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精簡報告.doc
|
|
- 弥 锺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台 灣 北 部 中 部 及 東 部 易 淹 水 地 區 移 動 調 度 先 期 研 究 Prior study of deploying mobile pump in the easily inundation region of northern, central and eastern Taiwan 主 管 單 位 :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龔 誠 山 楊 慶 宗 林 家 輝 Kung, Chen-Shen Yang, Ching-Tsung Lin, Chia-Hui 中 興 工 程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摘 要 本 計 畫 範 圍 為 台 灣 北 部 中 部 及 東 部 之 台 北 縣 宜 蘭 縣 新 竹 縣 市 台 中 縣 花 蓮 縣 台 東 縣 等 七 縣 市 計 畫 區 內 因 地 勢 低 窪 或 整 治 工 作 尚 未 完 成, 常 發 生 淹 水, 需 仰 賴 移 動 協 助 排 水 為 改 善 救 災 時 效, 有 必 要 事 先 規 劃 前 述 移 動 最 佳 抽 排 水 地 點 及 其 動 線, 供 救 災 單 位 參 考, 是 為 本 計 畫 之 目 的 關 鍵 詞 : 淹 水 移 動 Abstract The scope of the work includes Taipei county, Taichung county, Hwalain, Taitung, Eland, and Shin-zu city and Shin-zu county in Taiwan s northern, central and eastern areas. These areas are easily inundated due to the land subsidence. Before the flood defense works are completed, the area needs mobile pumps to expel out water when inundation occurs. Since the best site for employing the mobile pumps has not been planned before, it happened that the mobile pumps could not be delivered to the inundated area due to obstruction or insufficient space.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project is to assess the best site and transporting route for employing the mobile pumps, as a reference for the related disaster defense authorities. Keywords:inundation, mobile pumps 1
2 一 前 言 臺 灣 地 區 由 於 氣 候 類 型 及 地 形 之 影 響, 易 因 颱 風 豪 雨 而 造 成 淹 水 災 害, 導 致 人 民 生 命 及 財 產 之 重 大 損 失 台 灣 北 部 中 部 及 東 部 部 分 區 域 因 地 勢 低 窪 地 區 或 整 治 工 作 尚 未 完 成, 致 常 發 生 淹 水, 每 逢 淹 水 皆 需 仰 賴 移 動 協 助 排 水 惟 移 動 體 積 龐 大, 需 以 隨 行 之 吊 卡 車 運 移, 需 路 幅 寬 度 足 夠 之 道 路 方 能 進 入 淹 水 區 作 業, 且 目 前 安 置 移 動 最 佳 抽 排 水 位 置 的 地 點 過 去 並 未 加 以 規 劃 設 定, 因 此 發 生 災 害 時, 常 因 道 路 不 通 或 地 點 不 適, 而 無 法 立 即 進 駐 救 災 或 有 效 迅 速 排 除 積 水 為 改 善 救 災 時 效, 因 此 有 必 要 事 先 規 劃 前 述 移 動 最 佳 抽 排 水 地 點 及 其 動 線, 供 救 災 單 位 參 考, 此 即 本 計 畫 之 緣 起 與 目 的 二 背 景 資 料 蒐 集 2.1 淹 水 潛 勢 圖 與 地 層 下 陷 區 評 估 與 處 理 淹 水 災 害 的 最 主 要 核 心 為 掌 握 淹 水 範 圍, 行 政 院 國 家 災 害 防 救 科 技 中 心 ( 前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防 災 國 家 型 科 技 計 畫 辦 公 室 ) 為 使 行 政 機 關 瞭 解 各 縣 市 之 淹 水 潛 勢, 於 民 國 88 年 起 製 作 全 省 各 縣 市 之 淹 水 潛 勢 圖, 並 已 逐 年 更 新 中 根 據 國 家 災 害 防 救 科 技 中 心 之 淹 水 潛 勢 分 析 與 水 利 署 歷 年 來 淹 