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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次 禪 修 手 冊 2009 台 灣 法 雨 道 場 編 印 僅 供 禪 修 者 參 考 之 用

2 目 次 一 課 誦 三 寶 讚 2 念 佛 解 說 念 法 解 說 念 僧 解 說 吉 祥 經 4 三 十 八 種 吉 祥 事 勝 利 經 三 十 二 身 分 死 隨 念 6 慈 經 7 寶 經 8 慈 願 11 三 皈 依 12 正 授 八 戒 12 回 向 14 八 戒 戒 相 15 十 戒 之 效 益 與 免 難 十 善 之 效 益 與 十 不 善 之 障 難 離 十 戒 與 十 戒 之 生 起 根 業 受 二 修 禪 修 行 的 四 大 優 先 32 禪 修 初 步 ( 前 方 便 ) 33 十 波 羅 蜜 35 禪 修 期 間 的 十 波 羅 蜜 適 合 修 禪 地 點 36 靜 坐 須 知 36 安 般 念 ( 入. 出 息 念 ) 修 法 要 點 39 觀 入. 出 息 念 之 ` 觸 ' 之 修 法 要 點 41 出 入 息 念 三 摩 地 42 四 界 分 別 觀 46 九 住 心 49 修 禪 的 增 上 緣 49 行 禪 50 臥 禪 與 立 禪 50 行 腳 八 大 覺 知 51 八 大 人 念 52 五 根 及 平 衡 五 根 53 五 蓋 及 其 對 治 54 對 治 散 亂 的 方 法 55 七 覺 支 與 七 邪 覺 支 55 修 習 六 根 56 勤 修 身 至 念 ( 身 念 住 ) 十 功 德 57 修 習 毘 婆 舍 那 禪 觀 的 益 處 57 慈 心 的 修 習 悲 心 的 修 習 58 喜 心 的 修 習 捨 心 的 修 習 59 修 習 八 風 吹 不 動 60 修 道 次 第 61 道 次 第 之 利 益 與 免 障 難 69 從 根 源 省 思 使 用 四 資 具 70 平 常 用 功 71 懺 悔 / 請 求 原 諒 73 止 禪 與 觀 禪 的 差 別 74 呼 吸 止 觀 的 差 別 75 易 定 及 不 易 定 時 間 參 考 77 善 惡 分 明 77 修 道 之 省 思 要 點 78 四 念 處 的 實 修 與 利 益 79 四 念 住 ( 表 ) 80 凡 夫 時 時 觀 察 / 出 家 人 時 時 觀 察 82 勸 勉 82 1

3 2 課 誦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 歸 依 彼 世 尊 阿 羅 漢 等 正 覺 南 摩 達 色 巴 鵝 瓦 多 阿 拉 哈 多 三 媽 三 菩 達 色 ( 念 三 遍 ) 皈 依 世 尊 阿 羅 漢 正 等 正 覺 者 ( 三 遍 ) 三 寶 讚 如 此, 他 成 為 世 尊 是 : 1 阿 羅 漢 2 正 等 正 覺 者 3 明 行 足 4 善 逝 5 世 間 解 6 無 上 士 調 禦 丈 夫 7 天 人 師 8 佛 9 世 尊 法 是 世 尊 1 1 善 說 2 自 見 3 即 時 4 來 見 5 返 照 6 智 者 可 各 自 證 知 的 善 行 道 者 是 世 尊 的 聲 聞 眾, 2 正 直 行 道 者 是 世 尊 的 聲 聞 眾, 3 正 理 行 道 者 是 世 尊 的 聲 聞 眾, 4 和 敬 行 道 者 是 世 尊 的 聲 聞 眾, 即 是 四 雙 八 輩, 這 是 世 尊 的 聲 聞 眾, 值 得 供 養 值 得 款 待 值 得 奉 施 值 得 合 掌 禮 敬,* 在 世 間 無 上 的 福 田 ======================================================================================================= 念 佛 解 說 一 阿 羅 漢 ( Araham, 應 供 應 ) 1. 他 離 一 切 惡 2. 他 破 煩 惱 賊 3. 他 斷 生 死 輪 迴 4. 他 值 得 人 天 供 養 5. 他 無 秘 密 行 惡 二 正 等 正 覺 者 ( Sammasambuddho, 正 遍 知, 正 覺 知 一 切 法 的 人 ) 1. 他 未 得 到 引 導 而 圓 滿 自 悟 2. 他 遍 知 諸 苦 法, 斷 絕 諸 集 法, 證 得 諸 滅 法, 修 習 諸 道 法 三 明 行 足 ( Vijjacaranasampanno, 具 足 智 慧 與 德 行 的 人 ) 1. 他 的 明 具 足 ( 三 明 : 宿 命 明 他 心 明 漏 盡 明 ), 所 以 一 切 神 通 智 慧 圓 滿 2. 他 的 行 具 足 ( 十 五 行 : 戒 律 儀 防 護 根 門 飲 食 知 量 勤 修 覺 寤 瑜 珈 信 慚 愧 多 聞 精 進 念 慧 色 界 四 種 禪 ), 所 以 慈 悲 圓 滿, 能 廣 利 眾 生 四 善 逝 ( Sugato, 善 淨 行 的 人 ) 1. 他 行 中 道 行, 沒 有 斷 見 常 見 或 極 端 苦 樂 行 2. 他 善 說 真 實 有 利 益 的 法 五 世 間 解 ( Lokavidu, 徹 底 認 識 世 間 的 人 ) 1. 他 瞭 解 世 間, 其 緣 起, 息 滅 及 導 向 息 滅 之 道 2. 他 從 所 有 層 面 瞭 解 眾 生 眾 生 業 行 眾 生 世 間 六 無 上 士 調 禦 丈 夫 ( Anuttaro purisadamma-sarathi, 受 調 禦 者 的 無 上 導 師 ) 1. 他 馴 服 人 非 人 畜 生, 以 溫 和 訓 練 嚴 厲 訓 練 以 及 溫 和 與 嚴 厲 訓 練 ( 軟 硬 兼 施 ) 2. 他 向 未 調 禦 者 宣 說 種 種 法, 鼓 勵 他 們 邁 向 聖 道

4 七 天 人 師 ( Sattha devamanussanam, 天 人 的 導 師 ) 他 以 現 世 來 世 勝 義 諦, 引 領 有 情 度 諸 苦 厄 八 佛 ( Buddho, 覺 悟 的 人 ) 1. 他 證 悟 解 脫 痛 苦 的 究 竟 智 慧 2. 他 覺 悟 四 聖 諦, 也 令 他 人 瞭 解 四 聖 諦 九 世 尊 ( Bhagava, 一 切 眾 生 中 最 尊 貴 的 人 ) 1. 他 具 最 勝 之 德, 一 切 眾 生 之 最 上, 值 得 尊 敬 2. 他 分 別 種 種 道 果, 破 了 煩 惱, 抵 達 苦 的 邊 際 3. 他 破 了 貪 瞋 癡 一 切 惡 法 念 法 解 說 一 善 說 (svakkhato), 佛 陀 說 的 法, 初 善 中 善 後 善, 善 美 的 不 顛 倒 的 趣 入 解 脫 的 二 自 見 (sanditthiko 親 見 現 見 ), 因 為 證 得 這 出 世 間 法, 所 以 信 他 人 可 去 ( 見 證 ), 證 得 之 後, 以 省 察 智 自 己 親 見 到 為 自 見 (SA.1.20./I,43.) 三 無 時 (akaliko), 關 於 自 己 的 給 予 果 是 沒 有 時 間 ( 的 間 隔 ), 亦 即 立 刻, 就 這 樣 無 時 間 ( 的 間 隔 ), 為 即 時 ) (SA.1.20./I,43.) 四 來 見 (ehipassiko), 證 道 是 存 在 的, 不 是 空 虛 的, 值 得 邀 請 人 一 起 來 見 證 五 返 照 (opanayiko;opaneyyiko), 火 已 燒 到 自 己 的 衣 頭, 也 可 置 之 不 理, 自 心 值 得 帶 近 來, 為 返 照 )(Vism.217.;Nd 2 A.CS:pg.84.;cf. SA.1.20./I,43.) 六 智 者 可 各 自 證 知 (paccattam veditabbo vibbuhi), 行 者 修 道 得 果 證 滅 皆 是 自 知 自 證 念 僧 解 說 一 善 行 道 者 (supatipanno), 賢 聖 僧 是 依 佛 陀 善 說 的 法 與 律 而 行 道 的 聲 聞 眾 二 正 直 行 道 者 (ujupatipanno), 賢 聖 僧 身 正 直 口 正 直 意 正 直 地 行 道 三 正 理 行 道 者 (bayapatipanno), 賢 聖 僧 依 正 理 (baya 指 八 正 道 ) 而 正 當 行 道 四 和 敬 行 道 者 (samicipatipanno), 賢 聖 僧 具 有 身 和 同 住 口 和 無 諍 意 和 同 悅 戒 和 同 修 見 和 同 解 利 和 同 均 的 六 和 敬 精 神, 世 間 無 與 倫 比 的 和 合 眾 四 雙 八 輩 的 僧 伽, 是 佛 陀 的 賢 聖 弟 子, 值 得 供 養 供 奉 奉 施 合 掌 敬 禮, 為 無 上 諸 福 利 益 的 增 長 處 一 值 得 供 養 (ahuneyyo), 賢 聖 僧 值 得 受 供 養 飲 食 衣 服 臥 具 醫 藥 等 資 身 用 品, 僧 伽 接 受 供 品, 施 者 可 得 大 善 果 報 二 值 得 款 待 (pahuneyyo;ahuvaniyo), 供 奉 物 值 得 奉 獻 賢 聖 僧, 他 們 也 適 宜 去 接 受 三 值 得 奉 施 (dakkhineyyo), 值 得 施 予 賢 聖 僧 施 主 相 信 佈 施 得 善 果 ; 施 主 由 於 無 貪 無 瞋 無 癡 的 淨 施, 可 得 大 善 果 報 四 值 得 合 掌 禮 敬 (abjalikaraniyo), 賢 聖 僧 如 法 如 律 行 道, 值 得 受 世 人 兩 手 放 在 頭 上 的 合 掌 禮 敬 憶 念 賢 聖 僧 甚 深 之 德, 那 時 心 不 被 貪 瞋 癡 糾 纏, 降 伏 恐 懼, 忍 痛 苦, 得 喜 樂, 尊 敬 順 從 於 僧 伽, 得 廣 大 清 淨 的 信 心 * 在 世 間 無 上 的 福 田 : 在 三 界 中, 增 長 無 能 相 比 的 福 報 之 處 3

5 吉 祥 經 如 是 我 聞 1, 一 時, 世 尊 在 舍 衛 城,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爾 時, 於 後 夜 分 2, 容 貌 絕 妙 的 天 人 3, 光 明 遍 照 祇 園 精 舍, 他 向 世 尊 接 近, 親 近 敬 禮 世 尊 後 4, 站 在 一 邊 5 站 在 一 邊 的 天 人, 以 偈 問 世 尊 : 許 多 天 人 及 人 類, 思 考 吉 祥, 祈 求 平 安, 請 開 示, 最 上 吉 祥 ( 世 尊 說 :) 1 勿 親 近 愚 者, 4 住 處 應 適 宜, 2 應 親 近 智 者, 5 昔 時 曾 作 福, 3 敬 可 尊 敬 者, 此 事 最 吉 祥 6 自 持 正 誓 願, 此 事 最 吉 祥 7 8 博 學 善 工 巧, 9 善 學 諸 律 儀, 10 口 出 善 言 語, 此 事 最 吉 祥 11 孝 順 父 母 親, 12 愛 護 妻 與 子, 13 做 事 不 雜 亂, 此 事 最 吉 祥 佈 施 行 正 道, 16 扶 助 諸 親 戚, 17 行 為 無 可 責, 此 事 最 吉 祥 遠 離 離 諸 惡, 20 勿 飲 食 酒 類, 21 不 放 逸 正 法, 此 事 最 吉 祥 恭 敬 與 謙 虛, 知 足 與 感 恩, 26 適 時 聞 佛 法, 此 事 最 吉 祥 忍 耐 及 恭 順, 29 參 見 諸 沙 門, 30 適 時 論 正 法, 此 事 最 吉 祥 熱 心 與 梵 行 ( ), 33 證 悟 諸 聖 諦, 34 親 自 證 涅 槃, 此 事 最 吉 祥 35 雖 接 觸 世 法, 心 寂 不 動 搖, 無 憂. 染 38 安 穩, 此 事 最 吉 祥 已 作 如 此 類, 處 處 皆 不 敗, 隨 處 得 安 樂, 此 等 最 吉 祥 4 1 如 是 我 聞 :evam me sutam, 如 此, 被 我 聽 聞 可 譯 成 : 我 這 樣 聽 說, 阿 難 ( 結 集 經 典 的 口 述 者 ) 確 實 這 樣 聽 聞 由 他 自 己 親 耳 自 佛 陀 說 法, 或 者 親 自 從 聞 法 者 轉 述 中 所 聽 到 的 2 後 夜 分 :Pacchimayama (pacchima 最 後 +yama 夜 分 ), ( 一 夜 三 分 的 ) 最 後 夜 分 (2am~6am), 凌 晨 3 諸 天 人 談 十 二 年 什 麼 吉 祥? 沒 有 結 論 因 此, 帝 釋 天 王 派 天 子 (devaputta), 來 問 世 尊 吉 祥 法 4 敬 禮 世 尊 後 : KhA.116. : Bhagavantam abhivadetvati Bhagavantam vanditva panamitva namassitva( 行 禮 鞠 躬 敬 禮 世 尊 後 ) 敬 禮, 日 譯 作 : 挨 拶 (aisatzu) 5 站 在 一 邊 :KhA.117.: 不 在 後 面, 不 在 正 前 面, 不 太 近, 不 太 遠, 不 在 長 草 中, 不 在 逆 風 處, 不 在 下 處, 不 在 高 處, 已 避 免 這 些 過 失, 稱 為 站 在 一 邊 依 照 相 應 部 注 (SA.1.1.Ogha 暴 流 ) 說, 退 坐 一 邊 要 避 免 六 種 身 體 的 距 離 :1. 不 太 遠 (atiduram) 2. 不 太 近 (accasannam) 3. 不 在 上 風 (uparivatam) 4. 不 在 高 方 (unnatappadesam) 5. 不 在 正 對 面 (atisammukham) 6. 不 在 後 面 (atipaccha) 太 遠 則 雜 訊 多 ( 聽 不 清 楚 ), 太 近 則 會 互 相 撞 擊, 在 上 風 則 散 發 體 味, 在 高 方 則 不 尊 重, 在 正 對 面 則 眼 對 眼 接 觸, 在 後 面 則 要 伸 展 脖 子

