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Transcription

1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及 配 套 制 度 选 编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联 合 会 资 产 财 务 部 ( 审 计 工 作 部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

3 目 录 一 八 项 规 定 十 八 届 中 央 政 治 局 关 于 改 进 工 作 作 风 密 切 联 系 群 众 的 八 项 规 定 ( ) 3 二 配 套 制 度 规 定 违 规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行 为 处 分 规 定 ( ) 7 关 于 党 政 机 关 停 止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和 清 理 办 公 用 房 的 通 知 ( ) 10 关 于 印 发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 13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问 题 的 意 见 ( ) 18 关 于 严 禁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寄 送 贺 年 卡 等 物 品 的 通 知 ( ) 20 关 于 开 展 四 风 突 出 问 题 专 项 整 治 和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的 通 知 ( ) 21 关 于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严 禁 中 央 企 业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寄 送 贺 年 卡 等 物 品 的 通 知 ( ) 25 关 于 严 禁 元 旦 春 节 期 间 公 款 购 买 赠 送 烟 花 爆 竹 等 年 货 节 礼 的 通 知 ( ) 26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条 例 ( ) 27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对 贯 彻 落 实 约 法 三 章 进 一 步 加 强 督 促 检 查 的 意 见 ( ) 36 党 政 机 关 国 内 公 务 接 待 管 理 规 定 ( ) 38 关 于 印 发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 41 关 于 务 实 节 俭 做 好 元 旦 春 节 期 间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 47 加 强 监 督 执 纪 问 责 确 保 务 实 节 俭 过 节 ( ) 49 关 于 元 旦 春 节 期 间 严 格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坚 决 纠 正 四 风 问 题 的 通 知 50 三 违 反 八 项 规 定 问 题 通 报 中 央 纪 委 通 报 6 起 违 反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的 典 型 问 题 ( ) 53 中 央 纪 委 通 报 8 起 违 反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典 型 问 题 ( ) 54 中 央 纪 委 通 报 八 起 违 反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的 典 型 问 题 ( ) 55 中 央 纪 委 通 报 10 起 违 反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的 典 型 问 题 ( ) 56 中 央 纪 委 通 报 纪 检 监 察 干 部 违 纪 违 法 典 型 案 件 ( ) 57 北 京 再 次 通 报 9 起 违 反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典 型 问 题 ( ) 58 审 计 署 移 送 至 2013 年 6 月 已 办 结 38 起 违 法 违 纪 案 件 和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 ) 60 审 计 署 移 送 至 2013 年 9 月 已 办 结 15 起 违 法 违 纪 案 件 和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 ) 66

4

5 一 八 项 规 定 1

6 2

7 十 八 届 中 央 政 治 局 关 于 改 进 工 作 作 风 密 切 联 系 群 众 的 八 项 规 定 ( ) 1. 调 研 要 轻 车 简 从, 不 安 排 宴 请 中 央 政 治 局 全 体 同 志 要 改 进 调 查 研 究, 到 基 层 调 研 要 深 入 了 解 真 实 情 况, 总 结 经 验 研 究 问 题 解 决 困 难 指 导 工 作, 向 群 众 学 习 向 实 践 学 习, 多 同 群 众 座 谈, 多 同 干 部 谈 心, 多 商 量 讨 论, 多 解 剖 典 型, 多 到 困 难 和 矛 盾 集 中 群 众 意 见 多 的 地 方 去, 切 忌 走 过 场 搞 形 式 主 义 ; 要 轻 车 简 从 减 少 陪 同 简 化 接 待, 不 张 贴 悬 挂 标 语 横 幅, 不 安 排 群 众 迎 送, 不 铺 设 迎 宾 地 毯, 不 摆 放 花 草, 不 安 排 宴 请 2. 严 控 以 中 央 名 义 召 开 的 会 议 要 精 简 会 议 活 动, 切 实 改 进 会 风, 严 格 控 制 以 中 央 名 义 召 开 的 各 类 全 国 性 会 议 和 举 行 的 重 大 活 动, 不 开 泛 泛 部 署 工 作 和 提 要 求 的 会, 未 经 中 央 批 准 一 律 不 出 席 各 类 剪 彩 奠 基 活 动 和 庆 祝 会 纪 念 会 表 彰 会 博 览 会 研 讨 会 及 各 类 论 坛 提 高 会 议 实 效, 开 短 会 讲 短 话, 力 戒 空 话 套 话 3. 无 实 质 内 容 简 报 一 律 不 发 要 精 简 文 件 简 报, 切 实 改 进 文 风, 没 有 实 质 内 容 可 发 可 不 发 的 文 件 简 报 一 律 不 发 4. 出 访 一 般 不 安 排 机 场 迎 送 要 规 范 出 访 活 动, 从 外 交 工 作 大 局 需 要 出 发 合 理 安 排 出 访 活 动, 严 格 控 制 出 访 随 行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乘 坐 交 通 工 具, 一 般 不 安 排 中 资 机 构 华 侨 华 人 留 学 生 代 表 等 到 机 场 迎 送 5. 减 少 交 通 管 制 一 般 不 得 封 路 要 改 进 警 卫 工 作, 坚 持 有 利 于 联 系 群 众 的 原 则, 减 少 交 通 管 制,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得 封 路 不 清 场 闭 馆 6. 压 缩 政 治 局 委 员 报 道 数 量 字 数 要 改 进 新 闻 报 道, 中 央 政 治 局 同 志 出 席 会 议 和 活 动 应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新 闻 价 值 社 会 效 果 决 定 是 否 报 道, 进 一 步 压 缩 报 道 的 数 量 字 数 时 长 7. 个 人 原 则 上 不 出 书 不 题 词 要 严 格 文 稿 发 表, 除 中 央 统 一 安 排 外, 个 人 不 公 开 出 版 著 作 讲 话 单 行 本, 不 发 贺 信 贺 电, 不 题 词 题 字 8. 严 格 执 行 房 车 配 备 待 遇 规 定 要 厉 行 勤 俭 节 约, 严 格 遵 守 廉 洁 从 政 有 关 规 定, 严 格 执 行 住 房 车 辆 配 备 等 有 关 工 作 和 生 活 待 遇 的 规 定 3

8 4

9 二 配 套 制 度 规 定 5

10 6

11 违 规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行 为 处 分 规 定 监 察 部 令 第 31 号 违 规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行 为 处 分 规 定 已 经 2013 年 5 月 3 日 监 察 部 第 2 次 部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财 政 部 审 计 署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监 察 部 部 长 : 黄 树 贤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部 长 : 尹 蔚 民 财 政 部 部 长 : 楼 继 伟 审 计 署 审 计 长 : 刘 家 义 2013 年 6 月 13 日 违 规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行 为 处 分 规 定 第 一 条 为 维 护 收 入 分 配 秩 序, 严 肃 财 经 纪 律, 规 范 津 贴 补 贴 政 策 执 行,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监 察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处 分 条 例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所 称 津 贴 补 贴 包 括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的 津 贴 补 贴 和 工 作 性 津 贴 生 活 性 补 贴 离 退 休 人 员 补 贴 改 革 性 补 贴 以 及 奖 金 实 物 有 价 证 券 等 第 三 条 有 违 规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行 为 的 单 位, 其 负 有 责 任 的 领 导 人 员 和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以 及 有 违 规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行 为 的 个 人, 应 当 承 担 纪 律 责 任 属 于 下 列 人 员 的, 由 任 免 机 关 或 者 监 察 机 关 按 照 管 理 权 限 依 法 给 予 处 分 : ( 一 )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 ( 二 ) 法 律 法 规 授 权 的 具 有 公 共 事 务 管 理 职 能 的 事 业 单 位 中 经 批 准 参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的 工 作 人 员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对 违 规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行 为 的 处 分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第 四 条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给 予 警 告 处 分 ; 情 节 较 重 的, 给 予 记 过 或 者 记 大 过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降 级 或 者 撤 职 处 分 : ( 一 ) 违 反 规 定 自 行 新 设 项 目 或 者 继 续 发 放 已 经 明 令 取 消 的 津 贴 补 贴 的 ; 7

12 ( 二 ) 超 过 规 定 标 准 范 围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的 ; ( 三 ) 违 反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有 关 公 务 员 奖 励 的 规 定, 以 各 种 名 义 向 职 工 普 遍 发 放 各 类 奖 金 的 ; ( 四 ) 在 实 施 职 务 消 费 和 福 利 待 遇 货 币 化 改 革 并 发 放 补 贴 后, 继 续 开 支 相 关 职 务 消 费 和 福 利 费 用 的 ; ( 五 ) 违 反 规 定 发 放 加 班 费 值 班 费 和 未 休 年 休 假 补 贴 的 ; ( 六 ) 违 反 中 共 中 央 纪 委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监 察 部 财 政 部 人 事 部 审 计 署 关 于 规 范 公 务 员 津 贴 补 贴 问 题 的 通 知 ( 中 纪 发 号 ) 等 规 定, 擅 自 提 高 标 准 发 放 改 革 性 补 贴 的 ; ( 七 ) 超 标 准 缴 存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 ( 八 ) 以 有 价 证 券 支 付 凭 证 商 业 预 付 卡 实 物 等 形 式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的 ; ( 九 ) 违 反 规 定 使 用 工 会 会 费 福 利 费 及 其 他 专 项 经 费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的 ; ( 十 ) 借 重 大 活 动 筹 备 或 者 节 日 庆 祝 之 机, 变 相 向 职 工 普 遍 发 放 现 金 有 价 证 券 或 者 与 活 动 无 关 的 实 物 的 ; ( 十 一 ) 违 反 规 定 向 关 联 单 位 ( 企 业 ) 转 移 好 处, 再 由 关 联 单 位 ( 企 业 ) 以 各 种 名 目 给 机 关 职 工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的 ; ( 十 二 ) 其 他 违 反 规 定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的 第 五 条 将 执 收 执 罚 工 作 与 津 贴 补 贴 挂 钩, 使 用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罚 没 收 入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的, 给 予 记 大 过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降 级 或 者 撤 职 处 分 第 六 条 以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的 形 式, 变 相 将 国 有 资 产 集 体 私 分 给 个 人 的, 给 予 记 大 过 处 分 ; 情 节 较 重 的, 给 予 降 级 或 者 撤 职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开 除 处 分 第 七 条 违 反 财 政 部 关 于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工 资 津 贴 补 贴 有 关 会 计 核 算 的 规 定 核 算 津 贴 补 贴 的, 给 予 警 告 处 分 ; 情 节 较 重 的, 给 予 记 过 或 者 记 大 过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降 级 或 者 撤 职 处 分 第 八 条 使 用 小 金 库 款 项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的, 给 予 警 告 处 分 ; 情 节 较 重 的, 给 予 记 过 或 者 记 大 过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降 级 或 者 撤 职 处 分 第 九 条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或 者 职 务 影 响, 违 反 规 定 在 其 他 单 位 领 取 津 贴 补 贴 的, 给 予 记 过 或 者 记 大 过 处 分 ; 情 节 较 重 的, 给 予 降 级 或 者 撤 职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开 除 处 分 第 十 条 以 虚 报 冒 领 等 手 段 骗 取 财 政 资 金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的, 给 予 记 大 过 处 分 ; 情 节 较 重 的, 给 予 降 级 或 者 撤 职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开 除 处 分 以 虚 报 冒 领 等 手 段 骗 取 财 政 资 金, 并 以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的 形 式 合 伙 私 分 的,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从 重 处 分 第 十 一 条 在 执 行 津 贴 补 贴 政 策 中 不 负 责 任, 导 致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本 系 统 和 本 单 位 发 生 严 重 违 规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行 为 的, 给 予 记 过 或 者 记 大 过 处 分 ; 情 节 较 重 的, 给 予 降 级 或 者 撤 职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开 除 处 分 第 十 二 条 不 制 止 不 查 处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本 系 统 和 本 单 位 发 生 的 严 重 违 规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行 8

13 为 的, 给 予 记 过 或 者 记 大 过 处 分 ; 情 节 较 重 的, 给 予 降 级 或 者 撤 职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开 除 处 分 第 十 三 条 对 违 规 发 放 的 津 贴 补 贴, 应 当 按 有 关 规 定 责 令 整 改, 并 清 退 收 回 第 十 四 条 经 费 来 源 由 财 政 补 助 的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有 本 规 定 所 列 行 为 的, 参 照 本 规 定 第 四 条 至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违 纪 情 节, 依 照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处 分 暂 行 规 定 处 理 第 十 五 条 处 分 的 程 序 和 不 服 处 分 的 申 诉,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监 察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处 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办 理 第 十 六 条 有 违 规 发 放 津 贴 补 贴 行 为, 应 当 给 予 党 纪 处 分 的, 移 送 党 的 纪 律 检 查 机 关 处 理 ; 涉 嫌 犯 罪 的,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处 理 第 十 七 条 本 规 定 由 监 察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财 政 部 审 计 署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八 条 本 规 定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9

