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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陳 惠 珍 博 士 學 校 幼 小 銜 接 與 兒 童 適 應 探 討 : 小 一 教 師 的 觀 點 研 究 生 : 曹 美 華 撰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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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謝 誌 時 光 荏 苒, 回 首 來 時 路, 心 中 真 是 百 感 交 集 猶 記 當 初 第 一 次 上 課 的 情 景, 心 中 的 恐 懼 讓 我 直 想 打 退 堂 鼓, 可 是 一 路 走 來, 卻 也 到 了 提 交 正 式 論 文, 取 得 碩 士 學 位 之 際, 此 刻 的 我, 內 心 充 滿 了 無 限 的 感 恩 由 於 一 路 上 有 大 家 的 相 伴, 給 我 許 多 幫 助 與 鼓 勵, 才 有 今 日 的 研 究 成 果 我 要 由 衷 誠 摯 地 感 謝 過 去 許 許 多 多 的 師 長 們 在 研 究 所 時 期, 對 我 的 提 攜 與 照 顧, 也 要 感 謝 在 碩 士 班 進 修 期 間, 一 起 歡 笑 一 起 辛 苦 一 起 學 習 的 同 班 同 學 們, 因 為 你 們 優 秀 的 表 現, 激 勵 我 要 不 斷 努 力, 跟 你 們 同 窗 相 伴 是 我 的 榮 幸, 如 今 我 要 畢 業 了! 本 論 文 的 撰 寫 與 完 成, 首 先 要 特 別 感 謝 指 導 教 授 陳 惠 珍 老 師, 總 是 不 辭 辛 勞 的 全 力 協 助 指 導, 讓 我 能 順 利 完 成 論 文 的 寫 作 恩 師 陳 教 授 不 僅 學 養 豐 富 治 學 更 是 用 心 嚴 謹, 對 我 論 文 的 提 點 與 分 析, 總 是 清 楚 明 確 條 理 分 明, 讓 我 在 這 段 期 間 內 獲 益 良 多 同 時, 也 要 感 謝 協 助 本 論 文 口 試 的 鄭 教 授 瑞 菁 與 王 教 授 淑 清, 因 為 有 您 們 的 細 心 修 正 和 耐 心 指 導, 讓 論 文 撰 寫 過 程 中 的 盲 點 和 思 路 上 的 困 惑, 得 以 逐 漸 釐 清, 並 使 得 本 論 文 更 臻 完 善 另 外, 我 要 感 謝 所 有 參 與 訪 談 之 園 長 校 長 幼 小 教 師 與 家 長 們 的 協 助 及 讓 我 入 班 觀 察 的 四 個 班 級, 對 本 篇 論 文 功 不 可 沒, 在 此 致 上 無 限 的 謝 意 最 後, 特 別 要 感 謝 家 人 長 時 間 的 支 持 和 鼓 勵, 讓 我 能 夠 堅 持 到 底 感 謝 父 親 在 天 之 靈 的 保 佑, 謝 謝 母 親 公 公 婆 婆 的 體 諒 與 包 容 兒 子 文 澤 和 女 兒 文 伶 文 筠, 謝 謝 你 們 乖 巧 地 陪 伴 我 走 過 這 段 艱 苦 的 歲 月 更 要 謝 謝 我 的 另 一 伴 - 維 仁, 感 謝 你 在 生 活 中 對 我 的 扶 持 與 照 顧, 這 篇 論 文 若 沒 有 你 的 幫 忙 與 協 助, 我 無 法 順 利 完 成 你 是 我 生 命 中 最 重 要 的 支 柱, 有 了 你, 我 真 的 很 幸 福! 完 成 論 文 的 同 時, 心 中 充 滿 了 感 恩, 因 為 有 著 這 麼 多 支 持 的 動 力, 才 讓 這 本 論 文 得 以 產 生 謹 將 這 本 論 文 獻 給 我 最 愛 的 大 家, 願 將 此 時 此 刻 的 成 就 與 喜 悅, 與 你 們 一 起 分 享! 曹 美 華 謹 誌 2014 年 1 月 於 屏 東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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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學 校 幼 小 銜 接 與 兒 童 適 應 探 討.. 小 一 教 師 的 觀 點 摘 要 本 研 究 以 質 性 研 究 的 方 法 探 討 學 校 行 政 主 管 和 幼 小 教 師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觀 點 與 作 法 及 幼 小 銜 接 過 程 中 兒 童 的 適 應 狀 況 本 研 究 訪 談 園 長 校 長 二 位 幼 教 師 二 位 小 一 教 師 及 四 位 家 長 共 十 人, 入 班 觀 察 兩 班 大 班 和 兩 班 小 一 的 班 級 透 過 深 度 訪 談 參 與 觀 察 及 相 關 文 件 進 行 資 料 的 蒐 集, 藉 此 瞭 解 受 訪 者 的 想 法 與 作 法 及 兒 童 的 適 應 情 形 本 研 究 發 現 幼 兒 園 園 長 認 為 幼 小 銜 接 的 責 任 應 在 國 小, 在 幼 兒 園 階 段 應 培 養 孩 子 基 本 能 力 及 建 立 正 確 的 學 習 態 度 而 國 小 校 長 認 為 幼 小 銜 接 是 必 要 的, 但 國 小 的 努 力 還 不 夠, 應 更 積 極 主 動, 對 小 一 教 師 而 言, 也 充 滿 挑 戰 再 者, 本 研 究 從 生 活 作 息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課 業 學 習 常 規 教 導 及 人 際 關 係 等 五 個 層 面 探 討 幼 小 教 師 的 觀 點 與 作 法 及 兒 童 的 適 應 狀 況 研 究 發 現 幼 小 教 師 在 此 五 個 面 向 的 觀 點 與 作 法 略 有 異 同, 雖 有 各 自 的 看 法 與 作 法, 卻 仍 有 相 似 之 處, 所 以 幼 小 教 師 應 彼 此 互 動 與 了 解 而 大 班 兒 童 與 小 一 兒 童 的 學 習 適 應 情 形 也 大 致 相 同, 顯 示 對 一 些 孩 子 來 說, 雖 經 過 大 班 一 年 的 調 適, 但 進 入 小 一 仍 是 不 小 的 壓 力, 需 要 調 適 的 時 間 比 大 人 預 期 的 要 來 得 長, 也 需 要 大 人 從 旁 協 助 因 此, 從 幼 兒 園 到 國 小 一 年 級, 對 孩 子 來 說 仍 是 一 大 步, 需 要 大 人 耐 心 的 等 待 包 容 與 引 導, 才 能 順 利 跨 越 此 銜 接 階 段 本 研 究 也 發 現 幼 兒 園 的 幼 小 銜 接 應 將 重 心 放 在 孩 子 的 生 活 作 息 調 適 提 升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常 規 的 教 導 及 人 際 關 係, 而 非 課 業 的 學 習 至 上, 同 時 家 長 亦 應 調 整 心 態, 勿 因 害 怕 孩 子 會 輸 在 起 跑 點 上 而 徒 增 孩 子 的 壓 力 然 而 小 一 教 師 是 幼 小 銜 接 中 很 重 要 的 關 係 人, 居 於 關 鍵 的 角 色, 孩 子 能 否 順 利 銜 接 和 小 一 老 師 有 著 很 大 的 關 係 綜 觀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在 沒 有 設 計 銜 接 課 程 的 情 況 下, 小 一 教 師 若 能 在 生 活 作 息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課 業 學 習 常 規 教 導 人 際 關 係 等 五 個 層 面 做 好 銜 接 工 作 的 準 備, 將 能 使 孩 子 在 幼 小 階 段 的 銜 接 更 為 順 利 當 然 學 校 的 行 政 支 援 也 應 善 盡 職 責, 宜 多 關 切 幼 小 銜 接 的 事 宜, 給 予 老 師 更 為 周 全 的 支 持 與 協 助 因 此, 幼 小 銜 接 不 應 只 侷 限 於 注 音 符 號 和 數 學 等 課 程 的 學 習, 而 是 一 個 全 面 性 的 銜 接, 其 中 的 重 要 關 係 人 包 含 行 政 主 管 幼 小 教 師 家 長 等 都 應 相 互 配 合, 共 同 協 助 兒 童 跨 越 此 銜 接 階 段, 以 順 利 適 應 國 小 的 生 活 關 鍵 字 : 質 性 研 究 幼 小 銜 接 兒 童 適 應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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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Transition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and Child Adapt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irst Grade Teachers Abstract This study investigated how preschool and elementary school administrators and teachers viewed and handled transitions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and how children adjusted during such transitions. Using a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 this study observed two upper-level preschool classrooms and two first grade classrooms, and conducted interviews with a total of ten people, including the preschool director, the elementary school principal, two preschool teachers, two first grade teachers and four parents. Data were collected from in-depth interviews, participant observations and relevant literature to explore the interviewees opinions and methods as well as the adaptation of children. According to the study findings, the preschool director believed that elementary schools should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ransitions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while basic competence and a proper learning attitude should be developed among children at the preschool stage. As far as the elementary school principal was concerned, transitions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were necessary, and elementary schools should play a more active role to make up for the insufficient effort; such a task also posed challenges to first grade teachers. Moreover, this study investigated the preschool and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perspectives and methods as well as the adaptation of children from five aspects, namely daily routine, self-management skills, academic learning, teaching of norms and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and found slight similarities in the perspectives and methods adopted by preschool and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in regard to the five aspects, in spite of the fact that these teachers had their own opinions and approaches. Therefore, interactions and a mutual understanding should be necessary between preschool teachers and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Upper-level preschoolers and first graders also adapted themselves to learning in the roughly same way, which indicated that for certain children, entering first grade is quite stressful despite one-year adjustment at the preschool. They need more time to adjust than expected by adults and require assistance from adults. Hence, the transition from preschool to first grade represents a big leap for children, and they rely on the patience, tolerance and guidance by adults to smoothly go through the transition period. This study also found that preschools should place an emphasis on children s daily routine adjustment, enhancement of their self-management skills, teaching of V

8 norms and their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rather than academic learning, when the transition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is concerned. In the meanwhile, parents should adjust their mindset and avoid causing more stress to their children due to their worry that their children may lose at the starting point. On the other hand, first grade teachers play a critical role in the transitions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and significantly influence smooth transitions. It is concluded from the findings of this study that if first grade teachers can handle the transition tasks well in terms of daily routine, self-management skills, academic learning, teaching of norms and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the transition of children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will be smoother even without a transition program. School administrators should also fulfill their duties, paying more attention to the transition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and offering more comprehensive support and assistance to teachers. As a result, the transition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will not be limited to the learning of phonetic symbols, mathematics and other subjects but cover a comprehensive scope of work where the key persons involved, such as administrators, preschool and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and parents, cooperate with each other to jointly help children go through the transition and successfully adjust to elementary school. Keywords: qualitative research, transition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child adaptation VI

9 目 次 謝 誌 I 中 文 摘 要 III 英 文 摘 要 V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背 景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4 第 三 節 名 詞 釋 義 5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6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7 第 一 節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與 重 要 性 7 第 二 節 幼 小 銜 接 的 內 涵 11 第 三 節 幼 小 銜 接 相 關 理 論 17 第 四 節 幼 小 銜 接 的 作 法 23 第 五 節 幼 小 銜 接 過 程 中 兒 童 的 學 校 適 應 33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41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與 歷 程 41 第 二 節 研 究 設 計 45 第 三 節 資 料 整 理 與 分 析 56 第 四 節 研 究 的 可 信 賴 度 58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 59 第 一 節 幼 兒 園 園 長 與 教 師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觀 點 與 作 法 59 第 二 節 國 小 校 長 與 教 師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觀 點 與 作 法 90 第 三 節 幼 小 銜 接 過 程 中 兒 童 的 適 應 狀 況 111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135 第 一 節 結 論 135 第 二 節 建 議 145 第 三 節 研 究 限 制 148 VII

10 參 考 文 獻 149 一 中 文 部 分 149 二 西 文 部 分 153 附 錄 157 附 錄 一 訪 談 大 綱 157 附 錄 二 觀 察 面 向 表 159 附 錄 三 孔 雀 班 幼 兒 學 習 表 160 附 錄 四 長 頸 鹿 班 幼 兒 學 習 表 161 附 錄 五 一 年 甲 班 功 課 表 162 附 錄 六 一 年 乙 班 功 課 表 163 附 錄 七 屏 東 縣 健 康 國 小 學 生 家 長 職 業 調 查 表 164 附 錄 八 屏 東 縣 健 康 國 小 學 生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調 查 表 165 VIII

11 圖 次 圖 研 究 概 念 架 構 圖 42 圖 研 究 歷 程 圖 43 圖 研 究 進 度 甘 特 圖 44 IX

12 表 次 表 孔 雀 班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一 覽 表 48 表 孔 雀 班 家 長 職 業 分 布 一 覽 表 48 表 孔 雀 班 學 生 家 中 排 行 一 覽 表 48 表 長 頸 鹿 班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一 覽 表 48 表 長 頸 鹿 班 家 長 職 業 分 布 一 覽 表 49 表 長 頸 鹿 班 學 生 家 中 排 行 一 覽 表 49 表 一 年 甲 班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一 覽 表 49 表 一 年 甲 班 家 長 職 業 分 布 一 覽 表 49 表 一 年 甲 班 學 生 家 中 排 行 一 覽 表 50 表 一 年 乙 班 家 長 教 育 程 度 一 覽 表 50 表 一 年 乙 班 家 長 職 業 分 布 一 覽 表 50 表 一 年 乙 班 學 生 家 中 排 行 一 覽 表 50 表 受 訪 者 資 料 表 51 表 資 料 編 碼 代 號 範 例 表 57 X

