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Transcription

1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新 進 教 師 座 談 會 參 考 資 料 教 務 處 學 術 發 展 組 編 製 九 十 六 年 八 月 一 日

2 目 次 活 動 規 劃 3 九 十 六 年 新 進 教 師 名 錄 4 壹 教 務 處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5 二 教 務 處 相 關 法 規 與 作 業 要 點 6 三 教 室 資 源 14 貳 副 校 長 室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19 二 副 校 長 室 相 關 法 規 與 作 業 要 點 20 參 計 算 機 與 網 路 中 心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30 二 教 師 資 源 31 肆 圖 書 館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37 二 圖 書 館 相 關 法 規 與 作 業 要 點 38 伍 人 事 室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45 二 人 事 室 相 關 法 規 與 作 業 要 點 45 三 人 事 差 勤 系 統 使 用 說 明 64 陸 會 計 室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73 二 會 計 室 相 關 法 規 與 作 業 要 點 75 柒 總 務 處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88 二 總 務 處 相 關 法 規 與 作 業 要 點 90 2

3 活 動 規 劃 96 學 年 度 新 進 教 師 座 談 會 活 動 內 容 規 劃 -- 生 活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輔 導 時 間 活 動 主 題 主 持 者 主 講 人 備 註 8:50~9:00 相 見 歡 蘇 宏 仁 教 務 長 報 到 歡 迎 活 動 流 程 說 明 9:00~9:10 認 識 學 校 曾 憲 政 校 長 校 史 沿 革 願 景 特 色 及 環 境 介 紹 9:10~9:30 認 識 同 儕 曾 憲 政 校 長 新 進 教 師 自 我 介 紹 ( 由 校 長 介 紹 副 校 長 教 務 長 學 務 長 總 務 長 人 資 處 處 長 主 任 秘 書 圖 書 館 館 長 計 網 中 心 主 任 會 計 室 主 任 人 事 室 主 任 教 育 學 院 院 長 理 學 院 院 長 人 文 社 會 與 藝 術 學 院 院 長 ) 9:30~9:50 竹 塹 風 情 學 發 組 黎 俊 彥 竹 大 生 活 ( 小 吃 美 食 景 點 教 職 組 長 員 社 團 ) 9:50~10:00 喝 茶 輕 鬆 一 下 教 務 處 人 事 10:00~10:40 你 不 能 不 知 道 室 圖 書 館 計 相 關 法 規 資 源 介 紹 網 中 心 10:40~11:40 研 究 : 學 術 研 究 案 申 請 經 驗 交 流 王 文 秀 副 校 長 洪 文 良 所 長 分 領 域 介 紹 11:40~12:10 教 學 : 教 學 傑 出 獎 獲 獎 教 師 經 驗 分 享 教 學 傑 出 獎 獲 獎 教 師 林 碧 珍 老 師 如 何 備 課 教 學 蒐 集 教 材 資 源 ; 如 何 結 合 教 學 與 研 究 12:10 午 餐 Q&A 3

4 九 十 六 年 新 進 教 師 名 錄 系 所 姓 名 學 歷 專 長 報 到 日 期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體 育 學 系 應 用 科 學 系 應 用 數 學 系 台 灣 語 言 與 語 文 教 育 研 究 所 教 育 學 系 黃 國 晏 助 理 教 授 謝 協 君 助 理 教 授 許 建 民 助 理 教 授 陳 復 琴 助 理 教 授 劉 樹 忠 助 理 教 授 葉 美 利 副 教 授 王 淳 民 助 理 教 授 學 歷 :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哲 學 博 士 專 長 : 視 障 教 育 融 合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領 導 與 政 策 分 析 學 歷 :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博 士 專 長 : 早 期 療 育 肢 體 障 礙 職 能 治 療 學 歷 : 國 立 體 育 學 院 體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專 長 : 休 閒 行 為 運 動 管 理 手 球 學 歷 :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博 士 專 長 : 植 物 切 片 學 大 型 真 菌 分 類 學 紅 菇 屬 真 菌 分 類 學 歷 : 美 國 密 西 根 州 立 大 學 數 學 系 博 士 專 長 : 代 數 組 合 組 合 計 算 圖 學 演 算 法 編 碼 學 對 局 理 論 ( 博 奕 論 ) 學 歷 :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英 語 所 博 士 專 長 : 南 島 語 言 語 意 學 句 法 學 田 野 調 查 英 語 教 學 學 歷 : 美 國 喬 治 亞 大 學 教 育 科 技 博 士 專 長 : 教 學 設 計 電 腦 融 入 教 學 遠 距 教 學 多 媒 體 教 材 評 估 學 習 理 論