水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台 灣 地 區 易 淹 水 範 圍 如 圖 1 所 示 又 地 層 下 陷 將 直 接 導 致 區 域 淹 水 潛 勢 提 高, 經 查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度 所 公 告 之 嚴 重 地 層 下 陷 區 ( 計 十 一 鄉 鎮 ), 惟 皆 位 於 本 計 畫 範 圍 外 故 本 計 畫 區 現 階 段 尚 未 有 因 嚴 重 地 層 下 陷 而 導 致 淹 水 潛 勢 加 重 之 情 況 2.2 計 畫 區 降 雨 量 特 性 為 配 合 研 擬 啟 動 移 動 救 災 之 時 機 及 機 制, 本 計 畫 研 擬 各 易 淹 水 鄉 鎮 之 參 考 雨 量 觀 測 站, 並 以 中 央 氣 象 局 雨 量 觀 測 站 為 參 考 站, 其 站 別 及 降 雨 量 警 戒 值 如 表 1 所 示 在 參 考 近 年 實 際 操 作 經 驗 等 綜 合 考 量 後, 本 計 畫 建 議 依 3 小 時 延 時 之 累 積 雨 量 作 為 移 動 救 災 啟 動 之 降 雨 量 警 戒 值, 如 圖 2 所 示 2.3 計 畫 區 淹 水 事 件 本 計 畫 亦 蒐 集 民 國 88 年 以 後 之 淹 水 事 件 ( 含 88 年 以 前 較 大 災 情 事 件 ), 內 容 包 含 淹 水 範 圍 淹 水 面 積 淹 水 深 度 與 水 利 設 施 損 壞 及 修 復 紀 錄 等, 供 本 計 畫 參 考 2.4 其 它 基 本 資 料 本 計 畫 尚 蒐 集 有 道 路 現 況 水 利 設 施 ( 含 損 害 及 修 復 記 錄 ) 及 抽 水 機 現 況 等 抽 水 機 現 況 調 查 以 8 英 吋 以 上 之 移 動 為 對 象, 如 圖 3 所 示, 共 分 為 水 利 署 所 轄 及 縣 市 政 府 所 轄 依 目 前 各 河 川 局 之 計 算 方 式, 可 估 算 每 次 移 動 出 勤 費 用 約 需 新 台 幣 12.6 萬 元 整 另 大 部 份 鄉 鎮 公 所 限 於 經 費, 大 都 以 單 趟 計 價, 每 趟 約 新 台 幣 2.8 萬 元 整, 惟 因 屬 臨 時 通 知 廠 商 廠 商 再 配 合 待 命 出 勤, 故 整 體 效 能 較 難 保 障, 尤 其 時 效 上 較 難 掌 握 2
3 三 移 動 進 駐 規 劃 3.1 進 駐 地 點 規 劃 原 則 本 計 畫 之 主 要 目 的 即 是 研 究 及 規 劃 移 動 進 駐 之 動 線 最 佳 抽 排 水 位 置 ( 抽 水 機 進 駐 地 點 ) 以 及 各 抽 排 地 點 之 最 適 配 置 機 組 數 目, 並 且 將 現 地 的 座 標 照 片 水 路 運 送 路 線 ( 通 達 道 路 ) 及 鄰 近 障 礙 物 等 資 料 記 載 在 手 冊 上, 一 旦 災 害 發 生 時, 鄉 鎮 公 所 人 員 只 要 回 報 地 點 的 編 號, 河 川 局 人 員 ( 或 其 它 支 援 單 位 ) 即 可 依 據 該 編 號 的 座 標 ( 建 議 未 來 配 合 衛 星 導 航 系 統 ), 到 達 需 抽 水 的 位 置 未 來 若 能 進 一 步 建 立 衛 星 導 航 及 網 路 監 控 系 統, 則 更 能 全 盤 掌 握 救 災 狀 況 藉 由 本 計 畫 範 圍 內 過 去 淹 水 狀 況 分 析, 可 將 造 成 淹 水 的 主 因 ( 或 類 型 ) 大 致 區 分 如 表 2 所 示 本 計 畫 另 綜 合 出 設 置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之 準 則, 如 表 3 所 示, 該 表 係 以 負 面 表 列 方 式 呈 現 設 置 準 則, 即 有 一 項 不 合 格, 即 視 為 不 可 設 置, 將 該 地 點 予 以 剔 除 又 現 階 段 移 動 數 量 有 限, 而 須 以 移 動 救 災 之 地 點 眾 多, 為 求 客 觀, 本 計 畫 亦 表 列 出 評 估 優 先 順 序 之 各 條 件, 以 訂 定 出 高 中 低 之 等 級, 供 緊 急 應 變 中 心 調 度 時 之 參 考, 優 先 順 序 評 估 條 件 及 分 劃 等 級 如 表 4 所 示 為 紀 錄 完 整 參 考 資 訊, 本 計 畫 現 地 勘 查 時 將 照 相 記 錄 淹 水 區 域 範 圍 內 的 地 物 道 路 排 水 路 鄰 近 障 礙 物 或 河 川 等 狀 況, 並 以 PDA 和 筆 記 型 電 腦 ( 內 含 衛 星 定 位 系 統 GPS 及 地 圖 ) 記 錄 抽 水 機 進 駐 地 點 之 座 標 值, 再 依 台 灣 西 南 部 易 淹 水 地 區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及 最 佳 配 置 先 期 規 劃 評 估 計 畫 所 擬 定 之 作 業 手 冊 格 式, 將 上 述 進 駐 地 點 之 相 關 資 料 註 記 完 成, 供 未 來 救 災 人 員 之 參 考, 可 有 效 提 高 救 災 之 時 效 性 在 本 公 司 初 次 踏 勘 剔 除 不 合 設 置 準 則 者 後, 合 計 約 剩 68 點 