13 第 一 章 緒 論 本 章 分 別 就 研 究 動 機 與 背 景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名 詞 釋 義 及 研 究 範 圍 等 加 以 說 明 之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背 景 今 年 七 月, 驪 歌 輕 唱, 兒 子 幼 兒 園 大 班 的 畢 業 典 禮, 令 人 難 忘, 也 讓 我 有 了 很 深 的 感 觸 與 體 認, 除 了 滿 心 的 喜 悅, 期 待 孩 子 即 將 邁 入 人 生 的 第 一 個 里 程 碑, 亦 多 了 一 些 擔 憂 與 惆 悵 猶 記 那 天 走 入 禮 堂, 映 入 眼 簾 的, 除 了 溫 馨 感 人 的 會 場 佈 置 外, 還 有 許 許 多 多 的 家 長, 大 手 牽 著 小 手, 懷 著 既 興 奮 又 期 待 的 心 情, 帶 著 寶 貝 們 來 參 加 他 們 人 生 的 第 一 個 畢 業 典 禮 每 個 小 朋 友 都 打 扮 的 帥 氣 漂 亮, 宛 如 小 王 子 小 公 主 般, 盛 裝 出 席 晚 宴 每 個 孩 子 都 是 父 母 的 掌 上 明 珠, 父 母 小 心 翼 翼 的 捧 著, 深 怕 摔 壞 了 它, 家 長 的 呵 護 與 疼 愛, 溢 於 言 表 看 到 這 一 幕, 我 猛 然 一 想, 這 些 孩 子 在 不 久 的 將 來, 有 可 能 成 為 我 的 學 生, 而 我 也 背 負 著 家 長 滿 滿 的 期 望 與 壓 力 上 小 學 是 孩 子 人 生 的 大 事, 而 天 下 父 母 心 皆 然, 總 是 既 期 待 又 怕 受 傷 害, 除 了 欣 喜 孩 子 的 成 長 外, 也 擔 憂 孩 子 在 新 的 階 段 會 適 應 不 良 孩 子 從 幼 兒 園 到 小 學, 對 他 們 而 言, 看 似 一 小 步, 其 實 是 一 大 步, 在 這 一 大 步 裡, 充 滿 了 期 待 希 望 未 知 與 害 怕 孩 子 上 小 學, 家 長 的 心 也 跟 著 七 上 八 下, 父 母 的 焦 心 與 憂 慮, 從 孩 子 入 學 的 第 一 天 便 清 楚 可 見, 長 長 的 走 廊 上 徘 徊 著 放 心 不 下 的 家 長, 而 孩 子 的 哭 聲 更 讓 家 長 不 忍 離 去 家 長 十 分 關 切 孩 子 從 幼 兒 園 到 小 學 階 段 是 否 能 順 利 銜 接? 是 否 能 適 應 學 校 生 活? 隨 著 社 會 變 遷 和 時 代 潮 流 的 改 變, 因 應 教 育 改 革 和 少 子 化 時 代 的 來 臨, 更 凸 顯 了 幼 小 銜 接 議 題 的 重 要 性 研 究 者 身 為 國 小 老 師, 當 初 會 報 考 幼 兒 教 育 研 究 所, 正 是 因 為 教 書 的 生 涯 中, 長 期 擔 任 低 年 級 的 導 師, 所 接 觸 的 孩 子 都 是 從 幼 兒 園 升 上 來 的 新 鮮 人, 因 此 選 擇 幼 兒 教 育 研 究 所 進 修, 能 與 我 的 教 學 工 作 相 結 合, 我 必 須 做 好 幼 小 銜 接 的 工 作, 才 能 協 助 孩 子 順 利 進 入 小 學 然 而 對 於 幼 兒 園 的 認 知 與 了 解, 大 多 是 透 過 間 接 的 方 式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也 深 感 專 業 知 識 的 不 足, 因 此 我 認 為 自 己 必 須 在 幼 兒 教 育 的 領 域 上 鑽 研 進 修, 增 進 自 己 的 專 業 知 能, 方 能 成 為 一 位 稱 職 的 好 老 師 所 以 Vartuli(2000) 建 議 小 學 一 年 級 的 導 師 應 由 具 有 幼 教 專 業 之 教 師 擔 任 教 學, 使 學 童 在 一 年 級 階 段 能 得 到 良 好 的 輔 助 而 蕭 美 華 (2000) 亦 指 出 我 國 實 施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師 資 合 流 培 育 制 度 有 其 可 行 性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師 資 合 流 培 育 制 度 之 優 點 為 兒 童 早 期 教 育 之 師 資 具 有 相 同 教 師 專 業 背 景, 不 論 是 教 學 或 輔 導, 較 能 促 進 兒 童 學 習 的 一 貫 性 因 此 身 為 國 小 老 師 的 我, 若 能 深 入 研 究 幼 小 銜 接 的 議 題, 相 信 對 自 己 的 教 學 會 有 很 大 的 助 益, 也 能 使 孩 子 受 惠, 這 樣 的 想 1

14 法 促 使 了 我 從 事 此 研 究 也 因 為 教 書 生 涯 中, 研 究 者 都 是 擔 任 國 小 低 年 級 的 導 師, 對 於 小 一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之 內 容 很 清 楚, 但 卻 不 瞭 解 幼 兒 園 大 班 老 師 是 如 何 進 行 幼 小 銜 接 的 教 學 工 作? 由 於 缺 少 交 流 的 機 會, 所 以 幼 小 老 師 皆 各 自 在 自 己 所 屬 的 場 所 內 進 行 由 上 而 下 或 由 下 而 上 的 銜 接 工 作 ( 陳 怡 君,2004) 也 因 缺 乏 對 幼 兒 園 生 活 實 際 涉 獵 的 經 驗, 所 以 只 能 從 一 般 認 知 與 零 星 接 觸 的 經 驗 去 想 像 了 解 由 於 幼 小 銜 接 涉 及 兩 個 學 制, 而 幼 兒 園 與 小 學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之 間 也 的 確 存 在 著 斷 層 與 銜 接 落 差 的 事 實, 正 如 盧 美 貴 (1994) 指 出 國 小 與 幼 稚 園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教 育 階 段, 二 者 在 學 習 環 境 課 程 安 排 與 教 師 的 教 學 上, 均 有 相 當 的 不 同 幼 小 銜 接 不 應 僅 是 單 方 面 進 行, 國 小 一 年 級 教 師 若 能 理 解 學 童 在 面 臨 新 學 制 所 產 生 的 不 適 應 情 形, 並 關 心 學 童 發 展 與 學 習 特 質, 在 學 校 生 活 方 面 給 予 學 童 協 助, 則 應 能 減 緩 學 童 在 適 應 新 環 境 的 困 擾 (Gelfer & McCarthy,1994) 因 此, 為 了 協 助 一 年 級 新 生 能 適 應 國 小 生 活, 小 一 老 師 扮 演 了 關 鍵 的 角 色 對 孩 子 而 言, 小 一 老 師 是 最 重 要 的 引 導 者 與 協 助 者, 教 師 若 對 孩 子 在 幼 小 銜 接 過 程 中 所 出 現 的 問 題 不 甚 了 解, 便 無 法 給 予 孩 子 適 當 的 協 助 幼 小 銜 接 的 議 題 強 調 幼 兒 園 教 師 與 小 學 教 師 的 互 動 性, 但 實 際 上 並 未 達 成 此 理 想 盧 美 貴 (1993) 研 究 顯 示 幼 稚 園 教 師 與 一 年 級 教 師 必 須 觀 摩 彼 此 教 學, 溝 通 銜 接 理 念, 幼 教 師 要 將 幼 兒 資 料 移 交 小 學 教 師, 以 共 同 加 強 學 童 幼 小 銜 接 之 輔 導 工 作 然 而 實 際 上 僅 小 學 附 設 幼 稚 園 與 國 小 一 年 級 處 於 相 同 教 學 環 境, 其 餘 私 立 幼 稚 園 則 獨 立 於 小 學 教 學 環 境 之 外, 因 此 與 一 年 級 教 師 的 聯 繫 上, 私 立 幼 稚 園 的 教 師 不 如 國 小 附 設 幼 稚 園 教 師 與 小 學 教 師 的 溝 通 來 得 便 利, 以 致 私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與 小 學 教 師 的 互 動 必 須 在 刻 意 規 畫 的 情 境 下 進 行 ( 蔡 春 美,1993) 而 研 究 者 任 教 的 國 小 也 沒 有 附 設 幼 兒 園, 所 以 一 年 級 教 師 與 幼 兒 園 大 班 老 師 少 有 互 動 接 觸 的 機 會, 彼 此 也 不 瞭 解 雙 方 在 銜 接 方 面 所 做 的 努 力 為 何? 而 幼 兒 園 與 一 年 級 的 教 師 是 幼 小 銜 接 議 題 中 最 關 鍵 的 人 物, 為 了 能 更 瞭 解 對 方, 強 烈 的 動 機 促 使 我 想 和 幼 兒 園 大 班 老 師 進 一 步 的 認 識 與 交 流 許 多 國 內 研 究 文 獻 也 指 出 學 前 機 構 和 小 學 在 課 程 教 學 環 境 及 師 生 互 動 上 存 在 著 顯 著 的 差 異, 小 學 教 師 也 常 不 瞭 解 幼 教 階 段 的 課 程 模 式 與 教 學 方 式, 以 致 無 法 設 計 一 些 銜 接 性 課 程 協 助 幼 兒 轉 銜, 使 幼 兒 上 小 學 後 產 生 了 生 活 與 學 習 適 應 等 問 題 ( 王 為 國,2003; 李 駱 遜,2004; 幸 曼 玲 高 敬 文,1994; 孫 扶 志,2004; 蔡 春 美,1993; 盧 美 貴,1993), 所 以 一 年 級 教 師 若 不 瞭 解 學 童 在 幼 兒 園 階 段 的 學 習 型 態, 便 無 法 協 助 學 童 得 到 良 好 的 適 應 而 Pain(1984) 亦 提 出 銜 接 的 觀 念, 認 為 幼 稚 園 與 國 小 在 教 育 觀 點 上 要 達 成 共 識, 兩 者 在 生 活 制 度 課 程 內 容 及 教 學 方 法 上 應 做 好 銜 接 的 工 作, 使 幼 兒 能 順 利 進 入 小 學 因 此, 為 了 協 助 幼 兒 能 順 利 轉 銜 至 國 小 階 段, 身 為 小 一 老 師 的 我, 更 應 該 瞭 解 幼 兒 園 階 段 的 學 習 型 態 及 幼 兒 的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情 形, 這 也 促 使 我 想 到 幼 兒 園 大 班 去 一 探 究 竟 2

15 幼 兒 園 和 小 學 教 師 對 幼 小 銜 接 的 看 法 的 確 有 差 別, 而 銜 接 問 題 其 實 大 多 來 自 於 幼 小 教 師 在 觀 念 上 不 同 的 問 題 有 些 幼 兒 園 老 師 認 為 自 己 的 教 育 理 念 是 正 確 的, 若 非 迫 於 家 長 的 期 望 與 要 求, 否 則 不 需 要 修 正 自 己 的 教 學 方 式 去 迎 合 小 學 的 需 求 ; 也 有 小 學 老 師 認 為, 在 幼 兒 園 教 育 階 段 中, 為 了 讓 孩 子 在 幼 小 銜 接 過 程 中 不 至 於 有 太 大 的 差 距, 在 學 習 與 生 活 上 應 給 予 孩 子 某 種 程 度 上 的 約 束 限 制 與 要 求 而 許 多 研 究 者 在 研 究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之 教 學 銜 接 現 況 時, 皆 認 為 幼 小 銜 接 的 確 存 有 許 多 問 題 ( 林 朝 鳳,1992; 盧 美 貴,1993; 蔡 春 美,1993; 莊 雅 莉, 1997; 陳 俞 余,1998; 陳 麗 如,2000; 蕭 美 華,2000; 吳 佩 芬,2002;Mayfield, 2003) 由 於 國 小 低 年 級 老 師 與 幼 兒 園 老 師 很 少 有 交 集, 彼 此 也 不 了 解 對 方 的 教 學 內 容 與 方 式, 所 以 產 生 了 一 些 認 知 上 的 衝 突 因 此, 研 究 者 想 實 際 進 入 幼 兒 園, 了 解 大 班 老 師 是 如 何 進 行 幼 小 銜 接 的 工 作? 同 時 在 銜 接 的 過 程 中, 兒 童 的 學 習 適 應 狀 況 如 何? 期 許 這 樣 的 方 式, 可 以 開 啟 兩 個 學 制 之 間 更 多 的 交 流, 讓 彼 此 能 站 在 對 方 的 立 場 去 設 想 了 解, 而 不 是 各 說 各 話, 也 希 望 此 研 究 能 提 供 幼 小 教 師 在 進 行 幼 小 銜 接 工 作 時 所 需 的 知 識 與 了 解 回 顧 國 內 有 關 幼 小 銜 接 的 眾 多 研 究 中, 有 針 對 注 音 符 號 學 習 ( 李 佳 宜, 1998; 陳 麗 如,2000) 低 年 級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 王 怡 甯,2000; 吳 松 樺,2002) 幼 小 師 資 合 流 培 育 制 度 ( 蕭 美 華,2000) 一 年 級 學 童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 徐 慕 蓮, 1987; 孫 良 誠,1995; 陳 俞 余,1998; 何 家 儀,2003; 蔡 宜 珍,2004; 林 秀 錦, 2011) 國 小 兒 童 學 校 生 活 情 緒 經 驗 ( 陳 永 和,2002) 學 童 入 小 學 後 的 同 儕 關 係 研 究 ( 余 思 靜,1999; 吳 怡 萱,2005) 小 一 教 師 的 班 級 常 規 經 營 ( 洪 若 馨, 2002; 陳 珍 蘭,2008) 及 探 討 幼 小 銜 接 課 程 與 教 學 ( 莊 雅 莉,1997; 孫 扶 志,2004; 江 惠 珍,2008) 等, 這 些 研 究 大 部 分 都 著 重 在 小 一 學 童 的 學 業 及 學 習 表 現 學 校 生 活 的 適 應 情 緒 上 的 調 適 及 同 儕 間 人 際 關 係 的 探 討 另 外 亦 有 訪 談 幼 小 教 師 與 大 班 家 長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看 法 與 作 法 ( 陳 怡 君,2004; 張 玟 君,2012), 及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來 瞭 解 幼 小 教 師 家 長 等 對 幼 小 銜 接 活 動 中 各 事 項 的 看 法 ( 蔡 春 美,1993; 盧 美 貴,1993; 郭 碧 娟,2011; 李 麗 鳳,2012) 歸 納 上 述, 對 於 以 幼 兒 園 大 班 學 童 為 對 象, 去 探 討 幼 小 銜 接 之 相 關 問 題, 則 較 少 看 到 然 而 幼 小 銜 接 的 範 圍 本 應 是 從 幼 兒 園 大 班 銜 接 至 小 學 一 年 級 之 完 整 歷 程, 不 能 將 焦 點 都 放 在 小 一 學 童 上, 而 忽 略 了 幼 兒 園 大 班 學 童 的 學 習 狀 況 故 本 研 究 擬 以 幼 兒 園 大 班 和 小 一 的 學 童 為 對 象, 研 究 者 入 班 觀 察, 訪 談 幼 小 教 師, 瞭 解 學 童 從 幼 兒 園 大 班 銜 接 至 國 小 一 年 級 的 過 程 中, 學 童 的 學 校 適 應 情 形 及 幼 小 教 師 的 作 法 另 外, 行 政 的 支 援 與 配 合 亦 是 幼 小 銜 接 能 否 順 利 的 關 鍵 因 素, 陳 惠 珍 (2009) 在 幼 小 銜 接 指 標 建 構 之 研 究 中 指 出, 學 校 行 政 支 持 度 構 面 的 指 標 幾 乎 趨 近 於 重 要 至 非 常 重 要 之 間, 因 此 本 研 究 加 入 行 政 主 管 的 訪 談, 如 幼 兒 園 園 長 與 國 小 校 長, 以 瞭 解 學 校 行 政 的 作 法 期 盼 這 樣 的 方 式,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相 關 問 題, 能 蒐 集 到 最 真 實 完 整 的 資 料, 以 提 供 幼 小 教 師 在 進 行 幼 小 銜 接 策 略 時 之 參 考 3

