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 一 卷... 4 第 一 章... 4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6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总 则 项 目 概 况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 招 标 范 围 计 划 工 期 和 质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目 录 第 一 卷... 4 第 一 章... 4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6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6 1. 总 则... 12 1.1 项 目 概 况... 12 1.2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 12 1.3 招 标 范 围 计 划 工 期 和 质"

Transcription

1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文 汇 北 王 屋 片 区 污 水 收 集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DYQCG # 工 程 名 称 :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文 汇 北 王 屋 片 区 污 水 收 集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东 营 市 东 营 区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政 府 采 购 机 构 ( 盖 章 ): 华 春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2 目 录 第 一 卷... 4 第 一 章... 4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6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总 则 项 目 概 况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 招 标 范 围 计 划 工 期 和 质 量 要 求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投 标 人 组 成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说 明 费 用 承 担 保 密 语 言 文 字 计 量 单 位 踏 勘 现 场 投 标 答 疑 会 专 业 分 包 偏 离 终 止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报 价 投 标 有 效 期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 开 标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见 前 附 表 开 标 会 议 程 序 资 格 审 查 评 标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标 原 则 资 格 审 查 评 标 合 同 授 予

3 7.1 定 标 方 式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中 标 通 知 履 约 担 保 重 新 招 标 和 不 再 招 标 重 新 招 标 不 再 招 标 纪 律 和 监 督 对 招 标 人 的 纪 律 要 求 对 投 标 人 的 纪 律 要 求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纪 律 要 求 对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纪 律 要 求 异 议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审 查 标 准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详 细 审 查 标 准 审 查 程 序 初 步 审 查 详 细 审 查 ( 合 格 制 ) 选 定 合 格 投 标 人 资 格 证 件 的 澄 清 审 查 结 果 提 交 审 查 报 告 重 新 进 行 招 标 补 充 说 明 第 四 章 评 标 定 标 办 法 ( 合 理 低 价 法 ) 技 术 标 评 审 初 步 评 审 详 细 评 审 资 信 标 评 审 商 务 标 评 审 初 步 评 审 详 细 评 审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第 五 章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第 六 章 工 程 量 清 单 和 招 标 控 制 价 第 二 卷 第 七 章 图 纸 第 三 卷 第 八 章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第 四 卷 第 九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4 1. 投 标 函 开 标 一 览 表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其 他 材 料

5 第 一 卷 第 一 章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文 汇 北 王 屋 片 区 污 水 收 集 工 程 施 工 及 监 理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理 一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文 汇 北 王 屋 片 区 污 水 收 集 工 程 施 工 及 监 二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DYQCG # 三 采 购 项 目 分 包 情 况 : 本 项 目 施 工 和 监 理 各 为 一 个 标 段 标 段 采 购 内 容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预 算 金 额 施 工 监 理 疏 挖 排 沟 千 米 埋 设 雨 水 管 750 米 污 水 管 740 米 拆 除 原 有 桥 梁 3 座 1. 投 标 人 必 须 同 时 具 有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 含 ) 以 上 资 质 和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 含 ) 以 上 资 质, 且 在 山 东 省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备 案 ; 2. 拟 投 标 的 注 册 建 造 师 同 时 具 有 市 政 专 业 贰 级 ( 含 ) 以 上 资 质 和 水 利 水 电 专 业 贰 级 ( 含 ) 以 上 资 质 ; 3. 投 标 人 的 财 务 资 信 状 况 良 好 ; 4.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1.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监 理 乙 级 ( 含 ) 以 上 资 质 ; 2. 拟 投 标 项 目 总 监 具 有 监 理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证 书 ; 3.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元 元 四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1. 时 间 :2016 年 7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7 月 26 日, 每 日 8:30 至 11:00,13:30 至 16:00 ( 北 京 时 间,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2 地 点 : 华 春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东 营 区 天 目 山 路 万 象 汽 车 城 号 ) 3 方 式 : 报 名 工 程 施 工 的 企 业 应 提 供 有 关 证 件 原 件 (1)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2)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或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的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复 印 件 ;(3)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副 本 ;(4) 开 户 许 可 证 ;(5) 山 东 省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备 案 网 络 打 印 件 ;(6) 拟 投 标 建 造 师 ( 建 造 师 必 须 在 山 东 省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备 案 名 单 中 且 在 有 效 期 范 围 内 ) 的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及 省 级 ( 含 ) 以 上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7)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 需 具 有 山 东 省 水 利 工 程 投 标 固 定 人 员 资 格 并 可 在 山 东 省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查 询 ) 身 份 证 ;(8) 建 造 师 和 委 托 代 理 人 自 2016 年 1 月 ( 含 ) 以 来 连 续 缴 纳 6 个 月 以 上 的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缴 纳 证 明 及 复 印 件 两 份, 复 印 件 须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4

6 报 名 工 程 监 理 的 企 业 应 提 供 有 关 证 件 原 件 (1)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2)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3) 拟 投 标 项 目 总 监 的 监 理 工 程 师 注 册 证 书 ;(4)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5) 项 目 总 监 和 委 托 代 理 人 自 2016 年 1 月 ( 含 ) 以 来 连 续 缴 纳 6 个 月 以 上 的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缴 纳 证 明 及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两 份 注 :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指 能 体 现 投 标 人 单 位 名 称 和 个 人 姓 名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的 网 上 打 印 件 ; 若 网 上 打 印 件 仅 体 现 个 人 姓 名 ( 或 投 标 人 单 位 名 称 ), 投 标 人 须 同 时 提 供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的 网 上 打 印 件 及 加 盖 注 册 地 社 会 劳 动 保 险 机 构 章 的 花 名 册 ; 若 投 标 人 注 册 地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站 未 开 通 社 会 保 险 信 息 查 询 功 能,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体 现 投 标 人 单 位 名 称 和 个 人 姓 名 同 时 加 盖 注 册 地 社 会 劳 动 保 险 机 构 章 和 投 标 人 公 章 的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证 明 投 标 报 名 时 的 资 料 查 验 不 代 表 资 格 审 查 的 最 终 通 过 或 合 格, 投 标 人 最 终 资 格 的 确 认 以 评 标 委 员 会 组 织 的 资 格 后 审 为 准 招 标 人 在 报 名 截 止 日 二 个 工 作 日 内, 持 书 面 申 请 函 到 东 营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进 行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查 询, 经 查 询 有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的 投 标 人 将 取 消 其 投 标 资 格 4. 售 价 : 施 工 每 份 人 民 币 300 元, 监 理 每 份 人 民 币 150 元, 谢 绝 邮 购, 售 后 不 退 五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时 间 及 地 点 1. 时 间 : 2016 年 8 月 17 日 9 时 前 ( 北 京 时 间 ); 2. 地 点 :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一 楼 开 标 室 ( 东 营 市 东 三 路 160 号 ) 六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 1. 时 间 :2016 年 8 月 17 日 9 时 ( 北 京 时 间 ); 2. 地 点 :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一 楼 开 标 室 ( 东 营 市 东 三 路 160 号 ) 七 联 系 方 式 1 招 标 人 名 称 : 东 营 市 东 营 区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招 标 人 地 址 : 东 营 区 西 三 路 8 号 联 系 人 : 纪 女 士 张 先 生 联 系 方 式 :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华 春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地 址 : 东 营 区 天 目 山 路 万 象 汽 车 城 号 联 系 人 : 葛 先 生 联 系 方 式 : 华 春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6 年 7 月 20 日 5

7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 标 人 名 称 : 东 营 市 东 营 区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地 址 : 东 营 区 西 三 路 8 号 联 系 人 : 纪 女 士 张 先 生 联 系 方 式 : 政 府 采 购 机 构 名 称 : 华 春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东 营 区 天 目 山 路 万 象 汽 车 城 号 联 系 人 : 葛 先 生 联 系 方 式 : 邮 箱 : dongyinghuachun@163.com 项 目 名 称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文 汇 北 王 屋 片 区 污 水 收 集 工 程 施 工 建 设 地 点 文 汇 街 道 辖 区 内 资 金 来 源 区 街 两 级 财 政 配 套 资 金 出 资 比 例 区 街 道 比 例 5: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已 落 实 招 标 范 围 计 划 工 期 质 量 要 求 合 格 安 全 要 求 合 格 投 标 人 资 质 条 件 能 力 和 信 誉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踏 勘 现 场 施 工 蓝 图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内 的 全 部 工 程, 计 划 投 资 元 施 工 标 段 划 分 : 不 分 标 段 计 划 工 期 :100 日 历 天 计 划 开 工 日 期 :2016 年 8 月 23 日 计 划 竣 工 日 期 :2016 年 11 月 30 日 资 质 条 件 :. 投 标 人 必 须 同 时 具 有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 含 ) 以 上 资 质 和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 含 ) 以 上 资 质, 且 在 山 东 省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备 案 ; 项 目 经 理 资 格 : 拟 投 标 的 注 册 建 造 师 同 时 具 有 市 政 专 业 贰 级 ( 含 ) 以 上 资 质 和 水 利 水 电 专 业 贰 级 ( 含 ) 以 上 资 质 ; 不 接 受 接 受,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联 合 体 资 质 按 照 联 合 体 协 议 约 定 的 分 工 认 定 不 组 织 组 织, 踏 勘 时 间 : 年 月 日 6

8 投 标 预 备 会 ( 答 疑 会 ) 投 标 人 提 出 问 题 的 截 止 时 间 招 标 人 书 面 澄 清 的 时 间 1.12 专 业 分 包 1.13 偏 离 踏 勘 地 点 : 逾 期 不 参 加 视 为 投 标 企 业 充 分 熟 悉 施 工 现 场, 招 标 人 不 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不 召 开 现 场 答 疑, 招 标 人 及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有 关 问 题 的 澄 清 解 答 书 面 汇 总 后 形 成 补 充 答 疑 文 件 分 发 给 所 有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补 充 答 疑 文 件 作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华 春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将 统 一 书 面 回 复 各 投 标 企 业 答 疑 问 题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2016 年 7 月 27 日 10 时 书 面 答 疑 问 题 提 交 地 点 : 将 疑 问 以 书 面 形 式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送 至 华 春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电 子 版 提 交 邮 箱 :dongyinghuachun@163.com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15 天 不 允 许 投 标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必 须 在 2016 年 7 月 29 日 至 8 月 1 日 到 东 营 市 东 营 区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建 管 办 ( 东 营 市 东 营 区 金 辰 富 海 小 区 12# 楼 东 单 元 201 室 ) 持 身 份 证 原 件 签 订 不 分 包 承 诺 否 则, 按 放 弃 投 标 权 处 理 不 允 许 允 许, 可 偏 离 的 项 目 和 范 围 见 第 八 章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 允 许 偏 离 最 高 项 数 : 偏 差 调 整 方 法 : 构 成 招 标 文 件 的 其 他 材 料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15 天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16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的 时 间 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修 改 的 时 间 构 成 投 标 文 件 的 其 他 材 料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或 其 委 托 人 携 带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领 取 澄 清 文 件, 并 在 澄 清 文 件 上 有 效 签 字, 否 则, 按 放 弃 投 标 权 处 理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或 其 委 托 人 携 带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领 取 修 改 文 件, 并 在 修 改 文 件 上 有 效 签 字, 否 则, 按 放 弃 投 标 权 处 理 / 投 标 有 效 期 60 日 历 天 ( 从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算 起 )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人 须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从 招 标 管 理 机 构 已 备 案 的 法 人 基 本 账 户 以 电 汇 方 式 提 交 7

