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条 下 列 损 失 费 用 或 责 任, 保 险 人 不 负 责 赔 偿 : ( 一 ) 医 疗 费 交 通 费 食 宿 费 住 院 伙 食 补 助 费 辅 助 器 具 费 生 活 护 理 费 丧 葬 费 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及 误 工 补 贴 费 等 ; ( 二 ) 罚 款 罚 金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第 七 条 下 列 损 失 费 用 或 责 任, 保 险 人 不 负 责 赔 偿 : ( 一 ) 医 疗 费 交 通 费 食 宿 费 住 院 伙 食 补 助 费 辅 助 器 具 费 生 活 护 理 费 丧 葬 费 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及 误 工 补 贴 费 等 ; ( 二 ) 罚 款 罚 金"

Transcription

1 中 国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物 流 服 务 企 业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 江 苏 地 区 ) 条 款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为 本 合 同 )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或 其 他 保 险 凭 证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投 保 文 件 声 明 批 注 附 贴 批 单 或 其 他 书 面 文 件 构 成 凡 涉 及 本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 不 含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和 台 湾 地 区, 下 同 ) 从 事 物 流 服 务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个 体 经 济 组 织 及 其 他 合 法 成 立 的 组 织 均 可 成 为 本 合 同 的 被 保 险 人 保 险 责 任 第 三 条 在 保 险 期 间 内, 被 保 险 人 雇 佣 的 工 作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被 保 险 人 的 雇 员 ) 在 从 事 本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范 围 的 装 卸 堆 码 运 输 作 业 过 程 中 因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导 致 死 亡 或 伤 残,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 不 含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和 台 湾 地 区 法 律, 下 同 )( 以 下 简 称 依 法 ) 应 由 被 保 险 人 承 担 的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保 险 人 根 据 本 合 同 的 约 定 负 责 赔 偿 第 四 条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被 保 险 人 因 保 险 事 故 而 被 提 起 仲 裁 或 者 诉 讼 的, 对 应 由 被 保 险 人 支 付 的 仲 裁 或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事 先 经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支 付 的 其 他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法 律 费 用 ( 以 下 简 称 法 律 费 用 ),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合 同 约 定 也 负 责 赔 偿 责 任 免 除 第 五 条 下 列 原 因 造 成 的 损 失 费 用 或 赔 偿 责 任, 保 险 人 不 负 责 赔 偿 : ( 一 ) 被 保 险 人 或 其 代 表 的 故 意 行 为 或 重 大 过 失 行 为 ; ( 二 ) 战 争 敌 对 行 为 军 事 行 动 武 装 冲 突 恐 怖 主 义 活 动 罢 工 暴 动 民 众 骚 乱 ; ( 三 ) 行 政 行 为 司 法 行 为 ; ( 四 ) 核 爆 炸 核 裂 变 核 聚 变 ; ( 五 ) 核 污 染 及 其 他 环 境 污 染 ; ( 六 ) 被 保 险 人 的 雇 员 接 触 使 用 石 棉 石 棉 制 品 或 含 有 石 棉 成 分 的 物 质 第 六 条 被 保 险 人 的 雇 员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导 致 自 身 遭 受 人 身 伤 害 的, 保 险 人 不 负 责 赔 偿 : ( 一 ) 故 意 行 为 犯 罪 行 为 违 反 治 安 管 理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 ( 二 ) 自 残 自 杀 醉 酒 ; ( 三 ) 服 用 吸 食 注 射 毒 品 ; ( 四 ) 饮 酒 后 或 者 服 用 国 家 管 制 的 精 神 药 品 麻 醉 药 品 后 驾 驶 机 动 车 ; ( 五 ) 无 驾 驶 证, 驾 驶 证 失 效 或 者 被 依 法 扣 留 暂 扣 吊 销 期 间 驾 驶 机 动 车, 驾 驶 与 驾 驶 证 载 明 的 准 驾 车 型 不 相 符 合 的 机 动 车 ; ( 六 ) 严 重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 ( 七 ) 无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核 发 的 有 效 操 作 资 格 证 而 使 用 各 种 专 用 机 械 特 种 设 备 或 特 种 车 辆 或 类 似 设 备 装 置 的 第 1 页 共 6 页

