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人事管理办法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人事管理办法"

Transcription

1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适 应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 以 下 简 称 基 金 会 )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根 据 基 金 会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及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的 规 定, 在 业 务 管 理 部 门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中 心 ) 和 登 记 管 理 部 门 民 政 部 的 指 导 下, 结 合 基 金 会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以 适 应 发 展, 规 划 清 晰, 管 理 规 范, 精 简 高 效 为 原 则 设 立 职 能 部 门, 明 确 管 理 职 责 第 三 条 以 公 开 选 拔, 择 优 推 荐, 平 等 协 商, 依 法 录 用 为 原 则 实 行 职 员 聘 用 制 第 四 条 以 合 理 配 置, 职 责 明 确, 适 当 流 动, 人 尽 其 才 为 原 则 逐 步 完 善 职 位 职 级 设 置, 健 全 职 员 晋 升 和 内 部 流 动 机 制 第 五 条 以 适 应 竞 争, 体 现 价 值, 体 系 优 化, 留 住 人 才 为 原 则 逐 步 完 善 薪 酬 制 度 第 六 条 以 德 才 兼 顾, 奖 勤 罚 懒, 注 重 实 效, 鼓 励 创 新 为 原 则 逐 步 完 善 绩 效 考 核 和 奖 惩 机 制 第 七 条 内 设 机 构 第 二 章 内 设 机 构 及 职 能

2 基 金 会 内 设 机 构 分 为 行 政 部 门 和 业 务 部 门 行 政 部 门 包 括 : 办 公 室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财 务 部 资 产 管 理 部 ; 业 务 部 门 包 括 国 际 交 流 部 培 训 与 公 共 关 系 部 研 究 一 部 研 究 二 部 儿 童 发 展 中 心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研 究 所 第 八 条 内 设 机 构 设 立 和 变 更 基 金 会 内 设 机 构 是 根 据 业 务 需 要 设 立, 设 立 程 序 是 由 秘 书 长 提 议,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制 订 方 案,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研 究 通 过, 理 事 长 办 公 会 决 定, 报 中 心 人 事 局 和 民 政 部 备 案 基 金 会 可 根 据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变 更 内 设 机 构, 变 更 内 设 机 构 的 程 序 与 设 立 程 序 相 同 第 九 条 内 设 机 构 职 能 ( 一 ) 行 政 部 门 职 能 1 办 公 室 职 能 (1) 制 订 行 政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2) 民 政 部 的 工 作 联 系, 包 括 办 理 基 金 会 法 人 登 记 变 更 评 估 年 检 事 项 ; 与 中 心 的 工 作 联 系, 包 括 文 件 收 发 传 阅 机 要 保 密 处 理 会 议 安 排 等 ; 与 地 方 统 计 部 门 的 工 作 联 系, 填 报 统 计 资 料 等 ; (3) 理 事 会 会 议 筹 备, 包 括 理 事 联 络 会 议 组 织 服 务 等 ; (4) 办 公 事 务 管 理, 包 括 档 案 印 章 办 公 用 品 办 公 车 辆 等 ; (5) 办 公 区 管 理, 包 括 办 公 室 分 配 办 公 家 具 及 设 备 登 记 前 台 接 待 物 业 联 络 设 施 维 护 装 修 消 防 安 全 保 洁 阅

3 览 室 和 资 料 室 管 理 等 ; (6) 职 员 考 勤 和 请 休 假 管 理 ; (7) 职 员 福 利 管 理, 包 括 社 会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缴 纳, 职 员 交 通 京 外 职 员 住 宿 等 福 利 安 排 ; (8) 项 目 保 障 管 理 ; 包 括 会 务 组 织, 食 宿 交 通 及 差 旅 安 排 等 ; (9)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他 工 作 2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1) 制 订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2) 制 订 项 目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3) 中 心 人 事 局 的 工 作 联 系 ; (4) 职 员 聘 用 管 理, 包 括 履 行 聘 用 程 序 外 调 考 察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办 理 入 职 手 续 ; 职 工 离 职 解 聘 辞 退 的 手 续 办 理 等 (5) 职 员 职 位 与 薪 酬 管 理, 包 括 考 察 定 级 任 免 调 整 等 ; (6) 职 员 绩 效 考 核 与 奖 惩 管 理, 包 括 考 核 奖 励 过 失 处 罚 等 ; (7) 职 员 培 训 管 理, 包 括 培 训 技 术 职 称 评 定 等 ; (8)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管 理, 包 括 高 级 访 问 学 者 特 聘 研 究 员 兼 职 人 员 实 习 生 志 愿 者 的 管 理 ; (9) 科 研 项 目 管 理 ; (10)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他 工 作

4 3 财 务 部 (1) 执 行 国 家 相 关 财 务 管 理 法 规, 建 立 健 全 基 金 会 财 务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2 业 务 管 理 部 门 的 工 作 协 调, 包 括 落 实 财 政 部 民 政 部 的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配 合 审 计 署 的 审 计 工 作 等 ; (3) 执 行 国 家 税 收 法 规 和 政 策, 处 纳 税 事 项 ; (4) 财 务 核 算 管 理, 包 括 审 核 各 类 会 计 凭 证, 按 时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及 年 终 决 算 ; (5) 制 订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和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报 理 事 会 审 批 ; (6) 项 目 预 算 管 理, 包 括 参 与 项 目 立 项 研 究, 各 部 门 项 目 预 算 审 核, 编 制 年 度 项 目 总 预 算 报 告,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的 财 务 分 析 与 监 督 等 ; (7) 项 目 决 算 管 理, 包 括 参 与 项 目 总 结 工 作, 各 部 门 项 目 决 算 审 核, 编 制 年 度 项 目 总 决 算 报 告 等 ; (8) 固 定 资 产 及 低 值 易 耗 品 的 盘 点 建 账 和 处 置 ; (9) 搜 集 理 财 信 息, 拟 定 和 实 施 货 币 资 金 理 财 方 案 ; (10)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他 工 作 4 资 产 管 理 部 (1) 执 行 国 家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建 立 健 全 基 金 会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 (2)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的 工 作 协 调, 包 括 实 施 财 政 部 中 央 国 有 企 业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中 央 国 有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年

5 度 统 计 工 作, 临 时 性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工 作 ; (3) 国 有 资 产 基 础 管 理 工 作, 包 括, 布 置 国 有 企 业 年 度 审 计, 产 权 登 记, 产 权 变 动, 资 产 评 估 等 ; (4)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包 括 审 定 企 业 经 营 目 标, 重 大 事 项 申 报, 考 核 企 业 经 营 状 况, 处 理 历 时 遗 留 问 题 等 ; (5) 资 产 管 理 办 公 室 的 工 作, 包 括 会 议 筹 备, 拟 定 会 议 纪 要, 落 实 具 体 工 作 安 排 等 ; (6)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他 工 作 ( 二 ) 业 务 部 门 职 能 1 国 际 联 络 部 (1) 拟 订 国 际 交 流 项 目 年 度 工 作 规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2) 国 际 筹 资, 包 括 国 际 组 织 外 国 研 究 机 构 外 国 高 校 跨 国 企 业 之 间 的 联 络 交 流 项 目 筹 款 ; (3) 外 事 业 务 管 理 部 门 的 工 作 协 调, 包 括 与 外 交 部 中 心 国 际 合 作 局 联 系, 接 受 外 事 工 作 指 导, 办 理 各 项 外 事 手 续 ; (4) 中 国 发 展 高 层 论 坛 的 筹 备 和 外 方 代 表 组 织 服 务 工 作, 包 括 会 议 日 程 规 划 外 方 代 表 联 络 会 议 议 程 协 调 中 外 交 流 服 务 等 ; (5) 国 际 国 内 重 要 交 流 项 目 的 外 方 联 络 和 组 织 工 作 ; (6) 基 金 会 研 究 成 果 的 外 文 出 版 ; (7) 中 外 文 研 究 资 料 的 笔 译 校 译 和 审 核 工 作 ; (8) 承 担 国 际 交 流 活 动 的 口 译 或 翻 译 聘 请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

