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简介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南京林业大学简介"

Transcription

1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简 介 (2016 年 6 月 13 日 )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坐 落 于 风 景 秀 丽 的 紫 金 山 麓 碧 波 荡 漾 的 玄 武 湖 畔, 是 一 所 中 央 与 地 方 共 建 的 省 属 重 点 高 校 学 校 前 身 为 中 央 大 学 ( 创 建 于 1902 年 ) 森 林 系 和 金 陵 大 学 ( 创 建 于 1910 年 ) 森 林 系,1952 年 合 并 组 建 的 南 京 林 学 院, 是 当 时 全 国 仅 有 的 三 所 高 等 林 业 院 校 之 一 1955 年 华 中 农 学 院 林 学 系 ( 武 汉 大 学 南 昌 大 学 和 湖 北 农 学 院 森 林 系 合 并 组 成 ) 并 入,1972 年 更 名 为 南 京 林 产 工 业 学 院,1983 年 恢 复 南 京 林 学 院 名 称,1985 年 更 名 为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作 为 一 所 以 林 科 为 特 色, 以 资 源 生 态 和 环 境 类 学 科 为 优 势 的 多 科 性 大 学, 在 百 余 年 发 展 历 程 中, 坚 持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把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作 为 永 恒 的 主 题, 把 德 育 教 育 放 在 首 要 位 置, 紧 紧 围 绕 培 养 社 会 主 义 建 设 者 和 接 班 人 这 一 根 本 任 务, 为 实 现 黄 河 流 碧 水 赤 地 变 青 山 的 宏 伟 目 标, 不 断 深 化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继 承 发 扬 了 艰 苦 创 业 的 光 荣 传 统, 形 成 了 团 结 朴 实 勤 奋 进 取 的 校 风 和 诚 朴 雄 伟, 树 木 树 人 的 校 训 毕 业 生 遍 布 全 国 各 地, 深 受 用 人 单 位 欢 迎 学 校 主 动 适 应 社 会 和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不 断 调 整 优 化 学 院 专 业 结 构 现 设 有 林 学 院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化 学 工 程 学 院 机 械 电 子 工 程 学 院 土 木 工 程 学 院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学 院 信 息 科 学 技 术 学 院 风 景 园 林 学 院 理 学 院 外 国 语 学 院 艺 术 设 计 学 院 家 居 与 工 业 设 计 学 院 轻 工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汽 车 与 交 通 工 程 学 院 生 物 与 环 境 学 院 研 究 生 院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应 用 技 术 学 院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公 有 民 办 南 方 学 院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体 育 教 育 部 等 22 个 学 院 ( 部 ) 学 校 学 术 实 力 雄 厚, 学 科 门 类 齐 全, 办 学 特 色 鲜 明 现 有 8 个 博 士 后 流 动 站 7 个 一 级 学 科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39 个 二 级 学 科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20 个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83 个 二 级 学 科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和 27 个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领 域 现 有 林 业 工 程 生 态 学 2 个 一 级 学 科 国 家 重 点 学 科, 林 木 遗 传 育 种 林 产 化 学 加 工 工 程 木 材 科 学 与 技 术 森 林 保 护 学 等 4 个 二 级 学 科 国 家 重 点 学 科,1 个 江 苏 省 一 级 学 科 国 家 重 点 学 科 培 育 点,4 个 江 苏 省 高 校 优 势 学 科,9 个 国 家 林 业 局 重 点 学 科,3 个 一 级 学 科 江 苏 省 重 点 学 科,1 个 一 级 学 科 江 苏 省 重 点 ( 培 育 ) 学 科,4 个 二 级 学 科 江 苏 省 重 点 学 科 国 家 重 点 学 科 数 量 位 列 江 苏 省 属 高 校 前 列 学 校 面 向 全 国 招 生, 现 有 本 科 专 业 73 个, 其 中, 国 家 级 特 色 专 业 建 设 点 6 个, 省 级 品 牌 专 业 6 个, 省 级 特 色 专 业 10 个 拥 有 国 家 级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创 新 实 验 区 1 个, 省 级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创 新 实 验 基 地 1 个, 国 家 级 优 秀 教 学 团 队 1 个, 省 级 优 秀 教 学 团 队 2 个, 省 级 优 秀 科 技 创 新 团 队 4 个, 国 家 级 精 品 开 放 课 程 4 门, 省 级 精 品 ( 优 秀 ) 课 程 及 课 程 群 30 门 学 校 现 有 国 家 级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2 个, 省 级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及 实 践 教 育 中 心 18 1

2 个, 国 家 级 虚 拟 仿 真 中 心 2 个, 国 家 级 大 学 生 校 外 实 践 基 地 1 个 荣 获 国 家 级 教 学 成 果 一 等 奖 1 项 二 等 奖 7 项, 省 级 教 学 成 果 特 等 奖 2 项 一 等 奖 12 项 二 等 奖 18 项 在 教 育 部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水 平 评 估 中, 学 校 以 优 秀 的 成 绩 通 过 评 估 园 林 和 林 产 化 工 专 业 被 列 入 教 育 部 十 二 五 专 业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专 业, 林 学 类 等 8 个 专 业 类 和 英 语 专 业 等 23 个 专 业 列 入 江 苏 省 十 二 五 高 等 学 校 重 点 专 业 建 设 项 目 中 西 方 家 具 鉴 赏 园 林 规 划 设 计 人 造 板 工 艺 学 和 插 花 艺 术 四 门 课 程 分 别 入 选 教 育 部 精 品 视 频 公 开 课 和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程 建 设 项 目 荣 获 江 苏 省 教 学 工 作 先 进 高 校 荣 誉 称 号 2010 年 有 1 篇 博 士 论 文 获 全 国 百 篇 优 秀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现 有 各 类 全 日 制 在 校 学 生 3 万 余 人, 其 中 博 士 与 硕 士 研 究 生 外 国 留 学 生 4500 余 人 学 校 先 后 为 国 家 培 养 了 10 万 多 名 建 设 人 才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是 全 国 首 批 具 有 博 士 和 硕 士 学 位 整 体 授 予 权 教 授 和 副 教 授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权 的 高 校 之 一 学 校 拥 有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师 资 队 伍, 现 有 教 职 工 近 2000 人, 其 中 专 任 教 师 1250 余 人, 博 士 生 导 师 181 人, 具 有 正 高 职 称 235 人, 副 高 职 称 400 余 人 学 校 现 有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3 人, 外 聘 院 士 7 人, 长 江 学 者 奖 励 计 划 特 聘 教 授 1 人,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基 金 获 得 者 1 人,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人 选 1 人, 国 家 百 千 万 人 才 工 程 6 人, 全 国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 6 人,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110 余 人 ; 全 国 杰 出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1 人, 全 国 优 秀 科 技 工 作 者 3 人, 科 技 部 中 青 年 科 技 创 新 领 军 人 才 5 人, 教 育 部 新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计 划 6 人 ;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顶 尖 人 才 与 创 新 团 队 1 个, 长 江 学 者 奖 励 计 划 创 新 团 队 1 个 有 江 苏 省 333 工 程 第 一 层 次 首 席 科 学 家 4 人, 省 级 教 学 名 师 3 人, 江 苏 特 聘 教 授 18 人, 省 部 级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 16 人, 省 333 工 程 二 三 层 次 双 创 计 划 青 蓝 工 程 六 大 高 峰 等 各 类 省 级 人 才 计 划 300 余 人 ; 江 苏 省 科 技 创 新 团 队 及 青 蓝 工 程 等 省 级 创 新 团 队 12 个 长 期 以 来, 学 校 充 分 发 挥 学 科 优 势, 坚 持 自 主 创 新, 积 极 推 动 产 学 研 结 合, 在 科 学 研 究 科 技 创 新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等 方 面 取 得 了 显 著 成 绩 学 校 现 有 机 电 产 品 包 装 生 物 质 材 料 国 家 地 方 联 合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林 木 遗 传 与 生 物 技 术 省 部 共 建 教 育 部 重 点 实 验 室 江 苏 省 速 生 木 材 及 农 作 物 秸 秆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江 苏 省 南 方 现 代 林 业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国 家 林 业 局 南 方 林 木 种 子 检 验 中 心 等 49 个 省 部 级 研 究 开 发 机 构 重 点 实 验 室 和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有 65 个 校 级 研 究 所 和 研 究 中 心 学 校 每 年 在 研 课 题 1000 多 项, 近 年 来, 承 担 包 括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项 目 948 项 目 和 部 省 重 点 项 目 累 计 800 余 项,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累 计 400 余 项 通 过 鉴 定 的 科 研 成 果 及 批 准 专 利 1000 余 项, 有 337 项 成 果 获 国 家 部 省 级 以 上 奖 励, 其 中, 国 家 发 明 一 等 奖 1 项, 二 等 奖 2 项, 三 四 等 奖 各 1 项 ;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奖 二 等 奖 1 项 ;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5 项, 二 三 等 奖 42 项 ; 部 省 级 奖 励 285 项 学 校 主 办 有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报 ( 自 然 科 学 版 人 文 社 科 版 ) 林 业 工 程 学 报 和 室 内 设 计 与 装 修 等 学 术 刊 物, 其 中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报 为 中 国 核 心 期 刊, 林 业 工 程 学 报 已 成 为 中 国 科 技 核 心 期 刊 2

3 学 校 占 地 面 积 亩, 其 中, 新 庄 主 校 区 占 地 1257 亩, 句 容 下 蜀 校 区 占 地 4370 亩, 南 方 学 院 淮 安 校 区 占 地 1327 亩, 白 马 教 学 科 研 基 地 占 地 3300 亩, 江 宁 工 程 培 训 中 心 等 占 地 41 亩 现 有 教 学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总 值 6.45 亿 元, 图 书 馆 纸 质 文 献 总 量 为 170 万 册, 电 子 图 书 350 多 万 册 校 园 网 络 以 千 兆 带 宽 为 主 干, 覆 盖 全 校 学 校 积 极 开 展 对 外 学 术 交 流, 与 美 国 德 国 加 拿 大 英 国 瑞 典 俄 罗 斯 日 本 意 大 利 芬 兰 法 国 伊 朗 等 近 20 个 国 家 的 50 多 所 高 校 或 科 研 机 构 建 立 了 广 泛 的 学 术 交 流 和 研 究 合 作 关 系 学 校 具 有 招 收 外 国 留 学 生 和 港 澳 台 学 生 的 资 质, 积 极 推 出 学 校 品 牌 特 色 专 业, 吸 引 了 一 大 批 外 国 学 生 留 学 我 校 为 引 进 国 外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我 校 与 加 拿 大 UBC 大 学 联 合 开 办 3+2 双 学 位 ( 本 科 ) 国 际 合 作 办 学 班 我 校 继 续 扩 大 对 外 开 放, 积 极 探 索 多 形 式 多 层 次 的 人 才 培 养 合 作 模 式, 与 英 国 诺 桑 比 亚 大 学 日 本 东 京 大 学 法 国 洛 林 大 学 瑞 典 皇 家 理 工 学 院 德 国 弗 莱 堡 大 学 加 拿 大 湖 首 大 学 等 世 界 知 名 高 等 院 校 开 展 科 研 教 师 培 养 等 合 作, 同 时 与 加 拿 大 UBC 大 学 新 布 伦 瑞 克 大 学 美 国 阿 拉 巴 马 农 工 大 学 秘 西 西 比 州 立 大 学 芬 兰 坦 佩 雷 科 技 应 用 大 学 开 展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优 秀 本 科 生 国 际 交 流 项 目 的 派 遣 工 作 与 美 国 阿 拉 巴 马 农 工 大 学 合 作 共 建 的 孔 子 学 院, 为 我 校 深 入 开 展 多 渠 道 深 层 次 宽 领 域 的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搭 建 了 新 的 重 要 的 平 台 目 前 学 校 注 重 依 托 雄 厚 的 地 域 经 济 优 势 和 优 越 的 人 文 自 然 条 件, 积 极 探 索 为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发 展 服 务 的 有 效 途 径, 努 力 把 学 校 建 设 成 为 以 林 科 为 特 色, 以 资 源 生 态 和 环 境 类 学 科 为 优 势, 理 工 农 文 管 经 哲 法 艺 等 多 学 科 协 调 发 展, 具 有 一 定 国 际 影 响 的 高 水 平 特 色 大 学 3

4 目 录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3 3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发 布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规 定 的 通 知 8 4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规 定 10 5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条 例 16 6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上 岗 遴 选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18 7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硕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上 岗 遴 选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22 8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工 作 条 例 ( 试 行 ) 25 9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培 养 督 查 专 家 组 工 作 条 例 ( 试 行 )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非 全 日 制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籍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非 英 语 专 业 研 究 生 英 语 教 学 大 纲 的 实 施 意 见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培 养 阶 段 几 个 环 节 的 调 整 与 补 充 规 定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中 期 考 核 实 施 办 法 研 究 生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提 纲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提 前 毕 业 管 理 规 定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研 究 生 经 费 资 助 管 理 若 干 规 定 ( 试 行 )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优 秀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基 金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博 士 研 究 生 在 攻 读 学 位 期 间 发 表 论 文 的 规 定 ( 修 订 )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在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期 间 发 表 论 文 的 规 定 ( 试 行 )59 21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工 作 细 则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工 作 细 则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工 作 细 则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优 秀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评 选 办 法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校 外 导 师 聘 任 办 法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行 为 准 则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生 收 费 管 理 办 法 88