2 第 七 条 下 列 损 失 费 用 或 责 任, 保 险 人 不 负 责 赔 偿 : ( 一 ) 医 疗 费 交 通 费 食 宿 费 住 院 伙 食 补 助 费 辅 助 器 具 费 生 活 护 理 费 丧 葬 费 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及 误 工 补 贴 费 等 ; ( 二 ) 罚 款 罚 金 或 惩 罚 性 赔 款 ; ( 三 )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 ( 四 ) 被 保 险 人 依 据 合 同 或 协 议 应 承 担 的 赔 偿 责 任, 但 即 使 没 有 这 种 合 同 或 协 议, 被 保 险 人 依 法 仍 应 承 担 的 赔 偿 责 任 不 在 本 款 责 任 免 除 范 围 内 ; ( 五 ) 本 合 同 伤 残 赔 偿 比 例 表 中 所 列 伤 残 等 级 之 外 的 其 他 残 疾 所 产 生 的 损 失 费 用 或 责 任 ; ( 六 ) 被 保 险 人 的 雇 员 由 于 疾 病 传 染 病 分 娩 流 产 以 及 因 这 些 疾 病 而 施 行 内 外 科 治 疗 手 术 导 致 的 损 失 费 用 或 责 任 ; ( 七 ) 被 保 险 人 的 雇 员 患 职 业 病 导 致 的 损 失 费 用 或 责 任 ; ( 八 ) 被 保 险 人 的 雇 员 依 法 应 自 行 承 担 的 任 何 损 失 费 用 或 责 任 ; ( 九 ) 保 险 单 中 载 明 的 应 由 被 保 险 人 自 行 承 担 的 免 赔 额 第 八 条 其 他 不 属 于 本 保 险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损 失 费 用 和 责 任, 保 险 人 不 负 责 赔 偿 赔 偿 限 额 与 免 赔 额 第 九 条 本 合 同 的 赔 偿 限 额 包 括 每 人 死 亡 赔 偿 限 额 每 人 伤 残 赔 偿 限 额 每 次 事 故 赔 偿 限 额 及 累 计 赔 偿 限 额, 各 项 赔 偿 限 额 由 投 保 人 和 保 险 人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并 在 本 合 同 中 载 明 免 赔 额 由 投 保 人 与 保 险 人 协 商 确 定, 并 在 保 险 单 中 载 明 保 险 期 间 第 十 条 除 另 有 约 定 外, 本 合 同 的 保 险 期 间 为 一 年, 自 保 险 单 载 明 的 保 险 责 任 起 始 日 零 时 起 至 保 险 责 任 终 止 日 二 十 四 时 止 保 险 费 第 十 一 条 本 合 同 成 立 时, 投 保 人 应 一 次 性 缴 纳 本 合 同 明 细 表 中 所 列 的 预 收 保 险 费 预 收 保 险 费 按 投 保 时 申 报 的 属 于 本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范 围 的 预 计 物 流 服 务 量 及 对 应 的 保 险 费 率 计 算 除 另 有 约 定 外,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应 在 本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的 日 期 前 将 上 一 个 季 度 实 际 发 生 的 属 于 约 定 范 围 的 物 流 服 务 量, 按 照 保 险 人 确 定 的 格 式 和 要 求 如 实 向 保 险 人 申 报 第 十 二 条 本 合 同 终 止 或 保 险 期 间 届 满 时, 保 险 人 将 根 据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属 于 本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范 围 的 实 际 物 流 服 务 量 及 对 应 的 保 险 费 率 计 算 出 应 收 取 的 实 际 保 险 费, 多 退 少 补 差 额 保 险 费 应 于 实 际 保 险 费 金 额 确 定 后 三 十 日 内 补 缴 或 返 还, 但 调 整 后 的 实 际 保 险 费 不 得 低 于 本 合 同 明 细 表 中 约 定 的 最 低 保 险 费 保 险 人 义 务 第 十 三 条 本 合 同 成 立 后, 保 险 人 应 当 及 时 向 投 保 人 签 发 保 险 单 或 其 他 保 险 凭 证 第 十 四 条 保 险 人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认 为 被 保 险 人 提 供 的 有 关 索 赔 的 证 明 和 资 料 不 完 整 的, 应 当 及 时 一 次 性 通 知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补 充 提 供 第 十 五 条 保 险 人 收 到 被 保 险 人 或 直 接 向 保 险 人 提 出 赔 偿 请 求 的 被 保 险 人 雇 员 或 其 他 索 赔 权 利 人 ( 以 下 简 称 为 索 赔 人 ) 的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请 求 后, 应 当 及 时 作 出 是 否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核 定 ; 情 形 复 杂 的, 应 当 在 三 十 日 内 作 出 核 定, 但 本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第 2 页 共 6 页

