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社会组织法律知识三十问(修改二).docx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社会组织法律知识三十问(修改二).docx"

Transcription

1 上 海 复 恩 社 会 组 织 法 律 服 务 中 心 马 剑 鸣 撰 写 陆 璇 修 订 二 零 一 四 年 五 月 第 二 版 社 会 组 织 法 律 知 识 三 十 问

2 第 一 部 分 登 记 注 册 1. 社 会 组 织 的 法 律 地 位 是 如 何 界 定 的? 依 据 我 国 现 有 法 律, 社 会 组 织 的 设 立 形 式 有 社 会 团 体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和 基 金 会 这 三 种, 均 是 在 民 政 部 门 登 记 注 册 根 据 民 政 部 2013 年 6 月 19 日 在 京 发 布 2012 年 社 会 服 务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截 至 2012 年 底, 全 国 共 有 社 会 组 织 49.9 万 个, 其 中, 社 会 团 体 有 27.1 万 个,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有 22.5 万 个, 基 金 会 3029 个 请 注 意, 不 采 取 合 法 形 式 登 记 注 册 的 组 织, 其 权 利 义 务 很 难 受 到 法 律 保 护, 并 且 是 不 能 以 社 会 组 织 的 名 义 开 展 任 何 活 动 的 同 时, 在 实 践 中, 只 有 依 法 设 立 的 社 会 组 织, 才 能 依 法 享 受 税 收 减 免 获 得 政 府 社 会 组 织 服 务 购 买 参 与 某 些 特 定 的 公 益 事 业 等 2. 什 么 是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根 据 1998 年 10 月 25 日 国 务 院 公 布 实 施 的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规 定,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是 指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和 其 他 社 会 力 量 以 及 公 民 个 人 利 用 非 国 有 资 产 举 办 的, 从 事 非 营 利 性 社 会 服 务 活 动 的 社 会 组 织 从 某 种 意 义 上,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就 是 民 办 的 事 业 单 位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分 为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法 人 )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合 伙 ) 和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个 体 ) 三 种 个 人 出 资 且 担 任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负 责 人 的, 可 申 请 办 理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个 体 ) 登 记 ; 两 人 或 两 人 以 上 合 伙 举 办 的, 可 申 请 办 理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合 伙 ) 登 记 ; 两 人 或 两 人 以 上 举 办 且 具 备 法 人 条 件 的, 可 申 请 办 理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法 人 ) 登 记 由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和 其 他 社 会 力 量 举 办 的 或 由 上 述 组 织 与 个 人 共 同 举 办 的, 应 当 申 请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法 人 ) 登 记 实 践 中, 绝 大 部 分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都 是 法 人 形 式, 法 人 制 的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在 其 开 办 资 金 的 限 度 内 对 外 承 担 有 限 责 任 3. 申 请 登 记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需 要 具 备 什 么 条 件? 申 请 登 记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经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同 意 ; ( 二 ) 有 规 范 的 名 称 必 要 的 组 织 机 构 ; 1

3 ( 三 ) 有 与 其 业 务 活 动 相 适 应 的 从 业 人 员 ; ( 四 ) 有 与 其 业 务 活 动 相 适 应 的 合 法 财 产 ( 区 一 级 社 会 组 织, 一 般 至 少 10 万 人 民 币 ; 要 注 意 的 是, 若 其 所 从 事 的 行 业 有 特 别 规 定 的, 则 需 按 照 该 行 业 的 特 别 规 定 执 行 ); ( 五 ) 有 必 要 的 场 所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名 称 应 当 符 合 国 务 院 民 政 部 门 的 规 定, 不 得 冠 以 " 中 国 " " 全 国 " " 中 华 " 等 字 样 4. 申 请 登 记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一 般 程 序 是 什 么? 根 据 上 述 条 件, 申 请 登 记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需 经 过 大 致 如 下 五 个 步 骤 : ( 一 ) 向 所 在 地 民 政 部 门 和 相 关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进 行 前 期 咨 询 一 般 将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活 动 分 为 以 下 大 类 : 教 育 事 业 ( 对 应 教 育 部 门 ), 卫 生 事 业 ( 对 应 卫 生 部 门 ), 文 化 事 业 ( 对 应 文 化 文 物 部 门 ), 科 技 事 业 ( 对 应 科 技 部 门 ), 体 育 事 业 ( 对 应 体 育 部 门 ), 劳 动 事 业 ( 对 应 劳 动 部 门 ), 民 政 事 业 ( 对 应 民 政 部 门 ), 社 会 中 介 服 务 业 ( 对 应 民 政 部 门 ), 法 律 服 务 业 ( 对 应 司 法 部 门 ) ( 二 ) 向 所 在 地 民 政 部 门 申 请 名 称 审 核 ( 三 ) 根 据 该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所 主 要 从 事 的 活 动, 在 前 期 咨 询 的 基 础 上, 向 相 关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报 批 ( 四 ) 在 获 得 相 应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批 准 后, 向 所 在 地 民 政 部 门 提 交 设 立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书 面 申 请 实 践 中, 民 政 部 门 会 对 该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申 请 人 进 行 面 谈, 同 时 也 会 对 该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进 行 实 地 了 解, 以 便 于 其 作 出 最 后 审 批 决 定 ( 五 ) 通 过 民 政 部 门 的 审 查 后, 民 政 部 门 对 对 该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发 放 决 定 书 和 证 书 还 要 到 公 安 质 监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刻 章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税 务 登 记 等 手 续 到 银 行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5. 如 何 申 请 设 立 社 会 团 体? 根 据 1998 年 9 月 25 日 国 务 院 通 过 的 社 会 团 体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社 会 团 体, 是 指 中 国 公 民 自 愿 组 成, 为 实 现 会 员 共 同 意 愿, 按 照 其 章 程 开 展 活 动 的 非 营 利 性 社 会 组 织 请 注 意, 国 家 机 关 以 外 的 组 织 可 以 作 为 单 位 会 员 加 入 社 会 团 体 换 言 之, 国 家 机 关 ( 包 括 具 有 行 政 管 理 职 能 的 事 业 单 位, 比 如 证 监 会 ), 不 能 发 起 设 立 社 会 团 体, 也 不 能 作 为 社 会 团 体 的 会 员 社 会 团 体 的 设 立, 需 要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 一 ) 有 50 个 以 上 的 个 人 会 员 或 者 30 个 以 上 的 单 位 会 员 ; 个 人 会 员 单 位 会 员 混 合 组 成 的, 会 员 总 数 不 得 少 于 50 个 ; ( 二 ) 有 规 范 的 名 称 和 相 应 的 组 织 机 构 ; ( 三 ) 有 固 定 的 住 所 ; 2