5 29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管 理 的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市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在 宁 高 校 大 学 生 参 加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的 实 施 意 见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奖 助 体 系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助 研 管 理 办 法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研 究 生 参 加 学 术 活 动 的 规 定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定 条 例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先 进 研 究 生 评 选 办 法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先 进 班 集 体 评 选 办 法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国 家 奖 学 金 评 定 暂 行 办 法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业 奖 学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优 秀 毕 业 生 评 选 办 法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就 业 工 作 暂 行 规 定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公 寓 管 理 规 定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计 划 生 育 管 理 条 例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婚 育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关 于 加 强 学 生 群 众 性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学 生 群 众 性 组 织 日 常 活 动 管 理 工 作 的 补 充 意 见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图 书 馆 服 务 与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生 出 版 物 管 理 条 例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生 安 全 须 知 143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1980 年 2 月 12 日 第 五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4 年 8 月 28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的 决 定 修 正 ) 第 一 条 为 了 促 进 我 国 科 学 专 门 人 才 的 成 长, 促 进 各 门 学 科 学 术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教 育 科 学 事 业 的 发 展, 以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需 要, 特 制 定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凡 是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拥 护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具 有 一 定 学 术 水 平 的 公 民, 都 可 以 按 照 本 条 例 的 规 定 申 请 相 应 的 学 位 第 三 条 学 位 分 学 士 硕 士 博 士 三 级 第 四 条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毕 业 生, 成 绩 优 良, 达 到 下 述 学 术 水 平 者,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 ( 一 ) 较 好 地 掌 握 本 门 学 科 的 基 础 理 论 专 门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 ( 二 ) 具 有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初 步 能 力 第 五 条 高 等 学 校 和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的 研 究 生, 或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的 人 员, 通 过 硕 士 学 位 的 课 程 考 试 和 论 文 答 辩, 成 绩 合 格, 达 到 下 述 学 术 水 平 者,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 ( 一 ) 在 本 门 学 科 上 掌 握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门 知 识 ; ( 二 ) 具 有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独 立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能 力 第 六 条 高 等 学 校 和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的 研 究 生, 或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的 人 员, 通 过 博 士 学 位 的 课 程 考 试 和 论 文 答 辩, 成 绩 合 格, 达 到 下 述 学 术 水 平 者,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 ( 一 ) 在 本 门 学 科 上 掌 握 坚 实 宽 广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深 入 的 专 门 知 识 ; ( 二 ) 具 有 独 立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的 能 力 ; ( 三 ) 在 科 学 或 专 门 技 术 上 做 出 创 造 性 的 成 果 第 七 条 国 务 院 设 立 学 位 委 员 会, 负 责 领 导 全 国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学 位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一 人, 副 主 任 委 员 和 委 员 若 干 人 主 任 委 员 副 主 任 委 员 和 委 员 由 国 务 院 任 免 第 八 条 学 士 学 位, 由 国 务 院 授 权 的 高 等 学 校 授 予 ; 硕 士 学 位 博 士 学 位, 由 国 务 院 授 权 的 高 等 学 校 和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授 予 授 予 学 位 的 高 等 学 校 和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 及 其 可 以 授 予 学 位 的 学 科 名 单, 由 国 务 院 学 术 委 员 会 提 出,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公 布 第 九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当 设 立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并 组 织 有 关 学 科 的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必 须 有 外 单 位 的 有 关 专 家 参 加, 其 组 成 人 员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遴 选 决 定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确 定, 报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和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备 案 第 十 条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查 硕 士 和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组 织 答 辩, 就 是 否 授 予 1

7 硕 士 学 位 或 博 士 学 位 作 出 决 议 决 议 以 不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经 全 体 成 员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报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查 通 过 学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的 名 单 ; 负 责 对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报 请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或 博 士 学 位 的 决 议, 作 出 是 否 批 准 的 决 定 决 定 以 不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经 全 体 成 员 过 半 数 通 过 决 定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或 博 士 学 位 的 名 单, 报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备 案 第 十 一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在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作 出 授 予 学 位 的 决 议 后, 发 给 学 位 获 得 者 相 应 的 学 位 证 书 第 十 二 条 非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届 毕 业 的 研 究 生, 由 原 单 位 推 荐, 可 以 就 近 向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申 请 学 位 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审 查 同 意, 通 过 论 文 答 辩, 达 到 本 条 例 规 定 的 学 术 水 平 者, 授 予 相 应 的 学 位 第 十 三 条 对 于 在 科 学 或 专 门 技 术 上 有 重 要 的 著 作 发 明 发 现 或 发 展 者, 经 有 关 专 家 推 荐,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同 意, 可 以 免 除 考 试, 直 接 参 加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对 于 通 过 论 文 答 辩 者,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第 十 四 条 对 于 国 内 外 卓 越 的 学 者 或 著 名 的 社 会 活 动 家, 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名,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可 以 授 予 名 誉 博 士 学 位 第 十 五 条 在 我 国 学 习 的 外 国 留 学 生 和 从 事 研 究 工 作 的 外 国 学 者, 可 以 向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申 请 学 位 对 于 具 有 本 条 例 规 定 的 学 术 水 平 者, 授 予 相 应 的 学 位 第 十 六 条 非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和 学 术 团 体 对 于 授 予 学 位 的 决 议 和 决 定 持 有 不 同 意 见 时, 可 以 向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或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提 出 异 议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和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应 当 对 提 出 的 异 议 进 行 研 究 和 处 理 第 十 七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对 于 已 经 授 予 的 学 位, 如 发 现 有 舞 弊 作 伪 等 严 重 违 反 本 条 例 规 定 的 情 况, 经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复 议, 可 以 撤 销 第 十 八 条 国 务 院 对 于 已 经 批 准 授 予 学 位 的 单 位, 在 确 认 其 不 能 保 证 所 授 学 位 的 学 术 水 平 时, 可 以 停 止 或 撤 销 其 授 予 学 位 的 资 格 第 十 九 条 本 条 例 的 实 施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制 定, 报 国 务 院 批 准 第 二 十 条 本 条 例 自 1981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2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1981 年 5 月 20 日 国 务 院 批 准 实 施 ) 第 一 条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制 定 本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第 二 条 学 位 按 下 列 学 科 的 门 类 授 予 : 哲 学 经 济 学 法 学 教 育 学 文 学 历 史 学 理 学 工 学 农 学 医 学 学 士 学 位 第 三 条 学 士 学 位 由 国 务 院 授 权 的 高 等 学 校 授 予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学 生 完 成 教 学 计 划 的 各 项 要 求, 经 审 核 准 予 毕 业, 其 课 程 学 习 和 毕 业 论 文 ( 毕 业 设 计 或 其 他 毕 业 实 践 环 节 ) 的 成 绩, 表 明 确 已 较 好 地 掌 握 本 门 学 科 的 基 础 理 论 专 门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并 且 有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初 步 能 力 的,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第 四 条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高 等 学 校, 应 当 由 系 逐 个 审 核 本 科 毕 业 生 的 成 绩 和 毕 业 鉴 定 等 材 料, 对 符 合 本 暂 行 办 法 第 三 条 及 有 关 规 定 的, 可 向 学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提 名, 列 入 学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的 名 单 非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高 等 学 校, 对 达 到 学 士 学 术 水 平 的 本 科 毕 业 生, 应 当 由 系 向 学 校 提 出 名 单, 经 学 校 同 意 后, 由 学 校 就 近 向 本 系 统 本 地 区 的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高 等 学 校 推 荐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的 系, 对 非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高 等 学 校 推 荐 的 本 科 毕 业 生 进 行 审 查 考 核, 认 为 符 合 本 暂 行 办 法 第 三 条 及 有 关 规 定 的, 可 向 学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提 名, 列 入 学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的 名 单 第 五 条 学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的 名 单, 经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高 等 学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查 通 过, 由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高 等 学 校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硕 士 学 位 第 六 条 硕 士 学 位 由 国 务 院 授 权 的 高 等 学 校 和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授 予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人 员 应 当 在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向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交 申 请 书 和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的 学 术 论 文 等 材 料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当 在 申 请 日 期 截 止 后 两 个 月 内 进 行 审 查, 决 定 是 否 同 意 申 请, 并 将 结 果 通 知 申 请 人 及 其 所 在 单 位 非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届 毕 业 的 研 究 生 申 请 时, 应 当 送 交 本 单 位 关 于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的 推 荐 书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时, 应 当 送 交 两 位 副 教 授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的 推 荐 书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对 未 具 有 大 学 毕 业 学 历 的 申 请 人 员, 可 以 在 接 受 申 请 前, 采 取 适 当 方 式, 考 核 其 某 些 大 学 课 程 申 请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向 两 个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出 申 请 第 七 条 硕 士 学 位 的 考 试 课 程 和 要 求 : 3

9 1.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课 要 求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基 本 理 论 2. 基 础 理 论 课 和 专 业 课, 一 般 为 三 至 四 门 要 求 掌 握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门 知 识 3. 一 门 外 国 语 要 求 比 较 熟 练 地 阅 读 本 专 业 的 外 文 资 料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研 究 生 的 硕 士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可 按 上 述 的 课 程 要 求, 结 合 培 养 计 划 安 排 进 行 非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研 究 生 的 硕 士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组 织 进 行 凡 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审 核, 认 为 其 在 原 单 位 的 课 程 考 试 内 容 和 成 绩 合 格 的, 可 以 免 除 部 分 或 全 部 课 程 考 试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的 硕 士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组 织 进 行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人 员 必 须 通 过 规 定 的 课 程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方 可 参 加 论 文 答 辩 规 定 考 试 的 课 程 中, 如 有 一 门 不 及 格, 可 在 半 年 内 申 请 补 考 一 次, 补 考 不 及 格 的, 不 能 参 加 论 文 答 辩 试 行 学 分 制 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当 按 上 述 的 课 程 要 求, 规 定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所 应 取 得 的 课 程 学 分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人 员 必 须 取 得 规 定 的 学 分 后, 方 可 参 加 论 文 答 辩 第 八 条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对 所 研 究 的 课 题 应 当 有 新 的 见 解, 表 明 作 者 具 有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独 立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能 力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当 聘 请 一 至 二 位 与 论 文 有 关 学 科 的 专 家 评 阅 论 文 评 阅 人 应 当 对 论 文 写 出 详 细 的 学 术 评 语, 供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参 考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三 至 五 人 组 成 成 员 中 一 般 应 有 外 单 位 的 专 家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由 副 教 授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担 任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根 据 答 辩 的 情 况, 就 是 否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作 出 决 议 决 议 采 取 不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经 全 体 成 员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方 得 通 过 决 议 经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签 字 后, 报 送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当 有 记 录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不 合 格 的, 经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同 意, 可 在 一 年 内 修 改 论 文, 重 新 答 辩 一 次 第 九 条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多 数 成 员 如 认 为 申 请 人 的 论 文 已 相 当 于 博 士 学 位 的 学 术 水 平, 除 作 出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的 决 议 外, 可 向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的 单 位 提 出 建 议, 由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的 单 位 按 本 暂 行 办 法 博 士 学 位 部 分 中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博 士 学 位 第 十 条 博 士 学 位 由 国 务 院 授 权 的 高 等 学 校 和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授 予 申 请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应 当 在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向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交 申 请 书 和 申 请 博 士 学 位 的 学 术 论 文 等 材 料 学 位 授 予 应 当 在 申 请 日 期 截 止 后 两 个 月 内 进 行 审 查, 决 定 是 否 同 意 申 请, 并 将 结 果 通 知 申 请 人 及 其 所 在 单 位 4

10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时, 应 当 送 交 两 位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的 推 荐 书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对 未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的 申 请 人 员, 可 以 在 接 受 申 请 前, 采 取 适 当 方 式, 考 核 其 某 些 硕 士 学 位 的 基 础 理 论 课 和 专 业 课 申 请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向 两 个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出 申 请 第 十 一 条 博 士 学 位 的 考 试 课 程 和 要 求 : 1.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课 要 求 较 好 地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基 本 理 论 2. 基 础 理 论 课 和 专 业 课 要 求 掌 握 坚 实 宽 广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深 入 的 专 门 知 识 考 试 范 围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定 基 础 理 论 课 和 专 业 课 的 考 试,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指 定 三 位 专 家 组 成 的 考 试 委 员 会 主 持, 考 试 委 员 会 主 席 必 须 由 教 授 副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担 任 3. 两 门 外 国 语 第 一 外 语 要 求 熟 练 地 阅 读 本 专 业 的 外 文 资 料, 并 具 有 一 定 的 写 作 能 力, 第 二 外 国 语 要 求 有 阅 读 本 专 业 外 文 资 料 的 初 步 能 力 个 别 学 科 专 业 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定, 可 只 考 第 一 外 国 语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课 程 考 试, 可 按 上 述 的 课 程 要 求, 结 合 培 养 计 划 安 排 进 行 第 十 二 条 申 请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必 须 通 过 博 士 学 位 的 课 程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方 可 参 加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申 请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在 科 学 或 专 门 技 术 上 有 重 要 著 作 发 明 发 现 或 发 展 的, 应 当 向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交 有 关 的 出 版 著 作 发 明 的 鉴 定 或 证 明 书 等 材 料, 经 两 位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推 荐,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按 本 暂 行 办 法 第 十 一 条 审 查 同 意, 可 以 免 除 部 分 或 全 部 课 程 考 试 第 十 三 条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应 当 表 明 作 者 具 有 独 立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的 能 力, 并 在 科 学 或 专 门 技 术 上 做 出 创 造 性 的 成 果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或 摘 要, 应 当 在 答 辩 前 三 个 月 印 送 有 关 单 位, 并 经 同 行 评 议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当 聘 请 两 位 与 论 文 有 关 学 科 的 专 家 评 阅 论 文, 其 中 一 位 应 当 是 外 单 位 的 专 家 评 阅 人 应 当 对 论 文 写 出 详 细 的 学 术 评 语, 供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参 考 第 十 四 条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五 至 七 人 组 成 成 员 的 半 数 以 上 应 当 是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成 员 中 必 须 包 括 二 至 三 位 外 单 位 的 专 家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一 般 应 当 由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担 任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根 据 答 辩 的 情 况, 就 是 否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作 出 决 议 决 议 采 取 不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经 全 体 成 员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方 得 通 过 决 议 经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签 字 后, 报 送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当 有 记 录 博 士 学 位 的 论 文 答 辩 一 般 应 当 公 开 举 行 ; 已 经 通 过 的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或 摘 要 应 当 公 开 发 表 ( 保 密 专 业 除 外 )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不 合 格 的, 经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同 意, 可 在 两 年 内 修 改 论 文, 重 新 答 辩 一 次 5