14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党 政 机 关 停 止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和 清 理 办 公 用 房 的 通 知 ( ) 新 华 社 北 京 7 月 23 日 电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近 日 印 发 了 关 于 党 政 机 关 停 止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和 清 理 办 公 用 房 的 通 知 全 文 如 下 : 近 年 来,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认 真 贯 彻 中 央 要 求, 在 严 格 控 制 党 政 机 关 楼 堂 馆 所 建 设 方 面 采 取 了 一 些 措 施, 取 得 了 一 定 成 效 但 是, 近 期 一 些 地 区 和 部 门 又 出 现 了 违 规 修 建 楼 堂 馆 所 的 现 象, 损 害 党 风 政 风, 影 响 党 和 政 府 形 象, 人 民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对 此 高 度 重 视, 强 调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要 大 力 弘 扬 艰 苦 奋 斗 勤 俭 节 约 的 优 良 作 风,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树 立 过 紧 日 子 的 思 想, 全 面 停 止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规 范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切 实 把 有 限 的 资 金 和 资 源 更 多 用 在 发 展 经 济 改 善 民 生 上 经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同 意, 现 就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全 面 停 止 新 建 党 政 机 关 楼 堂 馆 所 自 本 通 知 印 发 之 日 起,5 年 内,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一 律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和 理 由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 一 ) 停 止 新 建 扩 建 楼 堂 馆 所 严 禁 以 任 何 理 由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严 禁 以 危 房 改 造 等 名 义 改 扩 建 楼 堂 馆 所, 严 禁 以 建 技 术 业 务 用 房 名 义 搭 车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严 禁 改 变 技 术 业 务 用 房 的 用 途 ( 二 ) 停 止 迁 建 购 置 楼 堂 馆 所 严 禁 以 城 市 改 造 城 市 规 划 等 理 由 在 他 处 重 新 建 设 楼 堂 馆 所, 严 禁 以 任 何 理 由 购 置 楼 堂 馆 所 ( 三 ) 严 禁 以 学 院 中 心 等 名 义 建 设 楼 堂 馆 所 严 禁 接 受 任 何 形 式 的 赞 助 建 设 和 捐 赠 建 设, 严 禁 借 企 业 名 义 搞 任 何 形 式 的 合 作 建 设 集 资 建 设 或 专 项 建 设 ( 四 ) 已 批 准 但 尚 未 开 工 建 设 的 楼 堂 馆 所 项 目, 一 律 停 建 二 严 格 控 制 办 公 用 房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办 公 用 房 因 使 用 时 间 较 长 设 施 设 备 老 化 功 能 不 全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不 能 满 足 办 公 要 求 的, 可 进 行 维 修 改 造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要 以 消 除 安 全 隐 患 恢 复 和 完 善 使 用 功 能 为 重 点, 严 格 履 行 审 批 程 序, 严 格 执 行 维 修 改 造 标 准, 严 禁 豪 华 装 修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由 中 直 管 理 局 审 批 国 务 院 各 部 门 办 公 用 房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由 国 管 局 审 批 地 方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的 审 批 程 序, 由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规 定 各 地 区 要 根 据 本 地 区 实 际 制 定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维 修 改 造 标 准 和 工 程 消 耗 量 定 额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要 严 格 按 照 2007 年 印 发 的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严 格 控 制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 等 楼 堂 馆 所 建 设 问 题 的 通 知 要 求, 加 强 预 算 和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所 需 投 资, 统 一 纳 入 预 算 安 排 财 政 资 金 解 决, 未 经 审 批 的 项 目, 不 得 安 排 预 算 10

15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安 排 财 政 资 金 用 于 包 括 培 训 中 心 在 内 的 各 类 具 有 住 宿 会 议 餐 饮 等 接 待 功 能 的 设 施 或 场 所 的 维 修 改 造 三 全 面 清 理 党 政 机 关 和 领 导 干 部 办 公 用 房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要 对 占 有 使 用 的 办 公 用 房 进 行 全 面 清 理, 根 据 不 同 情 况 分 别 作 出 如 下 处 理 : ( 一 ) 超 过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标 准 ( 原 国 家 计 委 计 投 资 号 ) 规 定 的 面 积 标 准 占 有 使 用 办 公 用 房 的, 应 予 以 腾 退 ( 二 ) 未 经 批 准 改 变 办 公 用 房 使 用 功 能 的, 原 则 上 应 恢 复 原 使 用 功 能 ( 三 ) 已 经 出 租 出 借 的 办 公 用 房 到 期 应 予 收 回, 租 赁 合 同 未 到 期 的, 租 金 收 入 严 格 按 照 收 支 两 条 线 规 定 管 理, 到 期 后 不 得 续 租 未 经 批 准 租 用 办 公 用 房 的, 应 予 以 清 理 并 腾 退, 严 禁 以 租 用 过 渡 性 用 房 名 义 变 相 购 建 使 用 办 公 用 房 ( 四 ) 除 在 立 项 批 复 中 明 确 事 业 单 位 和 行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一 并 建 设 外, 所 属 其 他 企 事 业 单 位 一 律 不 得 占 用 行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已 占 用 的, 原 则 上 应 予 以 清 理 并 腾 退 ( 五 ) 部 门 和 单 位 在 机 构 变 动 中 转 为 企 业 的, 所 占 用 的 办 公 用 房 应 予 腾 退, 确 实 难 以 腾 退 的, 经 批 准 可 租 用 原 办 公 用 房 或 按 规 定 程 序 转 为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金 ( 六 )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领 导 干 部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标 准 的 规 定 配 置 办 公 用 房 办 公 用 房 面 积 超 标 准 配 置 的, 应 予 以 清 理 并 腾 退 ; 领 导 干 部 在 不 同 部 门 同 时 任 职 的, 应 在 主 要 工 作 部 门 安 排 一 处 办 公 用 房, 其 他 任 职 部 门 不 再 安 排 办 公 用 房 ;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调 动 的, 由 调 入 部 门 安 排 办 公 用 房, 原 单 位 的 办 公 用 房 不 再 保 留 ; 领 导 干 部 在 人 大 或 政 协 任 职, 人 大 或 政 协 已 安 排 办 公 用 房 的, 原 单 位 的 办 公 用 房 不 再 保 留, 人 大 或 政 协 没 有 安 排 办 公 用 房 的, 由 原 单 位 根 据 本 人 承 担 工 作 的 实 际 情 况, 安 排 适 当 的 办 公 用 房 ; 领 导 干 部 在 协 会 等 单 位 任 职 的, 由 协 会 等 单 位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安 排 办 公 用 房, 原 单 位 的 办 公 用 房 不 再 保 留 ; 领 导 干 部 已 办 理 离 退 休 手 续 的, 原 单 位 的 办 公 用 房 应 及 时 腾 退 四 严 格 规 范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各 地 区 要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办 公 用 房 集 中 统 一 管 理 制 度, 实 行 统 一 调 配 统 一 权 属 登 记 要 严 格 按 照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标 准 和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三 定 规 定, 从 严 核 定 办 公 用 房 面 积 新 建 调 整 办 公 用 房 的 部 门 和 单 位, 要 按 照 建 新 交 旧 调 新 交 旧 原 则, 在 搬 入 新 建 或 新 调 整 办 公 用 房 的 同 时, 及 时 将 原 办 公 用 房 腾 退 移 交 机 关 事 务 主 管 部 门 因 机 构 增 设 职 能 调 整 确 需 增 加 办 公 用 房 的, 应 在 本 部 门 本 单 位 现 有 办 公 用 房 中 解 决 ; 本 部 门 本 单 位 现 有 办 公 用 房 不 能 满 足 需 要 的, 由 机 关 事 务 主 管 部 门 整 合 办 公 用 房 资 源 调 剂 解 决 ; 无 法 调 剂 确 需 租 用 办 公 用 房 的, 要 严 格 履 行 审 批 手 续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要 制 定 本 部 门 本 单 位 办 公 用 房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办 公 用 房 使 用 管 理 各 级 机 关 事 务 主 管 部 门 要 做 好 办 公 用 房 物 业 管 理 工 作, 制 定 和 完 善 物 业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标 准 和 收 费 标 准 等 制 度, 并 结 合 机 关 后 勤 服 务 社 会 化 改 革, 逐 步 推 进 办 公 用 房 物 业 服 务 社 会 化 五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强 化 监 督 检 查 停 止 新 建 党 政 机 关 楼 堂 馆 所 和 清 理 办 公 用 房, 是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的 重 要 内 容, 是 密 切 党 群 干 11

16 群 关 系 维 护 党 和 政 府 形 象 的 客 观 要 求,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要 高 度 重 视, 领 导 干 部 要 率 先 垂 范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要 结 合 实 际, 抓 紧 制 定 相 关 制 度 标 准 和 实 施 办 法,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严 格 落 实 责 任 制, 确 保 本 通 知 精 神 落 到 实 处 投 资 主 管 部 门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审 批 程 序, 建 立 健 全 审 批 责 任 制 和 内 部 监 督 机 制, 对 违 规 审 批 等 行 为 要 严 肃 处 理 财 政 部 门 要 严 格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管 理, 对 未 按 规 定 履 行 审 批 手 续 的 党 政 机 关 楼 堂 馆 所 建 设 和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一 律 不 得 下 达 财 政 预 算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年 终 应 把 楼 堂 馆 所 建 设 和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作 为 政 务 公 开 的 重 要 内 容, 主 动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要 严 格 土 地 供 应 管 理, 对 未 按 规 定 履 行 审 批 手 续 的 党 政 机 关 楼 堂 馆 所 建 设 和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一 律 不 得 供 地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党 政 机 关 楼 堂 馆 所 建 设 和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的 监 管,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标 准 和 工 程 消 耗 量 定 额 机 关 事 务 主 管 部 门 要 完 善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制 度, 定 期 组 织 督 促 检 查, 并 通 报 检 查 情 况, 督 促 落 实 办 公 用 房 清 理 工 作 审 计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党 政 机 关 楼 堂 馆 所 建 设 和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的 审 计 监 督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要 坚 决 纠 正 和 查 处 党 政 机 关 楼 堂 馆 所 建 设 和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及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使 用 中 的 各 种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对 有 令 不 行 有 禁 不 止 的,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追 究 直 接 责 任 人 和 有 关 领 导 人 员 的 责 任 2013 年 9 月 30 日 前, 各 地 区 要 将 落 实 本 通 知 的 情 况 报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门 落 实 本 通 知 的 情 况, 按 系 统 分 别 报 中 直 管 理 局 国 管 局, 汇 总 后 报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将 视 情 组 织 督 促 检 查, 并 通 报 检 查 情 况 本 通 知 所 称 党 政 机 关, 包 括 党 的 机 关 人 大 机 关 行 政 机 关 政 协 机 关 审 判 机 关 检 察 机 关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派 出 机 构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及 工 会 共 青 团 妇 联 等 人 民 团 体 适 用 本 通 知 国 有 及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参 照 本 通 知 执 行 本 通 知 所 称 党 政 机 关 楼 堂 馆 所, 包 括 使 用 财 政 性 资 金 建 设 的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培 训 中 心, 以 及 以 学 院 中 心 等 名 义 兴 建 的 具 有 住 宿 会 议 餐 饮 等 接 待 功 能 的 设 施 或 场 所 ; 领 导 干 部 是 指 省 部 级 以 下 ( 含 省 部 级 ) 各 级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党 政 机 关 使 用 非 财 政 性 资 金 建 设 的 楼 堂 馆 所, 参 照 本 通 知 执 行 12

17 关 于 印 发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财 行 号 党 中 央 各 部 门,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全 国 人 大 党 委 会 办 公 厅, 全 国 政 协 办 公 厅, 高 法 院, 高 检 院, 各 人 民 团 体, 各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厅,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财 务 局 :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关 于 改 进 工 作 作 风, 密 切 联 系 群 众 八 项 规 定 及 实 施 细 则, 推 进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制 度 建 设, 改 进 会 风, 精 简 会 议,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会 议 费 管 理, 我 们 制 定 了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从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执 行 中 有 何 问 题, 请 及 时 向 我 们 反 映 附 件 :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财 政 部 国 家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2013 年 9 月 13 日 附 件 :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精 简 会 议, 改 进 会 风, 提 高 会 议 效 率 和 质 量, 节 约 会 议 经 费 开 支,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的 分 类 审 批 和 会 议 费 管 理 等, 适 用 本 办 法 本 办 法 所 称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是 指 党 中 央 各 部 门,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全 国 政 协 办 公 厅,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各 人 民 团 体 各 民 主 党 派 中 央 和 全 国 工 商 联 ( 以 下 简 称 各 单 位 ) 第 三 条 各 单 位 召 开 会 议 应 当 坚 持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规 范 简 朴 务 实 高 效 的 原 则, 严 格 控 制 会 议 数 量, 规 范 会 议 费 管 理 第 四 条 各 单 位 召 开 的 会 议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分 级 审 批 第 五 条 各 单 位 应 当 严 格 会 议 费 预 算 管 理, 控 制 会 议 费 预 算 规 模 会 议 费 预 算 要 细 化 到 具 体 会 议 项 目, 执 行 中 不 得 突 破 会 议 费 应 纳 入 部 门 预 算, 并 单 独 列 示 13

