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卫 计 委 -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预 案 ( 粤 卫 号 )-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防 治 应 急 预 案 卫 计 委 -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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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技 术 文 件 汇 编 材 料 (2013 年 8 月 ) ( 仅 供 内 部 学 习 使 用 )

2 目 录 卫 计 委 -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预 案 ( 粤 卫 号 )-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防 治 应 急 预 案 卫 计 委 -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方 案 ( 第 二 版 ) 中 疾 控 应 急 发 号 - 中 国 疾 控 中 心 关 于 印 发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方 案 ( 第 二 版 )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的 通 知 附 件 :1.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2.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策 略 3.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强 化 监 测 实 施 方 案 卫 计 委 - 关 于 印 发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13 年 第 2 版 ) 的 通 知 卫 发 明 电 号 - 关 于 印 发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诊 断 程 序 的 通 知 卫 办 医 政 函 号 - 关 于 印 发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医 疗 救 治 专 家 共 识 的 通 知 卫 办 医 政 函 号 - 关 于 印 发 医 院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标 准 操 作 程 序 等 技 术 规 范 的 通 知

3 卫 发 明 电 号 - 关 于 印 发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医 院 感 染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指 南 (2013 年 版 ) 的 通 知 粤 卫 函 号 -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家 禽 鸟 类 市 场 环 境 样 品 禽 流 感 病 毒 污 染 监 测 方 案 的 通 知 粤 疾 控 号 - 广 东 省 禽 类 市 场 环 境 禽 流 感 病 毒 污 染 监 测 及 禽 类 职 业 暴 露 人 群 血 清 学 监 测 方 案 (2013 年 版 ) 粤 卫 函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的 通 知 附 件 :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定 点 收 治 医 院 开 展 病 例 应 急 筛 查 工 作 指 引 粤 卫 明 电 号 - 转 发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等 六 部 门 关 于 进 一 步 强 化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的 通 知 粤 工 商 号 - 关 于 做 好 活 禽 经 营 市 场 禽 流 感 联 防 联 控 工 作 的 紧 急 通 知 附 件 : 活 禽 市 场 消 毒 及 从 业 人 员 个 人 防 护 健 康 监 护 指 引 粤 疾 控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省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的 通 知 附 件 : 关 于 发 生 禽 间 H7N9 禽 流 感 疫 情 后 的 防 控 建 议

4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预 案 卫 生 部 印 发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预 案 1 总 则 1.1 总 体 目 标 为 做 好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以 下 简 称 人 禽 流 感 ) 防 控 工 作, 提 高 人 禽 流 感 的 防 治 水 平 和 应 对 能 力, 及 时 有 效 地 采 取 各 项 防 控 措 施, 做 到 早 发 现 早 报 告 早 隔 离 早 治 疗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控 制 疫 情 的 传 播 蔓 延, 保 障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身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维 护 社 会 的 稳 定, 特 制 定 本 预 案 1.2 工 作 原 则 政 府 领 导, 部 门 配 合 ; 依 法 防 控, 科 学 应 对 ;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 群 防 群 控, 分 级 负 责 1.3 编 制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条 例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卫 生 部 应 对 流 感 大 流 行 准 备 计 划 与 应 急 预 案 ( 试 行 ) 1.4 适 用 范 围 本 预 案 适 用 于 我 国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及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开 展 的 人 禽 流 感 防 治 应 对 准 备 及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1

5 2 组 织 管 理 2.1 组 织 机 构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在 本 级 政 府 统 一 领 导 下, 成 立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指 挥 协 调 系 统 内 的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实 行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主 要 领 导 负 责 制 防 控 工 作 责 任 制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明 确 任 务 目 标 和 责 任 县 级 及 以 上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成 立 由 临 床 流 行 病 学 和 实 验 室 检 验 等 相 关 专 业 人 员 组 成 的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技 术 专 家 组 县 级 及 以 上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成 立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置 小 组, 根 据 职 责 分 工 和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指 派, 负 责 开 展 本 单 位 或 本 地 区 的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农 村 乡 镇 ( 村 ) 和 城 市 社 区 卫 生 机 构 在 上 级 疾 控 机 构 和 医 疗 机 构 的 指 导 下, 开 展 本 地 区 的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2.2 职 责 分 工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职 责 (1) 卫 生 部 负 责 全 国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管 理 和 协 调 工 作, 组 织 制 订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处 置 的 政 策 技 术 规 范 和 专 项 预 案, 指 导 各 地 做 好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 组 织 开 展 全 国 卫 生 系 统 专 业 人 员 的 技 术 培 训, 组 建 国 家 级 专 家 组 为 各 省 ( 区 市 )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和 培 训 省 级 师 资, 组 织 专 家 组 对 各 省 ( 区 市 ) 的 年 度 首 例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进 行 诊 断, 组 织 开 展 对 全 国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的 督 导 检 查 ; 负 责 流 感 大 流 行 及 特 别 重 大 的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控 制 的 组 织 协 调 及 社 会 动 员, 拟 定 国 家 应 急 防 控 2

6 物 资 储 备 清 单,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的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指 导 和 协 助 相 关 部 门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知 识 培 训 (2) 各 省 ( 区 市 )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指 挥 协 调 管 理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制 定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预 案 和 防 控 策 略, 进 行 社 会 动 员 并 指 导 各 地 ( 市 ) 县 做 好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 组 织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专 业 人 员 培 训 和 应 急 演 练, 组 建 省 级 专 家 组 为 防 治 工 作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组 织 专 家 组 诊 断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开 展 防 控 工 作 的 督 导 检 查, 组 织 对 重 大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应 急 控 制, 拟 定 应 急 防 控 物 资 储 备 清 单, 指 导 和 协 助 相 关 部 门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知 识 培 训 (3) 各 地 ( 市 ) 级 县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指 挥 协 调 管 理 本 行 政 区 域 区 内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制 定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预 案, 组 织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培 训 和 演 练, 组 织 专 家 组 排 查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开 展 督 导 检 查 和 社 会 动 员 及 宣 教 活 动, 组 织 开 展 对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应 急 处 置 (4)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加 强 与 其 它 部 门 的 协 调 与 配 合, 建 立 部 门 之 间 信 息 沟 通 和 固 定 联 络 员 制 度, 及 时 与 有 关 部 门 交 流 协 商, 形 成 多 部 门 共 同 参 与 的 联 防 联 控 机 制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职 责 (1)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职 责 1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负 责 全 国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的 技 术 指 导 及 技 术 方 案 的 制 订, 组 织 评 估 和 督 导 疫 情 监 测 工 作, 负 责 全 国 疫 3

7 情 资 料 的 汇 总 分 析 反 馈 及 上 报, 开 展 技 术 培 训, 指 导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制 定 实 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及 各 级 网 络 实 验 室 质 量 控 制 指 标 体 系, 收 集 鉴 定 各 省 ( 区 市 ) 送 检 的 人 禽 流 感 病 毒 标 本,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实 验 室 诊 断 及 对 省 级 检 测 结 果 的 复 核 工 作, 保 障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2 省 ( 区 市 )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负 责 制 订 本 省 疫 情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评 估 和 预 测 本 省 疫 情, 参 与 并 指 导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及 疫 情 处 置, 指 导 督 导 省 内 人 禽 流 感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负 责 本 省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及 监 测 资 料 的 收 集 汇 总 分 析 反 馈 和 上 报, 开 展 技 术 培 训 和 健 康 教 育, 开 展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并 保 障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3 市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负 责 本 市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及 监 测 资 料 的 收 集 汇 总 分 析 反 馈 和 上 报, 指 导 督 导 市 县 级 人 禽 流 感 预 防 控 制 和 监 测 工 作, 指 导 和 参 与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及 疫 情 处 置, 开 展 技 术 培 训 和 健 康 教 育, 在 条 件 完 备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开 展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并 保 障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4 县 ( 区 )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承 担 本 地 区 人 禽 流 感 预 防 控 制 及 监 测 工 作, 负 责 当 地 疫 情 及 监 测 资 料 的 收 集 汇 总 分 析 上 报, 开 展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处 理 ( 包 括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密 切 接 触 者 追 踪 和 医 学 观 察, 相 关 标 本 的 采 集 和 运 送 ), 指 导 做 好 生 活 环 境 物 品 的 卫 生 学 处 理 和 禽 流 感 疫 情 现 场 处 置 人 员 的 个 人 防 护, 开 展 专 业 人 员 培 训 和 健 康 教 育 (2) 医 疗 机 构 职 责 4

8 县 级 及 以 上 医 疗 机 构 负 责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和 人 禽 流 感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的 筛 查 与 报 告, 负 责 病 人 的 诊 断 转 运 隔 离 治 疗 医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配 合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及 标 本 采 集 工 作, 负 责 本 机 构 内 有 关 人 员 的 培 训 工 作 农 村 乡 镇 ( 村 ) 和 城 市 社 区 卫 生 机 构 以 及 其 它 各 类 医 疗 机 构 负 责 及 时 报 告 发 现 的 病 死 动 物 情 况 以 及 有 病 死 动 物 接 触 史 的 发 热 病 人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在 上 级 部 门 的 指 导 下 开 展 有 关 的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3)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职 责 负 责 对 本 辖 区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预 检 分 诊 消 毒 疫 情 报 告 及 预 防 控 制 等 工 作 的 卫 生 监 督 和 执 法 稽 查 3 病 例 诊 断 和 疫 情 发 布 3.1 病 例 诊 断 各 省 ( 区 市 ) 年 度 首 例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由 卫 生 部 组 织 人 禽 流 感 专 家 组 诊 断, 此 后 发 生 的 病 例 由 省 ( 区 市 )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专 家 组 诊 断, 同 时 报 卫 生 部 备 案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在 接 到 辖 区 内 人 禽 流 感 预 警 病 例 报 告 后, 应 在 12 小 时 内 派 出 专 家 组 进 行 调 查 和 会 诊, 并 向 卫 生 部 报 告 省 级 专 家 组 根 据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史 临 床 表 现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按 照 人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05 版 修 订 版 ) 进 行 诊 断 或 排 除 有 条 件 的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负 责 实 施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 不 能 开 展 检 测 的 要 及 时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检 测 5

9 各 省 ( 区 市 ) 计 划 单 列 市 检 测 出 的 所 有 阳 性 标 本 全 部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复 核 检 测 ; 检 测 阴 性 的 标 本, 卫 生 部 和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认 为 需 要 的, 也 要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复 核 3.2 疫 情 公 布 与 通 报 卫 生 部 负 责 向 有 关 部 门 国 际 组 织 有 关 国 家 港 澳 台 地 区 通 报 并 向 社 会 发 布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信 息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经 卫 生 部 授 权 后, 负 责 向 社 会 发 布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信 息 4 应 急 处 置 各 地 应 根 据 以 下 不 同 情 况 采 取 相 应 的 应 对 措 施 4.1 本 地 尚 未 发 现 动 物 和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本 地 区 内 尚 未 发 现 动 物 及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但 其 毗 邻 国 家 或 相 邻 地 区 发 生 动 物 或 / 和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该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密 切 关 注 国 内 外 动 物 禽 流 感 及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动 态, 做 好 疫 情 预 测 预 警, 开 展 疫 情 风 险 评 估 (2) 做 好 各 项 技 术 及 物 资 准 备 (3) 开 展 常 规 疫 情 流 感 / 人 禽 流 感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不 明 原 因 死 亡 病 例 的 监 测 (4) 医 疗 机 构 开 展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的 筛 查 工 作 (5)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知 识 的 健 康 教 育, 提 高 公 众 防 控 人 禽 流 感 知 识 水 平 (6)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开 展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监 测 工 作, 防 止 疫 区 受 染 动 物 以 及 产 品 的 输 入 6

10 4.2 本 地 有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但 尚 未 发 现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本 地 区 内 发 生 了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但 尚 未 发 现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应 该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与 农 业 部 门 紧 密 协 作, 立 即 开 展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密 切 接 触 者 追 踪 和 样 品 采 集 工 作 ( 附 件 1 2) (2) 启 动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 附 件 3), 疫 区 实 行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零 报 告 制 度 (3) 做 好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医 学 观 察 ( 附 件 4) (4)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做 好 疫 点 内 人 居 住 和 聚 集 场 所 的 消 毒 处 理 工 作 ( 附 件 5) (5) 医 疗 机 构 要 做 好 病 人 接 诊 救 治 医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等 准 备 工 作 (6) 做 好 疫 情 调 查 处 理 等 人 员 的 个 人 防 护 ( 附 件 5) 4.3 本 地 出 现 散 发 或 聚 集 性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属 重 大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Ⅱ 级 ) 本 地 区 发 现 散 发 或 聚 集 性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但 局 限 在 一 定 的 范 围, 没 有 出 现 扩 散 现 象 的,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启 动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实 行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零 报 告 制 度 (2) 按 照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迅 速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工 作, 查 明 病 例 之 间 的 相 互 关 联, 判 定 是 否 发 生 人 传 人 现 象 (3) 按 照 密 切 接 触 者 判 定 标 准 和 处 理 原 则, 确 定 密 切 接 触 者, 并 做 好 医 学 观 察 7

11 (4)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做 好 疫 点 内 人 居 住 和 聚 集 场 所 的 消 毒 处 理 工 作 (5) 医 疗 机 构 要 做 好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隔 离 救 治 和 医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工 作, 并 协 助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和 病 例 的 主 动 搜 索 标 本 采 集 等 工 作 (6) 做 好 疫 情 调 查 处 理 医 疗 救 治 实 验 室 检 测 等 医 务 人 员 的 个 人 防 护 ( 附 件 5) (7) 及 时 向 本 地 区 有 关 部 门 和 邻 近 省 ( 区 市 ) 人 民 政 府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通 报 有 关 情 况 (8) 进 一 步 加 强 健 康 教 育, 提 高 公 众 卫 生 意 识 和 个 人 防 护 意 识, 减 少 发 生 人 禽 流 感 的 危 险 性, 做 好 公 众 心 理 疏 导 工 作, 避 免 出 现 社 会 恐 慌 (9) 如 经 调 查 证 实 发 现 人 传 人 病 例, 要 根 据 疫 情 控 制 的 需 要, 划 定 疫 点 和 疫 区 范 围, 报 请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采 取 学 校 停 课 部 分 行 业 停 业 等 防 控 措 施 4.4 证 实 人 间 传 播 病 例 并 出 现 疫 情 扩 散 状 态, 属 特 别 重 大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Ⅰ 级 ) 证 实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出 现 人 间 传 播 病 例 并 有 扩 散 趋 势, 按 照 卫 生 部 应 对 流 感 大 流 行 准 备 计 划 与 应 急 预 案 ( 试 行 )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5 保 障 措 施 5.1 加 强 技 术 培 训, 提 高 应 对 能 力 加 强 对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人 员 的 技 术 培 训, 提 高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监 测 8

12 消 毒 处 理 和 实 验 室 检 验 的 能 力 ; 加 强 对 医 务 人 员 禽 流 感 防 治 知 识 的 培 训, 要 求 每 一 位 接 诊 医 务 人 员 都 要 掌 握 人 禽 流 感 诊 疗 预 防 控 制 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的 相 关 知 识, 提 高 基 层 医 务 人 员 早 期 发 现 病 人 的 意 识 能 力 和 诊 疗 水 平 5.2 完 善 检 测 网 络, 提 高 检 测 能 力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建 立 国 家 级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省 ( 区 市 )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建 立 省 级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重 点 地 区 和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也 可 建 立 地 市 级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应 符 合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配 备 专 人 负 责, 并 选 择 技 术 水 平 高 责 任 心 强 的 技 术 人 员 承 担 检 测 工 作 5.3 加 强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确 保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及 科 研 机 构 要 完 善 有 关 生 物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配 备 必 要 的 人 员, 健 全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使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做 到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病 毒 检 测 工 作 的 实 验 室 必 须 符 合 我 国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依 照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可 感 染 人 类 的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样 本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微 生 物 和 生 物 医 学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通 用 准 则 (WS ) 和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通 用 要 求 (GB ) 等 规 定 开 展 工 作 在 应 急 状 态 下, 卫 生 部 可 在 专 家 论 证 的 基 础 上, 临 时 指 定 合 格 的 实 验 室 开 展 相 关 检 测 9

13 5.3.3 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要 对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有 关 生 物 安 全 知 识 的 培 训, 提 高 专 业 人 员 生 物 安 全 防 护 意 识 和 能 力 5.4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确 保 措 施 落 实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认 真 开 展 对 防 控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的 督 导 检 查 和 指 导, 特 别 加 强 对 重 点 地 区 的 督 导 和 检 查, 督 查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业 务 培 训 技 术 演 练 疾 病 监 测 疫 情 报 告 传 染 病 预 检 分 诊 及 疫 情 现 场 控 制 等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对 玩 忽 职 守 的 人 员 要 严 肃 处 理 5.5 做 好 物 质 储 备, 保 障 经 费 支 持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合 理 安 排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和 卫 生 应 急 工 作 经 费, 做 好 各 类 应 急 物 资 储 备, 包 括 防 护 用 品 应 急 预 防 性 药 物 抗 病 毒 治 疗 和 对 症 治 疗 药 品 消 杀 药 械 检 测 试 剂 等 物 资 6 附 件 1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2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技 术 方 案 3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4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判 定 标 准 和 处 理 原 则 5 人 禽 流 感 消 毒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和 个 人 防 护 技 术 方 案 6 人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05 版 修 订 版 ) 10

14 附 件 1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为 做 好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以 下 简 称 人 禽 流 感 ) 疫 情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预 防 和 控 制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发 生 传 播,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1 调 查 目 的 1.1 调 查 可 能 的 传 染 源 传 播 途 径 及 影 响 因 素, 为 疫 情 的 预 防 控 制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1.2 发 现 和 追 踪 病 死 禽 类 及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1.3 发 现 人 传 人 的 线 索, 并 寻 找 其 证 据, 为 及 时 做 好 流 感 大 流 行 应 对 准 备 提 供 依 据 2 组 织 与 准 备 2.1 启 动 条 件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或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通 过 监 测 系 统 报 告 群 众 反 映 媒 体 报 道 疫 情 通 报 等 途 径 获 知 本 辖 区 内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时, 应 及 时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 (1) 发 生 经 省 级 及 以 上 农 业 部 门 证 实 的 禽 流 感 疫 情 (2) 发 现 人 禽 流 感 预 警 病 例 (3) 发 现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确 诊 病 例 (4) 发 现 其 他 需 要 排 除 人 禽 流 感 的 病 例 或 需 要 开 展 调 查 的 相 关 情 况 2.2 组 织 及 实 施 县 级 卫 生 部 门 县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辖 区 内 疫 情 调 查 的 组 织 及 领 导 ;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负 责 开 展 禽 流 感 疫 情 流 行 病 学 调 11

15 查, 应 在 接 到 疫 情 报 告 后 2 小 时 内 开 展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并 将 调 查 结 果 及 时 向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上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报 告 根 据 需 要, 可 请 求 上 级 部 门 给 予 技 术 支 持 和 指 导 市 级 及 以 上 卫 生 部 门 市 级 及 以 上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派 遣 调 查 组 前 往 疫 情 发 生 地 进 行 调 查 ; 市 级 及 以 上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可 应 邀 或 受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派 遣 前 往 疫 区 指 导 当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2.3 调 查 准 备 调 查 单 位 应 迅 速 成 立 现 场 调 查 组, 制 定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计 划, 明 确 调 查 目 的 调 查 组 人 员 组 成, 确 定 成 员 的 任 务 及 职 责 调 查 组 成 员 一 般 包 括 有 关 领 导 流 行 病 学 工 作 者 临 床 医 生 消 毒 人 员 实 验 室 工 作 人 员 其 它 相 关 人 员 等 3 调 查 内 容 和 方 法 3.1 背 景 资 料 收 集 当 地 地 理 气 象 人 口 等 资 料 的 收 集 通 过 查 阅 资 料 咨 询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等 方 法 了 解 当 地 的 地 理 状 况 ( 如 地 理 位 置 流 域 海 拔 高 度 地 形 地 貌 植 被 湖 泊 河 流 交 通 状 况 等 ) 气 象 资 料 ( 如 年 均 气 温 年 均 月 气 温 年 均 降 雨 量 年 均 月 降 雨 量 年 均 湿 度 当 年 月 均 气 温 及 月 均 降 雨 量 及 月 均 湿 度 等 ) 农 林 业 ( 土 地 使 用 农 业 种 植 养 殖 业 野 生 动 物 候 鸟 迁 徙 情 况 等 ) 人 口 资 料 ( 最 新 的 人 口 总 数 年 龄 别 构 成 流 动 人 口 数 ) 社 会 经 济 12

16 发 展 指 标 ( 如 国 民 经 济 总 产 值 人 均 产 值 医 院 数 量 及 床 位 数 学 校 数 量 等 ) 其 它 相 关 资 料 如 特 殊 风 俗 及 生 活 习 惯 等 历 史 及 横 断 面 相 关 资 料 调 查 通 过 查 阅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及 医 院 相 关 资 料, 了 解 当 地 ( 以 县 为 单 位 ) 一 年 内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发 生 情 况 和 主 要 传 染 病 种 类 及 发 病 情 况, 了 解 当 地 一 年 内 的 流 感 疫 苗 接 种 情 况 ( 接 种 疫 苗 型 别 覆 盖 率 主 要 接 种 范 围 及 对 象 接 种 疫 苗 数 量 等 ) 3.2 动 物 疫 情 调 查 动 物 养 殖 及 禽 流 感 疫 情 情 况 向 省 级 农 林 部 门 及 当 地 的 农 林 部 门 了 解 当 地 禽 类 养 殖 业 情 况 ( 包 括 家 禽 种 类 数 量 密 度 免 疫 状 况 等 ) 历 史 上 的 禽 流 感 疫 情 ( 是 否 发 生 疫 情 发 生 地 诊 断 情 况 动 物 类 型 病 原 型 别 以 及 疫 情 发 生 处 理 情 况 等 ) 当 年 的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 是 否 发 生 疫 情 发 生 地 及 疫 区 范 围 诊 断 情 况 动 物 类 型 病 原 型 别 发 生 经 过 及 处 理 情 况 等 ) 动 物 尤 其 是 禽 类 异 常 死 亡 情 况 候 鸟 迁 徙 情 况 及 禽 流 感 监 测 情 况 等 当 地 禽 类 交 易 情 况 调 查 当 地 及 周 围 的 农 贸 市 场 尤 其 是 活 禽 交 易 市 场 情 况 对 市 场 内 的 活 禽 及 禽 类 制 品 经 营 者 进 行 调 查 登 记, 了 解 货 物 来 源 加 工 及 交 易 方 式 现 场 屠 宰 防 护 情 况 近 期 是 否 有 异 常 表 现 等 情 况 当 地 动 物 饲 养 及 动 物 疫 情 情 况 参 见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内 容 13

17 3.3 病 例 搜 索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专 业 人 员 乡 村 医 生 等 在 当 地 主 要 医 疗 机 构 采 用 查 看 门 诊 日 志 和 住 院 病 历 等 临 床 资 料 入 户 调 查 等 方 式 主 动 搜 索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不 明 原 因 死 亡 病 例 对 搜 索 出 的 病 例 进 行 随 访 筛 查, 直 至 排 除 人 禽 流 感 3.4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和 标 本 的 采 集 对 于 搜 索 和 报 告 的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人 禽 流 感 预 警 病 例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人 禽 流 感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等 应 及 时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和 标 本 的 采 集 调 查 内 容 包 括 : 病 例 基 本 情 况 发 病 经 过 和 就 诊 情 况 临 床 表 现 实 验 室 检 查 诊 断 和 转 归 情 况 居 住 地 及 家 庭 背 景 个 人 暴 露 史 密 切 接 触 者 情 况 等 临 床 资 料 通 过 查 阅 病 历 及 化 验 记 录 询 问 诊 治 医 生 等 方 法, 详 细 了 解 病 例 的 临 床 表 现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治 疗 进 展 等 情 况 病 例 所 在 地 基 本 情 况 (1) 环 境 情 况 :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了 解 病 例 居 住 地 地 理 位 置 人 口 资 料 社 区 环 境 交 通 状 况 经 济 水 平 卫 生 状 况 等 情 况 (2) 动 物 饲 养 情 况 : 通 过 农 业 部 门 了 解 病 例 居 住 地 所 有 养 殖 场 及 住 户 进 行 动 物 及 家 禽 饲 养 情 况 调 查, 了 解 家 禽 种 类 饲 养 方 式 饲 养 规 模 禽 流 感 疫 苗 免 疫 接 种 禽 类 交 易 情 况 等 (3) 动 物 疫 情 情 况 : 向 当 地 农 业 林 业 部 门 了 解 当 地 动 物 疫 情 监 测 结 果, 特 别 是 禽 类 的 异 常 死 亡 情 况 通 过 向 兽 医 询 问 入 户 调 查 的 方 14

18 式 了 解 病 例 居 住 地 一 年 内 是 否 有 家 禽 异 常 死 亡 情 况, 重 点 掌 握 近 期 内 (6 个 月 内, 尤 其 是 近 1~2 个 月 ) 发 生 禽 流 感 或 禽 鸟 类 发 病 ( 死 亡 ) 情 况 ( 发 生 时 间 动 物 发 病 表 现 发 病 及 死 亡 的 动 物 种 类 死 亡 数 量 诊 断 结 论 及 依 据 处 置 情 况 等 ) 病 例 家 庭 及 家 居 环 境 情 况 通 过 询 问 及 现 场 调 查 了 解 病 例 家 庭 人 员 情 况 家 庭 居 住 位 置 家 居 环 境 家 禽 及 家 畜 饲 养 情 况 病 死 家 禽 及 家 畜 情 况 病 例 发 病 前 活 动 范 围 及 暴 露 史 (1) 发 病 前 7 天 内 与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接 触 情 况 : 接 触 时 间 接 触 方 式 接 触 频 率 接 触 地 点 接 触 时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情 况 等 (2) 发 病 前 7 天 内 与 病 死 禽 的 接 触 及 防 护 情 况 : 饲 养 贩 卖 屠 宰 捕 杀 加 工 处 理 病 ( 死 ) 禽, 直 接 接 触 病 ( 死 ) 禽 及 其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等 (3) 发 病 前 7 天 内 有 无 其 它 接 触 可 疑 禽 流 感 病 毒 污 染 物 ( 如 实 验 室 污 染 ) 的 情 况 (4) 当 病 例 无 上 述 三 项 接 触 史 时, 重 点 调 查 其 发 病 前 7 天 内 的 活 动 情 况, 以 了 解 其 可 能 的 环 境 暴 露 情 况, 如 是 否 到 过 禽 流 感 疫 区 或 曾 出 现 病 ( 死 ) 禽 的 地 区 旅 行, 是 否 到 过 农 贸 市 场 及 动 物 养 殖 场 所 等 病 例 发 病 后 的 活 动 范 围 及 密 切 接 触 者 确 定 病 例 发 病 后 的 详 细 活 动 范 围, 追 踪 密 切 接 触 者 3.5 高 危 人 群 的 调 查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及 向 农 业 工 商 等 部 门 了 解 情 况 等 方 式, 掌 15

19 握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重 点 了 解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发 生 地 的 禽 类 养 殖 场 禽 类 散 养 户 屠 宰 场 禽 类 批 发 及 交 易 市 场 公 园 禽 鸟 类 养 殖 场 所 的 禽 类 饲 养 捕 捉 屠 宰 活 禽 储 藏 运 输 人 员 禽 类 交 易 及 经 营 人 员 以 及 宠 物 鸟 类 的 养 殖 人 员, 并 了 解 曾 滞 留 禽 类 养 殖 屠 宰 场 所 时 间 较 长 的 人 员 情 况 向 动 物 研 究 专 业 机 构 了 解 专 业 从 事 禽 类 研 究 及 监 测 人 员 情 况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人 员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确 定 有 潜 在 高 危 行 为 的 人 员 3.6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调 查 及 处 理 ( 详 见 附 件 4) 3.7 聚 集 性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聚 集 性 病 例 定 义 以 疫 点 为 单 位 出 现 2 例 及 以 上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聚 集 性 病 例 的 调 查 从 病 例 间 的 接 触 地 点 接 触 时 间 接 触 方 式 等 方 面 了 解 病 例 间 是 否 存 在 人 传 染 人 的 可 能 性 3.8 其 它 相 关 调 查 及 研 究 人 禽 流 感 感 染 因 素 研 究 为 探 索 人 禽 流 感 的 危 险 因 素, 分 析 可 能 的 感 染 方 式 感 染 途 径 及 影 响 因 素,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的 病 例 对 照 研 究 调 查 内 容 可 参 考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表 16

20 3.8.2 血 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对 不 同 暴 露 机 会 暴 露 方 式 暴 露 时 间 及 频 次 的 人 群 开 展 血 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以 了 解 是 否 存 在 轻 型 感 染 及 隐 性 感 染 病 例 4 资 料 的 分 析 总 结 和 利 用 4.1 在 疫 情 调 查 处 理 进 程 中 或 结 束 后, 应 及 时 对 流 行 病 学 资 料 进 行 整 理 分 析, 撰 写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报 告, 并 及 时 向 上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和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报 告 4.2 在 疫 情 调 查 结 束 后, 各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将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表 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报 告 上 报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4.3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原 始 资 料 汇 总 分 析 结 果 调 查 报 告 及 时 整 理 归 档 17

21 附 表 1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表 一 病 例 的 发 现 / 报 告 情 况 1. 病 例 的 首 次 发 现 单 位 ( 具 体 到 科 室 ): 1.1 联 系 方 式 : (1) 电 话 : (2) 传 真 : (3) 1.2 发 现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2. 首 次 报 告 单 位 : 2.1 接 到 报 告 单 位 : 2.2 报 告 方 式 : 电 话 传 真 网 络 直 报 其 它 2.3 报 告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2.4 报 告 疾 病 名 称 : 3. 首 次 报 告 时, 是 否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是 否 3.1 若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报 告 单 位 为 : 3.2 报 告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3.3 报 告 疾 病 名 称 : 二 病 例 一 般 情 况 1. 病 例 姓 名 : 家 长 姓 名 ( 若 是 儿 童, 请 填 写 ): 2. 性 别 : 男 女 3. 民 族 : 4.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 如 出 生 日 期 不 详, 则 实 足 年 龄 : 岁 或 月 ) 5. 身 份 证 号 码 : ( 或 家 长 身 份 证 号 码 ) 6. 户 籍 : 省 市 县 ( 区 ) 乡 ( 街 道 ) 村 ( 栋 ) 组 ( 单 元 ) 号 7. 现 住 址 : 省 市 县 ( 区 ) 乡 ( 街 道 ) 村 ( 栋 ) 组 ( 单 元 ) 号 8. 学 习 或 工 作 单 位 : 9. 联 系 电 话 :(1) 手 机 : (2) 家 庭 电 话 : (3) 其 它 联 系 人 电 话 : 10. 职 业 : 幼 托 儿 童 散 居 儿 童 学 生 教 师 保 育 保 姆 餐 饮 业 商 业 服 务 工 人 民 工 农 民 牧 民 渔 ( 船 ) 民 干 部 职 员 离 退 人 员 家 务 待 业 医 疗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其 他 三 病 例 的 发 病 与 就 诊 经 过 18

22 1. 发 病 日 期 : 年 月 日 2. 发 病 地 点 : 家 中 单 位 其 他 3. 前 往 医 疗 机 构 就 诊 前, 是 否 自 行 服 药 : 是 否 不 知 道 3.1 若 自 行 服 药, 则 服 药 种 类 : 4. 请 填 写 以 下 就 诊 情 况 : 就 诊 次 数 就 诊 单 位 就 诊 日 期 治 疗 天 数 诊 断 结 果 是 否 隔 离 入 住 院 时 间 门 诊 / 住 院 病 历 号 转 归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第 4 次 第 5 次 第 6 次 四 病 例 的 临 床 表 现 1. 首 发 症 状 ( 描 述 ): 2. 流 感 样 表 现 : 发 热 : 体 温 ( 范 围 ) 持 续 时 间 : 寒 战 咳 嗽 咳 痰 咽 痛 头 痛 鼻 塞 流 涕 肌 肉 酸 痛 关 节 酸 痛 乏 力 胸 闷 气 促 呼 吸 困 难 腹 泻 结 膜 炎 3. 其 它 临 床 表 现 ( 描 述 ): 五 病 例 居 住 环 境 及 暴 露 情 况 1. 病 例 居 住 地 点 ( 村 庄 / 居 民 楼 ) 周 围 环 境 描 述 : 2. 病 例 居 住 地 点 ( 村 庄 / 居 民 楼 ) 周 围 3 公 里 内 是 否 有 : 活 禽 市 场 农 贸 市 场 饲 养 场 天 然 湖 泊 人 工 湖 河 流 小 溪 湿 地 沼 泽 均 无 其 它 3. 是 否 能 见 到 候 鸟 或 野 禽 : 经 常 见 到 偶 然 见 到 从 未 见 过 不 知 道 其 它 4. 近 期 是 否 有 死 亡 候 鸟 或 野 禽 : 是 否 不 知 道 19

23 4.1 若 有, 常 见 地 点 : 4.2 候 鸟 或 野 禽 最 近 死 亡 时 间 : 年 月 日 5. 病 例 居 住 地 点 ( 村 庄 / 居 民 区 ) 动 物 饲 养 或 病 死 情 况 : 有 无 养 殖 场 名 称 动 物 种 类 饲 养 数 量 病 / 死 数 量 病 / 死 时 间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时 间 参 与 处 理 人 员 数 量 6. 家 禽 饲 养 户 人 员 情 况 : 总 户 数 总 人 口 数 常 驻 人 口 饲 养 家 禽 户 数 饲 养 家 禽 户 人 口 数 病 死 家 禽 户 数 病 死 家 禽 户 人 口 数 异 常 表 现 人 数 ( 流 感 样 病 例 / 发 热 性 疾 病 等 ) 7. 若 居 住 地 有 养 殖 场, 则 : 养 殖 场 名 称 饲 养 动 物 种 类 及 数 量 病 / 死 动 物 种 类 及 数 量 8. 农 业 部 门 是 否 已 经 证 实 死 亡 家 禽 死 于 H5N1 型 禽 流 感 : 是 否 证 实 中 不 知 道 8.1 农 业 部 门 H5N1 型 禽 流 感 病 毒 分 离 或 PCR 情 况 : 分 离 (PCR) 阳 性 标 本 类 型 采 集 地 点 采 集 时 间 分 离 时 间 分 离 单 位 9. 当 地 环 境 是 否 已 经 进 行 彻 底 消 毒 : 是 否 不 知 道 9.1 若 已 经 彻 底 消 毒, 则 时 间 为 : 年 月 日 10. 有 病 死 动 物 后, 当 地 有 无 流 感 样 / 发 热 / 不 明 原 因 死 亡 病 例 等 : 有 无 不 知 道 10.1 若 有, 则 填 写 以 下 表 20

24 病 例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临 床 表 现 发 病 / 死 亡 时 间 有 无 接 触 及 时 间 备 注 六 病 例 家 居 环 境 情 况 1. 描 述 病 例 家 庭 位 置 ( 位 置 / 附 近 水 源 等 情 况 ): 2. 病 例 家 庭 : 围 墙 院 落 半 封 闭 院 落 敞 开 式 院 落 其 它 3. 病 人 家 居 住 房 类 型 : 平 房 独 立 楼 房 公 寓 其 它 4. 房 屋 地 板 类 型 : 瓷 砖 木 地 板 土 地 其 它 5. 多 长 时 间 打 扫 一 次 房 间 : 6. 家 中 厨 房 菜 板 使 用 : 生 肉 / 熟 食 加 工 分 开 生 肉 / 熟 食 混 用 6.1 若 混 用 菜 板, 则 加 工 完 生 肉 类 后 : 每 次 均 清 洗 偶 尔 清 洗 1 次 从 不 清 洗 7. 家 庭 成 员 的 禽 流 感 知 识 知 晓 情 况 : 明 白 听 说 过 从 不 知 道 其 它 7.1 若 明 白, 则 知 识 来 于 : 电 视 报 纸 广 播 宣 传 单 入 户 宣 传 其 它 8. 家 中 禽 类 饲 养 情 况 : 动 物 种 类 饲 养 数 量 饲 养 时 间 活 动 范 围 动 物 粪 便 可 见 范 围 仅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内 厨 房 厕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所 院 外 其 它 厨 房 厕 所 仅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内 厨 房 厕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所 院 外 其 它 厨 房 厕 所 仅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内 厨 房 厕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所 院 外 其 它 厨 房 厕 所 9. 家 禽 圈 位 置, 描 述 与 病 例 居 住 房 间 关 系 : 室 外 厕 所 内 厨 房 内 人 居 住 房 间 无 人 居 住 房 间 单 独 禽 舍 其 他 10. 近 期 内 病 例 家 中 病 死 动 物 情 况 : 动 物 种 类 饲 养 数 量 病 死 数 量 发 病 / 死 亡 时 间 死 亡 原 因 处 理 方 式 11. 农 业 部 门 是 否 证 实 病 死 动 物 死 于 H5N1 型 禽 流 感 : 是 否 不 知 道 11.1 环 境 / 病 死 禽 畜 采 样 情 况 : 21

25 采 样 种 类 采 样 时 间 采 样 地 点 采 样 份 数 检 测 结 果 检 测 单 位 12. 家 庭 环 境 是 否 进 行 彻 底 消 毒 : 是 否 不 知 道 12.1 若 已 经 彻 底 消 毒, 则 时 间 为 : 年 / 月 / 日 13. 病 例 家 庭 成 员 及 与 病 死 动 物 接 触 方 式 :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发 病 与 否 接 触 病 死 动 物 种 类 接 触 病 死 动 物 方 式 1 饲 养 打 扫 禽 舍 宰 杀 烹 饪 食 用 无 2 饲 养 打 扫 禽 舍 宰 杀 烹 饪 食 用 无 3 饲 养 打 扫 禽 舍 宰 杀 烹 饪 食 用 无 4 饲 养 打 扫 禽 舍 宰 杀 烹 饪 食 用 无 5 饲 养 打 扫 禽 舍 宰 杀 烹 饪 食 用 无 七 病 例 生 活 习 惯 既 往 健 康 史 1. 饭 前 洗 手 : 每 次 均 洗 手 偶 尔 洗 手 从 不 洗 手 其 它 2. 是 否 抽 烟 : 是 否 3.1 若 抽 烟, 每 天 几 支 : 1-4 支 5-9 支 支 20 支 以 上 4. 是 否 有 慢 性 疾 病, 若 有 ( 医 生 已 经 诊 断, 可 多 选 ) 哮 喘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其 它 慢 性 肺 部 疾 病 冠 心 病 糖 尿 病 肾 病 免 疫 缺 陷 其 它 慢 性 疾 病 : 5. 一 年 内 是 否 接 种 流 感 疫 苗 : 是 否 5.1 如 有, 最 后 一 次 接 种 日 期 : / / 日 6. 是 否 曾 注 射 免 疫 球 蛋 白 : 是 否 记 不 清 6.1 如 有, 最 后 一 次 接 种 日 期 : / / 日 八 病 例 发 病 前 的 暴 露 情 况 22

26 1. 病 前 2 周 内 是 否 接 触 禽 类 及 其 它 动 物 : 是 否 不 知 道 1.1 若 接 触, 则 接 触 动 物 种 类 : 鸡 鸭 鹅 野 禽 其 它 1.2 接 触 方 式 : 饲 养 打 扫 清 洗 禽 舍 接 触 动 物 分 泌 物 购 买 加 工 生 鲜 禽 肉 职 业 运 输 收 集 或 运 输 禽 类 粪 便 收 集 或 卖 鸡 蛋 清 洗 禽 毛 买 卖 活 禽 宰 杀 禽 类 食 用 处 理 / 掩 埋 禽 类 1.3 接 触 时 间 : 1.4 接 触 家 禽 后 是 否 洗 手 : 每 次 均 洗 偶 尔 洗 一 次 从 不 洗 手 1.5 若 未 接 触 过 禽 类 及 其 它 动 物, 是 否 在 病 前 2 周 内 到 过 : 饲 养 场 农 贸 市 场 河 / 湖 / 塘 边 湿 地 公 园 其 它 2. 病 前 2 周 内 是 否 接 触 病 死 禽 类 : 是 否 不 知 道 2.1 若 接 触, 则 接 触 种 类 : 鸡 鸭 鹅 野 禽 未 接 触 不 清 楚 其 它 2.2 若 接 触, 则 接 触 方 式 : 宰 杀 加 工 病 死 动 物 接 触 病 死 禽 排 泄 物 接 触 病 死 禽 分 泌 物 直 接 接 触 病 死 禽 食 用 病 死 禽 肉 其 它 2.3 接 触 时 间 : 2.4 若 食 用 病 死 禽 肉, 则 所 食 用 时 是 否 熟 透 : 是 否 不 知 道 3. 病 前 2 周 内, 若 参 与 宰 杀 加 工 病 死 禽 类, 则 主 要 方 式 : 捕 捉 或 固 定 病 死 禽 类 烫 洗 死 禽 拔 除 禽 毛 接 触 死 禽 血 液 清 洗 / 接 触 死 禽 内 脏 刀 切 病 死 禽 肉 清 洗 处 理 禽 肉 3.1 接 触 病 死 禽 期 间, 手 部 伤 口 情 况 : 无 伤 口 未 愈 合 旧 伤 口 处 理 过 程 造 成 伤 口 3.2 处 理 病 死 禽 类 时 是 否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及 其 它 预 防 措 施 : 带 手 套 穿 防 护 鞋 带 口 罩 服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无 任 何 防 护 措 施 3.3 处 理 病 死 禽 后 是 否 洗 手 : 每 次 均 洗 偶 尔 洗 一 次 从 不 洗 手 其 它 4. 发 病 前 2 周 内 是 否 与 其 它 发 热 病 人 有 所 接 触 : 是 否 不 知 道 4.1 若 接 触 过, 则 填 写 下 表 : 病 例 姓 名 发 病 时 间 临 床 表 现 诊 断 最 后 接 触 时 间 接 触 方 式 及 频 率 接 触 地 点 23

27 4.2 若 在 医 院 接 触 病 人, 则 与 病 人 接 触 时 是 否 戴 口 罩 : 是 否 4.3 若 看 望 病 人, 看 望 病 人 后 是 否 洗 手 : 是 否 5. 发 病 前 2 周 内, 是 否 到 过 禽 流 感 病 毒 学 实 验 室 : 是 否 5.1 若 曾 到 过 实 验 室, 是 否 进 行 防 护 : 是 否 6. 病 例 旅 行 史 ( 发 病 前 2 周 内 ): 旅 行 起 始 地 旅 行 时 间 旅 行 目 的 地 发 病 地 点 以 外 所 到 地 区 情 况 九 密 切 接 触 者 情 况 ( 具 体 见 附 件 4 中 的 表 2) 姓 名 性 别 与 患 者 关 系 联 系 电 话 十 实 验 室 检 查 1. 血 常 规 : 第 1 次 检 查 : 月 日,WBC: 10 9 /L;N %;L % 检 测 单 位 : 第 2 次 检 查 : 月 日,WBC: 10 9 /L;N %;L % 检 测 单 位 : 第 3 次 检 查 : 月 日,WBC: 10 9 /L;N %;L % 检 测 单 位 : 2.X 线 检 查 : 第 1 次 检 查 : 月 日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第 2 次 检 查 : 月 日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第 3 次 检 查 : 月 日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3.CT 检 查 第 1 次 检 查 : 月 日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第 2 次 检 查 : 月 日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4. 病 原 学 和 血 清 学 检 查 : 标 本 类 型 采 集 检 测 方 法 / 检 测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检 测 时 间 24

28 十 一 转 归 与 最 终 诊 断 情 况 1. 最 终 诊 断 : 确 诊 病 例 疑 似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排 除 ( 病 名 : ) 2. 诊 断 单 位 : 3. 转 归 : 痊 愈 死 亡 其 他 3.1 若 痊 愈, 出 院 日 期 : 月 日 3.2 若 死 亡, 死 亡 日 期 : 月 日 死 亡 原 因 : 十 二 调 查 小 结 调 查 单 位 : 调 查 时 间 : 月 日 - 月 日 调 查 者 签 名 : 25

29 附 表 2 农 贸 市 场 交 易 市 场 相 关 情 况 调 查 表 一 市 场 一 般 情 况 调 查 1. 市 场 名 称 : 2. 市 场 地 址 : 3. 市 场 环 境 ( 描 述 ): 4. 管 理 人 员 电 话 :(1) 电 话 (2) 传 真 5. 市 场 形 式 : 全 天 候 封 闭 式 全 天 候 露 天 式 晨 市 定 期 会 其 它 6. 禽 类 交 易 情 况 : 活 禽 交 易 活 禽 现 场 宰 杀 生 鲜 禽 肉 交 易 鸡 蛋 交 易 生 猪 交 易 生 猪 肉 交 易 其 它 7. 若 有 禽 类 交 易, 则 主 要 种 类 : 活 鸡 生 鸡 肉 活 鸡 宰 杀 活 鸭 鹅 鸽 子 其 它 8. 市 场 固 定 摊 贩 人 数 : 9. 市 场 流 动 摊 贩 人 数 : 二 市 场 内 摊 贩 情 况 调 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经 营 时 间 经 营 种 类 及 方 式 进 货 来 源 血 液 采 集 异 常 表 现 备 注 26

