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_下_東南科大在職勞工班簡章.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97_下_東南科大在職勞工班簡章.doc"

Transcription

1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97 年 度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方 案 招 訓 簡 章 訓 練 單 位 :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處 推 廣 教 育 組 訓 練 地 址 : 台 北 縣 深 坑 鄉 (222-02) 北 深 路 三 段 152 號 洽 詢 電 話 :( 02) ~38 傳 真 電 話 :( 02) 信 箱 :love0816@mail.tnu.edu.tw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97 年 8 月 25 日 額 滿 為 止 ~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歡 迎 您 來 學 習 ~

2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97 年 度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招 訓 簡 章 訓 練 單 位 名 稱 課 程 名 稱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3C 課 程 與 工 業 安 全 技 師 輔 導 班 3C 課 程 與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輔 導 班 3C 課 程 與 冷 凍 技 師 技 師 輔 導 班 報 名 / 上 課 地 點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 臺 北 縣 深 坑 鄉 北 深 路 三 段 152 號 報 名 專 線 電 話 : ~38 聯 絡 人 : 張 竹 劉 怡 君 蘇 陳 思 婷 訓 練 目 標 使 學 員 能 參 與 考 試 院 在 當 年 12 月 舉 辦 的 技 師 檢 定 考 試 課 程 內 容 大 綱 及 時 數 招 訓 對 象 及 資 格 條 件 招 訓 人 數 預 定 上 課 時 間 ( 見 後 頁 說 明 ) 學 歷 : 專 科 畢 業 以 上 資 格 條 件 : 凡 是 20 歲 以 上 在 職 勞 工 都 可 以 接 受 訓 練 每 班 30 人 97 年 8 月 30 日 ( 星 期 六 ) 至 11 月 30 日 ( 星 期 日 ) 週 六 日 上 午 9:00-12:00, 下 午 13:00-16:00, 每 班 共 計 144 小 時 授 課 師 資 ( 見 後 頁 說 明 ) 費 用 退 費 辦 法 說 明 事 項 $15,100 元 整 ( 每 人 / 班 )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補 助 $12,080, 參 訓 學 員 自 行 負 擔 $3,020 ( 政 府 補 助 訓 練 費 百 分 之 八 十 特 定 對 象 全 額 補 助, 補 助 詳 如 後 頁 說 明 ) 學 員 如 已 繳 費 且 為 個 人 因 素, 於 開 訓 前 一 日 辦 理 退 訓 者 ;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退 還 已 繳 學 分 費 雜 費 等 各 項 費 用 之 七 成 已 開 訓 但 未 達 上 課 時 數 三 分 之 一 者, 退 還 核 定 訓 練 費 用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 若 需 匯 款 退 費 者, 學 員 須 自 行 負 擔 匯 款 手 續 費 用 ( 或 於 退 款 金 額 中 扣 除 ), 若 已 逾 全 期 訓 練 課 程 三 分 之 一 者, 則 不 予 退 費 報 名 人 數 不 足 致 無 法 開 班 時, 已 繳 學 費 本 校 將 全 額 無 息 退 費 a. 本 校 得 先 收 取 全 額 訓 練 費 用, 並 與 學 員 簽 訂 契 約 b. 生 活 扶 助 戶 中 有 工 作 力 者 原 住 民 身 心 障 礙 者 中 高 齡 者 負 擔 家 計 婦 女 及 其 他 依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二 十 四 條 規 定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為 有 必 要 者 等 在 職 勞 工 為 全 額 補 助 對 象, 報 名 時 須 備 齊 相 關 資 料 c. 出 席 時 數 達 訓 練 總 時 數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者, 且 取 得 學 習 結 業 證 書 者, 經 行 政 程 序 核 可 後, 始 可 取 得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之 補 助 申 訴 專 線 補 助 單 位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聯 絡 電 話 : 北 區 職 訓 中 心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362 申 訴 信 箱 :onjob@nvc.gov.tw 報 名 前 請 務 必 仔 細 詳 閱 以 上 說 明 1

3 壹 辦 理 依 據 一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辦 法, 大 學 辦 理 推 廣 教 育 計 畫 審 查 要 點 二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九 十 七 年 度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作 業 手 冊 (97 年 5 月 5 日 職 訓 字 第 號 ) 三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要 點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相 關 規 定 貳 補 助 對 象 本 計 畫 補 助 對 象 為 具 勞 農 保 身 分, 且 年 滿 十 五 歲 至 六 十 五 歲 之 本 國 籍 在 職 勞 工 在 臺 之 大 陸 配 偶 且 已 領 有 長 期 居 留 證 或 工 作 證 之 在 職 勞 工 或 外 國 籍 配 偶 且 已 領 有 居 留 證 之 在 職 勞 工 前 項 年 齡 以 開 訓 日 為 基 準 日 參 補 助 標 準 一 以 各 訓 練 單 位 辦 理 在 職 訓 練 收 費 標 準, 補 助 每 一 學 員 百 分 之 八 十 訓 練 費 用, 其 餘 費 用 由 學 員 自 行 負 擔, 每 一 學 員 三 年 內 最 高 補 助 金 額 為 新 臺 幣 ( 以 下 同 ) 五 萬 元 二 學 員 屬 特 定 對 象 在 職 勞 工 ( 生 活 扶 助 戶 中 有 工 作 能 力 者 原 住 民 身 心 障 礙 者 中 高 齡 者 負 擔 家 計 婦 女 及 其 他 依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二 十 四 條 規 定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為 有 必 要 者 ), 補 助 學 員 全 額 訓 練 費 用, 每 一 學 員 三 年 內 最 高 補 助 金 額 為 五 萬 元 三 前 開 三 年 之 計 算 方 式 為 自 該 學 員 參 與 本 方 案 ( 係 指 產 學 訓 人 才 方 案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方 案 ) 各 計 畫 初 次 課 程 開 訓 日 起 算 三 年, 期 滿 後 重 新 起 算 四 試 算 範 例 : 一 般 身 分 之 在 職 勞 工 王 小 明, 於 九 十 四 年 九 月 十 二 日 報 到 參 加 本 局 核 定 Α 單 位 所 開 辦 之 九 十 四 年 度 產 學 訓 人 才 投 資 方 案 訓 練 課 程, 開 訓 日 為 九 十 四 年 九 月 十 二 日, 王 先 生 九 十 四 年 九 月 十 二 日 至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止, 可 獲 三 年 五 萬 元 的 補 助 額 度 ; 期 滿 後 自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十 二 日 起 重 新 起 算, 並 依 此 類 推 肆 申 請 補 助 款 應 備 文 件 一 補 助 申 請 書 ( 請 學 員 於 報 名 前 填 妥 第 10 頁 學 員 基 本 資 料 表 繳 交 ) 二 勞 保 明 細 表 ( 限 開 課 前 一 個 月 內 開 立, 報 名 時 繳 交, 影 本 可 ) 1. 本 人 帶 身 份 證 於 上 班 時 間 至 勞 保 局 申 請 2. 或 利 用 自 然 人 憑 證 上 網 站 列 印 個 人 勞 工 保 險 異 動 表 三 身 份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一 份 ( 貼 於 第 11 頁 表 格 上 ) 四 銀 行 存 摺 影 本 一 份 ( 貼 於 第 11 頁 表 格 上 ) 五 特 殊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 請 見 第 6 頁 說 明 ) 六 契 約 書 ( 一 式 二 份 )( 第 12 頁 ) 七 委 託 書 ( 一 式 一 份 )( 第 13 頁 ) 2

