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 1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2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刊 登 省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的 通 知 二 八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附 件 : 1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2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刊 登 省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的 通 知 二 八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Transcription

1 浙 交 号 各 市 交 通 局 ( 委 ) 义 乌 市 交 通 局, 温 州 市 嘉 兴 市 舟 山 台 州 市 港 航 ( 务 ) 局 : 为 加 强 我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国 务 院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浙 江 省 安 全 生 产 条 例 和 交 通 运 输 部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订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各 市 交 通 局 ( 委 ) 可 参 照 本 办 法 制 定 本 市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实 施 中 有 何 意 见 或 建 议, 请 及 时 函 告 厅 质 监 局 1

2 附 件 : 1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2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刊 登 省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的 通 知 二 八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主 题 词 : 抄 送 : 交 通 运 输 部 质 监 总 站, 省 交 通 集 团 公 司, 省 公 路 局 省 港 航 局 厅 质 监 局 省 交 通 设 计 院 咨 询 公 司, 各 市 质 监 站 ( 局 ), 各 高 速 公 路 重 点 水 运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省 政 府 公 报 室 浙 江 省 交 通 厅 办 公 室 2008 年 11 月 28 日 印 发 2

3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保 障 人 身 及 财 产 安 全,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国 务 院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浙 江 省 安 全 生 产 条 例 和 交 通 运 输 部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省 境 内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活 动 及 对 其 实 施 的 监 督 管 理, 应 遵 守 本 办 法 第 三 条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从 业 单 位 依 法 承 担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接 受 配 合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所 属 的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的 监 督 检 查, 不 得 拒 绝 或 者 阻 碍 第 四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是 指 列 入 国 家 和 地 方 交 通 基 本 建 设 计 划 的 公 路 水 运 基 础 设 施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等 建 设 项 目 本 办 法 所 称 从 业 单 位, 是 指 从 事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建 设 勘 察 设 计 咨 询 施 工 监 理 检 验 检 测 安 全 评 价 等 工 作 的 单 位 第 五 条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坚 持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综 合 治 理 的 方 针, 实 行 属 地 管 理 分 级 负 责 行 业 监 管 的 工 作 原 则 第 六 条 省 交 通 厅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局 受 省 交 通 厅 委 托, 承 担 全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的 指 导 协 调 和 行 业 监 管 工 作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等 规 定 不 能 委 托 的 事 项 除 外 ), 主 要 的 工 作 内 容 为 : 3

4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省 有 关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及 技 术 标 准, 参 与 起 草 我 省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相 关 法 规 规 章 技 术 标 准 ; ( 二 ) 建 立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机 制, 制 定 重 大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 三 ) 指 导 协 调 全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定 期 分 析 和 预 测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研 究 解 决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 ( 四 ) 依 法 组 织 对 全 省 高 速 公 路 大 型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的 监 督 检 查 ; 受 理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举 报 和 投 诉 ; ( 五 ) 参 与 调 查 处 理 较 大 及 以 上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 ( 六 ) 参 与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发 放 前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审 查 ; ( 七 ) 组 织 开 展 有 关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的 宣 传 培 训 教 育 经 验 交 流 和 科 技 示 范 活 动 第 七 条 各 市 县 ( 市 区 ) 交 通 局 ( 委 )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市 交 通 局 ( 委 ) 可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委 托 其 设 立 的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负 责 具 体 工 作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等 规 定 不 能 委 托 的 事 项 除 外 ) 温 州 市 嘉 兴 市 舟 山 台 州 市 港 航 ( 务 ) 局 根 据 当 地 市 人 民 政 府 赋 予 的 职 责, 负 责 本 辖 区 内 的 港 口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第 二 章 建 设 单 位 的 安 全 责 任 4

5 第 八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对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负 管 理 责 任, 其 主 要 负 责 人 是 本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责 任 人 第 九 条 项 目 代 建 制 中 的 代 建 单 位 或 者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单 位, 受 建 设 单 位 的 委 托 从 事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以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义 从 事 项 目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活 动, 其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由 委 托 的 建 设 单 位 及 受 委 托 单 位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承 担 第 十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履 行 建 设 程 序, 将 工 程 发 包 给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等 级 的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等 单 位 第 十 一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不 得 对 勘 察 设 计 咨 询 施 工 监 理 材 料 供 应 检 验 检 测 等 单 位 提 出 不 符 合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规 定 的 要 求, 不 得 随 意 压 缩 合 同 规 定 的 工 期 第 十 二 条 建 设 单 位 在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中 应 当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对 施 工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安 全 生 产 信 用 情 况 安 全 生 产 的 保 障 措 施 等 提 出 明 确 要 求, 确 定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作 业 环 境 及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所 需 的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在 报 价 中 单 列, 且 不 得 作 为 竞 争 性 报 价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由 建 设 单 位 根 据 监 理 工 程 师 对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投 入 情 况 的 签 字 确 认, 及 时 予 以 支 付 第 十 三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与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签 订 专 门 的 安 全 生 产 合 同, 在 合 同 中 约 定 各 自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第 十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根 据 所 管 工 程 项 目 的 特 点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体 系,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第 十 五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国 家 和 我 省 的 有 关 规 定 以 及 合 同 约 定, 对 相 关 从 业 单 位 的 安 全 行 为 加 强 管 理,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并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时 作 出 处 理 5

6 ( 一 ) 检 查 的 主 要 内 容 : 1.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情 况 ; 2.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三 类 人 员 和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具 备 上 岗 资 格 情 况 ; 3.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对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安 全 责 任 制 度 和 各 项 应 急 预 案 的 建 立 和 落 实 情 况 ; 情 况 ; 4.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的 设 置 和 职 责 履 行 5.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整 体 提 升 式 脚 手 架 滑 模 爬 模 架 桥 机 等 自 行 式 架 设 设 施 安 全 设 施 的 验 收 手 续 及 特 种 设 备 监 督 检 验 及 登 记 情 况 ; 6.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情 况 ; 7.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使 用 情 况 ; 8. 下 列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 (1) 现 场 驻 地 ; (2) 施 工 作 业 点 ( 面 ); (3) 危 险 品 存 放 地 ; (4) 预 制 厂 半 成 品 加 工 厂 ; (5) 非 标 施 工 设 备 组 装 厂 ; (6) 消 防 设 施 施 工 临 时 用 电 等 其 他 应 当 检 查 的 环 节 对 易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工 程 及 施 工 作 业 环 节 应 当 进 行 重 点 检 查 6

