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福州市深基坑与建筑边坡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福州市深基坑与建筑边坡工程管理暂行规定(2010.3.19).doc"

Transcription

1 福 州 市 深 基 坑 与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我 市 深 基 坑 与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的 管 理, 确 保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和 在 建 工 程 及 相 邻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地 下 管 线 道 路 等 安 全,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等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本 市 实 际,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所 称 深 基 坑, 是 指 开 挖 深 度 超 过 5m( 含 5m) 及 开 挖 深 度 范 围 内 属 软 土 场 地 时 开 挖 深 度 超 过 4 m( 含 4m) 的 基 坑 ( 槽 ) 的 土 方 开 挖 支 护 降 水 工 程 ; 或 深 度 虽 未 超 过 5m, 但 地 质 情 况 周 围 环 境 和 地 下 管 线 复 杂 的, 或 影 响 毗 邻 建 ( 构 ) 筑 物 安 全 的 基 坑 ( 槽 ) 的 土 方 开 挖 支 护 降 水 工 程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 指 设 计 规 定 禁 止 堆 载 范 围 外 沿 最 高 处 自 然 地 面 至 底 板 ( 承 台 ) 垫 层 底 的 深 度 ; 底 板 垫 层 底 的 深 度 指 距 基 坑 边 1.0 倍 开 挖 深 度 范 围 内 的 底 板 垫 层 底 深 度 ( 有 密 集 承 台 或 整 片 承 台 的, 应 算 至 承 台 垫 层 底 ) 本 规 定 所 称 建 筑 边 坡, 是 指 在 建 ( 构 ) 筑 物 场 地 或 其 周 边, 由 于 建 ( 构 ) 筑 物 和 市 政 工 程 开 挖 或 填 筑 施 工 所 形 成 的 人 工 边 坡 和 对 建 ( 构 ) 筑 物 安 全 或 稳 定 有 影 响 的 自 然 边 坡 ; 高 度 超 过 8m 或 虽 未 超 过 8m, 但 地 质 情 况 和 周 围 环 境 较 复 杂 的 边 坡 本 规 定 所 称 深 基 坑 与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包 括 边 坡 与 基 坑 支 护 基 底 加 固 地 下 水 控 制 地 表 水 的 疏 导 与 排 泄 土 方 开 挖 基 坑 监 测 等 内 容 第 三 条 本 规 定 涉 及 基 坑 安 全 等 级 均 按 省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规 范 (DBJ ) 划 分 第 四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本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 含 五 区 二 市 六 县 ) 深 基 坑 与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前 期 准 备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和 监 测 及 其 相 关 的 管 理 活 动 1

2 第 五 条 福 州 市 建 设 局 是 本 市 深 基 坑 与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的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各 县 ( 市 ) 区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在 其 职 权 范 围 内, 负 责 所 辖 区 域 内 深 基 坑 与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各 级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具 体 负 责 深 基 坑 与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的 日 常 监 督 工 作 第 六 条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在 审 核 发 放 施 工 许 可 证 时, 应 当 对 深 基 坑 与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是 否 具 有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进 行 审 查, 对 不 符 合 本 规 定 要 求 的, 不 得 颁 发 施 工 许 可 证 第 七 条 鼓 励 深 基 坑 与 建 筑 边 坡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监 测 单 位 参 加 建 设 工 程 保 险 第 二 章 前 期 准 备 第 八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在 勘 察 前 对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附 近 的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道 路 地 下 管 线 等 现 状, 以 及 同 期 建 设 的 相 邻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情 况 进 行 调 查, 调 查 资 料 应 及 时 提 供 给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监 测 单 位 前 期 的 调 查 范 围 应 为 边 坡 和 基 坑 可 能 影 响 的 范 围, 且 从 边 坡 基 坑 边 线 起, 向 外 至 少 延 展 到 边 坡 高 度 或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3 倍 的 范 围 第 九 条 属 于 第 二 条 规 定 范 围 的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的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应 由 不 少 于 5 人 的 专 家 ( 专 家 从 省 住 建 厅 公 布 的 省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论 证 专 家 库 中 抽 取 ) 进 行 专 项 论 证 ; 设 计 方 案 专 项 论 证 由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施 工 方 案 专 项 论 证 由 施 工 单 位 组 织, 论 证 内 容 包 括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支 护 结 构 设 计 施 工 的 安 全 性 和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以 及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可 行 与 否 等 明 确 意 见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经 论 证 后 方 可 施 行 第 十 条 建 设 单 位 在 向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备 案 时, 应 提 交 深 基 坑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报 告 书 以 及 专 家 组 对 设 计 方 案 专 项 论 证 报 告 2