5 壹 教 務 處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組 織 編 制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執 掌 概 述 分 機 教 務 處 教 務 長 蘇 宏 仁 綜 理 教 務 處 業 務 2100 課 務 組 註 冊 組 學 術 發 展 組 組 長 王 淳 民 綜 理 課 務 組 業 務 2200 組 員 莊 雅 雯 選 課 學 程 輔 系 課 發 會 2201 管 理 員 翁 敏 鈺 課 表 調 課 競 賽 及 認 證 2202 行 政 助 理 徐 嘉 苓 教 室 ( 教 學 視 聽 媒 體 ) 管 理 教 學 助 理 2204 組 長 李 秀 玲 綜 理 註 冊 組 業 務 2300 組 員 王 明 月 學 籍 在 學 證 明 2301 組 員 賴 素 珍 成 績 學 分 證 明 2302 行 政 助 理 羅 文 玲 招 生 業 務 2303 組 長 黎 俊 彥 綜 理 學 術 發 展 組 業 務 2401 行 政 助 理 藍 于 翔 國 科 會 單 一 窗 口 研 究 案 申 請 升 等 補 助 2400 行 政 助 理 高 嘉 儷 系 所 評 鑑, 教 務 處 綜 合 業 務 2111 行 政 助 理 鄭 佩 弦 竹 大 學 報 國 教 世 紀 等 刊 物 出 版 ; 教 師 評 鑑 2402 通 識 教 育 主 任 劉 秀 雪 綜 理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業 務 2110 中 心 專 員 林 卉 卉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運 作 相 關 事 宜 2112 欲 查 閱 各 項 業 務 職 掌 細 節, 請 進 入 教 務 處 首 頁 點 選 選 單 之 組 織 執 掌 項 目 亦 可 直 接 連 結 到 5

6 二 教 務 處 相 關 法 規 與 作 業 要 點 ( 一 )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學 助 理 經 費 補 助 申 請 辦 法 網 址 : 95 年 8 月 1 日 第 9512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鼓 勵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開 發 創 新 課 程, 並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減 輕 教 師 教 學 負 擔,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教 學 助 理 經 費 由 相 關 經 費 支 應, 經 費 補 助 之 申 請 審 核 及 給 與 依 本 辦 法 辦 理 之 第 三 條 本 校 教 學 助 理 經 費 補 助 審 查, 由 教 學 助 理 審 查 小 組 掌 理 之 前 項 審 查 小 組, 由 教 務 長 圖 書 館 館 長 及 各 學 院 院 長 組 成, 教 務 長 為 召 集 人, 於 每 學 期 初 召 開 審 查 會 議, 依 當 學 期 經 費 狀 況 及 申 請 科 目 數 決 定 補 助 額 度 第 四 條 本 校 教 學 助 理 經 費 補 助 以 科 目 為 申 請 對 象, 符 合 下 列 標 準 之 授 課 教 師 均 得 檢 附 教 學 計 畫 提 出 申 請, 由 教 學 助 理 審 查 小 組 依 下 列 標 準 審 核, 符 合 二 項 標 準 以 上 者 得 優 先 配 置 : 1. 全 校 共 同 開 設 之 通 識 教 育 專 業 等 類 別 課 程 2. 開 發 創 新 具 特 色 之 課 程 3. 開 發 遠 距 課 程 或 網 路 教 學 4. 開 設 跨 領 域 整 合 性 課 程 5. 採 協 同 教 學 方 式 授 課 第 五 條 本 校 教 學 助 理 經 費 補 助 每 學 期 申 請 一 次, 每 位 教 師 每 學 期 以 一 門 課 為 限, 授 課 教 師 得 依 據 所 教 授 課 程 之 性 質 及 需 求, 在 規 定 期 限 內 提 出 申 請 第 六 條 教 學 助 理 由 申 請 教 師 自 行 選 任 適 當 之 人 選, 凡 具 本 校 在 學 學 籍 之 學 士 班 ( 大 三 以 上 ) 或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參 加 由 本 校 舉 辦 之 教 學 助 理 培 訓 課 程, 並 獲 得 認 證 者 始 得 擔 任 之, 但 修 課 學 生 不 得 擔 任 該 科 教 學 助 理 第 七 條 教 學 助 理 工 作 酬 勞 及 每 月 工 作 時 數, 由 教 學 助 理 審 查 小 組 依 其 工 作 性 質 核 給, 每 位 教 學 助 理 每 小 時 工 作 酬 勞 最 高 為 一 百 五 十 元, 每 月 工 作 時 數 最 高 以 四 十 小 時 為 限, 每 學 期 最 多 以 五 個 月 計 算 第 八 條 教 學 助 理 不 得 擔 任 教 學, 但 需 協 助 開 課 教 師 處 理 教 學 資 料 蒐 集 教 學 媒 體 製 作 帶 領 分 組 討 論 學 生 作 業 批 改 學 生 課 業 問 題 指 導 等 工 作, 有 關 教 學 助 理 考 核 每 學 期 由 授 課 教 師 辦 理 之 第 九 條 獲 配 教 學 助 理 之 教 師 應 於 每 學 期 期 末 提 出 教 學 助 理 協 助 教 學 計 畫 之 成 果, 以 利 經 驗 交 流, 並 作 為 次 學 期 持 續 補 助 之 重 要 參 考 第 十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由 校 長 發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6