7 ( 二 ) 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安 全 问 题, 应 当 作 出 如 下 处 理 : 1.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存 在 安 全 管 理 问 题 需 要 整 改 的, 以 书 面 方 式 通 知 存 在 问 题 单 位 限 期 整 改 ; 2.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存 在 严 重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的, 责 令 立 即 排 除 ; 3.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排 除 前 或 在 排 除 过 程 中 无 法 保 证 安 全 的, 责 令 其 从 危 险 区 域 内 撤 出 作 业 人 员 或 者 暂 时 停 止 施 工 第 十 六 条 建 设 单 位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应 使 工 程 安 全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实 行 三 同 时, 即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第 十 七 条 建 设 单 位 在 项 目 正 式 开 工 前, 应 填 写 有 关 安 全 信 息 内 容 ( 附 件 ), 根 据 市 县 ( 市 区 ) 两 级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的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分 工, 报 送 所 在 地 的 市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和 县 ( 市 区 ) 交 通 局, 其 中 高 速 公 路 大 型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由 市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将 副 本 再 抄 送 省 交 通 厅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局 温 州 市 嘉 兴 市 舟 山 台 州 市 港 航 ( 务 ) 局 辖 区 内 港 口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的 具 体 工 作 由 当 地 港 航 ( 务 ) 局 负 责 办 理 ( 以 下 同 )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建 设 单 位 应 每 月 向 市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和 县 ( 市 区 ) 交 通 局 报 送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 附 件 5) 各 市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将 全 市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核 查 汇 总 后 报 送 省 交 通 厅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局 在 项 目 交 工 验 收 前, 建 设 单 位 应 将 参 建 的 各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及 管 理 的 综 合 情 况 和 对 其 初 步 考 核 评 价 意 见 ( 附 件 6 7) 报 所 在 地 市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审 定 7

8 第 十 八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及 时 向 施 工 单 位 提 供 施 工 现 场 及 毗 邻 区 域 内 供 水 排 水 供 电 供 气 供 热 和 邮 电 通 讯 等 地 下 管 线 资 料, 气 象 和 水 文 观 测 资 料, 相 邻 建 筑 物 和 构 筑 物 地 下 工 程 的 有 关 资 料, 并 保 证 资 料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第 十 九 条 建 设 单 位 不 得 采 用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的 方 式,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使 用 不 符 合 安 全 施 工 要 求 的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机 具 及 配 件 消 防 设 施 和 器 材 第 二 十 条 涉 及 构 造 物 承 重 结 构 变 更 的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在 施 工 前 委 托 原 设 计 单 位 或 有 相 应 资 质 条 件 的 设 计 单 位 提 供 变 更 设 计 图 纸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需 要 报 批 的, 应 当 办 理 审 批 手 续 在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地 质 灾 害 严 重 或 工 程 建 设 活 动 可 能 引 发 地 质 灾 害 时,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组 织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编 制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方 案 第 二 十 一 条 特 大 型 桥 隧 和 大 型 构 造 物, 交 通 繁 忙 而 不 能 中 断 交 通 的 特 大 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地 点 附 近 有 大 型 易 燃 易 爆 设 施 等 有 较 大 安 全 风 险 的 施 工 以 及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应 对 施 工 单 位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的 安 全 保 障 措 施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及 应 急 预 案 严 格 审 查, 对 较 大 安 全 风 险 的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还 应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论 证 审 查 ; 必 要 时, 可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咨 询 机 构 进 行 项 目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并 制 定 应 对 措 施, 消 除 安 全 隐 患 第 二 十 二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当 地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本 项 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建 立 本 项 目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设 备, 并 定 期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演 练 ; 编 制 本 项 目 年 度 应 急 工 作 资 金 预 算 ; 组 织 开 展 事 故 应 急 知 识 培 训 和 宣 传 工 作 ; 负 责 联 络 气 象 水 利 地 质 等 相 关 部 门, 为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提 供 预 测 信 息 ; 对 项 目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的 应 急 工 作 进 行 日 常 监 督 检 查 ; 指 挥 或 配 合 交 通 公 安 消 防 卫 生 等 部 门 组 织 开 展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 按 规 定 及 时 向 有 关 交 通 部 门 和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报 告 事 故 情 况, 配 合 事 故 调 查 分 析 和 处 理 工 作 8

9 第 三 章 勘 察 设 计 咨 询 单 位 的 安 全 责 任 第 二 十 三 条 勘 察 单 位 及 勘 察 人 员 应 当 对 勘 察 结 论 负 责, 设 计 单 位 及 设 计 人 员 应 当 对 其 设 计 负 责, 咨 询 单 位 应 当 对 咨 询 意 见 负 责 第 二 十 四 条 在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咨 询 或 设 计 单 位 要 对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和 投 入 运 营 后 的 安 全 风 险 进 行 评 估, 编 制 安 全 专 篇 若 项 目 具 有 较 大 安 全 风 险, 应 对 项 目 的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及 安 全 设 施 进 行 专 门 论 证, 提 出 相 应 的 安 全 应 对 方 案 第 二 十 五 条 勘 察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勘 察, 加 强 对 现 场 踏 勘 勘 察 纲 要 编 制 原 始 资 料 收 集 和 成 果 资 料 审 核 等 环 节 的 管 理 第 二 十 六 条 勘 察 单 位 应 当 向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全 面 准 确 的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和 相 关 资 料 在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地 质 灾 害 严 重 或 工 程 建 设 活 动 可 能 引 发 地 质 灾 害 时, 勘 察 单 位 还 应 对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方 案 提 出 建 议 第 二 十 七 条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保 证 工 程 结 构 的 安 全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考 虑 施 工 安 全 操 作 和 防 护 的 需 要, 对 涉 及 施 工 安 全 的 重 点 部 位 和 环 节, 应 当 在 设 计 文 件 中 注 明 在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地 质 灾 害 严 重 或 工 程 建 设 活 动 可 能 引 发 地 质 灾 害 时, 设 计 单 位 应 按 建 设 单 位 的 要 求 勘 察 单 位 的 建 议, 详 细 编 制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方 案 第 二 十 八 条 设 计 单 位 应 根 据 批 准 的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安 全 专 篇 及 安 全 应 对 方 案 在 设 计 中 提 出 相 应 的 安 全 措 施 第 二 十 九 条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就 批 准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向 建 设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作 出 详 细 说 明 ; 采 用 新 结 构 新 材 料 新 工 艺 新 技 术 的 工 程 和 特 殊 结 构 的 工 9

