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发 现 证 券 公 司 存 在 重 大 风 险 隐 患, 可 以 派 出 风 险 监 控 现 场 工 作 组 对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专 项 检 查, 对 证 券 公 司 划 拨 资 金 处 置 资 产 调 配 人 员 使 用 印 章 订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第 六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发 现 证 券 公 司 存 在 重 大 风 险 隐 患, 可 以 派 出 风 险 监 控 现 场 工 作 组 对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专 项 检 查, 对 证 券 公 司 划 拨 资 金 处 置 资 产 调 配 人 员 使 用 印 章 订"

Transcription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523 号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处 置 条 例 已 经 2008 年 4 月 23 日 国 务 院 第 6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总 理 温 家 宝 二 八 年 四 月 二 十 三 日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处 置 条 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控 制 和 化 解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保 障 证 券 业 健 康 发 展,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以 下 简 称 证 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破 产 法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破 产 法 ), 制 定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依 法 对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工 作 进 行 组 织 协 调 和 监 督 第 三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会 同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国 务 院 财 政 部 门 国 务 院 公 安 部 门 国 务 院 其 他 金 融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以 及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建 立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的 协 调 配 合 与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第 四 条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过 程 中, 有 关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第 五 条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过 程 中, 应 当 保 障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正 常 进 行 第 二 章 停 业 整 顿 托 管 接 管 行 政 重 组

2 第 六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发 现 证 券 公 司 存 在 重 大 风 险 隐 患, 可 以 派 出 风 险 监 控 现 场 工 作 组 对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专 项 检 查, 对 证 券 公 司 划 拨 资 金 处 置 资 产 调 配 人 员 使 用 印 章 订 立 以 及 履 行 合 同 等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进 行 监 控, 并 及 时 向 有 关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通 报 情 况 第 七 条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指 标 不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未 能 完 成 整 改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责 令 证 券 公 司 停 止 部 分 或 者 全 部 业 务 进 行 整 顿 停 业 整 顿 的 期 限 不 超 过 3 个 月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被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的, 证 券 公 司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可 以 将 其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委 托 给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认 可 的 证 券 公 司 管 理, 或 者 将 客 户 转 移 到 其 他 证 券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逾 期 未 按 照 要 求 委 托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或 者 未 转 移 客 户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将 客 户 转 移 到 其 他 证 券 公 司 第 八 条 证 券 公 司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对 其 证 券 经 纪 等 涉 及 客 户 的 业 务 进 行 托 管 ; 情 节 严 重 的, 可 以 对 该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接 管 : ( 一 ) 治 理 混 乱, 管 理 失 控 ; ( 二 ) 挪 用 客 户 资 产 并 且 不 能 自 行 弥 补 ; ( 三 ) 在 证 券 交 易 结 算 中 多 次 发 生 交 收 违 约 或 者 交 收 违 约 数 额 较 大 ; ( 四 ) 风 险 控 制 指 标 不 符 合 规 定, 发 生 重 大 财 务 危 机 ; ( 五 )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证 券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的 情 形 第 九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决 定 对 证 券 公 司 证 券 经 纪 等 涉 及 客 户 的 业 务 进 行 托 管 的,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程 序 选 择 证 券 公 司 等 专 业 机 构 成 立 托 管 组, 行 使 被 托 管 证 券 公 司 的 证 券 经 纪 等 涉 及 客 户 的 业 务 的 经 营 管 理 权 托 管 组 自 托 管 之 日 起 履 行 下 列 职 责 : ( 一 ) 保 障 证 券 公 司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正 常 合 规 运 行, 必 要 时 依 照 规 定 垫 付 营 运 资 金 和 客 户 的 交 易 结 算 资 金 ; ( 二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维 护 托 管 期 间 客 户 资 产 的 安 全 ;

3 ( 三 ) 核 查 证 券 公 司 存 在 的 风 险, 及 时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业 务 运 行 中 出 现 的 紧 急 情 况, 并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 ( 四 )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托 管 期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12 个 月 满 12 个 月, 确 需 继 续 托 管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决 定 延 长 托 管 期 限, 但 延 长 托 管 期 限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12 个 月 第 十 条 被 托 管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承 担 托 管 费 用 和 托 管 期 间 的 营 运 费 用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对 托 管 费 用 和 托 管 期 间 的 营 运 费 用 进 行 审 核 托 管 组 不 承 担 被 托 管 证 券 公 司 的 亏 损 第 十 一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决 定 对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接 管 的,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程 序 组 织 专 业 人 员 成 立 接 管 组, 行 使 被 接 管 证 券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权, 接 管 组 负 责 人 行 使 被 接 管 证 券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权, 被 接 管 证 券 公 司 的 股 东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经 理 副 经 理 停 止 履 行 职 责 接 管 组 自 接 管 之 日 起 履 行 下 列 职 责 : ( 一 ) 接 管 证 券 公 司 的 财 产 印 章 和 账 簿 文 书 等 资 料 ; ( 二 ) 决 定 证 券 公 司 的 管 理 事 务 ; ( 三 ) 保 障 证 券 公 司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正 常 合 规 运 行, 完 善 内 控 制 度 ; ( 四 ) 清 查 证 券 公 司 财 产, 依 法 保 全 追 收 资 产 ; ( 五 ) 控 制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提 出 风 险 化 解 方 案 ; ( 六 ) 核 查 证 券 公 司 有 关 人 员 的 违 法 行 为 ; ( 七 )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接 管 期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12 个 月 满 12 个 月, 确 需 继 续 接 管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决 定 延 长 接 管 期 限, 但 延 长 接 管 期 限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12 个 月 第 十 二 条 证 券 公 司 出 现 重 大 风 险, 但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的, 可 以 直 接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申 请 进 行 行 政 重 组 : ( 一 ) 财 务 信 息 真 实 完 整 ;