6 (9)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他 工 作 2 培 训 与 公 共 关 系 部 (1) 拟 订 培 训 项 目 年 度 工 作 规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2) 拟 订 年 度 公 共 关 系 工 作 规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3) 培 训 项 目 管 理, 包 括 项 目 计 划 与 筹 资 培 训 方 案 的 制 订 与 实 施, 学 员 联 络, 后 勤 保 障, 撰 写 项 目 报 告, 项 目 成 果 出 版 等 ; (4) 中 国 发 展 高 层 论 坛 的 筹 备 和 中 方 代 表 组 织 服 务 工 作, 包 括 包 括 会 议 日 程 规 划 中 方 代 表 联 络 会 议 议 程 协 调 中 外 交 流 服 务 等 ; (5) 公 共 关 系 管 理, 包 括 基 金 会 形 象 宣 传 项 目 宣 传 媒 体 联 络 网 站 建 设 与 管 理 宣 传 成 果 分 析 汇 总 等 ; (6) 中 美 金 融 会 等 国 际 国 内 重 要 交 流 项 目 的 筹 备 和 组 织 工 作 ; (7) 中 央 和 地 方 政 府 研 究 机 构 高 校 企 业 等 单 位 的 联 系 ; (8) 政 府 企 业 界 学 术 界 的 数 据 库 建 设 与 管 理 ; (9)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他 工 作 3 研 究 一 部 (1) 拟 订 经 济 政 策 类 研 究 项 目 的 年 度 工 作 规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2) 中 国 发 展 高 层 论 坛 的 研 究 支 持 工 作, 包 括 参 与 议 题 设 计 组 织 议 题 背 景 报 告 和 相 关 专 题 的 研 究 为 政 府 领 导 人 提 供

7 参 考 资 料 论 坛 成 果 的 总 结 和 发 表 等 ; (3) 经 济 政 策 类 研 究 项 目 的 实 施, 包 括 课 题 计 划 筹 资 组 织 专 家 学 者 拟 订 委 托 协 议, 协 调 主 撰 稿 人, 组 织 专 题 研 讨 会, 撰 写 研 究 报 告, 研 究 成 果 编 辑 出 版 等 ; (4) 经 济 政 策 类 研 究 交 流 活 动, 包 括 组 织 和 参 加 国 际 国 内 研 讨 会, 与 国 际 国 内 专 家 学 者 交 流 等 ; (5) 经 济 政 策 类 资 助 项 目 管 理, 包 括 拟 定 资 助 项 目 计 划, 发 布 课 题 招 标 信 息, 组 织 投 标 评 审, 研 究 成 果 出 版 等 ; (6) 中 央 和 地 方 政 府 研 究 机 构 高 校 企 业 等 单 位 的 联 系 ; (7)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他 工 作 4 研 究 二 部 (1) 拟 订 社 会 政 策 类 研 究 项 目 的 年 度 工 作 规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2) 社 会 政 策 类 研 究 项 目 的 实 施, 包 括 课 题 计 划 筹 资 组 织 专 家 学 者 拟 订 委 托 协 议, 协 调 主 撰 稿 人, 组 织 专 题 研 讨 会, 撰 写 研 究 报 告, 研 究 成 果 出 版 等 ; (3) 社 会 政 策 类 研 究 交 流 活 动, 包 括 组 织 和 参 加 国 际 国 内 研 讨 会, 与 国 际 国 内 专 家 学 者 交 流 等 ; (4) 社 会 政 策 类 资 助 项 目 管 理, 包 括 拟 定 资 助 项 目 计 划, 发 布 课 题 招 标 信 息, 投 标 评 审, 研 究 成 果 出 版 等 ; (5) 中 央 和 地 方 政 府 研 究 机 构 高 校 企 业 等 单 位 的 联 系 ;

8 (6)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他 工 作 5 儿 童 发 展 中 心 (1) 拟 订 儿 童 发 展 项 目 年 度 工 作 规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2) 儿 童 发 展 项 目 的 实 施, 包 括 制 订 项 目 推 广 计 划 筹 资 实 地 调 研 政 策 试 验 组 织 专 家 学 者 组 织 专 题 研 讨 会 撰 写 项 目 报 告 项 目 成 果 出 版 等 ; (3) 儿 童 发 展 项 目 交 流, 包 括 组 织 和 参 加 国 际 国 内 研 讨 会, 与 国 际 国 内 有 关 政 府 研 究 机 构 高 校 专 家 学 者 交 流 等 ; (4) 中 央 和 地 方 政 府 研 究 机 构 高 校 企 业 等 单 位 的 联 系 ; (5)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他 工 作 6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研 究 所 (1) 拟 订 中 长 期 研 究 项 目 计 划 和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 (2) 中 长 期 研 究 项 目 的 实 施, 包 括 制 订 项 目 推 广 计 划 筹 资 联 系, 实 地 调 研, 组 织 专 家 学 者 组 织 专 题 研 讨 会, 撰 写 项 目 报 告, 项 目 成 果 资 料 的 编 辑 出 版 等 ; (3) 负 责 组 织 撰 写 中 国 发 展 报 告, 每 一 至 二 年 完 成 一 份 报 告 ; (4) 中 长 期 研 究 项 目 的 交 流 活 动, 包 括 组 织 国 际 国 内 研 讨 会, 与 国 际 国 内 专 家 学 者 交 流 等 ; (5) 中 长 期 研 究 资 助 项 目 的 管 理, 包 括 拟 定 资 助 项 目 计 划, 发 布 课 题 招 标 信 息, 投 标 评 审, 研 究 成 果 出 版 等 ;

9 系 ; (6) 中 央 和 地 方 政 府 研 究 机 构 高 校 企 业 等 单 位 的 联 (7)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他 工 作 第 三 章 内 设 机 构 管 理 职 位 设 置 职 责 及 任 职 程 序 第 十 条 根 据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章 程 的 规 定, 理 事 会 为 基 金 会 决 策 机 构, 重 要 事 项 的 日 常 决 策 由 理 事 长 办 公 会 负 责, 理 事 长 办 公 会 由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秘 书 长 组 成 第 十 一 条 理 事 会 下 设 秘 书 长 1 人 副 秘 书 长 2 至 4 人, 由 理 事 会 会 议 表 决 通 过 产 生, 报 中 心 批 准 第 十 二 条 基 金 会 实 行 秘 书 长 负 责 制 基 金 会 设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由 秘 书 长 副 秘 书 长 组 成, 主 要 职 责 是 研 究 实 施 理 事 会 决 议, 负 责 基 金 会 工 作 规 划 和 日 常 运 作 第 十 三 条 基 金 会 设 立 资 产 管 理 办 公 室, 由 主 任 副 主 任 和 成 员 组 成, 为 基 金 会 资 产 管 理 工 作 的 议 事 机 构 第 十 四 条 内 设 机 构 管 理 职 位 设 置 ( 一 ) 职 位 设 置 基 金 会 各 行 政 部 门 业 务 部 门 设 部 门 主 任 1 人, 部 门 副 主 任 1 至 2 人 ( 二 ) 职 位 规 定 基 金 会 各 部 门 主 任 副 主 任 的 任 职 由 秘 书 长 提 名, 在 中 心 人 事 局 指 导 下, 参 照 中 央 党 政 机 关 领 导 干 部 任 免 条 例 的 规 定 程

