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5846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股票代碼:5846"

Transcription

1 查 詢 網 址 : 股 票 代 碼 :5846 一 四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四 月 十 五 日 刊 印

2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林 昭 廷 職 稱 :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2) abel_lin@cathaylife.com.tw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劉 上 旗 職 稱 :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2) andrew22@cathaylife.com.tw 二 總 公 司 暨 分 公 司 地 址 及 電 話 1 總 公 司 :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仁 愛 路 四 段 296 號 電 話 :(02) 分 公 司 : 忠 孝 分 公 司 : 台 北 市 忠 孝 東 路 四 段 230 號 10 樓 彰 化 縣 分 公 司 : 彰 化 縣 彰 化 市 中 山 路 二 段 521 號 5 樓 電 話 :(02) 電 話 :(04) 新 北 市 分 公 司 : 新 北 市 三 重 區 重 新 路 四 段 87 號 9 樓 雲 林 縣 分 公 司 :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中 山 路 89 號 7 樓 電 話 :(02) 電 話 :(05) 基 隆 市 分 公 司 : 基 隆 市 中 正 區 義 一 路 83 號 8 樓 嘉 義 市 分 公 司 : 嘉 義 市 民 族 路 246 號 5 樓 電 話 :(02) 電 話 :(05) 永 和 分 公 司 : 新 北 市 永 和 區 永 和 路 一 段 85 號 2 樓 嘉 義 縣 分 公 司 : 嘉 義 縣 朴 子 市 八 德 路 72 號 6 樓 電 話 :(02) 電 話 :(05) 桃 園 市 分 公 司 : 桃 園 市 桃 園 區 復 興 路 445 號 3 樓 台 南 市 分 公 司 : 台 南 市 西 門 路 一 段 496 號 9 樓 B 室 電 話 :(03) 電 話 :(06) 蘆 竹 分 公 司 : 桃 園 市 蘆 竹 區 南 崁 路 一 段 83 號 14 樓 新 營 分 公 司 : 台 南 市 新 營 區 中 正 路 7 號 6 樓 電 話 :(03) 電 話 :(06) 新 竹 市 分 公 司 : 新 竹 市 民 族 路 150 號 5 樓 佳 里 分 公 司 : 台 南 市 佳 里 區 進 學 路 244 號 電 話 :(03) 電 話 :(06) 新 竹 縣 分 公 司 : 新 竹 縣 竹 北 市 三 民 路 133 號 5 樓 高 雄 市 分 公 司 : 高 雄 市 中 華 三 路 146 號 8 樓 A 室 電 話 :(03) 電 話 :(07) 竹 東 分 公 司 :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中 豐 路 二 段 300 號 4 樓 鹽 埕 分 公 司 : 高 雄 市 鹽 埕 區 大 勇 路 106 號 9 樓 電 話 :(03) 電 話 :(07) 苗 栗 縣 分 公 司 : 苗 栗 縣 苗 栗 市 中 正 路 408 號 8 樓 北 高 雄 分 公 司 : 高 雄 市 岡 山 區 中 山 北 路 28 號 9 樓 電 話 :(037) 電 話 :(07) 竹 南 分 公 司 : 苗 栗 縣 竹 南 鎮 博 愛 街 217 號 3 樓 屏 東 縣 分 公 司 :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濟 南 街 10 號 4 樓 電 話 :(037) 電 話 :(08) 台 中 市 分 公 司 : 台 中 市 西 區 忠 明 南 路 499 號 B1 潮 州 分 公 司 : 屏 東 縣 潮 州 鎮 延 平 路 142 號 2 樓 電 話 :(04) 電 話 :(08) 台 中 市 北 區 分 公 司 : 台 中 市 進 化 路 581 號 5 樓 澎 湖 分 公 司 : 澎 湖 縣 馬 公 市 陽 明 路 2 號 電 話 :(04) 電 話 :(06) 豐 原 分 公 司 : 台 中 市 豐 原 區 圓 環 北 路 一 段 60 號 8 樓 宜 蘭 縣 分 公 司 : 宜 蘭 縣 羅 東 鎮 公 正 路 157 號 7 樓 電 話 :(04) 電 話 :(039) 南 投 縣 分 公 司 : 南 投 縣 草 屯 鎮 中 正 路 613 號 6 樓 花 蓮 縣 分 公 司 : 花 蓮 縣 花 蓮 市 中 山 路 207 號 5 樓 電 話 :(049) 電 話 :(038) 竹 山 分 公 司 : 南 投 縣 竹 山 鎮 集 山 路 三 段 1146 號 2 樓 台 東 分 公 司 : 台 東 縣 台 東 市 四 維 路 二 段 630 號 2 樓 電 話 :(049) 電 話 :(089) 三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名 稱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仁 愛 路 四 段 296 號 電 話 :(02) 五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掛 牌 買 賣 之 交 易 場 所 名 稱 及 查 詢 該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資 訊 之 方 式 :( 無 ) 四 最 近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 張 正 道 徐 榮 煌 事 務 所 名 稱 :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地 址 :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基 隆 路 一 段 333 號 9 樓 電 話 :(02) 網 址 : 1 六 本 公 司 網 址 :

3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一 前 一 年 度 營 業 結 果...1 二 本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3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3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4 二 公 司 沿 革...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結 構 及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7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27 四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32 五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64 六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65 七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66 八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66 九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66 十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66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67 二 公 司 債 特 別 股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及 併 購 ( 包 括 合 併 收 購 及 分 割 ) 之 辦 理 情 形...71 三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73

4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74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82 三 從 業 員 工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人 數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平 均 年 齡 及 學 歷 分 布 比 率...84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84 五 勞 資 關 係...84 六 重 要 契 約...85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86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93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98 四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99 五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對 公 司 財 務 之 影 響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二 財 務 績 效 三 現 金 流 量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405 六 風 險 事 項 之 分 析 與 評 估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玖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發 生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439

5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一 前 一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 一 ) 去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實 施 成 果 回 顧 一 四 年, 全 球 經 濟 復 甦 不 如 預 期, 呈 現 極 溫 和 的 弱 勢 成 長, 面 對 歐 洲 市 場 實 施 大 規 模 量 化 寬 鬆 政 策 中 國 經 濟 成 長 趨 緩 及 國 際 油 價 下 滑 等 影 響, 各 國 為 突 破 經 濟 瓶 頸, 紛 紛 推 出 振 興 方 案 面 對 競 爭 激 烈 的 環 境 與 數 位 金 融 時 代 來 臨, 本 公 司 秉 持 誠 信 當 責 創 新 的 核 心 價 值, 洞 察 市 場 趨 勢, 以 穩 健 的 經 營 態 度, 勇 於 創 新 改 變, 完 善 的 人 才 培 育, 優 化 組 織 體 質, 商 品 持 續 推 陳 出 新 與 多 元 發 展 通 路, 提 供 更 貼 近 客 戶 需 求 的 服 務 品 質, 以 擴 大 市 場 領 先 優 勢 玆 將 本 公 司 一 四 年 度 業 務 推 展 狀 況 報 告 如 下 : 全 險 初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為 2,174 億 元, 較 去 年 同 期 負 成 長 6.9% 初 年 度 等 價 保 費 為 1,020 億 元, 較 去 年 同 期 成 長 43.4% 總 保 費 收 入 ( 含 再 保 保 費 ) 為 6,454 億 元, 較 去 年 同 期 成 長 1.4% 稅 後 盈 餘 為 382 億 元, 較 去 年 同 期 成 長 21.0% ( 二 ) 去 年 度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 無 ( 三 ) 財 務 收 支 及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本 公 司 堅 守 穩 健 踏 實 的 經 營 理 念, 透 過 持 續 創 新 商 品 及 通 路 發 展 多 元 化 策 略, 力 求 營 運 效 率 化 與 持 續 創 新, 追 求 全 體 股 東 最 大 價 值 在 資 產 管 理 方 面, 落 實 風 險 控 管, 適 時 調 整 資 產 配 置, 以 提 升 資 金 運 用 績 效 ( 四 )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1.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最 近 兩 年 度 及 預 計 投 入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費 用 如 下 表 :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年 度 一 五 年 度 ( 預 計 ) 一 四 年 度 一 三 年 度 金 額 56,081 52,755 49,914 成 長 率 (%) 6% 6% 15% 2. 研 究 發 展 成 果 (1) 商 品 創 新 : 因 應 市 場 需 求 改 變, 積 極 開 發 創 新 商 品, 穩 固 市 場 領 導 品 牌 地 位 ; 首 創 商 品 結 合 健 康 管 理, 提 供 多 元 健 康 加 值 商 品 與 服 務 並 以 客 戶 需 求 為 中 心, 是 唯 一 連 續 六 屆 榮 獲 臺 灣 保 險 卓 越 獎 之 商 品 創 新 卓 越 獎 肯 定 之 保 險 公 司 (2) 客 戶 服 務 : 由 專 業 e 行 動 業 務 員 團 隊 提 供 最 完 整 的 全 面 性 行 動 化 保 險 服 務, 帶 給 保 戶 兼 具 品 質 與 即 時 便 捷 的 服 務 且 持 續 主 動 關 懷 客 戶 並 強 化 客 戶 關 係, 擴 大 蒐 集 客 戶 意 見 與 提 升 顧 客 滿 意 度, 以 不 斷 精 進 各 項 服 務 品 質 (3) 海 外 佈 局 : 領 先 同 業 率 先 進 入 大 陸 及 越 南 市 場, 分 別 於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及 九 十 七 年 成 立 國 泰 人 壽 大 陸 子 公 司 及 越 南 子 公 司, 持 續 經 營 規 劃 海 外 市 場 及 評 估 進 入 新 市 場 之 可 能 性, 以 向 亞 太 地 區 最 佳 金 融 機 構 目 標 邁 進 1

6 3. 未 來 研 究 發 展 計 畫 及 進 度 (1) 業 務 面 : 整 合 集 團 資 源, 提 供 全 方 位 金 融 理 財 服 務, 優 化 並 擴 大 各 項 網 路 與 行 動 保 險 服 務, 以 客 戶 需 求 為 中 心, 提 升 顧 客 滿 意 度 (2) 財 務 面 : 維 持 嚴 謹 風 險 控 管 及 允 當 的 流 動 性, 並 持 續 管 控 外 匯 避 險 成 本, 追 求 國 外 投 資 部 位 多 元 化, 積 極 爭 取 法 令 鬆 綁, 同 時 因 應 全 球 景 氣 變 化 調 整 資 產 配 置, 以 提 升 資 金 運 用 效 益 (3) 整 合 行 銷 面 : 以 跨 售 的 活 動, 連 結 壽 險 組 織 的 拓 展 與 培 育, 提 升 壽 險 客 源 蒐 集 與 接 觸 效 果, 進 而 創 造 客 戶 金 融 產 品 需 求 廣 度, 深 化 集 團 與 客 戶 關 係 ; 全 面 推 動 效 率 化 經 營, 有 效 運 用 經 費 與 加 強 成 本 控 管, 並 利 用 科 學 化 管 理 工 具, 打 造 行 動 服 務 的 專 業 團 隊, 並 結 合 集 團 資 源, 以 提 升 公 司 經 營 效 率 (4) 海 外 經 營 面 : 持 續 深 耕 大 陸 與 越 南 市 場, 落 實 在 地 經 營, 並 持 續 評 估 拓 展 其 他 海 外 市 場 機 會, 以 穩 健 踏 實 的 腳 步 朝 亞 太 地 區 最 佳 金 融 機 構 邁 進 以 上 計 畫 持 續 進 行 中, 預 計 再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為 56,081 仟 元 二 本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 一 ) 本 年 度 經 營 方 針 1. 業 務 發 展 策 略 (1) 強 化 組 織 發 展, 提 升 增 員 質 量, 落 實 新 人 培 育, 強 化 主 管 職 能 (2) 持 續 透 過 建 教 合 作 與 維 繫 校 園 關 係, 深 耕 年 輕 族 群, 儲 備 組 織 發 展 力 道 (3) 優 化 並 擴 大 各 項 網 路 服 務 及 行 動 保 險 服 務, 以 客 戶 需 求 為 中 心, 提 升 顧 客 滿 意 度 (4) 持 續 深 耕 大 陸 及 越 南 市 場, 以 在 地 經 營 之 營 運 策 略, 朝 向 亞 太 地 區 最 佳 金 融 機 構 邁 進 2. 商 品 開 發 策 略 (1) 持 續 強 化 保 障 類 商 品 推 動 (2) 掌 握 社 會 脈 動, 開 拓 高 齡 市 場 商 機 ( 含 醫 療 退 休 服 務 等 ) (3) 擴 大 創 新 領 域, 結 合 科 技 應 用, 提 供 顧 客 全 新 體 驗 3. 客 戶 服 務 策 略 (1) 多 元 服 務 接 觸 管 道, 維 護 客 戶 通 訊 資 料 正 確 性, 落 實 客 戶 關 懷 (2) 強 化 公 司 與 VIP 互 動 關 係, 協 助 業 務 同 仁 深 耕 VIP 客 群 (3) 運 用 集 團 及 異 業 資 源 並 結 合 e 化 M 化 技 術, 提 升 服 務 便 利 性 加 速 服 務 效 率 4. 後 勤 支 援 (1) 引 進 創 新 學 習 模 式, 結 合 影 音 資 源 與 互 動 式 學 習 機 制, 強 化 實 務 課 程 及 數 位 力 教 育 訓 練 (2) 建 構 人 才 儲 備 計 劃, 培 育 留 任 潛 力 人 才 並 打 造 領 導 接 班 梯 隊 (3) 持 續 優 化 各 類 行 銷 支 援 管 理 輔 助 行 動 化 工 具, 以 提 升 使 用 者 體 驗 與 服 務 效 率 ( 二 ) 本 年 度 營 業 目 標 一 五 年 度 業 務 目 標 為 全 險 總 保 費 收 入 合 計 6,902.1 億 元 2

7 ( 三 ) 重 要 之 產 銷 政 策 本 公 司 以 創 新 管 理 卓 越 服 務 作 為 一 五 年 度 經 營 主 題, 以 前 瞻 的 思 維 不 斷 求 新 求 變, 提 供 更 優 質 的 商 品 服 務 以 滿 足 客 戶 需 求, 達 成 經 營 目 標 : 1. 強 化 客 戶 關 係 (1) 聚 焦 重 點 客 群 經 營, 提 供 適 性 商 品 行 銷 活 動 與 服 務 模 式 (2) 持 續 運 用 大 數 據 探 勘 分 析 技 術, 協 助 業 務 單 位 發 覺 客 戶 行 為 或 特 質, 提 供 精 準 行 銷 活 動 名 單 優 化 行 銷 流 程, 以 提 高 行 銷 效 率 (3) 打 造 全 面 性 行 動 化 保 險 服 務, 持 續 強 化 作 業 流 程, 提 供 保 戶 高 品 質 與 效 率 的 行 動 服 務 體 驗 2. 多 元 業 務 推 動 (1) 整 合 集 團 資 源, 提 供 不 同 客 群 多 樣 化 加 值 服 務, 達 到 客 戶 經 營 精 緻 化 (2) 洞 悉 市 場 趨 勢 與 需 求, 透 過 創 新 商 品 與 相 關 服 務, 擴 大 市 場 競 爭 優 勢 (3) 建 立 嚴 謹 之 招 攬 行 為 規 範, 杜 絕 不 當 招 攬, 並 強 化 偵 測 異 常 契 約 風 險 控 管, 防 範 弊 端 發 生, 確 保 公 司 及 客 戶 權 益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展 望 未 來, 公 司 將 以 創 新 管 理 卓 越 服 務 為 經 營 主 題, 洞 察 趨 勢, 以 前 瞻 思 維 持 續 求 新 求 變, 全 面 提 升 管 理 效 能 並 提 供 超 越 顧 客 期 待 的 服 務, 持 續 擴 大 領 先 優 勢 在 業 務 面, 整 合 集 團 資 源, 提 供 全 方 位 金 融 理 財 服 務, 優 化 並 擴 大 各 項 網 路 與 行 動 保 險 服 務, 以 客 戶 需 求 為 中 心, 提 升 顧 客 滿 意 度 ; 在 財 務 面, 維 持 嚴 謹 風 險 控 管 及 允 當 的 流 動 性, 並 持 續 管 控 外 匯 避 險 成 本, 追 求 國 外 投 資 部 位 多 元 化 ( 拓 增 人 民 幣 資 產 承 作 海 外 擔 保 放 款 及 增 佈 不 動 產 等 ), 積 極 爭 取 法 令 鬆 綁 ( 如 : 開 放 投 資 國 外 地 方 政 府 債 國 外 未 上 市 櫃 股 權, 及 放 寬 大 陸 公 司 信 評 限 制 等 ), 同 時 因 應 全 球 景 氣 變 化 調 整 資 產 配 置, 以 提 升 資 金 運 用 效 益 ; 在 整 合 行 銷 面, 以 跨 售 的 活 動, 連 結 壽 險 組 織 的 拓 展 與 培 育, 提 升 壽 險 客 源 蒐 集 與 接 觸 效 果, 進 而 創 造 客 戶 金 融 產 品 需 求 廣 度, 深 化 集 團 與 客 戶 關 係 ; 全 面 推 動 效 率 化 經 營, 有 效 運 用 經 費 與 加 強 成 本 控 管, 並 利 用 科 學 化 管 理 工 具, 打 造 行 動 服 務 的 專 業 團 隊, 並 結 合 集 團 資 源, 以 提 升 公 司 經 營 效 率 此 外, 為 掌 握 海 外 市 場 商 機 及 累 積 未 來 成 長 動 能, 本 公 司 除 持 續 深 耕 大 陸 與 越 南 市 場, 落 實 在 地 經 營, 並 持 續 評 估 拓 展 其 他 海 外 市 場 機 會, 以 穩 健 踏 實 的 腳 步 朝 亞 太 地 區 最 佳 金 融 機 構 邁 進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 一 )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隨 著 金 融 科 技 的 發 展, 保 險 公 司 開 始 運 用 新 科 技 以 提 升 運 營 效 率, 並 藉 此 差 異 化 來 提 高 客 戶 滿 意 度 另 部 份 科 技 業 者, 亦 以 本 身 優 勢 藉 由 數 位 通 路 提 供 服 務, 日 後 將 以 跨 業 方 式 威 脅 保 險 產 業 價 值 鏈 ( 二 ) 法 規 環 境 為 健 全 國 內 保 險 產 業 體 質 並 與 國 際 接 軌, 近 年 金 管 會 逐 漸 開 放 保 險 業 多 項 相 關 業 務 法 規 ( 如 : 國 際 保 險 業 務 分 公 司 (OIU) 實 物 給 付 開 放 網 路 投 保 限 制 鬆 綁 保 險 業 投 資 金 融 科 技 公 司 等 限 制 ), 將 有 助 於 保 險 業 者 的 業 務 經 營 3

8 ( 三 )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全 球 經 濟 整 體 趨 勢 穩 定, 但 高 速 成 長 不 再, 低 成 長 低 利 率 低 通 膨 將 成 為 常 態 美 國 就 業 市 場 回 溫 有 助 於 支 撐 經 濟 成 長 的 動 能, 預 期 將 帶 動 台 灣 經 濟 觸 底 復 甦, 吸 引 國 際 資 金 流 向 台 灣, 進 而 帶 動 台 股 表 現, 將 有 利 投 資 收 益 的 提 升 歐 洲 股 市 表 現 受 惠 於 歐 元 貶 值 及 歐 洲 中 央 銀 行 的 寬 鬆 貨 幣 政 策, 再 加 上 油 價 下 跌 影 響, 將 可 望 持 續 活 絡 歐 元 區 經 濟 而 日 本 央 行 決 定 實 行 負 利 率 政 策, 預 期 將 可 帶 動 設 備 投 資 和 刺 激 消 費 另 大 陸 保 持 經 濟 運 行 在 合 理 區 間 的 主 要 策 略 為 穩 增 長 調 結 構, 然 而 調 結 構 的 過 程 難 免 為 市 場 帶 來 震 盪, 貨 幣 政 策 維 持 寬 鬆, 財 政 政 策 保 持 積 極, 國 企 財 稅 及 供 給 側 改 革 的 推 動, 都 是 資 本 市 場 成 長 的 主 要 動 力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五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三 日 二 公 司 沿 革 本 公 司 設 立 於 民 國 五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三 日, 總 公 司 設 於 臺 北 市 南 陽 街 九 十 號 國 泰 大 樓, 民 國 六 十 二 年 二 月 九 日 改 設 臺 北 市 南 陽 街 一 號 國 泰 信 託 大 樓, 民 國 六 十 六 年 九 月 九 日 改 設 襄 陽 路 一 號 國 泰 人 壽 大 樓, 民 國 七 十 六 年 九 月 二 十 六 日 改 設 臺 北 市 仁 愛 路 四 段 二 九 六 號 為 配 合 政 府 提 高 證 券 大 眾 化, 財 務 公 開 化 之 政 策, 於 民 國 五 十 二 年 三 月 一 日 申 請 將 股 票 上 市, 民 國 五 十 三 年 十 一 月 七 日 奉 准 股 票 正 式 上 市, 並 於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以 股 份 轉 換 方 式 設 立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財 政 部 核 准 同 日 上 市, 本 公 司 同 日 下 市 為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是 全 國 少 數 財 務 公 開, 企 業 大 眾 化 民 營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之 一 為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辦 理 國 寶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暨 幸 福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標 售 案, 並 以 安 定 基 金 墊 支 金 額 新 臺 幣 303 億 元 得 標, 取 得 讓 與 公 司 之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56,315,273,950 元 ( 包 括 普 通 股 股 本 53,065,273,950 元 及 特 別 股 股 本 3,250,000,000 元 ), 全 額 收 足 4

9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結 構 及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 股 東 會 稽 核 室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運 作 及 運 營 效 率 評 估 查 核 及 各 項 業 務 查 核 追 蹤 等 事 項 監 察 人 法 令 遵 循 部 公 司 法 令 遵 循 制 度 之 規 劃 管 理 及 執 行 等 事 項 風 險 管 理 部 掌 理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包 含 整 合 性 風 險 管 理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作 業 風 險 管 理 及 投 資 核 心 系 統 管 理 與 投 資 行 政 管 理 規 劃 等 事 宜 董 事 會 總 稽 核 法 務 室 財 務 部 掌 理 各 部 室 有 關 法 律 事 務 之 諮 詢 與 本 公 司 訴 訟 案 件 之 進 行 抵 押 放 款 債 權 管 理 業 務 掌 理 出 納 及 交 割 事 項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財 務 企 劃 部 掌 理 公 司 資 金 運 用 及 財 務 規 劃 分 析 等 事 項 不 動 產 投 資 部 掌 理 不 動 產 投 資 相 關 事 宜 董 事 長 業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不 動 產 管 理 部 掌 理 不 動 產 管 理 及 修 繕 等 相 關 事 宜 副 董 事 長 固 定 收 益 投 資 一 部 固 定 收 益 投 資 二 部 掌 理 國 內 大 陸 香 港 及 澳 門 地 區 固 定 收 益 相 關 之 證 券 投 資 事 宜 掌 理 國 外 ( 不 含 大 陸 香 港 及 澳 門 地 區 ) 固 定 收 益 相 關 及 非 美 元 計 價 商 品 之 證 券 投 資 事 宜 總 機 構 法 令 遵 循 主 管 投 資 管 理 部 掌 理 投 資 業 務 之 彙 總 控 管 行 政 支 援 與 交 易 執 行 外 匯 管 理 部 掌 理 公 司 外 匯 部 位 配 置 及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等 相 關 事 宜 總 經 理 風 控 長 證 券 投 資 部 掌 理 國 內 外 股 權 相 關 之 證 券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投 資 專 案 投 資 部 掌 理 國 內 外 另 類 投 資 相 關 事 宜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商 品 部 掌 理 傳 統 型 商 品 設 計 開 辦 系 統 導 入 等 事 項 放 款 部 契 約 部 掌 理 有 關 擔 保 放 款 之 消 金 及 法 金 業 務 之 推 展 企 劃 徵 授 信 資 產 管 理 等 事 項 放 款 鑑 價 部 掌 理 擔 保 放 款 之 鑑 價 事 項 掌 理 有 關 保 險 契 約 審 查 及 保 全 業 務 之 規 劃 督 導 及 管 理 理 賠 部 保 費 部 保 戶 服 務 部 保 戶 關 係 部 掌 理 有 關 保 險 契 約 理 賠 調 查 及 犯 罪 防 制 業 務 之 規 劃 督 導 及 管 理 掌 理 收 費 業 務 保 全 人 員 管 理 收 費 效 率 統 計 分 析 與 收 費 制 度 研 擬, 以 及 保 戶 服 務 業 務 企 劃 執 行 與 管 理 等 事 項 掌 理 有 關 內 外 部 客 戶 保 險 業 務 服 務 業 務 員 服 務 品 質 調 查 及 保 戶 申 訴 問 題 之 處 理, 及 強 化 外 部 機 關 之 聯 繫 等 事 項 掌 理 有 關 保 戶 關 懷 及 新 契 約 電 訪 之 業 務, 維 繫 客 戶 關 係 台 北 第 一 行 政 中 心 掌 理 轄 區 內 理 賠 保 全 審 查 暨 保 戶 服 務 中 心 等 事 項 台 北 第 二 行 政 中 心 掌 理 保 代 團 險 及 直 效 之 理 賠 保 全 審 查 暨 保 戶 服 務 中 心 等 事 項 桃 竹 行 政 中 心 掌 理 轄 區 內 理 賠 保 全 審 查 暨 保 戶 服 務 中 心 等 事 項 台 中 行 政 中 心 掌 理 轄 區 內 理 賠 保 全 審 查 暨 保 戶 服 務 中 心 等 事 項 台 南 行 政 中 心 掌 理 轄 區 內 理 賠 保 全 審 查 暨 保 戶 服 務 中 心 等 事 項 高 雄 行 政 中 心 掌 理 轄 區 內 理 賠 保 全 審 查 暨 保 戶 服 務 中 心 等 事 項 5

10 業 務 部 團 體 保 險 部 直 效 行 銷 部 掌 理 營 業 單 位 業 務 外 勤 人 事 組 織 之 指 導 管 理 企 劃 外 務 薪 津 核 發 及 金 控 整 合 行 銷 之 規 劃 推 動 等 事 項 掌 理 團 險 單 位 業 務 外 勤 人 事 組 織 之 指 導 管 理 企 劃 統 計 外 務 薪 津 核 發 掌 理 通 路 行 銷 業 務 外 勤 人 事 組 織 之 指 導 管 理 企 劃 統 計 外 務 薪 津 核 發 保 險 代 理 部 掌 管 保 代 相 關 業 務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教 育 訓 練 部 營 業 企 劃 部 客 群 經 營 部 綜 合 企 劃 部 數 理 部 精 算 一 部 掌 理 各 業 務 系 統 教 育 訓 練 體 系 之 研 究 規 劃 教 材 編 訂 開 發, CSN 衛 星 教 學 視 訊 教 學 之 管 理 發 展, 本 公 司 史 料 之 蒐 集 編 撰 典 藏, 統 籌 淡 水 教 育 中 心 新 竹 教 育 中 心 高 雄 教 育 中 心 各 訓 練 處 辦 理 內 外 勤 員 工 之 教 育 調 訓 等 事 項 掌 理 本 公 司 業 務 經 營 計 畫 行 銷 策 略 規 劃 ; 經 營 績 效 評 估 及 國 內 經 營 資 訊 與 同 業 動 態 調 查 分 析 ; 以 及 電 子 化 行 銷 國 內 保 險 與 金 融 資 訊 蒐 集 行 銷 支 援 活 動 企 劃 與 文 宣 媒 體 規 劃 管 理 等 事 項 掌 理 本 公 司 整 體 客 群 經 營 策 略, 運 用 內 外 部 客 戶 數 據 進 行 統 計 與 資 料 採 礦 模 型 分 析, 提 出 客 群 行 銷 及 保 險 價 值 鏈 中 各 領 域 應 用 建 議, 並 協 調 各 相 關 部 門 進 行 跨 領 域 / 通 路 之 客 群 經 營 專 案 推 展 等 事 項 掌 理 本 公 司 中 長 期 經 營 策 略 之 釐 訂 國 外 市 場 發 展 新 領 域 研 究 開 發 國 外 保 險 與 金 融 資 訊 蒐 集 及 國 際 保 險 研 修 ( 不 含 大 陸 越 南 ) 等 事 項 掌 理 外 勤 支 給 制 度 商 品 策 略 及 其 他 有 關 數 理 研 究 開 發 事 項 掌 理 公 司 準 備 金 計 提 保 單 分 紅 及 統 計 經 驗 分 析 等 事 宜 精 算 二 部 掌 理 公 司 資 本 適 足 率 及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及 再 保 險 等 事 宜 投 資 型 商 品 部 系 統 資 訊 部 壽 險 資 訊 部 投 資 資 訊 部 掌 理 投 資 型 商 品 設 計 開 辦 系 統 導 入 等 事 項 掌 理 電 腦 軟 硬 體 及 網 路 管 理 ; 負 責 主 機 硬 體 系 統 軟 體 資 料 庫 網 路 加 值 測 試 品 管 及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掌 理 壽 險 核 心 系 統 的 開 發 與 維 護 掌 理 投 資 財 務 會 計 放 款 總 務 等 系 統 的 開 發 與 維 護 行 銷 資 訊 部 掌 理 行 銷 通 路 支 援 及 保 戶 服 務 系 統 的 開 發 與 維 護 秘 書 室 掌 理 公 司 機 要 事 務 特 殊 公 共 關 係 董 監 事 會 庶 務 事 項 人 力 資 源 部 總 務 部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部 會 計 部 北 區 營 運 管 理 部 南 區 營 運 管 理 部 區 部 掌 理 內 勤 人 員 之 人 事 管 理 與 人 力 開 發 事 宜 掌 理 文 書 庶 務 採 購 總 公 司 大 樓 安 全 防 護 暨 不 屬 其 他 部 室 之 事 項 掌 理 職 業 災 害 防 止 計 劃, 規 劃 督 導 各 單 位 辦 理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等 相 關 事 項 掌 理 會 計 主 計 預 算 暨 其 他 有 關 帳 務 管 理 事 項 掌 理 轄 區 內 業 務 督 導 通 路 整 合 行 銷 企 劃 及 業 務 主 管 儲 備 等 及 人 事 管 理 事 宜 掌 理 轄 區 內 業 務 督 導 通 路 整 合 行 銷 企 劃 及 業 務 主 管 儲 備 等 及 人 事 管 理 事 宜 將 各 縣 市 劃 分 為 若 干 營 業 區 各 成 立 專 招 及 展 業 區 部, 掌 理 轄 區 內 專 招 展 業 各 營 業 單 位 業 務 拓 務 之 企 劃 督 導 及 外 勤 人 員 之 教 育 管 理 等 事 項 分 公 司 掌 理 營 業 單 位 業 務 拓 展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掌 理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政 策 之 擬 定 重 大 業 務 及 投 資 計 劃 審 議 及 執 行 之 追 蹤 檢 討 各 項 商 品 之 宣 告 利 率 之 決 定 及 資 本 適 足 性 制 度 因 應 策 略 擬 定 等 事 項 6

11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 一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 1.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 一 ): 105 年 4 月 1 日 職 稱 ( 註 1) 董 事 長 副 董 事 長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蔡 宏 圖 三 年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現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在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美 國 南 美 以 美 大 學 法 律 博 士 黃 調 貴 三 年 清 華 大 學 數 學 碩 士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國 泰 金 控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董 事 長 ;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副 董 事 長 等 國 泰 金 控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董 事 ;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常 務 監 察 人 等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蔡 政 達 蔡 鎮 球 蔡 宗 翰 兄 弟 兄 弟 父 子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蔡 政 達 三 年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註 1 註 1 註 2 註 2 國 泰 金 控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建 設 文 化 教 育 基 金 會 董 事 ;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常 務 董 事 等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蔡 宏 圖 蔡 鎮 球 蔡 宗 諺 兄 弟 兄 弟 父 子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蔡 鎮 球 三 年 日 本 慶 應 大 學 商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國 泰 產 險 董 事 長 ; 國 泰 金 控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建 設 文 化 教 育 基 金 會 董 事 ;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常 務 董 事 等 董 事 長 董 事 蔡 宏 圖 蔡 政 達 兄 弟 兄 弟 7

12 職 稱 ( 註 1)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熊 明 河 三 年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現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在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蔡 宗 諺 三 年 註 1 註 1 註 2 註 持 股 比 率 蔡 宗 翰 三 年 主 要 經 ( 學 ) 歷 美 國 愛 荷 華 大 學 精 算 碩 士 美 國 喬 治 城 大 學 法 律 博 士 美 國 舊 金 山 大 學 碩 士 張 發 得 三 年 中 興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國 泰 金 控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文 化 慈 善 基 金 會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董 事 ;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常 務 董 事 ; 國 泰 人 壽 總 經 理 等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台 灣 創 業 者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國 泰 金 控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 同 記 實 業 副 總 經 理 等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健 康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國 泰 建 設 良 廷 實 業 副 總 經 理 等 國 泰 人 壽 大 中 華 地 區 首 席 代 表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董 事 長 蔡 宏 圖 父 子 董 事 蔡 政 達 父 子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呂 偉 銘 三 年 開 南 商 工 森 弘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等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蔡 漢 章 三 年 中 興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董 事 ; 國 泰 人 壽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等

13 職 稱 ( 註 1)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時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持 股 股 數 股 數 比 率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名 年 子 女 現 在 義 持 有 股 份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持 股 股 數 股 數 比 率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林 昭 廷 三 年 台 灣 大 學 數 學 碩 士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國 泰 人 壽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等 董 事 加 拿 大 朱 中 強 三 年 加 拿 大 約 克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美 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美 豐 毛 紡 織 染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等 註 1 註 1 註 2 註 2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洪 敏 弘 三 年 美 國 密 西 根 州 立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博 士 國 泰 金 控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國 泰 產 險 獨 立 董 事 ; 台 灣 松 下 電 器 建 弘 國 際 投 資 裕 基 創 業 投 資 國 際 電 化 商 品 弘 裕 投 資 建 煌 企 業 董 事 長 ; 財 團 法 人 建 弘 文 教 基 金 會 駐 會 董 事 等

14 職 稱 ( 註 1) 獨 立 董 事 常 駐 監 察 人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黃 清 苑 三 年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現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在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註 1 註 1 註 2 註 2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日 本 大 學 商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課 程 畢 業 蔡 萬 德 三 年 日 本 二 松 學 社 大 學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國 泰 金 控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台 灣 玻 璃 工 業 獨 立 董 事 ;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常 務 ( 獨 立 ) 董 事 ; 煒 恒 資 產 管 理 達 勝 創 業 投 資 達 勝 壹 乙 創 業 投 資 達 勝 壹 甲 壹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廣 欣 壹 有 限 公 司 廣 欣 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廣 欣 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鴻 海 精 密 工 業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達 勝 財 務 顧 問 萬 鉑 德 帛 創 競 德 金 健 詠 達 揚 創 意 達 勝 肆 創 業 投 資 董 事 ;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工 商 協 進 會 監 事 等 安 得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等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監 察 人 中 華 民 國 陳 楷 模 三 年 台 灣 大 學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顧 問 醫 師 等 監 察 人 中 華 民 國 林 志 明 三 年 台 灣 大 學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醫 療 顧 問 等 註 1: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均 係 該 公 司 指 派 之 法 人 代 表 人 該 公 司 原 選 任 時 之 持 有 股 數 為 5,068,615,765 股 註 2: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5,306,527,395 股, 特 別 股 股 數 為 625,000,000 股 註 3: 董 事 兼 職 情 形 以 105 年 2-3 月 資 料 為 準 註 4: 郭 明 鑑 先 生 自 105 年 3 月 31 日 辭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職 務 10

15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105 年 4 月 10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註 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持 股 比 例 ( 註 2)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萬 寶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77% 霖 園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52% 花 旗 ( 台 灣 ) 託 管 新 加 坡 政 府 投 資 專 戶 1.49% 新 光 人 壽 1.29% 萬 達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2% 新 制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1.12% 勞 工 保 險 基 金 1.02% 渣 打 託 管 梵 加 德 新 興 市 場 股 票 指 數 基 金 專 戶 0.98% 寶 豐 隆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96%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0.94% 註 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若 其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應 再 填 列 下 表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 105 年 4 月 10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註 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持 股 比 例 ( 註 2) 萬 寶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霖 園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記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96% 佳 誼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85% 良 廷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85% 霖 園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70% 萬 達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89% 百 星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18% 震 昇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7% 宗 聯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 佳 誼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75% 同 記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69% 良 廷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74% 萬 寶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81% 萬 達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01% 百 星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45% 震 昇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4% 宗 聯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 花 旗 ( 台 灣 ) 託 管 新 加 坡 政 府 投 資 專 戶 非 公 司 組 織 新 光 人 壽 新 光 金 控 100% 11

16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註 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持 股 比 例 ( 註 2) 萬 達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制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勞 工 保 險 基 金 渣 打 託 管 梵 加 德 新 興 市 場 股 票 指 數 基 金 專 戶 蔡 政 達 92.99% 霖 園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5% 萬 寶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05% 良 廷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41% 非 公 司 組 織 非 公 司 組 織 非 公 司 組 織 寶 豐 隆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HOMAX EQUITY LIMITED 19.57% WADA MARI 80.43%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非 公 司 組 織 註 1: 如 上 表 主 要 股 東 屬 法 人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12

17 2.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 二 ): 姓 名 ( 註 1) 條 件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2) 蔡 宏 圖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黃 調 貴 蔡 政 達 蔡 鎮 球 熊 明 河 蔡 宗 翰 蔡 宗 諺 張 發 得 呂 偉 銘 蔡 漢 章 林 昭 廷 朱 中 強 洪 敏 弘 2 黃 清 苑 3 蔡 萬 德 陳 楷 模 林 志 明 13

18 註 1: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均 係 該 公 司 指 派 之 法 人 代 表 人 註 2: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之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 但 如 為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五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但 依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七 條 履 行 職 權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不 在 此 限 (8) 未 與 其 他 董 事 間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9)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10)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27 條 規 定 以 政 府 法 人 或 其 代 表 人 當 選 14

19 ( 二 )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 104 年 12 月 31 日 職 稱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 註 1) 日 期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持 有 股 份 年 子 女 持 名 義 持 有 係 之 經 理 人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比 率 數 比 率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熊 明 河 美 國 愛 荷 華 大 學 精 算 碩 士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稽 核 中 華 民 國 簡 長 得 逢 甲 大 學 會 計 大 中 華 地 區 首 席 代 表 中 華 民 國 張 發 得 中 興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蔡 漢 章 中 興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董 事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廖 志 強 中 興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龔 志 榮 中 歐 國 際 工 商 學 院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劉 上 旗 台 灣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碩 士 國 泰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昭 廷 台 灣 大 學 數 學 碩 士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王 怡 聰 美 國 麻 省 理 工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國 泰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機 構 法 令 遵 循 主 管 中 華 民 國 張 曙 光 淡 江 大 學 日 文 風 控 長 中 華 民 國 金 肖 雲 愛 荷 華 大 學 精 算 碩 士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20 職 稱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 註 1)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比 率 數 比 率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Co., Ltd. 董 事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黃 政 甫 政 治 大 學 統 計 碩 士 長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金 樹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王 健 源 政 治 大 學 風 險 管 理 與 保 險 學 碩 士 美 國 海 斯 堡 州 立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董 事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鍾 茂 季 復 旦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陸 家 嘴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吳 俊 宏 清 華 大 學 統 計 碩 士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董 事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Co., Ltd. 董 事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劉 大 坤 美 國 麻 省 理 工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副 總 經 理 兼 北 區 營 運 管 理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賴 啟 民 輔 仁 大 學 經 濟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蔡 朝 吉 交 通 大 學 海 運 管 理 副 總 經 理 兼 系 統 資 訊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明 環 東 吳 大 學 電 子 計 算 機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王 志 峰 清 華 大 學 ( 大 陸 )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21 職 稱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 註 1) 日 期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持 有 股 份 年 子 女 持 名 義 持 有 係 之 經 理 人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比 率 數 比 率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王 麗 秋 逢 甲 大 學 保 險 學 碩 士 副 總 經 理 兼 投 資 管 理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士 喬 台 灣 大 學 商 學 碩 士 國 泰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外 匯 管 理 部 經 理 林 秉 儒 兄 弟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蔡 宜 芳 美 國 伊 利 諾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國 泰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洪 大 慶 政 治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副 總 經 理 兼 任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台 灣 之 星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南 區 營 運 管 理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張 照 明 台 灣 大 學 經 濟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南 港 國 際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南 港 國 際 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總 經 理 兼 任 不 中 華 民 國 郭 文 鎧 東 吳 大 學 商 用 數 學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1 Limited 動 產 投 資 部 經 理 董 事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Limited 董 事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董 事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朝 祥 北 京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財 務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邱 瑞 鴻 政 治 大 學 財 稅 業 務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泰 州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22 職 稱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 註 1) 日 期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持 有 股 份 年 子 女 持 名 義 持 有 係 之 經 理 人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比 率 數 比 率 稽 核 室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吳 文 炫 中 興 大 學 法 律 人 力 資 源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萬 憶 蓮 政 治 大 學 風 險 管 理 與 保 險 學 碩 士 會 計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鄭 旭 峯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碩 士 知 達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合 夥 人 秘 書 室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高 穎 祥 政 治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總 務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吳 重 義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碩 士 保 費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周 昌 筠 政 治 大 學 保 險 學 碩 士 數 理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薛 祖 岳 清 華 大 學 統 計 碩 士 保 戶 服 務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志 榮 輔 仁 大 學 法 律 高 雄 行 政 中 心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丁 介 甫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風 險 管 理 與 保 險 學 碩 士 法 務 室 經 理 兼 法 令 遵 循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宮 篤 志 台 灣 大 學 法 律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St. Swithin s House (General Partner) Limited 董 事 台 中 行 政 中 心 經 理 台 南 行 政 中 心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祥 復 中 山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中 華 民 國 張 玲 豪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教 育 訓 練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范 千 惠 政 治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契 約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吳 總 慰 逢 甲 大 學 保 險 學 碩 士

23 職 稱 ( 註 1) 台 北 第 一 行 政 中 心 經 理 台 北 第 二 行 政 中 心 經 理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日 期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持 有 股 份 年 子 女 持 名 義 持 有 係 之 經 理 人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比 率 數 比 率 中 華 民 國 鄧 仁 政 輔 仁 大 學 經 濟 中 華 民 國 曾 繁 榮 文 化 大 學 法 律 團 體 保 險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吳 方 興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風 險 管 理 與 保 險 學 碩 士 保 險 代 理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黃 靖 宇 政 治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台 安 傑 天 使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發 起 人 精 算 一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邱 齡 永 台 灣 大 學 數 學 碩 士 風 險 管 精 算 二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黃 景 祿 清 華 大 學 統 計 碩 士 理 部 經 理 陳 玟 琪 配 偶 固 定 收 益 投 資 一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李 瑋 琪 中 央 大 學 財 務 管 理 碩 士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固 定 收 益 投 資 二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張 翔 菘 美 國 紐 約 哥 倫 比 亞 大 學 統 計 碩 士 投 資 型 商 品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李 文 瑞 中 山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碩 士 風 險 管 理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玟 琪 台 灣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碩 士 精 算 二 部 經 理 黃 景 祿 配 偶 19

24 職 稱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 註 1)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比 率 數 比 率 外 匯 管 理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秉 儒 美 國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管 理 碩 士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副 總 經 理 兼 投 林 士 喬 兄 弟 資 管 理 部 經 理 專 案 投 資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李 鼎 倫 南 港 國 際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南 港 國 際 二 股 英 國 曼 徹 斯 特 管 理 學 院 國 際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企 業 碩 士 Holding 1 Limited 董 事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明 煬 中 興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放 款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曹 碧 玉 中 興 大 學 合 作 經 濟 越 南 經 營 團 隊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李 訓 裕 中 央 大 學 數 學 碩 士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總 經 理 壽 險 資 訊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王 富 民 東 吳 大 學 商 用 數 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協 理 桃 竹 行 政 中 心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簡 敏 雄 輔 仁 大 學 經 濟 財 務 企 劃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簡 怡 慧 美 國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商 業 管 理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Cathay 碩 士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2 Limited 董 事 直 效 行 銷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張 殷 壽 政 治 大 學 法 律 營 業 企 劃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萬 祥 清 華 大 學 統 計 碩 士

25 職 稱 ( 註 1) 綜 合 企 劃 部 經 理 兼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際 保 險 業 務 分 公 司 經 理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日 期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持 有 股 份 年 子 女 持 名 義 持 有 係 之 經 理 人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比 率 數 比 率 中 華 民 國 陳 崇 佑 逢 甲 大 學 保 險 學 碩 士 理 賠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李 幼 蓮 政 治 大 學 保 險 學 碩 士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Cathay 不 動 產 管 理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石 敏 宏 成 功 大 學 建 築 碩 士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1 Limited 董 事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2 Limited 董 事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董 事 行 銷 資 訊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佩 靜 台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碩 士 投 資 資 訊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秉 毅 中 央 大 學 管 理 碩 士 越 南 經 營 團 隊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吳 佳 林 淡 江 大 學 保 險 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大 陸 經 營 團 隊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廖 明 宏 逢 甲 大 學 保 險 學 碩 士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總 經 理 大 陸 經 營 團 隊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張 經 理 美 國 麻 省 理 工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碩 士 副 總 經 理 大 陸 經 營 團 隊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蔡 緒 正 淡 江 大 學 保 險 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福 建 分 公 司 總 經 理

26 職 稱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 註 1) 日 期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持 有 股 份 年 子 女 持 名 義 持 有 係 之 經 理 人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比 率 數 比 率 保 戶 關 係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蔡 榮 逸 達 拉 斯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業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李 建 昌 成 功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碩 士 放 款 鑑 價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啟 峰 政 治 大 學 地 政 商 品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薏 如 中 興 大 學 統 計 客 群 經 營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黃 昱 龍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風 險 管 理 與 保 險 學 碩 士 證 券 投 資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邱 如 萍 美 國 波 士 頓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專 招 台 北 第 一 區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胡 榮 新 文 化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專 招 台 北 第 二 區 部 經 理 專 招 桃 園 區 部 經 理 專 招 桃 竹 區 部 經 理 專 招 台 中 區 部 經 理 專 招 台 南 區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涂 淑 萍 私 立 崇 右 企 專 中 華 民 國 吳 美 玲 開 南 商 工 中 華 民 國 莊 麗 美 宜 蘭 高 商 中 華 民 國 萬 國 興 逢 甲 大 學 紡 織 工 程 中 華 民 國 曾 國 聚 逢 甲 大 學 銀 行 保 險

27 職 稱 ( 註 1) 專 招 高 雄 第 一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台 北 第 一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台 北 第 二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台 北 第 三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桃 園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新 竹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台 中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中 部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嘉 雲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台 南 區 部 經 理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日 期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持 有 股 份 年 子 女 持 名 義 持 有 係 之 經 理 人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比 率 數 比 率 中 華 民 國 蔡 文 堯 逢 甲 大 學 會 計 中 華 民 國 朱 孝 華 淡 水 工 商 專 校 工 業 管 理 中 華 民 國 周 仁 欽 逢 甲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中 華 民 國 劉 容 光 輔 仁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中 華 民 國 洪 啟 淵 私 立 逢 甲 大 學 會 計 中 華 民 國 王 寒 松 逢 甲 大 學 合 作 經 濟 中 華 民 國 曾 麗 東 海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中 華 民 國 賴 坤 城 中 州 技 術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中 華 民 國 顏 文 誠 文 化 大 學 法 律 中 華 民 國 林 國 壽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28 職 稱 ( 註 1) 展 業 高 雄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高 屏 區 部 經 理 展 業 東 台 區 部 經 理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日 期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持 有 股 份 年 子 女 持 名 義 持 有 係 之 經 理 人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比 率 數 比 率 中 華 民 國 馬 孝 敬 淡 江 大 學 法 文 中 華 民 國 侯 萬 益 逢 甲 大 學 銀 行 保 險 中 華 民 國 吳 朗 如 私 立 輔 仁 大 學 經 濟 忠 孝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黃 建 源 淡 水 工 商 專 校 企 業 管 理 新 北 市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黃 鴻 毅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永 和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簡 聰 吉 台 灣 工 技 學 院 工 業 管 理 技 術 基 隆 市 分 公 司 經 理 桃 園 市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明 仁 文 化 大 學 市 政 中 華 民 國 張 永 祺 中 央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蘆 竹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詹 弘 文 逢 甲 大 學 銀 行 保 險 新 竹 市 分 公 司 經 理 新 竹 縣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王 嘉 慶 東 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中 華 民 國 劉 志 遠 實 踐 家 專 國 際 貿 易 竹 東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張 美 紅 曙 光 女 中

29 職 稱 ( 註 1) 苗 栗 縣 分 公 司 經 理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日 期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持 有 股 份 年 子 女 持 名 義 持 有 係 之 經 理 人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比 率 數 比 率 中 華 民 國 張 吉 昌 逢 甲 大 學 銀 行 保 險 竹 南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居 朝 坤 文 化 大 學 海 洋 台 中 市 分 公 司 經 理 台 中 市 北 區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黃 軍 瑋 亞 洲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碩 士 中 華 民 國 黃 賜 淦 文 化 大 學 海 洋 豐 原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蔡 明 華 中 興 大 學 管 理 學 碩 士 彰 化 縣 分 公 司 經 理 南 投 縣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王 世 毅 靜 宜 大 學 管 理 碩 士 中 華 民 國 林 文 昌 逢 甲 大 學 保 險 學 碩 士 竹 山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許 文 瓊 鹿 港 高 中 雲 林 縣 分 公 司 經 理 嘉 義 市 分 公 司 經 理 嘉 義 縣 分 公 司 經 理 台 南 市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李 奇 能 中 原 大 學 會 計 中 華 民 國 蔡 登 淵 台 北 工 專 電 子 工 程 中 華 民 國 黃 文 騏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中 華 民 國 蔡 文 翰 輔 仁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30 職 稱 選 ( 就 ) 任 國 籍 姓 名 ( 註 1) 日 期 配 偶 未 成 利 用 他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持 有 股 份 年 子 女 持 名 義 持 有 係 之 經 理 人 有 股 份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數 持 股 股 持 股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比 率 數 比 率 新 營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國 勳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碩 士 佳 里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張 海 松 逢 甲 大 學 銀 行 保 險 高 雄 市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張 鈞 富 義 守 大 學 管 理 碩 士 鹽 埕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黃 緯 豪 淡 江 大 學 建 築 工 程 北 高 雄 分 公 司 經 理 屏 東 縣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蘇 俊 曉 淡 江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中 華 民 國 洪 晟 翔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工 業 設 計 潮 州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蘇 世 揚 大 葉 大 學 食 品 工 程 澎 湖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勝 義 高 雄 市 立 海 專 輪 機 工 程 宜 蘭 縣 分 公 司 經 理 花 蓮 縣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宏 基 東 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文 錥 逢 甲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台 東 分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仁 傑 東 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註 1: 應 包 括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以 及 凡 職 位 相 當 於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者, 不 論 職 稱, 亦 均 應 予 揭 露 註 2: 與 擔 任 目 前 職 位 相 關 之 經 歷, 如 於 前 揭 期 間 曾 於 查 核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或 關 係 企 業 任 職, 應 敘 明 其 擔 任 之 職 稱 及 負 責 之 職 務 26

31 三 最 近 會 計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一 )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之 酬 金 職 稱 ( 註 1) 董 事 長 副 董 事 長 董 董 董 董 董 董 董 董 董 董 事 事 事 事 事 事 事 事 事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姓 名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蔡 宏 圖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黃 調 貴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蔡 政 達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蔡 鎮 球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熊 明 河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蔡 宗 翰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蔡 宗 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朱 中 強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張 發 得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呂 偉 銘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蔡 漢 章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林 昭 廷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洪 敏 弘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黃 清 苑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郭 明 鑑 本 公 司 報 酬 (A)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董 事 酬 金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董 事 酬 勞 (C)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D)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E)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金 (F) 本 公 司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員 工 酬 勞 (G) 本 公 司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有 無 領 比 例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17,310 17, ,415 2, % 0.05% 64,913 64, % 0.22% 無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27

32 董 事 姓 名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董 事 酬 金 級 距 前 四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 前 七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E+F+G)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低 於 2,000,000 元 註 2 註 2 註 3 註 3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 - 張 發 得 蔡 漢 章 張 發 得 蔡 漢 章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 - 蔡 宗 翰 蔡 宗 翰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黃 調 貴 黃 調 貴 黃 調 貴 熊 明 河 林 昭 廷 黃 調 貴 熊 明 河 林 昭 廷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15 人 15 人 15 人 15 人 註 1: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均 係 該 公 司 指 派 之 法 人 代 表 人 註 2: 係 含 蔡 宏 圖 蔡 政 達 蔡 鎮 球 熊 明 河 蔡 宗 翰 蔡 宗 諺 朱 中 強 張 發 得 呂 偉 銘 蔡 漢 章 林 昭 廷 洪 敏 弘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等 十 四 人 註 3: 係 含 蔡 宏 圖 蔡 政 達 蔡 鎮 球 蔡 宗 諺 朱 中 強 呂 偉 銘 洪 敏 弘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等 九 人 28

33 ( 二 )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職 稱 ( 註 ) 姓 名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酬 金 報 酬 (A) 酬 勞 (B)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C)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A B 及 C 等 三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常 駐 監 察 人 蔡 萬 德 監 察 人 陳 楷 模 4,868 4, % 0.01% 無 監 察 人 林 志 明 監 察 人 姓 名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監 察 人 酬 金 級 距 前 三 項 酬 金 總 額 (A+B+C)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D) 低 於 2,000,000 元 陳 楷 模 林 志 明 陳 楷 模 林 志 明 2,000,000 元 ( 含 )~ 5,000,000 元 ( 不 含 ) 蔡 萬 德 蔡 萬 德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以 上 - - 總 計 3 人 3 人 註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均 係 該 公 司 指 派 之 法 人 代 表 人 29

34 ( 三 )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職 稱 ( 註 1) 姓 名 總 經 理 熊 明 河 大 中 華 首 席 代 表 張 發 得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蔡 漢 章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林 昭 廷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龔 志 榮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劉 上 旗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廖 志 強 總 稽 核 簡 長 得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王 怡 聰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李 永 振 ( 註 2)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蔡 宗 翰 ( 註 3)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吳 惠 斌 ( 註 3) 副 總 經 理 林 金 樹 副 總 經 理 張 曙 光 副 總 經 理 王 健 源 副 總 經 理 鍾 茂 季 副 總 經 理 吳 俊 宏 副 總 經 理 劉 大 坤 副 總 經 理 賴 啟 民 副 總 經 理 蔡 朝 吉 副 總 經 理 陳 明 環 副 總 經 理 王 志 峰 副 總 經 理 王 麗 秋 副 總 經 理 林 士 喬 副 總 經 理 蔡 宜 芳 副 總 經 理 洪 大 慶 副 總 經 理 金 肖 雲 副 總 經 理 黃 政 甫 副 總 經 理 張 照 明 副 總 經 理 林 朝 祥 副 總 經 理 郭 文 鎧 本 公 司 薪 資 (A) 退 職 退 休 金 (B)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等 (C)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D)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本 公 司 30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本 公 司 憑 證 數 額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76,577 76, , , % 0.53% 無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35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低 於 2,000,000 元 吳 惠 斌 張 曙 光 吳 惠 斌 張 曙 光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註 4 註 4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註 5 註 5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蔡 宗 翰 劉 上 旗 蔡 宗 翰 劉 上 旗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熊 明 河 林 昭 廷 王 怡 聰 熊 明 河 林 昭 廷 王 怡 聰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以 上 - - 總 計 31 人 31 人 註 1: 依 104 年 度 職 稱 填 報 註 2: 李 永 振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於 民 國 104 年 9 月 22 日 退 休 註 3: 蔡 宗 翰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及 吳 惠 斌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分 別 於 民 國 104 年 1 月 27 日 及 民 國 104 年 2 月 1 日 徵 調 關 係 企 業 註 4: 係 含 龔 志 榮 廖 志 強 簡 長 得 李 永 振 鍾 茂 季 吳 俊 宏 蔡 朝 吉 陳 明 環 王 志 峰 洪 大 慶 張 照 明 林 朝 祥 郭 文 鎧 等 十 三 人 註 5: 係 含 張 發 得 蔡 漢 章 林 金 樹 王 健 源 劉 大 坤 賴 啟 民 王 麗 秋 林 士 喬 蔡 宜 芳 金 肖 雲 黃 政 甫 等 十 一 人 31

36 ( 四 )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及 分 派 情 形 : 經 理 人 ( 含 ) 以 上 獲 配 員 工 酬 勞 總 額 為 董 事 會 決 議 員 工 酬 勞 分 配 金 額 之 5%, 再 依 總 人 數 平 均 分 配 經 理 人 姓 名 職 稱 請 詳 參 二 分 派 股 票 金 額 總 數 為 新 台 幣 0 仟 元, 分 派 現 金 金 額 總 數 為 新 台 幣 219 仟 元, 總 計 新 台 幣 219 仟 元,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為 0% ( 五 )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未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 六 ) 分 別 比 較 說 明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於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並 說 明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 本 公 司 之 薪 資 係 依 薪 資 給 付 標 準, 於 選 ( 委 ) 任 時,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後 給 付 於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支 付 之 合 併 總 數 各 為 230,123 仟 元 及 114,638 仟 元, 一 四 年 度 增 加 115,485 仟 元 ; 而 支 付 合 併 總 數 佔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稅 後 淨 利 各 為 0.60% 及 0.74% 四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13 次, 董 事 監 察 人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 列 ) 委 託 出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席 次 數 A 席 次 數 A/13 ( 註 1) 董 事 長 蔡 宏 圖 % 副 董 事 長 黃 調 貴 % 董 事 蔡 政 達 % 董 事 熊 明 河 % 董 事 蔡 鎮 球 % 董 事 蔡 宗 翰 % 董 事 蔡 宗 諺 % 董 事 呂 偉 銘 % 董 事 蔡 漢 章 % 董 事 張 發 得 % 董 事 林 昭 廷 % 董 事 朱 中 強 % 獨 立 董 事 洪 敏 弘 % 獨 立 董 事 黃 清 苑 % 獨 立 董 事 郭 明 鑑 % 常 駐 監 察 人 蔡 萬 德 0-0% 監 察 人 陳 楷 模 % 監 察 人 林 志 明 12-92% 註 1: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備 註 32

37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1.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2.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說 明 如 下 : 開 會 日 期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朱 中 強 黃 調 貴 蔡 鎮 球 蔡 宗 翰 蔡 漢 章 林 昭 廷 洪 敏 弘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黃 調 貴 蔡 漢 章 蔡 宗 諺 朱 中 強 蔡 宗 諺 朱 中 強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蔡 鎮 球 洪 敏 弘 郭 明 鑑 蔡 宏 圖 蔡 政 達 蔡 宗 翰 蔡 宗 諺 朱 中 強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朱 中 強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制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擬 與 國 泰 金 控 及 其 所 屬 十 一 家 子 公 司 共 同 與 Microsoft Operations Pte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Ltd.( 微 軟 亞 太 營 運 中 心 ) 簽 署 軟 體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授 權 合 約 並 購 買 電 腦 作 業 軟 體 案 與 中 國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陸 家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交 易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與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續 買 賣 鴻 海 精 密 國 泰 建 設 及 遠 東 宏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信 股 票 進 行 投 資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與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易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與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案 董 事 自 行 迴 避 指 派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Limited 董 事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與 國 泰 建 築 經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案 董 事 自 行 迴 避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33

38 蔡 宗 諺 朱 中 強 續 買 賣 鴻 海 精 密 國 泰 建 設 及 遠 東 宏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黃 清 苑 信 股 票 進 行 投 資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表 決 郭 明 鑑 郭 明 鑑 私 募 股 權 基 金 投 資 案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表 決 蔡 鎮 球 蔡 宗 翰 與 國 泰 金 融 集 團 所 屬 子 公 司 共 同 辦 理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洪 敏 弘 贊 助 費 用 分 攤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表 決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蔡 鎮 球 蔡 宗 翰 與 IBM 簽 訂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系 統 相 關 合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洪 敏 弘 約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表 決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黃 清 苑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達 勝 肆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表 決 黃 清 苑 解 除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黃 清 苑 競 業 禁 止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之 限 制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表 決 蔡 宏 圖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與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案 董 事 自 行 迴 避 蔡 政 達 表 決 黃 清 苑 解 除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黃 清 苑 競 業 禁 止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之 限 制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表 決 黃 調 貴 蔡 鎮 球 子 公 司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增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洪 敏 弘 資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表 決 郭 明 鑑 蔡 鎮 球 與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洪 敏 弘 易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表 決 郭 明 鑑 蔡 宏 圖 蔡 鎮 球 董 事 自 行 迴 避 涉 蔡 宗 諺 參 與 台 灣 之 星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害 朱 中 強 增 資 案 表 決 關 係 之 事 項 洪 敏 弘 郭 明 鑑 蔡 漢 章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增 資 案 林 昭 廷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表 決 34

39 蔡 宗 翰 郭 明 鑑 洪 敏 弘 蔡 宗 翰 洪 敏 弘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蔡 鎮 球 蔡 宗 翰 洪 敏 弘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蔡 鎮 球 蔡 宗 翰 洪 敏 弘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蔡 宏 圖 黃 調 貴 蔡 政 達 蔡 鎮 球 熊 明 河 蔡 漢 章 蔡 宗 翰 黃 調 貴 蔡 鎮 球 洪 敏 弘 郭 明 鑑 擬 由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或 其 子 公 司 投 資 美 國 資 產 管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理 公 司 股 權, 並 同 意 本 公 司 對 CHL 進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行 增 資 案 同 意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郭 明 鑑 兼 任 陸 家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獨 立 董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事 職 務, 並 解 除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案 解 除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洪 敏 弘 競 業 禁 止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之 限 制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與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易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與 國 泰 金 控 所 屬 子 公 司 共 同 辦 理 二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一 六 年 廣 宣 活 動 贊 助 之 費 用 分 攤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與 國 泰 金 控 所 屬 子 公 司 共 同 辦 理 國 泰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資 訊 大 樓 機 房 維 運 設 備 委 外 服 務 契 約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之 費 用 分 攤 案 與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交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易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指 派 子 公 司 柬 埔 寨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公 司 董 事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蔡 宗 翰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制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調 整 子 公 司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司 增 資 金 額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35

40 蔡 宗 諺 朱 中 強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蔡 宗 翰 洪 敏 弘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郭 明 鑑 黃 清 苑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蔡 鎮 球 蔡 宗 翰 洪 敏 弘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蔡 宏 圖 蔡 政 達 蔡 鎮 球 熊 明 河 蔡 宏 圖 黃 調 貴 蔡 政 達 蔡 鎮 球 熊 明 河 續 買 賣 鴻 海 精 密 國 泰 建 設 及 遠 東 宏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信 股 票 進 行 投 資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與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易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解 除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郭 明 鑑 競 業 禁 止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之 限 制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解 除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黃 清 苑 競 業 禁 止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之 限 制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與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本 公 司 及 國 泰 金 控 等 共 九 家 公 司 共 用 資 訊 資 源, 並 共 同 簽 署 國 泰 金 控 暨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各 子 公 司 間 資 訊 系 統 設 備 暨 人 員 共 用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合 約 書 案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贈 與 國 泰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與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交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易 案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未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3.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 例 如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等 )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無 36

41 ( 二 )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或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 第 十 八 屆 董 事 ( 統 計 期 間 : )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13 次 (A),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B/A ( 註 ) 常 駐 監 察 人 蔡 萬 德 % 監 察 人 陳 楷 模 % 備 註 監 察 人 林 志 明 %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監 察 人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 一 )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員 工 及 股 東 溝 通 情 形 : 監 察 人 認 為 必 要 時 得 與 員 工 股 東 直 接 聯 絡 溝 通 ( 二 ) 監 察 人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1. 稽 核 主 管 定 期 於 董 事 會 報 告 稽 核 業 務, 並 交 付 監 察 人 查 閱 2. 監 察 人 依 照 公 司 法 規 定 委 託 會 計 師 查 核 董 事 會 編 造 之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財 務 報 表 盈 餘 分 配 案, 復 經 監 察 人 會 同 審 查 認 為 並 無 不 合 二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如 有 陳 述 意 見,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註 :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37

42 ( 三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與 原 因 :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一 公 司 是 否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 一 )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已 另 依 保 險 業 無 差 異 則 訂 定 並 揭 露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於 103 年 4 月 28 日 制 定 是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並 揭 露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及 保 險 業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二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及 股 東 權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作 業 程 序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疑 義 糾 紛 及 訴 訟 事 宜, 並 依 程 序 實 施?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 一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控 百 分 之 百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並 無 股 東 建 議 或 糾 紛 等 問 題 需 處 理 ( 二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保 險 業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中 關 於 股 東 會 職 權 之 規 定, 因 本 公 司 為 單 一 法 人 股 東 公 司,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15 條 第 1 項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每 月 均 依 規 定 申 報 大 及 公 司 法 第 128 條 之 1 第 1 項 規 股 東 之 股 權 異 動 資 訊, 並 於 每 次 停 止 過 戶 時 定, 由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核 對 與 股 東 名 冊 資 料 是 否 相 符, 以 隨 時 掌 握 權, 故 本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相 主 要 大 股 東 之 持 股 情 形 關 之 股 東 會 職 權 由 董 事 會 代 ( 三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執 行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風 ( 三 )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風 險 控 管 及 行 是 險 控 管 及 防 火 牆 機 制? 防 火 牆 等 相 關 機 制, 並 據 以 執 行 : 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防 火 牆 政 策 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從 事 放 款 以 外 之 其 他 交 易 內 部 作 業 暨 行 為 規 範 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放 款 管 理 辦 法 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對 同 一 人 同 一 關 係 人 或 同 一 關 係 企 業 為 放 款 以 外 之 其 他 交 易 限 額 辦 法 38

43 評 估 項 目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規 範, 禁 止 公 司 內 部 人 利 用 市 場 上 未 公 開 資 訊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三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董 事 會 是 否 就 成 員 組 成 擬 訂 多 元 化 方 針 及 落 實 執 行? ( 二 ) 公 司 除 依 法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外, 是 否 自 願 設 置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及 其 評 估 方 式, 每 年 並 定 期 進 行 績 效 評 估? ( 四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四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及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並 妥 適 回 應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切 之 重 要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議 題?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四 ) 本 公 司 已 於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防 火 牆 政 策 中 明 訂, 因 資 訊 交 互 運 用 或 職 務 之 關 係, 實 際 知 悉 客 戶 未 公 開 之 消 息 時, 本 公 司 相 關 成 員 或 人 員 於 該 消 息 明 確 後, 未 公 開 前 或 公 開 後 一 定 期 間 內, 不 得 買 賣 相 關 有 價 證 券 ( 一 ) 國 泰 金 控 指 派 本 公 司 之 董 監 事 背 景 涵 蓋 財 無 差 異 務 金 融 投 資 法 律 經 濟 資 訊 統 計 精 算 各 方 面, 專 業 背 景 多 元 化 董 監 事 亦 持 續 進 修, 持 續 增 進 專 業 能 力 ( 二 ) 本 公 司 已 設 立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提 昇 風 是 險 管 理 之 運 作 機 制, 強 化 整 合 性 風 險 管 理 溝 通 平 台 ( 三 ) 本 公 司 每 年 均 定 期 進 行 董 事 自 我 評 量 及 同 儕 評 鑑 ( 四 )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會 計 師 適 任 性 及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專 業 性 及 獨 立 性 ( 一 ) 本 公 司 設 有 24 小 時 全 年 無 休 無 差 異 申 訴 服 務 專 線, 專 責 保 戶 溝 通 管 道 ; 並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有 網 路 客 服 中 心, 負 責 保 戶 相 關 問 是 題 回 覆 與 處 理 公 司 內 部 網 站 並 設 置 有 員 工 討 論 區 員 工 關 懷 專 線 董 事 長 信 箱 等 措 施, 以 促 進 管 理 階 39

44 評 估 項 目 五 公 司 是 否 委 任 專 業 股 務 代 辦 機 構 辦 理 股 東 會 事 務? 六 資 訊 公 開 ( 一 ) 公 司 是 否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訊?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法 人 說 明 會 過 程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七 公 司 是 否 有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層 與 員 工 間 之 溝 通 本 公 司 亦 已 於 公 司 網 站 揭 露 履 行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情 形, 並 定 期 更 新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 無 差 異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國 泰 金 控 為 本 公 司 唯 一 法 人 是 股 東 依 公 司 法 第 128 條 之 1 及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15 條 規 定, 股 東 會 職 權 由 董 事 會 代 行, 不 適 用 公 司 法 相 關 股 東 會 之 規 定 無 差 異 ( 一 ) 本 公 司 公 開 資 訊 網 址 : b/pages/headerfooter/info/info_index. 是 html ( 二 ) 本 公 司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並 將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訊 揭 露 於 保 險 業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等 ( 一 ) 公 司 致 力 於 幸 福 職 場 的 實 踐, 讓 每 一 無 差 異 位 國 泰 人 壽 的 員 工 都 能 擁 有 幸 福 的 職 場 生 活 優 質 的 職 場 環 境, 因 此 公 司 十 分 重 視 員 工 福 利 教 育 訓 練 和 職 場 安 全 等 面 向 : 是 1. 員 工 福 利 注 重 員 工 福 利 為 公 司 經 營 理 念 之 一, 因 此 除 提 供 中 秋 端 午 代 金 生 日 禮 金 員 工 福 利 團 體 保 險 員 工 意 外 險 IPAD 購 買 補 40

45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助 外, 公 司 更 舉 辦 一 系 列 活 動, 促 進 員 工 工 作 與 生 活 平 衡, 包 含 員 工 旅 遊 家 庭 日 職 場 按 摩 登 山 健 行 歌 唱 比 賽 趣 味 競 賽 社 團 活 動 等 ; 另 提 供 同 仁 結 婚 補 助 生 育 補 助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及 托 育 服 務 等 鼓 勵 員 工 婚 育 2. 教 育 訓 練 公 司 為 厚 植 經 營 發 展 實 力, 持 續 投 注 大 量 資 源 培 育 金 融 專 業 人 才, 依 據 職 能 需 求 分 層 分 級 發 展 設 計 不 同 的 訓 練 藍 圖 此 外, 為 培 育 幕 僚 人 員 成 為 前 線 最 佳 支 援 夥 伴, 依 組 織 發 展 及 同 仁 與 主 管 不 同 職 涯 階 段 培 訓 需 求, 規 劃 階 段 性 系 統 性 全 方 位 培 訓 計 畫, 以 孕 育 所 需 之 關 鍵 人 才 3. 職 場 安 全 秉 持 員 工 是 公 司 重 要 資 產 之 理 念, 全 力 打 造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全 台 設 置 11 位 專 職 職 業 健 康 照 護 管 理 員 ( 護 理 人 員 ) 專 責 辦 理 各 種 員 工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事 項 另 依 法 設 置 5 位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員 實 施 工 作 場 所 之 環 境 機 械 設 備 之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靜 態 與 動 態 查 核 公 司 每 年 定 期 辦 理 急 救 人 員 訓 練 課 程, 並 進 行 模 擬 演 練, 以 因 應 發 生 重 大 意 外 事 故 時 緊 急 協 助 傷 患 之 處 置, 保 障 員 工 生 命 安 全 另 依 據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41

46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教 育 訓 練 規 則 規 定, 定 期 實 施 在 職 人 員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施 以 從 事 工 作 與 預 防 災 變 所 需 之 觀 念, 避 免 職 業 災 害 發 生 ( 二 ) 公 司 為 能 讓 每 一 位 員 工 獲 得 良 善 的 關 注 及 感 受 到 公 司 的 重 視, 公 司 注 重 與 員 工 的 交 流 和 照 護, 因 此 設 立 多 元 溝 通 機 制, 傾 聽 員 工 心 聲, 並 且 提 供 多 種 活 動, 關 懷 員 工 健 康 : 1. 溝 通 管 道 公 司 定 期 舉 辦 員 工 敬 業 度 調 查, 瞭 解 員 工 心 聲, 並 提 供 員 工 意 見 表 達 的 適 當 管 道, 設 置 員 工 討 論 區 董 事 長 信 箱 等, 以 傾 聽 同 仁 心 聲 並 廣 納 同 仁 建 議, 同 時 依 據 同 仁 建 議 內 容, 指 派 專 責 部 室 協 助 回 覆 人 力 資 源 部 另 設 置 員 工 關 懷 專 線 (5880), 作 為 員 工 與 公 司 主 管 同 儕 間 之 溝 通 緩 衝 橋 樑, 並 協 助 解 決 同 仁 疑 惑 及 問 題 2. 員 工 健 康 提 供 內 外 勤 員 工 每 3 年 定 期 健 康 檢 查, 公 司 配 置 醫 師 提 供 體 檢 服 務 ( 包 含 血 糖 檢 測 癌 症 篩 檢 骨 密 度 檢 測 ) 與 醫 療 諮 詢 災 害 住 院 補 助 就 醫 住 院 優 惠 健 康 講 座 CPR 急 救 訓 練 提 供 防 疫 照 護 ( 施 打 流 感 疫 苗 設 置 乾 洗 手 及 量 測 體 溫 等 防 疫 物 品 ); 另 為 積 極 推 動 員 工 養 成 良 好 健 身 習 慣, 職 工 福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42

47 評 估 項 目 八 公 司 是 否 有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若 有, 請 敍 明 其 董 事 會 意 見 自 評 或 委 外 評 鑑 結 果 主 要 缺 失 或 建 議 事 項 及 改 善 情 形 )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利 委 員 會 亦 補 助 多 個 運 動 社 團 ( 三 ) 客 戶 投 保 新 契 約 時, 除 了 業 務 人 員 第 一 時 間 詳 細 解 說 外, 亦 透 過 專 業 電 訪 團 隊 再 次 確 認 客 戶 已 充 份 了 解 商 品 內 容, 讓 客 戶 正 確 選 擇 個 人 需 要 的 保 險 商 品, 主 動 協 助 保 戶 充 分 了 解 保 單 內 容, 並 確 認 經 手 人 招 攬 過 程 合 乎 規 範, 預 防 爭 議 發 生, 同 時 亦 核 對 客 戶 通 訊 資 料 正 確 性, 確 保 客 戶 日 後 能 確 實 收 到 公 司 各 項 通 知 文 件 另, 本 公 司 由 金 控 統 一 辦 理 董 事 及 重 要 職 員 責 任 保 險 投 保 事 宜 ( 四 ) 本 公 司 已 訂 有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由 董 事 會 核 定 風 險 胃 納, 並 依 風 險 特 性 訂 定 各 項 風 險 限 額, 定 期 監 控 並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 五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情 形 : 揭 露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web/)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否 無 無 差 異 ( 四 ) 公 司 如 有 設 置 薪 酬 委 員 會 者, 應 揭 露 其 組 成 職 責 及 運 作 情 形 : 無 43

48 ( 五 )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情 形 : 評 估 項 目 一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以 及 檢 討 實 施 成 效? ( 二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社 會 責 任 教 育 訓 練?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由 董 事 會 授 權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處 理, 及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處 理 情 形?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合 理 薪 資 報 酬 政 策, 並 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制 度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結 合, 及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與 懲 戒 制 度?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控 子 公 司 之 一, 國 泰 金 控 101 年 由 本 公 司 依 據 該 守 則 落 實 執 行, 國 泰 金 控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委 員 會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無 顯 著 差 異 惟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定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制 度 尚 未 完 全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並 於 104 年 調 政 策 結 合, 但 已 將 營 業 企 劃 部 整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業 永 續 守 部 門 執 掌 納 入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則, 守 則 中 規 範 本 公 司 應 持 續 關 注 企 業 永 續 相 關 推 行 是 議 題, 並 隨 時 注 意 國 內 與 國 際 企 業 永 續 制 度 之 發 展 及 企 業 環 境 之 變 遷, 據 以 檢 討 改 進 公 司 所 建 置 之 制 度, 以 提 升 履 行 企 業 永 續 成 效 等 內 容 並 於 每 半 年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工 作 進 度, 由 董 事 會 中 指 派 乙 名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督 導, 由 金 控 總 經 理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亦 設 立 企 業 永 續 敘 獎 機 制, 以 鼓 勵 同 仁 針 對 崗 位 發 展 企 業 永 續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一 ) 公 司 是 否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並 使 用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 二 ) 公 司 是 否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是 ( 一 ) 本 公 司 在 採 購 各 項 商 品 時 均 優 先 考 量 無 差 異 低 污 染 省 能 源 可 回 收 的 環 保 標 章 產 品, 以 降 低 對 環 境 之 負 荷 103 年 本 公 司 綠 色 採 購 金 額 達 1.5 億 元, 並 連 續 五 年 接 受 環 保 署 與 台 北 市 環 保 局 綠 色 採 購 績 優 單 位 表 揚 此 外 透 過 多 元 的 電 子 單 據 行 動 保 險 及 線 上 交 易 服 務 提 升 效 率, 大 幅 節 省 5 千 萬 張 紙 資 源 ( 二 )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率 先 金 融 業, 取 得 ISO (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 驗 證,102 年 亦 獲 選 經 44

49 評 估 項 目 ( 三 ) 公 司 是 否 注 意 氣 候 變 遷 對 營 運 活 動 之 影 響, 並 執 行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制 定 公 司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策 略?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濟 部 能 源 局 服 務 業 能 源 管 理 系 統 示 範 企 業, 導 入 ISO 50001( 能 源 管 理 系 統 ), 成 為 台 灣 第 一 家 通 過 此 驗 證 的 保 險 公 司 藉 助 國 際 標 準 檢 視 營 運 過 程 對 環 境 所 造 成 之 影 響, 規 劃 出 各 項 節 能 環 保 方 案, 並 檢 討 修 正, 達 成 循 環 管 理 持 續 改 善 之 目 標 由 於 對 環 境 保 護 及 節 約 能 源 之 重 視, 本 公 司 103 年 起 擴 大 導 入 能 源 暨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至 全 台 12 棟 大 樓,104 年 已 順 利 完 成 續 期 驗 證,105 年 起 更 規 劃 擴 大 管 理 系 統 運 作 至 其 他 大 樓 ( 三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控 子 公 司 之 一,102 年 由 國 泰 金 控 李 長 庚 總 經 理 簽 署 國 泰 金 控 暨 各 子 公 司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管 理 宣 言, 現 已 完 成 總 公 司 大 樓 系 統 資 訊 部 六 大 行 政 中 心 ( 含 61 營 業 單 位 ) 等 主 要 據 點 之 盤 查 作 業 未 來 除 了 持 續 擴 大 盤 查 範 圍 外 (105 年 規 劃 新 增 8 棟 大 樓, 含 33 營 業 單 位 ), 為 提 升 管 理 效 率, 亦 將 與 金 控 及 各 子 公 司 協 力 建 置 集 團 資 訊 平 台 另 外, 本 公 司 尚 制 定 有 節 能 減 碳 作 業 要 點, 配 合 教 育 簡 報 節 能 專 責 人 員 定 期 會 議 內 部 CSN 錄 影 節 目 環 境 講 座 等 環 境 教 育 行 動, 提 升 員 工 永 續 意 識, 以 落 實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45

50 評 估 項 目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依 照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人 權 約, 制 定 相 關 之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 二 ) 公 司 是 否 建 置 員 工 申 訴 機 制 及 管 道, 並 妥 適 處 理? ( 三 ) 公 司 是 否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對 員 工 定 期 實 施 安 全 與 健 康 教 育?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控 子 公 司 之 一, 國 泰 金 控 無 差 異 所 制 定 之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業 永 續 守 則 參 照 國 際 人 權 公 約, 並 於 旗 下 員 工 幸 福 小 組 將 人 權 議 題 納 入 執 掌 此 外, 集 團 亦 針 對 性 別 平 權 制 定 職 場 性 騷 擾 防 治 及 處 理 細 則 ( 二 )1. 完 善 提 供 員 工 意 見 表 達 的 適 當 管 道, 於 公 司 內 網 設 置 員 工 討 論 區 董 事 長 信 箱 3B 金 頭 腦 創 新 改 善 提 案 信 箱 等, 以 傾 聽 同 仁 心 聲 並 廣 納 建 議, 將 同 仁 建 議 內 容 交 由 專 責 部 室 評 估 可 行 性, 並 回 饋 提 案 是 同 仁 後 續 因 應 做 法 2. 為 促 進 員 工 關 懷, 由 人 力 資 源 部 設 置 員 工 關 懷 專 線 (5880) 及 性 騷 擾 防 治 專 線, 作 為 員 工 與 公 司 主 管 同 儕 間 之 溝 通 緩 衝 橋 樑, 並 協 助 解 決 同 仁 疑 惑 及 問 題 ( 三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控 子 公 司 之 一, 秉 持 員 工 是 公 司 重 要 資 產 之 理 念, 全 力 打 造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全 台 設 置 11 位 職 業 健 康 照 護 管 理 員 ( 護 理 人 員 ) 專 職 專 責 辦 理 各 種 員 工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事 項 另 依 法 設 置 5 位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員 實 施 工 作 場 所 之 環 境 機 械 設 備 ( 含 承 攬 商 ) 之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靜 態 與 動 態 查 核 另 依 據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46

51 評 估 項 目 ( 四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員 工 定 期 溝 通 之 機 制, 並 以 合 理 方 式 通 知 對 員 工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之 營 運 變 動? ( 五 ) 公 司 是 否 為 員 工 建 立 有 效 之 職 涯 能 力 發 展 培 訓 計 畫?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教 育 訓 練 規 則 第 17 條 規 定, 定 期 實 施 在 職 人 員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四 )1. 為 確 保 員 工 能 夠 即 時 瞭 解 公 司 的 經 營 方 向 與 重 大 訊 息, 會 不 定 期 透 過 公 文 及 公 司 內 部 網 頁 Hot News 專 區 公 告 各 項 訊 息 ; 每 日 亦 會 製 播 影 音 動 態 節 目, 透 過 MOD 教 育 平 台, 使 員 工 能 夠 隨 時 掌 握 各 項 消 息 ; 另 每 月 定 期 召 開 主 管 會 議, 會 議 內 容 涵 蓋 市 場 分 析 經 營 績 效 重 要 業 務 交 流, 並 將 資 訊 放 置 於 公 司 內 部 網 頁, 確 保 重 要 訊 息 得 以 同 步 宣 達 至 各 層 級 員 工 年 起 國 泰 金 控 集 團 啟 動 登 峰 計 劃 進 行 組 織 轉 型, 並 發 展 至 旗 下 各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為 使 員 工 了 解 此 一 計 畫, 故 與 集 團 各 子 公 司 共 同 建 置 登 峰 計 畫 溝 通 網 站 及 意 見 專 區, 員 工 可 隨 時 了 解 專 案 進 度 並 提 供 相 關 想 法 ( 五 ) 公 司 為 厚 植 經 營 發 展 實 力, 持 續 投 注 大 量 資 源 培 育 金 融 專 業 人 才, 依 據 職 能 需 求 分 層 分 級 發 展 設 計 不 同 的 訓 練 藍 圖 此 外, 為 培 育 幕 僚 人 員 成 為 前 線 最 佳 支 援 夥 伴, 依 組 織 發 展 及 同 仁 與 主 管 不 同 職 涯 階 段 培 訓 需 求, 規 劃 階 段 性 系 統 性 全 方 位 培 訓 計 畫, 以 孕 育 所 需 之 關 鍵 人 才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47

52 評 估 項 目 ( 六 ) 公 司 是 否 就 研 發 採 購 生 產 作 業 及 服 務 流 程 等 制 定 相 關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政 策 及 申 訴 程 序? ( 七 ) 對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行 銷 及 標 示, 公 司 是 否 遵 循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準 則? ( 八 )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來 往 前, 是 否 評 估 供 應 商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六 ) 本 公 司 為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提 升 各 單 位 對 消 費 爭 議 處 理 之 重 視, 增 進 消 費 爭 議 處 理 之 效 率 與 品 質, 已 依 據 金 融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等 相 關 法 規, 訂 定 消 費 爭 議 處 理 程 序 以 為 遵 循 另, 客 戶 投 保 新 契 約 時, 除 業 務 人 員 第 一 時 間 詳 細 解 說 外, 亦 透 過 專 業 電 訪 團 隊 再 次 確 認 客 戶 已 充 份 了 解 商 品 內 容, 讓 客 戶 正 確 選 擇 個 人 需 要 的 保 險 商 品, 主 動 協 助 保 戶 充 分 了 解 保 單 內 容, 並 確 認 經 手 人 招 攬 過 程 合 乎 規 範, 預 防 爭 議 發 生, 電 訪 同 時 亦 核 對 客 戶 通 訊 資 料 正 確 性, 確 保 客 戶 日 後 能 確 實 收 到 公 司 各 項 通 知 文 件 ( 七 ) 本 公 司 各 通 路 行 銷 作 業 均 遵 循 金 管 會 發 布 相 關 法 規, 且 依 保 險 業 招 攬 及 核 保 理 賠 辦 法 第 五 條 訂 定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業 務 招 攬 處 理 制 度 及 程 序, 規 範 代 理 人 或 業 務 員 實 際 為 本 公 司 從 事 各 種 保 險 商 品 之 推 介 媒 合 行 為 另 依 保 險 法 公 平 交 易 法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金 融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及 保 險 業 招 攬 廣 告 自 律 規 範 等 相 關 法 令, 本 公 司 訂 定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商 品 銷 售 及 教 育 文 件 管 理 辦 法, 以 管 控 商 品 銷 售 文 件 符 合 相 關 法 令 規 範 ( 八 ) ( 九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控 子 公 司 之 一, 國 48

53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過 去 有 無 影 響 環 境 與 社 會 之 紀 錄? 泰 金 控 行 政 管 理 聯 繫 會 議 ( 環 保 組 ) 已 制 定 ( 九 ) 公 司 與 其 主 要 供 應 商 之 契 約 是 否 包 含 供 供 應 商 檢 核 表, 並 在 集 團 採 購 辦 法 中 納 入 應 商 如 涉 及 違 反 其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條 文, 針 對 違 反 之 供 應 商 將 策, 且 對 環 境 與 社 會 有 顯 著 影 響 時, 得 終 止 合 作 隨 時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之 條 款?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等 ( 一 )1. 國 泰 金 控 104 年 發 佈 2014 年 企 業 社 會 無 差 異 處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完 整 揭 露 國 泰 落 實 企 業 永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續 (CS) 的 具 體 作 為, 報 告 書 同 步 揭 露 於 國 泰 金 控 官 網 企 業 永 續 專 區 ( dings/web/csr/csr.aspx) 是 2. 為 有 效 對 外 揭 露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本 公 司 每 年 發 行 國 泰 公 益 集 團 年 報, 記 載 國 泰 公 益 集 團 所 舉 辦 之 公 益 活 動, 並 同 步 揭 露 於 國 泰 慈 善 基 金 會 官 網 公 益 集 團 年 報 專 區 ( rity/aboutindex/index/4)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依 據 該 守 則 落 實 執 行, 無 顯 著 差 異 惟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制 度 尚 未 完 全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結 合, 但 已 將 營 業 企 劃 部 部 門 執 掌 納 入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推 行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本 公 司 長 期 深 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因 應 國 內 外 企 業 永 續 趨 勢 著 重 金 融 業 金 流 之 影 響 力, 國 泰 金 控 企 業 永 續 委 員 會 轄 下 各 工 作 小 組 已 改 組 為 永 續 治 理 責 任 投 資 責 任 商 品 員 工 幸 福 綠 色 營 運 及 社 會 共 榮 六 大 小 組, 並 著 手 制 定 短 中 長 期 計 畫, 以 逐 步 與 國 際 趨 勢 接 49

54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軌 104 年 亦 成 效 卓 越, 其 績 優 事 績 如 下 : 1. 入 選 道 瓊 永 續 指 數 (DJSI) 新 興 市 場 成 分 股 ( 為 台 灣 保 險 業 第 一 ) 2.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資 訊 揭 露 評 鑑 A++ 最 高 等 級 3. 天 下 企 業 公 民 獎 前 十 名 肯 定 4. 遠 見 雜 誌 CSR 大 調 查 _ 服 務 與 金 融 組 楷 模 獎 ( 金 融 業 唯 一 獲 獎 ) 5. 台 灣 永 續 能 源 基 金 會 十 大 永 續 典 範 公 司 獎 台 灣 TOP50 企 業 永 續 報 告 獎 金 融 及 保 險 業 金 獎 6. 連 續 六 年 獲 得 環 保 局 綠 色 採 購 績 優 單 位 表 揚, 採 購 金 額 居 金 融 業 之 冠 7. 榮 獲 消 費 者 金 融 品 牌 暨 金 控 CSR 大 獎 最 佳 壽 險 形 象 及 最 佳 壽 險 服 務 兩 項 金 質 獎 8. 台 灣 壽 險 業 唯 一 榮 獲 ISO14001 國 際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認 證 與 ISO50001 能 源 管 理 系 統 雙 認 證 9. 榮 獲 第 十 七 屆 保 險 信 望 愛 獎 公 司 類 最 佳 社 會 責 任 獎 10. 榮 獲 台 北 市 政 府 節 能 領 導 獎 工 商 產 業 乙 組 第 一 名 11. 榮 獲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臺 灣 保 險 卓 越 獎 - 六 金 一 銀 肯 定 12. 榮 獲 30 雜 誌 Young 世 代 品 牌 大 調 查 - 最 常 使 用 品 牌 及 最 常 擁 有 品 牌 雙 料 冠 軍 13. 獲 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優 良 哺 集 乳 室 認 證 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如 有 通 過 相 關 驗 證 機 構 之 查 證 標 準, 應 加 以 敘 明 : 國 泰 金 控 2014 年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優 於 法 規, 首 度 引 進 會 計 師 ISAE3000 確 信 原 則 以 進 行 非 財 務 資 訊 查 核,2015 年 已 委 由 資 誠 (PwC)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進 行 指 標 確 信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註 2: 公 司 已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者, 摘 要 說 明 得 以 註 明 查 閱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方 式 及 索 引 頁 次 替 代 之 50