3 第 十 一 条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工 程 总 承 包 单 位 应 当 按 承 发 包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择 优 选 择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和 经 验 的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的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和 监 测 单 位, 不 得 肢 解 发 包 工 程 第 十 二 条 建 设 单 位 在 施 工 前, 应 当 邀 集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监 测 等 有 关 单 位, 介 绍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及 施 工 可 能 产 生 的 影 响, 征 询 相 关 单 位 意 见 对 ( 基 坑 边 坡 边 线 起 )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或 边 坡 高 度 3 倍 范 围 内 的 及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相 邻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道 路 地 下 管 线 等 应 当 委 托 检 测 监 测 单 位 进 行 现 状 调 查, 并 出 具 调 查 报 告 ; 并 对 其 将 引 起 争 议 的 部 位 进 行 必 要 的 拍 照 或 摄 像, 布 设 记 号, 作 好 原 始 记 录, 并 经 双 方 确 认 第 十 三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前,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施 工 现 场 安 装 全 球 眼, 建 立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并 将 此 列 为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条 件 验 收 必 备 内 容 第 十 四 条 在 深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前,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组 织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和 监 测 等 单 位 进 行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条 件 验 收, 验 收 时 间 点 为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监 测 已 经 启 动, 提 供 第 一 次 监 测 数 据 深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条 件 验 收 前, 建 设 单 位 应 提 前 三 个 工 作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分 别 告 知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同 时 分 别 向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提 交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委 托 监 测 合 同 监 测 方 案 周 围 环 境 将 引 起 争 议 的 部 位 原 始 记 录 资 料 以 及 专 家 组 对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监 测 方 案 的 论 证 报 告 等 相 关 资 料 ;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监 督 人 员 应 对 深 基 坑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条 件 验 收 情 况 加 强 监 督, 对 巡 查 中 发 现 不 具 备 施 工 条 件 或 相 关 资 料 不 全 的 工 程 必 须 发 书 面 整 改 通 知 书, 经 整 改 完 毕 后, 建 设 单 位 按 规 定 重 新 组 织 有 关 单 位 进 行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条 件 验 收 深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条 件 经 验 收 通 过 的, 必 须 由 项 目 总 监 发 布 施 工 令, 否 则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不 得 施 工 ; 不 具 备 施 工 条 件 或 相 关 资 料 3

4 不 全 的 工 程, 项 目 总 监 不 得 签 署 施 工 令 第 十 五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相 邻 有 多 项 建 设 工 程 相 继 施 工 时, 各 建 设 单 位 要 采 取 措 施, 共 同 做 好 协 调 配 合 工 作, 避 免 对 相 邻 建 设 工 程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第 三 章 工 程 勘 察 第 十 六 条 勘 察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现 行 国 家 规 范 规 程, 结 合 设 计 要 求 和 工 程 实 际 制 定 勘 察 纲 要, 并 经 单 位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审 核 后 开 展 勘 察 工 作 勘 察 报 告 内 容 应 当 满 足 现 行 国 家 和 地 方 规 范 规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勘 察 纲 要 的 要 求 第 十 七 条 勘 察 单 位 应 开 展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场 地 工 程 地 质 水 文 地 质 周 边 工 程 环 境 条 件 勘 察 并 进 行 必 要 的 岩 土 工 程 测 试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中 应 包 含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场 地 的 岩 土 工 程 条 件 和 边 坡 或 基 坑 支 护 设 计 施 工 所 需 的 岩 土 参 数 水 文 地 质 参 数, 提 出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支 护 和 地 下 水 控 制 方 法 的 建 议, 预 测 基 坑 开 挖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问 题, 并 提 出 防 治 措 施 等 第 十 八 条 勘 察 单 位 应 当 做 好 勘 察 报 告 提 交 后 的 服 务 工 作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中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时, 勘 察 单 位 应 当 做 好 配 合 工 作 第 四 章 工 程 设 计 第 十 九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的 设 计 单 位 必 须 具 有 相 应 的 岩 土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其 中 属 于 第 二 条 规 定 范 围 的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将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设 计 委 托 给 具 有 工 程 勘 察 综 合 类 或 岩 土 工 程 设 计 甲 级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基 坑 或 边 坡 支 护 设 计 应 由 国 家 注 册 岩 土 工 程 师 或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审 核 人, 设 计 文 件 应 盖 国 家 注 册 岩 土 工 程 师 或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印 章 凡 设 计 中 涉 及 刚 性 桩 格 构 梁 扶 壁 式 挡 墙 内 支 撑 等, 必 须 有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参 与 4

