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面琵鷺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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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G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委 託 研 究 報 告 (104 年 ) ( 本 報 告 內 容 及 建 議, 純 屬 研 究 小 組 意 見, 不 代 表 本 機 關 意 見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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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G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受 委 託 者 :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公 園 學 會 研 究 主 持 人 : 王 穎 研 究 人 員 : 王 佳 琪 葉 垚 淼 陳 怡 君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委 託 研 究 報 告 (104 年 ) ( 本 報 告 內 容 及 建 議, 純 屬 研 究 小 組 意 見, 不 代 表 本 機 關 意 見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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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104) 成 果 報 告 基 本 資 料 表 一 辦 理 單 位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二 受 託 單 位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公 園 學 會 三 年 度 104 年 度 計 畫 編 號 四 計 畫 性 質 學 術 調 查 研 究 五 計 畫 期 間 2015 年 02 月 09 日 年 12 月 31 日 六 本 期 期 間 2015 年 02 月 09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七 計 畫 經 費 1380 仟 元 資 本 支 出 仟 元 經 常 支 出 仟 元 土 地 建 築 仟 元 人 事 費 仟 元 儀 器 設 備 仟 元 業 務 費 仟 元 其 他 仟 元 差 旅 費 仟 元 設 備 使 用 及 維 護 費 租 金 等 仟 元 材 料 費 仟 元 其 他 費 用 仟 元 雜 支 仟 元 行 政 管 理 費 仟 元 八 摘 要 關 鍵 詞 ( 中 英 文 各 三 筆 )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衛 星 追 蹤 Black-faced Spoonbill, conservation, satellite tracking 九 參 與 計 畫 人 力 資 料 : 參 與 計 畫 人 員 姓 名 工 作 要 項 或 撰 稿 章 節 現 職 與 簡 要 學 經 歷 計 畫 參 與 期 程 備 註 陳 怡 君 資 料 分 析 行 政 業 務 博 士 全 程 葉 垚 淼 野 外 調 查 資 料 分 析 碩 士 班 全 程 王 佳 琪 田 野 訪 查 資 料 分 析 碩 士 全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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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目 次 目 次 目 表 圖 摘 次... I 次... III 次... V 要... VII ABSTRACT... IX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計 畫 緣 起 與 目 標...1 第 二 節 前 人 研 究...1 第 二 章 研 究 地 區 與 方 法... 3 第 一 節 研 究 地 區...3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4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5 第 一 節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相 關 權 益 人 訪 談 成 果...5 第 二 節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及 經 營 管 理 建 議 事 項...15 第 三 節 黑 面 琵 鷺 衛 星 追 蹤 結 果...40 第 四 節 彙 編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科 普 書 籍...79 第 四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81 第 二 節 建 議...81 參 考 書 目 附 錄 附 錄 1 專 家 學 者 與 保 育 人 士 訪 談 紀 錄...85 附 錄 2 漁 民 訪 談 紀 錄 摘 要 整 理...96 附 錄 3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保 育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工 作 坊 --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4 黑 面 琵 鷺 研 究 與 保 育 願 景 論 壇 台 北 場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5 黑 面 琵 鷺 研 究 與 保 育 願 景 論 壇 台 南 場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6 黑 面 琵 鷺 專 家 學 者 小 型 座 談 會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7 至 2015 年 止 以 黑 面 琵 鷺 或 相 關 事 項 為 主 題 之 國 內 外 博 碩 士 論 文..145 附 錄 8 至 2015 年 止 以 黑 面 琵 鷺 或 相 關 事 項 為 主 題 之 國 內 外 期 刊 論 文 附 錄 9 與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之 研 究 報 告 及 研 討 會 論 文 附 錄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案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評 選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期 中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期 末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I

8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II

9 表 次 表 次 表 漁 民 訪 談 資 料 概 況... 7 表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管 理 之 綱 要 表 發 展 與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之 保 育 教 育 應 注 意 之 事 項 表 黑 面 琵 鷺 面 臨 疾 病 威 脅 之 因 應 表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平 台 的 期 許 表 參 與 論 壇 及 受 訪 人 士 對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未 來 的 期 望 表 訊 號 品 質 的 定 義 表 年 台 灣 及 韓 國 地 區 黑 面 琵 鷺 繫 放 個 體 外 表 型 質 (* 為 2015 年 尚 可 經 由 衛 星 發 報 器 追 蹤 之 繫 放 個 體 ) 續 表 年 台 灣 及 韓 國 地 區 黑 面 琵 鷺 繫 放 個 體 外 表 型 質 (* 為 2015 年 尚 可 經 由 衛 星 發 報 器 追 蹤 之 繫 放 個 體 ) 續 表 年 台 灣 及 韓 國 地 區 黑 面 琵 鷺 繫 放 個 體 外 表 型 質 (* 為 2015 年 尚 可 經 由 衛 星 發 報 器 追 蹤 之 繫 放 個 體 ) 表 年 衛 星 個 體 收 訊 天 數 表 年 黑 面 琵 鷺 衛 星 追 蹤 個 體 收 訊 數 目 表 年 T56 北 返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年 T56 南 遷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年 T57 北 返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年 T57 南 遷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年 T60 北 返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年 T60 南 遷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年 T61 北 返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年 T61 南 遷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S16 北 返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S16 南 遷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T64 北 返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T64 南 遷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T67 北 返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T67 南 遷 遷 移 過 程 的 重 要 位 置 坐 標 表 年 黑 面 琵 鷺 北 返 各 階 段 日 期 ( 月 日 ) 分 布 表 年 黑 面 琵 鷺 南 遷 各 階 段 日 期 ( 月 日 ) 分 布 表 以 黑 面 琵 鷺 為 主 題 或 高 度 相 關 之 研 討 會 表 保 育 科 普 書 籍 編 輯 內 容 III

10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IV

11 圖 次 圖 次 圖 黑 面 琵 鷺 2015 年 野 外 追 蹤 調 查 之 範 圍 (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及 周 邊 ) ( 底 圖 影 像 為 SPOT 衛 星 影 像 )... 3 圖 受 訪 漁 民 的 年 齡 分 布... 6 圖 漁 民 養 殖 歷 史... 7 圖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現 況 分 析 圖 主 棲 地 特 性 分 析 及 未 來 建 議 圖 台 南 大 學 西 校 區 棲 地 特 性 及 建 議 圖 北 汕 尾 水 鳥 保 護 區 棲 地 特 性 及 建 議 圖 頂 山 棲 地 特 性 及 建 議 圖 土 城 棲 地 特 性 及 建 議 圖 鰲 鼓 棲 地 特 性 與 建 議 圖 布 袋 棲 地 特 性 與 建 議 圖 學 甲 棲 地 特 性 與 建 議 圖 茄 萣 及 永 安 濕 地 特 性 分 析 及 建 議 圖 與 會 及 受 訪 人 員 對 在 臺 灣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的 預 期 與 願 景 圖 台 南 地 區 發 展 與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生 態 旅 遊 之 特 性 及 潛 力 圖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與 社 區 營 造 的 關 連 圖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研 究 工 作 的 方 向 圖 E65 的 南 遷 路 線, 由 韓 國 遷 移 到 台 灣 圖 年 S30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S36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T46 在 台 灣 的 遷 移 路 線 圖 年 T46 北 返 遷 移 路 線 圖 年 T47 的 北 返 遷 移 路 線 圖 年 T47 在 北 韓 的 分 布 圖 圖 年 T53 北 返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56 北 返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56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56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57 停 留 台 灣 北 返 及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57 北 返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57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60 北 返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60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61 北 返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61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S16 在 台 停 留 地 點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S16 北 返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S16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64 北 返 路 線 V

12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64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67 北 返 路 線 圖 年 黑 面 琵 鷺 T67 南 遷 路 線 圖 年 1-3 月 黑 面 琵 鷺 T56 之 活 動 範 圍 圖 年 1-4 月 及 11 月 黑 面 琵 鷺 T57 之 活 動 範 圍 圖 年 1-4 月 及 11 月 黑 面 琵 鷺 T60 之 活 動 範 圍 圖 年 1-4 月 及 11 月 黑 面 琵 鷺 T61 之 活 動 範 圍 圖 年 1-3 月 及 11 月 黑 面 琵 鷺 T64 之 活 動 範 圍 圖 年 1-5 月 黑 面 琵 鷺 T67 之 活 動 範 圍 VI

13 摘 要 關 鍵 詞 :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族 群 衛 星 追 蹤 一 研 究 緣 起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為 濕 地 型 國 家 公 園, 每 年 皆 有 大 批 水 鳥 在 此 過 境 及 度 冬, 其 中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是 黑 面 琵 鷺 (Platalea minor) 其 棲 息 環 境 同 時 是 其 他 許 多 水 鳥 賴 以 維 生 的 場 所, 致 力 於 黑 面 琵 鷺 的 保 育, 不 僅 對 其 他 在 濕 地 生 活 水 鳥 有 利, 亦 同 時 維 持 濕 地 之 功 能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近 年 來 持 續 增 加, 分 布 區 域 除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外, 亦 擴 張 及 周 遭 地 區, 如 何 因 應 此 一 狀 況 有 其 必 要 故 本 計 畫 擬 訪 查 及 彙 整 相 關 權 益 人 對 在 台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保 育 工 作 之 意 見, 做 為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的 參 考 另 針 對 上 年 度 繫 放 衛 星 中 仍 有 訊 號 之 個 體 進 行 追 蹤 與 分 析, 增 進 對 其 遷 移 行 為 的 了 解 又 彙 編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科 普 書 籍, 提 供 社 會 大 眾 對 本 種 的 認 知 二 研 究 方 法 及 過 程 在 民 國 104 年 2-10 月, 利 用 問 卷 個 別 訪 談 小 組 會 談 或 大 型 座 談 等 方 式, 收 集 各 權 益 關 係 人, 包 括 專 家 學 者 與 鳥 類 或 保 育 相 關 之 人 民 團 體 黑 面 琵 鷺 所 在 地 之 所 屬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或 相 關 單 位 及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周 邊 居 民 及 漁 民 等 對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保 育 工 作 之 意 見 另 藉 由 分 析 衛 星 發 報 器 追 蹤 黑 面 琵 鷺 的 點 位, 了 解 其 在 台 灣 對 度 冬 棲 地 的 利 用 及 遷 移 時 之 行 為 與 路 線 三 重 要 發 現 就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而 言, 受 訪 者 認 為 以 公 有 棲 地 的 有 效 經 營 管 理 及 鼓 勵 私 人 魚 塭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友 善 環 境 為 當 前 主 要 努 力 方 向, 旨 在 提 供 安 全 及 食 物 充 足 之 棲 息 環 境 以 因 應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之 擴 張, 並 兼 顧 漁 民 生 計 又 黑 面 琵 鷺 經 營 管 理 相 關 的 研 究 極 少, 未 來 宜 加 強 此 方 面 的 研 究 另 各 保 育 機 關 及 團 體 間 缺 乏 有 效 溝 通 管 道, 有 整 合 必 要 由 個 體 衛 星 追 蹤 之 結 果 顯 示, 個 體 對 度 冬 棲 地 的 利 用 多 在 同 一 地 區 及 遷 移 路 線 年 年 大 致 相 似, 說 明 黑 面 琵 鷺 個 體 可 能 對 棲 息 過 的 環 境 有 忠 誠 度 未 來 對 棲 地 的 經 營 管 理 應 將 此 項 特 性 納 入 考 量 四 主 要 建 議 事 項 為 因 應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的 擴 張, 相 關 領 域 的 研 究, 如 水 文 環 境 多 樣 物 種 生 態 系 功 能 等 需 要 重 視 又 台 南 地 區 相 關 民 間 團 體 人 力 及 經 驗 豐 富, 宜 善 用 其 力 量, 與 其 結 合 進 行 相 關 保 育 及 解 說 教 育 活 動 VII

14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VIII

15 ABSTRACT The ecological study and habitat management of the Black faced spoonbill in Taijiang National Park ABSTRACT To conserve Black faced spoonbill (Platalea minor), an umbrella species in wetland, and its diversified environment in Taijiang National Park, an integrated study was carried out in 2015 including stakeholder meeting and interviewing, satellite tracking on birds and collating scientific data for environment education.. The results from stakeholder meeting and interviewing showed that proper management of public land and encouragement of friendly practice for bird use in private fishpond which could provide safe and rich food sources for the birds were the most important issue to the welfare of the species. The current protected areas could be up-graded through research and effective adaptive management to host more wintering birds. In addition, communication among different stakeholders should be enhanced to resolve the conflicts and provide a unified effort to protect the species. From the cumulated information on satellite tracking birds, a trend of migratory route and wintering site fidelity were found in some birds. In response to increasing bird population in wintering areas, we proposed that habitat management through long term study and monitoring should be stressed to maintain the habitat quality and function. An aggressive joint venture between park authority and local NGOs for the species conservation should be incorporated. Key words: Black faced spoonbill habitat population satellite tracking IX

16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X

17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計 畫 緣 起 與 目 標 第 一 章 緒 論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為 濕 地 型 的 國 家 公 園, 涵 蓋 臺 灣 西 南 沿 海 重 要 濕 地, 包 括 國 際 級 濕 地 ( 曾 文 溪 口 濕 地 北 汕 尾 水 鳥 保 護 區 ( 四 草 濕 地 )) 與 國 家 級 濕 地 ( 鹽 水 溪 濕 地 七 股 鹽 田 濕 地 ) 本 區 自 然 資 源 非 常 豐 富, 鳥 類 有 17 目 51 科 283 種 哺 乳 動 物 17 種 兩 棲 類 45 種 水 域 生 物 784 種 等 由 於 本 區 擁 有 廣 大 的 濕 地 及 漁 塭 區, 濕 地 生 物 資 源 豐 沛, 每 年 皆 有 大 批 水 鳥 在 此 過 境 及 度 冬, 其 中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鳥 種 為 黑 面 琵 鷺 黑 面 琵 鷺 (Platalea minor) 是 遷 徙 性 大 型 水 鳥, 主 要 度 冬 地 點 分 布 在 東 亞 及 東 南 亞 地 區, 包 含 日 本 韓 國 中 國 大 陸 ( 香 港 澳 門 海 南 島 等 地 ) 台 灣 越 南 菲 律 賓 泰 國 等 地 已 知 的 繁 殖 地 僅 有 朝 鮮 半 島 西 岸 外 海 的 小 島 中 國 大 陸 遼 東 半 島 及 俄 羅 斯 遠 東 地 區 1998 至 1999 年 台 灣 香 港 及 日 本 合 作 進 行 黑 面 琵 鷺 衛 星 追 蹤 計 畫, 發 現 台 灣 地 區 及 香 港 地 區 部 份 黑 面 琵 鷺 北 返 時 遷 徙 路 徑 為 沿 著 中 國 東 南 沿 海 至 南 北 韓 交 界 處 的 島 嶼 根 據 目 前 的 調 查 資 料 顯 示 黑 面 琵 鷺 在 全 球 的 族 群 呈 增 加 的 趨 勢, 尤 其 台 灣 更 是 重 要 的 度 冬 棲 息 地 目 前 全 世 界 有 60% 以 上 的 黑 面 琵 鷺 個 體 在 台 灣 度 冬, 黑 面 琵 鷺 每 年 九 至 十 月 飛 抵 台 灣 地 區, 次 年 三 月 開 始 北 返 黑 面 琵 鷺 棲 息 環 境 包 含 河 口 沙 洲 潮 間 帶 沼 澤 等 天 然 濕 地 魚 塭 及 水 田 等 人 為 濕 地, 其 棲 息 環 境 同 時 是 其 他 許 多 水 鳥 賴 以 維 生 的 場 所 濕 地 生 產 力 高, 並 為 許 多 魚 蝦 類 的 繁 殖 地 區, 同 時 濕 地 在 水 分 的 貯 存 淨 化 與 海 岸 線 保 護 上 扮 演 極 重 要 的 角 色 在 保 育 生 物 學 上, 黑 面 琵 鷺 被 視 為 保 護 傘 種, 致 力 於 黑 面 琵 鷺 及 其 賴 以 為 生 之 生 活 環 境 的 保 育 工 作, 不 僅 對 其 他 在 濕 地 生 活 水 鳥 有 利, 亦 同 時 有 效 維 持 濕 地 之 功 能 由 於 黑 面 琵 鷺 的 個 體 數 目 在 最 近 十 幾 年 間 快 速 增 加, 該 物 種 全 球 族 群 數 量 從 1990 年 的 294 隻 至 2015 年 3000 隻, 期 間 雖 有 數 量 變 動, 但 整 體 族 群 數 量 持 續 增 加 對 於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持 續 擴 大, 潛 在 可 被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之 棲 地 的 權 益 關 係 人, 須 有 所 瞭 解 作 為 未 來 族 群 擴 大 時, 經 營 管 理 之 參 考 本 計 畫 將 收 集 與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權 益 人 包 括 專 家 學 者 保 育 團 體 行 政 機 關 等 及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周 邊 居 民 或 漁 民 對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在 台 保 育 工 作 之 意 見 與 彙 整, 並 針 對 上 年 度 衛 星 繫 放 個 體 中 仍 有 訊 號 者 進 行 追 蹤 與 記 錄 期 所 得 資 訊 能 提 供 對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族 群 乃 至 濕 地 生 態 系 保 育 經 營 之 參 考 並 藉 由 整 合 訪 查 文 獻 及 調 查 成 果 彙 編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科 普 書 籍 第 二 節 前 人 研 究 就 黑 面 琵 鷺 的 無 線 電 及 衛 星 追 蹤 調 查 而 言, 王 等 (1999) 曾 調 查 台 南 地 區 黑 面 琵 鷺 夜 間 利 用 魚 塭 狀 況, 發 現 其 夜 間 分 群 至 附 近 魚 塭 區 覓 食 由 無 線 電 追 蹤 顯 示 有 些 個 體 一 晚 上 可 飛 離 主 棲 地 約 十 公 里 處 覓 食 隨 度 冬 時 間 增 加, 利 用 區 域 離 主 棲 地 越 遠, 最 遠 達 十 幾 公 里 此 外 對 每 個 區 域 或 多 或 少 都 會 使 用, 但 頻 度 不 同, 有 些 魚 塭 每 年 都 有 重 覆 使 用, 利 用 無 線 電 追 蹤 可 以 有 效 找 到 黑 面 琵 鷺 的 分 佈 地 點 Liu(2006) 於 1998 年 至 2000 年 利 用 無 線 電 追 蹤 分 析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在 台 南 地 區 的 年 活 動 範 圍 約 公 頃 蔡 及 孫 (2009) 針 對 魚 塭 類 型 對 台 南 地 區 黑 面 琵 鷺 空 間 分 布 和 棲 地 利 用 之 影 響 進 行 研 究 黑 面 琵 鷺 於 2002 年 至 2003 年 曾 因 肉 毒 桿 菌 中 毒 ( 祁 及 胡,2003; 陳 等,2009), 1

