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國 外 醫 學 系 畢 業 經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第 一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第 一 階 段 考 試 及 格, 並 經 選 配 分 發 而 於 10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完 成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者 七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 ( 一 ) 考 生 報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2) 國 外 醫 學 系 畢 業 經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第 一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第 一 階 段 考 試 及 格, 並 經 選 配 分 發 而 於 10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完 成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者 七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 ( 一 ) 考 生 報"

Transcription

1 104 年 第 一 次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OSCE) 應 試 簡 章 一 辦 理 單 位 :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及 各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考 場 第 一 次 測 驗 二 考 試 公 告 : 自 104 年 2 月 4 日 ( 星 期 三 ) 至 2 月 10 日 ( 星 期 二 ) 三 報 名 方 式 / 地 點 : 考 生 於 104 年 2 月 9 日 ( 星 期 一 ) 至 2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期 間, 將 報 國 內 應 屆 名 應 備 資 料 及 報 名 費 繳 交 至 學 籍 所 屬 學 校 之 醫 學 系 / 學 士 後 醫 學 系 / 畢 業 生 中 醫 學 系 辦 公 室 ( 以 郵 寄 或 現 場 繳 交 方 式 皆 可 ), 經 收 件 審 核 後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由 各 院 校 分 配 其 考 生 至 各 考 場 ( 以 考 生 之 實 習 醫 院 為 優 先 考 量 ) 國 內 畢 業 生 及 國 外 畢 業 生 ( 含 已 完 成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者 及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中 所 屬 之 教 學 醫 院 未 設 考 場 者 ) 考 生 於 104 年 2 月 9 日 ( 星 期 一 ) 至 2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期 間, 將 報 名 應 備 資 料 及 報 名 費 繳 交 至 各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考 場 ( 共 23 間 ) 報 名, 並 繳 交 應 備 資 料 及 報 名 費 ]( 以 郵 寄 或 現 場 繳 交 方 式 皆 可 ), 經 收 件 審 核 後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四 報 名 費 : 每 位 收 取 新 台 幣 6,000 元 整 ( 含 材 料 費 ) 五 報 名 應 備 資 料 : ( 一 ) 報 名 表 ( 二 ) 二 張 2 吋 正 面 脫 帽 半 身 照 片 ( 一 張 貼 在 報 名 表 ) ( 三 )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華 僑 應 繳 驗 僑 務 委 員 會 核 發 之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書 或 外 交 部 或 僑 居 中 華 民 國 使 領 館 代 表 處 辦 事 處 其 他 外 交 部 授 權 機 構 加 簽 僑 居 身 分 之 有 效 中 華 民 國 護 照 正 本, 並 交 影 本 若 無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身 分 證 者, 請 黏 貼 護 照 及 居 留 證 影 本 ( 或 中 華 民 國 統 一 證 號 基 資 表 ); 如 已 完 成 申 辦 中 華 民 國 統 一 證 號 之 非 本 國 籍 之 外 國 人, 於 報 名 表 之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欄 位, 請 一 律 填 寫 10 碼 之 統 一 證 號 參 考 附 錄 一, 頁 4 六 報 名 身 分 ( 應 試 資 格 ): ( 一 ) 公 立 或 立 案 之 私 立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之 醫 學 系 / 學 士 後 醫 學 系 / 中 醫 學 系 選 醫 學 系 雙 主 修 應 屆 畢 業 生 ( 二 ) 公 立 或 立 案 之 私 立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之 醫 學 系 / 學 士 後 醫 學 系 / 中 醫 學 系 選 醫 學 系 雙 主 修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1 日 以 後 畢 業 未 取 得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及 格 證 明 者 ( 三 ) 國 外 大 學 醫 學 系 畢 業 生, 須 經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第 一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第 一 階 段 考 試 及 格, 且 經 衛 生 福 利 部 選 配 分 發 之 臨 床 實 作 醫 院, 並 將 於 104 年 6 月 30 日 前 完 成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合 格 者 ( 四 ) 國 外 大 學 醫 學 系 畢 業 經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第 一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第 一 階 段 考 試 及 格, 並 經 選 配 分 發 而 於 10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完 成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未 取 得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及 格 證 明 者 依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醫 師 牙 醫 師 中 醫 師 考 試 分 階 段 考 試 規 則 和 醫 師 法 施 行 細 則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1) 國 內 醫 學 系 或 中 醫 學 系 選 醫 學 系 雙 主 修, 於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1 日 以 後 畢 業 1

2 (2) 國 外 醫 學 系 畢 業 經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第 一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第 一 階 段 考 試 及 格, 並 經 選 配 分 發 而 於 10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完 成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者 七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 ( 一 ) 考 生 報 名 時 應 詳 讀 應 考 須 知 各 項 規 定, 詳 實 填 寫 報 名 資 料, 報 名 日 期 截 止 後, 資 料 則 不 得 要 求 更 改, 亦 不 得 將 報 考 資 格 轉 移 他 人 ( 二 ) 報 名 資 料 若 模 糊 不 清 致 無 法 辨 識 者, 拒 絕 受 理 報 名 如 有 偽 造 變 造 假 借 冒 用 報 名 資 料 者, 取 消 報 名 及 考 試 資 格 ( 三 ) 報 名 之 資 料 文 件, 由 辦 理 報 名 單 位 存 查, 不 論 考 試 通 過 與 否, 不 予 退 還 ( 四 )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OSCE) 考 場 : 由 衛 生 福 利 部 公 告 審 查 合 格 考 場 名 單 八 考 生 分 組 安 排 原 則 : ( 一 ) 同 一 醫 學 院 校 體 系 其 各 考 場 日 期 應 錯 開 ( 二 ) 由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OSCE 辦 公 室 協 調 安 排 各 考 場 之 考 試 日 期 ( 三 ) 由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OSCE 辦 公 室 協 調 安 排 : 各 考 場 須 先 送 交 分 組 名 單 予 學 會 核 可 後, 再 行 公 告 和 寄 發 准 考 證 各 應 試 考 場 ( 含 由 醫 學 校 院 分 配 其 考 生 至 各 考 場 ) 報 名 人 數 若 超 出 容 額 數, 得 徵 詢 考 生 意 願, 協 調 至 其 他 考 場 應 試, 若 無 法 順 利 完 成 協 調, 則 採 抽 籤 方 式 決 定, 安 排 至 同 區 或 不 同 區 其 他 應 試 考 場 進 行 測 驗 九 寄 發 准 考 證 : 自 104 年 3 月 31 日 ( 星 期 二 ) 至 4 月 7 日 ( 星 期 二 ) 由 應 試 考 場 寄 發 十 考 試 日 期 : 104 年 4 月 24 至 26 日 和 5 月 1 至 3 日 十 一 公 告 榜 示 名 單 :104 年 5 月 27 日 ( 星 期 三 ) 十 二 成 績 單 寄 發 : 自 104 年 5 月 27 日 ( 星 期 三 ) 至 5 月 29 日 ( 星 期 五 ), 寄 發 成 績 單 十 三 及 格 證 明 寄 發 :104 年 6 月 下 旬 前 十 四 成 績 複 查 : ( 自 104 年 5 月 29 日 至 6 月 1 日 ) ( 一 ) 申 請 人 應 於 104 年 6 月 1 日 前 ( 郵 戳 為 憑 ), 以 書 面 向 申 請 人 應 試 考 場 提 出 複 查 成 績 之 申 請,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並 以 一 次 為 限 [ 經 成 績 複 查 後, 考 生 成 績 由 不 合 格 變 為 合 格 者, 應 試 考 場 須 先 將 複 查 結 果 送 交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確 認 後, 始 可 寄 發 成 績 複 查 結 果 ] ( 二 ) 考 生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應 以 掛 號 寄 出 申 請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1, 請 自 行 影 印 使 用 ), 並 一 倂 繳 送 下 列 各 件 : 1. 複 查 成 績 申 請 書, 須 載 明 考 生 之 姓 名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准 考 證 號 碼 報 考 梯 次 行 動 電 話 申 請 複 查 理 由 及 申 請 日 期, 並 請 考 生 簽 名 或 簽 章 2. 成 績 通 知 單 影 本 3. 回 件 信 封 ( 請 填 妥 姓 名 地 址 並 貼 足 掛 號 郵 資, 如 貼 平 信 郵 資 以 致 錯 誤, 請 自 行 負 責 ) ( 三 ) 考 生 得 於 榜 示 後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考 生 不 得 為 以 下 行 為 :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不 得 要 求 重 新 評 閱 申 請 閱 覽 或 複 製 評 分 表 / 錄 影 音 檔 案 亦 不 得 要 求 告 知 試 務 委 員 會 委 員 命 題 委 員 評 分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申 訴 小 組 人 員 或 其 他 相 關 人 員 之 姓 名 及 有 關 資 料 ( 四 ) 成 績 複 查 應 於 七 日 內 完 成 及 回 覆 複 查 結 果 ( 統 一 於 104 年 6 月 8 日 寄 出 ) 十 五 考 試 ( 成 績 ) 申 訴 :( 自 104 年 6 月 11 日 至 6 月 16 日 ) 請 參 閱 附 錄 四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辦 法 2

3 ( 一 ) 申 訴 處 理 單 位 :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 二 ) OSCE 考 生 對 其 個 人 成 績 結 果, 經 成 績 複 查 後, 仍 認 為 評 量 不 當 致 損 害 其 權 益 者, 得 於 104 年 6 月 16 日 前 ( 郵 戳 為 憑 ) 依 具 體 事 由 以 申 訴 書 向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提 出 申 訴,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並 以 一 次 為 限 ( 三 ) 考 生 應 於 接 獲 成 績 複 查 結 果 回 函 後 五 日 內 ( 郵 戳 為 憑 ) 以 書 面 為 之, 逾 期 不 受 理 期 限 之 末 日 若 為 休 假 日, 則 以 休 假 日 之 次 日 代 之 ( 四 ) 申 訴 書 須 載 明 下 列 事 項 : 1. 申 訴 人 之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准 考 證 號 碼 學 校 系 級 通 訊 地 址 電 話 2. 申 訴 具 體 事 由 之 詳 細 說 明 3. 期 望 獲 得 之 具 體 補 救 4. 申 訴 提 起 之 年 月 日 5. 申 訴 人 之 親 筆 署 名 ( 申 訴 書 格 式 請 至 學 會 網 頁 查 詢 下 載 ) ( 五 ) 申 訴 人 除 申 訴 書 外, 需 檢 附 原 成 績 單 影 本 與 成 績 複 查 結 果 回 函 影 本 ( 六 ) 申 訴 人 需 自 行 支 付 申 訴 作 業 費 用 新 台 幣 1,000 元 整 ( 原 兩 次 申 訴 流 程 合 併 為 一 次 申 訴 ) ( 七 ) 申 訴 評 議 作 業 應 於 三 十 日 內 完 成 ( 含 寄 發 評 議 決 定 書 ) (104 年 7 月 11 日 前 ) 十 六 本 簡 章 未 盡 事 宜 或 有 其 他 特 殊 及 突 發 狀 況, 悉 依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試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議 辦 理 附 錄 一 104 年 第 一 次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報 名 表 附 錄 二 104 年 第 一 次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考 試 時 程 表 附 錄 三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與 函 覆 表 附 錄 四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辦 法 附 錄 五 試 場 規 則 3