4 伍 課 程 / 時 數 / 師 資 介 紹 訓 練 班 別 3C 課 程 與 工 業 安 全 技 師 輔 導 班 課 程 名 稱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工 業 安 全 工 程 工 業 安 全 管 理 人 因 工 程 風 險 危 害 評 估 工 業 衛 生 概 論 3C 課 程 行 為 職 能 時 數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18 小 時 師 資 黃 金 銀 陳 冠 華 陳 冠 華 吳 聲 讓 林 正 鄰 余 家 迪 王 淑 真 訓 練 班 別 3C 課 程 與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輔 導 班 課 程 名 稱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工 業 安 全 概 論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作 業 環 境 控 制 工 程 工 業 衛 生 衛 生 管 理 實 務 3C 課 程 行 為 職 能 時 數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18 小 時 師 資 黃 金 銀 黃 金 銀 李 曜 全 李 曜 全 余 家 迪 余 家 迪 王 淑 真 訓 練 班 別 3C 課 程 與 冷 凍 空 調 技 師 輔 導 班 課 程 名 稱 冷 凍 工 程 與 設 計 空 調 工 程 與 設 計 冷 凍 空 調 自 動 控 制 電 工 學 流 體 力 學 與 流 體 機 械 熱 力 學 與 熱 傳 學 3C 課 程 動 機 職 能 時 數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21 小 時 18 小 時 師 資 陳 森 煌 陳 森 煌 詹 明 憲 黃 正 光 蔡 豐 欽 蔡 豐 欽 王 淑 真 師 資 介 紹 黃 金 銀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勞 工 研 究 所 安 全 衛 生 組 碩 士 陳 冠 華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工 管 系 碩 士 吳 聲 讓 - 華 梵 大 學 工 管 系 碩 士 林 正 鄰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化 工 博 士 余 家 迪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工 管 系 碩 士 王 淑 真 - 大 葉 大 學 人 力 資 源 與 公 共 關 係 碩 士 李 曜 全 - 台 灣 大 學 環 境 工 程 碩 士 陳 森 煌 -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冷 凍 空 調 碩 士 詹 明 憲 - 台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研 究 所 黃 正 光 -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博 士 蔡 豐 欽 -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博 士 3

5 陸 上 課 課 表 班 別 3C 課 程 與 工 業 安 全 技 師 3C 課 程 與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3C 課 程 與 冷 凍 空 調 技 師 輔 導 班 輔 導 班 輔 導 班 上 課 時 間 早 上 9:00~ 下 午 16:00 早 上 9:00~ 下 午 16:00 早 上 9:00~ 下 午 16:00 8 月 30 日 行 為 職 能 工 業 衛 生 冷 凍 工 程 與 設 計 8 月 31 日 行 為 職 能 衛 生 管 理 實 務 冷 凍 空 調 自 動 控 制 9 月 6 日 行 為 職 能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空 調 工 程 與 設 計 9 月 7 日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知 識 職 能 流 體 力 學 與 流 體 機 械 9 月 日 中 秋 節 停 課 9 月 20 日 工 業 安 全 工 程 知 識 職 能 電 工 學 9 月 21 日 工 業 安 全 管 理 知 識 職 能 熱 力 學 與 熱 傳 學 9 月 27 日 人 因 工 程 工 業 安 全 概 論 動 機 職 能 9 月 28 日 風 險 危 害 評 估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動 機 職 能 10 月 4 日 工 業 衛 生 概 論 作 業 環 境 控 制 工 程 動 機 職 能 10 月 5 日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工 業 衛 生 冷 凍 空 調 自 動 控 制 10 月 日 國 慶 日 停 課 10 月 18 日 工 業 安 全 工 程 衛 生 管 理 實 務 冷 凍 工 程 與 設 計 10 月 19 日 工 業 安 全 管 理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電 工 學 10 月 25 日 人 因 工 程 工 業 安 全 概 論 空 調 工 程 與 設 計 10 月 26 日 風 險 危 害 評 估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流 體 力 學 與 流 體 機 械 11 月 1 日 工 業 衛 生 概 論 作 業 環 境 控 制 工 程 熱 力 學 與 熱 傳 學 11 月 2 日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工 業 衛 生 冷 凍 空 調 自 動 控 制 11 月 8 日 工 業 安 全 工 程 衛 生 管 理 實 務 冷 凍 工 程 與 設 計 11 月 9 日 工 業 安 全 管 理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電 工 學 11 月 15 日 人 因 工 程 工 業 安 全 概 論 空 調 工 程 與 設 計 11 月 16 日 風 險 危 害 評 估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流 體 力 學 與 流 體 機 械 11 月 22 日 工 業 衛 生 概 論 作 業 環 境 控 制 工 程 熱 力 學 與 熱 傳 學 時 間 異 動 9-12 點 點 9-12 點 點 9-12 點 點 11 月 23 日 勞 工 安 全 工 業 安 全 工 業 安 全 冷 凍 空 調 人 因 工 程 衛 生 法 規 概 論 衛 生 法 規 自 動 控 制 電 工 學 11 月 29 日 工 業 安 全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冷 凍 工 程 空 調 工 程 工 業 衛 生 工 程 管 理 實 務 與 設 計 與 設 計 11 月 30 日 風 險 危 害 工 業 衛 生 作 業 環 境 作 業 環 境 流 體 力 學 熱 力 學 評 估 概 論 測 定 控 制 工 程 與 流 體 機 械 與 熱 傳 學 4

