7+750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1-2 层 为 商 铺,3-16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2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达 标 情 况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2.6dB(A);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6.5dB(A) 工 程 量 :4.5m 高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200m 长 实 施 路 段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西 侧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安 K7+600~K7+800( 西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5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侧 )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7.5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费 用 : 单 价 4500/ 延 点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米, 共 90 万 元 N1 7 溪 湾 雅 苑 -2 该 敏 感 点 为 16 层,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K7+900~ K8+100 之 间 为 较 密 的 绿 化 林 带,1-2 层 为 商 铺,3-16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2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2.7dB(A);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6.5dB(A)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工 程 量 :4.5m 高 300m 长 实 施 路 段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西 侧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安 K7+850~K8+150( 西 达 标 情 况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5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大 于 7.5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侧 ) 费 用 : 单 价 4500/ 延 米, 共 135 万 元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N1 8 万 达 城 溪 郡 K8+900~K9+400 该 敏 感 点 为 45 层 高 楼 和 6 层 洋 房,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首 排 房 屋 与 道 路 之 间 绿 化 较 好,2 类 区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一 排 房 屋 遮 挡, 高 楼 1-2 层 为 商 铺,3-45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 洋 房 1-6 层 为 居 民 住 宅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桥 梁 段 2 达 标 情 况 +0.9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2.1dB(A); 工 程 措 施 : 声 屏 障 ;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5.9dB(A) 工 程 量 :4m 高 600m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长 实 施 路 段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建 议 采 取 主 线 西 侧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安 K8+850~K9+450( 西 装 声 屏 障 的 措 施 声 屏 障 高 度 4 米, 要 求 声 屏 障 降 侧 ) 噪 效 果 大 于 6 分 贝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费 用 : 单 价 4000/ 延 声 级 可 达 标 米, 共 240 万 元 N1 9 该 敏 感 点 以 2 层 房 屋 为 主, 房 屋 与 道 路 侧 对, 房 屋 与 杜 巷 上 K9+900~K 道 路 之 间 为 农 田, 绿 化 环 境 较 好 敏 感 点 位 于 主 线 地 面 段 2 无 措 施 超 标 量 隔 声 窗 预 测 超 标 情 况 : 昼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2.1dB(A); 夜 间 声 级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5.9dB(A) 25.0 降 噪 措 施 比 选 : 敏 感 点 位 于 路 西 侧 分 布 集 中 且 距 离 本 项 目 较 远, 敏 感 点 户 数 较 少, 建 议 对 首 排 4 户 采 取 隔 声 窗 措 施 的 措 施 采 用 隔 声 量 25dB(A) 的 窗 达 标 情 况 户, 通 过 计 算, 敏 感 点 室 内 满 足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 昼 间 45dB(A) 夜 间 37dB(A) 的 住 宅 允 许 噪 声 级 采 取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处 声 级 可 达 标 工 程 措 施 : 隔 声 窗 ; 工 程 量 :4 户 隔 声 窗 费 用 : 单 价 2/ 户, 共 8 万 元 25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7 第 8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运 营 期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加 强 道 路 中 央 分 隔 带 侧 分 带 人 行 道 绿 化 带 的 日 常 养 护 管 理, 缓 解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2) 加 强 道 路 路 面 的 养 护 管 理, 保 障 道 路 畅 通, 提 升 道 路 的 整 体 服 务 水 平, 使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保 持 良 好 的 工 况 从 而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3) 加 强 机 动 车 管 理, 实 施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检 查 制 度, 限 制 尾 气 排 放 超 标 的 机 动 车 的 通 行 (4) 定 期 清 扫 路 面 和 洒 水, 减 少 路 面 扬 尘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7