4 附 錄 一 104 年 第 一 次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報 名 表 ( 考 生 注 意 : 粗 框 欄 請 勿 填 寫 ) 准 考 證 號 碼 : 此 欄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考 場 : 日 期 : 104 年 月 日, 第 梯 次 中 文 姓 名 英 文 姓 名 性 別 學 校 名 稱 ( 中 文 ) ( 全 名 ) ( 英 文 )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戶 籍 地 址 出 生 日 期 男 女 年 ( 民 國 ) 月 日 大 頭 照 黏 貼 處 正 面 脫 帽 半 身 近 三 個 月 內 2 吋 照 片 通 訊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住 宅 手 機 緊 聯 絡 急 人 姓 名 手 機 關 係 公 立 或 立 案 之 私 立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之 醫 學 系 / 學 士 後 醫 學 系 / 中 醫 學 系 選 醫 學 系 雙 主 修 應 屆 畢 業 生 ( 請 圈 選 系 別 ) 公 立 或 立 案 之 私 立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之 醫 學 系 / 學 士 後 醫 學 系 / 中 醫 學 系 選 醫 學 系 雙 主 修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1 日 以 後 畢 業 未 取 得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及 格 證 明 者 ( 請 圈 選 系 別 ) 報 名 身 分 國 外 大 學 醫 學 系 畢 業 生, 須 經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第 一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第 一 階 段 考 試 及 格, 且 經 衛 生 福 利 部 選 配 分 發 之 臨 床 實 作 醫 院, 並 將 於 104 年 6 月 30 日 前 完 成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合 格 者 國 外 大 學 醫 學 系 畢 業 經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第 一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第 一 階 段 考 試 及 格, 並 經 選 配 分 發 而 於 10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完 成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未 取 得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及 格 證 明 者 本 報 名 表 請 以 藍 1. 學 歷 證 明 ( 請 填 入 代 碼 ) 黑 色 筆 正 楷 填 寫, a. 畢 業 生 繳 交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各 相 關 報 名 資 料 必 b. 應 屆 畢 業 生 繳 交 學 生 證 影 本 須 詳 實 並 與 所 附 證 c. 國 外 畢 業 生 繳 交 學 歷 證 明 影 本 確 認 資 料 件 相 符 若 因 報 名 d. 未 取 得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及 格 證 考 ( 請 打 勾 ) 資 料 不 齊 不 符 或 生 明 者 繳 交 考 生 成 績 通 知 單 影 本 簽 名 欄 逾 期 等 因 素 即 不 受 簽 理 若 經 查 獲 資 料 2. 二 張 2 吋 正 面 脫 帽 半 身 照 片 ( 一 名 不 實, 其 責 任 概 由 張 貼 在 報 名 表 ) 報 名 者 自 行 負 責 並 3.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取 消 應 考 及 及 格 資 4. 其 他 文 件 : 格 如 經 測 驗 合 格, 同 意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將 本 人 姓 名 及 准 考 證 號 碼, 上 網 公 資 料 核 對 無 誤 後, 告 於 學 會 網 站 之 榜 示 名 單 請 於 此 親 筆 簽 名 審 核 欄 條 件 1. 報 名 資 訊 填 寫 完 整 及 正 確 合 格 不 合 格, 須 補 資 訊 : 條 件 2. 身 分 條 件 符 合 應 考 資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原 因 : 審 查 結 果 : 通 過 不 通 過 此 欄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審 查 人 員 簽 章 : ( 系 主 任 / 考 場 主 任 ) 年 月 日 4

5 附 錄 二 二 梯 次 104 年 第 一 次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考 試 時 程 表 ( 二 梯 次 ) 項 目 說 明 測 驗 日 期 104 年 4/24-26 及 5/1-3 ( 四 月 最 後 一 週 及 五 月 第 一 週 之 五 六 日 ) 測 驗 對 象 依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公 告 之 104 年 第 一 次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OSCE) 應 試 簡 章 報 名 之 應 考 生 考 試 時 程 考 試 6 日, 每 日 2 梯 次, 每 梯 次 12 站 ( 含 8 站 SP 題 和 4 站 操 作 技 能 題 ); 每 站 1 位 考 官, 於 診 間 內 各 梯 次 內 容 時 間 考 考 生 生 統 報 到 + 考 前 說 明 25 分 鐘 休 息 區 物 一 進 場 準 備 時 間 5 分 鐘 品 放 考 置 場 換 站 與 讀 題 2 分 鐘 考 生 處 測 驗 8 分 鐘 考 休 息 區 中 場 休 息 15 分 鐘 * 梯 次 換 場 休 息 時 間 30 分 鐘 梯 次 項 目 時 間 開 題 09:00 標 準 化 病 人 演 出 訓 練 10:00~12:30 考 官 評 分 共 識 10:00~12:30 3H 30M 考 生 位 置 一 梯 二 梯 第 一 梯 次 考 生 報 到 12:00~12:10 10 M 第 一 梯 次 考 前 說 明 12:10~12:25 15 M 進 場 準 備 時 間 12:25~12:30 5 M 第 考 試 (I) 前 6 站 12:30~13:30 考 一 2H 中 場 休 息 13:30~13:45 考 梯 15M 次 考 試 (II) 後 6 站 13:45~14:45 考 第 二 梯 次 考 生 報 到 14:35~14:45 10 M 考 第 二 梯 次 考 前 說 明 14:45~15:00 15 M 梯 次 換 場 休 息 時 間 ( 確 認 問 卷 回 收 後, 第 一 梯 可 離 開 ) 14:45~15:10 25 M 離 開 進 場 準 備 時 間 15:10~15:15 5 M 第 考 試 (I) 前 6 站 15:15~16:15 考 二 2H 中 場 休 息 16:15~16:30 考 梯 15M 次 考 試 (II)- 後 6 站 16:30~17:30 考 第 二 梯 次 考 生 考 試 結 束 17:30 考 該 日 考 試 全 部 結 束 ( 確 認 問 卷 回 收 後, 第 二 梯 可 離 開 ) 17:30~17:45 15 M 離 開 5

6 附 錄 三 -1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姓 名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准 考 證 號 碼 報 考 梯 次 年 月 日, 第 梯 次 行 動 電 話 考 場 名 稱 申 請 複 查 理 由 申 請 人 簽 章 申 請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 請 詳 閱 ): 1.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應 於 104 年 6 月 1 日 前, 使 用 本 表 以 書 面 敘 明 理 由 向 應 試 考 場 提 出,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並 以 一 次 為 限 2.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不 得 要 求 重 新 評 閱 申 請 閱 覽 或 複 製 評 分 表 / 錄 影 音 檔 案, 亦 不 得 要 求 告 知 試 務 委 員 會 委 員 命 題 委 員 評 分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申 訴 小 組 人 員 或 其 他 相 關 人 員 之 姓 名 及 有 關 資 料 3.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請 以 掛 號 將 申 請 表 寄 至 應 試 考 場 ( 教 學 醫 院 ) 收 4. < 請 於 信 封 上 註 明 : 申 請 成 績 複 查 > 申 請 表 之 各 項 欄 位 皆 為 必 填, 應 逐 項 填 寫 清 楚, 並 親 筆 簽 名 5. 成 績 複 查 結 果 將 統 一 於 104 年 6 月 8 日 ( 星 期 一 ) 寄 發 6

7 附 錄 三 -2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成 績 複 查 函 覆 表 姓 名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准 考 證 號 碼 報 考 梯 次 年 月 日 梯 次 行 動 電 話 考 場 名 稱 複 查 結 果 複 查 單 位 簽 章 ( 考 場 主 任 ) 日 期 年 月 日 7

8 附 錄 四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辦 法 第 一 條 申 請 人 應 於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應 試 簡 章 規 定 之 複 查 成 績 日 期 內 ( 郵 戳 為 憑 ), 以 書 面 向 申 請 人 應 試 考 場 提 出 複 查 成 績 之 申 請,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並 以 一 次 為 限 第 二 條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應 以 掛 號 寄 達 申 請 書, 並 附 成 績 通 知 單 影 本 及 貼 足 掛 號 郵 資 之 回 件 信 封, 載 明 下 列 事 項, 並 由 考 生 簽 名 或 蓋 章 : ( 一 ) 考 生 之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准 考 證 號 碼 及 申 請 日 期 ( 二 ) 複 查 之 測 驗 站 站 次 或 名 稱 第 三 條 各 應 試 考 場 收 到 複 查 成 績 之 申 請 後, 應 於 四 日 內 複 查 之, 並 統 一 寄 發 成 績 複 查 結 果, 遇 有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如 期 查 復 時 得 酌 予 延 長 並 通 知 考 生 第 四 條 應 試 考 場 受 理 成 績 複 查 時, 應 將 申 請 人 之 評 分 表 調 出, 詳 細 核 對 准 考 證 號 碼 各 單 項 評 分 及 評 分 表 總 得 分 是 否 正 確, 但 不 得 重 新 評 閱 錄 影 音 檔 案 第 五 條 應 試 考 場 受 理 複 查 成 績 應 按 下 列 規 定 處 理 : ( 一 ) 若 複 查 成 績 卻 有 疑 義 者, 應 敘 明 理 由, 報 請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OSCE 辦 公 室 核 定 後, 始 可 寄 發 複 查 結 果 ( 二 ) 若 複 查 成 績 無 疑 義 者, 可 由 各 應 試 考 場 逕 行 復 知 第 六 條 依 典 試 法 第 二 十 三 條 相 關 規 定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不 得 為 下 列 行 為 : 申 請 閱 覽 或 複 製 評 分 表 / 錄 影 音 檔 案 亦 不 得 要 求 告 知 試 務 委 員 會 委 員 命 題 委 員 評 分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申 訴 小 組 人 員 或 其 他 相 關 人 員 之 姓 名 及 有 關 資 料 依 典 試 法 第 二 十 四 條 相 關 規 定 考 試 成 績 評 定 開 拆 彌 封 後, 除 有 違 法 情 事 或 依 形 式 觀 察 有 顯 然 錯 誤, 經 依 法 定 程 序 處 理 者 外, 不 得 再 行 評 閱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OSCE 辦 公 室 會 議 通 過 後,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備 註 法 源 典 試 法 第 二 十 三 條 應 考 人 得 於 榜 示 後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應 考 人 不 得 為 下 列 行 為 : 一 申 請 閱 覽 試 卷 二 申 請 為 任 何 複 製 行 為 三 要 求 提 供 申 論 式 試 題 參 考 答 案 四 要 求 告 知 典 試 委 員 命 題 委 員 閱 卷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口 試 委 員 或 實 地 考 試 委 員 之 姓 名 及 有 關 資 料 其 他 法 律 與 前 項 規 定 不 同 時, 適 用 本 條 文 第 一 項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之 辦 法, 由 考 試 院 定 之 典 試 法 第 二 十 四 條 閱 卷 委 員 應 依 據 法 定 職 權, 運 用 其 學 識 經 驗, 就 應 考 人 之 作 答 內 容 為 客 觀 公 正 之 衡 鑑 閱 卷 開 始 後, 如 發 現 評 閱 程 序 違 背 法 令 或 有 錯 誤 或 評 分 不 公 允 或 寬 嚴 不 一 時, 得 由 分 組 召 集 人 商 請 原 閱 卷 委 員 重 閱 必 要 時, 得 由 分 組 召 集 人 徵 得 典 試 委 員 長 同 意 後, 另 組 閱 卷 小 組 評 閱 之 考 試 成 績 評 定 開 拆 彌 封 後, 除 有 違 法 情 事 或 依 形 式 觀 察 有 顯 然 錯 誤, 經 依 法 定 程 序 處 理 者 外, 不 得 再 行 評 閱 8

