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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前 言 项 目 背 景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环 评 过 程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技 术 导 则 和 有 关 文 件 委 托 书 相 关 文 件 及 技 术 资 料 评 价 目 的 和 评 价 原 则 评 价 目 的 评 价 原 则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识 别 环 境 因 子 筛 选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与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和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方 法 和 工 作 程 序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项 目 工 程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等 建 设 规 模 及 产 品 方 案 厂 址 选 择 项 目 区 现 状 及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I

2 2.4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劳 动 定 员 操 作 时 数 投 资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一 期 工 程 内 容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三 辅 助 生 产 及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二 三 期 工 程 内 容 环 保 工 程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实 施 进 度 计 划 工 程 分 析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用 量 及 动 力 消 耗 生 产 工 艺 生 猪 进 场 屠 宰 工 艺 流 程 猪 白 条 分 割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副 产 品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项 目 运 营 其 他 工 艺 简 述 主 要 运 营 设 备 关 心 平 衡 供 汽 平 衡 物 料 平 衡 水 量 平 衡 项 目 用 水 情 况 分 析 项 目 水 量 平 衡 主 要 污 染 源 分 析 废 水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项 目 拟 采 取 污 水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运 营 期 非 正 常 生 产 情 况 下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废 水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废 气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达 标 排 放 和 工 艺 可 行 性 分 析 废 水 废 气 II

3 3.7.3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项 目 施 工 期 工 程 分 析 施 工 期 回 顾 性 评 价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厂 址 周 围 环 境 简 况 自 然 环 境 地 理 位 置 及 交 通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地 震 地 质 构 造 地 层 结 构 地 震 气 候 水 文 水 系 地 表 水 文 地 下 水 植 被 土 壤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行 政 区 划 和 人 口 社 会 经 济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概 况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 评 价 区 域 内 污 染 源 现 状 调 查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方 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方 法 及 评 价 结 果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方 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方 法 及 结 论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方 案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III

4 5.5.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价 现 状 评 价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植 被 现 状 动 物 现 状 环 境 影 响 及 预 测 评 价 建 设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项 目 土 石 方 平 衡 分 析 运 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预 测 时 段 预 测 范 围 预 测 方 案 及 预 测 模 型 预 测 评 价 标 准 预 测 参 数 预 测 结 果 入 河 排 污 口 设 置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排 水 机 制 循 环 水 机 制 分 析 项 目 取 水 对 区 域 水 资 源 影 响 分 析 地 面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运 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废 气 污 染 源 预 测 范 围 和 敏 感 点 评 价 因 子 预 测 内 容 预 测 模 式 选 择 评 价 标 准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估 算 正 常 工 况 下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估 算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无 组 织 异 味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项 目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备 用 发 电 机 燃 油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小 结 IV

5 6.4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方 式 病 死 猪 处 置 方 式 分 析 污 泥 粪 便 胃 肠 容 物 处 置 方 式 分 析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预 测 因 子 使 用 标 准 预 测 范 围 预 测 点 和 预 测 内 容 噪 声 源 强 分 析 及 周 边 关 心 点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及 方 法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厂 区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及 其 补 给 径 流 排 泄 条 件 分 析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分 析 运 营 后 污 水 下 渗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植 被 和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景 观 的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影 响 治 理 措 施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清 洁 生 产 概 述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选 取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分 析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先 进 性 产 品 及 工 艺 技 术 有 价 物 质 回 收 与 综 合 利 用 物 耗 与 水 耗 污 染 物 排 放 企 业 管 理 存 在 问 题 员 工 素 质 问 题 结 论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与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重 点 V

6 8.1.1 评 价 目 的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与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工 作 范 围 风 险 识 别 识 别 的 原 则 与 重 点 主 要 风 险 物 质 的 理 化 性 质 和 危 险 特 性 生 产 过 程 潜 在 危 险 性 识 别 风 险 事 故 源 项 分 析 历 史 事 故 回 顾 及 分 析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风 险 事 故 后 果 风 险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风 险 值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减 缓 及 应 急 措 施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总 平 面 布 置 和 建 筑 设 计 安 全 措 施 工 艺 设 备 安 全 措 施 防 火 灾 爆 炸 消 防 安 全 措 施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液 氨 运 输 储 存 及 生 产 过 程 中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与 措 施 强 化 管 理 及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风 险 事 故 三 级 防 控 措 施 分 析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计 划 区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预 案 分 级 响 应 条 件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报 警 通 讯 联 络 方 式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人 员 紧 急 撤 离 疏 散 事 故 终 止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VI

7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泄 漏 事 故 的 应 急 对 策 小 结 公 众 参 与 与 调 查 及 结 果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内 容 和 方 法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对 象 调 查 规 模 和 统 计 结 果 分 析 调 查 规 模 调 查 结 果 公 众 参 与 周 边 居 民 调 查 情 况 公 众 参 与 团 体 调 查 情 况 问 卷 的 评 价 公 众 关 心 问 题 的 解 决 措 施 结 论 及 建 议 厂 址 选 择 环 境 可 行 性 分 析 规 划 符 合 性 富 民 县 发 展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与 昆 明 市 推 进 新 型 工 业 化 工 业 强 市 重 点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符 合 性 分 析 与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符 合 性 分 析 与 普 渡 河 流 域 ( 昆 明 部 分 ) 水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 相 符 性 分 析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项 目 区 总 体 布 局 合 理 性 分 析 结 论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项 目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简 述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社 会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对 策 与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与 对 策 设 计 提 出 VII

8 废 气 治 理 废 水 治 理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置 和 综 合 利 用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环 评 要 求 施 工 期 对 策 运 营 期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运 营 期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运 营 期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运 营 期 固 废 治 理 措 施 地 下 水 影 响 治 理 措 施 生 态 影 响 治 理 措 施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运 营 期 其 他 防 治 措 施 建 议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及 对 策 一 览 表 项 目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来 源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要 求 环 境 管 理 规 划 与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目 的 和 意 义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及 职 责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职 责 建 设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建 议 机 构 设 置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资 料 审 核 和 上 报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目 的 监 理 范 围 环 境 监 理 内 容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VIII

9 14.2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总 量 控 制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厂 址 分 析 与 公 众 参 与 厂 址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总 结 论 IX

10 附 件 附 件 1: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委 托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承 担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委 托 书, ; 附 件 2: 富 民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文 件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富 发 改 企 业 备 案 [2015]0003 号 ), ; 附 件 3: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入 园 项 目 选 址 联 席 会 会 议 纪 要 第 1 期 )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2015 年 入 园 项 目 选 址 第 一 次 联 席 会 会 议 纪 要, ; 附 件 4: 富 民 县 农 业 局 文 件 关 于 请 求 批 准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办 理 永 定 街 道 ( 乡 镇 级 )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屠 宰 许 可 证 的 请 示 ( 富 农 请 [2015]62 号 ), ; 附 件 5: 富 民 县 人 民 政 府 颁 发 的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证 ( 云 昆 屠 准 字 号 ), ; 附 件 6: 富 民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富 环 罚 字 [2015]09 号 ), ; 附 件 7: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入 园 企 业 项 目 建 设 规 划 条 件 书 ( 富 工 规 条 ), ; 附 件 8: 富 民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文 件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采 用 标 准 的 函 的 复 函 ( 富 环 保 函 [2015]20 号 ), ; 附 件 9: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文 件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富 水 [2016]3 号 ), ; 附 件 10: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文 件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用 水 的 批 复 ( 富 水 复 [2013]23 号 ), ; 附 件 11: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文 件 关 于 对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设 计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富 水 复 [2016]1 号 ), X

11 ; 附 件 12: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云 环 函 [2016]10 号 ), ; 附 件 13: 有 机 肥 处 置 协 议, ; 附 件 14: 病 猪 尸 体 委 托 处 置 服 务 协 议 书, ; 附 件 15: 废 渣 石 清 运 合 同 及 废 石 供 应 合 同 ; 附 件 16: 云 南 导 视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环 境 评 估 工 作 的 厂 址 与 居 民 点 直 线 距 离 测 量 工 程 技 术 总 结 报 告,2016.3; 附 件 17: 大 气 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资 料,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监 测 报 告 ( 华 环 监 字 [2015]126 号 ), ; 附 件 18: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备 案 ; 附 件 19: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抽 样 表 ; 附 件 20: 全 文 本 公 示 截 图 ; 附 件 21: 会 议 纪 要 附 件 22: 修 改 对 照 表 附 件 2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审 批 登 记 表 XI

12 附 图 附 图 1: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 附 图 2: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图 ; 附 图 3: 建 设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卫 星 示 意 图 ; 附 图 4: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 附 图 5: 生 产 车 间 一 平 面 布 置 图 ; 附 图 6: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系 图 ; 附 图 7: 建 设 项 目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布 置 图 ; 附 图 8: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图 附 图 9: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图 附 图 10: 污 水 处 理 站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图 附 图 1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图 附 图 12: 项 目 所 在 工 业 园 区 的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图 XII

13 前 言 1 项 目 背 景 随 着 我 国 猪 肉 消 费 逐 年 稳 定 增 长, 现 有 规 模 的 猪 肉 加 工 厂 已 不 能 满 足 日 益 增 长 的 消 费 需 求 从 调 查 数 据 可 知,2013 年 年 末 昆 明 市 常 住 人 口 为 万 人,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率 5.59%, 随 着 城 市 人 口 的 不 断 膨 胀, 猪 肉 消 费 亦 会 逐 年 增 长, 如 此 庞 大 的 人 口 需 要 数 个 猪 肉 加 工 企 业 每 年 保 障 猪 肉 的 供 应 量 项 目 的 建 设 扩 大 了 产 能, 能 够 提 供 更 丰 富 的 产 品 类 型, 为 城 市 的 猪 肉 供 应 提 供 更 强 有 力 的 保 障 此 外, 随 着 现 代 畜 牧 业 进 程 的 不 断 推 进 和 市 场 竞 争 机 制 的 规 范 化, 以 及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人 们 的 消 费 需 求 逐 渐 由 数 量 型 向 质 量 型 转 变, 更 加 注 重 食 品 的 安 全 和 保 健 作 用, 社 会 对 畜 禽 产 品 安 全 无 害 绿 色 的 要 求 也 越 来 越 显 得 迫 切 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和 标 准 化 养 殖 生 产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质 量 安 全 是 目 的, 标 准 化 养 殖 生 产 是 达 到 目 的 的 方 法 和 手 段, 实 现 质 量 安 全 必 须 通 过 标 准 化 生 产 来 实 现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始 建 于 2000 年, 公 司 已 是 省 市 区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云 南 省 农 业 产 业 化 50 强 企 业 公 司 现 为 沃 尔 玛 云 南 鲜 猪 肉 供 给 总 代 理, 同 时 还 向 家 乐 福 好 又 多 等 超 市 以 及 各 大 专 院 校 供 给 鲜 猪 肉, 分 割 肉 销 往 上 海 广 州 深 圳 等 地, 公 司 每 年 还 承 担 着 2000 吨 的 国 家 储 备 肉 任 务, 是 昆 明 市 放 心 肉 保 供 厂 家, 国 家 级 储 备 肉 加 工 厂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迎 合 市 场 的 需 求, 带 动 富 民 县 养 猪 业 的 发 展, 保 障 昆 明 市 无 公 害 肉 食 品 的 供 应, 实 现 以 云 南 为 中 心 辐 射 周 边 国 家 的 宏 伟 目 标, 公 司 决 定 投 资 万 元 在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新 建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该 项 目 的 建 成 可 带 动 富 民 县 3 万 户 农 民 的 养 殖 业 发 展, 可 为 富 民 县 年 出 栏 20 万 头 生 猪 起 到 保 价 性 作 用, 为 昆 明 市 紧 缺 的 无 公 害 肉 食 品 得 以 保 障 供 应, 为 产 品 走 出 国 门 提 供 平 台 经 2015 年 1 月 27 日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2015 年 入 园 项 目 选 址 第 一 次 联 席 会 研 究, 原 则 同 意 项 目 选 址 于 台 湾 食 品 加 工 园 (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 ( 附 件 3) 2015 年 2 月 4 日 项 目 获 得 了 富 民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1

14 ( 富 发 改 企 业 备 案 [2015]0003 号 )( 附 件 2) 2015 年 11 月 17 日 项 目 获 得 了 富 民 县 农 业 局 文 件 关 于 请 求 批 准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办 理 永 定 街 道 ( 乡 镇 级 )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屠 宰 许 可 证 的 请 示, 拟 同 意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办 理 永 定 街 道 ( 乡 镇 级 )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屠 宰 许 可 证 ( 附 件 4) 2016 年 3 月 30 日 项 目 获 得 了 富 民 县 人 民 政 府 颁 发 的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证 ( 云 昆 屠 准 字 号 )( 附 件 5) 2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新 建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位 于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项 目 场 地 位 于 半 山 腰, 北 侧 和 东 侧 被 山 地 包 围 西 侧 紧 邻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待 规 划 地 块, 南 侧 紧 邻 东 散 公 路 本 项 目 总 用 地 面 积 71243m 2 ( 亩 ), 总 投 资 万 元 项 目 为 统 一 征 地 统 一 规 划, 分 三 期 进 行 建 设, 规 划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计 容 建 筑 面 积 m 2 其 中 一 期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生 产 车 间 一 ( 由 待 宰 区 域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分 割 车 间 冷 库 及 制 冷 机 房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等 主 要 功 能 区 构 成 ) 生 产 车 间 三 ( 为 预 留 厂 房, 初 步 定 位 该 栋 厂 房 作 为 肉 食 品 深 加 工 生 产 车 间, 由 于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未 明 确, 厂 房 建 成 后 暂 时 闲 置, 本 次 环 评 不 对 其 功 能 进 行 评 价,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 锅 炉 房 工 具 配 件 仓 库 配 电 房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货 运 给 水 排 水 等 辅 助 生 产 及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一 期 工 程 建 成 后, 年 生 产 加 工 8 万 吨 肉 食 品, 约 年 屠 宰 生 猪 100 万 头, 全 部 屠 宰 加 工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完 成, 主 要 产 品 为 猪 白 条 分 割 肉 猪 骨 肉 以 及 由 红 白 内 脏 头 蹄 尾 等 组 成 的 副 产 品 二 期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生 产 车 间 二 生 产 车 间 四 生 产 车 间 五 ; 三 期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生 产 车 间 六 生 产 车 间 七 二 三 期 的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为 生 产 车 间 的 建 设, 该 五 栋 生 产 车 间 均 定 位 为 肉 食 品 深 加 工 生 产 车 间, 由 于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尚 不 明 确,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将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针 对 二 三 期 的 房 屋 建 设 进 行 评 价 项 目 已 于 2015 年 7 月 下 旬 开 始 进 场 施 工, 目 前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已 基 本 建 设 完 2

15 毕, 已 开 始 进 行 场 地 的 清 洁 以 及 设 备 的 调 试 工 作 二 三 期 工 程 暂 时 未 动 工, 具 体 施 工 计 划 未 确 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第 十 九 条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第 九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第 二 十 五 条 的 规 定, 项 目 没 有 取 得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前 擅 自 进 行 了 建 设 富 民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 已 对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了 行 政 处 罚, 建 设 单 位 已 按 处 理 决 定 上 缴 了 罚 款 3 环 评 过 程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云 南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以 及 结 合 本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本 项 目 为 统 一 征 地 统 一 规 划, 分 三 期 进 行 建 设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针 对 三 期 所 有 土 建 施 工 期 及 一 期 工 程 屠 宰 加 工 生 产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评 价 一 期 工 程 生 产 车 间 三 及 二 三 期 工 程 由 于 无 法 明 确 运 营 期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将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2015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应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为 此,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对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接 受 委 托 后, 我 单 位 迅 速 组 成 工 作 小 组, 收 集 并 研 究 了 国 家 及 云 南 省 对 生 猪 屠 宰 有 关 政 策 及 相 关 法 律 文 件, 并 进 行 了 项 目 初 步 资 料 收 集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并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及 运 营 具 体 特 点, 确 定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地 表 植 被 的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废 水 地 面 扬 尘 噪 声 等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 运 营 期 主 要 是 锅 炉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确 定 了 本 项 目 各 单 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等 级, 依 据 相 关 要 求, 明 确 本 项 目 调 查 与 评 价 范 围 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 赴 项 目 现 场 进 行 了 实 地 踏 勘 及 现 场 公 示, 获 取 了 有 关 现 场 资 料 以 及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社 会 经 济 现 状 资 料 ; 依 据 现 场 踏 勘 及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编 制 了 项 目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方 案, 并 于 2015 年 5 月 委 托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了 大 气 地 表 水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于 2015 年 11 月 -12 月 对 项 目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后 又 于 2016 年 1 月 7 日 赴 现 场 进 行 二 次 现 场 公 示 在 以 上 工 作 基 础 上, 按 照 导 则 及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编 制 完 成 了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2016 年 2 月 17 日 由 3

16 昆 明 市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主 持 召 开 该 项 目 技 术 评 审 会, 并 通 过 技 术 评 审 会 后 按 会 议 纪 要 意 见, 环 评 单 位 又 进 行 了 现 场 踏 勘, 核 实 项 目 情 况, 重 新 对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调 研 考 察, 补 充 完 善 项 目 及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资 料, 按 会 议 纪 要 意 见 修 改 完 成 了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由 建 设 方 上 报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审 查 批 准 后, 作 为 项 目 建 设 及 营 运 期 进 行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依 据 4 主 要 结 论 根 据 所 收 集 资 料, 依 据 相 关 评 价 技 术 方 法, 对 项 目 施 工 运 营 期 所 产 生 的 各 项 污 染 物 进 行 核 算 根 据 核 算 结 果 及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对 项 目 建 设 及 运 营 后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评 价, 并 得 出 如 下 结 论 : 本 项 目 位 于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项 目 场 地 位 于 半 山 腰, 北 侧 和 东 侧 被 山 地 包 围 西 侧 紧 邻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待 规 划 地 块, 南 侧 紧 邻 东 散 公 路 以 项 目 地 位 为 中 心 半 径 200m 范 围 内 区 域 主 要 为 工 业 用 地 和 山 地,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相 对 较 少 本 项 目 属 轻 工 新 建 项 目, 使 用 生 产 工 艺 成 熟 可 靠, 项 目 运 营 后 主 要 关 注 环 境 问 题 为 锅 炉 废 气 外 排 废 水 以 及 各 生 产 设 备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噪 声 这 些 污 染 源 经 过 一 定 的 环 保 设 施 治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污 染 物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的 运 营 不 会 降 低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项 目 所 产 生 污 染 物 的 处 置 符 合 达 标 排 放 原 则, 项 目 性 质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选 址 符 合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农 民 增 收 社 会 和 谐 有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注 重 资 源 和 能 源 的 循 环 使 用 及 综 合 利 用, 采 用 节 能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较 少 的 清 洁 生 产 设 备, 有 一 定 的 示 范 作 用 本 项 目 必 须 执 行 国 家 规 定 三 同 时 的 原 则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只 要 认 真 落 实 设 计 和 本 评 价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在 项 目 建 设 和 营 运 过 程 中, 强 化 环 保 意 识, 严 格 进 行 环 保 管 理, 保 证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做 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同 时, 培 训 专 职 的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这 样,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以 做 到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三 者 的 和 谐 统 一 协 调 发 展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评 价,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4

17 1 总 则 1.1 编 制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全 国 性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5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9 月 1 日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6 月 1 日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防 治 法 2016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7 年 3 月 1 日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主 席 令 第 三 十 一 号 ) (2013 年 修 正 本 )2005 年 4 月 1 日 施 行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 年 10 月 1 日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54 号, 2012 年 2 月 29 日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1 年 3 月 1 日 ; (11)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国 发 (2005) 39 号,2005 年 12 月 3 日 ; (1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1998 年 11 月 29 日 ; (1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2015 年 6 月 1 日 施 行 ; (14)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订 ),2013 年 2 月 16 日 ; (15)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水 利 部 建 设 部 等 关 于 加 强 工 业 节 水 工 作 的 意 见,2000 年 10 月 25 日 ; (16) 危 险 化 学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344 号,2002 年 1 月 26; (17)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环 境 保 5

18 护 部, 环 发 [2012]77 号,2005 年 12 月 15 日 ; (18)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2]98 号,2012 年 8 月 7 日 ; (1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2006 年 3 月 18 日 ; (20)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令 第 139 号 )2005 年 6 月 1 日 ; (2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规 定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5 号 ) 2009 年 1 月 16 日 ; (22) 国 务 院 第 七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1988 年 6 月 10 日 发 布 施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河 道 保 护 条 例 ; (23) 关 于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环 发 [1999]107 号 )1999 年 04 月 21 日 ; (24)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管 理 的 意 见 ( 环 办 号 ) 环 保 部 办 公 厅 ; (2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 环 办 号 ) 环 境 保 护 部 (26) 生 猪 屠 宰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第 525 号 令,2008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7) 生 猪 屠 宰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令 2008 年 第 13 号,2008 年 8 月 1 日 起 实 施 ; (28) 农 副 食 品 加 工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第 1 部 分 : 屠 宰 及 肉 类 加 工 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2012 年 8 月 1 日 实 施 地 方 性 法 律 法 规 (1) 云 南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级 审 批 规 定 ( 云 政 发 (2010)120 号 )2010 年 8 月 5 日 ; (2)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目 录 (2013 年 本 ) 的 通 知 ( 云 环 发 号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3) 云 南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 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05 号 ) 2002 年 1 月 1 日 ; (4) 云 南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年 ) ; 6

19 (5) 云 南 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 复 审 )2005 年 10 月 12 日 ; (6)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1992 年 11 月 25 日 ; (7) 昆 明 市 河 道 管 理 条 例 ( 昆 明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公 告 第 27 号 )2010 年 5 月 ; (8)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一 湖 两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若 干 规 定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29 号 公 告 )2008 年 10 月 12 日 起 施 行 ; (9) 云 南 省 节 约 用 水 条 例 2013 年 1 月 1 日 实 施 ; (10) 昆 明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昆 明 市 政 府 第 72 号 令 )2007 年 4 月 ; (11)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昆 明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2011]88 号 )2011 年 7 月 4 日 ; (12)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昆 明 市 建 设 工 地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2011]89 号 )2011 年 7 月 4 日 ; (13)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筑 现 场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文 [2008]43 号 )2008 年 7 月 17 日 ; (14) 昆 明 市 城 市 限 期 禁 止 现 场 搅 拌 砂 浆 的 实 施 意 见 ( 昆 建 通 [2012]366 号 ); (15) 昆 明 市 城 市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58 号 ) 2005 年 10 月 ; (16) 昆 明 市 高 污 染 燃 料 禁 燃 区 管 理 规 定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81 号 ); (17)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规 程 ( 试 行 ) ( 云 环 发 号 ) 云 南 省 环 保 厅 (18) 关 于 推 行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加 强 猪 肉 市 场 管 理 的 通 知, 昆 政 发 [1996]29 号 ; 技 术 导 则 和 有 关 文 件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7

20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8)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9)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技 术 规 范 HJ/T ; (10) 商 务 部 生 猪 屠 宰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要 求 SB/T ; (11)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 ; (12) 猪 屠 宰 与 分 割 车 间 设 计 规 范 GB ; (13) 屠 宰 与 肉 类 加 工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 ; (14) 生 猪 屠 宰 操 作 规 程 GB/T ; 委 托 书 相 关 文 件 及 技 术 资 料 (1)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委 托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承 担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委 托 书,2015.4; (2)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3) 富 民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文 件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富 发 改 企 业 备 案 [2015]0003 号 ), ; (4)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入 园 项 目 选 址 联 席 会 会 议 纪 要 第 1 期 )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2015 年 入 园 项 目 选 址 第 一 次 联 席 会 会 议 纪 要, ; (5) 富 民 县 农 业 局 文 件 关 于 请 求 批 准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办 理 永 定 街 道 ( 乡 镇 级 )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屠 宰 许 可 证 的 请 示 ( 富 农 请 [2015]62 号 ), ; (6) 富 民 县 人 民 政 府 颁 发 的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证 ( 云 昆 屠 准 字 号 ), ; (7) 富 民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富 环 罚 字 [2015]09 号 ), ; 8

21 (8)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入 园 企 业 项 目 建 设 规 划 条 件 书 ( 富 工 规 条 ), ; (9) 武 汉 艾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食 品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 (10)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文 件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富 水 [2016]3 号 ), ; (11)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文 件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用 水 的 批 复 ( 富 水 复 [2013]23 号 ), ; (12) 云 南 今 禹 生 态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书, ; (13)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文 件 关 于 对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设 计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富 水 复 [2016]1 号 ), ; (14) 云 南 有 色 三 0 六 勘 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 (15)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和 设 施 综 合 分 析 报 告, ; (16) 病 猪 尸 体 委 托 处 置 服 务 协 议 书, ; (17) 有 机 肥 处 置 协 议, ; (18) 废 渣 石 清 运 合 同 及 废 石 供 应 合 同 ; (19) 大 气 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资 料,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监 测 报 告 ( 华 环 监 字 [2015]126 号 ), ; (20) 云 南 大 学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21)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云 环 函 [2016]10 号 ), ; (22) 云 南 导 视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环 境 评 估 工 作 的 厂 址 与 居 民 点 直 线 距 离 测 量 工 程 技 术 总 结 报 告, 9

22 2016.3; (23)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关 于 项 目 的 其 他 技 术 资 料 1.2 评 价 目 的 和 评 价 原 则 评 价 目 的 依 据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加 工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及 项 目 的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并 结 合 屠 宰 行 业 的 污 染 特 点 及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特 征, 在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对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及 建 成 后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程 度 及 范 围 进 行 分 析 ; 对 拟 采 用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从 经 济 可 行 技 术 可 靠 等 方 面 进 行 论 证 ; 提 出 尽 可 能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及 建 议 ; 论 证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作 出 明 确 的 结 论 为 上 级 部 门 决 策 设 计 部 门 设 计 及 企 业 的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评 价 原 则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特 征 建 设 性 质 及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特 点, 评 价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新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应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产 业 政 策 (2)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应 符 合 富 民 县 总 体 规 划 及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3)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本 项 目 在 规 划 建 设 中, 必 须 把 环 境 保 护 清 洁 生 产 的 环 境 概 念 引 入 到 设 计 理 念 中, 通 过 采 取 一 系 列 的 节 能 措 施, 减 少 能 源 的 消 耗, 从 而 更 好 的 保 护 环 境 (4) 达 标 排 放 项 目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应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排 放 标 准 (5) 符 合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项 目 应 符 合 地 方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6) 不 改 变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10

23 项 目 对 当 地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能 导 致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的 降 低 (7) 风 险 防 范 项 目 运 营 期 生 产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采 取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控 制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8) 公 众 参 与 项 目 的 建 设 必 须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规 定 充 分 与 当 地 社 会 团 体 居 民 进 行 协 商, 取 得 当 地 政 府 与 居 民 的 支 持 1.3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识 别 本 工 程 属 污 染 型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主 要 影 响 在 运 行 期, 根 据 屠 宰 行 业 生 产 工 艺 的 排 污 特 点, 不 利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运 行 期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废 渣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 施 工 期 的 工 程 开 挖 机 械 作 业 运 输 等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废 水 固 废 垃 圾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有 利 的 影 响 主 要 有 : 运 行 期 项 目 对 所 在 区 域 的 社 会 经 济 及 当 地 农 民 收 入 产 生 的 影 响, 以 及 项 目 运 营 后 对 周 边 及 昆 明 地 区 肉 制 品 市 场 的 正 面 影 响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见 表 表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表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开 挖 机 废 水 废 因 子 生 产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废 气 噪 声 项 目 运 行 械 作 业 等 渣 噪 声 地 表 水 / / 大 气 环 境 / / 声 环 境 / / / 社 会 经 济 / / 土 地 利 用 / / / 农 业 经 济 / / / 生 活 水 平 / / / 人 群 健 康 / 注 : 有 利 影 响 不 利 影 响 既 有 有 利 影 响 又 有 不 利 影 响 / 无 影 响 或 影 响 甚 微 拟 建 项 目 对 环 境 影 响 性 质 分 析 见 表

24 表 环 境 影 响 性 质 分 析 一 览 表 影 响 性 质 短 期 长 期 可 逆 不 可 逆 直 接 间 接 局 部 大 范 围 环 境 因 素 影 响 影 响 影 响 影 响 影 响 影 响 影 响 影 响 大 气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环 境 因 子 筛 选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属 于 轻 工 行 业, 为 污 染 类 项 目 根 据 屠 宰 业 生 产 工 艺 的 排 污 特 点, 建 设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是 : 废 水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其 次 是 锅 炉 废 气 污 染 物 噪 声 固 体 废 弃 物 以 及 异 味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运 营 期 项 目 在 运 行 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 (1) 废 气 : 主 要 为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蒸 汽 锅 炉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烟 气 以 及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运 营 所 散 发 的 异 味 项 目 锅 炉 所 使 用 的 燃 料 为 天 然 气 和 轻 质 柴 油, 锅 炉 废 气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成 分 为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在 对 已 屠 宰 生 猪 内 脏 清 理 肠 容 物 清 洁 活 猪 待 宰 等 生 产 环 节 会 有 异 味 产 生, 污 水 处 理 站 运 行 过 程 中 也 会 散 发 出 恶 臭, 其 主 要 污 染 成 分 为 H 2S,NH 3 (2) 废 水 : 主 要 为 屠 宰 废 水 生 猪 待 宰 区 清 洁 废 水 锅 炉 排 水 冷 却 循 环 系 统 分 水 和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等,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CODcr BOD 5 SS NH 3-N TP 动 物 油 等 (3) 固 体 废 弃 物 : 主 要 为 猪 粪 病 猪 尸 体 胃 肠 容 物 猪 血 肉 屑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脱 水 污 泥 (4) 噪 声 : 主 要 是 生 猪 嚎 叫 声 供 水 水 泵 锅 炉 房 鼓 风 机 引 风 机 屠 宰 车 间 运 输 设 备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设 备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根 据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和 周 围 的 情 况, 本 评 价 对 项 目 评 价 因 子 的 筛 选 结 果 见 表

25 表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结 果 序 号 评 价 项 目 评 价 因 子 1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评 价 TSP PM10 SO2 NO2 H2S NH3 2 预 测 评 价 PM10 SO2 NO2 H2S NH3 PH COD BOD5 SS TP 粪 大 肠 杆 菌 数 溶 解 氧 氨 氮 石 油 类 3 现 状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TN LAS 4 预 测 评 价 COD BOD5 氨 氮 5 现 状 评 价 厂 界 噪 声 关 心 点 噪 声 6 声 环 境 预 测 评 价 厂 界 噪 声 关 心 点 噪 声 7 环 境 风 险 液 氨 泄 漏 风 险 8 固 体 废 弃 物 猪 粪 病 猪 尸 体 胃 肠 容 物 肉 屑 生 活 垃 圾 污 泥 等 9 生 态 环 境 土 地 利 用 植 被 水 土 流 失 10 社 会 经 济 生 活 收 入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与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本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现 状 及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类 别 见 表 表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序 号 环 境 要 素 区 域 及 范 围 功 能 区 类 别 1 环 境 空 气 项 目 所 在 地 及 周 围 区 域 二 类 2 地 表 水 大 营 小 河 螳 螂 川 IV 类 3 环 境 噪 声 项 目 所 在 地 及 周 围 区 域 3 类 和 4a 类 4 地 下 水 项 目 区 所 在 地 下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III 类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所 采 用 的 标 准 已 得 到 富 民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确 认 ( 详 见 附 件 8)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选 址 于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属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二 类 区,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13

26 特 征 污 染 因 子 NH 3 H 2S 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参 照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有 害 物 质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限 值, 具 体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 摘 录 )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限 定 标 准 值 1 小 时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年 平 均 依 据 及 单 位 1 TSP PM PM SO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μg/nm 3 5 NO NOx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小 时 浓 度 日 平 均 7 H2S NH3 0.2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mg/m 3 项 目 位 于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纳 污 地 表 水 体 为 大 营 小 河, 大 营 小 河 最 终 汇 入 螳 螂 川, 根 据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螳 螂 川 ( 富 民 大 桥 - 普 渡 河 桥 ) 水 质 功 能 类 别 为 IV 类 水 质, 作 为 工 业 用 水 大 营 小 河 ( 在 五 华 区 沙 朗 乡 又 称 沙 朗 河 ) 从 沙 朗 河 取 水 点 至 入 螳 螂 川 口 功 能 为 工 业 用 水 农 业 用 水, 类 别 为 IV 类 水 质 因 此, 螳 螂 川 ( 富 民 大 桥 - 普 渡 河 桥 ) 水 质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V 类 标 准, 大 营 小 河 执 行 IV 类 标 准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值 单 位 :mg/l(ph 除 外 ) 指 标 项 目 水 质 类 别 标 准 值 IV 类 ph 值 ( 无 量 纲 ) 6~9 溶 解 氧 3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10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30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BOD5) 6 氨 氮 (NH3-N)

27 总 磷 ( 以 P 计 ) 0.3 总 氮 ( 湖 库, 以 N 计 ) 1.5 石 油 类 0.5 粪 大 肠 菌 群 ( 个 /L) (3)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如 表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l 项 目 类 别 PH 总 硬 度 ( 以 CaCO3 计 )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总 大 肠 菌 群 细 菌 总 个 数 Ⅲ 类 标 准 个 /L 100 个 /rnl (4)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选 址 于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项 目 南 侧 厂 界 紧 邻 东 散 公 路 根 据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工 业 用 地 区 域 为 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东 散 公 路 为 4 类 声 功 能 区, 分 别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和 4a 类 标 准,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db(a) 类 别 适 用 区 域 昼 间 夜 间 3 类 区 项 目 地 块 的 其 他 区 域 a 类 区 项 目 地 块 位 于 东 散 公 路 一 侧 35m 范 围 内 区 域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mg/m 3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值 颗 粒 物 1.0 项 目 运 营 后 所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锅 炉 废 气 和 项 目 待 宰 间 屠 宰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的 H 2S NH 3 和 臭 气 锅 炉 废 气 项 目 拟 设 置 2 台 锅 炉 ( 一 用 一 备 ), 其 中 1 台 4t/h 的 燃 油 燃 气 两 用 锅 炉 为 15

28 常 用 锅 炉,1 台 2t/h 燃 油 锅 炉 为 备 用 锅 炉, 为 全 厂 供 热 拟 建 锅 炉 房 总 供 热 能 力 为 4t/h, 共 设 置 一 座 烟 囱 锅 炉 烟 气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规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表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锅 炉 类 别 烟 尘 (mg/m 3 ) SO2 (mg/m 3 ) NOX (mg/m 3 ) 烟 气 黑 度 ( 林 格 曼 黑 度, 级 ) 排 放 标 准 锅 炉 燃 油 锅 炉 燃 气 燃 油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不 低 于 8 米 项 目 待 宰 间 屠 宰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的 H 2S NH 3 和 臭 气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界 H 2S NH 3 和 臭 气 浓 度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的 二 级 新 建 标 准, 其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表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单 位 二 级 新 建 臭 气 浓 度 ( 无 量 纲 ) 20 H2S 0.06 mg/m 3 NH3 1.5 (2)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为 生 猪 屠 宰 加 工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应 执 行 肉 类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相 关 排 放 标 准, 但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一 湖 两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若 干 规 定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2008 年 第 29 号 公 告 ), 本 项 目 位 于 一 湖 两 江 流 域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由 于 项 目 所 在 工 业 园 区 尚 未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厂,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无 法 全 部 自 我 消 纳, 需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后 直 接 外 排, 外 排 废 水 水 质 应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应 执 行 两 个 标 准 中 最 严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值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见 表

29 序 号 1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废 水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单 位 :mg/l 污 染 物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MPN/L 标 准 值 GB GB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ph 6~9 3 COD BOD SS 氨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石 油 类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色 度 ( 稀 释 倍 数 ) 对 比 两 个 标 准 中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值, 最 终 确 定 本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水 质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了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文 件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富 水 [2016]3 号 ),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同 意 项 目 运 营 期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达 标 并 回 用 后, 多 余 水 量 汇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排 污 口 与 园 区 共 用 项 目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将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后 部 分 回 用 于 项 目 区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地 面 清 洁 绿 化 等, 项 目 回 用 中 水 执 行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GB/T )( 绿 化 道 路 清 扫 ) 标 准 具 体 水 质 指 标 见 表 : 表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GB/T ) 序 号 项 目 绿 化 道 路 清 扫 本 项 目 执 行 1 PH 值 6.0~ ~9.0 2 色 度 ( 度 ) 嗅 无 不 快 感 觉 无 不 快 感 觉 4 浊 度 /NTU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BOD5(mg/L) SS / / / 17

30 8 总 磷 ( 以 P 计 ) / / / 7 氨 氮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mg/l) 溶 解 氧 / (mg/l) 总 余 氯 / (mg/l) 接 触 30min 后 1.0, 管 网 末 端 0.2 接 触 30min 后 1.0, 管 网 末 端 总 大 肠 菌 群 / ( 个 /L) 3 3 (3)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现 场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昼 间 单 位 :db(a) 夜 间 运 营 后, 由 于 项 目 南 侧 厂 界 位 于 东 散 公 路 一 侧 35m 范 围 内, 因 此 南 侧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4 类 标 准, 其 余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3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类 别 适 合 区 域 昼 间 时 段 夜 间 3 类 东 北 西 侧 厂 界 类 南 侧 厂 界 (4) 固 体 废 物 控 制 标 准 项 目 生 产 所 产 生 的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存 放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弃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 GB ); 病 死 猪 属 危 险 废 物, 其 暂 存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1.5 评 价 等 级 和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等 级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厂 区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锅 炉 废 气, 目 前 项 目 所 在 地 锅 炉 不 具 18

31 备 燃 气 条 件, 本 项 目 锅 炉 燃 料 同 时 考 虑 轻 质 柴 油 天 然 气 两 种 燃 料 锅 炉 废 气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有 烟 尘 SO 2 NO X 等,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规 定 评 价 等 级 计 算 方 法, 需 计 算 各 污 染 物 占 标 率 P i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计 算 公 式 为 : P i C C i Oi 100% 式 中 : P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C i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 3 ; C o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mg/m 3 ( 取 GB 中 1 小 时 平 均 取 样 时 间 的 二 级 标 准 的 浓 度 限 值, 没 有 小 时 浓 度 的 取 日 均 值 的 3 倍 值 ) 按 照 HJ 导 则 要 求,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按 照 表 要 求 进 行 表 大 气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Pmax 80%, 且 D10% 5km 其 他 Pmax<10% 或 D10%<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项 目 运 营 后 共 设 置 2 台 锅 炉 ( 一 用 一 备 ), 其 中 1 台 4t/h 的 燃 油 燃 气 两 用 锅 炉 为 常 用 锅 炉,1 台 2t/h 燃 油 锅 炉 为 备 用 锅 炉, 两 台 锅 炉 烟 气 由 锅 炉 房 烟 囱 统 一 排 放 使 用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环 境 质 量 模 拟 重 点 实 验 室 提 供 的 SCREEN3 模 型 程 序 进 行 估 算,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对 项 目 运 营 后 锅 炉 排 放 烟 尘 SO 2 及 NO X 分 别 进 行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各 污 染 物 占 标 率 计 算 结 果 表 烟 尘 SO2 NOx 污 染 源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P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P (mg/m 3 ) Pmax(%) (mg/m 3 ) (%) (mg/m 3 ) (%) 燃 油 锅 炉 燃 气 锅 炉 从 表 中 可 看 出 项 目 锅 炉 废 气 污 染 物 最 大 占 标 率 Pmax 为 9.64%<10%, 因 此 19

32 D 10% 不 存 在 根 据 计 算 结 果, 及 表 分 级 判 据,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重 点 分 析 评 价 (2)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项 目 建 成 后, 产 生 的 主 要 废 水 为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经 项 目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部 分 回 用 于 项 目 区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地 面 清 洁 绿 化 等 用 水, 部 分 直 接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最 终 汇 入 螳 螂 川 大 营 小 河 属 小 型 河 流,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IV 类 1 污 水 排 放 量 项 目 建 成 后 废 水 最 大 外 排 量 为 m 3 /d 2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建 设 项 目 所 排 污 水 主 要 为 屠 宰 废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 CODcr BOD 5 氨 氮 总 磷 SS 动 植 物 油 等, 污 水 只 含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类 型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所 列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级 判 据 的 规 定,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重 点 分 析 评 价 地 下 水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为 屠 宰 新 建 项 目, 年 屠 宰 100 万 头 生 猪,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类 别 为 Ⅲ 类 经 调 查, 项 目 建 设 区 不 属 于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准 保 护 区, 不 属 于 国 家 或 地 方 政 府 设 定 的 与 地 下 水 环 境 相 关 的 其 它 保 护 区, 但 项 目 周 边 有 一 处 取 水 口 ( 长 梨 园 龙 潭 泉 点 ), 位 于 富 民 县 永 定 镇 东 元 村 委 会 东 元 村 内, 距 离 项 目 建 设 地 约 700m 该 水 源 点 目 前 主 要 用 水 户 为 : 东 元 小 学 师 生 东 元 村 居 民 及 农 业 灌 溉 用 水 本 项 目 位 于 龙 潭 泉 点 的 补 给 径 流 区, 属 于 地 下 水 环 境 较 敏 感 区, 因 此,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3) 声 环 境 根 据 本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项 目 所 处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GB3096 规 定 的 3 类 地 区, 20

33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T ),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评 价 (4) 固 体 废 物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比 较 多, 但 根 据 设 计, 所 有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都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或 综 合 利 用, 不 向 环 境 直 接 排 放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进 行 重 点 分 析 (5) 生 态 环 境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拟 建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7.12hm 2 ( 亩 ), 拟 建 厂 址 范 围 内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为 采 矿 用 地, 不 涉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无 国 家 珍 稀 频 危 保 护 植 物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和 云 南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省 级 保 护 动 物 不 存 在 敏 感 生 态 问 题, 无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因 素, 且 项 目 所 在 地 位 于 工 业 园 区 内, 属 于 一 般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不 设 等 级, 做 一 般 性 分 析 (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项 目 具 有 环 境 风 险 的 物 质 主 要 是 制 冷 系 统 冷 媒 液 氨 日 常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氨 属 低 毒 易 燃 物 质, 其 单 元 的 临 界 量 是 10t, 系 统 正 常 运 营 时 液 氨 储 罐 实 际 储 存 量 约 6 吨, 管 道 系 统 和 低 压 循 环 桶 内 循 环 液 氨 量 为 2.6t,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总 液 氨 量 为 8.6t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安 监 管 协 调 字 [2004]56 号 ), 锅 炉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标 准 为 额 定 蒸 汽 压 力 >2.5MPa 且 额 定 蒸 发 量 10t/h, 本 项 目 单 台 蒸 汽 锅 炉 最 大 产 汽 量 为 4t/h 压 力 1.25Mpa, 故 本 项 目 蒸 汽 锅 炉 为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本 评 价 确 定 环 境 风 险 等 级 为 二 级 对 于 其 他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中 没 有 专 门 规 定 评 价 等 级 的 环 境 因 子 的 影 响, 如 社 会 经 济 公 众 参 与 等, 均 为 一 般 性 分 析, 不 设 等 级 评 价 重 点 本 项 目 属 于 污 染 性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重 点 确 实 为 项 目 运 营 期, 施 工 期 影 响 仅 进 行 一 般 性 分 析 项 目 运 营 后, 从 各 污 染 因 素 控 制 措 施 分 析,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评 价 重 点 为 项 目 21

34 选 址 环 境 可 行 性 分 析 项 目 废 水 及 废 气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其 中 : 生 产 废 水 的 排 放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主 要 是 对 接 纳 水 体 大 营 小 河 的 影 响 分 析 预 测 及 评 价 ; 废 气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分 析 预 测 及 评 价 ; 运 营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分 析 预 测 及 评 价 ; 对 非 正 常 排 放 进 行 预 测 和 评 价, 主 要 为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时 生 产 废 水 直 接 外 排 时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 此 外, 对 固 体 废 弃 物 环 境 风 险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等 作 专 题 性 分 析 评 价 评 价 时 段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时 段 划 分 为 两 个 时 段, 分 别 为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根 据 各 个 时 期 的 污 染 特 点 及 污 染 程 度,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的 重 点 为 运 营 期 1.6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并 依 据 厂 址 所 在 地 的 地 质 水 文 气 象 资 料 和 厂 区 周 围 关 心 点 的 环 境 状 况 以 及 项 目 的 规 模 性 质 环 境 影 响 及 排 污 特 点, 将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分 为 以 下 几 个 区 域 : (1)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当 地 气 象 特 征 及 厂 址 周 围 环 境 特 点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的 相 关 规 定, 评 价 范 围 以 锅 炉 烟 囱 排 气 口 为 圆 心, 半 径 为 2.5km 的 圆 形 区 域 详 见 附 图 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图 (2)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地 表 水 : 项 目 纳 污 河 流 为 大 营 小 河, 本 评 价 的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4000m, 总 长 约 4500m (3)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以 项 目 区 所 在 地 下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作 为 评 价 对 象 22

35 (4)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厂 界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为 厂 界 外 1m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为 厂 界 外 200m (5) 固 体 废 弃 物 评 价 范 围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评 价 范 围 包 括 其 收 集 贮 存 及 处 理 三 个 过 程, 因 此 评 价 范 围 为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产 生 源 堆 放 地 及 处 理 方 式 涉 及 的 范 围 (6)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7.12hm 2 的 项 目 区 范 围 内 (7)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风 险 评 价 二 级 评 价 范 围 半 径 不 低 于 3km,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以 厂 区 的 液 氨 储 罐 为 中 心, 半 径 为 3km 的 圆 形 范 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环 境 空 气 :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为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点 及 保 护 单 位, 详 见 表 1.6-1, 按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保 护 (2) 地 表 水 : 本 项 目 位 于 大 营 小 河 汇 水 范 围 内, 项 目 纳 污 地 表 水 体 为 大 营 小 河, 属 螳 螂 川 一 级 支 流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及 现 场 踏 勘, 大 营 小 河 评 价 范 围 内 未 见 饮 用 水 取 水 点, 目 前 主 要 为 周 边 农 田 灌 溉 用 水 及 工 业 用 水 根 据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按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IV 类 标 准 进 行 保 护 螳 螂 川 ( 富 民 大 桥 - 普 渡 河 桥 ) 水 质 功 能 类 别 为 IV 类 水 质, 作 为 工 业 用 水, 因 此, 螳 螂 川 ( 富 民 大 桥 - 普 渡 河 桥 ) 按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V 类 标 准 进 行 保 护 (3) 地 下 水 :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及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周 边 有 一 处 取 水 口 ( 长 梨 园 龙 潭 泉 点 ), 位 于 富 民 县 永 定 镇 东 元 村 委 会 东 元 村 内, 距 离 项 目 建 设 地 约 700m 该 取 水 口 为 龙 潭 出 露 地 表 水, 该 出 水 点 的 地 下 水 类 型 属 孔 隙 水 和 裂 隙 水 混 合 型, 富 水 块 段 类 型 为 Ⅶ40 该 水 源 点 为 地 下 水 涌 动 至 地 面 出 水 点, 以 地 表 径 流 方 式 23

36 排 泄 该 水 源 点 目 前 主 要 用 水 户 为 : 东 元 小 学 师 生 东 元 村 居 民 及 农 业 灌 溉 用 水 其 他 项 目 周 边 村 庄 均 已 有 市 政 供 水 作 为 用 水 水 源 长 梨 园 龙 潭 泉 点 按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标 准 进 行 保 护 (4) 声 环 境 : 项 目 场 地 位 于 半 山 腰, 北 侧 和 东 侧 被 山 地 包 围 西 侧 紧 邻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待 规 划 地 块, 南 侧 紧 邻 东 散 公 路, 项 目 周 边 主 要 以 工 业 用 地 和 山 地 为 主 项 目 厂 界 外 200m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和 学 校 等 保 护 目 标, 离 项 目 厂 界 最 近 的 居 民 点 为 东 元 村 距 离 m( 详 见 附 图 3), 按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进 行 保 护 表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关 心 点 基 本 情 况 方 位 居 民 点 与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居 民 点 与 生 产 车 间 一 的 屠 宰 车 间 最 近 距 离 (m) 环 境 要 素 执 行 标 准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东 元 村 150 户,545 人 西 南 红 石 岩 28 户,115 人 北 赵 家 村 88 户,334 人 西 李 家 村 55 户,227 人 西 张 家 村 25 户,88 人 西 南 东 元 村 委 会 东 元 小 学 昆 明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共 有 师 生 500 人 共 有 师 生 1000 人 西 南 西 南 沙 锅 村 339 户,1215 人 西 南 陈 家 村 69 户,250 人 西 南 居 民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茨 坝 塘 19 户,60 人 西 南 大 村 22 户,80 人 南 明 熙 苑 娱 乐 度 假 区 南 完 家 小 村 189 户,669 人 南 三 村 村 委 三 村 村 172 户,667 人 东 南 会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大 营 小 河 / 南 935m 螳 螂 川 ( 富 民 大 桥 - 普 渡 河 / 西 北 5.91km 地 表 水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Ⅳ 类 标 准 24

37 桥 )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长 梨 园 龙 潭 泉 点 / 西 南 700m 地 下 水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厂 界 外 200m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和 学 校 等 保 护 目 标 居 住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动 植 物 土 地 等 / 项 目 所 在 地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现 有 的 植 被 动 植 物 土 地 等 不 受 项 目 的 建 设 而 引 起 严 重 破 坏 项 目 具 有 环 境 风 险 的 物 质 主 要 是 制 冷 系 统 冷 媒 液 氨 日 常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氨 属 低 毒 易 燃 物 质, 其 单 元 的 临 界 量 是 10t, 系 统 正 常 运 营 时 液 氨 储 罐 实 际 储 存 量 约 6 吨, 管 道 系 统 和 低 压 循 环 桶 内 循 环 液 氨 量 为 2.6t;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总 液 氨 量 为 8.6t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以 厂 内 液 氨 储 罐 为 中 心, 半 径 3km 的 圆 形 区 域, 区 域 内 的 主 要 风 险 敏 感 点 如 下 表 环 境 风 险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与 液 氨 储 罐 方 位 与 液 氨 储 罐 距 离 (m) 关 心 点 基 本 情 况 东 元 村 西 南 户,545 人 红 石 岩 北 户,115 人 赵 家 村 西 户,334 人 李 家 村 西 户,227 人 张 家 村 西 南 户,88 人 东 元 村 委 会 东 元 小 学 西 南 1090 共 有 师 生 500 人 昆 明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西 南 共 有 师 生 1000 人 沙 锅 村 西 南 户,1215 人 陈 家 村 西 南 户,250 人 茨 坝 塘 西 南 户,60 人 大 村 南 户,80 人 明 熙 苑 南 1710 娱 乐 度 假 区 完 家 小 村 南 户,669 人 三 村 村 委 会 三 村 村 东 南 户,667 人 25

38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与 液 氨 储 罐 方 位 与 液 氨 储 罐 距 离 (m) 关 心 点 基 本 情 况 瓦 窑 村 委 会 瓦 窑 东 南 户,167 人 1.7 评 价 方 法 和 工 作 程 序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作 指 导, 通 过 部 分 监 测 收 集 资 料 咨 询 类 比 公 众 参 与 分 析 整 理 等 方 法, 对 项 目 进 行 定 量 定 性 的 分 折, 作 出 评 价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工 作 程 序 大 致 分 为 三 个 阶 段, 第 一 阶 段 为 准 备 阶 段, 接 受 任 务 委 托 后, 研 究 各 种 设 计 文 件 和 环 保 法 规, 进 行 环 境 现 状 初 步 调 查 和 初 步 的 工 程 分 析, 并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原 则 的 要 求, 对 场 址 是 否 满 足 规 划 要 求 进 行 分 析 ; 同 时 根 据 项 目 区 附 近 的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特 点,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和 筛 选, 确 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等 级 范 围 和 重 点 ; 第 二 阶 段 为 正 式 工 作 阶 段, 进 行 环 境 现 状 详 查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工 程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和 评 价 ; 第 三 阶 段 为 报 告 书 编 写 阶 段, 制 定 环 境 影 响 减 免 措 施 监 测 计 划 投 资 估 算 及 管 理 规 划, 得 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并 在 以 上 基 础 上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详 见 图

3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1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等 2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第 一 阶 段 1 研 究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和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2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1 明 确 评 价 重 点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录 2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标 准 第 二 阶 段 有 重 大 变 化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监 测 与 评 价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各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专 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第 三 阶 段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图 27

40 2 项 目 工 程 概 况 2.1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等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 项 目 总 投 资 :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 拟 建 项 目 总 占 地 71243m 2 ( 亩 ) 2.2 建 设 规 模 及 产 品 方 案 (1) 建 设 规 模 : 项 目 建 成 后 年 生 产 加 工 8 万 吨 肉 食 品, 约 年 屠 宰 生 猪 100 万 头, 被 屠 宰 生 猪 按 110kg/ 头 计 主 要 产 品 为 猪 白 条 分 割 肉 猪 骨 肉 以 及 由 红 白 内 脏 头 蹄 尾 等 组 成 的 副 产 品 表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质 量 标 准 年 产 量 (t) 1 猪 白 条 分 割 肉 GB 猪 骨 肉 副 产 品 ( 红 白 内 脏 头 蹄 尾 等 ) (2) 服 务 对 象 : 主 要 供 应 昆 明 市 及 周 边 地 区 (3)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 项 目 主 要 产 品 猪 分 割 肉 质 量 执 行 猪 肉 卫 生 标 准 (GB ) 相 关 要 求 2.3 厂 址 选 择 项 目 区 现 状 及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1) 厂 址 选 择 拟 建 项 目 选 址 于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位 于 富 民 县 28

41 县 城 以 东, 昆 禄 公 路 和 武 昆 高 速 以 北, 距 离 富 民 县 城 中 心 5 公 里, 距 离 昆 明 主 城 区 16 公 里, 项 目 具 体 位 于 富 民 东 元 食 品 加 工 园 区 内 东 散 公 路 旁, 东 散 公 路 连 接 昆 禄 公 路, 距 离 武 昆 高 速 匝 道 较 近, 项 目 所 处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交 通 十 分 便 利 厂 址 地 块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东 经 , 北 纬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见 附 图 1 (2) 项 目 区 现 状 占 地 类 型 及 周 边 情 况 1 项 目 区 现 状 本 项 目 已 于 2015 年 7 月 下 旬 开 始 进 场 施 工, 目 前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已 基 本 建 设 完 毕, 已 开 始 进 行 场 地 的 清 洁 以 及 设 备 的 调 试 工 作 二 三 期 工 程 暂 时 未 动 工, 具 体 施 工 计 划 未 确 定 根 据 地 形 变 化, 项 目 采 用 分 台 建 设 的 形 式, 分 为 4 个 平 台 经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区 东 侧 已 由 工 业 园 区 建 起 高 约 1-15m 的 浆 砌 石 挡 墙, 项 目 区 整 体 地 势 高 于 东 散 公 路 超 过 10m 项 目 区 施 工 现 状 情 况 如 下 图 : 项 目 区 场 地 施 工 时 现 状 现 有 给 水 设 施 现 有 给 水 管 网 污 水 处 理 站 29

42 南 面 浆 砌 石 挡 墙 西 面 岩 石 挡 墙 南 面 浆 砌 石 挡 墙 西 面 已 建 挡 墙 进 场 道 路 走 向 2 占 地 类 型 进 场 道 路 南 面 东 散 公 路 本 项 目 占 地 总 面 积 为 7.13hm 2, 包 括 建 ( 构 ) 筑 物 区 3.56hm 2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2.44hm 2 绿 化 区 1.13hm 2 原 始 占 地 类 型 全 部 为 其 他 土 地 ( 采 矿 用 地 ), 形 成 两 个 大 的 开 挖 平 台, 占 地 性 质 为 永 久 占 地 本 项 目 占 地 内 不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占 地 类 型 及 面 积 详 见 表 所 示 表 工 程 原 始 占 地 类 型 及 性 质 统 计 表 单 位 :hm 2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及 类 型 (hm 2 ) 序 号 项 目 其 他 土 地 ( 采 矿 用 地 ) 1 建 ( 构 ) 筑 物 区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绿 化 区 1.13 合 计 7.13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占 地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现 状 地 表 裸 露 因 此, 工 程 现 状 占 地 类 型 为 其 他 土 地 ( 裸 地 ) 现 状 占 地 类 型 及 性 质 统 计 见 表 所 示 30

43 表 工 程 现 状 占 地 类 型 及 性 质 统 计 表 单 位 :hm 2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及 类 型 (hm 2 ) 序 号 项 目 其 他 土 地 ( 裸 地 ) 1 建 ( 构 ) 筑 物 区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绿 化 区 1.13 合 计 7.13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占 地 3 项 目 周 边 情 况 项 目 区 原 始 占 地 类 型 为 其 他 土 地 ( 采 矿 用 地 ) 项 目 场 地 位 于 半 山 腰, 北 侧 和 东 侧 被 山 地 包 围 西 侧 紧 邻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待 规 划 地 块, 在 距 离 项 目 西 厂 界 外 约 200 处 正 在 修 建 一 个 面 条 加 工 厂, 项 目 地 块 南 侧 紧 邻 东 散 公 路, 与 进 厂 道 路 连 接, 交 通 便 利 项 目 施 工 用 水 从 高 位 水 池 接 入, 施 工 期 排 水 由 沉 砂 池 沉 淀 后 排 入 园 区 的 雨 水 管 施 工 用 电 从 项 目 区 外 围 已 建 有 电 网 接 入 (3) 厂 区 布 置 1 竖 向 布 置 项 目 区 地 形 较 陡, 场 地 原 始 标 高 为 m 和 m, 分 为 两 个 大 的 平 台, 平 台 边 坡 高 差 约 20m, 项 目 区 整 体 地 势 高 于 东 散 公 路 超 过 10m 需 要 进 行 大 面 积 的 场 地 平 整 和 挡 土 墙 设 施, 由 于 场 地 高 差 较 大, 为 合 理 利 用 原 始 地 形, 减 少 土 石 方 开 挖 量 及 挡 土 墙 工 程 量, 场 地 平 整 采 用 台 阶 式 设 计, 厂 区 分 为 4 个 平 台 布 设, 1# 平 台 原 始 高 程 为 m, 设 计 标 高 为 m 在 1# 平 台 和 2# 平 台 间 为 采 石 场 采 空 区, 已 形 成 高 约 20m 的 岩 石 边 坡, 主 体 考 虑 对 岩 石 边 坡 进 行 喷 浆 护 坡, 对 1# 平 台 边 坡 坡 脚 位 置 进 行 浆 砌 石 挡 墙 砌 筑 2# 平 台 原 始 标 高 为 m, 设 计 标 高 为 m; 在 2# 平 台 和 3# 平 台 间 主 体 设 计 修 建 高 约 3m 浆 砌 石 挡 土 墙 3# 平 台 原 始 标 高 为 m, 设 计 标 高 为 m; 在 3# 平 台 和 4# 平 台 间 主 体 设 计 修 建 约 4m 高 浆 砌 石 挡 土 墙 4# 平 台 原 始 标 高 为 m, 设 计 标 高 为 m,4# 平 台 边 坡 已 由 工 业 园 区 建 起 高 约 1-15m 的 浆 砌 石 重 力 式 挡 墙 项 目 区 高 于 东 散 公 路 超 过 10m 道 路 设 计 纵 坡 为 0.32%-13.00%, 连 接 整 个 项 目 区, 厂 区 出 入 口 与 南 侧 东 散 公 路 连 接, 布 设 合 理 在 厂 区 周 边 挖 填 边 坡 坡 脚 主 体 设 计 布 设 浆 砌 石 挡 墙, 在 高 差 较 大 处 采 用 浆 砌 石 挡 墙 护 坡 和 喷 浆 护 坡 相 结 合 的 形 式 31

44 2 平 面 布 置 本 项 目 为 统 一 征 地, 统 一 规 划, 分 期 进 行 建 设 整 个 地 块 为 不 规 则 多 边 形, 根 据 地 形 变 化, 项 目 建 设 区 由 北 向 南 分 为 1#-4# 平 台, 主 要 建 筑 物 呈 环 形 布 置 对 外 交 通 设 置 两 个 出 入 口, 均 位 于 地 块 南 侧, 紧 靠 东 散 公 路, 交 通 便 利 主 要 建 筑 位 置 如 下 : a 1# 平 台 由 北 向 南 依 次 布 设 有 : 高 位 水 池 ; 回 车 场 和 生 产 车 间 四 b 2# 平 台 由 北 向 南 依 次 布 设 有 : 生 产 车 间 五 ; 工 具 配 件 仓 库 及 锅 炉 房 位 于 平 台 东 北 侧, 紧 靠 车 间 五 ; 配 电 房 位 于 小 平 台 的 最 西 侧 ; 生 产 车 间 六 紧 靠 小 平 台 南 侧 道 路 ; 生 产 车 间 一 紧 靠 车 间 六 ; 生 产 车 间 七 位 于 平 台 东 侧 本 次 屠 宰 加 工 生 产 活 动 全 部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完 成, 车 间 内 部 沿 西 东 向 布 置 : 冷 库 分 割 车 间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屠 宰 车 间 和 待 宰 区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布 局 符 合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 ) 中 按 待 宰 屠 宰 分 割 加 工 冷 藏 的 顺 序 布 局 同 时, 项 目 计 划 在 生 产 车 间 七 内 单 独 布 设 有 急 宰 间 和 病 猪 暂 存 间 但 由 于 生 产 车 间 七 为 三 期 工 程 内 容, 因 此 为 满 足 生 产 需 求, 项 目 临 时 在 生 产 车 间 七 地 块 位 置 修 建 两 栋 临 时 建 筑 作 为 急 宰 间 和 病 猪 暂 存 间 c 3# 平 台 主 要 修 建 生 产 车 间 二 d 4# 平 台 由 北 向 南 依 次 布 设 有 : 消 防 停 车 位 ; 生 产 车 间 三 ; 新 建 污 水 处 理 池 ;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 其 中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位 于 项 目 区 东 南 侧 厂 区 内 的 运 输 主 要 考 虑 人 货 分 流 各 功 能 区 单 元 之 间 有 道 路 相 通, 厂 内 道 路 与 厂 外 道 路 紧 密 相 连, 便 于 原 辅 材 料 及 各 类 产 品 的 运 输 本 项 目 没 有 专 门 修 建 办 公 楼 和 产 品 交 易 楼, 拟 将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布 设 在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同 时 在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所 在 位 置 的 二 楼 作 为 办 公 区 域 本 项 目 不 设 有 无 害 化 处 理 间, 项 目 不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已 委 托 云 南 大 地 丰 源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安 全 处 理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布 置 合 理 顺 畅 物 料 运 输 短 捷, 节 省 能 源, 节 约 用 地 除 厂 区 道 路 旁 种 植 绿 树 和 乔 木 外, 在 车 间 前 后 的 空 地 上 可 种 植 草 皮 花 卉, 本 项 目 的 绿 化 率 在 15.80%, 美 化 了 厂 区 的 环 境, 以 提 高 工 效, 有 利 健 康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详 见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附 图 4 所 示 32

45 2.4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劳 动 定 员 操 作 时 数 投 资 (1)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按 照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建 立 责 权 分 明 管 理 科 学 激 励 和 约 束 相 结 合 的 内 部 管 理 体 制, 形 成 完 善 的 企 业 组 织 系 统 企 业 管 理 机 构 主 要 分 为 公 司 管 理 层 和 生 产 部 门 两 大 块, 设 置 的 原 则 是 机 构 精 练 减 少 管 理 层 次 指 挥 灵 活 工 作 效 率 高 公 司 管 理 层 设 若 干 个 管 理 办 公 室, 生 产 部 门 按 功 能 分 别 设 置 若 干 个 生 产 及 辅 助 生 产 车 间 (2) 劳 动 定 员 本 次 工 程 企 业 需 要 的 管 理 技 术 人 员 公 司 任 命, 其 余 岗 位 生 产 操 作 员 工,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录, 经 培 训 考 核 合 格 后 应 聘 上 岗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该 项 目 所 需 的 管 理 及 生 产 人 员 为 300 人, 其 中, 管 理 和 技 术 人 员 50 人, 生 产 工 人 250 人 项 目 区 内 不 提 供 食 宿, 自 行 解 决 (3) 操 作 时 数 :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于 每 日 凌 晨 1 点 开 始 屠 宰,6 点 宰 杀 完 成 送 入 预 冷 排 酸,7 点 开 始 胴 体 分 割, 以 及 猪 肉 交 易,9 点 结 束 运 营 每 天 运 营 8 小 时, 实 行 一 班 制 正 常 年 生 产 天 数 360 天 (4) 投 资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为 1807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的 治 理,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8.32% 2.5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本 项 目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表 项 目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表 序 号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生 产 规 模 1.1 屠 宰 生 猪 头 /a 100 万 2 产 品 方 案 2.1 猪 白 条 t/a 分 割 肉 t/a 猪 排 骨 t/a 副 产 品 t/a