268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第 9 章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9.1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目 标 通 过 制 订 系 统 的 科 学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使 本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境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在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营 运 过 程 中 得 到 落 实, 从 而 实 现 环 境 保 护 和 南 湖 北 路 ( 塘 绛 路 ~ 南 湖 中 路 ) 新 建 工 程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同 步 设 计 同 步 施 工 和 同 步 投 产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要 求 使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得 以 落 实, 为 环 保 部 门 对 其 进 行 监 督 提 供 依 据 通 过 实 施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将 制 订 的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项 目 施 工 和 营 运 阶 段 的 环 境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得 以 落 实, 使 该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得 以 协 调 和 持 续 发 展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是 由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管 理, 具 体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交 通 部 和 江 苏 省 以 及 无 锡 市 的 各 项 环 保 方 针 政 策 法 规 和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鉴 于 工 程 沿 途 环 境 敏 感 点 较 多,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较 为 复 杂, 建 议 设 立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配 置 环 保 专 业 人 员, 专 门 负 责 本 次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体 系 见 表 项 目 阶 段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环 境 保 护 内 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及 程 序 示 意 表 环 境 保 护 执 行 单 位 环 评 单 位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部 门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部 门 设 计 期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环 保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期 竣 工 验 收 期 实 施 环 保 措 施 : 环 境 监 测, 处 理 突 发 性 环 境 问 题, 合 理 设 置 施 工 场 地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制 订 营 运 期 环 境 保 护 制 度 承 包 商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无 锡 市 环 保 局 258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9 第 9 章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营 运 期 环 境 监 测 及 管 理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拟 建 工 程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及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见 表 至 表 表 设 计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影 响 城 镇 规 划 影 响 环 境 景 观 损 失 土 地 资 源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科 学 设 计, 使 道 路 景 观 与 城 镇 规 划 相 协 调 科 学 设 计, 使 道 路 景 观 与 地 形 地 貌 及 周 围 建 筑 相 协 调 采 用 少 占 地 的 方 案, 重 视 复 垦 优 化 路 线 纵 断 面 设 计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设 计 绿 化 设 计 道 路 对 居 民 生 产 的 阻 利 用 周 边 道 路 隔 影 响 水 利 设 施 排 灌 设 置 涵 洞 保 证 水 系 通 畅, 更 改 沟 渠 时 充 系 统 分 考 虑 科 学 设 计, 保 护 声 气 环 境, 种 植 相 应 交 通 噪 声 和 扬 尘 污 染 的 植 被 进 行 防 护, 对 重 要 敏 感 目 标 实 施 保 护 设 计 单 位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监 督 机 构 无 锡 市 公 共 无 锡 市 工 程 建 设 中 环 保 局 心 表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临 时 材 料 堆 场 和 施 工 现 场 的 粉 尘 减 缓 措 施 安 装 除 尘 装 置 定 期 洒 水 等,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围 挡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噪 声 污 染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如 有 技 术 需 要 连 续 施 工 的 需 向 无 锡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提 出 夜 间 施 工 申 请 施 工 现 场 和 施 工 营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督, 有 害 物 应 选 择 合 理 的 堆 放 地 点, 并 设 地 的 污 水 垃 圾 对 置 相 应 的 措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提 供 合 适 的 卫 生 场 所 土 壤 和 水 体 的 污 染 影 响 景 观 环 境 现 有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苗 木 的 综 合 利 用, 减 少 破 坏 植 被 树 木, 施 工 现 场 有 条 不 紊 及 时 清 理 垃 圾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宣 传 管 理 和 监 督, 尽 量 少 占 临 时 用 地, 严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禁 施 工 和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 固 体 废 弃 物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应 集 中 统 一 处 理 ; 严 格 制 定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案, 及 时 进 行 土 地 复 垦 绿 化 工 作 干 扰 沿 线 公 用 设 施 协 调 各 单 位 利 益 影 响 现 有 道 路 行 车 条 件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及 时 疏 通 道 路 水 利 改 移 排 洪 涝 沟 渠 修 便 涵 便 桥 承 包 商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无 锡 市 环 保 局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9