之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經 再 邀 集 水 利 署 及 所 屬 河 川 局 農 業 委 員 會 營 建 署 及 縣 市 鄉 鎮 公 所 等 相 關 人 員 共 同 會 勘, 確 認 適 宜 之 之 移 動 規 劃 進 駐 地 點, 最 後 確 認 之 移 動 式 抽 水 機 進 駐 點 位 如 圖 4~ 圖 9 所 示 四 救 災 時 機 及 機 制 4.1 相 關 作 業 規 定 移 動 之 維 護 管 理 主 要 係 依 據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移 動 運 用 及 維 護 管 理 作 業 要 點, 若 需 進 行 調 度 支 援 作 業, 除 了 參 考 前 述 作 業 要 點 第 參 章 之 內 容 外, 尚 需 依 移 動 調 度 支 援 作 業 須 知 進 行 作 業 4.2 救 災 作 業 流 程 本 計 畫 亦 擬 定 救 災 作 業 流 程 如 圖 10 所 示, 供 參 4.3 作 業 注 意 與 檢 討 建 議 參 考 過 去 2 年 之 實 際 執 行 經 驗, 本 計 畫 提 出 移 動 作 業 注 意 與 檢 討 建 議 共 5 項, 包 含 資 源 有 限 應 做 最 佳 之 調 度 分 配 盡 量 以 重 力 流 方 式 排 除 淹 水 機 組 出 發 前 油 料 八 分 滿 以 上 確 認 固 定 支 援, 臨 時 支 援 之 地 點 注 意 安 全, 3
4 避 免 延 誤 救 災 等 五 檢 討 並 重 新 修 正 前 期 西 南 部 計 畫 台 灣 西 南 部 易 淹 水 地 區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及 最 佳 配 置 先 期 規 劃 評 估 計 畫 已 針 對 台 灣 西 南 部 易 淹 水 地 區, 規 劃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及 最 佳 配 置 機 制 本 計 畫 依 歷 經 兩 年 汛 期 之 操 作, 及 今 年 度 至 雲 林 地 區 再 次 實 地 訪 查 之 結 果, 提 出 3 項 檢 討 重 點, 包 含 : 建 立 各 機 組 基 本 資 料 新 增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並 建 立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議 事 項 等 最 後 並 繪 製 完 成 全 省 移 動 待 命 位 置 分 佈 圖, 如 圖 11 所 示 五 結 論 與 建 議 1. 本 計 畫 所 述 之 移 動 因 容 量 較 小 ( 僅 約 0.3cms/ 部 ) 無 法 解 決 因 外 水 溢 淹 所 造 成 之 淹 水 災 害, 移 動 主 要 是 擔 任 救 急 或 減 少 淹 水 時 間 的 角 色, 要 有 效 減 輕 水 災 損 失 仍 須 仰 賴 相 關 防 洪 設 施 2. 依 調 查 結 果, 主 要 淹 水 成 可 歸 納 為 通 水 斷 面 不 足 地 勢 低 平 與 排 水 縱 坡 不 足 外 水 位 ( 含 潮 位 ) 過 高 排 水 路 出 口 受 阻 抽 水 站 容 量 不 足 等 3. 為 配 合 移 動 調 度 之 啟 用 時 機, 本 計 畫 選 用 各 易 淹 水 鄉 鎮 合 宜 之 參 考 雨 量 觀 測 資 料, 擬 訂 各 地 區 造 成 淹 水 之 降 雨 量 門 檻 值, 並 依 值 乘 以 0.9 做 為 降 雨 量 警 戒 值 4. 依 據 詳 細 之 淹 水 成 因 ( 或 類 型 ) 分 析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之 設 置 準 則 與 優 先 順 序 評 估 條 件 及 分 劃 等 級 等 資 料, 配 合 各 單 位 現 場 會 勘 後, 本 計 畫 共 規 劃 出 65 點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並 整 理 座 標 路 線 淹 水 成 因 最 大 可 放 置 組 數 等 相 關 資 料, 製 作 成 救 災 作 業 手 冊, 供 救 災 人 員 參 考 5. 經 檢 討 並 重 新 修 正 前 期 台 灣 西 南 部 易 淹 水 地 區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及 最 佳 配 置 先 期 規 劃 評 估 計 畫, 已 建 立 全 省 目 前 各 機 組 之 基 本 資 料 ( 含 待 命 位 置 座 標 每 部 3 張 機 組 照 片 完 整 聯 絡 資 料 等, 以 利 未 來 藉 由 網 路 系 統 操 作 與 監 控 ) 並 因 應 實 地 情 勢 變 更 後, 在 原 規 劃 之 範 圍 外 ( 或 內 ), 新 增 ( 或 移 除 )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並 據 此 建 立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以 利 未 來 後 續 擴 充 更 新 又 對 各 建 議 事 項, 提 出 對 策 說 明 6. 