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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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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政 務 主 任 / 二 級 行 政 主 任 職 位 申 請 書 Application Form for Employment with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as an Administrative Officer / Executive Officer II 在 填 寫 本 表 格 前 請 先 細 閱 申 請 人 須 知 Please read the Notes for Applicants before completing this form. 申 請 人 編 號 Candidate No. ( 只 供 有 關 部 門 填 寫 Official use only) 請 在 擬 申 請 的 職 級 方 格 內 填 上 Y 號 Please insert a Y in the appropriate box of the rank(s) you wish to apply for : (1) 政 務 主 任 Administrative Officer (2) 二 級 行 政 主 任 Executive Officer II A 部 Section A (1) 個 人 資 料 Personal Particulars 英 文 姓 名 Name in English 姓 氏 Surname 名 字 Other Names 中 文 姓 名 Name in Chinese 中 文 姓 名 電 碼 Chinese Name in Code 出 生 日 期 Date of Birth 日 DD 月 MM 年 YYYY 出 生 地 點 Place of Birth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umber ( ) 性 別 男 Sex Male 女 Female 護 照 / 旅 行 證 件 號 碼 Passport/Travel Document Number ( 本 欄 供 沒 有 香 港 身 分 證 的 申 請 人 填 寫 ) (for candidates without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簽 發 機 關 Issuing Authority 你 是 否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是 / 否 Are you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如 對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分 有 任 何 疑 問, 可 致 電 入 境 事 務 處 居 留 權 熱 線 查 詢 ) (If in doubt, you are advised to make enquiry about your eligibility for the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through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 Right of Abode Enquiry Hotline ) 住 址 Residential Address 地 區 District 區 域 / 國 家 Region/Country 通 訊 地 址 ( 如 與 上 址 不 同 ) Correspondence Address (If different from the address given above) 地 區 District 區 域 / 國 家 Region/Country 日 間 聯 絡 電 話 / 流 動 電 話 / 傳 呼 機 號 碼 Daytime Contact Telephone/Mobile Phone/Pager Number 住 所 電 話 號 碼 Residential Telephone Number 電 郵 地 址 Address 請 填 上 你 在 香 港 的 總 居 留 時 間 年 月 Please fill in your total duration of residence in Hong Kong. Years Months 你 現 時 是 否 一 名 由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以 公 務 員 條 款 聘 用 的 行 政 主 任 貿 易 主 任 勞 工 事 務 主 任 或 管 理 參 議 主 任? Are you an Executive Officer, Trade Officer, Labour Officer or Management Services Officer currently employed by the Government of HKSAR on civil service terms? 你 現 時 是 否 一 名 由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以 公 務 員 條 款 聘 用 的 文 書 主 任 職 系 人 員 或 私 人 秘 書 職 系 人 員? Are you an officer in the Clerical Officer Grade or the Personal Secretary Grade currently employed by the Government of HKSAR on civil service terms? CSB 606 (Rev. 10/2006) 我 們 是 提 供 平 等 就 業 機 會 的 僱 主 We are an EQUAL OPPORTUNITIES EMPLOYER 是 / 否 是 / 否 請 轉 下 頁 P.T.O.
2 (2) 學 歷 ( 如 持 本 港 以 外 的 學 歷, 請 夾 附 成 績 單 及 文 憑 副 本 ) Academic Attainment (Please attach copies of transcripts and diplomas if your qualifications are obtained outside Hong Kong.) 請 填 上 已 獲 取 / 將 獲 取 的 第 一 個 學 位 的 年 份 : Please indicate the year in which you obtained/will obtain your first degree : 請 填 上 你 已 獲 取 / 將 獲 取 最 高 學 歷 的 學 科 編 號 : Please fill in the code for the discipline of the highest academic qualification you have attained/will attain : A. 文 學 Arts G. 醫 藥 及 輔 助 醫 療 Medicine and Paramedical B. 工 商 管 理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H. 科 學 及 應 用 科 學 Science and Applied Science C. 電 腦 及 科 技 Computer and Technology I. 社 會 科 學 Social Sciences D. 教 育 Education J. 建 築 Architecture E. 工 程 Engineering K. 其 他 Others F. 法 律 Laws 本 人 具 備 以 下 學 歷 The following academic qualification(s) is/are what I (a) 碩 士 /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a Master's/Doctoral degree or equivalent (I) 已 獲 取 have attained (a) * 請 填 寫 頒 授 學 位 學 府 編 號 Please indicate the code of the degree awarding institution (II) 將 於 本 學 年 獲 取 will attain in current academic year (a) * 請 填 寫 頒 授 學 位 學 府 編 號 Please indicate the code of the degree awarding institution (b) 學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a Bachelor's degree or equivalent * 頒 授 學 府 編 號 如 下 : The code for the degree awarding institution: (b) * 請 填 上 已 獲 取 的 學 士 學 位 榮 譽 等 級 編 號 : Please indicate the code of the class of honour of the Bachelor's degree attained : 1 : 一 級 榮 譽 First Class 2 : 二 級 榮 譽 Second Class 3 : 三 級 榮 譽 Third Class 4 : 其 他 Others (b) * 香 港 學 府 Institutions in Hong Kong 01.