10 程,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在 设 计 文 件 中 提 出 保 障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和 预 防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措 施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现 工 程 设 计 不 能 满 足 施 工 作 业 安 全 条 件 的 设 计 方 案 及 时 予 以 修 改, 并 出 具 修 改 方 案 或 变 更 设 计 图 纸 第 三 十 条 咨 询 单 位 及 其 人 员 应 当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技 术 标 准 的 规 定, 对 设 计 文 件 的 结 构 安 全 和 执 行 标 准 规 范 的 情 况 进 行 审 查, 提 出 咨 询 意 见 第 四 章 施 工 单 位 的 安 全 责 任 第 三 十 一 条 施 工 单 位 从 事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的 建 设 活 动, 应 当 具 备 国 家 规 定 的 注 册 资 本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技 术 装 备 和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依 法 取 得 相 应 等 级 的 资 质 证 书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并 在 其 资 质 等 级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承 揽 工 程 第 三 十 二 条 施 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必 须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方 可 参 加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投 标 及 施 工 第 三 十 三 条 施 工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是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对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负 全 面 责 任 ; 其 他 负 责 人 根 据 各 自 的 职 责 对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负 责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和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交 底 制 度,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保 证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所 需 资 金 的 投 入, 对 所 承 担 的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进 行 定 期 和 专 项 安 全 检 查, 并 做 好 安 全 检 查 记 录 10

11 第 三 十 四 条 施 工 单 位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依 法 对 项 目 的 安 全 施 工 负 责,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各 项 制 度,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的 有 效 使 用, 并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组 织 制 定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及 时 如 实 报 告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第 三 十 五 条 施 工 单 位 在 工 程 报 价 中 应 当 包 含 不 低 于 投 标 价 1% 的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专 款 专 用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应 当 用 于 施 工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和 设 施 的 采 购 及 更 新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的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改 善 第 三 十 六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设 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施 工 现 场 应 当 按 照 每 5000 万 元 施 工 合 同 额 配 备 一 名 的 比 例 向 施 工 现 场 派 驻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不 足 5000 万 元 的 至 少 配 备 一 名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对 安 全 生 产 进 行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并 做 好 检 查 记 录 对 发 现 的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予 以 消 除 ; 对 违 章 指 挥 违 章 操 作 和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的, 应 当 及 时 制 止 或 者 纠 正 第 三 十 七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组 织 施 工,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特 点 编 制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经 本 单 位 安 全 和 技 术 部 门 审 核, 技 术 负 责 人 监 理 工 程 师 批 准 后 实 施 第 三 十 八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编 制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和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方 案, 对 下 列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工 程 应 当 编 制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并 附 安 全 验 算 结 果, 经 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查 同 意, 报 建 设 单 位 审 批 后 实 施, 由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监 督 ( 一 ) 不 良 地 质 条 件 下 有 潜 在 危 险 性 的 土 方 石 方 开 挖 ; 滑 坡 和 高 边 坡 处 理 ; ( 二 ) 边 通 车 边 施 工 作 业 ; 11

12 ( 三 ) 桩 基 础 挡 墙 基 础 深 水 基 础 及 围 堰 工 程 ; ( 四 ) 桥 梁 工 程 中 的 梁 拱 柱 等 构 件 施 工 等 ; ( 五 ) 隧 道 工 程 中 的 不 良 地 质 隧 道 高 瓦 斯 隧 道 水 底 海 底 隧 道 等 ; ( 六 ) 水 上 工 程 中 的 打 桩 船 作 业 施 工 船 作 业 外 海 孤 岛 作 业 边 通 航 边 施 工 作 业 等 ; ( 七 ) 水 下 工 程 中 的 水 下 焊 接 混 凝 土 浇 注 等 ; ( 八 ) 爆 破 工 程 ; ( 九 ) 大 型 临 时 工 程 中 的 大 型 支 架 模 板 便 桥 的 架 设 与 拆 除 ; 桥 梁 码 头 的 加 固 与 拆 除 ; ( 十 ) 其 他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工 程 第 三 十 九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在 施 工 现 场 出 入 口 沿 线 各 交 叉 口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拌 和 场 临 时 用 电 设 施 爆 破 物 及 有 害 危 险 气 体 和 液 体 存 放 处 以 及 孔 洞 口 隧 道 口 基 坑 边 沿 脚 手 架 码 头 边 沿 桥 梁 边 沿 等 危 险 部 位, 设 置 明 显 的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和 必 要 的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和 周 围 环 境 及 季 节 气 候 的 变 化, 在 施 工 现 场 采 取 相 应 的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施 工 现 场 暂 时 停 止 施 工 的,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做 好 现 场 防 护 因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隐 患 原 因 造 成 工 程 停 工 的, 所 需 费 用 由 施 工 单 位 承 担, 其 他 原 因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执 行 第 四 十 条 施 工 单 位 对 与 工 程 相 关 的 供 水 排 水 供 电 供 气 供 热 和 邮 电 通 讯 等 地 下 管 线, 以 及 可 能 因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造 成 损 害 的 相 邻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和 地 下 工 程 应 当 采 取 措 施 加 以 保 护 12

13 第 四 十 一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对 管 理 人 员 和 作 业 人 员 每 年 进 行 不 少 于 两 次 的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教 育 培 训 情 况 应 当 记 入 个 人 业 绩 档 案 施 工 单 位 在 采 用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设 备 新 材 料 时, 应 当 对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新 进 人 员 和 作 业 人 员 进 入 新 的 施 工 现 场 或 者 转 入 新 的 岗 位 前,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对 其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考 核 未 经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或 者 培 训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上 岗 作 业 第 四 十 二 条 施 工 单 位 的 垂 直 运 输 机 械 作 业 人 员 施 工 船 舶 作 业 人 员 爆 破 作 业 人 员 安 装 拆 卸 工 起 重 信 号 工 电 工 焊 工 等 国 家 规 定 的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经 过 专 门 的 安 全 作 业 培 训, 并 取 得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 后, 方 可 上 岗 作 业 施 工 单 位 应 建 立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名 册, 并 随 时 更 新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资 格 证 书 应 保 存 于 现 场, 随 时 备 查 第 四 十 三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交 底 制 度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工 程 开 工 前 向 一 线 作 业 班 组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和 操 作 规 范 交 底, 并 书 面 告 知 危 险 岗 位 的 操 作 规 程 和 违 章 操 作 的 危 害, 并 由 双 方 签 字 确 认 第 四 十 四 条 在 项 目 开 工 前, 施 工 单 位 应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做 好 保 障 安 全 生 产 的 准 备 工 作, 并 将 本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的 有 关 材 料 报 监 理 单 位 审 查 后, 再 报 建 设 单 位 审 批 13