資 源 有 限 應 做 最 佳 之 調 度 分 配 建 議 依 所 列 之 優 先 順 序 辦 理 調 度 工 作, 發 揮 救 災 時 效 與 目 標 7. 降 雨 量 警 戒 值 建 議 依 歷 年 經 驗 選 用 3 小 時 延 時 者 為 佳 8. 本 計 畫 已 完 成 移 動 支 援 救 災 作 業 手 冊, 詳 細 記 錄 移 動 建 議 佈 設 地 點 等 相 關 資 料, 因 應 未 來 可 能 情 勢 變 更, 各 鄉 鎮 適 合 佈 設 移 動 之 地 點 應 定 期 檢 討 9. 對 於 利 用 數 位 行 動 裝 置, 以 利 支 援 救 災 可 系 統 化 網 路 監 控 等 效 能, 且 可 更 契 合 本 計 畫 目 前 所 建 置 之 各 項 參 考 資 料, 惟 因 所 需 維 護 費 用 頗 高, 建 議 建 議 未 來 另 案 辦 理 進 一 步 評 估 4
5 10. 目 前 移 動 調 度 支 援 申 請 並 未 完 全 依 造 移 動 調 度 支 援 作 業 須 知 填 報 申 請 表, 僅 以 災 害 應 變 小 組 通 報 單 申 請, 為 能 利 於 資 料 匯 整 與 分 析, 建 議 未 來 仍 應 填 報 申 請 表 又 申 請 時, 建 議 可 參 酌 本 計 畫 所 建 立 之 進 駐 地 點 資 料, 詳 予 註 明, 對 於 未 列 入 而 新 增 之 地 點, 亦 能 詳 予 告 知 中 央 災 害 應 變 小 組, 並 建 立 相 關 資 料, 以 利 後 續 救 災 之 用 參 考 文 獻 1. 台 灣 西 南 部 易 淹 水 地 區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及 最 佳 配 置 先 期 規 劃 評 估,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民 國 95 年 2. 台 灣 地 區 雨 量 測 站 降 雨 強 度 - 延 時 Horner 公 式 分 析, 水 利 署, 民 國 92 年 3. 蔡 長 泰 顏 沛 華 呂 育 勳 陳 聰 智 莊 仕 城, 濁 水 溪 潰 堤 演 算 模 式 之 初 步 研 究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防 災 科 技 研 究 報 告 號, 民 國 75 年 3 月 4. 蔡 長 泰 顏 沛 華 呂 育 勳 吳 慶 現, 濁 水 溪 沿 岸 潰 堤 淹 水 模 式 之 研 究 (1)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防 災 科 技 研 究 報 告 號, 民 國 77 年 11 月 表 1 易 淹 水 鄉 鎮 參 考 雨 量 站 與 累 積 降 雨 量 警 戒 值 縣 市 鄉 鎮 站 名 站 號 3 小 時 台 北 縣 板 橋 市 板 橋 台 北 縣 三 重 市 三 重 C0A9I 62.1 台 北 縣 中 和 市 南 勢 角 C1A 台 北 縣 永 和 市 永 和 C0A9D 60.8 台 北 縣 新 莊 市 新 莊 C1A 台 北 縣 樹 林 市 山 佳 C0A 台 北 縣 土 城 市 山 佳 C0A 台 北 縣 蘆 洲 市 五 股 C1A 台 北 縣 五 股 鄉 五 股 C1A 台 北 縣 泰 山 鄉 新 莊 C1A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宜 蘭 宜 蘭 縣 羅 東 鎮 羅 東 C0U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蘇 澳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頭 城 C1U 宜 蘭 縣 礁 溪 鄉 礁 溪 C0U 宜 蘭 縣 壯 圍 鄉 壯 圍 C1U 宜 蘭 縣 員 山 鄉 雙 連 埤 C1U 宜 蘭 縣 冬 山 鄉 冬 山 C1U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羅 東 C0U 宜 蘭 縣 三 星 鄉 三 星 C1U 新 竹 縣 竹 北 市 新 竹 新 竹 縣 新 豐 鄉 湖 口 C1D 新 竹 縣 新 竹 市 新 竹 C1D 台 中 縣 大 甲 鎮 大 甲 C1F 台 中 縣 沙 鹿 鎮 衡 山 C1F 台 中 縣 梧 棲 鎮 梧 棲 台 中 縣 后 里 鄉 石 岡 C1F 台 中 縣 外 埔 鄉 大 甲 C1F 台 中 縣 大 安 鄉 大 甲 C1F 台 中 縣 烏 日 鄉 芬 園 C1G 台 中 縣 霧 峰 鄉 桐 林 C1F9B 57.6 台 中 縣 太 平 市 中 竹 林 C1F9A 台 中 縣 大 里 市 桐 林 C1F9B 57.2 花 蓮 縣 花 蓮 市 花 蓮 花 蓮 縣 鳳 林 鎮 鳳 林 C1T 花 蓮 縣 玉 里 鎮 高 寮 C1T 花 蓮 縣 吉 安 鄉 吉 安 C1T 花 蓮 縣 壽 豐 鄉 壽 豐 C1T 台 東 縣 台 東 市 台 東 表 2 淹 水 成 因 ( 或 類 型 ) 分 析 表 代 號 說 明 照 片 R1 通 水 斷 面 不 足 包 含 排 水 路 淤 積 橋 樑 ( 含 渠 道 加 蓋 ) 等 結 構 物 阻 礙 渠 槽 束 縮 原 設 計 保 護 標 準 較 低 等 造 成 R2 地 勢 低 平 排 水 縱 坡 不 足 R3 外 水 位 ( 含 潮 位 ) 過 高 R4 排 水 路 出 口 受 阻 常 因 道 路 阻 斷, 造 成 原 排 水 路 出 口 受 阻 或 出 口 變 低 R5 抽 水 站 容 量 不 足 經 費 不 足 之 區 域, 常 為 簡 易 式 抽 水 站 設 置, 無 法 負 荷 地 區 總 逕 流 量
