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 5 頁 第 6 頁 第 11 頁 第 14 頁 第 22 頁 Jeff Williams 說 明 最 新 進 展 善 盡 責 任 我 們 2015 年 報 告 中 的 善 盡 責 任 相 關 提 要 設 立 明 確 的 目 標 及 早 關 切, 防 患 未 然 我 們 與 供 應 商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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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pple 供 應 商 責 任 2015 年 進 度 報 告 要 打 造 真 正 卓 越 的 產 品, 我 們 認 為 符 合 道 德 對 環 境 負 責 的 製 造 方 式 是 一 大 關 鍵

2 目 錄 第 5 頁 第 6 頁 第 11 頁 第 14 頁 第 22 頁 Jeff Williams 說 明 最 新 進 展 善 盡 責 任 我 們 2015 年 報 告 中 的 善 盡 責 任 相 關 提 要 設 立 明 確 的 目 標 及 早 關 切, 防 患 未 然 我 們 與 供 應 商 在 現 場 密 切 合 作 Apple 如 何 展 開 審 查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我 們 2015 年 報 告 中 的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相 關 提 要 建 立 擁 有 知 識 力 量 的 團 隊 擴 展 學 習 機 會 提 供 創 新 的 學 習 工 具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我 們 2015 年 報 告 中 的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相 關 提 要 落 實 符 合 道 德 原 則 的 聘 僱 限 制 超 時 工 作 杜 絕 未 足 齡 勞 工 案 例 個 案 研 究 - 用 行 動 帶 來 改 變 : 小 冉 的 故 事 保 護 實 習 學 生 免 受 剝 削 杜 絕 仲 介 費 用 與 抵 債 勞 工 情 事 以 負 責 任 的 採 購 方 式, 防 止 違 反 人 權 的 不 當 作 為 杜 絕 供 應 鏈 使 用 衝 突 性 礦 料 透 過 善 盡 責 任 不 斷 提 升 創 下 可 觀 進 展 我 們 在 印 尼 投 注 的 心 力 健 康 與 安 全 我 們 2015 年 報 告 中 的 健 康 與 安 全 相 關 提 要 培 訓 管 理 人 員, 維 護 更 佳 工 作 環 境 個 案 研 究 : 提 升 化 學 安 全 程 序 為 環 境 健 康 與 安 全 問 題 進 行 監 測 加 強 緊 急 事 故 防 範 機 制 發 掘 隱 患, 杜 絕 風 險 化 學 品 獲 得 安 全 控 管 2

3 目 錄 第 27 頁 第 30 頁 環 境 影 響 我 們 2015 年 報 告 中 的 環 境 影 響 相 關 提 要 展 開 對 環 境 有 益 的 實 際 行 動 教 育 管 理 人 員 如 何 解 決 現 場 狀 況 個 案 研 究 : 保 護 水 道 守 護 潔 淨 的 水 資 源 審 查 結 果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道 德 規 範 管 理 制 度 3

4 供應商責任 2015 年進度報告 打造 Apple 產品的人員遍布世界各地 我們希望確保每個人都受到尊重 且保有尊嚴 懷著這個想法 我們創立各種方案 致力為工作人員提供教育與發展機會 並以未來世代為念 協助保護環境的寶貴資源 這是項艱鉅的挑戰 我們的努力卻從未停歇 每一年 我們都為全供應鏈推動有意義 持續性的改變 Apple 供應商責任 2015 年進度報告 4

5 Jeff Williams 說 明 最 新 進 展 我 們 深 深 關 切 Apple 全 球 供 應 鏈 中 的 每 一 位 工 作 人 員 為 了 提 升 他 們 的 生 活, 我 們 不 斷 積 極 主 動 處 理 各 種 狀 況, 它 們 也 是 目 前 世 界 所 共 同 面 對 的 部 分 挑 戰 : 人 權 與 平 等 環 境 保 護, 以 及 教 育 長 久 以 來, 我 們 持 續 捍 衛 著 這 些 理 念,2014 年 更 見 證 了 大 幅 邁 進 的 一 年 這 是 我 們 所 發 布 的 第 九 份 年 度 供 應 商 責 任 報 告 在 這 份 報 告 中, 各 位 將 會 了 解 我 們 在 供 應 商 廠 辦 設 施 中 日 復 一 日 的 努 力, 以 確 保 他 們 理 解 我 們 的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尋 找 並 修 正 狀 況, 以 期 能 夠 防 患 於 未 然 你 也 將 了 解, 我 們 並 非 只 停 留 在 審 查 與 改 正 措 施 的 層 次,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更 進 一 步 解 決 體 制 性 的 問 題 Jeff Williams 為 Apple 營 運 資 深 副 總 裁, 隸 屬 執 行 長 Tim Cook Jeff 帶 領 的 團 隊 成 員 分 布 世 界 各 地, 負 責 端 對 端 供 應 鏈 管 理, 並 致 力 確 保 Apple 產 品 符 合 最 高 品 質 標 準 各 位 可 以 看 到, 我 們 開 誠 布 公 討 論 未 足 齡 勞 工 等 難 題, 對 於 供 應 商 違 反 標 準 的 違 規 情 事, 也 一 律 誠 實 提 報 外 界 有 時 會 以 眼 前 發 現 的 問 題, 進 而 推 論 我 們 的 流 程 無 法 奏 效, 然 而 這 樣 的 觀 點 離 事 實 甚 遠 我 們 在 去 年 進 行 的 633 次 供 應 商 審 查 作 業 中, 所 揭 露 的 每 件 違 規 情 事, 都 成 為 我 們 致 力 改 變 以 臻 完 善 的 好 機 會 超 過 396 萬 美 元 的 超 收 勞 工 仲 介 費 用, 已 補 償 給 外 籍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同 時 取 回 將 近 90 萬 美 元 未 支 付 的 加 班 費 用 未 足 齡 勞 工 一 律 被 送 返 學 校, 並 提 供 全 額 學 費 與 薪 資 在 我 們 的 供 應 鏈 中, 已 獲 得 非 衝 突 性 認 證 的 冶 煉 廠 數 量 增 加 了 一 倍 同 時, 許 多 廠 房 已 為 廢 水 系 統 進 行 了 升 級 此 外, 還 有 更 多 努 力 已 經 看 到 成 果 儘 管 審 查 與 糾 正 措 施 勢 在 必 行, 我 們 相 信, 推 動 改 變 的 最 大 原 動 力, 是 為 工 作 人 員 提 供 發 展 與 教 育 的 機 會 2014 年, 超 過 230 萬 名 工 作 人 員 參 與 培 訓, 了 解 我 們 的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及 他 們 自 身 應 有 的 權 益 自 推 動 供 應 商 員 工 教 育 與 發 展 (SEED) 方 案 以 來, 我 們 投 入 數 百 萬 美 元 擴 大 其 規 模, 如 今 一 共 在 23 間 廠 房 設 置 了 48 座 課 堂, 配 備 imac ipad 教 育 軟 體 視 訊 會 議 系 統 等 設 備 自 2008 年 開 始, 超 過 861,000 名 工 作 人 員 針 對 個 人 發 展, 參 與 了 免 費 進 修 課 程, 部 分 工 作 人 員 已 透 過 本 方 案 取 得 大 學 學 位 為 了 解 決 全 世 界 面 臨 的 安 全 與 環 境 合 格 專 業 人 員 短 缺 問 題, 我 們 招 收 了 更 多 工 廠 管 理 人 員 加 入 為 期 18 個 月 的 Apple 供 應 商 環 境 健 康 與 安 全 學 院 (EHS Academy) 方 案, 如 今 總 計 有 632 名 學 員 參 與, 涵 蓋 各 廠 房 近 900,000 名 工 作 人 員 學 員 在 本 Academy 中 習 得 的 最 佳 實 務, 隨 即 能 在 其 廠 房 中 學 以 致 用 我 們 還 貫 徹 實 施 供 應 商 必 須 恪 守 的 環 保 標 準, 這 些 標 準 往 往 比 當 地 法 規 更 為 嚴 格 不 論 是 透 過 我 們 的 Clean Water Program 節 約 了 5 億 加 侖 淡 水, 或 透 過 EHS Academy 來 教 育 管 理 人 員, 我 們 都 與 供 應 商 齊 心 協 力, 奮 力 為 未 來 世 代 力 行 節 約, 並 保 護 地 球 資 源 我 們 再 次 公 布 前 200 名 供 應 商 的 名 單 列 表, 同 時 公 開 為 供 應 商 提 供 產 製 我 們 產 品 所 需 礦 料 的 冶 煉 廠 我 們 的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與 詳 細 的 供 應 商 責 任 標 準 我 們 供 應 商 審 查 所 得 積 分, 並 持 續 按 月 提 報 超 過 100 萬 名 工 作 人 員 的 工 時 紀 錄 我 們 希 望 這 樣 的 開 誠 布 公, 能 帶 動 其 他 公 司 見 賢 思 齊 然 而 更 重 要 的 是, 我 們 相 信, 因 為 公 開 透 明, 各 方 的 意 見 將 使 我 們 更 為 卓 越 全 球 的 Apple 員 工, 正 同 心 協 力 將 平 等 精 神 人 權 意 識 及 對 環 境 的 尊 重, 深 植 到 我 們 供 應 鏈 最 深 層 面 儘 管 我 們 已 取 得 大 幅 進 展, 我 們 深 知 眼 前 的 不 足, 仍 有 待 我 們 全 力 以 赴 我 們 明 白 所 有 工 作 人 員 均 對 我 們 寄 予 厚 望 在 我 們 供 應 鏈 中 的 每 個 人 均 受 到 應 有 的 尊 重 且 保 有 尊 嚴 之 前, 我 們 的 努 力 絕 不 停 歇 營 運 資 深 副 總 裁 Jeff Williams 5

6 善 盡 責 任 Apple 審 查 員 在 當 地 第 三 方 審 查 員 的 支 援 下, 造 訪 位 在 中 國 蘇 州 的 一 間 工 廠 設 定 高 標 準 還 不 夠, 我 們 更 須 確 保 每 日 貫 徹 執 行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堪 稱 業 界 最 嚴 峻 的 標 準 之 一 為 了 追 蹤 供 應 商 廠 辦 設 施 的 工 作 條 件, 我 們 深 入 供 應 鏈, 定 期 派 員 親 臨 現 場 審 查 審 查 仍 將 是 我 們 工 作 不 可 或 缺 的 環 節, 然 而, 這 只 是 個 開 端 我 們 2015 年 報 告 中 的 善 盡 責 任 相 關 提 要 我 們 於 2014 年 進 行 了 633 次 審 查, 涵 蓋 超 過 160 萬 名 工 作 人 員 我 們 於 2014 年 審 查 了 位 在 19 個 國 家 或 地 區 的 供 應 商 2014 年 共 計 致 電 30,000 名 工 作 人 員, 確 保 他 們 的 權 益 得 到 維 護 設 立 明 確 的 目 標 任 何 供 應 商 想 與 Apple 合 作, 均 須 同 意 達 到 我 們 在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與 供 應 商 責 任 標 準 中 所 設 立 的 各 項 標 準 它 們 以 篇 幅 超 過 100 頁 的 內 容, 詳 列 包 含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與 道 德 規 範 等 20 個 關 鍵 領 域 的 各 項 要 求 這 些 標 準 往 往 比 當 地 法 律 規 定 更 為 嚴 格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與 供 應 商 責 任 標 準 有 助 於 鼓 勵 供 應 商 的 實 務 推 動 與 我 們 的 核 心 價 值 一 致 為 維 持 高 標 準 於 不 墜, 我 們 不 斷 重 新 評 估 這 些 文 件, 確 保 它 們 充 分 體 現 人 權 安 全 及 環 境 責 任 各 領 域 中 最 堅 定 的 價 值, 以 符 合 Apple 我 們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及 業 界 的 期 待 只 要 供 應 商 未 能 達 成 我 們 的 目 標, 我 們 就 會 與 他 們 密 切 合 作, 讓 一 切 重 返 軌 道, 且 循 此 前 進 6

7 及 早 關 切, 防 患 未 然 授 予 新 業 務 時, 我 們 會 將 之 前 的 審 查 評 分 列 入 考 量, 或 針 對 從 未 執 行 過 審 查 的 供 應 商, 展 開 詳 細 的 風 險 評 估 2014 年, 我 們 審 核 了 459 家 供 應 商, 並 將 其 責 任 表 現, 列 入 我 們 的 決 策 因 素 2014 年, 有 459 家 供 應 商 於 正 式 生 產 前 接 受 我 們 篩 選 親 身 關 切, 讓 我 們 能 在 生 產 作 業 正 式 啟 動 前, 即 著 手 因 應 超 過 700 項 涵 蓋 勞 動 標 準 工 作 人 員 安 全 核 准 許 可 環 境 危 害 與 化 學 品 管 理 的 相 關 發 現 針 對 未 曾 合 作 過, 或 需 進 一 步 協 助 的 供 應 商, 我 們 會 親 赴 現 場 評 估 其 廠 辦 設 施, 並 一 同 合 作, 從 基 礎 建 立 健 全 的 管 理 制 度 新 產 品 上 市 前, 供 應 商 會 聘 僱 相 當 多 工 作 人 員, 有 些 案 例 中, 人 力 規 模 甚 至 比 原 來 增 加 一 倍 在 這 段 產 量 處 於 高 峰 的 重 要 期 間, 我 們 會 派 遣 團 隊 進 駐 現 場, 提 供 實 際 指 引, 與 需 要 更 多 協 助 的 供 應 商 合 作, 以 解 決 潛 在 的 勞 工 與 人 權 狀 況 2014 年, 我 們 一 同 進 行 現 場 合 作 的 供 應 商, 所 聘 工 作 人 員 總 和 即 超 過 300,000 名 我 們 與 供 應 商 在 現 場 密 切 合 作 若 要 為 全 供 應 鏈 帶 動 深 具 影 響 的 改 變, 掌 握 供 應 商 廠 房 內 部 第 一 手 動 態, 至 關 重 要 也 因 為 如 此, 我 們 並 非 坐 在 庫 比 蒂 諾 的 辦 公 桌 後 方, 來 遙 控 與 檢 視 所 有 審 查 作 業 相 反 的, 我 們 會 定 期 訪 察 世 界 各 地 的 供 應 商 並 與 其 密 切 合 作, 直 接 評 測 他 們 廠 辦 設 施 的 運 作 表 現 一 旦 發 現 問 題, 我 們 會 與 他 們 通 力 合 作, 予 以 修 正 一 名 Apple 員 工 在 位 於 巴 西 容 迪 亞 伊 的 工 廠, 與 第 三 方 審 查 員 小 組 一 同 討 論 已 發 布 的 勞 動 法 規 7