14 项 目 交 工 前,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将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状 况 的 综 合 分 析 报 告 和 管 理 资 料 报 送 监 理 单 位 初 审 后, 再 报 建 设 单 位 审 查 第 四 十 五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施 工 现 场 消 防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设 置 消 防 设 施 ; 在 容 易 发 生 火 灾 的 部 位 进 行 施 工 或 者 储 存, 使 用 易 燃 易 爆 器 材 的, 应 当 采 取 特 殊 的 消 防 安 全 措 施 第 四 十 六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将 施 工 现 场 的 办 公 生 活 区 与 作 业 区 分 开 设 置, 并 保 持 安 全 距 离 ; 办 公 生 活 区 的 选 址 应 当 符 合 安 全 性 要 求 职 工 的 膳 食 饮 水 休 息 场 所 医 疗 救 助 设 施 等 应 当 符 合 卫 生 标 准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搭 建 的 建 筑 物 应 当 符 合 安 全 使 用 要 求 施 工 现 场 使 用 的 装 配 式 活 动 房 屋 应 当 具 有 生 产 ( 制 造 ) 许 可 证 产 品 合 格 证 第 四 十 七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为 施 工 人 员 提 供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安 全 卫 生 标 准 的 生 产 环 境 作 业 条 件 机 械 设 备 和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对 用 于 施 工 的 机 械 设 备 及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在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前 对 其 生 产 许 可 证 产 品 合 格 证 和 有 关 法 定 单 位 的 检 验 检 测 合 格 证 明 进 行 查 验, 不 得 使 用 不 合 格 产 品 第 四 十 八 条 作 业 人 员 有 权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作 业 条 件 作 业 程 序 和 作 业 方 式 中 存 在 的 安 全 问 题 提 出 批 评 检 举 和 控 告, 有 权 拒 绝 违 章 指 挥 和 强 令 冒 险 作 业 在 施 工 中 发 生 可 能 危 及 人 身 安 全 的 紧 急 情 况 时, 作 业 人 员 有 权 立 即 停 止 作 业 或 者 在 采 取 必 要 的 应 急 措 施 后 撤 离 危 险 区 域 第 四 十 九 条 作 业 人 员 应 当 遵 守 安 全 施 工 的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规 章 制 度, 正 确 使 用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机 械 设 备 等 第 五 十 条 施 工 单 位 在 使 用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整 体 提 升 式 脚 手 架 滑 模 爬 模 架 桥 机 等 自 行 式 架 设 设 施 前, 应 当 组 织 有 关 单 位 进 行 验 收, 也 可 以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验 收 ; 使 用 承 租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施 工 机 具 及 配 件 的, 由 施 14

15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分 包 单 位 出 租 单 位 和 安 装 单 位 共 同 进 行 验 收 验 收 合 格 的 方 可 使 用, 验 收 合 格 标 志 应 置 于 或 者 附 着 于 该 机 械 设 备 的 显 著 位 置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规 定 的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在 验 收 前 应 当 经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监 督 检 验 合 格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自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整 体 提 升 式 脚 手 架 滑 模 爬 模 架 桥 机 等 自 行 式 架 设 设 施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向 市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和 县 ( 市 区 ) 交 通 局 登 记 第 五 十 一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定 期 对 机 械 设 备 及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等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保 障 其 完 好 有 效 并 建 立 相 应 的 资 料 档 案 ; 施 工 单 位 还 应 在 使 用 中 对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及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进 行 定 期 自 检 或 委 托 有 关 法 定 单 位 进 行 检 验 检 测 ; 检 查 不 合 格 或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应 当 进 行 报 废 的, 不 得 使 用 第 五 十 二 条 两 个 及 以 上 施 工 单 位 在 同 一 作 业 区 域 内 进 行 施 工, 可 能 危 及 对 方 生 产 安 全 的, 应 当 签 订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协 议, 明 确 各 自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和 应 当 采 取 的 安 全 措 施, 并 指 定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与 协 调 第 五 十 三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接 受 建 设 监 理 单 位 及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机 构 对 其 安 全 生 产 的 监 督 检 查, 对 于 检 查 单 位 下 达 的 整 改 意 见, 要 立 即 予 以 落 实 整 改 对 于 因 施 工 单 位 严 重 违 章 操 作, 被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机 构 责 令 停 工 的,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完 成 整 改 工 作, 发 生 的 损 失 自 负 第 五 十 四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技 术 资 料 建 立 档 案, 并 确 定 专 人 管 理 ; 安 全 技 术 资 料 应 当 真 实 完 整 齐 全 15

16 第 五 十 五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建 设 单 位 制 定 的 本 项 目 应 急 预 案, 认 真 分 析 施 工 作 业 环 境 危 害 因 素, 充 分 考 虑 各 类 自 然 灾 害 影 响, 因 地 制 宜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和 时 效 性 的 本 合 同 段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结 合 工 程 特 点 建 立 本 合 同 段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制 定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方 案,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设 备, 并 定 期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演 练 ; 编 制 本 合 同 段 年 度 应 急 工 作 资 金 预 算 ;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重 大 生 产 安 全 技 术 问 题 应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专 项 研 究 ; 组 织 开 展 事 故 应 急 知 识 培 训 教 育 和 宣 传 工 作, 必 要 时 可 向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帮 助 ; 第 一 时 间 组 织 开 展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 按 规 定 及 时 向 建 设 单 位 报 告 事 故 情 况, 需 紧 急 救 援 时, 同 时 向 当 地 公 安 消 防 卫 生 部 门 报 告 ; 配 合 事 故 调 查 分 析 和 处 理 工 作 因 抢 救 人 员 疏 导 交 通 等 原 因, 需 要 移 动 现 场 物 件 时, 应 作 出 标 志, 绘 制 现 场 简 图 并 作 出 书 面 记 录, 妥 善 保 存 现 场 重 要 痕 迹 物 证, 并 应 采 取 拍 照 或 者 录 象 等 直 录 方 式 反 映 现 场 原 状 第 五 十 六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为 施 工 现 场 的 人 员 办 理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支 付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费 实 行 施 工 总 承 包 的, 由 总 承 包 单 位 支 付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费 第 五 十 七 条 建 设 工 程 实 行 施 工 总 承 包 的, 由 总 承 包 单 位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生 产 负 总 责 总 承 包 单 位 依 法 将 建 设 工 程 分 包 给 其 他 单 位 的, 分 包 合 同 中 应 当 明 确 各 自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权 利 义 务 责 任 总 承 包 单 位 对 分 包 工 程 的 安 全 生 产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分 包 单 位 应 当 服 从 总 承 包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分 包 单 位 不 服 从 管 理 导 致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由 分 包 单 位 承 担 主 要 责 任 第 五 十 八 条 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按 其 职 能 分 别 承 担 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第 五 章 监 理 单 位 及 其 它 相 关 单 位 的 安 全 责 任 16