10 序,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进 行 民 主 推 荐 和 考 察 工 作, 拟 任 职 人 选 由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通 过, 理 事 长 办 公 会 批 准, 批 准 后 公 示 结 果 按 上 述 程 序 任 职 的 部 门 主 任 相 当 于 事 业 单 位 正 处 级 职 员, 部 门 副 主 任 相 当 于 事 业 单 位 副 处 级 职 员 第 十 五 条 内 设 机 构 管 理 职 位 职 责 及 任 职 要 求 ( 一 ) 部 门 主 任 1 主 要 职 责 (1) 负 责 制 订 本 部 门 工 作 规 划 和 项 目 计 划 ; (2) 负 责 本 部 门 项 目 管 理 和 筹 资 ; (3) 负 责 本 部 门 各 项 目 协 调 和 人 员 调 配 ; (4) 协 调 其 它 部 门, 共 同 完 成 项 目 工 作 ; (5) 承 担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它 工 作 2 任 职 条 件 : (1) 有 很 强 事 业 心, 自 律 和 创 新 精 神 突 出 ; (2) 有 优 秀 的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善 于 分 析 和 解 决 问 题 ; (3) 业 务 部 门 职 员 需 具 备 相 关 专 业 职 称 资 质 或 语 言 能 力 ; (4) 业 务 部 门 职 员 须 任 高 级 项 目 主 任 级 2 年 ( 含 ) 以 上 ; 行 政 部 门 职 员 需 任 部 门 副 主 任 2 年 ( 含 ) 以 上 ; (5)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 含 ) 学 历, 本 科 生 有 11 年 以 上, 硕 士 生 有 8 年 以 上, 博 士 生 有 5 年 以 上 国 内 工 作 经 历 ( 二 ) 部 门 副 主 任 1 主 要 职 责 :

11 (1) 协 助 部 门 主 任 制 订 本 部 门 工 作 规 划 和 项 目 计 划 ; (2) 协 助 部 门 主 任 或 独 立 完 成 本 部 门 项 目 管 理 和 筹 资 ; (3) 协 助 部 门 主 任 或 独 立 完 成 项 目 协 调 工 作 ; (4) 协 助 部 门 主 任 或 独 立 完 成 领 导 分 配 的 其 它 工 作 2 任 职 条 件 : (1) 有 很 强 事 业 心, 自 律 和 创 新 精 神 突 出 ; (2) 有 良 好 的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善 于 分 析 和 解 决 问 题 ; (3) 业 务 部 门 职 员 需 具 备 相 关 专 业 职 称 资 质 或 语 言 能 力 ; (4) 业 务 部 门 职 员 须 任 高 级 项 目 主 任 级 1 年 ( 含 ) 以 上 ; 行 政 部 门 职 员 需 任 行 政 主 管 5 年 ( 含 ) 以 上 ; (5)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 含 ) 学 历, 本 科 生 有 10 年 以 上, 硕 士 生 有 6 年 以 上, 博 士 生 有 3 年 以 上 国 内 工 作 经 历 第 十 六 条 部 门 管 理 职 位 任 职 程 序 ( 一 ) 民 主 推 荐 部 门 主 任 副 主 任 职 位 先 由 全 体 职 员 以 书 面 方 式 和 谈 话 方 式 推 荐,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将 推 荐 结 果 整 理, 报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和 中 心 人 事 局 ( 二 ) 确 定 人 选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根 据 民 主 推 荐 结 果, 结 合 职 员 的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考 察 人 选, 并 向 理 事 长 办 公 会 报 告 ; ( 三 ) 考 察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对 确 定 人 选 进 行 考 察

12 ( 四 ) 确 定 任 职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将 考 察 意 见 汇 总, 将 任 职 人 员 名 单 报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研 究 同 意, 报 理 事 长 办 公 会 批 准 ( 五 ) 公 示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将 理 事 长 办 公 会 批 准 人 选 进 行 公 示 第 四 章 职 员 聘 用 条 件 及 程 序 第 十 七 条 基 金 会 实 行 职 员 聘 用 制 第 十 八 条 职 员 聘 用 的 基 本 条 件 : ( 一 ) 热 爱 祖 国, 有 社 会 责 任 感 和 公 益 事 业 心 ; ( 二 ) 认 同 基 金 会 的 宗 旨 和 价 值 观, 愿 意 投 身 政 策 研 究 工 作 ; ( 三 ) 品 德 优 良, 遵 纪 守 法, 合 作 奉 献, 清 正 廉 洁 ; ( 四 ) 有 良 好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专 业 训 练 ; ( 五 ) 身 体 健 康, 生 活 自 律 第 十 九 条 聘 用 程 序 : 职 员 聘 用 工 作 由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负 责, 具 体 程 序 如 下 : ( 一 ) 制 定 计 划 根 据 业 务 需 要 和 职 位 空 缺 情 况, 制 订 招 聘 计 划, 报 秘 书 长 或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批 准 ( 二 ) 确 定 人 选 招 聘 人 员 的 选 拔 可 分 为 公 开 招 聘 定 向 招 聘 和 内 部 推 荐 三 种

13 方 式 1 公 开 招 聘 (1) 拟 定 招 聘 启 示,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聘 ; (2) 汇 总 应 聘 人 员 信 息, 按 职 位 需 求 初 选, 确 定 参 试 人 员 名 单, 报 分 管 副 秘 书 长 和 秘 书 长 审 定 ; (3) 组 织 笔 试 和 面 试, 由 秘 书 长 分 管 副 秘 书 长 部 门 负 责 人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人 员 参 加 ; (4) 汇 总 笔 试 成 绩 和 面 试 意 见, 报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研 究, 确 定 招 聘 人 选 ; 2 定 向 招 聘 (1) 与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机 构 或 高 校 联 系, 由 其 推 荐 人 选, 报 分 管 副 秘 书 长 和 秘 书 长 审 定 ; (2) 组 织 笔 试 和 面 试, 由 秘 书 长 分 管 副 秘 书 长 部 门 负 责 人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人 员 参 加 ; (3) 汇 总 笔 试 成 绩 和 面 试 意 见, 报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研 究, 确 定 是 否 招 聘 3 内 部 推 荐 (1) 基 金 会 领 导 职 员 或 合 作 单 位 推 荐 人 选, 经 资 料 初 审, 报 分 管 副 秘 书 长 和 秘 书 长 审 定 ; (2) 组 织 笔 试 和 面 试, 由 秘 书 长 分 管 副 秘 书 长 部 门 负 责 人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人 员 参 加 ; (3) 汇 总 笔 试 成 绩 和 面 试 意 见, 报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研 究, 确

14 定 是 否 招 聘 ( 三 ) 考 察 1 赴 拟 聘 人 员 所 在 单 位 进 行 档 案 查 阅 和 访 问 考 察 ; 2 拟 定 考 察 报 告, 报 分 管 副 秘 书 长 秘 书 长 批 准 ; ( 四 ) 入 职 1 受 聘 人 员 到 基 金 会 指 定 医 院 体 检 ; 2 受 聘 人 员 体 检 合 格 后, 基 金 会 出 具 商 调 函 或 与 高 等 院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共 同 签 定 三 方 协 议 ; 3 受 聘 人 员 按 规 定 期 限 到 基 金 会 报 到, 办 理 档 案 工 资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等 交 接 手 续 ; 4 基 金 会 与 受 聘 人 员 签 定 聘 用 合 同 第 二 十 条 基 金 会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与 受 聘 人 员 签 定 固 定 期 或 无 固 定 期 聘 用 合 同, 聘 用 合 同 期 限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及 国 办 发 [2002]35 号 文 件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第 二 十 一 条 基 金 会 实 行 职 员 试 用 期 制 度 职 员 试 用 期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及 国 办 发 [2002]35 号 文 件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二 十 二 条 为 保 证 业 务 稳 定 和 职 员 培 训 的 连 续 性, 基 金 会 对 应 届 毕 业 生 实 行 服 务 期 制 度 ( 一 ) 服 务 期 的 定 义 服 务 期 是 指 应 届 毕 业 生 入 职 后 在 基 金 会 连 续 工 作 的 时 间 ( 二 ) 服 务 期 的 设 定