18 第 二 章 会 议 分 类 和 审 批 第 六 条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分 类 如 下 : 一 类 会 议 是 以 党 中 央 和 国 务 院 名 义 召 开 的, 要 求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或 中 央 部 门 负 责 同 志 参 加 的 会 议 二 类 会 议 是 党 中 央 和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召 开 的, 要 求 本 系 统 各 直 属 机 构 或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有 关 厅 ( 局 ) 负 责 同 志 参 加 的 会 议 三 类 会 议 是 党 中 央 和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各 人 民 团 体 及 其 所 属 内 设 机 构 召 开 的, 要 求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有 关 厅 ( 局 ) 或 本 系 统 机 构 有 关 人 员 参 加 的 会 议 四 类 会 议 是 指 除 上 述 一 二 三 类 会 议 以 外 的 其 他 业 务 性 会 议, 包 括 小 型 研 讨 会 座 谈 会 评 审 会 等 第 七 条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按 以 下 程 序 和 要 求 进 行 审 批 : 一 类 会 议 应 当 报 经 党 中 央 和 国 务 院 批 准 会 议 总 务 经 费 预 算 及 费 用 结 算 等 工 作 分 别 由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 以 下 简 称 中 直 管 理 局 ) 和 国 家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 以 下 简 称 国 管 局 ) 负 责 二 类 会 议 各 单 位 应 当 于 每 年 11 月 底 前, 将 下 一 年 度 会 议 计 划 ( 包 括 会 议 名 称 召 开 的 理 由 主 要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代 表 人 数 工 作 人 员 数 所 需 经 费 及 列 支 渠 道 等 ) 送 财 政 部 审 核 会 签, 按 程 序 经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审 核 后 报 批 各 单 位 召 开 二 类 会 议 原 则 上 每 年 不 超 过 1 次 三 类 会 议 各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会 议 计 划 编 报 和 审 批 制 度, 年 度 会 议 计 划 ( 包 括 会 议 数 量 会 议 名 称 召 开 的 理 由 主 要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代 表 人 数 工 作 人 员 数 所 需 经 费 及 列 支 渠 道 等 ) 经 单 位 领 导 办 公 会 或 党 组 ( 党 委 ) 会 审 批 后 执 行 四 类 会 议 由 单 位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并 报 主 要 领 导 批 准 后 执 行, 并 列 入 单 位 年 度 会 议 计 划 第 八 条 一 类 会 议 会 期 按 照 批 准 文 件,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从 严 控 制 ; 二 三 四 类 会 议 会 期 均 不 得 超 过 2 天 ; 传 达 布 置 类 会 议 会 期 不 得 超 过 1 天 会 议 报 到 和 离 开 时 间, 一 二 三 类 会 议 合 计 不 得 超 过 2 天, 四 类 会 议 合 计 不 得 超 过 1 天 第 九 条 各 单 位 应 当 严 格 控 制 会 议 规 模 一 类 会 议 参 会 人 员 按 照 批 准 文 件, 根 据 会 议 性 质 和 主 要 内 容 确 定, 严 格 限 定 会 议 代 表 和 工 作 人 员 数 量 二 类 会 议 参 会 人 员 不 得 超 过 300 人, 其 中, 工 作 人 员 控 制 在 会 议 代 表 人 数 的 15% 以 内 ; 不 请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和 中 央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分 管 负 责 同 志 出 席 三 类 会 议 参 会 人 员 不 得 超 过 150 人, 其 中, 工 作 人 员 控 制 在 会 议 代 表 人 数 的 10% 以 内 四 类 会 议 参 会 人 员 视 内 容 而 定, 一 般 不 得 超 过 50 人 第 十 条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全 国 政 协 办 公 厅 各 民 主 党 派 中 央 和 全 国 工 商 联 的 会 议 分 类 审 批 事 项 会 期 及 参 会 人 员 等, 由 上 述 部 门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章 程 规 定, 参 照 第 六 条 至 第 九 条 作 出 规 定, 并 报 财 政 部 备 案 第 十 一 条 各 单 位 召 开 会 议 应 当 改 进 会 议 形 式, 充 分 运 用 电 视 电 话 网 络 视 频 等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降 低 会 议 成 本, 提 高 会 议 效 率 传 达 布 置 类 会 议 优 先 采 取 电 视 电 话 网 络 视 频 会 议 方 式 召 开 电 视 电 话 网 络 视 频 会 议 的 主 14

19 会 场 和 分 会 场 应 当 控 制 规 模, 节 约 费 用 支 出 第 十 二 条 不 能 够 采 用 电 视 电 话 网 络 视 频 召 开 的 会 议 实 行 定 点 管 理 各 单 位 会 议 应 当 到 定 点 饭 店 召 开, 按 照 协 议 价 格 结 算 费 用 未 纳 入 定 点 范 围, 价 格 低 于 会 议 综 合 定 额 标 准 的 单 位 内 部 会 议 室 礼 堂 宾 馆 招 待 所 培 训 中 心, 可 优 先 作 为 本 单 位 或 本 系 统 会 议 场 所 二 三 四 类 会 议 应 当 在 四 星 级 以 下 ( 含 四 星 ) 定 点 饭 店 召 开 参 会 人 员 在 50 人 以 内 且 无 外 地 代 表 的 会 议, 原 则 上 在 单 位 内 部 会 议 室 召 开, 不 安 排 住 宿 第 十 三 条 参 会 人 员 以 在 京 单 位 为 主 的 会 议 不 得 到 京 外 召 开 各 单 位 不 得 到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明 令 禁 止 的 风 景 名 胜 区 召 开 会 议 第 三 章 会 议 费 开 支 范 围 标 准 和 报 销 支 付 第 十 四 条 会 议 费 开 支 范 围 包 括 会 议 住 宿 费 伙 食 费 会 议 室 租 金 交 通 费 文 件 印 刷 费 医 药 费 等 前 款 所 称 交 通 费 是 指 用 于 会 议 代 表 接 送 站, 以 及 会 议 统 一 组 织 的 代 表 考 察 调 研 等 发 生 的 交 通 支 出 会 议 代 表 参 加 会 议 发 生 的 城 市 间 交 通 费, 按 照 差 旅 费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回 单 位 报 销 第 十 五 条 会 议 费 开 支 实 行 综 合 定 额 控 制, 各 项 费 用 之 间 可 以 调 剂 使 用 会 议 费 综 合 定 额 标 准 如 下 : 单 位 : 元 / 人 天 会 议 类 别 住 宿 费 伙 食 费 其 他 费 用 合 计 一 类 会 议 二 类 会 议 三 四 类 会 议 综 合 定 额 标 准 是 会 议 费 开 支 的 上 限, 各 单 位 应 在 综 合 定 额 标 准 以 内 结 算 报 销 第 十 六 条 一 类 会 议 费 在 部 门 预 算 专 项 经 费 中 列 支, 二 三 四 类 会 议 费 原 则 上 在 部 门 预 算 公 用 经 费 中 列 支 会 议 费 由 会 议 召 开 单 位 承 担, 不 得 向 参 会 人 员 收 取,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向 下 属 机 构 企 事 业 单 位 地 方 转 嫁 或 摊 派 第 十 七 条 各 单 位 在 会 议 结 束 后 应 当 及 时 办 理 报 销 手 续 会 议 费 报 销 时 应 当 提 供 会 议 审 批 文 件 会 议 通 知 及 实 际 参 会 人 员 签 到 表 定 点 饭 店 等 会 议 服 务 单 位 提 供 的 费 用 原 始 明 细 单 据 电 子 结 算 单 等 凭 证 财 务 部 门 要 严 格 按 规 定 审 核 会 议 费 开 支, 对 未 列 入 年 度 会 议 计 划, 以 及 超 范 围 超 标 准 开 支 的 经 费 不 予 报 销 第 十 八 条 各 单 位 会 议 费 支 付,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制 度 和 公 务 卡 管 理 制 度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以 银 行 转 账 或 公 务 卡 方 式 结 算, 禁 止 以 现 金 方 式 结 算 具 备 条 件 的, 会 议 费 应 由 单 位 财 务 部 门 直 接 结 算 第 四 章 会 议 费 公 示 和 年 度 报 告 制 度 第 十 九 条 各 单 位 应 当 将 非 涉 密 会 议 的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参 会 人 数 经 费 开 支 等 情 况 在 单 位 内 部 公 示, 具 备 条 件 的 应 向 社 会 公 开 15

20 第 二 十 条 一 级 预 算 单 位 应 当 于 每 年 3 月 底 前, 将 本 级 和 下 属 预 算 单 位 上 年 度 会 议 计 划 和 执 行 情 况 ( 包 括 会 议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代 表 人 数 工 作 人 员 数 经 费 开 支 及 列 支 渠 道 等 ) 汇 总 后 报 财 政 部 党 中 央 各 部 门 同 时 抄 送 中 直 管 理 局, 国 务 院 各 部 门 同 时 抄 送 国 管 局 第 二 十 一 条 财 政 部 对 各 单 位 报 送 的 会 议 年 度 报 告 进 行 汇 总 分 析, 针 对 执 行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时 完 善 相 关 制 度 第 五 章 管 理 职 责 第 二 十 二 条 财 政 部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 一 ) 会 同 国 管 局 中 直 管 理 局 等 部 门 制 定 或 修 订 中 央 本 级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并 对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 二 ) 按 规 定 对 各 单 位 报 送 的 二 类 会 议 计 划 进 行 审 核 会 签 ; ( 三 ) 对 会 议 费 支 付 结 算 实 施 动 态 监 控 ; ( 四 ) 对 各 单 位 报 送 的 会 议 年 度 报 告 进 行 汇 总 分 析, 提 出 加 强 管 理 的 措 施 第 二 十 三 条 国 管 局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 一 ) 配 合 财 政 部 制 定 或 修 订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 ( 二 ) 负 责 国 务 院 召 开 的 一 类 会 议 的 总 务 工 作 ; ( 三 ) 配 合 财 政 部 对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会 议 费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第 二 十 四 条 中 直 管 理 局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 一 ) 配 合 财 政 部 制 定 或 修 订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 ( 二 ) 负 责 党 中 央 召 开 的 一 类 会 议 的 总 务 工 作 ; ( 三 ) 配 合 财 政 部 对 中 央 各 部 门 会 议 费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第 二 十 五 条 各 单 位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 一 ) 负 责 制 定 本 单 位 会 议 费 管 理 的 实 施 细 则 ; ( 二 ) 负 责 单 位 年 度 会 议 计 划 编 制 和 三 类 四 类 会 议 的 审 批 管 理 ; ( 三 ) 负 责 安 排 会 议 预 算 并 按 规 定 管 理 使 用 会 议 费, 做 好 相 应 的 财 务 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对 内 部 会 议 费 报 销 进 行 审 核 把 关, 确 保 票 据 来 源 合 法, 内 容 真 实 完 整 合 规 ; ( 四 ) 按 规 定 报 送 会 议 年 度 报 告, 加 强 对 本 单 位 会 议 费 使 用 的 内 控 管 理 第 六 章 监 督 检 查 和 责 任 追 究 第 二 十 六 条 财 政 部 国 管 局 中 直 管 理 局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对 各 单 位 会 议 费 管 理 和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 一 ) 会 议 计 划 的 编 报 审 批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 ( 二 ) 会 议 费 开 支 范 围 和 开 支 标 准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 ( 三 ) 会 议 费 报 销 和 支 付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 ( 四 ) 会 议 会 期 规 模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会 议 是 否 在 规 定 的 地 点 和 场 所 召 开 ; ( 五 ) 是 否 向 下 属 机 构 企 事 业 单 位 或 地 方 转 嫁 摊 派 会 议 费 ; ( 六 ) 会 议 费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其 他 情 况 16

21 第 二 十 七 条 严 禁 各 单 位 借 会 议 名 义 组 织 会 餐 或 安 排 宴 请 ; 严 禁 套 取 会 议 费 设 立 小 金 库 ; 严 禁 在 会 议 费 中 列 支 公 务 接 待 费 各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会 议 用 房 标 准, 不 得 安 排 高 档 套 房 ; 会 议 用 餐 严 格 控 制 菜 品 种 类 数 量 和 份 量, 安 排 自 助 餐, 严 禁 提 供 高 档 菜 肴, 不 安 排 宴 请, 不 上 烟 酒 ; 会 议 会 场 一 律 不 摆 花 草, 不 制 作 背 景 板, 不 提 供 水 果 不 得 使 用 会 议 费 购 置 电 脑 复 印 机 打 印 机 传 真 机 等 固 定 资 产 以 及 开 支 与 本 次 会 议 无 关 的 其 他 费 用 ; 不 得 组 织 会 议 代 表 旅 游 和 与 会 议 无 关 的 参 观 ; 严 禁 组 织 高 消 费 娱 乐 健 身 活 动 ; 严 禁 以 任 何 名 义 发 放 纪 念 品 ; 不 得 额 外 配 发 洗 漱 用 品 第 二 十 八 条 违 反 本 办 法 规 定,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依 法 依 规 追 究 会 议 举 办 单 位 和 相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 ( 一 ) 计 划 外 召 开 会 议 的 ; ( 二 ) 以 虚 报 冒 领 手 段 骗 取 会 议 费 的 ; ( 三 ) 虚 报 会 议 人 数 天 数 等 进 行 报 销 的 ; ( 四 ) 违 规 扩 大 会 议 费 开 支 范 围, 擅 自 提 高 会 议 费 开 支 标 准 的 ; ( 五 ) 违 规 报 销 与 会 议 无 关 费 用 的 ; ( 六 ) 其 他 违 反 本 办 法 行 为 的 有 前 款 所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由 财 政 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追 回 资 金, 并 经 报 批 后 予 以 通 报 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相 关 负 责 人, 报 请 其 所 在 单 位 按 规 定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如 行 为 涉 嫌 违 法 的,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处 理 定 点 饭 店 或 单 位 内 部 宾 馆 招 待 所 培 训 中 心 有 关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规 定 的, 按 照 财 政 部 定 点 饭 店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九 条 各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本 办 法 规 定, 结 合 本 单 位 业 务 特 点 和 工 作 需 要, 制 定 会 议 费 管 理 具 体 规 定 第 三 十 条 中 央 事 业 单 位 会 议 费 管 理 参 照 本 办 法 执 行 第 三 十 一 条 本 办 法 由 财 政 部 负 责 解 释,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 国 管 财 号 )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补 充 规 定 ( 国 管 财 号 )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财 政 部 关 于 调 整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会 议 费 开 支 标 准 的 通 知 ( 国 管 财 号 ) 同 时 废 止 17