17 第 五 十 九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健 全 安 全 监 理 责 任 制,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进 行 监 理, 对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承 担 监 理 责 任 监 理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应 对 本 企 业 监 理 项 目 的 安 全 监 理 全 面 负 责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对 监 理 项 目 的 施 工 安 全 监 理 负 总 责, 并 应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特 点, 明 确 监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监 理 职 责 第 六 十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完 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审 查 核 验 制 度 检 查 验 收 制 度 和 督 促 整 改 制 度, 定 期 召 开 工 地 例 会, 针 对 薄 弱 环 节,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并 督 促 落 实 第 六 十 一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监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和 安 全 监 理 人 员 需 经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合 格 后 持 证 上 岗 第 六 十 二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监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编 制 包 括 安 全 监 理 内 容 的 项 目 监 理 计 划, 明 确 安 全 监 理 的 范 围 内 容 工 作 程 序 和 制 度 措 施, 以 及 人 员 配 备 计 划 和 职 责 等 第 六 十 三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及 监 理 服 务 合 同 实 施 监 理, 对 所 监 理 工 程 的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 ( 一 )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安 全 监 理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1. 对 本 办 法 第 三 十 八 条 规 定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编 制 监 理 细 则 监 理 细 则 应 当 明 确 安 全 监 理 的 方 法 措 施 和 控 制 要 点, 以 及 对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的 检 查 方 案 2. 审 查 施 工 单 位 编 制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和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后 报 建 设 单 位 审 批 审 查 下 列 主 要 内 容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等 要 求 : 17

18 (1) 本 办 法 第 三 十 八 条 规 定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 (2)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或 安 全 用 电 技 术 措 施 和 电 气 防 火 措 施 ; (3) 冬 季 雨 季 等 季 节 性 施 工 方 案 ; (4) 施 工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办 公 宿 舍 食 堂 道 路 等 临 时 设 施 设 置 方 案 以 及 排 水 防 火 措 施 3. 施 工 单 位 在 工 程 项 目 上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安 全 监 管 机 构 的 建 立 和 执 行 及 专 职 安 全 员 配 备 情 况,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检 查 各 分 包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执 行 情 况 4. 施 工 单 位 资 质 和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是 否 合 法 有 效 5.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专 职 安 全 员 是 否 具 备 合 法 资 格, 是 否 与 投 标 文 件 相 一 致 6.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 是 否 合 法 有 效 7. 施 工 单 位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费 用 使 用 计 划 ( 二 ) 施 工 阶 段 安 全 监 理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1.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按 照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和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组 织 施 工, 及 时 制 止 违 规 施 工 作 业 2. 核 查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整 体 提 升 式 脚 手 架 滑 模 爬 模 架 桥 机 等 自 行 式 架 设 设 施 和 安 全 设 施 的 验 收 手 续 及 特 种 设 备 的 监 督 检 验 及 登 记 情 况 3. 检 查 施 工 现 场 各 种 安 全 标 志 和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等 要 求, 并 检 查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的 使 用 情 况 18

19 4. 检 查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持 证 情 况 5.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安 全 自 查 工 作, 并 对 施 工 单 位 自 查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参 加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的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检 查 6. 定 期 巡 查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作 业 情 况, 对 发 现 的 各 类 安 全 隐 患, 应 书 面 通 知 施 工 单 位, 并 督 促 其 立 即 整 改 ; 情 况 严 重 的, 应 及 时 下 达 暂 停 施 工 令, 指 令 其 停 工 整 改, 并 同 时 报 告 建 设 单 位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机 构 施 工 单 位 拒 不 整 改 或 不 按 监 理 指 令 停 工 整 改 的, 监 理 单 位 应 及 时 报 告 建 设 单 位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机 构 监 理 单 位 应 对 施 工 单 位 的 整 改 落 实 情 况 组 织 复 查, 并 签 署 复 查 或 复 工 意 见 第 六 十 四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制 定 的 本 项 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建 立 本 单 位 在 该 项 目 的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明 确 应 急 救 援 的 责 任 人, 明 确 相 应 的 工 作 程 序 内 容,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设 备 对 现 场 监 理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配 备 必 要 的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第 六 十 五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核 查 施 工 单 位 的 应 急 预 案, 监 督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或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的 实 施 ; 对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进 行 重 点 巡 查, 对 发 现 的 事 故 隐 患 及 时 责 令 改 正 ; 严 格 进 行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和 应 急 措 施 的 月 度 计 量 支 付 管 理 ; 参 加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 按 规 定 及 时 向 建 设 单 位 报 告 事 故 情 况, 配 合 事 故 调 查 分 析 和 处 理 工 作 第 六 十 六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建 立 健 全 施 工 安 全 监 理 台 帐, 按 规 定 填 报 安 全 监 理 日 志 和 监 理 月 报 有 关 检 查 整 改 复 查 报 告 等 情 况 应 记 载 在 监 理 日 志 和 监 理 月 报 中 第 六 十 七 条 监 理 单 位 应 完 善 资 料 归 档 制 度,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安 全 监 理 作 业 资 料 的 整 理 分 类 及 立 卷 归 档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前 应 将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文 件 验 收 19