9 附 錄 五 試 場 規 則 一 一 般 事 項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考 生 若 有 下 列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取 消 考 試 資 格 考 試 時 發 現 者, 予 以 扣 考 考 試 及 格 後 發 現 者, 由 學 校 撤 銷 其 考 試 資 格, 並 吊 銷 其 及 格 證 書 涉 及 刑 事 責 任 者 移 送 檢 察 機 關 辦 理 : 1. 請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造 證 件 應 試 2. 脅 迫 其 他 考 生 或 考 官 幫 助 舞 弊 3. 電 子 傳 訊 洩 露 試 場 及 考 題 資 訊 4. 自 始 不 具 備 應 考 資 格 考 生 有 前 項 第 一 款 至 第 三 款 情 事 之 一 者, 自 發 現 之 日 起 五 年 內 不 得 應 本 考 試 考 生 不 得 在 試 場 飲 食 擾 亂 試 場 秩 序 或 影 響 他 人 作 答, 違 者 初 次 警 告, 再 犯 者 則 勒 令 出 場 第 三 條 考 生 務 必 自 行 攜 帶 門 診 必 備 工 具 至 試 場 ( 如 醫 師 服 聽 診 器 筆 筆 型 手 電 筒 扣 診 槌 ) 第 四 條 考 生 不 得 攜 帶 具 通 訊 功 能 之 電 子 儀 器 或 考 試 相 關 資 料 進 入 試 場, 未 於 報 到 時 交 由 試 務 人 員 保 管 者, 於 測 驗 時 間 內 違 者 扣 減 該 站 總 分 20 %, 並 得 視 其 違 規 情 節 加 重 扣 分 或 該 站 不 予 計 分, 違 規 器 具 並 應 交 由 試 務 ( 工 作 ) 人 員 代 管, 俟 該 梯 次 測 驗 結 束 後 歸 還 第 五 條 執 行 過 程 若 要 對 標 準 化 病 人 進 行 身 體 檢 查, 需 尊 重 標 準 化 病 人 意 願 下 進 行, 不 可 強 行 執 行 接 觸 性 診 斷 第 六 條 考 場 設 備 與 器 具 不 可 蓄 意 破 壞 第 七 條 考 生 應 依 各 梯 次 通 知 時 間 與 地 點 至 試 場 考 生 報 到 區 報 到, 並 聽 取 說 明 簡 報, 領 取 考 試 用 品 ( 資 料 板 夾 空 白 紙 張 身 分 識 別 貼 紙 等 ), 考 後 須 全 部 繳 回 第 八 條 考 生 於 報 到 時 須 填 寫 錄 影 / 錄 音 同 意 書, 拒 填 同 意 書 者 視 同 放 棄 考 試 資 格 錄 影 錄 音 用 途 說 明 : 所 有 相 關 資 料 只 限 於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及 各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考 場 所 主 辦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之 運 用 ( 申 訴 評 分 依 據 評 分 訓 練 ), 本 資 料 不 作 為 其 他 用 途 第 九 條 服 裝 儀 容 整 潔 列 入 評 分 之 參 酌 二 入 場 及 作 答 事 項 第 十 條 各 梯 次 考 生 若 於 考 前 十 分 鐘 仍 未 辦 理 報 到 手 續, 則 不 得 入 場 第 十 一 條 考 生 於 考 試 當 天 應 攜 帶 准 考 證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或 附 有 照 片 足 資 證 明 身 分 之 護 照 或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卡 或 駕 駛 執 照 入 場 應 試, 未 帶 毀 損 或 遺 失 者, 如 經 監 場 人 員 核 對 確 係 考 生 本 人 無 誤, 暫 准 予 應 試 第 十 二 條 考 生 務 必 遵 守 長 短 鈴 聲 及 廣 播 說 明 之 測 驗 時 間 提 醒, 不 可 提 早 延 後 離 開 或 重 返 各 測 驗 站 點 第 十 三 條 考 生 應 遵 循 考 試 時 程 與 動 線 確 實 就 定 位 於 測 驗 站, 不 可 自 行 隨 意 遊 走 各 測 驗 站 第 十 四 條 考 生 於 考 試 進 行 時 需 全 程 配 掛 准 考 證, 以 利 考 官 評 分 與 錄 影 音 證 明, 以 及 試 場 工 作 人 員 辨 識 身 分 第 十 五 條 考 試 過 程 不 可 與 考 官 或 標 準 化 病 人 或 診 間 助 手 要 求 測 驗 內 容 之 指 引 暗 示, 若 有 其 他 考 試 現 場 疑 義, 請 直 接 向 工 作 人 員 詢 問 三 轉 站 或 離 場 事 項 第 十 六 條 考 生 轉 站 或 全 程 考 試 完 畢 時, 不 可 將 門 上 告 示 牌 或 指 引 等 文 件 帶 離 試 場, 並 保 持 相 關 文 件 清 潔 第 十 七 條 每 一 梯 次 考 試 之 中 場 休 息 時 間, 需 待 在 當 時 所 在 之 測 驗 站 診 間 中 ; 若 有 上 洗 手 間 需 求, 須 請 工 作 人 員 協 助 帶 領, 考 生 之 間 不 可 互 相 交 談 四 其 他 事 項 第 十 八 條 任 何 影 響 考 試 進 行 之 特 殊 狀 況 ( 如 考 官 考 生 標 準 化 病 人 身 體 不 適 或 危 及 人 身 安 全 考 量 等 ) 請 立 即 反 應 試 場 工 作 人 員 第 十 九 條 考 試 期 間, 若 因 病 因 故 需 暫 時 離 場 者, 須 經 考 官 同 意, 並 在 工 作 人 員 陪 同 下 離 場 離 場 考 生 經 治 療 或 處 理 後, 如 考 試 尚 未 結 束 時, 仍 可 准 其 入 場 繼 續 考 試, 但 不 得 請 求 延 長 考 試 時 間 或 補 考 9

10 104 年 第 一 次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報 名 表 ( 考 生 注 意 : 粗 框 欄 請 勿 填 寫 ) 准 考 證 號 碼 : 此 欄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考 場 : 日 期 : 104 年 月 日, 第 梯 次 中 文 姓 名 英 文 姓 名 性 別 學 校 名 稱 ( 中 文 ) ( 全 名 ) ( 英 文 )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戶 籍 地 址 出 生 日 期 男 女 年 ( 民 國 ) 月 日 大 頭 照 黏 貼 處 正 面 脫 帽 半 身 近 三 個 月 內 2 吋 照 片 通 訊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住 宅 手 機 緊 急 聯 絡 人 報 名 身 分 確 認 資 料 ( 請 打 勾 ) 簽 名 欄 姓 名 手 機 關 係 公 立 或 立 案 之 私 立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之 醫 學 系 / 學 士 後 醫 學 系 / 中 醫 學 系 選 醫 學 系 雙 主 修 應 屆 畢 業 生 ( 請 圈 選 系 別 ) 公 立 或 立 案 之 私 立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之 醫 學 系 / 學 士 後 醫 學 系 / 中 醫 學 系 選 醫 學 系 雙 主 修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1 日 以 後 畢 業 未 取 得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及 格 證 明 者 ( 請 圈 選 系 別 ) 國 外 大 學 醫 學 系 畢 業 生, 須 經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第 一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第 一 階 段 考 試 及 格, 且 經 衛 生 福 利 部 選 配 分 發 之 臨 床 實 作 醫 院, 並 將 於 104 年 6 月 30 日 前 完 成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合 格 者 國 外 大 學 醫 學 系 畢 業 經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第 一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第 一 階 段 考 試 及 格, 並 經 選 配 分 發 而 於 10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完 成 臨 床 實 作 訓 練 未 取 得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及 格 證 明 者 本 報 名 表 請 以 藍 黑 色 筆 正 楷 填 寫, 各 相 關 報 名 資 料 必 須 詳 實 並 與 所 附 證 件 相 符 若 因 報 名 資 料 不 齊 不 符 或 逾 期 等 因 素 即 不 受 理 若 經 查 獲 資 料 不 實, 其 責 任 概 由 報 名 者 自 行 負 責 並 取 消 應 考 及 及 格 資 格 1. 學 歷 證 明 ( 請 填 入 代 碼 ) a. 畢 業 生 繳 交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b. 應 屆 畢 業 生 繳 交 學 生 證 影 本 c. 國 外 畢 業 生 繳 交 學 歷 證 明 影 本 d. 未 取 得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及 格 證 明 者 繳 交 考 生 成 績 通 知 單 影 本 2. 二 張 2 吋 正 面 脫 帽 半 身 照 片 ( 一 張 貼 在 報 名 表 ) 3.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4. 其 他 文 件 : 如 經 測 驗 合 格, 同 意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將 本 人 姓 名 及 准 考 證 號 碼, 上 網 公 告 於 學 會 網 站 之 榜 示 名 單 審 核 欄 條 件 1. 報 名 資 訊 填 寫 完 整 及 正 確 合 格 不 合 格, 須 補 資 訊 : 條 件 2. 身 分 條 件 符 合 應 考 資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原 因 : 審 查 結 果 : 通 過 不 通 過 考 生 簽 名 此 欄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資 料 核 對 無 誤 後, 請 於 此 親 筆 簽 名 審 查 人 員 簽 章 : ( 系 主 任 / 考 場 主 任 ) 年 月 日

11 公 告 版 104 年 第 一 次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重 要 日 程 時 程 表 作 業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考 試 公 告 2/4( 三 ) ~2/10( 二 ) 公 告 及 通 知 應 屆 畢 業 生 和 國 外 畢 業 生 考 試 相 關 訊 息 報 名 2/9( 一 ) ~ 2/13( 五 ) 應 屆 畢 業 生 繳 交 報 名 應 備 資 料 至 學 籍 所 屬 學 校 之 醫 學 系 / 學 士 後 醫 學 系 / 中 醫 學 系 辦 公 室 國 內 / 國 外 畢 業 生 繳 交 報 名 應 備 資 料 至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考 場 ( 詳 見 應 試 簡 章 ) 考 生 分 組 2/16( 一 )~2/26( 四 ) 學 校 / 應 試 考 場 安 排 考 生 考 場 地 點 及 考 試 日 期 梯 次 寄 發 准 考 證 3/31( 二 ) ~ 4/7( 二 ) 寄 發 考 生 准 考 證 測 驗 日 4/24( 五 ) 至 26( 日 ) 及 5/1( 五 ) 至 5/3( 日 ) 公 告 榜 示 名 單 成 績 單 寄 發 及 格 證 明 寄 發 5/27( 三 ) 5/27( 三 )~5/29( 五 ) 6 月 下 旬 前 複 查 成 績 5/29( 五 )~6/1( 一 ) 對 成 績 具 疑 義 之 考 生,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以 書 面 向 應 試 考 場 之 教 學 醫 院 提 出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考 試 申 訴 6/11( 四 )~6/16( 二 ) 對 複 查 成 績 結 果 仍 認 為 評 量 不 當 致 損 害 權 益 之 考 生, 以 申 訴 書 向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提 出 申 訴