30 27

31 附 件 2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技 术 方 案 为 及 时 科 学 地 采 集 和 运 送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或 疑 似 污 染 环 境 等 各 种 类 型 的 标 本, 规 范 实 验 室 检 测 程 序 和 检 测 方 法, 提 高 检 测 质 量, 明 确 诊 断 或 开 展 相 关 科 学 研 究,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1 采 集 对 象 1.1 人 禽 流 感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疑 似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及 需 要 进 一 步 研 究 的 确 诊 病 例 1.2 其 它 需 要 进 行 人 禽 流 感 诊 断 或 排 除 者 1.3 需 要 采 集 的 环 境 标 本 2 采 集 要 求 2.1 从 事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标 本 采 集 的 技 术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生 物 安 全 培 训 和 具 备 相 应 的 实 验 技 能 在 标 本 采 集 过 程 中, 采 样 人 员 参 照 ( 附 件 5) 规 定 的 防 护 措 施 进 行 安 全 防 护 2.2 住 院 病 例 的 标 本 由 所 在 医 院 医 护 人 员 在 当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专 业 人 员 指 导 下 采 集 2.3 标 本 采 集 具 体 种 类 和 数 量 由 现 场 工 作 组 确 定 2.4 密 切 接 触 者 标 本 由 当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负 责 采 集 2.5 根 据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的 需 要, 结 合 病 程 再 次 采 样 3 标 本 种 类 每 个 病 例 应 尽 可 能 同 时 采 集 上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 需 要 排 除 人 禽 流 感 的 死 亡 病 例 则 依 据 传 染 病 病 人 或 疑 似 传 染 病 病 人 尸 体 解 剖 查 验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令 第 43 号 ) 的 规 定 采 集 尸 体 标 本, 28

32 没 有 条 件 进 行 尸 体 解 剖 的, 可 采 集 呼 吸 道 灌 洗 液 或 经 皮 穿 刺 采 集 肺 组 织 标 本 3.1 上 呼 吸 道 标 本 : 包 括 咽 拭 子 鼻 拭 子 鼻 咽 抽 取 物 咽 漱 液 深 咳 痰 液 最 佳 采 集 时 间 为 发 病 后 3 天 内 3.2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 包 括 呼 吸 道 抽 取 物 支 气 管 灌 洗 液 肺 组 织 活 检 标 本 3.3 尸 检 标 本 : 病 人 死 亡 后 应 依 法 尽 早 进 行 解 剖, 在 严 格 按 照 生 物 安 全 防 护 的 条 件 下, 进 行 尸 检, 主 要 采 集 肺 气 管 组 织 标 本, 条 件 允 许 下 也 可 采 集 肝 肾 脾 心 脏 脑 淋 巴 结 等 组 织 标 本 3.4 血 清 标 本 : 每 一 病 例 必 须 采 集 血 清 标 本, 须 采 集 急 性 期 恢 复 期 双 份 血 清 第 一 份 血 清 应 尽 早 ( 最 好 在 发 病 后 7 天 内 ) 采 集, 第 二 份 血 清 应 在 发 病 后 第 3~4 周 采 集 采 集 量 要 求 5ml, 以 空 腹 血 为 佳, 建 议 使 用 真 空 采 血 管 3.5 其 它 标 本 : 如 果 病 例 有 腹 泻 症 状, 可 在 发 病 后 采 集 粪 便 标 本 ; 有 胸 水 者 可 采 集 胸 水 标 本 4 标 本 采 集 方 法 4.1 咽 拭 子 : 用 2 根 聚 丙 烯 纤 维 头 的 塑 料 杆 拭 子 同 时 擦 拭 双 侧 咽 扁 桃 体 及 咽 后 壁, 将 拭 子 头 浸 入 含 3ml 采 样 液 的 管 中, 尾 部 弃 去, 旋 紧 管 盖 4.2 鼻 拭 子 : 将 1 根 聚 丙 烯 纤 维 头 的 塑 料 杆 拭 子 轻 轻 插 入 鼻 道 内 鼻 腭 处, 停 留 片 刻 后 缓 慢 转 动 退 出 取 另 一 根 聚 丙 烯 纤 维 头 的 塑 料 杆 拭 子 以 同 样 的 方 法 采 集 另 一 侧 鼻 孔 上 述 两 根 拭 子 浸 入 同 一 含 3ml 采 29

33 样 液 的 管 中, 尾 部 弃 去, 旋 紧 管 盖 4.3 鼻 咽 抽 取 物 或 呼 吸 道 抽 取 物 : 用 与 负 压 泵 相 连 的 收 集 器 从 鼻 咽 部 抽 取 粘 液 或 从 气 管 抽 取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将 收 集 器 头 部 插 入 鼻 腔 或 气 管, 接 通 负 压, 旋 转 收 集 器 头 部 并 缓 慢 退 出, 收 集 抽 取 的 粘 液, 并 用 3ml 采 样 液 冲 洗 收 集 器 1 次 ( 亦 可 用 小 孩 导 尿 管 接 在 50ml 注 射 器 上 来 替 代 收 集 器 ) 4.4 咽 漱 液 : 用 10ml 不 含 抗 菌 素 的 采 样 液 漱 口 漱 口 时 让 患 者 头 部 微 后 仰, 发 噢 声, 让 洗 液 在 咽 部 转 动 然 后 将 咽 漱 液 收 集 于 50ml 无 菌 的 螺 口 塑 料 管 中 无 条 件 的 可 用 平 皿 或 烧 杯 收 集 咽 漱 液 并 转 入 10ml 螺 口 采 样 管 中 4.5 深 咳 痰 液 : 要 求 病 人 深 咳 后, 将 咳 出 的 痰 液 收 集 于 50ml 含 3ml 采 样 液 的 螺 口 塑 料 管 中 4.6 呼 吸 道 灌 洗 液 : 将 收 集 器 头 部 从 鼻 孔 或 气 管 插 口 处 插 入 气 管 ( 约 30cm 深 处 ), 注 入 5ml 生 理 盐 水, 接 通 负 压, 旋 转 收 集 器 头 部 并 缓 慢 退 出 收 集 抽 取 的 粘 液, 并 用 采 样 液 涮 洗 收 集 器 1 次 ( 亦 可 用 小 孩 导 尿 管 接 在 50ml 注 射 器 上 来 替 代 收 集 ) 4.7 胸 水 : 在 B 超 定 位 下 进 行 胸 腔 穿 刺, 抽 取 胸 水 5ml, 置 于 无 菌 的 塑 料 螺 口 管 中 4.8 肺 组 织 活 检 标 本 : 在 超 声 或 X 线 定 位 下, 经 皮 穿 刺 取 肺 组 织 活 检 标 本, 置 于 含 3ml 采 样 液 的 塑 料 螺 口 管 中 4.9 尸 检 标 本 : 每 一 采 集 部 位 分 别 使 用 不 同 消 毒 器 械, 以 防 交 叉 污 染 ; 每 种 组 织 应 多 部 位 取 材, 各 部 位 应 取 20~50g, 淋 巴 结 取 2 个 30

34 4.10 粪 便 标 本 : 采 集 5~10g 粪 便 置 于 含 5~10ml 采 样 液 无 菌 螺 口 管 中, 严 格 密 封 4.11 血 清 标 本 : 用 真 空 负 压 采 血 管 采 集 血 液 标 本 5ml, 室 温 静 置 30 分 钟,1500~2000rpm 离 心 10 分 钟, 收 集 血 清 于 2ml 无 菌 螺 口 塑 料 管 中 注 : 常 用 的 采 样 液 配 方 为 :ph 7.4 ~ 7.6 的 Hanks 氏 液 或 MEM/DMEM 液 在 采 样 液 中 需 加 入 抗 菌 素, 可 用 青 霉 素 ( 终 浓 度 为 100U/ml) 庆 大 霉 素 ( 终 浓 度 为 1mg/ml) 和 抗 真 菌 药 物 ( 终 浓 度 为 2µg/ml) 5 标 本 包 装 标 本 采 集 后 在 生 物 安 全 Ⅱ 级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柜 内 分 装 成 一 式 三 份 ( 分 装 标 本 的 生 物 安 全 柜 不 能 用 于 提 取 核 酸 ) 一 份 当 地 检 测 用, 一 份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检 测, 一 份 保 存 以 备 复 核 5.1 所 有 标 本 应 放 在 大 小 适 合 的 带 螺 旋 盖 内 有 垫 圈 耐 冷 冻 的 塑 料 管 里, 拧 紧 容 器 外 注 明 样 本 编 号 种 类 姓 名 及 采 样 日 期 5.2 将 密 闭 后 的 标 本 放 入 大 小 合 适 的 塑 料 袋 内 密 封, 每 袋 装 一 份 标 本 5.3 标 本 有 关 信 息 填 写 疑 似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标 本 送 检 单 见 疑 似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标 本 送 检 接 收 检 测 和 结 果 报 告 反 馈 工 作 流 程 ( 中 疾 控 疾 发 [2005]526 号 ), 用 另 一 塑 料 袋 密 封 31

35 6 标 本 保 存 用 于 病 毒 分 离 和 核 酸 检 测 的 标 本 应 尽 快 进 行 检 测,24 小 时 内 能 检 测 的 标 本 可 置 于 4 保 存,24 小 时 内 无 法 检 测 的 标 本 则 应 置 于 -70 或 以 下 保 存 如 无 -70 保 存 条 件, 则 于 -20 冰 箱 暂 存 血 清 可 在 4 存 放 3 天 -20 以 下 长 期 保 存 标 本 运 送 期 间 应 避 免 反 复 冻 融 标 本 应 设 立 专 库 或 专 柜 单 独 保 存 7 标 本 送 检 7.1 上 送 标 本 检 测 结 果 阳 性 或 可 疑 的 原 始 标 本 或 分 离 物 应 及 时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复 核 和 进 一 步 检 测 ;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实 验 室 检 测 阴 性, 且 有 明 确 流 行 病 学 证 据 的 病 例 的 标 本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进 一 步 检 测 7.2 标 本 运 送 的 生 物 安 全 要 求 按 照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424 号 令 ) 和 可 感 染 人 类 的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样 本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第 45 号 令 ) 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7.3 标 本 送 检 的 程 序 各 省 ( 区 市 ) 需 要 向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送 检 标 本 时, 应 事 先 与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疾 病 控 制 与 应 急 处 理 办 公 室 联 系 具 体 要 求 见 可 感 染 人 类 的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样 本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第 45 号 令 ) 疑 似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标 本 送 检 接 收 检 测 和 结 果 报 告 反 馈 工 作 32

36 流 程 ( 中 疾 控 疾 发 [2005]526 号 ) 8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从 事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的 技 术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生 物 安 全 培 训 和 具 备 相 应 的 实 验 技 能, 在 检 测 的 过 程 中 必 须 采 取 生 物 安 全 Ⅲ 级 防 护 不 同 的 标 本 检 测 生 物 安 全 级 别 要 求 如 下 8.1 标 本 的 分 装 和 核 酸 提 取 在 生 物 安 全 Ⅱ 级 实 验 室 的 生 物 安 全 柜 内 进 行, 病 毒 培 养 物 的 核 酸 提 取 必 须 在 生 物 安 全 Ⅲ 级 实 验 室 的 生 物 安 全 柜 内 进 行 8.2 标 本 的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在 生 物 安 全 Ⅱ 级 实 验 室 的 生 物 安 全 柜 内 进 行 8.3 人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分 离 鉴 定 必 须 在 生 物 安 全 Ⅲ 级 实 验 室 里 进 行 8.4 采 用 灭 活 抗 原 进 行 血 凝 抑 制 试 验 检 测 血 清 抗 体 时, 要 求 在 生 物 安 全 Ⅱ 级 实 验 室 内 操 作 采 用 微 量 中 和 试 验 进 行 血 清 抗 体 检 测 必 须 在 生 物 安 全 Ⅲ 级 实 验 室 操 作 8.5 阳 性 标 本 和 分 离 物 的 保 存 及 销 毁 应 按 照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424 号 令 ) 执 行 9 标 本 的 实 验 室 检 测 9.1 核 酸 检 测 : 方 法 包 括 RT-PCR 和 Real-Time PCR, 建 议 使 用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或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推 荐 的 引 物 和 探 针 9.2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包 括 ELISA 法 和 金 标 法, 本 方 法 仅 具 参 考 价 值, 不 作 为 诊 断 依 据 33

37 9.3 病 毒 分 离 及 鉴 定 : 采 用 SPF 鸡 胚 和 MDCK 细 胞 分 离 方 法 病 毒 的 鉴 定 采 用 血 凝 抑 制 试 验 神 经 氨 酸 酶 抑 制 试 验 或 序 列 测 定 9.4 血 清 学 检 测 : 方 法 包 括 微 量 中 和 试 验 血 凝 抑 制 试 验 单 扩 溶 血 试 验 以 上 实 验 室 检 测 方 法 详 见 全 国 流 感 /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监 测 实 施 方 案 10 检 测 结 果 的 判 断 和 报 告 10.1 各 检 测 项 目 阳 性 报 告 H5 基 因 核 酸 检 测 :A 型 特 异 性 引 物 能 够 扩 增 出 预 期 大 小 的 产 物, 两 对 H5 亚 型 特 异 性 引 物 都 能 够 扩 增 出 预 期 大 小 的 产 物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 按 照 试 剂 盒 说 明 书 进 行 检 测, 结 果 判 断 为 阳 性 病 毒 分 离 及 鉴 定 : 分 离 出 病 毒, 并 经 鉴 定 为 H5 亚 型 或 H5N1 亚 型 血 清 学 检 测 : 双 份 血 清 抗 体 滴 度 4 倍 或 以 上 增 高 有 诊 断 意 义 10.2 各 检 测 项 目 阴 性 报 告 H5 基 因 核 酸 检 测 : 两 对 H5 亚 型 特 异 性 引 物 均 不 能 够 扩 增 出 预 期 大 小 的 产 物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 按 照 试 剂 盒 说 明 书 进 行 检 测, 结 果 判 断 为 阴 性 病 毒 分 离 : 培 养 物 红 细 胞 凝 集 试 验 阴 性 34

38 血 清 学 检 测 : 血 清 抗 体 滴 度 <1:20 为 阴 性 10.3 H5 基 因 核 酸 检 测 不 一 致 两 对 H5 亚 型 特 异 性 引 物 扩 增 出 的 产 物 检 测 结 果 不 一 致 时, 则 对 阳 性 扩 增 产 物 进 行 测 序, 如 果 为 H5N1 病 毒 序 列, 则 判 断 为 阳 性 标 本 检 测 结 果 有 关 信 息 填 写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检 测 结 果 反 馈 表 ( 具 体 见 疑 似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标 本 送 检 接 收 检 测 和 结 果 报 告 反 馈 工 作 流 程 中 疾 控 疾 发 [2005]526 号 ) 11 实 验 室 检 测 流 程 应 采 集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对 象 上 呼 吸 道 标 本 和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进 行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核 酸 检 测 和 病 毒 分 离, 同 时 要 采 集 病 例 的 急 性 期 和 恢 复 期 血 清 标 本 进 行 H5N1 亚 型 特 异 性 抗 体 检 测 原 则 上, 先 由 省 级 及 以 下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进 行 初 步 检 测, 阳 性 标 本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复 核 ;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实 验 室 检 测 阴 性, 且 有 明 确 流 行 病 学 证 据 的 病 例 标 本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进 一 步 检 测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不 具 备 检 测 条 件 的,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或 邻 近 具 备 相 应 条 件 和 资 格 认 证 的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进 行 检 测 具 体 步 骤 见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实 验 室 检 测 流 程 图 12 人 禽 流 感 实 验 室 检 测 职 责 12.1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职 责 35

39 对 省 级 以 及 其 它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的 检 测 结 果 进 行 复 核, 并 对 上 送 的 标 本 做 进 一 步 检 测 对 不 具 备 禽 流 感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病 毒 分 离 条 件 的 省 级 上 送 的 标 本 进 行 检 测 对 需 做 微 量 中 和 实 验 的 血 清 标 本 进 行 微 量 中 和 试 验 对 分 离 到 的 禽 流 感 病 毒 株 做 抗 原 及 基 因 分 析 及 时 向 送 检 标 本 的 机 构 反 馈 检 测 结 果 对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实 验 室 人 员 进 行 实 验 室 技 术 和 生 物 安 全 培 训 对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实 验 室 提 供 技 术 和 试 剂 支 持 并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对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的 实 验 室 检 测 和 生 物 安 全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12.2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职 责 对 辖 区 内 人 禽 流 感 标 本 的 采 集 工 作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和 物 质 支 持, 必 要 时 直 接 参 与 标 本 的 采 集 按 照 生 物 安 全 要 求, 对 采 集 到 的 标 本 进 行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核 酸 检 测 血 清 学 检 测 和 抗 原 检 测 获 得 国 家 认 证 的 生 物 安 全 Ⅲ 级 实 验 室 才 可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和 微 量 中 和 试 验 按 照 生 物 安 全 要 求 妥 善 保 存 原 始 标 本 或 禽 流 感 病 毒 株 符 合 上 送 条 件 的 标 本 或 毒 株 按 规 定 及 时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36

40 及 时 向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上 报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的 相 关 信 息 及 时 向 送 检 标 本 的 机 构 反 馈 检 测 结 果 根 据 疫 情 的 发 展 和 工 作 需 要, 向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申 请 指 定 辖 区 内 符 合 要 求 的 国 家 级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开 展 相 应 的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工 作 37

41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实 验 室 检 测 流 程 图 标 本 采 集 对 象 呼 吸 道 尸 检 标 本 其 它 标 本 血 清 标 本 核 酸 检 测 :RT-PCR 或 Real-Time PCR 引 物 至 少 应 包 括 A 两 对 H5 微 量 中 和 试 验 HI 试 验 单 扩 溶 血 A 及 两 对 H5 阳 性 可 疑 两 对 H5 阴 性 双 份 血 抗 体 滴 度 有 4 倍 增 高 双 份 血 抗 体 滴 度 无 4 倍 增 高 扩 增 产 物 序 列 测 定 阳 性 再 次 采 样 再 次 检 测 阴 性 按 照 人 流 感 监 测 方 法 分 离 鉴 定 * 报 告 结 果 采 集 检 测 第 三 份 血 清 病 毒 分 离 和 鉴 定 报 告 报 告 报 告 1

42 附 件 3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1 监 测 目 的 早 发 现 早 报 告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及 时 有 效 地 采 取 防 控 措 施, 预 防 可 能 出 现 的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传 播 和 蔓 延 2 监 测 启 动 条 件 相 关 地 区 若 发 生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应 立 即 启 动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2.1 由 省 级 农 业 部 门 确 认 发 生 动 物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2.2 毗 邻 接 壤 国 家 或 地 区 发 生 动 物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或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2.3 出 现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 包 括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疑 似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确 诊 病 例 ) 3 监 测 范 围 的 确 定 3.1 发 生 动 物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在 当 地 农 业 部 门 划 定 的 动 物 疫 区 范 围 所 涉 及 的 县 ( 市 区 )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若 某 县 ( 市 区 ) 的 动 物 疫 情 发 生 在 边 界 乡 镇, 则 在 与 其 边 境 相 邻 的 其 它 县 ( 市 区 )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毗 邻 接 壤 国 家 在 边 境 地 区 发 生 动 物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或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在 与 其 边 境 相 邻 的 县 ( 市 区 )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3.2 出 现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发 生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县 ( 市 区 ) 启 动 应 急 监 测 若 发 现 的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为 输 入 病 例, 则 病 例 的 原 发 县 ( 市 区 ) 应 同 时 启 动 应 急 监 测 23

43 3.2.3 发 生 实 验 室 污 染 引 起 的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则 病 例 所 在 实 验 室 及 县 ( 市 区 ) 应 同 时 启 动 应 急 监 测 4 监 测 对 象 监 测 范 围 内 的 发 热 ( 体 温 38 )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病 例 及 密 切 接 触 者 5 监 测 时 限 5.1 发 生 动 物 疫 情 的 地 区, 应 急 监 测 开 始 于 农 业 部 门 发 现 疫 情 之 日 ; 止 于 农 业 部 门 解 除 封 锁 后 7 天 5.2 没 有 动 物 疫 情, 但 出 现 人 间 病 例 时, 应 急 监 测 始 于 卫 生 部 门 发 现 疫 情 之 日, 止 于 该 病 例 的 最 后 一 例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医 学 观 察 期 的 结 束 之 日 6 监 测 方 法 6.1 病 例 的 发 现 被 动 监 测 在 应 急 监 测 期 间, 监 测 县 ( 市 区 ) 内 的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对 前 来 就 诊 的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的 病 例 进 行 登 记 和 报 告 主 动 监 测 (1) 监 测 县 ( 市 区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对 上 报 的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病 例 进 行 追 踪 和 排 查, 每 日 将 进 展 情 况 逐 级 上 报 到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和 卫 生 部 ( 见 表 2) (2) 监 测 县 ( 市 区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入 户 搜 索 排 查 居 民 中 是 否 有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的 病 例, 每 日 将 搜 索 排 查 结 果 逐 级 上 报 到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和 卫 生 部, 并 将 病 例 送 往 医 院 治 疗 (3) 监 测 县 ( 市 区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每 日 上 报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表 按 ( 附 件 4) 执 行 (4) 上 述 病 例 若 发 展 为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按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监 测 方 案 执 行 ; 若 发 展 为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则 按 ( 附 件 1) 执 行 24

44 6.2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标 本 采 集 与 检 测 县 ( 市 区 )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应 在 接 到 报 告 后 2 小 时 内 对 流 感 样 病 例 进 行 详 细 的 流 行 病 学 个 案 调 查 ( 附 件 1) 必 须 按 照 相 关 要 求 和 标 准 采 集 病 例 相 关 标 本 采 集 上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进 行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核 酸 检 测 和 病 毒 分 离, 同 时 要 采 集 病 例 的 急 性 期 和 恢 复 期 血 清 标 本 进 行 A(H5N1) 亚 型 特 异 的 抗 体 检 测 原 则 上, 先 由 省 级 及 以 下 疾 控 机 构 进 行 初 步 检 测, 阳 性 标 本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复 核 省 级 疾 控 机 构 不 具 备 检 测 条 件 的,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或 邻 近 具 备 相 应 条 件 和 资 格 认 证 的 省 级 疾 控 机 构 进 行 检 测 同 时 各 地 要 根 据 卫 生 部 或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的 要 求, 及 时 报 告 病 例 的 有 关 流 行 病 学 和 临 床 资 料, 应 在 24 小 时 内 将 相 关 标 本 送 上 级 疾 控 机 构 标 本 的 采 集 种 类 时 间 运 送 保 存 和 检 测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 附 件 2)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技 术 方 案 和 可 感 染 人 类 的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样 本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6.3 报 告 与 反 馈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期 间, 监 测 范 围 内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填 写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卡 ( 见 表 1), 并 登 陆 中 国 流 感 /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报 告, 同 时 电 话 报 告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上 级 疾 控 机 构 没 有 条 件 实 行 网 络 直 报 的, 用 电 话 和 传 真 方 式 将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卡 上 报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由 县 级 疾 控 机 构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接 到 报 告 后, 立 即 开 展 追 踪 排 查 工 作, 并 将 结 果 填 写 到 ( 表 2) 中, 每 日 以 电 子 邮 件 或 传 真 方 式 逐 级 上 报 到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和 卫 生 部 省 级 或 国 家 级 的 检 测 诊 断 结 果 及 25

45 时 逐 级 反 馈,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根 据 反 馈 结 果, 及 时 更 正 病 例 的 转 归 情 况 7 职 责 与 分 工 7.1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职 责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对 当 地 监 测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并 根 据 疫 情 分 析 结 果, 适 时 加 强 或 调 整 防 治 力 量 及 人 员, 并 督 促 落 实 7.2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职 责 中 国 疾 病 控 制 预 防 中 心 制 订 全 国 监 测 方 案 ; 负 责 监 测 工 作 的 组 织 督 导 协 调 及 评 估 ; 负 责 全 国 监 测 资 料 的 汇 总 分 析, 并 及 时 上 报 反 馈 ;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和 开 展 专 业 培 训, 必 要 时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 开 展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 具 体 职 责 参 见 附 件 2 相 关 内 容 )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负 责 本 省 监 测 资 料 的 收 集 汇 总 分 析, 并 及 时 上 报 反 馈 ; 对 监 测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指 导 ; 进 行 主 动 监 测, 必 要 时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 开 展 技 术 培 训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 具 体 职 责 参 见 附 件 2 相 关 内 容 ) 市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负 责 本 地 区 监 测 资 料 的 收 集 汇 总 分 析, 并 及 时 反 馈 及 上 报 信 息 ; 对 监 测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指 导, 必 要 时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 开 展 技 术 培 训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具 体 承 担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随 访, 标 本 ( 病 例 鼻 咽 拭 子 血 清 及 环 境 动 物 标 本 等 ) 的 采 集 和 运 送 ; 开 展 主 动 监 测 ; 负 责 当 地 资 料 的 收 集 汇 总 分 析, 并 及 时 上 报 信 息 7.3 医 疗 机 构 职 责 各 级 各 类 医 院 诊 所 等 医 疗 机 构 负 责 病 例 的 发 现 及 报 告 工 作, 协 助 县 ( 市 区 )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进 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及 标 本 采 集 工 作, 对 全 体 医 护 人 员 进 行 防 治 知 识 培 训 ( 尤 其 是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及 传 染 病 相 关 知 识 的 26

46 培 训 ) 8 监 测 系 统 督 导 和 评 价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组 织 专 家 督 导 检 查 本 辖 区 内 的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评 估 监 测 的 质 量,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纠 正 可 根 据 评 价 结 果 对 应 急 监 测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注 重 新 技 术 在 监 测 中 的 应 用 督 导 和 评 估 内 容 : 密 切 接 触 者 管 理 ; 登 记 的 完 整 性 和 随 访 情 况 ;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病 人 的 登 记 和 流 调 的 及 时 性 ; 现 场 工 作 质 量 与 监 测 资 料 分 析 及 上 报 的 准 确 性 与 及 时 性 ; 标 本 采 集 和 运 送 情 况 9 保 障 9.1 人 员 准 备 及 培 训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应 建 立 应 急 反 应 队 伍 参 加 监 测 工 作 的 各 单 位 应 加 强 对 各 级 医 疗 卫 生 和 防 疫 人 员 的 培 训 和 教 育, 明 确 监 测 要 求, 包 括 病 例 定 义 报 告 调 查 标 本 采 集 等 程 序 与 要 求, 明 确 各 部 门 和 人 员 的 职 责, 特 别 是 加 强 对 儿 科 感 染 性 疾 病 科 呼 吸 内 科 防 保 科 医 务 人 员 的 培 训 工 作, 以 保 证 按 要 求 报 告 疑 似 病 例 9.2 督 导 检 查 上 级 部 门 定 期 对 下 级 监 测 点 进 行 督 导 检 查,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监 测 工 作 总 结 会, 总 结 经 验, 分 析 监 测 工 作 中 的 问 题, 交 流 监 测 资 料 及 所 开 展 研 究 工 作 的 结 果, 以 促 进 防 治 工 作 的 开 展 9.3 实 验 室 监 测 网 络 由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病 毒 病 所 流 感 中 心 牵 头, 全 国 各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及 具 备 一 定 条 件 的 地 ( 市 )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实 验 室 组 成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由 病 毒 病 控 制 所 负 责 诊 断 试 剂 的 研 制 推 荐 标 准 化, 诊 断 复 核 疑 难 病 例, 鉴 定 各 地 分 离 的 病 毒 毒 株 网 络 实 验 室 应 做 到 检 测 试 27

47 剂 标 准 化 信 息 传 递 快 速 化, 定 期 由 上 级 单 位 对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培 训 9.4 后 勤 保 障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应 准 备 好 控 制 疫 情 所 需 的 器 械 消 杀 药 品 诊 断 试 剂 疫 苗 等 物 资 表 1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卡 (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的 病 例 ) 1 基 本 情 况 患 者 姓 名 : ( 患 儿 家 长 姓 名 : ) 身 份 证 号 : 性 别 : 男 女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 如 出 生 日 期 不 详, 实 足 年 龄 : 年 龄 单 位 : 岁 月 天 ) 工 作 单 位 : 联 系 电 话 : 病 人 属 于 : 本 县 区 本 市 其 他 县 区 本 省 其 它 地 市 外 省 港 澳 台 外 籍 现 住 址 ( 详 填 ): 省 市 县 ( 区 ) 乡 ( 镇 街 道 ) 村 ( 门 牌 号 ) 职 业 : 幼 托 儿 童 散 居 儿 童 学 生 ( 大 中 小 学 ) 教 师 保 育 员 及 保 姆 餐 饮 食 品 业 商 业 服 务 医 务 人 员 工 人 民 工 农 民 牧 民 渔 ( 船 ) 民 干 部 职 员 离 退 人 员 家 务 及 待 业 其 他 不 详 2 临 床 表 现 28

48 发 病 日 期 : 年 月 日 诊 断 日 期 : 年 月 日 死 亡 日 期 ( 如 病 例 死 亡 ): 年 月 日 首 发 症 状 ( 描 述 ): 发 热 : 有, 体 温 ( 最 高 ) 无 鼻 塞 : 有 无 头 痛 : 有 无 咳 嗽 : 有 无 气 促 : 有 无 呼 吸 困 难 : 有 无 血 常 规 : 年 月 日 WBC: 10 9 /L;N ;L 年 月 日 WBC: 10 9 /L;N ;L 年 月 日 WBC: 10 9 /L;N ;L 胸 部 X 线 检 查 : 年 月 日 结 果 描 述 : 年 月 日 结 果 描 述 : 年 月 日 结 果 描 述 : 3 流 行 病 学 史 3.1 发 病 前 7 天 内 接 触 过 病 死 禽 ( 包 括 家 禽 野 生 水 禽 和 侯 鸟 ), 或 其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或 其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污 染 的 环 境 : 是 否 不 知 道 3.2 发 病 前 7 天 内 与 疑 似 或 确 诊 病 例 共 同 生 活 居 住, 或 护 理 过 病 例 : 是 否 不 知 道 3.3 发 病 前 7 天 内, 在 出 现 异 常 死 禽 的 地 区 居 住 生 活 工 作 过 : 是 否 不 知 道 3.4 高 危 职 业 史 包 括 饲 养 贩 卖 屠 宰 加 工 诊 治 家 禽 的 职 业 人 员 : 是 否 不 知 道 3.5 可 能 暴 露 于 动 物 和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毒 或 潜 在 感 染 性 材 料 的 实 验 室 职 业 人 员 : 是 否 不 知 道 3.6 未 采 取 严 格 的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处 置 动 物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人 员 : 29

49 是 否 不 知 道 3.7 未 采 取 严 格 的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接 触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疑 似 或 确 诊 病 例 的 医 务 人 员 是 否 不 知 道 报 告 单 位 : 报 告 医 生 : 填 卡 日 期 : 年 月 日 30

50 表 2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表 填 报 单 位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住 址 报 告 单 位 追 踪 情 况 转 归 备 注 体 温 临 床 表 现 肺 部 影 像 学 治 愈 好 转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白 细 胞 H5N1 核 酸 检 测 人 禽 流 感 死 亡 注 :1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表 填 报 的 是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的 病 例 情 况 2 报 告 单 位 : 若 为 医 疗 机 构 上 报 的 病 例, 则 填 写 医 疗 机 构 名 称 ; 若 为 入 户 搜 索 出 的 病 例, 则 填 写 搜 索 人 所 在 的 单 位 3 H5N1 核 酸 检 测 填 写 阴 性 / 阳 性 31

51 附 件 4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判 定 标 准 和 处 理 原 则 为 及 时 科 学 地 判 定 动 物 禽 流 感 及 人 禽 流 感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采 取 预 防 措 施, 控 制 禽 流 感 在 人 间 的 发 生 和 传 播, 制 定 如 下 判 定 标 准 和 处 理 原 则 1 判 定 标 准 按 照 以 下 判 定 标 准 对 密 切 接 触 者 进 行 判 定 并 填 写 ( 表 1 表 2) 1.1 禽 流 感 病 ( 死 ) 禽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1) 在 病 ( 死 ) 禽 所 在 地 ( 禽 场 禽 散 养 户 野 禽 栖 息 地 宠 物 市 场 和 饲 养 户 及 有 关 屠 宰 经 营 单 位 等 ) 直 接 从 事 饲 养 观 察 研 究 捕 捉 装 运 贩 卖 宰 杀 加 工 病 ( 死 ) 禽 的 人 员 及 在 这 些 场 所 内 生 活 工 作 过 的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在 农 贸 市 场 内 特 指 那 些 直 接 从 事 贩 卖 宰 杀 活 禽 或 病 ( 死 ) 禽 的 人 员 及 在 贩 卖 宰 杀 场 所 生 活 或 工 作 的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2) 从 事 捕 杀 处 理 ( 如 处 置 禽 尸 体 和 环 境 清 洁 消 毒 等 ) 工 作, 但 未 按 相 应 规 范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的 人 员 (3) 直 接 接 触 病 ( 死 ) 禽 及 其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等 的 相 关 人 员 1.2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与 出 现 症 状 后 的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或 确 诊 病 例 共 同 生 活 居 住 护 理 的 人 员 或 直 接 接 触 过 病 例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排 泄 物 和 体 液 的 人 员 1.3 现 场 流 行 病 调 查 人 员 根 据 调 查 情 况 确 定 的 其 他 密 切 接 触 者 1.4 在 没 有 防 护 措 施 的 条 件 下, 对 可 能 被 禽 流 感 病 毒 污 染 的 物 品 进 行 采 样 处 理 标 本 检 测 等 实 验 室 操 作 或 者 违 反 生 物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 工 作 人 员 2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调 查 及 追 踪 2.1 禽 流 感 病 死 禽 类 密 切 接 触 者 对 禽 流 感 病 死 禽 密 切 接 触 者 入 户 调 查, 仔 细 询 问 每 一 个 人 的 接 触 情 32

52 况, 并 登 记 ( 表 1) 2.2 人 禽 流 感 患 者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人 禽 流 感 患 者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填 写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表 ( 表 2) 3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处 理 原 则 及 措 施 3.1 处 理 原 则 (1)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医 学 观 察 由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2) 根 据 密 切 接 触 者 数 量 接 触 程 度 等 可 采 取 集 中 医 学 观 察 或 自 我 医 学 观 察 的 措 施 (3) 观 察 期 限 暂 定 为 7 天 ( 自 最 后 接 触 病 死 禽 类 及 人 禽 流 感 患 者 计 算 起 ) (4) 医 学 观 察 开 始 前, 根 据 确 定 的 观 察 期 限 判 断 实 际 观 察 时 间 3.2 处 理 措 施 (1) 医 学 观 察 开 始 前,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指 定 的 负 责 医 学 观 察 的 医 疗 机 构 专 业 卫 生 人 员 必 须 通 过 口 头 或 以 告 知 书 的 方 式, 告 知 被 观 察 对 象 以 下 内 容 : 1 人 禽 流 感 的 临 床 特 点 传 播 途 径 等 相 关 防 治 知 识 2 负 责 医 学 观 察 的 医 疗 机 构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以 便 出 现 相 关 症 状 后 进 行 报 告 (2) 在 医 学 观 察 期 间 不 限 制 医 学 观 察 对 象 的 活 动, 但 病 ( 死 ) 禽 密 切 接 触 者 须 在 疫 区 范 围 ( 疫 点 周 围 半 径 3 公 里 ) 内 活 动 被 观 察 对 象 如 需 离 开 疫 区, 必 须 得 到 当 地 政 府 的 同 意 后 方 能 离 开 疫 区 (3) 医 学 观 察 期 间, 负 责 医 学 观 察 的 医 疗 机 构 的 专 业 卫 生 人 员 每 日 对 密 切 接 触 者 测 试 2 次 体 温, 了 解 其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 也 可 由 患 者 自 行 测 量 体 温, 专 业 人 员 每 天 两 次 通 过 电 话 询 问 情 况 ), 并 做 好 个 案 登 记,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每 日 按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每 日 统 计 汇 总 表 ( 表 4) 汇 33

53 总, 录 入 到 中 国 流 感 / 人 禽 流 感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中, 并 报 上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和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4) 医 学 观 察 期 间, 被 观 察 对 象 出 现 发 热 等 异 常 临 床 表 现 的, 按 照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进 行 诊 断 和 报 告, 并 按 照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和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技 术 方 案 进 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采 样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若 发 现 密 切 接 触 者 已 出 现 肺 炎 可 疑 症 状 时, 应 立 即 通 知 指 定 医 疗 机 构 派 专 用 车 辆 将 其 接 入 指 定 医 院 进 行 隔 离 诊 治 (5) 根 据 需 要, 对 密 切 接 触 者 进 行 血 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了 解 是 否 有 人 传 染 人 隐 性 感 染 或 轻 型 病 例 并 根 据 其 具 体 接 触 方 式 频 度 时 间 分 析 相 关 影 响 因 素 (6) 对 于 输 入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由 疫 情 发 现 地 的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将 其 有 关 流 行 病 学 资 料 直 接 通 知 病 例 来 源 地 的 相 应 机 构, 由 来 源 地 负 责 追 踪 和 调 查 其 密 切 接 触 者, 处 理 措 施 同 上 (7) 若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已 离 开 原 地, 由 疫 情 发 现 地 的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直 接 通 知 其 目 的 地 的 相 应 机 构, 由 到 达 地 负 责 追 踪 调 查, 处 理 措 施 同 上 34

54 表 1 省 市 县 病 死 禽 类 密 切 接 触 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一 览 表 第 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详 细 住 址 病 / 死 禽 种 类 最 早 暴 露 时 间 最 后 暴 露 时 间 暴 露 频 度 暴 露 地 点 暴 露 方 式 备 注 调 查 单 位 调 查 人 员 调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 暴 露 地 点 : 包 括 ⑴ 家 中 ⑵ 工 作 单 位 ⑶ 市 场 ⑷ 饭 店 ⑸ 公 园 ⑹ 其 他 2 暴 露 频 率 : 填 写 从 最 早 暴 露 时 间 到 最 后 暴 露 时 间 其 间 暴 露 情 况, 分 为 ⑴ 每 天 ⑵ 数 次 ( 写 明 日 期 或 日 期 范 围 ) ⑶ 仅 一 次 3 暴 露 方 式 :⑴ 饲 养 ⑵ 销 售 ⑶ 购 买 ⑷ 宰 杀 ⑸ 烹 饪 ⑹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⑺ 玩 耍 ⑻ 食 用 ⑼ 其 他 4 备 注 : 请 以 家 庭 为 单 位, 填 写 密 切 接 触 者 之 间 相 互 关 系 38

55 表 2 省 市 县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一 览 表 第 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详 细 住 址 接 触 病 例 类 型 最 早 接 触 时 间 最 后 接 触 时 间 接 触 频 度 接 触 地 点 接 触 方 式 备 注 调 查 单 位 调 查 人 员 调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 接 触 病 例 类 型 :⑴ 疑 似 病 例 ⑵ 确 诊 病 例 2 接 触 地 点 : 包 括 ⑴ 家 中 ⑵ 医 疗 机 构 ⑶ 工 作 单 位 ⑷ 饭 店 ⑸ 公 园 ⑹ 其 他 3 接 触 频 率 : 分 为 ⑴ 每 天 ⑵ 数 次 ( 写 明 日 期 或 日 期 范 围 ) ⑶ 仅 一 次 4 接 触 方 式 ( 多 选 ): ⑴ 共 餐 ⑵ 同 室 ⑶ 同 病 区 ⑷ 共 用 生 活 用 品 ⑸ 分 泌 物 排 泄 物 等 ⑹ 诊 治 护 理 ⑺ 探 视 ⑻ 陪 护 ⑼ 其 他 39

56 表 3 动 物 禽 流 感 和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记 录 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住 址 最 后 暴 露 时 间 医 学 观 察 地 点 暴 露 类 型 医 学 观 察 开 始 日 期 医 学 观 察 记 录 月 月 日 日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医 学 观 察 解 除 日 期 注 : 暴 露 类 型 :1 接 触 患 者 2 接 触 病 死 禽 3 接 触 患 者 + 接 触 病 死 禽 症 状 : 指 咳 嗽 或 咽 痛 医 学 观 察 地 点 : 包 括 ⑴ 家 中 ⑵ 医 疗 机 构 ⑶ 其 他 医 学 观 察 实 施 责 任 人 40

57 表 4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每 日 统 计 汇 总 表 疫 情 事 件 名 称 疫 情 发 现 日 期 医 学 观 察 开 始 日 期 累 计 观 察 总 人 数 密 切 接 触 者 当 日 观 察 正 在 观 察 新 增 人 数 总 人 数 新 增 人 数 解 除 观 察 累 计 人 数 出 现 体 温 38 伴 咳 嗽 或 咽 痛 等 症 状 新 增 累 计 人 数 人 数 最 后 一 名 接 触 者 解 除 医 学 观 察 日 期 合 计 填 表 单 位 : 省 市 县 ( 区 市 ) 填 表 人 : 41

58 附 件 5 人 禽 流 感 消 毒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和 个 人 防 护 技 术 方 案 为 规 范 做 好 消 毒 隔 离 和 个 人 防 护 等 预 防 控 制 人 禽 流 感 措 施, 制 定 本 方 案 1 现 场 消 毒 技 术 方 案 1.1 消 毒 原 则 发 生 疫 情 后, 应 及 时 有 效 地 对 污 染 物 品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采 取 严 格 的 消 毒 措 施 消 毒 工 作 应 该 由 经 过 培 训 有 现 场 消 毒 经 验 的 人 员 进 行, 针 对 不 同 的 消 毒 对 象 采 用 相 应 的 消 毒 方 法 消 毒 工 作 应 避 免 盲 目 性, 如 采 取 其 他 有 效 措 施 可 以 使 污 染 物 品 无 害 化 时, 可 以 不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仅 出 现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现 场 消 毒 仅 出 现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时,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可 配 合 当 地 农 业 部 门 开 展 现 场 消 毒 现 场 消 毒 工 作 原 则 上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对 禽 舍 包 括 死 禽 和 宰 杀 的 家 禽 禽 粪 和 墙 壁 地 面 等 进 行 终 末 消 毒, 必 要 时 对 禽 舍 的 空 气 进 行 消 毒 (2) 对 划 定 的 动 物 疫 点 内 病 死 禽 可 能 污 染 的 物 品 进 行 终 末 消 毒 (3) 对 划 定 的 动 物 疫 区 内 的 饮 用 水 应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对 流 动 水 体 和 较 大 的 水 体 等 消 毒 较 困 难 者 可 以 不 消 毒, 但 应 严 格 进 行 管 理 (4) 对 划 定 的 动 物 疫 区 内 可 能 污 染 的 物 体 在 出 封 锁 线 时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出 现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现 场 消 毒 发 生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时,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配 合 农 业 部 门 针 对

59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开 展 消 毒 工 作, 还 要 对 发 生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疫 点 进 行 消 毒, 并 按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2002 版 ) 进 行 消 毒 效 果 评 价, 以 确 保 消 毒 处 理 有 效 收 治 禽 流 感 病 人 的 医 院 应 对 病 人 污 染 或 可 能 污 染 的 区 域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现 场 消 毒 工 作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配 合 农 业 部 门 针 对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开 展 消 毒 工 作, 按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2002 版 ) 进 行 消 毒 效 果 评 价 (2) 对 发 生 人 禽 流 感 的 疫 点 疫 区 进 行 现 场 消 毒, 消 毒 重 点 应 包 括 病 人 的 排 泄 物 病 人 发 病 时 生 活 和 工 作 过 的 场 所 病 人 接 触 过 的 物 品 等 (3) 医 院 应 同 时 按 肠 道 传 染 病 和 呼 吸 道 传 染 病 的 要 求 对 禽 流 感 病 人 诊 疗 过 程 中 可 能 污 染 的 物 品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1.2 消 毒 方 法 病 房 病 家 和 禽 舍 的 地 面 墙 壁 等 一 般 物 体 表 面 0.1%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或 5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 液 喷 雾 泥 土 墙 吸 液 量 为 150 ml/m 2 ~300 ml/m 2, 水 泥 墙 木 板 墙 石 灰 墙 为 100 ml/m 2, 地 面 喷 药 量 为 200 ml/m 2 ~300ml/m 2 以 上 消 毒 处 理, 作 用 时 间 应 不 少 于 60 分 钟 纺 织 品 耐 热 耐 湿 的 纺 织 品 可 煮 沸 消 毒 15 分 钟, 或 采 取 压 力 蒸 汽 灭 菌 的 方 法, 或 用 250mg/L 有 效 氯 的 含 氯 消 毒 剂 浸 泡 30 分 钟 ; 不 耐 热 的 纺 织 品 可 采 取 过 氧 乙 酸 薰 蒸 消 毒 消 毒 时, 将 欲 消 毒 衣 物 悬 挂 在 密 闭 空 间, 按 每 立 方 米 用 15% 过 氧 乙 酸 7 毫 升 (1g/m 3 ), 放 置 瓷 或 玻 璃 容 器 中, 加 热 薰 蒸 2 小 时 43