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02.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03.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Hong Kong Academy for Performing Arts 04.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05.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06.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07. 香 港 樹 仁 學 院 Hong Kong Shue Yan College 08. 香 港 科 技 大 學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09. 嶺 南 大 學 Lingnan University 10. 香 港 公 開 大 學 Ope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1. 香 港 大 學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2. 香 港 其 他 學 府 Other institutions in Hong Kong 在 香 港 以 外 的 學 府 Institutions outside Hong Kong 13. 澳 洲 Australia 14. 加 拿 大 Canada 15. 中 國 內 地 Mainland China 16. 紐 西 蘭 New Zealand 17. 台 灣 Taiwan 18. 英 國 UK 19. 美 國 USA 20. 其 他 Others (3) 公 開 考 試 成 績 ( 按 考 試 日 期 順 序 列 出 )Public Examination Results (in chronological order) 請 詳 細 列 出 已 獲 取 的 公 開 考 試 成 績 申 請 人 如 未 能 按 招 聘 廣 告 內 列 出 的 入 職 要 求 提 供 所 有 資 料, 申 請 書 將 不 獲 受 理 Please provide details of the public examination results obtained. Your application will not be considered if you fail to provide all information requested in the recruitment advertisement. 頒 發 機 構 ( 例 如 :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 Issuing Authority (e.g. Hong Kong Examinations and Assessment Authority) 頒 發 日 期 ( 月 / 年 ) Date Issued (Month/Year) 公 開 考 試 ( 例 如 :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Public Examination (e.g.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 及 格 科 目 及 成 績 ( 例 如 : 中 國 語 文 (E) 英 國 語 文 ( 課 程 乙 )(C)) 請 參 閱 招 聘 廣 告 內 列 出 的 入 職 要 求 填 寫 Subjects Passed and Level Attained # (e.g. Chin Lang (E), Eng Lang (Syl. B) (C)) Please refer to the entry requirements stipulated in the recruitment advertisement when completing this item # 申 請 人 在 填 寫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成 績 時, 請 列 明 及 格 科 目 為 高 級 程 度 或 高 級 補 充 程 度 Please specify whether the subjects passed in the Hong Kong Advanced Level Examination, if any, are of Advanced Level or Advanced Supplementary Level. 請 轉 下 頁 P.T.O.
3 - 3 - (4) 公 開 考 試 中 文 科 及 英 文 科 最 佳 成 績 Best Results in Chinese Language Subject and English Language Subject in Public Examinations (a)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最 佳 成 績 ( 請 於 方 格 內 填 寫 等 級, 如 :A, B, C 等 ) Best Results in Hong Kong Advanced Level Examination (please specify the grading, e.g. A, B, C, etc. in the box(es)) (i) 中 國 語 文 及 文 化 ( 適 用 於 1994 年 至 今 )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Applicable from 1994 till now) (ii) 中 國 語 言 文 學 ( 適 用 於 1983 年 至 1993 年 )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Applicable from 1983 to 1993) (iii) 中 國 語 文 ( 適 用 於 1980 年 至 1982 年 )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Applicable from 1980 to 1982) (iv) 英 語 運 用 ( 適 用 於 1980 年 至 今 ) Use of English (Applicable from 1980 till now) (b)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最 佳 成 績 ( 請 於 方 格 內 填 寫 等 級, 如 :A, B, C 等 ) Best Results in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please specify the grading, e.g. A, B, C, etc. in the box(es)) (i) 中 國 語 文 Chinese Language (ii) 英 國 語 文 ( 課 程 乙 ) English Language (Syllabus B) (iii) 英 國 語 文 ( 課 程 甲 ) English Language (Syllabus A) * 如 你 未 曾 參 加 以 上 任 何 一 項 公 開 考 試, 請 把 方 格 留 空 If you have not attended any of the above examinations, please leave the box(es) blank. (5) 如 你 曾 參 加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的 學 術 模 式 測 試, 請 填 寫 成 績 和 考 試 日 期 If you have taken the assessment in the