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鄭耀智.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鄭耀智.doc"

Transcription

1 雲 林 縣 新 港 北 養 殖 區 共 同 引 水 設 施 調 查 規 劃 鄭 耀 智 水 利 技 師 摘 要 ( 本 文 乃 作 者 參 與 本 計 畫 工 作 之 節 錄, 部 分 章 節 圖 表 略 而 未 附, 若 有 造 成 閱 讀 之 不 便, 希 見 諒 ) 一 計 畫 目 的 與 範 圍 台 灣 沿 海 地 區 由 於 農 漁 養 殖 之 盛 行, 其 大 量 的 需 水 量 致 使 業 者 超 抽 地 下 水 導 致 西 南 部 沿 海 各 縣 之 沿 海 多 處 地 區 發 生 地 盤 下 陷 現 象 為 避 免 地 盤 下 陷 狀 況 日 益 惡 化, 政 府 乃 積 極 推 廣 以 純 海 水 養 殖 取 代 原 有 海 淡 水 混 合 方 式, 並 供 應 潔 淨 水 質 以 提 高 單 位 面 積 之 產 值 因 此 政 府 統 一 興 建 一 共 同 之 海 水 供 應 措 施 對 沿 海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充 分 供 應 優 良 水 質, 實 為 嘉 惠 地 方 養 殖 漁 業 漁 民 之 最 佳 施 政 雲 林 縣 沿 海 地 區 原 為 低 窪 灘 地 且 瀕 臨 海 洋, 因 自 然 氣 候 及 水 質 條 件 合 適, 故 成 為 最 適 宜 發 展 養 殖 漁 業 的 地 區 由 於 目 前 國 內 已 擁 有 卓 越 繁 殖 技 術 且 已 有 相 當 規 模 之 海 淡 水 魚 養 殖 面 積, 惟 業 者 對 所 需 海 水 均 自 行 在 排 水 溝 內 抽 水, 大 量 輸 水 管 線 跨 越 橋 涵 排 水 渠 道 等 致 計 畫 區 內 環 境 與 景 觀 雜 亂 無 章, 不 但 影 響 景 觀 且 危 害 排 水 功 能 水, 雲 林 縣 政 府 獲 得 農 委 會 補 助 養 殖 漁 業 公 共 設 施 工 程 預 算, 選 定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 如 圖 1-1), 期 望 能 在 最 短 時 間 內 將 該 區 之 養 殖 漁 業 自 行 抽 取 海 水 現 象 改 採 共 同 引 水 方 式, 統 籌 分 配 及 供 應, 使 得 海 水 養 殖 事 業 及 水 土 環 境 保 護 都 能 兼 顧, 創 造 政 府 與 漁 民 雙 贏 之 局 面 二 基 本 資 料 蒐 集 調 查 與 分 析 ( 一 ) 養 殖 漁 業 基 本 資 料 新 港 北 養 殖 業 生 產 區 之 基 本 資 料 如 表 2-1 ( 二 ) 潮 汐 雲 林 海 岸 地 區, 每 日 潮 水 有 兩 次 高 潮 及 兩 次 低 潮, 高 低 潮 一 次 之 平 均 週 期 為 12 時 25 分 依 據 成 大 水 工 所 箔 子 寮 驗 潮 站 之 歷 年 實 測 資 料, 經 暴 潮 偏 差 之 校 正 後, 其 潮 汐 資 料 如 表 2-2 為 提 供 養 殖 業 者 有 充 分 潔 淨 海

2 表 2-2 潮 汐 資 料 表 ( 箔 子 寮 漁 港 中 潮 系 統 ) 潮 位 高 程 (M) 最 高 潮 位 (H.H.W.L) 2.23 大 潮 平 均 高 潮 位 (H.W.L) 1.72 平 均 高 潮 位 (M.H.W.L) 1.41 平 均 潮 位 (M.W.L) 0.27 平 均 低 潮 位 (M.L.W.L) 大 潮 平 均 低 潮 位 (L.W.L) 最 低 潮 位 (L.L.W.L) ( 三 ) 水 質 條 件 本 計 畫 之 海 域 地 面 水 體 之 分 類 應 符 合 乙 類 水 質 標 準 再 依 同 發 佈 標 準 附 表 2-4: 本 公 司 於 與 當 地 養 殖 漁 塭 業 主 討 論 海 水 取 水 口 位 置 ( 詳 附 件 七 ), 經 商 定 取 水 口 A B 二 處 ( 如 圖 2-8 照 片 1 照 片 2) 擇 一 水 質 較 佳 者, 本 公 司 乃 洽 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於 該 兩 處 A B 取 水 口, 以 及 接 近 取 水 口 A 之 金 湖 漁 港, 依 節 調 查 方 法 於 低 平 潮 ( 時 00 分 ), 採 取 海 水 樣 本 計 8 個, 並 進 行 氫 離 子 濃 度 (ph) 溶 氧 (DO)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及 大 腸 桿 菌 群 之 檢 測, 茲 將 檢 測 成 果 整 理 分 析 如 表 2-6: 由 現 場 海 水 取 樣 檢 測 成 果, 不 論 取 水 口 A 或 B, 其 水 質 條 件 均 符 合 海 分 級 表 2-4 海 域 海 面 水 體 分 級 標 準 基 準 值 氫 離 子 溶 氧 量 (DO) 生 化 需 氧 量 大 腸 桿 菌 群 濃 度 指 數 (PH)( 毫 克 / 公 升 ) (BOD)( 毫 克 / 公 升 )(CFU/100ML) 甲 乙 丙 以 上 2 以 下 1,000 個 以 下 以 上 3 以 下 以 上 6 以 下 - 備 註 : 保 護 生 活 環 境 相 關 環 境 基 準, 各 項 基 準 值 單 位 如 下 : 1. 氫 離 子 濃 度 指 數 : 無 單 位 2. 大 腸 桿 菌 群 : 每 100 毫 升 水 樣 在 濾 膜 上 所 產 生 之 菌 落 數 3. 其 餘 : 毫 克 / 公 升

3 域 甲 類 水 體 範 圍 標 準, 可 供 一 級 水 產 用 水 使 用 但 金 湖 漁 港 兩 個 採 樣 點 之 DO( 溶 氧 ) 值 則 不 符 合 甲 乙 類 標 準, 防 波 堤 之 採 樣 A 點 則 有 一 點 PH 值 不 合 甲 乙 類 標 準, 根 據 水 質 檢 驗 結 果 應 該 以 進 水 口 B 較 適 合 本 計 畫 所 採 用, 且 防 波 堤 A 點 若 採 用 為 進 水 口 由 於 靠 近 金 湖 漁 港 容 易 受 其 污 染 影 響, 而 本 身 是 以 廢 輪 胎 作 為 防 波 堤, 較 不 適 合 作 為 本 計 畫 之 取 水 口 本 計 劃 取 水 口 B 向 外 海 延 伸 至 一 公 里 引 水, 由 本 表 可 見 其 水 質 相 當 優 良 ( 四 ) 計 畫 區 漁 塭 業 主 訪 問 調 查 為 瞭 解 當 地 養 殖 戶 對 本 計 畫 的 支 持 程 度 及 意 見, 本 公 司 於 96 年 1 月 10 日 假 新 港 北 村 萬 善 爺 舉 行 說 明 會 ( 詳 附 件 六 新 港 北 共 同 引 水 計 畫 養 殖 用 戶 意 見 調 查 會 議 記 錄 ), 並 於 會 中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以 當 地 養 殖 戶 為 主 要 調 查 對 象, 並 發 放 問 卷 調 查 表 ( 如 表 2-7), 回 收 有 效 調 查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養 殖 面 積 養 殖 戶 受 訪 者 所 有 之 養 殖 面 積 分 佈 以 1 公 頃 以 下 佔 25%;1-2 公 頃 最 多, 佔 28.1%;2-3 公 頃 佔 18.8%,5 公 頃 以 上 佔 21.9% ( 詳 圖 2-10) 養 殖 漁 種 養 殖 魚 種 方 面, 大 多 數 採 混 養 方 式, 養 殖 魚 種 以 海 水 魚 最 多, 佔 32.08% ; 其 次 以 文 蛤 次 之, 佔 24.53%; 再 其 次 為 虱 目 魚 草 蝦, 分 別 各 佔 15.09% ( 詳 圖 2-11) 1. 放 養 方 式 : 養 殖 漁 塭 放 養 方 式 以 止 水 式 最 多, 佔 38.71%; 其 次 為 流 水 式, 佔 29.03%; 再 其 次 為 循 環 式 及 半 流 水 式, 分 別 佔 19.35% 12.09% ( 詳 圖 2-12) 2. 用 水 來 源 : 本 次 調 查 之 養 殖 用 水 多 為 海 水, 海 水 水 源 之 取 用 以 漁 塭 旁 中 小 排 為 主, 佔 46.67%; 其 次 為 新 港 大 排 佔 15.56% 淡 水 水 源 之 取 用 以 漁 塭 旁 中 小 排 為 主, 佔 22.22%; 其 次 為 新 港 大 排 佔 15.56%( 詳 圖 2-13) 3. 取 水 管 徑 : 本 次 調 查 之 養 殖 戶 所 採 用 之 取 水 管 徑 以 6 " 以 上 管 徑 為 主, 佔 61.76% ; 其 次 為 5 " 管 徑, 佔 23.53% ( 詳 圖 2-14) 4. 取 水 管 長 ( 距 離 ): 取 水 管 長 以 50 公 尺 以 下 分 佈 最 多, 佔 62.96%; 其 次 為 500 公 尺 以 上, 佔 18.52%; 再 其 次 為 公 尺 及 公 尺, 分 別 佔 11.11% 3.70%( 詳 圖 2-15) 若 能 供 應 較 佳 水 質 海 水, 大 多 數 受 訪 養 殖 戶 願 意 換 養 較 高 價 值 海 水 魚 種, 佔 57.1%; 不 願 意 換 養 之 受 訪 養 殖 戶 佔 7.1%; 尚 未 決 定 者 佔 35.8% 三 工 程 規 劃 ( 一 ) 供 水 量 需 求 由 於 本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之 主 要 養 殖 魚 種 包 含 草 蝦 文 蛤 虱 目 魚 龍 鬚 菜 蟳 等, 現 地 訪 查 結 果, 目 前 為 海 淡 水 混 用, 且 因 養 漁 文 蛤 不 需 純 淨 海 水 以 免 水 中 養 份 不 足, 故 其 水 需 求 量 以 前 述 2. 估 算 每 公 頃 海 淡 水 用 水 量 153,165 噸 / 年 之 半 數 76,582 噸 / 年 即 已 足 夠, 即 每 公 頃 每 日 約 210 噸

4 之 海 水 供 應 量 即 可 滿 足 所 需 以 458 公 頃 計, 則 本 計 畫 區 漁 塭 目 前 之 海 水 供 水 量 需 求 為 210 噸 458=96,180 噸 / 日 =1.11 CMS ( 目 前 海 水 需 求 量 ) 不 過 將 來 則 採 取 全 部 純 海 水 養 殖, 故 本 計 劃 之 設 計 用 水 量 是 為 2.22 CMS ( 二 ) 取 水 方 式 本 計 畫 區 海 水 最 低 低 潮 位 為 EL.-1.74M( 詳 第 二 章 表 2-2), 因 此, 取 水 口 之 高 程 應 低 於 EL.-1.74M, 方 可 維 持 穩 定 不 斷 之 海 水 供 應, 經 評 估 分 析 後, 並 綜 合 規 劃 期 間 各 單 位 之 意 見, 決 定 採 漸 進 向 外 海 取 水 地 點 銜 接 之 方 式 逐 期 施 工, 初 期 擇 定 取 水 口 B, 即 目 前 填 土 區 前 方 之 水 域 ( 如 圖 2-8 堤 頂 樁 號 2K+500), 以 埋 管 式 設 置 1000 公 尺 外 海 取 水 設 施 ( 詳 圖 3-2), 以 節 約 工 程 經 費, 將 來 取 水 口 發 生 淤 沙 堵 塞 現 象 時, 再 移 至 外 海 取 水 ( 詳 圖 3-2), 此 一 目 標 之 取 水 口 可 移 至 碎 波 帶 以 外 之 水 深 -10M 外 海, 如 此 可 確 切 掌 握 可 使 用 之 工 程 預 算 發 揮 最 高 之 經 濟 效 益 ( 三 ) 取 水 設 施 用 地 1. 取 水 位 置 : 位 於 計 畫 區 大 水 池 目 前 進 行 填 土 區 內 北 端 150M 所 對 應 之 堤 防 外 海 處 ( 新 港 堤 防 樁 號 2+500) 2. 適 用 之 取 水 方 式 : 埋 管 式 取 水 3. 沉 砂 池 蓄 水 池 ( 抽 水 井 ) 位 置 : 位 於 計 畫 區 大 水 池 目 前 進 行 填 土 區 內 北 端 150M 位 置 4. 土 地 分 區 使 用 計 畫 : 劃 定 為 機 關 用 地 ( 本 區 位 於 20 公 頃 水 池 內, 屬 口 湖 郷 公 所 公 有 土 地 ) ( 四 ) 輸 水 方 式 自 外 海 取 水 以 自 然 重 力 埋 管 取 水 方 式 引 入 岸 內 陸 地, 進 流 海 水 經 過 沉 砂 池 之 沉 砂 處 理 ( 詳 圖 3-7) 流 入 蓄 水 池 ( 或 抽 水 井 ) 後, 以 抽 水 泵 抬 高 揚 程, 經 由 輸 水 管 線 送 至 各 漁 溫 上 述 流 程 以 蓄 水 塔 為 分 界, 上 游 流 程 為 重 力 取 水 系 統 台 灣 省 依 自 來 水 設 施 標 準 規 定, 給 水 之 送 水 方 式 以 使 用 管 線 式 之 壓 力 水 路 為 原 則 本 計 畫 採 用 管 路 供 水 系 統, 利 用 埋 管 引 水 ( 詳 圖 3-8), 至 沈 砂 池 沈 砂 後 至 靜 水 池, 抽 水 至 水 塔 ( 詳 圖 3-9) 計 劃 區 利 用 管 路 連 接 至 各 漁 塭 ( 詳 圖 3-10~11) ( 五 ) 分 期 實 施 計 畫 本 計 畫 總 經 費 約 需 4 億 3 仟 8 佰 8 拾 3 萬 元, 工 程 項 目 及 施 工 範 圍 分 佈 約 458 公 頃, 且 需 仰 賴 政 府 編 列 預 算 補 助, 而 施 工 所 需 時 程 亦 將 跨 越 會 計 年 度, 故 本 計 畫 必 需 分 期 分 年 施 工 方 可 有 效 率 的 執 行 年 度 預 算 以 提 出 預 算 執 行 率 茲 建 議 依 現 況 供 水 優 先 順 序 分 二 期 實 施, 1. 第 一 期 工 程 : 以 17 號 沿 海 公 路 以 西 約 190 公 頃 之 漁 塭 供 水 為 本 期 優 先 施 工 範 圍, 如 圖 3-1, 其 工 程 內 容 包 含 : (1) 取 水 設 施 工 程 包 含 取 水 口 工 程 ( 取 水 口 B), 取 水 輸 水 管 及 沉 砂 池 及 抽 水 機 房 工 程 配 水 塔 工 程 發 電 機 房 及 電 氣 機 房 工 程 等

5 (2) 配 水 幹 管 工 程 考 量 年 度 預 算 分 二 期 施 工, 第 一 期 ( 前 ) 施 工 17 號 沿 海 公 路 以 西 之 北 區 X1-X2-X3 以 北 等 管 線 之 範 圍 ( 詳 圖 3-10~11), 第 一 期 ( 後 ) 施 工 17 號 沿 海 公 路 以 西 之 南 區 X1~X2~X3 以 南 等 管 線 之 範 圍 ( 詳 圖 3-11~12) 17 號 沿 海 公 路 以 東 則 為 第 二 期 施 工 (3) 機 械 及 電 氣 工 程 包 含 供 應 17 號 沿 海 公 路 以 西 約 190 公 頃 供 水 所 需 之 配 電 照 明 管 線 發 電 機 給 排 水 及 抽 水 機 組 3 組 (150HP 3) 等 設 備 設 置 (4) 景 觀 及 管 理 中 心 工 程 包 含 管 理 中 心 圍 牆 景 觀 等 工 程, 由 於 年 度 預 算 限 制, 列 入 第 一 期 ( 後 ) 工 程 (5) 雜 項 工 程 含 道 路 復 原 等 工 程 本 期 工 程 之 主 要 工 程 內 容 及 工 程 經 費 如 表 第 二 期 工 程 以 17 號 沿 海 公 路 以 東 約 193 公 頃 之 漁 塭 供 水 為 後 期 施 工 範 圍, 如 圖 , 其 工 程 內 容 包 含 (1) 配 水 幹 管 工 程 包 含 17 號 沿 海 公 路 以 東 約 193 公 頃 幹 管 工 程, 由 取 水 口 B 聯 結 至 前 期 輸 水 幹 管 之 輸 水 幹 管 工 程 (2) 分 支 管 工 程 涵 蓋 全 區 約 383 公 頃 漁 塭 之 範 圍 (3) 機 械 及 電 氣 工 程 包 含 擴 充 6 組 抽 水 機 組 ( 與 第 一 期 6 組, 含 備 用 1 組, 合 計 13 組 ) 所 需 設 置 之 配 電 管 線 等 設 施 (4) 水 池 景 觀 設 計 工 程 為 改 善 本 區 景 觀, 成 為 將 來 完 工 後 遊 客 之 休 憩 景 點, 計 劃 區 西 邊 之 蓄 水 池 加 以 景 觀 改 善 ( 詳 附 件 二 ) (5) 雜 項 工 程 含 道 路 復 原 等 工 程 第 二 期 工 程 之 主 要 工 程 內 容 及 工 程 經 費 如 表 3-2 四 工 程 設 計 ( 一 ) 取 水 口 管 徑 之 大 小 引 水 管 採 直 徑 1.4 M (t=6.67cm) 之 引 水 管, 全 長 1043M ( 詳 圖 3-7~8), 最 低 潮 位 (-1.74m) 時 之 進 水 量 約 2.22 CMS 等 於 本 計 畫 引 水 量 2.22 CMS, 流 速 為 1.75 M/S( 條 件 : 水 頭 損 失 1.6 M, 黏 滯 度 υ= 1.13E-06 (m 2 /s), 糙 度 ε= 0.1mm 詳 表 4-1) ( 二 ) 輸 水 管 之 管 徑 與 支 數 本 計 畫 之 設 計 需 水 量 為 2.22CMS, 為 節 省 工 程 經 費, 採 單 支 引 水 管 方 式 埋 設 為 減 少 水 中 含 砂 沉 降 及 抽 水 暫 停 後 管 中 含 砂 沉 澱 之 機 會, 管 中 之 流 速 採 1.75M/S, 若 採 1 支 單 管, 用 1270mm 管 ( 三 ) 抽 水 機 房 ( 或 蓄 水 池 ) 至 水 塔 之 抽 水 機 馬 力 估 算 由 於 本 計 畫 區 地 勢 平 坦 少 起 伏, 故 無 法 以 自 然 高 程 提 供 下 游 供 水 系 統 所 需 之 水 頭, 須 藉 由 配 水 塔 加 壓, 因 此 須 由 抽 水 機 將 水 抽 至 配 水 塔, 再 以