3 保 险 人 应 当 将 核 定 结 果 通 知 被 保 险 人 ; 对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在 与 被 保 险 人 达 成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协 议 后 十 日 内, 履 行 赔 偿 保 险 金 义 务 本 合 同 对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期 限 有 约 定 的, 保 险 人 应 当 按 照 约 定 履 行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义 务 保 险 人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作 出 核 定 后, 对 不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应 当 自 作 出 核 定 之 日 起 三 日 内 向 被 保 险 人 发 出 拒 绝 赔 偿 保 险 金 通 知 书, 并 说 明 理 由 第 十 六 条 保 险 人 自 收 到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请 求 和 有 关 证 明 资 料 之 日 起 六 十 日 内, 对 其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数 额 不 能 确 定 的, 应 当 根 据 已 有 证 明 和 资 料 可 以 确 定 的 数 额 先 予 支 付 ; 保 险 人 最 终 确 定 赔 偿 的 数 额 后, 应 当 支 付 相 应 的 差 额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义 务 第 十 七 条 订 立 本 合 同, 保 险 人 就 保 险 标 的 或 者 被 保 险 人 的 有 关 情 况 提 出 询 问 的, 投 保 人 应 当 如 实 告 知 投 保 人 故 意 或 者 因 重 大 过 失 未 履 行 前 款 规 定 的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足 以 影 响 保 险 人 决 定 是 否 同 意 承 保 或 者 提 高 保 险 费 率 的, 保 险 人 有 权 解 除 本 合 同 前 款 规 定 的 合 同 解 除 权, 自 保 险 人 知 道 有 解 除 事 由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十 日 不 行 使 而 消 灭 自 合 同 成 立 之 日 起 超 过 二 年 的, 保 险 人 不 得 解 除 合 同 ;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的, 保 险 人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投 保 人 故 意 不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的, 保 险 人 对 于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不 承 担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并 不 退 还 保 险 费 投 保 人 因 重 大 过 失 未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对 保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有 严 重 影 响 的, 保 险 人 对 于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不 承 担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但 应 当 退 还 保 险 费 保 险 人 在 合 同 订 立 时 已 经 知 道 投 保 人 未 如 实 告 知 的 情 况 的, 保 险 人 不 得 解 除 合 同 ;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的, 保 险 人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第 十 八 条 除 另 有 约 定 外, 投 保 人 应 在 本 合 同 成 立 时 交 清 预 收 保 险 费 投 保 人 未 按 本 款 约 定 交 付 预 收 保 险 费 的, 本 合 同 不 生 效, 对 预 收 保 险 费 交 清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保 险 人 不 承 担 保 险 责 任 第 十 九 条 被 保 险 人 应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劳 动 保 护 等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国 家 及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的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定, 认 真 执 行 安 生 生 产 规 程 和 标 准, 加 强 管 理, 采 取 合 理 的 预 防 措 施, 尽 力 避 免 或 减 少 责 任 事 故 的 发 生 保 险 人 可 以 对 被 保 险 人 遵 守 前 款 约 定 的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向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提 出 消 除 不 安 全 因 素 和 隐 患 的 书 面 建 议,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应 该 认 真 付 诸 实 施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未 按 照 约 定 履 行 上 述 安 全 义 务 的, 保 险 人 有 权 要 求 增 加 保 险 费 或 者 解 除 合 同 第 二 十 条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保 险 标 的 的 危 险 程 度 显 著 增 加 的, 被 保 险 人 应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及 时 书 面 通 知 保 险 人, 保 险 人 有 权 增 加 保 险 费 或 者 解 除 本 合 同 被 保 险 人 未 履 行 前 款 约 定 的 通 知 义 务, 因 保 险 标 的 的 危 险 程 度 显 著 增 加 而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保 险 人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第 二 十 一 条 知 道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被 保 险 人 应 该 : ( 一 ) 尽 力 采 取 必 要 合 理 的 措 施, 防 止 或 减 少 损 失, 否 则, 对 因 此 扩 大 的 损 失, 保 险 人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 二 ) 及 时 通 知 保 险 人, 并 书 面 说 明 事 故 发 生 的 原 因 经 过 和 损 失 情 况 ; 故 意 或 者 因 重 大 过 失 未 及 时 通 知, 致 使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损 失 程 度 等 难 以 确 定 的, 保 险 人 对 无 法 确 定 的 部 分,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但 保 险 人 通 过 其 他 途 径 已 经 及 时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及 时 知 道 保 第 3 页 共 6 页