11 第 十 五 条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认 为 申 请 人 的 论 文 虽 未 达 到 博 士 学 位 的 学 术 水 平, 但 已 达 到 硕 士 学 位 的 学 术 水 平, 而 且 申 请 人 尚 未 获 得 过 该 学 科 硕 士 学 位 的, 可 作 出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的 决 定, 报 送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名 誉 博 士 学 位 第 十 六 条 名 誉 博 士 学 位 由 国 务 院 授 权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的 单 位 授 予 第 十 七 条 授 予 名 誉 博 士 学 位 须 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讨 论 通 过,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报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后 授 予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第 十 八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根 据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授 予 学 位 的 权 限, 分 别 履 行 以 下 职 责 : ( 一 ) 审 查 通 过 接 受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和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名 单 ; ( 二 ) 确 定 硕 士 学 位 的 考 试 科 目 门 数 和 博 士 学 位 基 础 理 论 课 和 专 业 课 的 考 试 范 围 ; 审 批 主 考 人 和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名 单 ; ( 三 ) 通 过 学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的 名 单 ; ( 四 ) 作 出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的 决 定 ; ( 五 ) 审 批 申 请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免 除 部 分 或 全 部 课 程 考 试 的 名 单 ; ( 六 ) 作 出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的 决 定 ; ( 七 ) 通 过 授 予 名 誉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名 单 ; ( 八 ) 作 出 撤 销 违 反 规 定 而 授 予 学 位 的 决 定 ; ( 九 ) 研 究 和 处 理 授 予 学 位 的 争 议 和 其 他 事 项 第 十 九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由 九 至 二 十 五 人 组 成, 任 期 二 至 三 年 成 员 应 当 包 括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教 学 研 究 人 员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高 等 学 校, 参 加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的 教 学 人 员 应 当 从 本 校 讲 师 以 上 教 师 中 遴 选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硕 士 学 位 和 博 士 学 位 的 单 位, 参 加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的 教 学 研 究 人 员 主 要 应 当 从 本 单 位 副 教 授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中 遴 选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的 单 位,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中 至 少 应 当 有 半 数 以 上 的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主 席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具 有 教 授 副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 高 等 学 校 校 长, 主 管 教 学 科 学 研 究 和 研 究 生 工 作 的 副 校 长, 或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相 当 职 称 的 人 员 ) 担 任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可 以 按 学 位 的 学 科 门 类, 设 置 若 干 分 委 员 会 各 由 七 至 十 五 人 组 成, 任 期 二 至 三 年 分 委 员 会 主 席 必 须 由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委 员 担 任 分 委 员 会 协 助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工 作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成 员 名 单, 应 当 由 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报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主 管 部 门 转 报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备 案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可 根 据 需 要, 配 备 必 要 的 专 职 或 兼 职 的 工 作 人 员, 处 理 日 常 工 作 6

12 第 二 十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每 年 应 当 将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人 数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和 博 士 学 位 的 名 单 及 有 关 材 料, 分 别 报 主 管 部 门 和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备 案 其 他 规 定 第 二 十 一 条 在 我 国 学 习 的 外 国 留 学 生 申 请 学 士 学 位, 参 照 本 暂 行 办 法 第 三 条 及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在 我 国 学 习 的 外 国 留 学 生 和 从 事 研 究 或 教 学 工 作 的 外 国 学 者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和 博 士 学 位, 参 照 本 暂 行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第 二 十 二 条 学 士 学 位 的 证 书 格 式, 由 教 育 部 制 定 硕 士 学 位 和 博 士 学 位 的 证 书 格 式,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制 定 学 位 获 得 者 的 学 位 证 书,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发 给 第 二 十 三 条 已 经 通 过 的 硕 士 学 位 和 博 士 学 位 的 论 文, 应 当 交 存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图 书 馆 一 份, 已 经 通 过 的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还 应 当 交 存 北 京 图 书 馆 和 有 关 的 专 业 图 书 馆 各 一 份 第 二 十 四 条 在 职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或 博 士 学 位, 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审 核 同 意 参 加 课 程 考 试 和 论 文 答 辩 后, 准 备 参 加 考 试 或 答 辩, 可 享 有 不 超 过 两 个 月 的 假 期 第 二 十 五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可 根 据 本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制 定 本 单 位 授 予 学 位 的 工 作 细 则 7

13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发 布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规 定 的 通 知 学 位 [1998]54 号 (1998 年 7 月 3 日 ) 1998 年 6 月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了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规 定 ( 以 下 简 称 规 定 ), 现 发 给 你 们, 请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凡 以 前 规 定 中 与 此 不 符 的 规 定 自 行 废 止 现 就 贯 彻 实 施 该 规 定 的 有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一 授 予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工 作 是 国 家 在 现 行 的 向 毕 业 研 究 生 授 予 学 位 的 渠 道 之 外, 开 辟 的 一 条 使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获 得 学 位 的 渠 道, 其 涉 及 面 广, 社 会 影 响 大, 学 术 性 和 政 策 性 强 为 保 证 这 项 工 作 的 健 康 发 展, 必 须 遵 循 坚 持 标 准 保 证 质 量 的 工 作 方 针, 严 格 执 行 规 定 的 各 项 要 求 各 有 关 学 位 与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应 加 强 对 这 项 工 作 的 领 导, 组 织 有 关 负 责 同 志 本 部 门 及 所 属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从 事 学 位 管 理 工 作 的 各 级 干 部, 认 真 学 习 规 定, 明 确 开 展 这 项 工 作 的 目 的 意 义 和 工 作 方 针, 向 同 等 学 历 授 予 博 士 硕 士 的 政 策, 授 予 的 标 准 和 工 作 程 序 等 二 授 予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工 作 以 高 等 学 校 为 主 经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有 权 向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授 予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单 位, 可 以 在 授 权 学 位 的 级 别 及 规 定 的 学 科 范 围 开 展 此 项 工 作 未 经 批 准 的 单 位, 不 得 开 展 此 项 工 作 三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建 筑 学 学 士 及 硕 士 法 律 硕 士 教 育 硕 士 工 程 硕 士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及 博 士 等 专 业 学 位 开 展 授 予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工 作, 按 各 专 业 学 位 的 有 关 文 件 与 规 定 进 行 四 规 定 中 对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人 员 组 织 的 学 科 综 合 水 平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采 取 选 择 部 分 学 科 先 行 试 点, 取 得 经 验 后 再 逐 步 推 开 的 办 法 进 行 从 1999 年 9 月 1 日 起, 在 试 点 学 科 范 围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的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均 应 通 过 学 科 综 合 水 平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具 体 工 作 安 排 另 行 通 知 五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澳 门 台 湾 地 区 人 员, 以 及 外 国 人 以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硕 士 或 博 士 学 位 的 办 法, 参 照 该 规 定 办 理 六 有 关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必 须 切 实 加 强 对 授 予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工 作 的 管 理 要 依 据 规 定 指 定 本 单 位 开 展 此 项 工 作 的 细 则 要 建 立 严 密 完 整 的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为 规 范 质 量 管 理 过 程,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将 统 一 规 定 有 关 档 案 管 理 表 格 的 格 式, 有 关 事 项 另 行 通 知 七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和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建 立 健 全 质 量 保 证 与 监 督 体 系, 坚 决 抵 制 不 正 之 风 的 侵 袭, 自 觉 接 受 国 家 和 社 会 的 监 督 国 家 学 位 主 管 部 门 将 加 强 对 授 予 学 位 质 量 的 评 估 8

14 与 监 督, 对 违 反 规 定, 不 能 保 证 学 位 授 予 质 量 的 单 位 和 有 关 负 责 人, 将 给 予 严 肃 处 理 附 件 :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规 定 9

15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规 定 (1998 年 6 月 18 日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多 渠 道 促 进 我 国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的 成 长,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建 设 的 需 要, 作 好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工 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凡 是 拥 护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品 行 端 正, 在 教 学 科 研 专 门 技 术 管 理 等 方 面 做 出 成 绩,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学 术 水 平 或 专 门 技 术 已 达 到 学 位 授 予 标 准 的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 均 可 按 照 本 规 定, 向 有 关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申 请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第 三 条 经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有 权 向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授 予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单 位, 可 以 在 已 授 予 毕 业 研 究 生 学 位 的 学 科 专 业, 授 予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第 四 条 各 级 学 位 授 予 的 标 准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的 规 定 执 行 第 五 条 授 予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专 业 的 办 法, 参 照 本 规 定 另 行 制 定 硕 士 学 位 的 申 请 与 授 予 第 六 条 资 格 审 查 ( 一 ) 申 请 人 必 须 已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并 在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后 工 作 三 年 以 上, 在 申 请 学 位 的 专 业 或 相 近 专 业 做 出 成 绩 ( 二 ) 申 请 人 应 在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向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1. 学 士 学 位 证 明 ; 2. 最 后 学 历 证 明 ; 3. 已 发 表 或 出 版 的 与 申 请 学 位 专 业 相 关 的 学 术 论 文 专 著 或 其 他 成 果 ; 4.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向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供 的 申 请 人 的 简 历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工 作 成 绩 科 研 成 果 业 务 能 力 理 论 基 础 专 业 知 识 和 外 语 程 度 等 方 面 情 况 的 材 料 ( 加 印 密 封 ) ( 三 )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收 齐 上 述 材 料,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对 申 请 人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对 确 定 具 有 申 请 资 格 的 申 请 人, 按 本 规 定 第 七 条 的 要 求 进 行 同 等 学 力 水 平 的 认 定 第 七 条 同 等 学 力 水 平 认 定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从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认 定 申 请 人 是 否 具 备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水 平 ( 一 ) 对 申 请 人 在 教 学 科 研 专 门 技 术 管 理 等 方 面 做 出 成 绩 的 认 定 ( 二 ) 对 申 请 人 专 业 知 识 结 构 及 水 平 的 认 定 10

16 1.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组 织 的 课 程 考 试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管 理 部 门 组 织 对 已 经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的 申 请 人, 按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的 课 程 进 行 考 试 考 试 应 在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严 格 按 相 同 专 业 在 校 研 究 生 的 考 试 要 求 和 评 卷 标 准 进 行 2. 国 家 组 织 的 水 平 考 试 (1) 申 请 人 应 通 过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语 水 平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 成 绩 单 由 考 试 部 门 直 接 提 供 ); (2) 申 请 人 应 通 过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学 科 综 合 水 平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 成 绩 单 由 考 试 部 门 直 接 提 供 ) 申 请 人 自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之 日 起, 必 须 在 四 年 内 完 成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组 织 的 全 部 课 程 考 试 和 国 家 组 织 的 水 平 考 试, 且 成 绩 合 格 四 年 内 未 通 过 课 程 考 试 和 国 家 组 织 的 水 平 考 试 者, 本 次 申 请 无 效 ( 三 ) 学 位 论 文 水 平 的 认 定 申 请 人 应 在 通 过 全 部 考 试 后 的 一 年 内 提 出 学 位 论 文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指 定 指 导 老 师 对 申 请 人 的 论 文 进 行 必 要 的 指 导 论 文 答 辩 应 在 申 请 人 提 交 论 文 后 的 半 年 内 完 成 1. 论 文 要 求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论 文 应 对 所 研 究 的 课 题 有 新 见 解, 表 明 作 者 具 有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管 理 工 作 或 独 立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能 力 申 请 人 同 他 人 合 作 完 成 的 论 文 著 作 或 发 明 发 现 等, 对 其 中 确 属 本 人 独 立 完 成 的 部 分, 可 以 由 本 人 整 理 为 学 位 论 文, 并 附 送 该 项 工 作 主 持 人 签 署 的 书 面 意 见 或 共 同 发 表 论 文 著 作 的 其 他 作 者 的 证 明 信, 以 及 合 作 完 成 的 论 文 著 作 等 论 文 用 中 文 撰 写, 论 文 要 有 中 文 和 外 文 摘 要 2. 论 文 评 阅 (1) 论 文 评 阅 人 :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聘 请 至 少 三 名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为 论 文 评 阅 人 论 文 评 阅 人 应 是 责 任 心 强, 学 风 正 派, 在 相 应 学 科 领 域 学 术 造 诣 较 深, 近 年 来 在 科 学 研 究 中 有 成 绩 的 专 家 聘 请 的 论 文 评 阅 人 中 至 少 有 一 位 是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和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以 外 的 专 家,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不 得 聘 请 申 请 人 的 导 师 作 为 论 文 评 阅 人 学 位 论 文 应 在 论 文 答 辩 日 期 二 个 月 以 前,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送 交 论 文 评 阅 人 论 文 在 送 交 评 阅 人 时, 评 阅 人 的 姓 名 不 得 告 知 申 请 人, 评 阅 意 见 应 密 封 传 递 (2) 论 文 评 阅 时 : 论 文 评 阅 人 应 根 据 学 位 论 文 要 求 对 论 文 是 否 达 到 硕 士 学 位 水 平 进 行 认 真 细 致 的 评 阅, 提 出 评 阅 意 见 及 对 论 文 的 修 改 要 求 3. 论 文 答 辩 (1)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组 成 :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不 少 于 五 名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组 成, 其 中 至 少 有 三 人 是 研 究 生 导 师 一 人 是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和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以 外 的 专 11