46 序 号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3 项 目 投 资 3.1 项 目 投 入 总 资 金 万 元 工 程 建 设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厂 区 占 地 及 建 设 情 况 4.1 厂 区 总 占 地 面 积 m 亩 4.2 总 建 筑 面 积 合 计 m 计 容 建 筑 面 积 一 期 工 程 m 其 中 二 期 工 程 m 三 期 工 程 m 建 构 筑 物 总 占 地 面 积 m / 4.4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面 积 m / 4.5 绿 化 占 地 面 积 m / 4.6 容 积 率 / 1.08 / 4.7 建 筑 密 度 % 50 / 4.8 绿 地 率 % 15.8 / 4.9 停 车 位 个 164 / 5 总 建 筑 面 积 5.1 配 套 用 房 建 筑 面 积 m / 5.2 生 产 用 房 建 筑 面 积 m 计 容 建 筑 面 积 总 占 地 面 积 6.1 配 套 用 房 占 地 面 积 m / 6.2 生 产 用 房 占 地 面 积 m / 7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用 量 7.1 生 猪 头 /a 100 万 生 猪 按 110kg/ 头 计 7.2 锅 炉 使 用 轻 质 柴 油 t/a 锅 炉 使 用 天 然 气 万 m 3 /a 新 鲜 水 万 m 3 /a 总 用 电 万 kwh/a 液 氨 t/a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本 项 目 总 用 地 面 积 71243m 2 ( 亩 ), 项 目 为 统 一 征 地 统 一 规 划, 分 三 期 进 行 建 设, 规 划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计 容 建 筑 面 积 m 2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针 对 三 期 所 有 土 建 施 工 期 及 一 期 工 程 屠 宰 加 工 生 产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评 价 一 期 工 程 生 产 车 间 三 及 二 三 期 工 程 由 于 无 法 明 确 运 营 期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将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34

47 其 中 一 期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生 产 车 间 一 ( 由 待 宰 区 域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分 割 车 间 冷 库 及 制 冷 机 房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等 主 要 功 能 区 构 成 ) 生 产 车 间 三 ( 为 预 留 厂 房, 初 步 定 位 该 栋 厂 房 作 为 肉 食 品 深 加 工 生 产 车 间, 由 于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未 明 确, 厂 房 建 成 后 暂 时 闲 置, 本 次 环 评 不 对 其 生 产 活 动 进 行 评 价,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 锅 炉 房 工 具 配 件 仓 库 配 电 房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货 运 给 水 排 水 等 辅 助 生 产 及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一 期 工 程 建 成 后, 年 生 产 加 工 8 万 吨 肉 食 品, 约 年 屠 宰 生 猪 100 万 头, 全 部 屠 宰 加 工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完 成, 主 要 产 品 为 猪 白 条 分 割 肉 猪 骨 肉 以 及 由 红 白 内 脏 头 蹄 尾 等 组 成 的 副 产 品 二 期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生 产 车 间 二 生 产 车 间 四 生 产 车 间 五 ; 三 期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生 产 车 间 六 生 产 车 间 七 二 三 期 的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为 生 产 车 间 的 建 设, 该 五 栋 生 产 车 间 均 定 位 为 肉 食 品 深 加 工 生 产 车 间, 由 于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尚 不 明 确,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将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针 对 二 三 期 的 房 屋 建 设 进 行 评 价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组 成 见 表 所 示, 项 目 计 划 在 生 产 车 间 七 内 单 独 布 设 有 急 宰 间 和 病 猪 暂 存 间 但 由 于 生 产 车 间 七 为 三 期 工 程 内 容, 因 此 为 满 足 生 产 需 求, 项 目 临 时 在 生 产 车 间 七 地 块 位 置 修 建 两 栋 临 时 建 筑 作 为 急 宰 间 和 病 猪 暂 存 间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辅 助 生 产 公 用 工 程 及 环 保 工 程 组 成 见 表 所 示 二 三 期 工 程 组 成 见 表 所 示 二 三 期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为 修 建 生 产 车 间, 其 公 用 工 程 主 要 依 托 一 期 工 程, 由 于 二 三 期 工 程 生 产 车 间 具 体 使 用 方 案 不 明 确,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根 据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要 求 及 相 关 各 部 门 要 求, 相 应 完 善 其 辅 助 生 产 及 环 保 工 程 设 施 35

48 表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组 成 一 览 表 序 号 主 体 工 程 基 本 特 性 功 能 分 区 主 要 功 能 初 建 筑 面 积 325 m2,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东 南 角, 检 主 要 用 于 检 疫 人 员 对 进 场 生 猪 进 行 初 步 检 待 宰 区 域 间 待 宰 间 隔 离 间 疫 建 筑 面 积 2200 m2, 位 于 初 检 间 北 侧, 用 于 对 初 步 检 疫 合 格 的 生 猪 停 食 静 养 观 察 建 筑 面 积 325 m2, 位 于 待 宰 间 东 北 侧, 用 于 对 可 疑 病 猪 进 行 隔 离 观 察 建 筑 面 积 3400 m2, 共 布 设 有 5 条 生 产 线, 屠 宰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中 部 偏 南 区 域, 用 于 对 检 车 间 疫 合 格 的 生 猪 进 行 宰 杀 放 血 胴 体 加 工 等 处 理 占 地 面 积 m 2, 副 产 品 建 筑 面 积 855 m2, 位 于 屠 宰 车 间 北 侧, 用 建 筑 面 积 加 工 车 于 红 白 内 脏 猪 头 蹄 尾 等 副 产 品 的 加 工 处 m2, 用 于 布 设 屠 宰 加 工 间 理 1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线, 生 产 区 域 为 1 层, 高 8m 檐 高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2 在 生 厂 车 间 西 南 角 区 域 设 为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共 两 层, 其 中 一 层 为 交 易 区, 二 层 为 整 个 项 目 的 办 公 区 域 分 割 车 间 快 速 冷 却 间 分 割 间 排 酸 间 建 筑 面 积 30 m2, 共 1 间, 位 于 分 割 车 间 的 东 北 角 处, 对 需 进 行 分 割 的 猪 胴 体 进 行 预 冷, 快 速 冷 却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18 左 右 建 筑 面 积 600 m2, 位 于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西 侧, 用 于 猪 胴 体 分 割 加 工, 分 割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10~12 之 间 建 筑 面 积 72 m2, 共 1 间, 位 于 分 割 车 间 的 西 南 角 处, 为 保 证 肉 质 品 质, 在 低 温 下 对 鲜 肉 进 行 排 酸 处 理 后 再 交 易, 不 入 库 冷 藏 排 酸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0~4 之 间 建 筑 面 积 252 m2, 共 4 间, 位 于 排 酸 间 的 速 北 侧, 主 要 将 分 割 好 的 部 位 肉 真 空 包 装 后, 冻 放 入 冷 冻 盘 内 用 凉 肉 架 推 到 速 冻 间 间 (-30 ) 结 冻, 将 结 冻 好 的 产 品 托 盘 后 入 冷 库 项 目 冷 库 位 于 分 割 车 间 西 侧, 共 两 层, 冷 库 计 划 分 两 期 进 行 建 设, 本 次 评 价 项 目 使 用 一 期 冷 库 即 可 满 足 生 产 需 求 一 期 冷 库 冷 库 布 设 于 一 层, 建 筑 面 积 为 936 m2, 共 三 间, 贮 藏 量 共 1544t; 预 留 的 二 期 冷 库, 主 要 布 设 在 二 层, 建 筑 面 积 1600 m2, 贮 藏 量 为 2640t 项 目 两 期 冷 库 共 用 一 套 制 冷 设 备, 36

49 冷 库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20 冷 库 用 于 项 目 各 产 品 冷 藏, 待 售 预 留 的 二 期 冷 库 不 在 本 次 评 价 范 围 建 筑 面 积 240 m2, 位 于 冷 库 西 侧, 用 于 项 制 冷 目 冷 库 制 冷 设 备 安 置, 设 置 有 监 控 操 作 室 机 房 压 缩 机 房 液 氨 高 低 压 储 罐 区 建 筑 面 积 4320 m2, 共 2 层,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鲜 肉 交 一 西 南 角, 其 中 一 层 为 交 易 区 作 为 产 品 对 易 大 厅 外 出 售 的 集 中 交 易 场 所 ; 二 楼 为 整 个 项 目 的 办 公 区 域 建 筑 面 积 300 m2, 位 于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的 检 疫 室 南 侧, 用 于 对 屠 宰 过 程 中 生 产 环 节 的 检 疫 项 目 内 分 散 布 设 有 若 干 个 设 备 用 房, 建 筑 其 他 设 面 积 约 400 m2, 主 要 是 配 电 房 空 压 机 房 备 用 房 车 间 水 泵 房 等 2 生 产 车 间 三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共 5 层 建 成 后 暂 时 闲 置, 作 为 公 司 后 续 发 展 的 预 留 厂 房, 初 步 定 位 该 栋 生 产 车 间 作 为 肉 食 品 深 加 工 生 产 车 间, 由 于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未 明 确, 本 次 环 评 不 对 其 生 产 活 动 进 行 评 价,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表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辅 助 生 产 公 用 工 程 及 环 保 工 程 组 成 一 览 表 项 目 工 程 名 称 基 本 特 性 主 要 功 能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高 8m, 共 位 于 2# 平 台 的 东 北 侧, 内 设 有 锅 1 层 檐 高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炉 房 和 工 具 仓 库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2 辅 助 工 具 配 件 仓 库 共 设 置 2 台 锅 炉 ( 一 用 一 备 ), 工 程 及 锅 炉 房 锅 炉 房 建 筑 面 积 m2 其 中 1 台 4t/h 的 燃 油 燃 气 两 用 锅 炉 为 常 用 锅 炉,1 台 2t/h 燃 油 其 中 锅 炉 为 备 用 锅 炉, 为 全 厂 供 热 用 于 存 放 备 用 生 产 设 备 及 工 具 工 具 配 件 仓 库 和 一 些 设 备 更 换 配 件, 项 目 不 在 建 筑 面 积 405 m2 项 目 区 内 进 行 设 备 维 修 占 地 面 积 170 m2, 水 池 容 积 为 1360m 3, 位 于 1# 平 台 最 北 侧, 属 高 位 水 池 于 本 项 目 地 势 最 高 点, 主 要 用 于 全 厂 生 产 生 活 消 防 用 水 的 储 存 项 目 用 水 部 分 来 自 于 龙 潭 泉 水, 其 余 用 水 采 用 园 区 市 政 给 水 管 供 给 公 用 供 水 厂 区 水 泵 房 用 于 全 厂 生 产 生 活 供 水, 建 筑 面 积 32 m2 工 程 净 水 系 统 根 据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 ), 项 目 生 产 用 水 需 达 到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 中 饮 用 水 要 求, 应 设 置 净 化 水 处 理 系 统 和 净 化 水 储 水 池, 对 全 厂 用 水 进 行 净 化 排 水 排 水 系 统 整 个 项 目 区 域 进 行 了 雨 污 分 流 屋 面 雨 水 由 雨 水 斗 收 集 经 雨 水 37

50 项 目 工 程 名 称 基 本 特 性 主 要 功 能 管 道 排 至 室 外 雨 水 检 查 井 或 雨 水 口, 地 面 雨 水 由 雨 水 口 及 管 道 收 集, 雨 水 集 中 收 集 后 经 设 于 地 块 西 南 角 主 出 入 口 西 侧 的 雨 水 总 排 口 排 入 自 建 的 雨 水 管 道, 该 管 道 最 终 与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对 接 ; 项 目 废 水 根 据 水 质 条 件 的 不 同, 经 隔 油 池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全 部 汇 入 项 目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部 分 污 水 回 用 于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急 宰 间 地 面 清 洁 绿 化 等, 其 余 废 水 经 设 于 地 块 西 南 角 主 出 入 口 东 侧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排 入 自 建 的 污 水 管 道, 该 管 道 最 终 与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对 接 后,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道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最 终 汇 入 螳 螂 川 供 电 变 配 电 房 位 于 2# 平 台 的 最 西 侧, 从 城 市 电 网 引 入 一 回 10KV 高 压 线 路, 进 户 导 线 采 用 W22 型 0.6/1KV 铠 装 电 缆 地 下 直 埋 引 至 变 配 电 室, 电 压 为 380/220V 项 目 会 设 置 1 台 备 用 发 电 机, 柴 油 发 电 机 容 量 为 400/440( 额 定 / 备 用 )kw 供 气 锅 炉 房 共 设 置 2 台 蒸 汽 锅 炉 ( 一 用 一 备 ), 为 全 厂 供 热 生 产 厂 房 除 对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设 置 为 封 闭 车 间, 并 在 换 气 臭 系 统 系 统 末 端 设 置 除 臭 设 备 对 运 营 恶 臭 进 行 处 理 恶 臭 处 污 泥 粪 便 收 理 工 程 集 房 除 臭 系 对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运 营 产 生 的 恶 臭 进 行 处 理 统 化 粪 池 布 设 于 生 产 车 间 三 的 东 侧, 对 整 个 项 目 区 的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进 行 预 处 理, 其 容 积 为 100m 3 隔 油 池 目 前 项 目 已 修 建 了 3 个, 每 个 100m 3 的 隔 油 池, 总 容 积 为 300 m 3, 分 散 布 设 在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地 下, 对 屠 宰 废 水 进 行 预 处 理 项 目 应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不 低 于 2000m 3 /d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建 设 单 位 计 划 污 水 处 理 站 统 一 规 划, 分 期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半 地 埋 式, 拟 采 取 的 处 理 工 艺 为 : 预 处 理 ( 粗 细 格 栅 + 固 液 分 离 + 隔 油 池 + 调 节 池 + 气 浮 )+ 生 化 处 理 A 2 O( 厌 氧 + 缺 氧 + 好 氧 )+ 混 凝 沉 淀 + 环 保 工 程 过 滤 + 消 毒 + 污 泥 脱 水 目 前 项 目 已 建 成 1 个 处 理 规 模 为 500 m 3 /d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最 终 屠 宰 加 工 项 目 投 产 使 用 后, 会 将 污 水 处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污 水 处 理 站 理 站 处 理 规 模 扩 建 至 2000m 3 /d, 确 保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外 排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委 托 具 有 资 质 的 专 业 废 水 处 理 技 术 单 位, 根 据 项 目 水 质 特 点 进 行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工 艺 设 计 施 工 安 装 和 运 行 调 试, 以 满 足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需 求, 做 到 处 理 出 水 稳 定 达 标 本 次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设 计 规 模 只 能 满 足 屠 宰 项 目 的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需 求, 若 建 设 单 位 另 上 其 他 项 目, 需 根 据 办 理 的 环 保 文 件 要 求 另 行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自 建 外 排 雨 污 排 水 管 道 项 目 自 建 厂 区 外 延 东 散 公 路 雨 污 排 水 管, 与 园 区 雨 污 排 水 管 道 对 接, 雨 污 排 水 管 自 建 长 度 分 别 约 700m, 共 1.4km 污 水 处 理 站 综 合 工 房 内 设 有 值 班 室 1 间, 储 药 房 1 间, 泵 房 2 间, 压 滤 机 房 1 间, 建 筑 面 积 100m 2 固 废 处 病 猪 暂 存 间 项 目 设 置 一 病 猪 暂 存 间, 对 病 猪 胴 体 内 脏 等 进 行 暂 存, 定 期 38

51 项 目 工 程 名 称 基 本 特 性 主 要 功 能 理 处 置 委 托 云 南 大 地 丰 源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安 全 处 理 设 置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主 要 用 于 暂 时 储 存 污 泥 粪 便 收 清 扫 收 集 的 猪 粪 便 屠 宰 加 工 过 程 中 的 一 些 废 弃 物 以 及 污 水 处 集 房 理 站 的 污 泥 厂 区 道 路 两 侧 种 植 有 绿 化 带, 生 产 车 间 周 围 多 处 绿 化, 项 目 绿 绿 化 区 化 占 地 面 积 约 为 m 2 表 项 目 二 三 期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组 成 一 览 表 分 期 情 况 二 期 三 期 主 体 工 程 基 本 特 性 功 能 分 区 主 要 功 能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高 生 产 车 间 8m, 共 1 层 檐 高 二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2 占 地 面 积 生 产 车 间 m2, 建 筑 面 积 三 m2, 共 5 层 占 地 面 积 生 产 车 间 m2, 建 筑 面 积 四 m2, 共 5 建 成 后 暂 时 闲 置, 作 为 公 司 后 续 发 展 的 预 留 厂 房, 初 层 步 定 位 生 产 车 间 作 为 肉 食 品 深 加 工 生 产 车 间, 由 于 具 占 地 面 积 体 实 施 方 案 未 明 确, 本 次 环 评 不 对 其 生 产 活 动 进 行 评 m2, 建 筑 面 积 价,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m2, 高 生 产 车 间 8m, 共 1 层 檐 高 五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2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高 生 产 车 间 8m, 共 1 层 檐 高 六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2 生 产 车 间 占 地 面 积 急 建 筑 面 积 380 m2, 位 于 该 生 产 车 间 的 西 北 角 处, 39

52 七 m2, 建 筑 面 积 宰 用 于 对 病 猪 以 人 工 方 式 进 行 快 速 宰 杀, 宰 杀 后 将 m2, 高 间 病 猪 送 至 项 目 病 猪 暂 存 间 进 行 暂 存 8m, 共 1 层 檐 高 病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猪 暂 存 建 筑 面 积 380 m2, 位 于 该 生 产 车 间 的 东 北 角 处, 用 于 项 目 病 猪 身 体 组 织 的 暂 存 m2 间 其 他 多 余 空 间 暂 时 闲 置 一 期 工 程 内 容 一 期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生 产 车 间 一 ( 由 待 宰 区 域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分 割 车 间 冷 库 及 制 冷 机 房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等 主 要 功 能 区 构 成 ) 生 产 车 间 三 ( 为 预 留 厂 房, 初 步 定 位 该 栋 厂 房 作 为 肉 食 品 深 加 工 生 产 车 间, 由 于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未 明 确, 厂 房 建 成 后 暂 时 闲 置, 本 次 环 评 不 对 其 生 产 活 动 进 行 评 价,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 锅 炉 房 工 具 配 件 仓 库 配 电 房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货 运 给 水 排 水 等 辅 助 生 产 及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一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用 于 布 设 屠 宰 加 工 5 条 生 产 线 生 产 区 域 为 1 层, 高 8m, 檐 高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2 在 生 厂 车 间 西 南 角 区 域 设 为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共 两 层, 其 中 一 层 为 交 易 区, 二 层 为 整 个 项 目 的 办 公 区 域 生 产 车 间 一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附 图 5 所 示,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功 能 分 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1) 待 宰 区 域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为 半 封 闭 钢 架 大 棚, 设 有 顶 棚 可 防 雨 淋, 由 生 猪 初 检 间 待 宰 间 隔 离 间 组 成, 由 简 易 隔 断 分 离 生 猪 进 场 后 被 运 至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进 行 初 步 检 疫 断 食 及 隔 离 观 察 处 理 (2) 屠 宰 车 间 屠 宰 车 间 用 于 对 检 疫 合 格 的 生 猪 进 行 屠 宰 胴 体 加 工 ( 去 红 白 内 脏 去 板 油 去 头 蹄 尾 劈 半 ) 等 工 作 该 车 间 为 封 闭 车 间, 为 钢 架 结 构, 设 有 密 闭 性 能 好 的 窗 户, 工 作 结 束 后 对 室 内 进 行 通 风 换 气 经 与 建 设 单 位 核 实, 该 工 段 车 40

53 间 无 空 调 设 置, 项 目 不 对 该 车 间 内 温 度 湿 度 进 行 控 制 (3)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主 要 对 猪 头 蹄 尾, 红 白 内 脏 等 副 产 品 进 行 加 工 处 理, 该 车 间 与 屠 宰 车 间 类 似, 为 封 闭 钢 架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无 空 调 设 置, 项 目 不 对 该 车 间 内 温 度 湿 度 进 行 控 制 (4) 分 割 车 间 项 目 分 割 车 间 用 于 对 检 疫 合 格 的 生 猪 胴 体 进 行 分 割, 该 车 间 为 封 闭 车 间, 为 钢 架 结 构 根 据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以 及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分 割 车 间 由 快 速 冷 却 间 分 割 间 排 酸 间 速 冻 间 组 成, 其 中 快 速 冷 却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18 左 右, 对 需 进 行 分 割 的 猪 胴 体 进 行 预 冷 ; 分 割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10~12 之 间, 为 保 证 项 目 鲜 肉 质 量, 生 猪 胴 体 分 割 过 程 控 制 在 相 对 较 低 的 温 度 下 进 行 ; 分 割 肉 不 进 冷 库 直 接 销 售 的, 进 排 酸 间 进 行 排 酸 处 理 后 再 直 接 销 售, 排 酸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0~4 之 间 ; 速 冻 间 主 要 针 对 分 割 好 的 部 位 肉 真 空 包 装 后, 放 入 冷 冻 盘 内 用 凉 肉 架 推 到 速 冻 间 结 冻, 是 为 了 延 长 分 割 肉 的 储 存 周 期, 将 结 冻 好 的 产 品 托 盘 后 入 冷 库 待 售, 速 冻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30 左 右 项 目 分 割 车 间 与 冷 库 相 连, 与 冷 库 共 用 一 套 制 冷 系 统, 分 割 车 间 不 单 独 设 置 制 冷 系 统 (5) 冷 库 及 制 冷 机 房 项 目 设 置 有 冷 库 对 屠 宰 分 割 肉 以 及 红 白 内 脏 头 蹄 尾 等 副 产 品 进 行 暂 存 项 目 拟 建 冷 库 与 分 割 车 间 相 邻, 共 两 层, 冷 库 计 划 分 两 期 进 行 建 设, 本 次 评 价 项 目 使 用 一 期 冷 库 即 可 满 足 生 产 需 求 一 期 冷 库 布 设 于 一 层, 建 筑 面 积 为 936 m2, 共 三 间, 贮 藏 量 共 1544t; 预 留 的 二 期 冷 库, 主 要 布 设 在 二 层, 建 筑 面 积 1600 m2, 贮 藏 量 为 2640t 项 目 两 期 冷 库 共 用 一 套 制 冷 设 备, 冷 库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20, 预 留 的 二 期 冷 库 不 在 本 次 评 价 范 围 冷 库 用 于 项 目 各 产 品 冷 藏, 待 售, 为 保 证 库 内 温 度 采 用 在 库 内 墙 屋 顶 地 面 喷 涂 聚 氨 酯 隔 热 材 料, 并 附 设 必 要 的 隔 汽 层 防 潮 层 以 提 高 隔 热 层 的 隔 热 效 果 制 冷 机 房 位 于 冷 库 西 侧, 建 筑 面 积 240 m2, 用 于 项 目 冷 库 制 冷 设 备 安 置, 设 置 有 监 控 操 作 室 压 缩 机 房 液 氨 高 低 压 储 罐 区 41

54 (6)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项 目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的 西 南 角, 共 2 层, 其 中 1 层 作 为 猪 肉 产 品 对 外 出 售 的 集 中 交 易 场 所,2 层 作 为 整 个 项 目 的 办 公 区 域 生 产 车 间 三 生 产 车 间 三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共 5 层 建 成 后 暂 时 闲 置, 作 为 公 司 后 续 发 展 的 预 留 厂 房, 初 步 定 位 该 栋 生 产 车 间 作 为 肉 食 品 深 加 工 生 产 车 间, 由 于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未 明 确, 本 次 环 评 不 对 其 生 产 活 动 进 行 评 价,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辅 助 生 产 及 公 用 工 程 (1) 供 水 水 源 1 水 源 系 统 2015 年 11 月,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委 托 武 汉 艾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了 本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并 通 过 了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组 织 的 技 术 审 查, 项 目 已 取 得 了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文 件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富 水 [2016]3 号 ) ( 附 件 9) 根 据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项 目 建 成 后 以 长 梨 园 龙 潭 泉 点 作 为 取 水 水 源, 其 日 取 水 量 为 400m 3 /d, 取 水 口 位 于 富 民 县 永 定 镇 东 元 村 委 会 东 元 村 内, 地 理 位 置 位 于 东 经 , 北 纬 , 项 目 建 设 地 距 离 龙 潭 泉 点 约 700m 取 水 方 式 为 在 泉 水 出 水 池 处 采 用 抽 水 泵 站 提 水 后, 经 东 散 公 路 地 下 输 水 管 道 输 送 至 厂 区 高 位 蓄 水 池 该 取 水 点 及 取 水 方 式 已 取 得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认 可 经 调 查, 抽 水 泵 站 及 输 水 管 道 已 建 成 项 目 从 龙 潭 泉 点 日 取 水 量 400m 3, 并 不 能 满 足 项 目 的 生 产 需 求, 项 目 还 需 自 建 自 来 水 管 道, 与 园 区 市 政 给 水 管 就 近 对 接, 其 余 不 满 足 项 目 生 产 用 水 的 用 自 来 水 补 给 项 目 已 获 得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文 件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用 水 的 批 复, 同 意 项 目 用 水 请 求, 公 司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纳 入 第 三 自 来 水 厂 供 水 范 围 ( 附 件 10) 2 净 化 供 水 系 统 根 据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 ), 项 目 生 产 用 水 需 达 到 生 活 42

55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 中 饮 用 水 要 求,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于 2015 年 12 月 在 龙 潭 泉 水 点 取 样 并 监 测, 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龙 潭 泉 水 水 质 一 般, 水 源 的 水 浊 度 细 菌 数 量 总 氮 存 在 超 标 情 况, 故 给 水 需 经 净 化 后 才 可 供 应 全 厂 使 用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并 未 对 项 目 净 水 系 统 进 行 描 述, 故 本 评 价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应 委 托 相 关 资 质 单 位, 对 项 目 原 水 进 水 处 理 工 艺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保 证 项 目 用 水 达 到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 中 饮 用 水 要 求 (2) 排 水 项 目 遵 循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的 排 水 原 则, 设 置 雨 水 和 污 水 排 水 系 统, 分 别 对 生 产 废 水 冷 却 循 环 系 统 排 水 地 面 雨 水 生 活 污 水 进 行 收 集 和 排 放 根 据 排 水 的 来 源 和 性 质 不 同, 可 分 为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生 产 废 水 排 水 系 统 和 生 活 污 水 排 水 系 统 1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项 目 屋 面 雨 水 由 雨 水 斗 收 集 经 雨 水 管 道 排 至 室 外 雨 水 检 查 井 或 雨 水 口, 地 面 雨 水 由 雨 水 口 及 管 道 收 集, 雨 水 集 中 收 集 后 经 设 于 地 块 西 南 角 主 出 入 口 西 侧 的 雨 水 总 排 口 排 入 自 建 的 雨 水 管 道, 该 管 道 最 终 与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对 接 2 生 产 废 水 排 水 系 统 项 目 运 营 后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由 屠 宰 废 水 检 疫 废 水 各 车 间 地 面 清 洁 废 水 等 组 成 项 目 生 产 性 废 水 为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隔 油 处 理 后, 统 一 收 集 全 部 排 入 项 目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部 分 污 水 回 用 于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急 宰 间 地 面 清 洁 绿 化 等, 其 余 废 水 经 设 于 地 块 西 南 角 主 出 入 口 东 侧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排 入 自 建 的 污 水 管 道, 该 管 道 最 终 与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对 接 后,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道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最 终 汇 入 螳 螂 川 项 目 总 排 口 与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相 距 935m, 地 理 位 置 为 东 经 , 北 纬 , 具 体 的 位 置 关 系 可 见 附 图 3 所 示 项 目 的 排 水 方 案 已 获 得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的 同 意 ( 详 见 附 件 9) 3 生 活 废 水 排 水 系 统 生 活 废 水 主 要 为 项 目 员 工 在 厂 区 内 产 生 的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本 项 目 不 提 供 食 宿,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以 盥 洗 废 水 为 主,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项 目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43

56 (3) 供 电 本 项 目 从 城 市 电 网 引 入 一 回 10KV 高 压 线 路, 进 户 导 线 采 用 W22 型 0.6/1KV 铠 装 电 缆 地 下 直 埋 引 至 变 配 电 室, 电 压 为 380/220V 低 压 配 电 系 统 为 380/220V 三 相 四 线 供 电, 进 户 工 作 零 线 重 复 接 地 处 理, 接 地 形 式 为 TN-S 系 统 项 目 在 配 电 室 内 会 设 置 1 台 备 用 发 电 机, 柴 油 发 电 机 容 量 为 400/440( 额 定 / 备 用 )kw (4) 供 汽 根 据 项 目 技 术 资 料, 项 目 建 成 后 拟 设 置 2 台 锅 炉 ( 一 用 一 备 ), 其 中 1 台 4t/h 的 燃 油 燃 气 两 用 锅 炉 为 常 用 锅 炉,1 台 2t/h 燃 油 锅 炉 为 备 用 锅 炉, 为 全 厂 供 热 项 目 建 成 后 总 产 汽 4t/h, 即 满 足 项 目 用 汽 需 要 目 前 项 目 所 在 地 锅 炉 不 具 备 燃 气 条 件, 本 项 目 锅 炉 燃 料 同 时 考 虑 轻 质 柴 油 天 然 气 二 种 燃 料 项 目 锅 炉 房 配 套 设 置 1 座 烟 囱 ( 离 地 高 度 15m, 内 径 0.42m) (5) 制 冷 系 统 本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同 时 为 冷 库 及 分 割 车 间 进 行 制 冷,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采 用 全 自 动 控 制, 氨 压 缩 机 自 动 开 停 机, 自 动 增 卸 载, 蒸 发 式 冷 凝 器 自 动 开 停, 氨 泵 自 动 开 停, 所 有 冷 间 温 度 自 动 控 制, 所 有 冷 风 机 自 动 融 霜, 全 部 制 冷 机 设 备 自 动 安 全 保 护 1) 冷 媒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以 液 氨 作 为 制 冷 剂, 项 目 建 成 后, 共 设 置 2 台 4.8m³ 低 压 循 环 桶 1 台 4.8m³ 高 压 储 液 器 1 台 4.8m³ 排 液 桶 和 1 台 4.8m³ 辅 助 贮 液 器, 其 中 2 个 低 压 循 环 桶 和 1 个 高 压 储 液 器 为 常 用 储 氨 罐, 排 液 桶 和 辅 助 储 液 器 为 备 用 罐, 正 常 生 产 时 为 空 置 罐 根 据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设 计 资 料, 项 目 运 营 后 除 检 修 时 液 氨 全 部 进 入 储 罐 中 外, 系 统 正 常 运 营 时 液 氨 储 罐 实 际 储 存 量 约 6 吨, 管 道 系 统 和 低 压 循 环 桶 内 循 环 液 氨 量 为 2.6t,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总 液 氨 量 为 8.6t 2) 制 冷 工 艺 详 见 报 告 书 节 3) 氨 平 衡 在 线 总 液 氨 量 8.6t, 根 据 其 制 冷 系 统 设 计 资 料, 制 冷 设 备 检 修 发 生 的 液 氨 逸 散 量 约 为 液 氨 在 线 总 量 的 1%/a, 项 目 年 液 氨 补 充 量 为 0.09t 44

57 (6) 冷 却 循 环 水 系 统 项 目 液 氨 制 冷 装 置 需 配 套 设 置 制 冷 系 统 冷 凝 器, 项 目 共 设 有 2 套 装 置, 分 别 为 循 环 水 量 100m 3 /h 蒸 发 式 冷 凝 器, 两 套 冷 凝 器 每 天 补 水 量 为 56t, 以 保 证 循 环 水 的 稳 定 运 行 环 保 工 程 (1)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本 项 目 锅 炉 蒸 汽 管 线 内 冷 凝 产 生 的 冷 凝 水 锅 炉 软 水 制 备 及 锅 炉 排 水 冷 却 循 环 系 统 排 水 均 属 清 洁 下 水, 可 直 接 排 入 项 目 的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不 进 行 处 理 外, 项 目 其 余 废 水 均 需 进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接 纳 处 理 污 水 规 模 为 m 3 /d, 考 虑 1.2 变 化 系 数, 本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不 能 低 于 2000m 3 /d 建 设 单 位 计 划 污 水 处 理 站 统 一 规 划, 分 期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半 地 埋 式, 拟 采 取 的 处 理 工 艺 为 : 预 处 理 ( 粗 细 格 栅 + 固 液 分 离 + 隔 油 池 + 调 节 池 + 气 浮 )+ 生 化 处 理 A 2 O( 厌 氧 + 缺 氧 + 好 氧 )+ 混 凝 沉 淀 + 过 滤 + 消 毒 + 污 泥 脱 水 目 前 项 目 已 建 成 1 个 处 理 规 模 为 500m 3 /d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最 终 屠 宰 加 工 项 目 投 产 使 用 后, 会 将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规 模 扩 建 至 2000m 3 /d, 确 保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外 排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委 托 具 有 资 质 的 专 业 废 水 处 理 技 术 单 位, 根 据 项 目 水 质 特 点 进 行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工 艺 设 计 施 工 安 装 和 运 行 调 试, 以 满 足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需 求, 做 到 处 理 出 水 稳 定 达 标 本 次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设 计 规 模 只 能 满 足 屠 宰 项 目 的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需 求, 若 建 设 单 位 另 上 其 他 项 目, 需 根 据 办 理 的 环 保 文 件 要 求 另 行 新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本 项 目 位 于 一 湖 两 江 流 域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由 于 项 目 所 在 工 业 园 区 尚 未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厂,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无 法 全 部 自 我 消 纳, 部 分 废 水 处 理 达 到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生 活 杂 用 水 水 质 (GB/T ) 后, 回 用 于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急 宰 间 地 面 清 洁 绿 化 等, 其 余 外 排 废 水 水 质 需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要 求 后, 经 设 于 地 块 西 南 角 主 出 入 口 东 侧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排 入 自 建 的 污 水 管 道, 该 管 道 最 终 与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对 接 后,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道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最 终 汇 入 螳 螂 川 45

58 (2) 废 气 治 理 工 程 1) 锅 炉 废 气 目 前 项 目 所 在 地 锅 炉 不 具 备 燃 气 条 件, 本 项 目 锅 炉 燃 料 同 时 考 虑 轻 质 柴 油 天 然 气 二 种 燃 料 锅 炉 废 气 通 过 一 根 离 地 高 为 15m 内 径 为 0.42m 的 钢 筋 混 凝 土 烟 囱 高 空 排 放 使 得 项 目 锅 炉 废 气 可 以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相 关 要 求 2) 除 臭 项 目 运 营 后,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屠 宰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及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均 会 有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项 目 可 研 并 未 对 恶 臭 提 出 治 理 措 施, 根 据 肉 联 厂 相 关 要 求, 本 评 价 对 项 目 各 部 分 恶 臭 提 出 治 理 工 艺 建 议, 建 议 工 艺 原 理 及 具 体 措 施 详 见 报 告 书 节 (3)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工 程 1)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项 目 运 营 后 产 生 的 猪 粪 胃 肠 容 物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的 污 泥, 用 桶 集 中 收 集 后 暂 时 堆 放 于 专 门 的 收 集 房 内, 房 屋 地 面 做 防 渗 处 理 定 期 委 托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清 运 处 置, 该 公 司 将 这 些 固 体 废 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后 制 成 有 机 肥, 供 给 果 树 及 农 作 物 做 有 机 肥 使 用 2) 病 猪 暂 存 间 病 死 猪 是 疫 病 传 播 和 扩 散 的 重 要 传 染 源, 不 仅 会 带 来 重 大 的 经 济 损 失, 还 会 严 重 威 胁 人 畜 健 康, 故 应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安 全 有 效 的 处 理 根 据 病 害 动 物 和 病 害 动 物 产 品 生 物 安 全 处 理 规 程 (GB ), 通 过 用 焚 毁 化 制 掩 埋 或 其 他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等 方 法 将 病 害 动 物 尸 体 和 病 害 动 物 产 品 或 附 属 物 进 行 处 理, 以 彻 底 消 除 病 害 因 素, 保 障 人 畜 健 康 安 全 为 目 的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本 项 目 不 设 置 病 猪 无 害 化 处 理 间, 项 目 设 置 病 猪 暂 存 间, 对 病 猪 尸 体 内 脏 等 进 行 暂 存,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交 由 云 南 大 地 丰 源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不 直 接 对 病 猪 尸 体 进 行 处 理, 病 猪 暂 存 间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 ) 进 行 设 置 (4)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项 目 主 要 产 噪 类 型 主 要 是 设 备 噪 声, 通 过 给 引 风 机 设 置 隔 离 引 风 机 房, 给 46

59 鼓 风 机 设 消 音 器, 锅 炉 房 的 主 操 作 层 均 设 置 隔 离 式 操 作 室, 对 噪 声 大 的 机 器 泵 类 装 设 隔 声 罩 等 另 外, 项 目 原 料 运 输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也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通 过 合 理 布 局, 厂 区 原 料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和 围 墙 周 围 种 植 高 大 乔 木 绿 化 带, 减 小 对 厂 区 周 围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影 响 二 三 期 工 程 内 容 二 期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生 产 车 间 二 生 产 车 间 四 生 产 车 间 五 二 期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8495 m2, 总 建 筑 面 积 m2, 其 中 檐 高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车 间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总 建 筑 面 积 m2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二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高 8m, 共 1 层 檐 高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2; 生 产 车 间 四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共 5 层 ; 生 产 车 间 五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高 8m, 共 1 层 檐 高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2 三 期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生 产 车 间 六 生 产 车 间 七 三 期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m2, 总 建 筑 面 积 m2, 其 中 檐 高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车 间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总 建 筑 面 积 m2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六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高 8m, 共 1 层 檐 高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2; 生 产 车 间 七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高 8m, 共 1 层 檐 高 8 米 以 上 的 一 层 厂 房 视 为 两 层,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2 项 目 在 生 产 车 间 七 内 计 划 单 独 布 设 有 急 宰 间 和 病 猪 暂 存 间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急 宰 间 建 筑 面 积 380 m2, 位 于 该 生 产 车 间 的 西 北 角 处, 用 于 对 病 猪 以 人 工 方 式 进 行 快 速 宰 杀, 宰 杀 后 将 病 猪 送 至 项 目 病 猪 暂 存 间 进 行 暂 存 (2) 病 猪 暂 存 间 建 筑 面 积 380 m2, 位 于 该 生 产 车 间 的 东 北 角 处, 用 于 项 目 病 猪 身 体 组 织 的 暂 存 二 三 期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为 生 产 车 间 的 建 设, 作 为 公 司 后 续 发 展 的 预 留 47

60 厂 房, 该 五 栋 生 产 车 间 均 定 位 为 肉 食 品 深 加 工 生 产 车 间, 由 于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尚 不 明 确,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将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针 对 二 三 期 的 房 屋 建 设 进 行 评 价 二 三 期 建 设 的 公 用 工 程 主 要 依 托 一 期 工 程, 由 于 二 三 期 工 程 生 产 车 间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不 明 确, 待 方 案 明 确 后, 根 据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要 求 及 相 关 各 部 门 要 求, 相 应 完 善 其 辅 助 生 产 及 环 保 工 程 设 施 环 保 工 程 2.7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实 施 进 度 计 划 本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计 划 施 工 期 为 11 个 月, 即 2015 年 7 月 下 旬 ~2016 年 6 月 下 旬, 二 三 期 工 程 实 施 计 划 暂 时 未 定 项 目 建 设 进 度 见 表 表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进 度 安 排 表 序 号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进 度 1 前 期 工 作 2 施 工 准 备 ( 场 地 平 整 ) 3 建 筑 物 施 工 工 艺 设 备 生 产 线 安 装 4 调 试 5 试 运 行 2015 年 2016 年 1~3 4~6 7~9 10~ 12 1~3 4~6 7~9 10~ 12 48

61 3 工 程 分 析 3.1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用 量 及 动 力 消 耗 本 项 目 为 生 猪 屠 宰 生 产 项 目, 其 运 营 所 需 主 要 原 料 为 符 合 相 关 卫 生 标 准 生 猪, 主 要 辅 助 材 料 为 各 产 品 包 装 材 料 制 冷 系 统 冷 媒 锅 炉 燃 料 生 产 用 电 以 及 生 产 用 水 等 不 涉 及 化 学 药 剂 添 加 剂 的 使 用 1 原 料 供 应 项 目 屠 宰 规 模 为 年 100 万 头 生 猪 ( 平 均 每 头 活 重 以 110kg 计 ), 所 选 生 猪 有 50% 来 自 省 内 各 地 州 40% 来 自 省 外 10% 来 自 国 外 合 法 养 殖 场 或 经 检 疫 合 格 的 养 殖 户 2 包 装 材 料 供 应 项 目 以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包 装 箱 袋 盒 等 对 项 目 产 品 进 行 包 装, 不 涉 及 塑 封 等 其 他 包 装 形 式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包 装 材 料 消 耗 量 约 为 100t, 由 昆 明 富 民 合 法 生 产 厂 家 供 应 3 能 源 及 制 冷 剂 供 应 供 电 : 由 市 政 电 网 供 应, 项 目 区 内 设 置 1 台 备 用 发 电 机, 柴 油 发 电 机 容 量 为 400/440( 额 定 / 备 用 )kw 锅 炉 燃 料 : 设 置 2 台 锅 炉 ( 一 用 一 备 ), 其 中 1 台 4t/h 的 燃 油 燃 气 两 用 锅 炉 为 常 用 锅 炉,1 台 2t/h 燃 油 锅 炉 为 备 用 锅 炉, 为 全 厂 供 热 目 前 项 目 所 在 地 锅 炉 不 具 备 燃 气 条 件, 本 项 目 锅 炉 燃 料 同 时 考 虑 轻 质 柴 油 天 然 气 二 种 燃 料 制 冷 剂 :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制 冷 剂 使 用 液 氨 (R717), 整 个 制 冷 系 统 中, 液 氨 在 线 总 量 为 8.6t, 年 损 耗 量 约 为 1%, 即 每 年 液 氨 补 充 量 约 为 0.09t 由 昆 明 市 内 合 法 生 产 厂 家 供 应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本 项 目 运 营 后 生 产 所 需 原 辅 燃 料 消 耗 量 详 见 表

62 表 项 目 生 产 主 要 原 辅 燃 料 消 耗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及 质 量 单 位 数 量 来 源 运 输 方 式 备 注 原 料 1 生 猪 每 头 活 重 110kg 计 万 头 /a 100 包 装 材 料 合 法 养 殖 场 养 殖 户 汽 车 2 包 装 箱 袋 盒 食 品 包 装 材 料 相 关 标 准 t/a 100 市 场 汽 车 燃 料 及 其 他 3 轻 质 柴 油 / t/a 市 场 汽 车 4 天 然 气 / 万 m 3 /a / 管 道 锅 炉 使 用 锅 炉 使 用 5 制 冷 剂 无 水 液 氨 (GB536-88) t/a 0.09 合 法 厂 家 汽 车 6 电 380/220V 万 kw h/ 年 53.7 市 政 供 电 电 线 7 蒸 汽 1.25Mpa,194 万 t/a 锅 炉 间 管 道 8 水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 万 m 3 /a 部 分 龙 潭 泉 水 其 余 不 足 用 市 政 供 水 补 给 管 道 3.2 生 产 工 艺 项 目 运 营 后, 主 要 进 行 屠 宰 胴 体 分 割 以 及 各 副 产 品 加 工 各 生 产 加 工 工 艺 分 述 如 下 生 猪 进 场 屠 宰 工 艺 流 程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生 猪 屠 宰 采 用 国 外 先 进 的 麻 电 器 将 猪 电 晕, 经 刺 杀 放 血 后 进 行 剥 皮 或 烫 毛, 猪 胴 体 经 劈 半 后 送 入 分 割 车 间 进 一 步 加 工 ; 红 白 内 脏 头 蹄 尾 等 送 入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进 行 后 续 加 工 项 目 进 场 屠 宰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63 隔 离 间 病 猪 (S2) 急 宰 间 病 猪 暂 存 间 W2 疑 病 恢 复 新 鲜 水 W9 S2 生 猪 进 场 检 验 称 重 合 格 待 宰 圈 合 格 清 洗 通 道 麻 电 挂 猪 刺 杀 不 合 格 供 应 商 不 合 格 ( 断 食 观 察 12 小 时 ) W1 N S1 G3 副 产 品 车 间 猪 皮 外 售 剥 皮 处 理 清 洗 W3 (S2) 内 脏 猪 头 蹄 尾 N 胴 体 劈 开 合 格 开 膛 剖 腹 副 产 品 车 间 合 格 头 部 检 验 新 鲜 水 W3 复 清 洗 不 合 格 S7 ( 同 步 检 疫 ) (S2) 病 猪 暂 存 间 猪 白 条 头 蹄 尾 烫 毛 处 理 S4 W5 生 猪 猪 屠 体 污 染 物 G- 废 气 ;W- 废 水 ; N- 噪 声 ;S- 固 废 图 项 目 生 猪 进 场 屠 宰 工 艺 流 程 示 意 图 51

64 生 猪 屠 宰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1 生 猪 接 纳 由 优 质 安 全 养 猪 基 地 ( 或 农 户 ) 运 来 的 生 猪, 先 卸 车 送 入 项 目 初 检 间, 由 检 疫 人 员 逐 头 观 察 活 猪 的 健 康 状 况, 对 检 疫 合 格 的 猪 进 行 称 重, 称 重 完 毕 进 行 分 圈 编 号 赶 入 待 宰 圈 停 食 静 养 ; 若 检 疫 不 合 格 则 退 还 供 应 商 2 待 宰 清 洗 待 宰 的 生 猪 送 宰 前 经 停 食 静 养 12 小 时, 以 便 消 除 运 输 途 中 的 疲 劳, 恢 复 正 常 的 生 理 状 况, 在 静 养 期 间 检 疫 人 员 要 定 时 检 疫 巡 查 ( 包 括 : 体 温 动 态 口 腔 饮 水 ), 发 现 可 疑 病 猪 则 将 该 猪 送 入 隔 离 间 进 一 步 进 行 检 疫 观 察, 经 过 饮 水 和 充 分 休 息 后, 恢 复 正 常 的, 重 新 送 入 待 宰 间 ; 如 症 状 仍 不 见 缓 解 的 或 确 定 有 病 的 猪 送 往 急 宰 间 处 理 健 康 的 生 猪 在 屠 宰 前 3 小 时 停 止 饮 水 生 猪 进 屠 宰 车 间 之 前, 首 先 要 经 水 淋 洗 干 净, 洗 掉 猪 体 上 的 灰 尘 污 垢 粪 便, 经 清 洗 后 的 生 猪 分 批 次 通 过 赶 猪 通 道 赶 入 屠 宰 车 间 进 行 屠 宰 急 宰 处 理 项 目 设 置 有 急 宰 间, 对 断 食 检 疫 中 出 现 的 异 常 猪 进 行 宰 杀 处 理 项 目 急 宰 采 用 人 工 宰 杀 的 方 式 对 病 猪 进 行 宰 杀, 宰 杀 后 将 病 猪 送 至 项 目 病 猪 暂 存 间 暂 存, 统 一 委 托 处 理 3 麻 电 项 目 设 置 有 特 殊 的 赶 猪 通 道, 是 连 接 待 宰 圈 和 麻 电 设 备 的 专 用 通 道, 采 用 转 向 切 换 装 置, 将 双 通 道 并 为 单 通 道, 提 高 赶 猪 效 率, 通 道 设 有 防 坐 卧 防 倒 退 装 置, 有 效 减 少 因 挤 踏 造 成 的 猪 体 损 伤 开 始 赶 猪 道 可 供 2-4 头 猪 并 排 前 进, 逐 渐 只 能 供 一 头 猪 前 进, 并 使 猪 体 不 能 调 头 往 回 走, 有 序 排 队 单 行, 依 序 进 入 传 送 带 传 送 带 输 送 限 制 着 猪 的 活 动, 在 传 送 带 上 用 麻 电 器 将 猪 击 晕 项 目 所 采 用 麻 电 器 是 通 过 电 击 淋 浴 后 的 生 猪 脑 门 两 侧 电 击, 瞬 间 将 猪 击 晕, 生 猪 暂 时 失 去 知 觉, 处 于 昏 迷 状 态, 以 便 刺 杀 放 血, 该 技 术 是 目 前 生 猪 屠 宰 工 艺 中 较 为 先 进 的 生 猪 击 晕 技 术, 该 技 术 确 保 刺 杀 操 作 工 的 安 全, 减 少 劳 动 强 度,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效 率, 保 持 屠 宰 厂 周 围 环 境 的 安 静, 同 时 也 提 高 了 肉 品 的 质 量 4 刺 杀 放 血 猪 晕 后 落 到 平 板 输 送 机 上, 对 生 猪 刺 杀 刺 刀 刀 锋 向 前, 刀 刃 与 猪 体 成

65 度 角, 对 准 第 一 肋 骨 咽 喉 正 中 偏 右 厘 米 处, 刀 尖 略 向 右 刺 入, 向 颈 部 正 中 线 拖 刀 切 断 颈 部 动 脉 和 静 脉, 放 血 刀 口 约 15 厘 米, 然 后 将 刀 抽 出, 使 血 流 出 在 操 作 中 不 能 刺 破 心 脏, 血 刀 经 清 洗 后 用 高 温 蒸 汽 消 毒, 刀 具 经 清 洁 消 毒 后 轮 换 使 用 猪 屠 体 从 卧 式 放 血 输 送 机 经 管 轨 毛 猪 提 升 机 提 升 后 将 猪 挂 上 悬 挂 输 送 机 进 行 放 血 放 血 时 间 共 约 6min, 再 送 入 毛 猪 预 清 洗 机 5 清 洗 头 部 检 疫 项 目 设 置 有 毛 猪 预 清 洗 机, 对 经 刺 杀 放 血 后 猪 进 行 清 洗, 以 去 除 其 表 面 血 污 项 目 设 置 有 专 业 检 疫 人 员 进 行 头 部 检 疫, 主 要 目 的 是 为 了 检 疫 炭 疽 和 结 核 病, 检 疫 合 格 后 按 照 生 产 需 求 对 猪 进 行 剥 皮 或 烫 毛 处 理 ; 检 疫 不 合 格 则 将 猪 送 至 项 目 病 猪 暂 存 间 暂 存, 统 一 委 托 处 理 6 浸 烫 脱 毛 / 剥 皮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有 90% 的 屠 宰 毛 猪 进 行 烫 毛 处 理, 剩 下 合 格 的 毛 猪 进 行 剥 皮 处 理 (1) 浸 烫 脱 毛 处 理 工 艺 简 述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会 采 用 两 种 方 式 对 毛 猪 进 行 浸 烫 处 理, 一 种 为 烫 猪 池 浸 烫, 另 一 种 为 封 闭 运 河 式 烫 猪 池 浸 烫 1 烫 猪 池 浸 烫 : 将 放 血 好 毛 猪 通 过 卸 猪 器 卸 入 烫 猪 池 的 接 受 收 台 上, 慢 慢 的 把 猪 体 滑 入 烫 猪 池 内 浸 烫, 通 过 人 工 翻 烫 的 方 式 进 行 浸 烫, 烫 毛 池 的 水 温 一 般 控 制 在 之 间, 水 温 过 高 防 止 把 猪 体 烫 白, 影 响 脱 毛 效 果 浸 烫 时 间 : 4-6min 2 封 闭 运 河 式 烫 猪 池 浸 烫 : 将 放 尽 血 的 猪 体 由 毛 猪 放 血 自 动 输 送 线 通 过 下 坡 弯 轨 自 动 输 送 进 入 运 河 式 烫 猪 池, 在 封 闭 的 烫 猪 池 内 浸 烫 4-6min, 在 输 送 浸 烫 过 程 中 涉 及 压 杆 压 住 猪 体, 防 止 猪 体 上 浮 浸 烫 好 的 毛 猪 由 毛 猪 自 动 输 送 线 通 过 上 坡 弯 轨 自 动 输 送 出 来, 这 种 烫 猪 池 的 保 温 效 果 好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设 计 资 料, 烫 猪 池 内 的 水 直 接 通 过 蒸 汽 加 热, 蒸 汽 直 接 通 入 烫 池 内, 与 烫 池 内 的 水 混 合, 因 此, 蒸 汽 冷 凝 成 水 后, 不 再 循 环 使 用, 直 接 由 设 备 排 污 系 统 收 集 后 与 屠 宰 车 间 其 他 废 水 一 并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53

66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会 采 用 两 种 方 式 对 浸 烫 后 的 毛 猪 进 行 脱 毛 处 理, 一 种 为 卧 式 刨 毛, 另 一 种 为 螺 旋 自 动 刨 毛 1 卧 式 刨 毛 : 这 种 刨 毛 方 式 主 要 是 针 对 烫 猪 池 浸 烫 出 来 的 毛 猪 刨 毛 项 目 采 用 液 压 生 猪 软 刨 毛 机 刨 毛, 用 捞 粑 把 浸 烫 好 的 毛 猪 从 烫 猪 池 内 捞 出 自 动 进 入 刨 毛 机 内, 通 过 大 滚 筒 的 翻 滚 和 软 刨 爪 的 刮 毛 把 猪 体 的 猪 毛 刨 干 净, 然 后 将 刨 好 的 猪 体 放 出 通 过 出 猪 斜 架 进 入 清 水 池 内 修 刮 和 清 洗 2 螺 旋 自 动 刨 毛 : 这 种 刨 毛 方 式 主 要 是 针 对 封 闭 运 河 式 烫 猪 池 浸 烫 出 来 的 毛 猪 刨 毛 浸 烫 好 的 毛 猪 从 放 血 自 动 输 送 线 上 通 过 卸 猪 器 卸 下 进 入 刨 毛 机 内, 通 过 软 刨 毛 的 刮 毛 和 螺 旋 推 进 的 方 式 将 刨 毛 后 的 猪 体 从 刨 毛 机 的 另 一 端 推 出 来, 进 入 修 刮 输 送 机 上 进 行 修 刮, 然 后 转 移 到 清 水 池 内 清 洗 猪 屠 体 被 浸 烫 脱 毛 后 去 头 蹄 尾 后 进 行 开 膛 剖 腹 处 理 所 得 头 蹄 尾 统 一 收 集 后 送 至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进 行 加 工 项 目 浸 烫 脱 毛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如 图 所 示 蒸 汽 新 鲜 水 检 疫 合 格 浸 烫 刨 毛 清 洗 去 头 蹄 尾 猪 屠 体 W5 S4 W3 猪 胴 体 头 蹄 尾 开 膛 剖 腹 副 产 品 W- 废 水 ;S- 固 加 工 车 间 废 图 烫 毛 脱 毛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物 节 点 图 (2) 剥 皮 处 理 工 艺 简 述 需 剥 皮 的 猪 屠 体, 去 头 蹄 尾 后, 把 预 剥 后 的 猪 输 送 到 剥 皮 工 位, 用 剥 皮 机 的 夹 皮 装 置 夹 住 猪 皮 通 过 机 械 剥 皮 机 的 滚 筒 旋 转 将 猪 体 的 整 张 猪 皮 剥 下, 剥 下 的 猪 皮 用 皮 张 车 输 送 到 皮 张 暂 存 间, 剥 下 的 猪 皮 不 进 行 加 工, 直 接 外 售 剥 皮 后 的 猪 胴 体 进 行 开 膛 剖 腹 处 理 所 得 猪 头 蹄 尾 统 一 收 集 后 送 至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进 行 加 工 项 目 剥 皮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如 图 所 示 54

67 检 疫 合 格 去 头 蹄 尾 预 剥 皮 剥 皮 机 开 膛 剖 腹 猪 屠 体 猪 皮 头 蹄 尾 直 接 外 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图 剥 皮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7 开 膛 剖 腹 净 腔 及 检 疫 对 烫 毛 或 剥 皮 处 理 后 的 猪 胴 体, 采 用 专 用 刀 具 对 其 进 行 开 膛 剖 腹 处 理, 开 腔 剖 腹 后, 取 出 红 白 内 脏, 把 取 出 的 红 白 内 脏 分 别 放 入 红 白 内 脏 检 疫 输 送 机 的 托 盘 内 待 检 疫 项 目 按 照 肉 品 卫 生 检 验 试 行 规 程 将 猪 胴 体 红 白 内 脏 通 过 检 疫 输 送 机 同 步 输 送 到 检 验 区 采 样 检 验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可 疑 胴 体, 通 过 道 岔 进 入 可 疑 病 胴 体 轨 道, 进 行 复 检, 确 定 有 病 的 胴 体 进 入 病 体 轨 道 线, 取 下 有 病 胴 体 送 至 到 病 猪 暂 存 间 暂 存 ; 检 疫 合 格 胴 体 进 行 劈 半 处 理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红 白 内 脏, 集 中 收 集 后, 送 至 病 猪 暂 存 间 暂 存 待 处 理 ; 检 验 合 格 的 红 白 内 脏 经 分 类 收 集 后 送 至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进 行 处 理 8 胴 体 劈 半 复 清 洗 项 目 用 桥 式 劈 半 锯 对 检 疫 合 格 的 猪 胴 体 进 行 劈 半 处 理, 然 后 把 猪 的 白 条 进 行 修 整, 修 整 后 进 行 白 条 冲 洗 冲 洗 后 大 部 分 猪 白 条 按 照 生 猪 收 购 标 准 中 的 规 定 要 求, 对 猪 肉 进 行 验 等 称 重, 并 在 指 定 位 置 加 盖 印 章 后, 直 接 在 鲜 肉 交 易 大 厅 内 进 行 交 易, 部 分 猪 白 条 输 送 至 分 割 车 间 进 行 分 割 加 工 猪 白 条 分 割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根 据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产 出 的 猪 白 条 大 部 分 做 为 产 品 直 接 外 售, 少 部 分 继 续 分 割 加 工 项 目 设 置 有 分 割 车 间 对 洗 净 猪 白 条 进 行 进 一 步 分 割 加 工 分 割 车 间 工 艺 流 程 如 图 所 示 55

68 猪 白 条 直 接 外 售 快 速 冷 却 N 三 段 分 割 N 部 位 肉 分 割 包 装 速 冻 入 库 待 售 排 酸 包 装 外 售 N- 噪 声 ;S- 固 废 图 分 割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示 意 图 项 目 猪 白 条 分 割 加 工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根 据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以 及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分 割 车 间 由 快 速 冷 却 间 分 割 间 排 酸 间 速 冻 间 组 成, 其 中 快 速 冷 却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18 左 右, 分 割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10~12 之 间 排 酸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0~4 之 间, 速 冻 间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在 -30 左 右 为 保 证 项 目 鲜 肉 质 量, 猪 白 条 分 割 过 程 控 制 在 相 对 较 低 的 温 度 下 进 行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分 割 车 间 与 冷 库 相 连, 分 割 车 间 与 冷 库 共 用 一 套 液 氨 制 冷 系 统, 分 割 车 间 不 单 独 设 置 制 冷 系 统 1 快 速 预 冷 却 三 段 分 割 部 位 肉 分 割 本 项 目 生 产 的 分 割 肉 为 冷 却 分 割 肉, 又 称 冷 鲜 肉 冰 鲜 肉 冷 却 猪 肉 是 指 严 格 执 行 检 疫 检 验 制 度 屠 宰 后 的 生 猪 胴 体, 经 劈 半 后 迅 速 进 行 冷 却 处 理, 使 胴 体 深 层 肉 ( 一 般 为 后 退 中 心 温 度 ) 在 24h 内 迅 速 冷 却 至 -1~7, 并 在 后 续 的 分 割 加 工 流 通 和 销 售 过 程 中 始 终 保 持 在 冷 链 条 件 下 的 新 鲜 猪 肉 快 速 冷 却 的 目 的 就 是 为 了 就 是 抑 制 微 生 物 的 生 长 繁 殖, 同 时 抑 制 肉 毒 梭 菌 和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等 致 病 菌 分 泌 毒 素, 可 以 确 保 肉 的 安 全 卫 生 经 快 速 预 冷 却 的 猪 胴 体 按 照 胸 腹 臀 三 段 进 行 大 块 分 割, 然 后 去 除 颈 排 胸 排 等 带 肉 猪 骨 再 将 大 块 分 割 肉 块 由 分 割 人 员 分 割 成 各 个 部 位 的 分 割 肉, 2 排 酸 销 售 速 冻 入 库 分 割 肉 不 进 冷 库 直 接 销 售 的 冷 鲜 肉, 需 进 排 酸 间 进 行 排 酸 处 理 肉 类 排 酸 是 现 代 肉 品 学 及 营 养 学 所 提 供 的 一 种 肉 类 后 成 熟 工 艺 项 目 生 猪 被 宰 杀 后, 动 物 肌 肉 组 织 转 化 成 可 食 用 的 肉 要 经 历 一 定 的 变 化, 包 括 肉 的 僵 直 解 僵 和 成 熟 等 一 系 列 过 程 动 物 死 后 机 体 内 因 生 化 作 用 产 生 乳 酸, 若 不 及 时 经 过 充 分 的 冷 却 处 理, 则 积 聚 在 肌 肉 组 织 中 的 乳 酸 会 损 害 肉 的 品 质 项 目 排 酸 间 严 格 控 制 在 56

69 0-4 的 冷 藏 条 件 下 进 行 排 酸, 排 酸 时 间 不 超 过 16h, 使 屠 宰 后 的 动 物 胴 体 迅 速 冷 却, 肉 类 中 的 酶 发 生 反 应, 将 部 分 蛋 白 质 分 解 成 氨 基 酸, 从 而 减 少 有 害 物 质 的 生 成, 提 高 肉 品 的 质 量 排 酸 完 毕 的 冷 鲜 肉 经 包 装 后 直 接 销 售 入 冷 库 储 藏 的 冰 鲜 肉, 为 了 延 长 分 割 肉 的 储 存 时 间, 需 将 分 割 好 的 部 位 肉 真 空 包 装 后, 放 入 冷 冻 盘 内 用 凉 肉 架 推 到 速 冻 间 结 冻, 结 冻 好 的 产 品 入 冷 库 待 售 副 产 品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项 目 生 猪 屠 宰 分 割 过 程 中 有 副 产 品 ( 头 蹄 内 脏 等 ) 产 生, 按 照 各 副 产 品 具 体 情 况, 部 分 送 入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进 一 步 加 工, 部 分 统 一 收 集 后 外 售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运 营 后 各 副 产 品 产 生 及 去 向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各 副 产 品 主 要 产 生 工 段 及 去 向 副 产 品 产 品 产 生 工 段 处 置 去 向 备 注 猪 血 刺 杀 统 一 收 集 后 外 售 / 猪 头 猪 蹄 猪 尾 去 头 蹄 尾 经 去 毛 洗 净 后 冷 藏 外 售 需 送 至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处 理 猪 皮 剥 皮 统 一 收 集 后 外 售 / 心 肝 肺 屠 宰 车 间 取 红 内 脏 经 检 疫 分 离 清 洗 后 外 售 需 送 至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处 理 猪 肚 大 肠 小 肠 取 白 内 脏 经 肠 容 物 分 离 清 洗 后, 需 送 至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外 售 处 理 肉 屑 分 割 车 间 三 段 分 割 部 位 肉 分 割 统 一 收 集 后 外 售 /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屠 宰 分 割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猪 血 猪 皮 肉 屑 经 收 集 后 直 接 外 售, 不 进 行 进 一 步 加 工 ; 猪 头 蹄 尾, 红 白 内 脏 等 经 分 类 收 集 后, 统 一 送 往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加 工 后 外 售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57

70 锅 炉 蒸 汽 新 鲜 水 猪 头 蹄 尾 烫 毛 脱 毛 清 洗 入 库 待 售 W5 S4 W3 G3 新 鲜 水 红 内 脏 分 拣 清 洗 入 库 待 售 G- 废 气 W- 废 水 S6 G3 W3 新 鲜 水 N- 噪 声 S- 固 废 白 内 脏 分 拣 去 胃 肠 溶 物 清 洗 入 库 待 售 S7 W3 图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及 产 污 节 点 示 意 图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1) 猪 头 蹄 尾 加 工 屠 宰 车 间 去 头 蹄 尾 工 段 所 产 生 的 猪 头 蹄 尾,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送 至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同 样 采 用 蒸 汽 烫 毛 工 艺 进 行 烫 毛, 烫 毛 后 以 人 工 脱 毛 的 方 式 去 除 表 面 猪 毛, 之 后 对 脱 毛 之 后 的 头 蹄 尾 进 行 清 洗, 进 一 步 去 除 表 面 灰 尘 残 留 猪 毛 等, 洁 净 的 头 蹄 尾 分 类 收 集 后, 整 理 包 装 入 冷 藏 库 待 售 (2) 红 内 脏 加 工 猪 红 内 脏 主 要 包 括 心 肝 肺 等 红 色 内 脏, 屠 宰 车 间 取 红 白 内 脏 工 段 所 取 出 的 红 内 脏 经 检 疫 合 格 后 统 一 收 集 后 送 至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人 工 对 红 内 脏 进 行 分 拣, 将 其 按 类 收 集, 分 拣 同 时 对 内 脏 所 带 肉 屑 进 行 剔 除, 肉 屑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外 售 分 拣 后, 对 上 述 红 内 脏 进 行 清 洗 整 理 包 装 入 冷 藏 库 待 售 (3) 白 内 脏 加 工 猪 白 内 脏 主 要 包 括 大 肠 小 肠 猪 肚 等 白 色 内 脏, 该 部 分 内 脏 主 要 属 于 猪 消 化 系 统, 其 中 大 量 未 消 化 物 被 包 裹 其 中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取 红 白 内 脏 工 段 所 58

