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规 章 制 度... 3 南 党 发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专 业 学 院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3 南 党 发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22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目 录 规 章 制 度... 3 南 党 发 2016 26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专 业 学 院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3 南 党 发 2016 27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22"

Transcription

1 [ 键 入 文 字 ] 2016 年 第 9 期 总 第 122 期 (7 月 8 月 ) 南 开 大 学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8 月 30 日

2 目 录 规 章 制 度... 3 南 党 发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专 业 学 院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3 南 党 发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南 党 发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规 范 性 文 件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23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奖 学 金 荣 誉 称 号 评 选 办 法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教 学 激 励 性 补 贴 标 准 的 通 知 38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商 业 用 房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41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基 础 性 模 拟 绩 效 工 资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国 内 差 旅 费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机 构 干 部 人 事 南 党 号 转 发 中 共 教 育 部 党 组 关 于 李 义 丹 等 同 志 职 务 任 免 的 通 知 和 教 育 部 关 于 李 靖 孙 广 平 职 务 任 免 的 通 知 南 党 号 关 于 王 丽 平 任 职 的 通 知 南 党 号 关 于 撤 销 迎 水 道 校 区 党 委, 成 立 迎 水 道 校 区 直 属 党 支 部 的 通 知 南 党 号 关 于 成 立 南 开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天 津 市 第 四 医 院 ) 和 南 开

3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 天 津 市 第 四 医 院 ) 党 委 纪 委 的 通 知 南 党 号 关 于 沈 繁 强 等 任 职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陈 鲁 生 等 职 务 任 免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沈 立 岩 等 职 务 任 免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张 玉 志 等 任 职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成 立 现 代 旅 游 业 发 展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等 机 构 的 通 知. 64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王 丽 平 等 职 务 任 免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沈 繁 强 等 任 职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变 更 农 药 国 家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 天 津 )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的 批 复 工 作 安 排 南 党 发 号 关 于 学 习 贯 彻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庆 祝 中 国 共 产 党 成 立 95 周 年 大 会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的 通 知 南 发 字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2016 年 度 2016 级 学 生 军 事 技 能 训 练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南 办 发 号 转 发 党 委 组 织 部 关 于 调 整 党 费 计 算 基 数 严 格 党 费 收 缴 标 准 的 通 知 南 办 发 号 转 发 教 务 处 关 于 开 展 第 四 届 南 开 大 学 魅 力 课 堂 评 选 工 作 的 通 知 奖 励 处 分 南 发 字 号 南 开 大 学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学 位 授 予 的 决 定 南 办 发 号 转 发 研 究 生 院 关 于 公 布 南 开 大 学 2016 年 优 秀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名 单 及 表 彰 指 导 教 师 的 通 知 南 办 发 号 关 于 终 止 彭 柯 力 留 校 察 看 处 分 的 决 定 南 办 发 号 关 于 给 予 王 宇 皓 留 校 察 看 处 分 的 决 定 南 办 发 号 关 于 给 予 王 海 楠 留 校 察 看 处 分 的 决 定 南 办 发 号 关 于 给 予 费 世 鑫 留 校 察 看 处 分 的 决 定... 84

4 南 办 发 号 关 于 给 予 谭 迪 晨 留 校 察 看 处 分 的 决 定 会 议 纪 要 年 第 六 次 党 委 常 委 ( 扩 大 ) 会 议 纪 要 年 第 七 次 党 委 常 委 ( 扩 大 ) 会 议 纪 要 年 第 九 次 党 委 常 委 ( 扩 大 ) 会 议 纪 要 年 第 七 次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纪 要 年 第 八 次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纪 要 年 第 九 次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纪 要 领 导 讲 话 薛 进 文 书 记 在 南 开 大 学 庆 祝 中 国 共 产 党 成 立 95 周 年 大 会 上 的 讲 话 重 要 事 件... 95

5 规 章 制 度 南 党 发 号 各 分 党 委 党 总 支 ; 各 学 院 各 单 位 机 关 各 部 门 : 南 开 大 学 专 业 学 院 工 作 细 则 业 经 2015 年 12 月 30 日 第 十 五 次 党 委 常 委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中 共 南 开 大 学 委 员 会 2016 年 7 月 25 日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我 校 专 业 学 院 运 行 机 制 和 治 理 体 系, 健 全 专 业 学 院 重 大 事 项 议 事 决 策 制 度, 加 强 民 主 管 理 和 民 主 监 督, 提 高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民 主 性 和 规 范 化 水 平,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中 国 共 产 党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基 层 组 织 工 作 条 例 和 南 开 大 学 章 程, 结 合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一 章 专 业 学 院 运 行 管 理 机 制 第 一 条 学 校 实 行 校 院 两 级 管 理, 专 业 学 院 作 为 人 才 培 养 科 学 研 究 和 社 会 服 务 机 构, 在 学 校 的 统 一 领 导 和 政 策 指 导 下, 在 南 开 大 学 章 程 规 定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范 围 内, 全 面 负 责 学 院 内 的 各 项 工 作, 对 学 校 负 责 系 ( 所 ) 教 学 部 院 属 科 研 机 构 是 学 院 下 设 的 教 学 科 研 基 本 单 位, 按 照 学 院 规 定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组 织 实 施 各 项 工 作, 对 学 院 负 责 学 院 应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充 分 发 挥 系 ( 所 ) 等 单 位 的 积 极 性 第 二 条 学 院 坚 持 民 主 集 中 制, 实 行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分 党 委 委 员 会 议 制 度, 并 按 照 相 应 议 事 规 则 讨 论 决 定 学 院 重 大 问 题 学 院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要 加 强 交 流, 互 相 协 商, 在 确 定 重 大 事 项 前 充 分 听 取 教 职 工 的 意 见, 其 中 重 要 学 术 事 项 要 通 过 教 授 会 议 听 取 专 家 意 见 第 三 条 设 立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和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本 科 教 学 指 导 分 委 员 会 教 代 会 工 会, 各 机 构 在 学 校 规 定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范 围 内 3

6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第 二 章 党 政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第 四 条 分 党 委 的 主 要 职 责 ( 一 ) 宣 传 执 行 党 的 方 针 政 策 和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决 议, 保 证 监 督 党 和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及 学 校 各 项 决 定 在 本 单 位 的 贯 彻 执 行 ( 二 ) 通 过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决 定 本 单 位 人 才 培 养 科 学 研 究 社 会 服 务 文 化 传 承 创 新 行 政 管 理 等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支 持 本 单 位 行 政 负 责 人 在 其 职 责 范 围 内 独 立 负 责 地 开 展 工 作 ( 三 ) 负 责 领 导 班 子 自 身 建 设, 提 高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的 综 合 素 质 和 执 政 能 力 ( 四 ) 负 责 党 组 织 的 思 想 组 织 作 风 制 度 和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负 责 稳 定 工 作 统 战 工 作 ( 五 ) 负 责 本 单 位 教 职 工 和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师 德 建 设 和 宣 传 工 作, 营 造 宽 松 和 谐 的 环 境, 团 结 师 生 员 工 完 成 本 单 位 的 教 学 科 研 等 各 项 任 务 ( 六 )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负 责 本 单 位 干 部 的 教 育 培 养 和 管 理 监 督 工 作 ( 七 ) 负 责 本 单 位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党 员 的 教 育 管 理 和 服 务 工 作, 指 导 所 属 党 组 织 开 展 工 作 ( 八 ) 领 导 本 单 位 工 会 共 青 团 学 生 会 等 群 众 组 织, 充 分 发 挥 教 代 会 学 代 会 作 用, 加 强 民 主 管 理 和 民 主 监 督 ( 九 ) 上 级 党 组 织 和 学 校 赋 予 的 其 他 职 责 第 五 条 分 党 委 书 记 是 分 党 委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全 面 主 持 学 院 党 委 的 各 项 工 作 第 六 条 学 院 行 政 的 主 要 职 责 ( 一 )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学 科 建 设 规 划 ; 组 织 申 报 本 科 专 业 和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组 织 开 展 各 类 学 位 授 权 点 的 评 估 ; 建 设 学 科 平 台 等 ( 二 ) 组 织 实 施 本 科 和 研 究 生 教 学 计 划, 制 定 落 实 教 学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 负 责 学 院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 负 责 专 业 建 设 课 程 建 设 教 材 建 设 公 共 教 学 实 验 室 建 设 ; 严 格 教 学 管 理, 加 强 教 风 和 学 风 建 设 等 ( 三 )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学 院 科 研 和 社 会 服 务 计 划 ; 组 织 申 报 各 类 科 研 4

7 项 目, 特 别 是 重 大 跨 学 科 科 研 项 目 ; 组 织 项 目 实 施, 抓 好 学 术 水 平 或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高 影 响 大 的 标 志 性 成 果 等 ( 四 )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人 才 与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规 划 ; 根 据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和 工 作 安 排, 实 施 教 职 工 招 聘 岗 位 聘 任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人 才 引 进 与 培 养 绩 效 考 核 解 聘 及 退 休 等, 不 断 提 高 师 资 队 伍 和 科 研 团 队 的 学 术 水 平 和 政 治 素 质 ( 五 ) 执 行 学 校 财 务 和 资 产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学 院 经 费 和 资 产 管 理 使 用 办 法 ; 做 好 学 院 年 度 经 费 预 算, 依 法 组 织 收 入 并 将 各 项 收 入 纳 入 学 校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 依 法 合 理 使 用 经 费, 勤 俭 办 学, 提 高 办 学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 负 责 院 内 资 产 安 全 完 整, 统 筹 调 配, 确 保 有 效 合 理 使 用 ; 审 查 监 督 所 属 单 位 的 经 费 收 支 和 运 行 等 ( 六 ) 配 合 学 校 招 生 办 公 室 开 展 招 生 宣 传, 做 好 自 主 招 生 等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的 考 核 及 选 拔 工 作 ; 推 进 大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各 级 各 类 优 秀 学 生 ( 集 体 ) 的 评 选 和 奖 励 违 纪 学 生 处 分 学 风 建 设 和 突 发 事 件 处 理 ; 负 责 就 业 创 业 指 导 与 服 务 工 作, 提 高 学 生 就 业 率 和 就 业 质 量 ( 七 ) 负 责 组 织 国 内 外 学 术 交 流 活 动, 提 高 学 术 交 流 水 平 ( 八 ) 承 担 分 管 领 域 廉 政 工 作, 落 实 一 岗 双 责 ( 九 ) 学 校 赋 予 的 其 他 职 责 第 七 条 院 长 是 学 院 行 政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全 面 主 持 学 院 的 各 项 行 政 工 作 第 三 章 学 院 机 构 和 会 议 制 度 第 八 条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 一 )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是 学 院 议 事 决 策 的 基 本 制 度 和 主 要 形 式, 具 体 研 究 学 院 发 展 的 重 大 问 题, 安 排 部 署 相 应 工 作, 坚 持 集 体 决 策, 分 工 负 责 ( 二 ) 出 席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的 成 员 为 分 党 委 正 副 书 记 学 院 正 副 院 长, 院 教 代 会 或 工 会 主 席 列 席 会 议, 其 他 列 席 人 员 由 党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根 据 需 要 研 究 确 定 亦 可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扩 大 会 议, 可 包 括 系 ( 所 )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党 支 部 书 记, 学 术 带 头 人, 团 委 书 记 等 ( 三 )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由 院 长 或 书 记 主 持 涉 及 学 科 建 设 教 学 科 研 和 学 术 交 流 合 作 等 事 项 由 院 长 主 持, 涉 及 干 部 奖 惩 和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等 事 5

8 项 由 书 记 主 持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的 议 题 由 书 记 和 院 长 根 据 提 议 研 究 决 定, 涉 及 三 重 一 大 ( 重 大 决 策 重 要 干 部 任 免 重 大 项 目 安 排 和 大 额 资 金 使 用 ) 的 议 题 必 须 经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会 议 须 严 格 按 照 预 定 议 题 进 行, 一 般 不 得 临 时 动 议 ( 四 ) 到 会 人 数 超 过 应 到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方 可 召 开 做 出 决 议 时 赞 成 人 数 超 过 应 到 会 人 数 的 半 数 方 为 有 效, 列 席 人 员 无 表 决 权 如 对 问 题 存 在 较 大 分 歧, 一 般 应 暂 缓 做 出 决 定, 待 进 一 步 调 研 论 证 充 分 交 换 意 见 后 再 行 讨 论, 必 要 时 可 向 学 校 请 示 ( 五 )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的 主 要 议 事 内 容 包 括 : 1. 研 究 学 院 发 展 规 划 年 度 计 划 学 科 建 设 规 划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规 划 以 及 教 学 科 研 行 政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重 要 改 革 方 案 和 重 要 规 章 制 度 的 制 定 修 改 和 废 止 2. 研 究 学 科 建 设 教 学 改 革 科 学 研 究 学 生 思 想 教 育 和 管 理 招 生 就 业 学 术 交 流 等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3. 研 究 学 院 人 才 引 进 与 培 养 教 职 工 招 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绩 效 考 核 奖 惩 等 干 部 人 事 管 理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4. 研 究 学 院 财 务 和 资 产 管 理 工 作, 包 括 年 度 经 费 预 算 决 算 组 织 收 入 大 额 经 费 使 用 大 型 设 备 购 置 办 学 资 源 调 配 资 产 处 置 奖 金 分 配 等 重 要 事 项 5. 研 究 学 院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师 德 建 设 等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6. 研 究 学 院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的 意 见 和 措 施 7. 研 究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的 处 理 8.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六 )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实 行 民 主 集 中 制, 在 重 大 事 项 决 策 过 程 中, 要 充 分 发 扬 民 主, 广 泛 听 取 教 职 工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特 别 是 在 涉 及 有 关 学 院 发 展 规 划 重 大 改 革 方 案 和 教 职 工 切 身 利 益 的 重 大 问 题 时, 在 决 定 前 应 根 据 需 要 充 分 听 取 学 院 教 授 会 议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教 代 会 工 会 等 的 意 见 ( 七 )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应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一 般 每 月 至 少 召 开 2 次, 遇 6