22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印 发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问 题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中 组 发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组 织 部,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委 各 人 民 团 体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党 委 组 织 部, 各 中 管 金 融 企 业 党 委, 部 分 国 有 重 要 骨 干 企 业 党 组 ( 党 委 ), 部 分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问 题 的 意 见 已 经 中 央 领 导 同 志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并 在 本 意 见 下 发 后 3 个 月 内, 将 执 行 情 况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中 央 组 织 部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2013 年 10 月 19 日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问 题 的 意 见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关 于 从 严 管 理 干 部 的 要 求, 加 强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和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廉 洁 从 政 若 干 准 则 和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精 神, 现 就 进 一 步 规 范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问 题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现 职 和 不 担 任 现 职 但 未 办 理 退 ( 离 ) 休 手 续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不 得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二 对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到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必 须 从 严 掌 握 从 严 把 关 +, 确 因 工 作 需 要 到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的, 应 当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严 格 审 批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不 得 到 本 人 原 任 职 务 管 辖 的 地 区 和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也 不 得 从 事 与 原 任 职 务 管 辖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利 性 活 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拟 到 本 人 原 任 职 务 管 辖 的 地 区 和 业 务 范 围 外 的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的, 必 须 由 本 人 事 先 向 其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委 ( 党 组 ) 报 告, 由 拟 兼 职 ( 任 职 ) 企 业 出 具 兼 职 ( 任 职 ) 理 由 说 明 材 料, 所 在 单 位 党 委 ( 党 组 ) 按 规 定 审 核 并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征 得 相 应 的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同 意 后, 方 可 兼 职 ( 任 职 )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三 年 后 到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的, 应 由 本 人 向 其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委 ( 党 组 ) 报 告, 18

23 由 拟 兼 职 ( 任 职 ) 企 业 出 具 兼 职 ( 任 职 ) 理 由 说 明 材 料, 所 在 单 位 党 委 ( 党 组 ) 按 规 定 审 批 并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向 相 应 的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备 案 三 按 规 定 经 批 准 在 企 业 兼 职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不 得 在 企 业 领 取 薪 酬 奖 金 津 贴 等 报 酬, 不 得 获 取 股 权 和 其 他 额 外 利 益 ; 兼 职 不 得 超 过 1 个 ; 所 兼 任 职 务 实 行 任 期 制 的, 任 期 届 满 拟 连 任 必 须 重 新 审 批 或 备 案, 连 任 不 超 过 两 届 ; 兼 职 的 任 职 年 龄 界 限 为 70 周 岁 四 按 规 定 经 批 准 到 企 业 任 职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应 当 及 时 将 行 政 工 资 等 关 系 转 入 企 业, 不 再 保 留 公 务 员 身 份, 不 再 保 留 党 政 机 关 的 各 种 待 遇 不 得 将 行 政 工 资 等 关 系 转 回 党 政 机 关 办 理 退 ( 离 ) 休 ; 在 企 业 办 理 退 ( 离 ) 休 手 续 后, 也 不 得 将 行 政 工 资 等 关 系 转 回 党 政 机 关 五 按 规 定 经 批 准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要 严 格 遵 纪 守 法, 廉 洁 自 律, 禁 止 利 用 职 权 和 职 务 上 的 影 响 为 企 业 或 个 人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期 间 的 履 职 情 况 是 否 取 酬 职 务 消 费 和 报 销 有 关 工 作 费 用 等, 应 每 年 年 底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所 在 单 位 党 委 ( 党 组 ) 六 限 期 对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违 规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进 行 清 理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要 根 据 本 意 见 规 定,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对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情 况 进 行 一 次 摸 底 排 查,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要 限 期 纠 正 凡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必 须 在 本 意 见 下 发 后 3 个 月 内 免 去 或 由 本 人 辞 去 所 兼 任 ( 担 任 ) 的 职 务 确 属 工 作 需 要 且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精 神, 但 未 履 行 审 批 或 备 案 程 序 的, 必 须 在 本 意 见 下 发 后 3 个 月 内 补 办 手 续 兼 职 ( 任 职 ) 期 间 违 规 领 取 的 薪 酬, 应 按 中 央 纪 委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七 清 理 工 作 完 成 后, 如 再 发 现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有 违 规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或 领 取 报 酬 隐 瞒 不 报 的 行 为, 一 经 查 实, 要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在 审 批 或 审 核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时 存 在 违 规 行 为 的, 要 追 究 主 要 领 导 及 有 关 负 责 人 的 责 任 八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其 他 营 利 性 组 织 兼 职 ( 任 职 ), 按 照 本 意 见 执 行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的 人 民 团 体 和 群 众 团 体 事 业 单 位 领 导 干 部, 按 照 本 意 见 执 行 ; 其 他 领 导 干 部, 参 照 本 意 见 执 行 九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可 根 据 本 意 见 精 神,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制 定 相 应 的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加 强 对 各 级 各 类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的 规 范 管 理 十 本 意 见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以 往 规 定 与 本 意 见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意 见 执 行 19

24 关 于 严 禁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寄 送 贺 年 卡 等 物 品 的 通 知 中 纪 发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纪 委,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委 纪 检 组 ( 纪 委 ), 中 央 纪 委 各 派 驻 纪 检 组,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纪 工 委,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纪 工 委 : 最 近,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指 导 河 北 省 委 常 委 班 子 专 题 民 主 生 活 会 时 强 调, 要 认 清 四 风 的 严 重 性 危 害 性 和 顽 固 性 反 复 性, 锲 而 不 舍 驰 而 不 息 抓 下 去 多 年 来, 每 逢 元 旦 春 节, 一 些 地 方 和 单 位 用 公 款 大 量 购 买 印 制 邮 寄 赠 送 贺 年 卡 明 信 片 年 历 等 物 品, 印 制 越 来 越 奢 华 浪 费 越 来 越 严 重 这 既 是 形 式 主 义 的 表 现, 又 助 长 了 奢 靡 之 风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开 展 以 来, 对 纠 正 此 风, 从 党 内 到 社 会 均 有 反 思 倡 议 和 呼 声 为 深 入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坚 决 反 对 四 风, 现 就 严 禁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寄 送 贺 年 卡 等 物 品 提 出 如 下 要 求 :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金 融 机 构, 严 禁 用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邮 寄 赠 送 贺 年 卡 明 信 片 年 历 等 物 品 涉 及 外 事 港 澳 台 事 务 侨 务 等 工 作 需 要 不 在 此 限, 但 也 要 提 倡 节 俭 要 严 肃 财 经 纪 律, 强 化 审 计 监 督, 相 关 费 用 不 准 转 嫁 摊 派, 一 律 不 予 公 款 报 销 各 级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要 持 之 以 恒 强 化 监 督 检 查,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坚 决 予 以 纠 正 对 顶 风 违 纪 的, 发 现 一 起 查 处 一 起, 严 肃 责 任 追 究, 通 报 曝 光 典 型 案 例 以 改 进 作 风 的 实 际 成 效, 不 断 深 化 和 巩 固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的 成 果 中 共 中 央 纪 委 2013 年 10 月 31 日 20

25 关 于 开 展 四 风 突 出 问 题 专 项 整 治 和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的 通 知 群 组 发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各 副 省 级 城 市 党 委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委 各 人 民 团 体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党 委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各 中 管 金 融 企 业 党 委, 部 分 国 有 重 要 骨 干 企 业 党 组 ( 党 委 ), 部 分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开 展 以 来, 一 些 地 方 部 门 单 位 坚 持 边 学 边 查 边 改, 开 展 四 风 突 出 问 题 专 项 整 治, 取 得 了 好 的 效 果 实 践 证 明, 专 项 整 治 是 整 改 落 实 的 重 要 途 径 和 解 决 四 风 问 题 的 有 效 方 法 加 强 贯 彻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制 度 建 设, 以 制 度 机 制 巩 固 作 风 建 设 成 果, 是 实 现 反 对 四 风 改 进 作 风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常 态 化 的 根 本 保 障 现 就 在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中 开 展 四 风 突 出 问 题 专 项 整 治 和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通 知 如 下 一 专 项 整 治 的 重 点 任 务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条 例, 针 对 群 众 反 映 突 出 的 四 风 问 题, 全 面 开 展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整 治 文 山 会 海 检 查 评 比 泛 滥 从 严 控 制 会 议 数 量 会 期 和 参 加 人 员 规 模, 严 禁 以 培 训 名 义 召 开 会 议 ; 简 化 会 议 程 序, 减 少 出 席 会 议 领 导 人 数 ; 严 格 会 议 经 费 管 理, 严 禁 套 取 会 议 资 金 从 严 控 制 各 类 文 件 简 报 和 内 部 刊 物, 防 止 以 信 笺 头 白 头 件 等 变 通 做 法 代 替 红 头 文 件 从 严 清 理 和 规 范 评 比 达 标 表 彰 活 动, 严 厉 整 治 授 牌 晋 级 泛 滥 现 象 切 实 纠 正 一 票 否 决 过 多 过 滥 问 题 整 治 门 难 进 脸 难 看 事 难 办 坚 决 纠 正 工 作 人 员 对 待 群 众 来 访 态 度 生 硬 推 诿 扯 皮 现 象 ; 坚 决 杜 绝 利 用 便 民 服 务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现 象 ; 坚 决 查 处 吃 拿 卡 要 行 为 ; 坚 决 整 治 执 法 监 管 中 的 作 风 粗 暴 滥 用 职 权 行 为 ; 坚 决 查 处 在 项 目 审 批 专 项 转 移 支 付 资 金 分 配 等 工 作 中 搞 暗 箱 操 作 权 力 寻 租 等 行 为 ; 坚 决 打 击 新 闻 敲 诈 行 为 切 实 整 治 庸 懒 散, 严 肃 处 置 无 故 旷 工 迟 到 早 退 擅 离 职 守 等 行 为 集 中 清 理 吃 空 饷 在 编 不 在 岗 编 外 大 量 聘 用 人 员 等 问 题 整 治 公 款 送 礼 公 款 吃 喝 奢 侈 浪 费 推 进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建 设 节 约 型 机 关 严 禁 在 公 务 活 动 中 赠 送 或 接 受 礼 品 礼 金 和 各 种 有 价 证 券 支 付 凭 证, 严 禁 节 日 期 间 用 公 款 送 节 礼, 严 肃 查 处 索 取 接 受 或 以 借 为 名 占 用 管 理 和 服 务 对 象 以 及 其 他 与 行 使 职 权 有 关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财 物 严 禁 用 公 款 大 吃 大 喝 或 安 排 与 公 务 无 关 的 宴 请, 坚 决 查 处 利 用 农 家 乐 私 人 会 所 等 场 所 公 款 吃 喝 行 为 坚 决 制 止 豪 华 铺 张 办 晚 会 现 象, 严 禁 使 用 财 政 性 资 金 举 办 营 业 性 文 艺 晚 会 坚 决 纠 正 境 外 招 商 入 住 豪 华 酒 店 举 办 奢 侈 宴 请 赠 送 高 档 礼 品 等 问 题, 坚 决 纠 正 用 公 款 参 与 高 消 费 等 行 为 整 治 超 标 配 备 公 车 多 占 办 公 用 房 滥 建 楼 堂 馆 所 坚 决 查 处 超 编 超 标 配 车 违 规 换 车 和 借 车 摊 派 款 项 购 车 豪 华 装 饰 公 务 用 车 以 及 公 车 私 用 滥 用 军 车 警 车 牌 照 等 行 为, 严 禁 领 导 干 部 亲 属 和 21