15 应 届 博 士 研 究 生 服 务 期 为 3 年 ; 应 届 硕 士 研 究 生 服 务 期 为 4 年 ; 应 届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下 学 历 毕 业 生 服 务 期 为 5 年 ( 三 ) 服 务 期 的 管 理 1 应 届 毕 业 生 应 服 从 基 金 会 的 工 作 分 配, 在 服 务 期 内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主 动 提 出 调 动 自 费 出 国 解 聘 辞 职 等 要 求 ; 2 职 员 在 服 务 期 内 如 要 求 脱 产 参 加 学 习 或 报 考 国 内 外 高 等 院 校 进 修 攻 读 学 位 等, 必 须 得 到 基 金 会 领 导 批 准 3 应 届 毕 业 生 如 违 反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则 基 金 会 将 停 发 其 自 离 职 申 请 之 日 起 的 应 发 工 资, 停 发 该 职 员 的 一 切 奖 励 和 福 利 待 遇 4 应 届 毕 业 生 入 职 后 需 与 基 金 会 签 订 服 务 期 承 诺 书 第 五 章 职 员 职 级 体 系 及 管 理 第 二 十 三 条 基 金 会 实 行 职 员 职 级 管 理, 职 员 职 级 分 为 行 政 和 项 目 两 个 序 列 职 员 入 职 后, 根 据 学 历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等 条 件, 结 合 工 作 需 要, 确 定 职 员 的 序 列 和 职 级 第 二 十 四 条 职 员 职 级 体 系 共 五 类 职 位, 由 1 至 25 级 构 成, 职 位 与 职 级 的 对 应 关 系 为 : ( 一 ) 项 目 助 理 行 政 助 理 :1-6 级 ; ( 二 ) 项 目 副 主 任 行 政 副 主 管 :7-9 级 ; ( 三 ) 项 目 主 任 行 政 主 管 :10-14 级 ; ( 四 ) 高 级 项 目 主 任 行 政 部 门 副 主 任 主 任 :15-20 级 ;

16 ( 五 ) 副 秘 书 长 :21-24 级 ; ( 六 ) 秘 书 长 :23-25 级 第 二 十 五 条 职 员 定 职 条 件 及 定 职 标 准 ( 一 ) 项 目 助 理 行 政 助 理 级 职 位 : 1 职 位 特 征 : 能 够 完 成 项 目 或 行 政 管 理 的 基 础 性 工 作 2 入 职 定 级 职 业 高 中 中 专 中 等 技 术 学 校 学 历 入 职 的, 自 1 级 定 职 ;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入 职 的, 自 3 级 定 职 ;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入 职 的, 自 4 级 定 职 ; 国 外 高 等 院 校 毕 业 生 入 职 的, 根 据 国 家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承 认 学 历 定 职, 职 级 相 同 ; 有 工 作 经 验 的,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定 职 ( 二 ) 项 目 副 主 任 行 政 副 主 管 级 职 位 : 1 职 位 特 征 : 能 够 完 成 项 目 或 行 政 管 理 的 辅 助 性 工 作 2 入 职 定 级 应 届 硕 士 毕 业 生 入 职 的, 自 7 级 定 职 ; 国 外 高 等 院 校 硕 士 毕 业 生 入 职 的, 根 据 国 家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承 认 学 历 定 职, 职 级 相 同 ; 有 工 作 经 验 的,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定 职 ( 三 ) 项 目 主 任 行 政 主 管 级 职 位 : 1 职 位 特 征 : 能 够 完 成 项 目 的 组 织 和 研 究 工 作 或 行 政 管 理 部 分 组 织 管 理 和 专 业 性 工 作

17 2 入 职 定 级 应 届 博 士 毕 业 生 入 职 的, 自 10 级 定 职 ; 国 外 高 等 院 校 博 士 毕 业 生 入 职 的, 根 据 国 家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承 认 学 历 定 职, 职 级 相 同 ; 博 士 后 出 站 人 员 入 职 的, 自 11 级 起 定 职 ; 有 工 作 经 验 的,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定 职 ( 四 ) 高 级 项 目 主 任 级 职 位 : 1 职 位 特 征 : 能 够 独 立 完 成 项 目 立 项 筹 资 报 告 撰 写 和 成 果 推 广 等 全 过 程 工 作 2 入 职 定 级 根 据 学 历 工 作 经 历 专 业 特 长 管 理 素 质 等 综 合 考 虑 定 职 有 国 外 工 作 经 验 的, 根 据 其 实 际 情 况 定 职 第 二 十 六 条 职 员 职 级 晋 升 管 理 ( 一 ) 入 职 职 员 晋 级 的 起 始 时 间 职 员 入 职 后, 当 年 年 度 工 作 时 间 在 9 个 月 及 以 下 的, 下 一 年 度 职 级 不 晋 升 ; 当 年 年 度 工 作 时 间 在 10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下 一 年 度 职 级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可 考 虑 晋 升 ( 二 ) 入 职 定 级 为 助 理 级 职 员 的 晋 级 1 入 职 定 级 为 6 级 以 下 的 助 理 级 职 员, 自 可 计 算 职 级 晋 升 年 度 起, 每 年 年 度 考 核 达 到 良 好 及 以 上 等 级 的, 下 一 年 度 职 级 可 晋 升 1 级 ; 2 入 职 定 级 为 助 理 级 的 职 员, 当 职 级 晋 升 到 6 级 后, 原 则 上

18 职 级 不 晋 升 ; 工 作 有 突 出 贡 献 或 工 作 岗 位 有 重 要 调 整 的 助 理 级 职 员, 经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决 定, 其 职 级 的 晋 升 按 照 新 方 案 的 规 定 执 行 ( 三 ) 任 职 为 项 目 副 主 任 项 目 主 任 级 职 员 的 晋 级 1 入 职 定 级 在 7 级 ( 含 ) 以 上 14 级 ( 不 含 ) 以 下 的 职 员, 自 可 计 算 职 级 晋 升 年 度 起, 每 年 年 度 考 核 达 到 良 好 及 以 上 等 级 的, 下 一 年 度 职 级 可 晋 升 一 级 2 在 项 目 序 列 中, 入 职 定 级 为 14 级 或 职 级 已 晋 升 到 14 级 的 职 员, 职 级 的 晋 升 要 符 合 高 级 项 目 主 任 级 职 员 的 晋 升 要 求,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职 员, 原 则 上 职 级 不 再 晋 升 ( 四 ) 任 职 为 行 政 副 主 管 行 政 主 管 级 职 员 的 晋 级 1 入 职 定 级 在 7 级 ( 含 ) 以 上 14 级 ( 不 含 ) 以 下 的 职 员, 自 可 计 算 职 级 晋 升 年 度 起, 每 年 年 度 考 核 达 到 良 好 及 以 上 等 级 的, 下 一 年 度 职 级 可 晋 升 一 级 2 入 职 定 级 为 的 14 级 或 职 级 已 晋 升 至 14 级 的 主 管 级 职 员, 职 级 的 晋 升 要 符 合 行 政 部 门 副 主 任 部 门 主 任 岗 位 的 晋 升 要 求,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职 员, 原 则 上 职 级 不 再 晋 升 工 作 有 突 出 贡 献 或 工 作 职 责 有 重 要 调 整 的 职 员, 其 职 级 需 要 破 格 晋 升 的, 由 秘 书 长 提 议,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决 定 ( 五 ) 晋 升 为 高 级 项 目 主 任 级 职 员 的 条 件 : 1 硕 士 学 历 职 员 入 职 满 5 年, 博 士 学 历 职 员 入 职 须 满 4 年 ; 2 任 职 为 项 目 主 任, 且 职 级 达 到 14 级 ; 3 每 年 年 度 考 核 达 到 良 好 及 以 上 等 级 ;

