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 等, 運 交 本 院 所 指 定 之 地 點 ( 含 本 院 暨 本 院 所 屬 相 關 分 院 之 驗 收 及 指 定 地 點 ) 辦 理 驗 收 ( 二 ) 本 院 辦 理 事 項 : 無 第 三 條 契 約 價 金 之 給 付 契 約 價 金 之 給 付 : 依 實 際 供 應 數 量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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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NTUH-P10303 藥 品 採 購 契 約 條 款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 以 下 簡 稱 本 院 ) 及 得 標 廠 商 ( 以 下 簡 稱 廠 商 ) 雙 方 同 意 依 採 購 法 ( 以 下 簡 稱 採 購 法 ) 及 其 主 管 機 關 訂 定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契 約, 共 同 遵 守, 其 條 款 如 下 : 第 一 條 契 約 文 件 及 效 力 ( 一 ) 契 約 包 括 下 列 文 件 : 1. 招 標 文 件 及 其 變 更 或 補 充 2. 投 標 文 件 及 其 變 更 或 補 充 3. 決 標 文 件 及 其 變 更 或 補 充 4. 契 約 本 文 附 件 及 其 變 更 或 補 充 5. 依 契 約 所 提 出 之 履 約 文 件 或 資 料 ( 二 ) 契 約 文 件, 包 括 以 書 面 錄 音 錄 影 照 相 微 縮 電 子 數 位 資 料 或 樣 品 等 方 式 呈 現 之 原 件 或 複 製 品 ( 三 ) 契 約 所 含 各 種 文 件 之 內 容 如 有 不 一 致 之 處, 除 另 有 規 定 外, 依 下 列 原 則 處 理 : 1. 契 約 條 款 優 於 招 標 文 件 內 之 其 他 文 件 所 附 記 之 條 款 但 附 記 之 條 款 有 特 別 聲 明 者, 不 在 此 限 2. 招 標 文 件 之 內 容 優 於 投 標 文 件 之 內 容 但 投 標 文 件 之 內 容 經 本 院 審 定 優 於 招 標 文 件 之 內 容 者, 不 在 此 限 招 標 文 件 如 允 許 廠 商 於 投 標 文 件 內 特 別 聲 明, 並 經 本 院 於 審 標 時 接 受 者, 以 投 標 文 件 之 內 容 為 準 3. 文 件 經 本 院 審 定 之 日 期 較 新 者 優 於 審 定 日 期 較 舊 者 4. 大 比 例 尺 圖 者 優 於 小 比 例 尺 圖 者 5. 決 標 紀 錄 之 內 容 優 於 開 標 或 議 價 紀 錄 之 內 容 ( 四 ) 契 約 文 件 之 一 切 規 定 得 互 為 補 充, 如 仍 有 不 明 確 之 處, 以 本 院 解 釋 為 準 如 有 爭 議, 依 採 購 法 之 規 定 處 理 ( 五 ) 契 約 文 字 : 1. 契 約 文 字 以 正 體 中 文 為 準 但 下 列 情 形 得 以 外 文 為 準 : (1) 特 殊 技 術 或 材 料 之 圖 文 資 料 (2) 國 際 組 織 外 國 政 府 或 其 授 權 機 構 公 會 或 商 會 所 出 具 之 文 件 (3) 其 他 經 本 院 認 定 確 有 必 要 者 2. 契 約 文 字 有 正 體 中 文 譯 文, 其 與 外 文 文 意 不 符 者, 除 資 格 文 件 外, 以 正 體 中 文 為 準 其 因 譯 文 有 誤 致 生 損 害 者, 由 提 供 譯 文 之 一 方 負 責 賠 償 3. 契 約 所 稱 申 請 報 告 同 意 指 示 核 准 通 知 解 釋 及 其 他 類 似 行 為 所 為 之 意 思 表 示, 以 正 體 中 文 書 面 為 之 為 原 則 書 面 之 遞 交, 得 以 面 交 簽 收 郵 寄 或 傳 真 至 雙 方 預 為 約 定 之 人 員 或 處 所 ( 六 ) 契 約 所 使 用 之 度 量 衡, 除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以 公 制 為 之 ( 七 ) 契 約 所 定 事 項 如 有 違 反 法 令 或 無 法 執 行 之 部 分, 該 部 分 無 效 但 除 去 該 部 分, 契 約 亦 可 成 立 者, 不 影 響 其 他 部 分 之 有 效 性 該 無 效 之 部 分, 本 院 及 廠 商 必 要 時 得 依 契 約 原 定 目 的 變 更 之 ( 八 ) 契 約 正 本 2 份, 本 院 及 廠 商 各 執 1 份, 並 由 廠 商 依 規 定 貼 用 印 花 稅 票 副 本 3 份, 由 本 院 及 相 關 機 關 分 別 執 用 副 本 如 有 誤 繕, 以 正 本 為 準 第 二 條 履 約 標 的 ( 一 ) 廠 商 應 給 付 之 標 的 及 工 作 事 項 : 依 藥 品 契 約 明 細 表 及 應 將 電 話 傳 真 機 24 小 時 開 機, 於 本 院 通 知 交 貨 之 次 日 起 3 工 作 天 內, 依 本 院 所 指 定 之 品 項 規 格 廠 牌 產 地 及 數 1

2 量 等, 運 交 本 院 所 指 定 之 地 點 ( 含 本 院 暨 本 院 所 屬 相 關 分 院 之 驗 收 及 指 定 地 點 ) 辦 理 驗 收 ( 二 ) 本 院 辦 理 事 項 : 無 第 三 條 契 約 價 金 之 給 付 契 約 價 金 之 給 付 : 依 實 際 供 應 數 量 結 算, 以 契 約 中 所 列 履 約 標 的 項 目 及 單 價, 依 完 成 履 約 實 際 供 應 數 量 給 付 第 四 條 契 約 價 金 之 調 整 ( 一 ) 驗 收 結 果 與 規 定 不 符, 而 不 妨 礙 安 全 及 使 用 需 求, 亦 無 減 少 通 常 效 用 或 契 約 預 定 效 用, 經 本 院 檢 討 不 必 拆 換 更 換 或 拆 換 更 換 確 有 困 難, 或 不 必 補 交 者, 得 於 必 要 時 減 價 收 受 ( 二 ) 依 契 約 價 金 總 額 結 算 給 付 者, 未 列 入 標 價 數 量 清 單 之 項 目 或 數 量, 其 已 於 契 約 載 明 應 由 廠 商 供 應 或 為 廠 商 完 成 履 約 所 必 須 者, 仍 應 由 廠 商 負 責 供 應, 不 得 據 以 請 求 加 價 ( 三 ) 契 約 價 金, 除 另 有 規 定 外, 含 廠 商 及 其 人 員 依 中 華 民 國 法 令 應 繳 納 之 稅 捐 規 費 及 強 制 性 保 險 之 保 險 費 ( 四 ) 中 華 民 國 以 外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之 稅 捐 規 費 或 關 稅, 由 廠 商 負 擔 ( 五 ) 廠 商 履 約 遇 有 下 列 政 府 行 為 之 一, 致 履 約 費 用 增 加 或 減 少 者, 契 約 價 金 得 予 調 整 : 所 訂 契 約 單 價, 在 契 約 有 效 期 限 內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 包 括 物 價 波 動 匯 率 健 保 價 等 情 形 ) 漲 價 所 提 供 之 藥 品 涉 及 健 保 價 者, 契 約 期 間 健 保 價 異 動 之 相 關 規 定 如 下 : 履 約 管 理 為 本 院 藥 劑 部, 總 務 室 配 合 辦 理 1.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核 降 新 單 價 時, 需 同 時 調 整 契 約 單 價 並 補 差 額 ( 須 以 價 金 方 式 補 足, 含 該 健 保 核 價 實 施 當 日 之 存 量 差 額 及 實 施 日 以 後 仍 以 原 契 約 單 價 購 入 之 採 購 量 差 額 ), 調 整 之 新 契 約 單 價 健 保 比 例 應 為 原 契 約 單 價 健 保 比 例 2.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公 告 本 院 前 一 年 度 健 保 申 報 醫 令 費 用 達 5,000 萬 元 以 上 之 品 項, 得 不 適 用 前 揭 調 整 原 則, 由 雙 方 重 行 協 議 並 補 差 額 ( 須 以 價 金 方 式 補 足, 含 該 健 保 核 價 實 施 當 日 之 存 量 差 額 及 實 施 日 以 後 仍 以 原 契 約 單 價 購 入 之 採 購 量 差 額 ), 若 無 法 達 成 合 意, 本 院 得 無 條 件 終 止 該 項 藥 品 契 約 3. 若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核 降 新 單 價 後 旋 又 調 漲, 得 徵 得 本 院 同 意 調 漲, 調 漲 金 額 由 雙 方 協 議, 但 新 契 約 單 價 以 不 超 過 原 契 約 單 價 為 原 則 4. 若 於 決 標 後 契 約 期 間,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始 核 定 給 付 藥 價, 得 由 雙 方 協 議, 按 新 健 保 給 付 藥 價 調 整 新 契 約 單 價 並 補 差 額 ( 須 以 價 金 方 式 補 足, 含 該 健 保 核 價 實 施 當 日 之 存 量 差 額 及 實 施 日 以 後 仍 以 原 契 約 單 價 購 入 之 採 購 量 差 額 ) 5. 於 契 約 期 間 內, 有 關 健 保 給 付 相 關 事 宜 若 有 所 變 動, 廠 商 應 於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公 告 日 起 7 日 曆 天 內 主 動 通 知 本 院 健 保 碼 及 健 保 價, 否 則 因 之 所 致 損 失, 概 由 廠 商 負 責 ( 六 ) 廠 商 為 履 約 須 進 口 自 用 機 具 設 備 或 材 料 者, 其 進 口 及 復 運 出 口 所 需 手 續 及 費 用, 由 廠 商 負 責 ( 七 ) 契 約 規 定 廠 商 履 約 標 的 應 經 第 3 人 檢 驗 者, 除 另 有 規 定 外, 其 檢 驗 所 需 費 用, 由 廠 商 負 擔 第 五 條 契 約 價 金 之 給 付 條 件 ( 一 ) 契 約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付 款 : 1. 付 款 方 式 : 分 批 交 貨, 分 批 付 款 2. 廠 商 所 交 藥 品 中, 如 有 本 院 其 他 所 屬 相 關 分 院, 廠 商 交 貨 時, 發 票 上 須 另 開 立 上 列 之 抬 頭 名 稱 2

3 3. 如 廠 商 對 本 院 負 有 賠 償 或 給 付 逾 期 違 約 金 之 義 務 時, 本 院 得 優 先 扣 抵 4. 廠 商 履 約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本 院 得 暫 停 給 付 契 約 價 金 至 情 形 消 滅 為 止 : (1) 履 約 有 瑕 疵 經 書 面 通 知 改 善 而 逾 期 未 改 善 者 (2) 未 履 行 契 約 應 辦 事 項, 經 通 知 仍 延 不 履 行 者 (3) 廠 商 履 約 人 員 不 適 任, 經 通 知 更 換 仍 延 不 辦 理 者 (4) 其 他 違 反 法 令 或 契 約 情 形 5. 廠 商 於 國 內 員 工 總 人 數 逾 100 人, 履 約 期 間 應 僱 用 身 心 障 礙 者 及 原 住 民 之 人 數, 各 應 達 其 國 內 員 工 總 人 數 1%, 並 均 以 整 數 為 計 算 標 準, 未 達 整 數 部 分 不 予 計 入 僱 用 不 足 者, 應 分 別 依 規 定 向 所 在 地 之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勞 工 主 管 機 關 設 立 之 身 心 障 礙 者 就 業 基 金 專 戶 及 原 住 民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設 立 之 原 住 民 族 就 業 基 金 專 戶, 繳 納 上 月 之 代 金 ; 並 不 得 僱 用 外 籍 勞 工 取 代 僱 用 不 足 額 部 分 本 院 應 將 國 內 員 工 總 人 數 逾 100 人 之 廠 商 資 料 公 開 於 政 府 採 購 資 訊 公 告 系 統, 以 供 勞 工 及 原 住 民 主 管 機 關 查 核 代 金 繳 納 情 形, 本 院 不 另 辦 理 查 核 ( 二 ) 廠 商 請 領 契 約 價 金 時 應 提 出 統 一 發 票, 無 統 一 發 票 者 應 提 出 收 據 ( 三 ) 廠 商 請 領 契 約 價 金 時 應 提 出 之 其 他 文 件 為 : 契 約 規 定 之 其 他 給 付 憑 證 文 件 ( 四 ) 前 款 文 件, 應 有 出 具 人 之 簽 名 或 蓋 章 但 慣 例 無 需 簽 名 或 蓋 章 者, 不 在 此 限 ( 五 ) 廠 商 履 約 有 逾 期 違 約 金 損 害 賠 償 採 購 標 的 損 壞 或 短 缺 不 實 行 為 未 完 全 履 約 不 符 契 約 規 定 溢 領 價 金 或 減 少 履 約 事 項 等 情 形 時, 本 院 得 自 應 付 價 金 中 扣 抵 ; 其 有 不 足 者, 得 通 知 廠 商 給 付 或 自 保 證 金 扣 抵 ( 六 ) 分 包 契 約 依 採 購 法 第 67 條 第 2 項 報 備 於 本 院, 並 經 廠 商 就 分 包 部 分 設 定 權 利 質 權 予 分 包 廠 商 者, 該 分 包 契 約 所 載 付 款 條 件 應 符 合 本 條 前 列 各 款 規 定 ( 採 購 法 第 98 條 之 規 定 除 外 ), 或 與 本 院 另 行 議 定 第 六 條 稅 捐 ( 一 ) 以 新 臺 幣 報 價 之 項 目, 除 招 標 文 件 另 有 規 定 外, 應 含 營 業 稅 由 自 然 人 投 標 者, 不 含 營 業 稅 ( 二 ) 廠 商 為 進 口 施 工 或 測 試 設 備 臨 時 設 施 於 我 國 境 內 製 造 財 物 所 需 設 備 或 材 料 換 新 或 補 充 前 已 進 口 之 設 備 或 材 料 等 所 生 關 稅 貨 物 稅 及 營 業 稅 等 稅 捐 規 費, 由 廠 商 負 擔 ( 三 ) 進 口 財 物 或 臨 時 設 施, 其 於 中 華 民 國 以 外 之 任 何 稅 捐 規 費 或 關 稅, 由 廠 商 負 擔 第 七 條 履 約 期 限 ( 一 ) 履 約 期 限 : 自 民 國 103 年 01 月 01 日 起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契 約 期 間 內, 依 本 院 通 知 分 批 交 貨, 並 於 本 院 通 知 交 貨 之 次 日 起 3 工 作 天 內 運 交 本 院 或 本 院 所 屬 分 院 指 定 地 點 ( 二 ) 日 曆 天 或 工 作 天 : 除 另 有 規 定 外, 本 案 均 依 日 曆 天 計 算 日 曆 天 : 以 日 曆 天 計 者, 星 期 例 假 日 國 定 假 日 或 其 他 休 息 日 ( 颱 風 停 止 上 班 日 除 外 ) 均 計 入 工 作 天 : 以 工 作 天 計 者, 下 列 星 期 例 假 日 國 定 假 日 或 其 他 休 息 日, 均 不 計 入 1. 國 定 假 日 : 元 旦 228 紀 念 日 勞 動 節 國 慶 紀 念 日 等 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布 放 假 日 數 免 計 履 約 期 限 2. 民 俗 節 日 : 春 節 清 明 節 端 午 節 及 中 秋 節, 依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公 布 放 假 日 數 免 計 履 約 期 限 3. 全 國 性 選 舉 投 票 日 及 各 級 主 管 機 關 臨 時 公 布 放 假 者, 免 計 履 約 期 限 3