4 ( 二 )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有 关 方 面 予 以 支 持 ; ( 三 ) 整 改 措 施 具 体, 有 可 行 的 重 组 计 划 被 停 业 整 顿 托 管 接 管 的 证 券 公 司, 具 备 前 款 规 定 条 件 的, 也 可 以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申 请 进 行 行 政 重 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自 受 理 行 政 重 组 申 请 之 日 起 30 个 工 作 日 内 做 出 批 准 或 者 不 予 批 准 的 决 定 ; 不 予 批 准 的, 应 当 说 明 理 由 第 十 三 条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行 政 重 组, 可 以 采 取 注 资 股 权 重 组 债 务 重 组 资 产 重 组 合 并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行 政 重 组 期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12 个 月 满 12 个 月, 行 政 重 组 未 完 成 的, 证 券 公 司 可 以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申 请 延 长 行 政 重 组 期 限, 但 延 长 行 政 重 组 期 限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6 个 月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对 证 券 公 司 的 行 政 重 组 进 行 协 调 和 指 导 第 十 四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对 证 券 公 司 做 出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托 管 接 管 行 政 重 组 的 处 置 决 定, 应 当 予 以 公 告, 并 将 公 告 张 贴 于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的 营 业 场 所 处 置 决 定 包 括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的 名 称 处 置 措 施 事 由 以 及 范 围 等 有 关 事 项 处 置 决 定 的 公 告 日 期 为 处 置 日, 处 置 决 定 自 公 告 之 时 生 效 第 十 五 条 证 券 公 司 被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托 管 接 管 行 政 重 组 的, 其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不 因 处 置 决 定 而 变 化 第 十 六 条 证 券 公 司 经 停 业 整 顿 托 管 接 管 或 者 行 政 重 组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达 到 正 常 经 营 条 件 的, 经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可 以 恢 复 正 常 经 营 第 十 七 条 证 券 公 司 经 停 业 整 顿 托 管 接 管 或 者 行 政 重 组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仍 达 不 到 正 常 经 营 条 件, 但 能 够 清 偿 到 期 债 务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依 法 撤 销 其 证 券 业 务 许 可 第 十 八 条 被 撤 销 证 券 业 务 许 可 的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停 止 经 营 证 券 业 务, 按 照 客

5 户 自 愿 的 原 则 将 客 户 安 置 到 其 他 证 券 公 司, 安 置 过 程 中 相 关 各 方 应 当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保 证 客 户 证 券 交 易 的 正 常 进 行 被 撤 销 证 券 业 务 许 可 的 证 券 公 司 有 未 安 置 客 户 等 情 形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比 照 本 条 例 第 三 章 的 规 定, 成 立 行 政 清 理 组, 清 理 账 户 安 置 客 户 转 让 证 券 类 资 产 第 三 章 撤 销 第 十 九 条 证 券 公 司 同 时 有 下 列 情 形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直 接 撤 销 该 证 券 公 司 : ( 一 ) 违 法 经 营 情 节 特 别 严 重 存 在 巨 大 经 营 风 险 ; ( 二 ) 不 能 清 偿 到 期 债 务, 并 且 资 产 不 足 以 清 偿 全 部 债 务 或 者 明 显 缺 乏 清 偿 能 力 ; ( 三 ) 需 要 动 用 证 券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第 二 十 条 证 券 公 司 经 停 业 整 顿 托 管 接 管 或 者 行 政 重 组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仍 达 不 到 正 常 经 营 条 件, 并 且 有 本 条 例 第 十 九 条 第 ( 二 ) 项 或 者 第 ( 三 ) 项 规 定 情 形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撤 销 该 证 券 公 司 第 二 十 一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撤 销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做 出 撤 销 决 定, 并 按 照 规 定 程 序 选 择 律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成 立 行 政 清 理 组, 对 该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行 政 清 理 撤 销 决 定 应 当 予 以 公 告, 撤 销 决 定 的 公 告 日 期 为 处 置 日, 撤 销 决 定 自 公 告 之 时 生 效 本 条 例 施 行 前,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已 经 对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行 政 清 理 的, 行 政 清 理 的 公 告 日 期 为 处 置 日 第 二 十 二 条 行 政 清 理 期 间, 行 政 清 理 组 负 责 人 行 使 被 撤 销 证 券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权