55 ( 六 ) 公 司 履 行 誠 信 經 營 情 形 及 採 行 措 施 : 評 估 項 目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規 章 及 對 外 文 件 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作 法,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積 極 落 實 經 營 政 策 之 承 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並 於 各 方 案 內 明 定 作 業 程 序 行 為 指 南 違 規 之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度, 且 落 實 執 行? ( 三 ) 公 司 是 否 對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第 七 條 第 二 項 各 款 或 其 他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防 範 措 施?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 一 ) 公 司 是 否 評 估 往 來 對 象 之 誠 信 紀 錄, 並 於 其 與 往 來 交 易 對 象 簽 訂 之 契 約 中 明 訂 誠 信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為 規 範 本 公 司 員 工 行 為 道 德 標 準, 本 公 司 無 差 異 於 99 年 9 月 已 訂 有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員 工 行 為 守 則 為 持 續 強 化 此 經 營 核 心 價 值 並 予 以 同 仁 明 確 之 指 引, 另 於 104 年 間 配 合 國 泰 金 控 統 一 規 範, 頒 布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及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員 工 行 為 守 則, 明 示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之 承 諾 ( 二 ) 本 公 司 在 法 遵 制 度 教 育 與 檢 核 機 制 上 採 是 高 標 準, 甚 至 領 先 監 理 機 關 規 定, 如 : 每 半 年 內 控 與 法 遵 自 行 查 核 等, 並 將 單 位 內 控 與 法 遵 評 鑑 成 果 與 主 管 考 核 連 結, 由 上 而 下 強 化 法 治 精 神 另 每 年 定 期 執 行 資 訊 安 全 法 洗 錢 防 制 法 金 融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測 驗, 全 面 落 實 法 遵 教 育, 以 達 誠 信 經 營 之 目 的 ( 三 ) 為 確 保 保 戶 及 相 關 利 害 關 係 人 等 權 益, 訂 有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員 工 投 保 誠 實 保 證 保 險 辦 法, 投 保 誠 實 保 證 之 保 險 金 額 隨 員 工 之 職 務 及 職 級 調 整 是 ( 一 ) 本 公 司 採 購 管 理 辦 法 第 四 章 為 廠 商 資 格 審 無 差 異 查 及 禁 止, 訂 有 條 文 要 求 須 對 廠 商 資 格 審 51

56 評 估 項 目 行 為 條 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隸 屬 董 事 會 之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其 執 行 情 形? ( 三 ) 公 司 是 否 制 定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政 策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並 落 實 執 行? ( 四 ) 公 司 是 否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已 建 立 有 效 的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由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定 期 查 核, 或 委 託 會 計 師 執 行 查 核? ( 五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誠 信 經 營 之 內 外 部 之 教 育 訓 練?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查 及 徵 信, 另 對 有 違 交 易 誠 信 者 應 列 為 拒 絕 往 來 廠 商 本 公 司 契 約 範 本 訂 有 次 承 攬 禁 止 保 證 條 款 保 密 義 務 權 益 及 個 資 保 障 法 令 遵 循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法 律 關 係 等 相 關 條 文, 以 約 束 交 易 對 象 之 誠 信 行 為 否 ( 二 ) 無 是 ( 三 ) 本 公 司 訂 有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從 事 放 款 以 外 之 其 他 交 易 內 部 作 業 暨 行 為 規 範 及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放 款 管 理 辦 法, 以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另 外, 本 公 司 針 對 保 戶 員 工 及 股 東 均 設 有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包 含 保 戶 申 訴 電 話 保 戶 申 訴 傳 真 保 戶 申 訴 董 事 長 信 箱 等 是 ( 四 ) 本 公 司 訂 有 員 工 行 為 守 則 及 洗 錢 防 制 注 意 事 項, 相 關 事 項 納 入 內 部 查 核 項 目,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依 實 際 需 要 辦 理 查 核 ; 另 對 主 管 機 關 會 計 師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與 自 行 查 核 所 提 列 之 檢 查 意 見 或 查 核 缺 失 事 項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所 列 應 加 強 改 善 事 項, 持 續 追 蹤 改 善 執 行 情 形 是 ( 五 ) 針 對 新 進 人 員 主 管 及 員 工 安 排 培 訓 新 進 人 員 : 於 新 人 課 程 首 日 安 排 公 司 介 紹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52

57 評 估 項 目 三 公 司 檢 舉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具 體 檢 舉 及 獎 勵 制 度, 並 建 立 便 利 檢 舉 管 道, 及 針 對 被 檢 舉 對 象 指 派 適 當 之 受 理 專 責 人 員?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課 程, 並 傳 遞 企 業 文 化 及 核 心 價 值 ( 誠 信 / 當 責 / 創 新 ) 主 管 : 每 月 針 對 主 管 召 開 工 作 會 報, 並 宣 達 公 司 經 營 策 略 及 企 業 願 景, 總 經 理 亦 於 會 中 期 勉 主 管 需 謹 守 誠 信 經 營 原 則, 以 創 造 企 業 最 大 價 值 員 工 : 各 部 室 每 週 召 開 部 門 會 議, 會 中 宣 讀 名 譽 董 事 長 四 大 經 營 理 念 - 注 重 商 業 道 德 講 究 職 業 良 心, 時 時 提 醒 同 仁 於 業 務 推 動 時, 需 謹 守 誠 信 經 營 原 則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是 ( 一 ) 本 公 司 設 有 監 察 人 信 箱, 以 建 立 監 察 人 與 無 差 異 所 有 利 害 關 係 人 直 接 溝 通 之 管 道 ; 並 訂 定 調 查 標 準 作 業 等 相 關 機 制 公 司 另 訂 有 員 工 獎 懲 辦 法, 明 訂 獎 懲 原 則 簽 報 程 序 及 獎 懲 種 類 及 其 對 應 之 行 為 事 例 員 工 之 獎 懲, 除 稽 核 室 查 核 案 件 轉 人 力 資 源 部 辦 理 外, 其 餘 由 有 查 核 權 之 單 位 或 員 工 所 屬 主 管 呈 報 上 級 主 管 後, 轉 各 人 事 管 理 單 位 辦 理 如 經 查 證 員 工 有 違 反 規 定 之 情 事, 得 依 其 情 節 輕 重, 按 相 關 法 令 公 司 內 部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適 當 處 分, 或 移 送 法 辦 並 應 自 負 民 事 刑 事 或 行 政 法 之 法 律 責 任 53

58 評 估 項 目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受 理 檢 舉 事 項 之 調 查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及 相 關 保 密 機 制? ( 三 ) 公 司 是 否 採 取 保 護 檢 舉 人 不 因 檢 舉 而 遭 受 不 當 處 置 之 措 施?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否 ( 二 ) 無 否 ( 三 ) 無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是 ( 一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控 子 公 司 之 一, 誠 信 經 營 無 差 異 露 其 所 訂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內 容 及 推 動 成 效? 相 關 情 形 揭 露 於 國 泰 金 控 網 站 (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不 適 用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檢 討 修 正 其 訂 定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等 情 形 ) 無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 七 ) 公 司 如 有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者, 揭 露 其 查 詢 方 式 : 1. 本 公 司 訂 有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獨 立 董 事 職 責 範 疇 準 則 及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等 規 章 2. 查 詢 方 式 如 下 : 國 泰 人 壽 網 頁 資 訊 公 開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治 理 架 構 及 規 則 ( ( 八 ) 其 他 足 以 增 進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瞭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 無 54

59 ( 九 )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狀 況 : 1.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依 據 自 行 檢 查 之 結 果, 謹 聲 明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確 知 建 立 實 施 和 維 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係 董 事 會 及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公 司 業 已 建 立 此 一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目 的 係 在 對 營 運 財 務 報 導 及 法 令 遵 循 等 目 標 之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之 確 保 營 運 之 目 標 係 在 追 求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包 括 獲 利 績 效 及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等 目 標 ; 財 務 之 報 導 目 標 係 在 追 求 對 外 之 財 務 報 導 為 可 靠 ; 法 令 遵 循 之 目 標 則 在 追 求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法 令 遵 循 制 度 係 達 成 法 令 遵 循 目 標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一 部 分 ; 財 務 紀 錄 及 報 表 係 依 保 險 法 及 相 關 規 定 編 製, 編 製 基 礎 前 後 一 致, 且 係 財 務 報 導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部 分 成 果 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其 先 天 限 制, 不 論 設 計 如 何 完 善, 有 效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亦 僅 能 對 上 述 三 項 目 標 之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之 確 保 ; 而 且, 由 於 環 境 情 況 之 改 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可 能 隨 之 改 變 惟 本 公 司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有 自 我 監 督 之 機 制, 缺 失 一 經 辨 認, 本 公 司 即 採 取 更 正 之 行 動 三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訂 頒 保 險 業 內 部 控 制 及 稽 核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之 規 定, 建 立 自 行 查 核 制 度, 並 每 年 至 少 辦 理 一 次 自 行 查 核, 由 各 業 務 財 務 及 資 訊 單 位 成 員 相 互 查 核 業 務 實 際 執 行 情 形, 並 由 各 單 位 指 派 主 管 或 相 當 職 級 以 上 人 員 負 責 督 導 執 行, 再 由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覆 核 各 單 位 之 自 行 查 核 報 告 及 內 部 稽 核 所 發 現 之 內 部 控 制 缺 失 及 異 常 事 項 改 善 情 形, 以 評 估 本 公 司 整 體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四 本 公 司 業 已 辦 理 自 行 查 核 及 內 部 稽 核 作 業, 檢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計 及 執 行 之 有 效 性 五 本 公 司 基 於 前 項 檢 查 結 果, 認 為 上 開 期 間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 包 括 營 運 財 務 報 導 及 法 令 遵 循 )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除 附 表 所 列 事 項 外, 係 屬 有 效, 能 合 理 確 保 董 事 會 及 經 理 人 業 已 知 悉 營 運 目 標 達 成 之 程 度 財 務 報 導 及 法 令 遵 循 目 標 業 已 達 成 ; 亦 認 為 財 務 紀 錄 及 報 表 係 依 保 險 法 及 有 關 規 定 編 製, 編 製 基 礎 前 後 一 致, 其 正 確 性 係 允 當 六 本 聲 明 書 將 成 為 本 公 司 年 報 及 公 開 說 明 書 之 主 要 內 容, 上 述 公 開 之 內 容 如 有 虛 偽 隱 匿 等 不 法 情 事, 將 涉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百 七 十 一 條 第 一 百 七 十 四 條 或 保 險 法 等 相 關 規 定 之 法 律 責 任 七 本 聲 明 書 業 經 本 公 司 105 年 3 月 17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謹 致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聲 明 人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簽 章 總 經 理 : 熊 明 河 簽 章 總 稽 核 : 簡 長 得 簽 章 總 機 構 法 令 遵 循 主 管 : 張 曙 光 簽 章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7 日 55

6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應 加 強 事 項 及 改 善 計 畫 ( 基 準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 應 加 強 事 項 改 善 措 施 預 定 完 成 改 善 時 間 一 本 公 司 銷 售 國 泰 人 壽 鑫 已 自 103 年 起 取 得 主 管 機 關 同 意, 陸 續 已 改 善 想 事 成 終 身 保 險 等 商 進 行 商 品 部 分 變 更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經 驗 品, 其 計 提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生 命 表 基 礎 ( 調 整 為 100%), 並 於 103 死 亡 率 未 依 101 年 1 月 年 12 月 處 理 完 畢 10 日 金 管 會 保 財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辦 理, 致 有 錯 誤 變 更 責 任 準 備 金 計 提 基 礎 情 事 二 本 公 司 機 場 櫃 檯 承 保 旅 行 已 增 加 旅 平 險 系 統 檢 核 結 果 歷 程 記 錄 已 改 善 平 安 保 險 承 保 件, 未 留 下 留 存, 另 以 被 保 險 人 有 效 契 約 保 額 ( 含 同 曾 經 進 行 核 保 程 序 之 任 業 ) 超 過 各 年 齡 限 額 為 財 務 核 保 判 斷 依 何 軌 跡, 且 未 落 實 公 會 通 據, 並 作 為 評 估 被 保 險 人 近 3 個 月 內 密 報 查 詢 機 制, 針 對 保 戶 於 集 向 2 家 以 上 投 保 金 額 之 適 當 性 3 個 月 內 密 集 向 2 家 公 司 ( 含 ) 以 上 進 行 財 務 核 保 程 序 三 本 公 司 於 95 年 11 月 28 已 加 強 解 約 電 訪 作 業 明 確 規 範 並 落 實 已 改 善 日 辦 理 保 代 客 戶 解 約 申 服 務 中 心 各 項 複 核 作 業 規 定 將 解 約 等 請 作 業 時, 未 依 銀 行 保 代 保 全 給 付 作 業 已 導 入 簽 名 影 像 核 對 結 手 冊 規 定 電 訪 保 戶 果 及 電 訪 輸 入 鏈 結 受 理 編 號 之 機 制, 服 務 中 心 客 服 專 員 須 依 核 對 結 果 點 選, 如 疑 似 簽 名 不 符 則 須 電 訪 確 認 後 才 能 完 成 受 理 四 本 公 司 自 訂 有 價 證 券 投 1. 已 於 停 損 報 告 中 敘 明 較 明 確 之 投 資 1. 已 改 善 資 風 險 限 額 規 範 對 有 價 建 議 以 期 降 低 曝 險 部 位, 並 適 時 更 新 證 券 之 停 損 控 管 機 制, 核 投 資 建 議 已 修 訂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風 欠 落 實, 另 未 落 實 對 受 託 險 限 額 規 範, 並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使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之 監 督 停 損 作 業 與 執 行 加 強 落 實 56

61 2. 擬 重 新 審 視 委 外 合 約 並 進 行 修 約, 並 2. 預 計 105 年 03 月 31 加 強 對 受 託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之 管 理 監 日 改 善 完 成 督 五 本 公 司 投 資 未 上 市 櫃 股 擬 修 正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風 險 限 額 規 已 改 善 票, 有 未 訂 定 風 險 控 管 措 範, 增 訂 未 上 市 櫃 股 票 之 停 損 說 明, 施 情 事, 風 險 管 理 未 臻 落 以 符 合 主 管 機 關 對 投 資 未 上 市 櫃 股 票 實 風 險 控 管 措 施 之 要 求 六 本 公 司 之 交 易 部 門 ( 包 括 1. 已 針 對 避 險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連 結 標 1. 已 改 善 委 外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 從 事 的 與 被 避 險 項 目 不 同 者, 風 險 管 理 部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避 險 交 已 確 實 依 規 於 交 易 前 檢 視 各 部 門 衍 易, 雖 每 月 出 具 避 險 有 效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之 相 關 性, 以 確 保 性 評 估 報 告, 惟 評 估 作 業 其 符 合 高 度 相 關 之 規 定, 並 留 存 書 面 核 有 缺 失 文 件 備 查 2. 已 於 交 易 後 風 險 管 理 部 每 月 出 具 衍 2. 已 改 善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避 險 有 效 性 報 告, 追 蹤 各 部 門 執 行 狀 況, 以 落 實 管 理 機 制 57

62 2. 委 託 會 計 師 專 案 審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會 計 師 審 查 報 告 : 會 計 師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查 核 報 告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公 鑒 : 後 附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謂 其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 含 依 財 務 報 導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而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報 報 表 )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係 有 效 聲 明 之 一 部 分, 及 該 公 司 法 令 遵 循 制 度 之 一 部 份 ( 按 財 政 部 於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發 布 之 台 財 保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之 項 目 )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予 以 查 核 完 竣 建 立 並 維 持 適 當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在 於 依 據 查 核 之 結 果, 對 於 該 公 司 之 上 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提 出 查 核 報 告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財 政 部 於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五 月 五 日 發 布 之 台 財 保 字 第 號 函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發 布 之 台 財 保 字 第 號 函 及 保 險 業 辦 理 國 外 投 資 管 理 辦 法 進 行 查 核, 其 程 序 包 括 瞭 解 與 評 估 上 述 制 度 之 設 計, 並 測 試 及 評 估 其 執 行, 以 及 本 會 計 師 認 為 必 要 的 其 他 查 核 程 序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本 人 之 查 核 可 作 為 支 持 本 人 意 見 之 合 理 基 礎 任 何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均 有 其 先 天 上 之 限 制, 故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可 能 未 能 查 出 業 已 發 生 之 錯 誤 或 舞 弊 此 外, 未 來 之 環 境 可 能 變 遷, 遵 循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程 度 亦 可 能 降 低, 故 在 本 期 有 效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不 表 示 在 未 來 亦 必 有 效 依 本 會 計 師 意 見,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財 務 報 導 有 關 ( 含 依 財 務 報 導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而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報 報 表 資 料 之 正 確 性 ) 與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 使 資 產 不 致 在 未 經 授 權 之 情 況 下 取 得 使 用 及 處 分 ) 有 關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與 執 行 為 有 效 之 聲 明, 係 依 照 保 險 業 內 部 控 制 及 稽 核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及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判 斷,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屬 允 當 其 法 令 遵 循 制 度 ( 按 財 政 部 於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發 布 之 台 財 保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之 項 目 ) 及 國 外 投 資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係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張 正 道 會 計 師 : 徐 榮 煌 報 告 日 期 :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二 日 58

63 ( 十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及 其 內 部 人 員 依 法 被 處 罰 公 司 對 其 內 部 人 員 違 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定 之 處 罰 主 要 缺 失 與 改 善 情 形 : 1. 本 公 司 銷 售 國 泰 人 壽 鑫 想 事 成 終 身 保 險 等 72 項 商 品, 其 計 提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死 亡 率 未 依 101 年 1 月 10 日 金 管 會 保 財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辦 理, 致 有 錯 誤 變 更 責 任 準 備 金 計 提 基 礎 情 事, 核 有 礙 健 全 經 營 之 虞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於 104 年 4 月 23 日, 予 以 糾 正 改 善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完 成 缺 失 之 改 善 2. 本 公 司 機 場 櫃 檯 承 保 旅 行 平 安 保 險 承 保 件, 未 留 下 曾 經 進 行 核 保 程 序 之 任 何 軌 跡, 且 未 落 實 公 會 通 報 查 詢 機 制, 針 對 保 戶 於 3 個 月 內 密 集 向 2 家 公 司 ( 含 ) 以 上 進 行 財 務 核 保 程 序, 未 能 有 效 防 止 道 德 危 險, 與 保 險 業 招 攬 及 核 保 理 賠 辦 法 第 7 條 第 1 項 第 8 款 第 6 目 及 第 17 條 規 定 不 符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於 104 年 5 月 6 日, 核 處 罰 鍰 60 萬 元 整 改 善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完 成 缺 失 之 改 善 3. 本 公 司 於 95 年 11 月 28 日 辦 理 保 代 客 戶 解 約 申 請 作 業 時, 未 依 銀 行 保 代 手 冊 規 定 電 訪 保 戶, 與 保 險 法 相 關 規 定 不 符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於 104 年 6 月 17 日, 予 以 糾 正 改 善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完 成 缺 失 之 改 善 4. 金 管 會 對 本 公 司 辦 理 投 資 業 務 專 案 檢 查, 經 查 有 下 列 違 失 : (1) 本 公 司 自 訂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風 險 限 額 規 範 對 有 價 證 券 之 停 損 控 管 機 制, 核 欠 落 實, 另 未 落 實 對 受 託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之 監 督 (2) 本 公 司 投 資 未 上 市 櫃 股 票, 有 未 訂 定 風 險 控 管 措 施 情 事, 風 險 管 理 未 臻 落 實, 有 礙 健 全 經 營 之 虞 (3) 本 公 司 之 交 易 部 門 ( 包 括 委 外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避 險 交 易, 雖 每 月 出 具 避 險 有 效 性 評 估 報 告, 惟 評 估 作 業 核 有 缺 失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於 104 年 12 月 22 日, 核 處 罰 鍰 合 計 120 萬 元 整, 並 予 以 1 項 糾 正 改 善 情 形 : 本 公 司 針 對 上 述 (3) 缺 失 事 項 已 改 善 完 成,(1) 及 (2) 缺 失 事 項 已 提 出 改 善 措 施, 並 持 續 改 善 中, 預 計 105 年 3 月 31 日 改 善 完 成 5. 金 管 會 對 本 公 司 辦 理 保 險 業 務 消 費 者 保 護 事 項 專 案 檢 查, 經 查 有 下 列 違 失 : (1) 本 公 司 查 核 期 間 初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占 各 銷 售 年 度 整 體 初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最 高 之 商 品, 其 應 支 付 之 佣 獎 均 高 於 可 收 取 之 附 加 費 用, 致 產 生 費 差 損 之 情 事 (2) 本 公 司 有 未 依 保 單 條 款 約 定 退 還 未 到 期 保 費, 影 響 保 戶 權 益, 有 礙 健 全 經 營 之 虞 (3) 本 公 司 辦 理 保 戶 各 項 給 付 作 業 ( 包 括 生 存 保 險 金 滿 期 金 年 金 解 約 金 保 單 終 止 之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等 ), 有 保 戶 辦 理 投 保 新 契 約 或 契 約 變 更 時, 未 主 動 告 知 保 戶 其 保 單 尚 有 款 項 未 領 取, 顯 示 相 關 部 門 及 資 訊 系 統 橫 向 聯 繫 機 制 59

64 有 欠 妥 適, 不 利 保 戶 權 益 保 障, 有 礙 公 司 健 全 經 營 之 虞 (4) 本 公 司 辦 理 強 制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給 付 作 業, 有 因 保 單 辦 理 自 始 變 更 保 額, 系 統 未 能 正 確 計 算 給 付 金 額, 致 給 付 錯 誤 情 事, 有 礙 公 司 健 全 經 營 之 虞 (5) 本 公 司 辦 理 電 話 行 銷 業 務, 有 未 於 通 話 之 初 告 知 受 話 人 全 程 錄 音 並 經 其 同 意 者 情 事, 有 礙 公 司 健 全 經 營 之 虞 (6) 本 公 司 業 務 員 於 業 務 員 招 攬 報 告 書 填 報 之 保 戶 家 庭 年 收 入 有 與 要 保 人 於 財 務 狀 況 告 知 書 中 所 填 之 年 收 入 不 一 致, 或 有 短 期 內 差 異 甚 大 之 情 形, 有 未 建 立 檢 核 機 制, 無 法 確 認 招 攬 業 務 員 有 無 落 實 充 分 瞭 解 要 被 保 險 人 及 誠 實 填 寫 招 攬 報 告 書, 不 利 充 分 評 估 保 戶 需 求 及 適 合 度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於 105 年 1 月 12 日, 核 處 罰 鍰 60 萬 元 整, 並 予 以 5 項 糾 正 改 善 情 形 : 本 公 司 除 上 述 (3) 缺 失 事 項 預 計 105 年 6 月 30 日 改 善 完 成 外, 餘 已 改 善 完 成 ( 十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股 東 會 及 董 事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 年 4 月 16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九 次 臨 時 董 事 會 一 百 零 三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改 採 現 金 發 放 股 利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年 4 月 29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一 百 零 三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決 算 財 務 報 表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一 百 零 四 年 第 一 季 決 算 財 務 報 表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同 意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兼 任 南 港 國 際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南 港 國 際 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職 務, 並 解 除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與 中 國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簽 署 合 作 交 流 備 忘 錄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與 中 國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交 易 案 決 議 : 除 副 董 事 長 及 蔡 漢 章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年 5 月 20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十 次 臨 時 董 事 會 一 百 零 三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承 認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年 6 月 12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十 一 次 臨 時 董 事 會 授 權 辦 理 大 陸 上 海 地 區 不 動 產 投 資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60

65 5.104 年 8 月 19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五 次 董 事 會 一 百 零 四 年 上 半 年 決 算 財 務 報 表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修 正 本 公 司 資 金 運 用 處 理 準 則 部 分 條 文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辦 理 提 前 清 償 甲 種 特 別 股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海 外 上 市 銀 行 增 資 股 權 投 資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與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交 易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私 募 股 權 基 金 投 資 案 決 議 : 除 郭 明 鑑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達 勝 肆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案 決 議 : 除 黃 清 苑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黃 清 苑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案 決 議 : 除 黃 清 苑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與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案 決 議 : 除 董 事 長 迴 避, 且 董 事 長 未 代 理 蔡 政 達 董 事 表 決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年 9 月 14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十 二 次 臨 時 董 事 會 本 公 司 總 機 構 法 令 遵 循 主 管 聘 任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黃 清 苑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案 決 議 : 除 黃 清 苑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子 公 司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增 資 案 決 議 : 除 蔡 鎮 球 董 事 及 洪 敏 弘 郭 明 鑑 二 位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且 熊 明 河 董 事 代 理 黃 調 貴 副 董 事 長 部 分 不 計 入 表 決 權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與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案 決 議 : 除 蔡 鎮 球 董 事 及 洪 敏 弘 郭 明 鑑 二 位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參 與 台 灣 之 星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案 決 議 : 除 董 事 長 迴 避 且 未 代 理 蔡 政 達 董 事 表 決 蔡 宗 諺 董 事 迴 避 且 未 代 理 蔡 宗 翰 董 事 表 決, 另 蔡 鎮 球 董 事 朱 中 強 董 事 及 洪 敏 弘 郭 明 鑑 二 位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年 10 月 5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十 三 次 臨 時 董 事 會 61

66 不 動 產 交 易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與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年 11 月 4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六 次 董 事 會 一 百 零 四 年 前 三 季 決 算 財 務 報 表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修 正 本 公 司 資 金 專 案 運 用 公 共 及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投 資 處 理 程 序 部 分 條 文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修 正 本 公 司 資 金 運 用 處 理 準 則 部 分 條 文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不 動 產 交 易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辦 理 國 泰 置 地 廣 場 部 分 產 權 捐 贈 台 北 市 政 府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增 資 案 決 議 : 除 蔡 漢 章 及 林 昭 廷 董 事 迴 避, 且 林 昭 廷 董 事 未 代 理 呂 偉 銘 董 事 表 決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擬 由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或 其 子 公 司 投 資 美 國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股 權, 並 同 意 本 公 司 對 CHL 進 行 增 資 案 決 議 : 除 蔡 宗 諺 董 事 代 理 蔡 宗 翰 董 事 部 分 不 計 入 表 決 權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同 意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郭 明 鑑 兼 任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職 務, 並 解 除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案 決 議 : 除 郭 明 鑑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洪 敏 弘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案 決 議 : 除 洪 敏 弘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年 12 月 17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十 四 次 臨 時 董 事 會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蔡 宗 翰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案 決 議 : 除 蔡 宗 諺 董 事 代 理 蔡 宗 翰 董 事 部 分 不 計 入 表 決 權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調 整 子 公 司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增 資 金 額 案 決 議 : 除 黃 調 貴 副 董 事 長 蔡 鎮 球 董 事 及 洪 敏 弘 郭 明 鑑 二 位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年 1 月 28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十 五 次 臨 時 董 事 會 總 公 司 經 理 人 異 動 案 62

67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不 動 產 交 易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參 與 定 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參 與 泰 福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郭 明 鑑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案 決 議 : 除 郭 明 鑑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年 3 月 17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七 次 董 事 會 一 百 零 四 年 度 員 工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分 派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一 百 零 四 年 度 決 算 財 務 報 告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一 百 零 四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同 意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李 建 昌 兼 任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經 理 人 及 顧 問 職 務, 並 解 除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與 德 勤 華 永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合 格 境 外 機 構 投 資 者 (QFII) 投 資 專 戶 審 計 業 務 約 定 書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擬 參 與 重 大 投 標 案 決 議 :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黃 清 苑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案 決 議 : 除 黃 清 苑 獨 立 董 事 迴 避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贈 與 國 泰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案 決 議 : 除 董 事 長 蔡 鎮 球 董 事 及 熊 明 河 董 事 迴 避, 且 董 事 長 未 代 理 蔡 政 達 董 事 表 決 外,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全 體 同 意 照 案 通 過 ( 十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對 董 事 會 通 過 重 要 決 議 有 不 同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其 主 要 內 容 : 無 63

68 ( 十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會 計 主 管 財 務 主 管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研 發 主 管 等 辭 職 解 任 情 形 之 彙 總 職 稱 姓 名 到 任 日 期 解 任 日 期 辭 職 或 解 任 原 因 總 稽 核 李 永 振 聘 任 為 總 機 構 法 令 遵 循 主 管 五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金 額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姓 名 審 計 公 費 制 度 工 商 人 力 設 計 登 記 資 源 非 審 計 公 費 其 他 小 計 會 計 師 查 核 期 間 張 正 道 徐 榮 煌 18,342 11,710 11, ~ 備 註 註 註 : 非 審 計 公 費 之 其 他 達 非 審 計 公 費 合 計 金 額 25% 者, 其 服 務 內 容 列 示 於 下 表 : 金 額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編 號 項 目 金 額 1 合 併 案 之 評 估 10,615 2 諮 詢 費 用 行 政 救 濟 396 合 計 11,710 64

69 六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 ( 一 ) 關 於 前 任 會 計 師 者 : 更 換 日 期 更 換 原 因 及 說 明 為 配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為 配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所 內 職 務 輪 調, 所 內 職 務 輪 調 當 事 人 當 事 人 會 計 師 委 任 人 情 況 情 況 會 計 師 委 任 人 主 動 終 止 主 動 終 止 說 明 係 委 任 人 或 會 計 師 V 委 任 委 任 終 止 或 不 接 受 委 任 V 不 再 接 受 ( 繼 續 ) 委 任 不 再 接 受 ( 繼 續 ) 委 任 最 近 兩 年 內 簽 發 無 保 留 意 見 以 外 之 查 核 報 告 書 無 無 意 見 及 原 因 會 計 原 則 或 實 務 會 計 原 則 或 實 務 有 財 務 報 告 之 揭 露 財 務 報 告 之 揭 露 有 查 核 範 圍 或 步 驟 查 核 範 圍 或 步 驟 與 保 險 業 有 無 不 同 意 見 其 他 其 他 無 V 無 V 說 明 說 明 其 他 揭 露 事 項 ( 依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第 二 十 四 條 第 二 款 第 一 目 第 四 子 目 應 加 以 揭 露 者 ) 無 無 ( 二 ) 關 於 繼 任 會 計 師 者 : 事 務 所 名 稱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姓 名 黃 建 澤 徐 榮 煌 張 正 道 徐 榮 煌 委 任 之 日 期 委 任 前 就 特 定 交 易 之 會 計 處 理 方 法 或 會 計 原 則 及 對 財 務 報 告 可 能 簽 發 之 意 見 諮 詢 事 項 及 結 無 無 果 繼 任 會 計 師 對 前 任 會 計 師 不 同 意 見 事 項 之 書 面 意 見 無 無 65

70 七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 : 無 八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 無 九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 無 十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如 下 : 轉 投 資 事 業 本 公 司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事 業 之 投 資 持 股 股 數 比 例 104 年 12 月 31 日 綜 合 投 資 神 坊 資 訊 ( 股 ) 公 司 24,511, % % 24,511, %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 股 ) 公 司 7,000, % % 7,000, % 南 港 國 際 一 ( 股 ) 公 司 67,500, % % 67,500, % 南 港 國 際 二 ( 股 ) 公 司 67,500, % % 67,500, % 開 泰 能 源 ( 股 ) 公 司 1,350, % % 1,350, % 普 訊 陸 創 業 投 資 ( 股 ) 公 司 31,874, % % 31,874, % 台 灣 工 銀 創 業 投 資 ( 股 ) 公 司 1,268, % % 1,268, % 達 勝 創 業 投 資 ( 股 ) 公 司 125,000, % % 125,000, % Rizal Commercial Banking Corporation 306,985, % % 306,985, % PT Bank Mayapada Internasional Tbk. 1,071,800, % % 1,071,800, %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 %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 % %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370, % % 370, %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 %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 %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1 Limited 326,760, % % 326,760, %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2 Limited 3,300, % % 3,300, %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213,750, % % 213,750, %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11,250, % % 11,250, %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1,000, % % 1,000, % 註 : 係 公 司 之 權 益 法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66

71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 一 ) 股 本 來 源 :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年 月 發 行 價 格 股 數 金 額 ( 元 ) 股 數 金 額 ( 元 ) 股 本 來 源 以 現 金 以 外 之 財 產 抵 充 其 他 股 款 者 ,068,615,765 50,686,157,650 5,068,615,765 50,686,157, ,268,615,765 52,686,157,650 5,268,615,765 52,686,157, ,000,000, ,000,000,000 5,568,615,765 55,686,157, ,000,000, ,000,000,000 5,768,615,765 57,686,157, ,000,000, ,000,000,000 5,806,527,395 58,065,273, ,000,000, ,000,000,000 5,931,527,395 59,315,273,950 現 金 增 資 ( 普 通 股 ) 私 募 甲 種 特 別 股 私 募 乙 種 特 別 股 盈 餘 轉 增 資 ( 普 通 股 ) 私 募 丙 種 特 別 股 - 註 1 - 註 2 - 註 3 - 註 4 - 註 ,000,000, ,000,000,000 5,631,527,395 56,315,273,950 註 1:97 年 6 月 20 日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證 一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註 2:97 年 11 月 18 日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保 一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註 3:98 年 12 月 14 日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註 4:99 年 5 月 24 日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註 5:100 年 10 月 26 日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註 6:105 年 1 月 12 日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減 資 贖 回 甲 種 特 別 股 註 6 股 份 種 類 公 開 發 行 普 通 股 私 募 乙 種 特 別 股 私 募 丙 種 特 別 股 核 定 股 本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備 註 5,306,527,395 4,068,472,605 9,375,000, ,000, ,000, ,000, ,000,000-67

72 ( 二 ) 股 東 結 構 : 105 年 03 月 31 日 數 量 股 東 結 構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個 人 外 國 機 構 及 外 人 合 計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 5,631,527, ,631,527,395 持 股 比 例 - 100% % 註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 三 ) 股 權 分 散 情 形 :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十 元 105 年 03 月 31 日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1,000,001 以 上 1 5,306,527, % 合 計 1 5,306,527, % 乙 種 特 別 股 每 股 面 額 十 元 105 年 03 月 31 日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1,000,001 以 上 1 200,000, % 合 計 1 200,000, % 丙 種 特 別 股 每 股 面 額 十 元 105 年 03 月 31 日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1,000,001 以 上 1 125,000, % 合 計 1 125,000, %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 股 份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631,527, % 註 : 本 公 司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68

73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股 利 及 相 關 資 料 : 年 度 103 年 ( 註 3) 104 年 項 目 每 股 市 價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股 利 投 資 報 酬 分 析 無 償 配 股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最 高 最 低 平 均 分 配 前 ( 註 1) 分 配 後 ( 註 2) ( 註 2)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5,306,527,395 5,306,527,395 5,306,527,395 每 股 盈 餘 ( 註 1) 現 金 股 利 1.53 ( 註 2) ( 註 2) 盈 餘 配 股 - ( 註 2) ( 註 2)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 ( 註 2) ( 註 2)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本 益 比 本 利 比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註 1: 依 據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最 近 一 季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資 料, 即 104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填 列 註 2:104 年 度 分 配 後 數 字 因 本 公 司 尚 未 召 開 股 東 會 決 議 盈 餘 分 配 案, 故 無 資 料 註 3: 民 國 103 年 度 每 股 淨 值 及 每 股 盈 餘 係 依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十 九 號 員 工 福 利 追 溯 重 編 後 之 金 額 計 算 ( 六 )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狀 況 : 1. 本 公 司 每 年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除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外, 應 先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並 依 法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再 將 其 餘 額 加 計 期 初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配 盈 餘 該 可 分 配 盈 餘 應 優 先 派 付 本 章 程 所 定 特 別 股 股 息, 其 次 派 付 普 通 股 股 息, 其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派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承 認 後 核 定 之 2. 本 公 司 之 股 利 政 策, 係 考 量 本 公 司 商 品 業 務 及 服 務 之 外 在 環 境 及 其 成 長 階 段,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及 特 別 股 股 息 之 分 派 依 其 發 行 條 件 辦 理 外, 在 維 持 穩 定 股 利 之 目 標 下, 普 通 股 股 利 以 分 派 現 金 股 利 為 原 則, 股 票 股 利 分 派 不 超 過 全 部 普 通 股 股 利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十 ; 惟 得 視 業 務 需 要 盈 餘 狀 況 及 相 關 因 素 酌 予 調 整 之 3. 執 行 狀 況 : 董 事 會 決 議 一 四 年 度 擬 分 派 現 金 紅 利 新 台 幣 15,251,109,581 元 ( 七 )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及 每 股 盈 餘 之 影 響 : 無 ( 八 )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 1.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每 年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除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外, 應 先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並 依 法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再 將 其 餘 額 加 計 期 初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配 盈 餘 該 可 分 配 盈 餘 應 優 先 派 付 本 章 程 所 定 特 別 股 股 息, 其 次 派 付 普 通 股 股 息, 其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派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承 認 後 核 定 之 69

74 2. 本 期 估 列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以 股 票 分 派 之 員 工 酬 勞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及 實 際 分 派 金 額 若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之 會 計 處 理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章 程 修 正 議 案, 依 該 議 案 規 定, 本 公 司 年 度 如 有 獲 利, 應 提 撥 萬 分 之 一 至 千 分 之 一 為 員 工 酬 勞 及 不 高 於 千 分 之 一 為 董 監 酬 勞 但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應 預 先 保 留 彌 補 數 額 前 述 員 工 酬 勞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為 之, 應 由 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同 意 之 決 議 行 之, 並 報 告 股 東 會 若 次 年 度 董 事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3. 董 事 會 通 過 分 派 酬 勞 情 形 : (1) 董 事 會 決 議 一 四 年 度 以 現 金 或 股 票 分 派 之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 董 事 會 決 議 一 四 年 度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4,373,259 元,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7,200,000 元 (2) 董 事 會 決 議 一 四 年 度 以 股 票 分 派 之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及 占 本 期 稅 後 純 益 及 員 工 酬 勞 總 額 合 計 數 之 比 例 :: 無 (3) 考 慮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後 之 設 算 每 股 盈 餘 : 前 一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實 際 分 派 情 形 其 與 認 列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有 差 異 者 並 應 敘 明 差 異 數 原 因 及 處 理 情 形 :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認 列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金 額 分 別 為 166,032,267 元 及 8,100,000 元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盈 餘 實 際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與 董 監 酬 勞 金 額 與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以 費 用 列 帳 之 金 額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 九 ) 公 司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形 : 無 70

75 二 公 司 債 特 別 股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及 併 購 ( 包 括 合 併 收 購 及 分 割 ) 之 辦 理 情 形 : ( 一 )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 乙 種 特 別 股 項 面 額 目 發 行 ( 辦 理 ) 日 期 新 台 幣 10 元 98 年 12 月 16 日 ( 私 募 發 行 ) 發 行 價 格 新 台 幣 50 元 股 數 200,000,000 股 總 額 10,000,000,000 元 權 利 義 務 事 項 股 息 及 紅 利 之 分 派 1. 乙 種 特 別 股 股 息 按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以 年 率 2.9% 計 算 2. 特 別 股 股 息 以 現 金 一 次 發 放, 於 每 年 股 東 常 會 承 認 會 計 表 冊 後, 由 董 事 會 訂 定 乙 種 特 別 股 分 配 股 息 之 除 息 基 準 日, 據 以 給 付 上 年 度 應 發 放 及 以 前 各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派 或 分 派 不 足 額 之 股 息 發 行 年 度 股 息 之 發 放, 則 自 發 行 日 起 算, 按 當 年 度 實 際 發 行 日 數 計 算 3. 倘 年 度 決 算 無 盈 餘 或 盈 餘 分 配 不 足 分 派 乙 種 特 別 股 股 息 時, 其 未 分 派 或 分 派 不 足 額 之 股 息, 應 累 積 於 以 後 有 盈 餘 年 度 次 於 甲 種 特 別 股 優 先 補 足 乙 種 特 別 股 到 期 收 回 時 及 收 回 後, 本 公 司 應 次 於 甲 種 特 別 股, 儘 先 將 乙 種 特 別 股 累 積 未 分 派 之 股 息 全 額 補 足 之 4. 除 領 取 股 息 外, 不 得 參 加 普 通 股 關 於 盈 餘 及 資 本 公 積 為 現 金 或 撥 充 資 本 之 分 派 剩 餘 財 產 之 分 派 順 序 優 先 於 普 通 股 次 於 保 險 契 約 之 要 保 人 與 受 益 人 其 它 一 般 債 權 人 及 甲 種 特 別 股 ; 但 以 不 超 過 原 實 際 發 行 金 額 為 限 表 決 權 之 行 使 1. 於 股 東 會 無 表 決 權 及 選 舉 權, 但 有 被 選 舉 為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之 權 利 2. 於 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會 及 關 係 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權 利 事 項 之 股 東 會 有 表 決 權 其 他 現 金 發 行 新 股 時, 有 與 普 通 股 及 甲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相 同 之 新 股 優 先 認 購 權 收 回 或 轉 換 數 額 - 未 收 回 或 轉 換 餘 額 未 收 回 股 數 :200,000,000 股 流 通 在 外 特 別 股 收 回 或 轉 換 條 款 1. 乙 種 特 別 股 不 得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自 發 行 日 起 滿 七 年 到 期, 期 滿 時 由 本 公 司 按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但 發 行 屆 滿 五 年 時, 本 公 司 得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依 法 按 原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若 屆 期 本 公 司 因 客 觀 因 素 或 不 可 抗 力 情 事 致 無 法 收 回 已 發 行 之 乙 種 特 別 股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時, 其 未 收 回 之 乙 種 特 別 股, 其 權 利 義 務 仍 依 前 各 款 發 行 條 件 延 續 至 本 公 司 全 數 收 回 時 為 止 其 股 息 亦 按 原 年 率 以 實 際 延 展 期 間 計 算 給 付, 不 得 損 害 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按 照 本 章 程 應 有 之 權 利 2. 乙 種 特 別 股 不 具 賣 回 權, 發 行 屆 滿 五 年 時, 本 公 司 得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依 法 按 原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每 股 市 價 附 其 他 權 利 104 年 度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最 高 - 最 低 - 平 均 - 最 高 - 最 低 - 平 均 -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轉 換 或 認 股 金 額 發 行 及 轉 換 或 認 股 辦 法 - 發 行 條 件 對 特 別 股 股 東 權 益 影 響 股 權 可 能 稀 釋 情 形 及 對 現 有 無 影 響 股 東 權 益 影 響 - 71

76 ( 二 )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 丙 種 特 別 股 項 目 面 額 發 行 價 格 發 行 ( 辦 理 ) 日 期 新 台 幣 10 元 新 台 幣 40 元 100 年 11 月 11 日 ( 私 募 發 行 ) 股 數 125,000,000 股 總 額 5,000,000,000 元 1. 丙 種 特 別 股 股 息 按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以 年 率 1.86% 計 算 2. 特 別 股 股 息 每 年 以 現 金 一 次 發 放, 於 每 年 股 東 常 會 承 認 會 計 表 冊 後, 由 董 事 會 訂 定 丙 種 特 別 股 分 配 股 息 之 除 息 基 準 日, 據 以 給 付 上 年 度 應 發 放 及 以 前 各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派 或 分 派 不 足 額 之 股 息 發 行 年 度 股 息 之 發 放, 則 自 發 行 日 起 算, 按 當 年 度 實 際 發 行 日 數 計 算 發 行 日 定 義 為 增 資 基 準 日 3. 倘 年 度 決 算 無 盈 餘 或 盈 餘 分 配 不 足 分 派 丙 種 特 別 股 股 息 時, 其 未 分 派 或 分 股 息 及 紅 利 之 分 派 權 派 不 足 額 之 股 息, 應 累 積 於 以 後 有 盈 餘 年 度 次 於 甲 種 及 乙 種 特 別 股 優 先 補 利 義 務 事 項 足 丙 種 特 別 股 到 期 收 回 時 及 收 回 後, 本 公 司 應 次 於 甲 種 及 乙 種 特 別 股, 儘 先 將 丙 種 特 別 股 累 積 未 分 派 之 股 息 全 額 補 足 之 遞 延 之 股 息 均 不 予 加 計 利 息 4. 丙 種 特 別 股 除 領 取 第 二 款 所 定 之 股 息 外, 不 得 參 加 普 通 股 關 於 盈 餘 及 資 本 公 積 為 現 金 或 撥 充 資 本 之 分 派 剩 餘 財 產 之 分 派 順 序 優 先 於 普 通 股 次 於 保 險 契 約 之 要 保 人 受 益 人 其 它 一 般 債 權 人 甲 種 特 別 股 及 乙 種 特 別 股 ; 但 以 不 超 過 原 實 際 發 行 金 額 為 限 表 決 權 之 行 使 1. 於 股 東 會 無 表 決 權 及 選 舉 權, 但 有 被 選 舉 為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之 權 利 2. 於 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會 及 關 係 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權 利 事 項 之 股 東 會 有 表 決 權 其 他 本 公 司 於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時, 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有 與 普 通 股 甲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及 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相 同 之 優 先 認 購 權 收 回 或 轉 換 數 額 - 未 收 回 或 轉 換 餘 額 未 收 回 股 數 :125,000,000 股 流 通 在 外 特 別 股 收 回 或 轉 換 條 款 1. 丙 種 特 別 股 不 得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自 發 行 日 起 滿 七 年 到 期, 期 滿 時 由 本 公 司 按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但 發 行 屆 滿 五 年 時, 本 公 司 得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依 法 按 原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若 屆 期 本 公 司 因 客 觀 因 素 或 不 可 抗 力 情 事 致 無 法 收 回 已 發 行 之 丙 種 特 別 股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時, 其 未 收 回 之 丙 種 特 別 股, 其 權 利 義 務 仍 依 前 各 款 發 行 條 件 延 續 至 本 公 司 全 數 收 回 時 為 止 其 股 息 亦 按 原 年 率 以 實 際 延 展 期 間 計 算 給 付, 不 得 損 害 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按 照 本 章 程 應 有 之 權 利 2. 丙 種 特 別 股 不 具 賣 回 權, 發 行 屆 滿 五 年 時, 本 公 司 得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依 法 按 原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每 股 市 價 附 其 他 權 利 最 高 年 度 最 低 - 平 均 - 當 年 度 截 至 最 高 年 3 月 31 最 低 - 日 平 均 -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轉 換 或 認 股 金 額 發 行 及 轉 換 或 認 股 辦 法 - 發 行 條 件 對 特 別 股 股 東 權 益 影 響 股 權 可 能 稀 釋 情 形 及 對 現 有 股 東 權 益 影 響 - 無 影 響 72

77 ( 三 ) 公 司 債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及 併 購 ( 包 括 合 併 收 購 及 分 割 ) 之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 年 度 :98 年 證 券 種 類 : 特 別 股 105 年 3 月 31 日 私 募 資 金 用 途 其 他 預 定 支 用 金 額 10,000,000,000 累 計 預 定 支 用 金 額 及 其 百 分 比 % 10,000,000, % 實 際 支 用 金 額 10,000,000,000 累 計 實 際 支 用 金 額 及 其 百 分 比 % 10,000,000, % 未 支 用 資 金 餘 額 無 及 用 途 說 明 超 前 或 落 後 原 因 無 及 改 進 計 劃 申 報 日 期 99/01/11 第 一 次 確 認 日 期 99/01/11 年 度 :100 年 證 券 種 類 : 特 別 股 105 年 3 月 31 日 私 募 資 金 用 途 其 他 預 定 支 用 金 額 5,000,000,000 累 計 預 定 支 用 金 額 及 其 百 分 比 % 5,000,000, % 實 際 支 用 金 額 5,000,000,000 累 計 實 際 支 用 金 額 及 其 百 分 比 % 5,000,000, % 未 支 用 資 金 餘 額 無 及 用 途 說 明 超 前 或 落 後 原 因 無 及 改 進 計 劃 申 報 日 期 101/02/17 第 一 次 確 認 日 期 101/02/17 73

78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 ( 一 ) 業 務 範 圍 : 1. 所 營 業 務 之 主 要 內 容 : 本 公 司 屬 於 人 壽 保 險 業, 從 事 人 身 保 險 的 銷 售 及 相 關 業 務 2. 營 業 比 重 :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項 目 一 四 年 保 費 收 入 商 品 別 ( 不 含 再 保 費 收 入 ) 百 分 比 人 壽 保 險 419,069, % 傷 害 險 14,862, % 健 康 險 78,128, % 年 金 險 97, % 投 資 型 保 險 133,033, % 合 計 645,191, % 3. 目 前 主 要 商 品 項 目 : 澳 利 福 澳 幣 養 老 保 險 新 金 采 滿 利 利 率 變 動 型 養 老 保 險 新 鑫 美 利 利 率 變 動 型 美 元 養 老 保 險 守 護 一 生 長 期 看 護 終 身 保 險 新 松 柏 長 期 看 護 終 身 壽 險 樂 活 照 護 終 身 保 險 守 護 一 世 長 期 看 護 終 身 保 險 樂 轉 守 護 長 期 看 護 終 身 保 險 鑫 滿 意 足 養 老 保 險 呵 護 久 久 殘 廢 照 護 終 身 保 險 美 鑫 620 美 元 終 身 保 險 鑫 想 事 成 終 身 保 險 增 善 美 美 元 終 身 壽 險 好 事 多 終 身 保 險 美 利 鍾 樂 特 定 疾 病 美 元 終 身 保 險 鍾 康 特 定 傷 病 終 身 保 險 鍾 樂 終 身 壽 險 永 樂 住 院 醫 療 定 期 健 康 保 險 鍾 福 特 定 傷 病 終 身 保 險 步 步 安 心 定 期 保 險 好 平 安 養 老 保 險 福 鑫 高 照 終 身 壽 險 滿 鑫 歡 喜 終 身 保 險 真 鑫 守 護 養 老 保 險 美 利 優 美 元 終 身 壽 險 金 鑫 愛 定 期 保 險 添 旺 年 年 終 身 保 險 新 兩 全 其 美 利 率 變 動 型 美 元 終 身 壽 險 豐 利 175 終 身 保 險 滿 意 177 終 身 保 險 增 添 采 終 身 壽 險 珍 鑫 福 終 身 壽 險 真 守 護 平 安 終 身 保 險 美 利 225 美 元 終 身 保 險 歡 喜 年 年 終 身 保 險 新 美 事 年 年 利 率 變 動 型 美 元 終 身 保 險 新 美 利 多 利 率 變 動 型 美 元 終 身 壽 險 醫 定 愛 保 本 住 院 醫 療 終 身 保 險 74

79 永 保 安 康 住 院 醫 療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珍 美 利 215 利 率 變 動 型 美 元 終 身 保 險 真 安 順 手 術 醫 療 終 身 保 險 增 添 利 利 率 變 動 型 終 身 壽 險 鍾 護 特 定 傷 病 終 身 保 險 美 夢 成 真 養 老 保 險 金 鍾 照 特 定 傷 病 定 期 保 險 新 添 采 終 身 壽 險 ( 定 期 給 付 型 ) 金 健 康 養 老 保 險 好 事 年 年 終 身 保 險 躍 健 康 終 身 保 險 美 利 開 鑫 利 率 變 動 型 美 元 終 身 壽 險 GO 健 康 住 院 醫 療 定 期 保 險 美 年 開 鑫 美 元 終 身 保 險 順 心 365 醫 療 終 身 保 險 新 康 樂 防 癌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新 GO 保 障 100 定 期 壽 險 新 守 護 一 生 長 期 照 顧 終 身 保 險 新 幸 福 貸 定 期 壽 險 新 珍 愛 防 癌 定 期 保 險 鑫 彩 終 身 壽 險 新 康 福 防 癌 定 期 保 險 新 安 家 保 本 定 期 保 險 新 真 愛 守 護 防 癌 定 期 保 險 活 力 優 定 期 壽 險 守 護 天 使 臍 帶 血 幹 細 胞 移 植 健 康 保 險 新 悠 活 年 年 終 身 保 險 永 康 手 術 醫 療 定 期 健 康 保 險 新 悠 美 年 年 美 元 終 身 保 險 幸 福 天 使 臍 帶 血 幹 細 胞 移 植 健 康 保 險 鑫 經 典 101 美 元 終 身 壽 險 新 守 護 一 世 長 期 照 顧 終 身 保 險 新 樂 活 照 顧 終 身 保 險 新 安 心 醫 療 帳 戶 終 身 保 險 貸 貸 幸 福 遞 減 型 定 期 壽 險 新 真 安 心 住 院 醫 療 終 身 保 險 貸 貸 幸 福 平 準 型 定 期 壽 險 真 安 心 無 憂 醫 療 終 身 保 險 真 鑫 愛 定 期 壽 險 ( 歲 滿 期 ) 醫 定 讚 住 院 醫 療 終 身 保 險 真 鑫 愛 定 期 壽 險 ( 年 滿 期 ) 輕 鬆 守 護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新 呵 護 久 久 殘 廢 照 護 終 身 保 險 澳 利 威 萬 能 養 老 保 險 e 把 罩 定 期 壽 險 守 護 媽 咪 養 老 保 險 鑫 經 典 101 美 元 終 身 壽 險 ( 定 期 給 付 型 ) 新 兩 全 得 利 利 率 變 動 型 終 身 保 險 EASY 保 終 身 保 險 新 鑫 中 國 利 率 變 動 型 人 民 幣 保 險 新 添 采 終 身 壽 險 樂 轉 人 生 遞 延 年 金 保 險 新 添 鑽 年 年 終 身 保 險 樂 轉 健 康 住 院 醫 療 終 身 保 險 新 晶 鑽 人 生 終 身 保 險 新 樂 轉 守 護 長 期 照 顧 終 身 保 險 增 美 福 美 元 終 身 壽 險 超 利 多 利 率 變 動 型 養 老 保 險 富 利 成 雙 美 元 終 身 保 險 美 利 人 生 利 率 變 動 型 美 元 養 老 保 險 富 利 成 對 美 元 終 身 保 險 新 超 犀 利 利 率 變 動 型 年 金 保 險 ( 甲 型 ) 增 美 樂 年 年 美 元 終 身 保 險 微 型 個 人 定 期 壽 險 OIU 好 給 利 利 率 變 動 型 美 元 終 身 壽 險 好 骨 力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新 好 骨 力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樂 活 照 護 定 期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微 型 個 人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附 約 樂 活 照 護 老 年 住 院 醫 療 提 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個 人 傷 害 保 險 免 費 擴 大 保 障 附 加 條 款 附 加 條 款 金 平 安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老 年 住 院 醫 療 提 前 給 付 附 加 條 款 75

80 永 健 住 院 日 額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鍾 安 特 定 傷 病 定 期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新 關 懷 保 險 費 豁 免 附 約 新 安 宜 保 險 費 豁 免 附 約 ( 甲 型 乙 型 ) 新 GO 保 障 100 定 期 壽 險 附 約 GO 安 心 100 美 元 定 期 壽 險 附 約 新 寶 貝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A 型 ) 新 康 愛 防 癌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新 全 方 位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新 樂 活 照 顧 定 期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新 真 全 意 住 院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真 乖 寶 貝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新 快 樂 GO 交 通 意 外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新 熱 火 青 春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新 富 世 紀 變 額 壽 險 ( 甲 型 ) 新 卓 越 理 財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新 飛 帆 人 生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 甲 型 ) 新 飛 翔 人 生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 甲 型 ) 新 富 世 紀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 丙 型 ) 新 集 富 人 生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優 世 紀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新 月 月 鑫 安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新 樂 享 人 生 變 額 壽 險 新 富 利 雙 享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澳 利 富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樂 享 人 生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金 采 絕 倫 變 額 壽 險 新 多 金 得 利 變 額 壽 險 新 多 金 富 利 變 額 壽 險 新 金 采 萬 分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樂 福 人 生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附 約 延 續 批 註 條 款 擴 大 手 術 協 議 範 圍 批 註 條 款 個 人 傷 害 保 險 免 費 擴 大 保 障 批 註 條 款 傷 害 附 約 身 故 保 險 金 批 註 條 款 (15 足 歲 以 下 一 年 期 傷 害 保 險 適 用 ) 附 加 傷 害 保 險 給 付 特 約 ( 家 庭 型 ) 死 亡 保 險 金 批 註 條 款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更 約 權 批 註 條 款 健 康 附 約 批 註 條 款 長 年 期 附 約 延 續 批 註 條 款 滿 期 保 險 金 受 益 人 批 註 條 款 新 樂 活 照 顧 老 年 住 院 醫 療 提 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債 權 債 務 範 圍 內 受 益 人 指 定 及 其 處 分 權 批 註 條 款 利 率 變 動 型 商 品 增 值 回 饋 分 享 金 批 註 條 款 新 美 事 年 年 生 存 保 險 金 ( 月 給 付 型 ) 批 註 條 款 外 幣 保 險 單 借 款 批 註 條 款 ( 非 投 資 型 商 品 ) 月 月 康 利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富 利 多 變 額 壽 險 富 貴 得 利 投 資 鏈 結 型 保 險 新 富 利 多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好 事 成 雙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新 心 鑫 相 連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新 富 利 雙 享 變 額 壽 險 新 金 還 鑽 人 民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月 月 享 利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月 月 享 利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樂 享 人 生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樂 福 人 生 變 額 壽 險 樂 福 人 生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金 采 萬 分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多 金 得 利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多 金 富 利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享 樂 88 外 幣 變 額 壽 險 76

81 新 多 金 得 利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享 樂 88 外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新 多 金 富 利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享 樂 88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簡 單 愛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OIU 年 年 給 力 外 幣 變 額 壽 險 月 月 康 利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評 價 日 暨 創 世 紀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批 註 條 款 金 還 鑽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創 世 紀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加 值 給 付 附 加 條 款 投 資 標 的 轉 換 費 用 批 註 條 款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附 加 永 安 保 險 費 豁 免 健 康 保 委 託 聯 博 投 信 投 資 帳 戶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險 附 約 批 註 條 款 款 意 外 生 活 照 護 保 險 金 附 加 條 款 富 利 雙 享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富 利 多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委 託 貝 萊 德 投 信 投 資 帳 戶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 成 長 收 益 型 )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澳 利 富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母 子 基 金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委 託 施 羅 德 投 信 投 資 帳 戶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 成 長 累 積 型 ) 結 構 型 商 品 暨 投 資 型 外 幣 保 險 單 借 款 批 註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 一 ) 條 款 委 託 貝 萊 德 投 信 投 資 帳 戶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給 付 及 部 分 提 領 批 款 註 條 款 投 資 型 保 險 第 一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批 註 條 款 富 利 雙 享 平 台 批 註 條 款 金 采 絕 倫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樂 享 人 生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享 樂 88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月 月 康 利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 二 )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 三 ) OIU 年 年 給 力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永 安 保 險 費 豁 免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商 船 船 員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微 型 傷 害 保 險 平 安 御 守 傷 害 保 險 微 型 個 人 傷 害 保 險 交 通 船 人 員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企 管 人 員 傷 害 保 險 娛 樂 漁 船 人 員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旅 行 平 安 保 險 遊 樂 區 遊 客 團 體 平 安 保 險 交 通 工 具 乘 客 平 安 保 險 全 方 位 傷 害 保 險 e 悠 遊 旅 平 險 新 遨 遊 千 里 傷 害 及 住 院 醫 療 保 險 新 平 安 團 體 保 險 e 路 平 安 傷 害 保 險 工 地 工 程 人 員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留 學 御 守 傷 害 保 險 團 體 定 期 壽 險 安 順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防 癌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重 大 疾 病 壽 險 團 體 全 意 住 院 醫 療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金 滿 福 團 體 養 老 保 險 團 體 住 院 手 術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新 團 體 定 期 壽 險 團 體 門 診 手 術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77

82 款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團 體 疾 病 二 至 十 一 級 殘 廢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傷 害 醫 療 住 院 日 額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安 心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癌 症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傷 害 醫 療 限 額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門 診 限 額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傷 害 醫 療 擇 一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住 院 醫 療 總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保 險 空 中 傷 害 附 加 條 款 新 團 體 住 院 日 額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職 業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燒 燙 傷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重 大 疾 病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殘 廢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疾 病 二 至 七 級 殘 廢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加 護 病 房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失 能 健 康 保 險 團 體 水 陸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失 能 醫 療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骨 折 未 住 院 醫 療 給 付 附 加 條 團 體 住 院 日 額 增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款 團 體 二 至 十 一 級 殘 廢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住 院 手 術 定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升 降 梯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新 住 院 手 術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傷 害 門 診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新 全 意 住 院 醫 療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特 定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漁 民 團 體 保 險 團 體 傷 害 急 診 限 額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新 門 診 手 術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新 團 體 傷 害 醫 療 擇 一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專 案 補 助 重 大 手 術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幼 童 團 體 保 險 團 體 殘 廢 生 活 補 助 津 貼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商 務 旅 行 平 安 保 險 團 體 新 傷 害 醫 療 限 額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商 務 旅 行 傷 害 醫 療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意 外 身 故 傷 害 保 險 團 體 海 外 突 發 疾 病 醫 療 及 燒 燙 傷 保 險 金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溫 心 住 院 日 額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職 業 災 害 醫 療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溫 情 住 院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 甲 型 ) 團 體 住 院 日 額 120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溫 情 住 院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 乙 型 ) 團 體 癌 症 治 療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住 院 醫 療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職 業 傷 害 身 故 或 第 一 級 殘 廢 保 險 附 ( 甲 乙 型 ) 加 條 款 78

83 團 體 住 院 回 診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保 險 ( 甲 乙 型 )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住 院 醫 療 擇 優 給 團 體 加 護 或 燒 燙 傷 病 房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門 診 手 術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手 術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初 次 罹 癌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傷 害 門 診 限 額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癌 症 住 院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醫 藥 與 X 光 檢 驗 費 用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生 育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集 體 食 物 中 毒 慰 問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住 院 日 額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初 次 罹 癌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住 院 兩 週 內 回 診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微 型 傷 害 保 險 團 體 急 診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海 外 突 發 疾 病 或 傷 害 門 診 醫 療 保 險 金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住 院 醫 療 定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重 大 傷 病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住 院 前 後 門 診 保 險 金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骨 折 未 住 院 津 貼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職 業 災 害 給 付 保 險 團 體 遨 遊 世 代 門 急 診 限 額 健 康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團 體 遨 遊 世 代 健 康 保 險 ( 甲 乙 型 )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壽 險 (GL)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SF)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意 外 傷 害 保 險 (GL) 團 體 癌 症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SF) 團 體 手 術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GL) 團 體 加 護 病 房 給 付 附 加 條 款 (SF)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住 院 醫 療 保 險 (GL) 門 診 手 術 保 險 金 附 加 條 款 ( 團 體 險 適 團 體 住 院 日 額 保 險 (GL) 用 )(SF)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壽 險 (SF) 職 業 災 害 團 體 保 險 (GL) 團 體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SF) 骨 折 補 償 保 險 金 附 加 條 款 ( 團 體 險 適 用 )(SF) 團 體 傷 害 醫 療 限 額 給 付 傷 害 保 險 批 註 條 款 身 故 保 險 金 受 益 人 指 定 及 變 更 批 註 條 款 團 體 住 院 醫 療 擇 優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批 註 條 款 被 保 險 人 異 動 批 註 條 款 團 體 全 意 住 院 醫 療 擇 優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批 註 免 辦 加 保 退 保 批 註 條 款 條 款 團 體 住 院 手 術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批 註 條 款 團 體 保 險 戰 爭 限 額 刪 除 批 註 條 款 團 體 全 意 住 院 醫 療 限 額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批 註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除 外 責 任 批 註 條 款 79

84 條 款 團 體 住 院 醫 療 增 額 補 償 健 康 保 險 批 註 條 款 被 保 險 人 異 動 申 請 方 式 批 註 條 款 員 工 團 體 被 保 險 人 異 動 生 效 方 式 批 註 條 團 體 初 次 罹 癌 健 康 保 險 批 註 條 款 款 團 體 新 全 意 住 院 醫 療 擇 優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批 非 員 工 團 體 被 保 險 人 異 動 生 效 方 式 批 註 註 條 款 條 款 福 利 團 體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保 險 金 給 付 限 制 批 團 體 保 險 經 驗 分 紅 批 註 條 款 註 條 款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受 益 人 指 定 團 體 飛 翔 世 代 大 專 院 校 住 院 醫 療 擇 優 給 批 註 條 款 付 健 康 保 險 批 註 條 款 眷 屬 身 故 前 未 給 付 醫 療 保 險 金 受 益 人 指 定 批 註 條 款 80

85 ( 二 ) 產 業 概 況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與 長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畫 : 1. 產 業 概 況 : 台 灣 103 年 壽 險 滲 透 度 達 15.6%, 持 續 維 持 世 界 第 一, 壽 險 總 保 費 收 入 達 2.8 兆 元 台 幣, 壽 險 業 總 資 產 為 18.6 兆 元 台 幣, 整 體 壽 險 市 場 穩 定 成 長 2.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參 閱 壹 一 之 ( 四 ) 說 明 3.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畫 : 當 前 金 融 環 境 變 化 快 速, 人 口 結 構 面 臨 高 齡 少 子 化 的 情 況 加 速, 為 維 持 公 司 競 爭 力, 擬 定 短 期 經 營 企 劃 : (1) 持 續 堅 持 價 值 導 向 經 營 原 則, 維 護 健 全 的 企 業 體 質, 強 化 長 年 期 分 期 繳 商 品 的 銷 售 (2) 為 因 應 人 口 結 構 的 改 變, 商 品 策 略 將 以 長 期 照 護 健 康 醫 療 退 休 規 劃 為 主 軸 (3) 透 過 科 技 工 具 的 應 用, 讓 服 務 更 具 行 動 性 與 靈 活 性, 提 高 客 戶 服 務 品 質 與 行 政 效 能 4. 長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畫 : 本 公 司 創 立 至 今 已 逾 半 世 紀, 成 為 台 灣 壽 險 業 第 一 品 牌, 為 確 保 公 司 未 來 領 先 優 勢, 更 能 朝 向 亞 太 最 佳 金 融 機 構 目 標 邁 進, 擬 定 長 期 經 營 計 劃 : (1) 客 戶 為 本 的 經 營 思 考 以 客 戶 角 度 出 發, 關 心 客 戶 真 正 需 求 為 何, 方 能 提 供 使 客 戶 有 感 的 商 品 與 服 務, 進 而 贏 得 認 同 (2) 追 求 經 營 效 率 化 保 持 組 織 結 構 彈 性, 運 用 最 新 e 化 與 行 動 化 技 術, 持 續 打 造 高 效 能 流 程 及 效 率 化 行 銷 工 具, 維 持 經 營 領 先 優 勢 (3) 發 揮 集 團 資 源 綜 效 國 泰 金 控 具 有 完 整 金 融 產 品 線, 運 用 客 戶 規 模 優 勢, 以 交 叉 銷 售 方 式 來 發 揮 整 體 集 團 綜 效, 提 供 一 站 式 金 融 商 品 以 滿 足 客 戶 需 求, 並 提 高 其 黏 著 度 (4) 海 外 市 場 發 展 除 深 耕 現 有 大 陸 與 越 南 市 場, 將 持 續 關 注 其 他 海 外 壽 險 市 場 拓 展 商 機 81

86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 ( 一 ) 市 場 分 析 : 1. 市 場 占 有 率 : 年 度 項 目 初 年 度 保 費 續 年 度 保 費 總 保 費 一 三 年 20.0% 25.2% 23.0% 一 四 年 18.3% 24.6% 22.0%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2. 總 體 經 濟 環 境 : 一 四 年 全 球 經 濟 復 甦 不 如 預 期, 呈 現 極 溫 和 的 弱 勢 成 長, 面 對 歐 洲 市 場 實 施 大 規 模 量 化 寬 鬆 政 策 中 國 經 濟 成 長 趨 緩 及 國 際 油 價 下 滑 等 影 響, 各 國 為 突 破 經 濟 瓶 頸, 紛 紛 推 出 振 興 方 案 3. 法 令 政 策 環 境 : (1) 開 放 設 立 國 際 保 險 業 務 分 公 司 (OIU) 為 擴 大 保 險 商 機, 提 升 台 灣 保 險 業 國 際 競 爭 力, 開 放 保 險 業 者 申 請 設 立 國 際 保 險 業 務 公 司 (OIU), 開 放 境 外 人 士 辦 理 外 幣 收 付 之 保 險 業 務 (2) 強 化 保 險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有 效 落 實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頒 布 保 險 業 自 我 風 險 及 清 償 能 力 評 估 機 制 相 關 規 範 (ORSA, Own Risk and Solvency Assessment), 要 求 保 險 業 者 重 視 風 險 並 有 效 落 實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以 使 保 險 業 在 健 全 的 風 險 控 管 下 有 更 好 的 發 展 空 間 並 達 到 健 全 公 司 經 營 與 保 障 保 戶 權 益 等 目 標 (3) 推 動 高 齡 化 保 險 商 品 引 導 資 金 投 資 長 期 照 護 產 業 因 應 高 齡 社 會, 鼓 勵 保 險 業 者 提 供 更 多 元 化 的 高 齡 保 障 商 品 與 服 務, 以 強 化 民 眾 高 齡 化 社 會 保 障 ; 而 為 鼓 勵 保 險 業 者 投 資 社 會 住 宅 老 人 住 宅 及 養 老 照 護 產 業, 放 寬 投 資 限 額 及 範 圍 (4) 發 展 數 位 金 融, 著 重 服 務 創 新 為 鼓 勵 保 險 業 結 合 金 融 科 技 (FinTech) 提 升 競 爭 力, 放 寬 金 融 業 轉 投 資 金 融 科 技 產 業 之 限 制, 如 大 數 據 資 料 分 析 軟 體 研 發 物 聯 網 等 事 業, 鼓 勵 保 險 業 投 資 金 融 科 技 事 業, 結 合 金 融 創 新 趨 勢, 提 供 創 新 商 品 與 服 務 (5) 持 續 開 放 保 險 業 辦 理 網 路 投 保 業 務 金 管 會 擴 大 保 險 網 路 投 保 範 圍 並 開 放 符 合 一 定 資 格 之 保 險 經 紀 人 公 司 保 險 代 理 人 公 司 及 兼 營 保 險 經 紀 人 / 保 險 代 理 人 業 務 之 銀 行 試 行 辦 理 網 路 投 保 業 務 (6) 鼓 勵 保 險 業 擴 大 全 球 佈 局 之 參 與 度 為 鼓 勵 金 融 業 擴 大 全 球 佈 局, 金 管 會 已 完 成 保 險 法 修 正, 並 研 議 開 放 保 險 業 投 資 大 陸 保 險 相 關 事 業 等 82

87 4. 市 場 未 來 供 需 分 析 : (1) 金 融 科 技 應 用 與 創 新 商 品 與 服 務 之 經 濟, 將 可 提 供 超 越 客 戶 期 待 的 服 務 (2) 因 應 高 齡 化 社 會, 養 生 觀 念 與 預 防 醫 學 將 備 受 重 視, 有 利 於 保 險 結 合 健 康 管 理 服 務 與 長 期 看 護 商 品 之 推 動 5. 目 標 及 發 展 遠 景 之 潛 在 機 會 與 不 利 因 素 (1) 經 營 上 之 潛 在 機 會 : A. 政 府 推 動 金 融 業 布 局 亞 洲 市 場, 以 掌 握 商 機, 擴 大 海 外 市 場 金 融 版 圖 B. 面 臨 高 齡 少 子 化 獨 居 等 社 會 現 象, 醫 療 保 障 需 求 與 退 休 規 劃 提 高 C. 因 應 數 位 行 動 化 與 大 數 據 分 析 時 代, 金 融 服 務 模 式 與 產 品 創 新, 開 創 新 市 場 與 商 機 D. 整 合 集 團 資 源 及 異 業 結 盟, 提 供 客 戶 更 多 元 服 務 (2) 經 營 上 之 不 利 因 素 : A. 台 灣 股 市 波 動 劇 烈, 保 險 公 司 投 資 受 影 響 B. 利 率 持 續 維 持 低 檔 ( 二 )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及 產 製 過 程 : 無 ( 三 ) 主 要 原 料 之 供 應 狀 況 : 無 ( 四 )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進 ( 銷 )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進 ( 銷 )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 無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 無 ( 六 )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 年 度 項 目 全 險 保 費 收 入 ( 百 萬 元 ) ( 不 含 再 保 費 收 入 ) 普 壽 有 效 契 約 ( 件 ) 營 業 收 入 總 額 ( 百 萬 元 ) 一 三 年 度 636,171 11,161, ,525 一 四 年 度 645,192 11,915, ,744 83

88 三 從 業 員 工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人 數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平 均 年 齡 及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員 工 人 數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當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內 勤 5,109 5,539 5,489 外 勤 24,729 24,701 24,593 合 計 29,838 30,240 30,082 平 均 年 歲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博 士 0.01% 0.01% 0.01% 碩 士 5.96% 6.18% 6.31% 大 專 44.11% 45.92% 45.95% 高 中 45.00% 42.98% 42.97% 高 中 以 下 4.92% 4.91% 4.76%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 本 公 司 從 事 保 險 服 務 業, 非 屬 有 重 大 防 治 污 染 情 事 產 生 之 行 業 五 勞 資 關 係 : ( 一 ) 現 行 重 要 勞 資 協 議 及 實 施 情 形 : 公 司 自 成 立 迄 今 已 逾 五 十 年, 勞 資 關 係 和 諧 於 87 年 4 月 順 利 導 入 勞 基 法 適 用 範 圍, 除 依 法 令 頒 訂 工 作 規 則, 並 與 員 工 簽 訂 勞 動 契 約, 以 保 障 員 工 權 益, 並 使 勞 資 權 利 義 務 明 確, 避 免 勞 資 糾 紛 本 公 司 一 向 重 視 員 工 的 認 同 感, 除 促 進 員 工 職 場 內 性 別 平 等 改 善 工 作 環 境 加 強 教 育 訓 練 及 福 利 等, 為 瞭 解 員 工 心 聲, 更 定 期 舉 辦 員 工 敬 業 度 暨 滿 意 度 調 查, 近 年 員 工 滿 意 度 持 續 上 升 曾 獲 選 台 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幸 福 企 業 二 星 級 企 業 ( 以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控 為 整 體 評 鑑 ), 在 國 際 上 不 僅 獲 得 國 際 培 訓 總 會 IFTDO 改 善 工 作 生 活 品 質 獎, 更 曾 獲 選 亞 洲 企 業 最 佳 雇 主 獎 項, 受 到 國 際 的 肯 定 ( 二 )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 1. 員 工 投 保 勞 工 保 險 及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 為 保 障 員 工 與 眷 屬 之 生 活, 每 位 員 工 均 足 額 投 保 勞 工 保 險 與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障 內 容 含 死 亡 給 付 傷 病 給 付 職 災 醫 療 給 付 生 育 給 付 失 能 給 付 及 老 年 給 付 等 84

89 2. 員 工 福 利 團 體 保 險 : 為 員 工 投 保 團 體 保 險, 其 保 障 內 容 為 死 亡 給 付 殘 廢 給 付 眷 屬 死 亡 喪 葬 津 貼 醫 療 補 償 金 給 付 ( 含 眷 屬 ) 3. 員 工 投 保 意 外 險 : 每 位 員 工 均 投 保 三 百 萬 元 之 意 外 險, 提 供 員 工 更 高 之 生 活 保 障 4. 績 優 幹 部 人 員 出 國 研 修 : 自 民 國 69 年 起, 每 年 均 派 遣 績 優 幹 部 人 員 出 國 研 修, 地 點 包 括 美 國 日 本 中 國 大 陸 新 加 坡 歐 洲 澳 洲 等 地 5. 設 立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辦 理 相 關 員 工 活 動 與 福 利 : (1) 員 工 慶 生 禮 物 (2) 員 工 忘 年 會 (3) 員 工 年 節 代 金 (4) 員 工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獎 學 金 外 語 進 修 補 助 及 在 職 進 修 獎 助 (5) 員 工 旅 遊 登 山 健 行 家 庭 日 活 動 (6) 員 工 社 團 活 動 (7) 結 婚 補 助 及 生 育 補 助 (8) 其 他 福 利 事 項 6. 年 終 獎 金 : 依 公 司 每 年 盈 餘 狀 況 酌 予 發 給 員 工 優 厚 之 年 終 獎 金 ( 三 ) 退 休 退 職 制 度 : 1. 撫 卹 金 / 補 償 金 : 員 工 在 職 亡 故 或 因 公 死 亡 者, 給 予 其 遺 族 撫 卹 金 或 補 償 金 2. 退 休 金 : 員 工 屆 齡 退 休 或 依 規 定 自 行 申 請 退 休 者 得 申 請 退 休 金, 最 高 基 數 為 61 個 月 之 平 均 工 資, 或 根 據 員 工 到 職 日,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或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相 關 規 定 核 發 3. 退 職 金 : 本 公 司 員 工 於 適 用 勞 基 法 前 到 職 者, 任 職 滿 一 定 年 資 以 上 而 自 請 離 職 者, 得 依 退 職 金 申 請 規 定 核 給 退 職 金, 最 高 基 數 為 35 個 月 之 平 均 工 資 4. 凡 服 務 滿 15 年 退 休 者, 得 敦 聘 為 萬 壽 會 之 委 員 或 會 員 5. 另 享 有 退 休 員 工 團 體 保 險 退 休 人 員 交 誼 活 動 等 福 利 措 施 ( 四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因 勞 資 糾 紛 所 受 損 失 : 無 六 重 要 契 約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中 央 再 保 險 公 司 59/9/30~ 主 要 內 容 普 通 壽 險 傷 害 險 團 體 險 巨 災 險 及 同 業 轉 分 之 再 保 業 務 限 制 條 款 主 要 再 保 人 再 保 合 約 瑞 士 再 保 險 公 司 德 國 慕 尼 黑 再 保 險 公 司 64/4/1~ 美 國 再 保 集 團 59/9/30~ 普 通 壽 險 傷 害 險 之 再 保 業 務 普 通 壽 險 傷 害 險 健 康 險 之 再 保 業 務 87/9/1~ 普 通 壽 險 健 康 險 之 再 保 業 務 無 法 國 再 保 險 公 司 87/1/1~ 普 通 壽 險 傷 害 險 之 再 保 業 務 註 : 再 保 合 約 若 合 約 雙 方 無 異 議, 則 每 年 度 自 動 展 期 85

90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 一 )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1. 合 併 報 表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年 度 100~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三 ) 項 目 101 年 100 年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385,001,185 $379,048,580 應 收 款 項 57,268,635 46,130,916 投 資 2,807,427,661 2,514,358,680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9,165,635 9,168,433 固 定 資 產 24,065,132 13,326,813 無 形 資 產 254, ,833 其 他 資 產 ( 註 一 ) 363,737, ,366,285 資 產 總 額 3,646,920,809 3,289,796,540 應 付 款 項 38,073,656 22,611,251 金 融 負 債 32,376,725 47,670,059 負 債 準 備 3,097,242,243 2,803,536,690 其 他 負 債 ( 註 二 ) 342,687, ,420,197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前 3,510,380,546 3,176,238,197 分 配 後 3,510,380,546 3,176,238,197 股 本 53,065,274 53,065,274 資 本 公 積 13,009,649 13,009,649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40,022,951 36,488,955 分 配 後 40,022,951 36,488,955 股 東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30,442,389 10,994,465 分 配 前 136,540, ,558,343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分 配 後 136,540, ,558,343 註 一 : 其 他 資 產 含 存 出 保 證 金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等 註 二 : 其 他 負 債 含 存 入 保 證 金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等 註 三 : 100~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照 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86

91 項 目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四 ) 104 年 103 年 ( 註 五 ) 102 年 ( 註 五 ) 101 年 100 年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40,897,419 $333,112,783 $282,058,256 $366,121,804 $374,053,580 ( 註 六 ) 應 收 款 項 60,358,163 54,561,215 47,633,306 57,726,314 43,842,919 各 項 金 融 資 產 及 放 款 4,383,563,620 3,798,446,226 3,421,067,099 2,973,607,049 2,584,546,588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664, , ,457 9,170,196 9,174,128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27,342,746 26,793,682 36,669,572 48,356,882 23,618,343 無 形 資 產 47,605, , , , ,833 其 他 資 產 ( 註 一 ) 519,648, ,617, ,403, ,403, ,272,453 資 產 總 額 5,180,080,508 4,704,976,485 4,194,698,801 3,817,640,513 3,359,904,844 應 付 款 項 20,143,339 23,998,403 19,025,676 38,073,655 22,611,251 各 項 金 融 負 債 53,920,232 80,016,204 46,153,172 32,376,725 47,468,901 保 險 負 債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及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4,228,117,401 3,770,678,762 3,448,658,537 3,148,280,979 2,854,441,904 負 債 準 備 4,399,449 2,088, ,503 3,812,483 3,645,727 其 他 負 債 ( 註 二 ) 525,265, ,812, ,166, ,300, ,648,930 分 配 前 4,831,845,755 4,376,594,589 3,920,804,693 3,583,844,328 3,241,816,713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後 ( 註 三 ) 4,376,594,589 3,920,804,693 3,583,844,328 3,241,816,713 股 本 53,065,274 53,065,274 53,065,274 53,065,274 53,065,274 資 本 公 積 13,028,012 13,029,142 13,038,791 13,009,649 13,009,649 分 配 前 283,470, ,591, ,829, ,238,530 44,013,308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後 ( 註 三 ) 210,463, ,829, ,238,530 44,013,308 其 他 權 益 (3,656,933) 41,729,672 37,219,519 24,469,760 6,866,131 非 控 制 權 益 2,327,656 1,966, ,255 1,012,972 1,133,769 分 配 前 348,234, ,381, ,894, ,796, ,088,131 權 益 總 額 分 配 後 ( 註 三 ) 320,254, ,894, ,796, ,088,131 註 一 : 其 他 資 產 含 存 出 保 證 金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等 註 二 : 其 他 負 債 含 存 入 保 證 金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等 註 三 :104 年 度 分 配 後 數 字 因 本 公 司 尚 未 召 開 股 東 會 決 議 盈 餘 分 配 案, 故 無 資 料 註 四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照 103 年 10 月 21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其 中 100 年 度 欄 位 金 額 係 指 101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轉 換 日 金 額 註 五 : 財 務 資 料 係 以 調 整 後 之 數 字 編 列,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調 整 之 說 明 請 詳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三 1. (1) 註 六 :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87

92 2. 個 體 報 表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年 度 100~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三 ) 項 目 101 年 100 年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379,738,487 $374,353,961 應 收 款 項 56,850,459 45,684,727 投 資 2,806,925,380 2,509,415,150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9,157,952 9,159,908 固 定 資 產 20,508,928 13,029,771 無 形 資 產 147, ,387 其 他 資 產 ( 註 一 ) 362,059, ,458,364 資 產 總 額 3,635,388,529 3,277,369,268 應 付 款 項 37,262,033 22,003,803 金 融 負 債 32,079,457 47,468,901 負 債 準 備 3,088,412,857 2,793,900,127 其 他 負 債 ( 註 二 ) 342,106, ,571,863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前 3,499,861,238 3,164,944,694 分 配 後 3,499,861,238 3,164,944,694 股 本 53,065,274 53,065,274 資 本 公 積 13,009,649 13,009,649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40,022,951 36,488,955 分 配 後 40,022,951 36,488,955 股 東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29,429,417 9,860,696 股 東 權 益 總 分 配 前 135,527, ,424,574 額 分 配 後 135,527, ,424,574 註 一 : 其 他 資 產 含 存 出 保 證 金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等 註 二 : 其 他 負 債 含 存 入 保 證 金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等 註 三 : 100~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照 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88

93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項 目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四 ) 104 年 103 年 ( 註 五 ) 102 年 ( 註 五 ) 101 年 100 年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37,148,959 $330,476,291 $280,220,355 $362,775,487 $372,053,961 ( 註 六 ) 應 收 款 項 57,455,164 53,670,316 47,362,820 57,308,138 43,396,730 各 項 金 融 資 產 及 放 款 4,384,490,801 3,791,069,859 3,414,611,151 2,971,188,387 2,576,908,058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638, , ,397 9,162,513 9,165,603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25,684,589 25,991,832 35,862,947 44,800,678 23,321,301 無 形 資 產 39,684,351 92, , , ,387 其 他 資 產 ( 註 一 ) 517,415, ,313, ,766, ,725, ,362,278 資 產 總 額 5,162,517,948 4,690,848,527 4,183,253,567 3,806,108,233 3,347,475,318 應 付 款 項 18,110,138 23,251,477 18,300,775 37,262,033 22,003,803 各 項 金 融 負 債 53,859,128 79,783,588 46,153,172 32,079,457 47,468,901 保 險 負 債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及 4,216,412,106 3,760,100,069 3,439,425,144 3,139,451,592 2,844,805,341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負 債 準 備 4,350,842 2,088, ,503 3,812,483 3,645,727 其 他 負 債 ( 註 二 ) 523,878, ,209, ,721, ,719, ,597,184 分 配 前 4,816,610,851 4,364,433,164 3,910,100,714 3,573,325,020 3,230,520,956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後 ( 註 三 ) 4,364,433,164 3,910,100,714 3,573,325,020 3,230,520,956 股 本 53,065,274 53,065,274 53,065,274 53,065,274 53,065,274 資 本 公 積 13,028,012 13,029,142 13,038,791 13,009,649 13,009,649 分 配 前 283,470, ,591, ,829, ,238,530 44,013,308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後 ( 註 三 ) 210,463, ,829, ,238,530 44,013,308 股 東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3,656,933) 41,729,672 37,219,519 24,469,760 6,866,131 分 配 前 345,907, ,415, ,152, ,783, ,954,362 權 益 總 額 分 配 後 ( 註 三 ) 318,287, ,152, ,783, ,954,362 註 一 : 其 他 資 產 含 存 出 保 證 金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等 註 二 : 其 他 負 債 含 存 入 保 證 金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等 註 三 :104 年 度 分 配 後 數 字 因 本 公 司 尚 未 召 開 股 東 會 決 議 盈 餘 分 配 案, 故 無 資 料 註 四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照 103 年 10 月 21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其 中 100 年 度 欄 位 金 額 係 指 101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轉 換 日 金 額 註 五 : 財 務 資 料 係 以 調 整 後 之 數 字 編 列,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調 整 之 說 明 請 詳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三 1. (1) 註 六 :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89

94 ( 二 )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資 料 1. 合 併 報 表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 每 股 盈 餘 除 外 ) 年 度 100~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目 101 年 100 年 營 業 收 入 $688,225,889 $586,083,474 營 業 成 本 670,934, ,106,109 營 業 費 用 17,492,519 15,211,109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1,882,337 1,769,176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917, ,418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稅 前 純 益 ( 損 ) 764,148 (3,299,986) 合 併 總 ( 損 ) 益 2,625, ,899 合 併 總 ( 損 ) 益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2,748, ,880 合 併 總 ( 損 ) 益 歸 屬 於 少 數 股 權 (123,416) (207,981) 每 股 盈 餘 註 :100~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照 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 每 股 盈 餘 除 外 ) 年 度 最 近 四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一 )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項 目 104 年 103 年 ( 註 二 ) 102 年 101 年 ( 註 三 ) 營 業 收 入 $726,256,487 $767,331,283 $678,927,236 $687,391,763 營 業 成 本 660,343, ,399, ,181, ,322,564 營 業 費 用 23,020,564 16,869,303 15,677,417 17,801,042 營 業 外 收 入 支 出 1,264,940 1,481,876 1,156, ,281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稅 前 純 益 44,157,225 34,543,973 31,225, ,438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純 益 38,447,380 31,734,176 27,568,709 2,518,938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45,309,133) 21,796,441 10,151,980 17,630,292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6,861,753) 53,530,617 37,720,689 20,149,230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38,242,639 31,658,643 27,598,537 2,642,354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204,741 75,533 (29,828) (123,416)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7,143,966) 53,272,159 37,752,432 20,245,983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282, ,458 (31,743) (96,753)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一 : 最 近 四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照 103 年 10 月 21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註 二 : 財 務 資 料 係 以 調 整 後 之 數 字 編 列,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調 整 之 說 明 請 詳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三 1. (1) 註 三 :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90

95 2. 個 體 報 表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 每 股 盈 餘 除 外 ) 年 度 100~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目 101 年 100 年 營 業 收 入 $683,415,429 $580,879,514 營 業 成 本 667,406, ,268,764 營 業 費 用 16,134,194 13,699,538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1,878,483 1,767,487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911, ,718 稅 前 損 益 841,537 (3,155,019) 稅 後 損 益 2,748, ,880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累 積 影 響 數 - - 本 期 淨 利 2,748, ,880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100~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照 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 每 股 盈 餘 除 外 ) 年 度 最 近 四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一 )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項 目 財 務 資 料 104 年 103 年 ( 註 二 ) 102 年 101 年 ( 註 三 ) 營 業 收 入 $719,744,096 $763,525,451 $674,612,450 $682,581,303 營 業 成 本 656,926, ,252, ,986, ,794,574 營 業 費 用 20,380,952 15,488,736 14,529,595 16,442,717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284,333 1,505,533 1,152, ,815 稅 前 損 益 43,721,016 34,290,239 31,248, ,827 稅 後 損 益 38,242,639 31,658,643 27,598,537 2,642,354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45,386,605) 21,613,516 10,153,895 17,603,629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一 : 最 近 三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照 103 年 10 月 21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註 二 : 財 務 資 料 係 以 調 整 後 之 數 字 編 列,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調 整 之 說 明 請 詳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三 1. (1) 註 三 :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91

96 ( 三 ) 最 近 五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查 核 意 見 :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結 果 100 年 度 徐 榮 煌 黃 建 澤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101 年 度 黃 建 澤 傅 文 芳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102 年 度 黃 建 澤 傅 文 芳 無 保 留 意 見 103 年 度 黃 建 澤 徐 榮 煌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104 年 度 張 正 道 徐 榮 煌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92

97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 合 併 報 表 年 度 100~101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說 明 1) 分 析 項 目 101 年 100 年 財 務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說 明 2) ( 說 明 2) 流 動 比 率 ( 說 明 2) ( 說 明 2) 償 債 能 力 速 動 比 率 ( 說 明 2) ( 說 明 2) (%) 關 係 企 業 投 資 額 對 業 主 權 益 比 率 經 營 能 力 (%)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新 契 約 費 用 率 保 費 收 入 變 動 率 (11.35) 資 金 運 用 比 率 繼 續 率 13 個 月 個 月 資 產 報 酬 率 (%)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1.16 (4.99)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運 槓 桿 度 1, (58.44) 財 務 槓 桿 度 說 明 1: 100~101 年 度 財 務 業 務 指 標 分 析 係 依 照 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說 明 2: 依 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100 年 後 無 須 揭 露 財 務 比 率 如 長 期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流 動 比 率 等 93