4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除 外 ; ( 三 )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允 许 并 且 协 助 保 险 人 进 行 事 故 调 查 ; 对 于 拒 绝 或 者 妨 碍 保 险 人 进 行 事 故 调 查 导 致 无 法 确 定 事 故 原 因 或 核 实 损 失 情 况 的, 对 无 法 确 定 或 核 实 的 部 分, 保 险 人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第 二 十 二 条 被 保 险 人 收 到 索 赔 人 的 损 害 赔 偿 请 求 时, 应 立 即 通 知 保 险 人 未 经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被 保 险 人 对 索 赔 人 作 出 的 任 何 承 诺 拒 绝 出 价 约 定 付 款 或 赔 偿, 保 险 人 不 受 其 约 束 对 于 被 保 险 人 自 行 承 诺 或 支 付 的 赔 偿 金 额, 保 险 人 有 权 重 新 核 定, 不 属 于 本 保 险 责 任 范 围 或 超 出 应 赔 偿 限 额 的, 保 险 人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在 处 理 索 赔 过 程 中, 保 险 人 有 权 自 行 处 理 由 其 承 担 最 终 赔 偿 责 任 的 任 何 索 赔 案 件, 被 保 险 人 有 义 务 向 保 险 人 提 供 其 所 能 提 供 的 资 料 和 协 助 第 二 十 三 条 被 保 险 人 获 悉 可 能 发 生 诉 讼 仲 裁 时, 应 立 即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保 险 人 ; 接 到 法 院 传 票 或 其 他 法 律 文 书 后, 应 将 其 副 本 及 时 送 交 保 险 人 保 险 人 有 权 以 被 保 险 人 的 名 义 对 诉 讼 进 行 抗 辩 或 处 理 有 关 仲 裁 事 宜, 被 保 险 人 应 提 供 有 关 文 件, 并 给 予 必 要 的 协 助 对 因 未 及 时 提 供 上 述 通 知 或 必 要 协 助 引 起 或 扩 大 的 损 失, 保 险 人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第 二 十 四 条 被 保 险 人 向 保 险 人 请 求 赔 偿 时, 应 向 保 险 人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和 材 料 : ( 一 ) 保 险 单 正 本 和 保 险 费 支 付 凭 证 ; ( 二 ) 索 赔 申 请 事 故 证 明 伤 亡 人 员 名 单 ; ( 三 ) 被 保 险 人 与 其 雇 员 签 订 的 雇 佣 合 同 等 雇 佣 关 系 证 明 ; ( 四 ) 雇 员 遭 受 伤 害 时 所 从 事 的 物 流 服 务 属 于 本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范 围 的 证 明 ; ( 五 ) 有 关 部 门 或 机 构 出 具 的 伤 残 鉴 定 书 死 亡 证 明 或 其 他 类 似 证 明 ; ( 六 )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出 具 的 工 伤 认 定 证 明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委 员 会 做 出 的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结 论 ; ( 七 ) 有 关 的 生 效 法 律 文 书 ( 包 括 裁 定 书 裁 决 书 判 决 书 调 解 书 等 ); ( 八 ) 投 保 人 或 被 保 险 人 所 能 提 供 的 与 确 认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损 失 程 度 等 有 关 的 其 他 证 明 和 资 料 被 保 险 人 未 履 行 前 款 约 定 的 索 赔 材 料 提 供 义 务, 导 致 保 险 人 无 法 核 实 损 失 的, 保 险 人 对 无 法 核 实 部 分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赔 偿 处 理 第 二 十 五 条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后, 保 险 人 的 赔 偿 金 额 以 按 照 下 列 方 式 之 一 确 定 的 被 保 险 人 的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为 依 据 : ( 一 ) 被 保 险 人 与 向 其 提 出 赔 偿 要 求 的 其 雇 员 或 其 他 索 赔 权 利 人 协 商 并 经 保 险 人 确 认 ; ( 二 ) 仲 裁 机 构 裁 决 ; ( 三 )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 ( 四 ) 保 险 人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第 二 十 六 条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造 成 被 保 险 人 雇 员 的 人 身 伤 害, 保 险 人 按 以 下 方 式 计 算 赔 偿 : ( 一 ) 对 于 每 次 事 故 造 成 的 损 失, 保 险 人 在 保 险 单 中 载 明 的 每 次 事 故 赔 偿 限 额 内 计 算 赔 偿 : 第 4 页 共 6 页

