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复习题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民事诉讼法学复习题"

Transcription

1 民 事 诉 讼 法 学 复 习 题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1 医 院 出 具 的 诊 断 证 明 在 证 据 上 属 于 ( ) A 书 证 B 勘 验 笔 录 C 证 人 证 言 D 鉴 定 结 论 2 在 证 明 责 任 分 配 的 体 系 中, 不 能 作 为 证 明 责 任 分 配 依 据 的 是 ( ) A 司 法 解 释 B 程 序 法 C 实 体 法 D 法 官 自 由 裁 量 3 司 法 救 助 中, 法 院 同 意 减 交 诉 讼 费 用 的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 ) A 30 B 40 C 50 D 60 4 下 列 哪 一 种 民 事 诉 讼 请 求 属 于 给 付 之 诉?( ) A 甲 起 诉 请 求 乙 停 止 损 害 其 名 誉 B 丙 起 诉 丁 请 求 撤 销 两 人 之 间 的 买 卖 合 同 C 男 方 起 诉 前 妻, 请 求 将 两 人 之 子 判 归 前 妻 抚 养 D 王 某 起 诉 李 某, 请 求 解 除 收 养 关 系 5 根 据 检 察 监 督 原 则, 对 人 民 法 院 发 生 法 律 效 力 的 判 决 裁 定, 依 据 法 定 的 事 实 和 理 由 实 行 监 督 的 方 式 是 ( ) A 向 法 院 提 出 检 察 建 议 B 向 法 院 提 出 质 询 C 由 人 民 检 察 院 提 出 抗 诉 D 由 人 民 检 察 院 改 判 6 在 民 事 诉 讼 中, 书 记 员 的 回 避 由 ( ) 决 定 A 院 长 B 审 判 委 员 会 C 审 判 长 D 自 己 7 有 民 事 诉 讼 权 利 能 力, 但 没 有 民 事 诉 讼 行 为 能 力 的 人 ( ) A 不 能 作 为 当 事 人, 也 不 能 参 加 诉 讼 B 可 以 作 为 当 事 人, 亲 自 从 事 诉 讼 活 动 C 可 独 立 行 使 诉 讼 权 利, 履 行 诉 讼 义 务 D 不 能 独 立 地 行 使 诉 讼 权 利, 履 行 诉 讼 义 务 8 下 列 关 于 简 易 程 序 的 表 述, 错 误 的 是 ( ) A 起 诉 方 式 简 便 B 受 理 程 序 简 便 C 实 行 独 任 审 判 D 实 行 一 审 终 审 9 按 照 证 据 与 证 明 责 任 的 关 系 来 划 分, 可 以 将 证 据 分 为 ( ) A 本 证 与 反 证 B 原 始 证 据 与 传 来 证 据 C 直 接 证 据 与 间 接 证 据 D 书 证 与 物 证 10 甲 主 张 其 与 乙 之 间 存 在 一 个 借 款 合 同, 并 向 乙 主 张 5000 原 的 债 权 乙 主 张 此 债 权 并 不 成 立, 因 为 在 甲 乙 之 间 存 在 的 是 赠 与 合 同, 不 存 在 甲 对 乙 的 债 权 对 此 主 张 应 当 由 ( ) A 甲 B 乙 C 甲 和 乙 D 人 民 法 院 11 下 列 有 关 民 事 诉 讼 中 实 行 公 开 审 判 的 表 述, 哪 一 项 是 正 确 的?( ) A. 案 件 的 审 理 合 议 庭 的 评 议 判 决 的 宣 告 应 当 公 开 B. 对 于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案 件 不 公 开 审 理, 但 宣 判 要 公 开 C. 对 于 涉 及 个 人 隐 私 的 案 件, 人 民 法 院 应 当 根 据 当 事 人 申 请 不 公 开 审 理 D. 离 婚 案 件 只 能 不 公 开 审 理 12 下 列 哪 一 种 民 事 诉 讼 请 求 属 于 给 付 之 诉?( ) A. 甲 起 诉 请 求 乙 停 止 损 害 名 誉 B. 丙 起 诉 丁 请 求 撤 销 二 人 之 间 的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C. 男 方 起 诉 前 妻, 请 求 将 二 人 之 子 判 归 前 妻 抚 养 D. 王 某 起 诉 李 某, 请 求 解 除 收 养 关 系 13 某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担 任 审 判 长, 出 现 应 当 回 避 的 情 形 时, 应 当 由 ( ) 作 出 决 定 ( ). A 该 法 院 上 级 人 民 法 院 B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C 同 级 别 人 大 常 委 会 D 本 院 审 判 委 员 会 年 5 月, 户 口 在 甲 区 的 张 某 与 户 口 在 乙 区 的 李 某 结 婚 后 即 居 住 在 乙 区 婚 后, 因 张 某 经 常 酗 酒, 两 人 感 情 不 和 2002 年 3 月 的 一 天, 李 某 因 工 作 需 要 到 甲 区 购 买 货 物, 同 当 地 的 何 某 发 生 争 议, 李 后 出 手 将 何 某 打 伤 甲 区 法 院 于 当 年 9 月 以 伤 害 罪 判 处 李 某 有 期 徒 刑 2 年, 并 关 押 在 甲 区 的 监 狱 中 2003 年 6 月, 张 某 决 定 起 诉 与 李 某 离 婚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1