71 产 生 的 白 内 脏 经 检 疫 合 格 后, 统 一 收 集 送 至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人 工 对 其 进 行 分 拣, 将 大 肠 小 肠 猪 肚 等 分 离 归 类, 归 类 后 对 其 中 胃 肠 容 物 进 行 去 除, 被 去 除 的 胃 肠 容 物 大 部 分 在 人 工 分 拣 时 统 一 收 集 于 桶 内, 每 天 转 移 到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内 待 处 理 ; 少 部 分 进 入 车 间 排 水 系 统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通 过 粗 细 格 栅 固 液 分 离 等 措 施 再 收 集, 收 集 后 送 至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内 待 处 理 项 目 设 置 有 专 门 的 清 洗 机 对 白 内 脏 进 行 清 洗, 将 清 洗 后 的 肠 肚 整 理 包 装 入 冷 藏 库 待 售 项 目 运 营 其 他 工 艺 简 述 (1)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由 高 压 部 分 和 低 压 部 分 组 成, 高 压 部 分 由 氨 压 缩 机 立 式 中 冷 器 油 气 分 离 器 冷 凝 器 液 氨 储 罐 节 流 器 液 位 控 制 器 等 组 或, 低 压 部 分 由 管 式 蒸 发 器 等 组 成 氨 压 缩 机 经 吸 气 管 路 不 断 抽 取 管 式 蒸 发 器 内 氨 饱 和 气 体, 使 得 管 式 蒸 发 器 内 低 压 液 氨 不 断 吸 热 蒸 发, 管 式 蒸 发 器 不 断 吸 收 冷 库 及 分 割 车 间 室 内 热 量, 使 被 制 冷 间 室 内 保 持 所 需 要 的 低 温 ; 氨 压 缩 机 将 抽 取 的 低 压 气 氨 经 两 级 压 缩 后 成 为 高 温 高 压 氨 气 (T 120 P 0.8~1.1Mpa), 经 中 冷 器 管 路 送 至 油 气 分 离 器, 将 氨 气 中 混 合 的 油 分 离 出 来, 定 时 排 放 经 过 除 油 净 化 后 的 高 温 高 压 氨 气 进 入 冷 凝 器 中, 与 循 环 冷 却 水 换 热 后, 由 气 态 氨 变 为 液 氨 在 重 力 作 用 下 流 入 到 液 氨 储 罐 中 待 用, 根 据 制 冷 系 统 设 计 资 料, 液 氨 储 罐 中 压 力 P=0.8~ 1.1Mpa 制 冷 系 统 设 置 液 位 控 制 器 节 流 器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将 液 氨 储 输 送 到 管 式 蒸 发 器 中, 经 过 吸 收 热 量 后, 蒸 发 为 氨, 经 氨 压 缩 机 抽 回 压 缩 冷 凝 储 存 在 液 氨 储 罐 中, 周 而 复 始 的 经 管 式 蒸 发 器 从 被 制 冷 对 象 中 吸 收 热 量 管 式 蒸 发 器 分 别 安 装 在 冷 库 分 割 车 间 中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59

72 中 冷 器 气 氨 P 0.8~1.1MPa T 120 氨 压 缩 机 气 氨 冷 库 分 割 车 间 液 氨 回 水 油 分 离 器 进 水 气 液 P MPa T 120 P MPa T 常 温 循 环 泵 Q=220T/h H=13m 液 氨 液 位 控 制 器 液 氨 调 节 站 冷 却 水 ( 常 温 ) 液 氨 储 罐 图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流 程 示 意 图 (2) 生 猪 及 猪 屠 体 检 疫 1) 生 猪 检 疫 1 检 查 免 疫 证 免 疫 耳 标 2 检 查 产 地 检 疫 合 格 证 明 3 检 查 运 载 工 具 消 毒 证 明 书 项 目 生 猪 检 疫 方 法 : 通 过 感 官 目 测, 剔 除 一 些 症 状 比 较 明 显 的 可 疑 病 猪 一 般 应 用 群 体 检 查 和 个 体 检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检 疫 群 体 检 查 主 要 通 过 观 察 动 物 的 精 神 状 况 呼 吸 状 况 运 动 情 况 饮 食 情 况, 看 其 是 否 正 常 ; 个 体 检 查 主 要 通 过 看 动 物 的 体 表 现 象 排 泄 物 及 各 种 动 作 表 现, 听 取 动 物 体 内 发 出 的 声 音, 用 手 触 摸 动 物 各 部 位 测 试 动 物 体 温, 看 其 是 否 正 常 2) 猪 屠 体 检 验 猪 屠 体 检 验 一 般 分 成 头 部 检 验 初 检 ( 皮 肤 肠 系 膜 淋 巴 结 和 脾 脏 检 验 ) 内 脏 检 验 寄 生 虫 检 验 胴 体 复 检 头 蹄 部 检 疫 : 观 察 头 部 表 面 有 无 明 显 病 变 情 况, 口 腔 内 有 无 水 疱 溃 疡 等 病 变, 在 观 察 蹄 部 有 无 肿 胀 等 初 检 : 通 过 视 检 触 检 法 将 结 果 综 合 判 定 视 检 通 常 判 定 皮 肤 的 病 理 变 化 ; 触 检 则 是 剖 检 判 定 肠 系 膜 淋 巴 结 和 手 触 脾 脏, 视 其 组 织 结 构 的 变 化 对 于 猪 的 60

73 典 型 三 大 传 染 病 ( 猪 瘟 猪 丹 毒 猪 肺 疫 ), 视 检 皮 肤 可 以 检 出 内 脏 检 查 : 观 察 肺 脏 外 形 色 泽 大 小 ; 观 察 心 脏 形 态 大 小 色 泽 心 外 膜, 在 心 室 肌 肉 处 切 一 小 口, 检 查 有 无 囊 虫 ; 观 察 肝 脏 形 态 触 摸 硬 度 与 弹 性 看 有 无 淤 血 槟 榔 肝 寄 生 虫 检 疫 : 取 生 猪 左 右 隔 膜 肌 肉 50g, 制 成 压 片, 检 验 肌 纤 维 组 织, 放 在 显 微 镜 下 观 察 是 否 有 悬 毛 虫 与 住 肉 孢 子 虫 胴 体 检 验 : 首 先 判 断 放 血 情 况, 再 观 察 皮 肤 脂 肪 胸 腹 腔 关 节 是 否 有 传 染 病 而 引 起 坏 死 肿 胀 炎 症 等 肌 肉 检 验, 检 查 股 部 内 侧 肌 深 腰 肌 肋 骨 两 侧 小 血 管 有 无 血 醋 瘤 和 肌 断 面 湿 润, 以 判 断 放 血 程 度 好 坏 ; 观 察 脊 椎 骨 纵 面 色 泽 和 有 无 出 血 畸 形 等 病 理 变 化 项 目 检 疫 以 视 检 为 主, 仅 寄 生 虫 检 疫 需 制 成 载 玻 压 片 以 显 微 镜 检 疫, 项 目 检 验 不 涉 及 药 品 使 用 3.3 主 要 运 营 设 备 本 项 目 通 过 合 理 安 置 优 化 布 局 的 手 段, 充 分 利 用 厂 房 空 间, 采 用 国 内 先 进 设 备 进 行 生 猪 屠 宰 的 生 产, 拟 定 所 选 用 主 要 设 备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主 要 运 营 设 备 表 设 置 车 间 设 施 设 备 名 称 拟 定 厂 家 拟 定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生 猪 冲 淋 设 备 套 1 主 体 工 程 屠 宰 车 间 麻 电 机 台 2 进 猪 通 道 TZ-GZTD-7 台 5 马 鞍 式 生 猪 输 送 机 ( 一 台 大 猪 用 ) TZ-MAZSI 台 5 赶 猪 电 鞭 台 5 管 轨 毛 猪 提 升 机 TZ-GMTS100 台 5 控 血 输 送 机 TZ-KBSS100 台 5 控 血 气 动 喂 入 装 置 TZ-KXQR-I 台 5 放 血 吊 链 返 回 装 置 套 5 管 轨 滑 动 放 血 吊 链 TZ-GHDL960 个 1000 毛 猪 预 清 洗 机 TZ-YQX3A 台 5 气 动 卸 猪 器 台 4 烫 池 接 收 槽 个 1 烫 猪 池 L=6 米 台 1 运 河 烫 毛 输 送 机 TZKYTS150 台 4 61

74 设 置 车 间 设 施 设 备 名 称 拟 定 厂 家 拟 定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运 河 烫 池 进 猪 滑 槽 个 4 运 河 式 猪 体 浸 烫 池 TZ-YHTC-22 套 4 液 压 生 猪 软 刨 毛 机 TZ-YYBM300 台 1 螺 旋 自 动 刨 毛 机 TZ-LXBM500 台 6 双 轨 白 条 提 升 机 ( 方 管 轨 道 ) TZ-GBTS100 台 6 预 剥 输 送 机 ( 热 镀 锌 ) TZYBSS180Ⅲ-30 台 1 卧 式 滚 筒 剥 皮 机 台 1 剥 皮 猪 接 收 滑 槽 台 1 剥 皮 机 操 作 工 作 台 1000*600*670 台 1 预 剥 线 操 作 工 作 台 24000*600*600 台 1 剥 皮 机 夹 皮 工 作 台 1800*800*670 台 1 桥 式 劈 半 锯 台 10 白 内 脏 滑 槽 个 5 红 内 脏 滑 槽 个 5 落 地 式 白 脏 同 步 检 疫 输 送 机 42 米 TZ-LBJS150 台 2 悬 挂 式 红 脏 同 步 检 疫 输 送 线 38 米 TZ-XHJS150 台 2 组 合 洗 手 / 刀 具 消 毒 装 置 ( 热 水 ) 个 50 胴 体 移 动 输 送 机 国 内 选 购 台 5 电 锯 国 内 选 购 台 16 小 带 锯 国 内 选 购 套 16 分 割 车 间 分 割 肉 移 送 斜 面 输 送 机 国 产 台 6 冷 藏 肉 移 送 输 送 机 国 产 台 4 磨 刀 机 国 产 台 5 自 动 封 箱 机 国 产 台 10 电 气 控 制 柜 国 产 套 5 清 洗 机 国 产 台 6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蒸 汽 烫 毛 机 国 产 台 1 分 离 分 级 机 国 产 台 4 平 板 输 送 机 国 产 台 4 洗 肚 机 国 产 台 1 头 蹄 尾 打 毛 机 国 产 台 1 公 辅 工 程 锅 炉 房 制 冷 系 统 计 量 设 备 国 产 套 4 卧 式 燃 油 ( 气 ) 蒸 汽 锅 炉 WNS Y(Q) 台 1 卧 式 燃 油 蒸 汽 锅 炉 WNS Y 台 1 JJZ2LG20 台 1 螺 杆 式 制 冷 压 缩 机 JJZ2LG16 台 2 JZ2LG16 台 1 62

75 设 置 车 间 设 施 设 备 名 称 拟 定 厂 家 拟 定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低 压 循 环 桶 DXZ-4.8 台 2 卧 式 蒸 发 器 WZA-50 台 1 高 压 贮 液 器 ZA-4.8 台 1 排 液 桶 ZA-4.8 台 1 辅 助 贮 液 器 FZA-4.8 台 1 集 油 器 JY-300 台 1 空 气 分 离 器 KF-32 台 1 紧 急 泄 氨 器 XA-32 台 1 蒸 发 式 冷 凝 器 ZNX-1165 台 2 吊 顶 式 冷 风 机 DLL-400 台 1 吊 顶 式 冷 风 机 DLL-350 台 关 心 平 衡 供 汽 平 衡 为 满 足 项 目 生 产 用 汽 需 求, 同 时 根 据 屠 宰 行 业 生 产 工 艺 特 点, 立 足 于 节 能 减 排, 项 目 供 汽 系 统 配 置 设 备 : a 选 用 2 台 锅 炉 ( 一 用 一 备 ), 其 中 1 台 4t/h 的 燃 油 燃 气 两 用 锅 炉 为 常 用 锅 炉,1 台 2t/h 燃 油 锅 炉 为 备 用 锅 炉 b 配 套 锅 炉 软 化 水 处 理 系 统 项 目 的 锅 炉 设 备 全 部 设 置 于 锅 炉 房 内, 项 目 建 成 后 总 产 汽 4 t/h, 以 满 足 项 目 用 汽 需 要 项 目 常 用 锅 炉 型 号 为 WNS Y(Q) 卧 式 燃 油 ( 气 ) 蒸 汽 锅 炉 该 锅 炉 工 作 参 数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拟 定 锅 炉 参 数 一 览 型 号 燃 料 类 型 额 定 出 口 蒸 汽 压 力 温 度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供 气 对 象 WNS Y(Q) 燃 油 燃 气 两 用 1.25 Mpa 生 产 车 间 根 据 项 目 锅 炉 资 料, 项 目 蒸 汽 平 衡 如 下 表 所 示 63

76 表 供 汽 系 统 平 衡 表 序 号 用 汽 部 门 蒸 汽 参 数 用 汽 量 (t/h) 压 力 MPa 温 度 正 常 最 大 1 车 间 供 热 0.60 饱 和 热 力 管 网 损 失 合 计 / / 由 上 表 可 知, 项 目 正 常 生 产 时 耗 汽 量 为 3.43t/h, 最 大 生 产 耗 汽 量 为 3.72t/h 项 目 拟 选 用 4t/h 锅 炉 完 全 可 以 满 足 生 产 供 汽 需 求 蒸 汽 管 线 内 冷 凝 产 生 的 冷 凝 水 经 蒸 汽 管 线 上 的 疏 水 阀 就 近 排 放 进 水 项 目 雨 水 排 水 管 全 厂 蒸 汽 平 衡 如 图 所 示 管 道 损 失 0.08t/h 锅 炉 房 MPa 3.72t/h 减 温 减 压 0.6MPa 3.64t/h 车 间 供 热 图 全 厂 蒸 汽 平 衡 图 物 料 平 衡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被 屠 宰 生 猪 按 110kg/ 头 计, 本 评 价 按 该 数 据 进 行 物 料 平 衡 核 算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不 计 生 猪 冲 淋 清 洗 过 程 引 起 的 质 量 变 化, 本 评 价 按 项 目 满 负 荷 运 营 ( 年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约 年 屠 宰 100 万 头 生 猪 ) 对 项 目 基 本 物 料 变 化 情 况 进 行 核 算 为 能 更 清 晰 描 述 项 目 各 工 段 物 料 变 化 情 况, 根 据 项 目 生 猪 屠 宰 工 艺 特 点, 本 评 价 对 各 工 段 物 料 变 化 情 况 分 别 描 述 a 生 猪 进 场 屠 宰 车 间 基 本 物 料 平 衡 项 目 运 营 后, 生 猪 进 场 屠 宰 车 间 基 本 物 料 平 衡 计 算 见 表 3.4-3, 主 要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77 表 项 目 生 猪 进 场 屠 宰 车 间 基 本 物 料 衡 算 表 单 位 :t/a 物 料 名 称 进 料 出 料 备 注 生 猪 / 按 110kg/ 头 计 病 猪 / 220 总 屠 宰 生 猪 的 2 猪 粪 便 / 1100 被 屠 宰 生 猪 的 1% 猪 血 / 3850 猪 皮 / 220 猪 鬃 毛 / 1100 猪 头 蹄 尾 / 红 内 脏 / 2200 白 内 脏 / 6500 按 6.5 kg/ 头 计 ( 含 胃 肠 容 物 ) 猪 白 条 / 合 计 / 病 猪 暂 存 间 猪 皮 220 外 售 直 接 销 售 或 分 割 加 工 生 猪 220 剥 皮 生 猪 待 宰 间 刺 杀 去 头 蹄 去 内 脏 劈 开 猪 白 条 猪 粪 1100 猪 血 3850 烫 毛 猪 头 蹄 尾 清 运 处 置 猪 鬃 毛 1100 红 内 脏 2200 白 内 脏 6500 外 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图 项 目 生 猪 进 场 屠 宰 车 间 基 本 物 料 平 衡 图 单 位 :t/a b 分 割 车 间 物 料 平 衡 项 目 设 置 分 割 车 间 对 屠 宰 车 间 产 生 的 猪 白 条 进 行 分 割 根 据 项 目 提 供 的 资 料,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产 出 的 猪 白 条 大 部 分 做 为 产 品 直 接 外 售, 部 分 继 续 分 割 加 工 分 割 加 工 猪 白 条 约 占 屠 宰 加 工 的 40% 分 割 车 间 基 本 物 料 平 衡 计 算 见 表

78 表 项 目 分 割 车 间 基 本 物 料 衡 算 表 单 位 :t/a 物 料 名 称 进 料 出 料 备 注 猪 白 条 % 猪 白 条 直 接 外 售 肉 屑 / 猪 骨 肉 / 分 割 肉 / 合 计 猪 白 条 入 库 冷 藏 或 直 接 销 售 猪 白 条 预 冷 却 分 割 排 酸 速 冻 肉 屑 2710 分 割 肉 猪 骨 肉 外 售 图 项 目 分 割 车 间 基 本 物 料 平 衡 图 单 位 :t/a c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物 料 平 衡 项 目 屠 宰 分 割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猪 血 猪 皮 肉 屑 等 经 收 集 后 直 接 外 售, 不 进 行 进 一 步 加 工 ; 猪 头 蹄 尾, 红 白 内 脏 等 经 分 类 收 集 后, 统 一 送 往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加 工 后 外 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基 本 物 料 平 衡 计 算 见 表 表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基 本 物 料 衡 算 表 单 位 :t/a 物 料 名 称 进 料 出 料 备 注 红 内 脏 白 内 脏 猪 头 蹄 尾 猪 鬃 毛 10 胃 肠 容 物 3000 肉 屑 220 合 计

79 红 内 脏 2200 分 拣 红 内 脏 1980 入 库 待 售 肉 屑 220 外 售 白 内 脏 6500 分 拣 去 胃 肠 溶 物 白 内 脏 3500 入 库 待 售 胃 肠 溶 物 3000 收 集 后 委 托 处 置 猪 头 蹄 尾 脱 毛 清 洗 猪 头 蹄 尾 入 库 待 售 猪 鬃 毛 10 外 售 图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基 本 物 料 平 衡 图 单 位 :t/a d 全 厂 基 本 物 料 平 衡 综 合 上 述 分 析, 本 项 目 运 营 后 全 厂 基 本 物 料 平 衡 核 算 见 表 表 项 目 全 厂 基 本 物 料 衡 算 表 单 位 :t/a 物 料 名 称 进 料 出 料 备 注 生 猪 按 110kg/ 头 计 病 猪 220 被 屠 宰 生 猪 的 1% 猪 粪 便 1100 猪 血 3850 猪 皮 220 猪 鬃 毛 1110 含 猪 头 蹄 尾 鬃 毛 猪 头 蹄 尾 红 内 脏 1980 白 内 脏 3500 胃 肠 容 物 3000 统 一 收 集 后 委 托 处 置 猪 白 条 猪 骨 肉 肉 屑 2930 含 内 脏 修 整 肉 屑 分 割 肉 合 计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项 目 运 营 后 全 厂 主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80 猪 血 3850 病 猪 220 猪 粪 1100 猪 皮 220 猪 鬃 毛 1100 猪 白 条 生 猪 修 养 屠 宰 车 间 预 冷 却 分 割 车 间 猪 白 条 分 割 肉 胃 肠 容 物 3000 肉 屑 220 猪 头 蹄 尾 红 内 脏 2200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白 内 脏 6500 猪 鬃 毛 10 肉 屑 2710 猪 骨 肉 猪 头 蹄 尾 红 内 脏 1980 白 内 脏 3500 图 全 厂 基 本 物 料 平 衡 图 单 位 :t/a 68

81 3.4.3 水 量 平 衡 项 目 运 营 后, 厂 区 用 水 主 要 由 各 车 间 生 产 用 水 锅 炉 房 用 水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冷 却 循 环 用 水 以 及 其 他 用 水 组 成 项 目 用 水 情 况 分 析 本 项 目 运 营 后 各 部 分 用 水 情 况 如 表 所 示 69

82 表 项 目 给 水 情 况 一 览 用 水 单 元 用 水 用 途 用 水 部 位 水 质 要 求 平 均 用 水 量 (m 3 /d) 供 水 来 源 排 水 去 向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初 检 间 地 面 清 洗 清 洁 水 1.30 待 宰 间 地 面 清 洗 清 洁 水 8.80 隔 离 间 地 面 清 洗 清 洁 水 1.79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水 统 一 收 集 后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生 猪 一 次 冲 洗 用 水 猪 屠 体 冲 洗 用 水 生 活 饮 用 水 生 活 饮 用 水 屠 宰 车 间 分 割 车 间 副 产 品 车 间 锅 炉 房 生 活 用 水 冷 却 循 环 生 产 用 水 烫 毛 用 水 生 活 饮 用 水 新 鲜 水 抛 光 清 洗 机 耗 水 生 活 饮 用 水 猪 白 条 清 洗 用 水 生 活 饮 用 水 清 洁 用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清 洁 生 活 饮 用 水 新 鲜 水 清 洁 用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清 洁 生 活 饮 用 水 3.90 新 鲜 水 烫 毛 机 耗 水 生 活 饮 用 水 新 鲜 水 生 产 用 水 内 脏 及 头 蹄 尾 清 洁 生 活 饮 用 水 新 鲜 水 清 洁 用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清 洁 生 活 饮 用 水 5.56 新 鲜 水 锅 炉 用 水 锅 炉 用 水 生 活 饮 用 水 新 鲜 水 生 活 用 水 办 公 楼 生 活 饮 用 水 新 鲜 水 冷 却 用 水 制 冷 系 统 冷 凝 器 冷 却 清 洁 水 56 新 鲜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统 一 收 集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属 清 洁 下 水, 直 接 排 入 厂 内 雨 水 系 统 后 排 放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属 清 洁 下 水, 直 接 排 入 厂 内 雨 水 系 统 后 排 放 清 洁 用 水 检 验 室 用 水 生 活 饮 用 水 2.00 新 鲜 水 直 接 排 入 污 水 处 其 他 清 洁 用 水 急 宰 间 清 洁 用 水 清 洁 水 2.09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理 站 处 理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绿 化 用 水 清 洁 水 全 厂 总 用 水 量 , 其 中 新 鲜 水 用 水 量 , 用 中 水 量 注 : 生 活 用 水 绿 化 用 水 按 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用 水 定 额 进 行 核 算, 其 余 数 据 均 来 同 类 工 程 类 比 资 料 1 车 间 生 产 用 水 分 析 (1)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用 水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由 初 检 间 待 宰 间 隔 离 间 组 成, 生 猪 待 宰 区 运 营 后, 主 要 耗 水 环 节 为 待 宰 区 域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每 日 运 营 结 束 后 清 洗 一 次 用 水 指 标 及 耗 水 量 如 表 所 示 70

83 表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用 水 情 况 日 用 水 量 序 号 用 水 单 元 数 量 用 水 定 额 (m 3 /d) 1 初 检 间 325 m 2 4 L/m 2 次 待 宰 间 2200 m 2 4 L/m 2 次 隔 离 间 325 m L/m 2 次 合 计 用 水 / /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全 部 由 处 理 达 标 后 的 回 用 水, 不 使 用 新 鲜 水 进 行 冲 洗 项 目 初 检 间 待 宰 间 隔 离 间 地 面 清 洗 废 水 统 一 收 集 后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根 据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 ), 由 于 隔 离 间 内 可 能 含 有 致 病 菌, 需 对 隔 离 间 进 行 消 毒 后 再 进 行 地 面 水 冲 洗 (2) 屠 宰 车 间 用 水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用 水 主 要 由 生 猪 一 次 冲 洗 用 水 猪 屠 体 冲 洗 用 水 烫 毛 用 水 清 洗 机 用 水 以 及 屠 宰 完 成 后 猪 白 条 清 洗 用 水 组 成 根 据 同 类 型 工 程 类 比,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耗 水 量 以 0.62m 3 / 头 计, 项 目 日 均 屠 宰 生 猪 2778 头 (100 万 头 /a), 则 屠 宰 车 间 日 耗 水 量 约 为 m 3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每 日 运 营 结 束 后, 对 屠 宰 设 备 及 车 间 地 面 清 洗 一 次, 其 设 备 及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以 6.5L/m 2 次 计, 则 屠 宰 车 间 清 洁 用 水 为 m 3 /d 屠 宰 车 间 用 水 指 标 及 耗 水 量 如 表 所 示 表 屠 宰 车 间 用 水 情 况 序 号 用 水 单 元 数 量 用 水 定 额 日 用 水 量 (m 3 /d) 1 屠 宰 车 间 生 产 用 水 2778 头 /d 0.62 m 3 / 头 设 备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3400 m 2 6.5L/m 2 次 合 计 用 水 / / 根 据 GB 猪 屠 宰 与 分 割 车 间 设 计 规 范, 屠 宰 车 间 生 产 用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水 质 必 须 满 足 GB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该 部 分 用 水 全 部 由 新 鲜 水 供 应, 无 回 用 水 使 用 屠 宰 车 间 生 产 废 水 以 及 清 洁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统 一 收 集 全 部 进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3) 分 割 车 间 用 水 项 目 分 割 车 间 用 水 主 要 为 分 割 间 设 备 及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根 据 同 类 型 工 程 类 71

84 比, 该 部 分 废 水 以 6.5L/m 2 次 计, 分 割 车 间 清 洁 用 水 为 3.90 m 3 /d 分 割 车 间 用 水 指 标 及 耗 水 量 如 表 所 示 表 分 割 车 间 用 水 情 况 日 用 水 量 序 号 用 水 单 元 数 量 用 水 定 额 (m 3 /d) 1 设 备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600 m 2 6.5L/m 2 次 3.90 根 据 GB 猪 屠 宰 与 分 割 车 间 设 计 规 范, 分 割 车 间 设 备 及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水 质 必 须 满 足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 该 部 分 用 水 全 部 由 新 鲜 水 供 应, 无 回 用 水 使 用 分 割 车 间 生 产 废 水 以 及 清 洁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统 一 收 集 全 部 进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4)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用 水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用 水 主 要 由 烫 毛 机 耗 水, 内 脏 猪 头 蹄 尾 清 洗 用 水 组 成 根 据 同 类 型 工 程 类 比,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耗 水 量 以 0.06 m 3 / 头 计, 项 目 日 均 处 理 生 猪 2778 头 ( 100 万 头 /a), 则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日 耗 水 量 约 为 m 3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每 日 运 营 结 束 后, 对 加 工 设 备 及 车 间 地 面 清 洗 一 次, 其 设 备 及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以 6.5L/m 2 次 计, 则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清 洁 用 水 为 5.56m 3 /d 屠 宰 车 间 用 水 指 标 及 耗 水 量 如 表 所 示 表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用 水 情 况 序 号 用 水 单 元 数 量 用 水 定 额 日 用 水 量 (m 3 /d) 1 车 间 生 产 用 水 2778 头 /d 0.06m 3 / 头 设 备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855 m L/m 2 次 合 计 用 水 / / 根 据 相 关 要 求, 项 目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生 产 用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水 质 必 须 满 足 GB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该 部 分 用 水 全 部 由 新 鲜 水 供 应, 无 回 用 水 使 用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生 产 废 水 以 及 清 洁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统 一 收 集 全 部 进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根 据 屠 宰 与 肉 类 加 工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 ), 项 目 各 生 产 车 间 排 水 率 以 85% 计, 生 产 车 间 水 量 平 衡 如 图 所 示 72

85 回 用 水 : 隔 离 间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 初 检 待 宰 ) 新 鲜 水 : 污 水 处 理 站 屠 宰 车 间 用 水 分 割 车 间 用 水 隔 油 池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用 水 图 生 产 车 间 水 量 平 衡 图 单 位 :m 3 /d 2 锅 炉 房 水 量 平 衡 分 析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建 成 后 共 设 置 2 台 锅 炉 ( 一 用 一 备 ), 其 中 1 台 4t/h 的 燃 油 燃 气 两 用 锅 炉 为 常 用 锅 炉,1 台 2t/h 燃 油 锅 炉 为 备 用 锅 炉, 为 全 厂 供 热, 日 运 营 8h 根 据 项 目 锅 炉 设 计 资 料, 锅 炉 蒸 汽 为 各 生 产 车 间 提 供 热 源, 锅 炉 蒸 汽 直 接 与 物 料 接 触, 锅 炉 汽 凝 水 不 循 环 使 用, 直 接 由 设 备 排 污 系 统 收 集 后 与 生 产 车 间 其 他 废 水 一 并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在 车 间 内 蒸 发 损 失 量 为 8.74m 3 /d, 锅 炉 蒸 汽 冷 凝 水 排 放 量 为 m 3 /d 经 与 设 计 单 位 核 实, 项 目 锅 炉 需 定 期 排 污 水 为 0.3m 3 /d 此 部 分 排 水 为 洁 净 下 水, 直 接 排 入 厂 内 雨 水 系 统 后 排 放 蒸 汽 在 输 送 管 线 中, 部 分 冷 凝 形 成 凝 结 水 经 疏 水 阀 排 放, 造 成 蒸 汽 管 线 上 的 损 失 排 水, 此 部 分 排 水 约 为 0.64 m 3 /d, 此 部 分 排 水 较 为 清 洁, 有 机 质 含 量 较 低, 主 要 为 Ca 2+ Mg 2+ 离 子, 经 疏 水 阀 直 接 排 入 厂 内 雨 水 系 统 后 排 放 经 与 设 计 单 位 核 实, 项 目 的 锅 炉 用 水 需 进 行 软 化 处 理 项 目 锅 炉 拟 采 用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对 新 水 进 行 软 化 该 软 化 系 统 产 水 率 约 为 98%, 其 浓 水 产 生 量 为 73

86 0.6m 3 /d, 项 目 锅 炉 软 化 浓 水 属 洁 净 下 水, 直 接 排 入 厂 内 雨 水 系 统 后 排 放 由 热 负 荷 表 可 知, 项 目 最 大 生 产 耗 汽 量 为 3.72t/h,29.76t/d 锅 炉 用 排 水 平 衡 如 图 所 示 新 鲜 水 :30.66 软 水 处 理 锅 炉 生 产 车 间 供 热 污 水 处 理 站 浓 水 :0.6 排 水 : 管 线 损 失 雨 水 系 统 0.9 蒸 汽 水 图 锅 炉 房 水 量 平 衡 图 单 位 :m 3 /d 3 冷 却 水 循 环 系 统 项 目 液 氨 制 冷 装 置 需 配 套 设 置 制 冷 系 统 冷 凝 器, 项 目 共 设 有 2 套 装 置, 分 别 为 循 环 水 量 100m 3 /h 蒸 发 式 冷 凝 器, 系 统 中 循 环 水 均 为 设 备 冷 却 水, 不 直 接 与 物 料 或 冷 媒 接 触, 水 质 较 好 为 保 证 循 环 水 水 质, 将 部 分 循 环 水 进 行 分 流, 并 补 充 新 鲜 水 冷 却 循 环 系 统 用 排 水 量 情 况 见 表 所 示 表 冷 却 循 环 系 统 单 位 :m 3 /d 组 成 单 元 耗 水 量 蒸 发 损 耗 循 环 分 水 量 补 充 量 制 冷 系 统 冷 凝 器 冷 却 水 该 冷 却 系 统 循 环 分 水 水 质 较 好, 属 清 洁 下 水, 直 接 排 入 厂 内 雨 水 系 统 后 排 放 项 目 冷 却 循 环 系 统 水 量 平 衡 如 图 所 示 新 鲜 水 :56 冷 却 循 环 冷 却 塔 雨 水 系 统 图 冷 却 系 统 水 量 平 衡 图 单 位 :m 3 /d 74

87 4 生 活 用 水 分 析 本 项 目 不 为 员 工 提 供 食 宿, 在 项 目 区 内 只 产 生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根 据 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用 水 定 额 对 项 目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进 行 核 算, 项 目 所 需 的 管 理 及 生 产 人 员 为 300 人, 用 水 主 要 以 盥 洗 用 水 为 主 项 目 生 活 用 水 指 标 及 耗 水 量 如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情 况 用 水 单 元 数 量 用 水 定 额 日 用 水 量 (m 3 /d) 办 公 生 活 300 人 40 L/ 人 d 项 目 生 活 用 水 由 供 水 系 统 直 接 供 给,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5 其 他 用 水 分 析 项 目 设 置 检 疫 室 对 生 猪 内 脏 胴 体 等 进 行 检 疫 检 疫 室 主 要 用 于 对 内 脏 胴 体 切 片 进 行 显 微 观 察, 检 疫 以 视 检 为 主, 不 涉 及 细 菌 培 养, 理 化 检 验 检 疫 室 用 水 由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显 微 镜 载 玻 片 清 洗 组 成, 直 接 由 项 目 供 水 系 统 供 给, 耗 水 量 为 2m 3 /d 项 目 设 置 急 宰 间 对 被 检 疫 出 病 猪 进 行 急 宰 急 宰 间 地 面 清 洁 用 水 由 处 理 达 标 的 回 用 水 供 给, 其 清 洁 用 水 以 5.5 L/m 2 次 计, 则 其 日 耗 水 量 为 2.09 m 3 /d 项 目 区 内 设 置 有 m 2 的 绿 地, 绿 化 用 水 由 处 理 达 标 后 中 水 供 给, 根 据 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用 水 定 额, 绿 化 用 水 按 3 L/ m 2 d 计, 则 晴 天 项 目 绿 化 用 水 量 为 m 3 /d 该 部 分 用 水 指 标 及 耗 水 量 如 表 所 示 表 其 他 用 水 情 况 序 号 用 水 单 元 数 量 用 水 定 额 日 用 水 量 (m 3 /d) 1 检 疫 室 用 水 - 2 m 3 /d 2 2 急 宰 间 清 洁 用 水 380 m L/ m 2 次 绿 化 用 水 m 2 3 L/( m 2 d) 合 计 用 水 / / 检 疫 室 及 急 宰 间 可 能 含 有 致 病 菌, 根 据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 ), 需 配 备 相 应 的 消 毒 设 施, 对 检 疫 室 和 急 宰 间 进 行 必 要 消 毒 后, 产 生 的 废 水 方 可 进 入 项 目 的 排 水 系 统, 最 终 废 水 进 入 项 目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75

88 理 该 部 分 用 水 水 量 平 衡 如 图 所 示 回 用 水 晴 天 :35.86 雨 天 :2.09 晴 天 :33.77 绿 化 用 水 急 宰 间 1.78 新 鲜 水 : 检 疫 室 用 水 污 水 处 理 站 图 项 目 其 他 用 水 水 量 平 衡 图 单 位 :m 3 /d 项 目 水 量 平 衡 项 目 水 源 主 要 以 龙 潭 泉 水 和 园 区 自 来 水 供 给 项 目 运 营 后, 厂 区 用 水 主 要 由 各 车 间 生 产 用 水 锅 炉 房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设 备 冷 却 循 系 统 用 水 以 及 其 他 用 水 组 成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项 目 运 营 后 全 厂 水 量 平 衡 如 图 所 示 76

89 新 鲜 水 : 冷 却 循 环 锅 炉 房 雨 水 系 统 屠 宰 分 割 副 产 品 车 间 用 水 2.4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检 疫 室 用 水 冷 却 塔 化 粪 池 生 产 车 间 供 热 蒸 汽 损 失 8.74 管 线 损 失 : 隔 油 池 雨 水 系 统 污 水 处 理 站 晴 天 :47.75 雨 天 :13.98 晴 天 : 雨 天 : 晴 天 : 污 水 总 排 口 绿 化 用 水 急 宰 间 隔 离 间 初 检 间 待 宰 间 晴 天 : 雨 天 : 大 营 小 河 图 全 厂 水 量 平 衡 图 单 位 :m 3 /d 77

90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运 营 后 全 厂 新 鲜 水 用 量 为 m 3 /d, 各 废 水 经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部 分 回 用, 部 分 由 项 目 污 水 总 排 口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晴 天 最 大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m 3 /d, 雨 天 最 大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m 3 /d 3.5 主 要 污 染 源 分 析 废 水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项 目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分 为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1 生 产 废 水 项 目 运 营 后, 所 产 的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分 述 如 下 : (1) 初 检 间 和 待 宰 间 清 洁 废 水 (W1)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初 检 间 和 待 宰 间 采 用 干 法 清 粪, 即 将 猪 粪 先 人 工 单 独 清 出, 然 后 对 初 检 间 和 待 宰 间 进 行 冲 洗 这 样 大 大 减 少 了 冲 洗 水 的 用 量, 同 时 降 低 了 冲 洗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含 量 初 检 间 和 待 宰 间 每 日 运 营 结 束 后 清 洗 一 次 由 水 量 平 衡 分 析 可 知, 初 检 间 和 待 宰 间 冲 洗 耗 水 量 为 m 3 /d, 排 水 率 以 85% 计, 则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8.59 m 3 /d 该 部 分 废 水 主 要 含 有 生 猪 尿 液 粪 便 等,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5 NH 3-N TP SS 和 粪 大 肠 菌 群 该 废 水 统 一 收 集 后 直 接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2) 隔 离 间 清 洁 废 水 (W2) 项 目 设 置 有 隔 离 间, 对 疑 病 猪 进 行 隔 离 观 察 由 水 量 平 衡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隔 离 间 冲 洗 耗 水 量 为 1.79 m 3 /d, 排 水 率 以 85% 计, 则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1.52 m 3 /d 根 据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 ), 由 于 隔 离 间 内 可 能 含 有 致 病 菌, 需 对 隔 离 间 进 行 消 毒 后 再 进 行 地 面 水 冲 洗, 冲 洗 废 水 最 终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3) 屠 宰 废 水 (W3) 项 目 屠 宰 废 水 主 要 由 生 猪 冲 洗 废 水 猪 屠 体 冲 洗 废 水 烫 毛 废 水 清 洗 废 水 猪 白 条 清 洗 内 脏 清 洗 废 水 以 及 各 车 间 设 备 地 面 清 洁 废 水 组 成, 主 要 来 自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分 割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由 水 量 平 衡 分 析 可 知, 该 部 分 耗 水 量 为 m 3 /d, 全 部 由 达 到 水 质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 的 新 鲜 水 供 给 根 据 屠 宰 与 肉 类 加 工 废 水 78

91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 , 排 水 率 以 85% 计, 则 屠 宰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m 3 /d 该 部 分 废 水 主 要 含 有 大 量 生 猪 血 渍 鬃 毛 体 液 动 物 油 脂 等, 属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是 本 项 目 主 要 水 污 染 源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5 SS 动 植 物 油 NH 3-N 屠 宰 废 水 全 部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统 一 收 集 全 部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4) 锅 炉 排 水 (W4) 项 目 锅 炉 需 定 期 排 污 水 为 /d, 其 水 质 仅 为 水 温 有 所 升 高, 水 中 SS Ca 2+ Mg 2+ 有 所 增 加, 水 质 相 对 较 好,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排 入 项 目 雨 水 系 统 蒸 汽 在 输 送 管 线 中, 部 分 冷 凝 形 成 凝 结 水 经 疏 水 阀 排 放, 造 成 蒸 汽 管 线 上 的 损 失 排 水, 此 部 分 排 水 约 为 0.64 m 3 /d, 此 部 分 排 水 较 为 清 洁, 有 机 质 含 量 较 低, 主 要 为 Ca 2+ Mg 2+ 离 子, 经 疏 水 阀 直 接 排 入 厂 内 雨 水 系 统 后 排 放 项 目 的 锅 炉 用 水 需 进 行 软 化 处 理, 其 浓 水 产 生 量 为 0.6m 3 /d, 锅 炉 软 化 浓 水 属 洁 净 下 水,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排 入 项 目 雨 水 系 统 (5) 生 产 车 间 蒸 汽 冷 凝 排 水 (W5) 根 据 项 目 锅 炉 设 计 资 料, 锅 炉 蒸 汽 为 各 生 产 车 间 提 供 热 源, 锅 炉 蒸 汽 直 接 与 物 料 接 触, 锅 炉 汽 凝 水 不 循 环 使 用, 直 接 由 设 备 排 污 系 统 收 集 后 与 生 产 车 间 其 他 废 水 一 并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在 车 间 内 蒸 发 损 失 量 为 8.74m 3 /d, 锅 炉 蒸 汽 冷 凝 水 排 放 量 为 m 3 /d (6) 冷 却 循 环 分 水 (W6) 项 目 冷 却 循 环 系 统 中 循 环 水 为 设 备 冷 却 水, 不 直 接 与 物 料 或 冷 媒 接 触, 水 质 较 好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循 环 系 统 分 水 流 量 为 40 m 3 /d, 该 部 分 循 环 系 统 水 质 较 好,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排 入 项 目 雨 水 系 统 (7) 检 疫 室 废 水 (W8) 项 目 设 置 检 疫 室 对 生 猪 内 脏 胴 体 等 进 行 检 疫 检 疫 室 主 要 用 于 对 内 脏 胴 体 切 片 进 行 显 微 观 察, 检 疫 以 视 检 为 主, 不 涉 及 细 菌 培 养, 理 化 检 验 检 验 室 废 水 由 地 面 清 洁 废 水 显 微 镜 载 玻 片 清 洗 废 水 组 成, 废 水 产 生 率 以 85% 计, 产 生 量 为 1.7m 3 /d 该 部 分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5 SS 粪 大 肠 菌 群 检 疫 室 可 能 含 有 致 病 菌, 根 据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 ), 需 配 备 相 应 的 消 毒 设 施, 对 检 疫 室 进 行 必 要 消 毒 后, 产 生 的 废 水 方 可 进 入 项 目 的 排 水 系 统, 最 终 废 79

92 水 进 入 项 目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8) 急 宰 间 废 水 (W9) 项 目 设 置 急 宰 间 对 被 检 疫 出 病 猪 进 行 急 宰 由 水 量 平 衡 分 析 可 知, 其 日 耗 水 量 为 2.09m 3 /d, 排 水 率 以 85% 计, 则 其 排 水 量 为 1.78 m 3 /d 急 宰 间 可 能 含 有 致 病 菌, 根 据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 ), 需 配 备 相 应 的 消 毒 设 施, 对 急 宰 间 进 行 必 要 消 毒 后, 产 生 的 废 水 方 可 进 入 项 目 的 排 水 系 统, 最 终 废 水 进 入 项 目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2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W7) 项 目 运 营 期 只 产 生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主 要 以 盥 洗 废 水 为 主 由 水 量 平 衡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12.00m 3 /d, 排 水 率 以 80% 计, 则 其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9.6 m 3 /d 该 部 分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5 SS NH 3-N 和 TP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项 目 各 废 水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如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汇 总 表 编 号 名 称 产 生 量 (m 3 /d) 处 置 措 施 及 去 向 W1 初 检 间 和 待 宰 间 清 洁 废 水 8.59 统 一 收 集 后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W2 隔 离 间 清 洁 废 水 1.52 先 对 隔 离 间 进 行 消 毒 后, 产 生 的 清 洁 废 水 方 可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W3 屠 宰 废 水 全 部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统 一 收 集 全 部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W4 锅 炉 排 水 0.9 单 独 收 集 后, 排 入 项 目 雨 水 系 统 W5 生 产 车 间 蒸 汽 冷 凝 排 水 统 一 收 集 后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W6 冷 却 循 环 分 水 40 单 独 收 集 后, 排 入 项 目 雨 水 系 统 W7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9.6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W8 检 疫 室 废 水 1.70 先 对 检 疫 室 进 行 消 毒 后, 产 生 的 废 水 方 可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W9 急 宰 间 废 水 1.78 先 对 急 宰 间 进 行 消 毒 后, 产 生 的 废 水 方 可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合 计 其 中 40.90m 3 排 入 项 目 雨 水 系 统, 其 余 m 3 废 水 均 需 要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项 目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污 水 中, 锅 炉 房 排 水 及 冷 却 循 环 分 水 属 洁 净 下 水, 单 独 收 集 后 排 入 项 目 雨 水 系 统, 不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故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所 处 理 污 水 为 m 3 /d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运 营 所 产 生 废 水 中 含 有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包 括 COD BOD 5 氨 氮 SS 和 动 植 物 油 项 目 建 成 后, 各 股 废 水 全 部 进 入 项 目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假 设 各 股 废 水 于 污 水 处 理 站 调 节 池 内 完 全 混 合, 其 混 合 水 质 参 照 屠 宰 与 肉 类 加 工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 ) 中 对 生 猪 屠 宰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80

93 况, 并 类 比 省 内 相 关 屠 宰 加 工 企 业 废 水 水 质 资 料 及 相 关 监 测 资 料, 采 用 均 值 法 对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本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水 质 情 况 如 表 所 示 项 目 水 质 类 比 数 据 见 表 表 生 猪 屠 宰 废 水 产 生 水 质 资 料 数 据 来 源 ph COD BOD5 SS 动 植 物 油 氨 氮 昆 明 海 口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数 据 昆 明 佳 兴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交 易 中 心 污 水 进 水 监 测 数 据 清 水 河 肉 类 联 合 加 工 厂 监 测 数 据 深 圳 维 尔 康 屠 宰 场 嘉 康 福 永 屠 宰 场 等 校 核 数 据 HJ 表 本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污 水 产 生 量 产 生 浓 度 (mg/l)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PH 6.5~7.5 / COD BOD SS m 3 /d 万 m 3 /a 动 植 物 油 NH3-N 项 目 拟 采 取 污 水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本 项 目 拟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对 全 厂 运 营 产 生 的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项 目 运 营 产 生 的 污 水 以 生 产 性 废 水 为 主, 废 水 含 有 大 量 血 污 皮 毛 油 脂 COD Cr BOD 5 氨 氮 SS 等 污 染 物, 而 且 还 含 有 大 量 对 人 体 健 康 有 害 的 微 生 物 项 目 废 水 中 含 有 大 量 的 有 机 质, 属 于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废 水 呈 褐 红 色, 具 有 较 强 的 腥 臭 味 水 质 相 对 稳 定, 无 旱 季 雨 季 的 差 别, 污 染 严 重, 但 可 生 化 性 好 建 设 单 位 已 委 托 云 南 珠 源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了 设 计 1 设 计 的 处 理 规 模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除 锅 炉 房 排 水 及 冷 却 循 环 分 水 不 进 行 处 理 外, 其 余 废 水 均 需 进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接 纳 处 理 污 水 规 模 为 m 3 /d, 考 虑 1.2 变 化 系 数, 本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不 能 低 于 2000m 3 /d 建 设 单 位 计 划 污 水 处 理 站 统 一 规 划, 分 期 建 设 目 前 项 目 已 建 成 1 个 处 理 规 81

94 模 为 500 m 3 /d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最 终 屠 宰 加 工 项 目 投 产 使 用 后, 会 将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规 模 扩 建 至 2000m 3 /d, 确 保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外 排 本 次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设 计 规 模 只 能 满 足 屠 宰 项 目 的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需 求, 若 建 设 单 位 另 上 其 他 项 目, 需 根 据 办 理 的 环 保 文 件 要 求 另 行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2 出 水 水 质 控 制 要 求 本 项 目 为 生 猪 屠 宰 加 工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应 执 行 肉 类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相 关 排 放 标 准, 但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一 湖 两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若 干 规 定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2008 年 第 29 号 公 告 ), 本 项 目 位 于 一 湖 两 江 流 域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由 于 项 目 所 在 工 业 园 区 尚 未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厂,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无 法 全 部 自 我 消 纳, 需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后 直 接 外 排, 外 排 废 水 水 质 应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应 执 行 两 个 标 准 中 最 严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值 最 终 确 定 本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水 质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出 水 水 质 要 求 见 表 表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水 质 控 制 标 准 单 位 :mg/l 序 号 污 染 物 出 水 执 行 (GB ) 标 准 值 1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MPN/L ph 6~9 3 COD 50 4 BOD SS 10 6 氨 氮 5 7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1 9 石 油 类 1 10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色 度 ( 稀 释 倍 数 ) 云 南 珠 源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对 其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设 计, 同 时, 为 确 保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可 以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确 定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预 处 理 ( 粗 细 格 栅 + 固 液 分 离 + 隔 油 池 + 调 节 池 + 气 浮 )+ 生 化 处 理 A 2 O( 厌 氧

95 缺 氧 + 好 氧 )+ 深 度 处 理 ( 混 凝 沉 淀 + 过 滤 )+ 消 毒 的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项 目 所 选 用 的 处 理 工 艺 为 目 前 国 内 生 猪 屠 宰 场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中 比 较 先 进 且 成 熟 的 技 术, 能 满 足 屠 宰 与 肉 类 加 工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 ) 要 求 项 目 采 用 预 处 理 ( 粗 细 格 栅 + 固 液 分 离 + 隔 油 池 + 调 节 池 + 气 浮 )+ 生 化 处 理 A 2 O( 厌 氧 + 缺 氧 + 好 氧 ) 工 艺 对 屠 宰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其 处 理 后 水 质 可 达 到 肉 类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同 时 项 目 在 预 处 理 + 生 化 处 理 工 艺 基 础 上 增 加 了 深 度 处 理 + 消 毒 能 确 保 项 目 出 水 水 质 达 到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生 活 杂 用 水 水 质 (GB/T ) 以 及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中 严 格 标 准 要 求 3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介 绍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采 用 预 处 理 ( 粗 细 格 栅 + 固 液 分 离 + 隔 油 池 + 调 节 池 + 气 浮 )+ 生 化 处 理 A 2 O( 厌 氧 + 缺 氧 十 好 氧 )+ 深 度 处 理 ( 混 凝 沉 淀 + 过 滤 )+ 消 毒 + 污 泥 脱 水 处 理 工 艺 工 艺 流 程 简 图 如 图 所 示 粗 细 格 栅 污 水 泵 隔 油 池 固 液 分 离 硝 化 液 回 流 泵 风 机 曝 气 PAC 泵 调 节 池 气 浮 机 厌 氧 池 缺 氧 池 好 氧 池 混 凝 沉 淀 浮 油 渣 污 泥 滤 液 压 滤 机 污 泥 池 过 滤 系 统 污 泥 压 滤 成 干 饼 回 用 清 水 池 紫 外 消 毒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及 急 宰 间 地 面 清 洁 绿 化 等 回 用 回 用 不 完 的 经 总 排 口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通 过 管 道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图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1) 格 栅 项 目 污 水 经 管 网 收 集 后 自 流 入 格 栅 池, 在 格 栅 池 中 设 有 一 道 人 工 粗 格 栅, 废 水 先 后 流 经 粗 细 两 道 格 栅, 主 要 去 除 较 大 悬 浮 物 和 漂 浮 物, 以 免 阻 塞 后 续 的 水 泵 83

96 管 道, 给 下 段 处 理 工 艺 减 轻 负 荷 粗 格 栅 渣 物 由 人 工 定 期 清 除 (2) 固 液 分 离 本 污 水 处 理 站 拟 采 用 螺 旋 挤 压 式 固 液 分 离 机, 该 分 离 机 主 要 由 主 机 机 体 网 筛 挤 压 绞 龙 振 动 电 机 减 速 电 机 配 重 卸 料 装 置 等 组 成, 其 工 作 过 程 如 下 : 无 堵 塞 泵 将 猪 粪 水 泵 入 机 体, 在 振 动 电 机 的 作 用 下 加 速 落 料, 此 时 经 动 力 传 动, 挤 压 绞 龙 将 粪 水 逐 渐 推 向 机 体 前 方, 同 时 不 断 提 高 前 缘 的 压 力, 迫 使 物 料 中 的 水 分 在 边 压 带 滤 的 作 用 下 挤 出 网 筛, 流 出 排 水 管 挤 压 机 的 工 作 是 连 续 的, 其 物 料 不 断 泵 入 机 体, 前 缘 的 压 力 不 断 增 大, 当 大 到 一 定 程 度 时, 就 将 卸 料 口 顶 开, 挤 出 挤 压 口, 达 到 挤 压 出 料 的 目 的 经 过 固 液 分 离 后 的 污 水 有 效 的 降 解 了 其 CODcr BOD 5 SS 等 物 质 (3) 隔 油 项 目 污 水 中 动 植 物 油 含 量 较 高, 需 通 过 隔 油 池 去 除 废 水 中 的 油 脂 后, 才 能 进 入 调 节 池 (4) 调 节 池 调 节 池 用 于 调 节 水 质 和 水 量 以 保 证 整 套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减 轻 对 后 续 设 施 带 来 的 冲 击 负 荷, 以 保 证 废 水 进 入 下 一 处 理 工 序 时 无 较 大 水 质 水 量 波 动 (5) 气 浮 由 于 屠 宰 污 水 中 含 有 血 污 油 脂 等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存 在, 直 接 进 入 生 物 厌 氧 好 氧 将 很 难 降 解, 因 此 调 节 池 出 水 进 入 气 浮 机 经 加 药 反 应 后 的 污 水 进 入 气 浮 的 混 合 区, 与 释 放 后 的 溶 气 水 混 合 接 触, 使 絮 凝 体 粘 附 在 细 微 气 泡 上, 然 后 进 入 气 浮 区 絮 凝 体 在 气 浮 力 的 作 用 下 浮 向 水 面 形 成 浮 渣, 气 浮 池 水 面 上 的 浮 渣 积 聚 到 一 定 厚 度 以 后, 由 刮 沫 机 刮 入 气 浮 机 污 泥 池 后 排 出, 从 而 更 加 有 效 地 降 解 了 污 水 中 的 有 机 质 便 于 厌 氧 菌 群 间 氧 菌 群 的 繁 殖, 为 保 证 出 水 水 质 达 标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证 本 项 目 气 浮 机 拟 采 用 QFJ-30 型 平 流 式 气 浮 沉 淀 一 体 机 (6) 生 化 处 理 生 化 处 理 是 屠 宰 及 肉 类 加 工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的 核 心, 主 要 用 于 处 理 废 水 中 可 降 解 的 有 机 污 染 物 及 氨 氮 等 营 养 型 污 染 物 主 要 包 括 厌 氧 处 理 缺 氧 处 理 和 好 氧 处 理 厌 氧 处 理 本 项 目 厌 氧 池 采 用 ABR 池 ( 即 厌 氧 折 板 反 应 器 ), 污 水 经 气 浮 机 自 流 进 入 厌 氧 84

97 反 应 池 中 主 要 利 用 厌 氧 菌 和 兼 性 菌 的 共 同 作 用, 将 不 容 易 生 物 降 解 的 大 分 子 物 质 降 解 为 小 分 子 物 质, 并 将 固 形 有 机 物 转 化 为 溶 解 性 有 机 物, 进 一 步 提 高 废 水 的 可 生 物 降 解 性 和 提 高 生 化 处 理 效 率, 从 而 进 一 步 提 升 后 续 处 理 阶 段 处 理 效 率 缺 氧 处 理 经 过 厌 氧 反 应 的 污 水 从 底 部 自 流 进 入 缺 氧 池, 同 时 还 有 一 部 分 通 过 好 氧 处 理 的 硝 化 液 ( 混 合 液 ) 回 流 到 缺 氧 池, 在 缺 氧 池 内 进 行 反 硝 化 缺 氧 池 是 生 物 脱 氮 的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废 水 中 NH 3-N 在 下 一 级 好 氧 硝 化 反 应 池 中 被 硝 化 菌 与 亚 硝 化 菌 转 化 为 NO - 3 -N 与 NO - 2 -N 的 硝 化 混 合 液, 循 环 回 流 于 缺 氧 池, 通 过 反 硝 菌 生 物 还 原 作 用,NO - 3 -N 与 NO - 2 -N 转 化 为 N 2 硝 化 液 在 进 入 好 氧 活 性 污 泥 处 理 工 艺 前 进 行 缺 氧 反 应, 其 作 用 如 下 : 1 缺 氧 池 回 流 入 大 量 的 沉 淀 污 泥, 使 缺 氧 池 和 好 氧 池 组 合 为 A-0 工 艺, 具 有 较 好 的 脱 氮 效 果 ; 2 在 缺 氧 过 程 中 溶 解 氧 控 制 在 0.5mg/L 以 下, 兼 性 脱 氮 菌 利 用 进 水 中 的 COD 作 为 氢 供 给 体, 将 好 氧 池 混 合 液 中 的 硝 酸 盐 及 亚 硝 酸 盐 还 原 成 氮 气 排 入 大 气, 同 时 利 用 厌 氧 生 物 处 理 反 应 过 程 中 的 产 酸 过 程, 把 一 些 复 杂 的 大 分 子 稠 环 化 合 物 分 解 成 低 分 子 有 机 物 便 于 微 生 物 更 好 分 解 好 氧 处 理 经 过 缺 氧 池 反 应 的 污 水 自 流 进 入 活 性 污 泥 好 氧 池 中, 好 氧 池 采 用 推 流 式 活 性 污 泥 法, 在 此 完 成 含 氨 氮 污 水 的 硝 化 过 程 硝 化 菌 为 自 养 好 氧 菌, 在 好 氧 条 件 下, 将 废 水 中 NH 3-N 氧 化 为 NO - 3 -N, 此 过 程 消 耗 废 水 中 碳 酸 盐 ( 以 碱 度 计 ), 一 方 面 须 中 和 过 程 产 生 的 H +, 另 一 方 面, 硝 化 菌 细 胞 生 长 需 要 消 耗 一 定 量 碱 度, 每 硝 化 1g 氨 氮, 需 消 耗 7.1g 碱 度 ( 以 Na 2CO 3), 因 此 需 要 在 此 投 加 适 量 Na 2CO 3, 以 补 充 碱 度 反 应 温 度 20~40,pH8.0~8.4, 此 过 程, 要 求 较 低 的 含 碳 有 机 质, 以 免 异 氧 菌 增 殖 过 快, 影 响 硝 化 菌 的 增 殖 气 水 比 20:1 与 悬 浮 活 性 污 泥 接 触, 水 中 的 有 机 物 被 活 性 污 泥 吸 附 氧 化 分 解 并 部 分 转 化 为 新 的 微 生 物 菌 胶 团, 废 水 得 到 净 化 该 工 艺 在 水 底 直 接 布 气, 活 性 污 泥 直 接 受 到 气 流 的 搅 动, 加 速 了 微 生 物 的 更 新, 使 其 经 常 保 持 较 高 的 活 性 好 氧 池 采 用 微 孔 曝 气, 以 供 给 微 生 物 足 够 的 DO, 强 化 硝 化 反 应 和 磷 的 压 抑 释 放 过 程, 池 中 的 活 性 污 泥 在 新 陈 代 谢 过 程 中 的 有 机 物 氧 化 分 解 85

98 (7) 混 凝 沉 淀 污 水 经 过 前 端 各 个 生 化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有 机 污 染 负 荷 很 大 程 度 得 到 降 解 但 污 水 中 色 度 依 然 难 以 达 标, 为 了 去 除 色 度, 并 同 时 考 虑 对 COD 的 降 低 和 氨 氮 及 总 磷 的 降 低, 因 此 设 置 混 凝 沉 淀 池 并 且 投 加 针 对 性 的 药 剂 混 凝 沉 淀 采 用 云 南 珠 源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紊 流 式 迷 宫 旋 流 反 应 + 高 密 度 斜 板 沉 淀 处 理 技 术 的 工 艺 本 工 艺 加 药 量 是 十 万 分 之 四, 工 艺 运 行 稳 定, 操 作 管 理 方 便 絮 凝 剂 与 污 水 同 时 进 入 管 道 混 合 器 进 行 充 分 混 合, 进 入 紊 流 式 迷 宫 旋 流 反 应 絮 凝, 经 过 絮 凝 反 应 的 污 水 再 进 入 高 密 度 斜 管 沉 淀 污 水 中 的 COD 及 硫 化 物 等 污 染 物 在 混 凝 反 应 中 得 到 去 除, 悬 浮 物 (SS) 在 斜 管 的 作 用 下, 沉 淀 在 斜 管 上 慢 慢 滑 入 净 水 器 污 泥 斗 中, 经 泥 斗 下 方 排 入 污 泥 浓 缩 池 (8) 过 滤 本 工 艺 拟 采 用 GLQ-100 型 双 滤 料 过 滤 器, 该 过 滤 器 主 要 由 过 滤 系 统 清 洗 系 统 和 控 制 系 统 组 成 该 设 备 操 作 方 便, 过 滤 精 度 高, 处 理 量 大, 滤 材 清 洗 再 生 方 便 彻 底 自 动 控 制 采 用 了 先 进 可 靠 的 可 编 程 控 制 器, 可 根 据 现 场 水 质 情 况 修 改 程 序, 即 可 远 距 离 集 中 控 制, 也 可 现 场 直 接 控 制 是 一 种 操 作 简 便 高 效 的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主 要 适 用 于 含 油 污 水 的 深 度 处 理, 对 污 水 中 铁 离 子 胶 体 物 及 悬 浮 物 等 的 精 细 处 理 有 较 好 的 过 滤 作 用 (9) 紫 外 消 毒 为 保 证 出 水 中 的 大 肠 杆 菌 及 其 它 的 菌 类 清 除 彻 底, 本 项 目 还 设 有 紫 外 消 毒 工 序 (10) 清 水 池 本 项 目 会 使 用 再 生 水 对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急 宰 间 地 面 清 洁 以 及 绿 化 回 用, 为 此 设 有 清 水 池 清 水 池 设 计 规 模 为 50m 3, 满 足 项 目 污 水 回 用 的 的 储 存 量 (11) 污 泥 脱 水 项 目 设 有 污 泥 池, 用 于 好 氧 池 混 凝 沉 淀 产 生 的 污 泥 储 存, 另 外, 工 艺 还 设 有 1 台 Cxyl-1000 压 滤 机, 将 污 泥 压 缩 脱 水 后 收 集 暂 存,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后 供 给 果 树 及 农 作 物 做 有 机 肥 使 用 滤 液 则 回 到 调 节 池 中 86

99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情 况 由 水 量 平 衡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运 营 后 将 产 生 污 水 m 3 /d, 其 中 锅 炉 排 水 以 及 冷 却 循 环 分 水 属 清 洁 下 水, 不 进 行 处 理, 其 余 废 水 全 部 进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接 纳 处 理 污 水 规 模 为 m 3 /d,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部 分 污 水 回 用 于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急 宰 间 地 面 清 洁 绿 化 等, 其 余 废 水 经 设 于 地 块 西 南 角 主 出 入 口 东 侧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排 入 自 建 的 污 水 管 道, 该 管 道 最 终 与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对 接 后,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道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最 终 汇 入 螳 螂 川 项 目 晴 天 最 大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m 3 /d, 雨 天 最 大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m 3 /d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配 套 设 置 有 清 水 池, 用 于 收 集 回 用 水 本 项 目 年 运 营 360 天, 根 据 富 民 县 的 气 候 条 件, 雨 季 为 5 月 -10 月, 旱 季 为 11-4 月 ( 次 年 ), 则 晴 天 以 240 天 计, 雨 天 以 120 天 计, 则 项 目 年 污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万 m 3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表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情 况 表 废 水 排 放 量 晴 天 排 放 量 m 3 雨 天 排 放 量 m 3 年 排 放 量 万 m 3 项 目 污 染 物 COD BOD5 SS 氨 氮 TP 排 放 浓 度 (mg/l) 动 植 物 油 日 排 放 量 (t/d) 日 排 放 量 (t/d) 年 排 放 量 (t/a) 废 气 项 目 运 营 后, 全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锅 炉 废 气 和 恶 臭 1 锅 炉 烟 气 (G1)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2 台 锅 炉 ( 一 用 一 备 ), 其 中 1 台 4t/h 的 燃 油 燃 气 两 用 锅 炉 为 常 用 锅 炉,1 台 2t/h 燃 油 锅 炉 为 备 用 锅 炉, 为 全 厂 供 热 项 目 建 成 后 总 产 汽 4 t/h, 以 满 足 项 目 用 汽 需 要, 项 目 锅 炉 年 运 行 时 间 为 2880h/a 目 前 项 目 所 在 地 锅 炉 不 具 备 燃 气 条 件, 本 项 目 锅 炉 燃 料 同 时 考 虑 轻 质 柴 油 天 然 气 二 种 燃 料 锅 炉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烟 尘 SO 2 NO X 根 据 项 目 的 设 计 资 料, 锅 炉 房 拟 设 置 1 座 离 地 高 度 为 15m 排 气 口 内 径 0.42m 的 烟 囱 对 锅 炉 烟 气 进 行 排 放 87

100 a 以 轻 质 柴 油 为 燃 料 锅 炉 锅 炉 废 气 核 算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的 资 料,4t/h 燃 油 锅 炉 轻 质 柴 油 消 耗 量 为 280 kg/h,806.4 t/a 根 据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业 污 染 源 产 排 污 系 数 手 册 ( 2010 年 修 订 ), 4430 工 业 锅 炉 ( 热 力 生 产 和 供 应 行 业 ) 产 排 污 系 数 表 - 燃 油 工 业 锅 炉 中 蒸 汽 / 热 水 / 其 它 ( 轻 油 ) 锅 炉 中 产 污 系 数 表, 确 定 工 业 废 气 量 为 标 m³/ 吨 轻 质 柴 油, 则 本 项 目 燃 油 锅 炉 产 生 的 烟 气 量 为 万 Nm 3 /a 外 排 烟 气 中 污 染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分 别 为 千 克 / 吨 轻 质 柴 油 烟 尘 排 放 量 计 算 公 式 : 烟 尘 排 放 量 = 年 燃 料 消 耗 量 (t) 轻 质 柴 油 燃 烧 烟 尘 排 污 系 数 ; 再 由 公 式 : 烟 尘 的 浓 度 = 烟 尘 排 放 量 / 烟 气 排 放 量, 得 到 烟 尘 的 浓 度 计 算 得 出 : 烟 ( 粉 ) 尘 产 生 浓 度 约 mg/Nm 3, 产 生 速 率 约 0.073kg/h, 产 生 量 为 0.21t/a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计 算 公 式 : 燃 烧 轻 质 柴 油 SO 2 年 排 放 量 = 年 燃 料 消 耗 量 (t) 轻 质 柴 油 燃 烧 二 氧 化 硫 排 污 系 数 ; 再 由 公 式 : 二 氧 化 硫 的 浓 度 =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 烟 气 排 放 量 计 算 得 出 : 二 氧 化 硫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速 率 约 0.958kg/h, 产 生 量 约 2.76t/a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核 算 : 燃 烧 轻 质 柴 油 NOx 年 排 放 量 = 年 燃 料 消 耗 量 (t) 轻 质 柴 油 燃 烧 NOx 排 污 系 数 ; 再 由 公 式 : 氮 氧 化 物 的 浓 度 =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 烟 气 排 放 量 计 算 得 出 : 氮 氧 化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速 率 约 1.028kg/h, 产 生 量 约 2.96t/a 根 据 核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燃 油 时 锅 炉 所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均 能 够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规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下 表 表 燃 油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锅 炉 类 别 废 气 量 (m 3 /h) 燃 油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m³)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标 准 (mg/nm 3 ) 烟 尘 SO NOx 排 气 高 度 (m) 15 排 放 规 律 有 组 织 连 续 排 放 88