5 (1) 死 亡 赔 偿 : 在 保 险 期 间 内, 被 保 险 人 雇 员 在 从 事 保 险 单 约 定 范 围 的 装 卸 堆 码 运 输 作 业 过 程 中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导 致 死 亡 的, 对 该 雇 员 的 最 高 赔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保 险 单 规 定 的 每 人 死 亡 赔 偿 限 额 如 该 雇 员 此 前 已 领 取 过 本 保 险 单 项 下 残 疾 赔 偿 金, 则 应 扣 除 已 领 取 金 额 (2) 残 疾 赔 偿 : 在 保 险 期 间 内, 被 保 险 人 雇 员 在 从 事 保 险 单 约 定 范 围 的 装 卸 堆 码 运 输 作 业 过 程 中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导 致 残 疾 的, 对 该 雇 员 的 最 高 赔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保 险 单 中 载 明 的 每 人 伤 残 赔 偿 限 额 与 本 合 同 所 附 残 疾 赔 偿 比 例 表 中 该 项 身 体 残 疾 程 度 相 对 应 的 赔 偿 比 例 的 乘 积 被 保 险 人 雇 员 因 本 合 同 项 下 保 险 责 任 范 围 内 事 故 所 致 之 残 疾, 如 合 并 以 前 因 事 故 所 致 的 残 疾, 保 险 人 可 在 伤 残 程 度 较 严 重 的 残 疾 赔 偿 比 例 对 应 的 赔 偿 限 额 内 负 责 赔 偿, 但 应 扣 除 以 前 事 故 所 致 残 疾 比 例 对 应 的 赔 偿 限 额 ( 二 ) 在 依 据 本 条 第 ( 一 ) 项 计 算 的 基 础 上, 保 险 人 在 扣 除 保 险 单 中 载 明 的 每 次 事 故 免 赔 额 后 进 行 赔 偿 ( 三 ) 在 保 险 期 间 内, 保 险 人 对 多 次 事 故 损 失 的 累 计 赔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保 险 单 中 载 明 的 累 计 赔 偿 限 额 第 二 十 七 条 保 险 人 对 法 律 费 用 的 赔 偿 在 第 二 十 六 条 计 算 的 赔 偿 金 额 以 外 另 行 计 算, 并 且 赔 偿 时 不 扣 减 每 次 事 故 免 赔 额, 但 每 次 事 故 的 赔 偿 总 额 不 超 过 保 险 单 中 载 明 的 每 次 事 故 赔 偿 限 额 的 10% 保 险 期 间 内 的 累 计 赔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保 险 单 中 载 明 的 累 计 赔 偿 限 额 的 20% 如 果 被 保 险 人 的 赔 偿 责 任 同 时 涉 及 保 险 事 故 和 非 保 险 事 故, 并 且 无 法 区 分 法 律 费 用 是 因 何 种 事 故 而 产 生 的,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合 同 保 险 赔 偿 金 额 ( 不 含 法 律 费 用 ) 占 应 由 被 保 险 人 承 担 的 全 部 赔 偿 金 额 ( 不 含 法 律 费 用 ) 的 比 例 赔 偿 法 律 费 用 第 二 十 八 条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时, 如 果 被 保 险 人 的 损 失 在 有 相 同 保 障 的 其 他 保 险 项 下 也 能 够 获 得 赔 偿, 则 本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合 同 的 赔 偿 限 额 与 其 他 保 险 合 同 及 本 合 同 的 赔 偿 限 额 总 和 的 比 例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其 他 保 险 人 应 承 担 的 赔 偿 金 额, 本 保 险 人 不 负 责 垫 付 若 被 保 险 人 未 如 实 告 知 导 致 保 险 人 多 支 付 赔 偿 金 的, 保 险 人 有 权 向 被 保 险 人 追 回 多 支 付 的 部 分 第 二 十 九 条 发 生 保 险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损 失, 应 由 有 关 责 任 方 负 责 赔 偿 的, 保 险 人 自 向 被 保 险 人 赔 偿 保 险 金 之 日 起, 在 赔 偿 金 额 范 围 内 代 位 行 使 被 保 险 人 对 有 关 责 任 方 请 求 赔 偿 的 权 利, 被 保 险 人 应 当 向 保 险 人 提 供 必 要 的 文 件 和 所 知 道 的 有 关 情 况 被 保 险 人 已 经 从 有 关 责 任 方 取 得 赔 偿 的, 保 险 人 赔 偿 保 险 金 时, 可 以 相 应 扣 减 被 保 险 人 已 从 有 关 责 任 方 取 得 的 赔 偿 金 额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在 保 险 人 未 赔 偿 保 险 金 之 前, 被 保 险 人 放 弃 对 有 关 责 任 方 请 求 赔 偿 权 利 的, 保 险 人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保 险 人 向 被 保 险 人 赔 偿 保 险 金 后, 被 保 险 人 未 经 保 险 人 同 意 放 弃 对 有 关 责 任 方 请 求 赔 偿 权 利 的, 该 行 为 无 效 ; 由 于 被 保 险 人 故 意 或 者 因 重 大 过 失 致 使 保 险 人 不 能 行 使 代 位 请 求 赔 偿 的 权 利 的, 保 险 人 可 以 扣 减 或 者 要 求 返 还 相 应 的 保 险 金 第 三 十 条 保 险 人 可 以 依 照 法 律 的 规 定 或 者 本 合 同 的 约 定, 直 接 向 其 雇 员 赔 偿 保 险 金 被 保 险 人 对 其 雇 员 应 负 的 赔 偿 责 任 确 定 的, 根 据 被 保 险 人 的 请 求, 保 险 人 应 当 直 接 向 该 其 雇 员 赔 偿 保 险 金 被 保 险 人 怠 于 请 求 的, 其 雇 员 有 权 就 其 应 获 赔 偿 部 分 直 接 向 保 险 人 请 求 赔 偿 保 险 金 被 保 险 人 未 向 该 雇 员 赔 偿 的, 保 险 人 不 得 向 被 保 险 人 赔 偿 保 险 金 第 三 十 一 条 保 险 赔 偿 结 案 后, 保 险 人 不 再 负 责 赔 偿 任 何 新 增 加 的 与 该 次 保 险 事 故 相 关 的 损 失 费 用 或 赔 偿 责 任 当 一 次 保 险 事 故 涉 及 多 名 工 作 人 员 时, 如 果 保 险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双 方 已 经 确 认 了 其 中 部 分 工 作 人 员 的 赔 偿 金 额, 保 险 人 可 根 据 被 保 险 人 的 申 请 予 以 先 行 赔 付 先 行 赔 付 后, 保 险 人 不 第 5 页 共 6 页