6 吉 祥 經 三 十 八 種 吉 祥 事 01. 勿 親 近 愚. 惡 者 愚 者 不 可 思 惟 而 思 惟 之, 不 可 論 說 而 論 說 之, 不 可 行 者 而 修 習 之 2. 應 親 近 智. 善 者 智 者 : 智 者 是 無 怖 畏 災 難 橫 禍 之 事 ( 除 非 是 過 去 造 惡 之 報 ) 他 能 善 思 惟 善 說 善 作, 於 過 見 過 有 過 悔 改 向 人 悔 過 3. 尊 敬 值 得 尊 敬 者 ( 指 聖 者 -- 見 註 解 書 ) 4. 選 擇 適 宜 的 居 住 環 境, 指 有 四 眾 (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 住 處, 可 做 功 德 處 5. 過 去 世 曾 經 親 近 佛 陀 和 辟 支 佛 (KhA.133.) 雜 阿 含 1000 經 : 自 所 修 功 德, 後 世 善 知 識 6. 自 持 正 誓 願 : 即 四 攝 事 的 利 行 : 無 戒 立 戒, 無 信 令 信, 慳 者 令 捨, 惡 智 令 建 立 正 智 (KhA.134.; 雜 阿 含 668 經 ) 7. 對 佛 法 及 無 過 失 的 在 家 法 博 學 多 聞 8. ( 謀 生 用 的 ) 任 何 手 工 藝 (hatthakosallam) 27. 忍 了 再 忍, 乃 至 於 沒 有 該 忍 的 還 要 忍 古 言.. 家 財 萬 貫 不 如 一 技 在 身 28. 恭 順 受 教 容 易 受 勸 告 為 恭 順 (sovacassata) ( 出 家 眾 則 做 袈 裟 及 染 袈 裟 等 ) 29. 參 訪 沙 門, 供 養 修 福 問 法. 決 疑 沙 門 : 在 此 9. 調 伏 身 語 意 指 佛 陀 的 出 家 弟 子, 或 已 止 息 煩 惱 者 10. 口 出 善 言 語, 指 離 妄 語 兩 舌 惡 口 30. 適 時 論 法, 能 更 深 入 法 義 綺 語, 及 善 於 表 達 佛 法 經 集 31. 全 心 全 意 投 入 修 善 (Sn.3-3./vv ): (1) 說 善 語 (2) 說 合 法 之 語, 不 說 非 法 之 語 (3) 說 可 愛 32. 梵 行 : 離 淫 慾 KhA 梵 的 行 為, 諸 梵 天 的 語, 不 說 不 可 愛 語 (4) 說 真 實 語, 不 說 行 為, 稱 為 梵 行 (brahmacariyam), 優 良 的 行 為 虛 妄 語 之 稱 KhA 梵 行 : 沒 有 ( 男 女 ) 淫 欲, 及 具 足 沙 門 法 ) 11. 孝 順 侍 候 生 父 生 母 侍 候 父 母, 包 括 洗 腳 推 拿 按 摩 洗 澡, 給 予 四 事 供 養 及 儲 備 ) 12. 愛 護 照 料 諸 親 生 孩 子 ( 包 括 兒 子 與 女 兒, KhA.138.) 和 諸 妻 子 13. 做 事 不 紊 亂, 井 然 有 序 14. 自 己 的 財 產 能 布 施 給 他 人 15. 行 正 道..dhammacariya( 法 行 ) 是 指 十 善 業 道 16. 親 戚 有 被 濟 助 親 戚 指 與 父 母 有 血 緣 關 係 的 親 戚, 乃 至 七 世 之 父 祖 17. 行 為 盡 責, 不 被 智 者 責 備 吉 祥 經 注 (KhA.5-11./p.142.).. 遠 離 離 諸 惡.. 遠 離.. 遠 避 離 諸 惡.. 有 情 以 放 棄 或 避 開 來 棄 離 ( 殺 盜 邪 淫 妄 語 之 惡 ) 小 義 釋 注 (Nd 2 A.CS:pg.10.).. 遠 離.. 遠 離 享 樂 離.. 沒 有 享 樂 20. 不 飲 酒 不 用 麻 醉 藥 品 21. 修 善 不 放 逸 不 疏 忽 為 不 放 逸 ( 與 正 念 不 分 離 ) 22. 恭 敬, 即 敬 重 性 (Garukatabbam garum karoti) 23. 謙 遜, 謙 卑 24. 知 足 於 衣 服 飲 食 醫 藥 臥 具 25. 感 恩 圖 報 能 記 憶 的 不 管 小 恩 大 恩 ( 佛 說 世 間 兩 種 人 難 得 : 知 恩 報 恩 )(A.2.11./I,87.) 26. 適 當 時 候 聽 聞 佛 法 在 此, 註 解 書 說.. 適 當 時 候 指 意 亂 (uddhacca 掉 舉 ) 情 迷 (kamavitakkadinam 欲 尋 等 ) 時, 其 時 可 以 聞 法 得 樂 33. 曉 了 四 聖 諦 ( 苦 苦 因 苦 滅 苦 滅 之 方 ) 34. 親 證 涅 槃, 毀 滅 貪. 瞋. 癡 35. 接 觸 世 法, 即 面 對 八 風 ( 利 衰 譽 毀 稱 譏 樂 苦 ), 心 不 動 搖 Vin.Mv.I,185. (=A.6.55./III,379.).. 恰 如 堅 石 山, 不 為 風 所 動, 如 此 色 味 聲, 香 及 所 有 觸, 可 意 不 意 法, 皆 不 為 激 動 心 安 住 解 脫, 只 隨 觀 壞 滅 36. 無 憂.. 指 漏 盡 煩 惱 37. 無 染.. 心 離 貪 瞋 癡 之 垢 染 38. 安 穩 : 無 畏 無 不 幸 的 事 5

7 6 勝 利 經 ( 身 敗 壞 經 ) 行 住 坐 臥, 或 前 彎 後 仰, 這 些 都 是 身 軀 的 動 作 身 軀 是 由 筋 骨 接 合, 塗 皮 肉, 包 薄 皮, 看 不 見 真 相 腸 胃 肝 膀 胱 心 肺 腎 和 脾 ; 涕 唾 汗 油 血 關 節 滑 液 膽 汁 和 脂 (ㄓ) 肪 還 有, 從 九 竅 中, 經 常 流 出 不 淨 : 從 眼 中 流 出 眼 屎, 從 耳 中 流 出 耳 屎, 從 鼻 流 出 鼻 涕, 從 口 中 有 時 吐 膽 汁, 有 時 吐 痰,( 有 時 ) 從 身 軀 出 汗 還 有, 頭 顱 的 窟 窿, 裝 滿 腦 髓, 愚 人 由 於 無 知, 才 會 認 為 它 是 好 東 西 身 軀 一 旦 倒 斃, 浮 腫 發 青, 被 丟 在 墳 場, 親 人 不 再 理 睬 狗 豺 狼 狐 狸 蛆 ( ㄑ ㄩ) 烏 鴉 禿 鷹 和 其 他 生 物, 都 來 吃 它 世 間 有 智 慧 的 比 丘, 聽 了 佛 陀 的 話, 就 會 完 全 理 解 身 軀, 因 為 他 看 到 了 真 相 這 個 ( 活 體 ) 就 像 那 個 ( 屍 體 ), 那 個 ( 屍 體 ) 就 像 這 個 ( 活 體 ); 裡 裡 外 外, 拋 棄 對 身 軀 的 渴 望 吧! 世 間 有 智 慧 的 比 丘 摒 棄 了 欲 望 和 貪 染, 獲 得 無 死 的 寧 靜, 達 到 無 死 的 涅 槃 需 要 照 料 的 這 個 具 有 兩 隻 腳 的 ( 身 軀 ) 是 不 淨 的 臭 的, 充 滿 各 種 臭 味, 到 處 流 湯 具 有 這 樣 ( 齷 齪 的 ) 的 身 軀, 還 自 以 為 了 不 起, 輕 視 別 人, 這 種 人 是 一 無 所 見 經 集 Sn.1-11.Vijayasuttam 勝 利 經 (CS:vv ;PTS:vv /p.34.) 三 十 二 身 分 在 此 身 有 : 1 髮 2 毛 3 爪 4 齒 5 皮 ; 6 肉 7 筋 8 骨 9 髓 10 腎 ; 11 心 12 肝 13 肋 膜 14 脾 15 肺 ; 16 腸 17 腸 間 膜 18 胃 中 物 19 糞 20 腦 ; 21 膽 汁 22 痰 23 膿 24 血 25 汗 26 脂 肪 ; 27 淚 28 油 29 唾 液 30 涕 31 關 節 液 32 尿 ( 台 語..1. 髮 ( 頭 鬃 thau 5 cang) 2. 毛 ( 身 軀 毛 sin khu mo) 3. 爪 ( 指 甲 cing 2 kah) 4. 齒 ( 喙 齒 chui 3 khi 2 ) 10. 腎 ( 腰 子 io ci 2 ) 26. 脂 肪 (chi hong) 27. 淚 ( 目 屎 bak 8 sai 2 ) 29. 唾 ( 喙 瀾 chiu 3 nua 7 ) 30. 涕 ( 鼻 水 phinn 7 cui 2 )) 死 隨 念 我 的 生 命 是 不 久 的, 我 的 死 亡 是 永 久 的, 我 必 然 會 死, 我 的 生 命 以 死 結 束, 我 的 生 命 是 不 確 定 的, 我 的 死 是 必 然 的 不 久 啊! 真 的! 這 個 身 體 將 躺 在 地 上, 將 捨 棄 心 識 離 去, 如 同 無 用 的 朽 木 一 切 眾 生 必 死, 過 去 曾 死, 未 來 將 死, 我 也 一 樣 將 會 死, 對 此 我 沒 有 懷 疑

8 慈 經 1. 若 要 得 到 寂 靜, 應 該 善 巧 於 作 利 益 : 1 能 幹 2 正 直 3 坦 誠 4 好 教 ( ) 5 柔 軟 6 不 驕 傲 ; 2. 7 知 足 8 易 扶 養 9 少 俗 務 10 生 活 簡 樸 ; 11 寂 靜 諸 根 12 聰 明 13 不 粗 魯 14 不 耽 溺 俗 家 ; 不 應 該 犯 智 者 會 指 責 的 任 何 小 過 失 ( 他 應 該 發 願 :) 願 一 切 有 情 快 樂 與 安 穩! 願 他 們 自 得 其 樂! 4. 無 論 什 麼 有 呼 吸 的 眾 生, 會 驚 慌 的 或 是 穩 固 的, 沒 有 遺 漏 ; 無 論 體 型 長 的 大 的 或 中 等 的, 短 的 細 的 或 者 粗 的, 5. 無 論 可 見 的 或 者 不 可 見 的, 住 在 遠 的 或 者 近 的, 無 論 已 生 的 或 將 生 的, 願 一 切 有 情 自 得 其 樂! 6. 願 他 不 互 相 欺 瞞, 願 他 無 論 在 任 何 地 方, 不 輕 視 任 何 人, 願 他 不 要 互 相 盼 望 對 方 受 苦, 而 忿 怒 或 反 擊 7. 好 像 母 親 隨 時 保 護 與 她 相 依 為 命 的 獨 子 一 樣, 同 樣 地, 他 也 對 一 切 已 生 的 ( 眾 生 ) 修 習 無 量 ( 的 慈 心 ) 8. 他 應 該 對 一 切 世 界 修 習 無 量 的 慈 心 : 無 論 上 方 下 方 與 橫 方, 沒 有 障 礙 仇 恨 和 敵 意 9. 無 論 站 著 走 著 坐 著 或 躺 著, 只 要 他 沒 睡 著, 應 當 守 住 ( 慈 ) 念, 這 就 是 所 謂 的 梵 住 10. 不 墮 入 邪 見, 持 戒 並 且 具 有 智 見 ; 降 伏 對 欲 樂 的 貪 愛, 他 必 定 不 再 睡 臥 在 母 胎 中 註 解 ((((( (((((((( 願 一 切 眾 生 無 瞋 無 怨 無 苦 無 災 厄 )))))))))))))))))) 能 幹.. 包 括 正 直 ( 不 詐 ) 與 坦 誠 ( 不 誑 ), 具 有 此 特 質 可 精 鍊 於 辦 事, 或 精 鍊 於 辦 道 攝 受 六 根 :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收 斂, 不 耽 溺 於 欲 望 不 粗 魯 : 不 粗 暴, 不 急 躁, 行 為 細 膩, 謹 言 慎 行, 語 言 圓 融 不 耽 溺 俗 家 : 在 家 人 不 耽 溺 居 住 處 ( 俗 家 ); 比 丘 則 不 貪 戀 在 家 人 的 利 養, 及 攀 緣 在 家 人 會 驚 慌 的 : 即 會 被 驚 嚇 的, 與 有 渴 愛 有 怖 畏 是 同 義 詞 穩 固 的.. 即 穩 定 的, 與 斷 諸 渴 愛 斷 諸 怖 畏 的 阿 羅 漢 是 同 義 詞 邪 見 : 錯 誤 的 見 解, 可 以 造 成 自 他 的 痛 苦 惡 見 甚 至 有 導 致 下 一 生 投 生 於 三 惡 道 的 潛 在 危 機 持 戒 : 在 家 眾 受 持 五 戒 八 戒 ; 比 丘 受 持 227 戒 戒 有 清 涼 義, 使 身 口 意 三 業 熱 惱 止 息 智 見 : 觀 察 身 心 現 象 的 無 常 ( 沒 有 永 恆 ) 苦 ( 壓 迫 ) 無 我 ( 沒 有 永 遠 不 變 的 實 體 ), 行 者 需 具 備 近 行 定 的 定 力 7

9 寶 經 (Ratanasuttam) 1 1. 聚 集 於 此 的 任 何 神 祇 ( ㄑ 一 ˊ) 2, 無 論 是 地 居 的 或 空 居 的, 願 一 切 神 祇 心 存 善 意 3! 請 諦 聽 ( 我 ) 說 一 切 神 祇! 請 注 意 聽 : 對 人 類 的 子 孫 散 播 慈 愛, 他 們 日 夜 祭 拜 ( 你 們 ), 因 此, 應 不 放 逸 地 保 護 他 們 3. 任 何 在 此 方 或 在 他 方 的 財 物, 或 諸 天 界 的 珍 寶, 無 一 可 比 擬 如 來 在 佛 身 上 得 見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4. 滅 盡 離 染 無 死 微 妙 4, 釋 迦 牟 尼 在 定 中 證 得, 此 正 法 無 以 倫 比, 在 正 法 中 得 見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5. 優 勝 的 佛 陀 讚 美 清 淨 不 間 斷 的 三 摩 地 5, 沒 有 與 三 摩 地 等 同 的 ( 法 ) 被 發 現 在 正 法 中 有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6 6. 那 些 被 稱 讚 的 真 人 四 雙 八 輩, 他 們 是 值 得 供 養 的 善 逝 的 弟 子, 供 養 他 們 將 得 到 大 福 報 在 僧 伽 中 有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7. 懷 著 堅 定 善 行 的 心, 依 隨 喬 達 摩 的 教 法 7 他 們 已 證 入 無 死, 享 受 到 絕 對 的 寧 靜 在 僧 伽 中 有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8. 如 深 埋 入 地 的 界 標 8, 不 被 四 面 風 所 吹 動 ; 我 宣 告 如 此 譬 喻 的 善 人, 是 已 見 證 了 四 聖 諦 者 在 僧 伽 中 有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9 9. 那 些 已 顯 耀 聖 諦 者, 乃 由 深 智 者 所 善 教 ; 無 論 他 們 多 麼 放 逸, 也 不 會 抓 取 第 八 世 的 再 生 10 在 僧 伽 中 有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10. 伴 隨 達 到 智 見 11, 他 們 捨 棄 了 三 結 : 1 邪 見 2 疑 惑 3 及 任 何 戒 禁 ( 取 ) 因 而 脫 離 四 苦 道 13, 他 不 可 能 再 犯 六 大 逆 罪 14 在 僧 伽 中 有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12. 雖 然 他 會 以 身 語 意 造 惡 業, 他 不 可 能 覆 藏 他 的 ( 過 失 ) 15, 不 可 能 有 可 見 的 痕 跡 在 僧 伽 中 有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13. 如 在 熱 季 第 一 個 月 16, 在 樹 叢 上 鮮 花 盛 開 如 此 譬 喻 教 誨 優 質 的 正 法, 為 導 向 涅 槃 的 終 極 目 標 在 佛 身 上 有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8