5 第 二 十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工 程 地 质 水 文 地 质 基 坑 周 围 工 程 环 境 管 线 分 布 情 况 主 体 结 构 设 计 要 求 施 工 条 件 等 制 定 设 计 方 案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应 当 包 括 总 平 面 布 置 支 护 结 构 土 方 开 挖 施 工 降 排 水 监 测 环 境 和 管 线 保 护 等 内 容 第 二 十 一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设 计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规 范 标 准 规 定 进 行, 并 在 设 计 文 件 中 提 出 预 防 和 降 低 对 邻 近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道 路 管 线 等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损 害 的 技 术 要 求 和 措 施 第 二 十 二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设 计 应 满 足 以 下 基 本 规 定 要 求 : 1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范 围 属 软 土 场 地, 基 坑 支 护 采 用 围 护 桩 水 平 内 支 撑 时, 原 则 上 每 层 地 下 室 须 设 置 一 道 水 平 内 支 撑 基 坑 支 护 须 利 用 主 体 结 构 的 构 件 时 应 征 得 主 体 结 构 设 计 单 位 的 认 可 2 应 根 据 深 基 坑 规 模 支 护 结 构 类 型 工 程 地 质 情 况 水 文 地 质 资 料 和 周 围 工 程 环 境 条 件 有 针 对 性 地 提 出 边 坡 或 深 基 坑 所 需 的 监 测 项 目 和 报 警 限 值, 并 应 根 据 监 测 资 料 进 行 动 态 设 计 3 基 坑 支 护 围 护 桩 顶 部 ( 深 层 ) 水 平 位 移 设 计 计 算 限 值 : 一 级 基 坑 :20(40)mm 和 0.2%(0.3%) 的 基 坑 深 度 的 较 小 值 二 级 基 坑 :30(50)mm 和 0.3%(0.4%) 的 基 坑 深 度 的 较 小 值 围 护 桩 顶 部 水 平 位 移 是 指 顶 部 第 一 道 水 平 内 支 撑 处 围 护 桩 的 水 平 位 移 ; 围 护 桩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是 指 除 围 护 桩 顶 部 水 平 位 移 外, 围 护 桩 其 它 部 位 的 水 平 位 移 4 采 用 放 坡 土 钉 墙 喷 锚 支 护 水 泥 土 墙 和 它 们 的 组 合 型 式 支 护 水 平 位 移 限 值 : 二 级 基 坑 :50 mm 和 0.6% 的 基 坑 深 度 的 较 小 值 5 开 挖 深 度 超 过 5m( 含 5m) 的 基 坑, 在 开 挖 深 度 范 围 属 软 土 场 地 时, 禁 止 采 用 放 坡 土 钉 墙 喷 锚 支 护 水 泥 土 墙 ( 搅 拌 桩 ) 悬 臂 式 支 护 以 及 这 几 种 支 护 类 型 形 成 的 组 合 型 支 护 5

6 6 淤 泥 含 水 率 平 均 值 65% 时, 为 防 止 基 坑 底 部 隆 起, 围 护 桩 或 其 他 竖 向 劲 性 隔 土 结 构 必 须 穿 过 淤 泥 层 进 入 相 对 较 好 的 土 层 且 不 低 于 1m, 对 于 没 有 相 对 较 好 的 土 层, 嵌 入 深 度 须 大 于 开 挖 深 度 的 2 倍, 且 均 应 满 足 抗 隆 起 稳 定 要 求 7 基 坑 支 护 设 计 时, 应 结 合 场 地 实 际 情 况, 充 分 考 虑 各 种 不 利 因 素 的 存 在 若 无 法 避 免 基 坑 周 边 有 行 车 时, 须 考 虑 不 小 于 20 kpa 的 荷 载 ; 其 余 基 坑 周 边, 须 考 虑 不 小 于 10 kpa 的 荷 载 ; 同 时, 支 护 设 计 还 应 考 虑 基 坑 周 边 堆 放 建 筑 材 料 土 方 等 荷 载 8 当 场 地 内 遇 地 下 水 时, 须 确 定 地 下 水 控 制 方 法 并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应 包 括 抗 渗 透 稳 定 性 和 坑 底 突 涌 稳 定 性 等 并 应 对 深 基 坑 降 水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进 行 评 估 ; 当 降 水 对 周 边 环 境 有 影 响 时, 须 预 先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予 以 控 制 9 对 于 地 铁 等 有 特 殊 要 求 地 下 工 程, 尚 应 满 足 现 行 国 家 有 关 规 范 要 求 10 经 论 证 通 过 的 设 计 方 案 不 得 随 意 变 动 确 需 修 改 时, 应 重 新 论 证 ; 已 取 得 施 工 许 可 证 的, 修 改 后 设 计 方 案 应 报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11 为 保 证 基 坑 或 边 坡 设 计 及 计 算 结 果 的 可 靠 性, 属 于 第 二 条 规 定 范 围 的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应 采 用 2 套 不 同 软 件 进 行 互 校 12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设 计 应 根 据 现 场 的 场 地 地 形 地 质 周 边 环 境 和 目 前 我 市 施 工 工 艺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能 力 等, 对 土 方 开 挖 施 工 提 出 切 合 实 际 的 操 作 性 强 的 施 工 工 艺 技 术 和 安 全 措 施 要 求 第 二 十 三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设 计 方 案 论 证 专 家 组 应 符 合 第 九 条 规 定, 其 构 成 应 由 岩 土 结 构 施 工 相 关 专 业 共 同 参 与, 各 不 少 于 1 人, 受 委 托 的 审 查 机 构 审 查 师 应 参 与 专 家 组 在 论 证 评 审 前, 应 到 实 地 查 看 现 场 情 况, 本 着 安 全 经 济 合 理 的 原 则 对 深 基 坑 边 坡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提 出 优 化 意 见, 并 出 具 由 专 家 签 名 的 书 面 论 证 意 见 专 家 组 专 项 论 证 意 见 必 须 明 确 设 计 方 案 可 行 或 不 可 行 的 结 论, 并 提 出 对 6