9 到 重 要 事 项 随 时 召 开 凡 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决 定 的 重 要 事 项, 任 何 人 不 得 以 其 他 形 式 替 代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上 讨 论 的 事 项 和 问 题 应 认 真 做 好 记 录, 并 由 专 人 保 管, 会 议 决 定 的 事 项 应 做 好 落 实 工 作 ( 八 )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议 事 时, 凡 涉 及 与 会 成 员 本 人 及 亲 属 的 有 关 议 题, 有 关 人 员 应 回 避 第 九 条 分 党 委 委 员 会 会 议 制 度 ( 一 ) 分 党 委 是 学 院 的 政 治 核 心, 对 学 院 工 作 起 保 证 与 监 督 作 用, 对 学 院 的 改 革 发 展 与 院 行 政 共 同 负 有 重 要 责 任 ( 二 ) 分 党 委 委 员 会 会 议 由 书 记 召 集 并 主 持, 会 议 议 题 由 书 记 根 据 提 议 决 定 涉 及 本 单 位 改 革 发 展 的 重 要 议 题, 书 记 应 提 前 与 院 长 充 分 沟 通 ( 三 ) 分 党 委 委 员 会 会 议 须 有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召 开 院 长 非 分 党 委 委 员 的, 一 般 应 列 席 会 议 分 党 委 委 员 会 会 议 实 行 民 主 集 中 制, 做 出 决 议 时 全 体 委 员 半 数 以 上 同 意 方 为 有 效 ( 四 ) 分 党 委 委 员 会 会 议 的 主 要 议 事 内 容 包 括 : 1. 讨 论 决 定 本 单 位 对 党 和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及 学 校 各 项 决 定 的 贯 彻 落 实 2. 讨 论 分 党 委 年 度 和 学 期 工 作 计 划 及 工 作 总 结 3. 分 析 党 员 教 职 工 思 想 状 况, 提 出 思 想 教 育 工 作 的 意 见 和 措 施 4. 分 析 所 属 党 组 织 状 况, 提 出 加 强 党 支 部 建 设 的 意 见 和 措 施, 严 格 党 内 生 活 5. 讨 论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党 员 发 展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审 批 工 作, 组 织 开 展 分 党 校 培 训 工 作, 提 出 加 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和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的 意 见 和 措 施 6. 贯 彻 党 管 干 部 的 原 则, 配 合 学 校 做 好 干 部 推 荐 考 察 教 育 管 理 和 监 督 有 关 工 作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讨 论 本 单 位 党 支 部 书 记 等 有 关 人 员 的 配 备 和 教 育 管 理 工 作 7. 研 究 学 生 思 想 教 育 工 作 和 院 工 会 共 青 团 学 生 会 等 群 众 组 织 的 重 要 工 作 8. 研 究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9. 研 究 统 战 工 作 和 稳 定 工 作 10.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7

10 第 十 条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 一 )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是 对 学 院 ( 学 科 ) 的 重 要 学 术 事 项 进 行 决 策 审 议 评 定 或 咨 询 的 学 术 机 构 ( 二 )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1 人, 副 主 任 1 或 2 人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主 任 副 主 任 由 校 学 术 委 员 会 主 任 聘 任 ( 三 )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产 生 程 序 为 : 1. 召 开 教 授 会 议, 进 行 民 主 推 荐, 参 加 会 议 的 教 授 数 不 得 少 于 全 体 教 授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专 业 方 向 学 科 布 局 和 学 科 带 头 人 的 分 布 情 况 是 民 主 推 荐 时 重 要 考 虑 因 素, 校 学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和 分 党 委 书 记 为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的 当 然 委 员 2. 在 民 主 推 荐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征 求 意 见 3.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主 任 副 主 任 委 员 建 议 人 选 4. 报 校 学 术 委 员 会 审 批 ( 四 )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会 议 由 主 任 或 主 任 委 托 的 副 主 任 召 集 和 主 持, 每 学 期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决 定 问 题 时 执 行 少 数 服 从 多 数 原 则, 参 加 会 议 的 委 员 数 不 得 少 于 全 体 委 员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对 会 议 议 题 进 行 表 决, 参 加 会 议 全 体 委 员 半 数 以 上 同 意 方 为 有 效 ( 五 )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审 议 学 科 专 业 及 人 才 与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规 划, 科 学 研 究 规 划, 学 术 交 流 合 作 规 划 2. 审 议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的 评 价 标 准 学 位 授 予 标 准 教 师 职 务 评 聘 的 学 术 标 准 3. 审 议 学 院 ( 学 科 ) 其 他 学 术 组 织 的 设 置 方 案 和 议 事 规 则 4. 评 价 学 院 ( 学 科 ) 引 进 人 才 相 关 聘 任 或 推 荐 人 选 的 学 术 水 平, 评 定 或 授 权 评 定 科 研 基 金 科 研 项 目 以 及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和 奖 项 5. 调 查 认 定 不 端 学 术 行 为, 裁 决 学 术 纠 纷, 对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的 行 为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或 建 议 6. 指 导 全 院 ( 学 科 ) 学 术 活 动, 推 动 学 术 交 流, 活 跃 学 术 氛 围, 弘 扬 科 学 精 神 8

11 7. 对 与 学 术 事 务 相 关 的 全 局 性 重 大 发 展 规 划 和 发 展 战 略, 以 及 国 内 外 重 大 项 目 合 作 提 出 咨 询 意 见 8. 其 他 应 当 由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决 策 审 议 评 定 或 咨 询 的 事 项 第 十 一 条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 一 )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是 审 查 有 关 学 位 授 予 及 研 究 生 培 养 过 程 中 有 关 学 术 事 宜 的 学 术 性 机 构 分 委 员 会 一 般 按 一 级 学 科 成 立 跨 单 位 的 一 级 学 科, 分 委 员 会 由 相 关 单 位 人 员 共 同 组 成 若 干 相 近 一 级 学 科 也 可 共 同 组 成 分 委 员 会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主 席 一 般 由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委 员 担 任 分 委 员 会 由 9 15 人 组 成, 设 主 席 1 人, 副 主 席 1 2 人, 秘 书 1 人 分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应 包 括 相 关 学 院 主 要 负 责 人 本 学 科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委 员 学 术 带 头 人 和 教 师 代 表, 其 中 博 士 生 导 师 比 例 一 般 不 低 于 三 分 之 二 ( 硕 士 点 学 科 为 主 的 分 委 员 会, 至 少 应 为 硕 士 生 导 师 ) 1.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产 生 程 序 为 : (1) 召 开 教 授 会 议, 进 行 民 主 推 荐, 参 加 会 议 的 教 授 数 不 得 少 于 全 体 教 授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专 业 方 向 学 科 布 局 和 学 科 带 头 人 的 分 布 情 况 是 民 主 推 荐 时 重 要 考 虑 因 素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委 员 和 分 党 委 书 记 为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的 当 然 委 员 (2) 在 民 主 推 荐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征 求 意 见 (3)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委 员 建 议 人 选 (4) 报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批 2.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主 席 副 主 席 的 产 生 程 序 为 : (1) 召 开 教 授 会 议, 进 行 民 主 推 荐, 参 加 会 议 的 教 授 数 不 得 少 于 全 体 教 授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2) 在 民 主 推 荐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征 求 意 见 (3)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主 席 副 主 席 建 议 人 选 (4) 报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批 ( 二 )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举 行 会 议, 出 席 会 议 人 数 应 达 到 全 体 委 员 的 三 分 之 二, 会 议 表 决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全 体 委 员 半 数 以 上 同 意 方 为 有 效 9

12 ( 三 )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组 织 申 报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负 责 申 报 在 我 校 已 获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一 级 学 科 范 围 内 自 主 设 置 的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和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2. 审 核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提 出 下 一 年 度 列 入 博 士 生 导 师 招 生 计 划 名 单 3. 审 核 下 一 年 度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4. 审 核 及 修 订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和 教 学 大 纲 5. 审 议 学 位 申 请 者 的 申 请 材 料 和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决 议 6. 对 违 反 规 定 授 予 的 学 位 进 行 学 术 审 核, 提 出 撤 销 学 位 的 建 议 7. 与 学 院 行 政 机 构 和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共 同 组 织 有 关 学 科 评 估 重 点 学 科 申 报 等 事 宜 8. 对 研 究 生 培 养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学 术 争 议 做 出 仲 裁 9. 审 议 上 报 优 秀 学 位 论 文 10. 工 作 权 限 内 的 其 他 职 责 第 十 二 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 一 )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分 为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和 校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其 中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和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是 负 责 学 科 ( 学 院 ) 各 类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的 组 织 机 构 ( 二 )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和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分 别 各 设 主 任 1 人, 副 主 任 1 或 2 人, 其 中 教 授 人 数 不 得 少 于 委 员 总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 三 )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产 生 程 序 为 : 1. 学 院 召 开 教 授 会 议, 进 行 民 主 推 荐, 参 加 会 议 的 教 授 数 不 得 少 于 全 体 教 授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专 业 方 向 学 科 布 局 和 人 员 分 布 情 况 是 民 主 推 荐 时 重 要 考 虑 因 素, 学 院 党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为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和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的 当 然 委 员 2. 在 民 主 推 荐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征 求 意 见 3. 学 院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委 10

13 员 人 选 名 单 4. 各 学 科 牵 头 单 位 组 织 召 开 由 学 科 所 涉 及 单 位 参 加 的 专 门 会 议, 在 各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人 选 名 单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建 议 人 选 名 单 5. 报 学 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审 批 后, 确 定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委 员 人 选 名 单 ( 四 )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举 行 会 议, 全 体 委 员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出 席 方 为 有 效, 会 议 表 决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到 会 委 员 半 数 以 上 同 意 方 为 有 效 ( 五 )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初 步 审 定 申 报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2. 初 步 审 定 申 报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 包 括 兼 职 教 授 ) 的 任 职 资 格, 在 教 授 会 议 评 议 基 础 上, 结 合 学 科 建 设 和 单 位 发 展 需 要, 对 具 有 参 评 资 格 的 申 报 人 进 行 评 审, 差 额 选 拔 优 秀 候 选 人 向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推 荐 3. 工 作 权 限 内 的 其 他 职 责 ( 六 )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审 定 申 报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2. 审 定 申 报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 包 括 兼 职 教 授 ) 的 任 职 资 格, 按 照 当 年 学 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晋 升 指 标 方 案, 在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推 荐 基 础 上, 确 定 晋 升 候 选 人 3. 工 作 权 限 内 的 其 他 职 责 ( 七 ) 在 评 审 时, 凡 涉 及 评 审 组 成 员 及 其 亲 属 时, 有 关 人 员 应 回 避 第 十 三 条 本 科 教 学 指 导 分 委 员 会 ( 一 ) 本 科 教 学 指 导 分 委 员 会 是 就 本 科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及 其 改 革 发 展 进 行 研 究 咨 询 指 导 和 审 议 的 组 织, 接 受 学 院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对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负 责 设 主 任 1 人, 副 主 任 1 或 2 人 分 委 员 会 主 任 一 般 由 校 本 科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委 员 担 任 ( 二 ) 本 科 教 学 指 导 分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产 生, 在 民 主 推 荐 基 础 上, 经 院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报 校 本 科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审 批 11

14 ( 三 ) 本 科 教 学 指 导 分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研 究 本 科 教 育 教 学 总 体 规 划 和 改 革 方 向, 指 导 本 科 教 学 改 革 和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2. 论 证 课 程 体 系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以 及 教 学 计 划 的 调 整 3. 对 专 业 课 程 基 地 师 资 队 伍 等 本 科 教 学 建 设 规 划 和 评 估 标 准, 进 行 咨 询 和 审 议, 指 导 有 关 本 科 教 育 教 学 方 面 的 评 估 4. 向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推 荐 教 学 名 师 奖 教 学 成 果 奖 等 5. 制 定 教 材 建 设 规 划, 审 议 教 材 的 使 用, 推 荐 各 类 重 点 教 材 和 评 奖 教 材 6. 深 入 教 学 一 线, 了 解 教 师 学 生 对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反 映, 检 查 各 学 院 的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7. 促 进 教 学 改 革, 指 导 各 类 教 学 研 究 工 作, 评 议 教 学 改 革 和 研 究 的 立 项 和 申 报 8. 监 督 学 院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第 十 四 条 教 授 会 ( 教 授 会 议 ) ( 一 ) 教 授 会 ( 教 授 会 议 ) 是 教 授 治 学 和 参 与 学 院 民 主 管 理 的 重 要 形 式, 对 学 院 的 重 大 学 术 决 策 提 供 专 业 咨 询 评 议 ( 二 ) 专 业 学 院 教 授 会 ( 教 授 会 议 ) 一 般 由 本 单 位 专 任 在 岗 教 授 组 成 ( 三 ) 院 长 或 副 院 长 受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和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委 托, 就 不 同 学 术 事 项 召 集 教 授 会 ( 教 授 会 议 ) ( 四 ) 教 授 会 ( 教 授 会 议 ) 评 议 咨 询 事 项 包 括 : 1. 对 学 院 重 要 学 术 政 策 和 改 革 措 施 等 提 出 咨 询 意 见 2. 对 学 院 学 科 建 设 教 学 科 研 和 人 才 与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等 问 题 中 的 重 大 事 项 向 学 院 提 出 咨 询 意 见 3. 对 学 院 教 师 招 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人 才 引 进 与 培 养 绩 效 考 核 等 重 要 事 项 向 学 院 提 出 评 议 或 咨 询 意 见 4. 对 其 他 重 要 学 术 事 项 提 出 评 议 或 咨 询 意 见 第 十 五 条 教 代 会 工 会 ( 一 ) 学 院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 简 称 二 级 教 代 会 ) 是 在 院 党 委 领 导 下, 12