12 國 內 國 外 畢 業 生 104 年 第 一 次 醫 學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報 名 考 場 (23 間 ) 考 場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訓 練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402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行 政 大 樓 5 樓 醫 學 教 育 部 聯 絡 窗 口 : 陳 郡 昀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cshe742@csh.org.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訓 練 暨 評 量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 404 台 中 市 育 德 路 29 號 安 康 教 學 大 樓 5 樓 教 學 部 聯 絡 窗 口 : 何 婧 嫙 專 科 護 理 師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n5780@mail.cmuh.org.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 最 新 消 息 ) ( 公 告 訊 息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 國 鼎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701 台 南 市 東 區 大 學 路 1 號 成 功 大 學 成 杏 校 區 醫 學 院 4 樓 醫 學 系 辦 公 室 聯 絡 窗 口 : 黃 郁 喬 小 姐 ( 醫 學 系 )/ 施 明 妍 小 姐 ( 考 場 )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5012( 醫 學 系 )/ 分 機 4875( 考 場 ) yuchiao@mail.ncku.edu.tw( 醫 學 系 )/minyen@mail.hosp.ncku.edu.tw ( 考 場 )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成 功 大 學 醫 學 系 成 大 醫 院 教 學 中 心 長 庚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林 口 長 庚 紀 念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訓 練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333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公 西 村 復 興 街 五 號 教 育 大 樓 3 樓 教 學 課 聯 絡 窗 口 : 陳 依 霜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frost0202@cgmh.org.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長 庚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高 雄 長 庚 紀 念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訓 練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833 高 雄 市 鳥 松 區 大 埤 路 123 號 兒 童 醫 院 三 樓 教 學 部 聯 絡 窗 口 : 方 怡 蘋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apple131@adm.chmh.org.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中 和 紀 念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 807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十 全 一 路 100 號 ( 國 際 學 術 研 究 大 樓 4F 行 政 辦 公 室 2) 考 場 地 址 : 807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十 全 一 路 100 號 ( 國 際 學 術 研 究 大 樓 3F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 聯 絡 窗 口 : 黃 尹 亭 小 姐 石 美 玲 小 姐 許 佩 玲 小 姐 ( 報 名 )/ 曹 振 媛 小 姐 ( 試 務 )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2137# ( 報 名 )/ 分 機 5374( 試 務 ) inting@kmu.edu.tw( 黃 ) shihmei@kmu.edu.tw( 石 ) peiling@kmu.edu.tw( 許 )( 報 名 )/ @mail.kmuh.org.tw( 曹 ) ( 試 務 )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代 碼

13 考 場 三 軍 總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訓 練 及 測 驗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 114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成 功 路 二 段 325 號 醫 療 大 樓 3 樓 聯 絡 窗 口 : 葉 昭 均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ph870068@ndmctsgh.edu.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 三 軍 總 醫 院 全 球 資 訊 網 - 最 新 消 息 ) 臺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 臨 床 技 術 訓 練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112 台 北 市 北 投 區 石 牌 路 二 段 201 號 臨 床 技 術 訓 練 科 聯 絡 窗 口 : 楊 惠 文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124 hwyang@vghtpe.gov.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高 雄 榮 民 總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訓 練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 813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大 中 一 路 386 號 教 學 研 究 大 樓 1 樓 聯 絡 窗 口 : 宋 曉 菁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hcsung_2010@vghks.gov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佛 教 慈 濟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花 蓮 慈 濟 醫 院 臨 床 技 能 訓 練 及 評 估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970 花 蓮 市 中 央 路 三 段 707 號 大 愛 樓 六 樓 教 學 部 聯 絡 窗 口 : 梁 淑 媛 高 專 高 貴 鈴 組 員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ad045@tzuchi.com.tw mce72380@tzuchi.com.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hlm.tzuchi.com.tw/csc/html/osce.php 臺 北 醫 學 大 學 - 醫 學 模 擬 教 育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 110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吳 興 街 252 號 臺 北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第 一 醫 療 大 樓 七 樓 教 學 部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聯 絡 窗 口 : 陳 皓 羽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haoyu68@h.tmu.edu.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100 台 北 巿 仁 愛 路 一 段 1 號 3 樓 319 室 台 大 醫 學 院 醫 學 系 辦 公 室 聯 絡 窗 口 : 陳 姿 秀 ( 考 場 ) / 侯 曼 玲 ( 醫 學 系 辦 )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65958( 考 場 ) / 88036( 醫 學 系 辦 ) tina200570@ntuh.gov.tw( 考 場 ) / mandyhou@ntu.edu.tw( 醫 學 系 辦 )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輔 大 醫 學 院 -OSCE 考 場 報 名 地 點 :242 新 北 市 新 莊 區 中 正 路 510 號 輔 仁 大 學 醫 學 院 國 璽 樓 5 樓 醫 學 系 辦 公 室 MD538 聯 絡 窗 口 : 吳 丹 琪 組 員 聯 絡 電 話 : med0012@mail.fju.edu.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代 碼

14 考 場 衛 生 福 利 部 雙 和 醫 院 ( 委 託 臺 北 醫 學 大 學 興 建 經 營 )- 臨 床 技 能 訓 練 及 測 驗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235 新 北 市 中 和 區 中 正 路 291 號 雙 和 醫 院 第 一 醫 療 大 樓 五 樓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聯 絡 窗 口 : 王 慧 瑩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s.tmu.edu.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義 守 大 學 / 義 大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824 高 雄 市 燕 巢 區 角 宿 里 義 大 路 一 號 義 大 醫 院 B 棟 16 樓 醫 教 課 考 場 地 址 : 高 雄 市 燕 巢 區 角 宿 里 義 大 路 8 號 義 守 大 學 教 學 大 樓 B 棟 7 樓 聯 絡 窗 口 : 劉 燦 屏 醫 務 技 術 員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1630 傳 真 : ed105817@edah.org.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 最 新 消 息 - 點 看 內 容 ) 馬 偕 紀 念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訓 練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 252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民 生 路 45 號 馬 偕 紀 念 醫 院 淡 水 院 區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聯 絡 窗 口 : 王 明 淑 組 長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wms9801@gmail.com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臺 北 市 立 萬 芳 醫 院 ( 委 託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醫 學 大 學 辦 理 )-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116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興 隆 路 三 段 111 號 5 樓 台 北 市 立 萬 芳 醫 院 教 學 研 究 部 聯 絡 窗 口 :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劉 妍 伶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w.tmu.edu.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新 光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111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文 昌 路 95 號 新 光 醫 院 教 學 組 行 政 區 C9 辦 公 室 聯 絡 窗 口 : 謝 燿 州 副 研 究 員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2076; r001805@ms.skh.org.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彰 化 基 督 教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彰 化 基 督 教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訓 練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500 彰 化 市 旭 光 路 235 號 教 學 研 究 大 樓 10 樓 聯 絡 窗 口 : 高 怡 君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d4613@cch.org.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 臨 床 技 術 訓 練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106 台 北 市 仁 愛 路 四 段 296 號 國 泰 人 壽 大 樓 地 下 一 樓 教 學 部 聯 絡 窗 口 : 陳 淑 貞 股 長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cghedu@cgh.org.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教 學 部 代 碼

15 考 場 天 主 教 耕 莘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耕 莘 醫 院 -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231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中 正 路 362 號 A 棟 10 樓 教 學 組 聯 絡 窗 口 : 張 少 樺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edu.cth@gmail.com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臺 中 榮 民 總 醫 院 - 臨 床 技 術 訓 練 中 心 報 名 地 點 :407 台 中 市 西 屯 區 臺 灣 大 道 四 段 1650 號 教 學 大 樓 2 樓 辦 公 室 聯 絡 窗 口 : 陳 玉 雪 護 理 師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snow0318@vghtc.gov.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代 碼 /GetNewsMore.jsp&ctNode=52501&ctNode=52501&mp=2( 中 榮 網 頁 最 新 消 息 ) 奇 美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奇 美 醫 院 - 客 觀 結 構 式 臨 床 測 驗 (OSCE) 考 場 報 名 地 點 :710 台 南 市 永 康 區 中 華 路 901 號 奇 美 醫 院 教 學 大 樓 3 樓 教 學 中 心 聯 絡 窗 口 : 楊 依 玲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osce@mail.chimei.org.tw 資 訊 公 佈 網 址 :

16 醫 學 生 畢 業 時 基 本 能 力 之 臨 床 技 能 評 估 方 式 與 標 準 第 12 次 醫 學 系 學 制 改 革 規 劃 小 組 修 訂 完 成 第 51 次 全 國 公 私 立 醫 學 校 院 院 長 會 議 通 過 說 明 : 各 項 臨 床 技 能 評 估 標 準 ~5 以 參 考 2009 年 Netherlands Framework 修 訂 之 標 準 為 主 I~ I 學 生 有 基 礎 的 Science/ Clinical 知 識, 能 夠 在 小 組 討 論 講 堂 或 醫 院 中 展 現 ( 說 寫 或 做 ) 這 些 基 礎 的 能 力 II 學 生 能 夠 將 Science/ Clinical 知 識 融 入 臨 床 議 題 以 及 應 用 在 各 式 各 樣 的 臨 床 情 境 中 在 小 組 討 論 講 堂 或 醫 院 中 能 展 現 ( 說 寫 或 做 ) 上 述 能 力 III 學 生 能 夠 在 " 目 標 清 楚 的 模 擬 臨 床 訓 練 環 境 中 ( 例 如 : OSCE, Mini-CEX), 展 現 其 執 行 能 力 I 學 生 能 夠 在 幾 近 / 或 臨 床 實 境 中, 展 現 其 執 行 能 力 ( 在 臨 床 實 境 中 學 生 被 closely supervised, 所 以 不 是 獨 立 的 執 行 醫 療 行 為 ) 執 行 任 務 前, 教 師 會 給 予 明 確 指 導, 整 個 過 程 都 需 充 分 提 供 監 督 與 指 導 學 生 能 夠 在 臨 床 實 境 中, 展 現 其 執 行 能 力 這 是 獨 立 執 行 業 務, 能 夠 與 教 師 同 時 並 行 的 執 行 業 務, 教 師 在 附 近 stand-by, 在 需 要 時 教 師 及 時 協 助, 並 在 學 生 完 成 任 務 後 給 予 回 饋 學 生 幾 近 可 以 獨 立 執 行 1