60 1.2.3 动 物 及 病 人 的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和 呕 吐 物 稀 薄 者, 每 1000 毫 升 可 加 漂 白 粉 50 克, 搅 匀 放 置 2 小 时 尿 液 每 1000ml 加 入 漂 白 粉 5 克 混 匀 放 置 2 小 时 成 形 粪 便,1 份 粪 便 加 20% 漂 白 粉 乳 剂 2 份, 混 匀 后, 作 用 2 小 时 对 厕 所 和 禽 舍 的 粪 便 可 以 集 中 消 毒 处 理 时, 可 按 粪 便 量 的 1/10 加 漂 白 粉, 搅 匀 加 湿 后 作 用 24 小 时 餐 ( 饮 ) 具 首 选 煮 沸 消 毒 15 分 钟, 也 可 用 0.1%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或 500 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 液 浸 泡 15 分 钟 后, 再 用 清 水 洗 净 食 物 生 吃 的 瓜 果 蔬 菜 类 可 用 0.1%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浸 泡 15 分 钟 病 人 的 剩 余 饭 菜 不 可 再 食 用, 在 医 院 按 感 染 性 废 物 处 理, 在 疫 区 可 以 煮 沸 30 分 钟, 或 用 20% 漂 白 粉 乳 剂 浸 泡 2 小 时, 也 可 焚 烧 处 理 盛 排 泄 物 或 呕 吐 物 的 容 器 可 用 10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 液 或 0.2%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浸 泡 30 分 钟, 浸 泡 时, 消 毒 液 要 漫 过 容 器 家 用 物 品 家 俱 可 用 0.1%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或 5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浸 泡 15 分 钟, 硬 质 物 体 表 面 也 可 按 一 般 物 体 表 面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手 用 0.5% 碘 伏 溶 液 或 0.5% 氯 己 定 醇 溶 液 涂 擦, 作 用 1~ 3 分 钟 手 的 消 毒 也 可 用 醇 类 免 洗 手 消 毒 剂 涂 擦, 自 然 干 燥 后 即 可 人 与 动 物 尸 体 动 物 尸 体 应 焚 烧 或 喷 洒 消 毒 剂 后 在 远 离 水 源 的 地 方 深 埋, 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水 源 病 人 尸 体 宜 尽 快 火 化 44

61 运 输 工 具 车 船 内 外 表 面 和 空 间 可 用 0.1%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或 5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 液 喷 洒 至 表 面 湿 润, 作 用 60 分 钟 垃 圾 医 院 与 禽 流 感 有 关 的 垃 圾 按 感 染 性 废 物 处 理, 疫 区 的 可 燃 物 质 尽 量 焚 烧, 也 可 喷 洒 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 液, 作 用 60 分 钟 以 上, 消 毒 后 深 埋 污 水 对 小 水 体 的 污 水 每 10 升 加 入 100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溶 液 10 毫 升, 或 加 漂 白 粉 4 克 混 匀 后 作 用 1.5 小 时 后 余 氯 为 4mg/L~6 mg/l 时 即 可 较 大 的 水 体 应 加 强 管 理, 疫 区 解 除 前 严 禁 使 用 饮 用 水 对 疫 区 的 饮 用 水 应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保 证 其 微 生 物 指 标 符 合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空 气 对 无 法 通 风 的 空 间 受 到 污 染 后 应 进 行 空 气 消 毒 房 屋 经 密 闭 后, 每 立 方 米 用 15%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7 毫 升 (1 g/m 3 ), 放 置 瓷 或 玻 璃 器 皿 中 加 热 蒸 发, 薰 蒸 1 小 时, 即 可 开 门 窗 通 风 ; 或 以 0.5%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8ml/m 3 ) 气 溶 胶 喷 雾 消 毒, 作 用 30 分 钟 ; 也 可 使 用 紫 外 线 进 行 消 毒 医 疗 器 械 一 次 性 医 疗 器 械 使 用 后 按 感 染 性 废 弃 物 处 理, 可 重 复 使 用 的 医 疗 器 械 按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的 有 关 要 求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1.3 评 价 原 则 过 程 评 价 发 现 疫 情 后, 是 否 及 时 对 所 有 必 须 消 毒 的 物 体 按 规 定 的 方 法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消 毒 措 施 效 果 评 价 实 验 条 件 允 许 时, 可 以 按 照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规 45

62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效 果 评 价, 当 消 毒 前 后 自 然 菌 的 杀 灭 率 90% 时 可 以 认 为 消 毒 合 格 2 人 禽 流 感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技 术 2.1 病 人 隔 离 原 则 对 人 禽 流 感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疑 似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和 确 诊 病 例 应 尽 早 采 取 住 院 隔 离, 确 诊 病 例 可 置 同 一 房 间, 其 余 的 应 置 单 间 隔 离 限 制 病 人 只 在 病 室 内 活 动, 原 则 上 禁 止 探 视 不 设 陪 护, 与 病 人 相 关 的 诊 疗 活 动 尽 量 在 病 区 内 进 行 2.2 医 院 的 隔 离 呼 吸 道 感 染 疾 病 门 诊 (1) 独 立 设 区, 远 离 其 他 门 诊 急 诊, 出 入 口 与 普 通 门 急 诊 分 开, 标 识 明 显 (2) 分 别 设 立 医 务 人 员 和 病 人 专 用 通 道 (3) 分 清 洁 区 半 污 染 区 和 污 染 区, 分 区 明 确 无 交 叉, 有 明 显 标 识 清 洁 区 包 括 医 务 人 员 的 值 班 室 更 衣 室 浴 室 库 房 等, 半 污 染 区 包 括 消 毒 室 和 防 护 用 品 更 换 室 等, 污 染 区 包 括 病 人 可 能 进 入 的 各 类 诊 疗 室 污 物 暂 存 处 在 清 洁 区 和 半 污 染 区 半 污 染 区 和 污 染 区 之 间 分 别 设 立 缓 冲 区, 并 设 隔 离 屏 障 (4) 诊 室 和 留 观 室 通 风 良 好 (5) 留 观 病 人 一 人 一 间, 房 间 内 设 卫 生 间 (6) 病 人 病 情 允 许 时 应 戴 口 罩, 不 能 离 开 留 观 室, 严 禁 病 人 间 相 互 接 触 46

63 2.2.2 人 禽 流 感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疑 似 病 例 和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病 区 (1) 独 立 设 区, 与 其 他 病 区 分 隔 无 交 叉, 并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2) 分 清 洁 区 半 污 染 区 和 污 染 区, 分 区 明 显 无 交 叉, 有 明 显 标 识 清 洁 区 包 括 医 务 人 员 的 值 班 室 会 诊 室 更 衣 室 浴 室 库 房 等, 半 污 染 区 包 括 治 疗 室 医 护 人 员 办 公 室 消 毒 室 和 防 护 用 品 更 换 室 等, 污 染 区 包 括 病 室 病 区 走 廊 和 污 衣 污 物 暂 存 处 等 在 清 洁 区 和 半 污 染 区 半 污 染 区 和 污 染 区 之 间 分 别 设 立 缓 冲 区, 并 设 隔 离 屏 障 (3) 保 持 病 区 通 风 良 好 (4) 病 区 内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均 按 感 染 性 废 物 放 入 双 层 黄 色 垃 圾 袋 中, 损 伤 性 废 物 放 入 利 器 盒, 其 它 医 用 物 品 必 须 经 过 消 毒 后 才 能 移 出 病 区 (5) 病 人 一 人 一 间, 房 间 内 设 卫 生 间 (6) 病 人 戴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禁 止 离 开 病 房 和 相 互 探 访 (7) 原 则 上 不 设 陪 护, 不 得 探 视, 若 必 须 探 视 时, 探 视 者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人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人 病 区 (1) 已 建 立 负 压 病 房 的 医 院 可 以 采 取 房 间 隔 离 房 间 隔 离 的 具 体 要 求 包 括 : 1 使 整 个 病 区 的 空 气 定 向 流 动, 从 办 公 区 走 廊 缓 冲 间 隔 离 病 房 2 隔 离 病 房 为 污 染 区, 隔 离 病 房 外 的 走 廊 与 病 房 之 间 设 立 缓 冲 间, 防 护 用 品 置 于 缓 冲 间 内 47

64 3 医 务 人 员 进 入 隔 离 病 房 前, 在 缓 冲 间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 离 开 隔 离 病 房 时, 在 缓 冲 间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并 进 行 手 的 卫 生 处 理 4 病 人 的 诊 疗 护 理 工 作 和 病 人 的 生 活 活 动 在 病 室 内 完 成 5 隔 离 病 房 应 有 隔 离 标 志, 并 限 制 人 员 出 入, 进 行 出 入 人 员 登 记 (2) 未 设 负 压 病 房 的 医 院 应 做 到 以 下 隔 离 措 施 : 1 独 立 设 区, 与 其 他 病 区 相 隔 离, 有 明 显 标 识 2 布 局 合 理, 分 清 洁 区 半 污 染 区 污 染 区, 三 区 无 交 叉 清 洁 区 包 括 医 务 人 员 的 值 班 室 会 诊 室 外 更 衣 室 淋 浴 室 库 房 等, 半 污 染 区 包 括 治 疗 室 医 护 人 员 办 公 室 消 毒 室 和 内 更 衣 室 等, 污 染 区 包 括 病 室 病 区 走 廊 和 污 衣 污 物 暂 存 处 等 在 清 洁 区 和 半 污 染 区 半 污 染 区 和 污 染 区 之 间 分 别 设 立 缓 冲 区, 并 设 隔 离 屏 障 3 病 区 分 别 设 立 医 务 人 员 和 病 人 专 用 通 道 4 病 区 通 风 良 好, 保 证 空 气 流 向 从 洁 净 区 半 污 染 区 污 染 区 5 病 区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均 按 感 染 性 废 物 放 入 双 层 黄 色 垃 圾 袋 中, 损 伤 性 废 物 放 入 利 器 盒, 其 它 医 用 物 品 必 须 经 过 消 毒 后 才 能 移 出 病 区 6 病 人 戴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不 得 离 开 病 区 7 重 型 病 人 应 当 收 治 在 重 症 监 护 病 房 或 者 具 备 监 护 和 抢 救 条 件 的 病 室, 该 病 室 禁 止 收 治 其 他 病 人 8 原 则 上 不 设 陪 护, 不 得 探 视, 病 人 病 情 危 重 应 由 医 务 人 员 及 时 向 家 属 通 报 病 情, 若 必 须 探 视, 探 视 者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48

65 3 禽 流 感 暴 露 人 员 防 护 指 导 原 则 3.1 防 护 原 则 接 触 或 可 能 接 触 病 死 禽 类 或 禽 流 感 病 人 的 所 有 人 员 都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护 措 施, 包 括 以 下 原 则 : (1) 应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预 防 禽 流 感 的 呼 吸 道 消 化 道 和 接 触 传 播 (2) 进 入 被 传 染 源 污 染 或 可 能 被 污 染 的 区 域 时 应 戴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防 止 呼 吸 道 传 播 (3) 接 触 病 人 疑 似 病 人 疫 区 内 的 病 死 禽 等 传 染 源 及 其 体 液 分 泌 物 排 泄 物 时 均 应 采 用 防 护 措 施 接 触 传 染 源 污 染 的 物 品 时 也 应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4) 既 要 采 取 措 施 预 防 人 禽 流 感 由 病 人 传 给 医 务 人 员, 又 要 防 止 由 医 务 人 员 传 给 病 人 (5) 应 根 据 暴 露 的 危 害 程 度 分 别 采 取 基 本 防 护 加 强 防 护 和 严 密 防 护 的 方 法 3.2 防 护 方 法 基 本 防 护 (1) 适 用 对 象 : 医 院 诊 疗 工 作 中 所 有 医 务 人 员, 可 能 接 触 病 禽 或 病 人 的 人 员 (2) 防 护 用 品 : 工 作 服 工 作 裤 工 作 鞋 工 作 帽 和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加 强 防 护 (1) 防 护 对 象 : 进 入 留 观 室 病 区 的 人 员, 进 入 疫 区 的 人 员, 其 49

66 他 接 触 病 死 禽 和 病 人 等 传 染 源 及 其 体 液 分 泌 物 排 泄 物 并 包 括 其 污 染 物 品 的 人 员 (2) 防 护 用 品 : 隔 离 服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帽 子 医 用 手 套 或 橡 胶 手 套 必 要 时 使 用 防 护 镜 或 面 罩 鞋 套 严 密 防 护 (1) 防 护 对 象 : 宰 杀 病 禽 的 人 员, 对 禽 流 感 病 人 进 行 有 创 操 作 或 尸 体 解 剖 的 人 员 (2) 防 护 用 品 : 在 加 强 防 护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使 用 正 压 面 罩 或 全 面 型 呼 吸 防 护 器 3.3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顺 序 根 据 防 护 用 品 的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防 护 用 品 更 换 顺 序,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的 顺 序 以 方 便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为 原 则 工 作 结 束 后,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的 顺 序 原 则 上 是 先 脱 污 染 较 重 和 体 积 较 大 的 物 品, 后 脱 呼 吸 道 眼 部 等 最 关 键 防 护 部 位 的 防 护 用 品 对 于 常 见 的 防 护 服, 一 般 可 按 下 列 顺 序 穿 脱 防 护 用 品 穿 戴 防 护 用 品 顺 序 步 骤 1: 戴 帽 子 步 骤 2: 穿 防 护 服 步 骤 3: 戴 口 罩 步 骤 4: 戴 上 防 护 眼 镜 步 骤 5: 穿 上 鞋 套 或 胶 鞋 步 骤 6: 戴 上 手 套, 将 手 套 套 在 防 护 服 袖 口 外 面 50

67 3.3.2 脱 掉 防 护 用 品 顺 序 步 骤 1: 摘 下 防 护 镜, 放 入 消 毒 液 中 步 骤 2: 解 防 护 服 步 骤 3: 摘 掉 手 套, 一 次 性 手 套 应 将 里 面 朝 外, 放 入 黄 色 塑 料 袋 中, 橡 胶 手 套 放 入 消 毒 液 中 步 骤 4: 脱 掉 防 护 服, 将 里 面 朝 外, 放 入 污 衣 袋 中 步 骤 5: 将 手 指 反 掏 进 帽 子, 将 帽 子 轻 轻 摘 下, 里 面 朝 外, 放 入 黄 色 塑 料 袋 中 或 污 衣 袋 中 步 骤 6: 摘 口 罩, 一 手 按 住 口 罩, 另 一 只 手 将 口 罩 带 摘 下, 放 入 黄 色 塑 料 袋 中, 注 意 双 手 不 接 触 面 部 步 骤 7: 脱 下 鞋 套 或 胶 鞋, 将 鞋 套 里 面 朝 外, 放 入 黄 色 塑 料 袋 中, 将 胶 鞋 放 入 消 毒 液 中 步 骤 8: 洗 手 消 毒 3.4 防 护 用 品 的 要 求 防 护 服 : 符 合 GB 医 用 一 次 性 防 护 服 技 术 要 求, 可 为 联 体 或 分 体 式 结 构, 穿 脱 方 便, 结 合 部 严 密 袖 口 脚 踝 口 应 为 弹 性 收 口, 具 有 良 好 的 防 水 性 抗 静 电 性 过 滤 性 效 率 和 无 皮 肤 刺 激 性 防 护 口 罩 : 符 合 GB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技 术 要 求, 口 罩 可 分 长 方 型 和 密 合 型, 应 当 配 有 鼻 夹, 具 有 良 好 的 表 面 抗 湿 性, 对 皮 肤 无 刺 激, 气 流 阻 力 在 空 气 流 量 为 85L/min 情 况 下, 吸 气 阻 力 不 得 超 过 35mmH 2 O, 滤 料 的 颗 粒 过 滤 效 率 应 当 不 小 于 95% 也 可 选 用 符 合 N95 或 FFP2 标 准 的 防 护 口 罩 51

68 其 他 : 应 当 满 足 实 际 使 用 需 要 52

69 附 件 6 人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08 版 修 订 版 ) 53

70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防 治 应 急 预 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总 则... 1 一 目 的... 1 二 工 作 原 则... 1 三 编 制 依 据... 1 四 疫 情 预 警 分 级... 2 第 二 部 分 组 织 管 理... 3 一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3 二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3 三 专 家 评 估 委 员 会... 4 四 机 构 职 责... 5 第 三 部 分 疫 情 控 制... 8 一 病 例 确 认... 8 二 疫 情 分 级 响 应... 8 三 响 应 级 别 的 调 整 与 终 止 第 四 部 分 医 疗 救 治 一 指 定 收 治 医 院 二 成 立 医 疗 救 治 专 家 小 组 三 加 强 医 院 感 染 控 制 第 五 部 分 疫 情 报 告 信 息 管 理 与 发 布 一 疫 情 报 告 二 信 息 管 理 与 发 布 第 六 部 分 保 障 措 施 一 加 强 技 术 培 训, 提 高 应 对 能 力 二 完 善 检 测 网 络, 提 高 检 测 能 力 三 加 强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确 保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71 四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确 保 措 施 落 实 五 做 好 物 质 储 备, 保 障 经 费 支 持 第 七 部 分 附 则 人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05 版 修 订 版 )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及 各 专 家 组 名 单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判 定 标 准 和 处 理 原 则 人 禽 流 感 消 毒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和 个 人 防 护 技 术 方 案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健 康 教 育 要 点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人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技 术 方 案

72 第 一 部 分 总 则 人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 以 下 简 称 人 禽 流 感 ) 是 由 禽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某 些 亚 型 中 的 一 些 毒 株 引 起 的 急 性 呼 吸 道 传 染 病, 也 是 我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中 规 定 的 按 甲 类 管 理 的 乙 类 传 染 病 到 目 前 为 止, 已 证 实 可 感 染 人 的 禽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亚 型 有 H5N1 H9N2 H7N7 H7N2 H7N3 等, 其 中 H5N1 型 禽 流 感 病 毒 感 染 人 后 病 死 率 很 高 由 于 人 类 对 禽 流 感 病 毒 普 遍 缺 乏 免 疫 力, 以 及 病 毒 可 能 出 现 的 变 异,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WHO) 认 为 该 疾 病 可 能 是 对 人 类 存 在 潜 在 威 胁 最 大 的 疾 病 之 一 一 目 的 为 了 贯 彻 国 家 和 广 东 省 传 染 病 与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科 学 规 范 依 法 有 序 地 构 建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的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反 应 机 制, 全 面 落 实 早 发 现 早 报 告 早 隔 离 早 治 疗 的 工 作 要 求, 减 少 人 群 感 染 机 会, 有 效 地 控 制 疫 情 蔓 延 扩 散,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的 身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促 进 广 东 省 社 会 稳 定 和 经 济 发 展, 特 制 定 本 应 急 预 案 二 工 作 原 则 预 防 为 主 依 法 管 理 属 地 负 责 分 级 控 制 快 速 反 应 依 靠 科 技 三 编 制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条 例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与 传 染 病 疫 情 监 测 信 息 报 告 管 理 办 法 等 - 1 -

73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卫 生 部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预 案 广 东 省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广 东 省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四 疫 情 预 警 分 级 根 据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危 害 程 度 和 / 或 人 禽 流 感 发 展 趋 势, 参 考 广 东 省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预 警 级 别 分 级 原 则, 将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由 低 到 高 划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即 : 一 般 (Ⅳ 级 ) 较 大 (III 级 ) 重 大 (Ⅱ 级 ) 和 特 别 重 大 (Ⅰ 级 ), 并 依 次 采 用 蓝 色 黄 色 橙 色 和 红 色 作 为 应 急 响 应 级 别 警 示 色 ( 一 ) 一 般 疫 情 (Ⅳ 级 )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 1. 本 省 范 围 内 出 现 疑 似 或 确 认 禽 类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但 没 有 发 现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 2. 省 外 出 现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对 本 省 造 成 直 接 威 胁 时 ( 如 输 入 性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 ( 二 ) 较 大 疫 情 (III 级 ) 本 省 范 围 内 出 现 以 下 三 种 情 况 之 一 : 散 在 的 人 禽 流 感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实 验 室 确 诊 病 例 输 入 性 人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例 ( 尚 未 发 生 人 传 人 ) ( 三 ) 重 大 疫 情 (Ⅱ 级 ) 省 内 出 现 多 点 或 多 起 聚 集 性 病 例 ( 未 发 生 人 传 人 或 仅 发 生 有 限 的 人 传 人 ) ( 四 ) 特 别 重 大 疫 情 (Ⅰ 级 ) 省 内 出 现 人 传 人 病 例, 发 生 人 禽 流 感 暴 发 或 流 行 - 2 -

74 第 二 部 分 组 织 管 理 一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省 市 区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根 据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需 要, 成 立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在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或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的 统 一 领 导 和 指 挥 下, 按 广 东 省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规 定, 各 有 关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协 调 一 致,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做 好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处 理 的 相 关 工 作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主 要 由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领 导 及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办 公 室 ( 简 称 应 急 办 ) 疾 病 控 制 卫 生 监 督 医 政 规 财 基 妇 爱 卫 科 教 等 主 要 处 ( 科 ) 室 负 责 人 组 成, 负 责 指 挥 组 织 协 调 和 部 署 本 地 区 人 禽 流 感 防 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具 体 负 责 监 督 协 调 和 联 络 制 定 各 项 治 疗 控 制 疫 情 的 措 施 落 实 禽 流 感 防 治 的 各 项 具 体 工 作 省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应 急 办 公 室 二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省 卫 生 厅 根 据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情 况 和 防 控 工 作 需 要 成 立 由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和 医 疗 机 构 等 有 关 部 门 专 家 参 加 的 紧 急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技 术 指 导 组 织 各 市 县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成 立 相 应 的 技 术 指 导 组 - 3 -

75 ( 一 ) 医 疗 救 护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 主 要 由 传 染 ( 感 染 ) 科 呼 吸 科 ICU 儿 科 急 诊 科 等 专 科 的 专 家 组 成 根 据 卫 生 部 人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05 版 修 订 版 ) ( 附 件 1) 负 责 制 定 诊 断 标 准 治 疗 方 案 和 组 织 协 调 开 展 病 人 的 诊 断 和 治 疗 工 作, 对 疑 难 危 重 病 人 抢 救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指 导 做 好 医 院 的 消 毒 隔 离 和 个 人 防 护 工 作 ( 二 ) 预 防 控 制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 由 流 行 病 学 消 毒 和 卫 生 监 督 专 业 的 专 家 组 成 负 责 及 时 提 出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的 策 略 与 措 施 建 议, 并 评 估 其 效 果, 以 保 证 取 得 最 佳 的 防 制 效 果 同 时,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和 医 院 等, 要 及 时 成 立 现 场 流 调 处 理 组 卫 生 监 督 组 疫 情 信 息 组 消 毒 及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组 和 宣 教 组 ( 热 线 电 话 ) 等 现 场 工 作 组 ( 三 ) 病 原 学 检 测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 由 病 原 学 等 方 面 检 验 专 家 组 成 负 责 病 原 学 血 清 学 样 品 的 采 集 运 送 检 测 及 结 果 的 判 定 等 指 导 工 作 ( 四 ) 病 例 诊 断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 主 要 由 医 疗 救 护 预 防 控 制 检 测 技 术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专 家 组 成 负 责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诊 断 指 导 工 作 三 专 家 评 估 委 员 会 各 级 卫 生 部 门 成 立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由 各 级 相 应 的 领 导 小 组 和 各 级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负 责 人 组 成 负 责 分 析 评 估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发 病 现 状 和 流 行 趋 势, 进 行 风 险 预 测 预 警, 及 时 提 出 调 整 响 应 级 别 和 结 束 响 应 的 建 议 - 4 -

76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医 疗 救 护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预 防 控 制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和 病 原 学 检 测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诊 断 专 家 小 组 省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人 员 名 单 见 附 件 2 四 机 构 职 责 各 级 卫 生 部 门 和 机 构 要 根 据 各 自 职 能, 切 实 落 实 相 关 防 控 措 施 ( 一 )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1.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人 禽 流 感 防 制 工 作 的 监 督 管 理 和 部 门 间 协 作 组 织 检 查 和 督 导, 及 时 发 现 和 纠 正 防 制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2. 组 织 制 定 本 地 预 防 控 制 医 疗 救 治 卫 生 监 督 等 指 引 及 实 施 方 案 包 括 人 员 物 资 的 紧 急 调 动 方 案, 完 善 资 源 的 最 优 配 置 等 3. 统 筹 规 划 科 学 合 理 整 合 卫 生 技 术 力 量, 建 立 预 防 控 制 临 床 救 治 病 原 学 的 专 家 库, 建 立 疫 情 应 急 的 人 员 储 备 库, 防 止 和 控 制 疫 情 的 发 生 和 蔓 延 4. 组 织 专 家 会 诊, 明 确 病 例 诊 断 或 提 出 诊 断 意 见, 及 时 评 估 临 床 治 疗 病 人 预 防 控 制 疫 情 措 施 的 效 果, 完 善 各 项 防 治 方 案 5. 负 责 提 出 应 急 物 资 的 储 备 方 案, 建 议 经 贸 等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抗 病 毒 预 防 性 和 治 疗 药 物 ( 金 刚 烷 胺 金 刚 乙 胺 达 菲 等 ) 对 症 治 疗 药 品 消 杀 药 械 检 测 试 剂 等 应 急 物 资 的 储 备 和 供 应 6. 组 织 开 展 卫 生 科 普 知 识 的 宣 传 等 工 作 7. 发 布 疫 情 信 息 和 疫 情 应 急 响 应 级 别 - 5 -

77 ( 二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1.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负 责 组 织 防 制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技 术 指 导 质 量 控 制 等 (1) 做 好 疫 情 的 监 测 报 告 核 实 疫 情,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迅 速 对 疫 情 做 出 客 观 科 学 的 评 估 (2) 组 织 实 施 疫 点 疫 区 消 毒 隔 离 等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3) 参 与 病 例 的 核 实 诊 断 工 作, 为 病 例 会 诊 提 供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资 料 (4) 建 立 紧 急 疫 情 控 制 物 资 储 备 库, 储 备 消 杀 药 品 检 测 试 剂 器 械 防 护 用 品 等 (5) 对 疫 情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效 果 进 行 评 估, 并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6) 做 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业 务 培 训 (7) 组 织 开 展 卫 生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2.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协 助 省 卫 生 厅 召 开 疫 情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会 议, 提 出 启 动 或 停 止 应 急 响 应 的 建 议, 并 参 与 组 织 和 具 体 实 施 3.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的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及 相 关 业 务 培 训 工 作, 并 负 责 建 立 本 省 标 本 库 (1) 在 已 具 备 条 件 的 并 已 经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的 地 级 市 实 验 室, 由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进 行 培 训 后 开 展 禽 流 感 检 测 工 作 ; 对 未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的 地 级 市 并 且 具 备 条 件 的 实 验 室, 由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培 训 并 认 可, 方 可 以 开 展 相 应 的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2) 各 级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应 符 合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有 关 规 定 - 6 -

78 和 要 求, 配 备 专 人 负 责, 并 选 择 技 术 水 平 高 责 任 心 强 的 技 术 人 员 承 担 检 测 工 作 和 实 验 室 质 量 控 制 工 作 各 检 测 实 验 室 应 做 好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包 括 人 员 试 剂 设 备 均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收 集 临 床 标 本, 随 时 准 备 开 展 检 测 工 作 ( 三 ) 医 疗 机 构 1. 负 责 病 人 的 诊 断 治 疗 收 治 管 理 疫 情 病 情 报 告 工 作 2. 负 责 病 房 的 消 毒 隔 离 工 作, 防 止 医 源 性 感 染 的 发 生 3. 做 好 医 务 人 员 的 培 训 和 个 人 防 护 4. 协 助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做 好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5. 协 助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做 好 标 本 采 集, 送 到 指 定 的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或 当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6. 根 据 省 卫 生 厅 发 布 的 疫 情 级 别, 放 置 相 应 疫 情 级 别 的 警 示 牌 7. 做 好 有 关 卫 生 宣 传 教 育 和 病 人 心 理 辅 导 工 作 ( 四 )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1. 负 责 监 督 疫 点 疫 区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落 实 2. 负 责 监 督 收 治 病 人 医 疗 机 构 消 毒 隔 离 和 医 务 人 员 个 人 防 护 等 措 施 落 实 3. 做 好 学 校 托 幼 机 构 和 公 共 场 所 等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的 监 督 检 查 4. 负 责 监 督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疫 情 报 告 工 作 ( 五 )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组 织 发 动 群 众 开 展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大 搞 环 境 卫 生 除 四 害 - 7 -

79 ( 六 ) 健 康 教 育 机 构 搞 好 健 康 教 育 和 健 康 促 进, 普 及 禽 流 感 和 其 他 相 关 传 染 病 的 防 治 知 识, 提 高 群 众 卫 生 防 病 的 意 识 和 自 我 保 健 的 能 力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成 员 单 位 以 及 政 府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要 根 据 本 部 门 职 责 和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处 理 的 需 要, 按 照 各 自 职 能, 参 与 防 控 工 作, 切 实 落 实 各 项 防 控 措 施, 及 时 提 供 紧 急 物 资 的 调 配 和 供 应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污 染 扩 散 的 控 制 相 关 法 规 制 订 疫 区 封 锁 隔 离 以 及 省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交 办 的 相 关 工 作 等 第 三 部 分 疫 情 控 制 一 病 例 确 认 地 级 市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在 接 到 本 市 内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报 告 后, 应 于 6 小 时 内 派 出 市 级 病 例 诊 断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进 行 判 定 ;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在 接 到 各 地 级 市 首 例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或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报 告 后, 应 于 12 小 时 内 派 出 省 级 病 例 诊 断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进 行 判 定 ;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年 度 首 例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由 卫 生 部 组 织 的 人 禽 流 感 防 治 专 家 组 进 行 最 终 确 认 二 疫 情 分 级 响 应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通 过 对 禽 类 等 禽 流 感 疫 情 人 感 染 禽 流 感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评 估 后, 确 定 疫 情 预 警 级 别 ; 根 据 疫 情 控 制 情 况, 专 家 评 估 委 员 会 可 临 时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评 估, 调 整 预 - 8 -

80 警 级 别, 提 出 防 治 策 略 及 重 点 措 施 ; 专 家 评 估 委 员 会 应 及 时 向 省 卫 生 厅 提 出 建 议, 省 卫 生 厅 根 据 建 议 上 报 省 政 府, 并 在 省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授 权 下 启 动 相 应 级 别 的 响 应 预 警 级 别 和 应 急 响 应 的 启 动 变 更 及 结 束 程 序 相 同 根 据 疫 情 发 生 情 况 采 取 以 下 不 同 的 响 应 措 施 : ( 一 ) 出 现 一 般 疫 情 (Ⅳ 级 ) 时, 由 县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按 照 蓝 色 级 别 响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本 省 范 围 内 出 现 疑 似 或 确 认 禽 类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时, 禽 流 感 疫 情 发 生 所 在 的 地 市 及 疫 点 所 在 县 ( 区 ) 应 采 取 如 下 相 应 措 施 : (1)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立 即 启 动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2) 对 密 切 接 触 者 进 行 医 学 观 察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接 到 当 地 农 业 部 门 的 疑 似 和 确 诊 的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通 报 后, 立 即 组 织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及 相 关 医 疗 卫 生 人 员, 按 照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判 定 标 准 和 处 理 原 则 ( 附 件 3), 对 病 死 禽 密 切 接 触 者 自 最 后 接 触 病 死 禽 之 日 起 进 行 医 学 观 察 7 天, 并 填 写 相 应 报 表, 汇 总 后 上 报 (3) 职 业 暴 露 人 员 防 护 扑 杀 处 理 病 死 禽 的 人 员, 在 禽 类 禽 流 感 疫 区 进 行 相 关 工 作 的 医 务 人 员 和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等 职 业 暴 露 人 员, 应 严 格 按 照 人 禽 流 感 消 毒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和 个 人 防 护 技 术 方 案 ( 附 件 4) 进 行 个 人 防 护 (4) 在 发 生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县 ( 市 区 ), 按 照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监 测 实 施 方 案 ( 附 件 5), 对 有 禽 类 接 触 史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和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监 测 - 9 -

81 (5) 按 照 人 禽 流 感 消 毒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和 个 人 防 护 技 术 方 案 ( 附 件 4), 协 助 农 业 等 有 关 部 门 对 消 毒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效 果 评 价 (6) 开 展 大 众 健 康 宣 传 教 育 和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广 泛 开 展 面 向 公 众 的 健 康 教 育 活 动 和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提 高 群 众 的 健 康 意 识 和 自 我 防 护 能 力 在 疫 情 发 展 不 同 阶 段, 通 过 对 社 会 公 众 心 理 变 化 及 关 键 信 息 的 分 析 及 时 调 整 健 康 教 育 策 略, 及 时 组 织 相 应 的 科 普 宣 传 具 体 知 识 点 参 考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健 康 教 育 要 点 ( 附 件 6) 2. 本 省 范 围 内 出 现 疑 似 或 确 认 禽 类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时, 非 禽 类 禽 流 感 疫 情 发 生 地 或 省 外 出 现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对 本 省 造 成 直 接 威 胁 时 应 采 取 如 下 相 应 措 施 : (1) 信 息 沟 通 卫 生 农 业 林 业 和 工 商 等 部 门 应 增 强 信 息 的 沟 通 加 强 医 务 人 员 禽 类 养 殖 和 宰 杀 贩 卖 人 员 等 高 危 人 群 监 测, 排 查 疑 似 病 例, 并 加 强 省 际 间 疫 情 信 息 沟 通, 及 时 掌 握 疫 情 动 态 (2) 各 相 关 部 门, 尤 其 是 卫 生 教 育 建 委 交 通 等 重 点 部 门 应 对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进 行 督 察 (3) 预 检 分 诊 制 度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机 构 完 善 发 热 呼 吸 道 病 例 预 检 分 诊 制 度, 配 备 专 业 人 员, 对 发 热 病 人 进 行 甄 别 和 鉴 别 诊 断, 对 可 疑 病 人 要 及 时 进 行 隔 离 (4) 做 好 应 对 人 禽 流 感 发 生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包 括 人 员 物 资 设 备 等 (5) 开 展 大 众 健 康 宣 传 教 育 和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 二 ) 出 现 较 大 疫 情 (Ⅲ 级 ) 时, 由 地 级 以 上 市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82 按 照 黄 色 级 别 响 应 并 采 取 措 施 出 现 III 级 疫 情 时, 除 采 取 上 述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外, 还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病 例 报 告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和 卫 生 人 员, 发 现 人 间 禽 流 感 疑 似 或 确 诊 病 例 时, 须 按 照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条 例 和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与 传 染 病 疫 情 监 测 信 息 报 告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报 告 2. 病 例 诊 断 与 隔 离 救 治 按 照 人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05 版 修 订 版 ) ( 附 件 1) 诊 断 为 疑 似 临 床 诊 断 或 确 诊 病 例 后, 立 即 送 指 定 医 院 进 行 隔 离 治 疗, 做 好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和 医 务 人 员 的 个 人 防 护 工 作 3. 疫 点 消 毒 处 理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按 照 人 禽 流 感 消 毒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和 个 人 防 护 技 术 方 案 ( 附 件 4), 组 织 指 导 对 疫 点 和 病 例 活 动 范 围 内 的 污 染 场 所 进 行 终 末 消 毒 4.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部 门 接 到 疫 情 报 告 后, 按 照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 附 件 7), 立 即 组 织 专 业 人 员 对 疑 似 临 床 诊 断 和 确 诊 病 例 进 行 个 案 调 查 追 溯 可 能 的 感 染 来 源, 开 展 传 播 途 径 及 暴 露 因 素 等 方 面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填 写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个 案 调 查 表, 并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5.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按 照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判 定 标 准 和 处 理 原 则 ( 附 件 3) 对 病 死 禽 和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进 行 医 学 观 察 7 天

83 6. 实 验 室 检 测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专 业 人 员 和 医 务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人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技 术 方 案 ( 附 件 8) 对 病 例 进 行 标 本 采 集 包 装 运 送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各 省 级 实 验 室 禽 流 感 病 毒 检 测 结 果 阳 性, 或 发 现 无 法 鉴 定 的 流 感 毒 株, 应 立 即 将 原 始 标 本 及 分 离 物 送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进 一 步 复 核 确 认 ( 三 ) 出 现 重 大 疫 情 (Ⅱ 级 ) 时, 由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按 照 橙 色 级 别 响 应 并 采 取 措 施 出 现 Ⅱ 级 疫 情 时, 除 采 取 上 述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外, 还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密 切 接 触 者 预 防 性 服 药 2. 在 更 大 范 围 内 加 强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监 测 除 在 发 生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县 ( 区 ) 外, 各 市 根 据 疫 情 扩 散 波 及 的 范 围, 参 照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监 测 实 施 方 案, 在 更 大 的 范 围 内 对 有 禽 类 接 触 史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和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监 测 3. 专 家 委 员 会 根 据 禽 流 感 流 行 特 征, 人 疫 情 发 生 情 况, 确 定 或 调 整 相 应 的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 减 少 公 共 娱 乐 活 动 ; 限 制 公 众 聚 会 活 动 旅 游 劝 告 ; 加 强 公 共 场 所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和 人 员 集 中 的 地 区 消 毒 措 施 ; 加 强 对 学 生 外 来 流 动 人 员 等 重 点 人 群 的 预 防 控 制 ( 四 ) 省 内 出 现 人 传 人 病 例, 发 生 人 禽 流 感 暴 发 或 流 行 即 出 现 特 别 重 大 疫 情 (Ⅰ 级 预 警 ) 时, 由 省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按 照 红 色 预 警 级 别, 在 省 政 府 的 统 一 指 挥 下, 按 照 卫 生 部 应 对 流 感 大 流 行 准 备 计

84 划 与 应 急 预 案 ( 试 行 ) 广 东 省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广 东 省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要 求,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三 响 应 级 别 的 调 整 与 终 止 ( 一 )Ⅳ 级 : 根 据 农 业 部 门 宣 布 解 除 疫 区, 由 县 级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提 出 终 止 应 急 反 应 的 建 议, 县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报 请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或 县 级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批 准 后 实 施, 并 向 上 一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 二 )III 级 : 根 据 农 业 部 门 宣 布 解 除 疫 区, 且 末 例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治 愈 7 天 后, 无 新 发 病 例 出 现, 经 市 级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分 析 论 证, 提 出 降 级 或 终 止 应 急 反 应 的 建 议, 由 市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报 请 市 级 人 民 政 府 或 市 级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批 准 后 实 施, 并 向 省 卫 生 厅 报 告 ( 三 )Ⅱ 级 : 根 据 农 业 部 门 宣 布 解 除 疫 区, 且 末 例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治 愈 7 天 后, 无 新 发 病 例 出 现, 经 省 级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分 析 论 证, 提 出 终 止 应 急 反 应 的 建 议, 由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报 请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或 本 级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批 准 后 实 施, 并 向 卫 生 部 报 告 ( 四 )Ⅰ 级 : 危 害 基 本 消 除, 处 置 工 作 已 基 本 完 成, 经 省 专 家 评 估 委 员 会 评 估 并 做 出 响 应 结 束 建 议, 由 广 东 省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部 研 究 并 报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应 急 委 员 会 批 准, 授 权 广 东 省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部 宣 布 应 急 响 应 结 束

85 第 四 部 分 医 疗 救 治 一 指 定 收 治 医 院 各 地 级 市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指 定 当 地 二 级 以 上 具 有 传 染 病 救 治 能 力 的 医 院 作 为 人 禽 流 感 病 人 的 定 点 收 治 医 院 二 成 立 医 疗 救 治 专 家 小 组 各 指 定 医 院 要 成 立 医 疗 救 治 专 家 小 组, 负 责 医 疗 救 治 工 作, 一 旦 发 生 疫 情, 要 服 从 本 地 区 紧 急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技 术 指 导 小 组 指 挥, 作 出 快 速 反 应, 携 带 必 须 的 医 疗 器 械 药 品 及 防 护 用 具 等 及 时 赶 赴 现 场, 有 效 开 展 医 疗 救 治, 并 做 好 医 护 人 员 的 防 护 工 作 三 加 强 医 院 感 染 控 制 收 治 医 院 要 加 强 预 检 分 诊 制 度, 做 好 医 护 人 员 的 个 人 防 护, 防 止 院 内 感 染 第 五 部 分 疫 情 报 告 信 息 管 理 与 发 布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条 例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与 传 染 病 疫 情 监 测 信 息 报 告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进 行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报 告 信 息 管 理 与 发 布 一 疫 情 报 告 各 级 卫 生 部 门 和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发 现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按 照 网

86 络 直 报, 逐 级 审 核, 属 地 管 理 的 原 则, 立 即 通 过 流 感 / 人 禽 流 感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同 时 电 话 或 传 真 报 告 所 在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详 细 信 息 不 得 晚 于 疫 情 发 现 核 实 后 2 小 时 省 卫 生 厅 及 时 将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向 卫 生 部 省 政 府 报 告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隐 瞒 缓 报 谎 报 或 授 意 他 人 隐 瞒 缓 报 谎 报 二 信 息 管 理 与 发 布 ( 一 )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1. 疫 情 发 布 : 在 确 定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或 疑 似 病 例 出 现 后, 省 卫 生 厅 在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省 人 民 政 府 的 授 权 下 应 及 时 主 动 面 对 公 众 和 媒 体, 发 布 疫 情 有 关 信 息 2. 疫 情 通 报 : 省 卫 生 厅 及 时 将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向 省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各 市 卫 生 局 驻 粤 部 队 及 毗 邻 的 省 份 港 澳 地 区 通 报 各 市 卫 生 局 接 到 上 级 的 疫 情 通 报 后, 应 及 时 向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和 县 ( 市 区 ) 卫 生 局 通 报 卫 生 农 业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应 及 时 相 互 通 报 流 感 禽 流 感 监 测 信 息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发 生 地 的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及 时 通 报 农 业 和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并 向 毗 邻 地 区 的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通 报 接 到 疫 情 通 报 的 毗 邻 地 区 的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及 时 通 知 本 行

87 政 区 域 内 的 医 疗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做 好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 二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做 好 疫 情 信 息 的 收 集 报 告 与 分 析 工 作, 统 一 报 告 内 容, 规 范 报 告 程 序, 加 强 信 息 安 全 的 管 理 组 织 专 人 收 集 国 内 外 相 关 疫 情 信 息 和 了 解 最 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技 术 第 六 部 分 保 障 措 施 一 加 强 技 术 培 训, 提 高 应 对 能 力 加 强 对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人 员 的 技 术 培 训, 提 高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监 测 消 毒 处 理 和 实 验 室 检 验 的 能 力 ; 加 强 对 医 务 人 员 禽 流 感 防 治 知 识 的 培 训, 要 求 每 一 位 接 诊 医 务 人 员 都 要 掌 握 人 禽 流 感 诊 疗 预 防 控 制 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的 相 关 知 识, 提 高 基 层 医 务 人 员 早 期 发 现 病 人 的 意 识 能 力 和 诊 疗 水 平 二 完 善 检 测 网 络, 提 高 检 测 能 力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建 立 省 级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重 点 地 区 和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也 可 建 立 地 市 级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应 符 合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配 备 专 人 负 责, 并 选 择 技 术 水 平 高 责 任 心 强 的 技 术 人 员 承 担 检 测 工 作

88 三 加 强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确 保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及 科 研 机 构 要 完 善 有 关 生 物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配 备 必 要 的 人 员, 健 全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使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做 到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病 毒 检 测 工 作 的 实 验 室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依 照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可 感 染 人 类 的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样 本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微 生 物 和 生 物 医 学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通 用 准 则 (WS ) 和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通 用 要 求 (GB ) 等 规 定 开 展 工 作 在 应 急 状 态 下, 卫 生 厅 可 在 专 家 论 证 的 基 础 上, 临 时 指 定 合 格 的 实 验 室 开 展 相 关 检 测 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要 对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有 关 生 物 安 全 知 识 的 培 训, 提 高 专 业 人 员 生 物 安 全 防 护 意 识 和 能 力 四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确 保 措 施 落 实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认 真 开 展 对 防 控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的 督 导 检 查 和 指 导, 特 别 加 强 对 重 点 地 区 的 督 导 和 检 查, 督 查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业 务 培 训 技 术 演 练 疾 病 监 测 疫 情 报 告 传 染 病 预 检 分 诊 及 疫 情 现 场 控 制 等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对 玩 忽 职 守 的 人 员 要 严 肃 处 理