98 分 析 項 目 年 度 104 年 最 近 四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說 明 1) 103 年 ( 說 明 3) 102 年 101 年 ( 說 明 2)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結 構 (%)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說 明 5)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流 動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關 係 企 業 投 資 額 對 業 主 權 益 比 率 ( 註 一 )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新 契 約 費 用 率 保 費 收 入 變 動 率 ( 註 二 ) (6.67) 資 金 運 用 比 率 繼 續 率 13 個 月 個 月 資 產 報 酬 率 (%)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註 三 ) (712.33)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註 四 ) (4.88) 營 運 槓 桿 度 (890.16) 財 務 槓 桿 度 註 一 :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投 資 關 係 企 業 金 額 較 103 年 度 高 所 致 註 二 :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銷 售 商 品 費 用 率 較 103 年 度 高 所 致 註 三 :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變 動 幅 度 較 103 年 度 平 緩 所 致 註 四 : 主 要 係 104 年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為 淨 流 出 註 五 : 主 要 係 104 年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為 淨 流 出 註 六 : 主 要 係 104 年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為 淨 流 出 說 明 1: 最 近 四 年 度 財 務 業 務 指 標 分 析 係 依 照 103 年 10 月 21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說 明 2: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重 編 說 明 3 :103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以 調 整 後 之 數 字 編 列,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調 整 之 說 明 請 詳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三 1. (1) 說 明 4: 依 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100 年 後 無 須 揭 露 財 務 比 率 如 長 期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流 動 比 率 等 說 明 5: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之 當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併 入 分 析 94

99 1. 個 體 報 表 年 度 100~101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說 明 1) 分 析 項 目 101 年 100 年 財 務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說 明 2) ( 說 明 2) 流 動 比 率 ( 說 明 2) ( 說 明 2) 償 債 能 力 速 動 比 率 ( 說 明 2) ( 說 明 2) (%) 關 係 企 業 投 資 額 對 業 主 權 益 比 率 經 營 能 力 (%)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新 契 約 費 用 率 保 費 收 入 變 動 率 (11.35) 資 金 運 用 比 率 繼 續 率 13 個 月 個 月 資 產 報 酬 率 (%)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1.27 (5.32)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運 槓 桿 度 1, (58.44) 財 務 槓 桿 度 說 明 1: 100~101 年 度 財 務 業 務 指 標 分 析 係 依 照 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說 明 2: 依 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100 年 後 無 須 揭 露 財 務 比 率 如 長 期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流 動 比 率 等 95

100 分 析 項 目 財 務 結 構 (%) 年 度 最 近 四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說 明 1) 104 年 103 年 ( 說 明 3) 102 年 101 年 ( 說 明 2)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流 動 比 率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 說 明 5)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速 動 比 率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 說 明 4) 關 係 企 業 投 資 額 對 業 主 權 益 比 率 ( 註 一 ) 新 契 約 費 用 率 ( 註 二 ) 保 費 收 入 變 動 率 ( 註 三 ) (6.67) 資 金 運 用 比 率 繼 續 率 13 個 月 個 月 資 產 報 酬 率 (%)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註 四 ) (771.15)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 註 五 )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 註 六 ) (4.87) 營 運 槓 桿 度 (938.30) 財 務 槓 桿 度 註 一 :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投 資 關 係 企 業 金 額 較 103 年 度 高 所 致 註 二 :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銷 售 商 品 費 用 率 較 103 年 度 高 所 致 註 三 :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變 動 幅 度 較 103 年 度 平 緩 所 致 註 四 : 主 要 係 104 年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為 淨 流 出 註 五 : 主 要 係 104 年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為 淨 流 出 註 六 : 主 要 係 104 年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為 淨 流 出 說 明 1: 最 近 四 年 度 財 務 業 務 指 標 分 析 係 依 照 103 年 10 月 21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說 明 2: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重 編 說 明 3:103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以 調 整 後 之 數 字 編 列,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調 整 之 說 明 請 詳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三 1. (1) 說 明 4: 依 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100 年 後 無 須 揭 露 財 務 比 率 如 長 期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流 動 比 率 等 說 明 5: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之 當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併 入 分 析 96

101 分 析 項 目 之 計 算 公 式 如 下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淨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關 係 企 業 投 資 額 對 權 益 比 率 = 關 係 企 業 投 資 額 / 權 益 3. 經 營 能 力 (1) 新 契 約 費 用 率 = 新 契 約 費 用 / 新 契 約 保 費 收 入 (2) 保 費 收 入 變 動 率 =( 本 期 累 計 保 費 收 入 - 前 一 年 度 同 期 累 計 保 費 收 入 )/ 前 一 年 度 同 期 累 計 保 費 收 入 (3) 資 金 運 用 比 率 = 資 金 運 用 總 額 /( 各 種 保 險 負 債 + 權 益 ) (4) 繼 續 率 ( 十 三 個 月 二 十 五 個 月 )=PRy=BFx + y/nb x 100%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淨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營 業 利 益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97

102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書 董 事 會 造 送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財 務 報 表 盈 餘 分 派 案, 經 本 監 察 人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二 百 一 十 九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委 託 傅 文 芳 會 計 師 查 核 完 竣, 復 經 本 監 察 人 會 同 審 查 認 為 並 無 不 合, 爰 依 規 定 檢 同 傅 文 芳 會 計 師 審 查 決 算 報 告 書, 敬 請 鑒 核 為 荷 此 上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駐 監 察 人 : 蔡 萬 德 監 察 人 : 陳 楷 模 監 察 人 : 林 志 明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98

103 四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 自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應 納 入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二 十 七 號 應 納 入 編 製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均 相 同, 且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應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於 前 揭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均 已 揭 露, 爰 不 再 另 行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特 此 聲 明 公 司 名 稱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99

10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一 三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編 製 係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財 務 報 表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第 一 段 所 述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績 效 與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如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三 所 述,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已 認 可 且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會 計 年 度 適 用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及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或 解 釋 公 告 ( 不 包 含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九 號 ) 編 制 財 務 報 告, 並 追 溯 重 編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暨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及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編 製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並 經 本 會 計 師 均 出 具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查 核 報 告 在 案, 備 供 參 考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金 管 會 核 淮 辦 理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查 核 簽 證 文 號 :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金 管 證 ( 六 ) 字 第 號 會 計 師 : 張 正 道 徐 榮 煌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100

105 資 產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調 整 後 )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 調 整 後 )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代 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四 六.1 八 九 $140,897,419 3 $333,112,783 7 $282,058, 應 收 款 項 四 六.2 八 九 60,358, ,561, ,63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四 五 六.3.10 八 九 35,904, ,218, ,89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四 五 六.4.10 八 1,340,363, ,306,108, ,277,352,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四 五 六.5 八 447, ,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淨 額 三 四 五 六.6 八 23,494,040-3,057,444-1,432,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四 五 六.7.10 八 九 1,842,960, ,256,567, ,023,349,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四 五 六.8 八 24,727,582-25,940, ,619,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淨 額 四 五 六.9 八 18,000,000-39,200, ,90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四 五 六.11 八 九 453,296, ,812, ,459,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四 五 六.11 八 九 3,308,553-12,437,283-15,570, 預 付 房 地 款 - 投 資 四 五 六.11 八 九 2,758,288-1,795,276-5,173, 放 款 四 六.12 八 九 638,302, ,095, ,863,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四 六.13 八 九 664, , ,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四 六.14 八 九 27,342, ,793, ,669, 無 形 資 產 四 六.15 八 47,605,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三 四 五 六.34 八 11,519,847-13,002,962-11,691, 其 他 資 產 六 八 九 十 27,560, ,347,581-18,459,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四 六.36 八 480,568, ,266, ,252, XXXX 資 產 總 計 $5,180,080, $4,704,976, $4,194,698, ( 請 參 閱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經 理 人 : 熊 明 河 會 計 主 管 : 鄭 旭 峯 101

106 負 債 及 權 益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 續 )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調 整 後 )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 調 整 後 )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代 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短 期 債 務 八 $61,104 - $232,616 - $ 應 付 款 項 六.18 八 九 20,143,339-23,998,403-19,025,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四 五 六.19 八 38,859, ,783, ,148,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四 五 , 特 別 股 負 債 六.20 八 九 15,000,000-30,000, ,000, 保 險 負 債 四 五 六.21 八 4,158,087, ,698,737, ,380,579,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四 五 六.21 八 54,002, ,094, ,596,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四 五 六.21 八 16,026,449-16,846,406-10,482, 負 債 準 備 三 四 五 六.23 八 4,399,449-2,088,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四 五 六.34 八 36,980, ,851, ,281, 其 他 負 債 六 八 九 7,716,565-8,694,699-8,632,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四 六.36 八 480,568, ,266, ,252, XXXX 負 債 總 計 4,831,845, ,376,594, ,920,804,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股 本 普 通 股 股 本 六.26 53,065, ,065, ,065, 資 本 公 積 六.27 13,028,012-13,029,142-13,038, 保 留 盈 餘 三 六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19,560,283-13,038,968-9,897,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27,412, ,704, ,050, 未 分 配 盈 餘 36,498, ,848, ,881, 其 他 權 益 三 (3,656,933) - 41,729, ,219, 非 控 制 權 益 六.28 2,327,656-1,966, ,255-3XXXX 權 益 總 計 348,234, ,381, ,894,108 6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5,180,080, $4,704,976, $4,194,698, ( 請 參 閱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經 理 人 : 熊 明 河 會 計 主 管 : 鄭 旭 峯 102

107 41000 營 業 收 入 : 三 四 九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六.29 $519,852, $482,386, 再 保 費 收 入 六 , ,487 - (1) 保 費 收 入 六 ,051, ,587,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六.29 (1,038,018) - (9,957,496) (1) (90)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六 (763,914) - (780,453) - (2)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六 ,249, ,849, 再 保 佣 金 收 入 200,494-4,739,687 1 (96) 手 續 費 收 入 六.36 5,762, ,942,669 1 (3) 淨 投 資 損 益 利 息 收 入 113,789, ,82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損 失 (63,772,592) (9) (52,327,274) (7)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已 實 現 利 益 51,057, ,17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損 益 之 已 實 現 利 益 11,865, ,911,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之 已 實 現 利 益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益 之 份 額 610,835 - (44,855) - (1,462) 兌 換 利 益 48,901, ,960,775 7 (6)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淨 變 動 六.21 1,068,276 - (6,364,225) (1) (117)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利 益 20,364, ,612,041 3 (23) 投 資 減 損 損 失 及 迴 轉 利 益 (8,636) 其 他 淨 投 資 損 失 (49,962) - (2) - 2,100,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914,417-9,258-9,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收 益 四 六.36 17,303, ,040, (85) 營 業 收 入 合 計 726,256, ,331, (5) 營 業 成 本 : 四 九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六.30 (298,486,061) (41) (279,980,026) (37)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六 ,365-4,785,384 1 (92)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六.30 (298,101,696) (41) (275,194,642) (36) 其 他 保 險 負 債 淨 變 動 六.21 (305,523,352) (42) (289,647,685) (38)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淨 變 動 六.21 (340,469) - (461,788) - (26) 承 保 費 用 六.31 (17,403,743) (2) (16,240,573) (2) 佣 金 費 用 六.31 (15,834,502) (2) (16,164,680) (2) (2)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5,540,802) (1) (4,544,299) (1) 財 務 成 本 (295,749) - (105,830)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費 用 四 六.36 (17,303,325) (2) (115,040,386) (15) (85) 營 業 成 本 合 計 (660,343,638) (90) (717,399,883) (94) (8) 營 業 費 用 : 三 四 六.31 九 業 務 費 用 (11,481,312) (2) (8,113,743) (1) 管 理 費 用 (11,495,887) (2) (8,706,094) (1) 員 工 訓 練 費 用 (43,365) - (49,466) - (12)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23,020,564) (4) (16,869,303) (2) 營 業 利 益 42,892, ,062,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四 六.32 九 1,264,940-1,481,876 - (15)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稅 前 純 益 44,157, ,543, 所 得 稅 費 用 三 四 五 六.34 (5,709,845) (1) (2,809,797)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純 益 38,447, ,734, 本 期 淨 利 38,447, ,734,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六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三 (2,140,250) - (1,302,049) 重 估 增 值 ,335 - (10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三 (163,018) - (961) - 16, 與 不 重 分 類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三 391, ,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358,762-12,177-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 損 失 ) 利 益 (46,431,841) (6) 24,452,391 3 (290)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份 之 避 險 工 具 利 益 ( 損 失 ) 234,720 - (235,636) - (20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293,781-89, 與 可 能 重 分 類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2,147,437 - (2,268,097) - (195)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45,309,133) (6) 21,796,441 3 (308)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6,861,753) (1) $53,530,617 7 (113) 淨 利 歸 屬 於 : 母 公 司 業 主 $38,242,639 $31,658, 非 控 制 權 益 $204,741 $75,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金 額 除 每 股 盈 餘 另 予 註 明 外, 均 以 新 臺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 一 三 年 度 一 四 年 度 ( 調 整 後 ) 變 動 百 代 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分 比 (%) 母 公 司 業 主 $(7,143,966) $53,272, 非 控 制 權 益 $282,213 $258,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單 位 : 新 臺 幣 元 ) 三 六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淨 利 $7.21 $5.97 ( 請 參 閱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經 理 人 : 熊 明 河 會 計 主 管 : 鄭 旭 峯 103

10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項 目 保 留 盈 餘 附 註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分 之 避 險 工 具 損 益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數 重 估 增 值 總 計 非 控 制 權 益 權 益 總 額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餘 額 $53,065,274 $13,038,791 $9,897,228 $38,050,593 $121,889,246 $(189,809) $18,165,426 $372,284 $- $16,275,754 $270,564,787 $741,255 $271,306,042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調 整 之 影 響 數 (7,798) ,595,864-2,588,066-2,588,066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餘 額 ( 調 整 後 ) 三 53,065,274 13,038,791 9,897,228 38,050, ,881,448 (189,809) 18,165, ,284 2,595,864 16,275, ,152, , ,894,108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002,466 (107,726,712) (16,275,754)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六.28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 3,141,740 - (3,141,740)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705,121 (12,705,121)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1,684,327) 1,684, 特 別 準 備 金 淨 變 動 ( 註 一 ) ,630,373 (1,630,373) 其 他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變 動 數 - (9,649) (9,649) - (9,649)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淨 利 ( 調 整 後 ) 三 ,658, ,658,643 75,533 31,734,176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調 整 後 ) 六 (24,493) 22,087,640 (195,578) (1,081,662) 827,609 21,613, ,925 21,796,441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調 整 後 ) ,658,643 (24,493) 22,087,640 (195,578) (1,081,662) 827,609 53,272, ,458 53,530,617 其 他 , (827,609) 非 控 制 權 益 增 減 六 , ,820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 調 整 後 ) 三 53,065,274 13,029,142 13,038, ,704,226 30,848,081 (214,302) 40,253, ,706 1,514, ,415,363 1,966, ,381,896 依 金 管 保 壽 字 第 號 函 收 回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10,000,000) 10,000,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六 ,764, ,764,311-34,764,311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六.28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 6,521,315 - (6,521,315)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327,403 (26,327,403) 普 通 股 現 金 股 利 (8,127,481) (8,127,481) - (8,127,481) 特 別 準 備 金 淨 變 動 ( 註 一 ) ,616,451 (1,616,451) 其 他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變 動 數 - (1,130) (1,130) - (1,130)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淨 利 ,242, ,242, ,741 38,447,380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六 ,486 (44,136,916) 194,817 (1,911,992) - (45,386,605) 77,472 (45,309,133)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242, ,486 (44,136,916) 194,817 (1,911,992) - (7,143,966) 282,213 (6,861,753) 非 控 制 權 益 增 減 六 ,910 78,910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53,065,274 $13,028,012 $19,560,283 $227,412,391 $36,498,070 $253,184 $(3,883,850) $371,523 $(397,790) $- $345,907,097 $2,327,656 $348,234,753 註 一 :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十 八 條 提 列 ( 請 參 閱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經 理 人 : 熊 明 河 會 計 主 管 : 鄭 旭 峯 104

10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四 年 度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一 三 年 度 ( 調 整 後 )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金 額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本 期 稅 前 淨 利 三 $44,157,225 $34,543,973 調 整 項 目 :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折 舊 費 用 六 , ,204 攤 銷 費 用 六.31 1,173,827 70,126 呆 帳 費 用 提 列 數 739, ,068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損 失 64,202,881 52,534,809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淨 利 益 (31,048,173) (26,114,989)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損 益 之 淨 利 益 (11,865,939) (8,911,444)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之 淨 利 益 (5) - 利 息 費 用 51,538 59,078 利 息 收 入 (113,789,284) (99,826,116) 股 利 收 入 (20,439,697) (15,268,626) 各 項 保 險 負 債 淨 變 動 334,585, ,157,750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淨 變 動 (1,091,734) (2,501,750)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淨 變 動 (1,068,276) 6,364,225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益 之 份 額 (610,835) 44,855 處 分 及 報 廢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損 失 ( 利 益 ) 582 (222) 處 分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損 失 - 2 處 分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損 失 ( 利 益 ) 174,281 (2,022,983)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8,636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利 益 (11,093,687) (16,578,788)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合 計 210,650, ,137,199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 負 債 變 動 數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減 少 74,741,540 70,874,910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減 少 292 5,178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40,868,431) 21,810,98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增 加 (519,722,305) (224,306,128)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減 少 ( 增 加 ) 1,213,053 (24,321,492) 應 收 保 費 增 加 (27,661) (1,015) 應 收 票 據 減 少 234, ,240 其 他 應 收 款 減 少 ( 增 加 ) 438,999 (4,574,438) 預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預 付 款 ( 增 加 ) 減 少 (189,063) 65,417 存 出 保 證 金 ( 增 加 ) 減 少 (19,895,235) 31,419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245,436) 395,816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減 少 21,200,000 1,700,000 其 他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1,904,958) 715,260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減 少 (109,210,847) (76,800,277)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減 少 - (5,148) 應 付 票 據 減 少 (26,370) (13) 應 付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增 加 112, ,472 其 他 應 付 款 ( 減 少 ) 增 加 (5,620,014) 4,770,806 應 付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增 加 ( 減 少 ) 280,088 (396,592) 應 付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減 少 - (8,952) 應 付 佣 金 ( 減 少 ) 增 加 (325,450) 457,347 預 收 款 項 增 加 63,321 95,326 存 入 保 證 金 增 加 80, ,006 負 債 準 備 減 少 (16,427) (140,227) 遞 延 手 續 費 收 入 減 少 (11,877) (14,512) 其 他 負 債 減 少 (1,588,587) (440,993)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準 備 增 加 116, ,112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變 動 數 合 計 (601,170,992) (229,074,492)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 流 出 ) 流 入 (346,363,076) 12,606,680 收 取 之 利 息 108,061,817 98,518,867 收 取 之 股 利 20,684,711 15,367,352 支 付 之 利 息 (54,827) (59,666) 退 還 ( 支 付 ) 之 所 得 稅 232,068 (3,848)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 流 出 ) 流 入 (217,439,307) 126,429,385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取 得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9,997,622) (1,745,120) 處 分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39,706 對 子 公 司 之 收 購 ( 扣 除 所 取 得 之 現 金 ) 六.37 (6,994,994)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減 資 退 回 股 款 56,248 15,356 取 得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319,234) (269,035) 處 分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1,198 4,720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91,825) (41,567) 概 括 承 受 他 公 司 之 淨 現 金 收 取 數 六.37 16,157,186 - 概 括 承 受 他 公 司 之 賠 付 款 六.37 30,300,000 - 放 款 減 少 ( 增 加 ) 63,851,369 (57,636,055) 取 得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34,643,780) (29,496,225) 處 分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01,200 12,587,000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48,419,746 (76,541,220)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附 買 回 票 券 及 債 券 負 債 ( 減 少 ) 增 加 (171,511) 232,616 償 還 特 別 股 負 債 (15,000,000) -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8,127,481) - 現 金 增 資 - 966,820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 流 出 ) 流 入 (23,298,992) 1,199,436 匯 率 變 動 對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影 響 103,189 (33,074) 本 期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減 少 ) 增 加 數 (192,215,364) 51,054,527 期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333,112, ,058,256 期 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140,897,419 $333,112,783 ( 請 參 閱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經 理 人 : 熊 明 河 會 計 主 管 : 鄭 旭 峯 105

11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金 額 除 另 予 註 明 外, 均 以 新 臺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 一 公 司 沿 革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於 民 國 51 年 10 月 23 日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 組 成,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本 公 司 為 發 揮 綜 合 經 營 效 益, 強 化 金 融 市 場 之 競 爭 力, 以 股 份 轉 換 方 式 設 立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並 於 民 國 90 年 12 月 31 日 經 財 政 部 核 准 上 市, 本 公 司 於 同 日 下 市 為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本 公 司 註 冊 地 及 主 要 營 運 據 點 位 於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仁 愛 路 四 段 296 號 另 本 公 司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辦 理 國 寶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國 寶 人 壽 ) 及 幸 福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幸 福 人 壽 )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標 售 案 且 得 標, 於 民 國 104 年 3 月 27 日 簽 訂 概 括 讓 與 及 承 受 合 約, 並 以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為 移 轉 基 準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之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及 最 終 母 公 司 均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合 併 公 司 )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業 經 董 事 會 於 民 國 105 年 3 月 17 日 通 過 發 布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1. 首 次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而 產 生 之 會 計 政 策 變 動 合 併 公 司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 已 認 可 且 自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會 計 年 度 適 用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或 解 釋 公 告, 除 下 述 新 準 則 及 修 正 之 性 質 及 影 響 說 明 外, 其 餘 首 次 適 用 對 合 併 公 司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1)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修 訂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對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會 計 處 理 之 主 要 改 變 彙 總 如 下 : 依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原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已 被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所 取 代, 且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計 算 係 由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其 中 折 現 率 則 於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開 始 時 決 定 106

11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對 於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原 先 於 福 利 既 得 時 係 立 即 認 列, 未 既 得 部 分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於 平 均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依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之 認 列 係 當 計 畫 修 正 或 縮 減 發 生 時 或 當 企 業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時, 兩 者 較 早 之 日 期 認 列 為 費 用, 是 以 未 既 得 之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不 再 於 未 來 既 得 期 間 遞 延 認 列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要 求 更 多 之 揭 露 規 定, 請 詳 附 註 六 之 說 明 合 併 公 司 除 未 就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以 前 其 他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中 之 員 工 福 利 成 本 之 變 動 調 整 該 等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外, 已 依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過 渡 規 定, 追 溯 適 用 員 工 福 利 之 規 定, 並 調 整 所 列 報 最 早 以 前 期 間 期 初 之 項 目, 及 比 較 期 間 金 額 合 併 公 司 原 先 對 於 前 期 累 積 未 認 列 淨 精 算 損 益 超 過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與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孰 大 者 之 10% 時, 超 額 部 分 依 員 工 預 期 平 均 剩 餘 工 作 年 限 予 以 攤 銷 依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並 立 即 認 列 於 其 他 權 益 各 期 調 整 項 目 及 金 額 影 響 ( 增 加 ( 減 少 ))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對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影 響 營 業 收 入 增 加 $22 $28 營 業 費 用 增 加 (31,045) (144,997) 所 得 稅 費 用 減 少 5,278 24,649 本 期 淨 利 減 少 (25,745) (120,320)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2,140,250) (1,302,049)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163,018) (961) 與 不 重 分 類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391, ,348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減 少 ( 元 ) - (0.02) 對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影 響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淨 額 減 少 $(164,401) $(1,405) $(47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增 加 ( 減 少 ) 112,369 (284,185) (530,182) 負 債 準 備 增 加 ( 減 少 ) 499,621 (1,671,674) (3,118,720) 保 留 盈 餘 減 少 (153,863) (128,118) (7,798) 其 他 權 益 ( 減 少 ) 增 加 (397,790) 1,514,202 2,595,

11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此 修 正 要 求 對 所 有 於 報 導 日 存 在 之 未 除 列 之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及 對 已 移 轉 資 產 之 任 何 持 續 參 與 提 供 額 外 之 量 化 及 質 性 揭 露 合 併 公 司 增 加 對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之 量 化 及 質 性 揭 露 (3)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此 修 正 要 求 企 業 揭 露 與 互 抵 權 及 相 關 安 排 之 資 訊, 前 述 揭 露 應 提 供 有 助 於 評 估 互 抵 對 企 業 財 務 狀 況 影 響 之 資 訊 新 揭 露 規 範 所 有 已 認 列 金 融 工 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規 定 互 抵 者 外, 亦 適 用 於 受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已 認 列 金 融 工 具 合 併 公 司 增 加 對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之 揭 露 (4)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規 定 關 於 企 業 於 子 公 司 聯 合 協 議 關 聯 企 業 及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規 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之 規 定 較 先 前 揭 露 之 規 定 更 為 完 整, 例 如,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之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及 對 具 重 大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子 公 司 等, 請 詳 附 註 六 (5)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對 所 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提 供 單 一 指 引 來 源, 且 未 改 變 企 業 何 時 須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合 併 公 司 重 評 估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政 策,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之 適 用 並 未 重 大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亦 規 定 額 外 揭 露, 所 需 之 額 外 揭 露 於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相 關 個 別 附 註 中 提 供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則 於 附 註 七 提 供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之 過 渡 規 定, 合 併 公 司 自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起 推 延 適 用 該 準 則 之 規 定, 且 相 關 揭 露 無 須 適 用 於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前 所 提 供 之 比 較 資 訊 (6)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合 併 公 司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修 正 之 要 求 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節 列 報 之 各 單 行 項 目, 依 其 後 續 是 否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予 以 分 類 及 分 組 此 項 修 正 並 未 重 大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之 認 列 或 衡 量, 僅 對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產 生 影 響 108

11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7)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比 較 資 訊 之 釐 清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修 正 之 規 定, 當 企 業 追 溯 適 用 一 項 會 計 政 策 或 追 溯 重 編 財 務 報 表 之 項 目, 或 重 分 類 其 財 務 報 表 之 項 目 而 對 前 期 財 務 狀 況 表 之 資 訊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時, 列 報 最 早 比 較 期 間 之 期 初 財 務 狀 況 表, 不 需 要 提 供 與 最 早 比 較 期 間 之 期 初 財 務 狀 況 表 相 關 之 附 註 此 項 修 正 並 未 重 大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之 認 列 或 衡 量, 僅 影 響 財 務 報 告 之 附 註 2. 截 至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未 採 用 下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準 則 或 解 釋 : (1)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資 產 減 損 之 修 正 此 修 正 係 針 對 2011 年 5 月 發 布 之 修 正, 要 求 企 業 僅 於 報 導 期 間 認 列 或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時, 始 應 揭 露 個 別 資 產 ( 包 括 商 譽 )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此 外, 此 修 正 並 要 求 揭 露 依 據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決 定 已 減 損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時,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與 關 鍵 假 設 等 資 訊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1 號 公 課 該 解 釋 就 應 在 何 時 針 對 政 府 課 徵 之 公 課 ( 包 括 按 照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負 債 準 備 或 有 負 債 及 或 有 資 產 的 規 定 進 行 核 算 的 公 課 以 及 時 間 和 金 額 均 可 確 定 之 公 課 ) 估 列 為 負 債 提 供 相 關 指 引 此 解 釋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3) 衍 生 工 具 之 合 約 更 替 及 避 險 會 計 之 延 續 此 修 正 主 要 係 對 衍 生 工 具 若 有 合 約 更 替, 於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之 情 況 下, 無 須 停 止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4)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之 修 正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此 修 正 針 對 員 工 或 第 三 方 提 撥 至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其 提 撥 金 與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之 年 數 無 關 者 ( 例 如 依 員 工 薪 資 固 定 比 例 ), 提 供 得 選 擇 之 簡 化 會 計 處 理 方 法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09

11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5)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2 號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修 正 既 得 條 件 及 市 價 條 件 之 定 義 及 新 增 績 效 條 件 及 服 務 條 件 之 定 義 ( 績 效 條 件 及 服 務 條 件 之 定 義 於 修 正 前 係 包 含 於 既 得 條 件 之 定 義 中 ) 以 上 修 正 適 用 給 與 日 發 生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後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此 修 正 包 括 (1) 刪 除 企 業 合 併 之 或 有 對 價 分 類 規 定 中 其 他 適 用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2) 刪 除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負 債 準 備 或 有 負 債 及 或 有 資 產 或 其 他 適 當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規 定 非 金 融 資 產 或 非 金 融 負 債 之 或 有 對 價 應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將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3)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之 規 定 以 釐 清 為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或 有 對 價, 僅 能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依 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之 規 定 表 達 於 損 益 此 修 正 自 收 購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企 業 合 併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8 號 營 運 部 門 要 求 企 業 揭 露 管 理 階 層 彙 總 營 運 部 門 之 判 斷 基 準, 並 釐 清 僅 於 部 門 資 產 定 期 提 供 情 況 下 方 需 揭 露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總 額 調 節 至 企 業 資 產 總 額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新 增 結 論 基 礎 係 釐 清 因 先 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連 帶 修 正, 而 移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第 B 段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及 衡 量 第 AG79 段, 並 非 意 圖 改 變 相 關 衡 量 規 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此 修 正 釐 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項 目 重 估 價 時, 重 估 價 日 之 累 計 折 舊 得 以 總 帳 面 金 額 與 淨 帳 面 金 額 兩 者 間 之 差 額 重 新 計 算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4 號 關 係 人 揭 露 此 修 正 釐 清 若 一 個 體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人 員 服 務 予 報 導 個 體 或 報 導 個 體 之 母 公 司, 則 該 個 體 為 報 導 個 體 之 關 係 人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10

11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此 修 正 釐 清 無 形 資 產 項 目 重 估 價 時, 重 估 價 日 之 累 計 攤 銷 得 以 總 帳 面 金 額 與 淨 帳 面 金 額 兩 者 間 之 差 額 重 新 計 算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6)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此 修 正 於 結 論 基 礎 中 釐 清 首 次 採 用 者 於 首 份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財 務 報 表 中, 得 選 擇 適 用 已 發 布 並 已 生 效 之 準 則 或 亦 得 選 擇 提 前 適 用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準 則 或 修 正 ( 若 該 準 則 或 修 正 允 許 提 前 適 用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此 修 正 係 釐 清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第 2 段 (a) 所 述 之 範 圍 例 外 項 目 包 括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所 定 義 聯 合 協 議 所 有 類 型 之 成 立 且 僅 適 用 於 聯 合 協 議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表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修 正 述 明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第 52 段 對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群 組 之 公 允 價 值 以 淨 額 基 礎 衡 量 時, 其 範 圍 亦 包 括 屬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及 衡 量 或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範 圍 之 其 他 合 約, 無 論 該 等 合 約 是 否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定 義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此 修 正 澄 清 特 定 交 易 是 否 符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之 定 義 以 及 該 不 動 產 是 否 同 時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 需 分 別 依 循 此 兩 號 準 則 之 規 定 獨 立 進 行 分 析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7)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4 號 管 制 遞 延 帳 戶 對 於 處 於 費 率 管 制 活 動 之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採 用 者, 允 許 該 等 個 體 依 先 前 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繼 續 認 列 與 費 率 管 制 相 關 之 金 額, 惟 為 增 進 與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編 製 者 之 比 較 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4 號 要 求 應 將 該 等 金 額 單 獨 列 報 此 準 則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11

11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8)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之 修 正 - 收 購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會 計 此 修 正 針 對 如 何 處 理 收 購 聯 合 營 運 ( 構 成 一 業 務 者 ) 之 權 益 提 供 新 指 引, 要 求 企 業 就 其 收 購 持 份 之 範 圍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 及 未 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相 衝 突 之 其 他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之 所 有 原 則, 並 依 據 該 等 準 則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9)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之 修 正 - 可 接 受 之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法 之 闡 釋 此 修 正 係 釐 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折 舊 方 法, 不 宜 以 使 用 該 資 產 之 活 動 所 產 生 之 收 入 為 基 礎 因 該 等 收 入 通 常 反 映 與 企 業 消 耗 該 資 產 經 濟 效 益 無 關 之 其 他 因 素, 例 如 銷 售 活 動 及 銷 售 數 量 及 價 格 之 改 變 等 此 修 正 亦 釐 清 無 形 資 產 攤 銷 方 法 之 前 提 假 設, 不 宜 以 收 入 作 為 衡 量 無 形 資 產 經 濟 效 益 消 耗 型 態 之 基 礎 ( 惟 於 特 殊 情 況 下, 該 前 提 假 設 可 被 反 駁 )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0)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此 新 準 則 之 核 心 原 則 為 企 業 認 列 收 入 以 描 述 對 客 戶 所 承 諾 之 商 品 或 勞 務 之 移 轉, 該 收 入 之 金 額 反 映 該 等 商 品 或 勞 務 換 得 之 預 期 有 權 取 得 之 對 價 企 業 依 該 核 心 原 則 認 列 收 入, 應 適 用 下 列 步 驟 : 步 驟 1: 辨 認 客 戶 合 約 步 驟 2: 辨 認 合 約 中 之 履 約 義 務 步 驟 3: 決 定 交 易 價 格 步 驟 4: 將 交 易 價 格 分 攤 至 合 約 中 之 履 約 義 務 步 驟 5: 於 ( 或 隨 ) 企 業 滿 足 履 約 義 務 時 認 列 收 入 此 外, 亦 包 括 一 套 整 合 性 之 揭 露 規 定, 該 等 規 定 將 使 企 業 對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提 供 有 關 客 戶 合 約 所 產 生 之 收 入 與 現 金 流 量 之 性 質 金 額 時 間 及 不 確 定 性 之 綜 合 資 訊 此 準 則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1) 農 業 : 生 產 性 植 物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1 號 之 修 正 ) 由 於 生 產 性 植 物 之 產 出 過 程 與 製 造 過 程 類 似,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決 定 生 產 性 植 物 應 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所 規 定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處 理 方 式 一 致 因 此, 此 修 正 將 生 產 性 植 物 納 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之 範 圍, 而 於 生 產 性 植 物 上 成 長 之 作 物 則 維 持 於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1 號 之 範 圍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12

11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最 終 版 本, 內 容 包 括 分 類 與 衡 量 減 損 及 避 險 會 計, 此 準 則 將 取 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及 先 前 已 發 布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 內 容 包 含 分 類 與 衡 量 及 避 險 會 計 ) 分 類 與 衡 量 : 金 融 資 產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主 要 係 以 管 理 金 融 資 產 之 經 營 模 式 及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金 流 量 特 性 為 基 礎 ; 金 融 負 債 則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外, 另 有 本 身 信 用 變 動 不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規 定 減 損 : 避 險 會 計 : 係 以 預 計 損 失 模 型 評 估 減 損 損 失, 以 原 始 認 列 後 之 信 用 風 險 是 否 重 大 增 加 而 認 列 12 個 月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計 信 用 損 失 係 以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為 基 礎 採 用 避 險 會 計, 並 以 避 險 比 率 衡 量 有 效 性 此 準 則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3) 於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之 權 益 法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正 ) 此 計 畫 係 還 原 2003 年 修 訂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時 所 移 除 於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權 益 法 會 計 處 理 之 選 項, 以 與 特 定 國 家 之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會 計 處 理 之 規 定 相 符 此 準 則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4)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修 正 -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此 計 畫 係 為 處 理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間, 有 關 以 子 公 司 作 價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而 喪 失 控 制 之 不 一 致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規 定 投 入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以 交 換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權 益 時, 應 依 順 流 交 易 之 處 理 方 式 銷 除 所 產 生 利 益 或 損 失 之 份 額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則 規 定 應 認 列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時 之 全 數 利 益 或 損 失 此 修 正 限 制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前 述 規 定, 當 構 成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所 定 義 為 業 務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時, 其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應 全 數 認 列 113

11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此 修 正 亦 修 改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使 得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當 出 售 或 投 入 不 構 成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所 定 義 業 務 之 子 公 司 時, 其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僅 就 非 屬 投 資 者 所 享 有 份 額 之 範 圍 認 列 此 外, 此 修 正 經 決 議 未 定 期 延 後 生 效, 但 仍 允 許 提 前 適 用 (15)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5 號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及 停 業 單 位 此 修 正 係 規 定 資 產 ( 或 待 處 分 群 組 ) 自 待 出 售 重 分 類 為 待 分 配 予 業 主 時, 視 為 原 始 處 分 計 畫 之 延 續, 反 之 亦 然 此 外, 亦 規 定 停 止 分 類 為 待 分 配 予 業 主 之 處 理 與 停 止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之 處 理 相 同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此 修 正 釐 清 收 費 之 服 務 合 約 可 構 成 繼 續 參 與 之 目 的 而 須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中 有 關 整 體 除 列 之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之 揭 露 規 定 此 外, 此 修 正 亦 刪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對 於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之 揭 露 要 求 適 用 於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之 相 關 規 定, 而 回 歸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中 簡 明 財 務 報 表 之 規 定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此 修 正 釐 清 依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第 83 段 之 規 定, 於 評 估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是 否 有 深 度 市 場 以 決 定 退 職 後 福 利 義 務 折 現 之 折 現 率 時, 係 以 義 務 發 行 使 用 之 幣 別 作 為 依 據, 而 非 以 國 家 作 為 依 據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此 修 正 釐 清 何 謂 於 期 中 財 務 報 告 其 他 部 分 揭 露 之 資 訊 ; 此 修 正 明 訂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規 定 之 揭 露 須 包 含 於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中 或 自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交 叉 索 引 至 此 資 訊 所 在 處, 而 該 資 訊 需 與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同 時 間 及 以 相 同 條 件 提 供 予 使 用 者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14

11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6) 揭 露 倡 議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主 要 修 正 包 括 :(1) 重 大 性, 釐 清 企 業 不 應 藉 由 不 重 要 之 資 訊 或 將 不 同 性 質 或 功 能 之 資 訊 彙 總 表 達 而 模 糊 重 要 資 訊, 降 低 財 務 報 表 之 可 了 解 性 此 項 修 正 再 次 重 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要 求 特 定 之 揭 露, 應 進 行 該 資 訊 是 否 重 大 之 評 估 (2) 分 類 及 小 計, 釐 清 綜 合 損 益 表 及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單 行 項 目 可 再 予 細 分, 及 企 業 應 如 何 表 達 並 增 加 額 外 之 小 計 資 訊 (3) 附 註 之 架 構, 釐 清 對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呈 現 之 順 序, 企 業 係 有 裁 量 空 間, 惟 仍 強 調 考 量 順 序 時 要 兼 顧 可 了 解 性 及 可 比 性 (4) 會 計 政 策 之 揭 露, 刪 除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中 與 所 得 稅 及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相 關 之 例 舉, 因 考 量 前 述 例 舉 並 無 助 益, 及 (5) 源 自 權 益 會 計 處 理 投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釐 清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份 額 依 後 續 能 否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彙 總 為 財 務 報 表 之 單 行 項 目 表 達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7) 投 資 個 體 : 對 合 併 例 外 之 適 用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 此 修 正 包 括 :(1) 釐 清 當 投 資 個 體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所 有 子 公 司 時, 本 身 為 該 投 資 個 體 子 公 司 之 中 間 層 級 母 公 司 係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第 4 段 所 規 定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豁 免 (2) 釐 清 子 公 司 唯 有 於 其 本 身 並 非 投 資 個 體 且 提 供 對 投 資 個 體 母 公 司 之 支 援 服 務 時, 方 須 依 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第 32 段 之 規 定 併 入 投 資 個 體 母 公 司 之 合 併 報 表, 及 (3) 允 許 投 資 者 於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所 規 定 之 權 益 法 時, 保 留 屬 投 資 個 體 之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對 其 子 公 司 權 益 所 適 用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8)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 此 新 準 則 要 求 承 租 人 除 特 定 豁 免 條 件 外, 對 所 有 租 賃 採 單 一 會 計 模 式, 即 將 大 部 分 之 租 賃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資 產 及 負 債 另, 出 租 人 之 租 賃 仍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及 融 資 租 賃 此 準 則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15

12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9) 未 實 現 損 失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認 列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 此 修 正 係 釐 清 對 於 未 實 現 損 失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認 列 方 式 此 修 正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0) 揭 露 倡 議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7 號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修 正 ) 此 修 正 係 針 對 與 負 債 有 關 之 籌 資 活 動, 增 加 期 初 至 期 末 之 調 節 資 訊 此 修 正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以 上 為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準 則 或 解 釋, 其 實 際 適 用 日 期 以 金 管 會 規 定 為 準, 合 併 公 司 尚 在 評 估 上 述 新 公 布 或 修 正 準 則 或 解 釋 之 潛 在 影 響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1. 遵 循 聲 明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2. 編 製 基 礎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除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外, 係 以 歷 史 成 本 為 編 製 基 礎 除 另 行 註 明 者 外,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均 以 新 臺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3. 合 併 概 況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原 則 當 本 公 司 暴 露 於 來 自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參 與 之 變 動 報 酬 或 對 該 等 變 動 報 酬 享 有 權 利, 且 透 過 其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有 能 力 影 響 該 等 報 酬 時, 控 制 即 達 成 特 別 是, 本 公 司 僅 於 具 有 下 列 三 項 控 制 要 素 時, 本 公 司 始 控 制 被 投 資 者 : 116

12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 亦 即 具 有 賦 予 其 現 時 能 力 以 主 導 攸 關 活 動 之 既 存 權 利 ) (2) 來 自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參 與 之 變 動 報 酬 之 暴 險 或 權 利, 及 (3) 使 用 其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以 影 響 投 資 者 報 酬 金 額 之 能 力 當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少 於 多 數 之 被 投 資 者 表 決 權 或 類 似 權 利 時, 本 公 司 考 量 所 有 攸 關 事 實 及 情 況 以 評 估 其 是 否 對 被 投 資 者 具 有 權 力, 包 括 : (1) 與 被 投 資 者 其 他 表 決 權 持 有 人 間 之 合 約 協 議 (2) 由 其 他 合 約 協 議 所 產 生 之 權 利 (3) 表 決 權 及 潛 在 表 決 權 當 事 實 及 情 況 顯 示 三 項 控 制 要 素 中 之 一 項 或 多 項 發 生 變 動 時, 本 公 司 即 重 評 估 是 否 仍 控 制 被 投 資 者 子 公 司 自 收 購 日 ( 即 本 公 司 取 得 控 制 之 日 ) 起, 即 全 部 編 入 合 併 報 表 中, 直 到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控 制 之 日 為 止 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之 會 計 期 間 及 會 計 政 策 與 本 公 司 一 致 所 有 內 部 帳 戶 餘 額 交 易 因 內 部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內 部 利 得 與 損 失 及 股 利, 係 全 數 銷 除 對 子 公 司 持 股 之 變 動, 若 未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則 該 股 權 變 動 係 以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子 公 司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係 歸 屬 至 本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即 使 非 控 制 權 益 因 而 產 生 虧 損 餘 額 亦 然 若 本 公 司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則 (1) 除 列 子 公 司 之 資 產 ( 包 括 商 譽 ) 和 負 債 ; (2) 除 列 任 何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帳 面 金 額 ; (3) 認 列 取 得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 (4) 認 列 所 保 留 任 何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 (5) 認 列 任 何 利 益 或 虧 損 為 當 期 損 益 ; (6) 重 分 類 母 公 司 之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金 額 為 當 期 損 益 117

12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主 體 如 下 :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子 公 司 名 稱 業 務 性 質 本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 以 下 簡 稱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 本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 以 下 簡 稱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 本 公 司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自 有 辦 公 物 業 ( 以 下 簡 稱 子 公 司 霖 園 置 業 ) 出 租 本 公 司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不 動 產 投 資 經 Limited 營 管 理 本 公 司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不 動 產 投 資 經 Limited 營 管 理 本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不 動 產 投 資 經 營 管 理 本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不 動 產 投 資 經 營 管 理 本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控 股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Conning U.S. Holdings, Inc. 控 股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Conning Asset Management Ltd.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Conning (Germany) GmbH 風 險 管 理 軟 體 業 務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Cathay Conning Asset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Management Ltd.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Conning Japan Ltd.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Conning U.S. Holdings, Inc. Conning Holdings Corp. 控 股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Corp. Conning Holdco (UK) Ltd. 控 股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Corp. Conning & Company 控 股 公 司 Conning & Company Conning Inc.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Conning & Company Goodwin Capital Advisers, Inc.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Conning & Company Conning Investment Products, Inc. 證 券 業 務

12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另 未 列 入 合 併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如 下 : 投 資 公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子 公 司 名 稱 業 務 性 質 司 名 稱 說 明 本 公 司 Cathay Insurance Class 3 general 因 總 資 產 及 營 業 收 入 佔 本 公 司 (Bermuda) Co., Ltd. business insurers and Class C long-term 各 該 項 金 額 並 不 重 大, 故 未 編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insurer 本 公 司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業 務 因 總 資 產 及 營 業 收 入 佔 本 公 司 各 該 項 金 額 並 不 重 大, 故 未 編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本 公 司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財 產 保 險 業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於 民 國 97 年 8 月 26 日 完 成 營 業 登 記 並 取 得 企 業 法 人 營 業 執 照, 因 本 公 司 對 其 不 具 有 實 質 控 制 能 力, 故 未 編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4. 外 幣 交 易 合 併 公 司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臺 幣 表 達 合 併 公 司 內 的 每 一 個 體 係 自 行 決 定 其 功 能 性 貨 幣, 並 以 該 功 能 性 貨 幣 衡 量 其 財 務 報 表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以 該 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調 整, 因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以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調 整, 屬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者, 因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屬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者,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以 原 始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5.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之 換 算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時,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臺 幣,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因 換 算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於 處 分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時, 將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累 計 於 權 益 項 下 之 單 獨 組 成 部 分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於 認 列 處 分 損 益 時,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涉 及 對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喪 失 控 制 之 部 分 處 分, 及 部 分 處 分 對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關 聯 企 業 或 聯 合 協 議 之 權 益 後, 所 保 留 之 權 益 係 一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金 融 資 產 者, 亦 按 處 分 處 理 119

12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在 未 喪 失 控 制 下 部 分 處 分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時, 按 比 例 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而 不 認 列 為 損 益 ; 在 未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或 聯 合 控 制 下, 部 分 處 分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關 聯 企 業 或 聯 合 協 議 時,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則 按 比 例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合 併 公 司 因 收 購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產 生 之 商 譽 及 對 其 資 產 與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所 作 之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視 為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並 以 其 功 能 性 貨 幣 列 報 6.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係 庫 存 現 金 活 期 存 款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定 期 存 款 或 投 資 合 併 公 司 將 合 約 期 間 12 個 月 內 及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之 定 期 存 款 歸 類 為 約 當 現 金 7.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原 始 認 列 與 續 後 衡 量 依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之 規 定, 合 併 公 司 將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等 金 融 負 債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之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係 依 據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與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之 定 義 分 類 為 金 融 負 債 或 權 益 金 融 資 產 之 慣 例 交 易, 其 購 買 或 出 售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處 理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續 後 評 價 依 其 分 類 列 示 如 下 :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屬 此 類 別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於 續 後 評 價 時, 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並 分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及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120

12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及 原 始 認 列 即 指 定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工 具 不 得 重 分 類 為 其 他 類 別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如 不 再 以 短 期 出 售 為 目 的 且 符 合 下 列 情 況 之 ㄧ 者 可 重 分 類 :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定 義 者, 且 公 司 有 意 圖 及 能 力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至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或 到 期 日, 得 重 分 類 為 其 他 類 別 金 融 工 具 不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定 義 者, 僅 於 極 少 情 況 下 方 得 重 分 類 為 其 他 類 別 金 融 工 具 前 述 之 重 分 類, 以 重 分 類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重 分 類 日 之 新 成 本 或 攤 銷 後 成 本, 原 已 認 列 之 相 關 損 益 不 予 迴 轉 原 來 非 屬 於 此 類 之 金 融 工 具 續 後 不 得 重 分 類 為 此 類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等 金 融 資 產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續 後 評 價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造 成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除 減 損 損 失 及 貨 幣 性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外, 於 除 列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時, 將 累 積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若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之 定 義, 且 公 司 有 意 圖 及 能 力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至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或 到 期 日, 得 重 分 類 為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重 分 類 時, 以 重 分 類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重 分 類 日 之 新 成 本 或 攤 銷 後 成 本, 原 已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相 關 損 益 則 分 期 攤 銷 為 當 期 損 益 (3)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依 避 險 會 計 指 定 且 為 有 效 避 險 工 具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121

12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4)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具 有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之 收 取 金 額 及 固 定 到 期 日, 且 有 積 極 意 圖 及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為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投 資 ( 如 債 券 ) 於 續 後 評 價 時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並 於 除 列 價 值 減 損 或 攤 銷 時 認 列 當 期 損 益 攤 銷 後 成 本 之 計 算 係 以 原 始 認 列 金 額 減 除 償 付 之 本 金, 調 整 原 始 認 列 金 額 與 到 期 金 額 間 差 異 數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計 算 之 累 積 已 攤 銷 金 額, 再 減 除 價 值 減 損 或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之 金 額 估 計 現 金 流 量 以 計 算 有 效 利 息 時, 係 考 量 金 融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並 包 括 支 付 或 收 取 之 手 續 費 折 溢 價 及 交 易 成 本 等 (5)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係 指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且 具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收 取 金 額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但 不 包 含 : 原 意 圖 立 即 或 於 短 期 內 出 售 而 應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者 及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者 因 債 務 人 信 用 惡 化 以 外 之 因 素, 致 持 有 人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幾 乎 所 有 之 原 始 投 資 者 此 等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應 收 款 項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及 放 款 單 獨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於 原 始 衡 量 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攤 銷 後 成 本 之 計 算 則 考 量 取 得 時 之 折 價 或 溢 價 以 及 交 易 成 本 有 效 利 息 法 之 攤 銷 認 列 於 損 益 擔 保 放 款 應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惟 若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大, 得 以 原 始 放 款 之 金 額 衡 量 (6) 金 融 負 債 金 融 負 債 之 續 後 評 價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但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及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122

12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除 列 (1) 金 融 資 產 當 合 併 公 司 對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已 失 效, 或 業 已 移 轉 該 金 融 資 產 及 幾 乎 所 有 相 關 之 所 有 權 風 險 及 報 酬 時, 則 將 該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當 合 併 公 司 承 作 證 券 借 貸 交 易 或 將 債 券 或 股 票 供 作 附 買 回 條 件 交 易 之 擔 保 品 時, 並 不 除 列 該 金 融 資 產, 因 金 融 資 產 幾 乎 所 有 之 所 有 權 風 險 及 報 酬 仍 保 留 在 公 司 (2) 金 融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之 金 融 負 債 於 合 約 規 定 之 義 務 解 除 取 消 或 到 期 而 使 金 融 負 債 消 滅 時, 除 列 全 部 或 部 分 金 融 負 債 當 相 同 債 權 人 以 幾 乎 不 相 同 條 件 交 換 既 有 之 金 融 負 債, 或 對 既 有 負 債 條 件 進 行 大 幅 修 改, 並 同 時 承 擔 新 金 融 負 債, 該 種 交 換 或 修 改 視 為 除 列 既 有 負 債 並 同 時 認 列 新 負 債, 差 額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金 融 資 產 之 重 分 類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之 規 定, 合 併 公 司 之 金 融 工 具 重 分 類 : (1) 不 得 將 所 持 有 或 發 行 之 衍 生 工 具 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種 類 重 分 類 出 來 (2) 不 得 將 原 始 認 列 時 已 被 企 業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任 何 金 融 工 具 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種 類 重 分 類 出 來 (3)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不 得 將 任 何 金 融 工 具 重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種 類 (4) 若 意 圖 或 能 力 改 變, 致 使 投 資 不 再 適 合 分 類 為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時, 該 投 資 應 重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並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應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23

12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5) 若 於 當 年 度 或 前 二 個 會 計 年 度 內, 曾 在 到 期 日 前 出 售 或 重 分 類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投 資, 且 其 金 額 並 非 很 小 者, 則 不 得 將 任 何 金 融 資 產 歸 類 為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剩 餘 之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應 重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工 具 互 抵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僅 於 同 時 符 合 (1) 目 前 具 備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以 抵 銷 已 認 列 金 額, 及 (2)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變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才 得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並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以 淨 額 表 達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除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外,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係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評 估 減 損,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損 失 事 項, 致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減 少 除 應 收 款 項 及 放 款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外, 其 餘 則 直 接 由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並 將 損 失 認 列 於 損 益 當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低 於 成 本 且 發 生 顯 著 或 永 久 性 下 跌 時, 將 被 認 為 是 一 項 損 失 事 項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之 損 失 事 項 可 能 包 含 : (1) 發 行 人 或 交 易 對 方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或 (2) 違 反 合 約, 例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或 (3) 債 務 人 很 有 可 能 破 產 或 進 行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 或 (4)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因 發 行 人 財 務 困 難 而 消 失 合 併 公 司 針 對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與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首 先 個 別 評 估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存 有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個 別 不 重 大 之 金 融 資 產 則 以 群 組 評 估 若 確 定 個 別 評 估 之 金 融 資 產 無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存 在, 無 論 是 否 重 大, 將 具 有 類 似 信 用 風 險 特 性 之 金 融 資 產 合 併 為 一 群 組, 並 以 群 組 進 行 減 損 評 估 若 存 有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之 客 觀 證 據, 損 失 之 衡 量 係 以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現 值 之 差 額 決 定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值 係 依 該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惟 放 款 如 採 浮 動 利 率, 其 用 以 衡 量 減 損 損 失 之 折 現 率 則 為 現 時 有 效 利 率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減 少 後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為 基 礎, 並 以 計 算 減 損 損 失 所 採 用 之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率 持 續 估 列 入 帳 124

12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當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預 期 於 未 來 無 法 收 現 時,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及 相 關 之 備 抵 科 目 即 應 予 沖 銷 於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後 續 年 度, 若 因 一 事 件 之 發 生 導 致 估 計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增 加 或 減 少, 則 藉 由 調 整 備 抵 科 目 以 增 加 或 減 少 先 前 已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如 沖 銷 之 後 回 收, 則 此 回 收 認 列 於 損 益 除 前 述 評 估 外, 本 公 司 並 參 照 保 險 業 資 產 評 估 及 逾 期 放 款 催 收 款 呆 帳 處 理 辦 法 規 定, 保 險 業 對 放 款 資 產 其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不 得 低 於 下 列 各 款 標 準 : (1) 第 一 類 放 款 資 產 扣 除 壽 險 貸 款 墊 繳 保 費 及 對 於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之 債 權 餘 額 後 之 百 分 之 零 點 五 第 二 類 放 款 資 產 債 權 餘 額 之 百 分 之 二 第 三 類 放 款 資 產 債 權 餘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第 四 類 放 款 資 產 債 權 餘 額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及 第 五 類 放 款 資 產 債 權 餘 額 全 部 之 和 (2) 第 一 類 至 第 五 類 放 款 資 產 扣 除 壽 險 貸 款 墊 繳 保 費 及 對 於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之 債 權 餘 額 後 全 部 之 和 之 百 分 之 一 (3) 逾 期 放 款 及 催 收 款 經 合 理 評 估 已 無 擔 保 部 分 之 合 計 數 其 最 低 應 提 列 之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應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起 三 年 內 分 年 提 足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減 損 認 列 金 額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與 目 前 公 允 價 值 之 差 異 所 衡 量 之 累 積 損 失, 減 除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並 自 權 益 項 下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權 益 投 資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透 過 損 益 迴 轉 ; 減 損 後 之 公 允 價 值 增 加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債 務 工 具, 減 損 認 列 金 額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與 當 時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異 所 衡 量 之 累 積 損 失, 減 除 該 資 產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未 來 利 息 收 入 依 資 產 減 少 後 帳 面 金 額 為 基 礎, 並 以 衡 量 減 損 損 失 計 算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所 使 用 之 有 效 利 率 設 算, 利 息 收 入 認 列 於 損 益 債 務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如 於 後 續 年 度 增 加, 且 該 增 加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相 關, 則 減 損 損 失 透 過 損 益 迴 轉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與 避 險 會 計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利 率 交 換 換 匯 換 利 選 擇 權 期 貨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交 易, 主 要 係 用 以 規 避 利 率 與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此 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原 始 認 列 與 續 後 衡 量 皆 以 公 允 價 值 為 基 礎, 當 公 允 價 值 為 正 時 則 認 列 為 資 產, 為 負 時 則 認 列 為 負 債 當 不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條 件 時,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部 分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125

13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避 險 關 係 可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類 型 : (1)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 係 指 規 避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未 認 列 確 定 承 諾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2)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 係 指 規 避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之 風 險, 該 變 動 係 因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 例 如 浮 動 利 率 債 務 之 全 部 或 部 分 之 未 來 利 息 支 付 ) 或 高 度 很 有 可 能 預 期 交 易 之 特 定 風 險 所 引 起, 且 該 變 動 將 影 響 損 益 (3)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避 險 : 係 指 規 避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之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在 指 定 避 險 開 始 時, 有 關 避 險 關 係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及 避 險 策 略 等, 即 備 有 正 式 書 面 文 件 文 件 中 載 明 避 險 工 具 相 關 被 避 險 項 目 或 交 易 及 被 規 避 風 險 本 質 之 確 認, 與 如 何 評 估 避 險 工 具 抵 銷 欲 規 避 風 險 造 成 被 避 險 項 目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之 有 效 性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於 避 險 開 始 及 避 險 期 間 中, 該 避 險 能 高 度 有 效 抵 銷 指 定 避 險 期 間 被 規 避 風 險 所 造 成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合 併 公 司 並 持 續 於 避 險 期 間 中 評 估 避 險 有 效 性, 以 確 信 該 避 險 於 避 險 期 間 中 持 續 高 度 有 效 當 避 險 交 易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規 定 之 條 件 後, 依 下 列 方 式 處 理 : (1)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係 指 規 避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未 認 列 確 定 承 諾, 或 前 揭 項 目 經 指 定 之 一 部 分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該 價 值 變 動 應 可 歸 因 於 某 特 定 風 險 且 將 影 響 損 益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中, 被 避 險 項 目 因 所 規 避 之 風 險 而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係 調 整 被 避 險 項 目 之 帳 面 金 額 並 立 即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避 險 工 具 以 公 允 價 值 續 後 評 價 ( 對 衍 生 避 險 工 具 而 言 ) 或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之 規 定 衡 量 之 帳 面 金 額 因 匯 率 變 動 ( 對 非 衍 生 避 險 工 具 而 言 ),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亦 立 即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當 採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之 被 避 險 項 目 原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評 價 時, 被 避 險 項 目 依 上 段 所 認 列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整 數, 仍 於 被 避 險 項 目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依 有 效 利 息 法 攤 銷 並 認 列 於 損 益 得 於 認 列 調 整 數 時 即 開 始 攤 銷, 或 至 遲 自 停 止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期 間 始 攤 銷 126

13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係 指 規 避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之 風 險, 該 變 動 係 因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或 高 度 很 有 可 能 發 生 預 期 交 易 之 特 定 風 險 所 引 起, 且 該 變 動 將 影 響 損 益 避 險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分, 直 接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屬 無 效 部 分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當 被 避 險 之 預 期 交 易 將 導 致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則 原 直 接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相 關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影 響 損 益 之 期 間 轉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當 預 期 交 易 之 避 險 將 導 致 認 列 非 金 融 資 產 或 非 金 融 負 債, 則 原 直 接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避 險 工 具 利 益 或 損 失, 作 為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調 整 預 期 交 易 預 計 不 會 發 生 時, 原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相 關 之 累 積 利 益 或 損 失, 則 轉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避 險 工 具 已 到 期 出 售 解 約 或 執 行, 或 合 併 公 司 取 消 原 指 定 之 避 險, 原 直 接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累 積 金 額, 於 預 期 交 易 發 生 時 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惟 當 該 交 易 不 會 發 生 時, 則 該 金 額 將 轉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3)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之 避 險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之 避 險 其 處 理 與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相 似 避 險 工 具 中 屬 避 險 有 效 部 分, 直 接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屬 避 險 無 效 部 分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累 積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處 分 時 轉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8.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係 指 於 衡 量 日, 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 某 一 資 產 所 能 收 取 或 移 轉 某 一 負 債 所 需 支 付 之 價 格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假 設 該 出 售 資 產 或 移 轉 負 債 之 交 易 發 生 於 下 列 市 場 之 一 : (1)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主 要 市 場, 或 (2) 若 無 主 要 市 場,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最 有 利 市 場 主 要 或 最 有 利 市 場 必 須 是 合 併 公 司 所 能 進 入 以 進 行 交 易 者 127

13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使 用 市 場 參 與 者 於 定 價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會 使 用 之 假 設, 其 假 設 該 等 市 場 參 與 者 依 其 經 濟 最 佳 利 益 為 之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考 量 市 場 參 與 者 藉 由 將 該 資 產 用 於 其 最 高 及 最 佳 使 用 或 藉 由 將 該 資 產 出 售 予 會 將 該 資 產 用 於 其 最 高 及 最 佳 使 用 之 另 一 市 場 參 與 者, 以 產 生 經 濟 效 益 之 能 力 合 併 公 司 採 用 在 相 關 情 況 下 適 合 且 有 足 夠 資 料 可 得 之 評 價 技 術 以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並 最 大 化 攸 關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之 使 用 且 最 小 化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之 使 用 9.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除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資 產 外, 係 採 用 權 益 法 處 理 關 聯 企 業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合 資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對 聯 合 協 議 ( 具 聯 合 控 制 者 ) 之 淨 資 產 具 有 權 利 者 於 權 益 法 下,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列 帳, 係 以 成 本 加 計 取 得 後 合 併 公 司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淨 資 產 變 動 數 依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之 金 額 對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投 資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其 他 相 關 長 期 權 益 於 採 用 權 益 法 減 少 至 零 後, 於 發 生 法 定 義 務 推 定 義 務 或 已 代 關 聯 企 業 支 付 款 項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額 外 損 失 及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則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權 益 比 例 銷 除 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權 益 變 動 並 非 因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而 發 生 且 不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對 其 持 股 比 例 時, 合 併 公 司 係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相 關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因 而 所 認 列 之 資 本 公 積 於 後 續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時, 係 按 處 分 比 例 轉 列 損 益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增 發 新 股 時, 合 併 公 司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發 生 變 動, 因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所 享 有 之 淨 資 產 持 份 發 生 增 減 者, 以 資 本 公 積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調 整 該 增 減 數 當 投 資 比 例 變 動 為 減 少 時, 另 將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相 關 項 目, 依 減 少 比 例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或 其 他 適 當 科 目 前 述 所 認 列 之 資 本 公 積 於 後 續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時, 係 按 處 分 比 例 轉 列 損 益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財 務 報 表 係 就 與 合 併 公 司 相 同 之 報 導 期 間 編 製, 並 進 行 調 整 以 使 其 會 計 政 策 與 合 併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128

13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之 規 定 確 認 是 否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對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投 資 發 生 減 損,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合 併 公 司 即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資 產 減 損 之 規 定 以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異 數 計 算 減 損 金 額, 並 將 該 金 額 認 列 於 對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損 益 中 前 述 可 回 收 金 額 如 採 用 該 投 資 之 使 用 價 值, 合 併 公 司 則 依 據 下 列 估 計 決 定 相 關 使 用 價 值 : (1) 合 併 公 司 所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估 計 未 來 產 生 現 金 流 量 現 值 之 份 額, 包 括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因 營 運 所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量 及 最 終 處 分 該 投 資 所 得 之 價 款 ; 或 (2)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由 該 投 資 收 取 股 利 及 最 終 處 分 該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現 值 因 構 成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帳 面 金 額 之 商 譽 組 成 項 目, 並 未 單 獨 認 列, 故 無 須 對 其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資 產 減 損 商 譽 減 損 測 試 之 規 定 當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或 對 合 資 之 聯 合 控 制 時, 合 併 公 司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認 列 所 保 留 之 投 資 部 分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或 聯 合 控 制 時 該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保 留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處 分 所 得 價 款 間 之 差 額, 則 認 列 為 損 益 此 外, 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成 為 對 合 資 之 投 資, 或 對 合 資 之 投 資 成 為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時,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適 用 權 益 法 而 不 對 保 留 權 益 作 再 衡 量 10.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認 列 基 礎, 並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後 列 示, 前 述 成 本 包 含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拆 卸 移 除 及 復 原 其 所 在 地 點 之 成 本 及 因 未 完 工 程 所 產 生 之 必 要 利 息 支 出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各 項 組 成 若 屬 重 大, 則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當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重 大 組 成 項 目 須 被 定 期 重 置, 合 併 公 司 將 該 項 目 視 為 個 別 資 產 並 以 特 定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分 別 認 列 該 等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除 列 規 定 予 以 除 列 重 大 檢 修 成 本 若 符 合 認 列 條 件, 係 視 為 替 換 成 本 而 認 列 為 設 備 帳 面 金 額 之 一 部 分, 其 他 修 理 及 維 護 支 出 則 認 列 至 損 益 129

13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折 舊 係 以 直 線 法 按 下 列 資 產 之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計 提 :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交 通 運 輸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權 益 改 良 租 賃 資 產 5~70 年 3~5 年 3~5 年 3~15 年 5 年 或 租 賃 期 間 3 年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項 目 或 任 一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若 予 處 分 或 預 期 未 來 不 會 因 使 用 或 處 分 而 有 經 濟 效 益 之 流 入, 則 予 以 除 列 並 認 列 損 益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殘 值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係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終 了 時 評 估, 若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該 變 動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11.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以 成 本 衡 量, 並 包 含 取 得 該 項 資 產 之 交 易 成 本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包 括 於 達 到 成 本 可 認 列 之 條 件 下, 因 修 繕 或 新 增 現 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而 投 入 之 成 本, 但 一 般 日 常 發 生 之 維 修 費 用 則 不 作 為 其 成 本 之 一 部 分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後 續 衡 量 係 採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應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為 損 益,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對 該 模 式 之 規 定 處 理, 但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5 號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及 停 業 單 位 符 合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 或 包 括 於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之 處 分 群 組 中 ) 之 條 件 者 除 外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在 處 分, 或 永 久 不 再 使 用 且 預 期 無 法 由 處 分 產 生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情 況 下, 即 予 以 除 列 並 認 列 損 益 合 併 公 司 依 資 產 實 際 用 途 決 定 轉 入 或 轉 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2. 租 賃 合 併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融 資 租 賃 係 移 轉 租 賃 標 的 物 所 有 權 相 關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 予 合 併 公 司 者, 並 於 租 賃 期 間 開 始 日, 以 租 賃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或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現 值 兩 者 孰 低 者 予 以 資 本 化 租 金 給 付 則 分 攤 予 融 資 費 用 及 租 賃 負 債 之 減 少 數, 其 中 融 資 費 用 係 以 剩 餘 負 債 餘 額 依 固 定 利 率 決 定, 並 認 列 於 損 益 130

13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租 賃 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耐 用 年 限 提 列 折 舊, 惟 如 無 法 合 理 確 定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時 合 併 公 司 將 取 得 該 項 資 產 所 有 權, 則 以 該 資 產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及 租 賃 期 間 兩 者 較 短 者 提 列 折 舊 營 業 租 賃 下 之 租 賃 給 付 係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基 礎 認 列 為 費 用 合 併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合 併 公 司 未 移 轉 租 賃 標 的 物 所 有 權 之 實 質 全 部 風 險 及 報 酬 之 租 賃, 係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因 安 排 營 業 租 賃 所 產 生 之 原 始 直 接 成 本 係 作 為 租 賃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加 項, 並 於 租 期 以 與 租 金 收 入 相 同 基 礎 認 列 或 有 租 金 則 於 租 金 賺 得 之 期 間 認 列 為 收 入 折 舊 性 租 賃 資 產 之 折 舊 政 策 應 與 出 租 人 對 其 他 類 似 資 產 所 採 用 之 正 常 折 舊 政 策 一 致, 折 舊 之 計 算 應 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之 規 定 來 自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應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益, 除 非 另 一 種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更 能 代 表 資 產 使 用 效 益 遞 減 之 時 間 型 態 13. 無 形 資 產 單 獨 取 得 之 無 形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以 成 本 衡 量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之 無 形 資 產 成 本 為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無 形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係 以 其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作 為 帳 面 金 額 不 符 合 認 列 條 件 之 內 部 產 生 無 形 資 產 不 予 資 本 化, 而 係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至 損 益 無 形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區 分 為 有 限 及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係 於 其 耐 用 年 限 內 攤 銷, 並 於 存 有 減 損 跡 象 時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攤 銷 期 間 及 攤 銷 方 法 係 至 少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時 進 行 複 核 若 資 產 之 預 估 耐 用 年 限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或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消 耗 之 預 期 型 態 已 發 生 改 變, 則 攤 銷 方 法 或 攤 銷 期 間 將 予 以 調 整 並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不 予 攤 銷, 但 於 每 一 年 度 依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層 級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係 於 每 期 評 估 是 否 有 事 件 及 情 況 繼 續 支 持 該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仍 屬 非 確 定 若 耐 用 年 限 由 非 確 定 改 為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時, 則 推 延 適 用 無 形 資 產 之 除 列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係 認 列 至 損 益 131

13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特 許 權 因 企 業 合 併 而 產 生, 以 直 線 法 按 六 點 五 年 及 二 十 年 攤 提 客 戶 關 係 因 企 業 合 併 而 產 生, 以 直 線 法 按 五 至 十 四 年 攤 提 電 腦 軟 體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於 其 估 計 效 益 年 限 ( 三 年 ) 採 直 線 法 攤 提 其 他 因 企 業 合 併 而 產 生, 以 直 線 法 按 三 至 八 年 攤 提 14.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評 估 所 有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資 產 減 損 之 資 產 是 否 存 有 減 損 跡 象 如 有 減 損 跡 象 或 須 針 對 某 一 資 產 每 年 定 期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合 併 公 司 即 以 個 別 資 產 或 資 產 所 屬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進 行 測 試 減 損 測 試 結 果 如 資 產 或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大 於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或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針 對 商 譽 以 外 之 資 產, 評 估 是 否 有 跡 象 顯 示 先 前 已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可 能 已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如 存 有 此 等 跡 象, 合 併 公 司 即 估 計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可 回 收 金 額 因 資 產 之 估 計 服 務 潛 能 變 動 而 增 加 時, 則 迴 轉 減 損 惟 迴 轉 後 帳 面 金 額 不 超 過 資 產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應 提 列 折 舊 或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商 譽 所 屬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群 組, 不 論 有 無 減 損 跡 象, 係 每 年 定 期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減 損 測 試 結 果 如 須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則 先 行 減 除 商 譽, 減 除 不 足 之 數 再 依 帳 面 金 額 之 相 對 比 例 分 攤 至 商 譽 以 外 之 其 他 資 產 商 譽 之 減 損, 一 經 認 列, 嗣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迴 轉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之 減 損 損 失 及 迴 轉 數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132

13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5. 資 本 保 證 金 (1) 本 公 司 存 出 保 證 金 中 之 資 本 保 證 金 係 依 照 保 險 法 第 141 條, 以 資 本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五, 提 交 中 央 銀 行 作 為 保 證 金, 本 公 司 係 以 債 券 形 式 存 入 (2)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存 出 保 證 金 中 之 資 本 保 證 金 係 依 照 中 國 保 險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保 監 會 ) 規 定, 以 註 冊 資 本 額 之 百 分 之 二 十 作 為 保 證 金 係 以 定 期 存 款 形 式 存 入 16. 保 險 負 債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及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1)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及 不 論 是 否 具 有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所 提 存 之 準 備 金 係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之, 並 經 金 管 會 核 可 之 簽 證 精 算 人 員 簽 證 除 團 體 短 期 保 險 各 項 準 備 之 提 列, 應 以 實 收 保 險 費 收 入 及 依 台 財 保 第 號 函 規 定 計 算 之 保 險 費 收 入 孰 高 者 為 計 提 之 基 礎 外, 其 餘 各 項 負 債 準 備 之 提 列 基 礎 說 明 如 下 : 另, 本 公 司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保 險 契 約 整 體 合 約 分 類 為 負 債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尚 未 屆 滿 之 有 效 契 約 及 保 險 期 間 超 過 一 年 之 傷 害 保 險, 係 依 據 各 險 未 到 期 之 危 險 計 算 並 提 列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賠 款 準 備 係 就 已 報 未 付 及 未 報 保 險 賠 款 提 列 之 準 備, 已 報 未 付 保 險 賠 款 準 備 係 逐 案 依 實 際 相 關 資 料 估 算, 並 按 險 別 提 存 之 ; 未 報 保 險 賠 款 準 備 係 針 對 傷 害 保 險 及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之 健 康 保 險 及 人 壽 保 險, 按 險 別 依 其 過 去 理 賠 經 驗 及 費 用, 以 符 合 精 算 原 理 原 則 之 方 法 計 提 之 133

13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責 任 準 備 人 壽 保 險 責 任 準 備 金 以 各 險 報 主 管 機 關 之 計 算 說 明 書 所 記 載 之 生 命 表 及 計 算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預 定 利 率 為 基 礎,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12 條 規 定 之 修 正 制 各 商 品 報 主 管 機 關 之 計 算 說 明 所 記 載 之 方 式 及 依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相 關 辦 法 計 算 提 列 自 民 國 92 年 保 單 年 度 起, 凡 保 險 單 紅 利 的 計 算 係 適 用 台 財 保 第 號 函 規 定 之 紅 利 計 算 公 式 之 有 效 契 約, 其 當 期 因 死 差 損 益 與 利 差 損 益 互 相 抵 用 而 減 少 之 紅 利 金 額, 需 依 主 管 機 關 相 關 規 定 計 算 提 列 依 民 國 101 年 1 月 19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自 民 國 101 年 度 起, 人 身 保 險 業 應 將 調 降 營 業 稅 百 分 之 三 部 分 未 沖 銷 之 備 抵 呆 帳 餘 額, 自 特 別 準 備 轉 入 壽 險 責 任 準 備 - 調 降 營 業 稅 百 分 之 三 未 沖 銷 備 抵 呆 帳, 並 應 將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19 條 規 定, 得 收 回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金 額, 轉 入 提 列 為 壽 險 責 任 準 備 - 重 大 事 故 準 備 收 回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選 定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者, 於 選 用 時 之 保 險 負 債 亦 應 採 公 允 價 值 評 估, 保 險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如 大 於 帳 列 數, 其 差 額 應 提 列 責 任 準 備 並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起 變 更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後 續 衡 量 之 會 計 政 策 由 成 本 模 式 改 為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選 用 時 之 保 險 負 債 依 民 國 103 年 3 月 21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評 估 後, 保 險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並 未 大 於 帳 列 數, 故 無 須 增 提 保 險 負 債 特 別 準 備 A. 針 對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及 保 險 期 間 超 過 一 年 的 傷 害 保 險 之 自 留 業 務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其 提 存 方 式 如 下 : a.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各 險 別 依 主 管 機 關 所 訂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比 率 提 存, 發 生 重 大 事 故 之 實 際 自 留 賠 款 金 額 超 過 新 臺 幣 三 仟 萬 元 之 部 分, 得 就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提 存 超 過 十 五 年 者, 得 經 簽 證 精 算 人 員 評 估 訂 定 收 回 機 制 報 送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辦 理 前 述 可 沖 減 或 收 回 金 額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扣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餘 額, 得 由 提 存 於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或 收 回 之 134

13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b.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各 險 之 實 際 賠 款 扣 除 該 險 以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後 之 餘 額 低 於 預 期 賠 款 時, 應 就 其 差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五 提 存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各 險 之 實 際 賠 款 扣 除 該 險 以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之 餘 額 超 過 預 期 賠 款 時, 其 超 過 部 分, 得 就 已 提 存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之 如 該 險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不 足 沖 減 時, 得 由 其 他 險 別 已 提 存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沖 減 之 ; 其 所 沖 減 之 險 別 及 金 額 應 報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各 險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累 積 提 存 總 額 超 過 其 當 年 度 自 留 滿 期 保 險 費 之 百 分 之 三 十 時, 其 超 過 部 分, 應 依 收 回 規 定 處 理 前 述 收 回 金 額, 主 管 機 關 得 基 於 保 險 業 穩 健 發 展 之 需, 另 行 指 定 或 限 制 其 用 途 各 險 可 沖 減 或 收 回 金 額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扣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餘 額, 得 由 提 存 於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或 收 回 之 上 述 之 特 別 準 備 金 每 年 新 增 提 存 數,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扣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餘 額 提 列 於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科 目 B. 本 公 司 銷 售 分 紅 人 壽 保 單, 依 法 令 規 定, 應 於 會 計 年 度 結 算 時, 按 報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之 分 紅 與 不 分 紅 人 壽 保 險 單 費 用 分 攤 與 收 入 分 配 辦 法, 核 定 屬 於 各 該 年 度 分 紅 人 壽 保 險 單 業 務 之 ( 分 紅 前 ) 稅 前 損 益, 並 轉 入 特 別 準 備 金 -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可 分 配 紅 利 盈 餘 於 紅 利 宣 告 日 自 特 別 準 備 金 -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沖 轉, 若 特 別 準 備 金 -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為 負 值 時, 應 同 時 提 列 等 額 之 特 別 準 備 金 - 紅 利 風 險 準 備 C. 本 公 司 依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第 32 條 規 定, 以 公 允 價 值 估 算 不 動 產 後 仍 有 增 值, 除 填 補 其 他 會 計 項 目 因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造 成 之 不 利 影 響 外, 超 過 部 份 之 不 動 產 增 值 數 提 列 為 負 債 項 下 之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 依 民 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人 身 保 險 業 依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7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所 訂 之 有 效 契 約 公 允 價 值 標 準 計 算 需 強 化 之 責 任 準 備 後, 得 自 102 年 1 月 1 日 起 就 該 等 金 額 由 上 述 之 特 別 準 備 轉 列 為 責 任 準 備 - 保 險 合 約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轉 列 後 如 有 剩 餘, 得 將 該 剩 餘 金 額 之 百 分 之 八 十 於 首 年 度 或 分 五 年 收 回 並 提 列 至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惟 每 年 度 得 收 回 並 提 列 至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金 額 均 以 新 臺 幣 100 億 元 為 上 限 135

14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自 民 國 90 年 度 起 訂 定 之 保 險 期 間 超 過 一 年 之 壽 險 健 康 險 及 年 金 險 契 約, 其 簽 發 之 保 險 費 較 依 規 定 計 算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保 險 費 為 低 者, 應 將 其 未 經 過 繳 費 期 間 之 保 費 不 足 部 分 提 存 為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金, 並 依 各 商 品 報 主 管 機 關 之 計 算 說 明 所 記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提 列 另,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尚 未 屆 滿 之 有 效 契 約 及 保 險 期 間 超 過 一 年 之 傷 害 保 險, 應 評 估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賠 款 與 費 用, 該 評 估 金 額 如 逾 提 存 之 未 滿 期 保 費 及 未 來 預 期 之 保 費 收 入, 應 就 其 差 額 按 險 別 提 存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金 其 他 準 備 係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就 所 取 得 之 可 辨 認 個 別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按 公 允 價 值 入 帳 時, 因 反 映 所 承 受 保 險 契 約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增 提 之 其 他 準 備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係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4 號 保 險 合 約 規 定 之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結 果, 所 需 增 提 之 準 備 屬 之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係 非 屬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且 被 分 類 為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及 存 款 會 計 等 規 定 認 列 者 屬 之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係 依 照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及 人 身 保 險 業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應 注 意 事 項 之 規 定 提 列, 本 公 司 初 始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為 4,511,406 仟 元, 提 存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為 16,026,449 仟 元 136

14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本 公 司 之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係 依 以 公 司 整 體 合 約 為 測 試 基 礎, 並 遵 守 中 華 民 國 精 算 學 會 所 頒 布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4 號 之 精 算 實 務 處 理 準 則 - 合 約 分 類 及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相 關 規 範 本 測 試 係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比 較 保 險 負 債 扣 除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及 相 關 無 形 資 產 後 之 淨 帳 面 金 額, 與 保 險 合 約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時 估 計 數 額, 若 淨 帳 面 金 額 不 足, 則 將 所 有 不 足 數 額 一 次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2)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負 債 係 依 照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政 府 保 險 法 規 相 關 條 文 規 定 所 提 列 之 各 項 責 任 準 備 ( 包 括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賠 款 準 備 及 壽 險 責 任 準 備 ), 其 提 列 之 金 額 係 依 據 經 保 監 會 核 備 之 精 算 師 所 出 具 之 精 算 報 告 17.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及 支 出 (1)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首 期 及 續 期 保 費 係 分 別 於 收 款 並 完 成 承 保 手 續 及 屆 期 收 款 時 認 列 收 入 其 相 對 保 單 取 得 成 本 如 佣 金 支 出 承 保 費 用 等, 於 保 險 契 約 生 效 時, 認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非 屬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且 被 分 類 為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所 收 取 之 保 險 費 金 額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為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屬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且 被 分 類 為 無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所 收 取 之 保 險 費 金 額, 於 扣 除 前 置 費 用 或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費 等 費 用 後 之 餘 額, 全 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為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該 等 保 單 因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而 支 付 之 取 得 成 本 包 括 佣 金 費 用 及 直 接 與 新 契 約 發 行 有 關 之 增 額 費 用 等, 予 以 遞 延 認 列 者, 帳 列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項 下, 並 依 服 務 提 供 期 間 之 經 過 比 例, 按 直 線 法 逐 期 攤 銷, 其 攤 銷 數 帳 列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項 下 (2)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業 收 入 支 出 之 認 列 係 依 照 當 地 政 府 頒 訂 之 相 關 會 計 準 則 處 理 直 接 保 險 業 務 之 保 費 收 入 係 按 保 險 業 習 慣, 於 收 取 保 費 填 發 發 票 時, 即 列 為 該 填 發 年 度 之 收 入, 其 相 對 發 生 之 支 出, 如 佣 金 支 出 承 保 費 用 則 於 支 付 時 列 帳, 於 決 算 時 再 按 權 責 基 礎 估 列 入 帳 137

14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8. 產 品 分 類 保 險 合 約 係 指 保 險 人 接 受 保 單 持 有 人 之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移 轉, 而 同 意 於 未 來 某 特 定 不 確 定 事 件 ( 保 險 事 件 ) 發 生 致 保 單 持 有 人 受 有 損 害 時 給 予 補 償 之 合 約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之 認 定, 係 指 於 任 何 保 險 事 件 發 生 時, 始 導 致 合 併 公 司 需 支 付 重 大 之 額 外 給 付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係 指 移 轉 顯 著 財 務 風 險 之 合 約 財 務 風 險 係 指 一 個 或 多 個 特 定 利 率 金 融 商 品 價 格 商 品 價 格 匯 率 價 格 指 數 費 率 指 數 信 用 評 等 信 用 指 數 或 其 他 變 數 於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變 動 之 風 險 前 述 變 數 若 為 非 財 務 性 變 數, 該 變 數 非 為 合 約 一 方 所 特 有 者 於 原 始 判 斷 時 即 符 合 保 險 合 約 定 義 之 保 單, 在 其 所 有 權 利 及 義 務 消 失 或 到 期 前, 仍 屬 於 保 險 合 約, 即 使 在 保 單 期 間 內 其 所 承 受 之 保 險 風 險 已 顯 著 地 降 低 然 而,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若 於 續 後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予 合 併 公 司 時, 合 併 公 司 將 其 重 分 類 為 保 險 合 約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亦 可 再 進 一 步 依 其 是 否 具 有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而 予 以 分 類 之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係 指 除 保 證 給 付 外, 尚 可 收 取 額 外 給 付 之 合 約 權 利, 此 類 權 利 同 時 具 有 下 列 特 性 : (1) 額 外 給 付 可 能 占 合 約 給 付 總 額 之 比 率 係 屬 重 大 (2) 依 合 約 規 定, 額 外 給 付 之 金 額 或 發 放 時 點 係 屬 合 併 公 司 之 裁 量 權 (3) 依 合 約 規 定, 額 外 給 付 係 基 於 下 列 事 項 之 ㄧ: 特 定 合 約 組 合 或 特 定 類 型 合 約 之 績 效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特 定 資 產 組 合 之 投 資 報 酬 合 併 公 司 基 金 或 其 他 個 體 之 損 益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之 經 濟 特 性 及 風 險 與 主 契 約 之 經 濟 特 性 及 風 險 並 非 緊 密 關 聯 時, 應 與 主 契 約 分 別 認 列, 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該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且 將 其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惟 該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若 符 合 保 險 合 約 之 定 義, 或 整 體 合 約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將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者 外, 則 合 併 公 司 無 須 將 該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與 該 保 險 合 約 分 別 認 列 138

14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9. 再 保 險 合 併 公 司 為 限 制 某 些 暴 險 事 件 所 可 能 造 成 之 損 失 金 額, 爰 依 業 務 需 要 及 相 關 保 險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再 保 險 對 於 分 出 再 保 險, 合 併 公 司 不 得 以 再 保 險 人 不 履 行 其 義 務 為 由, 拒 絕 履 行 對 被 保 險 人 之 義 務 合 併 公 司 對 再 保 險 人 之 權 利 包 括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應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與 淨 應 收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並 定 期 評 估 該 等 權 利 是 否 已 發 生 減 損 或 無 法 收 回 當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該 等 權 利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所 發 生 事 件, 將 導 致 合 併 公 司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合 約 條 款 規 定 之 所 有 應 收 金 額, 且 上 述 事 件 對 可 從 再 保 險 人 收 回 金 額 之 影 響 得 以 可 靠 衡 量 時, 合 併 公 司 就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前 揭 權 利 之 帳 面 金 額 部 份,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針 對 再 保 險 合 約 之 分 類, 合 併 公 司 評 估 其 是 否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予 再 保 險 人, 若 再 保 險 合 約 未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時, 則 該 合 約 以 存 款 會 計 認 列 衡 量 之 屬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之 再 保 險 合 約, 如 合 併 公 司 能 單 獨 衡 量 其 儲 蓄 組 成 要 素, 則 分 別 認 列 該 再 保 險 合 約 之 保 險 組 成 要 素 及 儲 蓄 組 成 要 素 亦 即, 合 併 公 司 將 所 收 取 ( 或 支 付 ) 之 合 約 對 價 減 除 屬 於 保 險 組 成 要 素 部 份 之 金 額 後, 認 列 為 金 融 負 債 ( 或 資 產 ), 而 非 收 入 ( 或 費 用 ) 該 金 融 負 債 ( 或 資 產 )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及 衡 量, 並 以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值 作 為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基 礎 20. 負 債 準 備 負 債 準 備 之 認 列 條 件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所 產 生 之 現 時 義 務 ( 法 定 義 務 或 推 定 義 務 ), 於 清 償 義 務 時, 很 有 可 能 需 要 流 出 具 經 濟 效 益 之 資 源, 且 該 義 務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當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某 些 或 所 有 負 債 準 備 可 被 歸 墊 時, 只 有 當 歸 墊 幾 乎 完 全 確 定 時 認 列 為 單 獨 資 產 若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影 響 重 大 時, 負 債 準 備 以 可 適 當 反 映 負 債 特 定 風 險 之 現 時 稅 前 利 率 折 現 負 債 折 現 時, 因 時 間 經 過 而 增 加 之 負 債 金 額, 認 列 為 借 款 成 本 21.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適 用 於 所 有 正 式 任 用 之 員 工, 員 工 退 休 基 金 全 數 提 存 於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管 理, 並 存 入 退 休 基 金 專 戶, 由 於 上 述 退 休 金 係 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名 義 存 入, 與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完 全 分 離, 故 未 列 入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國 外 子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係 依 當 地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139

14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對 於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每 月 負 擔 之 員 工 退 休 金 提 撥 率, 不 得 低 於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百 分 之 六, 所 提 撥 之 金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 國 外 子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則 依 當 地 特 定 比 例 提 撥 並 認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對 於 屬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依 據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於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按 精 算 報 告 提 列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包 括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與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任 何 變 動, 並 減 除 包 含 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以 及 精 算 損 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並 立 即 認 列 於 其 他 權 益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為 計 畫 修 正 或 縮 減 所 產 生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數, 且 於 下 列 兩 者 較 早 之 日 期 認 列 為 費 用 : (1) 當 計 畫 修 正 或 縮 減 發 生 時 ; 及 (2) 當 本 公 司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或 離 職 福 利 時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係 由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兩 者 均 於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開 始 時 決 定, 再 考 量 該 期 間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因 提 撥 金 及 福 利 支 付 產 生 之 任 何 變 動 22.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係 本 期 所 得 稅 與 遞 延 所 得 稅 之 彙 總 數, 除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者 應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權 益 項 目 外, 其 餘 應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1) 本 期 所 得 稅 本 期 所 得 稅 係 指 對 當 年 度 課 稅 所 得 或 損 失 計 算 之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或 資 產, 及 任 何 對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的 調 整 本 期 所 得 稅 係 以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已 立 法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衡 量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部 分, 列 為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 餘 年 度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2) 遞 延 所 得 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依 據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課 稅 基 礎 之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140

14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除 下 列 兩 者 外,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予 以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商 譽 之 原 始 認 列 ; 或 非 屬 企 業 合 併 交 易 所 產 生, 且 於 交 易 當 時 既 不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亦 不 影 響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原 始 認 列 ; 因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聯 合 協 議 權 益 所 產 生, 其 迴 轉 時 點 可 控 制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不 會 迴 轉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除 下 列 兩 者 外,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及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與 非 屬 企 業 合 併 交 易, 且 於 交 易 當 時 既 不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亦 不 影 響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原 始 認 列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聯 合 協 議 權 益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僅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迴 轉, 且 迴 轉 當 時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該 暫 時 性 差 異 使 用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該 稅 率 並 以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已 立 法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應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並 調 整 帳 面 金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僅 於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之 互 抵 具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屬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並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時, 方 可 互 抵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49 條 規 定, 自 民 國 91 年 度 起 採 連 結 稅 制, 與 母 公 司 合 併 辦 理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及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申 報 因 採 用 連 結 稅 制 產 生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差 額, 由 母 公 司 按 比 例 分 攤, 相 關 之 撥 補 及 撥 付 金 額 以 應 收 款 項 或 應 付 款 項 科 目 列 帳 23.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銷 售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要 保 人 所 繳 保 費 依 約 定 方 式 扣 除 保 險 人 各 項 費 用, 並 依 要 保 人 同 意 或 指 定 之 投 資 分 配 方 式 置 於 專 設 帳 簿 中, 專 設 帳 簿 資 產 之 價 值 以 評 價 日 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計 算, 並 依 人 壽 保 險 業 會 計 制 度 範 本 及 有 關 法 令 辦 理 之 141