4 4. 星 期 日 及 星 期 六 免 計 履 約 期 限 但 其 與 前 3 目 日 期 有 相 互 重 疊 者, 不 得 重 複 計 算 本 院 驗 收 相 關 上 班 時 間 為 08 時 00 分 至 17 時 00 分, 中 午 休 息 時 間 為 12 時 00 分 至 13 時 00 分, 但 仍 須 依 各 驗 收 特 殊 需 求 配 合 交 貨 ( 三 ) 契 約 如 需 辦 理 變 更, 其 履 約 標 的 項 目 或 數 量 有 增 減 時, 履 約 期 限 得 由 雙 方 視 實 際 需 要 議 定 增 減 之 ( 四 ) 履 約 期 限 展 延 : 1. 契 約 履 約 期 間,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確 非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而 需 展 延 履 約 期 限 者, 廠 商 應 於 事 故 發 生 或 消 失 後, 儘 速 以 書 面 向 本 院 申 請 展 延 履 約 期 限 本 院 得 審 酌 其 情 形 後, 以 書 面 同 意 延 長 履 約 期 限, 且 不 計 算 逾 期 違 約 金 其 事 由 未 達 半 日 者, 以 半 日 計 ; 逾 半 日 未 達 1 日 者, 以 1 日 計 (1) 發 生 契 約 規 定 不 可 抗 力 之 事 故 (2) 因 天 候 影 響 無 法 施 工 (3) 本 院 要 求 全 部 或 部 分 暫 停 履 約 (4) 因 辦 理 契 約 變 更 或 增 加 履 約 標 的 數 量 或 項 目 (5) 本 院 應 辦 事 項 未 及 時 辦 妥 (6) 由 本 院 自 辦 或 本 院 之 其 他 廠 商 因 承 包 契 約 相 關 履 約 標 的 之 延 誤 而 影 響 契 約 進 度 者 (7) 其 他 非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之 情 形, 經 本 院 認 定 者 2. 前 目 事 故 之 發 生, 致 契 約 全 部 或 部 分 必 須 停 止 履 約 時, 廠 商 應 於 停 止 履 約 原 因 消 滅 後 立 即 恢 復 履 約 其 停 止 履 約 及 恢 復 履 約, 廠 商 應 儘 速 向 本 院 提 出 書 面 報 告 ( 五 ) 期 日 : 1. 履 約 期 間 自 指 定 之 日 起 算 者, 應 將 當 日 算 入 履 約 期 間 自 指 定 之 日 後 起 算 者, 當 日 不 計 入 2. 履 約 標 的 須 於 一 定 期 間 內 送 達 本 院 之 場 所 者, 履 約 期 間 之 末 日, 以 本 院 當 日 下 班 時 間 為 期 間 末 日 之 終 止 本 院 停 止 辦 公 致 未 達 原 定 截 止 時 間 者, 以 次 一 辦 公 日 之 同 一 截 止 時 間 代 之 ( 六 ) 廠 商 履 約 交 貨 之 批 數 : 依 本 院 需 求 分 批 交 貨 第 八 條 履 約 管 理 ( 一 ) 與 契 約 履 約 標 的 有 關 之 其 他 標 的, 經 本 院 交 由 其 他 廠 商 承 包 時, 廠 商 有 與 其 他 廠 商 互 相 協 調 配 合 之 義 務, 以 使 該 等 工 作 得 以 順 利 進 行 因 工 作 不 能 協 調 配 合, 致 生 錯 誤 延 誤 履 約 期 限 或 意 外 事 故, 其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者, 由 廠 商 負 責 並 賠 償 受 損 之 一 方 應 於 事 故 發 生 後 儘 速 書 面 通 知 本 院, 由 本 院 邀 集 雙 方 協 調 解 決 ( 二 ) 履 約 標 的 未 經 驗 收 移 交 本 院 前, 所 有 已 完 成 之 履 約 標 的 及 到 場 之 材 料 機 具 設 備, 包 括 本 院 供 給 及 廠 商 自 備 者, 均 由 廠 商 負 責 保 管 如 有 損 壞 缺 少, 概 由 廠 商 負 責 其 屬 經 本 院 已 估 驗 者, 由 廠 商 賠 償 部 分 業 經 驗 收 付 款 者, 其 所 有 權 屬 本 院, 禁 止 轉 讓 抵 押 出 租 任 意 更 換 或 其 他 有 害 所 有 權 行 使 之 行 為 ( 三 ) 履 約 標 的 未 經 驗 收 前, 本 院 因 需 要 使 用 時, 廠 商 不 得 拒 絕 但 應 由 雙 方 會 同 使 用 協 商 認 定 權 利 與 義 務 後, 由 本 院 先 行 接 管 使 用 期 間 因 非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之 事 由, 致 遺 失 或 損 壞 者, 應 由 本 院 負 責 ( 四 ) 契 約 所 需 履 約 標 的 材 料 機 具 設 備 工 作 場 地 設 備 等, 除 契 約 另 有 規 定 外, 概 由 廠 商 自 備 ( 五 ) 前 款 工 作 場 地 設 備, 指 廠 商 為 契 約 履 約 之 場 地 或 履 約 地 點 以 外 專 為 契 約 材 料 加 工 之 場 所 之 設 備, 包 括 履 約 管 理 工 人 住 宿 材 料 儲 放 等 房 舍 及 其 附 屬 設 施 該 等 房 舍 設 施, 應 具 備 滿 足 工 作 人 員 生 活 與 工 作 環 境 所 必 要 的 條 件 4

5 ( 六 ) 廠 商 自 備 之 材 料 機 具 設 備, 其 品 質 應 符 合 契 約 之 規 定, 進 入 本 院 履 約 場 所 後 由 廠 商 負 責 保 管 非 經 本 院 許 可, 不 得 擅 自 運 離 ( 七 ) 各 項 設 施 或 設 備,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由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安 裝 履 約 或 檢 驗 者, 廠 商 應 依 規 定 辦 理 ( 八 ) 廠 商 接 受 本 院 或 本 院 委 託 之 機 構 之 人 員 指 示 辦 理 與 履 約 有 關 之 事 項 前, 應 先 確 認 該 人 員 係 有 權 代 表 人, 且 所 指 示 辦 理 之 事 項 未 逾 越 或 未 違 反 契 約 規 定 廠 商 接 受 無 權 代 表 人 之 指 示 或 逾 越 或 違 反 契 約 規 定 之 指 示, 不 得 用 以 拘 束 本 院 或 減 少 變 更 廠 商 應 負 之 契 約 責 任, 本 院 亦 不 對 此 等 指 示 之 後 果 負 任 何 責 任 ( 九 ) 本 院 及 廠 商 之 一 方 未 請 求 他 方 依 契 約 履 約 者, 不 得 視 為 或 構 成 一 方 放 棄 請 求 他 方 依 契 約 履 約 之 權 利 ( 十 ) 契 約 內 容 有 須 保 密 者, 廠 商 未 經 本 院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將 契 約 內 容 洩 漏 予 與 履 約 無 關 之 第 三 人 ( 十 一 ) 廠 商 履 約 期 間 所 知 悉 之 本 院 機 密 或 任 何 不 公 開 之 文 書 圖 畫 消 息 物 品 或 其 他 資 訊, 均 應 保 密, 不 得 洩 漏 ( 十 二 ) 廠 商 及 分 包 廠 商 履 約, 不 得 有 下 列 情 形 : 僱 用 無 工 作 權 之 人 員 供 應 不 法 來 源 之 履 約 標 的 使 用 非 法 車 輛 或 工 具 提 供 不 實 證 明 非 法 棄 置 廢 棄 物 或 其 他 不 法 或 不 當 行 為 ( 十 三 ) 契 約 訂 有 履 約 標 的 之 原 產 地 者, 廠 商 供 應 之 標 的 應 符 合 該 原 產 地 之 規 定 ( 十 四 ) 採 購 標 的 之 進 出 口 供 應 興 建 或 使 用 涉 及 政 府 規 定 之 許 可 證 執 照 或 其 他 許 可 文 件 者, 依 文 件 核 發 對 象, 由 本 院 或 廠 商 分 別 負 責 取 得 但 屬 本 院 取 得 者, 由 廠 商 無 償 代 為 取 得 ( 十 五 ) 前 款 文 件, 屬 外 國 政 府 核 發 者, 以 由 廠 商 負 責 取 得 或 代 為 取 得 為 原 則 ( 十 六 ) 廠 商 應 對 其 履 約 場 所 作 業 及 履 約 方 法 之 適 當 性 可 靠 性 及 安 全 性 負 完 全 責 任 ( 十 七 ) 廠 商 之 履 約 場 所 作 業 有 發 生 意 外 事 件 之 虞 時, 廠 商 應 立 即 採 取 防 範 措 施 發 生 意 外 時, 應 立 即 採 取 搶 救 復 原 重 建 及 對 本 院 與 第 三 人 之 賠 償 等 措 施 ( 十 八 ) 本 院 於 廠 商 履 約 中, 若 可 預 見 其 履 約 瑕 疵, 或 其 有 其 他 違 反 契 約 之 情 事 者, 得 通 知 廠 商 限 期 改 善 ( 十 九 ) 廠 商 不 於 前 款 期 限 內, 依 照 改 善 或 履 行 者, 本 院 得 採 行 下 列 措 施 : 1. 使 第 三 人 改 善 或 繼 續 其 工 作, 其 危 險 及 費 用, 均 由 廠 商 負 擔 2.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並 得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3. 通 知 廠 商 暫 停 履 約 ( 二 十 ) 履 約 所 需 臨 時 場 所, 除 另 有 規 定 外, 由 廠 商 自 理 ( 二 十 一 ) 本 院 提 供 之 履 約 場 所, 各 得 標 廠 商 有 共 同 使 用 之 需 要 者, 廠 商 不 得 拒 絕 與 其 他 廠 商 共 同 使 用 ( 二 十 二 ) 本 院 提 供 或 將 其 所 有 之 財 物 供 廠 商 加 工 改 善 或 維 修, 其 須 將 標 的 運 出 本 院 場 所 者, 該 財 物 之 滅 失 減 損 或 遭 侵 占 時, 廠 商 應 負 賠 償 責 任 ( 二 十 三 ) 廠 商 於 本 院 場 所 履 約 者, 應 隨 時 清 除 在 該 場 所 暨 週 邊 一 切 廢 料 垃 圾 非 必 要 或 檢 驗 不 合 格 之 材 料 工 具 及 其 他 設 備, 以 確 保 該 場 所 之 安 全 及 環 境 整 潔, 其 所 需 費 用 概 由 廠 商 負 責 ( 二 十 四 ) 廠 商 供 應 履 約 標 的 之 包 裝 方 式, 應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 防 潮 防 水 防 震 防 破 損 防 變 質 防 鏽 蝕 防 曬 防 鹽 漬 防 污 或 防 碰 撞 等 餘 詳 契 約 條 款 第 十 二 條 第 二 款 相 關 規 定 ( 二 十 五 ) 採 購 標 的 之 包 裝 及 運 輸 方 式, 契 約 未 訂 明 者, 由 廠 商 擇 適 當 方 式 為 之 包 裝 及 運 輸 方 式 5