10 14. 優 者 知 優 者 施 優 者 持 優 者 17, 無 上 士 教 誨 優 質 的 正 法 在 佛 身 上 有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15. ( 阿 羅 漢 ) 舊 業 已 盡, 不 再 有 新 的 ( 業 ) 18, 追 求 來 生 之 心 已 脫 落 他 們 的 ( 欲 ) 種 已 滅, 沒 有 成 長 之 欲, 智 者 入 滅 就 像 燈 ( 滅 ), 在 僧 伽 中 有 此 珍 寶, 以 此 真 實 語 願 得 安 樂 * 在 此 聚 集 的 任 何 神 祇, 無 論 是 地 居 的 或 空 居 的, 如 來 是 天. 人 皆 尊 敬 讓 我 們 禮 敬 佛 陀, 願 得 安 樂! *17. 在 此 聚 集 的 任 何 神 祇, 無 論 是 地 居 的 或 空 居 的, 如 來 是 天. 人 皆 尊 敬 讓 我 們 禮 敬 法, 願 得 安 樂! *18. 在 此 聚 集 的 任 何 神 祇, 無 論 是 地 居 的 或 空 居 的, 如 來 是 天. 人 皆 尊 敬 讓 我 們 禮 敬 僧 伽, 願 得 安 樂! 註 解 1. 寶 經 一 般 上 作 為 袪 瘟 疫 飢 饉 驅 魔 之 用 此 經 記 載 在 小 部 第 六 部 經 集 第 二 品 第 一 經 (Sn.2-1/vv ) 法 句 經 注 (DhpA.21-1/v.290.) 及 增 壹 阿 含 經 裡 根 據 法 句 經 注 所 說, 佛 陀 應 離 車 人 (Licchavi) 的 請 求, 為 讓 毘 舍 離 (Vesali) 免 於 遭 受 乾 旱 饑 饉 夜 叉 ( 低 等 的 神 祇 ) 與 瘟 疫 侵 害 佛 陀 教 阿 難 尊 者 一 面 在 毘 舍 離 的 四 周 巡 繞, 並 念 誦 讚 頌 寶 經 增 壹 阿 含 經 (T ~3) 記 載, 世 尊 抵 達 毘 舍 離 城, 住 城 門 中 便 說 此 偈.. 今 以 成 如 來, 世 間 最 第 一, 持 此 至 誠 語, 毘 舍 離 無 他 復 以 至 誠 法, 得 至 涅 槃 界, 持 此 至 誠 語, 毘 舍 離 無 他 復 以 至 誠 僧, 賢 聖 眾 第 一, 持 此 至 誠 語, 毘 舍 離 無 他 二 足 獲 安 隱, 四 足 亦 復 然, 行 道 亦 吉 祥, 來 者 亦 復 然 晝 夜 獲 安 隱, 無 有 觸 嬈 者, 持 此 至 誠 語, 使 毘 舍 無 他 如 來 說 此 語 已 是 時 羅 剎 鬼 神 各 自 馳 走, 不 安 其 所 更 不 復 入 毘 舍 離 城, 諸 有 疾 病 之, 人 各 得 除 愈 偈 中 無 他 的 他 (para) 應 解 作 敵 或 障 礙 本 經 佛 陀 並 沒 有 教 阿 難 尊 者 繞 毘 舍 離 城 灑 淨, 念 誦 讚 頌 寶 經 2. 神 祇..KhA Bhutati amanussa.(( 諸 ) 神 祇.. 諸 非 人 ) 神 祇 居 住 在 陸 海 空, 天 神 空 居 (antalikkha); 地 祇 ( ㄑ 一 ˊ 地 神 ) 地 居 或 海 居 3. KhA Sumana bhavantuti sukhitamana pitisomanassajata bhavantu.( 願 您 們 有 善 意.. 願 您 們 有 快 樂 的 心, 生 起 喜 樂 ) 4. 滅 盡 離 染 (khayam viragam) 皆 屬 於 涅 槃 法 的 功 德 因 為 生 不 出 現, 不 滅, 不 住 於 變 動 ; 所 以, 不 生 不 老 不 死, 建 立 之 後, 被 稱 為 無 死 (amatam) 最 高 的, 且 無 煩 熱 之 意, 為 微 妙 (panitam) KhA Amatanti nibbanam.( 無 死.. 涅 槃 ) SA.43.12~33./III,112...Maranabhavena amatam.( 死 亡 的 不 存 在, 為 無 死 ) 有 時 用 其 他 名 詞 形 容 涅 槃, 如.. 一 切 行 寂 止 (sabbasavkharasamatho) 一 切 執 著 捨 棄 (sabbupadhipatinissaggo) 渴 愛 盡 (tanhakkhayo) 離 染 (virago) 滅 (nirodho) 涅 槃 9

11 (nibbanam) S.6.1./I, 世 尊 省 思.. 我 所 證 得 此 法, 甚 深 (gambhiro= uttanapatikkhepavacana 此 是 與 明 顯 相 反 之 說, SA.6.1./I,195.) 難 見 (duddaso 難 看 見 不 易 看 見 ) 難 悟 (duranubodho 難 知 不 易 知 ) 寂 靜 (santo=nibbuto 被 熄 滅 ) 微 妙 (panito=atappako 無 煩 熱 ) 不 可 思 議 (atakkavacaro 無 法 以 思 惟 潛 入 以 智 搬 進 ) 深 妙 (nipuno= sanho 精 致 的 ), 唯 賢 者 始 知 5. 不 間 斷 的 三 摩 地 (samadhi-m-anantarikabbam):kha 因 為 道 緊 接 著 必 定 產 生 果, 稱 為 不 間 斷 的 三 摩 地 當 已 經 到 道 三 摩 地 (maggasamadhimhi=ariyamagga, 預 流 向 ), 它 的 果 沒 有 任 何 障 礙 產 生 這 是 依 據.. 這 個 人 為 了 作 證 預 流 果 而 行 道, 而 且 應 是 劫 的 被 燃 燒 時 間, 在 這 個 人 未 作 證 預 流 果 之 前, 劫 不 會 燃 燒 這 個 人 被 稱 為 : 住 劫 者 所 有 具 足 道 (=ariyamagga) 的 人 都 是 住 劫 者 ( 人 施 設 論 Pug.17.) KhA 三 摩 呬 多 (samahita<samahanati 襲 擊 <sam+a+han).. 聖 道 三 摩 地 的 三 摩 呬 多 心 6. 真 人 (satam).. 指 佛 陀 獨 覺 佛 陀 的 聖 弟 子 (KhA.181.) 7. 絕 對 的.. 原 文 作..mudha( 無 損 失 ) KhA.185.: 無 損 失 (Mudha): 以 無 損 失, 連 一 丁 點 的 損 失 也 沒 有 8. 界 標..indakhilo KhA Indakhiloti nagaradvaravinivaranattham ummarabbhantare attha va dasa va hatthe pathavim khanitva akotitassa saradarumayathambhassetam adhivacanam. ( 界 標 ( 因 陀 柱 ).. 沒 有 阻 礙 城 門 ( 出 入 ) 門 檻 範 圍, 挖 八 肘 或 十 肘 深 的 地, 壓 緊 堅 硬 的 實 木 ) 9. ( 以 ) 深 智 者.. gambhirapabbena KhA Gambhirapabbenati appameyyapabbataya sadevakassa lokassa banena alabbhaneyyappatitthapabbena, sabbabbunati vuttam hoti.( ( 以 ) 深 智.. 以 包 括 天 神 在 內 的 世 間 智, 都 無 法 測 量 之 慧, 無 法 思 議 處 之 慧, 此 言 一 切 智 ) 10. 也 不 會 抓 取 第 八 世 的 再 生.. 須 陀 洹 果 不 會 有 第 八 有 SA /III,238...Yassa sattakkhattum parama upapatti, atthamam bhavam nadiyati, ayam sattakkhattuparamo nama.( 他 頂 多 只 投 生 七 次, 不 會 有 第 八 有, 此 名 為 極 七 次 者 ) 11. 達 到 智 見..KhA Dassanasampadayati sotapattimaggasampattiya.( 達 到 智 見.. 達 到 須 陀 洹 道 ) dassana: 指 banadassana 智 見, 在 此 為 第 十 四 智 見 的 須 陀 洹 道, 為 斷 煩 惱 的 道 智 12. 所 謂 斷 三 結, 即 一 斷 邪 見 結 (ditthi-samyojanam), 或 斷 身 見 (sakkayaditthi), 或 我 見 ( 及 我 所 見 ), DA.33./III, Sati rupadibhede kaye ditthi, vijjamana va kaye ditthiti sakkayaditthi.( 於 色 等 分 離 出 來 有 身 見, 有 身 見 存 在 ( 的 見 解 ), 為 有 身 見 ) 二 斷 疑 結 (vicikiccha-samyojanam): 疑 佛 法 僧 三 寶 是, 深 心 全 然 地 歸 依 信 仰 佛 陀 及 賢 聖 僧, 這 是 有 涅 槃 體 驗 者, 將 心 比 心 肯 定 聖 者 也 一 樣 毫 無 疑 問 有 涅 槃 體 驗 三 斷 戒 禁 取 結 (silabbataparamasa- samyojanam ): 即 斷 受 持 無 法 達 到 解 脫 的 戒 律 成 見 顛 倒 執 13. 四 苦 道.. 是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及 阿 修 羅 (Asura) 14. 六 大 逆 罪 :chaccabhithanani, 殺 母 殺 父 殺 阿 羅 漢 ( 以 惡 心 ) 出 ( 如 來 身 ) 血 破 和 合 僧 團 邪 信 ( 信 仰 外 道 ) (KhA.189.;A.1.14./I,27.;M.115./III,65.;Vbh.p.336.) 15. 初 果 聖 者 因 為 已 斷 慳 ( 瞋 根 的 一 項 ), 因 此, 不 再 覆 藏 過 失 ( 慳 ), 不 再 說 謊 ( 慳 ) 16. 在 熱 季 第 一 個 月.. 指 質 多 月 (Citta),2 月 16 至 3 月 15 日 ; 等 於 中 國 的 春 天, 不 同 於 中 國 的 初 夏 ( 立 夏 從 陰 曆 5 月 6-7 日 開 始 ) 17. 優 者 (Varo) 知 優 者 (Varabbu 知 涅 槃 者 ) 施 優 者 (Varado) 持 優 者 (Varaharo 已 帶 來 優 良 之 道 ).. 都 是 指 佛 陀 (cf. KhA.193.) 這 四 個 名 號 是 比 較 罕 用 的 用 vara 開 頭 的, Abhidhanappadipika( 語 言 光 明 ) 只 有 收 錄 varapabbo( 慧 優 者 ) 18. 阿 羅 漢 已 滅 盡 ( 完 全 粉 碎 ) 舊 業, 不 再 有 新 的 業 阿 羅 漢 所 作 所 為 都 是 唯 作 (kiriya, kriya), 不 產 生 未 來 善 惡 之 果 報 10

12 慈 願 願 我 無 怨 無 瞋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1 願 我 脫 離 痛 苦, 願 我 不 失 去 已 得 的, 作 自 己 的 業 的 主 人 ㄕ 父 母 阿 闍 ㄜˊ 梨 2 親 戚 眾 多 的 朋 友, 願 他 們 無 怨 無 瞋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願 他 們 脫 離 痛 苦, 願 他 們 不 失 去 已 得 的, 作 自 己 的 業 的 主 人 所 有 有 情 3, 所 有 有 息 者, 所 有 生 物, 所 有 補 伽 ( ) 羅 4, 所 有 有 身 體 的 ( 眾 生 ); 所 有 女 人, 所 有 男 人, 所 有 聖 者, 所 有 非 聖 者, 所 有 天 人, 所 有 人 類, 所 有 墮 入 惡 趣 者 ; 願 他 們 無 怨 無 瞋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願 他 們 脫 離 痛 苦 願 他 們 不 失 去 已 得 的, 作 自 己 的 業 的 主 人 在 東 方 西 方 北 方 南 方 東 北 方 西 北 方 東 南 方 西 南 方, 最 深 處, 最 高 處, 所 有 有 情, 所 有 有 息 者 所 有 生 物, 所 有 補 伽 ( ) 羅, 所 有 有 身 體 的 ( 眾 生 ); 所 有 女 人, 所 有 男 人, 所 有 聖 者, 所 有 非 聖 者, 所 有 天 人, 所 有 人 類, 所 有 墮 入 惡 趣 者, 願 他 們 無 怨 無 瞋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願 他 們 脫 離 痛 苦 願 他 們 不 失 去 已 得 的, 作 自 己 的 業 的 主 人 上 至 有 頂 天 5, 下 至 無 間 地 獄 6 7, 在 整 個 輪 圍 山 中, 所 有 在 地 上 走 的 有 情, 願 他 們 無 瞋 無 怨 無 苦 無 災 厄 上 至 有 頂 天, 下 至 無 間 地 獄, 在 整 個 輪 圍 山 中, 所 有 在 水 中 游 的 有 情, 願 他 們 無 瞋 無 怨 無 苦 無 災 厄 上 至 有 頂 天, 下 至 無 間 地 獄, 在 整 個 輪 圍 山 中, 所 有 在 空 中 飛 的 有 情, 願 他 們 無 瞋 無 怨 無 苦 無 災 厄 ((((( (((((((( 願 一 切 眾 生 無 瞋 無 怨 無 苦 無 災 厄 )))))))))))))))))) 1. 業 kamma: 造 作 身 口 意 的 善 因 惡 因 做 自 己 的 業 的 主 人 是 一 種 自 業 正 見 (kammassakata sammaditthi), 視 業 為 個 自 的 財 產 的 正 見 有 六 種 自 業 正 見 :(1) 一 切 眾 生 各 有 己 業 (2) 業 的 承 繼 人 (3) 業 是 母 胎 (4) 業 是 眷 屬 (5) 業 是 所 依 ( 依 靠 ),(6) 他 們 都 是 自 己 所 造 善 惡 業 的 主 人 ( 由 業 區 分 有 情 而 有 貴 賤 尊 卑 等 )(A.5.57./III,75.) 2. 阿 闍 梨 acariya: 依 止 學 法 的 老 師 或 作 軌 範 師, 謂 以 軌 則 儀 範 依 法 教 授 弟 子 3. 有 情 (satta): 已 執 著 者 (satta) 極 執 著 (visatta) 之 意 雜 阿 含 122 經 (T2.40.1).. 佛 告 羅 陀, 於 色 染 著 纏 綿, 名 曰 眾 生 ; 於 受 想 行 識 染 著 纏 綿, 名 曰 眾 生 4. 有 息 者..pana 有 呼 吸 的 眾 生 生 物..bhuta 已 經 出 生 的 眾 生 補 伽 羅 (puggala, 梵 語 pudgala 補 特 伽 羅 ).. 即 數 取 趣 ( 數 數 於 三 界 中 往 來 ) 清 淨 道 論 (Vism.310.) 說.. 補 伽 羅 由 於 地 獄 之 義 的 補 (pun) 及 墮 於 彼 處 ( 地 獄 ) 之 義 的 伽 羅 (galanti) 而 成 為 補 伽 羅 ( 人 ) 5. 有 頂 天 bhavagga: 即 色 究 竟 天 (Akanittha (a 無 + kanittha 最 年 輕 的 最 下 的 )), 色 界 最 高 的 天 6. 無 間 地 獄 avicito: 又 稱 為 阿 鼻 地 獄, 造 五 逆 重 業 眾 生 生 於 此, 受 苦 無 量 7. 輪 圍 山 cakkavala: 即 圍 繞 須 彌 山 (Sumeru, 這 世 界 最 高 的 山 ) 四 洲 外 海 之 山 11