16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基 於 上 述 的 研 究 動 機 與 背 景, 本 研 究 欲 瞭 解 學 校 對 幼 小 銜 接 的 作 法 與 兒 童 的 適 應 情 形, 故 本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一 探 討 幼 兒 園 的 園 長 與 教 師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觀 點 與 作 法 二 探 討 國 小 的 校 長 與 教 師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觀 點 與 作 法 三 瞭 解 幼 小 銜 接 過 程 中 兒 童 的 適 應 狀 況 本 研 究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所 擬 定 之 研 究 問 題 如 下 : 一 幼 兒 園 園 長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觀 點 與 作 法 為 何? 二 幼 兒 園 大 班 教 師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觀 點 與 作 法 為 何? 三 國 小 校 長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觀 點 與 作 法 為 何? 四 國 小 一 年 級 教 師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觀 點 與 作 法 為 何? 五 幼 兒 於 幼 兒 園 大 班 時 的 學 習 狀 況 如 何? 六 幼 兒 進 入 國 小 一 年 級 後 的 適 應 狀 況 如 何? 4

17 第 三 節 名 詞 釋 義 一 幼 小 銜 接 幼 小 銜 接 乃 指 幼 兒 從 學 前 教 育 階 段 進 入 小 學 教 育 階 段, 於 兩 場 所 間 的 連 續 過 程 及 協 助 幼 兒 順 利 渡 過 此 階 段 之 銜 接 活 動 ( 陳 惠 珍,2009) 本 研 究 之 幼 小 銜 接, 係 指 幼 兒 從 幼 兒 園 大 班 畢 業, 進 入 國 小 階 段 之 學 習 場 所 轉 換 的 過 程 中, 幼 小 教 師 在 生 活 作 息 自 理 能 力 培 養 課 業 學 習 常 規 教 導 和 人 際 關 係 等 方 面, 進 行 符 合 兒 童 身 心 發 展 和 行 為 適 應 的 所 有 銜 接 活 動 及 探 討 幼 小 銜 接 過 程 中 兒 童 的 適 應 情 形 二 學 校 本 研 究 所 稱 之 學 校 包 含 幼 兒 園 與 國 小, 係 指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一 所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幼 兒 園 與 一 所 公 立 國 小 所 謂 幼 兒 園 乃 指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幼 托 整 合 政 策 正 式 實 施, 將 托 兒 所 與 幼 稚 園 整 合 為 幼 兒 園, 歸 教 育 部 管 轄 三 兒 童 本 研 究 所 稱 之 兒 童 包 含 幼 兒 園 與 國 小 的 學 童, 係 指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一 所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幼 兒 園 的 兩 班 大 班 學 童 與 一 所 公 立 國 小 的 兩 班 一 年 級 學 童 四 兒 童 適 應 適 應 係 個 體 與 環 境 間 的 一 種 互 動 關 係, 此 種 交 互 關 係 不 僅 是 個 體 對 於 與 其 所 處 的 物 理 環 境 而 言, 同 時 還 包 含 對 自 己 對 他 人 對 團 體 的 關 係, 以 及 心 理 的 情 緒 的 行 為, 皆 能 處 在 一 種 良 好 的 理 想 狀 態, 進 而 增 進 個 人 能 力 滿 足 感 與 自 我 實 現, 達 成 個 人 與 環 境 和 諧 的 關 係 ( 楊 錦 登,1999) 本 研 究 所 謂 的 兒 童 適 應 係 指 幼 兒 園 大 班 學 童 和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在 學 校 生 活 中 與 人 事 物 互 動 的 情 形, 包 涵 生 活 作 息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課 業 學 習 常 規 教 導 及 人 際 關 係 等 方 面 的 適 應 5

18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對 象 是 以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快 樂 幼 兒 園 ( 化 名 ) 的 大 班 學 童 ( 孔 雀 班 和 長 頸 鹿 班 ) 及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健 康 國 小 ( 化 名 ) 的 一 年 級 學 童 ( 一 年 甲 班 和 一 年 乙 班 ) 為 研 究 對 象, 主 要 內 容 探 討 學 童 從 快 樂 幼 兒 園 銜 接 至 健 康 國 小 的 過 程 中, 學 校 對 幼 小 銜 接 的 作 法 及 兒 童 的 學 校 適 應 情 形 本 研 究 所 稱 之 幼 兒 園 大 班 學 童 係 指 一 百 零 一 學 年 度 就 讀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快 樂 幼 兒 園 的 兩 班 大 班 學 童,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係 指 一 百 零 二 學 年 度 就 讀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健 康 國 小 的 兩 班 一 年 級 學 童 6

19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研 究 旨 在 瞭 解 學 校 對 幼 小 銜 接 的 作 法 與 兒 童 的 學 校 適 應, 故 探 討 以 下 之 文 獻 作 為 研 究 分 析 的 基 礎 本 章 共 分 五 個 部 份, 第 一 節 為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與 重 要 性 ; 第 二 節 探 討 幼 小 銜 接 的 內 涵 ; 第 三 節 為 幼 小 銜 接 的 相 關 理 論 ; 第 四 節 說 明 幼 小 銜 接 的 作 法 ; 第 五 節 探 討 幼 小 銜 接 過 程 中 兒 童 的 學 校 適 應, 分 別 闡 述 如 下 : 第 一 節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與 重 要 性 幼 小 銜 接 為 現 今 社 會 的 重 要 議 題, 也 是 時 代 潮 流 的 趨 勢 所 謂 幼 小 銜 接 乃 是 指 幼 兒 園 與 國 小 兩 個 學 習 階 段 間 的 銜 接, 其 中 包 括 生 活 作 息 自 理 能 力 師 生 關 係 學 習 環 境 上 課 方 式 課 程 學 習 評 量 方 法 常 規 教 導 同 儕 互 動 及 行 政 配 合 等 幼 小 階 段 能 否 順 利 銜 接 對 幼 兒 未 來 的 發 展 有 著 深 遠 的 影 響, 因 此 幼 兒 園 與 國 小 皆 負 有 重 責 大 任 就 幼 兒 園 而 言, 應 培 養 幼 兒 的 基 本 能 力, 協 助 幼 兒 適 應 國 小 生 活 與 學 習 ; 而 就 國 小 來 說, 也 應 了 解 入 學 幼 兒 的 起 點 行 為 與 學 習 特 性, 適 時 給 予 關 懷 協 助 唯 有 幼 小 兩 階 段 相 互 合 作, 同 心 協 力 為 幼 兒 提 供 必 要 的 協 助, 方 能 做 好 銜 接 的 工 作 因 此, 本 節 將 就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與 重 要 性 加 以 說 明 一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幼 小 銜 接 係 指 學 童 從 幼 兒 園 至 國 小 階 段 的 銜 接 過 程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從 幼 稚 園 進 入 小 學, 即 面 臨 兩 種 不 同 型 態 的 學 習 環 境, 在 接 受 新 的 學 習 挑 戰 與 來 自 家 長 及 教 師 等 不 同 的 期 待 與 壓 力 下, 使 其 行 為 態 度 興 趣 與 價 值 觀 產 生 極 大 的 改 變, 對 兒 童 而 言, 這 是 成 長 過 程 中 重 要 的 學 習 經 驗, 亦 是 發 展 過 程 中 極 為 重 要 的 轉 捩 點 ( 徐 慕 蓮,1987) 從 幼 兒 園 到 國 小 一 年 級, 對 兒 童 來 說 是 一 個 全 新 的 學 習 階 段, 除 了 要 面 對 新 的 老 師 和 同 學, 也 被 期 許 完 成 更 高 的 目 標 與 要 求, 這 所 有 的 變 動 都 會 讓 初 入 國 小 的 小 一 新 鮮 人 產 生 許 多 惶 恐 與 不 安, 進 而 影 響 其 學 習 情 緒 及 人 際 各 方 面 的 發 展 因 此, 近 年 來 各 國 對 於 幼 兒 的 入 學 準 備, 亦 即 入 學 前 一 年 的 預 備 教 育 至 小 學 一 年 級 初 始 階 段, 如 何 克 服 幼 兒 在 階 段 改 變 下, 有 關 學 習 與 生 活 適 應 問 題, 往 往 成 為 教 育 與 福 利 政 策 介 入 的 焦 點 ( 盧 美 貴,1993) 關 於 銜 接 (transition) 的 定 義, 國 內 外 均 有 學 者 對 此 提 出 解 釋 其 中 國 外 學 者 Bronfenbrenner(1979) 提 出 生 態 銜 接 (ecological transition), 認 為 除 了 在 場 所 (setting) 轉 換 時 銜 接 會 發 生 外, 角 色 (role) 轉 換 也 是 一 種 銜 接 的 歷 程 ( 引 自 陳 怡 君,2004);Kagan(1991) 提 到 經 驗 連 續 性 觀 點, 將 銜 接 視 為 一 種 用 以 7

20 克 服 不 連 續 性 的 的 策 略, 以 兒 童 連 續 發 展 觀 點 統 合 幼 稚 園 和 小 學 教 師 的 教 學 理 念, 並 發 展 適 合 學 童 的 教 學 設 計, 但 此 連 續 (continuity) 觀 點 並 非 相 同 (sameness), 也 就 是 說 幼 稚 園 和 小 學 二 階 段 教 育 並 非 提 供 相 同 的 經 驗 給 學 童, 而 是 採 取 一 貫 的 觀 點 延 續 學 童 的 學 前 經 驗 銜 接 至 小 學 ; 而 Neuman(2002) 則 根 據 Kagan 的 連 續 性 概 念, 認 為 兒 童 會 經 驗 到 許 多 垂 直 的 銜 接 (vertical transitions), 如 從 家 庭 進 入 學 前 教 育 機 構, 或 從 學 前 教 育 機 構 進 入 小 學 ; 以 及 水 平 性 的 銜 接 (horizontal transitions), 如 早 上 從 家 庭 離 開 進 入 學 校, 而 水 平 的 銜 接 是 指 人 在 每 天 的 生 活 中 轉 換 場 所 而 產 生 的, 因 此 銜 接 可 說 是 個 體 從 一 個 場 所 轉 換 到 另 一 個 場 所 的 轉 變 過 程 國 內 學 者 蔡 春 美 (1993) 將 銜 接 的 定 義 為 兒 童 在 成 長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從 一 個 較 基 礎 的 學 習 場 所 轉 到 另 一 個 較 高 層 次 的 學 習 場 所, 也 就 是 從 一 個 求 學 階 段 轉 入 另 一 個 求 學 階 段 的 連 接 過 程 另 外, 吳 麗 君 (2003) 亦 提 到 銜 接 的 精 神, 透 過 幼 小 銜 接 教 育 的 設 計, 兒 童 的 學 習 是 接 續 的 狀 態, 此 乃 銜 接 (continuity) 的 精 神, 亦 即 雖 然 經 由 幼 稚 園 到 國 小 的 轉 換, 兒 童 仍 能 感 受 到 一 致 的 教 育 目 標, 接 續 性 的 學 習 內 容 與 一 貫 的 期 待 而 相 較 於 國 內 學 者 將 銜 接 定 義 為 學 習 場 所 的 轉 換, 國 外 學 者 的 銜 接 定 義 似 乎 較 廣 泛, 包 含 時 間 空 間 或 角 色 的 轉 換, 而 不 僅 止 於 學 習 場 所 或 學 習 階 段 的 轉 換, 所 以 其 研 究 焦 點 及 範 圍 非 僅 止 於 學 校, 在 探 究 銜 接 議 題 時, 能 將 家 庭 及 其 成 員, 甚 至 社 區 納 入 考 量 為 了 協 助 幼 兒 能 順 利 銜 接 至 小 學, 幼 兒 園 與 國 小 大 都 會 為 幼 兒 及 小 一 新 生 設 計 銜 接 課 程, 進 行 幼 小 銜 接 活 動, 為 學 童 入 學 做 準 備, 以 協 助 學 童 適 應 國 小 生 活 然 而 在 此 銜 接 過 程 中, 幼 兒 園 與 國 小 在 作 法 上 也 出 現 了 一 些 問 題 與 盲 點, 如 為 減 低 幼 兒 銜 接 時 的 困 境, 使 之 能 順 利 進 入 小 學, 幼 稚 園 教 師 所 進 行 的 銜 接 課 程 便 偏 重 認 知 學 習, 使 幼 稚 園 淪 為 小 學 先 修 班 而 學 童 在 幼 稚 園 階 段 有 其 主 要 的 學 習 目 標, 應 以 設 計 符 合 幼 兒 發 展 程 度 的 教 學 方 式, 若 改 變 幼 稚 園 教 學 活 動 以 適 應 小 學 生 活, 不 合 乎 幼 稚 教 育 目 標, 因 幼 兒 教 育 之 教 學 型 態 教 學 目 標 與 生 活 作 息 均 以 幼 兒 需 求 為 主, 維 持 幼 兒 教 育 特 性, 而 小 學 一 年 級 之 教 育 應 以 兒 童 發 展 為 依 歸, 不 應 使 幼 稚 園 課 程 遷 就 小 學 ( 幸 曼 玲 高 敬 文,1994) 至 於 小 學 階 段 的 幼 小 銜 接 活 動 大 多 只 強 調 開 學 初 的 迎 新 儀 式 與 親 師 座 談 會, 缺 乏 持 續 性 的 銜 接 課 程, 以 協 助 學 童 漸 進 適 應 因 此, 小 學 應 更 系 統 性 地 規 劃 一 年 級 新 生 入 學 後 的 銜 接 活 動, 而 不 僅 是 表 現 在 開 學 初 的 銜 接 形 式 而 已 ( 王 為 國,2003; 陳 俞 余,1998; 蔡 春 美,1993) 如 此, 才 能 使 幼 小 階 段 的 銜 接 更 為 順 利 盧 美 貴 (1993) 針 對 幼 小 銜 接, 也 認 為 幼 稚 園 與 國 小 在 型 態 上 就 存 在 著 極 大 的 差 異 性, 各 階 段 的 教 學 目 標 也 不 一 樣, 隨 著 教 育 改 革 的 進 行, 幼 小 階 段 的 銜 接 是 園 所 大 班 幼 兒 畢 業 前 必 進 行 的 課 程 規 劃 重 點 Kagan 與 Neuman(1998) 提 出 幼 小 銜 接 活 動 應 以 幼 兒 經 驗 發 展 的 連 續 性 為 根 基, 不 只 是 幼 稚 園 小 學 化 或 小 學 幼 稚 園 化, 更 需 要 幼 稚 園 與 一 年 級 教 師 互 相 交 流 聯 繫, 給 予 學 童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一 貫 的 學 習 經 驗 在 幼 小 銜 接 的 過 程 中, 如 果 小 學 的 學 習 模 式 能 更 接 近 或 8