8 Apple 如 何 展 開 審 查 我 們 會 主 動 尋 找 問 題, 以 能 及 早 修 正 當 我 們 發 現 違 規 情 事, 這 也 是 每 次 審 查 的 常 見 情 況, 我 們 會 將 這 視 為 與 供 應 商 合 作 提 升 工 作 條 件 與 環 保 作 為 的 好 機 會 2014 年, 我 們 在 19 個 國 家 或 地 區 進 行 了 633 次 審 查, 這 是 我 們 自 2006 年 推 動 供 應 商 責 任 計 畫 以 來, 審 查 次 數 最 多 的 一 年 我 們 2014 年 實 施 審 查 的 對 象 遍 及 19 個 國 家 或 地 區 每 次 審 查 作 業 均 由 一 名 Apple 審 查 員 主 持, 並 由 當 地 第 三 方 審 查 員 提 供 支 援 這 些 第 三 方 審 查 員 均 為 所 屬 領 域 的 專 家, 且 都 經 過 相 關 培 訓, 能 充 分 運 用 我 們 詳 細 的 審 查 協 定 每 次 審 查 期 間, 我 們 會 對 照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中 的 各 項 類 別, 就 超 過 100 項 的 資 料 評 點, 對 供 應 商 加 以 評 分 我 們 的 審 查 員 都 能 駕 輕 就 熟 地, 辨 識 供 應 商 是 否 有 隱 瞞 資 訊 情 形 Apple 審 查 作 業, 的 確 有 助 於 提 升 供 應 商 合 規 表 現 我 們 每 年 進 行 審 核, 並 將 已 臻 嚴 格 的 要 求 再 次 提 高,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則 繼 續 邁 向 這 些 日 益 嚴 格 的 標 準 2014 年, 歷 經 兩 次 審 查 的 廠 辦 設 施, 所 得 評 分 比 首 度 接 受 審 查 的 廠 辦 設 施 高 出 25% 歷 經 三 次 或 三 次 以 上 審 查 的 廠 辦 設 施, 所 得 評 分 則 比 首 度 接 受 審 查 的 廠 辦 設 施 高 出 31% 在 這 些 預 先 排 定 的 例 行 審 查 之 外, 我 們 還 會 隨 機 選 擇 廠 房, 在 未 知 會 的 情 況 下 前 往 審 查 這 些 突 擊 審 查, 有 助 於 確 保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並 非 只 在 表 定 造 訪 期 間 遵 守 規 定, 而 是 時 時 貫 徹 以 達 到 我 們 的 標 準 我 們 在 2014 年 進 行 了 40 次 突 擊 檢 查, 我 們 的 小 組 人 員 親 赴 供 應 商 現 場, 在 數 小 時 內 勘 察 整 座 廠 房 我 們 將 重 大 違 規 情 事, 一 律 視 為 最 嚴 重 的 觸 犯 規 定 行 為, 包 括 未 足 齡 或 非 自 願 勞 工 偽 造 文 書 對 參 與 審 查 的 工 作 人 員 施 以 恐 嚇 或 報 復, 以 及 嚴 重 的 環 境 影 響, 如 排 放 未 經 處 理 的 氣 體 等 所 有 重 大 違 規 均 會 直 接 向 上 通 報 至 Apple 與 供 應 商 的 資 深 管 理 階 層, 且 須 立 即 予 以 解 決 若 有 需 要, 我 們 還 會 向 當 地 有 關 單 位 提 報 這 些 違 規 任 何 出 現 重 大 違 規 的 供 應 商 將 列 入 觀 察 名 單, 直 到 下 次 審 查 順 利 通 過 為 止 觀 察 期 間, 該 問 題 會 獲 得 密 切 監 控, 一 旦 我 們 認 定 該 供 應 商 並 未 致 力 改 進, 就 會 終 止 既 有 合 作 關 係 我 們 至 今 已 與 18 家 供 應 商 因 此 解 約 巴 西 容 迪 亞 伊 一 間 工 廠 的 管 理 團 隊, 正 在 聽 取 供 應 商 責 任 審 查 作 業 中 的 各 項 發 現 8

9 2007 年 至 今 的 Apple 審 查 次 數 統 計 審 查 總 數 初 次 審 查 年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審 查 流 程 一 覽 1 行 前 準 備 : 首 先, 每 家 新 進 工 廠 必 須 遵 守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與 供 應 商 責 任 標 準, 並 同 意 接 受 審 查 我 們 會 根 據 地 理 風 險 之 前 的 審 查 表 現 商 品 風 險 與 擬 定 支 出, 以 及 經 由 內 部 團 隊 外 部 利 害 關 係 人 非 政 府 組 織 及 其 他 單 位 向 我 們 提 報 的 顧 慮, 來 排 定 審 查 的 優 先 順 序 2 現 場 審 查 : 每 次 現 場 審 查, 均 由 Apple 審 查 員 主 持, 並 由 當 地 受 過 Apple 審 查 協 定 相 關 培 訓 的 第 三 方 審 查 員 與 專 家 提 供 支 援 我 們 會 一 併 檢 視 數 百 份 工 資 文 件, 與 工 作 人 員 進 行 訪 談, 實 際 評 估 廠 辦 設 施 的 健 康 與 安 全 條 件, 並 勘 察 廠 房 內 外 的 環 境 狀 況 3 改 正 措 施 : 供 應 商 須 就 所 有 違 規 行 為 實 施 補 救 每 家 供 應 商 均 須 在 審 查 後 兩 週 內, 提 交 改 正 行 動 計 畫 (Corrective Action Plan), 列 出 其 改 正 行 動 進 程 嚴 重 的 違 規 行 為, 可 能 會 對 供 應 商 與 Apple 間 的 業 務 關 係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有 可 能 導 致 雙 方 終 止 合 作 4 監 測 進 度 : 驗 證 專 家 小 組 會 與 供 應 商 合 作, 每 隔 及 90 天 進 行 複 檢 以 確 認 進 度 任 何 進 度 延 誤, 皆 會 向 上 通 報 至 資 深 管 理 階 層 5 驗 收 補 救 措 施 : 我 們 會 聘 請 第 三 方 審 查 員 於 120 天 後, 造 訪 廠 辦 設 施 進 行 獨 立 驗 收, 確 保 一 切 依 我 們 的 標 準 獲 得 解 決 如 果 問 題 尚 未 解 決, 第 二 次 驗 收 將 安 排 在 30 天 內 進 行 9

10 審 查 訪 談 的 後 續 行 動 Apple 會 展 開 實 際 勘 察, 檢 視 文 件, 並 在 管 理 人 員 迴 避 的 情 況 下, 與 工 作 人 員 以 其 母 語 進 行 訪 談 之 後, 我 們 會 向 工 作 人 員 提 供 電 話 號 碼, 讓 他 們 有 機 會 透 過 安 全 機 密 的 方 式, 向 我 們 的 團 隊 提 供 更 多 關 於 廠 辦 設 施 的 意 見 回 應, 包 括 任 何 他 們 認 為 不 符 道 德 原 則 的 行 為 我 們 鼓 勵 工 作 人 員 向 我 們 提 報 任 何 報 復 性 懲 罰 情 事, 我 們 會 與 所 有 供 應 商 採 取 後 續 行 動, 務 求 各 項 提 報 狀 況 能 獲 得 妥 善 因 應 我 們 的 協 力 廠 商 合 作 夥 伴, 亦 採 取 相 同 做 法 2014 年, 他 們 共 計 致 電 超 過 30,000 通 電 話, 確 保 工 作 人 員 在 提 供 意 見 後, 未 遭 遇 任 何 負 面 後 果 10

11 善盡責任 工作人員教育與發展 勞工權益與人權 健康與安全 環境影響 審查結果 工作人員教育與發展 中國深圳的工廠工作人員 參與了供應商員工教育與發展 (SEED) 方案提供的平面設計課程 教育永遠是邁向改變的第一步 Apple 提供各項教育方案 協助工作人員培養所需技能 以在廠內更上層樓 或轉換跑道至全新領域 我 們也致力協助工作人員了解員工權益 並確保他們在認為這些權益受到侵犯時 有暢通的管道可供反映 我們 2015 年報告中的工作人員教育與發展相關提要 2014 年 共有 230 萬名工作人員參與了理解自身權益的培訓 2007 年至今 累計總人數已超過 620 萬人 在 10 處廠區推出全新的行動化 以 app 為基礎的 ipad 教育方案 擴大 SEED 方案的參與人數 2014 年超過 379,000 名 自 2008 年以來 累計總人數超過 861,000 名 建立擁有知識力量的團隊 所有工作人員都應受到有尊嚴的對待 我們也希望供應鏈中的每位工作人員理解 在公平且符合道德的 環境中工作 是他們應得的權益 以此為念 我們的供應商在 2014 年培訓了 230 萬名工作人員 以了解 Apple 供應商行為準則 當地法律及健康與安全相關規定 自 2007 年以來 培訓總人數已超過 620 萬人 我們還為工廠主管階層提供教育資源 培訓他們以了解如何與工作人員進行最佳溝通 恪守人力資 源政策 以及維持安全的工作環境 Apple 供應商責任 2015 年進度報告 11

12 工 作 人 員 權 益 培 訓 的 參 與 人 數 800 萬 600 萬 累 計 參 與 人 數 年 度 參 與 人 數 620 萬 400 萬 380 萬 230 萬 230 萬 200 萬 萬 150 萬 32.9 萬 15.7 萬 130 萬 0.2 萬 2.9 萬 17.2 萬 12.8 萬 0.2 萬 2.7 萬 70 萬 擴 展 學 習 機 會 作 為 供 應 商 員 工 教 育 與 發 展 (SEED) 方 案 的 一 環, 我 們 已 投 入 數 百 萬 美 元 為 工 廠 配 備 電 腦 教 育 軟 體 與 視 訊 會 議 系 統 這 有 助 於 工 作 人 員 培 養 所 需 技 能, 以 在 工 廠 中 追 求 成 長, 或 打 造 全 新 發 展 途 徑 我 們 承 諾 提 供 這 些 課 程, 盡 可 能 讓 更 多 工 作 人 員 參 與, 由 Apple 與 供 應 商 全 額 資 助 2014 年,SEED 方 案 的 範 圍 再 擴 增 到 五 處 供 應 商 廠 區, 如 今 總 計 已 於 23 處 廠 區, 設 置 了 48 座 課 堂 僅 在 2014 年, 即 有 超 過 379,000 名 人 員 參 加 SEED 方 案, 自 2008 年 以 來, 參 與 人 數 已 超 過 861,000 名 至 今 已 有 861,000 人 參 與 過 SEED 方 案,2014 年 即 新 增 379,000 人, 是 美 國 前 10 所 最 大 規 模 大 學 的 學 生 總 和 兩 倍 以 上 想 要 培 養 全 新 技 能 的 工 作 人 員, 可 免 費 進 修 如 個 人 理 財 方 面 的 課 程 已 有 部 分 工 作 人 員 運 用 所 學, 自 裝 配 線 晉 升 至 人 力 資 源 部 門 職 務 也 有 人 以 隨 喜 心 態 選 修 幾 門 課 程, 如 學 習 英 文 或 電 腦 技 能 我 們 還 與 當 地 大 學 合 作, 讓 工 作 人 員 有 機 會 取 得 高 中 同 等 學 歷 副 學 士 與 學 士 等 學 位 2014 年, 我 們 的 方 案 再 進 一 步 擴 展, 提 供 如 廚 藝 焊 接 與 美 容 等 科 目 的 技 職 認 證 12

13 工 作 人 員 正 透 過 ipad 裝 置 進 行 學 習 活 動, 這 是 中 國 深 圳 全 新 SEED 電 子 學 習 方 案 的 一 部 分 提 供 創 新 的 學 習 工 具 即 使 SEED 方 案 剛 推 出 時 僅 以 imac 為 基 礎, 我 們 卻 認 為, 隨 著 學 習 方 式 的 改 變 與 技 術 的 發 展, 同 步 調 整 方 案 內 容 也 愈 發 重 要 因 此 在 檢 視 工 作 人 員 的 意 見 回 應 之 後, 我 們 突 破 傳 統 的 教 室 環 境 限 制, 在 10 個 廠 辦 設 施 中 推 出 以 ipad 為 基 礎 的 學 習 方 案 預 裝 了 最 新 教 育 app 的 ipad 裝 置, 人 人 都 能 上 手 使 用 同 時, 一 切 都 在 充 滿 咖 啡 館 意 象 的 課 堂 中 進 行, 希 望 營 造 更 自 在 的 學 習 氣 氛, 與 鼓 勵 團 體 合 作 的 學 習 情 境 2014 年, 我 們 還 試 行 了 一 個 行 動 教 育 方 案 這 個 全 新 方 案 提 供 超 過 70 門 課 程, 工 作 人 員 可 透 過 個 人 的 智 慧 型 手 機, 或 者 在 ipad 教 室 裡, 登 入 展 開 學 習 課 程 主 題 涵 蓋 了 工 廠 生 產 技 能 健 康, 甚 至 以 生 活 為 主 題 的 課 程, 像 是 如 何 經 營 一 個 家, 或 人 際 關 係 的 培 養 等 我 們 已 經 看 到 大 家 對 行 動 式 的 學 習 主 題, 展 現 高 度 參 與 和 深 厚 興 趣 我 們 計 劃 在 2015 年, 讓 參 與 ipad 課 程 的 人 數 成 長 一 倍 這 些 課 程 的 內 容 非 常 實 用 當 我 去 國 外 旅 遊 時, 我 從 英 語 課 中 學 到 的 知 識 就 能 派 上 用 場 我 還 參 加 了 一 個 實 習 項 目, 這 對 我 的 日 常 工 作 大 有 幫 助, 我 也 希 望 這 可 以 給 我 帶 來 升 職 的 機 會 張 珂, 河 南 省, 材 料 操 作 員 13