7 ( 二 ) 教 務 資 訊 系 統 1. 網 址 : 本 校 主 網 頁 校 園 入 口 網 登 入 2. 功 能 : 查 閱 選 課 學 生 名 單 輸 入 教 學 綱 要 輸 入 學 生 缺 曠 課 資 料 查 閱 輸 入 期 末 成 績 等 3. 操 作 簡 介 如 下 : (1) word 編 輯 大 綱 完 成 檔 案 另 存 成 web 網 頁 (.htm 檔 ) (2) 本 校 主 網 頁 校 園 入 口 網 登 入 教 師 資 訊 系 統 (3) 輸 入 帳 號 及 密 碼 7

8 (4) 進 入 教 務 系 統 教 務 處 _ 教 師 系 統 (5) 輸 入 教 學 綱 要 : 點 選 課 程 上 傳 瀏 覽 上 傳 8

9 9

10 ( 三 ) 成 績 輸 入 由 本 校 教 務 資 訊 系 統 輸 入 成 績 1. 緩 送 成 績 : 需 填 寫 緩 送 成 績 申 請 表 ; 補 送 成 績 最 後 期 限 為 下 一 學 期 開 學 前 一 週 2. 更 改 成 績 : 依 學 則 第 四 十 五 條 規 定 提 教 務 會 議 討 論 ( 四 )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著 作 發 表 申 請 補 助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94 年 9 月 19 日 第 9403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網 址 : 1. 主 旨 : 本 辦 法 以 鼓 勵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升 等 著 作 發 表 為 目 的 2. 本 辦 法 之 申 請 限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提 出 申 請 升 等 中 的 代 表 著 作, 每 位 教 師 每 級 升 等 申 請 限 補 助 一 次 3.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對 其 升 等 申 請 中 的 代 表 著 作, 得 舉 行 公 開 發 表 會 從 其 自 願 為 原 則 為 提 升 論 文 品 質 得 於 發 表 著 作 前 由 各 該 單 位 主 管 邀 請 校 外 專 家 學 者 一 人, 並 於 發 表 會 中 提 出 評 論 報 告, 以 供 申 請 升 等 之 教 師 改 善 其 研 究 著 作 4. 教 師 升 等 著 作 公 開 發 表 會 由 各 該 系 所 科 處 於 提 送 校 教 評 會 前 協 助 舉 行, 其 對 象 為 校 內 外 之 師 生 5. 教 師 著 作 發 表 會 得 申 請 下 列 補 助 : (1) 著 作 印 製 費 最 高 7000 元 (2) 外 聘 評 論 費 3000 元 6. 以 上 要 點 之 各 項 補 助 應 於 申 請 奉 准 後 檢 據 核 銷, 非 由 申 請 之 教 個 人 領 取 7. 獲 得 補 助 之 教 師 於 其 著 作 正 式 出 版 後, 應 贈 送 本 校 圖 書 館 一 本 以 供 師 生 參 閱 8. 本 要 點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後 實 施, 其 修 正 時 亦 同 10

11 ( 五 ) 教 師 著 作 目 錄 更 新 1. 請 至 教 務 處 網 頁 畫 面 左 方 的 快 速 連 結, 可 以 找 到 教 師 著 作 目 錄 進 入 後 即 可 看 到 各 系 所 列 表 點 選 系 所 後 便 可 看 到 系 ( 所 ) 內 所 有 教 師 的 著 作 清 單 為 使 校 外 人 士 更 有 機 會 了 解 本 校 老 師 的 研 究 成 果, 此 處 建 議 老 師 們 將 歷 年 學 術 著 作 完 整 列 出 格 式 請 依 APA 5 th 敘 寫 如 需 更 新 進 教 師, 請 將 您 的 著 作 目 錄 傳 至 下 列 電 子 信 箱 :publisher@mail.nhcue.edu.tw, 或 與 學 術 發 展 組 鄭 佩 弦 助 理 聯 繫 ( 分 機 :2402) 11

12 ( 六 )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講 義 印 製 辦 法 網 址 : 1. 本 校 為 便 利 教 師 印 製 講 義 及 試 卷, 提 高 教 學 效 率,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2. 本 校 所 有 教 學 用 講 義 之 繕 印 分 發 及 管 理, 均 由 教 務 處 出 版 組 依 照 本 辦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3. 本 辦 法 所 稱 之 教 學 用 講 義, 僅 限 於 本 校 所 開 課 程 各 科 目 之 教 學 大 綱 補 充 教 材 與 考 試 試 卷 4. 本 校 教 師 交 印 講 義 時, 均 應 詳 細 逐 項 填 寫 講 義 繕 印 通 知 單, 俾 便 作 業 通 知 單 請 逕 至 油 印 室 領 取 5. 交 付 印 製 之 講 義, 以 送 交 印 教 師 之 本 人 著 作 為 原 則, 若 因 特 殊 需 要 而 必 須 使 用 他 人 之 著 作 為 講 義 時, 應 遵 守 著 作 權 相 關 規 定 如 涉 及 刑 責, 概 由 交 印 教 師 自 行 負 責 6. 申 請 : (1) 行 政 單 位 : 依 個 別 行 政 單 位 一 學 期 實 際 所 需 印 製 紙 張 數 ( 以 業 務 所 需 之 大 量 印 刷 文 件 為 限 ), 給 予 設 定 張 數 之 磁 卡 一 張, 由 行 政 單 位 自 行 保 管 (2) 專 任 老 師 每 學 期 印 製 張 數 以 600 張 為 上 限 兼 任 教 師 每 學 期 印 製 張 數 以 200 張 為 上 限 : 每 位 老 師 分 發 磁 卡 一 張, 自 行 保 管 不 必 繳 回 7. 程 序 與 說 明 : 請 將 講 義 連 同 磁 卡 於 使 用 日 前 兩 天 送 交 油 印 室 油 印, 油 印 室 於 兩 個 工 作 天 後 交 付 講 義 印 製 以 30 張 以 上 之 原 稿 為 宜 8.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2