21 更 像 幼 稚 園 些, 或 者 兩 邊 都 可 以 更 進 一 步 進 行 師 生 交 流 的 銜 接 活 動, 將 有 助 於 幼 兒 銜 接 至 小 學 階 段 過 程 中 的 學 習 與 生 活 適 應 ( 蔡 春 美,1993) 因 此, 幼 兒 園 不 應 受 到 小 學 影 響 而 失 去 原 有 的 教 育 功 能, 幼 兒 園 與 小 學 之 教 育 需 要 相 互 連 結, 使 發 展 中 的 學 童 能 順 利 銜 接 綜 合 上 述, 幼 小 銜 接 意 指 兒 童 從 幼 兒 園 階 段 銜 接 至 國 小 階 段 進 行 學 習, 從 一 個 較 基 礎 的 學 習 場 所 轉 到 另 一 個 較 高 層 次 的 學 習 場 所, 而 在 這 個 過 程 中, 家 庭 學 校 社 區 應 透 過 教 育 環 境 的 規 劃 與 設 計, 配 合 兒 童 成 長 發 展 的 需 求, 使 兒 童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仍 能 感 受 到 一 致 的 教 育 目 標, 持 續 性 的 學 習 內 容 與 對 未 來 一 貫 的 期 待 因 此, 幼 小 銜 接 不 只 是 幼 兒 園 或 國 小 單 方 面 的 責 任, 家 庭 學 校 與 社 區 應 該 共 同 努 力 建 構 一 個 準 備 好 的 學 校, 讓 兒 童 能 夠 接 受 連 續 性 的 教 育, 藉 由 教 師 的 課 程 設 計 與 銜 接 策 略, 兼 顧 每 位 幼 兒 的 個 別 差 異, 以 減 少 幼 兒 在 生 活 與 學 習 適 應 上 的 問 題, 協 助 幼 兒 順 利 渡 過 此 銜 接 階 段 二 幼 小 銜 接 的 重 要 性 學 童 的 早 期 學 校 經 驗 不 僅 影 響 學 習 也 影 響 人 格 發 展, 顯 示 幼 小 銜 接 對 學 童 具 有 一 定 的 重 要 性 美 國 幼 兒 教 育 協 會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1982) 將 零 至 八 歲 定 義 為 兒 童 早 期 教 育 範 圍, 若 能 針 對 學 童 身 心 發 展 的 連 續 性 給 予 學 習 經 驗 的 銜 接, 將 有 助 於 學 童 的 學 習 與 發 展 Bronfenbrenner(1979) 指 出 當 一 個 人 從 一 個 場 所 進 入 另 一 個 場 所 或 轉 換 角 色 的 時 候, 就 會 經 歷 生 態 轉 銜 (ecologicaltransition), 而 生 態 轉 銜 是 否 順 利, 對 未 來 的 學 習 會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 引 自 陳 怡 君,2004) Fabian 和 Dunlop(2002) 也 表 示 早 期 銜 接 經 驗 中 之 適 應 歷 程, 會 形 成 一 種 形 式, 而 對 未 來 的 銜 接 產 生 影 響 因 此, 早 期 經 驗 與 兒 童 學 習 的 連 續 性 對 未 來 的 發 展 是 很 關 鍵 的, 早 期 銜 接 經 驗 的 順 利 與 否, 對 於 未 來 在 面 對 不 同 階 段 或 角 色 轉 換 的 銜 接 具 有 長 期 深 遠 的 影 響, 由 此 可 知 幼 小 銜 接 的 重 要 性 學 者 盧 美 貴 (1993) 與 蔡 春 美 (1993) 曾 對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一 年 級 之 課 程 內 容 教 學 方 式 班 級 氣 氛 上 課 時 間 作 業 情 境 佈 置 教 師 年 齡 學 習 評 量 進 行 比 較, 發 現 學 童 在 幼 小 兩 階 段 的 學 習 與 生 活 各 方 面 均 有 所 差 異 雖 然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實 施 至 今, 但 幼 小 銜 接 問 題 依 舊 存 在 在 傳 統 觀 念 的 驅 使 下, 幼 小 銜 接 的 工 作 往 往 只 做 表 面 功 夫 而 流 於 形 式 化, 老 師 或 家 長 在 意 的 是 學 童 在 課 業 上 的 表 現, 而 忽 略 了 兒 童 的 學 習 興 趣 學 習 習 慣 及 學 習 能 力 一 年 級 學 童 除 了 課 業 上 的 學 習, 也 要 學 習 面 對 新 環 境 的 要 求, 如 學 習 遵 守 教 師 制 定 的 常 規 與 順 從 符 合 教 師 的 期 望, 學 習 獨 立 自 主, 對 事 認 真 負 責, 融 入 新 的 群 體 與 結 交 朋 友 學 童 進 入 小 學, 除 了 9

22 適 應 學 習 環 境 的 不 同 外, 與 同 儕 及 教 師 間 的 互 動 也 是 新 的 接 觸 與 挑 戰 學 童 必 須 調 整 自 己 的 心 態, 而 在 調 整 的 歷 程 中, 可 能 產 生 許 多 不 安 與 抵 抗, 由 於 幼 兒 園 與 小 學 存 在 斷 層 的 事 實, 因 此 良 好 的 幼 小 銜 接 需 求 因 應 而 生 關 於 幼 小 銜 接 的 策 略 可 從 兩 方 面 進 行 探 究, 一 為 由 下 而 上 的 銜 接, 即 幼 兒 園 向 上 銜 接 至 小 學, 如 蔡 宜 珍 (2004) 研 究 顯 示 幼 稚 園 教 師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活 動 對 學 童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確 實 有 其 成 效, 幫 助 學 童 做 好 入 學 前 的 準 備, 能 夠 使 學 童 在 銜 接 過 程 中 有 良 好 的 適 應 與 表 現 另 一 為 由 上 而 下 的 銜 接, 即 小 學 向 下 銜 接 至 幼 兒 園, 如 孫 扶 志 (2004) 進 行 幼 小 銜 接 中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問 題 與 因 應 策 略 效 果 之 研 究 顯 示, 進 行 該 教 學 方 案 之 一 年 級 學 生 的 生 活 銜 接 適 應 能 力 在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溝 通 表 達 與 遵 守 常 規 表 現 上 有 顯 著 影 響 因 此, 不 論 是 幼 兒 園 或 國 小 進 行 的 銜 接 活 動, 均 對 學 童 適 應 國 小 學 校 生 活 有 極 大 的 助 益, 這 也 說 明 了 幼 小 銜 接 是 很 重 要 的 發 展 並 非 一 蹴 可 幾, 需 要 時 間 的 演 進, 並 且 包 含 成 熟 與 學 習 的 交 互 作 用, 加 上 幼 小 階 段 在 課 程 安 排 教 學 方 式 上 課 時 間 等 皆 有 不 同, 為 使 學 童 不 因 如 此 快 速 的 轉 變 而 產 生 學 習 困 擾 及 生 活 適 應 上 的 困 難, 幼 小 銜 接 之 實 施 確 實 刻 不 容 緩 ( 盧 美 貴,1993) 由 於 學 前 教 育 和 國 小 教 育 兩 者 差 距 甚 大, 幼 兒 面 對 學 習 環 境 如 此 重 大 轉 換 的 同 時, 重 要 成 人 的 協 助 將 成 為 不 可 或 缺 的 正 向 因 素 誠 如 Yeboah (2002) 所 言, 從 家 庭 進 入 幼 稚 園 的 銜 接 或 是 由 幼 稚 園 進 入 小 學 的 銜 接, 對 幼 兒 來 說, 成 功 的 銜 接 經 驗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而 且 會 對 日 後 學 習 產 生 長 久 深 遠 的 影 響, 這 是 家 長 幼 兒 園 教 師 與 小 一 教 師 不 可 輕 忽 的 重 要 問 題 幼 小 銜 接 一 直 是 國 內 外 關 注 的 議 題, 然 而 隨 著 少 子 化 時 代 的 來 臨, 家 長 存 有 望 子 成 龍, 望 女 成 鳳 的 觀 念, 對 孩 子 的 關 心 與 期 待 及 對 教 育 的 重 視, 也 彰 顯 了 幼 小 銜 接 的 價 值 與 重 要 性 10

23 第 二 節 幼 小 銜 接 的 內 涵 由 幼 稚 園 到 小 學 一 年 級, 在 大 人 看 來 只 是 換 個 教 室, 換 一 位 老 師 而 已, 但 對 幼 兒 來 說, 卻 是 其 人 生 的 一 大 步 而 不 只 在 一 歲 之 差 ( 蔡 春 美,1993) 幼 小 兩 階 段 不 論 在 學 校 制 度 學 習 環 境 師 生 關 係 生 活 作 息 生 活 常 規 自 理 能 力 課 業 學 習 與 同 儕 互 動 等 方 面 都 有 著 極 大 的 不 同, 這 對 剛 從 幼 兒 園 畢 業 的 小 一 新 鮮 人 來 說, 要 在 極 短 的 時 間 內 接 受 與 適 應 如 此 快 速 的 轉 變, 的 確 是 件 不 容 易 的 事 情 目 前 已 有 許 多 研 究 顯 示 國 小 一 年 級 新 生 適 應 問 題 在 於 學 習 環 境 的 不 同 學 校 作 息 的 改 變 老 師 對 上 課 常 規 的 要 求 上 課 走 動 無 法 安 靜 上 完 40 分 鐘 的 課 無 點 心 時 間 的 設 置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較 差 常 遺 忘 教 師 交 代 的 事 情 等 ( 徐 慕 蓮,1986; 李 駱 遜,2004; 孫 扶 志,2004; 孫 良 誠,1995; 陳 俞 余,1998; 蔡 春 美,1993; 何 家 儀,2003) 因 此, 幼 小 銜 接 必 須 做 好 協 助 幼 兒 進 入 國 小 之 準 備, 而 整 個 教 育 環 境 之 規 劃 與 設 計 應 與 幼 兒 的 發 展 相 互 配 合 根 據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的 結 果, 本 研 究 將 從 生 活 作 息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師 生 關 係 學 習 環 境 常 規 教 導 同 儕 間 的 互 動 與 課 業 學 習 等 七 個 層 面 來 闡 述 幼 小 銜 接 議 題 的 範 疇 一 生 活 作 息 幼 小 階 段 的 生 活 作 息 有 著 很 大 的 差 異, 學 童 在 幼 兒 園 階 段 的 到 校 時 間 較 國 小 晚, 大 約 早 上 八 點 至 九 點 前 入 園, 而 國 小 的 到 校 時 間 較 早, 大 約 七 點 四 十 分 前 到 校, 因 此 孩 子 剛 上 小 學 時, 易 有 早 上 起 不 來 而 遲 到 的 現 象 另 外, 公 私 立 幼 兒 園 上 下 午 皆 有 點 心 提 供, 中 午 約 有 二 小 時 的 午 休 時 間, 而 國 小 無 點 心 提 供, 低 年 級 僅 星 期 二 要 在 學 校 用 餐 及 午 睡, 午 休 時 間 只 有 四 十 分 鐘 唯 公 立 幼 兒 園 至 下 午 四 點 放 學, 而 私 立 幼 兒 園 為 配 合 家 長, 放 學 時 間 為 下 午 四 點 至 六 點 不 等 相 較 於 幼 兒 園, 小 學 的 作 息 時 間 較 固 定, 早 上 大 約 八 點 開 始 早 自 習, 並 且 有 升 旗 集 會 的 時 間, 而 一 年 級 僅 星 期 二 為 全 日, 下 午 四 點 放 學, 其 餘 皆 為 半 日, 放 學 時 間 為 中 午 十 二 點 在 小 學 有 明 確 的 上 下 課 鐘 聲, 做 為 學 童 作 息 時 間 的 依 循 準 則, 而 幼 兒 園 無 固 定 鐘 聲, 上 下 課 時 間 皆 依 老 師 課 程 的 需 要 彈 性 調 整 學 童 習 慣 幼 稚 園 沒 有 固 定 課 表 的 緩 慢 生 活 型 態, 面 對 緊 湊 嚴 肅 的 小 學 課 表 活 動 以 及 教 室 規 矩, 這 些 改 變 為 國 小 一 年 級 新 生 適 應 困 難 的 因 素 ( 曾 仁 華,1998), 也 造 成 小 一 教 師 班 級 經 營 的 困 擾 11

24 二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陳 惠 珍 (2009) 研 究 指 出, 加 強 幼 童 生 活 自 理 之 能 力 為 常 規 訓 練 延 展 度 構 面 的 關 鍵 指 標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的 培 養 對 孩 子 而 言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它 是 孩 子 不 可 欠 缺 的 能 力, 孩 子 到 了 小 一 必 須 學 習 獨 立 自 主, 學 會 基 本 生 活 技 能 及 一 些 灑 掃 應 對 進 退 的 禮 儀 張 玟 君 (2012) 研 究 指 出 在 自 理 能 力 方 面, 幼 教 師 聚 焦 在 自 我 的 生 活 照 顧 上, 學 習 文 具 的 操 作 及 收 拾 獨 立 自 主 責 任 感 同 儕 互 動 合 作 及 遵 守 團 體 規 範 等 ; 小 一 教 師 認 為 要 有 基 本 禮 儀 灑 掃 應 對 進 退 及 尊 師 重 道 的 觀 念, 灌 輸 幼 兒 正 確 的 觀 念, 保 護 自 己 ; 大 班 家 長 的 觀 點 則 是 會 自 己 上 廁 所 擦 屁 股 沖 水 飲 食 方 面 盡 量 不 挑 食 整 理 自 己 的 房 間 而 研 究 者 在 教 學 現 場 中, 常 見 孩 子 東 西 散 落 一 地, 不 知 收 拾 ; 常 常 忘 記 該 帶 的 東 西 ; 不 會 整 理 書 包 ; 對 於 自 身 的 事 情 不 會 處 理, 這 些 能 力 的 培 養 往 往 是 孩 子 欠 缺 而 極 待 加 強 的 三 師 生 關 係 幼 稚 教 育 法 ( 教 育 部,2003) 第 八 條 規 定 幼 稚 園 兒 童 得 按 年 齡 分 班, 每 班 置 教 師 二 人 幼 稚 園 每 班 約 三 十 位 學 生, 師 生 比 約 為 l:15, 而 小 學 每 班 人 數 的 上 限 為 二 十 九 人, 每 班 一 位 教 師, 師 生 比 約 為 1:29, 因 此 幼 兒 園 與 國 小 的 師 生 比 明 顯 不 同 學 前 階 段 的 幼 兒 因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尚 有 不 足, 對 老 師 的 依 賴 也 較 深, 所 以 學 童 在 生 活 與 學 習 上 能 得 到 教 師 較 多 的 照 顧, 但 是 至 小 學 後 由 於 教 師 一 人 忙 於 教 學 與 作 業 批 改, 相 較 於 幼 稚 園 時 有 二 位 教 師 能 分 工 處 理 班 級 事 務 來 說, 國 小 教 師 一 人 忙 於 級 務 處 理, 常 感 分 身 乏 術, 因 此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互 動 不 若 幼 稚 園 時 師 生 親 密 ( 陳 俞 余,1998) 對 幼 兒 來 說, 小 一 老 師 似 乎 較 嚴 格, 不 似 幼 兒 園 老 師 親 切, 這 可 能 使 幼 兒 與 教 師 在 互 動 時 產 生 困 擾, 也 影 響 小 一 生 的 學 校 適 應 由 於 一 年 級 新 生 的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仍 有 不 足, 所 以 教 師 必 須 隨 時 關 心 學 童 的 身 體 狀 況 與 生 理 需 求, 猶 如 家 中 父 母 的 角 色, 時 時 叮 嚀 提 醒 孩 子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讓 學 童 在 新 環 境 中 能 產 生 安 全 感 因 此 良 好 的 師 生 互 動 很 重 要, 教 師 應 時 時 關 懷 學 童, 給 予 學 童 該 有 的 尊 重, 以 同 理 心 理 解 小 一 新 生 面 對 新 環 境 的 壓 力, 瞭 解 學 童 的 適 應 情 形, 給 予 適 時 的 協 助, 讓 學 童 喜 歡 老 師 也 願 意 親 近 老 師, 減 少 彼 此 間 的 對 立 與 隔 閡, 以 建 立 良 好 的 師 生 關 係 和 諧 的 師 生 互 動 對 學 童 的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具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教 師 除 了 應 時 時 關 心 學 童 的 身 心 發 展 需 求 外, 在 師 生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方 面, 也 應 維 持 專 業 的 領 導 關 係, 才 能 有 效 增 進 教 師 的 教 學 效 果 和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果 而 教 師 專 業 的 領 導 特 徵 是 教 師 對 於 其 角 色 選 擇 及 行 為 表 現, 應 以 其 專 業 知 識 為 依 據 並 且 注 重 教 學 目 的 ( 林 清 江,1991) 因 此, 師 生 關 係 的 建 立 也 必 須 兼 重 關 愛 與 權 威, 教 師 必 須 了 解 12