6 柒 報 名 方 式 請 依 以 下 步 驟 完 成 報 名 : 一 網 路 報 名 : 請 至 推 廣 教 育 網 站 所 列 網 路 報 名 留 下 基 本 資 料 及 聯 絡 方 式 二 繳 費 : 列 印 第 9 頁 下 載 銀 行 繳 費 單 並 詳 閱 繳 費 辦 法 至 第 一 銀 行 臨 櫃 繳 費 或 使 用 ATM 轉 帳 方 式 繳 費, 繳 費 完 成 請 將 繳 費 收 據 立 即 傳 真 至 本 組 並 來 電 告 知 欲 報 名 之 班 別, 以 利 統 計 上 課 人 數 及 保 留 就 讀 資 格 ( 將 以 通 知 繳 費 順 序 排 序 上 課 優 先 權 ) 三 資 料 繳 交 : 將 報 名 資 料 ( 如 下 列 ) 於 8 月 25 日 ( 一 ) 前 親 送 或 寄 至 東 南 科 大 推 廣 組 收 1. 學 員 基 本 資 料 表 ( 第 10 頁 ) 2. 勞 保 明 細 表 :( 證 明 於 開 訓 日 仍 具 在 職 勞 工 身 份, 接 受 開 訓 日 前 30 日 之 申 請 ) 申 請 流 程 : 方 法 一 : 如 你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依 照 下 列 步 驟 做 即 可 : 1. 進 入 勞 保 局 網 頁 2. 點 左 邊 有 個 " 網 路 申 辦 " 3. 點 " 網 路 申 辦 及 查 詢 作 業 " 4. 進 到 勞 保 局 作 業 系 統 5. 點 選 "4 個 人 網 路 查 詢 作 業 " 6. 輸 入 自 然 人 憑 證 等 資 料 7. 點 被 保 險 人 投 保 年 資 查 詢 方 法 二 : 本 人 親 自 申 請 : 帶 身 份 證 就 可 以 了 ( 全 省 的 勞 保 局 都 可 以 查 ) 委 託 他 人 申 請 : 要 帶 雙 方 身 份 證 和 印 章 台 北 市 申 請 地 點 : 勞 保 局 台 北 市 羅 斯 福 路 一 段 四 號 (02) 身 份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一 份 ( 貼 於 第 11 頁 表 格 上 ) 4. 銀 行 存 摺 影 本 一 份 ( 貼 於 第 11 頁 表 格 上 ) 5. 特 殊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 請 見 第 6 頁 說 明 ) 6. 契 約 書 ( 一 式 二 份 )( 第 12 頁 ) 7. 委 託 書 ( 一 式 一 份 )( 第 13 頁 ) 8.1 吋 照 片 兩 張 9.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四 傳 真 電 話 :( 02) , 來 電 確 認 請 撥 :( 02) 推 廣 組 劉 小 姐 陳 小 姐 捌 校 內 停 車 一 繳 費 : 機 車 每 車 全 期 收 費 $240 元, 汽 車 每 車 全 期 收 費 $1200 元 二 申 辦 方 式 : 請 隨 報 名 費 一 併 繳 交 停 車 費, 另 需 繳 汽 / 機 車 行 照 影 本 第 一 梯 次 申 請 :8 月 22 日 ( 五 ) 前, 停 車 證 將 於 8 月 30 日 前 寄 發, 則 開 課 當 天 可 憑 證 停 車 第 二 梯 次 申 請 :8 月 31 日 ( 日 ) 前, 停 車 證 將 於 9 月 6 日 前 寄 發 三 停 車 證 遺 失 補 發 費 用, 機 車 每 車 $100 元, 汽 車 每 車 $200 元 四 停 車 區 域 : 本 校 鋼 構 停 車 場 ( 見 本 校 網 頁 校 內 平 面 圖 ), 勿 停 其 他 區 域, 違 者 將 取 消 停 車 權, 停 車 費 則 不 予 退 還 5

7 玖 特 定 對 象 應 檢 附 證 明 文 件 一 生 活 扶 助 戶 ( 低 收 入 戶 ) 中 有 工 作 能 力 者 : 縣 市 政 府 或 鄉 鎮 ( 區 ) 公 所 開 立 之 低 收 入 戶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或 低 收 入 戶 卡 影 本 一 份, 但 該 證 明 文 件 未 載 明 身 分 證 號 碼 及 住 址 者, 應 檢 附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或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一 份 二 原 住 民 :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 或 全 戶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 一 份 ( 須 有 原 住 民 身 分 之 記 載 資 料 ) 三 身 心 障 礙 者 : 身 心 障 礙 者 手 冊 正 反 面 影 本 一 份 四 中 高 齡 ( 年 滿 四 十 五 歲 至 六 十 五 歲 之 間 ):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一 份 五 負 擔 家 計 婦 女 : ( 一 ) 婦 女 具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且 獨 自 撫 養 在 學 或 無 工 作 能 力 之 直 系 血 親 卑 親 屬 ( 未 成 年 子 女 監 護 權 應 為 申 請 人 名 下 ), 或 本 人 配 偶 之 直 系 血 親 尊 親 屬, 除 檢 附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影 本 負 擔 家 計 婦 女 身 分 切 結 書 ( 如 範 例 五 格 式 開 立 ) 外, 另 須 依 以 下 狀 況 之 ㄧ 檢 附 文 件 : 1. 配 偶 死 亡 ( 戶 籍 謄 本 ) 2. 配 偶 失 蹤, 經 向 警 察 機 關 報 案 協 尋, 達 六 個 月 以 上 未 尋 獲 ( 檢 附 報 案 紀 錄 文 件 ) 3. 離 婚 ( 戶 籍 謄 本 ) 4. 受 家 庭 暴 力, 已 提 起 離 婚 之 訴 ( 訴 訟 案 件 ) 5. 配 偶 入 獄 服 刑 因 案 羈 押 或 依 法 拘 禁 ( 入 獄 羈 押 或 拘 禁 通 知 文 件 ) 6. 配 偶 應 徵 集 召 集 入 營 服 義 務 役 或 替 代 役 ( 徵 集 召 集 通 知 文 件 ) 7. 未 婚 且 家 庭 內 無 與 申 請 人 有 事 實 上 夫 妻 關 係 之 成 員 ( 可 實 地 訪 視 以 證 明 ) 8. 配 偶 身 心 障 礙 或 罹 患 重 大 傷 病 致 不 能 工 作 ( 醫 療 機 構 診 斷 證 明 文 件 ) 9. 其 他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或 經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社 政 單 位 轉 介 之 情 況 特 殊 需 提 供 協 助 者 ( 公 文 或 轉 介 單 ) ( 二 ) 獨 自 撫 養 之 直 系 親 屬 如 有 年 滿 十 五 歲 以 上 至 六 十 五 歲 者, 需 檢 附 其 在 學 證 明 或 無 工 作 能 力 證 明 : 1. 在 學 證 明 : 二 十 五 歲 以 下 仍 在 國 內 公 立 或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就 讀 之 在 學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但 不 包 含 就 讀 社 區 大 學 空 中 專 科 及 大 學 高 級 中 學 等 以 上 進 修 學 校 在 職 班 學 分 班 僅 於 夜 間 或 假 日 上 課 或 遠 距 教 學 者 2. 無 工 作 能 力 證 明 : 身 心 障 礙 者 手 冊 正 反 面 影 本 一 份, 或 罹 患 重 大 傷 病, 經 醫 療 機 構 診 斷 必 須 治 療 或 療 養 三 個 月 以 上 之 診 斷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 三 ) 其 他 符 合 九 十 五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核 釋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二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之 狀 況, 請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六 其 他 依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二 十 四 條 規 定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為 有 必 要 者 : 檢 附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證 明 文 件 6