6 配 水 塔 利 用 高 程 加 壓 後, 送 至 供 水 管 網 中 ( 四 ) 抽 水 機 本 期 以 供 應 全 區 設 計 流 量 設 置 抽 水 機 將 Q=2.22 CMS 之 流 量 以 抽 水 機 12 部 由 抽 水 池 抽 至 地 面, 匯 集 為 一 支 輸 水 管 送 至 配 水 塔 五 管 理 維 護 計 畫 及 經 濟 效 益 評 估 ( 一 ) 管 理 維 設 費 用 概 估 本 工 程 計 畫 包 括 工 程 建 設 與 後 續 的 管 理 維 護 工 程 建 設 所 需 經 費 依 政 府 現 行 政 策 由 政 府 編 列 預 算 支 應 而 管 理 維 護 所 需 費 用, 在 受 益 者 付 費 的 公 平 原 則 下, 宜 由 用 戶 管 理 組 織 自 行 籌 措 財 源, 依 用 戶 實 際 用 水 量 徵 收 用 水 費 以 達 自 給 自 足 為 原 則 管 理 維 護 費 用 包 括 操 作 費 維 護 費 管 理 費 折 舊 費 用 等 合 計 ( 操 作 費 )+( 維 護 費 )+ ( 管 理 費 )(. 折 舊 費 用 ) =1,696 萬 元 +530 萬 元 +90 萬 元 +1,358 萬 元 =3,674 萬 元 ( 二 ) 財 務 計 畫 與 用 水 費 徵 收 營 運 管 理 所 需 費 用 依 據 受 益 者 付 費 原 則 宜 由 養 殖 用 戶 自 行 籌 措 支 應 如 何 籌 措 該 項 費 用, 最 公 平 方 法 為 依 據 各 養 殖 戶 實 際 用 水 量 之 多 寡 而 依 量 徵 收 用 水 費 用 水 費 徵 收 費 率 須 使 全 部 營 運 支 出 (5-1. 管 理 維 護 費 用 概 估 之 總 和 ) 與 同 時 段 用 水 費 徵 收 之 收 入 達 到 財 務 收 支 平 衡, 其 公 式 如 下 : 平 均 單 位 用 水 費 率 = 營 運 支 出 ( 即 管 理 維 護 費 用 之 總 和 )/ 用 戶 總 用 水 量 =3,674 萬 元 /2.22cms =36,740,000 元 /70,009,920 噸 =0.525 元 / 噸 ( 三 ) 管 理 制 度 本 生 產 區 已 依 法 成 立 雲 林 縣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管 理 委 員 會 且 釐 定 完 善 之 章 程, 該 述 章 程 條 文 並 未 對 海 水 統 籌 供 應 制 度 與 輸 水 制 度 有 詳 細 之 管 理 辦 法, 恐 造 成 漁 民 無 法 遵 循, 為 配 合 本 計 畫 工 程 之 興 建 及 管 理 維 護 之 需 要, 現 有 管 理 制 度 ( 章 程 ) 擬 加 強 之 內 容 如 下 : 1. 明 確 規 定 海 水 取 水 與 輸 水 方 式 以 及 相 關 規 定 2. 建 立 接 水 申 請 查 驗 水 表 收 費 基 準 及 違 規 查 報 等 管 理 辦 法 3. 有 關 行 政 工 程 及 財 務 等 工 作 小 組, 應 加 強 其 功 能, 且 實 際 工 作 人 員 宜 由 專 業 人 士 出 任 ( 四 ) 經 濟 效 益 評 估 年 計 效 益 : 合 計 :79,350,000 元 年 計 工 程 成 本 : 年 計 工 程 成 本 : 合 計 :52,626,000 元 益 本 比 =( 年 計 效 益 年 計 成 本 ) =79,350,000 元 52,626,000=1.51 平 均 單 位 用 水 費 率 ( 亦 即 每 度 (M3) 水 之 價 格 )= 年 計 工 程 成 本 / 用 戶 總 用 水 量, 再 除 以 1.51( 換 算 直 接 效 益 ) =(52,626,000 元 /2.22cms) 1.51 =(52,626,000 元 /70,009,920M 3 ) 1.51 =0.50 元 /M 3 (1M 3 =1 噸 =1 度 ) 未 來 經 實 際 施 工 完 成 後, 確 實 養

7 殖 面 積 需 再 次 清 查, 惟 估 算 值 與 實 際 值 可 能 有 所 差 異, 由 操 作 營 運 之 管 理 委 員 會 訂 定 費 率 方 案, 經 前 一 年 度 確 實 收 支 情 形 而 修 正 次 年 費 率, 由 於 本 計 畫 之 抽 水 水 質 極 佳, 將 來 養 殖 戶 增 加 年 收 益 後 必 可 使 本 計 畫 之 益 本 比 相 對 提 高, 並 可 逐 年 提 高 平 均 單 位 用 水 費 率 ( 亦 即 每 度 (M 3 ) 水 之 價 格 ), 期 能 攤 還 建 設 工 程 費 第 一 章 前 言 台 灣 沿 海 地 區 由 於 農 漁 養 殖 之 盛 行, 其 大 量 的 需 水 量 致 使 業 者 超 抽 地 下 水 導 致 西 南 部 各 縣 之 沿 海 多 處 地 區 發 生 地 盤 下 陷 現 象 為 避 免 地 盤 下 陷 狀 況 日 益 惡 化, 政 府 乃 積 極 推 廣 以 純 海 水 養 殖 取 代 原 有 海 淡 水 混 合 方 式, 並 供 應 潔 淨 水 質 以 提 高 單 位 面 積 之 產 值 因 此 政 府 統 一 興 建 一 共 同 之 海 水 供 應 措 施 對 沿 海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充 分 供 應 優 良 水 質, 實 為 嘉 惠 地 方 養 殖 漁 業 漁 民 之 最 佳 施 政 雲 林 縣 沿 海 地 區 原 為 低 窪 灘 地 且 瀕 臨 海 洋, 因 自 然 氣 候 及 水 質 條 件 合 適, 故 成 為 最 適 宜 發 展 養 殖 漁 業 的 地 區 由 於 目 前 國 內 已 擁 有 卓 越 繁 殖 技 術 且 已 有 相 當 規 模 之 海 淡 水 魚 養 殖 面 積, 惟 業 者 對 所 需 海 水 均 自 行 在 排 水 溝 內 抽 水, 大 量 輸 水 管 線 跨 越 橋 涵 排 水 渠 道 等 致 計 畫 區 內 環 境 與 景 觀 雜 亂 無 章, 不 但 影 響 景 觀 且 危 害 排 水 功 能 為 提 供 養 殖 業 者 有 充 分 潔 淨 海 水, 雲 林 縣 政 府 獲 得 農 委 會 補 助 養 殖 漁 業 公 共 設 施 工 程 預 算, 選 定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 如 圖 1-1), 期 望 能 在 最 短 時 間 內 將 該 區 之 養 殖 漁 業 自 行 抽 取 海 水 現 象 改 採 共 同 引 水 方 式, 統 籌 分 配 及 供 應, 使 得 海 水 養 殖 事 業 及 水 土 環 境 保 護 都 能 兼 顧, 創 造 政 府 與 漁 民 雙 贏 之 局 面 正 昇 工 程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接 受 雲 林 縣 政 府 之 委 託 辦 理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共 同 引 水 計 畫 規 劃 設 計 ( 以 下 簡 稱 本 計 畫 ) 特 組 合 水 利 結 構 土 木 景 觀 環 境 等 各 方 面 之 專 業 人 員 成 立 專 業 團 隊 執

8 行 本 計 畫, 經 蒐 集 相 關 資 料 詳 細 現 場 踏 勘, 於 檢 測 海 水 水 質, 另 於 與 該 養 殖 區 漁 塭 業 者 舉 行 先 期 規 劃 討 論 會 議, 綜 合 整 理 各 相 關 與 會 人 員 意 見 爰 提 出 本 計 畫 期 末 報 告 第 二 章 基 本 資 料 蒐 集 調 查 與 分 析 一 養 殖 漁 業 基 本 資 料 新 港 北 養 殖 業 生 產 區 之 基 本 資 料 如 表 2-1 表 2-1 雲 林 縣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資 料 表 生 產 區 面 積 公 頃 規 劃 養 殖 生 產 區 別 458 公 頃 海 水 養 殖 區 土 地 編 訂 及 使 用 情 形 一 般 農 業 區 中 農 牧 用 地 30% 養 殖 用 地 70% 養 殖 水 源 使 用 情 形 淡 水 : 中 小 排 水 海 水 : 新 港 線 大 排 水 青 蚵 大 排 水 總 年 產 量 主 要 養 殖 魚 種 產 量 文 蛤 草 蝦 鰻 海 水 魚 生 產 區 概 況 生 產 範 圍 : 本 區, 形 狀 為 三 角 形, 東 邊 為 農 作 物 區, 種 植 甘 蔗 水 稻, 南 以 省 道 164 為 界 最 南 部 份 為 金 湖 村, 西 邊 面 臨 海 域, 堤 防 長 度 約 2.5 公 里, 北 邊 以 新 港 線 之 二 排 水 溝 為 界, 總 面 積 約 458 公 頃, 若 不 含 非 漁 業 生 產 區, 總 面 積 約 383 公 頃 生 產 密 度 : 草 蝦 : 主 要 與 虱 目 魚 混 養, 每 分 地 放 養 量 約 2-3 萬 尾 文 蛤 : 放 養 量 通 常 在 3000 公 斤 虱 目 魚 : 多 與 草 蝦 混 養, 每 分 地 的 放 養 量 約 2000 尾 龍 鬚 菜 : 放 養 量 每 公 頃 約 5000 公 斤 蟳 : 多 與 龍 鬚 菜 虱 目 魚 混 養 放 養 時 間 : 草 蝦 : 三 - 四 月 份 放 養 於 七 月 收 獲 文 蛤 : 主 要 在 三 - 十 一 月 間 放 養 虱 目 魚 : 四 - 五 月 間 放 養 龍 鬚 菜 : 每 年 十 一 月 至 翌 年 六 月 為 盛 產 期 蟳 : 三 - 四 月 間 及 六 - 七 月 間 放 養 方 式 : 單 養 混 養 特 有 的 活 動 節 日 本 區 為 文 蛤 苗 繁 殖 集 中 區 有 規 劃 休 閒 區

9

10 二 自 然 條 件 自 然 條 件 分 為 氣 象 海 象 地 象, 在 海 水 取 水 及 共 同 引 水 管 線 工 程 中,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品 質 安 全 衛 生 皆 深 受 影 響, 尤 其 是 氣 象 中 的 季 風 暴 雨 颱 風 ; 海 象 中 的 潮 汐 海 流 潮 流 波 浪 及 水 質 ; 地 象 中 的 地 形 海 岸 線 及 地 質 等 一 般 自 然 條 件 之 蒐 集 分 析 範 圍 廣 大, 對 一 般 中 小 型 工 程 難 以 執 行 完 備 及 詳 盡, 由 於 雲 林 離 島 工 業 區 自 規 劃 迄 今 已 逾 10 年, 該 計 畫 之 四 湖 區 即 在 本 計 畫 之 海 岸 外 ( 如 圖 2-1), 因 此, 本 計 畫 區 自 然 條 件 經 成 功 大 學 水 工 所 中 山 大 學 海 科 院 等 相 關 單 位 近 10 年 之 詳 細 蒐 集 調 查 分 析, 其 資 料 已 臻 齊 全 ( 一 ) 海 象 1. 潮 汐 雲 林 海 岸 地 區, 每 日 潮 水 有 兩 次 高 潮 及 兩 次 低 潮, 高 低 潮 一 次 之 平 均 週 期 為 12 時 25 分 依 據 成 大 水 工 所 箔 子 寮 驗 潮 站 之 歷 年 實 測 資 料, 經 暴 潮 偏 差 之 校 正 後, 其 潮 汐 資 料 如 表 波 浪 由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冬 季 主 要 波 高 在 米 的 時 間 約 佔 59.28%, 每 波 週 期 約 為 7-8 秒 由 彙 整 的 風 速 風 向 資 料 顯 示, 每 年 的 10 月 至 隔 年 的 4 月 之 東 北 季 風 期 間, 其 波 向 以 N 與 NE 為 主, 夏 季 季 風 期, 其 波 向 則 以 S 與 WSW 為 主 3. 海 潮 流 成 大 水 工 所 自 民 國 82 年 起 對 麥 寮 區 及 海 豐 區 進 行 長 期 海 流 觀 測, 由 測 站 所 得 資 料 顯 示, 海 流 流 向 以 平 行 海 岸 方 向 為 主, 漲 潮 流 向 主 要 為 北 北 東 居 多, 退 潮 流 向 以 南 南 西 及 西 南 向 居 多 圖 2-1 雲 林 縣 離 島 工 業 區 與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範 圍 圖

11 表 2-2 潮 汐 資 料 表 ( 箔 子 寮 漁 港 中 潮 系 統 ) 潮 位 高 程 (M) 最 高 潮 位 (H.H.W.L) 2.23 大 潮 平 均 高 潮 位 (H.W.L) 1.72 平 均 高 潮 位 (M.H.W.L) 1.41 平 均 潮 位 (M.W.L) 0.27 平 均 低 潮 位 (M.L.W.L) 大 潮 平 均 低 潮 位 (L.W.L) 最 低 潮 位 (L.L.W.L) 颱 風 波 浪 在 台 灣 港 灣 結 構 物 設 計 皆 以 颱 風 波 浪 為 準, 颱 風 波 浪 資 料 之 獲 得 及 其 準 確 性 直 接 影 響 海 上 結 構 物 之 安 全 與 經 濟 本 區 缺 乏 颱 風 時 期 實 之 波 浪 資 料, 故 僅 能 以 數 值 模 式 推 算 本 區 颱 風 波 浪 如 表 2-3 所 示 由 該 表 可 知 侵 襲 本 區 之 颱 風 波 浪 以 南 面 波 浪 最 大, 而 後 呈 扇 形 向 西 北 兩 方 向 逐 漸 減 弱 由 於 外 傘 頂 洲 根 部 逐 漸 南 移, 箔 子 寮 漁 港 外 海 之 砂 洲 逐 年 消 逝, 故 該 港 港 址 以 NW 向 之 深 海 波 浪 較 具 威 脅 5. 碎 波 帶 ( 二 ) 地 象 1. 地 理 及 地 形 及 主 要 大 排 水 溝 本 計 畫 範 圍 位 於 雲 林 縣 口 湖 鄉 西 側, 原 始 地 貌 屬 潮 汐 灘 地, 漁 民 以 養 殖 文 蛤 為 主, 後 因 內 陸 河 川 受 污 染 及 淤 砂 多, 雲 林 縣 政 府 在 海 岸 構 築 箔 子 漁 港 及 海 堤, 漁 民 依 附 堤 防 構 建 漁 塭, 並 利 用 潮 汐 養 殖 文 蛤 海 魚, 面 積 約 三 百 八 十 三 公 頃 ; 整 個 基 地 呈 東 北 側 稍 高, 西 南 側 低 之 斜 灘 地, 最 高 點 為 EL+2.06M, 最 低 點 為 EL-2.02M ( 如 圖 2-3), 本 區 主 要 大 排 水 溝 含 新 港 線 之 二 排 水 溝, 位 於 本 區 北 邊, 由 東 向 西 流 入 大 海, 另 有 新 港 線 之 一 排 水 溝 沿 快 速 公 路, 及 蚶 子 寮 之 一 排 水 溝, 匯 集 區 內 排 水 流 入 大 海 圖 2-2 碎 波 帶 分 佈 圖

12 圖 2-3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地 形 圖 ( 詳 附 圖 )

13 5.. 二 級 水 產 用 水 : 在 陸 域 地 面 水 體, 指 可 供 鰱 魚 草 魚 及 貝 類 培 養 用 水 之 水 源 ; 在 海 域 水 體, 指 虱 目 魚 烏 魚 及 龍 鬚 菜 培 養 用 之 水 源 依 同 發 佈 標 準 第 四 條 : 海 域 地 面 水 體 分 類 分 為 甲 乙 丙 三 類, 其 適 用 性 質 如 下 : 1. 甲 類 : 適 用 於 一 級 水 產 用 圖 2-4 本 計 畫 區 代 表 性 土 層 剖 面 圖 三 水 質 條 件 ( 一 ) 地 面 水 體 分 類 水 質 標 準 依 環 保 署 八 十 七 年 六 月 二 十 四 日 修 正 發 佈 地 面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第 二 條 : 本 標 準 專 用 名 詞 之 定 義 如 下 : 水 游 泳 2. 乙 類 : 適 用 於 二 級 水 產 用 水 二 級 工 業 用 水 及 環 境 保 育 3. 丙 類 : 適 用 環 境 保 育 本 計 畫 之 海 域 地 面 水 體 之 分 類 應 符 合 乙 類 水 質 標 準 再 依 同 發 佈 標 準 附 表 2-4: 4. 一 級 水 產 用 水 : 在 陸 域 地 面 水 體, 指 可 供 鱒 魚 香 魚 及 鱸 魚 培 養 用 水 之 水 源 ; 在 海 域 水 體, 指 可 供 嘉 臘 魚 及 紫 菜 類 培 養 用 水 之 水 源 分 級 表 2-4 海 域 海 面 水 體 分 級 標 準 基 準 值 氫 離 子 溶 氧 量 (DO) 生 化 需 氧 量 大 腸 桿 菌 群 濃 度 指 數 (PH) ( 毫 克 / 公 升 )(BOD)( 毫 克 / 公 升 ) (CFU/100ML) 甲 以 上 2 以 下 1,000 個 以 下 乙 以 上 3 以 下 - 丙 以 上 6 以 下 - 備 註 : 保 護 生 活 環 境 相 關 環 境 基 準, 各 項 基 準 值 單 位 如 下 : 1. 氫 離 子 濃 度 指 數 : 無 單 位 2. 大 腸 桿 菌 群 : 每 100 毫 升 水 樣 在 濾 膜 上 所 產 生 之 菌 落 數 3. 其 餘 : 毫 克 / 公 升

14 ( 二 ) 雲 林 地 區 海 域 水 質 根 據 台 灣 地 區 沿 海 水 區 範 圍 及 水 體 分 類 ( (89) 環 署 水 字 第 號 ) 公 告, 彰 化 地 區 海 域 水 質 屬 於 乙 類, 雲 林 地 區 海 域 水 質 則 屬 於 甲 類 ( 詳 圖 2-5) ( 三 ) 海 域 水 質 調 查 雲 林 縣 離 島 工 業 區 之 水 質 調 查 自 81 年 4 月 起 即 持 續 進 行 至 今, 其 採 樣 點 如 圖 2-6 所 示 SEC-11 採 樣 站 之 水 質 調 查 恰 在 本 計 畫 欲 取 用 海 水 之 取 水 口 外 海, 其 水 質 調 查 資 料 可 供 本 計 畫 參 考 1. 調 查 方 法 ( 環 保 署 自 81 年 4 月 起 即 持 續 進 行 至 今 自 81 年 4 月 起 即 持 續 進 行 至 今 ) 圖 2-5 台 灣 地 區 沿 海 水 區 範 圍 及 水 體 分 類 於 一 個 全 潮 內 每 隔 3 小 時 ( 高 低 平 潮 各 一 次 與 二 次 平 均 潮 位 ) 監 測 一 次, 每 次 採 樣 於 該 潮 位 時 間 前 後 1.5 小 時 內 完 成, 調 查 當 日 4 個 潮 時 採 樣 時 間 如 圖 2-7 所 示 依 環 檢 所 公 告 之 水 質 檢 測 方 法 (86 年 ) 與 參 考 美 APHA 之 水 質 標 準 檢 驗 方 法 (19 th edition, 1995) 進 行 調 查, 現 場 於 一 個 全 潮 內 每 隔 3 小 時 ( 高 低 平 潮 各 一 次 與 二 次 平 均 潮 位 ), 各 量 測 一 次 水 體 溶 氧 Ph 導 電 度 及 鹽 度 濁 度 水 溫 等 6 項 同 時 取 各 水 樣 送 回 實 驗 室 分 析, 項 目 包 括 BOD SS 大 腸 桿 菌 群 氨 氮 油 脂, 重 金 屬 之 Cu Pb Zn Cr 等 9 項, 其 中 海 域 重 金 屬 僅 調 查 二 次 平 均 潮 位 之 變 化, 調 查 結 果 並 與 地 面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做 比 較 ( 環 署 水 字 第 號 ) 另 於 水 文 方 面, 陸 域 測 站 增 加 量 測 流 量 與 水 位, 感 潮 站 增 加 量 圖 2-6 海 域 水 質 採 樣 點 位 置 圖 測 水 位 調 查 期 間 同 時 收 集 海 象 資 料, 於 近 岸 海 域 及 水 道 區 內 施 放 海 流 儀, 記 錄 採 樣 期 間 流 況, 並 收 集 麥 寮 台 西 及 箔 子 寮 潮 位 站 之 潮 汐 資 料