89 五 做 好 物 质 储 备, 保 障 经 费 支 持 各 级 政 府 保 障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防 疫 物 资 疫 情 处 理 业 务 疫 情 监 控 和 临 床 救 治 等 资 金 落 实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合 理 安 排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和 卫 生 应 急 工 作 经 费, 做 好 各 类 应 急 物 资 储 备, 包 括 防 护 用 品 应 急 预 防 性 药 物 抗 病 毒 治 疗 和 对 症 治 疗 药 品 消 杀 药 械 检 测 试 剂 等 物 资 对 人 禽 流 感 病 人 实 行 免 费 治 疗 治 疗 费 用 疑 似 病 例 实 验 室 病 因 检 测 费 用 等 应 首 先 通 过 现 有 各 种 医 疗 保 障 机 制 如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公 费 医 疗 制 度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制 度 商 业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以 及 各 种 医 疗 救 助 制 度 等 解 决 已 参 加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的 人 禽 流 感 病 人 的 医 疗 费 用, 属 于 基 本 医 疗 统 筹 等 基 金 支 付 范 围 的, 由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统 筹 基 金 按 有 关 规 定 支 付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统 筹 资 金 支 付 范 围 以 外 的 医 疗 费 用 由 参 保 人 员 所 属 统 筹 地 区 政 府 负 责 解 决 上 述 渠 道 不 能 解 决 的, 由 当 地 政 府 负 责 统 筹 支 付 第 七 部 分 附 则 本 预 案 适 用 于 本 省 区 域 范 围 内 涉 及 人 禽 流 感 的 预 防 和 控 制 工 作,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可 根 据 各 地 情 况 参 照 本 预 案 制 定 相 应 预 案 本 预 案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生 效

90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对 人 禽 流 感 防 制 策 略 防 制 技 术 方 案 有 调 整 人 禽 流 感 病 毒 发 生 变 异 或 对 人 禽 流 感 流 行 规 律 的 认 识 深 入 时, 省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对 预 案 中 附 件 及 技 术 方 案 作 相 应 调 整 附 件 :1. 人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05 版 修 订 版 ) 2.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及 其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疫 情 评 估 专 家 组 名 单 3.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判 定 标 准 和 处 理 原 则 4. 人 禽 流 感 消 毒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和 个 人 防 护 技 术 方 案 5.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监 测 实 施 方 案 6.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健 康 教 育 要 点 7.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8. 人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技 术 方 案

91 附 件 1 人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05 版 修 订 版 ) 人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 以 下 称 人 禽 流 感 ) 是 由 禽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某 些 亚 型 中 的 一 些 毒 株 引 起 的 急 性 呼 吸 道 传 染 病 早 在 1981 年, 美 国 即 有 禽 流 感 病 毒 H7N7 感 染 人 类 引 起 结 膜 炎 的 报 道 1997 年, 我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发 生 H5N1 型 人 禽 流 感, 导 致 6 人 死 亡, 在 世 界 范 围 内 引 起 了 广 泛 关 注 近 年 来, 人 们 又 先 后 获 得 了 H9N2 H7N2 H7N3 亚 型 禽 流 感 病 毒 感 染 人 类 的 证 据, 荷 兰 越 南 泰 国 柬 埔 寨 印 尼 及 我 国 相 继 出 现 了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尽 管 目 前 人 禽 流 感 只 是 在 局 部 地 区 出 现, 但 是, 考 虑 到 人 类 对 禽 流 感 病 毒 普 遍 缺 乏 免 疫 力 人 类 感 染 H5N1 型 禽 流 感 病 毒 后 的 高 病 死 率 以 及 可 能 出 现 的 病 毒 变 异 等,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WHO) 认 为 该 疾 病 可 能 是 对 人 类 存 在 潜 在 威 胁 最 大 的 疾 病 之 一 一 病 原 学 禽 流 感 病 毒 属 正 粘 病 毒 科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属 禽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呈 多 形 性, 其 中 球 形 直 径 80~120nm, 有 囊 膜 基 因 组 为 分 节 段 单 股 负 链 RNA 依 据 其 外 膜 血 凝 素 (H) 和 神 经 氨 酸 酶 (N) 蛋 白 抗 原 性 的 不 同, 目 前 可 分 为 16 个 H 亚 型 (H1~H16) 和 9 个 N 亚 型 (N1~N9) 禽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除 感 染 禽 外, 还 可 感 染 人 猪 马 水 貂 和 海 洋 哺 乳 动 物 到 目 前 为 止, 已 证 实 感 染 人 的 禽 流 感 病 毒 亚 型 为 H5N1 H9N2 H7N7 H7N2 H7N3 等, 其 中 感 染 H5N1 的 患 者 病 情 重, 病 死 率 高 禽 流 感 病 毒 对 乙 醚 氯 仿 丙 酮 等 有 机 溶 剂 均 敏 感 常 用 消 毒 剂 容 易 将 其

92 灭 活, 如 氧 化 剂 稀 酸 卤 素 化 合 物 ( 漂 白 粉 和 碘 剂 ) 等 都 能 迅 速 破 坏 其 活 性 禽 流 感 病 毒 对 热 比 较 敏 感, 但 对 低 温 抵 抗 力 较 强,65 加 热 30 分 钟 或 煮 沸 (100 )2 分 钟 以 上 可 灭 活 病 毒 在 较 低 温 度 粪 便 中 可 存 活 1 周, 在 4 水 中 可 存 活 1 个 月, 对 酸 性 环 境 有 一 定 抵 抗 力, 在 ph4.0 的 条 件 下 也 具 有 一 定 的 存 活 能 力 在 有 甘 油 存 在 的 情 况 下 可 保 持 活 力 1 年 以 上 裸 露 的 病 毒 在 直 射 阳 光 下 40~48 小 时 即 可 灭 活, 如 果 用 紫 外 线 直 接 照 射, 可 迅 速 破 坏 其 活 性 二 流 行 病 学 ( 一 ) 传 染 源 主 要 为 患 禽 流 感 或 携 带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鸡 鸭 鹅 等 禽 类 野 禽 在 禽 流 感 的 自 然 传 播 中 扮 演 了 重 要 角 色 目 前 尚 无 人 与 人 之 间 传 播 的 确 切 证 据 ( 二 ) 传 播 途 径 经 呼 吸 道 传 播, 也 可 通 过 密 切 接 触 感 染 的 家 禽 分 泌 物 和 排 泄 物 受 病 毒 污 染 的 物 品 和 水 等 被 感 染, 直 接 接 触 病 毒 毒 株 也 可 被 感 染 ( 三 ) 易 感 人 群 一 般 认 为, 人 类 对 禽 流 感 病 毒 并 不 易 感 尽 管 任 何 年 龄 均 可 被 感 染, 但 在 已 发 现 的 H5N1 感 染 病 例 中,13 岁 以 下 儿 童 所 占 比 例 较 高, 病 情 较 重 ( 四 ) 高 危 人 群 从 事 家 禽 养 殖 业 者 及 其 同 地 居 住 的 家 属 在 发 病 前 1 周 内 到 过 家 禽 饲 养 销 售 及 宰 杀 等 场 所 者 接 触 禽 流 感 病 毒 感 染 材 料 的 实 验 室 工 作 人 员 与 禽 流 感 患 者 有 密 切 接 触 的 人 员 为 高 危 人 群 三 临 床 特 征 ( 一 ) 临 床 表 现 1. 潜 伏 期 根 据 对 H5N1 亚 型 感 染 病 例 的 调 查 结 果, 潜 伏 期 一 般 为 1~7 天, 通 常 为 2-4 天

93 2. 临 床 症 状 不 同 亚 型 的 禽 流 感 病 毒 感 染 人 类 后 可 引 起 不 同 的 临 床 症 状 感 染 H9N2 亚 型 的 患 者 通 常 仅 有 轻 微 的 上 呼 吸 道 感 染 症 状, 部 分 患 者 甚 至 没 有 任 何 症 状 ; 感 染 H7N7 亚 型 的 患 者 主 要 表 现 为 结 膜 炎 ; 重 症 患 者 一 般 均 为 H5N1 亚 型 病 毒 感 染 患 者 呈 急 性 起 病, 早 期 表 现 类 似 普 通 型 流 感 主 要 为 发 热, 体 温 大 多 持 续 在 39 以 上, 可 伴 有 流 涕 鼻 塞 咳 嗽 咽 痛 头 痛 肌 肉 酸 痛 和 全 身 不 适 部 分 患 者 可 有 恶 心 腹 痛 腹 泻 稀 水 样 便 等 消 化 道 症 状 重 症 患 者 可 出 现 高 热 不 退, 病 情 发 展 迅 速, 几 乎 所 有 患 者 都 有 临 床 表 现 明 显 的 肺 炎, 可 出 现 急 性 肺 损 伤 急 性 呼 吸 窘 迫 综 合 征 (ARDS) 肺 出 血 胸 腔 积 液 全 血 细 胞 减 少 多 脏 器 功 能 衰 竭 休 克 及 瑞 氏 (Reye) 综 合 征 等 多 种 并 发 症 可 继 发 细 菌 感 染, 发 生 败 血 症 3. 体 征 重 症 患 者 可 有 肺 部 实 变 体 征 等 ( 二 ) 胸 部 影 像 学 检 查 H5N1 亚 型 病 毒 感 染 者 可 出 现 肺 部 浸 润 胸 部 影 像 学 检 查 可 表 现 为 肺 内 片 状 影 重 症 患 者 肺 内 病 变 进 展 迅 速, 呈 大 片 状 毛 玻 璃 样 影 及 肺 实 变 影 像, 病 变 后 期 为 双 肺 弥 漫 性 实 变 影, 可 合 并 胸 腔 积 液 ( 三 ) 实 验 室 检 查 1. 外 周 血 象 白 细 胞 总 数 一 般 不 高 或 降 低 重 症 患 者 多 有 白 细 胞 总 数 及 淋 巴 细 胞 减 少, 并 有 血 小 板 降 低 2. 病 毒 抗 原 及 基 因 检 测 取 患 者 呼 吸 道 标 本 采 用 免 疫 荧 光 法 ( 或 酶 联 免 疫 法 ) 检 测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核 蛋 白 抗 原 (NP) 或 基 质 蛋 白 (M1) 禽 流 感 病 毒 H 亚 型 抗 原 还 可 用 RT-PCR 法 检 测 禽 流 感 病 毒 亚 型 特 异 性 H 抗 原 基 因 3. 病 毒 分 离 从 患 者 呼 吸 道 标 本 中 ( 如 鼻 咽 分 泌 物 口 腔 含 漱 液 气 管 吸

94 出 物 或 呼 吸 道 上 皮 细 胞 ) 分 离 禽 流 感 病 毒 4. 血 清 学 检 查 发 病 初 期 和 恢 复 期 双 份 血 清 禽 流 感 病 毒 亚 型 毒 株 IgG 抗 体 滴 度 4 倍 或 以 上 升 高, 有 助 于 回 顾 性 诊 断 ( 四 ) 预 后 人 禽 流 感 的 预 后 与 感 染 的 病 毒 亚 型 有 关 感 染 H9N2 H7N7 H7N2 H7N3 者 大 多 预 后 良 好, 而 感 染 H5N1 者 预 后 较 差, 据 目 前 医 学 资 料 报 告, 病 死 率 超 过 30% 影 响 预 后 的 因 素 还 与 患 者 年 龄 是 否 有 基 础 性 疾 病 是 否 并 发 合 并 症 以 及 就 医 救 治 的 及 时 性 等 有 关 四 诊 断 与 鉴 别 诊 断 ( 一 ) 诊 断 根 据 流 行 病 学 接 触 史 临 床 表 现 及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可 作 出 人 禽 流 感 的 诊 断 1. 流 行 病 学 接 触 史 (1) 发 病 前 1 周 内 曾 到 过 疫 点 (2) 有 病 死 禽 接 触 史 (3) 与 被 感 染 的 禽 或 其 分 泌 物 排 泄 物 等 有 密 切 接 触 (4) 与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患 者 有 密 切 接 触 (5) 实 验 室 从 事 有 关 禽 流 感 病 毒 研 究 2. 诊 断 标 准 (1)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有 流 行 病 学 接 触 史,1 周 内 出 现 流 感 样 临 床 表 现 者 对 于 被 诊 断 为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者,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及 时 报 告 当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95 机 构, 并 对 其 进 行 7 天 医 学 观 察 (2) 疑 似 病 例 有 流 行 病 学 接 触 史 和 临 床 表 现,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或 相 关 组 织 标 本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M1 或 NP 抗 原 检 测 阳 性 或 编 码 它 们 的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者 (3)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被 诊 断 为 疑 似 病 例, 但 无 法 进 一 步 取 得 临 床 检 验 标 本 或 实 验 室 检 查 证 据, 而 与 其 有 共 同 接 触 史 的 人 被 诊 断 为 确 诊 病 例, 并 能 够 排 除 其 它 诊 断 者 (4) 确 诊 病 例 有 流 行 病 学 接 触 史 和 临 床 表 现, 从 患 者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标 本 或 相 关 组 织 标 本 中 分 离 出 特 定 病 毒, 或 采 用 其 它 方 法, 禽 流 感 病 毒 亚 型 特 异 抗 原 或 核 酸 检 查 阳 性, 或 发 病 初 期 和 恢 复 期 双 份 血 清 禽 流 感 病 毒 亚 型 毒 株 抗 体 滴 度 4 倍 或 以 上 升 高 者 流 行 病 学 史 不 详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临 床 表 现 辅 助 检 查 和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特 别 是 从 患 者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或 相 关 组 织 标 本 中 分 离 出 特 定 病 毒, 或 采 用 其 它 方 法, 禽 流 感 病 毒 亚 型 特 异 抗 原 或 核 酸 检 查 阳 性, 或 发 病 初 期 和 恢 复 期 双 份 血 清 禽 流 感 病 毒 亚 型 毒 株 抗 体 滴 度 4 倍 或 以 上 升 高, 可 以 诊 断 确 诊 病 例 ( 二 ) 鉴 别 诊 断 临 床 上 应 注 意 与 流 感 普 通 感 冒 细 菌 性 肺 炎 传 染 性 非 典 型 肺 炎 (SARS) 传 染 性 单 核 细 胞 增 多 症 巨 细 胞 病 毒 感 染 衣 原 体 肺 炎 支 原 体 肺 炎 军 团 菌 病 肺 炎 型 流 行 性 出 血 热 等 疾 病 进 行 鉴 别 诊 断 鉴 别 诊 断 主 要 依 靠 病 原 学 检 查 五 治 疗 ( 一 ) 对 疑 似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和 确 诊 病 例 应 进 行 隔 离 治 疗 ( 二 ) 对 症 治 疗 可 应 用 解 热 药 缓 解 鼻 粘 膜 充 血 药 止 咳 祛 痰 药 等 儿 童 忌 用 阿 司 匹 林 或 含 阿 司 匹 林 以 及 其 它 水 杨 酸 制 剂 的 药 物, 避 免 引 起 儿 童 瑞 氏

96 综 合 征 ( 三 ) 抗 病 毒 治 疗 应 在 发 病 48 小 时 内 试 用 抗 流 感 病 毒 药 物 1. 神 经 氨 酸 酶 抑 制 剂 奥 司 他 韦 (Oseltamivir, 达 菲 ) 为 新 型 抗 流 感 病 毒 药 物, 实 验 室 研 究 表 明 对 禽 流 感 病 毒 H5N1 和 H9N2 有 抑 制 作 用, 一 般 成 人 剂 量 每 日 150mg, 分 两 次 服 用 1-12 岁 儿 童 剂 量 根 据 体 重 计 算 每 次 给 药 剂 量, 每 日 两 次 15kg 以 内 的 儿 童 每 次 给 药 30mg,16-23kg 每 次 给 药 45mg,24kg-40kg 每 次 给 药 60mg, 或 40kg 以 上 及 13 岁 以 上 儿 童 剂 量 同 成 人 2. 离 子 通 道 M2 阻 滞 剂 金 刚 烷 胺 (Amantadine) 和 金 刚 乙 胺 (Rimantadine) 可 抑 制 禽 流 感 病 毒 株 的 复 制, 早 期 应 用 可 能 有 助 于 阻 止 病 情 发 展, 减 轻 病 情, 改 善 预 后, 但 某 些 毒 株 可 能 对 金 刚 烷 胺 和 金 刚 乙 胺 有 耐 药 性, 应 用 中 应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选 择 金 刚 烷 胺 和 金 刚 乙 胺 成 人 剂 量 每 日 100~200mg, 儿 童 每 日 5mg/kg, 分 2 次 口 服, 疗 程 5 天 肾 功 能 受 损 者 酌 减 剂 量 治 疗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和 胃 肠 道 副 作 用 老 年 患 者 及 孕 妇 应 慎 用, 哺 乳 期 妇 女 新 生 儿 和 1 岁 以 内 的 婴 儿 禁 用 金 刚 乙 胺 的 毒 副 作 用 相 对 较 轻 ( 四 ) 中 医 治 疗 1. 辨 证 治 疗 ⑴ 毒 邪 犯 肺 主 症 : 发 热, 恶 寒, 咽 痛, 头 痛, 肌 肉 关 节 酸 痛, 咳 嗽, 少 痰, 苔 白, 脉 浮 滑 数 病 机 : 毒 邪 袭 于 肺 卫, 致 肺 卫 蕴 邪, 肺 失 宣 降 治 法 : 清 热 解 毒, 宣 肺 透 邪 基 本 方 及 参 考 剂 量 :

97 柴 胡 10g 黄 芩 12g 炙 麻 黄 6g 炒 杏 仁 10g 银 花 10g 连 翘 15g 牛 蒡 子 15g 羌 活 10g 茅 芦 根 各 15g 生 甘 草 6g 加 减 : 咳 嗽 甚 者 加 炙 枇 杷 叶 浙 贝 母 ; 恶 心 呕 吐 者 加 竹 茹 苏 叶 ⑵ 毒 犯 肺 胃 症 状 : 发 热, 或 恶 寒, 头 痛, 肌 肉 关 节 酸 痛, 恶 心, 呕 吐, 腹 泻, 腹 痛, 舌 苔 白 腻, 脉 浮 滑 病 机 : 毒 邪 犯 及 肺 胃, 湿 浊 内 蕴, 胃 肠 失 于 和 降 治 法 : 清 热 解 毒, 祛 湿 和 胃 基 本 方 及 参 考 剂 量 : 葛 根 20g 黄 芩 10g 黄 连 6g 鱼 腥 草 30g 苍 术 10g 连 翘 15g 藿 香 10g 姜 半 夏 10g 厚 朴 6g 白 芷 10g 白 茅 根 20g 加 减 : 腹 痛 甚 者 加 炒 白 芍 炙 甘 草 ; 咳 嗽 重 者 加 炒 杏 仁 蝉 蜕 ⑶ 毒 邪 壅 肺 主 症 : 高 热, 咳 嗽 少 痰, 胸 闷 憋 气, 气 短 喘 促, 或 心 悸, 躁 扰 不 安, 甚 则 神 昏 谵 语, 口 唇 紫 暗, 舌 暗 红, 苔 黄 腻 或 灰 腻, 脉 细 数 病 机 : 重 症 毒 邪 壅 肺, 肺 失 宣 降, 故 高 热, 咳 嗽 ; 痰 瘀 闭 肺, 故 口 唇 紫 暗, 气 短 喘 促 治 法 : 清 热 泻 肺, 解 毒 化 瘀

98 基 本 方 及 参 考 剂 量 : 炙 麻 黄 9g 生 石 膏 30g 先 下 炒 杏 仁 10g 黄 芩 10g 知 母 10g 浙 贝 母 10g 葶 苈 子 15g 桑 白 皮 15g 蒲 公 英 15g 草 河 车 10g 赤 芍 10g 丹 皮 10g 加 减 : 高 热, 神 志 恍 惚, 甚 则 神 昏 谵 语 者 加 用 安 宫 牛 黄 丸, 也 可 选 用 清 开 灵 注 射 液 痰 热 清 注 射 液 鱼 腥 草 注 射 液 ; 口 唇 紫 绀 者 加 黄 芪 三 七 当 归 尾 ; 大 便 秘 结 者 加 生 大 黄, 芒 硝 ⑷ 内 闭 外 脱 主 症 : 高 热 或 低 热, 咳 嗽, 憋 气 喘 促, 手 足 不 温 或 肢 冷, 冷 汗, 唇 甲 紫 绀, 脉 沉 细 或 脉 微 欲 绝 病 机 : 邪 毒 内 陷, 气 脱, 阳 脱, 阴 竭 治 法 : 扶 正 固 脱 基 本 方 及 参 考 剂 量 : 生 晒 参 15g 麦 冬 15g 五 味 子 10g 炮 附 子 10g 先 下 干 姜 10g 山 萸 肉 30g 炙 甘 草 6g 加 减 : 汗 出 甚 多 者 加 煅 龙 牡 ; 痰 多, 喉 中 痰 鸣, 苔 腻 者, 加 金 荞 麦 苏 合 香 丸 猴 枣 散 注 射 剂 可 选 用 醒 脑 静 注 射 液 生 脉 注 射 液 参 麦 注 射 液 参 附 注 射 液 血 必 净 注 射 液 等 2. 中 成 药 应 用 : 注 意 辨 证 使 用 口 服 中 成 药 或 注 射 剂, 可 与 中 药 汤 剂 配 合 使 用

99 ⑴ 解 表 清 热 类 : 可 选 用 连 花 清 瘟 胶 囊 柴 银 口 服 液 银 黄 颗 粒 等 ⑵ 清 热 解 毒 类 : 可 选 用 双 黄 连 口 服 液 清 热 解 毒 口 服 液 ( 或 颗 粒 ) 鱼 腥 草 注 射 剂 双 黄 连 粉 针 剂 等 ⑶ 清 热 开 窍 化 瘀 类 : 可 选 用 安 宫 牛 黄 丸 ( 或 胶 囊 ) 清 开 灵 口 服 液 ( 或 胶 囊 ) 清 开 灵 注 射 液 醒 脑 净 注 射 液 痰 热 清 注 射 液 血 必 净 注 射 液 等 ⑷ 清 热 祛 湿 类 : 可 选 用 藿 香 正 气 丸 ( 或 胶 囊 ) 葛 根 芩 连 微 丸 等 ⑸ 止 咳 化 痰 平 喘 类 : 苦 甘 冲 剂 痰 热 清 注 射 液 喉 枣 散 祛 痰 灵 等 ⑹ 益 气 固 脱 类 : 可 选 用 生 脉 注 射 液 参 麦 注 射 液 参 附 注 射 液 等 ( 五 ) 加 强 支 持 治 疗 和 预 防 并 发 症 注 意 休 息 多 饮 水 增 加 营 养, 给 易 于 消 化 的 饮 食 密 切 观 察, 监 测 并 预 防 并 发 症 抗 菌 药 物 应 在 明 确 继 发 细 菌 感 染 时 或 有 充 分 证 据 提 示 继 发 细 菌 感 染 时 使 用 ( 六 ) 重 症 患 者 的 治 疗 重 症 患 者 应 当 送 入 ICU 病 房 进 行 救 治 对 于 低 氧 血 症 的 患 者 应 积 极 进 行 氧 疗, 保 证 患 者 血 氧 分 压 >60mmHg 如 经 常 规 氧 疗 患 者 低 氧 血 症 不 能 纠 正, 应 及 时 进 行 机 械 通 气 治 疗, 治 疗 应 按 照 急 性 呼 吸 窘 迫 综 合 征 (ARDS) 的 治 疗 原 则, 可 采 取 低 潮 气 量 (6ml/kg) 并 加 用 适 当 呼 气 末 正 压 (PEEP) 的 保 护 性 肺 通 气 策 略 同 时 加 强 呼 吸 道 管 理, 防 止 机 械 通 气 的 相 关 合 并 症 出 现 多 脏 器 功 能 衰 竭 时, 应 当 采 取 相 应 的 治 疗 措 施 机 械 通 气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室 内 通 风 空 气 流 向 和 医 护 人 员 防 护, 防 止 交 叉 感 染 ( 七 ) 出 院 标 准 1.13 岁 ( 含 13 岁 ) 以 上 人 员, 原 则 上 同 时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并 持 续 7 天 以 上 : (1) 体 温 正 常

100 (2) 临 床 症 状 消 失 (3) 胸 部 X 线 影 像 检 查 显 示 病 灶 明 显 吸 收 2.12 岁 ( 含 12 岁 ) 以 下 儿 童, 应 同 时 具 备 上 述 条 件, 并 持 续 7 天 以 上 如 自 发 病 至 出 院 不 足 21 天 的, 应 住 院 满 21 天 后 方 可 出 院 六 预 防 ( 一 ) 尽 可 能 减 少 人, 特 别 是 少 年 儿 童 与 禽 类 的 不 必 要 的 接 触, 尤 其 是 与 病 死 禽 类 的 接 触 ( 二 ) 因 职 业 关 系 必 须 接 触 者, 工 作 期 间 应 戴 口 罩 穿 工 作 服 ( 三 ) 加 强 禽 类 疾 病 的 监 测 动 物 防 疫 部 门 一 旦 发 现 疑 似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立 即 通 报 当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指 导 职 业 暴 露 人 员 做 好 防 护 工 作 ( 四 ) 加 强 对 密 切 接 触 禽 类 人 员 的 监 测 与 家 禽 或 人 禽 流 感 患 者 有 密 切 接 触 史 者, 一 旦 出 现 流 感 样 症 状, 应 立 即 进 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采 集 病 人 标 本 并 送 至 指 定 实 验 室 检 测, 以 进 一 步 明 确 病 原, 同 时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有 条 件 者 可 在 48 小 时 以 内 口 服 神 经 氨 酸 酶 抑 制 剂 ( 五 ) 严 格 规 范 收 治 人 禽 流 感 患 者 医 疗 单 位 的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措 施 接 触 人 禽 流 感 患 者 应 戴 口 罩 戴 手 套 戴 防 护 镜 穿 隔 离 衣 接 触 后 应 洗 手 具 体 的 消 毒 隔 离 措 施 和 专 门 病 房 的 设 置 应 参 照 执 行 卫 生 部 传 染 性 非 典 型 肺 炎 (SARS) 诊 疗 方 案 的 相 关 规 定 ( 六 ) 加 强 检 测 标 本 和 实 验 室 禽 流 感 病 毒 毒 株 的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操 作 规 范, 防 止 实 验 室 的 感 染 及 传 播 ( 七 ) 注 意 饮 食 卫 生, 不 喝 生 水, 不 吃 未 熟 的 肉 类 及 蛋 类 等 食 品 ; 勤 洗 手, 养 成 良 好 的 个 人 卫 生 习 惯

101 ( 八 ) 可 采 用 中 医 药 方 法 辨 证 施 防 应 用 中 药 预 防 本 病 的 基 本 原 则 : 益 气 解 毒, 宣 肺 化 湿 适 用 于 高 危 人 群, 应 在 医 生 指 导 下 使 用

102 附 件 2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及 各 专 家 组 名 单 一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 人 事 变 动 时 由 该 职 务 相 应 人 员 负 责 ) 组 长 姚 志 彬 厅 长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副 组 长 黄 小 玲 党 组 书 记 兼 副 厅 长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彭 炜 副 厅 长 局 长 黄 飞 副 厅 长 廖 新 波 副 厅 长 陈 星 伟 副 部 长 林 苗 副 局 长 成 员 : 吴 圣 明 主 任 陈 祝 生 处 长 伍 岳 琦 主 任 吴 少 林 处 长 李 建 中 处 长 温 伟 群 处 长 巫 小 佳 处 长 许 立 凡 主 任 徐 庆 锋 处 长 邓 峰 主 任 李 健 处 长 杨 建 国 处 长 胡 龙 飞 处 长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广 东 省 中 医 药 局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广 州 军 区 联 勤 部 卫 生 部 广 东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办 公 室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规 财 处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应 急 办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医 政 处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疾 控 处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卫 监 处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基 妇 处 广 东 省 爱 卫 办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科 教 处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广 州 军 区 联 勤 部 卫 生 部 卫 生 防 疫 处 广 东 省 军 区 后 勤 部 卫 生 处 广 东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卫 生 监 管 处

103 二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医 疗 救 护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 省 流 感 专 家 组 人 员 ) 组 长 陈 荣 昌 教 授 广 州 市 呼 吸 疾 病 研 究 所 副 组 长 黄 文 杰 主 任 医 师 广 州 军 区 总 医 院 覃 铁 和 副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人 民 医 院 成 员 陈 小 苹 副 主 任 医 师 省 人 民 医 院 感 染 科 黄 子 通 教 授 中 山 大 学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蔡 绍 曦 科 主 任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南 方 医 院 林 琳 教 授 广 东 省 中 医 院 唐 小 平 主 任 医 师 广 州 市 第 八 人 民 医 院 三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预 防 控 制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组 长 林 锦 炎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副 组 长 邱 建 锋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卫 生 监 督 所 罗 会 明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成 员 林 立 丰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柯 昌 文 主 任 技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何 剑 峰 副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宋 铁 主 管 医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黄 仙 钟 副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卫 生 监 督 所 王 鸣 主 任 医 师 广 州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吴 新 伟 副 主 任 技 师 广 州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104 四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病 原 学 检 测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组 长 杨 杏 芬 教 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副 组 长 江 丽 芳 教 授 中 山 大 学 中 山 医 学 院 柯 昌 文 主 任 技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成 员 徐 军 教 授 广 州 医 学 院 呼 吸 病 研 究 所 李 晖 副 主 任 技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张 欣 主 管 技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文 博 副 教 授 中 山 大 学 第 三 附 属 医 院 吴 新 伟 副 主 任 技 师 广 州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相 大 鹏 副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技 术 中 心 卫 生 检 疫 中 心 实 验 室 副 主 任 五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诊 断 专 家 小 组 组 长 肖 正 伦 教 授 广 州 市 呼 吸 疾 病 研 究 所 副 组 长 覃 铁 和 副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人 民 医 院 林 锦 炎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成 员 陈 小 苹 副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人 民 医 院 感 染 科 黄 子 通 教 授 中 山 大 学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蔡 绍 曦 科 主 任 南 方 医 院 呼 吸 科 林 琳 教 授 广 东 省 中 医 院 唐 小 平 主 任 医 师 广 州 市 第 八 人 民 医 院 陈 荣 昌 教 授 广 州 市 呼 吸 疾 病 研 究 所 何 剑 峰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柯 昌 文 主 任 技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吴 新 伟 副 主 任 技 师 广 州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105 六 广 东 省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评 估 专 家 委 员 会 组 长 姚 志 彬 厅 长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副 组 长 黄 小 玲 党 组 书 记 兼 副 厅 长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彭 炜 副 厅 长 局 长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广 东 省 中 医 药 局 黄 飞 副 厅 长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廖 新 波 副 厅 长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成 员 肖 正 伦 教 授 广 州 市 呼 吸 疾 病 研 究 所 许 锐 恒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王 声 涌 教 授 暨 南 大 学 林 锦 炎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何 剑 峰 副 主 任 医 师 广 东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王 鸣 主 任 医 师 广 州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唐 小 平 主 任 医 师 广 州 市 第 八 人 民 医 院 吴 圣 明 主 任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办 公 室 伍 岳 琦 主 任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应 急 办 吴 少 林 处 长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医 政 处 李 建 中 处 长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疾 病 控 制 处 黄 文 杰 主 任 医 师 广 州 军 区 广 州 总 医 院

106 附 件 3: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判 定 标 准 和 处 理 原 则 为 及 时 科 学 地 判 定 动 物 禽 流 感 及 人 禽 流 感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采 取 预 防 措 施, 控 制 禽 流 感 在 人 间 的 发 生 和 传 播, 制 定 如 下 判 定 标 准 和 处 理 原 则 1. 判 定 标 准 按 照 以 下 判 定 标 准 对 密 切 接 触 者 进 行 判 定 并 填 写 ( 表 3-1 表 3-2) 1.1 禽 流 感 病 ( 死 ) 禽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1) 在 病 ( 死 ) 禽 所 在 地 ( 禽 场 禽 散 养 户 野 禽 栖 息 地 宠 物 市 场 和 饲 养 户 及 有 关 屠 宰 经 营 单 位 等 ) 直 接 从 事 饲 养 观 察 研 究 捕 捉 装 运 贩 卖 宰 杀 加 工 病 ( 死 ) 禽 的 人 员 及 在 这 些 场 所 内 生 活 工 作 过 的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在 农 贸 市 场 内 特 指 那 些 直 接 从 事 贩 卖 宰 杀 活 禽 或 病 ( 死 ) 禽 的 人 员 及 在 贩 卖 宰 杀 场 所 生 活 或 工 作 的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2) 从 事 捕 杀 处 理 ( 如 处 置 禽 尸 体 和 环 境 清 洁 消 毒 等 ) 工 作, 但 未 按 相 应 规 范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的 人 员 (3) 直 接 接 触 病 ( 死 ) 禽 及 其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等 的 相 关 人 员 1.2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与 出 现 症 状 后 的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或 确 诊 病 例 共 同 生 活 居 住 护 理 的 人 员 或 直 接 接 触 过 病 例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排 泄 物 和 体 液 的 人 员 1.3 现 场 流 行 病 调 查 人 员 根 据 调 查 情 况 确 定 的 其 他 密 切 接 触 者 1.4 在 没 有 防 护 措 施 的 条 件 下, 对 可 能 被 禽 流 感 病 毒 污 染 的 物 品 进 行 采 样 处 理 标 本 检 测 等 实 验 室 操 作 或 者 违 反 生 物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 工 作 人 员 2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调 查 及 追 踪

107 2.1 禽 流 感 病 死 禽 类 密 切 接 触 者 对 禽 流 感 病 死 禽 密 切 接 触 者 入 户 调 查, 仔 细 询 问 每 一 个 人 的 接 触 情 况, 并 登 记 ( 表 3-1) 2.2 人 禽 流 感 患 者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人 禽 流 感 患 者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填 写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表 ( 表 3-2) 3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处 理 原 则 及 措 施 3.1 处 理 原 则 (1)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医 学 观 察 由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2) 根 据 密 切 接 触 者 数 量 接 触 程 度 等 可 采 取 集 中 医 学 观 察 或 自 我 医 学 观 察 的 措 施 (3) 观 察 期 限 暂 定 为 7 天 ( 自 最 后 接 触 病 死 禽 类 及 人 禽 流 感 患 者 计 算 起 ) (4) 医 学 观 察 开 始 前, 根 据 确 定 的 观 察 期 限 判 断 实 际 观 察 时 间 3.2 处 理 措 施 (1) 医 学 观 察 开 始 前,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指 定 的 负 责 医 学 观 察 的 医 疗 机 构 专 业 卫 生 人 员 必 须 通 过 口 头 或 以 告 知 书 的 方 式, 告 知 被 观 察 对 象 以 下 内 容 : 1 人 禽 流 感 的 临 床 特 点 传 播 途 径 等 相 关 防 治 知 识 2 负 责 医 学 观 察 的 医 疗 机 构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以 便 出 现 相 关 症 状 后 进 行 报 告 (2) 在 医 学 观 察 期 间 不 限 制 医 学 观 察 对 象 的 活 动, 但 病 ( 死 ) 禽 密 切 接 触 者 须 在 疫 区 范 围 ( 疫 点 周 围 半 径 3 公 里 ) 内 活 动 被 观 察 对 象 如 需 离 开 疫 区, 必 须 得 到 当 地 政 府 的 同 意 后 方 能 离 开 疫 区 (3) 医 学 观 察 期 间, 负 责 医 学 观 察 的 医 疗 机 构 的 专 业 卫 生 人 员 每 日 对 密 切 接 触 者 测 试 2 次 体 温, 了 解 其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 也 可 由 患 者 自 行 测 量 体 温, 专 业

108 人 员 每 天 两 次 通 过 电 话 询 问 情 况 ), 并 做 好 个 案 登 记,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每 日 按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每 日 统 计 汇 总 表 ( 表 3-4) 汇 总, 录 入 到 中 国 流 感 / 人 禽 流 感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中, 并 报 上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和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4) 医 学 观 察 期 间, 被 观 察 对 象 出 现 发 热 等 异 常 临 床 表 现 的, 按 照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进 行 诊 断 和 报 告, 并 按 照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和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技 术 方 案 进 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采 样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若 发 现 密 切 接 触 者 已 出 现 肺 炎 可 疑 症 状 时, 应 立 即 通 知 指 定 医 疗 机 构 派 专 用 车 辆 将 其 接 入 指 定 医 院 进 行 隔 离 诊 治 (5) 根 据 需 要, 对 密 切 接 触 者 进 行 血 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了 解 是 否 有 人 传 染 人 隐 性 感 染 或 轻 型 病 例 并 根 据 其 具 体 接 触 方 式 频 度 时 间 分 析 相 关 影 响 因 素 (6) 对 于 输 入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由 疫 情 发 现 地 的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将 其 有 关 流 行 病 学 资 料 直 接 通 知 病 例 来 源 地 的 相 应 机 构, 由 来 源 地 负 责 追 踪 和 调 查 其 密 切 接 触 者, 处 理 措 施 同 上 (7) 若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已 离 开 原 地, 由 疫 情 发 现 地 的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直 接 通 知 其 目 的 地 的 相 应 机 构, 由 到 达 地 负 责 追 踪 调 查, 处 理 措 施 同 上

109 表 3-1 省 市 县 病 死 禽 类 密 切 接 触 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一 览 表 第 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详 细 住 址 病 / 死 禽 种 类 最 早 暴 露 时 间 最 后 暴 露 时 间 暴 露 频 度 暴 露 地 点 暴 露 方 式 备 注 调 查 单 位 调 查 人 员 调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 暴 露 地 点 : 包 括 ⑴ 家 中 ⑵ 工 作 单 位 ⑶ 市 场 ⑷ 饭 店 ⑸ 公 园 ⑹ 其 他 2 暴 露 频 率 : 填 写 从 最 早 暴 露 时 间 到 最 后 暴 露 时 间 其 间 暴 露 情 况, 分 为 ⑴ 每 天 ⑵ 数 次 ( 写 明 日 期 或 日 期 范 围 ) ⑶ 仅 一 次 3 暴 露 方 式 :⑴ 饲 养 ⑵ 销 售 ⑶ 购 买 ⑷ 宰 杀 ⑸ 烹 饪 ⑹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⑺ 玩 耍 ⑻ 食 用 ⑼ 其 他 4 备 注 : 请 以 家 庭 为 单 位, 填 写 密 切 接 触 者 之 间 相 互 关 系

110 表 3-2 省 市 县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一 览 表 第 页 调 查 单 位 调 查 人 员 调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详 细 住 址 接 触 病 例 类 型 最 早 接 触 时 间 最 后 接 触 时 间 接 触 频 度 接 触 地 点 接 触 方 式 备 注 注 :1 接 触 病 例 类 型 :⑴ 疑 似 病 例 ⑵ 确 诊 病 例 2 接 触 地 点 : 包 括 ⑴ 家 中 ⑵ 医 疗 机 构 ⑶ 工 作 单 位 ⑷ 饭 店 ⑸ 公 园 ⑹ 其 他 3 接 触 频 率 : 分 为 ⑴ 每 天 ⑵ 数 次 ( 写 明 日 期 或 日 期 范 围 ) ⑶ 仅 一 次 4 接 触 方 式 ( 多 选 ): ⑴ 共 餐 ⑵ 同 室 ⑶ 同 病 区 ⑷ 共 用 生 活 用 品 ⑸ 分 泌 物 排 泄 物 等 ⑹ 诊 治 护 理 ⑺ 探 视 ⑻ 陪 护 ⑼ 其 他

111 表 3-3 动 物 禽 流 感 和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记 录 表 注 : 暴 露 类 型 :1 接 触 患 者 2 接 触 病 死 禽 3 接 触 患 者 + 接 触 病 死 禽 症 状 : 指 咳 嗽 或 咽 痛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住 址 最 后 暴 露 时 间 医 学 观 察 地 点 暴 露 类 型 医 学 观 察 开 始 日 期 医 学 观 察 记 录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体 温 症 状 医 学 观 察 解 除 日 期 医 学 观 察 地 点 : 包 括 ⑴ 家 中 ⑵ 医 疗 机 构 ⑶ 其 他 医 学 观 察 实 施 责 任 人

112 表 3-4 禽 流 感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每 日 统 计 汇 总 疫 情 事 件 名 称 疫 情 发 现 日 期 医 学 观 察 开 始 日 期 累 计 观 察 总 人 数 新 增 人 数 密 切 接 触 者 出 现 体 温 38 当 日 观 察 解 除 观 察 伴 咳 嗽 或 咽 痛 等 症 状 正 在 观 察 总 人 数 新 增 人 数 累 计 人 数 新 增 人 数 累 计 人 数 最 后 一 名 接 触 者 解 除 医 学 观 察 日 期 合 计 填 表 单 位 : 省 市 县 ( 区 市 ) 填 表 人 :

113 附 件 4: 人 禽 流 感 消 毒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和 个 人 防 护 技 术 方 案 为 规 范 做 好 消 毒 隔 离 和 个 人 防 护 等 预 防 控 制 人 禽 流 感 措 施, 制 定 本 方 案 1 现 场 消 毒 技 术 方 案 1.1 消 毒 原 则 发 生 疫 情 后, 应 及 时 有 效 地 对 污 染 物 品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采 取 严 格 的 消 毒 措 施 消 毒 工 作 应 该 由 经 过 培 训 有 现 场 消 毒 经 验 的 人 员 进 行, 针 对 不 同 的 消 毒 对 象 采 用 相 应 的 消 毒 方 法 消 毒 工 作 应 避 免 盲 目 性, 如 采 取 其 他 有 效 措 施 可 以 使 污 染 物 品 无 害 化 时, 可 以 不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仅 出 现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现 场 消 毒 仅 出 现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时,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可 配 合 当 地 农 业 部 门 开 展 现 场 消 毒 现 场 消 毒 工 作 原 则 上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对 禽 舍 包 括 死 禽 和 宰 杀 的 家 禽 禽 粪 和 墙 壁 地 面 等 进 行 终 末 消 毒, 必 要 时 对 禽 舍 的 空 气 进 行 消 毒 (2) 对 划 定 的 动 物 疫 点 内 病 死 禽 可 能 污 染 的 物 品 进 行 终 末 消 毒 (3) 对 划 定 的 动 物 疫 区 内 的 饮 用 水 应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对 流 动 水 体 和 较 大 的 水 体 等 消 毒 较 困 难 者 可 以 不 消 毒, 但 应 严 格 进 行 管 理 (4) 对 划 定 的 动 物 疫 区 内 可 能 污 染 的 物 体 在 出 封 锁 线 时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114 1.1.2 出 现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现 场 消 毒 发 生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时,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配 合 农 业 部 门 针 对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开 展 消 毒 工 作, 还 要 对 发 生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疫 点 进 行 消 毒, 并 按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2002 版 ) 进 行 消 毒 效 果 评 价, 以 确 保 消 毒 处 理 有 效 收 治 禽 流 感 病 人 的 医 院 应 对 病 人 污 染 或 可 能 污 染 的 区 域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现 场 消 毒 工 作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配 合 农 业 部 门 针 对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开 展 消 毒 工 作, 按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2002 版 ) 进 行 消 毒 效 果 评 价 (2) 对 发 生 人 禽 流 感 的 疫 点 疫 区 进 行 现 场 消 毒, 消 毒 重 点 应 包 括 病 人 的 排 泄 物 病 人 发 病 时 生 活 和 工 作 过 的 场 所 病 人 接 触 过 的 物 品 等 (3) 医 院 应 同 时 按 肠 道 传 染 病 和 呼 吸 道 传 染 病 的 要 求 对 禽 流 感 病 人 诊 疗 过 程 中 可 能 污 染 的 物 品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1.2 消 毒 方 法 病 房 病 家 和 禽 舍 的 地 面 墙 壁 等 一 般 物 体 表 面 0.1%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或 5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 液 喷 雾 泥 土 墙 吸 液 量 为 150 ml/m 2 ~300 ml/m 2, 水 泥 墙 木 板 墙 石 灰 墙 为 100 ml/m 2, 地 面 喷 药 量 为 200 ml/m 2 ~300ml/m 2 以 上 消 毒 处 理, 作 用 时 间 应 不 少 于 60 分 钟 纺 织 品 耐 热 耐 湿 的 纺 织 品 可 煮 沸 消 毒 15 分 钟, 或 采 取 压 力 蒸 汽 灭 菌 的 方 法, 或 用 250mg/L 有 效 氯 的 含 氯 消 毒 剂 浸 泡 30 分 钟 ; 不 耐 热 的 纺 织 品 可 采 取 过 氧 乙 酸 薰 蒸 消 毒 消 毒 时, 将 欲 消 毒 衣 物 悬 挂 在 密 闭 空 间, 按 每 立 方 米 用 15% 过 氧 乙 酸 7 毫 升 (1g/m 3 ), 放 置 瓷 或 玻 璃 容 器 中, 加 热 薰 蒸 2 小 时