14 善盡責任 工作人員教育與發展 勞工權益與人權 健康與安全 環境影響 審查結果 勞工權益與人權 在中國深圳 工廠工作人員在典禮中歡慶為他們而設的 SEED ipad 電子化學習方案正式啟動 每位工作人員 都應受到尊重且保有尊嚴 以每位打造 Apple 產品的人員為念 我們致力杜絕違反道德的聘僱與超時工作問題 Apple 更投注心力 推動符合道德原則的錫 鉭 鎢和金等礦料採購 讓身處供應鏈最深層的工作人員 也能改善其工作 條件 我們 2015 年報告中的勞工權益與人權相關提要 每週工時以 60 小時為上限的合規比例達 92% 我們供應鏈中通過驗證的冶煉廠增加一倍以上 達 135 家 針對外籍約聘工作人員的超收招募費用 已取得 396 萬美元補償金額 落實符合道德原則的聘僱 特定的工作人員群體 包括學生 未成年人 派遣人員與外籍人士等 都是容易遭不肖勞工仲介與僱主鎖 定的高風險對象 違反道德的聘僱 是不容寬貸的行為 透過與業務團隊和供應商及早建立聯繫 我們得 以更有效地 為全供應鏈落實公平的聘僱 同時 還能在僱用之前與僱用期間 預見並因應各種潛在的違 規情況 一名審查員與台灣新竹一間工廠的工作人員進行訪談 Apple 供應商責任 2015 年進度報告 14

15 限 制 超 時 工 作 超 時 工 作 是 業 界 普 遍 常 見, 且 行 之 有 年 的 問 題 為 此 謀 求 解 決 方 案, 一 直 是 Apple 的 首 要 工 作 除 特 殊 狀 況 外, 我 們 限 定 每 週 工 時 為 60 小 時, 並 規 定 每 七 天 至 少 休 假 一 天 而 且, 所 有 超 時 加 班 均 須 出 於 完 全 自 願 我 們 平 均 每 週 追 蹤 供 應 鏈 中 超 過 110 萬 名 工 作 人 員, 所 有 工 作 週 當 中, 已 有 92% 符 合 我 們 的 60 小 時 上 限 標 準 2014 年, 我 們 平 均 每 週 追 蹤 超 過 110 萬 名 工 作 人 員, 新 增 57 個 廠 辦 設 施 至 追 蹤 方 案 中, 而 所 有 工 作 週 當 中, 已 有 92% 符 合 我 們 的 60 小 時 上 限 標 準 更 具 體 來 看, 每 週 平 均 工 時 已 低 於 49 小 時 一 週 工 作 超 過 40 小 時 的 員 工, 每 週 平 均 工 時 為 55 小 時 在 所 有 工 作 週 當 中, 有 94% 符 合 我 們 每 七 天 至 少 休 息 一 天 的 要 求 每 週 工 時 符 合 60 小 時 標 準 的 工 作 週 比 例 100% 75% 50% 25% 0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平 均 每 週 工 作 時 數 80h 60h 40h 20h 0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6 杜 絕 未 足 齡 勞 工 案 例 我 們 的 供 應 鏈 中 絕 不 容 忍 未 足 齡 勞 工 的 存 在 一 經 發 現, 我 們 會 予 以 遏 阻 供 應 商 經 查 違 反 我 們 的 零 容 忍 政 策, 均 會 列 入 觀 察 名 單 我 們 的 未 足 齡 勞 工 補 救 方 案 (Underage Labor Remediation Program) 要 求 經 查 發 現 有 僱 用 未 足 齡 工 作 人 員 情 事 的 供 應 商, 得 資 助 這 些 工 作 人 員 安 全 返 家 供 應 商 還 必 須 全 額 補 助 該 工 作 人 員 的 教 育 費 用, 前 往 他 們 自 己 或 家 人 所 選 擇 的 學 校 就 讀, 且 須 持 續 支 付 其 薪 資, 並 在 他 們 達 到 法 定 年 齡 時 提 供 工 作 2014 年, 涵 蓋 超 過 160 萬 名 工 作 人 員 的 633 次 審 查 中, 共 在 六 處 廠 房 中 發 現 16 起 未 足 齡 勞 工 案 例, 所 有 違 規 情 況 皆 已 順 利 補 救 這 表 示 未 足 齡 勞 工 在 我 們 的 供 應 鏈 中, 佔 了 審 查 總 人 數 的 0.001% 即 使 這 個 數 值 極 低, 我 們 依 然 無 法 接 受 任 何 未 足 齡 勞 工 情 事 因 此, 在 我 們 的 供 應 鏈 完 全 杜 絕 此 一 情 況 之 前, 我 們 的 努 力 絕 不 中 止 個 案 研 究 用 行 動 帶 來 改 變 : 小 冉 的 故 事 16 歲 的 小 冉 ( 化 名 ) 在 中 國 河 南 省 出 生 成 長, 始 終 對 電 腦 懷 著 一 股 熱 情 我 喜 歡 組 裝 及 拆 除 硬 件, 小 冉 表 示, 在 家 裡, 我 有 一 台 電 腦, 我 總 想 試 著 搞 懂 它 是 怎 麼 運 作 的 然 而 小 冉 對 科 技 的 熱 愛, 終 須 為 了 負 擔 家 中 生 計 而 讓 步 小 冉 在 15 歲 時 借 了 一 張 身 分 證, 成 功 避 開 附 近 工 廠 對 未 足 齡 勞 工 的 篩 檢, 以 便 取 得 工 作 2013 年 10 月, 就 在 他 16 歲 生 日 的 前 一 個 月, 一 名 Apple 審 查 員 在 工 廠 裡 發 現 了 他 該 審 查 員 隨 即 採 取 行 動, 小 冉 便 加 入 了 該 公 司 的 未 足 齡 勞 工 補 救 方 案 在 河 南 省 就 學 的 小 冉 16

17 能 夠 繼 續 完 成 學 業 對 我 來 說 就 是 夢 想 成 真 以 後 我 想 在 IT 行 業 找 一 份 工 作 也 許 我 會 做 一 個 網 絡 工 程 師, 或 者 開 一 家 自 己 的 公 司 小 冉,16 歲 該 方 案 要 求 供 應 商 完 全 資 助 小 冉 安 全 返 家 的 費 用, 協 助 支 付 其 教 育 支 出, 並 依 原 來 所 得 薪 資 繼 續 支 薪 該 方 案 還 致 力 提 升 該 工 廠 的 聘 僱 制 度, 以 協 助 避 免 未 足 齡 勞 工 案 例 再 度 發 生 由 於 小 冉 需 要 工 廠 薪 資 來 分 擔 家 計, 他 對 離 職 一 事 顯 得 有 所 保 留 審 核 員 發 現 我 時, 我 感 到 緊 張 和 擔 憂, 因 為 我 以 為 我 會 被 直 接 解 僱, 然 後 不 得 不 再 找 一 份 工 作, 繼 續 賺 錢 養 家, 小 冉 回 憶, 然 而, 當 我 被 告 知, 這 項 糾 正 計 劃 將 提 供 財 務 支 持 並 幫 我 重 返 校 園, 我 還 是 有 點 緊 張, 但 也 非 常 開 心 在 這 為 期 六 個 月 的 補 救 方 案 中, 我 們 指 派 了 一 名 當 地 社 工 輔 導 小 冉, 確 保 能 達 到 該 方 案 的 要 求 他 參 加 了 當 地 技 術 學 校 為 期 三 年 的 電 腦 課 程, 包 括 兩 年 的 課 堂 培 訓 與 一 年 的 實 習 他 在 那 裡 學 到 了 基 礎 電 腦 技 能, 以 及 如 Adobe Photoshop 及 Ulead VideoStudio 等 軟 體 程 式 小 冉 也 參 加 電 腦 設 計 與 體 育 競 賽 並 加 入 學 生 會 當 我 第 一 次 看 到 他 時, 他 很 害 羞, 小 冉 的 輔 導 員 Eileen 表 示, 現 在, 他 交 了 許 多 朋 友, 接 受 了 更 多 的 教 育, 變 得 更 自 信 也 更 開 朗 了 小 冉 同 時 也 證 明 自 己 是 個 傑 出 的 學 生 事 實 上, 他 的 學 業 成 績 相 當 穩 定, 並 可 望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今 年 在 國 內 舉 辦 的 一 項 比 賽 小 冉 的 父 親 對 兒 子 的 出 表 現, 深 深 引 以 為 榮 我 兒 子 的 學 習 成 績 非 常 好, 他 說 到, 他 克 服 了 很 多 困 難, 我 為 他 感 到 驕 傲 我 真 的 十 分 感 激, 能 讓 他 回 到 學 校, 去 追 求 自 己 理 想 保 護 實 習 學 生 免 受 剝 削 中 國 的 許 多 學 生 在 完 成 初 等 教 育 後, 會 進 入 技 職 學 校 就 讀 這 些 機 構 往 往 會 要 求 學 生 參 與 現 場 實 作 或 實 習, 將 其 視 為 正 式 課 程 的 一 部 分 然 而 在 疏 於 督 導 的 情 況 下, 讓 部 分 工 廠 管 理 人 員 有 機 可 乘, 得 以 規 避 當 地 法 律 規 定 為 了 更 進 一 步 保 護 這 些 年 輕 人, 我 們 要 求 僱 用 實 習 生 的 供 應 商, 能 協 助 這 些 學 生 達 成 其 教 育 目 標, 使 其 實 習 項 目 能 與 未 來 的 工 作 目 標 接 軌, 並 確 保 實 習 工 作 不 會 妨 礙 其 學 業 17

18 為 進 一 步 落 實 這 項 努 力,Apple 持 續 與 史 丹 福 大 學 的 農 村 教 育 行 動 方 案 (REAP) 及 Dell Inc. 攜 手 合 作, 共 同 評 量 130 多 所 學 校 超 過 12,000 名 學 生 的 教 育 與 實 習 表 現 我 們 還 開 發 出 一 套 教 育 工 具, 讓 管 理 人 員 自 行 評 量 每 間 學 校, 而 透 過 與 史 丹 福 大 學 REAP 電 子 產 業 公 民 聯 盟 (EICC) 及 河 南 省 教 育 廳 等 多 方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往 來 聯 繫, 我 們 建 立 了 中 國 第 一 套 技 職 學 校 認 證 制 度, 讓 各 校 都 能 進 一 步 符 合 我 們 為 在 校 生 實 習 所 設 的 高 標 準 2014 年, 我 們 的 產 量 攀 升 期 監 察 方 案 協 助 確 保 進 入 工 作 場 所 的 學 生 所 佔 比 例, 不 超 出 每 間 廠 房 的 20% 限 制 事 實 上, 我 們 供 應 鏈 中 的 學 生 比 例 為 歷 來 最 低, 介 於 1% 與 2% 之 間 我 們 還 監 測 學 生 的 工 時 紀 錄 審 核 其 工 作 類 型, 並 確 保 學 生 參 加 實 習 乃 完 全 出 於 自 願 杜 絕 仲 介 費 用 與 抵 債 勞 工 情 事 $ 396 萬 當 勞 工 招 募 不 易, 部 分 供 應 商 會 求 助 第 三 方 人 力 仲 介 商, 穩 定 引 進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這 些 第 三 方 仲 介 單 位, 有 可 能 會 向 外 籍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超 收 招 募 費 用, 並 以 能 否 取 得 工 作 機 會 為 籌 碼 如 此 一 來 便 造 成 制 度 不 公, 致 使 這 些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甚 至 在 到 職 之 前, 便 已 揹 負 一 身 債 務 2014 年,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為 4500 多 名 工 廠 工 作 人 員, 取 回 近 396 萬 美 元 的 超 收 招 募 費 用 2008 年 以 來, 已 為 超 過 30,000 名 工 作 人 員 取 回 總 計 2096 萬 美 元 補 償 為 了 保 護 外 籍 約 聘 工 作 人 員,Apple 於 2014 年 要 求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對 4500 多 名 外 籍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補 償 396 萬 美 元 的 超 收 費 用 這 也 讓 我 們 的 方 案 自 2008 年 實 施 以 來, 已 為 超 過 30,000 名 外 籍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取 回 總 計 2096 萬 美 元 補 償 為 了 推 動 這 項 改 變, 我 們 全 面 審 查 了 我 們 前 200 家 廠 房, 因 為 他 們 最 有 可 能 僱 用 外 籍 工 作 人 員, 我 們 因 此 進 行 了 近 70 次 抵 債 勞 工 評 估 我 們 承 諾 會 更 加 努 力, 終 結 此 一 形 式 的 抵 債 勞 工 案 例 2014 年 10 月,Apple 通 知 所 屬 每 家 供 應 商, 自 2015 年 起 不 得 再 向 受 聘 任 職 Apple 生 產 線 的 工 作 人 員, 收 取 任 何 招 募 費 用 如 此 一 來, 即 可 完 全 免 除 每 個 月 實 得 工 資 的 扣 除 額 一 如 往 例, 所 有 外 籍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先 前 支 付 的 費 用, 僱 用 抵 債 勞 工 的 各 家 供 應 商, 均 須 全 額 退 還 18