18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魚 塭 棲 地 受 到 感 染, 有 必 要 掌 握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之 棲 地, 並 加 以 監 測 由 於 近 年 來,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增 加, 族 群 活 動 有 往 曾 文 溪 口 南 北 方 向 擴 張 的 趨 勢, 因 此 基 於 安 全 考 量, 亦 有 必 要 了 解 其 活 動 範 圍 就 衛 星 追 蹤 而 言, 王 等 (1999) 與 日 本 合 作, 曾 捕 捉 繫 放 4 隻 黑 面 琵 鷺 繫 上 衛 星 發 報 器 追 蹤, 成 功 紀 錄 到 黑 面 琵 鷺 的 遷 移 路 徑 Ueta et al.(2001) 亦 整 合 日 本 與 台 灣 及 香 港 之 黑 面 琵 鷺 衛 星 追 蹤 合 作 成 果, 發 表 有 關 黑 面 琵 鷺 的 遷 移 路 徑 然 樣 本 有 限, 僅 代 表 其 中 一 部 分 族 群 的 遷 移 狀 況, 其 他 多 數 族 群 的 動 向 仍 然 不 明 由 於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約 有 近 2000 隻 的 族 群 在 台 灣 度 冬, 在 度 冬 後 期, 經 常 分 小 群 分 散 到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及 周 邊 區 域 活 動, 若 利 用 衛 星 追 蹤, 可 有 效 掌 握 黑 面 琵 鷺 的 族 群 移 動 現 況, 以 有 效 保 護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安 全 王 等 (2012) 藉 由 衛 星 追 蹤 黑 面 琵 鷺 了 解 其 遷 移 路 線 及 行 為, 發 現 北 返 路 線 為 離 開 台 灣 本 島 後, 越 過 海 峽 至 福 建 或 杭 州 灣, 往 北 沿 著 江 蘇 沿 海 山 東 半 島 遼 東 半 島 到 韓 國, 花 費 約 天 南 遷 路 線 從 韓 國 到 台 灣 直 接 跨 越 海 域, 遷 移 距 離 約 1700 公 里 耗 時 約 30 小 時, 中 間 幾 無 停 留, 南 遷 花 費 時 間 較 北 返 為 短 就 黑 面 琵 鷺 在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及 鄰 近 區 域 之 棲 地 使 用 類 型 而 言, 以 廢 置 漁 塭 利 用 較 高, 其 次 分 別 為 鹽 田 及 養 殖 魚 塭, 分 布 於 曾 文 溪 南 北, 溪 北 包 含 布 袋 鹽 田 新 塭 頂 山 鹽 田 篤 加 魚 塭 榮 民 之 家 以 北 魚 塭 北 魚 塭 東 魚 塭 區 ; 溪 南 包 含 土 城 四 草 地 區 府 安 路 以 北 漁 塭 海 環 路 漁 塭 王 等 (2012) 調 查 顯 示 1-2 月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北 魚 塭 及 東 魚 塭 為 主,3 月 後 逐 漸 往 北 擴 散,5 月 在 布 袋 活 動 9-12 月,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較 頻 繁 者 為 曾 文 溪 口 之 主 棲 地 土 城 及 四 草 地 區 由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以 往 在 度 冬 後 期 才 會 分 成 小 群 分 散 到 四 草 布 袋 等 週 邊 區 域, 王 等 (2013) 持 續 對 黑 面 琵 鷺 繫 放 個 體 進 行 追 蹤, 顯 示 2013 年 1-5 月 在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及 鄰 近 區 域 觀 察 到 黑 面 琵 鷺 活 動 的 地 點, 以 主 棲 地 數 量 最 多, 其 次 是 四 草 地 區 2013 年 9-11 月 亦 以 主 棲 地 最 多, 其 次 為 土 城 頂 山 四 草 等 區 由 於 黑 面 琵 鷺 在 台 灣 族 群 日 漸 增 多, 然 近 年 來 在 度 冬 前 期 已 分 群 活 動, 因 此 有 必 要 對 黑 面 琵 鷺 度 冬 棲 地 的 利 用 進 行 更 深 入 暸 解 王 等 (2014) 持 續 利 用 衛 星 無 線 電 個 體 點 位 及 實 地 觀 察 分 析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棲 地, 顯 示 黑 面 琵 鷺 度 冬 主 要 棲 地 為 七 股 主 棲 地 四 草 保 護 區 及 兩 地 間 之 土 城 七 股 以 北 之 北 漁 塭 及 頂 山 魚 塭,5 區 的 個 體 數 量 組 成 南 部 總 數 量 的 59-83%, 四 草 以 南 之 茄 萣 及 以 北 的 嘉 義 布 袋 鰲 鼓, 則 成 為 近 年 來 新 興 的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由 繫 放 之 黑 面 琵 鷺 個 體 年 齡 最 長 者 已 達 十 八 年 顯 示, 黑 面 琵 鷺 在 野 外 生 存 時 間 長, 可 當 作 環 境 穩 定 的 指 標 然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所 使 用 之 覓 食 環 境 以 魚 塭 為 主, 多 屬 私 有 或 由 私 人 管 理, 在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持 續 擴 張 下, 如 何 進 行 有 效 之 棲 地 維 護, 係 未 來 亟 需 面 臨 的 挑 戰 此 外, 社 會 大 眾 對 黑 面 琵 鷺 與 濕 地 保 育 的 了 解 與 認 同, 保 育 法 令 及 管 理 計 畫 的 配 合 與 落 實, 棲 地 管 理 得 到 政 府 及 民 間 的 支 持 等 都 非 常 重 要 保 護 區 之 經 營 管 理, 將 是 政 府 民 間 團 體 及 當 地 居 民 共 同 的 焦 點, 必 須 形 成 共 識 保 護 區 是 否 能 成 功, 物 種 是 否 能 存 在, 將 與 當 地 居 民 的 態 度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故 需 結 合 社 區 力 量, 共 同 進 行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工 作 有 關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工 作, 劉 等 (1995) 曾 於 1995 年 提 出 國 際 保 育 行 動 綱 領,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亦 於 2004 年 訂 定 台 灣 地 區 的 保 育 行 動 綱 領 ( 楊 等,2004), 希 望 採 取 更 積 極 的 行 動 來 進 行 保 育 工 作, 故 如 何 以 公 私 協 力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保 育 工 作, 應 為 目 前 之 挑 戰 2

19 第 二 章 研 究 地 區 與 方 法 第 二 章 研 究 地 區 與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地 區 訪 查 地 區 包 括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園 區 及 周 遭 地 區 台 灣 其 他 各 地 與 黑 面 琵 鷺 度 冬 相 關 之 重 要 地 點 ( 嘉 義 台 南 高 雄 宜 蘭 等 縣 市 ), 及 與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之 各 機 關 團 體 所 在 地 本 研 究 野 外 追 蹤 調 查 範 圍 為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園 區 及 其 周 緣 地 區 ( 八 掌 溪 至 鹽 水 溪, 東 以 台 17 線 道 路 為 周 緣 )( 圖 1), 以 曾 文 溪 口 為 中 心, 主 要 包 含 其 內 濕 地 及 周 邊 私 人 漁 塭 區 圖 黑 面 琵 鷺 2015 年 野 外 追 蹤 調 查 之 範 圍 (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及 周 邊 ) ( 底 圖 影 像 為 SPOT 衛 星 影 像 ) 3

20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壹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權 益 人 訪 談 利 用 問 卷 調 查 個 別 訪 談 小 組 會 談 或 大 型 座 談 等 方 式, 收 集 訪 談 對 象 對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保 育 工 作 之 意 見, 訪 談 對 象 包 括 以 下 4 類 : 1. 邀 集 曾 經 進 行 過 黑 面 琵 鷺 研 究 之 專 家 學 者 及 相 關 領 域 的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逐 一 或 小 組 訪 談, 收 集 其 對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保 育 工 作 之 意 見 與 彙 整 2. 邀 集 與 鳥 類 或 保 育 相 關 之 人 民 團 體, 包 括 黑 面 琵 鷺 所 在 地 區 之 鳥 會 ( 如 宜 蘭 嘉 義 台 南 及 高 雄 等 地 區 ) 及 在 大 台 南 地 區 其 他 之 保 育 團 體 ( 如 台 灣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協 會 台 南 市 紅 樹 林 保 護 協 會 及 濕 地 聯 盟 等 ) 進 行 逐 一 或 小 組 訪 談, 收 集 其 對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保 育 工 作 之 意 見 與 彙 整 3. 訪 查 收 集 黑 面 琵 鷺 所 在 地 區 之 各 所 屬 行 政 機 關 負 責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單 位 ( 如 林 務 局, 宜 蘭 嘉 義 台 南 及 高 雄 等 地 區 縣 市 政 府, 及 雲 嘉 南 國 家 濱 海 風 景 管 理 處 等 ) 對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保 育 工 作 之 意 見 與 彙 整, 另 可 能 與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相 關 單 位 如 水 利 署 海 巡 署 漁 業 署 或 交 通 部 等, 亦 有 機 會 列 為 意 見 蒐 集 對 象 4. 訪 查 收 集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周 邊 居 民 或 漁 民 對 於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之 看 法, 如 頂 山 土 城 七 股 四 草 及 主 棲 地 周 邊 之 居 民 或 漁 民 等 至 於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附 近 之 遊 客, 在 可 能 情 況 下 訪 查 其 對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及 生 態 旅 遊 等 相 關 意 見, 以 作 為 一 般 民 眾 ( 非 權 益 關 係 人 ) 對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認 知 之 意 見 參 考 根 據 前 述 對 不 同 對 象 訪 談 彙 整 之 資 訊, 歸 納 分 析 關 於 棲 地 保 護 環 境 教 育 生 態 旅 遊 未 來 與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之 研 究 及 與 國 際 黑 面 琵 鷺 研 究 之 接 軌 保 育 團 體 之 角 色 及 與 管 理 單 位 合 作 之 遠 景 棲 地 權 益 關 係 人 之 配 合 與 產 業 發 展 所 受 的 影 響, 針 對 黑 面 琵 鷺 可 能 面 臨 之 威 脅 與 發 展 潛 力 訂 定 經 營 管 理 之 優 先 順 序, 提 供 管 理 單 位 選 擇 及 參 考 的 建 議 貳 黑 面 琵 鷺 繫 放 個 體 之 追 蹤 針 對 2015 年 之 前 繫 放 之 黑 面 琵 鷺 個 體 中 仍 有 衛 星 訊 號 者 進 行 追 蹤 與 記 錄, 所 得 資 料 與 先 前 研 究 結 果 進 行 探 討 與 比 較, 進 一 步 了 解 黑 面 琵 鷺 習 性 及 其 對 台 灣 度 冬 棲 地 的 利 用 與 適 應 使 用 的 衛 星 發 報 器 為 太 陽 能 式, 於 理 想 狀 態 下 太 陽 能 電 池 壽 命 約 2-3 年 廠 牌 為 美 國 North Star ptt 太 陽 能 形 式, 重 量 為 35 克 此 種 發 報 器 同 時 可 利 用 Agros 衛 星 系 統 及 GPS 定 位 Argos Data 傳 送 模 式 為 開 啟 8hr 休 息 17hr GPS Data 則 於 每 天 台 北 時 間 時 定 位,3 天 傳 送 一 次 訊 號 利 用 全 球 衛 星 系 統 進 行 追 蹤, 自 動 記 錄 黑 面 琵 鷺 的 活 動 位 置, 以 瞭 解 黑 面 琵 鷺 在 全 島 各 地 尤 其 是 進 行 南 北 遷 移 時 的 活 動 資 訊, 另 由 度 冬 期 間 得 到 之 活 動 位 置 可 了 解 個 體 之 活 動 範 圍, 紀 錄 環 境 特 質, 以 結 合 實 際 地 面 追 蹤 調 查 之 結 果 進 行 較 深 入 之 分 析 參 彙 編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科 普 書 籍 收 集 黑 面 琵 鷺 歷 年 相 關 文 獻, 並 參 考 文 獻 內 容 及 本 研 究 追 蹤 成 果 與 訪 談 所 得, 彙 編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科 普 書 籍, 內 容 著 重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近 年 來 進 行 之 繫 放 研 究 成 果, 黑 面 琵 鷺 習 性 及 其 對 台 灣 度 冬 棲 地 的 利 用 與 適 應, 可 能 面 臨 之 威 脅 與 發 展 潛 力 4

21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第 一 節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相 關 權 益 人 訪 談 成 果 壹 黑 面 琵 鷺 研 究 與 保 育 相 關 人 員 訪 談 一 訪 談 過 程 為 籌 備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論 壇 及 工 作 訪 議 題, 研 究 團 隊 於 2015 年 3-5 月 進 行 9 次 先 期 訪 談, 訪 談 重 點 摘 要 彙 整 如 附 錄 1-1, 根 據 訪 談 結 果, 規 畫 後 續 工 作 坊 與 論 壇 之 進 行 5-11 月 分 別 再 進 行 了 5 次 訪 談, 共 記 錄 14 人 之 意 見, 訪 談 對 象 包 括 台 南 市 野 鳥 學 會 郭 東 輝 總 幹 事 茄 萣 生 態 學 會 鄭 和 泰 理 事 長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協 會 郭 忠 誠 先 生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協 會 戴 子 堯 理 事 長 台 江 漁 樂 園 執 行 長 李 進 添 先 生 台 南 生 態 保 育 協 會 邱 仁 武 理 事 長 七 股 漁 民 王 先 生 鰲 鼓 社 區 協 會 蔡 淑 麗 執 行 秘 書 慈 愛 醫 院 院 長 陳 培 中 先 生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謝 寶 森 教 授 資 深 觀 察 人 員 陳 麒 麟 先 生 成 功 大 學 王 建 平 教 授 及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翁 義 聰 教 授, 訪 談 紀 錄 如 附 錄 二 意 見 分 析 初 期 訪 談 結 果, 就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而 言, 多 數 人 關 注 主 棲 地 及 四 草 棲 地 的 經 營 管 理, 包 含 可 進 行 實 務 操 作, 如 水 門 及 水 位 的 控 制, 然 而 目 前 有 關 水 的 管 理 單 位 未 整 合, 建 議 國 家 公 園 可 優 先 和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 河 川 局 台 南 市 政 府 ) 進 行 溝 通, 以 利 水 路 的 整 體 管 理 另, 有 關 政 府 保 護 區 重 疊 區 域 的 分 工 及 管 理, 宜 有 整 合 或 分 工 機 制 在 養 殖 魚 塭 問 題, 受 到 價 格 影 響, 目 前 文 蛤 養 殖 池 為 當 地 漁 民 主 要 的 經 濟 方 式, 由 訪 查 顯 示, 文 蛤 池 收 成 時 曝 池, 常 吸 引 鳥 類 使 用, 漁 民 對 於 曝 池 後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的 態 度 尚 願 意 配 合, 惟 對 於 鳥 類 可 能 因 為 攜 帶 病 菌 而 導 致 魚 塭 交 互 感 染 有 所 疑 慮, 建 議 國 家 公 園 可 優 先 與 文 蛤 池 養 殖 業 者 溝 通, 提 供 友 善 棲 地 的 誘 因 就 保 育 研 究 及 環 境 教 育 問 題, 近 年 來 相 關 研 究 能 著 重 在 黑 面 琵 鷺 的 部 分, 建 議 未 來 可 延 伸 到 其 他 領 域 的 研 究, 如 水 文 環 境 多 樣 物 種 生 態 系 功 能 有 關 聯 合 普 查 的 問 題, 建 議 及 早 進 行 整 合, 使 台 灣 地 區 有 一 致 的 標 準 及 對 外 窗 口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的 觀 賞 人 潮 不 如 以 往, 建 議 可 針 對 遊 客 及 社 會 大 眾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以 了 解 遊 客 需 求 未 來 環 境 教 育 的 重 點 趨 勢 另, 台 南 地 區 相 關 民 間 團 體 人 力 及 經 驗 豐 富, 建 議 善 用 民 間 團 體 的 力 量, 可 多 邀 請 保 育 團 體 參 與 經 營 管 理 的 規 劃, 與 其 結 合 進 行 相 關 保 育 研 究 解 說 教 育 活 動 依 據 以 上 初 步 訪 談 之 結 果, 籌 備 1 場 工 作 坊 及 2 場 論 壇, 就 各 棲 地 面 臨 的 困 境,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未 來 保 育 的 方 向 與 願 景, 進 行 討 論 貳 漁 民 釣 客 及 遊 客 訪 談 本 計 畫 於 104 年 8-10 月 針 對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及 鄰 近 區 域 的 魚 塭 區 進 行 漁 民 訪 談, 以 了 解 漁 民 的 養 殖 現 況 及 對 黑 面 琵 鷺 與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的 意 見 共 訪 談 48 位 漁 民, 分 別 為 東 魚 塭 區 10 人 北 魚 塭 區 15 人 頂 山 魚 塭 區 7 人 土 城 區 6 人 四 草 鹽 田 里 區 5 人 海 南 里 5 人 就 漁 民 養 殖 年 齡, 偏 高, 大 於 60 歲 者 有 18 位, 40 歲 以 下 只 有 3 位 東 魚 塭 土 城 及 四 草 漁 民 多 在 歲 以 上, 頂 山 漁 民 在 5

22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歲 以 上, 北 魚 塭 及 海 南 里 漁 民 在 以 上 ( 圖 3-1-1) 就 養 殖 歷 史, 以 年 最 多 (14 人 ), 超 過 50 年 以 上 有 2 人, 另 有 2 人 表 示 家 族 在 此 從 事 養 殖 已 超 過 百 年 ( 圖 3-1-2) 就 養 殖 種 類 而 言 ( 表 3-1-1), 以 養 殖 文 蛤 較 多 (17 戶 ),12 戶 以 養 殖 虱 目 魚 為 主, 其 他 則 有 16 戶 養 殖 其 他 種 類 ( 如 石 斑 龍 膽 石 斑 珍 珠 斑 螃 蟹 等 ), 土 城 2 戶 則 表 示 水 質 不 佳, 廢 養 中 就 受 訪 者 目 擊 黑 面 琵 鷺 造 訪 漁 塭 情 形, 有 39 人 見 過, 佔 受 訪 者 比 例 81%, 其 中 東 魚 塭 及 北 魚 塭 的 受 訪 者 均 目 擊 就 就 未 來 收 成 後, 是 否 願 意 配 合 維 持 適 當 水 位 一 段 時 間 給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有 37 位 受 訪 者 願 意, 佔 受 訪 者 比 例 77% 就 未 來 政 府 如 果 成 立 黑 面 琵 鷺 通 報 網, 是 否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的 資 訊 給 政 府 一 節, 只 有 11 位 表 示 願 意,13 位 表 示 如 果 有 空 才 願 意 通 報,11 位 不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就 對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族 群 拓 展 的 願 景, 只 有 2 位 受 訪 者 希 望 族 群 增 加,18 位 受 訪 者 不 希 望 族 群 增 加,28 位 受 訪 者 持 中 性 立 場 就 就 未 來 漁 塭 收 成 後, 水 位 降 低 時 如 果 有 黑 面 琵 鷺 到 漁 塭, 對 於 讓 遊 客 欣 賞, 經 營 結 合 生 態 旅 遊 或 環 境 教 育 的 看 法, 有 18 位 願 意,20 位 持 中 立 立 場,10 位 不 願 意 發 展 就 對 國 家 公 園 及 台 南 市 政 府 的 態 度, 僅 有 2 位 持 正 面 態 度,10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36 位 持 負 面 觀 感 圖 受 訪 漁 民 的 年 齡 分 布 6

23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圖 漁 民 養 殖 歷 史 表 漁 民 訪 談 資 料 概 況 東 魚 塭 頂 山 北 魚 塭 土 城 四 草 海 南 里 受 訪 人 數 漁 民 年 齡 40~>60 50~>60 31~>60 40~>60 40~>60 31~>60 歷 史 <10~>50 <10~>100 10~>50 20~> ~>50 養 殖 種 類 7 文 蛤 1 虱 目 魚 2 其 他 曾 目 擊 黑 面 琵 鷺 造 訪 漁 塭 友 善 曝 池 意 願 協 助 黑 琵 通 報 對 黑 琵 族 群 拓 展 態 度 生 態 旅 遊 發 展 意 願 對 國 家 公 園 態 度 對 台 南 市 政 府 態 度 1 文 蛤 5 虱 目 魚 1 其 他 10 文 蛤 0 虱 目 魚 5 其 他 0 文 蛤 3 虱 目 魚 3 其 他 (2 廢 棄 ) 0 文 蛤 0 虱 目 魚 5 其 他 願 意 0 中 立 0 不 願 意 1 願 意 0 有 空 願 意 9 不 願 意 0 希 望 4 中 立 6 不 希 望 0 願 意 8 中 立 2 不 願 意 0 正 面 3 中 立 7 負 面 0 正 面 3 中 立 7 負 面 4 願 意 0 中 立 3 不 願 意 1 願 意 4 有 空 願 意 2 不 願 意 0 希 望 5 中 立 2 不 希 望 5 願 意 0 中 立 2 不 願 意 1 正 面 1 中 立 5 負 面 1 正 面 1 中 立 5 負 面 15 願 意 0 中 立 0 不 願 意 6 願 意 5 有 空 願 意 4 不 願 意 0 希 望 10 中 立 5 不 希 望 8 願 意 6 中 立 1 不 願 意 0 正 面 1 中 立 14 負 面 0 正 面 1 中 立 14 負 面 5 願 意 0 中 立 1 不 願 意 1 願 意 1 有 空 願 意 4 不 願 意 1 希 望 5 中 立 0 不 希 望 4 願 意 1 中 立 1 不 願 意 0 正 面 2 中 立 4 負 面 0 正 面 2 中 立 4 負 面 1 願 意 3 中 立 1 不 願 意 1 願 意 3 有 空 願 意 1 不 願 意 1 希 望 0 中 立 4 不 希 望 1 願 意 0 中 立 4 不 願 意 1 正 面 2 中 立 2 負 面 1 正 面 2 中 立 2 負 面 0 文 蛤 3 虱 目 魚 2 其 他 2 願 意 0 中 立 3 不 願 意 1 願 意 0 有 空 願 意 4 不 願 意 0 希 望 4 中 立 1 不 希 望 0 願 意 5 中 立 0 不 願 意 0 正 面 1 中 立 4 負 面 0 正 面 1 中 立 4 負 面 7