7 设 计 方 案 的 完 善 意 见 和 整 改 措 施, 设 计 单 位 应 根 据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对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修 改 与 完 善, 由 论 证 专 家 组 组 长 签 字 确 认 后 出 具 正 式 书 面 论 证 报 告, 论 证 报 告 应 包 括 专 家 组 论 证 意 见 和 设 计 单 位 整 改 措 施 第 二 十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将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及 论 证 评 审 报 告 一 并 报 送 施 工 图 审 查 机 构 进 行 审 查, 施 工 图 审 查 机 构 应 组 织 具 有 深 基 坑 边 坡 工 程 设 计 或 审 查 经 验 的 岩 土 和 结 构 工 程 审 查 师 对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进 行 充 分 论 证 审 查 施 工 图 审 查 机 构 与 设 计 单 位 有 相 互 隶 属 关 系 的, 施 工 图 审 查 机 构 应 当 回 避 第 二 十 五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做 好 技 术 交 底 和 工 程 施 工 跟 踪 服 务 工 作, 加 强 现 场 施 工 指 导 并 及 时 解 决 施 工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技 术 问 题 属 于 第 二 条 规 定 范 围 的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设 计 人 员 应 参 加 建 筑 边 坡 或 深 基 坑 工 程 关 键 部 位 关 键 节 点 施 工 隐 蔽 验 收, 发 现 施 工 单 位 不 按 设 计 要 求 组 织 施 工 的, 应 立 即 书 面 通 知 该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或 建 设 单 位 予 以 督 促 整 改 第 五 章 工 程 施 工 第 二 十 六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支 护 工 程 施 工 由 建 设 单 位 依 法 发 包 的, 其 支 护 工 程 与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之 间 的 配 合 协 调 工 作 由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支 护 工 程 施 工 由 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专 业 分 包 的, 其 协 调 工 作 由 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负 责 承 担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支 护 工 程 施 工 的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不 得 再 进 行 分 包 第 二 十 七 条 承 接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支 护 工 程 施 工 任 务 的 单 位, 必 须 具 备 二 级 以 上 地 基 与 基 础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或 岩 土 工 程 治 理 乙 级 以 上 资 质 ;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安 全 等 级 一 级 的 工 程 应 由 具 备 地 基 与 基 础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或 岩 土 工 程 治 理 甲 级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接 承 担 支 护 施 工 任 务 的 单 位 应 当 具 备 与 支 护 形 式 相 应 的 技 术 能 力 和 履 约 能 力 第 二 十 八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支 护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应 依 据 设 计 文 件 勘 察 报 告 及 周 边 工 程 环 境 资 料, 结 合 工 程 实 际 编 制 出 具 有 针 对 性 7

8 和 可 操 作 性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从 施 工 计 划 施 工 工 艺 技 术 施 工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等 方 面 对 质 量 安 全 进 行 有 效 控 制, 还 应 当 包 括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监 控 措 施 和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等 内 容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必 须 经 施 工 单 位 技 术 安 全 质 量 等 部 门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审 核 后 由 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签 字 ; 实 行 施 工 总 承 包 的, 专 项 方 案 应 当 由 总 承 包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及 相 关 专 业 承 包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签 字 第 二 十 九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经 图 审 的 设 计 文 件 要 求 和 经 论 证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组 织 施 工,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调 整 方 案, 包 括 支 护 土 方 开 挖 顺 序 等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经 论 证 后 需 做 重 大 修 改 的,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论 证 报 告 修 改, 并 重 新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论 证 第 三 十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指 定 专 人 对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现 场 监 督 和 检 查 发 现 实 际 情 况 与 勘 察 报 告 设 计 文 件 不 符 或 者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时, 应 当 及 时 会 同 建 设 勘 察 设 计 监 理 监 测 等 单 位 研 究 解 决, 必 要 时 应 当 提 出 补 充 勘 察 要 求 和 修 改 设 计 文 件 当 监 测 数 据 达 到 报 警 限 值 时, 应 及 时 停 止 施 工, 迅 速 查 明 原 因 并 制 定 解 决 方 案 后, 方 可 复 工 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应 当 定 期 巡 查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实 施 情 况 第 三 十 一 条 基 坑 开 挖 后,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按 设 计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及 时 进 行 地 下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严 禁 基 坑 长 时 间 暴 露 第 三 十 二 条 发 生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必 须 在 1 小 时 内 按 有 关 规 定 向 建 设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并 迅 速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有 效 组 织 抢 险, 防 止 事 故 及 事 故 后 果 的 扩 大 第 六 章 工 程 监 测 第 三 十 三 条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前, 建 设 单 位 应 根 据 设 计 文 件 要 求 委 托 建 筑 边 坡 或 深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不 得 随 意 减 少 监 测 项 目 或 改 变 监 测 方 案 委 托 监 测 范 围 应 至 少 包 括 基 坑 边 坡 工 程 监 测 以 及 相 邻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道 路 地 下 管 线 地 下 水 位 等 监 测 内 容 8