25 學 生 關 心 學 生, 讓 學 生 感 受 到 老 師 的 愛 和 溫 暖, 才 會 喜 愛 老 師 願 意 和 老 師 分 享, 並 且 喜 歡 學 校 ; 但 教 師 為 了 教 導 學 生 學 習 改 正 學 生 的 行 為 表 現 仍 需 有 適 當 的 教 師 權 威, 方 能 使 學 生 產 生 良 好 的 學 習 與 行 為 師 生 關 係 的 改 變 會 影 響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學 校 適 應, 良 好 的 師 生 關 係 不 僅 能 提 升 教 學 效 果, 亦 能 協 助 學 童 適 應 學 校 生 活 四 學 習 環 境 就 學 習 環 境 而 言, 幼 兒 園 與 國 小 的 學 習 環 境 明 顯 不 同, 存 在 著 極 大 的 差 異, 這 也 造 成 幼 兒 進 入 小 一 後, 必 須 適 應 新 的 環 境 我 國 的 教 育 階 段 是 依 照 學 童 年 齡 分 成 學 前 教 育 與 國 民 義 務 教 育, 儘 管 幼 稚 園 大 班 學 童 的 年 齡 與 小 一 新 生 相 近, 但 其 卻 分 屬 於 不 同 的 教 育 系 統 中, 於 學 習 環 境 上 也 缺 乏 連 續 性 ( 蕭 美 華,2000; 陳 俞 余,1998; 莊 雅 莉,1997; 盧 美 貴,1993; 蔡 春 美,1993), 因 此 造 成 小 一 新 生 適 應 環 境 的 問 題 蔡 春 美 (1993) 指 出, 幼 稚 園 強 調 自 主 與 彈 性 學 習, 課 桌 椅 可 自 行 調 整 組 合, 也 有 許 多 學 習 角 落 佈 置, 以 引 發 幼 兒 的 操 作 與 探 索 ; 國 小 環 境 僵 化, 課 桌 椅 的 空 間 佔 去 大 半 教 室, 很 少 有 自 由 操 弄 與 彈 性 選 擇 的 活 動 角 落 在 學 習 型 態 上, 幼 稚 園 強 調 遊 戲 中 學 習 活 動 中 成 長, 強 調 適 性 與 自 由 發 展 ; 國 小 則 強 調 團 體 規 範, 重 視 常 規 紀 律, 難 以 兼 顧 孩 子 的 個 別 差 異 因 此, 幼 稚 園 的 教 室 設 有 許 多 角 落 區, 提 供 許 多 與 教 學 活 動 相 關 的 教 具, 另 外 也 有 團 體 討 論 區 可 讓 學 生 有 自 由 活 動 的 空 間, 然 而 小 學 教 室 較 少 有 空 間 擺 放 可 供 操 作 的 教 具, 教 室 空 間 受 限 ( 孫 良 誠, 1995) 教 室 是 學 童 在 校 主 要 的 生 活 環 境, 對 幼 兒 而 言, 教 室 就 如 同 第 二 個 家, 必 須 安 全 又 舒 適, 因 此 教 室 的 環 境 很 重 要, 而 教 室 的 情 境 佈 置 與 空 間 規 劃 也 是 影 響 學 童 適 應 的 因 素 一 年 級 學 童 處 於 新 的 學 習 階 段, 脫 離 熟 悉 的 環 境, 難 免 會 有 不 安 的 感 覺, 如 果 小 學 教 室 的 情 境 佈 置 能 與 幼 兒 園 相 近, 讓 學 童 有 家 的 感 覺, 不 但 能 讓 學 童 產 生 認 同 感, 也 能 降 低 小 一 新 生 面 對 環 境 改 變 的 衝 擊, 如 此 才 能 協 助 學 童 適 應 新 的 環 境 五 常 規 教 導 常 規 教 導 是 班 級 經 營 中 很 重 要 的 一 環, 就 小 一 教 師 而 言, 倘 若 學 童 上 課 不 守 規 矩 沒 有 秩 序, 就 無 法 產 生 良 好 的 學 習 柯 華 葳 (1998) 針 對 教 室 中 之 常 規 適 應 研 究, 發 現 一 年 級 教 師 必 須 花 很 多 的 心 力 將 學 生 安 頓 下 來 後, 才 能 進 行 注 音 符 號 的 教 學, 在 教 學 的 過 程 中 學 童 也 要 遵 守 許 多 幼 稚 園 時 從 未 被 要 求 的 上 課 常 13

26 規, 例 如 : 說 話 的 規 矩 寫 作 業 及 測 驗 的 規 矩 排 隊 的 規 矩, 似 乎 認 為 一 年 級 教 師 對 於 教 室 規 矩 的 建 立, 要 比 瞭 解 兒 童 的 特 質 設 計 銜 接 課 程 與 教 學 來 得 重 視 因 此, 在 小 一 的 教 室 中, 上 課 要 專 心 聽 講 不 能 隨 意 走 動 發 言 前 要 先 舉 手 不 能 吃 東 西 不 能 玩 玩 具 也 不 能 與 同 學 交 談 等, 如 此 才 合 乎 教 室 規 矩 幼 兒 園 的 班 級 常 規 較 彈 性, 也 給 予 學 童 較 大 的 空 間, 當 學 童 行 為 出 現 問 題 時, 教 師 會 利 用 團 體 討 論 時 間 將 問 題 行 為 提 出 與 全 班 一 同 討 論, 在 討 論 的 過 程 中 釐 清 學 童 的 價 值 觀 念 而 小 學 未 有 團 體 討 論 時 間 的 設 置, 在 教 學 上 亦 有 趕 進 度 的 壓 力, 所 以 面 對 學 童 的 問 題 行 為, 教 師 多 予 直 接 懲 罰, 管 教 態 度 較 嚴 格, 因 此 學 童 在 常 規 適 應 的 困 難, 在 於 教 師 要 求 統 一 的 行 為 規 範, 使 學 童 行 為 受 到 抑 制 ( 陳 素 月 鄧 麗 君,1993) 因 此, 在 常 規 教 導 上, 教 師 應 時 時 叮 嚀 提 醒 常 常 關 心 指 導 學 生, 多 鼓 勵 讚 美 學 童 的 表 現, 用 愛 心 與 耐 心 包 容 學 童 的 錯 誤, 多 用 正 向 的 管 教, 避 免 口 語 上 的 責 備 與 體 罰, 進 而 培 養 學 童 自 我 管 理 的 能 力, 以 養 成 良 好 的 行 為 因 此 一 年 級 教 師 在 制 定 班 級 常 規 時 應 考 量 兒 童 的 發 展, 因 應 學 童 適 應 之 範 圍, 不 過 度 要 求, 如 此 應 能 降 低 一 年 級 新 生 適 應 不 良 的 問 題 六 同 儕 關 係 幼 兒 進 入 小 學 後 必 須 重 新 發 展 新 的 人 際 關 係, 結 交 新 朋 友 與 獲 得 認 同 感, 所 以 同 儕 間 的 良 性 互 動 很 重 要 孩 子 上 了 小 學, 大 都 有 較 多 的 機 會 跟 同 儕 進 行 互 動, 不 像 幼 兒 園 階 段 常 有 老 師 從 旁 協 助 引 導 著, 遇 到 分 組 活 動 時, 如 果 不 懂 得 主 動 出 擊, 即 會 發 現 找 不 到 友 伴 同 組 而 落 單 其 實 研 究 者 亦 常 在 教 學 現 場 看 到 人 際 關 係 經 營 較 被 動 的 孩 子 在 下 課 時 間, 如 果 沒 有 主 動 交 朋 友, 和 同 儕 沒 有 良 好 的 互 動, 就 只 能 在 外 面 看 著 其 他 的 孩 子 玩, 或 在 教 室 裡 無 所 事 事, 或 是 圍 著 老 師 打 轉, 不 知 如 何 打 發 時 間, 於 是 下 課 時 間 就 會 很 無 聊 孩 子 在 學 校 若 能 交 到 新 朋 友, 和 同 儕 間 能 產 生 良 好 的 互 動, 其 學 校 生 活 會 比 較 快 樂, 因 此 兒 童 學 習 發 展 出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亦 是 幼 小 銜 接 重 要 的 指 標 之 一 同 儕 關 係 是 孩 子 能 否 適 應 學 校 生 活 的 重 要 因 素,Ladd 與 Price 研 究 發 現 學 童 在 有 熟 識 同 儕 的 新 班 級 中 會 較 有 安 全 感, 其 在 學 校 的 適 應 情 形 比 沒 有 認 識 同 儕 者 好 ( 引 自 余 思 靜,1999) 而 孫 良 誠 (1995) 研 究 亦 發 現 被 同 儕 孤 立 的 學 童 常 出 現 行 為 問 題, 同 儕 關 係 不 僅 影 響 學 童 的 群 體 關 係, 也 影 響 班 級 風 氣 ( 吳 清 山,1996), 因 此 教 師 在 班 級 經 營 中, 亦 應 培 養 同 儕 間 的 良 好 互 動 此 外, 學 童 在 生 活 常 規 適 應 與 否 也 會 影 響 其 人 際 關 係, 常 規 適 應 較 差 的 學 童 較 不 受 同 儕 歡 迎 ( 何 家 儀, 2003) 班 級 是 學 童 最 早 接 觸 的 社 會 群 體, 教 師 宜 多 關 心 學 童 的 人 際 關 係, 鼓 勵 並 增 進 同 儕 間 相 互 合 作 的 機 會, 避 免 同 儕 間 的 孤 立 與 排 擠, 減 少 不 良 行 為 的 出 現, 以 培 養 學 童 健 全 的 品 格 在 現 今 的 社 會 中, 仍 是 升 學 主 義 掛 帥, 很 多 人 仍 存 在 著 萬 般 皆 下 品, 惟 有 14

27 讀 書 高 的 觀 念, 孩 子 進 入 小 學, 大 人 均 將 焦 點 放 在 學 業 成 就, 而 忽 略 了 孩 子 的 人 際 關 係, 殊 不 知 孩 子 在 新 環 境 中 若 無 法 獲 得 認 同 感, 受 到 同 儕 排 斥, 將 嚴 重 影 響 其 人 格 發 展, 亦 無 法 產 生 良 好 學 習 從 幼 稚 園 到 小 學 的 系 統 轉 換 之 間, 在 小 學 的 情 境 脈 絡 下, 教 師 與 家 長 越 來 越 難 以 關 注 兒 童 的 人 際 關 係, 使 孩 子 沒 有 機 會 探 討 自 己 在 同 儕 互 動 方 面 的 行 為 與 心 態 ( 吳 怡 萱,2005), 而 此 現 象 與 培 養 健 全 人 格 的 教 育 目 標 背 道 而 馳, 也 值 得 大 家 深 思 七 課 業 學 習 以 目 前 國 內 正 規 學 制 中 的 學 習 課 程 來 說, 幼 兒 園 階 段 包 含 健 康 遊 戲 音 樂 工 作 語 文 常 識 等 六 大 領 域, 國 小 階 段 包 含 語 文 健 康 與 體 育 社 會 藝 術 與 人 文 數 學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及 綜 合 活 動 等 七 大 領 域 在 幼 兒 園 階 段 的 上 課 形 式 較 為 多 元 活 潑 多 採 取 遊 戲 化 教 學, 沒 有 硬 性 的 作 業 或 測 驗 ; 而 國 小 的 上 課 形 式 則 強 調 分 科 教 學 與 知 識 記 憶 偏 重 認 知 學 習, 已 有 書 寫 功 課 及 紙 筆 測 驗 蔡 春 美 (1993) 指 出 就 課 業 上 的 壓 力 來 說, 幼 稚 園 重 在 幼 兒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的 獨 立 自 主 與 習 慣 養 成, 較 少 認 知 性 的 知 識 要 求 ; 國 小 節 次 分 明 步 調 快 速, 每 節 四 十 分 鐘 正 襟 危 坐, 只 得 十 分 鐘 下 課 的 釋 放 與 喘 息, 還 有 許 多 的 紙 筆 測 驗 與 回 家 功 課, 形 成 莫 大 的 學 習 壓 力 因 此 學 童 上 了 小 學, 就 必 須 承 受 沉 重 的 課 業 壓 力 孩 子 就 讀 幼 兒 園 大 班 時, 提 早 學 習 注 音 符 號 一 直 是 家 長 的 期 望 與 要 求, 其 實 幼 小 銜 接 無 關 注 音 符 號 與 數 學 的 學 習, 而 是 大 人 與 孩 子 一 起 跨 越 兩 種 學 習 與 生 活 型 態 的 歷 程 家 長 常 常 擔 心 孩 子 會 因 為 沒 有 提 早 學 習 注 音 符 號 而 輸 在 起 跑 點 上, 但 卻 有 研 究 顯 示, 學 前 注 音 符 號 學 習 歷 程 對 國 小 一 年 級 注 音 符 號 學 習 成 就 無 顯 著 影 響 ( 陳 麗 如,2000), 而 注 音 符 號 的 學 習 造 成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適 應 不 佳 已 是 不 爭 的 事 實 ( 蔡 春 美,1993) 因 此 家 長 需 要 調 整 心 態, 不 要 過 度 擔 心 孩 子 的 成 績 表 現, 更 別 因 為 害 怕 孩 子 輸 在 起 跑 點, 而 安 排 一 大 堆 的 課 程 孩 子 上 了 小 學, 不 代 表 什 麼 都 要 會, 過 度 的 壓 力 反 而 更 容 易 造 成 孩 子 適 應 上 的 不 良 研 究 者 在 實 際 的 教 學 現 場 中, 也 發 現 孩 子 若 提 早 學 習 注 音 符 號, 的 確 呈 現 了 上 課 不 專 心 及 缺 乏 學 習 動 機, 而 提 早 執 筆 寫 字 也 造 成 一 些 孩 子 的 握 筆 姿 勢 不 佳 及 寫 字 姿 勢 不 正 確 等 問 題, 同 時 孩 子 的 視 力 不 良 率 也 節 節 攀 升, 這 是 不 得 不 正 視 的 問 題 目 前 視 力 保 健 已 是 教 育 部 要 求 各 級 學 校 推 動 校 務 的 重 點, 希 望 藉 此 能 降 低 學 生 的 視 力 不 良 率 然 而 許 多 的 小 一 新 生 於 入 學 時, 就 已 有 近 視 的 情 形, 這 或 許 和 幼 兒 提 早 執 筆 寫 字, 偏 重 認 知 學 習 有 關 而 執 筆 寫 字 並 未 正 式 列 入 幼 兒 園 課 程 標 準, 但 是 現 實 面 所 呈 現 出 來 的 狀 況 卻 是 絕 大 多 數 的 幼 兒 在 幼 兒 園 皆 有 執 筆 寫 字, 因 此 幼 兒 園 是 否 該 提 早 執 筆 寫 字? 而 提 早 學 習 注 音 符 號 是 否 已 是 揠 苗 助 長 了 呢? 值 得 我 們 審 慎 思 考! 15