24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茲 將 各 區 漁 民 訪 談 分 述 如 下 : 一 東 魚 塭 區 漁 民 訪 談 東 魚 塭 區 被 劃 為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早 期 為 黑 面 琵 鷺 重 要 覓 食 及 棲 息 場 域 本 次 共 訪 談 10 位 漁 民 ( 附 錄 2-1) 年 齡 歲 有 4 人 歲 有 3 人 60 歲 以 上 有 3 人 養 殖 歷 史 10 年 以 下 有 2 人, 養 殖 年 者 有 6 人, 養 殖 歷 史 50 年 以 上 者 有 2 人 就 養 殖 種 類 而 言, 每 一 戶 皆 有 養 蛤, 其 中 有 7 戶 以 文 蛤 為 主, 混 養 虱 目 魚 白 蝦 及 草 蝦 等, 其 中 有 2 戶 兼 養 鱸 魚 ; 以 一 戶 以 虱 目 魚 為 主 有 1 戶 除 虱 目 文 蛤 及 白 蝦 外, 並 有 培 育 石 斑 苗 文 蛤 及 虱 目 魚 多 為 春 天 放 養, 秋 天 開 始 收 成, 冬 天 曝 池 養 地 白 蝦 鱸 魚 則 視 成 長 情 形 收 成 訪 查 的 十 位 漁 民 皆 有 黑 面 琵 鷺 及 其 他 鳥 類 至 魚 塭 覓 食 的 經 驗, 由 於 黑 面 琵 鷺 來 時 間 點 為 魚 塭 收 成 後, 故 多 採 友 善 態 度, 不 會 驅 趕 黑 面 琵 鷺, 讓 黑 面 琵 鷺 自 由 食 用 剩 下 的 小 魚 小 蝦 等 就 未 來 收 成 後, 是 否 願 意 配 合 維 持 適 當 水 位 一 段 時 間 給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每 位 漁 民 皆 願 意, 有 4 位 表 示 可 保 留 3-7 天 的 低 水 位, 其 他 則 表 示 可 配 合, 但 時 間 不 一 定, 也 要 考 慮 養 殖 期 程 就 未 來 政 府 如 果 成 立 黑 面 琵 鷺 通 報 網, 是 否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的 資 訊 給 政 府 一 節, 只 有 1 位 表 示 如 有 時 間 則 願 意, 另 外 9 位 皆 不 願 意 對 於 台 灣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數 量 的 認 知, 有 5 位 認 為 目 前 有 隻, 有 5 位 表 示 不 知 道 就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的 願 景,6 位 不 希 望 黑 面 琵 鷺 越 來 越 多, 有 4 位 持 中 性 立 場 就 未 來 漁 塭 收 成 後, 水 位 降 低 時 如 果 有 黑 面 琵 鷺 到 漁 塭, 願 不 願 意 讓 遊 客 來 看, 也 就 是 說 對 於 漁 塭 經 營 結 合 生 態 旅 遊 或 環 境 教 育 的 看 法, 有 2 位 表 示 反 對, 有 8 位 則 沒 有 特 別 的 意 見, 配 合 大 家 的 想 法 就 對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的 態 度 而 言, 有 7 位 持 負 面 態 度,3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主 要 係 認 為 國 家 公 園 對 當 地 養 殖 不 了 解 (4 位 ), 限 制 很 多, 沒 有 進 行 好 的 溝 通, 引 來 民 怨 等 對 台 南 市 政 府 的 態 度, 亦 有 7 位 持 負 面 態 度,3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認 為 政 府 沒 有 能 力 照 顧 漁 民 等 至 於 受 訪 者 認 為 未 來 國 家 公 園 或 政 府 可 以 做 哪 些 對 漁 民 有 幫 助 的 事, 包 含 成 立 單 一 窗 口 服 務 漁 民 ; 法 律 應 公 開 透 明, 和 漁 民 座 談 ; 建 立 良 好 的 產 銷 制 度 ; 維 護 主 棲 地 堤 岸 ; 適 時 適 度 清 除 潮 溝 裡 的 紅 樹 林 以 利 水 流 ; 防 止 汙 染 水 源 及 汙 染 空 氣 的 汙 染 物 排 放 ; 做 好 海 水 灌 溉 系 統, 讓 漁 民 有 好 的 優 質 水 源 ; 給 漁 民 有 利 條 件, 讓 養 殖 技 術 不 外 流 等 二 頂 山 地 區 漁 民 訪 談 頂 山 是 近 年 來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的 新 興 棲 地, 除 了 廢 棄 鹽 田 外, 鄰 近 地 區 亦 有 養 殖 魚 塭, 亦 為 將 來 納 入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的 熱 門 地 點, 本 次 共 訪 談 頂 山 7 位 漁 民 ( 附 錄 2-2) 受 訪 者 年 齡 歲 有 2 人 60 歲 以 上 有 5 人 養 殖 歷 史 10 年 以 下 有 4 人, 養 殖 20 年 者 有 1 人, 養 殖 45 年 者 有 1 人, 另 有 1 人 表 示 家 族 養 殖 歷 史 長 達 百 年 以 上 就 養 殖 種 類 而 言, 以 虱 目 魚 為 主, 有 2 戶 養 虱 目 魚 苗 和 白 蝦 混 養,2 戶 以 虱 目 魚 苗 為 主 ;1 戶 以 淺 水 虱 目 魚 為 主 ;1 戶 則 以 文 蛤 虱 目 魚 白 蝦 混 養 ;1 戶 主 要 養 殖 龍 膽 石 斑 訪 查 的 7 位 漁 民, 除 一 位 養 殖 僅 2 年 的 漁 民 未 曾 見 過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外, 有 6 皆 曾 見 過 黑 面 琵 鷺 至 魚 塭 覓 食, 有 1 位 表 示 會 放 狗 或 鞭 炮 驅 趕 黑 面 琵 鷺, 另 一 位 位 放 炮 驅 趕, 不 是 特 別 針 對 黑 面 琵 鷺, 而 是 因 為 有 其 他 鷺 鷥 鳥 類 在 其 中, 其 8

25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餘 4 位 受 訪 者 則 不 特 別 排 斥 黑 面 琵 鷺 至 魚 塭 覓 食 就 未 來 收 成 後, 是 否 願 意 配 合 維 持 適 當 水 位 一 段 時 間 給 黑 面 琵 鷺 一 節, 有 3 位 漁 民 不 願 意, 有 4 位 願 意 配 合, 但 亦 有 人 表 示 需 不 影 響 養 殖 的 時 程 就 未 來 政 府 如 果 成 立 黑 面 琵 鷺 通 報 網, 是 否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的 資 訊 給 政 府 一 節, 只 有 1 位 願 意,4 位 表 示 如 有 空 則 願 意, 另 外 有 2 位 不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對 於 台 灣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數 量 的 認 知,7 位 受 訪 者 均 表 示 不 清 楚 2 位 不 希 望 黑 面 琵 鷺 越 來 越 多, 有 4 位 持 中 性 立 場,1 位 不 表 示 意 見 就 未 來 漁 塭 收 成 後, 水 位 降 低 時 如 果 有 黑 面 琵 鷺 到 漁 塭, 願 不 願 意 讓 遊 客 來 看, 也 就 是 說 對 於 漁 塭 經 營 結 合 生 態 旅 遊 或 環 境 教 育 的 看 法, 有 5 位 願 意 往 此 方 面 發 展, 並 希 望 有 整 體 營 造 ; 有 2 位 分 別 表 示 沒 意 見 或 反 對, 係 因 魚 塭 是 私 有 地 租 用, 不 是 塭 主, 不 便 表 示 意 見 就 對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的 態 度 而 言, 有 5 位 持 負 面 態 度, 認 為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的 規 劃 沒 有 經 過 人 民 的 同 意, 限 制 漁 民 生 計, 法 規 不 符 合 當 地 漁 民 生 態 等 1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有 1 位 受 訪 者 持 正 面 態 度, 認 為 國 家 公 園 的 規 劃 原 則 上 是 好 的, 但 是 法 條 確 限 制 漁 民 生 態 運 作 對 台 南 市 政 府 的 態 度, 亦 有 5 位 持 負 面 態 度, 認 為 政 府 不 照 顧 漁 民, 對 漁 民 沒 有 實 質 的 產 銷 方 案 協 助, 沒 有 與 漁 民 溝 通 協 商 有 1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另 有 1 位 雖 持 正 面 態 度, 但 也 認 為 政 府 應 多 與 人 民 溝 通 至 於 受 訪 者 認 為 未 來 國 家 公 園 或 政 府 可 以 做 哪 些 對 漁 民 有 幫 助 的 事, 有 2 位 皆 提 出 希 望 協 助 漁 民 硬 體 設 備 的 建 設, 如 產 業 道 路 因 風 災 後 泥 濘 不 堪, 希 望 政 府 協 助 鋪 設 碎 石 防 滑 另, 希 望 政 府 多 與 養 殖 業 者 溝 通 協 商, 提 供 保 護 魚 苗 的 措 施, 避 免 被 鳥 吃 過 量, 減 少 損 失 亦 有 受 訪 者 認 為 政 府 應 提 出 配 套 方 案, 發 展 有 益 於 沿 海 的 生 態 旅 遊, 亦 可 結 合 糖 廠 的 鐵 路 運 輸 系 統, 或 修 復 鹽 埕 的 運 輸 系 統, 以 較 少 的 經 費, 達 到 生 態 旅 遊 的 目 的 三 北 魚 塭 漁 民 的 訪 查 北 魚 塭 為 私 人 魚 塭 區, 位 在 主 棲 地 以 北, 以 往 曾 記 錄 到 多 次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曝 池 後 的 魚 塭 覓 食, 本 區 漁 民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態 度 相 當 重 要, 本 次 共 訪 談 北 魚 塭 15 位 漁 民 ( 附 錄 2-3) 受 訪 者 年 齡 歲 有 2 人 歲 有 有 4 人 歲 有 5 人 60 歲 以 上 有 4 人 養 殖 歷 史 10 年 左 右 有 3 人 年 者 有 9 人, 養 殖 50 年 以 上 有 1 人, 另 有 2 位 僅 表 示 養 殖 多 年 就 養 殖 種 類 而 言, 有 10 戶 以 養 殖 文 蛤 為 主, 虱 目 魚 白 蝦 草 蝦 等 為 輔 有 3 戶 主 要 養 殖 石 斑 珍 珠 斑 龍 膽 石 斑 魚 苗 等, 有 2 戶 則 以 培 育 石 斑 珍 珠 斑 龍 膽 魚 苗 為 主 訪 查 的 15 位 漁 民 皆 表 示 見 過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覓 食, 對 黑 面 琵 鷺 態 度 友 善, 任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並 不 介 意, 甚 至 有 人 表 示 歡 迎 黑 面 琵 鷺 來 覓 食 就 未 來 收 成 後, 是 否 願 意 配 合 維 持 適 當 水 位 一 段 時 間 給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一 節, 15 位 漁 民 均 表 示 願 意, 可 於 曝 池 時 間 配 合, 但 是 就 可 提 供 時 間 長 短, 多 認 為 不 一 定, 因 為 鳥 只 要 把 雜 魚 吃 完 就 會 離 開 了, 短 則 1 天, 長 則 7 天 就 未 來 政 府 如 果 成 立 黑 面 琵 鷺 通 報 網, 是 否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的 資 訊 給 政 府 一 節, 有 6 位 願 意,5 位 表 示 如 有 空 則 願 意, 另 外 有 4 位 不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9

26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對 於 台 灣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數 量 的 認 知,10 位 受 訪 者 均 表 示 不 清 楚,4 位 認 為 在 之 間,1 位 認 為 在 之 間 就 對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族 群 增 加 的 願 景, 有 5 位 受 訪 者 不 希 望 未 來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增 加, 其 餘 12 位 則 表 示 無 感 或 無 意 見 就 未 來 漁 塭 收 成 後, 水 位 降 低 時 如 果 有 黑 面 琵 鷺 到 漁 塭, 願 不 願 意 讓 遊 客 來 看, 也 就 是 說 對 於 漁 塭 經 營 結 合 生 態 旅 遊 或 環 境 教 育 的 看 法, 有 8 位 願 意 往 此 方 面 發 展, 6 位 認 為 在 有 配 套 措 施 下 願 意, 有 1 位 未 表 示 意 見 就 對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的 態 度 而 言,1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其 餘 14 位 皆 持 負 面 態 度, 主 要 係 認 為 國 家 公 園 不 懂 養 殖 生 態, 法 規 限 制 漁 民 捕 捉 赤 嘴 定 置 漁 網 等 對 台 南 市 政 府 的 態 度,1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有 14 位 持 負 面 態 度, 主 要 係 認 為 政 府 沒 有 政 策, 不 照 顧 漁 民 至 於 受 訪 者 認 為 未 來 國 家 公 園 或 政 府 可 以 做 對 漁 民 有 幫 助 的 事, 如 魚 塭 產 業 道 路 整 修 環 境 樹 木 綠 美 化 不 來 干 擾 阻 礙 養 殖 不 要 無 理 阻 礙 必 要 的 整 地 和 工 寮 維 修 解 決 焚 化 爐 嚴 重 影 響 水 質 及 養 殖 業 問 題 照 顧 漁 民 生 計 等 配 套 措 施 沿 海 發 展 結 合 觀 光, 觀 光 飯 店 博 弈 要 有 配 套 措 施 ; 學 者 專 家 善 用 學 識, 改 良 漁 塭 鹽 化 農 地 鹽 化 問 題 ; 魚 塭 水 質 鹽 度 高, 要 有 淡 水 提 供 盼 國 家 公 園 人 員 深 入 了 解 養 殖 生 態 與 鳥 互 利 共 生 四 土 城 魚 塭 漁 民 訪 查 土 城 位 於 主 棲 地 和 四 草 之 間, 亦 是 近 年 來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的 新 興 棲 地, 包 含 養 殖 魚 塭 及 廢 棄 魚 塭 本 次 共 訪 談 土 城 6 位 漁 民 ( 附 錄 2-4) 受 訪 者 年 齡 歲 有 2 人 60 歲 以 上 有 4 人 養 殖 歷 史 年 者 有 4 人, 養 殖 40 年 者 有 1 人, 另 有 1 人 表 示 家 族 養 殖 歷 史 長 達 百 年 以 上 就 養 殖 種 類 而 言, 有 2 戶 以 前 曾 養 虱 目 魚, 因 為 水 質 不 佳 問 題, 目 前 魚 塭 皆 廢 養 ; 有 3 戶 以 虱 目 魚 苗 為 主, 有 1 戶 主 要 養 殖 石 斑 龍 膽 石 斑 魚 苗 等 訪 查 的 6 位 漁 民 中, 有 2 位 漁 民 未 曾 見 過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覓 食, 有 4 位 皆 曾 見 過 黑 面 琵 鷺 至 魚 塭 覓 食 對 黑 面 琵 鷺 態 度 友 善, 不 介 意 他 們 至 魚 塭 覓 食, 甚 至 有 1 位 漁 民 表 示 會 欣 賞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就 未 來 收 成 後, 是 否 願 意 配 合 維 持 適 當 水 位 一 段 時 間 給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一 節, 只 有 1 位 漁 民 因 擔 心 黑 面 琵 鷺 帶 來 病 菌 而 不 願 意, 其 他 5 位 願 意 配 合 就 可 以 提 供 的 時 間 而 言, 有 2 戶 因 為 目 前 魚 塭 廢 棄, 故 均 可 長 期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其 他 3 戶 則 認 為 鳥 吃 完 了 就 會 離 開, 可 以 提 供 的 時 間 不 確 定 就 未 來 政 府 如 果 成 立 黑 面 琵 鷺 通 報 網, 是 否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的 資 訊 給 政 府 一 節, 只 有 1 位 願 意,1 位 表 示 如 有 空 則 願 意, 另 外 有 4 位 不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對 於 台 灣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數 量 的 認 知,6 位 受 訪 者 均 表 示 不 清 楚 僅 1 位 受 訪 者 希 望 未 來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增 加, 其 餘 5 位 則 不 表 示 意 見 就 未 來 漁 塭 收 成 後, 水 位 降 低 時 如 果 有 黑 面 琵 鷺 到 漁 塭, 願 不 願 意 讓 遊 客 來 看, 也 就 是 說 對 於 漁 塭 經 營 結 合 生 態 旅 遊 或 環 境 教 育 的 看 法, 有 4 位 願 意 往 此 方 面 發 展, 並 希 望 有 整 體 營 造 ; 有 1 位 未 表 示 意 見 ;1 位 不 願 意 往 此 方 面 發 展 就 對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的 態 度 而 言, 有 4 位 持 負 面 態 度, 認 為 國 家 公 園 限 制 漁 民 太 多, 對 國 家 公 園 的 作 業 及 執 行 人 員 態 度 不 滿 ;2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對 台 南 市 政 府 的 態 度, 亦 有 4 位 持 負 面 態 度, 認 為 政 府 沒 有 照 顧 漁 民 ;2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10

27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至 於 受 訪 者 認 為 未 來 國 家 公 園 或 政 府 可 以 做 哪 些 對 漁 民 有 幫 助 的 事, 有 受 訪 者 提 出, 若 要 鳥 愈 來 愈 多, 政 府 及 相 關 單 位 應 有 配 套 措 施, 鼓 勵 補 償 漁 民 採 用 淺 灘 ( 坪 ) 式 養 殖, 並 認 為 國 家 公 園 應 多 與 漁 民 溝 通, 幫 漁 民 的 找 到 生 計 五 四 草 鹽 田 里 漁 民 訪 查 四 草 鹽 田 長 期 以 來 是 黑 面 琵 鷺 的 棲 地, 鄰 近 鹽 田 的 周 遭 魚 塭 亦 可 能 為 黑 面 琵 鷺 的 使 用 區 域 本 次 針 對 四 草 5 位 漁 民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 附 錄 2-5) 受 訪 者 年 齡 歲 有 1 人 歲 有 3 位 60 歲 以 上 有 1 人 養 殖 歷 史 年 有 2 位 30 年 以 上 有 2 位, 有 1 人 未 回 答 就 養 殖 種 類 而 言, 有 1 位 以 養 殖 螃 蟹 為 主, 到 海 潮 溝 捕 捉 螃 蟹, 肥 美 者 可 直 接 賣 掉, 小 隻 的 則 飼 養 後 販 賣 ; 有 4 位 以 養 殖 石 斑 珍 珠 斑 龍 膽 為 主 ( 其 中 3 位 以 魚 苗 為 主 ) 等 訪 查 的 5 位 漁 民 中, 有 3 位 漁 民 未 曾 見 過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覓 食, 有 2 位 曾 見 過 黑 面 琵 鷺 至 魚 塭 棲 息, 不 會 驅 趕 黑 面 琵 鷺 就 未 來 收 成 後, 是 否 願 意 配 合 維 持 適 當 水 位 一 段 時 間 給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只 有 1 位 漁 民 願 意 配 合, 時 間 看 情 形 而 定 有 1 戶 表 示 不 願 意, 有 3 戶 則 表 示 養 殖 多 為 深 水 位, 沒 有 適 合 的 條 件 受 訪 者 均 表 示 由 於 四 草 地 區 地 質 特 殊 性, 會 滲 水, 所 以 無 法 曝 池 就 未 來 政 府 如 果 成 立 黑 面 琵 鷺 通 報 網, 是 否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的 資 訊 給 政 府 單 位, 有 1 位 願 意,3 位 表 示 如 有 空 則 願 意, 另 外 1 位 不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對 於 台 灣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數 量 的 認 知,1 位 認 為 在 3000 隻 以 上,4 位 受 訪 者 均 表 示 不 清 楚 僅 1 位 受 訪 者 希 望 未 來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增 加, 其 餘 4 位 則 表 示 不 願 意 就 未 來 漁 塭 收 成 後, 水 位 降 低 時 如 果 有 黑 面 琵 鷺 到 漁 塭, 願 不 願 意 讓 遊 客 來 看, 也 就 是 說 對 於 漁 塭 經 營 結 合 生 態 旅 遊 或 環 境 教 育 的 看 法, 只 有 養 殖 螃 蟹 的 1 位 願 意 往 此 方 面 發 展, 認 為 對 大 家 有 利 ; 有 4 位 不 願 意 往 此 方 面 發 展, 認 為 人 多 雜 亂, 會 帶 來 病 菌 就 對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的 態 度 而 言, 有 1 位 持 正 面 態 度 ; 有 2 位 持 負 面 態 度, 認 為 照 顧 鳥 更 甚 於 漁 民 ;2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對 台 南 市 政 府 的 態 度, 有 1 位 持 正 面 態 度 ; 有 2 位 持 負 面 態 度, 認 為 政 策 面 沒 有 顧 慮 到 漁 民 的 生 計, 保 護 鳥 也 要 有 好 的 配 套 措 施 2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至 於 受 訪 者 認 為 未 來 國 家 公 園 或 政 府 可 以 做 哪 些 對 漁 民 有 幫 助 的 事, 希 望 政 府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研 商 如 何 營 造 保 護 區, 讓 保 護 區 內 的 漁 源 豐 盛, 減 少 鳥 去 養 殖 魚 塭 覓 食 的 機 會, 如 此 漁 民 的 損 失 較 少 六 海 南 里 漁 民 訪 查 海 南 里 位 於 四 草 大 橋 以 東, 台 十 七 線 以 西, 多 為 養 魚 魚 塭, 為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的 區 域, 為 了 解 鄰 近 漁 民 的 養 殖 現 況 及 對 黑 面 琵 鷺 與 國 家 公 園 的 看 法, 針 對 海 南 里 的 5 位 漁 民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 附 錄 2-6) 受 訪 者 年 齡 歲 有 1 人 歲 有 1 人 歲 有 2 位 60 歲 以 上 有 1 人 養 殖 歷 史 10 年 有 1 位 40 年 以 上 有 1 位, 有 1 位 表 示 以 祖 傳 養 殖 已 歷 經 三 代 有 2 人 未 回 答 就 養 殖 種 類 而 言, 有 1 位 以 養 殖 石 斑 珍 珠 斑 龍 膽 魚 苗 為 主, 有 3 位 養 殖 虱 目 魚 苗 ;1 位 不 願 意 說 明 11