20 记 录 监 理 计 划 监 理 细 则 监 理 月 报 监 理 会 议 纪 要 及 相 关 书 面 通 知 等 按 规 定 立 卷 归 档 第 六 十 八 条 检 测 单 位 为 用 于 建 设 工 程 的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和 机 械 设 备 等 产 品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必 须 真 实 准 确, 并 对 检 测 数 据 和 作 出 的 结 论 负 责 第 六 十 九 条 为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提 供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设 施 和 产 品 的 单 位, 应 确 保 配 备 齐 全 有 效 的 保 险 限 位 等 安 全 装 置, 提 供 有 关 安 全 操 作 的 说 明, 保 证 其 提 供 的 机 械 设 备 设 施 和 产 品 的 质 量 和 安 全 性 能 达 到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所 提 供 的 机 械 设 备 设 施 和 产 品 应 当 具 有 生 产 ( 制 造 ) 许 可 证 产 品 合 格 证 或 者 法 定 检 验 检 测 合 格 证 明 对 于 尚 无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或 者 行 业 标 准 的 设 备 和 设 施, 应 当 保 障 其 质 量 和 安 全 性 能 第 六 章 监 督 管 理 第 七 十 条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的 安 全 监 督 期 为 自 工 程 开 工 之 日 起 至 交 工 验 收 完 毕 止 第 七 十 一 条 交 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其 委 托 的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在 工 程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应 进 行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重 点 检 查 建 设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体 系 的 建 立 和 运 行 情 况,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并 及 时 发 出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抽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 附 件 8) 第 七 十 二 条 交 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其 委 托 的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在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时, 有 权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 一 ) 向 被 检 查 单 位 和 个 人 了 解 情 况, 要 求 提 供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文 件 和 资 料 ; 20

21 ( 二 ) 进 入 被 检 查 单 位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检 查 ; ( 三 ) 责 令 被 检 查 单 位 纠 正 施 工 中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要 求 的 行 为 ; ( 四 ) 责 令 立 即 排 除 检 查 时 发 现 的 安 全 隐 患,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在 排 除 前 或 者 在 排 除 过 程 中 无 法 保 证 安 全 的, 责 令 作 业 人 员 从 危 险 区 域 内 撤 出 或 者 暂 时 停 止 施 工 第 七 十 三 条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在 检 查 时 发 现 安 全 问 题 严 重 整 改 不 力 或 多 次 整 改 仍 然 存 在 安 全 问 题 的, 可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对 从 业 单 位 进 行 行 政 处 罚, 并 将 其 列 入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重 点 名 单, 在 省 交 通 厅 建 设 监 理 市 场 诚 信 信 息 系 统 中 记 录, 纳 入 交 通 行 业 信 用 体 系 管 理, 并 向 有 关 部 门 通 报 对 存 在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但 拒 不 整 改 或 者 整 改 效 果 不 明 显 或 者 发 生 重 特 大 安 全 等 不 再 具 备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建 议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颁 发 部 门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其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同 时 向 有 关 资 质 证 书 颁 发 部 门 建 议 降 低 资 质 等 级 第 七 十 四 条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必 要 时 可 要 求 从 业 单 位 委 托 具 备 国 家 规 定 资 质 条 件 的 机 构 对 容 易 发 生 重 特 大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工 程 项 目 和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工 程 施 工 进 行 安 全 评 价 和 监 测 第 七 十 五 条 在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交 工 验 收 前,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对 项 目 实 施 的 从 业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行 为 评 价 进 行 审 定 审 定 结 果 将 作 为 我 省 范 围 内 投 标 时 投 标 文 件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和 企 业 资 质 年 检 晋 升 的 重 要 依 据 第 七 十 六 条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事 故 的 报 告 调 查 及 处 理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七 十 七 条 安 全 监 督 工 作 人 员 在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工 作 中 存 在 玩 忽 职 守 滥 用 职 权 徇 私 舞 弊 等 行 为 的, 由 交 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公 路 水 运 建 21

22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机 构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构 成 犯 罪 的,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第 七 十 八 条 从 业 单 位 及 个 人 违 反 本 办 法 规 定,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和 浙 江 省 安 全 生 产 条 例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第 七 十 九 条 本 办 法 由 浙 江 省 交 通 厅 负 责 解 释 第 八 十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附 件 :1.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信 息 报 告 2.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检 查 表 人 汇 总 表 3.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勘 察 设 计 监 理 试 验 检 测 单 位 安 全 责 任 4.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 施 工 总 承 包 ) 安 全 责 任 人 汇 总 表 5.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月 报 表 6.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行 为 评 价 申 请 书 7.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从 业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行 为 评 价 表 8.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现 场 抽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22

23 附 件 1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信 息 报 告 : 工 程 项 目 已 具 备 开 工 条 件, 按 照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的 要 求, 将 下 列 材 料 报 送 你 站 ( 局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单 位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建 设 单 位 :( 公 章 ) 年 月 日 附 件 :1. 有 关 部 门 批 复 该 工 程 项 目 的 文 件 2.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复 印 件 ) 23

24 3. 各 合 同 段 安 全 生 产 合 同 4. 施 工 监 理 合 同 副 本 5.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经 理 部 组 织 机 构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及 资 质 情 况 安 全 文 明 生 产 施 工 组 织 计 划 6. 监 理 单 位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7. 建 设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项 目 计 划 进 度 安 排 24

25 附 件 2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检 查 表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段 施 工 单 位 合 同 价 万 元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检 查 内 容 监 理 检 查 结 论 建 设 单 位 检 查 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及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的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情 况 项 目 经 理 副 经 理 技 术 负 责 人 及 专 职 安 全 员 的 配 备 情 况 和 安 全 合 格 证 书 持 有 情 况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持 证 情 况, 特 种 设 备 验 收 及 登 记 情 况 危 险 性 较 大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制 定 情 况 机 械 设 备 设 施 和 产 品 是 否 具 有 生 产 ( 制 造 ) 许 可 证 产 品 合 格 证 及 检 测 合 格 证 明 安 全 生 产 经 费 使 用 计 划 及 保 证 措 施 劳 保 用 品 安 全 设 施 配 备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凭 证 施 工 现 场 布 置 及 安 全 警 示 牌 公 告 牌 设 置 论 25

26 安 全 教 育 及 培 训 情 况 重 大 危 险 源 检 测 评 估 监 控 情 况 高 空 作 业 现 场 安 全 应 对 措 施 水 上 作 业 现 场 用 电 施 工 机 具 特 殊 工 艺 非 常 规 施 工 等 施 现 场 使 用 的 装 配 式 活 动 房 屋 是 否 具 有 生 产 ( 制 造 ) 许 可 证 产 品 合 格 证 地 质 灾 害 及 其 它 自 然 灾 害 防 治 预 案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及 救 援 人 员 器 材 的 配 备 施 工 驻 地 是 否 设 在 泥 石 流 滑 坡 体 或 洪 水 下 位 等 危 险 区 域 26

