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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臺東大學105學年度新生手冊 國立臺東大學104學年度新生手冊 目 錄 一 新生入學辦理重要事項時間表 1 二 各單位業務及聯絡電話 2 三 新生網路報到說明 3 四 新 生 入 學 須 知 4 五 新生選課作業說明 14 六 就學貸款公告及作業流程 41 七 各系(所)收 退費標準表 45 八 各類學雜費減免說明 49 九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作業事項 51 十 學生畢業外語能力標準檢定辦法 53 十一 語文發展中心英語能力增能班實施計畫 56 十二 圖書資訊館各項服務說明 57 十三 新生入學指導 注意事項 60 十四 新生家長座談會 參加意願調查表 63 十五 迎接新生到校車站接駁時刻表 64 十六 國立臺東大學校區位置圖及校本部(知本)校園地標示意圖 65 十七 105學年度行事曆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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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辦 理 重 要 事 項 時 間 表 開 學 日 :105 年 9 月 6 日 ( 二 ) 項 次 辦 理 事 項 / 網 址 辦 理 日 期 / 說 明 承 辦 單 位 新 生 網 路 報 到 說 明 ( 詳 閱 手 冊 第 3 頁 ) 選 課 ( 網 路 初 選 ) ( 詳 閱 手 冊 第 14 頁 ) 繳 交 學 雜 費 住 宿 費 學 生 會 會 費 ge/main.htm ( 詳 閱 手 冊 第 4 頁 ) 學 雜 費 減 免 ( 詳 閱 手 冊 第 7, 49~50 頁 ) 就 學 貸 款 ( 詳 閱 手 冊 第 7, 41~44 頁 ) 住 宿 申 請 辦 理 網 路 報 到 時, 請 一 併 於 系 統 中 申 請 ( 詳 閱 手 冊 第 7~8 頁 ) 新 生 入 學 指 導 ( 詳 閱 手 冊 第 60~62 頁 ) 新 生 家 長 座 談 會 ( 詳 閱 手 冊 第 63 頁 ) 健 康 檢 查 體 適 能 檢 測 ( 詳 閱 手 冊 第 8~11 頁 )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金 ( 詳 閱 手 冊 第 51~52 頁 ) 學 分 抵 免 ( 詳 閱 手 冊 第 6 頁 ) 8/11( 四 )08:00~8/18( 四 )23:50 8/15( 一 )08:00~8/22( 一 )24:00 繳 費 單 請 於 8/22( 一 )12:00 起 自 行 至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繳 費 服 務 專 區 - 學 費 代 收 網 列 印,9/9( 五 ) 前 完 成 繳 費 申 請 住 宿 同 學, 請 於 8 月 22 日 12:00 時 後 再 列 印 繳 費 單 8/12( 五 )~9/6( 二 ) 上 網 下 載 本 校 學 務 行 政 管 理 系 統, 安 裝 完 成 後, 輸 入 帳 號 密 碼 登 入 進 行 申 請 臺 灣 銀 行 辦 理 對 保 時 間 8/22( 一 ) ~9/6( 二 ) 就 學 貸 款 資 料 收 件 日 期 : 9/6( 二 )08:30~17:00 學 務 處 課 外 組 請 於 8/11( 四 )~8/18( 四 ) 至 本 校 新 生 報 到 系 統 申 請 準 備 期 :9/3( 六 ) 執 行 期 :9/4( 日 )~9/5( 一 ) 105 入 學 新 生 ( 含 轉 學 生, 不 含 研 究 生 ) 9/3( 星 期 六 )13:30~15:00 欲 參 加 者 請 於 8/19 前 將 調 查 表 傳 真 至 生 輔 組 ( ), 或 dsa1230@nttu.edu.tw 9/24( 六 )~9/25( 日 ) 校 本 部 綜 合 體 育 館 1F 網 路 登 錄 及 收 件 時 間 : 9/6( 二 )~10/5( 三 ) 9/3( 六 )~9/9( 五 ) 至 校 務 系 統 申 請 並 列 印 申 請 單 後, 送 至 各 相 關 單 位 核 章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學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組 學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組 知 本 學 苑 ~5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運 動 與 健 康 中 心 健 康 事 務 組 運 動 事 務 組 學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組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4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各 單 位 業 務 及 聯 絡 電 話 ( 若 有 任 何 疑 問 請 電 洽 各 相 關 業 務 單 位 ) 行 政 單 位 業 務 聯 絡 電 話 ( 專 線 ) 學 生 學 籍 保 留 入 學 休 註 冊 組 (089) 教 務 處 學 註 冊 課 務 組 學 生 選 課 (089)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軍 訓 暨 校 園 安 全 中 心 課 外 活 動 組 新 生 到 校 新 生 入 學 指 導 (089) 知 本 學 苑 :(089) 轉 7000 住 宿 申 請 (089) 轉 9 (089)518263~5 (089) 學 生 兵 役 學 雜 費 減 免 就 學 貸 款 (089)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申 請 運 動 與 健 康 中 心 健 康 事 務 組 新 生 體 檢 (089)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繳 費 單 (089) 學 院 / 系 所 聯 絡 電 話 ( 專 線 ) 師 範 學 院 (089) 教 育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089) 體 育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 (089)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 (089)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 (089) 數 位 媒 體 與 文 教 產 業 學 系 (089) 文 化 資 源 與 休 閒 產 業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 (089) 運 動 競 技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089) 人 文 學 院 (089) 兒 童 文 學 研 究 所 ( 含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089) 公 共 與 文 化 事 務 學 系 ( 含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碩 士 班 南 島 文 化 研 究 碩 士 班 ) 2 (089)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089) 音 樂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 (089) 華 語 文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 (089) 美 術 產 業 學 系 (089) 身 心 整 合 與 運 動 休 閒 產 業 學 系 (089) 理 工 學 院 (089) 應 用 數 學 系 (089)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089)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 (089) 應 用 科 學 系 ( 化 學 及 奈 米 科 學 組 應 用 物 理 組 碩 士 班 ) (089) 生 命 科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 (089) 綠 色 與 資 訊 科 技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089)517508

5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新 生 網 路 報 到 說 明 一 說 明 本 校 採 網 路 報 到, 新 生 請 依 下 列 規 定 進 行 登 錄, 並 於 105 年 8 月 18 日 ( 四 ) 前 完 成, 逾 期 經 聯 繫 確 認 者, 視 同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註 :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研 究 生 及 轉 學 生 因 報 到 時 已 完 成 資 料 登 錄, 不 必 再 次 登 錄 二 登 錄 期 間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08:30 起 至 105 年 8 月 18( 星 期 四 )23:50 止 三 登 錄 網 址 新 生 報 到 系 統 ) 或 由 本 校 首 頁 ( 點 選 上 方 分 眾 導 覽 之 新 生 登 錄 帳 號 : 學 號 (8 碼 ) ( 請 查 閱 新 生 入 學 通 知 書 ) 登 錄 密 碼 : 西 元 出 生 年 月 日 (8 碼 )( 例 如 : 民 國 77 年 1 月 5 日 請 輸 入 ) 四 注 意 事 項 ( 一 ) 報 到 系 統 請 依 相 關 說 明 進 行 登 錄 : 報 到 系 統 操 作 若 有 問 題, 請 電 (089) 李 小 姐 洽 詢 其 他 登 錄 資 料 問 題 請 與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聯 絡, 電 話 :(089) ( 二 ) 同 學 所 登 錄 資 料 將 作 為 學 籍 及 學 務 單 位 基 本 資 料 建 檔, 請 同 學 務 必 詳 實 登 錄 ( 三 ) 同 學 上 傳 之 相 片 會 被 製 作 成 學 生 證, 請 務 必 以 二 吋 脫 帽 正 面 半 身 彩 色 相 片 ( 檔 案 大 小 限 制, 請 依 系 統 提 示 ), 若 非 傳 送 二 吋 脫 帽 正 面 半 身 彩 色 相 片 者, 學 生 證 將 於 開 學 後 另 行 製 作 ( 四 ) 網 路 報 到 後, 請 同 學 於 新 生 入 學 指 導 時 繳 交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證 明 ( 正 本 及 影 本 各 一 份 )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一 份 二 吋 脫 帽 正 面 半 身 彩 色 相 片 三 張, 原 住 民 生 請 將 戶 籍 謄 本 正 本 一 份 送 交 至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驗 證 ( 五 ) 已 完 成 登 錄 者, 可 至 報 到 系 統 查 詢 ( 網 址 : 檢 視 報 到 登 錄 完 成 名 單 ) 如 有 疑 問 請 洽 詢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 , , ) 3

6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須 知 壹 對 象 : 本 校 各 研 究 所 ( 博 碩 士 班 ) 大 學 部 各 學 系 一 年 級 全 體 新 生 及 轉 學 生 貳 重 要 日 程 一 選 課 : 第 一 階 段 網 路 初 選 ( 除 進 修 學 制 外, 日 間 大 學 部 及 碩 博 士 班 同 時 進 行 ), 時 間 :105 年 8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08:00 起 至 8 月 22 日 ( 星 期 一 ) 24:00 止, 共 8 天 請 學 生 自 行 利 用 電 腦 進 入 本 校 首 頁 / 校 務 系 統 ( 網 址 : 進 行 選 課 ( 請 務 必 詳 讀 第 32~40 頁 之 網 路 選 課 作 業 步 驟 ) 二 繳 費 : 請 於 105 年 9 月 9 日 ( 星 期 五 ) 前 完 成 列 印 繳 費 單 請 注 意 以 下 事 項 : ( 一 ) 請 先 核 對 各 項 繳 費 明 細, 若 有 不 符 情 事 時, 暫 勿 繳 費, 請 先 與 本 校 各 主 辦 相 關 業 務 單 位 聯 繫 辦 理 更 正 後, 自 行 上 網 列 印 更 新 後 的 繳 費 單, 並 於 繳 費 期 限 內 繳 納 ( 二 ) 繳 費 單 請 於 105 年 8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12:00 起, 自 行 至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繳 費 服 務 專 區 - 學 費 代 收 網 列 印, 列 印 方 式 如 下 : 1. 請 參 閱 繳 費 單 下 載 說 明 : 請 至 臺 東 大 學 首 頁 / 學 生 資 訊 系 統 / 點 選 出 納 組 註 冊 繳 費 單 列 印, 網 址 : 2.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繳 費 服 務 專 區 - 學 費 代 收 網 網 址 : 3. 請 點 選 學 生 登 入 4. 請 選 取 學 校 分 類 (01) 大 學 學 校 請 依 學 制 或 繳 費 類 別 選 取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日 間 學 制 學 雜 費 / 進 修 學 制 學 雜 費 / 住 宿 及 其 他 費 用 / 學 生 會 會 費 輸 入 學 號 輸 入 識 別 碼 ( 即 身 分 證 字 號, 英 文 字 母 請 大 寫 ) 5. 確 認 學 期 及 金 額, 列 印 繳 費 單 6. 轉 帳 或 跨 行 匯 款 者, 繳 費 後 請 保 留 收 據, 可 至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繳 費 服 務 專 區 - 學 費 代 收 網 列 印 收 據 三 繳 費 方 式 : ( 一 ) 臨 櫃 繳 款 : 持 繳 費 單 至 合 作 金 庫 銀 行 各 地 分 行 臨 櫃 繳 交 現 金 ( 二 ) 自 動 櫃 員 機 轉 帳 (ATM): 銀 行 代 號 006, 轉 帳 帳 號 : 請 參 照 繳 費 單 之 銷 帳 編 號 ( 註 : 繳 費 逾 3 萬 元 者, 請 選 擇 繳 費 項 目 ) ( 三 )eatm 繳 款 : 進 入 合 庫 網 站 登 入 合 庫 eatm, 繳 款 步 驟 :1. 讀 卡 機 插 入 晶 片 金 融 卡, 輸 入 晶 片 卡 密 碼 2. 選 擇 繳 費 從 學 雜 費 項 目 點 選 學 校 3. 輸 入 繳 費 單 上 的 銷 帳 編 號 及 繳 費 金 額 4. 完 成 繳 款 ( 四 ) 信 用 卡 繳 費 : 學 校 代 碼 < 合 庫 銀 行 代 收 學 校 專 用 代 碼 >, 繳 款 帳 號 : 請 參 照 繳 費 單 之 銷 帳 編 號 1. 網 路 繳 費 : 請 上 專 屬 網 頁 2. 語 音 繳 費 : 請 撥 語 音 專 線 (02) ( 五 ) 郵 局 及 超 商 繳 款 : 全 省 郵 局 超 商 (7-11 全 家 萊 爾 富 OK) 皆 可 繳 款, 但 需 自 行 負 擔 手 續 費 或 處 理 費 用 ( 六 )e-bill 繳 款 : 合 庫 客 戶 可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 如 iphone Android 作 業 平 台 手 機 ) 連 結 至 e-bill 全 國 繳 費 網, 進 行 繳 費 4