115 1.2.3 动 物 及 病 人 的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和 呕 吐 物 稀 薄 者, 每 1000 毫 升 可 加 漂 白 粉 50 克, 搅 匀 放 置 2 小 时 尿 液 每 1000ml 加 入 漂 白 粉 5 克 混 匀 放 置 2 小 时 成 形 粪 便,1 份 粪 便 加 20% 漂 白 粉 乳 剂 2 份, 混 匀 后, 作 用 2 小 时 对 厕 所 和 禽 舍 的 粪 便 可 以 集 中 消 毒 处 理 时, 可 按 粪 便 量 的 1/10 加 漂 白 粉, 搅 匀 加 湿 后 作 用 24 小 时 餐 ( 饮 ) 具 首 选 煮 沸 消 毒 15 分 钟, 也 可 用 0.1%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或 500 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 液 浸 泡 15 分 钟 后, 再 用 清 水 洗 净 食 物 生 吃 的 瓜 果 蔬 菜 类 可 用 0.1%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浸 泡 15 分 钟 病 人 的 剩 余 饭 菜 不 可 再 食 用, 在 医 院 按 感 染 性 废 物 处 理, 在 疫 区 可 以 煮 沸 30 分 钟, 或 用 20% 漂 白 粉 乳 剂 浸 泡 2 小 时, 也 可 焚 烧 处 理 盛 排 泄 物 或 呕 吐 物 的 容 器 可 用 10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 液 或 0.2%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浸 泡 30 分 钟, 浸 泡 时, 消 毒 液 要 漫 过 容 器 家 用 物 品 家 俱 可 用 0.1%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或 5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浸 泡 15 分 钟, 硬 质 物 体 表 面 也 可 按 一 般 物 体 表 面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手 用 0.5% 碘 伏 溶 液 或 0.5% 氯 己 定 醇 溶 液 涂 擦, 作 用 1~ 3 分 钟 手 的 消 毒 也 可 用 醇 类 免 洗 手 消 毒 剂 涂 擦, 自 然 干 燥 后 即 可 人 与 动 物 尸 体 动 物 尸 体 应 焚 烧 或 喷 洒 消 毒 剂 后 在 远 离 水 源 的 地 方 深 埋, 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水 源 病 人 尸 体 宜 尽 快 火 化 运 输 工 具 车 船 内 外 表 面 和 空 间 可 用 0.1%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或 5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 液 喷 洒 至 表 面 湿 润, 作 用 60 分 钟

116 垃 圾 医 院 与 禽 流 感 有 关 的 垃 圾 按 感 染 性 废 物 处 理, 疫 区 的 可 燃 物 质 尽 量 焚 烧, 也 可 喷 洒 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 液, 作 用 60 分 钟 以 上, 消 毒 后 深 埋 污 水 对 小 水 体 的 污 水 每 10 升 加 入 100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溶 液 10 毫 升, 或 加 漂 白 粉 4 克 混 匀 后 作 用 1.5 小 时 后 余 氯 为 4mg/L~6 mg/l 时 即 可 较 大 的 水 体 应 加 强 管 理, 疫 区 解 除 前 严 禁 使 用 饮 用 水 对 疫 区 的 饮 用 水 应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保 证 其 微 生 物 指 标 符 合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空 气 对 无 法 通 风 的 空 间 受 到 污 染 后 应 进 行 空 气 消 毒 房 屋 经 密 闭 后, 每 立 方 米 用 15%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7 毫 升 (1 g/m 3 ), 放 置 瓷 或 玻 璃 器 皿 中 加 热 蒸 发, 薰 蒸 1 小 时, 即 可 开 门 窗 通 风 ; 或 以 0.5%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8ml/m 3 ) 气 溶 胶 喷 雾 消 毒, 作 用 30 分 钟 ; 也 可 使 用 紫 外 线 进 行 消 毒 医 疗 器 械 一 次 性 医 疗 器 械 使 用 后 按 感 染 性 废 弃 物 处 理, 可 重 复 使 用 的 医 疗 器 械 按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的 有 关 要 求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1.3 评 价 原 则 过 程 评 价 发 现 疫 情 后, 是 否 及 时 对 所 有 必 须 消 毒 的 物 体 按 规 定 的 方 法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消 毒 措 施 效 果 评 价 实 验 条 件 允 许 时, 可 以 按 照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效 果 评 价, 当 消 毒 前 后 自 然 菌 的 杀 灭 率 90% 时 可 以 认 为 消 毒 合 格 2 人 禽 流 感 院 内 感 染 控 制 技 术 2.1 病 人 隔 离 原 则

117 对 人 禽 流 感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疑 似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和 确 诊 病 例 应 尽 早 采 取 住 院 隔 离, 确 诊 病 例 可 置 同 一 房 间, 其 余 的 应 置 单 间 隔 离 限 制 病 人 只 在 病 室 内 活 动, 原 则 上 禁 止 探 视 不 设 陪 护, 与 病 人 相 关 的 诊 疗 活 动 尽 量 在 病 区 内 进 行 2.2 医 院 的 隔 离 呼 吸 道 感 染 疾 病 门 诊 (1) 独 立 设 区, 远 离 其 他 门 诊 急 诊, 出 入 口 与 普 通 门 急 诊 分 开, 标 识 明 显 (2) 分 别 设 立 医 务 人 员 和 病 人 专 用 通 道 (3) 分 清 洁 区 半 污 染 区 和 污 染 区, 分 区 明 确 无 交 叉, 有 明 显 标 识 清 洁 区 包 括 医 务 人 员 的 值 班 室 更 衣 室 浴 室 库 房 等, 半 污 染 区 包 括 消 毒 室 和 防 护 用 品 更 换 室 等, 污 染 区 包 括 病 人 可 能 进 入 的 各 类 诊 疗 室 污 物 暂 存 处 在 清 洁 区 和 半 污 染 区 半 污 染 区 和 污 染 区 之 间 分 别 设 立 缓 冲 区, 并 设 隔 离 屏 障 (4) 诊 室 和 留 观 室 通 风 良 好 (5) 留 观 病 人 一 人 一 间, 房 间 内 设 卫 生 间 (6) 病 人 病 情 允 许 时 应 戴 口 罩, 不 能 离 开 留 观 室, 严 禁 病 人 间 相 互 接 触 人 禽 流 感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疑 似 病 例 和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病 区 (1) 独 立 设 区, 与 其 他 病 区 分 隔 无 交 叉, 并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2) 分 清 洁 区 半 污 染 区 和 污 染 区, 分 区 明 显 无 交 叉, 有 明 显 标 识 清 洁 区 包 括 医 务 人 员 的 值 班 室 会 诊 室 更 衣 室 浴 室 库 房 等, 半 污 染 区 包 括 治 疗 室 医 护 人 员 办 公 室 消 毒 室 和 防 护 用 品 更 换 室 等,

118 污 染 区 包 括 病 室 病 区 走 廊 和 污 衣 污 物 暂 存 处 等 在 清 洁 区 和 半 污 染 区 半 污 染 区 和 污 染 区 之 间 分 别 设 立 缓 冲 区, 并 设 隔 离 屏 障 (3) 保 持 病 区 通 风 良 好 (4) 病 区 内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均 按 感 染 性 废 物 放 入 双 层 黄 色 垃 圾 袋 中, 损 伤 性 废 物 放 入 利 器 盒, 其 它 医 用 物 品 必 须 经 过 消 毒 后 才 能 移 出 病 区 (5) 病 人 一 人 一 间, 房 间 内 设 卫 生 间 (6) 病 人 戴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禁 止 离 开 病 房 和 相 互 探 访 (7) 原 则 上 不 设 陪 护, 不 得 探 视, 若 必 须 探 视 时, 探 视 者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人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人 病 区 (1) 已 建 立 负 压 病 房 的 医 院 可 以 采 取 房 间 隔 离 房 间 隔 离 的 具 体 要 求 包 括 : 1 使 整 个 病 区 的 空 气 定 向 流 动, 从 办 公 区 走 廊 缓 冲 间 隔 离 病 房 2 隔 离 病 房 为 污 染 区, 隔 离 病 房 外 的 走 廊 与 病 房 之 间 设 立 缓 冲 间, 防 护 用 品 置 于 缓 冲 间 内 3 医 务 人 员 进 入 隔 离 病 房 前, 在 缓 冲 间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 离 开 隔 离 病 房 时, 在 缓 冲 间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并 进 行 手 的 卫 生 处 理 4 病 人 的 诊 疗 护 理 工 作 和 病 人 的 生 活 活 动 在 病 室 内 完 成 5 隔 离 病 房 应 有 隔 离 标 志, 并 限 制 人 员 出 入, 进 行 出 入 人 员 登 记 (2) 未 设 负 压 病 房 的 医 院 应 做 到 以 下 隔 离 措 施 : 1 独 立 设 区, 与 其 他 病 区 相 隔 离, 有 明 显 标 识

119 2 布 局 合 理, 分 清 洁 区 半 污 染 区 污 染 区, 三 区 无 交 叉 清 洁 区 包 括 医 务 人 员 的 值 班 室 会 诊 室 外 更 衣 室 淋 浴 室 库 房 等, 半 污 染 区 包 括 治 疗 室 医 护 人 员 办 公 室 消 毒 室 和 内 更 衣 室 等, 污 染 区 包 括 病 室 病 区 走 廊 和 污 衣 污 物 暂 存 处 等 在 清 洁 区 和 半 污 染 区 半 污 染 区 和 污 染 区 之 间 分 别 设 立 缓 冲 区, 并 设 隔 离 屏 障 3 病 区 分 别 设 立 医 务 人 员 和 病 人 专 用 通 道 4 病 区 通 风 良 好, 保 证 空 气 流 向 从 洁 净 区 半 污 染 区 污 染 区 5 病 区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均 按 感 染 性 废 物 放 入 双 层 黄 色 垃 圾 袋 中, 损 伤 性 废 物 放 入 利 器 盒, 其 它 医 用 物 品 必 须 经 过 消 毒 后 才 能 移 出 病 区 6 病 人 戴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不 得 离 开 病 区 7 重 型 病 人 应 当 收 治 在 重 症 监 护 病 房 或 者 具 备 监 护 和 抢 救 条 件 的 病 室, 该 病 室 禁 止 收 治 其 他 病 人 8 原 则 上 不 设 陪 护, 不 得 探 视, 病 人 病 情 危 重 应 由 医 务 人 员 及 时 向 家 属 通 报 病 情, 若 必 须 探 视, 探 视 者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3 禽 流 感 暴 露 人 员 防 护 指 导 原 则 3.1 防 护 原 则 接 触 或 可 能 接 触 病 死 禽 类 或 禽 流 感 病 人 的 所 有 人 员 都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护 措 施, 包 括 以 下 原 则 : 触 传 播 (1) 应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预 防 禽 流 感 的 呼 吸 道 传 播 消 化 道 传 播 和 接 (2) 进 入 被 传 染 源 污 染 或 可 能 被 污 染 的 区 域 时 应 戴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防 止 呼 吸 道 传 播 (3) 接 触 病 人 疑 似 病 人 疫 区 内 的 病 死 禽 等 传 染 源 及 其 体 液

120 分 泌 物 排 泄 物 时 均 应 采 用 防 护 措 施 接 触 传 染 源 污 染 的 物 品 时 也 应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4) 既 要 采 取 措 施 预 防 人 禽 流 感 由 病 人 传 给 医 务 人 员, 又 要 防 止 由 医 务 人 员 传 给 病 人 (5) 应 根 据 暴 露 的 危 害 程 度 分 别 采 取 基 本 防 护 加 强 防 护 和 严 密 防 护 的 方 法 3.2 防 护 方 法 基 本 防 护 (1) 适 用 对 象 : 医 院 诊 疗 工 作 中 所 有 医 务 人 员, 可 能 接 触 病 禽 或 病 人 的 人 员 (2) 防 护 用 品 : 工 作 服 工 作 裤 工 作 鞋 工 作 帽 和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加 强 防 护 (1) 防 护 对 象 : 进 入 留 观 室 病 区 的 人 员, 进 入 疫 区 的 人 员, 其 他 接 触 病 死 禽 和 病 人 等 传 染 源 及 其 体 液 分 泌 物 排 泄 物 并 包 括 其 污 染 物 品 的 人 员 (2) 防 护 用 品 : 隔 离 服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帽 子 医 用 手 套 或 橡 胶 手 套 必 要 时 使 用 防 护 镜 或 面 罩 鞋 套 严 密 防 护 (1) 防 护 对 象 : 宰 杀 病 禽 的 人 员, 对 禽 流 感 病 人 进 行 有 创 操 作 或 尸 体 解 剖 的 人 员 (2) 防 护 用 品 : 在 加 强 防 护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使 用 正 压 面 罩 或 全 面 型 呼 吸 防 护 器 3.3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顺 序

121 根 据 防 护 用 品 的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防 护 用 品 更 换 顺 序,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的 顺 序 以 方 便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为 原 则 工 作 结 束 后, 更 换 防 护 用 品 的 顺 序 原 则 上 是 先 脱 污 染 较 重 和 体 积 较 大 的 物 品, 后 脱 呼 吸 道 眼 部 等 最 关 键 防 护 部 位 的 防 护 用 品 对 于 常 见 的 防 护 服, 一 般 可 按 下 列 顺 序 穿 脱 防 护 用 品 穿 戴 防 护 用 品 顺 序 步 骤 1: 戴 帽 子 步 骤 2: 穿 防 护 服 步 骤 3: 戴 口 罩 步 骤 4: 戴 上 防 护 眼 镜 步 骤 5: 穿 上 鞋 套 或 胶 鞋 步 骤 6: 戴 上 手 套, 将 手 套 套 在 防 护 服 袖 口 外 面 脱 掉 防 护 用 品 顺 序 步 骤 1: 摘 下 防 护 镜, 放 入 消 毒 液 中 步 骤 2: 解 防 护 服 步 骤 3: 摘 掉 手 套, 一 次 性 手 套 应 将 里 面 朝 外, 放 入 黄 色 塑 料 袋 中, 橡 胶 手 套 放 入 消 毒 液 中 步 骤 4: 脱 掉 防 护 服, 将 里 面 朝 外, 放 入 污 衣 袋 中 步 骤 5: 将 手 指 反 掏 进 帽 子, 将 帽 子 轻 轻 摘 下, 里 面 朝 外, 放 入 黄 色 塑 料 袋 中 或 污 衣 袋 中 步 骤 6: 摘 口 罩, 一 手 按 住 口 罩, 另 一 只 手 将 口 罩 带 摘 下, 放 入 黄 色 塑 料 袋 中, 注 意 双 手 不 接 触 面 部 步 骤 7: 脱 下 鞋 套 或 胶 鞋, 将 鞋 套 里 面 朝 外, 放 入 黄 色 塑 料 袋 中, 将 胶 鞋 放 入 消 毒 液 中

122 步 骤 8: 洗 手 消 毒 3.4 防 护 用 品 的 要 求 防 护 服 : 符 合 GB 医 用 一 次 性 防 护 服 技 术 要 求, 可 为 联 体 或 分 体 式 结 构, 穿 脱 方 便, 结 合 部 严 密 袖 口 脚 踝 口 应 为 弹 性 收 口, 具 有 良 好 的 防 水 性 抗 静 电 性 过 滤 性 效 率 和 无 皮 肤 刺 激 性 防 护 口 罩 : 符 合 GB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技 术 要 求, 口 罩 可 分 长 方 型 和 密 合 型, 应 当 配 有 鼻 夹, 具 有 良 好 的 表 面 抗 湿 性, 对 皮 肤 无 刺 激, 气 流 阻 力 在 空 气 流 量 为 85L/min 情 况 下, 吸 气 阻 力 不 得 超 过 35mmH 2 O, 滤 料 的 颗 粒 过 滤 效 率 应 当 不 小 于 95% 也 可 选 用 符 合 N95 或 FFP2 标 准 的 防 护 口 罩 其 他 : 应 当 满 足 实 际 使 用 需 要

123 附 件 5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1 监 测 目 的 早 发 现 早 报 告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及 时 有 效 地 采 取 防 控 措 施, 预 防 可 能 出 现 的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传 播 和 蔓 延 2 监 测 启 动 条 件 相 关 地 区 若 发 生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应 立 即 启 动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2.1 由 省 级 农 业 部 门 确 认 发 生 动 物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2.2 毗 邻 接 壤 国 家 或 地 区 发 生 动 物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或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2.3 出 现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 包 括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疑 似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确 诊 病 例 ) 3 监 测 范 围 的 确 定 3.1 发 生 动 物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在 当 地 农 业 部 门 划 定 的 动 物 疫 区 范 围 所 涉 及 的 县 ( 市 区 )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若 某 县 ( 市 区 ) 的 动 物 疫 情 发 生 在 边 界 乡 镇, 则 在 与 其 边 境 相 邻 的 其 它 县 ( 市 区 )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毗 邻 接 壤 国 家 在 边 境 地 区 发 生 动 物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或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在 与 其 边 境 相 邻 的 县 ( 市 区 )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3.2 出 现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124 3.2.1 发 生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县 ( 市 区 ) 启 动 应 急 监 测 若 发 现 的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为 输 入 病 例, 则 病 例 的 原 发 县 ( 市 区 ) 应 同 时 启 动 应 急 监 测 发 生 实 验 室 污 染 引 起 的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例, 则 病 例 所 在 实 验 室 及 县 ( 市 区 ) 应 同 时 启 动 应 急 监 测 4 监 测 对 象 监 测 范 围 内 的 发 热 ( 体 温 38 )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病 例 及 密 切 接 触 者 5 监 测 时 限 5.1 发 生 动 物 疫 情 的 地 区, 应 急 监 测 开 始 于 农 业 部 门 发 现 疫 情 之 日 ; 止 于 农 业 部 门 解 除 封 锁 后 7 天 5.2 没 有 动 物 疫 情, 但 出 现 人 间 病 例 时, 应 急 监 测 始 于 卫 生 部 门 发 现 疫 情 之 日, 止 于 该 病 例 的 最 后 一 例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医 学 观 察 期 的 结 束 之 日 6 监 测 方 法 6.1 病 例 的 发 现 被 动 监 测 在 应 急 监 测 期 间, 监 测 县 ( 市 区 ) 内 的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对 前 来 就 诊 的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的 病 例 进 行 登 记 和 报 告 主 动 监 测 (1) 监 测 县 ( 市 区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对 上 报 的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病 例 进 行 追 踪 和 排 查, 每 日 将 进 展 情 况 逐 级 上 报 到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和 卫 生 部 ( 见 表 5-2) (2) 监 测 县 ( 市 区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入 户 搜 索 排 查 居 民 中

125 是 否 有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的 病 例, 每 日 将 搜 索 排 查 结 果 逐 级 上 报 到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和 卫 生 部, 并 将 病 例 送 往 医 院 治 疗 (3) 监 测 县 ( 市 区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每 日 上 报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表 按 ( 附 件 3) 执 行 (4) 上 述 病 例 若 发 展 为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按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监 测 方 案 执 行 ; 若 发 展 为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则 按 ( 附 件 7) 执 行 6.2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标 本 采 集 与 检 测 县 ( 市 区 )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应 在 接 到 报 告 后 2 小 时 内 对 流 感 样 病 例 进 行 详 细 的 流 行 病 学 个 案 调 查 ( 附 件 7) 必 须 按 照 相 关 要 求 和 标 准 采 集 病 例 相 关 标 本 采 集 上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进 行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核 酸 检 测 和 病 毒 分 离, 同 时 要 采 集 病 例 的 急 性 期 和 恢 复 期 血 清 标 本 进 行 A(H5N1) 亚 型 特 异 的 抗 体 检 测 先 由 省 级 及 以 下 疾 控 机 构 进 行 初 步 检 测, 阳 性 标 本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复 核 同 时 各 地 要 根 据 卫 生 部 或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的 要 求, 及 时 报 告 病 例 的 有 关 流 行 病 学 和 临 床 资 料, 应 在 24 小 时 内 将 相 关 标 本 送 上 级 疾 控 机 构 标 本 的 采 集 种 类 时 间 运 送 保 存 和 检 测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 附 件 8)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技 术 方 案 和 可 感 染 人 类 的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样 本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6.3 报 告 与 反 馈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期 间, 监 测 范 围 内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填 写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卡 ( 见 表 5-1), 并 登 陆 中 国 流

126 感 /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报 告, 同 时 电 话 报 告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上 级 疾 控 机 构 没 有 条 件 实 行 网 络 直 报 的, 用 电 话 和 传 真 方 式 将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卡 上 报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由 县 级 疾 控 机 构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接 到 报 告 后, 立 即 开 展 追 踪 排 查 工 作, 并 将 结 果 填 写 到 ( 表 5-2) 中, 每 日 以 电 子 邮 件 或 传 真 方 式 逐 级 上 报 到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和 卫 生 部 省 级 或 国 家 级 的 检 测 诊 断 结 果 及 时 逐 级 反 馈,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根 据 反 馈 结 果, 及 时 更 正 病 例 的 转 归 情 况 7 职 责 与 分 工 7.1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职 责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对 当 地 监 测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并 根 据 疫 情 分 析 结 果, 适 时 加 强 或 调 整 防 治 力 量 及 人 员, 并 督 促 落 实 7.2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职 责 中 国 疾 病 控 制 预 防 中 心 制 订 全 国 监 测 方 案 ; 负 责 监 测 工 作 的 组 织 督 导 协 调 及 评 估 ; 负 责 全 国 监 测 资 料 的 汇 总 分 析, 并 及 时 上 报 反 馈 ;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和 开 展 专 业 培 训, 必 要 时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 开 展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 具 体 职 责 参 见 附 件 8 相 关 内 容 )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负 责 本 省 监 测 资 料 的 收 集 汇 总 分 析, 并 及 时 上 报 反 馈 ; 对 监 测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指 导 ; 进 行 主 动 监 测, 必 要 时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 开 展 技 术 培 训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 具 体 职 责 参 见 附 件 8 相 关 内 容 ) 市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负 责 本 地 区 监 测 资 料 的 收 集 汇 总 分 析, 并 及 时 反 馈 及 上 报 信 息 ; 对 监 测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指 导, 必 要 时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 开 展 技 术 培 训

127 7.2.4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具 体 承 担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随 访, 标 本 ( 病 例 鼻 咽 拭 子 血 清 及 环 境 动 物 标 本 等 ) 的 采 集 和 运 送 ; 开 展 主 动 监 测 ; 负 责 当 地 资 料 的 收 集 汇 总 分 析, 并 及 时 上 报 信 息 7.3 医 疗 机 构 职 责 各 级 各 类 医 院 诊 所 等 医 疗 机 构 负 责 病 例 的 发 现 及 报 告 工 作, 协 助 县 ( 市 区 )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进 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及 标 本 采 集 工 作, 对 全 体 医 护 人 员 进 行 防 治 知 识 培 训 ( 尤 其 是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及 传 染 病 相 关 知 识 的 培 训 ) 8 监 测 系 统 督 导 和 评 价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组 织 专 家 督 导 检 查 本 辖 区 内 的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评 估 监 测 的 质 量,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纠 正 可 根 据 评 价 结 果 对 应 急 监 测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注 重 新 技 术 在 监 测 中 的 应 用 督 导 和 评 估 内 容 : 密 切 接 触 者 管 理 ; 登 记 的 完 整 性 和 随 访 情 况 ;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病 人 的 登 记 和 流 调 的 及 时 性 ; 现 场 工 作 质 量 与 监 测 资 料 分 析 及 上 报 的 准 确 性 与 及 时 性 ; 标 本 采 集 和 运 送 情 况 9 保 障 9.1 人 员 准 备 及 培 训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应 建 立 应 急 反 应 队 伍 参 加 监 测 工 作 的 各 单 位 应 加 强 对 各 级 医 疗 卫 生 和 防 疫 人 员 的 培 训 和 教 育, 明 确 监 测 要 求, 包 括 病 例 定 义 报 告 调 查 标 本 采 集 等 程 序 与 要 求, 明 确 各 部 门 和 人 员 的 职 责, 特 别 是 加 强 对 儿 科 感 染 性 疾 病 科 呼 吸 内 科 防 保 科 医 务 人 员 的 培 训 工 作, 以 保 证 按 要 求 报 告 疑 似 病 例 9.2 督 导 检 查

128 上 级 部 门 定 期 对 下 级 监 测 点 进 行 督 导 检 查,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监 测 工 作 总 结 会, 总 结 经 验, 分 析 监 测 工 作 中 的 问 题, 交 流 监 测 资 料 及 所 开 展 研 究 工 作 的 结 果, 以 促 进 防 治 工 作 的 开 展 9.3 实 验 室 监 测 网 络 由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病 毒 病 所 流 感 中 心 牵 头, 全 国 各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及 具 备 一 定 条 件 的 地 ( 市 )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实 验 室 组 成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由 病 毒 病 控 制 所 负 责 诊 断 试 剂 的 研 制 推 荐 标 准 化, 诊 断 复 核 疑 难 病 例, 鉴 定 各 地 分 离 的 病 毒 毒 株 网 络 实 验 室 应 做 到 检 测 试 剂 标 准 化 信 息 传 递 快 速 化, 定 期 由 上 级 单 位 对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培 训 9.4 后 勤 保 障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应 准 备 好 控 制 疫 情 所 需 的 器 械 消 杀 药 品 诊 断 试 剂 疫 苗 等 物 资

129 表 5-1: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卡 (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的 病 例 ) 1 基 本 情 况 患 者 姓 名 : ( 患 儿 家 长 姓 名 : ) 身 份 证 号 : 性 别 : 男 女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 如 出 生 日 期 不 详, 实 足 年 龄 : 年 龄 单 位 : 岁 月 天 ) 工 作 单 位 : 联 系 电 话 : 病 人 属 于 : 本 县 区 本 市 其 他 县 区 本 省 其 它 地 市 外 省 港 澳 台 外 籍 现 住 址 ( 详 填 ): 省 市 县 ( 区 ) 乡 ( 镇 街 道 ) 村 ( 门 牌 号 ) 职 业 : 幼 托 儿 童 散 居 儿 童 学 生 ( 大 中 小 学 ) 教 师 保 育 员 及 保 姆 餐 饮 食 品 业 商 业 服 务 医 务 人 员 工 人 民 工 农 民 牧 民 渔 ( 船 ) 民 干 部 职 员 离 退 人 员 家 务 及 待 业 其 他 不 详 2 临 床 表 现 发 病 日 期 : 年 月 日 诊 断 日 期 : 年 月 日 死 亡 日 期 ( 如 病 例 死 亡 ): 年 月 日 首 发 症 状 ( 描 述 ): 发 热 : 有, 体 温 ( 最 高 ) 无 鼻 塞 : 有 无 头 痛 : 有 无 咳 嗽 : 有 无 气 促 : 有 无 呼 吸 困 难 : 有 无 血 常 规 : 年 月 日 WBC: 10 9 /L;N ;L 年 月 日 WBC: 10 9 /L;N ;L 年 月 日 WBC: 10 9 /L;N ;L 胸 部 X 线 检 查 : 年 月 日 结 果 描 述 : 年 月 日 结 果 描 述 : 年 月 日 结 果 描 述 : 3 流 行 病 学 史 3.1 发 病 前 7 天 内 接 触 过 病 死 禽 ( 包 括 家 禽 野 生 水 禽 和 侯 鸟 ), 或 其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或 其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污 染 的 环 境 : 是 否 不 知 道 3.2 发 病 前 7 天 内 与 疑 似 或 确 诊 病 例 共 同 生 活 居 住, 或 护 理 过 病 例 : 是 否 不 知 道 3.3 发 病 前 7 天 内, 在 出 现 异 常 死 禽 的 地 区 居 住 生 活 工 作 过 : 是 否 不 知 道 3.4 高 危 职 业 史 包 括 饲 养 贩 卖 屠 宰 加 工 诊 治 家 禽 的 职 业 人 员 : 是 否 不 知 道

130 3.5 可 能 暴 露 于 动 物 和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毒 或 潜 在 感 染 性 材 料 的 实 验 室 职 业 人 员 : 是 否 不 知 道 3.6 未 采 取 严 格 的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处 置 动 物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人 员 : 是 否 不 知 道 3.7 未 采 取 严 格 的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接 触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疑 似 或 确 诊 病 例 的 医 务 人 员 是 否 不 知 道 报 告 单 位 : 报 告 医 生 : 填 卡 日 期 : 年 月 日

131 表 5-2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表 填 报 单 位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住 址 报 告 单 位 追 踪 情 况 转 归 备 注 体 温 临 床 表 现 肺 部 影 像 学 白 细 胞 H5N1 核 酸 检 治 愈 好 转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人 禽 流 感 死 亡 测 注 :1 人 禽 流 感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表 填 报 的 是 发 热 伴 流 感 样 症 状 的 病 例 情 况 2 报 告 单 位 : 若 为 医 疗 机 构 上 报 的 病 例, 则 填 写 医 疗 机 构 名 称 ; 若 为 入 户 搜 索 出 的 病 例, 则 填 写 搜 索 人 所 在 的 单 位 3 H5N1 核 酸 检 测 填 写 阴 性 / 阳 性

132 附 件 6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健 康 教 育 要 点 一 禽 流 感 健 康 教 育 要 点 ( 一 )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或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出 现 时 在 动 物 发 生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后, 及 时 主 动 面 对 公 众 和 媒 体 传 播 以 下 信 息 : 1. 疫 情 发 生 的 时 间 地 点 范 围 严 重 程 度 ; 2. 有 关 部 门 正 在 采 取 的 各 种 措 施 和 行 动 ; 3. 人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的 传 播 途 径 临 床 表 现 有 效 的 防 控 措 施, 就 医 的 注 意 事 项 等 ; 4. 到 疫 区 旅 游 的 注 意 事 项,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 5. 必 要 时, 公 布 健 康 和 心 理 咨 询 热 线 电 话, 针 对 公 众 进 行 心 理 疏 导 和 调 适, 增 强 战 胜 疾 病 的 信 心 ; 6. 公 众 预 防 从 禽 类 感 染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和 注 意 事 项 说 明 人 从 禽 类 感 染 病 毒 的 低 风 险 性, 禽 流 感 是 否 能 人 传 人 的 情 况, 禽 流 感 病 人 的 传 染 性 等 ( 二 ) 禽 类 禽 流 感 疫 情 扑 灭 后 或 人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转 归 时 1. 强 调 疫 情 已 得 到 控 制 ; 2. 农 业 部 门 或 卫 生 部 门 继 续 开 展 监 测 工 作 ; 3. 政 府 和 相 关 部 门 为 恢 复 生 产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 4. 告 知 公 众 如 何 应 对 疫 情 带 来 的 健 康 问 题 和 心 理 问 题 二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健 康 教 育 核 心 知 识 1. 什 么 是 禽 流 感?

133 禽 流 感 是 由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引 起 的 禽 类 传 染 性 疾 病, 通 常 只 感 染 禽 类 ( 如 候 鸟 或 鸡 鸭 等 家 禽 ), 并 容 易 引 起 流 行 尽 管 禽 流 感 病 毒 有 高 度 的 种 群 特 异 性, 偶 尔 可 以 跨 越 种 群 屏 障 感 染 猪 等 哺 乳 类 动 物, 甚 至 人 类 禽 流 感 病 毒 可 分 为 高 致 病 性 低 致 病 性 和 非 致 病 性 三 大 类 其 中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是 由 一 部 分 H5 和 H7 亚 型 毒 株 ( 以 H5N1 和 H7N7 为 代 表 ) 引 起 的 疾 病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因 其 在 禽 类 中 传 播 快 危 害 大 病 死 率 高, 被 世 界 动 物 卫 生 组 织 列 为 A 类 动 物 疫 病, 我 国 将 其 列 为 一 类 动 物 疫 病 H5N1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毒 正 在 不 断 变 异, 其 寄 生 的 动 物 ( 又 叫 宿 主 ) 范 围 会 不 断 扩 大, 携 带 并 排 出 病 毒 的 正 常 家 鸭 比 例 也 在 增 加 此 外, 病 毒 还 可 感 染 虎 家 猫 等 哺 乳 动 物, 甚 至 在 猪 体 内 也 可 检 出 该 病 毒 2. 什 么 是 人 禽 流 感?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毒 可 以 直 接 感 染 人 类, 导 致 人 发 病 甚 至 死 亡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是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中 规 定 的 按 甲 类 传 染 病 采 取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的 乙 类 传 染 病 3. 人 是 怎 样 感 染 上 禽 流 感 的? 目 前 认 为 直 接 接 触 染 疫 的 禽 类 或 接 触 受 其 排 泄 物 污 染 的 物 体 是 人 感 染 禽 流 感 的 主 要 途 径 至 今, 人 类 感 染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个 案 大 多 发 生 在 乡 村 或 城 市 周 围, 散 养 家 禽, 家 禽 与 人 交 往 密 切, 染 疫 的 禽 类 可 通 过 粪 便 排 放 大 量 的 病 毒, 人 接 触 有 病 毒 的 排 泄 物 和 / 或 污 染 的 外 环 境 的 机 会 很 大 在 屠 宰 拔 毛 烹 饪 染 疫 家 禽 过 程 中, 或 直 接 接 触 带 有 相 当 数 量 病 毒 的 物 品 如 家 禽 的 粪 便 羽 毛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血 液 等 可 能 感 染 禽 流 感 病 毒 也 可 能 经 过 眼 结 膜 和 破 损 皮 肤 引 起 感 染

134 但 是, 禽 流 感 不 会 通 过 煮 熟 的 食 品 传 播 迄 今 为 止, 没 有 证 据 表 明 人 已 通 过 进 食 煮 熟 的 禽 肉 或 禽 类 制 品 而 感 染 禽 流 感, 即 使 这 些 食 品 已 被 H5N1 病 毒 感 染, 一 旦 加 热 煮 透, 就 能 把 病 毒 杀 死 4.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患 者 有 哪 些 表 现?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后, 可 引 起 严 重 的 疾 病 起 病 很 急, 早 期 表 现 类 似 普 通 型 流 感 主 要 表 现 为 发 热, 体 温 大 多 在 39 以 上, 持 续 1~7 天, 一 般 为 3~4 天, 可 伴 有 流 涕 鼻 塞 咳 嗽 咽 痛 头 痛 全 身 不 适, 部 分 患 者 可 有 恶 心 腹 痛 腹 泻 稀 水 样 便 等 消 化 道 症 状 除 了 上 述 表 现 之 外,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重 症 患 者 还 可 出 现 肺 炎 呼 吸 窘 迫 等 表 现, 甚 至 可 导 致 死 亡 5. 防 治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的 关 键 是 什 么? 防 治 人 禽 流 感 关 键 是 预 防 控 制 禽 鸟 类 的 禽 流 感 疫 情, 其 次 是 预 防 人 从 禽 鸟 类 感 染 禽 流 感 病 毒 万 一 不 幸 感 染 发 病, 要 及 时 就 诊, 医 疗 机 构 要 加 强 监 测 及 时, 做 到 四 早, 指 对 人 感 染 禽 流 感 病 毒 (H5N1) 要 早 发 现 早 报 告 早 隔 离 早 治 疗, 及 时 发 现 病 例, 控 制 人 间 疫 情 : 早 发 现 : 当 出 现 发 烧 咳 嗽 呼 吸 急 促 全 身 疼 痛 等 症 状 时, 应 立 即 去 医 院 就 医 早 报 告 : 发 现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或 疑 似 病 例, 及 时 报 告 当 地 医 疗 机 构 和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早 隔 离 : 对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或 疑 似 病 例 要 及 时 隔 离, 对 密 切 接 触 者 按 要 求 进 行 医 学 观 察 和 隔 离, 以 防 止 疫 情 扩 散 早 治 疗 : 对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应 积 极 开 展 救 治, 特 别 是 对 有 其 他 慢 性 疾 病 的 人 要 及 早 治 疗, 经 过 抗 病 毒 药 物 治 疗 以 及 使 用 支 持 疗 法 和 对 症 疗 法, 绝 大 部 分 病 人 可 以 康 复 出 院 6. 日 常 生 活 中 怎 样 预 防 人 感 染 禽 流 感?

135 (1) 健 康 的 生 活 方 式 对 预 防 流 感 禽 流 感 非 常 重 要 平 时 应 加 强 体 育 锻 炼, 多 休 息, 避 免 过 度 劳 累, 不 吸 烟, 勤 洗 手 ; 注 意 个 人 卫 生, 打 喷 嚏 或 咳 嗽 时 掩 住 口 鼻 (2) 保 持 室 内 清 洁, 使 用 可 清 洗 的 地 垫, 避 免 使 用 难 以 清 理 的 地 毯, 保 持 地 面 天 花 板 家 具 及 墙 壁 清 洁, 确 保 排 水 道 通 畅 ; 保 持 室 内 空 气 流 通, 应 每 天 开 窗 换 气 两 次, 每 次 至 少 10 分 钟, 或 使 用 抽 气 扇 保 持 空 气 流 通 ; 尽 量 少 去 空 气 不 流 通 的 场 所 (3) 注 意 饮 食 卫 生, 进 食 禽 肉 蛋 类 要 彻 底 煮 熟, 加 工 保 存 食 物 时 要 注 意 生 熟 分 开 ; 养 成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搞 好 厨 房 卫 生, 不 生 食 禽 肉 或 内 脏, 解 剖 活 ( 死 ) 家 禽 家 畜 及 其 制 品 后 要 彻 底 洗 手 (4) 留 意 政 府 发 布 的 信 息 发 现 疫 情 时, 应 尽 量 避 免 与 禽 类 接 触 ; 公 众 特 别 是 儿 童 应 避 免 密 切 接 触 家 禽 和 野 禽 如 饲 养 家 禽 或 鸟 类 应 避 免 与 其 密 切 接 触, 接 触 后 要 及 时 洗 手, 要 做 好 饲 养 场 所 卫 生 (5) 注 意 生 活 用 具 的 消 毒 处 理 禽 流 感 病 毒 不 耐 热,100 下 1 分 钟 即 可 灭 活 对 干 燥 紫 外 线 照 射 汞 氯 等 常 用 消 毒 药 都 很 敏 感 (6) 若 有 发 热 及 呼 吸 道 症 状, 应 戴 上 口 罩, 应 留 在 家 中 休 息 并 尽 快 就 诊, 并 切 记 告 诉 医 生 发 病 前 有 无 外 出 或 与 禽 类 接 触 史

136 附 件 7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为 做 好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以 下 简 称 人 禽 流 感 ) 疫 情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预 防 和 控 制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发 生 传 播,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1 调 查 目 的 1.1 调 查 可 能 的 传 染 源 传 播 途 径 及 影 响 因 素, 为 疫 情 的 预 防 控 制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1.2 发 现 和 追 踪 病 死 禽 类 及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1.3 发 现 人 传 人 的 线 索, 并 寻 找 其 证 据, 为 及 时 做 好 流 感 大 流 行 应 对 准 备 提 供 依 据 2 组 织 与 准 备 2.1 启 动 条 件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或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通 过 监 测 系 统 报 告 群 众 反 映 媒 体 报 道 疫 情 通 报 等 途 径 获 知 本 辖 区 内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时, 应 及 时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 况 (1) 发 生 经 省 级 及 以 上 农 业 部 门 证 实 的 禽 流 感 疫 情 (2) 发 现 人 禽 流 感 预 警 病 例 (3) 发 现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确 诊 病 例 (4) 发 现 其 他 需 要 排 除 人 禽 流 感 的 病 例 或 需 要 开 展 调 查 的 相 关 情 2.2 组 织 及 实 施 县 级 卫 生 部 门 县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辖 区 内 疫 情 调 查 的 组 织 及 领 导 ;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负 责 开 展 禽 流 感 疫 情 流 行 病 学 调

137 查, 应 在 接 到 疫 情 报 告 后 2 小 时 内 开 展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并 将 调 查 结 果 及 时 向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上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报 告 根 据 需 要, 可 请 求 上 级 部 门 给 予 技 术 支 持 和 指 导 市 级 及 以 上 卫 生 部 门 市 级 及 以 上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派 遣 调 查 组 前 往 疫 情 发 生 地 进 行 调 查 ; 市 级 及 以 上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可 应 邀 或 受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派 遣 前 往 疫 区 指 导 当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2.3 调 查 准 备 调 查 单 位 应 迅 速 成 立 现 场 调 查 组, 制 定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计 划, 明 确 调 查 目 的 调 查 组 人 员 组 成, 确 定 成 员 的 任 务 及 职 责 调 查 组 成 员 一 般 包 括 有 关 领 导 流 行 病 学 工 作 者 临 床 医 生 消 毒 人 员 实 验 室 工 作 人 员 其 它 相 关 人 员 等 3 调 查 内 容 和 方 法 3.1 背 景 资 料 收 集 当 地 地 理 气 象 人 口 等 资 料 的 收 集 通 过 查 阅 资 料 咨 询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等 方 法 了 解 当 地 的 地 理 状 况 ( 如 地 理 位 置 流 域 海 拔 高 度 地 形 地 貌 植 被 湖 泊 河 流 交 通 状 况 等 ) 气 象 资 料 ( 如 年 均 气 温 年 均 月 气 温 年 均 降 雨 量 年 均 月 降 雨 量 年 均 湿 度 当 年 月 均 气 温 及 月 均 降 雨 量 及 月 均 湿 度 等 ) 农 林 业 ( 土 地 使 用 农 业 种 植 养 殖 业 野 生 动 物 候 鸟 迁 徙 情 况 等 ) 人 口 资 料 ( 最 新 的 人 口 总 数 年 龄 别 构 成 流 动 人 口 数 )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指 标 ( 如 国 民 经 济 总 产 值 人 均 产 值 医 院 数 量 及 床 位 数 学 校 数 量 等 ) 其 它 相 关 资 料 如 特 殊 风 俗 及 生 活 习 惯 等

138 3.1.2 历 史 及 横 断 面 相 关 资 料 调 查 通 过 查 阅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及 医 院 相 关 资 料, 了 解 当 地 ( 以 县 为 单 位 ) 一 年 内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发 生 情 况 和 主 要 传 染 病 种 类 及 发 病 情 况, 了 解 当 地 一 年 内 的 流 感 疫 苗 接 种 情 况 ( 接 种 疫 苗 型 别 覆 盖 率 主 要 接 种 范 围 及 对 象 接 种 疫 苗 数 量 等 ) 3.2 动 物 疫 情 调 查 动 物 养 殖 及 禽 流 感 疫 情 情 况 向 省 级 农 林 部 门 及 当 地 的 农 林 部 门 了 解 当 地 禽 类 养 殖 业 情 况 ( 包 括 家 禽 种 类 数 量 密 度 免 疫 状 况 等 ) 历 史 上 的 禽 流 感 疫 情 ( 是 否 发 生 疫 情 发 生 地 诊 断 情 况 动 物 类 型 病 原 型 别 以 及 疫 情 发 生 处 理 情 况 等 ) 当 年 的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 是 否 发 生 疫 情 发 生 地 及 疫 区 范 围 诊 断 情 况 动 物 类 型 病 原 型 别 发 生 经 过 及 处 理 情 况 等 ) 动 物 尤 其 是 禽 类 异 常 死 亡 情 况 候 鸟 迁 徙 情 况 及 禽 流 感 监 测 情 况 等 当 地 禽 类 交 易 情 况 调 查 当 地 及 周 围 的 农 贸 市 场 尤 其 是 活 禽 交 易 市 场 情 况 对 市 场 内 的 活 禽 及 禽 类 制 品 经 营 者 进 行 调 查 登 记, 了 解 货 物 来 源 加 工 及 交 易 方 式 现 场 屠 宰 防 护 情 况 近 期 是 否 有 异 常 表 现 等 情 况 当 地 动 物 饲 养 及 动 物 疫 情 情 况 参 见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内 容 3.3 病 例 搜 索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专 业 人 员 乡 村 医 生 等 在 当 地 主 要 医 疗 机 构 采 用 查 看 门 诊 日 志 和 住 院 病 历 等 临 床 资 料 入 户 调 查 等 方 式 主 动 搜 索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不 明 原 因 死 亡 病 例 对 搜 索 出 的 病 例 进 行 随 访 筛 查,

139 直 至 排 除 人 禽 流 感 3.4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和 标 本 的 采 集 对 于 搜 索 和 报 告 的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人 禽 流 感 预 警 病 例 人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人 禽 流 感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等 应 及 时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和 标 本 的 采 集 调 查 内 容 包 括 : 病 例 基 本 情 况 发 病 经 过 和 就 诊 情 况 临 床 表 现 实 验 室 检 查 诊 断 和 转 归 情 况 居 住 地 及 家 庭 背 景 个 人 暴 露 史 密 切 接 触 者 情 况 等 临 床 资 料 通 过 查 阅 病 历 及 化 验 记 录 询 问 诊 治 医 生 等 方 法, 详 细 了 解 病 例 的 临 床 表 现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治 疗 进 展 等 情 况 病 例 所 在 地 基 本 情 况 (1) 环 境 情 况 :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了 解 病 例 居 住 地 地 理 位 置 人 口 资 料 社 区 环 境 交 通 状 况 经 济 水 平 卫 生 状 况 等 情 况 (2) 动 物 饲 养 情 况 : 通 过 农 业 部 门 了 解 病 例 居 住 地 所 有 养 殖 场 及 住 户 进 行 动 物 及 家 禽 饲 养 情 况 调 查, 了 解 家 禽 种 类 饲 养 方 式 饲 养 规 模 禽 流 感 疫 苗 免 疫 接 种 禽 类 交 易 情 况 等 (3) 动 物 疫 情 情 况 : 向 当 地 农 业 林 业 部 门 了 解 当 地 动 物 疫 情 监 测 结 果, 特 别 是 禽 类 的 异 常 死 亡 情 况 通 过 向 兽 医 询 问 入 户 调 查 的 方 式 了 解 病 例 居 住 地 一 年 内 是 否 有 家 禽 异 常 死 亡 情 况, 重 点 掌 握 近 期 内 (6 个 月 内, 尤 其 是 近 1~2 个 月 ) 发 生 禽 流 感 或 禽 鸟 类 发 病 ( 死 亡 ) 情 况 ( 发 生 时 间 动 物 发 病 表 现 发 病 及 死 亡 的 动 物 种 类 死 亡 数 量 诊 断 结 论 及 依 据 处 置 情 况 等 ) 病 例 家 庭 及 家 居 环 境 情 况 通 过 询 问 及 现 场 调 查 了 解 病 例 家 庭 人 员 情 况 家 庭 居 住 位 置 家