2 A. 张 某 应 向 甲 法 院 起 诉, 因 为 甲 区 是 李 某 的 被 监 禁 地 B. 张 某 应 向 甲 区 或 者 乙 区 法 院 起 诉, 因 为 两 个 法 院 都 有 管 辖 权 C. 张 某 应 向 乙 区 法 院 起 诉, 因 为 乙 区 是 被 告 李 某 的 住 所 地 D. 张 某 应 当 向 乙 区 法 院 起 诉, 因 为 乙 区 是 张 某 的 经 常 居 住 地 15 外 国 法 院 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的 民 事 诉 讼 权 利 加 以 限 制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人 民 法 院 对 该 国 公 民 企 业 和 组 织 的 民 事 诉 讼 权 利, 实 行 ( ) A 平 等 原 则 B 对 等 原 则 C 同 等 原 则 D 相 等 原 则 16 离 婚 案 件 一 方 当 事 人 死 亡 ( ) A 裁 定 中 止 诉 讼 B 裁 定 终 结 诉 讼 C 延 期 审 理 D 判 决 离 婚 17 郑 某 因 与 某 公 司 发 生 合 同 纠 纷, 委 托 马 律 师 全 权 代 理 诉 讼, 但 未 作 具 体 的 授 权 此 种 情 况 下, 马 律 师 在 诉 讼 中 有 权 实 施 下 列 哪 一 行 为?( ) A. 提 出 管 辖 权 异 议 B. 提 起 反 诉 C. 提 起 上 诉 D. 部 分 变 更 诉 讼 请 求 18 甲 与 同 事 丙 路 过 一 居 民 楼 时, 三 楼 乙 家 阳 台 上 的 花 盆 坠 落, 砸 在 甲 的 头 上, 致 其 脑 震 荡, 共 花 费 医 疗 费 1 万 元 甲 以 乙 为 被 告 诉 至 法 院 要 求 赔 偿, 而 乙 否 认 甲 受 伤 系 自 家 花 盆 坠 落 所 致 对 这 一 争 议 事 实, 应 由 谁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 A. 甲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B. 甲 乙 均 应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C. 乙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D. 丙 作 为 证 人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19 王 某 与 李 某 因 合 同 发 生 争 议, 王 向 李 住 所 地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要 求 李 履 行 合 同 法 院 受 理 后, 非 合 同 当 事 人 唐 某 认 为 自 己 对 原 被 告 之 间 的 合 同 标 的 物 拥 有 所 有 权, 要 求 参 加 诉 讼 参 加 诉 讼 后, 唐 某 认 为 受 理 法 院 无 管 辖 权, 便 提 出 管 辖 权 异 议 下 列 说 法 哪 一 个 是 正 确 的? ( ) A. 唐 某 可 以 提 出 管 辖 权 异 议, 因 为 唐 是 有 独 立 请 求 权 的 第 三 人 B. 唐 某 可 以 提 出 管 辖 权 异 议, 因 为 管 辖 权 错 误 将 损 害 其 实 体 权 利 C. 唐 某 不 能 提 出 管 辖 权 异 议, 因 为 唐 不 是 本 诉 的 当 事 人 D. 唐 某 不 能 提 出 管 辖 权 异 议, 因 为 唐 不 是 本 案 的 当 事 人 20 根 据 民 事 诉 讼 法 的 规 定, 下 列 哪 种 人 不 能 作 为 证 人 :( ) A. 与 案 件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人 B.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的 人 C. 不 能 正 确 表 达 意 志 的 人 D. 未 成 年 人 21 民 事 诉 讼 中 的 举 证 期 限 是 如 何 确 定 的?( ) A. 可 以 由 当 事 人 协 商 一 致, 并 经 人 民 法 院 认 可 B. 可 以 由 原 告 指 定 C. 可 以 由 被 告 指 定 D. 如 果 当 事 人 协 商 一 致, 不 必 经 人 民 法 院 认 可 22 某 个 案 件 审 理 中 的 下 列 证 据 中 属 于 物 证 的 是 哪 一 项?( ) A. 合 同 书, 上 面 有 被 告 的 指 纹, 证 明 被 告 曾 经 接 触 过 这 封 信 B. 被 告 的 日 记, 通 过 上 面 的 记 载, 证 明 被 告 和 原 告 曾 经 签 订 了 购 销 合 同 C. 录 像 带, 记 录 了 原 被 告 签 订 合 同 全 过 程 D. 合 同 书, 证 明 原 告 和 被 告 曾 签 订 了 合 同 23 邮 寄 送 达 中, 挂 号 回 执 上 注 明 的 收 件 日 期 与 送 达 回 证 上 注 明 的 收 件 日 期 不 一 致 的, 送 达 日 期 应 当 是 哪 一 天?( ) A. 法 院 交 邮 局 挂 号 的 日 期 B. 诉 讼 文 书 寄 到 的 日 期 C. 挂 号 回 执 上 注 明 的 收 件 日 期 D. 送 达 回 证 上 注 明 的 收 件 日 期 24 当 事 人 甲 乙 分 别 于 4 月 16 日 4 月 19 日 收 到 人 民 法 院 一 审 判 决, 当 年 国 家 规 定 5 月 1 日 至 5 月 3 日 放 假, 关 于 甲 乙 的 上 诉 期,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甲 的 上 诉 期 至 4 月 30 日 届 满 B. 甲 的 上 诉 期 和 乙 一 起 从 4 月 20 日 起 计 算 C. 乙 于 5 月 3 日 将 上 诉 状 寄 出, 法 院 5 月 5 日 收 到, 过 了 上 诉 期 2