13 ( 七 ) 表 單 下 載 : 通 識 課 程 概 述 1. 請 至 教 務 處 網 頁 畫 面 右 上 方 的 快 速 連 結, 可 以 找 到 文 件 下 載 2. 點 選 網 頁 畫 面 下 方 的 快 速 連 結 通 識 課 程 概 述 13

14 三 教 室 資 源 ( 一 ) 普 通 教 室 設 備 資 源 一 覽 表 網 址 : 普 通 教 室 設 備 一 覽 表 綜 合 教 育 大 樓 教 學 大 樓 教 室 座 位 數 電 腦 長 條 桌 A 1413B 長 條 桌 10 - 長 條 桌 10 - 長 條 桌 長 條 桌 教 室 座 位 數 電 腦 長 條 桌 長 條 桌 長 條 桌 長 條 桌 電 腦 音 源 線 資 訊 講 桌 電 視 機 單 槍 ( 遙 控 器 ) 桌 上 型 投 影 機 錄 放 影 機 DVD 有 線 手 握 麥 克 風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擴 音 設 備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電 腦 音 源 線 資 訊 講 桌 電 視 機 單 槍 ( 遙 控 器 ) 桌 上 型 投 影 機 錄 放 影 機 DVD 有 線 手 握 麥 克 風 擴 音 設 備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14

15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數 理 館 教 室 座 位 數 電 腦 電 腦 音 源 線 資 訊 講 桌 電 視 機 單 槍 ( 遙 控 器 ) 桌 上 型 投 影 機 錄 放 影 機 DVD 有 線 手 握 麥 克 風 擴 音 設 備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進 修 推 廣 大 樓 教 室 座 位 數 電 腦 電 腦 音 源 線 資 訊 講 桌 電 視 單 槍 機 ( 遙 ( 遙 控 器 ) 控 器 ) 桌 上 型 投 影 機 錄 放 影 機 DVD 有 線 手 握 麥 克 風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擴 音 設 備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1 請 依 照 教 室 視 聽 設 備 說 明 操 作, 如 有 需 人 員 協 助 請 洽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分 機 : 各 系 新 進 教 師 可 透 過 系 辦 向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領 取 一 支 有 線 手 握 麥 克 風. 15

16 3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於 952 學 期, 將 另 提 供 無 線 麥 克 風 於 各 系 辦 提 供 教 師 借 用. 4 配 合 建 置 資 訊 講 桌 之 教 室,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可 另 行 提 供 藍 芽 手 寫 板 進 行 互 動 式 教 學. 5 教 室 設 備 如 有 異 動, 請 依 網 站 公 告 為 主. ( 二 ) e 化 設 備 資 源 網 址 : 項 目 1 2 圖 示 全 校 普 通 教 室 設 備 riculum/ta-classroom%20icon.doc e 化 教 室 資 訊 講 桌 ( 推 廣 大 樓 教 室 ) riculum/ta-desk.doc 說 明 放 置 電 腦 教 室 電 腦 麥 克 風 影 音 設 備 (DVD 錄 影 帶 電 視 ) 聲 音 皆 可 經 由 喇 叭 送 出, 故 請 同 時 開 啟 教 室 機 櫃 內 擴 大 機 電 源, 請 參 考 教 室 機 櫃 內 ( 講 桌 ) 操 作 說 明 有 線 麥 克 風 插 座 統 一 裝 置 於 黑 板 下 方 ; 另 提 供 手 握 無 線 麥 克 風 可 於 系 所 借 用, 使 用 前 請 開 啟 教 室 機 櫃 內 擴 大 機 電 源 無 放 置 電 腦 教 室 的 差 異 如 教 師 攜 帶 手 提 電 腦 播 放 影 音 時, 可 直 接 將 機 櫃 內 電 腦 音 源 線 插 入 手 提 電 腦 喇 叭 處, 即 可 播 放 NB 音 效 ; 另 提 供 單 槍 VGA 線 投 影 使 用 ( 單 槍 簡 易 操 作 說 明 請 參 考 單 槍 遙 控 器 上 小 貼 紙 ) 擴 大 機 放 置 機 櫃 中 目 前 統 一 設 定 AUTO, 開 啟 擴 大 機 電 源 後 將 自 動 搜 尋 欲 播 放 之 影 音 訊 號 源, 如 片 頭 無 背 景 音 樂 時, 擴 大 機 會 有 無 法 判 別 訊 號 來 源 而 導 致 搜 尋 不 到 影 音 及 畫 面 的 情 形, 請 改 以 擴 大 機 面 板 上 INPUT 鍵, 以 手 動 切 換 至 播 放 的 來 源 資 訊 講 桌 桌 面 開 啟 電 源 開 關, 即 可 使 用 資 訊 講 桌, 桌 面 USB 僅 提 供 拇 指 碟 外 接 式 滑 鼠 等 使 用, 耗 電 量 較 大 之 隨 身 碟 或 硬 碟, 則 請 使 用 鍵 盤 抽 屜 內 藍 光 USB 電 腦 DVD 光 碟 機 已 外 接 於 講 桌 右 側 邊, 播 放 DVD 時 請 先 按 電 腦 開 機 資 訊 講 桌 右 側 邊 另 提 供 抽 取 式 桌 板 可 供 物 品 放 置 桌 面 手 寫 筆 可 取 代 電 腦 滑 鼠 功 能, 使 用 時 請 先 按 壓 筆 頭 即 可 於 電 腦 螢 幕 操 作, 使 用 完 畢 請 按 壓 筆 頭 關 閉 電 源 鍵 盤 抽 內 統 一 放 置 : 電 視 遙 控 器 1394 線 錄 音 切 換 盒 藍 光 USB 鍵 盤 滑 鼠 如 需 使 用 錄 放 影 機 ( 目 前 鎖 於 講 桌 下 方 機 櫃 中 ), 請 於 上 課 前 先 至 教 務 處 借 用 機 櫃 鑰 匙 單 槍 關 機 後 須 待 散 熱, 黃 燈 完 全 OFF( 約 3 分 鐘 ) 轉 為 紅 燈 才 能 按 電 源 開 關 OFF 16