19 以 負 責 任 的 採 購 方 式, 防 止 違 反 人 權 的 不 當 作 為 只 為 工 作 人 員 提 供 工 作 機 會, 是 不 夠 的 僅 確 保 供 應 商 廠 辦 設 施 的 工 作 條 件 安 全 無 虞, 也 還 稱 不 上 完 善 我 們 對 人 權 的 承 諾, 擴 大 到 供 應 鏈 的 最 深 層 也 因 此 我 們 從 2009 年 開 始 調 查 如 鉭 錫 鎢 與 金 等 礦 料 的 使 用, 對 人 權 與 環 境 的 相 關 潛 在 影 響, 並 在 2010 年 成 為 最 先 行 動 的 企 業 之 一, 向 下 督 核 我 們 供 應 鏈 對 這 些 礦 料 的 使 用, 一 路 深 入 到 相 關 冶 煉 廠 與 精 煉 廠 層 級 這 是 項 龐 大 的 任 務, 因 為 我 們 供 應 鏈 的 合 作 冶 煉 廠 遍 及 全 球 截 至 目 前, 我 們 已 與 世 界 各 地 的 冶 煉 廠 直 接 建 立 聯 繫, 並 親 赴 現 場 作 業, 支 援 他 們 推 動 各 項 方 案, 以 保 護 礦 工 權 益 印 尼 勿 里 洞 當 地 冶 煉 廠 的 一 名 工 作 人 員 正 在 篩 選 錫 礦 杜 絕 供 應 鏈 使 用 衝 突 性 礦 料 鉭 錫 鎢 與 金 等 礦 物 之 所 以 名 為 衝 突 性 礦 料, 緣 起 於 剛 果 民 主 共 和 國 (DRC) 與 毗 鄰 地 區 所 開 採 的 礦 料, 可 能 會 為 侵 犯 人 權 的 武 裝 集 團 帶 來 資 金 或 使 其 獲 益 因 此 Apple 投 入 心 力, 在 產 品 中 僅 採 用 非 衝 突 性 礦 料 我 們 的 衝 突 性 礦 料 標 準 提 供 我 們 以 負 責 任 態 度 進 行 採 購 的 相 關 詳 細 資 訊 讓 Apple 產 品 採 用 非 衝 突 性 礦 料, 最 簡 單 的 途 徑 是 將 我 們 的 採 購 需 求, 轉 移 至 經 認 證 採 用 非 衝 突 性 礦 料, 或 礦 料 來 源 來 自 中 非 以 外 地 區 的 一 小 部 分 冶 煉 廠 然 而 這 麼 做, 能 帶 來 的 影 響 極 其 有 限, 如 何 從 基 礎 改 善 現 狀, 才 是 我 們 高 度 關 切 的 因 此 我 們 持 續 努 力, 擴 增 這 個 地 區 經 認 證 的 礦 料 來 源, 讓 更 多 人 們 有 機 會 安 居 樂 業 19

20 透 過 善 盡 責 任 不 斷 提 升 2011 年, 我 們 開 始 敦 促 冶 煉 廠 須 符 合 無 衝 突 冶 煉 廠 方 案 (CFSP), 或 同 屬 性 的 獨 立 第 三 方 審 查 方 案 中 所 列 規 範 為 推 動 善 盡 責 任, 並 協 助 利 害 關 係 人 追 蹤 進 程, 我 們 每 季 持 續 公 布 供 應 鏈 中 冶 煉 廠 與 精 煉 廠 的 名 稱 所 在 國 家 及 參 與 CFSP 認 證 的 狀 態 下 載 PDF 檔 案 接 受 審 查 的 準 備 工 作 曠 日 費 時, 過 去 三 年 來, 我 們 持 續 與 冶 煉 廠 進 行 大 規 模 合 作, 協 助 他 們 採 取 必 要 步 驟, 以 符 合 我 們 為 界 定 衝 突 性 礦 料 所 設 的 標 準 2014 年 初, 我 們 對 當 時 合 作 的 冶 煉 廠 訂 下 最 後 期 限, 要 求 他 們 必 須 在 2014 年 結 束 之 前, 通 過 驗 證 或 開 始 進 行 流 程 否 則, 我 們 會 將 他 們 從 供 應 鏈 名 單 剔 除 創 下 可 觀 進 展 我 們 的 做 法 已 經 看 到 成 效 2014 年, 我 們 讓 經 認 證 的 非 衝 突 性 冶 煉 廠 數 量 倍 增 到 135 座, 另 有 64 座 處 於 CFSP 或 同 屬 性 獨 立 第 三 方 審 查 方 案 的 認 證 階 段 遺 憾 的 是, 即 使 經 過 廣 泛 鼓 勵, 仍 有 四 座 冶 煉 廠 不 願 委 由 第 三 方 審 查,Apple 因 此 通 知 這 些 冶 煉 廠, 他 們 將 從 我 們 的 供 應 鏈 名 單 中 被 剔 除 我 們 供 應 鏈 中 所 有 已 知 的 鉭 礦 冶 煉 廠, 於 2014 年 間 經 勘 察 認 證, 皆 採 用 非 衝 突 性 礦 料 而 我 們 經 核 可 的 鉭 礦 冶 煉 廠 名 單 也 已 擴 增 除 了 推 動 認 證,Apple 更 為 六 項 方 案 提 供 資 金 援 助, 致 力 推 動 剛 果 與 鄰 近 國 家 的 進 一 步 變 革, 並 激 勵 經 濟 發 展 所 取 得 的 成 果, 包 括 成 功 提 高 於 非 衝 突 性 管 道 作 業 的 註 冊 礦 工 人 數, 並 透 過 此 一 管 道 來 銷 售 其 原 料 此 外, 也 為 礦 區 社 群 提 供 教 育 與 醫 療 照 護 支 援, 並 提 升 方 法, 以 追 蹤 原 料 自 礦 區 運 送 至 冶 煉 廠 的 過 程 我 們 在 印 尼 投 注 的 心 力 雖 然 印 尼 並 未 遇 到 類 似 剛 果 的 衝 突 性 挑 戰, 當 地 卻 有 眾 多 小 規 模 採 礦 業 者, 不 少 礦 場 設 在 高 爭 議 性 地 區, 除 了 以 不 利 環 境 的 條 件 作 業, 也 為 工 作 人 員 帶 來 健 康 與 安 全 風 險 因 此 我 們 在 印 尼 採 取 類 似 的 長 程 作 為, 以 處 理 需 要 群 策 群 力, 才 有 望 解 決 的 體 制 性 與 普 遍 性 問 題 Apple 是 與 印 尼 冶 煉 廠 直 接 建 立 聯 繫 的 首 家 電 子 業 者, 我 們 希 望 藉 此 找 到 能 提 升 當 地 工 作 條 件 的 方 法 自 2013 年 以 來, 我 們 主 動 前 往 履 勘, 以 了 解 並 因 應 錫 礦 開 採 的 相 關 狀 況 為 了 進 一 步 尋 求 解 決 方 案, 我 們 於 2013 年 初 率 先 成 立 錫 礦 工 作 小 組, 與 IDH 永 續 貿 易 倡 議 組 織 攜 手 合 作, 並 邀 請 其 他 科 技 業 者 產 業 團 體 ITRI, 以 及 非 政 府 組 織 地 球 之 友 (Friends of the Earth) 一 同 集 思 廣 益 綜 觀 2013 年 至 2014 年 間,Apple 陸 續 與 當 地 政 府 官 員 及 30 多 家 印 尼 錫 礦 冶 煉 廠 與 貿 易 商 親 自 會 談 這 些 會 談 有 助 於 形 成 各 項 基 礎 與 關 係, 以 利 實 施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案, 其 中 包 括 建 立 更 好 的 機 制, 來 追 蹤 錫 礦 是 否 來 自 合 法 礦 區, 並 測 試 新 的 土 地 管 理 措 施, 同 時 兼 顧 小 規 模 採 礦 業 者 的 生 計 我 們 現 正 專 注 在 與 印 尼 政 府 及 錫 礦 工 作 小 組 直 接 合 作, 將 這 些 想 法 逐 一 落 實 20

21 雖 然, 直 接 讓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停 止 向 印 尼 冶 煉 廠 採 購, 並 切 斷 我 們 在 印 尼 的 業 務 線, 事 情 可 能 相 對 簡 單 得 多 但 如 此 一 來, 卻 有 違 我 們 的 核 心 價 值, 無 法 為 這 世 界 留 下 更 多 美 好 因 此 我 們 選 擇 留 下, 親 力 親 為, 要 求 印 尼 冶 煉 廠 為 其 營 運 方 式 善 盡 責 任, 進 而 帶 來 永 續 性 的 改 變 一 切, 正 如 我 們 在 剛 果 共 和 國 的 持 續 努 力 即 使 回 到 短 短 五 年 前, 也 只 有 很 少 的 消 費 性 產 品 公 司, 會 意 識 到 原 物 料 開 採 背 後 的 複 雜 狀 況 讓 人 印 象 深 刻, 也 感 覺 勢 在 必 行 的 是,Apple 正 採 取 系 統 化 的 方 式, 以 了 解 其 全 球 供 應 鏈 最 根 本 的 問 題 我 們 希 望 這 麼 做 能 開 創 先 例, 帶 動 礦 區 內 部 與 周 遭 地 區 採 取 實 際 行 動 Andreas Manhart, Oeko Institute 資 深 研 究 員 主 要 合 作 夥 伴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無 衝 突 採 購 倡 議 組 織 (Conflict-Free Sourcing Initiative, CFSI) 無 衝 突 錫 礦 倡 議 組 織 (Conflict-Free Tin Initiative, CFTI) 鑽 石 開 發 倡 議 組 織 (Diamond Development Initiative) 電 子 產 業 公 民 聯 盟 (Electronics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 EICC) Enough Project IDH 永 續 貿 易 倡 議 組 織 的 印 尼 錫 礦 工 作 小 組 (IDH Sustainable Trade Initiative s Indonesian Tin Working Group) ITRI 錫 礦 供 應 鏈 倡 議 組 織 (ITRI Tin Supply Chain Initiative) KEMET 的 社 會 經 濟 永 續 發 展 合 作 方 案 (KEMET s Partnership for Social and Economic Sustainability) 倫 敦 貴 金 屬 交 易 協 會 (London Bullion Market Association, LBMA) Pact 非 洲 加 拿 大 夥 伴 組 織 (Partnership Africa Canada, PAC) 公 私 部 門 聯 盟 (Public-Private Alliance, PPA) 責 任 珠 寶 業 者 協 會 (Responsible Jewellery Council, RJC) Solutions for Hope 鎢 礦 業 衝 突 礦 產 協 會 (Tungsten Industry Conflict Minerals Council, TI CMC) 21

22 健 康 與 安 全 一 名 工 作 人 員 正 在 德 州 奧 斯 汀 的 Mac Pro 工 廠 中 作 業 對 安 全 健 康 工 作 場 所 的 要 求, 不 容 妥 協 安 全, 永 遠 不 容 妥 協 所 以, 我 們 會 及 早 與 供 應 商 建 立 維 繫, 於 現 場 一 同 作 業, 確 保 廠 辦 設 施 與 製 程 均 符 合 準 則 規 定 為 了 協 助 建 立 技 術 更 純 熟 態 度 更 積 極 的 管 理 團 隊, 我 們 招 收 了 更 多 中 階 管 理 人 員, 加 入 我 們 的 EHS Academy 我 們 2015 年 報 告 中 的 健 康 與 安 全 相 關 提 要 EHS Academy 增 加 了 156 家 供 應 商 與 392 名 學 員 參 與 在 2014 年 推 出 超 過 870 項 EHS Academy 計 畫 案 第 一 期 EHS Academy 學 員 已 經 結 業 培 訓 管 理 人 員, 維 護 更 佳 工 作 環 境 2014 EHS Academy 相 關 數 據 一 覽 涵 蓋 216 處 供 應 商 廠 區 73 名 新 近 結 業 EHS 人 員 正 於 供 應 鏈 中 服 務 涵 蓋 900,000 名 工 作 人 員 870 項 計 畫 案 被 啟 動 392 名 新 進 學 員 新 增 156 家 供 應 商 參 與 許 多 中 階 管 理 人 員 和 工 廠 職 員, 因 缺 乏 部 分 必 要 的 關 鍵 技 能, 無 法 因 應 並 積 極 解 決 工 作 場 所 中 的 健 康 安 全 與 環 保 相 關 狀 況 這 個 問 題 普 遍 存 在 於 世 界 各 地, 但 我 們 依 然 投 注 心 力, 培 訓 EHS 管 理 人 員 加 強 辨 識 狀 況 且 能 有 效 進 行 補 救 的 獨 立 作 業 能 力, 讓 問 題 有 所 改 善 這 正 是 我 們 於 2013 年 與 中 國 的 南 京 大 學 中 山 大 學 及 美 國 的 永 續 發 展 社 區 協 會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Communities) 合 作, 成 立 Apple 供 應 商 環 境 健 康 與 安 全 學 院 (EHS Academy) 方 案 的 緣 起 這 個 為 期 18 個 月 的 教 育 方 案, 共 開 設 19 門 課 程, 涵 蓋 消 防 安 全 化 學 品 管 理 到 人 因 工 程 等 主 題 除 了 嚴 謹, 這 個 方 案 還 有 另 項 特, 那 就 是 所 有 學 員 均 須 在 其 廠 辦 設 施 中 完 成 即 時 計 畫 案, 進 一 步 印 證 課 堂 所 學 我 們 的 學 員 至 今 已 推 動 超 過 870 項 環 境 健 康 與 安 全 計 畫 案, 大 幅 改 善 其 廠 辦 設 施 工 作 條 件 我 們 的 方 案 深 獲 供 應 商 踴 躍 響 應, 多 家 廠 商 指 派 參 與 Academy 的 管 理 人 員, 人 數 遠 超 出 我 們 所 需 名 額 旗 下 擁 有 三 間 廠 房 支 援 Apple 業 務 的 一 家 供 應 商, 特 別 為 15 名 員 工 報 名 參 加 本 方 案, 超 出 我 們 每 間 廠 房 分 配 三 個 名 額 的 規 定 該 供 應 商 的 領 導 團 隊 於 2014 年 12 月 結 業 後, 體 認 到 本 方 案 所 能 發 揮 的 影 響 力, 決 定 為 更 多 員 工 報 名 加 入 EHS Academy, 並 將 該 方 案 引 進 其 廠 房 實 地 舉 辦 22