3 D. 甲 乙 的 上 诉 期 均 是 5 月 4 日 25 根 据 我 国 民 事 诉 讼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人 民 法 院 不 可 以 对 下 列 民 事 案 件 先 予 执 行 :( ) A. 农 民 工 要 求 某 公 司 支 付 所 拖 欠 工 资 的 案 件 B. 张 某 要 求 儿 子 给 付 赡 养 费 的 案 件 C. 王 某 诉 李 某 人 身 侵 权 要 求 李 某 给 付 医 疗 费 的 案 件 D. 买 卖 合 同 中 张 某 要 求 赵 某 支 付 违 约 金 的 案 件 26 甲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发 现 其 所 属 的 乙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有 一 生 效 的 判 决 确 有 错 误, 决 定 提 起 再 审, 现 问 此 再 审 案 件 的 诉 讼 费 用 由 谁 交 纳?( ) A. 由 当 事 人 双 方 平 分 缴 纳 B. 不 预 交, 由 最 终 败 诉 方 负 担 C. 人 民 法 院 决 定 由 谁 负 担 D. 不 再 缴 纳 诉 讼 费 用 27 李 某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要 求 判 决 与 王 某 离 婚 法 院 经 审 查 后 认 为 两 人 感 情 基 础 尚 好, 因 而 判 决 不 予 离 婚, 根 据 上 述 情 况,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王 某 在 判 决 生 效 6 个 月 内 又 起 诉, 由 于 无 新 情 况 新 理 由, 因 此 人 民 法 院 未 予 受 理 B. 李 某 以 有 新 情 况 新 理 由 为 由, 在 判 决 生 效 6 个 月 内 又 起 诉, 人 民 法 院 应 予 受 理 C. 李 某 尽 管 有 新 情 况 新 理 由, 但 由 于 是 在 判 决 生 效 6 个 月 内 起 诉 的, 因 此 人 民 法 院 不 予 受 理 D. 李 某 尽 管 无 新 情 况 新 理 由, 仍 然 在 判 决 生 效 6 个 月 后 又 起 诉, 人 民 法 院 不 予 受 理 28 关 于 简 易 程 序 和 普 通 程 序 的 关 系, 下 列 说 法 错 误 的 是 :( ) A. 简 易 程 序 和 普 通 程 序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相 互 转 化 B. 简 易 程 序 和 普 通 程 序 都 是 独 立 的 诉 讼 程 序 C. 简 易 程 序 是 普 通 程 序 的 前 置 程 序 和 辅 助 程 序 D. 普 通 程 序 适 用 于 所 有 法 院, 简 易 程 序 只 适 用 于 基 层 法 院 及 其 派 出 法 庭 29 彭 某 是 一 民 事 案 件 当 事 人, 其 对 法 院 的 一 审 判 决 不 服, 提 起 上 诉, 后 又 想 撤 回 上 诉, 下 列 关 于 上 诉 的 提 起 和 撤 回 上 诉 的 方 法 后 果 表 述 错 误 的 是 :( ) A. 彭 某 欲 提 起 上 诉 必 须 以 书 面 方 式 提 出 B. 撤 回 上 诉 须 经 法 院 审 查 同 意 C. 彭 某 撤 回 上 诉 后 如 反 悔, 在 上 诉 期 内 仍 可 再 次 上 诉 D. 上 诉 一 经 撤 回, 一 审 判 决 即 行 生 效 年 4 月, 黄 小 武 诉 黄 亮 给 付 赡 养 费 一 案 由 D 市 C 区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判 决, 确 定 黄 亮 每 月 给 黄 小 武 赡 养 费 80 元 1998 年 8 月, 黄 小 武 又 到 D 市 C 区 人 民 法 院 递 交 起 诉 状, 要 求 每 月 的 赡 养 费 增 加 到 240 元 对 于 黄 小 武 的 这 一 行 为,D 市 C 区 人 民 法 院 应 当 如 何 处 理? ( ) A. 按 通 常 的 起 诉 行 为 看 待, 作 为 新 案 处 理 B. 按 申 请 再 审 处 理 C. 根 据 一 事 不 再 理 原 则, 裁 定 不 予 受 理 D. 不 予 立 案, 并 告 知 黄 小 武 此 事 只 能 由 他 们 双 方 自 己 协 商 解 决 31 人 民 法 院 就 当 事 人 提 出 的 对 已 经 发 生 法 律 效 力 的 判 决 或 裁 定 的 申 诉, 经 过 复 查, 认 为 原 判 决 裁 定 正 确, 申 诉 无 理 的, 应 当 :( ) A. 判 决 驳 回 B. 通 知 驳 回 C. 裁 定 驳 回 D. 决 定 驳 回 32 赵 某 诉 吴 某 侵 权 一 案 经 一 审 判 决 以 后, 吴 某 不 服 提 起 上 诉, 二 审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审 理 后 维 持 原 判 后 来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经 由 审 判 监 督 程 序 将 本 案 提 审, 省 高 院 认 为 本 案 根 本 就 不 符 合 民 事 诉 讼 法 规 定 的 受 理 条 件 的, 省 高 院 应 当 :( ) A. 裁 定 撤 销 一 二 审 判 决, 驳 回 起 诉 B. 撤 销 原 判, 发 回 二 审 法 院 重 审 C. 撤 销 原 判, 发 回 一 审 法 院 重 审 D. 要 求 原 告 撤 诉 33 原 法 人 因 合 并 而 消 灭 的, 作 为 诉 讼 权 利 的 承 担 者 应 是 ( ) A 原 法 人 B 合 并 后 的 法 人 C 上 级 单 位 D 其 他 法 人 34 甲 急 于 和 乙 签 订 一 份 合 同, 但 甲 一 时 找 不 到 合 同 专 用 章, 遂 借 用 丙 的 合 同 专 用 章 和 乙 签 3