6 再 负 责 赔 偿 与 这 些 工 作 人 员 相 关 的 任 何 新 增 加 的 赔 偿 金 第 三 十 二 条 被 保 险 人 向 保 险 人 请 求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为 二 年, 自 其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之 日 起 计 算 争 议 处 理 和 法 律 适 用 第 三 十 三 条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发 生 的 争 议, 由 当 事 人 协 商 解 决 协 商 不 成 的, 提 交 本 合 同 载 明 的 仲 裁 机 构 仲 裁 ; 本 合 同 未 载 明 仲 裁 机 构 且 争 议 发 生 后 未 达 成 仲 裁 协 议 的, 依 法 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第 三 十 四 条 本 合 同 的 争 议 处 理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释 义 第 三 十 五 条 除 另 有 约 定 外, 本 合 同 中 的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被 保 险 人 雇 员 : 是 指 与 被 保 险 人 存 在 劳 动 关 系 ( 包 括 事 实 劳 动 关 系 ) 的 各 种 用 工 形 式 各 种 用 工 期 限, 年 满 十 六 周 岁 的 人 员 以 及 根 据 国 家 规 定 经 审 批 的 未 满 十 六 周 岁 的 特 殊 人 员 国 家 机 关 和 依 照 或 参 照 国 家 公 务 员 制 度 进 行 人 事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的 工 作 人 员, 以 及 其 他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和 各 类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工 作 人 员 也 属 于 本 合 同 的 被 保 险 人 职 员 每 次 事 故 : 是 指 一 名 或 多 名 索 赔 人 基 于 同 一 原 因 或 理 由, 单 独 或 共 同 向 被 保 险 人 提 出 的,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一 项 或 一 系 列 索 赔 或 民 事 诉 讼, 本 合 同 将 其 视 为 一 次 保 险 事 故, 在 本 合 同 中 简 称 为 每 次 事 故 意 外 事 故 : 指 外 来 的 突 然 的 非 本 意 的 非 疾 病 所 导 致 的 客 观 事 件, 并 以 此 客 观 事 件 为 直 接 且 单 独 原 因 导 致 人 身 伤 害 或 财 产 损 失 人 身 伤 害 : 是 指 死 亡 肢 体 残 疾 组 织 器 官 功 能 障 碍 及 其 他 影 响 人 身 健 康 的 损 伤 伤 残 等 级 : 按 职 工 工 伤 与 职 业 病 致 残 程 度 鉴 定 (GB/T ) 确 定 伤 残 等 级 伤 残 赔 偿 比 例 表 伤 残 等 级 赔 偿 比 例 一 级 伤 残 100% 二 级 伤 残 90% 三 级 伤 残 80% 四 级 伤 残 70% 五 级 伤 残 60% 六 级 伤 残 50% 七 级 伤 残 40% 第 6 页 共 6 页

险 人 支 付 的 仲 裁 或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事 先 经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支 付 的 其 他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费 用 ( 以 下 简 称 法 律 费 用 ),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保 险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负 责 赔 偿 责 任 免 除 第 五 条 出 现

险 人 支 付 的 仲 裁 或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事 先 经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支 付 的 其 他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费 用 ( 以 下 简 称 法 律 费 用 ),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保 险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负 责 赔 偿 责 任 免 除 第 五 条 出 现 永 诚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会 计 师 执 业 责 任 保 险 条 款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保 险 凭 证 以 及 批 单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凡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承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业 务

More information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 安 在 线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遥 控 模 型 人 责 任 保 险 条 款 ( 众 安 备 - 责 任 2015 主 21 号 )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保 险 凭 证 以 及 批 单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凡 年 龄 满 18 周 岁 的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 国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 上 海 地 区 ) 条 款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为 本 合 同 ) 由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或 其 他 保 险 凭 证 及 所 附 条 款,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投 保 文 件 声 明 批 注 附 贴 批 单 及 其 他 书 面 文

More information

责任保险条款框架(2009版)

责任保险条款框架(2009版) 三 星 财 产 保 险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A 版 ) 条 款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保 险 凭 证 以 及 批 单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 不 含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执业医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执业医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阳 光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执 业 医 师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条 款 (2014 版 )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本 保 险 合 同 )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保 险 凭 证 以 及 批 单 等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凡 在 中 华 人 民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DBCFE32A3AD323042A3ADA1B6D6D0BABDC8FDD0C7D7A1D4BAB2B9B3E4CDC5CCE5D2BDC1C6B1A3CFD5A3A841BFEEA3A9A1B7A3ADCCF5BFE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DBCFE32A3AD323042A3ADA1B6D6D0BABDC8FDD0C7D7A1D4BAB2B9B3E4CDC5CCE5D2BDC1C6B1A3CFD5A3A841BFEEA3A9A1B7A3ADCCF5BFEE2E646F63> 中 航 三 星 住 院 补 充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A 款 ) (2006 年 5 月 ) 第 一 章 合 同 构 成 与 投 保 范 围 第 二 章 保 险 责 任 与 责 任 免 除 第 三 章 保 险 期 间 与 保 险 费 第 四 章 保 险 金 申 请 第 五 章 合 同 变 更 事 项 第 六 章 一 般 条 款 第 七 章 释 义 第 一 章 合 同 构 成 与 投 保 范 围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备案)[2009]N80号-平安评估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平安(备案)[2009]N80号-平安评估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中 国 平 安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平 安 评 估 师 事 务 所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条 款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保 险 凭 证 以 及 批 单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凡 在 中 国 境 内 ( 不 包 括 港 澳 台 地 区 ) 依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认 为 被 告 省 社 保 局 核 发 依 据 的 文 件 错 误 导 致 少 发 放 77,148.00 元 原 告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向 吉 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人 社 厅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该 机 关 于 9 月