19 4 能 够 独 立 承 担 项 目 管 理 责 任, 出 色 完 成 各 项 工 作 ; 5 专 业 能 力 符 合 项 目 需 要, 在 所 负 责 的 项 目 中 有 突 出 表 现 ; 6 履 行 基 金 会 规 定 的 职 级 晋 升 审 核 程 序, 通 过 评 审 委 员 会 的 述 职 评 审 ( 六 ) 任 职 为 高 级 项 目 主 任 级 职 员 的 晋 级 1 任 职 为 高 级 项 目 主 任 的 职 员, 每 年 年 度 考 核 达 到 良 好 及 以 上 等 级 的, 职 级 可 每 两 年 晋 升 一 级 2 当 职 级 晋 升 至 20 级 后, 原 则 上 职 级 不 再 晋 升 工 作 有 突 出 贡 献 或 工 作 职 责 有 重 要 调 整 的 职 员, 其 职 级 需 要 破 格 晋 升 的, 由 秘 书 长 提 议,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决 定 ( 七 ) 任 职 为 行 政 部 门 部 门 副 主 任 部 门 主 任 级 职 员 的 晋 级 1 行 政 序 列 职 员 晋 升 至 部 门 副 主 任 部 门 主 任 后, 每 年 年 度 考 核 达 到 良 好 及 以 上 等 级 的, 职 级 可 每 两 年 晋 升 一 级, 根 据 每 年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结 合 实 际 工 作 需 要, 由 秘 书 长 提 议,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决 定 2 当 职 级 晋 升 至 20 级 后, 原 则 上 职 级 不 再 晋 升 工 作 有 突 出 贡 献 或 工 作 职 责 有 重 要 调 整 的 职 员, 其 职 级 需 要 破 格 晋 升 的, 由 秘 书 长 提 议,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决 定 第 六 章 聘 用 合 同 的 签 定 变 更 终 止 或 解 除 第 二 十 七 条 聘 用 合 同 需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20 其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 一 ) 聘 用 合 同 期 限 ; ( 二 ) 工 作 岗 位 及 职 责 要 求 ; ( 三 ) 岗 位 管 理 ; ( 四 ) 岗 位 工 作 条 件 ; ( 五 ) 工 资 社 会 保 险 及 福 利 ; ( 六 ) 合 同 变 更 和 终 止 ; ( 七 ) 违 反 合 同 应 承 担 的 责 任 ( 八 ) 其 它 事 项 第 二 十 八 条 聘 用 合 同 的 变 更 在 聘 用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双 方 可 依 照 国 家 有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经 协 商 一 致 后 变 更 合 同 内 容 第 二 十 九 条 聘 用 合 同 解 除 或 终 止 ( 一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基 金 会 可 随 时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 1 连 续 旷 工 超 过 10 个 工 作 日 或 者 一 年 内 累 计 旷 工 超 过 20 个 工 作 日 ; 2 未 经 基 金 会 同 意, 擅 自 出 国 或 者 出 国 逾 期 不 归 的 ; 3 违 反 工 作 规 定 或 者 操 作 规 程, 发 生 责 任 事 故, 或 者 失 职 渎 职,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4 严 重 扰 乱 工 作 秩 序, 致 使 基 金 会 或 其 他 单 位 不 能 正 常 工 作 的 ; 5 被 判 处 有 期 徒 刑 以 上 刑 罚 收 监 执 行 的, 或 者 被 劳 动 教 养 的 ;

21 ( 二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基 金 会 可 单 方 面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但 应 提 前 30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拟 解 聘 人 员 : 1 职 员 患 病 或 者 非 因 工 负 伤, 医 疗 期 满 后 不 能 从 事 原 工 作, 也 不 能 从 事 基 金 会 安 排 的 其 他 工 作 的 ; 2 职 员 年 度 考 核 或 者 聘 期 考 核 不 合 格, 又 不 同 意 基 金 会 调 整 其 工 作 岗 位, 或 者 虽 同 意 调 整 其 工 作 岗 位, 但 到 新 岗 位 后 考 核 仍 不 合 格 的 ( 三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基 金 会 不 得 解 除 或 终 止 聘 用 合 同 ; 1 职 员 患 病 或 负 伤, 在 规 定 的 医 疗 期 内 的 ; 2 女 职 员 在 孕 期 产 期 和 哺 乳 期 内 的 ; 3 职 员 因 工 负 伤, 治 疗 终 结 后 经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机 构 鉴 定, 为 1 至 4 级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的 ; 4 职 员 患 职 业 病 以 及 现 有 医 疗 条 件 下 难 以 治 愈 的 严 重 疾 病 或 精 神 病 的 ; 5 职 员 正 在 接 受 检 察 机 关 或 纪 检 部 门 审 查 尚 未 作 出 结 论 的 ; 6 属 于 国 家 规 定 的 不 得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的 其 他 情 况 的 ( 四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受 聘 人 员 可 随 时 单 方 面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 1 在 试 用 期 内 的 ; 2 考 入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的 ; 3 被 录 用 或 选 调 到 国 家 机 关 工 作 的 ; 4 依 法 服 兵 役 的

22 第 三 十 条 职 员 要 求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而 未 能 与 基 金 会 协 商 一 致 的, 应 正 常 工 作,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 六 个 月 后, 受 聘 人 员 再 次 提 出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仍 未 能 协 商 一 致 的, 可 单 方 面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并 保 证 在 不 损 害 基 金 会 利 益 的 情 况 下, 对 善 后 工 作 做 出 妥 善 处 理 第 三 十 一 条 解 聘 或 调 出 程 序 : ( 一 ) 职 员 主 动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或 工 作 调 动 的, 应 提 前 20 个 工 作 日 向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属 工 作 调 动 的 应 出 具 用 人 单 位 的 调 函,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向 秘 书 长 报 告, 由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决 定 ( 二 ) 职 员 被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的, 由 分 管 秘 书 长 提 出 意 见,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决 定 ( 三 ) 在 确 定 解 除 或 终 止 聘 用 合 同 后,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正 式 通 知 解 聘 职 职 员 作 截 止 时 间, 由 其 所 在 部 门 负 责 人 安 排 交 接 工 作 ( 四 ) 解 聘 职 员 应 在 接 到 通 知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部 门 交 接 人 办 理 工 作 交 接 禁 止 解 聘 职 员 在 解 聘 或 调 动 时 私 自 携 带 藏 匿 销 毁 与 基 金 会 工 作 相 关 的 文 件 书 籍 信 函 光 盘 U 盘 外 接 硬 盘 等 资 料, 涉 及 基 金 会 工 作 内 容 的 各 类 物 品 应 及 时 交 接, 交 接 完 毕 后, 由 交 接 人 在 工 作 交 接 单 上 签 字 ( 五 ) 解 聘 职 员 应 在 接 到 通 知 后 3 日 内 向 办 公 室 交 还 所 使 用 的 办 公 用 品 和 设 备, 如 办 公 用 品 和 设 备 丢 失 或 损 坏 的, 解 聘 职 员 应 按 折 旧 后 的 价 格 予 以 赔 偿 办 公 用 品 和 设 备 交 还 工 作 结 束 后,