6 表 3 移 動 進 駐 地 點 之 設 置 準 則 代 號 說 明 N01 N02 N03 N04 N05 N06 N07 N08 N09 無 保 護 對 象 無 阻 隔 設 施 ( 水 門 ) 上 下 游 水 路 連 通 週 遭 為 農 田 漁 塭, 惟 過 去 淹 水 災 害 較 小 ( 淹 水 深 <30cm) 無 可 放 置 移 動 之 腹 地, 地 表 高 程 不 足 洪 災 情 間 移 動 可 能 被 浸 淹 無 通 達 道 路 動 線 不 佳, 如 有 障 礙 物 阻 擋 ( 屋 棚 招 牌 電 線 桿 橫 越 電 線 橋 樑 涵 洞 淨 空 限 制 等 ) 路 幅 不 足 集 水 面 積 太 大, 移 動 因 容 量 較 小, 抽 水 成 效 有 限 已 設 抽 水 站, 且 其 容 量 相 對 較 大 抽 排 水 管 線 需 橫 越 重 道 道 路 設 施 或 抽 水 管 線 需 佈 設 較 長 ( 超 過 30M), 足 以 妨 礙 周 遭 生 活 機 能 或 降 低 抽 水 機 效 能 N10 保 護 特 定 漁 塭 農 田 N11 無 抽 水 點 或 抽 水 點 之 有 效 水 深 寬 度 不 足 (<60cm) N12 可 抽 水 量 太 小 ( 集 水 面 積 太 小 ) N13 下 游 未 改 善 抽 水 至 下 游 仍 會 溢 出 而 迴 流 或 增 加 下 游 災 害 N14 淹 水 情 況 屬 堤 防 保 護 程 度 不 足 有 外 水 倒 灌 之 情 況 者 T01 已 有 改 善 計 畫 但 工 程 未 完 成, 如 預 設 水 閘 門 抽 水 點 改 善 ( 原 抽 水 點 空 間 深 度 不 足 或 無 抽 水 點 ) 註 1: 本 表 以 負 面 表 列 方 式 呈 現 設 置 準 則, 即 有 一 項 不 合 格, 即 視 為 不 可 設 置, 予 以 剔 除 註 2:T01 為 未 來 改 善 工 程 完 成 後 即 可 列 入 之 待 改 善 點 表 4 優 先 順 序 評 估 條 件 及 分 劃 等 級 表 優 先 順 序 代 號 說 明 高 H01 鄰 近 聚 落 重 要 道 路 或 設 施 居 住 密 度 高 過 去 淹 水 災 害 較 大 ( 淹 水 深 >50cm) 高 H02 已 規 劃 抽 水 站, 但 未 施 設 中 M01 鄰 近 聚 落 居 住 密 度 低 曾 發 生 淹 水 災 害 中 M02 週 遭 農 田 漁 塭 屬 重 要 經 濟 來 源, 且 過 去 淹 水 災 害 較 大 ( 淹 水 深 >50cm) 中 M03 雖 設 抽 水 站 ( 含 簡 易 式 ), 但 抽 水 容 量 明 顯 不 足 低 低 L01 L02 上 游 有 聚 落, 但 集 水 面 積 太 大, 抽 水 機 因 容 量 較 小, 抽 水 成 效 有 限 週 遭 為 農 田 漁 塭, 且 過 去 淹 水 災 害 較 大 ( 淹 水 深 >30cm) 低 L03 鄰 近 聚 落 淹 水 災 害 輕 微 6
7 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宜蘭市 苗栗市 比例尺 台中市 彰化市 花蓮市 南投市 斗六市 嘉義市 台南市 臺 南市 鹽埕 台東市 屏東市 高雄市 圖 例 縣市界 淹水區 圖 4 台北縣最佳佈置移動式抽水機位 置圖 5 香山區 八股溪排水系統 圖 1 台灣地區易淹水地區位置示意圖 圖 公尺 例 易淹 水區域範 圍 計畫 辦理縣市 管區 域排水系 統 規劃 點 抽水 站 竹 北市 閘門 經濟 部水利署 製作 中 華民國 九十四 年九月 N W E 1 S 9 0 北區 9 18 Kilometers 台北縣 縣市界 新竹市 鄉鎮界 新竹縣 警 戒 值 圖 例 (mm) 宜蘭縣 台中市台中縣 新竹市 3 東區 花蓮縣 香山 區 4 圖 5 新竹縣市最佳佈置移動式抽水機 位置圖 大安鄉 台東縣 圖 公尺 例 易淹水區域範圍 外埔鄉 計畫辦理縣市 管區域排水系統 規劃點 規劃點待改善 抽水站 經濟部水利署製作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 后 閘門 1 清水鎮 圖 2 降雨量警戒值分佈圖 3 小時延 時 台中縣 神岡鄉 梧棲鎮 沙鹿鎮 大雅鄉 7 龍井鄉 潭子鄉 西屯區 8 10 伸港鄉 台中市 9 北區 西區 大肚鄉 南屯區 線西鄉 中區 東區 南區 和美鎮 3 鹿港鎮 彰化市 大里市 烏日鄉 4 圖 6 台中縣最佳佈置移動式抽水機位 置圖 圖 3 移動式抽水機 7