14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依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專 設 帳 簿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不 論 是 否 由 保 險 合 約 或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產 生 者, 皆 分 別 列 帳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項 下 ; 至 專 設 帳 簿 之 收 益 及 費 用, 則 係 指 符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4 號 保 險 合 約 定 義 之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之 各 項 收 益 及 費 用 總 和, 分 別 帳 列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收 益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費 用 項 下 24. 企 業 合 併 與 商 譽 企 業 合 併 係 採 用 收 購 法 進 行 會 計 處 理 企 業 合 併 之 移 轉 對 價 所 取 得 之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係 以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收 購 者 針 對 每 一 企 業 合 併,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或 被 收 購 者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之 相 對 比 例 衡 量 非 控 制 權 益 所 發 生 之 收 購 相 關 成 本 係 當 期 費 用 化 並 包 括 於 管 理 費 用 合 併 公 司 收 購 業 務 時, 係 依 據 收 購 日 所 存 在 之 合 約 條 件 經 濟 情 況 及 其 他 相 關 情 況, 進 行 資 產 與 負 債 分 類 與 指 定 是 否 適 當 之 評 估, 包 括 被 收 購 者 所 持 有 主 契 約 中 嵌 入 式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分 離 考 量 收 購 者 預 計 移 轉 之 或 有 對 價 將 以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被 視 為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或 有 對 價, 其 續 後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規 定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或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變 動 惟 或 有 對 價 如 係 分 類 為 權 益 時, 則 在 其 最 終 於 權 益 項 下 結 清 前, 均 不 予 以 重 新 衡 量 商 譽 之 原 始 衡 量 係 所 移 轉 之 對 價 加 計 非 控 制 權 益 後 之 總 數, 超 過 合 併 公 司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資 產 與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之 金 額 ; 此 對 價 如 低 於 所 取 得 淨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其 差 額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商 譽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係 以 成 本 減 累 計 減 損 衡 量 因 企 業 合 併 所 產 生 之 商 譽 自 取 得 日 起 分 攤 至 合 併 公 司 中 預 期 自 此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每 一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無 論 被 收 購 者 之 其 他 資 產 或 負 債 是 否 歸 屬 於 此 等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每 一 受 攤 商 譽 之 單 位 或 單 位 群 組 代 表 為 內 部 管 理 目 的 監 管 商 譽 之 最 低 層 級, 且 不 大 於 彙 總 前 之 營 運 部 門 處 分 部 分 包 含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時, 此 處 分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包 括 與 被 處 分 營 運 有 關 之 商 譽 所 處 分 之 商 譽, 係 依 據 該 被 處 分 營 運 與 所 保 留 部 分 之 相 對 可 回 收 金 額 予 以 衡 量 142

14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合 併 公 司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時, 管 理 階 層 須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進 行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此 將 影 響 收 入 費 用 資 產 與 負 債 報 導 金 額 及 或 有 負 債 之 揭 露 然 而, 這 些 重 大 假 設 與 估 計 之 不 確 定 性 可 能 導 致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未 來 期 間 進 行 重 大 調 整 之 結 果 1. 判 斷 在 採 用 合 併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之 過 程 中, 管 理 階 層 進 行 下 列 對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金 額 認 列 最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判 斷 : (1)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管 理 階 層 需 要 就 金 融 資 產 的 分 類 作 出 重 大 判 斷, 不 同 的 分 類 會 影 響 會 計 核 算 方 法 及 合 併 公 司 的 財 務 狀 況 和 經 營 成 果 (2)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合 併 公 司 某 些 不 動 產 持 有 之 目 的 一 部 分 係 為 賺 取 租 金 或 資 本 增 值, 其 他 部 分 係 供 自 用 各 部 分 若 可 單 獨 出 售, 則 分 別 以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處 理 各 部 分 若 無 法 單 獨 出 售, 則 僅 在 供 自 用 所 持 有 之 部 分 占 個 別 不 動 產 百 分 之 五 以 下 時, 始 將 該 不 動 產 分 類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項 下 (3) 營 業 租 賃 承 諾 - 合 併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合 併 公 司 對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組 合 已 簽 訂 商 業 不 動 產 租 約 基 於 對 其 約 定 條 款 之 評 估, 合 併 公 司 仍 保 留 這 些 不 動 產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並 將 該 等 租 約 以 營 業 租 賃 處 理 2. 估 計 及 假 設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對 有 關 未 來 所 作 之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資 訊,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 下 一 財 務 年 度 重 大 調 整 之 重 大 風 險 茲 說 明 如 下 : 143

14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非 活 絡 市 場 或 無 報 價 之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評 價 方 法 決 定 在 該 情 況 下, 公 允 價 值 係 從 類 似 金 融 工 具 之 可 觀 察 資 料 或 模 式 評 估 若 無 市 場 可 觀 察 參 數,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適 當 假 設 評 估 當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時, 依 合 併 公 司 評 價 程 序 選 擇 適 當 之 評 價 模 型 所 有 模 型 經 校 準 以 確 保 產 出 結 果 反 映 實 際 資 料 與 市 場 價 格 (2)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公 允 價 值 將 運 用 評 價 技 術 來 決 定, 包 括 收 益 法 ( 例 如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模 式 ) 或 市 場 法 等, 這 些 模 式 所 用 之 假 設 變 動 將 會 影 響 所 報 導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3)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當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大 於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時, 即 發 生 減 損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與 使 用 價 值, 二 者 孰 高 者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之 計 算, 是 依 據 於 衡 量 日, 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 資 產 所 能 收 取 或 移 轉 負 債 所 需 支 付 之 價 格, 經 減 除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處 分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增 額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使 用 價 值 是 基 於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模 式 之 計 算 現 金 流 量 之 預 估 係 依 據 未 來 五 年 之 預 算, 且 不 含 合 併 公 司 尚 未 承 諾 之 重 組, 或 為 加 強 該 被 測 試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資 產 績 效 所 需 之 未 來 重 大 投 資 可 回 收 金 額 容 易 受 到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模 式 所 使 用 的 折 現 率 及 基 於 外 推 目 的 所 使 用 之 預 期 未 來 現 金 流 入 與 成 長 率 之 影 響 (4)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與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取 決 於 精 算 評 價 精 算 評 價 牽 涉 各 種 不 同 假 設, 包 括 : 折 現 率 及 預 期 薪 資 之 增 減 變 動 等 (5) 保 險 合 約 負 債 ( 包 括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投 資 合 約 負 債 ) 保 險 合 約 與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的 投 資 合 約 之 負 債 是 基 於 當 期 假 設 抑 或 於 合 約 成 立 時 所 設 立 之 假 設, 以 反 映 當 時 最 佳 估 計 所 有 合 約 皆 經 由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藉 以 反 映 對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當 期 最 佳 估 計 主 要 之 假 設 為 死 亡 率 罹 病 率 投 資 報 酬 率 費 用 率 與 解 約 率 本 公 司 參 照 人 身 保 險 業 簽 證 精 算 人 員 實 務 處 理 原 則 之 第 三 章 精 算 假 設 做 適 當 的 調 整, 以 充 分 的 顯 示 本 公 司 獨 特 的 暴 險 產 品 特 色 以 及 目 標 市 場 所 顯 示 之 經 驗 144

14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當 前 保 險 合 約 之 最 佳 估 計, 其 資 產 投 資 之 未 來 收 入 是 以 目 前 市 場 報 酬 率 以 及 對 於 未 來 經 濟 發 展 之 預 期 為 基 礎 對 於 未 來 費 用 之 假 設 是 以 當 前 費 用 水 準 為 基 準 如 有 必 要, 以 預 期 費 用 之 通 貨 膨 脹 來 做 適 當 的 調 整 解 約 率 是 以 本 公 司 其 歷 史 經 驗 為 基 礎 (6)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的 不 確 定 性 存 在 於 對 複 雜 稅 務 法 規 之 解 釋 產 生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的 金 額 及 時 點 由 於 廣 泛 的 國 際 商 業 關 係 與 契 約 的 長 期 性 和 複 雜 性, 其 實 際 結 果 與 所 作 假 設 間 產 生 之 差 異, 或 此 等 假 設 於 未 來 之 改 變, 可 能 迫 使 將 已 入 帳 的 所 得 稅 利 益 和 費 用 於 未 來 予 以 調 整 對 所 得 稅 之 提 列, 係 依 據 合 併 公 司 營 業 所 在 各 國 之 稅 捐 機 關 可 能 的 查 核 結 果, 所 作 之 合 理 估 計 所 提 列 的 金 額 是 基 於 不 同 因 素, 例 如 : 以 往 稅 務 查 核 經 驗 及 課 稅 主 體 與 所 屬 稅 捐 機 關 對 稅 務 法 規 解 釋 之 不 同 此 解 釋 之 差 異, 因 個 別 企 業 所 在 地 之 情 況, 而 可 能 產 生 各 種 議 題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與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及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係 於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或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決 定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可 認 列 之 金 額 係 以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及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可 能 發 生 之 時 點 及 水 準 併 同 未 來 之 稅 務 規 劃 策 略 為 估 計 之 依 據 六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1.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庫 存 現 金 及 週 轉 金 $212,510 $205,601 銀 行 存 款 81,012, ,724,749 定 期 存 款 50,258, ,189,456 約 當 現 金 9,414,256 37,992,977 合 計 $140,897,419 $333,112, 應 收 款 項 應 收 票 據 - 淨 額 $2,070,591 $2,133,174 應 收 保 費 - 淨 額 81,392 53,731 其 他 應 收 款 - 淨 額 其 他 應 收 款 58,212,211 52,382,388 減 : 備 抵 呆 帳 - 其 他 應 收 款 (6,031) (8,078) 催 收 款 項 74,464 69,155 減 : 備 抵 呆 帳 - 催 收 款 項 (74,464) (69,155) 合 計 $60,358,163 $54,561,

15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減 損 所 提 列 之 呆 帳 變 動 分 析 資 訊 如 下 :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77,004 $229 $77,233 當 期 發 生 之 金 額 13,103 1,295 14,398 因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11,136) - (11,136) $78,971 $1,524 $80,495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46,897 $1 $46,898 當 期 發 生 之 金 額 53, ,230 因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22,895) - (22,895) $77,004 $229 $77,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司 債 $1,969,360 $3,649,136 持 有 供 交 易 上 市 ( 櫃 ) 股 票 5,174,833 8,616,796 受 益 憑 證 12,972,566 29,825,104 國 外 債 券 349,821 73,584 政 府 債 券 154,478 -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12,799,700 17,754,496 組 合 式 定 存 2,483,485 2,299,750 小 計 33,934,883 58,569,730 合 計 $35,904,243 $62,218,866 合 併 公 司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146

15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股 票 $306,852,065 $292,129,840 國 外 股 票 215,475, ,760,657 受 益 憑 證 267,380, ,867,569 金 融 資 產 受 益 證 券 - 3,649,507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2,665,701 1,616,743 不 動 產 投 資 信 託 受 益 憑 證 12,203,888 11,343,312 金 融 債 券 67,768, ,402,955 公 司 債 18,419,869 41,047,679 政 府 債 券 173,894, ,042,406 國 外 債 券 278,198, ,918,835 小 計 1,342,858,672 1,314,779,503 減 : 法 院 擔 保 金 (541,163) (35,719) 減 : 繳 存 央 行 債 券 (1,953,653) (8,635,267) 合 計 $1,340,363,856 $1,306,108,517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之 國 內 股 票 受 益 憑 證 及 金 融 資 產 受 益 證 券 因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減 損 跡 象, 故 提 列 減 損,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提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為 153,884 仟 元 及 1,669,430 仟 元 合 併 公 司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5.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利 率 交 換 $447,326 $212,898 合 併 公 司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6.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 投 資 非 合 併 子 公 司 明 細 如 下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帳 列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129, %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5, % 合 計 $355,

15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帳 列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126, %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4, % 合 計 $341,119 (2)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明 細 如 下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帳 列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普 訊 陸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7, % 台 灣 工 銀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 % 達 勝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90, %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55, %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325, % Rizal Commercial Banking Corporation 13,459, % PT Bank Mayapada Internasional Tbk 5,822, % 南 港 國 際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75, % 南 港 國 際 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75, % 開 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 % 合 計 $23,138,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帳 列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普 訊 陸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9, % 台 灣 工 銀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 % 達 勝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73, %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50, %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704, % 合 計 $2,716,325 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對 合 併 公 司 並 非 重 大 合 併 公 司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之 彙 總 帳 面 金 額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分 別 為 23,138,569 仟 元 及 2,716,325 仟 元, 其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依 所 享 有 份 額 合 計 列 示 如 下 : 148

15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 淨 損 ) $517,527 $(141,299)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126,876 82,899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644,403 $(58,400) 其 中 依 據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之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相 關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 損 ) 益 之 份 額 分 別 為 834,120 仟 元 及 (9,660) 仟 元,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其 相 關 之 投 資 餘 額 分 別 為 19,299,349 仟 元 及 7,485 仟 元 合 併 公 司 認 為 上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尚 不 致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並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事 7.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國 內 股 票 $6,034,287 $7,034,287 國 外 股 票 3,330 - 公 司 債 9,514,114 6,800,248 金 融 債 券 38,015,157 32,649,819 國 外 債 券 1,783,892,289 1,204,416,068 定 期 存 款 3,713,528 4,081,125 不 動 產 受 益 權 300, ,000 金 融 資 產 受 益 證 券 1,487,573 1,386,000 合 計 $1,842,960,278 $1,256,567,547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之 國 外 債 券 因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減 損 跡 象, 故 提 列 減 損,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提 列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為 429,858 仟 元 及 412,334 仟 元 合 併 公 司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149

15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8.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公 司 債 $2,696,862 $2,696,541 政 府 債 券 30,865,680 22,021,562 國 外 債 券 1,248,772 1,847,955 小 計 34,811,314 26,566,058 減 : 法 院 擔 保 金 (2,924,198) - 減 : 繳 存 央 行 債 券 (7,159,534) (625,428) 合 計 $24,727,582 $25,940,630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9.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組 合 式 定 存 $18,000,000 $39,200,000 合 併 公 司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10. 結 構 型 債 券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投 資 中 屬 投 資 結 構 型 債 券 者,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分 別 為 65,703,575 仟 元 及 26,270,253 仟 元 本 期 結 構 型 債 券 分 列 各 科 目 之 明 細 如 下 : 項 目 成 本 評 價 調 整 帳 面 金 額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9 $2 $1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653,300 34,488 1,687,788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64,015,776-64,015,776 合 計 $65,669,085 $34,490 $65,703, 項 目 成 本 評 價 調 整 帳 面 金 額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48,461 $25,123 $73,58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5,867, ,191 6,024,021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20,172,648-20,172,648 合 計 $26,088,939 $181,314 $26,270,

15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1.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預 付 房 地 款 - 投 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建 造 中 之 預 付 房 地 款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合 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311,836,494 $85,976,108 $397,812,602 $12,437,283 $1,795,276 增 添 - 源 自 購 買 10,770,599 15,790,681 26,561,280 6,691, ,873 增 添 - 源 自 後 續 支 出 1,373 2,214 3, ,667 -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2,472, ,347 2,584,524-25,021 自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轉 入 ( 出 ) - (771,721) (771,721) - - 自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預 付 房 地 款 轉 入 ( 出 ) - 16,269,652 16,269,652 (16,260,770) (8,882)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產 生 之 利 益 ( 損 失 ) 14,160,254 (3,066,567) 11,093, 處 分 (43,557) (231,924) (275,481) - -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23,580 (5,227) 18, $339,220,920 $114,075,563 $453,296,483 $3,308,553 $2,758,288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建 造 中 之 預 付 房 地 款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合 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277,804,325 $67,655,180 $345,459,505 $15,570,122 $5,173,152 增 添 - 源 自 購 買 5,210,205 10,338,006 15,548,211 5,183,491 7,723,413 增 添 - 源 自 後 續 支 出 ,041,111 - 自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轉 入 ( 出 ) 9,495, ,934 10,370, 自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預 付 房 地 款 轉 入 ( 出 ) 7,036,238 13,361,784 20,398,022 (9,357,441) (11,100,995)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產 生 之 利 益 ( 損 失 ) 22,054,284 (5,475,496) 16,578, 處 分 (9,694,699) (869,317) (10,564,016) - -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69,475) 91,017 21,542 - (294) $311,836,494 $85,976,108 $397,812,602 $12,437,283 $1,795, 年 度 103 年 度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租 金 收 入 $9,233,098 $7,979,895 減 : 當 期 產 生 租 金 收 入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所 發 生 之 直 接 營 運 費 用 (326,325) (337,454) 當 期 未 產 生 租 金 收 入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所 發 生 之 直 接 營 運 費 用 (116,050) (93,508) 合 計 $8,790,723 $7,548,

15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委 任 下 列 專 業 估 價 機 構 之 估 價 師, 依 不 動 產 估 價 技 術 規 則 內 容 所 評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估 價 基 礎, 其 估 價 日 期 為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 (1) 戴 德 梁 行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楊 長 達 蔡 家 和 胡 純 純 (2) 第 一 太 平 戴 維 斯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戴 廣 平 葉 玉 芬 張 譯 之 張 宏 楷 (3) 瑞 普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吳 紘 緒 巫 智 豪 施 甫 學 (4) 大 有 國 際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王 璽 仲 (5) 中 華 徵 信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黃 景 昇 (6) 永 慶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郭 大 誠 (7) 宏 大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謝 國 鏞 郭 國 任 陳 奕 壬 林 韋 宏 (8) 尚 上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王 鴻 源 柯 鳳 茹 (9) 信 義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遲 維 新 紀 亮 安 蔡 文 哲 王 士 鴻 (10) 麗 業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吳 國 仕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係 依 市 場 證 據 支 持, 採 用 之 評 價 方 法 主 要 為 比 較 法 收 益 法 成 本 法 及 成 本 法 之 土 地 開 發 分 析 等 商 辦 大 樓 及 住 宅 具 有 市 場 流 通 性, 且 近 鄰 地 區 有 類 似 比 較 案 例 及 租 金 案 例, 因 此 評 價 方 法 以 比 較 法 及 收 益 法 為 主 旅 館 百 貨 公 司 及 商 場 未 來 能 長 期 帶 來 穩 定 租 金 收 入, 故 以 收 益 法 為 評 價 主 要 方 法 出 租 用 工 業 廠 房 以 比 較 法 及 直 接 資 本 化 法 評 估 ; 位 於 工 商 綜 合 區 之 量 販 店, 其 土 地 為 工 業 用 地, 建 物 因 特 定 使 用 目 的 而 興 建, 市 場 上 少 有 成 交 案 例 故 以 成 本 法 為 主 取 得 建 照 且 尚 在 興 建 中 之 素 地, 以 比 較 法 及 成 本 法 之 土 地 開 發 分 析 進 行 評 價 取 得 建 照 且 已 在 興 建 中 之 都 市 更 新 土 地, 以 都 市 更 新 後 分 配 回 之 辦 公 大 樓 旅 館 等 長 期 持 有 之 收 租 物 件 評 估 其 公 允 價 值 其 中 主 要 使 用 之 參 數 如 下 : 直 接 資 本 化 率 ( 淨 ) 折 現 率 主 要 為 1.5%~4.8% 3.3%~4.2% 主 要 為 1.5%~4.8% 3.3%~4.2% 152

15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外 部 估 價 師 以 市 場 萃 取 法, 蒐 集 近 鄰 地 區 與 標 的 性 質 相 類 似 之 成 交 案 例, 並 考 量 標 的 流 通 性 及 未 來 處 分 風 險 溢 酬, 決 定 其 直 接 資 本 化 率 及 折 現 率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後 續 衡 量 採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者, 其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屬 第 三 層 級, 當 主 要 輸 入 值 直 接 資 本 化 法 之 直 接 資 本 化 率 上 升 時, 公 允 價 值 減 少, 反 之 則 增 加 ; 當 主 要 輸 入 值 折 現 率 上 升 時, 公 允 價 值 減 少, 反 之 則 增 加 (1)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以 大 樓 出 租 為 主 要 業 務 (2) 大 樓 出 租 性 質 皆 為 營 業 租 賃, 主 要 租 約 內 容 與 一 般 性 租 賃 契 約 內 容 相 同 (3)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租 金 收 入 有 年 繳 半 年 繳 季 繳 月 繳 及 一 次 繳 清 等 方 式 (4) 合 併 公 司 取 得 及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請 詳 附 註 十 五 之 說 明 (5)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皆 無 設 定 質 押 之 情 形 12. 放 款 壽 險 貸 款 $162,085,507 $159,707,042 墊 繳 保 費 9,746,986 7,982,476 擔 保 放 款 466,470, ,405,645 合 計 $638,302,971 $693,095,163 (1) 壽 險 貸 款 係 就 合 併 公 司 簽 發 之 人 壽 保 險 單 為 質 所 承 作 之 放 款 (2) 墊 繳 保 費 墊 繳 保 費 係 為 要 保 人 得 於 要 保 書 或 繳 費 寬 限 期 間 終 了 前 以 書 面 聲 明, 第 二 期 以 後 之 分 期 保 險 費 於 超 過 寬 限 期 間 仍 未 交 付 者, 本 公 司 應 以 本 契 約 當 時 之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 如 有 保 險 單 借 款 者, 以 扣 除 其 借 款 本 息 後 之 餘 額 ) 自 動 墊 繳 其 應 繳 之 保 險 費 及 利 息, 使 本 契 約 繼 續 有 效, 但 要 保 人 亦 得 於 次 一 墊 繳 日 前 以 書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停 止 保 險 費 之 自 動 墊 繳 153

15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擔 保 放 款 擔 保 放 款 $470,139,232 $525,807,918 擔 保 放 款 - 關 係 人 967,009 3,552,926 減 : 備 抵 呆 帳 (4,819,812) (4,127,745) 小 計 466,286, ,233,099 催 收 款 項 408, ,022 減 : 備 抵 呆 帳 (224,659) (115,476) 小 計 184, ,546 合 計 $466,470,478 $525,405,645 擔 保 放 款 係 以 公 債 股 票 或 公 司 債 為 質 及 不 動 產 為 抵 押 之 放 款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度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570 億 元 貸 款 投 標 案, 得 標 之 授 信 額 度 為 新 臺 幣 150 億 元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已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清 償 完 畢 合 併 公 司 擔 保 放 款 及 催 收 款 項 減 損 所 提 列 之 呆 帳 變 動 分 析 資 訊 如 下 ( 信 用 風 險 揭 露 請 詳 附 註 七 ):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1,049,697 $3,193,524 $4,243,221 當 期 迴 轉 之 金 額 (949,003) (2,478) (951,481) 因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40,147) (531) (40,678) 法 定 最 低 提 列 標 準 增 提 數 123,986 1,669,423 1,793, $184,533 $4,859,938 $5,044,471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1,518,673 $2,319,817 $3,838,490 當 期 迴 轉 之 金 額 (402,187) (22,479) (424,666) 因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274,798) (5,941) (280,739) 法 定 最 低 提 列 標 準 增 提 數 208, ,127 1,110, $1,049,697 $3,193,524 $4,243,

15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3.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1) 應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45,612 $4,140 應 收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234,533 53,670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182, ,914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38,633 17,456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162,951 74,461 小 計 383, ,831 合 計 $664,054 $287,641 上 述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皆 未 有 認 列 減 損 之 情 形 (2) 人 民 幣 共 同 再 保 險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與 中 央 再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人 民 幣 共 保 業 務 再 保 合 約, 業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依 人 身 保 險 業 辦 理 認 列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之 再 保 險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第 六 點 之 規 定, 揭 露 下 列 事 項 : 本 公 司 辦 理 人 民 幣 共 同 再 保 險 之 目 的 理 由 及 預 期 效 益 考 量 人 民 幣 資 產 投 資 額 度 受 限, 故 以 共 保 方 式 再 保 分 出 人 民 幣 保 單 部 分 業 務, 以 達 去 化 資 金 暨 擴 大 承 保 能 量, 並 移 轉 人 民 幣 商 品 相 關 風 險 之 目 的 本 項 再 保 安 排 將 所 有 保 險 危 險 的 50% 移 轉 與 再 保 人 再 保 費 支 出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及 佣 金 104 年 度 再 保 費 支 出 $91,373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1,202 再 保 佣 金 收 入 10,080 辦 理 人 民 幣 共 同 再 保 險 所 產 生 之 淨 損 益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辦 理 人 民 幣 共 同 再 保 險 產 生 再 保 益 為 8,010 仟 元 ( 該 金 額 為 再 保 佣 金 收 入 10,080 仟 元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1,202 仟 元 +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淨 變 動 數 88,490 仟 元 - 兌 換 損 失 389 仟 元 - 再 保 費 支 出 91,373 仟 元 之 合 計 數 ) 155

16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項 業 務 內 容 或 契 約 變 更 時, 其 變 更 原 因 及 對 損 益 之 影 響 : 無 所 採 行 之 會 計 處 理 方 式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就 人 民 幣 共 同 再 保 險 分 出 部 分 認 列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及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等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負 債 仍 以 直 接 業 務 提 存, 若 辦 理 本 業 務 之 再 保 險 契 約 終 止, 則 所 認 列 之 分 出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即 應 除 列 其 他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事 項 : 無 14.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在 建 工 程 交 通 運 輸 租 賃 權 益 及 預 付 房 地 成 本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改 良 租 賃 資 產 設 備 款 合 計 $15,912,593 $20,468,172 $2,473,388 $16,229 $3,482,051 $156,309 $275,652 $195,913 $42,980,307 增 添 - 源 自 購 買 ,967 1,379 74,093 39, ,337 增 添 - 源 自 後 續 支 出 ,897 41,897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36,190 7,535 91, ,710 38, ,203 移 轉 - 999, (229,146) 771,457 處 分 - - (441,882) (5,591) (19,822) (467,295)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7,599) (406) (17) (105) (632) 3 (9) (8,765) $15,948,783 $21,467,788 $2,284,584 $12,800 $3,548,460 $233,695 $276,166 $8,865 $43,781,141 在 建 工 程 交 通 運 輸 租 賃 權 益 及 預 付 房 地 成 本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改 良 租 賃 資 產 設 備 款 合 計 $24,266,695 $21,594,487 $2,566,133 $16,097 $3,390,310 $149,039 $275,652 $254,369 $52,512,782 增 添 - 源 自 購 買 , ,180 2,212-5, ,456 增 添 - 源 自 後 續 支 出 ,579 61,579 移 轉 (8,354,102) (1,149,471) (125,890) (9,629,463) 處 分 - - (182,925) - (28,863) (211,788)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23,156 10, , , $15,912,593 $20,468,172 $2,473,388 $16,229 $3,482,051 $156,309 $275,652 $195,913 $42,980,

16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在 建 工 程 交 通 運 輸 租 賃 權 益 及 預 付 房 地 折 舊 及 減 損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改 良 租 賃 資 產 設 備 款 合 計 $(105,610) $(10,498,537) $(2,234,413) $(12,277) $(3,036,149) $(133,100) $(166,539) $- $(16,186,625) 當 期 折 舊 - (416,724) (116,592) (1,115) (101,672) (15,808) (68,930) - (720,841) 處 分 ,057 5,464 18, ,515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 $(105,610) $(10,914,835) $(1,907,775) $(7,920) $(3,118,624) $(148,162) $(235,469) $- $(16,438,395) 在 建 工 程 交 通 運 輸 租 賃 權 益 及 預 付 房 地 折 舊 及 減 損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改 良 租 賃 資 產 設 備 款 合 計 $(105,610) $(10,233,389) $(2,315,718) $(11,213) $(2,962,060) $(117,593) $(97,627) $- $(15,843,210) 當 期 折 舊 - (423,754) (89,683) (945) (101,764) (11,146) (68,912) - (696,204) 移 轉 - 160, ,066 處 分 ,589-28, ,643 其 他 (39) - - (39)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1,460) (7,601) (119) (379) (4,322) - - (13,881) $(105,610) $(10,498,537) $(2,234,413) $(12,277) $(3,036,149) $(133,100) $(166,539) $- $(16,186,625) 在 建 工 程 交 通 運 輸 租 賃 權 益 及 預 付 房 地 淨 帳 面 金 額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改 良 租 賃 資 產 設 備 款 合 計 $15,843,173 $10,552,953 $376,809 $4,880 $429,836 $85,533 $40,697 $8,865 $27,342, $15,806,983 $9,969,635 $238,975 $3,952 $445,902 $23,209 $109,113 $195,913 $26,793,682 合 併 公 司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事 合 併 公 司 建 築 物 之 重 大 組 成 部 分 主 要 為 主 建 物 空 調 設 備 及 電 梯 等, 並 分 別 按 其 主 要 耐 用 年 限 60 年 8 年 及 15 年 提 列 折 舊 157

16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5. 無 形 資 產 成 本 : 特 許 權 商 標 權 商 譽 客 戶 關 係 電 腦 軟 體 其 他 合 計 $- $- $- $- $1,781,423 $- $1,781,423 增 添 - 單 獨 取 得 ,825-91,825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37,659, ,051 8,106,232 2,029,968 52, ,456 48,283,557 移 轉 處 分 (140,475) - (140,475)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6, ,693 65,226 (165) 7, , $37,659,600 $218,864 $8,272,925 $2,095,194 $1,785,122 $230,636 $50,262,341 成 本 : 特 許 權 商 標 權 商 譽 客 戶 關 係 電 腦 軟 體 其 他 合 計 $- $- $- $- $1,732,150 $- $1,732,150 增 添 - 單 獨 取 得 ,567-41,567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706-7, $- $- $- $- $1,781,423 $- $1,781,423 攤 銷 及 減 損 : 特 許 權 商 標 權 商 譽 客 戶 關 係 電 腦 軟 體 其 他 合 計 $- $- $- $- $(1,623,804) $- $(1,623,804) 當 期 攤 銷 (1,039,692) - - (45,366) (73,013) (15,756) (1,173,827) 處 分 , ,475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268) 1,153 (92) $(1,039,692) $- $- $(45,634) $(1,555,189) $(15,848) $(2,656,363) 攤 銷 及 減 損 : 特 許 權 商 標 權 商 譽 客 戶 關 係 電 腦 軟 體 其 他 合 計 $- $- $- $- $(1,548,060) $- $(1,548,060) 當 期 攤 銷 (70,126) - (70,126)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5,618) - (5,618) $- $- $- $- $(1,623,804) $- $(1,623,804) 淨 帳 面 金 額 : 特 許 權 商 標 權 商 譽 客 戶 關 係 電 腦 軟 體 其 他 合 計 $36,619,908 $218,864 $8,272,925 $2,049,560 $229,933 $214,788 $47,605, $- $- $- $- $157,619 $- $157,619 認 列 無 形 資 產 之 攤 銷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費 用 - 業 務 費 用 $51,314 $51,693 營 業 費 用 - 管 理 費 用 $1,122,513 $18,

16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及 民 國 104 年 9 月 18 日 取 得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100% 股 權, 所 產 生 之 商 譽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合 計 為 8,272,925 仟 元 合 併 公 司 每 年 定 期 評 估 商 譽 是 否 發 生 減 損, 採 適 當 之 折 現 率 推 估 與 商 譽 相 關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產 生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據 以 執 行 商 譽 減 損 測 試 評 估 作 業, 經 評 估 可 回 收 金 額 高 於 商 譽 對 應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價 值, 故 無 商 譽 減 損 之 情 形 16. 其 他 資 產 預 付 款 項 $517,204 $398,620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33,565 36,352 存 出 保 證 金 23,550,504 15,383,461 其 他 資 產 - 其 他 3,459, ,148 合 計 $27,560,320 $16,347,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本 公 司 將 因 銷 售 投 資 型 保 險 業 務 且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屬 於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而 支 付 之 增 額 交 易 成 本 予 以 遞 延 認 列, 其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36,352 $44,005 本 期 增 加 數 5,599 - 本 期 攤 銷 數 (8,386) (7,653) 期 末 餘 額 $33,565 $36, 應 付 款 項 應 付 票 據 $2,609 $1,066 應 付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502, ,286 應 付 佣 金 2,129,706 2,374,215 應 付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626, ,015 其 他 應 付 款 16,881,467 20,981,821 合 計 $20,143,339 $23,998,

16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持 有 供 交 易 未 指 定 避 險 關 係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3,475,583 $6,769,518 換 匯 35,203,334 42,989,311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150,562 24,759 選 擇 權 29,649 - 合 計 $38,859,128 $49,783, 特 別 股 負 債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11 月 6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私 募 發 行 甲 種 特 別 股 300,000 仟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該 項 增 資 案 業 於 民 國 97 年 11 月 18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險 局 核 准 該 私 募 甲 種 特 別 股 主 要 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發 行 期 間 自 發 行 日 民 國 97 年 12 月 25 日 起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5 日 止, 為 期 七 年 股 息 年 率 為 3.50%, 按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每 股 50 元 計 算, 當 年 度 分 配 不 足 之 股 息, 應 累 積 於 以 後 有 盈 餘 年 度 優 先 補 足 甲 種 特 別 股 不 得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期 滿 時, 本 公 司 依 公 司 法 相 關 規 定 按 原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若 屆 期 本 公 司 因 客 觀 因 素 或 不 可 抗 力 情 勢 以 致 無 法 收 回 已 發 行 甲 種 特 別 股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分 時, 其 未 收 回 甲 種 特 別 股 之 權 利 仍 依 發 行 條 件 延 續 至 本 公 司 全 數 收 回 為 止 其 股 息 亦 按 原 年 率 以 實 際 延 展 期 間 計 算, 不 得 損 及 甲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依 照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權 利 甲 種 特 別 股 不 具 賣 回 權, 本 公 司 業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4 日 執 行 贖 回 權 160

16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10 月 29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私 募 發 行 乙 種 特 別 股 200,000 仟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該 項 增 資 案 業 於 民 國 98 年 12 月 14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險 局 核 准 該 私 募 乙 種 特 別 股 主 要 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發 行 期 間 自 發 行 日 民 國 98 年 12 月 16 日 起 至 民 國 105 年 12 月 16 日 止, 為 期 七 年 股 息 年 率 為 2.90%, 按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每 股 50 元 計 算, 當 年 度 分 配 不 足 之 股 息, 應 累 積 於 以 後 有 盈 餘 年 度 次 於 甲 種 特 別 股 優 先 補 足 乙 種 特 別 股 不 得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期 滿 時, 本 公 司 依 公 司 法 相 關 規 定 按 原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若 屆 期 本 公 司 因 客 觀 因 素 或 不 可 抗 力 情 勢 以 致 無 法 收 回 已 發 行 乙 種 特 別 股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分 時, 其 未 收 回 乙 種 特 別 股 之 權 利 仍 依 發 行 條 件 延 續 至 本 公 司 全 數 收 回 為 止 其 股 息 亦 按 原 年 率 以 實 際 延 展 期 間 計 算, 不 得 損 及 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依 照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權 利 乙 種 特 別 股 不 具 賣 回 權, 發 行 屆 滿 五 年 時, 本 公 司 得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依 法 執 行 贖 回 權 (3)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10 月 7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私 募 發 行 丙 種 特 別 股 125,000 仟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該 項 增 資 案 業 於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6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險 局 核 准 該 私 募 丙 種 特 別 股 主 要 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發 行 期 間 自 發 行 日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1 日 起 至 民 國 107 年 11 月 11 日 止, 為 期 七 年 股 息 年 率 為 1.86%, 按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每 股 40 元 計 算, 當 年 度 分 配 不 足 之 股 息, 應 累 積 於 以 後 有 盈 餘 年 度 次 於 甲 種 及 乙 種 特 別 股 優 先 補 足 丙 種 特 別 股 不 得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期 滿 時, 本 公 司 依 公 司 法 相 關 規 定 按 原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若 屆 期 本 公 司 因 客 觀 因 素 或 不 可 抗 力 情 勢 以 致 無 法 收 回 已 發 行 丙 種 特 別 股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分 時, 其 未 收 回 丙 種 特 別 股 之 權 利 仍 依 發 行 條 件 延 續 至 本 公 司 全 數 收 回 為 止 其 股 息 亦 按 原 年 率 以 實 際 延 展 期 間 計 算, 不 得 損 及 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依 照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權 利 丙 種 特 別 股 不 具 賣 回 權, 發 行 屆 滿 五 年 時, 本 公 司 得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依 法 執 行 贖 回 權 本 公 司 私 募 之 甲 乙 與 丙 種 特 別 股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之 規 定, 係 屬 負 債 性 特 別 股, 本 公 司 業 已 將 其 列 入 特 別 股 負 債 項 下 161

16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1.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保 險 準 備 (1)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各 項 準 備 餘 額 明 細 及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責 任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壽 險 ( 註 1) $3,559,917,176 $5,913,047 $3,565,830,223 傷 害 險 7,781,512-7,781,512 健 康 險 459,328, ,328,845 年 金 險 1,375,262 47,592,078 48,967,340 投 資 型 保 險 834, ,571 合 計 4,029,237,366 53,505,125 4,082,742,491 減 除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 壽 險 162, ,951 淨 額 $4,029,074,415 $53,505,125 $4,082,579,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壽 險 $3,175,453,642 $6,423,897 $3,181,877,539 傷 害 險 7,962,275-7,962,275 健 康 險 367,435, ,435,224 年 金 險 1,329,511 63,532,669 64,862,180 投 資 型 保 險 1,030,061-1,030,061 合 計 3,553,210,713 69,956,566 3,623,167,279 減 除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 壽 險 74,461-74,461 淨 額 $3,553,136,252 $69,956,566 $3,623,092,

16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責 任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3,553,210,713 $69,956,566 $3,623,167,279 本 期 提 存 數 565,099, , ,736,214 本 期 收 回 數 (231,628,799) (18,555,105) (250,183,904)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28,481,110 (454,086) 28,027,024 其 他 ( 註 2) 114,074,376 1,921, ,995,878 期 末 餘 額 4,029,237,366 53,505,125 4,082,742,491 減 除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74,461-74,461 本 期 增 加 數 88,879-88,879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389) - (389)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162, ,951 合 計 $4,029,074,415 $53,505,125 $4,082,579,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3,154,423,483 $139,787,775 $3,294,211,258 本 期 提 存 數 507,940,855 2,235, ,176,429 本 期 收 回 數 (136,507,230) (71,884,429) (208,391,659)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27,353,605 (182,354) 27,171,251 期 末 餘 額 3,553,210,713 69,956,566 3,623,167,279 減 除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本 期 增 加 數 74,461-74,461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74,461-74,461 合 計 $3,553,136,252 $69,956,566 $3,623,092,818 註 1: 包 含 調 降 營 業 稅 百 分 之 三 未 沖 銷 備 抵 呆 帳 及 重 大 事 故 準 備 收 回 等 註 2: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之 影 響 金 額 163

16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504,234 $- $504,234 個 人 傷 害 險 5,235,287-5,235,287 個 人 健 康 險 7,448,531-7,448,531 團 體 險 798, ,542 投 資 型 保 險 108, ,783 合 計 14,095,377-14,095,377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153, ,817 個 人 傷 害 險 6,454-6,454 個 人 健 康 險 1,258-1,258 團 體 險 4,165-4,165 合 計 165, ,694 淨 額 $13,929,683 $- $13,929,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425,156 $- $425,156 個 人 傷 害 險 4,858,892-4,858,892 個 人 健 康 險 6,797,526-6,797,526 團 體 險 737, ,792 投 資 型 保 險 111, ,399 合 計 12,930,765-12,930,765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126, ,920 個 人 傷 害 險 3,324-3,324 合 計 130, ,244 淨 額 $12,800,521 $- $12,800,

16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2,930,765 $- $12,930,765 本 期 提 存 數 13,694,067-13,694,067 本 期 收 回 數 (12,930,765) - (12,930,765)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1) - (1) 其 他 ( 註 ) 401, ,311 期 末 餘 額 14,095,377-14,095,377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130, ,244 本 期 減 少 數 (7,868) - (7,868) 其 他 ( 註 ) 43,318-43,318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165, ,694 合 計 $13,929,683 $- $13,929,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2,302,905 $- $12,302,905 本 期 提 存 數 12,930,765-12,930,765 本 期 收 回 數 (12,302,905) - (12,302,905) 期 末 餘 額 12,930,765-12,930,765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283, ,044 本 期 減 少 數 (152,800) - (152,800)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130, ,244 合 計 $12,800,521 $- $12,800,521 註 :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165

17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賠 款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 已 報 未 付 $144,342 $1,056 $145,398 - 未 報 60,815-60,815 個 人 傷 害 險 - 已 報 未 付 106, ,402 - 未 報 1,333,113-1,333,113 個 人 健 康 險 - 已 報 未 付 185, ,587 - 未 報 2,077,209-2,077,209 團 體 險 - 已 報 未 付 26,199-26,199 - 未 報 857, ,071 投 資 型 保 險 - 已 報 未 付 4,519-4,519 合 計 4,795,257 1,056 4,796,313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14,632-14,632 個 人 傷 害 險 5-5 個 人 健 康 險 6,603-6,603 團 體 險 13,707-13,707 合 計 34,947-34,947 淨 額 $4,760,310 $1,056 $4,761,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 已 報 未 付 $108,918 $797 $109,715 - 未 報 56,449-56,449 個 人 傷 害 險 - 已 報 未 付 97,056-97,056 - 未 報 1,216,604-1,216,604 個 人 健 康 險 - 已 報 未 付 140, ,552 - 未 報 1,837,114-1,837,114 團 體 險 - 已 報 未 付 13,882-13,882 - 未 報 825, ,580 投 資 型 保 險 - 已 報 未 付 5,820-5,820 合 計 $4,301,975 $797 $4,302,

17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賠 款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4,301,975 $797 $4,302,772 本 期 提 存 數 4,334,397 1,056 4,335,453 本 期 收 回 數 (4,301,975) (797) (4,302,772)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其 他 ( 註 ) 460, ,361 期 末 餘 額 4,795,257 1,056 4,796,313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本 期 減 少 數 (34,641) - (34,641) 其 他 ( 註 ) 69,588-69,588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34,947-34,947 合 計 $4,760,310 $1,056 $4,761,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4,168,697 $1,091 $4,169,788 本 期 提 存 數 4,301, ,302,645 本 期 收 回 數 (4,168,697) (1,091) (4,169,788)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4,301,975 $797 $4,302,772 註 :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特 別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36,387) $- $- $(36,387) 紅 利 風 險 準 備 37, ,741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 ,416,619 25,416,619 合 計 $1,354 $- $25,416,619 $25,417,

17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1,631 $- $- $1,631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 ,416,619 35,416,619 合 計 $1,631 $- $35,416,619 $35,418,250 前 述 特 別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631 $- $35,416,619 $35,418,250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提 存 數 26, ,220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收 回 數 (1,122) - - (1,122) 紅 利 風 險 準 備 收 回 數 (25,375) - - (25,375)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 收 回 數 ( 註 1) - - (10,000,000) (10,000,000) 其 他 -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 註 2) (63,116) - - (63,116) 其 他 - 紅 利 風 險 準 備 ( 註 2) 63, ,116 期 末 餘 額 $1,354 $- $25,416,619 $25,417,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931 $- $45,416,619 $45,418,550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提 存 數 1, ,017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收 回 數 (1,317) - - (1,317)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 收 回 數 ( 註 1) - - (10,000,000) (10,000,000) 期 末 餘 額 $1,631 $- $35,416,619 $35,418,

17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註 1: 本 公 司 依 民 國 104 年 1 月 30 日 金 管 保 壽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於 104 年 逐 月 收 回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104 年 總 收 回 數 為 新 臺 幣 100 億 元, 及 依 民 國 103 年 1 月 29 日 金 管 保 壽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於 103 年 逐 月 收 回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103 年 總 收 回 數 為 新 臺 幣 100 億 元 註 2: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重 大 事 故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 明 細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保 險 合 約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140,928 $- $- $140,928 個 人 傷 害 險 3,873, ,873,019 個 人 健 康 險 5,376, ,376,802 團 體 險 3,738, ,738,294 合 計 $13,129,043 $- $- $13,129,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保 險 合 約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124,236 $- $- $124,236 個 人 傷 害 險 2,922, ,922,343 個 人 健 康 險 4,395, ,395,734 團 體 險 3,283, ,283,263 合 計 $10,725,576 $- $- $10,725,576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20,333,625 $- $20,333,625 個 人 健 康 險 1,908,526-1,908,526 團 體 險 合 計 $22,242,577 $- $22,242,

17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16,583,715 $- $16,583,715 個 人 健 康 險 710, ,087 團 體 險 合 計 $17,294,564 $- $17,294,564 前 述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7,294,564 $- $17,294,564 本 期 提 存 數 3,651,472-3,651,472 本 期 收 回 數 (1,296,226) - (1,296,226)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270, ,545 其 他 ( 註 ) 2,322,222-2,322,222 期 末 餘 額 $22,242,577 $- $22,242,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9,629,253 $- $19,629,253 本 期 提 存 數 632, ,928 本 期 收 回 數 (3,450,567) - (3,450,567)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482, ,950 期 末 餘 額 $17,294,564 $- $17,294,564 註 :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其 他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其 他 $1,967,824 $- $1,967,

17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其 他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 $- $- 本 期 收 回 數 (55,869) - (55,869) 其 他 ( 註 ) 2,023,693-2,023,693 期 末 餘 額 $1,967,824 $- $1,967,824 註 :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責 任 準 備 $4,082,742,491 $3,623,167,279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14,095,377 12,930,765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22,242,577 17,294,564 其 他 準 備 1,967,824 - 合 計 $4,121,048,269 $3,653,392,608 保 險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4,121,048,269 $3,653,392,608 現 金 流 量 現 時 估 計 額 $3,058,199,323 $2,936,336,508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餘 額 $- $- 註 1: 依 其 執 行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範 圍 (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 列 示 註 2: 賠 款 準 備 金 及 特 別 準 備 金 未 納 入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其 中 賠 款 準 備 金 乃 是 針 對 評 價 日 前 發 生 的 賠 款 提 列, 故 未 納 入 測 試 註 3: 因 本 公 司 已 完 成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合 併 交 割 案, 故 納 入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保 險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需 考 量 被 收 購 業 務 之 價 值, 即 其 他 準 備 金 171

17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方 法 如 下 : 測 試 方 法 群 組 重 要 假 設 說 明 總 保 費 評 價 法 (GPV)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1) 保 單 資 訊 :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為 止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納 入 測 試 (2) 折 現 率 : 民 國 104 年 9 月 底 資 產 配 置 狀 況 下, 採 用 103 年 度 簽 證 精 算 報 告 中 公 司 最 佳 估 計 情 境 假 設 原 則 所 計 算 的 公 司 整 體 報 酬 率, 而 30 年 後 折 現 率 則 採 持 平 假 設 測 試 方 法 群 組 重 要 假 設 說 明 總 保 費 評 價 法 (GPV)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1) 保 單 資 訊 :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為 止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納 入 測 試 (2) 折 現 率 : 民 國 103 年 9 月 底 資 產 配 置 狀 況 下, 採 用 102 年 度 簽 證 精 算 報 告 中 公 司 最 佳 估 計 情 境 假 設 原 則 所 計 算 的 公 司 整 體 報 酬 率, 而 30 年 後 折 現 率 則 採 持 平 假 設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本 公 司 發 行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而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提 列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明 細 及 其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壽 險 $49,099,874 $50,135,996 投 資 型 保 險 23,228 4,037 合 計 $49,123,102 $50,140, 年 度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50,140,033 $52,911,209 本 期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1,892,145) (3,611,938) 本 期 法 定 準 備 之 淨 提 存 數 875, ,737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49,123,102 $50,140,

17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A. 避 險 策 略 及 暴 險 情 形 本 公 司 基 於 風 險 管 控 與 準 備 金 不 耗 竭 原 則, 採 取 動 態 調 整 避 險 比 率 與 暴 險 配 置 之 避 險 策 略, 暴 險 維 持 於 風 險 控 制 範 圍 內 B.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16,846,406 $10,482,181 本 期 提 存 數 強 制 提 存 3,674,064 2,963,064 額 外 提 存 5,783,112 6,779,064 小 計 9,457,176 9,742,128 本 期 收 回 數 (10,525,451) (3,377,903)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248,318 - 期 末 餘 額 $16,026,449 $16,846,406 C.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之 影 響 影 響 項 目 未 適 用 金 額 (1) 104 年 度 適 用 金 額 (2) 影 響 數 (3)=(2)-(1)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稅 後 損 益 $37,355,970 $38,242,639 $886,669 每 股 盈 餘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 16,026,449 16,026,449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355,258, ,907,097 (9,351,381) 影 響 項 目 未 適 用 金 額 (1) 103 年 度 適 用 金 額 (2) 影 響 數 (3)=(2)-(1)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稅 後 損 益 $36,940,950 $31,658,643 $(5,282,307) 每 股 盈 餘 (0.99)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 16,846,406 16,846,406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336,653, ,415,363 (10,238,050) 173

17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各 項 準 備 餘 額 明 細 及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責 任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壽 險 $4,998,271 $- $4,998,271 健 康 險 386, ,105 投 資 型 保 險 4,740-4,740 合 計 $5,389,116 $- $5,389,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壽 險 $4,228,315 $- $4,228,315 健 康 險 276, ,260 投 資 型 保 險 7,508-7,508 合 計 $4,512,083 $- $4,512,083 前 述 責 任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4,512,083 $- $4,512,083 本 期 提 存 數 1,808,904-1,808,904 本 期 收 回 數 (908,330) - (908,330) 匯 率 影 響 數 (23,541) - (23,541) 期 末 餘 額 $5,389,116 $- $5,389,

17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3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3,736,906 $- $3,736,906 本 期 提 存 數 1,059,789-1,059,789 本 期 收 回 數 (431,542) - (431,542) 匯 率 影 響 數 146, ,930 期 末 餘 額 $4,512,083 $- $4,512,083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傷 害 險 $14,152 $- $14,152 個 人 健 康 險 團 體 險 249, ,413 合 計 264, ,157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2,806-2,806 個 人 傷 害 險 個 人 健 康 險 5,615-5,615 團 體 險 7,967-7,967 合 計 16,631-16,631 淨 額 $247,526 $- $247,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傷 害 險 $8,861 $- $8,861 個 人 健 康 險 團 體 險 258, ,853 合 計 268, ,520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個 人 傷 害 險 個 人 健 康 險 3,066-3,066 團 體 險 4,468-4,468 合 計 7,670-7,670 淨 額 $260,850 $- $260,

18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268,520 $- $268,520 本 期 提 存 數 265, ,791 本 期 收 回 數 (269,103) - (269,103) 匯 率 影 響 數 (1,051) - (1,051) 期 末 餘 額 264, ,157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7,670-7,670 本 期 增 加 數 9,047-9,047 匯 率 影 響 數 (86) - (86)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16,631-16,631 合 計 $247,526 $- $247,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260,335 $- $260,335 本 期 提 存 數 327, ,325 本 期 收 回 數 (327,821) - (327,821) 匯 率 影 響 數 8,681-8,681 期 末 餘 額 268, ,520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38,938-38,938 本 期 減 少 數 (31,464) - (31,464) 匯 率 影 響 數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7,670-7,670 合 計 $260,850 $- $260,

18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賠 款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 已 報 未 付 $19 $- $19 - 未 報 1,919-1,919 個 人 傷 害 險 - 已 報 未 付 未 報 2,916-2,916 個 人 健 康 險 - 已 報 未 付 6,450-6,450 - 未 報 10,471-10,471 團 體 險 - 已 報 未 付 80,099-80,099 - 未 報 277, ,636 合 計 379, ,539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個 人 健 康 險 3,686-3,686 淨 額 $375,853 $- $375,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 已 報 未 付 $2,748 $- $2,748 - 未 報 2,206-2,206 個 人 傷 害 險 - 已 報 未 付 3,406-3,406 - 未 報 2,825-2,825 個 人 健 康 險 - 已 報 未 付 3,096-3,096 - 未 報 6,928-6,928 團 體 險 - 已 報 未 付 62,311-62,311 - 未 報 303, ,503 合 計 387, ,023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個 人 健 康 險 17,456-17,456 淨 額 $369,567 $- $369,

18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賠 款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387,023 $- $387,023 本 期 提 存 數 248, ,022 本 期 收 回 數 (253,999) - (253,999) 匯 率 影 響 數 (1,507) - (1,507) 期 末 餘 額 379, ,539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17,456-17,456 本 期 減 少 數 (13,785) - (13,785) 匯 率 影 響 數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3,686-3,686 合 計 $375,853 $- $375,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470,395 $- $470,395 本 期 提 存 數 344, ,954 本 期 收 回 數 (440,680) - (440,680) 匯 率 影 響 數 12,354-12,354 期 末 餘 額 387, ,023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16,875-16,875 本 期 增 加 數 匯 率 影 響 數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17,456-17,456 合 計 $369,567 $- $369,

18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責 任 準 備 $5,389,116 $4,512,083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264, ,520 合 計 $5,653,273 $4,780,603 保 險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5,653,273 $4,780,603 現 金 流 量 現 時 估 計 額 $4,522,619 $3,824,483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餘 額 $- $- 註 1: 依 其 執 行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範 圍 (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 列 示 註 2: 賠 款 準 備 金 未 納 入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其 中 賠 款 準 備 金 乃 是 針 對 評 價 日 前 發 生 的 賠 款 提 列, 故 未 納 入 測 試 註 3: 因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無 發 生 企 業 合 併 或 保 險 合 約 組 合 移 轉 取 得 之 事 宜, 故 納 入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保 險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無 須 再 扣 除 該 事 宜 產 生 之 無 形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方 法 如 下 : 測 試 方 法 群 組 重 要 假 設 說 明 總 保 費 評 價 法 (GPV)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1) 保 單 資 訊 :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為 止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納 入 測 試 (2) 折 現 率 : 採 用 103 年 度 簽 證 精 算 報 告 中 最 佳 估 計 情 境 假 設 下 的 公 司 整 體 報 酬 率, 而 30 年 後 折 現 率 則 採 持 平 假 設 測 試 方 法 群 組 重 要 假 設 說 明 總 保 費 評 價 法 (GPV)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1) 保 單 資 訊 :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為 止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納 入 測 試 (2) 折 現 率 : 採 用 102 年 度 簽 證 精 算 報 告 中 最 佳 估 計 情 境 假 設 下 的 公 司 整 體 報 酬 率, 而 30 年 後 折 現 率 則 採 持 平 假 設 179

18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發 行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而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提 列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明 細 及 其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壽 險 $4,879,863 $4,95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4,954,666 $4,685,240 本 期 保 險 費 收 取 數 594,906 1,005,419 本 期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115,625) (268,911) 本 期 法 定 準 備 之 淨 收 回 數 (534,654) (627,459) 匯 率 影 響 數 (19,430) 160,377 期 末 餘 額 $4,879,863 $4,954,666 (3)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各 項 準 備 餘 額 明 細 及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責 任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壽 險 $786,415 $- $786,415 投 資 型 保 險 合 計 $786,995 $- $786,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壽 險 $447,699 $- $447,699 投 資 型 保 險 合 計 $447,968 $- $447,

18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責 任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447,968 $- $447,968 本 期 提 存 數 343, ,594 匯 率 影 響 數 (4,567) - (4,567) 期 末 餘 額 $786,995 $- $786,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374,898 $- $374,898 本 期 提 存 數 56,269-56,269 匯 率 影 響 數 16,801-16,801 期 末 餘 額 $447,968 $- $447,968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傷 害 險 $2,283 $- $2,283 個 人 健 康 險 2,097-2,097 合 計 $4,380 $- $4,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傷 害 險 $1,917 $- $1,917 個 人 健 康 險 1,665-1,665 合 計 $3,582 $- $3,

18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3,582 $- $3,582 本 期 提 存 數 匯 率 影 響 數 (46) - (46) 期 末 餘 額 $4,380 $- $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2,967 $- $2,967 本 期 提 存 數 匯 率 影 響 數 期 末 餘 額 $3,582 $- $3,582 賠 款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 已 報 未 付 $390 $- $390 個 人 傷 害 險 - 已 報 未 付 未 報 個 人 健 康 險 - 已 報 未 付 未 報 合 計 $1,245 $- $1,

18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 已 報 未 付 $334 $- $334 個 人 傷 害 險 - 已 報 未 付 未 報 個 人 健 康 險 - 已 報 未 付 未 報 合 計 $843 $- $843 前 述 賠 款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843 $- $843 本 期 提 存 數 匯 率 影 響 數 (10) - (10) 期 末 餘 額 $1,245 $- $1,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901 $- $901 本 期 收 回 數 (91) - (91) 匯 率 影 響 數 期 末 餘 額 $843 $- $843 特 別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其 他 $- $- $- $- 183

18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其 他 $4,008 $- $- $4,008 前 述 特 別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4,008 $- $- $4,008 本 期 收 回 數 (3,932) - - (3,932) 匯 率 影 響 數 (76) - - (76) 期 末 餘 額 $- $- $- $- 103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751 $- $- $1,751 本 期 提 存 數 2, ,121 匯 率 影 響 數 期 末 餘 額 $4,008 $- $- $4,008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責 任 準 備 $786,995 $447,968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4,380 3,582 合 計 $791,375 $451,550 保 險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791,375 $451,550 現 金 流 量 現 時 估 計 額 $99,032 $37,724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餘 額 $- $- 註 1: 依 其 執 行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範 圍 (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 列 示 註 2: 未 決 賠 款 準 備 及 壽 險 特 別 準 備, 未 納 入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其 中 賠 款 準 備 金 乃 是 針 對 評 價 日 前 發 生 的 賠 款 提 列, 故 未 納 入 測 試 註 3: 因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無 發 生 企 業 合 併 或 保 險 合 約 組 合 移 轉 取 得 之 事 宜, 故 納 入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保 險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無 須 再 扣 除 該 事 宜 產 生 之 無 形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184

18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2.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本 公 司 依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訂 定 之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係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依 該 條 例 規 定, 本 公 司 每 月 負 擔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提 撥 率, 不 得 低 於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百 分 之 六 本 公 司 業 已 依 照 該 條 例 訂 定 之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每 月 依 員 工 薪 資 百 分 之 六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個 人 退 休 金 帳 戶 於 中 國 大 陸 境 內 之 子 公 司 依 所 在 地 政 府 法 令 規 定, 依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例 提 撥 養 老 保 險 金, 繳 付 予 政 府 有 關 部 門, 專 戶 儲 蓄 於 各 員 工 獨 立 帳 戶 其 他 國 外 子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依 當 地 法 令 規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至 相 關 退 休 金 管 理 事 業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認 列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費 用 金 額 分 別 為 1,020,902 仟 元 及 987,147 仟 元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訂 定 之 員 工 退 休 金 辦 法 係 屬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之 基 數 及 核 准 其 退 休 時 六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十 五 年 以 內 ( 含 ) 的 服 務 年 資 滿 一 年 給 與 兩 個 基 數, 超 過 十 五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與 一 個 基 數, 惟 基 數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本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規 定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百 分 之 二 提 撥 退 休 金 基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之 專 戶 另, 本 公 司 於 每 年 年 度 終 了 前, 估 算 前 述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若 該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者, 將 於 次 年 度 三 月 底 前 一 次 提 撥 其 差 額 由 勞 動 部 依 據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進 行 資 產 配 置, 基 金 之 投 資 以 自 行 經 營 及 委 託 經 營 方 式, 兼 採 主 動 與 被 動 式 管 理 之 中 長 期 投 資 策 略 進 行 投 資 考 量 市 場 信 用 流 動 性 等 風 險, 勞 動 部 設 定 基 金 風 險 限 額 與 控 管 計 畫, 使 在 不 過 度 承 擔 風 險 下 有 足 夠 彈 性 達 成 目 標 報 酬 該 基 金 之 運 用, 其 每 年 決 算 分 配 之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依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計 算 之 收 益, 若 有 不 足, 則 經 主 管 機 關 准 後 由 國 庫 補 足 因 本 公 司 無 權 參 與 該 基 金 之 運 作 及 管 理, 故 無 法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第 142 段 規 定 揭 露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分 類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預 期 於 下 一 年 度 提 撥 192,465 仟 元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預 期 於 民 國 114 年 及 113 年 到 期 下 表 彙 整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認 列 至 損 益 之 成 本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277,468 $310,77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淨 利 息 32,318 8,060 合 計 $309,786 $318,

19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及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調 節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13,247,213 $12,796,827 $12,357,465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9,046,860) (10,853,834) (11,842,634)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帳 列 數 $4,200,353 $1,942,993 $514,831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調 節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12,357,465 $(11,842,634) $514,831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310, ,770 利 息 費 用 ( 收 入 ) 228,935 (220,875) 8,060 小 計 539,705 (220,875) 318,830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再 衡 量 數 人 口 統 計 假 設 變 動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142, ,563 財 務 假 設 變 動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234, ,950 經 驗 調 整 463, ,829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再 衡 量 數 - 460, ,707 小 計 841, ,707 1,302,049 支 付 之 福 利 (941,685) 941,685 - 雇 主 提 撥 數 - (192,717) (192,717) ,796,827 (10,853,834) 1,942,993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277, ,468 利 息 費 用 ( 收 入 ) 215,698 (183,380) 32,318 小 計 493,166 (183,380) 309,786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再 衡 量 數 財 務 假 設 變 動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111, ,542 經 驗 調 整 866, ,260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再 衡 量 數 - 1,162,448 1,162,448 小 計 977,802 1,162,448 2,140,250 支 付 之 福 利 (1,020,582) 1,020,582 - 雇 主 提 撥 數 - (192,676) (192,676) $13,247,213 $(9,046,860) $4,200,

19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下 列 主 要 假 設 係 用 以 決 定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折 現 率 1.18% 1.75% 預 期 薪 資 增 加 率 1.00% 1.50% 每 一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增 加 ( 減 少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增 加 ( 減 少 ) 折 現 率 -0.5%(+0.5%) $728,597 $(675,608) $716,622 $(665,435) 預 期 薪 資 +0.5%(-0.5%) 715,349 (662,361) 703,825 (652,638) 進 行 前 述 敏 感 度 分 析 時 係 假 設 其 他 假 設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單 一 精 算 假 設 ( 例 如 : 折 現 率 或 預 期 薪 資 ) 發 生 合 理 可 能 之 變 動 時, 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可 能 產 生 之 影 響 進 行 分 析 由 於 部 分 精 算 假 設 相 互 有 關, 實 務 上 甚 少 僅 有 單 一 精 算 假 設 發 生 變 動, 故 此 分 析 有 其 限 制 本 期 敏 感 度 分 析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與 假 設 與 前 期 並 無 不 同 23. 負 債 準 備 訴 訟 負 債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或 有 負 債 合 計 $145,445 $1,942,993 $- $2,088,438 當 期 新 增 - 2,257,360-2,257,360 當 期 新 增 -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 5,220 65,034 70,254 當 期 使 用 - (176) (18,408) (18,584) 匯 率 影 響 數 - - 1,981 1, $145,445 $4,205,397 $48,607 $4,399, 其 他 負 債 預 收 款 項 $526,026 $210,504 遞 延 手 續 費 收 入 61,347 73,224 存 入 保 證 金 2,757,733 2,675,245 其 他 負 債 - 其 他 4,371,459 5,735,726 合 計 $7,716,565 $8,694,

19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5. 遞 延 手 續 費 收 入 本 公 司 將 因 銷 售 投 資 型 保 險 業 務 且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屬 於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而 收 取 之 手 續 費 收 入 予 以 遞 延 認 列, 其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73,224 $87,737 本 期 增 加 數 10,032 - 本 期 攤 銷 數 (15,032) (15,605)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6,877) 1,092 期 末 餘 額 $61,347 $73, 股 本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經 核 准 發 行 在 外 股 數 均 為 5,306,527 仟 股,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27. 資 本 公 積 發 行 溢 價 $13,000,000 $13,000,000 實 際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29,142 29,142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變 動 數 (1,130) - 合 計 $13,028,012 $13,029,142 依 法 令 規 定, 資 本 公 積 除 填 補 公 司 虧 損 外 不 得 使 用,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每 年 得 以 實 收 資 本 之 一 定 比 率 為 限 撥 充 資 本, 前 述 資 本 公 積 亦 得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以 現 金 分 配 28. 保 留 盈 餘 (1)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保 險 法 規 定, 公 司 應 就 稅 後 純 益 提 撥 百 分 之 二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直 至 與 實 收 資 本 總 額 相 等 為 止, 惟 民 國 96 年 度 以 前 係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以 稅 後 純 益 之 百 分 之 十 提 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得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部 分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放 新 股 或 現 金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6,521,315 仟 元 ; 於 民 國 103 年 4 月 21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3,141,740 仟 元 188

19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依 財 政 部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20 條 第 1 項 第 3 款 規 定 所 收 回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於 次 年 度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後, 依 稅 後 淨 額 全 數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18 條 提 存 之 重 大 事 故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帳 列 保 留 盈 餘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科 目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準 則 第 17 條 規 定,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交 易 價 格 與 評 估 成 本 間 之 差 額 應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後,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會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5 日 發 布 之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令 規 定, 開 始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後, 於 分 派 可 分 配 盈 餘 時, 就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時 已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餘 額 與 其 他 權 益 減 項 淨 額 之 差 額 補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嗣 後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餘 額 有 迴 轉 時, 得 就 迴 轉 部 分 分 派 盈 餘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後, 本 公 司 選 用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以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認 定 成 本 並 依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第 32 條 之 規 定, 將 公 允 價 值 估 算 不 動 產 增 值 部 分 先 行 彌 補 其 他 因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造 成 之 不 利 影 響 後, 剩 餘 之 不 動 產 增 值 數 全 數 提 列 於 特 別 準 備 項 下, 並 將 該 部 分 用 以 彌 補 不 利 影 響 之 增 值 提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項 下 依 保 局 ( 財 )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上 述 提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項 下 之 增 值 影 響 數 2,994,565 仟 元, 應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提 列 於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對 於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後 續 衡 量 由 成 本 模 式 改 為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依 民 國 104 年 1 月 23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為 維 持 保 險 業 財 務 結 構 之 健 全 與 穩 定, 應 就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後 續 衡 量 首 次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之 影 響 淨 額 扣 除 有 效 契 約 依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估 需 增 提 之 責 任 準 備 後 之 餘 額 124,002,466 仟 元, 提 列 於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該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僅 得 做 為 後 續 補 足 有 效 契 約 依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估 責 任 準 備 不 足 數 額 及 未 來 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公 報 第 4 號 保 險 合 約 第 二 階 段 接 軌 補 提 負 債 時 穩 健 財 務 結 構 之 用 民 國 103 年 度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增 值 利 益 淨 額 13,886,329 仟 元, 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189

19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將 保 險 負 債 轉 列 至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金 額 合 計 34,764,311 仟 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7,957,776 仟 元, 其 中 依 保 險 業 各 項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提 存 之 新 增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合 計 1,630,373 仟 元, 依 法 業 於 民 國 103 年 底 提 列 入 帳, 其 餘 則 於 民 國 104 年 入 帳 (3)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37 條 規 定, 本 公 司 每 年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除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外, 應 先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並 依 法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再 將 其 餘 額 加 計 期 初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配 盈 餘 該 可 分 配 盈 餘 應 優 先 派 付 本 章 程 所 定 特 別 股 股 息, 其 次 派 付 普 通 股 股 息, 其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派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承 認 後 核 定 之 公 司 未 分 配 盈 餘 逾 期 不 分 配, 民 國 93 年 度 以 前 須 就 核 定 所 得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民 國 94 年 度 ( 含 ) 以 後, 應 以 依 商 業 會 計 法 規 定 處 理 之 當 年 度 稅 後 純 益 為 基 礎, 計 算 應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加 徵 後 之 盈 餘 於 以 後 年 度 未 分 配 者, 不 再 加 徵 依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 修 訂 公 司 法 第 235 條 之 1 之 規 定, 公 司 應 以 當 年 度 獲 利 狀 況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但 公 司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應 予 彌 補 前 述 員 工 酬 勞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為 之, 應 由 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同 意 之 決 議 行 之, 並 報 告 股 東 會 另 章 程 得 訂 明 前 項 發 給 股 票 或 現 金 之 對 象, 包 括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之 從 屬 公 司 員 工 本 公 司 預 計 於 民 國 105 年 度 之 股 東 常 會 配 合 前 述 法 規 修 正 公 司 章 程 中 相 關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截 至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出 具 日 止,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詳 細 情 形 請 至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另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本 期 新 增 提 存 數 應 於 年 底 時 提 列 為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民 國 104 年 度 之 提 列 金 額 為 1,616,451 仟 元 190

19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4) 非 控 制 權 益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1,966,533 $741,255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本 期 淨 利 204,741 75,533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8,952) 85,24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86,424 97,681 子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由 非 控 制 權 益 認 購 - 966,820 併 購 子 公 司 所 屬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78,910 - 期 末 餘 額 $2,327,656 $1,966,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1)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516,356,489 $92,564 $516,449,053 再 保 費 收 入 198, ,735 保 費 收 入 516,555,224 92, ,647,788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992,376) - (992,376)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771,170) - (771,170) 小 計 (1,763,546) - (1,763,546)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514,791,678 $92,564 $514,88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478,986,178 $881,035 $479,867,213 再 保 費 收 入 200, ,487 保 費 收 入 479,186, , ,067,700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9,896,021) - (9,896,021)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780,660) - (780,660) 小 計 (10,676,681) - (10,676,681)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468,509,984 $881,035 $469,391,

19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合 約 104 年 度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3,116,402 $- $3,116,402 再 保 費 收 入 保 費 收 入 3,116,402-3,116,402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45,642) - (45,642)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8,100-8,100 小 計 (37,542) - (37,542)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3,078,860 $- $3,078,860 保 險 合 約 103 年 度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2,335,415 $- $2,335,415 再 保 費 收 入 保 費 收 入 2,335,415-2,335,415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61,475) - (61,475)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小 計 (60,787) - (60,787)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2,274,628 $- $2,274,628 (3)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合 約 104 年 度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287,364 $- $287,364 再 保 費 收 入 保 費 收 入 287, ,364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844) - (844) 小 計 (844) - (844)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286,520 $- $286,

19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3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184,016 $- $184,016 再 保 費 收 入 保 費 收 入 184, ,016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481) - (481) 小 計 (481) - (481)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183,535 $- $183,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1)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直 接 簽 單 業 務 之 保 險 賠 款 $278,109,990 $18,884,712 $296,994,702 再 保 賠 款 152, ,146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78,262,136 18,884, ,146,848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368,408) - (368,408)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77,893,728 $18,884,712 $296,778,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直 接 簽 單 業 務 之 保 險 賠 款 $206,552,621 $72,183,904 $278,736,525 再 保 賠 款 140, ,227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06,692,848 72,183, ,876,752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4,734,747) - (4,734,747)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01,958,101 $72,183,904 $274,142,

19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直 接 簽 單 業 務 之 保 險 賠 款 $1,304,366 $- $1,304,366 再 保 賠 款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1,304,366-1,304,366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15,957) - (15,957)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1,288,409 $- $1,288,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直 接 簽 單 業 務 之 保 險 賠 款 $1,079,982 $- $1,079,982 再 保 賠 款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1,079,982-1,079,982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50,637) - (50,637)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1,029,345 $- $1,029,345 (3)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直 接 簽 單 業 務 之 保 險 賠 款 $34,847 $- $34,847 再 保 賠 款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34,847-34,847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34,847 $- $3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直 接 簽 單 業 務 之 保 險 賠 款 $23,292 $- $23,292 再 保 賠 款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3,292-23,292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3,292 $- $23,

19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1.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功 能 別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性 質 別 屬 於 營 業 成 本 者 屬 於 營 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 於 營 業 成 本 者 屬 於 營 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薪 資 費 用 $27,757,070 $4,262,215 $32,019,285 $26,640,098 $3,071,967 $29,712,065 勞 健 保 費 用 1,807, ,039 2,327,425 1,799, ,180 2,206,183 退 休 金 費 用 1,086, ,739 1,330, , ,205 1,305,977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353, ,482 2,166,608 1,318, ,277 1,739,082 折 舊 費 用 6, , ,841 5, , ,204 攤 銷 費 用 - 1,173,827 1,173,827-70,126 70,126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5 年 3 月 17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章 程 修 正 議 案, 依 該 議 案 規 定, 本 公 司 年 度 如 有 獲 利, 應 提 撥 萬 分 之 一 至 千 分 之 一 為 員 工 酬 勞 及 不 高 於 千 分 之 一 為 董 監 事 酬 勞 但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應 預 先 保 留 彌 補 數 額 前 述 員 工 酬 勞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為 之, 應 由 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同 意 之 決 議 行 之, 並 報 告 股 東 會 此 章 程 修 正 議 案 將 於 民 國 105 年 股 東 會 決 議 有 關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請 至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依 當 年 度 之 獲 利 狀 況, 分 別 以 萬 分 之 一 至 千 分 之 一 及 不 高 於 千 分 之 一 估 列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並 認 列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金 額 分 別 為 4,373 仟 元 及 7,200 仟 元, 帳 列 於 薪 資 費 用 項 下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5 年 3 月 17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以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分 別 為 4,373 仟 元 及 7,200 仟 元, 與 民 國 104 年 度 認 列 費 用 金 額 無 差 異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與 董 監 事 酬 勞 估 列 基 礎 係 按 當 期 稅 後 淨 利,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以 章 程 所 定 之 成 數 為 基 礎 估 列 估 計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於 當 期 認 列 為 薪 資 費 用, 若 於 期 後 期 間 之 董 事 會 決 議 金 額 有 變 動 時, 調 整 當 期 之 損 益 若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如 股 東 會 決 議 採 股 票 發 放 員 工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係 依 據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收 盤 價 並 考 量 除 權 除 息 之 影 響 民 國 103 年 度 認 列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金 額 分 別 為 166,032 仟 元 及 8,100 仟 元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實 際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與 董 監 事 酬 勞 金 額 與 民 國 103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以 費 用 列 帳 之 金 額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之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32,296 人 及 31,239 人 195

20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2.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處 分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損 失 ) 利 益 $(582) $222 負 債 性 特 別 股 股 息 (897,932) (908,000) 其 他 2,163,454 2,389,654 合 計 $1,264,940 $1,481,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104 年 度 當 期 產 生 當 期 重 分 類 調 整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所 得 稅 利 益 稅 後 金 額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2,140,250) $- $(2,140,250) $363,843 $(1,776,407)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163,018) - (163,018) 27,433 (135,585)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358, , ,76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失 (15,723,100) (30,708,741) (46,431,841) 2,202,831 (44,229,010)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份 之 避 險 工 具 利 益 385,225 (150,505) 234,720 (39,902) 194,818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293, ,781 (15,492) 278,289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合 計 $(16,988,600) $(30,859,246) $(47,847,846) $2,538,713 $(45,309,133) 196

20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3 年 度 當 期 產 生 當 期 重 分 類 調 整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所 得 稅 費 用 稅 後 金 額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1,302,049) $- $(1,302,049) $221,348 $(1,080,701) 重 估 增 值 902, ,335 (74,726) 827,609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961) - (961) - (961)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12,177-12,177-12,177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50,067,769 (25,615,378) 24,452,391 (2,308,155) 22,144,236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份 之 避 險 工 具 損 失 203,356 (438,992) (235,636) 40,058 (195,578)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9,672 (13) 89,659-89,659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合 計 $49,972,299 $(26,054,383) $23,917,916 $(2,121,475) $21,796,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主 要 組 成 如 下 :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本 期 應 付 所 得 稅 $(5,568,721) $988,438 以 前 年 度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於 本 年 度 之 調 整 257,111 (65,947)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與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原 始 產 生 及 其 迴 轉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11,492,255 8,124,418 與 課 稅 損 失 及 所 得 稅 抵 減 之 原 始 產 生 及 其 迴 轉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 (6,354,940) 其 他 最 低 稅 負 應 補 繳 金 額 206,712 - 連 結 稅 制 影 響 數 (677,512) 117,828 所 得 稅 費 用 $5,709,845 $2,809,

20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本 期 應 付 所 得 稅 $- $74,726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 損 失 ) 利 益 (2,202,831) 2,308,155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份 之 避 險 工 具 利 益 ( 損 失 ) 39,902 (40,058)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363,843) (221,348)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11,941) -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2,538,713) $2,121,475 認 列 於 權 益 之 所 得 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資 本 公 積 $(231) $- 與 權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231) $-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與 會 計 淨 利 乘 以 所 適 用 所 得 稅 率 之 金 額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來 自 於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之 稅 前 淨 利 $44,157,225 $34,543,973 按 相 關 國 家 所 得 所 適 用 之 國 內 稅 率 計 算 之 稅 額 $7,555,916 $5,987,051 免 稅 收 益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8,523,135) (9,679,705) 報 稅 上 不 可 減 除 費 用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161, ,596 現 金 股 利 加 回 1,565,842 1,818,514 未 認 列 課 稅 損 失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7,441 31,961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62,895) (19,625) 國 外 投 資 扣 繳 稅 款 1,303, ,334 土 地 增 值 稅 3,711,129 3,674,248 大 陸 地 區 企 業 所 得 稅 於 其 他 課 稅 轄 區 營 運 之 個 體 適 用 不 同 稅 率 之 影 響 數 (19,313) - 以 前 年 度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於 本 年 度 之 調 整 257,111 (65,947) 其 他 依 稅 法 調 整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212,417 - 其 他 投 資 利 益 ( 損 失 ) 9,707 (7,045) 最 低 稅 負 應 補 繳 金 額 206,712 - 連 結 稅 制 影 響 數 (677,512) 117,828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合 計 $5,709,845 $2,809,

20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與 下 列 項 目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餘 額 : 104 年 度 認 列 於 其 他 直 接 期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認 列 於 權 益 合 併 產 生 兌 換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暫 時 性 差 異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285,523 $(7,491) $- $- $(479) $(13) $277,54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9,600,087) (3,631,206) (23,230,61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893,644) 791, (2,101,943)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4,326,269) (123,979) 4,088, (361,647)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36,193) - (39,902) (76,095)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淨 額 - (142,233) 11, (130,045)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283,450) 75, (207,587) 存 出 保 證 金 (4,626) 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8,468,614 (1,883,647) ,584,967 其 他 應 收 款 (70,442) (13,874) (84,316) 其 他 應 付 款 - 23, ,661 4, ,048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330,309 19, , ,060 遞 延 收 入 - (1,784) - - 7, ,986 電 力 線 路 補 助 費 2 (1) 用 品 盤 存 1,837 1, ,116 兌 換 損 ( 益 )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1,636,596) (6,665,425) (1,885,770) (10,187,791) 商 譽 及 特 許 權 - 4, ,291 備 抵 呆 帳 超 限 數 - 37, ,116 企 業 合 併 所 產 生 之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 14, (774,437) (24,796) (784,429) 其 他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 4, ,398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3,916,677 (18,333) , ,917,103 遞 延 所 得 稅 利 益 ( 費 用 ) $(11,510,588) $2,538,713 $231 $(621,524) $(19,048)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淨 額 $(15,848,345) $(25,460,561)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訊 如 下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13,002,962 $11,519,847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28,851,307) $(36,980,408) 199

20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3 年 度 認 列 於 其 他 期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兌 換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暫 時 性 差 異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227,640 $57,883 $- $- $285,523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6,476,663) (3,120,167) - (3,257) (19,600,087)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543,847) (2,349,797) - - (2,893,64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4,029,100) - (297,169) - (4,326,269)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77,126) - 40,933 - (36,193)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209,570 (493,020) - - (283,450) 存 出 保 證 金 (100,104) 95, (4,62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2,750,568 5,718, ,468,614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875) - - 其 他 應 收 款 (54,792) (15,650) - - (70,442)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87,522 21, , ,309 電 力 線 路 補 助 費 10 (8) 用 品 盤 存 2,813 (976) - - 1,837 兌 換 損 ( 益 )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8,412,036 (8,037,646) (2,010,986) - (1,636,596)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 3,916, ,916,677 遞 延 所 得 稅 利 益 ( 費 用 ) $(4,207,741) $(2,046,749) $(3,257)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淨 額 $(9,590,598) $(15,848,345)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訊 如 下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11,691,034 $13,002,962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21,281,632) $(28,851,307) 本 公 司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之 資 訊 彙 總 如 下 : 尚 未 使 用 餘 額 最 後 發 生 年 度 虧 損 金 額 可 抵 減 年 度 95 年 $8,251,573 $6,902,325 $6,902, 年 97 年 3,927,234 3,927,234 3,927, 年 98 年 12,173,664 12,173,664 12,173, 年 102 年 1,908,009 1,908,009 1,908, 年 103 年 22,931,435 22,931,435 23,039, 年 $47,842,667 $47,950,

20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未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未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金 額 合 計 分 別 為 5,353,669 仟 元 及 5,259,876 仟 元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相 關 之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本 公 司 對 於 國 外 子 公 司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於 匯 回 時 可 能 產 生 的 應 付 所 得 稅, 並 未 認 列 相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本 公 司 已 決 定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分 配 其 子 公 司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金 額 分 別 為 192,892 仟 元 及 123,265 仟 元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1,972,883 $4,197,119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實 際 及 102 年 度 實 際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分 別 為 13.99% 及 20.48% 本 公 司 已 無 屬 民 國 86 年 度 ( 含 ) 以 前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所 得 稅 申 報 核 定 情 形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之 所 得 稅 申 報 核 定 情 形 如 下 : 本 公 司 所 得 稅 申 報 核 定 情 形 核 定 至 民 國 98 年 度 惟 針 對 民 國 96 年 核 定 債 券 溢 價 攤 銷 利 息 收 入 及 民 國 98 年 核 定 投 資 損 失 部 分, 本 公 司 已 提 起 行 政 救 濟 上 述 各 年 度 提 起 復 查 及 訴 願 標 的 金 額 低 於 本 公 司 申 報 課 稅 虧 損 金 額, 故 對 本 公 司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201

20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5.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盈 餘 金 額 之 計 算, 係 以 當 期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除 以 當 期 流 通 在 外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鑑 於 合 併 公 司 並 未 發 行 具 稀 釋 作 用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因 此 合 併 公 司 無 需 對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的 金 額 進 行 稀 釋 調 整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 調 整 後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38,242,639 $31,658,643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 仟 股 ) 5,306,527 5,306,527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元 ) $7.21 $5.97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未 適 用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之 每 股 盈 餘 分 別 為 7.04 元 及 6.96 元 ;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不 含 收 回 不 動 產 增 值 利 益 特 別 準 備 之 每 股 盈 餘 分 別 為 5.32 元 及 4.08 元 36.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1) 本 公 司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及 負 債 明 細 表 資 產 科 目 銀 行 存 款 $1,561,053 $1,141,07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474,500, ,525,369 其 他 應 收 款 4,304,610 6,272,327 合 計 $480,366,122 $461,938,772 負 債 科 目 其 他 應 付 款 $1,084,812 $409,870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價 值 準 備 - 保 險 合 約 308,374, ,651,055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價 值 準 備 - 投 資 合 約 170,906,685 95,877,847 合 計 $480,366,122 $461,938,

20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收 益 及 費 用 明 細 表 費 用 科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9,746,695 $23,923,465 解 約 金 40,841,037 50,821,002 壽 險 紅 利 給 付 ( 收 回 ) 提 存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價 值 準 備 (57,709,847) 35,616,299 管 理 費 用 4,403,445 4,728,255 其 他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24,722) (127,867) 合 計 $17,156,843 $114,961,689 收 益 科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27,803,794 $99,208,616 利 息 收 入 2,194 10,41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 損 失 ) 利 益 (11,249,661) 6,193,616 兌 換 利 益 600,516 9,549,038 合 計 $17,156,843 $114,961,689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因 經 營 投 資 型 保 險 業 務 而 自 交 易 對 手 取 得 之 銷 售 獎 金 分 別 為 1,368,989 仟 元 及 2,316,148 仟 元 (2)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及 負 債 明 細 表 資 產 科 目 銀 行 存 款 $18,048 $20,79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83, ,026 應 收 利 息 其 他 合 計 $202,239 $328,

20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負 債 科 目 其 他 應 付 款 $786 $411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價 值 準 備 186, ,349 其 他 15,184 15,244 合 計 $202,239 $328,004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收 益 及 費 用 明 細 表 費 用 科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解 約 金 $266,067 $108,413 資 產 管 理 費 3,851 4,463 計 提 稅 金 762 1,262 利 息 支 出 - 7 收 回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價 值 準 備 (124,198) (35,448) 合 計 $146,482 $78,697 收 益 科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16,007 $14,722 利 息 收 入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利 益 130,331 63,745 合 計 $146,482 $78, 企 業 合 併 (1) 為 提 供 讓 與 公 司 保 戶 及 社 會 大 眾 穩 定 之 力 量,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辦 理 國 寶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暨 幸 福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標 售 案, 並 以 安 定 基 金 墊 支 金 額 303 億 元 得 標 雙 方 以 評 價 基 準 日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指 定 項 目 變 動 金 額 對 淨 值 的 影 響 數, 作 為 雙 方 最 後 價 金 之 調 整 依 據, 取 得 讓 與 公 司 之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前 述 概 括 承 受 交 易 之 會 計 處 理 係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以 收 購 成 本 減 除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 人 壽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差 額 作 為 商 譽 204

20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之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產 生 之 商 譽 金 額 列 示 如 下 :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收 購 成 本 ( 賠 付 價 款 ) $(30,300,0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6,157,186 應 收 款 項 1,026,998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463,179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8,779,212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54,801,26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2,609,545 放 款 9,795,866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130,977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57,038 無 形 資 產 ( 特 許 權 及 電 腦 軟 體 ) 37,676,033 其 他 資 產 3,032,899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431,208 應 付 款 項 (503,92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126,168) 保 險 負 債 (166,649,257)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248,318) 負 債 準 備 (5,220) 其 他 負 債 (215,691)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431,208) 取 得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33,218,390) 取 得 比 率 100%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 $2,918,390 前 述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10,822,864 仟 元,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概 括 承 受 之 各 投 資 可 藉 由 處 分 或 到 期 收 回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將 保 險 負 債 轉 列 至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金 額 合 計 34,764,311 仟 元 2,918,390 仟 元 之 商 譽 包 含 預 期 因 概 括 承 受 所 產 生 之 綜 效 及 無 法 個 別 認 列 之 客 戶 名 單 價 值 由 於 客 戶 名 單 並 非 可 分 離, 因 而 不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之 無 形 資 產 認 列 條 件 前 述 商 譽 於 報 稅 上 預 期 可 全 額 扣 抵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 人 壽 自 合 併 日 起 尚 未 對 合 併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及 稅 前 淨 利 產 生 影 響 假 若 合 併 於 年 初 發 生, 則 合 併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將 為 735,289,981 仟 元, 稅 前 淨 利 將 為 41,767,965 仟 元 205

21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收 購 子 公 司 合 併 公 司 為 發 展 全 球 資 產 管 理 平 台 之 策 略 願 景, 以 提 升 保 險 資 金 之 運 用 效 率, 於 民 國 104 年 9 月 18 日 以 現 金 7,839,676 仟 元 購 入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100% 股 權, 並 取 得 對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之 控 制 收 購 上 述 子 公 司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所 取 得 之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在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如 下 :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收 購 成 本 $7,839,676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844,682 應 收 款 項 854,722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3,226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129,165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以 外 ) 2,501,292 其 他 資 產 196,983 應 付 款 項 (852,321) 負 債 準 備 (65,034)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621,524) 其 他 負 債 (262,929) 非 控 制 權 益 (76,428) 取 得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2,651,834 取 得 比 率 100%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 $5,187,842 概 括 承 受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自 合 併 日 起 尚 未 對 本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及 稅 前 淨 利 產 生 影 響 假 若 合 併 於 年 初 發 生, 則 本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將 為 728,698,465 仟 元, 稅 前 淨 利 將 為 44,212,059 仟 元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時, 所 需 之 市 場 評 價 及 其 他 計 算 尚 未 完 成, 僅 依 管 理 階 層 之 最 佳 估 計 206

21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七 保 險 合 約 及 金 融 工 具 之 風 險 管 理 資 訊 1. 風 險 管 理 之 目 標 政 策 及 程 序 及 方 法 (1) 風 險 管 理 之 目 標 本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旨 在 促 進 營 運 效 率 維 護 資 產 安 全 增 進 股 東 價 值, 並 確 保 符 合 及 遵 循 國 內 外 法 令, 以 達 到 穩 健 成 長 永 續 經 營 (2) 風 險 管 理 之 架 構 組 織 及 權 責 範 圍 董 事 會 A. 應 建 立 適 當 之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及 風 險 管 理 文 化, 核 定 適 當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且 定 期 審 視 之, 並 將 資 源 做 最 有 效 之 配 置 B. 董 事 會 與 高 階 主 管 人 員 應 負 責 推 動 及 執 行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準 則, 並 確 保 與 本 公 司 營 運 目 標 營 運 策 略 及 經 營 管 理 保 持 一 致 性 C. 應 認 知 公 司 營 運 所 需 承 擔 之 風 險, 確 保 風 險 管 理 之 有 效 性 並 負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之 最 終 責 任 D. 授 權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處 理 其 他 單 位 違 反 風 險 限 額 時 之 事 宜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A. 擬 訂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架 構 組 織 功 能, 建 立 質 化 與 量 化 之 管 理 標 準,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報 告 並 適 時 向 董 事 會 反 應 風 險 管 理 執 行 情 形, 提 出 必 要 之 改 善 建 議 B. 執 行 董 事 會 風 險 管 理 決 策, 並 定 期 檢 視 公 司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發 展 建 置 及 執 行 效 能 C. 協 助 與 監 督 公 司 進 行 風 險 管 理 活 動 D. 視 環 境 改 變 調 整 風 險 類 別 風 險 限 額 配 置 與 承 擔 方 式 E. 協 調 風 險 管 理 功 能 跨 部 門 之 互 動 與 溝 通 風 控 長 A. 應 具 備 獨 立 性, 且 不 應 同 時 兼 任 業 務 面 財 務 面 和 其 他 具 有 創 造 收 益 能 力 的 單 位 之 職 務 B. 具 有 取 得 任 何 可 能 會 影 響 公 司 風 險 概 廓 的 業 務 資 料 權 利 C. 應 負 責 綜 理 公 司 整 體 的 風 險 管 理 D. 應 參 與 討 論 公 司 重 要 決 策, 適 時 表 達 風 險 管 理 相 關 看 法 207

21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A. 負 責 公 司 日 常 風 險 之 監 控 衡 量 及 評 估 等 執 行 層 面 之 事 務, 其 應 獨 立 於 業 務 單 位 之 外 行 使 職 權 B.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應 依 經 營 業 務 種 類 執 行 下 列 事 項 : a. 協 助 擬 訂 並 執 行 董 事 會 所 核 定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b. 依 據 風 險 胃 納, 協 助 擬 訂 風 險 限 額 c. 彙 整 各 單 位 所 提 供 之 風 險 資 訊, 協 調 及 溝 通 各 單 位 以 執 行 政 策 與 限 額 d. 定 期 提 出 風 險 管 理 相 關 報 告 e. 定 期 監 控 各 業 務 單 位 之 風 險 限 額 及 運 用 狀 況, 並 處 理 董 事 會 授 權 之 業 務 單 位 違 反 風 險 限 額 時 之 相 關 事 宜 f. 協 助 進 行 壓 力 測 試 g. 必 要 時 進 行 回 溯 測 試 (Back Testing) h. 其 他 風 險 管 理 相 關 事 項 業 務 單 位 A. 辨 識 及 衡 量 風 險, 並 及 時 陳 報 風 險 暴 露 狀 況 及 影 響 程 度 B. 定 期 檢 視 各 項 風 險 及 限 額, 若 逾 限 應 進 行 超 限 報 告, 包 括 對 超 限 採 取 之 措 施 C. 協 助 風 險 模 型 之 開 發, 確 保 風 險 衡 量 模 型 使 用 及 假 設 訂 定 均 在 合 理 且 一 致 之 基 礎 下 進 行 D. 確 保 內 部 控 制 程 序 有 效 執 行, 以 符 合 相 關 法 規 及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E. 協 助 作 業 風 險 相 關 資 料 收 集 F. 業 務 單 位 主 管 應 負 責 所 屬 單 位 日 常 風 險 之 管 理 與 報 告, 並 採 取 必 要 之 因 應 對 策 G. 業 務 單 位 主 管 應 督 導 定 期 將 相 關 風 險 管 理 資 訊 傳 遞 予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稽 核 單 位 依 據 現 行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及 本 公 司 相 關 規 章 辦 法 查 核 各 單 位 風 險 管 理 之 執 行 狀 況 子 公 司 得 依 其 業 務 屬 性 及 需 求, 由 其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或 相 關 單 位 訂 定 風 險 管 理 準 則 或 機 制, 並 定 期 提 供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予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彙 整 後, 呈 報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備 查 208