17 家 申 请 人 的 导 师 不 能 聘 为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的 组 成 人 选 应 先 得 到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的 认 可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应 在 论 文 答 辩 日 期 半 个 月 以 前, 将 学 位 论 文 送 交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2) 论 文 答 辩 :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根 据 答 辩 的 情 况, 就 是 否 建 议 硕 士 学 位 做 出 决 议 决 议 采 取 不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经 全 体 成 员 2/3 以 上 同 意, 方 为 通 过 决 议 经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签 字 后, 报 送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会 审 议 论 文 答 辩 应 有 详 细 的 记 录 论 文 答 辩 应 公 开 举 行 (3) 论 文 答 辩 未 通 过, 本 次 申 请 无 效 论 文 答 辩 未 通 过, 但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建 议 修 改 论 文 后 再 重 新 答 辩 者, 可 在 半 年 后 至 一 年 内 重 新 答 辩 一 次, 答 辩 仍 未 通 过 或 逾 期 未 申 请 者, 本 次 申 请 无 效 申 请 人 不 得 同 时 向 两 个 及 以 上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出 申 请 第 八 条 学 位 授 予 申 请 人 通 过 同 等 学 力 水 平 认 定, 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同 意, 报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批 准,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并 颂 发 学 位 证 书 博 士 学 位 的 申 请 与 授 予 第 九 条 资 格 审 查 ( 一 ) 申 请 人 必 须 已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并 在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后 工 作 五 年 以 上 ( 二 ) 申 请 人 应 在 教 学 科 研 专 门 技 术 领 域 做 出 突 出 成 绩, 在 申 请 学 位 的 学 科 领 域 独 立 发 表 过 高 水 平 的 学 术 论 文, 或 出 版 过 高 水 平 的 专 著, 其 科 研 成 果 获 得 国 家 级 或 省 部 级 以 上 奖 励 ( 三 ) 具 备 申 请 博 士 学 位 基 本 条 件 的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应 当 在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向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1. 硕 士 学 位 证 书 ; 2. 最 后 学 历 证 明 ; 3. 准 备 申 请 博 士 学 位 的 学 位 论 文 ; 4. 公 开 发 表 有 关 学 术 论 文, 出 版 的 专 著, 以 及 科 研 成 果 获 奖 的 证 明 材 料 ; 5.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向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介 绍 申 请 人 的 简 历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工 作 成 绩 专 业 知 识 和 外 语 程 度 等 方 面 情 况 的 材 料 ( 加 印 密 封 ) 6. 两 位 教 授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专 家 的 推 荐 书 ( 加 印 密 封 ) 其 中 至 少 有 一 名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组 织 专 家 小 组 对 申 请 人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对 已 确 定 具 有 申 请 资 格 的 申 请 人, 按 本 规 定 第 十 条 的 要 求 进 行 同 等 学 力 水 平 的 认 定 第 十 条 同 等 学 力 水 平 认 定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从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认 定 申 请 人 是 否 具 备 博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水 平 12

18 ( 一 ) 对 申 请 人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在 教 学 科 研 专 门 技 术 等 方 面 做 出 成 绩 的 认 定 ( 二 ) 对 申 请 人 专 业 理 论 基 础 知 识 结 构 及 水 平 的 认 定 学 校 授 予 单 位 的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管 理 部 门 应 对 已 经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的 申 请 人, 按 博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的 课 程 组 织 考 试 自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完 成 全 部 课 程 考 试, 且 成 绩 合 格 未 通 过 课 程 考 试 者, 本 次 申 请 无 效 对 于 在 科 学 或 专 门 技 术 上 有 重 要 的 著 作 发 明 发 现 或 发 展 者, 经 有 关 专 家 推 荐,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同 意, 可 以 免 除 部 分 或 全 部 课 程 考 试, 直 接 申 请 参 加 博 士 论 文 答 辩 ( 三 ) 学 位 论 文 水 平 的 认 定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应 在 申 请 人 通 过 全 部 课 程 考 试 后 的 一 年 内 完 成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指 定 博 士 生 指 导 导 师 对 申 请 人 的 论 文 进 行 必 要 的 指 导 1. 论 文 要 求 及 科 研 工 作 (1)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应 是 在 工 作 实 践 中 由 本 人 独 立 完 成 的 成 果, 表 明 作 者 具 有 独 立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的 能 力, 在 科 学 或 专 门 技 术 上 做 出 创 造 性 的 成 果 (2) 申 请 人 同 他 人 合 作 完 成 的 论 文 著 作 或 发 明 发 现 等, 对 其 中 确 属 本 人 独 立 完 成 的 部 分, 可 以 由 本 人 整 理 为 学 位 论 文 提 出 申 请, 并 附 送 该 项 工 作 主 持 人 签 署 的 书 面 意 见 和 共 同 发 表 论 文 著 作 的 其 他 作 者 的 证 明 材 料, 以 及 合 作 完 成 的 论 文 著 作 等 (3) 论 文 用 中 文 撰 写, 论 文 要 有 中 文 和 外 文 摘 要 申 请 人 必 须 到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在 该 单 位 指 定 的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的 指 导 下, 参 加 为 期 不 少 于 三 个 月 的 与 论 文 相 关 的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申 请 人 应 在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相 应 学 科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报 告 其 论 文 工 作 情 况 并 接 受 质 疑 2. 论 文 答 辩 (1) 论 文 评 阅 人 :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聘 请 不 少 于 五 名 教 授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为 论 文 评 阅 人, 其 中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和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以 外 的 专 家 至 少 三 名 论 文 评 阅 人 应 是 责 任 心 强, 学 风 正 派, 在 相 应 学 科 领 域 学 术 造 诣 较 深, 近 年 来 在 科 学 研 究 中 有 突 出 成 绩 的 专 家 申 请 人 的 导 师 推 荐 人 不 能 聘 为 论 文 评 阅 人 学 位 论 文 应 在 论 文 答 辩 日 期 三 个 月 以 前,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送 交 论 文 评 阅 人 评 阅 人 的 姓 名 不 得 告 知 申 请 人, 评 阅 意 见 应 密 封 传 递 (2) 论 文 评 阅 : 论 文 评 阅 人 应 根 据 学 位 要 求 对 论 文 是 否 达 到 博 士 学 位 水 平 进 行 认 真 细 致 的 评 阅, 提 出 评 阅 意 见 及 对 论 文 的 修 改 意 见 3. 论 文 答 辩 (1)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组 成 :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不 少 于 七 名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组 成, 其 中 至 少 有 四 人 是 博 士 生 导 师, 两 人 是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和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以 外 的 专 家 申 请 人 的 推 荐 人 导 师 不 能 聘 为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的 组 成 人 选 应 13

19 先 得 到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的 认 可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应 在 论 文 答 辩 日 期 一 个 月 以 前, 将 学 位 论 文 送 交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2) 论 文 答 辩 :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根 据 答 辩 的 情 况, 就 是 否 建 议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做 出 决 议 决 议 采 取 不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经 全 体 成 员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方 为 通 过 决 议 经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签 字 后, 报 送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论 文 答 辩 应 有 详 细 纪 录 论 文 答 辩 应 公 开 举 行 (3) 论 文 答 辩 未 通 过, 本 次 申 请 无 效 论 文 答 辩 未 通 过, 但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建 议 修 改 论 文 再 重 新 答 辩 者, 可 在 半 年 后 至 二 年 内 重 新 答 辩 一 次 ; 答 辩 仍 未 通 过 或 预 期 未 申 请 者, 本 次 申 请 无 效 第 十 一 条 学 位 授 予 申 请 人 通 过 同 等 学 力 水 平 认 定, 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同 意, 报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批 准, 做 出 授 予 学 位 人 员 的 姓 名 及 其 博 士 论 文 题 目 等 应 及 时 向 社 会 或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公 布, 并 经 三 个 月 的 争 议 期 后 颁 发 学 位 证 书 申 请 人 不 得 同 时 向 两 个 及 以 上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出 申 请 第 十 二 条 组 织 和 管 理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在 批 准 授 予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时, 应 严 格 执 行 审 批 程 序,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或 相 应 机 构 负 责 组 织 对 申 请 人 的 资 格 审 核 课 程 考 试 论 文 评 阅 论 文 答 辩 等 工 作 应 配 备 专 职 人 员, 处 理 日 常 工 作 第 十 三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接 受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学 位 所 需 开 支 的 经 费,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参 照 研 究 生 有 关 经 费 标 准, 作 出 合 理 的 规 定 第 十 四 条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第 二 十 四 条 的 规 定, 申 请 人 在 通 过 资 格 认 定 后, 为 准 备 参 加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或 论 文 答 辩, 可 享 受 不 超 过 两 个 月 的 假 期 博 士 学 位 申 请 人 的 所 在 单 位 应 允 许 申 请 人 到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参 加 为 期 不 少 于 三 个 月 的 与 论 文 有 关 的 科 学 研 究 第 十 五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向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颂 发 学 位 证 书 和 向 有 关 单 位 送 交 学 位 论 文, 均 按 照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学 位 证 书 需 单 独 编 号 第 十 六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建 立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学 位 的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第 十 七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根 据 本 规 定, 制 定 本 单 位 开 展 授 予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工 作 的 实 施 细 则 第 十 八 条 质 量 监 督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建 立 健 全 质 量 保 证 与 监 督 体 系, 对 授 予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工 作 进 行 自 我 检 查 与 评 估 省 级 学 位 委 员 会 和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应 加 强 对 此 项 工 作 的 领 导 检 查 监 督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的 质 量 14

20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组 织 实 施 对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授 予 质 量 的 检 查 评 估 第 十 九 条 对 违 反 规 定, 不 能 保 证 学 位 授 予 质 量 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做 出 限 期 改 正 暂 停 或 停 止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工 作 的 决 定 附 则 第 二 十 条 本 规 定 经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通 过 后 发 布 施 行 第 二 十 一 条 本 规 定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负 责 解 释 15

21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条 例 (2014 年 12 月 修 订 )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和 加 强 我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工 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特 制 定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是 决 定 授 予 和 撤 销 学 位 审 理 学 位 有 关 工 作 的 机 构 第 三 条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委 员 一 般 应 由 教 授 或 具 有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人 员 组 成 ( 其 中 博 士 生 导 师 占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 设 主 席 1 人 ( 由 分 管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校 长 或 院 士 知 名 教 授 担 任 ), 副 主 席 2 人,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选 聘 委 员 若 干 人 第 四 条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下 设 学 院 ( 部 )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在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工 作 分 委 员 会 应 由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人 员 组 成, 设 主 席 1 人 ( 原 则 上 应 由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委 员 兼 任 ), 副 主 席 1~2 人,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选 聘 委 员 7 至 15 人 第 五 条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委 员 分 委 员 会 委 员 须 由 学 术 造 诣 深 身 体 健 康 作 风 正 派 办 事 公 道 坚 持 原 则 的 教 学 科 研 或 管 理 岗 位 工 作 人 员 担 任, 年 龄 不 超 过 60 岁 委 员 实 行 任 期 制, 任 期 三 年, 届 中 因 委 员 工 作 变 动 可 作 个 别 调 整, 任 期 内 退 休 者 任 职 至 委 员 会 换 届 第 六 条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的 办 事 机 构 为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简 称 学 位 办 ), 挂 靠 研 究 生 院, 负 责 处 理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的 日 常 工 作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设 秘 书 2 人 ( 分 别 由 学 位 办 和 教 务 处 教 务 科 负 责 人 兼 任 ) 第 七 条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根 据 授 予 学 位 权 限 和 相 关 工 作 要 求, 履 行 以 下 职 责 : ( 一 ) 审 核 各 分 委 员 会 建 议 授 予 学 位 的 人 员 名 单, 作 出 授 予 学 位 的 决 议 ; ( 二 ) 作 出 撤 销 学 位 的 决 议 ; ( 三 ) 审 核 遴 选 上 岗 博 士 生 导 师 和 硕 士 生 导 师 ; ( 四 ) 审 批 各 分 委 员 会 组 成 名 单, 作 出 设 立 或 撤 销 学 院 分 委 员 会 的 决 议 ; ( 五 ) 审 定 本 校 有 关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规 章 制 度 ; ( 六 ) 研 究 和 处 理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中 发 生 的 争 议 和 其 他 事 项 ; ( 七 ) 审 定 本 校 有 关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重 大 问 题 第 八 条 各 分 委 员 会 应 根 据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部 署 和 相 关 要 求, 结 合 各 学 院 ( 部 ) 实 际 情 况,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 ( 一 ) 审 查 学 位 申 请 材 料 和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决 议, 提 出 建 议 授 予 学 位 的 人 员 名 单 ; ( 二 ) 提 出 撤 销 学 位 的 建 议 ; ( 三 ) 作 出 更 换 分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决 议, 并 报 校 学 位 办 备 案 ; ( 四 ) 审 查 所 辖 学 科 专 业 的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招 生 资 格, 审 议 推 荐 上 岗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 ( 五 ) 审 定 学 院 ( 部 ) 有 关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重 要 事 项 16

22 第 九 条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和 分 委 员 会 委 员 应 自 觉 认 真 地 覆 行 职 责,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江 苏 省 及 学 校 有 关 学 位 工 作 的 规 定, 做 到 作 风 正 派, 办 事 公 道 坚 持 原 则 第 十 条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换 届 调 整 时, 由 职 能 部 门 提 出 成 员 名 单, 经 校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公 布, 并 报 江 苏 省 学 位 委 员 会 备 案 第 十 一 条 本 条 例 由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17