7 三 就 學 貸 款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41~44 頁 各 系 ( 所 ) 收 退 費 標 準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45~48 頁 學 雜 費 減 免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49~50 頁 四 大 學 部 新 生 入 學 服 務 :105 年 9 月 3 日 08:00~17:00 本 校 於 臺 東 火 車 站 知 本 火 車 站 設 有 服 務 台 及 專 車 接 送, 協 助 新 生 入 住 宿 舍 自 行 開 車 者 可 依 地 理 位 置 圖 說 明 前 來 本 校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65 頁 9 月 3 日 火 車 站 接 駁 專 車 時 刻 表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64 頁, 搭 車 前 請 務 必 詳 閱 五 新 生 家 長 座 談 會 :105 年 9 月 3 日 ( 六 )13:30~15:00 召 開, 由 校 長 親 自 主 持, 學 校 一 級 主 管 列 席, 歡 迎 各 位 新 生 家 長 踴 躍 參 加, 欲 參 加 者 請 於 8 月 19 日 前 將 調 查 表 及 發 言 單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63 頁 剪 下 傳 真 至 本 校 生 活 輔 導 組 ( ) 或 dsa1230@nttu.edu.tw, 信 件 標 題 請 註 記 參 加 新 生 家 長 座 談 會 六 新 生 入 學 指 導 ( 新 生 訓 練 ):105 年 9 月 4 日 ( 日 )~9 月 5 日 ( 一 ), 所 有 學 士 班 大 一 新 生 及 轉 學 生 均 須 參 加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60~62 頁 七 開 學 日 :105 年 9 月 6 日 ( 星 期 二 ), 正 式 上 課 參 教 務 處 部 分 依 本 校 學 則 第 六 條 規 定 : 凡 經 錄 取 之 新 生 或 轉 學 生 應 於 規 定 日 期 內 親 自 來 校 辦 理 入 學 手 續, 其 因 重 病 須 長 期 治 療 或 特 殊 事 故 不 能 來 校 辦 理 手 續, 經 檢 具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事 前 向 生 活 輔 導 組 請 假 核 准 延 期 辦 理 者, 得 准 予 補 辦, 但 最 多 以 一 週 為 限 ; 逾 期 不 辦 入 學 手 續 者, 即 撤 銷 其 入 學 資 格 疾 病 證 明 以 公 立 醫 院 或 教 學 醫 院 以 上 所 出 具 者 為 限, 特 殊 事 故 需 附 書 面 證 明 新 生 因 重 病 或 特 殊 事 故 不 能 按 時 入 學 時, 應 於 註 冊 截 止 日 前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經 核 准 後 得 展 緩 入 學 一 年 但 甄 試 生 申 請 入 學 生 保 送 生 及 轉 學 生 不 得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註 : 依 本 校 碩 博 士 班 簡 章 規 定 : 遞 補 生 不 得 辦 理 保 留 入 學 一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 需 因 兵 役 實 習 或 重 病 等 原 因, 期 限 一 年 ) 欲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者, 請 勿 繳 費, 並 於 105 年 8 月 30 日 前, 由 本 人 或 家 長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辦 理, 未 按 時 提 出 者 不 予 受 理 申 請 時 應 繳 交 錄 取 通 知 書 身 分 證 影 本 以 及 公 立 醫 院 診 斷 證 明 書 家 長 同 意 書, 並 應 填 寫 本 校 提 供 的 申 請 表 格 二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 一 ) 大 一 新 生 自 入 學 起 至 畢 業 前, 必 須 通 過 本 校 畢 業 外 語 能 力 檢 核 門 檻 檢 核 方 式 包 含 全 民 英 檢 多 益 每 學 期 期 末 校 內 英 語 會 考 等, 詳 細 資 料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53 頁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生 畢 業 外 語 能 力 標 準 檢 定 辦 法 為 加 強 本 校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並 輔 導 抵 認 畢 業 外 語 能 力 標 準, 自 101 學 年 度 起, 由 語 文 發 展 中 心 開 設 每 期 36 小 時 英 語 能 力 增 能 課 程, 大 三 大 四 學 生 得 持 最 近 一 次 未 達 標 準 之 語 言 檢 定 成 績 ( 含 全 民 英 檢 多 益 校 內 英 語 會 考 等 ) 為 分 班 依 據 修 讀 此 課 程 此 課 程 實 施 方 式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56 頁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語 文 發 展 中 心 英 語 能 力 增 能 班 實 施 計 畫 如 有 疑 問 請 洽 語 文 發 展 中 心, 電 話 : ( 二 ) 本 校 學 士 班 學 生, 應 取 得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8 小 時 及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19 頁 5

8 必 修 :(1) 校 內 外 藝 文 或 學 術 活 動 6 次 ;(2) 生 活 知 能 講 座 4 場 ;(3)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8 小 時 選 修 ( 三 選 二 ):(1) 初 級 急 救 訓 練 12 小 時 ;(2) 一 項 校 內 社 團 ;(3) 校 內 外 競 賽 活 動 或 生 涯 輔 導 講 座 共 6 次 ( 三 ) 本 校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於 畢 業 前 應 通 過 學 術 研 究 倫 理 教 育 課 程, 該 課 程 為 必 修 0 學 分, 學 生 須 於 臺 灣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推 廣 資 源 中 心 之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自 行 觀 看 ( 並 通 過 線 上 課 程 測 驗 合 格 ; 未 通 過 者, 須 於 辦 理 離 校 手 續 前 補 修 完 成 三 繳 費 : 除 符 合 減 免 學 雜 費 規 定 之 新 生 外, 各 生 應 於 105 年 9 月 9 日 前 自 行 至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繳 費 服 務 專 區 - 學 費 代 收 網 下 載 繳 費 單 完 成 繳 費, 逾 期 未 繳, 視 同 未 完 成 註 冊 手 續 四 繳 費 證 明 : 本 校 不 收 取 繳 費 收 據, 收 據 請 自 行 妥 慎 保 管, 轉 帳 者 需 繳 費 收 據, 可 自 行 上 網 至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繳 費 服 務 專 區 - 學 費 代 收 網 列 印 ( 網 址 : 收 據 遺 失 者 亦 同 五 選 課 :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14~31 頁 新 生 選 課 作 業 說 明 六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 一 ) 申 請 對 象 : 轉 系 生 轉 學 生 重 考 或 重 新 申 請 入 學 之 新 生 等 ( 二 ) 依 據 :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生 抵 免 學 分 要 點 ( 請 參 閱 教 務 處 首 頁 / 相 關 法 規 / 成 績 相 關 法 規 ) ( 三 ) 申 請 期 限 : 於 105 年 9 月 3 日 ~9 月 9 日 止 申 請 完 畢 ( 四 ) 申 請 流 程 : 1. 申 請 : 至 本 校 首 頁 校 務 系 統 ( 登 錄 帳 號 ( 學 號 ) 密 碼 ( 西 元 出 生 8 碼 ) 在 左 方 樹 狀 結 構 選 擇 教 務 系 統 各 項 申 請 課 程 抵 免 申 請 填 寫 原 就 讀 學 校 已 修 科 目 ( 學 分 / 時 數 ) 及 本 校 申 請 抵 免 科 目 的 科 目 代 碼 ( 科 目 代 碼 請 查 詢 教 務 處 網 頁 之 課 程 綱 要 ) 送 出 2. 列 印 : 教 務 系 統 各 項 申 請 課 程 抵 免 申 請 清 單 列 印 出 申 請 單 3. 申 請 單 送 件 流 程 : 至 開 課 單 位 核 章 系 所 核 章 師 培 中 心 核 章 ( 抵 免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者 才 需 核 章 )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 教 務 處 會 將 所 有 抵 免 結 果 公 告 並 送 系 所 存 查 ) 4. 需 繳 交 文 件 : 請 將 下 列 文 件 送 至 系 辦 (1) 填 妥 的 申 請 表 單 ( 送 出 前 請 檢 查 是 否 有 開 課 單 位 及 學 系 核 章 ) (2) 原 就 讀 學 校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 影 本 及 單 學 期 成 績 單 皆 無 效 ) ( 五 ) 申 請 抵 免 應 就 本 身 在 他 校 所 修 所 有 課 程, 參 照 本 系 課 程 大 綱, 可 抵 者 應 一 次 全 部 辦 理 完 畢, 日 後 除 抵 免 辦 法 規 定 原 因 外, 一 律 不 予 補 辦 請 同 學 審 慎 辦 理, 以 免 影 響 自 身 權 益 七 出 納 組 建 議 事 項 本 校 校 務 基 金 往 來 銀 行 目 前 委 託 金 融 機 構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東 台 東 分 行, 為 利 於 日 後 學 生 工 讀 或 退 費 存 匯 款 方 便 並 減 輕 轉 匯 手 續 費 負 擔 ( 扣 手 續 費 30 元 ), 建 議 學 生 攜 帶 雙 證 件 ( 身 分 證 健 保 卡 或 機 車 駕 照 等 ), 未 滿 20 歲 者 需 由 父 母 陪 同 向 全 國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或 郵 局 開 立 帳 戶 如 有 疑 問 請 洽 本 校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089)517390~

9 肆 學 生 事 務 處 部 分 一 學 雜 費 減 免 : ( 一 ) 凡 符 合 學 雜 費 減 免 之 新 生, 請 於 105 年 8 月 12 日 ~105 年 9 月 6 日 完 成 學 雜 費 減 免 之 申 請 各 類 學 雜 費 減 免 說 明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49~50 頁 ( 二 ) 申 辦 方 式 : 上 網 下 載 本 校 學 務 行 政 管 理 系 統 ( 安 裝 完 成 後, 輸 入 帳 號 密 碼 登 入 進 行 申 請 ( 帳 號 密 碼 與 校 務 系 統 相 同 ), 填 寫 申 請 資 料 送 件 後 列 印 出 減 免 學 雜 費 申 請 單, 於 立 切 結 書 人 處 簽 名, 連 同 各 項 證 明 文 件, 郵 寄 或 親 送 至 學 務 處 課 外 組, 俟 課 外 組 審 核 通 過 後 再 持 減 免 後 之 繳 費 單 至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各 分 行 繳 費 ( 三 ) 學 雜 費 減 免 申 請 詳 細 說 明 請 上 網 自 行 瀏 覽 (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組 學 雜 費 減 免 減 免 類 別 及 說 明 ) 二 就 學 貸 款 :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者, 請 務 必 先 詳 閱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就 學 貸 款 公 告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41~42 頁, 或 上 本 校 學 務 處 網 頁 / 課 外 活 動 組 / 就 學 貸 款 / 此 外, 同 時 辦 理 學 雜 費 減 免 及 就 學 貸 款 同 學, 請 務 必 先 完 成 學 雜 費 減 免 程 序, 再 進 行 就 學 貸 款 申 辦, 若 有 任 何 疑 問 請 再 洽 學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組, 聯 絡 電 話 : (089) 三 學 生 兵 役 : 大 學 部 一 年 級 轉 學 生 及 研 究 所 新 生, 符 合 服 役 體 位 ( 含 替 代 役 ) 者, 由 軍 訓 暨 校 園 安 全 中 心 統 一 辦 理 緩 徵 作 業 惟 下 述 兩 種 情 況, 請 於 新 生 始 業 式 當 日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至 軍 訓 暨 校 園 安 全 中 心 以 利 憑 辦 : ( 一 ) 免 役 體 位 者 ( 含 身 心 障 礙 ), 請 繳 交 兵 役 單 位 免 役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證 件 影 本 左 上 角 註 明 系 所 班 級 姓 名 ) ( 二 ) 已 服 完 兵 役 須 辦 理 儘 後 召 集 者, 請 繳 交 退 伍 令 影 本 ( 證 件 影 本 左 上 角 註 明 系 所 班 級 姓 名 ), 並 於 退 伍 令 影 本 空 白 處 註 明 原 就 讀 最 高 學 歷 學 校 系 所 入 學 與 畢 業 時 間 ( 三 ) 民 國 83 年 次 以 後 出 生 之 大 專 院 校 在 學 役 男 得 依 其 志 願, 申 請 二 階 段 常 備 兵 役 軍 事 訓 練, 於 大 學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暑 假 接 受 二 階 段 常 備 兵 役 軍 事 訓 練, 提 早 完 成 兵 役 義 務, 以 利 畢 業 後 生 涯 規 劃 欲 接 受 暑 期 二 階 段 常 備 兵 役 軍 事 訓 練 者 須 於 就 讀 大 學 第 一 學 年 當 年 11 月 15 日 前 向 戶 籍 地 鄉 ( 鎮 市 區 ) 公 所 兵 役 單 位 提 出 申 請 四 新 生 入 學 指 導 服 裝 規 定 : 穿 著 季 節 服 裝 ( 便 服 ) 整 齊 雅 觀 不 得 穿 拖 鞋 五 機 車 停 車 證 申 請 : 本 校 規 定 新 生 須 於 開 學 後 完 成 交 通 安 全 講 習, 方 可 申 請 正 式 機 車 停 車 證, 否 則 先 以 臨 時 停 車 證 暫 代 105 學 年 度 機 車 停 車 收 費 新 臺 幣 100 元 整, 欲 申 請 機 車 停 車 證 的 學 生, 請 備 妥 行 照 駕 照 安 全 帽, 於 開 學 後 請 班 代 統 一 至 軍 訓 暨 校 園 安 全 中 心 辦 理 ( 未 申 請 停 車 證 者 不 得 將 機 車 停 放 學 校 停 車 場 ) 六 宿 舍 申 請 : 本 校 知 本 學 苑 學 生 宿 舍 分 別 有 第 一 學 生 宿 舍 (1,222 床 ) 及 第 二 學 生 宿 舍 (1,044 床 ) 提 供 學 生 申 請 住 宿 為 建 立 大 一 新 生 健 康 作 息 儘 快 融 入 團 體 生 活 並 培 養 合 作 精 神, 除 具 有 身 心 障 礙 身 份 ( 肢 體 障 礙 類 別 ) 或 具 醫 療 證 明 不 宜 住 宿 上 舖 外, 一 律 申 請 住 宿 4 人 房, 大 一 新 生 優 先 入 住 第 二 學 生 宿 舍 7