21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風 險 報 導 或 衡 量 系 統 之 範 圍 及 性 質 本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程 序 包 含 風 險 辨 識 風 險 衡 量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及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並 且 對 於 市 場 信 用 國 家 流 動 性 作 業 保 險 與 資 產 負 債 配 合 風 險 及 資 本 適 足 性 均 制 定 管 理 準 則, 規 範 衡 量 與 評 估 方 法, 並 定 期 提 出 風 管 報 告 監 控 各 類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指 因 金 融 市 場 工 具 之 價 格 變 動, 進 而 影 響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價 值 產 生 損 失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分 別 以 95% 及 99% 信 賴 水 準 下 之 單 週 市 場 風 險 值 作 為 衡 量 指 標, 並 針 對 市 場 風 險 值 模 型 定 期 進 行 回 溯 測 試, 以 檢 驗 模 型 之 準 確 性 另 定 期 進 行 情 境 分 析 及 壓 力 測 試, 以 評 估 國 內 外 重 大 事 件 對 資 產 組 合 可 能 造 成 之 影 響 程 度 因 應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機 制 之 實 行, 本 公 司 訂 有 外 匯 風 險 上 限 及 準 備 金 預 警 機 制, 並 定 期 監 控 外 匯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指 交 易 對 象 或 債 務 人 因 不 履 行 契 約 義 務, 致 本 公 司 債 權 產 生 損 失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採 用 之 衡 量 指 標 包 括 信 用 評 等 集 中 度 及 95% 信 賴 水 準 之 下 之 年 信 用 風 險 值 另 定 期 進 行 情 境 分 析 及 壓 力 測 試, 以 評 估 國 內 外 重 大 事 件 對 資 產 組 合 可 能 造 成 之 影 響 程 度 國 家 風 險 指 因 本 公 司 持 有 投 資 部 位 所 在 國 家 之 政 治 或 經 濟 因 素, 導 致 市 場 價 格 波 動 或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無 法 償 還 債 務, 造 成 本 公 司 資 產 價 值 貶 損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以 單 一 國 家 或 特 定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占 國 外 投 資 額 度 或 淨 值 比 率 作 為 衡 量 與 控 管 指 標, 並 定 期 檢 視 及 調 整 流 動 性 風 險 分 為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係 指 本 公 司 無 法 將 資 產 變 現 或 取 得 足 夠 資 金, 以 致 不 能 履 行 到 期 責 任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衡 量 指 標 並 定 期 檢 視, 亦 建 立 資 金 通 報 機 制, 風 險 管 理 部 依 相 關 業 務 管 理 部 門 提 報 之 資 料 控 管 資 金 流 動 性 此 外, 以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模 型, 定 期 檢 視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結 果, 當 檢 視 結 果 出 現 異 常 時, 即 檢 討 改 善 另 依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訂 定 年 度 資 產 配 置 計 畫 及 建 立 流 動 性 資 產 部 位, 以 維 持 適 當 之 流 動 性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係 指 本 公 司 由 於 市 場 深 度 不 足 或 失 序, 處 理 或 抵 銷 所 持 部 位 時 面 臨 市 價 顯 著 變 動 之 風 險, 各 財 務 投 資 部 門 針 對 持 有 部 位 之 特 性 及 持 有 目 的, 評 估 投 資 標 的 之 市 場 交 易 量 與 其 所 持 部 位 之 相 稱 性 209

21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作 業 風 險 指 因 內 部 作 業 人 員 及 系 統 之 不 當 或 失 誤, 或 因 外 部 事 件 所 造 成 之 損 失 包 括 法 律 風 險, 但 不 包 括 策 略 風 險 及 信 譽 風 險 本 公 司 已 依 據 各 項 業 務 性 質, 建 立 標 準 的 作 業 流 程, 並 已 建 置 作 業 風 險 損 失 事 件 通 報 機 制, 統 籌 作 業 風 險 損 失 資 料 之 管 理, 亦 建 立 緊 急 事 件 危 機 處 理 作 業 機 制 與 資 訊 系 統 損 害 應 變 處 理 等 備 援 機 制, 確 保 重 大 危 機 事 故 發 生 時, 公 司 仍 可 繼 續 運 作, 持 續 提 供 客 戶 服 務, 並 將 損 失 影 響 程 度 降 至 最 低 保 險 風 險 指 經 營 保 險 本 業 於 收 取 保 險 費 後, 承 擔 被 保 險 人 移 轉 之 風 險, 依 約 給 付 理 賠 款 及 相 關 費 用 時, 因 非 預 期 之 變 化 造 成 損 失 之 風 險 其 範 圍 包 括 商 品 設 計 及 定 價 風 險 核 保 風 險 再 保 險 風 險 巨 災 風 險 理 賠 風 險 及 準 備 金 相 關 風 險 資 產 負 債 配 合 風 險 指 資 產 和 負 債 價 值 變 動 不 一 致 所 致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參 酌 資 金 成 本 存 續 期 間 現 金 流 量 管 理 和 情 境 分 析 等 方 法 進 行 資 產 負 債 配 合 風 險 之 衡 量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指 保 險 法 及 保 險 業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辦 法 所 稱 自 有 資 本 與 風 險 資 本 之 比 率 本 公 司 以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做 為 資 本 適 足 性 之 管 理 指 標 (4) 承 受 衡 量 監 督 及 控 制 保 險 風 險 之 程 序, 及 確 保 適 當 風 險 分 類 及 保 費 水 準 之 核 保 政 策 承 受 衡 量 監 督 及 控 制 保 險 風 險 之 程 序 A. 訂 定 本 公 司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準 則, 內 容 包 括 風 險 定 義 與 範 圍 管 理 組 織 風 險 管 理 指 標 各 項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等 B. 建 立 保 險 風 險 衡 量 方 法 C. 定 期 提 供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以 作 為 監 督 保 險 風 險 及 研 擬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策 略 之 參 考, 並 報 送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D. 如 發 現 有 風 險 異 常 狀 況 發 生 時, 相 關 部 門 應 研 擬 因 應 方 案 報 送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國 泰 金 控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210

21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確 保 適 當 風 險 分 類 及 保 費 水 準 之 核 保 政 策 A. 核 保 人 員 應 落 實 財 務 核 保 之 規 定, 針 對 同 一 保 戶 之 投 保 件, 除 須 參 考 以 往 投 保 資 料 外, 並 應 參 考 保 險 業 通 報 作 業 資 訊 系 統 之 通 報 資 料 及 同 業 累 計 保 險 金 額, 檢 視 投 保 件 數 保 險 金 額 及 保 險 費 等 與 其 財 力 及 社 會 經 濟 地 位 是 否 合 理 適 當 及 具 有 繳 交 續 期 保 費 之 財 務 能 力 B. 本 公 司 設 有 核 保 小 組, 以 處 理 新 契 約 及 保 全 變 更 之 特 殊 爭 議 件, 並 解 釋 核 保 有 關 規 定 C. 本 公 司 另 設 有 高 額 保 險 審 議 小 組, 以 強 化 本 公 司 高 額 保 險 契 約 之 風 險 控 管, 防 範 逆 選 擇 及 道 德 風 險 (5) 以 企 業 整 體 基 礎 評 估 及 管 理 保 險 風 險 之 範 圍 保 險 風 險 評 估 之 範 圍 包 括 下 列 各 類 風 險 A. 商 品 設 計 及 定 價 風 險 : 指 因 商 品 設 計 內 容 所 載 條 款 與 費 率 定 價 引 用 資 料 之 不 適 當 不 一 致 或 非 預 期 之 改 變 等 因 素 所 造 成 之 風 險 B. 核 保 風 險 : 指 保 險 業 因 執 行 保 險 業 務 招 攬 承 保 業 務 審 查 相 關 費 用 支 出 等 作 業, 所 產 生 之 非 預 期 損 失 風 險 C. 再 保 險 風 險 : 指 再 保 險 業 務 往 來 中, 因 承 擔 超 出 限 額 之 風 險 而 未 安 排 適 當 之 再 保 險, 或 再 保 險 人 無 法 履 行 義 務 而 導 致 保 費 賠 款 或 其 他 費 用 無 法 攤 回 等 之 風 險 D. 巨 災 風 險 : 指 發 生 之 事 故 及 損 失 足 以 造 成 單 一 險 別 或 跨 險 別 多 個 危 險 單 位 損 失, 且 造 成 之 損 失 總 額 可 能 影 響 公 司 之 信 用 評 等 或 清 償 能 力 E. 理 賠 風 險 : 指 保 險 業 在 處 理 理 賠 案 件 過 程 中, 因 作 業 不 當 或 疏 失 而 產 生 之 風 險 F. 準 備 金 相 關 風 險 : 指 針 對 簽 單 業 務 低 估 負 債, 造 成 各 種 準 備 金 之 提 存, 不 足 以 支 應 未 來 履 行 義 務 之 風 險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之 範 圍 A. 制 定 本 公 司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相 關 風 險 控 管 辦 法, 作 為 相 關 部 門 執 行 風 險 管 理 之 依 據 B. 訂 定 本 公 司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準 則, 內 容 包 括 風 險 定 義 與 範 圍 管 理 組 織 風 險 管 理 指 標 各 項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等 C. 配 合 本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及 國 內 外 經 濟 金 融 環 境 變 遷, 研 議 相 關 應 變 措 施 D. 建 立 保 險 風 險 衡 量 方 法 E. 定 期 提 供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以 作 為 監 督 保 險 風 險 及 研 擬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策 略 之 參 考 F. 其 他 有 關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事 項 211

21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6) 限 制 或 移 轉 保 險 風 險 暴 險 及 避 免 不 當 集 中 風 險 之 方 法 本 公 司 限 制 或 移 轉 保 險 風 險 暴 露 及 避 免 不 當 集 中 風 險 之 主 要 方 法 係 依 本 公 司 再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計 畫, 根 據 公 司 風 險 承 擔 能 力 風 險 屬 性 法 令 因 素 開 發 技 術 等 因 素, 評 估 自 留 或 出 保 為 確 保 各 險 種 業 務 風 險 移 轉 的 安 全 性, 並 適 度 配 置 與 控 制 再 保 險 交 易 風 險, 本 公 司 訂 有 再 保 險 分 出 對 象 評 估 辦 法 (7)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設 有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貫 徹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政 策 架 構 完 善 的 管 理 體 系 整 合 公 司 各 方 面 人 力 與 資 源, 並 定 期 進 行 策 略 與 實 務 面 的 檢 討, 切 實 降 低 公 司 所 面 臨 之 各 項 風 險 權 責 單 位 定 期 檢 視 資 產 負 債 配 合 風 險 之 衡 量 提 出 報 告 予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並 將 其 結 果 報 送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此 外, 每 年 將 年 度 報 告 報 送 國 泰 金 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如 有 風 險 異 常 狀 況 發 生 時, 將 召 集 相 關 之 部 室 開 會 研 擬 因 應 方 案, 報 送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國 泰 金 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8) 對 於 所 取 得 或 提 供 於 特 定 事 件 發 生 時, 須 承 受 額 外 之 負 債 或 投 入 額 外 業 主 權 益 之 承 諾, 其 管 理 監 督 及 控 制 程 序 之 說 明 依 法 本 公 司 自 有 資 本 與 風 險 資 本 之 比 率 ( 以 下 簡 稱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 需 達 一 定 比 率, 為 落 實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維 持 適 當 之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以 確 保 資 本 結 構 健 全 與 促 進 業 務 穩 定 成 長, 本 公 司 訂 有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準 則, 管 理 機 制 如 下 :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A. 定 期 提 供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報 表 及 分 析 說 明 至 國 泰 金 控 財 務 處 B. 定 期 呈 報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檢 視 分 析 報 告 予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C. 針 對 本 公 司 重 大 資 金 運 用 金 融 環 境 及 法 規 變 化 進 行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模 擬 分 析, 以 評 估 其 對 資 本 適 足 水 準 之 影 響 D. 定 期 檢 視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及 控 管 標 準, 以 落 實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212

21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例 外 管 理 程 序 本 公 司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逾 公 司 所 訂 之 風 險 控 管 標 準, 或 有 異 常 狀 況 發 生 時, 除 立 即 通 報 風 險 管 理 部 國 泰 金 控 財 務 處 及 風 險 管 理 處 外, 並 檢 附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檢 視 分 析 報 告 及 因 應 方 案 報 送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國 泰 金 控 財 務 處 及 風 險 管 理 處 (9) 避 險 或 減 緩 風 險 之 政 策 及 避 險 工 具 持 續 有 效 性 之 監 督 程 序 本 公 司 從 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交 易, 避 險 策 略 主 要 以 降 低 資 產 部 位 之 市 場 風 險 及 信 用 風 險 為 目 標, 交 易 工 具 包 括 指 數 選 擇 權 指 數 期 貨 利 率 期 貨 利 率 交 換 遠 期 外 匯 換 匯 換 利 信 用 違 約 交 換 合 約 等, 以 規 避 本 公 司 因 投 資 產 生 的 股 價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或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匯 率 風 險 與 信 用 風 險, 惟 若 未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之 規 定 者, 則 該 衍 生 工 具 列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本 公 司 依 據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事 先 訂 定 各 項 業 務 風 險 之 避 險 工 具 與 避 險 操 作 機 制 ; 實 際 避 險 執 行 則 視 市 場 動 態 業 務 策 略 商 品 特 性 與 風 險 管 理 規 範, 運 用 授 權 之 金 融 工 具, 將 整 體 之 風 險 水 準 調 整 至 可 承 受 之 風 險 程 度 內 本 公 司 定 期 檢 視 避 險 工 具 與 被 避 險 項 目 之 避 險 有 效 性 評 估, 並 定 期 出 具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報 告, 呈 送 董 事 會 受 授 權 之 高 階 主 管 人 員, 並 將 評 估 報 告 副 本 送 稽 核 單 位 備 查 (10) 避 免 授 信 與 投 資 風 險 過 度 集 中 之 政 策 及 程 序 本 公 司 考 量 影 響 信 用 風 險 之 相 關 因 素, 訂 定 集 團 別 產 業 別 與 國 家 別 之 授 信 與 投 資 部 位 控 管 指 標, 當 指 標 達 本 公 司 授 信 與 投 資 限 額 時, 或 本 公 司 增 加 授 信 或 提 高 投 資 後 將 超 過 授 信 與 投 資 限 額 時, 原 則 上 不 得 承 作, 若 因 個 別 原 因 須 承 作 者, 須 經 本 公 司 放 款 審 查 會 議 或 投 資 決 策 會 議 審 議 後, 轉 呈 國 泰 金 控 風 險 管 理 處 核 可 後, 始 得 為 之 213

21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保 險 風 險 資 訊 (1) 保 險 風 險 之 敏 感 度 -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假 設 變 動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生 命 表 / 罹 病 率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2,165,878 減 少 ( 增 加 ) 1,797,679 費 用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2,896,302 減 少 ( 增 加 ) 2,403,930 解 約 率 1.05 ( 0.95) 增 加 ( 減 少 ) 339,184 增 加 ( 減 少 ) 281,523 投 資 報 酬 率 +0.1% 增 加 4,142,848 增 加 3,438,564 投 資 報 酬 率 -0.1% 減 少 4,146,906 減 少 3,441, 年 度 假 設 變 動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生 命 表 / 罹 病 率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2,051,756 減 少 ( 增 加 ) 1,702,957 費 用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2,576,013 減 少 ( 增 加 ) 2,138,091 解 約 率 1.05 ( 0.95) 增 加 ( 減 少 ) 418,108 增 加 ( 減 少 ) 347,029 投 資 報 酬 率 +0.1% 增 加 3,729,020 增 加 3,095,086 投 資 報 酬 率 -0.1% 減 少 3,732,670 減 少 3,098,116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104 年 度 假 設 變 動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生 命 表 / 罹 病 率 1.10 ( 0.90) 減 少 ( 增 加 ) 121,834 減 少 ( 增 加 ) 91,375 費 用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77,320 減 少 ( 增 加 ) 57,990 解 約 率 1.10 ( 0.90) 增 加 ( 減 少 ) 100,912 增 加 ( 減 少 ) 75,684 投 資 報 酬 率 +0.25% 增 加 384,943 增 加 288,707 投 資 報 酬 率 -0.25% 減 少 418,237 減 少 313, 年 度 假 設 變 動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生 命 表 / 罹 病 率 1.10 ( 0.90) 減 少 ( 增 加 ) 102,103 減 少 ( 增 加 ) 76,577 費 用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81,431 減 少 ( 增 加 ) 61,073 解 約 率 1.10 ( 0.90) 增 加 ( 減 少 ) 32,488 增 加 ( 減 少 ) 24,366 投 資 報 酬 率 +0.25% 增 加 328,383 增 加 246,287 投 資 報 酬 率 -0.25% 減 少 372,970 減 少 279,

21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104 年 度 假 設 變 動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生 命 表 / 罹 病 率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221 減 少 ( 增 加 ) 172 費 用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12,055 減 少 ( 增 加 ) 9,403 解 約 率 1.05 ( 0.95) 增 加 ( 減 少 ) 997 增 加 ( 減 少 ) 778 投 資 報 酬 率 +0.1% 增 加 3,876 增 加 3,023 投 資 報 酬 率 -0.1% 減 少 3,880 減 少 3, 年 度 假 設 變 動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生 命 表 / 罹 病 率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117 減 少 ( 增 加 ) 91 費 用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10,281 減 少 ( 增 加 ) 8,019 解 約 率 1.05 ( 0.95) 增 加 ( 減 少 ) 534 增 加 ( 減 少 ) 417 投 資 報 酬 率 +0.1% 增 加 3,510 增 加 2,738 投 資 報 酬 率 -0.1% 減 少 3,513 減 少 2,740 A. 上 述 損 益 變 動 係 指 該 假 設 因 素 對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稅 前 損 益 之 影 響, 權 益 變 動 則 依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及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假 設 所 得 稅 為 稅 前 損 益 之 17% 25% 及 22% 計 算 B.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折 現 率 增 加 ( 減 少 )0.1%, 其 測 試 結 果 能 仍 為 適 足, 不 會 影 響 稅 前 損 益 及 權 益, 而 若 折 現 率 持 續 下 降 達 顯 著 程 度, 則 可 能 會 影 響 稅 前 損 益 及 權 益 C. 敏 感 度 測 試 a. 生 命 表 / 罹 病 率 敏 感 度 測 試 係 考 量 死 亡 率 罹 病 率 及 傷 害 險 發 生 率 同 時 乘 上 假 設 變 動 率, 相 對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情 形 b. 費 用 敏 感 度 測 試 係 指 綜 合 損 益 表 中 費 用 項 目 ( 註 1) 同 時 乘 上 假 設 變 動 率, 相 對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情 形 215

22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c. 解 約 率 敏 感 度 測 試 係 指 考 量 解 約 率 乘 上 假 設 變 動 率, 相 對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情 形 d. 投 資 報 酬 率 敏 感 度 測 試 係 指 投 資 報 酬 率 ( 註 2) 增 加 ( 減 少 ) 假 設 變 動 率, 相 對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情 形 註 1: 費 用 項 目 包 含 營 業 成 本 中 承 保 費 用 佣 金 費 用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中 業 務 費 用 管 理 費 用 員 工 訓 練 費 用 註 2: 投 資 報 酬 率 係 以 2 ( 淨 投 資 損 益 - 財 務 成 本 )/( 期 初 可 運 用 資 金 + 期 末 可 運 用 資 金 - 淨 投 資 損 益 + 財 務 成 本 ) 計 算 並 年 化 後 之 投 資 報 酬 率 (2) 保 險 風 險 集 中 之 說 明 本 公 司 保 險 業 務 主 要 來 自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其 發 行 之 保 險 合 約 皆 有 類 似 的 暴 險, 例 如 非 預 期 趨 勢 改 變 之 暴 險 ( 如 : 死 亡 率 罹 病 率 解 約 率 等 ), 或 單 一 意 外 事 件 造 成 多 種 保 險 合 約 之 暴 險 ( 如 : 地 震 可 能 造 成 人 壽 保 險 健 康 保 險 意 外 險 等 之 同 時 暴 險 ) 本 公 司 除 了 持 續 監 控 該 風 險 狀 況, 並 透 過 再 保 合 約 的 安 排 來 降 低 暴 險 本 公 司 原 則 上 會 定 期 檢 視 整 體 之 理 賠 損 益 公 司 風 險 承 擔 能 力, 依 危 險 特 性 進 行 自 留 額 評 估, 並 依 評 估 單 位 權 責 呈 核 ; 超 出 自 留 額 部 分 進 行 再 保 分 出 作 業 同 時 定 期 考 慮 公 司 可 能 遭 遇 突 發 之 人 為 或 自 然 災 害, 需 對 累 積 自 留 風 險, 進 行 最 大 合 理 損 失 預 估, 依 損 失 幅 度 與 公 司 風 險 承 擔 能 力 決 定 是 否 需 調 整 出 保 額 度 或 巨 災 再 保 險 因 此,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分 散 了 保 險 風 險, 降 低 本 公 司 非 預 期 性 地 潛 在 損 失 影 響 此 外, 本 公 司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規 定, 為 因 應 未 來 發 生 重 大 事 故 所 需 支 應 之 巨 額 賠 款 而 提 存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以 及 為 因 應 各 該 險 別 損 失 率 或 賠 款 異 常 變 動 而 提 存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每 年 新 增 提 存 數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扣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餘 額 提 列 於 業 主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科 目 216

22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本 公 司 A. 直 接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發 展 年 數 未 報 賠 款 未 報 賠 款 事 故 年 度 準 備 金 98 14,852,729 17,850,467 18,102,724 18,159,423 18,206,254 18,227,775 18,245, ,610,802 17,698,967 18,003,548 18,074,980 18,133,928 18,163,522 18,180,525 17,003 17, ,466,682 18,940,951 19,286,961 19,361,431 19,417,890 19,445,906 19,463,948 46,058 46, ,166,460 18,319,737 18,627,566 18,692,840 18,740,647 18,764,066 18,780,673 87,833 88, ,442,425 17,662,901 17,964,282 18,018,566 18,056,773 18,075,804 18,091, , , ,671,864 17,803,568 18,088,384 18,140,502 18,176,087 18,194,271 18,210, , , ,349,060 18,515,167 18,807,073 18,860,279 18,896,524 18,915,241 18,931,487 3,582,427 3,589,592 預 估 未 來 給 付 總 金 額 $4,275,192 加 : 分 入 再 保 未 報 賠 款 準 備 金 53,016 未 報 賠 款 準 備 金 4,328,208 加 : 已 報 未 付 賠 款 468,105 賠 款 準 備 金 餘 額 $4,796,313 B. 自 留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發 展 年 數 未 報 賠 款 未 報 賠 款 事 故 年 度 準 備 金 98 13,952,040 16,484,975 16,691,199 16,735,212 16,772,186 16,793,900 16,812, ,751,674 15,157,087 15,384,774 15,437,891 15,497,155 15,527,084 15,544,406 17,322 17, ,515,228 16,311,353 16,559,916 16,636,313 16,693,350 16,721,605 16,739,976 46,626 46, ,364,947 15,905,901 16,213,038 16,279,164 16,327,592 16,351,347 16,368,415 89,251 89, ,476,781 16,704,672 17,010,792 17,066,016 17,104,736 17,124,043 17,139, , , ,738,192 17,888,486 18,176,040 18,228,987 18,265,034 18,283,465 18,299, , , ,436,264 18,629,750 18,925,163 18,979,320 19,016,075 19,035,067 19,051,691 3,615,427 3,622,658 註 : 自 留 業 務 為 直 接 業 務 加 計 分 入 再 保 險 業 務 扣 除 分 出 再 保 險 業 務 預 估 未 來 給 付 總 金 額 $4,317,307 加 : 已 報 未 付 賠 款 458,659 自 留 賠 款 準 備 金 餘 額 $4,775,

22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依 據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2 日 金 管 會 核 准 之 金 管 保 壽 字 第 號 函, 以 已 報 賠 款 金 額 為 基 礎, 另 考 慮 相 關 費 用 後 計 提 未 報 賠 款 準 備 金 ; 以 逐 案 計 提 方 式 提 存 已 報 未 付 賠 款 兩 者 之 合 計 則 為 賠 款 準 備 金, 該 等 準 備 之 提 存 作 業 因 涉 及 諸 多 不 確 定 估 計 及 判 斷, 故 存 有 高 度 之 複 雜 性 任 何 估 計 或 判 斷 之 改 變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其 變 動 所 造 成 之 影 響 數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某 些 賠 案 可 能 會 延 遲 通 報 本 公 司, 另, 估 列 未 報 賠 案 預 計 可 能 賠 付 金 額 時, 涉 及 大 量 過 去 之 賠 付 經 驗 及 主 觀 判 斷, 因 此, 並 無 法 確 認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所 估 列 之 賠 款 準 備 會 與 賠 案 最 終 之 賠 付 金 額 相 等 帳 列 賠 款 準 備 係 依 據 目 前 現 時 可 得 之 資 訊 估 計 之, 然 而, 最 終 之 結 果 可 能 因 賠 案 之 續 後 發 展 而 偏 離 原 始 估 計 值 上 表 係 列 示 賠 案 之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各 事 故 年 度 係 指 賠 案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年 度, 橫 軸 則 代 表 賠 案 之 發 展 年 度, 對 角 線 以 上 之 各 項 金 額 代 表 對 應 事 故 年 度 發 生 之 賠 案 於 對 應 發 展 年 度 底 之 累 積 理 賠 金 額 及 已 報 未 付 金 額, 對 角 線 以 下 之 各 項 金 額 說 明 本 公 司 隨 時 間 經 過 所 估 計 各 事 故 年 度 之 累 積 理 賠 金 額 影 響 本 公 司 賠 款 準 備 提 存 數 之 情 況 與 趨 勢 未 必 與 未 來 相 同, 因 此, 預 計 未 來 賠 付 金 額 並 無 法 經 由 上 表 之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據 以 決 定 之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A. 直 接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發 展 年 數 預 估 未 意 外 年 度 來 給 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94 31, , , , , , , , ,101 預 估 未 來 給 付 總 金 額 $332,165 減 : 預 計 涵 蓋 之 已 報 未 付 賠 款 (39,223) 加 : 分 入 再 保 未 報 賠 款 準 備 金 - 未 報 賠 款 準 備 292,942 加 : 已 報 未 付 賠 款 86,597 賠 款 準 備 金 餘 額 $379,

22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B. 自 留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發 展 年 數 預 估 未 意 外 年 度 來 給 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62 30, , , , , , , , ,698 註 : 自 留 業 務 為 直 接 業 務 加 計 分 入 再 保 險 業 務 扣 除 分 出 再 保 險 業 務 預 估 未 來 給 付 總 金 額 $328,479 減 : 預 計 涵 蓋 之 已 報 未 付 賠 款 (39,223) 加 : 已 報 未 付 賠 款 86,597 自 留 賠 款 準 備 金 餘 額 $375,853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針 對 已 報 及 未 報 賠 案 之 預 計 未 來 給 付 提 存 賠 款 準 備 該 等 準 備 之 提 存 作 業 因 涉 及 諸 多 不 確 定 估 計 及 判 斷, 故 存 有 高 度 之 複 雜 性 任 何 估 計 或 判 斷 之 改 變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其 變 動 所 造 成 之 影 響 數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某 些 賠 案 可 能 會 延 遲 通 報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另, 估 列 未 報 賠 案 預 計 可 能 賠 付 金 額 時, 涉 及 大 量 過 去 之 賠 付 經 驗 及 主 觀 判 斷, 因 此, 並 無 法 確 認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所 估 列 之 賠 款 準 備 會 與 賠 案 最 終 之 賠 付 金 額 相 等 帳 列 賠 款 準 備 係 依 據 目 前 現 時 可 得 之 資 訊 估 計 之, 然 而, 最 終 之 結 果 可 能 因 賠 案 之 續 後 發 展 而 偏 離 原 始 估 計 值 上 表 係 列 示 賠 案 之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各 事 故 年 度 係 指 賠 案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年 度, 橫 軸 則 代 表 賠 案 之 發 展 年 度, 對 角 線 以 上 之 各 項 金 額 代 表 對 應 事 故 年 度 發 生 之 賠 案 於 對 應 發 展 年 度 底 之 累 積 賠 款 金 額, 對 角 線 以 下 之 各 項 金 額 說 明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隨 時 間 經 過 所 估 計 各 事 故 年 度 之 累 積 理 賠 金 額 影 響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賠 款 準 備 提 存 數 之 情 況 與 趨 勢 未 必 與 未 來 相 同, 因 此, 預 計 未 來 賠 付 金 額 並 無 法 經 由 上 表 之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據 以 決 定 之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直 接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 自 留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亦 同 ) 發 展 年 度 事 故 年 度 ,163 1,434 1,434 1,434 1, ,307 1,628 1,628 1,628 1,

22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上 表 係 列 示 賠 案 之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各 事 故 年 度 係 指 賠 案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年 度, 橫 軸 則 代 表 賠 案 之 發 展 年 度, 對 角 線 以 上 之 各 項 金 額 代 表 對 應 事 故 年 度 發 生 之 賠 案 於 對 應 發 展 年 度 底 之 累 積 已 報 賠 款 金 額, 對 角 線 以 下 之 各 項 金 額 說 明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隨 時 間 經 過 所 估 計 各 事 故 年 度 之 累 積 理 賠 金 額 子 公 司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針 對 已 報 及 未 報 賠 案 之 預 計 未 來 給 付 提 存 賠 款 準 備 惟 未 報 賠 款 準 備 之 估 計 方 式 為 滿 期 保 險 費 乘 上 公 司 經 驗 理 賠 率, 並 非 由 損 失 發 展 三 角 形 估 計 之, 此 業 經 越 南 當 地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因 此, 賠 款 準 備 提 存 數 並 無 法 經 由 上 表 之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據 以 決 定 之 另, 估 列 未 報 賠 案 預 計 可 能 賠 付 金 額 時, 涉 及 大 量 過 去 之 賠 付 經 驗 及 主 觀 判 斷, 因 此, 並 無 法 確 認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所 估 列 之 賠 款 準 備 會 與 賠 案 最 終 之 賠 付 金 額 相 等 3. 保 險 合 約 之 信 用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市 場 風 險 (1)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的 信 用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再 保 險 人 未 能 履 行 再 保 險 合 約 之 義 務 而 使 本 公 司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而 可 能 導 致 本 公 司 再 保 險 資 產 之 減 損 受 限 於 再 保 市 場 的 特 性 及 法 令 對 適 格 再 保 人 的 規 範, 臺 灣 的 保 險 公 司 承 受 一 定 程 度 之 再 保 人 的 信 用 集 中 風 險 為 降 低 再 保 人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依 本 公 司 再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計 畫 及 再 保 險 分 出 對 象 評 估 辦 法, 審 慎 選 擇 再 保 交 易 對 象, 並 定 期 檢 視 其 信 用 狀 況, 且 適 度 配 置 與 控 制 再 保 險 交 易 風 險 目 前 本 公 司 之 再 保 交 易 對 象 之 信 用 評 等 良 好 皆 達 一 定 水 準 以 上, 符 合 本 公 司 相 關 辦 法 及 我 國 相 關 法 令 的 要 求 ; 且 再 保 險 資 產 僅 佔 全 公 司 資 產 極 小 比 重, 故 無 顯 著 信 用 風 險 (2) 流 動 性 風 險 下 表 為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負 債 淨 現 金 流 量 估 計 分 析 ( 未 經 折 現 ) 表 中 數 字 代 表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有 效 保 單 於 未 來 各 時 間 點 之 總 保 險 給 付 與 費 用 支 出 等 金 額 扣 除 總 保 費 等 金 額 後 之 估 計 數 未 來 實 際 金 額 會 因 實 際 經 驗 與 預 期 經 驗 不 同 而 有 差 異 單 位 : 新 臺 幣 億 元 年 內 1~5 年 大 於 5 年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1,170) $46 $154,465 註 : 不 含 分 離 帳 戶 金 額 220

22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市 場 風 險 本 公 司 於 衡 量 保 險 負 債 時, 係 採 用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之 折 現 率 主 管 機 關 會 定 期 檢 視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折 現 率 假 設, 但 該 假 設 未 必 與 市 價 或 市 場 利 率 同 時 間 同 金 額 或 同 方 向 改 變, 且 僅 適 用 新 契 約 因 此, 市 場 風 險 之 可 能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有 效 保 單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認 列 幾 乎 不 影 響 損 益 或 權 益 主 管 機 關 若 合 理 可 能 改 變 其 所 規 定 之 折 現 率 假 設 時 ( 評 估 目 前 該 可 能 性 不 高 ), 該 改 變 將 視 改 變 的 幅 度 及 公 司 整 體 產 品 組 合 情 形, 對 損 益 或 權 益 產 生 不 同 幅 度 的 影 響 此 外, 市 場 風 險 的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對 於 需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依 現 時 資 訊 估 計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以 評 估 已 認 列 保 險 負 債 是 否 適 足 之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可 能 有 影 響 依 現 時 市 場 風 險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目 前 已 認 列 之 保 險 負 債 之 適 足 情 形 影 響 不 大 4. 金 融 工 具 之 信 用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市 場 風 險 (1) 信 用 風 險 分 析 信 用 風 險 之 來 源 本 公 司 從 事 金 融 交 易 所 暴 露 之 信 用 風 險, 包 括 發 行 人 信 用 風 險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及 標 的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 A. 發 行 人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本 公 司 持 有 金 融 債 務 工 具 或 存 放 於 銀 行 之 存 款, 因 發 行 人 ( 或 保 證 人 ) 或 銀 行, 發 生 違 約 破 產 或 清 算 而 未 依 約 定 條 件 履 行 償 付 ( 或 代 償 ) 義 務, 而 使 本 公 司 蒙 受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B.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與 本 公 司 承 作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於 約 定 日 期 未 履 行 交 割 或 支 付 義 務, 而 使 本 公 司 蒙 受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C. 標 的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因 金 融 工 具 所 連 結 之 標 的 資 產 信 用 品 質 轉 弱 信 用 貼 水 上 升 信 用 評 等 調 降 或 發 生 符 合 契 約 約 定 之 違 約 情 事 而 產 生 損 失 之 風 險 221

22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信 用 風 險 集 中 度 分 析 下 表 為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之 地 區 分 佈 : 日 期 :104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臺 灣 亞 洲 歐 洲 北 美 洲 新 興 市 場 與 其 他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64,853,928 $2,147,370 $56,256 $64,773,482 $5,106,030 $136,937,06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9,495, ,072 4,397,284 3,449,765-17,756,84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57,587,956 25,905,623 53,160, ,352,201 58,186, ,192,546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163,545-21, , ,32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96,324, ,222, ,900, ,204, ,381,303 1,836,032,459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3,478, ,478,810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4,500,000-3,500, ,000,000 合 計 $466,404,405 $149,689,103 $413,034,566 $1,028,042,893 $505,674,084 $2,562,845,051 佔 整 體 比 例 18.2% 5.9% 16.1% 40.1% 19.7% 100.0% 日 期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臺 灣 亞 洲 歐 洲 北 美 洲 新 興 市 場 與 其 他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55,570,924 $65,064 $15,377,951 $81,151,066 $78,106,409 $330,271,41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6,057, ,380 12,036,445 5,534,312-23,776,96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327,471,560 25,955,362 72,891, ,313,916 47,748, ,380,679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67,020-60,579 85, ,898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74,913,829 85,686, ,923, ,886, ,452,150 1,252,861,836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4,092, ,092,675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35,700,000-3,500, ,200,000 合 計 $623,873,837 $111,854,997 $356,789,579 $736,971,033 $456,307,022 $2,285,796,468 佔 整 體 比 例 27.3% 4.9% 15.6% 32.2% 20.0% 100.0% 222

22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信 用 風 險 品 質 分 析 下 表 為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品 質 分 類 : 日 期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正 常 資 產 非 投 資 等 級 已 逾 期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等 級 或 無 信 評 但 未 減 損 已 減 損 減 損 準 備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36,937,066 $- $- $- $- $136,937,06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6,288,641 1,468, ,756,84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513,509,125 16,683, ,192,546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447, ,32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790,495,682 45,536, ,858 (429,858) 1,836,032,459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3,478, ,478,810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8,000, ,000,000 合 計 $2,499,156,650 $63,688,401 $- $429,858 $(429,858) $2,562,845,051 佔 整 體 比 例 97.5% 2.5% % 日 期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正 常 資 產 非 投 資 等 級 已 逾 期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等 級 或 無 信 評 但 未 減 損 已 減 損 減 損 準 備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330,271,414 $- $- $- $- $330,271,41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1,699,393 2,077, ,776,96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613,929,204 1,451, ,000 (735,000) 615,380,679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212, ,898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244,093,897 8,767, ,334 (412,334) 1,252,861,836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4,092, ,092,675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39,200, ,200,000 合 計 $2,273,499,481 $12,296,987 $- $1,147,334 $(1,147,334) $2,285,796,468 佔 整 體 比 例 99.5% 0.5% - 0.1% (0.1)% 100.0% 註 : 投 資 等 級 係 指 信 用 評 等 等 級 BBB- 以 上, 非 投 資 等 級 係 指 信 用 評 等 等 級 未 達 BBB- 223

22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放 款 ( 不 含 保 單 貸 款 及 自 動 墊 繳 ) 依 地 區 別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分 佈 : 日 期 :104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品 座 落 區 域 北 區 ( 含 東 區 ) 中 區 南 區 海 外 合 計 擔 保 放 款 $335,318,324 $53,377,019 $82,410,898 $16,920,004 $488,026,245 催 收 款 222, ,417 81, ,708 合 計 $335,540,769 $53,481,436 $82,492,744 $16,920,004 $488,434,953 佔 整 體 比 率 69% 11% 17% 3% 100% 日 期 :103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品 座 落 區 域 北 區 ( 含 東 區 ) 中 區 南 區 海 外 合 計 擔 保 放 款 $377,723,395 $58,012,016 $93,625,433 $- $529,360,844 催 收 款 146, ,032 39, ,022 合 計 $377,869,450 $58,114,048 $93,665,368 $- $529,648,866 佔 整 體 比 率 71% 11% 18% - 100% 放 款 ( 不 含 保 單 貸 款 及 自 動 墊 繳 ): 日 期 :104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放 款 及 催 收 款 未 逾 期 亦 未 減 損 部 位 金 額 優 良 良 好 一 般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部 位 金 額 已 減 損 部 位 金 額 合 計 (EIR 本 金 ) 已 提 列 損 失 準 備 金 額 淨 額 個 人 消 金 $230,933,600 $160,649,461 $44,964,387 $153,819 $4,685,286 $441,386,553 $4,717,185 $436,669,368 法 人 企 金 41,645,215 4,176, , ,097 47,048, ,286 46,721,114 合 計 $272,578,815 $164,825,488 $45,961,448 $153,819 $4,915,383 $488,434,953 $5,044,471 $483,390,482 日 期 :103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放 款 及 催 收 款 未 逾 期 亦 未 減 損 部 位 金 額 優 良 良 好 一 般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部 位 金 額 已 減 損 部 位 金 額 合 計 (EIR 本 金 ) 已 提 列 損 失 準 備 金 額 淨 額 個 人 消 金 $248,751,904 $173,044,802 $48,433,735 $110,559 $4,146,863 $474,487,863 $2,937,298 $471,550,565 法 人 企 金 45,860,895 4,087,364 1,296,959-3,915,785 55,161,003 1,305,923 53,855,080 合 計 $294,612,799 $177,132,166 $49,730,694 $110,559 $8,062,648 $529,648,866 $4,243,221 $525,405,

22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已 逾 期 未 減 損 之 放 款 ( 不 含 保 單 貸 款 及 自 動 墊 繳 )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基 於 歷 史 違 約 率, 本 公 司 認 為 逾 期 超 過 一 個 月 內 之 放 款, 除 已 有 減 損 跡 象 外, 通 常 無 須 提 列 呆 帳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之 放 款 1~2 個 月 2~3 個 月 合 計 $114,996 $38,823 $153, ,555 43, ,559 (2) 流 動 性 風 險 分 析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來 源 金 融 工 具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分 為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係 指 無 法 將 資 產 變 現 或 取 得 足 夠 資 金, 以 致 不 能 履 行 到 期 責 任 之 風 險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係 指 由 於 市 場 深 度 不 足 或 失 序, 處 理 或 抵 銷 所 持 部 位 時 面 臨 市 價 顯 著 變 動 之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管 理 情 形 本 公 司 已 依 業 務 特 性 評 估 與 監 控 短 期 現 金 流 量 情 形, 建 置 完 善 之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且 考 量 市 場 交 易 與 其 所 持 部 位 之 相 稱 性 審 慎 管 理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依 實 際 管 理 需 求 或 特 殊 情 況, 採 用 現 金 流 量 模 型 及 壓 力 測 試 評 估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另 對 異 常 及 緊 急 狀 況 之 資 金 需 求 亦 擬 定 緊 急 應 變 作 業 準 則 以 處 理 重 大 流 動 性 風 險 為 管 理 流 動 性 風 險 持 有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到 期 分 析 非 衍 生 負 債 到 期 分 析 : 下 表 按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限 列 示 合 併 公 司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之 現 金 流 出 分 析 表 中 揭 露 之 金 額 係 以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為 編 製 基 礎, 故 部 份 項 目 所 揭 露 金 額 不 會 與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相 關 項 目 對 應 225

23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個 月 以 內 6-12 個 月 1-2 年 2-5 年 超 過 5 年 合 計 短 期 債 務 $61,104 $- $- $- $- $61,104 應 付 款 項 19,720, ,000 40, ,143,339 特 別 股 負 債 - 10,277,322-5,266,005-15,543, 個 月 以 內 6-12 個 月 1-2 年 2-5 年 超 過 5 年 合 計 短 期 債 務 $232,616 $- $- $- $- $232,616 應 付 款 項 19,631,268 4,366, ,998,403 特 別 股 負 債 - 15,514,932 10,660,322 5,266,005-31,441,259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到 期 分 析 : 個 月 以 內 6-12 個 月 1-2 年 2-5 年 超 過 5 年 合 計 利 率 交 換 $25,644 $27,691 $53,552 $45,216 $- $152,103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2,591, , ,103,411 換 匯 合 約 36,097, ,097,075 選 擇 權 29, , 個 月 以 內 6-12 個 月 1-2 年 2-5 年 超 過 5 年 合 計 利 率 交 換 $19,020 $11,683 $17,492 $(28,827) $- $19,368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6,212, , ,881,402 換 匯 合 約 35,156,563 9,210,915 69, ,436,858 (3) 市 場 風 險 分 析 市 場 風 險 之 來 源 市 場 風 險 係 指 匯 率 及 商 品 價 格 利 率 信 用 價 差 及 股 票 價 格 等 市 場 風 險 因 素 出 現 變 動, 可 能 導 致 合 併 公 司 之 收 益 或 投 資 組 合 價 值 減 少 之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運 用 風 險 值 (Value at Risk, VaR) 及 壓 力 測 試 等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工 具, 以 完 整 有 效 地 衡 量 監 控 與 管 理 市 場 風 險 A. 風 險 值 風 險 值 係 用 以 衡 量 投 資 組 合 於 特 定 之 期 間 和 信 賴 水 準 (confidence level) 下, 因 市 場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導 致 投 資 組 合 可 能 產 生 之 最 大 潛 在 損 失 合 併 公 司 目 前 分 別 以 95% 及 99% 信 賴 水 準 下 之 單 週 市 場 風 險 值 作 為 衡 量 指 標 226

23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B. 壓 力 測 試 在 風 險 值 模 型 之 外, 合 併 公 司 定 期 以 壓 力 測 試 衡 量 極 端 異 常 事 件 發 生 時 之 潛 在 風 險 目 前 合 併 公 司 定 期 採 用 因 子 敏 感 度 分 析 及 假 設 情 境 模 擬 分 析 等 方 法, 進 行 部 位 之 壓 力 測 試, 該 測 試 已 能 包 含 各 種 歷 史 情 境 中 各 項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所 造 成 之 部 位 損 失 : a. 因 子 敏 感 度 分 析 (Simple Sensitivity) 因 子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衡 量 特 定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所 造 成 之 投 資 組 合 價 值 變 動 金 額 b. 情 境 分 析 (Scenario Analysis) 情 境 分 析 係 衡 量 假 設 之 壓 力 事 件 發 生 時, 對 投 資 部 位 總 價 值 所 造 成 之 變 動 金 額, 其 方 法 包 括 : i. 歷 史 情 境 選 取 歷 史 事 件 發 生 期 間, 將 該 期 間 風 險 因 子 之 波 動 情 形 加 入 目 前 之 投 資 組 合, 並 計 算 投 資 組 合 於 該 事 件 發 生 所 產 生 之 虧 損 金 額 ii. 假 設 情 境 對 未 來 有 可 能 會 發 生 之 市 場 極 端 變 動, 進 行 合 理 預 期 之 假 設, 將 其 相 關 風 險 因 子 之 變 動 加 入 目 前 之 投 資 組 合, 並 衡 量 投 資 部 位 於 該 事 件 發 生 所 產 生 之 虧 損 金 額 風 險 管 理 部 定 期 進 行 歷 史 情 境 與 假 設 情 境 之 壓 力 測 試 報 告, 以 作 為 公 司 風 險 分 析 風 險 預 警 與 業 務 管 理 之 依 據 壓 力 測 試 表 104 年 度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數 (+/-) 影 響 數 權 益 風 險 ( 價 格 ) 價 格 下 跌 10% $(51,057,745) 利 率 風 險 ( 殖 利 率 曲 線 ) 主 要 利 率 曲 線 上 升 100bps (39,180,072) 匯 率 風 險 ( 匯 率 ) 臺 幣 兌 所 有 外 幣 升 值 1% (6,896,040) 227

23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壓 力 測 試 表 103 年 度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數 (+/-) 影 響 數 權 益 風 險 ( 價 格 ) 價 格 下 跌 10% $(48,138,539) 利 率 風 險 ( 殖 利 率 曲 線 ) 主 要 利 率 曲 線 上 升 100bps (39,335,692) 匯 率 風 險 ( 匯 率 ) 臺 幣 兌 所 有 外 幣 升 值 1% (6,003,467) 註 1: 無 考 慮 信 用 貼 水 變 動 之 影 響 註 2: 已 考 慮 避 險 效 果 註 3: 評 估 子 公 司 納 入 合 併 揭 露 影 響 不 重 大, 故 不 另 行 揭 露 納 入 子 公 司 之 數 據 C. 敏 感 度 分 析 敏 感 度 分 析 彙 總 表 104 年 度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數 (+/-)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匯 率 風 險 敏 感 度 美 金 升 值 1% $2,529,303 $4,435,698 人 民 幣 升 值 1% 1,278, ,379 港 幣 升 值 1% 56, ,550 歐 元 升 值 1% 172, ,707 英 鎊 升 值 1% 255,252 36,945 利 率 風 險 敏 感 度 殖 利 率 曲 線 ( 美 金 ) 平 移 上 升 1bp - (135,283) 殖 利 率 曲 線 ( 澳 幣 ) 平 移 上 升 1bp (52) (2,554) 殖 利 率 曲 線 ( 歐 元 ) 平 移 上 升 1bp - (5,100) 殖 利 率 曲 線 ( 臺 幣 ) 平 移 上 升 1bp 3,226 (238,614)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敏 感 度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上 升 1% 69,987 5,029,558 敏 感 度 分 析 彙 總 表 103 年 度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數 (+/-)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匯 率 風 險 敏 感 度 美 金 升 值 1% $2,820,706 $3,242,795 人 民 幣 升 值 1% 2,050, ,403 港 幣 升 值 1% 29, ,829 歐 元 升 值 1% 243,457 75,768 英 鎊 升 值 1% 164,023 32,050 利 率 風 險 敏 感 度 殖 利 率 曲 線 ( 美 金 ) 平 移 上 升 1bp - (123,884) 殖 利 率 曲 線 ( 澳 幣 ) 平 移 上 升 1bp - (303) 殖 利 率 曲 線 ( 歐 元 ) 平 移 上 升 1bp - (12,218) 殖 利 率 曲 線 ( 臺 幣 ) 平 移 上 升 1bp 5,108 (247,919)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敏 感 度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上 升 1% 56,827 4,757,

23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註 1: 無 考 慮 信 用 貼 水 變 動 之 影 響 註 2: 已 考 慮 避 險 效 果 註 3: 權 益 變 動 不 計 入 損 益 表 變 動 之 影 響 數 註 4: 匯 率 風 險 敏 感 度 之 損 益 變 動 不 考 慮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提 存 或 沖 抵 之 影 響 註 5: 評 估 子 公 司 納 入 合 併 揭 露 影 響 不 重 大, 故 不 另 行 揭 露 納 入 子 公 司 之 數 據 5. 金 融 工 具 之 資 訊 (1)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工 具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1,969,360 $3,649,136 持 有 供 交 易 33,934,883 58,569,730 小 計 35,904,243 62,218,86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340,363,856 1,306,108,517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447, ,898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4,727,582 25,940,630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註 ) 140,684, ,907,182 應 收 款 項 60,358,163 54,561,215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842,960,278 1,256,567,547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8,000,000 39,200,000 放 款 638,302, ,095,163 存 出 保 證 金 23,550,504 15,383,461 小 計 2,723,856,825 2,391,714,568 合 計 $4,125,299,832 $3,786,195,479 註 : 係 不 包 含 庫 存 現 金 及 週 轉 金 229

23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金 融 負 債 金 融 工 具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持 有 供 交 易 $38,859,128 $49,783,588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債 務 61, ,616 應 付 款 項 20,143,339 23,998,403 特 別 股 負 債 15,000,000 30,000,000 存 入 保 證 金 2,757,733 2,675,245 小 計 37,962,176 56,906,264 合 計 $76,821,304 $106,689,852 (2)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假 設 公 允 價 值 係 指 於 衡 量 日, 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 資 產 所 能 收 取 或 移 轉 負 債 所 需 支 付 之 價 格 合 併 公 司 衡 量 或 揭 露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如 下 : A.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款 項 短 期 債 務 及 應 付 款 項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主 要 係 因 此 類 工 具 之 到 期 期 間 短 B. 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且 具 標 準 條 款 與 條 件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參 照 市 場 報 價 決 定 ( 例 如 上 市 櫃 股 票 受 益 憑 證 債 券 及 期 貨 等 ) C. 無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 例 如 上 市 櫃 私 募 股 票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及 未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 採 市 場 法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相 同 或 可 比 公 司 權 益 工 具 之 市 場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價 格 及 其 他 攸 關 資 訊 ( 例 如 缺 乏 流 通 性 折 價 因 素 類 似 公 司 股 票 本 益 比 類 似 公 司 股 票 股 價 淨 值 比 等 輸 入 值 ) 推 估 公 允 價 值 D. 無 活 絡 市 場 報 價 之 債 務 類 工 具 投 資,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交 易 對 手 報 價 或 評 價 技 術 決 定, 評 價 技 術 係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分 析 為 基 礎 決 定, 其 利 率 及 折 現 率 等 假 設 主 要 係 參 考 類 似 工 具 相 關 資 訊 ( 例 如 櫃 買 中 心 參 考 殖 利 率 曲 線 Reuters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平 均 報 價 及 信 用 風 險 等 資 訊 ) 230

23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E. 無 活 絡 市 場 報 價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其 中 屬 非 選 擇 權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係 採 用 交 易 對 手 報 價 或 存 續 期 間 適 用 之 殖 利 率 曲 線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分 析 計 算 公 允 價 值 ; 屬 選 擇 權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則 採 用 交 易 對 手 報 價 適 當 之 選 擇 權 定 價 模 式 ( 例 如 Black-Scholes 模 型 ) 或 其 他 評 價 方 法 ( 例 如 Monte Carlo Simulation) 計 算 公 允 價 值 F. 本 公 司 對 櫃 檯 買 賣 之 衍 生 工 具 合 約 信 用 風 險 評 價, 考 量 交 易 對 手 違 約 機 率 ( 在 本 公 司 無 違 約 之 條 件 下 ), 並 納 入 交 易 對 手 的 違 約 損 失 率 後 乘 以 交 易 對 手 暴 險 金 額, 計 算 得 出 貸 方 評 價 調 整 反 之, 以 本 公 司 違 約 機 率 ( 在 交 易 對 手 無 違 約 之 條 件 下 ), 考 量 本 公 司 違 約 損 失 率 後 乘 以 本 公 司 暴 險 金 額, 計 算 得 出 借 方 評 價 調 整 本 公 司 參 考 外 部 信 評 機 構 公 告 之 各 評 等 所 對 應 之 違 約 機 率 評 估 違 約 機 率 參 考 學 者 Jon Gregory 及 國 外 金 融 機 構 經 驗, 採 60% 估 計 違 約 損 失 率, 並 採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衍 生 工 具 之 市 價 評 估 當 期 曝 險 估 計 違 約 曝 險 金 額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合 併 公 司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中, 除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款 項 應 付 款 項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外, 其 餘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列 示 如 下 : 帳 面 金 額 金 融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842,960,278 $1,256,567,547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4,727,582 25,940,630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8,000,000 39,200,000 公 允 價 值 金 融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805,098,708 $1,281,147,449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7,356,563 25,656,769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7,857,932 39,200,

23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避 險 活 動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用 以 規 避 債 券 因 利 率 變 動 而 產 生 之 風 險, 其 明 細 如 下 : 指 定 避 險 工 具 之 現 金 流 量 預 期 產 生 相 關 損 益 預 期 於 綜 被 避 險 項 目 避 險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期 間 合 損 益 表 認 列 期 間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券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447, ~ ~ 指 定 避 險 工 具 之 現 金 流 量 預 期 產 生 相 關 損 益 預 期 於 綜 被 避 險 項 目 避 險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期 間 合 損 益 表 認 列 期 間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券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212, ~ ~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之 條 件 係 配 合 債 券 之 條 件 而 訂 定 規 避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經 評 估 皆 通 過 有 效 性 測 試,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分 之 避 險 工 具 金 額 列 示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金 額 $234,720 $(235,636) 當 期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金 額 (292) (30) (4)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合 併 公 司 有 從 事 未 符 合 公 報 規 定 互 抵 條 件, 但 有 與 交 易 對 手 簽 訂 受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上 述 受 可 執 行 淨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在 交 易 雙 方 選 擇 以 淨 額 交 割 時, 得 以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後 淨 額 交 割, 若 無, 則 以 總 額 進 行 交 割 但 若 交 易 之 一 方 有 違 約 之 情 事 發 生 時, 交 易 之 另 一 方 得 選 擇 以 淨 額 交 割 232

23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下 表 列 示 上 述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之 相 關 資 訊 : 受 互 抵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互 抵 之 相 關 金 額 已 認 列 之 金 融 互 抵 之 已 認 列 之 列 報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收 取 之 說 明 資 產 總 額 金 融 負 債 總 額 之 金 融 資 產 淨 額 金 融 工 具 ( 註 ) 現 金 擔 保 品 淨 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13,206,554 $- $13,206,554 $(13,206,554) $- $ 受 互 抵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金 融 負 債 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互 抵 之 相 關 金 額 已 認 列 之 金 融 互 抵 之 已 認 列 之 列 報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設 定 質 押 之 說 明 負 債 總 額 金 融 資 產 總 額 之 金 融 負 債 淨 額 金 融 工 具 ( 註 ) 現 金 擔 保 品 淨 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38,829,479 $- $38,829,479 $(13,206,554) $- $25,622, 受 互 抵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互 抵 之 相 關 金 額 已 認 列 之 金 融 互 抵 之 已 認 列 之 列 報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收 取 之 說 明 資 產 總 額 金 融 負 債 總 額 之 金 融 資 產 淨 額 金 融 工 具 ( 註 ) 現 金 擔 保 品 淨 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17,855,720 $- $17,855,720 $(17,855,720) $- $ 受 互 抵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金 融 負 債 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互 抵 之 相 關 金 額 已 認 列 之 金 融 互 抵 之 已 認 列 之 列 報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設 定 質 押 之 說 明 負 債 總 額 金 融 資 產 總 額 之 金 融 負 債 淨 額 金 融 工 具 ( 註 ) 現 金 擔 保 品 淨 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49,783,588 $- $49,783,588 $(17,855,720) $- $31,927,868 註 : 包 含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及 非 現 金 之 財 務 擔 保 品 233

23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6. 公 允 價 值 及 層 級 資 訊 (1)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定 義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或 揭 露 之 所 有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按 對 整 體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具 重 要 性 之 最 低 等 級 輸 入 值, 歸 類 其 所 屬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各 等 級 輸 入 值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第 二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但 包 括 於 第 一 等 級 之 報 價 者 除 外 第 三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對 以 重 複 性 基 礎 認 列 於 財 務 報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重 評 估 其 分 類, 以 決 定 是 否 發 生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之 各 等 級 間 之 移 轉 (2)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層 級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未 有 非 重 複 性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重 複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資 訊 列 示 如 下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1,969,360 $1,969,360 $- $- 持 有 供 交 易 股 票 投 資 5,174,833 5,174, 債 券 投 資 504, ,299 - 其 他 15,456,051 12,972,566 2,483,485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股 票 投 資 522,327, ,403,834 2,155,165 7,768,447 債 券 投 資 535,786,364 13,227, ,558,626 - 其 他 282,250, ,221,537 17,077,869 32,950,64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註 ) 448,801, ,801,078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2,799,700 8,450 12,791,250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447, ,326 -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38,859,128-38,859,

23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3,649,136 $3,649,136 $- $- 持 有 供 交 易 股 票 投 資 8,616,796 8,616, 債 券 投 資 73,584-73,584 - 其 他 32,124,854 29,825,104 2,299,750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股 票 投 資 479,890, ,234,658 1,804,071 8,851,768 債 券 投 資 617,740,889 10,151, ,589,580 - 其 他 208,477, ,742,971 21,139,679 22,594,481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註 ) 394,969, ,969,260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7,754,496 15,658 17,738,838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212, ,898 -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49,783,588-49,783,588 - 註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金 額 不 包 括 以 成 本 衡 量 部 份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一 等 級 與 第 二 等 級 間 之 移 轉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間, 合 併 公 司 重 複 性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股 票 3,079,933 仟 元, 因 市 場 報 價 可 以 取 得, 故 將 其 自 第 二 等 級 移 轉 為 第 一 等 級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間, 合 併 公 司 重 複 性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並 無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一 等 級 與 第 二 等 級 間 之 移 轉 重 複 性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三 等 級 之 變 動 明 細 合 併 公 司 重 複 性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屬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三 等 級 者, 期 初 至 期 末 餘 額 之 調 節 列 示 如 下 : 235

24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31,446,249 $394,969,260 認 列 總 利 益 ( 損 失 ) 認 列 於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已 實 現 利 益 2,755,860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利 益 - 11,093,687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1,114,180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18,353 取 得 或 發 行 13,551,568 27,497,328 轉 出 至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771,721) 自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入 - 16,260,770 自 預 付 房 地 款 轉 入 - 8,882 處 分 或 清 償 (6,999,391) (275,481) 轉 入 第 三 等 級 19,440 - 轉 出 第 三 等 級 (1,168,819) $40,719,087 $448,801,078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8,519,776 $340,085,420 認 列 總 利 益 ( 損 失 ) 認 列 於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已 實 現 利 益 822,161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利 益 - 16,578,788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1,224,627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21,542 取 得 或 發 行 14,451,007 15,548,211 自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轉 入 - 10,370,550 自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入 - 9,358,621 自 預 付 房 地 款 轉 入 - 11,039,401 自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入 - 2,333,448 處 分 或 清 償 (3,161,213) (10,366,721) 轉 出 第 三 等 級 (410,109) $31,446,249 $394,969,260 上 述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總 利 益 ( 損 失 ) 中, 與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之 資 產 相 關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分 別 為 11,093,687 仟 元 及 16,578,788 仟 元 236

24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三 等 級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三 等 級 之 重 複 性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用 於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如 下 表 所 列 示 : 評 價 技 術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區 間 ( 加 權 平 均 ) 輸 入 值 與 公 允 價 值 關 係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市 場 基 礎 比 較 法 缺 乏 流 通 性 折 價 11%~30% 缺 乏 流 通 性 之 程 度 越 高,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數 越 低 收 益 基 礎 法 缺 乏 流 通 性 折 價 15%~20% 缺 乏 流 通 性 之 程 度 越 高,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數 越 低 調 整 後 稅 後 淨 利 成 長 率 -65%~163% 調 整 後 稅 後 淨 利 成 長 率 越 高,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數 越 高 股 利 發 放 率 0%~90% 股 利 發 放 率 越 高,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數 越 高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請 詳 附 註 六.11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評 價 流 程 合 併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 狀 態 確 認 資 料 來 源 係 獨 立 可 靠 與 其 他 資 源 一 致 以 及 代 表 可 執 行 價 格, 並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依 據 合 併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須 作 重 衡 量 或 重 評 估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價 值 變 動 進 行 分 析, 以 確 保 評 價 結 果 係 屬 合 理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則 依 金 管 會 公 告 之 評 價 方 法 及 參 數 假 設 委 由 外 部 估 價 師 鑑 價 (3)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但 須 揭 露 公 允 價 值 之 層 級 資 訊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僅 揭 露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805,098,708 $3,713,528 $1,801,381,850 $3,330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7,356, ,100 27,205,463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7,857,932-17,857,

24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7.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如 下 : 外 幣 匯 率 新 臺 幣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USD) 58,713, ,941,434,470 澳 幣 (AUD) 1,342, ,446,260 歐 元 (EUR) ( 註 ) ( 註 ) ( 註 ) 英 鎊 (GBP) ( 註 ) ( 註 ) ( 註 ) 人 民 幣 (CNH) 22,728, ,384,408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USD) 9,827, ,943,549 港 幣 (HKD) 15,177, ,755,035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人 民 幣 (CNY) 63, ,384 美 金 (USD) 3, ,945 菲 律 賓 披 索 (PHP) 19,093, ,459,290 印 尼 盾 (IDR) 2,428,064, ,822, 外 幣 匯 率 新 臺 幣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USD) 43,706, ,386,277,565 澳 幣 (AUD) 975, ,321,162 歐 元 (EUR) 645, ,889,392 英 鎊 (GBP) ( 註 ) ( 註 ) ( 註 ) 人 民 幣 (CNH) 37,971, ,786,595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USD) 7,870, ,632,544 港 幣 (HKD) 11,662, ,696,751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人 民 幣 (CNY) 137, ,946 美 金 (USD) 3, ,123 註 : 金 額 未 具 重 大 影 響 238

24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八 資 產 及 負 債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回 收 或 償 付 之 總 金 額, 及 超 過 十 二 個 月 後 回 收 或 償 付 之 總 金 額 項 目 12 個 月 內 回 收 超 過 12 個 月 後 回 收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40,897,419 $- $140,897,419 應 收 款 項 60,017, ,646 60,358,16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276,369 34,627,874 35,904,243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64,174,516 1,276,189,340 1,340,363,856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447, ,326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淨 額 - 23,494,040 23,494,040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21,325,924 1,821,634,354 1,842,960,278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 24,727,582 24,727,582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淨 額 - 18,000,000 18,000,00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453,296, ,296,483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3,308,553 3,308,553 預 付 房 地 款 - 投 資 - 2,758,288 2,758,288 放 款 75, ,227, ,302,971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 664, ,054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27,342,746 27,342,746 無 形 資 產 - 47,605,978 47,605,978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11,519,847 11,519,847 其 他 資 產 768,101 26,792,219 27,560,320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5,883, ,684, ,568,361 資 產 總 計 $5,180,080, 項 目 12 個 月 內 償 付 超 過 12 個 月 後 償 付 合 計 短 期 債 務 $61,104 $- $61,104 應 付 款 項 20,103,148 40,191 20,143,33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2,268 38,856,860 38,859,128 特 別 股 負 債 10,000,000 5,000,000 15,000,000 保 險 負 債 - 4,158,087,987 4,158,087,987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 54,002,965 54,002,965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 16,026,449 16,026,449 負 債 準 備 27,776 4,371,673 4,399,449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36,980,408 36,980,408 其 他 負 債 330,966 7,385,599 7,716,565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1,085, ,482, ,568,361 負 債 總 計 $4,831,845,

24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項 目 12 個 月 內 回 收 超 過 12 個 月 後 回 收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333,112,783 $- $333,112,783 應 收 款 項 54,286, ,888 54,561,215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662,160 61,556,706 62,218,86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83,466,066 1,222,642,451 1,306,108,517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5, , ,898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淨 額 - 3,057,444 3,057,444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43,299,643 1,213,267,904 1,256,567,547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 25,940,630 25,940,630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淨 額 - 39,200,000 39,200,00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397,812, ,812,602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12,437,283 12,437,283 預 付 房 地 款 - 投 資 - 1,795,276 1,795,276 放 款 45, ,050, ,095,163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 287, ,641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26,793,682 26,793,682 無 形 資 產 - 157, ,619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13,002,962 13,002,962 其 他 資 產 444,877 15,902,704 16,347,581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7,434, ,832, ,266,776 資 產 總 計 $4,704,976,485 合 計 項 目 12 個 月 內 償 付 超 過 12 個 月 後 償 付 短 期 債 務 $232,616 $- $232,616 應 付 款 項 23,998, ,998,40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5,796 49,777,792 49,783,588 特 別 股 負 債 15,000,000 15,000,000 30,000,000 保 險 負 債 - 3,698,737,657 3,698,737,657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 55,094,699 55,094,699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 16,846,406 16,846,406 負 債 準 備 - 2,088,438 2,088,438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28,851,307 28,851,307 其 他 負 債 25,734 8,668,965 8,694,699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410, ,856, ,266,776 負 債 總 計 $4,376,594,589 合 計 240

24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九 關 係 人 交 易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財 產 交 易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財 產 交 易 主 要 係 不 動 產 之 工 程 承 攬 買 賣 與 租 賃, 其 交 易 條 件 主 要 係 依 市 場 調 查 結 果 雙 方 合 約 議 定 及 公 開 招 標 (1)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工 程 承 攬 明 細 如 下 : 其 他 關 係 人 104 年 度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標 的 金 額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環 宇 大 樓 等 $35,994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置 地 廣 場 等 1,743,405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置 地 廣 場 等 236,038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瑞 芳 物 流 園 區 等 1,532,672 合 計 $3,548,109 其 他 關 係 人 103 年 度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標 的 金 額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環 宇 大 樓 等 $81,429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置 地 廣 場 等 937,306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置 地 廣 場 等 10,965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瑞 芳 物 流 園 區 等 986,137 合 計 $2,015,837 合 併 公 司 與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總 價 款 分 別 為 19,778 仟 元 及 42,443 仟 元 合 併 公 司 與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總 價 款 分 別 為 8,222,939 仟 元 及 5,575,823 仟 元 241

24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與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總 價 款 分 別 為 1,728,876 仟 元 及 49,306 仟 元 合 併 公 司 與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總 價 款 分 別 為 4,647,704 仟 元 及 2,248,932 仟 元 (2) 合 併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租 金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性 質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6,585 $35,513 子 公 司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8,842 8,844 關 聯 企 業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4,404 28,604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出 租 不 動 產 20,689 19,840 小 計 55,093 48,444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426, ,485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01, ,006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41,609 40,820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29,996 27,571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4,762 5,580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出 租 不 動 產 178, ,043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5,943 17,932 國 泰 健 康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52,864 48,540 國 泰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727 3,548 國 泰 商 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87, ,540 國 泰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677 2,962 良 廷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088 1,544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94,398 38,596 小 計 1,143,617 1,002,167 合 計 $1,244,137 $1,094,

24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存 入 保 證 金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性 質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8,046 $8,046 關 聯 企 業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8,343 8,343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出 租 不 動 產 5,444 5,466 小 計 13,787 13,809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01,838 99,771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24,014 22,465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9,123 9,270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7,157 6,744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出 租 不 動 產 10,566 10,166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751 4,028 國 泰 健 康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2,289 12,192 國 泰 商 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212, ,960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8, 小 計 409, ,246 合 計 $431,732 $347,101 出 租 期 間 及 租 金 收 取 方 式 係 依 合 約 規 定 一 般 租 期 為 二 至 五 年, 收 款 方 式 主 要 採 按 月 收 取 (3) 合 併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承 租 不 動 產 租 金 支 出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性 質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租 不 動 產 $7,706 $7,852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租 不 動 產 60,858 59,185 合 計 $68,564 $67,037 存 出 保 證 金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性 質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租 不 動 產 $15,910 $15,293 承 租 期 間 及 給 付 方 式 係 依 合 約 規 定 一 般 租 期 為 一 至 二 年, 付 款 方 式 主 要 係 採 月 繳 支 付 243

24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存 款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性 質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存 款 $9,961 $4,482 活 期 存 款 19,052,573 29,399,162 支 票 存 款 465, ,490 證 券 存 款 2,187 6 Indovina Bank Limited 活 期 存 款 9,241 9,086 合 計 $19,539,524 $29,953,226 上 述 存 款 存 放 於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產 生 之 利 息 收 入,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分 別 為 24,106 仟 元 及 21,682 仟 元 上 述 存 款 存 放 於 Indovina Bank Limited 產 生 之 利 息 收 入,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分 別 為 226 仟 元 及 171 仟 元 上 述 存 款 包 含 存 放 於 關 係 人 之 質 押 定 存,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分 別 為 4,482 仟 元 及 4,482 仟 元 3.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關 係 人 名 稱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 $-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3,000 合 計 $100,000 $3, 擔 保 放 款 104 年 度 關 係 人 名 稱 最 高 金 額 利 率 期 末 金 額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2,634, %~2.55% $- 其 他 981, %~3.71% 967,009 合 計 $967,

24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3 年 度 關 係 人 名 稱 最 高 金 額 利 率 期 末 金 額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2,926, %~2.55% $2,634,550 其 他 1,005, %~3.78% 918,376 合 計 $3,552,926 上 述 擔 保 放 款 予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產 生 之 利 息 收 入,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分 別 為 19,895 仟 元 及 61,584 仟 元 上 述 擔 保 放 款 予 其 他 關 係 人 產 生 之 利 息 收 入,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分 別 為 17,385 仟 元 及 14,551 仟 元 5.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受 益 憑 證 )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情 形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市 價 $1,776,158 $3,031,486 發 行 之 基 金 成 本 $1,738,698 $2,871, 全 權 委 託 關 係 人 之 投 資 餘 額 關 係 人 名 稱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4,054,401 $210,144, 其 他 應 收 款 關 係 人 名 稱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 $7,748,130 $8,926,622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0, ,638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8,199 23,758 小 計 268, ,396 合 計 $8,016,824 $9,215,018 註 : 係 因 連 結 稅 制 所 計 算 之 應 收 退 稅 款 245

25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8.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關 係 人 名 稱 子 公 司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1,035 $25, 存 出 保 證 金 關 係 人 名 稱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80,845 $515,748 係 存 放 國 泰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保 證 金 利 息 收 入 分 別 為 1,209 仟 元 及 1,014 仟 元 10. 存 入 保 證 金 關 係 人 名 稱 其 他 關 係 人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000 $5,000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5, ,570 國 泰 商 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0, ,409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82, ,950 合 計 $783,248 $1,230, 其 他 應 付 款 關 係 人 名 稱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 $383,000 $4,366,995 關 聯 企 業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080 3,520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62, ,244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338 3,084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602 15,336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594 1,984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7,479 小 計 385, ,127 合 計 $784,007 $4,853,642 註 : 係 特 別 股 負 債 之 應 付 利 息 246

25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2. 特 別 股 負 債 關 係 人 名 稱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000,000 $30,000, 保 費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2,007 $66,907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523 19,295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69 2,840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41,487 40,813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379 6,473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95 2,525 上 海 陸 家 嘴 金 融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323 7,686 其 他 159, ,680 合 計 $314,911 $286, 手 續 費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6,499 $124, 保 費 支 出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8,130 $160, 理 賠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26 $7,

25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7. 再 保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129,789 $133,295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再 保 業 務 自 民 國 89 年 4 月 1 日 開 始, 承 接 RGA 壽 險 及 中 央 再 保 險 公 司 傷 害 險 轉 分 業 務,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均 為 轉 分 90% 予 本 公 司 18. 再 保 手 續 費 支 出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8,867 $9,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130,238 $112, 再 保 佣 金 支 出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3,091 $4,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98,622 $456,206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4, ,806 合 計 $722,635 $630,

25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2. 營 業 費 用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關 聯 企 業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6,010 $259,002 其 他 關 係 人 華 卡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2,814 98,340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161,228 3,911,084 國 泰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9,223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96, ,026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195 15,610 國 泰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766 2,714 國 泰 健 康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248 7,726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906 8,622 小 計 6,978,983 4,771,345 合 計 $7,254,993 $5,030, 營 業 外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658 $4,575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47,140 1,378,655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6, ,080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432 21,090 國 泰 健 康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294 3,992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5,766 5,533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096 2,402 小 計 1,620,212 1,563,752 合 計 $1,624,870 $1,568,327 係 合 併 公 司 整 合 行 銷 等 收 入 24. 營 業 外 支 出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97,932 $908,000 係 本 公 司 發 行 特 別 股 負 債 之 利 息 費 用 249

25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5.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104 年 度 關 係 人 名 稱 有 價 證 券 名 稱 交 易 股 數 取 得 價 款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Corp. 100,695 股 $705,548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未 有 與 關 係 人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之 情 事 26. 其 他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與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工 具 交 易 之 名 目 本 金 金 額 ( 美 金 以 仟 元 列 示 ) 明 細 如 下 : 交 易 類 別 換 匯 合 約 USD 2,893,000 USD 250, 主 要 管 理 人 員 之 獎 酬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132,289 $121,582 退 職 後 福 利 1,756 1,782 合 計 $134,045 $123,364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包 含 董 事 長 董 事 總 經 理 及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十 質 押 之 資 產 1.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提 供 現 金 定 存 單 及 公 債 作 為 本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予 承 租 人 所 收 取 押 金 之 反 擔 保 品 及 繳 存 法 院 擔 保 金, 公 債 另 依 照 保 險 法 第 141 條, 以 資 本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五 提 交 中 央 銀 行 作 為 保 證 金 之 資 本 保 證 金, 明 細 如 下 : 存 出 保 證 金 - 公 債 $12,578,548 $9,296,415 存 出 保 證 金 - 定 期 存 款 608, ,482 存 出 保 證 金 - 其 他 31,304 25,836 合 計 $13,218,434 $9,834,733 質 押 資 產 係 以 帳 面 淨 額 表 達 250

25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存 出 保 證 金 $1,629,472 $1,636,000 質 押 資 產 係 存 出 保 證 金 中 之 資 本 保 證 金, 係 依 照 保 監 會 規 定, 以 註 冊 資 本 額 之 百 分 之 二 十 作 為 保 證 金, 以 定 期 存 款 形 式 存 入 十 一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1. 法 律 訴 訟 本 公 司 具 有 正 式 控 制 及 政 策 以 管 理 法 律 訴 訟 一 旦 已 取 得 專 業 意 見 及 可 合 理 估 計 損 失 金 額 時, 本 公 司 將 調 整 認 列 損 失, 及 一 切 因 索 賠 對 財 務 所 造 成 的 負 面 影 響 2. 私 募 基 金 投 資 額 度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已 簽 訂 之 私 募 基 金 合 約 中, 尚 未 投 入 之 承 諾 投 資 額 度 上 限 共 計 美 元 873,373 仟 元 歐 元 92,379 仟 元 及 英 鎊 1,148 仟 元 十 二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無 此 事 項 十 三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十 四 其 他 無 此 事 項 1.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相 關 資 訊 (1)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出 資 全 權 委 託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代 為 操 作, 其 投 資 項 目 如 下 : 投 資 項 目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上 市 ( 櫃 ) 股 票 $108,750,029 $108,750,029 國 外 股 票 46,578,040 46,578,040 附 買 回 條 件 債 券 4,348,000 4,348,000 銀 行 存 款 12,738,482 12,738,482 受 益 憑 證 2,233,839 2,233,839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1,157,650 1,157,650 合 計 $175,806,040 $175,806,

25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投 資 項 目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上 市 ( 櫃 ) 股 票 $125,190,176 $125,190,176 國 外 股 票 44,606,537 44,606,537 附 買 回 條 件 債 券 14,093,000 14,093,000 銀 行 存 款 23,123,022 23,123,022 受 益 憑 證 5,615,021 5,615,021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746, ,019 合 計 $213,373,775 $213,373,775 (2)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全 權 委 託 之 資 金 額 度 為 新 臺 幣 97,000,000 仟 元 美 元 1,237,000 仟 元 港 幣 1,780,000 仟 元 ;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全 權 委 託 之 資 金 額 度 為 新 臺 幣 130,000,000 仟 元 美 元 1,175,000 仟 元 港 幣 1,550,000 仟 元 2. 本 公 司 與 母 公 司 及 其 他 子 公 司 間 進 行 業 務 或 交 易 行 為 共 同 業 務 推 廣 行 為 資 訊 交 互 運 用 或 共 同 營 業 設 備 或 場 所, 其 收 入 成 本 費 用 及 損 益 之 分 攤, 係 依 業 務 性 質 採 直 接 歸 屬 或 其 他 合 理 方 式 分 攤 各 相 對 交 易 公 司 3. 資 本 管 理 (1) 目 標 本 公 司 為 確 保 資 本 結 構 健 全 與 促 進 業 務 穩 定 成 長, 依 據 主 管 機 關 頒 訂 之 保 險 業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辦 法 與 公 司 內 部 訂 定 之 管 理 準 則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維 持 適 足 之 資 本 可 有 效 吸 收 各 類 風 險 (2) 政 策 為 使 本 公 司 擁 有 適 足 的 資 本 以 承 擔 各 類 風 險, 採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為 本 公 司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指 標,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計 算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以 了 解 本 公 司 短 期 及 中 期 資 本 適 足 概 況, 並 作 為 業 務 目 標 資 產 配 置 規 劃 之 參 考 (3) 程 序 定 期 計 算 定 期 檢 視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以 落 實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本 公 司 利 用 資 產 與 負 債 模 型, 根 據 現 有 契 約 及 資 產 之 現 金 流 量 未 來 新 契 約 目 標 以 及 最 佳 估 計 假 設, 預 估 未 來 一 年 之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進 行 持 續 經 營 之 清 償 能 力 分 析, 若 預 期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可 能 偏 離 控 管 標 準, 則 以 降 低 暴 險 值 或 增 資 因 應 252

25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不 定 期 計 算 針 對 公 司 重 大 資 金 運 用 業 務 發 展 再 保 安 排 或 市 場 及 法 規 變 化 等 進 行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分 析, 評 估 其 對 資 本 適 足 水 準 之 影 響 (4) 資 本 適 足 率 概 況 目 前 本 公 司 依 保 險 業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辦 法 計 算 之 近 兩 年 資 本 適 足 率 皆 達 200% 以 上, 符 合 法 令 要 求 4. 結 構 型 個 體 (1) 納 入 合 併 報 表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合 併 公 司 納 入 合 併 報 表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為 不 動 產 投 資 經 營 管 理 機 構,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財 務 支 援 放 款 英 鎊 345,000 仟 元 予 該 個 體 (2) 未 納 入 合 併 報 表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以 下 未 納 入 合 併 報 表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對 於 該 些 結 構 型 個 體 合 併 公 司 並 未 提 供 財 務 或 其 他 支 援, 自 該 等 個 體 損 失 之 最 大 暴 險 金 額 為 所 持 有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類 型 性 質 及 目 的 合 併 公 司 擁 有 之 權 益 私 募 基 金 投 資 投 資 外 部 第 三 方 基 金 公 司 發 行 之 私 募 基 金, 以 期 獲 得 投 資 利 益 投 資 該 基 金 發 行 之 單 位 或 有 限 合 夥 權 益 資 產 證 券 化 商 品 投 資 資 產 證 券 化 商 品, 以 期 獲 得 投 資 利 益 投 資 該 等 個 體 所 發 行 之 資 產 基 礎 證 券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所 認 列 未 納 入 合 併 報 表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有 關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如 下 : 私 募 基 金 投 資 資 產 證 券 化 商 品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32,950,640 $120,360,084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185,055,820 合 計 $32,950,640 $305,415,

25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十 五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1.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編 號 項 目 附 表 1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附 表 一 2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附 表 二 3 與 關 係 人 間 相 互 從 事 主 要 中 心 營 業 項 目 交 易 且 其 交 易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不 適 用 4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附 表 五 5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附 註 七 5 6 其 他 : 母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及 母 子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對 於 保 險 負 債 若 採 不 同 之 會 計 政 策, 應 揭 露 其 會 計 政 策, 並 須 將 財 務 報 告 上 金 額 附 表 八 分 開 揭 露 2.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編 號 項 目 附 表 1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附 表 六 2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附 表 一 3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無 4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附 表 四 5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無 6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無 7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無 8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無 9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附 表 三 10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無 254

25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1 年 12 月 25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美 金 2,285 萬 元 及 民 國 92 年 7 月 24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美 金 2,715 萬 元, 合 計 美 金 5,000 萬 元, 後 於 民 國 99 年 12 月 20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將 匯 出 金 額 修 正 為 美 金 4,833 萬 元 ; 民 國 97 年 5 月 16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美 金 5,900 萬 元 ; 以 及 民 國 101 年 4 月 2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美 金 340 萬 元,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9 月 14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修 正 其 中 尚 未 實 行 之 投 資 計 畫 美 金 3,252 萬 元 為 匯 出 人 民 幣 20,000 萬 元 以 避 免 匯 率 風 險, 合 計 美 金 11,073 萬 元 作 為 資 本, 在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廣 州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從 事 經 營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後 於 民 國 92 年 9 月 25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將 投 資 地 點 由 廣 州 變 更 為 上 海 本 公 司 於 上 海 成 立 之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93 年 12 月 29 日 取 得 企 業 法 人 營 業 執 照, 另 於 民 國 103 年 8 月 12 日 取 得 中 國 保 險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獲 准 變 更 名 稱 為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民 國 98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實 際 匯 出 美 金 4,833 萬 元, 民 國 99 年 9 月 29 日 本 公 司 再 匯 出 美 金 2,988 萬 元 及 民 國 103 年 5 月 8 日 匯 出 人 民 幣 20,000 萬 元, 累 計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實 際 匯 出 人 民 幣 20,000 萬 元 及 美 金 7,821 萬 元, 請 詳 附 表 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10 月 17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美 金 2,639 萬 元 作 為 資 本, 在 大 陸 地 區 與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資 設 立 產 物 保 險 子 公 司, 從 事 經 營 財 產 保 險 業 務, 並 於 民 國 96 年 10 月 8 日 經 中 國 保 險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監 國 際 (2007)1272 號 函 核 准 籌 建 財 產 保 險 公 司, 後 於 民 國 97 年 3 月 6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將 匯 出 金 額 修 正 為 美 金 2,896 萬 元, 再 於 民 國 97 年 8 月 15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將 匯 出 金 額 修 正 為 美 金 2,814 萬 元 本 公 司 與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資 於 上 海 成 立 之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97 年 8 月 26 日 取 得 企 業 法 人 營 業 執 照,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5 月 28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人 民 幣 20,000 萬 元 作 為 增 資 股 本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實 際 匯 出 人 民 幣 20,000 萬 元 及 美 金 2,814 萬 元, 請 詳 附 表 七 255

26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人 民 幣 30,000 萬 元 ( 折 合 美 金 約 4,700 萬 元 ) 及 民 國 101 年 4 月 11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人 民 幣 50,000 萬 元 ( 折 合 美 金 約 8,000 萬 元 ), 合 計 美 金 約 12,700 萬 元 作 為 資 本, 在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從 事 經 營 自 有 辦 公 物 業 出 租 業 務 本 公 司 於 上 海 成 立 之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15 日 取 得 企 業 法 人 營 業 執 照,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4 月 1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人 民 幣 70,000 萬 元 ( 折 合 美 金 約 1.11 億 元 ) 作 為 增 資 股 本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實 際 匯 出 人 民 幣 150,000 萬 元, 請 詳 附 表 七 十 六 部 門 資 訊 1. 一 般 性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依 據 保 險 法 之 規 定 經 營 人 身 保 險 事 業 按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8 號 之 規 定, 合 併 公 司 僅 提 供 保 險 合 約 產 品, 營 運 決 策 者 亦 以 公 司 整 體 為 資 源 配 置, 故 整 體 公 司 為 單 一 營 運 部 門 2. 地 區 別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業 收 入 主 要 係 來 自 國 內 外 地 區 之 保 費 收 入 及 投 資 收 益 有 關 合 併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之 地 區 別 資 訊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國 內 $584,962,900 $649,667,041 國 外 141,293, ,664,242 合 計 $726,256,487 $767,331,

261 五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之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編 製 係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財 務 報 表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第 一 段 所 述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之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財 務 績 效 與 現 金 流 量 如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三 所 述,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已 認 可 且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會 計 年 度 適 用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及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或 解 釋 公 告 ( 不 包 含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九 號 )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並 追 溯 重 編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暨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及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金 管 會 核 准 辦 理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查 核 簽 證 文 號 :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金 管 證 ( 六 ) 字 第 號 會 計 師 : 張 正 道 徐 榮 煌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257

26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資 產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調 整 後 )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 調 整 後 ) 代 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四 六.1 八 九 $137,148,959 3 $330,476,291 7 $280,220, 應 收 款 項 四 六.2 八 九 57,455, ,670, ,362,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四 五 六.3.10 八 九 34,963, ,350, ,02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四 五 六.4.10 八 1,332,387, ,297,762, ,272,046,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四 五 六.5 八 447, ,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淨 額 三 四 五 六.6 八 72,786, ,730, ,039,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四 五 六.7.10 八 九 1,836,032, ,252,861, ,020,141,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四 五 六.8 八 23,478,810-24,092,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淨 額 四 五 六.9 八 18,000,000-39,200, ,90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四 五 六.11 八 九 405,198, ,589, ,625,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四 五 六.11 八 九 3,308,553-12,437,283-15,570, 預 付 房 地 款 - 投 資 四 五 六.11 八 九 2,758,288-1,795,276-4,995, 放 款 四 六.12 八 九 655,130, ,036, ,816,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四 六.13 八 九 638, , ,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四 六.14 八 九 25,684, ,991, ,862, 無 形 資 產 四 六.15 八 39,684,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三 四 五 六.34 八 11,519,847-13,002,962-11,691, 其 他 資 產 六 八 九 十 25,529,297-14,372,124-17,185,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四 六.36 八 480,366, ,938, ,890, XXXX 資 產 總 計 $5,162,517, $4,690,848, $4,183,253, ( 請 參 閱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經 理 人 : 熊 明 河 258 會 計 主 管 : 鄭 旭 峯

26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 續 )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負 債 及 權 益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調 整 後 )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 調 整 後 ) 代 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應 付 款 項 六.18 八 九 $18,110,138 - $23,251,477 - $18,300,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四 五 六.19 八 38,859, ,783, ,148,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四 五 , 特 別 股 負 債 六.20 八 九 15,000,000-30,000, ,000, 保 險 負 債 四 五 六.21 八 4,151,262, ,693,113, ,375,731,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四 五 六.21 八 49,123, ,140, ,911,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四 五 六.21 八 16,026,449-16,846,406-10,482, 負 債 準 備 三 四 五 六.23 八 4,350,842-2,088,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四 五 六.34 八 36,235, ,753, ,254, 其 他 負 債 六 八 九 7,277,007-8,516,824-8,576,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四 六.36 八 480,366, ,938, ,890, XXXX 負 債 總 計 4,816,610, ,364,433, ,910,100, 股 本 普 通 股 股 本 六.26 53,065, ,065, ,065, 資 本 公 積 六.27 13,028,012-13,029,142-13,038, 保 留 盈 餘 三 六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19,560,283-13,038,968-9,897,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27,412, ,704, ,050, 未 分 配 盈 餘 36,498, ,848, ,881, 其 他 權 益 三 (3,656,933) - 41,729, ,219, XXXX 權 益 總 計 345,907, ,415, ,152,853 6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5,162,517, $4,690,848, $4,183,253, ( 請 參 閱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經 理 人 : 熊 明 河 259 會 計 主 管 : 鄭 旭 峯