15 2. 水 質 調 查 結 果 茲 摘 要 箔 子 寮 漁 港 外 海 之 水 質 調 查 結 果, 包 含 現 場 調 查 之 水 體 溶 氧 (DO) Ph 值 及 實 驗 室 分 析 成 果 之 BOD 大 腸 桿 菌 群 (E-coli) 如 下 : (1) 退 潮 平 均 潮 位 ( 潮 位 1) A. Ph 潮 間 帶 區 之 Ph 值 介 於 之 間, 平 均 7.86 海 域 介 於 之 間, 平 均 8.11, 皆 符 合 甲 乙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 ) B. 溶 氧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5.0mg/L, 以 箔 子 寮 港 外 側 站 溶 氧 (8.3mg/L) 最 高, 符 合 甲 乙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5mg/L 以 上 ) C. BOD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1.65mg/L, 變 化 不 大, 且 皆 < 4.0mg/L 海 域 介 於 mg/L, 平 均 1.49mg/L, 均 可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2.0mg/L) D. E-coli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4.0E1-1.6E5 CFU/100ml 之 間, 平 均 1.3E4 CFU/100ml, 超 出 1E4 CFU/100ml 僅 三 條 崙 (E10) 與 箔 子 寮 漁 港 (E11) 及 蚊 港 橋 (E4) 有 才 寮 與 火 燒 牛 稠 排 水 區 匯 流 處 (E6) 符 合 水 質 標 準 外, 其 餘 水 質 皆 不 符 限 值 海 域 介 於 <10-8.7E2 CFU/100ml 之 間, 平 均 1.2E2 CFU/100ml, 皆 可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1.0E3 CFU/100ml) (2) 低 平 潮 位 ( 潮 位 2) A. ph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之 間, 平 均 7.71 海 域 介 於 之 間, 平 均 8.10, 可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 ) B. 溶 氧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3.8mg/L, 海 域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6.0mg/L,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5.0mg/L) C. BOD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 mg/L 之 間, 平 均 3.04mg/L 海 域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2.06mg/L, 平 均 值 已 略 超 出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2.0mg/L) D. E-coli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E5 CFU/100ml 之 間 平 均 8.1E4 CFU/100ml, 僅 三 條 崙 (E10) 與 箔 子 寮 漁 港 (E11), 以 及 牛 挑 灣 (E12) 符 合 水 質 標 準 外, 其 餘 水 質 皆 超 出 限 值 海 域 介 於 <10-8.6E3 CFU/100ml 之 間, 平 均 5.6E2 CFU/100ml, 皆 可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1.0E3 CFU/100ml) (3) 漲 潮 平 均 潮 位 ( 潮 位 3) A. ph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之 間, 平 均 7.91 海 域 介 於 之 間, 平 均 8.13, 可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 ) B. 溶 氧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5.1mg/L, 海 域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6.5mg/L,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16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之 最 低 限 值 (5.0mg/L) C. BOD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 mg/L 之 間, 平 均 4.40mg/L, 除 三 條 崙 (E10) 與 箔 子 寮 漁 港 (E11) 符 合 標 準 外, 其 餘 皆 超 出 標 準 海 域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1.49mg/L,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2.0mg/L) D. E-coli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E5 CFU/100ml 之 間 平 均 2.4E4 CFU/100ml, 除 麥 寮 水 道 中 段 之 海 豐 (E3) 與 三 條 崙 (E10) 與 箔 子 寮 漁 港 (E11), 以 及 牛 挑 灣 (E12) 符 合 水 質 標 準 外, 其 餘 水 質 皆 超 出 限 值 海 域 介 於 <10-1.0E3 CFU/100ml 之 間, 平 均 5.6E2 CFU/100ml, 可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1.0E3 CFU/100ml) (4) 高 平 潮 位 ( 潮 位 4) A. ph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之 間, 平 均 8.09 海 域 介 於 之 間, 平 均 8.08, 可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 ) B. 溶 氧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5.9mg/L, 海 域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6.7mg/L,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之 最 低 限 值 (5.0mg/L) 間, 平 均 1.91mg/L, 全 部 低 於 4.0mg/L, 三 條 崙 (E10) 與 箔 子 寮 漁 港 (E11) 最 低, 且 符 合 標 準 海 域 介 於 mg/L 之 間, 平 均 1.38mg/L, 可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2.0mg/L) D. E-coli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10-3.0E4 CFU/100ml 之 間 平 均 4.0E3 CFU/100ml, 除 麥 寮 水 道 中 段 之 海 豐 (E3) 新 虎 尾 溪 (E4) 有 才 寮 (E6) 與 箔 子 寮 漁 港 (E11), 以 及 牛 挑 灣 (E12) 符 合 水 質 標 準 外, 其 餘 測 站 皆 超 出 限 值 海 域 介 於 <10-65 CFU/100ml 之 間, 平 均 13 CFU/100ml,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1.0E3 CFU/100ml) 3. 水 質 調 查 結 論 根 據 箔 子 寮 漁 港 外 海 之 水 質 調 查 結 果 之 各 項 水 質 參 數 分 布 變 化 ( 表 2-5), 大 體 呈 現 兩 個 不 同 端 成 份 之 混 合 型 態, 海 域 ph 與 DO 大 致 高 於 潮 間 帶, 另 由 BOD 5 E-coli 亦 可 看 出 其 潮 間 帶 海 域 之 濃 度 高 於 海 域, 呈 現 海 域 水 質 優 於 潮 間 帶 若 比 較 四 種 潮 位 的 水 質 調 查, 可 見 潮 位 4- 高 平 潮 位 之 水 質 較 佳, 潮 位 2 - 低 平 潮 位 之 水 質 則 較 差 C. BOD 潮 間 帶 區 介 於 < mg/L 之

17 表 2-5 箔 子 寮 漁 港 外 海 水 質 調 查 結 果 對 照 表 說 明 : 二 個 ** 記 號 代 表 符 合 甲 類 標 準 一 個 * 記 號 代 表 符 合 乙 類 標 準 無 記 號 代 表 在 不 符 合 甲 乙 類 標 準, 加 底 線 粗 體 字 ( 四 ) 本 公 司 委 託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現 場 海 水 取 樣 檢 測 結 果 本 公 司 於 與 當 地 養 殖 漁 塭 業 主 討 論 海 水 取 水 口 位 置 ( 詳 附 件 七 ), 經 商 定 取 水 口 A B 二 處 ( 如 圖 2-8 照 片 1 照 片 2) 擇 一 水 質 較 佳 者, 本 公 司 乃 洽 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於 該 兩 處 A B 取 水 口, 以 及 接 近 取 水 口 A 之 金 湖 漁 港, 依 節 調 查 方 法 於 低 平 潮 ( 時 00 分 ), 採 取 海 水 樣 本 計 8 個, 並 進 行 氫 離 子 濃 度 (ph) 溶 氧 (DO)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及 大 腸 桿 菌 群 之 檢 測, 茲 將 檢 測 成 果 整 理 分 析 如 表 2-6: 表 2-6 現 場 水 質 調 查 檢 驗 結 果 對 照 表 ( 雲 科 大 協 助 檢 驗 ) 說 明 :1 樣 品 溫 度 於 23.4~ C 間 2 二 個 ** 記 號 代 表 符 合 甲 類 標 準 一 個 * 記 號 代 表 符 合 乙 類 標 準 無 記 號 代 表 在 不 符 合 甲 乙 類 標 準, 加 底 線 粗 體 字 3 B3 距 海 岸 約 300 M,B4 距 海 岸 約 1 公 里

18

19 由 現 場 海 水 取 樣 檢 測 成 果, 不 論 取 水 口 A 或 B, 其 水 質 條 件 均 符 合 海 域 甲 類 水 體 範 圍 標 準, 可 供 一 級 水 產 用 水 使 用 但 金 湖 漁 港 兩 個 採 樣 點 之 DO( 溶 氧 ) 值 則 不 符 合 甲 乙 類 標 準, 防 波 堤 之 採 樣 A 點 則 有 一 點 PH 值 不 合 甲 乙 類 標 準, 根 據 水 質 檢 驗 結 果 應 該 以 進 水 口 B 較 適 合 本 計 畫 所 採 用, 且 防 波 堤 A 點 若 採 用 為 進 水 口 由 於 靠 近 金 湖 漁 港 容 易 受 其 污 染 影 響, 而 本 身 是 以 廢 輪 胎 作 為 防 波 堤, 較 不 適 合 作 為 本 計 畫 之 取 水 口 本 計 劃 取 水 口 B 向 外 海 延 伸 至 一 公 里 引 水, 由 本 表 可 見 其 水 質 相 當 優 良 第 三 章 工 程 規 劃 一 供 水 量 需 求 分 析 養 殖 用 水 量 常 依 養 殖 魚 種 類 養 殖 密 度 用 水 模 式, 以 及 業 者 隨 氣 溫 調 節 水 溫 而 不 斷 換 水 而 有 所 不 同, 故 如 何 計 算 適 當 用 水 量 為 一 極 大 之 難 題, 一 般 估 算 用 水 量 方 法 如 下 : 以 養 殖 種 類 及 其 面 積 估 算 根 據 漁 業 署 民 國 88 年 5 月 合 理 養 殖 用 水 量 推 估 模 式 建 立 報 告 中 對 於 養 殖 漁 業 用 水 量 所 作 統 計 如 表 3-1 作 為 用 水 量 估 算 標 準 本 計 畫 區 養 殖 種 類 以 海 水 魚 及 蝦 類 為 主, 包 括 草 蝦 虱 目 魚 等 本 區 養 殖 面 積 約 458 公 頃, 則 用 水 量 ( 包 含 海 水 與 淡 水 ) 為 : Q= ,165=70,149,570 M 3 / 年 =2.22 CMS 表 3-1 養 殖 漁 業 用 水 量 統 計 表 項 目 單 位 面 積 年 用 水 量 ( 立 方 公 尺 / 公 頃 / 年 ) 魚 種 淡 水 地 下 水 地 面 水 總 淡 水 鹹 水 總 用 水 鯛 類 82, ,278 91, ,990 石 斑 魚 88, , , ,971 海 水 蝦 類 80, ,777 72, ,165 其 他 鹹 水 魚 30, ,678 47,148 77,826 資 料 來 源 : 漁 業 署, 民 國 88 年 5 月 合 理 養 殖 用 水 量 推 估 模 式 建 立 以 458 公 頃 計, 則 本 計 畫 區 漁 塭 目 前 之 海 水 供 水 量 需 求 為 210 噸 458=96,180 噸 / 日 =1.11 CMS( 目 前 海 水 需 求 量 ) 不 過 將 來 則 採 取 全 部 純 海 水 養 殖, 故 本 計 劃 之 設 計 用 水 量 是 為 2.22 CMS

20 二 供 水 範 圍 本 養 殖 漁 業 區 面 積 廣 達 458 公 頃, 本 計 畫 爰 採 漁 業 署 民 國 88 年 5 月 合 理 養 殖 用 水 量 推 估 模 式 建 立 報 告 中 對 於 養 殖 漁 業 用 水 量 所 作 統 計 如 表 3-1, 養 殖 海 水 蝦 類 之 用 水 標 準, 作 為 用 水 量 估 算 標 準 ( 如 前 節 所 述 2.22CMS), 本 計 畫 17 號 沿 海 快 速 公 路 以 西 約 190 公 頃 左 右 為 第 一 期 供 水 範 圍, 同 時 並 17 號 沿 海 快 速 公 路 以 東 約 193 公 頃 左 右 為 第 二 期 供 水 範 圍 ( 如 圖 3-1), 合 併 設 置 一 套 海 水 共 同 引 水 系 統, 並 儘 速 設 計 落 實 建 設 以 符 合 實 際 需 求 三 水 質 需 求 本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之 主 要 養 殖 魚 種 ( 如 表 2-1), 包 含 草 蝦 文 蛤 虱 目 魚 龍 鬚 菜 蟳 等, 依 環 保 署 八 十 七 年 六 月 二 十 四 日 修 正 發 佈 之 地 面 水 體 分 類 及 水 質 標 準 第 二 條 : 5. 二 級 水 產 用 水 : 在 陸 域 地 面 水 體, 指 可 供 鰱 魚 草 魚 及 貝 類 培 養 用 水 之 水 源 ; 在 海 域 水 體, 指 虱 目 魚 烏 魚 及 龍 鬚 菜 培 養 用 水 之 水 源 本 計 畫 之 海 水 供 水 水 質 應 能 符 合 二 級 水 產 用 水 水 質 標 準 依 同 發 佈 標 準 第 四 條 : 2. 乙 類 : 適 用 於 二 級 水 產 用 水 二 級 工 業 用 水 及 環 境 保 育 故 本 計 畫 之 海 域 地 面 水 體 之 分 類 應 符 合 乙 類 水 質 標 準 依 目 前 計 畫 區 之 養 殖 魚 種, 則 本 計 畫 供 應 之 海 水 水 質 以 符 合 節 附 表 二 之 乙 類 水 質 標 準 即 可, 由 於 計 畫 區 海 域 水 質 調 查 及 取 樣 成 果, 本 計 畫 區 近 海 海 域 水 質 均 可 合 乎 甲 類 水 質 標 準, 且 為 提 高 本 計 畫 區 養 殖 漁 業 之 競 爭 力, 未 來 之 養 殖 魚 種 將 朝 向 高 價 值 之 海 水 魚 種, 故 本 計 畫 規 劃 供 應 之 海 水 水 質 以 符 合 甲 類 水 質 標 準 為 目 標 另 養 殖 目 前 引 用 自 排 水 系 統 的 淡 水, 建 議 由 養 殖 戶 自 行 配 合 使 用, 但 將 來 禁 止 抽 取 地 下 淡 水, 以 免 地 層 下 陷 繼 續 惡 化 四 取 水 方 式 本 計 畫 區 海 水 最 低 低 潮 位 為 EL.-1.74M( 詳 第 二 章 表 2-2), 因 此, 取 水 口 之 高 程 應 低 於 EL.-1.74M, 方 可 維 持 穩 定 不 斷 之 海 水 供 應, 一 般 以 海 水 統 籌 供 應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經 調 查 統 計 常 用 方 式 有 1. 海 底 埋 管 式 2. 取 水 管 ( 渠 ) 式 3. 圍 堤 式 4. 群 井 式 5. 濾 水 管 式 6. 幅 射 井 式 等 各 取 水 方 式 均 有 其 適 用 情 況 及 優 缺 點, 經 分 析 本 地 區 海 岸, 初 步 評 估 以 三 種 取 水 方 式 配 合 取 水 口 地 點 條 件 較 適 用 於 本 計 畫, 茲 說 明 其 取 水 方 式 優 缺 點 如 下 : ( 一 ) 外 海 海 底 埋 管 式 依 據 波 浪 及 海 床 地 形 地 質 調 查 成 果, 開 挖 海 床 埋 設 海 底 引 水 管 引 水 管 之 取 水 口 遠 離 碎 波 帶 而 位 於 外 海 水 質 優 良 且 穩 定 地 區 ( 約 水 深 -10 米 處 ), 圖 3-2 為 海 底 埋 管 取 水 方 式 示 意 圖 優 點 : (1) 海 水 供 應 量 充 足 (2) 海 水 水 源 優 良 缺 點 : (1)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及 施 工 技 術 較 高 (2) 工 程 費 鉅 大 尤 其 本 計 畫 區 近 海 及 砂 洲 海 底 管 線 需 埋 至 碎 波 外 ( 水 深 -10M), 依 雲 林 縣 海 岸 近 海 水 深 分 佈 圖 ( 詳 圖 3-3) 其 管 線 長 達 10 公 里

21

22 ( 二 ) 碼 頭 取 水 管 ( 渠 ) 式 配 合 取 水 口 位 置 埋 設 取 水 管 ( 渠 ) 以 重 力 方 式 導 引 海 水 穿 過 海 堤 或 碼 頭 進 入 沈 砂 池, 海 水 經 過 沈 砂 池 後 送 至 魚 塭 供 養 池 ( 詳 圖 3-4) 優 點 : (1) 海 水 供 應 充 足 (2) 工 程 技 術 低 (3) 施 工 容 易 (4) 在 漁 港 內 施 工 有 既 設 防 波 堤 可 防 止 波 浪 漂 砂 影 響 缺 點 : 碼 頭 水 域 靠 泊 漁 船, 需 防 止 油 污 浮 物 污 染 ( 三 ) 圍 堤 式 配 合 取 水 口 位 置 B( 詳 圖 2-8) 利 用 圍 堤 或 離 岸 堤 形 成 靜 水 區, 以 管 涵 導 引 海 水 並 經 過 沈 砂 後 至 魚 塭 供 養 殖 ( 詳 圖 3-5) 優 點 : (1) 海 水 供 應 充 足 (2) 施 工 技 術 比 外 海 埋 管 式 較 低 (3) 施 工 比 外 海 埋 管 式 容 易 缺 點 : 本 計 畫 西 北 向 入 侵 之 波 浪 會 發 生 碎 波 作 用 致 海 水 混 濁 淤 沙, 水 質 較 差, 同 時 必 須 設 置 離 岸 圍 堤 保 護, 增 加 工 程 費 用 ( 四 ) 取 水 口 選 定 依 本 計 畫 區 之 海 域 水 質 條 件 ( 詳 第 二 章 三 節 ), 及 計 畫 供 水 之 水 質 需 求 ( 本 章 前 節 ), 以 及 本 公 司 現 場 水 質 取 樣 檢 測 成 果,( 第 二 章 三 -( 四 ) 節 ), 本 計 畫 區 海 域 之 水 質 在 金 湖 漁 港 及 其 附 近 之 取 水 口 A 不 佳, 且 為 附 近 村 落 污 廢 水 排 放 地 點 與 輪 胎 防 波 堤 之 污 染 故 經 評 估 分 析 後, 並 綜 合 規 劃 期 間 各 單 位 之 意 見, 決 定 採 漸 進 向 外 海 取 水 地 點 銜 接 之 方 式 逐 期 施 工, 初 期 擇 定 取 水 口 B, 即 目 前 填 土 區 前 方 之 水 域 ( 如 圖 2-8 堤 頂 樁 號 2K+500), 以 埋 管 式 設 置 1000 公 尺 外 海 取 水 設 施 ( 詳 圖 3-2), 以 節 約 工 程 經 費, 將 來 取 水 口 發 生 淤 沙 堵 塞 現 象 時, 再 移 至 外 海 取 水 ( 詳 圖 3-2), 此 一 目 標 之 取 水 口 可 移 至 碎 波 帶 以 外 之 水 深 -10M 外 海, 如 此 可 確 切 掌 握 可 使 用 之 工 程 預 算 發 揮 最 高 之 經 濟 效 益 五 取 水 設 施 用 地 參 考 四 節 之 取 水 方 式, 以 及 現 場 勘 察 及 二 次 與 當 地 漁 塭 業 主 之 討 論 成 果, 初 步 選 定 取 水 設 施 用 地 位 置 如 圖 3-6, 說 明 如 下 : 1. 取 水 位 置 : 位 於 計 畫 區 大 水 池 目 前 進 行 填 土 區 內 北 端 150M 所 對 應 之 堤 防 外 海 處 ( 新 港 堤 防 樁 號 2+500) 2. 適 用 之 取 水 方 式 : 埋 管 式 取 水 3. 沉 砂 池 蓄 水 池 ( 抽 水 井 ) 位 置 : 位 於 計 畫 區 大 水 池 目 前 進 行 填 土 區 內 北 端 150M 位 置 4. 土 地 分 區 使 用 計 畫 : 取 水 設 施 用 地 劃 定 為 機 關 用 地 ( 本 區 位 於 20 公 頃 水 池 內 ( 詳 圖 ), 屬 口 湖 郷 公 所 公 有 土 地 ) 六 輸 水 方 式 自 外 海 取 水 以 自 然 重 力 埋 管 取 水 方 式 引 入 岸 內 陸 地, 進 流 海 水 經 過 沉 砂 池 之 沉 砂 處 理 ( 詳 圖 3-7) 流 入 蓄 水 池 ( 或 抽 水 井 ) 後, 以 抽 水 泵 抬 高 揚 程 至