10 ( 一 ) 學 期 住 宿 費 用 : 1. 四 人 房 :10,125 元, 不 含 電 費 2. 二 人 房 :15,750 元, 不 含 電 費 ( 二 ) 宿 舍 介 紹 : 1. 第 一 學 生 宿 舍 為 一 般 宿 舍, 門 禁 時 間 為 凌 晨 1 時 至 5 時 第 二 學 生 宿 舍 為 健 康 宿 舍, 門 禁 時 間 為 晚 上 12 時 至 凌 晨 6 時, 另 夜 間 將 斷 網 (01:00 時 至 06:00 時 ) 及 熄 大 燈 (00:00 時 至 06:00 時 ) 門 禁 期 間 住 宿 生 如 有 晚 歸 或 早 出 需 求, 須 向 宿 舍 管 理 幹 部 或 輔 導 人 員 請 假 2. 請 新 生 於 105 年 8 月 11 日 ( 四 )~8 月 18 日 ( 四 ) 利 用 本 校 新 生 報 到 系 統 申 請 住 宿, 逾 期 未 申 請 者 視 同 放 棄 住 宿 如 有 其 他 需 求, 可 在 申 請 時 於 備 註 欄 上 註 明 以 供 參 考 如 有 疑 問 請 洽 生 活 輔 導 組 宿 舍 輔 導 人 員, 聯 絡 電 話 :(089)518260~5 ( 三 ) 低 收 入 戶 申 請 免 住 宿 費 : 請 於 備 註 欄 中 註 明, 並 於 開 學 二 週 內 繳 交 免 繳 住 宿 費 申 請 表 鄉 鎮 市 公 所 級 以 上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及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有 效 之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正 本, 並 於 開 學 後 實 施 生 活 服 務 學 習, 詳 情 請 參 考 本 校 生 活 輔 導 組 網 頁 法 規 專 區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免 繳 學 生 宿 舍 住 宿 費 申 請 要 點 申 請 住 宿 同 學, 請 於 8 月 22 日 12:00 時 後 再 列 印 繳 費 單 七 住 宿 保 證 金 : 住 宿 者 須 另 外 繳 交 住 宿 保 證 金 1000 元 整, 於 離 宿 後 驗 明 無 賠 償 事 項 後 退 還, 退 還 保 證 金 一 律 採 用 帳 戶 匯 款 方 式 ( 退 款 帳 戶 限 學 生 本 人, 請 勿 使 用 家 長 或 親 友 之 存 款 帳 戶, 另 合 作 金 庫 銀 行 土 地 銀 行 或 郵 局 匯 款 可 免 手 續 費, 其 他 銀 行 須 另 支 付 手 續 費 30 元 ) 辦 理 退 宿 退 保 證 金 作 業 一 律 須 繳 交 存 摺 影 本, 以 供 查 核 八 宿 舍 包 裹 ( 郵 件 ) 寄 送 : 學 生 宿 舍 自 105 年 8 月 29 日 ( 一 ) 起 開 始 接 受 學 生 郵 件 包 裹, 住 宿 生 欲 寄 送 郵 件 包 裹 及 行 李 者, 地 址 :95092 臺 東 市 大 學 路 二 段 369 號, 並 註 明 : 臺 東 大 學 知 本 學 苑 第 二 學 生 宿 舍 房 號 收 件 人 姓 名 及 手 機 號 碼 伍 健 康 事 務 組 部 分 新 生 健 康 檢 查 一 新 生 健 康 檢 查 說 明 為 了 預 防 校 園 傳 染 疾 病 及 全 體 師 生 健 康, 同 時 瞭 解 您 的 身 體 健 康 狀 況, 俾 便 建 立 健 康 管 理 制 度, 本 校 依 據 教 育 部 頒 訂 學 校 衛 生 法 及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實 施 辦 法 執 行 健 康 檢 查, 懇 請 配 合 二 體 檢 對 象 及 體 檢 項 目 : ( 一 ) 學 士 班 ( 含 轉 學 生 ) 碩 博 班 學 生 及 碩 專 班 ( 在 職 專 班 ) 學 生 : 依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內 項 目 完 成 體 檢 ( 二 ) 外 國 學 生 與 僑 生 : 需 要 繳 交 外 籍 人 士 居 留 健 康 檢 查 表 ( 乙 表 ) 或 參 加 校 內 體 檢 ( 三 ) 來 臺 停 留 3 個 月 以 上 之 大 陸 港 澳 地 區 研 修 生 外 籍 交 換 生 : 需 要 繳 交 短 期 研 修 健 康 檢 查 表 ( 丙 表 ) 或 外 籍 人 士 居 留 健 康 檢 查 表 ( 乙 表 ) 或 參 加 校 內 體 檢 三 體 檢 注 意 事 項 : ( 一 ) 校 內 體 檢 者 : 1. 體 檢 日 期 :105 年 9 月 24~25 日 ( 各 班 級 檢 查 時 間 請 參 閱 下 表 ) 2. 體 檢 地 點 : 綜 合 體 育 館 1 樓 8

11 3. 體 檢 費 用 及 繳 交 方 式 : (1) 體 檢 金 額 :550 元 /1 人 (2) 體 檢 費 用, 請 當 天 受 檢 同 學 現 場 繳 交 給 承 辦 醫 院 4. 體 檢 程 序 : (1) 健 檢 前 一 日, 各 班 輔 導 幹 部 會 指 導 新 生 填 妥 健 康 資 料 卡 並 請 新 生 繳 交 1 吋 照 片 1 張 (2) 健 檢 當 日, 各 班 輔 導 幹 部 會 依 各 班 排 定 時 間 帶 領 新 生 至 健 康 檢 查 處 報 到, 並 按 照 學 號 排 隊 開 始 做 檢 查 5. 注 意 事 項 : (1) 檢 查 前 請 至 少 空 腹 5-6 小 時 ( 若 口 渴 可 喝 少 許 白 開 水 ), 檢 查 前 一 天, 請 勿 劇 烈 運 動, 以 免 影 響 檢 驗 結 果 ; 另 請 自 備 飲 食 於 抽 血 完 後 補 充, 避 免 導 致 低 血 糖 (2)X 光 檢 查 : 請 穿 著 無 鈕 扣 無 金 屬 亮 片 配 件 之 上 衣, 勿 攜 帶 金 屬 飾 品 已 懷 孕 或 疑 似 懷 孕 之 女 性 同 學, 請 於 報 到 時 告 知 工 作 人 員, 不 可 做 X 光 檢 查 (3) 尿 液 檢 查 : 尿 液 檢 體 請 取 中 段 尿 液, 女 性 同 學 若 正 值 生 理 期, 請 主 動 告 知 醫 護 人 員 (4) 血 液 檢 查 : 檢 查 前 二 天 避 免 熬 夜 及 喝 酒, 並 儘 量 飲 食 清 淡, 以 免 影 響 檢 驗 指 數 (5) 配 戴 隱 形 眼 鏡 者, 請 告 知 視 力 檢 測 人 員, 以 便 測 量 視 力 (6) 有 慢 性 疾 病 者 仍 請 繼 續 服 藥, 唯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病 患, 未 進 食 前, 請 勿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7) 在 體 檢 過 程 中 若 感 身 體 不 適, 請 立 即 告 知 現 場 醫 護 人 員 作 最 適 當 的 處 理 (8) 檢 查 當 日 各 系 均 有 派 員 協 助 輔 導 轉 學 生 請 配 合 各 系 所 安 排 流 程 進 行 檢 查 碩 博 班 碩 專 班 ( 在 職 專 班 ) 檢 查 時 間 為 9/24 下 午 13:30~14:30 及 9/25 下 午 14: 00~15:00, 隨 到 隨 作, 並 請 配 合 現 場 工 作 人 員 引 導 (9) 外 籍 學 生 僑 生 及 大 陸 港 澳 地 區 學 生 可 選 擇 本 校 各 系 所 安 排 流 程 進 行 檢 查, 或 依 說 明 二 規 定, 繳 交 外 籍 人 士 居 留 之 健 康 檢 查 證 明 乙 表 或 丙 表 至 健 康 事 務 組 (10) 未 能 依 時 間 前 來 體 檢 者, 請 至 自 行 至 合 約 醫 院 完 成 體 檢, 於 9/26-10/07 期 間 內 之 星 期 一 四 五 ( 上 午 8:00~16:00) 至 衛 生 福 利 部 臺 東 醫 院 2 樓 健 檢 中 心 完 成 體 檢, 費 用 同 校 內 體 檢 收 費 (550 元 ) (11) 體 檢 報 告 寄 發 : 於 校 內 體 檢 結 束 後 一 個 月 內 交 付 學 生 本 人 一 份 ( 請 大 學 部 同 學 務 必 將 體 檢 報 告 轉 知 家 長 ) (12) 未 滿 20 歲 受 檢 者, 若 不 願 接 受 健 檢 項 目 中 胸 腹 部 醫 師 理 學 檢 查, 請 於 體 檢 當 日 繳 交 醫 師 理 學 檢 查 拒 絕 受 檢 切 結 書 ( 請 自 行 至 運 動 與 健 康 中 心 健 康 事 務 組 網 頁 健 康 檢 查 項 下 載 列 印 並 請 家 長 簽 名 ), 未 繳 交 者, 一 律 視 為 同 意 受 檢 ( 二 ) 校 外 體 檢 者 : 1. 請 至 本 校 運 動 與 健 康 中 心 健 康 事 務 組 網 頁 下 載 :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至 公 ( 市 ) 立 醫 院 或 評 鑑 合 格 醫 院 檢 查 2. 本 校 接 受 學 生 持 105 年 6 月 1 日 之 後 的 公 務 人 員 體 檢 勞 工 健 檢 兵 役 體 檢, 唯 檢 查 項 目 需 符 合 本 校 體 檢 項 目 ( 胸 部 X 光 檢 查 為 必 要 項 目 ), 學 生 可 提 供 副 ( 影 ) 本 之 體 檢 報 告, 並 請 填 妥 本 校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一 併 繳 交 至 行 政 大 樓 1 樓 健 康 事 務 組 3. 體 檢 表 繳 交 期 限 :9 月 30 日 前 4. 體 檢 表 繳 交 方 式 : (1) 請 親 自 交 付 至 行 政 大 樓 1F 健 康 事 務 組 (2) 以 掛 號 方 式 郵 寄 至 臺 東 市 大 學 路 二 段 369 號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運 動 與 健 康 中 9

12 心 健 康 事 務 組 黃 護 理 師 四 各 類 體 檢 表 單 :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外 籍 人 士 居 留 健 康 檢 查 表 ( 乙 表 ) 短 期 研 修 健 康 檢 查 表 ( 丙 表 ), 請 參 閱 運 動 與 健 康 中 心 下 網 頁 ( 健 康 事 務 組 網 頁 / 健 康 檢 查 / 新 生 健 康 檢 查 ) 五 關 於 體 檢 若 有 任 何 疑 問, 請 洽 詢 健 康 事 務 組 黃 護 理 師, 聯 絡 電 話 : 月 24 日 ( 星 期 六 ) 校 內 新 生 健 檢 時 間 表 知 本 校 區 檢 查 時 間 系 所 人 文 學 院 師 範 學 院 碩 博 班 碩 專 班 ( 在 職 專 班 ) 其 他 08:00 音 樂 學 系 08:30 美 術 產 業 學 系 09:00 華 語 文 學 系 09:30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10:00 公 共 與 文 化 事 務 學 系 10:30 身 心 整 合 與 運 動 休 閒 產 業 學 系 11:00 教 育 學 系 11:30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12:30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13:00 文 化 資 源 與 休 閒 產 業 學 系 13:30~14:30 * 因 關 係 到 檢 驗 數 據 之 準 確 性, 受 檢 者 需 禁 食 5-6 小 時,12:30 及 13:00 健 康 檢 查 班 級, 請 於 早 上 7 點 前 進 食 早 餐, 謝 謝 合 作! 9 月 25 日 ( 星 期 日 ) 校 內 新 生 健 檢 時 間 表 知 本 校 區 檢 查 時 間 系 所 理 工 學 院 師 範 學 院 碩 博 班 碩 專 班 ( 在 職 專 班 ) 其 他 08:00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08:30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甲 ) 09:00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乙 ) 09:30 應 用 科 學 系 ( 應 用 物 理 組 ) 10:00 應 用 科 學 系 ( 化 學 及 奈 米 科 學 組 ) 10:30 應 用 數 學 系 11:00 生 命 科 學 系 11:30 數 位 媒 體 與 文 教 產 業 學 系 12:30 體 育 學 系 13:00 運 動 競 技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13:30 14:00~15:00 綠 色 與 資 訊 科 技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10