264 41000 營 業 收 入 : 三 四 九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六.29 $516,449, $479,867, 再 保 費 收 入 六 , ,487 - (1) 保 費 收 入 六 ,647, ,067,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六.29 (992,376) - (9,896,021) (1) (90)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六 (771,170) - (780,660) - (1)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六 ,884, ,391, 再 保 佣 金 收 入 200,494-4,739,687 1 (96) 手 續 費 收 入 六.36 5,762, ,942,669 1 (3) 淨 投 資 損 益 利 息 收 入 113,077, ,98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損 失 (63,794,377) (9) (52,397,626) (7)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已 實 現 利 益 50,439, ,93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損 益 之 已 實 現 利 益 11,865, ,911,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益 之 份 額 1,272, , 兌 換 利 益 48,882, ,993,213 7 (6)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淨 變 動 六.21 1,068,276 - (6,364,225) (1) (117)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利 益 18,987, ,030,705 3 (27) 投 資 減 損 損 失 及 迴 轉 利 益 (8,636) 其 他 淨 投 資 損 失 (49,962) - (2) - 2,100,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收 益 四 六.36 17,156, ,961, (85) 營 業 收 入 合 計 719,744, ,525, (6) 營 業 成 本 : 四 九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六.30 (297,146,848) (41) (278,876,752) (37)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六 ,408-4,734,747 1 (92)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六.30 (296,778,440) (41) (274,142,005) (36) 其 他 保 險 負 債 淨 變 動 六.21 (304,275,222) (42) (289,025,227) (38)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淨 變 動 六.21 (875,123) - (840,737) 承 保 費 用 六.31 (17,403,743) (3) (16,240,573) (2) 佣 金 費 用 六.31 (15,384,026) (2) (15,974,575) (2) (4)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4,757,315) (1) (3,961,373) (1) 財 務 成 本 (295,749) - (105,830)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費 用 四 六.36 (17,156,843) (2) (114,961,689) (15) (85) 營 業 成 本 合 計 (656,926,461) (91) (715,252,009) (94) (8) 營 業 費 用 : 三 四 六.31 九 業 務 費 用 (10,851,624) (2) (7,658,324) (1) 管 理 費 用 (9,493,535) (1) (7,788,605) (1) 員 工 訓 練 費 用 (35,793) - (41,807) - (14)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20,380,952) (3) (15,488,736) (2) 營 業 利 益 42,436, ,784,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四 六.32 九 1,284,333-1,505,533 - (15)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稅 前 純 益 43,721, ,290, 所 得 稅 費 用 三 四 五 六.34 (5,478,377) (1) (2,631,596)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純 益 38,242, ,658, 本 期 淨 利 38,242, ,658,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六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三 (2,140,250) - (1,302,049) 重 估 增 值 ,335 - (100)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三 (163,018) - (961) - 16, 與 不 重 分 類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三 391, ,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 損 失 ) 利 益 (46,542,606) (6) 23,894,810 3 (295)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份 之 避 險 工 具 利 益 ( 損 失 ) 234,720 - (235,636) - (20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金 額 除 每 股 盈 餘 另 予 註 明 外, 均 以 新 臺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 一 三 年 度 一 四 年 度 ( 調 整 後 ) 變 動 百 分 代 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比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685, , 與 可 能 重 分 類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2,147,437 - (2,268,097) - (195)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45,386,605) (6) 21,613,516 3 (310)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7,143,966) (1) $53,272,159 7 (113)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單 位 : 新 臺 幣 元 ) 三 六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淨 利 $7.21 $5.97 ( 請 參 閱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經 理 人 : 熊 明 河 會 計 主 管 : 鄭 旭 峯 260

26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項 目 保 留 盈 餘 附 註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分 之 避 險 工 具 損 益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數 重 估 增 值 權 益 總 額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餘 額 $53,065,274 $13,038,791 $9,897,228 $38,050,593 $121,889,246 $(189,809) $18,165,426 $372,284 $- $16,275,754 $270,564,787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調 整 之 影 響 數 (7,798) ,595,864-2,588,066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餘 額 ( 調 整 後 ) 三 53,065,274 13,038,791 9,897,228 38,050, ,881,448 (189,809) 18,165, ,284 2,595,864 16,275, ,152,853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002,466 (107,726,712) (16,275,754) -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六.28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 3,141,740 - (3,141,740)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705,121 (12,705,121)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1,684,327) 1,684, 特 別 準 備 金 淨 變 動 ( 註 一 ) ,630,373 (1,630,373) 其 他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變 動 數 - (9,649) (9,649)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淨 利 ( 調 整 後 ) 三 ,658, ,658,643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調 整 後 ) 六 (24,493) 22,087,640 (195,578) (1,081,662) 827,609 21,613,516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調 整 後 ) ,658,643 (24,493) 22,087,640 (195,578) (1,081,662) 827,609 53,272,159 其 他 , (827,609) -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 調 整 後 ) 三 53,065,274 13,029,142 13,038, ,704,226 30,848,081 (214,302) 40,253, ,706 1,514, ,415,363 依 金 管 保 壽 字 第 號 函 收 回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10,000,000) 10,000,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六 ,764, ,764,311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六.28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 6,521,315 - (6,521,315)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327,403 (26,327,403) 普 通 股 現 金 股 利 (8,127,481) (8,127,481) 特 別 準 備 金 淨 變 動 ( 註 一 ) ,616,451 (1,616,451) 其 他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變 動 數 - (1,130) (1,130)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淨 利 ,242, ,242,639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六 ,486 (44,136,916) 194,817 (1,911,992) - (45,386,605)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242, ,486 (44,136,916) 194,817 (1,911,992) - (7,143,966)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53,065,274 $13,028,012 $19,560,283 $227,412,391 $36,498,070 $253,184 $(3,883,850) $371,523 $(397,790) $- $345,907,097 註 一 :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十 八 條 提 列 ( 請 參 閱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經 理 人 : 熊 明 河 會 計 主 管 : 鄭 旭 峯 261

266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一 四 年 度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一 三 年 度 ( 調 整 後 )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金 額 本 期 稅 前 淨 利 三 $43,721,016 $34,290,239 調 整 項 目 :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折 舊 費 用 六 , ,055 攤 銷 費 用 六.31 1,091,006 51,693 呆 帳 費 用 提 列 數 739, ,068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損 失 64,202,886 52,575,31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淨 利 益 (30,556,926) (25,917,904)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損 益 之 淨 利 益 (11,865,939) (8,911,444) 利 息 費 用 57,834 59,078 利 息 收 入 (113,077,430) (98,984,235) 股 利 收 入 (20,290,894) (15,196,062) 各 項 保 險 負 債 淨 變 動 333,384, ,381,876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淨 變 動 (1,016,931) (2,771,176)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淨 變 動 (1,068,276) 6,364,225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益 之 份 額 (1,272,762) (396,366) 處 分 及 報 廢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損 失 ( 利 益 ) 231 (222) 處 分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損 失 - 2 處 分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損 失 ( 利 益 ) 174,281 (2,022,983)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8,636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利 益 (11,030,264) (16,460,337)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合 計 210,104, ,846,584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 負 債 變 動 數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減 少 74,814,261 70,832,766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減 少 292 5,178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41,839,269) 24,096,191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增 加 (516,503,423) (223,808,677)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減 少 ( 增 加 ) 613,865 (24,092,675) 應 收 票 據 減 少 234, ,240 其 他 應 收 款 減 少 ( 增 加 ) 1,527,136 (3,992,205) 預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預 付 款 減 少 48,886 57,498 存 出 保 證 金 ( 增 加 ) 減 少 (20,100,093) 736,258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273,602) 93,158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減 少 21,200,000 1,700,000 其 他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2,079,467) 719,625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減 少 (109,210,847) (76,800,277)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減 少 - (5,148) 應 付 票 據 減 少 (26,370) (13) 應 付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減 少 - (2) 其 他 應 付 款 ( 減 少 ) 增 加 (5,662,060) 4,605,871 應 付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增 加 ( 減 少 ) 256,110 (92,686) 應 付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減 少 - (8,952) 應 付 佣 金 ( 減 少 ) 增 加 (413,223) 447,101 預 收 款 項 增 加 88,194 26,977 存 入 保 證 金 增 加 80, ,277 負 債 準 備 減 少 - (140,227) 遞 延 手 續 費 收 入 減 少 (11,877) (14,512) 其 他 負 債 減 少 (1,612,146) (440,042)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準 備 增 加 116, ,112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變 動 數 合 計 (598,751,753) (225,218,164)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 流 出 ) 流 入 (344,925,922) 15,918,659 收 取 之 利 息 107,376,066 97,714,150 收 取 之 股 利 20,535,909 15,294,788 支 付 之 利 息 (61,028) (59,665) 退 還 之 所 得 稅 286,755 58,280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 流 出 ) 流 入 (216,788,220) 128,926,212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取 得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38,562,655) (22,983,837) 處 分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39,706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減 資 退 回 股 款 56,248 15,356 取 得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261,295) (239,134) 處 分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312 1,019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88,802) (41,567) 概 括 承 受 他 公 司 之 淨 現 金 收 取 數 六 37 16,157,186 - 概 括 承 受 他 公 司 之 賠 付 款 六 37 30,300,000 - 放 款 減 少 ( 增 加 ) 46,965,289 (57,625,120) 取 得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8,079,114) (10,423,699) 處 分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01,200 12,587,000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46,588,369 (78,670,276)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償 還 特 別 股 負 債 (15,000,000) -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8,127,481) -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23,127,481) - 本 期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減 少 ) 增 加 數 (193,327,332) 50,255,936 期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330,476, ,220,355 期 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137,148,959 $330,476,291 ( 請 參 閱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經 理 人 : 熊 明 河 會 計 主 管 : 鄭 旭 峯 262

26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金 額 除 另 予 註 明 外, 均 以 新 臺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 一 公 司 沿 革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於 民 國 51 年 10 月 23 日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 組 成,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本 公 司 為 發 揮 綜 合 經 營 效 益, 強 化 金 融 市 場 之 競 爭 力, 以 股 份 轉 換 方 式 設 立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並 於 民 國 90 年 12 月 31 日 經 財 政 部 核 准 上 市, 本 公 司 於 同 日 下 市 為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本 公 司 註 冊 地 及 主 要 營 運 據 點 位 於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仁 愛 路 四 段 296 號 另 本 公 司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辦 理 國 寶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國 寶 人 壽 ) 及 幸 福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幸 福 人 壽 )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標 售 案 且 得 標, 於 民 國 104 年 3 月 27 日 簽 訂 概 括 讓 與 及 承 受 合 約, 並 以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為 移 轉 基 準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之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及 最 終 母 公 司 均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業 經 董 事 會 於 民 國 105 年 3 月 17 日 通 過 發 布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1. 首 次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而 產 生 之 會 計 政 策 變 動 本 公 司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 已 認 可 且 自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會 計 年 度 適 用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或 解 釋 公 告, 除 下 述 新 準 則 及 修 正 之 性 質 及 影 響 說 明 外, 其 餘 首 次 適 用 對 本 公 司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1)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修 訂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對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會 計 處 理 之 主 要 改 變 彙 總 如 下 : 263

26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依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原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已 被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所 取 代, 且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計 算 係 由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其 中 折 現 率 則 於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開 始 時 決 定 對 於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原 先 於 福 利 既 得 時 係 立 即 認 列, 未 既 得 部 分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於 平 均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依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之 認 列 係 當 計 畫 修 正 或 縮 減 發 生 時 或 當 企 業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時, 兩 者 較 早 之 日 期 認 列 為 費 用, 是 以 未 既 得 之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不 再 於 未 來 既 得 期 間 遞 延 認 列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要 求 更 多 之 揭 露 規 定, 請 詳 附 註 六 之 說 明 本 公 司 除 未 就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以 前 其 他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中 之 員 工 福 利 成 本 之 變 動 調 整 該 等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外, 已 依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過 渡 規 定, 追 溯 適 用 員 工 福 利 之 規 定, 並 調 整 所 列 報 最 早 以 前 期 間 期 初 之 項 目, 及 比 較 期 間 金 額 本 公 司 原 先 對 於 前 期 累 積 未 認 列 淨 精 算 損 益 超 過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與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孰 大 者 之 10% 時, 超 額 部 分 依 員 工 預 期 平 均 剩 餘 工 作 年 限 予 以 攤 銷 依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並 立 即 認 列 於 其 他 權 益 各 期 調 整 項 目 及 金 額 影 響 ( 增 加 ( 減 少 ))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對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影 響 營 業 收 入 增 加 $22 $28 營 業 費 用 增 加 (31,045) (144,997) 所 得 稅 費 用 減 少 5,278 24,649 本 期 淨 利 減 少 (25,745) (120,320)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2,140,250) (1,302,049)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163,018) (961) 與 不 重 分 類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391, ,348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減 少 ( 元 ) - (0.02) 264

26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對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影 響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淨 額 減 少 $(164,401) $(1,405) $(47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增 加 ( 減 少 ) 112,369 (284,185) (530,182) 負 債 準 備 增 加 ( 減 少 ) 499,621 (1,671,674) (3,118,720) 保 留 盈 餘 減 少 (153,863) (128,118) (7,798) 其 他 權 益 ( 減 少 ) 增 加 (397,790) 1,514,202 2,595,864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此 修 正 要 求 對 所 有 於 報 導 日 存 在 之 未 除 列 之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及 對 已 移 轉 資 產 之 任 何 持 續 參 與 提 供 額 外 之 量 化 及 質 性 揭 露 本 公 司 增 加 對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之 量 化 及 質 性 揭 露 (3)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此 修 正 要 求 企 業 揭 露 與 互 抵 權 及 相 關 安 排 之 資 訊, 前 述 揭 露 應 提 供 有 助 於 評 估 互 抵 對 企 業 財 務 狀 況 影 響 之 資 訊 新 揭 露 規 範 所 有 已 認 列 金 融 工 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規 定 互 抵 者 外, 亦 適 用 於 受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已 認 列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增 加 對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之 揭 露 (4)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規 定 關 於 企 業 於 子 公 司 聯 合 協 議 關 聯 企 業 及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規 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之 規 定 較 先 前 揭 露 之 規 定 更 為 完 整, 例 如,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之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及 對 具 重 大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子 公 司 等, 請 詳 附 註 六 (5)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對 所 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提 供 單 一 指 引 來 源, 且 未 改 變 企 業 何 時 須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本 公 司 重 評 估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政 策,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之 適 用 並 未 重 大 影 響 本 公 司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亦 規 定 額 外 揭 露, 所 需 之 額 外 揭 露 於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相 關 個 別 附 註 中 提 供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則 於 附 註 七 提 供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之 過 渡 規 定,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起 推 延 適 用 該 準 則 之 規 定, 且 相 關 揭 露 無 須 適 用 於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前 所 提 供 之 比 較 資 訊 265

27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6)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修 正 之 要 求 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節 列 報 之 各 單 行 項 目, 依 其 後 續 是 否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予 以 分 類 及 分 組 此 項 修 正 並 未 重 大 影 響 本 公 司 之 認 列 或 衡 量, 僅 對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產 生 影 響 (7)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比 較 資 訊 之 釐 清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修 正 之 規 定, 當 企 業 追 溯 適 用 一 項 會 計 政 策 或 追 溯 重 編 財 務 報 表 之 項 目, 或 重 分 類 其 財 務 報 表 之 項 目 而 對 前 期 財 務 狀 況 表 之 資 訊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時, 列 報 最 早 比 較 期 間 之 期 初 財 務 狀 況 表, 不 需 要 提 供 與 最 早 比 較 期 間 之 期 初 財 務 狀 況 表 相 關 之 附 註 此 項 修 正 並 未 重 大 影 響 本 公 司 之 認 列 或 衡 量, 僅 影 響 財 務 報 告 之 附 註 2. 截 至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本 公 司 未 採 用 下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準 則 或 解 釋 : (1)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資 產 減 損 之 修 正 此 修 正 係 針 對 2011 年 5 月 發 布 之 修 正, 要 求 企 業 僅 於 報 導 期 間 認 列 或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時, 始 應 揭 露 個 別 資 產 ( 包 括 商 譽 )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此 外, 此 修 正 並 要 求 揭 露 依 據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決 定 已 減 損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時,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與 關 鍵 假 設 等 資 訊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1 號 公 課 該 解 釋 就 應 在 何 時 針 對 政 府 課 徵 之 公 課 ( 包 括 按 照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負 債 準 備 或 有 負 債 及 或 有 資 產 的 規 定 進 行 核 算 的 公 課 以 及 時 間 和 金 額 均 可 確 定 之 公 課 ) 估 列 為 負 債 提 供 相 關 指 引 此 解 釋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3) 衍 生 工 具 之 合 約 更 替 及 避 險 會 計 之 延 續 此 修 正 主 要 係 對 衍 生 工 具 若 有 合 約 更 替, 於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之 情 況 下, 無 須 停 止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66

27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4)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之 修 正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此 修 正 針 對 員 工 或 第 三 方 提 撥 至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其 提 撥 金 與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之 年 數 無 關 者 ( 例 如 依 員 工 薪 資 固 定 比 例 ), 提 供 得 選 擇 之 簡 化 會 計 處 理 方 法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5)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2 號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修 正 既 得 條 件 及 市 價 條 件 之 定 義 及 新 增 績 效 條 件 及 服 務 條 件 之 定 義 ( 績 效 條 件 及 服 務 條 件 之 定 義 於 修 正 前 係 包 含 於 既 得 條 件 之 定 義 中 ) 以 上 修 正 適 用 給 與 日 發 生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後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此 修 正 包 括 (1) 刪 除 企 業 合 併 之 或 有 對 價 分 類 規 定 中 其 他 適 用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2) 刪 除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負 債 準 備 或 有 負 債 及 或 有 資 產 或 其 他 適 當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規 定 非 金 融 資 產 或 非 金 融 負 債 之 或 有 對 價 應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將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3)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之 規 定 以 釐 清 為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或 有 對 價, 僅 能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依 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之 規 定 表 達 於 損 益 此 修 正 自 收 購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企 業 合 併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8 號 營 運 部 門 要 求 企 業 揭 露 管 理 階 層 彙 總 營 運 部 門 之 判 斷 基 準, 並 釐 清 僅 於 部 門 資 產 定 期 提 供 情 況 下 方 需 揭 露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總 額 調 節 至 企 業 資 產 總 額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新 增 結 論 基 礎 係 釐 清 因 先 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連 帶 修 正, 而 移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第 B 段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及 衡 量 第 AG79 段, 並 非 意 圖 改 變 相 關 衡 量 規 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此 修 正 釐 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項 目 重 估 價 時, 重 估 價 日 之 累 計 折 舊 得 以 總 帳 面 金 額 與 淨 帳 面 金 額 兩 者 間 之 差 額 重 新 計 算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67

27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4 號 關 係 人 揭 露 此 修 正 釐 清 若 一 個 體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人 員 服 務 予 報 導 個 體 或 報 導 個 體 之 母 公 司, 則 該 個 體 為 報 導 個 體 之 關 係 人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此 修 正 釐 清 無 形 資 產 項 目 重 估 價 時, 重 估 價 日 之 累 計 攤 銷 得 以 總 帳 面 金 額 與 淨 帳 面 金 額 兩 者 間 之 差 額 重 新 計 算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6)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此 修 正 於 結 論 基 礎 中 釐 清 首 次 採 用 者 於 首 份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財 務 報 表 中, 得 選 擇 適 用 已 發 布 並 已 生 效 之 準 則 或 亦 得 選 擇 提 前 適 用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準 則 或 修 正 ( 若 該 準 則 或 修 正 允 許 提 前 適 用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此 修 正 係 釐 清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第 2 段 (a) 所 述 之 範 圍 例 外 項 目 包 括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所 定 義 聯 合 協 議 所 有 類 型 之 成 立 且 僅 適 用 於 聯 合 協 議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表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修 正 述 明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第 52 段 對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群 組 之 公 允 價 值 以 淨 額 基 礎 衡 量 時, 其 範 圍 亦 包 括 屬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及 衡 量 或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範 圍 之 其 他 合 約, 無 論 該 等 合 約 是 否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定 義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此 修 正 澄 清 特 定 交 易 是 否 符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之 定 義 以 及 該 不 動 產 是 否 同 時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 需 分 別 依 循 此 兩 號 準 則 之 規 定 獨 立 進 行 分 析 此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68

27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7)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4 號 管 制 遞 延 帳 戶 對 於 處 於 費 率 管 制 活 動 之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採 用 者, 允 許 該 等 個 體 依 先 前 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繼 續 認 列 與 費 率 管 制 相 關 之 金 額, 惟 為 增 進 與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編 製 者 之 比 較 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4 號 要 求 應 將 該 等 金 額 單 獨 列 報 此 準 則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8)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之 修 正 - 收 購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會 計 此 修 正 針 對 如 何 處 理 收 購 聯 合 營 運 ( 構 成 一 業 務 者 ) 之 權 益 提 供 新 指 引, 要 求 企 業 就 其 收 購 持 份 之 範 圍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 及 未 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相 衝 突 之 其 他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之 所 有 原 則, 並 依 據 該 等 準 則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9)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之 修 正 - 可 接 受 之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法 之 闡 釋 此 修 正 係 釐 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折 舊 方 法, 不 宜 以 使 用 該 資 產 之 活 動 所 產 生 之 收 入 為 基 礎 因 該 等 收 入 通 常 反 映 與 企 業 消 耗 該 資 產 經 濟 效 益 無 關 之 其 他 因 素, 例 如 銷 售 活 動 及 銷 售 數 量 及 價 格 之 改 變 等 此 修 正 亦 釐 清 無 形 資 產 攤 銷 方 法 之 前 提 假 設, 不 宜 以 收 入 作 為 衡 量 無 形 資 產 經 濟 效 益 消 耗 型 態 之 基 礎 ( 惟 於 特 殊 情 況 下, 該 前 提 假 設 可 被 反 駁 )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0)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此 新 準 則 之 核 心 原 則 為 企 業 認 列 收 入 以 描 述 對 客 戶 所 承 諾 之 商 品 或 勞 務 之 移 轉, 該 收 入 之 金 額 反 映 該 等 商 品 或 勞 務 換 得 之 預 期 有 權 取 得 之 對 價 企 業 依 該 核 心 原 則 認 列 收 入, 應 適 用 下 列 步 驟 : 步 驟 1: 辨 認 客 戶 合 約 步 驟 2: 辨 認 合 約 中 之 履 約 義 務 步 驟 3: 決 定 交 易 價 格 步 驟 4: 將 交 易 價 格 分 攤 至 合 約 中 之 履 約 義 務 步 驟 5: 於 ( 或 隨 ) 企 業 滿 足 履 約 義 務 時 認 列 收 入 此 外, 亦 包 括 一 套 整 合 性 之 揭 露 規 定, 該 等 規 定 將 使 企 業 對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提 供 有 關 客 戶 合 約 所 產 生 之 收 入 與 現 金 流 量 之 性 質 金 額 時 間 及 不 確 定 性 之 綜 合 資 訊 此 準 則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69

27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1) 農 業 : 生 產 性 植 物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1 號 之 修 正 ) 由 於 生 產 性 植 物 之 產 出 過 程 與 製 造 過 程 類 似,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決 定 生 產 性 植 物 應 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所 規 定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處 理 方 式 一 致 因 此, 此 修 正 將 生 產 性 植 物 納 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之 範 圍, 而 於 生 產 性 植 物 上 成 長 之 作 物 則 維 持 於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1 號 之 範 圍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最 終 版 本, 內 容 包 括 分 類 與 衡 量 減 損 及 避 險 會 計, 此 準 則 將 取 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及 先 前 已 發 布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 內 容 包 含 分 類 與 衡 量 及 避 險 會 計 ) 分 類 與 衡 量 : 金 融 資 產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主 要 係 以 管 理 金 融 資 產 之 經 營 模 式 及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金 流 量 特 性 為 基 礎 ; 金 融 負 債 則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外, 另 有 本 身 信 用 變 動 不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規 定 減 損 : 係 以 預 計 損 失 模 型 評 估 減 損 損 失, 以 原 始 認 列 後 之 信 用 風 險 是 否 重 大 增 加 而 認 列 12 個 月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計 信 用 損 失 避 險 會 計 : 係 以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為 基 礎 採 用 避 險 會 計, 並 以 避 險 比 率 衡 量 有 效 性 此 準 則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3) 於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之 權 益 法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正 ) 此 計 畫 係 還 原 2003 年 修 訂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時 所 移 除 於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權 益 法 會 計 處 理 之 選 項, 以 與 特 定 國 家 之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會 計 處 理 之 規 定 相 符 此 準 則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70

27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4)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修 正 -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此 計 畫 係 為 處 理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間, 有 關 以 子 公 司 作 價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而 喪 失 控 制 之 不 一 致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規 定 投 入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以 交 換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權 益 時, 應 依 順 流 交 易 之 處 理 方 式 銷 除 所 產 生 利 益 或 損 失 之 份 額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則 規 定 應 認 列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時 之 全 數 利 益 或 損 失 此 修 正 限 制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前 述 規 定, 當 構 成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所 定 義 為 業 務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時, 其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應 全 數 認 列 此 修 正 亦 修 改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使 得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當 出 售 或 投 入 不 構 成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所 定 義 業 務 之 子 公 司 時, 其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僅 就 非 屬 投 資 者 所 享 有 份 額 之 範 圍 認 列 此 外, 此 修 正 經 決 議 未 定 期 延 後 生 效, 但 仍 允 許 提 前 適 用 (15)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5 號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及 停 業 單 位 此 修 正 係 規 定 資 產 ( 或 待 處 分 群 組 ) 自 待 出 售 重 分 類 為 待 分 配 予 業 主 時, 視 為 原 始 處 分 計 畫 之 延 續, 反 之 亦 然 此 外, 亦 規 定 停 止 分 類 為 待 分 配 予 業 主 之 處 理 與 停 止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之 處 理 相 同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此 修 正 釐 清 收 費 之 服 務 合 約 可 構 成 繼 續 參 與 之 目 的 而 須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中 有 關 整 體 除 列 之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之 揭 露 規 定 此 外, 此 修 正 亦 刪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對 於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之 揭 露 要 求 適 用 於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之 相 關 規 定, 而 回 歸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中 簡 明 財 務 報 表 之 規 定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71

27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此 修 正 釐 清 依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第 83 段 之 規 定, 於 評 估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是 否 有 深 度 市 場 以 決 定 退 職 後 福 利 義 務 折 現 之 折 現 率 時, 係 以 義 務 發 行 使 用 之 幣 別 作 為 依 據, 而 非 以 國 家 作 為 依 據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此 修 正 釐 清 何 謂 於 期 中 財 務 報 告 其 他 部 分 揭 露 之 資 訊 ; 此 修 正 明 訂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規 定 之 揭 露 須 包 含 於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中 或 自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交 叉 索 引 至 此 資 訊 所 在 處, 而 該 資 訊 需 與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同 時 間 及 以 相 同 條 件 提 供 予 使 用 者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6) 揭 露 倡 議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主 要 修 正 包 括 :(1) 重 大 性, 釐 清 企 業 不 應 藉 由 不 重 要 之 資 訊 或 將 不 同 性 質 或 功 能 之 資 訊 彙 總 表 達 而 模 糊 重 要 資 訊, 降 低 財 務 報 表 之 可 了 解 性 此 項 修 正 再 次 重 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要 求 特 定 之 揭 露, 應 進 行 該 資 訊 是 否 重 大 之 評 估 (2) 分 類 及 小 計, 釐 清 綜 合 損 益 表 及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單 行 項 目 可 再 予 細 分, 及 企 業 應 如 何 表 達 並 增 加 額 外 之 小 計 資 訊 (3) 附 註 之 架 構, 釐 清 對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呈 現 之 順 序, 企 業 係 有 裁 量 空 間, 惟 仍 強 調 考 量 順 序 時 要 兼 顧 可 了 解 性 及 可 比 性 (4) 會 計 政 策 之 揭 露, 刪 除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中 與 所 得 稅 及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相 關 之 例 舉, 因 考 量 前 述 例 舉 並 無 助 益, 及 (5) 源 自 權 益 會 計 處 理 投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釐 清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份 額 依 後 續 能 否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彙 總 為 財 務 報 表 之 單 行 項 目 表 達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7) 投 資 個 體 : 對 合 併 例 外 之 適 用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 此 修 正 包 括 :(1) 釐 清 當 投 資 個 體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所 有 子 公 司 時, 本 身 為 該 投 資 個 體 子 公 司 之 中 間 層 級 母 公 司 係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第 4 段 所 規 定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豁 免 (2) 釐 清 子 公 司 唯 有 於 其 本 身 並 非 投 資 個 體 且 提 供 對 投 資 個 體 母 公 司 之 支 援 服 務 時, 方 須 依 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第 32 段 之 規 定 併 入 投 資 個 體 母 公 司 之 合 併 報 表, 及 (3) 允 許 投 資 者 於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所 規 定 之 權 益 法 時, 保 留 屬 投 資 個 體 之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對 其 子 公 司 權 益 所 適 用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72

27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8)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 此 新 準 則 要 求 承 租 人 除 特 定 豁 免 條 件 外, 對 所 有 租 賃 採 單 一 會 計 模 式, 即 將 大 部 分 之 租 賃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資 產 及 負 債 另, 出 租 人 之 租 賃 仍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及 融 資 租 賃 此 準 則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9) 未 實 現 損 失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認 列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 此 修 正 係 釐 清 對 於 未 實 現 損 失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認 列 方 式 此 修 正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0) 揭 露 倡 議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7 號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修 正 ) 此 修 正 係 針 對 與 負 債 有 關 之 籌 資 活 動, 增 加 期 初 至 期 末 之 調 節 資 訊 此 修 正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以 上 為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準 則 或 解 釋, 其 實 際 適 用 日 期 以 金 管 會 規 定 為 準, 本 公 司 尚 在 評 估 上 述 新 公 布 或 修 正 準 則 或 解 釋 之 潛 在 影 響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1. 遵 循 聲 明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2. 編 製 基 礎 本 公 司 依 據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依 據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第 27 條 規 定,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合 併 基 礎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中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分 攤 數 相 同, 且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業 主 權 益 與 合 併 基 礎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中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相 同 因 此, 投 資 子 公 司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表 達, 並 作 必 要 之 評 價 調 整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除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外, 係 以 歷 史 成 本 為 編 製 基 礎 除 另 行 註 明 者 外,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均 以 新 臺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273

27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外 幣 交 易 本 公 司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係 以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臺 幣 表 達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以 該 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調 整, 因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以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調 整, 屬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者, 因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屬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者,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以 原 始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4.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之 換 算 本 公 司 之 每 一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係 自 行 決 定 其 功 能 性 貨 幣, 並 以 該 功 能 性 貨 幣 衡 量 其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時,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臺 幣,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因 換 算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於 處 分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時, 將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累 計 於 權 益 項 下 之 單 獨 組 成 部 分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於 認 列 處 分 損 益 時,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涉 及 對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喪 失 控 制 之 部 分 處 分, 及 部 分 處 分 對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關 聯 企 業 或 聯 合 協 議 之 權 益 後, 所 保 留 之 權 益 係 一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金 融 資 產 者, 亦 按 處 分 處 理 在 未 喪 失 控 制 下 部 分 處 分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時, 按 比 例 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以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調 整, 而 不 認 列 為 損 益 ; 在 未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或 聯 合 控 制 下, 部 分 處 分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關 聯 企 業 或 聯 合 協 議 時,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則 按 比 例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因 收 購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產 生 之 商 譽 及 對 其 資 產 與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所 作 之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視 為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並 以 其 功 能 性 貨 幣 列 報 5.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係 庫 存 現 金 活 期 存 款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定 期 存 款 或 投 資 本 公 司 將 合 約 期 間 12 個 月 內 及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之 定 期 存 款 歸 類 為 約 當 現 金 274

27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6.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原 始 認 列 與 續 後 衡 量 依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將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等 金 融 負 債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係 依 據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與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之 定 義 分 類 為 金 融 負 債 或 權 益 金 融 資 產 之 慣 例 交 易, 其 購 買 或 出 售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處 理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續 後 評 價 依 其 分 類 列 示 如 下 :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屬 此 類 別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於 續 後 評 價 時, 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並 分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及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及 原 始 認 列 即 指 定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工 具 不 得 重 分 類 為 其 他 類 別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如 不 再 以 短 期 出 售 為 目 的 且 符 合 下 列 情 況 之 ㄧ 者 可 重 分 類 :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定 義 者, 且 公 司 有 意 圖 及 能 力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至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或 到 期 日, 得 重 分 類 為 其 他 類 別 金 融 工 具 不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定 義 者, 僅 於 極 少 情 況 下 方 得 重 分 類 為 其 他 類 別 金 融 工 具 前 述 之 重 分 類, 以 重 分 類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重 分 類 日 之 新 成 本 或 攤 銷 後 成 本, 原 已 認 列 之 相 關 損 益 不 予 迴 轉 原 來 非 屬 於 此 類 之 金 融 工 具 續 後 不 得 重 分 類 為 此 類 275

28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等 金 融 資 產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續 後 評 價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造 成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除 減 損 損 失 及 貨 幣 性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外, 於 除 列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時, 將 累 積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若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之 定 義, 且 公 司 有 意 圖 及 能 力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至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或 到 期 日, 得 重 分 類 為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重 分 類 時, 以 重 分 類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重 分 類 日 之 新 成 本 或 攤 銷 後 成 本, 原 已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相 關 損 益 則 分 期 攤 銷 為 當 期 損 益 (3)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依 避 險 會 計 指 定 且 為 有 效 避 險 工 具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4)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具 有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之 收 取 金 額 及 固 定 到 期 日, 且 有 積 極 意 圖 及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為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投 資 ( 如 債 券 ) 於 續 後 評 價 時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並 於 除 列 價 值 減 損 或 攤 銷 時 認 列 當 期 損 益 攤 銷 後 成 本 之 計 算 係 以 原 始 認 列 金 額 減 除 償 付 之 本 金, 調 整 原 始 認 列 金 額 與 到 期 金 額 間 差 異 數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計 算 之 累 積 已 攤 銷 金 額, 再 減 除 價 值 減 損 或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之 金 額 估 計 現 金 流 量 以 計 算 有 效 利 息 時, 係 考 量 金 融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並 包 括 支 付 或 收 取 之 手 續 費 折 溢 價 及 交 易 成 本 等 (5)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係 指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且 具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收 取 金 額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但 不 包 含 : 原 意 圖 立 即 或 於 短 期 內 出 售 而 應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者 及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276

28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者 因 債 務 人 信 用 惡 化 以 外 之 因 素, 致 持 有 人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幾 乎 所 有 之 原 始 投 資 者 此 等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應 收 款 項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及 放 款 單 獨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於 原 始 衡 量 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攤 銷 後 成 本 之 計 算 則 考 量 取 得 時 之 折 價 或 溢 價 以 及 交 易 成 本 有 效 利 息 法 之 攤 銷 認 列 於 損 益 擔 保 放 款 應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惟 若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大, 得 以 原 始 放 款 之 金 額 衡 量 (6) 金 融 負 債 金 融 負 債 之 續 後 評 價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但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及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除 列 (1) 金 融 資 產 當 本 公 司 對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已 失 效, 或 業 已 移 轉 該 金 融 資 產 及 幾 乎 所 有 相 關 之 所 有 權 風 險 及 報 酬 時, 則 將 該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當 本 公 司 承 作 證 券 借 貸 交 易 或 將 債 券 或 股 票 供 作 附 買 回 條 件 交 易 之 擔 保 品 時, 並 不 除 列 該 金 融 資 產, 因 金 融 資 產 幾 乎 所 有 之 所 有 權 風 險 及 報 酬 仍 保 留 在 公 司 (2) 金 融 負 債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負 債 於 合 約 規 定 之 義 務 解 除 取 消 或 到 期 而 使 金 融 負 債 消 滅 時, 除 列 全 部 或 部 分 金 融 負 債 當 相 同 債 權 人 以 幾 乎 不 相 同 條 件 交 換 既 有 之 金 融 負 債, 或 對 既 有 負 債 條 件 進 行 大 幅 修 改, 並 同 時 承 擔 新 金 融 負 債, 該 種 交 換 或 修 改 視 為 除 列 既 有 負 債 並 同 時 認 列 新 負 債, 差 額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277

28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金 融 資 產 之 重 分 類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工 具 重 分 類 : (1) 不 得 將 所 持 有 或 發 行 之 衍 生 工 具 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種 類 重 分 類 出 來 (2) 不 得 將 原 始 認 列 時 已 被 企 業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任 何 金 融 工 具 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種 類 重 分 類 出 來 (3)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不 得 將 任 何 金 融 工 具 重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種 類 (4) 若 意 圖 或 能 力 改 變, 致 使 投 資 不 再 適 合 分 類 為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時, 該 投 資 應 重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並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應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5) 若 於 當 年 度 或 前 二 個 會 計 年 度 內, 曾 在 到 期 日 前 出 售 或 重 分 類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投 資, 且 其 金 額 並 非 很 小 者, 則 不 得 將 任 何 金 融 資 產 歸 類 為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剩 餘 之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應 重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工 具 互 抵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僅 於 同 時 符 合 (1) 目 前 具 備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以 抵 銷 已 認 列 金 額, 及 (2)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變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才 得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並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以 淨 額 表 達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除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外,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係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評 估 減 損,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損 失 事 項, 致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減 少 除 應 收 款 項 及 放 款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外, 其 餘 則 直 接 由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並 將 損 失 認 列 於 損 益 當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低 於 成 本 且 發 生 顯 著 或 永 久 性 下 跌 時, 將 被 認 為 是 一 項 損 失 事 項 278

28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之 損 失 事 項 可 能 包 含 : (1) 發 行 人 或 交 易 對 方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或 (2) 違 反 合 約, 例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或 (3) 債 務 人 很 有 可 能 破 產 或 進 行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 或 (4)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因 發 行 人 財 務 困 難 而 消 失 本 公 司 針 對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與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首 先 個 別 評 估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存 有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個 別 不 重 大 之 金 融 資 產 則 以 群 組 評 估 若 確 定 個 別 評 估 之 金 融 資 產 無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存 在, 無 論 是 否 重 大, 將 具 有 類 似 信 用 風 險 特 性 之 金 融 資 產 合 併 為 一 群 組, 並 以 群 組 進 行 減 損 評 估 若 存 有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之 客 觀 證 據, 損 失 之 衡 量 係 以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現 值 之 差 額 決 定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值 係 依 該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惟 放 款 如 採 浮 動 利 率, 其 用 以 衡 量 減 損 損 失 之 折 現 率 則 為 現 時 有 效 利 率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減 少 後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為 基 礎, 並 以 計 算 減 損 損 失 所 採 用 之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率 持 續 估 列 入 帳 當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預 期 於 未 來 無 法 收 現 時,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及 相 關 之 備 抵 科 目 即 應 予 沖 銷 於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後 續 年 度, 若 因 一 事 件 之 發 生 導 致 估 計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增 加 或 減 少, 則 藉 由 調 整 備 抵 科 目 以 增 加 或 減 少 先 前 已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如 沖 銷 之 後 回 收, 則 此 回 收 認 列 於 損 益 除 前 述 評 估 外, 本 公 司 並 參 照 保 險 業 資 產 評 估 及 逾 期 放 款 催 收 款 呆 帳 處 理 辦 法 規 定, 保 險 業 對 放 款 資 產 其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不 得 低 於 下 列 各 款 標 準 : (1) 第 一 類 放 款 資 產 扣 除 壽 險 貸 款 墊 繳 保 費 及 對 於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之 債 權 餘 額 後 之 百 分 之 零 點 五 第 二 類 放 款 資 產 債 權 餘 額 之 百 分 之 二 第 三 類 放 款 資 產 債 權 餘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第 四 類 放 款 資 產 債 權 餘 額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及 第 五 類 放 款 資 產 債 權 餘 額 全 部 之 和 (2) 第 一 類 至 第 五 類 放 款 資 產 扣 除 壽 險 貸 款 墊 繳 保 費 及 對 於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之 債 權 餘 額 後 全 部 之 和 之 百 分 之 一 (3) 逾 期 放 款 及 催 收 款 經 合 理 評 估 已 無 擔 保 部 分 之 合 計 數 其 最 低 應 提 列 之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應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起 三 年 內 分 年 提 足 279

28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減 損 認 列 金 額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與 目 前 公 允 價 值 之 差 異 所 衡 量 之 累 積 損 失, 減 除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並 自 權 益 項 下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權 益 投 資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透 過 損 益 迴 轉 ; 減 損 後 之 公 允 價 值 增 加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債 務 工 具, 減 損 認 列 金 額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與 當 時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異 所 衡 量 之 累 積 損 失, 減 除 該 資 產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未 來 利 息 收 入 依 資 產 減 少 後 帳 面 金 額 為 基 礎, 並 以 衡 量 減 損 損 失 計 算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所 使 用 之 有 效 利 率 設 算, 利 息 收 入 認 列 於 損 益 債 務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如 於 後 續 年 度 增 加, 且 該 增 加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相 關, 則 減 損 損 失 透 過 損 益 迴 轉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與 避 險 會 計 本 公 司 從 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利 率 交 換 換 匯 換 利 選 擇 權 期 貨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交 易, 主 要 係 用 以 規 避 利 率 與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此 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原 始 認 列 與 續 後 衡 量 皆 以 公 允 價 值 為 基 礎, 當 公 允 價 值 為 正 時 則 認 列 為 資 產, 為 負 時 則 認 列 為 負 債 當 不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條 件 時,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部 分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避 險 關 係 可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類 型 : (1)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 係 指 規 避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未 認 列 確 定 承 諾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2)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 係 指 規 避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之 風 險, 該 變 動 係 因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 例 如 浮 動 利 率 債 務 之 全 部 或 部 分 之 未 來 利 息 支 付 ) 或 高 度 很 有 可 能 預 期 交 易 之 特 定 風 險 所 引 起, 且 該 變 動 將 影 響 損 益 (3)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避 險 : 係 指 規 避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之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本 公 司 在 指 定 避 險 開 始 時, 有 關 避 險 關 係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及 避 險 策 略 等, 即 備 有 正 式 書 面 文 件 文 件 中 載 明 避 險 工 具 相 關 被 避 險 項 目 或 交 易 及 被 規 避 風 險 本 質 之 確 認, 與 如 何 評 估 避 險 工 具 抵 銷 欲 規 避 風 險 造 成 被 避 險 項 目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之 有 效 性 本 公 司 預 期 於 避 險 開 始 及 避 險 期 間 中, 該 避 險 能 高 度 有 效 抵 銷 指 定 避 險 期 間 被 規 避 風 險 所 造 成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本 公 司 並 持 續 於 避 險 期 間 中 評 估 避 險 有 效 性, 以 確 信 該 避 險 於 避 險 期 間 中 持 續 高 度 有 效 280

28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當 避 險 交 易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規 定 之 條 件 後, 依 下 列 方 式 處 理 : (1)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係 指 規 避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未 認 列 確 定 承 諾, 或 前 揭 項 目 經 指 定 之 一 部 分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該 價 值 變 動 應 可 歸 因 於 某 特 定 風 險 且 將 影 響 損 益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中, 被 避 險 項 目 因 所 規 避 之 風 險 而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係 調 整 被 避 險 項 目 之 帳 面 金 額 並 立 即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避 險 工 具 以 公 允 價 值 續 後 評 價 ( 對 衍 生 避 險 工 具 而 言 ) 或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之 規 定 衡 量 之 帳 面 金 額 因 匯 率 變 動 ( 對 非 衍 生 避 險 工 具 而 言 ),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亦 立 即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當 採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之 被 避 險 項 目 原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評 價 時, 被 避 險 項 目 依 上 段 所 認 列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整 數, 仍 於 被 避 險 項 目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依 有 效 利 息 法 攤 銷 並 認 列 於 損 益 得 於 認 列 調 整 數 時 即 開 始 攤 銷, 或 至 遲 自 停 止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期 間 始 攤 銷 (2)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係 指 規 避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之 風 險, 該 變 動 係 因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或 高 度 很 有 可 能 發 生 預 期 交 易 之 特 定 風 險 所 引 起, 且 該 變 動 將 影 響 損 益 避 險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分, 直 接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屬 無 效 部 分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當 被 避 險 之 預 期 交 易 將 導 致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則 原 直 接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相 關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影 響 損 益 之 期 間 轉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當 預 期 交 易 之 避 險 將 導 致 認 列 非 金 融 資 產 或 非 金 融 負 債, 則 原 直 接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避 險 工 具 利 益 或 損 失, 作 為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調 整 預 期 交 易 預 計 不 會 發 生 時, 原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相 關 之 累 積 利 益 或 損 失, 則 轉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避 險 工 具 已 到 期 出 售 解 約 或 執 行, 或 本 公 司 取 消 原 指 定 之 避 險, 原 直 接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累 積 金 額, 於 預 期 交 易 發 生 時 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惟 當 該 交 易 不 會 發 生 時, 則 該 金 額 將 轉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281

28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之 避 險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之 避 險 其 處 理 與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相 似 避 險 工 具 中 屬 避 險 有 效 部 分, 直 接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屬 避 險 無 效 部 分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累 積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處 分 時 轉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7.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係 指 於 衡 量 日, 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 某 一 資 產 所 能 收 取 或 移 轉 某 一 負 債 所 需 支 付 之 價 格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假 設 該 出 售 資 產 或 移 轉 負 債 之 交 易 發 生 於 下 列 市 場 之 一 : (1)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主 要 市 場, 或 (2) 若 無 主 要 市 場,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最 有 利 市 場 主 要 或 最 有 利 市 場 必 須 是 本 公 司 所 能 進 入 以 進 行 交 易 者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使 用 市 場 參 與 者 於 定 價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會 使 用 之 假 設, 其 假 設 該 等 市 場 參 與 者 依 其 經 濟 最 佳 利 益 為 之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考 量 市 場 參 與 者 藉 由 將 該 資 產 用 於 其 最 高 及 最 佳 使 用 或 藉 由 將 該 資 產 出 售 予 會 將 該 資 產 用 於 其 最 高 及 最 佳 使 用 之 另 一 市 場 參 與 者, 以 產 生 經 濟 效 益 之 能 力 本 公 司 採 用 在 相 關 情 況 下 適 合 且 有 足 夠 資 料 可 得 之 評 價 技 術 以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並 最 大 化 攸 關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之 使 用 且 最 小 化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之 使 用 8.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投 資 係 依 據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第 27 條 之 規 定, 以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表 達 並 作 必 要 之 評 價 調 整, 以 使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合 併 基 礎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中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分 攤 數 相 同, 且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業 主 權 益 與 合 併 基 礎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中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相 同 此 等 調 整 主 要 係 考 量 投 資 子 公 司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依 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處 理 及 不 同 報 導 個 體 層 級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差 異, 並 借 記 或 貸 記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益 之 份 額 或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等 科 目 282

28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除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資 產 外, 係 採 用 權 益 法 處 理 關 聯 企 業 係 指 本 公 司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合 資 係 指 本 公 司 對 聯 合 協 議 ( 具 聯 合 控 制 者 ) 之 淨 資 產 具 有 權 利 者 於 權 益 法 下,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列 帳, 係 以 成 本 加 計 取 得 後 本 公 司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淨 資 產 變 動 數 依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之 金 額 對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投 資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其 他 相 關 長 期 權 益 於 採 用 權 益 法 減 少 至 零 後, 於 發 生 法 定 義 務 推 定 義 務 或 已 代 關 聯 企 業 支 付 款 項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額 外 損 失 及 負 債 本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則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權 益 比 例 銷 除 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權 益 變 動 並 非 因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而 發 生 且 不 影 響 本 公 司 對 其 持 股 比 例 時, 本 公 司 係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相 關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因 而 所 認 列 之 資 本 公 積 於 後 續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時, 係 按 處 分 比 例 轉 列 損 益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增 發 新 股 時, 本 公 司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發 生 變 動, 因 而 使 本 公 司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所 享 有 之 淨 資 產 持 份 發 生 增 減 者, 以 資 本 公 積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調 整 該 增 減 數 當 投 資 比 例 變 動 為 減 少 時, 另 將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相 關 項 目, 依 減 少 比 例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或 其 他 適 當 科 目 前 述 所 認 列 之 資 本 公 積 於 後 續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時, 係 按 處 分 比 例 轉 列 損 益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財 務 報 表 係 就 與 本 公 司 相 同 之 報 導 期 間 編 製, 並 進 行 調 整 以 使 其 會 計 政 策 與 本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之 規 定 確 認 是 否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對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投 資 發 生 減 損,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本 公 司 即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資 產 減 損 之 規 定 以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異 數 計 算 減 損 金 額, 並 將 該 金 額 認 列 於 對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損 益 中 前 述 可 回 收 金 額 如 採 用 該 投 資 之 使 用 價 值, 本 公 司 則 依 據 下 列 估 計 決 定 相 關 使 用 價 值 : (1) 本 公 司 所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估 計 未 來 產 生 現 金 流 量 現 值 之 份 額, 包 括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因 營 運 所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量 及 最 終 處 分 該 投 資 所 得 之 價 款 ; 或 (2) 本 公 司 預 期 由 該 投 資 收 取 股 利 及 最 終 處 分 該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現 值 283

28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因 構 成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帳 面 金 額 之 商 譽 組 成 項 目, 並 未 單 獨 認 列, 故 無 須 對 其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資 產 減 損 商 譽 減 損 測 試 之 規 定 當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或 對 合 資 之 聯 合 控 制 時, 本 公 司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認 列 所 保 留 之 投 資 部 分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或 聯 合 控 制 時 該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保 留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處 分 所 得 價 款 間 之 差 額, 則 認 列 為 損 益 此 外, 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成 為 對 合 資 之 投 資, 或 對 合 資 之 投 資 成 為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時, 本 公 司 持 續 適 用 權 益 法 而 不 對 保 留 權 益 作 再 衡 量 9.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認 列 基 礎, 並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後 列 示, 前 述 成 本 包 含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拆 卸 移 除 及 復 原 其 所 在 地 點 之 成 本 及 因 未 完 工 程 所 產 生 之 必 要 利 息 支 出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各 項 組 成 若 屬 重 大, 則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當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重 大 組 成 項 目 須 被 定 期 重 置, 本 公 司 將 該 項 目 視 為 個 別 資 產 並 以 特 定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分 別 認 列 該 等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除 列 規 定 予 以 除 列 重 大 檢 修 成 本 若 符 合 認 列 條 件, 係 視 為 替 換 成 本 而 認 列 為 設 備 帳 面 金 額 之 一 部 分, 其 他 修 理 及 維 護 支 出 則 認 列 至 損 益 折 舊 係 以 直 線 法 按 下 列 資 產 之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計 提 :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交 通 運 輸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資 產 5~70 年 3~5 年 3~5 年 3~15 年 3 年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項 目 或 任 一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若 予 處 分 或 預 期 未 來 不 會 因 使 用 或 處 分 而 有 經 濟 效 益 之 流 入, 則 予 以 除 列 並 認 列 損 益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殘 值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係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終 了 時 評 估, 若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該 變 動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284

28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以 成 本 衡 量, 並 包 含 取 得 該 項 資 產 之 交 易 成 本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包 括 於 達 到 成 本 可 認 列 之 條 件 下, 因 修 繕 或 新 增 現 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而 投 入 之 成 本, 但 一 般 日 常 發 生 之 維 修 費 用 則 不 作 為 其 成 本 之 一 部 分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後 續 衡 量 係 採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應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為 損 益,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對 該 模 式 之 規 定 處 理, 但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5 號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及 停 業 單 位 符 合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 或 包 括 於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之 處 分 群 組 中 ) 之 條 件 者 除 外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在 處 分, 或 永 久 不 再 使 用 且 預 期 無 法 由 處 分 產 生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情 況 下, 即 予 以 除 列 並 認 列 損 益 本 公 司 依 資 產 實 際 用 途 決 定 轉 入 或 轉 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1. 租 賃 本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融 資 租 賃 係 移 轉 租 賃 標 的 物 所 有 權 相 關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 予 本 公 司 者, 並 於 租 賃 期 間 開 始 日, 以 租 賃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或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現 值 兩 者 孰 低 者 予 以 資 本 化 租 金 給 付 則 分 攤 予 融 資 費 用 及 租 賃 負 債 之 減 少 數, 其 中 融 資 費 用 係 以 剩 餘 負 債 餘 額 依 固 定 利 率 決 定, 並 認 列 於 損 益 租 賃 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耐 用 年 限 提 列 折 舊, 惟 如 無 法 合 理 確 定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時 本 公 司 將 取 得 該 項 資 產 所 有 權, 則 以 該 資 產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及 租 賃 期 間 兩 者 較 短 者 提 列 折 舊 營 業 租 賃 下 之 租 賃 給 付 係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基 礎 認 列 為 費 用 本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本 公 司 未 移 轉 租 賃 標 的 物 所 有 權 之 實 質 全 部 風 險 及 報 酬 之 租 賃, 係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因 安 排 營 業 租 賃 所 產 生 之 原 始 直 接 成 本 係 作 為 租 賃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加 項, 並 於 租 期 以 與 租 金 收 入 相 同 基 礎 認 列 或 有 租 金 則 於 租 金 賺 得 之 期 間 認 列 為 收 入 285

29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折 舊 性 租 賃 資 產 之 折 舊 政 策 應 與 出 租 人 對 其 他 類 似 資 產 所 採 用 之 正 常 折 舊 政 策 一 致, 折 舊 之 計 算 應 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之 規 定 來 自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應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益, 除 非 另 一 種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更 能 代 表 資 產 使 用 效 益 遞 減 之 時 間 型 態 12. 無 形 資 產 單 獨 取 得 之 無 形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以 成 本 衡 量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之 無 形 資 產 成 本 為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無 形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係 以 其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作 為 帳 面 金 額 不 符 合 認 列 條 件 之 內 部 產 生 無 形 資 產 不 予 資 本 化, 而 係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至 損 益 無 形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區 分 為 有 限 及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係 於 其 耐 用 年 限 內 攤 銷, 並 於 存 有 減 損 跡 象 時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攤 銷 期 間 及 攤 銷 方 法 係 至 少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時 進 行 複 核 若 資 產 之 預 估 耐 用 年 限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或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消 耗 之 預 期 型 態 已 發 生 改 變, 則 攤 銷 方 法 或 攤 銷 期 間 將 予 以 調 整 並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不 予 攤 銷, 但 於 每 一 年 度 依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層 級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係 於 每 期 評 估 是 否 有 事 件 及 情 況 繼 續 支 持 該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仍 屬 非 確 定 若 耐 用 年 限 由 非 確 定 改 為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時, 則 推 延 適 用 無 形 資 產 之 除 列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係 認 列 至 損 益 特 許 權 因 企 業 合 併 而 產 生, 以 直 線 法 按 六 點 五 年 及 二 十 年 攤 提 電 腦 軟 體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於 其 估 計 效 益 年 限 ( 三 年 ) 採 直 線 法 攤 提 286

29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3.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評 估 所 有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資 產 減 損 之 資 產 是 否 存 有 減 損 跡 象 如 有 減 損 跡 象 或 須 針 對 某 一 資 產 每 年 定 期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本 公 司 即 以 個 別 資 產 或 資 產 所 屬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進 行 測 試 減 損 測 試 結 果 如 資 產 或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大 於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或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針 對 商 譽 以 外 之 資 產, 評 估 是 否 有 跡 象 顯 示 先 前 已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可 能 已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如 存 有 此 等 跡 象, 本 公 司 即 估 計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可 回 收 金 額 因 資 產 之 估 計 服 務 潛 能 變 動 而 增 加 時, 則 迴 轉 減 損 惟 迴 轉 後 帳 面 金 額 不 超 過 資 產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應 提 列 折 舊 或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商 譽 所 屬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群 組, 不 論 有 無 減 損 跡 象, 係 每 年 定 期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減 損 測 試 結 果 如 須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則 先 行 減 除 商 譽, 減 除 不 足 之 數 再 依 帳 面 金 額 之 相 對 比 例 分 攤 至 商 譽 以 外 之 其 他 資 產 商 譽 之 減 損, 一 經 認 列, 嗣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迴 轉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之 減 損 損 失 及 迴 轉 數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14. 資 本 保 證 金 存 出 保 證 金 中 之 資 本 保 證 金 係 依 照 保 險 法 第 141 條, 以 資 本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五, 提 交 中 央 銀 行 作 為 保 證 金, 本 公 司 係 以 債 券 形 式 存 入 15. 保 險 負 債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及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及 不 論 是 否 具 有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所 提 存 之 準 備 金 係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之, 並 經 金 管 會 核 可 之 簽 證 精 算 人 員 簽 證 除 團 體 短 期 保 險 各 項 準 備 之 提 列, 應 以 實 收 保 險 費 收 入 及 依 台 財 保 第 號 函 規 定 計 算 之 保 險 費 收 入 孰 高 者 為 計 提 之 基 礎 外, 其 餘 各 項 負 債 準 備 之 提 列 基 礎 說 明 如 下 : 另, 本 公 司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保 險 契 約 整 體 合 約 分 類 為 負 債 (1)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尚 未 屆 滿 之 有 效 契 約 及 保 險 期 間 超 過 一 年 之 傷 害 保 險, 係 依 據 各 險 未 到 期 之 危 險 計 算 並 提 列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287

29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賠 款 準 備 係 就 已 報 未 付 及 未 報 保 險 賠 款 提 列 之 準 備, 已 報 未 付 保 險 賠 款 準 備 係 逐 案 依 實 際 相 關 資 料 估 算, 並 按 險 別 提 存 之 ; 未 報 保 險 賠 款 準 備 係 針 對 傷 害 保 險 及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之 健 康 保 險 及 人 壽 保 險, 按 險 別 依 其 過 去 理 賠 經 驗 及 費 用, 以 符 合 精 算 原 理 原 則 之 方 法 計 提 之 (3) 責 任 準 備 人 壽 保 險 責 任 準 備 金 以 各 險 報 主 管 機 關 之 計 算 說 明 書 所 記 載 之 生 命 表 及 計 算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預 定 利 率 為 基 礎,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12 條 規 定 之 修 正 制 各 商 品 報 主 管 機 關 之 計 算 說 明 所 記 載 之 方 式 及 依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相 關 辦 法 計 算 提 列 自 民 國 92 年 保 單 年 度 起, 凡 保 險 單 紅 利 的 計 算 係 適 用 台 財 保 第 號 函 規 定 之 紅 利 計 算 公 式 之 有 效 契 約, 其 當 期 因 死 差 損 益 與 利 差 損 益 互 相 抵 用 而 減 少 之 紅 利 金 額, 需 依 主 管 機 關 相 關 規 定 計 算 提 列 依 民 國 101 年 1 月 19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自 民 國 101 年 度 起, 人 身 保 險 業 應 將 調 降 營 業 稅 百 分 之 三 部 分 未 沖 銷 之 備 抵 呆 帳 餘 額, 自 特 別 準 備 轉 入 壽 險 責 任 準 備 - 調 降 營 業 稅 百 分 之 三 未 沖 銷 備 抵 呆 帳, 並 應 將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19 條 規 定, 得 收 回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金 額, 轉 入 提 列 為 壽 險 責 任 準 備 - 重 大 事 故 準 備 收 回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選 定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者, 於 選 用 時 之 保 險 負 債 亦 應 採 公 允 價 值 評 估, 保 險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如 大 於 帳 列 數, 其 差 額 應 提 列 責 任 準 備 並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起 變 更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後 續 衡 量 之 會 計 政 策 由 成 本 模 式 改 為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選 用 時 之 保 險 負 債 依 民 國 103 年 3 月 21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評 估 後, 保 險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並 未 大 於 帳 列 數, 故 無 須 增 提 保 險 負 債 (4) 特 別 準 備 針 對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及 保 險 期 間 超 過 一 年 的 傷 害 保 險 之 自 留 業 務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其 提 存 方 式 如 下 : 288

29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A.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各 險 別 依 主 管 機 關 所 訂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比 率 提 存, 發 生 重 大 事 故 之 實 際 自 留 賠 款 金 額 超 過 新 臺 幣 三 仟 萬 元 之 部 分, 得 就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提 存 超 過 十 五 年 者, 得 經 簽 證 精 算 人 員 評 估 訂 定 收 回 機 制 報 送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辦 理 前 述 可 沖 減 或 收 回 金 額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扣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餘 額, 得 由 提 存 於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或 收 回 之 B.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各 險 之 實 際 賠 款 扣 除 該 險 以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後 之 餘 額 低 於 預 期 賠 款 時, 應 就 其 差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五 提 存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各 險 之 實 際 賠 款 扣 除 該 險 以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之 餘 額 超 過 預 期 賠 款 時, 其 超 過 部 分, 得 就 已 提 存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之 如 該 險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不 足 沖 減 時, 得 由 其 他 險 別 已 提 存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沖 減 之 ; 其 所 沖 減 之 險 別 及 金 額 應 報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各 險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累 積 提 存 總 額 超 過 其 當 年 度 自 留 滿 期 保 險 費 之 百 分 之 三 十 時, 其 超 過 部 分, 應 依 收 回 規 定 處 理 前 述 收 回 金 額, 主 管 機 關 得 基 於 保 險 業 穩 健 發 展 之 需, 另 行 指 定 或 限 制 其 用 途 各 險 可 沖 減 或 收 回 金 額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扣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餘 額, 得 由 提 存 於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或 收 回 之 上 述 之 特 別 準 備 金 每 年 新 增 提 存 數,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扣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餘 額 提 列 於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科 目 本 公 司 銷 售 分 紅 人 壽 保 單, 依 法 令 規 定, 應 於 會 計 年 度 結 算 時, 按 報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之 分 紅 與 不 分 紅 人 壽 保 險 單 費 用 分 攤 與 收 入 分 配 辦 法, 核 定 屬 於 各 該 年 度 分 紅 人 壽 保 險 單 業 務 之 ( 分 紅 前 ) 稅 前 損 益, 並 轉 入 特 別 準 備 金 -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可 分 配 紅 利 盈 餘 於 紅 利 宣 告 日 自 特 別 準 備 金 -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沖 轉, 若 特 別 準 備 金 -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為 負 值 時, 應 同 時 提 列 等 額 之 特 別 準 備 金 - 紅 利 風 險 準 備 289

29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依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第 32 條 規 定, 以 公 允 價 值 估 算 不 動 產 後 仍 有 增 值, 除 填 補 其 他 會 計 項 目 因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造 成 之 不 利 影 響 外, 超 過 部 份 之 不 動 產 增 值 數 提 列 為 負 債 項 下 之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 依 民 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人 身 保 險 業 依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7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所 訂 之 有 效 契 約 公 允 價 值 標 準 計 算 需 強 化 之 責 任 準 備 後, 得 自 102 年 1 月 1 日 起 就 該 等 金 額 由 上 述 之 特 別 準 備 轉 列 為 責 任 準 備 - 保 險 合 約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轉 列 後 如 有 剩 餘, 得 將 該 剩 餘 金 額 之 百 分 之 八 十 於 首 年 度 或 分 五 年 收 回 並 提 列 至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惟 每 年 度 得 收 回 並 提 列 至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金 額 均 以 新 臺 幣 100 億 元 為 上 限 (5)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自 民 國 90 年 度 起 訂 定 之 保 險 期 間 超 過 一 年 之 壽 險 健 康 險 及 年 金 險 契 約, 其 簽 發 之 保 險 費 較 依 規 定 計 算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保 險 費 為 低 者, 應 將 其 未 經 過 繳 費 期 間 之 保 費 不 足 部 分 提 存 為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金, 並 依 各 商 品 報 主 管 機 關 之 計 算 說 明 所 記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提 列 另,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尚 未 屆 滿 之 有 效 契 約 及 保 險 期 間 超 過 一 年 之 傷 害 保 險, 應 評 估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賠 款 與 費 用, 該 評 估 金 額 如 逾 提 存 之 未 滿 期 保 費 及 未 來 預 期 之 保 費 收 入, 應 就 其 差 額 按 險 別 提 存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金 (6) 其 他 準 備 係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就 所 取 得 之 可 辨 認 個 別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按 公 允 價 值 入 帳 時, 因 反 映 所 承 受 保 險 契 約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增 提 之 其 他 準 備 (7)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係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4 號 保 險 合 約 規 定 之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結 果, 所 需 增 提 之 準 備 屬 之 (8)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係 非 屬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且 被 分 類 為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及 存 款 會 計 等 規 定 認 列 者 屬 之 290

29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9)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係 依 照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及 人 身 保 險 業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應 注 意 事 項 之 規 定 提 列, 本 公 司 初 始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為 4,511,406 仟 元, 提 存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為 16,026,449 仟 元 (10)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本 公 司 之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係 依 以 公 司 整 體 合 約 為 測 試 基 礎, 並 遵 守 中 華 民 國 精 算 學 會 所 頒 布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4 號 之 精 算 實 務 處 理 準 則 - 合 約 分 類 及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相 關 規 範 本 測 試 係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比 較 保 險 負 債 扣 除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及 相 關 無 形 資 產 後 之 淨 帳 面 金 額, 與 保 險 合 約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時 估 計 數 額, 若 淨 帳 面 金 額 不 足, 則 將 所 有 不 足 數 額 一 次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16.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及 支 出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首 期 及 續 期 保 費 係 分 別 於 收 款 並 完 成 承 保 手 續 及 屆 期 收 款 時 認 列 收 入 其 相 對 保 單 取 得 成 本 如 佣 金 支 出 承 保 費 用 等, 於 保 險 契 約 生 效 時, 認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非 屬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且 被 分 類 為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所 收 取 之 保 險 費 金 額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為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屬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且 被 分 類 為 無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所 收 取 之 保 險 費 金 額, 於 扣 除 前 置 費 用 或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費 等 費 用 後 之 餘 額, 全 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為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該 等 保 單 因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而 支 付 之 取 得 成 本 包 括 佣 金 費 用 及 直 接 與 新 契 約 發 行 有 關 之 增 額 費 用 等, 予 以 遞 延 認 列 者, 帳 列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項 下, 並 依 服 務 提 供 期 間 之 經 過 比 例, 按 直 線 法 逐 期 攤 銷, 其 攤 銷 數 帳 列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項 下 17. 產 品 分 類 保 險 合 約 係 指 保 險 人 接 受 保 單 持 有 人 之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移 轉, 而 同 意 於 未 來 某 特 定 不 確 定 事 件 ( 保 險 事 件 ) 發 生 致 保 單 持 有 人 受 有 損 害 時 給 予 補 償 之 合 約 本 公 司 對 於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之 認 定, 係 指 於 任 何 保 險 事 件 發 生 時, 始 導 致 本 公 司 需 支 付 重 大 之 額 外 給 付 291

29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係 指 移 轉 顯 著 財 務 風 險 之 合 約 財 務 風 險 係 指 一 個 或 多 個 特 定 利 率 金 融 商 品 價 格 商 品 價 格 匯 率 價 格 指 數 費 率 指 數 信 用 評 等 信 用 指 數 或 其 他 變 數 於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變 動 之 風 險 前 述 變 數 若 為 非 財 務 性 變 數, 該 變 數 非 為 合 約 一 方 所 特 有 者 於 原 始 判 斷 時 即 符 合 保 險 合 約 定 義 之 保 單, 在 其 所 有 權 利 及 義 務 消 失 或 到 期 前, 仍 屬 於 保 險 合 約, 即 使 在 保 單 期 間 內 其 所 承 受 之 保 險 風 險 已 顯 著 地 降 低 然 而,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若 於 續 後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予 本 公 司 時, 本 公 司 將 其 重 分 類 為 保 險 合 約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亦 可 再 進 一 步 依 其 是 否 具 有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而 予 以 分 類 之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係 指 除 保 證 給 付 外, 尚 可 收 取 額 外 給 付 之 合 約 權 利, 此 類 權 利 同 時 具 有 下 列 特 性 : (1) 額 外 給 付 可 能 占 合 約 給 付 總 額 之 比 率 係 屬 重 大 (2) 依 合 約 規 定, 額 外 給 付 之 金 額 或 發 放 時 點 係 屬 本 公 司 之 裁 量 權 (3) 依 合 約 規 定, 額 外 給 付 係 基 於 下 列 事 項 之 ㄧ: 特 定 合 約 組 合 或 特 定 類 型 合 約 之 績 效 本 公 司 持 有 特 定 資 產 組 合 之 投 資 報 酬 本 公 司 基 金 或 其 他 個 體 之 損 益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之 經 濟 特 性 及 風 險 與 主 契 約 之 經 濟 特 性 及 風 險 並 非 緊 密 關 聯 時, 應 與 主 契 約 分 別 認 列, 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該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且 將 其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惟 該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若 符 合 保 險 合 約 之 定 義, 或 整 體 合 約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將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者 外, 則 本 公 司 無 須 將 該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與 該 保 險 合 約 分 別 認 列 18. 再 保 險 本 公 司 為 限 制 某 些 暴 險 事 件 所 可 能 造 成 之 損 失 金 額, 爰 依 業 務 需 要 及 相 關 保 險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再 保 險 對 於 分 出 再 保 險, 本 公 司 不 得 以 再 保 險 人 不 履 行 其 義 務 為 由, 拒 絕 履 行 對 被 保 險 人 之 義 務 292

29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對 再 保 險 人 之 權 利 包 括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應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與 淨 應 收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並 定 期 評 估 該 等 權 利 是 否 已 發 生 減 損 或 無 法 收 回 當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該 等 權 利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所 發 生 事 件, 將 導 致 本 公 司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合 約 條 款 規 定 之 所 有 應 收 金 額, 且 上 述 事 件 對 可 從 再 保 險 人 收 回 金 額 之 影 響 得 以 可 靠 衡 量 時, 本 公 司 就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前 揭 權 利 之 帳 面 金 額 部 份,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針 對 再 保 險 合 約 之 分 類, 本 公 司 評 估 其 是 否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予 再 保 險 人, 若 再 保 險 合 約 未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時, 則 該 合 約 以 存 款 會 計 認 列 衡 量 之 屬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之 再 保 險 合 約, 如 本 公 司 能 單 獨 衡 量 其 儲 蓄 組 成 要 素, 則 分 別 認 列 該 再 保 險 合 約 之 保 險 組 成 要 素 及 儲 蓄 組 成 要 素 亦 即, 本 公 司 將 所 收 取 ( 或 支 付 ) 之 合 約 對 價 減 除 屬 於 保 險 組 成 要 素 部 份 之 金 額 後, 認 列 為 金 融 負 債 ( 或 資 產 ), 而 非 收 入 ( 或 費 用 ) 該 金 融 負 債 ( 或 資 產 )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及 衡 量, 並 以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值 作 為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基 礎 19. 負 債 準 備 負 債 準 備 之 認 列 條 件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所 產 生 之 現 時 義 務 ( 法 定 義 務 或 推 定 義 務 ), 於 清 償 義 務 時, 很 有 可 能 需 要 流 出 具 經 濟 效 益 之 資 源, 且 該 義 務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當 本 公 司 預 期 某 些 或 所 有 負 債 準 備 可 被 歸 墊 時, 只 有 當 歸 墊 幾 乎 完 全 確 定 時 認 列 為 單 獨 資 產 若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影 響 重 大 時, 負 債 準 備 以 可 適 當 反 映 負 債 特 定 風 險 之 現 時 稅 前 利 率 折 現 負 債 折 現 時, 因 時 間 經 過 而 增 加 之 負 債 金 額, 認 列 為 借 款 成 本 20.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適 用 於 所 有 正 式 任 用 之 員 工, 員 工 退 休 基 金 全 數 提 存 於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管 理, 並 存 入 退 休 基 金 專 戶, 由 於 上 述 退 休 金 係 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名 義 存 入, 與 本 公 司 完 全 分 離, 故 未 列 入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中 對 於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每 月 負 擔 之 員 工 退 休 金 提 撥 率, 不 得 低 於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百 分 之 六, 所 提 撥 之 金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293

29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對 於 屬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依 據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於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按 精 算 報 告 提 列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包 括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與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任 何 變 動, 並 減 除 包 含 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以 及 精 算 損 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並 立 即 認 列 於 其 他 權 益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為 計 畫 修 正 或 縮 減 所 產 生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數, 且 於 下 列 兩 者 較 早 之 日 期 認 列 為 費 用 : (1) 當 計 畫 修 正 或 縮 減 發 生 時 ; 及 (2) 當 本 公 司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或 離 職 福 利 時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係 由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兩 者 均 於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開 始 時 決 定, 再 考 量 該 期 間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因 提 撥 金 及 福 利 支 付 產 生 之 任 何 變 動 21.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係 本 期 所 得 稅 與 遞 延 所 得 稅 之 彙 總 數, 除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者 應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權 益 項 目 外, 其 餘 應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1) 本 期 所 得 稅 本 期 所 得 稅 係 指 對 當 年 度 課 稅 所 得 或 損 失 計 算 之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或 資 產, 及 任 何 對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的 調 整 本 期 所 得 稅 係 以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已 立 法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衡 量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部 分, 列 為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 餘 年 度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2) 遞 延 所 得 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依 據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課 稅 基 礎 之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除 下 列 兩 者 外,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予 以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商 譽 之 原 始 認 列 ; 或 非 屬 企 業 合 併 交 易 所 產 生, 且 於 交 易 當 時 既 不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亦 不 影 響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原 始 認 列 ; 因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聯 合 協 議 權 益 所 產 生, 其 迴 轉 時 點 可 控 制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不 會 迴 轉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294

29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除 下 列 兩 者 外,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及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與 非 屬 企 業 合 併 交 易, 且 於 交 易 當 時 既 不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亦 不 影 響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原 始 認 列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聯 合 協 議 權 益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僅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迴 轉, 且 迴 轉 當 時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該 暫 時 性 差 異 使 用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該 稅 率 並 以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已 立 法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應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並 調 整 帳 面 金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僅 於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之 互 抵 具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屬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並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時, 方 可 互 抵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49 條 規 定, 自 民 國 91 年 度 起 採 連 結 稅 制, 與 母 公 司 合 併 辦 理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及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申 報 因 採 用 連 結 稅 制 產 生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差 額, 由 母 公 司 按 比 例 分 攤, 相 關 之 撥 補 及 撥 付 金 額 以 應 收 款 項 或 應 付 款 項 科 目 列 帳 22.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銷 售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要 保 人 所 繳 保 費 依 約 定 方 式 扣 除 保 險 人 各 項 費 用, 並 依 要 保 人 同 意 或 指 定 之 投 資 分 配 方 式 置 於 專 設 帳 簿 中, 專 設 帳 簿 資 產 之 價 值 以 評 價 日 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計 算, 並 依 人 壽 保 險 業 會 計 制 度 範 本 及 有 關 法 令 辦 理 之 依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專 設 帳 簿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不 論 是 否 由 保 險 合 約 或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產 生 者, 皆 分 別 列 帳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項 下 ; 至 專 設 帳 簿 之 收 益 及 費 用, 則 係 指 符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4 號 保 險 合 約 定 義 之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之 各 項 收 益 及 費 用 總 和, 分 別 帳 列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收 益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費 用 項 下 295

30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3. 企 業 合 併 與 商 譽 企 業 合 併 係 採 用 收 購 法 進 行 會 計 處 理 企 業 合 併 之 移 轉 對 價 所 取 得 之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係 以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收 購 者 針 對 每 一 企 業 合 併,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或 被 收 購 者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之 相 對 比 例 衡 量 非 控 制 權 益 所 發 生 之 收 購 相 關 成 本 係 當 期 費 用 化 並 包 括 於 管 理 費 用 本 公 司 收 購 業 務 時, 係 依 據 收 購 日 所 存 在 之 合 約 條 件 經 濟 情 況 及 其 他 相 關 情 況, 進 行 資 產 與 負 債 分 類 與 指 定 是 否 適 當 之 評 估, 包 括 被 收 購 者 所 持 有 主 契 約 中 嵌 入 式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分 離 考 量 收 購 者 預 計 移 轉 之 或 有 對 價 將 以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被 視 為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或 有 對 價, 其 續 後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規 定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或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變 動 惟 或 有 對 價 如 係 分 類 為 權 益 時, 則 在 其 最 終 於 權 益 項 下 結 清 前, 均 不 予 以 重 新 衡 量 商 譽 之 原 始 衡 量 係 所 移 轉 之 對 價 加 計 非 控 制 權 益 後 之 總 數, 超 過 本 公 司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資 產 與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之 金 額 ; 此 對 價 如 低 於 所 取 得 淨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其 差 額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商 譽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係 以 成 本 減 累 計 減 損 衡 量 因 企 業 合 併 所 產 生 之 商 譽 自 取 得 日 起 分 攤 至 本 公 司 中 預 期 自 此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每 一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無 論 被 收 購 者 之 其 他 資 產 或 負 債 是 否 歸 屬 於 此 等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每 一 受 攤 商 譽 之 單 位 或 單 位 群 組 代 表 為 內 部 管 理 目 的 監 管 商 譽 之 最 低 層 級, 且 不 大 於 彙 總 前 之 營 運 部 門 處 分 部 分 包 含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時, 此 處 分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包 括 與 被 處 分 營 運 有 關 之 商 譽 所 處 分 之 商 譽, 係 依 據 該 被 處 分 營 運 與 所 保 留 部 分 之 相 對 可 回 收 金 額 予 以 衡 量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本 公 司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時, 管 理 階 層 須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進 行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此 將 影 響 收 入 費 用 資 產 與 負 債 報 導 金 額 及 或 有 負 債 之 揭 露 然 而, 這 些 重 大 假 設 與 估 計 之 不 確 定 性 可 能 導 致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未 來 期 間 進 行 重 大 調 整 之 結 果 296

30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 判 斷 在 採 用 本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之 過 程 中, 管 理 階 層 進 行 下 列 對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金 額 認 列 最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判 斷 : (1)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管 理 階 層 需 要 就 金 融 資 產 的 分 類 作 出 重 大 判 斷, 不 同 的 分 類 會 影 響 會 計 核 算 方 法 及 本 公 司 的 財 務 狀 況 和 經 營 成 果 (2)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本 公 司 某 些 不 動 產 持 有 之 目 的 一 部 分 係 為 賺 取 租 金 或 資 本 增 值, 其 他 部 分 係 供 自 用 各 部 分 若 可 單 獨 出 售, 則 分 別 以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處 理 各 部 分 若 無 法 單 獨 出 售, 則 僅 在 供 自 用 所 持 有 之 部 分 占 個 別 不 動 產 百 分 之 五 以 下 時, 始 將 該 不 動 產 分 類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項 下 (3) 營 業 租 賃 承 諾 - 本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本 公 司 對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組 合 已 簽 訂 商 業 不 動 產 租 約 基 於 對 其 約 定 條 款 之 評 估, 本 公 司 仍 保 留 這 些 不 動 產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並 將 該 等 租 約 以 營 業 租 賃 處 理 2. 估 計 及 假 設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對 有 關 未 來 所 作 之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資 訊,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 下 一 財 務 年 度 重 大 調 整 之 重 大 風 險 茲 說 明 如 下 : (1)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非 活 絡 市 場 或 無 報 價 之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評 價 方 法 決 定 在 該 情 況 下, 公 允 價 值 係 從 類 似 金 融 工 具 之 可 觀 察 資 料 或 模 式 評 估 若 無 市 場 可 觀 察 參 數,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適 當 假 設 評 估 當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時, 依 本 公 司 評 價 程 序 選 擇 適 當 之 評 價 模 型 所 有 模 型 經 校 準 以 確 保 產 出 結 果 反 映 實 際 資 料 與 市 場 價 格 297

30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公 允 價 值 將 運 用 評 價 技 術 來 決 定, 包 括 收 益 法 ( 例 如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模 式 ) 或 市 場 法 等, 這 些 模 式 所 用 之 假 設 變 動 將 會 影 響 所 報 導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3)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當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大 於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時, 即 發 生 減 損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與 使 用 價 值, 二 者 孰 高 者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之 計 算, 是 依 據 於 衡 量 日, 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 資 產 所 能 收 取 或 移 轉 負 債 所 需 支 付 之 價 格, 經 減 除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處 分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增 額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使 用 價 值 是 基 於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模 式 之 計 算 現 金 流 量 之 預 估 係 依 據 未 來 五 年 之 預 算, 且 不 含 本 公 司 尚 未 承 諾 之 重 組, 或 為 加 強 該 被 測 試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資 產 績 效 所 需 之 未 來 重 大 投 資 可 回 收 金 額 容 易 受 到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模 式 所 使 用 的 折 現 率 及 基 於 外 推 目 的 所 使 用 之 預 期 未 來 現 金 流 入 與 成 長 率 之 影 響 (4)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與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取 決 於 精 算 評 價 精 算 評 價 牽 涉 各 種 不 同 假 設, 包 括 : 折 現 率 及 預 期 薪 資 之 增 減 變 動 等 (5) 保 險 合 約 負 債 ( 包 括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投 資 合 約 負 債 ) 保 險 合 約 與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的 投 資 合 約 之 負 債 是 基 於 當 期 假 設 抑 或 於 合 約 成 立 時 所 設 立 之 假 設, 以 反 映 當 時 最 佳 估 計 所 有 合 約 皆 經 由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藉 以 反 映 對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當 期 最 佳 估 計 主 要 之 假 設 為 死 亡 率 罹 病 率 投 資 報 酬 率 費 用 率 與 解 約 率 本 公 司 參 照 人 身 保 險 業 簽 證 精 算 人 員 實 務 處 理 原 則 之 第 三 章 精 算 假 設 做 適 當 的 調 整, 以 充 分 的 顯 示 本 公 司 獨 特 的 暴 險 產 品 特 色 以 及 目 標 市 場 所 顯 示 之 經 驗 當 前 保 險 合 約 之 最 佳 估 計, 其 資 產 投 資 之 未 來 收 入 是 以 目 前 市 場 報 酬 率 以 及 對 於 未 來 經 濟 發 展 之 預 期 為 基 礎 對 於 未 來 費 用 之 假 設 是 以 當 前 費 用 水 準 為 基 準 如 有 必 要, 以 預 期 費 用 之 通 貨 膨 脹 來 做 適 當 的 調 整 解 約 率 是 以 本 公 司 其 歷 史 經 驗 為 基 礎 298

30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6)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的 不 確 定 性 存 在 於 對 複 雜 稅 務 法 規 之 解 釋 產 生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的 金 額 及 時 點 由 於 廣 泛 的 國 際 商 業 關 係 與 契 約 的 長 期 性 和 複 雜 性, 其 實 際 結 果 與 所 作 假 設 間 產 生 之 差 異, 或 此 等 假 設 於 未 來 之 改 變, 可 能 迫 使 將 已 入 帳 的 所 得 稅 利 益 和 費 用 於 未 來 予 以 調 整 對 所 得 稅 之 提 列, 係 依 據 本 公 司 營 業 所 在 各 國 之 稅 捐 機 關 可 能 的 查 核 結 果, 所 作 之 合 理 估 計 所 提 列 的 金 額 是 基 於 不 同 因 素, 例 如 : 以 往 稅 務 查 核 經 驗 及 課 稅 主 體 與 所 屬 稅 捐 機 關 對 稅 務 法 規 解 釋 之 不 同 此 解 釋 之 差 異, 因 個 別 企 業 所 在 地 之 情 況, 而 可 能 產 生 各 種 議 題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與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及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係 於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或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決 定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可 認 列 之 金 額 係 以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及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可 能 發 生 之 時 點 及 水 準 併 同 未 來 之 稅 務 規 劃 策 略 為 估 計 之 依 據 六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1.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庫 存 現 金 及 週 轉 金 $211,893 $204,877 銀 行 存 款 79,093, ,269,765 定 期 存 款 48,531, ,038,597 約 當 現 金 9,312,253 37,963,052 合 計 $137,148,959 $330,476, 應 收 款 項 應 收 票 據 - 淨 額 $2,070,591 $2,133,174 其 他 應 收 款 - 淨 額 其 他 應 收 款 55,390,604 51,545,220 減 : 備 抵 呆 帳 - 其 他 應 收 款 (6,031) (8,078) 催 收 款 項 74,464 69,155 減 : 備 抵 呆 帳 - 催 收 款 項 (74,464) (69,155) 合 計 $57,455,164 $53,670,

30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減 損 所 提 列 之 呆 帳 變 動 分 析 資 訊 如 下 :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77,004 $229 $77,233 當 期 發 生 之 金 額 13,103 1,295 14,398 因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11,136) - (11,136) $78,971 $1,524 $80,495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46,897 $1 $46,898 當 期 發 生 之 金 額 53, ,230 因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22,895) - (22,895) $77,004 $229 $77,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司 債 $1,969,360 $3,649,136 持 有 供 交 易 上 市 ( 櫃 ) 股 票 5,174,833 8,616,796 受 益 憑 證 12,031,375 28,956,639 國 外 債 券 349,821 73,584 政 府 債 券 154,478 -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12,799,700 17,754,496 組 合 式 定 存 2,483,485 2,299,750 小 計 32,993,692 57,701,265 合 計 $34,963,052 $61,350,401 本 公 司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300

30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股 票 $306,852,065 $292,129,840 國 外 股 票 214,934, ,407,458 受 益 憑 證 265,538, ,884,825 金 融 資 產 受 益 證 券 - 3,649,507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2,665,701 1,616,743 不 動 產 投 資 信 託 受 益 憑 證 12,203,888 11,343,312 金 融 債 券 67,768, ,402,955 公 司 債 18,419,869 41,047,679 政 府 債 券 173,894, ,042,406 國 外 債 券 272,604, ,909,118 小 計 1,334,881,839 1,306,433,843 減 : 法 院 擔 保 金 (541,163) (35,719) 減 : 繳 存 央 行 債 券 (1,953,653) (8,635,267) 合 計 $1,332,387,023 $1,297,762,857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國 內 股 票 受 益 憑 證 及 金 融 資 產 受 益 證 券 因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減 損 跡 象, 故 提 列 減 損,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提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為 153,884 仟 元 及 1,669,430 仟 元 本 公 司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5.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利 率 交 換 $447,326 $212,898 本 公 司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6.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 投 資 子 公 司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表 達, 並 作 必 要 之 評 價 調 整, 明 細 如 下 : 301

30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帳 列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129, %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5, %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2,244, %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3,574, %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7,730, %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1 Limited 16,868, %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2 Limited 169, %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10,159, %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534, %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8,013, % 合 計 $49,647,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帳 列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126, %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4, %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1,966, %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3,666, %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7,620, %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1 Limited 16,256, %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2 Limited 163, % 合 計 $30,014,543 (2)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明 細 如 下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帳 列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普 訊 陸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7, % 台 灣 工 銀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 % 達 勝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90, %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55, %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325, % Rizal Commercial Banking Corporation 13,459, % PT Bank Mayapada Internasional Tbk 5,822, % 南 港 國 際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75, % 南 港 國 際 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75, % 開 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 % 合 計 $23,138,

30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帳 列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普 訊 陸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9, % 台 灣 工 銀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 % 達 勝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73, %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50, %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704, % 合 計 $2,716,325 本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對 本 公 司 並 非 重 大 本 公 司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之 彙 總 帳 面 金 額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分 別 為 23,138,569 仟 元 及 2,716,325 仟 元, 其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依 所 享 有 份 額 合 計 列 示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 淨 損 ) $517,527 $(141,299)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126,876 82,899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644,403 $(58,400) 其 中 依 據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之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相 關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 損 ) 益 之 份 額 分 別 為 834,120 仟 元 及 (9,660) 仟 元,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其 相 關 之 投 資 餘 額 分 別 為 19,299,349 仟 元 及 7,485 仟 元 本 公 司 認 為 上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尚 不 致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並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事 7.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股 票 $6,034,287 $7,034,287 公 司 債 9,514,114 6,800,248 金 融 債 券 38,015,157 32,649,819 國 外 債 券 1,777,881,328 1,201,988,482 定 期 存 款 2,800,000 2,803,000 不 動 產 受 益 權 300, ,000 金 融 資 產 受 益 證 券 1,487,573 1,386,000 合 計 $1,836,032,459 $1,252,861,

30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國 外 債 券 因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減 損 跡 象, 故 提 列 減 損,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提 列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為 429,858 仟 元 及 412,334 仟 元 本 公 司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8.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公 司 債 $2,696,862 $2,696,541 政 府 債 券 30,865,680 22,021,562 小 計 33,562,542 24,718,103 減 : 法 院 擔 保 金 (2,924,198) - 減 : 繳 存 央 行 債 券 (7,159,534) (625,428) 合 計 $23,478,810 $24,092,675 本 公 司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9.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組 合 式 定 存 $18,000,000 $39,200,000 本 公 司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10. 結 構 型 債 券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投 資 中 屬 投 資 結 構 型 債 券 者,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分 別 為 65,703,575 仟 元 及 26,270,253 仟 元 本 期 結 構 型 債 券 分 列 各 科 目 之 明 細 如 下 : 項 目 成 本 評 價 調 整 帳 面 金 額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9 $2 $1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653,300 34,488 1,687,788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64,015,776-64,015,776 合 計 $65,669,085 $34,490 $65,703,

30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項 目 成 本 評 價 調 整 帳 面 金 額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48,461 $25,123 $73,58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5,867, ,191 6,024,021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20,172,648-20,172,648 合 計 $26,088,939 $181,314 $26,27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預 付 房 地 款 - 投 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建 造 中 之 預 付 房 地 款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合 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306,695,764 $68,893,506 $375,589,270 $12,437,283 $1,795,276 增 添 - 源 自 購 買 ,691, ,873 增 添 - 源 自 後 續 支 出 ,667 -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2,472, ,347 2,584,524-25,021 自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預 付 房 地 款 轉 入 ( 出 ) - 16,269,652 16,269,652 (16,260,770) (8,882)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產 生 之 利 益 ( 損 失 ) 14,139,000 (3,108,736) 11,030, 處 分 (43,557) (231,924) (275,481) $323,263,384 $81,935,045 $405,198,429 $3,308,553 $2,758,288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建 造 中 之 預 付 房 地 款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合 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277,804,325 $64,821,570 $342,625,895 $15,570,122 $4,995,655 增 添 - 源 自 購 買 ,183,491 4,199,097 增 添 - 源 自 後 續 支 出 ,041,111 - 自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轉 入 ( 出 ) 9,495, ,934 10,370, 自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預 付 房 地 款 轉 入 ( 出 ) 7,036,238 9,660,266 16,696,504 (9,357,441) (7,399,476)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產 生 之 利 益 ( 損 失 ) 22,054,284 (5,593,947) 16,460, 處 分 (9,694,699) (869,317) (10,564,016) $306,695,764 $68,893,506 $375,589,270 $12,437,283 $1,795,

31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租 金 收 入 $7,913,113 $7,547,386 減 : 當 期 產 生 租 金 收 入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所 發 生 之 直 接 營 運 費 用 (322,347) (337,312) 當 期 未 產 生 租 金 收 入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所 發 生 之 直 接 營 運 費 用 (89,781) (96,607) 合 計 $7,500,985 $7,113,467 本 公 司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委 任 下 列 專 業 估 價 機 構 之 估 價 師, 依 不 動 產 估 價 技 術 規 則 內 容 所 評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估 價 基 礎, 其 估 價 日 期 為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 (1) 戴 德 梁 行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楊 長 達 蔡 家 和 胡 純 純 (2) 第 一 太 平 戴 維 斯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戴 廣 平 葉 玉 芬 張 譯 之 張 宏 楷 (3) 瑞 普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吳 紘 緒 巫 智 豪 施 甫 學 (4) 大 有 國 際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王 璽 仲 (5) 中 華 徵 信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黃 景 昇 (6) 永 慶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郭 大 誠 (7) 宏 大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謝 國 鏞 郭 國 任 陳 奕 壬 林 韋 宏 (8) 尚 上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王 鴻 源 柯 鳳 茹 (9) 信 義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遲 維 新 紀 亮 安 蔡 文 哲 王 士 鴻 (10) 麗 業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聯 合 事 務 所 : 吳 國 仕 306