8 拾 交 通 資 訊 ( 利 用 公 共 運 輸 系 統 1. 搭 乘 捷 運 木 柵 線 至 木 柵 站 轉 車, 五 分 鐘 到 校 2. 本 校 距 北 二 高 木 柵 交 流 道 僅 200 公 尺, 利 用 北 二 高 迅 速 便 捷 利 用 多 線 公 車 到 校 聯 營 公 車 236 ( 台 北 車 站 東 南 學 院 ) 聯 營 公 車 251 ( 台 北 車 站 東 南 學 院 ) 欣 欣 客 運 666 ( 捷 運 景 美 站 烏 塗 庫 ) 欣 欣 客 運 237 ( 台 北 車 站 皇 帝 殿 ) 台 北 客 運 15 路 ( 板 橋 台 北 野 人 谷 ) 台 北 客 運 16 路 ( 木 柵 平 溪 ) 指 南 客 運 660 ( 圓 環 土 庫 ) 指 南 客 運 6 路 ( 金 龍 寺 動 物 園 ) 指 南 客 運 912 路 ( 深 坑 捷 運 市 政 府 ) 利 用 騎 乘 機 車 到 校 1. 由 三 重 : 過 [ 台 北 橋 ] 到 台 北 市 民 權 西 路 民 權 東 路 復 興 北 路 復 興 南 路 ( 沿 木 柵 捷 運 走 ) 左 轉 和 平 東 路 至 麟 光 站 臥 龍 街 莊 敬 隧 道 軍 功 路 紅 綠 燈 左 轉 木 柵 路 四 段 ( 五 段 ) 北 深 路 三 段 東 南 2. 由 公 館 : 經 羅 斯 福 路 四 段 左 轉 木 柵 路 一 段 ~ 五 段 北 深 路 三 段 東 南 3. 由 中 永 和 : 過 [ 秀 朗 橋 ] 復 興 路 木 柵 路 一 段 ~ 五 段 北 深 路 三 段 東 南 4. 由 新 店 : 過 [ 碧 潭 橋 ] 北 新 路 二 段 寶 橋 路 木 新 路 三 段 ( 一 段 ) 木 柵 路 四 段 ( 五 段 ) 北 深 路 三 段 東 南 5. 由 北 市 辛 亥 路 三 段 : 辛 亥 隧 道 辛 亥 路 四 段 左 轉 興 隆 路 三 段 萬 芳 路 左 轉 木 柵 路 四 段 ( 五 段 ) 北 深 路 三 段 東 南 7

9 繳 費 方 式 說 明 一 使 用 ATM 轉 帳 : 1. 使 用 第 一 銀 行 金 融 卡, 至 第 一 銀 行 自 動 提 款 機 繳 款 步 驟 : 插 入 IC 金 融 卡 輸 入 密 碼 選 擇 繳 費 用 選 擇 繳 學 雜 費 或 其 他 費 用 輸 入 身 份 證 字 號 ( 不 含 英 文 字 )+ 課 別 代 碼 13 ( 共 16 位 數 字 ) 輸 入 繳 款 金 額 確 認 輸 入 資 料 無 誤 後 按 確 認 鍵 列 印 明 細 表 備 查 ( 請 查 看 轉 帳 是 否 成 功 ) 免 扣 跨 行 手 續 費 2. 使 用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具 跨 行 轉 帳 功 能 自 動 提 款 機 繳 款 步 驟 : 插 入 金 融 卡 (IC 金 融 卡 ) 輸 入 密 碼 選 擇 其 他 服 務 選 擇 跨 行 轉 帳 輸 入 銀 行 代 號 :007 輸 入 身 份 證 字 號 ( 不 含 英 文 字 )+ 課 別 代 碼 13 ( 共 16 位 數 字 ) 輸 入 繳 款 金 額 確 認 輸 入 資 料 無 誤 後 按 確 認 鍵 列 印 明 細 表 備 查 ( 請 查 看 轉 帳 是 否 成 功 ) 須 扣 跨 行 手 續 費 3. 使 用 郵 局 自 動 提 款 機 繳 款 步 驟 : 插 入 金 融 卡 (IC 金 融 卡 ) 輸 入 密 碼 選 擇 跨 行 轉 帳 選 擇 非 約 定 帳 戶 輸 入 銀 行 代 號 :007 輸 入 身 份 證 字 號 ( 不 含 英 文 字 )+ 課 別 代 碼 13 ( 共 16 位 數 字 ) 輸 入 繳 款 金 額 確 認 輸 入 資 料 無 誤 後 按 確 認 鍵 列 印 明 細 表 備 查 ( 請 查 明 餘 額 是 否 扣 帳 成 功 及 補 登 存 摺, 看 轉 帳 是 否 成 功 ) 須 扣 跨 行 手 續 費 注 意 事 項 : 1. 請 先 確 認 您 的 金 融 卡 是 否 具 備 轉 帳 功 能, 若 沒 有 該 功 能, 請 向 發 卡 銀 行 申 請 金 融 卡 轉 帳 功 能, 或 採 臨 櫃 繳 款 方 式 2. 請 勿 使 用 轉 帳 帳 號 僅 有 十 四 個 欄 位 之 自 動 提 款 機 3. 繳 費 完 成 後, 請 檢 查 交 易 明 細 表, 如 交 易 金 額 及 手 續 費 欄, 沒 有 扣 款 記 錄, 即 表 示 轉 帳 未 成 功, 請 依 繳 費 方 式 再 次 完 成 繳 費, 如 用 郵 局 帳 戶 轉 帳 者, 請 於 轉 帳 隔 日 補 摺, 以 確 定 交 易 是 否 完 成 4. 轉 帳 完 成 後 之 收 據, 請 影 印 一 份 黏 貼 於 第 四 聯 自 動 櫃 員 機 交 易 明 細 表 黏 貼 處, 並 填 寫 右 側 聯 絡 資 料 欄 後 傳 真 至 本 校 推 廣 教 育 組 FAX: , 同 時 請 來 電 TEL: 確 認 報 名 班 別 ( 也 可 掃 瞄 後 至 love0816@mail.tnu.deu.tw) 二 使 用 臨 櫃 繳 款 至 第 一 銀 行 全 省 各 地 分 行 櫃 臺 繳 款 ( 填 寫 代 收 款 專 用 存 款 憑 條 ( 交 易 代 號 :193 轉 帳 :195) 戶 名 : 財 團 法 人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戶 號 : 金 額 :15,100 元 整 8