28 綜 合 上 述, 我 國 幼 小 階 段 在 生 活 作 息 師 生 關 係 學 習 環 境 同 儕 間 的 互 動 常 規 教 導 與 課 業 學 習 等 方 面 落 差 而 呈 現 不 連 續 的 現 象 關 於 學 童 的 學 校 適 應, 根 據 相 關 研 究 的 探 討, 大 抵 上 將 學 校 適 應 分 為 三 類 : 常 規 適 應 人 際 關 係 適 應 與 學 習 適 應 ( 孫 良 誠,1995; 何 家 儀,2003) 或 兩 類 : 生 活 適 應 學 習 適 應 ( 孫 扶 志, 2004; 蔡 宜 珍,2004) 進 行 探 討 而 陳 惠 珍 (2009) 指 出 國 幼 班 幼 小 銜 接 之 指 標, 共 涵 蓋 有 6 大 構 面 與 27 項 指 標, 其 中 在 課 程 教 學 銜 接 度 構 面, 以 課 程 結 構 銜 接 與 教 學 型 態 銜 接 二 項 為 重 要 的 指 標 ; 在 常 規 訓 練 延 展 度 構 面, 以 加 強 幼 童 生 活 自 理 之 能 力 與 強 化 幼 童 常 規 遵 守 之 能 力 二 項 為 關 鍵 指 標 ; 在 生 活 環 境 適 應 度 構 面, 以 生 活 作 息 適 應 與 學 習 環 境 適 應 二 項 為 重 要 指 標 因 此 本 研 究 經 由 文 獻 的 探 討 與 分 析, 研 究 者 綜 合 歸 納 學 童 學 校 適 應 的 層 面 與 幼 小 銜 接 之 重 要 指 標, 擬 以 生 活 作 息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課 業 學 習 常 規 教 導 與 人 際 關 係 等 五 個 面 向 作 為 探 討 之 依 據, 從 這 五 個 面 向 來 探 討 幼 小 老 師 對 幼 小 銜 接 的 觀 點 與 作 法 及 兒 童 的 學 校 適 應 情 形, 並 依 此 呈 現 研 究 之 結 果 16

29 第三節 幼小銜接相關理論 幼兒從幼兒園進入小學階段 由於兩學制間的差異 幼兒必須學習與人相處 互動 學習獨立自主與負責的能力 熟悉嶄新的小學環境 學童心理也因應外在 環境的改變而有所變化 因此在這個階段的小一教師 便擔負了幼小銜接的重要 任務 有關幼小銜接的理論內涵 以下分別從幼兒生心理發展中的身體動作 認 知 社會 道德 情緒 語言等發展特徵進行幼小銜接理論之探討 一 身體動作發展 發展心理學家認為發展是連續的 無法明確的以年齡或階段加以區分 幼兒 在四到八歲之間的身體動作 大小肌肉的生理發展特徵類似 顯與八歲後的階段 改變在質與量上有著極大的差異 洪蘭譯 2001 五歲時的學童在動作發展上 有長足的進步 身高的增長及四肢的強健度 讓學童喜歡從事許多肢體方面的活 動 如跑步 單腳跳或騎腳踏車等活動 學童至六歲時體力比五歲時有所進展 大肌肉組織持續發展並開始發展精細動作 可以與人丟接球 有較佳的活動力 但小肌肉的發展不如大肌肉進步 Seefeldt& Barbour, 1990 因此六歲之幼兒 其大肌肉發展比小肌肉更好 具有更高的活動力 剛從幼兒園畢業的小一新生因手部肌肉發展尚未完全 握筆較吃力 所以開 學初不宜有太多的紙筆作業讓學童練習 應考量兒童的發展再循序漸進 另外由 於學童喜好活動 無法維持長時間的靜態活動 因此一年級教師應多安排動態活 動 重視肢動課程的教學融入 使孩子能參與各種不同的身體活動舒展體能 同 時也要重視學童興趣 不刻意規定動作技能應遵守的程序和達到的標準 進而促 進小肌肉的成熟發展 所以教師應兼顧靜態與動態的教學活動交錯進行 如此才 能提升學童的學習興趣 維持學童上課之專注力 達到教學效果 二 認知發展 認知心理學家Piaget所提出提出學童認知發展歷經零至二歲的感覺動作期 sensorimotor mtelligence period 二至七歲的前運思期 preoperational period 七至十一歲的具體運思期 concrete operations period 十一歲以上的形式運思期 formal operations period 四個時期 洪蘭譯 2001 Piaget 1961 認為兒童 會依發展順序經歷此四階段 但發展年齡隨個體發展與成熟度而有差異 因此四 階段年齡僅是約略的劃分而非絕對 且有所重疊 引自陳珍蘭 2008 Piaget 17

30 提 出 的 認 知 發 展 階 段 論 中,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學 童 亦 正 處 於 前 運 思 期 與 具 體 運 思 期 之 間, 所 以 六 至 七 歲 的 孩 子 多 半 還 具 自 我 中 心 的 傾 向, 面 對 問 題 時, 只 會 從 自 己 的 觀 點 著 眼, 不 會 考 慮 別 人 的 不 同 看 法, 亦 無 法 有 數 量 守 恆 的 觀 念, 因 此 多 以 直 覺 及 實 作 經 驗 作 為 學 習 的 基 礎 ( 張 春 興,1992;Seefeldt & Barbour, 1990) 一 年 級 學 童 多 運 用 具 體 實 例 與 物 體 直 觀 特 徵 以 掌 握 事 物 概 念, 對 於 抽 象 概 念 尚 無 法 理 解 ( 李 丹,1998) 所 以 一 年 級 教 師 在 教 學 時, 應 以 具 體 實 例 引 導, 避 免 太 多 抽 象 的 概 念, 讓 學 童 能 有 親 自 體 驗 與 實 際 操 作 的 機 會, 從 做 中 學 達 成 教 學 目 標 小 學 低 年 級 學 童 其 智 能 發 展 在 前 運 思 期 的 直 覺 期 與 具 體 運 思 期 之 間, 也 是 學 童 從 幼 兒 期 跨 入 兒 童 期 的 重 要 關 鍵 ( 游 自 達,1996) 依 據 Piaget 之 劃 分, 一 年 級 學 童 認 知 發 展 約 在 前 運 思 期, 將 邁 入 具 體 運 思 期, 逐 漸 由 直 覺 性 的 思 考 方 式 開 始 學 習 以 具 體 事 物 展 開 推 理 與 判 斷, 並 整 合 學 習 經 驗 運 用 至 現 實 生 活 ( 盧 美 貴, 1993; 魏 美 惠,1994; 張 春 興,1997; Seefeldt & Barbour, 1990) 在 時 間 概 念 方 面, 對 於 時 間 的 意 義 仍 模 糊 不 清, 無 法 認 知 一 小 時 與 五 分 鐘 的 差 別 ( 黃 慧 真, 1992;Seefeldt & Barbour, 1990), 所 以 小 一 學 童 常 會 有 何 時 上 課 與 下 課 的 困 惑, 也 常 見 孩 子 還 沒 到 放 學 時 間 就 已 背 著 書 包 準 備 回 家 了, 因 此 學 童 對 於 時 間 尚 未 有 明 確 的 概 念 另 一 位 認 知 心 理 學 者 Bloom 提 出 認 知 發 展 分 別 為 動 作 表 徵 期 (Enactive representiation) 形 象 表 徵 期 (Iconic representiation) 與 符 號 表 徵 期 (Symbolic representiation) 三 階 段 ( 洪 蘭 譯,2001) Bloom(1976) 強 調 五 歲 以 前 是 幼 兒 智 力 發 展 的 關 鍵 期, 尤 其 幼 兒 所 處 的 環 境 與 照 顧 者 是 影 響 其 智 力 發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 引 自 孫 扶 志,2004) 由 Bloom 與 Piaget 對 兒 童 認 知 發 展 的 分 類, 顯 示 幼 兒 園 大 班 學 童 與 小 一 學 童 在 概 念 發 展 多 以 具 體 實 務 及 直 觀 特 徵 為 主, 突 顯 兩 階 段 學 童 在 認 知 上 的 發 展 相 當 類 似 一 年 級 學 童 位 於 形 象 表 徵 期, 此 階 段 的 學 童 能 以 感 官 對 事 物 所 得 心 象 認 識 周 圍 環 境, 所 以 一 年 級 教 師 應 從 學 童 的 生 活 經 驗 出 發, 提 供 參 與 實 務 學 習 的 機 會 讓 學 童 具 體 操 作, 逐 漸 增 加 學 習 量, 以 符 合 學 童 的 認 知 發 展 程 度 根 據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處 於 具 體 操 作 期 的 一 年 級 學 童 無 法 掌 握 抽 象 概 念, 必 須 藉 由 實 際 操 作 物 體 來 進 行 學 習, 同 時 將 這 些 經 驗 整 合 到 現 實 生 活 的 經 驗 中 低 年 級 兒 童 在 學 習 心 理 上 的 思 考 能 力, 雖 亦 強 調 直 覺 感 知, 但 已 漸 擺 脫 自 我 中 心 的 思 考, 而 能 注 意 更 多 事 物 不 同 面 向 的 線 索, 透 過 具 體 事 物 來 引 起 記 憶 想 像 思 考 推 理 與 判 斷, 並 且 逐 漸 發 展 出 保 留 概 念 (conservation), 了 解 可 逆 互 補 同 一 等 特 性, 甚 至 能 依 照 事 物 的 不 同 特 質 加 以 排 序 分 類, 以 掌 握 不 同 種 類 間 的 關 係 ( 盧 美 貴,1993; 魏 美 惠,1994; 張 春 興,1997) 四 至 八 歲 學 童 基 於 心 理 發 展 的 不 可 切 割 性, 教 師 應 提 供 一 貫 的 遊 戲 活 動 協 助 學 習, 雖 然 學 制 依 年 齡 劃 分, 但 各 項 教 育 措 施 應 力 求 統 整 性 及 連 續 性, 縮 小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的 差 異 以 符 合 兒 童 發 展 需 求 ( 林 朝 鳳,1992) 18

31 另 外 在 注 意 力 的 發 展 上, 一 年 級 學 童 易 受 外 在 環 境 的 改 變 影 響 而 分 心, 因 此 注 意 力 集 中 的 水 準 較 低, 並 不 適 合 長 時 間 又 缺 乏 變 化 的 教 學, 也 不 適 宜 同 時 學 習 過 多 的 課 程, 所 以 學 期 初 上 課 時 間 可 採 動 靜 交 錯 的 教 學 方 式, 以 吸 引 學 童 的 注 意 與 興 趣 長 時 間 缺 乏 課 程 變 化 的 四 十 分 鐘 教 學, 對 於 初 次 接 觸 正 規 學 習 的 一 年 級 新 生 顯 得 吃 力, 亦 無 法 適 應 可 藉 由 孩 子 的 生 活 經 驗 與 好 奇 探 索 的 興 趣 出 發, 彈 性 調 整 上 課 時 間, 避 免 長 時 間 的 靜 態 教 學, 將 有 助 於 提 升 一 年 級 學 童 上 課 的 專 注 力 與 持 續 力 三 社 會 發 展 心 理 學 家 Freud 認 為 五 六 歲 為 社 會 發 展 的 潛 伏 期 (latency period), 此 時 幼 兒 對 於 競 爭 行 為 已 有 輸 贏 之 概 念, 是 兒 童 期 社 會 發 展 最 重 要 的 時 期 進 入 小 一 後, 性 別 角 色 區 辨 的 社 會 行 為, 便 會 極 為 明 顯 ; 七 八 歲 後 兒 童 友 誼 形 式 漸 變, 形 成 許 多 結 構 性 較 強 的 小 團 體, 並 產 生 歸 屬 感 ( 洪 蘭 譯,2001;Seefeldt & Barbour, 1990) Selman(1981) 提 出 兒 童 在 發 展 過 程 中, 依 其 年 齡 階 段 劃 分 為 五 個 與 他 人 互 動 發 展 之 認 知 階 段, 每 階 段 有 其 不 同 的 認 知 表 現, 其 中 三 至 七 歲 為 自 我 中 心 期 (egocentrlc or undifferentiated perspective), 此 時 學 童 想 法 較 自 我 中 心, 認 為 他 人 與 自 己 想 法 一 致 ; 四 至 九 歲 為 主 觀 期 (subjective or differentiated perspective), 學 童 認 為 即 使 兩 人 想 法 有 所 差 異, 但 主 觀 認 定 在 同 一 情 境 下, 兩 人 想 法 不 會 有 差 別 ; 六 至 十 二 歲 為 自 我 反 省 期 (self-renective or reciprocal perspective), 能 從 其 他 角 度 看 待 自 己 的 想 法, 也 能 根 據 自 己 的 認 知 推 測 他 人 想 法 ( 引 自 陳 珍 蘭,2008) 依 Selman 之 理 論, 幼 稚 園 與 一 年 級 學 童 社 會 發 展 具 有 重 疊 性, 包 含 自 我 中 心 期 主 觀 期 與 自 我 反 省 期, 發 展 上 的 不 同 影 響 處 理 社 會 事 物 的 能 力, 自 我 中 心 期 的 學 童 仍 以 滿 足 自 我 需 求 為 主, 如 學 童 為 滿 足 生 理 需 求, 出 現 在 課 堂 中 吃 東 西 等 違 序 行 為, 需 要 教 師 包 容 學 童 的 個 別 差 異, 多 給 予 輔 導 任 何 有 效 的 團 體 秩 序, 皆 建 立 在 團 體 成 員 對 行 為 規 範 的 共 識, 方 能 獲 得 成 員 信 賴 且 共 同 執 行 ( 張 春 興, 1997) 在 同 儕 相 處 上, 由 於 一 年 級 學 童 仍 有 自 我 中 心 的 傾 向, 在 社 交 方 面 多 以 自 我 為 出 發 點, 難 以 站 在 他 人 的 立 場 去 思 考 問 題 同 儕 之 間 的 社 會 性 互 動 對 學 童 的 社 會 適 應 與 健 全 人 格 之 形 成 具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因 此 教 師 應 注 意 學 童 與 同 儕 相 處 之 情 形, 多 給 孩 子 鼓 勵 與 讚 賞, 常 規 方 面 依 學 童 社 會 發 展 適 性 約 束, 避 免 濫 用 教 師 權 威, 將 有 助 於 建 立 學 童 的 自 信 與 自 律 並 培 養 健 全 的 品 格 四 道 德 發 展 根 據 Piaget 道 德 發 展 階 段 之 論 述, 認 為 五 至 八 歲 學 童 位 處 於 他 律 期 19