4 ( 四 ) 有 与 其 业 务 活 动 相 适 应 的 专 职 工 作 人 员 ; ( 五 ) 有 合 法 的 资 产 和 经 费 来 源, 全 国 性 的 社 会 团 体 有 10 万 元 以 上 活 动 资 金, 地 方 性 的 社 会 团 体 和 跨 行 政 区 域 的 社 会 团 体 有 3 万 元 以 上 活 动 资 金 ; ( 六 )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社 会 团 体 的 名 称 应 当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不 得 违 背 社 会 道 德 风 尚 社 会 团 体 的 名 称 应 当 与 其 业 务 范 围 成 员 分 布 活 动 地 域 相 一 致, 准 确 反 映 其 特 征 全 国 性 的 社 会 团 体 的 名 称 冠 以 中 国 全 国 中 华 等 字 样 的,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经 过 批 准, 地 方 性 的 社 会 团 体 的 名 称 不 得 冠 以 中 国 全 国 中 华 等 字 样 6. 如 何 申 请 设 立 基 金 会? 根 据 我 国 2004 年 6 月 1 日 起 实 施 的 基 金 会 管 理 条 例, 基 金 会 是 指 利 用 自 然 人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捐 赠 的 财 产, 以 从 事 公 益 事 业 为 目 的 而 依 法 成 立 的 非 营 利 性 法 人 基 金 会 分 为 面 向 公 众 募 捐 的 基 金 会 和 不 得 面 向 公 众 募 捐 的 基 金 会 公 募 基 金 会 按 照 募 捐 的 地 域 范 围, 分 为 全 国 性 公 募 基 金 会 和 地 方 性 公 募 基 金 会 设 立 基 金 会,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为 特 定 的 公 益 目 的 而 设 立 ; ( 二 ) 全 国 性 公 募 基 金 会 的 原 始 基 金 不 低 于 800 万 元 人 民 币, 地 方 性 公 募 基 金 会 的 原 始 基 金 不 低 于 400 万 元 人 民 币, 非 公 募 基 金 会 的 原 始 基 金 不 低 于 200 万 元 人 民 币 ; 原 始 基 金 必 须 为 到 账 货 币 资 金 ; ( 三 ) 有 规 范 的 名 称 章 程 组 织 机 构 以 及 与 其 开 展 活 动 相 适 应 的 专 职 工 作 人 员 ; ( 四 ) 有 固 定 的 住 所 ( 五 ) 能 够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一 般 而 言, 基 金 会 是 所 有 社 会 组 织 中 设 立 要 求 最 高 的, 但 是 我 国 的 基 金 会 已 经 有 了 长 足 的 发 展 根 据 基 金 会 中 心 网 的 统 计, 截 至 2014 年 5 月 8 日, 我 国 基 金 会 总 数 达 3788 家, 其 中 公 募 基 金 会 1435 家, 非 公 募 基 金 会 2353 家 7. 社 会 组 织 直 接 登 记 的 适 用 范 围 是 什 么? 由 于 目 前 国 家 就 社 会 组 织 直 接 登 记 没 有 出 台 一 部 统 一 的 法 律 法 规, 在 各 地 实 践 中, 虽 然 基 本 上 都 包 含 了 行 业 协 会 商 会 类 科 技 类 公 益 慈 善 类 城 乡 社 区 服 务 类 等 四 类 社 会 组 织, 但 具 体 适 用 范 围 并 不 完 全 相 同 以 下, 我 们 将 以 上 海 的 实 践 为 例, 就 社 会 组 织 直 接 登 记 的 具 体 适 用 范 围 做 一 下 说 明 3

5 依 照 2014 年 4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上 海 市 社 会 组 织 直 接 登 记 管 理 若 干 规 定, 在 上 海 市 范 围 内 新 成 立 行 业 协 会 商 会 类 科 技 类 公 益 慈 善 类 城 乡 社 区 服 务 类 等 四 类 社 会 组 织, 可 直 接 向 社 会 组 织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依 法 申 请 登 记, 不 再 需 要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同 意 这 四 类 社 会 组 织 的 具 体 界 定 如 下 : 行 业 协 会 商 会 类 社 会 组 织 包 括 行 业 协 会 和 商 会 两 类 上 海 市 促 进 行 业 协 会 发 展 规 定 明 确 规 定, 行 业 协 会 是 指 由 同 类 企 业 及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自 愿 组 成, 实 行 行 业 服 务 和 自 律 管 理 的 社 会 团 体, 主 要 由 市 级 社 会 组 织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负 责 登 记 管 理 商 会 是 指 以 企 业 为 会 员 的 社 会 团 体, 按 照 上 海 市 促 进 行 业 协 会 发 展 规 定, 参 照 行 业 协 会 登 记 管 理, 由 市 或 区 县 社 会 组 织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负 责 登 记 管 理 科 技 类 社 会 组 织 是 指 自 然 科 学 技 术 科 学 领 域 的 学 术 性 科 普 性 综 合 性 社 会 组 织, 主 要 组 织 形 式 有 社 会 团 体 和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由 市 或 区 县 社 会 组 织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负 责 登 记 管 理 公 益 慈 善 类 社 会 组 织 是 指 从 事 社 会 福 利 救 灾 救 助 社 会 保 障 及 社 会 事 务 的 社 会 服 务 类 社 会 组 织 和 教 育 卫 生 文 化 体 育 生 态 环 境 等 社 会 事 业 类 社 会 组 织, 组 织 形 式 有 基 金 会 社 会 团 体 和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其 中 基 金 会 由 市 级 社 会 组 织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负 责 登 记 管 理, 社 会 团 体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由 市 或 区 县 社 会 组 织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负 责 登 记 管 理 城 乡 社 区 服 务 类 社 会 组 织 是 指 围 绕 城 乡 社 区 居 民 的 多 样 化 需 求 提 供 服 务 的 社 会 组 织, 主 要 组 织 形 式 有 社 会 团 体 和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以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为 主, 由 市 或 区 县 社 会 组 织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负 责 登 记 管 理, 以 区 县 登 记 为 主 这 里 需 要 提 醒 注 意 的 是 : 第 一,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部 分 行 业 的 社 会 组 织 申 请 成 立 前, 需 要 办 理 资 质 许 可,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五 类 :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需 教 育 部 门 许 可, 医 疗 机 构 需 卫 生 部 门 许 可, 劳 动 技 能 培 训 机 构 需 人 保 部 门 许 可, 养 老 机 构 需 民 政 部 门 许 可, 认 证 机 构 需 技 监 部 门 许 可 ; 第 二, 政 治 法 律 类 宗 教 类 涉 外 类 等 社 会 组 织 的 登 记 仍 实 行 双 重 管 理 8. 社 会 组 织 成 立 后, 哪 些 事 项 的 变 更 需 要 向 民 政 部 门 进 行 变 更 登 记? 在 社 会 组 织 成 立 后, 民 政 部 门 会 对 社 会 组 织 进 行 持 续 性 监 管 正 如 公 司 成 立 后, 公 司 的 重 要 事 项 变 更 需 要 进 行 变 更 登 记, 社 会 组 织 成 立 后 的 某 些 重 要 事 项, 如 果 发 生 了 变 更, 也 需 要 及 时 进 行 变 更 登 记 4