26 身 边 工 作 人 员 使 用 配 备 给 领 导 干 部 的 公 务 用 车 全 面 清 理 党 政 机 关 和 领 导 干 部 超 面 积 占 有 使 用 办 公 用 房 以 及 多 处 占 用 办 公 用 房, 豪 华 装 修 办 公 用 房 配 置 高 档 办 公 家 具 及 办 公 用 品 等 问 题, 严 禁 领 导 干 部 长 期 租 用 宾 馆 酒 店 房 间 作 为 办 公 用 房, 配 备 使 用 的 办 公 用 房, 在 退 休 或 者 调 离 时 应 当 及 时 腾 退 并 交 原 单 位 处 理, 严 肃 查 处 领 导 干 部 违 规 多 占 住 房 严 禁 党 政 机 关 违 反 规 定 建 楼 堂 馆 所 搞 豪 华 装 修,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新 建 改 造 扩 建 所 属 宾 馆 招 待 所 或 具 有 接 待 功 能 的 设 施 或 者 场 所 整 治 三 公 经 费 开 支 过 大 严 禁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规 定 进 行 不 必 要 的 公 务 活 动 严 格 执 行 预 算, 严 禁 超 预 算 或 无 预 算 安 排 支 出, 不 得 报 销 任 何 超 范 围 超 标 准 以 及 与 相 关 公 务 无 关 的 费 用 严 格 公 务 接 待 标 准, 不 得 接 待 无 公 函 的 公 务 活 动, 不 得 以 举 办 会 议 培 训 等 名 义 列 支 转 移 隐 匿 接 待 费 开 支, 严 禁 私 客 公 待, 严 禁 以 招 商 引 资 等 名 义 变 相 安 排 公 务 接 待 从 严 控 制 公 务 用 车 经 费 开 支 严 格 控 制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 境 ) 团 组 数 量 和 规 模, 不 得 安 排 照 顾 性 无 实 质 内 容 的 一 般 性 出 访, 不 得 安 排 考 察 性 出 访, 不 得 由 企 事 业 单 位 出 资 或 补 助, 不 得 摊 派 转 嫁 出 国 ( 境 ) 费 用 整 治 形 象 工 程 和 政 绩 工 程 坚 决 叫 停 违 背 科 学 发 展 盲 目 铺 摊 子 上 项 目 的 行 为, 坚 决 遏 制 盲 目 造 城 之 风, 坚 决 查 处 制 造 假 情 况 假 数 字 假 典 型 虚 报 工 作 业 绩 的 问 题 坚 决 纠 正 唯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用 干 部 问 题 整 治 侵 害 群 众 利 益 行 为 坚 决 纠 正 征 地 拆 迁 中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行 为, 严 肃 查 处 补 偿 款 不 按 标 准 及 时 足 额 发 放 问 题 ; 坚 决 纠 正 损 害 涉 农 利 益 行 为, 严 肃 查 处 截 留 挤 占 挪 用 骗 取 惠 农 资 金 等 问 题 ; 坚 决 纠 正 涉 法 涉 诉 中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行 为, 严 肃 查 处 办 人 情 案 关 系 案 金 钱 案 等 问 题 ; 坚 决 纠 正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行 为, 严 肃 查 处 不 依 法 依 规 处 理 安 全 事 故 的 问 题 ; 坚 决 纠 正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方 面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行 为, 严 肃 查 处 滥 用 职 权 玩 忽 职 守 徇 私 舞 弊 等 问 题 ; 坚 决 纠 正 环 境 保 护 中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行 为, 严 肃 查 处 出 台 有 悖 于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的 土 政 策 限 制 和 干 扰 环 境 执 法, 纵 容 企 业 违 法 建 设 违 法 生 产 和 非 法 排 污 等 问 题 ; 坚 决 纠 正 发 展 教 育 事 业 中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行 为, 严 肃 查 处 滥 用 行 政 权 力 干 预 职 称 评 定 科 研 经 费 使 用 研 究 生 名 额 分 配 等 学 术 资 源 配 置 的 问 题 和 利 用 职 务 插 手 教 材 教 辅 选 用 基 建 工 程 校 办 企 业 招 标 采 购 等 领 域 的 问 题 ; 坚 决 纠 正 医 疗 卫 生 方 面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行 为, 严 肃 查 处 医 药 购 销 和 办 医 行 医 中 的 不 正 之 风 问 题 二 制 度 建 设 的 重 点 任 务 按 照 于 法 周 延 于 事 简 便 的 原 则, 围 绕 解 决 四 风 方 面 突 出 问 题, 把 握 制 度 建 设 工 作 重 点, 修 订 完 善 已 有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新 的 制 度 认 真 梳 理 已 有 制 度 要 结 合 实 际, 对 已 有 制 度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梳 理, 列 出 清 单, 认 真 做 好 废 改 立 工 作 对 于 实 践 证 明 行 之 有 效 群 众 认 可 的 制 度, 要 予 以 重 申, 着 力 抓 好 落 实 ; 对 于 不 适 应 密 切 联 系 群 众 加 强 作 风 建 设 要 求, 与 现 行 法 规 制 度 相 抵 触 不 一 致 的, 要 予 以 废 止 ; 对 于 与 新 形 势 新 任 务 要 求 不 相 适 应 的, 要 予 以 修 订 完 善 ; 对 于 制 度 缺 位 的, 要 抓 紧 研 究 建 立 新 制 度, 切 实 形 成 便 于 遵 循 便 于 落 实 便 于 检 查 的 制 度 体 系 建 立 健 全 相 关 制 度 反 对 形 式 主 义 方 面, 重 点 建 立 健 全 体 现 群 众 意 愿 的 科 学 民 主 决 策 机 制 和 工 作 落 实 机 制, 健 全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和 考 核 评 价 体 系, 完 善 规 范 各 类 会 议 文 件 简 报 评 比 表 彰 和 达 22

27 标 活 动 调 查 研 究 等 方 面 的 制 度 规 定, 制 定 规 范 学 会 协 会 管 理 规 定 反 对 官 僚 主 义 方 面, 重 点 建 立 健 全 领 导 机 关 领 导 干 部 以 及 执 法 监 管 部 门 和 窗 口 单 位 服 务 行 业 履 职 尽 责 的 相 关 制 度 规 定, 完 善 党 员 干 部 直 接 联 系 群 众 制 度 和 畅 通 群 众 诉 求 反 映 渠 道 制 度 反 对 享 乐 主 义 方 面, 重 点 建 立 健 全 党 政 机 关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生 活 待 遇 的 制 度 规 定, 规 范 领 导 干 部 住 房 用 车 办 公 用 房 医 疗 秘 书 配 备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生 活 待 遇 ; 完 善 公 务 接 待 制 度, 细 化 接 待 标 准, 严 格 审 批 管 理, 强 化 监 督 执 行 ; 完 善 因 公 出 国 ( 境 )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任 务 审 批, 严 肃 外 事 纪 律 ; 制 定 国 有 金 融 企 业 国 有 企 业 负 责 人 职 务 消 费 管 理 制 度, 细 化 具 体 标 准, 规 范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反 对 奢 靡 之 风 方 面, 重 点 建 立 健 全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的 制 度 规 定 ; 建 立 完 善 楼 堂 馆 所 建 设 的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落 实 党 政 机 关 5 年 内 全 面 停 止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的 要 求 ; 完 善 三 公 经 费 预 算 管 理 和 公 开 制 度, 控 制 预 算 总 量, 严 格 审 批 程 序, 增 强 刚 性 约 束 ; 建 立 健 全 节 庆 论 坛 展 会 体 育 运 动 会 和 招 商 引 资 活 动 等 方 面 管 理 规 定 加 大 制 度 执 行 力 度 加 强 制 度 公 开 和 宣 传, 推 动 制 度 落 实 加 大 监 督 检 查 力 度, 通 过 自 查 抽 查 督 查 等 方 式, 及 时 发 现 制 度 执 行 中 的 问 题, 督 促 整 改 落 实 进 一 步 畅 通 信 访 新 闻 网 络 电 话 等 监 督 渠 道, 让 群 众 监 督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要 把 贯 彻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纳 入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年 度 考 核 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考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作 为 领 导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奖 励 惩 处 的 重 要 依 据 严 查 违 规 行 为, 对 违 反 制 度 规 定 的, 要 发 现 一 起 查 处 一 起, 依 纪 依 法 严 肃 处 理 ; 对 顶 风 违 纪 的, 要 从 严 从 快 处 理, 绝 不 允 许 有 令 不 行 有 禁 不 止 三 切 实 抓 好 组 织 实 施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要 本 着 阶 段 性 与 长 期 性 普 遍 性 与 特 殊 性 整 改 落 实 与 建 章 立 制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把 专 项 整 治 作 为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整 改 落 实 的 重 中 之 重, 把 制 度 建 设 作 为 解 决 问 题 的 治 本 之 策, 以 严 肃 的 态 度 严 格 的 标 准 严 明 的 纪 律 狠 抓 落 实, 务 求 取 得 实 效 下 大 力 气 打 好 专 项 整 治 攻 坚 战 要 坚 持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牢 牢 扭 住 专 项 整 治 任 务, 制 定 具 体 整 治 计 划, 明 确 整 治 责 任 进 度 时 限 和 标 准 要 求 结 合 本 地 实 际 明 确 整 治 重 点, 哪 个 问 题 突 出 就 着 重 抓 哪 个, 对 已 经 开 展 整 治 的 要 巩 固 整 改 成 果 防 止 反 弹, 尚 未 完 成 的 要 加 大 推 进 力 度 要 重 拳 出 击, 针 对 作 风 方 面 的 顽 症 痼 疾, 下 猛 药, 拿 出 硬 措 施, 集 中 力 量 啃 硬 骨 头, 一 项 一 项 整 治 一 个 一 个 突 破 各 级 领 导 干 部 特 别 是 一 把 手 要 以 身 作 则 带 头 整 治, 做 到 自 身 清 家 属 清 亲 属 清 身 边 清, 敢 抓 敢 管, 推 动 班 子 抓 落 实, 督 促 下 级 搞 整 治 行 业 系 统 主 管 部 门 要 率 先 整 治, 以 上 带 下 上 下 联 动, 强 化 整 治 效 果 各 级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和 审 计 等 部 门 要 充 分 发 挥 职 能 作 用, 对 顶 风 违 纪 的 坚 决 查 处 及 时 通 报, 情 节 严 重 的 要 追 究 相 关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统 筹 推 进 制 度 建 设 要 用 系 统 的 思 维 改 革 的 办 法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注 重 顶 层 设 计, 把 实 体 性 规 范 与 保 障 性 规 范 结 合 起 来 制 度 建 设 既 要 按 照 中 央 的 统 一 要 求, 又 要 紧 密 结 合 各 自 实 际, 出 台 一 些 有 针 对 性 的 制 度 措 施 制 度 建 设 重 在 管 用 长 效, 不 要 重 复 建 立 制 度, 不 要 层 层 制 定 相 同 的 制 度 规 范, 坚 决 防 止 和 克 服 一 些 地 方 部 门 单 位 在 制 度 建 设 中 搞 形 式 主 义 的 现 象 对 涉 及 面 广 政 策 性 强 群 众 关 注 度 高 的 制 度, 建 立 协 调 推 进 机 制, 明 确 牵 头 单 位, 搞 好 任 务 分 工, 加 快 工 作 进 度 23

28 强 化 督 促 落 实 各 级 督 导 组 要 把 专 项 整 治 和 制 度 建 设 作 为 整 改 落 实 建 章 立 制 环 节 的 重 要 着 力 点, 加 强 对 督 导 单 位 专 项 整 治 和 制 度 建 设 情 况 的 督 促 指 导, 有 针 对 性 地 提 出 要 求 各 级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及 其 办 公 室 要 加 强 指 导 严 格 把 关, 对 专 项 整 治 效 果 不 明 显 群 众 不 满 意 的 要 补 课 返 工, 对 制 度 建 设 大 而 化 之 应 付 了 事 的, 该 重 搞 的 重 搞, 绝 不 能 草 草 收 场 要 充 分 发 挥 舆 论 宣 传 和 监 督 的 作 用, 采 取 情 况 综 述 言 论 评 论 典 型 引 路 明 察 暗 访 等 方 式, 引 导 推 动 四 风 问 题 专 项 整 治 和 制 度 建 设 工 作 扎 实 开 展 中 央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2013 年 10 月 31 日 24

29 关 于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严 禁 中 央 企 业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寄 送 贺 年 卡 等 物 品 的 通 知 国 资 厅 发 纪 检 号 各 中 央 企 业 : 为 深 入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坚 决 反 对 四 风, 根 据 中 央 纪 委 关 于 严 禁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寄 送 贺 年 卡 等 物 品 的 通 知 ( 中 纪 发 号, 以 下 简 称 通 知 ) 精 神, 现 就 严 禁 中 央 企 业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寄 送 贺 年 卡 等 物 品 的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充 分 认 识 严 禁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寄 送 贺 年 卡 等 物 品 要 求 的 重 要 意 义 用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邮 寄 赠 送 贺 年 卡 明 信 片 年 历 等 物 品, 是 形 式 主 义 的 表 现, 助 长 了 奢 靡 之 风,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各 中 央 企 业 要 深 入 学 习 领 会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指 导 河 北 省 委 常 委 班 子 专 题 民 主 生 活 会 时 的 重 要 讲 话 和 中 央 纪 委 通 知 精 神, 深 刻 认 识 中 央 针 对 具 体 问 题 纠 正 四 风, 立 查 立 改 立 说 立 行 的 坚 定 决 心, 充 分 认 识 做 好 此 项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以 实 际 行 动 坚 决 执 行, 持 之 以 恒 地 深 入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二 坚 决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纪 委 通 知 精 神 严 格 执 行 中 央 纪 委 通 知 要 求, 严 禁 用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邮 寄 赠 送 贺 年 卡 明 信 片 年 历 等 物 品 涉 及 外 事 港 澳 台 事 务 侨 务 等 工 作 需 要 不 在 此 限, 但 也 要 提 倡 节 俭 要 加 强 对 各 级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的 宣 传 教 育, 增 强 思 想 自 觉 和 行 动 自 觉, 从 当 前 做 起, 从 自 身 改 起, 带 头 做 到 不 用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寄 送 贺 年 卡 等 物 品 要 加 强 财 务 管 理, 严 肃 财 经 纪 律, 强 化 审 计 监 督, 相 关 费 用 不 准 转 嫁 摊 派, 一 律 不 予 公 款 报 销 三 强 化 监 督 检 查 和 责 任 追 究 中 央 企 业 各 级 纪 检 监 察 机 构 要 紧 紧 盯 住 元 旦 春 节 两 个 节 日, 将 严 禁 公 款 购 买 印 制 寄 送 贺 年 卡 等 物 品 作 为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监 督 检 查 的 一 项 重 要 内 容, 强 化 监 督 检 查, 做 好 信 访 举 报 工 作,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坚 决 予 以 纠 正 对 顶 风 违 纪 的, 发 现 一 起 查 处 一 起, 严 肃 责 任 追 究, 通 报 曝 光 典 型 案 例 国 资 委 纪 委 将 加 强 督 促 检 查, 适 时 通 报 国 资 委 办 公 厅 2013 年 11 月 11 日 25

30 中 央 纪 委 关 于 严 禁 元 旦 春 节 期 间 公 款 购 买 赠 送 烟 花 爆 竹 等 年 货 节 礼 的 通 知 ( ) 今 天, 中 央 纪 委 下 发 关 于 严 禁 元 旦 春 节 期 间 公 款 购 买 赠 送 烟 花 爆 竹 等 年 货 节 礼 的 通 知, 全 文 如 下 : 元 旦 春 节 将 至, 遵 照 中 央 指 示, 要 继 续 落 实 好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坚 决 反 对 四 风 节 日 期 间, 公 款 赠 送 节 礼 现 象 普 遍, 不 正 之 风 易 发 多 发, 广 大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现 提 出 如 下 纪 律 要 求 :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人 民 团 体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金 融 机 构, 严 禁 用 公 款 购 买 赠 送 烟 花 爆 竹 烟 酒 花 卉 食 品 等 年 货 节 礼 ( 慰 问 困 难 群 众 职 工 不 在 此 限 ) 要 严 肃 财 经 纪 律, 强 化 审 计 监 督, 相 关 费 用 不 准 转 嫁 摊 派, 一 律 不 予 公 款 报 销 各 级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要 强 化 执 纪 监 督, 对 违 纪 行 为 快 查 快 办, 严 格 责 任 追 究, 及 时 通 报 曝 光 深 入 落 实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必 须 在 坚 持 中 深 化, 在 深 化 中 坚 持, 不 断 巩 固 纠 正 四 风 成 果 广 大 党 员 干 部 要 带 头 勤 俭 节 约 移 风 易 俗, 以 优 良 党 风 政 风 带 动 民 风 社 风, 过 一 个 平 安 欢 乐 祥 和 的 佳 节 26