9 第 三 十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委 托 具 备 岩 土 工 程 监 测 甲 级 资 质 且 社 会 信 誉 较 好 和 具 有 深 基 坑 边 坡 工 程 监 测 经 验 的 监 测 单 位 承 担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的 监 测 工 作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宜 采 用 设 计 监 测 一 体 化 模 式, 即 由 同 一 个 单 位 承 担 设 计 监 测 任 务, 以 确 保 动 态 设 计 和 工 程 安 全 监 测 单 位 不 得 与 施 工 单 位 有 相 互 隶 属 或 同 属 一 个 上 级 单 位 的 关 系 项 目 监 测 负 责 人 应 具 备 国 家 注 册 岩 土 工 程 师 或 二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资 格, 监 测 人 员 应 经 我 局 委 托 的 培 训 机 构 培 训 考 试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监 测 工 作 实 行 项 目 监 测 负 责 人 责 任 制 度 第 三 十 五 条 监 测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勘 察 报 告 设 计 文 件 专 项 方 案 和 监 测 规 范 等 有 关 监 测 内 容 和 技 术 要 求, 并 满 足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中 信 息 化 施 工 的 要 求, 制 定 监 测 方 案, 提 出 各 项 报 警 限 值 监 测 方 案 和 施 工 方 案 要 一 起 报 专 家 组 论 证 必 要 时 监 测 方 案 还 需 与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涉 及 的 有 关 管 理 单 位 协 商 一 致 后 方 可 实 施 第 三 十 六 条 监 测 单 位 的 监 测 人 员 设 备 应 符 合 有 关 要 求, 并 切 实 负 起 基 坑 边 坡 和 周 边 建 筑 物 的 监 测 责 任, 严 格 按 照 规 范 及 经 论 证 通 过 的 监 测 方 案 作 好 基 坑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基 坑 安 全 和 周 围 环 境 的 全 过 程 监 测 工 作, 一 级 边 坡 和 一 级 基 坑 工 程 以 及 采 用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的 边 坡 支 护 工 程 和 基 坑 支 护 工 程 应 进 行 实 时 监 测, 并 及 时 提 供 监 测 资 料 和 成 果 第 三 十 七 条 监 测 数 据 应 当 真 实 可 靠, 监 测 记 录 应 当 规 范 完 整, 每 次 监 测 数 据 和 记 录 应 经 项 目 监 测 负 责 人 分 析 确 认 签 字, 并 在 12 小 时 内 报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应 及 时 送 达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等 有 关 单 位 监 测 单 位 在 深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派 代 表 参 加 由 监 理 单 位 组 织 的 工 程 周 例 会, 并 在 会 上 通 报 监 测 信 息 第 三 十 八 条 当 监 测 采 集 数 据 达 到 预 定 的 报 警 限 值 或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时, 监 测 单 位 应 当 立 即 预 警 并 加 大 监 测 频 率, 书 面 通 知 建 设 施 9

10 工 监 理 等 有 关 单 位, 同 时 应 在 2 小 时 内 向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和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报 告 ; 建 设 单 位 应 立 即 组 织 相 关 单 位 迅 速 查 明 原 因 制 定 抢 险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工 程 结 束 后, 监 测 单 位 应 当 及 时 向 委 托 方 设 计 单 位 提 交 监 测 报 告 第 三 十 九 条 在 台 风 暴 雨 期 间 及 遇 到 地 下 水 位 涨 落 大 地 质 情 况 复 杂 等 情 形 时, 监 测 单 位 应 当 实 时 加 强 对 建 筑 边 坡 或 深 基 坑 和 周 围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应 当 及 时 通 知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并 加 大 监 测 频 率 第 七 章 工 程 监 理 第 四 十 条 监 理 单 位 派 驻 深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理 人 员 必 须 为 土 建 专 业 或 岩 土 专 业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第 四 十 一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根 据 规 范 设 计 文 件 论 证 意 见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监 测 方 案 等 有 关 文 件 资 料, 针 对 工 程 的 不 同 特 点, 制 定 监 理 方 案 监 理 方 案 应 当 明 确 旁 站 监 理 部 位 和 施 工 环 节 第 四 十 二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重 要 部 位 和 重 要 施 工 环 节 的 检 查 审 核 制 度 土 方 开 挖 前 应 当 进 行 开 挖 条 件 审 核 内 容 包 括 : 具 备 合 法 的 基 坑 工 程 施 工 图, 经 审 查 的 施 工 方 案, 基 坑 监 测 方 案 已 经 开 始 实 施, 已 完 成 的 支 护 结 构 强 度 经 检 测 达 到 规 定 要 求, 截 水 排 水 检 查 或 者 检 测 合 格 等 土 方 开 挖 过 程 中, 必 须 对 开 挖 深 度 和 支 护 受 力 情 况 等 关 键 点 进 行 控 制 第 四 十 三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认 真 审 查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的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及 监 测 方 案 内 容 有 否 违 反 设 计 要 求, 检 查 和 督 促 施 工 监 测 单 位 对 设 计 文 件 施 工 方 案 监 测 方 案 的 实 施, 核 对 各 项 施 工 数 据 和 监 测 数 据 的 真 实 性 检 查 和 督 促 现 场 施 工 安 全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和 各 项 技 术 措 施 的 落 实, 10