8 圖 9 台 東 縣 最 佳 佈 置 移 動 位 置 圖 圖 7 宜 蘭 縣 最 佳 佈 置 移 動 位 置 圖 平 時 報 請 備 查 移 動 式 抽 水 機 數 量 不 足 時 請 求 支 援 水 利 署 保 管 機 關 使 用 單 位 (1) 平 時 緊 急 事 件 水 利 署 防 災 中 心 調 度 支 援 移 動 式 抽 水 機 數 量 不 足 保 管 機 關 其 它 保 管 機 關 移 動 式 抽 水 機 數 量 不 足 時 請 求 支 援 使 用 單 位 (2) 緊 急 事 件 防 災 應 變 期 間 自 有 救 災 機 具 不 足 請 求 支 援 水 利 署 災 害 緊 急 應 變 小 組 移 動 式 抽 水 機 數 量 不 足 指 示 事 項 保 管 機 關 出 勤 自 有 救 災 機 具 不 足 請 求 支 援 使 用 單 位 調 度 支 援 其 它 保 管 機 關 災 區 圖 8 花 蓮 縣 最 佳 佈 置 移 動 位 置 圖 (3) 防 災 應 變 期 間 圖 10 移 動 調 度 流 程 8
9 圖 11 全 省 移 動 待 命 位 置 分 佈 圖 9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9303831372DA4BDA640B35DAC49A861ABE1B45FABD8A475B57BB867B64FBC66C4B3A4CEB0F5A6E6A740B77EAD6EC2495FAED6A977A5BB5F2E646F63>
公 共 設 施 災 後 復 建 工 程 經 費 審 議 及 執 行 作 業 要 點 ( 核 定 本 )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八 月 十 七 日 院 臺 工 字 第 0980051700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一 為 執 行 中 央 對 各 級 地 方 政 府 重 大 天 然 災 害 救 災 經 費 處 理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經 費 處 理 辦 法 ) 第 九 條 第 二 項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4303730372DA4BDA640B35DAC49A861ABE1B45FABD8A475B57BB867B64FBC66C4B3A4CEB0F5A6E6A740B77EAD6EC249ADD7A5BFAFF3AED75FAED6A977A5BB2E646F63>
公 共 設 施 災 後 復 建 工 程 經 費 審 議 及 執 行 作 業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90 年 10 月 9 日 行 政 院 台 90 工 字 第 054246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14 日 行 政 院 院 臺 工 字 第 0950043640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17 日 行 政 院 院 臺 工 字 第 0980051700
More information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104 年 度 研 商 水 土 保 持 管 理 相 關 議 題 第 1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4 年 2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貳 地 點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一 會 議 室 參 主 持 人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李 局
104 年 度 研 商 水 土 保 持 管 理 相 關 議 題 第 1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4 年 2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貳 地 點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一 會 議 室 參 主 持 人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李 局 長 鎮 洋 ( 陳 總 工 程 司 志 雄 代 理 ) 記 錄 : 陳 奕 帆 肆 出 席 委 員 及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 中 市 29 個 行 政 區 至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文 心 院 區 之 交 通 路 線 規 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文 心 院 區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 註 一 : 汽 以 95 無 鉛 汽 油 一 公 升 25 元 計 價 * 註 二 : 汽 油 耗 以 一 公 升 汽 油 可 跑 10 公 里 計 算 * 註
More information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93國防役.doc