23 一 位 Apple 供 應 商 責 任 團 隊 成 員, 正 與 中 國 蘇 州 的 供 應 商 資 深 主 管 人 員 一 同 研 討 EHS Academy 的 重 要 性 2014 年, 我 們 招 收 了 392 名 學 員 參 加 本 方 案, 至 今 已 參 與 的 管 理 人 員 累 計 超 過 632 名, 涵 蓋 供 應 商 廠 區 超 過 216 處 第 一 期 Academy 學 員 已 於 2014 年 順 利 結 業 結 果, 有 73 名 新 近 結 業 的 EHS 管 理 人 員 正 在 我 們 的 供 應 鏈 中 服 務 當 有 些 結 業 學 員 繼 續 任 職 於 我 們 的 供 應 鏈, 部 分 學 員 則 選 擇 其 他 生 涯 規 劃, 但 我 們 知 道, 無 論 他 們 前 往 何 處, 這 份 EHS 技 能 將 大 大 嘉 惠 我 們 的 產 業, 並 對 外 擴 散 其 效 應 個 案 研 究 提 升 化 學 安 全 程 序 問 題 : 參 與 Apple EHS Academy 的 某 間 廠 房, 每 逢 內 部 有 新 的 化 學 品 採 購 請 求, 都 須 先 提 交 至 不 同 部 門 等 待 核 准 程 序 上, 採 購 請 求 應 通 過 財 務 與 採 購 部 門 核 准, 然 而 採 購 新 化 學 品, 卻 缺 少 環 境 健 康 或 安 全 核 准 機 制 把 關, 使 得 化 學 品 如 何 適 當 處 理 存 放 及 隔 離 的 確 認 程 序 更 形 困 難 潛 在 風 險 : 若 未 將 EHS 檢 查 設 為 強 制 程 序, 極 可 能 存 在 環 境 污 染 和 工 作 人 員 健 康 與 安 全 狀 況 等 風 險 解 決 方 案 :Apple EHS Academy 學 員 建 立 一 個 數 位 平 台, 用 於 購 買 作 業 與 記 錄 化 學 品 採 購, 並 使 EHS 核 准 成 為 流 程 中 的 強 制 程 序 這 名 學 員 更 建 立 一 套 線 上 化 學 資 料 庫 系 統, 使 查 詢 作 業 更 為 輕 鬆 成 果 : 由 EHS Academy 學 員 所 建 立 的 數 位 資 料 庫, 已 大 幅 提 升 化 學 品 採 購 流 程 效 率, 並 使 新 化 學 品 在 進 入 廠 辦 設 施 時 的 審 核 更 嚴 格 23

24 為 環 境 健 康 與 安 全 問 題 進 行 監 測 Apple 營 運 及 工 程 等 部 門 的 員 工 每 天 親 赴 現 場, 為 我 們 大 多 數 主 要 供 應 商 所 屬 廠 區, 提 供 工 廠 營 運 方 面 的 支 援 我 們 鼓 勵 他 們 在 兩 次 審 查 相 隔 的 期 間, 提 報 所 遇 到 的 各 項 EHS 狀 況 各 地 的 Apple EHS 專 業 人 員 可 以 迅 速 回 應, 在 辨 識 到 狀 況 發 生 的 同 時, 就 能 親 赴 現 場 處 理 2014 年, 就 供 應 商 廠 辦 設 施 的 環 境 健 康 與 安 全 狀 況, 我 們 即 收 到 Apple 員 工 所 提 交 的 150 多 個 調 查 請 求, 這 些 請 求 多 半 來 自 派 駐 現 場 作 業, 或 需 要 我 們 為 新 流 程 進 行 評 估 的 員 工 大 多 數 環 境 狀 況 集 中 在 空 氣 品 質 與 水 質 顧 慮, 及 如 何 取 得 適 當 的 許 可 等 問 題 管 制 化 學 品 使 用 粉 塵 機 械 防 護 措 施, 以 及 緊 急 事 故 防 範 與 因 應 等, 也 常 見 於 主 要 健 康 與 安 全 狀 況 提 報 之 中 Apple EHS 團 隊 會 協 助 供 應 商 找 出 問 題 根 源, 並 適 時 實 施 改 正 措 施 我 們 會 記 錄 所 有 請 求, 加 以 追 蹤, 直 到 徹 底 解 決 隨 後 我 們 會 運 用 這 份 資 料, 來 提 升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審 查 培 訓 與 認 知 度 方 案 Apple 對 工 作 人 員 安 全 專 業 知 識 及 提 供 相 關 指 引 的 承 諾, 讓 我 們 的 團 隊 能 以 創 新 思 維, 思 考 如 何 降 低 風 險 我 們 現 已 設 立 定 期 評 估 目 標, 並 持 續 進 行 監 測 Sam Ting, Site DSM, 製 造 業 主,Wistron, 昆 山 工 作 人 員 參 與 中 國 上 海 附 近 實 施 的 化 學 物 質 溢 漏 狀 況 演 練 加 強 緊 急 事 故 防 範 機 制 我 們 的 標 準 以 嚴 格 著 稱 我 們 也 全 力 在 每 個 可 能 的 層 面, 完 整 落 實 這 些 標 準 然 而 意 外 與 天 災 隨 時 可 能 發 生, 因 此, 供 應 商 了 解 如 何 因 應 緊 急 事 故, 就 顯 得 格 外 重 要 所 以 我 們 和 他 們 密 切 合 作, 開 發 出 緊 急 事 故 管 理 系 統, 並 針 對 供 應 商 的 安 全 協 定, 研 擬 各 項 改 正 措 施 2014 年, 我 們 與 30 處 供 應 商 廠 區 合 作, 這 些 廠 區 所 代 表 的 員 工 超 過 800,000 名, 我 們 規 劃 在 下 個 年 度, 將 本 方 案 擴 大 到 更 多 廠 房 舉 辦 我 們 還 為 供 應 商 提 供 詳 細 的 檢 核 表, 以 利 評 估 其 消 防 設 備 核 准 許 可 緊 急 照 明 及 急 救 箱 配 置 24

25 發 掘 隱 患, 杜 絕 風 險 Apple 致 力 防 患 未 然, 及 早 辨 識 供 應 商 工 廠 中 潛 在 風 險 即 使 裝 配 線 仍 在 興 建, 我 們 已 經 和 工 程 與 營 運 團 隊 合 作, 推 演 生 產 期 間 可 能 影 響 工 作 人 員 及 環 境 的 任 何 顧 慮 我 們 同 時 會 在 Apple 直 屬 及 供 應 商 的 工 廠, 協 助 這 些 團 隊 發 展 出 更 好 的 管 理 制 度 與 解 決 方 案, 以 利 他 們 主 動 因 應 這 些 顧 慮 除 了 EHS Academy 培 訓, 我 們 還 在 2014 年 針 對 人 因 工 程 與 化 學 品 管 理 等 主 題, 培 訓 近 1000 名 供 應 商 人 員 超 過 1900 名 Apple 員 工 也 同 樣 接 受 培 訓, 讓 他 們 於 出 差 造 訪 供 應 商 廠 區 時, 具 備 能 力 來 辨 識 常 見 危 害 除 了 定 期 審 查, 我 們 還 完 成 超 過 30 項 詳 細 的 安 全 評 估, 以 量 測 各 種 危 害, 包 括 可 燃 性 鋁 粉 塵 易 燃 物 毒 素 及 反 應 性 物 質 等 我 們 將 運 用 這 些 評 估, 協 助 實 施 更 安 全 的 工 廠 設 計, 持 續 地 及 早 因 應, 並 杜 絕 風 險 一 名 審 查 員 在 巴 西 容 迪 亞 伊 勘 察 易 燃 材 料 儲 放 櫃 化 學 品 獲 得 安 全 控 管 我 們 在 2014 年 首 度 公 開 發 表 管 制 物 質 規 範 (RSS) 列 表, 明 列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在 製 程 中 禁 用 及 限 用 的 化 學 品 我 們 持 續 努 力 提 升 作 業 透 明 度,2014 年 首 度 公 開 管 制 物 質 規 範 (RSS) 列 表, 明 列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在 製 程 中 禁 用 或 限 用 的 化 學 品 為 了 回 應 利 害 關 係 人 對 苯 與 正 己 烷 問 題 的 關 切, 我 們 在 22 個 廠 辦 設 施 進 行 為 期 四 個 月 的 調 查, 並 未 發 現 有 任 何 證 據 顯 示, 在 這 些 地 方 工 作 的 近 500,000 名 人 員, 因 暴 露 在 這 些 化 學 物 質 中 而 面 臨 危 害 在 22 個 廠 辦 設 施 中, 有 18 個 並 無 證 據 顯 示 有 苯 與 正 己 烷 的 跡 象 其 他 四 家 工 廠 所 得 的 量 測 值, 也 在 可 接 受 的 安 全 範 圍 之 內 儘 管 已 符 合 或 超 越 國 際 標 準, 我 們 仍 更 新 發 布 原 本 已 臻 嚴 格 的 限 制, 明 確 禁 止 在 最 終 組 裝 流 程 中 使 用 這 兩 種 化 學 品 為 了 進 一 步 推 動 我 們 的 化 學 品 管 理 作 業, 我 們 還 對 供 應 商 的 最 終 組 裝 廠 所 使 用 的 化 學 品, 啟 動 一 項 廣 泛 的 督 核 作 業 此 一 詳 盡 方 案, 將 評 估 每 種 化 學 物 類 型 標 定 其 用 法, 並 盡 可 能 找 出 更 具 環 保 屬 性 的 替 代 品 這 項 督 核 作 業 當 中, 也 包 括 評 估 重 要 的 控 制 措 施, 如 適 當 的 通 風 設 計,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和 危 害 通 報 等 這 項 工 作 一 旦 完 成, 我 們 將 協 助 這 些 廠 房, 開 始 管 理 與 督 核 其 內 部 的 化 學 品 使 用 25

26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EHS Academy 課 程 程 基 礎 基 礎 基 礎 基 礎 EHS 技 能 建 立 EHS 技 能 建 立 EHS 技 能 建 立 EHS 技 能 建 立 EHS 技 能 建 立 EHS 技 能 建 立 EHS 技 能 建 立 環 境 環 境 環 境 環 境 健 康 與 安 全 技 能 建 立 健 康 與 安 全 技 能 建 立 健 康 與 安 全 技 能 建 立 健 康 與 安 全 技 能 建 立 健 康 與 安 全 技 能 建 立 健 康 與 安 全 技 能 建 立 總 整 課 程 總 整 課 程 總 整 課 程 總 整 課 程 Environmental Aspects Identi cation and Evaluation Job Hazard Analysis Environmental regulatory compliance 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egulatory Compliance Hazardous Chemical Management Fire Safety ccupational Health Management Personal Protection E uipment Emergency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Incident Investigation and Root Cause Analysis EHS Inspection and Audit Solid Waste Management Water Management Air Pollution Control Cleaner Production Hot Work and Con ned Space Entry Lockout Tagout Electric Safety Machine Safety Industrial Hygiene Ergonomics Management of Change EHS Leadership 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Reflection and Presentation 註 : 學 員 須 於 25 門 課 程 中 修 習 19 門 始 可 結 業 26

27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員 在 中 國 昆 山 的 印 刷 電 路 板 工 廠 進 行 廢 水 測 試 為 了 未 來 世 代, 我 們 須 保 護 地 球 自 然 資 源 Apple 希 望 確 保 美 國 境 內 及 全 球 各 地 的 供 應 商, 皆 採 用 對 環 境 負 責 的 製 程 因 此 我 們 協 助 供 應 商 各 間 廠 房, 更 有 效 率 地 使 用 能 源 及 水 資 源, 並 實 施 具 特 定 目 標 的 方 案, 以 保 護 地 球 的 寶 貴 資 源 我 們 2015 年 報 告 中 的 環 境 影 響 相 關 提 要 進 一 步 擴 大 Clean Water Program, 涵 蓋 我 們 前 200 家 供 應 商 總 耗 水 量 的 50% 協 助 13 家 供 應 商 節 約 5 億 加 侖, 亦 即 萬 立 方 米 的 淡 水 招 收 超 過 392 名 新 學 員 加 入 EHS Academy, 如 今 涵 蓋 近 900,000 名 工 作 人 員 展 開 對 環 境 有 益 的 實 際 行 動 面 臨 管 理 有 害 廢 棄 物 廢 水 雨 水 廠 界 噪 音 與 氣 體 排 放 等 問 題 時, 與 Apple 合 作 的 供 應 商 都 相 當 清 楚, Apple 獲 得 中 國 公 眾 環 境 研 究 中 心 (IPE) 列 為 147 個 品 牌 的 首 位 須 恪 守 我 們 嚴 格 的 環 境 標 準, 而 這 些 標 準 甚 至 比 當 地 法 律 的 要 求 更 為 嚴 格 我 們 的 審 查 員 在 勘 察 工 廠 期 間, 會 審 核 各 項 許 可 與 設 備 並 取 樣 化 驗, 確 保 供 應 商 落 實 保 護 環 境 之 責 當 審 查 員 發 現 廠 辦 設 施 有 未 經 處 理 的 廢 氣 或 廢 水 排 出, 他 們 會 關 閉 引 發 問 題 的 製 程, 甚 至 於 整 條 生 產 線, 直 到 該 問 題 獲 得 修 正 Apple 還 會 透 過 各 項 調 查, 同 時 與 非 政 府 組 織 和 中 國 公 眾 環 境 研 究 中 心 (IPE) 等 團 體 合 作, 評 估 供 應 商 的 環 境 風 險 IPE 設 有 空 氣 污 染 及 水 污 染 資 料 庫, 以 敦 促 中 國 境 內 企 業 對 環 境 違 規 情 事 負 起 責 任 Apple 已 與 IPE 合 作, 對 資 料 庫 中 有 案 可 稽 的 所 有 供 應 商 違 規 情 事, 有 系 統 地 進 行 審 核 與 評 估 Apple 與 環 境 進 一 步 了 解 Apple 對 環 境 的 不 變 承 諾 2014 年, 我 們 展 開 資 料 庫 搜 尋, 就 我 們 前 200 家 供 應 商 相 關 的 環 境 調 查 進 行 了 解, 其 中 涵 蓋 位 在 中 國 境 內 的 400 多 處 廠 址 我 們 辨 識 出 30 處 廠 區 共 計 49 項 違 規 情 事 其 中 的 一 部 分, 我 們 已 採 取 因 應 措 施, 其 他 則 是 全 新 案 例 透 過 與 供 應 商 及 IPE 緊 密 合 作, 我 們 迅 速 採 取 行 動, 以 解 決 所 有 違 規 情 事, 並 發 展 行 動 方 案 以 來 予 以 因 應 2014 年, 有 35 處 廠 區 與 IPE 合 作, 補 救 了 59 項 違 規 並 透 過 IPE 流 程 核 銷 其 記 錄 我 們 將 繼 續 搜 尋 資 料 庫, 以 辨 識 並 修 正 違 規 情 事 27