23 由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在 工 作 交 接 单 上 签 字 ( 六 ) 解 聘 职 员 应 在 工 作 交 接 和 办 公 用 品 交 接 完 毕 后, 向 财 务 部 办 理 工 资 结 算 及 欠 费 缴 纳 ( 如 违 约 金 培 训 费 办 公 用 品 或 设 备 损 失 赔 偿 费 等 ) 财 务 交 接 手 续 完 毕 后, 由 财 务 部 负 责 人 在 工 作 交 接 单 上 签 字 ( 七 ) 在 本 办 法 第 三 十 一 条 ( 四 ) ( 五 ) ( 六 ) 项 工 作 结 束 后,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办 理 职 员 跟 人 档 案 转 出 手 续, 办 公 室 办 理 职 员 社 会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转 移 手 续 如 职 员 因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将 有 关 手 续 及 时 转 出, 基 金 会 可 暂 为 其 保 留 档 案 三 个 月, 三 个 月 后, 其 档 案 转 入 其 户 口 所 在 地 的 人 才 交 流 机 构 管 理 ( 八 ) 自 职 员 离 职 手 续 办 理 完 成 之 日 起, 不 论 个 人 档 案 是 否 转 移, 基 金 会 均 不 对 离 职 职 员 的 行 为 负 任 何 责 任 第 七 章 职 员 薪 酬 及 管 理 第 三 十 二 条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参 照 国 际 国 内 同 类 型 机 构 的 薪 酬 制 度, 结 合 社 会 实 际 情 况 和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基 金 会 实 行 职 员 职 级 工 资 制 度 具 体 规 定 见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工 资 暂 行 办 法 第 八 章 职 员 绩 效 考 核 及 奖 金 分 配 第 三 十 三 条 基 金 会 职 员 绩 效 考 核 实 行 季 度 考 核 与 年 度 考 核 相 结 合 的 制 度

24 ( 一 ) 季 度 考 核 每 季 度 结 束 后, 基 金 会 对 职 员 的 工 作 内 容 工 作 效 果 及 出 勤 情 况 等 进 行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对 职 员 年 度 考 核 的 依 据 ( 二 ) 年 度 考 核 每 年 度 结 束 后, 基 金 会 对 职 员 进 行 年 度 总 体 考 核, 年 度 考 核 将 结 合 该 年 度 四 个 季 度 的 考 核 结 果, 对 职 工 的 年 度 工 作 表 现 予 以 全 面 评 价,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对 职 员 职 位 晋 升 调 薪 和 奖 励 的 依 据 第 三 十 四 条 绩 效 考 核 的 对 象 是 基 金 会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的 职 员 第 三 十 五 条 绩 效 考 核 办 法 ( 一 ) 季 度 考 核 办 法 1 季 度 考 核 于 每 季 度 结 束 后 的 第 一 个 月 内 进 行 2 职 员 填 写 季 度 考 核 表, 部 门 主 任 由 分 管 副 秘 书 长 审 核 评 分 ; 部 门 副 主 任 及 以 下 职 员 由 部 门 主 任 审 核 评 分, 报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 3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将 季 度 考 核 表 及 评 分 结 果 汇 总, 得 出 评 定 等 级, 报 分 管 副 秘 书 长 秘 书 长 审 核 ( 二 ) 年 度 考 核 办 法 1 年 度 考 核 在 该 年 度 第 四 季 度 考 核 结 束 后 进 行 2 职 员 写 出 年 度 工 作 总 结 并 填 写 年 度 考 核 表, 报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 3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将 职 员 该 年 度 四 个 季 度 的 得 分 和

25 评 级 情 况 汇 总, 得 出 职 员 年 度 综 合 评 分 ; 4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组 织 召 开 全 体 职 员 会 议, 以 民 主 投 票 方 式 选 举 优 秀 职 员 ; 5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将 年 度 工 作 总 结 年 度 考 核 表 职 员 年 度 综 合 评 分 及 选 举 结 果 汇 总, 报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 6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对 职 员 年 度 绩 效 作 出 最 终 评 定 第 三 十 六 条 绩 效 考 核 等 级 评 分 方 式 及 处 理 ( 一 ) 绩 效 考 核 等 级 绩 效 考 核 等 级 分 为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五 个 等 级 ; ( 二 ) 绩 效 等 级 的 评 分 方 式 1 绩 效 考 核 等 级 评 分 为 优 秀 5 分 良 好 4 分 合 格 3 分 基 本 合 格 2 分, 不 合 格 0 分 ; 2 评 级 为 优 秀 的 职 员 不 超 过 职 员 总 数 的 15%; 3 评 分 依 据 为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工 作 成 果 和 出 勤 情 况 四 个 部 分 ( 三 ) 考 核 结 果 的 处 理 1 季 度 考 核 为 合 格 及 以 上 等 级 的 职 员 可 享 受 季 度 奖 金 ; 2 年 度 考 核 为 良 好 及 以 上 等 级 的 职 员 可 享 受 年 终 绩 效 奖 金 ; 3 年 度 考 核 为 不 合 格 的 职 员, 将 留 职 观 察 一 年 ; 4 年 度 考 核 连 续 两 年 为 基 本 合 格 的 职 员, 基 金 会 将 于

26 下 一 年 度 考 虑 解 除 其 聘 用 合 同 5 留 职 观 察 的 职 员, 季 度 考 核 及 年 度 考 核 均 不 能 达 到 良 好 等 级 的, 基 金 会 将 于 下 一 年 度 解 除 其 聘 用 合 同 第 三 十 七 条 奖 金 的 分 配 和 发 放 办 法 ( 一 ) 奖 金 的 设 立 奖 金 的 设 立 分 为 季 度 奖 金 和 年 终 奖 金 季 度 奖 金 为 对 基 金 会 职 员 前 三 个 季 度 的 工 作 表 现 和 工 作 成 果 的 奖 励 年 终 奖 金 为 对 基 金 会 职 员 全 年 工 作 表 现 和 工 作 成 果 的 奖 励 ( 二 ) 奖 金 的 标 准 1 项 目 序 列 职 员 的 奖 金 分 配 (1) 年 度 考 核 为 优 秀 等 级 : 奖 金 总 额 为 6 倍 月 职 级 工 资 ; (2) 年 度 考 核 为 良 好 等 级 : 奖 金 总 额 为 5 倍 月 职 级 工 资 ; (3) 年 度 考 核 为 合 格 等 级 : 奖 金 总 额 为 3 倍 月 职 级 工 资 ; (4) 年 度 考 核 为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等 级 : 无 2 行 政 序 列 职 员 的 奖 金 分 配 (1) 年 度 考 核 为 优 秀 等 级 : 奖 金 总 额 为 5 倍 月 职 级 工 资 ; (2) 年 度 考 核 为 良 好 等 级 : 奖 金 总 额 为 4 倍 月 职 级 工 资 ;

27 (3) 年 度 考 核 为 合 格 等 级 : 奖 金 总 额 为 3 倍 月 职 级 工 资 ; (4) 年 度 考 核 为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等 级 : 无 ( 三 ) 奖 金 的 发 放 参 见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职 员 奖 金 暂 行 办 法 第 三 十 八 条 年 度 考 核 表 由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收 集 整 理, 经 主 管 秘 书 长 签 署 意 见 后, 存 入 个 人 档 案 第 九 章 职 员 奖 励 和 处 罚 第 三 十 九 条 职 员 的 奖 励 分 为 通 报 表 扬 一 次 性 奖 励 职 级 晋 升 其 它 奖 励 等 第 四 十 条 职 员 有 下 列 事 件 之 一, 应 酌 情 予 以 上 述 奖 励 ( 一 ) 勤 勉 刻 苦, 能 力 优 秀, 出 色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的 ; ( 二 ) 在 募 集 资 金, 寻 求 项 目 资 助 方 面 发 挥 突 出 作 用 的 ; ( 三 ) 发 现 并 避 免 重 大 事 故 重 大 经 济 损 失 的 ; ( 四 ) 全 年 无 迟 到 早 退 病 事 假 的 ; ( 五 ) 年 终 考 核 为 优 秀 的 ; ( 六 ) 其 他 需 要 奖 励 的 行 为 第 四 十 一 条 职 员 的 处 罚 分 为 警 告 扣 发 奖 金 降 职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等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应 酌 情 予 以 处 罚 : ( 一 ) 营 私 舞 弊, 收 受 回 扣 的 ; ( 二 ) 窃 取 或 故 意 毁 坏 基 金 会 财 物 的 ;