Academic Module of the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please indicate the results and date of test. ( 月 /MM) ( 年 /YYYY) (a) 整 體 分 級 Overall Band. (b) 聽 解 分 級 Listening Band. (c) 閱 讀 分 級 Reading Band. (d) 寫 作 分 級 Writing Band (e) 英 語 會 話 分 級 Speaking Band 如 你 持 有 的 IELTS 成 績 獲 承 認 為 等 同 取 得 在 招 聘 廣 告 內 所 述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成 績, 請 註 明 是 否 選 擇 應 考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的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 你 在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中 所 取 得 的 成 績 並 不 會 影 響 你 是 次 政 務 主 任 / 二 級 行 政 主 任 職 位 的 申 請 ) If your IELTS results are accepted as equivalent to the designated result in the Use of English paper of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as stipulated in the recruitment advertisement, please state whether you wish to take the Use of English paper of the CRE. (The result obtained in the Use of English paper of the CRE will not affect your current application for the post(s) of Administrative Officer / Executive Officer II.) 是 / 否 (6) 就 學 詳 情 ( 按 就 讀 日 期 順 序 列 出 )Education (in chronological order ) 申 請 人 如 未 能 按 招 聘 廣 告 內 列 出 的 入 職 要 求 提 供 所 有 資 料, 申 請 書 將 不 獲 受 理 Your application will not be considered if you fail to provide all information requested in the recruitment advertisement. 曾 經 / 現 正 就 讀 的 學 校 學 院 大 學 Schools, Colleges, Universities, etc. Attended/Attending 就 讀 的 班 級 / 課 程 及 已 獲 取 / 將 獲 取 的 學 歷 ( 例 如 : 中 一 至 中 七 ; 榮 譽 文 學 士 二 級 榮 譽 甲 等 ( 主 修 : 地 理 副 修 : 歷 史 )) 請 參 閱 招 聘 廣 告 內 列 出 的 入 職 要 求 填 寫 Class/Program Attended/Attending and Qualification Obtained/to be Obtained (e.g. Secondary 1 7; Bachelor of Arts (Honours) Second Class Div I (Major: Geography, Minor: History)) Please refer to the entry requirements stipulated in the recruitment advertisement when completing this item 上 課 方 式 ( 例 如 : 當 地 院 校 全 日 / 兼 讀 制 遙 距 授 課 等 ) Mode of Attendance (e.g. Full-time/Part-time on Campus, Distance Learning, etc.) 就 讀 日 期 ( 月 / 年 ) Date (Month/Year) 由 From 至 To 請 轉 下 頁 P.T.O.
4 - 4 - (7)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的 全 部 就 業 詳 情 ( 包 括 以 前 受 僱 於 政 府 的 資 料 和 兼 職 資 料 )( 按 任 職 的 日 期 順 序 列 出 ) Full Employment Record to date (including past government employment and part-time job) (in chronological order) 請 在 方 格 內 填 寫 全 職 工 作 的 年 數 ( 例 如 :03) 最 近 期 工 作 領 取 的 最 後 月 薪 Please enter in the box year(s) of full-time employment (e.g. 03) Final monthly salary from most recent job HK$ (A) 獲 取 第 一 個 學 位 後 After obtaining my first degree 年 year(s) (B) 獲 取 第 一 個 學 位 前 Before obtaining my first degree 年 year(s) 機 構 / 政 府 部 門 名 稱 全 職 兼 職 職 位 工 作 性 質 Name of Firm/ Full- Parttime Government Department time Position Held Nature of Work 由 From 日 期 ( 日 / 月 / 年 ) Date (Day/Month/Year) 至 To 全 職 工 作 年 數 Total Full-time Employment 年 /Year(s) 月 /Month(s) 請 填 上 你 現 時 或 最 近 期 就 業 的 界 別 編 號 ( 如 適 用 者 ) Please fill in the code for your current/latest employment (if applicable): A - 會 計 / 核 數 Accounting/Audit J - 保 險 / 投 資 Insurance/Investment B - 政 務 / 政 策 Administration/Policy K - 法 律 服 務 Legal Service C - 公 務 員 Civil Servant L - 傳 播 媒 體 / 出 版 Media/Publishing D - 教 育 / 培 訓 Education/Training M - 醫 療 服 務 Medical Service E - 工 程 / 建 築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N - 公 共 關 係 / 廣 告 / 市 場 推 廣 Public Relation/Advertising/Marketing F - 環 境 Environment O - 社 會 / 社 區 服 務 Social/Community Service G - 行 政 / 資 源 管 理 Executive/Resources Management P - 貿 易 / 金 融 / 經 濟 / 工 業 Trade/Finance/Economic/Industry H - 酒 店 / 旅 遊 Hotel/Travel Q - 交 通 運 輸 Transportation I - 資 訊 科 技 / 技 術 支 援 Information Technology/Technical Support R - 其 他 Others 如 屬 在 職 或 曾 任 職 政 府 人 員, 請 在 方 格 內 填 寫 你 的 聘 用 條 款 編 號 If you are serving/have served in the HKSAR Government, please state in the box the terms code that you are/were on : 適 用 於 在 職 政 府 人 員 的 編 號 The code for serving officer 適 用 於 曾 任 職 政 府 人 員 的 編 號 The code for former officer 1. 公 務 員 聘 用 條 款 ( 試 用 / 試 任 / 按 月 / 合 約 / 長 期 聘 用 條 款 ) 3. 