11 第 四 十 四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方 案 的 要 求 进 行 旁 站 监 理, 严 格 检 查 施 工 各 个 环 节 的 工 程 质 量 和 施 工 安 全, 发 现 各 类 安 全 质 量 事 故 隐 患, 应 当 立 即 责 令 整 改 ; 情 况 严 重 的, 应 当 及 时 下 达 工 程 暂 停 令, 并 同 时 报 告 建 设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拒 不 整 改 的, 监 理 单 位 应 在 24 小 时 内 向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报 告 第 四 十 五 条 监 理 单 位 对 监 测 报 告 已 经 出 现 的 报 警 限 值, 应 立 即 发 出 暂 停 施 工 令, 并 向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和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报 告, 同 时 与 建 设 单 位 一 道 组 织 施 工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监 测 单 位 召 开 专 题 会 议, 对 出 现 的 预 警 进 行 分 析, 提 出 书 面 处 理 意 见, 必 要 时 请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专 家 重 新 论 证 遇 到 紧 急 状 况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抢 险 预 案 第 四 十 六 条 深 基 坑 开 挖 后 暴 露 时 间 较 长 的,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及 时 制 止 深 基 坑 工 程 验 收 通 过 后,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督 促 施 工 企 业 尽 快 完 成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及 基 坑 的 土 方 回 填 工 作 第 八 章 监 督 管 理 第 四 十 七 条 深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的 建 设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监 测 检 测 等 单 位 应 严 格 按 照 本 规 定 和 有 关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各 自 职 责 凡 违 反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规 定 的,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并 予 以 通 报 批 评, 情 节 严 重 的 将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第 四 十 八 条 各 级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应 严 格 执 行 本 规 定 和 有 关 规 定, 将 深 基 坑 和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纳 入 重 点 监 管 内 容, 加 强 对 深 基 坑 和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各 方 责 任 主 体 履 行 职 责 以 及 深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的 监 督 管 理, 并 将 深 基 坑 或 边 坡 工 程 施 工 及 其 各 方 责 任 主 体 履 职 执 行 本 规 定 和 有 关 规 定 等 情 况 列 入 日 常 质 量 安 全 考 评 必 查 内 容 ( 福 州 市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考 评 新 增 加 项 目 及 分 值 附 后 ) 第 九 章 处 理 意 见 第 四 十 九 条 违 反 本 规 定 和 有 关 规 定,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该 深 11

12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相 关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停 止 一 年 在 我 市 ( 含 五 区 二 市 六 县 ) 承 接 深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以 及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工 程 任 务. 1 施 工 单 位 不 按 规 定 编 制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或 不 按 规 定 组 织 专 家 论 证, 发 生 深 基 坑 边 坡 工 程 坍 塌 等 事 故 的 2 监 测 单 位 采 集 的 监 测 数 据 达 到 预 定 的 报 警 限 值 或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没 有 立 即 向 建 设 监 理 单 位 预 警, 且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向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和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报 告 的 ; 监 测 工 作 出 现 重 大 失 误 的 ; 监 测 数 据 不 真 实 的 3 监 理 单 位 发 现 施 工 单 位 不 按 经 论 证 或 审 查 通 过 的 设 计 文 件 要 求 和 专 项 方 案 施 工 且 不 按 时 整 改,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向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和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报 告, 发 生 深 基 坑 边 坡 工 程 坍 塌 等 事 故 的 4 基 坑 或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项 目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对 不 具 备 施 工 条 件 或 不 按 规 定 要 求 签 署 施 工 令 的 第 九 章 附 则 第 五 十 条 本 规 定 未 及 事 项 应 按 照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及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福 建 省 建 设 厅 关 于 建 立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重 大 危 险 源 报 告 制 度 的 通 知 ( 闽 建 建 [2009]12 号 ) 关 于 转 发 <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闽 建 建 [2009]24 号 ) 等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五 十 一 条 本 规 定 由 福 州 市 建 设 局 负 责 解 释 第 五 十 二 条 本 规 定 自 发 文 之 日 起 施 行 1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附 件 1: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保 障 工 程 安 全,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新 建 扩 建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和 行 为,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和 投 资 效 益,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桓政[2003]号