摘 要 結 論 與 建 議 - 解 決 之 道 一 結 論 從 以 上 研 析 中 可 以 看 出, 不 論 就 促 進 國 家 資 源 公 平 合 理 配 置 與 妥 善 運 用 立 場 論 之, 或 是 以 協 助 中 小 企 業 提 升 研 發 能 力 與 加 速 升 級 轉 型 之 角 度 觀 之, 擴 大 運 用 國 防 役 人 力 資 源 解 決 中 小 企 業 投 入 國 防 科 技
More information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2
1 98.06.05 97 4 2 3 4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第 一 條 94.12.23 94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96.06.08 95 學 年 度 第 4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0.23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2.18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More information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2D30333339C0F4AB4FB870A175C0B3A548BAF4B8F4B6C7BFE9A4E8A6A1BFECB27AA4F4A6C3AC56A8BEAA76B1B9AC49AD70B565BB50B35CA569C3D2A15DA4E5A5F3A15EA4A7A5D3BDD0A142C5DCA7F3A9CEAE69A9B5A141A4CEC0CBB4FAA5D3B3F8A4A7B
檔 號 : 保 存 年 限 : 受 文 者 : 正 副 本 台 灣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科 學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函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20 日 發 文 字 號 :(105) 台 榮 綜 字 第 0339 號 速 別 :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附 件 : 如 說 明 地 址 :30078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展 業 一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或 因 信 賴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滙 豐 控 股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More information02_.PDF
2 1...3 2...3 3...5 4...5 5...6 6...7 7...8 8...9 9...9 10...9 擬 建 之 屯 門 綜 合 社 區 設 施 及 魚 類 批 發 市 場 行 政 摘 要 3 1 引 言 1.1 現 有 的 青 山 灣 魚 市 場 運 作 於 1973 年, 是 ㆒ 所 已 經 老 化 及 次 等 的 單 層 建 築 結 構, 此 建 築 於 ㆓ 十 九 年
More information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中 華 民 國 第 52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物 科 080318 沒 齒 難 忘 的 乳 香 ~ 乳 飲 品 對 牙 齒 的 影 響 學 校 名 稱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私 立 復 興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四 甘 杰 生 小 四 陳 宗 駿 林 淑 慧 陳 顥 仁 小 四 黃 暐 哲 小 四 沈 平 關 鍵
More information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農 輔 字 第 1010050880 號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附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主 任 委 員 陳 保 基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會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_C.doc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B4.doc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修 正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業 經 102 年 5 月 22 日 第 378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同 一 序 列 人 員 之 遷 調 規 定, 移 至 第 七 條, 並 修 正 為 同 一 序 列 職 務 人 員 申 請 平 調 時 得 優 先 調 整, 並 由 職 缺 單 位 視 職 務