9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的 年 份 要 求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的 年 份 要 求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投 标 人 须 在 2016 年 8 月 15 日 17 时 前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由 法 人 基 本 账 户 以 电 汇 的 方 式 一 次 性 汇 入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投 标 保 证 金 专 户 ( 以 下 简 称 投 标 保 证 金 专 户 ), 投 标 保 证 金 到 账 后,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开 具 投 标 保 证 金 收 款 收 据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 拾 万 元 整 户 名 :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管 理 办 公 室 开 户 行 : 东 营 银 行 开 发 区 支 行 ( 东 营 市 沂 州 路 68 号 ) 帐 号 : 投 标 人 交 纳 的 保 证 金 收 据 由 招 标 人 开 标 现 场 确 认 未 按 本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投 标 人 或 投 标 企 业 法 人 基 本 账 户 未 在 东 营 市 招 标 办 备 案 ( 以 东 营 建 设 信 息 网 公 示 为 准 ) 或 投 标 企 业 法 人 基 本 账 户 与 在 东 营 市 招 标 办 备 案 的 不 一 致 ( 以 东 营 建 设 信 息 网 公 示 为 准 ) 的, 按 放 弃 投 标 权 处 理 年, 指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3 级 企 业 自 注 册 之 日 年, 指 年 月 日 起 至 开 标 截 止 之 日 止 投 标 人 在 资 格 审 查 时 应 提 交 以 下 原 件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已 办 理 完 成 三 证 合 一 的 企 业, 可 提 供 已 办 理 完 成 的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或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的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复 印 件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副 本 开 户 许 可 证 拟 投 标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和 身 份 证 及 本 人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证 );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包 括 [ 包 括 项 目 负 责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质 检 ( 量 ) 员 安 全 员 材 料 员 预 算 ( 造 价 ) 员 机 械 ( 设 备 ) 管 理 员 资 料 员 等 ] 证 书 及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东 营 市 及 东 营 区 清 欠 办 出 具 的 已 结 清 欠 款 或 无 拖 欠 行 为 证 明 投 标 保 证 金 收 据 ( 黄 联 ) 投 标 人 与 列 入 名 录 的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企 业 签 订 的 运 输 合 作 协 议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 需 具 有 山 东 省 水 利 工 程 投 标 固 定 人 员 资 格 并 可 在 山 东 省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查 询 ) 身 份 证 1.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指 能 体 现 投 标 人 单 位 名 称 和 个 人 姓 名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的 网 上 打 印 件 ; 若 网 上 打 印 件 仅 体 现 个 人 姓 名 或 投 标 人 单 位 名 称, 投 标 人 须 同 时 提 供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的 网 上 打 印 件 及 加 盖 注 册 地 社 会 劳 动 保 险 机 构 章 的 花 名 册 2. 若 投 标 人 注 册 地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站 未 开 通 社 会 保 险 信 息 查 询 功 能,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体 现 投 标 人 单 位 名 8

10 是 否 允 许 递 交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签 字 和 ( 或 ) 盖 章 要 求 投 标 文 件 副 本 份 数 6 份 装 订 要 求 4.1 封 套 上 写 明 称 和 个 人 姓 名 同 时 加 盖 注 册 地 社 会 劳 动 保 险 机 构 章 和 投 标 人 公 章 的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证 明 3.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须 为 2016 年 1 月 1 日 ( 含 ) 以 来 连 续 缴 纳 6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资 料 投 标 人 将 以 上 所 有 有 效 证 件 原 件 自 行 装 入 袋 内 单 独 密 封 ( 身 份 证 可 不 密 封 ), 与 投 标 文 件 一 并 递 交 密 封 袋 上 注 明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及 袋 内 资 料 名 称 及 数 量, 密 封 袋 上 须 由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和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投 标 人 未 按 要 求 密 封 提 交 的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不 允 许 允 许,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的 编 制 要 求 见 附 表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签 字 盖 章 商 务 标 书 :1 份 正 本,6 份 副 本 ; 资 信 标 书 :1 份 正 本,6 份 副 本 ; 技 术 标 书 :8 份 不 分 正 副 本 招 标 人 名 称 : 东 营 市 东 营 区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招 标 人 地 址 : 东 营 区 淄 博 路 43 号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文 汇 北 王 屋 片 区 污 水 收 集 工 程 施 工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在 2016 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前 不 得 开 启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第 三 开 标 室 是 否 退 还 投 标 文 件 否 是, 退 还 安 排 : 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开 标 时 间 : 同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开 标 地 点 : 同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5.2 开 标 程 序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 建 7.1 是 否 授 权 评 标 委 员 会 确 定 中 标 人 7.4 履 约 担 保 密 封 情 况 检 查 : 由 投 标 人 代 表 检 查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情 况 并 签 字 确 认 开 标 顺 序 : 按 照 签 到 顺 序 开 标 评 标 委 员 会 构 成 : 采 购 人 代 表 和 有 关 专 家 共 7 人 组 成 评 标 专 家 确 定 方 式 : 评 审 专 家 由 采 购 人 依 法 组 建 是 履 约 担 保 的 形 式 : 无 履 约 担 保 的 金 额 : 无 10.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9

11 10.1 词 语 定 义 类 似 工 程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类 似 工 程 是 指 在 规 模 ( 面 积 造 价 层 次 跨 度 ) 结 构 形 式 施 工 工 艺 特 殊 施 工 技 术 等 方 面 与 本 次 招 标 工 程 相 类 似 的 工 程 县 级 及 以 上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依 法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的 行 为 记 录, 以 及 省 级 及 以 上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不 良 行 为 的 10.2 招 标 控 制 价 招 标 控 制 价 设 招 标 控 制 价, 招 标 控 制 价 为 : 元 10.3 暗 标 评 审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是 否 采 用 暗 标 评 审 方 式 投 标 人 应 严 格 按 照 第 九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中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技 术 暗 标 ) 编 制 及 装 订 要 求 编 制 和 装 订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10.4 投 标 文 件 电 子 版 要 求 投 标 人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时, 同 时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电 子 版 不 要 求 10.5 计 算 机 辅 助 评 标 实 行 计 算 机 辅 助 评 标 否 10.6 投 标 人 代 表 出 席 开 标 会 10.7 中 标 公 示 10.8 知 识 产 权 按 照 本 须 知 第 5.1 款 的 规 定, 招 标 人 邀 请 所 有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项 目 经 理 参 加 开 标 会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项 目 经 理 应 当 按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并 在 招 标 人 按 开 标 程 序 进 行 点 名 时,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出 示 本 人 身 份 证, 以 证 明 其 出 席, 否 则, 取 消 其 投 标 资 格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前, 招 标 人 将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情 况 在 本 招 标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的 同 一 媒 介 予 以 公 示, 公 示 期 不 少 于 3 个 工 作 日 10

12 构 成 本 招 标 文 件 各 个 组 成 部 分 的 文 件, 未 经 招 标 人 书 面 同 意, 投 标 人 不 得 擅 自 复 印 和 用 于 非 本 招 标 项 目 所 需 的 其 他 目 的 招 标 人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使 用 未 中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技 术 成 果 或 技 术 方 案 时, 需 征 得 其 书 面 同 意, 并 不 得 擅 自 复 印 或 提 供 给 第 三 人 10.9 重 新 招 标 的 其 他 情 形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正 文 第 8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除 非 已 经 产 生 中 标 候 选 人,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同 意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三 个 的, 招 标 人 应 当 依 法 重 新 招 标 同 义 词 语 监 督 解 释 权 构 成 招 标 文 件 组 成 部 分 的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和 工 程 量 清 单 等 章 节 中 出 现 的 措 辞 发 包 人 和 承 包 人, 在 招 标 投 标 阶 段 应 当 分 别 按 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进 行 理 解 本 项 目 的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及 其 相 关 当 事 人 应 当 接 受 有 管 辖 权 的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依 法 实 施 的 监 督 本 项 目 监 督 机 构 : 东 营 区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办 公 室 构 成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各 个 组 成 文 件 应 互 为 解 释, 互 为 说 明 ; 如 有 不 明 确 或 不 一 致, 构 成 合 同 文 件 组 成 内 容 的, 以 合 同 文 件 约 定 内 容 为 准, 且 以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合 同 文 件 优 先 顺 序 解 释 ; 除 招 标 文 件 中 有 特 别 规 定 外, 仅 适 用 于 招 标 投 标 阶 段 的 规 定, 按 招 标 公 告 ( 投 标 邀 请 书 ) 投 标 人 须 知 评 标 办 法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的 先 后 顺 序 解 释 ; 同 一 组 成 文 件 中 就 同 一 事 项 的 规 定 或 约 定 不 一 致 的, 以 编 排 顺 序 在 后 者 为 准 ; 同 一 组 成 文 件 不 同 版 本 之 间 有 不 一 致 的, 以 形 成 时 间 在 后 者 为 准 按 本 款 前 述 规 定 仍 不 能 形 成 结 论 的, 由 招 标 人 负 责 解 释 招 标 人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 资 格 后 审 11

13 1. 总 则 1.1 项 目 概 况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山 东 省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评 标 办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规 定, 本 招 标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现 对 本 项 目 施 工 进 行 招 标 本 招 标 项 目 招 标 人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政 府 采 购 机 构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出 资 比 例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 招 标 范 围 计 划 工 期 和 质 量 要 求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计 划 工 期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质 量 要 求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安 全 要 求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4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投 标 人 应 具 备 承 担 本 标 段 施 工 的 资 质 条 件 能 力 和 信 誉, 具 体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除 应 符 合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要 求 外, 还 应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 (1)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提 供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各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 (2) 联 合 体 投 标 人 的 资 质, 按 照 联 合 体 协 议 约 定 分 工 认 定 ; (3) 由 同 一 专 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资 质 等 级 ; (4) 联 合 体 各 方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后,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加 入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同 招 标 项 目 中 投 标 投 标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为 招 标 人 不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附 属 机 构 ( 单 位 ); (2)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前 期 准 备 提 供 设 计 或 咨 询 服 务 的, 但 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的 除 外 ; (3)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 (4)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代 建 人 ; (5)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提 供 政 府 采 购 服 务 的 ; (6)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政 府 采 购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 (7)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政 府 采 购 机 构 相 互 控 股 或 参 股 的 ; (8)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政 府 采 购 机 构 相 互 任 职 或 工 作 的 ; (9)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 (10) 其 他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的 行 为 12