10 第 一 聯 代 收 行 傳 票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全 行 代 理 收 款 送 款 單 ( 貨 ): 聯 行 往 來 民 國 年 月 日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期 戶 名 : 財 團 法 人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銷 帳 號 碼 : 金 額 : 主 辨 區 號 + 身 分 証 字 號 ( 不 含 英 文 字 )+ 課 別 代 碼 (13) 壹 萬 伍 千 壹 百 零 拾 零 元 整 班 別 : 工 業 安 全 工 礦 衛 生 冷 凍 空 調 技 師 輔 導 班 姓 名 : 身 分 證 字 號 : 交 易 代 號 :1930 現 金 1950 轉 帳 本 收 據 無 收 款 行 放 訖 章 者 無 效 ( 收 訖 戳 記 ) 收 款 分 行 及 經 辦 主 辦 出 納 : 王 小 英 主 辦 會 計 : 董 台 鳳 校 長 : 周 文 賢 財 團 法 人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97 年 度 在 職 勞 工 班 第 二 期 繳 款 單 第 二 聯 學 生 收 執 聯 戶 名 : 財 團 法 人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銷 帳 號 碼 : 金 額 : 主 辨 區 號 + 身 分 証 字 號 ( 不 含 英 文 字 )+ 課 別 代 碼 (13) 壹 萬 伍 千 壹 百 零 拾 零 元 整 班 別 : 工 業 安 全 工 礦 衛 生 冷 凍 空 調 技 師 輔 導 班 姓 名 : 身 分 證 字 號 : 交 易 代 號 :1930 現 金 1950 轉 帳 本 收 據 無 收 款 行 放 訖 章 者 無 效 ( 收 訖 戳 記 ) 收 款 分 行 及 經 辦 主 辦 出 納 : 王 小 英 主 辦 會 計 : 董 台 鳳 校 長 : 周 文 賢 財 團 法 人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97 年 度 在 職 勞 工 班 第 二 期 繳 款 單 第 三 聯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存 戶 名 : 財 團 法 人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銷 帳 號 碼 : 金 額 : 主 辨 區 號 + 身 分 証 字 號 ( 不 含 英 文 字 )+ 課 別 代 碼 (13) 壹 萬 伍 千 壹 百 零 拾 零 元 整 班 別 : 工 業 安 全 工 礦 衛 生 冷 凍 空 調 技 師 輔 導 班 姓 名 : 身 分 證 字 號 : 交 易 代 號 :1930 現 金 1950 轉 帳 本 收 據 無 收 款 行 放 訖 章 者 無 效 ( 收 訖 戳 記 ) 收 款 分 行 及 經 辦 主 辦 出 納 : 王 小 英 主 辦 會 計 : 董 台 鳳 校 長 : 周 文 賢 第 四 報 名 聯 絡 資 料 聯 姓 名 : 金 融 手 機 : 卡 自 動 櫃 員 機 交 易 明 細 表 黏 貼 處 ( 影 印 本 ) 報 名 課 程 : 轉 帳 工 業 安 全 技 師 輔 導 班 黏 貼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輔 導 班 聯 冷 凍 空 調 技 師 輔 導 班 9

11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方 案 (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 97 年 度 學 員 基 本 資 料 表 訓 練 班 別 : 學 員 編 號 : 姓 名 身 分 證 號 性 別 男 女 出 (1) 生 活 扶 助 戶 中 有 工 作 能 力 者 (2) 原 住 民 基 生 (3) 身 心 障 礙 者 (4) 中 高 齡 年 月 日 學 員 身 分 日 (5) 負 擔 家 計 婦 女 (6) 其 他 (7) 一 般 本 期 ( 以 上 擇 一 身 分 填 寫 ) 聯 絡 電 話 ( 日 間 ) ( 夜 間 ) 行 動 電 話 資 電 子 郵 件 料 郵 遞 區 號 - 通 訊 地 址 縣 鄉 鎮 路 段 巷 號 市 區 市 街 弄 樓 服 公 司 名 稱 統 一 編 號 服 務 部 門 職 稱 務 公 司 電 話 ( ) 電 話 分 機 公 司 傳 真 ( ) 電 子 郵 件 單 郵 遞 區 號 - 公 司 地 址 縣 鄉 鎮 路 段 巷 號 位 市 區 市 街 弄 樓 最 高 學 歷 (1) 國 小 以 下 (2) 國 中 (3) 高 中 ( 職 ) 畢 業 畢 業 (4) 專 科 (5) 大 學 (6) 研 究 所 (7) 博 士 狀 況 肄 業 學 校 名 稱 科 系 名 稱 1. 是 否 由 公 司 推 薦 參 訓 (1) 是 ( 請 附 企 業 推 薦 單 ) (2) 否 2. 參 加 職 訓 動 機 ( 可 複 選 ): (1) 為 補 充 與 原 專 長 相 關 之 技 能 參 (2) 轉 換 其 他 行 職 業 所 需 技 能 (3) 拓 展 工 作 領 域 及 視 野 (4) 其 他 ( 請 說 明 ) 訓 3. 結 訓 後 之 計 畫 : (1) 轉 換 工 作 (2) 留 任 (3) 其 它 :( 請 說 明 ) 4. 服 務 單 位 之 行 業 別 為 : 農 林 漁 牧 業 礦 業 及 土 石 採 取 業 製 造 業 水 電 燃 氣 業 背 營 造 業 批 發 零 售 及 餐 飲 業 運 輸 倉 儲 及 通 信 業 金 融 保 險 及 不 動 產 工 商 服 務 業 社 會 服 務 及 個 人 服 務 業 公 共 行 政 業 5. 服 務 單 位 是 否 屬 中 小 企 業 ( 製 造 業 營 造 業 礦 業 及 土 石 採 取 業 常 僱 用 員 工 數 未 滿 二 百 景 人 者 或 農 林 漁 牧 業 水 電 燃 氣 業 商 業 運 輸 倉 儲 及 通 信 業 金 融 保 險 不 動 產 工 商 服 務 業 社 會 服 務 及 個 人 服 務 業 經 常 僱 用 員 工 數 未 滿 五 十 人 者, 屬 中 小 企 業 ) (1) 是 (2) 否 6.(1) 個 人 工 作 年 資 年 (2) 在 這 家 公 司 的 年 資 年 (3) 在 這 個 職 位 的 年 資 年 (4) 最 近 升 遷 離 本 職 年 本 人 同 意 本 資 料 表 得 由 職 業 訓 練 局 或 其 委 託 之 第 三 者 於 合 理 範 圍 內 進 行 蒐 集, 利 用 或 電 備 腦 處 理 考 本 人 簽 名 : 10