23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上 岗 遴 选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校 博 士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不 断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根 据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改 革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审 核 办 法 的 通 知 关 于 改 革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审 核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等 文 件 以 及 教 育 部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校 近 年 来 自 主 遴 选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的 实 际 情 况, 按 照 学 校 未 来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需 求, 特 修 订 本 办 法 一 遴 选 原 则 1. 有 利 于 我 校 学 科 建 设 和 研 究 生 教 育 事 业 的 发 展, 有 利 于 培 养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的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2. 有 利 于 保 障 导 师 队 伍 的 学 术 水 平, 有 利 于 岗 位 设 置 与 博 士 生 招 生 计 划 相 结 合 3. 有 利 于 促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改 革, 强 化 导 师 遴 选 与 招 生 培 养 紧 密 衔 接 的 岗 位 意 识, 坚 持 择 优 上 岗, 防 止 形 成 导 师 终 身 制 二 上 岗 条 件 ( 一 ) 原 有 博 士 生 导 师 原 有 博 士 生 导 师 是 指 经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遴 选 或 经 学 校 自 主 遴 选 的 博 士 生 导 师 博 士 生 导 师 申 请 上 岗 时, 应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上 岗 遴 选 时 的 年 龄 应 符 合 学 校 有 关 退 休 年 龄 的 规 定, 身 体 健 康, 至 少 能 够 完 成 一 届 博 士 生 的 指 导 工 作 2. 具 有 稳 定 的 特 色 明 显 的 研 究 方 向, 有 适 宜 博 士 研 究 生 开 展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的 在 研 科 研 项 目 及 经 费 支 撑 且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正 在 主 持 或 承 担 国 家 级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1 项 ( 排 名 前 2), 或 正 在 主 持 国 家 级 一 般 科 研 项 目 1 项 (2) 正 在 主 持 省 ( 部 ) 级 科 研 项 目 2 项 (3) 具 有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所 必 需 的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理 工 农 等 自 然 科 学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20 万 元 ; 人 文 社 科 管 理 等 人 文 社 科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10 万 元 ( 二 ) 新 增 博 士 生 导 师 1. 申 请 上 岗 学 科 申 请 者 须 在 与 自 己 专 业 领 域 相 对 应 的 博 士 点 申 请 上 岗, 严 格 限 制 所 从 事 的 学 科 领 域 或 研 究 方 向 与 申 请 学 科 明 显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2. 上 岗 基 本 条 件 (1) 拥 护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治 学 严 谨, 品 行 端 正, 为 人 师 表, 教 书 育 人 (2) 本 学 科 领 域 学 术 造 诣 较 深 的 在 职 教 授 (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3)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年 龄 不 满 55 周 岁, 身 体 健 康 18

24 (4) 具 有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经 验, 指 导 过 硕 士 研 究 生 或 作 为 副 导 师 在 国 内 外 协 助 指 导 过 博 士 研 究 生, 且 培 养 质 量 较 好 ; 有 研 究 生 课 程 教 学 经 历, 承 担 过 或 正 在 承 担 一 定 工 作 量 的 研 究 生 课 程 教 学 任 务 ; 所 在 学 科 专 业 点 有 协 助 申 请 者 指 导 博 士 生 的 学 术 队 伍 (5) 具 有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所 必 需 的 科 研 项 目 和 课 题 经 费, 正 在 主 持 省 ( 部 ) 级 及 以 上 课 题 至 少 1 项 理 工 农 等 自 然 科 学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20 万 元 ; 人 文 社 科 管 理 等 人 文 社 科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10 万 元 (6) 目 前 所 从 事 的 研 究 方 向 具 有 明 显 特 色 和 优 势, 学 术 水 平 较 高, 近 5 年 科 研 成 绩 显 著,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中 的 第 1 条, 以 及 第 2 ~ 5 条 中 的 一 条 : 1 在 核 心 期 刊 上 发 表 本 专 业 学 术 论 文 至 少 8 篇 ( 含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 其 中 至 少 2 篇 为 SCI 源 刊 论 文 ( 其 它 检 索 论 文 的 要 求 见 四. 其 他 说 明 部 分 )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发 表 公 认 的 顶 级 学 术 论 文 ( 即 本 学 科 Ⅰ 区 期 刊 论 文 )1 篇, 或 SCI 源 刊 论 文 至 少 5 篇, 可 不 受 总 篇 数 限 制 ; 2 正 在 主 持 或 承 担 国 家 级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1 项 ( 排 名 前 2), 或 国 家 级 一 般 科 研 项 目 1 项 ( 排 名 第 1); 3 获 国 家 级 科 技 成 果 奖 1 项 ( 一 等 奖 前 9 名 二 等 奖 前 7 名 ), 或 省 ( 部 ) 级 科 技 成 果 奖 1 项 ( 一 等 奖 前 5 名, 二 等 奖 前 3 名 ), 或 行 业 省 ( 部 ) 级 科 研 成 果 奖 1 项 ( 一 等 奖 前 3 名, 二 等 奖 第 1 名 ); 4 获 国 家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1 项 ( 一 等 奖 前 7 名 二 等 奖 前 5 名 ), 或 省 ( 部 )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1 项 ( 特 等 奖 前 5 名, 一 等 奖 前 3 名, 二 等 奖 前 2 名 ); 5 获 授 权 发 明 专 利 2 项 ( 排 名 第 1) (7) 对 于 符 合 上 述 基 本 条 件 中 (1) (3) (4) 的 副 教 授, 科 研 成 绩 突 出,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第 1 2 条, 以 及 第 3 ~ 5 条 中 的 一 条 时, 可 参 加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遴 选 : 1 近 5 年 在 核 心 期 刊 上 发 表 本 专 业 学 术 论 文 至 少 8 篇 ( 含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 其 中 至 少 有 4 篇 SCI 源 刊 论 文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发 表 公 认 的 顶 级 学 术 论 文 ( 即 本 学 科 Ⅰ 区 期 刊 论 文 )1~2 篇, 或 SCI 源 刊 论 文 至 少 6 篇, 可 不 受 总 篇 数 限 制 ; 2 具 有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所 必 需 的 科 研 项 目 及 经 费 正 在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面 上 项 目 ( 或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一 般 项 目 ) 至 少 1 项 ( 含 青 年 基 金 项 目 ), 以 及 省 ( 部 ) 级 科 研 项 目 1 项 理 工 农 等 自 然 科 学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30 万 元 ; 人 文 社 科 管 理 等 人 文 社 科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15 万 元 ; 3 获 得 全 国 优 秀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奖 ; 4 获 得 1 项 国 家 级 科 技 成 果 奖 ( 一 等 奖 前 9 名 二 等 奖 前 7 名 ) 或 省 ( 部 ) 级 科 技 成 果 奖 ( 一 等 奖 前 5 名, 二 等 奖 前 3 名 ); 5 获 得 国 外 授 予 的 博 士 学 位, 或 具 有 连 续 2 年 以 上 的 国 外 学 习 经 历 ( 如 博 士 后 等 ) 三 遴 选 办 法 19

25 ( 一 ) 个 人 申 请 1. 原 有 博 士 生 导 师 依 据 上 岗 条 件, 个 人 填 写 原 有 博 士 生 导 师 上 岗 申 请 表 1 份 2. 新 增 博 士 生 导 师 依 据 上 岗 条 件, 个 人 填 写 申 请 增 列 博 士 生 导 师 简 况 表 4 份, 并 提 交 职 称 评 定 证 书 ( 或 学 校 职 称 评 定 发 文 ) 最 高 学 位 证 书 和 学 历 证 书 近 5 年 在 核 心 刊 物 上 发 表 的 学 术 论 文 ( 只 含 刊 物 封 面 目 录 和 论 文 部 分, 在 线 发 表 的 论 文 需 提 供 打 印 件 及 检 索 页,SCI SSCI EI CSSCI 或 AHCI 论 文 须 提 供 检 索 证 明 ) 教 材 和 专 著 ( 只 含 封 面 版 权 页 和 前 言 ) 科 研 项 目 合 同 书 发 明 专 利 和 获 奖 证 书 等 证 明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4 份, 并 附 材 料 目 录, 装 订 成 册 ( 二 ) 学 院 ( 部 ) 审 核 及 专 家 评 审 各 相 关 学 院 ( 部 ) 依 据 各 博 士 点 的 年 度 博 士 生 招 生 计 划 和 上 岗 条 件, 对 申 请 人 填 写 的 原 有 博 士 生 导 师 上 岗 申 请 表 或 申 请 增 列 博 士 生 导 师 简 况 表 及 相 关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在 签 署 同 意 意 见 后, 报 研 究 生 院 学 位 办 对 新 增 博 士 生 导 师, 由 研 究 生 院 聘 请 3 名 校 外 专 家 对 申 请 人 的 学 术 水 平 和 培 养 条 件 进 行 综 合 评 议 若 有 2 名 以 上 ( 含 2 名 ) 专 家 持 否 定 意 见, 则 本 次 申 请 无 效, 不 提 交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核 ( 三 )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核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召 开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根 据 各 博 士 点 的 年 度 博 士 生 招 生 计 划, 对 申 请 人 的 学 术 水 平 和 指 导 博 士 生 的 培 养 条 件 等 进 行 全 面 审 核, 并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表 决 同 意 票 数 达 到 出 席 会 议 委 员 人 数 2/3 者, 可 确 定 为 审 核 通 过, 对 原 有 博 士 生 导 师, 学 校 发 文 聘 任 为 上 岗 博 士 生 导 师 对 审 核 通 过 的 新 增 博 士 生 导 师, 须 在 校 内 公 示 1 周 对 公 示 期 间 出 现 异 议 者, 须 进 行 核 实, 如 有 必 要 可 提 交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重 新 进 行 审 核 ; 对 公 示 期 间 无 异 议 者, 以 及 重 新 审 核 通 过 者, 学 校 发 文 聘 任 为 上 岗 博 士 生 导 师 四. 其 他 说 明 1. 发 表 的 SSCI 源 刊 论 文 等 同 于 SCI 源 刊 论 文,2 篇 EI( 或 CSSCI AHCI) 源 刊 论 文 等 同 1 篇 SCI 源 刊 论 文 正 式 出 版 1 部 国 家 规 划 教 材 或 本 专 业 学 术 专 著 ( 本 人 为 主 编 或 第 一 作 者, 且 撰 写 10 万 字 以 上 ) 等 同 发 表 2 篇 非 检 索 的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 仅 限 1 部 ),1 篇 被 检 索 的 会 议 论 文 等 同 1 篇 非 检 索 的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 仅 限 1 篇 ) 研 究 生 为 第 一 作 者, 导 师 为 通 讯 作 者 发 表 的 核 心 期 刊 学 术 论 文, 可 视 同 导 师 为 第 一 作 者, 但 仅 限 4 篇 2. 国 家 级 科 研 项 目 分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项 目 和 一 般 项 目 两 类 国 家 级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包 括 : 国 家 项 目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或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重 点 项 目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公 益 性 行 业 专 项 重 点 项 目 等 ; 国 家 级 一 般 科 研 项 目 包 括 :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面 上 项 目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一 般 项 目 公 益 性 行 业 科 研 专 项 和 国 家 948 项 目 等 两 项 省 ( 部 ) 级 科 研 项 目 等 同 于 1 项 国 家 级 一 般 科 研 项 目 20

26 3. 省 ( 部 ) 级 科 研 成 果 奖 是 指 教 育 部 和 省 级 政 府 奖, 行 业 省 ( 部 ) 级 科 研 成 果 奖 主 要 指 学 校 认 可 的 行 业 奖 2 项 排 名 第 2 的 授 权 发 明 专 利 等 同 1 项 排 名 第 1 的 授 权 发 明 专 利 4. 为 了 扶 持 相 关 学 科 或 培 育 新 的 学 科 生 长 点, 博 士 生 导 师 可 以 在 本 学 科 专 业 相 近 的 学 科 内 指 导 博 士 生, 但 申 请 上 岗 的 学 科 不 得 超 过 2 个 ( 含 二 级 学 科 ) 5. 对 能 够 协 助 博 士 生 导 师 指 导 研 究 生, 并 在 指 导 工 作 中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的 教 授 副 教 授 ( 或 具 有 相 当 职 称 ), 经 本 人 申 请 和 博 士 生 导 师 推 荐, 学 院 和 研 究 生 院 审 核 后 ( 研 究 生 为 留 学 生 的 要 经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审 核 ), 可 聘 为 博 士 生 副 指 导 教 师 6. 对 外 单 位 的 兼 职 博 士 生 导 师, 在 我 校 指 导 的 在 读 博 士 生 数 量,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1 名 7. 本 办 法 自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执 行, 原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上 岗 遴 选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同 时 废 止 8.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院 负 责 解 释 21

27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硕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上 岗 遴 选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不 断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根 据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和 国 家 教 育 部 的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校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实 际 情 况, 按 照 学 校 未 来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需 求, 特 修 订 本 办 法 一. 遴 选 原 则 1. 有 利 于 我 校 学 科 建 设 和 研 究 生 教 育 事 业 的 发 展, 有 利 于 培 养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的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2. 有 利 于 保 障 导 师 队 伍 的 学 术 水 平, 有 利 于 促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改 革, 强 化 导 师 遴 选 与 招 生 培 养 紧 密 衔 接 的 岗 位 意 识 ; 3. 坚 持 择 优 上 岗, 注 重 培 养 条 件, 防 止 形 成 导 师 终 身 制 二. 上 岗 条 件 ( 一 ) 原 有 硕 士 生 导 师 原 有 硕 士 生 导 师 是 经 学 校 自 主 遴 选 的 硕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原 有 硕 士 生 导 师 申 请 上 岗 时, 应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上 岗 遴 选 时 的 年 龄 应 符 合 学 校 有 关 退 休 年 龄 的 规 定, 身 体 健 康, 至 少 能 够 完 成 一 届 硕 士 生 的 指 导 工 作 2. 具 有 稳 定 的 特 色 明 显 的 研 究 方 向, 有 适 宜 硕 士 研 究 生 开 展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的 在 研 科 研 项 目 及 经 费 支 撑, 且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正 在 主 持 市 ( 厅 ) 级 及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1 项 ; (2) 理 工 农 等 自 然 科 学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5 万 元 ; 人 文 社 科 管 理 等 人 文 社 科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2 万 元 ; ( 二 ) 新 增 硕 士 生 导 师 1. 学 术 型 硕 士 生 导 师 新 增 学 术 型 硕 士 生 导 师 申 请 上 岗 时, 应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拥 护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治 学 严 谨, 品 行 端 正, 为 人 师 表, 教 书 育 人 (2) 我 校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权 学 科 领 域 中 的 在 职 教 学 科 研 人 员, 以 及 管 理 岗 位 上 长 期 从 事 相 应 学 科 领 域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的 人 员, 具 有 副 教 授 以 上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3) 具 有 硕 士 或 博 士 学 位, 年 龄 不 满 55 周 岁, 身 体 健 康 ; 协 助 指 导 过 硕 士 研 究 生, 有 研 究 生 课 程 教 学 经 历, 承 担 过 或 正 在 承 担 一 定 工 作 量 的 研 究 生 教 学 任 务 (4) 在 本 学 科 的 某 一 研 究 方 向 有 着 较 深 入 的 研 究 工 作, 具 有 明 确 稳 定 的 研 究 方 向 ; 近 5 年 在 核 心 期 刊 上 发 表 本 专 业 学 术 论 文 至 少 5 篇 ( 第 一 作 者 ), 其 中 至 少 有 1 篇 为 SCI 源 刊 论 文 ( 其 它 检 索 论 文 的 要 求 见 四 其 他 说 明 部 分 )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发 表 公 认 的 顶 22