13 三 皈 依 (tisaranagamanam) Buddham saranam gacchami. 佛 皈 依 我 去 菩 湯 沙 拉 曩 鵝 恰 密 ( 我 皈 依 佛 ) Dhammam saranam gacchami. 法 皈 依 我 去 湯 忙 沙 拉 曩 鵝 恰 密 ( 我 皈 依 法 ) Savgham saranam gacchami. 僧 皈 依 我 去 三 康 沙 拉 曩 鵝 恰 密 ( 我 皈 依 僧 ) Dutiyam pi Buddham saranam gacchami. 第 二 遍 杜 帝 養 比 菩 湯 沙 拉 曩 鵝 恰 密 ( 我 再 皈 依 佛 ) Dutiyam pi Dhammam saranam gacchami. 杜 帝 養 比 湯 忙 沙 拉 曩 鵝 恰 密 ( 我 再 皈 依 法 ) Dutiyam pi Savgham saranam gacchami. 杜 帝 養 比 三 康 沙 拉 曩 鵝 恰 密 ( 我 再 皈 依 僧 ) Tatiyam pi Buddham saranam gacchami. 第 三 遍 達 帝 養 比 菩 湯 沙 拉 曩 鵝 恰 密 ( 我 三 皈 依 佛 ) Tatiyam pi Dhammam saranam gacchami. 達 帝 養 比 湯 忙 沙 拉 曩 鵝 恰 密 ( 我 三 皈 依 法 ) Tatiyam pi Savgham saranam gacchami. 達 帝 養 比 三 康 沙 拉 曩 鵝 恰 密 ( 我 三 皈 依 僧 ) 正 授 八 戒 ( 接 下 來, 比 丘 每 唸 完 一 條 戒, 求 戒 者 跟 著 唸 :) 1. Panatipat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有 息 者 (pana)+ 殺 (atipata) 離 學 (sikkha)+ 處 (pada) 我 受 持 (<samadiyati <pass. of samadati) 巴 那 帝 巴 大 唯 臘 媽 尼 昔 卡 巴 當 三 媽 地 呀 密 ( 我 受 持 離 殺 生 學 處 ) 2. A-dinnad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不 (a)+ 給 予 (dinna)+ 拿 起 (adana) 離 學 處 我 受 持 阿 地 那 他 那 唯 臘 媽 尼 昔 卡 巴 當 三 媽 地 呀 密 ( 我 受 持 離 偷 盜 學 處 ) 12

14 3. A-brahma-cariy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非 梵 行 為 離 學 處 我 受 持 阿 巴 拉 媽 喳 裏 呀 唯 臘 媽 尼 昔 卡 巴 當 三 媽 地 呀 密 ( 我 受 持 離 非 梵 行 學 處 ) 4. Musa-vada veramani sikkhapadam samadiyami. 虛 妄 語 離 學 處 我 受 持 木 沙 哇 他 唯 臘 媽 尼 昔 卡 巴 當 三 媽 地 呀 密 ( 我 受 持 離 妄 語 學 處 ) 5. Sura-meraya-majja-pamada-tth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須 羅 酒 迷 羅 耶 酒 烈 酒 ( 令 ) 放 逸 ( 依 ) 處 離 學 處 我 受 持 穌 拉 美 拉 呀 媽 車 巴 媽 達 它 那 唯 臘 媽 尼 昔 卡 巴 當 三 媽 地 呀 密 ( 我 受 持 離 放 逸 之 因 的 飲 酒 學 處 ) 6. Vi-kala-bhoj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非 時 食 離 學 處 我 受 持 唯 卡 了 婆 喳 那 唯 臘 媽 尼 昔 卡 巴 當 三 媽 地 呀 密 ( 我 受 持 離 非 時 食 學 處 ) 7. Nacca-gita-vadita-visuka-dassana mala-gandha-vilepana- 舞 蹈 唱 歌 奏 樂 戲 劇 看 見 花 鬘 薰 香 塗 油 納 這 吉 得 哇 地 得 唯 穌 格 達 色 納 媽 拉 幹 得 唯 累 伯 納 dharana-mandana-vibhusana-tth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受 持 化 妝 裝 飾 莊 嚴 處 離 學 處 我 受 持 達 臘 納 曼 他 納 唯 不 色 納 他 那 唯 臘 媽 尼 昔 卡 巴 當 三 媽 地 呀 密 ( 我 受 持 離 跳 舞 唱 歌 奏 樂 看 戲, 及 離 化 妝 裝 飾 花 鬘 香 水 塗 油 學 處 ) 8. Ucca-sayana-maha-say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高 床 大 (= 豪 華 ) 床 離 學 處 我 受 持 屋 喳 沙 呀 納 媽 哈 沙 呀 納 唯 臘 媽 尼 昔 卡 巴 當 三 媽 地 呀 密 ( 我 受 持 離 ( 坐 臥 ) 高 床 大 床 學 處 ) ( 比 丘 唸 :) * Tisaranena saddhim uposatha-atthavgasilam dhammam sadhukam 三 皈 依 與 布 薩 八 支 戒 法 善 的 帝 沙 拉 涅 那 沙 丁 烏 婆 沙 它 阿 它 葛 西 囊 湯 忙 沙 杜 康 su-rakkhitam katva a-ppamadena sampadetha. 善 保 護 做 之 後 不 (a)+ 放 逸 (pamada) ( 你, 你 們 ) 完 成 <sampadeti <(sam 完 全 +pad 去 ) 施 拉 ㄎ ㄧ 當 葛 的 哇 阿 巴 嘛 爹 那 三 巴 爹 塔 ( 你 ( 們 ) 應 當 好 好 地 守 護 三 皈 依 和 八 戒 法, 並 且 做 到 不 放 逸 ) ( 求 戒 者 :) Ama, bhante. 是 的, 大 德 是 的 大 德 阿 罵 盤 蝶 13

15 14 回 向 (Patthana) ( 接 下 來, 比 丘 唸 發 願 文, 求 戒 者 跟 著 唸 :) Idam me pubbam asavakkhaya vaham hotu. 這 我 的 功 德 漏 (asava 流 向 ) 滅 盡 (khaya) 帶 來 願 他 <hoti< hu 依 噹 梅 噴 娘 阿 沙 瓦 咖 呀 瓦 航 厚 吐 ( 願 以 此 功 德, 滅 盡 諸 煩 惱 ) Idam me pubbam nibbanassa paccayo hotu. 這 我 的 功 德 涅 槃 的 ( 因 ) 緣 願 他 依 當 梅 噴 娘 尼 跋 那 舍 帕 恰 優 厚 吐 ( 願 以 此 功 德, 成 為 涅 槃 緣 ) Mama pubbabhagam sabbasattanam bhajemi. 我 的 功 德 份 一 切 諸 有 情 我 布 施 <bhajeti<bhaj 分 開 嗎 媽 噴 娘 跋 港 沙 跋 沙 塔 囊 跋 接 咪 ( 我 的 功 德 分, 分 享 諸 有 情 ) Te sabbe me samam pubbabhagam labhantu. 他 們 一 切 我 的 相 同 功 德 分 願 他 們 得 到 <labhati< labh 獲 得 貼 沙 悲 梅 沙 芒 噴 娘 跋 港 拉 幫 吐 ( 願 他 們 同 得, 一 切 功 德 分 ) 娘 (nia 5 ).. 台 語 發 音 =========================== 受 五 戒 者, 第 3 條 改 唸 此 條 戒.. Kamesu micchacar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葛 美 舒 米 恰 遮 拉 唯 臘 媽 尼 昔 卡 巴 當 三 媽 地 呀 密 淫 欲 邪 行 離 學 處 我 受 持 ( 我 受 持 離 邪 淫 學 處 ) 受 十 戒 者 多 唸 此 條 戒.. Jatarupa-rajata-patiggah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者 搭 魯 巴 拉 者 搭 巴 低 葛 哈 那 唯 臘 媽 尼 昔 卡 巴 當 三 媽 地 呀 密 金 銀 接 受 拿 取 離 學 處 我 受 持 ( 我 受 持 離 金 銀 學 處 ) Sabbe satta Avera hontu Abyapajjha hontu Anigha hontu 一 切 有 情 願 他 們 都 沒 有 仇 怨 之 心 願 他 們 都 不 互 相 侵 犯 惱 害 願 他 們 都 沒 有 身 心 的 苦 惱 Sukhi attanam pariharantu 願 他 們 都 善 於 守 護 自 己

16 八 戒 戒 相 前 言 在 家 眾 為 避 三 惡 趣, 求 人 天 福, 應 受 持 三 歸 依 與 五 戒, 或 八 戒, 或 十 戒 受 持 三 歸 依 (tisarana) 即 成 為 優 婆 塞 (upasako 男 佛 教 徒 ) 或 優 婆 夷 (upasika 女 佛 教 徒 ), 受 持 五 戒 (pabcasila) 就 成 為 具 戒 優 婆 塞 或 具 戒 優 婆 夷 相 應 部 S /V, 摩 訶 男! 自 從 優 婆 塞 已 樂 於 離 殺 生, 已 樂 於 離 不 與 取 ( 不 偷 盜 ), 已 樂 於 離 邪 淫 行, 已 樂 於 離 妄 語, 已 樂 於 離 飲 酒 ; 摩 訶 男! 由 於 有 這 麼 多, 他 成 為 優 婆 塞 戒 具 足 (upasako silasampanno) (cf. 雜 阿 含 91 經 雜 阿 含 927 經 別 譯 雜 阿 含 152 經 ) 受 持 五 戒, 等 於 提 供 五 個 煞 車 系 統, 以 免 作 惡 若 犯 戒 的 話, 不 受 持 五 戒 與 受 持 五 戒 的 過 失 並 不 完 全 相 同 ; 在 一 般 法 律 上, 可 能 會 認 為 知 法 犯 法, 罪 加 一 等 ; 但 是 在 正 法 律 中, 並 不 茍 同 在 正 法 律 中, 一 個 人 不 受 持 五 戒, 或 沒 有 因 果 觀 念 的 人, 犯 戒 作 惡 時, 是 邪 見 相 應 ; 而 一 個 受 持 五 戒, 或 有 因 果 觀 念 的 人 犯 戒 時, 則 是 邪 見 不 相 應, 意 思 是, 作 惡 時 還 保 住 正 見, 而 且 還 有 反 省 與 懺 悔 的 空 間 所 以, 在 家 人 不 要 害 怕 受 持 五 戒 沒 有 ( 五 ) 戒 (dussilo), 就 有 五 怨 (pabcaverani), 則 有 墮 落 之 虞 若 是 受 持 八 戒 (atthavgaasila 八 關 齋 戒 ), 多 三 條 出 離 的 戒, 增 加 出 離 的 力 量 基 本 上, 受 持 八 戒 是 跟 隨 阿 羅 漢 的 行 為 來 修 的, 八 戒 中, 離 殺 生 離 妄 語 ( 妄 語 是 覆 藏, 屬 於 慳, 瞋 根 心 ), 是 離 瞋 ; 離 偷 盜 婬 欲 飲 酒 離 非 時 進 食 離 歌 舞 及 化 妝 離 坐 臥 高 廣 大 床, 是 離 貪 受 持 八 戒, 正 可 離 身 業 與 語 業 的 貪 瞋 癡, 離 難 斷 的 惡 習, 並 且 止 住 放 逸 的 行 為 受 持 八 戒 以 一 日 一 夜 為 限, 一 般 來 說, 天 亮 (arunuggamana;dawnrise 明 相 ) 開 始 持 戒, 到 次 日 早 晨 天 亮 ; 下 午 或 晚 上 也 可 受 戒 依 天 文 學 上 說, 太 陽 在 地 平 線 以 下 6 度 的 黎 明 時 分 (Civil Twilight), 約 等 於 明 相 出 時 此 時 曙 光 漸 明, 天 空 露 白 ( 魚 肚 白 fishbelly white color), 周 遭 景 物 不 必 用 人 工 照 明 可 辨 識 人 物 景 象 顏 色 掌 紋 地 上 整 排 螞 蟻 等, 此 時 空 中 最 亮 的 一 等 星 仍 可 被 看 見 每 天 明 相 出 現 的 時 間, 依 地 方 逐 日 略 異 明 相 出 現 後, 離 日 出 還 要 還 要 24 分 鐘 左 右 ( 請 見 : 中 央 氣 象 局 受 八 戒 後, 若 無 法 受 持, 要 捨 三 條 出 離 的 戒, 作 意 捨 戒 即 完 成 若 為 了 慎 重 其 事, 則 向 一 個 聽 得 懂 你 的 話 的 人 講, 而 對 方 明 白 你 的 意 思 受 持 八 戒, 原 來 並 沒 有 犯 相 無 犯 等 細 緻 的 分 別 法 相 今 依 律 藏 波 羅 夷 (Vin. Para.) 比 丘 戒 的 四 波 羅 夷 法 ( 滅 擯 ) 的 持 犯 因 緣, 以 及 小 誦 注 ( 十 ) 學 處 注 (KhA. Sikkhapadavannana), 使 戒 相 清 楚 明 白, 以 免 疑 慮, 便 利 受 持, 並 受 戒 律 的 保 護 及 獲 得 利 益 15