4 订 了 合 同, 后 甲 乙 在 履 行 合 同 时 发 生 纠 纷, 乙 应 当 以 谁 为 被 告?( ) A 以 甲 为 被 告 B 以 丙 为 被 告 C 以 甲 或 丙 为 被 告 D 以 甲 和 并 为 共 同 被 告 35 人 民 法 院 在 庭 审 过 程 中, 原 告 李 某 未 经 法 庭 许 可 中 途 退 庭, 法 院 可 以 ( ) A 驳 回 起 诉 B 适 用 拘 传 C 按 撤 诉 处 理 D 缺 席 判 决 36 对 被 劳 动 教 养 的 人 提 起 的 诉 讼, 由 ( )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A 原 告 住 所 地 B 被 告 住 所 地 C 被 告 经 常 居 住 地 D 劳 动 教 养 地 37 有 权 提 出 管 辖 区 异 议 的 诉 讼 参 与 人 是 ( ) A 本 诉 的 原 告 被 告 有 独 立 请 求 权 的 第 三 人 B 本 诉 的 原 告 和 被 告 C 本 诉 的 原 告 被 告 有 独 立 请 求 权 的 第 三 人 以 及 无 独 立 请 求 权 的 第 三 人 D 仅 限 于 本 诉 的 被 告 38 甲 厂 欠 乙 厂 货 款 5 万 元, 甲 厂 并 入 丙 厂 之 后, 乙 厂 要 追 索 货 款, 向 法 院 起 诉, 应 将 其 列 为 被 告 的 是 ( ) A 丙 厂 B 丙 厂 厂 长 C 甲 厂 D 甲 厂 厂 长 39 无 需 经 被 代 表 的 当 事 人 同 意, 诉 讼 代 表 人 就 可 以 实 施 的 诉 讼 行 为 有 ( ) A 变 更 诉 讼 请 求 B 进 行 和 解 C 申 请 回 避 D 承 认 对 方 当 事 人 的 诉 讼 请 求 40 在 民 事 诉 讼 中, 下 列 哪 种 人 可 以 作 为 委 托 代 理 人?( ) A 受 过 刑 事 处 罚 的 人 B 限 制 行 为 能 力 人 C 可 能 损 害 被 代 理 人 利 益 的 人 D 人 民 法 院 认 为 不 宜 作 诉 讼 代 理 人 的 人 41 在 侵 权 损 害 赔 偿 纠 纷 中, 受 害 人 被 侵 害 的 录 像 带, 在 诉 讼 证 据 中 属 于 ( ) A 书 证 B 物 证 C 视 听 资 料 D 证 人 证 言 42 根 据 我 国 民 事 诉 讼 法 的 规 定, 不 能 作 为 证 人 的 是 ( ) A 与 案 件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人 B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的 人 C 不 能 正 确 表 达 意 志 的 人 D 未 成 年 人 二 多 项 选 择 题 1 下 列 属 于 我 国 民 事 审 判 基 本 制 度 的 有 ( ) A 合 议 制 度 B 公 开 审 判 制 度 C 回 避 制 度 D 两 审 终 审 制 度 2 下 列 哪 些 情 形 是 审 判 人 员 回 避 的 理 由?( ) A 审 判 人 员 与 本 案 有 利 害 关 系 B 审 判 人 员 是 诉 讼 代 理 人 的 近 亲 属 C 审 判 人 员 是 本 案 当 事 人 的 近 亲 属 D 审 判 人 员 受 过 纪 律 处 分 3 以 下 属 于 裁 定 管 辖 的 是 ( ) A 专 属 管 辖 B 移 送 管 辖 C 指 定 管 辖 D 管 辖 权 的 转 移 4 委 托 代 理 人 须 有 被 代 理 人 特 别 授 权 才 可 处 分 的 权 利 包 括 ( ) A 承 认 诉 讼 请 求 B 进 行 和 解 C 进 行 辩 论 D 提 起 上 诉 5 必 要 共 同 诉 讼 的 特 点 主 要 表 现 为 ( ) A 共 同 诉 讼 人 必 须 共 同 参 见 诉 讼 B 当 事 人 一 方 或 双 方 为 二 人 以 上 C 共 同 诉 讼 人 行 为 的 一 致 性 D 诉 讼 中 止 的 共 同 性 6 下 列 哪 些 人 可 以 作 为 证 人 ( ) A 精 神 病 人 B 被 关 押 在 监 狱, 且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的 罪 犯 C 与 案 件 裁 判 结 果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人 D 未 成 年 人 7 在 下 列 侵 权 案 件 中, 哪 些 属 于 证 明 责 任 倒 置 的 情 形 ( ) A 因 新 产 品 制 造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引 起 的 专 利 侵 权 诉 讼 B 高 度 危 险 作 业 致 人 损 害 的 侵 权 诉 讼 C 因 缺 陷 产 品 致 人 损 害 的 侵 权 诉 讼 D 因 共 同 危 险 行 为 致 人 损 害 的 侵 权 诉 讼 8 根 据 诉 讼 费 用 交 纳 办 法 的 规 定, 属 于 免 交 诉 讼 费 用 的 情 形 的 有 ( ) 4

5 A 残 疾 人 无 固 定 生 活 来 源 的 B 追 索 赡 养 费 扶 养 费 抚 育 费 抚 恤 金 的 C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对 象 D 农 村 特 困 定 期 救 济 对 象 9 二 审 法 院 对 上 诉 案 件 进 行 审 理 后, 应 分 别 不 同 情 况, 作 出 如 下 判 决 ( ) A 驳 回 上 诉 维 持 原 判 B 依 法 改 判 C 启 动 再 审 D 发 回 重 审 10 某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发 现 本 院 某 一 审 案 件 确 有 错 误 需 要 再 审, 有 权 提 起 再 审 的 是 ( ) A 院 长 B 审 判 委 员 会 C 原 审 案 件 的 合 议 庭 D 审 判 长 11 某 购 销 合 同 纠 纷 的 当 事 人 以 火 车 票 面 上 记 载 的 地 点 和 时 间 为 依 据, 来 证 明 购 销 合 同 签 订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该 火 车 票 属 于 ( ) A 直 接 证 据 B 间 接 证 据 C 原 始 证 据 D 物 证 12 根 据 民 事 诉 讼 法 有 关 管 辖 的 规 定, 下 列 哪 些 民 事 诉 讼 由 原 告 住 所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 A. 天 津 市 张 某 对 旅 居 美 国 的 李 某 提 起 离 婚 之 诉 B. 北 京 市 王 某 对 被 宣 告 失 踪 人 赵 某 提 起 离 婚 之 诉 C. 吉 林 市 孙 某 对 被 劳 动 教 养 的 陈 某 提 起 侵 权 之 诉 D. 长 春 市 吴 某 对 被 监 禁 的 杨 某 提 起 的 侵 权 之 诉 13 在 民 事 诉 讼 中, 下 列 哪 些 人 不 能 作 为 委 托 代 理 人?( ) A. 受 过 刑 事 处 罚 的 人 B. 限 制 行 为 能 力 的 人 C. 可 能 损 害 被 代 理 人 利 益 的 人 D. 人 民 法 院 认 为 不 宜 作 诉 讼 代 理 人 的 人 14 我 国 民 事 诉 讼 法 规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包 括 ( ) A 检 察 监 督 原 则 B 处 分 原 则 C 辩 论 原 则 D 法 院 调 解 原 则 15 因 继 承 遗 产 而 发 生 的 诉 讼, 应 由 ( ) A 由 被 继 承 人 生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B 由 主 要 遗 产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C 被 告 住 所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D 原 告 住 所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16 ( ) 不 具 有 民 事 诉 讼 行 为 能 力 A 18 岁 以 下 未 成 年 人 B 16 岁 以 下 未 成 年 人 C 精 神 病 患 者 D 有 生 理 缺 陷 的 人 17 民 事 证 据 规 定 第 4 条 规 定 的 下 列 情 形 中, 不 属 于 举 证 责 任 倒 置 的 是 :( ) A. 高 度 危 险 作 业 致 人 损 害 的 侵 权 诉 讼, 由 加 害 人 就 受 害 人 故 意 造 成 损 害 的 事 实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B. 因 环 境 污 染 引 起 的 损 害 赔 偿 诉 讼, 由 加 害 人 就 其 行 为 与 损 害 结 果 之 间 不 存 在 因 果 关 系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C. 因 缺 陷 产 品 致 人 损 害 的 侵 权 诉 讼, 由 产 品 的 生 产 者 就 法 律 规 定 的 免 责 事 由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D. 饲 养 动 物 致 人 损 害 的 侵 权 诉 讼, 由 动 物 饲 养 人 或 者 管 理 人 就 受 害 人 有 过 错 或 者 第 三 人 有 过 错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18 下 列 哪 些 情 况, 人 民 法 院 应 当 裁 定 解 除 财 产 保 全 措 施?( ) A. 申 请 人 甲 公 司 在 法 院 采 取 了 诉 前 财 产 保 全 措 施 后 15 日 内 未 起 诉 B. 被 申 请 人 乙 公 司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供 了 担 保 C. 甲 公 司 在 财 产 保 全 期 间 撤 回 了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同 意 其 撤 回 申 请 的 D. 被 申 请 人 提 出 了 复 议, 人 民 法 院 确 认 被 申 请 人 复 议 意 见 有 理, 而 作 出 新 裁 定, 撤 销 原 财 产 保 全 裁 定 19 下 列 哪 些 事 实 属 于 无 需 证 明 的 事 实 ( ) A 一 方 当 事 人 在 诉 讼 中 向 法 院 承 认 对 方 当 事 人 所 主 张 的 不 利 于 自 己 的 案 件 主 要 事 实 B 一 定 区 域 内 大 多 数 人 都 知 道 的 事 实 C 从 已 知 的 事 实 推 论 推 断 出 的 另 一 事 实 D 生 效 判 决 所 确 定 的 事 实 20 送 达 的 效 力 包 括 ( ) A 受 送 达 人 实 施 有 关 诉 讼 行 为 行 使 诉 讼 权 利 履 行 诉 讼 义 务 的 起 始 日 期 得 以 确 定 B 受 送 达 人 接 受 送 达 的 诉 讼 文 书 后, 若 未 依 法 律 规 定 或 诉 讼 文 书 的 要 求 实 施 一 定 的 诉 讼 行 5