28 级 学 术 论 文 ( 即 本 学 科 I II 区 期 刊 论 文 )1 篇, 或 SCI 源 刊 论 文 至 少 3 篇, 可 不 受 总 篇 数 限 制 (5) 具 有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所 必 需 的 科 研 项 目 和 课 题 经 费, 正 在 主 持 省 ( 部 ) 级 及 以 上 课 题 至 少 1 项 理 工 农 等 自 然 科 学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5 万 元 ; 人 文 社 科 管 理 等 人 文 社 科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2 万 元 2.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生 导 师 新 增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生 导 师 申 请 上 岗 时, 应 满 足 上 述 新 增 学 术 型 硕 士 生 导 师 上 岗 条 件 中 第 (1) (2) (3) 条, 以 及 下 列 条 件 : (1) 在 本 学 科 的 某 一 研 究 方 向 有 着 较 深 入 的 研 究 工 作, 具 有 较 为 丰 富 的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与 实 践 经 验, 能 够 为 指 导 的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生 提 供 到 企 业 或 行 业 相 关 部 门 实 践 的 机 会 近 5 年 以 第 一 作 者 在 核 心 期 刊 上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至 少 5 篇 发 表 1 篇 SCI 源 刊 论 文, 可 不 受 总 篇 数 限 制 ; (2) 具 有 培 养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所 必 需 的 研 究 课 题 和 经 费, 正 在 主 持 科 研 项 目 或 企 业 委 托 的 横 向 课 题 至 少 1 项 ; 理 工 农 等 自 然 科 学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5 万 元 ; 人 文 社 科 管 理 等 人 文 社 科 类 导 师, 课 题 现 有 在 帐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2 万 元 ; (3) 对 于 科 研 成 绩 较 突 出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的 讲 师, 且 满 足 上 述 新 增 学 术 型 硕 士 生 导 师 上 岗 条 件 时, 可 参 加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生 导 师 的 遴 选 三 遴 选 办 法 ( 一 ) 个 人 申 请 1. 原 有 硕 士 生 导 师 依 据 上 岗 条 件, 个 人 填 写 原 有 硕 士 生 导 师 上 岗 申 请 表 1 份 2. 新 增 硕 士 生 导 师 依 据 上 岗 条 件, 个 人 填 写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生 导 师 简 况 表 1 份, 并 提 交 职 称 评 定 证 书 ( 或 学 校 职 称 评 定 发 文 ) 最 高 学 位 证 书 和 学 历 证 书 近 5 年 在 核 心 刊 物 上 正 式 发 表 的 学 术 论 文 ( 只 含 刊 物 封 面 目 录 和 论 文 首 页, 在 线 发 表 的 论 文 需 提 供 打 印 件 及 检 索 页,SCI SSCI EI CSSCI 或 AHCI 论 文 须 提 供 检 索 证 明 ) 教 材 和 专 著 ( 只 含 封 面 版 权 页 和 前 言 ) 科 研 项 目 合 同 书 发 明 专 利 和 获 奖 证 书 等 证 明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1 份, 并 附 材 料 目 录, 装 订 成 册 ( 二 ) 学 院 ( 部 ) 审 核 各 相 关 学 院 ( 部 ) 对 申 请 人 填 写 的 原 有 硕 士 生 导 师 上 岗 申 请 表 或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简 况 表 及 相 关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在 签 署 同 意 意 见 后, 报 研 究 生 院 学 位 办 ( 三 )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核 :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召 开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对 各 院 ( 部 ) 上 报 的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并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投 票 表 决, 同 意 票 数 达 到 出 席 会 议 委 员 人 数 2/3 者, 可 确 定 为 审 核 通 过, 对 原 有 硕 士 生 导 师, 学 校 发 文 聘 任 为 上 岗 硕 士 生 导 师 对 审 核 通 过 的 新 增 硕 士 生 导 师, 须 在 校 内 公 示 1 周 对 公 示 期 间 出 现 异 议 者, 须 进 行 核 实, 如 有 必 要 可 提 交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重 新 进 行 审 核 ; 对 公 示 期 间 无 异 议 者, 以 及 重 新 23

29 审 核 通 过 者, 学 校 发 文 聘 任 为 上 岗 硕 士 生 导 师 四 其 他 说 明 1. 发 表 的 SSCI 源 刊 论 文 等 同 于 SCI 源 刊 论 文,2 篇 EI( 或 CSSCI AHCI) 源 刊 论 文 等 同 1 篇 SCI 源 刊 论 文 ; 正 式 出 版 1 部 国 家 规 划 教 材 或 本 专 业 学 术 专 著 ( 本 人 为 主 编 或 第 一 作 者, 且 撰 写 10 万 字 以 上 ) 等 同 发 表 2 篇 非 检 索 的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 仅 限 1 部 ),1 篇 被 检 索 的 会 议 论 文 等 同 于 1 篇 非 检 索 的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 仅 限 1 篇 ) 2. 获 准 上 岗 的 博 士 生 导 师 可 直 接 上 岗 指 导 各 类 硕 士 研 究 生, 不 再 参 加 硕 士 生 导 师 上 岗 遴 选 3. 获 准 上 岗 的 学 术 型 硕 士 生 导 师 可 指 导 各 类 硕 士 研 究 生, 而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生 导 师 只 能 指 导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生 导 师, 在 具 备 学 术 型 硕 士 生 导 师 上 岗 条 件 后, 可 以 进 一 步 申 请 学 术 型 硕 士 生 导 师 上 岗 遴 选 4. 本 办 法 经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执 行, 原 遴 选 办 法 同 时 废 止 5.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院 负 责 解 释 24

30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工 作 条 例 ( 试 行 ) 一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适 应 新 形 势 下 我 校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发 展, 充 分 发 挥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在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中 的 主 导 作 用, 建 设 一 支 高 素 质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队 伍, 切 实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进 一 步 明 确 职 责, 特 制 订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 以 下 简 称 导 师 ) 应 忠 诚 党 的 教 育 事 业, 认 真 学 习 并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规 和 学 校 规 定 ; 应 具 有 高 尚 的 道 德 情 操, 遵 循 教 育 教 学 和 科 学 研 究 的 基 本 规 律, 严 谨 治 学 教 书 育 人 为 人 师 表 诚 实 守 信, 反 对 和 杜 绝 一 切 弄 虚 作 假 和 抄 袭 剽 窃 等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第 三 条 导 师 是 研 究 生 教 育 与 培 养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在 政 治 思 想 道 德 品 质 学 识 学 风 等 方 面 必 须 以 身 作 则, 率 先 垂 范, 负 有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学 科 前 沿 引 导 科 研 方 法 指 导 学 术 规 范 教 导 和 高 尚 品 格 训 导 的 责 任 二 导 师 工 作 职 责 与 要 求 第 四 条 自 觉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政 策 规 定, 根 据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的 统 一 安 排, 有 义 务 承 担 研 究 生 入 学 考 试 专 业 试 卷 的 命 题 和 面 试 等 工 作 选 拔 研 究 生 要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对 考 生 的 政 治 思 想 和 业 务 素 质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把 好 招 生 录 取 质 量 关 第 五 条 熟 悉 掌 握 本 学 科 国 内 外 的 研 究 现 状 和 发 展 趋 势, 在 学 科 领 域 内 具 有 稳 定 的 研 究 方 向 ; 承 担 科 研 项 目, 具 有 满 足 研 究 生 培 养 要 求 的 科 研 经 费, 能 够 支 撑 研 究 生 开 展 科 研 工 作 ; 能 根 据 学 校 相 关 规 定 和 实 际 情 况, 发 放 研 究 生 助 研 津 贴 第 六 条 参 与 制 定 本 学 科 专 业 的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应 充 分 了 解 所 指 导 研 究 生 的 专 业 基 础 和 学 术 水 平, 认 真 制 定 研 究 生 个 人 培 养 计 划, 因 材 施 教, 注 重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知 识 获 取 与 应 用 能 力 实 践 能 力 以 及 独 立 进 行 创 造 性 科 学 研 究 的 能 力 第 七 条 承 担 研 究 生 课 程 教 学 专 题 讲 座 定 期 组 织 研 究 生 参 与 学 术 研 讨 和 学 术 报 告 等 活 动, 锻 炼 和 培 养 学 术 交 流 的 能 力 ; 支 持 和 鼓 励 研 究 生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参 加 相 关 国 内 外 学 术 会 议 和 短 期 研 修 第 八 条 统 筹 安 排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指 导 研 究 生 做 好 论 文 的 选 题 开 题 研 究 及 撰 写 工 作 要 负 责 对 研 究 生 毕 业 ( 学 位 ) 申 请 进 行 审 定, 对 学 位 论 文 学 术 成 果 是 否 达 到 毕 业 标 准 是 否 同 意 答 辩 等 提 出 明 确 的 意 见 第 九 条 导 师 是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和 学 术 论 文 ( 著 ) 等 学 术 成 果 审 查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对 研 究 生 在 校 期 间 发 表 的 署 名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的 学 术 论 文 ( 著 ) 或 其 它 学 术 成 果, 必 须 认 真 审 核, 严 格 把 关 第 十 条 应 与 研 究 生 定 期 交 流, 切 实 关 心 研 究 生 的 思 想 生 活 就 业 及 身 心 健 康, 帮 25

31 助 和 教 育 研 究 生 树 立 正 确 的 人 生 观 世 界 观 和 价 值 观, 注 重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协 作 能 力 和 团 队 精 神 第 十 一 条 参 与 研 究 生 的 考 核 工 作, 对 品 行 不 端 或 学 习 成 绩 不 合 格 不 适 合 继 续 培 养 的 研 究 生, 有 责 任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第 十 二 条 新 增 列 的 导 师 独 立 招 收 和 指 导 研 究 生 前, 必 须 参 加 研 究 生 院 组 织 的 上 岗 培 训 第 十 三 条 导 师 出 差 出 国 应 遵 守 学 校 的 有 关 审 批 规 定 ; 离 校 期 间, 应 妥 善 安 排 和 落 实 好 研 究 生 指 导 工 作 三 奖 励 与 处 罚 第 十 四 条 对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在 研 究 生 培 养 工 作 中 做 出 显 著 成 绩 的 导 师, 学 校 和 学 院 ( 部 ) 将 予 以 表 彰 第 十 五 条 对 不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疏 于 培 养 和 指 导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的 导 师, 学 校 和 学 院 ( 部 ) 将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警 告 通 报 批 评 限 制 招 生 数 量 暂 缓 招 生 直 至 取 消 导 师 资 格 的 处 理 第 十 六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减 少 招 生 名 额 或 暂 缓 招 收 研 究 生 : ( 一 )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在 校 级 省 级 和 国 家 级 抽 查 中 不 合 格 的, 减 少 所 在 学 科 当 年 或 下 一 年 度 招 收 相 应 层 次 研 究 生 的 名 额 ( 二 ) 所 指 导 研 究 生 的 学 位 论 文 连 续 两 次 在 省 级 或 国 家 级 抽 查 中 不 合 格 的 导 师, 暂 缓 2 年 招 收 相 应 层 次 的 研 究 生, 并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予 以 通 报 第 十 七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取 消 导 师 资 格 : ( 一 )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规 定 而 受 到 刑 事 处 分 者 ; ( 二 ) 严 重 违 反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或 学 术 规 范, 或 对 研 究 生 违 纪 违 法 或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负 有 责 任,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者 ; ( 三 ) 在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科 研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等 工 作 中 渎 职 失 职 徇 私 舞 弊 者 ; ( 四 ) 有 其 它 对 研 究 生 教 育 培 养 造 成 严 重 不 良 影 响 行 为 的 四 附 则 第 十 八 条 本 条 例 适 用 于 在 我 校 招 收 指 导 研 究 生 的 所 有 导 师 第 十 九 条 本 条 例 自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起 实 施, 由 研 究 生 院 负 责 解 释 26

32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培 养 督 查 专 家 组 工 作 条 例 ( 试 行 ) (2015 年 12 月 14 日 ) 一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校 研 究 生 培 养 过 程 的 管 理 工 作, 切 实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学 校 成 立 研 究 生 培 养 督 查 专 家 组 ( 以 下 简 称 专 家 组 ) 为 了 保 证 专 家 组 工 作 的 规 范 化 和 制 度 化, 特 制 订 本 条 例 二 组 织 工 作 第 二 条 研 究 生 院 负 责 组 织 成 立 专 家 组, 并 负 责 协 调 其 日 常 工 作 专 家 组 由 有 经 验 的 在 职 和 退 休 研 究 生 导 师 等 人 员 组 成, 成 员 为 5~7 名, 设 组 长 一 名 第 三 条 专 家 组 成 员 名 单 由 研 究 生 院 提 出, 经 分 管 校 领 导 审 批 后 颁 发 聘 书 每 届 任 期 为 三 年, 结 合 年 度 考 核 动 态 调 整, 聘 期 内 成 员 的 年 龄 不 超 过 70 岁 三 工 作 职 责 第 四 条 专 家 组 主 要 针 对 研 究 生 培 养 过 程 的 各 个 环 节, 开 展 巡 视 检 查 评 议 指 导 等 工 作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1. 对 研 究 生 课 堂 教 学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实 践 教 学 等 工 作 进 行 巡 视 检 查 和 指 导 2. 对 研 究 生 的 开 题 中 期 考 核 及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以 及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综 合 考 试 论 文 预 答 辩 等 环 节 的 实 施 过 程 进 行 巡 视 检 查 和 指 导 3. 对 研 究 生 培 养 二 级 管 理 的 相 关 工 作, 尤 其 是 各 学 院 ( 部 ) 研 究 生 培 养 环 节 相 关 材 料 的 质 量 和 归 档 工 作 进 行 检 查 和 指 导 4. 对 各 学 院 ( 部 ) 的 研 究 生 培 养 工 作 进 行 评 议, 分 析 存 在 的 问 题, 并 提 出 建 议 5. 参 与 其 他 有 关 研 究 生 培 养 的 专 项 检 查 调 研 等 工 作 6. 专 家 组 应 在 年 初 制 定 工 作 计 划, 年 底 进 行 工 作 总 结, 提 交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四 待 遇 及 考 核 第 五 条 待 遇 专 家 组 组 长 津 贴 为 2000 元 / 月, 一 般 成 员 津 贴 为 1300 元 / 月 全 年 按 10 个 月 发 放 第 六 条 考 核 27