6 社 会 团 体 的 登 记 事 项 备 案 事 项 需 要 变 更 的, 应 当 自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同 意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向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变 更 备 案 社 会 团 体 修 改 章 程, 应 当 自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同 意 之 日 起 30 日 内, 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核 准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登 记 事 项 需 要 变 更 的 ( 如 其 名 称 住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业 务 范 围 开 办 资 金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有 变 化 时 ), 应 当 自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同 意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向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修 改 章 程, 应 当 自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同 意 之 日 起 30 日 内, 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核 准 基 金 会 基 金 会 分 支 机 构 基 金 会 代 表 机 构 和 境 外 基 金 会 代 表 机 构 的 登 记 事 项 需 要 变 更 的 ( 如 其 名 称 住 所 类 型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原 始 基 金 数 额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变 化 时 ), 应 当 向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基 金 会 修 改 章 程, 应 当 征 得 其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的 同 意, 并 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核 准 同 时 需 要 提 醒 的 是, 社 会 组 织 都 需 要 年 检, 如 果 年 检 不 合 格, 会 被 责 令 整 改, 会 影 响 到 社 会 组 织 的 顺 利 运 作 第 二 部 分 内 部 治 理 9. 社 会 组 织 的 一 般 内 部 治 理 架 构 是 怎 样 的? 一 般 而 言, 社 会 团 体 型 的 社 会 组 织, 其 最 高 权 力 机 关 是 会 员 大 会 或 会 员 代 表 大 会 同 时 会 设 立 理 事 会, 在 会 员 大 会 或 会 员 代 表 大 会 闭 会 期 间, 领 导 开 展 日 常 工 作 有 些 社 会 团 体 会 设 立 常 务 理 事 会 社 会 团 体 的 理 事 会 中 设 有 理 事 长 ( 会 长 ), 副 理 事 长 ( 副 会 长 ) 执 行 机 构 的 负 责 人 为 秘 书 长, 由 理 事 会 任 命 一 般 而 言,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设 立 理 事 会, 作 为 其 决 策 机 构 同 时 会 设 立 监 事 或 监 事 会, 对 理 事 会 的 决 策 进 行 监 督 执 行 机 构 的 负 责 人 一 般 称 为 主 任, 由 理 事 会 任 命 社 会 团 体 或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一 般 由 理 事 长 或 秘 书 长 / 主 任 担 任 基 金 会 设 理 事 会, 作 为 其 决 策 机 构 理 事 为 5 人 至 25 人, 每 届 任 期 不 得 超 过 5 年, 可 连 选 连 任 用 私 人 财 产 设 立 的 非 公 募 基 金 会, 相 互 间 有 近 亲 属 关 系 的 基 金 会 理 事, 总 数 不 得 超 过 理 事 总 人 数 的 1/3; 其 他 基 金 会, 具 有 近 亲 属 关 系 的 不 得 同 时 在 理 事 会 任 职 在 基 金 会 领 取 报 酬 的 理 事 不 得 超 过 理 事 总 人 数 的 1/3 理 事 会 设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和 秘 书 长, 从 理 事 中 选 举 产 生, 理 事 长 是 基 金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同 时, 基 金 会 设 监 事 监 事 任 期 与 理 事 任 期 相 同 理 事 理 事 的 近 亲 属 和 基 金 会 财 会 人 员 不 得 兼 任 监 事 5

7 监 事 依 照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检 查 基 金 会 财 务 和 会 计 资 料, 监 督 理 事 会 遵 守 法 律 和 章 程 的 情 况 监 事 列 席 理 事 会 会 议, 有 权 向 理 事 会 提 出 质 询 和 建 议, 并 应 当 向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以 及 税 务 会 计 主 管 部 门 反 映 情 况 需 注 意 的 是 : 基 金 会 理 事 遇 有 个 人 利 益 与 基 金 会 利 益 关 联 时, 不 得 参 与 相 关 事 宜 的 决 策 ; 基 金 会 理 事 监 事 及 其 近 亲 属 不 得 与 其 所 在 的 基 金 会 有 任 何 交 易 行 为 ; 监 事 和 未 在 基 金 会 担 任 专 职 工 作 的 理 事 不 得 从 基 金 会 获 取 报 酬 10. 社 会 组 织 的 负 责 人 的 人 选 需 要 符 合 什 么 条 件? 社 会 团 体 的 负 责 人 ( 即 理 事 长 ( 会 长 ) 副 理 事 长 ( 副 会 长 ) 或 秘 书 长 ) 人 选 需 要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 在 本 社 会 团 体 业 务 领 域 内 有 较 大 影 响 ;2 未 曾 担 任 过 因 违 法 而 被 撤 销 登 记 的 社 会 团 体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取 缔 的 非 法 组 织 的 负 责 人 ;3 具 有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4 年 龄 一 般 不 超 过 70 周 岁 有 下 列 情 形 的, 一 般 不 得 担 任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1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或 者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2 正 在 被 执 行 刑 罚 或 者 正 在 被 执 行 刑 事 强 制 措 施 的 ;3 正 在 被 公 安 机 关 或 者 国 家 安 全 机 关 通 缉 的 ;4 因 犯 罪 被 判 处 刑 罚, 执 行 期 满 未 逾 3 年, 或 者 因 犯 罪 被 判 处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执 行 期 满 未 逾 5 年 的 ;5 担 任 因 违 法 被 撤 销 登 记 的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自 该 单 位 被 撤 销 登 记 之 日 起 未 逾 3 年 的 ;6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的 基 金 会 负 责 人 包 括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和 秘 书 长 其 具 体 要 求 包 括 :1 基 金 会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和 秘 书 长 不 得 由 现 职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兼 任 ; 基 金 会 的 理 事 长 为 法 定 代 表 人 ; 基 金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不 得 同 时 担 任 其 他 组 织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2 公 募 基 金 会 和 原 始 基 金 来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非 公 募 基 金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应 当 由 内 地 居 民 担 任 ;3 因 犯 罪 被 判 处 管 制 拘 役 或 者 有 期 徒 刑, 刑 期 执 行 完 毕 之 日 起 未 逾 5 年 的, 因 犯 罪 被 判 处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正 在 执 行 期 间 或 者 曾 经 被 判 处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的, 以 及 曾 在 因 违 法 被 撤 销 登 记 的 基 金 会 担 任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或 者 秘 书 长, 且 对 该 基 金 会 的 违 法 行 为 负 有 个 人 责 任, 自 该 基 金 会 被 撤 销 之 日 起 未 逾 5 年 的, 不 得 担 任 基 金 会 的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或 者 秘 书 长 ;4 担 任 基 金 会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或 者 秘 书 长 的 香 港 居 民 澳 门 居 民 台 湾 居 民 外 国 人, 每 年 在 中 国 内 地 居 留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3 个 月 第 三 部 分 劳 动 关 系 11. 社 会 组 织 是 否 需 要 与 其 员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6

8 请 注 意, 社 会 组 织 和 一 般 用 人 单 位, 在 适 用 劳 动 法 和 劳 动 合 同 法 上, 并 无 任 何 特 殊 地 位, 即 需 要 遵 守 劳 动 法 和 劳 动 合 同 法 相 关 规 定, 与 其 专 职 人 员 签 订 书 面 劳 动 合 同 我 们 建 议, 为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法 律 风 险, 社 会 组 织 可 以 采 用 当 地 劳 动 监 管 部 门 推 荐 的 格 式 范 本, 与 其 专 职 人 员 签 订 正 式 的 书 面 劳 动 合 同 在 该 等 劳 动 合 同 中, 详 细 列 明 专 职 人 员 的 职 责 工 资 报 酬 试 用 期 雇 佣 期 限 等 事 项 同 时 我 们 需 提 醒, 如 果 某 一 志 愿 者 长 期 在 某 社 会 组 织 中 从 事 相 对 固 定 的 工 作, 且 除 了 该 工 作 之 外, 该 志 愿 者 没 有 其 他 相 对 固 定 的 工 作, 或 者 该 志 愿 者 在 该 社 会 组 织 所 领 取 的 补 贴 或 津 贴 为 其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在 实 践 中, 该 等 志 愿 者 和 该 社 会 组 织 的 关 系 很 有 可 能 被 认 定 为 存 在 事 实 劳 动 关 系 所 以, 社 会 组 织 在 招 募 志 愿 者 的 时 候, 必 须 考 虑 上 述 风 险 对 于 此 类 志 愿 者, 我 们 建 议 还 是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以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最 后 需 要 提 醒 的 是, 给 予 社 会 组 织 职 员 的 劳 动 报 酬 ( 包 括 试 用 期 的 报 酬 ), 不 得 低 于 当 地 政 府 所 公 布 的 最 低 工 资 水 平 ( 上 海 自 2013 年 4 月 1 日 起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是 每 月 1620 元 ) 由 于 社 会 组 织 的 工 作 性 质, 我 们 也 建 议 社 会 组 织, 可 以 考 虑 针 对 其 部 分 职 员, 向 当 地 的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申 请 不 定 时 工 作 制, 以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加 班 费 纠 纷 12. 社 会 组 织 是 否 需 要 为 其 员 工 缴 纳 五 险 一 金 吗? 正 如 上 一 问 所 回 答 的 那 样, 社 会 组 织 也 是 适 用 劳 动 法 和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用 人 单 位, 所 以 必 须 为 其 职 员 依 法 缴 纳 五 险 一 金 我 们 一 般 说 的 五 险 一 金 包 括 了 以 下 内 容 :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以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根 据 上 海 市 相 关 规 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是 由 用 人 单 位 和 个 人 共 同 承 担 的, 而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则 全 部 由 用 人 单 位 承 担 请 注 意, 五 险 一 金 的 缴 存 基 数, 是 根 据 实 际 工 资 计 算 的, 包 括 基 本 工 资 加 班 费 补 贴 津 贴 和 奖 金 等 其 最 低 和 最 高 缴 存 基 数 和 缴 存 比 例 均 由 当 地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公 布 如 果 社 会 组 织 没 有 按 时 足 额 为 其 职 员 缴 存 五 险 一 金, 职 员 有 权 要 求 单 位 进 行 补 缴, 而 相 关 部 门 也 有 权 责 令 其 限 期 补 缴 并 加 收 滞 纳 金 我 们 注 意 到, 近 年 来, 职 员 与 社 会 组 织 的 劳 动 纠 纷 呈 上 升 趋 势, 其 中 关 于 五 险 一 金 的 纠 纷 占 比 相 当 大, 所 以 有 必 要 提 醒 所 有 社 会 组 织, 必 须 依 法 按 时 为 其 职 员 缴 纳 五 险 一 金 13. 社 会 组 织 的 职 员 受 了 工 伤, 应 该 如 何 处 理? 7