27 监 理 意 见 :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 监 理 检 查 人 员 签 名 : 建 设 单 位 检 查 人 员 签 名 : 监 理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负 责 人 签 名 : 建 设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负 责 人 签 名 : 年 月 日 ( 公 章 ) 年 月 日 ( 公 章 ) 注 : 本 表 中 的 某 些 项 目 可 能 因 进 度 而 有 所 变 化 的, 应 在 备 注 中 说 明 原 因 今 后 的 计 划 等 情 况 27

28 附 件 3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勘 察 设 计 监 理 试 验 检 测 单 位 安 全 责 任 人 汇 总 表 项 目 名 称 : 编 号 : 工 程 批 准 批 准 规 模 概 算 文 号 建 设 单 位 责 联 系 单 位 任 人 人 ( 项 目 项 目 责 联 系 法 人 ) 任 人 电 话 勘 察 承 揽 的 内 单 位 责 任 人 联 系 人 单 位 容 及 范 围 项 目 责 任 人 联 系 电 话 设 计 承 揽 的 内 单 位 责 任 人 联 系 人 单 位 容 及 范 围 项 目 责 任 人 联 系 电 话 监 理 承 揽 单 位 责 联 系 单 位 的 内 任 人 人 28

29 容 及 范 围 项 目 责 任 人 联 系 电 话 试 验 检 承 揽 的 内 单 位 责 任 人 联 系 人 测 单 位 容 及 范 围 项 目 责 任 人 联 系 电 话 填 报 单 位 : 填 报 人 : 年 月 日 注 : 本 表 由 建 设 单 位 ( 项 目 法 人 ) 统 一 填 报, 填 表 单 位 要 盖 公 章 如 从 业 单 位 不 止 一 家, 可 加 行 填 写 29

30 附 件 4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 施 工 总 承 包 ) 安 全 责 任 人 汇 总 表 项 目 名 称 : 编 号 : 合 同 段 单 位 名 称 资 质 施 工 内 容 合 同 价 ( 万 元 ) 单 位 责 任 人 及 证 书 编 号 项 目 责 任 人 及 证 书 编 号 专 职 安 全 员 及 证 书 编 号 联 系 电 话 / / / 30

31 / 填 报 单 位 : 填 报 人 : 年 月 日 注 : 本 表 由 建 设 单 位 ( 项 目 法 人 ) 统 一 填 报, 填 表 单 位 要 盖 公 章 如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人 员 较 多, 可 加 行 填 写 31

32 件 5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月 报 表 有 效 期 截 至 : 年 月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统 计 表 : 32

33 事 故 发 生 时 间 事 故 发 生 所 在 地 及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分 类 及 等 级 建 设 类 型 事 故 发 生 部 位 事 故 类 别 事 故 简 要 经 过 初 步 事 故 原 因 事 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 万 元 ) 死 亡 人 数 ( 人 ) 死 亡 人 员 类 型 受 伤 人 数 ( 人 ) 伤 害 程 度 受 伤 人 员 类 型 事 故 单 位 名 称 事 故 性 质 建 设 单 位 :( 公 章 ) 33

34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 建 设 单 位 应 每 月 25 日 前 向 所 辖 质 监 站 ( 局 ) 和 县 ( 市 区 ) 交 通 局 报 送 2. 各 市 质 监 站 ( 局 ) 汇 总 后 于 月 底 前 报 送 省 交 通 厅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34

35 附 件 6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行 为 评 价 申 请 书 : 工 程 项 目 即 将 完 工, 按 照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的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对 本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等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行 为 的 评 价 已 经 结 束, 现 申 请 办 理 交 工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行 为 的 评 价 手 续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单 位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建 设 单 位 : ( 公 章 ) 年 月 日 35

36 附 件 :1 建 设 单 位 安 全 工 作 总 结 ; 2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工 作 总 结 ; 3 监 理 单 位 安 全 工 作 总 结 36

37 附 件 7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从 业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行 为 评 价 表 项 目 及 标 段 名 称 从 业 单 位 工 程 地 点 交 工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或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行 为 自 我 总 结 : 37

38 ( 公 章 )( 中 标 单 位 ) 年 月 日 建 设 单 位 评 价 意 见 : ( 公 章 ) 年 月 日 监 督 单 位 审 定 意 见 : 38

39 ( 公 章 ) 年 月 日 注 : 本 表 主 要 是 对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行 为 的 评 价 39

40 附 件 8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抽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编 号 : 工 程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 检 查 情 况 及 处 理 意 见 监 督 人 : 监 督 单 位 ( 盖 章 ) 年 月 日 主 送 : 抄 送 : 40

41 编 号 : 工 程 名 称 : 主 送 : 合 同 段 : 处 理 情 况 及 结 果 施 工 负 责 人 : 年 月 日 监 理 负 责 人 : 年 月 日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人 : 年 月 日 41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附 件 1: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保 障 工 程 安 全,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新 建 扩 建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安 全 生 产 举 报 信 息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备 案 2015 年 12 月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 钢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综 合 治 理 的 方 针, 加 强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安 全 监 控 管 理, 制 定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适 用 于 集 团 公 司 范 围 内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登 记 评 价 监 控 应 急 管 理 第 二 章 安 全 管

More information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和 行 为,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和 投 资 效 益,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主 要 职 责 内 设 机 构 和 人 员 编 制 规 定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机 构 设 置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8 11 号 ), 设 立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正 部 级 ), 为 国 务 院 直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主 要 职 责 内 设 机 构 和 人 员 编 制 规 定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机 构 设 置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8 11 号 ), 设 立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正 部 级 ), 为 国 务 院 直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文 件 国 办 发 2008 91 号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主 要 职 责 内 设 机 构 和 人 员 编 制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主 要 职 责 内 设 机 构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4 号 新 修 订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桓政[2003]号

桓政[2003]号 桓 政 发 2016 24 各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县 直 有 关 部 门 : 为 推 进 简 政 放 权, 加 快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不 断 优 化 经 济 发 展 环 境, 根 据 本 溪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取 消 下 放 和 调 整 一 批 行 政 职 权 事 项 的 决 定 ( 本 政 发 2016 2 ) 精 神, 县 政 府 决 定 保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 银 川 市 司 法 局 行 政 处 罚 流 程 图 ( 简 易 程 序 ) 适 用 条 件 : 违 法 事 实 确 凿 并 有 法 定 依 据, 对 公 民 处 以 50 元 以 下 对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 罚 款 或 者 警 告 的 行 政 处 罚 两 名 及 以 上 执 法 人 员 执 法, 出 示 执 法 证 件 调 查 取 证 : 查 明 并 确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附 件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执 法 证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适 应 外 汇 管 理 理 念 和 方 式 转 变,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汇 管 理 条 例 国 际 收 支 统 计 申 报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执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6 拍 卖 行 业 从 业 人 中 国 拍 卖 行 员 资 格 业 协 会 准 入 拍 卖 管 理 办 法 ( 商 务 部 令 2004 年 第 24 7 中 国 机 械 工 机 械 工 业 质 量 管 业 质 量 管 理 理 咨 询 师 协 会 准 入 关 于 试 行 机 械 工 业 质 量 管