6 为, 将 承 担 程 序 法 上 的 相 应 后 果 C 引 起 某 些 诉 讼 法 律 关 系 的 发 生 或 消 灭 D 送 达 是 某 些 诉 讼 文 书 发 生 法 律 效 力 的 条 件 之 一 21 法 院 提 起 再 审 程 序 必 须 具 备 的 条 件 是 ( ) A 判 决 裁 定 已 经 发 生 法 律 效 力 B 判 决 裁 定 确 有 错 误 C 有 新 的 证 据 D 没 有 超 过 两 年 时 效 22 下 列 关 于 再 审 案 件 审 判 正 确 的 表 述 是 ( ) A 裁 定 终 止 原 判 决 的 执 行 B 另 外 组 成 合 议 庭 C 分 别 适 用 第 一 第 二 审 程 序 审 理 D 可 以 进 行 调 解 23 法 定 诉 讼 代 理 权 因 以 下 客 观 情 况 的 出 现 而 消 灭 :( ) A. 患 精 神 病 的 被 代 理 人 痊 愈 而 恢 复 诉 讼 行 为 能 力 B. 被 代 理 人 年 满 16 周 岁 C. 法 定 诉 讼 代 理 人 与 被 代 理 人 之 间 的 收 养 关 系 消 灭 D. 法 定 诉 讼 代 理 人 丧 失 诉 讼 行 为 能 力 24 民 事 证 据 规 定 第 4 条 规 定 的 下 列 情 形 中, 不 属 于 举 证 责 任 倒 置 的 是 :( ) A. 高 度 危 险 作 业 致 人 损 害 的 侵 权 诉 讼, 由 加 害 人 就 受 害 人 故 意 造 成 损 害 的 事 实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B. 因 环 境 污 染 引 起 的 损 害 赔 偿 诉 讼, 由 加 害 人 就 其 行 为 与 损 害 结 果 之 间 不 存 在 因 果 关 系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C. 因 缺 陷 产 品 致 人 损 害 的 侵 权 诉 讼, 由 产 品 的 生 产 者 就 法 律 规 定 的 免 责 事 由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D. 饲 养 动 物 致 人 损 害 的 侵 权 诉 讼, 由 动 物 饲 养 人 或 者 管 理 人 就 受 害 人 有 过 错 或 者 第 三 人 有 过 错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25 下 列 哪 些 情 况, 人 民 法 院 应 当 裁 定 解 除 财 产 保 全 措 施?( ) A. 申 请 人 甲 公 司 在 法 院 采 取 了 诉 前 财 产 保 全 措 施 后 15 日 内 未 起 诉 B. 被 申 请 人 乙 公 司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供 了 担 保 C. 甲 公 司 在 财 产 保 全 期 间 撤 回 了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同 意 其 撤 回 申 请 的 D. 被 申 请 人 提 出 了 复 议, 人 民 法 院 确 认 被 申 请 人 复 议 意 见 有 理, 而 作 出 新 裁 定, 撤 销 原 财 产 保 全 裁 定 26 当 事 人 申 请 司 法 救 助,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人 民 法 院 应 当 准 予 免 交 诉 讼 费 用 :( ) A. 残 疾 人 无 固 定 生 活 来 源 的 B. 追 索 赡 养 费 扶 养 费 抚 育 费 抚 恤 金 的 C.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对 象 农 村 特 困 定 期 救 济 对 象 农 村 五 保 供 养 对 象 或 者 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人 员, 无 其 他 收 入 的 D. 因 见 义 勇 为 或 者 为 保 护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致 使 自 身 合 法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本 人 或 者 其 近 亲 属 请 求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的 27 下 列 案 件 哪 些 应 该 由 法 院 裁 定 诉 讼 终 结?( ) A. 原 告 李 某 在 诉 讼 中 车 祸 身 亡, 其 子 愿 意 代 替 其 继 续 参 加 诉 讼 B. 被 告 张 某 在 诉 讼 中 急 病 去 世, 但 是 留 下 了 300 万 元 的 遗 产 C. 张 某 和 李 某 在 闹 离 婚, 结 果 一 方 在 法 庭 上 情 绪 过 于 激 动 心 脏 病 突 发 去 世 D. 李 某 意 欲 与 其 养 母 孙 某 解 除 收 养 关 系 从 而 逃 避 赡 养 责 任, 结 果 诉 讼 中 李 某 被 愤 怒 的 邻 居 不 小 心 重 伤 致 死 28 甲 与 乙 因 为 遗 产 继 承 发 生 纠 纷 诉 至 法 院, 法 院 认 为 案 件 事 实 清 楚 争 议 不 大, 遂 决 定 适 用 简 易 程 序 进 行 审 理 在 案 件 审 理 过 程 中, 甲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调 查 收 集 证 据, 乙 申 请 证 人 丙 出 庭 作 证 关 于 该 案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哪 些?( ) A. 甲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调 查 收 集 证 据 应 当 在 举 证 期 限 届 满 前 提 出 B. 乙 申 请 证 人 出 庭 作 证 应 当 在 举 证 期 限 届 满 前 提 出 C. 甲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调 查 收 集 证 据, 不 得 迟 于 举 证 期 限 前 7 日 6