31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条 例 (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进 一 步 弘 扬 艰 苦 奋 斗 勤 俭 节 约 的 优 良 作 风, 推 进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建 设 节 约 型 机 关,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央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本 条 例 适 用 于 党 的 机 关 人 大 机 关 行 政 机 关 政 协 机 关 审 判 机 关 检 察 机 关, 以 及 工 会 共 青 团 妇 联 等 人 民 团 体 和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第 三 条 本 条 例 所 称 浪 费, 是 指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规 定 进 行 不 必 要 的 公 务 活 动, 或 者 在 履 行 公 务 中 超 出 规 定 范 围 标 准 和 要 求, 不 当 使 用 公 共 资 金 资 产 和 资 源, 给 国 家 和 社 会 造 成 损 失 的 行 为 第 四 条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应 当 遵 循 下 列 原 则 : 坚 持 从 严 从 简, 勤 俭 办 一 切 事 业, 降 低 公 务 活 动 成 本 ; 坚 持 依 法 依 规,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党 内 法 规 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严 格 按 程 序 办 事 ; 坚 持 总 量 控 制, 科 学 设 定 相 关 标 准, 严 格 控 制 经 费 支 出 总 额, 加 强 厉 行 节 约 绩 效 考 评 ;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从 实 际 出 发 安 排 公 务 活 动, 取 消 不 必 要 的 公 务 活 动, 保 证 正 常 公 务 活 动 ; 坚 持 公 开 透 明, 除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事 项 外, 公 务 活 动 中 的 资 金 资 产 资 源 使 用 等 情 况 应 予 公 开, 接 受 各 方 面 监 督 ; 坚 持 深 化 改 革, 通 过 改 革 创 新 破 解 体 制 机 制 障 碍, 建 立 健 全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长 效 机 制 第 五 条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负 责 统 筹 协 调 指 导 检 查 全 国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建 立 协 调 联 络 机 制 承 办 具 体 事 务 地 方 各 级 党 委 办 公 厅 ( 室 ) 政 府 办 公 厅 ( 室 ) 负 责 指 导 检 查 本 地 区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和 组 织 人 事 宣 传 外 事 发 展 改 革 财 政 审 计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等 部 门 根 据 职 责 分 工, 依 法 依 规 履 行 对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相 关 工 作 的 管 理 监 督 等 职 责 第 六 条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应 当 加 强 对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党 政 机 关 领 导 班 子 主 要 负 责 人 对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本 单 位 的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负 总 责, 其 他 成 员 根 据 工 作 分 工, 对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负 主 要 领 导 责 任 第 二 章 经 费 管 理 第 七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加 强 预 算 编 制 管 理, 按 照 综 合 预 算 的 要 求, 将 各 项 收 入 和 支 出 全 部 纳 入 部 门 预 算 党 政 机 关 依 法 取 得 的 罚 没 收 入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政 府 性 基 金 国 有 资 产 收 益 和 处 置 等 非 税 收 入, 必 须 按 规 定 及 时 足 额 上 缴 国 库, 严 禁 以 任 何 形 式 隐 瞒 截 留 挤 占 挪 用 坐 支 或 者 私 分, 严 27

32 禁 转 移 到 机 关 所 属 工 会 培 训 中 心 服 务 中 心 等 单 位 账 户 使 用 第 八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遵 循 先 有 预 算 后 有 支 出 的 原 则, 严 格 执 行 预 算, 严 禁 超 预 算 或 者 无 预 算 安 排 支 出, 严 禁 虚 列 支 出 转 移 或 者 套 取 预 算 资 金 严 格 控 制 国 内 差 旅 费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 境 ) 费 公 务 接 待 费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会 议 费 培 训 费 等 支 出 年 度 预 算 执 行 中 不 予 追 加, 因 特 殊 需 要 确 需 追 加 的, 由 财 政 部 门 审 核 后 按 程 序 报 批 建 立 预 算 执 行 全 过 程 动 态 监 控 机 制, 完 善 预 算 执 行 管 理 办 法, 建 立 健 全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体 系, 增 强 预 算 执 行 的 严 肃 性, 提 高 预 算 执 行 的 准 确 率, 防 止 年 底 突 击 花 钱 等 现 象 发 生 第 九 条 推 进 政 府 会 计 改 革, 进 一 步 健 全 会 计 制 度, 准 确 核 算 机 关 运 行 经 费, 全 面 反 映 行 政 成 本 第 十 条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根 据 国 内 差 旅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 境 ) 公 务 接 待 会 议 培 训 等 工 作 特 点, 综 合 考 虑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有 关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市 场 价 格 水 平, 制 定 分 地 区 的 公 务 活 动 经 费 开 支 范 围 和 开 支 标 准 加 强 相 关 开 支 标 准 之 间 的 衔 接, 建 立 开 支 标 准 调 整 机 制, 定 期 根 据 有 关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市 场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调 整 相 关 开 支 标 准, 增 强 开 支 标 准 的 协 调 性 规 范 性 科 学 性 严 格 开 支 范 围 和 标 准, 严 格 支 出 报 销 审 核, 不 得 报 销 任 何 超 范 围 超 标 准 以 及 与 相 关 公 务 活 动 无 关 的 费 用 第 十 一 条 全 面 实 行 公 务 卡 制 度 健 全 公 务 卡 强 制 结 算 目 录, 党 政 机 关 国 内 发 生 的 公 务 差 旅 费 公 务 接 待 费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会 议 费 培 训 费 等 经 费 支 出, 除 按 规 定 实 行 财 政 直 接 支 付 或 者 银 行 转 账 外, 应 当 使 用 公 务 卡 结 算 第 十 二 条 党 政 机 关 采 购 货 物 工 程 和 服 务, 应 当 遵 循 公 开 透 明 公 平 竞 争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政 府 采 购 应 当 依 法 完 整 编 制 采 购 预 算, 严 格 执 行 经 费 预 算 和 资 产 配 置 标 准, 合 理 确 定 采 购 需 求, 不 得 超 标 准 采 购, 不 得 超 出 办 公 需 要 采 购 服 务 严 格 执 行 政 府 采 购 程 序, 不 得 违 反 规 定 以 任 何 方 式 和 理 由 指 定 或 者 变 相 指 定 品 牌 型 号 产 地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数 额 标 准 以 上 的 货 物 工 程 和 服 务, 应 当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确 需 改 变 采 购 方 式 的,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公 示 和 审 批 程 序 列 入 政 府 集 中 采 购 目 录 范 围 的, 应 当 委 托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代 理 采 购, 并 逐 步 实 行 批 量 集 中 采 购 严 格 控 制 协 议 供 货 采 购 的 数 量 和 规 模, 不 得 以 协 议 供 货 拆 分 项 目 的 方 式 规 避 公 开 招 标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按 照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规 定 的 采 购 需 求 组 织 验 收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逐 步 建 立 政 府 采 购 结 果 评 价 制 度, 对 政 府 采 购 的 资 金 节 约 政 策 效 能 透 明 程 度 以 及 专 业 化 水 平 进 行 综 合 客 观 评 价 加 快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交 易 平 台 建 设, 推 进 电 子 化 政 府 采 购 第 三 章 国 内 差 旅 和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 境 ) 第 十 三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并 严 格 执 行 国 内 差 旅 内 部 审 批 制 度, 从 严 控 制 国 内 差 旅 人 数 和 天 数, 严 禁 无 明 确 公 务 目 的 的 差 旅 活 动, 严 禁 以 公 务 差 旅 为 名 变 相 旅 游, 严 禁 异 地 部 门 间 无 实 质 28

33 内 容 的 学 习 交 流 和 考 察 调 研 第 十 四 条 国 内 差 旅 人 员 应 当 严 格 按 规 定 乘 坐 交 通 工 具 住 宿 就 餐, 费 用 由 所 在 单 位 承 担 差 旅 人 员 住 宿 就 餐 由 接 待 单 位 协 助 安 排 的, 必 须 按 标 准 交 纳 住 宿 费 餐 费 差 旅 人 员 不 得 向 接 待 单 位 提 出 正 常 公 务 活 动 以 外 的 要 求, 不 得 接 受 礼 金 礼 品 和 土 特 产 品 等 第 十 五 条 统 筹 安 排 年 度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计 划, 严 格 控 制 团 组 数 量 和 规 模, 不 得 安 排 照 顾 性 无 实 质 内 容 的 一 般 性 出 访, 不 得 安 排 考 察 性 出 访, 严 禁 集 中 安 排 赴 热 门 国 家 和 地 区 出 访, 严 禁 以 各 种 名 义 变 相 公 款 出 国 旅 游 严 格 执 行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限 量 管 理 规 定, 不 得 把 出 国 作 为 个 人 待 遇 安 排 轮 流 出 国 严 格 控 制 跨 地 区 跨 部 门 团 组 组 织 外 专 等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出 国 培 训 总 体 规 划 和 监 督 管 理, 严 格 控 制 出 国 培 训 规 模, 科 学 设 置 培 训 项 目, 择 优 选 派 培 训 对 象, 提 高 出 国 培 训 的 质 量 和 实 效 第 十 六 条 外 事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审 核 审 批 管 理, 对 违 反 规 定 不 适 合 成 行 的 团 组 予 以 调 整 或 者 取 消 加 强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经 费 预 算 总 额 控 制, 严 格 执 行 经 费 先 行 审 核 制 度 无 出 国 经 费 预 算 安 排 的 不 予 批 准, 确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按 规 定 程 序 报 批 严 禁 违 反 规 定 使 用 出 国 经 费 预 算 以 外 资 金 作 为 出 国 经 费, 严 禁 向 所 属 单 位 企 业 我 国 驻 外 机 构 等 摊 派 或 者 转 嫁 出 国 费 用 第 十 七 条 出 国 团 组 应 当 按 规 定 标 准 安 排 交 通 工 具 和 食 宿, 不 得 违 反 规 定 乘 坐 民 航 包 机, 不 得 乘 坐 私 人 企 业 和 外 国 航 空 公 司 包 机, 不 得 安 排 超 标 准 住 房 和 用 车, 不 得 擅 自 增 加 出 访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不 得 擅 自 绕 道 旅 行, 不 得 擅 自 延 长 在 国 外 停 留 时 间 出 国 期 间, 不 得 与 我 国 驻 外 机 构 和 其 他 中 资 机 构 企 业 之 间 用 公 款 互 赠 礼 品 或 者 纪 念 品, 不 得 用 公 款 相 互 宴 请 第 十 八 条 严 格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编 制 出 境 计 划, 加 强 因 公 出 境 审 批 和 管 理, 不 得 安 排 出 境 考 察, 不 得 组 织 无 实 质 内 容 的 调 研 会 议 培 训 等 活 动 严 格 遵 守 因 公 出 境 经 费 预 算 支 出 使 用 核 算 等 财 务 制 度, 不 得 接 受 超 标 准 接 待 和 高 消 费 娱 乐, 不 得 接 受 礼 金 贵 重 礼 品 有 价 证 券 支 付 凭 证 等 第 四 章 公 务 接 待 第 十 九 条 建 立 健 全 国 内 公 务 接 待 集 中 管 理 制 度 党 政 机 关 公 务 接 待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对 国 内 公 务 接 待 工 作 的 管 理 和 指 导 第 二 十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建 立 公 务 接 待 审 批 控 制 制 度, 对 无 公 函 的 公 务 活 动 不 予 接 待, 严 禁 将 非 公 务 活 动 纳 入 接 待 范 围 第 二 十 一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国 内 公 务 接 待 标 准, 实 行 接 待 费 支 出 总 额 控 制 制 度 接 待 单 位 应 当 严 格 按 标 准 安 排 接 待 对 象 的 住 宿 用 房, 协 助 安 排 用 餐 的 按 标 准 收 取 餐 费, 不 得 在 接 待 费 中 列 支 应 当 由 接 待 对 象 承 担 的 费 用, 不 得 以 举 办 会 议 培 训 等 名 义 列 支 转 移 隐 匿 接 待 费 开 支 建 立 国 内 公 务 接 待 清 单 制 度, 如 实 反 映 接 待 对 象 公 务 活 动 接 待 费 用 等 情 况 接 待 清 单 作 为 29