101 b 以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锅 炉 锅 炉 废 气 核 算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的 资 料,4t/h 燃 气 锅 炉 天 然 气 消 耗 量 为 308m 3 /h, 万 m 3 /a 根 据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业 污 染 源 产 排 污 系 数 手 册 ( 2010 年 修 订 ), 4430 工 业 锅 炉 ( 热 力 生 产 和 供 应 行 业 ) 产 排 污 系 数 表 - 燃 气 工 业 锅 炉 中 蒸 汽 / 热 水 / 其 它 ( 天 然 气 ) 锅 炉 中 产 污 系 数 表, 确 定 工 业 废 气 量 为 标 m 3 / 万 m 3 天 然 气, 则 本 项 目 燃 气 锅 炉 产 生 的 烟 气 量 为 万 Nm 3 /a 外 排 烟 气 中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分 别 为 千 克 / 万 m 3 天 然 气 天 然 气 较 为 洁 净, 燃 烧 过 程 中 烟 尘 量 很 少, 本 项 目 以 清 洁 的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烟 尘 含 量 极 低, 环 评 按 照 达 标 排 放 原 则 以 20mg/m 3 计 烟 尘 排 放 量 计 算 公 式 : 烟 尘 排 放 量 = 烟 尘 的 浓 度 烟 气 排 放 量 ; 计 算 得 出 : 烟 ( 粉 ) 尘 产 生 速 率 约 0.084kg/h, 产 生 量 为 0.24t/a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计 算 公 式 : 燃 烧 天 然 气 SO 2 年 排 放 量 = 年 燃 料 消 耗 量 ( 万 m 3 ) 天 然 气 燃 烧 二 氧 化 硫 排 污 系 数 ; 再 由 公 式 : 二 氧 化 硫 的 浓 度 =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 烟 气 排 放 量 计 算 得 出 : 二 氧 化 硫 产 生 浓 度 29.36mg/m 3, 产 生 速 率 约 0.123kg/h, 产 生 量 约 0.35t/a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核 算 : 燃 烧 天 然 气 NOx 年 排 放 量 = 年 燃 料 消 耗 量 ( 万 m 3 ) 天 然 气 燃 烧 NOx 排 污 系 数 ; 再 由 公 式 : 氮 氧 化 物 的 浓 度 =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 烟 气 排 放 量 计 算 得 出 : 氮 氧 化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速 率 约 0.576kg/h, 产 生 量 约 1.66t/a 根 据 核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燃 气 锅 炉 所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均 能 够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规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下 表 锅 炉 类 别 表 燃 气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量 (m 3 /h)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m³)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标 准 (mg/nm 3 ) 排 气 高 度 (m) 排 放 规 律 烟 尘 有 组 织 SO 连 续 排 NOx 放 根 据 核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不 管 是 使 用 天 然 气 或 使 用 柴 油 作 为 燃 料, 所 排 放 的 大 燃 气 锅 炉 气 污 染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均 能 够 满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89

102 (GB )( 表 2) 规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因 此, 项 目 锅 炉 烟 气 可 经 1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2 备 用 发 电 机 燃 油 废 气 (G2) 为 保 证 消 防 设 备 应 急 照 明 等 供 电 可 靠 性, 项 目 在 配 电 室 内 设 置 有 专 门 的 柴 油 发 电 机 房 配 置 1 台 应 急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作 为 一 二 级 负 荷 的 备 用 电 源, 柴 油 发 电 机 容 量 为 400/440( 额 定 / 备 用 )kw 柴 油 发 电 机 仅 在 市 政 电 网 停 电 时 启 用, 使 用 频 次 较 低, 单 次 使 用 时 间 短, 采 用 清 洁 柴 油 为 燃 料 柴 油 发 电 机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将 排 放 一 定 量 的 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H CO NOx 烟 尘 等 但 由 于 使 用 时 间 不 长, 故 烟 气 排 放 量 不 大, 通 过 自 然 通 风 外 排 3 恶 臭 (G3) 项 目 运 营 后, 恶 臭 气 体 主 要 来 源 于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屠 宰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以 及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1)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和 屠 宰 副 产 品 加 工 间 ) 臭 气 该 项 目 设 置 有 生 猪 待 宰 区, 与 屠 宰 车 间 相 配 套 生 猪 需 在 待 宰 间 内 停 留 12 小 时, 生 猪 存 栏 2778 头 /d 待 宰 间 的 恶 臭 主 要 来 自 猪 的 粪 便, 粪 便 中 含 有 大 量 有 机 物 质, 排 出 体 外 后 会 迅 速 发 酵, 便 会 产 生 NH 3 H 2S 等 恶 臭 有 害 气 体, 若 未 及 时 清 除 或 清 除 后 不 能 及 时 处 理, 将 会 使 臭 味 成 倍 增 加, 进 一 步 产 生 甲 基 硫 醇 二 甲 基 二 硫 醚 甲 硫 醚 二 甲 胺 等 恶 臭 气 体, 并 会 孳 生 大 量 蚊 蝇, 影 响 环 境 卫 生 项 目 分 割 车 间 在 低 温 下 进 行 分 割,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分 割 车 间 异 味 产 生 量 十 分 有 限, 项 目 运 营 后 生 产 车 间 恶 臭 主 要 来 自 于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生 猪 屠 宰 采 用 自 动 化 生 产 线, 此 生 产 线 的 最 大 特 点 就 是 人 工 参 与 量 较 传 统 屠 宰 工 艺 人 工 量 少 很 多, 生 产 线 较 为 封 闭 主 要 恶 臭 产 生 源 为 自 动 化 屠 宰 加 工 线 上 由 于 屠 宰 加 工 过 程 许 多 作 业 都 要 使 用 热 水 或 冷 水, 地 面 上 容 易 积 水, 所 以 空 气 湿 度 很 高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较 屠 宰 车 间 更 加 严 重, 各 种 牲 畜 的 湿 皮 血 胃 内 容 物 和 粪 尿 等 的 臭 气 混 杂 在 一 起, 产 生 刺 鼻 的 腥 臭 味, 如 果 不 加 以 防 范, 恶 臭 气 体 易 扩 散 到 整 个 车 间, 进 而 扩 散 到 整 个 工 厂 直 至 外 界 此 外 如 果 有 血 肉 骨 或 脂 肪 残 留 而 不 及 时 处 理, 便 会 迅 速 腐 烂, 腥 臭 气 更 为 严 重 90

103 类 比 同 类 屠 宰 项 目 恶 臭 生 产 情 况,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 内 含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屠 宰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 内 恶 臭 气 体 NH 3 浓 度 约 在 15~30mg/m 3 之 间, 产 生 速 率 约 为 2.5~2.95kg/h 之 间 ;H 2S 的 浓 度 约 在 1.0~8.0mg/m 3 之 间, 产 生 速 率 约 在 0.05~0.15kg/h 间 为 减 轻 恶 臭 对 外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同 时 也 为 了 防 止 圈 内 有 毒 恶 臭 气 积 聚 过 多 对 操 作 工 人 及 牲 畜 的 健 康 带 来 危 害, 本 评 价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将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设 置 为 封 闭 车 间, 同 时 对 上 述 车 间 建 设 供 排 风 系 统, 末 端 臭 气 采 用 除 臭 设 备 进 行 除 臭 处 理, 及 时 清 理 屠 宰 车 间 内 牲 畜 粪 便 加 工 碎 肉 等 废 弃 物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相 关 资 质 单 位 对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除 臭 系 统 进 行 设 计 安 装 及 施 工 加 强 生 猪 待 宰 区 清 洁 管 理, 采 用 干 清 法 对 猪 粪 便 及 时 处 理, 即 产 即 清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恶 臭 排 放, 使 本 项 目 恶 臭 排 放 可 以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 相 关 要 求 目 前, 国 内 恶 臭 处 理 方 法 主 要 有 氧 化 法 吸 附 法 化 学 氧 化 法 生 物 法 低 压 汞 灯 分 解 法 等 ( 摘 自 恶 臭 污 染 控 制 技 术 新 进 展, 吴 春 秀 等, 天 津 建 设 科 技, 2006 年 第 五 期 ) 综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及 屠 宰 行 业 恶 臭 产 排 规 律, 环 评 建 议 采 用 生 物 除 臭 法 工 艺 处 理, 生 物 除 臭 在 屠 宰 食 品 加 工 污 水 处 理 等 行 业 得 到 广 泛 应 用, 其 除 臭 效 率 在 80% 以 上, 其 主 要 原 理 为 臭 气 通 过 湿 润 多 孔 和 充 满 活 动 的 微 生 物 滤 层, 利 用 微 生 物 细 胞 对 恶 臭 物 质 的 吸 附 吸 收 和 降 解 功 能, 将 恶 臭 物 质 分 解 成 无 毒 无 害 的 简 单 无 机 物, 从 而 达 到 净 化 空 气 的 目 的 处 理 后 NH 3 的 浓 度 1mg/m 3 之 间,H 2S 的 浓 度 在 0.03mg/m 3, 可 达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新 建 标 准, 即 NH 3 的 浓 度 1.5mg/m 3,H 2S 的 浓 度 0.06mg/m 3, 恶 臭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将 大 大 降 低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恶 臭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示 意 见 下 图 : 恶 臭 气 体 车 间 机 械 通 风 系 统 活 性 生 物 滤 层 排 风 系 统 大 气 图 生 产 车 间 建 议 恶 臭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示 意 图 (2) 污 水 处 理 站 臭 气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恶 臭 气 体, 主 要 来 源 于 调 节 池 和 污 泥 处 理 单 元, 成 分 包 括 NH 3 和 H 2S 等 臭 气 物 质 臭 气 污 染 源 源 强 采 用 美 国 EPA 对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恶 臭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的 研 究, 每 处 理 1g 的 BOD 5, 可 产 生 g 的 NH 3 91

104 和 g 的 H 2S 根 据 计 算, 污 水 处 理 站 NH 3 和 H 2S 的 产 生 量 为 kg/d 和 0.26kg/d, 即 NH 3:0.34kg/h,H 2S:0.013kg/h 本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围 地 面 设 绿 化 防 护 带, 种 植 吸 附 性 强 的 植 物, 以 降 低 和 减 缓 恶 臭 污 染 影 响 (3)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臭 气 项 目 设 置 有 专 门 的 污 泥 粪 便 及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胃 肠 容 物 的 收 集 房, 将 这 些 固 体 废 弃 物 收 集 暂 存 后,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项 目 对 粪 便 污 泥 及 胃 肠 容 物 等 暂 存 过 程 中 会 迅 速 发 酵, 产 生 NH 3 H 2S 等 恶 臭 有 害 气 体 根 据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类 比 发 酵 过 程 中 恶 臭 产 排 情 况, 项 目 收 集 房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速 率 约 为 NH 3:3~3.75kg/h 之 间 ;H 2S 的 产 生 速 率 约 在 0.15~0.17kg/h 之 间 本 评 价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对 收 集 房 进 行 全 密 闭, 设 置 机 械 换 气 系 统, 同 时 排 气 末 端 设 置 恶 臭 处 理 设 施 建 议 项 目 收 集 房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对 恶 臭 进 行 处 理,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活 性 炭 吸 附 对 于 恶 臭 气 体 的 处 理 效 率 一 般 在 60%~75% 之 间, 以 60% 计, 则 经 处 理 后, 项 目 收 集 房 恶 臭 排 放 量 约 为 H 2S:0.07kg/h,NH 3:1.5kg/h, 将 有 效 降 低 其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固 体 废 物 项 目 运 营 后 主 要 固 体 废 弃 物 分 述 如 下 : 1 猪 粪 (S1)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可 容 纳 猪 3000 头 生 猪 需 在 待 宰 间 内 停 留 12 小 时, 生 猪 存 栏 2778 头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猪 粪 便 的 产 生 量 按 屠 宰 生 猪 的 1% 计, 则 项 目 日 排 放 猪 粪 便 量 3.06/d,1100t/a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猪 粪 采 用 干 清 粪 工 艺, 产 生 的 猪 粪 经 人 工 清 扫 后, 统 一 运 至 项 目 粪 便 收 集 房 暂 存 后,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2 病 猪 (S2) 项 目 运 营 后, 被 屠 宰 生 猪 可 能 有 病 猪 产 生, 类 比 昆 明 地 区 同 类 项 目, 病 猪 产 92

105 生 量 为 总 屠 宰 生 猪 的 2, 生 猪 按 110kg/ 头 计, 则 项 目 年 病 猪 产 生 量 为 220t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一 旦 发 现 病 猪, 马 上 进 行 急 宰 处 理, 急 宰 后 病 猪 尸 体 送 至 病 猪 暂 存 间 暂 存, 统 一 委 托 云 南 大 地 丰 源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3 猪 皮 (S3) 与 建 设 方 核 实, 项 目 运 营 后, 被 剥 皮 猪 占 总 屠 宰 生 猪 的 20%, 猪 皮 占 生 猪 体 重 的 1%, 生 猪 按 110kg/ 头 计, 猪 皮 产 量 为 220/a, 项 目 不 对 猪 皮 进 行 加 工 处 理, 猪 皮 剥 离 收 集 后, 作 为 工 业 原 料 外 售 给 皮 革 厂 4 猪 鬃 毛 (S4) 项 目 脱 毛 工 序 会 有 猪 鬃 毛 产 生, 鬃 毛 产 生 量 为 1110t/a 猪 鬃 毛 可 用 作 为 毛 刷 生 产 原 料, 也 可 提 取 胱 氨 酸 谷 氨 酸 等 蛋 白 质 ; 可 用 于 纺 织 业 化 妆 品 生 产 原 料 等, 本 项 目 不 对 猪 鬃 毛 进 行 加 工, 统 一 收 集 后 作 为 工 业 原 料 外 售 相 关 单 位 5 猪 血 (S5) 对 生 猪 刺 杀 放 血 后 会 产 生 3850t/a 的 猪 血, 猪 血 统 一 收 集 后 外 售 6 肉 屑 (S6) 肉 屑 包 括 分 割 车 间 胴 体 分 割 过 程 产 生 的 肉 屑 以 及 内 脏 修 整 产 生 的 淋 巴 碎 肉 渣 等, 根 据 与 建 设 方 核 实, 肉 屑 产 生 量 为 2930t/a 肉 屑 统 一 收 集 后 作 为 饲 料 原 料 外 售 7 胃 肠 容 物 (S7) 由 于 猪 的 白 内 脏 主 要 属 于 猪 消 化 系 统, 其 中 大 量 未 消 化 物 被 包 裹 在 内, 项 目 在 对 猪 白 内 脏 进 行 加 工 处 理 时, 会 对 胃 肠 容 物 进 行 去 除, 其 胃 肠 容 物 产 生 量 为 3000t/a, 被 去 除 的 胃 肠 容 物 大 部 分 在 人 工 分 拣 时 统 一 收 集 于 桶 内, 每 天 转 移 到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内 暂 存 ; 少 部 分 进 入 车 间 排 水 系 统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通 过 粗 细 格 栅 固 液 分 离 等 措 施 再 收 集, 收 集 后 送 至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内 暂 存 最 终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8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污 泥 (S8)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日 处 理 污 水 m 3 /d, 污 泥 产 生 量 按 污 水 处 理 量 的 0.01% 计, 污 泥 产 生 量 约 0.17t/d,60.34t/a(85% 含 水 率 ) 污 泥 排 入 污 泥 池 经 压 滤 脱 水 后, 用 收 集 桶 收 集 转 移 到 专 门 的 收 集 房 内 暂 存 由 于 污 泥 中 主 要 含 有 有 机 质, 不 含 任 何 重 金 属 的 有 害 元 素, 经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后, 可 制 成 有 机 肥, 统 一 93

106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9 生 活 垃 圾 (S9) 项 目 劳 动 定 员 为 300 人, 项 目 区 内 不 提 供 食 宿, 自 行 解 决 项 目 区 内 主 要 产 生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按 每 人 每 天 垃 圾 产 生 量 0.5kg 计 算, 则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0.15t/d, 54t/a 项 目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处 置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置 方 式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情 况 一 览 表 编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S1 猪 粪 1100 S2 病 猪 220 处 置 利 用 方 式 统 一 运 至 项 目 粪 便 收 集 房 暂 存 后,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急 宰 后 病 猪 尸 体 送 至 病 猪 暂 存 间 暂 存, 统 一 委 托 云 南 大 地 丰 源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固 废 性 质 一 般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S3 猪 皮 220 作 为 工 业 原 料 外 售 一 般 固 废 S4 猪 鬃 毛 1110 作 为 工 业 原 料 外 售 一 般 固 废 S5 猪 血 3850 统 一 收 集 后 外 售 一 般 固 废 S6 肉 屑 2930 作 为 饲 料 生 产 原 料 外 售 一 般 固 废 S7 胃 肠 容 物 3000 S8 污 泥 被 去 除 的 胃 肠 容 物 大 部 分 在 人 工 分 拣 时 统 一 收 集 于 桶 内, 每 天 转 移 到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内 暂 存 ; 少 部 分 进 入 车 间 排 水 系 统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通 过 粗 细 格 栅 固 液 分 离 等 措 施 再 收 集, 收 集 后 送 至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内 暂 存 最 终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经 压 滤 脱 水 后, 运 至 项 目 污 泥 收 集 房 暂 存,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一 般 固 废 一 般 固 废 S9 生 活 垃 圾 54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生 活 垃 圾 合 计 噪 声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产 生 的 噪 声 分 主 要 为 各 生 产 设 备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机 械 噪 声 以 及 生 猪 待 宰 区 断 食 生 猪 发 出 的 嚎 叫 声 项 目 运 营 主 要 噪 声 源 及 源 强 如 表 所 示 94

107 表 主 要 噪 声 源 及 源 强 噪 声 源 名 称 所 在 位 置 声 级 db(a) 控 制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db(a) 生 猪 嚎 叫 待 宰 间 95 自 然 衰 减 0 管 轨 毛 猪 提 升 机 85 厂 房 隔 声 10 各 类 输 送 机 生 产 车 间 一 80 厂 房 隔 声 10 空 压 机 机 组 ( 屠 宰 车 间 ) 85 厂 房 隔 声 10 桥 式 劈 半 锯 90 厂 房 隔 声 10 胴 体 移 动 输 送 机 85 厂 房 隔 声 10 电 锯 生 产 车 间 一 ( 分 割 车 间 ) 80 厂 房 隔 声 10 冷 藏 肉 移 送 输 送 机 90 厂 房 隔 声 10 平 板 输 送 机 生 产 车 间 一 80 厂 房 隔 声 10 分 离 分 级 机 (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 75 厂 房 隔 声 10 锅 炉 引 风 机 95 设 置 阻 尼 基 础 20 柔 性 接 头 \ 加 装 锅 炉 房 锅 炉 鼓 风 机 95 消 声 器 构 筑 物 20 隔 声 构 筑 物 隔 声 基 螺 杆 式 制 冷 压 缩 机 础 减 振 制 冷 系 统 构 筑 物 隔 声 基 氨 液 循 环 泵 组 础 减 振 构 筑 物 隔 声 基 污 水 处 理 水 泵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础 减 振 3.6 运 营 期 非 正 常 生 产 情 况 下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废 水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1)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形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项 目 所 在 工 业 园 区 未 配 套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项 目 污 水 需 自 行 处 理 达 到 国 家 相 应 标 准 后 直 接 外 排 入 周 边 地 表 水, 外 排 屠 宰 废 水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大, 本 评 价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考 虑 生 产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水 水 质 受 到 特 殊 水 质 的 冲 击, 导 致 处 理 效 率 下 降 50% 和 生 产 污 水 处 理 站 完 全 丧 失 处 理 能 力 直 接 外 排 两 种 情 况 (2) 非 正 常 排 放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项 目 废 水 采 用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放,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综 合 进 水 水 质 中 CODcr 浓 度 为 mg/L,BOD 5 浓 度 为 mg/L, 氨 氮 浓 度 为 61.61mg/L,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污 水 量 为 m 3 /d, 非 正 常 排 放 污 染 源 强 见 表

108 表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污 染 物 处 理 效 率 下 降 50% 情 况 排 放 浓 度 (mg/l) 排 放 量 (t/d) 完 全 丧 失 处 理 能 力 情 况 排 放 浓 度 (mg/l) 排 放 量 (t/d) COD BOD 氨 氮 废 气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因 蒸 汽 锅 炉 使 用 的 轻 质 柴 油 和 天 然 气 属 于 清 洁 燃 料, 烟 气 中 所 含 污 染 物 量 较 小, 经 15 米 高 烟 囱 外 排 能 够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 表 2) 规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考 虑 蒸 汽 锅 炉 燃 烧 产 生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3.7 达 标 排 放 和 工 艺 可 行 性 分 析 废 水 项 目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分 为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及 其 他 废 水 各 股 废 水 经 收 集 后, 除 锅 炉 房 排 水 及 冷 却 循 环 分 水 属 洁 净 下 水, 单 独 收 集 后 排 入 项 目 雨 水 系 统, 其 余 废 水 全 部 进 入 项 目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部 分 废 水 回 用 于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急 宰 间 地 面 清 洁 绿 化 等, 其 余 废 水 经 设 于 地 块 西 南 角 主 出 入 口 东 侧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排 入 自 建 的 污 水 管 道, 该 管 道 最 终 与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对 接 后,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道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最 终 汇 入 螳 螂 川 项 目 运 营 产 生 的 污 水 以 生 产 性 废 水 为 主, 废 水 含 有 大 量 血 污 皮 毛 油 脂 COD Cr BOD 5 氨 氮 SS 等 污 染 物, 而 且 还 含 有 大 量 对 人 体 健 康 有 害 的 微 生 物 项 目 废 水 中 含 有 大 量 的 有 机 质, 属 于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接 纳 处 理 污 水 规 模 为 m 3 /d, 考 虑 1.2 变 化 系 数, 本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不 能 低 于 2000m 3 /d 建 设 单 位 计 划 污 水 处 理 站 统 一 规 划, 分 期 建 设 目 前 项 目 已 建 成 1 个 处 理 规 模 为 500 m 3 /d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最 终 屠 宰 加 工 项 目 投 产 使 用 后, 会 将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规 模 扩 建 至 2000m 3 /d, 确 保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外 排 本 次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设 计 规 模 只 能 满 足 屠 宰 项 目 的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需 求, 若 建 设 单 位 另 上 其 他 项 目, 需 根 据 办 96

109 理 的 环 保 文 件 要 求 另 行 新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云 南 珠 源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对 其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设 计, 同 时, 为 确 保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可 以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中 严 格 标 准, 确 定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预 处 理 ( 粗 细 格 栅 + 固 液 分 离 + 隔 油 池 + 调 节 池 + 气 浮 )+ 生 化 处 理 A 2 O( 厌 氧 + 缺 氧 + 好 氧 )+ 深 度 处 理 ( 混 凝 沉 淀 + 过 滤 )+ 消 毒 的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经 分 析 该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可 以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确 保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废 气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废 气 主 要 为 锅 炉 燃 烧 烟 气 和 恶 臭 1 锅 炉 烟 气 目 前 项 目 所 在 地 锅 炉 不 具 备 燃 气 条 件, 本 项 目 锅 炉 燃 料 同 时 考 虑 轻 质 柴 油 天 然 气 二 种 燃 料 根 据 核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不 管 是 使 用 天 然 气 或 使 用 轻 质 柴 油 作 为 燃 料, 所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均 能 够 满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规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因 此, 项 目 锅 炉 烟 气 可 经 烟 囱 直 接 排 放 项 目 锅 炉 房 设 置 有 1 座 离 地 高 度 15m 烟 囱 (φ=0.42m), 根 据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本 项 目 设 置 15m 高 烟 囱 高 度 符 合 其 规 定 燃 油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不 低 于 8 米 要 求, 项 目 所 设 置 烟 囱 高 度 可 行 2 恶 臭 项 目 运 营 后,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屠 宰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及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均 会 有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项 目 可 研 并 未 对 恶 臭 提 出 治 理 措 施, 根 据 肉 联 厂 相 关 要 求, 本 评 价 对 项 目 各 部 分 恶 臭 提 出 治 理 建 议 : 1 本 评 价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将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设 置 为 封 闭 车 间, 同 时 对 上 述 车 间 建 设 供 排 风 系 统, 末 端 臭 气 采 用 除 臭 设 备 进 行 除 臭 处 理, 及 时 清 理 屠 宰 车 间 内 牲 畜 粪 便 加 工 碎 肉 等 废 弃 物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相 关 资 质 单 位 对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除 臭 系 统 进 行 设 计 安 装 及 施 工 加 强 生 猪 待 宰 区 清 洁 管 理, 采 用 干 清 法 对 猪 粪 便 及 时 处 理, 即 产 即 清,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恶 臭 排 放 97

110 2 本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围 地 面 设 绿 化 防 护 带, 种 植 吸 附 性 强 的 植 物, 以 降 低 和 减 缓 恶 臭 污 染 影 响 3 本 评 价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对 收 集 房 进 行 全 密 闭, 设 置 机 械 换 气 系 统, 同 时 排 气 末 端 设 置 恶 臭 处 理 设 施 建 议 项 目 收 集 房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对 恶 臭 进 行 处 理, 将 有 效 降 低 其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经 上 述 治 理 措 施 治 理 项 目 区 内 各 恶 臭 源 产 生 的 恶 臭 后, 使 本 项 目 恶 臭 排 放 可 以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 相 关 要 求 固 体 废 物 项 目 运 营 后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猪 粪 胃 肠 容 物 等, 用 桶 集 中 收 集 后 暂 时 堆 放 于 专 门 的 收 集 房 内, 房 屋 地 面 做 防 渗 处 理, 定 期 委 托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清 运 处 置, 该 公 司 将 这 些 固 体 废 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后 制 成 有 机 肥, 供 给 果 树 及 农 作 物 做 有 机 肥 使 用 本 项 目 不 对 猪 粪 便 进 行 堆 肥 处 理, 可 满 足 环 保 要 求 猪 皮 猪 鬃 毛 猪 血 等 分 别 收 集 后 外 售 给 相 关 企 业 进 一 步 利 用 ; 病 猪 胴 体 内 脏 属 危 险 废 物, 本 项 目 设 置 病 猪 暂 存 间, 对 病 猪 尸 体 内 脏 等 进 行 暂 存, 统 一 委 托 云 南 大 地 丰 源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不 直 接 对 病 猪 尸 体 进 行 处 理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污 泥 排 入 污 泥 池 经 压 滤 脱 水 后, 用 收 集 桶 收 集 转 移 到 专 门 的 收 集 房 内 暂 存 由 于 污 泥 中 主 要 含 有 有 机 质, 不 含 任 何 重 金 属 的 有 害 元 素, 经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后, 可 制 成 有 机 肥, 统 一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经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项 目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处 置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使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率 达 到 100%, 避 免 项 目 运 营 期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噪 声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产 生 的 噪 声 分 主 要 为 各 生 产 设 备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机 械 噪 声 以 及 生 猪 待 宰 区 断 食 生 猪 发 出 的 嚎 叫 声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执 行 3 类 和 4 标 准 这 些 噪 声 源 中, 多 数 设 备 已 经 自 带 消 声 98

111 器 或 隔 音 装 置, 如 引 风 机 鼓 风 机 空 压 机 等 设 备, 在 自 带 消 声 器 或 隔 声 装 置 的 同 时, 各 噪 声 源 所 在 的 建 筑 物 对 噪 声 也 具 有 一 定 的 降 噪 效 果, 在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周 边 及 厂 区 内 部 空 地 路 边 还 将 种 植 大 量 的 树 木, 设 置 2m 高 的 围 墙, 一 般 均 能 满 足 厂 界 噪 声 控 制 标 准 要 求 3.8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项 目 建 成 后, 各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情 况 单 位 :t/a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备 注 废 水 量 万 1.31 万 万 废 水 CODcr BOD SS 动 植 物 油 生 产 生 活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部 分 回 用, 部 分 废 水 由 项 目 污 水 总 排 口 经 管 道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NH3-N 燃 油 锅 炉 废 气 烟 气 量 万 Nm 3 /a 万 Nm 3 /a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废 气 燃 气 锅 炉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烟 气 量 万 Nm 3 /a 万 Nm 3 /a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由 锅 炉 烟 囱 直 接 排 放 (H=15m,Φ =0.42m) 备 用 发 电 机 燃 油 废 气 车 间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备 噪 声 及 生 猪 嚎 叫 声 固 废 氮 氧 化 物 燃 油 废 气 少 量 / 少 量 恶 臭 少 量 / 少 量 噪 声 75~95dB(A) 10~20dB(A) 65~95dB(A) 猪 粪 胃 肠 容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隔 声 基 础 减 震 等 措 施 治 理 作 为 有 机 肥 原 料 外 售 99

112 病 猪 委 托 云 南 大 地 丰 源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猪 皮 作 为 工 业 原 料 外 售 猪 鬃 毛 作 为 工 业 原 料 外 售 猪 血 统 一 收 集 后 外 售 肉 屑 污 泥 作 为 饲 料 生 产 原 料 外 售 作 为 有 机 肥 原 料 外 售 生 活 垃 圾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3.9 项 目 施 工 期 工 程 分 析 施 工 期 回 顾 性 评 价 1 施 工 进 度 经 环 评 单 位 现 场 调 查 与 踏 勘, 本 项 目 已 于 2015 年 7 月 下 旬 开 始 进 场 施 工, 目 前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已 基 本 建 设 完 毕, 已 开 始 进 行 场 地 的 清 洁 以 及 设 备 的 调 试 工 作 二 三 期 工 程 暂 时 未 动 工, 具 体 施 工 计 划 未 确 定 2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影 响 回 顾 性 分 析 (1) 施 工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回 顾 性 分 析 从 现 场 踏 勘 情 况 看, 施 工 期 间 会 产 生 施 工 扬 尘 运 输 扬 尘 机 械 设 备 和 运 输 车 辆 燃 油 烟 气 本 项 目 施 工 人 员 拟 租 用 附 近 民 房 食 宿, 工 地 内 不 设 施 工 人 员 食 宿 工 棚, 无 生 活 废 气 产 生 1 施 工 扬 尘 对 施 工 粉 尘 以 及 堆 场 扬 尘 没 有 采 取 任 何 的 控 制 措 施, 在 大 风 条 件 下, 粉 尘 影 响 较 为 严 重 2 运 输 扬 尘 本 项 目 在 运 输 堆 土 时 会 产 生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其 粉 尘 量 较 大, 运 输 地 面 粉 尘 浓 度 超 过 (GB ) 二 级 标 准 中 日 均 值 0.3 mg/m 3 的 倍, 污 染 相 当 严 重 3 机 械 设 备 和 运 输 车 辆 燃 油 烟 气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使 用 大 量 的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有 推 土 机 打 桩 机 挖 土 机 等 该 类 机 械 均 以 柴 油 为 燃 料,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气 ;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燃 烧 柴 油 或 汽 油 会 排 放 一 定 量 的 汽 车 尾 气 施 工 机 械 废 气 和 运 输 车 辆 尾 气 中 含 有 氮 100

113 氧 化 物 二 氧 化 硫 一 氧 化 碳 等, 会 影 响 施 工 场 地 及 运 输 道 路 沿 线 空 气 质 量 此 部 分 废 气 排 放 量 不 大, 且 间 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在 施 工 期 间 建 设 单 位 未 收 到 有 关 该 项 目 空 气 污 染 投 诉 (2)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回 顾 性 分 析 目 前 项 目 正 在 进 行 几 栋 生 产 车 间 的 建 设, 同 时 也 在 完 善 相 应 的 配 套 设 施 从 现 场 踏 勘 情 况 看, 项 目 区 内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为 机 械 设 备 运 行 噪 声 和 交 通 噪 声 由 于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距 离 声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均 较 远, 在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处 几 乎 听 不 见 项 目 施 工 噪 声 据 调 查,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未 收 到 有 关 该 项 目 噪 声 污 染 投 诉 (3) 施 工 废 水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性 分 析 项 目 在 基 坑 开 挖 过 程 中 没 有 发 生 地 下 涌 水 现 象, 项 目 区 的 施 工 废 水 ( 包 括 地 表 径 流 ) 经 项 目 设 置 的 临 时 排 水 沟 以 及 已 铺 设 完 成 的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收 集 后, 由 沉 砂 池 沉 淀 处 理, 部 分 回 用 于 施 工 过 程, 回 用 不 完 的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性 分 析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为 土 方 和 少 量 的 施 工 生 活 垃 圾 由 于 该 项 目 场 地 平 整 基 础 开 挖 土 石 方 量 较 大, 项 目 已 通 过 分 台 布 设, 减 少 了 土 石 方 的 开 挖 量, 同 时 考 虑 场 内 土 石 方 的 调 配 利 用, 尽 量 避 免 向 外 弃 渣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废 弃 土 石 方 全 部 为 石 灰 石, 能 满 足 水 泥 生 产 利 用 要 求, 全 部 交 由 乙 方 运 往 富 民 金 锐 水 泥 建 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作 为 水 泥 厂 生 产 原 料, 能 得 到 妥 善 处 理 施 工 生 活 垃 圾 直 接 堆 放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定 期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施 工 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均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5) 水 土 流 失 本 项 目 场 地 大 部 分 区 域 处 于 裸 露 状 态, 在 雨 天 会 造 成 大 量 的 水 土 流 失 3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存 在 的 问 题 (1) 大 气 环 境 针 对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主 要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为 对 运 输 车 辆 采 取 盖 板 进 行 遮 挡, 减 少 运 输 过 程 泥 土 的 洒 落 以 及 运 输 扬 尘, 在 结 构 施 工 阶 段 采 取 帷 幕 遮 挡 施 工 主 要 存 在 的 问 题 为 运 输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较 严 重, 对 施 工 粉 尘 以 及 堆 场 扬 尘 没 有 采 取 任 何 的 控 制 措 施, 在 大 风 条 件 下, 粉 尘 影 响 较 为 严 重 101

114 (2) 声 环 境 针 对 声 环 境 保 护 主 要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为 避 免 在 同 一 时 间 集 中 使 用 大 量 的 动 力 机 械 设 备 ; 同 时, 在 设 备 安 装 时 设 置 有 减 震 措 施 ; 车 辆 运 输 过 程 中, 建 设 单 位 要 求 运 输 车 辆 在 路 经 居 民 区 和 学 校 区 时 禁 止 鸣 笛, 减 轻 对 居 民 和 学 校 的 影 响 和 干 扰 (3) 地 表 水 环 境 项 目 区 的 施 工 废 水 ( 包 括 地 表 径 流 ) 经 项 目 设 置 的 临 时 排 水 沟 以 及 已 铺 设 完 成 的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收 集 后, 由 沉 砂 池 沉 淀 处 理, 部 分 回 用 于 施 工 过 程, 回 用 不 完 的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4) 固 体 废 物 针 对 固 废 处 置 项 目 废 弃 土 方 全 部 交 由 乙 方 运 往 富 民 金 锐 水 泥 建 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作 为 水 泥 厂 生 产 原 料, 能 得 到 妥 善 处 理 施 工 生 活 垃 圾 直 接 堆 放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定 期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存 在 的 问 题 是 生 活 垃 圾 有 乱 丢 弃 现 象, 废 弃 土 方 没 有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清 运 4 需 要 进 一 步 采 取 的 措 施 (1)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施 工 工 地 场 界 采 用 挡 板 等 遮 挡 措 施, 以 减 少 粉 尘 扩 散 按 照 昆 明 市 文 明 施 工 相 关 规 定, 其 遮 挡 应 不 低 于 2.5m 2 施 工 场 地 每 天 定 期 洒 水, 以 有 效 防 止 扬 尘 产 生, 洒 水 次 数 根 据 天 气 状 况 而 定, 若 遇 到 大 风 或 干 燥 天 气 应 适 当 增 加 洒 水 次 数 3 对 临 时 堆 场 应 当 采 取 围 挡 遮 盖 等 防 尘 措 施, 若 不 能 及 时 清 运, 适 当 保 持 堆 土 湿 度 4 施 工 场 地 ( 通 道 ) 必 须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工 地 出 入 口 5m 内 必 须 进 行 混 凝 土 硬 化, 并 设 置 车 辆 冲 洗 设 施,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冲 洗 后 出 场 5 尽 量 避 免 在 大 风 天 气 下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6 控 制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的 车 速 小 于 40 km/h, 以 减 少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7 对 运 输 车 辆 进 行 密 封 遮 挡, 严 禁 在 装 运 过 程 中 沿 途 抛 洒 滴 漏 (2)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计 划 和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组 合 以 及 施 工 时 间, 避 免 在 中 午 (12: 00-14:00) 和 夜 间 (22:00-06:00) 施 工 102

115 2 加 强 对 机 械 和 车 辆 的 维 修, 使 施 工 机 械 保 持 良 好 状 态 3 因 声 级 较 大 的 设 备 同 时 施 工,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大, 在 施 工 期, 建 设 方 应 分 散 施 工 单 元 作 业 面, 施 工 单 元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进 度,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尽 量 不 将 噪 声 声 级 较 大 的 设 备 安 排 在 同 一 时 段 施 工 4 对 固 定 的 噪 声 等 级 较 大 施 工 机 械, 应 在 设 备 周 围 设 置 简 易 的 隔 声 设 施, 如 砌 简 易 砖 墙, 以 降 低 其 运 营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3)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期, 避 免 在 雨 天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2 对 临 时 堆 场 进 行 必 要 的 遮 蔽, 减 少 雨 水 冲 刷 3 项 目 应 加 强 管 理, 做 好 机 械 的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 另 外, 雨 天 应 对 各 类 机 械 进 行 遮 盖 防 雨 ; 4 施 工 车 辆 冲 洗 废 水, 须 引 入 到 临 时 沉 淀 池, 经 沉 淀 后 可 回 用 于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4)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1 产 生 的 土 方 尽 量 及 时 清 运, 无 法 及 时 清 运 的, 对 临 时 堆 土 区 需 采 取 遮 挡 措 施, 以 免 造 成 其 他 环 境 影 响 2 对 于 运 送 的 弃 土 必 须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用 蓬 布 进 行 遮 盖, 以 免 物 料 洒 落 3 废 弃 土 方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清 运 4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 杜 绝 乱 堆 乱 倒, 禁 止 随 意 丢 弃 (5) 水 土 流 失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落 实 水 保 方 案 中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临 时 措 施, 对 在 雨 天 不 得 不 实 施 的 工 程 必 须 做 好 防 护 措 施 使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与 主 体 工 程 在 施 工 时 相 互 配 套, 减 少 施 工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场 内 已 采 取 了 部 分 可 行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对 环 境 影 响 起 到 了 减 缓 作 用 但 由 于 措 施 尚 未 完 全 实 施 到 位, 尚 存 在 一 定 的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尽 快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各 项 措 施 和 要 求, 方 可 进 行 工 程 施 工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应 加 强 与 周 边 受 影 响 单 位 和 人 员 的 沟 通 工 作, 使 工 程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减 至 最 低 103

116 3.9.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的 工 艺 流 程 及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场 地 清 理 噪 声 机 械 噪 声 距 离 衰 减 土 石 方 工 程 废 气 机 械 尾 气 自 然 扩 散 扬 尘 洒 水 降 尘 自 然 扩 散 基 础 工 程 结 构 工 程 废 水 基 坑 涌 水 工 程 废 水 临 时 沉 淀 池 施 工 回 用 装 饰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生 活 废 水 生 活 垃 圾 固 体 废 物 建 筑 垃 圾 图 项 目 施 工 期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定 期 清 运 (1) 场 地 清 理 土 石 方 工 程 项 目 场 地 清 理 阶 段 主 要 对 项 目 用 地 区 域 内 附 着 杂 草 清 理 项 目 土 方 工 程 施 工 时, 将 上 层 较 软 土 层 挖 至 天 然 好 土, 然 后 作 砂 框, 用 平 板 振 荡 器 夯 实, 再 进 行 分 层 填 土, 然 后 用 10~12t 的 压 路 机 分 遍 压 碾, 碾 压 时 需 浇 水 湿 润 填 土 以 利 于 密 实 此 阶 段 主 要 污 染 是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噪 声 扬 尘 (2) 基 础 施 工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本 工 程 以 筏 板 基 础 作 为 建 筑 基 础 筏 板 基 础 : 是 把 柱 下 独 立 基 础 或 者 条 形 基 础 全 部 用 联 系 梁 联 系 起 来, 再 整 体 浇 注 底 板 由 底 板 梁 等 整 体 组 成 项 目 采 用 砼 底 板, 能 很 好 的 抵 抗 地 基 不 均 匀 沉 降 该 类 基 础 埋 深 较 浅 项 目 各 建 筑 砼 柱 梁 为 现 场 浇 注 按 施 工 图 纸, 首 先 进 行 钢 筋 的 配 料 和 加 工, 加 工 主 要 包 括 调 直 下 料 剪 切 接 长 弯 曲 等 物 理 过 程, 然 后 进 行 钢 筋 的 绑 扎, 安 装 于 架 好 模 板 之 处 混 凝 土 成 型 后, 为 了 保 证 水 泥 固 化 作 用 能 正 常 进 行, 采 用 浇 水 养 护, 防 止 水 份 过 早 蒸 发 后 冻 结 104

117 项 目 混 凝 土 全 部 使 用 商 品 砼, 不 在 项 目 区 内 搅 拌 此 工 程 工 段 主 要 污 染 是 搅 拌 机 产 生 的 噪 声 尾 气, 拌 制 混 凝 土 时 的 砂 浆 水 养 护 用 水, 废 钢 筋 等 (3) 结 构 工 程 首 先 调 配 水 泥 砂 浆, 用 水 泥 砂 浆 抄 平 钢 砼 柱 梁 的 基 面, 零 用 经 纬 仪 垂 球 和 龙 门 板 放 线, 并 弹 出 纵 横 墙 边 线 然 后 在 弹 好 线 的 基 面 上 按 选 定 的 组 砌 方 式 进 行 摆 脚, 立 好 匹 数 杆, 再 据 此 挂 线 砌 筑 一 般 采 用 铺 灰 挤 砌 法 和 铲 灰 挤 砌 法, 砖 墙 砌 筑 完 毕 后, 进 行 勾 缝 该 工 段 和 现 浇 钢 砼 柱 梁 工 段 施 工 期 长, 是 施 工 期 的 主 体 工 程 主 要 污 染 是 搅 拌 机 产 生 的 噪 声 尾 气, 拌 制 砂 浆 时 的 砂 浆 水, 碎 砖 和 废 砂 浆 等 固 废 (4) 装 饰 工 程 对 项 目 内 建 筑 进 行 室 内 装 饰 利 用 各 种 加 工 器 械 对 木 材 塑 钢 等 作 为 装 饰 材 料, 按 图 加 工, 主 要 污 染 是 加 工 器 械 产 生 的 噪 声 各 种 废 弃 下 角 料 等 固 废 屋 面 由 结 构 层 防 水 层 和 保 护 层 组 成 防 水 层 一 般 有 柔 性 防 水 刚 性 防 水 和 涂 料 防 水 三 种 做 法, 本 项 目 采 用 柔 性 防 水 抹 灰 先 外 墙 后 内 墙 外 墙 由 上 而 下, 先 阳 角 线 台 口 线, 后 抹 窗 台 和 墙 面 用 1:2 水 泥 砂 浆 抹 内 外 墙, 根 据 要 求, 对 外 墙 分 别 采 用 浅 色 环 保 型 高 级 涂 料 和 浅 灰 色 仿 石 涂 料 喷 刷 本 项 目 仅 对 外 露 的 铁 件 进 行 油 漆 施 工, 先 刷 防 锈 底 漆, 再 刷 两 遍 调 和 漆 因 需 进 行 油 漆 作 业 的 工 件 很 少, 油 漆 使 用 量 较 少, 施 工 期 短, 挥 发 的 有 机 废 气 量 小, 且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模 式,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是 暂 时 和 局 部 的, 可 忽 略 主 要 污 染 是 搅 拌 机 的 噪 声 尾 气, 拌 制 砂 浆 是 的 砂 浆 水, 废 砂 浆 等 固 废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施 工 设 备 利 用 施 工 单 位 已 有 的 机 械 设 备, 结 合 工 程 的 实 际 情 况 择 优 选 用 项 目 建 筑 施 工 所 涉 及 设 备 详 见 表

118 表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表 内 燃 机 气 动 设 备 机 械 类 型 冲 击 设 备 其 他 运 土 运 料 固 定 式 设 备 压 路 机 前 斗 装 载 机 铲 土 机 平 土 机 运 输 卡 车 塔 吊 摇 臂 式 起 重 机 卷 扬 机 压 缩 机 风 锤 气 动 扳 手 震 捣 机 锯 床 夯 土 机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1) 废 气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自 建 设 期 间 土 石 方 和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所 产 生 的 扬 尘 各 施 工 机 械 运 营 尾 气 1 扬 尘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中, 材 料 运 输 和 装 卸 场 内 道 路 修 筑 等, 都 将 产 生 粉 尘 污 染 施 工 环 境 类 比 昆 明 市 同 类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的 扬 尘 污 染 监 测, 在 距 施 工 现 场 边 界 50m 处,TSP 浓 度 最 大 达 到 4.53mg/m 3, 至 150m 处 仍 可 达 到 1.51 mg/m 3, 只 有 在 300 处 才 低 于 0.5 mg/m 3 在 风 速 为 2.2m/s 时 ( 昆 明 市 平 均 风 速 2.2m/s), 类 比 结 果 表 明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严 重, 工 地 内 TSP 浓 度 相 当 于 大 气 环 境 标 准 的 倍, 施 工 扬 尘 的 影 响 范 围 达 下 风 向 的 150m 处, 施 工 及 运 输 车 辆 引 起 的 扬 尘 对 路 边 30m 范 围 以 内 影 响 较 大, 路 边 的 TSP 浓 度 可 达 10 mg/m 3 以 上 2 机 械 尾 气 尾 气 主 要 来 自 于 施 工 机 械 和 交 通 运 输 车 辆,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NOx CO 和 烃 类 物 等 机 动 车 辆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见 表

119 表 机 动 车 辆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污 染 物 以 汽 油 为 燃 料 (g/l) 以 柴 油 为 燃 料 (g/l) 小 汽 车 载 重 车 机 车 CO NOx 烃 类 以 重 型 车 为 例, 其 额 定 燃 油 率 为 L/100 km, 按 表 上 表 机 动 车 辆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测 算, 单 车 污 染 物 平 均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CO g/100 km,nox g/100 km, 烃 类 物 质 g/100 km (2) 废 水 施 工 期 的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于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工 程 废 水 以 及 雨 季 形 成 的 地 表 径 流 本 项 目 在 基 坑 开 挖 过 程 中 没 有 发 生 地 下 涌 水 现 象 1 生 活 废 水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区 内 不 设 置 临 时 施 工 营 地, 用 地 范 围 内 不 设 食 堂, 施 工 人 员 由 施 工 单 位 统 一 送 餐 ; 施 工 人 员 使 用 东 元 村 公 共 卫 生 间, 施 工 期 工 人 生 活 废 水 为 洗 手 废 水 该 部 分 废 水 统 一 收 集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施 工, 不 外 排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Q S 按 下 式 计 算 : Q s K Vi q 1000 式 中 :Q S 生 活 区 污 水 排 放 量,m 3 /d; q i 每 人 每 天 生 活 用 水 量 ; V i 生 活 区 人 数, 人 ; K 生 活 区 污 水 排 放 系 数, 取 0.8 项 目 区 内 不 设 置 临 时 施 工 营 地 食 堂 施 工 人 员 用 水 量 按 25L/ 人 d 计, 项 目 平 均 施 工 人 员 120 人, 则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2.4m 3 /d, 共 产 生 876m 3 该 部 分 废 水 统 一 收 集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施 工, 不 外 排 2 工 程 废 水 由 于 施 工 场 内 不 设 混 凝 土 拌 和,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为 混 凝 土 养 护 废 水 工 具 清 洗 废 水 等 项 目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不 含 有 毒 物 质, 主 要 是 泥 沙 悬 浮 物 含 量 较 大 根 据 国 内 外 同 类 工 程 施 工 废 水 监 测 资 料 : 混 凝 土 养 护 废 水 悬 浮 物 浓 度 约 为 500mg/L-2000mg/L,pH 值 9-12 施 工 过 程 中 设 备 工 具 清 洗 等 产 生 的 废 水 107 i

120 量 小,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悬 浮 物 和 石 油 类 在 施 工 区 分 区 设 置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可 用 于 工 具 清 洗 和 养 护, 项 目 的 场 地 较 大, 沉 淀 废 水 可 回 用 于 施 工 过 程 和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3 地 表 径 流 项 目 施 工 工 期 时 间 较 长, 施 工 过 程 中 会 遇 见 雨 天, 雨 水 形 成 地 表 径 流 冲 刷 浮 土 建 筑 砂 石 等 形 成 的 泥 浆 水, 会 携 带 大 量 泥 沙 水 泥 油 类 及 其 它 地 表 固 体 污 染 物 项 目 区 域 内 地 势 整 体 东 北 高 西 南 低,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具 有 明 显 指 向 性,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面 源 污 染 根 据 项 目 水 体 保 持 方 案, 整 个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年 地 表 径 流 量 约 m 3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周 边 修 筑 施 工 维 护, 并 分 别 沿 厂 界 修 筑 临 时 排 水 渠 以 及 项 目 已 铺 设 的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使 项 目 地 块 内 地 表 径 流 沿 周 边 临 时 排 水 渠 或 管 排 走 ; 施 工 期 间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修 筑 沉 淀 池, 区 域 内 由 自 然 降 雨 产 生 的 地 表 径 流 经 区 域 内 临 时 排 水 渠 或 管 引 入 临 时 沉 淀 池,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部 分 回 用 于 施 工 过 程, 回 用 不 完 的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影 响 较 小 (3)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是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以 及 物 料 运 输 造 成 的 交 通 噪 声 a 施 工 现 场 噪 声 施 工 现 场 噪 声 主 要 为 机 械 噪 声 和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机 械 噪 声 主 要 由 施 工 机 械 所 造 成, 如 挖 土 机 械 打 桩 机 械 升 降 机 等, 以 点 声 源 为 主 ;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主 要 指 一 些 零 星 的 敲 打 声 装 卸 车 辆 的 撞 击 声 吆 喝 声 拆 卸 模 板 的 撞 击 声 等, 多 为 瞬 时 噪 声 在 这 些 施 工 噪 声 中, 对 声 环 境 影 响 最 大 的 是 机 械 噪 声 目 前 项 目 场 地 平 整 阶 段 已 基 本 结 束, 为 了 便 于 拟 建 项 目 的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从 噪 声 的 角 度 出 发, 将 施 工 过 程 分 为 土 方 阶 段 基 础 阶 段 结 构 阶 段 和 装 修 阶 段 施 工 机 械 较 多 噪 声 污 染 也 比 较 严 重, 不 同 阶 段 又 具 有 不 同 的 噪 声 污 染 特 征 根 据 类 似 施 工 过 程 的 调 查, 各 阶 段 项 目 施 工 所 涉 及 其 1m 处 A 声 级 表

121 表 施 工 期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单 位 :db(a)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工 程 机 械 A 声 级 铲 土 机 72~93 土 石 方 阶 段 平 土 机 挖 掘 机 压 路 机 夯 土 机 80~93 85~90 72~88 92~100 筏 板 独 立 基 础 震 捣 机 69~81 基 础 阶 段 结 构 阶 段 装 修 阶 段 b 施 工 交 通 噪 声 摇 臂 式 起 重 机 打 桩 机 振 捣 棒 电 锯 卷 扬 机 塔 吊 压 缩 机 气 动 扳 手 锯 床 塔 吊 87~88 95~110 69~81 72~93 68~79 76~95 75~86 82~88 72~93 76~95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给 资 料, 类 比 同 类 项 本 项 目 地 块 施 工 阶 段 物 料 运 输 车 辆 引 起 的 噪 声 声 级 见 表 表 交 通 运 输 车 辆 声 级 施 工 阶 段 运 输 内 容 车 辆 类 型 声 级 /db(a) 士 石 方 基 础 阶 段 土 石 方 运 输 大 型 载 重 车 装 载 机 90 基 础 结 构 阶 段 钏 筋 商 品 混 凝 土 载 重 车 80~85 装 修 阶 段 各 种 装 修 材 料 及 必 要 的 设 备 轻 型 载 重 卡 车 75 (4) 固 体 废 弃 物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固 体 废 弃 物 为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和 废 弃 土 石 方 1 工 程 建 设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项 目 各 建 设 所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采 用 如 下 模 型 进 行 预 测 : Js=Qs Cs 式 中 :Js 建 筑 垃 圾 产 生 量 ( 吨 / 年 ), Qs 建 筑 面 积 (m 2 ), Cs 平 均 每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垃 圾 产 生 量 ( 吨 / 年 m 2 ) 109

122 由 于 建 筑 过 程 中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产 生 量 与 施 工 水 平 建 筑 类 型 等 多 种 因 素 有 关, 该 系 数 取 值 在 0.5~1.0t/(m 2 a) 之 间, 本 评 价 按 0.75t(m 2 a) 的 建 筑 垃 圾 进 行 估 算, 项 目 工 程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m2, 工 程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为 5.8 万 t 上 述 建 筑 垃 圾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分 类 集 中 收 集, 统 一 堆 存, 请 回 收 商 进 行 收 购, 不 能 收 购 的 按 昆 明 市 城 市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58 号 ) 和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昆 明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号 ) 的 要 求, 委 托 经 相 关 部 门 核 准 的 合 法 单 位 清 运 处 置 2 生 活 垃 圾 项 目 内 不 设 置 临 时 施 工 营 地, 不 设 置 食 堂,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0.5kg/ 人 d 计, 项 目 平 均 施 工 人 员 120 人, 则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60kg/d,22t/a 该 部 分 垃 圾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3 废 弃 土 石 方 根 据 云 南 今 禹 生 态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开 挖 土 石 方 万 m 3, 回 填 万 m 3 ( 包 括 绿 化 覆 土 0.63 万 m 3, 绿 化 覆 土 全 部 为 外 购 ), 内 部 调 配 万 m 3, 土 石 方 利 用 率 达 63.91%, 场 地 平 整 剩 余 石 方 万 m 3, 运 往 水 泥 厂 指 定 卸 料 口 及 堆 场 堆 存, 作 为 水 泥 厂 生 产 原 料 110

123 4 建 设 项 目 厂 址 周 围 环 境 简 况 4.1 自 然 环 境 地 理 位 置 及 交 通 项 目 选 址 于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位 于 富 民 县 县 城 以 东, 昆 禄 公 路 和 武 昆 高 速 以 北, 距 离 富 民 县 城 中 心 5 公 里, 距 离 昆 明 主 城 区 16 公 里, 项 目 具 体 位 于 富 民 东 元 食 品 加 工 园 区 内 东 散 公 路 旁, 东 散 公 路 连 接 昆 禄 公 路, 距 离 武 昆 高 速 匝 道 较 近, 项 目 所 处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交 通 十 分 便 利 厂 址 地 块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东 经 , 北 纬 项 目 区 地 理 位 置 图 见 附 图 地 形 地 貌 富 民 县 地 处 云 贵 高 原 中 部, 有 着 典 型 的 高 原 地 貌 县 境 似 一 不 规 则 梯 形, 南 高 北 低, 望 海 山 脉 由 南 而 北 延 伸, 把 县 境 分 成 东 部 的 龙 泉 河 流 域 和 西 部 的 螳 螂 川 流 域 边 缘 环 山 向 内 地 支 翼 发 育, 望 海 山 脉 两 翼 支 脉 蜿 蜒, 形 成 境 内 盆 岭 相 间, 河 流 纵 横, 山 多 坝 少, 全 县 有 河 谷 坝 子 和 山 间 小 坝 18 个, 面 积 124 平 方 公 里, 占 全 县 面 积 的 12.5%, 山 区 面 积 869 平 方 公 里, 占 全 县 面 积 的 87.5%, 以 湖 盆 岩 溶 高 原 地 貌 形 态 为 主, 红 色 山 原 地 貌 次 之 山 岭 海 拔 在 1455~2817m 之 间, 同 时 由 于 地 处 金 沙 江 南 盘 江 及 元 江 3 大 水 系 的 分 水 岭 之 间, 河 流 侵 蚀 作 用 不 强, 高 原 面 保 存 较 好, 大 部 分 地 区 地 形 较 平 缓, 高 差 小 于 500m, 分 布 着 一 系 列 山 间 盆 地 富 民 地 区 的 高 差 起 伏 较 大, 高 程 分 布 范 围 在 1455~2817m 之 间 富 民 地 处 云 南 高 原 中 部, 海 拔 较 高, 高 原 是 其 基 本 形 态, 根 据 这 一 特 点, 将 地 区 分 为 低 山 低 中 山 高 中 山 高 山 4 类 地 貌 类 型 项 目 厂 址 位 于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貌 特 征 属 山 地 地 貌 拟 建 场 地 地 形 总 体 东 北 高 西 南 低, 地 面 高 程 m~ m, 相 对 高 差 40.66m 地 形 起 伏 较 大 地 质 地 震 地 质 构 造 111

124 区 域 地 质 构 造 处 在 扬 子 准 地 台, 川 滇 台 背 斜, 武 定 - 石 屏 隆 断 束 的 构 造 复 合 部 位, 经 历 长 期 多 次 构 造 运 动, 形 成 了 规 模 不 等 方 向 不 同 性 质 不 一 的 构 造 形 迹, 呈 现 出 复 杂 的 构 造 迹 象 区 域 地 质 构 造 以 褶 皱 为 主, 断 裂 不 甚 发 育 区 域 构 造 线 呈 北 向 南 构 造 系 组 成 从 大 的 区 域 来 看, 拟 建 场 地 西 侧 距 早 - 中 更 新 世 活 动 断 带 约 2.8km, 东 侧 距 早 - 中 更 新 世 活 动 断 带 约 14km, 对 拟 建 工 程 没 有 影 响, 拟 建 场 地 可 不 考 虑 此 断 裂 对 拟 建 建 筑 的 影 响 场 地 附 近 未 发 现 小 型 断 裂 及 不 良 地 质 构 造 现 象, 对 拟 建 工 程 无 不 良 影 响 地 层 结 构 根 据 区 域 资 料 及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场 地 内 由 第 四 系 人 工 堆 积 层 第 四 系 冲 积 层 泥 盆 系 地 层 构 成, 按 自 上 而 下 揭 露 的 岩 土 层 工 程 地 质 特 征 描 述 如 下 : 1 第 四 系 人 工 堆 积 层 (Q ml 4 ) 层 1 素 填 土 : 褐 红 色 褐 黄 色 黄 红 色, 成 分 主 要 为 粘 土 粉 质 粘 土 碎 石 等 组 成, 分 布 均 匀, 固 结 性 较 差 填 土 来 源 于 拟 建 场 地 自 然 堆 积 形 成, 堆 积 年 限 5~10 年 颗 粒 级 配 : 碎 石 占 5%, 砾 石 占 10% 粘 土 及 粉 质 粘 土 占 85% 土 体 分 布 均 匀, 吸 水 及 透 水 性 强, 力 学 强 度 差 该 层 位 于 场 地 表 层, 层 厚 0.50~15.30 米, 平 均 厚 度 3.01 米, 分 布 于 全 场 地 2 第 四 系 冲 积 层 (Q al 4 ) 层 2 红 粘 土 : 褐 红 色, 褐 黄 色, 饱 和, 硬 塑 ~ 坚 硬 状, 中 等 压 缩 性 红 粘 土 结 构 分 类 为 致 密 状, 地 基 均 匀 性 分 类 为 不 均 匀 地 基 红 粘 土 的 膨 胀 潜 势 为 弱 膨 胀 土 无 摇 震 反 应, 有 光 泽 反 应, 干 强 度 高 等, 韧 性 高 等, 新 鲜 土 体 无 臭 味 感 该 层 顶 板 埋 深 0.50~ 6.50 米, 层 厚 0.70~15.70 米, 平 均 厚 度 4.40 米, 分 布 于 部 分 场 地 3 泥 盆 系 中 统 海 口 地 层 (D 2h) 层 3 石 灰 岩 : 灰 色, 该 层 为 整 个 场 地 的 下 伏 基 岩 岩 石 坚 硬 程 度 等 级 为 较 硬 岩, 岩 石 完 整 程 度 分 类 为 破 碎, 岩 石 风 化 程 度 为 强 ~ 中 风 化, 岩 体 结 构 类 型 为 块 状 结 构, 岩 体 基 本 质 量 等 级 分 类 为 Ⅳ 类, 产 状 平 缓, 层 位 稳 定, 岩 石 质 量 指 标, 岩 石 质 量 指 标 为 较 差 的 (RQD=50% 70%) 岩 石 的 层 面 起 伏 较 大 层 位 稳 定, 该 层 顶 板 埋 深 0.80~18.80 米, 分 布 于 全 场 地 地 震 拟 建 工 程 场 地 位 于 富 民 县 属 山 地 地 貌 地 形 开 阔, 但 地 势 起 伏 较 大 附 近 较 大 范 围 内 无 地 灾 害 现 象 分 布, 但 因 人 类 工 程 活 动 在 拟 建 场 地 北 部 及 东 部 形 成 高 陡 边 坡, 在 场 地 112

125 东 南 部 形 成 临 空 面 边 坡 但 并 没 有 危 害 建 筑 物 安 全 的 地 质 现 象 存 在 地 层 主 要 为 素 填 土 红 粘 土 石 灰 岩 从 区 域 工 程 地 质 上 为 稳 定 地 块, 属 稳 定 性 良 好 的 建 筑 场 地, 适 宜 建 筑 工 程 拟 建 建 筑 场 地 土 类 型 根 据 岩 土 名 称 和 性 状 及 当 地 相 关 资 料 综 合 判 定, 等 效 剪 切 波 速 Vse=175m/s~220m/s 根 据 建 筑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B ) 表 划 分, 拟 建 建 筑 场 地 土 类 型 为 中 软 土 该 场 地 覆 盖 层 厚 度 3m<do=19<50m 按 照 建 筑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B ) 表 划 分, 该 建 筑 场 地 类 别 为 Ⅱ 类 富 民 县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为 7 度, 设 计 基 本 地 震 加 速 度 值 为 0.15g 气 候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富 民 县, 属 北 亚 热 带 低 纬 高 原 山 地 季 风 气 候, 气 候 的 变 化 主 要 受 西 南 季 风 和 热 带 大 陆 气 团 交 替 控 制, 具 有 四 季 如 春 干 湿 季 分 明 年 温 差 小 日 温 差 大 的 特 点 该 区 域 冬 无 严 寒, 夏 无 酷 暑 年 平 均 气 温 14.7,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1.5,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5.4, 最 热 月 (7 月 ) 的 平 均 气 温 为 17.8, 最 冷 月 (1 月 ) 的 平 均 气 温 为 7.8, 每 年 11 月 至 次 年 4 月 受 南 亚 次 大 陆 偏 西 干 暖 气 流 的 控 制, 天 气 晴 朗 空 气 干 燥 干 旱 少 雨 ;5 月 ~10 月 受 孟 加 拉 湾 洋 面 西 南 季 风 影 响, 空 气 潮 湿 温 暖, 形 成 雨 季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1006mm, 月 最 大 降 雨 量 208.3mm, 日 最 大 降 雨 量 153.3mm 年 日 照 时 小 时, 年 蒸 发 量 mm 最 大 风 速 40m/s, 多 西 南 风 相 对 湿 度 76%, 无 霜 期 227 天 20 年 一 遇 最 大 日 降 雨 量 108mm,6h 最 大 降 雨 量 62.2mm,1h 最 大 降 雨 量 52.5mm 项 目 区 内 年 平 均 气 温 15.8, 年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3.4, 最 低 气 温 -7 ; 无 霜 期 245 天, 全 年 日 照 2287 小 时,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毫 米, 蒸 发 量 毫 米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西 南 风, 年 平 均 风 速 3.1m/s 水 文 水 系 地 表 水 文 富 民 县 境 内 共 有 河 流 14 条, 均 属 于 金 沙 江 水 系, 其 中 过 境 河 流 8 条, 螳 螂 川 为 主 干 河, 龙 泉 河 木 板 河 次 之 螳 螂 川 长 km, 纵 坡 降 2.9, 属 宽 谷 型 壮 年 期 河 流 它 发 源 于 昆 明 滇 池 海 口, 流 经 安 宁 西 山 区 至 莲 花 岩 注 入 富 民, 由 西 南 向 东 北 流, 到 瓦 窑 进 入 富 民 坝 子, 穿 县 城 流 至 成 器 墩 流 向 转 西 北, 经 永 定 大 营 两 镇 者 北 赤 鹫 两 乡 113