32 heteronomous morality 其表現是以結果做行為依據而非以動機為取向 一年 級學童逐漸發展自律性 能夠注意具體情境與週遭人物 重視同儕間的平等與公 平性 發展互助合作的精神 李丹 1998 Erikson的心理社會論指出個體自幼稚到成熟的自我成長歷程中 在不同的年 齡階段會產生不同性質的心理危機 個體必須學習如何自我調適 從而符合社會 的要求 調適自我之後 使危機得以化解 使得自我獲得進一步成長 在學童的 人格發展方面 Erikson提出八大週期 認為個體在不同的階段都有其主要發展任 務與必須 歷經的 衝突 其中一年 級學童 主 要進入勤 奮與自 卑 industry v.s inferiority 階段 主要發展任務在於肯定自我能力 張春興 1991 學童開始 注意教師或同儕對自己的看法 在學業成就上與社交活動的表現 會造成學童肯 定自我或自卑感的產生 幼兒園至小學低年級階段為Kohlberg提出之道德六段論中的 道德成規前期 preconventional level 階段 典型特徵為遵守規範 順從權威 具有避罰服從 及相對功利性導向 對於行為的對與錯 是以行為後果而非行為動機來作為判斷 依據的 對道德發展的看法為相對功利取向 instrumental-relativist orientation 避罰服從 punishment-obedience orientation 認為此時期學童欠缺是非善惡觀念 為求獎勵而服從教師權威 張春興 1997 根據Piaget與Kohlberg的道德發展觀 點 一年級的學童與幼兒園學童在道德發展上有其連續性 均處於避罰服從階 段 學童之所以遵守教室常規 即是希望得到獎勵或恐懼受到懲罰 因此在班級 常規的經營與訓練上 適度的他律權威建立 亦要伴隨相對功利的因勢利導 教 師應協助學童自我管理 從他律逐漸發展自律 多鼓勵讚美孩子以建立自信 才 能培養學童良好的道德感 五 情緒發展 兒童情緒發展的理論認為兒童情緒的表達 是隨著年齡增長而經歷了發展上 的改變 因為兒童情緒階段是經由兒童的外顯行為 生理反應和感情而呈現出 來 其情緒往往是難以解釋的 Whitesell與Harter在1989年指出兒童的情緒發展受 到所處環境的影響 其感知思考與抉擇上呈現直觀的反應方式 引自郭靜晃 陳 正乾譯 1998 處於幼小銜接階段的幼兒已具社會化情感 遇有需抒發情緒時 已能用社會可以接受的方式來表達其情感 此階段的幼兒情緒是起伏不定的 會 將過去的情緒經驗與語言相連接 開始學習自我的情緒控制 入小學後會受學校 環境影響 開始更深層的情緒發展 具同理心 敏感 容易小題大作 喜歡告狀 有正義感 當被人取笑時 會有生氣 憤怒之負面情緒 而被人肯定 讚美時 亦會表現高興 自信的正面情緒 張春興 1989 定義情緒為個體受到外在某種刺激引起的心理失衡 除個體 20

33 會有主觀自覺 在生理上也會因情緒的反應有所改變 如感到生氣時 口跳加速 阮淑宜 1991 定義情緒具有動機作用 也具有解釋行為的作用 並可提供溝通 的模式 亦是心理狀況的體驗 隨年齡增長影響學童情緒發展 可由學童外顯行 為與情感表達觀察出 五 六歲學童學會將情緒經驗連結語言 以社會群體所認 可的方式表達情緒 但情緒起伏很大 七 八歲學童受到環境影響 能以同理心 體會他人處境 但無法接受他人批評 如被教師指則會被同儕嘲笑時 會產生不 被認同的負面想法 六 七歲學童能接受家長或老師賦予的任務 但在堅持度與 耐心上的表現 八歲學童的堅持度較六 七歲學童進步 Seefeldt & Barbour,1990 兒童期之情緒發展受到環境影響甚鉅 情緒的表達方式也連帶影響兒童的社 會關係 潘慧玲 1994 研究 幼兒概念性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 亦證實此時期 兒童對於他人情緒的辨別能力發展最早 其次為以不同的立場觀點 區別不同心 理狀態的人 再者則為以他人觀點反觀自我的能力 而且所有受試幼兒的這種能 力需至國小一年級 才全部轉為指認較複雜的能力 不再以自我為中心 因此 教師應協助學童穩定的表達情緒 學習自我控制 考量他人立場 方能建立良好 的社會關係 幼兒的情緒發展深受他們所處環境的影響 幼兒以自我為中心 所以情緒反 應都是非常直接的 也因而特別的單純可愛 一年級學童隨著生活經驗的累積與 知識的增長 使情緒反應出現個別差異 藉由學童的個人行為可觀察其情緒的困 擾 如出現攻擊行為表示憤怒或表現無助需要幫忙或哭泣表達身體不適 這些都 有賴教師適時的關心協助 引導學童能自我控情緒與適當的情緒表達 學童的心 理狀況與情緒的適應不可忽略 若學童無法適當的表達情緒 遇事易動手 哭泣 或隱忍處理面對 都不是抒發情緒的良好管道 反而會影響其學校適應 幼小階 段的孩子在情緒發展上 教師尤其需考量個別差異 多給予支持 包容與關懷 鼓勵正向的情緒管理 幫助孩子學習穩定適宜的情緒表達 六 語言發展 幼兒時期的語言發展是以驚人的速度來進展的 一歲半左右的幼兒大約只瞭 解 25 個字 二歲左右已能聆聽同伴的說話 三歲以上能逐步掌握不同的對象和 情境的說話技巧 四歲以上就能與人交談或參加簡單的討論了 直到六歲 多數 的兒童已累積超過 1800 個字 幼兒每年增加約 600 個字彙 並且在語意及文 法上有出色的進步 而幼兒的語言能力也是隨著年齡成熟而發展 約在一歲至一 歲半才開始說出第一個語言 在好奇的發問與新字彙的習得中 約在五至六歲時 可以用完整的句子表達需求 郭靜晃 陳正乾譯 1998 幼兒在學習語言時 即發展了思考與推理的能力及技巧 語言使得兒童能夠將所獲得的訊息轉換成為 抽象的形式 以致於他們能夠將訊息組織成為概念或基模並儲存起來 以供往後 21

34 各 種 不 同 情 況 來 使 用 Chomsky(1970) 認 為 幼 稚 園 到 小 學 低 年 級 的 兒 童 雖 然 仍 會 犯 文 法 上 的 錯 誤, 但 已 經 可 以 將 語 言 表 達 的 非 常 好 且 會 自 我 訂 正 ; 除 此 之 外, 此 階 段 的 兒 童 已 會 使 用 形 容 詞 來 抒 發 內 心 的 感 受 和 想 法, 這 是 語 言 使 用 層 次 上 的 重 大 轉 變 ( 引 自 李 麗 鳳,2012) 教 師 在 學 習 語 言 環 境 上 應 提 供 良 好 的 語 言 情 境, 注 重 各 類 語 言 遊 戲 或 提 供 視 聽 繪 畫 或 閱 讀 等 媒 材, 以 提 昇 幼 兒 語 言 能 力, 所 以, 大 多 數 的 兒 童 皆 喜 歡 參 與 語 言 的 經 驗, 如 有 韻 律 有 節 奏 感 的 語 言 活 動 ( 郭 靜 晃 陳 正 乾 譯,1998) 因 此, 教 師 應 提 供 學 童 參 與 語 言 學 習 的 發 表 機 會, 經 由 課 堂 中 的 發 問 討 論 與 對 談, 說 出 自 己 的 疑 問 與 想 法, 鼓 勵 學 童 勇 於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見, 大 方 分 享 自 己 的 心 得 感 想 同 時 教 師 亦 應 提 供 有 韻 律 和 節 奏 感 的 語 言 遊 戲 活 動, 鼓 勵 孩 子 閱 讀, 從 參 與 語 言 學 習 的 經 驗 中, 建 立 自 信 與 勇 氣, 以 提 昇 幼 兒 的 語 言 能 力 綜 合 以 上 文 獻 分 析 得 知, 學 童 自 幼 兒 園 至 小 學 階 段 不 論 在 身 體 動 作 認 知 社 會 道 德 情 緒 及 語 言 皆 是 持 續 且 漸 進 的 發 展, 並 且 在 各 方 面 都 有 個 別 差 異, 發 展 速 率 不 盡 相 同 雖 然 在 學 制 上 區 分 為 幼 兒 園 階 段 和 國 小 階 段, 但 就 發 展 而 言, 界 線 是 非 常 模 糊 不 明 的 若 以 五 歲 學 前 教 育 與 六 歲 小 學 教 育 如 此 差 異 懸 殊 的 教 學 型 態 加 以 分 割 為 兩 個 不 同 階 段, 將 使 孩 子 突 然 因 學 習 情 境 的 巨 變 而 不 知 所 措, 甚 而 產 生 學 習 適 應 不 良 與 排 斥 上 學 的 困 擾 ( 林 朝 鳳,1992) 因 此 必 須 拋 棄 學 制 上 二 分 法 的 概 念, 以 幼 兒 發 展 為 本 位, 建 立 適 當 的 銜 接 機 制 及 作 為, 以 協 助 幼 兒 順 利 邁 向 成 長 的 另 一 層 階 段 小 學 一 年 級 教 師 應 瞭 解 幼 小 銜 接 的 理 論 內 涵, 營 造 一 個 開 放 的 學 習 環 境, 課 程 應 重 統 整 性 及 連 續 性, 並 安 排 符 合 此 年 齡 特 性 之 課 程 設 計, 考 量 學 童 的 身 心 發 展 並 重 視 個 別 差 異, 利 用 學 習 者 已 知 的 經 驗 與 概 念 為 基 礎, 進 一 步 鷹 架 其 心 智 之 發 展 八 歲 以 前 的 幼 兒 發 展 是 一 個 連 續 漸 進 且 階 段 重 疊 的 發 展 關 鍵 期, 然 而 在 小 學 低 年 級 階 段 進 行 適 當 的 教 育 介 入, 做 好 銜 接 工 作, 是 奠 定 幼 兒 未 來 良 好 發 展 的 重 要 基 礎 22

35 第四節 幼小銜接的作法 幼小銜接 為各國教育主要的研究方向 因各國存在著文化與環境上的差 異 故呈現了不同的 幼小銜接 策略 本節將從國內的作法與國外的作法分別 說明之 一 國內的作法 目前國內在幼小銜接的作法大致可以分為兩種 一為幼兒園由下而上銜接小 學 另一為小學由上而下銜接幼兒園 分別說明如下 一 幼兒園向上銜接小學的作法 國內的幼兒園在大班時 大都會進行幼小銜接的課程 內容大致包括 調整 作息時間 將上課時間調整為每節 40 分鐘 以符合小學的課表 進行注音符號 教學或國語正音班 使用坊間的幼小銜接教材 如描字本和數學本等 參觀小學 熟悉環境 告知幼兒小學的常規要求 如小學有課本並依課表上課 有團體規範 小學沒有點心 有考試等 以免幼兒對小學有 錯誤的期待 而導致適應問題(蔡 春美 1993 蔡宜珍 2004) 有的幼托園所教師重視幼兒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 以增進幼兒獨立完成工作或自我情緒控制能力 使其日後能適應小學的正式學習 與團體規範 也有幼托園所舉辦家長座談會並邀請小學教師來向家長說明小學的 狀況 或在平時以書面或當面溝通的方式讓家長瞭解幼兒園目前的銜接策略 以 及提供父母相關的銜接訊息(陳素月 鄧麗君 1993) 上述的銜接方式 較偏重 由幼兒園進行單向的銜接工作 多由幼兒園教師調整原有的課程架構和作息時間 來迎合小學 而忽略了相關人員在觀念 角色和作法上的雙向溝通 課程學習是幼小銜接最主要的問題之一 尤其是幼兒園家長常擔憂孩子會因 未提早學習注音符號而輸在起跑點上 然而目前幼兒園提前教導注音符號的現象 並不符合教育部頒布之 幼稚園課程標準 之規定 根據 幼稚園課程標準 之 實施通則 第一條課程編製第三項表示 幼稚教育不得為國民小學課程的預 習與熟練 以免影響幼兒身心的正常發展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 ) 目 前政策規範與幼教現場教學者的作法並不一致 也顯示教育政策虛設的窘境 國 內學者對學習注音符號的適當時機 尚無一致的看法 但注音符號的學習造成國 小一年級學童適應不良卻已是不爭的事實 蔡春美