9 近 年 来, 很 多 社 会 组 织 积 极 参 与 救 灾 赴 边 远 地 区 支 教 扶 贫 等 活 动, 由 此 而 导 致 其 专 职 人 员 的 工 作 风 险 有 所 加 大 根 据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工 伤 包 括 如 下 情 况 :( 一 ) 在 工 作 时 间 和 工 作 场 所 内, 因 工 作 原 因 受 到 事 故 伤 害 的 ;( 二 ) 工 作 时 间 前 后 在 工 作 场 所 内, 从 事 与 工 作 有 关 的 预 备 性 或 者 收 尾 性 工 作 受 到 事 故 伤 害 的 ;( 三 ) 在 工 作 时 间 和 工 作 场 所 内, 因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受 到 暴 力 等 意 外 伤 害 的 ;( 四 ) 患 职 业 病 的 ;( 五 ) 因 工 外 出 期 间, 由 于 工 作 原 因 受 到 伤 害 或 者 发 生 事 故 下 落 不 明 的 ;( 六 ) 在 上 下 班 途 中, 受 到 非 本 人 主 要 责 任 的 交 通 事 故 或 者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客 运 轮 渡 火 车 事 故 伤 害 的 ;( 七 ) 视 同 工 伤 的 情 况 :1 在 工 作 时 间 和 工 作 岗 位, 突 发 疾 病 死 亡 或 者 在 48 小 时 之 内 经 抢 救 无 效 死 亡 的 ;2 在 抢 险 救 灾 等 维 护 国 家 利 益 公 共 利 益 活 动 中 受 到 伤 害 的 ;3 职 工 原 在 军 队 服 役, 因 战 因 公 负 伤 致 残, 已 取 得 革 命 伤 残 军 人 证, 到 用 人 单 位 后 旧 伤 复 发 的 请 注 意, 发 生 事 故 后, 无 论 用 人 单 位 是 否 认 为 构 成 工 伤 事 故, 都 应 及 时 安 排 将 伤 者 送 往 附 近 的 医 疗 机 构 进 行 积 极 救 治 在 救 治 后, 职 员 可 以 向 社 保 机 构 提 出 工 伤 事 故 的 认 定, 在 获 得 工 伤 事 故 的 认 定 后, 其 相 关 医 疗 费 用 可 以 予 以 报 销 如 果 职 员 应 工 致 残, 则 应 申 请 伤 残 坚 定, 并 享 受 相 应 的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第 四 部 分 志 愿 者 管 理 14. 社 会 组 织 应 该 如 何 管 理 其 志 愿 者? 众 所 周 知, 志 愿 者 是 社 会 组 织 最 大 的 财 富 和 资 源, 缺 少 了 志 愿 者, 几 乎 没 有 一 个 社 会 组 织 可 以 顺 利 地 开 展 其 活 动 很 多 社 会 组 织 都 比 较 重 视 发 展 其 志 愿 者 数 量, 但 相 对 忽 略 其 志 愿 者 管 理 社 会 组 织 应 该 根 据 上 海 市 志 愿 服 务 条 例 的 相 关 规 定 来 管 理 其 志 愿 者,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招 募 志 愿 者 之 时, 应 将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项 目 的 相 关 内 容 予 以 公 布 并 告 知 在 志 愿 服 务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风 险 ; 要 尊 重 志 愿 者 本 人 的 意 愿, 根 据 其 时 间 能 力 等 条 件, 安 排 从 事 相 应 的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组 织 未 成 年 人 参 加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的, 应 当 符 合 其 身 心 特 点, 并 征 得 其 监 护 人 同 意 ; 要 提 供 相 关 的 信 息 和 安 全 卫 生 等 必 要 的 条 件 或 者 保 障, 包 括 提 供 相 关 的 培 训 为 志 愿 者 购 买 保 险, 对 志 愿 者 本 人 所 支 出 的 交 通 误 餐 等 费 用 的 补 贴 等 ; 应 当 对 志 愿 者 的 个 人 信 息 保 密, 未 经 志 愿 者 本 人 同 意, 不 得 公 开 或 者 向 第 三 方 提 供 ; 8

10 应 当 对 志 愿 者 参 加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的 情 况 进 行 记 录, 并 可 以 根 据 志 愿 者 的 要 求, 就 其 参 加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的 情 况 出 具 有 关 的 证 明 材 料 ; 不 得 利 用 或 者 借 用 志 愿 服 务 的 名 义 进 行 营 利 性 和 其 他 违 背 志 愿 服 务 宗 旨 的 活 动 15. 社 会 组 织 与 其 注 册 的 志 愿 者 之 间 是 否 需 要 签 订 合 同? 我 们 建 议, 社 会 组 织 可 以 与 其 注 册 的 志 愿 者 签 订 志 愿 服 务 合 同, 以 明 确 其 志 愿 者 与 社 会 组 织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志 愿 服 务 提 供 者 和 志 愿 服 务 组 织 者 的 关 系, 而 不 是 劳 动 关 系 上 海 市 志 愿 服 务 条 例 就 明 确 规 定 了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的 组 织 者 与 志 愿 者 之 间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的 组 织 者 与 志 愿 服 务 接 受 者 之 间,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就 服 务 的 内 容 期 限 要 求 及 其 他 必 要 事 项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同 时 在 特 殊 情 形 下,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的 组 织 者 安 排 志 愿 者 从 事 需 要 承 担 重 大 管 理 责 任 经 济 责 任 或 者 具 有 较 大 人 身 伤 害 风 险 的 服 务 活 动, 应 该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16. 社 会 组 织 与 其 志 愿 者 或 者 志 愿 服 务 对 象 之 间 的 纠 纷 如 何 解 决? 根 据 上 海 市 志 愿 服 务 条 例 的 规 定, 一 般 有 以 下 几 种 途 径 : ( 一 ) 可 以 自 行 协 商 解 决 : 我 们 比 较 倾 向 于 这 种 解 决 途 径, 因 为 这 样 解 决, 争 议 方 之 间 的 矛 盾 比 较 容 易 化 解, 不 会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 ( 二 ) 由 上 海 市 志 愿 者 协 会 人 民 调 解 组 织 主 持 调 解 : 如 果 无 法 自 行 协 商 解 决, 由 半 政 府 机 构 或 组 织 出 面 进 行 调 解, 也 是 种 比 较 好 的 选 择 ; ( 三 ) 可 以 依 法 通 过 诉 讼 仲 裁 等 途 径 解 决 : 对 于 争 议 比 较 大 的, 法 律 适 用 比 较 复 杂 的 纠 纷, 通 过 人 民 法 院 或 者 仲 裁 机 构 进 行 解 决, 也 是 可 行 的 要 注 意 的 是, 如 果 志 愿 者 和 社 会 组 织 之 间 的 纠 纷 是 劳 动 纠 纷, 比 如 认 定 事 实 劳 动 关 系, 则 该 等 纠 纷 应 先 通 过 劳 动 仲 裁, 再 进 行 劳 动 诉 讼 我 们 建 议, 在 志 愿 者 社 会 组 织 和 志 愿 服 务 对 象 之 间, 签 订 相 应 的 书 面 协 议 时, 就 事 先 约 定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这 也 有 利 于 迅 速 良 好 地 解 决 纠 纷 第 五 部 分 财 务 与 税 收 17. 社 会 组 织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应 适 用 什 么 制 度? 根 据 财 政 部 的 相 关 规 定, 社 会 组 织 ( 包 括 社 会 团 体 基 金 会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的 财 务 会 议 制 度, 应 按 照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制 度 来 实 施 其 在 会 计 核 算 时, 应 当 遵 循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 ( 一 )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以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为 依 据, 如 实 反 映 社 会 组 织 的 财 务 状 况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信 息 9