28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訪 查 的 5 位 漁 民 中, 有 3 位 漁 民 未 曾 見 過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覓 食, 有 2 位 曾 見 過 黑 面 琵 鷺 至 魚 塭 棲 息, 不 會 驅 趕 黑 面 琵 鷺 就 未 來 收 成 後, 是 否 願 意 配 合 維 持 適 當 水 位 一 段 時 間 給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有 2 位 漁 民 願 意 配 合, 曝 池 時 間 接 可 提 供 有 3 位 表 示 不 願 意 就 未 來 政 府 如 果 成 立 黑 面 琵 鷺 通 報 網, 是 否 願 意 協 助 通 報 黑 面 琵 鷺 至 漁 塭 的 資 訊 給 政 府 單 位, 有 1 位 願 意,4 位 表 示 不 願 意 對 於 台 灣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數 量 的 認 知,5 位 受 訪 者 均 表 示 不 清 楚 有 1 位 不 希 望 未 來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增 加, 其 餘 4 位 則 表 示 沒 意 見 就 未 來 漁 塭 收 成 後, 水 位 降 低 時 如 果 有 黑 面 琵 鷺 到 漁 塭, 願 不 願 意 讓 遊 客 來 看, 也 就 是 說 對 於 漁 塭 經 營 結 合 生 態 旅 遊 或 環 境 教 育 的 看 法 5 位 受 訪 者 皆 持 中 立 態 度, 並 有 其 中 1 位 漁 民 表 示 是 轉 型 為 經 營 生 態 民 宿 旅 遊, 則 願 意, 但 如 果 在 養 殖 中, 不 願 意, 因 為 人 多 會 帶 來 病 菌, 難 以 管 理 另 1 位 則 質 疑 往 此 方 向 發 展, 政 府 是 否 有 配 套 措 施 就 對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的 態 度 而 言, 有 1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 有 4 位 持 負 面 態 度, 認 為 國 家 公 園 成 立 沒 經 過 漁 民 同 意 及 協 商, 對 於 漁 民 硬 體 建 設 有 限 制 對 台 南 市 政 府 的 態 度, 有 1 位 持 中 立 態 度 ; 有 4 位 持 負 面 態 度, 認 為 政 府 沒 有 協 助 漁 民 建 立 產 銷 制 度, 任 由 販 子 剝 削, 相 關 人 員 執 勤 態 度 差 至 於 受 訪 者 認 為 未 來 國 家 公 園 或 政 府 可 以 做 哪 些 對 漁 民 有 幫 助 的 事, 多 質 疑 政 府 是 否 確 實 有 心 要 這 照 顧 漁 民, 認 為 政 府 應 召 開 大 型 漁 民 懇 談 協 商 會, 盼 政 府 聽 民 意 亦 有 人 提 出, 漁 民 已 老 化, 轉 型 民 宿 或 生 態 旅 遊 觀 光, 年 輕 人 才 有 意 願 留 在 漁 村 七 釣 客 及 遊 客 訪 查 本 計 畫 亦 針 對 部 分 釣 客 及 遊 客 進 行 訪 談 就 釣 客 的 部 分, 共 訪 問 7 人 釣 客 大 多 是 為 了 釣 魚 而 前 往 七 股 地 區, 會 在 私 人 魚 塭 海 邊 或 溪 流 中 進 行 釣 魚 活 動 普 遍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喜 好 呈 現 中 性 (4 人 ) 或 喜 愛 (3 人 ),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基 礎 認 知 如 黑 面 琵 鷺 是 保 育 鳥 類 可 以 辨 識 應 保 持 適 當 距 離 等 都 為 清 楚, 對 於 參 加 保 育 活 動 擔 任 解 說 員 或 協 助 保 育 調 查 工 作 等, 皆 表 示 沒 興 趣 或 沒 時 間 參 與, 但 願 意 支 持 結 合 產 業 與 保 育 的 方 式, 如 友 善 黑 面 琵 鷺 的 魚 罐 頭 (4 人 ), 或 願 意 捐 款 支 持 保 育 計 畫 (3 人 ) 在 遊 客 的 部 分, 共 訪 問 9 人 遊 客 多 是 因 受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吸 引 而 前 來 觀 光, 9 位 受 訪 者 皆 喜 愛 黑 面 琵 鷺, 也 認 為 要 好 好 保 育 黑 面 琵 鷺, 也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認 知 清 楚, 在 是 否 參 與 保 育 活 動 或 協 助 保 育 調 查 工 作 等 則 人 數 各 半, 無 法 參 與 係 因 有 些 活 動 課 程 無 趣 或 時 間 上 無 法 配 合, 純 粹 的 體 驗 活 動 有 時 更 能 吸 引 遊 客 多 數 受 訪 者 願 意 支 持 友 善 黑 面 琵 鷺 的 魚 罐 頭 (8 人 ), 其 中 一 人 表 示 吃 素, 故 改 以 捐 款 支 持 另 也 有 遊 客 表 示, 若 能 發 展 參 訪 體 驗 友 善 黑 面 琵 鷺 的 魚 塭, 有 助 於 民 眾 了 解 目 前 保 育 工 作 的 進 行, 更 能 推 廣 魚 罐 頭 其 中 一 位 受 訪 者 的 孫 子 即 將 就 讀 小 學, 問 及 在 學 校 中 推 廣 黑 面 琵 鷺 及 濕 地 教 育 的 看 法, 則 表 示 非 常 支 持, 認 為 學 校 如 果 能 讓 小 孩 更 認 識 環 境 與 黑 面 琵 鷺 是 很 好 的 事 情 遊 客 對 生 態 旅 遊 上 的 意 見, 多 數 認 為 此 地 有 發 展 潛 力 也 願 意 參 加, 平 均 願 意 支 付 的 金 額 在 每 天 300~500 元 及 每 天 500~1000 元 部 分 受 訪 者 對 於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的 範 圍 在 哪 不 太 清 楚, 希 望 能 有 更 明 確 的 指 標 或 地 圖 標 示 大 多 數 同 意 遊 客 數 量 應 有 所 控 管, 維 持 地 方 生 活 與 環 境 品 質, 也 支 持 以 黑 面 琵 鷺 作 為 環 境 教 育 題 材, 融 入 地 方 國 小 或 旅 遊 的 課 程 活 動 12

29 參 工 作 坊 與 論 壇 之 執 行 內 容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本 計 畫 團 隊 於 2015 年 8-9 月 辦 理 1 場 工 作 坊 及 2 場 願 景 專 家 論 壇 ( 南 部 及 北 部 各 一 場 ), 採 邀 請 相 關 民 間 團 體 及 專 家 學 者 參 加 另 對 無 法 出 席 上 述 論 壇 之 專 家 學 者 採 約 定 時 間 地 點 集 合 數 人 進 行 小 型 座 談, 蒐 集 專 家 意 見 執 行 時 間 及 內 容 分 述 如 下 : 一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保 育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工 作 坊 辦 理 日 期 :2015 年 08 月 28 日 9 時 至 15 時 辦 理 地 點 :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2 樓 第 一 會 議 室 研 討 內 容 :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及 周 緣 地 區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遭 遇 的 問 題 面 臨 的 困 境 解 決 對 策 合 作 保 育 普 查 機 制 與 願 景 邀 請 對 象 : ( 一 ) 民 間 團 體 : 台 南 市 野 鳥 學 會 台 灣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協 會 台 南 市 紅 樹 林 保 護 協 會 台 南 市 生 態 保 育 協 會 茄 萣 生 態 文 化 協 會 臺 灣 濕 地 保 護 聯 盟 中 華 民 國 野 鳥 學 會 等 ( 每 單 位 1-2 人 ) ( 二 ) 政 府 部 門 : 台 南 市 政 府 高 雄 市 政 府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水 利 規 劃 試 驗 所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第 六 河 川 局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漁 業 署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林 務 局 嘉 義 林 區 管 理 處 雲 嘉 南 國 家 濱 海 風 景 管 理 處 特 有 生 物 研 究 保 育 中 心 ( 每 單 位 1-2 人 ) 出 席 人 員 : 共 25 人, 詳 細 人 員 請 見 附 錄 3 議 程 安 排 : 時 間 主 題 內 容 與 會 人 員 報 到 致 詞 台 江 處 長 黑 面 琵 鷺 分 布 現 況 說 明 王 穎 教 授 四 草 七 股 棲 地 問 題 及 解 決 對 策 主 持 人 : 王 穎 教 授 茶 敘 休 息 鰲 鼓 布 袋 學 甲 頂 山 棲 地 問 題 與 對 主 持 人 : 王 穎 教 授 策 土 城 茄 萣 永 安 棲 地 問 題 及 解 決 對 策 主 持 人 : 王 穎 教 授 午 餐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及 鄰 近 區 域 黑 面 琵 鷺 普 主 持 人 : 王 穎 教 授 查 機 制 的 問 題 與 共 識 綜 合 討 論 主 持 人 : 台 江 處 長 會 議 記 錄 : 逐 字 稿 請 見 附 錄 3 二 黑 面 琵 鷺 研 究 與 保 育 願 景 論 壇 - 台 北 場 辦 理 日 期 :9 月 8 日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5 時 辦 理 地 點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F203 會 議 室 研 討 內 容 :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研 究 與 保 育 方 向 之 探 討 與 建 議 參 加 對 象 : 邀 請 丁 宗 蘇 教 授 李 培 芬 教 授 袁 孝 維 教 授 楊 平 世 教 授 梁 明 煌 教 授 方 偉 宏 教 授 李 壽 先 教 授 陳 炳 煌 教 授 劉 靜 榆 副 研 究 員 許 添 財 委 員 蘇 煥 智 律 師 賴 鵬 智 先 生 等 北 部 地 區 專 家 學 者 13

30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出 席 人 員 : 專 家 12 人, 各 地 保 育 團 體 5 人,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6 人,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5 人 共 28 人, 詳 細 名 單 請 見 附 錄 4 議 程 安 排 : 時 間 主 題 內 容 主 管 機 關 致 詞 台 江 處 長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已 進 行 之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研 究 保 育 及 未 來 願 景 主 持 人 : 台 江 處 長 王 穎 報 告 人 : 王 穎 主 持 人 : 台 江 處 長 王 穎 專 家 論 壇 : 未 來 研 究 與 保 育 方 向 之 探 討 與 建 議 綜 合 討 論 主 持 人 : 台 江 處 長 王 穎 會 議 記 錄 : 逐 字 稿 請 見 附 錄 4 三 黑 面 琵 鷺 研 究 與 保 育 願 景 論 壇 - 台 南 場 辦 理 日 期 :9 月 10 日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5 時 辦 理 地 點 :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2 樓 第 一 會 議 室 研 討 內 容 :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研 究 與 保 育 方 向 之 探 討 與 建 議 參 加 對 象 : 邀 請 謝 寶 森 教 授 陳 炤 杰 教 授 王 一 匡 教 授 羅 柳 墀 教 授 薛 怡 珍 教 授 祁 偉 廉 教 授 薛 美 莉 教 授 戴 子 堯 教 授 郭 東 輝 先 生 陳 麒 麟 老 師 等 南 部 地 區 專 家 學 者 出 席 人 員 : 專 家 10 人, 各 地 保 育 團 體 3 人,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4 人,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4 人 共 21 人, 詳 細 名 單 請 見 附 錄 5 議 程 安 排 : 時 間 主 題 內 容 主 管 機 關 致 詞 台 江 處 長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已 進 行 之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研 究 保 育 及 未 來 願 景 主 持 人 : 台 江 處 長 王 穎 報 告 人 : 王 穎 主 持 人 : 台 江 處 長 王 穎 專 家 論 壇 : 未 來 研 究 與 保 育 方 向 之 探 討 與 建 議 綜 合 討 論 主 持 人 : 台 江 處 長 王 穎 會 議 記 錄 : 逐 字 稿 請 見 附 錄 5 四 小 型 座 談 會 分 別 於 2015 年 10 月 24 日 31 日 及 11 月 1 日, 在 台 南 大 學 嘉 義 大 學 及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學 會 訪 談 了 台 南 大 學 生 態 科 學 與 技 術 學 系 謝 宗 欣 教 授 台 南 紅 樹 林 保 育 協 會 吳 新 華 理 事 長 國 立 台 南 大 學 生 態 科 學 與 技 術 學 系 張 原 謀 系 主 任 東 海 大 學 水 鳥 繫 放 中 心 蔣 忠 祐 研 究 員 嘉 義 大 學 生 物 資 源 系 許 富 雄 教 授 王 徵 吉 先 生 郭 忠 誠 先 生 曾 惠 珠 小 姐 及 成 功 大 學 王 建 平 教 授 訪 談 記 錄 見 附 錄 6 14

31 第 二 節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及 經 營 管 理 建 議 事 項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本 研 究 根 據 前 述 對 不 同 對 象 訪 談 及 工 作 坊 論 壇 彙 整 之 資 訊, 及 研 究 團 隊 多 年 的 研 究 觀 察 結 果, 分 析 關 於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保 護 環 境 教 育 生 態 旅 遊 研 究 及 與 國 際 接 軌 保 育 團 體 之 角 色 及 與 管 理 單 位 合 作 之 遠 景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可 能 面 臨 之 威 脅 與 發 展 潛 力 訂 定 經 營 管 理 之 優 先 順 序, 提 供 管 理 單 位 選 擇 及 參 考 的 建 議 壹 棲 地 總 論 從 棲 地 總 體 環 境 來 看 ( 圖 3-2-1), 黑 面 琵 鷺 在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內 可 用 地 點 已 經 飽 和, 由 於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所 用 之 地 多 屬 人 工 經 營 之 環 境, 屬 天 然 環 境 者 不 多, 故 對 其 環 境 品 質 優 劣 有 較 多 經 營 管 理 的 空 間 未 來 面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族 群 持 續 增 加 和 活 動 範 圍 擴 張, 勢 必 需 以 人 為 介 入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以 改 善 或 提 升 國 家 公 園 內 的 棲 地 品 質, 增 加 黑 面 琵 鷺 棲 息 地 的 承 載 量, 確 保 國 家 公 園 內 有 穩 定 數 量 的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由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的 分 布 來 看,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外 已 有 穩 定 的 族 群 存 在, 其 分 佈 地 區 之 土 地 權 屬, 可 分 為 公 有 及 私 有 地 公 有 地 目 前 被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且 所 占 面 積 大 者, 如 布 袋 鹽 田 頂 山 鹽 田 等, 目 前 不 屬 於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其 在 地 主 管 機 關 對 鹽 田 的 使 用 可 能 有 不 同 的 意 見, 因 此 鹽 田 濕 地 未 來 存 在 與 否 為 一 隱 憂 是 以 針 對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外 適 合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的 公 有 棲 地, 國 家 公 園 應 優 先 爭 取 納 入 管 轄 範 圍 或 與 主 管 單 位 協 調 有 關 棲 地 之 經 營 管 理 方 向, 以 利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故 未 來 如 何 因 應 此 類 土 地 不 同 程 度 的 開 發 壓 力, 建 立 機 制 及 方 式 來 限 制 鹽 田 濕 地 的 開 發, 進 而 歸 入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進 行 管 理,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議 題 其 次, 許 多 黑 面 琵 鷺 棲 息 的 環 境 為 私 有 地, 大 部 分 是 魚 塭, 魚 塭 養 殖 型 態 與 產 業 的 發 展 經 濟 收 益 息 息 相 關, 如 何 打 造 黑 面 琵 鷺 與 養 殖 產 業 共 存 的 雙 贏 局 面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挑 戰 所 以 在 維 持 現 狀 或 進 一 步 發 展 的 情 況 下, 與 周 遭 潛 在 的 開 發 壓 力 溝 通, 維 持 環 境 品 質, 堅 持 對 環 境 友 善 的 理 念, 是 亟 需 努 力 的 另 在 有 利 於 未 來 私 有 棲 地 的 獲 取 上, 亦 可 效 法 國 外 模 式, 以 土 地 信 託 的 方 式, 爭 取 可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的 私 有 地 魚 塭, 由 專 業 團 體 來 保 育 及 管 理 此 外, 從 長 遠 的 觀 點 來 看 本 區 所 面 臨 的 困 境 及 挑 戰 很 多, 包 括 海 岸 線 的 侵 蝕, 如 七 股 主 棲 地 旁 新 浮 崙 沙 洲 的 侵 蝕, 沙 洲 逐 漸 消 失, 使 黑 面 琵 鷺 可 以 棲 息 的 空 間 縮 小, 壓 縮 黑 面 琵 鷺 棲 息 及 覓 食 空 間 黑 面 琵 鷺 主 棲 地 附 近,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七 股 潟 湖, 傳 統 是 適 合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的 仔 稚 魚 的 養 成 所 在, 但 目 前 七 股 潟 湖 正 因 為 泥 沙 的 淤 積 而 逐 漸 縮 減 中, 亦 使 魚 類 仔 稚 魚 生 存 空 間 變 小, 可 能 影 響 黑 面 琵 鷺 的 食 源 近 年 來, 近 海 魚 類 資 源 枯 竭 也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傳 統 上,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地 點 包 含 河 口 廣 大 淺 灘 水 域, 洄 游 性 至 河 口 繁 殖 的 魚 類 減 少, 則 黑 面 琵 鷺 以 往 許 多 傳 統 覓 食 的 灘 地 河 口 可 能 都 面 臨 魚 類 資 源 逐 漸 匱 乏 的 困 境 除 了 對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食 源 有 影 響 外, 更 是 台 灣 全 體 人 民 未 來 魚 類 資 源 所 要 關 心 的 議 題 另, 對 於 水 質 部 分, 包 括 河 川 上 游 工 業 畜 牧 養 殖 居 民 生 活 所 排 放 的 廢 水, 及 與 黑 面 琵 鷺 棲 息 環 境 相 鄰 的 魚 塭 養 殖 排 放 廢 水, 都 可 能 對 河 川 下 游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棲 地 水 質 造 成 影 響, 進 而 影 響 其 棲 息 環 境 中 生 態 的 改 變 及 魚 源 的 成 長 15

32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其 他 的 環 境 議 題 包 含 輕 航 機 開 發 案 對 黑 面 琵 鷺 可 能 產 生 的 干 擾 海 水 淡 化 廠 對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鹽 度 改 變 可 能 的 影 響 及 土 城 焚 化 爐 廢 氣 排 放 對 鄰 近 魚 塭 環 境 的 影 響, 皆 是 需 要 關 注 的 議 題 因 此, 如 何 研 擬 相 關 對 策, 降 低 對 黑 面 琵 鷺 及 周 遭 環 境 中 鳥 種 的 影 響, 也 是 未 來 亟 需 進 行 的 方 向 對 棲 地 進 行 管 理 係 整 合 性 工 作, 需 專 業 深 化 及 其 瞻 性 的 規 劃, 並 就 實 施 過 程 進 行 試 驗 與 修 正, 故 未 來 對 此 方 面 的 人 才 需 積 極 進 行 培 養 及 聘 用 目 前, 濕 地 保 育 法 已 實 施, 或 可 考 量 現 有 濕 地 概 況, 申 請 濕 地 標 章, 使 重 要 地 區 免 於 開 發 壓 力 及 干 擾, 保 持 關 鍵 濕 地 的 完 整 及 永 續 性 圖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現 況 分 析 貳 棲 地 個 論 以 下 就 針 對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較 重 要 的 棲 地 進 行 分 析 及 建 議, 依 據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權 屬 棲 地 之 間 的 關 聯 等 因 素 進 行 介 紹 首 先 為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內 的 七 股 主 棲 地 及 鄰 近 的 台 南 大 學 西 校 區 與 四 草 其 次 為 國 家 公 園 外, 較 鄰 近 國 家 公 園 的 棲 地, 分 別 為 頂 山 土 城 接 下 來 為 國 家 公 園 以 北, 更 外 圍 的 區 域, 包 括 鰲 鼓 布 袋 學 甲 最 後 為 國 家 公 園 以 南 的 區 域, 高 雄 的 茄 萣 及 永 安 濕 地 一 七 股 主 棲 地 主 棲 地 係 指 位 於 七 股 曾 文 溪 口 的 棲 地, 是 大 家 所 熟 知 之 黑 面 琵 鷺 所 在, 台 灣 最 重 要 的 熱 點, 由 於 本 區 早 期 為 黑 面 琵 鷺 白 天 主 要 停 棲 位 置, 故 為 人 慣 用 此 一 名 詞 該 區 最 早 被 規 劃 為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在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成 立 後, 亦 被 劃 入 16