13 * 因 關 係 到 檢 驗 數 據 之 準 確 性, 受 檢 者 需 禁 食 5-6 小 時,12:30 及 13:00 健 康 檢 查 班 級, 請 於 早 上 7 點 前 進 食 早 餐, 謝 謝 合 作! 陸 運 動 事 務 組 部 分 新 生 體 適 能 檢 測 一 施 測 對 象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新 生 ( 碩 博 班 及 進 修 學 制 新 生 不 須 檢 測 ) 二 請 務 必 穿 著 運 動 服 運 動 鞋 以 利 檢 測 三 檢 測 項 地 點 : 綜 合 體 育 館 1 樓 室 內 球 場 四 新 生 體 適 能 檢 測 時 間 請 見 下 表 五 相 關 事 項 諮 詢, 請 洽 運 動 與 健 康 中 心 詹 仲 凡 運 動 防 護 員, 電 話 (089) 轉 月 24 日 ( 星 期 六 ) 新 生 體 適 能 檢 測 時 間 表 知 本 校 區 檢 查 時 間 系 所 理 工 學 院 師 範 學 院 08:00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09:00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甲 ) 10:00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乙 ) 11:00 應 用 科 學 系 ( 應 用 物 理 組 ) 12:00 應 用 科 學 系 ( 化 學 及 奈 米 科 學 組 ) 13:00 應 用 數 學 系 14:00 生 命 科 學 系 15:00 數 位 媒 體 與 文 教 產 業 學 系 16:00 體 育 學 系 17:00 運 動 競 技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18:00 綠 色 與 資 訊 科 技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9 月 25 日 ( 星 期 日 ) 新 生 體 適 能 檢 測 時 間 表 知 本 校 區 檢 查 時 間 系 所 人 文 學 院 師 範 學 院 08:00 音 樂 學 系 09:00 美 術 產 業 學 系 10:00 華 語 文 學 系 11:00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12:20 公 共 與 文 化 事 務 學 系 13:00 身 心 整 合 與 運 動 休 閒 產 業 學 系 14:00 教 育 學 系 15:00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16:00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17:00 文 化 資 源 與 休 閒 產 業 學 系 11

14 柒 本 校 獎 勵 及 助 學 措 施 ( 一 ) 學 士 班 優 秀 新 生 轉 學 生 獎 勵 措 施 以 甄 選 入 學 (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 錄 取 本 校 者 : 1.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總 級 分 達 65 級 分 ( 含 ) 以 上 者, 入 學 後 發 給 獎 學 金 40 萬 元 該 獎 學 金 於 入 學 二 年 內 分 四 次 給 付, 每 學 期 發 給 10 萬 元 二 年 內 若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未 達 該 班 前 三 名 者, 取 消 當 學 期 得 獎 資 格 2.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總 級 分 達 60~64 級 分 者, 入 學 後 發 給 獎 學 金 25 萬 元 該 獎 學 金 於 入 學 二 年 內 分 四 次 給 付, 每 學 期 發 給 6 萬 2 千 5 百 元 二 年 內 若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未 達 該 班 前 五 名 者, 取 消 當 學 期 得 獎 資 格 3. 凡 入 學 時 設 籍 花 東 地 區 一 年 以 上 者,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總 級 分 達 55~59 級 分 者, 符 合 資 格 者, 入 學 後 於 第 一 學 期 一 次 發 給 獎 學 金 5 萬 元 就 讀 花 蓮 臺 東 縣 境 內 高 中 職 畢 ( 結 ) 業 者, 另 再 發 給 獎 學 金 2 萬 元 以 考 試 分 發 錄 取 本 校 者 : 1. 凡 以 前 三 志 願 錄 取 本 校 且 其 錄 取 學 系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學 科 其 中 兩 科 ( 含 術 科 ) 成 績 均 達 該 科 全 國 前 3% 者, 入 學 後 發 給 獎 學 金 40 萬 元 : 該 獎 學 金 於 入 學 二 年 內 分 四 次 給 付, 每 學 期 發 給 10 萬 元 二 年 內 若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未 達 該 班 前 三 名 者, 取 消 當 學 期 得 獎 資 格 2. 凡 以 第 一 志 願 錄 取 本 校 且 其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實 得 成 績 依 學 系 ( 組 ) 所 訂 加 重 計 分 科 目 及 百 分 比 計 算 ( 藝 能 學 科 以 錄 取 總 分 ) 列 該 學 系 錄 取 名 額 前 10%( 四 捨 五 入 ), 入 學 後 於 第 一 學 期 一 次 發 給 獎 學 金 5 萬 元 3. 凡 入 學 時 設 籍 花 東 地 區 一 年 以 上 者 並 以 第 一 志 願 錄 取 本 校 且 其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錄 取 成 績 總 分 列 該 學 系 錄 取 名 額 前 20%( 四 捨 五 入 ), 入 學 後 於 第 一 學 期 一 次 發 給 獎 學 金 5 萬 元 就 讀 花 蓮 臺 東 縣 境 內 高 中 職 畢 ( 結 ) 業 者, 另 再 發 給 獎 學 金 2 萬 元 以 新 生 轉 學 方 式 錄 取 就 讀 本 校 者 : 凡 設 籍 臺 東 縣 一 年 以 上, 就 讀 本 校 任 何 學 系, 補 助 每 學 年 ( 不 含 延 畢 期 間 ) 獎 助 學 金 1 萬 元, 分 上 下 學 期 各 5 千 元 發 給 惟 每 學 期 成 績 須 繼 續 維 持 在 該 系 前 50%, 若 有 一 學 期 成 績 未 達 在 該 系 前 50% 內 者, 取 消 當 學 期 得 獎 資 格 高 中 時 期 曾 獲 運 動 美 術 及 音 樂 績 優 獎 入 學 本 校 者, 發 給 獎 學 金 1 至 10 萬 元 參 加 高 中 國 際 奧 林 匹 亞 競 賽 獲 獎 者 : 曾 參 加 高 中 國 際 奧 林 匹 亞 競 賽 獲 銅 牌 獎 以 上 者, 大 學 入 學 後 於 第 一 學 期 一 次 發 給 獎 學 金 30 萬 元 ( 二 ) 校 內 學 士 班 學 業 成 績 優 良 獎 學 金 各 班 每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前 三 名 各 發 給 獎 學 金 及 獎 狀 如 下 : 各 班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第 一 名 者, 發 給 獎 學 金 6 千 元 及 獎 狀 各 班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第 二 名 者, 發 給 獎 學 金 3 千 元 及 獎 狀 各 班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第 三 名 者, 發 給 獎 學 金 1 千 元 及 獎 狀 12

15 ( 三 ) 獎 助 學 金 1. 工 讀 助 學 金 : 大 學 部 每 小 時 120 元, 每 月 每 人 最 高 30 小 時 ( 工 作 性 質 特 殊 者 工 讀 金 另 計 ) 2.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金 : 依 本 校 大 專 校 院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51~52 頁 3. 特 殊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 獎 助 學 金 之 類 別 及 金 額 依 障 礙 類 別 及 等 級 而 定 4. 申 請 各 項 獎 學 金 請 至 學 校 首 頁 獎 學 金 公 告 查 閱 將 相 關 資 料 送 至 學 務 處 課 外 組 辦 理, 申 請 結 果 請 參 閱 本 校 獎 學 金 專 區 網 址 ( 學 生 ( 日 間 部 ) 及 填 入 帳 號 密 碼 登 入 後, 點 選 獎 助 學 金 公 告 ( 四 ) 研 究 生 獎 學 金 1. 頒 發 對 象 為 本 校 各 系 所 一 般 學 制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一 二 年 級 在 學 學 生 ( 不 含 進 修 學 制 學 生 ), 經 系 所 研 究 生 獎 學 金 審 核 委 員 會 審 定 者 2. 本 獎 學 金 每 年 總 額 不 定, 由 學 校 編 列 預 算 支 應, 分 上 下 學 期 頒 發 3. 本 獎 學 金 為 非 齊 頭 式 分 配, 名 額 以 不 超 過 該 系 所 研 究 生 總 人 數 二 分 之 一 為 原 則 ( 五 ) 外 國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1. 新 生 獎 助 學 金 : 每 月 8,000 元 2. 在 校 生 獎 助 學 金 : (1) 前 一 學 年 學 業 成 績 列 班 上 前 10% 者, 每 月 12,000 元 (2) 前 一 學 年 學 業 成 績 列 班 上 前 25% 者, 每 月 10,000 元 (3) 前 一 學 年 學 業 成 績 列 班 上 前 50% 者, 每 月 8,000 元 3. 免 全 額 學 雜 費 4. 免 二 分 之 一 學 雜 費 前 項 獎 助 學 金 種 類, 可 視 審 核 結 果 搭 配 組 合 之 獎 助 學 金 每 年 以 發 給 10 個 月 為 原 則, 但 以 學 生 實 際 在 境 內 學 習 之 月 數 為 上 限 ( 六 ) 優 秀 陸 生 獎 學 金 1. 申 請 資 格 : 凡 經 大 學 校 院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分 發 至 本 校 之 學 士 班 碩 士 及 博 士 班 入 學 正 式 錄 取 之 陸 生 2. 獎 學 金 額 度 : 第 一 學 年 申 請 入 學 之 學 士 班 者, 以 當 年 度 參 加 大 陸 地 區 普 通 高 等 學 校 招 生 統 一 考 試 ( 高 考 ) 成 績 為 審 核 標 準, 獎 勵 學 士 班 五 名, 每 名 每 學 期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第 一 學 年 申 請 入 學 之 碩 士 及 博 士 班 者, 以 當 年 度 申 請 人 之 歷 年 學 業 成 績 及 其 他 有 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為 審 核 標 準, 獎 勵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各 一 名, 每 名 每 學 期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13

16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一 年 級 新 生 選 課 作 業 說 明 (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專 線 :517324~6) 壹 進 修 學 制 的 學 生 不 必 選 課, 學 生 所 屬 班 別 所 開 課 程 一 律 由 課 務 組 將 學 生 名 單 整 班 匯 入 選 課 系 統 若 有 抵 免 或 重 修 須 辦 理 加 退 選, 請 於 開 學 一 週 內 至 課 務 組 辦 理 貳 選 課 作 業 說 明 一 第 一 階 段 : 網 路 初 選 ( 日 間 大 學 部 及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同 時 進 行 ) ( 一 ) 時 間 :105 年 8 月 15 日 ( 一 )08:00 起 至 8 月 22 日 ( 一 )24:00 止, 共 8 天 ( 二 ) 作 業 程 序 : 學 生 自 行 利 用 電 腦 進 入 本 校 首 頁 / 新 校 務 系 統 ( 網 址 : 進 行 選 課 請 務 必 詳 讀 手 冊 第 32~40 頁 之 網 路 選 課 作 業 步 驟 ( 三 ) 選 課 結 果 : 1. 大 一 上 學 期 應 修 學 分 數 不 得 低 於 14 學 分, 最 多 不 能 超 過 28 學 分 碩 ( 博 ) 一 應 修 學 分 數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30~31 頁 2.8 月 26 日 ( 五 ) 公 布 初 選 選 課 結 果 請 學 生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及 列 印 初 選 結 果 明 細 表 留 存, 開 學 後 先 依 初 選 結 果 選 上 的 課 程 上 課 3. 如 選 修 學 分 數 不 足 或 仍 須 加 退 選 其 他 課 程, 可 於 下 一 階 段 網 路 加 退 選 期 間 9 月 6 日 ( 二 ) 至 9 月 12 日 ( 一 ) 繼 續 進 行 選 課 ( 四 ) 選 課 注 意 事 項 : 1. 班 級 選 修 課 程 通 識 共 選 課 程 ( 含 教 育 課 程 各 院 共 同 課 程 ): 均 採 取 填 寫 志 願 方 式 選 課 ( 志 願 序 號 數 愈 低, 代 表 想 選 取 意 願 愈 高,1 代 表 第 一 志 願,2 代 表 第 二 志 願, 以 此 類 推 ) 2. 大 一 英 文 ( 一 ) 係 依 學 生 學 測 或 指 考 之 英 文 成 績 分 級 編 班, 學 生 不 須 加 選 該 課, 由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直 接 幫 同 學 加 選 如 符 合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生 畢 業 外 語 能 力 標 準 檢 定 辦 法 第 七 條 規 定 可 免 修 大 一 英 文 者, 請 洽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辦 理 3. 班 級 課 程 : 必 修 課 選 修 課 必 須 由 學 生 自 行 採 取 點 選 方 式 選 課 ( 系 統 不 自 動 加 選 ) 班 級 必 修 課 程 不 須 排 志 願 序, 加 選 即 可 選 修 課 程 則 需 要 排 志 願 序 4. 網 路 初 選 期 間 學 生 可 以 超 選 學 分 數 或 衝 堂 選 課, 並 填 入 志 願 序 待 初 選 結 束 後, 系 統 進 行 配 課 時, 將 依 應 修 學 分 數 之 上 下 限 範 圍 衝 堂 時 段 及 志 願 序 等 條 件 進 行 篩 選 5. 加 選 課 程 是 否 能 選 上, 請 確 實 注 意 該 課 程 之 選 課 限 制 初 選 階 段 保 留 名 額 額 度, 配 合 自 己 對 該 課 程 所 給 的 志 願 序, 志 願 序 數 字 愈 小 的 愈 有 可 能 選 上 二 第 二 階 段 : 網 路 加 退 選 ( 日 間 大 學 部 及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同 時 進 行 ) 網 路 加 退 選 ( 一 ) 時 間 : 自 105 年 9 月 6 日 ( 二 ) 08:00 起 至 9 月 12 日 ( 一 ) 24:00 止, 共 7 天 ( 二 ) 作 業 程 序 : 學 生 自 行 進 入 校 務 系 統 網 址 : 進 行 網 路 加 退 選 14