6 不 當, 致 採 購 標 的 受 損, 除 得 向 保 險 公 司 求 償 者 外, 由 廠 商 負 責 賠 償 ( 二 十 六 ) 廠 商 履 約 人 員 對 於 所 應 履 約 之 工 作 有 不 適 任 之 情 形 者, 本 院 得 要 求 更 換, 廠 商 不 得 拒 絕 第 九 條 履 約 標 的 品 管 ( 一 ) 廠 商 在 履 約 中, 應 對 履 約 品 質 依 照 契 約 有 關 規 範, 嚴 予 控 制, 並 辦 理 自 主 檢 查 ( 二 ) 本 院 於 廠 商 履 約 期 間 如 發 現 廠 商 履 約 品 質 不 符 合 契 約 規 定, 得 通 知 廠 商 限 期 改 善 或 改 正 廠 商 逾 期 未 辦 妥 時, 本 院 得 要 求 廠 商 部 分 或 全 部 停 止 履 約, 至 廠 商 辦 妥 並 經 本 院 書 面 同 意 後 方 可 恢 復 履 約 廠 商 不 得 為 此 要 求 展 延 履 約 期 限 或 補 償 ( 三 ) 契 約 履 約 期 間 如 有 由 本 院 分 段 查 驗 之 規 定, 廠 商 應 按 規 定 之 階 段 報 請 本 院 監 督 人 員 查 驗 本 院 監 督 人 員 發 現 廠 商 未 按 規 定 階 段 報 請 查 驗, 而 擅 自 繼 續 次 一 階 段 工 作 時, 得 要 求 廠 商 將 未 經 查 驗 及 擅 自 履 約 部 分 拆 除 重 做, 其 一 切 損 失 概 由 廠 商 自 行 負 擔 但 本 院 監 督 人 員 應 指 派 專 責 查 驗 人 員 隨 時 辦 理 廠 商 申 請 之 查 驗 工 作, 不 得 無 故 遲 延 ( 四 ) 契 約 如 有 任 何 部 分 須 報 請 政 府 主 管 機 關 查 驗 時, 應 由 廠 商 提 出 申 請, 並 按 照 規 定 負 擔 有 關 費 用 ( 五 ) 廠 商 應 免 費 提 供 本 院 依 契 約 辦 理 查 驗 測 試 檢 驗 及 驗 收 所 必 須 之 儀 器 機 具 設 備 人 工 及 資 料 契 約 規 定 以 外 之 查 驗 測 試 或 檢 驗 之 需 要 者, 仍 應 由 廠 商 負 擔 所 生 之 費 用 ( 六 ) 查 驗 測 試 或 檢 驗 結 果 不 符 合 契 約 規 定 者, 本 院 得 予 拒 絕, 廠 商 應 免 費 改 善 拆 除 重 作 退 貨 或 換 貨 ( 七 ) 廠 商 不 得 因 本 院 辦 理 查 驗 測 試 或 檢 驗, 而 免 除 其 依 契 約 所 應 履 行 或 承 擔 之 義 務 或 責 任, 及 費 用 之 負 擔 ( 八 ) 本 院 就 廠 商 履 約 標 的 為 查 驗 測 試 或 檢 驗 之 權 利, 不 受 該 標 的 曾 通 過 其 他 查 驗 測 試 或 檢 驗 之 限 制 ( 九 ) 本 院 提 供 設 備 或 材 料 供 廠 商 履 約 者, 廠 商 應 於 收 受 時 作 必 要 之 檢 查, 以 確 定 其 符 合 履 約 需 要, 並 作 成 紀 錄 設 備 或 材 料 經 廠 商 收 受 後, 其 滅 失 或 損 害, 由 廠 商 負 責 ( 十 ) 廠 商 所 交 藥 品 滯 銷 時, 須 無 條 件 照 原 價 以 新 台 幣 購 回, 或 經 本 院 同 意 照 原 價 更 換 等 值 的 其 他 藥 品 若 藥 品 屆 效 期 前 一 個 月, 本 院 尚 未 用 完, 廠 商 須 無 條 件 更 換 合 格 新 產 品 否 則 本 院 所 蒙 受 之 損 失, 概 由 廠 商 負 責 賠 償 ( 十 一 ) 如 衛 生 機 關 公 布 禁 止 使 用 之 藥 品, 本 院 尚 有 庫 存, 廠 商 應 無 條 件 照 原 進 價 購 回, 自 行 處 理 ( 十 二 ) 廠 商 之 藥 品 許 可 證 及 其 授 權 書 倘 於 合 約 期 間 內 到 期, 廠 商 須 依 法 自 行 展 延, 否 則 本 院 得 終 止 合 約 若 有 違 法 販 售 情 事, 概 由 廠 商 負 一 切 法 律 責 任 及 本 院 損 失 第 十 條 保 險 ( 一 ) 廠 商 屬 自 然 人 者, 應 自 行 投 保 人 身 意 外 險 ; 非 屬 自 然 人 者, 應 於 履 約 期 間 辦 理 相 關 保 險 ( 二 ) 廠 商 應 依 中 華 民 國 法 規 為 其 員 工 及 車 輛 投 保 勞 工 保 險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及 汽 機 車 第 3 人 責 任 險 其 依 法 免 投 勞 工 保 險 者, 得 以 其 他 商 業 保 險 代 之 第 十 一 條 保 證 金 ( 一 ) 保 證 金 之 發 還 情 形 如 下 : 履 約 保 證 金 於 履 約 期 限 結 束 且 無 待 解 決 事 項 後 無 息 發 還 ( 二 ) 因 不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之 事 由, 致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或 暫 停 履 約 者, 履 約 保 證 金 得 提 前 發 還 但 屬 暫 停 履 約 者, 於 暫 停 原 因 消 滅 後 應 重 新 繳 納 履 約 保 證 金 ( 三 ) 廠 商 所 繳 納 之 履 約 保 證 金 及 其 孳 息 不 予 發 還 之 情 形 : 6

7 1. 有 採 購 法 第 50 條 第 1 項 第 3 款 至 第 5 款 情 形 之 一, 依 同 條 第 2 項 前 段 得 追 償 損 失 者, 與 追 償 金 額 相 等 之 保 證 金 2. 擅 自 減 省 工 料, 其 減 省 工 料 及 所 造 成 損 失 之 金 額, 自 待 付 契 約 價 金 扣 抵 仍 有 不 足 者, 與 該 不 足 金 額 相 等 之 保 證 金 3. 因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之 事 由, 致 部 分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者, 除 另 有 規 定 外, 依 該 部 分 所 占 契 約 金 額 比 率 計 算 之 保 證 金 ; 全 部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者, 全 部 保 證 金 4. 查 驗 或 驗 收 不 合 格, 且 未 於 通 知 期 限 內 依 規 定 辦 理, 其 不 合 格 部 分 及 所 造 成 損 失 額 外 費 用 或 懲 罰 性 違 約 金 之 金 額, 自 待 付 契 約 價 金 扣 抵 仍 有 不 足 者, 與 該 不 足 金 額 相 等 之 保 證 金 5. 未 依 契 約 規 定 期 限 或 本 院 同 意 之 延 長 期 限 履 行 契 約 之 金 額, 自 待 付 契 約 價 金 扣 抵 仍 有 不 足 者, 與 該 不 足 金 額 相 等 之 保 證 金 6. 須 返 還 已 支 領 之 契 約 價 金 而 未 返 還 者, 與 未 返 還 金 額 相 等 之 保 證 金 7. 未 依 契 約 規 定 延 長 保 證 金 之 有 效 期 者, 其 應 延 長 之 保 證 金 8. 其 他 因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之 事 由, 致 本 院 遭 受 損 害, 其 應 由 廠 商 賠 償 而 未 賠 償 者, 與 應 賠 償 金 額 相 等 之 保 證 金 ( 四 ) 前 款 不 予 發 還 之 履 約 保 證 金, 得 於 依 本 契 約 規 定 分 次 發 還 而 尚 未 發 還 者 扣 抵 ; 不 予 發 還 之 孳 息, 為 不 予 發 還 之 履 約 保 證 金 於 繳 納 後 所 生 者 ( 五 ) 廠 商 如 發 生 第 3 款 所 規 定 2 目 以 上 之 情 形, 其 不 發 還 履 約 保 證 金 及 孳 息 應 合 併 計 算, 但 合 計 金 額 逾 履 約 保 證 金 總 金 額 者, 以 總 金 額 為 限 ( 六 ) 保 證 金 以 定 期 存 款 單 連 帶 保 證 書 連 帶 保 證 保 險 單 或 擔 保 信 用 狀 繳 納 者, 其 繳 納 文 件 之 格 式 依 採 購 法 之 主 管 機 關 於 保 證 金 暨 其 他 擔 保 作 業 辦 法 所 訂 定 者 為 準 ( 七 ) 保 證 金 之 發 還, 依 下 列 原 則 處 理 : 1. 以 現 金 郵 政 匯 票 或 票 據 繳 納 者, 以 現 金 或 記 載 原 繳 納 人 為 受 款 人 之 禁 止 背 書 轉 讓 即 期 支 票 發 還 2. 以 無 記 名 政 府 公 債 繳 納 者, 發 還 原 繳 納 人 3. 以 設 定 質 權 之 金 融 機 構 定 期 存 款 單 繳 納 者, 以 質 權 消 滅 通 知 書 通 知 該 質 權 設 定 之 金 融 機 構 4. 以 銀 行 開 發 或 保 兌 之 不 可 撤 銷 擔 保 信 用 狀 繳 納 者, 發 還 開 狀 銀 行 通 知 銀 行 或 保 兌 銀 行 但 銀 行 不 要 求 發 還 或 已 屆 期 失 效 者, 得 免 發 還 5. 以 銀 行 之 書 面 連 帶 保 證 或 保 險 公 司 之 連 帶 保 證 保 險 單 繳 納 者, 發 還 連 帶 保 證 之 銀 行 或 保 險 公 司 或 繳 納 之 廠 商 但 銀 行 或 保 險 公 司 不 要 求 發 還 或 已 屆 期 失 效 者, 得 免 發 還 ( 八 ) 保 證 書 狀 有 效 期 之 延 長 : 廠 商 未 依 契 約 規 定 期 限 履 約 或 因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之 事 由, 致 有 無 法 於 保 證 書 保 險 單 或 信 用 狀 有 效 期 內 完 成 履 約 之 虞, 或 本 院 無 法 於 保 證 書 保 險 單 或 信 用 狀 有 效 期 內 完 成 驗 收 者, 該 保 證 書 保 險 單 或 信 用 狀 之 有 效 期 應 按 遲 延 期 間 延 長 之 廠 商 未 依 本 院 之 通 知 予 以 延 長 者, 本 院 將 於 有 效 期 屆 滿 前 就 該 保 證 書 保 險 單 或 信 用 狀 之 金 額 請 求 給 付 並 暫 予 保 管, 其 所 生 費 用 由 廠 商 負 擔 其 須 返 還 而 有 費 用 或 匯 率 損 失 者, 亦 同 第 十 二 條 驗 收 ( 一 ) 廠 商 履 約 所 供 應 或 完 成 之 標 的, 應 符 合 契 約 規 定, 無 減 少 或 滅 失 價 值 或 不 適 於 通 常 或 約 定 使 用 之 瑕 疵, 且 為 新 品 ( 二 ) 驗 收 程 序 : 1. 廠 商 應 以 最 新 版 ( 若 最 新 版 發 行 未 滿 1 年, 則 暫 依 前 1 版 ) 的 美 國 藥 典 或 其 他 藥 典, 或 原 開 發 廠 的 化 驗 方 法 及 規 格 為 檢 驗 基 準 藥 典 規 定 的 一 般 試 驗 依 最 新 版 美 國 藥 典 的 要 求 為 原 則 7

8 化 驗 方 法 及 規 格 須 隨 時 更 新 2. 決 標 後 首 次 交 貨 時, 廠 商 須 附 最 新 的 化 驗 方 法 規 格 及 化 驗 報 告, 若 為 非 原 開 發 廠 藥 品, 另 須 附 該 批 藥 品 的 原 料 藥 來 源 資 料 3. 廠 商 應 在 藥 品 或 藥 盒 上 ( 最 小 包 裝 ) 印 刷 或 加 貼 GS1 13 或 GS1 128 國 際 條 碼, 加 蓋 交 貨 廠 商 印 章 及 封 條, 以 資 識 別 與 查 考 4. 本 契 約 之 藥 品 如 有 外 觀 包 裝 ( 或 包 裝 ) 製 造 廠 名 稱 製 造 廠 或 產 地 仿 單 適 應 症 等 之 變 更, 應 預 先 書 面 通 知 本 院 並 徵 得 本 院 同 意, 否 則 以 不 合 格 論 5. 為 加 強 用 藥 安 全 機 制, 廠 商 須 配 合 本 院 或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要 求, 於 藥 品 單 一 包 裝 ( 直 接 接 觸 藥 品 的 最 內 層 包 裝 ) 上 印 刷 GS1 標 準 條 碼 6. 凡 藥 粉 錠 劑 膠 囊 劑, 均 須 以 原 裝 密 封 容 器 包 裝 為 限, 如 瓶 裝 罐 裝 錫 箔 或 塑 膠 袋 等 外 用 製 劑 之 最 小 包 裝, 須 可 供 辨 識 為 完 整 包 裝 ( 如 熔 封 袋 口 前 後 封 籤 易 碎 貼 紙 套 環 等 ), 始 得 驗 收 7. 廠 商 所 交 藥 品 應 為 原 製 造 廠 之 包 裝, 且 按 藥 事 法 第 75 條 及 衛 生 福 利 部 公 告 之 規 定 標 示 清 楚 ; 如 屬 易 燃 之 原 料 藥, 應 按 商 標 法 規 定 於 包 裝 上 附 加 警 示 標 籤 ; 如 為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定 之 危 險 物 品 暨 有 害 物 質, 其 包 裝 應 按 規 定 標 示, 並 於 交 貨 時 檢 附 完 整 之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8. 廠 商 所 交 藥 品 在 包 裝 上, 均 應 附 有 衛 生 福 利 部 准 許 製 造 或 輸 入 字 號 有 效 期 限 ( 最 小 包 裝 ) 與 批 號, 交 貨 時 以 2 個 批 號 為 限, 國 內 已 實 施 cgmp 或 PIC/S GMP 之 藥 廠 經 衛 生 福 利 部 審 查 合 格, 本 院 同 意 者 不 限 批 號, 但 須 個 案 報 備, 必 要 時 須 附 藥 品 之 品 管 保 證 書 9. 凡 有 時 效 之 藥 品 交 貨 時, 須 具 有 有 效 期 限 8 個 月 以 上 10. 若 為 人 類 血 液 製 劑, 每 瓶 包 裝 要 附 3 枚 印 有 藥 名 廠 牌 含 量 及 批 號 的 自 黏 標 籤 11. 國 產 葡 萄 糖 或 食 鹽 水 等 大 瓶 點 滴 液, 須 為 2 個 月 內 之 產 品, 如 非 2 個 月 內 製 造 者, 須 附 重 新 化 驗 報 告 12. 建 議 高 警 訊 藥 品 ( 品 項 詳 參 閱 本 院 藥 劑 部 網 站 公 告 ) 在 藥 品 及 藥 盒 上 ( 最 小 包 裝 ), 標 示 黃 底 紅 字 之 高 警 訊 藥 品 字 樣 13. 廠 商 所 交 藥 品, 本 院 得 進 行 抽 驗, 已 過 專 利 期 之 藥 品, 廠 商 應 提 供 標 準 品 供 化 驗 所 需 經 本 院 抽 驗 不 合 格 者, 應 自 本 院 通 知 換 貨 之 次 日 起 2 工 作 天 內 調 換 合 格 品, 逾 期 則 依 遲 延 履 約 計 罰, 抽 驗 不 合 格 之 藥 品, 應 即 前 來 提 回, 本 院 不 負 保 管 之 責, 其 因 檢 驗 所 需 之 藥 品 數 及 留 存 於 本 院 之 抽 取 樣 品 數 量, 本 院 不 須 償 付 貨 款 14. 除 本 院 另 有 指 定 外, 每 批 藥 品 一 次 交 清 ; 廠 商 若 不 按 契 約 規 定 交 貨, 本 院 得 拒 絕 驗 收 15. 本 契 約 之 藥 品, 如 經 權 責 機 關 禁 止 使 用 或 限 制 或 停 止 進 口 ( 須 個 案 報 備 ), 本 院 得 隨 時 終 止 該 部 分 之 契 約 關 係 16. 廠 商 若 臨 時 缺 貨, 得 事 先 徵 得 本 院 同 意, 以 本 院 藥 事 委 員 會 通 過 之 其 他 合 格 同 列 標 廠 牌 替 代 交 貨 ( 三 ) 查 驗 或 驗 收 人 對 隱 蔽 部 分 拆 驗 或 化 驗 者, 其 拆 除 修 復 或 化 驗 所 生 費 用 由 廠 商 負 擔 契 約 規 定 以 外 之 查 驗 測 試 或 檢 驗, 其 拆 驗 或 化 驗 結 果 與 契 約 標 的 物 需 求 規 定 不 符 者, 該 所 生 費 用 由 廠 商 負 擔 ; 與 規 定 相 符 者, 該 所 生 費 用 由 本 院 負 擔 ( 四 ) 履 約 標 的 完 成 履 約 後, 廠 商 應 對 履 約 期 間 損 壞 或 遷 移 之 本 院 設 施 或 公 共 設 施 予 以 修 復 或 回 復, 並 將 現 場 堆 置 的 履 約 機 具 器 材 廢 棄 物 及 非 契 約 所 應 有 之 設 施 全 部 運 離 或 清 除, 並 填 8