28 ( 三 ) 泄 露 基 金 会 公 开 招 标 项 目 的 机 密, 给 基 金 会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 ; ( 四 ) 玩 忽 职 守, 造 成 所 负 责 的 工 作 受 到 损 失 的 ; ( 五 ) 严 重 违 反 内 部 规 章 制 度, 扰 乱 工 作 秩 序 的 ; ( 六 ) 连 续 两 年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为 基 本 合 格 的 ; ( 七 ) 留 职 观 察 期 间 有 不 良 表 现 或 季 度 考 核 及 年 终 考 核 不 能 达 到 良 好 及 以 上 等 级 的 ; ( 八 ) 其 他 应 受 处 罚 的 行 为 第 四 十 二 条 职 员 奖 励 或 处 罚 由 主 管 秘 书 长 提 议,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决 定, 由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实 施 第 四 十 三 条 职 员 对 其 所 受 处 罚 有 异 议 时, 可 向 所 在 部 门 或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反 映, 所 在 部 门 或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向 主 管 秘 书 长 报 告, 并 将 结 果 及 时 反 馈 受 处 罚 职 员 在 问 题 未 得 到 解 决 之 前, 受 处 罚 职 员 不 得 重 复 本 办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涉 及 的 行 为, 否 则, 将 对 该 职 员 加 重 处 罚, 情 节 严 重 的, 基 金 会 将 诉 求 法 律 手 段 予 以 解 决 第 十 章 职 员 职 称 评 定 第 四 十 四 条 职 员 可 享 受 中 心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序 列 的 评 定, 具 体 评 审 工 作 按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务 试 行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四 十 五 条 职 员 向 中 心 申 报 职 称 基 本 条 件 及 程 序

29 ( 一 ) 基 本 条 件 1 符 合 中 心 条 例 规 定 的 条 件 ; 2 在 基 金 会 季 度 考 核 及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中 均 达 到 良 好 等 级 ; 3 副 高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评 定 的 人 选 须 经 基 金 会 职 称 评 定 小 组 审 核 通 过 ( 二 ) 申 报 程 序 1 符 合 条 件 的 职 员 每 年 度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填 报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 ; 副 高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申 报 者 须 准 备 专 业 技 术 资 料 2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对 职 员 申 报 资 料 进 行 初 审, 并 填 写 考 核 意 见, 报 主 管 秘 书 长 签 署 意 见 ; 副 高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申 报 者 须 报 基 金 会 职 称 评 定 小 组 审 核 3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将 审 核 通 过 职 员 申 报 资 料 报 中 心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审 第 十 一 章 职 员 培 训 第 四 十 六 条 在 保 证 正 常 工 作 的 情 况 下, 基 金 会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 组 织 职 员 参 加 培 训 和 学 习 培 训 和 学 习 的 范 围 必 须 是 与 基 金 会 业 务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的 专 业 或 由 合 作 单 位 提 供 的 培 训 和 学 习 的 机 会 第 四 十 七 条 部 门 主 任 副 主 任 高 级 项 目 主 任 级 别 的 职 员,

30 在 基 金 会 工 作 满 五 年 的, 由 基 金 会 安 排 一 次 国 外 培 训 ; 项 目 主 任 行 政 主 管 级 及 以 下 职 员, 在 基 金 会 工 作 满 五 年 的, 由 基 金 会 安 排 一 次 国 内 培 训 培 训 期 间, 职 员 在 职 培 训 期 间 工 资 保 持 不 变 第 四 十 八 条 符 合 条 件 的 职 员 参 加 培 训 须 由 本 人 提 出 申 请, 经 部 门 主 任 和 分 管 秘 书 长 同 意, 由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报 主 管 秘 书 长 批 准 ; 部 门 主 任 副 主 任 提 出 培 训 申 请 的, 经 分 管 秘 书 长 同 意, 报 秘 书 长 批 准 第 十 二 章 职 员 社 会 保 险 及 福 利 第 四 十 九 条 为 保 护 职 员 利 益, 参 照 国 家 和 北 京 市 社 会 保 险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政 策 规 定, 基 金 会 为 职 员 缴 纳 五 险 一 金, 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险 工 伤 险 女 工 生 育 险 五 种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第 五 十 条 为 鼓 励 职 员 长 期 稳 定 工 作, 减 轻 职 员 在 医 疗 和 住 房 方 面 的 经 济 负 担, 基 金 会 为 职 员 缴 纳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在 经 济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基 金 会 对 服 务 年 限 较 长 的 职 员 实 行 补 充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具 体 规 定 见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职 工 补 充 住 房 公 积 金 试 行 办 法 第 五 十 一 条 为 减 轻 职 职 员 作 期 间 的 生 活 负 担, 在 经 济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基 金 会 为 职 员 承 担 部 分 交 通 通 讯 学 习 和 劳 动 保 护 等 方 面 的 费 用, 具 体 事 项 由 基 金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安 排

31 第 十 三 章 职 员 档 案 及 户 籍 管 理 第 五 十 二 条 职 员 档 案 由 中 心 人 事 局 指 导 并 统 一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负 责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并 将 职 员 符 合 入 档 条 件 的 个 人 资 料 交 中 心 人 事 局 存 档 第 五 十 三 条 受 聘 的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属 京 外 生 源 的, 由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按 程 序 向 中 心 人 事 局 申 请 办 理 京 外 学 生 进 京 户 口 指 标 非 高 校 毕 业 的 京 外 职 员, 基 金 会 不 负 责 解 决 进 京 户 口 第 十 四 章 职 员 公 派 自 费 留 学 及 因 私 出 国 第 五 十 四 条 职 员 在 聘 用 期 内 按 照 规 定 申 请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的, 必 须 事 先 向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递 交 书 面 申 请, 报 分 管 秘 书 长 秘 书 长 批 准, 方 可 报 名 参 加 相 关 考 试 ; 取 得 公 派 出 国 名 额 后, 须 办 好 工 作 交 接 手 续, 其 待 遇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五 十 五 条 由 基 金 会 公 派 出 国 学 习 或 进 行 合 作 研 究 的 职 员, 在 规 定 期 内, 基 金 会 保 留 工 作 岗 位, 保 留 基 本 工 资, 学 习 或 合 作 结 束 归 国, 应 根 据 出 国 学 习 和 研 究 的 时 间 长 短 在 基 金 会 服 务 一 至 三 年 后, 方 可 自 由 流 动 ; 超 过 规 定 期 限 的, 停 发 工 资, 暂 保 留 工 作 岗 位 ; 超 过 六 个 月 仍 不 归 国 报 道 的, 按 自 动 离 职 处 理 第 五 十 六 条 职 员 在 聘 用 期 内 不 得 申 请 自 费 出 国 学 习, 否 则 将 按 本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第 五 十 七 条 职 员 在 职 期 间 申 请 短 期 因 私 出 国, 必 须 事 先 向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递 交 书 面 申 请, 报 主 管 秘 书 长 批 准, 人 力