17 ( 三 ) 選 課 結 果 : 選 課 結 果 每 日 公 告 一 次 每 日 網 路 加 退 選 於 08:00 至 隔 日 06:00 進 行, 之 後 於 06:00 至 08:00 暫 停 加 退 選, 並 於 下 一 階 段 選 課 開 始 後 公 布 前 一 階 段 選 課 結 果, 最 後 一 階 段 加 退 選 時 間 為 9 月 12 日 ( 週 一 )08:00~24:00, 選 課 結 果 於 9 月 13 日 ( 週 二 )08:00 公 布 ( 四 ) 注 意 事 項 : 1. 加 退 選 期 間, 各 階 段 統 計 作 業 之 學 分 數 上 下 限, 依 本 校 選 課 要 點 之 各 年 級 學 生 應 修 學 分 上 下 限 規 範 請 參 閱 手 冊 第 30~31 頁 2. 加 退 選 期 間 每 階 段 皆 可 加 選 與 退 選 3. 如 遇 課 程 更 動 或 相 關 最 新 訊 息, 課 務 組 隨 時 同 步 公 布 於 學 校 首 頁 行 政 公 告 及 教 務 處 網 頁 最 新 消 息, 請 務 必 詳 細 閱 讀 公 告 內 容 4. 加 退 選 小 撇 步 : 9 月 6 日 第 一 天 第 一 階 段 缺 額 人 數 最 多, 請 上 網 查 看 想 選 課 程 之 選 課 人 數, 如 果 該 門 課 程 人 數 過 多, 代 表 同 學 修 課 意 願 強, 建 議 選 擇 下 列 方 式 因 應 : (1) 先 判 斷 課 程 之 限 制 條 件 自 己 是 否 符 合 資 格, 可 以 用 較 高 的 志 願 ( 志 願 序 數 字 較 小 者, 例 如 第 1 志 願 ) 去 爭 取, 否 則 會 浪 費 志 願 序 (2) 加 選 同 領 域 其 他 人 數 較 少 的 課 程 三 第 三 階 段 : 線 上 餘 額 加 選 上 修 人 工 加 選 及 特 殊 個 案 人 工 加 退 選 線 上 餘 額 加 選 ( 一 ) 時 間 :105 年 9 月 19( 一 ) 08:00 至 9 月 23( 五 )24:00 截 止, 共 計 5 天 ( 二 ) 作 業 程 序 : 加 退 選 結 束 後 一 週 內 上 網 辦 理, 課 程 尚 有 餘 額, 學 生 可 自 行 再 次 上 網 加 選 第 二 天 起 每 天 公 告 前 一 天 的 加 選 結 果 ( 三 ) 選 課 結 果 : 選 課 結 果 每 日 公 告 一 次 網 路 加 退 選 於 每 日 08:00 至 隔 日 06:00 進 行,06:00 至 08:00 暫 停 加 退 選, 並 於 下 一 階 段 選 課 開 始 後 公 布 前 一 階 段 選 課 結 果, 最 後 一 階 段 加 選 時 間 為 9 月 23 日 ( 五 )08:00~24:00, 選 課 結 果 於 9 月 24 日 ( 六 ) 早 上 08:00 公 布 ( 四 ) 注 意 事 項 : 1.9/19( 一 )~9/23( 五 ) 一 週 為 選 課 作 業 最 後 階 段, 此 階 段 尚 有 餘 額 之 課 程 學 生 才 可 以 進 行 網 路 加 選, 已 額 滿 之 課 程 將 無 法 再 作 加 選 2. 加 選 小 撇 步 : 第 一 天 (9/19 日 ) 部 分 課 程 餘 額 人 數 最 多, 請 上 網 查 看 想 選 課 程 之 選 課 人 數, 如 果 該 門 課 程 人 數 過 多, 代 表 同 學 修 課 意 願 強, 建 議 選 擇 下 列 方 式 因 應 : (1) 先 判 斷 課 程 之 限 制 條 件 自 己 是 否 符 合 資 格, 可 以 用 較 高 的 志 願 ( 志 願 序 數 字 較 小 者 ) 去 爭 取, 否 則 會 浪 費 志 願 序 (2) 加 選 同 領 域 其 他 人 數 較 少 的 課 程 3. 線 上 餘 額 加 選 不 必 經 授 課 教 師 同 意, 本 階 段 只 能 加 選 不 能 退 選 上 修 人 工 加 選 ( 一 ) 時 間 :105 年 9 月 19( 一 ) 08:00 至 9 月 23( 五 )17:00 截 止, 共 計 5 天 ( 二 ) 作 業 程 序 : 在 場 地 容 納 量 內, 轉 學 生 休 復 學 學 生 成 績 優 異 者 ( 指 前 一 學 期 15

18 學 業 及 操 性 成 績 平 均 皆 八 十 分 以 上, 且 學 業 成 績 名 次 在 所 屬 學 系 該 年 級 前 10% 者 ) 可 加 選 原 系 所 較 高 年 級 課 程 申 請 上 修 ( 三 ) 注 意 事 項 : 大 一 新 生 第 一 學 期 不 能 用 上 修 人 工 加 選, 第 2 學 期 起 若 符 合 資 格 就 可 以 提 出 申 請 ( 四 ) 可 以 申 請 上 修 人 工 加 選 之 事 由 : 1. 下 列 特 殊 狀 況 學 生 可 上 修 : (1) 轉 學 生 ( 因 抵 免 後, 未 達 每 學 期 應 修 學 分 下 限 ) (2) 休 復 學 生 ( 因 復 學 後, 因 系 上 轉 型 或 新 舊 課 程 差 異 過 大 無 法 銜 接 ) (3) 成 績 優 異 者 ( 指 前 一 學 期 成 績 平 均 八 十 分 以 上, 操 行 成 績 八 十 分 以 上, 學 業 成 績 名 次 在 該 系 該 年 級 學 生 數 前 10% 以 內 者 ) 成 績 優 異 者 申 請 時, 需 檢 附 以 下 資 料 供 查 核 : 學 生 前 一 學 期 成 績 單 學 生 前 一 學 期 名 次 證 明 特 殊 個 案 人 工 加 退 選 ( 一 ) 時 間 :105 年 9 月 19( 一 ) 08:00 至 9 月 23( 五 )17:00 截 止, 共 計 5 天 ( 二 ) 作 業 程 序 : 有 特 殊 事 由 ( 應 屆 畢 業 生 學 分 數 少 於 應 修 最 低 學 分 數 需 加 修 學 分 數 者 等 ), 經 授 課 教 師 及 開 課 單 位 主 管 同 意, 由 開 課 單 位 辦 理 特 殊 個 案 人 工 書 面 加 退 選 ( 三 ) 特 殊 個 案 加 選 事 由 : (1) 學 分 數 少 於 應 修 最 低 學 分 數 需 加 修 學 分 數 者 (2) 應 屆 畢 業 生 (3) 因 加 退 選 期 間 停 開 課 程, 得 加 選 同 學 分 數 課 程 (4) 因 加 退 選 期 間 班 級 成 績 名 次 更 動 進 入 前 1/4 名 次 內, 須 超 修 學 分 者 (5) 因 重 大 事 故 因 素 ( 應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 無 法 選 課 者 (6) 延 畢 生 (7) 開 課 單 位 認 為 有 必 要 者 ( 四 ) 特 殊 個 案 退 選 事 由 : (1) 學 生 已 修 習 及 格 之 課 程 因 重 複 修 習 須 退 選 者 (2) 因 重 大 事 故 因 素 ( 應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 無 法 退 選 者 (3) 開 課 單 位 認 為 有 必 要 者 參 選 課 注 意 事 項 : 一 勞 動 教 育 : 為 校 共 同 課 程 且 為 畢 業 門 檻, 在 一 年 級 上 下 學 期 開 課, 務 必 選 修 二 院 共 同 課 程 : 本 校 各 學 院 院 共 同 課 程 科 目 皆 不 相 同, 選 課 規 定 說 明 如 下 表 : 16

19 學 院 應 修 學 分 數 科 目 備 註 師 範 學 院 人 文 學 院 理 工 學 院 6 學 分 6 學 分 管 理 學 3 學 分 此 二 門 課 程 為 文 化 資 源 與 休 閒 產 業 行 銷 學 3 學 分 學 系 數 位 媒 體 與 文 教 產 業 學 系 運 動 競 技 學 士 學 位 班 必 修 課 教 育 心 理 學 2 學 分 此 三 門 課 程 為 教 育 學 系 特 殊 教 育 教 育 概 論 2 學 分 教 學 原 理 2 學 分 學 系 體 育 學 系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必 修 課 人 文 與 藝 術 概 論 ( 一 ) 3 學 分 人 文 與 藝 術 概 論 ( 二 ) 3 學 分 人 文 學 院 各 系 必 修 計 算 機 概 論 3 學 分 理 工 學 院 各 系 必 修 微 積 分 3 學 分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生 命 科 學 系 必 修 微 積 分 ( 上 ) 4 學 分 6-11 學 分 微 積 分 ( 下 ) 4 學 分 ( 依 各 系 規 定 ) 微 積 分 ( 一 ) 3 學 分 微 積 分 ( 二 ) 3 學 分 應 用 數 學 系 必 修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應 用 科 學 系 必 修 微 積 分 ( 一 ) 3 學 分 綠 色 與 資 訊 科 技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必 修 三 系 上 模 組 課 程 : 選 課 前 請 先 參 考 各 系 課 程 綱 要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請 先 加 選 查 詢 步 驟 如 下 : 本 校 中 文 首 頁 學 生 資 訊 系 統 各 年 級 課 程 綱 要 105 學 年 度 課 程 綱 要 點 選 所 屬 系 所 四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 ( 一 ) 修 課 規 定 :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生 修 習 通 識 課 程, 悉 依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架 構 相 關 學 則 及 本 課 程 綱 要 ( 以 下 簡 稱 本 課 程 綱 要 ) 之 規 定 辦 理 ( 二 ) 課 程 結 構 : 17

20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領 域 別 語 文 課 程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博 雅 課 程 學 分 數 學 分 6 學 分 8-10 學 分 修 課 規 定 一 國 語 文 能 力 : 必 修 4 學 分 二 英 語 文 能 力 : 必 修 6 學 分, 選 修 2 學 分 三 英 語 文 能 力 認 證 : 本 校 學 生 於 入 學 前 已 達 到 本 校 標 準 任 一 項 以 上 者, 可 免 修 大 一 英 文 ( 一 ) ( 二 ), 其 通 識 學 分 仍 為 28 學 分 詳 細 規 則 請 參 照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生 畢 業 外 語 能 力 標 準 檢 定 辦 法 四 華 語 文 學 系 學 生 僅 修 語 文 課 程 項 下 國 語 文 能 力 中 中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 一 ) 2 學 分, 其 餘 改 修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2 學 分 一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分 三 個 領 域 ( 至 少 選 修 2 個 領 域, 共 6 學 分 ), 原 則 上 應 於 大 一 修 畢 ( 一 ) 人 文 藝 術 領 域 ( 二 )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 三 ) 自 然 科 學 領 域 二 各 學 系 學 生 不 得 選 修 之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列 於 備 註 欄 一 博 雅 課 程 須 修 8-10 學 分, 每 一 向 度 至 少 選 修 2 學 分, 建 議 大 二 ( 含 ) 選 修 二 博 雅 課 程 分 成 四 向 度, 包 括 : ( 一 ) 向 度 一 : 美 學 哲 學 與 文 化 實 踐 ( 二 ) 向 度 二 : 公 民 社 會 與 全 球 視 野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課 程 第 一 門 選 修 2 學 分 /2 小 時, 可 併 計 向 度 二 : 公 民 社 會 與 全 球 視 野 應 修 學 分 數 內, 其 餘 選 修 課 程 不 得 再 折 算 畢 業 最 低 學 分 數 ( 三 ) 向 度 三 : 科 技 自 然 與 環 境 生 態 ( 四 ) 向 度 四 : 自 我 人 際 與 成 長 調 適 三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類, 至 多 選 修 2 門 體 適 能 課 程 2 學 分 必 修 上 下 學 期 各 選 修 一 門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0 學 分 一 畢 業 門 檻 ( 三 項 必 修 ): ( 一 ) 校 內 外 藝 文 或 學 術 活 動 6 次 ( 二 ) 生 活 知 能 講 座 4 場 ( 三 )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8 小 時 二 成 長 體 驗 學 習 活 動 ( 三 項 選 兩 項 ): ( 一 ) 初 級 急 救 訓 練 12 小 時 ( 二 ) 校 內 社 團 一 項 ( 三 ) 校 內 外 競 賽 活 動 或 生 涯 輔 導 講 座 共 6 次 合 計 28 18