9 具 完 成 履 約 報 告, 經 本 院 勘 驗 認 可, 始 得 認 定 為 完 成 履 約 ( 五 ) 廠 商 所 交 藥 品 如 有 規 格 廠 牌 產 地 數 量 有 效 期 限 等 不 符 契 約 規 定, 經 本 院 抽 驗 或 驗 收 不 合 格 者, 本 院 得 要 求 廠 商 於 通 知 次 日 起 2 工 作 天 內 改 善 或 換 貨 ( 以 下 簡 稱 改 正 ) 逾 期 未 改 正 者 依 遲 延 履 約 條 款 規 定 計 算 逾 期 違 約 金 但 逾 期 未 改 正 仍 在 契 約 原 訂 履 約 期 限 內 者, 不 在 此 限 若 有 第 二 次 驗 收 仍 不 合 格 之 情 事, 本 院 得 終 止 契 約 並 沒 收 全 部 履 約 保 證 金, 如 因 此 使 本 院 發 生 其 他 損 害, 廠 商 應 負 一 切 賠 償 責 任 外, 並 致 函 衛 生 機 關 辦 理 ( 六 ) 廠 商 所 交 藥 品 驗 收 後, 於 使 用 時 發 現 有 變 質 情 形 或 瑕 疵 品 效 果 不 良 或 必 要 時 經 本 院 抽 驗 不 合 藥 典 規 範 者, 需 自 本 院 通 知 次 日 起 2 工 作 天 內 無 條 件 調 換 合 格 品 逾 期 未 改 正 者 依 遲 延 履 約 條 款 規 定 計 算 逾 期 違 約 金 如 因 此 使 本 院 發 生 其 他 損 害, 廠 商 應 負 一 切 賠 償 責 任 外, 並 致 函 衛 生 機 關 辦 理 ( 七 ) 廠 商 於 前 二 款 拒 絕 改 正 或 其 瑕 疵 不 能 改 正, 或 改 正 次 數 逾 一 次 仍 未 能 改 正 者, 本 院 得 採 行 下 列 措 施 之 一 : 1. 自 行 或 使 第 3 人 ( 須 為 本 院 認 定 之 合 格 廠 牌 ) 改 正, 並 得 向 廠 商 請 求 償 還 改 正 必 要 之 費 用 2.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並 沒 收 履 約 保 證 金 ( 八 ) 因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之 事 由, 致 履 約 有 瑕 疵 者, 本 院 除 依 前 三 款 規 定 辦 理 外, 並 得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追 究 刑 責, 並 致 函 衛 生 機 關 辦 理 ( 九 ) 如 發 現 廠 商 有 違 規 不 實, 或 以 冒 牌 或 劣 質 或 來 歷 不 明 之 藥 品 交 貨 等 情 事 時, 本 院 除 得 依 法 解 除 契 約 沒 收 全 部 履 約 保 證 金 及 追 究 刑 責 外, 並 提 報 不 良 廠 商 及 致 函 衛 生 機 關 辦 理 如 因 此 而 使 本 院 發 生 其 他 損 害, 廠 商 應 負 一 切 賠 償 責 任 第 十 三 條 遲 延 履 約 ( 本 院 保 留 請 求 權 ) ( 一 ) 逾 期 違 約 金, 為 損 害 賠 償 額 預 定 性 違 約 金, 以 日 為, 廠 商 如 未 依 照 契 約 規 定 期 限 履 約, 致 未 交 或 未 交 清 者 或 未 改 正 者, 第 1 日 至 第 15 日 發 生 之 逾 期 違 約 金, 每 逾 1 日, 應 按 該 次 通 知 交 貨 之 整 批 貨 品 總 金 額 2 計 罰 ( 二 ) 廠 商 逾 期 16 日 ( 含 ) 以 上, 本 院 未 解 除 或 終 止 契 約, 同 意 廠 商 繼 續 交 貨 並 正 式 驗 收 者, 除 依 前 款 計 罰 逾 期 違 約 金 外, 自 逾 期 第 16 日 ( 含 ) 起 至 交 貨 日 止, 每 逾 1 日 應 按 該 次 通 知 交 貨 之 整 批 貨 品 總 金 額 4 計 罰 逾 期 違 約 金 ( 若 至 合 約 屆 滿 日 仍 未 交 貨 者, 罰 則 同 前 計 罰 至 合 約 屆 滿 日 止 ), 並 處 罰 與 全 部 履 約 保 證 金 等 額 之 懲 罰 性 違 約 金 ( 三 ) 逾 期 交 貨 16 日 ( 含 ) 以 上 者, 本 院 得 解 除 本 契 約 之 全 部, 或 終 止 未 交 清 之 該 部 分 契 約, 並 沒 收 全 部 履 約 保 證 金 ( 四 ) 廠 商 逾 期 交 貨 期 間, 得 行 文 經 本 院 同 意 後, 以 其 他 合 格 同 列 標 廠 牌 替 代 交 貨, 或 本 院 得 臨 時 向 市 面 採 購 其 他 合 格 同 列 標 廠 牌, 若 該 單 價 超 出 原 契 約 單 價 時, 廠 商 應 負 責 補 償 差 價, 以 現 金 另 行 繳 納 或 本 院 得 以 履 約 保 證 金 先 行 抵 扣 之 ( 此 扣 抵 之 保 證 金, 廠 商 應 另 行 繳 納 ) ( 五 ) 契 約 期 間 內, 廠 商 如 缺 貨 應 事 先 行 文 告 知 本 院, 且 不 得 無 故 以 任 何 原 因 理 由 停 止 供 貨, 否 則 以 違 約 論, 並 得 沒 收 全 部 履 約 保 證 金 及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 六 ) 逾 期 違 約 金 之 支 付, 本 院 得 自 應 付 價 金 中 扣 抵 ; 其 有 不 足 者, 得 通 知 廠 商 繳 納 或 自 保 證 金 扣 抵 ( 七 ) 逾 期 違 約 金 之 總 額 ( 含 逾 期 未 改 正 之 違 約 金 ), 以 契 約 價 金 總 額 之 20% 為 上 限 ( 八 ) 本 院 及 廠 商 因 下 列 天 災 或 事 變 等 不 可 抗 力 或 不 可 歸 責 於 契 約 當 事 人 之 事 由, 致 未 能 依 時 履 約 者, 得 展 延 履 約 期 限 ( 廠 商 應 於 事 故 發 生 或 原 因 消 滅 後, 儘 速 以 書 面 向 本 院 申 請 展 延 履 約 期 9

10 限 ); 不 能 履 約 者, 得 免 除 契 約 責 任 : 1. 戰 爭 封 鎖 革 命 叛 亂 內 亂 暴 動 或 動 員 2. 山 崩 地 震 海 嘯 火 山 爆 發 颱 風 颶 風 豪 雨 冰 雹 水 災 土 石 流 土 崩 地 層 滑 動 雷 擊 或 其 他 天 然 災 害 3. 墜 機 沉 船 交 通 中 斷 或 道 路 港 口 冰 封 4. 罷 工 勞 資 糾 紛 或 民 眾 非 理 性 之 聚 眾 抗 爭 5. 毒 氣 瘟 疫 火 災 或 爆 炸 6. 履 約 標 的 遭 破 壞 竊 盜 搶 奪 強 盜 或 海 盜 7. 履 約 人 員 遭 殺 害 傷 害 擄 人 勒 贖 或 不 法 拘 禁 8. 水 能 源 或 原 料 中 斷 或 管 制 供 應 9. 核 子 反 應 核 子 輻 射 或 放 射 性 污 染 10. 非 因 廠 商 不 法 行 為 所 致 之 政 府 或 本 院 依 法 令 下 達 停 工 徵 用 沒 入 拆 毀 或 禁 運 命 令 者 11. 政 府 法 令 之 新 增 或 變 更 12. 我 國 或 外 國 政 府 之 行 為 13. 其 他 經 本 院 認 定 確 屬 不 可 抗 力 者 ( 九 ) 前 款 不 可 抗 力 或 不 可 歸 責 事 由 發 生 或 結 束 後, 其 屬 可 繼 續 履 約 之 情 形 者, 應 繼 續 履 約, 並 採 行 必 要 措 施 以 降 低 其 所 造 成 之 不 利 影 響 或 損 害 其 停 止 履 約 或 恢 復 履 約, 廠 商 均 應 儘 速 向 本 院 提 出 書 面 報 告 ( 十 ) 廠 商 履 約 有 遲 延 者, 在 遲 延 中, 對 於 因 不 可 抗 力 而 生 之 損 害, 亦 應 負 責 但 經 廠 商 證 明 縱 不 遲 延 給 付, 而 仍 不 免 發 生 損 害 者, 不 在 此 限 ( 十 一 ) 廠 商 未 遵 守 法 令 致 生 履 約 事 故 者, 由 廠 商 負 責 因 而 遲 延 履 約 者, 不 得 據 以 免 責 ( 十 二 ) 因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之 事 由 致 延 誤 履 約 進 度, 情 節 重 大 者 之 認 定, 係 指 逾 期 16 日 ( 含 ) 以 上 者, 適 用 採 購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111 條 規 定 惟 本 院 同 意 廠 商 合 約 繼 續 者, 不 在 此 限 第 十 四 條 權 利 及 責 任 ( 一 ) 廠 商 應 擔 保 第 3 人 就 履 約 標 的, 對 於 本 院 不 得 主 張 任 何 權 利 ( 二 ) 廠 商 履 約, 其 有 侵 害 第 3 人 合 法 權 益 時, 應 由 廠 商 負 責 處 理 並 承 擔 一 切 法 律 責 任 ( 三 ) 廠 商 履 約 結 果 涉 及 智 慧 財 產 權 者 : 本 案 不 適 用 ( 四 ) 除 另 有 規 定 外, 廠 商 如 在 契 約 使 用 專 利 品, 或 專 利 性 施 工 方 法, 或 涉 及 著 作 權 時, 其 有 關 之 專 利 及 著 作 權 益, 概 由 廠 商 依 照 有 關 法 令 規 定 處 理, 其 費 用 亦 由 廠 商 負 擔 ( 五 ) 本 院 及 廠 商 應 採 取 必 要 之 措 施, 以 保 障 他 方 免 於 因 契 約 之 履 行 而 遭 第 3 人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其 有 致 第 3 人 損 害 者, 應 由 造 成 損 害 原 因 之 一 方 負 責 賠 償 ( 六 ) 本 院 對 於 廠 商 分 包 廠 商 及 其 人 員 因 履 約 所 致 之 人 體 傷 亡 或 財 物 損 失, 不 負 賠 償 責 任 對 於 人 體 傷 亡 或 財 物 損 失 之 風 險, 廠 商 應 投 保 必 要 之 保 險 ( 七 ) 廠 商 依 契 約 規 定 應 履 行 之 責 任, 不 因 本 院 對 於 廠 商 履 約 事 項 之 審 查 認 可 或 核 准 行 為 而 減 少 或 免 除 ( 八 ) 廠 商 需 遵 守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相 關 之 規 定, 如 未 遵 守 該 規 定 而 發 生 職 業 災 害 應 負 全 責, 概 與 本 院 無 關 ( 請 自 行 參 閱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相 關 之 規 定 ) 10