17 一 身 體 診 察 的 技 巧 (Physical Examination)- 能 夠 正 確 執 行 各 項 診 察 技 巧 定 義 的 內 容 1. 測 量 血 壓 (Blood pressure measurement) 2. 測 量 體 溫 (Body temperature measurement) 1. 列 出 血 壓 測 量 的 步 驟 ( 包 含 水 銀 及 電 子 血 壓 計 ) 2. 選 擇 適 當 的 壓 脈 帶 尺 寸, 並 圍 繞 於 手 臂 3. 測 量 病 人 躺 姿 坐 姿 或 站 姿 之 血 壓 4. 注 意 雙 側 或 上 下 肢 血 壓 是 否 不 同 5. 判 讀 血 壓 結 果 並 了 解 其 臨 床 意 義 1. 列 出 體 溫 測 量 方 式 適 應 症 ( 肛 溫 口 溫 腋 溫 及 耳 溫 ) 2. 使 用 體 溫 計 測 量 體 溫, 並 判 讀 其 臨 床 意 義 I II III I 3. 呼 吸 系 統 的 檢 查 (Respiratory system examination) 4. 心 血 管 系 統 的 檢 查 (Cardiovascular system examination) 1. 使 用 視 診 觸 診 扣 診 及 聽 診 等 方 法, 依 序 進 行 呼 吸 系 統 的 檢 查 ( 即 固 定 順 序, 兩 邊 對 稱, 由 上 到 下 或 由 下 到 上 執 行 ) 2. 檢 視 呼 吸 模 式 呼 吸 頻 率 有 無 肋 骨 變 形 胸 壁 兩 側 動 作 是 否 對 稱 是 否 有 發 紺 現 象 3. 觸 診 包 括 前 胸 後 背 的 胸 部 擴 張 觸 覺 震 顫 (tactile fremitus) 4. 胸 壁 扣 診 能 分 辨 鈍 音 及 鼓 音 (tympanic) 5. 使 用 聽 診 器 聽 診, 並 辨 別 出 各 種 不 正 常 呼 吸 音, 包 括 濕 囉 音 效 (crackles), 哮 喘 (wheezing), 及 乾 囉 聲 (rhonchi) 1. 使 用 視 診 觸 診 扣 診 及 聽 診 等 方 法, 依 序 進 行 心 血 管 系 統 的 檢 查 2. 觀 察 頸 靜 脈 波, 並 評 估 中 心 靜 脈 壓 高 度, 在 心 尖 處 能 評 估 最 大 脈 點 (PMI) 位 置 及 大 小 3. 觸 診 頸 動 脈 橈 動 脈 股 動 脈 膕 動 脈 脛 動 脈 足 背 動 脈 檢 測 脈 搏 的 頻 率 節 奏 對 稱 強 弱 並 檢 查 心 尖 搏 動 與 顫 動 (heave & thrill) 4. 扣 診 檢 測 心 臟 大 小 5. 使 用 聽 診 器, 執 行 心 臟 四 個 部 位 心 音 的 聽 診, 並 分 辨 各 種 不 正 常 心 音 及 其 臨 床 意 義 2

18 5. 神 經 系 統 的 檢 查 (Nervous system examination) 6. 精 神 狀 態 的 檢 查 (Mental state examination) 7. 意 識 狀 態 的 評 量 (Conscious level assessment) 8. 疼 痛 的 測 量 以 及 記 錄 (Measurement and recording of pain) 9. 眼 睛 的 檢 查 ( 含 眼 底 鏡 的 操 作 ) (Eye examination) 1. 執 行 顱 神 經 功 能 之 檢 查 2. 執 行 運 動 神 經 系 統 之 檢 查 3. 執 行 感 覺 神 經 系 統 ( 觸 覺 痛 覺 溫 覺 本 體 感 覺 平 衡 ) 之 檢 查 4. 執 行 各 種 反 射 之 檢 查 5. 執 行 協 調 運 動 之 檢 查 1. 思 考 (thought process,thought content perception,cognition,insight and judgment) 2. 情 緒 (mood and affect) 3. 行 為 (appearance,attitude,behavior, speech) 4. 執 行 簡 式 精 神 狀 態 量 表 (Mini Mental State Examination, MMSE) 5. 判 斷 病 人 是 否 有 自 殺 自 傷 或 傷 害 他 人 之 立 即 危 險 1. 說 明 意 識 狀 態 的 變 化 的 定 義 ( 含 stupor, coma,semi-coma 等 ) 2. 分 辨 病 人 的 意 識 狀 態, 昏 迷 指 數 (coma scale) 3. 執 行 判 斷 力 見 當 識 記 憶 力 專 注 力 抽 象 思 考 計 算 能 力 (Judgment, Orientation, Memory, Attention, Abstract thinking, Calculation, JOMAC) 的 評 估 1. 評 估 疼 痛 的 部 位 範 圍 或 輻 射 大 小, 開 始 時 間 和 疼 痛 型 態, 疼 痛 期 間 長 短 特 性 或 性 質, 加 強 或 減 輕 因 素, 及 相 關 症 狀 2. 知 道 評 估 疼 痛 測 量 的 工 具 ( 含 疼 痛 數 字 評 價 量 表 Numeric Pain Scale, NPS), 疼 痛 視 覺 模 擬 評 分 法 isual Analog Scale, AS) 1. 進 行 檢 查 眼 睛 的 標 準 步 驟 ( 包 含 視 力 眼 球 外 前 中 視 網 膜 及 血 管 ) 2. 執 行 眼 底 鏡 眼 底 檢 查, 辦 別 異 常 的 結 構 與 現 象 3. 觀 察 並 詢 問 病 人 眼 睛 檢 查 後, 是 否 有 不 良 反 應 I II III I 3

19 10. 耳 朵 的 檢 查 ( 含 操 作 耳 鏡 ) (Ear examination) 11. 頸 部 及 甲 狀 腺 的 檢 查 (Neck examination including thyroid gland) 12. 咽 喉 的 檢 查 (Oropharyngeal examination) 1. 進 行 耳 朵 檢 查 的 標 準 步 驟, 包 括 外 耳 聽 力 及 耳 鏡 檢 查 2. 能 以 耳 鏡 檢 視 外 耳 道 及 鼓 膜, 辦 別 異 常 的 結 構 與 現 象 3. 觀 察 並 詢 問 病 人 耳 朵 檢 查 後, 是 否 有 不 良 反 應 1. 使 用 視 診 觸 診 及 聽 診 等 方 法, 執 行 頸 部 及 甲 狀 腺 的 檢 查 2. 以 觸 診 方 式 檢 查 頸 部 之 淋 巴 結 或 腫 塊 ( 包 括 其 特 徵, 如 位 置 大 小 硬 度 (consistency) 移 動 性 疼 痛 ) 3. 分 辨 正 常 或 異 常 的 甲 狀 腺 1. 使 用 壓 舌 板 檢 查 口 咽 各 構 造 包 括 : 舌 部 口 底 軟 硬 腭 頰 部 及 咽 部 黏 膜 及 扁 桃 腺 2. 觀 察 並 詢 問 病 人, 咽 喉 檢 查 後, 是 否 有 不 良 反 應 I II III I 13. 乳 房 檢 查 (Breast examination) 14. 腹 部 的 檢 查 (Abdominal examination) 15. 腹 股 溝 的 檢 查 (Inguinal examination) 1. 使 用 視 診 及 觸 診 進 行 乳 房 檢 查 2. 檢 查 部 位 須 包 含 腋 下 淋 巴 結 3. 檢 查 女 性 病 人 時, 需 有 其 他 醫 療 同 仁 在 場 4. 觀 察 並 詢 問 病 人 乳 房 檢 查 後, 是 否 有 不 良 反 應 1. 使 用 視 診 聽 診 觸 診 及 扣 診 方 法 進 行 檢 查 2. 視 診 包 括 腹 部 外 表 之 異 常 3. 聽 診 檢 查 包 括 描 述 各 部 位 腸 蠕 動 音 及 異 常 血 液 流 動 聲 4. 觸 診 腹 部 器 官 及 偵 測 腹 部 壓 痛 部 位 與 程 度 5. 扣 診 檢 查 腹 部 器 官 大 小, 分 辨 腹 水 及 其 他 異 常 6. 觀 察 並 詢 問 病 人 腹 部 檢 查 後, 是 否 有 不 良 反 應 1. 辨 認 腹 股 溝 體 表 的 解 剖 特 徵 及 兩 側 對 稱 性 2. 辨 認 皮 膚 外 觀 是 否 完 整 有 無 潰 瘍 或 不 正 常 突 起 3. 使 用 觸 診 偵 測 淋 巴 結 腫 塊 及 膨 出 物, 並 詢 問 是 否 疼 痛 4. 觀 察 並 詢 問 病 人 檢 查 後 是 否 有 不 良 反 應 4

20 16. 男 性 生 殖 系 统 的 檢 查 (Male genital system examination) 17. 女 生 生 殖 系 統 的 檢 查 (Female genital system examination) 18. 直 腸 指 診 (Rectal examination) 19. 淋 巴 節 的 檢 查 (Lymph node examination) 20. 皮 膚 的 檢 查 (1/2) (Skin examination) 21. 孕 婦 的 腹 部 檢 查 (Examination of pregnant abdomen) 1. 分 辨 第 二 性 徵 發 育 2. 進 行 皮 膚 龜 頭 尿 道 口 病 變 之 診 視 3. 正 確 執 行 陰 囊 ( 睪 丸 副 睪 丸 輸 精 管 ) 的 觸 診 及 診 斷 靜 脈 曲 張 及 包 莖 4. 檢 查 過 程 能 注 意 病 人 隱 私 及 感 受 1. 分 辨 第 二 性 徵 發 育 2. 進 行 皮 膚 外 陰 部 尿 道 口 病 變 之 診 視 3. 正 確 使 用 窺 陰 器, 並 進 行 陰 道 及 子 宮 頸 之 視 診 4. 雙 手 檢 查 陰 道 子 宮 頸 子 宮 及 子 宮 附 屬 器 5. 檢 查 過 程 能 注 意 病 人 隱 私 及 感 受 1. 說 明 直 腸 指 診 的 檢 查 姿 勢 及 程 序 2. 進 行 肛 門 及 周 圍 外 觀 病 變 之 診 視 3. 進 行 完 整 360 度 指 診 動 作 4. 描 述 指 診 發 現 及 有 無 壓 痛 5. 檢 查 過 程 能 注 意 病 人 隱 私 及 感 受 1. 說 明 頭 頸 部 腋 下 和 腹 股 溝 淋 巴 結 的 分 佈, 並 完 成 淋 巴 結 腫 大 的 視 診 2. 執 行 頭 頸 部 腋 下 和 腹 股 溝 的 淋 巴 結 之 觸 診, 並 分 辨 壓 痛 感 硬 度 和 可 動 性 3. 說 明 淋 巴 結 異 常 的 臨 床 意 義 1. 描 述 初 級 及 次 級 皮 膚 病 灶 2. 診 視 皮 膚 的 顏 色 ; 有 無 皮 膚 紅 腫 ; 皮 膚 紅 疹 的 質 形 狀 大 小 顏 色 分 佈 位 置 變 化 進 展 情 形 及 有 無 皮 膚 腫 瘤 3. 執 行 口 腔 及 眼 睛 黏 膜 檢 查 4. 執 行 皮 下 的 腫 塊 質 地 的 觸 診 ; 皮 膚 水 泡 及 分 泌 物 皮 膚 畫 紋 症 檢 查 ; 皮 膚 紫 斑 血 管 炎 檢 查 5. 應 用 輔 助 工 具 檢 查 疾 病 特 異 的 皮 膚 變 化 1. 說 明 如 何 測 量 子 宮 底 高 度 及 腹 圍 2. 進 行 雙 手 觸 診 子 宮 大 小 及 胎 兒 胎 位 胎 頭 是 否 進 入 骨 盆 腔 3. 找 到 胎 心 音 位 置, 並 且 計 算 每 分 鐘 胎 兒 心 搏 數 I II III I 5