桓政[2003]号 桓 政 发 2016 24 各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县 直 有 关 部 门 : 为 推 进 简 政 放 权, 加 快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不 断 优 化 经 济 发 展 环 境, 根 据 本 溪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取 消 下 放 和 调 整 一 批 行 政 职 权 事 项 的 决 定 ( 本 政 发 2016 2 ) 精 神, 县 政 府 决 定 保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5 对 具 有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资 格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企 业 和 人 员 分 别 予 以 相 应 记 分 京 建 法 2007 825 京 建 发 2011 183 京 建 开 2008 441 关 于 施 行 北 京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5 对 具 有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资 格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企 业 和 人 员 分 别 予 以 相 应 记 分 京 建 法 2007 825 京 建 发 2011 183 京 建 开 2008 441 关 于 施 行 北 京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序 1 职 权 名 称 依 法 处 理 与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安 全 相 关 的 投 诉 举 报 职 权 类 型 法 律 依 据 ( 名 称 及 文 ) 建 质 2014 153 法 律 依 据 ( 条 款 及 内 容 )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规 定 第 八 条 第 一 款 ( 六 )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工 作, 迅 速 有 效 处 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工 作, 迅 速 有 效 处 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88 号 修 订 后 的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4 月 15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第 13 次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局 长 杨 焕 宁 2016 年 6 月 3 日 1 生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8月份审查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8月份审查工作方案 附 件 3 资 质 审 查 专 家 声 明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资 质 审 查 的 有 关 纪 律, 如 实 填 写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资 质 审 查 表 的 数 据 内 容, 如 有 虚 假 行 为,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资 质 审 查 专 家 ( 签 名 ): 年 月 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资 质 审 查 表 企 业 资 料 编 号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厅政策文件

教育厅政策文件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 教 电 传 2014 22 号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关 于 做 好 2013 年 企 业 职 工 教 育 统 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统 计 制 度 是 教 育 部 在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备 案 的 一 项 正 式 的 统 计 制 度 经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 国 统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 州 省 人 事 厅 贵 州 省 编 委 办 黔 人 发 2007 9 号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地 ) 党 委 组 织 部 编 委 办, 政 府 ( 行 署 ) 人 事 局,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级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省 级 人 民 团 体 各 省 属

More information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风 险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2007 年 6 月 27 日 实 施 2010 年 2 月 20 日 第 一 次 修 订 2012 年 5 月 31 日 第 二 次 修 订 2013 年 8 月 30 日 第 三 次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期 货 交 易 风 险 管 理, 保 护 期 货 交 易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工 业 品 专 刊 浙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政 策 研 究 室 (WTO 研 究 室 ) 2010 年 05 月 27 日 目 录 工 作 动 态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专 家 参 加 欧 盟 洗 衣 机 洗 碗 机 能 效 及 生 态 设 计 通 报 评 议 会 1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举 办 出 口 玩 具 检 验 监 管 工 作 研 讨 会 2 台 州 出 口 鞋

More information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 钢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综 合 治 理 的 方 针, 加 强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安 全 监 控 管 理, 制 定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适 用 于 集 团 公 司 范 围 内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登 记 评 价 监 控 应 急 管 理 第 二 章 安 全 管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三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关 问 答 141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等 级 划 分 吗? 答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等 级 分 为 甲 级 乙 级 和 暂 定 级 三 个 等 级 142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几 年? 答 : 暂 定 级 资 格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乙 级

More information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鲁 政 办 字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已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 钢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全 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提 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质 量, 防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保 护 职 工 安 全 健 康, 制 定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依 据 国 务 院 安 委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工 作 的 决 定 国 务 院

More information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 力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有 效 实 施 电 力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预 防 和 减 少 电 力 事 故, 保 障 电 力 系 统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和 电 力 可 靠 供 应,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电 力 监 管 条 例 生

More information

C: 施 工 平 面 图 D: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答 案 :C 施 工 平 面 图 是 施 工 方 案 及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在 空 间 上 的 全 面 安 排 它 把 投 入 的 各 种 资 源 材 料 构 件 机 械 道 路 水 电 供 应 网 络 生 产 生 活 活 动 场 地 及

C: 施 工 平 面 图 D: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答 案 :C 施 工 平 面 图 是 施 工 方 案 及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在 空 间 上 的 全 面 安 排 它 把 投 入 的 各 种 资 源 材 料 构 件 机 械 道 路 水 电 供 应 网 络 生 产 生 活 活 动 场 地 及 二 级 建 造 师 考 试 施 工 管 理 真 题 实 训 第 一 章 ( 施 工 管 理 )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共 11 题, 每 题 1 分 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 只 有 1 个 最 符 合 题 意 ) (1) 2015 年 真 题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供 货 方 的 项 目 管 理 主 要 在 ( ) 阶 段 进 行 A: 施 工 B: 设 计 C: 决 策 D: 保 修