23 蓄 水 塔, 經 由 輸 水 管 線 送 至 各 漁 溫 上 述 流 程 以 蓄 水 塔 為 分 界, 上 游 流 程 為 重 力 取 水 系 統 至 於 採 用 何 種 輸 水 方 式 則 視 取 水 口 高 程 水 質 之 要 求 而 異 重 力 式 輸 水 距 離 長, 建 設 費 較 大, 但 輸 水 安 全 確 實, 維 持 管 理 容 易, 維 持 費 用 較 低, 此 為 優 點 抽 水 輸 水 式, 不 限 於 地 形 可 自 由 選 擇 輸 水 渠 短 建 設 費 較 低, 但 電 力 費 維 持 費 較 高, 因 停 電 抽 水 機 之 故 障 等 會 影 響 輸 水 的 安 全 性, 此 為 缺 點 設 計 時 應 考 慮 建 設 費 與 維 持 費, 並 比 較 檢 討 之 重 力 式 輸 水 法 由 水 力 學 可 分 為 兩 種 : 1. 明 渠 式 : 水 面 與 大 氣 接 觸, 由 重 力 作 用 隨 渠 道 坡 度 而 流 下, 有 導 水 渠 及 導 水 隧 道 ( 箱 涵 ) 兩 種 2. 管 線 式 : 水 於 有 水 壓 下 為 滿 流, 抽 水 輸 水 法 也 屬 此 類 重 力 式 輸 水 時, 採 用 明 渠 式 或 管 線 式, 茲 比 較 檢 討 如 下 : 1. 明 渠 式 須 與 水 面 坡 降 通 常 (1/1,000-1/3,000) 相 等 之 坡 度, 因 為 均 勻 度, 通 過 排 水 渠 道 時 需 要 大 致 沿 著 等 高 線 的 旋 轉 渠 水 路 橋 填 土 掘 土 隧 道 或 倒 虹 管, 須 適 當 安 排 以 便 輸 水 而 管 線 式 只 要 配 置 在 動 水 坡 降 線 以 下, 不 必 考 慮 管 線 之 坡 度, 一 般 可 順 地 形 高 低, 因 此 管 線 式 可 縮 短 渠 道 長 度 2. 明 渠 式 在 輸 水 量 很 大, 選 用 管 線 式 則 須 輸 水 管 徑 很 大, 且 建 設 費 甚 大 時 適 用 之 明 渠 式 也 可 減 少 輸 水 區 間 的 水 頭 損 失 3. 管 線 式 之 構 造 需 要 有 耐 壓 強 度 之 水 管, 明 渠 式 構 造 簡 單, 不 需 考 慮 漏 水 損 失, 也 可 以 不 必 做 襯 面 護 工 4. 自 防 治 被 污 染 的 觀 點 而 言, 管 線 式 較 佳, 明 渠 式 需 要 加 蓋 或 避 免 污 染 之 流 入 台 灣 省 依 自 來 水 設 施 標 準 規 定, 給 水 之 送 水 方 式 以 使 用 管 線 式 之 壓 力 水 路 為 原 則 ( 一 ) 管 路 供 水 系 統 本 計 畫 採 用 管 路 供 水 系 統, 利 用 埋 管 引 水 ( 詳 圖 3-8), 至 沈 砂 池 沈 砂 後 至 靜 水 池, 抽 水 至 水 塔 ( 詳 圖 3-9) 計 劃 區 利 用 管 路 連 接 至 各 漁 塭 ( 詳 圖 3-10~11), 主 要 工 程 內 容 說 明 如 下 : 1. 取 水 系 統 引 水 口 系 統 規 劃 如 圖 3-8, 在 最 低 潮 位 m 時, 至 沈 砂 池 底 有 1.6 m 之 水 位 差 (-1.74 至 m), 進 水 量 為 Q = 2.22 cms( 詳 4-1 節 之 水 理 計 算 ), 等 於 計 畫 區 需 求 量 2.22 cms, 本 設 計 將 來 可 延 伸 取 水 口 至 10KM 之 外 海, 取 水 量 可 能 小 於 計 畫 區 需 求 量 2.22 cms 之 範 圍 ( 因 不 受 潮 位 影 響, 若 以 海 平 面 0.00M 計 算 約 1.67cms), 取 水 系 統 由 高 密 度 引 水 管 (HDPE) 連 接 導 水 管 取 水, 直 徑 採 用 1.4 M,t=6.67cm ( 詳 圖 3-7~8) 2. 沈 砂 池 依 2.22 CMS 之 海 水 供 水 量, 沈 砂 池 之 需 用 面 積 分 四 池 設 計, 則 每 池 採 取 規 格 於 第 四 章 說 明, 沈 砂 池 地 點 選 擇 在 填 土 區 北 150M 配 水 中 心 內 ( 詳 圖 3-6) 3. 蓄 水 池 ( 抽 水 井 ) 安 裝 12 台 抽 水 泵, 抽 水 泵 之 吸 入 口 沒 水 深 度 初 估 為 3 M 4. 抽 水 設 備 及 配 水 塔

24 供 應 458 公 頃 之 養 殖 魚 塭, 其 用 水 量 估 計 2.22 CMS 為 設 計 抽 水 量, 若 採 用 12 部 (1 部 備 用 ) 抽 水 泵, 每 部 抽 水 泵 之 抽 水 量 需 有 CMS, 則 配 水 塔 有 效 容 積 為 : V = 1/4 q t 12 = 1/ ( 秒 ) 12 = 666 M 3 故 以 666 M 3 之 配 水 塔 容 積 為 設 計 容 積 設 置 地 點 選 擇 在 蓄 水 池 後 側 ( 詳 圖 3-6), 便 於 操 作 管 理 ( 二 ) 輸 水 管 線 ( 網 ) 系 統 管 線 供 水 系 統 如 圖 3-10~11, 主 幹 管 採 1000m/m-500m/m 之 GFRP( 或 HDPE ) 管, 支 幹 管 採 400m/m 或 300m/m 之 HDPE( 或 ABS) 管, 詳 細 之 水 理 分 析 及 輸 水 管 網 採 用 之 管 材 及 管 徑 詳 第 四 章 4-2 節 之 工 程 成 果 設 計 西 區 規 劃 主 幹 管 採 1000m/m-300m/m 之 GFRP ( 或 HDPE ) 管, 支 幹 管 採 300m/m 之 HDPE( 或 ABS) 管, 各 支 管 採 250m/m 之 HDPE( 或 ABS) 管 本 公 司 於 在 新 港 北 萬 善 爺 辦 公 室 舉 辦 本 計 畫 先 期 規 劃 討 論 會 及 說 明 會, 廣 納 養 殖 漁 塭 業 主 之 意 見, 並 發 放 本 計 畫 之 養 殖 用 戶 調 查 表 ( 如 表 2-7), 該 調 查 表 於 之 說 明 會 中, 大 部 份 漁 塭 養 殖 戶 之 意 見 為 採 用 管 線 供 水 ; 於 其 他 類 似 工 程 案 例 亦 均 建 議 採 管 線 供 水, 以 提 高 未 來 養 殖 漁 業 之 競 爭 力 輸 水 主 幹 管 通 過 東 西 向 快 速 公 路 之 管 號 ~2~15~ 段, 為 避 免 影 響 快 速 公 路 之 結 構 體, 建 議 其 管 線 埋 設 佈 置 採 通 過 新 港 之 二 排 水 溝 之 涵 管 施 工 ( 詳 圖 ) 七 規 劃 成 果 ( 一 ) 供 水 範 圍 本 期 ( 前 期 ) 擇 定 17 號 沿 海 快 速 公 路 以 西 共 同 引 水 計 畫 規 劃 設 計 範 圍 約 190 公 頃, 另 規 劃 後 期 (17 號 沿 海 快 速 公 路 以 東 ) 供 水 範 圍 193 公 頃, 如 圖 3-1 ( 二 ) 供 水 量 全 區 需 水 量 : 目 前 海 水 需 求 量 為 1.11CMS( 淡 水 1.1CMS), 考 量 未 來 走 向 純 海 水 養 殖, 以 2.22 CMS 規 劃 為 全 區 需 水 量 取 水 系 統 規 劃 設 計 供 水 量 :2.22 CMS 第 一 期 (17 號 沿 海 快 速 公 路 以 西 ) 供 水 量 :1.11 CMS 第 二 期 (17 號 沿 海 快 速 公 路 以 東 ) 抽 水 設 備 規 劃 設 計 供 水 量 :1.11CMS 全 區 ( 含 17 號 沿 海 快 速 公 路 西 東 ) 抽 水 設 備 規 劃 設 計 供 水 量 :2.22 CMS ( 三 ) 供 水 水 質 依 一 級 水 產 用 水 標 準 供 應 甲 類 海 域 地 面 水 體 : ph: DO>5.0mg/L BOD<2 mg/l E-coli<1000 個 ( 四 ) 取 水 位 置 採 漸 進 向 外 海 取 水 地 點 銜 接 之 方 式 逐 期 施 工, 初 期 擇 定 取 水 口 B, 即 填 土 區 北 邊 150M 對 向 外 海 ( 如 圖 3-6 堤 頂 樁 號 2K+500) 以 海 底 埋 管 式 設 置 取 水 設 施, 淤 砂 問 題 嚴 重 時, 再 移 至 碎 波 帶 以 外 之 水 深 -10M 外 海, 以 海 底 埋 管 式 設 置 取 水 設 施, 如 此 可 確 切 掌 握 可

25 使 用 之 工 程 預 算 發 揮 最 高 之 經 濟 效 益 ( 五 ) 取 水 方 式 採 重 力 式, 以 埋 管 引 水 涵 管 式 取 水 ( 詳 圖 3-6~9) ( 六 ) 輸 水 系 統 採 重 力 式 輸 水 法 以 管 線 式 之 輸 水 管 網 輸 水 ( 詳 圖 3-10~11)

26

27

28

29

30

31

32 第 四 章 工 程 設 計 一 設 計 成 果 依 據 海 水 取 水 工 程 細 部 設 計 準 則, 進 行 本 工 程 之 設 計 如 下 : ( 一 ) 取 水 系 統 水 理 計 算 依 據 海 水 取 水 工 程 細 部 設 計 準 則, 進 行 水 理 分 析 計 算, 以 作 為 取 水 系 統 配 置 及 擬 定 工 程 設 計 圖 之 參 考 1. 取 水 管 與 輸 水 管 部 份 (1) 取 水 口 管 徑 之 大 小 引 水 管 採 直 徑 1.4 M (t=6.67cm) 之 引 水 管, 全 長 1043M( 詳 圖 3-7~8), 最 低 潮 位 (-1.74m) 時 之 進 水 量 約 2.22 CMS 等 於 本 計 畫 引 水 量 2.22 CMS, 流 速 為 1.75 M/S( 條 件 : 水 頭 損 失 1.6 M, 黏 滯 度 υ= 1.13E-06 (m 2 /s), 糙 度 ε= 0.1mm 詳 下 表 4-1) 依 據 細 部 設 計 進 準 則 中, 引 水 管 之 流 速 應 在 1.2m/sec 以 上, 以 防 止 水 中 之 水 生 物 或 海 藻 附 著 於 管 壁, 故 在 引 水 管 之 設 計 上, 不 僅 在 流 速 上 有 所 限 制 外, 在 取 水 口 之 構 造 上 須 設 置 柵 欄 作 為 預 防, 由 於 柵 欄 會 減 少 通 水 斷 面 積, 故 須 依 據 進 水 流 速 通 水 面 積 來 決 定 取 水 口 大 小, 本 計 畫 之 引 水 量 2.22 CMS 設 計 口 徑 1.4 M 下 流 速 1.75>1.2 M/S (OK), 並 以 HDPE 管 之 細 孔 防 止 雜 物 進 入 抽 水 機 ( 詳 圖 3-8) (2) 輸 水 管 之 管 徑 與 支 數 本 計 畫 之 設 計 需 水 量 為 2.22CMS, 為 節 省 工 程 經 費, 採 單 支 引 水 管 方 式 埋 設 為 減 少 水 中 含 砂 沉 降 及 抽 水 暫 停 後 管 中 含 砂 沉 澱 之 機 會, 管 中 之 流 速 採 1.75M/S, 若 採 1 支 單 管, 用 1270mm 管 輸 水 管 採 1 支 單 管, 用 1270mm 管 輸 水 管 尺 寸 : 1270mm 通 水 面 積 :A=π (0.635) 2 =1.27M 2 設 計 流 量 :Q=2.22 CMS 流 速 :V=Q/A=2.22/1.27=1.75 M/S >1.5 M/S (O.K) 2. 出 水 口 之 水 頭 損 失 A 速 度 水 頭 計 算 輸 水 管 兩 端 間 之 水 頭 損 失 如 下 : V = 1.74 M/S 入 口 端 之 速 度 水 頭 hv =V 2 /2g= / M 表 4-1 取 水 管 長 1043m 水 理 計 算 表 水 頭 損 失 h f (m) 1.60 黏 滯 度 ν(m2/s) 1.000E-06 糙 度 ε(mm) 0.1 管 長 L (m) 流 量 Q(cms) 2.22 管 徑 D (m) 1.27 流 速 V(m/s) 1.75 雷 諾 數 R 2.384E+06 相 對 糙 度 ε/d 摩 擦 係 數 f 0.013

33 B 管 件 水 頭 損 失 流 體 在 管 路 中 流 動, 在 入 口 出 口 管 路 方 向 或 管 徑 改 變 時 皆 會 產 生 能 量 耗 損 即 水 頭 的 損 失, 其 水 頭 損 失 可 以 h1=k1 hv 表 示,K1 為 管 路 特 性 數, 於 入 口 處 K1=0.5, 出 處 K1=1.0, 故 管 件 之 水 頭 損 失 為 h1=( ) 0.154=0.23 M C 磨 擦 水 頭 損 失 海 水 在 管 路 之 輸 送 過 程, 由 於 管 壁 表 面 之 粗 糙 度 所 產 生 之 磨 擦 力, 將 造 成 水 頭 的 損 失, 水 頭 損 失 可 利 用 Darcy-Weisbasch 公 式 計 算 : h1=f L/D V 2 /2g V: 流 速,V=1.75 M/S C: 輸 水 管 之 粗 糙 係 數, 經 查 HDPE 管 之 糙 度 ε= 0.1 (mm), 黏 滯 度 ν= 1 10^6 (m 2 /s),f = D: 管 徑 = 1.27 M L: 管 長,L 1043 M 將 各 項 參 數 代 入 上 式 可 求 得 h f =1.34 m, 故 由 取 水 口 至 出 水 口 ( 即 進 入 沉 砂 池 ) 之 總 水 頭 損 失 :H L = h 1 + h f = =1.57M, 引 水 管 道 進 出 口 間 之 水 位 差 採 用 1.60 M, 因 此 為 確 保 抽 水 機 於 最 低 低 潮 位 時 仍 能 正 常 運 作, 出 水 口 ( 沉 砂 池 ) 水 面 高 程 應 為 引 水 管 出 口 水 位 加 上 水 頭 損 失 為 原 則, 引 水 管 入 口 水 位 為 M 則 沉 砂 池 之 最 低 水 位 高 程 應 為 M ( 沈 砂 池 底 高 為 -4.84M) 3. 沉 砂 池 之 規 模 沉 砂 池 之 大 小 應 足 以 使 海 水 於 沉 砂 池 之 流 速 低 於 0.3 M/S 以 下, 使 海 水 中 之 含 砂 可 以 沉 降 至 池 底 而 達 到 過 濾 之 目 的 A 進 流 量 Q=2.22 CMS B 砂 粒 之 沉 降 速 度 參 考 本 區 海 域 砂 粒 之 中 直 粒 徑 為 0.2 mm, 利 用 斯 篤 克 定 律 (Stoke`Law) D= 18μ u/(γ S -γ W ), 可 推 估 沉 降 速 度 u 0.043M/S C 沉 砂 池 水 深 依 據 前 節 之 沉 砂 池 設 置 原 則, 水 深 應 為 M, 考 慮 沉 砂 之 效 果, 採 用 水 深 d=1.5 M 則 依 據 沉 砂 池 底 高 程 為 M, 若 要 保 持 1.5M 之 水 深, 則 沉 砂 池 之 水 位 高 程 至 少 應 為 = M( 設 計 值 ) D 沉 砂 池 之 長 度 池 長 度 可 用 池 之 平 均 水 深 與 池 內 平 均 流 速 的 乘 積 除 以 最 小 沉 積 粒 徑 之 臨 界 沉 降 流 速, 再 以 之 安 全 係 數 乘 之 即 得, 沉 砂 池 內 之 水 流 速 度 採 用 0.18M/S, 則 L=( /0.043) 2 = 13.0 M ( 採 用 14M) E 沉 砂 池 之 寬 度 沉 砂 池 的 寬 度 可 由 流 量 除 以 水 深 與 流 速 之 積, 即 W=2.2 /( )=8 M ( 採 用 9M) 故 沉 砂 池 規 模 為 長 13 M 寬 8 M ( 為 考 量 外 海 引 水 之 防 止 雜 物 進 入 抽 水 池, 變 更 採 用 長 14 M 寬 9M) 上 游 底 底 部 高 程 M, 坡 度 採 用 1/50( 詳