14 1.4.4 投 标 时 项 目 经 理 不 能 担 任 其 他 在 建 工 程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对 已 担 任 其 他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但 按 相 关 规 定 已 经 办 理 项 目 经 理 变 更 手 续 的, 投 标 人 应 主 动 澄 清, 并 提 供 项 目 经 理 变 更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否 则 将 被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有 在 建 项 目 被 更 换 的 项 目 经 理 六 个 月 内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1.5 投 标 人 组 成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说 明 投 标 人 发 生 合 并 分 立 破 产 等 重 大 变 化 的, 应 当 及 时 书 面 告 知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不 再 具 备 招 标 公 告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 条 件 或 者 其 投 标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其 投 标 无 效 1.6 费 用 承 担 投 标 人 准 备 和 参 加 投 标 活 动 发 生 的 费 用 自 理 1.7 保 密 参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各 方 应 对 招 标 文 件 和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商 业 和 技 术 等 秘 密 保 密, 违 者 应 对 由 此 造 成 的 后 果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1.8 语 言 文 字 除 专 用 术 语 外, 与 招 标 投 标 有 关 的 语 言 均 使 用 中 文 必 要 时 专 用 术 语 应 附 有 中 文 注 释 1.9 计 量 单 位 所 有 计 量 均 采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1.10 踏 勘 现 场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组 织 踏 勘 现 场 的, 招 标 人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组 织 投 标 人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投 标 人 踏 勘 现 场 发 生 的 费 用 自 理 投 标 人 自 行 负 责 在 踏 勘 现 场 中 发 生 的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招 标 人 在 踏 勘 现 场 中 介 绍 的 工 程 场 地 和 相 关 的 周 边 环 境 情 况, 供 投 标 人 在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参 考, 招 标 人 不 对 投 标 人 据 此 作 出 的 判 断 和 决 策 负 责 招 标 人 不 得 组 织 单 个 或 者 部 分 潜 在 投 标 人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1.11 投 标 答 疑 会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将 提 出 的 问 题 送 达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以 便 招 标 人 在 答 疑 期 间 澄 清 招 标 人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对 投 标 人 所 提 问 题 的 澄 清, 以 书 面 方 式 通 知 所 有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该 澄 清 内 容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1.12 专 业 分 包 投 标 人 拟 在 中 标 后 将 中 标 项 目 的 部 分 非 主 体 非 关 键 性 工 作 进 行 分 包 的, 应 符 合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分 包 内 容 分 包 金 额 等 限 制 性 条 件 中 标 人 应 当 就 分 包 项 目 向 招 标 人 负 责, 接 受 分 包 的 第 三 人 就 分 包 项 目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1.13 偏 离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允 许 投 标 文 件 偏 离 招 标 文 件 某 些 要 求 的, 偏 离 应 当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偏 离 范 围 和 幅 度 13

15 1.14 终 止 招 标 招 标 人 终 止 招 标 的, 将 及 时 发 布 公 告 或 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被 邀 请 的 或 者 已 经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已 经 发 放 招 标 文 件 或 者 已 经 收 取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招 标 人 将 及 时 退 还 所 收 取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及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2. 招 标 文 件 2.1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招 标 文 件 包 括 : (1) 招 标 公 告 ; (2) 投 标 人 须 知 ; (3)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 (4) 评 标 定 标 办 法 ; (5)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 (6)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 (7) 图 纸 ( 联 系 招 标 人 领 取 ); (8)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 (9)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10)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材 料 对 招 标 文 件 所 作 的 澄 清 修 改, 构 成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2.2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投 标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和 检 查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如 发 现 缺 页 或 附 件 不 全, 应 及 时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以 便 补 齐 如 有 疑 问, 应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要 求 招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予 以 澄 清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文 件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发 给 所 有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但 不 指 明 澄 清 问 题 的 来 源, 如 果 澄 清 文 件 发 出 的 时 间 距 招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不 足 15 天, 并 且 澄 清 内 容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的, 应 顺 延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澄 清 文 件 后, 应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招 标 人, 确 认 已 收 到 该 澄 清 文 件 2.3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招 标 人 可 以 对 已 发 出 的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必 要 的 修 改 如 果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的 时 间 距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不 足 15 天, 并 且 修 改 内 容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的, 应 顺 延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修 改 内 容 后, 应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招 标 人, 确 认 已 收 到 该 修 改 3 投 标 文 件 3.1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由 技 术 标 书 资 信 标 书 商 务 标 书 组 成, 技 术 标 书 资 信 标 书 商 务 标 书 应 分 别 编 制 编 制 份 数 要 求 密 封 详 见 4. 投 标 中 相 关 内 容 投 标 文 件 由 商 务 标 技 术 标 和 资 信 标 组 成, 投 标 文 件 应 当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工 期 投 标 有 效 期 质 量 要 求 技 术 标 准 等 实 质 性 内 容 做 出 响 应 14

16 商 务 标 书 格 式 应 按 照 第 九 章 中 的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编 制, 应 至 少 包 含 以 下 资 料 : (1) 开 标 一 览 表 ; (2)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 (3) 其 他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技 术 标 书 主 要 内 容 : (1) 总 体 概 述 : 施 工 组 织 总 体 设 想 方 案 针 对 性 和 施 工 段 划 分 ( 明 确 工 期 目 标 质 量 目 标 质 量 保 修 期 等 内 容 ); (2) 施 工 现 场 平 面 布 臵 和 临 时 设 施 临 时 道 路 布 臵 ; (3)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和 各 阶 段 进 度 的 保 证 措 施 ; (4) 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施 工 方 案 和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 (5)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和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6)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的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分 工 ; (7) 劳 动 力 机 械 设 备 和 材 料 投 入 计 划 ; (8) 关 键 施 工 技 术 工 艺 及 工 程 实 施 的 重 点 难 点 和 解 决 方 案 ; (9) 冬 雨 季 施 工 已 有 设 施 和 管 线 的 加 固 保 护 等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施 工 措 施 ; (10)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应 用 ( 以 上 技 术 标 书 内 容 不 得 出 现 在 商 务 标 书 中 ) 资 信 标 书 格 式 应 按 照 第 九 章 中 的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编 制, 应 至 少 包 含 以 下 资 料 ( 复 印 件 ): (1) 信 誉 承 诺 函 ; (2) 投 标 函 ; (3)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或 附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4) 资 格 审 查 所 有 证 件 资 料 ; (5)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 包 括 项 目 负 责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质 检 ( 量 ) 员 安 全 员 材 料 员 预 算 ( 造 价 ) 员 机 械 ( 设 备 ) 管 理 员 资 料 员 等 ]; (6) 已 结 清 欠 款 或 无 拖 欠 证 明 ; (7) 交 易 中 心 出 具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黄 联 ); (8) 与 列 入 名 录 的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企 业 签 订 的 运 输 合 作 协 议 ; (9) 企 业 需 要 提 交 的 其 他 资 信 材 料 3.2 投 标 报 价 投 标 报 价 应 根 据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文 汇 北 王 屋 片 区 污 水 收 集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 与 建 设 工 程 有 关 的 标 准 规 范 技 术 资 料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 ); 规 费 执 行 东 建 字 [2016]164 号 文 件 规 定 ; 价 目 表 执 行 2016 年 东 营 市 各 专 业 定 额 价 目 表 及 机 械 仪 表 单 价 表 ( 适 用 于 营 改 增 ) 相 应 文 件 规 定, 人 工 费 执 行 东 建 字 号 ; 施 工 现 场 情 况 工 程 特 点 及 常 规 施 工 方 案 以 及 其 他 的 相 关 资 料 编 制 投 标 人 所 报 的 综 合 单 价 应 为 完 成 一 个 规 定 清 单 项 目 所 需 的 人 工 费 材 料 和 工 程 设 备 费 施 工 机 具 使 用 费 企 业 管 理 费 利 润 以 及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风 险 费 用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与 计 价 表 中 列 明 的 所 有 需 要 填 写 的 单 价 和 合 价 的 项 目, 投 标 人 均 应 填 写 且 只 允 许 有 一 个 报 价 15