公 務 員 聘 用 條 款 ( 試 用 / 試 任 / 按 月 / 合 約 / 長 期 聘 用 條 款 ) Civil service terms (probation/trial/month-to-month/agreement/permanent terms) Civil service terms (probation/trial/month-to-month/agreement/permanent terms) 2.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條 款 Non-civil service contract terms 4.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條 款 Non-civil service contract terms 現 時 / 最 後 任 職 的 政 府 職 級 / 職 位 的 全 部 名 稱 Present/The latest Government rank/post title (in full) 現 職 / 最 後 任 職 的 政 府 部 門 的 全 部 名 稱 Present/The latest Government department (in full) 如 你 現 時 或 曾 在 政 府 任 職, 在 政 府 任 職 期 間 曾 否 有 任 何 違 反 紀 律 的 紀 錄? If you are serving or have ever served in the Government, do you have any previous record(s) of disciplinary offence whilst in employment with the Government? 如 有, 請 列 明 詳 情 If yes, please give details ( 註 : 如 申 請 人 曾 有 違 反 紀 律 紀 錄, 政 府 不 一 定 因 此 而 不 予 錄 用 ) (Note : A record of disciplinary offence is not necessarily a barrier to Government employment.) 是 / 否 B 部 Section B 招 聘 筆 試 地 點 Writte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entre 請 注 意 : (i) 我 們 會 因 應 需 求 盡 可 能 在 下 列 的 香 港 地 區 及 海 外 城 市 設 立 試 場 請 根 據 下 列 的 代 號 表 填 寫 選 擇 應 考 的 試 場 地 區 或 城 市 在 香 港 居 住 或 就 讀 的 考 生 只 須 填 寫 第 (1) 部 分, 在 香 港 以 外 地 區 居 住 或 就 讀 的 考 生 只 須 填 寫 第 (2) 部 分 (ii) 你 需 自 行 安 排 前 往 應 考 筆 試 地 點, 而 在 填 寫 有 關 資 料 前, 應 切 實 考 慮 所 需 的 交 通 / 住 宿 安 排 在 收 到 申 請 書 後, 我 們 保 留 是 否 容 許 申 請 人 更 改 應 考 筆 試 地 點 的 權 利 (iii) 如 你 留 空 第 (1) 及 第 (2) 部 分, 我 們 將 按 適 用 於 在 香 港 居 住 的 考 生 的 安 排 ( 見 以 下 第 (1) 部 分 ) 處 理 你 的 申 請 (iv) 請 同 時 細 閱 申 請 人 須 知 第 II 項 Please note : (i) Examination centres may be set up as far as possible in the following districts in Hong Kong and in several overseas cities, subject to demand. You may indicate your choice(s) according to the codes in the lists below. Candidates residing or studying in Hong Kong should complete Section (1) only, while candidates residing or studying outside Hong Kong should complete Section (2) only. (ii) You have to make your own arrangement for travelling to the examination centre. You should carefully consider the necessary travelling and accommodation arrangements when choosing the examination centre. Upon receipt of the application, we reserve the right of not entertaining any subsequent requests for changing the examination centre for taking the examination. (iii) If you leave both Sections (1) and (2) blank, we shall process your applic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rrangements applicable to candidates residing in Hong Kong (as set out in Section (1) below). (iv) Please also read item II of the Notes for Applicants. 請 轉 下 頁 P.T.O.
5 - 5 - (1) 只 適 用 於 在 香 港 居 住 及 應 考 三 張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試 卷 的 考 生 Only Applicable to Candidates Residing in Hong Kong and Taking Three CRE Papers 地 區 的 選 擇 只 適 用 於 應 考 三 張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試 卷 的 考 生, 申 請 人 可 選 擇 最 多 兩 個 地 區 由 於 每 區 的 試 場 數 目 有 限, 部 分 考 生 可 能 會 被 安 排 前 往 與 所 選 地 區 最 接 近 的 試 場 應 考 有 關 職 位 的 入 職 條 件, 以 及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政 務 主 任 / 行 政 主 任 聯 合 招 聘 考 試 的 考 試 日 期 可 參 閱 招 聘 廣 告 The choice of district is only applicable to those who will sit for all three papers of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Applicants may indicate at most two choices. Having regard to the limited number of examination centres in each district, some candidates may be assigned to a district closest to their preference. Please refer to the recruitment advertisement for the entry requirements, and the examination dates of the CRE and the Joint Administrative Officer/Executive Officer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Joint AO/EORE). 