7 D. 乙 申 请 证 人 丙 出 庭 作 证, 应 当 在 举 证 期 限 届 满 10 日 前 提 出, 并 经 人 民 法 院 许 可 29 在 裁 定 中, 可 以 提 起 上 诉 的 是 :( ) A. 不 予 受 理 的 裁 定 B. 对 管 辖 权 有 异 议 的 裁 定 C. 财 产 保 全 和 先 予 执 行 的 裁 定 D. 驳 回 起 诉 的 裁 定 30 甲 公 司 诉 乙 公 司 侵 权 一 案, 在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二 审 判 决 之 后, 甲 公 司 新 发 现 一 重 要 证 据, 遂 向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再 审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受 理 后, 甲 公 司 与 乙 公 司 达 成 了 调 解 协 议 在 此 情 况 下, 下 列 哪 些 说 法 是 错 误 的?( ) A. 由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撤 销 原 判 决 的 裁 定 B. 由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制 作 调 解 书 并 注 明 撤 销 原 判 决 C. 在 当 事 人 达 成 调 解 协 议 的 同 时, 该 判 决 自 动 撤 销 D. 制 作 调 解 书 送 达 当 事 人 双 方 后, 该 判 决 视 为 撤 销 31 当 事 人 申 请 司 法 救 助,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人 民 法 院 应 当 准 予 免 交 诉 讼 费 用 :( ) A. 残 疾 人 无 固 定 生 活 来 源 的 B. 追 索 赡 养 费 扶 养 费 抚 育 费 抚 恤 金 的 C.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对 象 农 村 特 困 定 期 救 济 对 象 农 村 五 保 供 养 对 象 或 者 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人 员, 无 其 他 收 入 的 D. 因 见 义 勇 为 或 者 为 保 护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致 使 自 身 合 法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本 人 或 者 其 近 亲 属 请 求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的 32 下 列 案 件 哪 些 应 该 由 法 院 裁 定 诉 讼 终 结?( ) A. 原 告 李 某 在 诉 讼 中 车 祸 身 亡, 其 子 愿 意 代 替 其 继 续 参 加 诉 讼 B. 被 告 张 某 在 诉 讼 中 急 病 去 世, 但 是 留 下 了 300 万 元 的 遗 产 C. 张 某 和 李 某 在 闹 离 婚, 结 果 一 方 在 法 庭 上 情 绪 过 于 激 动 心 脏 病 突 发 去 世 D. 李 某 意 欲 与 其 养 母 孙 某 解 除 收 养 关 系 从 而 逃 避 赡 养 责 任, 结 果 诉 讼 中 李 某 被 愤 怒 的 邻 居 不 小 心 重 伤 致 死 33 甲 与 乙 因 为 遗 产 继 承 发 生 纠 纷 诉 至 法 院, 法 院 认 为 案 件 事 实 清 楚 争 议 不 大, 遂 决 定 适 用 简 易 程 序 进 行 审 理 在 案 件 审 理 过 程 中, 甲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调 查 收 集 证 据, 乙 申 请 证 人 丙 出 庭 作 证 关 于 该 案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哪 些?( ) A. 甲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调 查 收 集 证 据 应 当 在 举 证 期 限 届 满 前 提 出 B. 乙 申 请 证 人 出 庭 作 证 应 当 在 举 证 期 限 届 满 前 提 出 C. 甲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调 查 收 集 证 据, 不 得 迟 于 举 证 期 限 前 7 日 D. 乙 申 请 证 人 丙 出 庭 作 证, 应 当 在 举 证 期 限 届 满 10 日 前 提 出, 并 经 人 民 法 院 许 可 34 在 裁 定 中, 可 以 提 起 上 诉 的 是 :( ) A. 不 予 受 理 的 裁 定 B. 对 管 辖 权 有 异 议 的 裁 定 C. 财 产 保 全 和 先 予 执 行 的 裁 定 D. 驳 回 起 诉 的 裁 定 35 甲 公 司 诉 乙 公 司 侵 权 一 案, 在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二 审 判 决 之 后, 甲 公 司 新 发 现 一 重 要 证 据, 遂 向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再 审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受 理 后, 甲 公 司 与 乙 公 司 达 成 了 调 解 协 议 在 此 情 况 下, 下 列 哪 些 说 法 是 错 误 的?( ) A. 由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撤 销 原 判 决 的 裁 定 B. 由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制 作 调 解 书 并 注 明 撤 销 原 判 决 C. 在 当 事 人 达 成 调 解 协 议 的 同 时, 该 判 决 自 动 撤 销 D. 制 作 调 解 书 送 达 当 事 人 双 方 后, 该 判 决 视 为 撤 销 36 根 据 民 事 诉 讼 法 有 关 管 辖 的 规 定, 下 列 哪 些 民 事 诉 讼 由 原 告 住 所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 ) A. 天 津 市 张 某 对 旅 居 美 国 的 李 某 提 起 离 婚 之 诉 7