15 组 织 教 职 工 群 众 行 使 民 主 权 利, 依 法 参 与 学 校 民 主 管 理 和 监 督 的 基 本 形 式, 是 推 行 院 务 公 开 的 重 要 渠 道 专 业 学 院 遵 照 教 育 部 学 校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规 定 和 南 开 大 学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规 定 实 施 办 法, 建 立 健 全 教 代 会 制 度 ( 人 数 在 80 人 以 下 的 学 院 一 般 实 行 教 职 工 大 会 制 度 ),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一 般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遇 到 重 要 事 项 可 随 时 召 开 大 会 闭 会 期 间, 由 院 教 代 会 执 行 委 员 会 负 责 日 常 工 作 ( 二 ) 学 院 工 会 是 在 上 级 工 会 和 院 党 委 领 导 下 的 群 众 组 织, 具 有 代 表 和 组 织 教 职 工 参 与 学 院 的 民 主 决 策 民 主 管 理 和 民 主 监 督 的 职 权 维 护 教 职 工 合 法 权 益 是 学 院 工 会 的 基 本 职 责 ( 三 ) 教 代 会 工 会 参 与 民 主 决 策 民 主 管 理 和 民 主 监 督 的 主 要 内 容 为 : 1. 听 取 学 院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工 作 总 结 经 费 收 支 情 况 以 及 阶 段 性 工 作 安 排,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2. 听 取 学 院 学 科 建 设 专 业 调 整 科 研 规 划 队 伍 建 设 等 教 学 科 研 行 政 管 理 工 作 中 的 重 大 改 革 事 项 以 及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3. 讨 论 通 过 学 院 收 益 分 配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奖 惩 办 法 等 涉 及 教 职 工 切 身 利 益 的 重 大 问 题 4. 审 议 学 院 上 一 届 ( 次 )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提 案 的 办 理 情 况 报 告 5. 审 议 加 强 教 职 工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等 的 有 关 制 度 和 措 施 6. 按 照 有 关 工 作 规 定 和 安 排 评 议 学 院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7. 通 过 多 种 方 式 对 学 院 工 作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监 督 学 院 规 章 制 度 和 决 策 的 制 定 与 落 实,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和 建 议 8. 监 督 和 审 议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第 十 六 条 其 他 ( 一 ) 当 学 院 ( 学 科 )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学 位 ( 学 科 )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以 及 本 科 教 学 指 导 分 委 员 会 在 做 出 决 议 后, 接 到 书 面 申 诉 时, 属 于 程 序 等 行 政 事 项 的, 由 院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进 行 调 查 复 议, 属 于 内 容 标 准 等 学 术 事 项 的, 经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后, 提 交 相 应 校 级 委 员 会 裁 定 ( 二 ) 各 学 院 亦 可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实 行 其 他 会 议 制 度, 或 成 立 其 他 委 员 13

16 会 ( 三 ) 各 种 正 式 会 议 均 应 有 会 议 记 录 第 四 章 重 大 事 项 的 基 本 决 策 程 序 第 十 七 条 研 究 生 招 生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名 单 ( 二 )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按 照 学 校 有 关 招 生 规 定 办 法 制 定 学 院 招 生 规 定 办 法 ( 三 )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研 究 生 院 下 达 学 院 招 生 总 名 额 确 定 各 学 科 专 业 招 生 名 额, 并 将 名 额 分 配 情 况 通 报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 四 )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毕 业 生 攻 读 研 究 生, 通 过 考 核 确 定 推 荐 免 试 名 单 ( 五 ) 开 展 招 生 宣 传 组 织 初 试 命 题 阅 卷 复 试 公 示, 受 理 考 生 申 诉, 负 责 解 释 工 作 具 体 按 照 学 校 研 究 生 院 有 关 规 定 和 工 作 程 序 执 行 第 十 八 条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学 院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制 定 本 单 位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细 则 ( 二 ) 成 立 年 度 推 荐 审 核 小 组, 报 教 务 处 备 案 ( 三 ) 进 行 素 质 考 核, 对 考 核 成 绩 综 合 排 名 和 推 荐 名 单 公 示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将 相 关 材 料 报 送 教 务 处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关 于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十 九 条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学 院 依 据 南 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学 则 和 相 关 规 定 对 本 科 毕 业 生 进 行 审 查, 提 出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建 议 名 单, 报 教 务 处 ( 二 ) 教 务 处 审 核 后, 报 学 士 学 位 分 组 会 议 审 议 ( 三 ) 报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按 照 学 校 有 关 工 作 程 序 执 行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二 十 条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的 基 本 程 序 14

17 ( 一 ) 申 请 人 经 导 师 同 意 后 提 出 答 辩 申 请, 通 过 答 辩 资 格 审 查 论 文 评 阅 后, 方 可 进 行 答 辩 ( 二 ) 成 立 答 辩 委 员 会, 其 名 单 须 经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批 准 ( 三 ) 论 文 答 辩 答 辩 委 员 会 以 无 记 名 方 式 对 论 文 进 行 投 票 表 决, 三 分 之 二 或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委 员 赞 成 的 方 为 通 过, 决 议 须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签 字 ( 四 )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审 议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建 议 授 予 学 位 名 单, 通 过 者 报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二 十 一 条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博 士 论 文 答 辩 资 格 审 查 申 请 博 士 论 文 答 辩 者 通 过 论 文 评 阅 后, 方 可 进 行 论 文 答 辩 ( 二 ) 成 立 答 辩 委 员 会, 其 名 单 须 经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批 准 ( 三 ) 论 文 答 辩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以 无 记 名 方 式 投 票, 至 少 三 分 之 二 委 员 赞 成 方 为 通 过, 决 议 需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签 字 ( 四 )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审 议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建 议 名 单, 报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二 十 二 条 引 进 人 才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学 院 对 应 聘 者 的 申 请 材 料, 学 术 背 景 情 况 水 平, 师 德 学 风 等 进 行 调 查 和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者 进 入 学 院 评 审 程 序 ( 二 ) 召 开 教 授 会 议 进 行 答 辩, 形 成 评 议 意 见 会 议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确 定 人 才 引 进 初 步 人 选 ( 三 )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人 才 引 进 建 议 人 选, 交 人 事 处 具 体 按 照 学 校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执 行 第 二 十 三 条 招 聘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各 学 院 根 据 人 员 编 制 和 岗 位 控 制 数, 结 合 实 际 需 要 提 出 下 一 年 度 人 员 补 充 计 划 和 需 求 分 析 报 告, 交 人 事 处 审 批 ( 二 ) 人 员 补 充 计 划 经 批 准 后, 由 人 事 处 统 一 组 织 发 布 需 求 信 息 ( 三 ) 各 学 院 根 据 学 校 公 布 的 人 员 补 充 计 划 及 应 聘 条 件, 对 应 聘 者 进 15

18 行 资 格 审 查 和 初 选 召 开 教 授 会 议 提 供 咨 询 意 见, 并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决 定 初 选 合 格 人 选 ( 四 ) 初 选 合 格 人 选 按 规 定 比 例 上 报 学 校 审 批 具 体 按 照 学 校 聘 用 制 人 员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二 十 四 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报 名 人 员 名 单 及 业 务 清 单 需 在 学 院 范 围 内 公 示,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将 报 名 汇 总 情 况 交 人 事 处 ( 二 ) 学 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制 定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晋 升 指 标 方 案 并 予 以 公 布 教 师 系 列 高 级 职 务 晋 升 指 标 方 案 下 达 至 各 学 科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 三 ) 初 审 合 格 的 申 请 人 向 教 授 会 议 述 职 教 授 会 议 对 申 请 人 的 述 职 和 汇 报 内 容 进 行 评 议, 进 行 投 票 ( 四 ) 各 学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在 教 授 会 议 评 议 基 础 上, 对 具 有 参 评 资 格 的 申 报 人 进 行 评 审, 根 据 规 定 比 例 差 额 选 拔 优 秀 候 选 人 向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推 荐 ( 五 )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分 委 员 会 确 定 晋 升 候 选 人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上 报 学 校 具 体 按 照 学 校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和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执 行 第 二 十 五 条 岗 位 聘 任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成 立 学 院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名 单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报 学 校 审 核 ( 二 ) 各 学 院 依 据 学 校 制 定 公 布 的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指 导 性 意 见, 制 定 本 单 位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并 公 示,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报 学 校 审 批 ( 三 ) 各 学 院 负 责 接 收 本 单 位 个 人 竞 聘 申 请 并 进 行 竞 聘 资 格 审 查 ( 四 ) 召 开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会 议, 集 中 审 议 竞 聘 报 告, 参 照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确 定 岗 位 聘 任 方 案 ( 五 ) 聘 任 方 案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报 学 校 审 批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每 个 聘 期 制 定 的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二 十 六 条 博 士 生 导 师 选 聘 的 基 本 程 序 16

19 ( 一 ) 申 请 人 提 出 申 请, 资 格 审 查 ( 二 ) 召 开 本 学 科 博 士 生 导 师 会 议, 审 议 有 关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无 记 名 投 票 ( 三 ) 召 开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会 议, 出 席 会 议 人 数 应 达 到 全 体 委 员 的 三 分 之 二, 经 半 数 以 上 全 体 委 员 同 意 者 列 为 推 荐 人 选 ( 四 ) 将 推 荐 名 单 报 研 究 生 院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聘 任 办 法 有 关 程 序 执 行 第 二 十 七 条 处 置 学 生 突 发 事 件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学 院 党 政 领 导 和 相 关 负 责 人 在 第 一 时 间 赶 到 现 场 及 时 报 告 学 校 有 关 部 门 ( 二 ) 启 动 相 关 应 急 预 案, 研 究 解 决 方 案 ( 三 ) 如 遇 学 生 发 生 重 大 疾 病 或 伤 亡 事 件, 应 及 时 通 知 学 生 家 长, 并 协 助 其 处 理 相 关 事 宜 ( 四 ) 配 合 公 安 机 关 或 其 他 执 法 部 门 做 好 调 查 取 证 工 作 ( 五 ) 及 时 总 结, 消 除 事 件 不 良 影 响, 做 好 稳 定 工 作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事 故 灾 害 类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和 程 序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二 十 八 条 经 费 分 配 使 用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学 院 内 各 单 位 根 据 需 要 向 学 院 上 报 年 度 经 费 申 请 ( 二 ) 汇 总 各 单 位 年 度 经 费 申 请, 根 据 事 业 发 展 需 要 和 资 金 来 源 情 况, 制 定 学 院 年 度 经 费 预 算 ( 三 )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经 费 预 算 方 案, 经 学 校 批 复 后 执 行 大 额 资 金 的 使 用 须 经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决 定 ( 四 ) 年 末 或 下 年 初 检 查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编 制 财 务 决 算, 提 交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由 院 长 或 分 管 财 务 的 副 院 长 在 全 院 教 职 工 大 会 或 教 代 会 上 作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专 业 学 院 财 务 工 作 细 则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二 十 九 条 教 学 科 研 和 行 政 办 公 用 房 调 配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根 据 学 校 有 关 文 件 和 本 院 事 业 发 展 需 要, 研 究 制 定 院 内 公 房 调 配 和 使 用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17

20 ( 二 ) 学 院 内 各 有 关 单 位 定 期 提 出 房 屋 使 用 调 整 申 请 ( 三 ) 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基 础 上, 形 成 初 步 公 房 调 整 方 案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公 房 调 整 方 案 ( 四 ) 调 整 方 案 经 学 校 审 批 通 过 或 报 学 校 备 案 后, 开 展 院 内 公 房 调 整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公 房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三 十 条 评 选 先 进 人 物 奖 教 金 奖 ( 助 ) 学 金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发 布 评 奖 信 息 ( 二 ) 以 申 请 人 自 荐 或 他 人 推 荐 方 式 报 名 根 据 奖 项 名 额 和 要 求 推 荐 符 合 条 件 的 初 步 人 选 ( 三 )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获 奖 人 选 或 推 荐 名 单 ( 四 )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报 学 校 有 关 部 门 学 校 荣 誉 及 奖 励 评 选 项 目 有 具 体 文 件 规 定 的 按 照 文 件 程 序 执 行, 无 具 体 文 件 规 定 的 按 照 以 上 程 序 执 行 第 三 十 一 条 选 拔 院 长 助 理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提 出 本 单 位 设 立 院 长 助 理 岗 位 的 申 请 ( 二 ) 根 据 院 长 助 理 岗 位 的 任 职 条 件,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研 究 确 定 考 察 人 选, 并 对 人 选 的 德 能 勤 绩 廉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察 ( 三 )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拟 聘 人 选 ( 四 )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审 批 发 文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中 层 单 位 助 理 人 员 选 聘 工 作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三 十 二 条 选 拔 非 处 级 系 所 研 究 中 心 负 责 人 的 基 本 程 序 ( 一 ) 分 党 委 ( 党 总 支 ) 组 织 民 主 推 荐 ( 二 ) 参 考 民 主 推 荐 结 果, 经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考 察 人 选, 并 对 人 选 的 德 能 勤 绩 廉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察 ( 三 ) 召 开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确 定 拟 任 人 选 ( 四 ) 经 党 委 组 织 部 初 步 审 核, 报 学 校 审 批 发 文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非 处 级 系 所 研 究 中 心 负 责 人 选 任 工 作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五 章 任 期 制 第 三 十 三 条 分 党 委 ( 党 总 支 ) 换 届 18