34 圖 3-9) 4. 蓄 水 池 ( 抽 水 井 部 份 ) 蓄 水 池 之 功 用 係 使 海 水 經 由 沉 砂 池 之 沉 砂 作 用, 再 流 至 抽 水 井 中, 減 緩 海 水 擾 動 及 不 穩 之 現 象 以 利 抽 水 機 抽 水 至 蓄 水 池 或 加 壓 水 池 中 A 計 算 條 件 a. 設 計 流 量 :Q=2.22 CMS, 利 用 大 水 量 之 抽 水 機 抽 送, 期 於 短 時 間 內 將 水 送 達 目 的 地 中 b. 抽 水 管 之 流 速 限 制 :V s =1.5~4 M/S c. 抽 水 鐘 口 之 流 速 限 制 :V i 1.3 M/S d. 靜 水 池 內 之 流 速 限 制 :V d 0.3M/S e. 抽 水 管 直 徑 d 與 鐘 口 直 徑 D 之 關 係 :D=( )d f. 以 12 部 抽 水 機 各 分 擔 約 CMS 的 對 流 量, 應 須 另 設 備 用 抽 水 機 1 部 B 抽 水 管 及 鐘 口 之 直 徑 a. 每 部 分 擔 CMS 之 流 量, 則 1.5 V s =Q/A=0.185 /(πd 2 /4) M d M b. 鐘 口 直 徑 D=1.5d-1.8d, 則 M D=1.5d M c 依 據 鐘 口 流 速 限 制 V i 1.3M/S V i = Q/A=0.185 /(πd2 /4) 1.3 D M 故 選 用 d=300mm D=550mm 之 抽 水 機 C 抽 水 池 之 水 深 及 池 底 高 程 靜 水 池 水 深 h s 1.5D+0.5D=2D= = 1.10 M 則 靜 水 池 之 池 底 高 程 為 = M, 惟 仍 應 配 合 沉 砂 池 之 整 體 高 程 加 以 調 整 ( 採 用 -5.94M) D 抽 水 池 尺 寸 抽 水 池 除 深 度 應 足 使 抽 水 機 運 轉 外, 其 平 面 尺 寸 須 可 供 抽 水 機 配 置 其 上, 其 空 間 須 足 以 使 抽 水 機 順 利 抽 水, 故 考 慮 抽 水 機 數 量 及 抽 水 鐘 口 之 大 小 以 調 整 抽 水 池 尺 寸, 若 抽 水 機 鐘 口 擺 設 之 空 間 若 採 一 字 排 開, 則 最 小 寬 度 為 W=2D N( 鐘 口 大 小 N 為 抽 水 機 數 量 ) 則 抽 水 機 配 置 所 需 最 小 寬 度 為 W= =13.2M, 為 配 合 上 游 沉 砂 池 之 寬 度, 抽 水 機 寬 度 應 加 以 調 整 配 合, 設 計 為 兩 排 抽 水 機 ( 每 排 6 部 ), 長 9M 寬 12M( 詳 圖 3-9) E 抽 水 池 之 流 速 靜 水 池 水 流 方 向 之 投 影 面 積 A=W hs = =25.2 M2 V=Q/A=2.22/ M/S 0.3M/S (O.K) 5. 抽 水 機 房 ( 或 蓄 水 池 ) 至 水 塔 之 抽 水 機 馬 力 估 算 由 於 本 計 畫 區 地 勢 平 坦 少 起 伏, 故 無 法 以 自 然 高 程 提 供 下 游 供 水 系 統 所 需 之 水 頭, 須 藉 由 配 水 塔 加 壓, 因 此 須 由 抽 水 機 將 水 抽 至 配 水 塔, 再 以 配 水 塔 利 用 高 程 加 壓 後, 送 至 供 水 管 網 中 (1) 抽 水 機 本 期 以 供 應 全 區 設 計 流 量 設 置 抽

35 水 機 將 Q=2.22 CMS 之 流 量 以 抽 水 機 12 部 由 抽 水 池 抽 至 地 面, 匯 集 為 一 支 輸 水 管 送 至 配 水 塔 A 設 計 流 量 : 由 12 部 抽 水 機 各 分 擔 0.185CMS 之 流 量 B 抽 水 管 : 管 徑 為 300mm C 抽 水 機 動 力 估 計 a. 水 馬 力 (water horsepower,whp) WHP=Q h γ/0.746=( )/0.746=53HP (21.34= ) 式 中,Q: 流 量 H: 揚 程 ( 水 塔 水 位 高 18.0m- 靜 水 池 水 位 -3.34m=21.34m ) γ: 海 水 單 位 重 (1.02*9.8KN/M 3 ) b. 軸 馬 力 (brake horsepower,bhp) V= 1/4 q t = 1/ 秒 =55.5M =666M 3 故 以 666M 3 之 配 水 塔 容 積 為 設 計 容 積, 滿 足 12 部 抽 水 泵 之 抽 量 本 計 畫 之 管 線 供 水 系 統 詳 圖 4-1, 取 水 系 統 之 水 理 計 算 請 詳 表 4-1 計 畫 區 開 始 營 運 後, 必 須 配 合 養 殖 戶 之 使 用 水 量 而 抽 水, 利 用 小 抽 水 量 可 供 應 小 流 量, 以 免 造 成 水 電 之 浪 費, 故 採 用 12 部 抽 水 機, 配 水 塔 僅 為 調 節 抽 水 及 供 水 之 臨 時 過 渡 蓄 水, 並 無 長 期 蓄 水 功 能, 故 抽 水 機 抽 水 量 控 制 極 為 重 要, 必 須 達 到 抽 水 供 水 平 衡, 此 一 部 份 可 在 水 塔 內 設 水 位 自 動 控 制 開 關, 即 使 全 區 供 水 亦 能 維 持 最 高 水 位 (EL: 15m) BHP=WHP/E p =53/0.8=66.0HP E p : 抽 水 機 效 率 (75-90%), 設 為 80% c. 所 需 電 力 (Pm) P m =BHP/E m 66.1/0.88=75.0HP E m : 電 動 馬 達 效 率 ( ), 取 平 均 值 0.88 (2) 配 水 塔 以 遠 程 設 計 流 量 設 計 配 水 塔 供 水 量 2.2CMS 為 設 計 抽 水 量, 若 採 用 12 部 (1 部 備 用 ) 抽 水 泵, 每 部 抽 水 泵 之 抽 水 量 需 有 CMS 每 部 抽 水 泵 所 需 配 水 塔 有 效 容 積 為 :

36

37 ( 二 ) 供 水 系 統 設 計 本 節 將 依 據 供 水 管 網 細 部 設 計 準 則, 進 行 水 理 分 析, 以 作 為 供 水 系 統 配 置 之 參 考 1. 管 網 水 理 分 析 方 法 (1) 出 水 口 之 水 頭 損 失 計 算 管 線 兩 端 間 之 水 頭 損 失 如 下 : A 速 度 水 頭 入 口 端 之 速 度 水 頭 h v =V 2 /2g B 管 件 水 頭 損 失 流 體 在 管 路 中 流 動, 在 入 口 出 口 管 路 方 向 或 管 徑 改 變 時 皆 會 產 生 能 量 損 耗 即 水 頭 之 損 失, 其 水 頭 損 失 可 以 h 1 =K i h v 表 示,K i 為 管 路 特 性 係 數, 於 入 口 處 K i =0.5 出 口 處 K i =1.0,90 轉 彎 時 K i =0.8 C 磨 擦 水 頭 損 失 海 水 在 管 路 之 輸 送 過 程, 由 於 管 壁 表 面 之 粗 糙 所 產 生 之 磨 擦 力, 將 造 成 水 頭 的 損 失, 水 損 失 可 利 用 Darcy-Weisbasch 公 式 計 算 : h1= f (L/D) (v 2 /2g) V: 流 速 (M/S) f: 輸 水 管 之 粗 糙 係 數, 暫 以 DIP 管 計 算,f = 0.02 流 體 在 管 網 系 統 中 流 動, 形 成 一 複 雜 的 管 網 系 統, 本 計 畫 採 用 Hardy Cross 法 加 以 分 析, 利 用 試 誤 法 求 得 各 個 節 點 及 管 路 的 流 量 速 度 水 頭 損 失 等 之 水 力 特 性 Hardy Cross 法 為 先 假 設 每 一 管 的 流 量, 在 管 網 系 統 中 均 應 滿 足 下 列 條 件 : A 在 每 一 個 迴 路 中 的 壓 力 降 之 代 數 和 應 為 零 B 管 網 中 每 一 節 點 之 流 入 量 應 等 於 流 出 量 C 各 管 路 損 失 應 符 合 供 水 管 網 配 置 原 則 之 內 容, 與 流 量 有 關 以 上 述 之 條 件 採 試 誤 法 逐 步 校 正 每 一 迴 路 的 流 量, 使 其 符 合 上 述 之 條 件, 直 至 收 斂 為 止 2 管 網 水 理 計 算 結 果 經 管 網 水 理 計 算 結 果, 管 網 系 統 中 之 各 節 點 及 管 路 計 算 結 果 詳 如 表 4-3 所 示 管 網 分 析 圖 請 詳 圖 4-2~3, 配 水 塔 請 詳 圖 4-4 以 上 配 水 中 心 ( 含 沈 砂 池 抽 水 池 蓄 水 塔 電 機 房 管 理 中 心 等 ) 位 於 水 池 內, 故 將 來 施 工 時 必 須 先 設 置 截 水 牆, 再 將 配 水 中 心 內 之 水 抽 乾, 並 加 以 填 土 然 後 夯 實, 其 地 基 採 用 筏 式 基 礎, 以 保 持 地 基 之 穩 定 D: 管 徑 (M) L: 管 長 (M) 將 各 項 參 數 代 入 上 式 可 求 得 h f (2) 管 網 分 析 方 法 ---Hardy Cross 法

38 表 4-2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取 水 系 統 計 算 表 (1/4) 一 引 水 管 與 輸 水 管 部 份 1 引 水 管 至 沈 砂 池 引 水 管 直 徑 D(M) 1.27 引 水 管 長 度 L(M) 1043 沈 砂 池 水 位 (M) 最 低 潮 位 (M) 水 位 高 差 (M) 1.60 黏 滯 度 ν(m 2 /s) 1.0E-06 糙 度 ε(mm) 次 要 損 失 ( 含 入 口 K 流 量 Q(cms) 2.22 =0.5 出 口 K=1)(m) 流 速 V(m/s) 1.74 摩 擦 係 數 f 雷 諾 數 R 2.70E+06 說 明 :a 流 量 Q=2.22cms( 進 水 管 L=1043M 時,Q=2.22cms) b 管 流 水 頭 損 失 公 式 :hf = f (L/D) (V 2 /2g) 式 中 g=9.806m/s 2 c 次 要 損 失 = ΣK (V 2 /2g) 式 中 g = 9.806m/s 2 次 要 損 失 水 頭 ( 含 摩 擦 係 數 f 入 口 K=0.5 出 口 K=1)(M) 沈 砂 池 水 位 高 度 0.6 ( ) (M) 二 沈 砂 池 部 份 進 流 量 Q(cms) 2.22 海 砂 粒 徑 D(mm) 水 之 黏 滯 度 μ 0.22 (N.s/M 2 ) 砂 之 單 位 重 γs(kg/m3) 海 水 之 單 位 重 2650 γw(kg/m3) 砂 粒 沈 降 速 度 u= 1020 D 2 (γs-γw) /(18μ)(m/s) 沈 砂 池 建 議 水 深 d(m) 沈 砂 池 底 部 高 程 1.5 ( )(M) 沈 砂 池 容 許 流 速 v'(m/s) 0.18 沈 砂 池 長 度 L = 建 議 安 全 係 數 SF 2 [(d v')/u] SF (M) 沈 砂 池 寬 度 W = 14 Q/(d v')(m) 9 故 沈 砂 池 規 模 為 : L=14 M, W = 9 M, 沈 砂 池 分 四 池, L W 為 淨 長 寬 值

39 表 4-2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取 水 系 統 計 算 表 (2/4) 三 蓄 水 池 ( 抽 水 井 部 份 ) 1 全 區 a 計 算 條 件 抽 水 機 數 目 N( 部 ) 設 計 流 量 Q(cms) 2.22 ( 備 用 一 計 6 部 ) 抽 水 管 之 流 速 限 制 抽 水 鐘 口 之 流 速 1.5 ~ 4 Vs(m/s) 限 制 Vi(m/s) 每 部 抽 水 機 抽 水 12 量 Qs(cms) 靜 水 池 內 之 流 速 1.3 限 制 Vd(m/s) 抽 水 管 直 徑 D 與 鐘 口 直 徑 d 之 關 係 規 範 值 為 D=1.5d D = 1.5 ~ 1.8 d b 抽 水 管 直 徑 d 與 鐘 口 直 徑 D 之 計 算 Vs = Qs/(πd 2 /4) 0.24 / d 2 Vs 之 限 制 條 件 1.5 ~ 4 d 之 限 制 條 件 ( 由 Vs 得 知 ) D 與 d 之 關 係 D 之 限 制 條 件 D = 1.5 d (D=1.5d~1.8d) ( 由 d 得 知 ) 抽 水 鐘 口 之 流 速 Vi= Qs/(πD 2 /4) / D 2 D 之 限 制 條 件 ( 由 Vi 得 知 ) (m/s) 故 選 用 d = 300mm D = 550mm 之 抽 水 機 c 靜 ( 抽 ) 水 池 之 水 深 及 池 底 高 程 ~ ~ D 靜 水 池 水 深 ( hs=2d)(m) 靜 水 池 水 位 1.4 (m) 靜 水 池 池 底 高 程 (m) d 靜 ( 抽 ) 水 池 之 尺 寸 靜 ( 抽 ) 水 池 最 小 寬 度 W(m) (=2 D N) e 靜 ( 抽 ) 水 池 之 流 速 靜 ( 抽 ) 水 池 之 水 深 hs(m) 靜 ( 抽 ) 水 池 流 速 2.1 方 向 之 投 影 面 積 A = W hs(m 2 ) 靜 ( 抽 ) 水 池 12 之 流 速 V=Q/A (m/s) 0.09 V = 0.09 m/s < 0.3 m/s OK

40 表 4-2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取 水 系 統 計 算 表 (3/4) 五 抽 水 機 房 ( 或 蓄 水 池 ) 至 水 塔 之 抽 水 機 馬 力 估 算 1 抽 水 機 a 計 算 條 件 抽 水 機 數 目 N( 部 ) 設 計 流 量 Q(cms) 2.22 ( 備 用 一 計 6 部 ) b 抽 水 機 動 力 之 計 算 每 部 抽 水 機 抽 水 12 量 Qs(cms) 揚 程 H (m) 水 塔 高 靜 池 水 位 3.34 海 水 單 位 重 γ(kn/m 3 ) 水 馬 力 (HP) 10.0 WHP=γQH/ 軸 馬 力 (HP) 抽 水 機 效 率 Ep(%) 80.0% BHP=WHP/Ep 電 動 馬 達 效 率 Em 66.1 (%) 0.88 所 需 電 力 Pm(HP) BHP/Em 75 2 配 水 塔 使 用 抽 水 泵 數 目 N 抽 水 量 q (CMS) 2.22 一 部 備 用 共 13 部 配 水 塔 有 效 容 積 運 轉 時 間 t(sec) 1200 V(m 3 )q t/4 每 部 抽 水 泵 抽 水 12 量 Qs(cms) 設 計 配 水 塔 內 徑 666 d(m) 設 計 配 水 塔 有 效 高 度 h(m) 設 計 配 水 塔 6.60 中 心 內 徑 d'(m) 設 計 配 水 塔 1.20 容 積 V(M 3 ) 666 故 V = OK

41 表 4-2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取 水 系 統 計 算 表 (4/4) 五 抽 水 機 房 ( 或 蓄 水 池 ) 至 水 塔 之 抽 水 機 馬 力 估 算 1 抽 水 機 a 計 算 條 件 抽 水 機 數 目 N( 部 ) 設 計 流 量 Q(cms) 1.1 ( 備 用 一 計 6 部 ) b 抽 水 機 動 力 之 計 算 每 部 抽 水 機 抽 水 5 量 Qs(cms) 0.22 揚 程 H (m) 水 塔 高 地 面 高 靜 池 水 位 海 水 單 位 重 26.2 γ(kn/m 3 ) 水 馬 力 (HP) 10.0 WHP=γQH/ 軸 馬 力 (HP) 抽 水 機 效 率 Ep(%) 80.0% BHP=WHP/Ep 電 動 馬 達 效 率 Em 96.6 (%) 0.88 所 需 電 力 Pm(HP) BHP/Em 配 水 塔 使 用 抽 水 泵 數 目 N 抽 水 量 q (CMS) 2.2 一 部 備 用 共 6 部 配 水 塔 有 效 容 積 運 轉 時 間 t(sec) 1200 V(m 3 )q t/4 每 部 抽 水 泵 抽 水 5 量 Qs(cms) 設 計 配 水 塔 內 徑 660 d(m) 設 計 配 水 塔 有 效 高 度 h(m) 設 計 配 水 塔 6.60 中 心 內 徑 d'(m) 設 計 配 水 塔 1.20 容 積 V(M 3 ) 666 故 V = 666 > OK

42 表 4-3 管 網 流 量 演 算 結 果 (1/13) ( 單 位 : 公 升 / 秒 ) 管 路 名 稱 1~4( 主 管 ) 4~3 3~2( 主 管 ) 2~1( 主 管 ) 第 1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6~4( 主 管 ) 4~3 3~5( 主 管 ) 5~6 第 1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x~8( 主 管 ) x2~x3( 主 管 ) 5~x3( 主 管 ) 5~6 8~6( 主 管 ) x~x2( 主 管 ) 第 1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x3-9 x2~x3( 主 管 ) 7~x2 7~9 第 1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9~10 10~11 7~11 7~9 第 1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11~13 10~11 12~13 10~12 第 1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15~19 15~16 16~17 17~18 18~19 第 4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17~20 17~ 第 4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21 17~ ~22 第 4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第 4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第 4 次 修 正 Q 管 路 名 稱 第 4 次 修 正 Q

43 表 4-3 A 迴 圈 計 算 (2/13)( 餘 略 ) 管 路 名 稱 1~4 4~3 3~2 2~1 合 計 - 差 值 1 糙 度 因 子 r 假 設 流 量 Q rq n r nq n 第 1 次 修 正 rq n r nq n 第 2 次 修 正 rq n r nq n 第 3 次 修 正 rq n r nq n 第 4 次 修 正 Q 逆 時 鐘 為 正 說 明 :1 單 位 : 公 升 / 秒