认 为 被 告 省 社 保 局 核 发 依 据 的 文 件 错 误 导 致 少 发 放 77,148.00 元 原 告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向 吉 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人 社 厅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该 机 关 于 9 月 号 长 春 市 朝 阳 区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原 告 王 贵 江, 男, 现 住 吉 林 省 乾 安 县 委 托 代 理 人 杨 艳, 吉 林 志 强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2014) 朝 行 初 字 第 50 号 被 告 吉 林 省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局, 住 所 地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西 民 主 大 街 959 法 定 代 表 人 蒋 延 辉,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 票 简 称 : 利 尔 化 学 股 票 代 码 :002258 公 告 编 号 :2016-021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016 年 2 月 25 日, 利 尔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词 语 涵 义 及 适 用 语 言 第 一 条 下 列 名 词 和 用 语, 除 上 下 文 另 有 规 定 外, 具 有 本 条 所 赋 予 的 涵 义 : 一 工 程 项 目 是 指 发 包 人 委 托 监 理 人 实 施 建 设 监 理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二 发 包 人 是 指 承 担 直 接 投 资 责 任 的 委 托 监 理 业 务 的 法 人 以 及 其

More information

申 请 保 险 金 时, 所 需 的 证 明 和 资 料 为 : 1. 保 险 单 ; 2. 申 请 人 法 定 身 份 证 件 ; 3. 本 合 同 约 定 医 院 出 具 的 病 理 检 验 血 液 检 验 及 其 他 科 学 检 验 诊 断 报 告 书 ; 4. 本 公 司 要 求 的 申 请

申 请 保 险 金 时, 所 需 的 证 明 和 资 料 为 : 1. 保 险 单 ; 2. 申 请 人 法 定 身 份 证 件 ; 3. 本 合 同 约 定 医 院 出 具 的 病 理 检 验 血 液 检 验 及 其 他 科 学 检 验 诊 断 报 告 书 ; 4. 本 公 司 要 求 的 申 请 中 国 人 寿 2009 疾 病 保 险 193 号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寿 肿 瘤 预 防 疾 病 保 险 利 益 条 款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第 一 条 保 险 合 同 构 成 国 寿 肿 瘤 预 防 疾 病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本 合 同 ) 由 保 险 单 及 所 附 国 寿 肿 瘤 预 防 疾 病 保 险 利 益 条 款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山 东 省 贯 彻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第 一 条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修 改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586 号 ) 修 订 的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条 例 ),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山 东 省 贯 彻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第 一 条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修 改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586 号 ) 修 订 的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条 例 ),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鲁 政 发 2011 25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贯 彻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现 将 山 东 省 贯 彻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实 施 办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 银 三 星 人 寿 [2015] 医 疗 保 险 077 号 中 银 三 星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中 银 三 星 A 款 补 充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条 款 (2015 年 9 月 )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在 阅 读 条 款 正 文 之 前, 浏 览 一 下 条 款 目 录 有 助 于 对 条 款 结 构 有 一 个 大 致 了 解 条 款 目 录 第 一 章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3A8C7EDA3A9B5D8A3A8CCABB1A3B2C6CFD5A3A9A3A8B1B82DD4F0C8CEA3A95B323031325DA3A8D6F7A3A931BAC5A3ADBAA3C4CFCAA1D2BDC1C6BBFAB9B9D2BDC1C6D4F0C8CE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3A8C7EDA3A9B5D8A3A8CCABB1A3B2C6CFD5A3A9A3A8B1B82DD4F0C8CEA3A95B323031325DA3A8D6F7A3A931BAC5A3ADBAA3C4CFCAA1D2BDC1C6BBFAB9B9D2BDC1C6D4F0C8CE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中 国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条 款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以 及 批 单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凡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 不 包 括 港 澳 台 地 区 法 律, 下 同 )( 以 下 简 称 为 依 法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证 券 代 码 :300015 证 券 简 称 : 爱 尔 眼 科 编 号 :2013-047 爱 尔 眼 科 医 院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预 留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鉴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六章〓附〓录

第十六章〓附〓录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绍 管 理 条 例 ( 修 正 ) ( 根 据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 通 过,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9 号 发 布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Treaty on Extradition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Republic of Portugal.doc

Microsoft Word - Treaty on Extradition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Republic of Portugal.doc 中 国 华 人 葡 民 萄 共 牙 和 国 葡 萄 牙 共 和 国 引 渡 条 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和 葡 萄 牙 共 和 国 引 渡 条 约 作, 决 中 在 华 相 人 互 民 尊 共 重 和 主 国 权 和 葡 平 萄 等 牙 互 共 利 的 和 基 国 础 ( 上 以 下, 简 为 促 进 两 方 国 ), 定 一 缔 结 引 本 渡 条 义 约 务, 并 达 成 协 议 如 下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鲁 政 办 字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已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预 算 2016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重 庆 市 工 伤 保 险 实 施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险 法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条 例 ) 和 工 伤 保 险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重 庆 市 工 伤 保 险 实 施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险 法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条 例 ) 和 工 伤 保 险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渝 府 发 2012 22 号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市 工 伤 保 险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自 治 县 )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有 关 单 位 : 市 政 府 同 意 重 庆 市 工 伤 保 险 实 施 办 法,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二 一 二 年 二 月 十 三 日 重 庆 市 工 伤 保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中新大东方XX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费率