21 ( 一 )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基 层 组 织 工 作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专 业 学 院 党 委 员 会 ( 总 支 部 委 员 会 ), 由 党 员 大 会 或 党 员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任 期 4 年, 任 期 届 满, 要 按 照 学 校 党 委 的 统 一 要 求 进 行 换 届 选 举 ( 二 ) 分 党 委 ( 党 总 支 ) 换 届 的 基 本 程 序 1. 任 期 届 满 的 分 党 委 ( 党 总 支 ) 向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提 交 换 届 选 举 的 请 示 2. 经 批 复 后, 酝 酿 提 名 确 定 新 一 届 委 员 会 委 员 候 选 人 初 步 人 选 并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审 批 3. 完 成 本 届 委 员 会 工 作 报 告 并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4. 召 开 党 员 大 会 或 党 员 代 表 大 会 ( 需 召 开 党 员 代 表 大 会 的 分 党 委, 应 按 要 求 做 好 党 员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选 举 工 作 ), 组 织 部 对 本 届 委 员 会 和 书 记 副 书 记 进 行 民 主 测 评 ; 选 举 新 一 届 委 员 会 委 员 和 书 记 副 书 记 5. 报 学 校 党 委, 按 照 学 校 有 关 工 作 程 序 执 行 第 三 十 四 条 学 院 行 政 班 子 换 届 ( 一 ) 专 业 学 院 行 政 班 子 每 届 任 期 4 年, 任 期 届 满, 按 照 学 校 党 委 的 统 一 要 求 进 行 换 届 班 子 成 员 最 多 连 任 2 届, 同 一 职 务 连 续 任 职 超 过 2 个 任 期 者, 原 则 上 不 再 提 名 为 候 选 人 行 政 班 子 换 届 应 坚 持 公 开 平 等 竞 争 择 优 的 原 则 ( 二 ) 行 政 班 子 换 届 的 基 本 程 序 为 : 1. 提 交 换 届 请 示 2. 行 政 班 子 成 员 完 成 个 人 述 职 报 告 3. 召 开 行 政 班 子 工 作 总 结 会, 完 成 本 届 行 政 班 子 工 作 总 结 4. 召 开 全 院 教 职 工 大 会 或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由 行 政 班 子 成 员 做 个 人 述 职 报 告, 院 长 代 表 行 政 班 子 做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5. 在 参 会 范 围 内 对 行 政 班 子 和 行 政 班 子 成 员 在 任 期 内 的 工 作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民 主 评 议, 就 下 一 届 行 政 班 子 人 选 进 行 民 主 推 荐 6. 组 织 部 当 场 收 回 民 主 评 议 表 和 民 主 推 荐 表, 按 照 学 校 有 关 工 作 程 序 执 行 第 三 十 五 条 离 任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坚 持 离 任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制 度, 对 院 长 主 管 财 务 的 副 院 长 及 其 他 工 作 19

22 中 涉 及 经 济 活 动 的 中 层 干 部 进 行 离 任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亦 可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进 行 届 中 审 计 具 体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中 层 干 部 任 期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六 章 院 务 公 开 第 三 十 六 条 院 务 公 开 是 校 务 公 开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学 院 日 常 党 政 事 务 工 作 的 重 要 方 面, 是 教 职 工 群 众 参 与 民 主 决 策 民 主 管 理 民 主 监 督 的 基 础 和 前 提 学 院 党 政 负 责 人 应 对 公 开 事 项 内 容 是 否 全 面 真 实, 是 否 涉 密, 公 开 的 形 式 范 围 和 时 限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等 进 行 认 真 审 查, 确 保 院 务 公 开 工 作 规 范 有 序 第 三 十 七 条 学 院 党 委 书 记 和 院 长 要 严 格 遵 守 重 大 问 题 必 须 经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的 原 则, 严 格 遵 循 议 事 规 则 和 决 策 程 序, 对 涉 及 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的 事 项, 要 公 开 办 事 程 序 和 结 果, 接 受 全 院 教 职 工 的 监 督 分 党 委 书 记 每 学 期 要 向 全 院 党 员 报 告 一 次 工 作, 院 长 每 学 期 要 向 全 院 教 职 工 或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报 告 一 次 工 作, 听 取 意 见 和 建 议 学 院 为 学 生 代 表 参 与 评 议 学 院 工 作 提 出 意 见 建 议 提 供 便 利 第 三 十 八 条 院 务 公 开 的 主 要 内 容 ( 一 ) 学 院 的 发 展 规 划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各 项 改 革 方 案 及 实 施 情 况 ( 二 ) 学 院 教 职 工 招 聘 岗 位 聘 任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人 才 引 进 与 培 养 绩 效 考 核 三 重 一 大 决 策 执 行 等 具 体 规 定 操 作 程 序 及 结 果, 学 院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办 事 流 程 及 岗 位 职 责 ( 三 ) 学 院 经 费 及 其 它 各 项 收 入 的 来 源 支 出 和 使 用 管 理 情 况 ( 四 )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廉 洁 自 律 各 项 规 定 及 其 执 行 情 况,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执 行 情 况, 领 导 干 部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结 果 ( 五 ) 学 院 领 导 班 子 民 主 生 活 会 党 组 织 换 届 选 举 党 员 发 展 党 费 收 缴 使 用 评 优 表 彰 等 党 务 工 作 事 项 ( 六 ) 学 生 奖 学 金 助 学 金 发 放, 勤 工 助 学 特 困 生 资 助 办 法, 学 生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等 涉 及 学 生 切 身 利 益 的 事 项 ( 七 ) 依 据 规 定 其 他 应 公 开 的 事 项 第 三 十 九 条 院 务 公 开 的 主 要 途 径 包 括 : 定 期 召 开 教 职 工 会 议, 设 立 院 务 公 开 网 站 公 告 栏 公 示 栏 公 开 意 见 箱, 及 时 召 开 各 种 类 型 和 不 同 层 20

23 次 的 座 谈 会 等 应 充 分 发 挥 教 代 会 工 会 和 其 他 专 业 性 委 员 会 的 民 主 监 督 作 用 第 七 章 考 核 第 四 十 条 教 职 工 绩 效 考 核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是 教 职 工 模 拟 绩 效 工 资 发 放 和 调 整 的 重 要 依 据, 也 是 岗 位 聘 任 的 主 要 参 考 指 标 考 核 的 基 本 程 序 : ( 一 ) 各 学 院 按 照 学 校 绩 效 考 核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建 立 绩 效 考 核 领 导 小 组, 制 定 完 善 绩 效 考 核 细 则, 严 格 按 照 考 核 程 序 完 成 考 核 工 作 ( 二 ) 提 交 个 人 考 核 述 职 报 告, 填 写 考 核 表, 被 考 核 者 在 本 部 门 一 定 范 围 内 做 述 职 报 告 ( 三 ) 考 核 领 导 小 组 在 听 取 考 核 者 所 在 单 位 群 众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被 考 核 者 实 际 工 作 情 况, 提 出 考 核 意 见 ( 四 ) 将 考 核 结 果 报 学 校 具 体 按 照 学 校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和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执 行 第 四 十 一 条 中 层 党 政 班 子 和 干 部 考 核 中 层 班 子 和 中 层 干 部 考 核 的 基 本 程 序 : ( 一 ) 对 照 考 核 内 容 和 岗 位 职 责, 形 成 班 子 和 干 部 个 人 述 职 报 告 ( 二 ) 一 般 可 召 开 本 单 位 全 体 教 职 工 或 教 职 工 代 表 会 议, 班 子 和 干 部 个 人 做 公 开 述 职 ( 三 ) 对 班 子 和 干 部 个 人 进 行 民 主 评 议 ( 四 ) 党 委 组 织 部 汇 总 统 计 民 主 评 议 情 况, 以 规 定 权 重 计 入 整 体 考 核 结 果, 报 学 校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具 体 按 照 学 校 有 关 实 施 办 法 和 年 度 工 作 方 案 执 行 第 八 章 附 则 第 四 十 二 条 本 细 则 中 涉 及 到 的 各 机 构 及 工 作 制 度 相 关 文 件, 如 有 新 制 定 或 内 容 修 订 情 况, 按 照 新 文 件 规 定 执 行 第 四 十 三 条 本 细 则 适 用 于 南 开 大 学 专 业 学 院 第 四 十 四 条 本 细 则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四 十 五 条 本 细 则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南 开 大 学 专 业 学 院 工 作 细 则 ( 试 行 ) ( 南 党 发 号 ) 同 时 废 止 21

24 南 党 发 号 各 分 党 委 党 总 支 ; 各 学 院 各 单 位 机 关 各 部 门 : 南 开 大 学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管 理 办 法 业 经 2016 年 7 月 20 日 第 八 次 党 委 常 委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中 共 南 开 大 学 委 员 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学 校 各 类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的 设 立 和 行 为, 根 据 南 开 大 学 章 程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学 校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设 立 各 类 委 员 会 领 导 小 组 工 作 小 组, 作 为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主 要 承 担 对 某 项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组 织 和 协 调, 并 对 完 成 情 况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等 工 作 职 责 校 务 委 员 会 和 各 级 学 术 委 员 会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委 员 会 等 机 构, 不 在 本 办 法 管 理 范 围 之 列 第 三 条 凡 工 作 可 以 交 由 现 有 部 门 或 单 位 承 担 或 者 由 现 有 部 门 或 单 位 进 行 协 调 可 以 解 决 问 题 的, 学 校 一 般 不 另 设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涉 及 跨 部 门 或 单 位 的 事 项, 由 主 要 负 责 部 门 或 单 位 牵 头 协 调 第 四 条 设 立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须 经 学 校 党 委 常 委 会 议 或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同 意, 并 以 学 校 文 件 形 式 公 布 第 五 条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的 组 成 一 般 实 行 席 位 制, 成 员 为 该 项 工 作 主 管 或 牵 头 的 部 门 或 单 位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部 门 或 单 位 的 负 责 人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的 负 责 人 可 由 负 责 此 项 工 作 的 校 领 导 担 任 第 六 条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可 设 立 办 事 机 构, 办 事 机 构 一 般 设 在 完 成 该 任 务 的 主 要 负 责 部 门 或 单 位, 不 单 设 实 体 性 办 事 机 构, 不 单 独 核 定 人 员 编 制 和 领 导 职 数 除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另 有 规 定 外,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及 其 办 事 机 构 对 外 不 能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作 出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确 需 作 出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的, 由 学 校 或 责 成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赋 予 管 理 权 的 部 门 单 位 作 出 22

25 第 七 条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及 其 办 事 机 构 可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对 所 承 担 的 工 作 进 行 沟 通 协 商 和 研 究, 指 导 有 关 部 门 或 单 位 开 展 工 作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成 员 中 的 部 门 或 单 位, 对 部 署 要 求 和 议 定 的 事 项, 应 当 在 各 自 职 责 范 围 内, 依 照 程 序, 以 本 部 门 或 单 位 名 义 实 施 具 体 行 为 第 八 条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席 位 制 组 成 发 生 变 化 的, 须 按 有 关 程 序 提 交 学 校 党 政 会 议 研 究 调 整, 由 学 校 办 公 室 行 文 因 校 领 导 工 作 变 动 或 分 工 调 整, 需 调 整 负 责 人 的, 其 办 事 机 构 应 当 及 时 向 学 校 办 公 室 提 出 调 整 申 请, 经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批 准 同 意 后 进 行 调 整, 学 校 办 公 室 不 再 行 文 其 他 成 员 需 调 整 的, 由 其 办 事 机 构 报 负 责 人 同 意 后 自 行 调 整, 学 校 办 公 室 不 再 行 文 第 九 条 为 完 成 一 定 时 期 内 某 项 特 定 工 作 而 设 立 的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设 立 时 应 当 明 确 其 撤 销 的 条 件 和 期 限 已 经 完 成 阶 段 性 专 项 性 任 务, 实 现 其 工 作 目 标 的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其 办 事 机 构 应 当 及 时 向 学 校 提 出 撤 销 申 请, 经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批 准 同 意 后 由 学 校 办 公 室 行 文 予 以 撤 销 学 校 办 公 室 定 期 对 校 内 各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和 临 时 机 构 进 行 规 范 和 清 理, 并 公 布 结 果 第 十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第 十 一 条 本 办 法 由 学 校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南 党 发 号 各 分 党 委 党 总 支 ; 各 学 院 各 单 位 机 关 各 部 门 : 南 开 大 学 规 范 性 文 件 管 理 办 法 业 经 2016 年 7 月 20 日 第 八 次 党 委 常 委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中 共 南 开 大 学 委 员 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制 定 修 改 及 废 止 工 作, 不 断 完 善 内 部 管 理 体 制 和 运 行 机 制, 推 进 依 法 治 校,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南 23

26 开 大 学 章 程 ( 以 下 简 称 学 校 章 程 ),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的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是 指 以 学 校 名 义 制 定 的, 对 全 校 各 单 位 和 师 生 员 工 具 有 普 遍 约 束 力 可 以 反 复 适 用 的 文 件 第 三 条 学 校 制 定 修 改 和 废 止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活 动, 以 及 学 校 授 权 职 能 部 门 起 草 解 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活 动, 适 用 本 办 法 学 校 各 单 位 的 内 部 工 作 制 度 管 理 制 度 等 的 制 定 修 改 解 释 和 废 止, 及 其 对 具 体 事 项 的 通 知, 不 适 用 本 办 法 第 四 条 制 定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应 当 切 实 保 障 全 校 各 单 位 和 师 生 员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在 规 定 其 应 当 履 行 的 义 务 的 同 时, 应 当 规 定 其 相 应 的 权 利 和 保 障 权 利 实 现 的 途 径 第 五 条 制 定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应 当 符 合 精 简 统 一 效 能 的 原 则 用 语 应 当 准 确 简 洁, 内 容 应 当 明 确 逻 辑 严 密,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使 用 文 字 和 标 点 符 号 应 当 正 确 规 范 第 六 条 学 校 办 公 室 是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印 发 公 布 监 督 实 施 整 理 汇 编 各 类 规 范 性 文 件 第 七 条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制 定 程 序 包 括 立 项 起 草 审 核 决 定 公 布 解 释 第 八 条 学 校 党 委 或 行 政 确 认 有 必 要 制 定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或 按 照 上 级 要 求 需 要 制 定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可 责 成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报 学 校 办 公 室 立 项 各 单 位 认 为 有 必 要 制 定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应 经 分 管 校 领 导 同 意 后 报 学 校 办 公 室 立 项 立 项 说 明 应 包 括 制 定 的 必 要 性 依 据 拟 规 定 的 主 要 内 容 进 度 安 排 等 事 项 第 九 条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一 般 由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起 草 涉 及 两 个 以 上 单 位 的, 可 以 联 合 起 草, 但 须 明 确 各 自 职 责 及 牵 头 单 位 第 十 条 起 草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包 括 起 草 文 件 草 案 和 草 案 说 明 起 草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应 当 深 入 调 研 广 泛 论 证, 积 极 听 取 有 关 部 门 团 体 和 师 生 员 工 的 意 见 建 议 涉 及 改 革 发 展 重 大 事 项 的, 应 当 在 全 校 范 围 征 求 意 见, 可 采 取 书 面 征 询 座 谈 会 专 家 论 证 会 听 证 会 等 多 种 形 式 涉 及 重 要 学 术 事 务 的, 应 咨 询 学 术 委 员 会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等 学 术 组 织 的 24