28 為 進 一 步 推 動 合 規 表 現, 我 們 每 年 還 針 對 如 用 水 量 氣 體 排 放 及 廢 棄 物 管 理 等 主 題, 調 查 前 200 家 供 應 商 動 態 我 們 利 用 這 些 數 據 來 判 定 風 險, 並 建 立 包 含 特 定 目 標 的 培 訓 工 具 與 方 案, 將 供 應 商 的 環 境 影 響 進 一 步 降 至 最 低 教 育 管 理 人 員 如 何 解 決 現 場 狀 況 2013 年,Apple 與 南 京 大 學 中 山 大 學 及 永 續 發 展 社 區 協 會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Communities) 合 作, 推 出 名 為 EHS Academy 的 環 境 健 康 與 安 全 學 院 方 案, 以 解 決 EHS 專 業 人 員 不 符 資 格 此 一 全 球 性 的 問 題 我 們 的 Academy 是 業 界 最 全 面 的 EHS 培 訓 與 教 育 方 案 之 一, 協 助 全 球 供 應 鏈 的 中 階 管 理 人 員 提 升 其 技 能, 使 他 們 能 主 動 解 決 工 作 場 所 出 現 的 各 種 情 況 這 項 為 期 18 個 月 涵 蓋 19 門 課 程 的 方 案, 會 要 求 學 員 在 其 廠 辦 設 施 中 完 成 即 時 計 畫 案 至 今, 學 員 們 已 推 動 超 過 870 項 環 境 健 康 與 安 全 計 畫 案 2014 年, 超 過 392 名 工 作 人 員 加 入 EHS Academy ( 目 前 學 員 總 數 超 過 632 名 ), 涵 蓋 超 過 216 處 供 應 商 廠 區 第 一 期 學 員 已 於 2014 年 結 業 這 些 剛 完 成 培 訓 的 EHS 管 理 人 員, 如 今 已 具 備 專 業 職 能, 能 主 動 辨 識 並 補 救 其 廠 辦 設 施 中 的 EHS 風 險 個 案 研 究 保 護 水 道 問 題 : 位 於 蘇 州 的 這 間 廠 房, 鄰 近 一 座 上 海 居 民 飲 用 水 來 源 的 受 保 護 湖 泊 這 間 已 參 與 EHS Academy 的 廠 房, 存 放 了 大 量 的 化 學 品, 卻 未 曾 設 置 有 效 的 雨 水 管 理 系 統 雖 然 當 地 法 規 並 無 任 何 雨 水 管 理 機 制 要 求,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仍 明 列 雨 水 控 制 規 定, 包 括 減 少 用 水 量 循 環 用 水, 以 及 避 免 雨 水 污 染 潛 在 風 險 : 污 染 物 排 入 湖 泊 的 風 險 甚 高, 可 能 破 壞 周 邊 生 態 系 統, 並 對 當 地 居 民 健 康 產 生 潛 在 影 響 解 決 方 案 : 透 過 Apple EHS Academy, 學 員 將 能 辨 識 廠 辦 設 施 雨 水 管 線 的 污 染 風 險, 並 判 定 其 嚴 重 性 廠 方 著 手 安 裝 濾 網 與 隔 離 物, 預 防 化 學 品 存 放 所 造 成 的 潛 在 污 染 雨 水 出 口 設 置 緊 急 閥 門, 以 保 護 當 地 的 供 水 免 受 污 染 物 排 放 與 其 他 污 染 源 影 響 成 果 : 參 加 Apple EHS Academy 之 後, 如 今 這 處 廠 辦 設 施 時 常 測 試 雨 水 排 放 路 徑, 並 具 備 得 以 獨 立 解 決 狀 況 的 能 力 28

29 第 三 方 審 查 員 在 中 國 昆 山 的 印 刷 電 路 板 工 廠 進 行 廢 水 測 試 年, 參 與 2013 年 試 行 方 案 的 13 家 供 應 商 共 省 下 5 億 加 侖 淡 水 守 護 潔 淨 的 水 資 源 水 是 世 界 上 最 寶 貴 且 有 限 的 資 源 之 一 保 護 水 資 源 人 人 有 責, 你 我 都 應 盡 份 心 力 透 過 Clean Water Program,Apple 與 流 程 中 包 含 大 量 用 水 的 供 應 商 合 作, 來 辨 識 並 推 動 措 施, 減 少 其 淡 水 用 量 為 了 避 免 排 放 未 經 處 理 的 廢 水 所 造 成 的 環 境 污 染, 我 們 還 與 供 應 商 合 作, 提 升 並 建 立 其 廢 水 管 理 的 能 力 我 們 的 方 案 於 2013 年 試 行 至 今, 已 從 13 處 供 應 商 廠 辦 設 施, 成 長 為 49 處 之 多 目 前,Clean Water Program 涵 蓋 每 年 590 億 加 侖 的 淡 水 用 量, 相 當 於 約 89,000 座 奧 運 標 準 泳 池 水 量, 也 約 略 等 於 我 們 前 200 家 供 應 商 廠 辦 設 施 50% 的 淡 水 總 用 量 2014 年, 參 與 2013 年 試 行 方 案 的 13 家 供 應 商 在 過 去 12 個 月 內, 透 過 我 們 Clean Water Program 發 起 及 展 開 的 各 項 再 利 用 與 循 環 使 用 措 施, 省 下 約 5 億 加 侖 淡 水 我 們 每 一 處 Clean Water Program 廠 區, 均 根 據 用 水 量 廢 水 管 理 廢 水 處 理 設 施 (WWTF) 表 現 與 監 測 WWTF 營 運 與 維 護 雨 水 管 理, 以 及 有 害 廢 棄 物 管 理 等 各 項 因 素 來 評 估, 並 評 測 其 表 現 分 數 各 廠 辦 設 施 經 過 評 估 後,Apple 會 與 各 供 應 商 廠 房 合 作, 發 展 個 別 的 改 善 計 畫 2013 年 的 試 行 廠 辦 設 施, 表 現 平 均 提 升 了 15%, 這 些 廠 辦 設 施 中, 已 超 過 半 數 達 到 其 目 標 表 現 分 數 Apple 透 過 一 系 列 定 期 審 查 作 業, 協 助 我 們 發 展 裝 設 水 錶 的 策 略 節 約 用 水 宣 傳 活 動 廢 水 回 收 系 統, 以 及 適 當 的 雨 水 管 道 設 施 我 們 的 成 果, 是 有 效 節 約 了 10% 的 用 水 Colin Li, AT&S 行 動 裝 置 與 基 板 事 業 單 位 EHS 與 永 續 發 展 總 監 29

30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審 查 結 果 Apple 供 應 商 必 須 恪 守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才 能 與 Apple 合 作 我 們 持 續 提 高 善 盡 責 任 的 標 準, 並 強 化 我 們 Apple 供 應 商 行 為 準 則 中 的 供 應 商 責 任 標 準 此 準 則 是 業 界 最 嚴 峻 的 標 準 之 一, 往 往 比 當 地 法 律 規 定 更 為 嚴 格 我 們 會 主 動 尋 找 問 題, 以 能 及 早 修 正 當 我 們 發 現 違 規 情 事, 這 也 是 每 次 審 查 的 常 見 情 況, 我 們 會 將 這 視 為 與 供 應 商 合 作 提 升 工 作 條 件 與 環 保 作 為 的 好 機 會 我 們 在 審 查 與 補 救 方 面 的 努 力 已 見 成 效 2014 年, 歷 經 第 二 次 審 查 的 廠 辦 設 施, 所 得 評 分 比 首 度 接 受 審 查 的 廠 辦 設 施 高 出 25% 歷 經 三 次 或 三 次 以 上 審 查 的 廠 辦 設 施, 所 得 評 分 則 比 首 度 接 受 審 查 的 廠 辦 設 施 高 出 31% 2014 年, 我 們 在 633 個 廠 辦 設 施 進 行 合 規 審 查, 2013 年 增 長 40% 2014 年 的 審 查 中, 有 三 分 之 一 為 首 次 審 查 所 有 廠 辦 設 施 均 採 用 比 往 年 更 詳 盡 的 表 現 指 標 加 以 評 估 我 們 會 根 據 地 理 與 商 品 風 險 由 內 部 團 隊 或 外 部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提 出 的 顧 慮, 以 及 之 前 的 審 查 評 分 與 後 續 補 救 表 現, 來 排 定 審 查 的 優 先 順 序 Apple 的 審 查 作 業 均 透 過 Apple 審 查 員 與 第 三 方 專 家, 於 供 應 商 的 廠 辦 設 施 實 地 進 行 Apple 與 各 廠 辦 設 施 的 資 深 管 理 階 層 密 切 合 作, 以 審 核 各 項 所 見 問 題, 並 擬 定 改 正 行 動 計 畫 (CAP) 以 導 正 違 規 行 為 每 隔 及 90 天,Apple 審 查 員 與 業 務 團 隊 會 主 動 監 控 補 救 進 度, 直 到 所 見 問 題 正 式 結 案 為 止 最 嚴 重 的 觸 犯 規 定 行 為, 均 列 為 重 大 違 規 情 事 這 些 情 事 包 括 未 足 齡 或 非 自 願 勞 工 偽 造 文 書 對 參 與 審 查 的 工 作 人 員 施 以 恐 嚇 或 報 復, 以 及 嚴 重 的 環 境 影 響 等 所 有 重 大 違 規 皆 會 直 接 向 上 通 報 至 Apple 與 供 應 商 的 資 深 管 理 階 層, 且 須 立 即 予 以 解 決 必 要 時, 我 們 會 向 當 地 有 關 單 位 提 報 這 些 違 規 任 何 出 現 重 大 違 規 的 供 應 商, 將 列 入 觀 察 名 單, 直 到 下 次 審 查 順 利 通 過 為 止 觀 察 期 間, 該 問 題 會 獲 得 密 切 監 控, 一 旦 我 們 認 定 該 供 應 商 並 未 致 力 改 進, 就 會 終 止 既 有 合 作 關 係 我 們 至 今 已 與 18 家 供 應 商 因 此 解 約 供 應 商 在 解 決 所 見 問 題 或 重 大 違 規 時, 如 需 CAP 範 圍 所 未 及 的 額 外 協 助, 或 遇 到 廠 辦 設 施 工 作 人 員 眾 多 問 題 範 圍 大 等 其 他 情 形,Apple 會 提 供 各 種 方 案 及 培 訓 課 程, 進 一 步 提 升 他 們 的 責 任 意 識 推 動, 並 建 立 長 期 的 解 決 方 案 Apple 會 在 下 列 領 域 就 供 應 商 合 規 表 現 進 行 審 查 :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道 德 規 範 與 管 理 制 度 我 們 會 就 整 體 性 的 合 規 措 施, 以 及 掌 管 這 些 措 施 的 供 應 商 管 理 制 度, 就 每 個 子 類 別 予 以 評 分 例 如, 是 否 存 在 著 視 性 的 聘 僱 措 施, 及 供 應 商 的 管 理 制 度 能 否 有 效 避 免 這 類 措 施 以 下 頁 面, 將 列 舉 我 們 所 發 現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實 質 性 或 普 遍 性 問 題, 以 及 我 們 如 何 協 助 供 應 商 進 行 補 救, 確 保 類 似 問 題 不 再 發 生 我 們 已 根 據 2014 年 起 生 效 的 供 應 商 責 任 標 準 強 化 本, 更 新 了 以 下 類 別 基 於 許 多 原 因, 採 取 逐 年 比 的 方 式 有 其 難 度 我 們 會 持 續 強 化 供 應 商 責 任 標 準, 深 入 審 查 供 應 鏈, 並 將 新 合 作 的 供 應 商 持 續 入 我 們 的 審 查 流 程 大 多 數 所 見 問 題, 來 自 Apple 首 度 審 查 的 供 應 商 與 供 應 商 合 作 所 取 得 的 進 展, 我 們 引 以 為 傲, 也 深 知 我 們 不 能 停 下 步 30