6 拍 卖 行 业 从 业 人 中 国 拍 卖 行 员 资 格 业 协 会 准 入 拍 卖 管 理 办 法 ( 商 务 部 令 2004 年 第 24 7 中 国 机 械 工 机 械 工 业 质 量 管 业 质 量 管 理 理 咨 询 师 协 会 准 入 关 于 试 行 机 械 工 业 质 量 管 附 件 2 国 务 院 决 定 的 职 业 资 格 许 可 和 认 定 事 项 目 录 ( 共 计 67 项 ) 12 项 ) 一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许 可 和 认 定 事 项 ( 共 计 26 项, 其 中 准 入 14 项,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部 门 ( 单 位 ) 资 格 别 设 定 依 据 处 理 决 定 备 注 土 地 估 价 师 资 格 考 试 管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 钢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全 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提 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质 量, 防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保 护 职 工 安 全 健 康, 制 定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依 据 国 务 院 安 委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工 作 的 决 定 国 务 院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审 核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版 次 :F/0 附 表 1: QMS/EMS/OHSMS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通 用 要 求 申 请 条 件 初 次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越 级 晋 升 条 件 实 习 审 核 员 审 核 员 主 任 审 核 员 1. 高 等 教 育 :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大 专 学 历 及 相 2. 工 作 1 : ; 3. 专 业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工 程 中 标 公 示 工 程 编 码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LYS201405001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工 程 类 别 施 工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招 标 建 设 地 点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内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常 州 溧 阳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工 业 品 专 刊 浙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政 策 研 究 室 (WTO 研 究 室 ) 2010 年 05 月 27 日 目 录 工 作 动 态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专 家 参 加 欧 盟 洗 衣 机 洗 碗 机 能 效 及 生 态 设 计 通 报 评 议 会 1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举 办 出 口 玩 具 检 验 监 管 工 作 研 讨 会 2 台 州 出 口 鞋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350322E302DA2F25351442D303820D4CBD0D0BBFAD7E9B0B2C8ABC9FAB2FABCE02E2E2E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350322E302DA2F25351442D303820D4CBD0D0BBFAD7E9B0B2C8ABC9FAB2FABCE02E2E2E2E646F6378> 文 件 编 号 :SP2.0 ⅡSQD 08 思 安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运 行 机 组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2 第 二 章 安 全 目 标... 3 第 三 章 安 全 责 任... 4 第 四 章 监 督 检 查... 6 第 五 章 附 则... 8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各 项 目 公 司 运 行 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0 -------------------------------------------------------------------------------- 2 ----------------------------------------------------------------------------- 2 节 评 ----------------------------------------------------------------------------------------------------

More information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 第 一 号 ) 湖 州 市 统 计 局 湖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三 次 经 济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5 年 5 月 27 日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60 号 ) 要 求, 我 市 进 行 了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这 次 普 查 的 标 准 时 点 为 2013 年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接 收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实 习 的, 应 当 对 实 习 学 生 进 行 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提 供 必 要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学 校 应 当 协 助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实 习 学 生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接 收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实 习 的, 应 当 对 实 习 学 生 进 行 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提 供 必 要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学 校 应 当 协 助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实 习 学 生 进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第 80 号 令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废 止 和 修 改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和 安 全 培 训 等 领 域 十 部 规 章 的 决 定 已 经 2015 年 2 月 2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禹 城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工 作, 迅 速 有 效 处 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工 作, 迅 速 有 效 处 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88 号 修 订 后 的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4 月 15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第 13 次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局 长 杨 焕 宁 2016 年 6 月 3 日 1 生

More information

是 指 从 事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的 教 师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机 构 的 登 记 人 员 和 承 担 安 全 评 价 咨 询 检 测 检 验 的 人 员 及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等 第 四 条 安 全 培 训 工 作 实 行

是 指 从 事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的 教 师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机 构 的 登 记 人 员 和 承 担 安 全 评 价 咨 询 检 测 检 验 的 人 员 及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等 第 四 条 安 全 培 训 工 作 实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4 号 新 修 订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More information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2015 1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2015 1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宜 教 体 办 函 2015 20 号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关 于 转 发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教 育 局 ( 教 育 体 育 局 教 体 文 广 局 教 育 文 广 局 ), 宜 宾 学 院 : 现 将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各 市 县 公 安 局 : 现 将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工 作 中 有 何 问 题, 请 及 时 报 告 省 公 安 厅 网 监 处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二 00 三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附件: 抽 查 事 项 清 单 序 号 抽 查 事 项 抽 查 依 据 抽 查 主 体 抽 查 内 容 抽 查 方 式 备 注 1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监 督 检 查 动 态 管 理 法 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97 号 ) 第 四 条 : 国 务 院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中 央 管 理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厅政策文件

教育厅政策文件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 教 电 传 2014 22 号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关 于 做 好 2013 年 企 业 职 工 教 育 统 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统 计 制 度 是 教 育 部 在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备 案 的 一 项 正 式 的 统 计 制 度 经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 国 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 力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有 效 实 施 电 力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预 防 和 减 少 电 力 事 故, 保 障 电 力 系 统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和 电 力 可 靠 供 应,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电 力 监 管 条 例 生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2016 年 度 第 一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方 针 政 策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拟 订 财 政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改 革 方 案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调 整 完 善 市 对 区 财 政 体 制 ; 分 析 预 测 经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章 登 记 机 构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登 记 中 心 ), 承 办 全 国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的 具 体 工 作 和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第 二 章 登 记 机 构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登 记 中 心 ), 承 办 全 国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的 具 体 工 作 和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53 号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5 月 21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2002 年 10 月 8 日 公 布 的 危 险 化 学

More information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93 号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已 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 国 务 院 第 28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 起 施 行 总 理 温 家 宝 二 三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四 日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