11 第 十 五 條 契 約 變 更 及 轉 讓 ( 一 ) 本 院 於 必 要 時 得 於 契 約 所 約 定 之 範 圍 內 通 知 廠 商 變 更 契 約 ( 含 新 增 項 目 ), 廠 商 於 接 獲 通 知 後 應 向 本 院 提 出 契 約 標 的 價 金 履 約 期 限 付 款 期 程 或 其 他 契 約 內 容 須 變 更 之 相 關 文 件 契 約 價 金 之 變 更, 其 底 價 依 採 購 法 第 46 條 第 1 項 之 規 定 ( 二 ) 廠 商 於 本 院 接 受 其 所 提 出 須 變 更 之 相 關 文 件 前, 不 得 自 行 變 更 契 約 除 本 院 另 有 請 求 者 外, 廠 商 不 得 因 前 款 之 通 知 而 遲 延 其 履 約 期 限 ( 三 ) 本 院 於 接 受 廠 商 所 提 出 須 變 更 之 事 項 前 即 請 求 廠 商 先 行 施 作 或 供 應, 其 後 未 依 原 通 知 辦 理 契 約 變 更 或 僅 部 分 辦 理 者, 應 補 償 廠 商 所 增 加 之 必 要 費 用 ( 四 ) 契 約 約 定 之 採 購 標 的, 其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廠 商 得 敘 明 理 由, 檢 附 規 格 功 能 效 益 及 價 格 比 較 表 ( 含 健 保 新 核 價 ) 或 證 明 文 件, 依 本 院 藥 品 進 用 相 關 規 定 審 核 同 意 後, 得 以 其 他 規 格 功 能 及 效 益 相 同 或 較 優 者 代 之 但 不 得 據 以 增 加 契 約 價 金 其 因 而 減 省 廠 商 履 約 費 用 者, 應 自 契 約 價 金 中 扣 除 1. 契 約 原 標 示 之 廠 牌 或 型 號 不 再 製 造 或 供 應 2. 契 約 原 標 示 之 分 包 廠 商 不 再 營 業 或 拒 絕 供 應 3. 因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必 須 更 換 4. 較 契 約 原 標 示 者 更 優 或 對 本 院 更 有 利 ( 五 ) 契 約 之 變 更, 非 經 本 院 及 廠 商 雙 方 合 意, 作 成 書 面 紀 錄, 並 簽 名 或 蓋 章 者, 無 效 ( 六 ) 廠 商 不 得 將 契 約 之 部 分 或 全 部 轉 讓 予 他 人 但 因 公 司 分 割 或 其 他 類 似 情 形 致 有 轉 讓 必 要, 經 本 院 書 面 同 意 轉 讓 者, 不 在 此 限 廠 商 依 公 司 法 企 業 併 購 法 分 割, 受 讓 契 約 之 公 司 ( 以 受 讓 營 業 者 為 限 ), 其 資 格 條 件 應 符 合 原 招 標 文 件 規 定, 且 應 提 出 下 列 文 件 之 一 : 1. 原 訂 約 廠 商 分 割 後 存 續 者, 其 同 意 負 連 帶 履 行 本 契 約 責 任 之 文 件 2. 原 訂 約 廠 商 分 割 後 消 滅 者, 受 讓 契 約 公 司 以 外 之 其 他 受 讓 原 訂 約 廠 商 營 業 之 既 存 及 新 設 公 司 同 意 負 連 帶 履 行 本 契 約 責 任 之 文 件 第 十 六 條 契 約 終 止 解 除 及 暫 停 執 行 ( 一 ) 廠 商 履 約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本 院 得 以 書 面 通 知 廠 商 終 止 契 約 或 解 除 契 約 之 部 分 或 全 部, 且 不 補 償 廠 商 因 此 所 生 之 損 失 : 1. 有 採 購 法 第 50 條 第 2 項 前 段 規 定 之 情 形 者 2. 有 採 購 法 第 59 條 規 定 得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之 情 形 者 3. 違 反 不 得 轉 包 之 規 定 者 4. 廠 商 或 其 人 員 犯 採 購 法 第 87 條 至 第 92 條 規 定 之 罪, 經 判 決 有 罪 確 定 者 5. 因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之 事 由, 致 延 誤 履 約 期 限, 情 節 重 大 者 6. 偽 造 或 變 造 契 約 或 履 約 相 關 文 件, 經 查 明 屬 實 者 7. 擅 自 減 省 工 料 情 節 重 大 者 8. 無 正 當 理 由 而 不 履 行 契 約 者 9. 查 驗 或 驗 收 不 合 格, 且 未 於 通 知 期 限 內 依 規 定 辦 理 者 10. 有 破 產 或 其 他 重 大 情 事, 致 無 法 繼 續 履 約 者 11. 廠 商 未 依 契 約 規 定 履 約, 自 接 獲 本 院 書 面 通 知 之 次 日 起 10 日 內 或 書 面 通 知 所 載 較 長 期 限 內, 仍 未 改 正 者 12. 因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政 策 公 告 或 異 動, 如 嚴 重 藥 物 不 良 反 應 或 產 品 瑕 疵 等 因 素 致 公 告 全 面 回 收, 11

12 廠 商 依 契 約 繼 續 履 行 反 而 不 符 公 共 利 益 者 13. 因 健 保 規 定 異 動, 廠 商 依 契 約 繼 續 履 行 反 而 不 符 公 共 利 益 者 14. 履 約 標 的 之 效 益 或 安 全 性 經 本 院 之 藥 事 委 員 會 定 期 評 估 審 議, 廠 商 依 契 約 繼 續 履 行 不 符 本 院 醫 療 需 求 者 15. 契 約 規 定 之 其 他 情 形 ( 二 ) 本 院 未 通 知 廠 商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者, 廠 商 仍 應 依 契 約 規 定 繼 續 履 約 ( 三 ) 契 約 經 依 第 1 款 規 定 或 因 可 歸 責 於 廠 商 之 事 由 致 終 止 或 解 除 者, 本 院 得 依 其 所 認 定 之 適 當 方 式, 自 行 或 洽 其 他 廠 商 完 成 被 終 止 或 解 除 之 契 約 ; 其 所 增 加 之 費 用 及 損 失, 由 廠 商 負 擔 無 洽 其 他 廠 商 完 成 之 必 要 者, 得 扣 減 或 追 償 契 約 價 金, 不 發 還 保 證 金 本 院 有 損 失 者 亦 同 ( 四 ) 廠 商 未 依 契 約 規 定 履 約 者, 本 院 得 隨 時 通 知 廠 商 部 分 或 全 部 暫 停 執 行, 至 情 況 改 正 後 方 准 恢 復 履 約 廠 商 不 得 就 暫 停 執 行 請 求 延 長 履 約 期 限 或 增 加 契 約 價 金 ( 五 ) 廠 商 不 得 對 本 院 人 員 或 受 本 院 委 託 之 廠 商 人 員 給 予 期 約 賄 賂 佣 金 比 例 金 仲 介 費 後 謝 金 回 扣 餽 贈 招 待 或 其 他 不 正 利 益 分 包 廠 商 亦 同 違 反 規 定 者, 本 院 得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或 將 溢 價 及 利 益 自 契 約 價 款 中 扣 除 ( 六 ) 本 院 購 入 之 藥 品, 如 經 權 責 機 關 禁 止 使 用 或 限 制 或 停 止 進 口 ( 須 個 案 報 備 ), 本 院 得 隨 時 終 止 該 部 分 之 契 約 關 係 ( 七 ) 本 契 約 終 止 時, 自 終 止 之 日 起, 雙 方 之 權 利 義 務 即 消 滅 契 約 解 除 時, 溯 及 契 約 生 效 日 消 滅 雙 方 並 互 負 保 密 義 務 第 十 七 條 爭 議 處 理 ( 一 ) 本 院 與 廠 商 因 履 約 而 生 爭 議 者, 應 依 法 令 及 契 約 規 定, 考 量 公 共 利 益 及 公 平 合 理, 本 誠 信 和 諧, 盡 力 協 調 解 決 之 其 未 能 達 成 協 議 者, 得 以 下 列 方 式 處 理 之 : 1. 依 採 購 法 第 85 條 之 1 規 定 向 採 購 申 訴 審 議 委 員 會 申 請 調 解 2. 依 採 購 法 第 102 條 規 定 提 出 異 議 申 訴 3. 提 起 民 事 訴 訟 4. 依 其 他 法 律 申 ( 聲 ) 請 調 解 5. 依 契 約 或 雙 方 合 意 之 其 他 方 式 處 理 ( 二 ) 依 採 購 法 規 定 受 理 調 解 或 申 訴 之 機 關 名 稱 :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採 購 申 訴 審 議 委 員 會 地 址 :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松 仁 路 3 號 9 樓 ( 中 油 大 樓 ) 電 話 : ( 三 ) 履 約 爭 議 發 生 後, 履 約 事 項 之 處 理 原 則 如 下 : 1. 與 爭 議 無 關 或 不 受 影 響 之 部 分 應 繼 續 履 約 但 經 本 院 同 意 無 須 履 約 者 不 在 此 限 2. 廠 商 因 爭 議 而 暫 停 履 約, 其 經 爭 議 處 理 結 果 被 認 定 無 理 由 者, 不 得 就 暫 停 履 約 之 部 分 要 求 延 長 履 約 期 限 或 免 除 契 約 責 任 ( 四 ) 本 契 約 以 中 華 民 國 法 律 為 準 據 法, 並 以 本 院 所 在 地 之 地 方 法 院 為 第 一 審 管 轄 法 院 第 十 八 條 其 他 ( 一 ) 廠 商 對 於 履 約 所 僱 用 之 人 員, 不 得 有 歧 視 婦 女 原 住 民 或 弱 勢 團 體 人 士 之 情 事 ( 二 ) 廠 商 履 約 時 不 得 僱 用 本 院 之 人 員 或 受 本 院 委 託 辦 理 契 約 事 項 之 機 構 之 人 員 ( 三 ) 廠 商 授 權 之 代 表 應 通 曉 正 體 中 文 或 本 院 同 意 之 其 他 語 文 未 通 曉 者, 廠 商 應 備 翻 譯 人 員 ( 四 ) 本 院 與 廠 商 間 之 履 約 事 項, 其 涉 及 國 際 運 輸 或 信 用 狀 等 事 項, 契 約 未 予 載 明 者, 依 國 際 貿 易 12

13 慣 例 ( 五 ) 本 院 及 廠 商 於 履 約 期 間 應 分 別 指 定 授 權 代 表, 為 履 約 期 間 雙 方 協 調 與 契 約 有 關 事 項 之 代 表 人 ( 六 ) 本 契 約 未 載 明 之 事 項, 依 採 購 法 及 民 法 等 相 關 法 令 13

14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NTUH-P10303 藥 品 招 標 案 投 標 廠 商 資 格 證 件 審 查 表 序 號 審 查 項 目 1-1 投 標 品 項 資 格 審 查 及 核 領 標 卡 明 細 表 廠 商 自 行 確 核 欄 本 院 審 查 欄 1-2 販 賣 業 藥 商 許 可 執 照 1-3 廠 商 登 記 或 其 他 設 立 證 明 1-4 近 期 營 業 納 稅 證 明 ( 最 近 一 期 或 上 一 期 ) 1-5 投 標 廠 商 聲 明 書 1-6 電 子 憑 據 書 面 明 細 ( 電 子 領 標 者 ) 2-1 詢 價 單 ( 他 院 進 價 等 欄 位 請 務 必 註 明 醫 院 名 稱 ) 投 標 品 項 之 藥 品 許 可 證 ( 影 本 2 份 ) 及 其 授 權 書 ( 請 於 藥 證 非 裝 訂 邊 註 明 投 標 品 項 項 次, 其 中 一 份 請 獨 立 裝 訂 ) 台 製 藥 品 之 工 廠 登 記 證 及 cgmp( 至 少 完 成 第 二 階 段 確 效 作 業 ) 或 PIC/S GMP 合 格 證 明 有 健 保 給 付 項 目 之 健 保 碼 ( 請 附 健 保 核 可 證 明 ; 無 健 保 給 付 者 審 查 欄 需 註 明 : 無, 並 請 於 每 份 文 件 非 裝 訂 邊 註 明 投 標 品 項 項 次 ) 2-5 發 票 影 本 ( 請 註 明 單 價 及 投 標 品 項 項 次 ) 投 標 廠 商 請 先 自 行 確 核 ( 已 備 齊 則 打 V), 並 將 投 標 文 件 依 下 述 規 定, 依 序 適 當 固 定 之 備 註 本 頁 請 置 於 所 有 投 標 文 件 之 首 頁 1-1~6 依 序 為 一 落 裝 訂 各 項 次 之 2-1~5 依 序 為 一 落 裝 訂 廠 商 編 號 ( 本 院 填 寫 ) 審 查 者 簽 章 廠 商 名 稱 : ( 印 ) 負 責 人 : ( 印 ) 業 務 代 表 : 電 話 : 統 一 編 號 : 傳 真 :