44

45

46 第 五 章 管 理 維 護 計 畫 及 經 濟 效 益 評 估 一 管 理 維 設 費 用 概 估 本 工 程 計 畫 包 括 工 程 建 設 與 後 續 的 管 理 維 護 工 程 建 設 所 需 經 費 依 政 府 現 行 政 策 由 政 府 編 列 預 算 支 應 而 管 理 維 護 所 需 費 用, 在 受 益 者 付 費 的 公 平 原 則 下, 宜 由 用 戶 管 理 組 織 自 行 籌 措 財 源, 依 用 戶 實 際 用 水 量 徵 收 用 水 費 以 達 自 給 自 足 為 原 則 管 理 維 護 費 用 包 括 操 作 費 維 護 費 管 理 費 折 舊 費 用 等 ( 一 ) 操 作 費 包 括 電 費 自 來 水 費 及 水 質 監 測 費 1 電 費 主 要 為 抽 水 設 備 之 動 力 用 電 及 照 明 生 活 等 其 他 用 電, 依 以 往 案 例 及 調 查 結 果, 每 公 頃 養 殖 魚 塭 每 日 之 用 電 費 約 100 元, 則 全 區 每 年 之 用 電 費 為 : 公 頃 =16,717,000 元 = 萬 元 / 年 2 自 來 水 費 環 境 整 理 清 洗 機 具 及 生 活 用 水 等 年 運 作 費 用 : 約 12 萬 元 ( 每 月 約 1 萬 元 ) 3 水 質 監 測 費 在 抽 水 池 採 樣 並 於 管 理 中 心 檢 驗, 因 外 港 水 質 變 化 不 大, 預 計 每 季 採 樣 檢 驗 一 次, 以 進 行 長 期 性 水 質 檢 測 基 本 檢 驗 項 目 包 括 PH 值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懸 浮 固 體 物 總 油 脂 及 大 腸 桿 菌 群 密 度 等 年 運 作 費 用 : 約 12 萬 元 ( 每 月 約 1 萬 元 ) 4 小 計 (1-3 項 ): 約 1,696 萬 元 / 年 ( 二 ) 維 護 費 取 水 口 輸 水 幹 管 沉 砂 池 與 蓄 水 池 配 水 塔 配 輸 水 管 線 管 理 中 心 及 緊 急 備 用 設 施 等 有 關 土 建 及 機 電 設 備 ( 含 緊 急 備 用 抽 水 機 ) 之 維 修 保 養 等 費 用 土 建 部 份 年 維 修 費 以 工 程 費 1.0% 估 算, 機 電 設 備 部 份 年 維 修 費 以 5% 估 算 1 土 建 部 份 : 約 32,644 萬 元 32,644 萬 元 1%=330 萬 元 2 機 電 設 備 部 份 : 約 3,904 萬 元 3,904 萬 5%=200 萬 元 3 小 計 (1-2 項 ): 約 530 萬 元 / 年 ( 三 ) 管 理 費 用 戶 接 管 申 請 抄 錄 用 水 量 收 費 與 違 規 查 報 等 所 需 人 事 費, 以 操 作 費 和 維 護 費 總 和 之 4% 估 算, 約 (1, ) 4%=90.0 萬 元 / 年 ( 四 ) 折 舊 費 用 工 程 初 期 設 備 費 由 政 府 全 額 負 擔 但 各 項 設 備 在 達 到 使 用 年 限 後, 仍 需 有 足 夠 資 金 得 以 換 新, 以 維 持 供 水 系 統 正 常 功 能 所 需 資 金 由 各 項 設 備 逐 年 提 列 換 新 費, 以 償 付 基 金 方 式 估 算, 年 利 率 3% 計 算 1 土 建 部 份 : 使 用 年 限 (n)=30 年 換 新 年 金 = 工 程 費 i( 年 利 率 )/

47 (1+i) n -1 =32,644 萬 3%/ (1+3%)30-1 =1,213 萬 元 2 機 電 設 備 部 份 : 使 用 年 限 (n)=20 年 換 新 年 金 = 工 程 費 i( 年 利 率 )/ (1+i) n -1 =3,904 萬 3%/ (1+3%) 20-1 =145 萬 元 3 小 計 (1-2 項 ): 約 1,358 萬 元 / 年 合 計 ( 操 作 費 )+( 維 護 費 )+( 管 理 費 )( 折 舊 費 用 ) =1,696 萬 元 +530 萬 元 +90 萬 元 +1,358 萬 元 =3,674 萬 元 二 財 務 計 畫 與 用 水 費 徵 收 營 運 管 理 所 需 費 用 依 據 受 益 者 付 費 原 則 宜 由 養 殖 用 戶 自 行 籌 措 支 應 如 何 籌 措 該 項 費 用, 最 公 平 方 法 為 依 據 各 養 殖 戶 實 際 用 水 量 之 多 寡 而 依 量 徵 收 用 水 費 用 水 費 徵 收 費 率 須 使 全 部 營 運 支 出 (5-1. 管 理 維 護 費 用 概 估 之 總 和 ) 與 同 時 段 用 水 費 徵 收 之 收 入 達 到 財 務 收 支 平 衡, 其 公 式 如 下 : 平 均 單 位 用 水 費 率 = 營 運 支 出 ( 即 管 理 維 護 費 用 之 總 和 )/ 用 戶 總 用 水 量 =3,674 萬 元 /2.22cms =36,740,000 元 /70,009,920 噸 =0.525 元 / 噸 本 項 管 理 維 護 費 用 36,740,000 元, 不 含 年 利 息 稅 捐 保 險 等, 詳 細 估 算 值 如 本 章 第 四 節 所 示 三 管 理 制 度 本 生 產 區 已 依 法 成 立 雲 林 縣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管 理 委 員 會 且 釐 定 完 善 之 章 程, 該 述 章 程 條 文 並 未 對 海 水 統 籌 供 應 制 度 與 輸 水 制 度 有 詳 細 之 管 理 辦 法, 恐 造 成 漁 民 無 法 遵 循, 為 配 合 本 計 畫 工 程 之 興 建 及 管 理 維 護 之 需 要, 現 有 管 理 制 度 ( 章 程 ) 擬 加 強 之 內 容 如 下 : 1. 明 確 規 定 海 水 取 水 與 輸 水 方 式 以 及 相 關 規 定 2. 建 立 接 水 申 請 查 驗 水 表 收 費 基 準 及 違 規 查 報 等 管 理 辦 法 3. 有 關 行 政 工 程 及 財 務 等 工 作 小 組, 應 加 強 其 功 能, 且 實 際 工 作 人 員 宜 由 專 業 人 士 出 任,, 其 新 增 職 掌 與 業 務 建 議 如 下 : (a) 行 政 專 員 一 人, 辦 理 接 水 申 請 查 驗 水 表 送 發 繳 費 通 知 單 及 違 規 查 報 等 行 政 業 務 (b) 工 程 專 員 共 四 人 需 分 別 具 有 土 木 機 械 電 氣 專 業 背 景, 辦 理 機 電 設 備 與 管 線 系 統 之 操 作 維 護, 若 為 避 免 增 加 員 額, 建 議 土 木 專 職 一 名 機 械 電 氣 兼 職 二 名 採 委 外 契 約 代 操 作 (c) 財 務 專 員 一 人 專 職 辦 理 收 費 出 納 及 會 計, 並 管 理 折 舊 換 新 費 等 財 務 業 務 四 經 濟 效 益 評 估 本 工 程 效 益 分 為 可 計 效 益 與 不 可 計 效 益, 可 計 效 益 包 括 : 增 加 漁 民 生 產 之 收 益 不 可 計 效 益 包 括 : 減 少 抽

48 取 地 下 水 造 成 地 層 下 陷 之 損 失, 增 加 土 地 之 價 值 促 進 沿 海 偏 僻 地 區 經 濟 活 動 之 發 展, 實 現 社 會 公 平, 增 加 人 民 生 活 及 遊 憩 的 空 間 ( 以 可 計 效 益 之 15% 估 算 ) ( 一 ) 年 計 效 益 : 假 設 年 計 效 益 以 漁 塭 之 收 益 增 加 為 標 準, 目 前 平 均 約 為 250,000( 元 / 年. 公 頃 ), 通 水 後 經 調 查 當 地 養 殖 戶, 多 年 的 養 殖 經 驗 粗 估 計 約 為 550,000( 元 / 年. 公 頃 ), 計 畫 區 域 面 積 230 公 頃 ( 以 383 公 頃 扣 除 道 路 養 殖 戶 房 屋 排 水 溝 等 公 共 土 地 之 6 成 計 ), 則 年 計 直 接 效 益 為 69,000,000 元 不 可 計 效 益 為 69,000, =10,350,000 元 合 計 :79,350,000 元 ( 二 ) 總 工 程 費 1. 工 程 費 :394,410,000 元 2. 管 理 及 其 他 費 用 :44,420,000 元 3. 總 工 程 費 :438,830,000 元 ( 三 ) 年 計 工 程 成 本 : 包 括 總 工 程 費 之 年 利 息 與 年 償 債 基 金, 及 工 程 建 造 之 年 運 轉 維 護 費 與 年 稅 捐 保 險 費 等, 經 濟 分 析 以 30 年 為 準 7. 合 計 :52,626,000 元 ( 四 ) 益 本 比 : 益 本 比 =( 年 計 效 益 年 計 成 本 ) =79,350,000 元 52,626,000=1.51 平 均 單 位 用 水 費 率 ( 亦 即 每 度 (M 3 ) 水 之 價 格 )= 年 計 工 程 成 本 / 用 戶 總 用 水 量, 再 除 以 1.51( 換 算 直 接 效 益 ) =(52,626,000 元 /2.22cms) 1.51= (52,626,000 元 /70,009,920M3) 1.51=0.50 元 /M3(1M 3 =1 噸 =1 度 ) 本 計 畫 範 圍 已 充 分 發 展 為 養 殖 專 業 區, 將 來 用 水 量 之 逐 年 變 化 量 不 致 太 多, 可 合 理 假 設 為 一 定 值, 本 計 畫 用 水 費 初 估 每 噸 約 0.50 元 未 來 經 實 際 施 工 完 成 後, 確 實 養 殖 面 積 需 再 次 清 查, 惟 估 算 值 與 實 際 值 可 能 有 所 差 異, 由 操 作 營 運 之 管 理 委 員 會 訂 定 費 率 方 案, 經 前 一 年 度 確 實 收 支 情 形 而 修 正 次 年 費 率, 由 於 本 計 畫 之 抽 水 水 質 極 佳, 將 來 養 殖 戶 增 加 年 收 益 後 必 可 使 本 計 畫 之 益 本 比 相 對 提 高, 並 可 逐 年 提 高 平 均 單 位 用 水 費 率 ( 亦 即 每 度 (M3) 水 之 價 格 ), 期 能 攤 還 建 設 工 程 費 1. 年 利 息 :13,165,000 元 ( 年 息 3 % 計 ) 2. 年 操 作 費 用 :16,960,000 元 3. 年 維 護 費 用 :5,300,000 元 4. 年 管 理 費 用 :900,000 元 5. 年 折 舊 費 :13,580,000 元 6. 年 稅 捐 與 保 險 費 :2,721,000 元 ( 以 總 工 程 費 0.62% 計 )

49 第 六 章 結 論 及 建 議 一 雲 林 縣 新 港 北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之 養 殖 魚 塭 面 積 廣 達 458 公 頃, 大 部 份 養 殖 文 蛤 並 利 用 半 淡 鹹 水 作 為 養 用 水, 現 況 漁 民 均 自 行 設 置 抽 水 設 施 自 現 有 排 水 渠 道 取 水, 惟 水 質 不 佳, 水 量 不 穩 定, 致 難 以 維 持 一 定 之 養 殖 成 果, 故 有 必 要 設 置 一 套 統 籌 海 水 供 水 系 統 二 本 計 畫 經 現 場 採 樣, 可 確 定 取 水 口 B 之 離 岸 海 域 或 受 潮 位 差 影 響 水 質 之 岸 邊 潮 間 帶 海 水 水 質, 均 可 符 合 甲 類 海 域 水 體 分 類 標 準, 又 本 計 畫 利 用 埋 管 至 一 公 里 外 海 引 水, 其 水 質 極 佳 三 本 計 畫 經 地 方 舉 行 說 明 會, 並 發 放 問 卷 調 查, 以 採 用 管 線 供 水 為 統 籌 供 水 方 式 四 本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目 前 大 部 份 海 淡 水 混 養 文 蛤, 其 全 區 海 水 需 量 約 1.11CMS, 考 量 未 來 純 海 水 養 殖 之 趨 勢, 以 2.22CMS 之 海 供 水 量 為 全 區 規 劃 供 水 量 五 本 計 畫 依 施 工 之 方 便 性, 以 快 速 公 路 西 邊 190 公 頃 列 為 第 一 期 工 程 範 圍, 快 速 公 路 東 邊 193 公 頃 列 為 第 二 期 工 程 範 圍, 分 期 施 工 是 為 因 應 政 府 預 算 財 源 取 得 之 困 難, 並 以 一 二 期 全 部 完 工 後, 開 始 全 區 營 運 供 水 為 原 則 六 本 計 畫 取 水 口 位 置 考 量 海 水 七 八 九 水 質 往 後 環 境 變 遷 工 程 經 濟 效 益 及 工 程 可 行 性, 以 取 水 口 B( 距 海 岸 一 公 里 ) 為 近 程 取 水 口 位 置, 取 水 口 B( 外 港 水 域, 距 海 岸 十 公 里 ) 為 遠 程 取 水 口 位 置 本 計 畫 第 一 期 工 程 費 概 估 為 億 元, 工 程 內 容 包 含 取 水 口 B 輸 水 幹 管 設 施 配 水 中 心 配 水 塔 及 機 電 設 備 設 置 等 第 二 期 工 程 費 概 估 為 億 元, 輸 水 幹 管 設 施 東 西 區 輸 配 水 管 路 及 機 電 設 備 設 置 等 本 計 畫 全 部 工 程 費 概 估 為 億 元 配 合 政 府 年 度 預 算 之 編 列 及 預 算 執 行 績 效, 本 計 畫 採 分 期 分 年 方 式 進 行, 第 一 期 工 程 計 畫 再 分 前 期 後 期 工 程 進 行, 同 時 完 成 細 部 設 計 並 編 製 工 程 預 算 書, 第 一 期 ( 前 期 ) 工 程 費 為 億 元, 第 一 期 ( 後 期 ) 工 程 費 為 億 元 未 來 之 管 理 維 護 由 本 計 畫 區 養 殖 漁 業 生 產 區 管 理 委 員 會 或 另 成 立 海 水 供 水 管 理 中 心 負 責, 建 議 增 設 專 職 人 員 4 人, 含 行 政 人 員 1 人, 土 木 人 員 1 人, 機 電 人 員 1 人 以 及 財 務 人 員 1 人, 其 管 理 維 護 費 用 依 使 用 者 付 費 原 則 向 使 用 者 收 費, 在 本 計 畫 完 成 全 區 供 水 後, 其 年 度 管 理 維 護 費 用 約 3,674 萬 元, 供 水 量 為 2.22CMS, 初 估 每 使 用 海 水 1 噸 需 收 費 元

50 十 本 計 畫 完 成 後 開 始 營 運 供 應 共 同 引 水 時 建 議 採 取 淡 水 海 水 各 半 之 養 殖 方 式, 將 來 視 實 際 情 形 逐 漸 往 純 海 水 養 殖 之 目 標 進 行 ( 此 一 目 標 得 依 實 際 需 要 加 以 調 整 ), 並 統 籌 採 用 計 畫 供 水 量, 勸 導 養 殖 戶, 避 免 直 接 接 管 抽 取 海 水 以 免 管 線 雜 亂 破 壞 景 觀, 進 而 可 發 展 休 閒 漁 業 創 造 更 繁 榮 之 漁 村 願 景 十 一 海 水 共 同 引 水 計 畫 完 成 海 水 統 籌 分 配 及 供 應, 將 促 使 海 水 養 殖 事 業 及 水 土 環 境 保 護 都 能 兼 顧, 創 造 政 府 與 漁 民 雙 贏 成 果, 為 嘉 惠 地 方 養 殖 漁 業 漁 民 之 最 佳 施 政 開 始 營 運 供 水 時, 可 能 會 有 部 份 漁 民 抱 持 觀 望 態 度, 故 其 水 費 價 格 不 宜 過 高,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後 視 營 運 成 效 再 調 價 格, 同 時 必 需 配 合 政 令 宣 導, 鼓 勵 漁 民 配 合 採 用 本 計 畫 之 共 同 引 水 益, 本 計 畫 之 使 用 率 暫 以 2.22CMS 供 應 區 域 暫 以 458 公 頃 估 算 十 三 相 關 設 施 如 涉 及 海 堤 等 堤 身 破 堤 及 土 地 使 用, 請 依 水 利 法 相 關 規 定 申 請 之. 供 水 主 幹 管 線 沿 新 港 線 之 二 排 水 溝 涵 洞 穿 越 通 過 台 17 線, 應 與 水 利 公 路 單 位 協 調, 供 水 主 幹 線, 沿 新 港 線 之 二 排 水 溝 涵 洞 穿 越 台 17 線 之 施 工 季 節 最 好 於 枯 水 季 節 施 工 十 二 本 計 畫 之 外 海 引 水 量 是 以 最 低 潮 位 (-1.74M) 為 計 算 標 準, 最 低 潮 位 時 間 僅 佔 全 部 海 水 位 之 12%( 約 2~3 小 時 ), 如 以 人 為 操 作 最 高 潮 位 (2.23M) 進 水 量 配 合 計 畫 區 水 量 之 使 用, 可 以 使 計 畫 引 水 量 (2.22CMS), 增 加 20% 以 上 ( 亦 即 2.66CMS, 抽 水 機 12 部 配 合 此 一 規 模 ), 再 加 上 將 來 計 畫 區 外 ( 新 港 線 之 二 排 水 溝 以 北 約 200 多 公 頃 ) 養 殖 戶 參 與 使 用, 如 此 供 水 量 增 加 使 用 本 計 畫 養 殖 戶 增 多, 必 可 增 進 本 計 畫 之 工 程 效

黑嘴子公示版本.doc

黑嘴子公示版本.doc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V-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E2C3E65FB4F8CFC3B4F3BBD5B1EA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E2C3E65FB4F8CFC3B4F3BBD5B1EA5F2E646F63>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供 环 保 部 门 信 息 公 开 使 用 ) ( 持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203 号 )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目 录 1 目 录 前 言 1 总 则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4 1.2 编 制 依 据...4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 告 表 编 号 : 编 号 年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惠 景 三 街 跨 汾 江 路 人 行 天 桥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佛 山 市 禅 城 区 交 通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2 月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More information

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

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 宁 波 - 舟 山 港 梅 山 ( 保 税 ) 港 区 6#~10# 集 装 箱 码 头 工 程 海 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宁 波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三 年 七 月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拟 建 宁 波 - 舟 山 港 梅 山 ( 保 税 ) 港 区 6#~10# 集 装 箱 码 头 工 程 位 于 梅 山 岛 的 东 南 侧, 地 理 坐 标 122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AD9CFD8C9FABBEEC0ACBBF8B7D9C9D5B7A2B5E72DB1A8B8E6CAE9CBCDC9F331313137>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AD9CFD8C9FABBEEC0ACBBF8B7D9C9D5B7A2B5E72DB1A8B8E6CAE9CBCDC9F331313137> 目 录 前 言... 1 1 评 价 任 务 由 来... 1 2 项 目 特 点... 1 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 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3 1 总 则... 4 1.1 评 价 目 的 及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4 1.2 编 制 依 据... 4 1.3 评 价 内 容 和 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4B4D6BEC1A6B5E7C6F7D6C6C6B7A3A8BBDDD6DDA3A9D3D0CFDEB9ABCBBEB5E7C6F7D6C6D4ECCFEEC4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4B4D6BEC1A6B5E7C6F7D6C6C6B7A3A8BBDDD6DDA3A9D3D0CFDEB9ABCBBEB5E7C6F7D6C6D4ECCFEEC4BF2E646F63> 报 告 表 编 号 年 编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创 志 力 电 器 制 品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电 器 制 造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创 志 力 电 器 制 品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7 月 15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前 言 烟 台 三 站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三 站 广 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评 单 位 : Yantai Luda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Co., Ltd 环 评 证 书 : 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484 号 二 〇 一 四 年 四 月 烟 台 前 言 烟 台 三 站 广 场 项 目 位 于 芝 罘 屯 路 以 南,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2 1.2 编 制 依 据... 2 1.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4 1.4 评 价 标 准... 5 1.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7 1.6 评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2 1.2 编 制 依 据... 2 1.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4 1.4 评 价 标 准... 5 1.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7 1.6 评 国 电 九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灰 场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JIANGXI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303 号 二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南 昌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1 前 言 5 1.1 任 务 由 来 5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5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6 1.4 环 评 主 要 结 论 7 2 总 则 8 2.1 评 价 目 的 8 2.2 评 价 原 则 8 2.3 编 制 依 据 9 2.4 环

目 录 1 前 言 5 1.1 任 务 由 来 5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5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6 1.4 环 评 主 要 结 论 7 2 总 则 8 2.1 评 价 目 的 8 2.2 评 价 原 则 8 2.3 编 制 依 据 9 2.4 环 安 徽 宝 岛 新 能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研 发 制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本 ) 安 徽 中 环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115 号 编 制 日 期 : 二 O 一 六 年 一 月 目 录 1 前 言 5 1.1 任 务 由 来 5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5

More information

1 总 则

1 总  则 伯 j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信 息 公 开 承 诺 书 鹤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办 法 ( 试 行 ) 以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的 有 关 规 定 我 单 位 郑 重 承 诺 : 我 们 对 提 交 的 鹤 山 市 鹤 城 镇 莹 丰

More information

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北 京 东 区 儿 童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社 会 服 务 类 李 星 文 浦 华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北 京 东 区 儿 童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社 会 服 务 类 李 星 文 浦 华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东 区 儿 童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浦 华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北 京 东 区 儿 童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社 会 服 务 类 李 星 文 浦 华 环 保 有 限

More information

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质 证 书 目 录 前 言... 1 1 总 则... 6 1.1 编 制 依 据... 6 1.2 相 关 规 划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2 1.3 评 价 专 题 设 置 及 评 价 重 点... 21 1.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27 1.5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34 2 原 有 项 目 概 况... 39

More information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i 目 录 前 言... - 1-1 总 则... - 4-1.1 项 目 由 来... - 4-1.2 编 制 依 据... - 5-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 7-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 9-1.5 评 价 目 的... - 14-1.6 评 价 重 点 与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 14-1.7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3B7C9BD36237E313023BCAFD7B0CFE4C2EBCDB7BBB7C6C0B1A8B8E6CAE9BCF2B1BEA3A8D0C2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3B7C9BD36237E313023BCAFD7B0CFE4C2EBCDB7BBB7C6C0B1A8B8E6CAE9BCF2B1BEA3A8D0C2A3A92E646F63> 宁 波 - 舟 山 港 梅 山 ( 保 税 ) 港 区 6#~10# 集 装 箱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宁 波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月 目 录 ( 一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1 1.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1 2.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生 产 工 艺 生 产 规 模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临 沂 市 公 安 局 临 沂 市 看 守 所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临 沂 市 公 安 局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2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 1 1 总 论... 3 1.1 编 制 目 的... 3 1.2 编 制 依 据... 3 1.2.1 法 律 法 规... 3 1.2.2 部 门 规 章... 4 1.2.3 技 术 导 则 与 规 范... 5 1.2.4 有 关 规 划 及

目 录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 1 1 总 论... 3 1.1 编 制 目 的... 3 1.2 编 制 依 据... 3 1.2.1 法 律 法 规... 3 1.2.2 部 门 规 章... 4 1.2.3 技 术 导 则 与 规 范... 5 1.2.4 有 关 规 划 及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909 号 南 京 石 臼 湖 固 城 湖 堤 防 防 洪 能 力 提 升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南 京 水 利 局 编 制 单 位 : 河 海 大 学 二 〇 一 四 年 六 月 目 录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 1 1 总 论... 3 1.1 编 制 目 的... 3 1.2 编 制 依 据...