21 22. 陣 痛 的 分 期 與 評 估 (1/2) (Assessment of stages of labor) 23. 新 生 兒 的 檢 查 (Examination of newborn) 24. 接 觸 以 及 檢 查 兒 童 的 能 力 (Ability to approach and examine a child) 1. 區 分 假 性 陣 痛 (false labor) 與 真 正 產 痛 (true labor) 2. 執 行 子 宮 頸 張 開 程 度 及 胎 頭 相 對 位 置 之 檢 查 3. 說 出 四 個 產 程 的 定 義, 並 標 記 產 程 圖 4. 使 用 胎 兒 監 視 器, 並 判 讀 結 果 1. 注 意 新 生 兒 溫 度 的 維 持 2. 執 行 新 生 兒 頭 頸 部 胸 部 腹 部 四 肢 之 視 診 聽 診 觸 診 扣 診 及 新 生 兒 原 始 反 射 檢 查 3. 使 用 艾 伏 加 計 分 (Apgar score) 評 估 新 生 兒 4. 評 估 新 生 兒 生 長 體 重 頭 圍 成 熟 度 (Ballard Exam) 及 判 斷 其 是 否 異 常 1. 建 立 兒 童 及 其 照 顧 者 友 善 的 醫 病 關 係 2. 進 行 完 整 的 兒 童 病 史 詢 問 3. 進 行 完 整 的 兒 童 身 體 診 察 4. 判 斷 兒 童 體 位 與 營 養 狀 態 I II III I 25. 兒 童 發 展 評 量 (Developmental assessment of a child) 26. 體 液 狀 態 的 評 量 (Assessment of hydration/volume (body fluid status) 1. 說 明 兒 童 發 展 里 程 碑 2. 執 行 不 同 年 齡 兒 童 的 發 展 評 估 ( 粗 動 作 精 細 動 作 語 言 認 知 生 活 自 理 及 人 際 社 會 的 發 展 面 向 ) 1. 說 明 正 常 的 體 液 組 成 狀 態 及 調 控 因 素 2. 執 行 病 史 詢 問 及 身 體 診 察, 判 斷 體 液 狀 態 ( Euvolemic/ Hypovolemic/ Hypervolemic) 3. 由 相 關 檢 驗 數 據, 判 斷 異 常 體 液 狀 態 27. 功 能 狀 態 的 評 量 ( 日 常 生 活 的 活 動 與 自 理 ) (Assessment of daily functional status/adls) 28. 身 高 及 體 重 的 測 量 與 曲 線 圖 的 標 示 (Measurement and plotting of height and weight) 1. 說 明 常 用 的 日 常 生 活 活 動 功 能 量 表 之 適 用 對 象 及 評 估 方 法 ( 例 如 : 巴 氏 量 表 ) 2. 評 估 個 案 日 常 生 活 的 各 種 活 動 ( 如 : 進 食 盥 洗 穿 衣 如 廁 沐 浴 ) 自 理 的 能 力 1. 測 量 個 案 身 高 體 重 腰 圍 及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ody mass index, BMI ) 2. 在 生 長 曲 線 圖 標 示 測 量 值, 並 且 能 判 讀 其 臨 床 意 義 6

22 29. 傷 口 的 評 量 (Assessment of wound) 30. 檢 傷 分 類 (Triage of patients) 31. 死 亡 確 認 (Confirmation of death) 1. 詢 問 創 傷 病 史 2. 詢 問 影 響 傷 口 癒 合 的 因 素 3. 描 述 傷 口 的 特 徵, 包 含 部 位 大 小 深 度 污 染 程 度 有 無 出 血 等 4. 判 斷 傷 口 的 類 型, 如 急 性 或 慢 性 傷 口 5. 說 明 使 用 破 傷 風 類 毒 素 及 免 疫 球 蛋 白 的 時 機 判 斷 病 人 到 急 診 就 診 時, 傷 病 嚴 重 程 度, 並 根 據 病 史 與 生 命 徵 象, 判 定 適 當 的 級 數 1. 說 明 死 亡 的 定 義 2. 判 定 病 患 無 意 識 無 呼 吸 無 心 跳 瞳 孔 無 光 反 射 3. 判 定 病 患 心 電 圖 之 心 律 為 無 收 縮 (asystole) I II III I 7

23 二 影 像 學 的 判 讀 (Image Interpretation) - 能 夠 正 確 執 行 各 項 定 義 的 內 容 1. 基 礎 胸 部 x- 光 影 像 的 判 讀 (Interpret a chest radiograph) 2. 基 礎 心 電 圖 的 判 讀 (Interpret an ECG) 3. 基 礎 腹 部 x- 光 影 像 的 判 讀 (Interpret an abdominal radiograph) 4. 基 礎 四 肢 的 x- 光 影 像 判 讀 (Interpret an extremity radiograph) 1. 說 明 胸 部 x- 光 檢 查 的 適 應 症 及 禁 忌 2. 具 備 基 礎 放 射 學 及 胸 部 解 剖 學 知 識 3. 確 認 x 光 片 病 人 姓 名 檢 查 日 期 及 x 光 片 方 向 (orientation) 4. 系 統 性 的 描 述 胸 部 x- 光 影 像, 並 指 出 病 灶 之 型 態 及 特 性 5. 判 讀 常 見 的 胸 部 疾 病 x- 光 影 像, 並 且 列 出 鑑 別 診 斷 1. 說 明 心 電 圖 檢 查 的 適 應 症 及 禁 忌 2. 具 備 心 電 圖 生 理 學 知 識 3. 確 認 心 電 圖 病 人 姓 名 檢 查 日 期 及 導 極 正 確 性 4. 系 統 性 描 述 心 電 圖, 並 指 出 不 正 常 型 態 及 特 性 5. 判 讀 常 見 的 異 常 心 電 圖, 並 且 列 出 鑑 別 診 斷 1. 說 明 腹 部 x- 光 檢 查 的 適 應 症 及 禁 忌 2. 具 備 基 礎 放 射 學 及 腹 部 解 剖 學 知 識 3. 確 認 x 光 片 病 人 姓 名 檢 查 日 期 及 x 光 片 方 向 (orientation) 4. 系 統 性 的 描 述 腹 部 x- 光 影 像, 並 指 出 病 灶 之 型 態 及 特 性 5. 判 讀 常 見 的 腹 部 疾 病 x- 光 影 像, 並 且 列 出 鑑 別 診 斷 1. 說 明 四 肢 x- 光 檢 查 的 適 應 症 及 禁 忌 2. 具 備 基 礎 放 射 學 及 四 肢 解 剖 學 知 識 3. 確 認 x 光 片 病 人 姓 名 檢 查 日 期 及 x 光 片 方 向 (orientation) 4. 系 統 性 的 描 述 四 肢 x- 光 影 像, 並 指 出 病 灶 之 型 態 及 特 性 5. 判 讀 常 見 的 四 肢 疾 病 x- 光 影 像, 並 且 列 出 鑑 別 診 斷 I II III I 8

24 5. 基 礎 電 腦 斷 層 影 像 判 讀 (Interpret a CT image) 6. 基 礎 磁 振 造 影 斷 層 影 像 判 讀 (Interpret a MR image) 1. 說 明 各 項 電 腦 斷 層 影 像 檢 查 的 適 應 症 及 禁 忌 ( 包 括 顯 影 劑 的 安 全 使 用 ) 2. 具 備 電 腦 斷 層 學 及 相 關 部 位 解 剖 學 知 識 3. 確 認 電 腦 斷 層 影 像 病 人 姓 名 檢 查 日 期 及 影 像 方 向 (orientation) 4. 系 統 性 的 描 述 電 腦 斷 層 影 像, 並 指 出 病 灶 之 型 態 及 特 性 5. 判 讀 常 見 的 異 常 電 腦 斷 層 影 像, 並 且 列 出 鑑 別 診 斷 1. 說 明 各 項 基 礎 磁 振 造 影 斷 層 影 像 檢 查 的 適 應 症 及 禁 忌 ( 包 括 顯 影 劑 的 安 全 使 用 ) 2. 具 備 基 礎 磁 振 造 影 斷 層 學 及 相 關 部 位 解 剖 學 知 識 3. 確 認 基 礎 磁 振 造 影 斷 層 影 像 病 人 姓 名 檢 查 日 期 及 影 像 方 向 (orientation) 4. 系 統 性 的 描 述 基 礎 磁 振 造 影 斷 層 影 像, 並 指 出 病 灶 之 型 態 及 特 性 5. 判 讀 常 見 的 異 常 基 礎 磁 振 造 影 斷 層 影 像, 並 且 列 出 鑑 別 診 斷 I II III I 9

25 三 實 驗 診 斷 的 技 巧 (Laboratory Exam) - 能 夠 正 確 執 行 各 項 定 義 的 內 容 1. 安 全 的 檢 體 處 理 (Safe handling of specimen) 2. 標 明 檢 體 (Label specimen) 3. 尿 液 試 紙 測 驗 (Urine dipstick test) 4. 檢 體 的 儲 存 (Specimen storage by its different nature) 5. 攜 帶 型 血 糖 測 量 (Portable blood glucose measurement) 6. 葛 蘭 氏 細 菌 染 色 (Gram stain) 7. 嗜 酸 快 速 染 色 (Acid-Fast stain) 8. 血 液 抹 片 (Blood smear) 1. 說 明 安 全 的 檢 體 處 理 標 準 防 護 措 施 及 感 染 控 制 對 策 2. 穿 戴 防 護 用 具 3. 執 行 檢 體 採 集 和 安 全 處 理 感 染 性 廢 棄 物 4. 執 行 如 何 避 免 針 扎, 以 及 說 明 發 生 針 扎 事 件 後 之 處 理 流 程 1. 作 適 當 的 病 人 辨 識 2. 檢 體 作 適 當 標 籤, 包 括 病 人 姓 名 病 歷 號 碼, 或 檢 體 別 3. 按 照 基 本 作 業, 備 血 檢 體 上 需 採 檢 人 及 見 證 人 簽 名 1. 說 明 執 行 尿 液 試 紙 測 驗 之 適 應 症 2. 說 明 各 項 尿 液 試 紙 測 驗 的 意 義 及 判 讀 異 常 值 3. 運 用 結 果 於 各 種 常 見 臨 床 疾 病 1. 執 行 病 人 辨 識 及 採 檢 檢 體 的 標 示 2. 選 擇 及 操 作 試 管 容 器 以 及 收 集 各 種 檢 體 3. 適 當 處 理 包 裝 保 存, 並 適 時 運 送 檢 體 4. 說 明 不 當 收 集 儲 存 的 檢 體, 對 檢 驗 結 果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1. 說 明 執 行 血 糖 測 量 之 適 應 症 2. 操 作 攜 帶 型 血 糖 機 測 量 血 糖, 並 說 明 測 量 血 糖 時, 可 能 產 生 誤 差 之 原 因 3. 完 成 病 人 皮 膚 消 毒 採 血 及 傷 口 處 理 1. 說 明 革 蘭 氏 染 色 適 應 症 與 抹 片 製 作 方 法 2. 執 行 革 蘭 式 染 色 步 驟 3. 判 讀 抹 片 結 果 1. 說 明 嗜 酸 快 速 染 色 適 應 症 與 抹 片 製 作 方 法 2. 執 行 嗜 酸 快 速 染 色 步 驟 3. 判 讀 抹 片 結 果 1. 說 明 執 行 血 液 抹 片 的 適 應 症 2. 採 血 製 作 血 液 抹 片 及 染 色 3. 分 辨 不 正 常 之 紅 血 球 白 血 球 ( 含 分 類 ) 及 血 小 板 4. 判 讀 常 見 血 液 疾 病, 並 列 出 鑑 別 診 斷 I II III I 10