31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措 施 合 管 理 制 度 合 反 視 88% 82% 反 與 待 85% 82% 防 範 非 自 願 勞 工 85% 84% 防 範 未 足 齡 勞 工 95% 92% 保 護 未 成 年 工 作 人 員 79% 73% 工 時 * 92% * 薪 資 福 利 與 合 約 72% 70% 結 社 自 由 與 勞 資 談 判 96% 94% 機 制 88% 87% 保 護 實 習 學 生 67% 64% 合 81% 78% * 藉 由 追 蹤 供 應 鏈 中 超 過 110 萬 名 工 作 人 員 每 週 實 際 工 時, 來 量 我 們 的 流 程, 並 按 月 公 布 數 據 資 料 這 樣 的 努 力 反 映 在 成 果 上,2014 年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在 所 有 工 作 週 的 表 現, 合 規 比 例 平 均 值 達 92%, 每 週 平 均 工 時 低 於 49 小 時, 而 每 週 工 作 至 少 40 小 時 的 工 作 人 員, 每 週 平 均 工 時 為 55 小 時 詳 我 們 的 工 時 方 案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所 見 重 大 問 題 反 視 供 應 商 不 得 針 對 年 齡 群 性 別 狀 態 國 籍 政 向 種 教 性 取 向 性 別 認 同 工 會 成 員 或 其 他 任 何 經 國 家 法 律 保 護 的 地 位 等, 在 聘 僱 和 其 他 僱 用 措 施 中 對 任 何 工 作 人 員 有 所 視 除 相 關 法 律 或 法 規 規 定, 或 出 於 工 作 場 所 安 全 的 審 考 量, 供 應 商 不 得 要 求 進 行 懷 或 物 檢 測, 且 不 得 根 據 檢 測 結 果 產 生 不 當 視 經 查 根 據 懷 狀 態 而 有 所 視 的 廠 辦 設 施 :24 個 查 強 制, 要 進 行 測 作 為 任 用 決 的 設 施 :20 個 即 使 當 地 法 規 許 可, 我 們 仍 將 此 類 措 施 類 為 視 所 有 違 規 者 將 強 制 立 即 停 止 視 性 的 措 施, 並 實 施 反 視 管 理 程 序 供 應 商 必 須 為 適 合 的 員 工 進 行 額 外 培 訓 保 護 未 成 年 工 作 人 員 供 應 商 可 聘 用 高 於 法 定 最 低 就 業 年 齡 但 未 滿 18 歲 的 未 成 年 人 士, 讓 他 們 執 行 不 危 害 其 健 康 安 全 或 道 德 的 工 作 內 容, 並 符 合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ILO) 第 138 號 最 低 年 齡 公 約 規 定 供 應 商 不 得 要 求 未 成 年 工 作 人 員 加 班 工 作 或 值 班 31

32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經 查 有 未 成 年 工 作 人 員 違 規 加 班 工 作 或 值 班 的 廠 辦 設 施 :73 個 我 們 的 準 則 要 求 供 應 商 必 須 為 未 成 年 工 作 人 員 提 供 特 別 待 遇 違 反 準 則 的 廠 房 必 須 建 立 妥 善 的 管 理 程 序, 以 停 止 安 排 未 成 年 工 作 人 員 加 班 或 擔 任 班 工 作, 或 應 讓 未 成 年 工 作 人 員 轉 任 僅 有 正 常 班 表 的 職 務 此 外, 工 廠 也 必 須 就 未 成 年 工 作 人 員 的 工 時 規 定, 為 生 產 線 主 管 與 生 產 企 劃 人 員 提 供 培 訓 薪 資 與 福 利 供 應 商 須 依 據 法 定 薪 資, 補 償 工 作 人 員 的 加 班 時 數 供 應 商 應 就 薪 資 結 構 與 付 薪 週 期 等 事 項, 與 所 有 工 作 人 員 溝 通 供 應 商 須 準 時 給 付 足 額 薪 資, 且 不 得 以 扣 減 薪 資 為 懲 措 施 未 依 法 支 付 工 作 人 員 足 額 加 班 費 用 的 廠 辦 設 施 :105 個 當 中, 大 多 為 制 度 缺 所 導 致 難 以 追 蹤 假 日 加 班 等 複 雜 付 薪 週 期, 或 廠 辦 設 施 對 法 律 有 所 誤 解 等 相 關 事 例 此 項 發 現 中 的 所 有 違 規 廠 辦 設 施, 皆 為 工 作 人 員 重 新 給 付 加 班 薪 資, 總 金 額 近 85.3 萬 美 元 當 中, 有 三 分 之 一 導 因 於 假 日 加 班 薪 資 不 正 確 舉 例 而, 若 週 三 為 國 定 假 日, 班 工 作 人 員 於 週 二 間 6 點 開 始 上 班, 至 隔 日 清 2 點 下 班, 最 後 2 小 時 的 薪 資 可 按 當 地 法 律 要 求, 以 假 日 加 班 金 額 計, 而 非 平 日 班 加 班 金 額 其 他 的 中, 尚 包 括 廠 辦 設 施 套 用 誤 公 式 來 計 加 班 薪 資 廠 辦 設 施 許 工 作 人 員 以 加 班 時 數 換 取 補 休, 或 是 近 期 調 高 的 最 低 薪 資 未 被 正 確 入 加 班 計 公 式 等 相 關 事 例 薪 資 與 福 利 供 應 商 應 確 保 所 有 工 作 人 員 至 少 獲 得 法 定 最 低 薪 資 與 福 利 未 支 付 工 作 人 員 法 定 最 低 薪 資 的 廠 辦 設 施 :18 個 雖 然 未 支 付 法 定 最 低 薪 資 的 違 規 案 例 並 不 常 見, 我 們 仍 要 求 供 應 商 須 為 工 作 人 員 補 足 未 足 額 薪 資 審 查 發 現 當 中, 多 數 案 例 為 試 用 期 未 給 付 最 低 薪 資, 或 在 政 府 調 高 最 低 薪 資 的 當 月 未 正 確 調 整 應 付 金 額 重 新 給 付 未 足 額 基 本 薪 資 的 總 金 額 達 2.4 萬 美 元 薪 資 與 福 利 除 適 用 法 律 與 法 規 明 定 的 應 收 額 與 社 會 保 險 等 費 用 外, 供 應 商 不 得 扣 減 工 作 人 員 薪 資 32

33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未 提 供 足 額 社 會 保 險 的 廠 辦 設 施 :94 個 我 們 要 求 這 些 廠 辦 設 施 須 為 工 作 人 員 提 供 足 額 的 社 會 保 險, 並 定 期 檢 查 工 作 人 員 的 社 會 保 險 狀 況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重 大 違 規 防 範 未 足 齡 勞 工 供 應 商 應 僅 僱 用 年 滿 15 歲 或 法 定 最 低 受 僱 年 齡 的 工 作 人 員, 以 高 年 齡 規 定 為 準 供 應 商 得 依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ILO) 第 138 號 最 低 年 齡 公 約 第 6 條 規 定 的 教 育 受 益 原 則, 提 供 合 格 的 工 作 場 所 學 制 方 案, 或 符 合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ILO) 第 138 號 最 低 年 齡 公 約 第 7 條 規 定 的 輕 度 工 作 僱 用 未 足 齡 勞 工 的 廠 辦 設 施 :6 個 根 據 2014 年 審 查 結 果, 未 足 齡 勞 工 僅 佔 所 有 工 作 人 員 總 數 的 0.001% 然 而, 我 們 一 個 案 例 也 不 容 許 共 有 12 個 未 足 齡 勞 工 現 行 案 例 以 及 4 個 歷 史 案 例 ( 僱 用 時 未 足 齡, 但 於 審 查 期 間 已 滿 法 定 年 齡 ) Apple 規 定 的 補 救 措 施 包 括 供 應 商 將 未 足 齡 勞 工 送 返 學 校 資 助 其 教 育 費 用, 並 提 供 與 受 僱 時 相 同 的 薪 資 我 們 會 定 期 進 行 後 續 追 蹤, 確 保 這 些 年 輕 工 作 人 員 持 續 穩 定 就 學, 且 供 應 商 依 約 履 行 其 資 助 承 諾 詳 我 們 的 防 範 未 足 齡 勞 工 方 案 防 範 非 自 願 勞 工 與 人 口 供 應 商 直 接 或 透 過 第 三 方 仲 介 業 者 招 募 外 籍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時, 應 負 責 所 有 招 募 相 關 費 用 與 支 出 經 查 超 收 工 作 人 員 招 募 費 用 與 支 出 的 廠 辦 設 施 :15 個 廠 辦 設 施 經 查 透 過 其 人 事 單 位 或 第 三 方 仲 介 業 者 向 外 籍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超 收 招 募 費 用, 我 們 將 此 視 為 重 大 違 規 情 事 Apple 要 求 違 規 供 應 商 全 額 退 還 外 籍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相 關 費 用,2014 年 金 額 為 396 萬 美 元, 自 2008 年 至 今, 總 金 額 已 達 2096 萬 美 元 聘 僱 協 定 亦 已 同 時 實 施, 避 免 類 似 問 題 再 度 發 生 我 們 於 2014 年 進 行 了 70 次 抵 債 勞 工 的 重 點 調 查, 同 時 對 我 們 僱 用 外 籍 約 聘 工 作 人 員 的 前 200 個 廠 辦 設 施 進 行 全 面 審 查 33

34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健 康 與 安 全 措 施 合 管 理 制 度 合 職 業 健 康 安 全 與 危 害 預 防 70% 61% 緊 急 事 故 預 防 準 備 與 因 應 61% 52% 人 因 工 程 69% 66% 工 作 與 生 活 條 件 83% 79% 健 康 與 安 全 通 報 55% 42% 健 康 與 安 全 許 可 52% 44% 意 外 事 故 管 理 77% 73% 合 70% 63% 健 康 與 安 全 所 見 重 大 問 題 預 防 職 業 害 供 應 商 應 透 過 消 除 危 害 工 程 控 管 與 ( 或 ) 行 政 控 管 等 優 先 處 理 流 程, 以 資 識 別 評 估 並 控 管 職 業 健 康 與 安 全 危 害 供 應 商 應 為 工 作 人 員 提 供 與 其 職 務 相 關 經 適 當 維 護 的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及 如 何 正 確 使 用 的 說 明 機 安 全 防 護 措 施 不 足 ( 如 或 切 機 的 包 不 足 或 送 帶 防 護 不 足 ) 的 廠 辦 設 施 :129 個 廠 辦 設 施 內 即 使 僅 有 一 部 機 出 現 安 全 防 護 措 施 不 足, 也 會 列 為 一 項 經 查 廠 辦 設 施 機 安 全 防 護 措 施 不 足 的 補 救 流 程, 包 括 設 置 必 要 的 防 護 定 期 檢 查 與 修 訂 安 全 要 求 與 管 理 程 序 我 們 要 求 廠 辦 設 施 就 機 安 全 與 安 全 操 作 流 程, 為 操 作 人 員 與 工 程 人 員 進 行 培 訓 我 們 在 Apple 供 應 商 環 境 健 康 與 安 全 學 院 (Supplier Environment, Health and Safety Academy) 就 此 問 題 提 供 額 外 的 培 訓 課 程 詳 EHS Academy 預 防 職 業 害 供 應 商 應 透 過 消 除 危 害 工 程 控 管 與 ( 或 ) 行 政 控 管 等 優 先 處 理 流 程, 以 資 識 別 評 估 並 控 管 職 業 健 康 與 安 全 危 害 供 應 商 應 為 工 作 人 員 提 供 與 其 職 務 相 關 經 適 當 維 護 的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及 如 何 正 確 使 用 的 說 明 上 鎖 / 牌 (LOTO) 系 統 如 或 不 足 的 廠 辦 設 施 :118 個 在 LOTO 系 統 尚 未 成 為 工 廠 營 運 的 法 定 要 求 時,Apple 已 要 求 供 應 商 實 行 這 套 最 佳 措 施 LOTO 為 一 套 上 鎖 與 牌 控 制 系 統, 得 運 用 於 機 進 行 保 養 時, 避 免 人 員 意 外 啟 動 機 經 查 違 反 我 們 LOTO 政 策 的 所 有 廠 辦 設 施, 均 須 開 發 與 實 施 LOTO 管 理 與 檢 查 程 序, 並 為 適 合 的 員 工 進 行 培 訓 34

35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預 防 職 業 害 供 應 商 應 透 過 消 除 危 害 工 程 控 管 與 ( 或 ) 行 政 控 管 等 優 先 處 理 流 程, 以 資 識 別 評 估 並 控 管 職 業 健 康 與 安 全 危 害 供 應 商 應 為 工 作 人 員 提 供 與 其 職 務 相 關 經 適 當 維 護 的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及 如 何 正 確 使 用 的 說 明 未 針 對 化 學 危 害 物 使 用 或 不 正 確 使 用 如 面 或 口 等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PPE) 的 廠 辦 設 施 :102 個 Apple 要 求 廠 辦 設 施 進 行 工 作 危 害 分 評 估 所 需 的 PPE 類 型, 並 立 即 提 供 工 作 人 員 適 當 的 PPE 我 們 也 要 求 這 些 廠 辦 設 施 為 現 場 主 管 與 工 作 人 員 進 行 充 分 培 訓, 了 解 如 何 正 確 這 些 PPE, 並 要 現 場 主 管 負 起 責 任, 確 保 工 作 人 員 皆 能 正 確 使 用 PPE 除 了 補 救 流 程 外, 我 們 也 針 對 此 一, 在 Apple 供 應 商 EHS Academy 課 程 中 提 供 額 外 培 訓 詳 EHS Academy 預 防 職 業 害 供 應 商 應 透 過 消 除 危 害 工 程 控 管 與 ( 或 ) 行 政 控 管 等 優 先 處 理 流 程, 以 資 識 別 評 估 並 控 管 職 業 健 康 與 安 全 危 害 供 應 商 應 為 工 作 人 員 提 供 與 其 職 務 相 關 經 適 當 維 護 的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及 如 何 正 確 使 用 的 說 明 缺 乏 核 准 許 可 檢 驗 報 告, 或 是 建 物 或 廠 辦 設 施 結 構 安 全 認 證 的 廠 辦 設 施 :158 個 我 們, 許 多 違 規 案 例 為 當 地 法 規 流 程 延 誤 所 致 在 這 些 案 例 中, 作 為 審 查 補 救 措 施 的 一 部 分, 我 們 需 要 輔 助 文 件, 說 明 供 應 商 現 正 等 取 得 核 准 或 認 證 缺 乏 適 當 的 管 制 核 准, 未 必 意 指 存 在 著 危 害, 或 工 作 人 員 面 臨 立 即 的 危 險, 原 因 往 往 出 自 政 府 的 基 層 督 導 及 相 關 請 程 序 尚 未 順 利 完 成 緊 急 事 故 預 防 準 備 與 因 應 供 應 商 應 辨 識 並 評 估 潛 在 的 緊 急 狀 況 針 對 各 種 狀 況, 供 應 商 應 擬 定 並 實 施 緊 急 計 畫 與 應 變 流 程, 將 其 對 生 環 境 與 財 產 的 害 降 至 最 低 出 現 至 少 一 處 未 保 持 暢 通 的 緊 急 出 口 樓 生 通 道 或 道 的 廠 辦 設 施 :143 個 緊 急 出 口 遭 鎖 上 的 廠 辦 設 施 :76 個 廠 辦 設 施 即 使 僅 有 一 門 未 保 持 暢 通, 也 會 列 為 一 項, 導 致 有 此 違 規 情 事 的 廠 辦 設 施 為 數 眾 多 所 有 廠 辦 設 施 均 須 保 持 出 口 暢 通, 或 補 設 所 缺 乏 的 出 口 標 示 緊 急 照 明 與 疏 散 路 線 進 行 實 際 改 善 以 確 保 出 口 暢 通 並 建 立 管 理 這 類 風 險 的 系 統 35