17 3 簡 報 教 學 e 點 通 軟 體 ( 推 廣 大 樓 教 室 ) riculum/ta-ppt%20use.doc e 化 教 室 資 訊 講 桌 內 另 搭 配 簡 報 教 學 e 點 通 軟 體, 請 直 接 點 選 電 腦 桌 面 熱 帶 魚 的 圖 示 =>continue 即 可 進 入, 如 教 師 有 需 要 試 用 版 請 洽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分 機 :2204 聯 絡 教 務 處 另 提 供 藍 芽 手 寫 板, 以 虛 擬 白 板 功 能 取 代 教 室 黑 板 及 電 腦 滑 鼠, 提 供 互 動 教 學 使 用, 可 於 上 課 前 至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登 記 借 用 ( 三 ) 數 位 講 桌 簡 易 操 作 說 明 網 址 : 壹 開 機 程 序 1. 電 源 開 機 按 下 電 源 開 關 ON 2. 單 槍 開 機 數 位 講 桌 簡 易 操 作 說 明 即 可 開 機 ( 鵝 頸 麥 克 風 可 使 用 ) 可 調 音 量. 按 下 單 槍 開 即 可 開 機 ( 約 等 2 分 鐘 ), 黃 燈 OFF, 轉 綠 燈 亮 3. 螢 幕 下 按 下 螢 幕 下 電 動 螢 幕 下 降, 轉 綠 燈 亮 4. 電 腦 開 機 按 下 電 腦 開 機 ( 內 建 PC 即 可 使 用 ) ( 外 接 筆 記 型 電 腦 用 ) ( 放 影 機 放 於 機 櫃 內, 上 課 前 請 先 至 課 務 組 借 用 機 櫃 鑰 匙!!) ( 提 示 機 用 ) 備 註 : 1. 電 腦 DVD 光 碟 機 建 置 於 講 桌 側 邊, 播 放 DVD 時 請 先 按 電 腦 開 機 2. 電 視 遙 控 器 1394 線, 統 一 放 置 於 鍵 盤 抽 內 3. 紅 外 線 無 線 麥 克 風 系 辦 可 領 用 4. 電 腦 錄 音 時, 滑 鼠 前 AV 切 換 器 按 1- 錄 音 ; 錄 完 後 按 2- 錄 音 結 束 貳 關 機 程 序 17