26 四 操 作 型 技 巧 (Procedural Skills) - 能 夠 正 確 執 行 各 項 操 作 技 巧 定 義 的 內 容 1. a. 基 本 的 急 救 (Basic life support, BLS) b. 高 階 的 急 救 (Advanced life support, ACLS) 2. 呼 吸 道 的 基 本 處 置 (Basic airway management) 3. 氣 管 內 管 的 插 入 (Perform endotracheal tube intubation) 4. 無 菌 衣 及 手 套 的 穿 戴 (Put on sterile gloves and gown) 5. 手 術 室 內 的 輔 助 工 作 (Assist in operating theatre) 1. 說 明 生 存 鏈 的 意 義 (Chain of Survival) 2. 能 依 照 最 新 版 心 肺 復 甦 術 (CPR) 流 程 實 施 CPR 3. 呼 吸 道 的 基 本 處 置 ( 包 括 呼 吸 道 異 物 梗 塞 的 排 除 ) 4. 體 外 自 動 電 擊 器 的 操 作, 並 能 因 應 不 同 情 境 以 適 當 順 序, 整 合 操 作 上 述 急 救 動 作 1. 熟 悉 各 種 危 急 狀 況 心 電 圖 ( 諸 如 : 心 跳 停 止 之 心 律 各 種 頻 脈 / 緩 脈 心 律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心 電 圖 等 ) 2. 說 明 去 顫 電 擊 術 (Defibrillation) 與 同 步 整 流 術 (Synchronized Cardioversion) 的 意 義 及 使 用 時 機 3. 熟 悉 各 種 急 救 藥 物 及 設 備 之 使 用 4. 熟 悉 各 種 高 級 急 救 命 術 處 理 流 程 1. 呼 吸 道 異 物 梗 塞 的 排 除 2. 以 壓 額 抬 下 顎 法 打 開 呼 吸 道 3. 袋 瓣 罩 輔 助 呼 吸 的 操 作 1. 說 明 插 管 適 應 症 2. 說 明 插 氣 管 內 管 前 應 準 備 的 相 關 器 材 與 藥 物 3. 依 據 病 患 選 擇 適 當 喉 頭 鏡 與 氣 管 內 管 4. 操 作 使 用 喉 頭 鏡 5. 置 放 氣 管 內 管 於 正 確 與 適 當 的 位 置 6. 於 30 秒 內 完 成 一 次 氣 管 內 管 置 放 7. 氣 管 內 管 置 放 後, 能 正 確 評 估 與 確 認 1. 說 明 無 菌 操 作 於 醫 療 處 置 中 的 重 要 性 2. 說 明 穿 戴 / 脫 除 無 菌 衣 及 手 套 注 意 事 項 3. 依 據 標 準 步 驟, 操 作 無 菌 衣 及 手 套 之 穿 戴 1. 協 助 擺 放 病 人 姿 位 2. 熟 悉 無 菌 操 作 與 無 菌 範 圍 的 概 念, 並 協 助 術 前 消 毒 與 鋪 單 3. 協 助 手 術 的 進 行 4. 傷 口 縫 合 與 包 紮 的 操 作 技 巧 5. 協 助 進 行 手 術 標 本 的 處 理 6. 術 後 醫 囑 開 立 的 目 的 與 學 理 I II III I 11

27 6. 12 導 極 心 電 圖 操 作 (Put on ECG(12-lead) leads) 7. 不 同 部 位 的 注 射 技 巧 ( 含 皮 內 / 皮 下 / 肌 肉 / 靜 脈 )(Injection) 8. 靜 脈 導 管 的 置 放 (Put on I catheter) 9. 靜 脈 穿 刺 及 血 液 細 菌 培 養 (eno-puncture and blood culture) 10. 動 脈 穿 刺 的 技 巧 (Arterial puncture) 11. 插 鼻 胃 管 的 技 巧 (Nasogastric tube intubation) 12. 男 性 導 尿 管 的 插 入 (Male urethral catheterization) 1. 說 明 各 導 極 置 放 之 正 確 解 剖 位 置 2. 熟 悉 心 電 圖 機 之 正 確 操 作 3. 將 導 極 置 放 至 正 確 位 置, 並 記 錄 心 電 圖 4. 各 種 障 礙 的 排 除 1. 說 明 各 種 部 位 注 射 的 適 應 症 與 方 法 2. 執 行 部 位 消 毒 3. 進 行 皮 內 / 皮 下 / 肌 肉 / 靜 脈 注 射 操 作, 並 遵 守 病 人 安 全 規 範 4. 有 效 防 止 及 處 理 各 種 注 射 的 相 關 併 發 症 1. 依 注 射 目 的 的 不 同, 正 確 準 備 用 物 2. 選 擇 注 射 部 位 3. 執 行 部 位 的 消 毒 4. 依 注 射 要 點, 以 無 菌 技 術, 正 確 置 放 靜 脈 留 置 針, 並 提 供 後 續 之 照 護 1. 說 明 血 液 檢 體 採 取 儲 存 與 傳 送 相 關 之 安 全 事 項 2. 依 據 標 準 步 驟, 在 適 當 部 位 消 毒 及 執 行 靜 脈 穿 刺 3. 說 明 執 行 血 液 細 菌 培 養 的 時 機 與 意 義 4. 說 明 血 液 細 菌 培 養 需 要 的 血 量, 套 數 與 血 液 培 養 細 菌 之 種 類 5. 無 菌 的 執 行 將 抽 出 之 血 液 檢 體, 注 入 血 液 培 養 瓶 中 6. 適 當 的 壓 迫 抽 血 處, 進 行 止 血 7. 分 辨 血 液 培 養 之 菌 種 為 汙 染 菌, 而 非 真 的 致 病 菌 1. 說 明 抽 取 動 脈 血 的 適 應 症 及 併 發 症 2. 正 確 找 到 橈 動 脈, 作 為 穿 刺 的 位 置 3. 熟 悉 動 脈 穿 刺 的 流 程 4. 正 確 判 讀 動 脈 血 液 分 析 之 結 果 1. 說 明 放 置 鼻 胃 管 之 適 應 症 2. 說 明 放 置 鼻 胃 管 之 禁 忌 症 3. 放 置 鼻 胃 管 ( 選 擇 正 確 鼻 胃 管 尺 寸 大 小 正 確 擺 位 確 認 鼻 胃 管 位 置 適 當 ) 4. 說 明 放 置 鼻 胃 管 可 能 之 併 發 症, 並 早 期 發 現 及 給 予 適 當 處 理 1. 說 明 男 性 導 尿 的 適 應 症 2. 依 據 標 準 步 驟, 進 行 男 性 導 尿 3. 注 意 病 人 接 受 導 尿 後 是 否 有 不 良 反 應 4. 導 尿 有 困 難 時, 應 尋 求 協 助 I II III I 12

28 13. 女 性 導 尿 管 的 插 入 Female urethral catheterization 14. 引 流 管 與 縫 線 的 移 除 (Remove drains/sutures) 15. 喉 拭 樣 的 操 作 (Throat swab) 16. 骨 折 的 固 定 處 理 (Fracture immobilization) 1. 說 明 女 性 骨 盆 腔 及 外 陰 部 解 剖 構 造 2. 熟 悉 無 菌 操 作 技 術 3. 說 明 導 尿 管 置 入 的 適 應 症 及 禁 忌 症 4. 進 行 女 性 導 尿 管 置 入 的 步 驟, 並 說 明 注 意 事 項 1. 說 明 引 流 管 置 放 的 適 應 症 2. 說 明 移 除 引 流 管 與 縫 線 的 適 當 時 機 3. 於 無 菌 操 作 技 術 下, 移 除 引 流 管 與 縫 線 1. 說 明 喉 頭 培 養 的 必 要 性 及 備 好 採 集 器 械 2. 採 集 檢 體 ( 避 免 引 發 患 者 嘔 吐 反 射 避 免 碰 觸 到 舌 頭 或 頰 黏 膜 ) 3. 說 明 運 送 檢 體 的 注 意 事 項 1. 說 明 骨 折 固 定 的 各 式 方 法 : 石 膏 夾 板 內 固 定 及 外 固 定 器 2. 說 明 骨 折 部 位 之 神 經 及 血 管 分 佈 3. 進 行 骨 折 包 紮 及 無 菌 步 驟 4. 注 意 骨 折 固 定 不 可 太 鬆 或 太 緊, 固 定 之 後, 抬 高 部 位, 以 減 少 腫 脹 及 疼 痛 5. 固 定 後, 隨 時 觀 察 骨 折 部 位 遠 心 側 之 循 環 與 神 經 狀 況 I II III I 13

29 五 治 療 的 技 巧 (Therapeutic Skills) - 能 夠 正 確 執 行 各 項 治 療 技 巧 定 義 的 內 容 1. 緊 急 處 置 (Give first aid) 2. 傷 口 的 縫 合 (Suture a wound) 3. 傷 口 的 換 藥 及 包 紮 (Dress a wound) 4. 開 立 處 方 (Write a prescription) 5. 兒 童 劑 量 的 換 算 (Establish drug dose for a child) 6. 輸 血 的 處 理 (Management of a blood transfusion) 7. 靜 脈 輸 液 的 選 擇 (Prescribe intravenous fluids) 1. 確 認 病 患 需 要 緊 急 處 置 2. 執 行 正 確 的 緊 急 處 置 1. 說 明 縫 合 使 用 的 基 本 器 械 及 縫 線 種 類 2. 評 估 傷 口 狀 況, 並 作 適 當 之 清 洗 3. 選 擇 正 確 的 縫 線 及 正 確 的 使 用 縫 合 器 械 4. 施 行 局 部 麻 醉, 並 執 行 基 本 縫 合 技 術 1. 能 夠 辨 識 各 種 傷 口 清 洗 溶 液 的 特 性 與 用 途 2. 實 際 操 作 傷 口 刷 洗 3. 認 識 各 種 敷 料 的 特 性 與 適 用 範 圍 4. 實 際 操 作 各 種 換 藥 方 法, 包 含 特 殊 部 位, 如 頭 部 及 關 節 等 的 包 紮 方 式 5. 說 明 傷 口 的 後 續 照 護 方 法 6. 說 明 傷 口 拆 線 的 時 機, 並 實 際 操 作 拆 線 技 巧 1. 具 備 開 立 處 方 的 基 本 概 念, 包 括 藥 名 劑 量 頻 率 及 給 予 方 式 2. 說 明 每 一 個 處 方 藥 物 之 效 用 及 副 作 用 3. 遵 守 政 府 藥 物 管 制 法 令, 並 能 夠 在 實 際 開 立 處 方 時, 適 切 地 運 用 1. 說 明 兒 童 藥 物 劑 量 計 算 及 其 安 全 範 圍 1. 開 輸 血 醫 囑, 並 使 用 適 當 及 適 量 的 血 液 成 分 2. 確 定 取 回 的 血 液 輸 血 液 成 分 以 及 是 否 病 人 的 血 型 3. 注 意 是 否 有 輸 血 不 良 反 應, 並 給 予 適 當 的 處 理 1. 依 據 病 情 之 需 要, 開 具 適 當 及 適 量 的 靜 脈 輸 液 醫 囑 2. 說 明 靜 脈 輸 液 的 成 份 熱 量 及 電 解 質 含 量 3. 說 明 靜 脈 輸 液 中, 是 否 可 以 同 時 輸 注 其 他 藥 物 I II III I 14