17 3.2.4 投 标 人 不 得 进 行 投 标 总 价 优 惠 让 利, 投 标 人 对 投 标 报 价 的 任 何 优 惠 让 利 均 应 体 现 在 清 单 项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中, 否 则 投 标 无 效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修 改 投 标 函 中 的 投 标 总 报 价, 应 同 时 修 改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相 应 报 价 此 修 改 须 符 合 本 章 第 4.3 款 的 有 关 要 求 本 项 工 程 的 材 料 由 中 标 人 负 责 采 购, 必 须 采 购 经 国 家 省 认 定 的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和 建 筑 节 能 技 术 产 品, 优 先 采 购 财 政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印 发 的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范 围 内 的 材 料 及 设 备, 并 按 设 计 要 求 的 品 种 规 格 型 号 供 应 到 施 工 现 场 提 供 的 材 料 等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和 国 家 规 定 的 技 术 标 准, 并 附 有 出 厂 合 格 证 和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对 材 料 和 构 配 件 等, 施 工 企 业 必 须 按 规 定 报 有 关 法 定 部 门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不 得 使 用 因 施 工 企 业 把 关 不 严, 造 成 工 程 损 失 的, 须 承 担 赔 偿 及 违 约 责 任 为 了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确 保 本 项 工 程 材 料 及 设 备 符 合 质 量 标 准 及 档 次 要 求, 将 材 料 及 设 备 分 为 不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和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两 个 类 别 在 招 标 答 疑 时 具 体 明 确 不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和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的 品 种 范 围 1 对 不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执 行 东 营 市 工 程 建 设 现 行 材 料 预 算 价 格 2 对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的 质 量 价 格, 由 招 标 人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企 业 共 同 协 商, 由 招 标 人 认 可 对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采 购 的 买 卖 合 同, 由 施 工 企 业 ( 中 标 人 ) 依 据 招 标 人 认 可 的 生 产 厂 家 质 量 价 格 等 内 容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以 上 材 料 设 备 金 额 及 施 工 和 安 装 费 用 都 包 含 在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总 额 之 中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时, 如 果 价 格 因 素 发 生 变 动,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及 相 关 规 定 由 招 标 人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企 业 及 跟 踪 审 计 人 员 共 同 协 商 确 认, 据 实 调 整 差 价 在 材 料 暂 定 价 格 据 实 调 整 差 价 过 程 中, 如 果 中 标 人 提 出 在 确 定 投 标 报 价 时, 材 料 价 格 进 行 了 让 利, 就 是 违 反 法 律 规 定 进 行 了 低 于 成 本 报 价, 应 当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依 法 追 究 中 标 人 的 责 任 无 论 招 标 人 工 程 结 算 审 查 单 位, 还 是 任 何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都 不 得 违 反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对 上 述 情 况 进 行 认 可 或 调 整 凡 是 包 工 包 料 承 包 方 式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的 质 量 价 格, 都 必 须 经 招 标 人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企 业 共 同 协 商, 由 招 标 人 认 可 如 果 招 标 人 不 与 中 标 人 协 商, 单 方 直 接 确 定 了 材 料 及 设 备 的 质 量 价 格, 是 违 反 招 标 文 件 约 定 程 序 的 行 为, 应 当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3.3 投 标 有 效 期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投 标 人 不 得 要 求 撤 销 或 修 改 其 投 标 文 件 出 现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招 标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投 标 人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投 标 人 同 意 延 长 的, 应 相 应 延 长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有 效 期, 但 不 得 要 求 或 被 允 许 修 改 或 撤 销 其 投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拒 绝 延 长 的, 其 投 标 失 效, 但 投 标 人 有 权 收 回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3.4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纳 根 据 有 关 文 件 的 规 定 要 求 本 项 目 需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人 须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从 招 标 管 理 机 构 已 备 案 的 法 人 基 本 账 户 以 电 汇 方 式 提 交 投 标 人 须 在 2016 年 8 月 15 日 17 时 前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由 法 人 基 本 账 户 以 电 汇 的 方 式 一 次 性 汇 入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投 标 保 证 金 专 户 ( 以 下 简 称 投 标 保 证 金 专 户 ), 投 标 保 证 金 到 账 后,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开 具 投 标 保 证 金 收 款 收 据 16

18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 壹 拾 万 元 整 户 名 :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管 理 办 公 室 开 户 行 : 东 营 银 行 开 发 区 支 行 ( 东 营 市 沂 州 路 68 号 ) 帐 号 : 投 标 人 交 纳 的 保 证 金 收 据 ( 黄 联 ) 由 招 标 人 开 标 现 场 确 认 未 按 本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交 纳 保 证 金 的 投 标 人, 按 放 弃 投 标 权 处 理 投 标 人 在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时, 需 在 进 账 凭 证 上 注 明 用 途 投 标 项 目 名 称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以 便 核 对 查 实 投 标 人 应 准 确 计 算 资 金 在 途 时 间, 确 认 时 以 资 金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应 当 由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的 法 人 基 本 账 户 以 电 汇 的 方 式 一 次 性 汇 入 投 标 保 证 金 专 户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返 还 返 还 方 式 : 按 照 提 交 时 的 路 径 银 行 账 号 收 款 收 据 以 电 汇 方 式 返 还 未 中 标 投 标 人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返 还 : 投 标 人 领 取 招 标 文 件 后 已 经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而 未 参 加 投 标 的, 由 招 标 人 核 准 后, 凭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款 收 据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款 申 请 表 和 投 标 人 出 具 的 收 款 收 据 办 理 返 还 手 续 招 标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期 结 束 5 个 工 作 日 后, 未 中 标 投 标 人 持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款 收 据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款 申 请 表 和 投 标 人 出 具 的 收 款 收 据 办 理 返 还 手 续 中 标 人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返 还 : 中 标 人 与 招 标 人 依 法 签 订 合 同 并 备 案 后, 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凭 备 案 合 同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款 收 据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款 申 请 表 和 中 标 人 出 具 的 收 款 收 据 办 理 返 还 手 续 中 标 人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转 为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经 中 标 人 同 意 后 招 标 人 可 持 投 标 保 证 金 转 为 履 约 保 证 金 申 请 表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款 收 据 招 标 人 出 具 的 收 款 收 据, 办 理 转 为 履 约 保 证 金 手 续 特 殊 情 况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返 还 :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的, 招 标 人 经 投 标 人 同 意 后 可 持 投 标 保 证 金 转 入 招 标 人 账 户 申 请 表 招 标 人 出 具 的 收 款 收 据 办 理 转 入 手 续 缴 款 单 位 名 称 变 更 时, 申 请 返 还 单 位 提 供 名 称 变 更 后 的 营 业 执 照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工 商 部 门 出 具 的 名 称 变 更 证 明 书 及 原 缴 款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签 字 同 意 专 款 给 更 名 后 单 位 的 承 诺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持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款 收 据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款 申 请 表 单 位 变 更 后 名 称 出 具 的 收 款 收 据, 办 理 退 还 手 续 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表 应 附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利 润 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的 复 印 件, 具 体 年 份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应 附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 或 ) 合 同 协 议 书 工 程 接 收 证 书 (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证 书 ) 的 复 印 件, 具 体 年 份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每 张 表 格 只 填 写 一 个 项 目, 并 标 明 序 号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3.6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投 标 人 不 得 递 交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允 许 投 标 人 递 交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的, 只 有 中 标 人 所 递 交 的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方 可 予 以 考 虑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中 标 人 的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优 于 其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编 制 的 投 标 方 案 的, 17

19 招 标 人 可 以 接 受 该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4. 投 标 4.1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 技 术 标 书 技 术 标 书 为 暗 标, 一 式 8 份,7 份 单 独 密 封,1 份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放 入 商 务 标 书 密 封 袋 内 以 便 核 对 技 术 标 书 的 外 密 封 袋 上 由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单 位 公 章 ; 资 信 标 书 资 信 标 书 一 式 7 份, 正 本 1 份 副 本 6 份 外 密 封 袋 上 由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资 信 标 书 正 本 与 副 本 的 封 面 上 应 分 别 清 楚 地 标 记 正 本 或 副 本 字 样, 当 副 本 与 正 本 不 一 致 时, 以 正 本 为 准 商 务 标 书 商 务 标 书 一 式 7 份, 正 本 1 份 副 本 6 份 外 密 封 袋 上 由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商 务 标 书 正 本 与 副 本 的 封 面 上 应 分 别 清 楚 地 标 记 正 本 或 副 本 字 样, 当 副 本 与 正 本 不 一 致 时, 以 正 本 为 准 签 字 和 ( 或 ) 盖 章 要 求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及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凡 要 求 签 字 盖 章 的 地 方 均 应 签 字 盖 章 4.2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地 点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投 标 人 所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不 予 退 还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其 他 说 明 (1) 在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后 送 达 的 投 标 文 件, 为 无 效 的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将 予 拒 收 (2) 投 标 截 止 期 满 后, 招 标 人 收 到 的 符 合 要 求 投 标 文 件 少 于 3 家, 招 标 人 将 依 法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3)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后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 无 效 4.3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投 标 人 可 以 修 改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但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修 改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书 面 通 知,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招 标 人 收 到 书 面 通 知 后, 向 投 标 人 出 具 签 收 凭 证 修 改 的 内 容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修 改 的 投 标 文 件 应 按 规 定 进 行 编 制 密 封 标 记 和 递 交, 并 标 明 修 改 字 样 本 工 程 投 标 文 件 的 送 达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和 开 标 时 间 为 同 一 时 间, 在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后, 投 标 人 不 得 补 充 修 改 替 代 或 者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否 则 招 标 人 不 予 接 受 投 标 人 投 标 18

20 5. 开 标 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见 前 附 表 5.2 开 标 会 议 程 序 开 标 会 由 招 标 人 或 其 委 托 的 招 标 机 构 单 位 主 持, 并 按 以 下 程 序 进 行 : 招 标 人 ( 政 府 采 购 机 构 ) 接 收 投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委 托 人 项 目 经 理 等 人 员 签 到 ; 政 府 采 购 机 构 主 持 开 标 会, 宣 布 开 标 ; 检 查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情 况 ; 核 验 前 附 表 10.6 规 定 的 投 标 人 相 关 人 员 到 场 情 况 ;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人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并 当 场 宣 布 通 过 审 查 的 投 标 人 ; 按 照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顺 序 公 开 唱 标 ; 确 定 取 值 范 围 ; 评 标 委 员 会 进 行 技 术 标 评 审 资 信 标 评 审 商 务 标 评 审 ;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人 排 序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 招 标 人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6. 资 格 审 查 评 标 6.1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标 委 员 会 组 建 评 标 由 招 标 人 依 法 组 建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评 标 委 员 会 由 招 标 人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组 建 其 中 招 标 人 代 表 应 当 具 备 评 标 专 家 相 应 的 或 者 类 似 的 条 件, 如 果 招 标 人 代 表 不 符 合 要 求, 则 从 山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评 审 专 家 库 中 通 过 计 算 机 随 机 抽 取 确 定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人 数 以 及 技 术 经 济 方 面 的 专 家 的 确 定 方 式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依 法 招 标 的 国 有 资 金 占 控 股 或 者 主 导 地 位 的 工 程 评 标 委 员 会 中 工 程 造 价 专 家 应 不 少 于 五 分 之 二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采 用 推 举 或 者 随 机 抽 取 方 式 确 定 一 名 专 家 评 委 担 任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人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人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评 标 活 动, 对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问 题 提 请 评 标 委 员 会 讨 论 表 决, 组 织 编 写 评 标 报 告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人 与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其 他 成 员 享 有 同 等 表 决 权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应 当 回 避 : (1) 招 标 人 或 投 标 人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近 亲 属 ; (2)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的 人 员 ; (3) 与 投 标 人 有 经 济 利 益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对 投 标 公 正 评 审 的 ; (4) 曾 因 在 招 标 评 标 以 及 其 他 与 招 标 投 标 有 关 活 动 中 从 事 违 法 行 为 而 受 过 行 政 处 罚 或 刑 事 处 罚 的 ; (5) 其 他 需 要 回 避 的 招 标 人 将 向 评 标 委 员 会 提 供 评 标 所 必 需 的 信 息, 但 不 得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其 倾 向 或 者 排 斥 特 定 投 标 人 招 标 人 根 据 项 目 规 模 和 技 术 复 杂 程 度 等 因 素 合 理 确 定 评 标 时 间 超 过 三 分 之 一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认 为 评 标 时 间 不 够 的, 招 标 人 应 适 当 延 长 评 标 过 程 中,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有 回 避 事 由 擅 离 职 守 或 者 因 健 康 等 原 因 不 能 继 续 评 标 的, 将 及 时 更 换 被 更 换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作 出 的 评 审 结 论 无 效, 由 更 换 后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重 新 进 行 评 审 6.2 评 标 原 则 评 标 活 动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科 学 和 择 优 的 原 则 19