6 行 政 清 理 组 履 行 下 列 职 责 : ( 一 ) 管 理 证 券 公 司 的 财 产 印 章 和 账 簿 文 书 等 资 料 ; ( 二 ) 清 理 账 户, 核 实 资 产 负 债 有 关 情 况, 对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债 权 进 行 登 记 ; ( 三 ) 协 助 甄 别 确 认 收 购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债 权 ; ( 四 ) 协 助 证 券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管 理 机 构 弥 补 客 户 的 交 易 结 算 资 金 ; ( 五 ) 按 照 客 户 自 愿 的 原 则 安 置 客 户 ; ( 六 ) 转 让 证 券 类 资 产 ; ( 七 )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前 款 所 称 证 券 类 资 产, 是 指 证 券 公 司 为 维 持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正 常 进 行 所 必 需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交 易 系 统 通 信 网 络 系 统 交 易 席 位 等 资 产 第 二 十 三 条 被 撤 销 证 券 公 司 的 股 东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经 理 副 经 理 停 止 履 行 职 责 行 政 清 理 期 间, 被 撤 销 证 券 公 司 的 股 东 不 得 自 行 组 织 清 算, 不 得 参 与 行 政 清 理 工 作 第 二 十 四 条 行 政 清 理 期 间, 被 撤 销 证 券 公 司 的 证 券 经 纪 等 涉 及 客 户 的 业 务,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按 照 规 定 程 序 选 择 证 券 公 司 等 专 业 机 构 进 行 托 管 第 二 十 五 条 证 券 公 司 设 立 或 者 实 际 控 制 的 关 联 公 司, 其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或 者 业 务 与 被 撤 销 证 券 公 司 混 合 的, 经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审 查 批 准, 纳 入 行 政 清 理 范 围 第 二 十 六 条 证 券 公 司 的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不 因 其 被 撤 销 而 变 化 自 证 券 公 司 被 撤 销 之 日 起, 证 券 公 司 的 债 务 停 止 计 算 利 息 第 二 十 七 条 行 政 清 理 组 清 理 被 撤 销 证 券 公 司 账 户 的 结 果, 应 当 经 具 有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并 报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认 定 行 政 清 理 组 根 据 经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认 定 的 账 户 清 理 结 果, 向 证 券 投

7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管 理 机 构 申 请 弥 补 客 户 的 交 易 结 算 资 金 的 资 金 第 二 十 八 条 行 政 清 理 组 应 当 自 成 立 之 日 起 10 日 内, 将 债 权 人 需 要 登 记 的 相 关 事 项 予 以 公 告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的 债 权 人 应 当 自 公 告 之 日 起 90 日 内, 持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向 行 政 清 理 组 申 报 债 权, 行 政 清 理 组 按 照 规 定 登 记 无 正 当 理 由 逾 期 申 报 的, 不 予 登 记 已 登 记 债 权 经 甄 别 确 认 符 合 国 家 收 购 规 定 的, 行 政 清 理 组 应 当 及 时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申 请 收 购 资 金 并 协 助 收 购 ; 经 甄 别 确 认 不 符 合 国 家 收 购 规 定 的, 行 政 清 理 组 应 当 告 知 申 报 的 债 权 人 第 二 十 九 条 行 政 清 理 组 应 当 在 具 备 证 券 业 务 经 营 资 格 的 机 构 中, 采 用 招 标 公 开 询 价 等 公 开 方 式 转 让 证 券 类 资 产 证 券 类 资 产 转 让 方 案 应 当 报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第 三 十 条 行 政 清 理 组 不 得 转 让 证 券 类 资 产 以 外 的 资 产, 但 经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易 贬 损 并 可 能 遭 受 损 失 的 资 产 或 者 确 为 保 护 客 户 和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其 他 情 形 除 外 第 三 十 一 条 行 政 清 理 组 不 得 对 债 务 进 行 个 别 清 偿, 但 为 保 护 客 户 和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下 列 情 形 除 外 : ( 一 ) 因 行 政 清 理 组 请 求 对 方 当 事 人 履 行 双 方 均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合 同 所 产 生 的 债 务 ; ( 二 ) 为 维 持 业 务 正 常 进 行 而 应 当 支 付 的 职 工 劳 动 报 酬 和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等 正 常 支 出 ; ( 三 ) 行 政 清 理 组 履 行 职 责 所 产 生 的 其 他 费 用 第 三 十 二 条 为 保 护 债 权 人 利 益, 经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行 政 清 理 组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对 处 置 前 被 采 取 查 封 扣 押 冻 结 等 强 制 措 施 的 证 券 类 资 产 以 及 其 他 资 产 进 行 变 现 处 置, 变 现 后 的 资 金 应 当 予 以 冻 结