30 8. 靜 脈 輸 液 的 建 立 (Set up a venous infusion) 9. 如 何 監 控 血 中 藥 物 濃 度 (Monitor serum drug levels) 10. 適 當 的 處 理 疼 痛 (Prescribe a pain treatment order) 11. 支 氣 管 擴 張 劑 的 使 用 (Use a bronchodilator inhaler) 12. 噴 霧 劑 的 使 用 (Use a nebulizer) 1. 依 據 標 準 步 驟, 在 適 當 部 位 消 毒 及 建 立 靜 脈 輸 注 管 道 2. 計 算 正 確 的 靜 脈 輸 液 流 速 3. 注 意 不 同 的 靜 脈 輸 液, 是 否 可 以 經 由 同 一 輸 注 管 道 輸 注 4. 監 測 病 人 輸 注 後 是 否 有 不 良 反 應 1. 說 明 哪 些 藥 物, 應 做 血 中 濃 度 監 測 2. 說 明 各 種 藥 物 抽 血 的 時 機 3. 判 斷 濃 度 適 當, 並 根 據 血 中 濃 度 調 整 藥 物 1. 作 疼 痛 的 病 史 探 查, 身 體 診 查, 使 用 疼 痛 量 表 及 鑑 別 診 斷 2. 說 明 止 痛 藥 物 的 藥 理, 藥 物 劑 量 相 等 性 的 換 算 及 副 作 用 3. 說 明 成 癮 性 止 痛 藥 的 法 規 管 制, 並 能 對 病 患 與 家 屬, 正 確 溝 通 藥 物 的 使 用 1. 說 明 支 氣 管 擴 張 劑 使 用 的 適 應 症 2. 支 氣 管 擴 張 劑 的 種 類 與 輔 助 器 具 之 操 作 3. 說 明 不 同 擴 張 劑 的 藥 理 作 用 劑 量 與 副 作 用 4. 說 明 不 同 輔 助 使 用 器 具 的 優 點 與 限 制 5. 開 立 處 方, 並 評 估 支 氣 管 擴 張 劑 使 用 後 的 療 效 1. 說 明 使 用 噴 霧 劑 的 臨 床 適 應 症 2. 說 明 常 見 的 噴 霧 劑 種 類 及 相 關 作 用 副 作 用 3. 說 明 噴 霧 劑 的 裝 置 及 使 用 方 式 4. 開 立 處 方, 並 評 估 病 人 使 用 噴 霧 劑 後 的 臨 床 效 果 5. 說 明 噴 霧 劑 使 用 後, 裝 置 的 感 染 管 制 處 理 原 則 I II III I 15

31 13 局 部 麻 醉 的 給 予 (Administer a local anesthetic treatment) 14. 新 生 兒 的 接 生 (Delivering a baby) 1. 說 明 局 部 麻 醉 藥 之 使 用 時 機 安 全 劑 量 副 作 用 及 中 毒 現 象 2. 開 立 處 方, 並 選 擇 正 確 濃 度 劑 量 的 麻 醉 藥 物 及 合 適 之 針 具 3. 依 據 標 準 步 驟, 在 適 當 部 位 消 毒 及 注 射 局 部 麻 醉 藥 物 4. 注 意 注 射 前 是 否 有 穿 刺 到 血 管, 及 局 部 皮 膚 變 化 5. 注 意 注 射 後 病 人 是 否 有 不 良 反 應, 並 測 試 麻 醉 效 果 1. 指 導 產 婦 生 產 姿 勢 的 擺 放 2. 執 行 會 陰 及 外 陰 部 的 消 毒 3. 執 行 手 術 無 菌 單 的 鋪 設 4. 說 出 給 予 會 陰 部 局 部 麻 藥 的 時 機 5. 說 出 會 陰 切 開 術 的 時 機 6. 說 出 胎 兒 生 產 的 步 驟 及 斷 臍 方 式 7. 說 出 胎 盤 娩 出 的 三 個 徵 兆 8. 說 出 會 陰 裂 傷 的 分 級 I II III I 六 其 他 的 技 術 - 能 夠 正 確 執 行 各 項 定 義 的 內 容 1. 溝 通 能 力 ( 包 括 與 高 齡 與 兒 童 病 患 溝 通 的 能 力 ) (Communication skills) 2. 提 供 病 人 衛 教 的 能 力 (Patient education) 1. 會 適 切 地 與 病 人 及 其 家 屬 溝 通, 以 及 詢 問 病 史 說 明 診 斷 及 處 置 計 畫 2. 以 病 人 聽 得 懂 的 語 言, 解 釋 檢 查 結 果, 並 且 適 當 說 明 病 情 及 其 預 後 3. 適 切 地 給 予 病 患 及 家 屬 關 懷 與 支 持 4. 與 上 級 醫 師 或 其 他 醫 療 團 隊 同 仁, 有 適 當 的 溝 通 及 討 論 1. 以 病 人 為 出 發 點 2. 與 病 人 發 展 夥 伴 關 係, 並 讓 其 參 與 治 療 計 畫 3. 使 病 人 容 易 瞭 解 衛 教 內 容 : 用 病 人 的 語 言 內 容 具 體 簡 單 雙 向 溝 通 等 4. 結 束 衛 教 時, 能 作 出 簡 短 的 摘 要, 並 提 出 適 當 的 追 蹤 計 畫 I II III I 16

32 3. 搜 尋 及 選 取 正 確 醫 療 資 訊 的 能 力 (Literature appraisal) 4. 口 述 報 告 (Presentation) 的 能 力 (Bedside and conference) 5. 團 隊 合 作 的 能 力 (Team work) 6. 書 寫 的 能 力 (Documentation) 1. 說 明 並 且 執 行 實 證 醫 學 五 大 步 驟 : (1) 提 出 適 切 的 問 題, (2) 找 合 適 的 資 料, (3) 分 析 判 斷 資 訊 的 正 確 性, (4) 資 訊 於 臨 床 案 例 的 應 用, (5) 評 估 執 行 成 果 1. 獨 立 整 合 臨 床 病 症 的 知 識 問 診 及 身 體 診 察 的 結 果, 並 且 能 完 成 邏 輯 清 晰 的 口 頭 報 告 2. 注 意 聽 眾 反 應, 並 掌 握 時 間 3. 適 時 提 問 尋 求 回 饋 與 改 進 1. 說 明 團 隊 組 成 份 子 的 角 色 2. 說 明 醫 師 於 醫 療 團 隊 中 的 工 作 以 及 與 其 他 專 業 人 員 的 互 動 關 係 3. 能 夠 參 與 跨 領 域 團 隊 合 作, 共 同 照 顧 病 患, 完 成 醫 療 工 作 4. 有 效 地 與 團 隊 成 員 溝 通, 並 且 尊 重 其 他 團 隊 成 員 1. 詳 實 並 正 確 撰 寫 住 院 記 錄 ( 包 括 接 班 摘 要 及 出 院 摘 要 ) 2. 詳 實 並 正 確 撰 寫 門 急 診 病 歷 3. 詳 實 並 正 確 撰 寫 會 診 申 請 單 4. 正 確 撰 寫 醫 囑 5. 正 確 撰 寫 乙 種 診 斷 證 明 出 生 與 死 亡 證 明 及 法 定 傳 染 病 通 報 單 之 書 寫 格 式 I II III I (4,5) (1,2,3) 17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1DEn

1DEn 浮 潛 Skin Diving 基 本 浮 潛 裝 備 基 本 裝 備 Mask 面 鏡 Snorkel 呼 吸 管 Fins 蛙 鞋 Belt 配 重 帶 Weight 配 重 Suit 潛 水 衣 Gloves 手 套 Boots/Socks 潛 水 靴 / 襪 基 本 裝 備 面 鏡 呼 吸 管 蛙 鞋 配 重 帶 配 重 潛 水 衣 手 套 潛 水 靴 / 襪 使 用 選 擇 型 式 材 質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101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通 行 碼 注 意 事 項... 1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2 二 技 優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流 程... 3 三 網 路 報 名 入 口... 4 四 使 用 報 名 系 統 操 作 介 紹...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覽 表 別 反 試 場 則 事 項 國 英 數 社 自 處 理 方 式 寫 作 測 驗 由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 變 ) 造 證 件 應 試 二 脅 迫 其 他 考 生 或 試 務 人 員 協 助 於 考 試

附 件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覽 表 別 反 試 場 則 事 項 國 英 數 社 自 處 理 方 式 寫 作 測 驗 由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 變 ) 造 證 件 應 試 二 脅 迫 其 他 考 生 或 試 務 人 員 協 助 於 考 試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說 明 公 告 單 位 國 教 署 單 位 聯 絡 人 李 宜 樺 公 告 日 期 102-09-04 聯 絡 電 話 02-7736-7455 電 子 信 箱 e-j226@mail.tpde.edu.tw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 如 附 件 ) 分 三 個 別 及 二 或, 分 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5k951.indd

5k951.indd 第 一 章 ( 一 ) 觀 察 Florence Nightingale Active Precordium 1-1 1-1 評 估 觀 察 壓 力 顏 色 營 養 狀 態 水 合 狀 態 妊 娠 年 齡 神 經 狀 態 呼 吸 / 胸 部 狀 態 心 血 管 狀 態 臉 部 表 情 呼 吸 狀 態 活 動 張 力 舌 頭 黏 膜 ( 中 心 粉 紅 VS 發 紺 ) 指 甲 床 手 腳 ( 周 邊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6 日 役 署 甄 字 第 1015001870 號 函 頒, 並 自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 日 生 效 一 為 建 立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資 訊 化 及 規 範 作 業 流 程, 並 配 合 推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導 入 工 商 憑 證 計 畫 及 促 進 節

More information

職能基準

職能基準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基 準 基 準 代 碼 基 準 名 稱 BGM2421-002 職 類 ( 擇 一 填 寫 ) 職 業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所 屬 類 別 職 類 別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 一 般 管 理 職 類 別 代 碼 BGM 職 業 別 組 織 及 政 策 管 理 專 業 人 員 職 業 別 代 碼 2421 行 業 別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105 年 4 月 11 日 105 年 4 月 12 日 105 年 4 月 28 日 105 年 5 月 3 日 105 年 5 月 6 日 輸 入 及 校 對 考 試 類 科 及 應 試 科 目 報 名 費 收 取 作 業 (1-40 天 ) 執 行 報 名 審 查 作 業 1. 開 始 進

105 年 4 月 11 日 105 年 4 月 12 日 105 年 4 月 28 日 105 年 5 月 3 日 105 年 5 月 6 日 輸 入 及 校 對 考 試 類 科 及 應 試 科 目 報 名 費 收 取 作 業 (1-40 天 ) 執 行 報 名 審 查 作 業 1. 開 始 進 105.2.26 核 定 日 期 星 期 辦 理 事 項 版 承 辦 單 位 104 年 12 月 18 日 函 請 銓 敘 部 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調 查 缺 額 105 年 3 月 1 日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預 定 工 作 進 度 表 研 擬 應 考 須 知 及 報 名 書 表 彙 整 缺 額 設 定 考 試 類 科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