15 投 標 廠 商 聲 明 書 本 廠 商 參 加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招 標 採 購 NTUH-P10303 藥 品 招 標 案 之 投 標, 茲 聲 明 如 下 : 項 次 聲 明 事 項 是 ( 打 V) 否 ( 打 V) 一 本 廠 商 之 營 業 項 目 不 符 合 公 司 法 或 商 業 登 記 法 規 定, 無 法 於 得 標 後 作 為 簽 約 廠 商, 合 法 履 行 契 約 二 本 廠 商 有 違 反 政 府 採 購 法 ( 以 下 簡 稱 採 購 法 ) 施 行 細 則 第 33 條 之 情 形 三 本 廠 商 或 負 責 人 與 招 標 機 關 之 首 長 / 採 購 案 之 洽 辦 機 關 之 首 長 / 受 委 託 辦 理 採 購 之 法 人 或 團 體 之 負 責 人, 有 採 購 法 第 15 條 第 4 項 規 定 之 涉 及 本 人 配 偶 三 親 等 以 內 血 親 或 姻 親, 或 同 財 共 居 親 屬 之 利 益 之 情 形 四 本 廠 商 是 採 購 法 第 38 條 規 定 之 政 黨 或 與 政 黨 具 關 係 企 業 關 係 之 廠 商 五 本 廠 商 之 負 責 人 或 合 夥 人 是 採 購 法 第 39 條 第 2 項 所 稱 同 時 為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或 供 應 廠 商 之 負 責 人 或 合 夥 人 六 本 廠 商 是 採 購 法 第 39 條 第 3 項 所 稱 與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或 供 應 廠 商 同 時 為 關 係 企 業 或 同 一 其 他 廠 商 之 關 係 企 業 七 本 採 購 案 如 係 以 選 擇 性 招 標 或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或 係 以 公 開 招 標 辦 理 但 投 標 廠 商 未 達 3 家 之 情 形, 本 廠 商 之 得 標 價 款 會 有 採 購 法 第 59 條 第 1 項 所 稱 高 於 本 廠 商 於 同 樣 市 場 條 件 之 相 同 工 程 財 物 或 勞 務 之 最 低 價 格 之 情 形 八 本 廠 商 已 有 或 將 有 採 購 法 第 59 條 第 2 項 所 稱 支 付 他 人 佣 金 比 例 金 仲 介 費 後 謝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為 條 件, 促 成 採 購 契 約 之 簽 訂 之 情 形 九 本 廠 商 共 同 投 標 廠 商 或 分 包 廠 商 是 採 購 法 第 103 條 第 1 項 及 採 購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38 條 第 1 項 所 規 定 之 不 得 參 加 投 標 或 作 為 決 標 對 象 或 分 包 廠 商 之 廠 商 投 標 廠 商 應 於 投 標 當 日 遞 送 投 標 文 件 前 至 工 程 會 網 站 web.pcc.gov.tw 查 詢 自 己 ( 包 括 總 公 司 及 各 分 公 司 ) 共 同 投 標 廠 商 分 包 廠 商 是 否 為 採 購 法 第 103 條 第 1 項 之 拒 絕 往 來 廠 商 十 本 廠 商 就 本 採 購 案, 係 屬 公 職 人 員 利 益 衝 突 迴 避 法 第 2 條 及 第 3 條 所 稱 公 職 人 員 或 其 關 係 人, 涉 及 違 反 公 職 人 員 利 益 衝 突 迴 避 法 第 9 條 公 職 人 員 或 其 關 係 人, 不 得 與 公 職 人 員 服 務 之 機 關 或 受 其 監 督 之 機 關 為 買 賣 租 賃 承 攬 等 交 易 行 為 公 職 人 員 利 益 衝 突 迴 避 法 第 15 條 規 定 處 該 交 易 行 為 金 額 1 倍 至 3 倍 之 罰 鍰 十 一 本 廠 商 是 依 法 辦 理 公 司 或 商 業 登 記 且 合 於 中 小 企 業 發 展 條 例 關 於 中 小 企 業 認 定 規 定 之 中 小 企 業 ( 該 認 定 標 準 第 2 條 摘 要 如 下 : 一 製 造 業 營 造 業 礦 業 及 土 石 採 取 業 實 收 資 本 額 在 新 臺 幣 8,000 萬 元 以 下 或 經 常 僱 用 員 工 數 未 滿 200 人 者 二 除 前 款 規 定 外 之 其 他 行 業 前 一 年 營 業 額 在 新 臺 幣 1 億 元 以 下 或 經 常 僱 用 員 工 數 未 滿 100 人 者 ) ( 答 否 者, 請 於 下 列 空 格 填 寫 得 標 後 預 計 分 包 予 中 小 企 業 之 項 目 及 金 額, 可 自 備 附 件 填 寫 ) 項 目 金 額 項 目 金 額 項 目 金 額 合 計 金 額 十 二 本 廠 商 目 前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員 工 總 人 數 逾 100 人 附 註 ( 答 是 者, 請 填 目 前 總 人 數 計 人 ; 其 中 屬 於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計 人, 原 住 民 計 人 ) 1. 第 一 項 至 第 十 項 答 是 或 未 答 者, 不 得 參 加 投 標 ; 其 投 標 者, 不 得 作 為 決 標 對 象 ; 聲 明 書 內 容 有 誤 者, 不 得 作 為 決 標 對 象 2. 第 十 一 項 至 第 十 二 項 未 填 者, 機 關 得 洽 廠 商 澄 清 3. 本 聲 明 書 填 妥 後 附 於 投 標 文 件 遞 送 投 標 廠 商 名 稱 : 投 標 廠 商 章 及 負 責 人 章 : 日 期 :

16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NTUH-P10303 藥 品 招 標 案 資 格 標 投 標 品 項 資 格 審 查 及 核 領 標 卡 明 細 表 投 標 項 次 廠 牌 / 成 分 / 規 格 資 格 證 件 是 否 齊 全 合 格 投 標 項 次 之 廠 牌 是 否 為 該 項 次 之 合 格 名 單 審 查 結 果 ( 核 領 標 卡 ) 合 格 不 合 格 備 註 合 格 不 合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合 格 不 合 格 編 號 : 廠 商 及 負 責 人 總 務 室 審 查 人 核 章 藥 劑 部 審 查 人 核 章 承 辦 人 核 章 備 註 廠 商 名 稱 : 廠 商 英 文 名 稱 : 負 責 人 : 業 務 代 表 : 地 址 : 英 文 地 址 : 電 話 : 傳 真 : 統 一 編 號 : ( 印 ) ( 印 ) ( 印 ) ( 印 )

17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NTUH-P10303 藥 品 招 標 案 詢 價 單 投 標 商 : 投 標 商 編 號 ( 由 本 院 填 寫 ): 項 次 台 大 四 碼 品 名 ( 商 品 名 ) 廠 牌 / 產 地 / 藥 品 許 可 證 有 效 期 限 署 ( 北 市 ) 聯 標 進 價 NTD@ 榮 總 進 價 NTD@ 其 他 醫 院 進 價 NTD@ 健 保 碼 健 保 價 本 院 舊 價 ( 淨 價 ) 擬 售 價 格 備 註 說 明 事 項 : 1. 請 檢 附 投 標 品 項 之 衛 生 福 利 部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 藥 品 許 可 證 及 其 合 法 授 權 證 明 文 件 ( 台 製 藥 品 者, 需 另 附 工 廠 登 記 證 及 cgmp 或 PIC/S GMP 合 格 證 明 ) 健 保 核 價 資 料 及 他 院 發 票 影 本, 並 於 非 裝 訂 邊 註 明 項 次 2. 發 票 影 本 : 請 附 最 近 售 予 署 聯 標 北 市 聯 醫 榮 總 及 其 他 醫 院 之 發 票 或 契 約 書 等 影 本, 並 於 非 裝 訂 邊 註 明 項 次 ( 表 格 中 除 填 寫 各 醫 院 進 價 外, 並 請 加 註 醫 院 名 稱 ) 3. 所 附 資 料 請 務 必 同 項 次 之 所 有 資 料 置 為 一 落, 依 本 說 明 事 項 1. 之 順 序 裝 訂, 並 請 每 頁 加 蓋 廠 商 大 小 章 4. 所 報 各 項 之 相 關 資 料 務 必 詳 實 正 楷 填 寫, 不 可 漏 寫, 請 投 標 廠 商 配 合 廠 商 名 稱 : ( 廠 商 章 ) 負 責 人 : ( 負 責 人 章 )

18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NTUH-P10303 藥 品 投 標 品 項 暨 一 覽 表 投 標 商 : 統 一 編 號 : 投 標 商 編 號 ( 由 本 院 填 寫 ): 項 次 台 大 四 碼 品 名 (NTD) 繳 納 方 式 現 金 收 據 號 碼 : 支 票 或 本 票 號 碼 : 其 他 現 金 收 據 號 碼 : 支 票 或 本 票 號 碼 : 其 他 現 金 收 據 號 碼 : 支 票 或 本 票 號 碼 : 其 他 現 金 收 據 號 碼 : 支 票 或 本 票 號 碼 : 其 他 現 金 收 據 號 碼 : 支 票 或 本 票 號 碼 : 其 他 現 金 收 據 號 碼 : 支 票 或 本 票 號 碼 : 其 他 現 金 收 據 號 碼 : 支 票 或 本 票 號 碼 : 其 他 現 金 收 據 號 碼 : 支 票 或 本 票 號 碼 : 其 他 現 金 收 據 號 碼 : 支 票 或 本 票 號 碼 : 其 他 現 金 收 據 號 碼 : 支 票 或 本 票 號 碼 : 其 他 廠 商 取 回 未 得 標 項 次 簽 章 : 請 敘 明 項 次 及 金 額 決 標 廢 標 ( 由 本 院 填 寫 )( 由 本 院 填 寫 ) 備 註 : 1. 本 表 為 規 格 價 格 標 階 段 始 投 標 之 文 件 2. 投 標 多 品 項 者, 請 將 各 項 金 額 加 總 並 詳 列 之

19 ANTICOAGULANT CITRATE DEXTROSE 3 ACDS SOLUTION 500 ML/BAG ZOLEDRONIC ACID 0.05MG/ML 5MG/100ML 5 ACLA SOLN FOR INFUSION BAG 1 BAG 1,922 BAG 5,000 BTL 1 BTL 3,195 BTL 500,000 6 ACT2 TOCILIZUMAB 20 MG/ML 10 ML/VIAL VIAL 1 VIAL 777 VIAL 200,000 7 ACT5 ALTEPLASE INJECTION rt-pa 50MG/VIAL VIAL 1 VIAL 440 VIAL 200,000 8 ACT8 TOCILIZUMAB 20 MG/ML 4 ML/VIAL VIAL 1 VIAL 604 VIAL 50, ACTM INSULIN HUMAN REGULAR:NPH=3:7 100IU/ML 10ML/VIAL VIAL 1 VIAL 41,894 VIAL 500, ACTO PIOGLITAZONE HCL TAB 30MG TAB 30 BOX 1,992,353 TAB 1,224, ACZO BENZOYL PEROXIDE GEL 5% 10G/TUBE TUBE 1 TUBE 6,111 TUBE 5, AD00 TACROLIMUS 0.5 MG/CAP CAP 50 BOX 21,841 CAP 50, AD01 TACROLIMUS 1 MG PROLONGED-RELEASE HARD CAP 16 AD05 TACROLIMUS 5 MG PROLONGED-RELEASE HARD CAP 17 TETANUS AND DIPHTHERIA TOXOIDS ADAC ADSORBED WITH COMPONENT PERTUSSIS CAP 50 BOX 476,212 CAP 1,086,000 CAP 50 BOX 92,199 CAP 500,000 VIAL 1 VIAL 4,984 VIAL 200, ADRI DOXORUBICIN HCL FOR INJ 10MG/VIAL VIAL 1 VIAL 43,878 VIAL 500, AFI2 EVEROLIMUS 2.5 MG/TAB TAB 30 BOX 30,240 TAB 500, AFIN EVEROLIMUS 5 MG TAB TAB 30 BOX 37,622 TAB 1,637, AGRY ANAGRELIDE 0.5MG/CAP CAP 100 BTL 345,772 CAP 1,114, AKU3 RIFAMPIN 150 MG ISONIAZID 75 MG ETHAMBUTOL HCL 275 MG/TAB TAB 90 BOX 31,444 TAB 5, ALDU LARONIDASE 2.9MG/5ML/VIAL VIAL 1 VIAL 640 VIAL 500, ALED CROMOGLYCATE SODIUM 2% BTL 1 BTL 19,981 BTL 20, ALFA ALFACALCIDOL CAP 0.25MCG CAP 100 BOX 608,131 CAP 50, ALLE FEXOFANADINE HCL 60MG/TAB TAB 100 BOX 3,888,466 TAB 500, ALOX PALONOSETRON (HCl) SOLN INJ 0.25 MG/5ML/VIAL VIAL 1 VIAL 16,715 VIAL 500, AMAR! GLIMEPIRIDE TAB 2MG TAB 30 BOX 16,197,801 TAB 1,517, AMBI LIPOSOMAL AMPHOTERICIN B 50MG/VIAL VIAL 1 VIAL 10,309 VIAL 1,370, AMI5 AMINO ACID INJ 12% 500 ML/BTL BTL 1 BTL 12,480 BTL 50, AMIK GENERAL AMINO ACID INJ 3% 500ML/BT BTL 1 BTL 47,339 BTL 200, AMIN AMINOPHYLLINE INJ 250MG/10ML/AMP AMP 1 AMP 26,754 AMP 2, AMIO AMINOPHYLLINE TAB 100MG TAB 1000 BOX 1,114,035 TAB 50, ANEG METRONIDAZOLE INJ 500MG/100ML BAG 1 BAG 148,926 BAG 500,000 第 1 頁, 共 20 頁

20 45 ANGO MEGLUMINE AMIDOTRIZOATE 65% OR IOXITALAMATE MEGLUMINE I:350MG/ML BTL 1 BTL 2,241 BTL 50, ANXI LORAZEPAM 2MG/ML/AMP AMP 1 AMP 289,050 AMP 50, APID INSULIN GLULISINE INJ PREFILLED PEN 100 IU/ML 3 ML/PEN PEN 1 PEN 23,400 PEN 200, APRO IRBESARTAN 150MG TAB TAB 28 BOX 8,006,753 TAB 1,890, AR10 DONEPEZIL HCL 10MG TAB 28 BOX 99,617 TAB 200, ARCO ETORICOXIB 60 MG TAB TAB 30 BOX 1,759,160 TAB 500, ARED! PAMIDRONATE DISODIUM INJ 15MG/VIAL VIAL 1 VIAL 13,444 VIAL 500, ARIC! DONEPEZIL HCL 5MG TAB 28 BOX 202,621 TAB 500, ARIM! ANASTROZOLE TAB 1MG TAB 28 BOX 140,354 TAB 500, AROM EXEMESTANE TAB 25MG TAB 30 BOX 189,366 TAB 500, ART1 CARTEOLOL HCL OPH SOLN 1% 5ML/BT BTL 1 BTL 2,876 BTL 20, ATHS KETOTIFEN 0.2 MG/ML, 60 ML/BTL BTL 1 BTL 5,422 BTL 5, ATRI ATROPINE SULFATE INJ 1MG/1ML/AMP AMP 1 AMP 96,232 AMP 5, AMOXYCILLIN/CLAVULANIC ACID AUGM 875MG/125MG/TAB 69 AMOXYCILLIN 80MG/ML+CLAVULANIC AUGS ACID 11.4MG/ML SUSP 35ML/BT 70 CHLORHEXIDINE GLUCONATE 1% w/w & AVAG ETHYL ALCOHOL 61% w/w 500ML/BTL 71 FLUTICASONE FUROATE 27.5 MCG/DOSE AVAM 120 DOSE/BTL 72 AVEI MOXIFLOXACIN INFUSION SOLN. 400MG/250ML/BTL TAB 14 BOX 1,569,492 TAB 500,000 BTL 1 BTL 64,946 BTL 200,000 BTL 1 BTL 2,606 BTL 200,000 BTL 1 BTL 52,372 BTL 500,000 BTL 1 BTL 6,362 BTL 200, AVEL MOXIFLOXACIN TAB 400MG TAB 5 BOX 62,778 TAB 200, AVOD DUTASTERIDE CAP 0.5MG CAP 30 BOX 583,080 CAP 500, AZIL RASAGILINE MESYLATE 1.56 MG(=RASAGILINE 1.0 MG) TAB TAB 30 BOX 134,400 TAB 500, BAIN NALBUPHINE HCL INJ 10MG/1ML/AMP AMP 1 AMP 46,265 AMP 50, BAR1 ENTECAVIR TAB 1MG TAB 30 BOX 302,873 TAB 1,133, BAY5 HEPATITIS B IMMUNE GLOBULIN IM 5ML/VIAL VIAL 1 VIAL 150 VIAL 50, BBL BENZYL BENZOATE LOTION 100ML/BT BTL 1 BTL 11,134 BTL 50, BCNU #CARMUSTINE FOR INJ 100MG/VIAL(BCNU) VIAL 1 VIAL 1,131 VIAL 50, BENO DIPHENHYDRAMINE & BENZOCAINE & BISMUTH SUBGALLATE OINT TUBE 1 TUBE 17,389 TUBE 20, BETA METOPROLOL ZOK 25MG TAB TAB 14 BOX 589,348 TAB 50, BETC METOPROLOL ZOK TAB 100MG TAB 100 BTL 2,079,781 TAB 500,000 第 2 頁, 共 20 頁