21 ( 三 )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實 施 說 明 學 年 度 ( 含 ) 以 後 入 學 之 大 學 日 間 部 學 生 自 入 學 起 即 可 進 行 活 動 之 參 與, 所 有 活 動 皆 需 通 過 認 證, 並 於 大 三 下 學 期 結 束 前 修 畢 2. 各 項 活 動 辦 理 及 認 證 單 位 : (1) 校 內 外 藝 文 或 教 育 活 動 6 次 : a. 校 外 活 動 : 由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認 證 b. 校 內 活 動 : 由 各 舉 辦 單 位 認 證 (2) 生 活 知 能 講 座 4 場 : 由 軍 訓 暨 校 園 安 全 中 心 辦 理 及 認 證 (3)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8 小 時 : 由 學 務 處 或 各 系 認 證 ( 各 系 最 多 可 認 證 9 小 時 ) (4) 初 級 急 救 訓 練 12 小 時 : 由 運 動 與 健 康 中 心 辦 理 及 認 證 (5) 社 團 參 與 : 由 學 務 處 認 證 (6) 校 內 外 競 賽 活 動 或 職 涯 及 生 涯 輔 導 講 座 6 次 : a. 校 外 活 動 : 由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認 證 b. 校 內 活 動 : 由 各 舉 辦 單 位 認 證 3. 檢 核 及 認 證 方 式 : 請 參 酌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驗 證 系 統 SOP 作 業 流 程 註 1: 通 過 者, 成 績 單 上 該 欄 成 績 註 記 為 P 註 2: 尚 未 完 成 者, 成 績 單 上 該 欄 成 績 註 記 為 F 19

22 類 別 語 文 課 程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 四 ) 必 選 修 科 目 中 英 文 對 照 表 學 分 數 學 分 6 學 分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時 開 課 數 學 期 大 一 英 文 ( 一 ): 基 礎 級 UGE11B1AA004 必 2 2 一 上 大 一 英 文 ( 一 ): 中 級 UGE11B1AA005 必 2 2 一 上 大 一 英 文 ( 一 ): 進 階 級 UGE11B1AA006 必 2 2 一 上 大 一 英 文 ( 二 ): 基 礎 級 UGE11B1AA007 必 2 2 一 下 大 一 英 文 ( 二 ): 中 級 UGE11B1AA008 必 2 2 一 下 大 一 英 文 ( 二 ): 進 階 級 UGE11B1AA009 必 2 2 一 下 大 二 英 文 : 基 礎 級 UGE11B1AA010 必 2 2 大 二 英 文 : 中 級 UGE11B1AA011 必 2 2 大 二 英 文 : 進 階 級 UGE11B1AA012 必 2 2 三 上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UGE12B1AA001 選 2 2 三 下 中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 一 ) UGE11B1BA001 必 2 2 一 上 中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 二 ) UGE11B1BA002 必 2 2 一 下 人 文 藝 術 領 域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自 然 科 學 領 域 文 學 概 論 UGE13B2AA001 選 3 3 一 上 一 下 哲 學 概 論 UGE13B2AA 002 選 3 3 一 上 一 下 人 類 學 導 論 UGE13B2AA 003 選 3 3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藝 術 概 論 UGE13B2AA 004 選 3 3 一 下 史 學 導 論 UGE13B2AA 005 選 3 3 一 上 一 下 心 理 學 UGE13B2BA001 選 3 3 社 會 學 UGE13B2BA002 選 3 3 管 理 學 UGE13B2BA003 選 3 3 經 濟 學 UGE13B2BA004 選 3 3 政 治 學 UGE13B2BA005 選 3 3 微 積 分 UGE13B2CA001 選 3 3 統 計 學 UGE13B2CA002 選 3 3 環 境 科 學 UGE13B2CA003 選 3 3 資 訊 科 學 UGE13B2CA004 選 3 3 觀 念 物 理 學 UGE13B2CA005 選 3 3 觀 念 生 物 學 UGE13B2CA006 選 3 3 觀 念 化 學 UGE13B2CA007 選 3 3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Freshman English (I): Elementary Freshman English (I): Intermediate Freshman English (I): Advanced Freshman English (II): Elementary Freshman English (II): Intermediate Freshman English (II): Advanced Sophomore English: Elementary Sophomore English: Intermediate Sophomore English: Advanced English Proficiency Test Mandarin Reading & Writing (I) Mandarin Reading & Writing (II)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Introduction to Anthropology Introduction to Art Introduction to Historiography Psychology Sociology Management Science Economics Political Science Calculus Statistics Environmental Science Information Science Conceptual Physics Conceptual Biology Conceptual Chemistry 備 註 ( 不 得 選 修 學 系 ) 依 能 力 分 級 選 課 依 能 力 分 級 選 課 依 能 力 分 級 選 課 人 文 學 院 學 生 人 文 學 院 學 生 教 育 系 體 育 系 幼 教 系 特 教 系 學 生 不 得 選 修 公 事 系 文 休 系 數 媒 系 資 管 系 心 動 系 運 競 學 程 文 休 系 數 學 系 資 管 系 公 事 系 理 工 學 院 學 生 數 學 系 資 工 系 資 管 系 生 科 系 綠 資 學 程 理 工 學 院 學 生 應 科 系 綠 資 學 程 應 科 系 生 科 系 綠 資 學 程 應 科 系 生 科 系 綠 資 學 程 20

23 類 別 體 適 能 課 程 學 分 數 2 學 分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時 開 課 數 學 期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運 動 與 健 康 ( 一 ) UGE11B40A001 必 1 2 一 上 Exercise and Health (I) 運 動 與 健 康 ( 二 ) UGE11B40A002 必 1 2 一 下 Exercise and Health (II) 備 註 ( 不 得 選 修 學 系 )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 各 學 系 學 生 不 得 選 修 之 課 程 列 於 備 註 類 別 博 雅 課 程 學 分 數 向 8-10 度 學 一 分 : 美 學 哲 學 與 文 化 實 踐 向 度 二 :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 美 學 哲 學 與 文 化 實 踐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時 數 UGE12B3AA001 選 2 2 開 課 學 期 一 上 一 下 西 洋 文 學 欣 賞 UGE12B3AA002 選 2 2 臺 灣 文 化 及 原 住 民 文 學 UGE12B3AA003 選 2 2 兒 童 文 學 與 文 化 UGE12B3AA004 選 2 2 當 代 多 元 文 化 UGE12B3AA005 選 2 2 音 樂 欣 賞 UGE12B3AA006 選 2 2 當 代 戲 劇 UGE12B3AA007 選 2 2 影 像 閱 讀 與 反 思 UGE12B3AA008 選 2 2 東 台 灣 文 化 影 像 UGE12B3AA009 選 2 2 倫 理 與 道 德 推 理 UGE12B3AA010 選 2 2 西 方 小 說 與 電 影 UGE12B3AA011 選 2 2 多 元 圖 像 敘 事 UGE12B3AA012 選 2 2 表 演 藝 術 UGE12B3AA013 選 2 2 文 學 與 電 影 UGE12B3AA014 選 2 2 文 學 與 愛 情 UGE12B3AA015 選 2 2 創 意 思 考 與 文 化 創 意 UGE12B3AA016 選 2 2 圖 畫 書 UGE12B3AA017 選 2 2 景 觀 美 學 UGE12B3AA018 選 2 2 幻 想 文 學 UGE12B3AA019 選 2 2 英 美 語 文 與 文 化 UGE12B3AA020 選 2 2 成 長 小 說 與 生 命 探 索 UGE12B3AA021 選 2 2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 公 民 社 會 與 全 球 視 野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 國 防 科 技 UGE12B3BA001 選 2 2 UGE12B3BA002 選 2 2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Lectures in General Education:Aesthetics, Philosophy and Cultural Practices Appreciation of Western Literature Taiwan Culture and Indigenous Literature Children s Literature and Culture Contemporary Multiculturalism Music Appreciation Modern Drama Visual Studies and Critiques Cultural Images of Eastern Taiwan Ethics and Moral Reasoning Western Novels and Films Pictorial Narratives Performance Art Literature and Movies Literature and Love Creative Thinking and Cultural Creativity Picture Books The Aesthetics of Landscape Fantasy Literature Anglo-American Language and Culture Coming-of-age Novel and Life Exploration Lectures in General Education:Citizens, Society and Global Perspectives All-out Defense Education Military Training Defense Technology 備 註 ( 不 得 選 修 學 系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課 程 第 一 門 選 修 2 21

24 類 別 博 雅 課 程 學 分 數 8-10 學 分 公 民 社 會 與 全 球 視 野 向 度 三 :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 國 防 政 策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 國 際 情 勢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 全 民 國 防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 防 衛 動 員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時 數 UGE12B3BA003 選 2 2 UGE12B3BA004 選 2 2 UGE12B3BA005 選 2 2 UGE12B3BA006 選 2 2 開 課 學 期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一 上 一 下 全 球 化 與 在 地 化 UGE12B3BA007 選 2 2 臺 灣 社 會 議 題 UGE12B3BA008 選 2 2 南 島 社 會 與 發 展 UGE12B3BA009 選 2 2 東 臺 灣 歷 史 與 發 展 UGE12B3BA010 選 2 2 民 主 社 會 與 公 民 選 擇 UGE12B3BA011 選 2 2 資 訊 媒 體 素 養 與 倫 理 UGE12B3BA012 選 2 2 國 民 記 憶 與 紀 錄 片 製 作 UGE12B3BA013 選 2 2 休 閒 遊 憩 與 社 會 UGE12B3BA014 選 2 2 綠 色 生 產 與 消 費 UGE12B3BA015 選 2 2 食 農 教 育 UGE12B3BA016 選 2 2 現 代 公 民 與 法 律 UGE12B3BA017 選 2 2 憲 法 與 社 會 變 遷 UGE12B3BA018 選 2 2 犯 罪 與 社 會 UGE12B3BA019 選 2 2 性 別 與 文 化 UGE12B3BA020 選 2 2 環 境 倫 理 UGE12B3BA021 選 2 2 文 化 觀 光 UGE12B3BA022 選 2 2 臺 灣 地 理 UGE12B3BA023 選 2 2 城 市 的 世 界 UGE12B3BA024 選 2 2 跨 國 遷 移 與 多 元 文 化 UGE12B3BA025 選 2 2 金 融 實 務 講 堂 - 與 財 一 上 UGE12B3BA026 選 2 2 金 大 師 對 話 一 下 創 意 學 經 濟 UGE12B3BA027 選 2 2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 科 技 自 然 與 環 境 生 態 UGE12B3CA001 選 2 2 一 上 一 下 環 境 與 防 災 UGE12B3CA002 選 2 2 氣 候 變 遷 與 調 適 UGE12B3CA003 選 2 2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All-out Defense Education Military Training National Defense Policies All-out Defense Education Military Training International Situations All-out Defense Education Civil Defense All-out Defense Education Military Training Defense Mobilization Globalization and Localization Issues on Taiwan Society Austronesian Society and Development Eastern Taiwan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Democratic Societies and Citizen Choices Information Media Literacy and Ethics Citizen Memory and Documentary Making Leisure and Society Green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Food and Agricultural Education Modern Citizens and Law Constitution and Social Change Crime and Society Gender and Culture Environmental Ethics Culture Tourism Geography of Taiwan The World of Urban Cities Transnational 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ism Dialogue with Financial Masters Learning Economics in a Creative Way Lectures in General Education:Technology, Nature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Environment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Climate Change and Adjustment 備 註 ( 不 得 選 修 學 系 ) 學 分 /2 小 時, 可 併 計 向 度 二 : 公 民 社 會 與 全 球 視 野 應 修 學 分 數 內, 其 餘 選 修 課 程 不 得 再 折 算 畢 業 最 低 學 分 數 文 休 系 學 生 不 得 選 修 22