32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职 员 因 私 出 国 最 长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15 日, 出 国 期 间 按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考 勤 请 假 及 休 假 制 度 暂 行 办 法 处 理 有 关 事 宜 第 十 五 章 附 则 第 五 十 八 条 本 试 行 办 法 未 涉 及 事 宜, 参 照 民 政 部 有 关 基 金 会 管 理 或 国 家 事 业 单 位 管 理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结 合 基 金 会 实 际 情 况, 另 行 处 理 第 五 十 九 条 本 办 法 的 解 释 权 在 人 力 资 源 与 科 研 管 理 部 第 六 十 条 本 办 法 自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通 过, 理 事 长 办 公 会 批 准, 秘 书 长 签 发 之 日 起 实 行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重 邮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2015 年 3 月 18 日 1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2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下 : 一 符 合 执 业 医 师 法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 ( 卫 生 部 令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教 发 2012 113 号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 北 京 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6F3D2B5C5E0D1B5CAA6B9FABCD2D6B0D2B5B1EAD7BC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6F3D2B5C5E0D1B5CAA6B9FABCD2D6B0D2B5B1EAD7BC2E646F63> 企 业 培 训 师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1. 职 业 概 况 1.1 职 业 名 称 企 业 培 训 师 1.2 职 业 定 义 指 能 够 结 合 经 济 技 术 发 展 和 就 业 要 求, 研 究 开 发 针 对 新 职 业 ( 工 种 ) 的 培 训 项 目, 以 及 根 据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掌 握 并 运 用 现 代 培 训 理 念 和 手 段, 策 划 开 发 培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4) 具 有 较 强 的 书 面 表 达 口 头 表 达 评 价 决 策 能 力 (5) 具 有 良 好 的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和 英 语 能 力 2. 招 聘 岗 位 : 综 合 管 理 部 行 政 综 合 管 理 (1) 负 责 做 好 公 司 领 导 日 常 工 作 安 排 和 协

(4) 具 有 较 强 的 书 面 表 达 口 头 表 达 评 价 决 策 能 力 (5) 具 有 良 好 的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和 英 语 能 力 2. 招 聘 岗 位 : 综 合 管 理 部 行 政 综 合 管 理 (1) 负 责 做 好 公 司 领 导 日 常 工 作 安 排 和 协 中 国 商 用 飞 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 川 分 公 司 招 聘 岗 位 职 责 和 任 职 要 求 1. 招 聘 岗 位 : 综 合 管 理 部 负 责 人 (1) 负 责 组 织 四 川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综 合 管 理 相 关 制 度 的 编 制 和 执 行 (2) 负 责 公 司 公 共 关 系 的 管 理, 对 内 对 外 的 联 络 宣 传 工 作 (3)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 州 省 人 事 厅 贵 州 省 编 委 办 黔 人 发 2007 9 号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地 ) 党 委 组 织 部 编 委 办, 政 府 ( 行 署 ) 人 事 局,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级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省 级 人 民 团 体 各 省 属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一 要 尽 快 组 织 考 核 对 试 用 期 满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所 在 机 关 要 尽 快 组 织 对 其 德 能 勤 绩 廉 等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分 为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两 个 等 次 考 核 程 序 为 :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个 人

一 要 尽 快 组 织 考 核 对 试 用 期 满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所 在 机 关 要 尽 快 组 织 对 其 德 能 勤 绩 廉 等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分 为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两 个 等 次 考 核 程 序 为 :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个 人 中 共 德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文 件 德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德 组 通 2015 32 号 关 于 做 好 新 录 用 选 调 生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任 职 定 级 和 公 务 员 登 记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县 ( 市 区 ) 党 委 组 织 部,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德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市 运 河 经 济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跨 章 节 综 合 1. 黄 河 公 司 为 工 业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适 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其 有 关 资 料 如 下 : (1) 产 品 材 料 销 售 价 格 中 均 不 含 增 值 税 (2) 按 实 际 成 本 核 算, 逐 笔 结 转 销 售 成 本 (3)2010 年 12 月 1 日 有 关 科 目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深 圳 市 海 王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公 司 依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指 引 的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汇 总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山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3 年 12 月 31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山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3 年 12 月 31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等 6 部 门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和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鲁 教 人 发 2013 8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财 政 局 人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公 开 01 表 部 门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收 入 支 出 行 次 决 算 数 行 次 决 算 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 1,047,975.67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27 10,679.54 二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2 0.00 二 外 交 支 出 28 0.00 三 事 业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预 算 2016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4 岗 位 教 师 的 遴 选 以 满 足 国 科 大 教 学 和 科 研 需 求 为 目 标 遴 选 标 准 应 符 合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授 课 教 师 遴 选 的 指 导 意 见 ( 校 发 本 科 字 [2015]95 号 )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4 岗 位 教 师 的 遴 选 以 满 足 国 科 大 教 学 和 科 研 需 求 为 目 标 遴 选 标 准 应 符 合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授 课 教 师 遴 选 的 指 导 意 见 ( 校 发 本 科 字 [2015]95 号 )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岗 位 教 师 聘 任 管 理 和 岗 位 津 贴 发 放 暂 行 办 法 (2016 年 7 月 5 日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通 过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 以 下 简 称 国 科 大 ) 岗 位 教 师 的 聘 任 管 理 与 岗 位 津 贴 发 放 工 作, 依 据 中 国 科 学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科 教 融

More information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证 券 代 码 :300015 证 券 简 称 : 爱 尔 眼 科 编 号 :2013-047 爱 尔 眼 科 医 院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预 留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鉴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办 理 流 程 :1 核 对 并 确 认 部 队 各 大 军 区 或 单 位 集 中 移 交 的 转 业 士 官 名 单 及 档 案 ;2 对 档 案 内 主 件 以 及 所 需 其 他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3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档 案 连 同 名 单 集 中 移 交 给 相 关 设 区

办 理 流 程 :1 核 对 并 确 认 部 队 各 大 军 区 或 单 位 集 中 移 交 的 转 业 士 官 名 单 及 档 案 ;2 对 档 案 内 主 件 以 及 所 需 其 他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3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档 案 连 同 名 单 集 中 移 交 给 相 关 设 区 退 役 士 兵 接 收 安 置 一 服 务 事 项 退 役 士 兵 接 收 安 置 二 服 务 对 象 符 合 山 东 省 接 收 安 置 条 件 的 转 业 士 官 复 员 士 官 及 退 伍 义 务 兵 三 服 务 内 容 1. 退 伍 义 务 兵 复 员 和 转 业 士 官 档 案 移 交 审 核 ;2. 退 伍 义 务 兵 复 员 和 转 业 士 官 接 收 安 置 ;3. 退 役 士 兵

More information

江苏科技大学文件

江苏科技大学文件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江 科 大 校 2014 244 号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人 事 代 理 人 员 聘 用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 现 将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人 事 代 理 人 员 聘 用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执 行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2014 年 12 月 15 日 - 1 -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More information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 银 川 市 司 法 局 行 政 处 罚 流 程 图 ( 简 易 程 序 ) 适 用 条 件 : 违 法 事 实 确 凿 并 有 法 定 依 据, 对 公 民 处 以 50 元 以 下 对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 罚 款 或 者 警 告 的 行 政 处 罚 两 名 及 以 上 执 法 人 员 执 法, 出 示 执 法 证 件 调 查 取 证 : 查 明 并 确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举办“培训者培训(TOT)”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培训者培训(TOT)”培训班的通知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2012 年 预 算 1 2 3 4 5 关 于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2012 年 预 算 的 说 明 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主 要 职 能 ( 一 ) 拟 订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政 策, 起 草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草 案, 制 定 部 门 规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校 内 各 单 位 :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实 施 办 法 已 经 2007 年 9 月 20 日 党 委 常 委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实 施 办 法 主 题 词 : 中 共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委 员 会 2007 年 9 月 20 日 电 子 科 技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世 界 中 联 发 2011 10 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职 称 考 试 ( 评 审 )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根 据 需 求,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暂 从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启 动 依 据 国 际 中 医 药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考 试 ( 评 审 ) 管 理 办 法,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级 别 设 置 国 际 中 医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