36 ( 二 ) 小 學 向 下 銜 接 幼 兒 園 的 作 法 小 學 的 作 法 大 致 包 括 : 改 變 小 學 原 有 分 科 教 學 方 式 與 情 境 佈 置 方 式, 使 小 學 的 學 習 環 境 與 教 學 方 法 類 似 幼 托 園 所 角 落 教 學 的 模 式, 如 課 程 統 整 化 及 遊 戲 化 的 分 組 教 學 ; 以 及 改 變 原 來 單 調 教 條 與 口 號 規 範 的 教 室 情 境, 佈 置 為 豐 富 的 學 習 區 ; 採 用 學 習 單 進 行 形 成 性 評 量, 評 量 內 容 包 含 認 知 技 能 情 意 的 多 元 化 內 容, 並 隨 時 與 家 長 保 持 密 切 聯 繫 ( 盧 美 貴,1994) 除 了 重 視 親 師 溝 通 教 學 情 境 與 課 程 內 容 的 調 整 外, 小 一 教 師 也 會 簡 化 聯 絡 簿 的 抄 寫 內 容, 避 免 幼 兒 剛 進 小 學 就 遭 受 過 多 執 筆 寫 字 的 挫 折 ( 盧 美 貴,1996) 目 前 國 小 低 年 級 自 九 十 學 年 度 起, 均 進 入 九 年 一 貫 教 育 改 革 實 施 之 階 段, 強 調 以 孩 子 為 中 心 的 多 元 課 程 教 學 與 評 量 的 創 新 改 變, 希 望 藉 此 拉 近 幼 小 階 段 在 課 程 內 容 與 教 學 方 式 上 的 差 異, 以 增 加 學 童 學 習 適 應 的 能 力 然 而 現 今 的 教 育 環 境 仍 擺 脫 不 了 升 學 掛 帥, 因 此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對 於 減 低 幼 兒 園 和 小 學 課 程 型 態 的 差 異, 並 未 有 明 顯 的 改 變 孫 扶 志 (2004) 認 為 小 學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要 考 量 學 童 生 活 經 驗 基 礎 與 學 科 領 域 知 識 系 統 的 架 構 並 作 適 度 的 彈 性 調 整 與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的 融 入, 藉 由 多 元 智 慧 理 念 融 入 課 程 教 學 與 多 元 的 評 量 活 動 中, 加 以 適 度 轉 化 不 同 智 慧 領 域 表 徵 的 方 式, 以 符 合 具 不 同 先 前 經 驗 內 在 個 別 差 異 與 優 劣 勢 能 力 不 同 的 學 童, 來 銜 接 其 舊 經 驗, 並 藉 由 不 同 程 度 的 補 救 教 學 或 加 深 加 廣 的 延 伸 活 動, 增 進 孩 子 的 學 科 表 現 與 能 力 的 提 升 然 而 國 小 在 幼 小 銜 接 方 面 的 作 法 大 多 只 強 調 入 學 初 的 歡 迎 儀 式 與 親 師 間 形 式 溝 通 的 安 排, 缺 乏 持 續 性 的 銜 接 措 施 與 漸 進 適 應 歷 程 的 系 統 規 劃, 此 為 亟 待 努 力 的 地 方 而 目 前 大 部 分 的 學 校 所 採 行 的 幼 小 銜 接 措 施 如 下 :( 李 麗 鳳,2012) 1. 幼 小 銜 接 規 劃 與 專 業 交 流 (1) 幼 稚 部 與 國 小 部 老 師 共 同 擬 定 教 學 與 活 動 計 畫 (2) 召 開 幼 小 銜 接 工 作 協 調 及 問 題 研 討 會 (3) 幼 稚 園 老 師 與 小 學 老 師 相 互 觀 摩 教 學 及 共 同 課 程 研 習, 增 進 交 流 (4) 幼 兒 輔 導 與 個 案 紀 錄 移 交 及 座 談 (5) 一 年 級 生 活 與 學 習 適 應 追 蹤 與 輔 導 2. 設 計 幼 稚 部 大 班 幼 小 銜 接 課 程 與 活 動 (1) 小 學 生 活 模 擬 (2) 家 族 有 約 小 學 生 活 經 驗 談 (3) 幼 小 共 同 進 行 學 習 活 動 (4) 與 一 年 級 老 師 有 約 活 動 (5) 爸 媽 的 祝 福 信 (6)ㄅㄆㄇ 融 人 幼 兒 生 活 之 情 境 佈 置 與 活 動 24

37 3. 設 計 一 年 級 新 生 幼 小 銜 接 課 程 與 活 動 (1) 辦 理 一 年 級 新 生 暑 期 語 文 夏 令 營 (2) 辦 理 一 年 級 新 生 家 長 座 談, 讓 家 長 認 識 小 一 課 程 學 校 常 規 及 如 何 幫 助 子 女 適 應 學 校 生 活 (3) 一 年 級 教 室 佈 置 學 習 角 及 溫 馨 活 潑 之 學 習 環 境 (4) 進 行 學 年 主 題 活 動, 以 活 潑 創 意 的 課 程 讓 小 一 新 生 容 易 適 應 4. 規 劃 全 校 性 共 同 活 動, 進 行 幼 小 融 合 及 促 進 交 流 (1) 幼 小 共 同 進 行 晨 光 活 動 (2) 幼 小 共 同 參 與 藝 術 展 覽 劇 場, 表 演 等 集 體 藝 術 活 動 從 上 述 之 作 法 可 知 國 內 幼 小 銜 接 的 問 題 存 在 已 久, 至 今 仍 無 法 有 效 解 決 雖 然 基 層 教 師 與 學 者 面 對 此 問 題 都 在 努 力 尋 求 因 應 對 策 與 解 決 之 道, 但 成 效 如 何 卻 值 得 商 榷 許 多 學 前 機 構 多 會 進 行 注 音 符 號 教 學 並 辦 理 參 觀 小 學 模 擬 小 學 生 活 舉 行 畢 業 生 家 長 座 談 會 等 活 動, 而 小 學 則 多 以 建 立 班 級 常 規 進 行 教 室 情 境 佈 置 課 程 統 整 和 活 潑 化 教 學 加 強 親 師 溝 通 善 用 家 長 資 源 等 方 式, 但 這 些 作 法, 端 賴 學 前 機 構 或 國 小 一 年 級 的 教 師 對 於 幼 小 銜 接 的 各 自 解 讀 各 做 各 的, 可 謂 治 標 而 未 治 本, 並 不 能 真 正 解 決 問 題 幼 兒 園 與 國 小 分 屬 兩 個 獨 立 的 階 段, 幼 兒 在 五 至 六 歲 的 身 心 發 展 所 需 要 的 統 整 性 與 連 續 性, 在 國 內 的 學 制 並 未 納 入 考 量, 反 因 學 前 機 構 與 小 學 不 同 的 教 育 方 式 和 學 習 環 境 的 懸 殊 差 異, 使 得 幼 兒 在 面 臨 此 兩 階 段 銜 接 的 過 程 中 產 生 適 應 上 的 困 難, 卻 無 法 促 使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正 視 問 題 並 有 效 解 決, 著 實 令 人 擔 心 與 惋 惜, 此 亦 彰 顯 經 年 累 月 存 在 之 問 題, 仍 需 實 務 現 場 的 教 師 與 理 論 界 的 學 者 們 攜 手 合 作, 共 同 努 力 探 尋 因 應 之 道, 以 解 決 幼 小 銜 接 的 問 題 二 國 外 的 作 法 以 下 針 對 日 本 美 國 法 國 德 國 等 國 家 對 幼 小 銜 接 的 作 法 進 行 探 討, 以 提 供 國 內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活 動 之 參 考 ( 一 ) 日 本 日 本 的 學 制 與 我 國 較 為 接 近, 雖 面 臨 國 家 財 政 困 難, 但 近 年 日 本 各 縣 紛 以 小 班 制 為 改 革 趨 勢, 重 視 幼 兒 園 和 小 學 銜 接 及 其 兩 者 間 連 續 與 否 的 問 題 大 部 分 的 日 本 小 學 都 體 認 幼 兒 園 與 小 學 銜 接 的 重 要 性, 因 此 各 小 學 大 都 會 設 計 銜 接 相 關 活 25

38 動 學 者 研 究 日 本 幼 小 銜 接 過 程, 指 出 學 童 於 秋 天 入 學 前, 所 有 與 學 童 有 關 的 關 係 人, 如 家 長 與 教 師 等 皆 會 得 到 通 知, 透 過 學 童 入 學 資 料 的 傳 遞 增 進 家 長 與 小 學 教 師 間 的 互 動 (Meier & Schahran, 1999) 行 政 方 面 對 幼 小 銜 的 因 應 策 略 包 括 學 童 入 學 前 給 予 參 觀 小 學 的 機 會, 待 學 童 正 式 入 學 時 為 學 童 舉 辦 迎 接 新 生 的 儀 式 課 程 上 也 有 所 銜 接, 小 學 教 育 與 幼 稚 園 之 課 程 以 生 活 與 遊 戲 為 主 要 架 構, 發 展 學 童 團 體 生 活 經 驗, 採 連 續 與 統 整 的 課 程 概 念 合 併 小 學 低 年 級 社 會 科 與 自 然 科 為 生 活 科, 培 養 生 活 技 能 與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其 生 活 科 之 設 置 與 我 國 小 學 低 年 級 之 生 活 課 程 相 類 似, 讓 學 童 能 從 生 活 經 驗 中 學 習 幼 小 銜 接 的 困 難 之 一 為 幼 小 教 師 少 有 互 動 機 會, 以 致 於 不 瞭 解 彼 此 的 教 學 方 法 為 解 決 此 問 題, 日 本 特 別 增 設 幼 稚 園 與 一 年 級 教 師 的 互 動 場 所, 其 目 的 為 使 幼 稚 園 園 長 小 學 校 長 以 及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一 年 級 二 階 段 教 師, 能 在 此 召 開 聯 繫 會 議, 共 同 進 行 教 學 研 究 與 增 加 交 流 機 會 ( 楊 思 偉,1999) 日 本 傳 統 的 幼 兒 教 育 與 小 學 教 育 方 式 截 然 不 同, 幼 稚 園 與 保 育 所 ( 三 至 五 歲 ) 之 幼 兒 的 學 習, 主 要 以 遊 戲 活 動 為 主, 與 小 學 教 育 強 調 學 科 分 割 式 的 教 學 並 不 一 致 為 使 幼 兒 各 方 面 的 發 展 能 有 連 續 性, 日 本 提 出 以 下 之 作 法, 以 促 進 幼 小 銜 接 的 進 行 ( 莊 貞 銀,1994): 1. 幼 兒 學 校 的 構 想 為 打 破 傳 統 以 下 一 級 學 校 ( 幼 稚 園 ) 配 合 上 一 級 學 校 ( 小 學 ) 作 改 變 的 觀 念, 日 本 的 中 央 教 育 審 議 會 提 出 了 四 五 歲 的 幼 兒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兒 童, 在 同 一 教 育 機 構 接 受 教 育, 以 提 高 幼 教 效 果 之 基 本 構 想, 因 此 積 極 推 展 幼 兒 學 校, 以 促 進 幼 小 教 育 銜 接 2. 課 程 改 革 重 新 制 定 幼 稚 園 和 小 學 的 課 程 架 構, 研 討 統 合 課 程 的 可 行 性, 以 發 展 出 一 套 從 三 歲 至 七 歲 的 教 育 課 程 而 日 本 現 行 的 幼 稚 園 教 育 大 綱 於 1998 年 12 月 修 訂, 2002 年 4 月 起 執 行, 為 順 應 時 代 之 變 化, 並 與 修 訂 後 的 中 小 學 校 學 習 指 導 大 綱 步 調 一 致, 提 出 了 培 養 學 生 主 動 適 應 學 習 慾 望 及 社 會 等 因 素 的 變 化 所 需 要 的 生 存 能 力 之 口 號 因 此, 日 本 相 當 注 重 幼 兒 教 育 與 小 學 教 育 之 間 的 銜 接, 也 於 教 育 大 綱 中 明 定, 此 舉 亦 顯 示 對 幼 小 階 段 銜 接 的 重 視 是 世 界 潮 流 的 趨 勢 日 本 小 學 在 幼 小 銜 接 上 的 努 力, 值 得 我 國 小 學 參 考, 而 日 本 幼 兒 教 育 的 種 種 措 施, 也 值 得 我 們 學 習 26

39 ( 二 ) 美 國 美 國 學 前 教 育 屬 非 義 務 教 育, 對 幼 小 銜 接 的 具 體 作 法, 在 學 制 方 面 政 府 規 定 年 滿 五 歲 之 幼 兒 得 以 免 費 進 入 公 立 幼 稚 園 就 讀,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一 年 級 視 為 相 同 單 位, 幼 稚 園 教 師 與 小 學 教 師 能 夠 有 效 進 行 幼 小 銜 接, 獲 得 溝 通 與 教 學 觀 摩 的 機 會, 使 幼 小 教 學 環 境 與 課 程 安 排 能 合 乎 學 童 身 心 發 展 階 段 ( 王 靜 珠,1990;Pain, 1984) 美 國 多 數 州 在 師 資 認 證 的 部 份, 是 採 年 齡 層 認 定, 例 如 幼 稚 園 到 小 學 三 年 級 為 一 個 證 照, 如 此 可 讓 懂 得 幼 兒 的 教 師 來 帶 領 銜 接 教 育, 利 於 幼 兒 的 適 應 幼 稚 園 的 教 師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的 教 師 合 流 培 育 與 同 一 證 照 制 度 為 美 國 教 育 的 特 色, 如 此 一 來 幼 稚 園 及 低 年 級 教 師 能 夠 彼 此 了 解 幼 小 銜 接 前 後 階 段 的 教 育 內 容 與 方 法 ( 盧 美 貴,1999) 此 作 法 有 助 於 教 師 同 時 瞭 解 幼 小 階 段 真 實 之 發 展, 以 選 擇 合 適 的 教 學 方 式, 從 教 學 連 續 的 觀 點 來 看, 對 於 幼 小 銜 接 是 有 具 體 幫 助 的 由 於 美 國 大 部 分 幼 稚 園 是 附 設 於 小 學,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組 成 學 制 系 統 上 的 一 個 單 位, 再 加 上 幼 教 師 資 在 許 多 州 是 同 時 擁 有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合 格 證 照 的, 因 此 美 國 在 幼 小 銜 接 上 似 乎 較 為 順 利, 然 而 事 實 上 仍 有 困 難 與 問 題 存 在, 以 下 為 美 國 針 對 幼 小 銜 接 的 困 難 與 問 題 所 採 取 的 一 些 實 際 作 法 : 1 銜 接 方 案 Pain(1984) 有 鑑 於 當 時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教 學 型 態 存 在 差 距, 提 出 銜 接 (Articulation) 的 概 念, 發 展 出 銜 接 方 案 (Aaticulation Program), 包 括 給 予 幼 稚 園 與 國 小 學 童 學 習 經 驗 的 持 續 性 ; 提 供 幼 兒 與 一 年 級 學 童 互 動 機 會 ; 由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教 師 共 同 擬 定 幼 小 銜 接 計 劃, 讓 家 長 與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都 能 參 與 幼 小 銜 接 課 程 因 此 銜 接 之 目 的 在 於 達 成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在 教 學 內 容 教 學 方 法 與 教 育 制 度 上 的 銜 接, 並 促 成 與 銜 接 相 關 人 員 的 共 識, 避 免 學 童 因 學 習 上 的 失 敗 而 受 到 傷 害 其 具 體 銜 接 策 略 為 : 提 供 小 學 教 師 觀 摩 幼 稚 園 教 學 的 機 會 規 劃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課 程 提 出 改 變 小 學 分 科 教 學 與 紙 筆 測 驗 之 建 議 而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該 方 案 對 於 學 童 之 學 校 適 應 表 現 有 顯 著 影 響, 學 童 不 僅 改 善 適 應 問 題, 並 能 接 受 家 庭 與 學 校 的 期 許 2 NCEDL 幼 稚 園 銜 接 方 案 近 年 來, 美 國 的 全 國 早 期 學 習 與 發 展 中 心 (National Center for Early Develpoment and Learning, 簡 稱 NCEDL) 所 設 計 的 銜 接 模 式 從 生 態 觀 點 出 發, 關 注 在 銜 接 過 程 中 會 對 幼 兒 產 生 影 響 的 場 所, 以 及 這 隨 時 隨 地 所 發 生 的 跨 場 所 間 的 聯 繫 會 如 何 的 影 響 銜 接 歷 程 因 此, 該 中 心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銜 接 模 式 主 要 在 增 加 幼 27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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