More information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同 济 大 学 ( 环 评 机 构 ) 受 上 海 汉 钟 精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单 位 ) 委 托 完 成 了 年 产 12000 台 环 保 节 能 变 频 智 能 空 调 冷 库 压 缩 机,1000 台 变 频 永 磁 无 刷 空 压 机 组, 330 台 余 热 回 收 膨 胀 机 离 心 热 泵 机 组 变 频 离 心 空 压 机 及 15000 台 涡 旋 压 缩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现 状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报 告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年 产 2 万 吨 无 纺 布 项 目 天 源 家 纺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3 月 15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本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本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E3C8C4CFD8B8DFB5EACBAEBFE2D4F6C8DDB9A4B3CCA3A8B9ABCABE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9E3C8C4CFD8B8DFB5EACBAEBFE2D4F6C8DDB9A4B3CCA3A8B9ABCABEB0E6A3A92E646F63>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063 号 广 饶 县 高 店 水 库 增 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北 京 中 科 尚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前 言 广 饶 县 位 于 麻 湾 引 黄 灌 区 下 游, 小 清 河 支 脉 河 两 大 水 系 流 经 该 区 为 保 证 黄 河 生 态 需 要, 引 用 黄 河 水 的 时 间

More information

福 建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适 用 于 生 态 型 建 设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宁 宝 公 园 配 套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厦 门 市 集 美 区 建 设 局 ( 盖 章 ) 法 人 代 表 邹 荣 生 ( 盖 章 或 签 字 ) 联 系 人 邓 工 联 系 电 话 0592-6106390 邮 政 编 码 361021 环 保 部 门 填 写 收 到 报

More information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中 新 苏 滁 ( 滁 州 )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赵 志 松 联 系 人 李 元 辰 通 讯 地 址 滁 州 市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扬 子 中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中 新 苏 滁 ( 滁 州 )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赵 志 松 联 系 人 李 元 辰 通 讯 地 址 滁 州 市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扬 子 中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中 新 苏 滁 ( 滁 州 )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4 年 9 月 国 家 环 保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中 新 苏 滁

More information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 州 市 兴 丰 生 活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二 场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公 示 简 本 环 境 保 护 部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二 O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项 目 背 景... 1 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2 1.1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概 况... 2 1.2 选 址 选 择 及 规 划 相 符 性... 3 1.2.1

More information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红 旗 河 ( 反 修 河 ~ 波 庄 河 段 ) 整 治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水 务 局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4 月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FBC0ADB7A5CCECBDF2D0F3C4C1C9E8B1B8C9FAB2FACFEEC4BFB8C4D4ECB9A4B3CCA3A8B1A8C5FAA3A9342D323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FBC0ADB7A5CCECBDF2D0F3C4C1C9E8B1B8C9FAB2FACFEEC4BFB8C4D4ECB9A4B3CCA3A8B1A8C5FAA3A9342D32332E646F6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利 拉 伐 天 津 畜 牧 设 备 生 产 项 目 改 造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利 拉 伐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5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利 拉 伐 天 津 畜 牧 设 备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5CAD6A6BBA8BBFAB3A1CBF9C2B7C1ACBDD3CFDFCFEEC4BFCBCDC9F3B8E5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5CAD6A6BBA8BBFAB3A1CBF9C2B7C1ACBDD3CFDFCFEEC4BFCBCDC9F3B8E5312E646F63> 鱼 塘 ~ 机 场 路 连 接 线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攀 枝 花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环 评 单 位 : 成 都 科 技 大 学 环 保 科 技 研 究 所 二 〇 一 四 年 二 月 目 录 前 言...1 第 1 章 总 论...3 1.1 项 目 背 景...3 1.2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3 1.3 评 价 依 据...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封面

Microsoft Word - ……封面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攀 枝 花 旺 能 环 保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二 一 五 年 一 月 第 一 章 总 论 1.1 建 设 项 目 由 来 我 国 正 处 于 城 镇 化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城 镇 居 民 数 量 快 速 增 长, 城 市 化 的 比 例 大 幅 度 提 高, 随 之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激 增 因 此, 十 二 五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1ACD4C6B8DB3330CDF2B6D6BCB6BABDB5C0B6FEC6DAB9A4B3CCBBB7C6C0A3A8C8ABCEC4B9ABCABEB0E C9BEBCF5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1ACD4C6B8DB3330CDF2B6D6BCB6BABDB5C0B6FEC6DAB9A4B3CCBBB7C6C0A3A8C8ABCEC4B9ABCABEB0E C9BEBCF5B0E6A3A92E646F63>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103 号 6-2014-104 连 云 港 港 30 万 吨 级 航 道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连 云 港 港 30 万 吨 级 航 道 建 设 指 挥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天 津 水 运 工 程 科 学 研 究 所 二 〇 一 五 年 六 月 评 价 单 位 : 交 通 运 输 部 天 津 水 运 工 程 科 学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2 3.1 3.2 3.3 3.4 3.5 4.1 4.2 4.3 4.4 4.5 5.1 5.2 5.3 1957 2 7.1 7.2 7.3

2 3.1 3.2 3.3 3.4 3.5 4.1 4.2 4.3 4.4 4.5 5.1 5.2 5.3 1957 2 7.1 7.2 7.3 1 1.1 1.2 2.1 2.2 2 3.1 3.2 3.3 3.4 3.5 4.1 4.2 4.3 4.4 4.5 5.1 5.2 5.3 1957 2 7.1 7.2 7.3 3 6 9.1 9.2 9.3 10.1 10.2 10.3 10.4 11.1 11.2 11.3 11.4 12.1 12.2 12.3 12.4 4 13.1 13.2 13.3 14.1 14.2 1962 14.3

More information

会东铅锌矿报告书

会东铅锌矿报告书 四 川 会 东 大 梁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66 万 吨 / 年 铅 锌 矿 采 选 扩 建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 VI 1 总 则... 1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 1 1.2 编 制 依 据... 2 1.3 评 价 对 象... 4 1.4 评 价 时 段... 4 1.5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评

More information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报 告 表 编 号 : 编 号 年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梅 华 街 道 兴 发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梅 华 街 道 兴 发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编 制 日 期 : 2015 年 10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More information

本 简 本 内 容 由 河 南 蓝 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确 认 同 意 提 供 给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作 为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浦 口

本 简 本 内 容 由 河 南 蓝 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确 认 同 意 提 供 给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作 为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浦 口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浦 口 区 星 甸 街 道 夏 桥 农 民 集 中 居 住 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简 本 ) ( 本 简 本 仅 供 参 考 查 阅 ) 建 设 单 位 :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河 南 蓝 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国 环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受 上 海 新 鸿 基 威 亿 房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完 成 了 对 徐 家 汇 街 道 57-1-A 地 块 ( 徐 家 汇 中 心 华 山 路 地 块 )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现 根 据 国 家 及 本 市 规 定, 在 向 具 审 批 权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批 前 公 开 环 评 文

More information

7.2 风 险 源 项... 76 7.3 燃 气 灶 灶 膛 爆 炸 事 故 环 境 风 险 程 度 预 测... 77 7.4 事 故 废 水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78 7.5 突 发 性 牲 畜 疫 情 应 急 预 案... 78 7.6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78

7.2 风 险 源 项... 76 7.3 燃 气 灶 灶 膛 爆 炸 事 故 环 境 风 险 程 度 预 测... 77 7.4 事 故 废 水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78 7.5 突 发 性 牲 畜 疫 情 应 急 预 案... 78 7.6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78 目 录 第 一 章 前 言...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评 价 目 的 及 指 导 思 想... 2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2 第 二 章 总 则... 4 2.1 编 制 依 据... 4 2.2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7 2.3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10 2.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More information

材 料 目 录 1. 党 员 发 展 及 转 正 流 程 图 2. 申 请 入 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及 培 养 记 录 表 3. 思 想 汇 报 传 阅 及 意 见 反 馈 表 4.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表 5. 政 治 审 查 函 调 信 模 板 6. 政 治 审 查

材 料 目 录 1. 党 员 发 展 及 转 正 流 程 图 2. 申 请 入 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及 培 养 记 录 表 3. 思 想 汇 报 传 阅 及 意 见 反 馈 表 4.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表 5. 政 治 审 查 函 调 信 模 板 6. 政 治 审 查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流 程 及 工 作 模 板 为 了 贯 彻 落 实 学 校 关 于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若 干 规 定, 进 一 步 规 范 发 展 党 员 中 的 工 作 环 节, 细 化 工 作 要 求, 方 便 二 级 党 组 织 及 党 支 部 具 体 工 作 中 执 行 有 关 规 定,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参 照 市 委 教 育 工 委 北 京 高 校 发 展

More information

第四章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

第四章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904 号 崇 左 红 狮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10 万 吨 / 年 工 业 废 物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稿 ) 建 设 单 位 : 崇 左 红 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广 西 宇 宏 环 保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前 言 项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九 江 市 长 虹 立 交 桥 进 口 匝 道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九 江 市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管 理 局 编 制 日 期 :2014 年 11 月 27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6494C30313236305FC9EABCCEBAFEB8DFCBD9B9ABC2B72D2DB1A8C5FAB8E5D3E0E1B0C9F3B2E9323031352E312E31352DB8C4A3A8BDD3CADCD0DEB6A9A3A92DC8ABB1BEB9ABCAB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6494C30313236305FC9EABCCEBAFEB8DFCBD9B9ABC2B72D2DB1A8C5FAB8E5D3E0E1B0C9F3B2E9323031352E312E31352DB8C4A3A8BDD3CADCD0DEB6A9A3A92DC8ABB1BEB9ABCABE2E646F63> 申 嘉 湖 高 速 公 路 湖 州 鹿 山 至 安 吉 孝 源 段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文 本 ) 二 一 五 年 一 月 杭 州 前 言 申 嘉 湖 高 速 公 路 湖 州 鹿 山 至 安 吉 孝 源 段 工 程 是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路 民 用 机 场 交 通 运 输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的 十 二 五 预 备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之 一, 是 湖 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蓬莱安诺葡萄酒环评报告书--送审稿.pdf.doc

Microsoft Word - 蓬莱安诺葡萄酒环评报告书--送审稿.pdf.doc 蓬 莱 安 诺 葡 萄 酒 庄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葡 萄 酒 300 吨 综 合 型 酒 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19 号 二 〇 一 五 年 三 月 烟 台 前 言 蓬 莱 市 旅 游 局 发 展 规 划 中 指 出 蓬 莱 市 将 借 助 葡 萄 与 葡 萄 酒 产 业 资 源, 积 极 发 展 葡 萄 酒 文 化 展 葡 萄 酒

More information

Èý»ÎÊ÷Ö¬ÓÐÏÞ¹«Ë¾¸ÄÀ©½¨ÏîÄ¿£¨¹«Ê¾¸å1±¾£¬µ¥¶À×°¶©£©

Èý»ÎÊ÷Ö¬ÓÐÏÞ¹«Ë¾¸ÄÀ©½¨ÏîÄ¿£¨¹«Ê¾¸å1±¾£¬µ¥¶À×°¶©£©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834 三 晃 树 脂 ( 佛 山 )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三 晃 树 脂 ( 佛 山 )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广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二 一 五 年 五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前 言...1 1.1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江阴垃圾三期报告(报批稿)全本公示版20151207.doc

Microsoft Word - 江阴垃圾三期报告(报批稿)全本公示版20151207.doc 目 录 1 前 言... 1 2 总 则... 4 2.1 编 制 依 据... 4 2.2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9 2.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工 作 重 点... 16 2.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22 2.5 相 关 规 划 及 环 境 规 划 功 能 区 划... 24 3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29 3.1

More information

95 1. 2. 2

95 1. 2. 2 59 62 ( ) 1 1 95 1. 2. 2 (1) (2) (3) (4) (5) 3. (1) (2) (3) 1. 3 3 4 1 2 *> 38 * 1 *< * * ** ** 38 + 35 2 X6 1 1 $7,500,000 10 X7 $5,550,000 X8 12 31 X9 2 28 $4,600,000 X9 2 28 $7,500,000 10 $750,000 X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Yang Yong report supl

Microsoft Word - Yang Yong report supl 江 河 之 痛 横 断 山 水 电 建 设 与 南 水 北 调 西 线 调 水 的 隐 忧 杨 勇 / 文 图 2006 年 7 月 初, 西 北 六 省 区 召 开 南 水 北 调 西 线 工 程 座 谈 会, 会 上 通 报 了 西 线 调 水 一 期 工 程 进 展 情 况, 并 着 重 讨 论 工 程 受 水 区 规 划 与 会 省 区 反 映, 随 着 该 区 社 会 经 济 的 迅 速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年 产 1.2 亿 片 尿 裤 项 目 爱 熙 医 疗 科 技 ( 烟 台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10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力昊简本120627.doc

Microsoft Word - 力昊简本120627.doc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力 昊 气 体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编 制 单 位 :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论...3 1.1 项 目 的 由 来...3 1.2 评 价 目 的 及 原 则...3 1.3 编 制 依 据...4 1.4 区 域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以 及 评 价 标 准...7 1.5 评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油 库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深 圳 市 宗 兴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2014 年 1 月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目录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前 言... 1 1 总 则... 4 1.1 项 目 由 来... 4 1.2 编 制 依 据... 7 1.2.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More information

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前 言 旅 游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产 业, 对 促 进 国 民 经 济 和 整 个 社 会 的 发 展 具 有 重 大 的 作 用 自 2000 年 以 来, 巩 义 市 就 非 常 重 视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但 在 其 发 展 过 程 中 存 在 诸 如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深 度 不 够, 宣 传 力 度 不 足, 基 础 设 施 不 完 善 特 色 旅 游 商 品

More information

要 站 立 得 稳, 我 在 十 字 架 上 已 经 都 抢 夺 过 来 了, 将 魔 鬼 不 让 你 们 来 享 用 的 都 推 开 了, 这 是 让 我 们 来 得 到 的 话 语 我 们 再 也 不 被 奴 仆 的 轭 辖 制, 要 来 拥 有 才 可 以 明 知 道 却 不 去 抢 夺 过

要 站 立 得 稳, 我 在 十 字 架 上 已 经 都 抢 夺 过 来 了, 将 魔 鬼 不 让 你 们 来 享 用 的 都 推 开 了, 这 是 让 我 们 来 得 到 的 话 语 我 们 再 也 不 被 奴 仆 的 轭 辖 制, 要 来 拥 有 才 可 以 明 知 道 却 不 去 抢 夺 过 日 分 期 :2014 年 1 月 5 日 类 : 圣 餐 主 日 讲 道 证 道 人 : 赵 镛 基 牧 师 题 目 : 什 么 样 的 人 能 够 享 受 到 福 分 本 文 话 语 : 约 书 亚 记 1:11 < 本 文 > 你 们 要 走 遍 营 中, 吩 咐 百 姓 说, 当 预 备 食 物 因 为 三 日 之 内 你 们 要 过 这 约 旦 河, 进 去 得 耶 和 华 你 们 神 赐

More information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南 水 北 调 配 套 工 程 河 西 干 渠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北 京 市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建 设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0 日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制 1 2 3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 第49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華民國 第49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 華 民 國 第 50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R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物 科 080313 窗 台 綠 光 ~ 無 臭 堆 肥 發 酵 緩 衝 劑 對 無 底 洞 植 栽 的 探 討 學 校 名 稱 : 臺 北 縣 永 和 市 秀 朗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四 劉 晉 嘉 小 四 劉 家 妤 蘇 秀 麗 朱 鄭 盟 小 四 鄭 旨 妤 小

More information

毛主席的猪

毛主席的猪 在 孔 孟 之 乡 掘 孔 孟 后 裔 的 坟, 在 生 产 队 的 田 里 放 毛 主 席 的 猪, 也 只 有 知 青 才 有 这 " 特 权 " 吟 了 < 血 色 黄 昏 >, 叹 了 < 蹉 跎 岁 月 >, 再 哼 一 哼 知 青 生 活 中 那 千 韵 百 律 的 曲 曲 小 调 儿, 也 别 有 一 番 滋 味 在 心 头 扒 坟 梁 平 扒 坟, 是 当 地 老 百 姓 的 叫 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HERBRECIPES《中國藥膳》.doc

Microsoft Word - HERBRECIPES《中國藥膳》.doc 中 國 藥 膳 僅 供 參 考, 請 勿 亂 服 若 欲 服 用, 自 行 負 責 ~~~~~~~~~~~~~~~~~~~~~~~~~~~~~~~~~~ 藥 膳 系 列 總 目 錄 第 一 章 總 論 第 一 節 簡 介 第 二 節 特 點 1. 注 重 整 體, 辯 證 施 食 2. 防 治 兼 宜, 效 果 顯 著 3. 良 藥 可 口, 服 食 方 便 第 三 節 藥 膳 內 容 與 分 類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FIT)