33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生 態 保 護 區, 有 規 劃 完 備 的 賞 鳥 設 施, 復 以 道 路 交 通 便 利, 且 附 近 有 特 有 生 物 中 心 黑 面 琵 鷺 展 示 館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展 示 及 解 說, 故 一 直 是 遊 客 主 要 觀 賞 黑 面 琵 鷺 的 地 點, 是 國 家 公 園 內 黑 面 琵 鷺 與 民 眾 接 觸 的 門 面 本 區 目 前 也 是 黑 面 琵 鷺 最 大 的 棲 地 早 期 黑 面 琵 鷺 在 主 棲 地 棲 息, 利 用 東 魚 塭 區 作 為 覓 食 地, 當 時 東 魚 塭 區 多 為 廢 棄 魚 塭 或 粗 放 養 殖, 其 環 境 型 態 可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亦 被 劃 為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目 前 東 魚 塭 區 的 西 側 已 放 租 開 發, 多 為 深 水 魚 塭, 無 法 讓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東 魚 塭 區 東 側 則 規 劃 為 台 南 大 學 的 西 校 區 以 往 主 棲 地 和 東 魚 塭 區 成 為 一 個 複 合 式 棲 地,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棲 息 和 覓 食 的 需 求 好 景 不 再 雖 然 黑 面 琵 鷺 在 台 灣 族 群 增 加, 但 在 主 棲 地 停 棲 的 數 量 反 而 減 少, 東 魚 塭 的 改 變 可 能 是 關 鍵, 停 留 在 主 棲 地 的 黑 面 琵 鷺 要 飛 到 更 遠 的 地 方 覓 食, 如 果 路 程 遠 來 回 耗 時 費 力, 而 新 棲 地 除 覓 食 外 又 可 提 供 棲 息 的 空 間, 則 新 的 棲 地 就 會 發 展 出 來, 吸 引 原 棲 於 主 棲 地 的 個 體 搬 遷, 造 成 主 棲 地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減 少 的 結 果 從 而 影 響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在 主 棲 地 利 用 的 頻 度 與 數 量 就 社 會 大 眾 對 本 地 的 期 待 而 言, 主 棲 地 價 值 除 提 供 保 護 黑 面 琵 鷺 主 要 族 群 外, 更 是 期 待 有 觀 賞 黑 面 琵 鷺 的 機 會, 由 於 近 年 來 黑 面 琵 鷺 在 主 棲 地 的 數 量 減 少, 甚 至 有 時 並 不 在 主 棲 地 棲 息, 加 上 主 棲 地 灘 地 地 形 及 水 深 的 改 變, 使 黑 面 琵 鷺 停 棲 位 置 離 賞 鳥 亭 的 距 離 增 加, 有 時 遠 至 公 尺 以 上, 不 易 察 覺 其 存 在 縱 使 見 到 黑 面 琵 鷺, 其 多 數 時 間 相 對 較 遠, 且 多 在 休 息, 無 法 觀 察 覓 食 等 豐 富 的 行 為, 使 得 民 眾 未 能 有 預 期 的 期 待, 較 無 法 引 起 興 趣 故 要 達 成 上 述 兩 項 目 標, 需 要 營 造 一 處 黑 面 琵 鷺 全 方 位 的 度 冬 場 所, 包 括 可 以 提 供 大 的 族 群 長 期 棲 息 的 環 境, 並 使 黑 面 琵 鷺 在 主 棲 地 中 不 同 時 間 及 地 點 可 呈 現 多 樣 豐 富 的 行 為, 以 利 欣 賞 以 往 黑 面 琵 鷺 距 離 賞 鳥 亭 約 公 尺, 因 此 如 何 縮 短 黑 面 琵 鷺 與 賞 鳥 亭 的 距 離, 在 安 全 距 離 下, 讓 民 眾 容 易 欣 賞, 更 深 入 的 認 識 黑 面 琵 鷺, 輔 以 深 度 的 保 育 解 說 環 境 教 育 的 活 動, 使 棲 地 和 黑 面 琵 鷺 能 夠 充 分 發 揮 價 值 拉 近 人 與 黑 面 琵 鷺 的 距 離, 進 而 保 護 鳥 與 濕 地 環 境, 支 持 國 家 公 園 事 業 是 以 就 此 面 向 來 看, 對 主 棲 地 的 經 營 管 理 是 有 必 要 如 上 述, 若 主 棲 地 之 經 營 管 理 勢 在 必 行, 則 需 考 量 棲 地 之 水 文 水 域 型 態 及 監 測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層 面 是 水 文 問 題, 水 的 流 動 帶 動 營 養 鹽 變 化, 流 量 和 流 速 也 會 影 響 棲 地 中 泥 灘 地 坡 度 淤 積 深 度 土 壤 粒 徑 組 成 等 加 上 潮 汐 及 水 體 鹽 度 的 變 化, 提 供 許 多 不 同 生 物 生 活 的 環 境, 包 含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的 魚 蝦 類 資 源 由 於 主 棲 地 並 非 自 然 感 潮, 乃 人 為 控 制 一 個 十 孔 水 門, 開 的 孔 數 多 寡, 影 響 水 流 進 來 的 速 度 和 流 量, 例 如 十 多 年 前, 十 孔 水 門 開 五 孔 時, 和 目 前 開 十 孔, 就 可 能 造 成 漲 退 潮 落 差 及 速 度 的 差 異 目 前 主 棲 地 水 門 常 開 十 孔, 導 致 大 部 分 的 灘 地 被 水 淹 沒, 水 位 過 深, 以 致 黑 面 琵 鷺 在 主 棲 地 內 可 棲 息 的 空 間 變 小, 常 停 在 離 賞 鳥 亭 較 遠 的 高 灘 位 置 而 水 門 大 開 主 要 係 因 受 到 東 魚 塭 養 殖 型 態 改 變 現 以 石 斑 魚 養 殖 為 主 所 致, 目 前 主 棲 地 水 門 管 控 不 是 為 鳥, 而 是 以 漁 民 的 養 殖 效 益 為 主 要 考 量, 石 斑 魚 養 殖 對 水 質 的 需 求 高, 所 以 水 門 需 大 開, 增 加 潮 水 進 流 量 與 速 度, 以 利 水 質 調 控 而 此 種 水 門 開 放 方 式 的 改 變, 則 間 接 影 響 黑 面 琵 鷺 對 主 棲 地 的 利 用 故 基 於 黑 面 琵 鷺 對 主 棲 地 利 用 的 考 量, 主 棲 地 水 門 需 適 度 調 控, 讓 潮 水 漲 退 合 宜, 以 利 黑 面 琵 鷺 停 棲 未 來 人 與 鳥 之 間 的 福 祉 如 何 兼 顧, 求 取 平 衡 為 一 重 要 的 議 題 未 來 要 管 控 水 門, 了 解 漲 退 潮 對 主 棲 地 的 影 響, 國 家 公 園 須 主 動 和 東 魚 塭 漁 民 及 主 管 單 位 第 六 河 川 局 溝 通, 取 得 兩 權 皆 宜 的 水 門 管 理 方 式 除 水 文 問 題 外, 棲 地 的 水 域 型 態 也 很 重 要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在 主 棲 地 覓 食 比 例 極 低, 應 與 魚 類 資 源 及 其 分 布 有 關 要 增 加 黑 面 琵 鷺 在 主 棲 地 的 覓 食 機 會, 需 17

34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對 棲 地 進 行 改 善 和 營 造, 增 加 水 域 型 態 的 變 化 例 如 疏 濬 潮 溝, 改 善 及 增 加 其 分 布 型 態, 調 整 水 中 緩 坡 和 深 潭 比 例, 營 造 適 合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環 境, 使 退 潮 後 仍 有 魚 在 其 中 棲 息, 增 加 黑 面 琵 鷺 食 源 另 可 選 擇 在 離 賞 鳥 亭 不 同 距 離 的 地 段, 營 造 高 位 灘 地,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多 樣 棲 息 環 境 上 述 措 施 除 有 利 於 其 休 息 覓 食 外, 亦 有 機 會 提 供 遊 客 較 佳 的 欣 賞 機 會 此 種 方 式 往 往 需 要 時 間 及 後 續 追 蹤, 才 有 可 能 見 成 果 以 往 曾 有 管 理 單 位 委 外 針 對 主 棲 地 進 行 營 造, 潮 溝 挖 深 後 之 效 益 未 持 續 追 蹤, 遭 到 兩 極 化 評 價, 無 法 定 論 此 例 顯 示,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對 環 境 影 響 的 風 險 及 不 確 定 性, 常 需 於 嘗 試 過 程 中, 持 續 進 行 及 改 善, 方 有 機 會 達 到 預 期 效 益 建 議 未 來 國 家 公 園 仍 可 邀 集 對 主 棲 地 長 期 觀 察 的 專 家 學 者, 共 同 研 議 棲 地 改 造 經 營 管 理 方 案 另 外, 原 有 或 以 往 曾 在 主 棲 地 內 的 蚵 架, 竹 架 定 置 漁 網, 這 些 設 施 可 提 供 生 物 躲 藏 及 生 長 的 空 間, 魚 類 也 會 用 此 環 境, 間 接 增 加 黑 面 琵 鷺 的 覓 食 機 會 這 些 設 施 類 似 設 置 魚 礁 的 概 念, 亦 是 管 理 單 位 未 來 可 以 嘗 試 選 擇 使 用 的 對 象 主 棲 地 目 前 除 需 改 善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地 的 水 文 及 品 質 外, 其 環 境 周 圍 其 他 公 有 地, 包 括 主 棲 地 南 側 曾 文 溪 兩 側 堤 防 內 的 灘 地, 亦 具 有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及 休 息 的 潛 力, 如 將 其 納 入 並 進 行 經 營 改 善, 可 以 擴 大 主 棲 地 的 範 圍, 並 能 因 應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的 擴 張 就 主 棲 地 的 環 境 監 測 而 言, 為 了 解 黑 面 琵 鷺 食 源 的 變 化, 水 域 部 分 應 包 括 水 質 水 文 及 藻 類 貝 類 魚 蝦 等 食 物 網 中 各 營 養 階 層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曾 有 多 年 監 測 資 料, 可 做 為 管 理 單 位 對 主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及 監 測 的 借 鏡 及 參 考 此 外, 疾 病 及 族 群 監 測 有 助 於 對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的 風 險 管 理 主 棲 地 是 黑 面 琵 鷺 長 期 停 留 的 地 方, 如 果 要 了 解 個 體 和 家 族 的 行 為, 禽 流 感 肉 毒 桿 菌 的 風 險, 可 考 慮 在 此 處 設 置 繫 放 站, 採 用 目 前 繫 放 臨 場 捕 捉 的 方 式, 或 選 擇 適 當 地 點 設 置 半 永 久 性 的 走 入 式 陷 阱, 利 用 遠 處 紅 樹 林 後 方 環 境 設 置 裝 備 進 行 繫 放, 針 對 繫 放 個 體 進 行 健 康 檢 查 及 疾 病 監 測 就 主 棲 地 黑 面 琵 鷺 可 能 受 到 的 威 脅 而 言, 曾 有 人 觀 察 到 主 棲 地 有 野 狗 入 侵 干 擾 黑 面 琵 鷺, 所 以 如 何 防 範 犬 隻, 在 主 棲 地 和 東 魚 塭 邊 界 興 建 圍 籬 可 行 性 和 效 益 也 可 以 列 入 本 區 經 營 管 理 的 考 量 此 外, 主 棲 地 內 紅 樹 林 成 長 影 響 棲 地 灘 地 的 面 積 及 使 用 亦 有 爭 議, 主 棲 地 內 以 往 無, 目 前 已 有 一 片 紅 樹 林 長 成, 有 認 為 生 長 快 速 和 關 渡 情 況 相 似, 如 不 及 早 處 理 會 影 響 灘 地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的 機 會, 故 須 進 行 疏 伐 亦 有 認 為 其 具 擋 風 效 果, 且 常 觀 察 到 黑 面 琵 鷺 在 紅 樹 林 旁 棲 息, 故 宜 保 留, 不 宜 疏 伐 未 來 管 理 單 位 可 針 對 此 項 爭 議 進 行 深 入 了 解, 決 定 是 否 有 疏 伐 的 必 要 及 若 要 進 行 時, 其 執 行 的 時 程 方 式 地 段 及 面 積 等 另 就 當 地 民 眾 對 本 地 的 期 待 而 言, 以 往 民 眾 在 主 棲 地 捕 魚 釣 魚 引 起 對 黑 面 琵 鷺 食 源 影 響 的 疑 慮, 國 家 公 園 認 定 其 有 影 響 而 禁 止 民 眾 捕 魚 釣 魚, 然 未 曾 進 行 深 入 了 解, 對 當 地 民 眾 的 利 用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衝 突, 此 種 衝 突 未 來 或 可 藉 管 控 漁 獲 量 實 驗 來 了 解 初 期 可 以 在 黑 面 琵 鷺 非 度 冬 期 間 試 辦 藉 由 釣 客 人 數 及 魚 獲 數 量 和 魚 體 大 小 的 管 制, 及 有 效 的 登 記 和 持 續 監 測, 除 可 滿 足 民 眾 休 閒 外, 亦 可 訓 練 民 眾 守 法 精 神, 從 而 建 立 釣 客 利 用 魚 類 資 源 的 模 式 更 可 藉 民 眾 收 獲 紀 錄 來 了 解 漁 類 資 源 的 變 化, 進 而 建 立 漁 獲 調 控 的 機 制, 以 利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綜 合 上 述, 早 期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較 少, 主 棲 地 周 遭 鄰 近 的 東 魚 塭 區 提 供 食 源, 形 成 一 個 複 合 式 環 境,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對 度 冬 棲 地 的 需 求 故 當 時 主 棲 地 的 潛 力 沒 有 發 揮, 亦 無 必 要 對 主 棲 地 進 行 較 多 的 經 營 管 理 如 今 東 魚 塭 區 環 境 改 變, 和 主 棲 地 相 連 的 複 合 式 效 益 已 失, 主 棲 地 單 獨 面 臨 挑 戰, 故 須 將 其 潛 力 發 揮, 才 能 面 臨 目 前 日 益 增 加 的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依 照 現 況, 如 未 來 希 望 維 持 隻 的 個 18

35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體, 則 需 對 主 棲 地 進 行 高 度 的 經 營 管 理 以 增 加 承 載 量 同 時 藉 由 環 境 的 改 造, 使 黑 面 琵 鷺 在 此 棲 息, 可 以 讓 民 眾 親 近, 發 揮 主 棲 地 的 雙 重 價 值 ( 圖 3-2-2) 圖 主 棲 地 特 性 分 析 及 未 來 建 議 二 台 南 大 學 西 校 區 本 區 域 範 圍 約 80 公 頃, 早 期 為 東 魚 塭 的 一 部 分, 屬 於 東 魚 塭 的 東 側, 亦 為 黑 面 琵 鷺 經 常 使 用 的 區 域 目 前 為 台 南 大 學 西 校 區,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亦 與 台 南 大 學 在 此 區 域 型 進 行 黑 面 琵 鷺 魚 源 養 殖 相 關 研 究 本 區 域 具 有 營 造 為 國 際 級 重 要 濕 地 的 潛 力, 可 結 合 學 術 文 化 生 態 及 產 業, 和 周 邊 濕 地 一 起 規 劃, 設 立 生 態 博 物 館, 包 括 自 然 棲 地 50 公 頃 養 殖 環 境 20 公 頃 及 農 業 體 驗 10 公 頃 由 於 西 校 區 原 有 魚 塭 為 黑 面 琵 鷺 傳 統 利 用 的 覓 食 場 所, 可 與 主 棲 地 形 成 複 合 式 場 域, 與 國 家 公 園 合 作, 如 經 營 管 理 得 宜, 吸 引 黑 面 琵 鷺 及 其 他 鳥 類 在 此 棲 息, 應 可 維 持 約 500 隻 黑 面 琵 鷺 要 達 成 以 上 願 景, 學 校 政 府 和 當 地 漁 民 的 三 方 溝 通 很 重 要 在 棲 地 經 營 的 部 分, 首 先 水 文 的 調 節 與 管 理 為 首 要, 需 讓 現 有 的 渠 道 形 成 活 水 環 境, 改 善 水 質, 增 加 魚 的 生 產 力 西 校 區 附 近 的 引 水 口 在 曾 文 溪 較 上 游 的 位 置, 所 以 可 以 引 進 偏 淡 的 淡 鹹 水, 鹽 度 千 分 之 十 五 適 合 養 豆 仔 魚, 此 為 優 勢 之 一 在 魚 類 養 殖 的 部 分, 可 考 慮 採 取 生 態 養 殖 的 方 式, 結 合 研 究 與 教 學, 並 引 入 民 間 力 量, 發 展 生 態 產 業, 將 相 關 成 果 提 供 給 社 區 運 用 如 未 來 暫 時 無 法 投 入 經 費, 則 可 考 慮 採 取 粗 放 的 養 殖 方 式,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在 遊 憩 規 劃 部 分, 校 區 尚 有 紅 樹 林 潮 溝 及 農 地 資 源, 可 以 利 用 棲 地 特 性, 營 造 給 不 同 鳥 類 使 用 的 棲 地, 整 體 規 劃 路 線, 把 潮 溝 發 展 為 遊 船 水 道, 吸 引 遊 客 前 來 體 驗, 並 亦 可 發 展 為 有 特 殊 需 求 客 層 如 高 齡 層 殘 障 層 等 之 主 題 遊 憩 區, 結 合 整 體 資 源 積 極 發 展 生 態 旅 遊 ( 圖 3-2-3) 19

36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圖 台 南 大 學 西 校 區 棲 地 特 性 及 建 議 三 北 汕 尾 水 鳥 保 護 區 北 汕 尾 水 鳥 保 護 區 ( 舊 稱 四 草 ) 是 一 處 鹽 田 轉 型 後 畫 設 為 國 家 公 園, 境 內 有 穩 定 且 大 量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度 冬, 是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內 除 主 棲 地 以 外 最 重 要 的 棲 地, 也 是 台 灣 僅 次 於 黑 面 琵 鷺 主 棲 地 的 重 要 棲 地 此 處 有 鹽 田 文 化 特 色, 亦 有 鯨 豚 博 物 館 及 救 援 池, 鳥 類 展 示 解 說 站, 台 南 市 野 鳥 協 會, 在 此 駐 站 解 說, 上 述 特 性 吸 引 相 當 程 度 之 遊 客 前 來 參 訪, 亦 屬 廣 為 人 知 的 黑 面 琵 鷺 基 地 鹽 田 原 本 不 是 鳥 類 最 適 合 棲 息 的 環 境, 水 源 暢 通 及 水 位 控 制 即 顯 得 重 要, 水 質 亦 需 持 續 監 測, 如 果 過 鹹, 對 魚 生 存 及 生 長 會 有 影 響 鄰 近 為 台 南 科 學 園 區, 如 有 汙 染, 對 於 物 種 長 期 的 生 存 及 生 長 亦 不 利 故 如 何 改 善 環 境, 增 加 生 物 多 樣 性 資 源, 對 環 境 之 經 營 管 理 有 其 必 要 四 草 以 往 長 期 曾 有 約 隻 個 體, 但 近 年 來 僅 約 有 多 隻 個 體 停 留, 如 果 四 草 環 境 維 持 得 宜, 未 來 應 可 提 供 約 500 隻 個 體 使 用, 維 持 一 個 黑 面 琵 鷺 在 曾 文 溪 以 南 的 穩 定 族 群 同 時, 四 草 鹽 田 的 營 造 及 改 善 模 式 亦 可 做 為 其 他 鹽 田 轉 型 的 典 範 針 對 本 區 的 經 營 管 理, 包 含 水 文 問 題 鹽 度 改 善, 及 增 加 食 源 等 近 程 可 考 量 在 秋 天 過 後, 適 度 將 水 路 匣 門 打 開, 讓 魚 蝦 進 入, 增 加 食 物 來 源 長 程 則 可 考 量 持 續 保 持 水 路 順 暢, 使 區 內 不 同 環 境 水 位 具 有 深 淺 的 時 空 變 化,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和 其 他 生 活 所 需 例 如, 深 水 區 域 可 提 供 魚 類 之 資 源 的 繁 衍, 淺 水 及 半 深 水 可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洗 浴 及 覓 食 等 此 外, 可 藉 施 工 的 方 式, 豐 富 現 有 的 鹽 田 環 境, 可 在 區 內 設 置 小 型 試 驗 區, 進 行 分 區 管 理, 經 營 不 同 水 位 及 鹽 度 ( 包 括 淡 水 到 高 鹽 度 等 ), 在 其 內 進 行 食 源 及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偏 好 研 究, 將 所 得 結 果 作 為 往 後 本 區 經 營 管 理 的 依 據, 並 將 其 經 驗 撰 寫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手 冊, 作 為 其 他 鹽 田 棲 地 改 善 或 經 營 管 理 依 據 營 造 出 不 同 程 度 深 淺 的 水 域 環 境, 也 可 提 供 其 他 生 物 及 不 同 鳥 種 的 棲 息, 除 保 護 生 物 多 樣 性 外, 亦 可 豐 富 環 境 教 育 題 材, 有 利 於 本 區 發 展 成 為 自 然 觀 察 或 環 境 教 育 基 地 在 經 營 管 理 過 程 中, 對 水 的 應 用 和 管 理, 有 可 能 會 影 響 附 近 魚 塭 的 養 殖, 故 也 要 和 當 地 漁 民 進 行 溝 通 另 對 黑 面 琵 鷺 食 物 資 源 的 保 護, 也 要 和 當 地 利 用 四 草 20

37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地 區 潮 溝 捕 魚 的 人 進 行 溝 通 這 些 捕 魚 活 動 可 能 會 影 響 黑 面 琵 鷺 食 物 的 來 源, 或 可 比 照 主 棲 地 在 黑 面 琵 鷺 北 返 後, 開 放 部 分 時 間 地 點 採 集 的 理 念, 管 理 此 區 人 對 魚 類 資 源 的 利 用, 並 對 開 放 獵 捕 魚 種 數 量 及 體 型 大 小 進 行 規 範, 保 障 黑 面 琵 鷺 的 食 源 本 區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穩 定, 其 他 鳥 種 及 數 量 亦 皆 豐 富, 適 合 設 置 繫 放 站 可 用 現 行 臨 場 的 捕 捉 方 式, 或 建 立 半 永 久 性 走 入 式 陷 阱 的 場 域, 進 行 繫 放, 並 進 行 健 康 檢 查 及 疾 病 監 測, 以 了 解 黑 面 琵 鷺 及 其 他 水 鳥 的 狀 況 四 草 除 隸 屬 國 家 公 園 外, 亦 為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屬 台 南 市 政 府 管 理,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應 主 動 與 市 政 府 溝 通 協 調, 對 區 內 的 經 營 管 理 達 成 協 議 另 對 區 外 環 境 可 能 的 影 響, 如 水 源 汙 染 等 處 理 方 式 及 因 應 宜 取 得 共 識, 以 達 到 最 佳 的 協 同 管 理 效 益 ( 圖 3-2-4) 圖 北 汕 尾 水 鳥 保 護 區 棲 地 特 性 及 建 議 四 頂 山 頂 山 地 區 鹽 田 腹 地 大, 鹽 田 廢 棄 後, 與 東 邊 的 魚 塭 結 合, 形 成 黑 面 琵 鷺 良 好 的 度 冬 地, 本 區 今 年 已 有 400 隻 黑 面 琵 鷺 停 棲 的 記 錄 其 位 於 主 棲 地 北 方, 為 主 棲 地 黑 面 琵 鷺 往 北 擴 散 必 經 之 路, 與 主 棲 地 和 四 草 形 成 一 個 黑 面 琵 鷺 度 冬 的 南 北 軸 線, 顯 示 出 此 地 的 重 要 本 區 的 土 地 所 有 權 屬 公 有 地, 雖 然 目 前 管 理 權 不 在 國 家 公 園, 但 是 國 家 公 園 應 積 極 爭 取 納 入 範 圍, 以 確 保 本 區 的 穩 定 為 保 障 黑 面 琵 鷺 棲 息 的 安 全 和 食 源, 宜 對 該 地 水 文 進 行 了 解, 維 持 水 路 通 暢, 保 持 水 位 穩 定,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在 此 長 期 停 留 度 冬 的 環 境 更 積 極 的 做 法 是 要 開 闢 一 些 深 水 區 域, 讓 魚 源 能 夠 永 續 維 持,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可 比 照 前 述 在 主 棲 地 及 四 草 所 建 議 者, 進 行 經 營 管 理 操 作 未 來 維 持 一 個 500 隻 的 族 群, 是 有 可 能 的 本 區 除 地 理 上 的 優 勢 外, 另 一 個 優 勢 是 已 經 有 長 期 對 黑 面 琵 鷺 關 懷 的 保 育 團 體 在 此 進 行 駐 點 經 營, 國 家 公 園 可 以 善 用 民 間 團 體 及 其 志 工, 把 經 營 管 理 面 向 發 揮 到 最 大 本 區 也 面 臨 困 境, 最 重 要 的 是 當 地 居 民 對 於 本 區 黑 面 琵 鷺 的 態 度 有 兩 極 化 的 反 應, 反 對 者 認 為 維 持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的 水 域 環 境, 可 能 會 提 高 降 雨 時 或 颱 風 時 洪 21