12 身 份 正 反 面 影 本 + 存 摺 封 面 影 本 黏 貼 單 單 位 名 稱 :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班 別 名 稱 : ( 請 黏 貼 - 身 分 證 正 面 ) ( 請 黏 貼 - 身 分 證 反 面 ) ( 請 黏 貼 - 存 摺 影 本, 請 影 印 附 有 帳 號 的 頁 面 姓 名 帳 號 數 字 請 影 印 清 楚 ) ( 限 學 員 本 人 帳 戶 ) 銀 行 代 碼 : 分 支 代 碼 : 請 上 查 詢 後 填 入 上 方 欄 位 11

13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方 案 (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 補 助 學 員 參 訓 契 約 書 本 契 約 書 一 式 兩 份 雙 方 各 存 乙 份 契 約 審 閱 權 本 契 約 於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日 經 消 費 者 已 攜 回 審 閱 日 ( 契 約 審 閱 期 間 至 少 應 為 五 日 ) 立 約 人 學 員 : ( 請 親 簽 ) 訓 練 單 位 :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雙 方 同 意 訂 立 本 契 約 書, 約 定 下 列 各 條 款 共 同 遵 守 : 第 一 條 甲 方 於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30 日 收 受 本 定 型 化 契 約 書 第 二 條 就 讀 班 別 第 三 條 訓 練 期 間 : 班 別 名 稱 :( 以 下 請 擇 一 班 勾 選 ) 3C 課 程 與 工 業 安 全 技 師 輔 導 班 3C 課 程 與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輔 導 班 3C 課 程 與 冷 凍 空 調 技 師 輔 導 班 補 助 計 畫 名 稱 :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自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30 日 至 97 年 11 月 30 日 止 第 四 條 課 程 時 數 : 授 課 總 時 數 144 小 時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收 費 方 式 ( 一 ) 繳 費 項 目 及 金 額 甲 方 繳 交 每 人 訓 練 費 用 總 金 額 為 新 臺 幣 15,100 元 ( 繳 費 金 額 欄 位 不 得 空 白, 未 明 列 者 乙 方 不 得 向 甲 方 收 取 ) ( 二 ) 繳 費 方 式 甲 方 於 報 名 時 應 繳 交 全 額 訓 練 費 用, 待 結 訓 取 得 學 習 結 業 證 書 或 學 分 證 明 且 出 席 時 數 達 訓 練 課 程 總 時 數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並 填 寫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參 訓 學 員 意 見 調 查 表 後, 由 乙 方 向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所 屬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職 訓 中 心 ) 申 請 補 助 費, 若 甲 方 符 合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補 助 之 一 般 身 分 者, 則 由 職 訓 中 心 補 助 訓 練 費 用 總 額 百 分 之 八 十 ; 符 合 前 揭 計 畫 補 助 特 定 身 分 者, 補 助 全 額 訓 練 費 用 ( 三 ) 乙 方 收 取 費 用 應 開 立 正 式 收 據, 於 結 訓 後 函 送 正 本 予 職 訓 中 心 申 領 補 助 費, 甲 方 不 得 異 議 ( 四 ) 乙 方 於 申 請 補 助 費 時 應 依 職 訓 中 心 要 求, 向 甲 方 收 取 可 證 明 開 訓 日 仍 在 保 之 勞 農 保 明 細 表 ( 內 有 在 保 期 間 之 紀 錄 ) 甲 方 並 須 於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學 員 補 助 申 請 書 中 切 結 本 人 確 實 為 在 職 勞 工 身 分 甲 方 提 供 之 證 明 文 件 不 實 者, 經 查 屬 實 須 負 相 關 法 律 責 任, 甲 方 不 得 異 議 退 費 辦 法 甲 方 如 已 繳 費 且 為 個 人 因 素, 於 開 訓 前 一 日 辦 理 退 訓 者, 非 學 分 班 乙 方 最 多 得 收 取 核 定 訓 練 費 用 之 百 分 之 五, 餘 則 退 還 學 員 ; 學 分 班 則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退 還 已 繳 學 分 費 雜 費 等 各 項 費 用 之 七 成 已 開 訓 但 未 達 訓 練 總 時 數 三 分 之 一 者, 乙 方 應 退 還 核 定 訓 練 費 用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 若 需 匯 款 退 費 者, 甲 方 須 自 行 負 擔 匯 款 手 續 費 用, 或 於 退 款 金 額 中 扣 除 ) 若 已 逾 訓 練 總 時 數 三 分 之 一 者, 則 不 予 退 費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甲 方 有 以 下 情 事 者, 職 訓 中 心 不 予 補 助, 而 甲 方 若 欲 放 棄 參 訓 或 退 訓 得 依 第 六 條 退 費 手 續 之 規 定 辦 理 ( 一 ) 以 不 實 資 料 報 名 申 請 補 助 者 ( 二 ) 出 席 時 數 未 達 訓 練 總 時 數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 三 ) 未 取 得 學 習 結 業 證 書 或 學 分 證 明 ( 四 ) 未 填 寫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參 訓 學 員 意 見 調 查 表 若 因 乙 方 之 因 素 而 致 本 班 次 遭 職 訓 中 心 停 止 補 助, 若 本 班 次 尚 未 開 訓, 甲 方 得 要 求 乙 方 於 一 個 月 內 退 還 全 額 訓 練 費 用 若 已 開 訓, 甲 方 得 要 求 乙 方 於 一 個 月 內 退 還 百 分 之 八 十 ( 特 殊 身 分 者 全 額 ) 之 訓 練 費 用 資 料 保 護 未 經 甲 方 同 意, 乙 方 不 得 擅 自 將 甲 方 個 人 資 料 提 供 給 第 三 人 或 作 不 當 之 利 用, 其 法 律 效 果, 依 相 關 法 律 辦 理 疑 義 之 處 理 本 契 約 各 條 款 如 有 疑 義 時, 應 依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第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為 有 利 甲 方 之 解 釋 附 件 效 力 及 契 約 分 存 本 契 約 之 附 件 及 相 關 廣 告 視 為 本 契 約 之 一 部 分 本 契 約 一 式 二 份, 由 甲 乙 雙 方 各 執 一 份 為 憑, 並 自 簽 約 日 起 生 效 未 盡 事 宜 之 處 理 本 契 約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97 年 度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作 業 手 冊 辦 理, 並 遵 循 相 關 法 令 習 慣 及 誠 實 信 用 等 原 則 公 平 解 決 之 立 約 書 人 學 員 ( 簡 稱 甲 方 ): ( 簽 章 ) 身 分 證 字 號 : 通 訊 地 址 : 聯 絡 電 話 : 訓 練 單 位 核 准 立 案 名 稱 全 名 ( 簡 稱 乙 方 ):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核 准 字 號 : ( 公 立 大 專 校 院 免 填 ) 代 表 人 姓 名 : 林 秋 堂 ( 簽 章 ) 聯 絡 電 話 :(02) 單 位 地 址 : 台 北 縣 深 坑 鄉 北 深 路 三 段 152 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八 月 日 12