首 選 First Choice : 次 選 Second Choice : 地 區 代 號 Codes for Districts A 屯 門 元 朗 及 天 水 圍 Tuen Mun, Yuen Long and Tin Shui Wai B 大 埔 粉 嶺 及 上 水 Tai Po, Fanling and Sheung Shui C 沙 田 及 馬 鞍 山 Shatin and Ma On Shan D 油 尖 旺 深 水 埗 青 衣 葵 涌 及 荃 灣 E 九 龍 城 黃 大 仙 觀 塘 及 將 軍 澳 F Yau Tsim Mong, Sham Shui Po, Tsing Yi, Kwai Chung and Tsuen Wan Kowloon City, Wong Tai Sin, Kwun Tong and Tseung Kwan O G 灣 仔 及 東 區 Wanchai and Eastern 中 西 區 及 南 區 Central & Western and Southern (2) 只 適 用 於 在 香 港 以 外 地 區 居 住 或 就 讀 的 考 生 Only Applicable to Candidates Residing or Studying outside Hong Kong 請 在 下 列 7 個 筆 試 地 點 中, 填 寫 你 所 揀 選 的 一 個 城 市 編 號 有 關 職 位 的 入 職 條 件, 以 及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政 務 主 任 / 行 政 主 任 聯 合 招 聘 考 試 的 考 試 日 期 可 參 閱 招 聘 廣 告 Please indicate the code of your choice of examination city from the following 7 cities. Please refer to the recruitment advertisement for the entry requirements, and the examination dates of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and the Joint Administrative Officer/Executive Officer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Joint AO/EORE). 城 市 代 號 Codes for Cities 1- 倫 敦 2- 三 藩 巿 3- 紐 約 4- 多 倫 多 5- 溫 哥 華 6- 悉 尼 7- 香 港 London San Francisco New York Toronto Vancouver Sydney Hong Kong C 部 ( 可 選 擇 是 否 填 寫 ) Section C (Optional) 你 是 否 殘 疾 人 士? Are you a candidate with a disability? 如 為 殘 疾 人 士, 請 註 明 殘 疾 性 質 及 程 度 ( 申 請 人 或 需 提 交 醫 生 證 明 為 殘 疾 人 士 ) If you are a candidate with a disability, please indicate nature and degree of the disability (Candidates may be required to produce medical proof of their disability.) 如 為 殘 疾 人 士, 並 需 特 別 考 試 安 排, 請 列 明 有 關 要 求 If you are a candidate with a disability, please specify the arrangement required for taking the examination(s) 如 為 殘 疾 人 士, 並 需 特 別 面 試 安 排, 請 列 明 有 關 要 求 If you are a candidate with a disability, please specify the arrangement required for attending interview(s) ( 註 : 政 府 在 遴 選 時 對 殘 疾 人 士 及 其 他 申 請 人 會 一 視 同 仁, 如 殘 疾 人 士 經 確 認 適 合 受 僱 於 所 申 請 的 職 位, 則 會 獲 適 度 的 優 先 錄 用 機 會 ) (Note : Candidates with a disability are considered on equal terms with other applicants and will be given an appropriate degree of preference for employment if they are found suitable. ) D 部 Section D 本 人 明 白 倘 若 故 意 在 填 寫 本 申 請 表 時 虛 報 資 料 或 隱 瞞 重 要 事 實, 或 未 有 在 申 請 書 內 所 提 供 資 料 有 所 改 變 後 通 知 招 聘 部 門 / 職 系, 可 令 本 人 喪 失 獲 政 府 錄 用 的 資 格 ; 即 使 已 獲 政 府 錄 用, 亦 可 遭 終 止 聘 用 I understand that if I wilfully give any false information or withhold any material information in this application form, or fail to notify the recruiting department/grade of any subsequent change of information provided, it will render me liable to disqualification for employment by the Government or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if already employed by the Government. 本 人 同 意 政 府 可 就 進 行 與 政 府 招 聘 工 作 及 僱 用 有 關 的 事 宜, 及 為 核 實 上 述 資 料 而 進 行 必 要 的 查 詢 本 人 授 權 所 有 政 府 部 門 及 其 他 組 織 或 機 構 可 就 這 些 查 詢, 透 露 任 何 有 關 的 紀 錄 及 資 料 ( 其 中 包 括, 在 提 出 聘 任 前, 向 本 人 的 現 行 及 / 或 前 僱 主 索 取 一 份 僱 主 推 薦 書 / 工 作 表 現 評 核 報 告 ; 向 有 關 當 局 / 機 構 / 醫 護 人 員 索 取 本 人 的 體 格 檢 查 報 告 醫 事 委 員 會 報 告 或 診 療 紀 錄, 及 將 有 關 資 料 送 交 其 他 當 局 / 機 構 / 醫 護 人 員 ; 以 及 向 有 關 的 政 府 部 門 / 院 校 / 機 構 查 詢 本 人 的 學 歷 / 語 文 / 專 業 資 格 和 索 取 有 關 紀 錄, 及 將 有 關 資 料 送 交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 當 局 / 機 構 進 行 學 歷 評 審 ) I consent to the Government making any necessary enquiries for purposes relating to recruitment by and employment with the Government and for the verification of the information given above. I authorise all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other organisations or agencies to release any record or information as may be required for these enquiries (including, inter alia, obtaining a reference/performance appraisal report(s) from my current and/or previous employer(s) before offer of appointment; obtaining my medical examination reports, medical board reports or medical records from relevant authorities/agencies/medical personnel and transferring of such data to other authorities/agencies/medical personnel; and making enquiries from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institutions/agencies regarding my academic/language/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and obtaining relevant records and transferring of such data to other government departments/authorities/agencies for qualifications assessment). 