21 96 BETF INTERFERON BETA-1b 0.25 MG/VIAL VIAL 1 VIAL 1,638 VIAL 50, BICA SODIUM BICARBONATE INJ 7% 20ML/AMP AMP 1 AMP 151,580 AMP 20, BICI # PENICILLIN G BENZATHINE 2.4 MU/SYRG SYRG 1 SYRG 1,622 SYRG 50, BILT PRAZIQUANTEL TAB 600MG TAB 8 BTL 167 TAB BIOC TRICALCIUM PHOSPHATE & VIT D3 TAB (CA:300MG+VIT D3:62.5IU) 104 BIOR ANTIBIOTICS-RESISTANT LACTIC ACID BACTERIAE 6MG/G 1G/PACK TAB 28 BOX 3,660,864 TAB 500,000 PACK 120 BOX 3,635,131 PACK 500, BLOP CANDESARTAN CILEXETIL 8MG TAB 28 BOX 3,782,656 TAB 500, BONV IBANDRONIC ACID INJ 3MG/3ML/SYRINGE SYRG 1 SYRG 1,924 SYRG 200, EPINEPHRINE (HCL) SOLUTION 0.1% BOSN 500ML/BT 111 BOTULINUM TOXIN TYPE A FOR INJ BOTO 100U/VIAL 112 BRIN TERBUTALINE SULFATE SOLN FOR NEBULIZING 5MG/2ML BTL 1 BTL 3,256 BTL 200,000 UNIT 100 VIAL 261,015 UNIT 500,000 UNIT 1 UNIT 797,142 UNIT 500, BUPH #PHENYLBUTYRATE TAB 500MG TAB 250 BTL 77,197 TAB 500, BUPI BUPIVACAINE HCL INJ 0.5% 20ML/VIAL VIAL 1 VIAL 23,556 VIAL 50, BUSI HYOSCINE-N-BUTYLBROMIDE INJ 20MG/1ML/AMP 119 BUSR BUSPIRONE HCL 10MG TAB TAB 120 BUTA BUTORPHANOL TARTRATE NASAL SPRAY 10MG/ML 2.5ML/BTL AMP 1 AMP 207,130 AMP 50, or 1000 BTL or BOX 121,854 TAB 20,000 BTL 1 BTL 2,095 BTL 50, CACA CALCIUM CARBONATE TAB 0.5G TAB 1000 BTL 4,390,841 TAB 50, CAL1 CALCITRIOL INJ 1 MCG/1 ML/AMP AMP 1 AMP 3,450 AMP 5, CAL2 CALCIUM GLUCONATE INJ 10% 200ML BTL 1 BTL 5,512 BTL 20, CANC CASPOFUNGIN INJ. 50MG/VIAL VIAL 1 VIAL 4,488 VIAL 500, CAPO CAPTOPRIL TAB 25MG TAB 1000 BOX 737,353 TAB 50, CARN LEVOCARNITINE 1G TABLET TAB 10 BOX 107,523 TAB 500, CASO BICALUTAMIDE TAB 50MG TAB 28 BOX 160,107 TAB 500, CE25 EVEROLIMUS 0.25MG/TAB TAB 60 BOX 954,578 TAB 1,852, CEFA CEFAZOLIN (SODIUM) FOR INJ 1G/VIAL VIAL 1 VIAL 659,518 VIAL 500, CEFM CEFMETAZOLE (SODIUM) FOR INJ 500MG/VIAL VIAL 1 VIAL 716,854 VIAL 1,477, CEFO CEFOXITIN SODIUM FOR INJ 1 G/VIAL VIAL 1 VIAL 12,900 VIAL 50, CEFS CEFIXIME CAP 100MG CAP 500 BTL 204,254 CAP 50, CEL2 CELECOXIB 200MG/CAP CAP 28 BOX 4,215,664 CAP 1,628,000 第 3 頁, 共 20 頁

22 144 CERV 145 CETI HUMAN PAPILLOMAVIRUS VACCINE TYPE 16 & ML/SYRINGE CETIRIZINE DIHCL SOLN. 1 MG/ML 60 ML/BTL SYRG 1 SYRG 815 SYRG 50,000 BTL 1 BTL 167,466 BTL 200, CHOP CHOLESTYRAMINE RESIN 4G/PACK PACK 50 BOX 21,376 PACK 5, CIAL TADALAFIL 5 MG/TAB TAB 28 BOX 34,814 TAB 200, CIP2 CIPROFLOXACIN INJ. 200MG/100ML/BTL BTL 1 BTL 118,201 BTL 1,707, CIS5 CISPLATIN INJ 50MG/VIAL VIAL 1 VIAL 52,948 VIAL 500, CL15 AMINO ACID 50G/L GLUCOSE 175G/L AND ELECTROLIDES 1500ML/BAG BAG 1 BAG 13,257 BAG 200, CLAF CEFOTAXIME (SODIUM) FOR INJ 0.5G/VIAL VIAL 1 VIAL 68,582 VIAL 200, ENOXAPARIN SODIUM 6000 Anti-Xa CLEX IU/0.6ML/SYRINGE SYRG 1 SYRG 124,803 SYRG 500, CLIO MIXTURE OF REFINE OLIVE OIL 80% REFINE SOYA BEAN OIL 20% 200 MG/ML 250 BAG 1 BAG 4,871 BAG 50, CLOBETASOL PROPIONATE 500 MCG/G 60 CLOB ML/BTL 0.05% BTL 1 BTL 7,200 BTL 50, CMV IMMUNOGLOBULIN INJ 50U/ML CMV5 50ML/BT BTL 1 BTL 2,793 BTL 1,754, COMI LAMIVUDINE 150MG+ZIDOVUDINE 300MG TAB TAB 60 BOX 743,292 TAB 1,728, COMT ENTACAPONE TAB 200MG TAB 30 BTL 1,051,518 TAB 500, CON3 METHYLPHENIDATE HCL ER TAB 36MG TAB 30 BTL 471,864 TAB 500, CON5 BISOPROLOL FUMARATE (2:1) 5MG/TAB TAB 100 BOX 6,412,580 TAB 500, CONC METHYLPHENIDATE HCL ER 18MG/TAB TAB 30 BTL 353,827 TAB 500, CONO BISOPROLOL HEMIFUMARATE 1.25 MG/TAB TAB 30 BOX 330,551 TAB 50, COPA GLATIRAMER ACETATE FOR INJ 20MG/SYRG SYRG 1 SYRG 7,176 SYRG 200, CORD AMIODARONE HCL TAB 200MG TAB 30 BOX 1,447,137 TAB 500, CHLORHEXIDINE GLUCONATE 0.12% 250 CORO ML/BTL 181 DORZOLAMIDE HCL 2% & TIMOLOL COSO MALEATE 0.5% BTL 1 BTL 41,257 BTL 50,000 BTL 1 BTL 40,798 BTL 500, COSP FLOPROPIONE CAP 40MG CAP 1000 BOX 239,863 CAP 5, CRAE LEVOFLOXACIN 5MG/ML 5ML/BTL BTL 1 BTL 14,381 BTL 50, CRAV! LEVOFLOXACIN TAB 500MG TAB 100 BOX 153,146 TAB 500, CUB5 DAPTOMYCIN INJ. 500 MG/VIAL VIAL 1 VIAL 5,242 VIAL 500,000 FLUTICASONE PROPIONATE 0.05% 193 CUTI 5G/TUBE NACL 8.6 & CACL & MGCL2 6H CVVA 0.29MG/ML CVVH SOLN A 3000ML TUBE 1 TUBE 131,910 TUBE 200,000 BAG 1 BAG 33,135 BAG 50, CVVB SOD. BICARBONATE 7% 250ML/BTL BTL 1 BTL 47,297 BTL 50,000 第 4 頁, 共 20 頁

23 197 CYMB DULOXETINE 30MG CAP CAP 28 BOX 803,256 CAP 500, CYME GANCICLOVIR SODIUM FOR INJ 500MG/VIAL VIAL 1 VIAL 8,161 VIAL 500, CYT1 CYTARABINE FOR INJ 100MG/VIAL VIAL 1 VIAL 16,033 VIAL 50, DAIV CALCIPOTRIOL 50MCG/G OR CALCITRIOL 3MCG/G 219 DE25 CLOBETASOL PROPIONATE OINT 0.05% 25G/TUBE 220 FLUPENTHIXOL 0.5MG + MELITRACEN DEAN 10MG TAB TUBE 1 TUBE 13,242 TUBE 200,000 TUBE 1 TUBE 56,115 TUBE 200,000 TAB 100 BOX 1,746,439 TAB 200, DEFI # DEFIBROTIDE 200 MG/VIAL VIAL 1 VIAL 200 VIAL 50, DEHE ACYCLOVIR 200MG TAB TAB 100 BOX 143,576 TAB 50, VALPROATE NA 333MG VALPROIC ACID DEPC 145MG/TAB TAB 30 BTL 2,900,251 TAB 500, DEPI SOD. VALPROATE LYOPHILIZED INJ. 400MG/VIAL VIAL 1 VIAL 33,713 VIAL 500, DEPS VALPROATE SOIDUM SOLUTION 200MG/ML 40ML/BT BTL 1 BTL 41,069 BTL 500, BUPRENORPHINE HCL 8.6 MG & NALOXONE DESU HCL 2.4 MG (8 MG+2 MG)TAB TAB 28 BOX 3,172 TAB 5, DETR TOLTERODINE L-TARTRATE 4MG SR CAP CAP 28 BOX 390,483 CAP 500, DEVO ACYCLOVIR 30 MG/G 3% OPH OINTMENT 4.5 G/TUBE TUBE 1 TUBE 1,510 TUBE 20, DEX0 DEXAMETHASONE 0.5MG/TAB TAB 1000 BTL 74,410 TAB 5, DIAG INDOCYANINE GREEN INJ 25MG/VIAL VIAL 1 VIAL 4,779 VIAL 200, DIFI FLUCONAZOLE INJ 100MG/50ML/VIAL VIAL 1 VIAL 152,922 VIAL 1,291, DIFL FLUCONAZOLE CAP 50MG CAP 28 BOX 363,824 CAP 500, DILT DILTIAZEM CAP 120MG CAP 100 BOX 1,443,445 CAP 500, DIPE ALANYL GLUTAMINE 0.2G/ML 100ML/BTL BTL 1 BTL 16,861 BTL 500, DOG2 SULPIRIDE TAB 200MG TAB 1000 BOX 1,806,148 TAB 200, DOG5 SULPIRIDE TAB 50MG TAB 1000 BOX 1,709,889 TAB 50, DOPA DOPAMINE HCL INJ 200MG/5ML/AMP AMP 1 AMP 17,644 AMP 5, DOR1 MIDAZOLAM HCL INJ 15MG/3ML/AMP AMP 1 AMP 223,303 AMP 500, DOSI DOMPERIDONE 10MG TAB TAB 1000 BOX 1,307,849 TAB 50, DOTA MEGLUMINE GADOTERATE G/100 ML 20 ML/VIAL VIAL 1 VIAL 26,448 VIAL 500, DOXX DOXAZOSIN XL 4MG/TAB TAB 28 BOX 4,755,222 TAB 1,712, DTIC DACARBAZINE FOR INJ 200MG/VIAL VIAL 1 VIAL 2,858 VIAL 50, DUAS BUDESONIDE HFA 200 MCG/DOSE OR CICLESONIDE 160 MCG/PUFF BTL 1 BTL 5,767 BTL 50,000 第 5 頁, 共 20 頁