34 财 务 报 销 的 凭 证 之 一 并 接 受 审 计 第 二 十 二 条 外 宾 接 待 工 作 应 当 遵 循 服 务 外 交 友 好 对 等 务 实 节 俭 的 原 则 外 宾 邀 请 单 位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安 排 接 待 活 动, 从 严 从 紧 控 制 外 宾 团 组 和 接 待 费 用 第 二 十 三 条 有 关 部 门 和 地 方 应 当 参 照 国 内 公 务 接 待 标 准, 制 定 招 商 引 资 等 活 动 的 接 待 办 法, 严 格 审 批, 强 化 管 理, 严 禁 超 规 格 超 标 准 接 待, 严 禁 扩 大 接 待 范 围 增 加 接 待 项 目, 严 禁 以 招 商 引 资 等 名 义 变 相 安 排 公 务 接 待 第 二 十 四 条 党 政 机 关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所 属 宾 馆 招 待 所 等 具 有 接 待 功 能 的 设 施 或 者 场 所 建 立 接 待 资 源 共 享 机 制, 推 进 机 关 所 属 接 待 培 训 场 所 的 集 中 统 一 管 理 和 利 用 健 全 服 务 经 营 机 制, 推 行 机 关 所 属 接 待 培 训 场 所 企 业 化 管 理, 降 低 服 务 经 营 成 本 积 极 推 进 国 内 公 务 接 待 服 务 社 会 化 改 革, 有 效 利 用 社 会 资 源 为 国 内 公 务 接 待 提 供 住 宿 餐 饮 用 车 等 服 务 第 五 章 公 务 用 车 第 二 十 五 条 坚 持 社 会 化 市 场 化 方 向, 改 革 公 务 用 车 制 度, 合 理 有 效 配 置 公 务 用 车 资 源, 创 新 公 务 交 通 分 类 提 供 方 式, 保 障 公 务 出 行, 降 低 行 政 成 本, 建 立 符 合 国 情 的 新 型 公 务 用 车 制 度 改 革 公 务 用 车 实 物 配 给 方 式, 取 消 一 般 公 务 用 车, 保 留 必 要 的 执 法 执 勤 机 要 通 信 应 急 和 特 种 专 业 技 术 用 车 及 按 规 定 配 备 的 其 他 车 辆 普 通 公 务 出 行 由 公 务 人 员 自 主 选 择, 实 行 社 会 化 提 供 取 消 的 一 般 公 务 用 车, 采 取 公 开 招 标 拍 卖 等 方 式 公 开 处 置 适 度 发 放 公 务 交 通 补 贴, 不 得 以 车 改 补 贴 的 名 义 变 相 发 放 福 利 第 二 十 六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从 严 配 备 实 行 定 向 化 保 障 的 公 务 用 车, 不 得 以 特 殊 用 途 等 理 由 变 相 超 编 制 超 标 准 配 备 公 务 用 车,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换 用 借 用 占 用 下 属 单 位 或 者 其 他 单 位 和 个 人 的 车 辆, 不 得 接 受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个 人 赠 送 的 车 辆 严 格 按 规 定 配 备 专 车, 不 得 擅 自 扩 大 专 车 配 备 范 围 或 者 变 相 配 备 专 车 从 严 控 制 执 法 执 勤 用 车 的 配 备 范 围 编 制 和 标 准 执 法 执 勤 用 车 配 备 应 当 严 格 限 制 在 一 线 执 法 执 勤 岗 位, 机 关 内 部 管 理 和 后 勤 岗 位 以 及 机 关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一 律 不 得 配 备 第 二 十 七 条 公 务 用 车 实 行 政 府 集 中 采 购, 应 当 选 用 国 产 汽 车, 优 先 选 用 新 能 源 汽 车 公 务 用 车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年 限 更 新, 已 到 更 新 年 限 尚 能 继 续 使 用 的 应 当 继 续 使 用, 不 得 因 领 导 干 部 职 务 晋 升 调 任 等 原 因 提 前 更 新 公 务 用 车 保 险 维 修 加 油 等 实 行 政 府 采 购, 降 低 运 行 成 本 第 二 十 八 条 除 涉 及 国 家 安 全 侦 查 办 案 等 有 保 密 要 求 的 特 殊 工 作 用 车 外, 执 法 执 勤 用 车 应 当 喷 涂 明 显 的 统 一 标 识 第 二 十 九 条 根 据 公 务 活 动 需 要, 严 格 按 规 定 使 用 公 务 用 车, 严 禁 以 任 何 理 由 挪 用 或 者 固 定 给 个 人 使 用 执 法 执 勤 机 要 通 信 等 公 务 用 车, 领 导 干 部 亲 属 和 身 边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因 私 使 用 配 备 给 领 导 干 部 的 公 务 用 车 30

35 第 六 章 会 议 活 动 第 三 十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精 简 会 议, 严 格 执 行 会 议 费 开 支 范 围 和 标 准 党 政 机 关 会 议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分 级 审 批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会 同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等 部 门 制 定 本 级 党 政 机 关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从 严 控 制 会 议 数 量 会 期 和 参 会 人 员 规 模 完 善 并 严 格 执 行 严 禁 党 政 机 关 到 风 景 名 胜 区 开 会 制 度 规 定 第 三 十 一 条 会 议 召 开 场 所 实 行 政 府 采 购 定 点 管 理 会 议 住 宿 用 房 以 标 准 间 为 主, 用 餐 安 排 自 助 餐 或 者 工 作 餐 会 议 期 间, 不 得 安 排 宴 请, 不 得 组 织 旅 游 以 及 与 会 议 无 关 的 参 观 活 动,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发 放 纪 念 品 完 善 会 议 费 报 销 制 度 未 经 批 准 以 及 超 范 围 超 标 准 开 支 的 会 议 费 用, 一 律 不 予 报 销 严 禁 违 规 使 用 会 议 费 购 置 办 公 设 备, 严 禁 列 支 公 务 接 待 费 等 与 会 议 无 关 的 任 何 费 用, 严 禁 套 取 会 议 资 金 第 三 十 二 条 建 立 健 全 培 训 审 批 制 度, 严 格 控 制 培 训 数 量 时 间 规 模, 严 禁 以 培 训 名 义 召 开 会 议 严 格 执 行 分 类 培 训 经 费 开 支 标 准, 严 格 控 制 培 训 经 费 支 出 范 围, 严 禁 在 培 训 经 费 中 列 支 公 务 接 待 费 会 议 费 等 与 培 训 无 关 的 任 何 费 用 严 禁 以 培 训 名 义 进 行 公 款 宴 请 公 款 旅 游 活 动 第 三 十 三 条 未 经 批 准, 党 政 机 关 不 得 以 公 祭 历 史 文 化 特 色 物 产 单 位 成 立 行 政 区 划 变 更 工 程 奠 基 或 者 竣 工 等 名 义 举 办 或 者 委 托 指 派 其 他 单 位 举 办 各 类 节 会 庆 典 活 动, 不 得 举 办 论 坛 博 览 会 展 会 活 动 严 禁 使 用 财 政 性 资 金 举 办 营 业 性 文 艺 晚 会 从 严 控 制 举 办 大 型 综 合 性 运 动 会 和 各 类 赛 会 经 批 准 的 节 会 庆 典 论 坛 博 览 会 展 会 运 动 会 赛 会 等 活 动, 应 当 严 格 控 制 规 模 和 经 费 支 出, 不 得 向 下 属 单 位 摊 派 费 用, 不 得 借 举 办 活 动 发 放 各 类 纪 念 品, 不 得 超 出 规 定 标 准 支 付 费 用 邀 请 名 人 明 星 参 与 活 动 为 举 办 活 动 专 门 配 备 的 设 备 在 活 动 结 束 后 应 当 及 时 收 回 第 三 十 四 条 严 格 控 制 和 规 范 各 类 评 比 达 标 表 彰 活 动, 实 行 中 央 和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两 级 审 批 制 度 评 比 达 标 表 彰 项 目 费 用 由 举 办 单 位 承 担,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向 相 关 单 位 和 个 人 收 取 费 用 第 七 章 办 公 用 房 第 三 十 五 条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应 当 从 严 控 制 凡 是 违 反 规 定 的 拟 建 办 公 用 房 项 目, 必 须 坚 决 终 止 ; 凡 是 未 按 照 规 定 程 序 履 行 审 批 手 续 擅 自 开 工 建 设 的 办 公 用 房 项 目, 必 须 停 建 并 予 以 没 收 ; 凡 是 超 规 模 超 标 准 超 投 资 概 算 建 设 的 办 公 用 房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限 期 腾 退 超 标 准 面 积 或 者 全 部 没 收 拍 卖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应 当 严 格 管 理, 推 进 办 公 用 房 资 源 的 公 平 配 置 和 集 约 使 用 凡 是 超 过 规 定 面 积 标 准 占 有 使 用 办 公 用 房 以 及 未 经 批 准 租 用 办 公 用 房 的, 必 须 腾 退 ; 凡 是 未 经 批 准 改 变 办 公 用 房 使 用 功 能 的, 原 则 上 应 当 恢 复 原 使 用 功 能 严 禁 出 租 出 借 办 公 用 房, 已 经 出 租 出 借 的, 到 期 必 须 收 回 ; 租 赁 合 同 未 到 期 的, 租 金 收 入 应 当 按 照 收 支 两 条 线 管 理 31

36 第 三 十 六 条 党 政 机 关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购 置 置 换 维 修 改 造 租 赁 办 公 用 房, 必 须 严 格 按 规 定 履 行 审 批 程 序 采 取 置 换 方 式 配 给 办 公 用 房 的, 应 当 执 行 新 建 办 公 用 房 各 项 标 准, 不 得 以 未 使 用 政 府 预 算 建 设 资 金 资 产 整 合 等 名 义 规 避 审 批 第 三 十 七 条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按 照 朴 素 实 用 安 全 节 能 原 则, 严 格 执 行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标 准 单 位 综 合 造 价 标 准 和 公 共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符 合 土 地 利 用 和 城 市 规 划 要 求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 不 得 追 求 成 为 城 市 地 标 建 筑, 严 禁 配 套 建 设 大 型 广 场 公 园 等 设 施 第 三 十 八 条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统 一 由 政 府 预 算 建 设 资 金 安 排 土 地 收 益 和 资 产 转 让 收 益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实 行 收 支 两 条 线 管 理, 不 得 直 接 用 于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所 需 投 资, 统 一 列 入 预 算 由 财 政 资 金 安 排 解 决, 未 经 审 批 的 项 目 不 得 安 排 预 算 第 三 十 九 条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工 程 招 投 标 和 政 府 采 购 有 关 规 定, 加 强 对 工 程 项 目 的 全 过 程 监 理 和 审 计 监 督 加 快 推 行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项 目 代 建 制 办 公 用 房 因 使 用 时 间 较 长 设 施 设 备 老 化 功 能 不 全, 不 能 满 足 办 公 需 求 的, 可 以 进 行 维 修 改 造 维 修 改 造 项 目 应 当 以 消 除 安 全 隐 患 恢 复 和 完 善 使 用 功 能 降 低 能 源 资 源 消 耗 为 重 点, 严 格 履 行 审 批 程 序, 严 格 执 行 维 修 改 造 标 准 第 四 十 条 建 立 健 全 办 公 用 房 集 中 统 一 管 理 制 度, 对 办 公 用 房 实 行 统 一 调 配 统 一 权 属 登 记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标 准 和 本 单 位 三 定 方 案, 从 严 核 定 使 用 办 公 用 房 超 标 部 分 应 当 移 交 同 级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部 门 用 于 统 一 调 剂 新 建 调 整 办 公 用 房 的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建 新 交 旧 调 新 交 旧 的 原 则, 在 搬 入 新 建 或 者 新 调 整 办 公 用 房 的 同 时, 将 原 办 公 用 房 腾 退 移 交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部 门 统 一 调 剂 使 用 因 机 构 增 设 职 能 调 整 确 需 增 加 办 公 用 房 的, 应 当 在 本 单 位 现 有 办 公 用 房 中 解 决 ; 本 单 位 现 有 办 公 用 房 不 能 满 足 需 要 的, 由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部 门 整 合 办 公 用 房 资 源 调 剂 解 决 ; 无 法 调 剂 确 需 租 用 解 决 的, 应 当 严 格 履 行 报 批 手 续, 不 得 以 变 相 补 偿 方 式 租 用 由 企 业 等 单 位 提 供 的 办 公 用 房 第 四 十 一 条 党 政 机 关 领 导 干 部 应 当 按 照 标 准 配 置 使 用 一 处 办 公 用 房, 确 因 工 作 需 要 另 行 配 置 办 公 用 房 的, 应 当 严 格 履 行 审 批 程 序 领 导 干 部 不 得 长 期 租 用 宾 馆 酒 店 房 间 作 为 办 公 用 房 配 置 使 用 的 办 公 用 房, 在 退 休 或 者 调 离 时 应 当 及 时 腾 退 并 由 原 单 位 收 回 第 八 章 资 源 节 约 第 四 十 二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节 约 集 约 利 用 资 源, 加 强 全 过 程 节 约 管 理, 提 高 能 源 水 粮 食 办 公 家 具 办 公 设 备 办 公 用 品 等 的 利 用 效 率 和 效 益, 统 筹 利 用 土 地, 杜 绝 浪 费 行 为 第 四 十 三 条 对 能 源 水 的 使 用 实 行 分 类 定 额 和 目 标 责 任 管 理 推 广 应 用 节 能 技 术 产 品, 淘 汰 高 耗 能 设 施 设 备, 重 点 推 广 应 用 新 能 源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积 极 使 用 节 水 型 器 具, 建 设 节 水 型 单 位 健 全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严 格 执 行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强 制 采 购 和 优 先 采 购 制 度 第 四 十 四 条 优 化 办 公 家 具 办 公 设 备 等 资 产 的 配 置 和 使 用, 通 过 调 剂 方 式 盘 活 存 量 资 产, 节 约 购 置 资 金 已 到 更 新 年 限 尚 能 继 续 使 用 的, 不 得 报 废 处 置 32