270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水 土 流 失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地 面 开 挖 坡 面 应 尽 可 能 平 缓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噪 声 污 染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观 环 境 破 坏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表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并 及 时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预 留 环 保 资 金 道 路 绿 化 及 植 被 恢 复, 沿 线 临 时 用 地 按 要 求 进 行 恢 复 雨 水 进 入 城 市 雨 水 管 网 交 通 事 故 制 订 和 执 行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计 划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漏 制 订 和 执 行 危 险 品 事 故 防 范 和 处 置 应 急 措 施 环 境 保 护 计 划 的 执 行 承 包 商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无 锡 市 环 保 局 环 境 保 护 计 划 的 制 订 主 要 是 为 了 落 实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对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和 监 督 等 工 作 提 出 要 求 1. 设 计 阶 段 设 计 单 位 应 将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到 施 工 设 计 中 ;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时 应 包 括 对 环 保 工 作 和 方 案 设 计 的 审 查 2. 招 标 阶 段 承 包 商 在 投 标 中 应 含 有 环 境 保 护 的 内 容, 在 中 标 的 合 同 中 应 有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的 响 应 条 文 3. 施 工 期 设 立 独 立 的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向 建 设 单 位 和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对 环 境 工 程 的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的 监 督,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宣 传 教 育, 重 点 检 查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噪 声 和 粉 尘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的 处 理 处 置 情 况 各 承 包 单 位 应 配 备 环 保 员, 负 责 监 督 和 管 理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业 主 应 组 织 全 面 检 查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和 施 工 现 场 的 环 境 恢 复 情 况,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及 时 撤 出 临 时 占 用 场 地, 拆 除 临 时 建 筑, 恢 复 被 破 坏 的 植 被 4. 营 运 期 营 运 期 的 环 保 管 理 监 测 由 项 目 运 营 单 位 负 责 管 理 实 施 260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1 第 9 章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9.2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环 境 现 场 工 作 要 点 见 表 序 号 监 理 单 元 桥 梁 工 程 路 基 工 程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便 道 拌 和 场 地 设 置 等 4 环 保 工 程 表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现 场 工 作 要 点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要 点 路 基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事 先 将 主 线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地 表 肥 力 较 高 的 耕 作 层 进 行 剥 离, 并 集 中 运 至 沿 线 设 施 永 久 占 地 进 行 临 时 堆 置, 以 用 于 施 工 后 期 的 土 地 复 垦 之 用 耕 植 土 临 时 堆 置 期 间,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拦 挡 和 覆 盖 措 施, 以 防 水 土 流 失 挖 方 路 基 施 工 时, 监 督 弃 土 ( 渣 ), 严 禁 弃 入 河 道, 以 减 少 对 沿 线 河 流 水 质 的 影 响 应 将 弃 土 按 指 定 的 弃 土 场 进 行 处 置, 并 应 做 到 先 挡 后 弃 和 排 水 工 程 监 督 各 施 工 队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环 保 教 育, 提 倡 文 明 施 工, 保 护 植 被 对 生 产 生 活 废 水 应 作 到 达 标 排 放, 施 工 场 地 便 道 应 作 好 洒 水 防 尘, 控 制 高 噪 声 设 备 的 夜 间 施 工 时 段 监 督 承 包 商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新 开 辟 的 施 工 便 道 应 按 设 计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和 排 水 措 施 施 工 车 辆 应 严 格 按 照 指 定 的 施 工 便 道 行 车, 禁 止 随 意 行 驶 压 坏 植 被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垃 圾 是 否 合 理 处 理 ; 施 工 场 地 是 否 按 规 定 进 行 降 尘 水 泥 砼 拌 和 站 位 置 的 设 置 应 离 开 居 民 集 中 点 下 风 向 200m 处 并 设 有 除 尘 设 备 监 督 减 噪 措 施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取 弃 土 ( 渣 ) 的 整 治 复 垦 等 环 保 单 项 工 程 的 具 体 落 实, 并 控 制 其 进 度 和 质 量 9.3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制 定 目 的 及 原 则 制 订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的 目 的 是 通 过 监 测 结 果 适 时 调 整 环 境 保 护 行 动 计 划, 为 制 定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时 间 和 周 期 提 供 依 据, 为 项 目 的 后 评 估 提 供 依 据 制 定 的 原 则 是 根 据 江 苏 省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环 境 监 测 管 理 办 法 江 苏 省 交 通 厅 苏 交 法 [2002]7 号 文 精 神 要 求, 结 合 本 项 目 预 测 的 各 个 时 期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及 可 能 超 标 的 路 段 和 超 标 量 而 确 定 监 测 机 构 建 议 委 托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环 境 监 测 进 行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1