8 B. 北 京 市 王 某 对 被 宣 告 失 踪 人 赵 某 提 起 离 婚 之 诉 C. 吉 林 市 孙 某 对 被 劳 动 教 养 的 陈 某 提 起 侵 权 之 诉 D. 长 春 市 吴 某 对 被 监 禁 的 杨 某 提 起 的 侵 权 之 诉 37 在 民 事 诉 讼 中, 下 列 哪 些 人 不 能 作 为 委 托 代 理 人?( ) A. 受 过 刑 事 处 罚 的 人 B. 限 制 行 为 能 力 的 人 C. 可 能 损 害 被 代 理 人 利 益 的 人 D. 人 民 法 院 认 为 不 宜 作 诉 讼 代 理 人 的 人 38 法 定 诉 讼 代 理 权 因 以 下 客 观 情 况 的 出 现 而 消 灭 :( ) A. 患 精 神 病 的 被 代 理 人 痊 愈 而 恢 复 诉 讼 行 为 能 力 B. 被 代 理 人 年 满 16 周 岁 C. 法 定 诉 讼 代 理 人 与 被 代 理 人 之 间 的 收 养 关 系 消 灭 D. 法 定 诉 讼 代 理 人 丧 失 诉 讼 行 为 能 力 39 下 列 情 形 下, 法 院 通 过 适 用 哪 些 程 序 对 案 件 实 行 一 审 终 审 ( ) A 特 别 程 序 B 督 促 程 序 C 公 示 催 告 程 序 D 企 业 法 人 破 产 还 债 程 序 三 简 答 题 1 简 述 区 分 本 证 与 反 证 的 意 义 2 简 述 起 诉 的 条 件 3 简 述 诉 讼 费 用 制 度 的 意 义 4 简 述 简 易 程 序 的 适 用 范 围 5 简 述 提 起 上 诉 的 条 件 6 简 述 民 事 诉 讼 证 据 的 构 成 要 件 7 简 述 二 审 程 序 与 一 审 程 序 的 主 要 区 别 8 简 述 证 明 责 任 的 作 用 9 简 述 法 院 调 解 的 原 则 10 简 述 诉 讼 上 自 认 的 构 成 要 件 11 简 述 当 事 人 申 请 再 审 的 条 件 四 论 述 题 1 试 述 普 通 共 同 诉 讼 与 必 要 共 同 诉 讼 的 区 别 2 试 论 民 事 诉 讼 法 的 处 分 原 则 3 试 述 民 事 诉 讼 法 的 处 分 原 则 4 试 述 民 事 诉 讼 法 的 辩 论 原 则 5 试 述 公 开 审 判 制 度 的 意 义 6 试 述 再 审 程 序 的 意 义 8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认 为 被 告 省 社 保 局 核 发 依 据 的 文 件 错 误 导 致 少 发 放 77,148.00 元 原 告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向 吉 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人 社 厅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该 机 关 于 9 月

认 为 被 告 省 社 保 局 核 发 依 据 的 文 件 错 误 导 致 少 发 放 77,148.00 元 原 告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向 吉 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人 社 厅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该 机 关 于 9 月 号 长 春 市 朝 阳 区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原 告 王 贵 江, 男, 现 住 吉 林 省 乾 安 县 委 托 代 理 人 杨 艳, 吉 林 志 强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2014) 朝 行 初 字 第 50 号 被 告 吉 林 省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局, 住 所 地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西 民 主 大 街 959 法 定 代 表 人 蒋 延 辉,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险 人 支 付 的 仲 裁 或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事 先 经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支 付 的 其 他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费 用 ( 以 下 简 称 法 律 费 用 ),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保 险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负 责 赔 偿 责 任 免 除 第 五 条 出 现

险 人 支 付 的 仲 裁 或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事 先 经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支 付 的 其 他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费 用 ( 以 下 简 称 法 律 费 用 ),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保 险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负 责 赔 偿 责 任 免 除 第 五 条 出 现 永 诚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会 计 师 执 业 责 任 保 险 条 款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保 险 凭 证 以 及 批 单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凡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承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业 务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证 券 代 码 :300170 证 券 简 称 : 汉 得 信 息 公 告 编 号 :2016-032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2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期 解 锁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 票 简 称 : 利 尔 化 学 股 票 代 码 :002258 公 告 编 号 :2016-021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016 年 2 月 25 日, 利 尔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证 券 代 码 :601998 证 券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6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 证 券 代 码 :000869 200869 证 券 简 称 : 张 裕 A 张 裕 B 公 告 编 号 :2016-005 烟 台 张 裕 葡 萄 酿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烟 台 张 裕 葡 萄 酿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就 提 名 王 仕 刚 为 烟 台 张 裕 葡 萄 酿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独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纪律处分与程序

纪律处分与程序 金 融 理 财 师 纪 律 处 分 办 法 ( 试 行 )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2 第 二 章 违 纪 行 为 的 界 定 和 纪 律 处 分 的 种 类... 2 第 三 章 纪 律 处 分 程 序... 3 第 一 节 受 理 与 调 查... 3 第 二 节 拟 定 处 分... 3 第 三 节 听 证... 4 第 四 节 结 论... 4 第 五 节 复 议... 4 第 六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解 读 一 什 么 是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又 称 信 用 交 易, 是 指 投 资 者 向 具 有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资 格 的 证 券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物, 借 入 资 金 买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或 借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并 卖 出 的 行 为 与 现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词 语 涵 义 及 适 用 语 言 第 一 条 下 列 名 词 和 用 语, 除 上 下 文 另 有 规 定 外, 具 有 本 条 所 赋 予 的 涵 义 : 一 工 程 项 目 是 指 发 包 人 委 托 监 理 人 实 施 建 设 监 理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二 发 包 人 是 指 承 担 直 接 投 资 责 任 的 委 托 监 理 业 务 的 法 人 以 及 其

More information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发 行 人 ) 与 ( 质 权 代 理 人 ) 之 2011 年 汉 江 水 利 水 电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质 押 协 议 2011 年 4 月 7 日 出 质 人 ( 甲 方 ): 汉 江 水 利 水 电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地 址 ): 湖 北 省 丹 江 口 市 环 形 路 3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贺 平 质 权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三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关 问 答 141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等 级 划 分 吗? 答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等 级 分 为 甲 级 乙 级 和 暂 定 级 三 个 等 级 142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几 年? 答 : 暂 定 级 资 格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乙 级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证 券 代 码 :600433 股 票 简 称 : 冠 豪 高 新 广 东 冠 豪 高 新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简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广 东 冠 豪 高 新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 冠 豪 高 新 股 票 代 码 :60043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 林 广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证 券 代 码 :000982 证 券 简 称 : 中 银 绒 业 公 告 编 号 :2014-83 宁 夏 中 银 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流 程 的 提 示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Treaty on Extradition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Republic of Portugal.doc