38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汎 的 機 率 未 來 也 可 透 過 對 水 文 的 了 解 水 位 的 調 控 等 科 學 管 理 數 據, 來 說 服 居 民 在 黑 面 琵 鷺 度 冬 期 間 對 洪 汎 的 疑 慮 此 外, 民 眾 對 黑 面 琵 鷺 能 為 當 地 帶 來 的 正 面 效 益 無 感, 所 以 如 何 營 造 及 推 行 與 黑 面 琵 鷺 有 關 的 事 業, 凸 顯 在 地 價 值, 來 改 變 這 些 人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態 度 及 爭 取 這 些 人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支 持, 也 須 積 極 進 行 另 本 區 也 面 臨 一 些 開 發 壓 力, 例 如 輕 航 機 極 有 可 能 在 本 區 進 行 活 動, 對 黑 面 琵 鷺 及 其 他 鳥 種 的 影 響, 可 能 需 要 調 查 及 監 測, 釐 清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響, 期 有 較 深 入 的 研 究, 找 出 其 對 黑 面 琵 鷺 最 有 利 的 方 案 最 後 本 區 的 重 要 性 及 對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擴 展 所 扮 演 關 鍵 性 角 色, 其 所 發 揮 之 潛 力 一 直 不 被 人 知 及 重 視, 故 國 家 公 園 應 以 積 極 的 態 度 來 正 視 此 一 棲 地, 爭 取 將 本 地 納 入 範 圍 ( 圖 3-2-5) 圖 頂 山 棲 地 特 性 及 建 議 五 土 城 土 城 棲 地 多 屬 私 有 魚 塭 養 殖, 魚 塭 數 量 多 面 積 大, 其 中 許 多 廢 棄 漁 塭 成 為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數 量 可 達 數 百 隻, 停 留 時 間 亦 長 達 整 個 度 冬 期, 所 以 也 是 一 個 黑 面 琵 鷺 重 要 的 度 冬 環 境 其 地 理 位 置 位 於 主 棲 地 與 四 草 濕 地 之 間, 可 作 為 黑 面 琵 鷺 在 主 棲 地 與 四 草 之 間 的 過 渡 地 帶, 三 者 形 成 一 個 大 範 圍 的 複 合 式 棲 地 本 區 因 多 屬 私 有 地, 其 棲 地 品 質 不 確 定 性 高, 今 年 初 即 發 生 肉 毒 桿 菌 及 禽 流 感 的 感 染 事 件 從 以 往 停 留 數 量 來 看, 若 適 度 的 經 營 管 理, 本 棲 地 應 可 支 持 500 隻 的 黑 面 琵 鷺 度 冬 在 黑 面 琵 鷺 活 動 範 圍 逐 漸 擴 張 的 狀 況 下, 應 考 量 對 此 棲 地 進 行 經 營 管 理 宜 與 這 些 私 有 魚 塭 業 主 溝 通, 初 期 可 針 對 被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的 一 些 廢 棄 漁 塭, 利 用 水 位 的 維 持 與 水 文 的 管 理, 使 黑 面 琵 鷺 在 此 停 棲 的 機 會 增 加 長 期 也 許 可 使 用 獎 勵 的 方 式 使 漁 民 在 不 影 響 收 成 的 情 況 下 保 持 適 當 水 位, 使 黑 面 琵 鷺 有 更 多 在 此 棲 息 的 機 會 此 地 之 重 要 性 不 亞 於 頂 山, 雖 不 在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內, 但 管 理 單 位 應 及 早 重 視 此 一 與 魚 塭 業 主 溝 通 的 議 題, 並 以 積 極 的 態 度 來 打 造 本 區 的 願 景 本 地 位 於 國 家 公 園 內 兩 個 重 要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間, 國 家 公 園 在 此 與 業 主 溝 通 進 行 棲 地 操 作, 將 22

39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佔 地 利 之 便, 可 達 事 半 功 倍 的 效 果 惟 本 區 內 有 垃 圾 焚 化 爐, 其 對 棲 地 品 質 長 期 的 影 響 不 確 定 性 高, 值 得 後 續 追 蹤 ( 圖 3-2-6) 圖 土 城 棲 地 特 性 及 建 議 六 鰲 鼓 濕 地 本 區 為 台 糖 土 地, 但 由 嘉 義 林 區 管 理 處 及 雲 嘉 南 風 景 區 管 理 處 管 理, 近 年 來 該 地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逐 年 增 加, 有 機 會 成 為 黑 面 琵 鷺 的 主 要 棲 地 其 外 邊 的 外 傘 頂 洲 為 淺 灘, 可 提 供 廣 大 的 覓 食 空 間, 其 北 方 有 文 蛤 池, 亦 可 提 供 覓 食 機 會 此 處 10 公 里 範 圍 內 有 其 他 3 處 濕 地, 包 括 北 方 的 宜 梧 濕 地 成 龍 濕 地 及 南 方 的 朴 子 濕 地 鳥 類 在 這 些 濕 地 間 有 重 複 使 用 的 現 象, 可 結 合 不 同 管 理 單 位 將 這 些 濕 地 串 連 為 一 個 較 大 的 複 合 棲 地 鰲 鼓 濕 地 最 多 的 鳥 類 是 雁 鴨 水 鴨 鸕 鶿 紅 嘴 鷗 及 鷸 鴴 科 鳥 類, 由 於 有 防 汛 道 路 及 堤 防, 形 成 遊 客 與 鳥 之 間 有 適 當 阻 隔, 鳥 習 慣 人 的 存 在 而 可 就 近 觀 察 及 欣 賞, 適 合 發 展 觀 鳥 及 環 境 教 育 的 活 動 近 年 已 發 展 生 態 旅 遊, 遊 客 造 訪 率 高, 當 地 的 社 區 民 眾 也 積 極 參 與 社 區 營 造 旅 遊 及 解 說 作 業, 形 成 一 個 很 好 的 典 範 此 區 的 願 景 在 生 態 系 的 整 體 維 護, 黑 面 琵 鷺 在 此 生 態 系 的 角 色 應 須 重 視, 但 不 是 經 營 管 理 的 唯 一 物 種, 故 此 區 的 經 營 管 理 應 是 以 整 個 生 態 系 的 管 理 為 主 本 區 目 前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包 括 棲 地 品 質 劣 化 水 路 流 通 阻 塞 水 門 未 有 適 當 調 控 地 層 下 陷 魚 塭 部 份 堤 防 損 壞, 野 狗 及 家 犬 的 活 動 欠 缺 管 理 而 使 水 鳥 包 括 黑 面 琵 鷺 受 到 狗 群 的 威 脅 等 目 前 嘉 義 林 區 管 理 處 與 嘉 義 縣 政 府 有 共 識, 已 先 針 對 水 質 與 底 棲 生 物 進 行 調 查, 鳥 類 亦 有 委 託 調 查, 並 舉 辦 救 傷 演 練 有 關 對 於 本 區 可 維 持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數 量 的 願 景, 在 於 未 來 本 區 複 合 式 棲 地 整 體 所 營 造 的 成 效 來 決 定, 預 期 可 支 持 的 族 群 數 量 應 在 500 隻 左 右 ( 圖 3-2-7) 23

40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圖 鰲 鼓 棲 地 特 性 與 建 議 七 布 袋 本 區 為 鹽 田, 屬 公 有 地, 腹 地 廣 大, 曾 有 保 育 團 體 認 養, 進 行 經 營 管 理 吸 引 眾 多 水 鳥, 具 有 發 展 為 水 鳥 保 護 區 的 潛 力 極 高 近 年 來,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本 區 的 頻 度 增 加,2014 年 至 少 有 200 隻 以 上 的 族 群, 由 衛 星 追 縱 個 體 顯 示, 本 區 亦 為 黑 面 琵 鷺 北 返 過 程 中 重 要 的 停 棲 點 在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增 加 的 情 況 下, 若 針 對 本 區 進 行 有 效 的 經 營 管 理, 將 可 提 供 更 多 黑 面 琵 鷺 度 冬 的 機 會, 發 展 成 一 個 大 型 穩 定 的 度 冬 族 群 目 前 的 問 題 為 當 地 鹽 田 的 水 位 沒 有 適 當 的 管 理 控 制, 鄰 近 魚 塭 養 殖 戶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存 在 亦 不 關 心, 亦 無 管 理 單 位 關 心 此 議 題, 使 大 片 濕 地 價 值 無 法 發 揮 是 以 未 來 可 與 本 區 土 地 或 資 源 相 關 管 理 單 位 溝 通, 並 藉 助 當 地 保 育 團 體 參 與 社 區 營 造 及 保 育 教 育, 與 當 地 養 殖 戶 積 極 溝 通, 建 立 良 好 的 水 源 管 理 機 制, 維 持 本 區 濕 地 的 品 質 未 來 國 家 公 園 中 長 程 計 畫, 或 可 爭 取 將 此 區 納 入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 圖 3-2-8) 24

41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圖 布 袋 棲 地 特 性 與 建 議 八 學 甲 濕 地 學 甲 濕 地 是 近 年 來 黑 面 琵 鷺 在 度 冬 後 期 使 用 的 一 個 重 要 據 點,2014 年 數 量 亦 達 200 隻 以 上 本 區 面 積 大 於 100 公 頃, 部 份 因 地 層 下 陷 屬 農 民 休 耕 地, 其 他 屬 河 床 地 本 區 因 缺 乏 可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長 期 覓 食 之 環 境, 黑 面 琵 鷺 會 到 附 近 地 區 如 布 袋 頂 山 等 地 區 覓 食, 難 以 成 為 一 個 全 方 位 功 能 的 棲 地 是 以 未 來 若 考 量 對 此 地 的 營 造, 維 護 當 地 水 域 環 境,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較 佳 的 覓 食 機 會, 是 一 項 重 要 的 挑 戰 該 地 附 近 有 水 渠 通 道, 可 向 在 地 水 利 主 管 機 關 第 五 河 川 局 提 出 計 畫 申 請, 開 設 閘 門 提 供 水 源, 則 應 有 機 會 營 造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的 環 境 此 地 優 勢 是 有 在 地 保 育 團 體 可 以 投 入, 發 展 保 育 教 育 及 生 態 旅 遊, 同 時 也 可 與 在 地 民 眾 結 合 進 行 社 區 營 造, 並 與 鄰 近 地 區 大 學 合 作, 提 昇 作 業 能 力 雲 嘉 南 風 管 處 曾 在 此 設 置 涼 亭 等 遊 憩 設 施, 考 量 其 所 在 之 地 理 位 置, 與 周 遭 黑 面 琵 鷺 所 在 地, 如 布 袋 北 門 及 八 掌 溪 口 等 地 區, 亦 可 形 成 一 複 合 式 棲 地, 故 其 未 來 的 定 位 與 發 展, 值 得 進 一 步 關 注 ( 圖 3-2-9) 25

42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圖 學 甲 棲 地 特 性 與 建 議 九 茄 萣 及 永 安 濕 地 茄 萣 濕 地 為 近 年 來 新 興 重 要 度 冬 棲 地,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重 要 性, 未 來 如 同 高 雄 版 的 七 股 目 前 由 高 雄 市 政 府 建 設 並 面 臨 道 路 開 發 影 響 棲 地 環 境 的 隱 憂 如 何 維 護 現 有 狀 況 與 開 發 單 位 溝 通, 爭 取 對 黑 面 琵 鷺 最 大 的 利 益, 是 立 即 面 臨 的 挑 戰 本 區 優 勢 是 有 在 地 保 育 團 體 積 極 參 與 棲 地 保 護 與 鳥 類 調 查, 並 已 進 行 環 境 解 說 及 保 育 活 動 有 關 本 區 之 經 營 管 理, 其 水 源 的 維 護 及 閘 門 的 管 控 對 棲 地 的 品 質 與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有 極 大 的 關 聯 如 目 前 道 路 開 發 勢 在 必 行, 則 可 考 慮 在 道 路 下 方 進 行 涵 管 埋 設, 數 量 若 在 5 個 以 上 則 有 利 於 水 量 之 流 動 及 交 換 區 內 期 能 長 期 維 持 數 個 水 池, 並 有 不 同 水 位 深 淺 之 設 計, 以 利 食 源 之 維 護 及 黑 面 琵 鷺 之 覓 食 在 設 施 部 份, 現 有 之 賞 鳥 及 遊 客 中 心 的 設 置 仍 有 改 善 的 空 間 故 未 來 在 本 區 進 行 其 他 規 劃 及 建 設 時, 宜 廣 邀 各 方 專 家 參 與, 並 與 當 地 使 用 者 及 保 育 團 體 進 行 溝 通 及 合 作, 使 建 設 成 果 能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茄 萣 濕 地 的 特 性 多 屬 人 工 營 造 之 濕 地, 故 其 在 棲 地 的 經 營 及 改 善 過 程 中, 可 以 有 較 多 的 嘗 試 空 間 如 何 利 用 此 種 機 會 進 行 各 種 棲 地 營 造 及 改 善 試 驗, 並 就 所 營 造 出 不 同 棲 地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影 響 進 行 監 測 及 分 析, 綜 合 得 失 編 列 濕 地 經 營 管 理 手 冊 作 為 以 後 棲 地 經 營 之 參 考 本 地 南 邊 為 永 安 濕 地, 黑 面 琵 鷺 會 在 此 二 個 地 區 來 回 使 用, 形 成 複 合 型 棲 地 茄 萣 濕 地 面 臨 公 路 的 開 發, 永 安 濕 地 未 來 亦 面 臨 電 廠 興 建, 由 於 南 部 面 臨 電 力 緊 迫 的 問 題, 永 安 濕 地 面 臨 開 發 及 通 過 環 評 的 機 會 很 高, 勢 必 對 該 地 之 黑 面 琵 鷺 及 其 他 鳥 種 棲 息 空 間, 造 成 相 當 程 度 之 衝 擊 如 開 發 勢 在 必 行, 則 應 有 易 地 補 償 並 進 行 承 載 力 評 估 的 機 制, 以 保 有 原 有 棲 地 既 有 的 功 能 及 承 載 力, 達 到 保 護 該 地 原 有 預 期 族 群 的 數 量 以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停 棲 的 狀 況 來 看, 兩 地 環 境 若 經 營 管 理 得 宜, 且 在 現 有 周 遭 魚 塭 養 殖 狀 況 不 變 的 情 況 下, 應 可 維 繫 隻 黑 面 琵 鷺 個 體 在 此 度 冬 ( 圖 ) 26

43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圖 茄 萣 及 永 安 濕 地 特 性 分 析 及 建 議 參 棲 地 管 理 一 目 標 棲 地 管 理 係 針 對 物 種 棲 息 環 境 進 行 管 理, 使 其 適 合 物 種 棲 息 及 利 用, 管 理 的 手 段 會 因 為 目 標 不 同 而 有 差 異, 故 首 先 要 釐 清 管 理 的 目 標 係 針 對 單 一 物 種 多 個 物 種 或 生 態 系 由 於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需 使 用 大 面 積 之 水 域 環 境, 且 以 捕 魚 為 主, 屬 沿 海 生 態 系 淺 灘 環 境 中 食 物 鏈 高 層 的 鳥 種, 故 保 護 黑 面 琵 鷺 相 當 於 保 護 淺 灘 生 態 系, 因 此 黑 面 琵 鷺 可 稱 為 保 護 傘 物 種, 即 保 護 牠 即 可 保 護 其 他 在 同 樣 環 境 中 生 存 的 鳥 種 ( 表 3-2-1) 但 就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的 層 面 來 看, 在 台 灣 度 冬 最 主 要 的 管 理 目 標 在 保 護 或 營 造 其 食 物 資 源, 而 對 其 食 物 資 源 之 管 理 可 能 會 影 響 環 境 中 其 他 物 種, 一 般 在 自 然 環 境 中 此 種 影 響 可 能 不 明 顯 但 在 人 造 環 境 中 則 可 能 因 目 標 的 不 同 而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在 棲 地 管 理 執 行 單 位 的 部 份, 黑 面 琵 鷺 所 利 用 的 棲 地 包 含 公 有 地 及 私 有 地, 可 能 同 一 棲 地 涉 及 不 同 的 業 主, 若 在 國 家 公 園 的 範 圍 內, 宜 由 國 家 公 園 維 持 其 資 源 管 理 的 主 導 地 位, 協 調 各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的 分 工 合 作, 其 他 政 府 機 關 所 有 土 地, 可 透 過 協 商 撥 用 代 管 等 方 式 進 行 管 理, 有 時 亦 可 用 土 地 交 換 之 方 式 達 成 針 對 黑 面 琵 鷺 對 棲 地 及 食 物 要 求 進 行 經 營 管 理, 改 善 其 環 境 品 質, 並 調 控 其 族 群 成 長 在 國 家 公 園 外 的 區 域, 國 家 公 園 亦 可 主 動 扮 演 關 鍵 協 調 角 色, 使 黑 面 琵 鷺 所 停 棲 利 用 的 各 種 棲 地 能 有 一 致 性 的 經 營 目 標 而 黑 面 琵 鷺 目 前 覓 食 所 利 用 之 魚 塭 多 屬 私 人 所 有, 則 可 以 簽 約 或 其 他 管 道 來 維 持 友 善 的 養 殖 方 式,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食 源 有 些 重 要 的 私 有 地, 更 可 透 過 土 地 信 託 方 式 獲 得, 藉 民 間 組 織 保 育 團 體 來 進 行 管 理 棲 地 管 理 目 標 亦 可 依 據 棲 地 特 性 及 等 級 來 擬 定, 如 屬 於 國 際 級 濕 地 應 有 更 積 極 的 經 營 管 理 措 施 此 外, 棲 地 大 小 亦 非 目 前 應 關 注 的 重 點, 重 點 是 要 如 何 妥 善 經 營, 才 能 吸 引 多 樣 物 種 棲 息 唯 有 進 行 積 極 的 管 理 才 能 讓 原 本 的 棲 地 有 更 大 的 發 揮, 而 不 是 只 劃 一 個 保 護 區 範 圍 27