27 意 见 涉 及 全 体 教 职 员 工 和 学 生 基 本 权 利 与 义 务 的, 应 征 求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学 生 代 表 大 会 研 究 生 代 表 大 会 的 意 见 第 十 一 条 起 草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须 注 意 与 学 校 章 程 及 现 行 规 范 性 文 件 协 调 一 致 内 容 涉 及 应 由 学 校 决 策 的 管 理 体 制 变 化 工 作 职 能 调 整 等 重 要 问 题 的, 起 草 单 位 应 先 行 报 学 校 决 定 内 容 涉 及 其 他 单 位 职 责 范 围 的, 应 与 其 他 单 位 沟 通 协 商 一 致 ; 遇 有 不 同 意 见, 经 充 分 协 商 仍 不 能 取 得 一 致 的, 应 在 上 报 文 件 草 案 时 予 以 说 明 第 十 二 条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起 草 工 作 完 成 后, 起 草 单 位 应 将 文 件 草 案 及 草 案 说 明 等 材 料 一 并 报 学 校 办 公 室 审 核 报 送 审 核 的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草 案, 应 由 起 草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签 署 意 见 ; 涉 及 其 他 单 位 职 责 的, 同 时 应 由 其 他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签 署 意 见 报 送 审 核 的 草 案 说 明, 应 包 括 对 制 定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必 要 性 规 定 的 主 要 内 容 征 求 有 关 方 面 意 见 的 情 况 等 作 出 的 说 明 第 十 三 条 学 校 办 公 室 会 同 学 校 法 律 事 务 室 对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草 案 进 行 审 核 审 核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 一 ) 是 否 遵 循 宪 法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党 和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 ( 二 ) 是 否 遵 循 学 校 章 程 并 与 学 校 现 行 规 范 性 文 件 协 调 衔 接 ; ( 三 ) 是 否 具 有 制 定 的 必 要 性 和 可 行 性 ; ( 四 ) 是 否 符 合 授 权 范 围 ; ( 五 ) 是 否 符 合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需 要 审 核 的 其 他 内 容 第 十 四 条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草 案 经 审 核 后, 由 分 管 校 领 导 就 提 交 何 种 会 议 审 议 签 署 意 见, 起 草 单 位 按 规 定 程 序 报 请 学 校 党 委 常 委 会 或 校 长 办 公 会 按 既 定 议 事 规 则 进 行 审 议 审 议 草 案 时, 由 起 草 单 位 作 说 明 文 件 草 案 审 议 通 过 或 原 则 通 过 后, 起 草 单 位 根 据 具 体 审 议 意 见 对 文 件 草 案 进 行 修 改, 依 照 本 办 法 第 十 五 条 的 规 定 程 序 予 以 公 布 审 议 未 通 过 或 提 出 重 大 问 题 而 需 做 较 大 修 改 的, 经 起 草 单 位 论 证 修 改 后, 可 再 次 按 规 定 程 序 提 交 相 关 会 议 审 议 第 十 五 条 经 学 校 党 委 常 委 会 校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草 案, 统 一 由 学 校 办 公 室 根 据 学 校 公 文 发 布 有 关 规 定, 以 中 共 南 开 大 学 委 员 会 25

28 文 件 公 布, 或 以 南 开 大 学 文 件 公 布, 亦 可 以 南 开 大 学 办 公 室 文 件 公 布 其 他 任 何 单 位 不 得 擅 自 公 布 施 行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第 十 六 条 学 校 办 公 室 负 责 将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印 制 成 文 或 在 学 校 相 关 网 页 发 布 由 学 校 办 公 室 发 布 的 文 件 文 本 为 标 准 文 本, 各 单 位 传 达 执 行 过 程 中 的 文 本 必 须 与 学 校 办 公 室 发 布 的 文 本 保 持 一 致 第 十 七 条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解 释 权 可 由 学 校 党 委 常 委 会 或 校 长 办 公 会 授 予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行 使 第 十 八 条 学 校 办 公 室 或 相 关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应 当 对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定 期 梳 理, 发 现 与 新 公 布 的 法 律 法 规 或 上 级 机 关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以 及 学 校 章 程 和 学 校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不 一 致 或 相 抵 触 的, 及 时 提 出 修 订 或 废 止 的 建 议, 按 照 原 制 定 程 序 进 行 修 订 或 决 定 废 止 公 布 新 的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时, 应 明 确 原 规 范 性 文 件 废 止 的 具 体 时 间 学 校 规 范 性 文 件 需 试 行 或 暂 行 的, 应 明 确 试 行 或 暂 行 的 期 限 第 十 九 条 本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附 件 : 南 开 大 学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发 流 程 ( 略 ) 南 发 字 号 各 学 院 各 单 位 机 关 各 部 门 : 南 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奖 学 金 荣 誉 称 号 评 选 办 法 业 经 2016 年 6 月 7 日 第 五 次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南 开 大 学 2016 年 7 月 7 日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促 进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激 励 学 生 刻 苦 学 习 奋 发 向 上 立 公 增 能,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以 及 南 开 大 学 素 质 教 育 实 施 纲 要 的 有 关 精 神,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对 象 为 我 校 国 家 计 划 内 统 招 的 全 日 制 在 校 本 科 学 26

29 生 对 具 有 强 烈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创 新 精 神 和 实 践 能 力 强 公 能 素 质 高, 在 专 业 学 习 科 技 创 新 公 益 服 务 社 会 工 作 文 体 活 动 等 方 面 表 现 突 出 的 个 人 和 集 体, 学 校 将 依 据 本 办 法 给 予 奖 励 第 三 条 学 校 对 各 项 奖 学 金 荣 誉 称 号 的 评 审 遵 循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第 二 章 奖 学 金 荣 誉 称 号 评 审 机 构 第 四 条 校 奖 学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负 责 奖 学 金 荣 誉 称 号 的 终 审 工 作, 学 院 奖 学 金 评 审 小 组 负 责 本 学 院 奖 学 金 荣 誉 称 号 的 初 评 和 推 荐 工 作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负 责 本 科 学 生 奖 学 金 荣 誉 称 号 评 选 颁 奖 工 作 的 组 织 实 施 审 核 汇 总 等 工 作 财 务 处 负 责 奖 学 金 的 统 一 发 放 ( 一 ) 校 奖 学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主 任 由 分 管 校 领 导 担 任, 副 主 任 由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主 要 负 责 人 担 任, 委 员 由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党 委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团 委 及 各 专 业 学 院 主 要 负 责 人 组 成 ( 二 ) 学 院 奖 学 金 评 审 小 组 由 各 学 院 分 管 负 责 人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班 导 师 辅 导 员 等 组 成, 组 长 由 学 院 分 管 负 责 人 担 任 第 三 章 奖 学 金 评 选 办 法 第 五 条 学 校 面 向 本 科 学 生 设 立 以 下 两 类 奖 学 金 : 一 政 府 奖 学 金 ( 一 ) 国 家 奖 学 金 1. 奖 励 对 象 : 在 校 生 中 二 年 级 以 上 ( 含 二 年 级 ) 学 习 成 绩 优 秀 和 公 能 素 质 高 的 学 生 2. 奖 励 标 准 :8000 元 / 人 / 年 3. 申 请 条 件 : (1) 上 一 学 年 内 学 习 成 绩 排 名 位 于 本 专 业 ( 年 级 ) 前 10%, 学 生 的 综 合 考 评 成 绩 排 名 位 于 本 专 业 ( 年 级 ) 前 10%; (2) 上 一 学 年 内 学 习 成 绩 排 名 或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排 名 超 出 本 专 业 ( 年 级 ) 前 10%, 但 位 于 前 30%, 在 道 德 品 行 学 术 研 究 学 科 竞 赛 创 新 发 明 社 会 实 践 社 会 工 作 体 育 竞 赛 文 艺 比 赛 等 某 一 方 面 表 现 特 别 优 秀 ( 内 容 详 见 教 财 厅 函 号 ) ( 二 ) 天 津 市 人 民 政 府 奖 学 金 27

30 1. 奖 励 对 象 : 在 校 生 中 二 年 级 以 上 ( 含 二 年 级 ) 学 习 成 绩 优 秀 和 公 能 素 质 高 的 学 生 2. 奖 励 标 准 :8000 元 / 人 / 年 3. 申 请 条 件 : (1) 上 一 学 年 内 学 习 成 绩 排 名 位 于 本 专 业 ( 年 级 ) 前 10%, 学 生 的 综 合 考 评 成 绩 排 名 位 于 本 专 业 ( 年 级 ) 前 10%; (2) 上 一 学 年 学 习 成 绩 排 名 或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排 名 超 出 本 专 业 ( 年 级 ) 前 10%, 但 位 于 前 30%, 在 道 德 品 行 学 术 研 究 学 科 竞 赛 创 新 发 明 社 会 实 践 社 会 工 作 体 育 竞 赛 文 艺 比 赛 等 某 一 方 面 表 现 特 别 优 秀 ( 三 )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1. 奖 励 资 助 对 象 : 在 校 生 中 二 年 级 以 上 ( 含 二 年 级 ) 品 学 兼 优 的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2. 奖 励 资 助 标 准 :5000 元 / 人 / 年 3. 申 请 条 件 : (1) 上 一 学 年 内 学 习 成 绩 排 名 位 于 本 专 业 ( 年 级 ) 前 30%, 学 生 的 综 合 考 评 成 绩 排 名 位 于 本 专 业 ( 年 级 ) 前 30%; (2)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生 活 俭 朴 以 上 政 府 奖 学 金 获 奖 名 额 分 别 根 据 当 年 教 育 部 和 天 津 市 教 委 下 发 文 件 为 准 二 校 级 奖 学 金 校 级 奖 学 金 由 学 校 出 资 和 社 会 捐 资 共 同 设 立, 包 括 优 秀 奖 学 金 和 专 项 奖 学 金 其 中 优 秀 奖 学 金 旨 在 奖 励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的 品 学 兼 优 的 学 生 ; 专 项 奖 学 金 旨 在 奖 励 在 专 业 学 习 学 术 研 究 创 新 创 业 公 益 服 务 文 化 体 育 等 某 一 方 面 表 现 特 别 突 出 的 学 生 和 志 愿 入 伍 志 愿 赴 西 部 或 基 层 就 业 的 优 秀 学 生 ( 一 ) 优 秀 奖 学 金 1. 周 恩 来 奖 学 金 (1) 周 恩 来 奖 学 金 为 南 开 大 学 本 科 生 最 高 荣 誉, 奖 励 金 额 元 / 人 / 年, 奖 励 人 数 为 10 人 (2) 申 请 条 件 : 28

31 a. 热 爱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坚 信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 b. 自 觉 践 行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品 行 端 正, 诚 实 守 信, 生 活 俭 朴 ; c. 学 习 刻 苦, 成 绩 优 异,A/B/C 类 课 程 全 部 合 格, 在 学 期 间 各 学 年 成 绩 排 名 均 在 本 专 业 ( 年 级 ) 排 名 前 20% 以 内 ; d. 在 学 生 中 具 备 一 定 号 召 力 和 影 响 力,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强, 团 队 合 作 能 力 突 出 ; e. 责 任 心 强, 甘 于 奉 献, 主 动 关 心 帮 助 他 人, 全 心 全 意 为 同 学 服 务, 积 极 组 织 和 参 加 各 类 集 体 活 动 和 社 会 公 益 活 动 (3) 评 选 方 式 : 由 学 生 本 人 申 请 学 院 推 荐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组 织 召 开 公 开 考 评 会, 综 合 考 核 学 生 在 各 个 方 面 的 表 现, 将 评 选 结 果 报 校 奖 学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审 批 2. 公 能 奖 学 金 (1) 奖 励 金 额 为 5000 元 / 人 / 年, 获 奖 比 例 为 5% (2) 申 请 条 件 : a. 热 爱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坚 信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 b. 自 觉 践 行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品 行 端 正, 诚 实 守 信, 团 结 合 作, 生 活 俭 朴 ; c. A/B/C 类 课 程 全 部 合 格, 且 上 一 学 年 学 习 成 绩 和 综 合 测 评 成 绩 在 本 专 业 ( 年 级 ) 排 名 不 超 出 前 30% (3) 评 选 方 式 : 由 学 生 本 人 申 请 学 院 召 开 公 开 考 评 会, 综 合 考 核 学 生 在 各 个 方 面 的 表 现, 将 评 选 结 果 报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审 批 具 体 细 则 由 各 学 院 奖 学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制 定 ( 二 ) 专 项 奖 学 金 1. 学 业 优 秀 奖 学 金 为 奖 励 学 习 成 绩 优 异 的 同 学, 学 校 设 立 学 业 优 秀 奖 学 金 (1) 奖 励 金 额 为 2000 元 / 人 / 年, 获 奖 比 例 为 6% (2) 申 请 条 件 :A/B/C 类 课 程 全 部 合 格, 且 上 一 学 年 学 习 成 绩 在 本 专 业 ( 年 级 ) 排 名 不 超 出 前 30% 2. 创 新 奖 学 金 为 鼓 励 学 生 积 极 参 加 学 术 研 究 专 业 竞 赛 及 创 业 实 践 活 动, 提 升 创 新 29