8 第 三 十 三 条 行 政 清 理 费 用 经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审 核 后, 从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财 产 中 随 时 清 偿 前 款 所 称 行 政 清 理 费 用, 是 指 行 政 清 理 组 管 理 转 让 证 券 公 司 财 产 所 需 的 费 用, 行 政 清 理 组 履 行 职 务 和 聘 用 专 业 机 构 的 费 用 等 第 三 十 四 条 行 政 清 理 期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12 个 月 满 12 个 月, 行 政 清 理 未 完 成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决 定 延 长 行 政 清 理 期 限, 但 延 长 行 政 清 理 期 限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12 个 月 第 三 十 五 条 行 政 清 理 期 间,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免 缴 行 政 性 收 费 和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等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税 收 第 三 十 六 条 证 券 公 司 被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依 法 责 令 关 闭, 需 要 进 行 行 政 清 理 的, 比 照 本 章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四 章 破 产 清 算 和 重 整 第 三 十 七 条 证 券 公 司 被 依 法 撤 销 关 闭 时, 有 企 业 破 产 法 第 二 条 规 定 情 形 的, 行 政 清 理 工 作 完 成 后,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行 政 清 理 组 依 照 企 业 破 产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对 被 撤 销 关 闭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破 产 清 算 第 三 十 八 条 证 券 公 司 有 企 业 破 产 法 第 二 条 规 定 情 形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对 该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重 整 证 券 公 司 或 者 其 债 权 人 依 照 企 业 破 产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出 对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破 产 清 算 或 者 重 整 的 申 请, 但 应 当 依 照 证 券 法 第 一 百 二 十 九 条 的 规 定 报 经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第 三 十 九 条 对 不 需 要 动 用 证 券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的 证 券 公 司,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批 准 破 产 清 算 前 撤 销 其 证 券 业 务 许 可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依 照 本 条 例 第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停 止 经 营 证 券 业 务, 安 置 客 户

9 对 需 要 动 用 证 券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的 证 券 公 司,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对 该 证 券 公 司 或 者 其 债 权 人 的 破 产 清 算 申 请 不 予 批 准, 并 依 照 本 条 例 第 三 章 的 规 定 撤 销 该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行 政 清 理 第 四 十 条 人 民 法 院 裁 定 受 理 证 券 公 司 重 整 或 者 破 产 清 算 申 请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推 荐 管 理 人 人 选 第 四 十 一 条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破 产 清 算 的, 行 政 清 理 时 已 登 记 的 不 符 合 国 家 收 购 规 定 的 债 权, 管 理 人 可 以 直 接 予 以 登 记 第 四 十 二 条 人 民 法 院 裁 定 证 券 公 司 重 整 的, 证 券 公 司 或 者 管 理 人 应 当 同 时 向 债 权 人 会 议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和 人 民 法 院 提 交 重 整 计 划 草 案 第 四 十 三 条 自 债 权 人 会 议 各 表 决 组 通 过 重 整 计 划 草 案 之 日 起 10 日 内, 证 券 公 司 或 者 管 理 人 应 当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出 批 准 重 整 计 划 的 申 请 重 整 计 划 涉 及 证 券 法 第 一 百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相 关 事 项 的, 证 券 公 司 或 者 管 理 人 应 当 同 时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提 出 批 准 相 关 事 项 的 申 请,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自 收 到 申 请 之 日 起 15 日 内 做 出 批 准 或 者 不 予 批 准 的 决 定 第 四 十 四 条 债 权 人 会 议 部 分 表 决 组 未 通 过 重 整 计 划 草 案, 但 重 整 计 划 草 案 符 合 企 业 破 产 法 第 八 十 七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条 件 的, 证 券 公 司 或 者 管 理 人 可 以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批 准 重 整 计 划 草 案 重 整 计 划 草 案 涉 及 证 券 法 第 一 百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相 关 事 项 的, 证 券 公 司 或 者 管 理 人 应 当 同 时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提 出 批 准 相 关 事 项 的 申 请,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自 收 到 申 请 之 日 起 15 日 内 做 出 批 准 或 者 不 予 批 准 的 决 定 第 四 十 五 条 经 批 准 的 重 整 计 划 由 证 券 公 司 执 行, 管 理 人 负 责 监 督 监 督 期 届 满, 管 理 人 应 当 向 人 民 法 院 和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提 交 监 督 报 告 第 四 十 六 条 重 整 计 划 的 相 关 事 项 未 获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或 者 重 整 计 划 未 获 人 民 法 院 批 准 的, 人 民 法 院 裁 定 终 止 重 整 程 序, 并 宣 告 证 券 公 司 破 产