More information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保 健 食 品 保 健 功 能 目 录 与 原 料 目 录 管 理 办 法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 目 的 依 据 ] 为 规 范 保 健 食 品 保 健 功 能 目 录 和 保 健 食 品 原 料 目 录 的 管 理 工 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 适 用 范 围 ] 中 华 人 民 共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安 全 生 产 举 报 信 息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备 案 2015 年 12 月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附件: 抽 查 事 项 清 单 序 号 抽 查 事 项 抽 查 依 据 抽 查 主 体 抽 查 内 容 抽 查 方 式 备 注 1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监 督 检 查 动 态 管 理 法 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97 号 ) 第 四 条 : 国 务 院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中 央 管 理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第 三 条 应 急 预 案 的 规 划 编 制 审 批 发 布 备 案 演 练 修 订 培 训 宣 传 教 育 等 工 作, 适 用 本 办 法 第 四 条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遵 循 统 一 规 划 分 类 指 导 分 级 负 责 动 态 管 理 的 原 则 第 五 条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第 三 条 应 急 预 案 的 规 划 编 制 审 批 发 布 备 案 演 练 修 订 培 训 宣 传 教 育 等 工 作, 适 用 本 办 法 第 四 条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遵 循 统 一 规 划 分 类 指 导 分 级 负 责 动 态 管 理 的 原 则 第 五 条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国 办 发 2013 101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 行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国 务 院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 此 件 公 开 发 布 ) 国 务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湖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办 公 室 文 件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给 市 县 的 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16永嘉县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

Microsoft Word - 116永嘉县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 永 委 办 发 2015 116 号 县 委 办 公 室 县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建 立 公 务 员 职 务 与 职 级 并 行 制 度 的 实 施 意 见 各 功 能 区 党 委 管 委 会, 各 镇 ( 街 道 ) 党 ( 工 ) 委 人 民 政 府 ( 办 事 处 ), 县 直 属 各 单 位 :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县 以 下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FABCD2D6CAC1BFBCE0B6BDBCECD1E9BCECD2DFD7DCBED6BFC6BCBCCFEEC4BF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B9FABCD2D6CAC1BFBCE0B6BDBCECD1E9BCECD2DFD7DCBED6BFC6BCBCCFEEC4BF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质 检 系 统 ) 的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促 进 质 检 系 统 科 技 进 步, 根 据 国 家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及 其 它 有 关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4 号 新 修 订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0 -------------------------------------------------------------------------------- 2 ----------------------------------------------------------------------------- 2 节 评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审 核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版 次 :F/0 附 表 1: QMS/EMS/OHSMS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通 用 要 求 申 请 条 件 初 次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越 级 晋 升 条 件 实 习 审 核 员 审 核 员 主 任 审 核 员 1. 高 等 教 育 :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大 专 学 历 及 相 2. 工 作 1 : ; 3. 专 业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从 业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企 ( 事 ) 业 法 人 税 务 登 记 基 本 账 户 资 质 等 级 生 产 许 可 进 疆 备 案 驻 疆 情 况 联 系 方 式 等 从 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居 民 身 份 劳 动 人 事 关 系 职 务 岗 位 专

从 业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企 ( 事 ) 业 法 人 税 务 登 记 基 本 账 户 资 质 等 级 生 产 许 可 进 疆 备 案 驻 疆 情 况 联 系 方 式 等 从 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居 民 身 份 劳 动 人 事 关 系 职 务 岗 位 专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主 体 基 本 信 息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2014 年 6 月 17 日 新 水 厅 2014 49 号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建 立 和 完 善 自 治 区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主 体 信 用 档 案, 加 强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监 管, 推 进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和 诚 信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项 目 管 理 信 息 化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 第 六 分 册 质 量 管 理 ) V2.1 版 中 国 铁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 月 前 言 前 言 项 目 是 施 工 企 业 的 基 本 管 理 单 元 对 于 施 工 企 业 来 说, 项 目 稳, 则 企 业 稳 ; 项 目 强, 则 企 业 强 加 强 基 础 管 理, 提 高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化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BFC6D5FED7D6A1B232303136A1B33738BAC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BFC6D5FED7D6A1B232303136A1B33738BAC52E646F6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学 技 术 厅 文 件 桂 科 政 字 2016 78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和 科 技 经 费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自 治 区 有 关 部 门, 各 市 科 技 局,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自 治 区 本 级 财 政 科 技 计 划 ( 专 项 基 金 等 )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C3B2C6B7C7CBB0A3A832303136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C3B2C6B7C7CBB0A3A832303136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济 南 市 财 政 局 济 南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济 财 非 税 2016 5 号 为 提 高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和 政 府 性 基 金 政 策 透 明 度, 规 范 收 费 行 为, 加 强 社 会 监 督, 建 立 公 开 透 明 的 收 费 基 金 管 理 体 系, 按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国 家 和 省 级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对 济 南 市 2016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建 市 [2007]190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建 设 厅, 直 辖 市 建 委,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江 苏 山 东 省 建 管 局,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国 资 委 管 理 的 有 关 企 业, 有 关 行 业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