18 1. 單 槍 關 機 按 下 單 槍 關 單 槍 即 可 關 機 ( 約 等 3 分 鐘 ) 黃 燈 off, 轉 紅 燈 亮 2. 螢 幕 上 按 下 螢 幕 上 電 動 螢 幕 上 升, 轉 紅 燈 亮. 3. 電 腦 關 機 依 電 腦 關 機 標 準 關 機 程 序 4. 電 源 關 機 必 需 等 待 單 槍 關 機 黃 燈 完 全 OFF( 約 3 分 鐘 ) 轉 為 紅 燈 才 能 按 電 源 開 關 OFF 如 操 作 上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洽 課 務 組 聯 絡 人 : 徐 嘉 苓 分 機 :2204 ( 四 ) 教 室 視 聽 設 備 使 用 說 明 網 址 : DVD 錄 影 帶 1. 打 開 DVD 錄 放 影 機 電 源, 放 入 片 子 2. 打 開 單 槍 / 電 視 機 電 源 3. 將 單 槍 訊 號 源 切 換 至 VEIDO / 視 頻 ; 電 視 訊 號 源 切 換 至 AV1/VEIDO 1 / 影 音 1 4. 打 開 擴 大 機 電 源, 將 自 動 搜 尋 訊 號 源 電 腦 音 效 ( 影 像 ) 1. 請 先 開 啟 手 提 電 腦 並 接 上 單 槍 投 影 機 VGA 線 ; 機 櫃 內 另 提 供 電 腦 音 源 線 與 手 提 電 腦 音 源 輸 出 連 接, 即 可 撥 放 音 效 和 影 像 2. 打 開 單 槍 電 源, 單 槍 訊 號 源 切 換 至 COMPUTER / RGB 3. 打 開 擴 大 機 電 源, 將 自 動 搜 尋 訊 號 源 麥 克 風 1. 打 開 擴 大 機 電 源 2. 將 有 線 麥 克 風 挿 至 黑 板 下 方 的 麥 克 風 插 座, 將 有 線 麥 克 風 開 關 打 開, 即 可 使 用 3. 如 需 使 用 無 線 麥 克 風, 請 先 至 系 辦 借 用 4. 單 槍 簡 易 操 作 小 幫 手 1. 單 槍 遙 控 器 SEARCH 鍵, 可 協 助 您 自 動 搜 尋 訊 號 來 源 ( 五 ) 簡 報 教 學 e 點 通 軟 體 網 址 : 18

19 貳 副 校 長 室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執 掌 概 述 分 機 副 校 長 王 文 秀 綜 理 本 校 學 術 發 展 及 國 際 化 業 務 1101/3812 辦 理 本 校 學 術 發 展 獎 助 及 藝 能 科 展 演 補 助 申 請 案 辦 理 學 術 發 展 相 關 業 務 辦 理 本 校 國 際 交 流 業 務 秘 書 余 憶 如 辦 理 本 校 經 費 分 配 相 關 業 務 1102 辦 理 大 學 自 行 選 送 教 師 出 國 研 修 相 關 業 務 辦 理 選 送 學 生 出 國 研 修 相 關 業 務 辦 理 本 校 各 級 研 究 中 心 申 設 與 評 鑑 業 務 公 文 處 理 19

20 二 副 校 長 室 相 關 法 規 與 作 業 要 點 ( 一 ) 相 關 法 規 內 容 名 稱 本 校 學 術 研 究 發 展 獎 助 要 點 本 校 教 師 藝 術 科 展 演 活 動 補 助 辦 法 本 校 教 師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審 查 施 行 細 則 本 校 系 ( 所 ) 院 級 中 心 設 立 與 管 理 辦 法 本 校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本 校 與 國 外 學 術 機 構 簽 訂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合 約 網 址 書 處 理 要 點 本 校 補 助 邀 請 國 外 學 者 專 家 短 期 講 學 或 研 究 作 業 要 點 本 校 鼓 勵 學 生 赴 國 外 短 期 進 修 計 畫 補 助 要 點 本 校 自 我 評 鑑 實 施 辦 法 本 校 學 術 活 動 補 助 要 點 本 校 外 賓 接 待 流 程 及 申 請 程 序 可 連 結 至 副 校 長 室 網 頁 ( 後, 點 選 左 方 連 結 列 法 令 規 章 詳 閱 20

21 ( 二 )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學 術 研 究 發 展 獎 助 要 點 網 址 : 民 國 95 年 11 月 6 日 第 9517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 目 的 : 為 鼓 勵 本 校 教 職 員 ( 含 專 任 研 究 人 員 ) 及 博 碩 士 班 在 學 研 究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重 要 研 究 成 果, 增 進 與 國 際 學 術 界 之 合 作 交 流 以 提 高 本 校 教 學 品 質, 並 鼓 勵 教 師 積 極 從 事 學 術 研 究, 以 提 昇 本 校 之 研 究 風 氣 與 學 術 水 準,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 本 要 點 未 規 定 者, 適 用 其 他 有 關 法 令 之 規 定 2. 補 助 對 象 : 本 校 編 制 內 之 專 任 教 師 ( 含 專 任 研 究 人 員 ) 職 員 及 博 碩 士 班 在 學 研 究 生 3. 獎 助 類 別 : (1)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補 助 (2) 主 持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獎 勵 (3) 教 師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4)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獎 勵 (5) 指 導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生 進 行 國 科 會 大 專 學 生 參 與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獎 勵 (6) 研 究 論 文 外 文 編 輯 補 助 4. 獎 助 方 式 : (1)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補 助 A. 申 請 資 格 : 本 校 教 職 員 ( 含 專 任 研 究 人 員 ) 及 博 碩 士 班 在 學 研 究 生 經 海 外 學 術 團 體 正 式 邀 請 出 席 發 表 論 文 者 所 稱 發 表 論 文 係 指 所 研 究 之 專 題 經 該 學 術 團 體 接 受 並 邀 請, 且 以 本 校 名 義 與 會 發 表 者 ; 一 般 之 學 術 研 討 或 座 談 等 不 包 括 在 內 申 請 者 必 須 先 向 校 外 單 位 申 請 補 助 ( 該 單 位 需 有 訂 定 補 助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之 相 關 辦 法 ); 未 獲 通 過 者, 始 得 申 請 校 內 補 助, 惟 向 校 外 單 位 申 請 補 助 之 期 限 因 逾 其 規 定 得 受 理 期 限 或 因 文 件 不 符 等 可 歸 責 於 申 請 人 的 原 因, 致 使 不 予 以 補 助 者, 不 在 本 校 受 理 範 圍 內 若 校 外 補 助 金 額 未 達 補 助 最 高 金 額 者, 則 仍 可 申 請 校 內 補 助, 但 同 一 申 請 案 以 校 內 校 外 補 助 合 計 達 補 助 最 高 金 額 為 限 B. 補 助 範 圍 : 同 一 學 術 研 討 會 至 多 補 助 三 名, 補 助 項 目 為 經 濟 艙 機 票 ( 限 由 本 國 至 國 外 發 表 論 文 地 區 ) 報 名 費 ( 不 含 學 會 的 年 費 或 入 會 費 ) 與 住 宿 費 ( 限 研 討 會 開 會 地 點 之 住 宿 ) 等 21