10 第 四 十 七 条 重 整 程 序 终 止, 人 民 法 院 宣 告 证 券 公 司 破 产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对 证 券 公 司 做 出 撤 销 决 定, 人 民 法 院 依 照 企 业 破 产 法 的 规 定 组 织 破 产 清 算 涉 及 税 收 事 项, 依 照 企 业 破 产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法 的 规 定 执 行 人 民 法 院 认 为 应 当 对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行 政 清 理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比 照 本 条 例 第 三 章 的 规 定 成 立 行 政 清 理 组, 负 责 清 理 账 户, 协 助 甄 别 确 认 收 购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债 权, 协 助 证 券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管 理 机 构 弥 补 客 户 的 交 易 结 算 资 金, 转 让 证 券 类 资 产 等 第 五 章 监 督 协 调 第 四 十 八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在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工 作 中, 履 行 下 列 职 责 : ( 一 ) 制 订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处 置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 ( 二 ) 派 驻 风 险 处 置 现 场 工 作 组, 对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托 管 组 接 管 组 行 政 清 理 组 管 理 人 以 及 参 与 风 险 处 置 的 其 他 机 构 和 人 员 进 行 监 督 和 指 导 ; ( 三 ) 协 调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证 券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管 理 机 构, 保 障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正 常 进 行 ; ( 四 ) 对 证 券 公 司 的 违 法 行 为 立 案 稽 查 并 予 以 处 罚 ; ( 五 ) 及 时 向 公 安 机 关 等 通 报 涉 嫌 刑 事 犯 罪 的 情 况,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的 案 件 ; ( 六 ) 向 有 关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通 报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状 况 以 及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 情 况 ; ( 七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第 四 十 九 条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过 程 中, 发 现 涉 嫌 犯 罪 的 案 件, 属 公 安 机 关 管 辖 的, 应 当 由 国 务 院 公 安 部 门 统 一 组 织 依 法 查 处 有 关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予 以 支 持 和 配 合

11 风 险 处 置 现 场 工 作 组 行 政 清 理 组 和 管 理 人 需 要 从 公 安 机 关 扣 押 资 料 中 查 询 复 制 与 其 工 作 有 关 资 料 的, 公 安 机 关 应 当 支 持 和 配 合 证 券 公 司 进 入 破 产 程 序 的, 公 安 机 关 应 当 依 法 将 冻 结 的 涉 案 资 产 移 送 给 受 理 破 产 案 件 的 人 民 法 院, 并 留 存 必 需 的 相 关 证 据 材 料 第 五 十 条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依 照 本 条 例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对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处 置 的,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出 申 请 中 止 以 该 证 券 公 司 以 及 其 分 支 机 构 为 被 告 第 三 人 或 者 被 执 行 人 的 民 事 诉 讼 程 序 或 者 执 行 程 序 证 券 公 司 设 立 或 者 实 际 控 制 的 关 联 公 司, 其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或 者 业 务 与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混 合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出 申 请 中 止 以 该 关 联 公 司 为 被 告 第 三 人 或 者 被 执 行 人 的 民 事 诉 讼 程 序 或 者 执 行 程 序 采 取 前 两 款 规 定 措 施 期 间, 除 本 条 例 第 三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不 得 对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债 务 进 行 个 别 清 偿 第 五 十 一 条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或 者 其 关 联 客 户 可 能 转 移 隐 匿 违 法 资 金 证 券, 或 者 证 券 公 司 违 反 本 条 例 规 定 可 能 对 债 务 进 行 个 别 清 偿 的,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禁 止 相 关 资 金 账 户 证 券 账 户 的 资 金 和 证 券 转 出 第 五 十 二 条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以 及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在 地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配 合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处 置 工 作, 制 订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的 预 案, 排 查 预 防 和 化 解 不 稳 定 因 素, 维 护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正 常 的 营 业 秩 序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以 及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在 地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组 织 相 关 单 位 的 人 员 成 立 个 人 债 权 甄 别 确 认 小 组,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对 已 登 记 的 个 人 债 权 进 行 甄 别 确 认 第 五 十 三 条 证 券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收 购 债 权 弥 补 客 户 的 交 易 结 算 资 金 证 券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对 证 券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的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第 五 十 四 条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债 权 人 以 及 与 被 处 置 证

12 券 公 司 有 关 的 机 构 和 人 员, 应 当 配 合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处 置 工 作 第 五 十 五 条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人 员 应 当 妥 善 保 管 其 使 用 和 管 理 的 证 券 公 司 财 产 印 章 和 账 簿 文 书 等 资 料 以 及 其 他 物 品, 按 照 要 求 向 托 管 组 接 管 组 行 政 清 理 组 或 者 管 理 人 移 交, 并 配 合 风 险 处 置 现 场 工 作 组 托 管 组 接 管 组 行 政 清 理 组 的 调 查 工 作 第 五 十 六 条 托 管 组 接 管 组 行 政 清 理 组 以 及 被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托 管 和 行 政 重 组 的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工 作 情 况 第 五 十 七 条 托 管 组 接 管 组 行 政 清 理 组 以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应 当 勤 勉 尽 责, 忠 实 履 行 职 责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的 股 东 以 及 债 权 人 有 证 据 证 明 托 管 组 接 管 组 行 政 清 理 组 以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未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的, 可 以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投 诉 经 调 查 核 实,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责 令 托 管 组 接 管 组 行 政 清 理 组 以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改 正 或 者 对 其 予 以 更 换 第 五 十 八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机 构 或 者 人 员, 禁 止 参 与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工 作 : ( 一 ) 曾 受 过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涉 嫌 犯 罪 正 在 被 立 案 侦 查 起 诉 ; ( 二 ) 涉 嫌 严 重 违 法 正 在 被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立 案 稽 查 或 者 曾 因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未 逾 3 年 ; ( 三 ) 仍 处 于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期 ; ( 四 ) 内 部 控 制 薄 弱 存 在 重 大 风 险 隐 患 ; ( 五 ) 与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处 置 事 项 有 利 害 关 系 ; ( 六 )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认 定 不 宜 参 与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工 作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六 章 法 律 责 任