17 一 殺 戒 受 戒 文 1. Panatipat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有 息 者 (m.) 殺 (m.s.abl.)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1s.pres.) pana + atipata< ati 超 越 + pat 落 下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 <pass.( 被 動 ) of samadati 我 受 持 離 殺 生 學 處 釋 義 殺 生 (panatipata<pana 生 物 +atipata 殺 ).. 當 中 的 生 物 ( 有 息 者 ) 是 連 結 命 根 的 蘊 相 續, 或 者 執 取 那 ( 蘊 相 續 ) 所 施 設 的 有 情 ( 殺 生 為 ) 對 那 生 物 存 生 物 想, 生 起 採 取 斷 那 ( 生 物 ) 命 根 ( 的 行 動 ), 運 用 身 語 門 中 的 一 門, 以 殺 思 (= 心 ) 而 殺 生 (KhA.26.) 殺 害 無 德 的 畜 生 趣 等 小 生 物 為 小 罪 ;( 殺 ) 大 軀 體 者 為 大 罪 (KhA.28.) KhA.24.: 離 乃 壓 倒 怨 敵, 是 捨 棄 除 去 消 滅 怨 敵 使 令 不 存 在 之 義 ; 或 者 就 如 有 人 藉 由 器 具 離 怨 敵 由 vi- 字 誦 成 ve- 字 而 成 離 KhA.24~25.: 從 義 上,( 所 謂 ) 的 離 乃 欲 界 善 心 相 應 的 離 在 分 別 論 所 說 的 : 在 1 那 離 殺 生 之 時, 他 遠 離 (arati) 2 離 (virati) 3 回 避 (pativirati) 4 離 (veramani) 5 不 作 (akiriya 無 所 作 ) 6 不 為 (akaranam 不 作 為 ) 7 不 違 犯 (anajjhapatti) 8 破 ( 惡 緣 之 ) 橋 KhA 應 當 學 為 學 (sikkha); 由 此 路 徑 為 處 (padam) 學 之 處 為 學 處 (sikkhapadam), 此 乃 是 到 達 學 的 方 法 之 義 或 者 說 為 以 依 止 根 本 而 住 立 KhA 在 此 之 義 學 乃 已 達 到 離 的 戒, 世 間 毘 婆 舍 那, 色 無 色 禪 那, 以 及 聖 道 的 目 的 犯 相 1.( 對 象 ) 是 眾 生 1 (pano ca hoti) 2. 認 定 是 眾 生 (panasabbi ca 生 物 想 ) 3. 起 殺 心 (vadhakacittabca paccupatthitam hoti) 1 16 眾 生 : 包 括 所 有 有 呼 吸 者 (pana) 生 物 (bhuta) 有 生 命 (jiva) 所 有 補 伽 羅 (puggala, 數 取 趣, 數 度 往 返 五 趣 輪 迴 者 ) 人 ( 受 孕 時 算 起, 似 人 -- 受 精 卵 在 子 宮 著 床 四 十 九 日 中 胎 兒 ) 非 人 (a-manussa, 即 非 人 類, 天 龍 八 部, 即 : 天 人 (devata, 勝 過 人 間 之 果 報 ) 龍 (naga, 蛇 類, 有 神 力, 能 興 雲 雨 ) 夜 叉 (yakkha 惡 鬼 ) 乾 闥 婆 (gandhabba, 樂 神, 以 香 氣 資 養 身 體 ) 阿 修 羅 (asura 由 瞋 慢 疑 三 因 而 生 ) 迦 樓 羅 (garula, 金 翅 鳥, 以 龍 為 食 ) 緊 那 羅 (kinnara 樂 神, 頭 上 有 角 ) 摩 睺 羅 迦 (mahoraga, 樂 神, 大 蟒 神, 人 身 蛇 首 ) 聖 者 (ariya, 指 證 聖 果 者 ) 非 聖 者 (anariya) 殺 罪, 包 括 殺 害 任 何 肉 眼 能 見 的 動 物, 下 至 螞 蟻 ( 巴 kuntha 捃 多, 梵 kunta) 蚊 蚋 等 微 小 動 物

18 4. 付 之 行 動 (vayamati) 1 5. 導 致 死 亡 (tena ca maratiti) ( 小 誦 注 KhA.31.) 無 犯 2 1. 以 為 對 方 不 是 眾 生 2. 一 切 無 殺 心 的 誤 殺 3. 精 神 失 常 時 殺 果 報 離 殺 生 果 報 有 : 肢 體 勻 稱, 長 廣 適 中, 腳 站 得 穩, 優 美, 柔 軟, 明 淨, 勇 敢, 大 力, 口 齒 伶 俐, 世 人 喜 愛, 無 瑕 疵, 無 畏 懼, 不 被 迫 害, 被 他 攻 擊 不 死, 眷 屬 ( 或 隨 從 ) 無 量, 姿 態 美, 外 表 好, 少 病 無 憂, 與 所 喜 愛 的 人 可 意 的 人 相 處 而 不 別 離, 長 壽, 如 此 等 果 報 (KhA.33.) 殺 生 果 報 有 : 中 部 135 經 小 業 分 別 經 說.. 兇 惡 的 殺 生 者, 血 手 專 做 殺 戮, 對 諸 有 情 無 慈 心 (panatipati hoti luddo lohitapani hatapahate nivittho adayapanno panabhutesu) 他 如 是 成 就, 帶 著 這 個 業, 身 壞 命 終 之 後, 往 生 於 離 去 ( 福 樂 ) 處 (apayam) 惡 趣 (duggatim) 落 難 處 (vinipatam) 無 去 ( 無 自 由 來 去 ) 處 (nirayam)( 此 四 名 詞 都 是 地 獄 的 同 義 詞 ) 若 身 壞 命 終 後, 不 往 生 於 離 去 處 惡 趣 落 難 處 無 去 處, 若 來 人 位 者, 再 生 於 任 何 地 方 也 會 短 命 (appayuko) A.9.27./IV,406.(=A /V,183.).. 居 士! 殺 生 者 緣 殺 生, 於 現 法 生 怖 畏 怨 讎, 於 來 世 亦 生 怖 畏 怨 讎, 心 中 受 苦 憂 若 遠 離 殺 生, 於 現 法 則 不 生 怖 畏 怨 讎, 於 來 世 亦 不 生 怖 畏 怨 讎, 心 中 不 受 苦 憂 若 遠 離 殺 生, 如 是 怖 畏 怨 讎 則 止 息 不 與 取 離 邪 淫 離 妄 語 離 飲 酒, 同 理 分 別 善 惡 報 應 經 卷 下 (T ).. 殺 生 果 報 有 十.. 一 冤 家 轉 多 二 見 者 不 喜 三 有 情 驚 怖 四 恒 受 苦 惱 五 常 思 殺 業 六 夢 見 憂 苦 七 臨 終 悔 恨 八 壽 命 短 促 九 心 識 愚 昧 十 死 墮 地 獄 1 二 盜 戒 1 有 行 動 (vayamati 努 力 ) 而 符 合 殺 罪, 有 以 下 各 項 (KhA.29.;cf. Sp.Para.II,439., 善 見 律 毘 婆 沙 卷 第 十 一 (T )): (1) 親 手 -- 自 手 殺 生, 當 場 斃 命 死, 或 隔 一 段 時 間 才 死 自 己 勸 眾 生 去 死, 或 教 別 人 去 勸 眾 生 去 死 或 給 毒 藥 或 墮 胎 藥, 或 下 毒 在 身 上 或 寫 書 撰 文 勸 死 (2) 命 令 -- 教 唆 他 人 去 殺, 展 轉 使 殺, 懸 賞 殺 人 (3) 投 擲 -- 投 擲 石 刀 矛 等, 射 箭 打 彈 弓 等 (4) 設 陷 阱 ( 固 定 的 )-- 設 深 坑 火 坑, 捕 獸 夾 羅 網 或 提 供 藥 毒 機 關 等 (5) 明 所 成 -- 以 咒 術 殺 生 ( 明 ( 咒 ) 所 作 vijjamaya) (6)( 與 ) 神 變 所 成 -- 以 神 變 所 作 ( 殺 )(iddhimaya) 2 無 犯 是 非 故 意 犯 罪 的 行 爲, 或 者 在 某 不 知 情 的 狀 況 違 犯 拉 丁 文 也 有 說.. Actus non facit reum nisi mens est rea ( 非 故 意 犯 罪 的 行 爲, 不 算 犯 罪 行 爲 ) 17

19 受 戒 文 2. A-dinnad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不 給 予 拿 起 (m.s.abl.)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1s.pres.) a+dinna+adana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 <pass. of samadati 我 受 持 離 偷 盜 學 處 釋 義 律 藏 波 羅 夷 (Para.III,46.).. 不 給 與.. 凡 是 不 給 與, 非 捨 棄 物, 非 永 遠 捨 棄 物, 被 守 護 之 物, 被 人 珍 愛, 他 人 所 有 物, 此 稱 為 不 給 與 不 與 取 (adinnadana).. 他 人 所 擁 有 的 為 不 ( 給 ) 與 (adinnam) 當 在 他 人 為 所 欲 為 的 侵 犯 (= 偷 竊 ) 時, 也 是 不 作 處 罰 不 責 難 的 ( 不 與 取 為 ) 他 人 所 擁 有, 他 人 所 擁 有 想, 生 起 採 取 盜 取 的 行 動, 運 用 身 語 門 中 的 一 門, 以 盜 思 (= 心 ) 不 與 而 取 (KhA.26.) 犯 相 1. 他 人 所 有 物 (parapariggahitabca hoti 有 主 物 ) 2. 認 定 是 有 主 物 (parapariggahitasabbi ca) 3. 起 盜 心 (theyyacittabca paccupatthitam hoti) 4. 有 行 動 (vayamati) 2 5. 拿 到 東 西 (tena ca adatabbam adanam gacchatiti. 取 當 取 之 物 ) 無 犯 1. 以 為 是 自 己 的 東 西 (sakasabbi 作 己 物 想 ) 3 2. 自 信 物 主 會 樂 意 給 予 3. 暫 時 借 用 4. 棄 物 4 畜 生 物 5 5. 精 神 失 常 時 的 不 與 取 偷 盜 有 價 物 品, 包 括 逃 漏 稅 在 內, 而 在 偷 盜 或 逃 漏 稅 後, 會 被 當 地 法 律 處 罪 罰 款 佛 陀 時 代 摩 揭 陀 國 以 偷 五 個 摩 沙 迦 (masaka) 以 上 判 處 死 刑 佛 陀 時 代 摩 揭 陀 國 以 偷 五 摩 沙 迦 以 上 判 處 死 刑 五 摩 沙 迦 到 底 值 多 少?Vin.Para.p.64. 說.. 一 把 米, 一 把 綠 豆, 一 把 蠶 豆, 一 把 胡 麻, 都 是 判 為 波 羅 夷, 亦 即 值 五 摩 沙 迦 以 上 在 律 註 中 有 人 換 算 五 摩 沙 迦 等 於 20 顆 米 粒 大 的 黃 金, 約 1 24 英 兩 (ounce, 約 錢 ) 值 台 幣 940 元 左 右 (2008 年 10 月 ) 目 前 泰 國 比 丘 戒 以 偷 竊 1 銖 ( 約 台 幣 1 元 ), 算 是 犯 不 可 悔 罪 ( 波 羅 夷 ) 由 於 時 代 變 遷, 要 考 慮 因 素 很 多, 難 以 換 算 有 行 動 (vayamati 努 力 ) 去 偷 對 於 非 己 物 之 有 價 值 物 品, 未 經 同 意, 也 非 暫 用 心 態, 自 手 取 教 人 取 遣 人 取, 然 後 據 為 己 有, 就 是 不 與 取 (adinnadana), 等 於 偷 竊 必 須 符 合 五 個 條 件, 才 有 信 賴 (vissasam gahetum, =vissasanto, vissasaggaho 親 厚 想 ):(1) 同 見 者 (sandittho=ditthamattakamitto 曾 見 過 的 朋 友 ),(2) 熟 識 者 (sambhatto=dalhamitto 摯 友 ), (3) 已 邀 請 過 ( 任 何 你 須 要 的 都 可 以 取 用 )(alapito),(4) 人 還 活 著 (jivati),(5) 或 知 道 拿 走 後 ( 物 主 ) 將 會 高 興 (janati ca, gahite me attamano bhavissatiti.) (Mv.I,296.;Sp.Para.II,371-2.) 棄 物 : 棄 置 於 垃 圾 堆 之 物 若 棄 置 路 邊 之 物 需 小 心 辨 識, 如 棄 置 之 機 車 汽 車 等 不 可 任 意 取 用 畜 生 物 : 即 在 畜 生 巢 穴 發 現 的 有 價 物 品

20 果 報 離 不 與 取 ( 的 果 報 ): 大 財 富, 財 穀 豐 富, 無 量 財 產, 生 出 未 起 的 財 產, 已 生 起 的 財 產 堅 固, 所 欲 之 財 迅 速 獲 得, 財 產 不 與 王 賊 水 火 不 肖 者 所 共, 得 不 共 財, 世 間 的 領 導, 無 所 不 知, 樂 住, 如 此 等 ( 果 報 ) (KhA.33-34) 分 別 善 惡 報 應 經 卷 下 (T ).. 偷 盜 報 有 十 種 何 等 為 十? 一 結 宿 冤 二 恒 疑 慮 三 惡 友 隨 逐 四 善 友 遠 離 五 破 佛 淨 戒 六 王 法 謫 罰 七 恣 縱 愓 逸 八 恒 時 憂 惱 九 不 自 在 十 死 入 地 獄 三 離 淫 戒 受 戒 文 3. Abrahmacariy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非 梵 行 為 (m.s.abl.)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1s.pres.) a +brahma +cariya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 <pass. of samadati 我 受 持 離 非 梵 行 學 處 釋 義 非 梵 行 (abrahmacariya).. 非 殊 勝 行 (= 卑 劣 行 ), 以 從 事 非 正 法 原 因 的 違 犯 之 思 (= 心 ), 運 用 身 門, 雙 雙 達 到 三 摩 缽 地 ( 性 高 潮 ) 從 事 婬 欲, 為 非 梵 行 (KhA.26.) 婬 欲 是 障 道 法 (antarayiko dhammo), 佛 陀 已 在 經 律 論 中, 從 不 同 面 向 解 說 大 智 度 論 (T ~108.1).. ( 喜 根 法 師..) 淫 欲 即 是 道 淫 法 不 生 滅, 不 能 令 心 惱 此 是 邪 見 更 不 可 能 正 在 行 婬 當 中, 得 解 脫, 如 雙 身 法 所 說 行 淫 若 涉 及 主 動, 不 可 能 清 淨 的, 以 男 人 來 說, 舉 陽 就 是 有 淫 欲 心 的 反 應, 行 淫 有 一 些 技 法, 如 採 陰 補 陽 等, 可 能 有 滋 補 男 或 女, 但 是 都 歸 屬 卑 劣 行, 佛 陀 在 轉 法 輪 經 中 就 明 示 此 理 克 制 婬 欲 乃 能 邁 向 出 離 之 路 小 誦 (KhA.151.).. 梵 的 行 為, 諸 梵 天 的 行 為, 稱 為 梵 行, 優 良 的 行 為 之 稱 (Brahmam cariyam, brahmanam va cariyam brahmacariyam, setthacariyanti vuttam hoti.) KhA 梵 行 : 沒 有 ( 男 女 ) 淫 欲, 及 具 足 沙 門 法 離 婬 欲 即 斷 絕 一 切 性 行 為, 廣 義 地 說, 包 括 肌 膚 之 親 ; 與 婦 人 嬉 笑 遊 戲 ; 看 女 人 的 眼 睛 ( 包 括 看 體 型 體 態, 或 聞 體 香 等 ); 聽 女 人 之 笑 聲 說 話 唱 歌 哭 泣 ; 追 憶 過 去 曾 與 女 人 相 笑 相 談 遊 玩 ; 甚 至 於 想 往 生 沒 有 婬 欲 的 梵 天 界, 也 被 包 括 在 七 淫 結 之 內 (cf. 增 支 部 (A.7.47./IV,54f.) ; 增 壹 阿 含 37.9 經 (T ); 清 淨 道 論 Vism.51~53)) 19