140 居 环 境 家 禽 及 家 畜 饲 养 情 况 病 死 家 禽 及 家 畜 情 况 病 例 发 病 前 活 动 范 围 及 暴 露 史 (1) 发 病 前 7 天 内 与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接 触 情 况 : 接 触 时 间 接 触 方 式 接 触 频 率 接 触 地 点 接 触 时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情 况 等 (2) 发 病 前 7 天 内 与 病 死 禽 的 接 触 及 防 护 情 况 : 饲 养 贩 卖 屠 宰 捕 杀 加 工 处 理 病 ( 死 ) 禽, 直 接 接 触 病 ( 死 ) 禽 及 其 排 泄 物 分 泌 物 等 (3) 发 病 前 7 天 内 有 无 其 它 接 触 可 疑 禽 流 感 病 毒 污 染 物 ( 如 实 验 室 污 染 ) 的 情 况 (4) 当 病 例 无 上 述 三 项 接 触 史 时, 重 点 调 查 其 发 病 前 7 天 内 的 活 动 情 况, 以 了 解 其 可 能 的 环 境 暴 露 情 况, 如 是 否 到 过 禽 流 感 疫 区 或 曾 出 现 病 ( 死 ) 禽 的 地 区 旅 行, 是 否 到 过 农 贸 市 场 及 动 物 养 殖 场 所 等 病 例 发 病 后 的 活 动 范 围 及 密 切 接 触 者 确 定 病 例 发 病 后 的 详 细 活 动 范 围, 追 踪 密 切 接 触 者 3.5 高 危 人 群 的 调 查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及 向 农 业 工 商 等 部 门 了 解 情 况 等 方 式, 掌 握 动 物 禽 流 感 疫 情, 重 点 了 解 人 禽 流 感 疫 情 发 生 地 的 禽 类 养 殖 场 禽 类 散 养 户 屠 宰 场 禽 类 批 发 及 交 易 市 场 公 园 禽 鸟 类 养 殖 场 所 的 禽 类 饲 养 捕 捉 屠 宰 活 禽 储 藏 运 输 人 员 禽 类 交 易 及 经 营 人 员 以 及 宠 物 鸟 类 的 养 殖 人 员, 并 了 解 曾 滞 留 禽 类 养 殖 屠 宰 场 所 时 间 较 长 的 人 员 情 况 向 动 物 研 究 专 业 机 构 了 解 专 业 从 事 禽 类 研 究 及 监 测 人 员 情 况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人 员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确 定 有 潜 在 高 危 行 为 的 人 员

141 3.6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调 查 及 处 理 ( 详 见 附 件 4) 3.7 聚 集 性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聚 集 性 病 例 定 义 以 疫 点 为 单 位 出 现 2 例 及 以 上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聚 集 性 病 例 的 调 查 从 病 例 间 的 接 触 地 点 接 触 时 间 接 触 方 式 等 方 面 了 解 病 例 间 是 否 存 在 人 传 染 人 的 可 能 性 3.8 其 它 相 关 调 查 及 研 究 人 禽 流 感 感 染 因 素 研 究 为 探 索 人 禽 流 感 的 危 险 因 素, 分 析 可 能 的 感 染 方 式 感 染 途 径 及 影 响 因 素, 开 展 人 禽 流 感 的 病 例 对 照 研 究 调 查 内 容 可 参 考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表 血 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对 不 同 暴 露 机 会 暴 露 方 式 暴 露 时 间 及 频 次 的 人 群 开 展 血 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以 了 解 是 否 存 在 轻 型 感 染 及 隐 性 感 染 病 例 4 资 料 的 分 析 总 结 和 利 用 4.1 在 疫 情 调 查 处 理 进 程 中 或 结 束 后, 应 及 时 对 流 行 病 学 资 料 进 行 整 理 分 析, 撰 写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报 告, 并 及 时 向 上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和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报 告 4.2 在 疫 情 调 查 结 束 后, 各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将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表 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报 告 上 报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4.3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原 始 资 料 汇 总 分 析 结 果 调 查 报 告 及 时 整 理 归 档

142 附 表 7-1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表 一 病 例 的 发 现 / 报 告 情 况 1. 病 例 的 首 次 发 现 单 位 ( 具 体 到 科 室 ): 1.1 联 系 方 式 : (1) 电 话 : (2) 传 真 : (3) 1.2 发 现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2. 首 次 报 告 单 位 : 2.1 接 到 报 告 单 位 : 2.2 报 告 方 式 : 电 话 传 真 网 络 直 报 其 它 2.3 报 告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2.4 报 告 疾 病 名 称 : 3. 首 次 报 告 时, 是 否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是 否 3.1 若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报 告 单 位 为 : 3.2 报 告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3.3 报 告 疾 病 名 称 : 二 病 例 一 般 情 况 1. 病 例 姓 名 : 家 长 姓 名 ( 若 是 儿 童, 请 填 写 ): 2. 性 别 : 男 女 3. 民 族 : 4.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 如 出 生 日 期 不 详, 则 实 足 年 龄 : 岁 或 月 ) 5. 身 份 证 号 码 : ( 或 家 长 身 份 证 号 码 ) 6. 户 籍 : 省 市 县 ( 区 ) 乡 ( 街 道 ) 村 ( 栋 ) 组 ( 单 元 ) 号 7. 现 住 址 : 省 市 县 ( 区 ) 乡 ( 街 道 ) 村 ( 栋 ) 组 ( 单 元 ) 号 8. 学 习 或 工 作 单 位 : 9. 联 系 电 话 :(1) 手 机 : (2) 家 庭 电 话 : (3) 其 它 联 系 人 电 话 : 10. 职 业 : 幼 托 儿 童 散 居 儿 童 学 生 教 师 保 育 保 姆 餐 饮 业 商 业 服 务 工 人 民 工 农 民 牧 民 渔 ( 船 ) 民 干 部 职 员 离 退 人 员 家 务 待 业 医 疗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其 他 三 病 例 的 发 病 与 就 诊 经 过 1. 发 病 日 期 : 年 月 日 2. 发 病 地 点 : 家 中 单 位 其 他 3. 前 往 医 疗 机 构 就 诊 前, 是 否 自 行 服 药 : 是 否 不 知 道 3.1 若 自 行 服 药, 则 服 药 种 类 : 4. 请 填 写 以 下 就 诊 情 况 : 就 诊 次 数 就 诊 单 位 就 诊 日 期 治 疗 天 数 诊 断 结 果 是 否 隔 离 入 住 院 时 间 门 诊 / 住 院 病 历 号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第 4 次 第 5 次 第 6 次 转 归

143 1. 首 发 症 状 ( 描 述 ): 四 病 例 的 临 床 表 现 2. 流 感 样 表 现 : 发 热 : 体 温 ( 范 围 ) 持 续 时 间 : 寒 战 咳 嗽 咳 痰 咽 痛 头 痛 鼻 塞 流 涕 肌 肉 酸 痛 关 节 酸 痛 乏 力 胸 闷 气 促 呼 吸 困 难 腹 泻 结 膜 炎 3. 其 它 临 床 表 现 ( 描 述 ): 五 病 例 居 住 环 境 及 暴 露 情 况 1. 病 例 居 住 地 点 ( 村 庄 / 居 民 楼 ) 周 围 环 境 描 述 : 2. 病 例 居 住 地 点 ( 村 庄 / 居 民 楼 ) 周 围 3 公 里 内 是 否 有 : 活 禽 市 场 农 贸 市 场 饲 养 场 天 然 湖 泊 人 工 湖 河 流 小 溪 湿 地 沼 泽 均 无 其 它 3. 是 否 能 见 到 候 鸟 或 野 禽 : 经 常 见 到 偶 然 见 到 从 未 见 过 不 知 道 其 它 4. 近 期 是 否 有 死 亡 候 鸟 或 野 禽 : 是 否 不 知 道 4.1 若 有, 常 见 地 点 : 4.2 候 鸟 或 野 禽 最 近 死 亡 时 间 : 年 月 日 5. 病 例 居 住 地 点 ( 村 庄 / 居 民 区 ) 动 物 饲 养 或 病 死 情 况 : 有 无 养 殖 场 名 称 动 物 种 类 饲 养 数 量 病 / 死 数 量 病 / 死 时 间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时 间 参 与 处 理 人 员 数 量 6. 家 禽 饲 养 户 人 员 情 况 : 总 户 数 总 人 口 数 常 驻 人 口 饲 养 家 禽 户 数 饲 养 家 禽 户 人 口 数 病 死 家 禽 户 数 病 死 家 禽 户 人 口 数 异 常 表 现 人 数 ( 流 感 样 病 例 / 发 热 性 疾 病 等 ) 7. 若 居 住 地 有 养 殖 场, 则 : 养 殖 场 名 称 饲 养 动 物 种 类 及 数 量 病 / 死 动 物 种 类 及 数 量 8. 农 业 部 门 是 否 已 经 证 实 死 亡 家 禽 死 于 H5N1 型 禽 流 感 : 是 否 证 实 中 不 知 道 8.1 农 业 部 门 H5N1 型 禽 流 感 病 毒 分 离 或 PCR 情 况 : 分 离 (PCR) 阳 性 标 本 类 型 采 集 地 点 采 集 时 间 分 离 时 间 分 离 单 位 9. 当 地 环 境 是 否 已 经 进 行 彻 底 消 毒 : 是 否 不 知 道 9.1 若 已 经 彻 底 消 毒, 则 时 间 为 : 年 月 日 10. 有 病 死 动 物 后, 当 地 有 无 流 感 样 / 发 热 / 不 明 原 因 死 亡 病 例 等 : 有 无 不 知 道

144 10.1 若 有, 则 填 写 以 下 表 病 例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临 床 表 现 发 病 / 死 亡 时 间 有 无 接 触 及 时 间 备 注 六 病 例 家 居 环 境 情 况 描 述 病 例 家 庭 位 置 ( 位 置 / 附 近 水 源 等 情 况 ): 2. 病 例 家 庭 : 围 墙 院 落 半 封 闭 院 落 敞 开 式 院 落 其 它 3. 病 人 家 居 住 房 类 型 : 平 房 独 立 楼 房 公 寓 其 它 4. 房 屋 地 板 类 型 : 瓷 砖 木 地 板 土 地 其 它 5. 多 长 时 间 打 扫 一 次 房 间 : 6. 家 中 厨 房 菜 板 使 用 : 生 肉 / 熟 食 加 工 分 开 生 肉 / 熟 食 混 用 6.1 若 混 用 菜 板, 则 加 工 完 生 肉 类 后 : 每 次 均 清 洗 偶 尔 清 洗 1 次 从 不 清 洗 7. 家 庭 成 员 的 禽 流 感 知 识 知 晓 情 况 : 明 白 听 说 过 从 不 知 道 其 它 7.1 若 明 白, 则 知 识 来 于 : 电 视 报 纸 广 播 宣 传 单 入 户 宣 传 其 它 8. 家 中 禽 类 饲 养 情 况 : 动 物 种 类 饲 养 数 量 饲 养 时 间 活 动 范 围 动 物 粪 便 可 见 范 围 仅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内 厨 房 厕 所 院 外 其 它 仅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内 厨 房 厕 所 院 外 其 它 仅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内 厨 房 厕 所 院 外 其 它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厨 房 厕 所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厨 房 厕 所 圈 内 院 内 卧 室 厨 房 厕 所 9. 家 禽 圈 位 置, 描 述 与 病 例 居 住 房 间 关 系 : 室 外 厕 所 内 厨 房 内 人 居 住 房 间 无 人 居 住 房 间 单 独 禽 舍 其 他 10. 近 期 内 病 例 家 中 病 死 动 物 情 况 : 动 物 种 类 饲 养 数 量 病 死 数 量 发 病 / 死 亡 时 间 死 亡 原 因 处 理 方 式 11. 农 业 部 门 是 否 证 实 病 死 动 物 死 于 H5N1 型 禽 流 感 : 是 否 不 知 道 11.1 环 境 / 病 死 禽 畜 采 样 情 况 : 采 样 种 类 采 样 时 间 采 样 地 点 采 样 份 数 检 测 结 果 检 测 单 位 12. 家 庭 环 境 是 否 进 行 彻 底 消 毒 : 是 否 不 知 道 12.1 若 已 经 彻 底 消 毒, 则 时 间 为 : 年 / 月 / 日 13. 病 例 家 庭 成 员 及 与 病 死 动 物 接 触 方 式 :

145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发 病 与 否 接 触 病 死 动 物 种 类 接 触 病 死 动 物 方 式 1 饲 养 打 扫 禽 舍 宰 杀 烹 饪 食 用 无 2 饲 养 打 扫 禽 舍 宰 杀 烹 饪 食 用 无 3 饲 养 打 扫 禽 舍 宰 杀 烹 饪 食 用 无 4 饲 养 打 扫 禽 舍 宰 杀 烹 饪 食 用 无 5 饲 养 打 扫 禽 舍 宰 杀 烹 饪 食 用 无 七 病 例 生 活 习 惯 既 往 健 康 史 1. 饭 前 洗 手 : 每 次 均 洗 手 偶 尔 洗 手 从 不 洗 手 其 它 2. 是 否 抽 烟 : 是 否 3.1 若 抽 烟, 每 天 几 支 : 1-4 支 5-9 支 支 20 支 以 上 4. 是 否 有 慢 性 疾 病, 若 有 ( 医 生 已 经 诊 断, 可 多 选 ) 哮 喘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其 它 慢 性 肺 部 疾 病 冠 心 病 糖 尿 病 肾 病 免 疫 缺 陷 其 它 慢 性 疾 病 : 5. 一 年 内 是 否 接 种 流 感 疫 苗 : 是 否 5.1 如 有, 最 后 一 次 接 种 日 期 : / / 日 6. 是 否 曾 注 射 免 疫 球 蛋 白 : 是 否 记 不 清 6.1 如 有, 最 后 一 次 接 种 日 期 : / / 日 八 病 例 发 病 前 的 暴 露 情 况 1. 病 前 2 周 内 是 否 接 触 禽 类 及 其 它 动 物 : 是 否 不 知 道 1.1 若 接 触, 则 接 触 动 物 种 类 : 鸡 鸭 鹅 野 禽 其 它 1.2 接 触 方 式 : 饲 养 打 扫 清 洗 禽 舍 接 触 动 物 分 泌 物 购 买 加 工 生 鲜 禽 肉 职 业 运 输 收 集 或 运 输 禽 类 粪 便 收 集 或 卖 鸡 蛋 清 洗 禽 毛 买 卖 活 禽 宰 杀 禽 类 食 用 处 理 / 掩 埋 禽 类 1.3 接 触 时 间 : 1.4 接 触 家 禽 后 是 否 洗 手 : 每 次 均 洗 偶 尔 洗 一 次 从 不 洗 手 1.5 若 未 接 触 过 禽 类 及 其 它 动 物, 是 否 在 病 前 2 周 内 到 过 : 饲 养 场 农 贸 市 场 河 / 湖 / 塘 边 湿 地 公 园 其 它 2. 病 前 2 周 内 是 否 接 触 病 死 禽 类 : 是 否 不 知 道 2.1 若 接 触, 则 接 触 种 类 : 鸡 鸭 鹅 野 禽 未 接 触 不 清 楚 其 它 2.2 若 接 触, 则 接 触 方 式 : 宰 杀 加 工 病 死 动 物 接 触 病 死 禽 排 泄 物 接 触 病 死 禽 分 泌 物 直 接 接 触 病 死 禽 食 用 病 死 禽 肉 其 它 2.3 接 触 时 间 : 2.4 若 食 用 病 死 禽 肉, 则 所 食 用 时 是 否 熟 透 : 是 否 不 知 道 3. 病 前 2 周 内, 若 参 与 宰 杀 加 工 病 死 禽 类, 则 主 要 方 式 : 捕 捉 或 固 定 病 死 禽 类 烫 洗 死 禽 拔 除 禽 毛 接 触 死 禽 血 液 清 洗 / 接 触 死 禽 内 脏 刀 切 病 死 禽 肉 清 洗 处 理 禽 肉 3.1 接 触 病 死 禽 期 间, 手 部 伤 口 情 况 : 无 伤 口 未 愈 合 旧 伤 口 处 理 过 程 造 成 伤 口 3.2 处 理 病 死 禽 类 时 是 否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及 其 它 预 防 措 施 : 带 手 套 穿 防 护 鞋 带 口 罩 服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无 任 何 防 护 措 施 3.3 处 理 病 死 禽 后 是 否 洗 手 : 每 次 均 洗 偶 尔 洗 一 次 从 不 洗 手 其 它 4. 发 病 前 2 周 内 是 否 与 其 它 发 热 病 人 有 所 接 触 : 是 否 不 知 道 4.1 若 接 触 过, 则 填 写 下 表 :

146 病 例 姓 名 发 病 时 间 临 床 表 现 诊 断 最 后 接 触 时 间 接 触 方 式 及 频 率 接 触 地 点 4.2 若 在 医 院 接 触 病 人, 则 与 病 人 接 触 时 是 否 戴 口 罩 : 是 否 4.3 若 看 望 病 人, 看 望 病 人 后 是 否 洗 手 : 是 否 5. 发 病 前 2 周 内, 是 否 到 过 禽 流 感 病 毒 学 实 验 室 : 是 否 5.1 若 曾 到 过 实 验 室, 是 否 进 行 防 护 : 是 否 6. 病 例 旅 行 史 ( 发 病 前 2 周 内 ): 旅 行 起 始 地 旅 行 时 间 旅 行 目 的 地 发 病 地 点 以 外 所 到 地 区 情 况 九 密 切 接 触 者 情 况 ( 具 体 见 附 件 4 中 的 表 2) 姓 名 性 别 与 患 者 关 系 联 系 电 话 十 实 验 室 检 查 1. 血 常 规 : 第 1 次 检 查 : 月 日,WBC: 10 9 /L;N %;L % 检 测 单 位 : 第 2 次 检 查 : 月 日,WBC: 10 9 /L;N %;L % 检 测 单 位 : 第 3 次 检 查 : 月 日,WBC: 10 9 /L;N %;L % 检 测 单 位 : 2.X 线 检 查 : 第 1 次 检 查 : 月 日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第 2 次 检 查 : 月 日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第 3 次 检 查 : 月 日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3.CT 检 查 第 1 次 检 查 : 月 日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第 2 次 检 查 : 月 日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4. 病 原 学 和 血 清 学 检 查 : 标 本 类 型 采 集 时 间 检 测 方 法 / 检 测 结 果 / 检 测 单 位 / 检 测 时 间 十 一 转 归 与 最 终 诊 断 情 况 1. 最 终 诊 断 : 确 诊 病 例 疑 似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排 除 ( 病 名 : ) 2. 诊 断 单 位 : 3. 转 归 : 痊 愈 死 亡 其 他 3.1 若 痊 愈, 出 院 日 期 : 月 日 3.2 若 死 亡, 死 亡 日 期 : 月 日 死 亡 原 因 : 十 二 调 查 小 结 调 查 单 位 : 调 查 时 间 : 月 日 - 月 日 调 查 者 签 名 :

147 附 表 7-2 一 市 场 一 般 情 况 调 查 农 贸 市 场 交 易 市 场 相 关 情 况 调 查 表 1. 市 场 名 称 : 2. 市 场 地 址 : 3. 市 场 环 境 ( 描 述 ): 4. 管 理 人 员 电 话 :(1) 电 话 (2) 传 真 5. 市 场 形 式 : 全 天 候 封 闭 式 全 天 候 露 天 式 晨 市 定 期 会 其 它 6. 禽 类 交 易 情 况 : 活 禽 交 易 活 禽 现 场 宰 杀 生 鲜 禽 肉 交 易 鸡 蛋 交 易 生 猪 交 易 生 猪 肉 交 易 其 它 7. 若 有 禽 类 交 易, 则 主 要 种 类 : 活 鸡 生 鸡 肉 活 鸡 宰 杀 活 鸭 鹅 鸽 子 其 它 8. 市 场 固 定 摊 贩 人 数 : 9. 市 场 流 动 摊 贩 人 数 : 二 市 场 内 摊 贩 情 况 调 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经 营 时 间 经 营 种 类 及 方 式 进 货 来 源 血 液 采 集 异 常 表 现 备 注

148 附 件 8 人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技 术 方 案 为 及 时 科 学 地 采 集 和 运 送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或 疑 似 污 染 环 境 等 各 种 类 型 的 标 本, 规 范 实 验 室 检 测 程 序 和 检 测 方 法, 提 高 检 测 质 量, 明 确 诊 断 或 开 展 相 关 科 学 研 究,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1 采 集 对 象 1.1 人 禽 流 感 医 学 观 察 病 例 疑 似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及 需 要 进 一 步 研 究 的 确 诊 病 例 1.2 其 它 需 要 进 行 人 禽 流 感 诊 断 或 排 除 者 1.3 需 要 采 集 的 环 境 标 本 2 采 集 要 求 2.1 从 事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标 本 采 集 的 技 术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生 物 安 全 培 训 和 具 备 相 应 的 实 验 技 能 在 标 本 采 集 过 程 中, 采 样 人 员 参 照 ( 附 件 5) 规 定 的 防 护 措 施 进 行 安 全 防 护 2.2 住 院 病 例 的 标 本 由 所 在 医 院 医 护 人 员 在 当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专 业 人 员 指 导 下 采 集 2.3 标 本 采 集 具 体 种 类 和 数 量 由 现 场 工 作 组 确 定 2.4 密 切 接 触 者 标 本 由 当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负 责 采 集 2.5 根 据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的 需 要, 结 合 病 程 再 次 采 样 3 标 本 种 类 每 个 病 例 应 尽 可 能 同 时 采 集 上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 需 要 排 除 人 禽 流 感 的 死 亡 病 例 则 依 据 传 染 病 病 人 或 疑 似 传 染 病 病 人 尸 体 解 剖 查 验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令 第 43 号 ) 的 规 定 采 集 尸 体 标 本, 没 有

149 条 件 进 行 尸 体 解 剖 的, 可 采 集 呼 吸 道 灌 洗 液 或 经 皮 穿 刺 采 集 肺 组 织 标 本 3.1 上 呼 吸 道 标 本 : 包 括 咽 拭 子 鼻 拭 子 鼻 咽 抽 取 物 咽 漱 液 深 咳 痰 液 最 佳 采 集 时 间 为 发 病 后 3 天 内 3.2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 包 括 呼 吸 道 抽 取 物 支 气 管 灌 洗 液 肺 组 织 活 检 标 本 3.3 尸 检 标 本 : 病 人 死 亡 后 应 依 法 尽 早 进 行 解 剖, 在 严 格 按 照 生 物 安 全 防 护 的 条 件 下, 进 行 尸 检, 主 要 采 集 肺 气 管 组 织 标 本, 条 件 允 许 下 也 可 采 集 肝 肾 脾 心 脏 脑 淋 巴 结 等 组 织 标 本 3.4 血 清 标 本 : 每 一 病 例 必 须 采 集 血 清 标 本, 须 采 集 急 性 期 恢 复 期 双 份 血 清 第 一 份 血 清 应 尽 早 ( 最 好 在 发 病 后 7 天 内 ) 采 集, 第 二 份 血 清 应 在 发 病 后 第 3~4 周 采 集 采 集 量 要 求 5ml, 以 空 腹 血 为 佳, 建 议 使 用 真 空 采 血 管 3.5 其 它 标 本 : 如 果 病 例 有 腹 泻 症 状, 可 在 发 病 后 采 集 粪 便 标 本 ; 有 胸 水 者 可 采 集 胸 水 标 本 4 标 本 采 集 方 法 4.1 咽 拭 子 : 用 2 根 聚 丙 烯 纤 维 头 的 塑 料 杆 拭 子 同 时 擦 拭 双 侧 咽 扁 桃 体 及 咽 后 壁, 将 拭 子 头 浸 入 含 3ml 采 样 液 的 管 中, 尾 部 弃 去, 旋 紧 管 盖 4.2 鼻 拭 子 : 将 1 根 聚 丙 烯 纤 维 头 的 塑 料 杆 拭 子 轻 轻 插 入 鼻 道 内 鼻 腭 处, 停 留 片 刻 后 缓 慢 转 动 退 出 取 另 一 根 聚 丙 烯 纤 维 头 的 塑 料 杆 拭 子 以 同 样 的 方 法 采 集 另 一 侧 鼻 孔 上 述 两 根 拭 子 浸 入 同 一 含 3ml 采 样 液 的 管 中, 尾 部 弃 去, 旋 紧 管 盖 4.3 鼻 咽 抽 取 物 或 呼 吸 道 抽 取 物 : 用 与 负 压 泵 相 连 的 收 集 器 从 鼻

150 咽 部 抽 取 粘 液 或 从 气 管 抽 取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将 收 集 器 头 部 插 入 鼻 腔 或 气 管, 接 通 负 压, 旋 转 收 集 器 头 部 并 缓 慢 退 出, 收 集 抽 取 的 粘 液, 并 用 3ml 采 样 液 冲 洗 收 集 器 1 次 ( 亦 可 用 小 孩 导 尿 管 接 在 50ml 注 射 器 上 来 替 代 收 集 器 ) 4.4 咽 漱 液 : 用 10ml 不 含 抗 菌 素 的 采 样 液 漱 口 漱 口 时 让 患 者 头 部 微 后 仰, 发 噢 声, 让 洗 液 在 咽 部 转 动 然 后 将 咽 漱 液 收 集 于 50ml 无 菌 的 螺 口 塑 料 管 中 无 条 件 的 可 用 平 皿 或 烧 杯 收 集 咽 漱 液 并 转 入 10ml 螺 口 采 样 管 中 4.5 深 咳 痰 液 : 要 求 病 人 深 咳 后, 将 咳 出 的 痰 液 收 集 于 50ml 含 3ml 采 样 液 的 螺 口 塑 料 管 中 4.6 呼 吸 道 灌 洗 液 : 将 收 集 器 头 部 从 鼻 孔 或 气 管 插 口 处 插 入 气 管 ( 约 30cm 深 处 ), 注 入 5ml 生 理 盐 水, 接 通 负 压, 旋 转 收 集 器 头 部 并 缓 慢 退 出 收 集 抽 取 的 粘 液, 并 用 采 样 液 涮 洗 收 集 器 1 次 ( 亦 可 用 小 孩 导 尿 管 接 在 50ml 注 射 器 上 来 替 代 收 集 ) 4.7 胸 水 : 在 B 超 定 位 下 进 行 胸 腔 穿 刺, 抽 取 胸 水 5ml, 置 于 无 菌 的 塑 料 螺 口 管 中 4.8 肺 组 织 活 检 标 本 : 在 超 声 或 X 线 定 位 下, 经 皮 穿 刺 取 肺 组 织 活 检 标 本, 置 于 含 3ml 采 样 液 的 塑 料 螺 口 管 中 4.9 尸 检 标 本 : 每 一 采 集 部 位 分 别 使 用 不 同 消 毒 器 械, 以 防 交 叉 污 染 ; 每 种 组 织 应 多 部 位 取 材, 各 部 位 应 取 20~50g, 淋 巴 结 取 2 个 4.10 粪 便 标 本 : 采 集 5~10g 粪 便 置 于 含 5~10ml 采 样 液 无 菌 螺 口 管 中, 严 格 密 封 4.11 血 清 标 本 : 用 真 空 负 压 采 血 管 采 集 血 液 标 本 5ml, 室 温 静 置 30 分 钟,1500~2000rpm 离 心 10 分 钟, 收 集 血 清 于 2ml 无 菌 螺 口 塑 料 管

151 中 注 : 常 用 的 采 样 液 配 方 为 :ph 7.4~7.6 的 Hanks 氏 液 或 MEM/DMEM 液 在 采 样 液 中 需 加 入 抗 菌 素, 可 用 青 霉 素 ( 终 浓 度 为 100U/ml) 庆 大 霉 素 ( 终 浓 度 为 1mg/ml) 和 抗 真 菌 药 物 ( 终 浓 度 为 2µg/ml) 5 标 本 包 装 标 本 采 集 后 在 生 物 安 全 Ⅱ 级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柜 内 分 装 成 一 式 三 份 ( 分 装 标 本 的 生 物 安 全 柜 不 能 用 于 提 取 核 酸 ) 一 份 当 地 检 测 用, 一 份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检 测, 一 份 保 存 以 备 复 核 5.1 所 有 标 本 应 放 在 大 小 适 合 的 带 螺 旋 盖 内 有 垫 圈 耐 冷 冻 的 塑 料 管 里, 拧 紧 容 器 外 注 明 样 本 编 号 种 类 姓 名 及 采 样 日 期 5.2 将 密 闭 后 的 标 本 放 入 大 小 合 适 的 塑 料 袋 内 密 封, 每 袋 装 一 份 标 本 5.3 标 本 有 关 信 息 填 写 疑 似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标 本 送 检 单 见 疑 似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标 本 送 检 接 收 检 测 和 结 果 报 告 反 馈 工 作 流 程 ( 中 疾 控 疾 发 [2005]526 号 ), 用 另 一 塑 料 袋 密 封 6 标 本 保 存 用 于 病 毒 分 离 和 核 酸 检 测 的 标 本 应 尽 快 进 行 检 测,24 小 时 内 能 检 测 的 标 本 可 置 于 4 保 存,24 小 时 内 无 法 检 测 的 标 本 则 应 置 于 -70 或 以 下 保 存 如 无 -70 保 存 条 件, 则 于 -20 冰 箱 暂 存 血 清 可 在 4 存 放 3 天 -20 以 下 长 期 保 存 标 本 运 送 期 间 应 避 免 反 复 冻 融 标 本 应 设 立 专 库 或 专 柜 单 独 保 存 7 标 本 送 检 7.1 上 送 标 本

152 检 测 结 果 阳 性 或 可 疑 的 原 始 标 本 或 分 离 物 应 及 时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复 核 和 进 一 步 检 测 ;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实 验 室 检 测 阴 性, 且 有 明 确 流 行 病 学 证 据 的 病 例 的 标 本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进 一 步 检 测 7.2 标 本 运 送 的 生 物 安 全 要 求 按 照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424 号 令 ) 和 可 感 染 人 类 的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样 本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第 45 号 令 ) 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7.3 标 本 送 检 的 程 序 各 省 ( 区 市 ) 需 要 向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送 检 标 本 时, 应 事 先 与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疾 病 控 制 与 应 急 处 理 办 公 室 联 系 具 体 要 求 见 可 感 染 人 类 的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样 本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第 45 号 令 ) 疑 似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标 本 送 检 接 收 检 测 和 结 果 报 告 反 馈 工 作 流 程 ( 中 疾 控 疾 发 [2005]526 号 ) 8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从 事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的 技 术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生 物 安 全 培 训 和 具 备 相 应 的 实 验 技 能, 在 检 测 的 过 程 中 必 须 采 取 生 物 安 全 Ⅲ 级 防 护 不 同 的 标 本 检 测 生 物 安 全 级 别 要 求 如 下 8.1 标 本 的 分 装 和 核 酸 提 取 在 生 物 安 全 Ⅱ 级 实 验 室 的 生 物 安 全 柜 内 进 行, 病 毒 培 养 物 的 核 酸 提 取 必 须 在 生 物 安 全 Ⅲ 级 实 验 室 的 生 物 安 全 柜 内 进 行 8.2 标 本 的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在 生 物 安 全 Ⅱ 级 实 验 室 的 生 物 安 全 柜 内 进 行

153 8.3 人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分 离 鉴 定 必 须 在 生 物 安 全 Ⅲ 级 实 验 室 里 进 行 8.4 采 用 灭 活 抗 原 进 行 血 凝 抑 制 试 验 检 测 血 清 抗 体 时, 要 求 在 生 物 安 全 Ⅱ 级 实 验 室 内 操 作 采 用 微 量 中 和 试 验 进 行 血 清 抗 体 检 测 必 须 在 生 物 安 全 Ⅲ 级 实 验 室 操 作 8.5 阳 性 标 本 和 分 离 物 的 保 存 及 销 毁 应 按 照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424 号 令 ) 执 行 9 标 本 的 实 验 室 检 测 9.1 核 酸 检 测 : 方 法 包 括 RT-PCR 和 Real-Time PCR, 建 议 使 用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或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推 荐 的 引 物 和 探 针 9.2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包 括 ELISA 法 和 金 标 法, 本 方 法 仅 具 参 考 价 值, 不 作 为 诊 断 依 据 9.3 病 毒 分 离 及 鉴 定 : 采 用 SPF 鸡 胚 和 MDCK 细 胞 分 离 方 法 病 毒 的 鉴 定 采 用 血 凝 抑 制 试 验 神 经 氨 酸 酶 抑 制 试 验 或 序 列 测 定 9.4 血 清 学 检 测 : 方 法 包 括 微 量 中 和 试 验 血 凝 抑 制 试 验 单 扩 溶 血 试 验 以 上 实 验 室 检 测 方 法 详 见 全 国 流 感 /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监 测 实 施 方 案 10 检 测 结 果 的 判 断 和 报 告 10.1 各 检 测 项 目 阳 性 报 告 H5 基 因 核 酸 检 测 :A 型 特 异 性 引 物 能 够 扩 增 出 预 期 大 小 的 产 物, 两 对 H5 亚 型 特 异 性 引 物 都 能 够 扩 增 出 预 期 大 小 的 产 物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 按 照 试 剂 盒 说 明 书 进 行 检 测, 结 果 判 断 为 阳 性

154 病 毒 分 离 及 鉴 定 : 分 离 出 病 毒, 并 经 鉴 定 为 H5 亚 型 或 H5N1 亚 型 血 清 学 检 测 : 双 份 血 清 抗 体 滴 度 4 倍 或 以 上 增 高 有 诊 断 意 义 10.2 各 检 测 项 目 阴 性 报 告 H5 基 因 核 酸 检 测 : 两 对 H5 亚 型 特 异 性 引 物 均 不 能 够 扩 增 出 预 期 大 小 的 产 物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 按 照 试 剂 盒 说 明 书 进 行 检 测, 结 果 判 断 为 阴 性 病 毒 分 离 : 培 养 物 红 细 胞 凝 集 试 验 阴 性 血 清 学 检 测 : 血 清 抗 体 滴 度 <1:20 为 阴 性 10.3 H5 基 因 核 酸 检 测 不 一 致 两 对 H5 亚 型 特 异 性 引 物 扩 增 出 的 产 物 检 测 结 果 不 一 致 时, 则 对 阳 性 扩 增 产 物 进 行 测 序, 如 果 为 H5N1 病 毒 序 列, 则 判 断 为 阳 性 标 本 检 测 结 果 有 关 信 息 填 写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检 测 结 果 反 馈 表 ( 具 体 见 疑 似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标 本 送 检 接 收 检 测 和 结 果 报 告 反 馈 工 作 流 程 中 疾 控 疾 发 [2005]526 号 ) 11 实 验 室 检 测 流 程 应 采 集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对 象 上 呼 吸 道 标 本 和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进 行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核 酸 检 测 和 病 毒 分 离, 同 时 要 采 集 病 例 的 急 性 期 和 恢 复 期 血 清 标 本 进 行 H5N1 亚 型 特 异 性 抗 体 检 测 原 则 上, 先 由 省 级 及 以 下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进 行 初 步 检 测, 阳 性 标 本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复 核 ;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实 验 室 检

155 测 阴 性, 且 有 明 确 流 行 病 学 证 据 的 病 例 标 本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进 一 步 检 测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不 具 备 检 测 条 件 的,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或 邻 近 具 备 相 应 条 件 和 资 格 认 证 的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进 行 检 测 具 体 步 骤 见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实 验 室 检 测 流 程 图 12 人 禽 流 感 实 验 室 检 测 职 责 12.1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职 责 对 省 级 以 及 其 它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实 验 室 的 检 测 结 果 进 行 复 核, 并 对 上 送 的 标 本 做 进 一 步 检 测 对 不 具 备 禽 流 感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病 毒 分 离 条 件 的 省 级 上 送 的 标 本 进 行 检 测 对 需 做 微 量 中 和 实 验 的 血 清 标 本 进 行 微 量 中 和 试 验 对 分 离 到 的 禽 流 感 病 毒 株 做 抗 原 及 基 因 分 析 及 时 向 送 检 标 本 的 机 构 反 馈 检 测 结 果 对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实 验 室 人 员 进 行 实 验 室 技 术 和 生 物 安 全 培 训 对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实 验 室 提 供 技 术 和 试 剂 支 持 并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对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的 实 验 室 检 测 和 生 物 安 全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12.2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职 责 对 辖 区 内 人 禽 流 感 标 本 的 采 集 工 作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和 物 质 支 持, 必 要 时 直 接 参 与 标 本 的 采 集

156 按 照 生 物 安 全 要 求, 对 采 集 到 的 标 本 进 行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核 酸 检 测 血 清 学 检 测 和 抗 原 检 测 获 得 国 家 认 证 的 生 物 安 全 Ⅲ 级 实 验 室 才 可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和 微 量 中 和 试 验 按 照 生 物 安 全 要 求 妥 善 保 存 原 始 标 本 或 禽 流 感 病 毒 株 符 合 上 送 条 件 的 标 本 或 毒 株 按 规 定 及 时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及 时 向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上 报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的 相 关 信 息 及 时 向 送 检 标 本 的 机 构 反 馈 检 测 结 果 根 据 疫 情 的 发 展 和 工 作 需 要, 向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申 请 指 定 辖 区 内 符 合 要 求 的 国 家 级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开 展 相 应 的 人 禽 流 感 检 测 工 作

157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标 本 实 验 室 检 测 流 程 图 标 本 采 集 对 象 呼 吸 道 尸 检 标 本 其 它 标 本 血 清 标 本 核 酸 检 测 :RT-PCR 或 Real-Time PCR 引 物 至 少 应 包 括 A 两 对 H5 微 量 中 和 试 验 HI 试 验 单 扩 溶 血 A 及 两 对 H5 阳 性 可 疑 两 对 H5 阴 性 双 份 血 抗 体 滴 度 有 4 倍 增 高 双 份 血 抗 体 滴 度 无 4 倍 增 高 扩 增 产 物 序 列 测 定 阳 性 再 次 采 样 再 次 检 测 阴 性 按 照 人 流 感 监 测 方 法 分 离 鉴 定 * 报 告 结 果 采 集 检 测 第 三 份 血 清 阴 性 病 毒 分 离 和 鉴 定 报 告 报 告 报 告

158 附 表 8-1 姓 名 性 别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 疑 似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标 本 送 检 单 年 龄 详 细 住 址 发 病 日 期 标 本 种 类 标 本 量 (g 或 ml) 采 集 日 期 体 温 ( ) 咳 嗽 主 要 临 床 表 现 咽 痛 肺 炎 其 他 备 注 注 : 主 要 临 床 表 现 : 体 温 填 写 最 高 温 度, 其 它 栏 符 合 的 打 采 集 人 员 : 送 样 人 : 采 集 单 位 : 送 检 日 期 : 200 年 月 日 收 样 人 员 : 收 检 日 期 : 200 年 月 日

159 附 表 8-2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 疑 似 人 禽 流 感 病 例 标 本 检 测 结 果 反 馈 表 检 测 试 剂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发 病 日 期 采 样 日 期 标 本 类 型 检 测 项 目 检 测 方 法 检 测 日 期 检 测 结 果 备 注 ( 厂 家 批 号 等 ) 检 测 科 室 负 责 人 签 字 : 所 领 导 签 字 : 报 告 日 期 : 单 位 ( 盖 章 ):

160 - 89 -

161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方 案 ( 第 二 版 ) 为 指 导 各 地 规 范 开 展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发 现 报 告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实 验 室 检 测 密 切 接 触 者 管 理 等 防 控 工 作,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身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一 适 用 范 围 此 方 案 适 用 于 现 阶 段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开 展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并 将 根 据 对 该 疾 病 认 识 的 深 入 和 疫 情 形 势 变 化 适 时 更 新 二 病 例 的 发 现 报 告 ( 一 ) 病 例 定 义 1.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与 确 诊 病 例 定 义 参 照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13 年 第 2 版 ) ( 卫 发 明 电 号 ) 2. 聚 集 性 病 例 是 指 7 天 内 在 小 范 围 ( 如 一 个 家 庭 一 个 社 区 等 ) 发 现 2 例 及 以 上, 提 示 可 能 存 在 人 际 传 播 或 因 共 同 暴 露 而 感 染 的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例 或 疑 似 病 例 ( 聚 集 性 病 例 中 至 少 有 1 例 确 诊 病 例 ) ( 二 ) 发 现 与 报 告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机 构 对 就 诊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要 询 问 其 禽 类 或 活 禽 市 场 的 暴 露 史, 重 点 关 注 从 事 活 禽 养 殖 屠 宰 贩 卖 运 输 等 行 业 的 人 群, 在 发 现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确 诊 病 例 后, 应 当 分 别 于 24 小 时 和 2 小 时 内 通 过 中 国 疾 病 监 测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报 告 疾 1

162 病 类 别 选 择 其 他 传 染 病 中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尚 不 具 备 网 络 直 报 条 件 的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以 最 快 的 通 讯 方 式 ( 电 话 传 真 等 ) 向 当 地 县 级 疾 控 中 心 报 告, 并 寄 出 传 染 病 报 告 卡, 县 级 疾 控 中 心 在 接 到 报 告 后 立 即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三 病 例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采 样 与 检 测 ( 一 )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县 级 疾 控 中 心 接 到 辖 区 内 医 疗 机 构 报 告 的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例 后, 应 当 按 照 中 国 疾 控 中 心 制 定 的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进 行 调 查 对 于 单 例 病 例,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病 例 基 本 情 况 发 病 就 诊 经 过 临 床 表 现 实 验 室 检 查 诊 断 和 转 归 情 况 病 例 家 庭 及 家 居 环 境 情 况 暴 露 史 密 切 接 触 者 情 况 等 对 病 例 可 能 暴 露 的 禽 类 饲 养 或 交 易 等 场 所, 应 当 采 集 禽 类 粪 便 笼 具 涂 拭 标 本 等 环 境 标 本 开 展 病 原 学 检 测 必 要 时 根 据 调 查 情 况 组 织 开 展 病 例 主 动 搜 索 对 于 聚 集 性 病 例, 在 上 述 工 作 基 础 上, 要 立 即 排 查 疑 似 病 例, 并 重 点 调 查 病 例 的 暴 露 史 及 病 例 之 间 的 流 行 病 学 关 联, 对 从 病 例 和 环 境 标 本 中 分 离 到 的 病 毒 进 行 同 源 性 分 析, 明 确 是 否 存 在 人 际 传 播 或 因 共 同 暴 露 而 感 染 ( 二 ) 标 本 采 集 运 送 与 实 验 室 检 测 当 医 务 人 员 怀 疑 病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时, 应 当 尽 早 采 集 其 上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 尤 其 是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 和 发 病 7 天 内 急 性 期 血 清 以 及 与 急 性 期 血 清 采 集 时 间 间 隔 2-4 周 的 血 清 等 2

163 有 条 件 开 展 核 酸 检 测 的 医 疗 机 构 要 对 呼 吸 道 标 本 开 展 H7N9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进 行 病 例 诊 断, 并 指 导 早 期 应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 没 有 条 件 开 展 核 酸 检 测 的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尽 快 利 用 快 速 抗 原 检 测 试 剂 进 行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检 测, 并 将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检 测 阳 性 的 标 本 送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进 一 步 开 展 H7N9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标 本 采 集 包 装 运 送 等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可 感 染 人 类 的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样 本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 卫 生 部 第 45 号 令 ) 等 生 物 安 全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具 备 BSL-3 级 生 物 安 全 条 件 的 网 络 实 验 室 立 即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并 将 分 离 的 病 毒 按 要 求 及 时 送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 未 能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的 网 络 实 验 室 需 将 H7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的 病 例 原 始 标 本 按 要 求 及 时 送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各 医 疗 机 构 采 集 的 血 清 标 本 送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由 当 地 网 络 实 验 室 将 血 清 标 本 分 别 送 省 级 疾 控 中 心 和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开 展 相 关 抗 体 检 测 具 体 操 作 要 点 参 见 中 国 疾 控 中 心 制 定 的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策 略 四 信 息 报 告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机 构 和 相 关 人 员 发 现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疑 似 或 确 诊 病 例 后, 要 按 规 定 填 写 传 染 病 报 告 卡, 并 通 过 中 国 疾 病 监 测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对 于 确 诊 病 例, 报 告 病 例 的 医 疗 机 构 还 要 通 过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每 日 填 报 病 例 的 病 情 转 归 信 息, 并 在 其 出 院 或 死 亡 后 24 小 时 内 网 上 填 报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调 查 表 临 床 3