14 委 託 書 立 委 託 人 參 加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辦 理 97 年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方 案 -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計 畫 之 班, 因 故 無 法 親 自 前 往 貴 中 心 更 改 學 員 補 助 申 請 書, 特 為 委 託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處 推 廣 教 育 組 劉 怡 君 代 為 申 辦 此 致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北 區 職 訓 中 心 委 託 人 : ( 簽 名 或 蓋 章 ) 身 份 證 字 號 : 電 話 : 地 址 : 受 託 人 : ( 簽 名 或 蓋 章 ) 電 話 : 地 址 : 臺 北 縣 深 坑 鄉 北 深 路 三 段 152 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13

15 負 擔 家 計 婦 女 身 分 切 結 書 本 人 確 實 為 年 滿 十 五 至 六 十 五 歲 之 間 之 婦 女, 具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且 獨 自 撫 養 在 學 或 無 工 作 能 力 之 直 系 血 親 卑 親 屬 ( 未 成 年 子 女 監 護 權 應 為 申 請 人 名 下 ), 或 本 人 配 偶 之 直 系 血 親 尊 親 屬 本 人 同 意 職 業 訓 練 局 保 留 訪 視 之 權 利, 如 有 不 實, 願 自 行 負 擔 相 關 手 續 費 用 歸 還 已 領 取 之 訓 練 補 助 費, 並 負 一 切 法 律 責 任, 特 此 切 結 為 憑 : 一 配 偶 死 亡 二 配 偶 失 蹤, 經 向 警 察 機 關 報 案 協 尋, 達 六 個 月 以 上 未 尋 獲 三 離 婚 四 受 家 庭 暴 力, 已 提 起 離 婚 之 訴 五 配 偶 入 獄 服 刑 因 案 羈 押 或 依 法 拘 禁 六 配 偶 應 徵 集 召 集 入 營 服 義 務 役 或 替 代 役 七 未 婚 且 家 庭 內 無 與 申 請 人 有 事 實 上 夫 妻 關 係 之 成 員 八 配 偶 身 心 障 礙 或 罹 患 重 大 傷 病 致 不 能 工 作 九 其 他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或 經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社 政 單 位 轉 介 之 情 況 特 殊 需 提 供 協 助 者 切 結 書 人 簽 章 : 身 分 證 號 碼 : 地 址 : 電 話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14

16 15 97 年 度 在 職 勞 工 班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電 話 : 地 址 : 寄 件 人 :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處 推 廣 教 育 組 收 台 北 縣 深 坑 鄉 北 深 路 三 段 一 五 二 號 報 名 資 料 : 學 員 基 本 資 料 表 勞 保 明 細 表 身 份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銀 行 存 摺 影 本 特 殊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契 約 書 ( 一 式 二 份 ) 委 託 書 一 吋 照 片 兩 張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請 將 本 頁 填 妥 後, 黏 貼 於 B4 信 封 袋 上, 連 同 報 名 表 件 寄 至 本 組 左 列 各 項 請 報 名 學 員 確 實 檢 查 資 料 內 容 後 再 郵 寄 郵 票 貼 處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6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分 類 編 號 項 目 報 考 資 格 及 報 名 方 式 報 名 資 料 填 寫 繳 費 低 收 /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其 他 1. 報 考 資 格? 1 報 考 資 格? 2 報 名 時 是 否 要 繳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3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對照表

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對照表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建 置 及 除 名 作 業 要 點 一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工 程 會 ) 為 提 升 政 府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 以 下 簡 稱 本 資 料 庫 ) 之 專 業 性 及 公 正 性,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資 料 庫 中 之 專 家 學 者, 應 具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貳 丁 組 招 生 程 序 流 程 圖 公 告 招 生 名 額 日 期 :8/11( 二 ) 各 科 招 生 名 額 達 35 人 以 上? 否 本 校 得 不 招 生 是 網 路 報 名 日 期 :8/11( 二 )18:00~8/14( 五 )12:00 止 1. 上 網 登 錄 填 寫 報 名

貳 丁 組 招 生 程 序 流 程 圖 公 告 招 生 名 額 日 期 :8/11( 二 ) 各 科 招 生 名 額 達 35 人 以 上? 否 本 校 得 不 招 生 是 網 路 報 名 日 期 :8/11( 二 )18:00~8/14( 五 )12:00 止 1. 上 網 登 錄 填 寫 報 名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附 設 專 科 進 修 學 校 附 件 一 104 學 年 度 二 專 部 丁 組 ( 非 產 學 合 作 班 ) 招 生 注 意 事 項 壹 報 考 資 格 對 象 及 重 要 日 程 一 報 考 資 格 : 高 中 職 畢 ( 結 ) 業 ( 丁 組 招 生 相 關 規 定 以 本 注 意 事 項 為 準 ) 104.7.16 二 適 合 報 考 對 象 : 欲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

五 報 名 地 點 : 中 華 民 國 移 民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會 所 地 址 :10556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復 興 南 路 1 段 1 號 905 室 電 話 :(02) 傳 真 :(02) 聯 絡 人 : 陳 小 姐 或 劉 小 姐 六 費 用

五 報 名 地 點 : 中 華 民 國 移 民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會 所 地 址 :10556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復 興 南 路 1 段 1 號 905 室 電 話 :(02) 傳 真 :(02) 聯 絡 人 : 陳 小 姐 或 劉 小 姐 六 費 用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移 民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105 年 度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訓 練 - 招 生 簡 章 - 壹 宗 旨 貳 依 據 為 培 訓 足 額 之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供 移 民 業 務 機 構 申 請 設 立 或 增 聘 改 聘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之 用 ( 特 別 說 明 : 取 得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資 格 證 明 書

More information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線上註冊並申請貸款步驟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線上註冊並申請貸款步驟 臺 灣 銀 行 就 學 貸 款 入 口 網 線 上 註 冊 並 申 請 貸 款 步 驟 中 華 醫 事 學 院 學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組 製 1 1. 臺 灣 銀 行 就 學 貸 款 入 口 網 網 址 :https://sloan.bot.com.tw/ 2. 第 一 次 登 入, 必 須 先 點 選 註 冊 會 員 進 入 下 一 個 頁 面 3. 如 已 有 註 冊 會 員 了,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