37 对 产 生 的 非 涉 密 废 纸 废 弃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等 废 旧 物 品 进 行 集 中 回 收 处 理, 促 进 循 环 利 用 ;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按 照 有 关 保 密 规 定 进 行 销 毁 第 四 十 五 条 党 政 机 关 政 务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应 当 统 筹 规 划, 统 一 组 织 实 施, 防 止 重 复 建 设 和 频 繁 升 级 建 立 共 享 共 用 机 制, 加 强 资 源 整 合, 推 动 重 要 政 务 信 息 系 统 互 联 互 通 信 息 共 享 和 业 务 协 同, 降 低 软 件 开 发 系 统 维 护 和 升 级 等 方 面 费 用, 防 止 资 源 浪 费 积 极 利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推 行 无 纸 化 办 公, 减 少 一 次 性 办 公 用 品 消 耗 第 九 章 宣 传 教 育 第 四 十 六 条 宣 传 部 门 应 当 把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作 为 重 要 宣 传 内 容, 充 分 发 挥 各 级 各 类 媒 体 作 用, 重 视 运 用 互 联 网 等 新 兴 媒 体, 通 过 新 闻 报 道 文 化 作 品 公 益 广 告 等 形 式, 广 泛 宣 传 中 华 民 族 勤 俭 节 约 的 优 秀 品 德, 宣 传 阐 释 相 关 制 度 规 定, 宣 传 推 广 厉 行 节 约 的 经 验 做 法 和 先 进 典 型, 倡 导 绿 色 低 碳 消 费 理 念 和 健 康 文 明 生 活 方 式 第 四 十 七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把 加 强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教 育 作 为 作 风 建 设 的 重 要 内 容, 融 入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和 机 关 日 常 管 理 之 中, 建 立 健 全 常 态 化 工 作 机 制 对 各 种 铺 张 浪 费 现 象 和 行 为, 应 当 严 肃 批 评 督 促 改 正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应 当 不 定 期 曝 光 铺 张 浪 费 的 典 型 案 例, 发 挥 警 示 教 育 作 用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和 党 校 行 政 学 院 干 部 学 院 应 当 把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作 为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的 重 要 内 容, 创 新 教 育 方 法, 切 实 增 强 教 育 培 训 的 针 对 性 和 实 效 性 第 四 十 八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围 绕 建 设 节 约 型 机 关, 组 织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便 于 参 与 的 活 动, 引 导 干 部 职 工 增 强 节 约 意 识 珍 惜 物 力 财 力, 积 极 培 育 和 形 成 崇 尚 节 约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的 机 关 文 化, 为 在 全 社 会 形 成 节 俭 之 风 发 挥 示 范 表 率 作 用 第 十 章 监 督 检 查 第 四 十 九 条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应 当 建 立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监 督 检 查 机 制, 明 确 监 督 检 查 的 主 体 职 责 内 容 方 法 程 序 等, 加 强 经 常 性 督 促 检 查, 针 对 突 出 问 题 开 展 重 点 检 查 暗 访 等 专 项 活 动 下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应 当 每 年 向 上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报 告 本 地 区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情 况, 党 委 和 政 府 所 属 部 门 单 位 应 当 每 年 向 本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报 告 本 部 门 本 单 位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情 况 报 告 可 结 合 领 导 班 子 年 度 考 核 和 工 作 报 告 一 并 进 行 第 五 十 条 领 导 干 部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情 况, 应 当 列 为 领 导 班 子 民 主 生 活 会 和 领 导 干 部 述 职 述 廉 的 重 要 内 容 并 接 受 评 议 第 五 十 一 条 党 委 办 公 厅 ( 室 ) 政 府 办 公 厅 ( 室 ) 负 责 统 筹 协 调 相 关 部 门 开 展 对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的 督 促 检 查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开 展 一 次 专 项 督 查, 并 将 督 查 情 况 在 适 当 范 围 内 通 报 专 项 督 查 可 以 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检 查 考 核 年 终 党 建 工 作 考 核 等 相 结 合, 督 查 考 核 结 果 应 当 按 照 干 33

38 部 管 理 权 限 送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和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作 为 干 部 管 理 监 督 选 拔 任 用 的 依 据 第 五 十 二 条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应 当 加 强 对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的 监 督 检 查, 受 理 群 众 举 报 和 有 关 部 门 移 送 的 案 件 线 索, 及 时 查 处 违 纪 违 法 问 题 中 央 和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巡 视 组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加 强 对 有 关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情 况 的 巡 视 监 督 第 五 十 三 条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对 党 政 机 关 预 算 编 制 执 行 等 财 政 财 务 政 府 采 购 和 会 计 事 项 的 监 督 检 查, 依 法 处 理 发 现 的 违 规 问 题, 并 及 时 向 本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汇 报 监 督 检 查 结 果 审 计 部 门 应 当 加 大 对 党 政 机 关 公 务 支 出 和 公 款 消 费 的 审 计 力 度, 依 法 处 理 督 促 整 改 违 规 问 题, 并 将 涉 嫌 违 纪 违 法 问 题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查 处 第 五 十 四 条 党 政 机 关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信 息 公 开 制 度 除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有 关 要 求 须 保 密 的 内 容 和 事 项 外, 下 列 内 容 应 当 按 照 及 时 方 便 多 样 的 原 则, 以 适 当 方 式 进 行 公 开 : ( 一 ) 预 算 和 决 算 信 息 ; ( 二 )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预 算 中 标 成 交 结 果 采 购 合 同 等 情 况 ; ( 三 ) 国 内 公 务 接 待 的 批 次 人 数 经 费 总 额 等 情 况 ; ( 四 ) 会 议 的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支 出 金 额 等 情 况 ; ( 五 ) 培 训 的 项 目 内 容 人 数 经 费 等 情 况 ; ( 六 ) 节 会 庆 典 论 坛 博 览 会 展 会 运 动 会 赛 会 等 活 动 举 办 信 息 ; ( 七 )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维 修 改 造 使 用 运 行 费 用 支 出 等 情 况 ; ( 八 ) 公 务 支 出 和 公 款 消 费 的 审 计 结 果 ; ( 九 ) 其 他 需 要 公 开 的 内 容 第 五 十 五 条 推 动 和 支 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及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依 法 严 格 审 查 批 准 党 政 机 关 公 务 支 出 预 算, 加 强 对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发 挥 人 大 代 表 的 监 督 作 用, 通 过 提 出 意 见 建 议 批 评 以 及 询 问 质 询 等 方 式 加 强 对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的 监 督 支 持 人 民 政 协 对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的 监 督, 自 觉 接 受 并 积 极 支 持 政 协 委 员 通 过 调 研 视 察 提 案 等 方 式 加 强 对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的 监 督 第 五 十 六 条 重 视 各 级 各 类 媒 体 在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方 面 的 舆 论 监 督 作 用 建 立 舆 情 反 馈 机 制, 及 时 调 查 处 理 媒 体 曝 光 的 违 规 违 纪 违 法 问 题 发 挥 群 众 对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铺 张 浪 费 行 为 的 监 督 作 用, 认 真 调 查 处 理 群 众 反 映 的 问 题 第 十 一 章 责 任 追 究 第 五 十 七 条 建 立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工 作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对 违 反 本 条 例 规 定 造 成 浪 费 的, 应 当 依 纪 依 法 追 究 相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对 负 有 领 导 责 任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或 者 有 关 领 导 干 部 实 行 问 责 第 五 十 八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追 究 相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 ( 一 ) 未 经 审 批 列 支 财 政 性 资 金 的 ; 34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省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2016 年 度 第 一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方 针 政 策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拟 订 财 政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改 革 方 案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调 整 完 善 市 对 区 财 政 体 制 ; 分 析 预 测 经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一 ) 深 刻 认 识 学 习 教 育 的 重 大 意 义 : - 3 - ( 二 ) 明 确 学 习 教 育 的 任 务 目 标 ( 三 ) 把 握 特 点 方 法 - 4 - ( 四 ) 坚 持 六 项 原 则 在 - 5 - ( 五 ) 着 力 解 决 问 题 - 6 - - 7 - - 8 - ( 一 ) 学 党 章 党 规, 进 一 步 明 确 党 员 标 准 树 立 行 为 规 范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预 算 2016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行 政 学 院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蚌埠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

蚌埠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 蚌 埠 学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根 据 关 于 蚌 埠 学 院 机 构 编 制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皖 编 办 2007 181 号 ) 文 件 规 定, 蚌 埠 学 院 主 要 职 责 是 : 贯 彻 执 行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和 国 家 有 关 教 育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培 养 合 格 的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公 开 01 表 部 门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收 入 支 出 行 次 决 算 数 行 次 决 算 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 1,047,975.67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27 10,679.54 二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2 0.00 二 外 交 支 出 28 0.00 三 事 业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禹 城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6 年 收 入 预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6 年 收 入 预 6 年 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6 年 收 入 预

More information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编 制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公 开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职 责 二 部 门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

课程类 别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More informatio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482.54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482.54 万 元,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482.54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482.54 万 元, 2016 年 中 共 东 莞 市 委 党 史 研 究 室 部 门 预 算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东 莞 市 委 党 史 研 究 室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一 )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省 委 和 市 委 有 关 党 史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制 定 全 市 党 史 工 作 规 划, 指 导 全 市 各 部 门 各 镇 街 的 党 史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省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附 件 1: 2015 年 度 吉 林 省 地 方 志 编 纂 委 员 会 部 门 决 算 2016 年 8 月 25 日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机 构 设 置 及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2015 年 度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吉 林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决 算 2016 年 8 月 25 日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机 构 设 置 及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面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排 名 1620001 526343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32.4 72.4 64.62 1 1620001 531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44.4 65.2 62.22 2 1620001 524292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24.6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4401.21 万 元 ( 三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情 况 部 门 预 算 中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13071.53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以 下 方 面 : 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 类 ) 商 贸 事 务 ( 款 ) 行 政 运 行 ( 项 ) 支 出 54

4401.21 万 元 ( 三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情 况 部 门 预 算 中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13071.53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以 下 方 面 : 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 类 ) 商 贸 事 务 ( 款 ) 行 政 运 行 ( 项 ) 支 出 54 杭 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基 本 情 况 杭 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是 负 责 调 节 近 期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推 进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工 作 的 市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共 有 行 政 单 位 1 个, 事 业 单 位 5 个 杭 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为 行 政 机 关,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省 监 狱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林 大 津 毛 浩 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英 语 热 引 发 了 大 中 小 学 英 语 教 育 整 体 规 划 问 题 在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学 校 和 个 体 差 异 以 及 各 家 观 点 的 基 础 上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逐 级 定 位 逐 层 分 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本 研 究 所 倡 导 的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2CEBFBCB1ED2832303430393529BACFB7CACAD0C8CBC3F1D5FEB8AED5FECEF1B7FECEF1D6D0D0C42E786C73>

<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2CEBFBCB1ED2832303430393529BACFB7CACAD0C8CBC3F1D5FEB8AED5FECEF1B7FECEF1D6D0D0C42E786C73> 表 一 2016 年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收 入 905.90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842.30 二 外 交 支 出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收 入 三 国 防 支 出 四 公 共 安 全 支 出 三 纳 入 专 户 管 理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五 教 育 支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

!!!!! 美 国 旧 金 山 湾 区 田 野 调 查 札 记 !!!!! ! 个 案 一 男 士 年 龄 岁 籍 贯 沈 阳! !! 个 案 二 女 士 年 龄 岁 籍 贯 沈 阳!! !!! 一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移 民 理 论 的 解 释!! 二 制 度 层 面 的 原 因! 三 社 会 资 本 理 论 与 东 北 人 移 民 网 络 !!!!!! 四 社 会 关 系 网 络 资 源 配 置 理 论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番 禺 区 直 属 机 关 党 工 委 ( 部 门 ) 概 况 一 番 禺 区 直 属 机 关 党 工 委 ( 部 门 ) 主 要 职 能 番 禺 区 直 属 机 关 党 工 委 是 区 委 领 导 的 区 直 机 关 党 的 工 作 的 派 出 机 构 主 要 职 能 如 下 :

第 一 部 分 番 禺 区 直 属 机 关 党 工 委 ( 部 门 ) 概 况 一 番 禺 区 直 属 机 关 党 工 委 ( 部 门 ) 主 要 职 能 番 禺 区 直 属 机 关 党 工 委 是 区 委 领 导 的 区 直 机 关 党 的 工 作 的 派 出 机 构 主 要 职 能 如 下 : 番 禺 区 直 属 机 关 党 工 委 ( 部 门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番 禺 区 直 属 机 关 党 工 委 ( 部 门 )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部 门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一 收 支 预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审 计 厅 概 况 一 基 本 情 况 ( 一 ) 单 位 性 质 自 治 区 审 计 厅 本 级 : 党 政 机 关 自 治 区 审 计 科 学 研 究 所 : 事 业 单 位 自 治 区 审 计 干 部 培 训 中 心 : 事 业 单 位 自 治

第 一 部 分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审 计 厅 概 况 一 基 本 情 况 ( 一 ) 单 位 性 质 自 治 区 审 计 厅 本 级 : 党 政 机 关 自 治 区 审 计 科 学 研 究 所 : 事 业 单 位 自 治 区 审 计 干 部 培 训 中 心 : 事 业 单 位 自 治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审 计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及 三 公 经 费 预 算 编 制 说 明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审 计 厅 概 况 一 基 本 情 况 二 人 员 构 成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审 计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表 一 :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表 二 : 一 般 公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济 南 市 金 融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重 邮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2015 年 3 月 18 日 1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2015年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2015 年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老 干 部 局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预 算 表 五 2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预 算 表 五 2 2016 年 济 南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303 10811046 高 等 数 学 ( 理 二 2) 复 材 1501-2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303 10811046 高 等 数 学 ( 理 二 2) 复 材 1501-2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考 场 所 在 教 学 楼 ( 教 学 区 ) 考 试 教 室 课 程 号 课 程 名 考 生 所 在 专 业 ( 班 级 ) 考 生 所 属 学 院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101 10811026 高 等 数 学 (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