44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另 可 借 助 國 際 上 許 多 濕 地 的 管 理 經 驗, 就 與 黑 面 琵 鷺 的 相 關 性 而 言, 香 港 米 埔 的 經 營 管 理 值 得 作 為 借 鏡, 使 台 灣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管 理 朝 向 專 業 化 及 深 化 的 前 瞻 性 管 理 其 他 如 英 國 水 禽 基 金 會 (Wildfowl Trust) 所 管 理 的 濕 地, 雖 無 黑 面 琵 鷺 棲 息, 但 其 對 其 他 水 鳥 棲 息 環 境 之 營 造 及 管 理 亦 值 得 吾 人 學 習 二 棲 地 類 型 就 黑 面 琵 鷺 目 前 在 臺 灣 的 棲 息 環 境 而 言, 具 有 各 種 不 同 的 棲 地 類 型, 包 含 河 口 潮 間 帶 鹽 田 漁 塭 湖 泊 水 田 等 濕 地 環 境 根 據 不 同 的 棲 地 型 態, 各 有 不 同 的 專 業 及 技 術 來 營 造, 維 護 及 管 理 其 環 境 的 品 質 有 關 黑 面 琵 鷺 在 台 灣 使 用 天 然 環 境 覓 食 的 了 解 不 多, 故 有 必 要 針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天 然 環 境, 了 解 棲 地 的 品 質 及 潛 力 進 行 保 護 及 管 理, 以 因 應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擴 張 時 食 源 的 需 求 針 對 此 類 環 境 的 管 理 宜 順 其 自 然, 人 為 的 介 入 可 能 是 在 如 何 防 止 外 在 人 為 因 素 對 此 環 境 所 造 成 的 干 擾, 包 括 一 般 常 態 性 影 響 如 污 水 排 放 人 為 活 動 之 管 控 等 及 非 常 態 性 影 響 如 面 臨 大 型 工 程 建 設 時, 其 減 輕 及 防 範 措 施 等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環 境 多 屬 人 工 環 境, 可 針 對 其 棲 息 及 覓 食 的 需 求 進 行 改 善 或 營 造 在 鹽 田 部 份, 需 改 善 水 質 的 鹽 度 及 調 控 水 域 環 境 的 水 位, 以 利 黑 面 琵 鷺 及 水 鳥 的 棲 息 在 廢 棄 魚 塭 部 份, 可 透 過 公 家 單 位 規 劃 後 進 行 整 理 在 農 田 和 魚 塭 鑲 嵌 棲 地, 目 前 僅 知 在 宜 蘭 地 區 黑 面 琵 鷺 會 利 用 農 田 休 耕 後 的 水 域 環 境, 範 圍 規 模 較 小, 族 群 量 不 多, 其 後 續 對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的 承 載 潛 力 值 得 進 一 步 了 解 此 外, 黑 面 琵 鷺 在 南 遷 或 北 返 過 程 中, 過 境 族 群 常 會 暫 時 停 留 在 部 分 河 口 濕 地, 尤 其 是 在 台 灣 中 部 地 區, 包 括 大 肚 溪 口 大 城 濕 地, 未 來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擴 張 後 亦 有 機 會 被 常 態 性 使 用, 故 這 些 濕 地 的 特 性 與 黑 面 琵 鷺 的 關 聯 亦 值 得 關 注 三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已 經 達 到 2000 隻, 需 評 估 台 南 地 區 是 否 飽 和, 要 思 考 未 來 10 年 20 年 的 願 景 並 要 考 慮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增 加 是 否 會 影 響 其 他 水 鳥, 或 是 影 響 魚 塭 經 營 甚 至 跳 脫 只 關 注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的 迷 思, 看 到 更 深 入 的 面 向, 引 發 大 眾 關 心 鳥 類 生 存 的 福 祉, 落 實 對 整 個 濕 地 生 態 系 的 保 護 四 濕 地 保 育 法 目 前 主 要 的 棲 息 地 已 分 別 被 劃 成 國 家 公 園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或 國 家 濕 地, 各 依 不 同 法 令 進 行 不 同 程 度 的 保 護 及 管 理 但 未 來 濕 地 保 育 法 施 行 後, 其 所 訂 定 的 各 濕 地 保 育 利 用 計 畫 會 影 響 到 整 個 濕 地 的 經 營 管 理, 應 注 意 其 保 育 利 用 計 畫 內 容 與 執 行 與 未 來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管 理 計 畫 的 磨 合 五 魚 塭 養 殖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環 境 為 淺 水 域 環 境, 經 常 利 用 私 人 魚 塭 由 於 西 南 沿 海 文 蛤 虱 目 魚 等 淺 坪 式 養 殖 魚 塭 於 冬 季 收 成 後, 採 取 放 低 水 位 曝 池 的 方 式, 水 位 降 低 到 20 公 分 以 下, 水 中 尚 留 存 的 小 魚 小 蝦, 無 形 中 成 為 黑 面 琵 鷺 的 食 物 來 源 因 此, 養 殖 漁 業 若 是 萎 縮 掉, 將 會 對 黑 面 琵 鷺 產 生 不 利 影 響 是 否 有 足 夠 的 食 物 提 供, 是 黑 面 琵 鷺 在 此 度 冬 族 群 增 加 的 瓶 頸 28

45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文 蛤 養 殖 魚 種 多 樣 且 數 量 多, 池 水 較 淺, 收 成 後, 下 雜 魚 較 多, 有 利 於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至 於 虱 目 魚 養 殖, 傳 統 的 淺 坪 式 已 越 來 越 少, 目 前 虱 目 魚 養 殖 是 專 一 養 殖, 池 水 較 深, 另 還 會 消 毒, 殺 死 很 多 非 經 濟 物 種, 不 利 於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由 於 近 年 來 文 蛤 經 濟 效 益 提 升, 所 以 文 蛤 養 殖 池 增 加, 虱 目 魚 相 對 減 少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食 源 而 言 是 有 利 的, 但 是 否 可 提 供 其 覓 食 機 會, 則 視 漁 民 態 度 選 擇 收 成 時 間 及 曝 池 方 式 而 定 是 以 如 何 影 響 此 類 養 殖 魚 塭 的 經 營 管 理 十 分 重 要, 可 以 考 慮 以 里 山 里 海 的 精 神 來 操 作 如 養 殖 魚 塭 的 漁 作 方 式 對 黑 面 琵 鷺 琵 有 利, 可 讓 其 維 持 原 有 的 方 式 另 可 和 其 他 漁 民 溝 通, 鼓 勵 他 們 從 事 有 利 於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的 曝 池 方 式, 調 整 水 位 深 度, 不 要 一 次 完 全 放 乾, 讓 低 水 位 維 持 一 段 時 間 若 是 漁 民 無 損 失 或 可 接 受 損 失, 應 該 較 易 達 成 協 議 若 成 效 有 限, 未 來 可 針 對 對 黑 面 琵 鷺 友 善 的 魚 塭, 導 入 遊 客 消 費, 帶 來 收 益 來 達 成 協 議 此 外, 亦 可 編 列 經 費 給 予 獎 勵 如 黑 面 琵 鷺 飛 到 私 人 魚 塭 棲 息 覓 食, 漁 民 錄 到 或 拍 攝 到 黑 面 琵 鷺 在 自 家 魚 塭 的 覓 食 證 明, 可 以 依 據 棲 息 天 數 給 予 不 同 程 度 的 獎 勵 在 各 魚 塭 區 部 分, 東 魚 塭 區 為 鄰 近 黑 面 琵 鷺 的 魚 塭 區, 目 前 的 漁 作 方 式 對 黑 面 琵 鷺 並 不 友 善, 建 議 台 南 市 政 府 下 次 換 約, 讓 承 租 戶 進 行 對 黑 面 琵 鷺 友 善 的 養 殖 方 式 至 於 土 城 的 廢 棄 魚 塭, 沒 有 養 殖 的 需 求, 水 可 以 維 持 更 久 的 時 間, 故 可 獎 勵 這 些 魚 塭 的 業 主 進 行 友 善 魚 塭 之 維 護 另 就 藉 放 魚 及 養 魚 增 加 黑 面 琵 鷺 食 物 來 源 的 手 段 而 言, 香 港 米 埔 的 經 驗, 一 周 放 2 次 魚, 一 次 500 公 斤, 以 增 加 黑 面 琵 鷺 的 食 源 在 台 灣 黑 面 琵 鷺 目 前 覓 食 魚 種 類, 主 要 包 括 豆 仔 魚 及 吳 郭 魚, 或 可 利 用 適 當 場 域, 如 鹽 田 或 廢 棄 魚 塭, 進 行 魚 源 養 殖 研 究, 包 含 魚 類 成 長 期 適 合 體 型 等, 在 必 要 時 如 意 外 或 緊 急 狀 況, 可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食 源 六 棲 地 營 造 由 於 黑 面 琵 鷺 可 利 用 的 自 然 棲 地, 多 已 為 人 開 發 利 用, 針 對 黑 面 琵 鷺 所 進 行 的 棲 地 營 造, 應 力 求 尊 重 自 然 為 導 向, 而 不 是 全 然 仿 造 人 工 魚 塭 濕 地 價 值 的 發 揮 無 論 是 河 口 鹽 田 或 魚 塭, 最 重 要 者 是 水 路 及 渠 道 管 理 棲 地 營 造 計 畫 及 改 善 宜 有 專 門 單 位 及 人 員 來 負 責, 並 應 進 行 經 營 管 理 試 驗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內, 棲 地 營 造 部 分, 應 針 對 核 心 生 態 區 優 先 辦 理, 尤 其 是 七 股 主 棲 地 及 四 草 皆 是 國 際 級 濕 地, 未 來 可 結 合 鄰 近 區 域 如 土 城 地 區 等 的 資 源, 加 強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與 食 源 經 營 管 理 的 操 作 另 在 國 家 公 園 外 的 區 域, 主 管 機 關 可 依 濕 地 保 育 法 提 出 濕 地 計 畫 書 同 步 進 行 營 造, 如 茄 萣 地 區 目 前 面 臨 施 工 的 挑 戰, 應 可 藉 此 機 會 化 危 機 為 轉 機, 作 為 濕 地 經 營 管 理 的 先 驅 七 監 測 為 了 維 護 棲 地 的 品 質 及 了 解 環 境 的 影 響, 針 對 黑 面 琵 鷺 所 利 用 之 區 域 進 行 持 續 性 的 監 測 是 有 必 要 的, 故 監 測 項 目 應 包 括 生 物 因 子, 如 魚 類 及 藻 類 等, 及 環 境 因 子 如 氣 溫 水 位 及 鹽 度 等 就 監 測 地 點 的 選 擇 而 言, 應 包 含 主 棲 地 及 重 要 覓 食 場 域 之 監 測, 可 根 據 歷 年 觀 察 結 果, 選 擇 黑 面 琵 鷺 在 不 同 場 域 及 棲 地 型 態 中 常 出 現 的 覓 食 熱 點 針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食 性, 主 要 覓 食 的 種 類 吳 郭 魚, 及 豆 仔 魚 (5-6 種 ) 等 進 行 監 測 並 可 就 兩 者 的 特 性, 如 吳 郭 魚 比 較 耐 汙 染 環 境, 豆 仔 魚 屬 迴 游 性 魚 種, 對 水 29

46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質 之 要 求 較 高, 與 所 測 得 之 環 境 因 子 進 行 比 較, 做 為 環 境 指 標 及 食 源 管 理 的 依 據 在 漁 類 資 源 監 測 的 部 分, 如 可 行, 宜 考 量 在 主 棲 地 及 四 草 訂 定 規 範, 適 度 開 放 魚 獲 鼓 勵 民 間 成 立 協 會, 由 民 間 自 行 管 理, 並 核 發 釣 魚 或 漁 獲 證 照, 登 錄 魚 獲, 管 理 處 可 從 旁 輔 導 監 督, 並 可 同 時 監 測 魚 類 資 源,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最 有 利 之 覓 食 機 會 另 就 棲 地 安 全 及 健 康 疾 病 方 面 而 言, 可 結 合 其 他 相 關 疾 病 或 防 檢 機 關, 形 成 一 個 專 案 執 行 計 劃, 確 保 黑 面 琵 鷺 度 冬 棲 地 的 安 全 另 有 漁 民 表 示 曾 發 生 魚 塭 水 質 檢 驗 不 合 格, 經 查 證 係 潟 湖 毒 魚 的 水 經 由 潮 溝 流 入 魚 塭, 影 響 魚 塭 水 質 檢 驗 的 結 果, 此 亦 顯 示 由 於 各 區 域 的 水 可 藉 由 潮 溝 流 通, 因 此 水 質 監 測 相 當 重 要, 尤 其 是 在 四 草 及 主 棲 地 為 黑 面 琵 鷺 最 重 要 的 棲 地, 水 質 監 測 勢 在 必 行 在 監 測 人 力 部 分, 若 主 管 機 關 的 人 力 有 限, 亦 可 結 合 民 間 資 源 進 行 監 測, 如 賞 鳥 人 士 可 以 做 第 一 線 的 觀 察 回 報 此 外, 國 家 公 園 有 14 個 家 園 守 護 圈 計 畫, 可 以 結 合 守 護 圈 的 力 量 協 助 進 行 監 測 工 作 八 工 作 坊 及 經 營 管 理 手 冊 國 家 公 園 可 依 據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現 況, 編 撰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手 冊, 作 為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的 參 考 並 定 期 舉 辦 經 營 管 理 工 作 坊, 提 升 經 營 管 理 專 業 與 效 能 項 目 內 容 表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管 理 之 綱 要 目 標 棲 地 類 型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濕 地 保 育 法 魚 塭 養 殖 棲 地 營 造 監 測 物 種 特 性 棲 地 特 性 法 令 保 護 國 外 經 驗 土 地 權 屬 公 私 協 力 自 然 棲 地 人 為 棲 地 切 割 零 星 化 濕 地 功 能 退 化 過 境 棲 地 是 否 飽 和? 未 來 10 年 20 年 願 景 數 量 以 外 的 面 向 保 育 利 用 計 畫 養 殖 種 類 曝 池 方 式 里 山 里 海 鼓 勵 獎 勵 放 魚 養 魚 以 自 然 棲 地 為 導 向 水 路 渠 道 管 理 國 家 公 園 內 外 模 式 生 物 因 子 氣 溫 水 位 鹽 度 等 開 放 釣 魚, 魚 類 監 測 結 合 民 間 資 源 賞 鳥 人 士 回 報 肆 黑 面 琵 鷺 最 高 數 量 預 期 在 與 會 及 受 訪 人 員 預 期 臺 灣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時, 有 6 人 預 期 隻 是 最 普 遍 的 想 法, 隻 則 有 5 人 次 之, 而 對 其 願 景 則 有 越 多 越 好 及 順 其 自 然 兩 種 意 見 各 有 3 人 ( 圖 ) 30

47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如 果 把 多 多 益 善 者 歸 為 預 期 5000 隻 以 上, 而 順 其 自 然 者 歸 為 預 期 5000 隻 以 下, 則 5000 隻 以 上 有 12 人,5000 隻 以 下 有 11 人, 兩 者 相 近, 較 保 守 者 因 認 為 食 源 及 棲 地 問 題 可 能 限 縮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的 擴 張, 以 現 階 段 的 棲 地 狀 況 要 對 應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的 擴 張 是 一 個 很 大 挑 戰 較 樂 觀 者 則 期 望 未 來 更 積 極 的 保 護 與 營 造 棲 地, 以 維 繫 黑 面 琵 鷺 在 台 灣 各 地 多 處 的 分 布 及 各 地 皆 保 有 一 定 的 族 群, 可 以 減 低 族 群 因 環 境 改 變 所 造 成 滅 絕 的 風 險 此 外 有 人 希 望 透 過 黑 面 琵 鷺 促 使 大 眾 珍 惜 這 塊 濕 地 環 境, 亦 即 關 心 濕 地 的 功 能 與 環 境 而 非 只 重 視 其 數 量 的 成 長 另 有 學 者 根 據 過 去 肉 毒 桿 菌 中 毒 個 體 的 標 本 取 樣, 透 過 基 因 的 變 異 程 度 推 測 過 去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波 動 的 趨 勢, 約 在 萬 隻 左 右, 故 其 預 測 未 來 全 球 族 群 數 量 應 在 此 一 範 圍 內 若 以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全 球 度 冬 分 布 的 狀 況 台 灣 約 占 六 成 來 估 計, 則 在 臺 灣 度 冬 數 量 當 在 6000 隻 以 內 另 亦 有 學 者 從 適 合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的 觀 點 來 看, 可 乘 載 的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上 限 應 不 超 過 3000 隻 至 於 黑 面 琵 鷺 是 否 會 在 臺 灣 度 夏 及 繁 殖, 有 5 人 表 示 順 其 自 然 即 可 因 國 外 長 期 研 究 顯 示, 有 些 候 鳥 在 族 群 數 量 增 加 分 布 變 廣 時, 若 環 境 適 宜, 部 分 度 冬 族 群 會 變 成 留 鳥 留 在 當 地 繁 殖 在 臺 灣 西 南 沿 海 有 大 白 鷺 繁 殖 的 記 錄, 亦 有 觀 察 顯 示 在 台 南 地 區 有 大 白 鷺 中 白 鷺 築 巢 這 些 與 黑 面 琵 鷺 共 域, 且 生 活 條 件 類 似 候 鳥 習 性 的 轉 變, 說 明 臺 灣 夏 季 的 環 境 也 可 能 適 合 黑 面 琵 鷺, 如 果 台 灣 濕 地 環 境 能 維 持 現 況 以 上 的 品 質, 未 來 不 排 除 黑 面 琵 鷺 有 在 臺 灣 繁 殖 的 可 能 人 數 多 多 益 善 隻 以 上 隻 隻 隻 3000 隻 以 下 順 其 自 然 圖 與 會 及 受 訪 人 員 對 在 臺 灣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的 預 期 與 願 景 伍 普 查 機 制 公 私 協 力 普 查 的 數 據 沒 有 一 個 絕 對 值 與 期 望 值, 如 何 透 過 規 劃 與 調 查 方 法 越 趨 近 正 確 值, 是 大 家 的 目 標 因 普 查 是 多 個 團 體 同 時 進 行, 協 調 不 易, 容 易 產 生 資 料 認 定 的 誤 差, 故 在 數 量 估 算 時 宜 保 守 估 計 31

48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目 前 參 與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普 查 工 作 的 相 關 單 位 包 括 公 家 機 關 如 國 家 公 園 及 林 務 局, 民 間 團 體 包 括 中 華 鳥 會 各 地 鳥 會 及 各 保 育 團 體, 宜 建 立 協 調 溝 通 管 道 或 成 立 平 台 整 合 調 查 結 果 並 發 展 出 一 套 機 制, 將 所 得 成 果 由 參 與 者 共 同 發 表 陸 生 態 旅 遊 就 台 江 國 家 地 區 具 有 發 展 潛 力 的 生 態 資 源 而 言 ( 圖 ), 黑 面 琵 鷺 為 最 具 特 色 的 物 種, 在 此 度 冬 的 族 群 量 為 全 球 第 一 大 的 族 群, 本 身 極 具 生 態 價 值, 對 於 國 外 的 觀 光 客 亦 具 有 吸 引 力 惟 黑 面 琵 鷺 出 現 在 台 灣 或 台 江 有 其 季 節 性, 且 所 有 的 物 件 都 有 一 個 所 謂 的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早 期 欣 賞 黑 面 琵 鷺 的 人 潮 多, 遊 覽 車 百 輛, 風 光 數 年, 後 逐 漸 衰 落, 現 可 能 僅 及 當 年 的 百 分 之 五 大 眾 欣 賞 黑 面 琵 鷺 的 風 潮 不 若 以 往 且 各 地 現 今 都 在 發 展 地 方 特 色, 黑 面 琵 鷺 的 風 采 更 被 稀 釋 故 在 熱 度 褪 去 及 新 興 景 點 增 加 後, 造 成 遊 客 量 快 速 遞 減 的 結 果 因 此, 發 展 生 態 旅 遊 不 要 僅 主 打 黑 面 琵 鷺, 另 可 開 始 思 考 不 同 元 素 的 包 裝 及 兼 顧 其 他 資 源 面 的 潛 力, 例 如 廟 宇 文 化 五 營 元 素 虱 目 魚 漁 塭 體 驗 拔 蔥 趣 等 等 元 素 的 結 合 台 江 地 區 許 多 濕 地 具 有 淡 鹹 水 環 境 特 質, 可 觀 察 到 適 應 此 種 生 態 環 境 的 種 類, 如 柴 掌 蜻 蜓 台 江 蟬 螢 火 蟲 等 昆 蟲 蛙 類 魚 蝦 貝 類 及 招 潮 蟹 等 其 他 海 洋 資 源, 如 烏 魚 土 龍 土 魠 魚 鯨 豚 亦 是 可 以 發 展 的 特 色 未 來 可 將 黑 面 琵 鷺 與 其 他 動 物 結 合, 在 不 同 季 節 發 展 其 特 色, 例 如 特 有 種 台 灣 招 潮 蟹 在 夏 季 的 活 動 可 與 黑 面 琵 鷺 冬 季 的 活 動 互 補, 建 構 成 全 年 解 說 的 材 料 在 黑 面 琵 鷺 北 返 時, 仍 可 持 續 吸 引 遊 客 造 訪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又 台 江 除 擁 有 豐 富 的 自 然 資 源 外, 亦 具 有 深 厚 的 文 化 底 蘊 在 生 態 旅 遊 的 發 展 上, 將 台 江 內 海 與 台 灣 早 期 沿 海 貿 易 開 發 史 與 沉 船 等 事 件 等 結 合, 有 其 歷 史 意 義 故 宜 發 掘 台 江 地 區 文 化 底 蘊, 增 添 其 歷 史 的 意 義 及 趣 味, 轉 化 為 解 說 教 材 增 加 遊 憩 深 度 而 就 時 間 尺 度 而 言, 解 說 題 材 之 台 江 歷 史 除 溯 及 台 南 早 期 開 發 過 程 外, 亦 可 將 近 年 來 主 棲 地 之 背 景 原 開 發 計 畫 七 股 工 業 區 開 發 案 及 濱 南 工 業 區 的 抗 爭 歷 程 一 併 納 入, 以 利 民 眾 了 解 黑 面 琵 鷺 與 民 眾 共 度 的 保 育 歷 程 就 發 展 生 態 旅 遊 而 言, 在 地 化 極 為 重 要 建 議 設 計 與 黑 面 琵 鷺 及 濕 地 環 境 相 關 的 不 同 生 態 旅 遊 遊 程, 包 括 吸 引 不 同 消 費 能 力 客 層 的 遊 程, 提 高 來 客 率 及 當 地 收 益 提 升 當 地 居 民 保 育 資 源 的 意 願 及 投 入 保 育 黑 面 琵 鷺 的 行 列 鼓 勵 漁 民 冬 季 延 長 魚 塭 曝 池 時 間, 吸 引 鳥 類 前 來 覓 食, 協 助 或 輔 導 此 類 環 境, 成 為 愛 鳥 人 士 前 來 欣 賞 的 場 所, 同 時 結 合 消 費, 帶 動 當 地 收 入, 達 成 雙 贏 另 可 就 黑 面 琵 鷺 高 知 名 度 的 形 象, 開 創 更 多 市 場 價 值, 可 考 量 將 黑 面 琵 鷺 營 造 成 當 地 或 台 南 市 的 標 誌 或 吉 祥 物, 結 合 文 化 創 意, 引 入 對 環 境 友 善 之 企 業 合 作, 發 展 以 黑 面 琵 鷺 為 主 之 各 項 文 創 產 品, 吸 引 觀 光 客 消 費 並 將 部 分 營 利 所 得 回 饋 地 方, 進 行 黑 面 琵 鷺 之 保 育 工 作 在 遊 憩 品 質 部 分, 可 對 生 態 旅 遊 業 者 進 行 標 章 認 證 機 制, 以 維 護 及 提 升 旅 遊 業 者 品 質, 包 括 服 務 及 遊 客 體 驗 品 質 在 解 說 品 質 部 分, 可 與 教 育 體 系 結 合, 提 昇 解 說 教 育 之 深 度 及 影 響 就 環 境 及 設 施 品 質 而 言, 生 態 旅 遊 所 利 用 之 水 域 環 境 應 注 意 水 質 整 治 在 賞 鳥 設 施 部 分, 可 參 照 英 國 水 禽 基 金 會 的 範 例, 在 濕 地 選 擇 熱 點 建 設 半 封 閉 式 的 廊 道, 提 供 遊 客 就 近 欣 賞 的 機 會, 又 有 阻 隔 減 少 對 鳥 的 干 擾 另 為 增 加 保 育 黑 面 琵 鷺 之 財 源, 宜 考 量 於 賞 鳥 地 點 或 設 施 酌 收 費 用 然 而, 台 灣 的 國 家 公 園 設 施 以 往 極 少 收 費, 不 似 國 外 的 國 家 公 園 有 收 入 園 費 及 設 施 使 用 32