126 到 龙 发 村 汇 集 天 生 桥 河 水 处, 上 游 称 螳 螂 川, 下 游 称 普 渡 河, 为 富 民 县 最 大 的 河 流 汇 水 面 积 5198km 2, 是 滇 池 的 唯 一 出 水 口 入 境 水 量 亿 m 3, 平 均 流 量 27.37m 3 /s, 从 海 口 至 永 定 桥 92km, 下 游 ( 禄 劝 县 境 内 ) 称 普 渡 河, 于 三 江 口 汇 入 金 沙 江, 全 长 243km, 落 差 258km, 流 经 永 定 坝 子 和 赤 鹫 坝 子, 地 段 比 降 较 小, 赤 鹫 以 下 进 入 峡 谷 地 段, 河 床 切 割 深 达 100~200m 全 县 集 中 出 露 的 泉 水 共 47 处, 出 水 流 量 为 0.632m 3 /s, 年 出 水 量 为 亿 m 3 本 项 目 位 于 大 营 小 河 汇 水 区 域 内, 项 目 地 块 位 于 大 营 小 河 东 北 面, 距 离 约 935m 大 营 小 河 为 螳 螂 川 支 流, 螳 螂 川 位 于 项 目 西 面 约 6060m 处 大 营 小 河 : 为 螳 螂 川 右 岸 一 级 支 流, 源 于 昆 明 市 五 华 区 五 宝 山 ( 高 程 2540m), 自 河 源 起 由 北 向 西 南 方 向 流 经 八 里 坡 村 五 华 区 沙 朗 镇 政 府 ( 这 一 段 称 沙 朗 河 ), 于 天 生 桥 附 近 与 另 一 源 陡 坡 河 相 汇 后, 转 向 西 北 方 向, 过 李 子 坪 村 二 村, 在 豹 子 洞 附 近 进 入 富 民 境 内, 过 完 家 村 水 文 站 后, 逐 渐 转 向 西 过 何 官 营 村 永 定 街 道 办 事 处, 在 成 器 墩 村 纳 小 支 流 黄 坡 小 河 后, 于 永 定 街 道 办 事 处 中 沙 滩 村 汇 入 螳 螂 川 主 河 道 长 36.3km, 集 水 面 积 362k m2, 总 落 差 860m, 平 均 比 降 9.20% 其 中, 富 民 境 内 集 水 面 积 131.8k m2 螳 螂 川 : 系 金 沙 江 支 流, 全 长 252km 螳 螂 川 源 于 滇 池, 于 莲 花 岩 注 入 富 民 县 境, 由 西 南 向 东 北 流, 到 瓦 窑 进 入 富 民 坝 子, 经 永 定 街 道 办 事 处 赤 鹫 镇 到 龙 发 村 汇 集 天 生 桥 河 水 处, 上 游 称 螳 螂 川 下 游 称 普 渡 河, 再 流 经 款 庄 镇 与 东 村 镇 西 缘, 到 沙 坪 村 西 北 约 1000 米 处 进 入 禄 劝 县 境, 注 入 金 沙 江 县 内 全 长 63.4km, 均 宽 65m, 入 出 落 差 258m, 年 入 境 水 量 万 m³, 年 均 秒 流 量 27.73m³, 最 大 秒 流 量 500m³ 曾 在 清 康 熙 五 十 一 年 (1712) 断 流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系 图 详 见 附 图 6 所 示 地 下 水 一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1 区 域 含 水 层 ( 组 ) 类 型 相 对 隔 水 层 ( 组 ) 划 分 及 其 特 征 由 于 受 构 造 和 地 层 影 响,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比 较 复 杂 地 下 水 富 水 性 在 岩 性 构 造 控 制 的 基 础 上, 还 受 地 貌 气 象 等 多 种 因 素 影 响, 其 中 构 造 起 主 导 作 用, 特 别 是 区 域 山 字 型 构 造 直 接 控 制 了 各 类 含 水 层 ( 组 ) 的 展 布, 而 次 一 级 构 造 形 迹 则 制 约 或 影 响 地 下 水 的 运 移 和 富 集 根 据 岩 性 地 下 水 赋 存 条 件 水 力 性 质 特 征, 将 区 域 含 水 层 ( 组 ) 划 分 为 4 种 类 型 : 新 近 系 第 四 系 松 散 堆 积 物 孔 隙 含 水 层 ; 碎 屑 岩 和 火 成 岩 类 裂 隙 水 含 水 层 ; 碳 酸 盐 岩 类 岩 溶 水 含 水 层 ; 碳 酸 盐 岩 夹 碎 屑 岩 岩 溶 裂 隙 水 含 水 层 各 含 水 层 ( 组 ) 类 型 114

127 的 富 水 性 分 级 以 地 下 径 流 模 量 钻 井 涌 水 量 ( 或 钻 井 单 位 涌 水 量 ) 及 泉 流 量 的 典 型 值, 分 为 富 水 性 强 较 强 中 等 弱 四 级, 其 中 只 要 有 一 项 指 标 达 到 要 求 即 按 就 高 的 原 则 确 定 1 第 四 系 (Qh) 松 散 堆 积 层 孔 隙 含 水 层 ( 组 ) 由 冲 洪 积 层 残 坡 积 层 组 成 冲 洪 积 主 要 出 露 在 厂 区 西 南 大 营 小 河 倆 岸, 为 一 套 黄 褐 色 粗 砂 砾 石 层, 分 上 下 两 层 : 下 层 为 浅 棕 黄 带 灰 绿 色 离 石 层, 无 分 选, 略 有 固 结, 砾 间 为 砂 质 粘 土 充 填, 似 有 冰 川 泥 砾 特 征, 砾 石 成 分 以 石 英 砂 岩 为 主, 次 为 石 英 岩 灰 岩 玄 武 岩, 砾 径 2-4 厘 米, 砾 石 约 占 50%, 厚 米 上 层 为 暗 紫 黄 褐 色 砂 卵 砾 石 层, 无 分 选, 无 胶 结 砾 石 成 分 以 石 英 砂 岩 为 主, 次 为 石 英 岩 灰 岩 玄 武 岩, 砾 径 一 般 5-10 厘 米, 最 小 0.5 厘 米, 最 大 大 于 20 厘 米, 砾 间 多 粗 砂 充 填, 厚 米, 结 构 较 疏 松, 含 孔 隙 潜 水, 多 分 散 沿 沟 谷 排 泄, 钻 井 涌 水 量 3.7~13.0L/S, 富 水 性 中 等, 水 化 学 类 型 为 HCO3-Ca Mg 型 地 下 水 的 补 给 方 式 以 大 气 降 水 入 渗 和 上 游 山 区 岩 溶 水 裂 隙 水 的 侧 向 补 给 为 主 沿 孔 隙 通 道 径 流, 并 于 河 谷 适 宜 地 段 排 泄 残 坡 积 层 主 要 是 岩 体 风 化 后 形 成, 在 厂 区 区 域 内 出 露 较 少, 以 粘 土 夹 碎 石 为 主, 结 构 较 松 散, 透 水 性 较 好, 富 水 性 弱 2 裂 隙 含 水 层 ( 组 ) (1) 新 近 系 半 成 岩 弱 固 结 碎 屑 岩 裂 隙 水 含 水 层 岩 性 主 要 有 灰 色 厚 层 状 砂 质 粘 土 岩 深 灰 色 粘 土 岩 灰 色 泥 质 粉 砂 岩 夹 含 细 砾 砂 岩 砂 砾 岩 炭 质 页 岩 未 见 泉 水 出 露, 富 水 性 弱 (2) 辉 绿 岩 辉 长 岩 (βμ) 裂 隙 含 水 层 ( 组 ) 沿 厂 区 及 周 边 分 布, 含 风 化 裂 隙 水, 地 下 径 流 模 数 0.61 L/s km 2, 泉 流 量 一 般 小 于 L/s, 总 体 为 弱 含 水 层, 水 化 学 类 型 为 HCO 3-Ca Mg 3 碳 酸 盐 岩 裂 隙 溶 洞 水 区 内 以 碳 酸 盐 岩 类 地 层 为 主, 出 露 地 层 主 要 是 泥 盆 中 统 海 口 组 (D 2h) 泥 盆 中 上 统 (D 2-3) 石 炭 系 下 统 大 塘 阶 组 (C 1d) 各 含 水 层 分 布 位 置 详 见 水 文 地 质 图 主 要 岩 性 为 灰 岩 白 云 岩 泥 质 灰 岩 炭 质 灰 岩 夹 砂 岩 页 岩 泥 岩 等 (1) 泥 盆 中 统 海 口 组 (D 2h) 为 一 套 白 灰 色, 粗 粒, 中 厚 层 状 石 英 砂 岩, 底 部 为 含 砾 砂 岩, 砾 石 成 分 以 石 英 岩 为 主, 滚 圆 度 好, 砾 径 2-4 厘 米, 砂 岩 具 有 大 型 的 斜 层 理 及 波 痕 泉 涌 量 L/S, 局 部 地 下 水 径 流 模 数 可 达 1.23L/S km 2. (2) 泥 盆 中 上 统 (D 2-3) 为 一 套 深 灰 色 中 厚 层 状, 细 粗 晶 白 云 岩 夹 灰 质 白 云 岩, 115

128 底 部 含 有 泥 质, 厚 度 小 出 露 窄, 岩 溶 不 发 育, 泉 水 出 露 较 少, 泉 涌 量 值 0.1-1L/S 的 占 25%,1-10L/S 的 占 58.3%,>10L/S 的 占 16.7%, 地 下 水 径 流 模 数 L/S km 2. (3) 石 炭 系 下 统 大 塘 阶 组 (C 1d) 属 于 泻 湖 - 滨 海 相 沉 积, 为 一 套 泥 屑 碳 酸 盐 沉 积 底 部 主 要 岩 性 为 泻 湖 相 粉 细 砂 岩, 铝 土 质 页 岩 夹 灰 岩 透 镜 体 ; 上 部 为 灰 质 角 砾 岩 角 砾 状 灰 岩 灰 岩 或 白 云 岩 角 砾 形 态 大 小 各 异, 钙 泥 质 胶 结, 地 下 水 径 流 模 数 L/S km 2 4 碳 酸 盐 岩 夹 碎 屑 岩 岩 溶 裂 隙 水 含 水 层 二 叠 栖 霞 茅 口 组 (P 1q+m) 由 一 套 浅 海 相 白 云 质 灰 岩, 灰 岩, 白 云 岩 组 成 其 下 部 的 栖 霞 组 的 白 云 质 含 量 较 高, 多 呈 层 状 条 带 状, 由 北 向 南 渐 增, 上 部 的 茅 口 组 以 白 云 质 灰 岩 为 主, 自 下 而 上 白 云 质 减 少 地 表 岩 溶 发 育, 以 岩 溶 洼 地 落 水 洞 为 主, 有 暗 河 大 泉 发 育, 属 中 等 富 水 含 水 层 组 水 化 学 类 型 为 HCO 3-Mg Ca, L/S km 2 5 相 对 隔 水 层 本 区 将 透 水 性 含 水 性 透 水 性 较 差 的 地 层 划 分 为 相 对 隔 水 层, 区 内 可 视 为 相 对 隔 水 层 的 主 要 有 二 叠 倒 石 头 组 (P 1d), 区 内 露 头 较 少, 只 在 厂 区 北 西 可 见 铝 土 岩 或 铝 土 质 泥 岩, 可 作 为 隔 水 边 界, 但 由 于 断 层 错 移 和 短 距 离 内 变 化 较 大 使 得 局 部 地 段 受 断 裂 构 造 控 制, 钻 孔 涌 水 量 大, 富 水 性 强, 往 往 失 去 了 隔 水 的 作 用 P 2β 下 部 为 斜 长 石 斑 晶 玄 武 岩, 中 部 为 灰 绿 色, 黑 色 致 密 状 隐 晶 质 玄 武 岩, 上 部 为 灰 绿 色 气 孔 状 及 杏 仁 状 玄 武 岩 夹 紫 红 色 凝 灰 岩, 岩 石 风 化 不 严 重, 可 作 为 隔 水 层 2 区 域 构 造 及 其 水 文 地 质 特 征 厂 区 位 于 昆 明 区 域 巨 型 山 字 型 构 造 体 系 的 东 部 东 西 向 构 造 复 合 部 位, 构 造 复 杂, 具 多 期 及 长 期 活 动 特 征 区 域 断 层 发 育 有 照 壁 山 向 斜, 马 鞍 山 向 斜, 新 桥 水 库 背 斜 断 裂 构 造 总 体 呈 北 西 向 和 东 西 向, 断 层 规 模 不 等 厂 区 构 造 由 照 壁 山 向 斜 新 桥 水 库 背 斜 及 马 鞍 山 向 斜 组 成, 褶 皱 轴 近 东 西 向, 由 于 北 部 的 水 平 压 力 作 用, 使 所 有 构 造 线 向 南 弯 曲 构 成 弧 形 照 壁 山 向 斜 轴 部 岩 层 平 缓, 主 要 为 张 应 力 作 用, 沿 走 向 发 育 众 多 张 裂, 并 有 基 性 岩 床 岩 株 侵 入 新 桥 水 库 背 斜, 褶 皱 较 紧 密, 伴 有 北 东 向 及 北 西 向 的 压 扭 性 断 层 该 弧 形 构 造 位 于 富 水 块 段, 按 照 力 学 分 析, 这 个 地 区 向 南 突 出 的 方 向 发 生 了 水 平 弯 曲 变 形, 地 层 的 外 围 照 壁 山 向 斜 受 到 拉 伸, 弧 形 转 折 端 张 裂 面 发 育, 为 地 下 水 运 移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通 道 由 于 照 壁 山 弧 形 构 造 的 影 响, 加 之 地 下 岩 溶 的 发 育, 大 量 地 表 降 水 容 易 通 过 这 些 负 地 形 渗 入 地 下 岩 溶 裂 隙 管 道 暗 河 之 中, 岩 层 中 存 在 丰 富 的 岩 溶 水, 富 水 性 强 116

129 二 厂 区 水 文 地 质 厂 区 位 于 富 民 潜 流 - 承 压 流 谷 底 ( 坡 地 ) 型 富 水 块 段 附 近, 地 下 水 主 要 以 P 1q+m 灰 岩 白 云 岩 岩 溶 水 和 侵 入 岩 浆 岩 风 化 裂 隙 水 为 主, 地 下 水 总 体 由 北 东 向 南 西 径 流, 以 泉 流 的 方 式 排 泄 出 地 表, 一 些 泉 点 已 被 当 地 村 民 作 为 饮 用 水 开 发 利 用 1 含 水 层 类 型 根 据 各 自 岩 石 的 水 理 性 质 含 水 介 质 类 型 等 特 征, 将 区 内 地 下 水 划 分 为 碳 酸 盐 岩 类 裂 隙 溶 洞 水 基 岩 裂 隙 水 和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三 大 类 ; 碳 酸 盐 岩 类 岩 溶 水 碳 酸 盐 岩 夹 碎 屑 岩 岩 溶 裂 隙 水 碎 屑 岩 类 裂 隙 水 第 四 系 松 散 堆 积 物 孔 隙 水 四 个 亚 类 各 地 层 的 水 文 地 质 特 征 统 计 如 表 1-1 各 地 层 富 水 性 级 别 以 地 下 径 流 模 数 钻 孔 单 位 涌 水 量 和 泉 涌 量 为 指 标 进 行 综 合 划 分, 分 为 富 水 性 强 中 弱 三 级, 划 分 标 准 汇 总 如 表 1-2, 其 中 只 要 有 一 项 指 标 达 到 要 求 即 按 最 高 的 原 则 确 定 划 分 结 果 统 计 于 表 1-3 表 1-3 显 示, 区 内 Z 2dn 地 层 富 含 碳 酸 盐 岩 类 裂 隙 溶 洞 水, 富 水 性 强, 是 区 内 主 要 含 水 层 ;P 1q+m 地 层 为 碳 酸 盐 岩 碎 屑 岩 互 层 型 裂 隙 溶 洞 水, 富 水 性 强 ;P 2β D 2h O 1h 含 有 基 岩 裂 隙 水, 其 中 D 2h P 2β 富 水 性 中 等,O 1h 富 水 性 弱, 确 定 为 区 内 相 对 隔 水 层 ;Q 含 有 散 堆 积 物 孔 隙 水, 富 水 性 中 等 117

130 表 区 域 地 层 水 文 地 质 特 征 统 计 一 览 类 型 亚 类 地 层 代 号 水 文 地 质 特 征 地 下 径 流 模 数 (L/s km 2 ) 泉 流 量 (L/s) 钻 孔 单 井 单 位 涌 水 量 (L/s.m) 水 化 学 类 型 碳 酸 盐 岩 类 裂 碳 酸 盐 岩 类 裂 隙 溶 洞 水 C1d 浅 灰 块 状 角 砾 状 灰 岩 或 白 云 岩, 局 部 夹 薄 层 砂 岩 HCO3 Ca Mg HCO3 Ca Mg Na HCO3 SO4 Ca Mg 隙 溶 洞 水 碳 酸 盐 岩 碎 屑 岩 互 层 型 裂 隙 溶 洞 P1q+m 灰 白, 灰 黑 色 中 厚 层 状 灰 岩, 虎 斑 状 白 云 质 灰 岩 白 云 岩 HCO3 Ca HCO3 Ca Mg 水 P2β 灰 绿 黄 绿 色 杏 仁 状 气 孔 状 块 状 隐 晶 质 玄 武 岩 夹 紫 色 凝 灰 岩 HCO3 Ca Mg 基 岩 裂 隙 水 碎 屑 岩 裂 隙 水 D2h O1h 灰 白 色 石 英 砂 岩 夹 黄 灰 绿 色 石 英 砂 岩 及 灰 绿 色 页 岩, 黄 绿 灰 白 色 砂 岩 泥 质 灰 岩 泥 灰 岩 及 沥 青 质 灰 岩 紫 红 灰 白 色 薄 - 中 厚 层 状 中 粒, 细 粒 砂 岩 夹 杂 色 云 母 质 页 岩 HCO3 Ca Mg HCO3 Mg HCO3 SO4 Ca Mg 以 冲 积 湖 积 为 主, 次 为 洪 积 冰 积 洞 穴 堆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孔 隙 水 Q 积 以 及 残 坡 积, 岩 性 为 砂 砾 石 粘 土 钙 质 粘 土 淤 泥 及 泥 炭 含 孔 隙 水, 单 井 出 水 量 Q HCO3 Ca Mg 907.2t/d, 富 水 性 中 等 118

131 富 水 性 级 别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地 层 富 水 性 级 别 划 分 标 准 汇 总 表 暗 河 ( 大 泉 ) 流 量 (L/s) 分 级 指 标 地 下 径 流 模 数 (L/s km 2 ) 钻 孔 单 位 涌 水 量 (L/s m) 强 >100 > 6 >1.0 中 等 10~100 3~6 0.1~1.0 弱 <10 < 3 < 0.1 表 区 域 地 层 富 水 性 划 分 统 计 表 含 水 层 组 类 型 亚 类 富 水 性 级 别 所 属 含 水 岩 组 碳 酸 盐 岩 类 裂 隙 溶 洞 水 碳 酸 盐 岩 类 裂 隙 溶 洞 水 强 C1d 碳 酸 盐 岩 碎 屑 岩 互 层 型 裂 隙 溶 洞 水 强 P1q+m 基 岩 裂 隙 水 碎 屑 岩 裂 隙 水 中 等 弱 D2h P2β O1h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孔 隙 水 中 等 Q 厂 区 Q 孔 隙 水, 因 埋 藏 条 件 而 表 现 为 较 复 杂 的 水 化 学 类 型 大 部 分 地 区 以 HCO 3-Ca Mg HCO 3-Ca 为 主, 局 部 地 区 HCO 3 Cl-Na HCO 3 Cl SO 4-Ca Na SO 4 HCO 3-Ca Na HCO 3-Ca Na, 矿 化 度 在 0.32~2.29g/L 之 间,PH 值 6.7~8.0, 水 的 硬 度 5.41~25.4 德 国 度 二 叠 栖 霞 茅 口 组 岩 溶 水, 矿 化 度 在 0.12~0.61g/L 之 间,PH 值 7.4~8.2, 水 的 硬 度 6.43~13.6 德 国 度, 水 化 学 类 型 为 HCO 3-Ca Mg HCO 3-Ca Mg Na HCO 3 SO 4-Ca Mg 型 石 炭 海 口 组 裂 隙 水, 矿 化 度 在 0.02~0.14g/L 之 间,PH 值 4.7~5.9, 水 的 硬 度 0.29~2.56 德 国 度, 水 化 学 类 型 为 HCO 3-Ca Mg HCO 3-Mg 型, 局 部 地 区 为 HCO 3-Ca Mg Na HCO 3-Na 三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及 其 补 给 径 流 排 泄 条 件 区 域 碳 酸 盐 岩 地 层 分 布 广 泛, 地 层 岩 溶 发 育, 含 有 丰 富 的 岩 溶 水, 含 水 层 ( 组 ) 受 岩 性 地 形 地 貌 和 构 造 格 局 的 控 制, 形 成 了 厂 区 区 域 这 个 具 有 相 对 独 立 补 给 径 流 排 泄 条 件 及 动 态 变 化 特 征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该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内 含 水 层 主 要 为 碳 酸 盐 岩 岩 溶 含 水 层 地 层, 主 要 包 含 泥 盆 中 统 海 口 组 (D 2h) 泥 盆 中 上 统 (D 2-3) 二 叠 栖 霞, 茅 口 组 (P 1q+m) 地 层, 总 体 富 水 性 较 强 该 单 元 西 侧 由 断 层 和 峨 眉 山 玄 武 岩 形 成 隔 水 边 界 ; 南 部 以 下 部 为 粉 细 砂 岩, 铝 土 质 页 岩 夹 灰 岩 透 镜 体 ; 上 部 为 灰 质 角 砾 岩 角 砾 状 灰 岩 灰 岩 或 白 云 岩 作 为 119

132 隔 水 边 界 ; 东 部 以 断 层 为 隔 水 边 界, 北 部 以 断 层 和 侵 入 岩 为 隔 水 边 界, 该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内 地 势 总 体 为 北 高 南 低,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碳 酸 盐 岩 类 裂 隙 溶 洞 水 地 下 水 在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东 部 北 部 和 西 部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总 体 由 北 东 向 南 西 方 向 径 流 排 泄, 南 部 大 营 小 河 为 主 要 的 排 泄 区 呈 东 西 向 条 带 状 展 布 的 砂 岩 粉 砂 岩 中, 其 间 含 有 页 岩 泥 岩 砂 岩, 弱 透 水 侵 入 岩 等 相 对 隔 水 层, 富 水 性 弱, 不 均 匀, 由 于 裂 隙 水 赋 存 于 砂 岩 粉 砂 岩 中, 表 层 风 化, 富 水 性 随 深 度 减 弱 1 补 给 大 气 降 水 是 本 区 地 下 水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在 碳 酸 盐 岩 裸 露 的 地 区, 大 气 降 水 通 过 石 灰 岩 出 露 区 渗 入 地 下, 直 接 补 给 地 下 水 在 非 可 溶 岩 分 布 区, 大 气 降 水 则 沿 岩 石 的 细 小 裂 隙 或 孔 隙 渗 入 地 下, 间 接 补 给 地 下 水 泉 涌 量 的 动 态 变 化 显 示,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与 大 气 降 水 的 关 系 密 切 厂 区 所 在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内 有 俩 条 小 河, 西 部 小 河 上 游 为 新 桥 水 库, 东 部 小 河 上 游 为 四 清 水 库, 水 流 较 小 但 常 年 有 水, 通 过 河 水 渗 透, 成 为 地 下 水 的 补 给 来 源 2 径 流 该 区 位 于 富 明 盆 地, 由 于 其 地 形 地 貌 影 响, 地 表 水 沿 地 势 形 成 地 表 径 流 汇 入 沟 谷 或 湖 泊 中 等 岩 性 条 件 的 差 异, 使 地 下 水 的 径 流 方 式 差 别 较 大, 在 厚 层 灰 岩 分 布 区, 岩 溶 管 道 发 育, 地 下 水 多 集 中 于 岩 溶 管 道 中 径 流, 并 以 岩 溶 大 泉 及 暗 河 的 形 式 于 河 谷 中 或 沿 与 非 可 溶 岩 的 接 触 带 排 出 地 表, 它 的 特 点 是 径 流 速 度 快, 动 态 变 化 大 ; 而 在 可 溶 岩 与 非 可 溶 岩 相 间 出 现 的 地 区, 地 下 水 多 以 层 间 水 的 形 式 径 流 ; 在 非 可 溶 岩 分 布 区, 地 下 水 主 要 赋 存 于 基 岩 裂 隙 中, 并 沿 地 形 自 然 斜 坡 作 渗 流 运 动, 于 就 近 的 溪 沟 中 排 出 地 表, 特 别 是 在 大 营 小 河 附 近, 这 种 现 象 尤 为 明 显 3 排 泄 地 下 水 排 泄 主 要 受 岩 性 构 造 地 貌 控 制 根 据 区 内 岩 性 组 合, 构 造 特 征 地 貌 形 态, 分 为 七 种 主 要 排 泄 类 型 1 向 斜 谷 地 汇 流 排 水 型 : 指 向 斜 构 造 中 的 地 下 水 向 轴 部 汇 流, 然 后 从 河 谷 排 出 地 表 2 背 斜 山 分 流 排 水 型 : 指 背 斜 轴 部 位 置 较 高 的 地 区, 地 下 水 向 背 斜 两 翼 或 沿 轴 向 分 散 排 泄 地 下 水 3 断 层 谷 汇 流 排 水 型 : 地 下 水 向 断 裂 带 谷 地 集 中 迳 流 排 出 地 表 4 可 溶 岩 与 非 可 溶 岩 接 触 带 排 水 型 : 指 构 造 完 整 的 背 向 斜 两 翼 可 溶 岩 中 的 120

133 地 下 水 沿 与 非 可 溶 岩 接 触 带 运 动 于 横 穿 地 层 走 向 之 河 谷 中 以 岩 溶 泉 的 形 式 出 露 地 表 5 峰 丛 谷 地 排 水 型 : 这 类 地 区 地 形 平 缓, 第 四 系 覆 盖 层 较 厚, 地 下 水 迳 流 途 径 短, 流 量 变 幅 大, 泉 点 多, 但 流 量 小, 大 气 降 水 除 少 数 进 入 地 下 外, 多 从 地 表 溪 沟 流 失, 因 而 造 成 地 表 较 干 旱 缺 水 6 泄 流 : 当 河 水 切 割 含 水 层 时, 地 下 水 沿 河 流 呈 带 ( 线 ) 状 排 泄 7 泉 水 水 库 排 水 型 : 地 下 水 多 以 隙 流 的 方 式 向 西 南 部 及 东 南 部 径 流, 受 碎 屑 岩 相 对 隔 水 层 的 阻 隔 地 形 条 件 以 及 构 造 断 裂 的 限 制, 地 下 水 部 分 在 研 究 区 西 南 边 缘 东 南 边 缘 以 及 东 北 边 缘 以 泉 水 形 式 排 泄, 大 部 分 流 向 研 究 区 边 部 南 西 及 西 部 位 置 的 沙 井 水 库 总 体 上, 区 内 地 层 岩 性 的 变 化 与 地 下 水 的 赋 存 有 着 密 切 的 关 系, 而 其 地 层 富 水 性 则 受 构 造 地 貌 诸 因 素 的 制 约, 同 时 诸 因 素 在 不 同 条 件 下 又 是 某 种 因 素 起 主 导 作 用 因 此,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的 赋 存 与 分 布, 以 岩 性 为 基 础, 构 造 起 到 了 主 要 控 制 作 用, 地 貌 控 制 了 地 下 水 的 赋 存 补 给 径 流 及 排 泄 条 件 与 动 态 特 征 该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呈 东 西 向 条 带 状 展 布, 含 水 层 组 为 二 叠 下 统 栖 霞 茅 口 组 一 带 岩 性 主 要 为 灰 岩 白 云 岩 偶 夹 碎 屑 岩 厂 区 北 东 虽 有 螳 螂 江 流 域 地 表 分 水 岭, 但 分 水 岭 板 岩 砂 岩 为 相 对 隔 水 层, 使 得 地 下 水 无 法 径 流, 厂 区 南 部 为 大 营 河, 流 向 为 由 西 向 南 东 方 向, 且 厂 区 和 大 营 河 的 海 拔 相 差 70 左 右, 大 营 河 和 厂 区 之 间 分 布 有 含 水 性 弱 的 红 山 侵 入 岩, 大 营 河 南 部 岩 层 为 石 炭 海 口 组 灰 白 色 石 英 砂 岩 夹 黄 灰 绿 色 石 英 砂 岩 及 灰 绿 色 页 岩, 黄 绿 灰 白 色 砂 岩 泥 质 灰 岩 泥 灰 岩 及 沥 青 质 灰 岩, 起 含 水 程 度 与 主 要 含 水 层 石 灰 岩 的 富 水 程 度 相 差 较 大, 所 以 将 大 营 河 南 部 的 砂 岩 定 位 该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的 南 部 边 界, 厂 区 北 部 为 以 富 水 性 弱 的 红 山 侵 入 岩 作 为 北 部 边 界, 厂 区 西 部 存 在 有 多 条 平 移 断 层 因 此 以 离 厂 区 最 近 且 延 伸 长 度 较 大 的 F3 断 层 和 第 四 系 的 黏 土 作 为 西 部 隔 水 边 界, 厂 区 北 东 部 以 正 断 层 F1 为 隔 水 边 界 121

134 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图 从 上 图 总 可 以 看 到,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区 域, 项 目 下 游 地 下 水 补 给 涉 及 到 三 个 泉 点, 一 个 为 龙 潭 泉 点 一 个 位 于 龙 潭 泉 点 西 侧 另 一 个 位 于 龙 潭 泉 点 东 南 侧 龙 潭 泉 点 和 龙 潭 泉 点 西 侧 的 泉 点 含 水 层 类 型 属 于 基 岩 裂 隙 水, 富 水 性 中 等, 所 属 含 水 岩 组 D 2h P 2β; 龙 潭 泉 点 东 南 侧 的 泉 点 含 水 层 类 型 属 于 碳 酸 盐 岩 类 裂 隙 溶 洞 水, 富 水 性 强, 所 属 含 水 岩 组 P 1q+m 122

135 4.1.6 植 被 土 壤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昆 明 地 区 的 地 带 性 植 被 类 型 为 以 壳 斗 科 树 种 为 优 势 的 半 湿 润 常 绿 阔 叶 林, 但 现 在 仅 有 少 量 这 样 的 群 落 存 在 于 交 通 不 变 的 昆 明 边 远 郊 区 或 庙 宇 周 围, 而 大 量 分 布 的 是 一 些 人 工 林 和 次 生 性 的 灌 木 或 草 本 群 落, 城 市 中 除 了 人 工 种 植 的 植 物 外, 自 然 生 长 的 仅 有 草 本 和 灌 木 植 物 在 昆 明 市 城 区 的 范 围 内, 一 共 有 10 种 群 落 类 型, 约 190 种 自 然 生 长 的 植 物 富 民 县 主 要 森 林 植 被 类 型 为 滇 青 冈 林 主 要 乔 木 有 滇 青 冈 滇 朴 云 南 泡 花 树 岩 桑 银 鹊 树 等 人 工 林 有 桉 树 大 树 杨 梅 板 栗 核 桃 桃 柿 柑 桔 梨 等 主 要 灌 木 有 余 甘 子 杜 鹃 南 烛 山 茶 地 盘 松 小 铁 子 坡 柳 清 香 木 矮 杨 梅 等 项 目 区 内 主 要 植 物 种 有 滇 青 冈 桉 树 核 桃 清 香 木 透 骨 草 孔 雀 草 等 项 目 区 内 无 国 家 级 和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富 民 县 土 壤 由 棕 壤 红 壤 紫 色 土 水 稻 土 四 类 土 壤 组 成, 分 别 占 面 积 的 1.7% 68.9% 15.5% 4.8%, 分 7 个 亚 属 16 个 土 属 25 个 土 种 富 民 县 境 内 成 土 母 岩 有 石 灰 岩 砂 岩 和 页 岩 成 土 母 质 主 要 有 河 流 冲 积 母 质 残 积 母 质 坡 积 母 质 洪 积 母 质 和 堆 积 母 质 等 多 种 类 型 主 要 森 林 土 壤 有 红 壤 棕 红 壤 紫 色 土 项 目 区 土 壤 主 要 为 红 壤 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行 政 区 划 和 人 口 2014 年, 富 民 县 面 积 1030km 2, 富 民 县 辖 1 个 街 道 和 5 个 镇, 即 永 定 街 道 东 村 镇 款 庄 镇 赤 鹫 镇 散 旦 镇 和 罗 免 彝 族 苗 族 镇 根 据 第 五 次 人 口 普 查 数 据 : 2014 年 全 县 总 人 口 人, 其 中 农 业 人 口 人, 非 农 人 口 人 其 中 少 数 民 族 人, 人 口 密 度 为 每 平 方 千 米 人 各 乡 镇 人 口 ( 人 ): 永 定 镇 大 营 镇 勤 劳 乡 者 北 乡 罗 免 乡 9015 赤 鹫 乡 9298 东 村 乡 款 庄 乡 散 旦 乡 有 彝 族 白 族 傣 族 壮 族 苗 族 回 族 僳 僳 族 拉 祜 族 佤 族 纳 西 族 瑶 族 藏 族 景 颇 族 布 朗 族 布 依 族 阿 昌 族 哈 尼 族 锡 伯 族 普 米 族 蒙 古 族 怒 族 基 诺 族 德 昂 族 水 族 满 族 独 龙 族 等 民 族 分 布 123

136 4.2.2 社 会 经 济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富 民 以 农 业 增 效 农 民 增 收 和 农 村 稳 定 为 目 标, 以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为 主 线, 大 力 发 展 特 色 农 业 ; 坚 持 电 矿 结 合, 工 业 强 县 的 发 展 思 路, 加 快 工 业 发 展 步 伐, 壮 大 工 业 基 础 ; 以 伽 峰 山 自 然 生 态 园 等 景 点 景 区 开 发 为 龙 头, 以 农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成 果 为 载 体, 以 近 郊 区 位 优 势 和 生 态 环 境 为 依 托, 大 力 发 展 以 休 闲 度 假 生 态 旅 游 和 观 光 旅 游 为 主 的 乡 村 旅 游 业 ; 进 一 步 改 善 投 资 软 硬 环 境, 加 大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力 度, 借 船 出 海, 借 外 力 加 快 自 身 发 展 ;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实 施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协 调 发 展 各 项 社 会 事 业,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通 过 全 县 上 下 的 共 同 努 力, 全 县 经 济 社 会 呈 现 总 体 发 展 的 良 好 态 势 全 县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年 均 增 长 14.5%,2014 年 达 27.6 亿 元, 是 十 五 末 的 2.3 倍 ; 财 政 总 收 入 年 均 增 长 27.38%, 达 2.96 亿 元, 是 十 五 末 的 3.4 倍 ; 地 方 一 般 预 算 收 入 年 均 增 长 33.88%, 达 1.9 亿 元, 是 十 五 末 的 4.3 倍 ;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年 均 增 长 30.6%, 达 亿 元, 是 十 五 末 的 3.8 倍 ;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年 均 增 长 18%, 达 7.2 亿 元, 是 十 五 末 的 2.3 倍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为 22:46.6:31.4, 形 成 了 一 产 特 二 产 兴 三 产 活 的 发 展 新 格 局 农 业 增 加 值 年 均 增 长 6.4%, 突 破 6 亿 元 11 个 农 特 产 品 被 认 证 为 国 家 级 绿 色 食 品 和 无 公 害 产 品,2009 年 荣 膺 中 国 杨 梅 之 乡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增 加 值 年 均 增 长 18.3%, 达 6.44 亿 元, 国 资 水 泥 等 4 个 亿 元 项 目 竣 工 投 产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年 均 增 长 15.7%, 达 8.67 亿 元 旅 游 业 实 现 接 待 游 客 过 百 万 收 入 过 亿 元 的 双 突 破 目 标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概 况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已 于 2015 年 12 月 委 托 云 南 大 学 编 制 的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并 于 2016 年 1 月 1 日 取 得 了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 云 环 函 [2016]10 号 ) 根 据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共 包 括 六 个 产 业 组 团, 分 别 为 : 白 石 岩 - 哨 箐 组 团 大 白 坡 组 团 赤 鹫 组 团 大 营 - 茨 塘 组 团 散 旦 组 团 款 庄 - 东 村 组 团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入 园 要 求 如 下 : 124

137 (1) 禁 止 国 家 及 云 南 省 产 业 政 策 中 明 令 淘 汰 或 限 制 的 产 业 入 园 (2) 禁 止 不 符 合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中 规 划 产 业 的 项 目 入 园 (3) 严 格 控 制 高 钛 渣 钛 白 粉 项 目 入 驻, 引 进 的 钛 产 业 企 业 要 以 钛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为 主 的 工 业 企 业 (4) 项 目 入 园 时 ( 特 别 是 钛 化 工 企 业 ), 应 充 分 考 虑 是 否 满 足 环 境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防 止 入 驻 企 业 产 生 的 废 气 噪 声 等 对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5) 靠 近 县 城 集 镇 的 区 域 ( 白 石 岩 - 大 白 坡 片 区 南 部 大 营 - 茨 塘 片 区 西 部 ), 不 宜 引 进 高 污 染 的 工 业 企 业, 特 别 是 大 气 污 染 物 型 企 业 (6) 大 营 - 茨 塘 片 区 内 的 茨 塘 工 业 片 区, 由 于 水 资 源 不 足, 不 宜 引 进 高 耗 水 企 业 本 项 目 所 在 的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位 于 大 营 - 茨 塘 组 团 内 根 据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大 营 - 茨 塘 组 团 的 规 划 定 位 为 : 积 极 引 导 以 半 导 体 为 主 导 的 新 材 料 产 业 的 发 展, 并 在 现 状 东 元 食 品 产 业 园 和 大 营 五 金 建 材 产 业 园 的 发 展 基 础 上, 延 续 食 品 加 工 五 金 建 材 等 产 业 的 发 展, 重 点 建 设 云 南 台 湾 食 品 加 工 园, 推 动 新 型 建 材 企 业 的 入 驻 同 时, 充 分 利 用 临 近 县 城 的 区 位 条 件, 紧 邻 昆 武 高 速 公 路 昆 禄 公 路 的 交 通 条 件, 发 展 商 贸 物 流 产 业 对 于 现 状 水 泥 厂 适 度 保 留, 不 再 进 行 规 模 的 扩 大, 在 未 来 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考 虑 搬 迁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距 昆 明 主 城 区 16km, 交 通 区 位 优 势 突 出 ; 于 2010 年 3 月 份 启 动 开 发 2011 年 6 月 完 成 五 通 一 平 建 设, 建 成 区 面 积 539 亩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开 发 建 设 具 有 五 个 特 点 : 一 是 开 发 时 间 短,14 个 月 完 成 五 通 一 平 建 设, 是 富 民 开 发 建 设 速 度 最 快 的 产 业 园 区 ; 二 是 项 目 落 地 快, 该 产 业 园 在 实 施 五 通 一 平 建 设 阶 段,80% 的 工 业 用 地 已 安 排 产 业 项 目 入 驻 ; 三 是 产 业 结 构 优, 食 品 药 品 和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项 目 占 入 驻 项 目 的 比 重 达 80% 以 上 ; 四 是 基 础 设 施 全, 排 水 电 力 道 路 绿 化 设 施 和 标 准 厂 房 同 步 建 设, 一 次 性 到 位 ; 五 是 融 资 渠 道 活, 按 照 市 场 化 建 设 要 求, 采 取 BT 方 式 融 资 建 设 标 准 厂 房 和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东 元 食 品 加 工 园 规 划 控 制 范 围 为 : 北 至 机 械 厂, 东 临 长 梨 园 村 及 山 体 沿 线 地 段, 南 至 东 散 公 路 与 昆 禄 公 路 交 汇 处 向 北 约 70 米 处, 西 抵 东 元 村 及 东 元 小 学 以 125

138 下 沿 线 山 体 地 段, 规 划 总 用 地 面 积 公 顷 该 园 区 内 已 入 驻 的 企 业 有 云 南 仟 龙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康 业 医 疗 器 械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东 方 塑 料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市 向 阳 食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向 阳 糕 点 厂 昆 明 远 方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快 乐 王 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周 记 众 佳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市 香 香 食 品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天 之 骄 子 工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富 民 明 华 酒 业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玉 象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周 记 面 点 富 民 县 仟 润 食 品 厂 富 民 县 星 辰 食 品 厂 富 民 金 泉 米 线 厂 云 南 美 源 食 品 加 工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星 桥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峰 策 食 品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富 民 县 梓 源 贸 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螳 螂 川 酒 厂 富 民 县 德 力 储 运 有 限 公 司 等, 即 将 入 驻 的 企 业 有 昆 明 建 新 园 食 品 加 工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盛 泽 医 药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富 民 县 正 业 食 品 包 装 彩 印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德 顺 佳 调 味 食 品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等 根 据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规 划 工 业 园 区 排 水 体 制 采 用 雨 污 水 分 流 制 体 系, 各 片 区 雨 水 就 近 直 接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或 农 田 周 边 的 排 水 沟 渠 大 营 - 茨 塘 片 区 近 期 污 水 量 为 0.79 万 m³ /d, 中 远 期 污 水 量 为 1.27 万 m³/d, 片 区 新 建 大 营 污 水 处 理 厂, 规 模 为 1.5 万 m ³/d, 占 地 面 积 2.5ha, 并 预 留 远 期 用 地,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主 要 负 责 收 集 大 营 组 团 内 生 活 污 水 和 食 品 加 工 园 区 废 水, 将 污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根 据 调 查, 东 元 食 品 加 工 园 内 已 配 套 建 设 了 雨 水 和 污 水 管 网, 但 目 前 大 营 组 团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尚 未 建 设, 东 元 食 品 加 工 园 内 也 没 有 统 一 建 设 的 工 业 污 水 处 理 厂 目 前 已 入 驻 东 元 食 品 加 工 园 内 的 工 业 企 业 产 生 的 废 水 均 通 过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通 过 园 区 内 的 污 水 管 网 外 排 进 入 大 营 河 126

139 5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 5.1 评 价 区 域 内 污 染 源 现 状 调 查 1 水 污 染 源 调 查 项 目 纳 污 河 流 为 大 营 小 河, 本 评 价 的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项 目 污 水 汇 入 大 营 小 河 排 放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4000m, 总 长 约 4500m 河 段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及 现 场 踏 勘, 项 目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内 涉 及 到 两 个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一 个 大 营 建 材 工 业 园 区 和 东 元 食 品 加 工 园 区, 该 河 段 内 主 要 污 染 源 为 两 个 工 业 园 区 分 别 统 一 建 设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外 排 的 生 产 生 活 废 水 及 河 道 两 侧 周 边 农 田 及 村 庄 生 活 废 水 该 两 个 工 业 园 区 入 驻 的 企 业 内 无 大 型 废 水 污 染 严 重 的 企 业, 根 据 实 地 调 查, 向 河 水 中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TP NH 3-N 等 2 大 气 污 染 源 调 查 项 目 大 气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拟 建 锅 炉 烟 囱 排 气 筒 为 中 心, 半 径 为 2.5km 的 圆 形 区 域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及 现 场 踏 勘,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涉 及 大 气 污 染 严 重 的 企 业 为 国 资 水 泥 富 民 公 司, 该 公 司 地 块 距 离 项 目 地 块 约 1.2km, 距 离 较 远 项 目 场 地 位 于 半 山 腰, 北 侧 和 东 侧 被 山 地 包 围, 西 侧 为 待 开 发 的 工 业 用 地 ( 目 前 场 地 内 暂 时 堆 放 砂 石 料 ), 西 侧 厂 界 外 200m 处 正 在 修 建 一 个 面 条 加 工 厂, 其 为 食 品 加 工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轻 微, 南 侧 紧 邻 东 散 公 路 项 目 周 边 东 南 面 约 150m 处 为 昆 明 特 锐 铸 造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专 业 铸 造 和 生 产 耐 磨 材 料 的 企 业 ; 项 目 南 侧 隔 东 散 公 路 为 昆 明 鹏 翼 达 气 体 产 品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活 动 为 对 氧 氩 氮 氦 氢 二 氧 化 碳 气 体 的 充 装 区 域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TSP CO HC 等 针 对 本 次 评 价,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委 托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 ~5 月 19 日, 对 评 价 区 进 行 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了 一 期 监 测, 监 测 点 位 见 附 图 7 所 示 5.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方 案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 ~5 月 19 日 连 续 7 天 对 评 127

140 价 区 进 行 了 环 境 空 气 中 TSP PM 10 SO 2 NO 2 NH 3 H 2S 共 六 项 评 价 因 子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项 目 :TSP PM 10 SO 2 NO 2 NH 3 H 2S (2) 监 测 布 点 本 次 评 价 布 设 2 个 大 气 监 测 点, 分 别 为 :1# 东 元 村 ( 地 名 叫 长 梨 园 ), 位 于 项 目 场 界 西 南 面 m 处 ;2# 红 石 岩 村, 位 于 项 目 场 界 北 面 1228m 处 (3)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现 场 监 测 一 期, 有 效 连 续 监 测 7 天 各 监 测 点 位 日 监 测 时 段 至 少 应 包 括 当 地 时 间 时 4h,TSP 每 日 至 少 监 测 24h;PM 10 NO 2 SO 2 至 少 监 测 20h NH 3 H 2S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执 行 国 家 环 保 局 颁 布 的 标 准 方 法, 即 按 GB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执 行 (4) 样 品 采 集 和 分 析 方 法 :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颁 布 的 有 关 标 准 和 方 法,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监 测 和 分 析 设 备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TSP)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10) 二 氧 化 氮 二 氧 化 硫 NH 3 H 2 S 环 境 空 气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的 测 定 重 量 法 GB/T 环 境 空 气 PM10 和 PM2.5 的 测 定 重 量 法 GB 环 境 空 气 氮 氧 化 物 ( 一 氧 化 氮 和 二 氧 化 氮 ) 的 测 定 盐 酸 奈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环 境 空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氨 的 测 定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 亚 甲 基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中 流 量 智 能 TSP 采 样 器 YXHHGS-JX30 YXHHGS-JX07 YXHHGS-JX31 YXHHGS-JX32 YXHHGS-JX15 YXHHGS-JX17 YXHHGS-JX16 YXHHGS-JX33 BT25S 电 子 天 平 YXHHGS-JS28 24 小 时 恒 温 自 动 连 续 采 样 器 YXHHGS-JX02 YXHHGS-JX04 YXHHGS-JX03 YXHHGS-JX34 722S 型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XHHGS-JS29 空 气 / 智 能 TSP 综 合 采 样 器 YXHHGS-JX07 YXHHGS-JX05 V-1200 型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XHHGS-JS05 备 注 ( 最 低 监 出 限 ) 0.001mg/m mg/m mg/m 3 ( 小 时 ) 0.003mg/m 3 ( 日 均 ) 0.007mg/m 3 ( 小 时 ) 0.004mg/m 3 ( 日 均 ) 0.01 mg/m mg/m 3 128

141 5.2.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大 气 监 测 结 果 如 下 所 示 表 TSP PM 10 SO 2 NO 2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表 项 目 监 测 点 位 浓 度 (mg/nm 3 ) 评 价 标 准 (mg/nm 3 ) 达 标 分 析 TSP PM10 SO2 NO2 日 均 日 均 小 时 均 值 日 均 值 小 时 均 值 日 均 值 1# 0.173~ 达 标 2# 0.194~ 达 标 1# 0.105~ 达 标 2# 0.124~ 达 标 1# 0.007~ 达 标 2# 0.007~ 达 标 1# 0.010~ 达 标 2# 0.012~ 达 标 1# 0.008~ 达 标 2# 0.008~ 达 标 1# 0.015~ 达 标 2# 0.022~ 达 标 表 H 2S NH 3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地 点 采 样 日 期 采 样 时 段 H2S mg/m 3 氨 mg/m 3 监 测 地 点 H2S mg/m 3 氨 mg/m 3 02:00~03: # 长 梨 园 村 :00~09: :00~15: :00~21: 浓 度 范 围 0.001~ ~ :00~09: :00~15: 红 石 :00~21: 岩 村 0.05~ 浓 度 范 围 0.001~ ~ ~ # 0.002~ ~ :00~03: :00~03: :00~09: :00~15: :00~21: 浓 度 范 围 0.002~ ~ ~0.04

142 02:00~03: :00~09: :00~15: :00~21: 浓 度 范 围 0.001~ ~ ~ ~ :00~03: :00~09: :00~15: :00~21: 浓 度 范 围 0.001~ ~ ~ ~ :00~03: :00~09: :00~15: :00~21: 浓 度 范 围 0.002~ ~ ~ ~ :00~03: :00~09: :00~15: :00~21: 浓 度 范 围 0.001~ ~ ~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方 法 及 评 价 结 果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因 子 同 监 测 因 子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公 式 如 下 : Pi=Ci/Si P i 某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指 数 ; C i 某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值,mg/m 3 ; S i 某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mg/m 3 P i 1 时, 说 明 空 气 受 到 某 污 染 物 的 污 染, 当 P i <1 时, 空 气 未 受 某 污 染 物 的 污 染 各 监 测 点 评 价 结 果 详 见 表

143 表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及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mg/m 3 监 测 点 1# 2 # 污 染 物 统 计 项 目 1 小 时 浓 度 范 围 1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1 小 时 浓 度 超 标 率 (%)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日 均 浓 度 超 标 率 (%) 1 小 时 浓 度 范 围 1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1 小 时 浓 度 超 标 率 (%)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日 均 浓 度 超 标 率 (%) SO2 NO2 TSP PM10 NH3 H2S 0.007~ ~ / / 0.03~ ~ / / / / ~ ~ ~ ~ / / / / / / 0.007~ ~ / / 0.02~ ~ / / / / ~ ~ ~ ~ / / / / / / 根 据 项 目 监 测 报 告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项 目 区 周 边 2 个 大 气 监 测 点 TSP 及 PM 10 日 均 监 测 值,SO 2 NO 2 小 时 及 日 均 监 测 值 均 能 够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相 关 要 求,NH 3 及 H 2S 浓 度 低 于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限 值, 评 价 区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好 5.3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项 目 位 于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纳 污 地 表 水 体 为 大 营 小 河,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及 现 场 踏 勘, 大 营 小 河 评 价 范 围 内 未 见 饮 用 水 取 水 点, 目 前 主 要 为 周 边 农 田 灌 溉 用 水 及 工 业 用 水 根 据 富 民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按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V 类 标 准 进 行 保 护 针 对 本 次 评 价,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委 托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 ~5 月 14 日 对 评 价 区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了 一 期 监 测 131

144 5.3.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方 案 本 项 目 污 水 经 总 排 口 排 出 后, 由 园 区 污 水 排 水 管 排 入 西 南 面 大 营 小 河 项 目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设 置 于 项 目 地 块 西 南 角 主 出 入 口 东 侧, 以 管 道 方 式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位 于 项 目 西 南 面 约 935m 处 (1) 监 测 因 子 : ph COD BOD 5 SS TP TN 溶 解 氧 粪 大 肠 菌 群 氨 氮 石 油 类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共 11 项 其 中, 断 面 监 测 还 应 对 其 水 温 河 宽 流 速 流 量 水 深 进 行 测 量 (2) 取 样 断 面 : 为 了 了 解 项 目 纳 污 河 流 的 水 质 情 况, 本 评 价 在 大 营 小 河 设 立 了 3 个 取 样 断 面 具 体 见 表 以 及 项 目 水 系 图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水 监 测 断 面 序 号 位 置 河 流 名 称 1#( 对 照 断 面 )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上 游 500m 处 2#( 消 解 断 面 )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下 游 1100m 处 ( 此 处 为 大 营 小 河 一 个 涵 洞 处, 由 道 路 一 侧 流 向 另 一 侧 ) 3#( 控 制 断 面 )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下 游 4000m 处 (3) 监 测 时 间 频 率 : 监 测 一 期, 每 期 三 天, 每 天 一 次 大 营 小 河 (4) 监 测 方 法 :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颁 布 的 有 关 标 准 和 方 法,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监 测 和 分 析 设 备 水 温 流 速 流 量 ph SS COD BOD5 溶 解 氧 石 油 类 水 质 水 温 的 测 定 温 度 计 或 颠 倒 温 度 计 法 GB 河 流 流 量 测 量 仪 器 法 浮 标 法 河 流 流 量 测 验 规 范 GB 水 质 ph 的 测 定 玻 璃 电 极 法 GB 水 质 悬 浮 物 的 测 定 重 量 法 GB 水 质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重 铬 酸 盐 法 GB l 水 质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稀 释 与 接 种 法 HJ 水 质 溶 解 氧 的 测 定 碘 量 法 GB 水 质 石 油 类 和 动 植 物 油 的 测 定 红 外 光 度 法 HJ 水 银 温 度 计 YXHHGS-JS14 LS-10 型 打 印 式 流 速 流 量 仪 YXHHGS-JS20 PHS 一 3C 酸 度 计 YXHHGS-JS03 BSA124S 电 子 天 平 YXHHGS 一 JS06 KHCOD-100 型 自 动 消 解 回 流 仪 YXHHGS-FZ14 具 塞 滴 定 管 YXHHGS-JS 11 LRH-250A 生 化 培 养 箱 YXHHGS-FZ13 具 塞 滴 定 管 YXHHGS-JS 11 OIL 460 测 油 仪 YXHHGS-JS01 备 注 ( 最 低 监 出 限 ) / / 0.1(pH 值 ) 4mg/L 5mg/L 2mg/L 0.2mg/L 0.04mg/L 132

145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监 测 和 分 析 设 备 氨 氮 T-P LAS T-N 粪 大 肠 杆 菌 水 质 氨 氮 的 测 定 纳 氏 试 剂 光 度 法 HJ 水 质 总 磷 的 测 定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GB 水 质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的 测 定 亚 甲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GB 水 质 总 氮 的 测 定 碱 性 过 硫 酸 钾 消 解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HJ 水 质 粪 大 肠 菌 群 的 测 定 多 管 发 酵 法 和 滤 膜 法 HJ\T V-1200 型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XHHGS-JSO5 V- l200 型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XHHGS-JSO5 V- l200 型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XHHGS-JSO5 UV-6100 型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XHHGS-JS02 DHP-360 型 电 热 恒 温 培 养 箱 YXHHGS-FZ18 备 注 ( 最 低 监 出 限 ) 0.025mg/L 0.01mg/L 0.05mg/L 0.05mg/L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地 表 水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如 下 所 示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断 面 1 # 大 营 小 河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上 游 500m 处 2# 大 营 小 河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下 游 1100m 处 3# 大 营 小 河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下 游 4000m 监 测 日 期 5 月 12 日 5 月 13 日 5 月 14 日 平 均 值 5 月 12 日 5 月 13 日 5 月 14 日 平 均 值 5 月 12 日 5 月 13 日 5 月 14 日 ph 无 量 纲 溶 解 SS 氧 mg/l mg/l COD mg/l BOD5 mg/l 石 油 类 mg/l T-P mg/l 133 T-N mg/l 氨 氮 mg/l LAS mg/l 粪 大 肠 菌 群 个 /L 水 温 河 宽 m 水 深 m 流 速 m/s 流 量 m 3 /h L L L ~ 8.2 ( 范 围 值 ) L L L L ~ 8.4 ( 范 围 值 ) 平 均 值 8.1~ L L L L L

146 处 ( 范 围 值 ) 备 注 : 表 中 数 据 后 带 L 的 测 值 为 测 定 结 果 低 于 分 析 方 法 的 最 低 检 出 浓 度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方 法 及 结 论 根 据 上 述 监 测 结 果, 本 评 价 采 用 单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法, 对 大 营 小 河 水 质 现 状 进 行 评 价 单 项 因 子 i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Pi= Ci /Csi 式 中 : Pi 第 i 个 水 质 因 子 的 污 染 指 数, 无 量 纲 ; Ci 第 i 个 水 质 因 子 的 实 测 值,mg/l; Csi 第 i 个 水 质 因 子 的 标 准 值,mg/l 其 中 ph 的 P i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ph 7 时 ph>7 时 P ph=(7.0-ph)/(7.0-ph SD) P ph=(ph-7.0)/(ph SU-7.0) 式 中 :ph 指 水 环 境 ph 实 测 值 ; ph SD 指 水 环 境 标 准 中 的 下 限 ; ph SU 指 水 环 境 标 准 中 的 上 限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至 表 # 断 面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 污 染 物 ph COD TP NH3-N TN BOD5 标 准 值 (Ⅳ 类 ) 6~ 标 准 指 数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表 # 断 面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 污 染 物 ph COD TP NH3-N TN BOD5 标 准 值 (Ⅳ 类 ) 6~ 标 准 指 数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34

147 表 # 断 面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 污 染 物 ph COD TP NH3-N TN BOD5 标 准 值 (Ⅳ 类 ) 6~ 标 准 指 数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表 明 : 大 营 小 河 各 监 测 断 面 水 质 情 况 较 好, 均 可 以 满 足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GB )IV 类 水 质 标 准 5.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项 目 周 边 有 一 处 取 水 口 ( 长 梨 园 龙 潭 泉 点 ), 位 于 富 民 县 永 定 镇 东 元 村 委 会 东 元 村 内, 距 离 项 目 建 设 地 约 700m 该 水 源 点 目 前 主 要 用 水 户 为 : 东 元 小 学 师 生 东 元 村 居 民 及 农 业 灌 溉 用 水 龙 潭 泉 点 水 质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标 准 本 次 评 价 未 对 龙 潭 泉 点 进 行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本 环 评 将 引 用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中 云 南 省 水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昆 明 市 分 中 心 于 2015 年 12 月 对 龙 潭 泉 点 的 监 测 数 据 来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评 价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中 龙 潭 泉 点 的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龙 潭 泉 点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 龙 潭 泉 点 水 质 GB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达 标 情 序 号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准 Ⅲ 类 标 准 况 1 水 温 ( ) 2 ph ~8.5 达 标 3 溶 解 氧 (mg/l) 氨 氮 (mg/l) 达 标 5 总 氮 (mg/l) 总 磷 (mg/l) 硫 酸 盐 (mg/l) 达 标 8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mg/l) 达 标 9 硝 酸 盐 氮 (mg/l) 达 标 10 氰 化 物 (mg/l) 未 检 出 0.05 达 标 11 挥 发 酚 (mg/l) 未 检 出 达 标 12 六 价 铬 (mg/l) 未 检 出 0.05 达 标 13 氟 化 物 (mg/l) 达 标 14 汞 (mg/l) 未 检 出 达 标 15 砷 (mg/l) 未 检 出 0.05 达 标 135

148 16 硒 (mg/l) 未 检 出 0.01 达 标 17 镉 (mg/l) 未 检 出 0.01 达 标 18 铅 (mg/l) 达 标 19 铜 (mg/l) 达 标 20 锌 (mg/l) 达 标 21 铁 (mg/l) 达 标 22 锰 (mg/l) 达 标 23 硫 化 物 (mg/l) 未 检 出 24 氯 化 物 (mg/l) 达 标 25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mg/l) 未 检 出 26 粪 大 肠 菌 群 ( 个 /L) 超 标 根 据 表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龙 潭 泉 点 水 质 不 能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标 准, 主 要 超 标 项 为 粪 大 肠 杆 菌, 超 标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出 露 泉 点 未 进 行 规 划 化 建 设, 出 露 的 泉 水 受 到 周 边 的 面 源 污 染 所 致 5.5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为 了 调 查 项 目 拟 建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16 日 ~17 日 对 项 目 区 厂 界 四 周 及 敏 感 点 东 元 村 ( 地 名 叫 长 梨 园 ) 进 行 了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方 案 (1) 监 测 因 子 : 等 效 A 声 级 LAeq (2) 监 测 点 布 设 : 本 次 评 价 拟 选 择 5 个 监 测 点 : 拟 建 项 目 厂 界 四 周 以 及 项 目 西 南 面 敏 感 点 东 元 村 (3) 监 测 频 率 : 在 无 雨 雪 无 雷 电 天 气 条 件 下, 各 监 测 点 均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分 昼 间 夜 间 各 一 个 时 段 监 测 时 同 时 记 录 周 围 噪 声 声 源 情 况 (4) 监 测 方 法 :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监 测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监 测 和 分 析 设 备 噪 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AWA5680 型 多 功 能 声 级 计 YXHHGS 一 JX19 备 注 ( 最 低 检 出 限 ) 29 db(a) 136

149 5.5.2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如 下 所 示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项 目 场 界 敏 感 点 监 测 点 1# 建 项 目 东 侧 场 界 2# 建 项 目 南 侧 场 界 3# 建 项 目 西 侧 场 界 4# 建 项 目 北 侧 场 界 东 元 村 时 段 监 测 值 Leq GB 月 16 日 5 月 17 日 标 准 评 价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拟 建 厂 址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地 块 南 面 临 东 散 公 路, 其 噪 声 监 测 值 昼 间 和 夜 间 均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4a 类 标 准 要 求 ; 项 目 东 侧 场 界 西 侧 场 界 北 侧 场 界 昼 间 和 夜 间 均 能 够 达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要 求 同 时, 项 目 敏 感 点 处 的 噪 声 昼 夜 值 均 能 够 达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要 求 根 据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5.6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价 现 状 评 价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位 于 富 民 县 县 城 以 东, 昆 禄 公 路 和 武 昆 高 速 以 北, 距 离 富 民 县 城 中 心 5 公 里, 距 离 昆 明 主 城 区 16 公 里 厂 址 地 块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东 经 , 北 纬 本 项 目 占 地 总 面 积 为 7.13hm 2, 包 括 建 ( 构 ) 筑 物 区 3.56hm 2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2.44hm 2 绿 化 区 1.13hm 2 原 始 占 地 类 型 全 部 为 其 他 土 地 ( 采 矿 用 地 ), 形 成 两 个 大 的 开 挖 平 台, 占 地 性 质 为 永 久 占 地 本 项 目 占 地 内 不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占 地 类 型 及 面 积 详 见 表 所 示 表 工 程 原 始 占 地 类 型 及 性 质 统 计 表 单 位 :hm 2 137

150 序 号 项 目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及 类 型 (hm 2 ) 其 他 土 地 ( 采 矿 用 地 ) 占 地 性 质 1 建 ( 构 ) 筑 物 区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绿 化 区 1.13 永 久 占 地 合 计 7.13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现 状 地 表 裸 露 因 此, 工 程 现 状 占 地 类 型 为 其 他 土 地 ( 裸 地 ) 现 状 占 地 类 型 及 性 质 统 计 见 表 所 示 表 工 程 现 状 占 地 类 型 及 性 质 统 计 表 单 位 :hm 2 序 号 项 目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及 类 型 (hm 2 ) 其 他 土 地 ( 裸 地 ) 1 建 ( 构 ) 筑 物 区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绿 化 区 1.13 合 计 7.13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占 地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1) 富 民 县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富 民 县 地 处 滇 中 地 区, 开 发 历 史 较 长, 由 于 自 然 因 素 和 人 为 因 素 影 响, 地 表 森 林 植 被 遭 到 较 大 大 破 坏, 导 致 大 面 积 的 水 土 流 失 根 据 云 南 省 2004 年 土 壤 侵 蚀 现 状 遥 感 调 查 报 告 (2006 年 ), 富 民 县 土 地 总 面 积 993km 2, 其 中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km 2,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39.5% 轻 度 流 失 面 积 km 2, 占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的 57.9%; 中 度 流 失 面 积 km 2, 占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的 39.2%; 强 烈 流 失 面 积 11.29km 2, 占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的 2.9% 县 名 土 地 总 面 积 表 富 民 县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统 计 表 单 位 :km 2 无 明 显 流 失 流 失 面 积 强 度 分 级 轻 度 中 度 强 烈 极 强 烈 剧 烈 面 积 % 面 积 % 面 积 % 面 积 % 面 积 % 面 积 % 面 积 % 富 民 县 根 据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SL ) 的 划 分, 工 程 区 域 属 于 西 南 土 石 山 区, 土 壤 侵 蚀 类 型 以 水 力 侵 蚀 为 主, 容 许 土 壤 流 失 量 为 500t/(km 2 a) (2) 项 目 区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根 据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大 部 分 地 表 裸 露, 存 在 较 大 水 土 流 失 隐 患, 一 旦 下 雨, 将 产 生 较 为 严 重 的 水 土 流 失 项 目 区 现 状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取 值 为 2500t/(km 2 a), 属 于 中 度 侵 蚀 138

151 5.6.3 植 被 现 状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植 被 区 划 根 据 云 南 植 被 (1986), 项 目 所 在 地 植 被 区 划 为 : Ⅱ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区 域 ⅡA 西 部 ( 半 湿 润 ) 常 绿 阔 叶 林 亚 区 域 ⅡAii 高 原 亚 热 带 北 部 常 绿 阔 叶 林 地 带 ⅡAii-1 滇 中 滇 东 高 原 半 湿 润 常 绿 阔 叶 林 云 南 松 林 区 ⅡAii-1a 滇 中 高 原 盆 谷 滇 青 冈 林 元 江 栲 林 云 南 松 林 亚 区 本 项 目 位 于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项 目 区 域 由 于 人 类 长 期 的 生 产 生 活 等 的 影 响, 总 体 上 看 厂 区 内 植 被 覆 盖 率 较 少, 且 区 域 植 被 单 一 生 物 多 样 性 较 差, 其 植 被 以 农 作 植 被 云 南 松 柏 树 萌 生 灌 木 林 灌 草 地 为 主 2 本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植 被 概 况 项 目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为 71243m 2 ( 亩 ), 原 始 占 地 类 型 全 部 为 采 矿 用 地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受 长 期 人 类 活 动 影 响, 已 无 原 生 植 被 分 布, 生 物 多 样 性 及 其 自 身 调 控 能 力 较 差, 受 人 为 影 响 较 大 项 目 区 及 周 边 无 地 方 特 有 物 种 国 家 及 云 南 省 保 护 植 物 分 布 动 物 现 状 根 据 中 国 动 物 地 理 (2011) 项 目 区 域 主 要 分 布 有 亚 热 带 森 林 林 灌 动 物 群 和 农 田 动 物 群 包 括 禽 类 兽 类 鱼 类 虫 类 等 其 中, 禽 类 有 : 麻 雀 (Parus rutilans) 燕 火 雀 喜 鹊 (Pica pica) 乌 鸦 等 ; 兽 类 有 : 野 猪 豹 岩 羊 东 方 田 鼠 家 鼠 (Mus musculus) 等 珍 稀 动 物 有 麝 穿 山 甲 血 雉 锦 鸡 猫 头 鹰 等 经 现 场 勘 查, 项 目 区 内 由 于 长 期 以 来 受 人 类 活 动 影 响,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环 境 绝 大 多 数 遭 到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较 匮 乏, 种 类 及 数 量 均 不 丰 富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国 家 级 和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种 根 据 调 查 访 问 及 生 境 分 析, 评 价 区 鸟 类 有 麻 雀 (Parus rutilans) 小 斑 鸠 (Larus risibundus) 噪 鹃 (Eudynamuy scolopacea) 喜 鹊 (Pica pica) 画 眉 (Garrulax canorus) 小 云 雀 (Alauda gulgula) 兽 类 多 为 鼠 科 (Muridae) 的 小 型 动 物, 如 139