33 1. 为 确 保 督 查 专 家 组 成 员 有 一 定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投 入 到 督 查 工 作, 要 求 在 职 成 员 每 学 年 用 于 各 项 督 查 工 作 的 时 间 不 少 于 65 学 时 2. 研 究 生 院 负 责 对 专 家 组 成 员 的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年 度 考 核 考 核 内 容 为 一 年 中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和 工 作 实 绩 考 核 分 为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不 合 格 者 按 聘 任 程 序 给 予 解 聘 五 其 它 说 明 第 七 条 本 条 例 自 颁 布 之 日 起 开 始 实 施 第 八 条 本 条 例 由 研 究 生 院 负 责 解 释 28

34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条 为 了 贯 彻 国 家 的 教 育 方 针, 实 施 教 育 部 颁 布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 教 育 部 令 第 21 号 ), 维 护 我 校 正 常 的 教 学 秩 序, 加 强 和 完 善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的 学 籍 管 理, 促 进 研 究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保 证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我 校 所 有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的 学 籍 管 理, 包 括 全 日 制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和 博 士 研 究 生, 以 下 简 称 研 究 生 第 一 章 入 学 与 注 册 第 三 条 新 生 按 规 定 日 期, 持 录 取 通 知 书, 携 带 通 知 书 上 要 求 提 交 的 必 要 证 明 材 料 和 证 件 来 校 办 理 入 学 手 续 如 因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按 时 入 学 者, 应 当 事 前 向 学 校 研 究 生 院 请 假 并 附 相 关 证 明 请 假 不 得 超 过 两 周 未 经 请 假 或 请 假 逾 期 者, 除 因 不 可 抗 拒 的 因 素 外, 不 再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第 四 条 新 生 入 学 时, 经 学 校 指 定 医 院 体 检 合 格 者, 准 予 注 册, 并 取 得 学 籍 ; 对 体 检 不 合 格 者, 如 果 所 患 疾 病 短 期 能 够 治 愈, 在 学 籍 信 息 报 送 教 育 部 之 前, 能 够 提 供 指 定 医 院 复 查 合 格 证 明 的, 可 以 注 册, 并 取 得 学 籍, 否 则 取 消 入 学 资 格 在 学 籍 信 息 上 报 教 育 部 之 前, 新 生 不 具 有 正 式 学 籍 患 病 回 家 或 回 单 位 治 疗 者, 所 有 费 用 自 理 第 五 条 新 生 入 学 后, 学 校 将 在 三 个 月 内 按 照 国 家 招 生 规 定 进 行 复 查 凡 属 弄 虚 作 假 徇 私 舞 弊 取 得 学 籍 者, 一 经 查 实, 取 消 学 籍 第 六 条 每 学 期 开 学 时, 研 究 生 须 按 时 到 校, 按 规 定 办 理 报 到 注 册 手 续 因 故 不 能 如 期 报 到 注 册 者, 必 须 履 行 暂 缓 注 册 手 续, 未 请 假 者 按 旷 课 处 理 未 缴 纳 学 费 或 其 他 不 符 合 注 册 条 件 的 不 予 注 册 第 二 章 学 制 第 七 条 研 究 生 实 行 弹 性 学 制 学 术 型 硕 士 生 学 习 年 限 一 般 为 三 年, 可 以 申 请 提 前 或 推 迟 毕 业, 从 入 学 起 在 校 最 长 年 限 不 得 超 过 四 年 ; 全 日 制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习 年 限 一 般 为 二 年 ( 工 商 管 理 和 艺 术 硕 士 为 三 年 ), 从 入 学 起 在 校 最 长 年 限 不 得 超 过 三 年 ( 工 商 管 理 和 艺 术 硕 士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四 年 ); 博 士 生 学 习 年 限 一 般 为 三 年, 可 以 申 请 推 迟 毕 业, 从 入 学 起 在 校 最 长 年 限 不 得 超 过 七 年 第 八 条 硕 士 生 在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时 间 内 尚 未 答 辩, 可 申 请 延 期 答 辩, 期 限 一 般 在 半 年 之 内, 累 计 不 超 过 一 年 由 研 究 生 本 人 申 请, 指 导 教 师 签 署 意 见 后, 报 研 究 生 院 领 导 审 批 备 案 第 九 条 博 士 生 在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时 间 内 尚 未 答 辩, 可 申 请 延 期 答 辩 由 研 究 生 本 人 申 请, 指 导 教 师 签 署 意 见 后, 报 研 究 生 院 领 导 审 批 备 案 第 十 条 研 究 生 申 请 延 期 达 到 在 校 最 长 年 限 后, 仍 不 能 按 期 完 成 答 辩 者, 不 再 同 意 办 29

35 理 延 期 手 续, 按 本 规 定 有 关 条 款 予 以 退 学 肄 业 或 结 业 处 理 第 十 一 条 经 同 意 延 长 学 习 年 限 的 研 究 生 在 延 长 期 间 的 生 活 费 用 和 住 宿 费 自 行 解 决 第 十 二 条 凡 提 前 修 完 本 学 科 专 业 培 养 方 案 中 规 定 的 全 部 课 程, 硕 士 生 可 提 前 进 行 论 文 工 作, 需 要 提 前 毕 业 者, 按 照 学 校 提 前 毕 业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并 要 提 前 按 时 申 请 并 列 入 统 计 就 业 计 划, 报 上 级 部 门 审 批 符 合 学 校 硕 博 连 读 和 提 前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要 求 的 研 究 生, 可 申 请 硕 博 连 读 或 提 前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第 三 章 考 勤 与 纪 律 第 十 三 条 研 究 生 必 须 完 成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的 要 求 和 学 校 ( 研 究 生 院 ) 统 一 组 织 安 排 的 各 个 教 育 教 学 环 节 积 极 参 加 学 校 或 院 ( 系 所 ) 班 级 安 排 的 各 项 活 动 第 十 四 条 研 究 生 必 须 按 培 养 计 划 的 要 求, 学 习 规 定 的 系 统 课 程, 按 要 求 参 加 所 修 课 程 的 考 试 ( 考 查 ), 合 格 者 方 能 取 得 学 分 本 校 暂 不 能 开 设 的 研 究 生 课 程, 经 导 师 同 意, 研 究 生 院 批 准, 可 到 具 有 同 层 次 培 养 能 力 的 单 位 学 习, 并 取 得 成 绩 和 学 分 原 则 上 要 求 研 究 生 同 堂 听 课 同 堂 考 试 联 合 培 养 的 研 究 生, 其 部 分 课 程 需 到 工 作 地 同 层 次 学 校 学 习 的, 需 经 导 师 同 意, 研 究 生 院 批 准 第 十 五 条 研 究 生 必 须 按 培 养 方 案 和 学 校 的 有 关 要 求, 参 加 科 学 研 究 教 学 实 践 社 会 实 践 专 门 技 术 训 练 和 论 文 工 作 遵 守 论 文 答 辩 和 实 践 考 核 的 规 定 与 要 求 第 十 六 条 研 究 生 要 遵 守 学 校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遵 守 课 堂 纪 律, 不 迟 到 不 早 退, 考 试 不 舞 弊 因 故 不 能 出 勤 者, 必 须 事 先 请 假 未 经 请 假 请 假 未 准 或 请 假 逾 期 擅 自 缺 勤 者, 按 旷 课 处 理 ; 无 故 旷 考 者, 该 门 课 程 计 零 分 ; 符 合 重 修 且 不 超 过 两 门 课 不 及 格 者, 缴 费 重 修 ; 缺 课 ( 含 无 故 旷 课 及 请 假 ) 累 计 达 三 分 之 一 及 以 上 者, 不 得 参 加 课 程 考 试, 课 程 以 零 分 计, 缴 费 重 修 第 十 七 条 研 究 生 请 事 假, 必 须 履 行 请 假 手 续 ; 请 病 假 须 凭 学 校 医 院 证 明 或 经 学 校 医 院 认 可 的 县 级 以 上 医 院 证 明 ; 因 公 出 差 ( 或 因 论 文 研 究 需 要 ) 不 能 按 时 上 课 者 也 须 请 假, 按 公 差 假 备 案 研 究 生 请 假 的 审 批 权 限 : ( 一 ) 请 病 事 假 三 天 以 内, 由 指 导 教 师 批 准 ; ( 二 ) 请 病 事 假 三 天 以 上, 一 个 半 月 以 内 ( 公 派 出 国 交 流 和 学 习 者, 如 时 间 超 过 一 个 半 月 可 按 具 体 情 况 请 假 ), 由 其 指 导 教 师 同 意 后, 报 所 在 学 院 分 管 领 导 批 准 ; 第 十 八 条 研 究 生 考 勤 的 职 能 部 门 是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科 和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科, 具 体 执 行 机 构 为 各 学 院 院 办 经 批 准 的 研 究 生 病 事 假 条 及 公 差 假 条 一 律 交 学 院 院 办 备 案 假 期 结 束 应 当 及 时 办 理 销 假 手 续 第 十 九 条 研 究 生 考 试 违 纪 或 作 弊 者, 或 课 程 论 文 有 抄 袭 属 实 者, 该 课 程 成 绩 记 为 无 效, 并 视 其 违 纪 或 作 弊 情 节, 给 予 批 评 教 育 和 相 应 的 纪 律 处 分 ( 见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生 违 30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课程类 别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重 邮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2015 年 3 月 18 日 1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 师 2013 98 号 关 于 印 发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院 系 各 单 位 各 学 院 : 现 将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附 件 5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申 请 表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工 程 领 域 ): 工 程 硕 士 ( 控 制 工 程 领 域 ) 申 报 单 位 名 称 :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一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一 专 业 人 才 需 求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一 ) 深 刻 认 识 学 习 教 育 的 重 大 意 义 : - 3 - ( 二 ) 明 确 学 习 教 育 的 任 务 目 标 ( 三 ) 把 握 特 点 方 法 - 4 - ( 四 ) 坚 持 六 项 原 则 在 - 5 - ( 五 ) 着 力 解 决 问 题 - 6 - - 7 - - 8 - ( 一 ) 学 党 章 党 规, 进 一 步 明 确 党 员 标 准 树 立 行 为 规 范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出 较 大 贡 献 (2)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能 力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面 上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国 家 级 项 目 ( 含 973 863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项

出 较 大 贡 献 (2)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能 力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面 上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国 家 级 项 目 ( 含 973 863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项 中 国 地 质 科 学 院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国 土 资 源 部 人 事 司 关 于 报 送 2015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的 通 知 ( 国 土 资 人 函 2015 77 号, 以 下 简 称 通 知 ) 精 神, 我 院 拟 开 展 自

More information

校 级 2 3 年 1 分 /10 万 双 语 示 范 课 程 国 家 级 6 3 年 1 分 /10 万 精 品 教 材 国 家 主 编 2, 副 获 奖 当 年 ( 教 育 部 ) 主 编 1 省 部 级 5 在 研 究 期 间 1 分 /10 万 元 其 它 教 研 课 题 校 级 2 在 研

校 级 2 3 年 1 分 /10 万 双 语 示 范 课 程 国 家 级 6 3 年 1 分 /10 万 精 品 教 材 国 家 主 编 2, 副 获 奖 当 年 ( 教 育 部 ) 主 编 1 省 部 级 5 在 研 究 期 间 1 分 /10 万 元 其 它 教 研 课 题 校 级 2 在 研 医 学 院 教 职 工 岗 位 业 绩 考 核 计 分 标 准 2015.01.23 修 订 版 一 教 学 考 核 标 准 计 分 办 法 1 教 学 课 时 教 学 工 作 量 以 标 准 课 时 为 单 位 计 量, 按 32 标 准 课 时 计 1 分 理 论 课 : 讲 课 分 值 =E 总 学 时 /32 式 中,m 为 听 课 学 生 数 ( 不 含 进 修 生 跟 班 重 修 生 );E

More information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关 于 上 海 市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教 师 高 级 职 务 学 术 水 平 与 技 术 能 力 评 议 的 若 干 意 见 ( 试 行 ) ( 口 径 ) 根 据 上 海 市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职 务 和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办 法 ( 试 行 ) 关 于 贯 彻 上 海 市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职 务 和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办 法 的 实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教 发 2012 113 号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 北 京 信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复 旦 大 学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国 语 水 平 和 学 科 综 合 水 平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的 通 知 学 位 办 字 [2016] 1 号 根 据 教 育 部 学 位 中 心 下 发 的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国 语 水 平 和 学 科 综 合 水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2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下 : 一 符 合 执 业 医 师 法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 ( 卫 生 部 令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C2CAA6D0A3B7A2333628B9D8D3DAD3A1B7A2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FC6D1D0D2B5BCA8C8CFB6A8D4DDD0D0B0ECB7A8A3A8D7D4C8BBBFC6D1A7C0E0A3A9A1B7BACD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1EAD6BED0D4BFC6D1D0D2B5BCA8BEADB7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C2CAA6D0A3B7A2333628B9D8D3DAD3A1B7A2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FC6D1D0D2B5BCA8C8CFB6A8D4DDD0D0B0ECB7A8A3A8D7D4C8BBBFC6D1A7C0E0A3A9A1B7BACD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1EAD6BED0D4BFC6D1D0D2B5BCA8BEADB7D 陕 师 校 发 2015 36 号 校 内 各 单 位 : 为 更 好 激 励 我 校 广 大 教 学 科 研 人 员 积 极 投 身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促 进 科 研 创 新 团 队 的 形 成, 持 续 产 出 高 水 平 科 研 业 绩 和 成 果, 学 校 制 定 了 陕 西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业 绩 认 定 暂 行 办 法 ( 自 然 科 学 类 ), 并 对 原 有 的 标