272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监 测 方 案 环 境 监 测 的 重 点 是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常 规 监 测 要 求 定 点 和 不 定 点 定 时 和 不 定 时 抽 检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监 测 方 法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和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详 见 表 9.3-1~9.3-3 监 测 地 点 在 道 路 沿 线 100 m 内 进 行 施 工 的 场 地 太 湖 山 庄 江 南 大 学 魅 力 万 科 城 南 区 溪 湾 雅 苑 监 测 项 目 L Aeq L Aeq 表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2 次 / 年,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2 次 / 年,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注 : 施 工 期 间 的 监 测 次 数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每 次 抽 2 个 附 近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敏 感 点, 昼 夜 间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点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方 法 标 准 按 声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时 间 :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2. 无 锡 市 环 保 局 负 责 监 督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材 料 堆 场 TSP 1 次 / 年 溪 湾 雅 苑 江 南 大 学 NO 2 表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时 间 连 续 12 小 时 以 上 1 次 / 年 NO 2 连 续 18 小 时 采 样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堆 场 下 风 向 设 监 测 点, 并 同 时 在 上 风 向 100 m 处 设 1. 无 锡 市 公 共 工 程 比 较 监 测 点 建 设 中 心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依 照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2. 无 锡 市 环 保 局 负 责 监 督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监 测 水 体 名 称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采 样 时 间 说 明 管 理 及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庙 桥 港 庙 桥 港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SS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SS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2 次 / 年 2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监 测 两 天 每 次 连 续 监 测 两 天 河 流 丰 枯 水 期 各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断 面 设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标 准 执 行 1.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实 施 2. 无 锡 市 环 保 局 负 责 监 督 1. 道 路 运 营 管 理 单 位 2. 无 锡 市 环 保 局 负 责 监 督 监 测 经 费 根 据 江 苏 省 环 境 监 测 专 业 服 务 收 费 管 理 办 法 和 江 苏 省 环 境 监 测 专 业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本 项 目 对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环 境 监 测 费 见 表 表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3 第 9 章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表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费 用 估 算 项 目 年 费 用 ( 万 元 ) 施 工 期 总 费 用 ( 万 元 ) 按 3 年 计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合 计 表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费 用 估 算 项 目 年 费 用 ( 万 元 ) 营 运 期 总 费 用 ( 万 元 ) 按 20 年 计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合 计 执 行 本 项 目 监 测 计 划 所 需 费 用 施 工 期 15.0 万 元, 营 运 期 万 元, 共 计 115 万 元 监 测 报 告 制 度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在 每 次 监 测 工 作 结 束 后 15 天 内 应 提 交 正 式 监 测 报 告, 并 报 主 管 部 门 和 当 地 的 环 保 部 门 每 年 应 有 环 境 监 测 年 报, 若 遇 有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时, 必 须 立 即 按 有 关 程 序 上 报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3

274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第 10 章 公 众 参 与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2]134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网 上 公 示 现 场 公 示 等 方 式 广 泛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10.1 环 评 信 息 网 上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第 一 次 公 示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7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第 二 次 公 示 时 间 :2016 年 7 月 4 日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公 示 方 式 第 一 次 公 示 网 址 : 无 锡 市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局 第 二 次 公 示 网 址 : 无 锡 市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局 第 二 次 公 示 网 址 : 公 示 网 页 截 图 见 图 ~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5 第 10 章 公 众 参 与 图 第 一 次 公 示 网 页 截 图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5

276 蠡 湖 大 道 ( 金 城 西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快 速 化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 金 石 路 ~ 环 太 湖 高 速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公 示 内 容 图 第 二 次 公 示 网 页 截 图 项 目 工 程 信 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成 果 获 取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途 径 及 相 关 提 出 建 议 或 意 见 的 途 径 公 示 结 果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公 众 提 出 的 意 见 公 示 信 息 反 馈 情 况 在 网 络 公 示 后,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提 出 的 意 见 调 整 建 议 等 266 江 苏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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