152 小 家 鼠 (Mus musculus) 红 额 吻 松 鼠 (Dremomys rufigenis) 等 140

153 6 环 境 影 响 及 预 测 评 价 6.1 建 设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对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TSP 在 项 目 的 施 工 过 程 中, 由 于 土 石 方 开 挖 运 输 以 及 建 筑 材 料 的 运 输 堆 放 过 程 中, 都 将 会 产 生 不 同 影 响 程 度 的 粉 尘 特 别 是 在 有 风 的 情 况 下, 以 上 建 设 过 程 会 导 致 施 工 现 场 尘 土 飞 扬, 使 空 气 中 颗 粒 物 含 量 升 高, 影 响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但 由 于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大 多 是 项 目 开 挖 后 本 身 的 尘 土, 粒 径 较 大, 多 数 沉 降 于 施 工 现 场, 少 数 形 成 飘 尘, 主 要 影 响 范 围 局 限 在 施 工 场 下 风 向 150m 范 围 内 根 据 有 关 实 测 资 料, 在 施 工 现 场 近 地 面 的 粉 尘 浓 度 为 mg/m 3,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范 围 较 小, 且 程 度 较 轻 但 在 风 大 的 季 节, 颗 粒 物 将 随 风 飘 散, 对 施 工 场 地 附 近 环 境 的 空 气 质 量 污 染 严 重 施 工 场 近 地 面 粉 尘 浓 度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中 日 平 均 值 1~40 倍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粉 尘 对 其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施 工 是 短 暂 行 为, 施 工 期 结 束, 则 影 响 结 束 为 减 轻 扬 尘 对 区 域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不 利 影 响,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 1 施 工 场 地 每 天 定 期 洒 水, 以 有 效 防 止 扬 尘 产 生, 洒 水 次 数 根 据 天 气 状 况 而 定, 若 遇 到 大 风 或 干 燥 天 气 应 适 当 增 加 洒 水 次 数 2 施 工 场 地 内 运 输 通 道 应 及 时 清 扫 和 平 整, 以 尽 量 减 少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扬 尘, 必 要 时 应 采 取 洒 水 抑 尘 垫 草 席 等 措 施 ; 3 运 输 车 辆 进 入 施 工 场 地 要 限 速 行 驶, 减 少 产 尘 量 ; 4 砂 石 料 等 应 有 专 门 的 堆 存 场 地, 尽 量 选 在 避 风 处, 并 对 其 进 行 遮 盖 或 围 拦, 避 免 易 产 生 扬 尘 的 原 材 料 露 天 堆 放, 5 施 工 工 地 场 界 采 用 挡 板 等 遮 挡 措 施, 按 照 昆 明 市 文 明 施 工 相 关 规 定, 其 遮 挡 应 不 低 于 2.5m, 以 有 效 地 减 少 近 地 面 扬 尘 的 扩 散 6 施 工 场 地 ( 通 道 ) 必 须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工 地 出 入 口 5m 内 必 须 进 行 混 凝 土 硬 化, 并 设 置 车 辆 冲 洗 设 施,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冲 洗 后 出 场 对 运 输 建 筑 材 料 及 建 筑 垃 圾 的 车 辆 加 盖 蓬 布 减 少 洒 落 141

154 7 施 工 现 场 只 存 放 回 填 利 用 的 开 挖 土 方, 弃 土 要 及 时 清 运 如 未 能 及 时 清 运 的, 应 当 在 施 工 工 地 内 设 置 临 时 堆 放 场, 临 时 堆 放 场 应 当 采 取 围 挡 遮 盖 等 防 尘 措 施 8 施 工 结 束 时, 应 及 时 对 施 工 占 用 场 地 恢 复 地 面 道 路 及 植 被, 减 少 扬 尘 的 产 生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对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还 有 施 工 机 械 在 施 工 动 作 中 所 产 生 的 机 械 烟 气 和 汽 车 在 运 输 中 产 生 的 汽 车 废 气 一 般 来 说, 产 生 的 机 械 烟 气 和 汽 车 废 气 的 量 均 不 是 很 大, 在 空 气 环 境 中 经 一 定 距 离 的 自 然 扩 散 稀 释 后, 对 项 目 区 的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很 小 由 于 施 工 中 所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均 为 无 组 织 不 连 续 排 放, 且 影 响 将 会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结 束, 因 此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遵 照 有 关 的 建 筑 防 护 规 定, 在 扬 尘 较 厉 害 的 施 工 面 上 采 取 湿 法 作 业, 在 作 业 面 上 适 量 进 行 喷 水, 以 保 持 一 定 的 湿 度, 减 轻 施 工 的 扬 尘 同 时 对 于 建 筑 垃 圾 必 须 进 行 统 一 的 收 集 堆 放, 在 容 易 产 生 扬 尘 的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堆 放 现 场 可 采 用 稻 草 废 弃 的 薄 膜 等 进 行 遮 盖 防 尘 在 施 工 机 械 的 选 型 上 考 虑 相 应 的 环 保 型 产 品, 则 施 工 期 对 项 目 周 围 空 气 环 境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可 大 大 降 低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的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于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工 程 废 水 以 及 雨 季 形 成 的 地 表 径 流 本 项 目 在 基 坑 开 挖 过 程 中 没 有 发 生 地 下 涌 水 现 象 工 程 废 水 的 量 不 大, 主 要 是 浑 浊 度 和 色 度 等 物 理 性 指 标 较 高 ;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多 为 周 边 村 民, 区 域 内 不 设 置 临 时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现 场 的 施 工 人 员 少 量 的 洗 手 废 水, 水 中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BOD 5 COD 悬 浮 物 等 施 工 期 配 套 建 设 沉 淀 池 将 废 水 收 集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施 工 或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降 尘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周 边 修 筑 施 工 维 护, 并 分 别 沿 厂 界 修 筑 临 时 排 水 渠 以 及 项 目 已 铺 设 的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使 项 目 地 块 内 地 表 径 流 沿 周 边 临 时 排 水 渠 或 管 排 走 ; 施 工 期 间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修 筑 沉 淀 池, 区 域 内 由 自 然 降 雨 产 生 的 地 表 径 流 经 区 域 内 临 时 排 水 渠 或 管 引 入 临 时 沉 淀 池,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部 分 回 用 于 施 工 过 程, 回 用 不 完 的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影 响 较 小 142

155 为 加 强 施 工 期 废 水 的 管 理, 避 免 大 量 含 泥 沙 的 废 水 直 接 进 入 项 目 区 附 近 的 水 体, 加 剧 区 域 的 水 土 流 失 ; 项 目 建 设 方 应 将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等 工 程 的 大 规 模 开 挖 尽 量 安 排 在 旱 季 进 行, 同 时 对 开 挖 场 地 进 行 必 要 的 挡 拦 设 施 及 临 时 排 水 沟 的 建 设,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雨 水 对 场 地 及 建 筑 材 料 的 冲 刷, 减 少 含 泥 雨 水 的 产 生 量, 降 低 施 工 期 含 泥 雨 水 对 外 部 水 体 环 境 的 影 响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建 设 中 的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搅 拌 站 汽 车 运 输 等 施 工 活 动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有 钻 机 打 桩 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装 载 机 搅 拌 机 压 路 机 等, 产 生 的 噪 声 在 68~110dB(A), 其 中, 桩 机 的 噪 声 最 大, 约 为 110 db(a) 项 目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产 生 于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噪 声 源 有 施 工 机 械 如 运 输 车 辆 搅 拌 机 等, 以 及 钻 孔 等 施 工 行 为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以 及 随 距 离 的 衰 减 结 果 见 表 表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在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噪 声 预 测 值 db(a) 5m 10m 10m 40m 50m 60m 80m 100m 150m 300m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压 路 机 挖 掘 机 摊 铺 机 拌 合 机 推 土 机 打 桩 机 施 工 期 单 体 设 备 声 源 最 大 省 级 为 110 db(a),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单 台 作 业 时 的 机 械 名 称 声 级 强 度 见 表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多 台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作 业 时, 噪 声 将 增 加 3-8 db(a), 一 般 不 会 超 过 10 db(a). 因 为 施 工 阶 段 一 般 为 露 天 作 业, 若 无 隔 声 与 消 减 措 施 的 话,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在 不 计 房 屋 树 木 空 气 等 的 影 响 下, 则 噪 声 传 播 较 远, 距 施 工 场 地 边 界 40m 处, 其 最 大 影 响 声 级 为 80 db(a), 距 施 工 场 地 边 界 100m 处, 其 最 大 影 响 声 级 为 72dB(A), 距 施 工 场 地 边 界 150m 处, 其 最 大 影 响 声 级 为 69 db(a), 以 上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只 考 虑 了 单 台 施 工 设 备 作 业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若 多 台 设 备 同 时 施 工, 则 噪 声 值 将 增 加 3-8 db(a), 影 响 范 围 还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房 屋 树 木 等 使 施 工 噪 声 在 空 间 的 自 然 衰 减 较 快, 按 减 噪 15 db(a) 考 虑, 则 施 工 场 地 两 侧 40m 处 可 以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143

156 (GB ) 昼 间 噪 声 限 值 要 求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保 护 周 边 关 心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项 目 应 采 取 以 下 施 工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计 划 和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组 合 以 及 施 工 时 间, 避 免 在 中 午 (12: 00-14:00) 和 夜 间 (22:00-06:00) 施 工, 避 免 在 同 一 时 间 集 中 使 用 大 量 的 动 力 机 械 设 备 2 加 强 设 备 安 装 过 程 中 的 减 震 措 施, 整 体 设 备 应 安 放 稳 固, 并 与 地 面 保 持 良 好 接 触, 有 条 件 的 应 使 用 减 振 机 座, 降 低 噪 声 对 固 定 的 噪 声 等 级 较 大 施 工 机 械, 应 在 设 备 周 围 设 置 简 易 的 隔 声 设 施, 如 砌 简 易 砖 墙, 以 降 低 其 运 营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3 对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合 理 布 局, 尽 量 使 高 噪 声 的 机 械 设 备 远 离 环 境 敏 感 点, 并 尽 量 避 免 在 同 一 时 间 段 安 排 大 量 强 噪 声 设 备 同 时 施 工, 以 降 低 噪 声 的 影 响 4 加 强 对 机 械 和 车 辆 的 维 修, 使 施 工 机 械 保 持 良 好 状 态 ; 车 辆 运 输 中 尽 量 避 免 鸣 笛, 减 轻 对 居 民 和 学 校 的 影 响 和 干 扰 5 提 倡 文 明 施 工, 建 立 控 制 人 为 噪 声 的 管 理 制 度, 增 强 全 体 施 工 人 员 防 噪 声 扰 民 的 意 识 6 严 格 遵 守 昆 明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72 号 令 ) 及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昆 明 市 建 设 工 地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号 ) 关 于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的 相 关 规 定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施 工 期 建 筑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5.8 万 t,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22t 建 筑 垃 圾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分 类 集 中 收 集, 统 一 堆 存, 请 回 收 商 进 行 收 购, 不 能 收 购 的 按 昆 明 市 城 市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58 号 ) 和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昆 明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号 ) 的 要 求, 委 托 经 相 关 部 门 核 准 的 合 法 单 位 清 运 处 置 施 工 生 活 垃 集 中 堆 放, 并 定 期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不 会 对 当 地 环 境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144

157 在 项 目 的 施 工 期, 如 能 加 强 施 工 中 的 人 员 及 施 工 过 程 的 管 理, 规 范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堆 放 与 处 理, 并 严 格 制 定 和 执 行 施 工 条 例, 对 于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按 照 相 关 部 门 的 要 求, 采 取 相 应 的 处 理 措 施, 则 施 工 中 固 体 废 弃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项 目 土 石 方 平 衡 分 析 根 据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土 石 方 平 衡 分 析 如 下 ( 节 选 自 项 目 水 保 方 案 ): 本 项 目 场 地 原 始 标 高 为 ~ m 和 ~ m, 设 计 标 高 在 ~ m 之 间, 土 石 方 来 源 主 要 是 施 工 期 的 场 地 平 整 建 构 筑 物 区 地 基 开 挖,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管 道 开 挖, 后 期 的 绿 化 覆 土 项 目 区 需 要 进 行 大 面 积 的 场 地 平 整 和 挡 土 墙 设 施, 由 于 场 地 高 差 较 大, 为 合 理 利 用 原 始 地 形, 减 少 土 石 方 开 挖 量 及 挡 土 墙 工 程 量, 场 地 平 整 采 用 台 阶 式 设 计, 厂 区 分 为 4 个 平 台 布 设,1# 平 台 原 始 高 程 为 ~ m, 设 计 标 高 为 m 在 1# 平 台 和 2# 平 台 间 为 采 石 场 采 空 区, 已 形 成 高 约 20m 的 岩 石 边 坡, 主 体 考 虑 对 岩 石 边 坡 进 行 喷 浆 护 坡, 对 1# 平 台 边 坡 坡 脚 位 置 进 行 浆 砌 石 挡 墙 砌 筑 2# 平 台 原 始 标 高 为 ~ m, 设 计 标 高 为 ~ m; 在 2# 平 台 和 3# 平 台 间 主 体 设 计 修 建 高 约 3m 浆 砌 石 挡 土 墙 3# 平 台 原 始 标 高 为 ~ m, 设 计 标 高 为 ~ m; 在 3# 平 台 和 4# 平 台 间 主 体 设 计 修 建 约 4m 高 浆 砌 石 挡 土 墙 4# 平 台 原 始 标 高 为 ~ m, 设 计 标 高 为 ~ m,4# 平 台 边 坡 已 由 工 业 园 区 建 起 高 约 1~15m 的 浆 砌 石 重 力 式 挡 墙 项 目 区 高 于 东 散 公 路 超 过 10m 道 路 设 计 纵 坡 为 0.32%~ 13.00%, 连 接 整 个 项 目 区, 厂 区 出 入 口 与 南 侧 东 散 公 路 连 接, 布 设 合 理 在 厂 区 周 边 挖 填 边 坡 坡 脚 主 体 设 计 布 设 浆 砌 石 挡 墙, 在 高 差 较 大 处 采 用 浆 砌 石 挡 墙 护 坡 和 喷 浆 护 坡 相 结 合 的 形 式 一 场 地 平 整 根 据 项 目 区 现 有 地 形 特 征 功 能 区 划 台 阶 布 设 情 况 及 采 石 场 采 空 区 最 终 地 形 特 征, 决 定 场 地 平 整 采 用 分 平 台 进 行 统 计 土 石 方 挖 填 量, 根 据 地 形 纵 坡 面 图 计 算 场 地 平 整 时 开 挖 量 项 目 所 在 场 地 高 差 较 大, 场 地 平 整 采 用 台 阶 式 布 设, 以 减 少 土 石 方 开 挖 量 及 145

158 挡 土 墙 工 程 量 大 体 分 为 4 个 平 台 布 设 : (1)1# 平 台 该 平 台 原 始 高 程 为 ~ m, 设 计 标 高 为 m; 经 统 计 开 挖 量 约 8.04 万 m 3, 全 为 土 方, 运 往 3# 平 台 土 方 约 2.88 万 m 3, 运 往 4# 平 台 5.16 万 m 3 现 最 终 形 成 1# 平 台 (2)2# 平 台 该 平 台 原 始 高 程 范 围 为 ~ m, 设 计 标 高 为 ~ m; 经 统 计 开 挖 量 约 万 m 3 ( 土 方 量 约 7.53 万 m 3, 石 方 量 约 万 m 3 ); 回 填 量 约 3.85 万 m 3, 全 部 由 2# 平 台 开 挖 土 方 回 填 废 弃 石 方 运 往 水 泥 厂 指 定 卸 料 口 及 堆 场, 调 运 石 方 量 ( 石 方 全 为 石 灰 石, 能 满 足 水 泥 生 产 利 用 要 求 ) 万 m 3 运 往 3# 平 台 3.68 万 m 3 最 终 形 成 2# 平 台 (3)3# 平 台 该 平 台 原 始 高 程 范 围 为 ~ m, 设 计 标 高 为 ~ m; 经 统 计 填 方 量 为 6.56 万 m 3, 由 2# 平 台 调 运 土 方 3.68 万 m 3, 由 1# 平 台 调 运 土 方 2.88 万 m 3, 最 终 形 成 3# 平 台 (4)4# 平 台 该 平 台 原 始 高 程 为 ~ m, 设 计 标 高 为 ~ m; 经 统 计 挖 方 量 约 1.35 万 m 3, 填 方 量 约 6.51 万 m 3 由 4# 平 台 挖 方 回 填 1.35 万 m 3, 由 1# 平 台 调 运 5.16 万 m 3 回 填 最 终 形 成 4# 平 台 二 土 石 方 量 (1) 建 构 筑 物 区 本 项 目 建 构 筑 物 区 占 地 3.56hm 2, 主 要 建 筑 物 为 : 新 建 生 产 车 间 一 ~ 四 机 修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池 泵 房, 拟 建 生 产 车 间 五 ~ 七 仓 库 配 电 房 等 ( 其 中,1F 厂 房 为 钢 结 构, 基 础 开 挖 1m;5F 的 厂 房 为 混 凝 土 框 架 结 构, 基 础 开 挖 3m; 厂 房 基 础 都 为 混 凝 土 条 形 基 础 污 水 处 理 池 地 下 消 防 水 池 基 础 开 挖 5m) 各 建 筑 物 基 础 开 挖 产 生 土 石 方 4.44 万 m 3, 需 回 填 土 石 方 2.33 万 m 3, 调 出 2.11 万 m 3 运 往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进 行 场 地 回 填 (2)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占 地 面 积 为 2.44 hm 2, 主 要 进 行 管 道 沟 槽 开 挖 布 置 完 管 线 的 顶 部 回 填, 回 填 完 后, 多 余 部 分 的 土 石 方 回 填 于 管 道 之 外 的 本 区 经 统 计, 本 区 146

159 开 挖 土 石 方 0.98 万 m 3, 基 础 回 填 土 石 方 3.09 万 m 3, 从 建 筑 物 区 调 运 土 方 2.11 万 m 3 (3) 绿 化 区 绿 化 区 面 积 为 1.13 hm 2, 主 要 进 行 绿 化 施 工, 场 地 平 整 后 不 再 开 挖 土 石 方, 回 填 土 方 为 后 期 绿 化 覆 土 经 统 计, 后 期 绿 化 覆 土 0.63 万 m 3 ( 绿 化 区 覆 土 厚 度 平 均 约 50cm) 本 项 目 在 8 月 份 进 场 时 场 地 裸 露, 为 采 空 区, 无 法 进 行 表 土 剥 离, 按 照 后 期 绿 化 要 求, 本 项 目 绿 化 覆 土 全 部 采 用 外 购 形 式 综 合 上 述 分 析, 项 目 共 计 开 挖 土 石 方 万 m 3, 回 填 万 m 3 ( 包 括 绿 化 覆 土 0.63 万 m 3, 绿 化 覆 土 全 部 为 外 购 ), 内 部 调 配 万 m 3, 土 石 方 利 用 率 达 63.91%, 场 地 平 整 剩 余 石 方 万 m 3, 运 往 水 泥 厂 指 定 卸 料 口 及 堆 场 堆 存, 作 为 水 泥 厂 生 产 原 料 土 石 方 流 向 框 图 见 图 土 石 方 平 衡 汇 总 表 见 表 所 示 147

160 项 目 组 成 场 平 开 挖 表 各 分 区 土 石 方 平 衡 分 析 汇 总 表 ( 单 位 : 万 m 3 ) 开 挖 回 填 利 用 调 入 调 出 外 借 弃 渣 基 础 场 平 基 础 绿 化 小 计 小 计 数 量 来 源 数 量 去 向 数 量 来 源 数 量 去 向 开 挖 回 填 回 填 覆 土 一 场 地 平 整 (1)1# 平 台 # 和 4# 平 台 (2)2# 平 台 # 平 台 (3)3# 平 台 # 和 2# 平 台 (4)4# 平 台 # 平 台 二 建 构 筑 物 区 道 路 区 三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道 路 区 四 绿 化 区 外 购 合 计 注 : 以 上 均 为 自 然 方 ; 土 石 方 平 衡 计 算 公 式 为 : 开 挖 + 调 入 + 外 借 = 回 填 + 调 出 + 废 弃 运 往 水 泥 厂 指 定 卸 料 口 及 堆 场 148

161 项 目 组 成 总 挖 方 万 m 3 总 填 方 万 m 3 外 借 0.63 万 m 3 废 弃 万 m 3 1# 平 台 场 平 开 挖 8.04 万 m 3 场 地 平 整 2# 平 台 3# 平 台 场 平 开 挖 万 m 3 回 填 3.68 万 m 3 场 平 回 填 3.85 万 m 3 场 平 回 填 6.56 万 m 3 回 填 2.88 万 m 3 运 往 水 泥 厂 万 m 3 4# 平 台 场 平 开 挖 1.35 万 m 3 回 填 1.35 万 m 3 场 平 回 填 6.51 万 m 3 回 填 5.16 万 m 3 建 构 筑 物 区 基 础 开 挖 4.44 万 m 3 基 础 回 填 2.33 万 m 3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基 础 开 挖 0.98 万 m 3 回 填 0.98 万 m 3 基 础 回 填 3.09 万 m 3 回 填 2.11 万 m 3 绿 化 区 绿 化 覆 土 0.36 万 m 3 外 购 绿 化 覆 土 0.36 万 m 3 图 土 石 方 流 向 框 图 ( 单 位 : 万 m 3 ) 149

162 6.2 运 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预 测 时 段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生 产 特 征, 本 评 价 针 对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项 目 正 常 排 污 及 非 正 常 排 污 对 其 纳 污 水 域 水 体 的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范 围 根 据 项 目 周 边 水 系 分 布 情 况, 项 目 纳 污 水 体 为 大 营 小 河 本 评 价 的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口 上 游 500m 至 排 放 口 下 游 4.0km, 总 长 约 4.5km 预 测 方 案 及 预 测 模 型 (1) 预 测 内 容 预 测 的 污 染 因 子 :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及 大 营 小 河 水 质 现 状, 预 测 的 污 染 因 子 确 定 为 CODcr BOD 5 氨 氮 预 测 内 容 : 建 设 项 目 投 产 后, 正 常 排 污 及 非 正 常 排 污 对 大 营 小 河 的 污 染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2) 预 测 方 案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本 项 目 污 水 经 总 排 口 排 出 后, 自 建 污 水 管 道 与 园 区 污 水 管 道 对 接 后, 由 园 区 污 水 排 水 管 排 入 西 南 面 大 营 小 河 项 目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设 置 于 项 目 地 块 西 南 角 主 出 入 口 东 侧, 以 管 道 方 式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根 据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大 营 小 河 与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上 游 500m 处 ( W1)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下 游 1100m(W2) 及 4000m(W3) 处 水 质 有 所 变 化, 但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因 此 确 定 本 次 环 评 地 表 水 影 响 预 测 方 案 为 : 正 常 和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项 目 排 水 对 大 营 小 河 的 影 响, 对 照 断 面 为 W1( 背 景 断 面 ), 控 制 断 面 为 W3, 通 过 预 测 项 目 排 放 的 水 污 染 物 对 W2 W3 断 面 处 的 预 测 值, 与 标 准 值 和 上 述 断 面 处 现 状 监 测 值 进 行 对 比, 分 析 说 明 项 目 排 污 是 否 会 引 起 大 营 小 河 水 质 变 化, 影 响 水 体 功 能 预 测 断 面 设 置 见 图

163 拟 建 排 污 口 500m 流 向 大 营 河 大 营 河 W1( 背 景 断 面 ) W2( 消 解 断 面 ) W3( 控 制 断 面 ) 图 预 测 断 面 示 意 图 (3) 预 测 模 型 根 据 HJ/T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采 用 推 荐 的 数 学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CODcr BOD 5 和 氨 氮 为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采 用 S-P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1 完 全 混 合 模 式 A 混 合 过 程 段 长 度 L ( 0.4B 0.6a) Bu (0.058H B) ghi 式 中 :L----- 混 合 过 程 段 长 度,m B----- 河 流 宽 度,m a----- 排 放 口 到 近 岸 水 边 的 距 离,m u----- 河 流 断 面 平 均 流 速,m/s H----- 河 流 平 均 水 深,m g----- 重 力 加 速 度,m 2 /s I----- 水 力 坡 度,m/m B 充 分 混 合 段 的 S--P 模 式 X c=c 0 exp(-k U ) c 0 =(c P Q p +c h Q h )/(Q p +Q h ) 式 中 :c--- 污 染 物 混 合 浓 度,mg/L; c 初 始 断 面 污 染 物 浓 度,mg/L; K 河 流 自 净 系 数,1/d; x--- 预 测 点 到 初 始 断 面 距 离,m; 151

164 u---x 方 向 平 均 流 速,m/s; c p ---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mg/L; Q P --- 废 水 排 放 量,m 3 /s; c h --- 河 流 上 游 污 染 物 浓 度,mg/L; Q h --- 河 流 流 量,m 3 /s 预 测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GB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IV 类 水 质 标 准 预 测 参 数 1 水 文 参 数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大 营 小 河 多 年 水 文 监 测 资 料, 项 目 纳 污 水 体 水 文 参 数 详 见 表 表 纳 污 河 流 水 文 设 计 参 数 项 目 枯 水 水 文 参 数 流 量 (m 3 /s) 水 深 (m) 水 面 宽 (m) 流 速 (m/s ) 水 力 坡 度 (%) 大 营 小 河 河 流 污 染 物 背 景 值 本 次 环 评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 ~5 月 14 日, 将 监 测 结 果 平 均 值 作 为 大 营 小 河 汇 入 口 下 段 评 价 的 本 底 值 进 行 计 算 项 目 水 质 背 景 值, 详 见 表 表 河 流 污 染 物 背 景 值 ( 单 位 :mg/l) 项 目 监 测 断 面 W1#(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上 游 500m 处 ) W2#(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下 游 1000m 处 ) W3#( 园 区 污 水 管 入 河 排 污 口 汇 入 点 下 游 2000m 处 ) BOD5(mg/l) CODcr(mg/l) 氨 氮 (mg/l)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及 现 场 踏 勘, 项 目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内 涉 及 到 两 个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一 个 大 营 建 材 工 业 园 区 和 东 元 食 品 加 工 园 区, 该 河 段 内 主 要 污 染 源 为 两 个 工 业 园 区 分 别 统 一 建 设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外 排 的 生 产 生 活 废 水 和 河 道 两 侧 周 边 农 田 及 村 庄 生 活 废 水 河 水 受 周 边 污 染 源 排 放 分 布 影 响, 水 质 有 所 波 动 同 时 152

165 经 现 场 踏 勘, 大 营 小 河 评 价 范 围 内 未 见 饮 用 水 取 水 点, 目 前 主 要 为 周 边 农 田 灌 溉 用 水 及 工 业 用 水 3 河 流 自 净 系 数 本 次 监 测 未 能 有 效 反 映 出 评 价 河 段 的 自 净 情 况, 利 用 两 点 法 无 法 计 算 出 河 流 的 自 净 系 数 考 虑 到 S-P 模 式 中 K 与 外 排 废 水 的 化 学 成 分 纳 污 水 体 的 清 洁 程 度 和 流 速 有 关, 类 比 类 似 河 流, 本 次 环 评 预 测 中 大 营 小 河 自 净 系 数 K CODcr 取 0.10d -1,K BOD5 取 0.11d -1,K 氨 氮 取 0.13d -1 4 水 污 染 源 排 放 参 数 (1) 正 常 排 放 条 件 下 的 排 放 源 强 项 目 建 成 后, 正 常 排 放 条 件 下, 废 水 经 厂 区 建 设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本 评 价 BOD 5 CODcr 氨 氮 按 照 标 准 限 值 进 行 核 算, 项 目 正 常 排 放 条 件 下 最 大 排 水 量 为 约 m 3 /d 详 见 表 表 正 常 条 件 下 总 排 口 的 污 染 源 强 排 水 量 (m 3 /d) BOD5(mg/l) CODcr(mg/l) 氨 氮 (mg/l) (2) 非 正 常 排 放 条 件 下 的 排 放 特 征 项 目 污 水 属 于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废 水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大, 故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考 虑 生 产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水 水 质 受 到 特 殊 水 质 的 冲 击, 导 致 处 理 效 率 下 降 50% 和 生 产 污 水 处 理 站 完 全 丧 失 处 理 能 力 直 接 外 排 两 种 情 况 非 正 常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表 废 水 排 放 源 强 工 况 非 正 常 排 放 1 ( 处 理 效 率 下 降 50% 情 况 ) 非 正 常 排 放 2 ( 完 全 丧 失 处 理 能 力 情 况 )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排 水 量 (m 3 /d) CODcr BOD5 氨 氮 预 测 结 果 项 目 的 纳 污 河 流 为 大 营 小 河,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本 项 目 污 水 经 总 排 口 153

166 排 出 后, 自 建 污 水 管 道 与 园 区 污 水 管 道 对 接 后, 由 园 区 污 水 排 水 管 排 入 西 南 面 大 营 小 河 利 用 混 合 过 程 段 长 度 公 式 计 算, 建 设 项 目 所 排 废 水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后, 混 合 段 长 度 详 见 表 表 河 流 混 合 段 长 度 表 河 流 名 称 混 合 段 长 度 (m) 大 营 小 河 862 利 用 混 合 过 程 段 长 度 公 式 计 算, 项 目 区 废 水 排 放 至 大 营 小 河, 与 大 营 小 河 水 完 全 混 合 点 位 于 排 口 下 游 862m 处, 根 据 导 则 完 全 混 合 模 式 中 的 污 染 物 C 0 值 计 算 公 式, 本 评 价 以 最 不 利 情 况 对 W2 W3 断 面 河 水 水 质 进 行 预 测, 以 W2 W3 断 面 现 状 监 测 各 污 染 物 最 大 值 为 背 景 值 进 行 叠 加, 混 合 口 水 质 参 数 为 CODcr BOD 5 氨 氮 的 源 强, 正 常 排 放 详 见 表 6.2-6, 非 正 常 排 放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正 常 排 放 后 与 大 营 小 河 混 合 处 各 污 染 的 C 0 值 指 标 BOD5(mg/l) CODcr(mg/l) 氨 氮 (mg/l) W2 断 面 W3 断 面 表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后 与 大 营 小 河 混 合 处 各 污 染 的 C 0 值 指 标 BOD5(mg/l) CODcr(mg/l) 氨 氮 (mg/l) 非 正 常 排 放 1W2 断 面 非 正 常 排 放 1W3 断 面 非 正 常 排 放 2W2 断 面 非 正 常 排 放 2W3 断 面 (1) 废 水 正 常 排 放 项 目 废 水 正 常 排 放 对 大 营 小 河 的 水 质 影 响 预 测 见 表 表 废 水 正 常 排 放 对 纳 污 水 体 水 质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预 测 河 流 预 测 结 果 (mg/l) 污 染 物 标 准 值 W2 预 测 值 评 价 W3 预 测 值 评 价 CODcr 达 标 达 标 大 营 小 河 BOD 达 标 4.17 达 标 氨 氮 达 标 0.72 达 标 由 上 述 预 测 可 知 : 项 目 废 水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由 于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有 限, 大 营 小 河 对 照 断 面 的 水 质 较 好, 废 水 汇 入 大 营 小 河 后, 混 合 断 面 及 汇 入 口 下 游 1100m 处,4000m 处 154

167 的 CODcr BOD 5 和 氨 氮 浓 度 均 能 达 到 GB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IV 类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水 对 大 营 小 河 产 生 的 影 响 很 小, 不 会 改 变 大 营 小 河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2) 非 正 常 排 放 条 件 下 非 正 常 情 况 1: 当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效 率 下 降 50% 时, 废 水 排 放 对 大 营 小 河 水 质 的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1 对 纳 污 水 体 水 质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预 测 河 流 预 测 结 果 (mg/l) 污 染 物 标 准 值 W2 预 测 值 评 价 W3 预 测 值 评 价 CODcr 超 标 超 标 大 营 小 河 BOD 超 标 超 标 氨 氮 超 标 1.59 超 标 非 正 常 情 况 2: 当 污 水 处 理 站 完 全 丧 失 处 理 能 力 生 产 废 水 直 接 外 排 时, 废 水 排 放 对 大 营 小 河 水 质 的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2 对 纳 污 水 体 水 质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预 测 河 流 预 测 结 果 (mg/l) 污 染 物 标 准 值 W2 预 测 值 评 价 W3 预 测 值 评 价 CODcr 超 标 超 标 大 营 小 河 BOD 超 标 超 标 氨 氮 超 标 2.62 超 标 由 上 述 预 测 可 知 : 当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效 率 下 降 50% 时 及 完 全 丧 失 处 理 能 力 时, 生 产 废 水 的 排 放 浓 度 增 大, 废 水 通 过 排 污 管 网 汇 入 大 营 小 河 后, 所 有 预 测 断 面 水 质 超 过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V 类 标 准 限 值, 水 质 不 能 达 到 标 准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大 营 小 河 混 合 断 面 及 汇 入 口 下 游 1100m 4000m 处 水 质 不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V 类 标 准 要 求, 对 大 营 小 河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因 此, 企 业 应 加 强 环 保 设 施 的 检 查 和 维 护, 确 保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杜 绝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为 减 小 项 目 外 排 污 水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在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时 已 考 虑 污 水 治 理 设 备 采 用 一 用 一 备, 若 发 现 污 水 处 理 站 某 个 运 行 单 元 运 行 不 正 常 时, 立 马 切 换 备 用 设 备 对 污 水 进 行 处 理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存 在 因 设 备 故 障 而 引 起 155

168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效 果 异 常 情 况 发 生 若 污 水 处 理 站 两 套 处 理 设 备 均 无 法 正 常 运 行, 则 建 设 单 位 应 立 即 停 止 会 产 生 污 水 的 生 产 活 动, 从 而 可 避 免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的 发 生 本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必 须 严 格 操 作 管 理 定 期 开 展 设 备 检 修 维 护, 降 低 设 备 故 障 率, 两 套 设 备 同 时 故 障, 立 即 停 止 生 产 并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总 的 出 水 口 安 装 外 排 废 水 中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在 线 监 测 设 施, 并 设 立 明 显 标 志, 确 保 废 水 达 标 外 排 同 时,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尽 量 将 处 理 达 标 的 废 水 回 用, 提 高 项 目 区 内 的 污 水 回 用 率, 减 少 废 水 总 排 放 量, 有 利 于 螳 螂 川 及 下 游 普 渡 河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和 污 染 防 治 入 河 排 污 口 设 置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根 据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原 则 同 意 项 目 设 置 入 河 排 污 口, 其 地 理 位 置 为 东 经 , 北 纬 项 目 运 营 期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达 标 并 回 用 后, 多 余 水 量 汇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排 污 口 与 园 区 共 用 排 污 口 类 型 为 企 业 排 污, 入 河 方 式 为 暗 管, 排 放 方 式 为 连 续 型 排 放 入 河 排 污 口 以 项 目 排 放 污 水 为 主, 废 水 为 本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废 水, 其 中 废 水 来 源 主 要 为 生 产 废 水 引 用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的 结 论 : 1 对 控 制 断 面 水 质 影 响 分 析 在 排 污 口 下 游 螳 螂 川 富 民 大 桥 处 有 富 民 大 桥 水 质 监 测 站, 该 常 规 水 质 监 测 站 位 于 排 污 口 下 游 水 功 能 区 螳 螂 川 安 宁 富 民 段 过 渡 区 内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加 工 项 目 建 成 后, 废 污 水 严 格 按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进 行 排 放, 富 民 大 桥 水 质 监 测 站 监 测 该 处 现 状 水 质 为 劣 Ⅴ 类, 水 功 能 区 水 质 目 标 为 IV 类, 排 污 口 的 废 污 水 对 富 民 大 桥 水 质 监 测 站 断 面 的 水 质 影 响 很 小, 不 会 改 变 水 质 断 面 的 水 质 类 别 2 对 水 域 纳 污 能 力 的 影 响 项 目 排 水 对 排 污 口 附 近 河 道 总 磷 总 氮 纳 污 能 力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超 过 现 状 2%, 基 本 上 可 以 忽 略 不 计 因 此, 项 目 排 水 对 现 状 大 营 小 河 水 功 能 区 的 水 质 基 本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156

169 3 对 排 污 口 下 游 取 水 单 位 的 影 响 分 析 在 项 目 排 污 口 附 近 及 下 游 无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源 取 水 口, 因 此 排 污 口 不 会 对 下 游 的 生 活 取 水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故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加 工 项 目, 不 影 响 下 游 河 道 的 水 质, 其 位 置 符 合 水 功 能 区 划 管 理 的 要 求, 对 区 域 水 资 源 和 第 三 方 取 水 无 显 著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该 项 目 入 河 排 污 口 设 置 是 合 理 的 排 水 机 制 循 环 水 机 制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排 水 主 要 为 屠 宰 废 水, 该 废 水 属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需 进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车 间 及 设 备 冲 洗 水 直 接 外 排 会 污 染 环 境, 本 项 目 全 部 收 集 后 进 入 生 产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部 分 回 用, 部 分 外 排,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再 进 生 活 污 水 站 处 理, 最 终 经 处 理 的 废 水 达 标 外 排 项 目 排 水 机 制 合 理 可 行 项 目 取 水 对 区 域 水 资 源 影 响 分 析 2015 年 11 月,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委 托 武 汉 艾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了 本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并 通 过 了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组 织 的 技 术 审 查, 项 目 已 取 得 了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文 件 关 于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富 水 [2016]3 号 )( 附 件 9) 根 据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项 目 建 成 后 以 长 梨 园 龙 潭 泉 点 作 为 取 水 水 源, 其 日 取 水 量 为 400m 3 /d, 取 水 口 位 于 富 民 县 永 定 镇 东 元 村 委 会 东 元 村 内, 地 理 位 置 位 于 东 经 , 北 纬 , 项 目 建 设 地 距 离 龙 潭 泉 点 约 700m 取 水 方 式 为 在 泉 水 出 水 池 处 采 用 抽 水 泵 站 提 水 后, 经 东 散 公 路 地 下 输 水 管 道 输 送 至 厂 区 高 位 蓄 水 池 该 取 水 点 及 取 水 方 式 已 取 得 富 民 县 水 务 局 认 可 经 调 查, 抽 水 泵 站 及 输 水 管 道 已 建 成 引 用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中 项 目 取 用 水 对 水 资 源 状 况 和 其 他 取 用 水 户 的 影 响 : 本 项 目 在 龙 潭 泉 点 采 用 泵 站 抽 提 方 式 取 水, 取 水 口 断 面 额 定 年 取 水 量 为 157

170 14.56 万 m 3 取 水 口 断 面 为 龙 潭 出 露 地 表 水, 多 年 平 均 径 流 量 114 万 m 3, 水 量 小, 年 际 变 化 不 大 因 取 水 规 模 小, 取 水 对 以 上 流 域 内 水 资 源 的 时 空 分 布 特 性 以 及 区 域 水 资 源 总 量 的 影 响 不 大, 对 下 游 而 言, 取 水 对 区 域 水 资 源 年 总 量 影 响 也 不 大, 对 枯 季 河 道 生 态 用 水 的 影 响 也 较 小 在 丰 平 水 年 5 月 份 的 预 留 生 态 用 水 占 11~ 14%, 枯 水 年 5 月 份 最 小 来 水 量 只 有 1010m 3, 生 态 用 水 占 30.9%, 项 目 日 取 水 400m 3, 占 来 水 量 的 39.6%, 对 河 道 生 态 用 水 影 响 甚 微 龙 潭 泉 点 的 其 他 用 水 户 主 要 为 东 元 小 学 师 生 东 元 村 居 民 农 业 灌 溉 以 及 河 道 生 态 用 水 项 目 在 取 用 水 分 析 时, 已 预 留 了 河 道 生 态 用 水 的 水 量, 同 时 充 分 考 虑 了 东 元 小 学 师 生 东 元 村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及 灌 溉 用 水 的 需 求, 在 丰 平 枯 水 年 情 况 下, 项 目 取 水 对 第 三 者 用 水 户 影 响 甚 微 根 据 项 目 水 资 源 报 告 结 论, 该 项 目 取 水 规 模 较 小, 取 水 对 以 上 流 域 内 水 资 源 的 时 空 分 布 特 性 以 及 区 域 水 资 源 总 量 的 影 响 不 大, 且 预 留 了 河 道 生 态 用 水 的 水 量, 对 取 水 口 以 上 流 域 水 资 源 的 时 空 分 布 特 性 影 响 甚 微 ; 对 下 游 区 域 水 资 源 年 总 量 影 响 不 大, 对 第 三 者 用 水 户 影 响 甚 微 地 面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1) 根 据 现 状 实 测 结 果 表 明, 大 营 小 河 水 质 现 状 能 够 满 足 功 能 要 求, 达 到 地 面 水 Ⅳ 类 水 域 标 准 (2) 项 目 建 成 后, 项 目 区 产 生 的 废 水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经 预 测, 污 水 与 大 营 小 河 完 全 混 合 后, 污 染 物 预 测 值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Ⅳ 类 标 准 限 值, 另 外, 根 据 大 营 小 河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通 过 河 流 自 身 的 污 染 物 自 净 处 理 后, 各 预 测 断 面 水 质 均 可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标 准 限 值 项 目 正 常 情 况 排 放 的 废 水 对 大 营 小 河 影 响 较 小 (3)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大 营 小 河 混 合 断 面 及 汇 入 口 下 游 1100m 4000m 处 水 质 不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标 准 要 求, 对 大 营 小 河 产 生 影 响 较 大 因 此, 企 业 应 必 须 严 格 操 作 管 理 定 期 开 展 设 备 检 修 维 护, 降 低 设 备 故 障 率, 两 套 设 备 同 时 故 障, 立 即 停 止 生 产 并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总 的 出 水 口 安 装 外 排 废 水 中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在 线 监 测 设 施, 并 设 立 明 显 标 志, 确 保 废 水 达 标 外 排 158

171 6.3 运 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根 据 2013 年 富 民 县 气 象 监 测 站 发 布 的 资 料, 评 价 区 常 年 盛 行 西 南 风,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3.1m/s, 年 平 均 气 温 15.8 ; 综 合 区 域 地 理 气 象 条 件 分 析, 区 内 污 染 物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废 气 污 染 源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包 括 锅 炉 运 行 产 生 的 锅 炉 烟 气 (G1) 备 用 发 电 机 燃 油 废 气 (G2) 以 及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屠 宰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散 发 的 恶 臭 (G3) 本 项 目 正 常 工 况 下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计 算 清 单 见 表 污 染 源 排 气 筒 高 度 (m) 表 锅 炉 点 源 参 数 统 计 表 内 径 (m) 排 烟 温 度 ( ) 项 目 位 置 地 形 条 件 标 况 排 气 量 (m³/h) 排 放 速 率 (kg/h) SO2 NOx PM10 4t/h 燃 油 锅 炉 农 村 简 单 t/h 燃 气 锅 炉 农 村 简 单 预 测 范 围 和 敏 感 点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位 置 及 工 程 规 模, 大 气 预 测 范 围 综 合 考 虑 到 评 价 等 级 自 然 环 境 条 件 环 境 敏 感 因 素 主 导 风 向 等, 确 定 评 价 范 围 以 锅 炉 房 排 气 筒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的 圆 形 区 域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分 布 情 况 见 表 表 评 价 关 心 点 分 布 情 况 序 号 保 护 对 象 基 本 情 况 相 对 方 位 与 锅 炉 烟 囱 排 气 口 的 距 离 (m) 1 东 元 村 150 户,545 人 西 南 红 石 岩 28 户,115 人 北 赵 家 村 88 户,334 人 西 李 家 村 55 户,227 人 西 张 家 村 25 户,88 人 西 南 东 元 小 学 共 有 师 生 500 人 西 南 昆 明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共 有 师 生 1000 人 西 南 沙 锅 村 339 户,1215 人 西 南 陈 家 村 69 户,250 人 西 南 茨 坝 塘 19 户,60 人 西 南

172 11 大 村 22 户,80 人 南 明 熙 苑 娱 乐 度 假 区 南 完 家 小 村 189 户,669 人 南 三 村 村 172 户,667 人 东 南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特 点, 结 合 工 程 分 析 和 评 价 因 子 的 筛 选, 确 定 锅 炉 外 排 废 气 中 选 择 PM 10 SO 2 NO 2 作 为 本 次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其 余 污 染 物 质 仅 作 影 响 分 析 不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内 容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根 据 HJ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规 定, 三 级 评 价 可 不 进 行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工 作, 直 接 以 估 算 模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作 为 预 测 与 分 析 的 依 据 预 测 模 式 选 择 本 次 评 价 选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该 模 式 是 一 种 单 源 预 测 模 式, 可 计 算 点 源 面 源 和 体 源 等 污 染 源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以 及 建 筑 物 下 洗 和 熏 烟 等 特 殊 条 件 下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估 算 模 式 中 嵌 入 了 多 种 预 设 的 气 象 条 件, 包 括 一 些 最 不 利 的 气 象 条 件, 此 类 气 象 条 件 在 某 个 地 区 有 可 能 发 生, 也 有 可 能 不 发 生 经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大 于 进 一 步 预 测 模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对 于 小 于 1 小 时 的 短 期 非 正 常 排 放, 可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估 算 模 式 适 用 于 评 价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的 确 定 预 测 中 采 用 的 软 件 为 大 气 估 算 工 具 (Screen3System), 该 软 件 是 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的 EPA 的 Screen3 模 式 为 核 心 开 发 的 界 面 化 软 件 当 用 户 选 择 不 同 的 类 型 的 污 染 源 时 需 要 输 入 不 同 的 污 染 源 参 数, 本 项 目 锅 炉 烟 气 排 放 源 为 点 源 排 放 评 价 标 准 本 项 目 厂 址 所 处 区 域 属 二 类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160

173 GB 二 级 标 准,PM 10 的 1h 评 价 浓 度 标 准 按 日 均 浓 度 3 倍 考 核 ;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μg /m 3 ) 污 染 物 名 称 NO2 SO2 PM10 浓 度 限 值 年 平 均 日 平 均 h 平 均 *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估 算 正 常 工 况 下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估 算 (1) 有 组 织 排 放 下 风 向 浓 度 和 占 标 率 预 测 项 目 锅 炉 烟 气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浓 度 随 距 离 变 化 估 算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落 地 浓 度 随 距 离 变 化 估 算 表 ( 燃 油 锅 炉 ) PM 10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下 风 向 预 下 风 向 预 浓 度 占 标 浓 度 占 标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³) 浓 度 占 标 率 (%) 测 浓 度 测 浓 度 率 (%) 率 (%) (mg/m³) (mg/m³)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322m)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落 地 浓 度 随 距 离 变 化 估 算 表 ( 燃 气 锅 炉 ) PM10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下 风 向 预 下 风 向 预 浓 度 占 标 浓 度 占 标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³) 浓 度 占 标 率 (%) 测 浓 度 测 浓 度 率 (%) 率 (%) (mg/m³) (mg/m³)

174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301m) 由 表 可 知, 项 目 不 论 使 用 燃 油 锅 炉 还 是 燃 气 锅 炉, 烟 气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下 污 染 物 地 面 最 大 浓 度 增 值 均 小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值 的 10%, 属 三 级 评 价, 即 使 叠 加 本 底 值 后, 占 评 价 标 准 的 比 值 也 不 高 说 明 锅 炉 外 排 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不 会 降 低 当 地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级 别 (2) 厂 界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项 目 锅 炉 烟 气 污 染 物 厂 界 浓 度 估 算 结 果 统 计 见 下 表 表 厂 界 大 气 污 染 物 估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燃 油 锅 炉 燃 气 锅 炉 预 测 点 距 离 (m) 污 染 物 预 测 浓 度 预 测 浓 度 浓 度 占 标 率 (%) (mg/m³) (mg/m³) 浓 度 占 标 率 (%) SO 东 面 厂 界 95 NOX PM SO 南 面 厂 界 230 NOX PM SO 西 面 厂 界 145 NOX PM SO E E NOX 2.066E E PM E E 通 过 表 估 算 模 式 预 测 结 果 可 见,PM 10 SO 2 NO X 对 厂 界 的 贡 献 浓 度 较 北 面 厂 界 33 小, 对 厂 界 的 影 响 轻 微, 能 为 环 境 所 接 受 (3) 关 心 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项 目 锅 炉 烟 气 污 染 物 关 心 点 浓 度 估 算 结 果 统 计 见 下 表 预 测 点 表 关 心 点 大 气 污 染 物 估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 燃 油 锅 炉 ) 距 离 (m) 相 对 方 位 SO2 NOX PM10 Ci(mg/m³) Pi(%) Ci(mg/m³) Pi(%) Ci(mg/m³) Pi(%) 东 元 村 西 南 赵 家 村 西 李 家 村 西 昆 明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西 南

175 张 家 村 西 南 红 石 岩 1240 北 东 元 小 学 1240 西 南 陈 家 村 1580 西 南 大 村 1630 南 明 熙 苑 1830 南 三 村 村 1980 东 南 完 家 小 村 2040 南 沙 锅 村 2050 西 南 茨 坝 塘 2430 西 南 预 测 点 表 关 心 点 大 气 污 染 物 估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 燃 气 锅 炉 ) 距 离 (m) 相 对 方 位 SO2 NOX PM10 Ci(mg/m³) Pi(%) Ci(mg/m³) Pi(%) Ci(mg/m³) Pi(%) 东 元 村 西 南 赵 家 村 西 李 家 村 西 昆 明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西 南 张 家 村 西 南 红 石 岩 1240 北 东 元 小 学 1240 西 南 陈 家 村 1580 西 南 大 村 1630 南 明 熙 苑 1830 南 三 村 村 1980 东 南 完 家 小 村 2040 南 沙 锅 村 2050 西 南 茨 坝 塘 2430 西 南 通 过 表 估 算 模 式 对 关 心 点 的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项 目 不 论 使 用 燃 油 锅 炉 还 是 燃 气 锅 炉, 锅 炉 排 放 的 PM 10 颗 粒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1 小 时 平 均 值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PM 10)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对 大 气 环 境 关 心 点 的 影 响 轻 微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因 蒸 汽 锅 炉 使 用 的 轻 质 柴 油 和 天 然 气 属 于 清 洁 燃 料, 烟 气 中 所 含 污 染 物 量 较 小, 经 15 米 高 烟 囱 外 排 能 够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 表 2) 规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考 虑 蒸 汽 锅 炉 燃 烧 产 生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163

176 6.3.8 无 组 织 异 味 影 响 分 析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恶 臭 是 多 组 分 低 浓 度 的 混 合 气 体, 其 成 分 可 达 几 十 到 几 百 种, 各 成 分 之 间 即 有 协 同 作 用 也 有 拮 抗 作 用 恶 臭 污 染 主 要 是 通 过 影 响 人 们 的 嗅 觉 来 影 响 环 境 由 于 个 人 的 生 理 心 理 条 件 年 龄 性 别 职 业 习 惯 等 因 素 的 不 同 对 恶 臭 的 敏 感 程 度 厌 恶 程 度 和 可 耐 受 程 度 也 不 同 恶 臭 的 影 响 也 与 污 染 源 的 性 质 大 气 状 况 和 距 污 染 源 的 方 位 及 距 离 有 关 恶 臭 本 身 不 一 定 具 有 毒 性, 但 会 使 人 产 生 不 快 感, 长 期 遭 受 恶 臭 污 染, 会 影 响 居 民 的 生 活, 降 低 工 作 效 率, 严 重 时 会 使 人 恶 心 呕 吐, 甚 至 会 诱 发 某 些 疾 病 在 国 际 上, 通 常 根 据 嗅 觉 判 别 标 准, 将 臭 气 强 度 划 分 为 6 级, 见 表 表 臭 气 强 度 分 级 表 强 度 等 级 嗅 觉 判 别 标 准 0 无 臭 1 勉 强 可 以 感 到 轻 微 臭 味 ( 检 知 阀 值 浓 度 ) 2 容 易 感 到 轻 微 臭 味 ( 认 知 阀 值 浓 度 ) 3 明 显 感 到 臭 味 ( 可 嗅 出 臭 气 种 类 ) 4 强 烈 臭 味 5 无 法 忍 受 的 强 烈 臭 味 据 初 步 统 计, 与 屠 宰 场 有 关 的 恶 臭 物 质 多 达 23 种, 大 多 为 H 2S NH 3 硫 醇 类 酮 类 胺 类 吲 哚 类 和 醛 类, 国 外 研 究 出 七 种 主 要 与 屠 宰 场 有 关 的 恶 臭 物 质 的 浓 度 与 臭 气 强 度 之 间 的 关 系, 见 表 表 恶 臭 物 质 浓 度 与 臭 气 强 度 的 关 系 臭 气 强 度 NH3 硫 醇 H2S 甲 基 硫 二 甲 硫 三 甲 胺 乙 醛 臭 气 特 征 刺 激 臭 刺 激 臭 臭 蛋 味 刺 激 臭 刺 激 臭 臭 鱼 味 刺 激 臭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该 项 目 恶 臭 主 要 来 自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的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164

177 ( 内 含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屠 宰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以 及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的 恶 臭 气 体 是 NH 3 H 2S 等, 如 未 采 取 任 何 措 施, 这 些 恶 臭 气 体 会 扩 散 至 整 个 厂 区 及 周 围 地 区 本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和 待 宰 区 内 的 恶 臭 气 体 NH 3 的 浓 度 约 在 15-30mg/m 3 之 间,H 2S 的 浓 度 在 mg/m 3 之 间 由 表 可 知, 其 臭 气 强 度 为 4-5 级, 属 于 无 法 忍 受 的 强 烈 臭 味 为 减 轻 恶 臭 对 外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同 时 也 为 了 防 止 圈 内 有 毒 恶 臭 气 积 聚 过 多 对 操 作 工 人 及 牲 畜 的 健 康 带 来 危 害, 项 目 应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建 设 单 位 需 将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设 置 为 封 闭 车 间, 同 时 对 上 述 车 间 建 设 供 排 风 系 统, 末 端 臭 气 采 用 除 臭 设 备 进 行 除 臭 处 理, 及 时 清 理 屠 宰 车 间 内 牲 畜 粪 便 加 工 碎 肉 等 废 弃 物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相 关 资 质 单 位 对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除 臭 系 统 进 行 设 计 安 装 及 施 工 加 强 生 猪 待 宰 区 清 洁 管 理, 采 用 干 清 法 对 猪 粪 便 及 时 处 理, 即 产 即 清,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恶 臭 排 放 (2) 建 设 单 位 需 对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围 地 面 设 绿 化 防 护 带, 种 植 吸 附 性 强 的 植 物, 以 降 低 和 减 缓 恶 臭 污 染 影 响 (3) 建 设 单 位 需 对 收 集 房 进 行 全 密 闭, 设 置 机 械 换 气 系 统, 同 时 排 气 末 端 设 置 恶 臭 处 理 设 施 建 议 项 目 收 集 房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对 恶 臭 进 行 处 理, 将 有 效 降 低 其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4) 加 强 绿 化, 尤 其 是 生 产 车 间 一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围, 厂 区 道 路 两 旁 种 植 乔 灌 木 及 松 柏 等, 厂 界 边 缘 种 植 高 大 树 种, 建 设 5-10m 的 绿 化 隔 离 带, 使 厂 区 绿 化 形 成 多 层 隔 离, 尽 量 降 低 恶 臭 污 染 的 影 响 程 度 (5) 应 及 时 清 理 待 宰 间 以 及 屠 宰 车 间 内 的 粪 便 胃 内 容 物 肉 屑 等 废 弃 物,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并 时 刻 保 持 地 面 清 洁 ; (6) 屠 宰 车 间 和 待 宰 间 应 及 时 清 洗 地 面, 并 对 设 备 和 地 面 进 行 冲 洗 和 消 毒, 地 面 应 铺 设 防 血 防 水 和 耐 机 械 损 坏 的 不 透 水 材 料, 其 表 面 应 防 滑 ; (7) 屠 宰 车 间 和 待 宰 间 的 地 面 应 设 计 一 定 的 坡 度, 一 般 为 1.5%-3%, 并 设 排 水 沟, 上 铺 铁 篦 子, 以 便 于 清 洗 地 面 及 排 水 ; (8) 选 用 环 保 型 的 空 气 清 新 剂 对 车 间 空 气 进 行 进 化, 改 善 职 工 的 工 作 环 境 ; (9) 车 间 工 作 人 员 配 戴 口 罩 等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 (10) 对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内 暂 存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和 生 活 垃 圾 需 定 期 清 运, 并 采 165

178 取 定 期 喷 洒 消 毒 液 除 臭 剂 等 措 施 进 行 除 臭 该 项 目 在 采 取 以 上 环 保 措 施 后, 恶 臭 浓 度 可 达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新 建 标 准, 即 NH 3 的 浓 度 1.5mg/m 3,H 2S 的 浓 度 0.06mg/m 3,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1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方 法 及 参 数 本 评 价 采 用 农 副 食 品 加 工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第 一 部 分 : 屠 宰 及 肉 类 加 工 业 (GB ) 中 对 屠 宰 及 肉 类 加 工 企 业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及 核 算 方 法, 对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进 行 计 算 项 目 位 于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属 高 原 地 区, 复 杂 地 形, 根 据 农 副 食 品 加 工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第 一 部 分 : 屠 宰 及 肉 类 加 工 业 (GB ) 中 4.2 节 : 地 处 复 杂 地 形 条 件 下 的 屠 宰 及 肉 类 加 工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确 定 方 法, 参 照 GB/T 中 7.6 规 定 执 行, 按 上 述 规 定, 本 评 价 采 用 如 下 模 式 对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进 行 核 算 : 式 中 :C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 L----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m; r----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m 根 据 该 生 产 单 元 占 地 面 积 S(m 2 ) 计 算,r=(S/π) 0.5 A B C D----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无 因 次,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及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从 GB/T 中 表 5 查 取 Qc---- 工 业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以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100m 以 内 时, 级 差 为 50m; 超 过 100m, 但 小 于 或 等 于 1000m 时, 级 差 为 100m; 超 过 1000m 以 上, 级 差 为 200m 项 目 运 营 后, 恶 臭 气 体 主 要 来 源 于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的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166

179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上 述 各 排 放 源 等 效 半 径 核 算 如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各 恶 臭 产 生 源 等 效 半 径 计 算 恶 臭 来 源 占 地 面 积 (m 2 ) 等 效 半 径 (m)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所 构 成 的 区 域 )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污 水 处 理 站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臭 气 产 排 情 况 如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恶 臭 产 生 情 况 恶 臭 来 源 恶 臭 物 质 产 生 速 率 (kg/h)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所 构 成 的 区 域 )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污 水 处 理 站 2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NH H2S 0.15 NH H2S 0.17 NH H2S 通 过 上 述 计 算 模 型, 分 别 对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进 行 计 算 (1)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项 目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 运 营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恶 臭, 为 减 少 其 对 周 边 环 境 及 项 目 员 工 产 生 的 影 响, 本 评 价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需 将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设 置 为 封 闭 车 间, 同 时 对 上 述 车 间 建 设 供 排 风 系 统, 末 端 臭 气 采 用 除 臭 设 备 进 行 除 臭 处 理, 及 时 清 理 屠 宰 车 间 内 牲 畜 粪 便 加 工 碎 肉 等 废 弃 物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相 关 资 质 单 位 对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除 臭 系 统 进 行 设 计 安 装 及 施 工 加 强 生 猪 待 宰 区 清 洁 管 理, 采 用 干 清 法 对 猪 粪 便 及 时 处 理, 即 产 即 清,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恶 臭 排 放 使 本 项 目 恶 臭 排 放 可 以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相 关 要 求 由 于 目 前 项 目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除 臭 具 体 工 艺 尚 未 确 定, 且 由 于 各 车 间 面 积 相 对 较 大, 封 闭 程 度 有 限, 部 分 恶 臭 气 体 会 自 然 扩 散 至 周 边 环 境 中, 167

180 故 本 评 价 采 用 未 处 理 前 恶 臭 产 生 源 强 ( 即 H 2S:0.15kg/h,NH 3:2.95kg/h) 为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核 算 源 强, 计 算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按 上 述 计 算 模 型 进 行 计 算 后, 项 目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对 应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如 表 所 示 表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恶 臭 来 源 恶 臭 物 质 计 算 源 强 (kg/h)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所 构 成 的 区 域 ) NH H2S 根 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差 修 订, 以 及 根 据 GB/T 中 7.5 无 组 织 排 放 多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工 业 企 业, 按 Qc/Cm 的 最 大 值 计 算 其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但 当 按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的 有 害 气 体 的 Qc/Cm 值 计 算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再 同 一 级 别 时, 该 类 工 业 企 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提 高 一 级 因 此, 确 定 项 目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组 成 区 域 外 延 500 m 项 目 于 2016 年 3 月 委 托 云 南 导 视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与 居 民 点 直 线 距 离 进 行 测 量, 从 测 量 结 果 看, 项 目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与 居 民 点 最 近 的 直 线 距 离 为 m, 满 足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500m 的 要 求 具 体 的 测 量 数 据 资 料, 可 见 附 件 16 所 示 (2)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建 设 单 位 对 收 集 房 进 行 全 密 闭, 设 置 机 械 换 气 系 统, 同 时 排 气 末 端 设 置 恶 臭 处 理 设 施 建 议 项 目 收 集 房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对 恶 臭 进 行 处 理,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活 性 炭 吸 附 对 于 恶 臭 气 体 的 处 理 效 率 一 般 在 60%~75% 之 间, 以 60% 计, 则 经 处 理 后, 项 目 收 集 房 恶 臭 排 放 量 约 为 H 2S:0.07kg/h,NH 3:1.5kg/h, 以 此 为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核 算 源 强, 计 算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按 节 计 算 模 型 进 行 计 算 后, 项 目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对 应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如 表 所 示 表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恶 臭 来 源 恶 臭 物 质 计 算 源 强 (kg/h)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NH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H2S 根 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差 修 订, 以 及 根 据 GB/T 中 7.5 无 组 织 排 放 多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工 业 企 业, 按 Qc/Cm 的 最 大 值 计 算 其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但 当 168

181 按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的 有 害 气 体 的 Qc/Cm 值 计 算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再 同 一 级 别 时, 该 类 工 业 企 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提 高 一 级 因 此, 确 定 项 目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外 延 400m, 其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民 点 分 布 (3) 污 水 处 理 站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项 目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对 项 目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污 水 进 行 处 理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臭 排 放 量 约 为 H 2S:0.013kg/h,NH 3: 0.34kg/h, 以 此 为 污 水 处 理 站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核 算 源 强, 计 算 污 水 处 理 站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按 节 计 算 模 型 进 行 计 算 后,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对 应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如 表 所 示 表 污 水 处 理 站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恶 臭 来 源 恶 臭 物 质 计 算 源 强 (kg/h)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NH 污 水 处 理 站 H2S 根 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差 修 订, 以 及 根 据 GB/T 中 7.5 无 组 织 排 放 多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工 业 企 业, 按 Qc/Cm 的 最 大 值 计 算 其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但 当 按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的 有 害 气 体 的 Qc/Cm 值 计 算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再 同 一 级 别 时, 该 类 工 业 企 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提 高 一 级 因 此, 确 定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污 水 处 理 站 外 延 200m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定 应 为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各 自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共 同 组 成 的 区 域, 即 :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组 成 区 域 外 延 500 m;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边 界 外 延 400m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边 界 外 延 200m 所 共 同 组 成 的 区 域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08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模 式 是 基 于 估 算 模 式 开 发 的 计 算 模 式, 此 模 式 主 要 用 于 确 定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本 次 环 评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环 境 质 量 模 拟 重 点 实 验 室 发 布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计 算 程 序 软 件 计 算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程 序 计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最 大 超 标 距 离 为 139m( 由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169

182 车 间 氨 气 产 生 ), 建 议 防 护 距 离 ( 最 近 达 标 距 离 ) 为 400 m, 即 以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所 构 成 的 区 域 中 心 为 圆 心, 半 径 m 范 围 项 目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计 算,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所 构 成 的 区 域 )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各 自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共 同 组 成 的 区 域, 即 :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组 成 区 域 外 延 500 m;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边 界 外 延 400m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边 界 外 延 200m 所 共 同 组 成 的 区 域 ; 项 目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为 以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所 构 成 的 区 域 中 心 为 圆 心, 半 径 m 范 围 则 本 项 目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应 设 置 为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组 成 区 域 外 延 500 m;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边 界 外 延 400m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边 界 外 延 200m 所 共 同 组 成 的 区 域, 具 体 防 护 距 离 图 可 见 附 图 11 所 示 通 过 叠 图 附 图 11 可 知,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最 终 确 定 就 是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组 成 区 域 外 延 500 m 的 范 围 目 前 项 目 的 生 产 车 间 一 已 经 完 全 建 设 完 毕, 项 目 于 2016 年 3 月 委 托 云 南 导 视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与 居 民 点 直 线 距 离 进 行 测 量, 从 测 量 结 果 看, 项 目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与 居 民 点 最 近 的 直 线 距 离 为 m, 满 足 项 目 防 护 距 离 500m 的 要 求 在 项 目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村 庄 或 居 民 点,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村 庄 搬 迁 备 用 发 电 机 燃 油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为 保 证 消 防 设 备 应 急 照 明 等 供 电 可 靠 性, 本 项 目 在 配 电 室 内 设 置 有 专 门 的 柴 油 发 电 机 房, 配 置 1 台 应 急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作 为 一 二 级 负 荷 的 备 用 电 源, 备 用 发 电 机 以 柴 油 为 燃 料, 通 常 使 用 0# 轻 质 柴 油, 含 硫 量 小 于 0.2%, 产 生 的 燃 烧 废 气 中 含 有 少 量 的 SO 2 NOx 烟 尘 等 污 染 物, 外 排 SO 2 NOx 量 可 不 计 入 区 域 总 量 项 目 柴 油 发 电 机 仅 作 为 备 用 电 源, 所 以 启 动 的 次 数 不 多 因 此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使 用 的 频 率 不 大, 运 行 时 间 甚 短, 柴 油 发 电 机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量 相 对 较 少, 备 用 发 电 机 在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燃 油 废 气 通 过 自 然 通 风 扩 散 同 时, 项 目 在 配 电 室 周 围 栽 种 绿 化 植 被, 以 起 到 吸 收 阻 挡 作 用, 减 轻 其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由 于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使 用 的 频 率 不 大, 每 次 使 用 时 发 电 机 的 运 行 时 间 甚 短, 170