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主 辦 單 位 :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104 年 12 月 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6.5 轉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6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7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甄 試 入 學 流 程 圖 6.8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流 程 圖 6.9 學 生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流 程 圖 6.10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6.5 轉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6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7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甄 試 入 學 流 程 圖 6.8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流 程 圖 6.9 學 生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流 程 圖 6.10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標 準 書 編 號 AB02001 版 次 3.5 標 準 書 名 稱 招 生 項 目 作 業 標 準 制 定 單 位 註 冊 組 1. 目 的 : 以 公 開 方 式 招 收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學 生 2. 範 圍 : 符 合 各 項 招 生 簡 章 所 定 報 考 資 格 及 條 件 者 3. 定 義 : 無 4. 參 考 文 件 AB02051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學 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14DAE61BEC7AACCABD8C4B3A657B3E6B8EAAEC6AE77ABD8B86DA4CEB0A3A657A740B77EAD6EC24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14DAE61BEC7AACCABD8C4B3A657B3E6B8EAAEC6AE77ABD8B86DA4CEB0A3A657A740B77EAD6EC2492E646F63>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建 置 及 除 名 作 業 要 點 一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工 程 會 ) 為 提 升 政 府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及 促 進 民 間 參 與 公 共 建 設 甄 審 委 員 會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 以 下 簡 稱 本 資 料 庫 ) 之 專 業 性 及 公 正 性, 特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教 育 學 程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辦 理 事 項 簡 章 上 網 公 告 ( 免 費 自 行 下 載 ) 報 名 日 期 105 年 5 月 16 日 105 年 6 月 13 日 ( 一 ) 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 四 ) 週 一 至 週 五 08:30-12:00 / 14:00-17:00 105 年 8 月 1 日 ( 一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4.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5,000 元 整 ( 複 訓 及 華 語 轉 外 語,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2,500 元 整 ) (1) 繳 費 方 式 : A. 請 購 買 郵 政 匯 票 - 受 款 人 :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 連 同 報 名 資 料 一 同 以 掛 號 方

4.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5,000 元 整 ( 複 訓 及 華 語 轉 外 語,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2,500 元 整 ) (1) 繳 費 方 式 : A. 請 購 買 郵 政 匯 票 - 受 款 人 :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 連 同 報 名 資 料 一 同 以 掛 號 方 104 一 招 訓 對 象 : ( 一 ) 領 隊 職 前 訓 練 : 經 考 選 部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領 隊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取 得 及 格 證 書 者 ( 二 ) 領 隊 人 員 重 行 參 加 訓 練 ( 複 訓 ): 領 隊 人 員 取 得 結 業 證 書 或 執 業 證, 連 續 3 年 未 執 行 領 隊 業 務, 申 請 重 行 參 加 訓

More information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臺 北 市 105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英 語 教 師 專 業 培 訓 計 畫 壹 依 據 一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精 進 國 中 小 教 學 品 質 要 點 二 臺 北 市 105 年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精 進 國 中 小 教 學 品 質 計 畫 三 臺 北 市 105 年 國 民 小 學 全 面 實

More information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證 書 申 請 書 修 正 規 定 一 受 文 機 關 : 內 政 部 二 申 請 人 中 文 姓 名 : 英 文 姓 名 :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 範 例 : 李 大 華 LI, TAI-HUA)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性 別 : 男 女 電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證 書 申 請 書 修 正 規 定 一 受 文 機 關 : 內 政 部 二 申 請 人 中 文 姓 名 : 英 文 姓 名 :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 範 例 : 李 大 華 LI, TAI-HUA)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性 別 : 男 女 電 三 核 發 或 換 發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開 業 證 書 : 每 張 新 臺 幣 一 千 五 百 元 四 補 發 或 變 更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開 業 證 書 : 每 張 新 臺 幣 一 千 二 百 元 前 項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證 書 或 開 業 證 書 之 申 請, 經 不 受 理 或 未 經 審 查 自 行 申 請 退 件 者, 已 繳 納 之 證 書 費 予 以 退 還 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依 本 校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修 習 辦 法 及 教 育 部 104 年 5 月 26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40059249A 號 函 辦 理 之 貳 甄 選 資 格 一 本 校 研 究 所 碩 博 士 班, 大 學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及 進 修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å�¸å¹´åº¦ä¸−.三å�¸æœ�挰çfl�å–¥åœ™æ‰łçfl�ç°¡ç«€

Microsoft Word - 105å�¸å¹´åº¦ä¸−.三å�¸æœ�挰çfl�å–¥åœ™æ‰łçfl�ç°¡ç«€ 宜 蘭 縣 105 學 年 度 蘇 澳 鎮 立 幼 兒 園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宜 蘭 縣 政 府 105 年 05 月 16 日 府 教 特 字 第 1050077729 號 函 備 查 臺 依 據 : 宜 蘭 縣 公 立 幼 兒 園 新 生 入 園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貳 招 生 資 訊 公 告 : 自 即 日 起 於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公 所 網 頁 及 本 鎮 立 幼 兒 園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 四 ) 雖 就 讀 上 述 41 所 大 學 校 院, 但 仍 有 不 予 採 認 之 學 歷, 如 在 分 校 就 讀 或 非 經 正 式 入 學 管 道 入 學 等, 已 公 告 於 大 學 校 院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 四 ) 雖 就 讀 上 述 41 所 大 學 校 院, 但 仍 有 不 予 採 認 之 學 歷, 如 在 分 校 就 讀 或 非 經 正 式 入 學 管 道 入 學 等, 已 公 告 於 大 學 校 院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2012 年 大 學 校 院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聯 合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簡 章 本 簡 章 係 依 據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就 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辦 法 第 六 條 訂 定 之 壹 報 名 一 報 名 資 格 凡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者, 得 依 本 簡 章 之 規 定 申 請 來 臺 升 學 : ( 一 ) 報 考 博 士 班 資 格 : 應 屆 畢

More information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國 立 中 正 大 105 年 度 輔 目 分 表 文 文 中 國 文 外 國 語 文 申 請 名 額 標 準 及 條 件 指 定 必 修 目 分 任 選 必 修 目 分 申 請 人 : 不 限 無 申 請 人 : 不 限 須 檢 附 104 年 第 1 期 之 成 績 排 名 中 國 文 史 (6 分 ) 文 字 (4 分 ) 中 國 思 想 史 (6 分 ) 大 一 英 語 聽 講 (6 分 )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 公 職 人 員 財 產 申 報 法 (103.01.29 施 行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21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09600035231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09700002341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4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9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300011831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B. 大 陸 地 區 居 民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 格 式 為 jpg, 檔 案 大 小 不 超 過 5Mb C. 財 力 證 明 : 指 由 銀 行 於 2014 年 2 月 12 日 至 6 月 18 日 間 所 開 立 申 請 人 本 人 申 請 人 父 母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之

B. 大 陸 地 區 居 民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 格 式 為 jpg, 檔 案 大 小 不 超 過 5Mb C. 財 力 證 明 : 指 由 銀 行 於 2014 年 2 月 12 日 至 6 月 18 日 間 所 開 立 申 請 人 本 人 申 請 人 父 母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之 2014 年 大 學 校 院 學 士 班 聯 合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簡 章 本 簡 章 係 依 據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就 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辦 法 第 六 條 訂 定 之 壹 報 名 一 報 名 資 格 現 於 大 陸 北 京 上 海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廣 東 湖 北 及 遼 寧 8 省 市 設 有 戶 籍 之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參 加 2014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