Microsoft Word - Treaty on Extradition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Republic of Portugal.doc 中 国 华 人 葡 民 萄 共 牙 和 国 葡 萄 牙 共 和 国 引 渡 条 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和 葡 萄 牙 共 和 国 引 渡 条 约 作, 决 中 在 华 相 人 互 民 尊 共 重 和 主 国 权 和 葡 平 萄 等 牙 互 共 利 的 和 基 国 础 ( 上 以 下, 简 为 促 进 两 方 国 ), 定 一 缔 结 引 本 渡 条 义 约 务, 并 达 成 协 议 如 下

More information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证 券 代 码 :300015 证 券 简 称 : 爱 尔 眼 科 编 号 :2013-047 爱 尔 眼 科 医 院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预 留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鉴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风 险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2007 年 6 月 27 日 实 施 2010 年 2 月 20 日 第 一 次 修 订 2012 年 5 月 31 日 第 二 次 修 订 2013 年 8 月 30 日 第 三 次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期 货 交 易 风 险 管 理, 保 护 期 货 交 易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rules_ch.doc

Microsoft Word - rules_ch.doc 限 量 分 发 联 合 国 教 育 科 学 及 文 化 组 织 促 使 文 化 财 产 送 回 原 有 国 或 归 还 非 法 占 有 的 文 化 财 产 政 府 间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1 条 -- 委 员 1.1 促 使 文 化 财 产 送 回 原 有 国 或 归 还 非 法 占 有 的 文 化 财 产 政 府 间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为 委 员 会, 由 大 会 例 会

More information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修 订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及 托 管 协 议 部 分 条 款 的 公 告 为 满 足 投 资 者 的 理 财 需 求, 根 据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原 基 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约 定, 博 时 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 银 川 市 司 法 局 行 政 处 罚 流 程 图 ( 简 易 程 序 ) 适 用 条 件 : 违 法 事 实 确 凿 并 有 法 定 依 据, 对 公 民 处 以 50 元 以 下 对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 罚 款 或 者 警 告 的 行 政 处 罚 两 名 及 以 上 执 法 人 员 执 法, 出 示 执 法 证 件 调 查 取 证 : 查 明 并 确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中新大东方XX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费率

中新大东方XX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费率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中 新 大 东 方 [2014] 医 疗 保 险 035 中 新 大 东 方 附 加 学 生 住 院 医 疗 保 险 条 款 感 谢 您 选 择 了 我 们 - 中 新 大 东 方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阅 读 指 引 本 阅 读 指 引 旨 在 提 示 您 本 条 款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对 中 新 大 东 方 附 加 学 生 住 院 医 疗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试 论 后 民 权 时 代 美 国 黑 人 的 阶 层 分 化 和 族 裔 特 征 学 者 年 代 黑 人 中 产 阶 层 定 义 弗 瑞 泽 毕 林 斯 勒 马 克 艾 德 威 尔 逊 科 林 斯 兰 德 里 奥 力 威 夏 佩 罗 帕 锑 罗 收 入 来 源 于 从 事 可 以 定 义 为 白

试 论 后 民 权 时 代 美 国 黑 人 的 阶 层 分 化 和 族 裔 特 征 学 者 年 代 黑 人 中 产 阶 层 定 义 弗 瑞 泽 毕 林 斯 勒 马 克 艾 德 威 尔 逊 科 林 斯 兰 德 里 奥 力 威 夏 佩 罗 帕 锑 罗 收 入 来 源 于 从 事 可 以 定 义 为 白 蒿 琨 黑 人 中 产 阶 层 试 论 后 民 权 时 代 美 国 黑 人 的 阶 层 分 化 和 族 裔 特 征 学 者 年 代 黑 人 中 产 阶 层 定 义 弗 瑞 泽 毕 林 斯 勒 马 克 艾 德 威 尔 逊 科 林 斯 兰 德 里 奥 力 威 夏 佩 罗 帕 锑 罗 收 入 来 源 于 从 事 可 以 定 义 为 白 领 工 作 的 服 务 行 业 中 产 阶 层 的 成 就 由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保 了 旅 游 责 任 险 同 月 16 日, 王 晓 平 王 宪 珍 刘 应 珍 吕 冬 青 等 人 随 旅 游 团 从 天 水 出 发,4 月 18 日 晚 11 点 左 右 王 晓 平 王 宪 珍 刘 应 珍 吕 冬 青 等 人 乘 坐 地 接 社 昆 明 锦 爱 国 际 旅 行 社 租 用

保 了 旅 游 责 任 险 同 月 16 日, 王 晓 平 王 宪 珍 刘 应 珍 吕 冬 青 等 人 随 旅 游 团 从 天 水 出 发,4 月 18 日 晚 11 点 左 右 王 晓 平 王 宪 珍 刘 应 珍 吕 冬 青 等 人 乘 坐 地 接 社 昆 明 锦 爱 国 际 旅 行 社 租 用 云 南 省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 大 中 民 终 字 第 21 号 上 诉 人 ( 原 审 被 告 ) 大 理 茶 花 国 际 旅 行 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凤 武, 董 事 长 住 所 地 : 大 理 市 下 关 苍 山 路 17 号 A 幢 3 楼 委 托 代 理 人 杨 晓 松, 重 庆 恒 泽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禹 城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admin

admin 2015 年 司 法 考 试 民 事 诉 讼 与 仲 裁 法 专 题 精 讲 邱 振 启 新 浪 微 博 :@ 邱 振 启 专 题 一 民 事 诉 讼 基 本 理 论 一 民 事 纠 纷 及 其 解 决 方 式 1. 和 解 和 解 是 指 民 事 纠 纷 的 双 方 当 事 人, 就 争 执 的 问 题 进 行 协 商 并 达 成 协 议, 从 而 消 灭 争 执 的 行 为 诉 讼 外 调 解,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国 内 各 期 货 交 易 所 关 于 合 约 限 仓 方 面 的 规 定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经 纪 会 员 非 经 纪 会 员 和 客 户 的 期 货 合 约 在 不 同 时 期 限 仓 的 具 体 比 例 和 数 额 如 下 : ( 单 位 : ) 合 约 挂 牌 至 交 割 月 前 第 二 月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交 割 月 前 第 一 月 交 割 月 份 某 一 期 货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中 国 中 煤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 五 年 六 月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2 会 议 议 程... 4 会 议 通 知... 6 议 案 一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董 事 会 报 告 的 议 案... 19 议 案 二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监 事 会 报 告 的 议 案... 21 议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滨 州 市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 晓 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