24 274 DYSP CLOSTRIDIUM BOTULINUM TYPE A TOXIN 500U/VIAL UNIT 500 VIAL 415,331 UNIT 200, EBIX MEMANTINE HCL F.C. TAB 10MG TAB 28 BOX 285,392 TAB 200, EFE7 VENLAFAXINE CAP 75MG CAP 28 BOX 771,792 CAP 500, ELID PIMECROLIMUS 1% CREAM 10G TUBE 1 TUBE 9,841 TUBE 50, ELTR LEVOTHYROXINE SODIUM TAB 100MCG TAB 100 BTL 4,791,929 TAB 200, EME1 APREPITANT 125MG/CAP CAP 1 BOX 34,942 CAP 500, EME8 APREPITANT 80MG/CAP CAP 1 BOX 18,884 CAP 500, EMLA LIDOCAINE & PRILOCAINE CREAM 5% 5G/TUBE TUBE 1 TUBE 4,452 TUBE 20, EPOS ETOPOSIDE 20 MG/ML 5ML/VIAL OR AMP VIAL 1 VIAL 18,967 VIAL 50, ERAX ANIDULAFUNGIN FOR INJ 100 MG/VIAL VIAL 1 VIAL 6,896 VIAL 500, ERWI # ERWINIA L-ASPARAGINASE 10000U VIAL 1 VIAL 60 VIAL 50, ESM1 ESMOLOL HCL INJ 100 MG/VIAL VIAL 1 VIAL 140 VIAL 1, ESME ROCURONIUM BROMIDE FOR INJ. 50MG/5ML/VIAL VIAL 1 VIAL 26,543 VIAL 200, ESPE DESOXIMETASONE OINTMENT 0.25% 5G TUBE 1 TUBE 179,974 TUBE 200, EURO ESTAZOLAM TAB 2MG TAB 100 BOX 6,452,121 TAB 500, EVIS RALOXIFENE HCL TAB 60MG TAB 28 BOX 215,260 TAB 200, EVOX CEVIMELINE HCL 30MG/CAP CAP 500 BTL 683,874 CAP 500, EXE1 RIVASTIGMINE 1.5MG CAP CAP 28 BOX 133,666 CAP 200, EXE4 RIVASTIGMINE CAP 4.5MG CAP 28 BOX 109,050 CAP 50, EXEC SULCONAZOLE CREAM 1% 5G TUBE 1 TUBE 33,098 TUBE 50, EXEP RIVASTIGMINE 9 MG/5CM2 4.6 MG/24 HR/PCE PCE 30 BOX 44,385 PCE 50, EZET EZETIMIBE TAB 10MG TAB 30 BOX 684,370 TAB 500, EZHD BARIUM SULFATE FOR SUSP 340G CAN 24 BOX 3,588 CAN 50, EZPA BARIUM SULFATE 96% 10 KG/BTL BTL 1 BTL 78 BTL 20, FACT GEMIFLOXACIN (MESYLATE) 320MG TAB TAB 50 BOX 17,493 TAB 50,000 MEDROXYPROGESTERONE ACETATE TAB 312 FARL 500MG FERRIC HYDROXIDE SUCROSE COMPLEX 314 FEBA 2% (20 MG/ML) 5 ML/VIAL TAB 30 BTL 138,949 TAB 200,000 VIAL 1 VIAL 52,149 VIAL 50, FEBU FEBUXOSTAT FC 80 MG/TAB TAB 28 BOX 132,430 TAB 50, FEMA!LETROZOLE 2.5MG/TAB TAB 30 BOX 610,707 TAB 500,000 第 6 頁, 共 20 頁

25 317 FER2 FERROUS FUMARATE OR SOD. FERROUS CITRATE (FE=50MG) TAB 1000 or 500 BOX or BTL 1,022,104 TAB 50, FIL7 FILGRASTIM INJ 75MCG/AMP AMP 1 AMP 12,876 AMP 500, FL50 FLUCYTOSINE 500MG TAB TAB 250 BTL 19,817 TAB 50,000 MONOBASIC & DIBASIC SODIUM 323 FLEN PHOSPHATE 160.2MG & 60MG/ML! FLUDARABINE PHOSPHATE FOR INJ 327 FLUD 50MG/VIAL BTL 1 BTL 48,214 BTL 50,000 VIAL 1 VIAL 1,800 VIAL 500, FM50 SILVER SULFADIAZINE CREAM 1% 500G BTL 1 BTL 4,340 BTL 50, FORI TERIPARATIDE (rhpth) FOR INJ 600MCG/2.4 ML/PEN PEN 1 PEN 2,725 PEN 500, FOSR LANTHANUM CARBONATE 750MG TAB TAB 15 BTL 19,705 TAB 50, FRA2 DALTEPARIN SODIUM INJ 2500IU/ML 4ML/VIAL VIAL 1 VIAL 6,135 VIAL 50, FRIS CLOBAZAM 10MG TAB 100 BOX 230,940 TAB 20, FUCI FUSIDIC ACID CREAM 2% 5G TUBE 1 TUBE 95,934 TUBE 200, FUCT SODIUM FUSIDATE TAB 250MG TAB 20 BOX 125,007 TAB 200, FUGE FLUTAMIDE TAB 250MG TAB 100 BTL 110,519 TAB 50, FULV GRISEOFULVIN TAB 125MG TAB 1000 BTL 122,561 TAB 5, FUMI FUROSEMIDE 10 MG/ML 120 ML/BTL BTL 1 BTL 8,008 BTL 20, FUNG AMPHOTERICIN B FOR INJ 50MG/VIAL VIAL 1 VIAL 3,612 VIAL 50, FUTR TEGAFUR (FT-207) CAP 200MG CAP 120 BOX 82,992 CAP 50, GADO GADOBUTROL INJ MG/ML 15ML/VIAL VIAL 1 VIAL 16,967 VIAL 1,018, PAPILLOMAVIRUS QUADRIVALENT GARD HUMAN RECOMBINANT VACCINE 0.5ML SYRG 1 SYRG 1,170 SYRG 50, GENTAMICIN (SULFATE) OPH. OINT 0.3% 3G GARO OR 5G TUBE 1 TUBE 7,910 TUBE 5, GASD SIMETHICONE DROP 20 MG/ML 300ML/BT ML 300 BTL 1,469,086 ML 50, GASR METOCLOPRAMIDE SR CAP 30MG CAP 100 BOX 121,974 CAP 20, GEOD ZIPRASIDONE 40MG/CAP CAP 30 BOX 147,480 CAP 200, GL20 DEXTROSE INJ 5% 20ML/PLASTIC AMP AMP 1 AMP 51,616 AMP 5, GL22 VITAGEN INJ 20% 20ML/AMP AMP 1 AMP 3,955 AMP GLIA POLIFEPROSAN 20 WITH 7.7MG CARMUSTINE IMPLANT PACK 1 PACK 94 PACK 50, GLIB METFORMIN HCL 500MG TAB TAB 1000 BOX 36,698,414 TAB 1,468, GLUC ACARBOSE 50MG TAB TAB 100 BOX 9,710,154 TAB 500, GLUR GLIQUIDONE TAB 30MG TAB 100 BOX 2,704,139 TAB 200,000 第 7 頁, 共 20 頁

26 368 GLYP TERLIPRESSIN ACETATE FOR INJ 1MG/VIAL VIAL 1 VIAL 22,675 VIAL 500, GON4 FOLLITROPIN ALFA 450IU/VIAL VIAL 1 VIAL 9,881 VIAL 1,112, GRA1 LENOGRASTIM 100MCG/VIAL VIAL 1 VIAL 39,258 VIAL 500, H2O2 HYDROGEN PEROXIDE SOLUTION 3% BTL 1 BTL 2,742 BTL 5, HEL3 HEPARIN SODIUM FLUSH 10 U/ML 3 ML/SYRG 380 HELF HEPARIN SODIUM FLUSH 100 U/ML 10 ML/SYRG SYRG 1 SYRG 50,000 SYRG 50,000 SYRG 1 SYRG 500,000 SYRG 500, HEPS ADEFOVIR DIPIVOXIL 10MG/TAB TAB 30 BTL 309,793 TAB 1,159, HEPT HUMAN HEPATITIS B IMMUNOGLOBULIN IV 500IU/10ML/VIAL VIAL 1 VIAL 2,096 VIAL 500, HERB DILTIAZEM HCL TAB 30MG TAB 500 BOX 4,956,638 TAB 200, HEX1 388 HIBS IOXAGLATE MEGLUMINE & SODIUM INJ I:320MG/ML 100ML/VIAL CHLORHEXIDINE GLUCONATE 4% WITH DETERGENT 5L/BT 391 HPTE C-13-UREA 75 MG/BTL INSULIN LISPRO 50% AND LISPRO 393 HU50 PROTAMINE 50% 100 IU/ML 3 ML/PEN INSULIN ISOPHANE SUSP HUMAN 100U/ML 395 HUMN 10ML/VIAL VIAL 1 VIAL 4,821 VIAL 200,000 BTL 1 BTL 7,111 BTL 500,000 PACK or 1 PACK or BTL 20,998 PACK or 200,000 PEN 1 PEN 43,415 PEN 500,000 VIAL 1 VIAL 21,570 VIAL 200, HUMR INSULIN INJ HUMAN 100U/ML 10ML/VIAL VIAL 1 VIAL 36,408 VIAL 500,000 TOPOTECAN HCL(1.09 MG,=TOPOTECAN HYC1 MG) 1 MG/CAP TOPOTECAN HCL(0.27 MG,=TOPOTECAN 398 HYC MG) 0.25 MG/CAP CAP 10 BOX 462 CAP 20,000 CAP 10 BOX 304 CAP 5, HYCA TOPOTECAN HCL FOR INJ 4MG/VIAL VIAL 1 VIAL 2,161 VIAL 500, HYPH HEPATITIS B IMMUNE GLOBULIN IM 217IU/0.165G/1ML/SYRG SYRG 1 SYRG 6,976 SYRG 500, HYTR TERAZOSIN HCL TAB 2MG TAB 100 BTL 2,370,083 TAB 200, IMIN SUMATRIPTAN NASAL SPRAY 20MG/0.1ML/DOSE 2DOSES/BOX TUBE 2 BOX 170 TUBE IMOV ZOPICLONE TAB 7.5MG TAB 20 BOX 2,509,201 TAB 200, IND1 PROPRANOLOL HCL TAB 10MG TAB 84 BTL 14,300,697 TAB 500, INDI #INDOMETHACIN SOD. TRIHYDRATE INJ 1MG/VIAL VIAL 1 VIAL 150 VIAL 20, INFU MULTIVITAMIN INJ 50ML/VIAL 2VIALS/SET (9+3) SET 1 SET 8,840 SET 200, INI0 PALIPERIDONE PALMITATE SUSTENNA PR SUSP FOR IM 156 MG/1 ML/SYRG SYRG 1 SYRG 3,952 SYRG 500, INI5 PALIPERIDONE PALMITATE SUSTENNA PR SUSP FOR IM 234 MG/1.5 ML/SYRG SYRG 1 SYRG 3,952 SYRG 1,004, INNO BENDAMUSTINE HCL INJ 100 MG/VIAL VIAL 1 VIAL 961 VIAL 500, INSP EPLERENONE FC 50 MG/TAB TAB 28 BOX 16,721 TAB 20,000 第 8 頁, 共 20 頁

27 418 INTL ETRAVIRINE 100 MG TAB TAB 120 BTL 37,430 TAB 50, INTO INDOMETHACIN CREAM 1% 25G/TUBE TUBE 1 TUBE 194,765 TUBE 500, INV9 PALIPERIDONE 9 MG/TAB TAB 30 BTL 58,628 TAB 500, INVA ERTAPENEM (SODIUM) 1000MG/VIAL VIAL 1 VIAL 20,995 VIAL 500, INVE PALIPERIDONE 3MG/TAB TAB 30 BTL 286,133 TAB 500, ISEN 426 ISOB RALTEGRAVIR POTASSIUM MG (RALTEGRAVIR 400 MG) TAB ISOSORBIDE ORAL SOLUTION 700MG/ML 500ML/BT TAB 60 BTL 210,492 TAB 500,000 BTL 1 BTL 5,163 BTL 200, ISOS VERAPAMIL HCL SR TAB 240MG TAB 28 BOX 329,688 TAB 50, JOLE IODIZED LECITHIN TAB I:50MCG TAB 1000 BOX 84,412 TAB 5, KALI CALCIUM POLYSTYRENE SULPHONATE POWDER 5G/PACK PACK 105 BOX 559,266 PACK 200, KCLI POTASSIUM CHLORIDE INJ 15% 200ML/BT BTL 1 BTL 10,657 BTL 50, KEPI LEVETIRACETAM 500 MG/5 ML/VIAL VIAL 1 VIAL 27,063 VIAL 500, KEPP LEVETIRACETAM FC TAB 500MG TAB 60 BOX 1,798,266 TAB 1,202, KEPS LEVETIRACETAM 100MG/ML 300ML/BTL BTL 1 BTL 7,581 BTL 500, KERL BETAXOLOL TAB 20MG TAB 28 BOX 779,252 TAB 50, KETA KETAMINE (HCL) INJ 500MG/10ML/VIAL VIAL 1 VIAL 8,563 VIAL 50, KETS AMINO ACID, ESSENTIAL KETOANALOGUES 630 MG/TAB TAB 100 BOX 74,880 TAB 50, KLAR CLARITHROMYCIN TAB 250MG TAB 100 or 28 BOX 185,972 TAB 20, KLAS CLARITHROMYCIN PAED. SUSP. 125MG/5ML 70ML/BTL BTL 1 BTL 2,440 BTL 20, KLAX CLARITHROMYCIN 500MG TAB TAB 7 BOX 229,658 TAB 200,000 NACL & NA SULFATE & NA BICARB & KCL 444 KLEA POWDER 68.96G OR G POTASSIUM CHLORIDE 20 MEQ IN 0.9% 445 KNS5 SODIUM CHLORIDE 500 ML/BTL(0.298%) PSYLLIUM HYDROPHILIC MUCILLOID 446 KONS 6G/PACK PACK 1 or 4 PACK or BOX 95,285 PACK 200,000 BTL 1 BTL 34,307 BTL 20,000 PACK 100 BOX 86,049 PACK 20, KRES POLYSACCHARIDE-K 1G/PACK PACK 84 BOX 66,911 PACK 500, KYTR GRANISETRON HCL INJ 3MG/3ML/AMP AMP 1 AMP 64,829 AMP 1,244, LADO DANAZOL CAP 200MG CAP 100 BOX 254,145 CAP 50, LAM5! LAMOTRIGINE TAB 50MG TAB 30 BOX 1,230,152 TAB 500, LANT INSULIN GLARGINE 300IU/PENFILL PEN 1 PEN 108,566 PEN 500, LEU5 LEUCOVORIN (CALCIUM) INJ 50MG/VIAL VIAL 1 VIAL 165,120 VIAL 500,000 第 9 頁, 共 2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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