25 類 別 博 雅 課 程 學 分 數 8-10 學 分 科 技 自 然 與 環 境 生 態 向 度 四 : 自 我 人 際 與 成 長 調 適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環 境 保 護 與 永 續 發 展 UGE12B3CA004 選 2 2 生 態 資 源 UGE12B3CA005 選 2 2 新 世 代 商 務 UGE12B3CA006 選 2 2 新 世 代 行 銷 UGE12B3CA007 選 2 2 自 由 軟 體 應 用 UGE12B3CA008 選 2 2 現 代 化 學 探 索 UGE12B3CA009 選 2 2 當 代 物 理 及 其 應 用 UGE12B3CA010 選 2 2 新 興 科 技 與 當 代 社 會 UGE12B3CA011 選 2 2 數 學 思 維 與 應 用 UGE12B3CA012 選 2 2 西 方 科 學 起 源 與 科 學 革 命 時 數 UGE12B3CA013 選 2 2 電 子 多 媒 體 應 用 UGE12B3CA014 選 2 2 生 活 與 生 物 科 技 UGE12B3CA015 選 2 2 數 學 與 財 務 UGE12B3CA016 選 2 2 女 性 科 學 家 與 科 學 發 UGE12B3CA017 選 2 2 展 生 態 工 法 與 永 續 發 展 UGE12B3CA018 選 2 2 空 拍 科 技 UGE12B3CA019 選 2 2 綠 色 科 學 UGE12B3CA020 選 2 2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 自 我 人 際 與 成 長 調 適 UGE12B3DA001 選 2 2 婚 姻 與 家 庭 UGE12B3DA002 選 2 2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UGE12B3DA003 選 2 2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UGE12B3DA004 選 2 2 情 緒 管 理 與 壓 力 調 適 UGE12B3DA005 選 2 2 休 閒 與 自 我 成 長 UGE12B3DA006 選 2 2 自 我 探 索 與 生 命 倫 理 UGE12B3DA007 選 2 2 服 務 學 習 UGE12B3DA008 選 2 2 理 財 與 人 生 規 劃 UGE12B3DA009 選 2 2 健 康 促 進 與 身 體 調 適 UGE12B3DA010 選 2 2 戶 外 歷 險 與 探 索 UGE12B3DA011 選 2 2 中 醫 學 與 健 康 UGE12B3DA012 選 2 2 開 課 學 期 一 上 一 下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cological Resources E-commerce Digital Marketing Free Software Application Modern Chemistry Modern Physics and Application Impact of New Technology Development on Contemporary Society Mathematical Thought and Application Origin of Western Science and Scientific Revolution Electronic Multimedia Application Life and Biotechnology Mathematics and Finance Female Scientists and Scientific Development Eco-technolog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erial Photography Technology Green Science Lectures in General Education:Self and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Marriage and Family Gender Equality Education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and Communication Emotional Management and Stress Adjustment Leisure and Personal Development Self-Exploration and Life Ethics Service Learning Financing and Career Planning Health Promotion and Body Regulation Outdoor Adventure and Exploration Chinese Medicine and Health 備 註 ( 不 得 選 修 學 系 ) 應 用 科 學 系 - 應 用 物 理 組 學 生 不 得 選 修 應 科 系 學 生 不 得 選 修 23

26 類 別 學 分 數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24 必 選 修 學 分 性 別 關 係 與 健 康 家 庭 UGE12B3DA013 選 2 2 新 世 代 個 人 資 源 管 理 UGE12B3DA014 選 2 2 健 康 心 理 學 UGE12B3DA015 選 2 2 時 數 開 課 學 期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Gender and Family Contemporary Personal Asset Management Health Psychology 備 註 ( 不 得 選 修 學 系 ) 特 教 系 學 生 不 得 選 修 檔 案 下 載 及 更 新 請 參 見 : 本 校 教 務 處 網 頁 / 課 程 綱 要 /105 學 年 度 課 程 綱 要 /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 五 ) 新 制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 含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 修 課 建 議 時 程 表 年 級 課 程 ( 活 動 ) 內 容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28 學 分 畢 業 門 檻 ( 三 項 必 修 ) 成 長 體 驗 校 內 外 藝 文 或 學 術 活 動 6 次 生 活 知 能 講 座 4 場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8 小 時 (103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一 上 一 下 三 上 三 下 大 一 英 文 大 一 英 文 ( 二 ) ( 一 ) (2 學 分 ) (2 學 分 ) 中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 一 ) (2 學 分 )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1 門 (3 學 分 ) 運 動 與 健 康 ( 一 ) (1 學 分 ) 中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 二 ) (2 學 分 ) 華 語 系 不 用 修, 改 修 其 他 通 識 課 程 ( 可 修 博 雅 或 跨 領 域 課 程 )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1 門 (3 學 分 ) 運 動 與 健 康 ( 二 ) (1 學 分 ) 大 二 英 文 (2 學 分 ) 大 二 英 文 (2 學 分 ) ( 上 下 學 期 選 修 一 次 ) 建 議 修 : 博 雅 課 程 2-3 門 (4-6 學 分 ) 建 議 修 : 博 雅 課 程 2-3 門 (4-6 學 分 )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2 學 分 )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2 學 分 ) 對 於 英 語 較 有 興 趣, 歡 迎 選 修 該 課 程 對 於 博 雅 課 程 較 有 興 趣, 則 歡 迎 選 修 博 雅 課 程 一 次 以 上 一 次 以 上 一 次 以 上 一 次 以 上 一 次 以 上 一 次 以 上 依 學 務 處 安 排 初 級 急 救 參 加 一 梯 次 訓 練 12 小 (12 小 時 ) 時 依 學 務 處 安 排 各 系 認 證 9 小 時 學 務 處 認 證 9 小 時

27 年 級 課 程 ( 活 動 ) 內 容 學 習 ( 三 選 二 ) 一 項 校 內 社 團 校 內 外 競 賽 活 動 或 生 涯 輔 導 講 座 共 6 次 一 上 一 下 三 上 三 下 參 加 一 項 社 團 本 表 適 用 103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學 生 參 加 一 項 社 團 一 次 以 上 一 次 以 上 一 次 以 上 一 次 以 上 一 次 以 上 一 次 以 上 ( 六 )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修 習 學 分 時 程 建 議 課 程 年 級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28 學 分 一 上 一 下 三 上 三 下 8 學 分 8 學 分 4-6 學 分 含 大 二 英 文 4-6 學 分 含 大 二 英 文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2 學 分 )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2 學 分 ) ( 七 ) 通 識 學 分 檢 核 方 式 : 1. 博 雅 課 程 建 議 : 畢 業 以 前 選 修 8-10 學 分 ( 下 限 8 學 分 ), 建 議 二 年 級 前 修 畢 2. 若 未 來 不 想 選 修 大 三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建 議 大 二 同 學 在 二 年 級 結 束 前 修 滿 博 雅 課 程, 合 計 10 學 分 3. 時 程 建 議 範 例 課 程 情 況 中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大 一 英 文 大 二 英 文 運 動 與 健 康 情 況 一 4 學 分 4 學 分 2 學 分 2 學 分 情 況 二 4 學 分 4 學 分 2 學 分 2 學 分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跨 兩 領 域, 合 計 6 學 分 跨 兩 領 域, 合 計 6 學 分 ( 八 )105 學 年 度 新 制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選 課 說 明 Q & A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Q1: 語 文 課 程 中 的 英 語 文 能 力 要 修 幾 學 分 呢? A1:1. 必 修 6 學 分, 選 修 2 學 分 博 雅 課 程 跨 四 向 度, 合 計 10 學 分 跨 四 向 度, 合 計 8 學 分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不 修 合 計 28 學 分 2 學 分 28 學 分 備 註 二 年 級 即 可 修 畢 三 年 級 即 可 修 畢 2. 大 一 英 文 ( 一 ) ( 二 ) 大 二 英 文 是 必 修, 英 文 課 都 是 採 學 院 能 力 分 級 開 課 大 一 英 文 ( 一 ) ( 二 ) 分 別 開 在 一 上 和 一 下, 大 二 英 文 則 開 在 或 3. 大 二 英 文 是 必 修, 所 有 的 學 生 都 要 修 ( 申 請 免 修 大 一 英 文 ( 一 ) ( 二 ) 的 同 學 一 樣 要 修 大 二 英 文 ) 4.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是 選 修 ( 可 選 可 不 選 哦 ) 5. 英 美 系 學 生 一 樣 要 修 必 修 6 學 分 25

28 Q2: 語 文 課 程 中 的 國 語 文 能 力 要 修 幾 學 分 呢? A2:1. 必 修 4 學 分 中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 一 ) ( 二 ) 兩 門 課 分 別 在 一 上 一 下 開 課 2. 華 語 系 同 學 則 是 必 修 2 學 分, 不 用 修 中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 二 ), 改 修 其 他 通 識 課 程 ( 可 修 博 雅 或 跨 領 域 課 程 ) Q3: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一 定 要 修 嗎? A3:1. 是 的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分 成 三 個 領 域 : 人 文 藝 術 社 會 科 學 自 然 科 學 領 域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會 開 在 一 上 和 一 下 2. 原 則 上 一 年 級 時 總 共 要 選 修 二 個 領 域 的 課 程 ( 口 訣 : 三 選 二 ) 同 學 只 需 要 在 一 上 和 一 下, 各 選 修 一 門 不 同 領 域 的 課 程 即 可 補 充 : 若 備 註 有 寫 系 不 得 選 修 的, 請 不 要 列 入 選 課 志 願 序, 以 免 浪 費 了 Q4: 博 雅 課 程 要 怎 麼 修? A4:1. 這 部 分 分 為 四 大 向 度, 要 修 滿 8-10 學 分, 且 每 一 向 度 至 少 要 修 一 門 課 2.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屬 於 博 雅 課 程, 學 分 採 記 最 多 4 學 分 ( 修 課 2 次 )(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四 大 向 度 輪 流 開 設, 兩 次 講 座 課 程 必 須 是 不 同 向 度 ) 3. 向 度 二 : 公 民 社 會 與 全 球 視 野 中 的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課 程, 第 一 門 可 併 計 於 該 領 域 學 分 ( 獲 得 兩 學 分 ), 第 二 門 以 上 就 不 能 採 計 為 向 度 二 的 學 分, 但 男 同 學 可 折 抵 兵 役 天 數 Q5: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是 必 修 或 畢 業 門 檻 嗎? A5: 不 是 的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是 博 雅 課 程 裡 的 選 修 課, 所 以 可 修 可 不 修 哦! Q6: 體 適 能 課 程 是 必 修 嗎? A6: 是 的 體 適 能 課 程 總 計 兩 學 分, 分 別 為 : 運 動 與 健 康 ( 一 ) ( 二 ) 所 以 在 大 ㄧ 上 大 一 下 各 選 修 一 門 Q7: 新 制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中 之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和 博 雅 課 程 有 何 不 同? A7: 1.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內 容 設 計, 乃 是 為 了 建 構 學 生 修 習 專 業 課 程 的 基 礎 同 時, 為 了 保 有 通 識 課 程 做 為 大 學 基 礎 與 核 心 教 育 的 精 神, 課 程 除 了 適 當 分 類 與 規 劃, 且 應 有 相 當 的 學 術 承 載 度, 強 調 基 礎 性 與 統 整 性, 又 不 過 度 專 業 2. 博 雅 課 程 內 容 之 設 計, 用 意 不 在 於 灌 輸 各 學 科 龐 雜 瑣 碎 的 知 識, 而 在 於 讓 學 生 透 過 這 些 課 程 來 了 解 : 人 與 自 我 ( 包 括 生 理 與 心 理 ) 人 與 他 人 人 與 社 會 環 境 人 與 自 然 世 界, 相 互 間 的 關 聯, 使 學 生 知 道 如 何 自 在 的 處 於 當 代 社 會 中, 並 提 供 學 生 較 為 全 面 而 完 整 的 知 識 圖 像 而 此 類 課 程 亦 傳 授 人 類 取 得 這 些 知 識 的 方 式, 讓 學 生 日 後 對 其 他 學 科 知 道 如 何 入 門, 知 道 如 何 在 自 身 的 專 業 工 作 上, 借 助 其 他 學 科 的 方 法, 以 利 科 際 整 合 26