183 因 此 项 目 区 内 储 存 的 柴 油 量 很 小, 对 项 目 区 和 周 边 的 关 心 点 影 响 不 大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小 结 (1)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锅 炉 废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经 预 测, 项 目 不 论 使 用 燃 油 锅 炉 还 是 燃 气 锅 炉, 锅 炉 排 放 的 PM 10 颗 粒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对 评 价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不 大 经 预 测, 项 目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PM 10)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对 大 气 环 境 关 心 点 的 影 响 轻 微 (2) 非 正 常 排 放 因 蒸 汽 锅 炉 使 用 的 轻 质 柴 油 和 天 然 气 属 于 清 洁 燃 料, 烟 气 中 所 含 污 染 物 量 较 小, 经 15 米 高 烟 囱 外 排 能 够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 表 2) 规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考 虑 蒸 汽 锅 炉 燃 烧 产 生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3) 无 组 织 排 放 恶 臭 在 建 设 单 位 采 取 本 环 评 所 提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预 计 恶 臭 浓 度 可 达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新 建 标 准, 即 NH 3 的 浓 度 1.5mg/m 3,H 2S 的 浓 度 0.06mg/m 3,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4)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本 项 目 需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计 算, 确 定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屠 宰 加 工 车 间 (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所 构 成 的 区 域 )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各 自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共 同 组 成 的 区 域, 即 :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屠 宰 车 间 副 产 品 加 工 车 间 组 成 区 域 外 延 500 m;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边 界 外 延 400m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边 界 外 延 200m 所 共 同 组 成 的 区 域 (5) 备 用 发 电 机 燃 油 废 气 影 响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使 用 的 频 率 不 大, 运 行 时 间 甚 短, 柴 油 发 电 机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量 相 对 较 少, 备 用 发 电 机 在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燃 油 废 气 通 过 自 然 通 风 扩 散 同 时, 项 目 在 配 电 室 周 围 栽 种 绿 化 植 被, 以 起 到 吸 收 阻 挡 作 用, 减 轻 其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对 项 目 区 大 气 环 境 和 周 边 的 关 心 点 影 响 不 大 171

184 6.4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方 式 工 程 完 成 后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有 屠 宰 废 物 猪 粪 便 病 猪 胃 肠 容 物 生 产 污 水 处 理 站 脱 水 污 泥 等 其 产 生 和 处 置 方 式 见 表 表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与 处 置 情 况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猪 粪 1100 病 猪 220 处 置 利 用 方 式 统 一 运 至 项 目 粪 便 收 集 房 暂 存 后,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急 宰 后 病 猪 尸 体 送 至 病 猪 暂 存 间 暂 存, 统 一 委 托 云 南 大 地 丰 源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固 废 性 质 一 般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猪 皮 220 作 为 工 业 原 料 外 售 一 般 固 废 猪 鬃 毛 1110 作 为 工 业 原 料 外 售 一 般 固 废 猪 血 3850 统 一 收 集 后 外 售 一 般 固 废 肉 屑 2930 作 为 饲 料 生 产 原 料 外 售 一 般 固 废 胃 肠 容 物 3000 污 泥 被 去 除 的 胃 肠 容 物 大 部 分 在 人 工 分 拣 时 统 一 收 集 于 桶 内, 每 天 转 移 到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内 暂 存 ; 少 部 分 进 入 车 间 排 水 系 统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通 过 粗 细 格 栅 固 液 分 离 等 措 施 再 收 集, 收 集 后 送 至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内 暂 存 最 终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经 压 滤 脱 水 后, 运 至 项 目 污 泥 收 集 房 暂 存,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一 般 固 废 一 般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54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生 活 垃 圾 合 计 项 目 投 产 后, 每 年 将 产 生 t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的 屠 宰 废 物 ( 猪 血 猪 毛 肉 屑 等 ) 能 够 做 到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不 外 排 ; 猪 粪 胃 肠 容 物 统 一 收 集 后 运 至 项 目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暂 存 后,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后,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置 ;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经 压 滤 脱 水 后, 运 至 项 目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暂 存, 由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病 死 猪 处 置 方 式 分 析 根 据 病 害 动 物 和 病 害 动 物 产 品 生 物 安 全 处 理 规 程 (GB ), 通 过 用 焚 毁 化 制 掩 埋 或 其 他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等 方 法 将 病 害 动 物 尸 体 和 病 害 动 物 产 品 或 附 属 物 进 行 处 理, 以 彻 底 消 除 病 害 因 素, 保 障 人 畜 健 康 安 全 为 目 的 172

185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本 项 目 不 设 置 病 猪 无 害 化 处 理 间, 项 目 设 置 病 猪 暂 存 间, 对 病 猪 尸 体 内 脏 等 进 行 暂 存,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交 由 云 南 大 地 丰 源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不 直 接 对 病 猪 尸 体 进 行 处 理, 病 猪 暂 存 间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 ) 进 行 设 置 经 调 查, 云 南 大 地 丰 源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在 2015 年 7 月 已 上 一 套 焚 烧 炉 设 施, 可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置 项 目 病 死 猪 及 相 关 病 变 组 织 可 以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项 目 对 病 死 猪 处 理 方 式 可 行,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较 小 根 据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对 项 目 病 猪 暂 存 间 贮 存 库 的 建 设 要 求 如 下 : 1 地 面 与 裙 角 要 用 坚 固 防 渗 的 材 料 建 筑, 建 筑 材 料 必 须 与 危 险 废 物 相 容 ; 2 必 须 有 泄 漏 液 估 收 集 装 置 气 体 导 出 口 及 气 体 净 化 装 置 ; 3 设 施 内 要 有 安 全 照 明 设 施 和 观 察 窗 口 ; 4 用 以 存 放 装 载 液 体 半 固 体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品 存 放 的 地 方, 必 须 有 耐 腐 蚀 的 硬 化 地 面, 且 表 面 无 裂 隙 ; 5 应 设 计 堵 截 泄 漏 的 裙 脚, 地 面 与 裙 角 所 围 的 容 积 不 得 低 于 堵 截 最 大 容 器 的 最 大 储 量 或 总 储 量 的 1/5 6 不 相 容 的 危 险 废 物 必 须 分 开 存 放, 并 设 有 隔 离 间 隔 断 ; 7 基 础 必 须 防 渗, 防 渗 层 为 至 少 1m 厚 黏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或 2cm 厚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或 至 少 2mm 厚 的 其 他 人 工 材 料,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综 上 所 述, 在 对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后,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小 污 泥 粪 便 胃 肠 容 物 处 置 方 式 分 析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污 泥 粪 便 胃 肠 容 物 均 含 有 丰 富 的 有 机 物 和 氮 磷 钾 等 营 养 素,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污 水 中 不 含 任 何 重 金 属 的 有 害 元 素, 这 些 废 弃 物 可 能 含 有 致 病 菌 和 寄 生 虫 等 有 害 物 质, 只 要 在 利 用 前 进 行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可 制 成 有 机 肥, 是 资 源 化 再 利 用 的 体 现 项 目 将 其 外 售 给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是 可 行 的 173

186 6.5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预 测 因 子 使 用 标 准 预 测 因 子 :Leq[dB(A)] 项 目 东 北 西 侧 厂 界 位 于 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项 目 南 侧 厂 界 紧 邻 东 散 公 路 位 于 4a 类 声 功 能 区, 分 别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和 4a 类 标 准 ; 运 营 期 东 北 西 侧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区 标 准, 南 侧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4 类 区 标 准,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执 行 GB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2 类 区 标 准 预 测 范 围 预 测 点 和 预 测 内 容 1 预 测 范 围 新 建 项 目 噪 声 预 测 范 围 为 厂 界 和 厂 界 周 围 200m 范 围 2 预 测 点 项 目 拟 建 厂 址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无 噪 声 敏 感 点, 离 项 目 最 近 的 噪 声 敏 感 目 标 为 东 元 村, 与 项 目 厂 界 最 近 的 距 离 为 m 本 次 环 评 开 展 了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厂 界 东 南 西 和 北 总 设 置 了 4 个 测 点, 并 对 东 元 村 设 点 ( 即 为 监 测 报 告 中 的 长 梨 园 村 ) 经 调 查 核 实, 长 梨 园 应 为 当 地 的 地 名, 并 非 村 名, 监 测 时 布 点 的 村 庄 名 字 实 际 应 为 东 元 村 )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的 预 测 点 为 厂 界 四 周 4 个 预 测 点 及 东 元 村 3 预 测 内 容 厂 界 噪 声 预 测 预 测 厂 界 噪 声, 给 出 厂 界 噪 声 的 最 大 值, 预 测 厂 界 周 围 声 环 境 质 量 噪 声 源 强 分 析 及 周 边 关 心 点 (1) 设 施 噪 声 源 强 根 据 本 项 目 产 噪 设 备 分 布 情 况, 将 各 个 设 施 内 的 噪 声 源 概 化 为 点 声 源 进 行 考 174

187 虑, 噪 声 经 采 取 消 音 减 噪 减 震 隔 声 治 理 措 施 后, 项 目 各 车 间 噪 声 源 强 如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各 车 间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一 览 表 序 号 噪 声 源 噪 声 源 强 (db(a)) 治 理 措 施 治 理 效 果 (db(a)) 治 理 后 叠 加 源 噪 声 值 (db(a)) 噪 声 类 型 1 待 宰 间 100 / / 95 非 稳 态 噪 声 2 生 产 车 间 90 厂 房 隔 声 稳 态 噪 声 3 锅 炉 房 95 4 制 冷 系 统 95 5 污 水 处 理 站 (2) 周 围 厂 界 及 关 心 点 距 离 设 置 阻 尼 基 础 柔 性 接 头 \ 加 装 消 声 器 构 筑 物 隔 声 构 筑 物 隔 声 基 础 减 振 构 筑 物 隔 声 基 础 减 振 稳 态 噪 声 稳 态 噪 声 90 构 筑 物 隔 声 基 础 减 振 稳 态 噪 声 根 据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结 合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建 设 项 目 各 设 施 与 周 边 厂 界 关 心 点 敏 感 建 筑 关 系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周 边 厂 界 关 心 点 距 离 序 号 噪 声 源 名 称 与 项 目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与 周 边 关 心 点 距 离 (m) 西 侧 北 侧 东 侧 南 侧 西 南 侧 东 元 村 1 待 宰 间 生 产 车 间 锅 炉 房 制 冷 系 统 污 水 处 理 站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及 方 法 本 项 目 按 以 下 模 式 预 测 各 类 环 境 噪 声 (1) 点 源 噪 声 衰 减 本 项 目 个 产 噪 设 备 分 别 按 点 声 源 进 行 预 测, 采 用 HJ/T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推 荐 的 衰 减 模 式 点 声 源 在 室 外 的 衰 减 模 式 为 : 式 中 : 距 离 声 源 r 处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参 考 位 置 r 0 处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量 175

188 大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声 屏 障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其 他 多 方 面 原 因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本 项 目 只 考 虑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量 ( ),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属 于 无 指 向 性 噪 声, 其 衰 减 模 式 为 : ) 根 据 前 述 分 析, 除 考 虑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外, 项 目 内 各 点 声 源 还 考 虑 了 采 取 隔 声 消 声 措 施 后 的 降 噪 效 果 (2) 多 源 噪 声 叠 加 对 两 个 以 上 多 个 声 源 同 时 存 在 时, 其 预 测 点 总 声 压 级 采 用 下 面 公 式 : 式 中 :Leq 预 测 点 的 总 等 效 声 级,dB(A); L i 第 i 个 声 源 对 预 测 点 的 声 级 影 响,dB(A) (3) 与 区 域 背 景 噪 声 叠 加 为 预 测 项 目 噪 声 源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情 况, 首 先 预 测 噪 声 源 随 距 离 的 衰 减, 然 后 将 噪 声 源 产 生 的 噪 声 值 与 区 域 噪 声 背 景 值 叠 加, 即 可 以 预 测 不 同 距 离 的 噪 声 值 叠 加 公 式 为 : 式 中 :Leq 噪 声 源 噪 声 与 背 景 噪 声 叠 加 值 ; L 1 背 景 噪 声,L 2 为 噪 声 源 影 响 值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1) 项 目 噪 声 贡 献 值 预 测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189 表 厂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表 厂 界 预 测 点 东 侧 厂 界 南 侧 厂 界 西 侧 厂 界 北 侧 厂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db(a))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项 目 运 营 后 其 外 排 噪 声 昼 间 东 西 北 侧 可 以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昼 间 南 侧 可 以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4 类 标 准 ; 项 目 运 营 后 其 外 排 噪 声 夜 间 东 北 侧 厂 界 达 不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3 类, 夜 间 南 侧 厂 界 达 不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4 类 标 准 (2) 厂 界 噪 声 预 测 值 根 据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16 日 ~17 日 对 项 目 区 厂 界 四 周 进 行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对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界 噪 声 进 行 预 测, 结 果 如 表 所 示 表 厂 界 噪 声 预 测 值 结 果 表 单 位 :db(a) 方 位 昼 间 夜 间 贡 献 值 背 景 值 预 测 值 贡 献 值 背 景 值 预 测 值 北 侧 西 侧 东 侧 南 侧 由 上 述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减 噪 降 噪 措 施 后,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昼 间 东 西 北 厂 界 噪 声 均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3 类 标 准, 昼 间 南 厂 界 噪 声 均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4 类 标 准 ; 其 运 营 后 夜 间 西 厂 界 噪 声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3 类 标 准, 但 夜 间 东 南 北 厂 界 分 别 超 过 标 准 值 1.91dB 9.19dB 2.40dB 经 过 预 测, 项 目 厂 界 各 方 位 噪 声 达 标 距 离 如 表 所 示 177

190 表 噪 声 达 标 距 离 预 测 结 果 北 厂 界 西 厂 界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昼 间 65 db(a) 70 标 准 值 夜 间 55 db(a) 55 昼 间 0m 0m 0m 0m 达 标 距 离 夜 间 1.4m 0m 1.3m 2.9m 根 据 预 测, 夜 间 北 侧 厂 界 1.4m 东 侧 厂 界 1.3m 外 声 环 境 质 量 可 以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排 放 要 求 ; 夜 间 南 侧 厂 界 2.9m 外 声 环 境 质 量 可 以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4 类 标 准 排 放 要 求 为 使 本 项 目 噪 声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本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区 域 加 强 绿 化, 灌 木 乔 木 搭 配 布 置, 厂 界 边 缘 种 植 高 大 树 种, 建 设 5-10m 的 绿 化 隔 离 带, 使 厂 区 绿 化 形 成 多 层 隔 离, 尽 量 降 低 噪 声 的 影 响 程 度 ; 高 噪 声 设 备 ( 如 水 泵 等 ) 加 装 防 振 垫 ; 增 加 生 产 车 间 的 密 闭 性 ; 进 行 综 合 降 噪 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预 计 厂 界 噪 声 可 以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3 类 和 4 类 标 准 要 求 (4) 关 心 点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噪 声 敏 感 点, 离 项 目 厂 界 最 近 的 关 心 点 为 东 元 村 距 离 约 m 项 目 运 营 后 对 东 元 村 产 生 的 噪 声 贡 献 值 如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运 营 后 噪 声 对 声 环 境 关 心 点 贡 献 值 ( 单 位 :db(a)) 环 境 关 心 点 与 项 目 场 界 的 距 离 及 方 位 (m) 噪 声 贡 献 值 db(a) 东 元 村 西 南 侧, 根 据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16 日 ~17 日 对 东 元 村 进 行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对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东 元 村 噪 声 进 行 预 测, 结 果 如 表 所 示 表 关 心 点 噪 声 预 测 值 结 果 表 单 位 :db(a) 预 测 点 昼 间 夜 间 贡 献 值 背 景 值 预 测 值 贡 献 值 背 景 值 预 测 值 东 元 村 由 上 述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在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减 噪 降 噪 措 施 后, 项 目 运 营 后 所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东 元 村 贡 献 微 弱, 不 会 改 变 其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78

191 6.5.6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根 据 项 目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的 结 果 看, 项 目 区 厂 界 声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要 求 根 据 噪 声 预 测 的 结 果 看, 由 于 项 目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的 影 响, 运 营 后 夜 间 东 南 北 厂 界 噪 声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情 况 发 生, 因 此, 本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区 域 加 强 绿 化, 灌 木 乔 木 搭 配 布 置, 厂 界 边 缘 种 植 高 大 树 种, 建 设 5-10m 的 绿 化 隔 离 带, 使 厂 区 绿 化 形 成 多 层 隔 离, 尽 量 降 低 噪 声 的 影 响 程 度 ; 高 噪 声 设 备 ( 如 水 泵 等 ) 加 装 防 振 垫 ; 增 加 生 产 车 间 的 密 闭 性 ; 进 行 综 合 降 噪 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预 计 厂 界 噪 声 可 以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和 4 类 标 准 要 求 在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减 噪 降 噪 措 施 后, 项 目 运 营 后 所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周 边 关 心 点 贡 献 微 弱, 不 会 改 变 其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声 环 境 现 状 良 好, 新 增 噪 声 源 通 过 采 取 一 定 的 噪 声 措 施 后, 对 厂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控 制,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有 限, 项 目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周 围 居 民 影 响 不 大 6.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项 目 区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详 见 本 环 评 第 4 章 内 容, 此 处 不 再 赘 述 厂 区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及 其 补 给 径 流 排 泄 条 件 分 析 根 据 地 形 地 貌 以 及 岩 性 的 不 同, 使 得 厂 区 周 围 形 成 形 成 一 个 相 对 独 立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该 单 元 主 要 富 水 岩 层 为 栖 霞 茅 口 组 灰 岩 白 云 质 灰 岩, 含 有 丰 富 岩 溶 水 和 裂 隙 水 该 单 元 西 侧 以 弱 透 水 火 山 侵 入 岩 为 隔 水 边 界, 南 侧 以 大 营 下 河 等 水 头 为 隔 水 边 界, 北 侧 照 壁 山 附 近 为 一 分 水 岭, 以 该 分 水 岭 作 为 东 部 隔 水 边 界, 北 部 相 对 比 较 开 阔 主 要 根 据 岩 性 的 不 同 将 海 口 组 的 砂 岩 作 为 隔 水 边 界 该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内 地 势 总 体 为 北 高 南 低, 地 下 水 类 型 以 岩 溶 水 为 主 地 下 水 在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东 部 北 部 和 西 部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总 体 由 北 东 向 南 西 方 向 径 流 排 泄, 部 分 地 下 水 受 弱 透 水 侵 入 岩, 相 对 隔 水 层 或 沟 谷 切 割 影 响, 在 沟 谷 内 以 泉 点 的 形 式 排 泄, 龙 潭 泉 点 及 其 周 围 泉 点 即 是 地 下 水 的 集 中 排 泄 带, 泉 点 成 群 出 露, 然 后 排 179

192 入 大 营 小 河 上 述 地 下 水 集 中 排 泄 带 泉 涌 量 一 般 在 10~30L/s, 流 量 最 大 的 是 龙 潭 泉, 实 测 最 大 流 量 达 47 L/s 1 补 给 大 气 降 水 是 本 区 地 下 水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在 碳 酸 盐 岩 裸 露 的 地 区, 大 气 降 水 通 过 落 水 洞 漏 斗 迅 速 集 中 渗 入 地 下, 直 接 补 给 地 下 水 在 非 可 溶 岩 分 布 区, 大 气 降 水 则 沿 岩 石 的 细 小 裂 隙 或 孔 隙 渗 入 地 下, 间 接 补 给 地 下 水 泉 水 流 量 的 动 态 变 化 显 示,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与 大 气 降 水 的 关 系 密 切 由 于 该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东 部 为 照 壁 山 背 斜 构 造 脆 弱 带, 地 表 溪 沟 水 进 入 构 造 脆 弱 带 多 数 潜 入 地 下 而 成 为 补 给 地 下 水 的 水 源 2 径 流 该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的 总 的 流 向 为 由 北 向 南, 沿 自 然 斜 坡 做 渗 流 运 动, 主 要 流 经 岩 层 为 白 云 质 灰 岩 和 灰 岩, 由 于 该 出 的 岩 溶 不 是 很 发 育, 所 以 地 下 水 主 要 沿 裂 隙 运 移 3 排 泄 单 元 西 南 区 为 地 势 最 低 点, 有 泉 水 集 中 出 露, 为 主 要 排 泄 区, 泉 水 流 量 较 大, 其 中 龙 潭 泉 涌 量 最 大, 现 为 当 地 居 民 主 要 饮 用 水, 厂 区 处 于 龙 潭 泉 点 富 水 区 上 游, 其 渗 透 量 对 于 地 下 水 的 补 给 也 不 容 忽 视 总 体 分 析 厂 区 内 地 形 总 体 为 北 高 南 低,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碳 酸 盐 岩 岩 溶 裂 隙 水 该 单 元 地 下 水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为 大 气 降 水, 大 气 降 水 通 过 裂 隙 溶 隙 等 通 道 进 入 地 下, 厂 区 周 围 碳 酸 盐 岩 裸 露 区 可 接 受 降 水 补 给, 地 下 水 类 型 主 要 为 潜 水, 整 个 径 流 场 受 地 形 控 制, 总 体 由 北 向 南 和 由 东 向 西 径 流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分 析 厂 区 中 部 茅 口 组 栖 霞 组 广 泛 分 布, 地 层 主 体 由 碳 酸 盐 岩 构 成, 岩 溶 发 育, 含 有 丰 富 的 岩 溶 水, 组 成 基 本 连 续 的 含 水 层 组 含 水 层 组 受 地 形 地 貌 和 断 裂 构 造 的 控 制, 形 成 具 有 相 对 独 立 补 给 径 流 排 泄 条 件 及 动 态 变 化 特 征 的 近 南 北 向 展 布 的 条 带 状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厂 区 内 孔 隙 含 水 层 呈 面 状 分 布 在 场 地, 分 布 面 积 小, 总 体 上 垂 直 方 向 上 透 水 性 弱, 但 其 厚 度 较 小 裂 隙 水 主 要 呈 东 西 向 条 带 状 展 布 的 砂 岩 粉 砂 岩 中, 其 间 180

193 含 有 页 岩 泥 岩 等 相 对 隔 水 层, 富 水 性 弱, 不 均 匀, 由 于 裂 隙 水 赋 存 于 砂 岩 粉 砂 岩 中, 表 层 风 化, 富 水 性 随 深 度 减 弱 岩 溶 裂 隙 水 在 厂 区 周 围 分 布 比 较 广 泛, 岩 溶 裂 隙 水 呈 片 状 分 布, 连 通 性 较 好 处 于 厂 区 西 南 的 大 营 小 河 为 厂 区 的 主 要 废 水 排 泄 区, 因 处 于 岩 溶 地 区, 其 渗 透 量 对 于 龙 潭 泉 点 居 民 的 饮 水 影 响 不 容 轻 视 综 上 所 述, 区 内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岩 溶 裂 隙 水, 风 化 裂 隙 水, 孔 隙 水 次 之 由 于 受 地 形 地 貌 及 构 造 影 响, 水 运 动 以 地 表 径 流 为 主, 地 下 径 流 不 丰 富, 地 下 水 一 般 无 色 无 味 无 嗅 透 明, 水 化 学 类 型 简 单, 据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资 料 区 内 地 下 水 多 属 : HCO 3 Ca Mg 型 及 HCO 3 Ca 型 水 ; 矿 化 度 为 g/L; 总 硬 度 一 般 小 于 25( 德 国 度 ) 7.6. 运 营 后 污 水 下 渗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污 水 渗 漏 下 排, 少 量 经 过 土 壤 过 滤 吸 附 离 子 交 换 沉 淀 水 解 及 生 物 积 累 等 过 程 使 污 水 中 一 些 物 质 得 到 去 除 外, 其 它 污 染 物 全 部 渗 入 地 下 污 水 中 含 有 COD BOD 5 SS NH 3-N 粪 大 肠 菌 群 等 多 种 污 染 因 子, 将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此 外,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肉 屑 胃 肠 容 物 病 胴 体 牲 畜 粪 便 以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肉 屑 胃 肠 容 物 病 胴 体 牲 畜 粪 便 等 均 属 于 可 降 解 有 机 物, 其 在 自 然 腐 烂 的 过 程 中 会 放 出 大 量 热, 同 时, 病 胴 体 牲 畜 粪 便 等 携 带 有 病 毒 病 菌 的 传 播 源, 随 雨 水 的 淋 溶 作 用 渗 入 地 下, 也 会 污 染 地 下 水, 可 能 会 对 龙 潭 泉 点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因 此, 应 采 取 措 施 阻 断 下 渗 通 道 1 项 目 的 生 产 车 间 液 氨 储 罐 区 隔 油 池 化 粪 池 应 急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病 猪 暂 存 间 污 泥 粪 便 收 集 房 排 污 管 道 等 需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跑 冒 滴 漏 后 进 入 外 环 境, 污 染 区 域 地 下 水 质 ; 2 项 目 生 活 废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经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通 过 管 道 排 放 的 方 式, 最 终 大 营 小 河, 禁 止 项 目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随 意 乱 排 ; 3 项 目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需 采 取 针 对 性 的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使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率 达 到 100%, 杜 绝 乱 堆 乱 弃 固 体 废 弃 物, 防 止 固 体 废 物 中 的 污 染 物 进 入 到 土 壤 环 境 中, 被 雨 水 冲 刷 后 下 渗 污 染 地 下 水 ; 4 病 胴 体 要 立 即 清 运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禁 止 在 项 目 区 内 储 存 ; 181

194 5 作 为 运 营 期 监 测 补 救 措 施, 龙 潭 泉 点 出 水 口 设 监 测 点, 定 期 监 测 出 水 水 质 ( 包 括 项 目 启 动 前 应 作 背 景 值 监 测 ), 重 点 特 征 因 子 氨 氮 细 菌 类, 雨 枯 期 分 别 监 测, 记 录 存 档 业 主 编 制 相 应 的 防 治 预 案 一 旦 运 营 期 水 质 监 测 出 现 异 常, 应 及 时 向 主 管 环 保 部 门 汇 报 外, 同 时 主 动 加 大 监 测 频 率 及 关 注 特 征 因 子 变 化, 并 核 实 是 否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系, 查 到 污 染 下 渗 源 及 途 径, 清 除 污 染 源 切 断 下 渗 通 道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区 内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岩 溶 裂 隙 水, 风 化 裂 隙 水, 孔 隙 水 次 之 由 于 受 地 形 地 貌 及 构 造 影 响, 水 运 动 以 地 表 径 流 为 主, 地 下 径 流 不 丰 富 厂 区 内 孔 隙 含 水 层 呈 面 状 分 布 在 场 地, 分 布 面 积 小, 总 体 上 垂 直 方 向 上 透 水 性 弱, 但 其 厚 度 较 小 裂 隙 水 主 要 呈 东 西 向 条 带 状 展 布 的 砂 岩 粉 砂 岩 中, 其 间 含 有 页 岩 泥 岩 等 相 对 隔 水 层, 富 水 性 弱, 不 均 匀, 由 于 裂 隙 水 赋 存 于 砂 岩 粉 砂 岩 中, 表 层 风 化, 富 水 性 随 深 度 减 弱 岩 溶 裂 隙 水 在 厂 区 周 围 分 布 比 较 广 泛, 岩 溶 裂 隙 水 呈 片 状 分 布, 连 通 性 较 好 处 于 厂 区 西 南 的 大 营 小 河 为 厂 区 的 主 要 废 水 排 泄 区, 因 处 于 岩 溶 地 区, 其 渗 透 量 对 于 龙 潭 泉 点 居 民 的 饮 水 影 响 不 容 轻 视 但 采 取 环 评 单 位 所 提 出 的 措 施 阻 断 下 渗 通 道,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补 救 措 施 后, 项 目 的 运 营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产 生 的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6.7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的 建 设 期 及 运 营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分 为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对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以 及 对 植 被 和 动 物 的 影 响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及 现 场 踏 勘,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71243m 2 ( 亩 ), 全 为 永 久 占 地, 项 目 区 原 始 占 地 类 型 全 部 为 其 他 土 地 ( 采 矿 用 地 ), 由 于 项 目 已 经 开 始 施 工 建 设, 场 地 平 整 已 基 本 结 束, 因 此 现 状 占 地 类 型 为 其 他 土 地 ( 裸 地 )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大 部 分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的 途 径 主 要 是 主 体 工 程 永 久 性 占 用 土 地, 改 变 建 设 区 域 内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本 项 目 建 设 占 地 的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表 现 为 : 182

195 1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原 为 采 矿 用 地, 工 程 实 施 后 该 部 分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将 发 生 改 变, 随 着 工 程 建 设, 建 设 区 域 内 土 地 利 用 得 以 提 高, 并 且 区 域 内 布 置 大 量 绿 化, 规 划 布 设 完 善 供 排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该 部 分 土 地 的 影 响 是 正 面 的 2 根 据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以 及 现 场 踏 勘, 项 目 拟 建 区 域 内 大 量 裸 露 地 表, 本 项 目 建 设 后 对 区 域 内 土 地 进 行 硬 化, 并 建 设 大 量 绿 化 景 观 项 目 绿 化 景 观 的 建 设 将 有 效 提 高 区 域 内 生 物 生 产 力, 同 时 美 化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对 土 地 的 影 响 是 正 面 的 3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对 该 部 分 土 地 上 现 有 附 着 植 被 进 行 破 坏 4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无 基 本 农 田 分 布,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对 所 在 区 域 基 本 农 田 造 成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对 区 域 内 基 本 农 田 产 生 影 响, 将 部 分 改 变 区 域 内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项 目 建 成 后, 提 高 了 区 域 内 土 地 利 用 率 及 绿 化 率, 总 体 来 说 对 土 地 利 用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是 正 面 的 对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主 要 产 生 于 施 工 期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必 将 形 成 新 的 开 挖 面, 由 于 土 体 结 构 的 扰 动 及 破 坏 了 原 来 的 地 貌 和 地 表 植 被, 使 土 壤 的 抗 蚀 能 力 减 弱, 在 施 工 期,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的 水 土 流 失 会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增 加 根 据 项 目 水 保 方 案, 本 项 目 因 建 设 活 动 将 扰 动 原 地 貌 损 坏 土 地 面 积 为 7.13hm 2 项 目 的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只 针 对 构 建 筑 物 区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景 观 绿 化 区 三 个 区 域 因 为 项 目 各 分 区 扰 动 建 成 和 采 取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的 时 间 不 同, 所 以 各 区 对 水 土 保 持 的 影 响 时 段 也 不 同 由 于 项 目 已 开 工 建 设, 因 此,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以 现 状 为 基 础 进 行 预 测, 仅 对 扰 动 后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进 行 统 计, 项 目 区 扰 动 后 可 能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为 t 从 预 测 结 果 看, 构 建 筑 物 区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是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最 大 的 两 块 区 域, 占 水 土 流 失 量 的 82.61% 左 右, 构 建 筑 物 区 和 道 路 及 硬 化 区 是 水 土 流 失 的 重 点 区 域, 是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的 重 点 对 植 被 和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期, 由 于 建 设 占 用 土 地 挖 填 方 等 使 建 设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全 部 消 失, 183

196 项 目 区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面 积 减 少, 生 物 量 下 降, 生 物 多 样 性 减 少, 这 些 破 坏 是 永 久 的 不 可 逆 的, 也 是 项 目 建 设 不 可 避 免 的 根 据 现 状 分 析 与 评 价, 项 目 区 内 已 无 原 生 植 被 分 布, 区 域 植 被 群 落 破 坏 严 重, 现 存 的 植 被 一 般 为 被 破 坏 后 的 次 生 植 被, 结 构 相 对 简 单, 物 种 组 成 数 量 少 项 目 建 设 虽 然 会 造 成 某 些 植 物 物 种 数 量 上 的 减 少, 但 不 会 导 致 这 些 物 种 从 区 域 内 灭 绝 或 消 失 项 目 建 成 后 随 着 项 目 区 内 园 林 绿 化 的 完 成, 项 目 区 植 物 种 类 增 加, 生 物 量 及 生 物 多 样 性 增 大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及 运 营 对 该 区 域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由 于 项 目 区 域 范 围 内 人 类 活 动 频 繁, 大 型 野 生 动 物 早 以 在 这 个 区 域 消 亡, 现 存 的 野 生 动 物 为 一 些 常 见 的 小 型 兽 类 和 鸟 类 项 目 建 设 期 对 动 物 的 生 境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破 坏, 生 活 在 项 目 区 内 的 动 物 将 迁 移 到 项 目 周 边 未 遭 破 坏 的 环 境 中 生 存, 不 会 导 致 这 些 动 物 种 从 区 域 内 灭 绝 或 消 失 项 目 建 成 后 随 着 项 目 区 内 园 林 绿 化 的 完 成, 项 目 区 内 植 被 得 到 恢 复, 部 分 迁 徙 出 去 的 动 物 将 迁 徙 回 项 目 区 内 生 存, 项 目 区 内 动 物 种 类 有 所 增 加 因 此, 项 目 的 建 设 及 运 营 虽 然 会 对 动 物 造 成 影 响, 但 影 响 程 度 不 大 对 景 观 的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区 原 始 占 地 类 型 全 部 为 采 矿 用 地, 形 成 两 个 大 的 开 挖 平 台, 大 部 分 为 裸 露 地 表, 反 而 景 观 影 响 较 大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由 于 项 目 规 划 比 较 重 视 景 观 生 态 设 计, 项 目 建 成 运 营 后, 使 项 目 环 境 与 周 围 自 然 景 观 协 调 统 一, 绿 化 设 计 中 以 大 片 当 地 植 被 与 树 木 为 主, 以 自 然 风 格 为 主, 在 道 路 两 侧 及 各 建 筑 物 间, 采 用 各 类 乔 木 灌 木 及 草 本 植 物 进 行 不 同 高 低 层 次 不 同 色 彩 不 同 造 型 的 搭 配, 同 时 种 植 较 多 的 花 草 树 木, 以 丰 富 和 美 化 项 目 区 景 观 项 目 区 内 大 面 积 的 绿 化 使 工 程 完 工 后 生 态 景 观 得 到 改 善 生 态 影 响 治 理 措 施 (1) 开 工 前, 对 施 工 范 围 临 时 设 施 的 规 划 要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2) 施 工 中 应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进 行 施 工 和 开 挖, 不 得 超 计 划 占 地, 避 免 对 红 线 外 的 植 被 造 成 破 坏 184

197 (3) 严 格 按 照 施 工 用 地 规 划 进 行 弃 渣 及 表 土 临 时 堆 置, 禁 止 在 规 划 外 区 域 随 意 弃 土 和 进 行 表 土 堆 置 (4) 施 工 结 束 后, 各 种 临 时 用 地 必 须 尽 快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覆 土 植 被 或 复 耕, 避 免 形 成 新 的 水 土 流 失 (5) 按 绿 化 设 计 的 要 求, 完 成 项 目 区 内 景 观 绿 化, 以 达 到 恢 复 植 被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等 目 的 (6) 加 强 对 工 程 施 工 的 相 关 领 导 技 术 人 员 和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境 保 护 教 育, 明 确 环 境 保 护 的 重 要 性 施 工 中 应 自 觉 保 护 周 围 环 境 自 然 资 源 和 人 文 景 观 ; 不 伤 害 野 生 动 物, 不 肆 意 捕 杀 野 生 动 物 ; 不 乱 砍 伐 树 木 (7) 严 格 执 行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提 出 的 各 项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包 括 先 挡 后 填 修 建 截 洪 沟 修 建 临 时 排 水 沟 项 目 区 内 的 园 林 绿 化 (8) 加 强 对 项 目 区 园 林 植 被 的 抚 育 管 理, 保 证 其 成 活 率 6.8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对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作 用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有 效 地 拉 动 当 地 生 猪 养 殖 业 的 发 展 生 猪 规 模 化 养 殖 和 养 殖 技 术 的 不 断 开 发, 既 能 保 证 公 司 得 到 充 足 的 优 质 原 料, 又 能 够 充 分 保 护 农 民 的 利 益, 极 大 地 提 高 当 地 农 民 从 事 生 猪 养 殖 的 积 极 性, 引 导 当 地 向 绿 色 生 态 环 保 的 方 向 发 展, 使 当 地 丰 富 的 农 业 资 源 和 优 良 的 环 境 资 源 进 一 步 得 到 充 分 利 用 项 目 每 年 屠 宰 生 猪 100 万 头, 可 吸 纳 当 地 大 量 养 殖 户 供 应, 与 之 形 成 利 益 共 享 风 险 共 担 的 经 济 共 同 体, 当 地 农 民 通 过 养 猪 每 年 直 接 增 加 收 入 因 此, 本 项 目 可 直 接 拉 动 周 边 农 村 家 庭 提 高 经 济 收 入 水 平, 促 进 社 会 稳 定 (2) 缓 解 劳 动 力 就 业 的 压 力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增 加 大 量 就 业 岗 位, 促 进 社 会 安 定 同 时 项 目 每 使 用 一 名 工 人, 上 溯 下 联 到 农 业 运 输 业 包 装 业 机 械 制 造 业 等, 间 接 被 拉 动 的 相 关 行 业, 可 创 造 多 个 就 业 机 会, 有 效 地 缓 解 当 地 的 社 会 就 业 压 力 (3) 其 他 1 屠 宰 工 业 的 发 展, 直 接 带 动 当 地 机 械 农 副 原 料 修 理 运 输 等 多 行 业 的 发 展 仅 从 运 输 量 看,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可 以 大 大 促 进 当 地 交 通 运 输 业 的 发 展 2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为 当 地 引 进 先 进 的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模 式, 积 累 农 产 品 贸 185

198 工 农 一 体 化 发 展 的 经 验 企 业 的 发 展 壮 大, 对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繁 荣, 改 善 当 地 的 投 资 环 境 和 对 外 形 象, 对 于 协 助 当 地 政 府 进 一 步 做 好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具 有 十 分 积 极 的 意 义 3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能 够 吸 引 更 多 文 化 素 质 高 专 业 技 能 突 出 的 人 才, 营 造 一 种 技 术 人 才 信 息 聚 集 的 企 业 氛 围, 对 于 促 进 当 地 科 技 进 步 和 社 会 文 明 程 度 的 提 高 具 有 十 分 积 极 的 意 义 4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为 国 家 和 地 方 增 加 相 当 的 财 税 收 入, 增 强 地 方 财 政 实 力 同 时 由 于 屠 宰 业 的 发 展, 摧 生 新 的 行 业 和 服 务, 从 而 实 现 地 方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综 上,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加 快 农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步 伐, 促 进 农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和 谐 发 展, 推 动 当 地 脱 贫 致 富,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和 当 地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经 济 建 设 具 有 重 要 的 社 会 意 义 186

199 7 清 洁 生 产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7.1 清 洁 生 产 概 述 清 洁 生 产 是 指 将 整 体 预 防 的 环 境 战 略 持 续 应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以 增 加 生 产 效 率 和 减 少 人 类 及 环 境 的 风 险 其 目 的 是 通 过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设 备 和 清 洁 原 料 的 采 用,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实 现 节 省 能 源, 降 低 原 材 料 消 耗,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并 降 低 末 端 控 制 和 运 行 费 用, 实 现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全 过 程 控 制, 有 效 地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清 洁 生 产 可 最 大 限 度 地 节 约 资 源 能 源, 使 原 材 料 最 大 限 度 地 转 化 为 产 品, 把 污 染 消 除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以 达 到 保 护 环 境 的 目 的 7.2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选 取 清 洁 生 产 是 将 产 品 生 产 和 污 染 治 理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取 得 资 源 能 源 配 置 利 用 的 最 大 效 率 和 环 境 成 本 的 最 小 量 化, 是 深 化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根 本 途 径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主 要 控 制 方 法 有 以 下 几 种 : 一 是 从 源 头 减 少 污 染, 通 过 改 进 技 术 方 案 减 少 排 污 量 ; 二 是 综 合 利 用, 把 生 产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各 种 污 染 物 加 以 回 收 利 用, 使 废 物 资 源 化 ; 三 是 废 水 处 理, 使 废 水 达 到 规 定 的 排 放 标 准 企 业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由 企 业 外 部 和 内 部 两 个 方 面 的 推 动 机 制 相 互 作 用, 外 部 主 要 是 政 府 的 强 制 或 激 励 机 制, 但 更 为 关 键 的 是, 企 业 要 搞 好 清 洁 生 产, 主 要 靠 完 善 的 内 部 机 制,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及 生 产 装 备,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目 前 国 内 生 猪 屠 宰 加 工 业 尚 未 有 完 善 的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故 根 据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相 关 要 求, 本 评 价 从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先 进 性 产 品 及 工 艺 技 术 有 价 物 质 回 收 与 综 合 利 用 物 耗 与 水 耗 污 染 物 排 放 企 业 管 理 等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评 价 并 根 据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合 理 的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7.3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分 析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先 进 性 1 工 艺 和 设 备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是 在 国 内 生 产 厂 家 的 先 进 工 艺 基 础 之 上, 再 经 187

200 改 进 提 高, 属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其 先 进 性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点 : 1 本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齐 全, 为 确 保 生 产 线 的 卫 生 标 准,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生 产 设 备 采 用 国 内 最 先 进 的, 可 替 代 进 口 设 备 的 肉 猪 屠 宰 加 工 成 套 设 备, 包 括 对 副 产 品 的 深 加 工 及 废 弃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2 拟 建 工 程 在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水 平 上 力 求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和 国 内 同 行 的 领 先 水 平, 生 产 工 艺 采 用 目 前 最 先 进 的 三 点 式 低 压 麻 电 自 动 空 钩 返 回 胴 体 同 步 分 级 同 步 检 验 二 段 冷 却 生 产 技 术 方 案, 是 具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成 熟 技 术, 可 加 工 生 产 高 档 分 割 冷 却 保 鲜 猪 肉 和 速 冻 优 质 猪 肉, 通 过 选 择 先 进 生 产 工 艺, 控 制 厂 内 用 水 量, 节 约 资 源,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既 减 少 了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又 综 合 利 用 了 资 源 3 本 项 目 食 品 质 量 检 测 上 采 用 了 美 国 的 HACCP 标 准,HACCP 是 一 种 简 便 合 理 的 专 业 性 又 很 强 的 先 进 的 食 品 安 全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该 体 系 是 强 调 企 业 自 身 的 作 用, 而 不 是 依 靠 对 最 终 产 品 的 检 测 或 政 府 部 门 取 样 分 析 来 确 定 产 品 的 质 量, 通 过 对 加 工 过 程 的 每 一 步 进 行 监 视 和 控 制, 从 而 降 低 危 害 发 生 的 概 率 4 采 用 稳 定 可 靠 的 自 动 化 制 冷 系 统, 整 个 制 冷 流 程 采 用 全 自 动 控 制 方 式, 为 方 便 调 试 和 设 备 维 修, 制 冷 系 统 设 备 设 有 自 动 / 手 动 二 种 运 行 方 式, 通 过 切 换 开 关 可 以 互 相 切 换 其 维 护 费 用 仅 为 普 通 冷 库 的 20% 左 右, 用 合 理 匹 配 的 自 动 化 冷 库 比 普 通 冷 库 节 能 20-30% 5 本 项 目 建 立 以 信 息 技 术 为 核 心, 以 信 息 技 术 运 输 技 术 配 送 技 术 装 卸 搬 运 技 术 和 包 装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现 代 低 温 物 流 技 术, 确 保 公 司 所 产 的 冰 鲜 肉, 在 流 通 全 过 程 中 既 能 保 鲜 又 无 污 染, 达 到 无 公 害 绿 色 食 品 的 要 求 2 能 源 能 源 是 人 类 的 宝 贵 财 富 和 重 要 资 源, 是 发 展 国 民 经 济 的 主 要 物 质 基 础, 节 约 和 合 理 利 用 能 源 是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的 主 要 途 径 之 一 根 据 可 研,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节 能 措 施 有 : 1 本 项 目 在 设 备 选 型 时 首 先 选 用 节 能 型, 对 国 家 明 令 禁 止 的 耗 能 设 备 决 不 选 用 2 合 理 布 局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减 少 物 料 迂 回 运 输, 降 低 动 力 消 耗 3 项 目 液 氨 制 冷 装 置 需 配 套 设 置 制 冷 系 统 冷 凝 器,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只 需 每 天 补 充 一 定 量 的 新 鲜 水, 节 约 了 水 源 188

201 4 强 化 节 能 管 理, 加 强 节 能 宣 传, 不 断 提 高 全 员 职 工 节 能 意 识 实 行 车 间 班 组 岗 位 能 耗 计 量 开 展 节 能 竞 赛, 做 好 节 能 工 作 产 品 及 工 艺 技 术 1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是 21 世 纪 食 品 发 展 的 主 题, 市 场 对 食 品 的 需 求 已 从 简 单 的 数 量 过 度 到 食 品 的 质 量 与 安 全, 食 品 卫 生 营 养 方 便, 深 受 消 费 者 的 欢 迎, 市 场 反 映 强 烈, 发 展 势 头 迅 猛 本 项 目 的 最 终 的 产 品 主 要 是 猪 白 条 分 割 肉 猪 骨 肉 以 及 副 产 品 为 保 证 农 产 品 的 质 量,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生 猪 屠 宰 操 作 加 工 规 程 和 肉 品 检 验 制 度 的 各 项 规 定 执 行,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肉 类 工 业 及 食 品 安 全 发 展 的 方 针 政 策 2 原 料 为 保 证 猪 肉 品 质 的 质 量, 建 设 单 位 于 屠 宰 前 生 猪 的 检 验 严 格 按 照 动 物 检 疫 管 理 办 法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执 行 有 价 物 质 回 收 与 综 合 利 用 进 行 有 价 物 质 回 收 及 综 合 利 用, 不 仅 可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负 荷, 同 时 可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对 有 价 物 质 回 收, 拟 建 工 程 清 洁 生 产 的 内 容 有 : (1) 生 产 加 工 过 程 中, 对 猪 粪 猪 皮 猪 毛 猪 血 屠 宰 废 弃 物 等 进 行 了 收 集 与 回 收, 最 大 限 度 地 防 止 这 些 物 质 流 失 于 生 产 加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猪 毛 可 外 售 作 为 生 产 毛 刷 的 材 料, 产 生 的 猪 皮 可 外 售 给 皮 革 厂 作 为 生 产 皮 制 品 的 原 材 料, 猪 粪 及 屠 宰 废 弃 物 可 外 售 经 堆 肥 发 酵 后 还 田 使 用, 综 合 利 用 率 为 100% (2) 本 项 目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定 时 清 出 的 污 泥 渣, 因 含 有 有 机 物 等, 经 脱 水 处 理 后, 外 售 给 云 南 实 善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后 无 害 化 发 酵 处 理 制 成 有 机 肥 ;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屠 宰 废 弃 物 人 工 收 集 后 采 取 外 售 作 饲 料 处 理 ; 废 弃 包 装 物 主 要 成 分 为 纸 类, 收 集 后 可 作 为 再 生 纸 等 的 生 产 原 料 外 售 既 提 高 了 资 源 的 再 利 用 率, 又 减 少 了 废 渣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不 仅 具 有 明 显 的 环 境 效 益, 企 业 还 具 有 一 定 经 济 效 益 189

202 7.3.4 物 耗 与 水 耗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工 程 产 品 率 达 到 88.7% (2)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建 成 后 总 耗 水 量 为 m 3 /d, 项 目 日 均 屠 宰 生 猪 2778 头, 拟 建 工 程 用 水 量 为 0.74m 3 / 头 猪, 处 于 同 类 工 程 用 水 量 的 高 等 水 平 污 染 物 排 放 (1) 据 国 内 资 料 统 计, 屠 宰 每 头 猪 排 水 量 为 m 3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每 头 猪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0.62m 3 / 头, 处 国 内 同 行 业 的 领 先 水 平 (2) 通 过 采 用 先 进 工 艺 和 提 高 水 回 用 率 本 工 程 可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废 水 排 放 量 (3) 通 过 选 用 先 进 可 靠 的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部 分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生 活 杂 用 水 水 质 (GB/T ) 后, 回 用 于 项 目 生 猪 待 宰 区 域 急 宰 间 地 面 清 洁 绿 化 等, 其 余 外 排 废 水 水 质 需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要 求 后, 经 设 于 地 块 西 南 角 主 出 入 口 东 侧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排 入 自 建 的 污 水 管 道, 该 管 道 最 终 与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对 接 后,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道 排 入 大 营 小 河, 最 终 汇 入 螳 螂 川 (4) 对 于 采 用 当 今 先 进 的 生 猪 屠 宰 工 艺, 屠 宰 和 加 工 过 程 中 不 可 避 免 产 生 的 三 废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物, 选 用 技 术 先 进 成 熟 可 靠, 运 行 稳 定, 成 本 低 廉, 易 于 管 理 的 三 废 污 染 源 治 理 设 施 进 行 有 效 净 化 处 理, 使 三 废 污 染 源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企 业 管 理 (1) 严 格 按 卫 生 标 准 规 范 企 业 工 作, 包 括 对 员 工 的 教 育 岗 位 培 训, 总 体 卫 生 要 求, 变 换 操 作 范 围 的 人 员 注 意 事 项, 生 猪 屠 宰 规 程 等 (2) 把 清 洁 生 产 作 为 重 要 内 容, 纳 入 企 业 规 范 化 管 理 从 以 上 分 析 看 出, 本 项 目 采 用 了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合 理 利 用 资 源, 提 高 三 废 污 染 源 治 理 水 平, 强 化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和 肉 食 品 管 理 等 措 施, 较 好 地 贯 彻 了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和 达 标 排 放 的 清 洁 生 产 拟 建 工 程 从 原 料 到 产 品, 从 先 进 工 艺 及 设 备 的 选 择, 从 有 价 物 质 的 回 收 与 综 合 利 用, 从 物 耗 水 耗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从 企 业 管 理 等 方 面 都 说 明 本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190

203 7.4 存 在 问 题 从 工 程 分 析 中 可 知, 项 目 最 主 要 的 三 废 问 题 是 生 产 废 水 外 排 的 问 题 生 化 处 理 站 的 处 理 效 果 直 接 影 响 废 水 能 否 达 标 排 放, 应 在 设 计 阶 段 详 细 验 证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的 可 靠 性, 建 成 后 须 保 证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正 常 运 转 7.5 员 工 素 质 问 题 为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及 员 工 素 质, 应 对 员 工 尤 其 是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和 关 键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培 训, 全 员 培 训 和 分 层 次 培 训 相 结 合, 有 效 提 高 生 产 管 理 水 平 和 操 作 水 平 另 外, 还 应 设 置 清 洁 生 产 的 激 励 机 制, 使 员 工 自 觉 主 动 地 参 与 清 洁 生 产 的 工 作, 使 全 厂 清 洁 生 产 持 续 稳 定 地 发 展 7.6 结 论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采 用 成 熟 可 靠 的 生 产 工 艺, 先 进 的 生 产 设 备 使 用 污 染 小 的 替 代 燃 料 从 源 头 开 始 控 制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体 现 了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增 效 的 清 洁 生 产 的 宗 旨, 其 具 有 一 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191

204 8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与 评 价 本 次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措 施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和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的 要 求, 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导 则 (HJ/T ) 为 指 导 进 行 编 制 8.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重 点 评 价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评 价 重 点 本 次 评 价 把 预 测 和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对 厂 界 外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提 出 相 对 应 的 防 范 减 少 消 除 措 施 作 为 重 点 8.2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与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长 期 地 或 临 时 地 生 产 加 工 使 用 或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且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临 界 量 的 单 元, 定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指 标 有 两 种 情 况 : 1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单 一 品 种, 则 该 物 质 的 数 量 即 为 单 元 内 危 险 物 质 的 总 量, 若 等 于 或 超 过 相 应 的 临 界 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192

205 2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品 种 时, 则 按 下 式 计 算, 若 满 足 下 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式 中 :q 1,q 2,q n 为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量,t Q 1,Q 2...,Q n 为 与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t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标 准, 本 项 目 涉 及 环 境 风 险 的 物 质 主 要 是 液 氨, 氨 属 低 毒 易 燃 物 质, 其 单 元 的 临 界 量 是 10t, 系 统 正 常 运 营 时 液 氨 储 罐 实 际 储 存 量 约 6 吨, 管 道 系 统 和 低 压 循 环 桶 内 循 环 液 氨 量 为 2.6t;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总 液 氨 量 为 8.6t, 因 此, 项 目 储 存 的 液 氨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安 监 管 协 调 字 [2004]56 号 ), 锅 炉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标 准 为 额 定 蒸 汽 压 力 >2.5MPa 且 额 定 蒸 发 量 10t/h,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2 台 锅 炉 ( 一 用 一 备 ), 其 中 1 台 4t/h 的 燃 油 燃 气 两 用 锅 炉 为 常 用 锅 炉, 压 力 1.25Mpa;1 台 2t/h 燃 油 锅 炉 为 备 用 锅 炉, 压 力 1.25Mpa, 故 本 项 目 蒸 汽 锅 炉 为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所 在 地 不 属 于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名 录 中 规 定 的 需 特 殊 保 护 地 区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及 社 会 关 注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规 定, 按 照 评 价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等 因 素, 将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划 分 为 一 二 级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按 表 划 分 表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 一 二 级 ) 剧 毒 危 险 性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193

206 根 据 项 目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结 果, 本 项 目 储 存 的 液 氨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蒸 汽 锅 炉 为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且 项 目 不 属 于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根 据 导 则 规 定,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要 求, 二 级 评 价 主 要 进 行 风 险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和 对 事 故 影 响 进 行 简 要 分 析, 提 出 防 范 减 缓 和 应 急 措 施 评 价 工 作 范 围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及 关 于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5]152 号 ), 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以 厂 内 液 氨 储 罐 为 中 心, 半 径 3km 的 圆 形 区 域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风 险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2.6-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保 护 范 围 图 详 见 附 图 2 所 示 8.3 风 险 识 别 识 别 的 原 则 与 重 点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职 业 性 接 触 毒 物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GB ) 的 规 定, 确 定 风 险 识 别 的 原 则 如 下 : (1)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2)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对 厂 ( 场 ) 界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3) 选 择 生 产 加 工 运 输 使 用 或 储 存 中 涉 及 的 1~3 个 主 要 化 学 品 以 及 部 分 生 产 产 品, 按 下 表 进 行 物 质 危 险 性 判 定 根 据 表 8.3-1( 引 自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附 录 A.1) 作 为 识 别 标 准, 对 上 述 确 定 的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内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进 行 危 险 性 识 别 194

207 表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LD50 ( 大 鼠 经 口 )mg/kg ( 大 鼠 经 皮 )mg/kg ( 小 鼠 吸 入,4h)mg/L 1 <5 <1 <0.01 有 毒 2 5<LD50<25 10<LD50<50 0.1<LC50<0.5 物 质 3 25<LD50<200 50<LD50< <LC50<2 可 燃 气 体 :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1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有 害 2 易 燃 液 体 :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物 质 可 燃 液 体 :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以 引 起 重 3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爆 炸 性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本 项 目 为 生 猪 屠 宰 项 目, 按 上 述 原 则 并 根 据 项 目 工 艺 特 点, 确 定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的 重 点 为 : 项 目 冷 库 拟 定 制 冷 剂 氨 的 储 存 运 输 使 用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LD50 LC 主 要 风 险 物 质 的 理 化 性 质 和 危 险 特 性 项 目 冷 库 拟 定 采 用 氨 (R717) 为 制 冷 剂, 根 据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氨 理 化 性 质 及 危 险 特 性 如 下 所 述 : 氨 ( 称 氨 气 或 无 水 氨, 分 子 式 为 NH 3), 常 温 常 压 下 为 一 种 无 色 气 体,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气 味 极 易 溶 于 水, 常 温 常 压 下 1 体 积 水 可 溶 解 700 倍 体 积 氨 氨 有 很 广 泛 的 用 途, 同 时 它 还 具 有 腐 蚀 性 等 危 险 性 质 由 于 氨 有 广 泛 的 用 途, 氨 是 世 界 上 产 量 最 多 的 无 机 化 合 物 之 一, 可 用 做 化 肥 生 产 制 冷 剂 清 洁 产 品 等 由 于 氨 可 以 提 供 孤 对 电 子, 它 也 是 一 种 路 易 斯 碱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氨 的 毒 性 数 据 详 见 表 表 氨 的 毒 性 数 据 单 位 :mg/m 3 毒 性 浓 度 数 据 来 源 4h 小 鼠 吸 入 半 致 死 浓 度 (LC50) 1390 化 学 品 毒 性 法 规 数 据 手 册 大 鼠 经 口 半 致 含 量 (LD50) 350(mg/kg) 短 时 间 强 烈 刺 激 症 状 500 国 际 毒 理 学 研 究 资 料 明 显 不 舒 服 症 状 50 国 际 毒 理 学 研 究 资 料 工 作 场 所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MAC) 20 GBZ 居 民 区 容 许 浓 度 0.2 TJ36-79 由 上 表 可 知, 氨 具 有 一 定 毒 性 但 毒 性 较 低, 属 一 般 毒 性 物 质 氨 的 爆 炸 性 如 表 所 示 195

208 表 氨 的 火 灾 爆 炸 特 性 名 称 引 燃 温 度 ( ) 空 气 中 爆 炸 极 限 (%) 下 限 上 限 火 灾 危 险 性 分 类 危 险 度 H 氨 乙 表 中 H 为 物 质 的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度, 其 定 义 为 : 式 中 :R 燃 烧 ( 爆 炸 ) 上 限 ; L 燃 烧 ( 爆 炸 ) 下 限 H R L L H 值 愈 大, 则 说 明 物 质 的 爆 炸 危 险 度 愈 大 由 上 表 可 见, 氨 H 值 小 于 1, 火 灾 危 险 性 分 类 为 乙 级, 爆 炸 危 险 性 一 般 综 上 所 述, 氨 危 险 特 性 及 理 化 性 质 详 见 表 表 氨 理 化 及 危 险 特 性 中 文 名 氨 俗 名 氨 气 ( 液 氨 ) 英 文 名 ammonia CAS 号 分 子 式 NH3 分 子 量 外 观 与 性 状 溶 解 性 无 色 有 刺 激 性 恶 臭 的 气 体 易 溶 于 水 乙 醇 乙 醚 理 化 性 质 主 要 用 途 用 作 制 冷 剂 及 制 取 铵 盐 和 氮 肥 熔 点 ( ) 饱 和 蒸 汽 压 (kpa) (4.7 ) 沸 点 ( ) 燃 烧 热 (kj/mol) 无 资 料 临 界 温 度 ( ) 相 对 密 度 ( 水 =1) 0.82(-79 ) 临 界 压 力 (MPa)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 0.6 燃 烧 性 易 燃 稳 定 性 稳 定 聚 合 危 害 不 聚 合 燃 烧 产 物 氧 化 氮 氨 禁 忌 物 卤 素 酰 基 氯 酸 类 氯 仿 强 氧 化 剂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危 险 特 性 灭 火 方 法 灭 火 剂 侵 入 途 径 与 空 气 混 合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氟 氯 等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的 化 学 反 应 若 遇 高 热, 容 器 内 压 增 大, 有 开 裂 和 爆 炸 的 危 险 消 防 人 员 必 须 穿 戴 全 身 防 火 防 毒 服 切 断 电 源 若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电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正 在 燃 烧 的 气 体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雾 状 水 抗 溶 性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吸 入 对 人 体 危 害 健 康 危 害 低 浓 度 氨 对 粘 膜 有 刺 激 作 用, 高 浓 度 可 造 成 组 织 溶 解 坏 死 急 性 中 毒 轻 度 者 出 现 流 泪 咽 痛 声 音 嘶 哑 咳 嗽 咯 痰 等 ; 眼 结 膜 鼻 粘 膜 咽 部 充 血 水 肿 ; 胸 部 X 线 征 象 符 合 支 气 管 炎 或 支 气 管 周 围 炎 中 度 中 196

209 毒 上 述 症 状 加 剧, 出 现 呼 吸 困 难 紫 绀 ; 胸 部 X 线 征 象 符 合 肺 炎 或 间 质 性 肺 炎 严 重 者 可 发 生 中 毒 性 肺 水 肿, 或 有 呼 吸 窘 迫 综 合 症, 患 者 剧 烈 咳 嗽 咯 大 量 粉 红 色 泡 沫 痰 呼 吸 窘 迫 谵 妄 昏 迷 休 克 等 可 发 生 喉 头 水 肿 或 支 气 管 粘 膜 坏 死 脱 落 窒 息 高 浓 度 氨 可 引 起 反 射 性 呼 吸 停 止 液 氨 或 高 浓 度 氨 可 致 眼 灼 伤 ; 液 氨 可 致 皮 肤 灼 伤 根 据 对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危 险 物 质 氨 进 行 特 性 分 析 物 质 危 险 指 数 及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指 数 综 合 分 析 可 知 : 氨 易 燃, 毒 性 低, 具 有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性 生 产 过 程 潜 在 危 险 性 识 别 本 项 目 为 生 猪 屠 宰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包 括 屠 宰 工 艺 分 割 工 艺 以 及 副 产 品 加 工 工 艺 上 述 工 艺 对 生 猪 屠 宰 以 及 不 同 部 位 处 理, 不 涉 及 危 险 物 料 的 使 用, 整 个 项 目 运 营 除 冷 库 所 用 制 冷 剂 氨 被 列 入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的 化 学 品 外, 项 目 不 涉 及 其 他 危 险 化 学 品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潜 在 危 险 事 故 分 述 如 下 : (1) 泄 漏 氨 属 于 有 毒 气 体, 如 果 因 氨 罐 区 及 液 氨 在 制 冷 输 送 过 程 中 的 管 道 阀 门 设 备 的 密 封 部 位 损 坏 而 发 生 泄 漏, 氨 气 在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过 规 定 的 标 准, 作 业 人 员 没 有 穿 戴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易 发 生 中 毒 伤 害 事 故 引 起 中 毒 伤 害 事 故 的 原 因 有 : 作 业 环 境 有 毒 气 体 发 生 泄 漏 ; 通 风 不 良, 有 毒 气 体 积 聚, 空 气 中 有 毒 气 体 浓 度 超 过 规 定 的 标 准 ; 没 有 设 置 固 定 式 有 毒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装 置, 有 毒 气 体 浓 度 超 标 没 能 及 时 通 风 换 气 ; 人 员 经 常 停 留 或 作 业 在 有 害 物 质 可 能 发 生 泄 漏 的 场 所 ; 进 入 容 器 内 作 业 前, 没 有 进 行 有 害 物 质 浓 度 检 测, 没 有 设 置 监 护 人 员, 容 器 内 残 存 有 毒 气 体 浓 度 超 标 ; 对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培 训 不 到 位, 作 业 人 员 缺 乏 有 关 安 全 知 识, 对 有 害 气 体 泄 漏 不 能 迅 速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均 易 导 致 中 毒 伤 害 事 故 (2) 火 灾 爆 炸 1 容 器 设 备 的 对 外 连 接 口 管 道 阀 门 连 接 口 阀 门 的 密 封 处 等 部 位, 因 维 护 保 养 不 到 位 密 封 材 料 不 符 合 技 术 条 件 等 原 因, 导 致 密 封 不 严, 发 生 液 氨 泄 漏, 遇 明 火 或 其 它 引 火 源 会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2 没 有 严 格 遵 守 动 火 管 理 制 度, 在 火 灾 危 险 区 域 动 火 没 有 办 理 动 火 许 可 证 ; 197