11 ( 二 ) 会 计 核 算 所 提 供 的 信 息 应 当 能 够 满 足 会 计 信 息 使 用 者 ( 如 捐 赠 人 会 员 监 管 者 ) 等 的 需 要 ( 三 )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按 照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的 实 质 进 行, 而 不 应 当 仅 仅 按 照 它 们 的 法 律 形 式 作 为 其 依 据 据 ( 四 ) 会 计 政 策 前 后 各 期 应 当 保 持 一 致,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如 有 必 要 变 更, 应 当 在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中 披 露 变 更 的 内 容 和 理 由 变 更 的 累 积 影 响 数, 以 及 累 积 影 响 数 不 能 合 理 确 定 的 理 由 等 ( 五 )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进 行, 会 计 信 息 应 当 口 径 一 致 相 互 可 比 ( 六 )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及 时 进 行, 不 得 提 前 或 延 后 ( 七 ) 会 计 核 算 和 编 制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应 当 清 晰 明 了, 便 于 理 解 和 使 用 ( 八 ) 在 会 计 核 算 中,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应 当 与 其 相 关 的 收 入 相 配 比, 同 一 会 计 期 间 内 的 各 项 收 入 和 与 其 相 关 的 费 用, 应 当 在 该 会 计 期 间 内 确 认 ( 九 ) 资 产 在 取 得 时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但 本 制 度 有 特 别 规 定 的, 按 照 特 别 规 定 的 计 量 基 础 进 行 计 量 其 后,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的 调 整, 应 当 按 照 本 制 度 的 规 定 执 行 除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另 有 规 定 的 外,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一 律 不 得 自 行 调 整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十 )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遵 循 谨 慎 性 原 则 ( 十 一 )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合 理 划 分 应 当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的 支 出 和 应 当 予 以 资 本 化 的 支 出 ( 十 二 )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遵 循 重 要 性 原 则 的 要 求, 对 资 产 负 债 净 资 产 收 入 费 用 等 有 较 大 影 响, 并 进 而 影 响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使 用 者 据 以 作 出 合 理 判 断 的 重 要 会 计 事 项, 必 须 按 照 规 定 的 会 计 方 法 和 程 序 进 行 处 理, 并 在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中 予 以 充 分 披 露 ; 对 于 非 重 要 的 会 计 事 项, 在 不 影 响 会 计 信 息 真 实 性 和 不 至 于 误 导 会 计 信 息 使 用 者 作 出 正 确 判 断 的 前 提 下, 可 适 当 简 化 处 理 18. 社 会 组 织 如 何 做 到 财 务 控 制? 由 于 社 会 组 织 的 财 务 制 度 与 一 般 企 业 财 务 制 度 有 所 差 别, 所 以 我 们 建 议 每 个 有 条 件 的 社 会 组 织 至 少 设 立 一 位 全 职 会 计, 来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而 出 纳, 则 可 以 采 用 兼 职 形 式, 但 会 计 决 不 能 兼 任 出 纳 此 外, 社 会 组 织 要 加 强 其 重 要 票 据 和 印 章 的 管 理, 应 设 置 专 门 的 登 记 制 度 来 记 录 票 据 和 印 章 的 使 用, 严 禁 一 人 单 独 保 管 支 付 款 项 所 需 的 全 部 印 章 最 好 建 立 内 部 审 批 流 程, 做 到 内 部 牵 制 同 时, 社 会 组 织 应 该 聘 请 外 部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其 账 目 进 行 定 期 审 计, 并 公 开 审 计 结 果, 供 社 会 监 督 19. 社 会 组 织 一 般 需 要 缴 纳 哪 些 税? 一 般 而 言, 社 会 组 织 如 发 生 涉 税 事 项 ( 国 家 规 定 减 免 税 除 外 ) 需 要 缴 纳 的 税 收 有 如 下 几 种 :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消 费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个 人 所 得 税 等 和 附 加 税 费 ( 其 中 包 括,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河 道 管 理 费 等 ) 10

12 其 中, 社 会 组 织 最 常 碰 到 的 是 营 业 税, 就 是 社 会 组 织 取 得 的 服 务 性 收 入, 其 所 适 用 的 税 率 是 5% 要 注 意 的 是, 在 上 海 开 展 了 营 业 税 改 增 值 税 试 点 后, 如 果 社 会 组 织 被 认 定 为 试 点 纳 税 人, 且 其 提 供 的 是 现 代 服 务 业, 则 其 应 该 按 照 6% 的 税 率 缴 纳 增 值 税, 而 不 是 营 业 税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现 代 服 务 业 包 括 了 研 发 和 技 术 服 务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文 化 创 意 服 务 物 流 辅 助 服 务 有 形 动 产 租 赁 服 务 鉴 证 咨 询 服 务 建 议 社 会 组 织 与 其 税 收 专 管 员 保 持 良 好 的 沟 通, 并 积 极 了 解 营 业 税 改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动 向 20. 社 会 组 织 是 否 可 以 减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和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非 营 利 社 会 组 织 企 业 所 得 税 免 税 收 入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122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非 营 利 社 会 组 织 免 税 资 格 认 定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的 规 定,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社 会 组 织, 可 以 向 其 所 在 地 的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免 税 资 格 : ( 一 ) 依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设 立 或 登 记 的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基 金 会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以 及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认 定 的 其 他 组 织 ; ( 二 ) 从 事 公 益 性 或 者 非 营 利 性 活 动, 且 活 动 范 围 主 要 在 中 国 境 内 ; ( 三 ) 取 得 的 收 入 除 用 于 与 该 组 织 有 关 的 合 理 的 支 出 外, 全 部 用 于 登 记 核 定 或 者 章 程 规 定 的 公 益 性 或 者 非 营 利 性 事 业 ; ( 四 ) 财 产 及 其 孳 息 不 用 于 分 配, 但 不 包 括 合 理 的 工 资 薪 金 支 出 ; ( 五 ) 按 照 登 记 核 定 或 者 章 程 规 定, 该 组 织 注 销 后 的 剩 余 财 产 用 于 公 益 性 或 者 非 营 利 性 目 的, 或 者 由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转 赠 给 与 该 组 织 性 质 宗 旨 相 同 的 组 织, 并 向 社 会 公 告 ; ( 六 ) 投 入 人 对 投 入 该 组 织 的 财 产 不 保 留 或 者 享 有 任 何 财 产 权 利, 本 款 所 称 投 入 人 是 指 除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部 门 外 的 法 人 自 然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 ( 七 ) 工 作 人 员 工 资 福 利 开 支 控 制 在 规 定 的 比 例 内, 不 变 相 分 配 该 组 织 的 财 产, 其 中 : 工 作 人 员 平 均 工 资 薪 金 水 平 不 得 超 过 上 年 度 税 务 登 记 所 在 地 人 均 工 资 水 平 的 两 倍, 工 作 人 员 福 利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 八 ) 除 当 年 新 设 立 或 登 记 的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基 金 会 及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外,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基 金 会 及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申 请 前 年 度 的 检 查 结 论 为 合 格 ; ( 九 ) 对 取 得 的 应 纳 税 收 入 及 其 有 关 的 成 本 费 用 损 失 应 与 免 税 收 入 及 其 有 关 的 成 本 费 用 损 失 分 别 核 算 要 注 意 的 是, 免 税 资 格 被 认 定 后, 其 有 效 期 为 五 年, 需 在 期 满 前 三 个 月 内 提 出 复 审 申 请 第 六 部 分 捐 赠 问 题 21. 社 会 组 织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社 会 捐 赠? 11