21 6.3 资 格 审 查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及 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确 定 的 程 序 标 准 进 行 评 审, 并 出 具 资 格 审 查 报 告, 投 标 人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后 方 可 进 入 评 标 阶 段 开 启 标 书 前, 经 确 认 存 在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投 标 人 将 被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 (1) 建 造 师 有 正 在 建 设 的 工 程 或 者 有 中 标 工 程 因 不 可 抗 力 不 能 履 行 职 责 等 原 因 经 建 设 单 位 同 意 更 换 但 被 更 换 后 不 足 6 个 月 的 ; (2) 投 标 的 注 册 建 造 师 未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证 ) 的 ; (3) 投 标 的 建 造 师 在 开 标 时 与 报 名 时 不 一 致 且 未 提 供 变 更 证 明 的 ; (4) 注 册 建 造 师 ( 项 目 经 理 ) 工 作 单 位 ( 以 证 书 上 为 准 ) 变 更 没 有 发 证 机 关 出 具 的 工 作 单 位 变 更 证 明 的 ; (5)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委 托 人 未 按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 (6) 投 标 的 建 造 师 未 按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 (7) 投 标 文 件 未 能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至 指 定 地 点 ; (8)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袋 及 骑 缝 处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 签 字 ( 或 盖 章 )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 (9) 没 有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投 标 担 保 或 者 所 提 供 的 投 标 担 保 有 瑕 疵 ; (10) 投 标 人 资 格 审 查 时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证 件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 (11) 外 埠 企 业 所 报 注 册 建 造 师 没 有 在 外 埠 企 业 资 质 验 证 证 明 和 验 证 申 请 表 上 备 案 的 6.4 评 标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评 标 方 法 及 第 四 章 评 标 定 标 办 法 确 定 的 程 序 标 准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投 标 人 的 排 名 依 次 推 荐 前 3 名 作 为 中 标 候 选 人 开 启 标 书 后, 经 确 认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为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 (1) 投 标 文 件 中 除 技 术 标 书 外, 其 他 部 分 未 经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或 盖 章 ) 或 未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工 程 预 算 书 未 经 造 价 人 员 签 章 ; (2) 投 标 报 价 高 于 投 标 报 价 上 限 值 ( 招 标 控 制 价 ) 的 ; (3) 投 标 人 递 交 两 份 或 多 份 内 容 不 同 的 投 标 文 件, 或 在 一 份 投 标 文 件 中 对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报 有 两 个 或 多 个 报 价, 且 未 书 面 声 明 哪 一 个 有 效 的 ; (4) 投 标 文 件 包 括 技 术 标 商 务 标 及 资 信 标, 任 一 项 被 评 标 委 员 会 判 为 废 标 的, 全 部 投 标 文 件 按 废 标 处 理 ; (5) 投 标 文 件 明 显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工 期 质 量 标 准 或 其 它 实 质 性 要 求 ; (6) 投 标 文 件 重 要 内 容 不 全 或 关 键 字 迹 模 糊 不 清 ; (7) 技 术 标 书 编 制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标 书 编 制 要 求 的 ; (8)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数 据 大 量 雷 同, 或 有 其 它 明 显 串 通 投 标 行 为 ; (9) 投 标 文 件 中 存 在 招 标 人 不 能 接 受 的 其 它 实 质 性 条 件 ; (10) 投 标 时 提 供 虚 假 资 料 的 ; (11) 投 标 人 拒 绝 对 细 微 偏 差 做 出 补 正 ; (12) 投 标 文 件 中 存 在 其 它 重 大 偏 差 ; 20

22 (13) 不 同 的 投 标 人 文 件 出 现 非 正 常 一 致 或 投 标 报 价 明 显 相 同 规 律 性 变 化 的 ; (14) 投 标 人 技 术 标 书 不 同 章 节 出 现 非 正 常 一 致 的 ; (15) 不 同 的 投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相 互 混 装 的 ; (16)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无 书 面 计 算 资 料 或 与 书 面 计 算 资 料 明 显 不 一 致 的 ; (17) 增 减 或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 (18)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内 容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以 上 标 准 认 定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经 确 认 的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不 允 许 投 标 人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消 其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差 异, 使 之 成 为 具 有 符 合 性 的 投 标 文 件 7. 合 同 授 予 7.1 定 标 方 式 招 标 人 应 当 确 定 排 名 第 一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排 名 第 一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放 弃 中 标 因 不 可 抗 力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不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或 者 被 查 实 存 在 影 响 中 标 结 果 的 违 法 行 为 等 情 形, 不 符 合 中 标 条 件 的, 招 标 人 可 以 按 照 评 标 委 员 会 提 出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排 序 依 次 确 定 其 他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也 可 以 重 新 招 标 7.2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后, 招 标 人 在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指 定 媒 介 上 公 示 公 示 期 不 得 少 于 3 个 工 作 日 7.3 中 标 通 知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期 满 无 异 议 的, 在 规 定 的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由 招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7.4 履 约 担 保 在 签 订 合 同 前, 中 标 人 应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金 额 担 保 形 式 和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履 约 担 保 格 式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中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中 标 人 应 当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不 得 超 过 中 标 合 同 金 额 的 10% 中 标 人 不 能 按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的, 视 为 放 弃 中 标,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给 招 标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投 标 保 证 金 数 额 的, 中 标 人 还 应 当 对 超 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评 标 方 法 采 用 经 评 审 的 最 低 投 标 价 法 合 理 低 价 法 的, 以 及 综 合 评 估 法 采 用 次 低 价 作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中 标 人 须 缴 纳 低 价 施 工 风 险 担 保, 具 体 担 保 额 度 为 7.5 签 订 合 同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 天 内,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合 同 的 标 的 价 款 质 量 履 行 期 限 等 主 要 条 款 应 当 与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一 致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不 得 再 行 订 立 背 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合 同 签 订 后 十 五 日 内, 中 标 人 应 当 将 合 同 报 工 程 所 在 地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或 其 授 权 的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合 同 签 订 后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招 标 人 应 当 将 合 同 副 本 报 东 营 区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公 室 备 案 合 同 由 招 标 人 ( 甲 方 ) 中 标 人 ( 乙 方 ) 双 方 签 订, 华 春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见 证 方, 21

23 见 证 方 的 责 任 是 监 督 证 明 所 签 合 同 内 容 与 招 标 文 件 等 要 求 和 约 定 条 款 相 一 致 签 订 合 同 后, 甲 乙 双 方 应 严 格 履 行 各 项 约 定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的,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给 招 标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投 标 保 证 金 数 额 的, 中 标 人 还 应 当 对 超 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评 标 方 法 采 用 经 评 审 的 最 低 投 标 价 法 合 理 低 价 法 的, 以 及 综 合 评 估 法 采 用 次 低 价 作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中 标 人 须 缴 纳 低 价 施 工 风 险 担 保, 具 体 担 保 额 度 为 8. 重 新 招 标 和 不 再 招 标 8.1 重 新 招 标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招 标 人 将 重 新 招 标 :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纳 截 止 时 间 后, 正 常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3 个 的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后, 投 标 人 少 于 3 个 的 ;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审, 合 格 投 标 人 不 足 3 个 的 8.2 不 再 招 标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3 个 的, 招 标 无 效, 招 标 人 应 当 依 法 重 新 招 标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工 程, 重 新 招 标 后 投 标 人 仍 少 于 3 个 的, 由 招 标 人 报 经 工 程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批 准 后 可 以 不 再 进 行 招 标 9. 纪 律 和 监 督 9.1 对 招 标 人 的 纪 律 要 求 招 标 人 不 得 泄 漏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中 应 当 保 密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不 得 与 投 标 人 串 通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或 者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9.2 对 投 标 人 的 纪 律 要 求 投 标 人 不 得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或 者 与 招 标 人 串 通 投 标, 不 得 向 招 标 人 或 者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行 贿 谋 取 中 标, 不 得 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 投 标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干 扰 影 响 评 标 工 作 9.3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纪 律 要 求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漏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他 情 况 在 评 标 活 动 中,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影 响 评 标 程 序 正 常 进 行, 不 得 使 用 第 四 章 评 标 定 标 办 法 没 有 规 定 的 评 审 因 素 和 标 准 进 行 评 标 9.4 对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纪 律 要 求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漏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他 情 况 在 评 标 活 动 中,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影 响 评 标 程 序 正 常 进 行 9.5 异 议 投 标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有 异 议 的, 可 以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1)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异 议 的, 应 当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0 日 前 提 出 招 标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 3 日 内 作 出 答 复 作 出 答 复 前, 应 当 暂 停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 (2) 投 标 人 对 开 标 有 异 议 的, 应 当 在 开 标 现 场 提 出, 招 标 人 应 当 当 场 作 出 22