32 能 力, 学 校 设 立 创 新 奖 学 金 (1) 奖 励 金 额 为 2000 元 / 人 / 年, 获 奖 比 例 为 3% (2) 申 请 条 件 : a. 上 一 学 年 A/B/C 类 课 程 全 部 合 格 ; b. 在 学 院 认 定 的 期 刊 ( 包 括 会 议 ) 上 发 表 论 文 ; 或 在 学 院 认 定 的 科 研 竞 赛 中 获 奖 ; 或 在 国 家 级 大 学 生 创 新 训 练 计 划 南 开 大 学 本 科 生 创 新 科 研 百 项 工 程 中 获 奖 ; 或 在 创 业 实 践 方 面 表 现 优 秀 ; 或 由 院 级 奖 学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创 新 创 业 成 果 3. 学 业 进 步 奖 学 金 为 鼓 励 学 生 努 力 学 习, 学 校 设 立 学 业 进 步 奖 学 金 (1) 奖 励 金 额 为 2000 元 / 人 / 年, 获 奖 比 例 不 超 过 2% (2) 申 请 条 件 : 上 一 学 年 A/B/C 类 课 程 全 部 合 格, 学 习 成 绩 进 步 幅 度 较 大 4. 社 会 公 益 奖 学 金 为 鼓 励 学 生 感 恩 和 回 馈 社 会, 积 极 参 与 公 益 志 愿 活 动, 学 校 设 立 社 会 公 益 奖 学 金 (1) 奖 励 金 额 为 2000 元 / 人 / 年, 获 奖 比 例 为 2% (2) 申 请 条 件 : 上 一 学 年 A/B/C 类 课 程 全 部 合 格, 且 在 社 会 公 益 志 愿 服 务 方 面 长 期 坚 持 表 现 突 出 (3) 评 选 方 式 : 综 合 考 评 学 生 的 公 益 志 愿 时 长 和 获 奖 情 况, 其 中 公 益 时 长 折 合 占 比 不 得 低 于 70%, 具 体 细 则 由 各 学 院 奖 学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制 定 5. 学 生 服 务 奖 学 金 为 鼓 励 学 生 勇 于 担 当 乐 于 奉 献, 热 心 为 广 大 同 学 服 务, 学 校 设 立 学 生 服 务 奖 学 金 (1) 奖 励 金 额 为 2000 元 / 人 / 年, 获 奖 比 例 为 2% (2) 申 请 条 件 : a. 上 一 学 年 A/B/C 类 课 程 全 部 合 格 ; b. 在 学 校 院 系 班 级 社 团 等 担 任 学 生 干 部 职 务 ; c. 品 行 端 正, 明 礼 诚 信, 模 范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学 校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d. 关 心 他 人, 乐 于 奉 献, 在 校 园 文 化 建 设 中 发 挥 带 头 作 用, 工 作 业 绩 30

33 突 出 6. 文 体 奖 学 金 为 鼓 励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文 化 体 育 活 动, 学 校 设 立 文 体 奖 学 金 (1) 奖 励 金 额 为 2000 元 / 人 / 年, 获 奖 比 例 为 2% (2) 申 请 条 件 : 上 一 学 年 A/B/C 类 课 程 全 部 合 格, 且 长 期 坚 持 文 体 实 践, 表 现 突 出 (3) 评 选 方 式 : 综 合 考 评 上 一 学 年 学 生 坚 持 和 参 与 文 化 体 育 等 相 关 锻 炼 学 习 活 动 等 表 现 以 及 获 奖 情 况, 其 中 日 常 表 现 折 合 占 比 不 得 低 于 70% 7. 志 愿 入 伍 奖 学 金 为 鼓 励 学 生 志 愿 参 军, 投 身 国 防 事 业, 学 校 设 立 志 愿 入 伍 奖 学 金, 奖 励 金 额 为 5000 元 / 人 8.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基 层 奖 学 金 为 鼓 励 本 科 毕 业 生 到 西 部 地 区 和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校 设 立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基 层 奖 学 金, 奖 励 金 额 为 元 / 人 第 四 章 荣 誉 称 号 评 选 办 法 第 六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评 选 周 恩 来 班 先 进 班 集 体 优 秀 社 团 文 明 宿 舍 年 度 人 物 优 秀 毕 业 生 等 6 项 评 优 工 作 一 周 恩 来 班 ( 一 ) 评 选 标 准 1. 将 恩 来 精 神 内 化 为 班 级 成 员 的 价 值 取 向 和 精 神 追 求 ; 班 级 成 员 时 刻 秉 承 恩 来 精 神, 有 为 中 华 之 崛 起 而 读 书 的 责 任 感 和 使 命 感, 爱 国 诚 信 自 主 惜 时, 德 行 兼 修 人 格 健 全 能 力 均 衡 ; 2. 理 论 学 习 风 气 好, 对 周 恩 来 文 献 资 料 周 恩 来 生 平 事 迹 有 较 深 入 的 学 习 和 研 讨, 班 级 成 员 有 良 好 的 理 论 素 养 ; 注 重 实 践, 班 级 成 员 能 将 学 习 周 恩 来 精 神 与 全 面 提 升 综 合 能 力 相 结 合 ; 3. 能 积 极 营 造 学 习 典 型 追 赶 典 型 的 班 级 氛 围, 在 充 分 调 动 同 学 们 积 极 性 的 同 时, 能 满 足 同 学 们 成 长 成 才 的 内 在 需 求, 并 取 得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 4. 全 班 同 学 奋 发 向 上, 朝 气 蓬 勃, 团 结 友 爱, 有 良 好 的 班 风 和 学 风, 在 各 项 活 动 中 表 现 突 出 ; 31

34 5. 符 合 先 进 班 集 体 评 选 标 准 ( 二 ) 周 恩 来 班 是 南 开 大 学 授 予 本 科 生 班 集 体 的 最 高 荣 誉, 由 班 级 申 请 学 院 推 荐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组 织 评 审 ( 三 ) 授 予 当 选 班 级 周 恩 来 班 荣 誉 称 号,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和 周 恩 来 班 称 号 题 词 奖 牌 二 先 进 班 集 体 ( 一 ) 评 选 标 准 1. 班 级 集 体 荣 誉 感 强, 奋 发 进 取, 班 级 成 员 踊 跃 参 加 各 种 理 论 学 习 和 集 体 活 动, 每 次 出 勤 率 在 90% 以 上 ; 2. 班 级 成 员 尊 敬 师 长, 团 结 友 爱, 彼 此 尊 重, 互 帮 互 助, 关 系 融 洽 ; 3. 班 级 成 员 学 习 勤 奋 学 风 严 谨, 比 学 赶 超, 共 同 进 步, 全 班 学 年 总 平 均 学 分 绩 超 过 本 院 年 级 平 均 水 平 ; 4. 积 极 开 展 特 色 鲜 明 健 康 向 上 有 利 于 提 高 综 合 素 质 的 集 体 活 动, 积 极 参 加 学 校 院 系 组 织 的 各 类 活 动 和 比 赛 ; 5. 在 校 园 文 明 建 设 和 创 建 优 秀 团 支 部 社 会 实 践 优 秀 团 队 优 秀 社 团 文 明 宿 舍 等 活 动 中 成 绩 突 出 ; 6. 班 委 会 团 支 部 组 织 健 全, 有 较 高 的 威 信, 能 够 发 挥 战 斗 堡 垒 作 用, 学 生 干 部 以 身 作 则, 团 结 协 作, 积 极 开 展 工 作, 成 绩 显 著 ; 7. 班 导 师 热 爱 学 生 工 作, 责 任 心 强, 为 人 师 表, 对 集 体 起 到 示 范 和 促 进 作 用 ; 工 作 有 计 划 有 总 结 有 章 程 有 创 新 ; 经 常 深 入 学 生 了 解 情 况, 工 作 效 果 显 著 ( 一 ) 全 校 每 学 年 共 评 选 10 个 先 进 班 集 体, 学 校 不 进 行 名 额 分 配, 由 学 院 负 责 推 荐,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组 织 评 审 ( 二 ) 授 予 当 选 班 级 南 开 大 学 先 进 班 集 体 荣 誉 称 号,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三 优 秀 社 团 ( 一 ) 评 选 标 准 1. 自 觉 践 行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积 极 弘 扬 中 华 优 秀 传 统 文 化, 在 校 园 文 化 建 设 方 面 贡 献 突 出 ; 2. 具 有 健 康 向 上 的 社 团 形 象, 社 团 活 动 质 量 高, 具 有 较 大 影 响 力 和 示 32

35 范 作 用 ; 3. 社 团 组 织 健 全 制 度 完 善, 遵 守 相 关 社 团 管 理 制 度 ( 二 ) 每 年 评 选 10 个 优 秀 社 团, 学 校 不 进 行 名 额 分 配, 由 学 院 负 责 推 荐, 由 校 团 委 组 织 评 审 ( 三 ) 授 予 当 选 社 团 南 开 大 学 优 秀 社 团 荣 誉 称 号,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四 文 明 宿 舍 ( 一 ) 评 选 标 准 1. 在 上 一 学 年 卫 生 考 核 中 表 现 优 秀 ; 2. 学 业 优 秀, 宿 舍 成 员 上 一 学 年 A/B/C 类 课 程 全 部 合 格 ; 3. 团 结 友 爱, 彼 此 尊 重, 互 帮 互 助, 关 系 融 洽 ; 4. 积 极 开 展 特 色 鲜 明 健 康 向 上 有 利 于 提 高 综 合 素 质 的 集 体 活 动, 积 极 参 加 学 校 院 系 组 织 的 各 类 活 动 ( 二 ) 文 明 宿 舍 数 占 本 科 学 生 宿 舍 总 数 的 10%, 学 校 不 进 行 名 额 分 配, 由 学 院 及 成 长 社 区 负 责 推 荐, 学 生 生 活 指 导 中 心 组 织 评 审 ( 三 ) 授 予 当 选 宿 舍 南 开 大 学 文 明 宿 舍 荣 誉 称 号,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五 年 度 人 物 ( 一 ) 评 选 标 准 1. 在 社 会 服 务 学 术 研 究 创 新 创 业 自 立 自 强 热 心 助 人 见 义 勇 为 诚 实 守 信 孝 老 爱 亲 等 方 面 表 现 突 出 ; 2. 事 迹 应 主 要 集 中 在 评 选 当 年 ; 3. 曾 受 到 党 和 国 家 及 各 有 关 部 门 表 彰 的 优 秀 学 生 ; 4. 原 则 上 已 获 得 往 届 南 开 大 学 年 度 人 物 荣 誉 称 号 的 大 学 生 不 再 参 评, 已 获 得 南 开 大 学 年 度 人 物 提 名 奖 的 大 学 生 如 无 新 的 突 出 事 迹, 两 年 内 不 再 参 评 ( 二 ) 每 年 评 选 南 开 大 学 年 度 人 物 不 超 过 10 人, 由 学 生 本 人 申 请 学 院 推 荐 学 校 召 开 公 开 考 评 会, 综 合 考 核 学 生 在 各 个 方 面 的 表 现 ( 三 ) 授 予 当 选 学 生 南 开 大 学 年 度 人 物 荣 誉 称 号,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给 予 一 次 性 5000 元 的 奖 金 奖 励 六 优 秀 毕 业 生 ( 一 ) 评 选 标 准 33

36 1. 综 合 素 质 高, 德 智 体 美 等 各 方 面 表 现 优 秀 本 科 二 年 级 到 四 年 级 期 间, 每 年 至 少 获 得 政 府 奖 学 金 优 秀 奖 学 金 专 项 奖 学 金 ( 不 含 志 愿 入 伍 奖 学 金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基 层 奖 学 金 ) 南 开 大 学 年 度 人 物 4 项 奖 励 中 的 1 项 的 学 生 或 在 学 术 科 研 创 新 创 业 志 愿 服 务 社 会 工 作 文 化 体 育 等 某 一 方 面 表 现 特 别 突 出 者 ; 2.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必 须 达 到 优 秀 以 上 水 平 ( 二 ) 优 秀 毕 业 生 评 选 比 例 掌 握 在 本 科 毕 业 生 总 数 的 3% 以 内 ( 三 ) 授 予 当 选 学 生 南 开 大 学 优 秀 毕 业 生 荣 誉 称 号,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第 五 章 评 审 程 序 第 七 条 各 项 奖 学 金 的 评 审 程 序 如 下 : ( 一 )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发 布 评 选 通 知 和 评 选 办 法, 下 达 评 奖 名 额 ; ( 二 ) 学 院 根 据 学 校 意 见 和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评 审 细 则, 并 进 行 公 示 ; ( 三 ) 学 生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 ( 四 ) 学 院 组 织 材 料 审 核, 根 据 各 奖 项 评 选 条 件, 进 行 初 评, 奖 学 金 评 审 需 召 开 公 开 考 评 会 ; ( 五 ) 学 院 公 示 初 评 结 果 ; ( 六 ) 学 院 签 署 初 评 意 见 ; ( 七 ) 学 院 上 报 初 评 结 果 ; ( 八 )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汇 总 复 核, 报 校 奖 学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 ( 九 ) 校 奖 学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召 开 评 审 会 议, 进 行 评 审 投 票 ; ( 十 ) 学 校 公 布 最 终 结 果 ; ( 十 一 ) 为 获 奖 者 发 放 奖 学 金 ; ( 十 二 ) 召 开 表 彰 会 第 六 章 公 示 和 申 诉 第 八 条 评 选 公 示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3 个 工 作 日 第 九 条 学 生 对 初 评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可 在 公 示 期 内 向 初 评 单 位 提 出 申 诉, 评 审 小 组 应 在 接 受 申 诉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书 面 答 复 如 学 生 对 答 复 仍 有 异 议, 可 在 评 审 小 组 答 复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提 出 申 诉,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应 在 3 个 工 作 日 内 征 求 各 方 面 意 见, 综 合 审 查 后 做 出 处 34