22 (A) 教 職 員 : 亞 洲 地 區 ( 不 含 日 本 ) 第 一 作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台 幣 貳 萬 元, 其 餘 順 位 作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台 幣 壹 萬 元 亞 洲 以 外 地 區 ( 含 日 本 ), 第 一 作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台 幣 參 萬 元, 其 餘 順 位 作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台 幣 壹 萬 伍 仟 元 每 人 每 會 計 年 度 以 申 請 一 案 為 限 (B) 研 究 生 : 亞 洲 地 區 ( 不 含 日 本 ) 第 一 作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台 幣 壹 萬 元, 其 餘 順 位 作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台 幣 伍 仟 元 亞 洲 以 外 地 區 ( 含 日 本 ), 第 一 作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台 幣 貳 萬 元, 其 餘 順 位 作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台 幣 壹 萬 元 每 人 每 會 計 年 度 以 申 請 一 案 為 限 C. 申 請 程 序 : 填 寫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職 員 ( 含 專 任 研 究 人 員 ) 及 研 究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補 助 申 請 書, 檢 附 邀 請 函 論 文 摘 要 影 印 本 會 議 時 間 地 點 向 校 外 單 位 申 請 補 助 結 果 通 知 及 校 外 單 位 訂 有 補 助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之 辦 法 等 資 料, 於 會 議 舉 行 三 週 前 送 交 副 校 長 室 受 理 審 查, 經 核 定 補 助 者 應 於 返 國 後 十 日 內 檢 附 單 據 申 請 補 助 請 款, 逾 期 以 自 願 放 棄 論 (2) 主 持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獎 勵 A. 申 請 資 格 : 教 師 於 本 校 專 任 期 間 通 過 國 科 會 一 年 ( 含 ) 以 上 之 研 究 計 畫, 並 於 本 校 執 行 該 研 究 計 畫 者, 可 申 請 此 獎 勵 申 請 之 研 究 計 畫, 以 當 年 度 執 行 中 之 案 件 為 限 B. 獎 勵 範 圍 : (A) 凡 擔 任 國 科 會 各 類 研 究 計 畫 主 持 人, 皆 得 申 請 減 授 授 課 鐘 點 (B) 每 擔 任 一 件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之 主 持 人, 在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每 件 研 究 計 畫 案 得 申 請 於 執 行 期 間 的 學 期 減 授 課 一 小 時 之 獎 勵 ( 申 請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費 延 期 者 則 不 在 此 限 ), 惟 該 學 期 超 支 鐘 點 時 數 需 配 合 申 請 減 授 課 的 時 數, 減 少 同 樣 的 時 數 如 因 授 課 之 需 求, 得 合 併 兩 個 學 期 之 課 於 一 學 期 (C) 本 項 (A) 之 研 究 案 計 畫 執 行 期 限, 若 有 未 達 一 學 期 的 部 分, 仍 得 申 請 減 授 課 一 小 時 之 獎 勵, 惟 超 支 鐘 點 時 數 的 計 算, 仍 須 符 合 本 項 (B) 的 規 定 (D) 申 請 程 序 : 請 於 每 年 度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案 核 定 後 二 星 期 內, 填 寫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主 持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獎 勵 申 請 表, 並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如 申 請 表 所 列 資 料 ) 向 副 校 長 室 提 出 申 請 若 因 課 程 需 要, 需 變 更 減 授 方 式 者 ( 但 仍 需 符 合 第 二 目 之 (B) 之 規 定 ), 得 於 加 退 選 一 星 期 內 辦 理 變 更, 逾 期 提 出 者, 將 不 予 受 理 22