24 答 复, 并 制 作 记 录 ; (3) 投 标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的 评 标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应 当 在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期 间 提 出 招 标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 3 日 内 作 出 答 复 10.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 资 格 后 审 招 标 人 责 任 招 标 人 在 招 标 前 应 办 理 立 项 批 文 规 划 许 可 证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备 案 书 招 标 控 制 价 备 案 劳 保 费 交 纳 农 民 工 工 资 保 证 金 缴 纳 证 明 等 基 本 建 设 手 续 对 于 东 营 区 财 政 局 确 定 评 审 的 工 程 类 项 目, 按 照 其 规 定 的 工 程 复 杂 程 度 项 目 投 资 规 模 等 因 素 选 择 确 定 工 程 审 价 机 构, 具 体 承 担 编 制 工 程 项 目 投 资 预 算 答 疑 会 议 确 定 统 一 工 程 量 和 工 程 预 算 价 的 业 务 主 要 负 责 编 制 工 程 项 目 投 资 预 算 答 疑 会 议 确 定 统 一 工 程 量 和 工 程 预 算 价 的 工 作 其 他 工 程 类 项 目, 招 标 人 选 择 确 定 工 程 审 价 机 构, 并 与 其 签 订 委 托 协 议, 具 体 承 担 编 制 工 程 项 目 投 资 预 算 答 疑 会 议 确 定 统 一 工 程 量 和 工 程 预 算 价 的 业 务 招 标 人 负 责 编 制 工 程 项 目 投 资 预 算 答 疑 会 议 确 定 统 一 工 程 量 和 预 算 价 的 工 作 在 答 疑 会 议 期 间, 确 定 的 工 程 预 算 价 不 得 高 于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确 定 的 计 划 投 资 额 招 标 人 必 须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确 定 并 明 确 各 项 取 值 参 考 范 围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确 定 下 限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是 招 标 人 的 权 力 但 是, 招 标 人 在 确 定 下 限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过 程 中, 应 结 合 工 程 规 模 概 算 和 工 程 项 目 评 审 结 果, 并 认 真 进 行 市 场 调 查, 全 面 分 析 比 较 论 证 测 算, 本 着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确 保 施 工 企 业 合 理 利 润 确 保 节 约 资 金 效 果 的 原 则, 实 事 求 是 地 确 定 各 项 取 值 参 考 范 围 招 标 人 向 每 个 投 标 人 提 供 一 套 完 整 的 工 程 设 计 图 纸 并 依 照 规 定 收 取 押 金, 待 招 标 活 动 结 束 投 标 人 退 还 设 计 图 纸 后 及 时 退 还 押 金 招 标 人 认 真 核 对 各 投 标 人 的 证 件, 对 报 名 的 投 标 人 应 一 视 同 仁, 对 资 审 不 合 格 的 要 有 充 分 的 资 审 报 告 理 由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期 满 后 七 日 内, 招 标 人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经 鉴 证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并 报 东 营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办 公 室 备 案 招 标 人 应 向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纳 工 程 交 易 服 务 费, 收 费 标 准 按 照 山 东 省 物 价 局 鲁 价 费 发 [2001]243 号 文 件 规 定 标 准 计 收 投 标 人 应 认 真 审 阅 招 标 文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的 所 有 内 容 投 标 人 由 于 对 招 标 文 件 及 相 关 资 料 的 任 何 误 解 和 忽 略, 导 致 发 生 的 任 何 风 险 及 结 果, 其 责 任 一 律 自 负 投 标 人 一 旦 前 来 投 标, 就 表 示 认 可 并 遵 循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各 项 规 定, 并 对 自 己 在 投 标 活 动 中 的 行 为 负 责, 不 得 进 行 阻 挠 其 他 人 投 标 操 纵 或 恶 意 串 通 投 标 等 行 为, 以 及 旨 在 影 响 投 标 结 果 的 活 动, 一 经 发 现, 招 标 人 有 权 终 止 其 投 标 资 格 并 不 予 退 还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人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参 加 招 标 答 疑 会 议 开 标 会 议 等 重 点 环 节 的 人 员, 若 法 定 代 表 人 参 加 时 必 须 提 供 本 人 身 份 证, 若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的 委 托 代 理 人 参 加 时, 必 须 提 供 法 人 委 托 书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中 标 人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项 目 经 理 ( 注 册 建 造 师 ), 若 有 特 殊 情 况 需 书 23

25 面 申 请 征 得 招 标 人 同 意, 中 标 人 在 招 标 人 同 意 变 更 后 5 日 内 报 招 标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已 变 更 的 项 目 经 理 ( 注 册 建 造 师 ) 半 年 内 在 全 市 范 围 内 不 得 参 加 其 他 工 程 的 投 标 中 标 人 在 领 取 中 标 通 知 书 的 同 时 应 向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缴 纳 工 程 交 易 服 务 费, 具 体 按 照 山 东 省 物 价 局 鲁 价 费 发 [2001]243 号 文 件 规 定 标 准 计 收 招 标 代 理 费 由 中 标 人 支 付 依 据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发 改 办 价 格 [2003]857 号 国 家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计 价 格 (2002)1980 号 文 件 规 定 按 差 额 率 累 进 法 规 定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交 纳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1. 审 查 标 准 1.1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投 标 人 名 称 与 营 业 执 照 资 质 证 书 一 致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或 授 权 委 托 书 签 字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与 携 带 的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一 致 1.2 详 细 审 查 标 准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已 办 理 完 成 三 证 合 一 的 企 业, 可 提 供 已 办 理 完 成 的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副 本 ; 开 户 许 可 证 原 件 ; 拟 投 标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身 份 证 及 本 人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证 ) 和 本 人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 如 委 托 代 理 人 参 加 时, 需 提 供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受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受 委 托 人 社 保 单 位 出 具 的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 投 标 人 与 列 入 名 录 的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企 业 签 订 的 运 输 合 作 协 议 ; 投 标 保 证 金 ( 保 证 金 缴 纳 基 本 账 户 信 息 已 经 市 招 标 办 备 案 );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 包 括 项 目 负 责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质 检 ( 量 ) 员 安 全 员 材 料 员 预 算 ( 造 价 ) 员 机 械 ( 设 备 ) 管 理 员 资 料 员 等 ] 证 书 及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证 明 投 标 人 将 以 上 所 有 有 效 证 件 原 件 自 行 装 入 袋 内 单 独 密 封 ( 身 份 证 可 不 密 封 ), 与 投 标 文 件 一 并 递 交 密 封 袋 上 注 明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及 袋 内 资 料 名 称 及 数 量, 密 封 袋 上 须 由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和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需 提 供 ) 未 按 要 求 密 封 的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2. 审 查 程 序 2.1 初 步 审 查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1.1 款 规 定 的 标 准, 对 投 标 人 资 格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有 一 项 因 素 不 符 合 审 查 标 准 的, 不 能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2.2 详 细 审 查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第 1.2 款 规 定 的 标 准, 对 通 过 初 步 审 查 的 投 标 人 进 行 详 细 审 查 有 一 项 因 素 不 符 合 审 查 标 准 的, 不 能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24

26 2.2.2 通 过 详 细 审 查 的 投 标 人, 除 应 满 足 第 1.1 款 第 1.2 款 规 定 的 审 查 标 准 外, 还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 (1) 不 按 评 标 委 员 会 要 求 澄 清 或 说 明 的 ; (2) 在 资 格 后 审 过 程 中 弄 虚 作 假 行 贿 或 有 其 他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2.3( 合 格 制 ) 选 定 合 格 投 标 人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的 投 标 人 全 部 参 加 评 标 2.4 资 格 证 件 的 澄 清 在 审 查 过 程 中,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要 求 投 标 人 当 场 对 所 提 交 证 书 证 明 中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说 明 投 标 人 的 澄 清 或 说 明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并 不 得 改 变 资 格 证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投 标 人 的 澄 清 和 说 明 内 容 属 于 资 格 证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招 标 人 和 评 标 委 员 会 不 接 受 投 标 人 主 动 提 出 的 澄 清 或 说 明 3. 审 查 结 果 3.1 提 交 审 查 报 告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规 定 的 程 序 对 资 格 证 件 完 成 审 查 后,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及 时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书 面 审 查 报 告, 书 面 审 查 报 告 应 载 明 资 格 后 审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名 单 资 格 后 审 不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名 单 及 原 因 等 招 标 人 应 当 场 公 布 资 格 后 审 结 果 未 通 过 资 格 后 审 的 投 标 人 不 具 有 进 入 评 标 阶 段 资 格 3.2 重 新 进 行 招 标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审, 合 格 投 标 人 少 于 3 个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否 决 全 部 投 标, 由 招 标 人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3.3 补 充 说 明 在 任 何 审 查 环 节 中, 需 评 标 委 员 会 就 某 项 定 性 的 审 查 结 论 做 出 表 决 的,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全 体 成 员 按 照 少 数 服 从 多 数 的 原 则, 以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表 决 第 四 章 评 标 定 标 办 法 ( 合 理 低 价 法 ) 1. 技 术 标 评 审 1.1 初 步 评 审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按 照 本 办 法 和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对 投 标 文 件 技 术 标 进 行 初 步 评 审 : 否 决 技 术 标 的 工 期 目 标 质 量 目 标 质 量 保 修 期 等 实 质 性 内 容 没 有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或 要 求 的 投 标 ; 否 决 技 术 标 存 在 重 大 偏 差 或 没 有 实 质 性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 审 查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其 他 实 质 性 要 求 1.2 详 细 评 审 技 术 标 详 细 评 审 采 用 合 格 制 法 进 行 符 合 性 评 审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技 术 标 的 各 项 评 审 要 点 进 行 评 审, 并 采 用 记 名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审 定 其 技 术 标 能 否 满 足 工 程 施 工 需 要 合 格 票 数 不 足 三 分 之 二 的 技 术 标 视 为 不 能 满 足 工 程 施 工 需 要, 其 投 标 人 不 得 推 荐 为 中 标 候 选 人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通 过 初 步 评 审 的 技 术 标,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技 术 标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 进 行 量 化 评 分 技 术 标 详 细 评 审 要 点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总 体 概 述 : 施 工 组 织 总 体 设 想 方 案 针 对 性 和 施 工 段 划 分 ;( 明 确 工 期 目 标 质 量 目 标 质 量 保 修 期 等 内 容 ) 25

27 (2) 施 工 现 场 平 面 布 臵 和 临 时 设 施 临 时 道 路 布 臵 ; (3)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和 各 阶 段 进 度 的 保 证 措 施 ; (4) 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施 工 方 案 和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 (5)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和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6)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的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分 工 ; (7) 劳 动 力 机 械 设 备 和 材 料 投 入 计 划 分 ; (8) 关 键 施 工 技 术 工 艺 及 工 程 实 施 的 重 点 难 点 和 解 决 方 案 ; (9) 冬 雨 季 施 工 已 有 设 施 和 管 线 的 加 固 保 护 等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施 工 措 施 ; (10)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应 用 技 术 标 中 缺 少 针 对 某 一 项 评 审 要 点 的 内 容 时,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确 认 后, 该 项 得 分 为 0 分 缺 少 三 项 及 以 上 评 审 要 点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视 为 其 技 术 标 不 能 满 足 工 程 施 工 需 要 投 标 人 的 技 术 标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暗 标 要 求 的, 其 技 术 标 得 分 为 0 分 2. 资 信 标 评 审 招 标 人 可 以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将 投 标 人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类 似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获 得 奖 项 信 用 考 核 等 情 况 作 为 基 本 要 求, 其 中 类 似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获 得 奖 项 不 得 设 臵 数 量 要 求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下 列 内 容 对 投 标 人 资 信 标 进 行 符 合 性 评 审 : (1) 否 决 投 标 人 ( 含 联 合 体 中 所 有 成 员 ) 资 格 和 资 质 投 标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质 证 书 有 效 期 等 不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的 投 标 ; (2) 否 决 授 权 书 投 标 保 函 ( 投 标 保 证 金 ) 投 标 函 投 标 承 诺 书 等 实 质 性 不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 (3) 否 决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基 本 要 求 的 投 标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 包 括 项 目 负 责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质 检 ( 量 ) 员 安 全 员 材 料 员 预 算 ( 造 价 ) 员 机 械 ( 设 备 ) 管 理 员 资 料 员 等 ] 相 关 人 员 的 职 称 证 明 应 当 以 市 级 以 上 人 社 部 门 颁 发 的 有 效 证 书 为 准, 关 键 岗 位 证 书 应 当 以 省 级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证 书 为 准 3. 商 务 标 评 审 3.1 初 步 评 审 否 决 投 标 报 价 格 式 或 形 式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或 要 求 的 投 标 ; 对 商 务 标 中 投 标 报 价 进 行 核 对 比 较 筛 选, 确 认 投 标 报 价 中 是 否 存 在 算 术 性 错 误 错 漏 项 报 价 过 高 过 低 的 项 目 不 平 衡 报 价 的 内 容, 向 投 标 人 提 出 书 面 澄 清 说 明 或 补 正 要 求,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中 对 细 微 偏 差 进 行 补 正 的 方 法 和 标 准 对 投 标 人 所 作 的 书 面 答 复 进 行 分 析 和 确 认 ;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经 过 澄 清 说 明 或 补 正 后 可 能 低 于 其 个 别 成 本, 不 能 做 出 合 理 说 明 或 者 其 说 明 不 被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可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认 定 其 低 于 成 本, 并 否 决 其 投 标 ; 否 决 更 改 了 清 单 报 价 中 不 得 更 改 内 容 的 投 标 文 件 ; 否 决 违 反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没 有 实 质 性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 如 投 标 报 价 超 出 招 标 控 制 价 未 按 规 定 计 取 规 费 等 ) 的 投 标 ; 投 标 人 采 取 不 平 衡 报 价, 且 构 成 恶 意 竞 争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作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中 标 的 评 判 26