37 理 意 见, 报 校 奖 学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主 任 批 准, 并 书 面 通 知 学 生 本 人 及 所 在 单 位 此 处 理 意 见 为 最 终 处 理 意 见 第 七 章 奖 励 办 法 第 十 条 学 校 对 奖 学 金 获 得 者 颁 发 奖 学 金, 对 奖 学 金 和 荣 誉 称 号 获 得 者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荣 誉 证 书 由 学 校 统 一 制 作 并 加 盖 南 开 大 学 公 章 由 社 会 捐 赠 面 向 学 院 设 立 的 奖 学 金, 由 学 院 制 定 评 审 细 则, 并 向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报 备, 奖 学 金 证 书 可 加 盖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公 章 第 十 一 条 奖 学 金 均 为 一 次 性 发 放, 由 财 务 处 统 一 打 入 获 奖 学 生 银 行 卡 第 十 二 条 政 府 奖 学 金 公 能 奖 学 金 原 则 上 不 能 和 专 项 奖 学 金 兼 得 ; 专 项 奖 学 金 之 间 ( 志 愿 入 伍 奖 学 金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基 层 奖 学 金 除 外 ) 兼 得 不 能 超 过 两 项 ; 周 恩 来 奖 学 金 志 愿 入 伍 奖 学 金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基 层 奖 学 金 可 与 其 他 奖 学 金 兼 得 第 八 章 附 则 第 十 三 条 学 生 或 集 体 有 违 犯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违 反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或 在 申 请 评 选 过 程 中 有 伪 造 隐 瞒 等 不 诚 信 行 为 并 经 核 实 无 误 后, 学 校 取 消 其 申 请 资 格, 并 追 回 其 当 年 所 有 已 获 得 奖 项 的 荣 誉 及 奖 励 第 十 四 条 本 办 法 未 尽 事 宜, 提 交 校 奖 学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讨 论 决 定 第 十 五 条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与 本 办 法 相 抵 触 时, 按 本 办 法 执 行 第 十 六 条 本 办 法 由 校 学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七 条 本 办 法 自 2016 级 本 科 学 生 开 始 施 行 2016 级 之 前 本 科 学 生 的 奖 学 金 荣 誉 称 号 评 选 参 照 原 办 法 执 行 南 发 字 号 各 学 院 各 单 位 机 关 各 部 门 : 南 开 大 学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管 理 办 法 业 经 2016 年 4 月 26 日 第 三 次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南 开 大 学 2016 年 7 月 23 日 35

38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科 技 计 划 ( 专 项 基 金 等 ) 中 间 接 费 用 的 列 支 管 理 工 作, 同 时 激 励 我 校 科 研 人 员 更 积 极 地 从 事 科 研 活 动, 根 据 财 政 部 科 技 部 关 于 调 整 国 家 科 技 计 划 和 公 益 性 行 业 科 研 专 项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若 干 规 定 的 通 知 ( 财 教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改 进 加 强 中 央 财 政 科 研 项 目 和 资 金 管 理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号 ) 等 文 件 要 求,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 纵 向 经 费 ) 中 课 题 经 费 分 为 直 接 费 用 和 间 接 费 用 的 项 目 ; 同 时 参 照 各 科 技 计 划 专 项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予 以 执 行 第 二 章 间 接 费 用 的 核 定 第 三 条 间 接 费 用 采 取 分 类 核 定 比 例 控 制 统 筹 安 排 规 划 使 用 的 原 则 第 四 条 间 接 费 用 核 定 原 则 : 间 接 费 用 的 核 定 与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信 用 等 级 挂 钩, 由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直 接 拨 付 到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不 得 在 核 定 的 间 接 费 用 或 管 理 费 用 以 外 再 以 任 何 名 义 在 项 目 资 金 中 重 复 提 取 列 支 相 关 费 用 间 接 费 用 按 课 题 统 一 核 定, 由 课 题 承 担 单 位 和 课 题 合 作 单 位 根 据 各 自 承 担 的 研 究 任 务 和 经 费 额 度, 协 商 提 出 分 配 方 案, 在 课 题 预 算 ( 书 ) 中 明 确, 并 分 别 纳 入 各 自 单 位 财 务 统 一 管 理, 统 筹 安 排 使 用 第 五 条 间 接 费 用 核 定 比 例 : 按 照 对 应 专 项 的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核 定, 大 部 分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使 用 分 段 超 额 累 退 比 例 法 计 算 并 实 行 总 额 控 制, 按 照 不 超 过 课 题 经 费 中 直 接 费 用 扣 除 设 备 购 置 费 后 的 一 定 比 例 核 定, 具 体 核 定 比 例 如 下 : 500 万 元 及 以 下 部 分 20%; 超 过 500 万 元 至 1000 万 元 的 部 分 13%; 超 过 1000 万 元 的 部 分 10% 间 接 费 用 中 绩 效 支 出 为 直 接 费 用 扣 除 设 备 购 置 费 后 的 5% 第 三 章 间 接 费 用 的 编 制 36

39 第 六 条 间 接 费 用 除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或 固 定 间 接 费 用 额 度 的 项 目 外, 其 预 算 编 制 由 财 务 处 会 同 科 技 处 负 责 完 成, 课 题 负 责 人 应 积 极 主 动 地 提 供 与 预 算 编 制 有 关 的 资 料, 由 课 题 负 责 人 编 制 的 间 接 经 费 预 算 需 由 财 务 处 科 技 处 审 核 后 方 可 上 报 第 七 条 我 校 牵 头 和 参 加 的 课 题 均 应 按 照 此 办 法 执 行, 按 照 间 接 费 用 的 核 定 比 例 足 额 预 算 第 四 章 间 接 费 用 的 支 出 和 分 配 第 八 条 间 接 费 用 支 出 内 容 : 间 接 费 用 是 指 承 担 课 题 任 务 的 单 位 在 组 织 实 施 课 题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无 法 在 直 接 费 用 中 列 支 的 相 关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承 担 课 题 任 务 的 单 位 为 课 题 研 究 提 供 的 现 有 仪 器 设 备 及 房 屋, 水 电 气 暖 消 耗, 有 关 管 理 费 用 的 补 助 支 出, 以 及 绩 效 支 出 等 其 中 绩 效 支 出 是 指 承 担 课 题 任 务 的 单 位 为 提 高 科 研 工 作 绩 效 安 排 的 相 关 支 出 第 九 条 间 接 费 用 分 配 比 例 : 根 据 我 校 情 况, 课 题 经 费 到 账 后, 课 题 间 接 费 用 由 学 校 统 筹 管 理 使 用 按 照 课 题 经 费 中 直 接 费 用 扣 除 设 备 购 置 费 后 的 一 定 比 例 分 配 : ( 一 ) 学 校 间 接 费 用 : 提 取 间 接 费 用 扣 除 绩 效 支 出 的 40%, 入 学 校 事 业 基 金 ( 二 ) 学 院 ( 所 ) 间 接 费 用 : 主 要 包 括 学 院 ( 所 ) 非 单 独 计 量 的 水 电 气 暖 消 耗 现 有 仪 器 设 备 及 房 屋 使 用 费 以 及 学 院 科 研 相 关 活 动 支 出, 提 取 间 接 费 用 扣 除 绩 效 支 出 的 20% 学 院 ( 所 )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任 何 形 式 从 直 接 费 用 中 列 支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 三 ) 课 题 组 间 接 费 用 : 提 取 间 接 费 用 扣 除 绩 效 支 出 的 40% 主 要 用 于 课 题 从 申 请 到 验 收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不 能 在 直 接 费 用 中 列 支 的 科 研 必 需 款 项, 如 : 通 用 办 公 设 备 办 公 耗 材 专 利 维 护 费 等 ; 非 科 研 活 动 所 需 经 费 支 出, 如 : 财 务 验 收 审 计 费, 延 伸 审 计 发 生 的 差 旅 费 等 ; 以 及 其 它 科 研 活 动 相 关 性 支 出 ( 四 ) 绩 效 支 出 绩 效 支 出 由 学 校 结 合 一 线 科 研 人 员 实 际 贡 献 公 开 公 正 安 排, 统 筹 发 放, 体 现 科 研 人 员 价 值, 充 分 发 挥 绩 效 支 出 的 激 励 作 用 绩 效 支 出 的 90% 由 课 37

40 题 负 责 人 提 出 分 配 方 案, 上 报 学 校 审 批 执 行 绩 效 支 出 的 10% 由 学 校 统 筹 安 排 使 用, 用 于 奖 励 项 目 实 施 中 科 研 工 作 成 绩 特 别 突 出 的 个 人 学 校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以 及 二 级 单 位 部 分 优 秀 管 理 工 作 者 学 校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提 出 奖 励 方 案 上 报 学 校 审 批 具 体 执 行 方 案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关 于 科 研 专 项 绩 效 支 出 的 实 施 办 法 ( 南 发 字 号 ) 施 行, 以 上 奖 励 产 生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由 获 奖 人 自 行 承 担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十 条 经 费 管 理 的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按 照 南 开 大 学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 自 然 科 学 类 ) ( 南 发 字 号 ) 执 行 第 十 一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文 之 日 起 执 行, 原 南 开 大 学 国 家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间 接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南 发 字 号 ) 同 时 废 止 第 十 二 条 本 办 法 由 科 学 技 术 处 负 责 解 释 南 发 字 号 各 学 院 各 有 关 单 位 : 南 开 大 学 教 学 激 励 性 补 贴 标 准 业 经 2016 年 7 月 20 日 第 七 次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南 开 大 学 2016 年 7 月 20 日 为 激 励 教 职 工 更 加 主 动 的 参 与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和 质 量 提 升, 规 范 我 校 现 行 涉 及 教 学 的 相 关 激 励 性 补 贴 的 发 放, 参 照 财 政 部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国 家 公 务 员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培 训 费 管 理 办 法 ( 财 行 号 ) 相 关 规 定, 在 总 结 以 往 相 关 工 作 经 验 基 础 上, 结 合 我 校 发 展 实 际, 特 制 订 本 标 准 一 补 贴 标 准 1. 本 科 教 学 激 励 性 补 贴 标 准 ( 如 下 表 ): 类 项 目 标 准 ( 单 位 : 元 ) 说 明 讲 讲 座 与 3000/ 人 / 半 天 ( 税 后 ) 院 士 名 师 和 知 名 专 家 38

41 课 学 术 报 告 2000/ 人 / 半 天 ( 税 后 ) 正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专 业 人 员 1000/ 人 / 半 天 ( 税 后 ) 副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专 业 人 员 学 校 不 负 责 往 返 交 通 和 住 宿 费 的 : 国 内 非 本 市 专 家, 另 补 助 税 后 2000 元 / 人 / 天 ; 境 外 专 家, 另 补 助 税 后 3000 元 / 人 / 天 300/ 学 时 专 项 培 训 ; 伯 苓 班 ; 未 返 聘 退 休 或 校 外 教 师 特 聘 授 课 授 课 100/ 学 时 ( 不 计 工 作 量 ) 1. 公 选 课 合 作 办 学 班 特 色 班 ( 信 息 安 全 法 学 经 管 法 试 点 班 ) 等 学 分 课 ( 其 中, 全 英 文 课 或 国 市 级 名 师 课 1.5; 50/ 学 时 ( 计 工 作 量 ) 校 核 心 课 或 校 级 名 师 课 1.2) 评 审 基 于 听 汇 报 阅 审 书 面 材 料 提 问 质 询 投 票 等 会 议 形 式 会 议 评 审 400/ 人 / 半 天 的 评 审 检 查 等 校 外 专 家 2 项 目 评 价 100/ 项 审 阅 书 面 材 料, 并 逐 项 写 出 评 价 意 见 校 外 专 家 2 专 项 指 导 500/ 项 对 重 要 项 目, 在 审 阅 书 面 材 料 的 基 础 上, 提 出 优 化 改 进 意 见, 并 指 导 优 化 完 善 校 外 专 家 2 听 课 1 学 时 / 门 次, 及 时 完 成 并 提 交 听 课 记 录 表 在 岗 干 督 听 课 100/ 门 次 部 法 定 工 作 时 间 内 听 课 0.5; 非 在 岗 人 员 津 南 校 区 听 课 课 1.5 巡 视 100 元 / 人 / 半 天 课 堂 督 查 考 场 巡 查, 法 定 工 作 时 间 外 1.5 国 家 考 试 200/ 人 / 半 天 四 六 级 外 语 考 试 保 障 与 监 考, 高 考 阅 卷 保 障 考 务 专 项 考 试 2000/ 门 次 伯 苓 班 特 色 班 选 拔 校 公 共 课 统 考 命 题 和 阅 卷 面 试 500/ 人 / 半 天 伯 苓 班 特 色 班 选 拔 面 试 与 保 障 全 英 文 面 试 1.2 期 末 监 考 50/ 人 / 场 次 ( 半 天 ) 法 定 工 作 时 间 外 2 论 文 答 辩 30/ 篇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2. 研 究 生 教 育 激 励 性 补 贴 标 准 ( 如 下 表 ): 类 项 目 标 准 ( 单 位 : 元 ) 说 明 3000/ 人 / 半 天 ( 税 后 ) 院 士 知 名 专 家 和 名 师 讲 课 讲 座 与 学 术 报 告 2000/ 人 / 半 天 ( 税 后 ) 正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专 业 人 员 1000/ 人 / 半 天 ( 税 后 ) 副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专 业 人 员 学 校 不 负 责 往 返 交 通 和 住 宿 费 的 : 国 内 非 本 市 专 家, 另 补 助 税 后 2000 元 / 人 / 天 ; 境 外 专 家, 另 补 助 税 后 3000 元 / 人 / 天 授 课 300/ 学 时 专 项 培 训, 格 拉 斯 哥 联 合 研 究 生 院 全 英 文 研 究 生 授 课 未 返 聘 退 休 或 校 外 教 师 特 聘 授 课 39