本 人 明 白 並 同 意, 如 有 需 要, 上 述 資 料 會 送 交 獲 授 權 處 理 有 關 資 料 的 政 府 部 門 及 其 他 組 織 或 機 構, 用 以 進 行 與 政 府 招 聘 工 作 及 僱 用 有 關 的 事 宜, 例 如 學 歷 評 審 體 格 檢 查 僱 主 推 薦 及 操 守 審 查 等 I understand and accept that the information given above will be provided to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other organisations or agencies authorised to process the information for purposes relating to recruitment by and employment with the Government, e.g. qualifications assessment, medical examination, employer reference and integrity checking, etc. as may be necessary. 是 / 否 日 期 Date 簽 署 Signature
6 - 6 - 申 請 人 須 知 I. 一 般 備 註 (a) 除 中 文 姓 名 外, 請 用 英 文 填 寫 申 請 書, 以 方 便 資 料 輸 入 電 腦 (b) 請 用 黑 色 墨 水 筆 或 原 子 筆, 以 正 楷 填 寫 各 項 (c) 申 請 人 須 填 妥 申 請 書 各 項, 並 提 供 正 確 資 料 如 空 位 不 敷 填 寫, 申 請 人 應 於 另 頁 詳 列 有 關 資 料, 隨 申 請 書 附 上 (d) 申 請 人 必 須 填 報 申 請 書 內 所 要 求 提 供 的 所 有 個 人 資 料, 但 註 明 是 可 選 擇 是 否 填 報 的 資 料 則 屬 例 外 申 請 人 如 未 能 提 供 所 需 的 所 有 資 料, 或 所 填 寫 的 資 料, 未 能 清 楚 顯 示 申 請 人 符 合 基 本 入 職 要 求 或 其 他 有 關 條 件, 申 請 書 將 不 獲 受 理 (e) 申 請 人 在 本 申 請 書 內 所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將 用 於 招 聘 工 作 以 及 其 他 與 僱 用 有 關 的 事 宜 上 如 有 需 要, 有 關 資 料 可 能 會 送 交 獲 授 權 處 理 有 關 資 料 的 政 府 部 門 及 其 他 組 織 或 機 構, 用 以 進 行 與 政 府 招 聘 工 作 及 僱 用 有 關 的 事 宜, 例 如 學 歷 評 審 體 格 檢 查 僱 主 推 薦 及 操 守 審 查 等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未 獲 取 錄 的 申 請 人 的 個 人 資 料 將 於 其 落 選 日 期 後 12 個 月 全 部 銷 毀 (f) 申 請 人 如 持 有 香 港 以 外 學 術 機 構 所 頒 授 的 學 歷, 請 隨 申 請 書 夾 附 有 關 學 術 機 構 所 簽 發 的 文 憑 / 證 書 成 績 單 及 列 明 有 關 課 程 的 授 課 形 式 ( 例 如 全 日 制 兼 讀 制 在 當 地 院 校 授 課 / 遙 距 授 課 等 ) 的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申 請 人 如 在 取 得 上 述 學 歷 前 已 獲 取 其 他 學 歷, 也 應 盡 可 能 提 供 有 關 的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以 方 便 進 行 學 歷 評 審 的 工 作 請 勿 附 上 任 何 文 憑 / 證 書 的 正 本 在 現 階 段 申 請 人 毋 須 附 上 本 地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g) 填 妥 本 申 請 書 後, 申 請 人 請 保 存 副 本 一 份, 留 作 個 人 參 考 之 用 (h) 提 交 申 請 書 後, 如 欲 更 改 或 索 閱 個 人 資 料, 或 有 任 何 查 詢, 請 聯 絡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以 下 有 關 組 別 - 政 務 主 任 政 務 職 系 部 ( 地 址 : 香 港 中 環 雪 廠 街 11 號 中 區 政 府 合 署 西 座 1017 室 / 電 話 : / 電 郵 地 址 :csbasd@csb.gov.hk) 二 級 行 政 主 任 一 般 職 系 處 ( 地 址 : 香 港 中 環 雪 廠 街 11 號 中 區 政 府 合 署 西 座 2 樓 202 室 / 電 話 : / 電 郵 地 址 :csbeore@csb.gov.hk) (i) 由 於 審 核 申 請 需 時, 你 獲 邀 請 參 加 考 試 並 不 表 示 你 已 符 合 所 申 請 職 位 的 入 職 條 件 (j) 你 必 須 在 截 止 日 期 前 透 過 下 列 方 式 遞 交 申 請 (1) 透 過 互 聯 網 上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網 頁 ( 的 網 上 申 請 系 統 ; (2) 郵 寄 到 香 港 中 環 雪 廠 街 11 號 中 區 政 府 合 署 西 座 1017A 室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 信 封 上 的 郵 戳 日 期 將 視 為 申 請 日 期 ); 或 (3) 送 交 設 於 香 港 中 環 雪 廠 街 11 號 中 區 政 府 合 署 西 座 地 下 的 收 集 箱 以 傳 真 或 電 郵 方 式 提 交 的 申 請 書 將 不 獲 處 理 (k) 在 截 止 日 期 後 遞 交 的 申 請 書 將 不 獲 處 理, 申 請 人 應 盡 快 遞 交 申 請 在 臨 近 截 止 申 請 日 期, 接 受 網 上 申 請 的 伺 服 器 可 能 因 為 需 要 處 理 大 量 申 請 而 非 常 繁 忙, 以 致 申 請 人 不 能 於 限 期 前 成 功 於 網 上 完 成 申 請 程 序 II.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和 政 務 主 任 / 行 政 主 任 聯 合 招 聘 考 試 (a) 合 資 格 的 申 請 人, 如 具 備 在 招 聘 廣 告 內 所 述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或 同 等 成 績, 會 獲 安 排 應 考 政 務 主 任 / 行 政 主 任 聯 合 招 聘 考 試 現 時 並 沒 有 該 成 績 的 申 請 人, 會 獲 安 排 參 加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而 其 申 請 只 會 在 申 請 人 取 得 在 招 聘 廣 告 內 所 述 的 成 績 後 方 獲 處 理 投 考 政 務 主 任 / 二 級 行 政 主 任 職 位 的 人 士 毋 須 另 行 報 考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申 請 人 應 留 意 職 位 空 缺 廣 告 及 日 後 考 試 邀 請 信 內 列 出 的 考 試 日 期 (b) 如 果 於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和 / 或 政 務 主 任 / 行 政 主 任 聯 合 招 聘 考 試 日 期 前 一 星 期 內 仍 未 收 到 考 試 邀 請 信, 請 致 電 或 電 郵 (csbcseu@csb.gov.hk) 與 公 務 員 考 試 組 聯 絡 (c) 有 關 考 試 和 招 聘 政 務 主 任 / 二 級 行 政 主 任 的 資 料, 已 載 於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網 頁, 網 址 為 III. 