13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益 事 业 捐 赠 法 规 定, 自 然 人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团 体 自 愿 无 偿 捐 赠 财 产 用 于 公 益 事 业 的, 只 有 依 法 成 立 的 公 益 性 社 会 团 体 和 公 益 性 非 营 利 的 事 业 单 位 可 以 接 受 捐 赠 其 中, 公 益 性 社 会 团 体 是 指 依 法 成 立 的, 以 发 展 公 益 事 业 为 宗 旨 的 基 金 会 慈 善 组 织 等 社 会 团 体 在 发 生 自 然 灾 害 时 或 者 境 外 捐 赠 人 要 求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部 门 作 为 受 赠 人 时,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部 门 也 可 以 接 受 捐 赠 另 外, 根 据 救 灾 捐 赠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民 政 部 门 及 其 委 托 的 社 会 捐 助 接 收 机 构 也 可 以 作 为 救 灾 捐 赠 的 受 赠 人 要 注 意 的 是,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社 会 组 织, 无 法 接 受 社 会 捐 赠, 但 是 可 以 接 受 社 会 赞 助 因 为 赞 助 其 实 质 是 公 司 或 个 人 的 广 告 行 为 22. 社 会 组 织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境 外 捐 赠? 根 据 救 灾 捐 赠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只 有 具 有 救 灾 宗 旨 的 公 益 性 民 间 组 织 才 可 以 接 受 境 外 救 灾 捐 赠, 但 是 应 当 报 民 政 部 门 备 案 除 此 之 外, 我 国 法 律 并 没 有 对 社 会 组 织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境 外 其 他 捐 赠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实 践 中, 一 般 而 言, 社 会 组 织 接 受 境 外 捐 赠, 均 需 按 照 外 事 活 动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必 须 事 前 报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和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查 备 案 23. 捐 赠 合 同 何 时 生 效? 捐 赠 人 是 否 可 撤 销 捐 赠? 从 法 理 上, 捐 赠 合 同 自 受 捐 人 表 示 接 受 捐 赠 时 生 效, 但 是, 除 具 有 救 灾 扶 贫 等 社 会 公 益 道 德 义 务 性 质 的 赠 与 或 者 经 过 公 证 的 赠 与, 赠 与 人 在 赠 与 财 产 的 权 利 转 移 之 前 可 以 撤 销 赠 与 具 有 救 灾 扶 贫 等 社 会 公 益 道 德 义 务 性 质 的 赠 与 或 者 经 过 公 证 的 赠 与, 赠 与 人 不 交 付 赠 与 的 财 产 的, 受 赠 人 可 以 要 求 交 付 赠 与 人 可 以 撤 销 赠 与 的 情 况 主 要 包 括 : 严 重 侵 害 赠 与 人 或 者 赠 与 人 的 近 亲 属 ; 对 赠 与 人 有 扶 养 义 务 而 不 履 行 ; 不 履 行 赠 与 合 同 约 定 的 义 务 ( 比 如 违 反 捐 赠 协 议 使 用 受 捐 财 产 ) 赠 与 人 的 撤 销 权, 自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撤 销 原 因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行 使 撤 销 权 人 撤 销 赠 与 的, 可 以 向 受 赠 人 要 求 返 还 赠 与 的 财 产 需 注 意 的 是, 赠 与 人 的 经 济 状 况 显 著 恶 化, 严 重 影 响 其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家 庭 生 活 的, 可 以 不 再 履 行 赠 与 义 务 我 们 建 议, 社 会 组 织 在 受 到 社 会 捐 助 意 向 后, 应 及 时 地 与 捐 助 者 签 订 捐 赠 合 同,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也 保 护 社 会 组 织 的 合 法 利 益 12

14 最 后, 我 们 在 此 提 醒, 社 会 组 织 与 资 助 方 ( 政 府 基 金 会 企 业 个 人 等 ) 之 间 签 订 不 少 公 益 项 目 执 行 合 同 在 法 律 性 质 上 并 非 是 赠 与 合 同, 而 是 一 种 服 务 合 同 24. 社 会 组 织 如 何 处 理 捐 赠 财 产? 社 会 组 织 依 法 受 赠 的 财 产, 其 性 质 类 似 于 信 托 财 产, 是 不 可 以 由 社 会 组 织 自 由 支 配 的 根 据 我 国 法 律 规 定, 社 会 团 体 的 经 费, 以 及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开 展 章 程 规 定 的 活 动 所 取 得 的 合 法 收 入, 必 须 用 于 章 程 规 定 的 业 务 活 动, 不 得 在 会 员 中 分 配 公 益 性 社 会 团 体 受 赠 的 财 产 及 其 增 值 为 社 会 公 共 财 产, 受 国 家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占 挪 用 和 损 毁 社 会 组 织 接 受 捐 赠 资 助, 必 须 符 合 其 章 程 规 定 的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必 须 根 据 与 捐 赠 人 资 助 人 约 定 的 期 限 方 式 和 合 法 用 途 使 用 社 会 组 织 应 建 立 健 全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和 受 赠 财 产 的 使 用 制 度, 加 强 对 受 赠 财 产 的 管 理, 并 及 时 透 明 地 公 布 受 赠 财 产 的 使 用 情 况 对 于 受 赠 财 产, 在 用 于 捐 赠 目 的 后 仍 有 剩 余, 应 按 照 与 捐 赠 人 先 前 的 约 定 处 理, 如 果 没 有 约 定, 则 应 将 其 投 入 到 最 符 合 捐 赠 人 捐 赠 意 愿 的 类 似 项 目 中, 而 不 可 挪 做 他 用 25. 社 会 组 织 所 获 得 的 捐 赠 是 否 可 以 税 前 扣 除?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社 会 组 织 必 须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才 能 向 财 政 税 务 和 民 政 部 门 提 出 捐 赠 税 前 扣 除 资 格 的 认 定 : ( 一 ) 依 法 登 记,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 ( 二 ) 以 发 展 公 益 事 业 为 宗 旨, 且 不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 ( 三 ) 全 部 资 产 及 其 增 值 部 分 为 该 法 人 所 有 ; ( 四 ) 收 益 和 营 运 结 余 主 要 用 于 符 合 该 法 人 设 立 目 的 的 事 业 ; ( 五 ) 该 法 人 终 止 后 的 剩 余 财 产 不 归 任 何 个 人 或 营 利 组 织 所 有 ; ( 六 ) 不 经 营 与 其 设 立 目 的 无 关 的 业 务 ; ( 七 ) 有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 八 ) 捐 赠 者 不 以 任 何 形 式 参 与 社 会 团 体 财 产 的 分 配 ; ( 九 ) 申 请 前 三 年 内 未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 ( 十 ) 基 金 会 年 检 和 评 估 等 级 达 标, 非 基 金 会 的 公 益 性 社 会 团 体 年 检 评 估 等 级 和 公 益 支 出 比 例 达 标 26. 对 社 会 组 织 的 捐 赠 财 产 可 以 抵 税 吗? 13