36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緊 急 事 故 預 防 準 備 與 因 應 供 應 商 應 辨 識 並 評 估 潛 在 的 緊 急 狀 況 針 對 各 種 狀 況, 供 應 商 應 擬 定 並 實 施 緊 急 計 畫 與 應 變 流 程, 將 其 對 生 環 境 與 財 產 的 害 降 至 最 低 緊 急 事 故 因 應 演 習 不 足 ( 如 標 準 消 防 演 習, 以 及 專 門 性 緊 急 因 應 措 施, 如 化 學 物 質 溢 漏 演 習 ) 的 廠 辦 設 施 :275 個 雖 然 此 標 準 往 往 比 當 地 法 律 更 為 嚴 格,Apple 仍 要 求 廠 辦 設 施 每 半 年 須 在 生 產 與 一 區 域, 為 不 同 班 表 的 工 作 人 員 實 施 消 防 疏 散 演 習 廠 辦 設 施 必 須 擬 定 全 面 疏 散 演 習 的 年 度 計 畫, 且 實 施 率 應 足 以 符 合 要 求, 例 如 應 確 保 所 有 工 作 人 員 ( 包 括 班 工 作 人 員 ) 都 確 實 參 與 演 習 為 緊 急 事 故 做 好 準 備, 持 續 成 為 優 先 要 務, 因 此 我 們 有 一 套 持 續 進 行 的 方 案, 協 助 供 應 商 更 妥 善 地 做 好 緊 急 事 故 準 備 與 廳 供 應 商 應 提 供 工 作 人 員 淨 的 設 施 飲 用 水 符 合 衛 生 的 物 準 備 區 與 存 放 設 施 供 應 商 或 第 三 方 仲 介 商 所 提 供 的 工 作 人 員, 應 確 保 其 清 潔 及 安 全, 並 擁 有 足 夠 的 安 全 生 出 口 充 足 的 氣 供 應 及 通 風 合 理 的 個 人 空 間, 以 及 合 理 的 出 入 規 定 內 缺 乏 適 當 或 運 作 正 常 的 感 應 的 廠 辦 設 施 :123 個 也 許 當 地 法 律 並 未 要 求 內 須 安 裝 感 應, 但 Apple 的 供 應 商 責 任 標 準 卻 有 此 項 規 定 這 項 審 查 發 現, 多 出 由 法 律 並 未 明 文 規 定, 導 致 新 建 並 未 設 置 感 應 我 們 已 要 求 所 有 違 規 的 廠 辦 設 施 於 內 一 律 安 裝 感 應 環 境 影 響 措 施 合 管 理 制 度 合 有 害 物 質 管 理 與 管 制 72% 65% 廢 水 管 理 73% 67% 雨 水 管 理 67% 57% 氣 體 排 放 管 理 71% 65% 態 廢 棄 物 管 理 85% 77% 環 境 許 可 65% 60% 預 防 污 染 及 資 源 減 量 94% 92% 廠 界 噪 音 管 理 88% 83% 合 76% 69% 36

37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環 境 影 響 所 見 重 大 問 題 有 害 物 質 管 理 與 管 制 供 應 商 應 實 施 有 系 統 的 方 式, 以 資 辨 識 管 理 降 低, 並 以 負 責 任 的 方 式 處 置 或 回 收 有 害 物 質 供 應 商 為 Apple 製 造 或 提 供 給 Apple 的 所 有 項, 均 應 遵 守 Apple 的 管 制 物 質 規 範 供 應 商 應 實 施 有 系 統 的 方 式, 以 資 辨 識 管 理 降 低, 並 以 負 責 任 的 方 式 處 置 或 回 收 非 有 害 廢 棄 物 經 查 使 用 管 制 物 質 的 廠 辦 設 施 :11 個 所 有 經 查 違 反 管 制 物 質 政 策 的 廠 辦 設 施, 均 須 排 除 製 程 中 的 管 制 物 質, 並 尋 找 可 接 受 的 替 代 品 這 些 廠 區 均 非 最 終 組 裝 廠 我 們 已 於 2014 年 在 最 終 組 裝 廠 開 始 進 行 廣 泛 的 化 學 品 督 核 作 業, 並 會 持 續 將 我 們 的 化 學 品 管 理 方 案, 擴 展 至 供 應 鏈 內 的 其 他 廠 辦 設 施 有 害 物 質 管 理 與 管 制 供 應 商 應 實 施 有 系 統 的 方 式, 以 資 辨 識 管 理 降 低, 並 以 負 責 任 的 方 式 處 置 或 回 收 有 害 物 質 供 應 商 為 Apple 製 造 或 提 供 給 Apple 的 所 有 項, 均 應 遵 守 Apple 的 管 制 物 質 規 範 供 應 商 應 實 施 有 系 統 的 方 式, 以 資 辨 識 管 理 降 低, 並 以 負 責 任 的 方 式 處 置 或 回 收 非 有 害 廢 棄 物 經 查 未 將 有 害 物 質 雙 重 密 的 廠 辦 設 施 :83 個 有 害 物 質 雙 重 密 不 足, 或 是 將 有 害 化 學 物 儲 物 區 設 置 於 不 符 規 定 樓 板 的 廠 辦 設 施 :71 個 此 項 的 補 救 審 查, 包 括 根 據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責 任 標 準 來 實 施 密 程 序 廠 辦 設 施 必 須 評 估 處 理 儲 與 運 有 害 物 質 等 區 域 的 環 境 風 險 我 們 要 求 廠 辦 設 施 適 當 裝 配 現 有 的 容 或 增 加 雙 重 密 容, 以 避 免 外 漏 或 溢 出 情 形, 針 對 雙 重 密 容 予 以 調 整 的 定 期 維 護, 並 進 行 廠 區 檢 查 以 確 保 設 備 正 常 運 作 氣 體 排 放 管 理 供 應 商 應 辨 識 管 理 降 低 並 以 負 責 任 的 方 式, 控 制 因 其 營 運 所 產 生 對 環 境 造 成 危 害 的 氣 體 排 放 供 應 商 應 對 其 氣 體 排 放 控 制 系 統 的 表 現 進 行 定 期 監 測 完 全 或 部 分 缺 少 氣 體 排 放 處 理 監 測 的 廠 辦 設 施 :134 個 廠 辦 設 施 均 須 任 用 合 格 承 包 商 來 監 測 氣 體 排 放, 並 在 發 現 任 何 未 達 標 準 的 排 放 情 形 時 採 取 改 正 措 施 對 於 發 生 此 類 違 規 的 工 廠, 其 他 補 救 措 施 包 括 升 級 氣 體 排 放 處 理 設 施, 或 視 需 要 進 行 營 運 流 程 調 整 37

38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環 境 許 可 與 報 告 供 應 商 應 取 得 更 新 與 遵 守 現 行 所 有 必 要 規 定 的 環 境 使 用 許 可 供 應 商 應 遵 守 這 些 適 用 許 可 與 法 規 的 報 告 規 定 缺 少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EIA) 報 告 的 廠 辦 設 施 :34 個 缺 少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EIA) 報 告 核 准 的 廠 辦 設 施 :48 個 廠 辦 設 施 須 為 所 有 的 新 工 程 擴 建 和 裝 修 項 目 取 得 環 境 使 用 許 可 針 對 目 前 未 獲 使 用 許 可 的 營 運 項 目, 廠 辦 設 施 須 透 過 領 有 執 照 的 承 包 商 準 備 EIA 報 告, 來 取 得 完 整 的 環 境 使 用 許 可, 然 後 向 當 地 的 環 境 保 護 請 工 程 及 ( 或 ) 營 運 的 核 准 由 於 取 得 使 用 許 可 需 要 一 段 時 間, 廠 辦 設 施 必 須 提 出 完 整 的 時 間 表 並 定 期 報 告 進 度, 否 則 應 向 Apple 提 出 延 期 環 境 重 大 違 規 環 境 許 可 與 報 告 供 應 商 應 取 得 更 新 與 遵 守 現 行 所 有 必 要 規 定 的 環 境 使 用 許 可 供 應 商 應 遵 守 這 些 適 用 許 可 與 法 規 的 報 告 規 定 經 查 一 再 出 現 完 全 或 部 分 缺 少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核 准 (EIA 核 准 ) 違 規 情 事 的 廠 辦 設 施 :3 個 廠 辦 設 施 均 須 聘 僱 已 獲 認 證 的 協 力 廠 商, 為 新 設 立 的 生 產 區 域 製 作 EIA 報 告 其 中 包 括 環 境 影 響 分 與 廢 水 處 理 方 式 建 議, 以 達 到 法 定 的 環 境 要 求 完 成 EIA 報 告 後, 廠 辦 設 施 均 須 將 經 過 更 新 的 EIA 重 新 提 交 至 當 地 的 環 境 保 護, 進 行 審 查 與 核 准 取 得 EIA 核 准 前, 廠 辦 設 施 不 得 在 這 些 新 設 立 的 區 域 進 行 生 產 作 業, 並 且 我 們 要 求 在 EIA 審 查 期 間, 必 須 將 生 產 作 業 移 至 經 核 准 的 廠 區 進 行 氣 體 排 放 管 理 供 應 商 應 辨 識 管 理 降 低 並 以 負 責 任 的 方 式, 控 制 因 其 營 運 所 產 生 對 環 境 造 成 危 害 的 氣 體 排 放 供 應 商 應 為 其 氣 體 排 放 控 制 系 統 的 表 現, 進 行 定 期 監 測 排 放 未 經 處 理 廢 氣 的 廠 辦 設 施 :5 個 違 規 廠 區 導 致 廢 氣 產 生 的 生 產 線 予 以 強 制 停 工 安 裝 廢 氣 處 理 設 備 以 過 濾 排 放 的 氣 體, 並 落 實 氣 體 監 測 協 定 以 確 保 排 放 已 符 合 法 規 要 求 38

39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廢 水 及 雨 水 排 放 管 理 供 應 商 應 遵 循 適 用 法 律 及 法 規 所 明 定, 排 放 工 廠 營 運 所 產 生 的 廢 水 之 前, 須 進 行 監 測 控 制 及 處 理 未 經 處 理, 直 接 將 廢 水 排 放 至 雨 水 排 水 道 或 市 區 污 水 道 的 廠 辦 設 施 :7 個 經 查 有 此 違 規 情 事 的 廠 辦 設 施, 所 有 導 致 污 染 產 生 的 流 程 均 時 停 工 這 些 廠 辦 設 施 皆 已 實 施 廢 水 收 集 與 處 理 措 施, 包 括 安 裝 廢 水 管 線 系 統 道 德 規 範 措 施 合 管 理 制 度 合 企 業 誠 信 93% 90% 資 訊 公 開 97% 96% 檢 舉 者 保 護 與 名 89% 87%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95% 92% 合 93% 91% 道 德 規 範 重 大 違 規 資 訊 公 開 供 應 商 應 依 照 相 關 法 律 規 定 及 業 界 例, 正 確 記 錄 與 公 開 各 種 業 務 活 動 公 司 結 構 財 務 狀 況 及 營 運 績 效 等 資 訊 提 供 偽 造 的 出 薪 資 或 工 時 記 錄 的 廠 辦 設 施 :15 個 Apple 立 即 將 違 規 的 廠 辦 設 施 列 入 觀 察 名 單 我 們 要 求 提 供 真 實 記 錄, 以 順 利 完 成 審 查 審 核 管 理 制 度, 以 評 估 道 德 政 策 與 通 報 策 略 同 意 審 查 與 評 估 就 供 應 商 對 Apple 項 或 服 務 的 提 供, 參 Apple 的 利 益 或 Apple 產 品 採 用 這 些 項 或 服 務 的 程 度, 供 應 商 必 須 許 可 Apple 和 ( 或 ) 由 Apple 指 定 的 第 三 方 人 員, 定 期 評 量 其 廠 辦 設 施 及 運 作 狀 況, 範 圍 擴 及 供 應 商 本 身 分 包 商 和 次 級 供 應 商 管 理 階 層 絕 向 審 查 小 組 公 開 所 需 文 件 與 記 錄, 並 在 審 查 期 間 鎖 歷 史 記 錄 的 廠 辦 設 施 :1 個 39

40 責 任 承 擔 工 作 人 員 教 育 與 發 展 勞 工 權 益 與 人 權 健 康 與 安 全 環 境 影 響 審 查 結 果 該 廠 辦 設 施 必 須 由 第 三 方 專 家 與 Apple 審 查 員 於 現 場 進 行 獨 立 審 查 向 資 深 管 理 階 層 通 報 並 經 過 討 論 後, 供 應 商 已 提 供 所 有 必 要 的 所 需 資 訊, 以 順 利 完 成 審 查 我 們 已 將 該 供 應 商 列 入 觀 察 名 單 管 理 制 度 管 理 制 度 合 承 諾 79% 管 理 當 責 與 責 任 60% 管 理 制 度 100% 文 件 與 記 錄 85% 訓 練 與 溝 通 79% 工 作 人 員 意 見 反 映 及 參 與 92% 改 正 行 動 流 程 79% 合 75% 進 一 資 如 需 有 關 Apple 供 應 商 責 任 方 案 的 進 一 步 資 訊, 請 造 訪 Apple Inc. 保 留 一 切 權 利 Apple 與 Apple 標 是 Apple Inc. 在 美 國 及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註 冊 的 商 標 此 處 提 及 的 其 他 產 品 和 公 司 名 稱 可 能 為 其 所 屬 公 司 的 商 標 2015 年 1 月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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