中新大东方XX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费率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中 新 大 东 方 [2014] 医 疗 保 险 035 中 新 大 东 方 附 加 学 生 住 院 医 疗 保 险 条 款 感 谢 您 选 择 了 我 们 - 中 新 大 东 方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阅 读 指 引 本 阅 读 指 引 旨 在 提 示 您 本 条 款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对 中 新 大 东 方 附 加 学 生 住 院 医 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CABC6BDB2C6CFD55FB1B8B0B85F5B323030395D4E313130BAC52DC3E2D2DFD4A4B7C0BDD3D6D6CEDEEDA6D2E2CDE2C9CBBAA6B1A3CFD5>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CABC6BDB2C6CFD55FB1B8B0B85F5B323030395D4E313130BAC52DC3E2D2DFD4A4B7C0BDD3D6D6CEDEEDA6D2E2CDE2C9CBBAA6B1A3CFD5> 太 平 财 产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免 疫 预 防 接 种 无 恙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条 款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保 险 凭 证 以 及 批 单 等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在 本 保 险 合 同 双 方 认 可 或 指 定 的 街 乡 预 防 接 种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附件二十七:

附件二十七: 附 件 二 : 幸 福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幸 福 福 盈 宝 两 全 保 险 条 款 (2013 年 12 月 经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备 案 ) 条... 款 是 保 险 合 同 的 重 要 内 容, 为 充 分 保 障 您 ( 指 投... 保 人 )... 的 权 益, 请 您 仔 细 阅 读 本 条 款 在 本 条 款... 中,... 本 公

More information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证 券 代 码 :300170 证 券 简 称 : 汉 得 信 息 公 告 编 号 :2016-032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2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期 解 锁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 四 ) 俱 乐 部 法 定 代 表 人 无 违 法 犯 罪 记 录, 无 不 良 社 会 影 响 ; ( 五 ) 保 证 不 存 在 不 参 与 任 何 影 响 比 赛 公 平 公 正 的 不 正 当 交 易, 包 括 双 方 之 间 多 方 之 间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以 及 显 性 与

( 四 ) 俱 乐 部 法 定 代 表 人 无 违 法 犯 罪 记 录, 无 不 良 社 会 影 响 ; ( 五 ) 保 证 不 存 在 不 参 与 任 何 影 响 比 赛 公 平 公 正 的 不 正 当 交 易, 包 括 双 方 之 间 多 方 之 间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以 及 显 性 与 中 国 足 球 协 会 乙 级 联 赛 参 赛 准 入 条 件 和 审 查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中 国 足 球 协 会 乙 级 联 赛 ( 以 下 简 称 中 乙 联 赛 ) 的 管 理, 规 范 中 乙 联 赛 赛 事 运 营, 合 理 衔 接 职 业 联 赛 及 青 少 年 联 赛 的 发 展, 提 高 中 国 足 球 水 平,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绵 阳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文 件 绵 社 险 [2011]8 号 绵 阳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关 于 在 市 本 级 实 行 社 会 保 险 费 四 险 合 一 一 票 多 费 征 收 工 作 的 通 知 市 本 级 各 参 保 单 位 : 为 了 进 一 步 做 好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收 管 理 工 作, 简 化 申 报 程 序, 方 便 参

More information

商 业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示 范 条 款 采 用 了 定 额 赔 偿 方 式, 与 工 伤 保 险 补 偿 互 不 冲 突, 鼓 励 用 人 单 位 在 依 法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后, 购 买 商 业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提 高 劳 动 者 死 亡 残 疾

商 业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示 范 条 款 采 用 了 定 额 赔 偿 方 式, 与 工 伤 保 险 补 偿 互 不 冲 突, 鼓 励 用 人 单 位 在 依 法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后, 购 买 商 业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提 高 劳 动 者 死 亡 残 疾 中 国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示 范 条 款 开 发 说 明 按 照 中 国 保 监 会 的 工 作 要 求, 由 中 国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牵 头 组 织 研 究 制 定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示 范 条 款 为 稳 步 推 进 相 关 条 款 的 开 发 工 作, 中 国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组 织 行 业 力 量 成 立 了 示 范 条 款 研 究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三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关 问 答 141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等 级 划 分 吗? 答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等 级 分 为 甲 级 乙 级 和 暂 定 级 三 个 等 级 142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几 年? 答 : 暂 定 级 资 格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乙 级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行 政 学 院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 银 三 星 人 寿 [2015] 医 疗 保 险 066 号 中 银 三 星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中 银 三 星 附 加 女 性 生 育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条 款 (2015 年 9 月 )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在 阅 读 条 款 正 文 之 前, 浏 览 一 下 条 款 目 录 有 助 于 对 条 款 结 构 有 一 个 大 致 了 解 条 款 目 录 第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