28 3.2 详 细 评 审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确 定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确 定 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 评 标 基 准 价 C=A K 1 Q 1+B K 2 Q 2 A: 投 标 价 算 术 平 均 值 当 n( 有 效 投 标 人 个 数, 以 下 相 同 )<7 时,A= 所 有 投 标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 当 7 n<10 时,A= 所 有 投 标 报 价 中 去 掉 1 个 最 高 价 1 个 最 低 价 后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 当 n 10 时,A= 所 有 投 标 报 价 中 去 掉 2 个 最 高 价 2 个 最 低 价 后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B: 招 标 控 制 价 K: 下 浮 系 数 ; K 1 的 取 值 范 围 为 95%~98%; K 2 的 取 值 范 围, 建 筑 工 程 为 90%~100%, 装 饰 安 装 工 程 为 88%~100%, 市 政 工 程 为 86%~100%,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为 84%~100%, 其 他 工 程 为 88%~100% Q: 权 重 比 例 Q 1+Q 2=100%; Q 1 Q 2 取 值 均 应 30% (Q1 取 值 范 围 :30%-50%) K 1 Q 1 值 在 开 标 前 由 投 标 人 推 选 的 代 表 随 机 抽 取 确 定, 其 取 值 应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公 布 且 不 少 于 5 个 K 2 由 招 标 人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本 项 目 K2 确 定 为 98% ( 或 招 标 人 采 取 抽 取 的 方 式 确 定, 具 体 由 招 标 人 自 行 确 定 ) 投 标 报 价 偏 离 值 的 确 定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与 评 标 基 准 价 C 的 差 值 ( 绝 对 值 ) 为 投 标 报 价 偏 离 值 4.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4.1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偏 离 值 由 小 到 大 依 次 推 荐 前 3 名 作 为 中 标 候 选 人 4.2 如 2 个 及 以 上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最 终 偏 离 值 相 同 时,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对 投 标 报 价 最 终 偏 离 值 相 同 的 投 标 人 进 行 投 票, 得 票 最 多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即 为 中 标 人 4.3 同 一 投 标 人 在 两 个 标 段 中 均 排 名 第 一 时, 应 确 定 中 标 价 大 的 为 其 中 标 标 段 27

29 K 1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情 况 说 明 按 照 程 序 要 求,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应 明 确 K1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对 此, 招 标 人 在 确 定 K1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过 程 中, 结 合 工 程 规 模 概 算 和 工 程 项 目 的 评 审 结 果, 并 认 真 进 行 了 市 场 调 查, 全 面 分 析 比 较 论 证 测 算, 本 着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确 保 施 工 企 业 合 理 利 润 确 保 节 约 资 金 效 果 的 原 则, 确 定 本 项 目 K1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为 百 分 之 95 至 百 分 之 98 ( 招 标 人 可 以 完 全 自 行 选 择 ) 抽 签 序 号 K1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备 注 % % % % % % % 注 : 只 抽 取 一 次, 作 为 所 有 标 段 的 参 考 值 K1 值 确 定 程 序 及 格 式 为 了 切 实 保 证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的 公 平 科 学 和 严 谨 性, 严 格 程 序, 规 范 运 作, 防 止 不 规 范 和 泄 密 行 为, 在 招 标 办 的 监 督 下, 必 须 在 投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送 达 时 间 截 止 以 后, 由 合 格 投 标 人 2 家 招 标 人 代 表 现 场 抽 下 幅 率 然 后 加 权 平 均, 以 确 定 K1 值 ( 由 投 标 人 标 人 代 表 随 机 抽 取 确 定, 以 确 定 K1 值 ) 招 标 人 自 行 决 定 抽 取 形 式 单 位 名 称 开 标 会 场 抽 取 下 幅 率 签 字 投 标 人 代 表 % 投 标 人 代 表 % 招 标 人 代 表 % 算 术 平 均 下 幅 百 分 数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第 三 位 不 四 舍 五 入 ) % 28

30 Q1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情 况 说 明 按 照 程 序 要 求,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应 明 确 Q1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对 此, 招 标 人 在 确 定 Q1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过 程 中, 结 合 工 程 规 模 概 算 和 工 程 项 目 的 评 审 结 果, 并 认 真 进 行 了 市 场 调 查, 全 面 分 析 比 较 论 证 测 算, 本 着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确 保 施 工 企 业 合 理 利 润 确 保 节 约 资 金 效 果 的 原 则, 确 定 本 项 目 Q1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为 百 分 之 30 至 百 分 之 40 ( 招 标 人 可 以 完 全 自 行 选 择 ) 抽 签 序 号 Q1 幅 度 参 考 范 围 备 注 1 30% 2 32% 3 34% 4 36% 5 38% 6 40% 注 : 只 抽 取 一 次, 作 为 所 有 标 段 的 参 考 值 Q1 值 确 定 程 序 及 格 式 为 了 切 实 保 证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的 公 平 科 学 和 严 谨 性, 严 格 程 序, 规 范 运 作, 防 止 不 规 范 和 泄 密 行 为, 在 招 标 办 的 监 督 下, 必 须 在 投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送 达 时 间 截 止 以 后, 由 合 格 投 标 人 2 家 招 标 人 代 表 现 场 抽 下 幅 率 然 后 加 权 平 均, 以 确 定 Q1 值 ( 由 投 标 人 标 人 代 表 随 机 抽 取 确 定, 以 确 定 Q1 值 ) 招 标 人 自 行 决 定 抽 取 形 式 单 位 名 称 开 标 会 场 抽 取 下 幅 率 签 字 投 标 人 代 表 % 投 标 人 代 表 % 招 标 人 代 表 % 算 术 平 均 下 幅 百 分 数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第 三 位 不 四 舍 五 入 ) % 29

31 第 五 章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1. 本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采 用 2013 版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示 范 文 本 ) (GF ) 2. 工 程 概 况 2.1 工 程 名 称 : 文 汇 街 道 办 事 处 文 汇 北 王 屋 片 区 污 水 收 集 工 程 施 工 2.2 工 程 地 点 : 文 汇 街 道 辖 区 内 2.3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 施 工 蓝 图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内 的 工 程 施 工 3. 合 同 工 期 计 划 开 工 日 期 :2016 年 8 月 23 日 计 划 竣 工 日 期 :2016 年 11 月 30 日 工 期 总 日 历 天 数 :100 天 工 期 总 日 历 天 数 与 根 据 前 述 计 划 开 竣 工 日 期 计 算 的 工 期 天 数 不 一 致 的, 以 工 期 总 日 历 天 数 为 准 4. 质 量 标 准 工 程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专 业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5.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5.1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标 准 化 管 理 的 要 求 / 创 建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标 准 化 管 理 样 板 工 程 ( 适 用 于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5.2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 适 用 于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发 包 人 办 理 安 全 报 监 前 先 将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全 额 存 入 承 包 人 的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专 项 账 户 承 包 人 在 财 务 管 理 中 对 该 账 户 实 行 专 户 核 算, 专 款 专 用, 单 独 列 出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项 目 费 用 清 单 备 查, 不 允 许 与 工 程 进 度 款 混 合 使 用 6.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6.1 本 工 程 所 需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采 购 本 项 工 程 的 材 料 由 中 标 人 负 责 采 购, 必 须 采 购 经 国 家 省 认 定 的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和 建 筑 节 能 技 术 产 品, 优 先 采 购 财 政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印 发 的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范 围 内 的 材 料 及 设 备, 并 按 设 计 要 求 的 品 种 规 格 型 号 供 应 到 施 工 现 场 提 供 的 材 料 等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和 国 家 规 定 的 技 术 标 准, 并 附 有 出 厂 合 格 证 和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对 材 料 和 构 配 件 等, 施 工 企 业 必 须 按 规 定 报 有 关 法 定 部 门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不 得 使 用 因 施 工 企 业 把 关 不 严, 造 成 工 程 损 失 的, 须 承 担 赔 偿 及 违 约 责 任 为 了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确 保 本 项 工 程 材 料 及 设 备 符 合 质 量 标 准 及 档 次 要 求, 将 材 料 及 设 备 分 为 不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和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两 个 类 别 在 招 标 答 疑 时 具 体 明 确 不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和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的 品 种 范 围 1 对 不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执 行 东 营 市 工 程 建 设 现 行 材 料 预 算 价 格 2 对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的 质 量 价 格, 由 招 标 人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企 业 共 同 协 商, 由 招 标 人 认 可 对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采 购 的 买 卖 合 同, 由 施 工 企 业 ( 中 标 人 ) 依 据 招 标 人 认 可 的 生 产 厂 家 质 量 价 格 等 内 容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以 上 材 料 设 备 金 额 及 施 工 和 安 装 费 用 都 包 含 在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总 额 之 中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时, 如 果 价 格 因 素 发 生 变 动, 由 招 标 人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企 业 共 同 协 商 确 认, 据 实 调 整 差 价 在 材 料 暂 定 价 格 据 实 调 整 差 价 过 程 中, 如 果 中 标 人 提 出 在 确 定 投 标 报 价 时, 材 料 价 格 进 行 了 让 利, 就 是 违 反 法 律 规 定 进 行 了 低 于 成 本 报 价, 应 当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依 法 追 究 中 标 人 的 责 任 无 论 招 标 人 工 程 结 算 审 查 单 位, 还 是 任 何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都 不 得 违 反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对 上 述 情 况 进 行 认 可 或 调 整 30