42 全 国 专 业 学 位 教 指 委 精 品 课 程 在 线 课 程 1.5, 校 核 心 课 100/ 学 时 ( 不 计 工 作 量 ) 50/ 学 时 ( 计 工 作 量 ) 或 校 级 名 师 课 1.2, 专 业 学 位 校 级 精 品 课 程 1.2; 入 选 校 级 优 秀 案 例 1.2, 入 选 全 国 专 业 学 位 教 指 委 或 全 国 案 例 中 心 优 秀 案 例 1.5 成 果 论 文 和 专 利 1000/ 篇 ( 项 ) 指 导 研 究 生 发 表 高 水 平 论 文 获 得 发 明 专 利 和 论 文 指 导 和 答 辩 3000/ 篇 按 要 求 完 成 指 导 同 等 学 力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单 证 ) 的 撰 写 论 文 答 辩 等 工 作 项 60/ 项 研 究 生 精 品 课 程 教 学 案 例 实 践 基 地 项 目 立 项 科 研 项 目 评 审 结 项 审 阅 书 面 材 料, 书 写 评 阅 意 见 等 目 评 会 议 评 审 400/ 人 / 半 天 基 于 听 汇 报 阅 审 书 面 材 料 提 问 质 询 投 票 等 会 议 形 式 的 评 审 检 查 等 审 专 项 指 导 500/ 项 对 重 要 项 目, 在 审 阅 书 面 材 料 的 基 础 上, 提 出 优 化 改 进 意 见, 并 指 导 优 化 完 善 督 课 听 课 100/ 门 次 听 课 1 学 时 / 门 次, 及 时 完 成 并 提 交 听 课 记 录 表 在 岗 行 政 干 部 工 作 时 间 内 听 课 50 元 / 人 / 门 次 非 在 岗 人 员 津 南 听 课 150 元 / 人 / 门 次 500/ 份 硕 士 博 士 港 澳 台 留 学 生 招 生 考 试 命 题 费 13/ 份 硕 士 博 士 港 澳 台 留 学 生 招 生 考 试 评 卷 费 200/ 人 / 场 硕 士 博 士 考 试 监 考 费, 同 等 学 力 专 项 考 试 标 准 参 考 此 项 和 上 级 下 拨 的 经 费 要 求 执 行 研 初 试 100/ 人 / 次 硕 士 博 士 初 试 监 考 培 训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70/ 考 生 35/ 考 生 180/ 考 生 申 请 考 核 制 审 核 费, 按 照 考 生 人 数 计 算 给 专 业 学 院 考 核 评 审 小 组 申 请 考 核 材 料 审 核 及 协 调 费, 按 照 考 生 人 数 计 算 给 专 业 学 院 和 部 门 负 责 材 料 搜 集 整 理 和 考 务 安 排 的 行 政 人 员 硕 士 博 士 入 学 考 试 复 试, 按 照 参 加 面 试 考 生 人 数 计 算, 含 复 试 命 题 及 评 卷 费 复 试 30/ 考 生 硕 士 博 士 入 学 考 试 复 试 面 试 协 调 费 按 照 参 加 复 试 考 生 人 数 计 算, 含 复 试 资 格 审 查 监 考 巡 视 等, 硕 士 博 士 入 学 考 试 复 试 面 试 协 调 费 给 专 业 学 院 和 部 门 负 责 材 料 搜 集 整 理 和 考 务 安 排 的 行 政 人 员 40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重 邮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2015 年 3 月 18 日 1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课程类 别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附 件 5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申 请 表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工 程 领 域 ): 工 程 硕 士 ( 控 制 工 程 领 域 ) 申 报 单 位 名 称 :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一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一 专 业 人 才 需 求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一 ) 深 刻 认 识 学 习 教 育 的 重 大 意 义 : - 3 - ( 二 ) 明 确 学 习 教 育 的 任 务 目 标 ( 三 ) 把 握 特 点 方 法 - 4 - ( 四 ) 坚 持 六 项 原 则 在 - 5 - ( 五 ) 着 力 解 决 问 题 - 6 - - 7 - - 8 - ( 一 ) 学 党 章 党 规, 进 一 步 明 确 党 员 标 准 树 立 行 为 规 范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 ( )... 李 雪 岩, 龙 耀 (.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商 学 院, 广 西 南 宁 ;. 中 山 大 学 教 育 学 院, 广 东 广 州 ) : 高 等 教 育 是 专 业 教 育 高 考 是 为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的, 是 为 高 等 专 业 教 育 选 拔 有 专 业 培 养 潜 质 的 人 才 现 行 高 考 制 度 忽 略 专 业 潜 质 的 因 素, 过 份 强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林 大 津 毛 浩 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英 语 热 引 发 了 大 中 小 学 英 语 教 育 整 体 规 划 问 题 在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学 校 和 个 体 差 异 以 及 各 家 观 点 的 基 础 上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逐 级 定 位 逐 层 分 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本 研 究 所 倡 导 的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校 内 各 单 位 :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实 施 办 法 已 经 2007 年 9 月 20 日 党 委 常 委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实 施 办 法 主 题 词 : 中 共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委 员 会 2007 年 9 月 20 日 电 子 科 技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预 算 2016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4 岗 位 教 师 的 遴 选 以 满 足 国 科 大 教 学 和 科 研 需 求 为 目 标 遴 选 标 准 应 符 合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授 课 教 师 遴 选 的 指 导 意 见 ( 校 发 本 科 字 [2015]95 号 )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4 岗 位 教 师 的 遴 选 以 满 足 国 科 大 教 学 和 科 研 需 求 为 目 标 遴 选 标 准 应 符 合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授 课 教 师 遴 选 的 指 导 意 见 ( 校 发 本 科 字 [2015]95 号 )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岗 位 教 师 聘 任 管 理 和 岗 位 津 贴 发 放 暂 行 办 法 (2016 年 7 月 5 日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通 过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 以 下 简 称 国 科 大 ) 岗 位 教 师 的 聘 任 管 理 与 岗 位 津 贴 发 放 工 作, 依 据 中 国 科 学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科 教 融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 州 省 人 事 厅 贵 州 省 编 委 办 黔 人 发 2007 9 号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地 ) 党 委 组 织 部 编 委 办, 政 府 ( 行 署 ) 人 事 局,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级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省 级 人 民 团 体 各 省 属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科学院文件

中国科学院文件 中 国 科 学 院 合 肥 物 质 科 学 研 究 院 文 件 科 合 院 发 党 字 2014 5 号 合 肥 研 究 院 各 级 党 组 织 : 现 将 中 科 院 合 肥 物 质 科 学 研 究 院 党 委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规 范 及 发 展 党 员 流 程 图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按 要 求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中 科 院 合 肥 物 质 科 学 研 究 院 党 委 2014

More information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 师 2013 98 号 关 于 印 发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院 系 各 单 位 各 学 院 : 现 将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校 级 2 3 年 1 分 /10 万 双 语 示 范 课 程 国 家 级 6 3 年 1 分 /10 万 精 品 教 材 国 家 主 编 2, 副 获 奖 当 年 ( 教 育 部 ) 主 编 1 省 部 级 5 在 研 究 期 间 1 分 /10 万 元 其 它 教 研 课 题 校 级 2 在 研

校 级 2 3 年 1 分 /10 万 双 语 示 范 课 程 国 家 级 6 3 年 1 分 /10 万 精 品 教 材 国 家 主 编 2, 副 获 奖 当 年 ( 教 育 部 ) 主 编 1 省 部 级 5 在 研 究 期 间 1 分 /10 万 元 其 它 教 研 课 题 校 级 2 在 研 医 学 院 教 职 工 岗 位 业 绩 考 核 计 分 标 准 2015.01.23 修 订 版 一 教 学 考 核 标 准 计 分 办 法 1 教 学 课 时 教 学 工 作 量 以 标 准 课 时 为 单 位 计 量, 按 32 标 准 课 时 计 1 分 理 论 课 : 讲 课 分 值 =E 总 学 时 /32 式 中,m 为 听 课 学 生 数 ( 不 含 进 修 生 跟 班 重 修 生 );E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4 7 级 专 技 师 7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符 合 国 家 关 于 相 应 师 职 务 的 基 本 任 职 条 件 康, 严 谨 治, 爱 护 生, 具 有 良 好 的 师 德 师 风 和 团 队 意 识, 自 觉 维 护 校 声 誉 3 具 有 副 高 级 专 业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4 7 级 专 技 师 7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符 合 国 家 关 于 相 应 师 职 务 的 基 本 任 职 条 件 康, 严 谨 治, 爱 护 生, 具 有 良 好 的 师 德 师 风 和 团 队 意 识, 自 觉 维 护 校 声 誉 3 具 有 副 高 级 专 业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成 都 理 工 大 新 一 轮 岗 位 聘 用 聘 岗 条 件 岗 位 职 责 工 作 任 务 及 工 作 标 准 ( 附 件 一 ) 单 位 ( 部 门 ) 名 称 : 信 息 科 与 院 填 表 日 期 :204 年 5 月 30 日 序 号 系 部 室 ( 科 室 ) 岗 位 类 别 岗 位 级 别 岗 位 名 称 岗 位 职 数 岗 位 聘 用 条 件 岗 位 职 责 聘 期 工 作 任 务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教 发 2012 113 号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 北 京 信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世 界 中 联 发 2011 10 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职 称 考 试 ( 评 审 )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根 据 需 求,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暂 从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启 动 依 据 国 际 中 医 药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考 试 ( 评 审 ) 管 理 办 法,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级 别 设 置 国 际 中 医

More information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为 全 面 推 进 我 校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进 程, 积 极 探 索 新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其 实 现 途 径, 鼓 励 大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各 类 创 新 实 践 活 动, 培 养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为 全 面 推 进 我 校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进 程, 积 极 探 索 新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其 实 现 途 径, 鼓 励 大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各 类 创 新 实 践 活 动, 培 养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文 件 校 教 学 2014 12 号 关 于 印 发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单 位 各 部 门 :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经 学 校 2013 年 第 23 次 院 长 办 公 会 议 研 究 通 过, 现 予 以 印 发, 请 遵 照 执 行 特 此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C2CAA6D0A3B7A2333628B9D8D3DAD3A1B7A2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FC6D1D0D2B5BCA8C8CFB6A8D4DDD0D0B0ECB7A8A3A8D7D4C8BBBFC6D1A7C0E0A3A9A1B7BACD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1EAD6BED0D4BFC6D1D0D2B5BCA8BEADB7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C2CAA6D0A3B7A2333628B9D8D3DAD3A1B7A2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FC6D1D0D2B5BCA8C8CFB6A8D4DDD0D0B0ECB7A8A3A8D7D4C8BBBFC6D1A7C0E0A3A9A1B7BACD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1EAD6BED0D4BFC6D1D0D2B5BCA8BEADB7D 陕 师 校 发 2015 36 号 校 内 各 单 位 : 为 更 好 激 励 我 校 广 大 教 学 科 研 人 员 积 极 投 身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促 进 科 研 创 新 团 队 的 形 成, 持 续 产 出 高 水 平 科 研 业 绩 和 成 果, 学 校 制 定 了 陕 西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业 绩 认 定 暂 行 办 法 ( 自 然 科 学 类 ), 并 对 原 有 的 标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A5D2BDB4F3B5B3B7A2A1B232303135A1B33734BAC5B9D8D3DAD3A1B7A2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DCCD6B0B9A4B4FAB1EDB4F3BBE1B9A4D7F7CCF5C0FDA1B7BACD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6FEBCB6BDCCD6B0B9A4B4FAB1EDB4F3BBE1C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A5D2BDB4F3B5B3B7A2A1B232303135A1B33734BAC5B9D8D3DAD3A1B7A2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DCCD6B0B9A4B4FAB1EDB4F3BBE1B9A4D7F7CCF5C0FDA1B7BACD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6FEBCB6BDCCD6B0B9A4B4FAB1EDB4F3BBE1C 昆 医 大 党 发 2015 74 号 关 于 印 发 昆 明 医 科 大 学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工 作 条 例 和 昆 明 医 科 大 学 二 级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单 位 党 委, 直 属 附 属 医 院 党 委 : 根 据 学 校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规 定 ( 教 育 部 32 号 令 ), 结 合 实 际, 学 校 新 修 订 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6F3D2B5C5E0D1B5CAA6B9FABCD2D6B0D2B5B1EAD7BC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6F3D2B5C5E0D1B5CAA6B9FABCD2D6B0D2B5B1EAD7BC2E646F63> 企 业 培 训 师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1. 职 业 概 况 1.1 职 业 名 称 企 业 培 训 师 1.2 职 业 定 义 指 能 够 结 合 经 济 技 术 发 展 和 就 业 要 求, 研 究 开 发 针 对 新 职 业 ( 工 种 ) 的 培 训 项 目, 以 及 根 据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掌 握 并 运 用 现 代 培 训 理 念 和 手 段, 策 划 开 发 培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行 政 学 院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0000001

0000001 江 苏 省 地 质 勘 查 技 术 院 岗 位 设 置 实 施 方 案 为 推 进 我 院 地 质 事 业 又 好 又 快 更 好 更 快 地 发 展, 促 进 院 人 力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强 化 岗 位 职 责 与 竞 争 意 识, 不 断 提 高 职 工 队 伍 的 素 质, 早 日 实 现 建 成 全 国 一 流 勘 查 技 术 院 目 标, 根 据 人 事 部 关 于 印 发 事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3F1BABDBFD5B5B3B7A2A3A A3A93136BAC52E646F63>

<4D F736F F D20C3F1BABDBFD5B5B3B7A2A3A A3A93136BAC52E646F63> 民 航 总 局 空 中 交 通 管 理 局 党 委 文 件 民 航 空 党 发 2008 16 号 关 于 印 发 空 管 系 统 党 群 工 作 暂 行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地 区 空 管 局 党 委 : 为 适 应 空 管 体 制 改 革 后 空 管 系 统 一 体 化 管 理 运 行 的 新 体 制, 现 将 民 航 空 管 系 统 党 务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民 航 空 管 系 统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FABCD2D6CAC1BFBCE0B6BDBCECD1E9BCECD2DFD7DCBED6BFC6BCBCCFEEC4BF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B9FABCD2D6CAC1BFBCE0B6BDBCECD1E9BCECD2DFD7DCBED6BFC6BCBCCFEEC4BF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质 检 系 统 ) 的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促 进 质 检 系 统 科 技 进 步, 根 据 国 家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及 其 它 有 关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2016 年 度 第 一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方 针 政 策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拟 订 财 政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改 革 方 案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调 整 完 善 市 对 区 财 政 体 制 ; 分 析 预 测 经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