21 犯 相 1. 交 媾 (ajjhacariyavatthu ca hoti) 1 2. 生 起 淫 欲 心 (tattha ca sevanacittam paccupatthitam hoti) 3. 達 到 從 事 ( 性 交 ) 之 緣 的 方 式 (sevanapaccaya payogabca samapajjati) 2 4. 接 納 樂 受 (sadiyati cati) 3 無 犯 1. 睡 眠 或 昏 迷 中 無 覺 知 2. 沒 有 淫 意 3. 沒 有 接 納 樂 受 4. 精 神 失 常 果 報 離 非 梵 行 ( 的 果 報 ).. 沒 有 仇 敵, 一 切 人 所 喜 愛, 獲 得 食 物 飲 料 衣 服 住 處, 躺 臥 快 樂, 醒 覺 快 樂, 解 脫 苦 界 (= 惡 趣 ) 的 怖 畏, 不 會 生 為 女 性 或 不 能 男, 不 忿 怒 不 掩 飾 不 驚 慌 臉 不 下 向 ( 丟 臉 ), 男 女 相 愛, 諸 根 圓 滿, 諸 相 圓 滿, 無 疑 惑 生 活 悠 閒 樂 住, 無 怖 畏 處, 無 離 別 喜 愛, 如 此 等 ( 果 報 ) (KhA.34.)( 按.. 不 會 生 為 女 性 ((na) itthibhavappatilabhassa), 乃 由 願 生 為 男 或 不 願 生 為 女 來 決 定 ) 分 別 善 惡 報 應 經 卷 下 (T ).. 邪 欲 報 有 十 種 何 等 為 十? 一 欲 心 熾 盛 二 妻 不 貞 良 三 不 善 增 長 四 善 法 消 滅 五 男 女 縱 逸 六 資 財 密 散 七 心 多 疑 慮 八 遠 離 善 友 九 親 族 不 信 十 命 終 三 塗 附 帶 說 明 邪 淫 戒 受 戒 文 Kamesu micchacar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淫 欲 邪 行 (m.s.abl.)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1s.pres.) kama miccha+cara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 <pass. of samadati 我 受 持 離 邪 淫 學 處 釋 義 Atthasalini( 殊 勝 義 ) (DhsA.p.98.).. 邪 欲 樂 行 ( 邪 淫 ) 裡 的 欲 樂 是 指 性 交 ; 邪 行 是 指 低 賤 及 實 應 受 到 譴 責 的 行 為 邪 欲 樂 行 的 特 相 是 生 起 於 身 門 的 思 (cetana, 意 願 ), 具 有 侵 犯 自 己 無 權 同 其 行 房 者 的 不 如 法 在 家 人 的 淫 欲 對 象, 不 限 於 男 女 人 類, 包 括 黃 門 (panddaka 閹 人 沒 有 男 性 生 殖 器 ) 二 形 ( 具 有 男 性 及 女 性 生 殖 器 ), 未 腐 壞 之 屍 體 動 物 非 人 無 論 從 事 是 由 於 怨 逼 ( 指 強 怨, 如 : 王 賊 脅 迫 ), 或 軟 怨 ( 指 情 侶 愛 染 纏 綿 ) 指 觸 境 ( 男 之 肛 門 口, 及 女 之 陰 道 肛 門 口, 不 論 有 無 保 險 套 ), 與 境 合 ( 乃 至 入 一 點 點 ) 接 納 樂 受, 如 身 動 配 合 享 受

22 意 念 於 此, 不 正 確 ( 男 人 無 權 與 之 行 房 者 ) 是 :( 甲 ) 十 種 未 婚 女 人, 即 : 一 為 母 所 護 ; 二 為 父 所 護 ; 三 為 父 母 所 護 ; 四 為 兄 弟 所 護 ; 五 為 姐 妹 所 護 ; 六 為 親 戚 所 護 ; 七 為 族 人 所 護 ; 八 為 宗 教 導 師 所 護 ; 九 已 訂 婚 ; 十 正 受 懲 罰 ( 若 靠 近 此 女 將 罰 ); 以 及 ( 乙 ) 十 種 已 婚 女 人, 即 : 一 以 錢 財 買 來 ( 的 妻 子 ); 二 自 願 為 人 妻 者 ; 三 為 了 財 富 而 為 人 妻 者 ; 四 為 了 服 飾 而 為 人 妻 者 ; 五 ( 正 式 結 婚 ) 由 雙 親 執 行 婚 禮, 把 新 郎 新 娘 之 手 浸 入 一 隻 碗 裡 的 水, 而 如 法 地 成 為 人 妻 者 ; 六 從 社 會 階 級 較 低 階 層 裡 獲 得 的 妻 子 ; 七 奴 隸 ( 兼 ) 妻 ; 八 傭 人 ( 兼 ) 妻 ; 九 戰 俘 ( 兼 ) 妻 ; 十 短 暫 的 妻 子 ( 一 夜 情 ) 當 中, 有 十 二 種 女 人 是 其 他 男 人 不 可 侵 犯 的, 即 : 已 訂 婚 和 正 受 懲 罰 的 女 人, 以 及 後 面 十 種 ( 已 婚 女 人 ) (cf. 中 阿 含 15 經 羅 云 經 (T ) 及 優 婆 塞 經 T ) 犯 相 1. 對 象.. 非 配 偶 2. 生 起 淫 欲 ( 男 人 若 舉 陽 就 有 淫 欲 心 ) 3. 從 事 性 交 無 犯 1. 睡 眠 或 昏 迷 中 無 覺 知 2. 精 神 失 常 果 報 邪 婬 果 報.. 佛 告 奈 女 ( 妓 女 ).. 好 邪 婬 者, 有 五 自 妨, 一 者 名 聲 不 好 二 者 王 法 所 疾 三 者 懷 畏 多 疑 四 者 死 入 地 獄 五 者 地 獄 罪 竟 受 畜 生 形 皆 所 致, 能 自 滅 心 不 邪 婬 者, 有 五 增 福, 一 者 多 人 稱 譽 二 者 不 畏 縣 官 三 者 身 得 安 隱 四 者 死 上 天 生 五 者 從 立 清 淨 泥 洹 道 般 泥 洹 經 T ( 此 段 勸 導 奈 女 (Ambapali 菴 婆 波 梨 ) 的 文 字, 未 出 現 在 D Ambapaliganika ) 分 別 善 惡 報 應 經 卷 下 (T ).. 邪 欲 報 有 十 種 何 等 為 十? 一 欲 心 熾 盛 二 妻 不 貞 良 三 不 善 增 長 四 善 法 消 滅 五 男 女 縱 逸 六 資 財 密 散 七 心 多 疑 慮 八 遠 離 善 友 九 親 族 不 信 十 命 終 三 塗 21

23 1 四 妄 語 戒 受 戒 文 4. Musavada veramani sikkhapadam samadiyami. 虛 妄 語 (m.s.abl.)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1s.pres.) musa+vada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 <pass. of samadati 我 受 持 離 妄 語 學 處 釋 義 虛 誑 語 (musavada).. 當 中 的 虛 誑 是 由 運 用 語 言 或 身 體, 致 力 於 欺 騙 而 破 壞 ( 真 實 ) 義 者 ( 虛 誑 語 為 ) 以 欺 騙 的 目 的, 運 用 語 言 或 身 體 生 起 而 欺 騙 他 人, 運 用 身 語 門 中 的 一 門, 以 邪 思 (= 心 )( 說 ) 虛 誑 語 (KhA.26.) 犯 相 1. 欺 騙 (tava musa ca hoti tam vatthu) 2. 對 那 對 象 現 起 欺 騙 心 (visamvadanacittabca paccupatthitam hoti) 3. 適 當 的 行 動 (tajjo ca vayamo) 4. 以 及 生 起 欺 騙 他 人 所 知 的 表 示 (paravisamvadanabca vibbapayamana vibbatti pavattatiti) 無 犯 1. 開 玩 笑 2. 獨 處 時 自 言 自 語 3. 夢 中 說 4. 說 溜 嘴 5. 向 非 人 或 畜 生 妄 言 果 報 離 虛 誑 語 : 諸 根 明 淨, 語 詞 清 晰 甜 美, 牙 齒 整 齊 純 白 不 太 粗 不 太 細 不 太 短 不 太 長 咬 合 舒 適, 口 有 青 蓮 花 香, 隨 從 恭 聽, 說 話 受 歡 迎, 舌 如 蓮 花 青 蓮 花 瓣 一 般 柔 軟 紅 薄, 不 掉 舉 不 輕 躁, 如 此 等 ( 果 報 ) (KhA.34.) 分 別 善 惡 報 應 經 卷 下 (T ).. 妄 語 報 有 十 種 何 等 為 十? 一 口 氣 恒 臭 二 正 直 遠 離 三 諂 曲 日 增 四 非 人 相 近 五 忠 言 不 信 六 智 慧 尟 少 七 稱 揚 不 實 八 誠 語 不 發 九 愛 論 是 非 十 身 謝 惡 趣 1 22 離 妄 語 即 不 說 謊 ; 不 包 括.. 不 惡 口 不 綺 語 ( 長 部 疏 DT.1-2/I, 說 綺 語.. 胡 說, 無 意 義 的 語 言, 惱 亂 毀 壞 快 樂 利 益 的 果 報 ) 不 搬 弄 是 非 ( 說 是 非 者, 有 時 會 自 以 為 是 說 真 實 話 ), 但 亦 應 齊 修 清 淨 口 業 中 部 (M.61./I,415.) 世 尊 說.. 羅 睺 羅! 凡 是 任 何 故 意 妄 語 而 無 愧 者, 我 說 他 會 無 惡 不 作 妄 語 中, 妄 說 自 證 上 人 法 為 最 嚴 重 的 妄 語 上 人 法 (uttarimanussa-dhamma) 是 超 越 凡 夫 境 界, 即 禪 定 (jhana, 初 禪 至 第 四 禪 ) 解 脫 (vimokkha, 釋 放 ) 三 摩 地 (samadhi, 等 持, 心 離 掉 舉 不 散 亂 ) 三 摩 缽 底 (samapatti, 等 至, 伏 昏 沈 掉 舉, 致 力 於 身 心 安 和 ) 見 道 (banadassasana, 三 明, 即 宿 命 明 天 眼 明 漏 盡 明 ) 修 道 (mahabhavana, 四 念 住 四 正 斷 四 神 足 五 根 五 力 七 覺 支 八 正 道 ) 證 果 (phalasacchikiriya, 證 初 果 至 四 果 ) 斷 煩 惱 (kilesapahana, 斷 貪 瞋 痴 ) 心 解 脫 (vinīvaranata cittassa, 心 離 貪 瞋 痴 而 解 脫 ) 樂 靜 處 (subbagara, 樂 獨 居 於 無 人 靜 處 )

24 ( 分 別 善 惡 報 應 經 卷 下 T ) * S.6.9./I,149.(=S.6.10./I,152., Sn.657, A.V,174.) 世 尊 說.. 當 人 出 生 時, 斧 在 口 中 生, 愚 人 說 惡 語, 以 斧 斬 自 己 SA.6.9./I, 斧.. 形 同 斧 的 惡 語 切 斷.. 在 根 本 上 切 斷 ( 自 己 的 ) 善 根 說 惡 言 惡 語 是 意 圖 傷 害 別 人 ; 佛 陀 則 教 誡, 此 為 砍 斷 自 己 的 善 根 的 行 為, 值 得 反 省 * 英 語 世 界 有..Liar! Liar! Pants on Fire!( 騙 子! 騙 子! 褲 子 著 火 了!) 這 句 是 對 騙 子 的 責 備 或 警 告 * 西 方 人 有 white lie, 善 意 的 謊 言 (told to be polite) 無 傷 大 雅 的 謊 言 (a harmless lie), 但 是 守 戒 者 不 可 以 說 善 意 的 謊 言 1 五 酒 戒 受 戒 文 5. Suramerayamajjapamadatth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須 羅 酒 (f.) 迷 羅 耶 酒 (n.) 烈 酒 (n.) 放 逸 處 (m.s.abl.)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1s.pres.) sura + meraya + majja+pamada+tthana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pass. of samadati 我 受 持 離 放 逸 原 因 的 飲 酒 學 處 釋 義 放 逸 原 因 的 榖 物 酒 花 果 酒 ( 和 ) 酒 精 (suramerayamajjapamadatthana).. 當 中 的 榖 物 酒 (sura) 有 五 種 穀 物 酒 : 1 澱 粉 酒 2 餅 酒 3 米 酒 4 加 入 酵 母 的 酒, 5 以 及 前 四 種 混 合 的 酒 花 果 酒 (meraya) 有 五 種 花 果 酒 : 1 四 種 混 合 的 酒 花 酒 2 果 酒 3 糖 酒 4 蜜 酒, 5 以 及 前 酒 精 (majja) 只 是 前 兩 種 酒, 以 應 醉 之 義 為 酒 精 或 者 凡 有 其 他 任 何 會 醉 的, 在 喝 了 會 狂 會 放 逸 的, 此 稱 為 酒 精 放 逸 原 因 凡 是 以 思 而 喝 吞 咽 那 酒, 由 那 成 為 陶 醉 放 逸 原 因 的 思, 稱 為 放 逸 原 因 當 知 凡 以 吞 咽 的 目 的, 運 用 身 門, 吞 咽 榖 物 酒 花 果 酒 的 思, 為 放 逸 原 因 的 榖 物 酒 花 果 酒 ( 和 ) 酒 精 (KhA.26-7.;cf.Vin.Paci.IV,110;DA.31./I,944.) 犯 相 1. 穀 物 酒 等 其 中 之 一 (suradinabca abbataram hoti) 2 2. 生 起 想 要 喝 酒 的 心 (madaniyapatukamyatacittabca paccupatthitam hoti) 3. 適 當 的 努 力 (tajjabca vayamam apajjati) 1 2 酒 包 括 酒 糟 酒 麴 ( 含 酵 素 釀 酒 用 ), 有 酒 精 成 份, 飲 入 喉 能 醉 人, 無 論 是 否 有 酒 色 酒 香 酒 味 若 不 是 酒, 雖 有 酒 色 酒 香 酒 味, 而 無 酒 精 成 份 可 飲 飲 酒 時, 作 無 酒 想 空 想 或 其 他 名 目 想 ( 如 : 般 若 湯 ), 皆 犯 23