附件1.FIT) 附 件 : 上 海 市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激 励 政 策 操 作 指 南 上 海 市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激 励 政 策 操 作 指 南 2011 年 1 月 国 有 企 业 科 技 创 新 激 励 操 作 指 南 附 件 : 上 海 市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激 励 政 策 操 作 指 南 目 录 1. 人 才 引 进 132 1.1 上 海 市 户 籍 及 居 住 证 132 1.2

More information

循经指压疗法

循经指压疗法 循 经 指 压 疗 法 陈 玉 琴 0 自 序 我 没 有 进 过 医 学 院, 更 没 有 学 过 解 剖 学 我 是 一 个 自 学 中 医 的 人, 思 考 问 题 本 着 简 单 化 和 直 观 的 原 则 循 经 指 压 健 康 疗 法 就 是 我 二 十 年 实 践 的 心 得 体 会 愿 以 此 作 向 资 深 的 中 医 师 请 教, 尤 其 是 中 医 大 的 教 师, 如 果 你

More information

从 因 人 设 事 谈 起 一 部 文 学 作 品 ( 尤 其 是 长 篇 小 说 ) 的 结 构 至 关 重 要, 因 为 它 是 文 本 整 体 的 组 织 方 式 和 内 部 构 造, 既 是 形 式 又 是 内 容 ; 乃 是 表 达 主 题 最 有 效 的 艺 术 手 段 元 代 戏 曲

从 因 人 设 事 谈 起 一 部 文 学 作 品 ( 尤 其 是 长 篇 小 说 ) 的 结 构 至 关 重 要, 因 为 它 是 文 本 整 体 的 组 织 方 式 和 内 部 构 造, 既 是 形 式 又 是 内 容 ; 乃 是 表 达 主 题 最 有 效 的 艺 术 手 段 元 代 戏 曲 凤 头 猪 肚 豹 尾 凤 头 猪 肚 豹 尾 谈 死 水 微 澜 的 结 构 艺 术 艾 芦 摘 要 : 论 文 从 死 水 微 澜 的 人 物 和 场 景 描 写 入 手, 具 体 地 分 析 了 这 部 长 篇 小 说 的 艺 术 结 构, 同 时 针 对 以 往 研 究 者 的 某 些 观 点 提 出 了 不 同 的 见 解 ; 认 为 作 品 以 精 粹 见 长, 以 少 胜 多, 由 小

More information

北魏山东佛教文化个案研究

北魏山东佛教文化个案研究 北 魏 山 东 佛 教 文 化 个 案 研 究 一 北 魏 时 期 佛 教 在 山 东 的 传 播 与 发 展 以 滨 州 博 兴 龙 华 寺 为 代 表 社 会 背 景 北 魏 佛 教 的 发 展 是 伴 随 着 佛 教 的 中 国 化 即 汉 化 的 过 程 而 不 断 发 展 的, 同 时 也 带 有 北 魏 统 治 者 作 为 少 数 民 族 的 本 身 特 色 自 汉 通 西 域, 佛 教

More information

23 10 18 5 1997 12 1 (1) (7) (16) (25) (35) (37) (44) (48) (51) (54) ( ) (58) (69) (74) (77) (89) (94) (98) (100) (107) (113) (117) (121) (126) " 37 38 ( ) ( ) ( ) ( ) 300 1 500 200 1938 1 30 15 8 1937

More information



 辽 宁 时 代 万 恒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大 事 记 (2009 年 ) 集 团 办 公 室 编 辑 1 一 2009 年 组 织 沿 革 ( 一 ) 集 团 总 部 组 织 机 构 ( 部 门 设 置 ) 图 示 辽 宁 时 代 万 恒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党 委 董 事 会 秘 书 经 理 层 工 会 纪 委 信 办 企 审 财 国 党 监 息

More information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杭 州 西 湖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0 台 新 能 源 专 用 车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浙 江 省 工 业 环 保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国 环 评

More information

17

17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1 1 总 则...3 1.1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3 1.2 编 制 依 据... 3 1.3 评 价 总 体 构 思... 7 1.4 评 价 内 容 及 评 价 重 点... 8 1.5 评 价 时 段... 8 1.6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8 1.7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1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A8C5FAB8E5A3A8B9ABCABEB0E6A3A9323031343038323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A8C5FAB8E5A3A8B9ABCABEB0E6A3A932303134303832362E646F63> 张 家 港 南 光 包 装 容 器 再 生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80 万 只 / 年 废 包 装 桶 再 生 利 用 项 目 ( 报 批 稿 公 示 版 ) 张 家 港 南 光 包 装 容 器 再 生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8 月 本 环 评 报 告 全 本 ( 公 示 版 ) 内 容 由 北 京 中 咨 华 宇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张 家 港 南

More information

1、总 论

1、总    论 浙 江 华 川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厂 锅 炉 房 技 改 及 义 南 工 业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二 〇 一 四 年 七 月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证 书 ( 彩 色 原 件 缩 印 1/3) 编 制 单 位 : 项 目 名 称 : 浙 江 华 川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厂 锅 炉 房

More information

1 任务由来和编制依据

1  任务由来和编制依据 阜 宁 世 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000 吨 氧 化 铁 黄 4000 吨 氧 化 铁 黑 无 机 颜 料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阜 宁 世 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9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2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5C7C5C8C8B5E7A3A8B9ABCABEB1BECDF8C9CF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5C7C5C8C8B5E7A3A8B9ABCABEB1BECDF8C9CFA3A92E646F63> ( 公 示 版 ) 益 海 ( 连 云 港 ) 精 细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4 月 ( 公 示 版 ) 2015 年 4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分 析... 2 1.2.1 是 板 桥 工 业 园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2 1.2.2 是 贯 彻 国 家 能 源 政 策 提 高 能

More information

金 寨 信 义 风 能 有 限 公 司 信 义 金 寨 县 东 高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 送 审 稿 )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前 言... - 1-01 项 目 由 来...- 1-02 项 目 特 点...- 2-0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0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2-05 主 要 结 论...- 3-1 总

More information

正 德 之 光 系 列 一 目 錄. 正 德 佛 堂 觀 世 音 菩 薩 靈 感 廣 大 救 太 太 一 命 06. 正 德 佛 堂 觀 世 音 菩 薩 藥 籤 特 靈, 治 癒 公 公 喉 結 石 09. 正 德 佛 堂 大 悲 咒 水 治 癒 罹 患 十 四 年 癲 癇 症 10. 正 德 佛 堂 菩 薩 藥 籤 靈 感 治 癒 多 年 坐 骨 神 經 痛 12. 觀 世 音 菩 薩 慈 悲 靈

More information

TEL & FAX

TEL & FAX 2606 338 430072 TEL & FAX 027-87873445 E-mail whlsb@hbepb.gov.cn / A26060091000 A26060043 A26060056 A26060010500 * 1...1 1.1...1 1.2...2 1.3...2 1.4...4 1.5...6 1.6...7 1.7...7 1.8...7 2...9 2.1...9 2.2...9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历 下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用 房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济 南 市 公 安 局 交 通 警 察 支 队 编 制 日 期 : 2016 年 6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More information

20160108ÈýÃÀ134À©½¨ËÍÉó¸å2003--ÄÚÉóÐ޸ĸå×°¶©°æ -2

20160108ÈýÃÀ134À©½¨ËÍÉó¸å2003--ÄÚÉóÐ޸ĸå×°¶©°æ -2 江 苏 三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新 增 2 万 吨 / 年 1,1,1,2- 四 氟 乙 烷 ( 副 产 7 万 吨 / 年 31% 盐 酸 0.188 万 吨 / 年 40% 氢 氟 酸 ) 改 扩 建 及 2 万 吨 / 年 1,1,1,2- 四 氟 乙 烷 分 装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江 苏 三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1 月 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DFAC4FED6D0D0C4C1B8BFE2CFEEC4BFBBB7C6C0B1A8B8E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DFAC4FED6D0D0C4C1B8BFE2CFEEC4BFBBB7C6C0B1A8B8E62E646F6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晋 宁 县 中 心 粮 库 新 建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晋 宁 县 粮 油 收 储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4 年 7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报 批 稿 ) 项 目 名 称 : 昆 明 市 主 城 区 2014 年 防 汛 排 涝 清 淤 应 急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昆 明 市 城 市 防 汛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编 制 日 期 :2014 年 5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岷 江 新 区 起 步 区 安 置 房 大 地 花 园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成 都 宁 沣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四 月 目 录 1 总 则... 1 1.1 评 价 任 务 的 由 来... 1 1.2 评 价 目 的 及 原 则... 3 1.2.1 评 价 目 的... 3

More information

前言

前言 前 言 东 平 湖 蓄 滞 洪 区 位 于 黄 河 下 游 汶 河 支 流 末 端 的 东 平 湖 区, 分 别 属 于 山 东 省 济 宁 市 梁 山 县 和 汶 上 县 泰 安 市 东 平 县 ; 湖 区 由 二 级 湖 堤 分 为 新 老 两 个 蓄 滞 洪 区 东 平 湖 蓄 滞 洪 区 总 面 积 627km 2, 涉 及 12 个 乡 镇 363 个 自 然 村, 区 内 人 口 36.61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金山区众仁老年护理医院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金山区众仁老年护理医院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 石 化 上 海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受 上 海 金 山 工 鑫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开 展 对 拟 建 于 上 海 市 金 山 区 枫 泾 镇 枫 阳 路 258 号 2-1-15 地 块 内 部 的 上 海 市 金 山 区 众 仁 老 年 护 理 医 院 分 院 项 目 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根 据 国 家 及 本 市 法 规 规 定, 在 向 具 审 批 权 的

More information

china

china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232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公 示 本 ) 项 目 名 称 : 新 津 县 杨 柳 河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成 都 市 新 津 县 工 业 投 资 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More information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编 号 :GHHP-2015-11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南 京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发 展 中 心 葛 塘 5# 6# 地 块 经 济 适 用 房 ( 拆 迁 安 置 房 )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南 京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发 展 中 心 评 价 机 构 : 江 苏 国 恒 安 全 评 价

More information

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宁 德 市 中 维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泰 禾 红 树 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简 本 ) 建 设 单 位 : 宁 德 市 中 维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北 京 中 安 质 环 技 术 评 价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029 号 二 O 一 三 年 O 十 月 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1 项

More information

山东水土保持规划

山东水土保持规划 ( 征 求 意 见 稿 ) 组 织 单 位 : 山 东 省 水 利 厅 承 担 单 位 : 二 〇 一 五 年 九 月 前 言 水 是 生 命 之 源, 土 是 生 存 之 本, 水 土 是 人 类 赖 以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基 本 条 件, 是 不 可 替 代 的 基 础 资 源 水 土 流 失 破 坏 耕 地 堵 塞 河 道 淤 积 水 库 污 染 水 质 生 态 失 调 加 剧 干 旱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兴 建 生 猪 养 殖 场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滁 州 市 南 谯 区 惠 民 生 猪 养 殖 场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2 月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兴 建 生 猪 养 殖 场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项 目 滁 州 市 南 谯

More information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福 建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适 用 于 生 态 型 建 设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法 人 代 表 ( 盖 章 或 签 字 )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年 存 栏 1724 头 规 模 养 猪 项 目 闽 清 昌 民 兴 达 兴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张 为 钦 黄 晓 玲 13509316729 350800

More information

威廉臣配料(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扩产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威廉臣配料(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扩产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809 号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公 示 版 ) 建 设 单 位 :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上 海 环 境 节 能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二 月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omponent天河报批表2007.12.9.doc

Microsoft Word - Component天河报批表2007.12.9.doc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报 批 稿 ) 项 目 名 称 : 利 用 世 界 银 行 贷 款 蚌 埠 综 合 环 境 整 治 项 目 ---- 天 河 防 洪 排 涝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建 设 单 位 : 蚌 埠 市 水 利 局 编 制 日 期 :2007 年 12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前 言 蚌 埠 市 位 于 安 徽 省 东 北 部,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欣 国 环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欣 国 环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汾 西 中 兴 煤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兴 煤 矿 煤 炭 产 业 升 级 改 造 项 目 (300 万 t/a)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委 托 单 位 : 山 西 汾 西 矿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欣 国 环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3 月 北 京 欣 国 环 环 境 技

More information

高安屯污泥处置中心12.14.doc

高安屯污泥处置中心12.14.doc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北 京 城 市 排 水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神 州 瑞 霖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编 号 :RLHPZZ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More information

15 / 4... 70 4.1... 70 4.2... 72 4.3... 75 5... 76 5.1... 76 5.2... 93 5.3... 98 5.4...100 5.5... 112 5.6... 112 6... 115 6.1... 115 6.2...120 6.3...1

15 / 4... 70 4.1... 70 4.2... 72 4.3... 75 5... 76 5.1... 76 5.2... 93 5.3... 98 5.4...100 5.5... 112 5.6... 112 6... 115 6.1... 115 6.2...120 6.3...1 15 /... i 1... 1 1.1... 1 1.2... 2 1.3... 3 1.4... 4 1.5... 4 1.6... 7 2... 8 2.1... 8 2.2... 13 2.3... 13 2.4... 25 2.5... 29 2.6... 29 2.7... 31 3... 35 3.1... 35 3.2... 38 3.3... 39 3.4... 40 3.5...

More information

填 报 说 明 重 庆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持 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证 书 的 单 位 编 制 一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二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公 路 铁 路 管 渠 等 应 填 写 起 止 地 点 三 行 业 类 别 按 国 标 填 写 四 总 投 资 指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3D1D2EAC4CFB2E0C2B7BBB7C6C02DB9ABCABE2E646F63>

<4D F736F F D20D3D1D2EAC4CFB2E0C2B7BBB7C6C02DB9ABCABE2E646F6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顺 义 区 友 谊 新 街 ( 天 北 路 裕 泰 路 ) 道 路 及 周 边 市 政 配 套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市 政 市 容 建 设 服 务 中 心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5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8C7ECB4BAEACDD6D0CEF7D2BDBDE1BACFD2BDD4BA20C8ABCEC4B9ABCABEB0E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8C7ECB4BAEACDD6D0CEF7D2BDBDE1BACFD2BDD4BA20C8ABCEC4B9ABCABEB0E6> 目 录 前 言... i 1 总 论... - 1-1.1 评 价 目 的 和 总 体 构 思... - 1-1.2 编 制 依 据... - 1-1.3 评 价 标 准... - 5-1.4 评 价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 11-1.5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重 点 和 评 价 时 段... - 12-1.6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 13-1.7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目 录 0 前 言...1 0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及 特 点...1 0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1 0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2 04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2 1 总 论...3 1.1 评 价 目 的 和 指 导 思 想...3 1.2 编 制 依 据...3 1.3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及 评 价 重 点...6 1.4 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EDB0BAC9FACEEFD6CAB4F3B8C4BAF3C8ABB1BEB9ABCAB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EDB0BAC9FACEEFD6CAB4F3B8C4BAF3C8ABB1BEB9ABCABE2E646F63> 江 苏 海 迅 理 昂 新 能 源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海 安 理 昂 生 物 质 发 电 2 75t/h 次 高 温 次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配 套 2 15MW 抽 凝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重 新 报 批 全 本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江 苏 海 迅 理 昂 新 能 源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持 证 编 制 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广济医院2 - pdf.doc

Microsoft Word - 广济医院2 - pdf.doc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广 济 医 院 住 院 楼 项 目 芜 湖 广 济 医 院 编 制 单 位 : 安 徽 师 范 大 学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106 号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7 月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1E8CCC1C2B7A3A8B6ABC9FDC2B7A1AAB3C7B6ABC2B7A3A9B5C0C2B7B9A4B3CCCFEEC4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1E8CCC1C2B7A3A8B6ABC9FDC2B7A1AAB3C7B6ABC2B7A3A9B5C0C2B7B9A4B3CCCFEEC4BF2E646F63>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简 况...9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16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21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24 六 环 境 影 响 分 析...29 七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45 八 结 论 与 建 议...53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2B7EFBBCBC1AABACDCEC2D3DCC3C5D5EFB2BFD3D0CFDEB9ABCBBECFEEC4BFB1A8B8E6B1E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2B7EFBBCBC1AABACDCEC2D3DCC3C5D5EFB2BFD3D0CFDEB9ABCBBECFEEC4BFB1A8B8E6B1ED2E646F6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凤 凰 联 和 温 榆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联 合 医 务 中 心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5 月 11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More information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426号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426号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426 号 山 东 圣 琪 生 物 有 限 公 司 甘 薯 淀 粉 业 生 物 质 废 弃 物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变 更 报 告 书 ( 送 审 版 ) 济 宁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2015 年 11 月 山 东 济 宁 项目名称 甘薯淀粉业生物质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变更项目 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书 适用的评价范围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More information

郑济河南段

郑济河南段 新 建 郑 州 至 济 南 铁 路 河 南 段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简 本 ) 建 设 单 位 : 河 南 城 际 铁 路 有 限 公 司 环 评 单 位 : 中 铁 工 程 设 计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6 月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1 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1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新 建 郑 州 至 济 南 铁 路

More information

????????????????????

???????????????????? 贵 州 地 质 灾 害 发 育 分 区 2 杨 森 林, 陈 革 平, 裴 永 炜 ( 贵 州 省 地 质 环 境 监 测 院, 贵 州 贵 阳 550004;2 贵 州 地 质 调 查 院, 贵 州 贵 阳 550004) [ 摘 要 ] 本 文 以 地 质 灾 害 发 育 度 为 依 据, 对 贵 州 省 进 行 了 地 质 灾 害 发 育 程 度 分 区 阐 述 了 发 育 分 区 的 技 术

More information

專題報告02-本縣養豬戶廢污水排放影響環境衛生情形-環保局

專題報告02-本縣養豬戶廢污水排放影響環境衛生情形-環保局 宜 蘭 縣 議 會 第 18 屆 第 2 次 大 會 本 縣 養 豬 戶 廢 污 水 排 放 影 響 環 境 衛 生 情 形 專 題 報 告 104 年 11 月 10 日 本 縣 養 豬 戶 廢 污 水 排 放 影 響 環 境 衛 生 情 形 專 題 報 告 壹 前 言 在 傳 統 養 豬 場 的 作 業 過 程 中, 習 慣 以 大 量 清 水 來 沖 洗 豬 舍, 同 時 也 會 產 生 高

More information

1

1 : ( ): 2015 11 5 1 () 359.47 () - ( ) 50.0 ( ) 2.0 4% ( ) 0.7 2016 21 359.47m 2 50 2016 4 1 2007 2011 29. 201542 2016-2017 201528 33 21 116.2348 40.2287 1 0m 10m 20m 2m 2 21 2 3 4 359.47m 2 50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大瀛食品有限公司肉禽加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大瀛食品有限公司肉禽加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801 号 上 海 大 瀛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肉 禽 加 工 厂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公 示 版 ) 建 设 单 位 : 上 海 大 瀛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二 〇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受

More information

大 广 高 速 公 路 深 州 至 大 名 段 曲 周 互 通 连 接 线 增 设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编 制 依 据 1.2.1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5.1.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大 广 高 速 公 路 深 州 至 大 名 段 曲 周 互 通 连 接 线 增 设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编 制 依 据 1.2.1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5.1.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大 广 高 速 公 路 深 州 至 大 名 段 曲 周 互 通 连 接 线 增 设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总 论 1.1 评 价 任 务 的 由 来 2010 年 底, 大 广 高 速 公 路 建 成 通 车, 与 此 同 时, 各 条 连 接 线 的 建 设 也 相 继 开 工 建 设 大 广 高 速 公 路 是 河 北 省 2020 年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五 纵 六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