15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只 有 符 合 如 下 条 件 的 捐 赠, 才 可 以 抵 扣 所 得 税 : ( 一 ) 必 须 是 用 于 公 益 事 业 的 捐 赠 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规 定, 只 有 通 过 公 益 性 社 会 团 体 或 者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部 门,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益 事 业 捐 赠 法 规 定 的 公 益 事 业 的 捐 赠 才 能 在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扣 除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第 六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个 人 将 其 所 得 对 教 育 事 业 和 其 他 公 益 事 业 捐 赠 的 部 分, 按 照 国 务 院 有 关 规 定 从 应 纳 税 所 得 中 扣 除 ( 二 ) 并 须 领 取 合 法 票 据 按 照 税 法 的 规 定, 企 业 个 人 可 以 在 税 前 扣 除 的 捐 赠, 应 取 得 按 照 财 务 隶 属 关 系 分 别 由 中 央 或 省 级 财 政 部 门 统 一 印 ( 监 ) 制, 并 加 盖 接 受 捐 赠 单 位 或 转 赠 单 位 财 务 专 用 印 章 的 捐 赠 票 据 要 注 意 的 是, 捐 赠 财 产 抵 扣 所 得 税 是 有 限 额 的 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企 业 发 生 的 公 益 性 捐 赠 支 出, 在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12% 以 内 的 部 分, 准 予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扣 除 至 于 个 人 将 其 所 得 通 过 中 国 境 内 的 非 营 利 性 社 会 团 体 和 国 家 机 关, 向 遭 受 严 重 自 然 灾 害 地 区 的 捐 赠, 捐 赠 额 未 超 过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30% 的 部 分, 准 予 在 当 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中 扣 除 第 七 部 分 知 识 产 权 27. 社 会 组 织 如 何 维 护 其 知 识 产 权? 近 年 来, 我 们 发 现 社 会 组 织 遭 受 知 识 产 权 侵 权 的 现 象 越 来 越 明 显 比 较 突 出 的 有 : 社 会 组 织 的 名 称 ( 字 号 ) 标 志 和 标 识 设 计 各 种 文 案 作 品 受 到 侵 犯 对 此, 我 们 主 张 社 会 组 织 拿 起 法 律 的 武 器, 积 极 主 动 地 捍 卫 其 知 识 产 权 同 时, 我 们 也 建 议 社 会 组 织 要 做 好 事 先 维 权, 这 个 包 括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 ( 一 ) 社 会 组 织 应 当 对 其 名 称 ( 字 号 ) 标 志 和 标 识 设 计 和 其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向 国 家 商 标 局, 申 请 注 册 商 标, 并 认 真 管 理 已 注 册 的 商 标, 必 要 时 可 进 行 著 名 商 标 驰 名 商 标 的 申 报, 扩 大 保 护 类 别 ( 二 ) 社 会 组 织 在 可 行 的 范 围 内, 对 其 作 品 进 行 版 权 登 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 作 品, 包 括 以 下 列 形 式 创 作 的 文 学 艺 术 和 自 然 科 学 社 会 科 学 工 程 技 术 等 作 品 :1 文 字 作 品 ;2 口 述 作 品 ;3 音 乐 戏 剧 曲 艺 舞 蹈 杂 技 艺 术 作 品 ;4 美 术 建 筑 作 品 ;5 摄 影 作 品 ;6 电 影 作 品 和 以 类 似 摄 制 电 影 的 方 法 创 作 的 作 品 ;7 工 程 设 计 图 产 品 设 计 图 地 图 示 意 图 等 图 形 作 品 和 模 型 作 品 ;8 计 算 机 软 件 ; 和 9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作 品 ( 三 ) 如 果 社 会 组 织 有 任 何 发 明 创 造 外 观 设 计 或 实 用 新 型 发 明, 也 应 向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进 行 专 利 申 请 ( 四 ) 对 某 些 不 适 合 用 著 作 权 或 专 利 保 护 的 具 有 较 高 价 值 的 项 目 资 料 或 项 目 信 息, 社 会 组 织 还 要 做 好 保 密 工 作, 在 内 部 建 立 一 定 的 保 密 制 度 并 执 行 之 ; 对 外 推 进 项 目 的 过 程 14

16 中, 通 过 与 相 关 单 位 或 人 员 签 署 保 密 协 议 的 方 法, 防 止 有 价 值 的 项 目 创 意 和 计 划 书 被 他 人 剽 窃 ( 五 ) 随 着 网 络 的 发 展, 许 多 社 会 组 织 都 有 了 自 己 的 域 名, 为 防 止 某 些 借 社 会 组 织 公 益 活 动 等 名 义 敛 财 欺 诈 等 情 况 发 生, 以 维 护 自 身 权 益, 社 会 组 织 应 该 注 意 保 护 自 身 域 名, 防 止 域 名 被 盗 用,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28. 社 会 组 织 如 何 利 用 著 作 权 法 下 的 合 理 使 用 来 服 务 其 公 益 目 的? 合 理 使 用 是 指, 以 一 定 方 式 使 用 作 品 可 以 不 经 著 作 权 人 的 同 意, 也 不 向 其 支 付 报 酬 但 应 注 意 合 理 使 用 时 应 当 指 明 作 者 姓 名 作 品 名 称 并 且 不 得 侵 犯 著 作 权 人 其 他 权 利, 否 则 即 使 符 合 合 理 使 用 的 范 围, 仍 存 在 侵 犯 知 识 产 权 的 可 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 第 22 条 规 定 了 12 种 合 理 使 用 的 方 式, 其 中 以 下 几 种 是 社 会 组 织 比 较 容 易 利 用 的 : 1 为 个 人 学 习 研 究 或 欣 赏, 使 用 他 人 已 经 发 表 的 作 品 ; 2 为 介 绍 评 论 某 一 作 品 或 者 说 明 某 一 问 题, 在 作 品 中 适 当 引 用 他 人 已 经 发 表 的 作 品 ; 3 为 学 校 课 堂 教 学 或 者 科 学 研 究, 翻 译 或 者 少 量 复 制 已 经 发 表 的 作 品, 供 教 学 或 者 科 研 人 员 使 用, 但 不 得 出 版 发 行 ; 4 免 费 表 演 已 经 发 表 的 作 品 ; 5 将 已 经 发 表 的 汉 族 文 字 翻 译 成 少 数 民 族 文 字 在 国 内 出 版 发 行 ; 和 6 将 已 经 发 表 的 作 品 改 成 盲 文 出 版 其 中 最 常 见 的 就 是, 免 费 表 演 已 经 发 表 的 作 品 我 们 建 议 采 用 双 免 费 的 形 式 既 不 向 观 演 的 公 众 收 取 费 用, 也 不 向 表 演 者 支 付 费 用 第 八 部 分 合 同 29. 社 会 组 织 常 见 合 同 有 哪 些? 实 践 中, 社 会 组 织 经 常 遇 到 的 合 同 主 要 有 如 下 几 种 : ( 一 ) 劳 动 合 同 : 明 确 社 会 组 织 和 其 专 职 人 员 之 间 劳 动 关 系 ; ( 二 ) 志 愿 服 务 合 同 : 明 确 社 会 组 织 和 其 服 务 对 象 之 间 明 确 志 愿 服 务 关 系 的 合 同 ; ( 三 ) 志 愿 者 协 议 : 明 确 社 会 组 织 和 其 管 理 的 志 愿 者 之 间 针 对 某 次 志 愿 活 动 而 签 订 的 明 确 双 方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的 协 议 ; ( 四 ) 捐 赠 合 同 : 捐 赠 人 和 社 会 组 织 之 间 签 订 的, 明 确 捐 赠 财 物 给 社 会 组 织 的 合 同 ; ( 五 ) 租 赁 合 同 : 社 会 组 织 针 对 其 所 承 租 的 办 公 场 地 而 与 办 公 场 地 业 主 所 签 订 的 合 同 ; ( 六 ) 采 购 合 同 : 社 会 组 织 为 了 采 购 其 日 常 办 公 用 品 或 者 其 他 物 品 的 合 同 15