210 使 用 液 氨 的 设 备 检 修 时, 设 备 与 运 行 系 统 未 进 行 有 效 隔 绝 ; 没 有 认 真 检 测 动 火 区 域 容 器 内 可 燃 气 体 浓 度 就 进 行 动 火 作 业 ; 动 火 作 业 场 所 距 液 氨 装 置 的 安 全 距 离 不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等, 均 易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3 在 禁 火 区 内 检 修 设 备 进 行 焊 接 与 切 割 作 业 ; 在 液 氨 储 存 场 所 使 用 喷 灯 电 钻 砂 轮 等 移 动 工 具, 进 行 可 能 产 生 火 焰 火 花 和 炽 热 表 面 的 临 时 性 作 业, 易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4 液 氨 在 输 送 管 道 中 流 速 超 过 安 全 流 速, 易 产 生 静 电, 静 电 积 聚 放 电, 易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5 点 火 源 管 理 控 制 不 严, 点 火 源 是 指 引 起 可 燃 物 燃 烧 的 一 切 热 能 源, 包 括 明 火 赤 热 体 火 星 电 火 花 化 学 能 等, 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使 用 过 程 中, 点 火 源 主 要 有 吸 烟 和 乱 扔 烟 头 在 液 氨 储 罐 周 围 动 用 明 火 电 器 设 备 接 地 不 良 产 生 电 火 花 使 用 金 属 工 具 引 起 的 撞 击 火 花 能 等, 均 是 可 燃 气 体 的 点 火 源, 若 对 点 火 源 的 管 理 控 制 不 严, 则 会 引 起 严 重 后 果 6 性 质 互 相 抵 触 的 物 品 混 存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由 于 管 理 人 员 缺 乏 相 关 知 识 或 管 理 混 乱, 均 会 造 成 性 质 互 相 抵 触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混 存 混 储, 一 旦 发 生 泄 漏 易 引 发 燃 烧 爆 炸 事 故, 如 在 盛 有 液 氨 的 容 器 中 混 入 空 气, 会 发 生 爆 炸 事 故 ; 在 盛 有 液 氨 的 容 器 内 充 入 液 氯 等 卤 素 气 体, 会 发 生 剧 烈 的 化 学 反 应, 导 致 燃 烧 爆 炸 事 故 (3) 储 罐 物 理 性 爆 炸 液 氨 储 罐 是 压 力 容 器, 为 物 理 性 爆 炸 的 危 险 源 如 压 力 容 器 及 安 全 阀 压 力 表 等 安 全 附 件, 没 有 按 规 定 进 行 定 期 校 验 检 测, 没 有 取 得 特 种 设 备 登 记 证 和 合 格 证, 并 违 规 使 用, 极 易 导 致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 如 没 有 使 用 具 有 国 家 资 质 的 生 产 单 位 生 产 的 产 品, 液 氨 储 罐 质 量 不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在 使 用 的 过 程 中, 不 按 标 准 规 范 的 规 定 定 期 对 设 备 进 行 检 测 检 修, 没 有 及 时 发 现 设 备 存 在 的 隐 患, 在 设 备 材 质 有 缺 陷 或 强 度 薄 弱 的 局 部 区 域, 易 导 致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 如 果 储 罐 内 压 力 升 高 超 温, 安 全 阀 压 力 表 液 位 计 失 效, 不 能 起 到 泄 压 作 用, 可 引 发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设 备 本 身 存 在 缺 陷 容 易 发 生 爆 炸 事 故 氨 气 经 压 缩 降 温 变 成 液 氨 储 存 于 储 罐 内, 其 饱 和 蒸 气 压 力 随 温 度 升 高 而 升 高, 如 液 氨 饱 和 蒸 气 压 力 在 0 时 为 MPa( 绝 对 压 力 下 同 );20 时 为 0.874MPa;30 时 为 1.19MPa; 到 50 时 则 为 2.073MPa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液 氨 温 度 由 0 高 到 50 时, 压 力 增 大 到 4.73 倍, 所 以 液 氨 储 罐 比 较 容 易 因 受 热 而 198

211 致 压 力 显 著 增 高, 严 重 时 会 使 容 器 产 生 较 大 的 塑 性 变 形, 有 开 裂 爆 炸 的 危 险, 造 成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附 件 失 效 超 温 超 压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氨 储 差 质 量 缺 陷 会 发 生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液 氨 储 罐 储 量 过 高, 易 导 致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潜 在 危 险 性 如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潜 在 危 险 识 别 序 号 事 故 发 生 环 节 ( 设 备 ) 主 要 风 险 物 质 潜 在 危 险 因 素 1 液 氨 储 存 罐 泄 漏 物 理 性 爆 炸 火 灾 爆 炸 2 液 氨 输 送 管 道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氨 3 液 氨 阀 门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4 液 氨 运 输 车 泄 漏 物 理 性 爆 炸 火 灾 爆 炸 8.4 风 险 事 故 源 项 分 析 历 史 事 故 回 顾 及 分 析 (1)2005 年 2 月 20 日 凌 晨, 厦 门 同 安 城 南 工 业 区 青 田 食 品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发 生 氨 气 泄 漏,7 人 氨 气 中 毒 ( 其 中 一 人 较 严 重 ), 近 百 名 工 人 被 紧 急 疏 散 中 毒 者 被 救 护 车 分 别 送 到 同 安 的 两 家 医 院 救 治, 没 有 生 命 危 险 事 故 原 因 : 冷 库 氨 气 机 阀 门 上 的 两 个 螺 丝 帽 脱 落, 导 致 阀 门 被 液 氨 撑 开, 造 或 氨 气 泄 漏 (2)2009 年 5 月 5 日 晚 8 时 左 右, 昆 明 市 龙 泉 路 蓝 龙 潭 车 站 附 近 的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兰 龙 潭 屠 宰 厂 制 冷 车 间 液 氨 管 道 法 兰 盘 处 发 生 液 氨 泄 漏, 致 28 人 不 同 程 度 中 毒, 被 送 往 4 家 医 院 抢 救 事 故 原 因 : 压 缩 机 排 气 管 弯 管 断 裂 所 致 (3)2010 年 9 月 8 日 中 午 12 时 36 分, 四 川 省 宜 宾 市 一 冻 兔 厂 内 发 生 液 氨 泄 露 事 故 当 天 中 午 12 时 45 分, 当 消 防 官 兵 赶 到 现 场 后, 迎 面 而 来 的 是 刺 鼻 的 臭 味, 不 断 有 白 蒙 蒙 的 雾 气 从 厂 区 内 向 四 周 蔓 延, 如 不 及 时 处 理, 势 必 造 成 严 重 的 后 果 原 因 是 厂 区 内 储 存 用 于 循 环 冷 冻 的 液 化 氨 气 罐 由 于 管 理 不 善, 造 成 液 氨 气 罐 压 力 过 大, 发 生 泄 露 根 据 相 关 资 料,1987 年 年 间, 在 95 个 国 家 所 登 记 的 化 学 事 故 中, 发 生 过 突 发 性 泄 漏 的 常 见 化 学 品 及 其 所 占 比 例 中, 氨 泄 漏 比 例 为 16.1%, 液 化 石 油 气 2.53%, 汽 油 18.0%, 煤 油 14.9%, 氯 14.4%, 原 油 11.2% 从 事 故 的 来 源 看, 199

212 运 输 34.2%, 工 艺 过 程 33.0%, 贮 存 23.1%, 搬 运 9.6% 氨 泄 漏 属 于 较 为 常 见 的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统 计 中 国 近 年 来 氨 泄 漏 事 故 见 表 表 近 年 液 氨 泄 漏 事 故 历 史 事 件 列 表 时 间 地 点 事 故 描 述 泄 漏 情 况 伤 亡 人 数 2006 年 11 月 1 日 7 时 2005 年 7 月 4 日 2006 年 5 月 31 日 10 时 2006 年 4 月 19 日 2 时 2006 年 8 月 22 日 14 时 2005 年 6 月 6 日 9 时 2006 年 6 月 28 日 11 时 2006 年 5 月 8 日 13 时 2006 年 12 月 19 日 2005 年 10 月 15 日 湖 北 省 大 悟 县 上 海 市 南 汇 区 惠 南 镇 河 北 省 辛 集 市 河 南 省 商 丘 市 河 南 省 洛 阳 市 新 疆 库 尔 勒 市 314 国 道 680km 处 广 西 博 白 县 安 徽 省 安 庆 市 四 川 省 南 充 市 浙 江 省 余 杭 市 某 化 工 厂 液 氨 管 道 突 然 泄 漏, 事 故 原 因 不 明 一 司 机 将 装 有 9 只 液 氨 钢 瓶 的 货 车 停 在 路 边, 并 未 采 取 遮 阳 措 施, 至 使 其 中 一 只 钢 瓶 被 晒 爆 裂, 发 生 泄 漏 某 化 工 厂 液 氨 储 存 罐 突 然 发 生 了 泄 漏, 里 面 的 6 吨 液 态 氨 全 部 泄 漏 出 来 某 肉 联 厂 冷 冻 库 液 氨 管 道 阀 门 损 坏, 发 生 泄 漏 某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厂, 由 于 违 规 操 作, 一 液 氨 储 存 罐 发 生 泄 漏 一 辆 满 载 液 氨 的 货 罐 车 失 控, 与 其 他 车 辆 连 续 四 次 相 撞, 造 成 液 氨 泄 漏 某 冷 冻 厂 仓 库 液 氨 管 道 阀 门 损 坏, 发 生 泄 漏 某 化 工 厂 一 辆 液 氨 槽 车 卸 气 时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一 量 液 氨 罐 车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倾 斜 在 高 速 公 路 旁 一 辆 货 车 违 规 进 出, 车 身 撞 坏 液 氨 罐, 引 起 泄 漏 1km 外 就 能 闻 到 刺 鼻 的 气 味 周 围 居 住 区 均 受 到 污 染 1 人 死 亡,6 人 重 伤 60 人 不 同 程 度 中 毒, 未 有 死 亡 当 场 死 亡 1 人,6 人 重 伤 1km 范 围 内 均 受 影 响 100 米 范 围 受 影 响 200 米 范 围 受 影 响 为 泄 漏 附 近 村 庄 不 同 程 度 受 影 响 由 上 表 可 知,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事 故 类 型 可 拟 定 为 2 种 : a 液 氨 贮 罐 管 线 或 阀 门 破 损 造 成 液 氨 的 大 量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由 液 相 气 相, 进 入 大 气, 向 周 围 环 境 扩 散 b 液 氨 输 送 工 具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造 成 液 氨 的 大 量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由 液 相 气 相, 进 入 大 气, 向 周 围 环 境 扩 散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是 指 在 所 有 预 测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的 事 故 中, 对 环 境 ( 或 健 康 ) 危 害 最 严 重 的 重 大 事 故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确 定 的 目 的 是 针 对 典 型 事 故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并 不 意 味 着 其 它 事 故 不 具 环 境 风 险 在 项 目 生 产 贮 存 运 输 等 过 程 中, 存 在 诸 多 事 故 风 险 因 素, 风 险 评 价 不 可 能 面 面 具 到, 只 能 考 虑 对 环 境 危 害 最 大 的 事 故 风 险 项 目 事 故 源 项 列 于 表

213 设 备 液 氨 贮 罐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薄 弱 环 节 阀 门 垫 圈 管 线 表 重 点 部 位 及 薄 弱 环 节 操 作 失 误 维 护 保 养 不 当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运 输 工 具 罐 车 阀 门 操 作 失 误 漏 料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原 因 类 型 后 果 泄 漏 密 封 点 损 坏 管 线 堵 塞 液 氨 泄 漏 遇 火 发 生 火 灾 项 目 所 涉 及 风 险 物 质 为 制 冷 系 统 制 冷 剂 氨 由 历 史 事 故 及 生 产 过 程 潜 在 危 险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为 氨 泄 漏 后, 可 能 产 生 的 火 灾 爆 炸 以 及 中 毒 事 故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氨 发 生 泄 漏 后, 若 遇 明 火 可 能 发 生 火 灾 或 爆 炸 当 火 灾 产 生 的 热 辐 射 强 度 足 够 大 时, 可 使 周 围 的 物 体 燃 烧 或 变 形, 强 烈 的 热 辐 射 可 能 烧 毁 设 备, 甚 至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就 本 项 目 而 言,NH 3 完 全 燃 烧 后 生 产 氮 气 和 水, 燃 烧 产 物 较 原 物 质 毒 性 低, 火 灾 或 爆 炸 对 本 项 目 危 险 物 质 而 言 是 消 除 和 减 毒 过 程 且 一 般 火 灾 及 爆 炸 影 响 范 围 主 要 集 中 在 项 目 厂 区 内, 对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以 外 环 境 产 生 的 冲 击 波 热 辐 射 的 影 响 较 小 氨 泄 漏 后, 扩 散 至 周 边 环 境 中, 可 能 会 使 一 定 范 围 内 人 员 产 生 中 毒 现 象, 扩 散 范 围 广,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较 大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一 旦 发 现 液 氨 泄 漏, 首 先 采 取 的 措 施 便 是 切 断 一 切 火 源, 同 时 启 动 消 防 设 施 因 此 就 本 项 目 而 言,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确 定 为 液 氨 的 泄 漏 事 故 氨 泄 漏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途 径 是 : 从 加 储 罐 中 泄 漏 的 液 氨 迅 速 闪 蒸 变 成 气 氨, 在 风 的 作 用 下, 向 下 风 向 或 周 围 环 境 输 送 而 影 响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和 人 群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发 生 泄 露 的 概 率 为 次 /a 8.5 风 险 事 故 后 果 风 险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本 项 目 储 存 的 液 氨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且 安 全 评 价 属 于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范 畴, 故 本 次 评 价 中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后 果 主 要 考 虑 发 生 事 故 后, 事 故 废 水 和 废 气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若 液 氨 储 罐 使 用 输 送 设 施 发 生 泄 漏, 当 浓 度 达 到 15.7%~27.4% 时, 遇 明 火 或 点 火 源 极 易 燃 烧 爆 炸 1 若 在 静 风 时 段 发 生 液 氨 泄 漏, 则 泄 漏 出 的 液 氨 吸 热 后, 会 迅 速 蒸 发 为 气 201

214 氨 而 以 液 氨 泄 漏 点 为 中 心 缓 慢 向 四 周 扩 散, 继 而 与 空 气 中 的 水 蒸 汽 结 合 生 成 氨 水 白 雾 漂 浮 于 空 中, 致 使 该 项 目 的 氨 站 当 班 职 工 会 受 到 中 毒 的 影 响 2 若 在 有 风 时 段 发 生 液 氨 泄 漏, 则 由 于 当 地 的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西 南 风, 泄 漏 出 的 液 氨 吸 热 变 为 气 氨 后, 会 以 液 氨 泄 漏 点 为 起 点 向 东 北 方 向 扩 散, 而 使 液 氨 储 罐 东 北 边 的 人 员 受 到 影 响, 同 时 对 环 境 空 气 造 成 污 染 3 液 氨 储 罐 等 如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将 产 生 大 量 的 消 防 废 水 若 消 防 废 水 不 能 妥 善 处 置, 直 接 对 外 排 放, 根 据 项 目 区 地 势, 消 防 废 水 将 通 过 厂 区 地 面 径 流 进 入 大 营 小 河, 最 终 汇 入 螳 螂 川 项 目 主 要 的 风 险 物 质 为 液 氨, 低 毒 性, 消 防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周 边 河 道 中, 会 导 致 周 边 河 道 中 SS COD 等 污 染 物 浓 度 增 加, 水 体 污 染 加 重, 水 质 变 差 4 液 氨 储 罐 如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将 产 生 大 量 的 一 氧 化 碳 和 二 氧 化 碳 等 刺 激 性 有 毒 的 气 体, 对 空 气 环 境 将 造 成 污 染 风 险 值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风 险 接 受 分 析 采 用 最 大 可 信 灾 害 事 故 风 险 值 Rmax 与 同 行 可 接 受 风 险 水 平 RL 比 较 : Rmax RL 则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Rmax>RL 则 对 该 项 目 需 要 采 取 降 低 事 故 风 险 的 措 施, 以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否 则 项 目 建 设 不 可 接 受 的 根 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实 用 技 术 和 方 法 一 书 中 的 资 料, 各 种 风 险 水 平 的 可 接 受 程 度 见 下 表 : 表 各 种 风 险 水 平 及 其 可 接 受 程 度 风 险 值 ( 死 亡 /a) 危 险 性 可 接 受 程 度 10-3 数 量 级 操 作 危 险 性 高, 相 当 于 人 的 自 然 死 亡 率 不 可 接 受, 必 须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改 进 10-4 数 量 级 操 作 危 险 性 中 等 应 该 采 取 改 进 措 施 10-5 数 量 级 与 游 泳 事 故 和 煤 气 中 毒 属 同 一 量 级 人 们 对 此 关 心, 愿 采 取 措 施 预 防 10-6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地 震 和 天 灾 的 风 险 人 们 并 不 当 心 这 类 事 故 发 生 10-7 ~10-8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陨 石 坠 落 伤 人 没 有 人 愿 为 这 种 事 故 投 资 加 以 预 防 据 全 国 化 工 行 业 统 计, 可 接 受 的 事 故 风 险 率 为 ;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通 过 采 取 完 善 的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和 监 控 系 统 后, 抗 事 故 风 险 能 力 较 强, 因 此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风 险 率 确 定 为 , 周 边 群 众 对 风 险 的 可 接 受 程 度 为 人 们 对 此 关 心, 愿 采 取 措 施 预 防, 说 明 本 项 目 的 事 故 风 险 可 以 接 受, 但 应 进 一 步 进 行 控 制 和 预 202

215 防 8.6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减 缓 及 应 急 措 施 为 使 环 境 风 险 减 小 到 最 低 限 度,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加 强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制 定 完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尽 可 能 降 低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引 用 云 南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和 设 施 综 合 分 析 报 告 中 相 关 内 容 总 平 面 布 置 和 建 筑 设 计 安 全 措 施 本 项 目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在 总 平 面 布 置 和 建 设 设 计 时 采 取 了 以 下 安 全 措 施 : 1.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方 针 政 策,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的 规 范 及 规 定 ; 2. 满 足 工 艺 生 产 流 程, 使 其 顺 畅 合 理, 布 置 连 续 紧 凑, 便 于 生 产 管 理 ; 3. 辅 助 设 施 靠 近 服 务 对 象, 供 电 布 置 于 负 荷 中 心, 以 减 少 连 接 管 线 和 降 低 能 耗 ; 4. 创 造 良 好 的 生 产 环 境, 达 到 功 能 分 区 明 确, 布 置 整 齐, 避 免 交 叉 污 染, 以 利 于 职 工 的 身 心 健 康 和 文 明 生 产 ; 5. 满 足 全 厂 生 产 和 运 输 的 要 求 ; 6. 厂 区 不 受 洪 水 及 内 涝 水 淹 没 ; 7. 合 理 利 用 自 然 地 形, 尽 量 减 少 土 ( 石 ) 方 建 筑 物 和 构 筑 物 基 础 护 坡 和 挡 土 墙 等 工 程 量 8. 竖 向 设 计 与 总 平 面 布 置 同 时 进 行, 且 与 厂 区 原 有 的 运 输 路 线 排 水 系 统 周 围 场 地 标 高 相 协 调 ; 9. 明 确 厂 房 储 存 区 等 区 域 的 防 火 分 区 ; 10. 建 ( 构 ) 筑 物 的 耐 火 等 级 符 合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 11. 项 目 区 域 内 设 置 环 形 道 路, 道 路 宽 4-7m, 满 足 消 防 人 员 疏 散 物 料 运 输 安 全 通 道 的 要 求 203

216 工 艺 设 备 安 全 措 施 1. 设 备 选 型 选 择 具 有 符 合 国 家 安 全 标 准 的 产 品, 非 标 设 备 请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设 计 施 工, 确 保 安 全 设 施 防 护 到 位 ; 2. 生 产 设 备 本 身 具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净 化 减 振 消 音 联 锁 报 警 等 可 靠 的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 3. 设 备 布 置 原 则 : 便 于 操 作, 发 生 火 灾 或 出 现 紧 急 情 况 时, 便 于 人 员 迅 速 撤 离, 尽 量 避 免 生 产 装 置 之 间 危 害 因 素 的 相 互 影 响, 减 小 对 人 员 的 综 合 作 用 ; 4. 配 置 的 工 艺 管 线 不 对 人 员 行 走 作 业 造 成 威 胁, 管 线 与 管 线 系 统 的 附 件 控 制 装 置 等 设 施, 便 于 操 作 检 查 和 维 修 ; 5. 生 产 设 备 保 证 操 作 地 点 和 操 作 区 域 有 足 够 的 照 度 ; 6. 人 员 有 可 能 接 触 的 机 械 传 动 部 位 均 加 装 防 护 罩, 并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确 保 生 产 设 备 的 正 常 运 转 7. 购 置 特 种 设 备 时, 选 用 具 有 完 整 的 出 厂 技 术 资 料 和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书 设 备,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使 用 检 测 检 验 及 其 监 督 检 查, 遵 循 安 全 设 备 安 全 法 的 规 定 ; 8. 厂 内 机 动 车 辆 的 安 全 装 置 配 备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 9. 特 种 设 备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专 业 培 训, 持 证 上 岗 作 业 ; 10. 在 机 械 运 转 部 分 设 置 安 全 罩, 定 期 对 运 动 的 零 部 件 进 行 检 修, 以 保 证 设 备 在 良 好 的 工 作 状 况 下 运 行 ; 11.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采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设 备, 尽 量 采 取 遥 控 及 程 控 操 作 方 式, 避 免 操 作 人 员 与 设 备 的 直 接 接 触 12. 根 据 规 划 方 案 设 计, 项 目 设 备 均 采 用 国 内 先 进 成 熟 可 靠 的 合 格 产 品, 通 过 类 比 分 析 国 内 相 同 生 产 工 艺 的 厂 家 和 统 计 生 产 设 备 事 故 率, 生 产 装 置 设 备 选 型 合 理, 具 有 较 高 的 安 全 可 靠 性 13. 冷 库 及 制 冷 系 统 应 由 具 备 冷 库 工 程 设 计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资 质 的 设 计 单 位 设 计 14. 包 装 间 分 割 间 产 品 整 理 间 等 人 员 较 多 生 产 场 所 的 空 调 系 统 严 禁 采 用 氨 直 接 蒸 发 制 冷 系 统 15. 液 氨 管 线 严 禁 通 过 有 人 员 办 公 休 息 和 居 住 的 建 筑 物 16. 氨 制 冷 机 房 贮 氨 器 等 重 要 部 位 应 安 装 氨 气 浓 度 检 测 报 警 仪 器, 并 与 事 故 排 风 机 自 动 开 启 联 动 204

217 17.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及 其 安 全 附 件 应 定 期 检 验 18. 库 区 及 氨 制 冷 机 房 和 设 备 间 ( 靠 近 贮 氨 器 处 ) 门 外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设 置 消 火 栓, 应 急 通 道 保 持 畅 通 防 火 灾 爆 炸 1 项 目 防 爆 区 域 内 拟 安 装 使 用 的 各 种 电 器 设 备 要 采 用 防 爆 型 的, 安 装 符 合 要 求, 电 线 不 破 损 裸 露 及 发 生 短 路 现 象 2 氨 气 输 送 的 设 备 和 管 线, 设 置 导 除 静 电 的 接 地 装 置, 管 线 至 少 两 端 接 地, 设 备 至 少 两 处 接 地, 接 地 电 阻 小 于 10Ω 接 地 装 置 每 年 至 少 检 测 一 次 3 按 消 防 的 相 关 要 求, 配 置 合 适 的 消 防 设 施 和 器 材, 设 置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并 经 常 对 消 防 器 材 进 行 检 查, 当 发 现 其 失 效 时 应 及 时 更 换 4 保 障 疏 散 通 道 安 全 出 口 畅 通 消 防 安 全 措 施 1. 按 要 求 设 置 符 合 规 范 的 室 内 室 外 消 火 栓 ; 2. 按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的 要 求 配 置 灭 火 器 材, 灭 火 器 材 要 按 要 求 进 行 检 测 ; 3. 加 强 对 重 点 防 火 场 所 的 巡 查 ; 4. 主 要 厂 房, 各 种 物 料 储 存, 配 电 室 及 辅 助 建 筑 均 按 国 家 工 业 建 筑 的 防 火 防 爆 要 求 设 计 ; 5. 进 行 消 防 设 计 并 报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审 批 ; 6. 项 目 竣 工 后 进 行 消 防 验 收, 并 到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备 案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液 氨 运 输 储 存 及 生 产 过 程 中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与 措 施 a 对 有 液 氨 的 运 输 应 采 用 安 全 性 能 优 良 的 化 学 品 专 用 运 输 槽 车, 同 时 车 上 要 配 备 必 要 的 防 毒 器 具 和 消 防 器 材, 预 防 事 故 发 生 b 对 于 液 氨 公 路 运 输, 按 规 定 路 线 行 驶, 尽 量 避 开 人 口 稠 密 区 及 居 民 生 活 区 ; 同 时 对 槽 车 的 驾 驶 员 要 进 行 严 格 的 培 训 和 资 格 认 证 c 项 目 制 冷 系 统 各 种 工 艺 设 备 ( 阀 门 法 兰 泵 类 等 ) 管 道 的 选 型 进 货 要 严 把 质 量 关, 并 加 强 检 修 维 护, 严 禁 生 产 中 物 料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的 发 生, 电 气 设 备 须 选 用 防 腐 防 爆 型, 电 源 绝 缘 良 好, 防 止 产 生 电 火 花, 接 地 牢 靠, 205

218 防 止 产 生 静 电 d 生 产 过 程 中 严 格 执 行 化 学 工 业 部 颁 发 的 化 学 工 业 部 安 全 生 产 禁 令 ( 禁 令 41 条 ) 生 产 管 道 输 送 时 输 送 管 道 必 须 完 好, 连 接 紧 密, 无 泄 漏, 定 期 清 除 滞 留 在 管 道 内 的 遗 留 物 消 除 堵 塞, 管 道 检 修 时, 必 须 切 断 物 料 来 源 和 输 送 电 源, 操 作 时 应 有 专 人 监 护 e 储 运 须 知 : 包 装 标 志 : 有 毒 气 体 副 标 志 : 易 燃 气 体 包 装 方 法 : 耐 低 压 或 中 压 的 钢 瓶 储 运 条 件 : 储 存 于 阴 凉 通 风 良 好 不 燃 结 构 建 筑 的 库 房 远 离 火 源 和 热 源 设 备 都 要 接 地 线 与 其 他 化 学 物 品, 特 别 是 氧 化 性 气 体, 氟 溴 碘 和 酸 类 油 脂 汞 等 隔 离 储 运 平 时 检 查 钢 瓶 漏 气 情 况 搬 运 时 穿 戴 全 身 防 护 服 ( 橡 皮 手 套 围 裙 化 学 面 罩 ) 戴 好 钢 瓶 的 安 全 帽 及 防 震 橡 胶 圈, 避 免 滚 动 和 撞 击, 防 止 容 器 受 损 f 项 目 共 设 置 2 台 4.8m³ 低 压 循 环 桶 1 台 4.8m³ 高 压 储 液 器 1 台 4.8m³ 排 液 桶 和 1 台 4.8m³ 辅 助 贮 液 器, 其 中 2 个 低 压 循 环 桶 和 1 个 高 压 储 液 器 为 常 用 储 氨 罐, 排 液 桶 和 辅 助 储 液 器 为 备 用 罐, 正 常 生 产 时 为 空 置 罐 g 项 目 液 氨 储 罐 区 应 该 严 格 按 照 消 防 防 火 设 计 规 范 的 相 关 要 求 设 置 喷 淋 装 置, 液 氨 发 生 泄 漏 时 喷 淋 装 置 喷 射 雾 状 水 可 封 锁 事 故 部 位, 在 着 火 时 也 可 用 于 液 氨 罐 的 冷 却 h 项 目 液 氨 储 罐 区 四 周 应 设 置 不 燃 烧 的 实 体 围 堰, 围 堰 的 有 效 容 量 应 不 小 于 储 罐 区 中 最 大 的 一 个 储 罐 的 容 量 的 60%, 本 项 目 储 罐 区 最 大 的 一 个 储 罐 的 容 量 为 4.8m³, 故 项 目 围 堰 容 积 应 不 小 于 2.88m³ i 项 目 目 前 已 在 制 冷 机 房 北 侧 设 置 了 1 个 地 埋 式 应 急 水 池, 其 容 积 为 200 m 3, 泄 漏 的 液 氨 通 过 围 堰 收 集 后 排 入 到 应 急 水 池 内 稀 释 暂 存 j 液 氨 罐 区 及 液 氨 输 送 泵 附 近 应 设 置 可 燃 气 体 报 警 仪, 当 氨 气 浓 度 接 近 爆 炸 下 限 的 10% 时, 应 能 发 出 报 警 信 号 强 化 管 理 及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a 强 化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必 须 制 订 岗 位 责 任 制,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严 格 遵 守 化 学 危 险 品 管 理 条 例 及 国 家 地 方 关 于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有 害 物 料 的 储 运 安 全 规 定 b 强 化 安 全 生 产 及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的 教 育, 提 高 职 工 的 素 质, 加 强 操 作 人 员 的 上 岗 前 的 培 训,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消 防 环 保 工 业 卫 生 等 方 面 的 技 术 培 训 教 育 206

219 c 建 立 健 全 环 保 及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该 部 门 应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按 规 定 监 测 厂 内 外 空 气 及 水 体 中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及 时 发 现, 立 即 处 理, 避 免 污 染 d 必 须 经 常 检 查 安 全 消 防 设 施 的 完 好 性, 使 其 处 于 即 用 状 态, 以 备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能 及 时 高 效 率 的 发 挥 作 用 e 加 强 个 人 劳 动 防 护, 进 入 生 产 区 必 须 穿 戴 防 护 服 装 及 防 护 手 套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1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立 即 进 行 隔 离 150 米,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毒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高 浓 度 泄 漏 区, 喷 含 盐 酸 的 雾 状 水 中 和 稀 释 溶 解, 再 将 泄 漏 液 体 引 流 到 应 急 水 池 内 再 稀 释 储 罐 区 最 好 设 稀 酸 喷 洒 设 施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灭 火 方 法 : 消 防 人 员 必 须 穿 戴 全 身 防 火 防 毒 服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气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正 在 燃 烧 的 气 体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抗 溶 性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2 防 护 措 施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标 时, 建 议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必 须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胶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毕, 淋 浴 更 衣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3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应 用 2% 硼 酸 液 或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207

220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风 险 事 故 三 级 防 控 措 施 分 析 根 据 事 故 状 态 下 水 体 污 染 的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要 求 (Q/SY ) 等 相 关 要 求, 项 目 必 须 设 置 风 险 事 故 三 级 防 控 措 施 (1) 一 级 防 控 体 系 必 须 建 设 装 置 区 围 堰 罐 区 防 火 堤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 如 备 用 罐 储 液 池 导 流 设 施 清 污 水 切 换 设 施 等 ), 防 止 污 染 雨 水 和 轻 微 事 故 泄 漏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2) 二 级 防 控 体 系 必 须 建 设 事 故 水 池 拦 污 坝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 如 事 故 导 排 系 统 ), 防 止 单 套 生 产 装 置 ( 罐 区 ) 较 大 事 故 泄 漏 物 料 和 消 防 废 水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3)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必 须 建 设 末 端 事 故 缓 冲 设 施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防 控 两 套 及 以 上 生 产 装 置 ( 罐 区 ) 重 大 事 故 泄 漏 物 料 和 消 防 废 水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为 满 足 上 述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进 行 制 冷 系 统 设 计 时, 已 考 虑 设 置 了 备 用 罐 应 急 水 池 导 流 设 施 清 污 水 切 换 设 施 等 配 套 设 施 本 评 价 还 要 求 : 项 目 液 氨 储 罐 区 应 该 严 格 按 照 消 防 防 火 设 计 规 范 的 相 关 要 求 设 置 喷 淋 装 置, 液 氨 发 生 泄 漏 时 喷 淋 装 置 喷 射 雾 状 水 可 封 锁 事 故 部 位, 在 着 火 时 也 可 用 于 液 氨 罐 的 冷 却 项 目 液 氨 储 罐 区 四 周 应 设 置 不 燃 烧 的 实 体 围 堰, 围 堰 的 有 效 容 量 应 不 小 于 储 罐 区 中 最 大 的 一 个 储 罐 的 容 量 的 60%, 本 项 目 储 罐 区 最 大 的 一 个 储 罐 的 容 量 为 4.8m³, 故 项 目 围 堰 容 积 应 不 小 于 2.88m³ 当 发 生 液 氨 泄 漏 事 故 时, 工 作 人 员 应 及 时 采 取 对 策 切 断 气 源, 并 及 时 切 断 火 源, 必 要 时 切 断 污 染 物 内 的 电 源, 同 时 开 启 喷 淋 装 置 对 泄 漏 部 位 进 行 喷 淋, 泄 漏 的 液 氨 经 围 堰 进 行 收 集 后, 通 过 项 目 区 内 设 置 的 导 流 设 施 排 入 应 急 水 池, 并 向 应 急 水 池 内 喷 洒 含 盐 酸 的 雾 状 水 中 和 稀 释 溶 解 池 内 高 浓 度 事 故 废 水 预 处 理 后 事 故 废 水 水 质 因 事 故 产 生 环 节 不 同 而 差 别 较 大, 事 故 处 置 完 毕 后, 应 对 事 故 可 能 导 致 消 防 废 水 的 属 性 进 行 分 析, 必 要 时 应 对 废 水 成 分 进 行 检 测, 根 据 其 属 性 采 取 相 应 的 处 置 措 施, 不 得 直 接 进 入 环 境 中 若 检 测 分 析 结 果 显 示 事 故 废 水 可 以 满 足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则 事 故 废 水 应 逐 步 分 批 量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208

221 理 后 外 排 若 检 测 分 析 结 果 显 示 事 故 废 水 不 能 满 足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则 建 设 单 位 应 委 托 有 处 理 能 力 的 单 位 对 事 故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和 处 置 以 确 保 事 故 状 态 下 有 害 物 质 不 直 接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防 止 因 突 发 事 故 而 引 起 的 地 表 水 污 染 另 外, 本 项 目 需 在 厂 内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雨 水 排 放 口 处 设 置 总 闸, 以 防 治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对 受 纳 水 体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8.7 应 急 预 案 本 项 目 涉 及 重 大 危 险 源, 必 须 设 定 应 急 预 案 本 评 价 所 书 应 急 预 案 可 作 为 项 目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草 案, 最 终 确 定 应 急 预 案 必 须 按 照 环 发 [2010]113 号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的 规 定, 单 独 编 制, 评 估, 备 案, 实 施 与 监 督 管 理 应 急 计 划 区 (1) 危 险 目 标 本 项 目 风 险 防 范 的 重 大 危 目 标 为 液 氨 贮 罐 (2)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位 于 富 民 县 工 业 园 区 东 元 生 态 食 品 加 工 园, 保 护 目 标 为 项 目 危 险 目 标 四 周 3km 范 围 内 的 人 群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昆 明 富 锦 肉 类 加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安 全 委 员 会 并 指 定 为 安 全 委 员 会 主 任, 负 责 公 司 的 生 产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为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第 一 责 任 人 ( 一 ) 组 织 机 构 公 司 设 立 以 安 全 委 员 会 主 任 为 总 指 挥 主 管 生 产 设 备 的 副 厂 长 为 副 总 指 挥 的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并 组 建 安 全 环 保 组 事 故 处 理 组 疏 散 撤 离 组 抢 险 救 护 组 后 勤 保 障 组 生 产 调 节 组 和 事 故 调 查 组, 组 长 由 有 关 科 室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组 成, 并 成 立 应 急 抢 险 队 当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时,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全 厂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 组 织 和 指 挥, 指 挥 部 设 在 生 产 调 度 科, 全 权 负 责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如 下 图 所 示 : 209

222 总 指 挥 副 总 指 挥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 领 导 小 组 ) 事 故 调 查 组 安 全 环 保 组 事 故 处 理 组 疏 散 撤 离 组 抢 险 救 护 组 后 勤 保 障 组 生 产 调 节 组 ( 二 )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如 下 : 1 总 指 挥 : 2 副 总 指 挥 : 3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 4 各 专 业 组 组 长 (1) 事 故 调 查 组 : (2) 安 全 环 保 组 : (3) 事 故 处 理 组 : (4) 疏 散 撤 离 组 : (5) 抢 险 救 护 组 : (6) 后 勤 保 障 组 : (7) 生 产 调 度 组 : ( 三 ) 主 要 职 责 1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的 主 要 职 责 (1) 组 织 制 定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2) 批 准 本 预 案 的 启 动 与 终 止 (3) 负 责 人 员 资 源 配 置 和 应 急 队 伍 的 调 动 (4) 确 定 现 场 指 挥 人 员 (5) 调 事 故 现 场 有 关 工 作 210

223 (6) 决 定 事 故 状 态 下 各 级 人 员 的 职 责 (7)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信 息 的 上 报 工 作 (8) 接 受 政 府 的 指 令 和 调 动 (9)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演 练 (10) 负 责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及 相 关 数 据 2 各 级 人 员 的 职 责 (1) 总 指 挥 : 组 织 指 挥 应 急 救 援 的 整 体 工 作 (2) 副 总 指 挥 : 协 助 总 指 挥 负 责 应 急 救 援 的 具 体 指 挥 工 作 (3) 各 专 业 组 的 职 责 事 故 调 查 组 : 1) 负 责 组 织 对 事 故 的 调 查 ; 2) 调 查 事 故 的 经 过, 分 析 事 故 的 原 因 ; 3) 对 相 关 责 任 人 进 行 严 肃 处 理, 并 写 出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安 全 环 保 组 1) 协 助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做 好 事 故 报 警 ; 2) 及 时 分 析 事 故 状 态 和 事 故 扩 大 的 可 能 性 及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并 做 好 情 况 通 报 工 作 ; 3)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有 害 物 质 扩 散 区 域 内 的 监 测 工 作 事 故 处 理 组 1) 迅 速 组 织 现 场 抢 救 人 员 进 入 应 急 现 场 ; 2) 在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的 统 一 指 挥 下, 果 断 地 处 理 事 故 ; 3) 及 时 向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报 告 事 故 处 理 情 况 疏 散 撤 离 组 负 责 疏 散 撤 离 事 故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和 可 能 涉 及 到 的 周 围 人 群 抢 险 救 护 组 1) 负 责 抢 救 中 毒 人 员 ; 2) 发 生 一 般 火 灾 事 故, 及 时 采 用 灭 火 器 具 灭 火 ; 3) 发 生 大 的 火 灾 爆 炸 时, 迅 速 采 取 措 施 处 理, 同 时 用 泡 沫 雾 状 水 对 发 生 火 灾 部 位 灭 火 后 勤 保 障 组 211

224 1) 负 责 通 信 方 式 或 线 路 及 信 息 交 流 畅 通 2) 负 责 抢 救 受 伤 中 毒 人 员 的 生 活 必 需 品 供 应 以 及 抢 险 救 援 物 资 的 供 应 和 运 输 生 产 调 度 组 负 责 全 厂 生 产 系 统 的 平 衡 调 度 ( 四 ) 应 急 抢 险 队 公 司 组 建 三 支 应 急 抢 险 队 : (1) 消 防 应 急 抢 险 队 15 人 组 成 ; (2) 设 备 应 急 抢 险 队 15 人 组 成 ; (3) 生 活 医 疗 应 急 救 护 队 15 人 组 成 应 急 抢 险 队 设 队 长 1 名 副 队 长 3 名 分 别 分 管 消 防 设 备 及 生 活 医 疗 ( 五 ) 响 应 要 求 要 求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各 专 业 组 组 长 及 应 急 抢 险 队 在 接 到 报 警 后 5-10 分 钟 到 达 救 援 指 挥 部 开 展 救 援 工 作 预 案 分 级 响 应 条 件 (1) 预 警 级 别 环 境 污 染 与 破 坏 事 故 根 据 其 污 染 及 破 坏 程 度 分 为 : 1 一 般 环 境 污 染 与 破 坏 事 故 (Ⅳ 级 预 警 ): 由 于 污 染 或 破 坏 行 为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在 千 元 以 上 万 元 下 ( 不 含 万 元 ) 的 2 较 大 环 境 污 染 与 破 坏 事 故 (Ⅲ 级 预 警 ): 由 于 污 染 和 破 坏 行 为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在 万 元 以 上 5 万 元 以 下 ( 不 含 5 万 元 ); 人 员 发 生 毒 症 状 ; 因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引 起 厂 群 冲 突 ; 对 环 境 造 成 危 害 3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与 破 坏 事 故 (Ⅱ 级 预 警 ): 凡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为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与 破 坏 事 故 : 由 于 污 染 或 破 坏 行 为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在 5 万 元 以 上,10 万 元 以 下 ( 不 含 10 万 元 ); 人 群 发 生 中 毒 症 状 ; 因 事 故 造 成 的 环 境 环 境 污 染 使 社 会 安 定 受 到 影 响 ; 对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危 害 ; 4 特 大 环 境 污 染 与 破 坏 事 故 (Ⅰ 级 预 警 ): 由 于 污 染 或 破 坏 行 为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在 10 万 元 以 上 ; 人 群 发 生 明 显 中 毒 症 状 ; 有 人 员 中 毒 死 亡 ; 因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使 当 地 经 济 社 会 的 正 常 活 动 受 到 严 重 影 响 ; 对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危 害 212

225 凡 属 一 般 或 较 大 环 境 污 染 与 破 坏 事 故, 均 由 县 级 以 上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确 认 ; 凡 属 重 大 或 特 大 环 境 污 染 与 破 坏 事 故, 均 由 地 县 级 以 上 的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确 认 事 故 已 经 发 生, 达 到 Ⅳ 级 预 警 标 准 时, 由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发 布 预 警 公 告 ; 达 到 Ⅲ 级 预 警 标 准 时, 由 县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发 布 预 警 公 告 ; 达 到 Ⅱ 级 预 警 标 准 时, 由 省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发 布 预 警 公 靠 ; 达 到 Ⅰ 级 预 警 标 准 时, 由 省 人 民 政 府 根 据 国 务 院 授 权 负 责 发 布 预 警 公 告 超 出 本 级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时, 应 及 时 请 求 上 一 级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启 动 上 一 级 应 急 预 案 (2) 分 级 响 应 程 序 1 生 产 部 值 班 调 度 接 到 事 故 报 警 后, 根 据 事 故 类 型 应 立 即 向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并 向 消 防 应 急 抢 险 队 设 备 应 急 抢 险 队 报 警 或 确 认 报 警, 根 据 事 故 单 位 的 事 故 情 况 迅 速 作 出 对 产 生 事 故 的 生 产 装 置 的 处 理 决 定 根 据 事 故 类 型 严 重 程 度 及 影 响 范 围 立 即 安 排 响 应 单 位 和 部 门, 通 知 相 关 单 位 和 部 门 及 时 支 援 和 协 调 处 理 事 故 2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应 立 即 组 织 落 实 受 伤 中 毒 情 况 以 及 事 故 的 现 状, 根 据 事 故 状 态 判 断 可 能 发 生 的 危 险, 根 据 事 故 现 状 及 事 态 发 展 趋 势, 必 要 时 请 求 政 府 安 全 环 保 部 门 给 予 支 援 并 向 县 应 急 委 报 告 3 的 环 境 污 染 提 出 应 急 处 理 处 置 预 案, 对 已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提 出 应 急 处 理 处 置 方 案 4 一 般 或 较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后, 就 近 的 环 境 监 测 站 应 迅 速 赶 赴 现 场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和 跟 踪 监 视 监 测, 快 速 判 断 污 染 物 种 类 污 染 物 浓 度 污 染 范 围 及 其 产 生 的 危 害 影 响, 并 分 析 事 态 发 展 趋 势 必 要 时 应 取 得 本 地 区 专 家 系 统 的 支 持 和 支 援 网 络 的 支 持, 取 得 上 级 环 境 监 测 站 的 技 术 支 持 和 支 援 5 重 大 或 特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后,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除 按 一 般 或 较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处 理 要 求 应 急 处 理 外, 应 自 事 故 发 生 48 小 时 内 将 事 故 的 类 型 时 间 地 点 污 染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等 情 况 报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级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1)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213

226 公 司 组 建 成 立 三 支 应 急 抢 险 队 : 1 消 防 应 急 抢 险 队 15 人 组 成 ; 2 设 备 应 急 抢 险 队 15 人 组 成 ; 3 生 活 医 疗 应 急 救 护 队 15 人 组 成 应 急 抢 险 队 设 队 长 1 名 副 队 长 3 名 分 别 分 管 消 防 设 备 及 生 活 医 疗 (2)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公 司 必 须 配 置 : 1 泡 沫 液 产 生 器 3 个, 泡 沫 枪 2 套, 泡 沫 消 火 栓 2 套 生 产 区 域 设 置 消 火 栓, 消 防 水 系 统 与 公 司 生 产 水 系 统 相 连 接 2 消 防 救 护 队 配 备 空 气 呼 吸 器 5 台 氧 气 呼 吸 器 5 台, 重 型 防 化 服 5 套 轻 型 防 化 服 6 套, 防 毒 面 具 15 台, 能 保 证 各 事 故 情 况 下 的 抢 险 救 援 工 作 报 警 通 讯 联 络 方 式 (1) 事 故 发 生 后, 首 先 向 公 司 安 委 会 报 告 : 安 委 会 主 要 成 员 联 系 方 式 ( 安 委 会 主 任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 ( 安 委 会 副 主 任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副 组 长 ): ( 安 委 会 副 主 任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副 组 长 ): ( 公 司 应 在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明 确 上 述 人 员 及 联 系 方 式 ) (2) 生 产 厂 区 一 旦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抢 险 抢 救 力 量 不 足 或 有 可 能 危 及 社 会 安 全 环 境 安 全 时, 公 司 安 委 会 必 须 立 即 向 县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并 且 上 报 县 应 急 委 报 告, 公 司 安 委 会 应 责 成 专 人 联 络 报 告 并 且 请 求 社 会 社 会 支 援 : 火 警 电 话 :119 急 救 电 话 :110 医 疗 救 护 :120 国 家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咨 询 电 话 : (3) 公 司 必 须 建 立 应 急 通 讯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 有 线 通 信 系 统 无 线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并 依 托 社 会 公 共 通 讯 资 源, 形 成 政 府 公 司 乡 镇 社 区 通 讯 传 输 体 系, 建 立 跨 部 门 多 路 由 有 线 和 无 线 相 结 合 的 稳 定 可 靠 的 应 急 通 信 系 统 214

227 8.7.6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年 屠 宰 联 合 加 工 8 万 吨 生 态 肉 食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由 专 业 队 伍 负 责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侦 察 监 测, 对 事 故 性 质 参 数 与 后 果 进 行 预 评 估,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一 般 或 较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后, 公 司 安 委 会 应 立 即 向 县 环 保 局 报 告 事 故 的 发 生 情 况, 并 对 事 故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作 出 判 断, 请 求 县 环 保 局 的 支 援 县 环 保 局 应 及 时 将 有 关 情 况 向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一 级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 组 织 就 近 的 环 境 监 测 站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并 组 织 成 立 应 急 监 测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现 场 采 样 化 验 组 实 验 分 析 组 后 勤 支 持 组 评 价 报 告 组, 具 体 职 责 如 下 : (1) 领 导 小 组 职 责 : 对 所 发 生 的 污 染 事 故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组 织 制 定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监 测 方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为 : 1 确 定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2 确 定 相 应 的 监 测 仪 器 和 采 样 设 备 ; 3 根 据 污 染 情 况 初 步 确 定 监 测 点 位 的 布 设 ( 具 体 的 点 位 可 以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作 适 当 的 调 整 ) 采 样 方 式 和 频 次 4 根 据 事 故 情 况 确 定 监 测 人 员 的 防 护 装 备 ; 对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事 故 发 生 时 具 体 领 导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协 调 与 其 它 部 门 和 单 位 的 工 作 关 系 ; 快 速 向 县 应 急 委 报 告 污 染 事 故 的 信 息 与 应 急 监 测 状 况 (2) 现 场 采 样 化 验 组 职 责 : 事 故 发 生 后, 在 最 短 时 间 内 赶 赴 现 场 实 施 取 样 监 测 工 作 ; 调 查 事 故 发 生 前 后 情 况, 结 合 现 场 监 测 结 果, 初 步 判 断 污 染 物 的 种 类 浓 度 范 围 及 其 可 能 的 危 害 ; 对 事 故 现 场 的 处 理 处 置 和 救 援 善 后 给 予 技 术 支 持 和 指 导 ; 负 责 应 急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试 剂 的 添 置 和 准 备 工 作 (3) 实 验 分 析 组 职 责 : 迅 速 响 应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的 要 求, 尽 快 分 析 事 故 样 品 ; 具 体 承 担 所 使 用 仪 器 的 日 常 维 护, 保 证 仪 器 试 剂 随 时 可 用 于 应 急 监 测 (4) 后 勤 支 持 组 职 责 : 负 责 应 急 监 测 期 间 的 其 它 后 勤 事 务 及 车 辆 安 排 (5) 评 价 报 告 组 职 责 : 应 急 监 测 期 间 尽 快 向 应 急 监 测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有 关 监 测 结 果,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编 写 有 关 监 测 快 报 ( 一 般 水 质 污 染 监 测 报 告 在 4 小 时 内, 空 气 污 染 在 2 小 时 内 作 出 快 报 ); 负 责 事 故 隐 患 的 调 查 登 记, 并 提 出 可 能 的 应 急 措 施 和 事 故 隐 患 措 施 ; 及 时 出 具 应 急 监 测 结 果 及 事 故 安 全 后 评 估 报 告 ; 总 结 事 故 215

228 发 生 后 污 染 影 响 的 程 度 及 范 围, 对 事 故 造 成 的 污 染 危 害 程 度 及 损 失 进 行 评 估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发 现 事 故 者 应 按 照 事 故 报 警 程 序 立 即 向 公 司 安 委 会 报 告, 公 司 安 委 会 应 迅 速 组 织 技 术 人 员 查 明 泄 漏 部 位 及 初 步 原 因 并 根 据 事 故 的 发 展 变 化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部 分 或 全 部 紧 急 停 车, 同 时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立 即 隔 离 泄 漏 区 150m 范 围 的 区 域, 停 止 事 故 现 场 一 切 作 业, 机 动 车 就 地 熄 火, 组 织 人 员 抢 救 中 毒 人 员 脱 离 毒 区, 疏 散 无 关 人 员 ; 严 格 控 制 人 员 出 入 ; 立 即 停 止 事 故 现 场 及 周 围 与 事 故 处 理 处 置 无 关 的 一 切 作 业, 安 排 保 安 人 员 在 交 通 路 口 实 施 警 戒 并 引 导 消 防 救 护 队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 通 知 周 围 机 动 车 辆 就 地 熄 火, 严 禁 一 切 明 火 作 业, 严 禁 在 危 险 区 内 使 用 对 讲 机 手 机 等 对 发 生 的 事 故 采 取 相 应 的 应 急 处 理 防 护 及 急 救 措 施 当 泄 漏 源 一 时 无 法 切 断 泄 漏 毒 物 扩 散 无 法 控 制, 依 靠 公 司 自 身 的 救 援 力 量 不 能 满 足 事 故 处 理 时, 公 司 应 作 出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紧 急 响 应, 公 司 安 委 会 必 须 报 告 当 地 政 府 并 立 即 启 动 相 应 应 急 预 案 人 员 紧 急 撤 离 疏 散 一 旦 发 生 重 大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公 司 安 委 员 会 必 须 第 一 时 间 报 告 县 政 府 并 立 即 启 动 相 应 应 急 预 案 县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部 必 须 立 即 组 织 1km 范 围 内 的 人 群 居 民 撤 离 疏 散 (1) 当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需 要 组 织 居 民 撤 离 疏 散 时, 县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部 应 根 据 事 故 现 场 风 向 地 形 情 况 和 事 故 应 急 监 测 队 伍 报 告 的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数 据 确 定 疏 散 区 域 疏 散 方 向 和 人 员 安 置 区 (2) 治 安 保 卫 管 理 部 门 接 到 救 援 令 到 达 指 挥 中 心 后, 迅 速 组 织 成 立 现 场 警 戒 和 疏 散 队 伍, 根 据 总 指 挥 命 令 应 迅 速 对 整 个 事 故 波 及 到 的 危 险 区 域 实 行 警 戒, 组 织 指 挥 事 故 区 域 内 所 有 与 救 援 无 关 和 无 防 护 装 备 的 人 员 撤 离 (3) 县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部 必 须 引 导 疏 散 人 群 有 序 地 疏 散 到 安 全 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安 全 区 的 人 员 安 置 和 清 点 工 作, 保 证 无 疏 漏, 医 疗 救 护 队 及 时 对 所 有 人 员 进 行 检 查, 保 证 受 伤 人 员 能 及 时 得 到 院 前 抢 救 和 治 疗 216

229 (4) 事 故 现 场 要 加 强 警 戒 和 治 安 工 作, 严 密 注 视 事 故 的 发 展 和 蔓 延 情 况, 及 时 向 指 挥 部 报 告 事 故 终 止 (1) 应 急 终 止 的 条 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即 满 足 应 急 终 止 条 件 : 1 事 件 现 场 得 到 控 制, 事 件 条 件 已 经 消 除 ; 2 污 染 源 的 泄 漏 或 释 放 已 降 至 规 定 限 值 以 内 ; 3 事 件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已 经 被 彻 底 消 除, 无 继 发 可 能 ; 4 事 件 现 场 的 各 种 专 业 应 急 处 置 行 动 已 无 继 续 的 必 要 ; 5 采 取 了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以 保 护 公 众 免 受 再 次 危 害, 并 使 事 件 可 能 引 起 的 中 长 期 影 响 趋 于 合 理 且 尽 量 低 的 水 平 (2) 应 急 终 止 的 程 序 1 污 染 事 故 处 置 工 作 完 成, 泄 漏 的 污 染 物 得 到 妥 善 的 处 置, 确 定 可 能 发 生 的 次 生 伴 生 和 事 件 危 害 被 基 本 消 除, 通 过 现 场 环 境 监 测 确 定 事 故 产 生 的 污 染 影 响 已 消 除, 承 担 事 件 处 置 工 作 的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和 现 场 指 挥 部, 需 将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的 总 结 报 告 上 报 县 人 民 政 府 县 应 急 委, 经 县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同 意 后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即 告 结 束 2 现 场 指 挥 部 适 时 成 立 事 故 原 因 调 查 小 组, 组 织 专 家 调 查 和 分 析 事 故 发 生 的 原 因, 评 估 事 故 造 成 的 损 失 和 可 能 造 成 的 后 果, 提 出 措 施 尽 可 能 地 消 除 事 故 造 成 的 影 响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提 出 改 进 的 要 求 和 建 议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1) 公 司 安 委 会 负 责 劳 动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定 期 组 织 职 工 进 行 劳 动 安 全 教 育 和 学 习 建 立 建 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安 全 教 育 管 理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制 度 安 全 检 修 管 理 制 度 防 护 用 品 管 理 制 度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管 理 制 度 危 险 场 所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仓 库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在 不 断 提 高 职 工 安 全 意 识 和 技 能 的 同 时, 逐 步 树 立 全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法 制 观 念 以 日 常 安 全 管 理 考 核 为 手 段, 不 断 强 化 和 完 善 安 全 生 产 基 础 管 理, 以 查 隐 患, 突 出 安 全 生 产 预 防 为 主, 督 217

230 促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以 强 制 执 行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为 主 线, 规 范 安 全 生 产 作 业 行 为 做 到 居 安 思 危, 常 抓 不 懈, 不 断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运 及 使 用 的 管 理 加 强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控 制 及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防 和 防 治 的 管 理 工 作, 使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体 系 进 一 部 完 善 (2) 公 司 安 委 会 应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应 对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的 教 育 计 划 对 全 公 司 职 工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知 识 培 训 和 应 急 常 识 的 教 育 开 展 面 向 全 体 职 工 的 应 对 突 发 事 故 的 相 关 知 识 培 训, 将 突 发 事 故 预 防 应 急 指 挥 综 合 协 调 等 作 为 重 要 内 容, 以 增 强 职 工 的 安 全 防 范 意 识, 提 高 职 工 处 理 突 发 事 故 的 能 力 (3) 公 司 安 委 会 每 年 必 须 组 织 一 到 二 次 应 对 突 发 事 故 的 演 练, 检 验 应 急 队 伍 的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提 高 各 部 门 之 间 协 调 配 合 和 现 场 处 置 能 力, 实 现 对 突 发 事 故 管 理 的 规 范 化 和 程 序 化 确 保 紧 急 状 态 下 能 有 效 的 统 一 指 挥 (4) 应 急 演 习 应 包 括 准 备 实 施 和 总 结 三 个 阶 段 通 过 应 急 演 习, 培 训 应 急 队 伍 落 实 岗 位 责 任 熟 悉 应 急 工 作 的 指 挥 机 制 决 策 协 调 和 处 置 的 程 序, 识 别 资 源 需 求 评 价 应 急 准 备 状 态 检 验 预 案 的 可 行 性 和 改 进 应 急 预 案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1) 公 司 安 委 会 应 在 县 应 急 委 ( 县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 的 指 导 下 组 织 周 围 社 区 居 民 周 边 企 业 安 全 负 责 人 及 可 能 影 响 区 域 10%-20% 的 人 员 的 代 表 参 加 应 对 突 发 事 故 相 关 知 识 的 培 训 并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知 识 培 训 和 应 急 常 识 的 培 训 开 展 公 众 教 育, 将 突 发 事 故 预 防 应 急 指 挥 综 合 协 调 等 作 为 重 要 内 容, 以 增 强 周 围 社 区 居 民 生 产 企 业 及 可 能 受 影 响 区 域 的 人 员 安 全 防 范 意 识 及 应 对 突 发 事 故 的 防 备 意 识 和 处 理 突 发 事 故 的 能 力 (2) 突 发 事 故 发 生 后 公 司 安 委 会 应 及 时 上 报 县 应 急 委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 由 县 应 急 委 统 一 负 责 新 闻 报 道 工 作 发 布 事 故 信 息 8.8 泄 漏 事 故 的 应 急 对 策 为 使 环 境 风 险 减 少 到 最 低 限 度, 必 须 加 强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和 环 境 的 管 理 可 以 从 人 物 环 境 和 管 理 四 个 方 面 寻 找 影 响 事 故 的 原 因, 制 定 完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尽 可 能 降 低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减 少 事 故 的 损 失 和 危 218

231 害 防 范 对 策 和 应 急 措 施 如 下 : (1)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 一 级 防 控 体 系 : 项 目 液 氨 储 罐 区 应 设 置 围 堰,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不 小 于 2.88m³, 并 配 套 设 置 相 关 的 配 套 设 施 ( 如 备 用 罐 喷 淋 装 置 导 流 设 施 清 污 水 切 换 设 施 等 ) 二 级 防 控 体 系 : 项 目 目 前 已 在 制 冷 机 房 北 侧 设 置 了 1 个 地 埋 式 应 急 水 池, 其 容 积 为 200 m 3, 泄 漏 的 液 氨 通 过 围 堰 收 集 后 排 入 到 应 急 水 池 内 稀 释 暂 存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 本 项 目 需 在 厂 内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雨 水 排 放 口 处 设 置 总 闸, 以 防 治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对 受 纳 水 体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当 发 生 液 氨 泄 漏 事 故 时, 工 作 人 员 应 及 时 采 取 对 策 切 断 气 源, 并 及 时 切 断 火 源, 必 要 时 切 断 污 染 物 内 的 电 源, 同 时 开 启 喷 淋 装 置 对 泄 漏 部 位 进 行 喷 淋, 泄 漏 的 液 氨 经 围 堰 进 行 收 集 后, 通 过 项 目 区 内 设 置 的 导 流 设 施 排 入 应 急 水 池, 并 向 应 急 水 池 内 喷 洒 含 盐 酸 的 雾 状 水 中 和 稀 释 溶 解 池 内 高 浓 度 事 故 废 水 预 处 理 后 事 故 废 水 水 质 因 事 故 产 生 环 节 不 同 而 差 别 较 大, 事 故 处 置 完 毕 后, 应 对 事 故 可 能 导 致 消 防 废 水 的 属 性 进 行 分 析, 必 要 时 应 对 废 水 成 分 进 行 检 测, 根 据 其 属 性 采 取 相 应 的 处 置 措 施, 不 得 直 接 进 入 环 境 中 若 检 测 分 析 结 果 显 示 事 故 废 水 可 以 满 足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则 事 故 废 水 应 逐 步 分 批 量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外 排 若 检 测 分 析 结 果 显 示 事 故 废 水 不 能 满 足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则 建 设 单 位 应 委 托 有 处 理 能 力 的 单 位 对 事 故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和 处 置 以 确 保 事 故 状 态 下 有 害 物 质 不 直 接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防 止 因 突 发 事 故 而 引 起 的 地 表 水 污 染 (2) 工 程 应 严 格 按 照 企 业 设 计 规 范 进 行 设 计 和 施 工, 必 须 保 障 液 氨 储 罐 区 地 面 防 渗 防 腐 以 及 埋 入 地 下 的 污 水 管 道 的 防 渗 防 腐 能 力 一 旦 出 现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必 须 组 织 维 修, 在 彻 底 解 决 事 故 隐 患 之 前, 禁 止 生 产 (3) 加 强 设 施 的 维 护 和 管 理, 提 高 设 备 的 完 好 率 对 管 道 破 裂 等 事 故 造 成 污 水 外 流, 须 及 时 组 织 人 员 抢 修 (4) 项 目 一 旦 出 现 生 产 事 故, 导 致 物 料 泄 漏 废 气 事 故 性 排 放, 应 第 一 时 间 告 知 当 地 的 环 保 部 门, 尽 快 通 知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附 近 单 位 和 居 民 (5) 各 装 置 含 有 毒 物 料 的 工 段 均 设 有 必 要 的 喷 淋 洗 眼 器 洗 手 池, 并 配 备 相 应 的 防 护 手 套 防 毒 呼 吸 器 等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供 事 故 时 临 时 急 用 ; 一 旦 发 生 急 性 中 毒, 首 先 使 用 应 急 设 施, 并 将 中 毒 者 安 置 在 空 气 流 畅 的 安 全 地 带, 同 时 呼 叫 219

232 急 救 车 紧 急 救 护 (6) 制 冷 系 统 所 在 工 房 内 配 套 液 氨 探 测 报 警 仪 器 及 喷 淋 设 施 使 用 防 爆 型 的 通 风 系 统 和 设 备, 应 至 少 配 备 两 套 正 压 式 空 气 呼 吸 器 长 管 式 防 毒 面 具 重 型 防 护 服 等 防 护 器 具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戴 橡 胶 手 套 工 作 场 所 浓 度 超 标 时, 操 作 人 员 应 该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可 能 接 触 液 体 时, 应 防 止 冻 伤 8.9 小 结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为 液 氨 发 生 泄 漏 后, 引 起 的 火 灾 爆 炸 及 中 毒 事 故 根 据 项 目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结 果, 本 项 目 储 存 的 液 氨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液 氨 泄 漏 事 故,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约 为 十 万 分 之 一, 风 险 率 为 , 周 边 群 众 对 风 险 的 可 接 受 程 度 为 人 们 对 此 关 心, 愿 采 取 措 施 预 防, 说 明 本 项 目 的 事 故 风 险 可 以 接 受, 但 应 进 一 步 进 行 控 制 和 预 防 针 对 本 项 目 可 能 发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建 设 单 位 拟 采 取 如 下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 1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行 业 规 范, 配 套 设 置 相 应 的 消 防 设 施 2 项 目 设 置 了 1 台 4.8m³ 排 液 桶 和 1 台 4.8m³ 辅 助 贮 液 器 作 为 备 用 罐 3 项 目 液 氨 储 罐 区 应 该 严 格 按 照 消 防 防 火 设 计 规 范 的 相 关 要 求 设 置 喷 淋 装 置 4 项 目 液 氨 储 罐 区 四 周 应 设 置 不 燃 烧 的 实 体 围 堰, 围 堰 的 有 效 容 积 应 不 小 于 2.88m³ 5 项 目 目 前 已 在 制 冷 机 房 北 侧 设 置 了 1 个 地 埋 式 应 急 水 池, 其 容 积 为 200m 3 6 在 围 堰 和 应 急 水 池 之 间 配 套 设 置 导 流 设 施 和 清 污 水 切 换 设 施 7 在 厂 内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雨 水 排 放 口 处 设 置 总 闸 8 设 置 氨 气 浓 度 检 测 报 警 仪 器 9 围 堰 排 水 系 统 应 急 水 池 等 均 需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10 完 善 企 业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与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措 施 进 行 防 范 和 应 对 本 评 价 仅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出 发, 分 析 和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220

233 响,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涉 及 消 防 安 全 等 相 关 问 题, 应 以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为 准 只 要 建 设 单 位 积 极 落 实 安 全 评 价 和 本 次 评 价 所 提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有 效 避 免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发 生 事 故 时, 及 时 启 动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立 即 采 取 正 确 有 效 的 方 法 进 行 处 理, 将 事 故 影 响 程 度 降 至 最 低, 则 从 环 境 风 险 角 度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221

234 9 公 众 参 与 与 调 查 及 结 果 分 析 9.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是 环 评 工 作 组 同 公 众 之 间 的 一 种 双 向 交 流, 其 目 的 是 使 项 目 能 被 工 作 充 分 认 可 并 提 高 项 目 的 环 境 和 经 济 效 益 公 众 参 与 可 以 给 项 目 和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都 带 来 益 处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各 种 意 见 和 看 法 体 现 在 公 众 参 与 的 结 论 中, 因 此 公 众 参 与 能 使 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更 加 完 善 和 合 理, 从 而 有 利 于 最 大 限 度 发 挥 项 目 的 综 合 和 长 远 效 益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是 让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发 表 自 己 的 意 见, 包 括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正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是 否 同 意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以 及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要 求 等 等,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的 反 馈 形 式, 将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主 要 意 见 和 态 度 汇 于 本 报 告 书 中, 上 报 给 项 目 决 策 部 门, 作 为 决 策 依 据 公 众 参 与 使 人 民 群 众 保 护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的 意 见 得 到 反 馈, 使 政 府 管 理 部 门 决 策 科 学 化 和 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更 完 善 和 合 理, 从 而 有 利 于 最 大 限 度 发 挥 项 目 的 综 合 和 长 远 效 益 9.2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内 容 和 方 法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由 建 设 单 位 完 成, 调 查 方 法 主 要 采 用 发 放 调 查 表 的 方 式, 问 卷 分 为 普 通 公 众 以 及 社 会 团 体 两 个 部 分, 全 部 由 建 设 单 位 调 查 完 成 其 中, 个 人 部 分 共 发 放 调 查 表 55 份, 收 回 55 份, 回 收 率 为 100% 单 位 或 团 体 共 调 查 了 11 个 单 位, 收 回 11 份, 回 收 率 100% 公 众 调 查 表 式 样 见 附 件 19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文 件, 环 法 [2006]28 号 关 于 印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的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 本 次 环 评 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中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1 第 一 次 公 示 采 取 公 告 的 形 式, 并 同 时 在 环 评 爱 好 者 网 上 进 行 公 示 由 建 设 单 位 在 确 定 了 本 项 目 评 价 单 位 之 后, 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4 日, 在 项 目 周 边 东 元 村 张 贴 公 告, 并 对 周 边 居 民 进 行 了 告 知 在 公 示 期 间, 没 有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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