13 第 五 十 九 条 证 券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对 该 证 券 公 司 被 处 置 负 有 主 要 责 任 的, 暂 停 其 任 职 资 格 1 至 3 年 ; 情 节 严 重 的, 撤 销 其 任 职 资 格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并 可 以 按 照 规 定 对 其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的 措 施 第 六 十 条 被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有 关 人 员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处 以 其 年 收 入 1 倍 以 上 2 倍 以 下 的 罚 款, 并 可 以 暂 停 其 任 职 资 格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 情 节 严 重 的, 撤 销 其 任 职 资 格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处 以 其 年 收 入 2 倍 以 上 5 倍 以 下 的 罚 款, 并 可 以 按 照 规 定 对 其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的 措 施 : ( 一 ) 拒 绝 配 合 现 场 工 作 组 托 管 组 接 管 组 行 政 清 理 组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 ( 二 ) 拒 绝 向 托 管 组 接 管 组 行 政 清 理 组 移 交 财 产 印 章 或 者 账 簿 文 书 等 资 料 ; ( 三 ) 隐 匿 销 毁 伪 造 有 关 资 料, 或 者 故 意 提 供 虚 假 情 况 ; ( 四 ) 隐 匿 财 产, 擅 自 转 移 转 让 财 产 ; ( 五 ) 妨 碍 证 券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管 理 秩 序 和 业 务 运 行, 诱 发 不 稳 定 因 素 ; ( 六 ) 妨 碍 处 置 证 券 公 司 风 险 工 作 正 常 进 行 的 其 他 情 形 证 券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实 际 控 制 人 指 使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有 前 款 规 定 的 违 法 行 为 的, 对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从 重 处 罚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六 十 一 条 证 券 公 司 因 分 立 合 并 或 者 出 现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解 散 事 由 需 要 解 散 的, 应 当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提 出 解 散 申 请, 并 附 解 散 理 由 和 转 让 证 券 类 资 产 了 结 证 券 业 务 安 置 客 户 等 方 案, 经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后 依 法 解 散 并 清 算, 清 算 过 程 接 受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的 监 督 第 六 十 二 条 期 货 公 司 风 险 处 置 参 照 本 条 例 的 规 定 执 行 第 六 十 三 条 本 条 例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14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风 险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2007 年 6 月 27 日 实 施 2010 年 2 月 20 日 第 一 次 修 订 2012 年 5 月 31 日 第 二 次 修 订 2013 年 8 月 30 日 第 三 次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期 货 交 易 风 险 管 理, 保 护 期 货 交 易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第 七 条 申 请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应 当 由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 ( 一 ) 对 拟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拟 任 人 )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的

第 七 条 申 请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应 当 由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 ( 一 ) 对 拟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拟 任 人 )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管 理, 保 护 投 资 人 及 相 关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事 业 单 位 及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国 务 院 令 第 192 号 ) 和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财 政 部 令 第 36 号 ) 等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事 业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六章〓附〓录

第十六章〓附〓录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绍 管 理 条 例 ( 修 正 ) ( 根 据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 通 过,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9 号 发 布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 票 简 称 : 利 尔 化 学 股 票 代 码 :002258 公 告 编 号 :2016-021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016 年 2 月 25 日, 利 尔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神 马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企 业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神 马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对 投 资 企 业 的 管 理 和 控 制, 规 范 投 资 企 业 行 为, 确 保 投 资 企 业 规 范 高 效 运 作, 健 康 发 展,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资 产 运 营 质 量, 最 大 程 度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6]126 号 文 核 准,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联 电 子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非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A4C8AFB9ABCBBEBFCDBBA7D7CAB2FAB9DCC0EDD2B5CEF1CAD4D0D0B0ECB7A8>