遞 交 申 請 書 的 核 對 清 單 遞 交 申 請 書 (CSB 606) 時, 請 確 保 (1) 已 填 妥 申 請 書 並 在 D 部 簽 署 ; (2) 已 填 妥 並 夾 附 申 請 書 認 收 卡 (CSB 606A); (3) ( 如 持 有 香 港 以 外 學 術 機 構 所 頒 授 的 學 歷 者 ) 已 夾 附 有 關 學 術 機 構 所 簽 發 的 文 憑 / 證 書 或 其 他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以 及 成 績 單 的 副 本 ; 及 (4) 只 須 提 交 一 份 申 請 書, 郵 寄 或 網 上 申 請 均 可 申 請 人 須 自 行 承 擔 因 遞 交 超 過 一 份 申 請 書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後 果 Notes for Applicants I. General Notes (a) With the exception of Name in Chinese, please complete the form in English to facilitate computerisation. (b) Please complete every item in block letters and in black ink or ball pen. (c) Please ensure that all parts in the form are completed and the information is accurate. If there is insufficient space, please give details on a separate sheet to be attached to the application form. (d) Your provision of all the personal data requested in this form is obligatory, except those items marked as optional. Your application will not be considered if you fail to provide all information required or it is not clear from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that you have met the basic entry requirements of the post or other relevant requirements. (e) The personal data provided in this form will be used for recruitment and other employment-related purposes. It may be provided to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other organisations or agencies authorised to process the information for purposes relating to recruitment by and employment with the Government e.g. qualifications assessment, medical examination, employer reference and integrity checking, etc. as may be necessary. Personal data of unsuccessful applicants will normally be destroyed 12 months after the applicant s application is confirmed unsuccessful. (f) For applicants holding qualifications obtained from academic institutions outside Hong Kong, please attach copies of your diplomas/certificates, transcripts of studies and official documents issued by the relevant academic institutions stating the mode of delivery (e.g. full time/part time, on campus/distance learning, etc.) of the study programmes. To facilitate assessment of qualifications, the above documents on any prior qualifications obtained should also be supplied as far as possible. Do not send any originals of diplomas/certificates. Copies of local qualification documents are not required at this stage of application. (g) You are advised to keep a copy of the completed application form for your own reference. (h) For correction or access to personal data or any enquiries after submission of the application form, please contact the following division and/or office of the Civil Service Bureau For the post of Administrative Officer, please contact the Administrative Service Division. (Address: Room 1017, 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s (West Wing), 11 Ice Hous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 Telephone Number: / address: csbasd@csb.gov.hk) For the post of Executive Officer II, please contact the General Grades Office. (Address: Room 202, 2/F, 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s (West Wing), 11 Ice Hous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 Telephone Number: / address: csbeore@csb.gov.hk) (i) As it takes time to process all applications, an invitation to examination does not imply that your qualifications meet the entry requirements of the post you have applied for. (j) All applications must be submitted before the deadline - (1) through on-line facilities on the Civil Service Bureau homepage at (2) by post to the Civil Service Bureau at Room 1017A, 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s (West Wing), 11 Ice Hous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the postmark date on the envelope will be regarded as the date of application); or (3) by hand to the collection box located at G/F, 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s (West Wing), 11 Ice Hous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Applications submitted by fax or will not be accepted. (k) Late applications will not be accepted. You should submit the application as soon as possible. Towards the deadline of application, our on-line system would likely be overloaded with large volume of applications, and it may render you unable to complete your on-line application on time. II.