31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係 依 市 場 證 據 支 持, 採 用 之 評 價 方 法 主 要 為 比 較 法 收 益 法 成 本 法 及 成 本 法 之 土 地 開 發 分 析 等 商 辦 大 樓 及 住 宅 具 有 市 場 流 通 性, 且 近 鄰 地 區 有 類 似 比 較 案 例 及 租 金 案 例, 因 此 評 價 方 法 以 比 較 法 及 收 益 法 為 主 旅 館 百 貨 公 司 及 商 場 未 來 能 長 期 帶 來 穩 定 租 金 收 入, 故 以 收 益 法 為 評 價 主 要 方 法 出 租 用 工 業 廠 房 以 比 較 法 及 直 接 資 本 化 法 評 估 ; 位 於 工 商 綜 合 區 之 量 販 店, 其 土 地 為 工 業 用 地, 建 物 因 特 定 使 用 目 的 而 興 建, 市 場 上 少 有 成 交 案 例 故 以 成 本 法 為 主 取 得 建 照 且 尚 在 興 建 中 之 素 地, 以 比 較 法 及 成 本 法 之 土 地 開 發 分 析 進 行 評 價 取 得 建 照 且 已 在 興 建 中 之 都 市 更 新 土 地, 以 都 市 更 新 後 分 配 回 之 辦 公 大 樓 旅 館 等 長 期 持 有 之 收 租 物 件 評 估 其 公 允 價 值 其 中 主 要 使 用 之 參 數 如 下 : 直 接 資 本 化 率 ( 淨 ) 主 要 為 1.5%~4.8% 主 要 為 1.5%~4.8% 折 現 率 3.3%~4.2% 3.3%~4.2% 外 部 估 價 師 以 市 場 萃 取 法, 蒐 集 近 鄰 地 區 與 標 的 性 質 相 類 似 之 成 交 案 例, 並 考 量 標 的 流 通 性 及 未 來 處 分 風 險 溢 酬, 決 定 其 直 接 資 本 化 率 及 折 現 率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後 續 衡 量 採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者, 其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屬 第 三 層 級, 當 主 要 輸 入 值 直 接 資 本 化 法 之 直 接 資 本 化 率 上 升 時, 公 允 價 值 減 少, 反 之 則 增 加 ; 當 主 要 輸 入 值 折 現 率 上 升 時, 公 允 價 值 減 少, 反 之 則 增 加 (1)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以 大 樓 出 租 為 主 要 業 務 (2) 大 樓 出 租 性 質 皆 為 營 業 租 賃, 主 要 租 約 內 容 與 一 般 性 租 賃 契 約 內 容 相 同 (3)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租 金 收 入 有 年 繳 半 年 繳 季 繳 月 繳 及 一 次 繳 清 等 方 式 (4) 本 公 司 取 得 及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請 詳 附 註 十 五 之 說 明 (5)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皆 無 設 定 質 押 之 情 形 307

31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2. 放 款 壽 險 貸 款 $161,992,914 $159,648,374 墊 繳 保 費 9,746,986 7,982,476 擔 保 放 款 483,390, ,405,645 合 計 $655,130,382 $693,036,495 (1) 壽 險 貸 款 係 就 本 公 司 簽 發 之 人 壽 保 險 單 為 質 所 承 作 之 放 款 (2) 墊 繳 保 費 墊 繳 保 費 係 為 要 保 人 得 於 要 保 書 或 繳 費 寬 限 期 間 終 了 前 以 書 面 聲 明, 第 二 期 以 後 之 分 期 保 險 費 於 超 過 寬 限 期 間 仍 未 交 付 者, 本 公 司 應 以 本 契 約 當 時 之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 如 有 保 險 單 借 款 者, 以 扣 除 其 借 款 本 息 後 之 餘 額 ) 自 動 墊 繳 其 應 繳 之 保 險 費 及 利 息, 使 本 契 約 繼 續 有 效, 但 要 保 人 亦 得 於 次 一 墊 繳 日 前 以 書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停 止 保 險 費 之 自 動 墊 繳 (3) 擔 保 放 款 擔 保 放 款 $470,139,232 $525,807,918 擔 保 放 款 - 關 係 人 17,887,013 3,552,926 減 : 備 抵 呆 帳 (4,819,812) (4,127,745) 小 計 483,206, ,233,099 催 收 款 項 408, ,022 減 : 備 抵 呆 帳 (224,659) (115,476) 小 計 184, ,546 合 計 $483,390,482 $525,405,645 擔 保 放 款 係 以 公 債 股 票 或 公 司 債 為 質 及 不 動 產 為 抵 押 之 放 款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度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570 億 元 貸 款 投 標 案, 得 標 之 授 信 額 度 為 新 臺 幣 150 億 元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已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清 償 完 畢 308

31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擔 保 放 款 及 催 收 款 項 減 損 所 提 列 之 呆 帳 變 動 分 析 資 訊 如 下 ( 信 用 風 險 揭 露 請 詳 附 註 七 ):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1,049,697 $3,193,524 $4,243,221 當 期 迴 轉 之 金 額 (949,003) (2,478) (951,481) 因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40,147) (531) (40,678) 法 定 最 低 提 列 標 準 增 提 數 123,986 1,669,423 1,793, $184,533 $4,859,938 $5,044,471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1,518,673 $2,319,817 $3,838,490 當 期 迴 轉 之 金 額 (402,187) (22,479) (424,666) 因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274,798) (5,941) (280,739) 法 定 最 低 提 列 標 準 增 提 數 208, ,127 1,110, $1,049,697 $3,193,524 $4,243,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1) 應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45,612 $4,140 應 收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229,614 25,394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165, ,244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34,947 -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162,951 74,461 小 計 363, ,705 合 計 $638,818 $234,239 上 述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皆 未 有 認 列 減 損 之 情 形 309

31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人 民 幣 共 同 再 保 險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與 中 央 再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人 民 幣 共 保 業 務 再 保 合 約, 業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依 人 身 保 險 業 辦 理 認 列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之 再 保 險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第 六 點 之 規 定, 揭 露 下 列 事 項 : 本 公 司 辦 理 人 民 幣 共 同 再 保 險 之 目 的 理 由 及 預 期 效 益 考 量 人 民 幣 資 產 投 資 額 度 受 限, 故 以 共 保 方 式 再 保 分 出 人 民 幣 保 單 部 分 業 務, 以 達 去 化 資 金 暨 擴 大 承 保 能 量, 並 移 轉 人 民 幣 商 品 相 關 風 險 之 目 的 本 項 再 保 安 排 將 所 有 保 險 危 險 的 50% 移 轉 與 再 保 人 再 保 費 支 出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及 佣 金 104 年 度 再 保 費 支 出 $91,373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1,202 再 保 佣 金 收 入 10,080 辦 理 人 民 幣 共 同 再 保 險 所 產 生 之 淨 損 益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辦 理 人 民 幣 共 同 再 保 險 產 生 再 保 益 為 8,010 仟 元 ( 該 金 額 為 再 保 佣 金 收 入 10,080 仟 元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1,202 仟 元 +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淨 變 動 數 88,490 仟 元 - 兌 換 損 失 389 仟 元 - 再 保 費 支 出 91,373 仟 元 之 合 計 數 ) 本 項 業 務 內 容 或 契 約 變 更 時, 其 變 更 原 因 及 對 損 益 之 影 響 : 無 所 採 行 之 會 計 處 理 方 式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就 人 民 幣 共 同 再 保 險 分 出 部 分 認 列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及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等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負 債 仍 以 直 接 業 務 提 存, 若 辦 理 本 業 務 之 再 保 險 契 約 終 止, 則 所 認 列 之 分 出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即 應 除 列 其 他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事 項 : 無 310

31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4.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在 建 工 程 交 通 運 輸 及 預 付 房 地 成 本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資 產 設 備 款 合 計 $15,912,593 $19,752,012 $2,140,761 $12,148 $3,468,939 $275,652 $195,460 $41,757,565 增 添 - 源 自 購 買 ,716-71, ,398 增 添 - 源 自 後 續 支 出 ,897 41,897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36,190 7,535 12, ,038 移 轉 - 228, (228,491) - 處 分 - - (430,716) (4,321) (16,939) - - (451,976) $15,948,783 $19,988,038 $1,869,871 $8,627 $3,524,085 $275,652 $8,866 $41,623,922 在 建 工 程 交 通 運 輸 及 預 付 房 地 成 本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資 產 設 備 款 合 計 $24,266,695 $20,901,483 $2,252,832 $12,148 $3,377,558 $275,652 $254,369 $51,340,737 增 添 - 源 自 購 買 , ,083-5, ,555 增 添 - 源 自 後 續 支 出 ,579 61,579 移 轉 (8,354,102) (1,149,471) (125,890) (9,629,463) 處 分 - - (164,141) - (28,702) - - (192,843) $15,912,593 $19,752,012 $2,140,761 $12,148 $3,468,939 $275,652 $195,460 $41,757,565 在 建 工 程 交 通 運 輸 及 預 付 房 地 折 舊 及 減 損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資 產 設 備 款 合 計 $(105,610) $(10,454,370) $(2,006,168) $(8,604) $(3,024,442) $(166,539) $- $(15,765,733) 當 期 折 舊 - (376,189) (78,604) (1,012) (100,315) (68,913) - (625,033) 處 分 ,712 4,321 16, , $(105,610) $(10,830,559) $(1,654,060) $(5,295) $(3,108,357) $(235,452) $- $(15,939,333) 311

31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在 建 工 程 交 通 運 輸 及 預 付 房 地 折 舊 及 減 損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資 產 設 備 款 合 計 $(105,610) $(10,209,733) $(2,106,486) $(7,659) $(2,950,675) $(97,627) $- $(15,477,790) 當 期 折 舊 - (404,703) (63,819) (945) (101,676) (68,912) - (640,055) 移 轉 - 160, ,066 處 分 ,137-27, , $(105,610) $(10,454,370) $(2,006,168) $(8,604) $(3,024,442) $(166,539) $- $(15,765,733) 在 建 工 程 交 通 運 輸 及 預 付 房 地 淨 帳 面 金 額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電 腦 設 備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資 產 設 備 款 合 計 $15,843,173 $9,157,479 $215,811 $3,332 $415,728 $40,200 $8,866 $25,684, $15,806,983 $9,297,642 $134,593 $3,544 $444,497 $109,113 $195,460 $25,991,832 本 公 司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事 本 公 司 建 築 物 之 重 大 組 成 部 分 主 要 為 主 建 物 空 調 設 備 及 電 梯 等, 並 分 別 按 其 主 要 耐 用 年 限 60 年 8 年 及 15 年 提 列 折 舊 15. 無 形 資 產 成 本 : 特 許 權 商 譽 電 腦 軟 體 合 計 $- $- $1,550,349 $1,550,349 增 添 - 單 獨 取 得 ,802 88,802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37,659,600 2,918,390 16,433 40,594,423 處 分 - - (140,475) (140,475) $37,659,600 $2,918,390 $1,515,109 $42,093,

31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成 本 : 特 許 權 商 譽 電 腦 軟 體 合 計 $- $- $1,508,782 $1,508,782 增 添 - 單 獨 取 得 ,567 41, $- $- $1,550,349 $1,550,349 攤 銷 及 減 損 : 特 許 權 商 譽 電 腦 軟 體 合 計 $- $- $(1,458,217) $(1,458,217) 當 期 攤 銷 (1,039,692) - (51,314) (1,091,006) 處 分 , , $(1,039,692) $- $(1,369,056) $(2,408,748) 攤 銷 及 減 損 : 特 許 權 商 譽 電 腦 軟 體 合 計 $- $- $(1,406,524) $(1,406,524) 當 期 攤 銷 - - (51,693) (51,693) $- $- $(1,458,217) $(1,458,217) 淨 帳 面 金 額 : 特 許 權 商 譽 電 腦 軟 體 合 計 $36,619,908 $2,918,390 $146,053 $39,684, $- $- $92,132 $92,132 認 列 無 形 資 產 之 攤 銷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費 用 - 業 務 費 用 $51,314 $51,693 營 業 費 用 - 管 理 費 用 $1,039,692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商 譽 2,918,390 仟 元 本 公 司 每 年 定 期 評 估 商 譽 是 否 發 生 減 損, 採 適 當 之 折 現 率 推 估 與 商 譽 相 關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產 生 之 隱 含 價 值 作 為 可 回 收 金 額, 據 以 執 行 商 譽 減 損 測 試 評 估 作 業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商 譽 之 帳 面 價 值 為 2,918,390 仟 元, 經 評 估 可 回 收 金 額 高 於 商 譽 對 應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價 值, 故 無 商 譽 減 損 之 情 形 313

31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6. 其 他 資 產 預 付 款 項 $384,087 $388,244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33,565 36,352 存 出 保 證 金 21,768,328 13,428,595 其 他 資 產 - 其 他 3,343, ,933 合 計 $25,529,297 $14,372,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本 公 司 將 因 銷 售 投 資 型 保 險 業 務 且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屬 於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而 支 付 之 增 額 交 易 成 本 予 以 遞 延 認 列, 其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36,352 $44,005 本 期 增 加 數 5,599 - 本 期 攤 銷 數 (8,386) (7,653) 期 末 餘 額 $33,565 $36, 應 付 款 項 應 付 票 據 $2,609 $1,066 應 付 佣 金 2,008,182 2,340,464 應 付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602, ,015 其 他 應 付 款 15,496,482 20,658,932 合 計 $18,110,138 $23,25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持 有 供 交 易 未 指 定 避 險 關 係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3,475,583 $6,769,518 換 匯 35,203,334 42,989,311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150,562 24,759 選 擇 權 29,649 - 合 計 $38,859,128 $49,783,

31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0. 特 別 股 負 債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11 月 6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私 募 發 行 甲 種 特 別 股 300,000 仟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該 項 增 資 案 業 於 民 國 97 年 11 月 18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險 局 核 准 該 私 募 甲 種 特 別 股 主 要 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發 行 期 間 自 發 行 日 民 國 97 年 12 月 25 日 起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5 日 止, 為 期 七 年 股 息 年 率 為 3.50%, 按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每 股 50 元 計 算, 當 年 度 分 配 不 足 之 股 息, 應 累 積 於 以 後 有 盈 餘 年 度 優 先 補 足 甲 種 特 別 股 不 得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期 滿 時, 本 公 司 依 公 司 法 相 關 規 定 按 原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若 屆 期 本 公 司 因 客 觀 因 素 或 不 可 抗 力 情 勢 以 致 無 法 收 回 已 發 行 甲 種 特 別 股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分 時, 其 未 收 回 甲 種 特 別 股 之 權 利 仍 依 發 行 條 件 延 續 至 本 公 司 全 數 收 回 為 止 其 股 息 亦 按 原 年 率 以 實 際 延 展 期 間 計 算, 不 得 損 及 甲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依 照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權 利 甲 種 特 別 股 不 具 賣 回 權, 本 公 司 業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4 日 執 行 贖 回 權 (2)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10 月 29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私 募 發 行 乙 種 特 別 股 200,000 仟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該 項 增 資 案 業 於 民 國 98 年 12 月 14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險 局 核 准 該 私 募 乙 種 特 別 股 主 要 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發 行 期 間 自 發 行 日 民 國 98 年 12 月 16 日 起 至 民 國 105 年 12 月 16 日 止, 為 期 七 年 股 息 年 率 為 2.90%, 按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每 股 50 元 計 算, 當 年 度 分 配 不 足 之 股 息, 應 累 積 於 以 後 有 盈 餘 年 度 次 於 甲 種 特 別 股 優 先 補 足 315

32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乙 種 特 別 股 不 得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期 滿 時, 本 公 司 依 公 司 法 相 關 規 定 按 原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若 屆 期 本 公 司 因 客 觀 因 素 或 不 可 抗 力 情 勢 以 致 無 法 收 回 已 發 行 乙 種 特 別 股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分 時, 其 未 收 回 乙 種 特 別 股 之 權 利 仍 依 發 行 條 件 延 續 至 本 公 司 全 數 收 回 為 止 其 股 息 亦 按 原 年 率 以 實 際 延 展 期 間 計 算, 不 得 損 及 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依 照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權 利 乙 種 特 別 股 不 具 賣 回 權, 發 行 屆 滿 五 年 時, 本 公 司 得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依 法 執 行 贖 回 權 (3)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10 月 7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私 募 發 行 丙 種 特 別 股 125,000 仟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該 項 增 資 案 業 於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6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險 局 核 准 該 私 募 丙 種 特 別 股 主 要 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發 行 期 間 自 發 行 日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1 日 起 至 民 國 107 年 11 月 11 日 止, 為 期 七 年 股 息 年 率 為 1.86%, 按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每 股 40 元 計 算, 當 年 度 分 配 不 足 之 股 息, 應 累 積 於 以 後 有 盈 餘 年 度 次 於 甲 種 及 乙 種 特 別 股 優 先 補 足 丙 種 特 別 股 不 得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期 滿 時, 本 公 司 依 公 司 法 相 關 規 定 按 原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收 回 若 屆 期 本 公 司 因 客 觀 因 素 或 不 可 抗 力 情 勢 以 致 無 法 收 回 已 發 行 丙 種 特 別 股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分 時, 其 未 收 回 丙 種 特 別 股 之 權 利 仍 依 發 行 條 件 延 續 至 本 公 司 全 數 收 回 為 止 其 股 息 亦 按 原 年 率 以 實 際 延 展 期 間 計 算, 不 得 損 及 丙 種 特 別 股 股 東 依 照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權 利 丙 種 特 別 股 不 具 賣 回 權, 發 行 屆 滿 五 年 時, 本 公 司 得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依 法 執 行 贖 回 權 本 公 司 私 募 之 甲 乙 與 丙 種 特 別 股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之 規 定, 係 屬 負 債 性 特 別 股, 本 公 司 業 已 將 其 列 入 特 別 股 負 債 項 下 316

32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1.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保 險 準 備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各 項 準 備 餘 額 明 細 及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 責 任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壽 險 ( 註 1) $3,559,917,176 $5,913,047 $3,565,830,223 傷 害 險 7,781,512-7,781,512 健 康 險 459,328, ,328,845 年 金 險 1,375,262 47,592,078 48,967,340 投 資 型 保 險 834, ,571 合 計 4,029,237,366 53,505,125 4,082,742,491 減 除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 壽 險 162, ,951 淨 額 $4,029,074,415 $53,505,125 $4,082,579,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壽 險 $3,175,453,642 $6,423,897 $3,181,877,539 傷 害 險 7,962,275-7,962,275 健 康 險 367,435, ,435,224 年 金 險 1,329,511 63,532,669 64,862,180 投 資 型 保 險 1,030,061-1,030,061 合 計 3,553,210,713 69,956,566 3,623,167,279 減 除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 壽 險 74,461-74,461 淨 額 $3,553,136,252 $69,956,566 $3,623,092,

32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責 任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3,553,210,713 $69,956,566 $3,623,167,279 本 期 提 存 數 565,099, , ,736,214 本 期 收 回 數 (231,628,799) (18,555,105) (250,183,904)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28,481,110 (454,086) 28,027,024 其 他 ( 註 2) 114,074,376 1,921, ,995,878 期 末 餘 額 4,029,237,366 53,505,125 4,082,742,491 減 除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74,461-74,461 本 期 增 加 數 88,879-88,879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389) - (389)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162, ,951 合 計 $4,029,074,415 $53,505,125 $4,082,579,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3,154,423,483 $139,787,775 $3,294,211,258 本 期 提 存 數 507,940,855 2,235, ,176,429 本 期 收 回 數 (136,507,230) (71,884,429) (208,391,659)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27,353,605 (182,354) 27,171,251 期 末 餘 額 3,553,210,713 69,956,566 3,623,167,279 減 除 分 出 責 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本 期 增 加 數 74,461-74,461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74,461-74,461 合 計 $3,553,136,252 $69,956,566 $3,623,092,818 註 1: 包 含 調 降 營 業 稅 百 分 之 三 未 沖 銷 備 抵 呆 帳 及 重 大 事 故 準 備 收 回 等 註 2: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之 影 響 金 額 318

32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504,234 $- $504,234 個 人 傷 害 險 5,235,287-5,235,287 個 人 健 康 險 7,448,531-7,448,531 團 體 險 798, ,542 投 資 型 保 險 108, ,783 合 計 14,095,377-14,095,377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153, ,817 個 人 傷 害 險 6,454-6,454 個 人 健 康 險 1,258-1,258 團 體 險 4,165-4,165 合 計 165, ,694 淨 額 $13,929,683 $- $13,929,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425,156 $- $425,156 個 人 傷 害 險 4,858,892-4,858,892 個 人 健 康 險 6,797,526-6,797,526 團 體 險 737, ,792 投 資 型 保 險 111, ,399 合 計 12,930,765-12,930,765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126, ,920 個 人 傷 害 險 3,324-3,324 合 計 130, ,244 淨 額 $12,800,521 $- $12,800,

32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2,930,765 $- $12,930,765 本 期 提 存 數 13,694,067-13,694,067 本 期 收 回 數 (12,930,765) - (12,930,765)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1) - (1) 其 他 ( 註 ) 401, ,311 期 末 餘 額 14,095,377-14,095,377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130, ,244 本 期 減 少 數 (7,868) - (7,868) 其 他 ( 註 ) 43,318-43,318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165, ,694 合 計 $13,929,683 $- $13,929,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2,302,905 $- $12,302,905 本 期 提 存 數 12,930,765-12,930,765 本 期 收 回 數 (12,302,905) - (12,302,905) 期 末 餘 額 12,930,765-12,930,765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283, ,044 本 期 減 少 數 (152,800) - (152,800)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130, ,244 合 計 $12,800,521 $- $12,800,521 註 :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320

32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賠 款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 已 報 未 付 $144,342 $1,056 $145,398 - 未 報 60,815-60,815 個 人 傷 害 險 - 已 報 未 付 106, ,402 - 未 報 1,333,113-1,333,113 個 人 健 康 險 - 已 報 未 付 185, ,587 - 未 報 2,077,209-2,077,209 團 體 險 - 已 報 未 付 26,199-26,199 - 未 報 857, ,071 投 資 型 保 險 - 已 報 未 付 4,519-4,519 合 計 4,795,257 1,056 4,796,313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14,632-14,632 個 人 傷 害 險 5-5 個 人 健 康 險 6,603-6,603 團 體 險 13,707-13,707 合 計 34,947-34,947 淨 額 $4,760,310 $1,056 $4,761,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 已 報 未 付 $108,918 $797 $109,715 - 未 報 56,449-56,449 個 人 傷 害 險 - 已 報 未 付 97,056-97,056 - 未 報 1,216,604-1,216,604 個 人 健 康 險 - 已 報 未 付 140, ,552 - 未 報 1,837,114-1,837,114 團 體 險 - 已 報 未 付 13,882-13,882 - 未 報 825, ,580 投 資 型 保 險 - 已 報 未 付 5,820-5,820 合 計 $4,301,975 $797 $4,302,

32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賠 款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4,301,975 $797 $4,302,772 本 期 提 存 數 4,334,397 1,056 4,335,453 本 期 收 回 數 (4,301,975) (797) (4,302,772)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其 他 ( 註 ) 460, ,361 期 末 餘 額 4,795,257 1,056 4,796,313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 淨 額 本 期 減 少 數 (34,641) - (34,641) 其 他 ( 註 ) 69,588-69,588 期 末 餘 額 - 淨 額 34,947-34,947 合 計 $4,760,310 $1,056 $4,761,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4,168,697 $1,091 $4,169,788 本 期 提 存 數 4,301, ,302,645 本 期 收 回 數 (4,168,697) (1,091) (4,169,788)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4,301,975 $797 $4,302,772 註 :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4) 特 別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36,387) $- $- $(36,387) 紅 利 風 險 準 備 37, ,741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 ,416,619 25,416,619 合 計 $1,354 $- $25,416,619 $25,417,

32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保 險 合 約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1,631 $- $- $1,631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 ,416,619 35,416,619 合 計 $1,631 $- $35,416,619 $35,418,250 前 述 特 別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631 $- $35,416,619 $35,418,250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提 存 數 26, ,220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收 回 數 (1,122) - - (1,122) 紅 利 風 險 準 備 收 回 數 (25,375) - - (25,375)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 收 回 數 ( 註 1) - - (10,000,000) (10,000,000) 其 他 -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 註 2) (63,116) - - (63,116) 其 他 - 紅 利 風 險 準 備 ( 註 2) 63, ,116 期 末 餘 額 $1,354 $- $25,416,619 $25,417,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931 $- $45,416,619 $45,418,550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提 存 數 1, ,017 分 紅 保 單 紅 利 準 備 收 回 數 (1,317) - - (1,317)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 收 回 數 ( 註 1) - - (10,000,000) (10,000,000) 期 末 餘 額 $1,631 $- $35,416,619 $35,418,250 註 1: 本 公 司 依 民 國 104 年 1 月 30 日 金 管 保 壽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於 104 年 逐 月 收 回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104 年 總 收 回 數 為 新 臺 幣 100 億 元, 及 依 民 國 103 年 1 月 29 日 金 管 保 壽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於 103 年 逐 月 收 回 不 動 產 增 值 特 別 準 備,103 年 總 收 回 數 為 新 臺 幣 100 億 元 註 2: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323

32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5)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重 大 事 故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 明 細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保 險 合 約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140,928 $- $- $140,928 個 人 傷 害 險 3,873, ,873,019 個 人 健 康 險 5,376, ,376,802 團 體 險 3,738, ,738,294 合 計 $13,129,043 $- $- $13,129,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保 險 合 約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他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124,236 $- $- $124,236 個 人 傷 害 險 2,922, ,922,343 個 人 健 康 險 4,395, ,395,734 團 體 險 3,283, ,283,263 合 計 $10,725,576 $- $- $10,725,576 (6)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20,333,625 $- $20,333,625 個 人 健 康 險 1,908,526-1,908,526 團 體 險 合 計 $22,242,577 $- $22,242,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16,583,715 $- $16,583,715 個 人 健 康 險 710, ,087 團 體 險 合 計 $17,294,564 $- $17,294,

32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前 述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7,294,564 $- $17,294,564 本 期 提 存 數 3,651,472-3,651,472 本 期 收 回 數 (1,296,226) - (1,296,226)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270, ,545 其 他 ( 註 ) 2,322,222-2,322,222 期 末 餘 額 $22,242,577 $- $22,242,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9,629,253 $- $19,629,253 本 期 提 存 數 632, ,928 本 期 收 回 數 (3,450,567) - (3,450,567)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482, ,950 期 末 餘 額 $17,294,564 $- $17,294,564 註 :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7) 其 他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其 他 $1,967,824 $- $1,967,824 前 述 其 他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 $- $- 本 期 收 回 數 (55,869) - (55,869) 其 他 ( 註 ) 2,023,693-2,023,693 期 末 餘 額 $1,967,824 $- $1,967,824 註 : 係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325

33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8)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明 細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責 任 準 備 $4,082,742,491 $3,623,167,279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14,095,377 12,930,765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22,242,577 17,294,564 其 他 準 備 1,967,824 - 合 計 $4,121,048,269 $3,653,392,608 保 險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4,121,048,269 $3,653,392,608 現 金 流 量 現 時 估 計 額 $3,058,199,323 $2,936,336,508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餘 額 $- $- 註 1: 依 其 執 行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範 圍 (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 列 示 註 2: 賠 款 準 備 金 及 特 別 準 備 金 未 納 入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其 中 賠 款 準 備 金 乃 是 針 對 評 價 日 前 發 生 的 賠 款 提 列, 故 未 納 入 測 試 註 3: 因 本 公 司 已 完 成 國 寶 人 壽 暨 幸 福 人 壽 合 併 交 割 案, 故 納 入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保 險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需 考 量 被 收 購 業 務 之 價 值, 即 其 他 準 備 金 本 公 司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方 法 如 下 : 測 試 方 法 群 組 重 要 假 設 說 明 總 保 費 評 價 法 (GPV)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1) 保 單 資 訊 :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為 止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納 入 測 試 (2) 折 現 率 : 民 國 104 年 9 月 底 資 產 配 置 狀 況 下, 採 用 103 年 度 簽 證 精 算 報 告 中 公 司 最 佳 估 計 情 境 假 設 原 則 所 計 算 的 公 司 整 體 報 酬 率, 而 30 年 後 折 現 率 則 採 持 平 假 設 326

33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測 試 方 法 群 組 重 要 假 設 說 明 總 保 費 評 價 法 (GPV)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1) 保 單 資 訊 :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為 止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納 入 測 試 (2) 折 現 率 : 民 國 103 年 9 月 底 資 產 配 置 狀 況 下, 採 用 102 年 度 簽 證 精 算 報 告 中 公 司 最 佳 估 計 情 境 假 設 原 則 所 計 算 的 公 司 整 體 報 酬 率, 而 30 年 後 折 現 率 則 採 持 平 假 設 (9)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本 公 司 發 行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而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提 列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明 細 及 其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壽 險 $49,099,874 $50,135,996 投 資 型 保 險 23,228 4,037 合 計 $49,123,102 $50,140, 年 度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50,140,033 $52,911,209 本 期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1,892,145) (3,611,938) 本 期 法 定 準 備 之 淨 提 存 數 875, ,737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49,123,102 $50,140,033 (10)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避 險 策 略 及 暴 險 情 形 本 公 司 基 於 風 險 管 控 與 準 備 金 不 耗 竭 原 則, 採 取 動 態 調 整 避 險 比 率 與 暴 險 配 置 之 避 險 策 略, 暴 險 維 持 於 風 險 控 制 範 圍 內 327

33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16,846,406 $10,482,181 本 期 提 存 數 強 制 提 存 3,674,064 2,963,064 額 外 提 存 5,783,112 6,779,064 小 計 9,457,176 9,742,128 本 期 收 回 數 (10,525,451) (3,377,903)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248,318 - 期 末 餘 額 $16,026,449 $16,846,406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之 影 響 104 年 度 影 響 項 目 未 適 用 金 額 (1) 適 用 金 額 (2) 影 響 數 (3)=(2)-(1) 稅 後 損 益 $37,355,970 $38,242,639 $886,669 每 股 盈 餘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 16,026,449 16,026,449 權 益 355,258, ,907,097 (9,351,381) 103 年 度 影 響 項 目 未 適 用 金 額 (1) 適 用 金 額 (2) 影 響 數 (3)=(2)-(1) 稅 後 損 益 $36,940,950 $31,658,643 $(5,282,307) 每 股 盈 餘 (0.99)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 16,846,406 16,846,406 權 益 336,653, ,415,363 (10,238,050) 22.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本 公 司 依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訂 定 之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係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依 該 條 例 規 定, 本 公 司 每 月 負 擔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提 撥 率, 不 得 低 於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百 分 之 六 本 公 司 業 已 依 照 該 條 例 訂 定 之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每 月 依 員 工 薪 資 百 分 之 六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個 人 退 休 金 帳 戶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認 列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費 用 金 額 分 別 為 1,020,902 仟 元 及 987,147 仟 元 328

33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訂 定 之 員 工 退 休 金 辦 法 係 屬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之 基 數 及 核 准 其 退 休 時 六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十 五 年 以 內 ( 含 ) 的 服 務 年 資 滿 一 年 給 與 兩 個 基 數, 超 過 十 五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與 一 個 基 數, 惟 基 數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本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規 定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百 分 之 二 提 撥 退 休 金 基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之 專 戶 另, 本 公 司 於 每 年 年 度 終 了 前, 估 算 前 述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若 該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者, 將 於 次 年 度 三 月 底 前 一 次 提 撥 其 差 額 由 勞 動 部 依 據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進 行 資 產 配 置, 基 金 之 投 資 以 自 行 經 營 及 委 託 經 營 方 式, 兼 採 主 動 與 被 動 式 管 理 之 中 長 期 投 資 策 略 進 行 投 資 考 量 市 場 信 用 流 動 性 等 風 險, 勞 動 部 設 定 基 金 風 險 限 額 與 控 管 計 畫, 使 在 不 過 度 承 擔 風 險 下 有 足 夠 彈 性 達 成 目 標 報 酬 該 基 金 之 運 用, 其 每 年 決 算 分 配 之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依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計 算 之 收 益, 若 有 不 足, 則 經 主 管 機 關 准 後 由 國 庫 補 足 因 本 公 司 無 權 參 與 該 基 金 之 運 作 及 管 理, 故 無 法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第 142 段 規 定 揭 露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分 類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預 期 於 下 一 年 度 提 撥 192,465 仟 元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預 期 於 民 國 114 年 及 113 年 到 期 下 表 彙 整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認 列 至 損 益 之 成 本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277,468 $310,77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淨 利 息 32,318 8,060 合 計 $309,786 $318,830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及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調 節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13,247,213 $12,796,827 $12,357,465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9,046,860) (10,853,834) (11,842,634)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帳 列 數 $4,200,353 $1,942,993 $514,

33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調 節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12,357,465 $(11,842,634) $514,831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310, ,770 利 息 費 用 ( 收 入 ) 228,935 (220,875) 8,060 小 計 539,705 (220,875) 318,830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再 衡 量 數 人 口 統 計 假 設 變 動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142, ,563 財 務 假 設 變 動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234, ,950 經 驗 調 整 463, ,829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再 衡 量 數 - 460, ,707 小 計 841, ,707 1,302,049 支 付 之 福 利 (941,685) 941,685 - 雇 主 提 撥 數 - (192,717) (192,717) ,796,827 (10,853,834) 1,942,993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277, ,468 利 息 費 用 ( 收 入 ) 215,698 (183,380) 32,318 小 計 493,166 (183,380) 309,786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再 衡 量 數 財 務 假 設 變 動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111, ,542 經 驗 調 整 866, ,260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再 衡 量 數 - 1,162,448 1,162,448 小 計 977,802 1,162,448 2,140,250 支 付 之 福 利 (1,020,582) 1,020,582 - 雇 主 提 撥 數 - (192,676) (192,676) $13,247,213 $(9,046,860) $4,200,353 下 列 主 要 假 設 係 用 以 決 定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折 現 率 1.18% 1.75% 預 期 薪 資 增 加 率 1.00% 1.50% 330

33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每 一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增 加 ( 減 少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增 加 ( 減 少 ) 折 現 率 -0.5%(+0.5%) $728,597 $(675,608) $716,622 $(665,435) 預 期 薪 資 +0.5%(-0.5%) 715,349 (662,361) 703,825 (652,638) 進 行 前 述 敏 感 度 分 析 時 係 假 設 其 他 假 設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單 一 精 算 假 設 ( 例 如 : 折 現 率 或 預 期 薪 資 ) 發 生 合 理 可 能 之 變 動 時, 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可 能 產 生 之 影 響 進 行 分 析 由 於 部 分 精 算 假 設 相 互 有 關, 實 務 上 甚 少 僅 有 單 一 精 算 假 設 發 生 變 動, 故 此 分 析 有 其 限 制 本 期 敏 感 度 分 析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與 假 設 與 前 期 並 無 不 同 23. 負 債 準 備 訴 訟 負 債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合 計 $145,445 $1,942,993 $2,088,438 當 期 新 增 - 2,257,360 2,257,360 當 期 新 增 -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 5,220 5,220 當 期 使 用 - (176) (176) $145,445 $4,205,397 $4,350, 其 他 負 債 預 收 款 項 $276,634 $119,978 遞 延 手 續 費 收 入 61,347 73,224 存 入 保 證 金 2,678,629 2,596,208 其 他 負 債 - 其 他 4,260,397 5,727,414 合 計 $7,277,007 $8,516,

33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5. 遞 延 手 續 費 收 入 本 公 司 將 因 銷 售 投 資 型 保 險 業 務 且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屬 於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而 收 取 之 手 續 費 收 入 予 以 遞 延 認 列, 其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73,224 $87,737 本 期 增 加 數 10,032 - 本 期 攤 銷 數 (15,032) (15,605)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6,877) 1,092 期 末 餘 額 $61,347 $73, 股 本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經 核 准 發 行 在 外 股 數 均 為 5,306,527 仟 股,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27. 資 本 公 積 發 行 溢 價 $13,000,000 $13,000,000 實 際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29,142 29,142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變 動 數 (1,130) - 合 計 $13,028,012 $13,029,142 依 法 令 規 定, 資 本 公 積 除 填 補 公 司 虧 損 外 不 得 使 用,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每 年 得 以 實 收 資 本 之 一 定 比 率 為 限 撥 充 資 本, 前 述 資 本 公 積 亦 得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以 現 金 分 配 28. 保 留 盈 餘 (1)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保 險 法 規 定, 公 司 應 就 稅 後 純 益 提 撥 百 分 之 二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直 至 與 實 收 資 本 總 額 相 等 為 止, 惟 民 國 96 年 度 以 前 係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以 稅 後 純 益 之 百 分 之 十 提 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得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部 分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放 新 股 或 現 金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6,521,315 仟 元 ; 於 民 國 103 年 4 月 21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3,141,740 仟 元 332

33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依 財 政 部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20 條 第 1 項 第 3 款 規 定 所 收 回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於 次 年 度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後, 依 稅 後 淨 額 全 數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18 條 提 存 之 重 大 事 故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帳 列 保 留 盈 餘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科 目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準 則 第 17 條 規 定,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交 易 價 格 與 評 估 成 本 間 之 差 額 應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後,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會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5 日 發 布 之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令 規 定, 開 始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後, 於 分 派 可 分 配 盈 餘 時, 就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時 已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餘 額 與 其 他 權 益 減 項 淨 額 之 差 額 補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嗣 後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餘 額 有 迴 轉 時, 得 就 迴 轉 部 分 分 派 盈 餘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後, 本 公 司 選 用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以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認 定 成 本 並 依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第 32 條 之 規 定, 將 公 允 價 值 估 算 不 動 產 增 值 部 分 先 行 彌 補 其 他 因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造 成 之 不 利 影 響 後, 剩 餘 之 不 動 產 增 值 數 全 數 提 列 於 特 別 準 備 項 下, 並 將 該 部 分 用 以 彌 補 不 利 影 響 之 增 值 提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項 下 依 保 局 ( 財 )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上 述 提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項 下 之 增 值 影 響 數 2,994,565 仟 元, 應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提 列 於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對 於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後 續 衡 量 由 成 本 模 式 改 為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依 民 國 104 年 1 月 23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為 維 持 保 險 業 財 務 結 構 之 健 全 與 穩 定, 應 就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後 續 衡 量 首 次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模 式 之 影 響 淨 額 扣 除 有 效 契 約 依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估 需 增 提 之 責 任 準 備 後 之 餘 額 124,002,466 仟 元, 提 列 於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該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僅 得 做 為 後 續 補 足 有 效 契 約 依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估 責 任 準 備 不 足 數 額 及 未 來 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公 報 第 4 號 保 險 合 約 第 二 階 段 接 軌 補 提 負 債 時 穩 健 財 務 結 構 之 用 民 國 103 年 度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增 值 利 益 淨 額 13,886,329 仟 元, 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將 保 險 負 債 轉 列 至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金 額 合 計 34,764,311 仟 元 333

33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7,957,776 仟 元, 其 中 依 保 險 業 各 項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提 存 之 新 增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合 計 1,630,373 仟 元, 依 法 業 於 民 國 103 年 底 提 列 入 帳, 其 餘 則 於 民 國 104 年 入 帳 (3)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37 條 規 定, 本 公 司 每 年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除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外, 應 先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並 依 法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再 將 其 餘 額 加 計 期 初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配 盈 餘 該 可 分 配 盈 餘 應 優 先 派 付 本 章 程 所 定 特 別 股 股 息, 其 次 派 付 普 通 股 股 息, 其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派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承 認 後 核 定 之 公 司 未 分 配 盈 餘 逾 期 不 分 配, 民 國 93 年 度 以 前 須 就 核 定 所 得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民 國 94 年 度 ( 含 ) 以 後, 應 以 依 商 業 會 計 法 規 定 處 理 之 當 年 度 稅 後 純 益 為 基 礎, 計 算 應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加 徵 後 之 盈 餘 於 以 後 年 度 未 分 配 者, 不 再 加 徵 依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 修 訂 公 司 法 第 235 條 之 1 之 規 定, 公 司 應 以 當 年 度 獲 利 狀 況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但 公 司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應 予 彌 補 前 述 員 工 酬 勞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為 之, 應 由 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同 意 之 決 議 行 之, 並 報 告 股 東 會 另 章 程 得 訂 明 前 項 發 給 股 票 或 現 金 之 對 象, 包 括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之 從 屬 公 司 員 工 本 公 司 預 計 於 民 國 105 年 度 之 股 東 常 會 配 合 前 述 法 規 修 正 公 司 章 程 中 相 關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截 至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出 具 日 止,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詳 細 情 形 請 至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另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本 期 新 增 提 存 數 應 於 年 底 時 提 列 為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民 國 104 年 度 之 提 列 金 額 為 1,616,451 仟 元 334

33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9.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516,356,489 $92,564 $516,449,053 再 保 費 收 入 198, ,735 保 費 收 入 516,555,224 92, ,647,788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992,376) - (992,376)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771,170) - (771,170) 小 計 (1,763,546) - (1,763,546)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514,791,678 $92,564 $514,88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478,986,178 $881,035 $479,867,213 再 保 費 收 入 200, ,487 保 費 收 入 479,186, , ,067,700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9,896,021) - (9,896,021)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780,660) - (780,660) 小 計 (10,676,681) - (10,676,681)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468,509,984 $881,035 $469,391,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104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直 接 簽 單 業 務 之 保 險 賠 款 $278,109,990 $18,884,712 $296,994,702 再 保 賠 款 152, ,146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78,262,136 18,884, ,146,848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368,408) - (368,408)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77,893,728 $18,884,712 $296,778,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直 接 簽 單 業 務 之 保 險 賠 款 $206,552,621 $72,183,904 $278,736,525 再 保 賠 款 140, ,227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06,692,848 72,183, ,876,752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4,734,747) - (4,734,747)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01,958,101 $72,183,904 $274,142,

34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1.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功 能 別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性 質 別 屬 於 營 業 成 本 者 屬 於 營 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 於 營 業 成 本 者 屬 於 營 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薪 資 費 用 $27,309,291 $3,511,776 $30,821,067 $26,293,870 $2,786,422 $29,080,292 勞 健 保 費 用 1,763, ,369 2,158,505 1,758, ,189 2,122,482 退 休 金 費 用 1,086, ,739 1,330, , ,205 1,305,977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323, ,631 1,660,153 1,295, ,025 1,612,495 折 舊 費 用 - 625, , , ,055 攤 銷 費 用 - 1,091,006 1,091,006-51,693 51,693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5 年 3 月 17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章 程 修 正 議 案, 依 該 議 案 規 定, 本 公 司 年 度 如 有 獲 利, 應 提 撥 萬 分 之 一 至 千 分 之 一 為 員 工 酬 勞 及 不 高 於 千 分 之 一 為 董 監 事 酬 勞 但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應 預 先 保 留 彌 補 數 額 前 述 員 工 酬 勞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為 之, 應 由 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同 意 之 決 議 行 之, 並 報 告 股 東 會 此 章 程 修 正 議 案 將 於 民 國 105 年 股 東 會 決 議 有 關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請 至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依 當 年 度 之 獲 利 狀 況, 分 別 以 萬 分 之 一 至 千 分 之 一 及 不 高 於 千 分 之 一 估 列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並 認 列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金 額 分 別 為 4,373 仟 元 及 7,200 仟 元, 帳 列 於 薪 資 費 用 項 下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5 年 3 月 17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以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分 別 為 4,373 仟 元 及 7,200 仟 元, 與 民 國 104 年 度 認 列 費 用 金 額 無 差 異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與 董 監 事 酬 勞 估 列 基 礎 係 按 當 期 稅 後 淨 利,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以 章 程 所 定 之 成 數 為 基 礎 估 列 估 計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於 當 期 認 列 為 薪 資 費 用, 若 於 期 後 期 間 之 董 事 會 決 議 金 額 有 變 動 時, 調 整 當 期 之 損 益 若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如 股 東 會 決 議 採 股 票 發 放 員 工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係 依 據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收 盤 價 並 考 量 除 權 除 息 之 影 響 民 國 103 年 度 認 列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金 額 分 別 為 166,032 仟 元 及 8,100 仟 元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實 際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與 董 監 事 酬 勞 金 額 與 民 國 103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以 費 用 列 帳 之 金 額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之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30,240 人 及 29,838 人 336

34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2.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處 分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損 失 ) 利 益 $(231) $222 負 債 性 特 別 股 股 息 (897,932) (908,000) 其 他 2,182,496 2,413,311 合 計 $1,284,333 $1,505,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104 年 度 當 期 產 生 當 期 重 分 類 調 整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所 得 稅 利 益 稅 後 金 額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2,140,250) $- $(2,140,250) $363,843 $(1,776,407)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163,018) - (163,018) 27,433 (135,585)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失 (15,833,865) (30,708,741) (46,542,606) 2,202,831 (44,339,775)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份 之 避 險 工 具 利 益 385,225 (150,505) 234,720 (39,902) 194,818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685, ,836 (15,492) 670,344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合 計 $(17,066,072) $(30,859,246) $(47,925,318) $2,538,713 $(45,386,605) 337

34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3 年 度 當 期 產 生 當 期 重 分 類 調 整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所 得 稅 費 用 稅 後 金 額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1,302,049) $- $(1,302,049) $221,348 $(1,080,701) 重 估 增 值 902, ,335 (74,726) 827,609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961) - (961) - (961)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49,510,188 (25,615,378) 23,894,810 (2,308,155) 21,586,655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份 之 避 險 工 具 損 失 203,356 (438,992) (235,636) 40,058 (195,578)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476,505 (13) 476, ,492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合 計 $49,789,374 $(26,054,383) $23,734,991 $(2,121,475) $21,613,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主 要 組 成 如 下 :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本 期 應 付 所 得 稅 $(5,793,067) $877,034 以 前 年 度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於 本 年 度 之 調 整 257,006 (65,947)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與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原 始 產 生 及 其 迴 轉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11,485,238 8,057,621 與 課 稅 損 失 及 所 得 稅 抵 減 之 原 始 產 生 及 其 迴 轉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 (6,354,940) 其 他 最 低 稅 負 應 補 繳 金 額 206,712 - 連 結 稅 制 影 響 數 (677,512) 117,828 所 得 稅 費 用 $5,478,377 $2,631,

34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本 期 應 付 所 得 稅 $- $74,726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 損 失 ) 利 益 (2,202,831) 2,308,155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份 之 避 險 工 具 利 益 ( 損 失 ) 39,902 (40,058)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363,843) (221,348)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11,941) -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2,538,713) $2,121,475 認 列 於 權 益 之 所 得 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資 本 公 積 $(231) $- 與 權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231) $-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與 會 計 淨 利 乘 以 所 適 用 所 得 稅 率 之 金 額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來 自 於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之 稅 前 淨 利 $43,721,016 $34,290,239 以 法 定 所 得 稅 率 17%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7,432,573 $5,829,341 免 稅 收 益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8,485,934) (9,661,592) 報 稅 上 不 可 減 除 費 用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154, ,328 現 金 股 利 加 回 1,565,842 1,818,514 國 外 投 資 扣 繳 稅 款 1,303, ,334 土 地 增 值 稅 3,711,129 3,674,248 大 陸 地 區 企 業 所 得 稅 以 前 年 度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於 本 年 度 之 調 整 257,006 (65,947) 其 他 投 資 利 益 ( 損 失 ) 9,707 (7,045) 最 低 稅 負 應 補 繳 金 額 206,712 - 連 結 稅 制 影 響 數 (677,512) 117,828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合 計 $5,478,377 $2,631,

34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與 下 列 項 目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餘 額 : 104 年 度 認 列 於 其 他 直 接 期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認 列 於 權 益 期 末 餘 額 暫 時 性 差 異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285,523 $(7,848) $- $- $277,675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9,502,776) (3,583,308) - - (23,086,08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893,644) 791, (2,101,943)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4,326,269) (123,979) 4,088,601 - (361,647)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36,193) - (39,902) - (76,095)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淨 額 - (142,217) 11, (130,045)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283,450) 75, (207,587) 存 出 保 證 金 (4,626) 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8,468,614 (1,883,647) - - 6,584,967 其 他 應 收 款 (70,442) (13,874) - - (84,316)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330,309 19, , ,060 電 力 線 路 補 助 費 2 (1) 用 品 盤 存 1,837 1, ,116 兌 換 損 ( 益 )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1,636,596) (6,665,425) (1,885,770) - (10,187,791) 商 譽 及 特 許 權 - 4, ,291 備 抵 呆 帳 超 限 數 - 37, ,116 其 他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3,916,677 (18,333) - - 3,898,344 遞 延 所 得 稅 利 益 ( 費 用 ) $(11,503,571) $2,538,713 $231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淨 額 $(15,751,034) $(24,715,661)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訊 如 下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13,002,962 $11,519,847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28,753,996) $(36,235,508) 340

34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3 年 度 認 列 於 其 他 期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暫 時 性 差 異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227,640 $57,883 $- $285,523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6,449,407) (3,053,369) - (19,502,77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543,847) (2,349,797) - (2,893,64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4,029,100) - (297,169) (4,326,269)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77,126) - 40,933 (36,193)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209,570 (493,020) - (283,450) 存 出 保 證 金 (100,104) 95,478 - (4,62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2,750,568 5,718,046-8,468,614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875) - 其 他 應 收 款 (54,792) (15,650) - (70,442)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87,522 21, , ,309 電 力 線 路 補 助 費 10 (8) - 2 用 品 盤 存 2,813 (976) - 1,837 兌 換 損 ( 益 )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8,412,036 (8,037,646) (2,010,986) (1,636,596)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 3,916,677-3,916,677 遞 延 所 得 稅 利 益 ( 費 用 ) $(4,140,943) $(2,046,749)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淨 額 $(9,563,342) $(15,751,034)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訊 如 下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11,691,034 $13,002,962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21,254,376) $(28,753,996) 本 公 司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之 資 訊 彙 總 如 下 : 尚 未 使 用 餘 額 最 後 發 生 年 度 虧 損 金 額 可 抵 減 年 度 95 年 $8,251,573 $6,902,325 $6,902, 年 97 年 3,927,234 3,927,234 3,927, 年 98 年 12,173,664 12,173,664 12,173, 年 102 年 1,908,009 1,908,009 1,908, 年 103 年 22,931,435 22,931,435 23,039, 年 $47,842,667 $47,950,

34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未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未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金 額 合 計 分 別 為 4,312,353 仟 元 及 4,312,353 仟 元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相 關 之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本 公 司 對 於 國 外 子 公 司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於 匯 回 時 可 能 產 生 的 應 付 所 得 稅, 並 未 認 列 相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本 公 司 已 決 定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分 配 其 子 公 司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金 額 分 別 為 192,892 仟 元 及 123,265 仟 元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1,972,883 $4,197,119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實 際 及 102 年 度 實 際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分 別 為 13.99% 及 20.48% 本 公 司 已 無 屬 民 國 86 年 度 ( 含 ) 以 前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所 得 稅 申 報 核 定 情 形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之 所 得 稅 申 報 核 定 情 形 如 下 : 本 公 司 所 得 稅 申 報 核 定 情 形 核 定 至 民 國 98 年 度 惟 針 對 民 國 96 年 核 定 債 券 溢 價 攤 銷 利 息 收 入 及 民 國 98 年 核 定 投 資 損 失 部 分, 本 公 司 已 提 起 行 政 救 濟 上 述 各 年 度 提 起 復 查 及 訴 願 標 的 金 額 低 於 本 公 司 申 報 課 稅 虧 損 金 額, 故 對 本 公 司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342

34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5.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盈 餘 金 額 之 計 算, 係 以 當 期 歸 屬 於 普 通 股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除 以 當 期 流 通 在 外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鑑 於 本 公 司 並 未 發 行 具 稀 釋 作 用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因 此 本 公 司 無 需 對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的 金 額 進 行 稀 釋 調 整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 調 整 後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本 期 淨 利 $38,242,639 $ 31,658,643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 仟 股 ) 5,306,527 5,306,527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元 ) $7.21 $5.97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未 適 用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之 每 股 盈 餘 分 別 為 7.04 元 及 6.96 元 ;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不 含 收 回 不 動 產 增 值 利 益 特 別 準 備 之 每 股 盈 餘 分 別 為 5.32 元 及 4.08 元 36.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1)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及 負 債 明 細 表 資 產 科 目 銀 行 存 款 $1,561,053 $1,141,07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474,500, ,525,369 其 他 應 收 款 4,304,610 6,272,327 合 計 $480,366,122 $461,938,772 負 債 科 目 其 他 應 付 款 $1,084,812 $409,870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價 值 準 備 - 保 險 合 約 308,374, ,651,055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價 值 準 備 - 投 資 合 約 170,906,685 95,877,847 合 計 $480,366,122 $461,938,

34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收 益 及 費 用 明 細 表 費 用 科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9,746,695 $23,923,465 解 約 金 40,841,037 50,821,002 壽 險 紅 利 給 付 ( 收 回 ) 提 存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價 值 準 備 (57,709,847) 35,616,299 管 理 費 用 4,403,445 4,728,255 其 他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24,722) (127,867) 合 計 $17,156,843 $114,961,689 收 益 科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27,803,794 $99,208,616 利 息 收 入 2,194 10,41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 損 失 ) 利 益 (11,249,661) 6,193,616 兌 換 利 益 600,516 9,549,038 合 計 $17,156,843 $114,961,689 (3)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因 經 營 投 資 型 保 險 業 務 而 自 交 易 對 手 取 得 之 銷 售 獎 金 分 別 為 1,368,989 仟 元 及 2,316,148 仟 元 37. 企 業 合 併 為 提 供 讓 與 公 司 保 戶 及 社 會 大 眾 穩 定 之 力 量,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辦 理 國 寶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暨 幸 福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標 售 案, 並 以 安 定 基 金 墊 支 金 額 303 億 元 得 標 雙 方 以 評 價 基 準 日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指 定 項 目 變 動 金 額 對 淨 值 的 影 響 數, 作 為 雙 方 最 後 價 金 之 調 整 依 據, 取 得 讓 與 公 司 之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前 述 概 括 承 受 交 易 之 會 計 處 理 係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以 收 購 成 本 減 除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 人 壽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差 額 作 為 商 譽 344

34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之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產 生 之 商 譽 金 額 列 示 如 下 :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收 購 成 本 ( 賠 付 價 款 ) $(30,300,0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6,157,186 應 收 款 項 1,026,998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463,179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8,779,212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54,801,26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2,609,545 放 款 9,795,866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130,977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57,038 無 形 資 產 ( 特 許 權 及 電 腦 軟 體 ) 37,676,033 其 他 資 產 3,032,899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431,208 應 付 款 項 (503,92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126,168) 保 險 負 債 (166,649,257)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248,318) 負 債 準 備 (5,220) 其 他 負 債 (215,691)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431,208) 取 得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33,218,390) 取 得 比 率 100%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 $2,918,390 前 述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10,822,864 仟 元, 本 公 司 預 期 概 括 承 受 之 各 投 資 可 藉 由 處 分 或 到 期 收 回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將 保 險 負 債 轉 列 至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金 額 合 計 34,764,311 仟 元 2,918,390 仟 元 之 商 譽 包 含 預 期 因 概 括 承 受 所 產 生 之 綜 效 及 無 法 個 別 認 列 之 客 戶 名 單 價 值 由 於 客 戶 名 單 並 非 可 分 離, 因 而 不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之 無 形 資 產 認 列 條 件 前 述 商 譽 於 報 稅 上 預 期 可 全 額 扣 抵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 人 壽 自 合 併 日 起 尚 未 對 本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及 稅 前 淨 利 產 生 影 響 假 若 合 併 於 年 初 發 生, 則 本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將 為 728,777,590 仟 元, 稅 前 淨 利 將 為 41,331,756 仟 元 345

35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七 保 險 合 約 及 金 融 工 具 之 風 險 管 理 資 訊 1. 風 險 管 理 之 目 標 政 策 及 程 序 及 方 法 (1) 風 險 管 理 之 目 標 本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旨 在 促 進 營 運 效 率 維 護 資 產 安 全 增 進 股 東 價 值, 並 確 保 符 合 及 遵 循 國 內 外 法 令, 以 達 到 穩 健 成 長 永 續 經 營 (2) 風 險 管 理 之 架 構 組 織 及 權 責 範 圍 董 事 會 A. 應 建 立 適 當 之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及 風 險 管 理 文 化, 核 定 適 當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且 定 期 審 視 之, 並 將 資 源 做 最 有 效 之 配 置 B. 董 事 會 與 高 階 主 管 人 員 應 負 責 推 動 及 執 行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準 則, 並 確 保 與 本 公 司 營 運 目 標 營 運 策 略 及 經 營 管 理 保 持 一 致 性 C. 應 認 知 公 司 營 運 所 需 承 擔 之 風 險, 確 保 風 險 管 理 之 有 效 性 並 負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之 最 終 責 任 D. 授 權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處 理 其 他 單 位 違 反 風 險 限 額 時 之 事 宜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A. 擬 訂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架 構 組 織 功 能, 建 立 質 化 與 量 化 之 管 理 標 準,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報 告 並 適 時 向 董 事 會 反 應 風 險 管 理 執 行 情 形, 提 出 必 要 之 改 善 建 議 B. 執 行 董 事 會 風 險 管 理 決 策, 並 定 期 檢 視 公 司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發 展 建 置 及 執 行 效 能 C. 協 助 與 監 督 公 司 進 行 風 險 管 理 活 動 D. 視 環 境 改 變 調 整 風 險 類 別 風 險 限 額 配 置 與 承 擔 方 式 E. 協 調 風 險 管 理 功 能 跨 部 門 之 互 動 與 溝 通 346

35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風 控 長 A. 應 具 備 獨 立 性, 且 不 應 同 時 兼 任 業 務 面 財 務 面 和 其 他 具 有 創 造 收 益 能 力 的 單 位 之 職 務 B. 具 有 取 得 任 何 可 能 會 影 響 公 司 風 險 概 廓 的 業 務 資 料 權 利 C. 應 負 責 綜 理 公 司 整 體 的 風 險 管 理 D. 應 參 與 討 論 公 司 重 要 決 策, 適 時 表 達 風 險 管 理 相 關 看 法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A. 負 責 公 司 日 常 風 險 之 監 控 衡 量 及 評 估 等 執 行 層 面 之 事 務, 其 應 獨 立 於 業 務 單 位 之 外 行 使 職 權 B.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應 依 經 營 業 務 種 類 執 行 下 列 事 項 : a. 協 助 擬 訂 並 執 行 董 事 會 所 核 定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b. 依 據 風 險 胃 納, 協 助 擬 訂 風 險 限 額 c. 彙 整 各 單 位 所 提 供 之 風 險 資 訊, 協 調 及 溝 通 各 單 位 以 執 行 政 策 與 限 額 d. 定 期 提 出 風 險 管 理 相 關 報 告 e. 定 期 監 控 各 業 務 單 位 之 風 險 限 額 及 運 用 狀 況, 並 處 理 董 事 會 授 權 之 業 務 單 位 違 反 風 險 限 額 時 之 相 關 事 宜 f. 協 助 進 行 壓 力 測 試 g. 必 要 時 進 行 回 溯 測 試 (Back Testing) h. 其 他 風 險 管 理 相 關 事 項 業 務 單 位 A. 辨 識 及 衡 量 風 險, 並 及 時 陳 報 風 險 暴 露 狀 況 及 影 響 程 度 B. 定 期 檢 視 各 項 風 險 及 限 額, 若 逾 限 應 進 行 超 限 報 告, 包 括 對 超 限 採 取 之 措 施 347

35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C. 協 助 風 險 模 型 之 開 發, 確 保 風 險 衡 量 模 型 使 用 及 假 設 訂 定 均 在 合 理 且 一 致 之 基 礎 下 進 行 D. 確 保 內 部 控 制 程 序 有 效 執 行, 以 符 合 相 關 法 規 及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E. 協 助 作 業 風 險 相 關 資 料 收 集 F. 業 務 單 位 主 管 應 負 責 所 屬 單 位 日 常 風 險 之 管 理 與 報 告, 並 採 取 必 要 之 因 應 對 策 G. 業 務 單 位 主 管 應 督 導 定 期 將 相 關 風 險 管 理 資 訊 傳 遞 予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稽 核 單 位 依 據 現 行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及 本 公 司 相 關 規 章 辦 法 查 核 各 單 位 風 險 管 理 之 執 行 狀 況 子 公 司 得 依 其 業 務 屬 性 及 需 求, 由 其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或 相 關 單 位 訂 定 風 險 管 理 準 則 或 機 制, 並 定 期 提 供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予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彙 整 後, 呈 報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備 查 (3) 風 險 報 導 或 衡 量 系 統 之 範 圍 及 性 質 本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程 序 包 含 風 險 辨 識 風 險 衡 量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及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並 且 對 於 市 場 信 用 國 家 流 動 性 作 業 保 險 與 資 產 負 債 配 合 風 險 及 資 本 適 足 性 均 制 定 管 理 準 則, 規 範 衡 量 與 評 估 方 法, 並 定 期 提 出 風 管 報 告 監 控 各 類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指 因 金 融 市 場 工 具 之 價 格 變 動, 進 而 影 響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價 值 產 生 損 失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分 別 以 95% 及 99% 信 賴 水 準 下 之 單 週 市 場 風 險 值 作 為 衡 量 指 標, 並 針 對 市 場 風 險 值 模 型 定 期 進 行 回 溯 測 試, 以 檢 驗 模 型 之 準 確 性 另 定 期 進 行 情 境 分 析 及 壓 力 測 試, 以 評 估 國 內 外 重 大 事 件 對 資 產 組 合 可 能 造 成 之 影 響 程 度 因 應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機 制 之 實 行, 本 公 司 訂 有 外 匯 風 險 上 限 及 準 備 金 預 警 機 制, 並 定 期 監 控 外 匯 風 險 348

35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信 用 風 險 指 交 易 對 象 或 債 務 人 因 不 履 行 契 約 義 務, 致 本 公 司 債 權 產 生 損 失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採 用 之 衡 量 指 標 包 括 信 用 評 等 集 中 度 及 95% 信 賴 水 準 之 下 之 年 信 用 風 險 值 另 定 期 進 行 情 境 分 析 及 壓 力 測 試, 以 評 估 國 內 外 重 大 事 件 對 資 產 組 合 可 能 造 成 之 影 響 程 度 國 家 風 險 指 因 本 公 司 持 有 投 資 部 位 所 在 國 家 之 政 治 或 經 濟 因 素, 導 致 市 場 價 格 波 動 或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無 法 償 還 債 務, 造 成 本 公 司 資 產 價 值 貶 損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以 單 一 國 家 或 特 定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占 國 外 投 資 額 度 或 淨 值 比 率 作 為 衡 量 與 控 管 指 標, 並 定 期 檢 視 及 調 整 流 動 性 風 險 分 為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係 指 本 公 司 無 法 將 資 產 變 現 或 取 得 足 夠 資 金, 以 致 不 能 履 行 到 期 責 任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衡 量 指 標 並 定 期 檢 視, 亦 建 立 資 金 通 報 機 制, 風 險 管 理 部 依 相 關 業 務 管 理 部 門 提 報 之 資 料 控 管 資 金 流 動 性 此 外, 以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模 型, 定 期 檢 視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結 果, 當 檢 視 結 果 出 現 異 常 時, 即 檢 討 改 善 另 依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訂 定 年 度 資 產 配 置 計 畫 及 建 立 流 動 性 資 產 部 位, 以 維 持 適 當 之 流 動 性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係 指 本 公 司 由 於 市 場 深 度 不 足 或 失 序, 處 理 或 抵 銷 所 持 部 位 時 面 臨 市 價 顯 著 變 動 之 風 險, 各 財 務 投 資 部 門 針 對 持 有 部 位 之 特 性 及 持 有 目 的, 評 估 投 資 標 的 之 市 場 交 易 量 與 其 所 持 部 位 之 相 稱 性 作 業 風 險 指 因 內 部 作 業 人 員 及 系 統 之 不 當 或 失 誤, 或 因 外 部 事 件 所 造 成 之 損 失 包 括 法 律 風 險, 但 不 包 括 策 略 風 險 及 信 譽 風 險 本 公 司 已 依 據 各 項 業 務 性 質, 建 立 標 準 的 作 業 流 程, 並 已 建 置 作 業 風 險 損 失 事 件 通 報 機 制, 統 籌 作 業 風 險 損 失 資 料 之 管 理, 亦 建 立 緊 急 事 件 危 機 處 理 作 業 機 制 與 資 訊 系 統 損 害 應 變 處 理 等 備 援 機 制, 確 保 重 大 危 機 事 故 發 生 時, 公 司 仍 可 繼 續 運 作, 持 續 提 供 客 戶 服 務, 並 將 損 失 影 響 程 度 降 至 最 低 349

35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保 險 風 險 指 經 營 保 險 本 業 於 收 取 保 險 費 後, 承 擔 被 保 險 人 移 轉 之 風 險, 依 約 給 付 理 賠 款 及 相 關 費 用 時, 因 非 預 期 之 變 化 造 成 損 失 之 風 險 其 範 圍 包 括 商 品 設 計 及 定 價 風 險 核 保 風 險 再 保 險 風 險 巨 災 風 險 理 賠 風 險 及 準 備 金 相 關 風 險 資 產 負 債 配 合 風 險 指 資 產 和 負 債 價 值 變 動 不 一 致 所 致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參 酌 資 金 成 本 存 續 期 間 現 金 流 量 管 理 和 情 境 分 析 等 方 法 進 行 資 產 負 債 配 合 風 險 之 衡 量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指 保 險 法 及 保 險 業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辦 法 所 稱 自 有 資 本 與 風 險 資 本 之 比 率 本 公 司 以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做 為 資 本 適 足 性 之 管 理 指 標 (4) 承 受 衡 量 監 督 及 控 制 保 險 風 險 之 程 序, 及 確 保 適 當 風 險 分 類 及 保 費 水 準 之 核 保 政 策 承 受 衡 量 監 督 及 控 制 保 險 風 險 之 程 序 A. 訂 定 本 公 司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準 則, 內 容 包 括 風 險 定 義 與 範 圍 管 理 組 織 風 險 管 理 指 標 各 項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等 B. 建 立 保 險 風 險 衡 量 方 法 C. 定 期 提 供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以 作 為 監 督 保 險 風 險 及 研 擬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策 略 之 參 考, 並 報 送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D. 如 發 現 有 風 險 異 常 狀 況 發 生 時, 相 關 部 門 應 研 擬 因 應 方 案 報 送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國 泰 金 控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確 保 適 當 風 險 分 類 及 保 費 水 準 之 核 保 政 策 A. 核 保 人 員 應 落 實 財 務 核 保 之 規 定, 針 對 同 一 保 戶 之 投 保 件, 除 須 參 考 以 往 投 保 資 料 外, 並 應 參 考 保 險 業 通 報 作 業 資 訊 系 統 之 通 報 資 料 及 同 業 累 計 保 險 金 額, 檢 視 投 保 件 數 保 險 金 額 及 保 險 費 等 與 其 財 力 及 社 會 經 濟 地 位 是 否 合 理 適 當 及 具 有 繳 交 續 期 保 費 之 財 務 能 力 350

35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B. 本 公 司 設 有 核 保 小 組, 以 處 理 新 契 約 及 保 全 變 更 之 特 殊 爭 議 件, 並 解 釋 核 保 有 關 規 定 C. 本 公 司 另 設 有 高 額 保 險 審 議 小 組, 以 強 化 本 公 司 高 額 保 險 契 約 之 風 險 控 管, 防 範 逆 選 擇 及 道 德 風 險 (5) 以 企 業 整 體 基 礎 評 估 及 管 理 保 險 風 險 之 範 圍 保 險 風 險 評 估 之 範 圍 包 括 下 列 各 類 風 險 A. 商 品 設 計 及 定 價 風 險 : 指 因 商 品 設 計 內 容 所 載 條 款 與 費 率 定 價 引 用 資 料 之 不 適 當 不 一 致 或 非 預 期 之 改 變 等 因 素 所 造 成 之 風 險 B. 核 保 風 險 : 指 保 險 業 因 執 行 保 險 業 務 招 攬 承 保 業 務 審 查 相 關 費 用 支 出 等 作 業, 所 產 生 之 非 預 期 損 失 風 險 C. 再 保 險 風 險 : 指 再 保 險 業 務 往 來 中, 因 承 擔 超 出 限 額 之 風 險 而 未 安 排 適 當 之 再 保 險, 或 再 保 險 人 無 法 履 行 義 務 而 導 致 保 費 賠 款 或 其 他 費 用 無 法 攤 回 等 之 風 險 D. 巨 災 風 險 : 指 發 生 之 事 故 及 損 失 足 以 造 成 單 一 險 別 或 跨 險 別 多 個 危 險 單 位 損 失, 且 造 成 之 損 失 總 額 可 能 影 響 公 司 之 信 用 評 等 或 清 償 能 力 E. 理 賠 風 險 : 指 保 險 業 在 處 理 理 賠 案 件 過 程 中, 因 作 業 不 當 或 疏 失 而 產 生 之 風 險 F. 準 備 金 相 關 風 險 : 指 針 對 簽 單 業 務 低 估 負 債, 造 成 各 種 準 備 金 之 提 存, 不 足 以 支 應 未 來 履 行 義 務 之 風 險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之 範 圍 A. 制 定 本 公 司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相 關 風 險 控 管 辦 法, 作 為 相 關 部 門 執 行 風 險 管 理 之 依 據 B. 訂 定 本 公 司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準 則, 內 容 包 括 風 險 定 義 與 範 圍 管 理 組 織 風 險 管 理 指 標 各 項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等 351

35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C. 配 合 本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及 國 內 外 經 濟 金 融 環 境 變 遷, 研 議 相 關 應 變 措 施 D. 建 立 保 險 風 險 衡 量 方 法 E. 定 期 提 供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以 作 為 監 督 保 險 風 險 及 研 擬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策 略 之 參 考 F. 其 他 有 關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事 項 (6) 限 制 或 移 轉 保 險 風 險 暴 險 及 避 免 不 當 集 中 風 險 之 方 法 本 公 司 限 制 或 移 轉 保 險 風 險 暴 露 及 避 免 不 當 集 中 風 險 之 主 要 方 法 係 依 本 公 司 再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計 畫, 根 據 公 司 風 險 承 擔 能 力 風 險 屬 性 法 令 因 素 開 發 技 術 等 因 素, 評 估 自 留 或 出 保 為 確 保 各 險 種 業 務 風 險 移 轉 的 安 全 性, 並 適 度 配 置 與 控 制 再 保 險 交 易 風 險, 本 公 司 訂 有 再 保 險 分 出 對 象 評 估 辦 法 (7)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設 有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貫 徹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政 策 架 構 完 善 的 管 理 體 系 整 合 公 司 各 方 面 人 力 與 資 源, 並 定 期 進 行 策 略 與 實 務 面 的 檢 討, 切 實 降 低 公 司 所 面 臨 之 各 項 風 險 權 責 單 位 定 期 檢 視 資 產 負 債 配 合 風 險 之 衡 量 提 出 報 告 予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並 將 其 結 果 報 送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此 外, 每 年 將 年 度 報 告 報 送 國 泰 金 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如 有 風 險 異 常 狀 況 發 生 時, 將 召 集 相 關 之 部 室 開 會 研 擬 因 應 方 案, 報 送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國 泰 金 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8) 對 於 所 取 得 或 提 供 於 特 定 事 件 發 生 時, 須 承 受 額 外 之 負 債 或 投 入 額 外 業 主 權 益 之 承 諾, 其 管 理 監 督 及 控 制 程 序 之 說 明 依 法 本 公 司 自 有 資 本 與 風 險 資 本 之 比 率 ( 以 下 簡 稱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 需 達 一 定 比 率, 為 落 實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維 持 適 當 之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以 確 保 資 本 結 構 健 全 與 促 進 業 務 穩 定 成 長, 本 公 司 訂 有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準 則, 管 理 機 制 如 下 : 352

35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A. 定 期 提 供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報 表 及 分 析 說 明 至 國 泰 金 控 財 務 處 B. 定 期 呈 報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檢 視 分 析 報 告 予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C. 針 對 本 公 司 重 大 資 金 運 用 金 融 環 境 及 法 規 變 化 進 行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模 擬 分 析, 以 評 估 其 對 資 本 適 足 水 準 之 影 響 D. 定 期 檢 視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及 控 管 標 準, 以 落 實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例 外 管 理 程 序 本 公 司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逾 公 司 所 訂 之 風 險 控 管 標 準, 或 有 異 常 狀 況 發 生 時, 除 立 即 通 報 風 險 管 理 部 國 泰 金 控 財 務 處 及 風 險 管 理 處 外, 並 檢 附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檢 視 分 析 報 告 及 因 應 方 案 報 送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國 泰 金 控 財 務 處 及 風 險 管 理 處 (9) 避 險 或 減 緩 風 險 之 政 策 及 避 險 工 具 持 續 有 效 性 之 監 督 程 序 本 公 司 從 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交 易, 避 險 策 略 主 要 以 降 低 資 產 部 位 之 市 場 風 險 及 信 用 風 險 為 目 標, 交 易 工 具 包 括 指 數 選 擇 權 指 數 期 貨 利 率 期 貨 利 率 交 換 遠 期 外 匯 換 匯 換 利 信 用 違 約 交 換 合 約 等, 以 規 避 本 公 司 因 投 資 產 生 的 股 價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或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匯 率 風 險 與 信 用 風 險, 惟 若 未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之 規 定 者, 則 該 衍 生 工 具 列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本 公 司 依 據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事 先 訂 定 各 項 業 務 風 險 之 避 險 工 具 與 避 險 操 作 機 制 ; 實 際 避 險 執 行 則 視 市 場 動 態 業 務 策 略 商 品 特 性 與 風 險 管 理 規 範, 運 用 授 權 之 金 融 工 具, 將 整 體 之 風 險 水 準 調 整 至 可 承 受 之 風 險 程 度 內 本 公 司 定 期 檢 視 避 險 工 具 與 被 避 險 項 目 之 避 險 有 效 性 評 估, 並 定 期 出 具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報 告, 呈 送 董 事 會 受 授 權 之 高 階 主 管 人 員, 並 將 評 估 報 告 副 本 送 稽 核 單 位 備 查 353

35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 避 免 授 信 與 投 資 風 險 過 度 集 中 之 政 策 及 程 序 本 公 司 考 量 影 響 信 用 風 險 之 相 關 因 素, 訂 定 集 團 別 產 業 別 與 國 家 別 之 授 信 與 投 資 部 位 控 管 指 標, 當 指 標 達 本 公 司 授 信 與 投 資 限 額 時, 或 本 公 司 增 加 授 信 或 提 高 投 資 後 將 超 過 授 信 與 投 資 限 額 時, 原 則 上 不 得 承 作, 若 因 個 別 原 因 須 承 作 者, 須 經 本 公 司 放 款 審 查 會 議 或 投 資 決 策 會 議 審 議 後, 轉 呈 國 泰 金 控 風 險 管 理 處 核 可 後, 始 得 為 之 2. 保 險 風 險 資 訊 (1) 保 險 風 險 之 敏 感 度 -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104 年 度 假 設 變 動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生 命 表 / 罹 病 率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2,165,878 減 少 ( 增 加 ) 1,797,679 費 用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2,896,302 減 少 ( 增 加 ) 2,403,930 解 約 率 1.05 ( 0.95) 增 加 ( 減 少 ) 339,184 增 加 ( 減 少 ) 281,523 投 資 報 酬 率 + 0.1% 增 加 4,142,848 增 加 3,438,564 投 資 報 酬 率 - 0.1% 減 少 4,146,906 減 少 3,441, 年 度 假 設 變 動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生 命 表 / 罹 病 率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2,051,756 減 少 ( 增 加 ) 1,702,957 費 用 1.05 ( 0.95) 減 少 ( 增 加 ) 2,576,013 減 少 ( 增 加 ) 2,138,091 解 約 率 1.05 ( 0.95) 增 加 ( 減 少 ) 418,108 增 加 ( 減 少 ) 347,029 投 資 報 酬 率 + 0.1% 增 加 3,729,020 增 加 3,095,086 投 資 報 酬 率 - 0.1% 減 少 3,732,670 減 少 3,098,116 上 述 損 益 變 動 係 指 該 假 設 因 素 對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稅 前 損 益 之 影 響, 權 益 變 動 則 假 設 所 得 稅 為 稅 前 損 益 之 17% 計 算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折 現 率 增 加 ( 減 少 )0.1%, 其 測 試 結 果 能 仍 為 適 足, 不 會 影 響 稅 前 損 益 及 權 益, 而 若 折 現 率 持 續 下 降 達 顯 著 程 度, 則 可 能 會 影 響 稅 前 損 益 及 權 益 354

35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敏 感 度 測 試 A. 生 命 表 / 罹 病 率 敏 感 度 測 試 係 考 量 死 亡 率 罹 病 率 及 傷 害 險 發 生 率 同 時 乘 上 1.05( 乘 上 0.95), 相 對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情 形 B. 費 用 敏 感 度 測 試 係 指 綜 合 損 益 表 中 費 用 項 目 ( 註 1) 同 時 乘 上 1.05( 乘 上 0.95), 相 對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情 形 C. 解 約 率 敏 感 度 測 試 係 指 考 量 解 約 率 乘 上 1.05( 乘 上 0.95), 相 對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情 形 D. 投 資 報 酬 率 敏 感 度 測 試 係 指 投 資 報 酬 率 ( 註 2) 增 加 ( 減 少 )0.1%, 相 對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情 形 註 1: 費 用 項 目 包 含 營 業 成 本 中 承 保 費 用 佣 金 費 用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中 業 務 費 用 管 理 費 用 員 工 訓 練 費 用 註 2: 投 資 報 酬 率 係 以 2 ( 淨 投 資 損 益 - 財 務 成 本 )/( 期 初 可 運 用 資 金 + 期 末 可 運 用 資 金 - 淨 投 資 損 益 + 財 務 成 本 ) 計 算 並 年 化 後 之 投 資 報 酬 率 (2) 保 險 風 險 集 中 之 說 明 本 公 司 保 險 業 務 主 要 來 自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其 發 行 之 保 險 合 約 皆 有 類 似 的 暴 險, 例 如 非 預 期 趨 勢 改 變 之 暴 險 ( 如 : 死 亡 率 罹 病 率 解 約 率 等 ), 或 單 一 意 外 事 件 造 成 多 種 保 險 合 約 之 暴 險 ( 如 : 地 震 可 能 造 成 人 壽 保 險 健 康 保 險 意 外 險 等 之 同 時 暴 險 ) 本 公 司 除 了 持 續 監 控 該 風 險 狀 況, 並 透 過 再 保 合 約 的 安 排 來 降 低 暴 險 本 公 司 原 則 上 會 定 期 檢 視 整 體 之 理 賠 損 益 公 司 風 險 承 擔 能 力, 依 危 險 特 性 進 行 自 留 額 評 估, 並 依 評 估 單 位 權 責 呈 核 ; 超 出 自 留 額 部 分 進 行 再 保 分 出 作 業 同 時 定 期 考 慮 公 司 可 能 遭 遇 突 發 之 人 為 或 自 然 災 害, 需 對 累 積 自 留 風 險, 進 行 最 大 合 理 損 失 預 估, 依 損 失 幅 度 與 公 司 風 險 承 擔 能 力 決 定 是 否 需 調 整 出 保 額 度 或 巨 災 再 保 險 因 此,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分 散 了 保 險 風 險, 降 低 本 公 司 非 預 期 性 地 潛 在 損 失 影 響 此 外, 本 公 司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規 定, 為 因 應 未 來 發 生 重 大 事 故 所 需 支 應 之 巨 額 賠 款 而 提 存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以 及 為 因 應 各 該 險 別 損 失 率 或 賠 款 異 常 變 動 而 提 存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每 年 新 增 提 存 數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扣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餘 額 提 列 於 業 主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科 目 355

36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直 接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發 展 年 數 未 報 賠 款 未 報 賠 款 事 故 年 度 準 備 金 98 14,852,729 17,850,467 18,102,724 18,159,423 18,206,254 18,227,775 18,245, ,610,802 17,698,967 18,003,548 18,074,980 18,133,928 18,163,522 18,180,525 17,003 17, ,466,682 18,940,951 19,286,961 19,361,431 19,417,890 19,445,906 19,463,948 46,058 46, ,166,460 18,319,737 18,627,566 18,692,840 18,740,647 18,764,066 18,780,673 87,833 88, ,442,425 17,662,901 17,964,282 18,018,566 18,056,773 18,075,804 18,091, , , ,671,864 17,803,568 18,088,384 18,140,502 18,176,087 18,194,271 18,210, , , ,349,060 18,515,167 18,807,073 18,860,279 18,896,524 18,915,241 18,931,487 3,582,427 3,589,592 預 估 未 來 給 付 總 金 額 $4,275,192 加 : 分 入 再 保 未 報 賠 款 準 備 金 53,016 未 報 賠 款 準 備 金 4,328,208 加 : 已 報 未 付 賠 款 468,105 賠 款 準 備 金 餘 額 $4,796,313 自 留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發 展 年 數 未 報 賠 款 未 報 賠 款 事 故 年 度 準 備 金 98 13,952,040 16,484,975 16,691,199 16,735,212 16,772,186 16,793,900 16,812, ,751,674 15,157,087 15,384,774 15,437,891 15,497,155 15,527,084 15,544,406 17,322 17, ,515,228 16,311,353 16,559,916 16,636,313 16,693,350 16,721,605 16,739,976 46,626 46, ,364,947 15,905,901 16,213,038 16,279,164 16,327,592 16,351,347 16,368,415 89,251 89, ,476,781 16,704,672 17,010,792 17,066,016 17,104,736 17,124,043 17,139, , , ,738,192 17,888,486 18,176,040 18,228,987 18,265,034 18,283,465 18,299, , , ,436,264 18,629,750 18,925,163 18,979,320 19,016,075 19,035,067 19,051,691 3,615,427 3,622,658 註 : 自 留 業 務 為 直 接 業 務 加 計 分 入 再 保 險 業 務 扣 除 分 出 再 保 險 業 務 預 估 未 來 給 付 總 金 額 $4,317,307 加 : 已 報 未 付 賠 款 458,659 自 留 賠 款 準 備 金 餘 額 $4,775,

36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依 據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2 日 金 管 會 核 准 之 金 管 保 壽 字 第 號 函, 以 已 報 賠 款 金 額 為 基 礎, 另 考 慮 相 關 費 用 後 計 提 未 報 賠 款 準 備 金 ; 以 逐 案 計 提 方 式 提 存 已 報 未 付 賠 款 兩 者 之 合 計 則 為 賠 款 準 備 金, 該 等 準 備 之 提 存 作 業 因 涉 及 諸 多 不 確 定 估 計 及 判 斷, 故 存 有 高 度 之 複 雜 性 任 何 估 計 或 判 斷 之 改 變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其 變 動 所 造 成 之 影 響 數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某 些 賠 案 可 能 會 延 遲 通 報 本 公 司, 另, 估 列 未 報 賠 案 預 計 可 能 賠 付 金 額 時, 涉 及 大 量 過 去 之 賠 付 經 驗 及 主 觀 判 斷, 因 此, 並 無 法 確 認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所 估 列 之 賠 款 準 備 會 與 賠 案 最 終 之 賠 付 金 額 相 等 帳 列 賠 款 準 備 係 依 據 目 前 現 時 可 得 之 資 訊 估 計 之, 然 而, 最 終 之 結 果 可 能 因 賠 案 之 續 後 發 展 而 偏 離 原 始 估 計 值 上 表 係 列 示 賠 案 之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各 事 故 年 度 係 指 賠 案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年 度, 橫 軸 則 代 表 賠 案 之 發 展 年 度, 對 角 線 以 上 之 各 項 金 額 代 表 對 應 事 故 年 度 發 生 之 賠 案 於 對 應 發 展 年 度 底 之 累 積 理 賠 金 額 及 已 報 未 付 金 額, 對 角 線 以 下 之 各 項 金 額 說 明 本 公 司 隨 時 間 經 過 所 估 計 各 事 故 年 度 之 累 積 理 賠 金 額 影 響 本 公 司 賠 款 準 備 提 存 數 之 情 況 與 趨 勢 未 必 與 未 來 相 同, 因 此, 預 計 未 來 賠 付 金 額 並 無 法 經 由 上 表 之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據 以 決 定 之 3. 保 險 合 約 之 信 用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市 場 風 險 (1)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的 信 用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再 保 險 人 未 能 履 行 再 保 險 合 約 之 義 務 而 使 本 公 司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而 可 能 導 致 本 公 司 再 保 險 資 產 之 減 損 受 限 於 再 保 市 場 的 特 性 及 法 令 對 適 格 再 保 人 的 規 範, 臺 灣 的 保 險 公 司 承 受 一 定 程 度 之 再 保 人 的 信 用 集 中 風 險 為 降 低 再 保 人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依 本 公 司 再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計 畫 及 再 保 險 分 出 對 象 評 估 辦 法, 審 慎 選 擇 再 保 交 易 對 象, 並 定 期 檢 視 其 信 用 狀 況, 且 適 度 配 置 與 控 制 再 保 險 交 易 風 險 目 前 本 公 司 之 再 保 交 易 對 象 之 信 用 評 等 良 好 皆 達 一 定 水 準 以 上, 符 合 本 公 司 相 關 辦 法 及 我 國 相 關 法 令 的 要 求 ; 且 再 保 險 資 產 僅 佔 全 公 司 資 產 極 小 比 重, 故 無 顯 著 信 用 風 險 357

36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流 動 性 風 險 下 表 為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負 債 淨 現 金 流 量 估 計 分 析 ( 未 經 折 現 ) 表 中 數 字 代 表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有 效 保 單 於 未 來 各 時 間 點 之 總 保 險 給 付 與 費 用 支 出 等 金 額 扣 除 總 保 費 等 金 額 後 之 估 計 數 未 來 實 際 金 額 會 因 實 際 經 驗 與 預 期 經 驗 不 同 而 有 差 異 單 位 : 新 臺 幣 億 元 年 內 1~5 年 大 於 5 年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1,170) $46 $154,465 註 : 不 含 分 離 帳 戶 金 額 (3) 市 場 風 險 本 公 司 於 衡 量 保 險 負 債 時, 係 採 用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之 折 現 率 主 管 機 關 會 定 期 檢 視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折 現 率 假 設, 但 該 假 設 未 必 與 市 價 或 市 場 利 率 同 時 間 同 金 額 或 同 方 向 改 變, 且 僅 適 用 新 契 約 因 此, 市 場 風 險 之 可 能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有 效 保 單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認 列 幾 乎 不 影 響 損 益 或 權 益 主 管 機 關 若 合 理 可 能 改 變 其 所 規 定 之 折 現 率 假 設 時 ( 評 估 目 前 該 可 能 性 不 高 ), 該 改 變 將 視 改 變 的 幅 度 及 公 司 整 體 產 品 組 合 情 形, 對 損 益 或 權 益 產 生 不 同 幅 度 的 影 響 此 外, 市 場 風 險 的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對 於 需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依 現 時 資 訊 估 計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工 具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以 評 估 已 認 列 保 險 負 債 是 否 適 足 之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可 能 有 影 響 依 現 時 市 場 風 險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目 前 已 認 列 之 保 險 負 債 之 適 足 情 形 影 響 不 大 4. 金 融 工 具 之 信 用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市 場 風 險 (1) 信 用 風 險 分 析 信 用 風 險 之 來 源 本 公 司 從 事 金 融 交 易 所 暴 露 之 信 用 風 險, 包 括 發 行 人 信 用 風 險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及 標 的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 A. 發 行 人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本 公 司 持 有 金 融 債 務 工 具 或 存 放 於 銀 行 之 存 款, 因 發 行 人 ( 或 保 證 人 ) 或 銀 行, 發 生 違 約 破 產 或 清 算 而 未 依 約 定 條 件 履 行 償 付 ( 或 代 償 ) 義 務, 而 使 本 公 司 蒙 受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358

36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B.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與 本 公 司 承 作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於 約 定 日 期 未 履 行 交 割 或 支 付 義 務, 而 使 本 公 司 蒙 受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C. 標 的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因 金 融 工 具 所 連 結 之 標 的 資 產 信 用 品 質 轉 弱 信 用 貼 水 上 升 信 用 評 等 調 降 或 發 生 符 合 契 約 約 定 之 違 約 情 事 而 產 生 損 失 之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集 中 度 分 析 下 表 為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之 地 區 分 佈 : 日 期 :104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臺 灣 亞 洲 歐 洲 北 美 洲 新 興 市 場 與 其 他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64,853,928 $2,147,370 $56,256 $64,773,482 $5,106,030 $136,937,06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9,495, ,072 4,397,284 3,449,765-17,756,84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57,587,956 25,905,623 53,160, ,352,201 58,186, ,192,546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163,545-21, , ,32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96,324, ,222, ,900, ,204, ,381,303 1,836,032,459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3,478, ,478,810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4,500,000-3,500, ,000,000 合 計 $466,404,405 $149,689,103 $413,034,566 $1,028,042,893 $505,674,084 $2,562,845,051 佔 整 體 比 例 18.2% 5.9% 16.1% 40.1% 19.7% 100.0% 日 期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臺 灣 亞 洲 歐 洲 北 美 洲 新 興 市 場 與 其 他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55,570,924 $65,064 $15,377,951 $81,151,066 $78,106,409 $330,271,41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6,057, ,380 12,036,445 5,534,312-23,776,96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327,471,560 25,955,362 72,891, ,313,916 47,748, ,380,679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67,020-60,579 85, ,898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74,913,829 85,686, ,923, ,886, ,452,150 1,252,861,836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4,092, ,092,675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35,700,000-3,500, ,200,000 合 計 $623,873,837 $111,854,997 $356,789,579 $736,971,033 $456,307,022 $2,285,796,468 佔 整 體 比 例 27.3% 4.9% 15.6% 32.2% 20.0% 100.0% 359

36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信 用 風 險 品 質 分 析 下 表 為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品 質 分 類 : 日 期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正 常 資 產 非 投 資 等 級 已 逾 期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等 級 或 無 信 評 但 未 減 損 已 減 損 減 損 準 備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36,937,066 $- $- $- $- $136,937,06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6,288,641 1,468, ,756,84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513,509,125 16,683, ,192,546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447, ,32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790,495,682 45,536, ,858 (429,858) 1,836,032,459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3,478, ,478,810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8,000, ,000,000 合 計 $2,499,156,650 $63,688,401 $- $429,858 $(429,858) $2,562,845,051 佔 整 體 比 例 97.5% 2.5% % 日 期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正 常 資 產 非 投 資 等 級 已 逾 期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等 級 或 無 信 評 但 未 減 損 已 減 損 減 損 準 備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330,271,414 $- $- $- $- $330,271,41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1,699,393 2,077, ,776,96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613,929,204 1,451, ,000 (735,000) 615,380,679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212, ,898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244,093,897 8,767, ,334 (412,334) 1,252,861,836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4,092, ,092,675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39,200, ,200,000 合 計 $2,273,499,481 $12,296,987 $- $1,147,334 $(1,147,334) $2,285,796,468 佔 整 體 比 例 99.5% 0.5% - 0.1% (0.1)% 100.0% 註 : 投 資 等 級 係 指 信 用 評 等 等 級 BBB- 以 上, 非 投 資 等 級 係 指 信 用 評 等 等 級 未 達 BBB- 360