25 4. 喝 入 ( 咽 喉 )(pite ca pavisatiti) 1 無 犯 1. 飲 用 非 酒 而 含 有 酒 色 酒 香 酒 味 的 飲 料 2. 飲 用 以 酒 調 味 的 羹 湯 肉 麻 油 2 3. 飲 用 菴 摩 羅 果 汁 (amalaka 醋 粟, 山 楂 ) 4. 飲 用 非 酒 而 有 酒 精 的 飲 料 5. 精 神 失 常 ( 參 見 律 藏 波 逸 提 (Paci.IV,110)) 果 報 離 放 逸 原 因 的 穀 物 酒 花 果 酒 ( 和 ) 酒 精 ( 的 果 報 ): 速 知 過 去 未 來 現 在 所 應 做 的 事, 常 現 起 ( 正 ) 念, 不 瘋 狂 具 有 智 不 懶 惰 不 愚 鈍 不 羊 啞 不 迷 醉 不 放 逸 不 愚 癡 無 怖 畏 無 激 憤 無 嫉 妬 語 諦 實, 無 離 間 粗 惡 語 雜 穢 語, 日 夜 無 懶 惰, 知 恩 感 恩 不 慳 悋 具 施 捨 持 戒 正 直 不 忿 怒 有 慚 有 愧 見 正 直 大 慧 具 慧 智 賢, 善 巧 利 害, 如 此 等 果 報 (KhA.34.) 四 分 律 中 說 (T ;cf.T T ), 酒 有 十 過 : 一 顏 色 惡 ( 難 看 ) 二 少 力 三 眼 視 不 明 四 現 瞋 恚 相 五 壞 業 資 生 六 增 疾 病 七 益 鬥 訟 八 無 名 稱 ( 聲 譽 ) 九 智 慧 少 十 命 終 墮 三 惡 道 故 應 努 力 受 持 此 戒 分 別 善 惡 報 應 經 卷 下 (T ).. 飲 酒 三 十 六 過 其 過 云 何? 一 資 財 散 失 二 現 多 疾 病 三 因 興 鬥 諍 四 增 長 殺 害 五 增 長 瞋 恚 六 多 不 遂 意 七 智 慧 漸 寡 八 福 德 不 增 九 福 德 轉 減 十 顯 露 祕 密 十 一 事 業 不 成 十 二 多 增 憂 苦 十 三 諸 根 闇 昧 十 四 毀 辱 父 母 十 五 不 敬 沙 門 十 六 不 信 婆 羅 門 十 七 不 尊 敬 佛 十 八 不 敬 僧 法 十 九 親 近 惡 友 二 十 捨 離 善 友 二 十 一 棄 捨 飲 食 二 十 二 形 不 隱 密 二 十 三 淫 欲 熾 盛 二 十 四 眾 人 不 悅 二 十 五 多 增 語 笑 二 十 六 父 母 不 喜 二 十 七 眷 屬 嫌 棄 二 十 八 受 持 非 法 二 十 九 遠 離 正 法 三 十 不 敬 賢 善 三 十 一 違 犯 過 非 三 十 二 遠 離 圓 寂 三 十 三 顛 狂 轉 增 三 十 四 身 心 散 亂 三 十 五 作 惡 放 逸 三 十 六 身 謝 命 終 墮 大 地 獄 受 苦 無 窮 * 長 部 注 DA.2./I,235.(=MA.4./I,136.;AA.2.2./II,113.): 什 麼 是 ( 優 婆 塞 的 ) 活 命? 捨 斷 五 種 邪 貿 易, 以 法 公 正 地 維 持 生 命 曾 這 麼 說 (A /III,208.): 諸 比 丘! 在 家 信 徒 不 可 從 事 這 五 種 買 賣 是 哪 五 種? 買 賣 武 器 買 賣 有 情 (= 買 賣 人, AA /III,303.) 買 賣 肉 買 賣 酒 類 買 賣 毒 品 諸 比 丘! 在 家 信 徒 不 可 從 事 這 五 種 買 賣 受 三 歸 依 的 優 婆 塞 ( 佛 教 徒 ), 不 可 以 經 營 酒 家 專 賣 酒 或 兼 賣 酒, 但 是 可 以 喝 酒 或 釀 造 酒 具 戒 ( 五 戒 ) 的 優 婆 塞, 不 可 以 喝 酒, 但 是 可 以 為 非 買 賣 目 的 的 某 種 需 要 而 釀 造 酒 六 非 時 食 戒 受 戒 文 喝 入 ( 咽 喉 ), 才 算 違 犯 以 比 丘 戒 來 說, 咽 咽 波 逸 提 塗 抹 身 體 不 犯 若 有 病, 以 酒 和 合 湯 藥, 只 為 增 強 藥 效, 無 犯

26 6. Vikalabhoj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非 時 食 (n.s.abl.)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1s.pres.) vi+kala+bhojana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 <pass. of samadati 我 受 持 離 非 時 食 學 處 釋 義 非 時 食 (vikalabhojana) 乃 超 過 正 午 而 食 ; 超 過 這 所 允 許 的 時 間 而 吃 食, 因 此 稱 為 非 時 食 由 那 非 時 而 食 (KhA.36.) 犯 相 1. 非 時 (vikalo 超 過 正 午 )( 吃 食 ) 2. 時 藥 (yavakalikam 一 般 食 物 ) 3. 吞 嚥 (ajjhoharanam) 4. 未 瘋 狂 (anummattakata) ( 小 誦 注 KhA.35.) 無 犯 1. 天 亮 ( 明 相 ) 到 日 過 中 天 ( 約 十 二 點 ) 吃 食, 不 計 多 少 餐 次 2. 終 身 藥 3. 瘋 狂 果 報 不 非 時 食 則 少 貪 吃, 身 體 少 負 擔, 多 閒, 心 清 智 明 * 離 非 時 進 食 即 太 陽 過 中 午 ( 約 十 二 點 ) 至 翌 日 明 相 出 時, 不 再 吃 五 穀 及 不 飲 用 牛 奶 豆 奶 豆 湯 等, 但 可 飲 用 過 濾 無 渣 的 某 些 果 汁, 例 如 芒 果 汁 蘋 果 汁 橙 汁 香 蕉 汁 葡 萄 汁 等 * 律 藏 大 品 (Mv.300.).. 諸 比 丘! 除 了 穀 果 汁 之 外, 我 允 許 一 切 果 汁 諸 比 丘! 允 許 一 切 葉 汁, 除 了 菜 汁 ( 普 端 嚴 說 : 菜 汁 是 指 已 煮 熟 了 的 菜 湯 作 時 限 藥 的 葉 子 在 做 成 食 物 之 前 搾 成 的 汁 是 允 許 的 ) 諸 比 丘! 允 許 一 切 花 汁, 除 了 蜜 花 汁 之 外 諸 比 丘! 允 許 一 切 甘 蔗 汁 七 之 一.. 歌 舞 等 戒 受 戒 文 7-1. Naccagitavaditavisukadass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舞 蹈 (n.) 唱 歌 (n.) 奏 樂 (n.) 戲 劇 (n.) 看 見 (n.s.abl.)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nacca+ gita+ vadita+ visuka+ dassana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pass. of samadati) 我 受 持 離 跳 舞 唱 歌 奏 樂 看 戲 學 處 釋 義 觀 ( 聽 ) 跳 舞 歌 唱 演 奏 表 演 (naccagitavaditavisukadassana) : 在 這 當 中 跳 舞 (nacca) 為 任 何 舞 蹈 歌 唱 (gita) : 為 任 何 歌 謠 演 奏 (vadita) : 為 任 何 演 奏 觀 看 表 演 (visukadassana) : 乃 生 起 煩 惱 之 緣, 破 壞 善 ( 法 一 ) 邊 的 觀 看 表 演 ; 觀 看 表 演 的 形 況 為 觀 看 表 演 (KhA.36.) 當 中 的 觀 ( 聽 ) 表 演 當 取 在 梵 網 經 (D.2./I,6. D.2./I,65.) 所 說 的 方 式, 在 那 25

27 裡 說 : 或 如 有 些 尊 敬 的 沙 門 婆 羅 門 食 用 信 施 的 食 物, 他 們 住 於 不 適 宜 的 觀 看 表 演, 這 即 是 : (1) 舞 蹈 (2) 歌 唱 (3) 演 奏 (4) 舞 台 戲 (5) 民 謠 (6) 鼓 掌 樂 (7) 鐃 鈸 樂 (8) 鼓 樂 (9) 小 丑 戲 (10) 鐵 丸 戲 (11) 竹 戲 (12) 洗 ( 骨 ) 祭 禮 (=atthidhovanam 土 葬 多 年 後, 撿 骨 之 日 的 祭 禮,cf. A ) (13) (14) 鬥 象 鬥 馬 (15) 鬥 水 牛 (16) 鬥 牡 牛 (17) 鬥 山 羊 (18) 鬥 牡 羊 (19) 鬥 雞 (20) 鬥 鵪 鶉 (21) 棍 鬥 (22) 拳 擊 (23) 摔 角 (24) 演 習 ( 演 練 攻 擊 的 地 方 ) (25) 點 兵 ( 象 軍 有 多 少 馬 軍 有 多 少 騎 兵 有 多 少 步 兵 有 多 少 ) (26) 佈 陣 ( 象 軍 站 在 此 馬 軍 站 在 此 騎 兵 站 在 此 步 兵 站 在 此 ) (27) 閱 兵 ( 校 閱 象 軍 馬 軍 騎 兵 步 兵 ) 沙 門 喬 達 摩 離 如 此 觀 看 表 演 (KhA.36.) 犯 相 1. 想 要 看 ( 跳 舞 表 演 等 ) 而 前 往 2.( 任 何 ) 跳 舞 唱 歌 演 奏 表 演 (naccagitavaditavisukadassana) 3. 看 聽 4. 未 瘋 狂 (anummattakata) 無 犯 1. 在 站 立 坐 著 躺 臥 處 ( 有 表 演 從 自 己 方 向 ) 來 或 去 到 達 視 野 域 而 看 見, 即 使 有 煩 惱 也 沒 有 違 犯 2. 瘋 狂 果 報 不 歌 不 舞, 則 身 表 正 直, 不 亂 ; 心 思 正 經, 安 穩 * 吉 祥 經 並 沒 有 說 不 歌 不 舞, 但 是 其 中 第 18 項 的 遠 離 (arati) 為 遠 避 ( 身 語 惡 業 ) 小 義 釋 注 (Nd 2 A.CS:pg.10.).. 遠 離 (arati).. 遠 離 享 樂 (araka ramanam) 提 示 遠 開 世 俗 的 享 樂, 而 歌 舞 算 是 世 俗 享 樂 的 項 目 * A /I, Runnamidam bhikkhave, ariyassa vinaye yadidam gitam. Ummattakamidam, bhikkhave, ariyassa vinaye yadidam naccam.( 諸 比 丘! 於 聖 者 之 律, 歌 詠 是 號 泣 諸 比 丘! 於 聖 者 之 律, 舞 蹈 是 瘋 子 ) ( 各 類 表 演, 詳 見 長 部 D.1./I,6~7. 65.) 四 分 律 卷 第 五 十 八 (T ).. 於 聖 法 律 中, 歌 戲 猶 如 哭, 舞 如 狂 者, 戲 笑 似 小 兒 * KhA 將 法 編 成 歌 是 不 適 合 的, 而 將 歌 編 成 法 則 是 可 以 的 梵 唄 是 屬 於 將 法 編 成 歌, 且 是 拉 長 歌 音 而 誦, 有 五 種 過 患 (A /III,251.) 七 之 二.. 化 妝 戒 受 戒 文 7-2.Malagandhavilepanadharanamandanavibhusanatthana 花 鬘 薰 香 塗 油 受 持 化 妝 裝 飾 處 (= 原 因 m.s.abl.) mala + gandha + vilepana + dharana + mandana + vibhusana+t+th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1s.pres.)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pass. of samadati 26

28 我 受 持 離 化 妝 裝 飾 原 因 的 花 鬘 香 水 塗 油 學 處 釋 義 花 鬘 (mala) 為 任 何 種 類 的 花 ( 環 )(malati yamkibci pupphajatam) 香 (gandha) 為 其 餘 的 香 粉 ( 香 ) 煙 等 一 切 種 類 的 香 化 妝 品 (vilepana) 為 凡 任 何 為 了 塗 香 搗 碎 後 所 備 用 的 (Vilepananti yamkibci vilepanattham pisitva patiyattam) 那 一 切 為 了 塗 抹 ( 和 ) 莊 嚴 的 目 的 是 不 允 許 的 ; 而 為 了 當 藥 的 目 的 則 是 允 許 的 以 及 ( 假 如 ) 為 了 拜 拜 (puja) 而 運 持 ( 香 ), 那 情 況 不 會 不 ( 被 ) 允 許 的 (KhA.37.) 犯 相 配 戴 任 何 種 類 的 花 ( 環 ); 塗 任 何 種 類 的 香 香 油 香 粉 ( 香 ) 煙 無 犯 1. 為 了 當 藥 ( 治 病 ) 的 目 的 2. 為 了 供 養 運 送 ( 香 ) * 此 學 處 也 包 括 不 佩 戴 耳 璫 耳 墜 臂 釧 腳 鐲 項 鍊 玉 珮 戒 指 手 鐲 手 珠 手 錶 等 裝 飾 品 律 藏 小 品 (Vin.Cv.p.107)..( 比 丘 ) 不 得 以 鏡 子 或 缽 水 來 觀 臉, 若 觀 者, 除 了 生 病 外, 犯 惡 作 ( 病 者 為 看 瘡 等 ; 為 知 老 的 壽 行, 則 可 觀 看 VinA.vi,p.1201.) 受 八 戒 者 並 無 規 定 不 得 照 鏡 子, 但 是 也 當 學 習 比 丘 威 儀 果 報 現 世 減 少 浪 費 ( 脂 粉 錢 ), 增 加 財 富 少 施 脂 粉, 也 比 較 健 康 ( 皮 膚 少 負 擔 ) 1 八 高 床 廣 大 床 戒 受 戒 文 8. Uccasayana-mahasay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高 的 床 (n.) 大 的 (= 豪 華 ) 床 (n.s.abl.)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1s.pres.) ucca + sayana-maha + sayana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 <pass. of samadati 我 受 持 離 ( 坐 臥 ) 高 床 大 床 學 處 釋 義 高 床 ( 椅 )(uccasayana) 乃 就 超 過 ( 尺 ) 量 而 說 (Uccasayananti pamanatikkantam vuccati) (KhA.37.) 大 床 ( 椅 ) 為 不 允 許 的 床 和 不 允 許 的 敷 具 只 要 受 用 那 ( 高 大 ) 兩 ( 種 床 椅 ), 沒 有 任 何 方 法 是 適 宜 的 (Mahasayananti akappiyasayanam akappiyattharanabca. Tadubhayampi sadiyato na kenaci pariyayena vattati.) (KhA.37.) 沙 門 果 經 (D.2./I,65~6.).. 鑒 於 有 些 沙 門 及 婆 羅 門 依 靠 信 眾 供 養 的 食 物 過 1 高 床 是 指 其 於 橫 木 之 下 的 腳 部 高 過 佛 陀 的 八 指 長 根 據 註 釋, 該 許 可 的 高 度 最 高 是 27 英 吋, 但 有 一 些 傳 承 則 認 為 最 高 是 13 英 吋, 一 般 以 不 高 過 膝 之 床 椅 大 床 指 其 床 墊 裡 有 棉 花 毛 製 的 床 墊 厚 過 四 指 寬, 或 用 有 圖 畫 的 毛 製 床 單, 或 雕 飾 床 椅 等 ( 詳 見 長 部 沙 門 果 經 D.2./I,65~66) 27