164 部 分 ( 详 见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 对 于 死 亡 病 例, 要 认 真 填 写 死 亡 医 学 证 明 书 的 相 关 内 容, 通 过 死 因 登 记 报 告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所 在 辖 区 的 县 级 疾 控 中 心 完 成 初 步 调 查 后, 要 网 上 填 报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调 查 表 流 行 病 学 部 分 ( 详 见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 并 根 据 调 查 进 展, 及 时 补 充 完 善 调 查 表 信 息, 每 日 更 新 其 中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情 况 如 已 经 网 络 直 报 的 病 例 转 院 治 疗, 转 出 病 例 的 医 疗 机 构 要 通 过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录 入 病 例 的 转 出 情 况 接 收 病 例 的 医 疗 机 构 要 通 过 上 述 系 统 对 该 病 例 信 息 进 行 查 询 核 实, 并 录 入 病 例 的 收 治 情 况 聚 集 性 病 例 一 经 确 认 后, 应 当 于 2 小 时 内 通 过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报 告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并 根 据 事 件 进 展 及 时 进 行 进 程 报 告 和 结 案 报 告 开 展 实 验 室 检 测 的 疾 控 中 心 要 及 时 将 标 本 信 息 和 检 测 结 果 录 入 到 中 国 流 感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中 五 病 例 管 理 和 感 染 防 护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参 照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医 院 感 染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指 南 (2013 年 版 ) ( 卫 发 明 电 号 ), 落 实 病 人 隔 离 医 院 感 染 预 防 与 控 制 和 医 务 人 员 防 护 等 措 施 疾 控 机 构 人 员 在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和 样 品 采 集 时, 应 当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并 指 导 涉 禽 从 业 人 员 和 染 疫 禽 类 处 置 人 员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六 可 疑 暴 露 者 和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管 理 4

165 ( 一 ) 可 疑 暴 露 者 的 管 理 可 疑 暴 露 者 是 指 暴 露 于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检 测 阳 性 的 禽 类 环 境, 且 暴 露 时 未 采 取 有 效 防 护 的 养 殖 屠 宰 贩 卖 运 输 等 人 员 由 县 级 卫 生 ( 卫 生 计 生 ) 行 政 部 门 会 同 农 业 工 商 交 通 等 相 关 部 门, 组 织 对 可 疑 暴 露 者 进 行 健 康 告 知, 嘱 其 出 现 发 热 ( 腋 下 体 温 37.5 ) 及 咳 嗽 等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症 状 时 要 及 时 就 医, 并 主 动 告 知 其 禽 类 接 触 情 况 ( 二 ) 密 切 接 触 者 管 理 密 切 接 触 者 是 指 诊 治 疑 似 或 确 诊 病 例 过 程 中 未 采 取 有 效 防 护 措 施 的 医 护 人 员 或 曾 照 料 患 者 的 家 属 ; 在 疑 似 或 确 诊 病 例 发 病 前 1 天 至 隔 离 治 疗 或 死 亡 前, 与 病 人 有 过 共 同 生 活 或 其 他 近 距 离 接 触 情 形 的 人 员 ; 或 经 现 场 调 查 人 员 判 断 需 作 为 密 切 接 触 者 管 理 的 其 他 人 员 由 县 级 卫 生 ( 卫 生 计 生 )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对 密 切 接 触 者 进 行 追 踪 医 学 观 察, 不 限 制 其 活 动, 每 日 晨 晚 各 1 次 测 体 温, 并 了 解 是 否 出 现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症 状, 体 温 测 量 可 由 密 切 接 触 者 自 己 进 行 或 由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统 一 实 施 医 学 观 察 期 限 为 自 最 后 一 次 暴 露 或 与 病 例 发 生 无 有 效 防 护 的 接 触 后 7 天 一 旦 密 切 接 触 者 出 现 发 热 ( 腋 下 体 温 37.5 ) 及 咳 嗽 等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症 状, 则 立 即 转 送 至 当 地 的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进 行 诊 断 报 告 及 治 疗 密 切 接 触 者 出 现 急 性 呼 吸 道 症 状 时, 还 要 采 集 其 咽 拭 子, 送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进 行 检 测 七 流 感 样 病 例 强 化 监 测 5

166 在 发 生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例 的 县 ( 区 ) 内, 应 当 在 病 例 确 诊 后 开 展 为 期 2 周 的 强 化 监 测 所 有 二 级 及 以 上 医 疗 机 构 对 符 合 流 感 样 病 例 定 义 的 门 急 诊 患 者, 以 及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患 者, 应 当 及 时 采 集 呼 吸 道 标 本, 询 问 暴 露 史, 并 按 照 中 国 疾 控 中 心 制 定 的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策 略 开 展 相 关 检 测 工 作 各 医 疗 机 构 每 周 汇 总 并 上 报 流 感 样 病 例 总 数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患 者 总 数 采 样 人 数 本 医 院 检 测 人 数 送 疾 控 机 构 检 测 人 数 阳 性 数 及 阳 性 结 果 等 具 体 上 报 方 式 参 照 中 国 疾 控 中 心 印 发 的 强 化 监 测 信 息 报 告 有 关 技 术 要 求 各 地 可 根 据 工 作 情 况 适 当 扩 大 监 测 范 围 和 时 间 尚 未 发 生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地 区, 在 既 往 流 感 样 病 例 监 测 工 作 基 础 上, 要 提 高 监 测 强 度 2013 年, 增 加 标 本 采 集 和 检 测 数 量, 南 方 省 份 每 家 流 感 监 测 哨 点 医 院 每 周 采 集 流 感 样 病 例 和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相 关 病 例 标 本 20 份, 北 方 省 份 4-9 月 每 月 采 集 相 关 标 本 20 份,10 月 - 次 年 3 月 每 周 采 集 20 份 标 本, 送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开 展 检 测 八 及 时 开 展 疫 情 形 势 研 判 各 级 卫 生 ( 卫 生 计 生 )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根 据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的 疫 情 形 势 病 原 学 监 测 和 研 究 进 展 及 时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疫 情 形 势 研 判, 达 到 突 发 事 件 标 准 时, 应 当 按 照 相 关 预 案 及 时 启 动 相 应 应 急 响 应 机 制, 并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及 时 终 止 响 应 九 做 好 健 康 教 育 工 作 6

167 各 地 要 积 极 开 展 舆 情 监 测, 针 对 公 众 和 社 会 关 注 的 热 点 问 题, 积 极 做 好 疫 情 防 控 知 识 宣 传 和 风 险 沟 通, 指 导 并 促 进 公 众 养 成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尤 其 要 加 强 对 从 事 活 禽 养 殖 屠 宰 贩 卖 运 输 等 行 业 人 群 的 健 康 教 育 和 风 险 沟 通 工 作 十 加 强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专 业 人 员 培 训 与 督 导 检 查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应 当 开 展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发 现 与 报 告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标 本 采 集 实 验 室 检 测 病 例 管 理 与 感 染 防 控 风 险 沟 通 等 内 容 的 培 训 各 级 卫 生 ( 卫 生 计 生 )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对 本 辖 区 内 的 防 控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和 检 查,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十 一 大 力 开 展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各 级 爱 卫 会 要 切 实 发 挥 议 事 协 调 作 用, 强 化 组 织 管 理 和 督 促 检 查, 结 合 卫 生 城 镇 创 建 活 动, 广 泛 发 动 群 众, 动 员 基 层 单 位, 在 城 乡 范 围 内 深 入 开 展 环 境 卫 生 集 中 整 治 行 动 要 重 点 加 强 农 贸 市 场 的 卫 生 管 理, 着 力 解 决 活 禽 销 售 宰 杀 方 面 存 在 的 突 出 卫 生 问 题 7

168 .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文 件. 中 疾 控 应 急 发 号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关 于 印 发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方 案 ( 第 二 版 )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 下 发 了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控 方 案 ( 第 二 版 ) 为 更 好 的 贯 彻 和 落 实 第 二 版 方 案 的 工 作 要 求, 开 展 疫 情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实 验 室 检 测 和 后 续 的 强 化 监 测 工 作, 受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的 委 托, 我 中 心 组 织 专 家 制 定 了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对 方 案 的 要 求 进 行 了 解 读 和 细 化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相 关 文 件 的 电 子 版 请 在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网 站 下 载 ( )

169 各 地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如 有 疑 问 意 见 和 建 议, 请 及 时 反 馈 联 系 人 : 张 彦 平 中 国 疾 控 中 心 应 急 中 心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附 件 :1.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2.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策 略 3.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强 化 监 测 方 案 二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抄 :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应 急 办 疾 控 局,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卫 生 厅 局 ( 卫 生 计 生 委 )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办 公 室 2013 年 6 月 18 日 印 发 校 对 人 : 张 彦 平

170 附 件 1: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方 案 一 调 查 目 的 ( 一 ) 发 现 病 例 可 能 的 感 染 来 源 和 感 染 危 险 因 素, 为 阐 明 疾 病 的 特 征 和 规 律 评 估 人 际 传 播 和 流 行 风 险 积 累 证 据 ( 二 ) 发 现 追 踪 和 管 理 病 例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和 可 疑 暴 露 者 ( 三 ) 为 制 订 疾 病 干 预 措 施 和 评 估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提 供 依 据 二 组 织 与 实 施 ( 一 ) 县 级 卫 生 部 门 县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辖 区 内 疫 情 调 查 的 组 织 及 领 导 ;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负 责 在 接 到 疫 情 报 告 后 2 小 时 内 开 展 具 体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工 作,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并 将 调 查 结 果 及 时 向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上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报 告 ( 二 ) 市 级 及 以 上 卫 生 部 门 市 级 及 以 上 疾 控 机 构 可 受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派 遣 或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需 要 派 遣 调 查 组 前 往 疫 情 发 生 地 指 导 疫 情 发 生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 三 ) 调 查 准 备 调 查 单 位 应 当 迅 速 成 立 现 场 调 查 组, 制 订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计 划, 明 确 调 查 目 的 调 查 组 人 员 组 成, 确 定 成 员 的 任 务 及 职 责 调 查 组 成 员 一 般 包 括 流 行 病 学 临 床 实 验 室 及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三 单 例 病 例 调 查 内 容 和 方 法 开 展 病 例 诊 疗 和 调 查 的 医 疗 机 构 疾 控 机 构 要 依 据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调 查 表 临 床 部 分 ( 附 表 1) 和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171 感 病 例 调 查 表 流 行 病 学 部 分 ( 附 表 2) 进 行 病 例 的 临 床 诊 疗 流 行 病 学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信 息 的 调 查 整 理 和 报 告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病 例 基 本 情 况 发 病 就 诊 经 过 临 床 表 现 实 验 室 检 查 诊 断 和 转 归 情 况 病 例 家 庭 及 家 居 环 境 情 况 暴 露 史 密 切 接 触 者 情 况 等 ( 一 ) 诊 疗 情 况 疾 控 机 构 通 过 查 阅 病 历, 询 问 病 例 知 情 人 和 就 诊 医 生, 获 得 病 例 的 完 整 发 病 就 诊 经 过 医 疗 机 构 负 责 收 集 病 例 的 临 床 相 关 信 息 包 括 临 床 表 现 既 往 健 康 状 况 治 疗 并 发 症 结 局 等 ( 二 ) 病 例 家 庭 及 家 居 环 境 情 况 通 过 询 问 及 现 场 调 查 了 解 病 例 家 庭 人 员 情 况, 家 庭 居 住 位 置, 家 居 环 境, 家 禽 饲 养 和 病 死 情 况 等 ( 三 ) 病 例 发 病 前 10 天 内 暴 露 史 1. 与 禽 类 接 触 及 防 护 情 况 : 饲 养 贩 卖 屠 宰 捕 杀 加 工 处 理 禽 类 等 接 触 及 防 护 情 况 2. 环 境 暴 露 情 况, 如 在 禽 类 养 殖 场 所 或 有 活 禽 摊 位 的 农 贸 市 场 等 暴 露 情 况 3. 与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或 其 他 发 热 呼 吸 道 病 人 的 接 触 情 况 : 接 触 方 式 时 间 接 触 时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情 况 等 4. 旅 行 情 况, 以 了 解 其 是 否 到 过 有 人 间 病 例 出 现 的 地 区 或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检 测 阳 性 地 区 旅 行 ( 四 ) 病 例 密 切 接 触 者 情 况 确 定 病 例 发 病 前 一 天 至 隔 离 治 疗 前 或 死 亡 前 的 详 细 活 动 范 围, 追 踪 密 切 接 触 者

172 ( 五 ) 对 病 例 可 能 暴 露 的 禽 类 饲 养 或 交 易 等 场 所, 应 当 采 集 禽 类 粪 便 笼 具 涂 拭 标 本 环 境 污 水 等 标 本 开 展 病 原 学 检 测 四 聚 集 性 病 例 现 场 调 查 内 容 通 过 核 实 病 例 诊 断,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血 清 学 和 病 原 学 调 查, 重 点 调 查 聚 集 性 病 例 的 可 能 感 染 来 源, 以 帮 助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的 人 间 传 播 或 共 同 暴 露 ( 一 ) 明 确 诊 断 采 集 可 疑 病 人 的 呼 吸 道 标 本 ( 咽 拭 子 气 管 抽 取 物 等 ) 血 清 等 任 何 可 能 的 标 本, 收 集 任 何 现 存 的 病 例 标 本, 进 行 实 验 室 检 测 和 诊 断 ( 二 )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详 尽 调 查 病 例 发 病 前 10 天 各 自 和 / 或 共 同 的 禽 类 相 关 暴 露 史 以 及 相 互 之 间 的 接 触 史, 按 照 时 间 序 列, 记 录 和 分 析 暴 露 ( 接 触 ) 的 时 间 方 式 频 次 和 强 度, 判 断 其 可 能 的 感 染 来 源 ( 三 ) 血 清 学 调 查 1 密 切 接 触 者 : 尽 可 能 采 集 密 切 接 触 者 ( 包 括 病 例 的 家 庭 或 社 会 密 切 接 触 者 无 防 护 或 防 护 不 足 诊 治 或 护 理 过 病 例 的 医 护 人 员 密 切 接 触 者 ) 的 接 触 病 例 后 7 天 内 的 第 一 份 和 接 触 后 3-4 周 的 第 二 份 血 清, 通 过 血 清 学 调 查 的 结 果 和 医 学 观 察, 了 解 在 密 切 接 触 者 中 是 否 存 在 人 际 传 播, 并 完 善 对 疾 病 谱 的 了 解 2 可 疑 暴 露 者 : 在 怀 疑 聚 集 性 病 例 可 能 有 共 同 暴 露 史 时 ( 如 共 同 暴 露 于 有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实 验 室 检 测 阳 性 证 据 的 禽 类, 或 共 同 暴 露 于 某 一 活 禽 市 场 等 ), 应 尽 可 能 采 集 其 他 可 疑 暴 露 者 在 共 同 暴 露 后

173 7 天 内 的 血 清, 并 在 2~3 周 后 采 集 第 二 份 血 清 ( 或 者 采 集 共 同 暴 露 后 4 周 的 单 份 血 清 ) ( 四 ) 病 原 学 调 查 采 集 所 有 病 例 的 呼 吸 道 标 本, 以 及 可 疑 传 染 来 源 如 禽 类 粪 便 和 环 境 相 关 标 本 等 进 行 病 毒 分 离, 将 分 离 到 的 病 毒 进 行 基 因 测 序 和 同 源 性 分 析, 以 帮 助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人 际 传 播 或 因 共 同 暴 露 而 感 染 五 调 查 信 息 的 上 报 与 分 析 ( 一 ) 病 例 须 先 通 过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传 染 病 卡 片 报 告, 在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查 询 到 该 病 例, 并 纳 入 专 病 管 理 后, 才 可 继 续 填 报 病 例 的 调 查 表 信 息 ( 临 床 和 流 行 病 学 部 分 ) 调 查 表 填 报 说 明 和 操 作 手 册 可 在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的 监 测 信 息 反 馈 和 操 作 手 册 下 载 栏 目 中 下 载 ( 二 ) 实 施 诊 疗 的 医 疗 机 构 要 通 过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每 日 填 报 确 诊 病 例 的 病 情 转 归 信 息, 并 在 其 出 院 或 死 亡 后 24 小 时 内 网 上 填 报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调 查 表 临 床 部 分 ( 附 表 1) 对 于 死 亡 病 例, 要 认 真 填 写 死 亡 医 学 证 明 书 的 相 关 内 容, 通 过 死 因 登 记 报 告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三 ) 病 例 所 在 辖 区 的 县 级 疾 控 机 构 完 成 初 步 调 查 后, 要 网 上 填 报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调 查 表 流 行 病 学 部 分 ( 附 表 2), 并 根 据 调 查 进 展, 及 时 补 充 完 善 调 查 表 信 息, 每 日 更 新 其 中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情 况 聚 集 性 病 例 中 的 疑 似 病 例 也 要 求 填 报 调 查 表 的 流

174 行 病 学 部 分 ( 附 表 2) 后 期 调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聚 集 性 病 例, 要 修 改 病 例 调 查 表 中 有 关 聚 集 性 病 例 的 相 关 信 息 ( 四 ) 如 已 报 告 的 病 例 转 院 治 疗, 转 出 医 疗 机 构 要 通 过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操 作 转 出 接 受 医 疗 机 构 要 通 过 上 述 系 统 对 该 病 例 信 息 进 行 查 询 核 实, 并 操 作 收 治 ( 五 ) 本 方 案 下 发 前 上 报 的 确 诊 病 例, 请 于 6 月 30 日 期 前 补 充 填 报 完 病 例 调 查 表 的 临 床 和 流 行 病 学 部 分 我 中 心 于 2013 年 4 月 8 日 下 发 的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关 于 收 集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关 键 信 息 的 紧 急 通 知 ( 中 疾 控 应 急 发 号 ) 中 规 定 的 信 息 报 送 内 容 报 送 方 式 从 本 通 知 下 发 之 日 起 终 止 ( 六 ) 聚 集 性 病 例 一 经 确 认 后, 辖 区 疾 控 中 心 应 于 2 小 时 内 通 过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报 告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并 根 据 事 件 进 展 及 时 进 行 进 程 报 告 和 结 案 报 告 ( 七 ) 及 时 对 流 行 病 学 资 料 进 行 整 理 分 析, 撰 写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报 告, 并 及 时 向 上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和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报 告

175 附 表 1: 一 基 本 信 息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调 查 表 临 床 部 分 1. 姓 名 2. 性 别 男 女 3.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如 果 不 知 道 其 生 日, 请 填 写 年 龄 阴 历 阳 历 不 清 楚 岁 或 月 ( 婴 幼 儿 ) 4. 国 籍 中 国 其 他, 请 详 述 5. 民 族 汉 族 其 他, 请 详 述 6. 身 高 cm 7. 体 重 kg 8. 身 份 证 号 码 : 二 发 病 诊 疗 经 过 1. 发 病 日 期 : 年 月 日 2. 发 病 时 的 主 要 症 状 ( 可 多 选 ): 发 热 咳 嗽 咽 痛 乏 力 肌 肉 酸 痛 其 他 3. 首 次 就 诊 日 期 : 年 月 日 4. 首 次 入 院 日 期 : 年 月 日 5. 入 住 本 医 院 的 诊 断 : 6. 诊 断 为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疑 似 病 例 的 日 期 年 月 日 7. 诊 断 为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例 的 日 期 年 月 日 8. 呼 吸 困 难 是 否 出 现 过 : 是, 首 次 出 现 的 日 期 年 月 日 否 三 既 往 健 康 信 息 1. 是 否 有 以 下 慢 性 基 础 疾 病? 1.1 慢 性 肺 部 疾 病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哮 喘 支 气 管 扩 张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肺 气 肿 慢 性 阻 塞 性 肺 疾 病 阻 塞 性 睡 眠 呼 吸 暂 停 综 合 征 肺 间 质 病 慢 性 呼 吸 衰 竭 其 他 1.2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高 血 压 冠 心 病 心 肌 病 心 脏 瓣 膜 病

176 慢 性 心 力 衰 竭 脑 出 血 脑 梗 塞 其 他 1.3 代 谢 性 疾 病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糖 尿 病 高 脂 血 症 其 他 1.4 慢 性 肾 脏 疾 病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肾 小 球 疾 病 肾 小 管 间 质 病 肾 血 管 性 疾 病 肾 盂 肾 炎 其 他 ( 如 有 上 述 任 一 选 项, 必 须 同 时 填 写 是 否 有 肾 功 能 不 全 ) 肾 功 能 不 全 是 否 不 清 楚 1.5 慢 性 肝 脏 疾 病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慢 性 肝 炎 脂 肪 肝 肝 硬 化 其 他 1.6 风 湿 免 疫 性 疾 病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类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系 统 性 红 斑 狼 疮 干 燥 综 合 征 皮 肌 炎 其 他 1.7 血 液 系 统 疾 病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骨 髓 增 生 异 常 综 合 征 贫 血 其 他 1.8 血 液 和 / 或 器 官 的 癌 症 / 肿 瘤 是, 否 不 清 楚 1.9 发 病 时 处 于 免 疫 抑 制 状 态 (HIV/AIDS 糖 皮 质 激 素 或 免 疫 抑 制 药 物 治 疗 或 器 官 移 植 后 造 血 干 细 胞 移 植 后 ) 是, 否 不 清 楚 1.10 神 经 系 统 或 神 经 肌 肉 功 能 障 碍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脑 炎 脑 膜 炎 中 枢 性 瘫 痪 癫 痫 发 作 其 他 1.11 其 他 疾 病 其 他 疾 病 其 他 疾 病 3 2. 是 否 怀 孕?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孕 期 周, 第 次 3. 疫 苗 接 种 史 发 病 前 1 年 是 否 接 种 过 季 节 性 流 感 疫 苗? 是 否 不 清 楚 4. 生 活 习 惯 4.1 现 在 是 否 吸 烟 : 是 否 ( 跳 转 至 4.1.2) 不 详 ( 跳 转 至 4.2) 如 是 : 吸 烟 量 : 支 / 天, 吸 烟 年

177 ( 吸 烟 指 数 = 每 日 吸 烟 支 数 吸 烟 年 数, 自 动 生 成 ) 如 否 : 是 否 一 直 不 吸 烟 是 否 不 详 是 否 戒 烟 是, 已 戒 烟 年 否 不 详 4.2 平 时 是 否 喝 酒 情 况 : 是 否 ( 跳 转 至 4.2.2) 不 详 ( 跳 转 至 第 四 部 分 ) 如 是 : 酒 量 : 两 / 天, 一 般 喝 的 酒 精 度 数, 喝 酒 年 如 否 : 是 否 一 直 不 喝 酒 是 否 不 详 是 否 戒 酒 是, 已 戒 酒 年 否 不 详 四 治 疗 1. 发 病 后 是 否 使 用 神 经 氨 酸 酶 抑 制 剂 类 抗 病 毒 药 物 治 疗? 是 否 ( 跳 至 第 2 题 ) 不 清 楚 ( 跳 至 第 2 题 ) 如 果 是, 请 填 写 以 下 内 容 1.1 奥 司 他 韦 ( 达 菲 奥 尔 菲 欧 瑞 斯 等 )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是, 开 始 使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服 用 天 数 : 天 使 用 剂 次 : 次 / 天, 使 用 剂 量 :. ( 毫 克 / 次 ) 1.2 军 科 奥 韦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是, 开 始 使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服 用 天 数 : 天 使 用 剂 次 : 次 / 天, 使 用 剂 量 :. ( 毫 克 / 次 ) 1.3 扎 那 米 韦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是, 开 始 使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服 用 天 数 : 天 使 用 剂 次 : 次 / 天, 使 用 剂 量 :. ( 毫 克 / 次 ) 1.4 帕 拉 米 韦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是, 开 始 使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服 用 天 数 : 天 使 用 剂 次 : 次 / 天, 使 用 剂 量 :. ( 毫 克 / 次 ) 2. 是 否 使 用 糖 皮 质 激 素 治 疗? 是 否 ( 跳 至 第 3 题 ) 不 清 楚 ( 跳 至 第 3 题 ) 如 果 是, 2.1 药 物 名 称 : 剂 量 :. ( 毫 克 / 天 ) 用 药 途 径 : 静 脉 滴 注 静 脉 注 射 小 壶 肌 注 口 服 开 始 使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结 束 使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2.2 药 物 名 称 : 剂 量 :. ( 毫 克 / 天 ) 用 药 途 径 : 静 脉 滴 注 静 脉 注 射 小 壶 肌 注 口 服 开 始 使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178 结 束 使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2.3 药 物 名 称 : 剂 量 :. ( 毫 克 / 天 ) 用 药 途 径 : 静 脉 滴 注 静 脉 注 射 小 壶 肌 注 口 服 开 始 使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结 束 使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3. 是 否 使 用 抗 生 素 治 疗? 是 天 否 不 清 楚 4. 是 否 进 行 氧 气 治 疗? 是 否 ( 跳 至 第 5 题 ) 不 清 楚 ( 跳 至 第 5 题 ) 如 果 是, 请 填 写 氧 气 治 疗 类 型 : (1) 鼻 导 管 吸 氧 是 否 不 清 楚 (2) 面 罩 吸 氧 是 否 不 清 楚 (3) 无 创 正 压 通 气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开 始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结 束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4) 气 管 插 管 呼 吸 机 支 持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开 始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结 束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5) 气 管 切 开 呼 吸 机 支 持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开 始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结 束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6) 体 外 膜 肺 氧 合 (ECMO) 支 持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开 始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结 束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5. 是 否 因 病 情 需 要 收 治 ICU?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开 始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结 束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五 并 发 症 1. 肺 炎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病 毒 性 肺 炎 细 菌 性 肺 炎 真 菌 性 肺 炎 其 他 2. 急 性 呼 吸 窘 迫 综 合 征 (ARDS) 是, 首 次 诊 断 日 期 否 不 清 楚 3. 呼 吸 衰 竭 是, 首 次 诊 断 日 期 否 不 清 楚 4. 肝 功 能 不 全 是 否 不 清 楚 5. 肾 功 能 不 全 是 否 不 清 楚 6. 心 力 衰 竭 是 否 不 清 楚 7. 弥 散 性 血 管 内 凝 血 (DIC) 是 否 不 清 楚

179 8. 神 经 系 统 并 发 症 是 否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请 详 述 9 感 染 中 毒 性 休 克 是 否 不 清 楚 10. 肌 溶 解 综 合 症 是 否 不 清 楚 11. 其 他 其 他 2 六 结 局 1. 疾 病 转 归 : 治 愈 好 转 死 亡 2. 如 果 治 愈, 治 愈 日 期 : 年 月 日 3. 出 院 日 期 : 年 月 日 主 要 出 院 诊 断 : 次 要 出 院 诊 断 : 4. 如 果 死 亡, 死 亡 日 期 : 年 月 日 直 接 死 因 ((a) 直 接 导 致 死 亡 的 疾 病 或 情 况 ): ICD-10 编 码 或 ICD-9 编 码 间 接 死 因 ((b) 引 起 (a) 的 疾 病 或 情 况 ): ICD-10 编 码 或 ICD-9 编 码 根 本 死 因 ( 引 起 (b) 的 疾 病 或 情 况 ): ICD-10 编 码 或 ICD-9 编 码 七 其 他 需 补 充 说 明 的 信 息 ( 调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上 述 调 查 表 格 不 能 完 全 包 括 的 信 息, 可 直 接 填 报 在 此 部 分 中 如 临 床 进 展 过 程, 主 要 临 床 检 查 的 结 果 等 ) 填 报 单 位 : 填 报 人 : 填 报 时 间 : 年 月 日

180 附 表 2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调 查 表 流 行 病 学 部 分 ( 注 : 本 表 中 如 未 注 明 可 多 选, 均 为 单 选 ) 一 基 本 信 息 1. 姓 名 2. 性 别 男 女 3. 身 份 证 号 码 : 4.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阴 历 阳 历 不 清 楚 如 果 不 清 楚 其 生 日, 请 填 写 年 龄 岁 或 月 ( 婴 幼 儿 ) 5. 国 籍 中 国 其 它, 请 详 述 6. 民 族 汉 族 其 它, 请 详 述 7. 身 高 cm 8. 体 重 kg 9. 户 籍 地 址 : 省 市 县 ( 区 ) 乡 ( 街 道 ) 村 ( 栋 ) 组 ( 单 元 ) 号 10. 现 住 地 区 类 型 : 城 市 农 村 其 它 11. 联 系 方 式 : 12. 是 否 属 于 某 起 聚 集 性 病 例? 是 否 如 果 是, 该 起 聚 集 性 病 例 疫 情 在 该 县 区 内 的 流 水 号 是 : 此 病 例 在 该 起 聚 集 性 病 例 中 的 流 水 号 是 : 自 动 生 成 聚 集 性 病 例 编 码 的 规 则 为 : 县 区 的 六 位 国 标 编 码 + 聚 集 性 病 例 起 数 在 该 县 区 内 的 流 水 号 ( )+ 该 起 聚 集 性 病 例 中 的 流 水 号 (01-99)

181 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信 息 第 一 部 分 发 病 就 诊 经 过 1. 发 病 日 期 : 年 月 日 2. 就 诊 情 况 ( 请 填 写 发 病 后 所 有 的 就 诊 信 息 ) 序 号 就 诊 日 期 就 诊 单 位 当 时 诊 断 是 否 入 院 入 院 日 期 入 院 诊 断 首 次 就 诊 第 二 次 就 诊 第 三 次 就 诊 第 四 次 就 诊 第 五 次 就 诊 第 六 次 就 诊 第 二 部 分 职 业 情 况 1. 是 否 是 职 业 涉 禽 人 员? 是 否 ( 跳 转 至 第 三 部 分 ) 不 清 楚 ( 跳 转 至 第 三 部 分 ) 1.1 如 果 是, 经 常 接 触 的 禽 类 动 物 种 类 为 ( 可 多 选 ): 鸡 鸭 鹅 鸽 子 其 它 1.2 具 体 接 触 的 环 节 是 ( 可 多 选 ): 养 殖 分 拣 屠 宰 运 输 销 售 新 鲜 禽 肉 加 工 诊 治 其 它 第 三 部 分 暴 露 史 ( 一 ) 禽 类 暴 露 情 况 1. 发 病 前 10 天 内 是 否 接 触 过 禽 类? 是 否 ( 跳 转 至 第 ( 二 ) 部 分 ) 不 清 楚 ( 跳 转 至 第 ( 二 ) 部 分 ) 2. 发 病 前 10 天 内 是 否 接 触 过 健 康 禽? 是 否 ( 跳 转 至 第 3 题 ) 不 清 楚 ( 跳 转 至 第 3 题 ) 2.1 如 果 是, 此 期 间 接 触 频 率 是 : 每 天 接 触 6-9 次 接 触 2-5 次 接 触 仅 接 触 一 次 如 果 每 天 接 触, 是 否 每 次 的 接 触 和 防 护 等 方 式 都 基 本 类 似? 是 ( 仅 填 写 发 病 前 第 10 天 一 行 的 内 容 即 可 ) 否 ( 需 要 收 集 每 次 接 触 的 信 息 )

182 健 康 禽 类 接 触 情 况 日 期 是 否 接 触 接 触 禽 的 种 接 触 方 式 接 触 时 手 部 接 触 禽 类 时 有 具 体 防 护 措 (1= 是, 类 ( 可 多 选 ) ( 可 多 选 ) 伤 口 情 况 无 防 护 措 施 施 ( 可 多 选 ) 2= 否 ) 发 病 前 第 10 天 发 病 前 第 9 天 发 病 前 第 8 天 发 病 前 第 7 天 发 病 前 第 6 天 发 病 前 第 5 天 发 病 前 第 4 天 发 病 前 第 3 天 发 病 前 第 2 天 发 病 前 第 1 天 第 二 列 : 如 填 写 1, 后 续 列 内 容 需 要 填 写 填 写 2, 则 进 入 下 一 行 填 写 ( 后 续 表 同 ) 接 触 禽 的 种 类 :(1) 鸡 (2) 鸭 (3) 鹅 (4) 鸽 子 (5) 野 禽 (6) 其 它 接 触 方 式 :(1) 饲 养 (2) 触 摸 投 食 (3) 清 洁 圈 舍 (4) 运 输 (5) 销 售 活 禽 (6) 购 买 活 禽 (7) 宰 杀 (8) 捕 杀 (9) 清 理 活 禽 摊 档 (10) 销 售 生 鲜 禽 肉 (11) 洗 切 生 鲜 禽 肉 (12) 未 熟 透 食 用 (13) 其 它 接 触 时 手 部 伤 口 情 况 :(1) 无 伤 口 (2) 未 愈 合 旧 伤 口 (3) 接 触 过 程 造 成 新 伤 口 防 护 措 施 :(1) 一 直 有 防 护 措 施 (2) 部 分 时 间 有 防 护 措 施 (3) 无 防 护 措 施 防 护 措 施 选 项 :(1) 戴 口 罩 (2) 戴 手 套 (3) 戴 面 罩 (4) 穿 防 护 服 (5) 护 目 镜 (6) 接 触 后 立 即 洗 手 (7) 其 它

183 3. 发 病 前 10 天 内 是 否 接 触 过 病 死 禽? 是 否 ( 跳 转 至 第 3 题 ) 不 清 楚 ( 跳 转 至 第 3 题 ) 3.1 如 果 是, 此 期 间 接 触 频 率 是 : 每 天 接 触 6-9 次 接 触 2-5 次 接 触 仅 接 触 一 次 如 果 每 天 接 触, 是 否 每 次 的 接 触 和 防 护 等 方 式 都 基 本 类 似? 是 ( 仅 填 写 发 病 前 第 10 天 一 行 的 内 容 即 可 ) 否 ( 需 要 收 集 每 次 接 触 的 信 息 ) 病 死 禽 类 接 触 情 况 日 期 是 否 接 触 接 触 禽 的 接 触 方 式 接 触 时 手 部 接 触 禽 类 时 有 无 具 体 防 护 措 (1= 是, 种 类 ( 可 多 选 ) 伤 口 情 况 防 护 措 施 施 ( 可 多 选 ) 2= 否 ) ( 可 多 选 ) 发 病 前 第 10 天 发 病 前 第 9 天 发 病 前 第 8 天 发 病 前 第 7 天 发 病 前 第 6 天 发 病 前 第 5 天 发 病 前 第 4 天 发 病 前 第 3 天 发 病 前 第 2 天 发 病 前 第 1 天 接 触 禽 的 种 类 :(1) 鸡 (2) 鸭 (3) 鹅 (4) 鸽 子 (5) 野 禽 (6) 其 它 接 触 方 式 :(1) 饲 养 (2) 触 摸 投 食 (3) 清 洁 圈 舍 (4) 运 输 (5) 销 售 活 禽 (6) 购 买 活 禽 (7) 宰 杀 (8) 捕 杀 (9) 清 理 活 禽 摊 档 (10) 销 售 生 鲜 禽 肉 (11) 洗 切 生 鲜 禽 肉 (12) 未 熟 透 食 用 (13) 其 它 接 触 时 手 部 伤 口 情 况 :(1) 无 伤 口 (2) 未 愈 合 旧 伤 口 (3) 接 触 过 程 造 成 新 伤 口 防 护 措 施 :(1) 一 直 有 防 护 措 施 (2) 部 分 时 间 有 防 护 措 施 (3) 无 防 护 措 施 防 护 措 施 选 项 :(1) 戴 口 罩 (2) 戴 手 套 (3) 戴 面 罩 (4) 穿 防 护 服 (5) 护 目 镜 (6) 接 触 后 立 即 洗 手 (7) 其 它

184 ( 二 ) 环 境 暴 露 情 况 1. 发 病 前 10 天 内 是 否 到 过 禽 类 养 殖 场 所? 是 否 ( 跳 转 到 第 2 题 ) 不 清 楚 ( 跳 转 到 第 2 题 ) 1.1 如 果 是, 此 期 间 访 问 的 频 率 是 : 每 天 都 去 去 过 6-9 次 去 过 2-5 次 仅 去 过 一 次 如 果 每 天 都 去, 是 否 每 次 的 情 况 都 基 本 类 似? 是 ( 仅 填 写 发 病 前 第 10 天 一 行 的 内 容 即 可 ) 否 ( 需 要 收 集 每 次 接 触 的 信 息 ) 禽 类 养 殖 场 所 暴 露 情 况 日 期 是 否 到 过 禽 类 此 养 殖 场 所 养 访 问 时 此 场 所 有 是 否 到 过 养 殖 场 是 否 直 接 接 触 养 殖 场 (1= 是, 殖 的 禽 类 种 类 无 禽 类 病 死 现 象 所 中 饲 养 禽 类 的 过 养 殖 场 所 内 2= 否 ) ( 可 多 选, 选 (1= 是,2= 否,3= 房 间 或 车 间? 的 禽 类? 项 见 表 下 说 不 清 楚 ) (1= 是,2= 否,3= (1= 是,2= 否, 明 ) 不 清 楚 ) 3= 不 清 楚 ) 发 病 前 第 10 天 发 病 前 第 9 天 发 病 前 第 8 天 发 病 前 第 7 天 发 病 前 第 6 天 发 病 前 第 5 天 发 病 前 第 4 天 发 病 前 第 3 天 发 病 前 第 2 天 发 病 前 第 1 天 养 殖 禽 的 种 类 :(1) 鸡 (2) 鸭 (3) 鹅 (4) 鸽 子 (5) 野 禽 (6) 其 它

185 2. 发 病 前 10 天 内 是 否 到 过 有 活 禽 摊 位 的 菜 市 场? 是 否 ( 跳 转 到 第 ( 三 ) 部 分 ) 不 清 楚 ( 跳 转 到 第 ( 三 ) 部 分 ) 2.1 如 果 是, 此 期 间 访 问 的 频 率 是 : 每 天 都 去 去 过 6-9 次 去 过 2-5 次 仅 去 过 一 次 如 果 每 天 都 去, 是 否 每 次 的 情 况 都 基 本 类 似? 是 ( 仅 填 写 发 病 前 第 10 天 一 行 的 内 容 即 可 ) 否 ( 需 要 收 集 每 次 接 触 的 信 息 ) 活 禽 市 场 暴 露 情 况 日 期 是 否 到 过 活 是 否 经 过 有 活 禽 摊 是 否 到 过 活 禽 摊 位 1 米 是 否 直 接 接 触 活 禽 摊 禽 市 场 (1= 位 的 通 道 (1= 是,2= 之 内 的 范 围 (1= 是,2= 位 的 活 禽 (1= 是,2= 是,2= 否 ) 否,3= 不 清 楚 ) 否,3= 不 清 楚 ) 否,3= 不 清 楚 ) 发 病 前 第 10 天 发 病 前 第 9 天 发 病 前 第 8 天 发 病 前 第 7 天 发 病 前 第 6 天 发 病 前 第 5 天 发 病 前 第 4 天 发 病 前 第 3 天 发 病 前 第 2 天 发 病 前 第 1 天 是 否 到 过 活 禽 市 场 : 填 写 1, 后 续 列 内 容 需 要 填 写 填 写 2, 则 进 入 下 一 行 填 写 2.2 如 果 是, 发 病 前 10 天 内 共 访 问 次 数 : 次

186 ( 三 ) 病 例 / 发 热 病 人 接 触 史 1. 病 例 发 病 前 10 天 内, 是 否 与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例 接 触 过? 是 否 ( 跳 转 到 第 2 题 ) 不 清 楚 ( 跳 转 至 第 2 题 ) 1.1 如 果 是, 此 期 间 接 触 频 率 是 : 每 天 接 触 6-9 次 接 触 2-5 次 接 触 仅 接 触 一 次 如 果 每 天 接 触, 是 否 每 次 的 接 触 和 防 护 等 方 式 都 基 本 类 似? 是 ( 仅 填 写 发 病 前 第 10 天 一 行 的 内 容 即 可 ) 否 ( 需 要 收 集 每 次 接 触 的 信 息 ) 确 诊 病 例 接 触 情 况 接 触 时 间 是 否 接 触 接 触 方 式 诊 治 病 有 无 防 护 措 请 根 据 填 表 说 明 中 接 触 时 (1= 是,2= ( 可 多 选 ) 人 的 具 体 施 (1= 有, 所 列 出 的 具 体 防 护 长 ( 小 否,3= 不 清 操 作 2= 无 ) 措 施 进 行 填 写 时 ) 楚 ) 发 病 前 第 10 天 发 病 前 第 9 天 发 病 前 第 8 天 发 病 前 第 7 天 发 病 前 第 6 天 发 病 前 第 5 天 发 病 前 第 4 天 发 病 前 第 3 天 发 病 前 第 2 天 发 病 前 第 1 天 合 计 接 触 方 式 :(1) 共 同 生 活 (2) 共 同 学 习 和 工 作 (3) 同 病 房 病 友 (4) 探 视 病 人 (5) 诊 治 病 人 (6) 陪 护 病 人 (7) 其 他 诊 治 病 人 的 具 体 操 作 :(1) 查 体 (2) 输 液 (3) 气 管 插 管 (4) 抽 吸 分 泌 物 (5) 抽 血 (6) 拍 片 (7) 其 他 有 无 防 护 措 施 : 填 写 2, 则 跳 过 具 体 防 护 措 施 栏 防 护 措 施 :(1) 戴 口 罩 ( 若 有, 则 口 罩 类 型 为 :N95 口 罩 一 次 性 外 科 口 罩 棉 纱 口 罩 其 它 类 型 口 罩 ) (2) 戴 面 罩 (3) 穿 防 护 服 ( 规 范 不 规 范 ) (4) 护 目 镜 (5) 手 套 ( 布 纱 手 套, 橡 胶 手 套 ) (6) 帽 子 (7) 白 大 褂 (8) 其 他

187 2. 病 例 发 病 前 10 天 内, 是 否 接 触 过 除 上 述 病 例 外 的 其 它 发 热 呼 吸 道 病 人? 是 否 ( 跳 转 到 第 四 部 分 ) 不 清 楚 ( 跳 转 到 第 四 部 分 ) 2.1 如 果 是, 此 期 间 接 触 频 率 是 : 每 天 接 触 6-9 次 接 触 2-5 次 接 触 仅 接 触 一 次 如 果 每 天 接 触, 是 否 每 次 的 接 触 和 防 护 等 方 式 都 基 本 类 似? 是 ( 仅 填 写 发 病 前 第 10 天 一 行 的 内 容 即 可 ) 否 ( 需 要 收 集 每 次 接 触 的 信 息 ) 除 上 述 病 例 外 的 其 它 发 热 呼 吸 道 病 例 接 触 情 况 接 触 时 间 是 否 接 触 接 触 方 式 诊 治 病 有 无 防 护 措 请 根 据 填 表 说 明 中 接 触 时 (1= 是,2= ( 可 多 选 ) 人 的 具 体 施 (1= 有, 所 列 出 的 具 体 防 护 长 ( 小 否,3= 不 清 操 作 2= 无 ) 措 施 进 行 填 写 时 ) 楚 ) 发 病 前 第 10 天 发 病 前 第 9 天 发 病 前 第 8 天 发 病 前 第 7 天 发 病 前 第 6 天 发 病 前 第 5 天 发 病 前 第 4 天 发 病 前 第 3 天 发 病 前 第 2 天 发 病 前 第 1 天 合 计 接 触 方 式 :(1) 共 同 生 活 (2) 共 同 学 习 和 工 作 (3) 同 病 房 病 友 (4) 探 视 病 人 (5) 诊 治 病 人 (6) 陪 护 病 人 (7) 其 他 诊 治 病 人 的 具 体 操 作 :(1) 查 体 (2) 输 液 (3) 气 管 插 管 (4) 抽 吸 分 泌 物 (5) 抽 血 (6) 拍 片 (7) 其 他 有 无 防 护 措 施 : 填 写 2, 则 跳 过 具 体 防 护 措 施 栏 防 护 措 施 :(1) 戴 口 罩 ( 若 有, 则 口 罩 类 型 为 :N95 口 罩 一 次 性 外 科 口 罩 棉 纱 口 罩 其 它 类 型 口 罩 ) (2) 戴 面 罩 (3) 穿 防 护 服 ( 规 范 不 规 范 ) (4) 护 目 镜 (5) 手 套 ( 布 纱 手 套, 橡 胶 手 套 ) (6) 帽 子 (7) 白 大 褂 (8) 其 他

188 第 四 部 分 旅 行 史 1. 病 例 发 病 前 10 天 内 是 否 去 过 外 省 或 本 省 其 他 地 市 ( 区 ) 旅 行? 是 否 ( 跳 转 到 第 三 部 分 ) 不 清 楚 ( 跳 转 到 第 三 部 分 ) 1.1 如 果 是, 旅 行 地 点 1: 省 市 县 ( 区 ) 乡 ( 街 道 ) 旅 行 地 点 2: 省 市 县 ( 区 ) 乡 ( 街 道 ) 旅 行 地 点 3: 省 市 县 ( 区 ) 乡 ( 街 道 ) 三 密 切 接 触 者 情 况 密 切 接 触 者 医 学 观 察 一 览 表 医 学 观 察 日 密 切 接 触 者 总 数 ( 人 ) 出 现 发 热 呼 吸 道 症 状 者 数 ( 人 ) 备 注 期 ( 自 开 始 至 医 护 人 共 同 居 其 它 密 小 计 医 护 人 共 同 居 其 它 密 小 计 所 有 密 接 结 员 住 的 家 接 员 住 的 家 接 束 医 学 观 察 ) 庭 成 员 庭 成 员 注 : 出 现 发 热 呼 吸 道 症 状 者 数 指 的 是 从 医 学 观 察 期 开 始, 出 现 的 所 有 有 发 热 呼 吸 道 症 状 的 密 接 总 数 密 切 接 触 者 标 本 采 集 情 况 日 期 密 切 接 触 已 采 集 第 一 份 已 配 对 采 集 第 仅 采 集 第 一 份 已 采 集 呼 吸 者 总 数 血 清 人 数 二 份 血 清 人 数 血 清 人 数 道 标 本 数 注 : 在 有 标 本 采 集 的 当 日, 填 报 更 新 相 关 数 据 ( 覆 盖 之 前 数 据 )