29 Q8: 新 制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為 什 麼 要 分 向 度 跨 領 域 或 者 有 部 份 課 程 限 學 院 或 科 系 不 得 選 修 呢? A8: 在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除 了 應 提 供 人 文 社 會 與 自 然 科 學 等 基 礎 知 識 外, 亦 應 提 供 博 雅 課 程 供 學 生 選 擇, 並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強 調 能 力 導 向 與 問 題 解 決 導 向 的 教 學, 發 展 能 培 養 學 生 知 識 反 思 整 合 與 創 新 能 力 本 校 此 類 課 程 規 劃 四 大 向 度 以 強 調 知 識 的 均 衡 性, 所 以 希 望 同 學 能 修 習 不 同 向 度 的 課 程, 從 不 同 向 度 間 獲 得 不 同 的 學 習, 以 避 免 偏 食 化 另 外, 秉 持 著 均 衡 選 擇 模 式 的 規 劃, 要 求 學 生 跨 領 域 的 選 課, 由 各 系 自 訂 並 排 除 與 系 專 業 課 程 相 似 之 科 目, 其 目 的 在 於 使 人 文 與 理 工 背 景 的 學 生 選 修 自 身 較 為 缺 乏 素 養 的 科 目 如 每 一 位 理 工 學 院 的 學 生 若 能 因 此 培 養 出 一 項 在 人 文 藝 術 或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中 以 興 趣 為 導 向 的 輔 助 興 趣, 即 是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之 成 功 再 者, 此 類 基 礎 性 課 程, 為 學 生 奠 定 寬 廣 而 札 實 的 基 礎, 將 使 同 學 們 在 知 識 日 新 月 異 的 數 位 時 代, 不 斷 地 通 過 自 我 學 習 與 成 長, 而 與 時 俱 進, 日 新 又 新 Q9: 為 什 麼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中 的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博 雅 課 程 及 大 二 英 文 時 段 相 沖? A9: 目 前 的 課 程 規 劃, 建 議 同 學 們 在 大 一 修 習 必 修 ( 必 選 ) 課 程, 大 二 修 習 完 畢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在 大 一 的 階 段, 我 們 開 的 都 是 必 修 課 或 必 選 課, 所 以 這 類 的 課 程 我 們 都 開 在 同 一 時 段, 或 者 分 學 院 開 課, 以 確 保 同 學 們 能 選 到 課 ( 例 如 : 跨 領 域 核 心 課 程 開 在 同 時 段 運 動 與 健 康 分 學 院 / 採 興 趣 選 修 中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開 在 通 識 時 段 的 班 級 課, 以 及 大 一 英 文 分 學 院 / 採 能 力 分 級 等, 但 都 採 共 同 時 段 交 叉 開 課 ) 在 大 二 的 階 段, 我 們 開 的 是 大 二 英 文 以 及 博 雅 課 程 由 於 開 課 必 修 受 限 於 開 課 時 段, 所 以, 我 們 必 修 考 量 如 何 可 以 讓 大 家 選 得 到 課, 而 在 過 往 的 經 驗, 同 質 性 的 課 程 若 排 在 不 同 時 段 內, 最 常 發 生 的 是 有 些 同 學 們 同 時 選 上 很 多 課, 而 有 些 同 學 卻 很 難 選 到 課 程, 因 此, 我 們 在 新 制 課 程 實 施 後, 便 將 必 修 或 必 選 課 開 在 共 同 時 段, 以 供 學 生 選 課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綜 合 Q10: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要 怎 麼 選 課? A10: 這 部 分 不 用 選 課 哦! 但 需 要 同 學 們 參 與 校 內 外 活 動, 畢 業 前 一 定 要 完 成 畢 業 門 檻 ( 三 項 必 修 ) 成 長 體 驗 學 習 ( 三 選 二 ) 哦! 建 議 在 三 年 級 下 學 期 結 束 以 前 完 成 Q11: 我 要 什 麼 時 候 完 成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呢? A11: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是 本 校 畢 業 門 檻, 為 必 修 0 學 分 1. 請 在 三 年 級 下 學 期 結 束 以 前 修 畢, 不 要 到 大 四 還 有 很 多 尚 未 完 成 哦! 可 能 影 響 畢 業! 2.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將 於 大 三 下 學 期 或 大 四 上 學 期 時 進 行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檢 核, 並 讓 同 學 親 自 簽 名, 自 行 確 認 是 否 已 完 成 規 定 門 檻 27

30 另 外 還 會 將 未 修 習 完 成 的 名 單 送 至 各 系 系 辦, 請 系 辦 協 助 通 知, 請 務 必 在 大 四 時 加 緊 補 強 Q12: 如 何 認 證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A12:1. 如 果 是 本 校 舉 辦 活 動, 請 先 至 各 單 位 提 供 的 活 動 報 名 網 址 ; 若 為 校 外 舉 辦 活 動, 可 直 接 參 加, 也 不 需 要 事 先 申 請 2. 參 加 活 動 時, 請 務 必 取 得 相 關 證 明 3. 活 動 結 束 後 至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系 統 登 錄 4. 認 證 單 位 進 行 認 證 大 功 告 成 啦! 5. 請 同 學 於 登 錄 後 2 週 內 至 系 統 自 行 查 核, 若 有 問 題 請 立 即 向 認 證 單 位 反 應 哦 本 校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認 證 系 統 網 址 : Q13: 如 何 證 明 我 有 參 加 活 動 呢? A13:1. 若 活 動 有 給 研 習 證 明 ( 證 書 研 習 條 等 ), 可 於 活 動 結 束 後 掃 描 或 拍 照 上 傳 至 系 統 2. 若 無 研 習 證 明, 請 向 主 辦 單 位 索 取 簽 到 單 影 本 ( 亦 可 自 己 拍 照 存 檔 ), 也 能 做 為 證 明 ; 或 上 傳 本 人 在 活 動 會 場 的 海 報 前 之 活 動 照 片 也 可 以 哦 3. 若 是 擔 任 工 作 人 員, 無 法 全 程 參 與 活 動 者, 或 領 取 該 活 動 的 工 讀 金, 以 及 領 取 服 務 時 數 者, 則 不 能 要 求 認 列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Q14: 參 加 活 動 後, 多 久 之 內 要 至 系 統 登 錄 呢? A14: 取 得 研 習 證 明 後, 於 活 動 結 束 後 2 週 內 自 行 至 系 統 登 錄 逾 期 無 法 登 錄, 視 同 放 棄 Q15: 活 動 類 型 有 好 多 種, 認 證 單 位 和 舉 辦 單 位 到 底 有 什 麼 不 同? A15: 以 藝 文 活 動 或 學 術 活 動 為 例 : 1. 若 參 加 校 外 單 位 舉 辦 之 活 動 ( 如 : 舉 辦 單 位 是 縣 政 府 ), 請 至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認 可 2. 若 參 加 校 內 單 位 舉 辦 之 活 動 ( 如 : 舉 辦 單 位 是 學 院 ), 請 至 學 院 認 證 即 可 Q16: 如 果 修 了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可 以 同 時 抵 認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嗎? A16: 不 可 以! 如 果 當 學 期 選 修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學 分 可 認 列 於 博 雅 課 程, 所 以 不 能 抵 免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哦 Q17: 如 果 我 沒 有 修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課 程, 但 去 聽 了 演 講, 可 以 抵 認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嗎? A17: 可 以 哦! 沒 修 課 的 學 生 參 加 一 場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的 演 講, 就 可 以 認 列 一 次 校 內 外 藝 文 活 動 或 學 術 活 動 28

31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畢 業 門 檻 Q18: 校 內 外 藝 文 活 動 或 學 術 活 動, 活 動 認 證 標 準 是 什 麼 呢? A18:1. 校 內 活 動 部 份 : (1) 校 內 各 單 位 ( 包 括 學 院 各 系 所 學 務 處 圖 資 館 等 ) 舉 辦 的 活 動, 只 要 經 過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審 核 通 過 後, 都 可 以 抵 認 哦! (2) 學 生 辦 理 之 活 動 不 能 抵 認 ( 例 如 : 社 團 學 生 會 系 學 會 活 動 等 ) (3) 配 合 課 程 參 加 之 活 動 或 演 講 不 能 認 列 2. 校 外 活 動 部 份 : 為 鼓 勵 同 學 們 多 參 與 校 外 活 動, 只 要 參 加 校 外 的 活 動, 都 可 抵 認 哦! Q19: 如 果 參 加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認 可 之 校 內 外 藝 文 或 學 術 活 動, 是 否 可 以 同 時 認 列 為 自 己 系 上 的 畢 業 門 檻 嗎? A19: 這 部 分 回 歸 各 系 自 行 認 定 哦! 請 洽 詢 各 系 辦 Q20: 博 雅 課 程 中 之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和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之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8 小 時 有 什 麼 不 一 樣? A20:1.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是 向 度 四 : 自 我 人 際 與 成 長 調 適 的 選 修 課, 所 以 可 修 可 不 修 2.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8 小 時 是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的 畢 業 門 檻, 所 以 同 學 們 一 定 要 服 務 滿 18 小 時 哦 提 醒!! 不 能 要 求 以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及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內 授 課 教 師 要 求 的 服 務 時 數 來 取 代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8 小 時 哦 Q21: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8 小 時 是 不 是 還 分 為 各 系 認 證 9 小 時 與 學 務 處 認 證 之 9 小 時? A21: 是 的 1. 欲 抵 學 務 處 認 證 之 9 小 時, 請 至 學 務 處 課 外 組 辦 理 ( 詳 細 抵 認 規 定, 請 參 閱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認 證 實 施 要 點 ) 2. 欲 抵 各 系 認 證 之 9 小 時 ( 校 內 外 活 動 均 可 ), 請 至 各 系 辦 理 大 學 探 索 體 驗 潛 在 課 程 成 長 體 驗 學 習 Q22: 成 長 體 驗 學 習 裡 的 一 項 校 內 社 團, 認 證 的 標 準 是 什 麼 呢? A22: 這 部 分 若 選 擇 參 加 一 項 校 內 社 團, 則 同 一 個 社 團 至 少 要 參 加 2 學 期, 每 學 期 至 少 參 與 2 次 社 團 活 動 ; 需 達 到 4 次 ( 以 上 ) 社 團 活 動, 並 由 社 團 認 證, 才 算 完 成 社 團 活 動 的 認 證 表 格, 請 洽 學 務 處 課 外 組 Q23: 成 長 體 驗 學 習 裡 校 內 外 競 賽 活 動, 如 果 參 加 臺 東 大 學 的 運 動 會 可 以 算 嗎? A23: 可 以 哦! 但 參 加 一 場 運 動 會 僅 抵 認 一 次 ( 例 :105 學 年 度 運 動 會 共 參 加 了 100 公 尺 趣 味 競 賽 及 跳 遠 等 三 項 競 賽, 但 因 為 是 同 一 個 運 動 會, 故 僅 抵 認 一 次 ) 29

32 五 修 課 學 分 數 上 下 限 規 定 ( 一 ) 大 學 部 各 學 期 應 修 學 分 數 上 下 限 : 年 級 學 期 應 修 學 分 數 下 限 應 修 學 分 數 上 限 一 二 三 四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學 期 9 25 第 二 學 期 9 25 備 註 : 學 期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達 各 班 級 前 四 分 之 一 名 次 以 內 且 無 終 止 學 習 者, 得 加 選 一 至 二 科 目 另 行 繳 費 修 習 之 輔 系 或 學 程 學 分 不 列 入 前 述 修 習 學 分 上 限 計 算 轉 學 生 之 學 期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班 級 名 次, 以 其 原 就 讀 學 校 之 學 期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班 級 名 次 為 依 據 ( 二 )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各 學 期 應 修 學 分 數 上 下 限 : 系 所 別 教 育 學 系 教 育 研 究 碩 士 班 教 育 學 系 課 程 與 教 學 碩 士 班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班 文 化 資 源 與 休 閒 產 業 學 系 碩 士 班 學 生 別 在 職 生 一 般 生 在 職 生 一 般 生 30 應 修 學 分 數 下 限 1 學 分 1 學 分 應 修 學 分 數 上 限 11 學 分 14 學 分 7 學 分 10 學 分 一 般 生 1 學 分 15 學 分 在 職 生 10 學 分 體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12 學 分 1 學 分 一 般 生 ( 加 修 體 育 學 系 大 學 部 專 門 課 15 學 分 程 或 學 程 者 )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1 學 分 15 學 分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兒 童 文 學 研 究 所 ( 碩 博 士 班 ) 公 共 與 文 化 事 務 學 系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 補 修 特 教 系 大 學 部 學 分 ) 一 般 生 在 職 生 非 相 關 系 一 般 生 所 畢 業 需 補 修 大 學 部 或 碩 士 在 職 生 班 課 程 2 學 分 1 學 分 11 學 分 15 學 分 12 學 分 9 學 分 15 學 分 12 學 分 一 般 生 1 學 分 15 學 分 備 註 多 選 的 3 學 分 需 為 補 修 之 課 程

33 系 所 別 公 共 與 文 化 事 務 學 系 南 島 文 化 研 究 碩 士 班 生 命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學 生 別 應 修 學 分 數 下 限 應 修 學 分 數 上 限 一 般 生 1 學 分 15 學 分 一 般 生 在 職 生 1 學 分 15 學 分 12 學 分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1 學 分 15 學 分 華 語 文 學 系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1 學 分 15 學 分 音 樂 學 系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1 學 分 15 學 分 應 用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在 職 生 1 學 分 15 學 分 12 學 分 備 註 ( 三 ) 進 修 學 制 研 究 生 各 學 期 應 修 學 分 數 上 下 限 : 1. 夜 間 班 系 所 別 應 修 學 分 數 下 限 應 修 學 分 數 上 限 師 範 學 院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5 學 分 備 註 教 育 學 系 教 育 行 政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2 學 分 美 術 產 業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5 學 分 2. 假 日 班 系 所 別 應 修 學 分 數 下 限 應 修 學 分 數 上 限 兒 童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5 學 分 備 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環 境 經 濟 資 訊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5 學 分 公 共 與 文 化 事 務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2 學 分 3. 暑 期 班 系 所 別 應 修 學 分 數 下 限 應 修 學 分 數 上 限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5 學 分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學 分 11 學 分 15 學 分 師 範 學 院 國 語 文 補 救 教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5 學 分 備 註 補 修 特 教 系 大 學 部 學 分 文 化 資 源 與 休 閒 產 業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5 學 分 教 育 學 系 學 校 行 政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5 學 分 教 育 學 系 課 程 與 教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學 分 15 學 分 31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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