29 活, 卻 享 用 高 且 奢 侈 的 床 和 椅, 這 即 是 :(1) 高 床 ( 高 腳 椅 )( 超 高 臥 床 或 椅 子 ); (2) 底 座 雕 刻 ;(3) 長 羊 毛 ( 床 單 );(4) 雜 色 的 ( 床 單 );(5) 白 羊 毛 ( 床 單 );(6) 以 花 鑲 邊 的 羊 毛 ( 床 單 );(7) 以 棉 花 充 填 的 被 子 ;(8) 有 刺 繡 的 羊 毛 ( 床 單 );(9) 單 面 或 雙 面 有 毛 的 羊 毛 ( 床 單 );(10) 鑲 有 珠 寶 的 床 罩 ;(11) 絲 綢 ( 床 單 );(12) 舞 廳 地 毯 ; (13) 象 馬 或 馬 車 的 小 地 毯 ;(14) 羚 羊 皮 小 地 毯 ;(15) 芭 蕉 鹿 皮 製 的 精 選 床 罩 ; (16) 上 有 紅 色 布 篷 的 床 罩 ;(17) 頭 腳 有 紅 色 床 墊 的 睡 床 他 戒 除 使 用 這 些 高 且 奢 侈 的 床 和 椅 這 也 是 他 的 戒 行 犯 相 1. 想 要 坐 臥 高 床 ( 註 1) 廣 大 床 戒 2. 現 前 有 高 床 ( 椅 ) ( 超 過 膝 蓋 高 度 ) 或 大 床 ( 椅 ) ( 敷 具 過 度 豪 華 ) 3. 坐 臥 4. 未 瘋 狂 無 犯 1. 如 超 過 膝 蓋 高 度 的 天 然 岩 石 或 樹 木 等 2. 瘋 狂 果 報 現 世 減 少 浪 費, 增 加 財 富 附.. 不 捉 持 金 錢 戒 受 戒 文 Jatarupa-rajata-patiggahana veramani-sikkhapadam samadiyami. 黃 金 (n.) 貨 幣 (n.) 接 受 拿 取 (n.s.abl.) 離 (f.) 學 (f.) 處 (n.) 我 受 持 (1s.pres.) jatarupa + rajata + patiggahana veramani sikkha+pada <samadiyati <pass. of samadati 我 受 持 離 金 銀 學 處 釋 義 金 (jatarupa) 為 黄 金 錢 (rajata) 為 貨 幣 (kahapano 金 製 的 銀 製 的 天 然 的 ) 1 銅 錢 (lohamasaka) 木 錢 (darumasaka) 膠 錢 (jatumasaka) 等, 凡 通 用 的 ( 貨 幣 ), 這 兩 者 都 ( 屬 於 ) 金 錢 以 任 何 方 式 接 受 那 ( 金 錢 ) 為 接 受, 沒 有 任 何 方 式 那 ( 接 受 金 錢 ) 是 可 以 的 如 此 為 所 應 說 不 共 的 (KhA.37.;cf. 律 藏 (Para.III,238)) 犯 相 1. 想 要 捉 持 金 錢 2. 現 前 有 ( 黄 ) 金 (jatarupa), 或 錢 (rajata) 3. 捉 持 4. 未 瘋 狂 無 犯 1. 無 心 無 意 碰 到 金 銀 2. 瘋 狂 果 報 不 捉 持 金 錢, 乃 是 沙 門 比 丘 所 受 持, 所 以, 受 持 不 捉 持 金 錢 戒, 1 28 通 貨 (kahapano) 有 時 是 金 製 的 銀 製 的 天 然 的 ; 天 然 的 有 的 是 貝 殼 石 頭 珊 瑚 製 的 ) ( 參 見 善 見 律 Sp.Para.III,689.)

30 具 戒 利 益 具 戒 五 利 益 未 來 世 會 有 不 重 視 金 錢, 乃 至 傾 向 出 家 的 生 活 諸 比 丘! 世 間 有 戒 者 具 足 戒 者, 依 不 放 逸 等 之 因 而 得 大 財 聚 諸 比 丘! 此 為 有 戒 者 具 足 戒 者 之 第 一 利 復 次, 諸 比 丘! 於 有 戒 者 具 足 戒 者, 善 名 遠 播 諸 比 丘! 此 為 有 戒 者 具 足 戒 者 之 第 二 利 復 次, 諸 比 丘! 有 戒 者 具 足 戒 者, 不 論 入 於 剎 帝 利 眾 或 婆 羅 門 眾 或 居 士 眾 或 沙 門 眾 等 任 何 之 眾 有 自 信 而 心 無 不 安 諸 比 丘! 此 為 有 戒 者 具 足 戒 者 之 第 三 利 復 次, 諸 比 丘! 有 戒 者 具 足 戒 者, 臨 終 不 迷 亂 諸 比 丘! 此 為 有 戒 者 具 足 戒 者 之 第 四 利 復 次, 諸 比 丘! 有 戒 者 具 足 戒 者, 身 壞 死 後, 生 於 善 趣 天 界 諸 比 丘! 此 為 有 戒 者 具 足 戒 者 之 第 五 利 (Vin.Mv.I, ; A /III,252-5.;D.16-6./II,86.) 八 戒 利 益 世 尊 說 : 毘 舍 佉 ( 優 婆 夷 )! 如 是 若 修 行 八 分 成 就 之 布 薩 者, 則 有 大 果 (mahapphalo) 大 效 益 (mahanisamso) 大 光 輝 (mahajutiko) 大 徧 滿 (mahavippharo) 有 什 麼 大 果? 有 什 麼 大 效 益? 有 什 麼 大 光 輝? 有 什 麼 大 徧 滿? 毘 舍 佉! 譬 如 有 人, 有 多 七 寶 之 十 六 大 國, 謂 : 鴦 伽 摩 竭 陀 迦 尸 拘 薩 羅 跋 耆 末 羅 支 提 跋 蹉 拘 樓 般 闍 羅 婆 蹉 戌 囉 西 那 阿 說 迦 阿 般 提 乾 陀 羅 劍 洴 沙, 君 臨 為 王, 不 如 八 分 成 就 布 薩 之 十 六 分 之 一 什 麼 緣 故? 毘 舍 佉! 人 王 與 天 上 之 快 樂 相 比, 則 是 微 不 足 道 的 若 修 行 八 分 成 就 之 布 薩, 則 身 壞 命 終 後, 當 生 四 天 王 之 伙 伴 若 修 行 八 分 成 就 之 布 薩, 則 身 壞 命 終 後, 當 生 忉 利 天 之 伙 伴 若 修 行 八 分 成 就 之 布 薩, 則 身 壞 命 終 而 後, 當 生 夜 摩 天 之 伙 伴 若 修 行 八 分 成 就 之 布 薩, 則 身 壞 命 終 後, 當 生 兜 率 天 之 伙 伴 若 修 行 八 分 成 就 之 布 薩, 則 身 壞 命 終 後, 當 生 化 樂 天 之 伙 伴 若 修 行 八 分 成 就 之 布 薩, 則 身 壞 命 終 後, 當 生 他 化 自 在 天 之 伙 伴 毘 舍 佉! 我 因 此 關 係, 說 人 王 與 天 上 之 快 樂 相 比, 則 是 微 不 足 道 的 ( 增 支 部 A.8.43.Visakha 毘 舍 佉 ( 優 婆 夷 );cf. 增 支 部 A A A ) 29

31 30 十 戒 之 效 益 與 免 難 十 戒 ( 消 極 面 ) 積 極 面 效 益 免 障 難 1 離 殺 戒 ( 不 殺 不 暴 力 ) 多 護 離 殺 自 護 護 他 延 年 益 壽 免 結 怨 免 戰 爭 * 2 離 盜 戒 多 施 離 盜 自 他 相 安 安 和 樂 利 免 孤 寡 貧 窮 3 離 邪 淫 戒 少 淫 多 貞 潔 身 自 愛 家 庭 和 樂 免 縱 慾 傷 身 離 淫 戒 不 淫 多 精 身 體 香 潔 資 益 出 離 免 招 惹 是 非 破 財 毀 譽 4 離 妄 語 戒 少 妄 多 真 言 而 有 信 言 行 一 致 免 背 信 食 言 親 友 疏 遠 5 離 酒 戒 少 酒 多 水 免 除 耽 溺 神 清 智 明 免 神 智 不 清 胡 言 亂 語 6 離 非 時 食 戒 少 餐 多 健 減 少 食 欲 身 輕 氣 爽 免 身 重 氣 濁 障 礙 英 明 7 離 化 妝 戒 少 妝 多 率 呈 現 原 貌 去 偽 存 真 免 招 搖 惹 禍 引 狼 入 室 8 離 唱 歌 少 唱 多 默 遠 偽 友, 會 善 友 免 放 縱 免 傷 志 離 跳 舞 戒 少 跳 多 走 離 假 意, 得 真 情 免 失 態 免 狂 亂 9 離 高 床 豪 華 床 戒 少 享 受 多 自 在 隨 意 坐 臥, 不 假 造 作 放 下 身 段, 驕 慢 自 除 10 離 金 錢 戒 少 錢 多 閒 兩 手 空 空, 欲 求 自 消 無 有 錢 財, 豈 有 破 財 * 有 偈 言.. 千 百 年 來 碗 裡 羹, 冤 深 似 海 恨 難 平, 欲 知 世 上 刀 兵 劫, 但 聽 屠 門 夜 半 聲 十 善 之 效 益 與 十 不 善 之 障 難 十 善 效 益 十 不 善 障 難 1 不 殺 生 天 ; 若 生 人 中 必 長 壽 1 殺 生 地 獄 ; 若 生 人 中 必 短 壽 2 不 盜 生 天 ; 若 生 人 中 錢 財 不 喪 2 盜 生 地 獄 ; 若 生 人 中 錢 財 多 難 3 不 邪 淫 生 天 ; 若 生 人 中 妻 室 修 良 3 邪 淫 生 地 獄 ; 若 生 人 中 所 有 妻 室 為 人 所 圖 4 不 妄 語 生 天 ; 若 生 人 中 不 被 譏 論 4 妄 語 生 地 獄 ; 若 生 人 中 多 被 譏 論 5 不 兩 舌 生 天 ; 若 生 人 中 親 友 堅 固 5 兩 舌 生 地 獄 ; 若 生 人 中 親 友 乖 離 6 不 惡 口 生 天 ; 若 生 人 中 常 聞 妙 音 6 惡 口 生 地 獄 ; 若 生 人 中 常 聞 醜 聲 7 不 綺 語 生 天 ; 若 生 人 中 言 見 信 用 7 綺 語 生 地 獄 ; 若 生 人 中 言 無 信 用 8 不 貪 欲 生 天 ; 若 生 人 中 不 增 愛 欲 8 貪 欲 生 地 獄 ; 若 生 人 中 增 其 貪 欲 9 不 瞋 恚 生 天 ; 若 生 人 中 不 增 瞋 恚 9 瞋 恚 生 地 獄 ; 若 生 人 中 增 其 瞋 恚 10 正 見 生 天 ; 若 生 人 中 不 增 愚 癡 10 邪 見 生 地 獄 ; 若 生 人 中 增 其 愚 癡 * 本 表 整 理 自.. 雜 阿 含 1048 經 其 中 兩 舌 惡 口 綺 語 不 包 括 在 妄 語 戒, 貪 欲 瞋 恚 邪 見 不 包 括 在 十 戒 中, 它 們 是 達 到 更 高 的 修 為 時 所 斷 * A Mani 摩 尼 珠 在 經 中 佛 陀 說, 依 ( 十 ) 不 善 之 思 惟, 引 苦 苦 報 身 壞 命 終 生 於 惡 生 惡 趣 墮 處 地 獄 依 ( 十 ) 善 之 思 惟, 引 樂 樂 報 ; 身 壞 命 終 生 於 善 趣 天 世 間 在 結 論 中, 佛 陀 說.. 諸 比 丘! 所 思 所 作 所 積 集 之 業, 若 不 受 ( 報 ), 則 我 不 說 其 消 滅, 彼 現 法 或 未 來 或 次 第 生 起 者 亦 如 是 諸 比 丘! 所 思 所 作 所 積 集 之 業, 若 未 受 ( 報 ), 則 我 不 說 作 苦 之 邊 際 本 經 沒 有 個 別 的 說 出 特 定 的 果 報 項 目, 如 必 得 短 壽 錢 財 多 難 等

32 離 十 戒 與 十 戒 之 生 起 根 業 受 ( 離 ) 十 戒 從 生 起 從 根 從 業 從 受 十 戒 從 生 起 從 根 從 業 從 受 1 殺 2 盜 3 邪 淫 淫 身 心 語 心 身 語 心 身 心 語 心 身 語 心 瞋. 癡 身 苦 受 1 離 殺 貪 癡 瞋 癡 身 三 受 之 一 身 心 * 貪 癡 身 * 同 上 3 身 身 心 語 心 身 語 心 無 貪 瞋 無 貪 瞋 癡 身 樂 或 不 苦 不 樂 2 離 盜 同 上 同 上 身 同 上 離 邪 淫 離 淫 同 上 同 上 身 同 上 4 妄 語 身 心 語 心 * 瞋 癡 語 同 上 4 離 妄 語 同 上 同 上 語 同 上 身 語 心 5 酒 身 身 心 貪. 癡 身 * 同 上 5 離 酒 同 上 同 上 身 同 上 6 非 時 食 身 貪. 癡 身 同 上 6 離 非 時 食 同 上 同 上 身 同 上 7 化 妝 身 貪. 癡 身 同 上 7 離 化 妝 同 上 同 上 身 同 上 唱 歌 語 貪. 癡 語 同 上 離 唱 歌 同 上 同 上 語 同 上 8 8 跳 舞 身 貪. 癡 身 同 上 離 跳 舞 同 上 同 上 身 同 上 高 床 離 高 床 9 身 貪. 癡 身 同 上 9 豪 華 床 豪 華 床 同 上 同 上 身 同 上 10 金 錢 身 語 心 貪. 癡 身 同 上 10 離 金 錢 同 上 同 上 身 同 上 * KhA 從 根 : 不 與 取 ( 和 ) 虛 誑 語 為 貪 癡 根 或 瞋 癡 根 但 衡 量 實 況, 虛 誑 語 乃 是 覆 藏 (= 慳, 屬 瞋 根 ) 真 實 之 下 而 發 言, 所 以 應 為 瞋 根 ( 伴 隨 癡 根 ) * KhA.31. 說 邪 淫 與 喝 酒 兩 項 為 樂 或 不 苦 不 樂, 但 衡 量 實 況, 修 訂 為 三 受 之 一 * 離 身 惡 業 將 生 起 正 業 ( 心 所 ); 離 口 惡 業 將 生 起 正 語 ( 心 所 ) * KhA 又 這 十 學 處 以 低 劣 的 欲 心 勤 觀 而 受 持 為 低 劣 的 ; 以 中 等 的 為 中 等 的 ; 以 殊 勝 的 為 殊 勝 的 或 者 被 愛 見 慢 所 染 污 為 低 劣 的 ; 無 被 染 污 為 中 等 的 ; 於 各 處 以 慧 攝 益 則 是 殊 勝 的 以 智 不 相 應 善 心 而 受 持 為 低 劣 的 ; 以 有 行 ( 被 動 ) 智 相 應 為 中 等 的 ; 以 無 行 ( 主 動 ) 智 相 應 為 殊 勝 的 參 考 資 料 * 律 藏 波 羅 夷 (1. 不 淨 行 2. 不 與 取 3.( 殺 ) 人 4.( 謊 言 ) 上 人 法 )(Vin. Para.pp.1~109) * 小 誦 注 ( 十 ) 學 處 注 (KhA. Sikkhapadavannana) * 覓 寂 比 丘.. 小 誦 注 (pp.30~37) 電 子 檔 * 瑪 欣 德 比 丘.. 沙 馬 内 拉 學 處 2008 年 版 ( 台 南 法 藏 講 堂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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