More information

<B8BDBCFE31A3BABAD3B1B1CAA6B7B6B4F3D1A7B8DFB2E3B4CEC8CBB2C5D5D0C6B8BCC6BBAE2E786C73>

<B8BDBCFE31A3BABAD3B1B1CAA6B7B6B4F3D1A7B8DFB2E3B4CEC8CBB2C5D5D0C6B8BCC6BBAE2E786C73>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高 层 次 人 才 招 聘 计 划 单 位 岗 位 类 别 及 层 次 设 岗 数 量 聘 任 条 件 岗 位 待 遇 联 系 方 式 全 职 特 聘 教 授 1 精 英 计 划 一 层 次 2 精 英 计 划 二 层 次 2 法 政 业 绩 条 件 : 1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和 马 克 思 主 义 中 国 化 研 究 学 科 : 具 备 独 立 承 担 科 研 项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张 荣 芳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广 东 广 州 张 荣 芳 男 广 东 廉 江 人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我 们 要 打 破 以 前 学 术 界 上 的 一 切 偶 像 以 前 学 术 界 的 一 切 成 见 屏 除 我 们 要 实 地 搜 罗 材 料 到 民 众 中 寻 方 言 到 古 文 化 的 遗 址 去 发 掘 到 各 种 的 人 间 社 会 去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0000001

0000001 江 苏 省 地 质 勘 查 技 术 院 岗 位 设 置 实 施 方 案 为 推 进 我 院 地 质 事 业 又 好 又 快 更 好 更 快 地 发 展, 促 进 院 人 力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强 化 岗 位 职 责 与 竞 争 意 识, 不 断 提 高 职 工 队 伍 的 素 质, 早 日 实 现 建 成 全 国 一 流 勘 查 技 术 院 目 标, 根 据 人 事 部 关 于 印 发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校 内 各 单 位 :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实 施 办 法 已 经 2007 年 9 月 20 日 党 委 常 委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实 施 办 法 主 题 词 : 中 共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委 员 会 2007 年 9 月 20 日 电 子 科 技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 ( )... 李 雪 岩, 龙 耀 (.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商 学 院, 广 西 南 宁 ;. 中 山 大 学 教 育 学 院, 广 东 广 州 ) : 高 等 教 育 是 专 业 教 育 高 考 是 为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的, 是 为 高 等 专 业 教 育 选 拔 有 专 业 培 养 潜 质 的 人 才 现 行 高 考 制 度 忽 略 专 业 潜 质 的 因 素, 过 份 强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 渝 学 位 2013 3 号 重 庆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做 好 学 位 论 文 作 假 行 为 处 理 办 法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 为 做 好 学 位 论 文 作 假 行 为 处 理 办 法 ( 教 育 部 第 34 号 令, 以 下 简 称 办 法 ) 实 施 工 作, 进 一 步 加 强 学 风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世 界 中 联 发 2011 10 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职 称 考 试 ( 评 审 )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根 据 需 求,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暂 从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启 动 依 据 国 际 中 医 药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考 试 ( 评 审 ) 管 理 办 法,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级 别 设 置 国 际 中 医

More information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林 大 津 毛 浩 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英 语 热 引 发 了 大 中 小 学 英 语 教 育 整 体 规 划 问 题 在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学 校 和 个 体 差 异 以 及 各 家 观 点 的 基 础 上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逐 级 定 位 逐 层 分 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本 研 究 所 倡 导 的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More information

江理工学〔2015〕10号

江理工学〔2015〕10号 江 理 工 人 2015 112 号 各 单 位 机 关 各 部 门 : 根 据 江 苏 省 人 事 厅 教 育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高 等 学 校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苏 人 通 2009 113 号 )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继 续 做 好 省 属 高 校 岗 位 设 置 和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的 通 知 ( 苏 教 人 2013 1 号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D1D0D7D65B323030395DC4EA313037BAC5B9D8D3DAD3A1B7A2D6D0BFC6B4F3D1D0BEBFC9FAC5E0D1F8B7BDB0B8D7DCD4F232303039B0E6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D1D0D7D65B323030395DC4EA313037BAC5B9D8D3DAD3A1B7A2D6D0BFC6B4F3D1D0BEBFC9FAC5E0D1F8B7BDB0B8D7DCD4F232303039B0E6B5C4CDA8D6AA2E646F63> 校 研 字 2009 107 号 关 于 印 发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总 则 (2009 版 ) 的 通 知 各 院 系 直 属 单 位,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 为 进 一 步 指 导 各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修 订 完 善 本 学 科 的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更 好 地 发 挥 学 校 学 院 与 导 师 在 研 究 生 培 养 工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对 虽 不 具 备 上 述 条 件 规 定 的 学 历 任 职 资 格 或 从 事 审 计 工 作 年 限, 但 审 计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的 人 员, 其 破 格 报 名 条 件 由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审 计 人 事 部 门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 五 ) 对 虽 不 具 备 上 述 条 件 规 定 的 学 历 任 职 资 格 或 从 事 审 计 工 作 年 限, 但 审 计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的 人 员, 其 破 格 报 名 条 件 由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审 计 人 事 部 门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高 级 审 计 师 资 格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苏 职 称 [2003]2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审 计 专 业 队 伍 建 设, 提 高 审 计 人 员 的 整 体 素 质, 科 学 客 观 公 正 地 评 价 审 计 专 业 人 员 的 学 识 水 平 和 业 务 能 力, 健 全 和 完 善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选 拔 机 制,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的 下 一 级 岗 位 ( 已 是 本 职 务 最 低 等 级 的 不 再 下 降 ) ( 四 ) 缓 聘 若 不 符 合 本 单 位 ( 部 门 ) 聘 用 条 件, 学 校 暂 缓 聘 用 待 考 核 合 格 后,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再 行 聘 用 第 六 条 教 师 二 级 岗 位 由

的 下 一 级 岗 位 ( 已 是 本 职 务 最 低 等 级 的 不 再 下 降 ) ( 四 ) 缓 聘 若 不 符 合 本 单 位 ( 部 门 ) 聘 用 条 件, 学 校 暂 缓 聘 用 待 考 核 合 格 后,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再 行 聘 用 第 六 条 教 师 二 级 岗 位 由 附 件 3 成 都 工 业 学 院 2016 年 教 师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深 化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规 范 教 师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工 作, 根 据 成 都 工 业 学 院 2016 年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实 施 办 法, 结 合 学 校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实 际 情 况, 特 制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马 俊 峰 在 社 会 公 正 问 题 的 大 讨 论 中 罗 尔 斯 诺 齐 克 哈 耶 克 麦 金 泰 尔 等 当 代 西 方 思 想 家 的 论 述 被 反 复 引 用 和 申 说 而 将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等 经 典 作 家 的 观 点 置 于 一 种 被 忽 视 甚 至 被 忘 却 的 状 态 形 成 这 种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科学院文件

中国科学院文件 中 国 科 学 院 合 肥 物 质 科 学 研 究 院 文 件 科 合 院 发 党 字 2014 5 号 合 肥 研 究 院 各 级 党 组 织 : 现 将 中 科 院 合 肥 物 质 科 学 研 究 院 党 委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规 范 及 发 展 党 员 流 程 图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按 要 求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中 科 院 合 肥 物 质 科 学 研 究 院 党 委 2014

More information

第1篇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核心专业课程标准及学习绩效考评体系

第1篇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核心专业课程标准及学习绩效考评体系 陕 西 铁 路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课 程 标 准 ( 适 用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专 业 ) 课 程 名 称 : 单 位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执 笔 人 : 王 恒 博 审 定 人 : 编 制 时 间 : 年 月 日 陕 西 铁 路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制 表 二 〇 一 一 年 九 月 课 程 标 准 一 课 程 基 本 信 息 课 程 编 码 略 开 设

More information

!!!!!

!!!!! 美 国 旧 金 山 湾 区 田 野 调 查 札 记 !!!!! ! 个 案 一 男 士 年 龄 岁 籍 贯 沈 阳! !! 个 案 二 女 士 年 龄 岁 籍 贯 沈 阳!! !!! 一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移 民 理 论 的 解 释!! 二 制 度 层 面 的 原 因! 三 社 会 资 本 理 论 与 东 北 人 移 民 网 络 !!!!!! 四 社 会 关 系 网 络 资 源 配 置 理 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命 名 表 彰 领 军 人 才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和 青 年 尖 子 1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GONGZUO JUJIAO 旻 3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青 年 尖 子 名 单 4 GONGZUO JUJIAO 宝 山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岗 位 专 业 14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1 数 学 类 ( 金 融 数 学 研 究 方 向 优 先 ) 1 研 究 生 学 历 博 士 学 位 15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2 统 计 学 类 16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3 计 算

岗 位 专 业 14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1 数 学 类 ( 金 融 数 学 研 究 方 向 优 先 ) 1 研 究 生 学 历 博 士 学 位 15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2 统 计 学 类 16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3 计 算 岗 位 专 业 1 经 济 与 贸 易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1 国 际 贸 易 学 国 际 商 务 世 界 经 济 区 域 经 济 学 2 经 济 与 贸 易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2 经 济 思 想 史 数 量 经 济 学 1 研 究 生 学 历 博 士 学 位 并 且 副 高 及 以 上 3 经 济 与 贸 易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3 土 地 资 源 管 理 农 业 经 济 管 理 林

More information

4 岗 位 教 师 的 遴 选 以 满 足 国 科 大 教 学 和 科 研 需 求 为 目 标 遴 选 标 准 应 符 合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授 课 教 师 遴 选 的 指 导 意 见 ( 校 发 本 科 字 [2015]95 号 )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4 岗 位 教 师 的 遴 选 以 满 足 国 科 大 教 学 和 科 研 需 求 为 目 标 遴 选 标 准 应 符 合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授 课 教 师 遴 选 的 指 导 意 见 ( 校 发 本 科 字 [2015]95 号 )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岗 位 教 师 聘 任 管 理 和 岗 位 津 贴 发 放 暂 行 办 法 (2016 年 7 月 5 日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通 过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 以 下 简 称 国 科 大 ) 岗 位 教 师 的 聘 任 管 理 与 岗 位 津 贴 发 放 工 作, 依 据 中 国 科 学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科 教 融

More informatio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 江 长 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浙 征 职 2015 61 号 浙 江 长 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实 践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各 系 部 处 室 中 心 馆 : 为 进 一 步 拓 展 学 生 的 视 角 和 知 识 面, 培 养 学 生 创 新 精 神 创 业 意 识 和 创 新 创 业 实 践 能 力, 挖 掘 学 生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审 核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版 次 :F/0 附 表 1: QMS/EMS/OHSMS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通 用 要 求 申 请 条 件 初 次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越 级 晋 升 条 件 实 习 审 核 员 审 核 员 主 任 审 核 员 1. 高 等 教 育 :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大 专 学 历 及 相 2. 工 作 1 : ; 3. 专 业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文 化 记 忆 传 统 创 新 与 节 日 遗 产 保 护 根 据 德 国 学 者 阿 斯 曼 的 文 化 记 忆 理 论 仪 式 与 文 本 是 承 载 文 化 记 忆 的 两 大 媒 体 在 各 种 仪 式 行 为 中 节 日 以 其 高 度 的 公 共 性 有 组 织 性 和 历 史 性 而 特 别 适 用 于 文 化 记 忆 的 储 存 和 交 流 节 日 的 文 化 功 能 不 仅 在 于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 州 省 人 事 厅 贵 州 省 编 委 办 黔 人 发 2007 9 号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地 ) 党 委 组 织 部 编 委 办, 政 府 ( 行 署 ) 人 事 局,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级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省 级 人 民 团 体 各 省 属

More information

外语

外语 外 国 语 院 英 语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 代 码 :050201)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旨 在 培 养 具 有 扎 的 英 语 语 言 理 论 基 础 和 比 较 熟 练 的 听 说 读 写 译 的 践 能 力, 具 备 宽 泛 的 文 化 知 识 敏 锐 的 跨 文 化 交 际 意 识 开 阔 的 国 际 视 野 以 及 自 主 习 能 力 和 创 新 意 识 的 应 用 型 英 语

More information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为 全 面 推 进 我 校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进 程, 积 极 探 索 新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其 实 现 途 径, 鼓 励 大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各 类 创 新 实 践 活 动, 培 养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为 全 面 推 进 我 校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进 程, 积 极 探 索 新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其 实 现 途 径, 鼓 励 大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各 类 创 新 实 践 活 动, 培 养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文 件 校 教 学 2014 12 号 关 于 印 发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单 位 各 部 门 :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经 学 校 2013 年 第 23 次 院 长 办 公 会 议 研 究 通 过, 现 予 以 印 发, 请 遵 照 执 行 特 此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公 派 硕 士 研 究 生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〇 1 目 录 一 项 目 简 介... 1 二 选 派 计 划 及 要 求... 2 ( 一 ) 选 派 规 模 与 推 荐 指 标... 2 ( 二 ) 选 派 专 业 领 域... 2 ( 三 ) 留 学 单 位... 2 ( 四 ) 留 学 期 限... 2 ( 五 ) 资 助 内 容...

More information

100566035515613 101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100566035715658 101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100566037615926 101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100566000100357 101 思 想

100566035515613 101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100566035715658 101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100566037615926 101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100566000100357 101 思 想 2016 年 天 津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考 试 初 试 成 绩 复 核 结 果 公 示 考 生 编 号 科 目 码 科 目 名 称 复 核 结 果 100566000100858 101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100566000101151 101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100566000101348 101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