More information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投影片 1
2013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成 績 發 放 安 排 及 最 新 資 訊 2013 年 7 月 6 日 2013 年 文 憑 試 報 考 統 計 2012 年 2013 年 報 考 人 數 73,074 82,283 學 校 考 生 71,745 71,168 自 修 生 1,329 11,115 重 考 生 人 數 :10,973 重 考 的 自 修 生 :8,836 重 考 的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0封面
變 更 東 勢 都 市 計 畫 ( 第 二 次 通 盤 檢 討 ) ( 訂 正 原 文 小 一 書 圖 不 符 ) 書 臺 中 市 政 府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臺 中 市 變 更 都 市 計 畫 審 核 摘 要 表 項 目 說 明 都 市 計 畫 名 稱 變 更 東 勢 都 市 計 畫 ( 第 二 次 通 盤 檢 討 )( 訂 正 原 文 小 一 書 圖 不 符 ) 案 變 更 都
More information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EFCAE6CA8E2A9A4B941B2A3AB7EA662A578C657A544AD6EA558A466A5ABB3F5A4A7C476AAA7A4C0AA522D323030372D30382D31352DB941A14B>
海 峽 兩 岸 農 產 品 在 日 本 市 場 的 競 爭 分 析 林 啟 淵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應 經 系 暨 致 遠 管 理 學 院 企 管 系 教 授 * 李 仁 耀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商 務 系 助 理 教 授 壹 前 言 由 於 中 國 農 業 生 產 成 本 較 低 的 優 勢, 已 持 續 吸 引 許 多 的 台 商 到 中 國 進 行 農 業 投 資 根 據 中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C5E9A87CB870B8C9A755B1C0B0CABEC7AED5C5E9A87CB942B0CAB56FAE69B867B64FADECAB685F E31322E32302E646F63>
一 依 據 : 依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年 度 體 育 施 政 計 畫 辦 理 二 目 的 : 落 實 學 校 體 育 教 學 活 動 辦 理 強 化 學 校 運 動 團 隊 訓 練 與 改 善 體 育 教 學 及 運 動 訓 練 環 境 三 補 助 對 象 : ( 一 ) 各 級 學 校 ( 二 )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 三 ) 本 署 輔 導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dsejdoc_20011017_03.doc
有 關 調 查 的 詳 盡 資 料 及 分 析 報 告, 可 於 辦 公 時 間 內 前 往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青 年 廳 駿 菁 活 動 中 心 查 閱 澳 門 青 少 年 研 究 系 列 之 三 澳 門 青 少 年 的 婚 姻 及 家 庭 觀 念 調 查 研 究 單 位 : 教 育 暨 青 年 司 青 年 廳 澳 門 青 少 年 犯 罪 研 究 學 會 青 少 年 研 究 小 組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國立台灣大學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及 修 業 規 則 壹 招 生 辦 法 一 入 學 資 格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於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並 符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