49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費 等, 台 灣 民 眾 已 習 慣 無 收 費 之 模 式 但 台 灣 近 年 來 經 濟 成 長 停 滯, 國 家 財 政 困 難, 將 面 臨 保 育 工 作 預 算 緊 縮 的 困 境 故 現 宜 針 對 收 費 方 案 預 做 規 劃, 並 考 量 試 辦, 以 為 因 應 圖 台 南 地 區 發 展 與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生 態 旅 遊 之 特 性 及 潛 力 柒 保 育 教 育 就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教 育 之 推 廣 ( 表 3-2-2), 宜 有 因 時 因 地 制 宜 之 考 量, 不 宜 專 注 於 單 一 或 某 類 物 種 ( 黑 面 琵 鷺 或 水 鳥 ) 保 育 教 育 內 容, 除 針 對 黑 面 琵 鷺 或 其 他 水 鳥 外, 應 加 強 對 水 文 環 境 多 樣 物 種 生 態 系 功 能 等 的 重 視 針 對 保 育 教 育 教 案 的 發 展, 在 地 主 管 機 關 如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及 特 有 生 物 研 究 保 育 中 心 除 提 供 分 發 教 案 給 黑 面 琵 鷺 所 在 地 的 學 校 外, 更 可 主 動 規 劃 及 出 擊, 積 極 發 展 入 校 解 說 及 帶 領 戶 外 教 學, 並 應 強 調 教 育 對 行 為 改 變 的 效 力, 進 行 持 續 追 蹤 近 年 來, 鳥 類 攝 影 的 成 果, 常 為 人 對 鳥 類 產 生 興 趣 的 媒 介, 有 利 於 大 眾 對 鳥 的 認 知 及 保 育 工 作 的 推 展, 值 得 肯 定 及 推 廣 但 有 時 眾 人 聚 集 長 期 駐 守, 使 用 長 33

50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鏡 頭 攝 影, 亦 有 時 播 放 鳥 音 誘 鳥 進 行 拍 攝, 這 些 行 為 皆 會 對 鳥 類 造 成 干 擾, 故 須 對 此 類 行 為 進 行 宣 導 及 規 範 在 與 民 間 合 作 部 分, 為 讓 生 態 解 說 工 作 參 與 層 面 的 提 升, 宜 考 量 調 整 現 原 的 組 織 及 系 統 及 慣 用 的 模 式 台 南 當 地 保 育 團 體 在 鳥 類 觀 察 及 濕 地 解 說 上 累 積 了 多 年 的 經 驗, 故 可 與 在 地 保 育 團 體 形 成 策 略 聯 盟, 除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內 現 行 的 解 說 教 育 外, 並 可 和 國 家 公 園 外 黑 面 琵 鷺 所 在 地 的 其 他 民 間 團 體 進 行 合 作, 發 展 並 提 升 保 育 教 育 的 深 度 與 廣 度 在 解 說 人 員 培 訓 部 分, 解 說 人 員 之 專 業 與 熱 忱 之 培 養 宜 有 專 業 管 道 維 護 提 供 教 材, 出 版 書 刊 作 為 生 態 解 說 及 保 育 教 育 的 參 考 表 發 展 與 黑 面 琵 鷺 相 關 之 保 育 教 育 應 注 意 之 事 項 項 目 內 容 教 育 目 標 強 調 教 育 對 行 為 改 變 的 效 力 教 育 策 略 原 有 的 組 織 和 系 統 習 慣 模 式 要 改 變 因 時 因 地 制 宜 教 育 內 容 黑 面 琵 鷺 或 水 鳥 水 文 環 境 多 樣 物 種 生 態 系 功 能 教 學 方 式 政 府 單 位 主 動 分 發 教 案 給 學 校 發 展 入 校 解 說 及 帶 領 戶 外 教 學 民 間 合 作 重 用 當 地 保 育 團 體 與 範 圍 外 保 育 團 體 策 略 聯 盟 人 員 培 訓 解 說 人 員 之 專 業 與 熱 忱 宜 有 專 業 管 道 維 護 出 版 專 書 作 為 生 態 解 說 及 保 育 教 育 的 參 考 34 捌 疾 病 管 制 在 人 畜 共 通 的 疾 病 上, 人 往 往 被 認 為 最 重 要, 所 以 是 由 人 醫 來 主 導 ( 衛 福 部 ), 優 先 考 量 人 類 的 福 祉 故 2015 年 初, 發 生 黑 面 琵 鷺 因 肉 毒 桿 菌 中 毒 事 件, 其 中 有 一 隻 個 體 同 時 檢 驗 出 禽 流 感, 當 時 因 國 內 因 缺 乏 隔 離 設 備 ( 負 壓 動 物 室 ) 及 無 應 變 措 施, 故 該 個 體 雖 經 救 活, 仍 因 缺 乏 隔 離 及 安 全 運 送 設 施, 而 面 臨 處 以 安 樂 死 的 命 運 ( 表 3-2-3) 由 於 負 壓 動 物 室 需 要 經 費 及 人 力 去 維 持, 未 來 主 管 單 位 可 與 擁 有 此 類 設 施 就 近 的 大 學 相 關 獸 醫 體 系 結 合, 訂 定 負 壓 動 物 舍 的 緊 急 使 用 方 式 原 則 及 收 費 此 外, 在 2003 年 及 2015 年 所 發 生 的 黑 面 琵 鷺 肉 毒 桿 菌 中 毒 事 件, 經 探 討, 可 能 與 冬 季 乾 旱 缺 水, 加 上 日 夜 溫 差 大, 死 亡 動 物 屍 體 在 無 氧 水 域 孳 生 肉 毒 桿 菌, 引 起 魚 群 中 毒 死 亡, 被 黑 面 琵 鷺 誤 食, 導 致 黑 面 琵 鷺 中 毒 死 亡 由 於 黑 面 琵 鷺 所 在 環 境, 包 含 養 殖 魚 塭 棄 養 魚 塭 濕 地 河 口 灘 地 等, 棲 地 變 異 性 大 疾 病 風 險 高 針 對 整 個 大 環 境, 需 進 行 棲 地 安 全 檢 視 工 作, 民 間 多 期 待 政 府 能 夠 重 視 此 問 題 此 一 議 題 涵 蓋 範 圍 大, 相 關 機 構 多, 統 合 不 易 國 家 公 園 目 前 可 就 其 範 圍 內 環 境 及 族 群 優 先 進 行 監 測 可 選 擇 在 四 草 或 七 股 地 區 對 環 境 因 子 如 水 質 及 水 溫 監 測 及 對 黑 面 琵 鷺 個 體 捕 捉 進 行 疾 病 監 測 並 可 考 量 比 照 國 外 模 式 設 置 繫 放 站, 有 利 於 較 大 數 量 個 體 的 捕 捉, 又 若 能 結 合 地 方 保 育 團 體 參 與, 則 可 發 展 為 常 態 性 工 作, 對 捕 獲 個 體 除 了 解 疾 病 狀 況 外, 另 可 上 標 追 蹤, 增 進 對 其 生 活 史 的 了 解

51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此 外, 針 對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及 鄰 近 關 鍵 地 區, 黑 面 琵 鷺 及 其 他 瀕 臨 絕 種 的 物 種, 國 家 公 園 可 主 動 與 相 關 中 央 部 會 縣 市 政 府 動 物 或 人 類 疾 病 管 理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民 間 團 體 等, 設 立 溝 通 連 繫 網, 建 立 緊 急 救 援 及 應 變 機 制 有 關 禽 流 感, 則 為 所 有 鳥 類 及 人 類 所 需 面 對 的 共 同 問 題, 應 積 極 聯 合 其 他 機 關 辦 理 有 關 健 康 維 護 及 疾 病 防 治 計 畫 表 黑 面 琵 鷺 面 臨 疾 病 威 脅 之 因 應 項 目 內 容 溝 通 連 繫 網 國 家 公 園 中 央 部 會 動 物 或 人 類 疾 病 管 理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縣 市 政 府 民 間 團 體 棲 地 安 全 維 護 黑 面 琵 鷺 所 在 環 境 安 全 檢 視 四 草 或 七 股 環 境 因 子 監 測 設 置 繫 放 站 對 黑 面 琵 鷺 個 體 進 行 疾 病 監 測 疾 病 研 究 計 畫 整 合 型 有 關 健 康 維 護 及 疾 病 防 治 計 畫 與 就 近 大 學 獸 醫 系 結 合, 訂 定 負 壓 動 物 籠 舍 緊 急 使 用 方 式 及 原 則 救 援 順 位 宜 與 人 的 福 祉 等 同 考 量 玖 社 區 營 造 黑 面 琵 鷺 使 用 的 區 域, 很 多 為 魚 塭 由 於 養 殖 中 的 魚 塭 水 位 通 常 較 深, 黑 面 琵 鷺 無 法 停 留 及 棲 息, 因 此 黑 面 琵 鷺 和 漁 民 的 衝 突 不 多, 故 目 前 漁 民 對 黑 面 琵 鷺 多 持 正 面 或 中 性 態 度 但 未 來 黑 面 琵 鷺 數 量 如 持 續 增 加, 對 於 可 用 魚 塭 的 需 求 亦 會 增 加, 應 有 如 何 因 應 的 對 策 ( 圖 ) 根 據 FAO 估 計, 海 洋 漁 業 資 源 逐 漸 枯 竭, 未 來 養 殖 漁 業 會 持 續 增 加, 原 適 合 黑 面 琵 鷺 的 天 然 或 人 為 濕 地 可 能 被 開 發 為 成 魚 塭, 且 目 前 漁 民 養 殖 種 類 及 方 式 隨 著 市 場 價 值 轉 變, 如 淺 坪 虱 目 魚 養 殖 方 式 改 為 高 生 產 量 的 深 水 養 殖 方 式, 或 原 本 養 殖 虱 目 魚, 現 改 為 養 經 濟 價 值 較 高 的 文 蛤 因 此 推 動 對 黑 面 琵 鷺 或 鳥 類 友 善 養 殖 魚 塭 的 重 要 性 將 更 彰 顯, 與 漁 民 積 極 溝 通 勢 在 必 行 要 達 到 理 想 效 果 的 方 式, 不 是 祈 求 漁 民 被 動 的 配 合, 而 是 爭 取 漁 民 的 認 同, 了 解 養 殖 環 境 與 保 育 工 作, 可 和 諧 共 存, 其 對 環 境 的 重 要 且 永 續 存 在, 主 動 支 持 及 參 與 守 護 家 園 與 物 種 的 保 育 工 作 故 如 何 鼓 勵 社 區 參 與, 應 為 未 來 亟 需 努 力 的 目 標 至 於 有 關 社 區 保 育 的 工 作, 未 來 可 打 造 里 海 經 營 管 理 模 式 的 願 景 鼓 勵 在 地 漁 民 養 殖 與 生 態 結 合, 發 展 出 無 毒 養 殖 對 生 態 環 境 友 善 的 產 業, 例 如 無 毒 文 蛤 的 養 殖, 除 提 高 經 濟 效 益 外, 其 收 成 後 留 下 的 下 雜 魚 亦 有 利 於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此 外, 有 關 魚 塭 經 營 可 行 之 友 善 方 案, 除 建 議 漁 民 冬 季 延 長 魚 塭 曝 池 時 間, 留 下 20 公 分 的 尾 水, 提 供 黑 面 琵 鷺 前 來 覓 食 外 另 可 調 整 整 池 頻 度, 以 往 漁 民 每 年 整 池 一 次, 但 現 在 漁 民 為 增 加 收 益, 持 續 養 殖, 二 到 三 年 才 整 理 一 次, 故 黑 面 琵 鷺 可 使 用 的 魚 塭 減 少, 可 鼓 勵 或 建 議 漁 民 回 復 以 往 魚 塭 每 年 整 池 一 次 的 頻 度, 增 加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的 機 會 但 有 部 分 漁 民 顧 慮, 水 位 降 低, 吸 引 黑 面 琵 鷺 前 來, 可 能 會 增 加 海 洋 弧 菌 等 病 菌 傳 染 魚 塭 的 風 險, 影 響 漁 民 主 動 的 意 願 與 配 合 的 程 度, 故 未 來 針 對 此 一 問 題, 亦 需 進 行 了 解 及 因 應 35

52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魚 塭 有 利 於 黑 面 琵 鷺 覓 食 之 經 營 管 理, 漁 民 可 能 蒙 受 的 損 失, 政 府 可 以 採 取 補 助 及 獎 勵 的 方 式, 或 協 助 其 開 發 在 地 相 關 產 品, 或 營 造 在 地 遊 憩 的 機 會, 發 展 生 態 旅 遊, 增 加 其 收 益, 以 為 補 償 及 鼓 勵 針 對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目 前 已 進 行 友 善 魚 塭 目 標 工 作 上, 國 家 公 園 發 展 的 黑 琵 牌 淺 坪 魚 塭 虱 目 魚 罐 頭 仍 處 於 構 想 與 小 規 模 試 驗 階 段, 若 想 要 大 量 推 廣, 漁 民 實 際 收 入 及 消 費 市 場 的 接 受 程 度, 皆 是 需 要 考 慮 的 問 題 如 民 眾 願 意 接 受 及 支 持 消 費, 則 可 克 服 漁 民 收 入 問 題, 維 繫 其 友 善 魚 塭 的 運 作 因 此 在 利 用 友 善 黑 面 琵 鷺 之 虱 目 魚 罐 頭 推 動 保 育 方 案 中, 要 得 到 社 會 大 眾 的 認 同 及 支 持, 可 增 加 發 展 其 他 周 邊 產 品 的 附 加 價 值, 及 收 集 或 創 作 引 起 大 眾 消 費 意 願 的 故 事 包 括 罐 頭 醃 製 過 程 中 所 需 要 的 鹽, 或 醃 製 過 程 中 所 需 要 的 番 茄 等, 前 者 是 台 江 的 重 要 元 素 之 一, 後 者 是 七 股 當 地 的 產 業 等, 皆 可 納 入 使 社 會 大 眾 不 僅 增 加 對 友 善 環 境 魚 罐 頭 的 消 費, 並 有 意 願 光 顧 當 地 環 境 周 邊 的 產 品 讓 社 區 感 受 到 保 護 黑 面 琵 鷺 的 過 程 其 實 就 是 讓 自 身 社 區 產 業 永 續 發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此 外, 亦 可 開 始 思 考 如 何 結 合 社 區 居 民 轉 化 成 公 民 科 學 家 的 角 色, 藉 助 其 參 與 或 協 助 對 環 境 品 質 的 監 測 及 濕 地 生 物 資 料 的 收 集, 在 此 過 程 中, 學 習 對 永 續 環 境 的 認 同, 並 增 加 對 社 區 營 造 的 向 心 力 所 得 成 果 亦 可 提 供 生 態 旅 遊 的 題 材, 及 拓 展 體 驗 的 機 會 圖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與 社 區 營 造 的 關 連 壹 拾 國 際 交 流 可 辦 理 國 際 研 討 會 或 工 作 坊, 並 持 續 進 行, 將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成 果 宣 揚 國 際, 並 研 擬 對 本 種 未 來 保 育 的 願 景 或 可 形 成 輪 流 辦 理 的 機 制, 邀 請 有 黑 面 琵 鷺 棲 息 所 在 地 的 各 國 參 加, 尤 其 是 主 要 的 繁 殖 地 所 在 如 韓 國 及 中 國 等, 其 他 度 冬 地 區 如 36

53 第 三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日 本 香 港 及 越 南 等, 討 論 的 議 題 台 灣 可 著 力 於 普 查 繫 放 棲 地 營 造 監 測 環 境 教 育 生 態 旅 遊 等 議 題 壹 拾 壹 研 究 工 作 黑 面 琵 鷺 研 究 除 基 礎 資 料 收 集 外, 因 應 其 族 群 在 此 地 的 生 存 及 擴 張, 對 棲 地 實 際 的 經 營 管 理 也 很 重 要, 未 來 應 該 增 加 此 方 面 的 研 究, 著 重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食 源 的 經 營, 並 探 討 影 響 黑 面 琵 鷺 環 境 承 載 力 的 因 素 另 針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福 祉 及 其 與 所 在 環 境 中 生 態 系 的 關 聯 如 棲 地 切 割 及 功 能 退 化 等, 長 期 全 面 性 的 整 合 型 計 畫 對 環 境 中 不 同 面 向 進 行 了 解, 是 有 必 要 目 前 宜 先 整 合 歷 年 已 有 的 棲 地 資 料, 並 持 續 了 解 黑 面 琵 鷺 在 度 冬 地 活 動 擴 散 及 食 性 概 況 此 外 亦 須 加 強 對 黑 面 琵 鷺 天 然 覓 食 棲 地 的 調 查, 了 解 黑 面 琵 鷺 之 原 生 環 境, 維 護 天 然 食 源, 並 為 天 然 濕 地 生 態 系 的 保 護 提 供 參 考, 以 因 應 私 有 養 殖 漁 塭 經 營 管 理 的 不 確 定 性 ( 圖 ) 由 於 黑 面 琵 鷺 有 少 數 個 體 在 臺 灣 度 夏, 其 未 來 的 發 展 值 得 關 注 與 追 蹤 另 在 頂 山 地 區 可 能 有 輕 航 機 活 動 開 發 的 壓 力, 其 對 黑 面 琵 鷺 及 本 區 鳥 類 產 生 的 影 響 亦 有 待 進 行 研 究 來 因 應 另 本 種 在 度 冬 區 所 面 臨 社 會 與 經 濟 面 的 威 脅 與 挑 戰 亦 須 了 解, 應 發 展 出 整 合 型 的 保 育 研 究 計 畫, 綜 合 生 物 社 會 與 經 濟 不 同 的 面 向, 結 合 專 家 保 育 團 體 及 社 區 的 參 與 及 合 作, 達 到 多 贏 的 保 育 目 標 此 外 黑 面 琵 鷺 繫 放 追 蹤 有 利 於 對 棲 地 利 用 生 活 史 及 遷 移 的 路 線 與 行 為 的 了 解, 可 做 為 經 營 管 理 的 參 考, 值 得 持 續 進 行 另 有 關 繫 放 的 效 率 包 括 捕 捉 方 法 技 術 色 環 標 記 調 查 人 力 資 源 資 料 處 理 與 交 流 亦 很 重 要, 仍 有 許 多 進 步 的 空 間 另 未 來 若 有 餘 力, 亦 可 與 國 際 合 作, 針 對 黑 面 琵 鷺 整 體 福 祉 進 行 研 究, 了 解 其 在 繁 殖 地 的 概 況 及 其 與 渡 冬 地 的 關 連 最 後 除 將 歷 年 對 黑 面 琵 鷺 的 研 究 成 果 整 理 出 版 專 書, 提 供 未 來 發 展 的 參 考 外, 並 對 未 來 擬 進 行 的 研 究 能 有 整 合 及 深 入 的 規 劃, 期 所 得 資 料 更 能 彰 顯 對 本 種 的 了 解 及 保 育 的 成 效 基 礎 研 究 繫 放 保 育 研 究 經 營 管 理 國 際 合 作 出 版 專 書 調 查 天 然 覓 食 環 境 方 法 技 術 食 源 繁 殖 地 與 度 冬 地 之 關 聯 歷 年 研 究 成 果 覓 食 策 略 與 食 性 色 環 標 記 效 果 專 家 保 育 團 體 社 區 跨 領 域 整 合 性 研 究 水 域 水 文 管 理 生 活 史 研 究 指 南 活 動 與 行 為 繫 放 站 養 殖 魚 塭 管 理 遷 移 路 線 度 夏 個 體 的 追 蹤 繁 殖 地 繫 放 環 境 承 載 長 期 及 整 合 性 研 究 環 境 開 發 的 影 響 及 干 擾 圖 黑 面 琵 鷺 未 來 研 究 工 作 的 方 向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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