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and Joint Administrative Officer / Executive Officer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Joint AO/EORE) (a) Eligible applicants with the designated CRE results, or equivalent, as stipulated in the recruitment advertisement will be invited to sit for the Joint AO/EORE. Applicants without the designated CRE results, or equivalent, will be invited to take the next CRE and their applications will be processed subject to their obtaining the designated results. There is no need for applicants of the AO / EOII post(s) to file separate applications for CRE. Applicants should refer to the examination dates set out in the recruitment advertisement and subsequent invitation(s) to examination(s). (b) You may contact the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s Unit at or to csbcseu@csb.gov.hk if you do not receive the invitation to examination one week before the examination dates of CRE and/or the Joint AO/EORE. (c) Information about the examinations and the recruitment exercise is available on the Civil Service Bureau homepage on the Internet at III. Checklist for Sending in the Application Form When you send in the application form (CSB 606), please make sure that you have - (1) duly completed the form and signed the declaration in Section D; (2) duly completed and enclosed the acknowledgement card (CSB 606A); (3) enclosed copies of your diplomas/certificates or other qualification documents and transcripts of studies if you are holding qualifications obtained from academic institutions outside Hong Kong; and (4) submitted only one application either by post or by on-line application. An applicant will bear any consequences arising from submission of more than one application.
7 - 7 - 香 港 政 府 公 函 ON GOVERNMENT SERVICE 姓 名 Name 地 址 Address ( 請 填 上 你 的 姓 名 和 地 址 ) (Please fill in your name and address)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Civil Service Bureau, Government Secretariat CSB 606A(10/2006) 申 請 書 覆 函 Acknowledgement of Application 我 們 已 收 到 你 申 請 政 務 主 任 / 二 級 行 政 主 任 的 職 位 申 請 書 若 我 們 決 定 進 一 步 考 慮 你 的 申 請, 我 們 將 再 發 信 邀 請 你 參 加 筆 試 如 果 你 持 有 香 港 以 外 學 術 機 構 所 頒 授 的 學 歷, 但 未 曾 附 上 有 關 學 術 機 構 所 簽 發 的 文 憑 / 證 書 成 績 單 及 列 明 有 關 課 程 的 授 課 形 式 ( 例 如 全 日 制 部 份 時 間 制 在 當 地 院 校 授 課 / 遙 距 授 課 ) 或 以 前 已 獲 取 的 其 他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則 請 盡 快 將 這 些 文 件 寄 給 我 們, 並 請 在 文 件 上 註 明 你 的 申 請 人 編 號 Your 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s an Administrative Officer/Executive Officer II has been received. If it is decided to further consider your application, another letter will be sent to you to invite you to sit for the written examination. If you are holding qualifications obtained from academic institutions outside Hong Kong, please send copies of your diplomas/certificates, transcripts of studies and official documents issued by the relevant academic institutions stating the mode of delivery (e.g. full time/part time, on campus/distance learning) of the study programmes or other prior qualifications to us as soon as possible, if you have not yet done so. Please quote your candidate number on the documents. 申 請 人 編 號 Candidate No. ( 只 供 有 關 部 門 填 寫 ) (Official use) ( 日 後 與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聯 絡 時, 請 引 用 你 的 申 請 人 編 號 ) (Please quote your candidate number in all future contacts with Civil Service Bureau)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香 港 中 環 雪 廠 街 11 號 中 區 政 府 合 署 西 座 1017A 室 Civil Service Bureau Room 1017A, 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s (West Wing), 11 Ice Hous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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