36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放 款 ( 不 含 保 單 貸 款 及 自 動 墊 繳 ) 依 地 區 別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分 佈 : 日 期 :104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品 座 落 區 域 北 區 ( 含 東 區 ) 中 區 南 區 海 外 合 計 擔 保 放 款 $335,318,324 $53,377,019 $82,410,898 $16,920,004 $488,026,245 催 收 款 222, ,417 81, ,708 合 計 $335,540,769 $53,481,436 $82,492,744 $16,920,004 $488,434,953 佔 整 體 比 率 69% 11% 17% 3% 100% 日 期 :103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品 座 落 區 域 北 區 ( 含 東 區 ) 中 區 南 區 海 外 合 計 擔 保 放 款 $377,723,395 $58,012,016 $93,625,433 $- $529,360,844 催 收 款 146, ,032 39, ,022 合 計 $377,869,450 $58,114,048 $93,665,368 $- $529,648,866 佔 整 體 比 率 71% 11% 18% - 100% 放 款 ( 不 含 保 單 貸 款 及 自 動 墊 繳 ): 日 期 :104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放 款 未 逾 期 亦 未 減 損 部 位 金 額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已 減 損 部 位 已 提 列 損 失 及 催 收 款 優 良 良 好 一 般 損 部 位 金 額 金 額 合 計 (EIR 本 金 ) 準 備 金 額 淨 額 個 人 消 金 $230,933,600 $160,649,461 $44,964,387 $153,819 $4,685,286 $441,386,553 $4,717,185 $436,669,368 法 人 企 金 41,645,215 4,176, , ,097 47,048, ,286 46,721,114 合 計 $272,578,815 $164,825,488 $45,961,448 $153,819 $4,915,383 $488,434,953 $5,044,471 $483,390,482 日 期 :103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放 款 未 逾 期 亦 未 減 損 部 位 金 額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已 減 損 部 位 已 提 列 損 失 及 催 收 款 優 良 良 好 一 般 損 部 位 金 額 金 額 合 計 (EIR 本 金 ) 準 備 金 額 淨 額 個 人 消 金 $248,751,904 $173,044,802 $48,433,735 $110,559 $4,146,863 $474,487,863 $2,937,298 $471,550,565 法 人 企 金 45,860,895 4,087,364 1,296,959-3,915,785 55,161,003 1,305,923 53,855,080 合 計 $294,612,799 $177,132,166 $49,730,694 $110,559 $8,062,648 $529,648,866 $4,243,221 $525,405,

36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已 逾 期 未 減 損 之 放 款 ( 不 含 保 單 貸 款 及 自 動 墊 繳 )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基 於 歷 史 違 約 率, 本 公 司 認 為 逾 期 超 過 一 個 月 內 之 放 款, 除 已 有 減 損 跡 象 外, 通 常 無 須 提 列 呆 帳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之 放 款 1~2 個 月 2~3 個 月 合 計 $114,996 $38,823 $153, ,555 43, ,559 (2) 流 動 性 風 險 分 析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來 源 金 融 工 具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分 為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係 指 無 法 將 資 產 變 現 或 取 得 足 夠 資 金, 以 致 不 能 履 行 到 期 責 任 之 風 險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係 指 由 於 市 場 深 度 不 足 或 失 序, 處 理 或 抵 銷 所 持 部 位 時 面 臨 市 價 顯 著 變 動 之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管 理 情 形 本 公 司 已 依 業 務 特 性 評 估 與 監 控 短 期 現 金 流 量 情 形, 建 置 完 善 之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且 考 量 市 場 交 易 與 其 所 持 部 位 之 相 稱 性 審 慎 管 理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依 實 際 管 理 需 求 或 特 殊 情 況, 採 用 現 金 流 量 模 型 及 壓 力 測 試 評 估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另 對 異 常 及 緊 急 狀 況 之 資 金 需 求 亦 擬 定 緊 急 應 變 作 業 準 則 以 處 理 重 大 流 動 性 風 險 為 管 理 流 動 性 風 險 持 有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到 期 分 析 非 衍 生 負 債 到 期 分 析 : 下 表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限 列 示 本 公 司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之 現 金 流 出 分 析 表 中 揭 露 之 金 額 係 以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為 編 製 基 礎, 故 部 份 項 目 所 揭 露 金 額 不 會 與 資 產 負 債 表 相 關 項 目 對 應 362

36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個 月 以 內 6-12 個 月 1-2 年 2-5 年 超 過 5 年 合 計 應 付 款 項 $17,727,138 $383,000 $- $- $- $18,110,138 特 別 股 負 債 - 10,277,322-5,266,005-15,543, 個 月 以 內 6-12 個 月 1-2 年 2-5 年 超 過 5 年 合 計 應 付 款 項 $18,884,482 $4,366,995 $- $- $- $23,251,477 特 別 股 負 債 - 15,514,932 10,660,322 5,266,005-31,441,259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到 期 分 析 : 個 月 以 內 6-12 個 月 1-2 年 2-5 年 超 過 5 年 合 計 利 率 交 換 $25,644 $27,691 $53,552 $45,216 $- $152,103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2,591, , ,103,411 換 匯 合 約 36,097, ,097,075 選 擇 權 29, , 個 月 以 內 6-12 個 月 1-2 年 2-5 年 超 過 5 年 合 計 利 率 交 換 $19,020 $11,683 $17,492 $(28,827) $- $19,368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6,212, , ,881,402 換 匯 合 約 35,156,563 9,210,915 69, ,436,858 (3) 市 場 風 險 分 析 市 場 風 險 之 來 源 市 場 風 險 係 指 匯 率 及 商 品 價 格 利 率 信 用 價 差 及 股 票 價 格 等 市 場 風 險 因 素 出 現 變 動, 可 能 導 致 本 公 司 之 收 益 或 投 資 組 合 價 值 減 少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持 續 運 用 風 險 值 (Value at Risk, VaR) 及 壓 力 測 試 等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工 具, 以 完 整 有 效 地 衡 量 監 控 與 管 理 市 場 風 險 A. 風 險 值 風 險 值 係 用 以 衡 量 投 資 組 合 於 特 定 之 期 間 和 信 賴 水 準 (confidence level) 下, 因 市 場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導 致 投 資 組 合 可 能 產 生 之 最 大 潛 在 損 失 本 公 司 目 前 分 別 以 95% 及 99% 信 賴 水 準 下 之 單 週 市 場 風 險 值 作 為 衡 量 指 標 363

36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B. 壓 力 測 試 在 風 險 值 模 型 之 外, 本 公 司 定 期 以 壓 力 測 試 衡 量 極 端 異 常 事 件 發 生 時 之 潛 在 風 險 目 前 本 公 司 定 期 採 用 因 子 敏 感 度 分 析 及 假 設 情 境 模 擬 分 析 等 方 法, 進 行 部 位 之 壓 力 測 試, 該 測 試 已 能 包 含 各 種 歷 史 情 境 中 各 項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所 造 成 之 部 位 損 失 : a. 因 子 敏 感 度 分 析 (Simple Sensitivity) 因 子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衡 量 特 定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所 造 成 之 投 資 組 合 價 值 變 動 金 額 b. 情 境 分 析 (Scenario Analysis) 情 境 分 析 係 衡 量 假 設 之 壓 力 事 件 發 生 時, 對 投 資 部 位 總 價 值 所 造 成 之 變 動 金 額, 其 方 法 包 括 : i. 歷 史 情 境 選 取 歷 史 事 件 發 生 期 間, 將 該 期 間 風 險 因 子 之 波 動 情 形 加 入 目 前 之 投 資 組 合, 並 計 算 投 資 組 合 於 該 事 件 發 生 所 產 生 之 虧 損 金 額 ii. 假 設 情 境 對 未 來 有 可 能 會 發 生 之 市 場 極 端 變 動, 進 行 合 理 預 期 之 假 設, 將 其 相 關 風 險 因 子 之 變 動 加 入 目 前 之 投 資 組 合, 並 衡 量 投 資 部 位 於 該 事 件 發 生 所 產 生 之 虧 損 金 額 風 險 管 理 部 定 期 進 行 歷 史 情 境 與 假 設 情 境 之 壓 力 測 試 報 告, 以 作 為 公 司 風 險 分 析 風 險 預 警 與 業 務 管 理 之 依 據 壓 力 測 試 表 104 年 度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數 (+/-) 影 響 數 權 益 風 險 ( 價 格 ) 價 格 下 跌 10% $(51,057,745) 利 率 風 險 ( 殖 利 率 曲 線 ) 主 要 利 率 曲 線 上 升 100bps (39,180,072) 匯 率 風 險 ( 匯 率 ) 臺 幣 兌 所 有 外 幣 升 值 1% (6,896,040) 364

36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壓 力 測 試 表 103 年 度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數 (+/-) 影 響 數 權 益 風 險 ( 價 格 ) 價 格 下 跌 10% $(48,138,539) 利 率 風 險 ( 殖 利 率 曲 線 ) 主 要 利 率 曲 線 上 升 100bps (39,335,692) 匯 率 風 險 ( 匯 率 ) 臺 幣 兌 所 有 外 幣 升 值 1% (6,003,467) 註 1: 無 考 慮 信 用 貼 水 變 動 之 影 響 註 2: 已 考 慮 避 險 效 果 C. 敏 感 度 分 析 敏 感 度 分 析 彙 總 表 104 年 度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數 (+/-)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匯 率 風 險 敏 感 度 美 金 升 值 1% $2,529,303 $4,435,698 人 民 幣 升 值 1% 1,278, ,379 港 幣 升 值 1% 56, ,550 歐 元 升 值 1% 172, ,707 英 鎊 升 值 1% 255,252 36,945 利 率 風 險 敏 感 度 殖 利 率 曲 線 ( 美 金 ) 平 移 上 升 1bp - (135,283) 殖 利 率 曲 線 ( 澳 幣 ) 平 移 上 升 1bp (52) (2,554) 殖 利 率 曲 線 ( 歐 元 ) 平 移 上 升 1bp - (5,100) 殖 利 率 曲 線 ( 臺 幣 ) 平 移 上 升 1bp 3,226 (238,614)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敏 感 度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上 升 1% 69,987 5,029,558 敏 感 度 分 析 彙 總 表 103 年 度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數 (+/-) 損 益 變 動 權 益 變 動 匯 率 風 險 敏 感 度 美 金 升 值 1% $2,820,706 $3,242,795 人 民 幣 升 值 1% 2,050, ,403 港 幣 升 值 1% 29, ,829 歐 元 升 值 1% 243,457 75,768 英 鎊 升 值 1% 164,023 32,050 利 率 風 險 敏 感 度 殖 利 率 曲 線 ( 美 金 ) 平 移 上 升 1bp - (123,884) 殖 利 率 曲 線 ( 澳 幣 ) 平 移 上 升 1bp - (303) 殖 利 率 曲 線 ( 歐 元 ) 平 移 上 升 1bp - (12,218) 殖 利 率 曲 線 ( 臺 幣 ) 平 移 上 升 1bp 5,108 (247,919)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敏 感 度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上 升 1% 56,827 4,757,

37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註 1: 無 考 慮 信 用 貼 水 變 動 之 影 響 註 2: 已 考 慮 避 險 效 果 註 3: 權 益 變 動 不 計 入 損 益 表 變 動 之 影 響 數 註 4: 匯 率 風 險 敏 感 度 之 損 益 變 動 不 考 慮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提 存 或 沖 抵 之 影 響 5. 金 融 工 具 之 資 訊 (1)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工 具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1,969,360 $3,649,136 持 有 供 交 易 32,993,692 57,701,265 小 計 34,963,052 61,350,40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332,387,023 1,297,762,857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447, ,898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3,478,810 24,092,675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註 ) 136,937, ,271,414 應 收 款 項 57,455,164 53,670,31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836,032,459 1,252,861,836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8,000,000 39,200,000 放 款 655,130, ,036,495 存 出 保 證 金 21,768,328 13,428,595 小 計 2,725,323,399 2,382,468,656 合 計 $4,116,599,610 $3,765,887,487 註 : 係 不 包 含 庫 存 現 金 及 週 轉 金 366

37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金 融 負 債 金 融 工 具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持 有 供 交 易 $38,859,128 $49,783,588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應 付 款 項 18,110,138 23,251,477 特 別 股 負 債 15,000,000 30,000,000 存 入 保 證 金 2,678,629 2,596,208 小 計 35,788,767 55,847,685 合 計 $74,647,895 $105,631,273 (2)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假 設 公 允 價 值 係 指 於 衡 量 日, 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 資 產 所 能 收 取 或 移 轉 負 債 所 需 支 付 之 價 格 本 公 司 衡 量 或 揭 露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如 下 : A.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款 項 及 應 付 款 項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主 要 係 因 此 類 工 具 之 到 期 期 間 短 B. 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且 具 標 準 條 款 與 條 件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參 照 市 場 報 價 決 定 ( 例 如 上 市 櫃 股 票 受 益 憑 證 債 券 及 期 貨 等 ) C. 無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 例 如 上 市 櫃 私 募 股 票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及 未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 採 市 場 法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相 同 或 可 比 公 司 權 益 工 具 之 市 場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價 格 及 其 他 攸 關 資 訊 ( 例 如 缺 乏 流 通 性 折 價 因 素 類 似 公 司 股 票 本 益 比 類 似 公 司 股 票 股 價 淨 值 比 等 輸 入 值 ) 推 估 公 允 價 值 D. 無 活 絡 市 場 報 價 之 債 務 類 工 具 投 資,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交 易 對 手 報 價 或 評 價 技 術 決 定, 評 價 技 術 係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分 析 為 基 礎 決 定, 其 利 率 及 折 現 率 等 假 設 主 要 係 參 考 類 似 工 具 相 關 資 訊 ( 例 如 櫃 買 中 心 參 考 殖 利 率 曲 線 Reuters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平 均 報 價 及 信 用 風 險 等 資 訊 ) 367

37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E. 無 活 絡 市 場 報 價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其 中 屬 非 選 擇 權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係 採 用 交 易 對 手 報 價 或 存 續 期 間 適 用 之 殖 利 率 曲 線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分 析 計 算 公 允 價 值 ; 屬 選 擇 權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則 採 用 交 易 對 手 報 價 適 當 之 選 擇 權 定 價 模 式 ( 例 如 Black-Scholes 模 型 ) 或 其 他 評 價 方 法 ( 例 如 Monte Carlo Simulation) 計 算 公 允 價 值 F. 本 公 司 對 櫃 檯 買 賣 之 衍 生 工 具 合 約 信 用 風 險 評 價, 考 量 交 易 對 手 違 約 機 率 ( 在 本 公 司 無 違 約 之 條 件 下 ), 並 納 入 交 易 對 手 的 違 約 損 失 率 後 乘 以 交 易 對 手 暴 險 金 額, 計 算 得 出 貸 方 評 價 調 整 反 之, 以 本 公 司 違 約 機 率 ( 在 交 易 對 手 無 違 約 之 條 件 下 ), 考 量 本 公 司 違 約 損 失 率 後 乘 以 本 公 司 暴 險 金 額, 計 算 得 出 借 方 評 價 調 整 本 公 司 參 考 外 部 信 評 機 構 公 告 之 各 評 等 所 對 應 之 違 約 機 率 評 估 違 約 機 率 參 考 學 者 Jon Gregory 及 國 外 金 融 機 構 經 驗, 採 60% 估 計 違 約 損 失 率, 並 採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衍 生 工 具 之 市 價 評 估 當 期 曝 險 估 計 違 約 曝 險 金 額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本 公 司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中, 除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款 項 應 付 款 項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外, 其 餘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列 示 如 下 : 帳 面 金 額 金 融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836,032,459 $1,252,861,836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3,478,810 24,092,675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8,000,000 39,200,000 公 允 價 值 金 融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798,170,889 $1,277,441,738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6,130,598 23,776,748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7,857,932 39,200,

37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避 險 活 動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持 有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用 以 規 避 債 券 因 利 率 變 動 而 產 生 之 風 險, 其 明 細 如 下 : 指 定 避 險 工 具 之 現 金 流 量 預 期 產 生 相 關 損 益 預 期 於 綜 被 避 險 項 目 避 險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期 間 合 損 益 表 認 列 期 間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券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447, ~ ~ 指 定 避 險 工 具 之 現 金 流 量 預 期 產 生 相 關 損 益 預 期 於 綜 被 避 險 項 目 避 險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期 間 合 損 益 表 認 列 期 間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券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212, ~ ~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之 條 件 係 配 合 債 券 之 條 件 而 訂 定 規 避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經 評 估 皆 通 過 有 效 性 測 試,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中 屬 有 效 避 險 部 分 之 避 險 工 具 金 額 列 示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金 額 $234,720 $(235,636) 當 期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金 額 (292) (30) (4)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本 公 司 有 從 事 未 符 合 公 報 規 定 互 抵 條 件, 但 有 與 交 易 對 手 簽 訂 受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上 述 受 可 執 行 淨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在 交 易 雙 方 選 擇 以 淨 額 交 割 時, 得 以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後 淨 額 交 割, 若 無, 則 以 總 額 進 行 交 割 但 若 交 易 之 一 方 有 違 約 之 情 事 發 生 時, 交 易 之 另 一 方 得 選 擇 以 淨 額 交 割 369

37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下 表 列 示 上 述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之 相 關 資 訊 : 受 互 抵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互 抵 之 相 關 金 額 已 認 列 之 金 融 互 抵 之 已 認 列 之 列 報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收 取 之 說 明 資 產 總 額 金 融 負 債 總 額 之 金 融 資 產 淨 額 金 融 工 具 ( 註 ) 現 金 擔 保 品 淨 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13,206,554 $- $13,206,554 $(13,206,554) $- $ 受 互 抵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金 融 負 債 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互 抵 之 相 關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金 額 已 認 列 之 金 融 互 抵 之 已 認 列 之 列 報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設 定 質 押 之 說 明 負 債 總 額 金 融 資 產 總 額 之 金 融 負 債 淨 額 金 融 工 具 ( 註 ) 現 金 擔 保 品 淨 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38,829,479 $- $38,829,479 $(13,206,554) $- $25,622, 受 互 抵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互 抵 之 相 關 金 額 已 認 列 之 金 融 互 抵 之 已 認 列 之 列 報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收 取 之 說 明 資 產 總 額 金 融 負 債 總 額 之 金 融 資 產 淨 額 金 融 工 具 ( 註 ) 現 金 擔 保 品 淨 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17,855,720 $- $17,855,720 $(17,855,720) $- $ 受 互 抵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金 融 負 債 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互 抵 之 相 關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金 額 已 認 列 之 金 融 互 抵 之 已 認 列 之 列 報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設 定 質 押 之 說 明 負 債 總 額 金 融 資 產 總 額 之 金 融 負 債 淨 額 金 融 工 具 ( 註 ) 現 金 擔 保 品 淨 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49,783,588 $- $49,783,588 $(17,855,720) $- $31,927,868 註 : 包 含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及 非 現 金 之 財 務 擔 保 品 370

37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6. 公 允 價 值 及 層 級 資 訊 (1)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定 義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或 揭 露 之 所 有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按 對 整 體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具 重 要 性 之 最 低 等 級 輸 入 值, 歸 類 其 所 屬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各 等 級 輸 入 值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第 二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但 包 括 於 第 一 等 級 之 報 價 者 除 外 第 三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對 以 重 複 性 基 礎 認 列 於 財 務 報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重 評 估 其 分 類, 以 決 定 是 否 發 生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之 各 等 級 間 之 移 轉 (2)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層 級 資 訊 本 公 司 未 有 非 重 複 性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重 複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資 訊 列 示 如 下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1,969,360 $1,969,360 $- $- 持 有 供 交 易 股 票 投 資 5,174,833 5,174, 債 券 投 資 504, ,299 - 其 他 14,514,860 12,031,375 2,483,485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股 票 投 資 521,786, ,863,172 2,155,165 7,768,447 債 券 投 資 530,192,546 9,091, ,100,673 - 其 他 280,407, ,379,184 17,077,869 32,950,64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註 ) 400,703, ,703,

37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2,799,700 $8,450 $12,791,250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447, ,326 -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38,859,128-38,859,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3,649,136 $3,649,136 $- $- 持 有 供 交 易 股 票 投 資 8,616,796 8,616, 債 券 投 資 73,584-73,584 - 其 他 31,256,389 28,956,639 2,299,750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股 票 投 資 479,537, ,881,459 1,804,071 8,851,768 債 券 投 資 611,731,172 5,483, ,247,503 - 其 他 206,494, ,760,227 21,139,679 22,594,481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註 ) 372,745, ,745,928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7,754,496 15,658 17,738,838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212, ,898 -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49,783,588-49,783,588 - 註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金 額 不 包 括 以 成 本 衡 量 部 份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一 等 級 與 第 二 等 級 間 之 移 轉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間, 本 公 司 重 複 性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股 票 3,079,933 仟 元, 因 市 場 報 價 可 以 取 得, 故 將 其 自 第 二 等 級 移 轉 為 第 一 等 級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間, 本 公 司 重 複 性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並 無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一 等 級 與 第 二 等 級 間 之 移 轉 372

37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重 複 性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三 等 級 之 變 動 明 細 本 公 司 重 複 性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屬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三 等 級 者, 期 初 至 期 末 餘 額 之 調 節 列 示 如 下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31,446,249 $372,745,928 認 列 總 利 益 ( 損 失 ) 認 列 於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已 實 現 利 益 2,755,860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利 益 - 11,030,264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1,114,180 - 取 得 或 發 行 13,551, ,661 自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入 - 16,260,770 自 預 付 房 地 款 轉 入 - 8,882 處 分 或 清 償 (6,999,391) (275,481) 轉 入 第 三 等 級 19,440 - 轉 出 第 三 等 級 (1,168,819) $40,719,087 $400,703,02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8,519,776 $337,251,810 認 列 總 利 益 ( 損 失 ) 認 列 於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已 實 現 利 益 822,161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利 益 - 16,460,337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1,224,627 - 取 得 或 發 行 14,451,007 - 自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轉 入 - 10,370,550 自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入 - 9,358,621 自 預 付 房 地 款 轉 入 - 7,337,883 自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入 - 2,333,448 處 分 或 清 償 (3,161,213) (10,366,721) 轉 出 第 三 等 級 (410,109) $31,446,249 $372,745,928 上 述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總 利 益 ( 損 失 ) 中, 與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之 資 產 相 關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分 別 為 11,030,264 仟 元 及 16,460,337 仟 元 373

37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三 等 級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資 訊 本 公 司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第 三 等 級 之 重 複 性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用 於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如 下 表 所 列 示 : 評 價 技 術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區 間 ( 加 權 平 均 ) 輸 入 值 與 公 允 價 值 關 係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市 場 基 礎 比 較 法 缺 乏 流 通 性 折 價 11%~30% 缺 乏 流 通 性 之 程 度 越 高,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數 越 低 收 益 基 礎 法 缺 乏 流 通 性 折 價 15%~20% 缺 乏 流 通 性 之 程 度 越 高,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數 越 低 調 整 後 稅 後 淨 利 成 長 率 -65%~163% 調 整 後 稅 後 淨 利 成 長 率 越 高,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數 越 高 股 利 發 放 率 0%~90% 股 利 發 放 率 越 高,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數 越 高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請 詳 附 註 六.11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評 價 流 程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 狀 態 確 認 資 料 來 源 係 獨 立 可 靠 與 其 他 資 源 一 致 以 及 代 表 可 執 行 價 格, 並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依 據 本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須 作 重 衡 量 或 重 評 估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價 值 變 動 進 行 分 析, 以 確 保 評 價 結 果 係 屬 合 理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則 依 金 管 會 公 告 之 評 價 方 法 及 參 數 假 設 委 由 外 部 估 價 師 鑑 價 (3)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但 須 揭 露 公 允 價 值 之 層 級 資 訊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僅 揭 露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798,170,889 $2,800,000 $1,795,370,889 $-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6,130,598-26,130,598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7,857,932-17,857,

37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7.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如 下 : 外 幣 匯 率 新 臺 幣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USD) 58,713, ,941,434,470 澳 幣 (AUD) 1,342, ,446,260 歐 元 (EUR) ( 註 ) ( 註 ) ( 註 ) 英 鎊 (GBP) ( 註 ) ( 註 ) ( 註 ) 人 民 幣 (CNH) 22,728, ,384,408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USD) 9,827, ,943,549 港 幣 (HKD) 15,177, ,755,035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人 民 幣 (CNY) 2,022, ,299,623 越 南 盾 (VND) 2,543,848, ,574,108 美 金 (USD) 246, ,143,195 英 鎊 (GBP) 565, ,730,842 菲 律 賓 披 索 (PHP) 19,093, ,459,290 印 尼 盾 (IDR) 2,428,064, ,822, 外 幣 匯 率 新 臺 幣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USD) 43,706, ,386,277,565 澳 幣 (AUD) 975, ,321,162 歐 元 (EUR) 645, ,889,392 英 鎊 (GBP) ( 註 ) ( 註 ) ( 註 ) 人 民 幣 (CNH) 37,971, ,786,595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USD) 7,870, ,632,544 港 幣 (HKD) 11,662, ,696,751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人 民 幣 (CNY) 2,013, ,291,973 越 南 盾 (VND) 2,573,008, ,666,537 美 金 (USD) 3, ,123 英 鎊 (GBP) 332, ,419,859 註 : 金 額 未 具 重 大 影 響 375

38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八 資 產 及 負 債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回 收 或 償 付 之 總 金 額, 及 超 過 十 二 個 月 後 回 收 或 償 付 之 總 金 額 項 目 12 個 月 內 回 收 超 過 12 個 月 後 回 收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37,148,959 $- $137,148,959 應 收 款 項 57,385,367 69,797 57,455,16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276,369 33,686,683 34,963,05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64,174,516 1,268,212,507 1,332,387,023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447, ,326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淨 額 - 72,786,479 72,786,479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21,325,924 1,814,706,535 1,836,032,459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 23,478,810 23,478,810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淨 額 - 18,000,000 18,000,00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405,198, ,198,429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3,308,553 3,308,553 預 付 房 地 款 - 投 資 - 2,758,288 2,758,288 放 款 - 655,130, ,130,382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 638, ,818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25,684,589 25,684,589 無 形 資 產 - 39,684,351 39,684,351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11,519,847 11,519,847 其 他 資 產 487,087 25,042,210 25,529,297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5,865, ,500, ,366,122 資 產 總 計 $5,162,517, 項 目 12 個 月 內 償 付 超 過 12 個 月 後 償 付 合 計 應 付 款 項 $18,110,138 $- $18,110,138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2,268 38,856,860 38,859,128 特 別 股 負 債 10,000,000 5,000,000 15,000,000 保 險 負 債 - 4,151,262,555 4,151,262,555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 49,123,102 49,123,102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 16,026,449 16,026,449 負 債 準 備 - 4,350,842 4,350,842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36,235,508 36,235,508 其 他 負 債 - 7,277,007 7,277,007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1,084, ,281, ,366,122 負 債 總 計 $4,816,610,

38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項 目 12 個 月 內 回 收 超 過 12 個 月 後 回 收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330,476,291 $- $330,476,291 應 收 款 項 53,616,044 54,272 53,670,316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662,160 60,688,241 61,350,40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83,466,066 1,214,296,791 1,297,762,857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5, , ,898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淨 額 - 32,730,868 32,730,868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43,299,643 1,209,562,193 1,252,861,836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 24,092,675 24,092,675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淨 額 - 39,200,000 39,200,00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375,589, ,589,270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12,437,283 12,437,283 預 付 房 地 款 - 投 資 - 1,795,276 1,795,276 放 款 - 693,036, ,036,495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 234, ,239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25,991,832 25,991,832 無 形 資 產 - 92,132 92,13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13,002,962 13,002,962 其 他 資 產 424,286 13,947,838 14,372,124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7,413, ,525, ,938,772 資 產 總 計 $4,690,848,527 合 計 項 目 12 個 月 內 償 付 超 過 12 個 月 後 償 付 應 付 款 項 $23,251,477 $- $23,251,477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5,796 49,777,792 49,783,588 特 別 股 負 債 15,000,000 15,000,000 30,000,000 保 險 負 債 - 3,693,113,630 3,693,113,630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 50,140,033 50,140,033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 16,846,406 16,846,406 負 債 準 備 - 2,088,438 2,088,438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28,753,996 28,753,996 其 他 負 債 - 8,516,824 8,516,824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409, ,528, ,938,772 負 債 總 計 $4,364,433,164 合 計 377

38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九 關 係 人 交 易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財 產 交 易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財 產 交 易 主 要 係 不 動 產 之 工 程 承 攬 買 賣 與 租 賃, 其 交 易 條 件 主 要 係 依 市 場 調 查 結 果 雙 方 合 約 議 定 及 公 開 招 標 (1)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工 程 承 攬 明 細 如 下 : 其 他 關 係 人 104 年 度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標 的 金 額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環 宇 大 樓 等 $35,994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置 地 廣 場 等 1,743,405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置 地 廣 場 等 236,038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瑞 芳 物 流 園 區 等 1,532,672 合 計 $3,548,109 其 他 關 係 人 103 年 度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標 的 金 額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環 宇 大 樓 等 $81,429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置 地 廣 場 等 937,306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置 地 廣 場 等 10,965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瑞 芳 物 流 園 區 等 986,137 合 計 $2,015,837 本 公 司 與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總 價 款 分 別 為 19,778 仟 元 及 42,443 仟 元 本 公 司 與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總 價 款 分 別 為 8,222,939 仟 元 及 5,575,823 仟 元 378

38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與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總 價 款 分 別 為 1,728,876 仟 元 及 49,306 仟 元 本 公 司 與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總 價 款 分 別 為 4,647,704 仟 元 及 2,248,932 仟 元 (2) 本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租 金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性 質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6,585 $35,513 子 公 司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8,842 8,844 關 聯 企 業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4,404 28,604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426, ,485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01, ,006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41,609 40,820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29,996 26,451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4,762 5,580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出 租 不 動 產 178, ,043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5,943 17,932 國 泰 健 康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52,864 48,540 國 泰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727 3,548 國 泰 商 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87, ,540 國 泰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677 2,962 良 廷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088 1,544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94,398 38,596 小 計 1,143,617 1,001,047 合 計 $1,223,448 $1,074,

38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存 入 保 證 金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性 質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8,046 $8,046 關 聯 企 業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8,343 8,343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01,838 99,771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24,014 22,465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9,123 9,270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7,157 6,333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出 租 不 動 產 10,566 10,166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3,751 4,028 國 泰 健 康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2,289 12,192 國 泰 商 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212, ,960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18, 小 計 409, ,835 合 計 $426,288 $341,224 出 租 期 間 及 租 金 收 取 方 式 係 依 合 約 規 定 一 般 租 期 為 二 至 五 年, 收 款 方 式 主 要 採 按 月 收 取 (3) 本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承 租 不 動 產 租 金 支 出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性 質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租 不 動 產 $7,706 $7,852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租 不 動 產 60,858 59,185 合 計 $68,564 $67,037 存 出 保 證 金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性 質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租 不 動 產 $15,910 $15,293 承 租 期 間 及 給 付 方 式 係 依 合 約 規 定 一 般 租 期 為 一 至 二 年, 付 款 方 式 主 要 係 採 月 繳 支 付 380

38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 存 款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性 質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存 款 $7,482 $4,482 活 期 存 款 18,963,295 29,399,162 支 票 存 款 465, ,490 證 券 存 款 2,187 6 合 計 $19,438,526 $29,944,140 上 述 存 款 存 放 於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產 生 之 利 息 收 入,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分 別 為 23,974 仟 元 及 21,682 仟 元 上 述 存 款 包 含 存 放 於 關 係 人 之 質 押 定 存,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分 別 為 4,482 仟 元 及 4,482 仟 元 3.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關 係 人 名 稱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 $-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3,000 合 計 $100,000 $3, 擔 保 放 款 104 年 度 關 係 人 名 稱 最 高 金 額 利 率 期 末 金 額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16,576, %~3.52% $16,074,010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872, %~3.52% 845,994 小 計 16,920,004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2,634, %~2.55% - 其 他 981, %~3.71% 967,009 小 計 967,009 合 計 $17,887,

38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3 年 度 關 係 人 名 稱 最 高 金 額 利 率 期 末 金 額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2,926, %~2.55% $2,634,550 其 他 1,005, %~3.78% 918,376 合 計 $3,552,926 上 述 擔 保 放 款 予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產 生 之 利 息 收 入,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分 別 為 353,811 仟 元 及 0 仟 元 上 述 擔 保 放 款 予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產 生 之 利 息 收 入,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分 別 為 18,621 仟 元 及 0 仟 元 上 述 擔 保 放 款 予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產 生 之 利 息 收 入,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分 別 為 19,895 仟 元 及 61,584 仟 元 上 述 擔 保 放 款 予 其 他 關 係 人 產 生 之 利 息 收 入,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分 別 為 17,385 仟 元 及 14,551 仟 元 5.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受 益 憑 證 ) 關 係 人 名 稱 交 易 情 形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發 行 之 基 金 市 價 $1,776,158 $3,031,486 成 本 $1,738,698 $2,871, 全 權 委 託 關 係 人 之 投 資 餘 額 關 係 人 名 稱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427,072,475 $-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4,054, ,144,489 合 計 $601,126,876 $210,144,

38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7. 其 他 應 收 款 母 公 司 關 係 人 名 稱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 $7,748,130 $8,926,622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18,594 -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0, ,638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608 23,758 小 計 264, ,396 合 計 $8,030,827 $9,215,018 註 : 係 因 連 結 稅 制 所 計 算 之 應 收 退 稅 款 8.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子 公 司 關 係 人 名 稱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1,035 $25, 存 出 保 證 金 其 他 關 係 人 關 係 人 名 稱 國 泰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80,845 $515,748 係 存 放 國 泰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保 證 金 利 息 收 入 分 別 為 1,209 仟 元 及 1,014 仟 元 383

38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0. 存 入 保 證 金 關 係 人 名 稱 其 他 關 係 人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000 $5,000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5, ,570 國 泰 商 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0, ,409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82, ,950 合 計 $783,248 $1,230, 其 他 應 付 款 母 公 司 關 係 人 名 稱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 $383,000 $4,366,995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139,431 - 關 聯 企 業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080 3,520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62, ,244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338 3,084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602 15,336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594 1,984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7,479 小 計 385, ,127 合 計 $923,438 $4,853,642 註 : 係 特 別 股 負 債 之 應 付 利 息 384

38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2. 特 別 股 負 債 關 係 人 名 稱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000,000 $30,000, 保 費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2,007 $66,907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523 19,295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69 2,840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41,487 40,813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379 6,473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95 2,525 其 他 159, ,680 合 計 $314,588 $278, 手 續 費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1,411 $124, 保 費 支 出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8,130 $160, 理 賠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26 $7,

39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17. 再 保 收 入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129,789 $133,295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再 保 業 務 自 民 國 89 年 4 月 1 日 開 始, 承 接 RGA 壽 險 及 中 央 再 保 險 公 司 傷 害 險 轉 分 業 務,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均 為 轉 分 90% 予 本 公 司 18. 再 保 手 續 費 支 出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8,867 $9,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130,238 $112, 再 保 佣 金 支 出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3,091 $4,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159,290 $-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98, ,206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4, ,806 小 計 722, ,012 合 計 $881,925 $630,

39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2. 營 業 費 用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關 聯 企 業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6,010 $259,002 其 他 關 係 人 華 卡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2,814 98,340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161,228 3,911,084 國 泰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9,223 霖 園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96, ,026 國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195 15,610 國 泰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766 2,714 國 泰 健 康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248 7,726 三 井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906 8,622 小 計 6,978,983 4,771,345 合 計 $7,254,993 $5,030, 營 業 外 收 入 母 公 司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658 $4,575 其 他 關 係 人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47,140 1,378,655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6, ,080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432 21,090 國 泰 健 康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294 3,992 國 泰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國 泰 綜 合 醫 院 5,766 5,533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096 2,402 小 計 1,620,212 1,563,752 合 計 $1,624,870 $1,568,327 係 本 公 司 整 合 行 銷 等 收 入 387

39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24. 營 業 外 支 出 關 係 人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母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97,932 $908,000 係 本 公 司 發 行 特 別 股 負 債 之 利 息 費 用 25. 其 他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與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工 具 交 易 之 名 目 本 金 金 額 ( 美 金 以 仟 元 列 示 ) 明 細 如 下 : 交 易 類 別 換 匯 合 約 USD 2,893,000 USD 250, 主 要 管 理 人 員 之 獎 酬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132,289 $121,582 退 職 後 福 利 1,756 1,782 合 計 $134,045 $123,364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包 含 董 事 長 董 事 總 經 理 及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十 質 押 之 資 產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提 供 現 金 定 存 單 及 公 債 作 為 本 公 司 出 租 不 動 產 予 承 租 人 所 收 取 押 金 之 反 擔 保 品 及 繳 存 法 院 擔 保 金, 公 債 另 依 照 保 險 法 第 141 條, 以 資 本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五 提 交 中 央 銀 行 作 為 保 證 金 之 資 本 保 證 金, 明 細 如 下 : 存 出 保 證 金 - 公 債 $12,578,548 $9,296,415 存 出 保 證 金 - 定 期 存 款 608, ,482 存 出 保 證 金 - 其 他 31,304 25,836 合 計 $13,218,434 $9,834,733 質 押 資 產 係 以 帳 面 淨 額 表 達 388

39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十 一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1. 法 律 訴 訟 本 公 司 具 有 正 式 控 制 及 政 策 以 管 理 法 律 訴 訟 一 旦 已 取 得 專 業 意 見 及 可 合 理 估 計 損 失 金 額 時, 本 公 司 將 調 整 認 列 損 失, 及 一 切 因 索 賠 對 財 務 所 造 成 的 負 面 影 響 2. 私 募 基 金 投 資 額 度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已 簽 訂 之 私 募 基 金 合 約 中, 尚 未 投 入 之 承 諾 投 資 額 度 上 限 共 計 美 元 873,373 仟 元 歐 元 92,379 仟 元 及 英 鎊 1,148 仟 元 十 二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無 此 事 項 十 三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無 此 事 項 十 四 其 他 1.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相 關 資 訊 (1)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出 資 全 權 委 託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代 為 操 作, 其 投 資 項 目 如 下 : 投 資 項 目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上 市 ( 櫃 ) 股 票 $108,750,029 $108,750,029 國 外 股 票 46,578,040 46,578,040 附 買 回 條 件 債 券 4,348,000 4,348,000 銀 行 存 款 12,738,482 12,738,482 受 益 憑 證 2,233,839 2,233,839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1,157,650 1,157,650 合 計 $175,806,040 $175,806,

39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投 資 項 目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上 市 ( 櫃 ) 股 票 $125,190,176 $125,190,176 國 外 股 票 44,606,537 44,606,537 附 買 回 條 件 債 券 14,093,000 14,093,000 銀 行 存 款 23,123,022 23,123,022 受 益 憑 證 5,615,021 5,615,021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746, ,019 合 計 $213,373,775 $213,373,775 (2)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全 權 委 託 之 資 金 額 度 為 新 臺 幣 97,000,000 仟 元 美 元 1,237,000 仟 元 港 幣 1,780,000 仟 元 ;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全 權 委 託 之 資 金 額 度 為 新 臺 幣 130,000,000 仟 元 美 元 1,175,000 仟 元 港 幣 1,550,000 仟 元 2. 本 公 司 與 母 公 司 及 其 他 子 公 司 間 進 行 業 務 或 交 易 行 為 共 同 業 務 推 廣 行 為 資 訊 交 互 運 用 或 共 同 營 業 設 備 或 場 所, 其 收 入 成 本 費 用 及 損 益 之 分 攤, 目 前 係 依 業 務 性 質 採 直 接 歸 屬 或 其 他 合 理 方 式 分 攤 各 相 對 交 易 公 司 3. 資 本 管 理 (1) 目 標 本 公 司 為 確 保 資 本 結 構 健 全 與 促 進 業 務 穩 定 成 長, 依 據 主 管 機 關 頒 訂 之 保 險 業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辦 法 與 公 司 內 部 訂 定 之 管 理 準 則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維 持 適 足 之 資 本 可 有 效 吸 收 各 類 風 險 (2) 政 策 為 使 本 公 司 擁 有 適 足 的 資 本 以 承 擔 各 類 風 險, 採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為 本 公 司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指 標,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計 算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以 了 解 本 公 司 短 期 及 中 期 資 本 適 足 概 況, 並 作 為 業 務 目 標 資 產 配 置 規 劃 之 參 考 (3) 程 序 定 期 計 算 定 期 檢 視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以 落 實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本 公 司 利 用 資 產 與 負 債 模 型, 根 據 現 有 契 約 及 資 產 之 現 金 流 量 未 來 新 契 約 目 標 以 及 最 佳 估 計 假 設, 預 估 未 來 一 年 之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進 行 持 續 經 營 之 清 償 能 力 分 析, 若 預 期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可 能 偏 離 控 管 標 準, 則 以 降 低 暴 險 值 或 增 資 因 應 390

39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不 定 期 計 算 針 對 公 司 重 大 資 金 運 用 業 務 發 展 再 保 安 排 或 市 場 及 法 規 變 化 等 進 行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分 析, 評 估 其 對 資 本 適 足 水 準 之 影 響 (4) 資 本 適 足 率 概 況 目 前 本 公 司 依 保 險 業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辦 法 計 算 之 近 兩 年 資 本 適 足 率 皆 達 200% 以 上, 符 合 法 令 要 求 4. 結 構 型 個 體 (1) 具 控 制 力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本 公 司 具 控 制 力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為 不 動 產 投 資 經 營 管 理 機 構,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提 供 財 務 支 援 放 款 英 鎊 345,000 仟 元 予 該 個 體 (2) 不 具 控 制 力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本 公 司 持 有 以 下 不 具 控 制 力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對 於 該 些 結 構 型 個 體 本 公 司 並 未 提 供 財 務 或 其 他 支 援, 自 該 等 個 體 損 失 之 最 大 暴 險 金 額 為 所 持 有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類 型 性 質 及 目 的 本 公 司 擁 有 之 權 益 私 募 基 金 投 資 投 資 外 部 第 三 方 基 金 公 司 發 行 之 私 募 基 金, 以 期 獲 得 投 資 利 益 資 產 證 券 化 商 品 投 資 資 產 證 券 化 商 品, 以 期 獲 得 投 資 利 益 投 資 該 基 金 發 行 之 單 位 或 有 限 合 夥 權 益 投 資 該 等 個 體 所 發 行 之 資 產 基 礎 證 券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所 認 列 不 具 控 制 力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有 關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如 下 : 私 募 基 金 投 資 資 產 證 券 化 商 品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32,950,640 $120,360,084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185,055,820 合 計 $32,950,640 $305,415,

39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十 五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1.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編 號 項 目 附 表 1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附 表 一 2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附 表 二 3 與 關 係 人 間 相 互 從 事 主 要 中 心 營 業 項 目 交 易 且 其 交 易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不 適 用 4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附 表 五 5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附 註 七 5 6 其 他 : 母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及 母 子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對 於 保 險 負 債 若 採 不 同 之 會 計 政 策, 應 揭 露 其 會 計 政 策, 並 須 將 財 務 報 告 上 金 額 分 開 揭 附 表 八 露 2.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編 號 項 目 附 表 1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附 表 六 2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附 表 一 3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無 4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附 表 四 5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無 6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無 7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無 8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無 9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附 表 三 10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無 392

397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3.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1 年 12 月 25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美 金 2,285 萬 元 及 民 國 92 年 7 月 24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美 金 2,715 萬 元, 合 計 美 金 5,000 萬 元, 後 於 民 國 99 年 12 月 20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將 匯 出 金 額 修 正 為 美 金 4,833 萬 元 ; 民 國 97 年 5 月 16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美 金 5,900 萬 元 ; 以 及 民 國 101 年 4 月 2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美 金 340 萬 元,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9 月 14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修 正 其 中 尚 未 實 行 之 投 資 計 畫 美 金 3,252 萬 元 為 匯 出 人 民 幣 20,000 萬 元 以 避 免 匯 率 風 險, 合 計 美 金 11,073 萬 元 作 為 資 本, 在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廣 州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從 事 經 營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後 於 民 國 92 年 9 月 25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將 投 資 地 點 由 廣 州 變 更 為 上 海 本 公 司 於 上 海 成 立 之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93 年 12 月 29 日 取 得 企 業 法 人 營 業 執 照, 另 於 民 國 103 年 8 月 12 日 取 得 中 國 保 險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獲 准 變 更 名 稱 為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民 國 98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實 際 匯 出 美 金 4,833 萬 元, 民 國 99 年 9 月 29 日 本 公 司 再 匯 出 美 金 2,988 萬 元 及 民 國 103 年 5 月 8 日 匯 出 人 民 幣 20,000 萬 元, 累 計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實 際 匯 出 人 民 幣 20,000 萬 元 及 美 金 7,821 萬 元, 請 詳 附 表 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10 月 17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美 金 2,639 萬 元 作 為 資 本, 在 大 陸 地 區 與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資 設 立 產 物 保 險 子 公 司, 從 事 經 營 財 產 保 險 業 務, 並 於 民 國 96 年 10 月 8 日 經 中 國 保 險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監 國 際 (2007)1272 號 函 核 准 籌 建 財 產 保 險 公 司, 後 於 民 國 97 年 3 月 6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將 匯 出 金 額 修 正 為 美 金 2,896 萬 元, 再 於 民 國 97 年 8 月 15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將 匯 出 金 額 修 正 為 美 金 2,814 萬 元 本 公 司 與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資 於 上 海 成 立 之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97 年 8 月 26 日 取 得 企 業 法 人 營 業 執 照,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5 月 28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人 民 幣 20,000 萬 元 作 為 增 資 股 本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實 際 匯 出 人 民 幣 20,000 萬 元 及 美 金 2,814 萬 元, 請 詳 附 表 七 393

398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人 民 幣 30,000 萬 元 ( 折 合 美 金 約 4,700 萬 元 ) 及 民 國 101 年 4 月 11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人 民 幣 50,000 萬 元 ( 折 合 美 金 約 8,000 萬 元 ), 合 計 美 金 約 12,700 萬 元 作 為 資 本, 在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從 事 經 營 自 有 辦 公 物 業 出 租 業 務 本 公 司 於 上 海 成 立 之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15 日 取 得 企 業 法 人 營 業 執 照,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4 月 1 日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匯 出 人 民 幣 70,000 萬 元 ( 折 合 美 金 約 1.11 億 元 ) 作 為 增 資 股 本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實 際 匯 出 人 民 幣 150,000 萬 元, 請 詳 附 表 七 394

39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 金 額 除 另 有 註 明 者 外, 均 以 新 臺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 附 表 一 :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公 司 交 易 日 或 事 交 易 金 額 價 款 支 付 情 形 交 易 對 象 為 關 係 人 者, 其 前 次 移 轉 資 料 財 產 名 稱 實 發 生 日 ( 合 約 價 )( 註 一 ) ( 含 稅 價 )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所 有 人 與 公 司 之 關 係 移 轉 日 期 金 額 烏 日 高 鐵 地 上 權 $573,620 依 照 契 約 支 付 各 期 權 利 金 交 通 部 高 速 鐵 路 工 程 局 價 格 決 定 之 參 考 依 據 非 關 係 人 $-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之 估 價 報 告 取 得 目 的 及 使 用 情 形 依 保 險 法 規 定, 進 行 不 動 產 投 資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其 他 約 定 事 項 無 本 公 司 烏 日 土 地 ,198 依 照 契 約 支 付 各 期 價 金 交 通 部 高 速 鐵 路 工 程 局 非 關 係 人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之 估 價 報 告 自 用 需 求 無 桃 園 楊 梅 土 地 ,190,000 依 照 契 約 支 付 各 期 價 金 自 然 人 非 關 係 人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之 估 價 報 告 依 保 險 法 規 定, 進 行 不 動 產 投 資 無 倫 敦 The Walbrook Cathay Walbrook Building 大 樓 Holding 1 Limited and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498,686 ( 英 鎊 ) ( 註 二 ) 已 依 照 合 約 支 付 Minerva Dowgate Limited Jack Cade Limited 非 關 係 人 英 國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之 估 價 報 告 依 保 險 法 規 定, 進 行 不 動 產 投 資 ( 註 三 ) 註 一 : 交 易 金 額 為 契 約 總 價 款, 地 政 規 費 謄 本 費 代 書 費 及 印 花 稅 另 計 註 二 : 公 告 金 額 為 546,498,686 英 鎊, 當 時 已 註 明 交 易 金 額 將 於 交 割 後 三 十 個 工 作 日 內 依 更 新 後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重 新 調 整, 該 調 整 金 額 不 超 過 約 250,000 英 鎊 註 三 : 以 國 泰 人 壽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及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購 置 100% 信 託 單 元 395

40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附 表 二 :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公 司 本 公 司 財 產 名 稱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公 園 段 房 地 交 易 日 或 事 交 易 金 額 價 款 收 取 情 實 發 生 日 原 取 得 日 期 帳 面 金 額 ( 註 ) $22,862 $266,745 已 依 照 契 約 收 取 各 期 款 價 金 形 處 分 損 益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處 分 目 的 $242,903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好 心 肝 基 金 會 價 格 決 定 之 參 考 依 據 非 關 係 人 處 分 資 產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之 估 價 報 告 其 他 約 定 事 項 無 註 : 交 易 金 額 為 契 約 含 稅 總 價 款 396

401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附 表 三 :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仟 股 / 仟 單 位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目 期 末 股 數 / 單 位 數 帳 面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 公 允 價 值 備 註 受 益 憑 證 - 摩 根 富 林 明 臺 灣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無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0 $328 - $328 受 益 憑 證 - 國 泰 臺 灣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無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6,213 76,527-76,527 受 益 憑 證 - 復 華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無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3,989 56,968-56,968 受 益 憑 證 - 台 新 1699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無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3,273 43,721-43,721 受 益 憑 證 - 群 益 安 穩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無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583 41,151-41,151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受 益 憑 證 - 兆 豐 國 際 寶 鑽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無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438 17,802-17,802 股 票 - 本 善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股 票 - 風 尚 數 位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293 57, ,773 股 票 - 宙 威 數 位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17 6, ,094 股 票 - 永 聯 物 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無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5,081 98, ,894 股 票 - 鏮 瑞 物 流 服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無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3,151 35, ,061 Conning Inc. Series B Preferred Stock-Centerprise Services Inc. 無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註 註 : 單 位 為 仟 美 元 397

40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附 表 四 :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進 ( 銷 ) 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關 係 進 ( 銷 ) 貨 金 額 交 易 情 形 佔 總 進 ( 銷 ) 貨 之 比 率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不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佔 總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之 比 率 備 註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關 係 企 業 銷 貨 收 入 $281, % 依 一 般 銷 依 市 價 依 一 般 銷 售 條 件 $19, % 勞 務 收 入 200, % 售 條 件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關 係 企 業 銷 貨 收 入 69, % 依 一 般 銷 依 市 價 依 一 般 銷 售 條 件 15, % 勞 務 收 入 206, % 售 條 件 398

403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附 表 五 :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關 係 金 額 處 理 方 式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本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母 子 公 司 $7,748,130 註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餘 額 週 轉 率 逾 期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期 後 收 回 金 額 本 公 司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同 屬 國 泰 金 控 240,495 註 二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註 一 : 其 係 屬 連 結 稅 制 產 生 之 應 收 款 項, 故 不 予 計 算 週 轉 率 註 二 : 其 係 屬 依 約 定 收 取 帳 款, 故 不 予 計 算 週 轉 率 399

40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附 表 六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仟 股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本 期 損 益 本 期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備 註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百 慕 達 壽 險 產 險 再 保 險 $39,700 $39, % $129,945 $(1,485) $(1,485) 子 公 司 ( 註 一 )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英 國 控 股 公 司 7,839,676-1, % 8,013,250 (71,441) (71,441) 子 公 司 ( 註 一 )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中 國 大 陸 人 身 保 險 業 3,533,898 3,533, % 2,244, , ,192 子 公 司 ( 註 一 )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大 陸 自 有 辦 公 物 業 出 租 7,223,435 7,223, % 7,730, , ,814 子 公 司 ( 註 一 )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越 南 人 身 保 險 業 3,424,930 3,424, % 3,574,108 8,581 12,513 子 公 司 ( 註 一 )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中 國 大 陸 財 產 保 險 業 1,843,319 1,843, % 325,384 (755,370) (377,685) 關 聯 企 業 ( 註 一 )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1 Limited 英 屬 澤 西 島 不 動 產 投 資 經 營 管 理 16,654,013 16,654, , % 16,868, , ,788 子 公 司 ( 註 一 )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2 Limited 英 屬 澤 西 島 不 動 產 投 資 經 營 管 理 168, ,222 3, % 169,261 6,524 6,524 子 公 司 ( 註 一 )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英 屬 澤 西 島 不 動 產 投 資 經 營 管 理 10,189, , % 10,159,468 (321,891) (321,891) 子 公 司 ( 註 一 ) 本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英 屬 澤 西 島 不 動 產 投 資 經 營 管 理 536,268-11, % 534,076 (17,572) (17,572) 子 公 司 ( 註 一 ) Rizal Commercial Banking Corporation 菲 律 賓 銀 行 業 13,177, , % 13,459,290 2,477, ,130 關 聯 企 業 ( 註 二 ) PT Bank Mayapada Internasional Tbk 印 尼 銀 行 業 5,456,159-1,071, % 5,822,498 1,210, ,445 關 聯 企 業 ( 註 二 )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華 民 國 H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業 70,000 70,000 7, % 225,526 94,793 94,793 子 公 司 ( 註 一 ) 神 坊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華 民 國 F 資 訊 軟 體 批 發 業 245, ,110 24, % 455, ,020 49,130 關 聯 企 業 ( 註 一 ) 普 訊 陸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華 民 國 H 創 業 投 資 業 318, ,990 31, % 217,290 19,969 4,279 關 聯 企 業 ( 註 一 ) 達 勝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華 民 國 H 創 業 投 資 業 1,250,000 1,250, , % 1,490,706 27,723 6,931 關 聯 企 業 ( 註 一 ) 台 灣 工 銀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華 民 國 H 創 業 投 資 業 12,683 12,683 1, % 4,061 (9,837) (2,455) 關 聯 企 業 ( 註 二 ) 南 港 國 際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華 民 國 H 住 宅 及 大 樓 開 發 租 售 業 675,000-67, % 675, 關 聯 企 業 ( 註 一 ) 南 港 國 際 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華 民 國 H 住 宅 及 大 樓 開 發 租 售 業 675,000-67, % 675, 關 聯 企 業 ( 註 一 ) 開 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華 民 國 IG03010 能 源 技 術 服 務 業 13,500-1, % 13,500 (1) - 關 聯 企 業 ( 註 二 ) 註 一 : 係 依 該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註 二 : 係 依 該 公 司 同 期 間 自 行 結 算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400

405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附 表 七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投 資 方 式 ( 註 一 )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本 期 期 初 自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本 期 期 末 自 本 公 司 直 接 本 期 認 列 截 至 本 期 止 期 末 投 資 臺 灣 匯 出 累 投 資 金 額 臺 灣 匯 出 累 或 間 接 投 資 投 資 ( 損 ) 益 已 匯 回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積 投 資 金 額 匯 出 收 回 積 投 資 金 額 之 持 股 比 例 ( 註 二 ) 收 益 人 身 保 險 業 $7,067,795 註 一.( 四 ) $3,533,898 $- $- $3,533,898 50% $200,192 $2,244,205 $- 註 二.( 二 ).1 財 產 保 險 業 $3,707,999 註 一.( 四 ) $1,843,319 $- $- $1,843,319 50% $(377,685) $325,384 $- 註 二.( 二 ).1 自 有 辦 公 物 $7,223,435 註 一.( 四 ) $7,223,435 $- $- $7,223, % $140,814 $7,730,034 $- 業 出 租 註 二.( 二 ).2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臺 灣 匯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出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12,600,652 $12,600,652 $207,544,258 (CNY1,900,000 仟 元 及 USD106,352 仟 元 ) (CNY1,900,000 仟 元 及 USD106,352 仟 元 ) 註 一 : 投 資 方 式 區 分 為 下 列 四 種, 標 示 種 類 別 即 可 : ( 一 )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匯 款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二 )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三 ) 透 過 轉 投 資 第 三 地 區 現 有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四 ) 直 接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註 二 :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欄 中 : ( 一 ) 若 屬 籌 備 中, 尚 無 投 資 損 益 者, 應 予 註 明 ( 二 ) 投 資 損 益 認 列 基 礎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應 予 註 明 1. 經 與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有 合 作 關 係 之 國 際 性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2. 經 臺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3. 其 他 註 三 : 本 表 相 關 數 字 應 以 新 臺 幣 列 示 401

406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續 ) 附 表 八 :104 年 度 母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編 號 ( 註 一 )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 註 二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項 目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佔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之 比 率 ( 註 三 ) 0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1 擔 保 放 款 $16,074,010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0.31% 0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1 其 他 應 收 款 18,594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0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1 利 息 收 入 353,811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0.05% 0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1 擔 保 放 款 845,994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0.02% 0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1 其 他 應 收 款 979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0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1 利 息 收 入 18,621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0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1 手 續 費 支 出 159,290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0.02% 0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1 其 他 應 付 款 139,431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1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本 公 司 2 其 他 負 債 16,074,010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0.31% 1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本 公 司 2 其 他 應 付 款 18,594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1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本 公 司 2 利 息 支 出 353,811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0.05% 2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本 公 司 2 其 他 負 債 845,994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0.02% 2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本 公 司 2 其 他 應 付 款 979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2 子 公 司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本 公 司 2 利 息 支 出 18,621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3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子 公 司 霖 園 置 業 3 存 出 保 證 金 7,755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3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子 公 司 霖 園 置 業 3 租 金 支 出 31,138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4 子 公 司 霖 園 置 業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3 存 入 保 證 金 7,755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4 子 公 司 霖 園 置 業 子 公 司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3 租 金 收 入 31,138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5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本 公 司 2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159,290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0.02% 5 子 公 司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本 公 司 2 其 他 應 收 款 139,431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相 當 - 註 一 : 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相 互 間 之 業 務 往 來 資 訊 應 分 別 於 編 號 欄 註 明,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1. 母 公 司 填 0 2.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註 二 :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有 以 下 三 種,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 1.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2.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註 三 :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項 目 者,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項 目 者, 以 期 中 累 積 金 額 佔 總 營 收 之 方 式 計 算 註 四 : 本 表 之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得 由 公 司 依 重 大 性 原 則 決 定 是 否 須 列 示 402

407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對 公 司 財 務 之 影 響 : 無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項 目 年 度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 註 三 )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差 異 金 額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37,148,959 $330,476,291 (193,327,332) (58.50) 1 應 收 款 項 57,455,164 53,670,316 3,784, 各 項 金 融 資 產 及 放 款 4,384,490,801 3,791,069, ,420,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638, , ,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25,684,589 25,991,832 (307,243) (1.18) 無 形 資 產 39,684,351 92,132 39,592,219 42, 其 他 資 產 ( 註 一 ) 517,415, ,313,858 28,101, 資 產 總 額 5,162,517,948 4,690,848, ,669, 應 付 款 項 18,110,138 23,251,477 (5,141,339) (22.11) 4 各 項 金 融 負 債 53,859,128 79,783,588 (25,924,460) (32.49) 5 保 險 負 債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及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4,216,412,106 3,760,100, ,312, 負 債 準 備 4,350,842 2,088,438 2,262, 其 他 負 債 ( 註 二 ) 523,878, ,209,592 24,669, 負 債 總 額 4,816,610,851 4,364,433, ,177, 股 本 53,065,274 53,065, 資 本 公 積 13,028,012 13,029,142 (1,130) (0.01) 保 留 盈 餘 283,470, ,591,275 64,879,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3,656,933) 41,729,672 (45,386,605) (108.76) 8 權 益 總 額 345,907, ,415,363 19,491, 註 一 : 其 他 資 產 含 存 出 保 證 金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等 註 二 : 其 他 負 債 含 存 入 保 證 金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等 註 三 : 財 務 資 料 係 以 調 整 後 之 數 字 編 列,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調 整 之 說 明 請 詳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三 1. (1) 增 減 比 率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銀 行 存 款 減 少 所 致 2.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應 收 再 保 往 來 款 增 加 所 致 3.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合 併 案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增 加 所 致 4.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應 付 利 息 減 少 所 致 5.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評 價 調 整 減 少 所 致 6.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增 加 所 致 7.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本 期 淨 利 所 致 8.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所 致 403

408 二 財 務 績 效 項 目 年 度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 註 一 ) 增 減 金 額 變 動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719,744,096 $763,525,451 (43,781,355) (5.73) 營 業 成 本 656,926, ,252,009 (58,325,548) (8.15) 營 業 費 用 20,380,952 15,488,736 4,892, 營 業 利 益 42,436,683 32,784,706 9,651,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284,333 1,505,533 (221,200) (14.69) 2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稅 前 純 益 43,721,016 34,290,239 9,430, 所 得 稅 費 用 (5,478,377) (2,631,596) (2,846,781)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純 益 38,242,639 31,658,643 6,583, 註 一 : 財 務 資 料 係 以 調 整 後 之 數 字 編 列,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調 整 之 說 明 請 詳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三 1. (1)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業 務 及 管 理 費 用 增 加 所 致 2.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營 業 外 收 入 減 少 所 致 3. 主 要 係 104 年 度 課 稅 所 得 增 加 所 致 三 現 金 流 量 ( 一 ) 流 動 性 分 析 項 目 年 度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增 減 比 例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771.15) $ (328.83) 1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43.03) 2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4.87) 3.07 (258.40) 3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主 要 係 104 年 營 業 活 動 現 金 流 量 為 淨 流 出 2. 主 要 係 104 年 營 業 活 動 現 金 流 量 為 淨 流 出 3. 主 要 係 104 年 營 業 活 動 現 金 流 量 為 淨 流 出 ( 二 )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動 性 分 析 一 四 年 年 底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為 新 台 幣 1, 億 元, 預 計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動 性 充 足 404

409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無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 國 內 外 經 濟 成 長 趨 緩, 惟 轉 投 資 事 業 仍 呈 現 穩 定 獲 利 狀 態 展 望 未 來 一 年,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仍 將 採 取 穩 健 審 慎 之 策 略, 順 應 產 業 趨 勢 脈 動 及 集 團 策 略 發 展 需 要, 積 極 尋 找 投 資 機 會, 以 期 提 升 公 司 資 金 運 用 效 率 六 風 險 事 項 之 分 析 評 估 ( 一 )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利 率 : 全 球 各 經 濟 體 復 甦 態 勢 不 一, 美 國 經 濟 溫 和 成 長, 但 歐 洲 與 中 國 等 新 興 經 濟 體 復 甦 動 能 欠 佳, 主 要 國 家 貨 幣 政 策 出 現 分 歧, 美 國 於 一 百 零 四 年 底 開 啟 升 息 循 環, 然 其 它 主 要 國 家 仍 維 持 寬 鬆 貨 幣 政 策 與 低 利 率 環 境, 我 國 央 行 亦 於 九 月 及 十 二 月 各 降 息 半 碼, 下 調 重 貼 現 率 至 1.625%, 以 維 穩 經 濟 復 甦 成 長 力 道 展 望 一 百 零 五 年, 在 經 濟 復 甦 緩 慢 通 膨 壓 力 偏 低 情 況 下, 全 球 貨 幣 政 策 仍 不 致 緊 縮, 公 司 將 掌 握 利 率 波 動 適 時 調 整 投 資 組 合 外, 亦 會 評 估 各 種 利 率 變 化 情 境 對 公 司 各 項 資 產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以 擬 定 合 適 的 投 資 策 略 2. 匯 率 : 民 國 一 四 年, 全 球 持 續 寬 鬆 環 境, 中 國 接 連 降 息 而 歐 洲 央 行 亦 於 年 底 擴 大 寬 鬆 政 策, 而 對 比 美 國 就 業 及 經 濟 表 現 穩 健, 美 聯 儲 年 內 升 息 期 待 令 美 元 表 現 偏 強 而 台 幣 與 人 民 幣 連 動 性 高, 在 下 半 年 中 國 啟 動 人 民 幣 匯 率 改 革 下, 帶 動 亞 幣 貶 值 預 期, 以 致 台 幣 於 下 半 年 貶 值 6% 預 期 未 來 央 行 將 持 續 進 行 動 態 穩 定 匯 率 之 政 策, 以 避 免 新 台 幣 匯 率 波 動 過 於 劇 烈 本 公 司 亦 將 依 據 匯 率 走 勢 適 當 調 整 避 險 策 略, 降 低 匯 率 波 動 的 影 響 以 達 平 穩 公 司 獲 利 之 目 的 3. 通 貨 膨 脹 : 受 能 源 價 格 走 降 影 響, 民 國 一 百 零 四 年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負 成 長 0.31% 預 期 國 際 原 油 價 格 仍 將 維 持 在 低 檔, 持 續 壓 抑 物 價 指 數 與 大 宗 物 資 價 格, 主 計 處 預 測 一 百 零 五 年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僅 數 成 長 0.84%, 仍 屬 溫 和 態 勢, 對 本 公 司 損 益 不 致 有 重 大 影 響 ( 二 )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之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本 公 司 之 資 金 運 用 方 式 俱 依 法 令 規 定, 在 保 守 穩 健 求 取 最 大 收 益 為 資 金 運 用 原 則, 並 無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之 情 形 2. 本 公 司 依 法 令 規 範 並 無 對 他 人 進 行 背 書 保 證 3. 在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方 面, 本 公 司 乃 依 據 保 險 業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管 理 辦 法, 從 事 避 險 與 增 進 收 益 目 的 之 交 易, 除 了 降 低 市 場 風 險 外, 亦 透 過 適 度 的 槓 桿 操 作 讓 資 金 運 用 效 率 增 加 ( 三 )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及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參 閱 壹 一 之 ( 四 ) 說 明 405

410 ( 四 )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配 合 一 四 年 國 內 重 要 法 令 變 動, 本 公 司 之 相 關 作 法 說 明 如 下 : 1. 開 放 從 事 國 際 保 險 業 務 依 國 際 金 融 業 務 條 例 與 相 關 辦 法 規 定, 開 放 保 險 業 從 事 國 際 保 險 業 務, 且 其 資 金 運 用 不 納 入 國 外 投 資 限 額 本 公 司 已 於 一 百 零 四 年 八 月 成 立 國 際 保 險 業 務 分 公 司 (OIU), 開 辦 國 際 保 險 業 務, 除 有 助 於 拓 展 海 外 市 場, 更 可 增 進 國 外 投 資 動 能 資 金 配 置 效 率 及 獲 利 成 長 2. 開 放 辦 理 外 幣 擔 保 放 款 保 險 業 辦 理 國 外 投 資 管 理 辦 法 開 放 保 險 業 得 以 參 加 行 身 分 辦 理 外 幣 擔 保 放 款 擔 保 放 款 具 穩 定 收 息 特 性, 且 利 率 訂 價 多 採 浮 動 計 息, 免 除 利 率 走 升 對 資 產 價 格 之 不 利 影 響, 有 助 於 資 產 配 置 效 率 提 升 及 增 加 投 資 彈 性, 本 公 司 亦 可 加 強 與 銀 行 合 作, 在 考 量 收 益 水 準 及 風 險 承 受 度 下, 協 助 集 團 擴 大 海 外 放 款 市 場 及 經 營 規 模 ( 五 ) 科 技 改 變 及 產 業 變 化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六 )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國 泰 金 控 及 其 各 子 公 司, 長 期 秉 持 大 樹 成 長 公 益 深 耕 理 念, 從 事 全 面 且 多 元 的 公 益 慈 善 活 動, 包 括 : 公 益 慈 幼 學 術 文 化 藝 文 等 在 內 運 用 企 業 力 量, 為 社 會 成 長 投 注 動 力, 善 盡 企 業 公 民 社 會 責 任 ( 七 ) 進 行 併 購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一 四 年 進 行 之 投 資 併 購 案 : 國 泰 金 控 旗 下 子 公 司 國 泰 人 壽 於 一 四 年 三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辦 理 國 寶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暨 幸 福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標 售 案, 並 以 安 定 基 金 墊 支 金 額 新 臺 幣 303 億 元 得 標, 取 得 讓 與 公 司 之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購 併 後 之 預 期 效 應 : 本 案 主 要 係 提 供 讓 與 公 司 保 戶 及 社 會 大 眾 穩 定 之 力 量,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雖 然 讓 與 公 司 移 轉 之 淨 資 產 為 負 值, 但 因 其 整 體 規 模 遠 低 於 國 泰 人 壽, 且 有 安 定 基 金 墊 支 金 額 之 補 償, 輔 以 金 管 會 核 准 之 行 政 配 套 措 施, 整 體 而 言 對 國 泰 人 壽 之 營 運 股 東 權 益 及 清 償 能 力 並 無 負 面 之 影 響, 亦 不 影 響 既 有 保 戶 之 權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1. 經 營 及 管 理 風 險 : 得 標 後, 國 泰 人 壽 已 著 手 規 劃 交 割 及 整 併 的 相 關 準 備 作 業, 使 讓 與 公 司 之 業 務 得 以 順 利 整 併 入 國 壽 之 運 作 體 系 中 而 未 來 在 國 泰 人 壽 的 專 業 經 營 下, 其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可 望 逐 漸 改 善 2. 其 他 風 險 : 針 對 市 場 信 用 作 業 及 流 動 性 等 其 他 風 險, 國 泰 人 壽 亦 本 著 謹 慎 經 營 妥 善 風 險 控 管 之 精 神, 訂 有 完 整 之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將 定 期 檢 視 其 整 體 風 險 樣 貌, 且 每 季 將 呈 報 風 險 評 估 結 果 予 國 泰 人 壽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閱 406

411 ( 八 ) 擴 充 廠 房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九 ) 進 貨 或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十 )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十 一 )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十 二 ) 訴 訟 或 非 訟 事 件 :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 下 同 ) 九 十 二 年 至 九 十 六 年 間 基 於 投 資 之 目 的, 向 Fairfield Sentry Limited 申 購 股 份 並 已 依 約 向 其 贖 回 款 項 共 計 美 金 24,496, 元 嗣 Fairfield Sentry Limited 因 所 投 資 之 Bernard L.Madoff Investment Securities LLC ( 馬 多 夫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 涉 及 龐 氏 騙 局, 業 已 於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進 入 破 產 清 算 程 序 ( 同 時 馬 多 夫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亦 已 進 入 破 產 清 算 程 序 ) 嗣 後 Fairfield Sentry Limited 之 清 算 人 及 馬 多 夫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之 清 算 受 託 管 理 人, 分 別 於 一 百 年 三 月 及 一 百 年 十 二 月 向 美 國 紐 約 州 破 產 法 院 對 本 公 司 提 起 訴 訟, 主 張 本 公 司 應 將 前 揭 之 贖 回 款 項, 返 還 予 其 破 產 財 團 本 公 司 已 委 請 律 師 處 理 中, 本 公 司 及 委 任 律 師 認 為 該 案 對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狀 況 並 無 重 大 不 利 之 影 響 2. 國 寶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國 寶 人 壽 ) 於 九 十 二 年 十 月 間, 借 用 斯 時 董 事 長 曾 慶 豐 特 別 助 理 周 再 發 之 名 義, 向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標 得 台 北 市 忠 孝 西 路 一 段 50 號 ( 即 亞 洲 廣 場 大 樓 ) 地 上 二 至 六 樓 全 部 及 地 下 四 樓 五 樓 50 個 車 位 ( 下 稱 系 爭 不 動 產 ), 嗣 系 爭 不 動 產 之 租 金 及 產 權 遭 借 名 登 記 人 侵 占, 國 寶 人 壽 遂 起 訴 請 求 返 還 系 爭 不 動 產 及 租 金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判 決 國 寶 人 壽 可 取 得 系 爭 不 動 產 拍 賣 之 價 金 新 台 幣 1,461,616,737 元 ( 按 系 爭 不 動 產 已 遭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拍 賣 ), 惟 該 判 決 於 一 百 零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經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廢 棄, 現 訴 訟 繫 屬 於 最 高 法 院 本 公 司 於 一 百 零 四 年 七 月 一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寶 人 壽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已 依 法 承 當 該 訴 訟, 並 委 請 律 師 處 理 中, 本 公 司 及 委 任 律 師 認 為 該 案 對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狀 況 並 無 重 大 不 利 之 影 響 ( 十 三 )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 無 407

412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關 係 報 告 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仁 愛 路 四 段 296 號 公 司 電 話 :(02)

413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封 面 408 目 錄 409 聲 明 書 410 會 計 師 意 見 411 從 屬 公 司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關 係 概 況 412~413 進 銷 貨 交 易 情 形 414 財 產 交 易 情 形 415 資 金 融 通 情 形 416 資 產 租 賃 情 形 417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414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之 關 係 報 告 書, 係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且 所 揭 露 資 訊 與 上 開 期 間 之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所 揭 露 之 相 關 資 訊 無 重 大 不 符 特 此 聲 明 公 司 名 稱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410

415 函 受 文 者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旨 : 為 貴 公 司 管 理 當 局 對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關 係 報 告 書 所 出 具 之 聲 明 在 重 大 方 面 是 否 合 理 表 示 意 見 說 明 : 貴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關 係 報 告 書 業 經 貴 公 司 管 理 當 局 編 製 完 成, 並 出 具 聲 明 書 表 示 前 述 報 告 書 係 依 據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且 所 揭 露 資 訊 與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之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所 揭 露 之 相 關 資 訊 尚 無 重 大 不 符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貴 公 司 管 理 當 局 對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關 係 報 告 書 所 出 具 之 聲 明, 本 會 計 師 認 為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尚 屬 合 理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張 正 道 會 計 師 : 徐 榮 煌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411

416 控 制 公 司 名 稱 控 制 原 因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100% 持 有 本 公 司 已 發 司 行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從 屬 公 司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關 係 概 況 控 制 公 司 之 持 股 與 設 質 情 形 單 位 : 股 ;% 控 制 公 司 派 員 擔 任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之 情 形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設 質 股 數 職 稱 姓 名 5,631,527,395 股 100% 0 股 董 事 長 蔡 宏 圖 副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常 駐 監 察 人 監 察 人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黃 調 貴 蔡 政 達 蔡 鎮 球 熊 明 河 蔡 宗 翰 蔡 宗 諺 朱 中 強 呂 偉 銘 蔡 漢 章 張 發 得 林 昭 廷 洪 敏 弘 黃 清 苑 郭 明 鑑 蔡 萬 德 陳 楷 模 林 志 明 熊 明 河 註 : 從 屬 公 司 之 控 制 公 司 為 他 公 司 之 從 屬 公 司 時, 該 他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亦 應 填 入 ; 該 他 公 司 再 為 另 一 公 司 之 從 屬 公 司 時 亦 同, 餘 類 推 412

417 從 屬 公 司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關 係 概 況 控 制 公 司 名 稱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證 劵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單 位 : 股 ;% 控 制 公 司 之 持 股 與 設 質 情 形 控 制 公 司 派 員 控 制 原 因 擔 任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之 情 形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設 質 股 數 職 稱 姓 名 與 本 公 司 同 為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之 子 公 司 註 : 從 屬 公 司 之 控 制 公 司 為 他 公 司 之 從 屬 公 司 時, 該 他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亦 應 填 入 ; 該 他 公 司 再 為 另 一 公 司 之 從 屬 公 司 時 亦 同, 餘 類 推 413

418 進 銷 貨 交 易 情 形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交 易 情 形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交 易 條 件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應 收 ( 付 ) 帳 款 票 據 逾 期 應 收 款 項 進 ( 銷 ) 貨 金 額 占 總 進 ( 銷 ) 貨 之 比 率 差 異 原 因 銷 貨 毛 利 單 價 ( 元 )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 元 )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占 總 應 收 ( 付 ) 帳 款 票 據 之 比 率 金 額 處 理 方 式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備 註 無 註 1: 若 有 預 收 ( 付 ) 款 情 形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中 敘 明 原 因 契 約 約 定 條 款 金 額 及 一 般 交 易 型 態 之 差 異 情 形 註 2: 表 列 科 目 無 法 適 用 者, 得 自 行 調 整 ; 如 因 行 業 特 性 無 表 列 科 目 者 免 填 414

419 財 產 交 易 情 形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交 易 類 型 ( 取 得 或 處 分 ) 財 產 名 稱 交 易 日 期 或 事 實 發 生 日 交 易 金 額 交 付 或 付 款 條 件 價 款 收 付 情 形 處 分 損 益 ( 註 1) 交 易 對 象 為 控 制 公 司 之 原 因 所 有 人 前 次 移 轉 資 料 ( 註 2) 與 公 司 關 移 轉 日 期 係 金 額 交 易 決 定 方 式 ( 註 3) 價 格 決 定 之 參 考 依 據 取 得 或 處 分 之 目 的 及 使 用 情 形 其 他 約 定 事 項 無 註 1: 取 得 財 產 者 免 列 註 2:(1) 取 得 財 產 者, 應 列 示 控 制 公 司 原 始 取 得 資 料 ; 處 分 財 產 者, 應 列 示 從 屬 公 司 原 始 取 得 資 料 (2) 與 公 司 關 係 欄 應 說 明 所 有 人 與 從 屬 公 司 及 其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關 係 (3) 前 次 移 轉 交 易 之 相 對 人 如 為 關 係 人 者, 應 於 同 一 欄 位 再 加 列 示 該 關 係 人 之 前 次 移 轉 資 料 註 3: 應 說 明 交 易 之 決 定 層 級 415

420 資 金 融 通 情 形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 交 易 類 型 ( 貸 與 或 借 入 ) 最 高 餘 額 期 末 餘 額 利 率 區 間 本 期 利 息 總 額 融 通 期 限 融 通 原 因 取 得 ( 提 供 ) 擔 保 品 名 稱 金 額 交 易 決 定 方 式 ( 註 1)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情 形 ( 註 2) 無 註 1: 應 說 明 交 易 之 決 定 層 級 註 2: 資 金 借 入 者 免 填 416

421 資 產 租 賃 情 形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交 易 類 形 ( 出 租 或 承 租 ) 名 稱 標 的 物 座 落 地 點 租 賃 期 間 租 賃 性 質 ( 註 1) 租 金 決 定 依 據 收 取 ( 支 付 ) 方 法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準 之 比 較 情 形 本 期 租 金 總 額 本 期 收 付 情 形 其 他 約 定 事 項 ( 註 2) 出 租 ( 國 泰 金 控 ) 辦 公 處 所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仁 ~ 愛 路 四 段 296 號 樓 出 租 ( 國 泰 世 華 辦 公 處 所 全 省 ~ 商 業 銀 行 ) 出 租 ( 國 泰 世 紀 辦 公 處 所 全 省 ~ 產 物 保 險 ) 營 業 租 賃 議 價 月 繳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準 相 同 營 業 租 賃 議 價 月 繳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準 相 同 營 業 租 賃 議 價 月 繳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準 相 同 $36,585 正 常 無 426,474 正 常 無 101,034 正 常 無 出 租 (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 辦 公 處 所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敦 化 南 路 二 段 333 號 20 樓 ~ 營 業 租 賃 議 價 月 繳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準 相 同 出 租 ( 國 泰 創 業 辦 公 處 所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仁 ~ 營 業 租 賃 議 價 月 繳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投 資 ) 愛 路 四 段 296 號 準 相 同 樓 出 租 ( 國 泰 證 券 辦 公 處 所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敦 ~ 營 業 租 賃 議 價 月 繳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投 資 信 託 ) 化 南 路 二 段 39 號 準 相 同 6 樓 承 租 ( 國 泰 世 華 辦 公 處 所 全 省 ~ 營 業 租 賃 議 價 月 繳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商 業 銀 行 ) 準 相 同 註 1: 應 說 明 性 質 屬 資 本 租 賃 或 營 業 租 賃 註 2: 如 有 其 他 權 利 設 定, 例 如 地 上 權 典 權 地 役 權 等 應 加 註 明 29,996 正 常 無 3,727 正 常 無 41,609 正 常 無 60,858 正 常 無 417

422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 最 高 餘 額 金 額 期 末 餘 額 占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比 率 背 書 保 證 原 因 提 供 擔 保 品 為 保 證 者 名 稱 數 量 價 值 解 除 保 證 責 任 或 收 回 擔 保 品 之 條 件 或 日 期 財 務 報 表 已 認 列 或 有 損 失 之 金 額 違 反 所 訂 相 關 作 業 規 範 之 情 形 無 418

423 國 泰 人 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仁 愛 路 四 段 296 號 公 司 電 話 :(02)

424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封 面 419 目 錄 420 聲 明 書 421 會 計 師 意 見 422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圖 423 各 關 係 企 業 基 本 資 料 424 推 定 為 有 控 制 與 從 屬 關 係 者 其 相 同 股 東 資 料 425 各 關 係 企 業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總 經 理 資 料 426~434 各 關 係 企 業 營 運 概 況 435 關 係 企 業 經 營 業 務 概 述 436~

425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之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係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且 所 揭 露 資 訊 與 上 開 期 間 之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所 揭 露 之 相 關 資 訊 無 重 大 不 符 特 此 聲 明 公 司 名 稱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蔡 宏 圖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421

426 函 受 文 者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旨 : 為 貴 公 司 管 理 當 局 對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所 出 具 之 聲 明 在 重 大 方 面 是 否 合 理 表 示 意 見 說 明 : 貴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業 經 貴 公 司 管 理 當 局 編 製 完 成, 並 出 具 聲 明 書 表 示 前 述 報 告 書 係 依 據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且 所 揭 露 資 訊 與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之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所 揭 露 之 相 關 資 訊 尚 無 重 大 不 符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貴 公 司 管 理 當 局 對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所 出 具 之 聲 明, 本 會 計 師 認 為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尚 屬 合 理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張 正 道 會 計 師 : 徐 榮 煌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422

427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圖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1 Limited ( 持 股 比 例 :100%)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1 Limited ( 持 股 比 例 :100%)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50% 50% 國 泰 財 產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大 陸 ) 越 南 國 泰 產 物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Cathay Woolgate Exchange Holding 2 Limited ( 持 股 比 例 :100%) Cathay Walbrook Holding 2 Limited ( 持 股 比 例 :100%)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陸 家 嘴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註 1) ( 持 股 比 例 :50%) 越 南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霖 園 置 業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Cathay Insurance (Bermuda) Co., Ltd. ( 持 股 比 例 :100%) Conning Holdings Limited( 註 2) ( 持 股 比 例 :100%)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Indovina Bank Limited( 註 1) ( 持 股 比 例 :50%)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柬 埔 寨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華 卡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國 泰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99.99%) 國 泰 綜 證 ( 上 海 ) 投 資 諮 詢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國 泰 證 券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國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100%) 註 1: 係 非 屬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四 條 所 稱 之 子 公 司 註 2: 以 合 併 主 體 表 達 423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主 席 報 告 2013 12 31 業 務 回 顧 2013 2013 7 30 2013 2013 670.7 2013 415.0 2012 44.9% 52.4% 146.4 22.9% 123.4 73.9 28.2% 6.12 2012 13.56 0.39-2 -

主 席 報 告 2013 12 31 業 務 回 顧 2013 2013 7 30 2013 2013 670.7 2013 415.0 2012 44.9% 52.4% 146.4 22.9% 123.4 73.9 28.2% 6.12 2012 13.56 0.39-2 - 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世 茂 房 地 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813)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全 年 業 績 業 績 摘 要 1. 415.0 2012 44.9% 2. 52.4% 146.4 (2012 96.1 2012 33.5% 35.3% 3. 28.2% 73.9 73.19 66.8% 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本 公 司 銷 售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所 收 取 之 通 路 報 酬 如 下 : ㄧ 投 資 人 支 付 申 購 手 續 費 分 成 (%) 台 端 支 付 的 基 金 申 購 手 續 費 為 0 %~ 2.0 %, 本 公 司 收 取 0%~2.0% ( 依 台 端 申 購 金 額 ) 二 基 金 公 司 ( 或 總 代 理 人 /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 支 付 經 理 費 分

More information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智捷合併.2014合併第二季.20140630.FS.AllReport_for 上傳用.pdf

智捷合併.2014合併第二季.20140630.FS.AllReport_for 上傳用.pdf 1 7 1 1 7 7 10 102 1 ( 1 11 1 103 ) 1 12 13 1 19 27 28 32 20 2010 2009-2011 9 14 19 36 39 21 2010-2012 2011-2013 - 十 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是 否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14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宜 蘭 市 衛 生 所 游 瑜 菁 03-9322362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健 康 路 二 段 2-2 號 315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永 德 藥 局 郭 永 德 03-9368218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聖 後 街 77 號 316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rticles_of_Incorporation_of_UMC_1606-c

Microsoft Word - Articles_of_Incorporation_of_UMC_1606-c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六 月 七 日 第 一 章 總 則 一 五 年 股 東 常 會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規 定 組 織 之, 定 名 為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所 營 事 業 如 下 : 一 積 體 電 路 二 各 種 半 導 體 零 組 件 如 混 成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docx

Microsoft Word - 附件.docx 101 年 度 醫 師 職 業 醫 學 研 習 會 辦 理 勞 工 體 格 及 健 康 檢 查 指 定 醫 療 機 構 醫 事 人 員 之 訓 練 一 報 名 日 期 :101 年 1 月 10 日 早 上 10 時 起 至 該 期 額 滿 為 止, 惟 最 遲 須 於 該 期 開 課 前 3 星 期 前 完 成 報 名 及 繳 費 手 續 二 報 名 方 式 : 採 網 路 線 上 報 名 ( 網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 882 2014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2 董 事 會 公 司 秘 書 授 權 代 表 註 冊 辦 事 處 168 200 36 7 13 (852) 2162 8888 (852) 2311 0896 ir@tianjindev.com www.tianjindev.com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處 183 22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第 七 條 本 行 對 於 下 列 事 項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 一 公 司 之 營 運 計 畫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七 條 本 行 對 於 下 列 事 項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 一 公 司 之 營 運 計 畫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凱 基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管 轄 單 位 : 董 事 會 秘 書 處 初 訂 日 期 :104.4.13 核 定 日 期 :104.4.13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行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提 升 董 事 會 之 運 作 效 率 及 決 策 能 力,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目 次 頁 次 一 總 說 明 ( 一 ) 概 況 1 ( 二 ) 工 作 計 畫 或 方 針 3 ( 三 ) 本 年 度 預 算 概 要 4 ( 四 ) 前 年 度 及 上 年 度 已 過 期 間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成 果 概 述 5-6 二 主 要 表 ( 一 ) 收 支 營 運 預

目 次 頁 次 一 總 說 明 ( 一 ) 概 況 1 ( 二 ) 工 作 計 畫 或 方 針 3 ( 三 ) 本 年 度 預 算 概 要 4 ( 四 ) 前 年 度 及 上 年 度 已 過 期 間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成 果 概 述 5-6 二 主 要 表 ( 一 ) 收 支 營 運 預 目 次 頁 次 一 總 說 明 ( 一 ) 概 況 1 ( 二 ) 工 作 計 畫 或 方 針 3 ( 三 ) 本 年 度 預 算 概 要 4 ( 四 ) 前 年 度 及 上 年 度 已 過 期 間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成 果 概 述 5-6 二 主 要 表 ( 一 ) 收 支 營 運 預 計 表 7 ( 二 ) 現 金 流 量 預 計 表 8 ( 三 ) 淨 值 變 動 預 計 表 9 三

More information

2. 監 督 現 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公 司 各 項 規 定 之 確 實 執 行 狀 況 及 目 標 之 達 成 狀 況 3. 推 動 及 評 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一 切 規 章 之 合 宜 性, 並 提 出 應 行 修 正 之 建 議 4. 自 行 檢 查 之 計 劃 複

2. 監 督 現 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公 司 各 項 規 定 之 確 實 執 行 狀 況 及 目 標 之 達 成 狀 況 3. 推 動 及 評 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一 切 規 章 之 合 宜 性, 並 提 出 應 行 修 正 之 建 議 4. 自 行 檢 查 之 計 劃 複 各 部 門 之 編 制 與 主 要 職 掌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董 事 會 秘 書 室 董 事 會 秘 書 室 不 設 科 組, 置 主 任 一 人 副 主 任 一 人 其 他 工 作 人 員 若 干 人 1. 股 東 會 之 召 開 及 議 事 安 排 等 相 關 事 務 2.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治 理 等 配 合 相 關 法 令 之 修 正 草 案 的 提 出 3. 董 事 會 之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

2418420_2

2418420_2 如 對 本 公 告 有 任 何 疑 問, 應 諮 詢 閣 下 的 股 票 經 紀 銀 行 經 理 律 師 專 業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專 業 顧 問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證 券 及 期 貨 事 務 監 察 委 員 會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亦 不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作 出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九十三年度聯合分發委員會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九十三年度聯合分發委員會 新 增 更 名 整 併 或 停 招 校 系 一 覽 表 註 : 本 表 為 與 104 學 年 度 參 與 考 試 分 發 校 系 比 對 之 結 果, 各 系 組 實 際 狀 況 請 另 洽 該 校 系 105 學 年 度 新 增 校 系 編 號 校 名 系 組 名 1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表 演 藝 術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2 東 海 大 學 永 續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士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2D313032A67EABD720AAD1AA46B77CA4CEB8B3A8C6B77CADABAD6EA84DC4B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2D313032A67EABD720AAD1AA46B77CA4CEB8B3A8C6B77CADABAD6EA84DC4B32E646F63> 董 事 會 重 要 決 議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截 至 五 月 底 止 重 要 決 議 摘 要 如 下 : ( 一 ) 民 國 一 二 年 一 月 三 十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1. 本 公 司 透 過 100% 持 有 之 子 公 司 寶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併 購 建 興 電 子 2. 本 公 司 100% 持 有 之 子 公 司 寶 源 股 份 有 限

More information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參、計畫目標及內容

參、計畫目標及內容 公 平 價 值 會 計 推 動 專 案 小 組 計 畫 方 案 目 錄 壹 計 畫 緣 起 1 貳 計 畫 目 標 內 容 及 預 定 完 成 時 間 1 5 參 專 案 小 組 組 成 6 8 肆 計 畫 執 行 及 控 管 9 附 件 A: 專 案 小 組 組 織 架 構 圖 10 附 件 B: 工 作 項 目 及 分 工 11-13 1 公 平 價 值 會 計 推 動 專 案 小 組 計 畫

More information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國 立 中 正 大 105 年 度 輔 目 分 表 文 文 中 國 文 外 國 語 文 申 請 名 額 標 準 及 條 件 指 定 必 修 目 分 任 選 必 修 目 分 申 請 人 : 不 限 無 申 請 人 : 不 限 須 檢 附 104 年 第 1 期 之 成 績 排 名 中 國 文 史 (6 分 ) 文 字 (4 分 ) 中 國 思 想 史 (6 分 ) 大 一 英 語 聽 講 (6 分 )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