<4D F736F F D20D6A4C8AFB9ABCBBEBFCDBBA7D7CAB2FAB9DCC0EDD2B5CEF1CAD4D0D0B0ECB7A8>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试 行 办 法 (2003 年 12 月 18 日 证 监 会 令 第 17 号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活 动,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护 证 券 市 场 秩 序, 根 据 证 券 法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20080527a.doc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20080527a.doc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大 宗 交 易 系 统 专 场 业 务 办 理 指 南 ( 试 行 ) 发 文 机 关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文 时 间 :2008-05-27 目 录 一 专 场 业 务 概 述... 2 二 业 务 类 型... 3 三 参 与 者 及 其 作 用... 4 四 资 格 管 理... 6 五 大 宗 股 份 出 售 业 务 的 办 理 流 程... 10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9DCC0EDB9ABCBBE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9DCC0EDB9ABCBBE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令 ( 第 22 号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04 年 6 月 29 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第 98 次 主 席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并 于 2004 年 8 月 12 日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现 予 公 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35A1A2D6A4C8AFB9ABCBBE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35A1A2D6A4C8AFB9ABCBBE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证 券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2001 年 12 月 28 日, 证 监 会 令 第 5 号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对 证 券 公 司 的 监 督 管 理, 规 范 证 券 公 司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法 和 公 司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在 中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证 券 公 司 第 三 条 中 国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1DFB1B92DBDC5C5B9C5F5C0DAC8B8BBE7B0FCB8AEB9E6B9FD2DBFF8B9AEBAB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1DFB1B92DBDC5C5B9C5F5C0DAC8B8BBE7B0FCB8AEB9E6B9FD2DBFF8B9AEBABB2E646F63>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2002 年 5 月 9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2002] 第 5 号 公 布 )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机 构 的 设 立 变 更 与 终 止 第 三 章 经 营 范 围 第 四 章 经 营 规 则 第 五 章 监 督 管 理 与 自 律 第 六 章 罚 则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对

More information

( 六 ) 设 置 了 分 工 合 理 职 责 清 晰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工 作 岗 位 ; ( 七 ) 有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监 察 稽 核 风 险 控 制 等 内 部 监 控 制 度 ; ( 八 )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 六 ) 设 置 了 分 工 合 理 职 责 清 晰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工 作 岗 位 ; ( 七 ) 有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监 察 稽 核 风 险 控 制 等 内 部 监 控 制 度 ; ( 八 )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对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的 监 督 管 理,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的 行 为, 保 护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及 相 关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代码:000936 证 券 代 码 :000936 证 券 简 称 : 华 西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2016-031 江 苏 华 西 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0 一 五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 东 海 大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存 储 及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障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以 下 简 称 证

More information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证 券 代 码 :300170 证 券 简 称 : 汉 得 信 息 公 告 编 号 :2016-032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2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期 解 锁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证 券 代 码 :601998 证 券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6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BFC6D5FED7D6A1B232303136A1B33738BAC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BFC6D5FED7D6A1B232303136A1B33738BAC52E646F6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学 技 术 厅 文 件 桂 科 政 字 2016 78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和 科 技 经 费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自 治 区 有 关 部 门, 各 市 科 技 局,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自 治 区 本 级 财 政 科 技 计 划 ( 专 项 基 金 等 )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解 读 一 什 么 是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又 称 信 用 交 易, 是 指 投 资 者 向 具 有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资 格 的 证 券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物, 借 入 资 金 买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或 借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并 卖 出 的 行 为 与 现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54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规 范, 报 国 务 院 专 利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后 施 行 专 利 代 理 师 和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加 入 中 华 全 国 专 利 代 理 师 协 会 第 二 章 专 利 代 理 师 第 六 条 师 资 格 证 和 专 利 代 理 师 执 业 证 的 人 员 第 七 条 拥

规 范, 报 国 务 院 专 利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后 施 行 专 利 代 理 师 和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加 入 中 华 全 国 专 利 代 理 师 协 会 第 二 章 专 利 代 理 师 第 六 条 师 资 格 证 和 专 利 代 理 师 执 业 证 的 人 员 第 七 条 拥 专 利 代 理 条 例 ( 修 订 草 案 送 审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专 利 代 理 行 为, 保 障 委 托 人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以 及 专 利 代 理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护 专 利 代 理 行 业 的 正 常 秩 序, 促 进 专 利 代 理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发 挥 专 利 代 理 师 在 建 设 创 新 型 国 家 中 的 作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之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1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词 语 涵 义 及 适 用 语 言 第 一 条 下 列 名 词 和 用 语, 除 上 下 文 另 有 规 定 外, 具 有 本 条 所 赋 予 的 涵 义 : 一 工 程 项 目 是 指 发 包 人 委 托 监 理 人 实 施 建 设 监 理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二 发 包 人 是 指 承 担 直 接 投 资 责 任 的 委 托 监 理 业 务 的 法 人 以 及 其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和 行 为,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和 投 资 效 益,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鲁 政 办 字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已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D4CDE2CDB6D7CAB9DCC0EDB0ECB7A85F32303130C4EA38D4C2D0DEB6A9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D4CDE2CDB6D7CAB9DCC0EDB0ECB7A85F32303130C4EA38D4C2D0DEB6A95F2E646F63> 中 山 大 学 达 安 基 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中 山 大 学 达 安 基 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达 安 基 因 公 司 ) 的 对 外 投 资 行 为, 建 立 规 范 有 效 科 学 的 投 资 决 策 体 系 和 机 制, 降 低 对 外 投 资 风 险, 提 高 对 外 投 资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证 券 公 司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证 券 公 司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活 动, 完 善 证 券 交 易 机 制, 防 范 证 券 公 司 的 风 险, 保 护 证 券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促 进 证 券 市 场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证 券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报 告 必 须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度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 二 )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指 标 ; ( 三 ) 最 近 一 年 的 股 本 变 动 情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报 告 必 须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度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 二 )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指 标 ; ( 三 ) 最 近 一 年 的 股 本 变 动 情 上 海 阀 门 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上 海 阀 门 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工 作, 保 护 公 司 股 东 债 权 人 及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规 范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行 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济 南 市 金 融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年 月 日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年 月 日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鲁 政 办 字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及 企 业 等 组 织 利 用 国 有 资 产 举 办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甘 肃 省 会 计 管 理 条 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会 计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行 为, 提 高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维 护 经 济 秩 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制