32 凡 是 包 工 包 料 承 包 方 式 允 许 调 价 材 料 的 质 量 价 格, 都 必 须 经 招 标 人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企 业 共 同 协 商, 由 招 标 人 认 可 如 果 招 标 人 不 与 中 标 人 协 商, 单 方 直 接 确 定 了 材 料 及 设 备 的 质 量 价 格, 是 违 反 招 标 文 件 约 定 程 序 的 行 为, 应 当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6.2 施 工 现 场 建 立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进 场 联 合 验 收 制 度 成 立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进 场 联 合 验 收 组, 联 合 验 收 组 由 发 包 人 委 托 的 项 目 总 监 任 组 长, 承 包 人 项 目 经 理 质 量 员 材 料 员 和 监 理 见 证 送 样 人 员 共 同 参 加, 对 每 批 次 进 场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进 行 验 收 6.3 联 合 验 收 组 应 严 格 核 查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进 场 报 验 单 进 货 单 产 品 合 格 证 检 验 报 告 等, 并 对 进 场 的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划 分 检 验 批 次, 及 时 进 行 相 关 检 验 和 检 测 委 托 工 作 6.4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应 提 前 进 场, 严 禁 未 检 先 用 施 工 现 场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应 根 据 检 测 规 范 提 前 一 个 检 测 周 期 的 时 间 采 购 进 场, 检 测 复 试 合 格 后 方 可 使 用 ; 未 经 检 测 或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严 禁 在 工 程 上 使 用 7. 工 程 变 更 7.1 变 更 的 范 围 的 约 定 : 7.2 变 更 估 价 原 则 :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有 适 用 于 变 更 工 程 项 目 的, 采 用 该 项 目 的 单 价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没 有 适 用 但 有 类 似 于 变 更 工 程 项 目 的, 在 合 理 范 围 内 参 照 类 似 项 目 的 单 价 ;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没 有 适 用 也 没 有 类 似 于 变 更 工 程 项 目 的, 由 承 包 人 根 据 变 更 工 程 资 料 计 量 规 则 和 计 价 办 法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机 构 发 布 的 信 息 价 格 和 承 包 人 报 价 浮 动 率 提 出 变 更 工 程 项 目 的 单 价, 报 发 包 人 确 认 后 调 整 承 包 人 报 价 浮 动 率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承 包 人 报 价 浮 动 率 L=(1 中 标 价 / 招 标 控 制 价 ) 100%;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没 有 适 用 也 没 有 类 似 于 变 更 工 程 项 目, 且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机 构 发 布 的 信 息 价 格 缺 价 的, 由 承 包 人 根 据 变 更 工 程 资 料 计 量 规 则 计 价 办 法 和 通 过 市 场 调 查 等 取 得 有 合 法 依 据 的 市 场 价 格 提 出 变 更 工 程 项 目 的 单 价, 报 发 包 人 确 认 后 调 整 8. 价 格 调 整 8.1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价 格 调 整 自 主 报 价 材 料 不 作 调 整 下 列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价 格 变 化 幅 度 超 出 约 定 的 幅 度 时, 合 同 价 格 可 作 相 应 调 整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序 号 价 格 变 化 幅 度 % 备 注 名 称 和 规 格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价 格 变 化 幅 度 的 确 定 采 用 方 法 : (1) 以 施 工 当 期 当 地 造 价 部 门 发 布 的 材 料 价 格 与 投 标 报 价 同 期 当 地 造 价 部 门 发 布 的 材 料 价 格 相 比 较 (2) 以 施 工 当 期 批 价 与 投 标 报 价 相 比 较 31

33 8.1.3 材 料 与 工 程 设 备 的 调 整 方 法 : 8.2 人 工 单 价 调 整 人 工 单 价 调 整 方 式 : 执 行 相 关 规 定 9. 合 同 价 格 计 量 与 支 付 9.1. 本 合 同 采 用 (3) 合 同 价 格 形 式 : (1) 单 价 合 同 (2) 总 价 合 同 (3) 其 他 价 格 形 式 : 执 行 招 标 文 件 约 定 9.2 计 量 工 程 量 计 量 规 则 : 相 关 专 业 工 程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范 9.3 工 程 款 支 付 预 付 款 无 工 程 款 支 付 工 程 竣 工 初 验 合 格 后 拨 付 至 合 同 额 40%; 审 计 结 算 完 成,2017 年 底 前 拨 付 至 审 定 值 70%;2018 年 底 前 拨 付 至 审 定 值 90%; 余 款 ( 除 保 修 金 外 ) 在 2019 年 底 前 付 清 10. 竣 工 验 收 竣 工 验 收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10.1 自 检 承 包 人 在 全 面 完 成 所 承 包 的 工 程, 经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同 意 后, 应 向 发 包 人 提 出 申 请, 发 包 人 核 实 具 备 预 验 收 条 件 时, 组 织 预 验 收 10.2 竣 前 检 查 工 程 预 验 收 合 格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报 请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对 工 程 进 行 竣 前 检 查,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对 工 程 实 体 质 量 和 竣 工 文 件 资 料 重 点 进 行 监 督 抽 查 10.3 竣 工 验 收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签 发 责 令 整 改 的 问 题 已 全 部 整 改 完 成 后, 由 发 包 人 组 织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等 有 关 单 位 人 员 组 成 验 收 组 进 行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对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进 行 现 场 监 督 验 收 组 对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质 量 和 各 管 理 环 节 等 方 面 做 出 全 面 评 价, 在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市 政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上 签 署 意 见 11. 缺 陷 责 任 与 保 修 11.1 缺 陷 责 任 期 的 具 体 期 限 : 自 实 际 竣 工 日 起 计 算,24 个 月 11.2 质 量 保 证 金 金 额 : 结 算 审 定 值 的 10% 11.3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扣 留 32

34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扣 留 采 取 以 下 第 (2) 种 方 式 : (1) 在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时 逐 次 扣 留, 在 此 情 形 下,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计 算 基 数 不 包 括 预 付 款 的 支 付 扣 回 以 及 价 格 调 整 的 金 额 ; (2)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时 一 次 性 扣 留 质 量 保 证 金 ; (3) 其 他 扣 留 方 式 : 11.4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返 还 : 质 量 保 证 金 无 息 返 还 11.5 工 程 保 修 期 本 工 程 按 照 国 家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中 有 关 规 定 实 行 保 修, 其 他 项 目 的 保 修 期 限 为 2 年 12. 违 约 责 任 12.1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导 致 工 程 质 量 未 达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质 量 标 准 的, 承 包 人 向 发 包 人 偿 付 合 同 价 格 10% 的 违 约 金 12.2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致 使 工 程 未 按 期 竣 工 的, 每 延 误 一 天, 承 包 人 向 发 包 人 偿 付 合 同 价 格 0.3 % 的 违 约 金 12.3 因 承 包 人 原 因 导 致 未 达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的 的, 承 包 人 向 发 包 人 偿 付 合 同 价 格 10% 的 违 约 金 12.4 承 包 人 项 目 经 理 须 常 驻 施 工 现 场, 每 月 在 施 工 现 场 的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20 天, 项 目 经 理 确 需 离 开 施 工 现 场 时, 应 事 先 通 知 监 理 人, 并 取 得 发 包 人 的 书 面 同 意 未 经 同 意 擅 自 离 开 施 工 现 场 的, 每 发 生 一 次 承 包 人 向 发 包 人 偿 付 5000 元 违 约 金 13. 其 他 要 求 13.1 承 包 人 自 行 协 调 附 近 村 居 关 系, 发 生 的 费 用 自 理 33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证 券 代 码 :601998 证 券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6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审签人

审签人 江 海 园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及 配 套 区 建 筑 设 计 招 标 文 件 补 充 通 知 各 投 标 : 一 经 研 究, 本 工 程 的 招 标 文 件 作 如 下 修 改 : 1 本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投 标 须 知 及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第 16.1 款 更 改 为 : 工 程 设 计 费 按 照 综 合 单 价 ( 元 /m2) 乘 以 建 筑 面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三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关 问 答 141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等 级 划 分 吗? 答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等 级 分 为 甲 级 乙 级 和 暂 定 级 三 个 等 级 142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几 年? 答 : 暂 定 级 资 格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乙 级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工 程 中 标 公 示 工 程 编 码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LYS201405001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工 程 类 别 施 工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招 标 建 设 地 点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内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常 州 溧 阳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和 行 为,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和 投 资 效 益,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国 内 各 期 货 交 易 所 关 于 合 约 限 仓 方 面 的 规 定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经 纪 会 员 非 经 纪 会 员 和 客 户 的 期 货 合 约 在 不 同 时 期 限 仓 的 具 体 比 例 和 数 额 如 下 : ( 单 位 : ) 合 约 挂 牌 至 交 割 月 前 第 二 月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交 割 月 前 第 一 月 交 割 月 份 某 一 期 货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证 券 代 码 :000982 证 券 简 称 : 中 银 绒 业 公 告 编 号 :2014-83 宁 夏 中 银 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流 程 的 提 示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6BAC520B9A4B3CCC9F3BCC6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6BAC520B9A4B3CCC9F3BCC6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工 程 审 计 服 务 单 位 招 聘 项 目 (2016-26 号 )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项 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 标 文 件 编 号 :2015-26 号 2 项 目 名 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中 国 中 煤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 五 年 六 月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2 会 议 议 程... 4 会 议 通 知... 6 议 案 一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董 事 会 报 告 的 议 案... 19 议 案 二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监 事 会 报 告 的 议 案... 21 议

More informatio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发 行 人 或 建 设 银 行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9,0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下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编 制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公 开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职 责 二 部 门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证 券 代 码 :600433 股 票 简 称 : 冠 豪 高 新 广 东 冠 豪 高 新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简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广 东 冠 豪 高 新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 冠 豪 高 新 股 票 代 码 :60043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 林 广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代码:000936 证 券 代 码 :000936 证 券 简 称 : 华 西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2016-031 江 苏 华 西 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0 一 五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4BAC52020D5D0B1EAB4FAC0ED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4BAC52020D5D0B1EAB4FAC0ED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单 位 招 聘 项 目 (2016-24 号 )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项 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 标 文 件 编 号 :2015-24 号 2 项 目 名 称

More information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6]126 号 文 核 准,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联 电 子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非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