17 虽 然 根 据 我 国 合 同 法, 合 同 并 不 一 定 要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但 是 为 了 明 确 权 利 义 务 并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纠 纷, 我 们 建 议 社 会 组 织, 尽 量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而 不 要 依 赖 口 头 协 议 30. 合 同 一 般 包 括 哪 些 条 款? 我 国 合 同 法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合 同 的 内 容 由 当 事 人 约 定, 一 般 包 括 以 下 条 款 : ( 一 ) 当 事 人 的 名 称 或 者 姓 名 和 住 所 : 必 要 时 应 查 看 当 事 人 的 身 份 证 或 执 照 ; ( 二 ) 标 的 : 如 果 是 买 卖 合 同 的 话, 需 要 说 明 货 物 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购 买 数 量 等 ; 如 果 是 提 供 劳 务, 则 要 说 明 劳 务 的 类 型 劳 务 的 标 准 ; ( 三 ) 数 量 : 数 量 要 准 确, 选 择 使 用 共 同 接 受 的 计 量 单 位 计 量 方 法 和 计 量 工 具 ; ( 四 ) 质 量 : 合 同 中 应 当 对 质 量 问 题 尽 可 能 地 规 定 细 致 准 确 和 清 楚 ; ( 五 ) 价 款 或 者 报 酬 : 要 注 意 货 币 单 位 ; ( 六 ) 履 行 期 限 地 点 和 方 式 : 一 般 规 定, 超 过 履 行 期 限 会 导 致 违 约, 甚 至 守 约 方 可 以 解 除 合 同 ; ( 七 ) 违 约 责 任 : 一 般 约 定 违 约 金 比 例 或 损 失 赔 偿 办 法 ; ( 八 ) 解 决 争 议 的 方 法 : 约 定 是 采 用 仲 裁 还 是 诉 讼 的 方 式 如 果 约 定 仲 裁, 最 好 在 合 同 中 约 定 仲 裁 条 款 订 立 合 同 时, 尽 量 做 到 细 致 如 果 社 会 组 织 缺 乏 相 关 专 业 人 士 的 指 导, 我 们 建 议 其 可 以 采 用 各 地 工 商 管 理 部 门 所 推 荐 的 合 同 范 本 31. 如 何 区 分 定 金 订 金 和 违 约 金? 定 金 指 合 同 当 事 人 为 保 证 合 同 履 行, 由 一 方 当 事 人 预 先 向 对 方 交 纳 一 定 数 额 的 钱 款 付 定 金 的 一 方 不 履 行 合 同 的, 无 权 要 求 返 还 定 金 ; 接 受 定 金 的 一 方 不 履 行 合 同 的, 要 双 倍 返 还 定 金 要 注 意 的 是 : 定 金 必 须 是 书 面 形 式 的 ; 定 金 的 总 额 不 得 超 过 合 同 标 的 的 20% 订 金, 则 是 预 付 款 的 一 部 分, 是 当 事 人 的 一 种 支 付 手 段 若 收 受 方 违 约, 只 能 退 回 原 订 金, 得 不 到 双 倍 返 还 ; 若 给 付 方 违 约, 收 受 方 可 以 在 与 给 付 方 协 商 扣 除 违 约 金 后 返 还 给 给 付 方 违 约 金 是 由 当 事 人 约 定 的 或 者 由 法 律 直 接 规 定 的, 在 违 约 方 不 履 行 合 同 时, 偿 付 给 守 约 方 的 一 定 数 额 的 货 币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如 果 违 约 金 约 定 过 高 或 者 过 低, 都 是 可 以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调 整 的 同 时, 如 果 在 合 同 中 既 约 定 了 定 金, 又 约 定 了 违 约 金, 则 只 能 二 者 择 其 一 16

18 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633 号 C 楼 233 室 邮编 电话 邮箱 office@forngo.org 网址 微信公众号 forngo 17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预 算 2016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课程类 别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公 开 01 表 部 门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收 入 支 出 行 次 决 算 数 行 次 决 算 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 1,047,975.67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27 10,679.54 二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2 0.00 二 外 交 支 出 28 0.00 三 事 业

More informatio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证 券 代 码 :300170 证 券 简 称 : 汉 得 信 息 公 告 编 号 :2016-032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2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期 解 锁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2015 年 度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吉 林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决 算 2016 年 8 月 25 日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机 构 设 置 及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 第 一 号 ) 湖 州 市 统 计 局 湖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三 次 经 济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5 年 5 月 27 日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60 号 ) 要 求, 我 市 进 行 了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这 次 普 查 的 标 准 时 点 为 2013 年

More information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2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下 : 一 符 合 执 业 医 师 法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 ( 卫 生 部 令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2 号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已 经 2012 年 12 月 5 日 财 政 部 部 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公 布,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财 政 部 2012 年 12 月 6 日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郑 长 德 教 育 的 发 展 人 力 资 源 的 开 发 是 决 定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未 来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之 一 是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提 高 其 经 济 竞 争 力 和 综 合 实 力 的 重 要 保 障 本 文 从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教 育 发 展 的 现 状 入 手 指 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成 立 多 年 来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主 要 内 容 一 非 营 利 组 织 免 税 ( 企 业 所 得 税 ) 资 格 的 认 定 二 公 益 性 捐 赠 税 前 扣 除 资 格 的 认 定

主 要 内 容 一 非 营 利 组 织 免 税 ( 企 业 所 得 税 ) 资 格 的 认 定 二 公 益 性 捐 赠 税 前 扣 除 资 格 的 认 定 社 会 组 织 税 收 政 策 2 0 1 5. 4. 主 要 内 容 一 非 营 利 组 织 免 税 ( 企 业 所 得 税 ) 资 格 的 认 定 二 公 益 性 捐 赠 税 前 扣 除 资 格 的 认 定 一 非 营 利 组 织 免 税 资 格 的 认 定, 主 要 从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来 介 绍 ( 一 ) 非 营 利 组 织 概 念 ( 何 谓 非 营 利 组 织 ) ( 二 )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禹 城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六章〓附〓录

第十六章〓附〓录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绍 管 理 条 例 ( 修 正 ) ( 根 据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 通 过,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9 号 发 布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行 政 学 院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2016 年 度 第 一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方 针 政 策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拟 订 财 政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改 革 方 案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调 整 完 善 市 对 区 财 政 体 制 ; 分 析 预 测 经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省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新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新 华 积 极 价 值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开 通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并 参 与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优 惠 活 动 的 公 告 公 告 送 出 日 期 :2016-3-18 一 公 告 内 容 为 答 谢 广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绵 阳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文 件 绵 社 险 [2011]8 号 绵 阳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关 于 在 市 本 级 实 行 社 会 保 险 费 四 险 合 一 一 票 多 费 征 收 工 作 的 通 知 市 本 级 各 参 保 单 位 : 为 了 进 一 步 做 好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收 管 理 工 作, 简 化 申 报 程 序, 方 便 参

More information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四 川 久 远 银 海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2015 年 修 订 ) ( 深 证 上 [2015]65 号 ) 及 相 关 格 式 指 引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将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