甘 肃 省 会 计 管 理 条 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会 计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行 为, 提 高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维 护 经 济 秩 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制 甘 肃 省 会 计 管 理 条 例 审 议 通 过 甘 肃 省 会 计 管 理 条 例 在 甘 肃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上 全 票 通 过 审 议,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会 计 工 作 是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基 础 和 组 成 部 分, 对 于 维 护 和 促 进 市 场 经 济 健 康 规 范 发 展 发 挥 着 重

More information

有 个 人 责 任 的, 自 该 公 司 企 业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之 日 起 未 逾 3 年 ; ( 五 ) 个 人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 ( 六 )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处 以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处 罚, 期 限 未 满 的 ; ( 七

有 个 人 责 任 的, 自 该 公 司 企 业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之 日 起 未 逾 3 年 ; ( 五 ) 个 人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 ( 六 )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处 以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处 罚, 期 限 未 满 的 ; ( 七 黑 龙 江 黑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黑 龙 江 黑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规 范 公 司 经 理 层 的 行 为, 确 保 经 理 层 忠 实 履 行 职 责, 勤 勉 高 效 地 工 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中 国 中 煤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 五 年 六 月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2 会 议 议 程... 4 会 议 通 知... 6 议 案 一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董 事 会 报 告 的 议 案... 19 议 案 二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监 事 会 报 告 的 议 案... 21 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C3B2C6B7C7CBB0A3A832303136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C3B2C6B7C7CBB0A3A832303136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济 南 市 财 政 局 济 南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济 财 非 税 2016 5 号 为 提 高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和 政 府 性 基 金 政 策 透 明 度, 规 范 收 费 行 为, 加 强 社 会 监 督, 建 立 公 开 透 明 的 收 费 基 金 管 理 体 系, 按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国 家 和 省 级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对 济 南 市 2016

More information

调 整 预 算 ;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和 财 政 专 户 管 理 资 金 以 外 部 分 的 预 算 需 要 调 增 或 者 调 减 的, 由 单 位 自 行 调 整 并 报 主 管 部 门 和 财 政 部 门 备 案 收 入 预 算 调 整 后, 相 应 调 增 或 者 调 减 支 出 预

调 整 预 算 ;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和 财 政 专 户 管 理 资 金 以 外 部 分 的 预 算 需 要 调 增 或 者 调 减 的, 由 单 位 自 行 调 整 并 报 主 管 部 门 和 财 政 部 门 备 案 收 入 预 算 调 整 后, 相 应 调 增 或 者 调 减 支 出 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68 号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规 则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规 则 的 批 复 ( 国 函 [1996]81 号 ) 的 规 定, 财 政 部 对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规 则 ( 财 政 部 令 第 8 号 ) 进 行 了 修 订,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规 则 已 经 部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 关 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设 立 及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申 请 有 关 事 宜 的 问 答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国 务 院 关 于 管 理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函 [2013]132 号 ) 及 相 关 规 定, 针 对 业 界 关 心 的 基 金 管 理 公

More information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财 政 部 国 家 档 案 局 关 于 印 发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财 会 字 1998 32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财 政 厅 ( 局 ) 档 案 局, 新 疆 建 设 兵 团,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 财 政 部 国 家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1.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2 2.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办 法 3 3.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监 票 人 计 票 人 建 议 名 单 4 4. 会 议 审 议 议 案 4.1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及 修 订 公

目 录 1.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2 2.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办 法 3 3.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监 票 人 计 票 人 建 议 名 单 4 4. 会 议 审 议 议 案 4.1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及 修 订 公 山 西 焦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十 七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 目 录 1.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2 2.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办 法 3 3.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监 票 人 计 票 人 建 议 名 单 4 4. 会 议 审 议 议 案 4.1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利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2 号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已 经 2012 年 12 月 5 日 财 政 部 部 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公 布,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财 政 部 2012 年 12 月 6 日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