189 如 果 出 现 发 热 呼 吸 道 症 状 者, 则 填 写 下 表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的 有 症 状 密 切 接 触 者 信 息 一 栏 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与 病 例 关 系 与 病 例 接 触 方 式 接 触 频 度 开 始 接 触 时 间 最 后 接 触 时 间 出 现 症 状 日 期 主 要 症 状 体 征 是 否 采 样 咽 拭 子 采 集 日 期 检 测 结 果 急 性 期 血 清 采 集 日 期 检 测 结 果 恢 复 期 血 清 采 集 日 期 检 测 结 果 与 病 例 现 在 的 关 系 :(1) 医 患 (2) 同 病 室 病 友 (3) 亲 友 (4) 同 学 (5) 同 事 (6) 其 他 与 病 例 接 触 方 式 :(1) 共 同 生 活 (2) 共 同 学 习 和 工 作 (3) 同 病 房 病 友 (4) 查 体 (5) 输 液 (6) 抽 血 (7) 气 管 插 管 (8) 抽 吸 分 泌 物 (9) 拍 片 (10) 探 视 (11) 陪 护 (12) 其 他 接 触 频 度 :(1) 每 天 接 触 (2) 数 次 接 触 ( 非 每 天 接 触 ) (3) 仅 接 触 一 次 开 始 接 触 时 间 和 最 后 接 触 时 间 : 必 须 处 于 病 例 发 病 前 一 天 至 隔 离 治 疗 或 死 亡 前 主 要 症 状 体 征 :(1) 发 热 (2) 咽 痛 (3) 咳 嗽 (4) 肺 炎 (5) 其 它 ( 请 注 明 ) 四 其 他 需 补 充 说 明 的 信 息 ( 调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上 述 调 查 表 格 不 能 完 全 包 括 的 信 息, 可 直 接 填 报 在 此 部 分 中, 如 病 例 家 庭 人 员 情 况, 病 例 居 家 环 境, 家 禽 饲 养 和 病 死 情 况, 特 殊 生 活 习 惯, 对 特 殊 暴 露 的 补 充 描 述, 此 次 流 调 的 初 步 结 论 等 可 另 附 页 ) 填 报 地 区 填 报 单 位 填 报 人 填 报 日 期

190 附 件 2: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策 略 一 标 本 采 集 转 送 和 检 测 ( 一 ) 标 本 采 集 为 进 行 病 例 诊 断, 医 疗 机 构 应 尽 早 采 集 病 人 的 相 关 临 床 样 本 采 集 的 临 床 标 本 包 括 病 人 的 上 呼 吸 道 标 本 ( 如 咽 拭 子 鼻 拭 子 鼻 咽 抽 取 物 咽 漱 液 和 鼻 洗 液 )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 如 气 管 吸 取 物 肺 洗 液 肺 组 织 标 本 ) 和 血 清 标 本 等 应 当 尽 量 采 集 病 例 发 病 早 期 的 呼 吸 道 标 本 ( 尤 其 是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 和 发 病 7 天 内 急 性 期 血 清 以 及 间 隔 2-4 周 的 恢 复 期 血 清 如 病 人 死 亡, 应 当 尽 可 能 说 服 家 属 同 意 尸 检, 及 时 进 行 尸 体 解 剖, 采 集 组 织 ( 如 肺 组 织 气 管 支 气 管 组 织 ) 标 本 医 疗 机 构 采 集 的 呼 吸 道 标 本 每 份 不 少 于 3ml 血 清 标 本 每 份 分 为 2 管, 每 管 不 少 于 0.5ml 对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例 可 能 暴 露 的 禽 类 饲 养 或 交 易 等 场 所, 由 疾 控 机 构 采 集 禽 类 粪 便 笼 具 涂 拭 标 本 和 环 境 污 水 等 标 本, 技 术 要 求 参 考 职 业 暴 露 人 群 血 清 学 和 环 境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监 测 方 案 (2011 年 版 ) ( ( 二 ) 医 疗 机 构 标 本 检 测 和 转 送 1. 病 例 的 临 床 标 本 采 集 后, 有 条 件 开 展 核 酸 检 测 的 医 疗 机 构 要 对 呼 吸 道 标 本 开 展 H7N9 禽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没 有 条 件 开 展 核 酸 检 测 的 医 疗 机 构 应 立 即 利 用 快 速 抗 原 检 测 试 剂 进 行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检 测,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的 临 床 标 本 按 照 B 类 感 染 性 物 质 进 行 包

191 装 运 输, 在 低 温 条 件 下,48 小 时 内 送 到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由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上 送 到 省 级 疾 控 中 心 网 络 实 验 室 甲 型 快 速 抗 原 检 测 阳 性 的 标 本, 按 上 述 相 同 的 包 装 要 求 24 小 时 内 送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开 展 核 酸 检 测 2 没 有 条 件 开 展 上 述 检 测 工 作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发 现 符 合 病 例 定 义 的 病 例 后, 要 立 即 采 集 相 关 标 本, 按 照 B 类 感 染 性 物 质 进 行 包 装 运 输, 在 低 温 条 件 下,24 小 时 内 送 到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3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的 检 测 策 略 ( 流 程 图 见 附 件 )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收 检 的 呼 吸 道 标 本 每 份 分 为 3 管, 每 管 应 不 少 于 1ml 1 管 用 于 检 测, 另 外 2 管 用 于 复 核 和 病 毒 分 离 标 本 储 存 应 在 -70 或 以 下 温 度, 避 免 反 复 冻 融 (1) 对 于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阳 性 的 疑 似 病 例, 在 24 小 时 内 进 行 H7 H5 亚 型 的 检 测, 如 检 测 阴 性, 可 继 续 进 行 甲 型 H1N1 流 感 和 季 节 性 H3N2 流 感 病 毒 等 检 测 (2) 对 于 有 流 行 病 学 接 触 史 的 疑 似 病 例, 在 24 小 时 内 进 行 甲 乙 型 流 感 通 用 引 物 H7 和 H5 亚 型 的 检 测 如 上 述 检 测 均 阴 性, 不 再 进 行 流 感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若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通 用 引 物 阳 性,H7 H5 亚 型 阴 性, 可 继 续 进 行 甲 型 H1N1 流 感 和 季 节 性 H3N2 流 感 病 毒 等 检 测 (3) 在 发 生 病 例 的 地 区 开 展 强 化 监 测 时, 对 采 集 的 ILI 和 SARI 病 例 的 呼 吸 道 标 本 在 48 小 时 内 进 行 甲 乙 型 流 感 病 毒 通 用 引 物, 以 及 H5 H7 亚 型 的 检 测 如 上 述 检 测 均 阴 性, 不 再 进 行 流 感 核 酸 检 测 若 甲 型 通 用 引 物 阳 性,H7 H5 亚 型 阴 性, 按 照 2010 年 全 国 流 感 监 测 方 案 的 要 求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4) 若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检 测 结 果 为 H7 亚 型 禽 流 感 病 毒

192 核 酸 阳 性 时, 应 当 于 48 小 时 内 将 其 中 2 管 呼 吸 道 相 关 原 始 标 本 送 省 级 疾 控 中 心 网 络 实 验 室 (5) 省 级 疾 控 中 心 网 络 实 验 室 在 接 到 医 疗 机 构 和 本 省 网 络 实 验 室 送 检 的 H7 和 H5 亚 型 阳 性 的 呼 吸 道 标 本 时, 具 备 相 应 生 物 安 全 条 件 的 网 络 实 验 室 在 2 周 内 完 成 病 毒 分 离 工 作, 并 将 分 离 的 毒 株 按 要 求 48 小 时 内 送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未 能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的 省 级 疾 控 中 心 网 络 实 验 室 将 阳 性 病 例 的 原 始 标 本 48 小 时 内 送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6) 各 医 疗 机 构 采 集 的 双 份 血 清 标 本 48 小 时 内 送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由 当 地 网 络 实 验 室 48 小 时 内 将 血 清 标 本 分 别 送 省 级 疾 控 中 心 和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开 展 相 关 抗 体 检 测, 进 行 病 例 诊 断 (7) 对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例 可 能 暴 露 的 禽 类 饲 养 或 交 易 等 场 所, 采 集 禽 类 粪 便 笼 具 涂 拭 标 本 和 环 境 污 水 等 标 本 2 周 内 开 展 甲 型 流 感 通 用 引 物 H5 H7 和 H9 亚 型 检 测 有 条 件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的 实 验 室 对 阳 性 标 本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工 作, 阳 性 分 离 株 在 2 周 内 送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没 有 条 件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的 实 验 室 在 2 周 内 将 阳 性 标 本 送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具 体 技 术 要 求 可 参 考 职 业 暴 露 人 群 血 清 学 和 环 境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监 测 方 案 (2011 年 版 ) (8) 对 于 甲 型 通 用 引 物 阳 性 而 不 能 区 分 型 别 或 亚 型 的 毒 株 和 阳 性 标 本 要 求 在 48 小 时 内 送 至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9)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在 接 到 阳 性 标 本 后 2 周 内 完 成 病 毒 分 离 工 作 ( 三 )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基 本 要 求 1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实 验 室 活 动 和 样 本 运 输 按 照 人 间 传 染 的 病 原 微 生 物 名 录 中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病 毒 进 行 管 理 和 审 批 并 建 立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及 样 本 保 存 管 理 制 度, 并 采 取 可 靠 的 安 保 措 施

193 2 未 经 培 养 的 临 床 样 本 的 分 装 灭 活 和 核 酸 提 取 应 当 在 生 物 安 全 二 级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柜 内 开 展 工 作 人 员 应 着 防 护 服, 佩 戴 眼 罩 N95 及 以 上 水 平 的 口 罩 等 个 人 防 护 装 备 3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分 离 培 养 须 在 生 物 安 全 三 级 实 验 室 进 行 4 样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活 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物 要 分 类 收 集, 经 压 力 蒸 汽 灭 菌 或 其 他 可 靠 灭 菌 后, 按 医 疗 废 物 收 集 处 置 二 标 本 检 测 结 果 反 馈 和 报 告 开 展 实 验 室 检 测 的 各 级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和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要 在 检 测 工 作 完 成 后 24 小 时 内 将 标 本 信 息 和 检 测 结 果 录 入 到 中 国 流 感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或 传 染 病 监 测 技 术 平 台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环 境 标 本 ) 中 病 例 标 本 检 测 结 果 在 24 小 时 内 由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所 在 疾 控 中 心 反 馈 到 病 例 所 在 医 院, 由 医 院 进 行 病 例 的 报 告

194 附 件 :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实 验 室 检 测 策 略 流 程 图 医 疗 机 构 呼 吸 道 标 本 疑 似 病 例 双 份 血 清 样 本 无 条 件 开 展 检 测 或 甲 型 抗 原 检 测 阳 性 24h 内 核 酸 检 测 H7 阳 性,48h 内 送 当 地 CDC 网 络 实 验 室, 进 一 步 送 省 CDC 当 地 CDC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甲 型 快 速 抗 原 检 测 阳 性 的 标 本 阴 性 H5,H7 季 节 性 流 感 检 测 医 疗 机 构 未 进 行 过 检 测 的 疑 似 病 例 标 本 24h 内 24h 内 48h 内 甲 乙 型 通 用 及 H5,H7 H5/H7 阳 性 强 化 监 测 采 集 的 ILI 和 SARI 病 例 标 阴 性 甲 通 阳 性 H7/H5 阴 性 检 测 结 束 季 节 性 流 感 检 测 病 毒 分 离 血 清 标 本 及 医 疗 机 构 检 测 H7 阳 性 标 本 省 级 CDC 实 验 室 具 备 条 件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阳 性 2 周 内 完 成 未 能 开 展 病 毒 分 离 血 清 标 本 毒 株 48h 内 毒 株 和 标 本 48h 内 国 家 流 感 中 心 2 周 内 完 成 检 测

195 附 件 3: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强 化 监 测 实 施 方 案 为 落 实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下 发 的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防 控 技 术 方 案 ( 第 二 版 ) 的 有 关 要 求, 指 导 各 地 开 展 针 对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的 强 化 监 测, 加 强 医 院 流 感 样 病 例 和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的 监 测 报 告 和 病 原 学 检 测 工 作, 及 时 报 告 收 集 和 分 析 监 测 信 息, 特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适 用 范 围 本 方 案 适 用 于 各 地 在 已 发 生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例 的 县 ( 区 ) 开 展 强 化 监 测 工 作 仅 发 现 动 物 或 环 境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检 测 阳 性 结 果 的 地 区 可 参 考 此 方 案, 自 行 决 定 是 否 开 展 强 化 监 测 工 作 二 监 测 目 的 ( 一 ) 尽 早 发 现 诊 断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指 导 病 例 早 期 使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治 疗 ; ( 二 ) 了 解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活 动 强 度 : ( 三 ) 为 评 估 防 控 效 果 提 供 证 据 三 监 测 方 法 ( 一 ) 监 测 时 间 和 范 围 发 生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确 诊 病 例 的 县 ( 区 ), 应 当 从 病 例 确 诊 后 次 日 开 始 在 所 有 二 级 及 以 上 医 疗 机 构 门 急 诊 开 展 为 期 2 周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ILI) 和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SARI) 强 化 监 测 ( 二 ) 监 测 病 例 定 义

196 1. 流 感 样 病 例 (ILI) 具 有 发 热 ( 体 温 38 ) 并 伴 咳 嗽 或 咽 痛 者 2.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SARI) 病 例 (1)5 岁 以 上 儿 童 及 成 人 新 收 入 院 患 者 具 有 以 下 4 项 临 床 表 现 : 1 急 性 起 病 ; 2 腋 下 体 温 38 ; 3 咳 嗽 或 咽 痛 ; 4 气 促 ( 呼 吸 频 率 25 次 / 分 钟 ) 或 呼 吸 困 难 正 在 住 院 治 疗 的 患 者 如 出 现 上 述 4 项 临 床 表 现, 也 视 为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2)5 岁 及 以 下 婴 幼 儿 新 收 入 院 患 儿 具 有 以 下 临 床 表 现 : 1 急 性 起 病 ; 2 咳 嗽 或 呼 吸 困 难 ; 3 伴 以 下 症 状 或 体 征 之 一 : A. 气 促 : 呼 吸 频 率 大 于 60 次 / 分 钟 (<2 个 月 的 婴 儿 ); 呼 吸 频 率 大 于 50 次 / 分 钟 (2-11 月 龄 婴 儿 ); 呼 吸 频 率 大 于 40 次 / 分 钟 (1-5 岁 ) B. 拒 食 或 呛 奶 C. 严 重 呕 吐 D. 抽 搐

197 E. 嗜 睡 或 昏 迷 F. 胸 壁 凹 陷 或 平 静 时 喘 鸣 正 在 住 院 治 疗 的 患 儿 如 出 现 上 述 临 床 表 现, 也 视 为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 三 ) 监 测 科 室 在 监 测 医 院 的 内 科 门 诊 内 科 急 诊 发 热 门 诊 和 儿 内 科 门 诊 儿 内 科 急 诊 开 展 流 感 样 病 例 的 强 化 监 测 内 科 门 诊 开 展 流 感 样 病 例 强 化 监 测 的 诊 室 应 当 包 括 所 有 内 科 诊 室 和 感 染 性 疾 病 科 在 上 述 监 测 医 院 的 呼 吸 内 科 儿 内 科 和 感 染 性 疾 病 科 的 住 院 病 房, 及 重 症 监 护 室 重 症 医 学 科 开 展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的 强 化 监 测 ( 四 ) 病 例 报 告 1. 门 急 诊 流 感 样 病 例 报 告 (1) 门 急 诊 相 关 监 测 科 室 的 医 务 人 员, 根 据 流 感 样 病 例 的 定 义, 可 参 照 附 表 1( 门 急 诊 ILI 病 例 及 住 院 SARI 病 例 每 日 登 记 表 ) 对 各 门 诊 科 室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数 和 门 急 诊 病 例 就 诊 总 数 每 天 进 行 登 记, 同 时 采 集 所 有 流 感 样 病 例 的 呼 吸 道 标 本 如 果 监 测 医 院 的 原 有 门 诊 日 志 或 其 它 门 诊 记 录 等 能 够 满 足 附 表 1 和 附 表 2 的 信 息 要 求, 则 可 自 行 决 定 是 否 采 用 附 表 1 进 行 登 记 (2) 流 感 样 病 例 数 和 门 急 诊 病 例 就 诊 总 数 在 每 个 监 测 科 室 的 产 生 来 源 必 须 一 致 2.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报 告

198 (1) 病 房 相 关 监 测 科 室 的 医 务 人 员, 按 照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的 定 义, 每 天 按 附 表 1 登 记 各 科 室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数, 同 时 采 集 所 有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的 呼 吸 道 标 本 如 果 监 测 医 院 的 原 有 住 院 日 志 或 记 录 等 能 够 满 足 附 表 1 和 附 表 2 的 信 息 要 求, 则 可 自 行 决 定 是 否 采 用 附 表 1 进 行 登 记 (2)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数 和 住 院 病 例 总 数 在 每 个 监 测 科 室 的 产 生 来 源 必 须 一 致 3. 医 院 监 测 数 据 的 汇 总 报 告 监 测 医 院 主 管 科 室 于 每 周 一 对 门 急 诊 和 住 院 监 测 科 室 上 周 的 登 记 表 进 行 汇 总, 填 写 附 表 2( 医 院 门 急 诊 ILI 病 例 及 住 院 SARI 病 例 每 周 汇 总 表 ) 后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或 传 真 发 送 至 当 地 县 ( 区 ) 疾 控 中 心, 县 ( 区 ) 疾 控 中 心 每 周 二 汇 总 辖 区 内 各 监 测 医 院 的 数 据, 填 写 附 表 2,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将 本 县 区 数 据 同 时 发 送 地 市 省 疾 控 中 心 和 中 国 疾 控 中 心 ( 五 ) 病 原 学 监 测 1. 标 本 采 集 采 样 对 象 : 监 测 医 院 门 急 诊 符 合 流 感 样 病 例 的 所 有 患 者 及 病 房 符 合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定 义 的 所 有 患 者 标 本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采 集 时 间 及 标 本 保 存 运 送 处 理 参 照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下 发 的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策 略 2. 实 验 室 检 测 与 反 馈

199 采 集 流 感 样 病 例 或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的 标 本 后, 有 条 件 开 展 核 酸 检 测 的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开 展 real-time PCR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无 条 件 开 展 核 酸 检 测 的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尽 快 利 用 快 速 抗 原 检 测 试 剂 对 流 感 样 病 例 标 本 进 行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检 测, 并 将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检 测 阳 性 的 标 本 送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开 展 进 一 步 检 测 ; 对 采 集 的 住 院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例 标 本 应 送 当 地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开 展 核 酸 检 测 没 有 条 件 开 展 核 酸 检 测 及 快 速 抗 原 检 测 的 医 疗 机 构 应 及 时 将 标 本 送 至 当 地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由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开 展 流 感 病 原 学 检 测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应 及 时 将 检 测 结 果 反 馈 至 送 检 医 院 标 本 包 装 转 送 检 测 的 相 关 要 求 参 照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下 发 的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标 本 采 集 及 实 验 室 检 测 策 略 3. 检 测 结 果 的 报 告 各 检 测 单 位 于 每 周 一 将 上 周 收 检 标 本 的 流 感 病 毒 检 测 结 果 填 入 H7N9 强 化 监 测 实 验 室 检 测 结 果 登 记 表 ( 附 表 3) 如 标 本 为 采 集 医 院 自 行 检 测, 则 医 院 应 每 周 一 通 过 传 真 或 电 子 邮 件 将 附 表 3 发 送 至 当 地 县 ( 区 ) 疾 控 中 心, 县 ( 区 ) 疾 控 中 心 每 周 对 本 辖 区 内 各 监 测 医 院 的 附 表 3 数 据 进 行 汇 总 后,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至 对 应 的 流 感 监 测 网 络 实 验 室,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将 本 单 位 的 标 本 检 测 结 果 和 县 区 发 送 的 标 本 检 测 结 果 录 入 流 感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标 本 来 源 选 择 强 化 监 测 同 时 按 县 区 汇 总, 填 入 附 表 3,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至 省 疾 控 中 心 和 中 国 疾 控 中 心

200 H7 H5 禽 流 感 病 毒 检 测 阳 性 的 病 例,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对 病 例 进 行 报 告 和 管 理 四 信 息 报 送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接 收 强 化 监 测 有 关 报 表 的 邮 箱 为 : h7n9qhjc@chinacdc.cn

201 附 表 1 门 ( 急 ) 诊 ILI 病 例 及 住 院 SARI 病 例 每 日 登 记 表 填 写 单 位 : 省 市 县 ( 区 ) 医 院 科 室 填 写 人 : 填 写 日 期 : 如 填 写 单 位 为 门 急 诊, 请 填 写 本 日 本 科 室 就 诊 病 例 总 数 : 人 病 例 编 号 病 例 类 型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联 系 电 话 发 病 日 期 是 否 采 样 采 样 日 期 标 本 种 类 备 注 填 表 说 明 : 1. 医 院 门 急 诊 和 住 院 监 测 科 室 的 医 务 人 员 根 据 此 表 登 记 所 有 符 合 ILI 或 SARI 病 例 定 义 的 患 者 信 息 2. 填 表 单 位 应 细 化 到 具 体 科 室, 例 如,** 医 院 ** 科 门 诊 或 ** 科 病 房 3. 病 例 类 型 请 选 择 : 1ILI 2SARI 病 例 4. 性 别 请 选 择 : 1 男 2 女 5. 年 龄 填 写 周 岁, 不 满 一 岁 儿 童 填 写 月 龄 6. 是 否 采 样 请 选 择 : 1 是 2 否 7. 标 本 种 类 请 选 择 : 1 上 呼 吸 道 标 本, 包 括 咽 拭 子 鼻 拭 子 鼻 咽 抽 取 物 咽 漱 液 和 鼻 洗 液 2 下 呼 吸 道 标 本, 包 括 气 管 吸 取 物 肺 洗 液 肺 组 织 标 本 3 血 清 标 本 4 尸 检 标 本

202 附 表 2 门 ( 急 ) 诊 ILI 病 例 及 住 院 SARI 病 例 强 化 监 测 每 周 汇 总 表 填 写 单 位 : 省 市 县 ( 区 ) 医 院 填 写 人 : 填 写 日 期 : 周 历 日 期 门 急 诊 病 例 就 诊 总 数 门 急 诊 流 感 样 病 例 (ILI) 数 门 急 诊 ILI 采 样 数 住 院 病 例 总 数 住 院 病 例 中 的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SARI) 数 住 院 SARI 病 例 采 样 数 本 医 院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检 测 数 阳 性 数 送 检 数 阳 性 数 填 表 说 明 : 1. 医 院 相 关 责 任 科 室 每 周 一 上 报 上 周 的 汇 总 数 据 录 入 本 表 格 2. 门 急 诊 就 诊 总 数 是 指 本 周 本 医 院 内 科 儿 科 发 热 门 诊 等 监 测 科 室 的 门 急 诊 总 数 ( 可 由 附 表 1 每 日 的 就 诊 总 数 相 加 得 来 ), 流 感 样 病 例 数 是 指 来 自 于 上 述 科 室 的 符 合 ILI 定 义 的 病 例 数 3. 住 院 病 例 总 数 是 指 本 周 本 医 院 呼 吸 内 科 感 染 科 儿 科 ICU 或 重 症 医 学 科 等 科 室 的 住 院 患 者 总 数 ( 应 按 周 统 计 ),SARI 数 是 指 来 自 于 这 些 住 院 科 室 的 符 合 SARI 定 义 的 病 例 数 4.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检 测 阳 性 数, 按 照 每 周 医 院 收 到 的 实 际 反 馈 数 据 统 计

203 附 表 3 H7N9 强 化 监 测 实 验 室 检 测 结 果 登 记 表 填 写 单 位 : 省 市 县 ( 区 ) 医 院 / 疾 控 中 心 填 写 人 : 填 写 日 期 : 标 本 编 号 送 检 单 位 检 测 单 位 病 例 姓 名 病 例 类 型 性 别 年 龄 检 测 结 果 发 病 日 期 采 样 日 期 检 测 日 期 岁 月 阳 性 阴 性 检 测 方 法 填 表 说 明 1. 如 填 写 单 位 为 医 院, 则 无 需 再 在 表 中 填 写 送 检 单 位 和 检 测 单 位 ; 如 填 写 单 位 为 县 CDC, 则 无 需 在 表 中 填 写 送 检 单 位 ; 如 填 写 单 位 为 市 CDC 流 感 网 络 实 验 室, 则 需 在 表 中 同 时 填 写 送 检 单 位 和 检 测 单 位 2. 病 例 类 型 请 选 择 :1ILI 2SARI 病 例 3. 性 别 请 选 择 :1 男 2 女 4. 年 龄 填 写 周 岁, 不 满 一 岁 儿 童 填 写 月 龄 5. 检 测 结 果 请 选 择 :1H7N9 阳 性 2H5N1 阳 性 3 其 它 季 节 性 流 感 阳 性 4 流 感 阴 性 6. 检 测 方 法 请 选 择 :1 核 酸 检 测 2 病 毒 分 离 3 快 诊 试 剂 盒 4 其 他, 请 注 明

204

205 附 件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诊 疗 方 案 (2013 年 第 2 版 )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是 由 H7N9 亚 型 禽 流 感 病 毒 引 起 的 急 性 呼 吸 道 传 染 病 自 2013 年 2 月 以 来, 上 海 市 安 徽 省 江 苏 省 浙 江 省 先 后 发 生 不 明 原 因 重 症 肺 炎 病 例, 其 中 确 诊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33 例,9 例 死 亡 均 为 散 发 病 例 早 发 现 早 报 告 早 诊 断 早 治 疗, 加 强 重 症 病 例 救 治, 注 意 中 西 医 并 重, 是 有 效 防 控 提 高 治 愈 率 降 低 病 死 率 的 关 键 一 病 原 学 禽 流 感 病 毒 属 正 粘 病 毒 科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属 禽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颗 粒 呈 多 形 性, 其 中 球 形 直 径 80~120nm, 有 囊 膜 基 因 组 为 分 节 段 单 股 负 链 RNA 依 据 其 外 膜 血 凝 素 (H) 和 神 经 氨 酸 酶 (N) 蛋 白 抗 原 性 不 同, 目 前 可 分 为 16 个 H 亚 型 (H1~ H16) 和 9 个 N 亚 型 (N1~N9) 禽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除 感 染 禽 外, 还 可 感 染 人 猪 马 水 貂 和 海 洋 哺 乳 动 物 可 感 染 人 的 禽 流 感 病 毒 亚 型 为 H5N1 H9N2 H7N7 H7N2 H7N3, 此 次 报 道 的 为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该 病 毒 为 新 型 重 配 病 毒, 其 内 部 基 因 来 自 于 H9N2 禽 流 感 病 毒 禽 流 感 病 毒 普 遍 对 热 敏 感, 对 低 温 抵 抗 力 较 强,65 加

206 热 30 分 钟 或 煮 沸 (100 )2 分 钟 以 上 可 灭 活 病 毒 在 较 低 温 度 粪 便 中 可 存 活 1 周, 在 4 水 中 可 存 活 1 个 月, 对 酸 性 环 境 有 一 定 抵 抗 力, 在 ph4.0 的 条 件 下 也 具 有 一 定 的 存 活 能 力 在 有 甘 油 存 在 的 情 况 下 可 保 持 活 力 1 年 以 上 二 流 行 病 学 ( 一 ) 传 染 源 目 前 已 经 在 禽 类 及 其 分 泌 物 或 排 泄 物 分 离 出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与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高 度 同 源 传 染 源 可 能 为 携 带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的 禽 类 现 尚 无 人 际 传 播 的 确 切 证 据 ( 二 ) 传 播 途 径 经 呼 吸 道 传 播, 也 可 通 过 密 切 接 触 感 染 的 禽 类 分 泌 物 或 排 泄 物, 或 直 接 接 触 病 毒 感 染 ( 三 ) 高 危 人 群 在 发 病 前 1 周 内 接 触 过 禽 类 者, 例 如 从 事 禽 类 养 殖 贩 运 销 售 宰 杀 加 工 业 等 人 员 三 临 床 表 现 根 据 流 感 的 潜 伏 期 及 现 有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感 染 病 例 的 调 查 结 果, 潜 伏 期 一 般 为 7 天 以 内 ( 一 ) 症 状 体 征 和 临 床 特 点 患 者 一 般 表 现 为 流 感 样 症 状, 如 发 热 咳 嗽 少 痰, 可 伴 有 头 痛 肌 肉 酸 痛 和 全 身 不 适 重 症 患 者 病 情 发 展 迅 速, 多 在 5-7 天 出 现 重 症 肺 炎, 体 温 大 多 持 续 在 39 以 上, 呼 吸 困 难, 可 伴 有 咯 血 痰 ; 可 快 速 进 展 为 急 性 呼 吸 窘 迫 综 合 征 脓 毒 症 感 染 性 休 克, 甚 至 多 器 官 功 能 障 碍, 部 分 患 者 可 出 2

207 现 纵 隔 气 肿 胸 腔 积 液 等 ( 二 ) 实 验 室 检 查 1. 血 常 规 白 细 胞 总 数 一 般 不 高 或 降 低 重 症 患 者 多 有 白 细 胞 总 数 及 淋 巴 细 胞 减 少, 可 有 血 小 板 降 低 2. 血 生 化 检 查 多 有 肌 酸 激 酶 乳 酸 脱 氢 酶 天 门 冬 氨 酸 氨 基 转 移 酶 丙 氨 酸 氨 基 转 移 酶 升 高,C 反 应 蛋 白 升 高, 肌 红 蛋 白 可 升 高 3. 病 原 学 及 相 关 检 测 抗 病 毒 治 疗 之 前 必 须 采 集 呼 吸 道 标 本 送 检 ( 如 鼻 咽 分 泌 物 口 腔 含 漱 液 气 管 吸 出 物 或 呼 吸 道 上 皮 细 胞 ) 有 病 原 学 检 测 条 件 的 医 疗 机 构 应 尽 快 检 测, 无 病 原 学 检 测 条 件 的 医 疗 机 构 应 留 取 标 本 送 指 定 机 构 检 测 (1)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筛 查 呼 吸 道 标 本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阳 性 但 仅 可 作 为 初 筛 实 验 (2) 核 酸 检 测 对 患 者 呼 吸 道 标 本 采 用 real time PCR ( 或 RT-PCR) 检 测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核 酸 (3) 病 毒 分 离 从 患 者 呼 吸 道 标 本 中 分 离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4) 动 态 检 测 双 份 血 清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特 异 性 抗 体 水 平 呈 4 倍 或 以 上 升 高 ( 三 ) 胸 部 影 像 学 检 查 发 生 肺 炎 的 患 者 肺 内 出 现 片 状 影 像 重 症 患 者 病 变 进 展 迅 速, 呈 双 肺 多 发 磨 玻 璃 影 及 肺 实 变 影 像, 可 合 并 少 量 胸 腔 积 液 发 生 ARDS 时, 病 变 分 布 广 3

208 泛 ( 四 ) 预 后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重 症 患 者 预 后 差 影 响 预 后 的 因 素 可 能 包 括 患 者 年 龄 基 础 疾 病 合 并 症 等 四 诊 断 与 鉴 别 诊 断 ( 一 ) 诊 断 根 据 流 行 病 学 接 触 史 临 床 表 现 及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可 作 出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的 诊 断 在 流 行 病 学 史 不 详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临 床 表 现 辅 助 检 查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结 果, 特 别 是 从 患 者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标 本 中 分 离 出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或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或 动 态 检 测 双 份 血 清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特 异 性 抗 体 水 平 呈 4 倍 或 以 上 升 高, 可 作 出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的 诊 断 1. 流 行 病 学 史 发 病 前 1 周 内 与 禽 类 及 其 分 泌 物 排 泄 物 等 有 接 触 史 2. 诊 断 标 准 (1) 疑 似 病 例 : 符 合 上 述 临 床 表 现,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阳 性, 或 有 流 行 病 学 接 触 史 (2) 确 诊 病 例 : 符 合 上 述 临 床 表 现, 或 有 流 行 病 学 接 触 史, 并 且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标 本 中 分 离 出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或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或 动 态 检 测 双 份 血 清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特 异 性 抗 体 水 平 呈 4 倍 或 以 上 升 高 重 症 病 例 : 肺 炎 合 并 呼 吸 功 能 衰 竭 或 其 他 器 官 功 能 衰 竭 者 为 重 症 病 例 4

209 ( 二 ) 鉴 别 诊 断 应 注 意 与 人 感 染 高 致 病 性 H5N1 禽 流 感 季 节 性 流 感 ( 含 甲 型 H1N1 流 感 ) 细 菌 性 肺 炎 传 染 性 非 典 型 肺 炎 (SARS)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腺 病 毒 肺 炎 衣 原 体 肺 炎 支 原 体 肺 炎 等 疾 病 进 行 鉴 别 诊 断 鉴 别 诊 断 主 要 依 靠 病 原 学 检 查 五 治 疗 ( 一 ) 对 临 床 诊 断 和 确 诊 患 者 应 进 行 隔 离 治 疗 ( 二 ) 对 症 治 疗 可 吸 氧 应 用 解 热 药 止 咳 祛 痰 药 等 ( 三 ) 抗 病 毒 治 疗 应 尽 早 应 用 抗 流 感 病 毒 药 物 ( 见 附 件 ) 1. 抗 病 毒 药 物 使 用 原 则 (1) 在 使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之 前 应 留 取 呼 吸 道 标 本 (2) 抗 病 毒 药 物 应 尽 量 在 发 病 48 小 时 内 使 用 重 点 在 以 下 人 群 中 使 用 : 1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例 ; 2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阳 性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 3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阴 性 或 无 条 件 检 测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具 有 下 列 情 形 者, 亦 应 使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 A. 有 密 切 接 触 者 ( 包 括 医 护 人 员 ) 出 现 流 感 样 症 状 者 ; 发 生 聚 集 性 流 感 样 病 例 及 在 1 周 内 接 触 过 禽 类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 B. 有 基 础 疾 病 如 慢 性 心 肺 疾 病, 高 龄, 孕 妇 等 流 感 样 病 5

210 例 ; C. 病 情 快 速 进 展 及 临 床 上 认 为 需 要 使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 D. 其 他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3) 对 于 临 床 认 为 需 要 使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的 病 例, 发 病 超 过 48 小 时 亦 可 使 用 2. 神 经 氨 酸 酶 抑 制 剂 : (1) 奥 司 他 韦 (Oseltamivir): 成 人 剂 量 75mg 每 日 2 次, 重 症 者 剂 量 可 加 倍, 疗 程 5-7 天 1 岁 及 以 上 年 龄 的 儿 童 患 者 应 根 据 体 重 给 药 : 体 重 不 足 15Kg 者, 予 30mg 每 日 2 次 ; 体 重 15-23Kg 者, 予 45mg 每 日 2 次 ; 体 重 不 足 23-40Kg 者, 予 60mg 每 日 2 次 ; 体 重 大 于 40Kg 者, 予 75mg 每 日 2 次 对 于 吞 咽 胶 囊 有 困 难 的 儿 童, 可 选 用 奥 司 他 韦 混 悬 液 (2) 扎 那 米 韦 (Zanamivir): 成 人 及 7 岁 以 上 青 少 年 用 法 : 每 日 2 次, 间 隔 12 小 时 ; 每 次 10mg( 分 两 次 吸 入 ) (3) 帕 拉 米 韦 (Peramivir): 重 症 病 例 或 无 法 口 服 者 可 用 帕 拉 米 韦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成 人 用 量 为 mg, 静 脉 滴 注, 每 日 1 次, 疗 程 1-5 天 目 前 临 床 应 用 数 据 有 限, 应 严 密 观 察 不 良 反 应 轻 症 病 例 应 首 选 奥 司 他 韦 或 扎 那 米 韦 应 根 据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延 长 疗 程 3. 离 子 通 道 M2 阻 滞 剂 : 目 前 实 验 室 资 料 提 示 金 刚 烷 胺 6

211 (Amantadine) 和 金 刚 乙 胺 (Rimantadine) 耐 药, 不 建 议 单 独 使 用 ( 四 ) 中 医 药 治 疗 1. 发 热 高 热 咳 嗽 痰 少 喘 闷 白 细 胞 减 少 或 疑 似 确 诊 等 患 者 : 疫 毒 犯 肺, 肺 失 宣 降 证 症 状 : 发 热, 咳 嗽, 少 痰, 头 痛, 肌 肉 关 节 疼 痛 舌 红 苔 薄, 脉 数 滑 舌 红 苔 薄, 脉 滑 数 治 法 : 清 热 解 毒, 宣 肺 止 咳 参 考 处 方 和 剂 量 : 银 翘 散 合 白 虎 汤 金 银 花 30g 连 翘 15g 炒 杏 仁 15g 生 石 膏 30g 知 母 10g 桑 叶 15g 芦 根 30g 青 蒿 15g 黄 芩 15g 生 甘 草 6g 水 煎 服, 每 日 1 2 剂, 每 4 6 小 时 口 服 一 次 加 减 : 咳 嗽 甚 者 加 枇 杷 叶 浙 贝 母 中 成 药 : 可 选 择 疏 风 解 毒 胶 囊 连 花 清 瘟 胶 囊 金 莲 清 热 泡 腾 片 等 具 有 清 热 解 毒, 宣 肺 止 咳 功 效 的 药 物 中 药 注 射 液 : 喜 炎 平 注 射 液 热 毒 宁 注 射 液 参 麦 注 射 液 2. 高 热 急 性 呼 吸 窘 迫 综 合 征 感 染 性 休 克 等 患 者 : 疫 毒 壅 肺, 内 闭 外 脱 证 症 状 : 高 热, 咳 嗽, 痰 少 难 咯, 憋 气, 喘 促, 咯 血, 或 7

212 见 咯 吐 粉 红 色 泡 沫 痰, 伴 四 末 不 温, 四 肢 厥 逆, 躁 扰 不 安, 甚 则 神 昏 谵 语 舌 暗 红, 脉 沉 细 数 或 脉 微 欲 绝 治 法 : 解 毒 泻 肺, 益 气 固 脱 参 考 处 方 和 剂 量 : 宣 白 承 气 汤 合 参 萸 汤 生 大 黄 10g 全 瓜 蒌 30g 炒 杏 仁 10g 炒 葶 苈 子 30g 生 石 膏 30g 生 栀 子 10g 虎 杖 15g 莱 菔 子 15g 山 萸 肉 15g 西 洋 参 15g 水 煎 服, 每 日 1 2 剂, 每 4 6 小 时 口 服 或 鼻 饲 一 次 加 减 : 高 热 神 志 恍 惚 甚 至 神 昏 谵 语 者, 上 方 送 服 安 宫 牛 黄 丸 ; 肢 冷 汗 出 淋 漓 者 加 炮 附 子 煅 龙 骨 煅 牡 蛎 ; 咯 血 者 加 赤 芍 仙 鹤 草 功 劳 叶 ; 口 唇 紫 绀 者 加 益 母 草 黄 芪 当 归 中 成 药 : 可 选 择 参 麦 注 射 液 参 附 注 射 液 喜 炎 平 注 射 液 热 毒 宁 注 射 液 3. 以 上 中 药 汤 剂 中 成 药 和 中 药 注 射 液 不 作 为 预 防 使 用 ( 五 ) 加 强 支 持 治 疗 和 预 防 并 发 症 注 意 休 息 多 饮 水 增 加 营 养, 给 予 易 消 化 的 饮 食 密 切 观 察, 监 测 并 预 防 并 发 症 抗 菌 药 物 应 在 明 确 继 发 细 菌 感 染 时 或 有 充 分 证 据 提 示 继 发 细 菌 感 染 时 使 用 8

213 ( 六 ) 重 症 病 例 的 治 疗 对 出 现 呼 吸 功 能 障 碍 者 给 予 吸 氧 及 其 他 相 应 呼 吸 支 持, 发 生 其 它 并 发 症 的 患 者 应 积 极 采 取 相 应 治 疗 1. 呼 吸 功 能 支 持 : (1) 机 械 通 气 : 重 症 患 者 病 情 进 展 迅 速, 可 较 快 发 展 为 急 性 呼 吸 窘 迫 综 合 征 (ARDS) 在 需 要 机 械 通 气 的 重 症 病 例, 可 参 照 ARDS 机 械 通 气 的 原 则 进 行 1 无 创 正 压 通 气 : 出 现 呼 吸 窘 迫 和 ( 或 ) 低 氧 血 症 患 者, 早 期 可 尝 试 使 用 无 创 通 气 但 重 症 病 例 无 创 通 气 疗 效 欠 佳, 需 及 早 考 虑 实 施 有 创 通 气 2 有 创 正 压 通 气 : 鉴 于 部 分 患 者 较 易 发 生 气 压 伤, 应 当 采 用 ARDS 保 护 性 通 气 策 略 (2) 体 外 膜 氧 合 (ECMO): 传 统 机 械 通 气 无 法 维 持 满 意 氧 合 和 ( 或 ) 通 气 时, 有 条 件 时, 推 荐 使 用 ECMO (3) 其 他 : 传 统 机 械 通 气 无 法 维 持 满 意 氧 合 时, 可 以 考 虑 俯 卧 位 通 气 或 高 频 振 荡 通 气 (HFOV) 2. 循 环 支 持 : 加 强 循 环 评 估, 及 时 发 现 休 克 患 者 早 期 容 量 复 苏, 及 时 合 理 使 用 血 管 活 性 药 物 有 条 件 进 行 血 流 动 力 学 监 测 并 指 导 治 疗 3. 其 他 治 疗 : 在 呼 吸 功 能 和 循 环 支 持 治 疗 的 同 时, 应 当 重 视 其 他 器 官 功 能 状 态 的 监 测 及 治 疗 ; 预 防 并 及 时 治 疗 各 种 并 发 症 尤 其 是 医 院 获 得 性 感 染 9

214 六 其 它 严 格 规 范 收 治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患 者 医 疗 机 构 的 医 院 感 染 防 控 措 施 遵 照 标 准 预 防 的 原 则, 根 据 疾 病 传 播 途 径 采 取 防 控 措 施 具 体 措 施 依 据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医 院 感 染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指 南 (2013 年 版 ) 的 相 关 规 定 七 转 科 或 出 院 标 准 ( 一 ) 因 基 础 疾 病 或 合 并 症 较 重, 需 较 长 时 间 住 院 治 疗 的 患 者, 待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连 续 2 次 阴 性 后, 可 转 出 隔 离 病 房 至 相 应 病 房 或 科 室 进 一 步 治 疗 ( 二 ) 体 温 正 常, 临 床 症 状 基 本 消 失, 呼 吸 道 标 本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连 续 2 次 阴 性, 可 以 出 院 附 件 : 有 疫 情 地 区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早 检 早 治 流 程 图 10

215 附 件 有 疫 情 地 区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早 检 早 治 流 程 图 流 感 样 病 例 采 集 呼 吸 道 标 本 甲 型 流 感 病 毒 抗 原 快 速 检 测 存 在 以 下 A B C D 四 种 情 况 抗 病 毒 治 疗 阳 性 阴 性 抗 病 毒 治 疗 核 酸 检 测 病 毒 分 离 阳 性 阴 性 确 诊 病 例 排 除 人 感 染 H7N9 禽 流 感 A. 有 密 切 接 触 者 ( 包 括 医 护 人 员 ) 出 现 流 感 样 症 状 者 ; 发 生 聚 集 性 流 感 样 病 例 及 在 1 周 内 接 触 过 禽 类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 B. 有 基 础 疾 病 如 慢 性 心 肺 疾 病, 高 龄, 孕 妇 等 流 感 样 病 例 ; C. 病 情 快 速 进 展 及 临 床 上 认 为 需 要 使 用 抗 病 毒 药 物 的 流 感 样 病 例 ; D. 其 他 不 明 原 因 肺 炎 病 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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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粤 卫 函 号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卫 生 局 深 圳 市 卫 生 和 人 口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人 口 和 卫 生 药 品 监 督 局,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我 省 人 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及 时 发 现 禽 流 感 病 毒 在 环 境 中 的 污 染 情 况, 为 疫 情 研 判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身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我 厅 组 织 制 定 了 广 东 省 家 禽 鸟 类 市 场 环 境 样 品 禽 流 感 病 毒 污 染 监 测 方 案,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实 施 过 程 中 有 何 问 题 和 建 议, 请 径 向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反 映 传 防 所 联 系 人 : 康 敏, 联 系 电 话 : ; 病 原 所 联 系 人 : 武 婕, 联 系 电 话 :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201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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