23 (3) 教 師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A. 申 請 資 格 : 教 師 於 本 校 專 任 期 間, 當 年 度 向 國 科 會 申 請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未 獲 支 持 者, 該 計 畫 經 修 改 後, 可 提 出 申 請 同 一 計 畫 僅 能 由 計 畫 主 持 人 提 出 申 請 B. 補 助 範 圍 : 申 請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師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之 計 畫 經 校 外 專 家 實 質 審 查 後, 視 實 際 情 況 決 定 補 助 金 額, 每 計 畫 以 補 助 最 高 壹 拾 萬 元 之 研 究 經 費 為 限 補 助 內 容 為 與 教 學 研 究 有 關 之 教 學 服 務 費 及 教 學 材 料 用 品 費 為 限 該 計 畫 若 已 獲 得 校 外 其 他 單 位 補 助, 則 本 校 不 再 予 以 補 助 核 准 之 計 畫 於 次 一 會 計 年 度 執 行, 計 畫 期 限 結 束 後 應 在 三 個 月 內 繳 交 研 究 報 告 至 副 校 長 室 ; 研 究 成 果 並 應 撰 寫 成 論 文, 投 稿 於 國 內 外 具 外 審 制 度 之 學 術 專 業 期 刊 每 位 教 師 每 年 最 多 提 出 一 件 申 請 ; 每 位 教 師 總 共 以 補 助 兩 次 為 限 申 請 第 二 次 補 助 時, 需 提 出 前 一 次 接 受 此 補 助 所 進 行 研 究 之 成 果 證 明 ( 例 如 已 發 表 之 論 文 論 文 接 受 刊 登 證 明 投 稿 證 明 等 ), 以 作 為 審 查 之 依 據 C. 申 請 程 序 : 請 填 寫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師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申 請 表, 並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如 申 請 表 所 列 資 料 ), 計 畫 書 以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格 式 撰 寫 ( 管 理 費 與 國 外 差 旅 費 免 列 ), 於 每 年 10 月 15 日 前 向 副 校 長 室 提 出 申 請 若 原 案 因 申 覆 中 未 能 於 期 限 內 向 副 校 長 室 提 出 申 請 者, 待 申 覆 結 果 確 定 後, 於 收 到 申 覆 結 果 後 一 個 月 內, 得 檢 附 申 覆 結 果 證 明 及 前 列 文 件, 向 副 校 長 室 提 出 申 請 D. 副 校 長 室 受 理 本 申 請 案 後, 送 交 本 校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查 之 本 項 施 行 細 則 另 訂 之 (4)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獎 勵 A. 申 請 資 格 : 研 究 論 文 與 著 作 前 一 年 或 當 年 內 於 國 內 外 著 名 期 刊 發 表 者 B. 獎 勵 範 圍 : (A) 登 於 名 列 AHCI EI SCI SSCI IJSME 或 TSSCI 正 式 名 單 等 期 刊 之 研 究 論 著, 且 發 表 機 構 名 稱 署 有 本 校 校 名 者, 擔 任 第 一 作 者 或 Corresponding Author 每 篇 獎 勵 貳 萬 元 ; 若 為 其 餘 排 名 順 位 作 者, 每 篇 獎 勵 壹 萬 元 (B) 獲 國 科 會 傑 出 研 究 獎, 且 代 表 著 作 係 發 表 於 AHCI EI SCI SSCI IJSME 或 TSSCI 正 式 名 單 等 期 刊 者, 發 給 研 究 獎 勵 金 伍 萬 元 (C) 發 表 於 本 校 表 列 具 有 嚴 格 審 查 制 度, 但 未 收 錄 於 本 項 (1) 期 刊 之 研 究 論 著 (95 年 期 刊 列 表 ), 其 發 表 機 構 名 稱 署 有 本 校 校 名, 且 擔 任 第 一 作 者 或 Corresponding Author 者, 每 篇 獎 勵 參 仟 元 23

24 C. 申 請 程 序 : 填 寫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獎 勵 申 請 表, 並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如 申 請 表 所 列 資 料 ), 向 副 校 長 室 提 出 申 請 (5) 指 導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生 進 行 國 科 會 大 專 學 生 參 與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獎 勵 A. 申 請 資 格 : 於 本 校 專 任 期 間 指 導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生 通 過 國 科 會 大 專 學 生 參 與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申 請, 並 於 本 校 執 行 之 計 畫, 於 國 科 會 審 查 結 果 公 佈 後 一 個 月 內 向 副 校 長 室 提 出 申 請 每 位 教 師 每 年 最 多 提 出 一 項 申 請 案 B. 獎 勵 範 圍 : 合 乎 資 格 之 教 師 獎 勵 伍 千 元 C. 申 請 程 序 : 填 寫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指 導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生 進 行 國 科 會 大 專 學 生 參 與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獎 勵 申 請 表, 並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向 副 校 長 室 提 出 申 請 (6) 研 究 論 文 外 文 編 輯 補 助 A. 申 請 資 格 : 凡 本 校 專 任 教 職 員 ( 含 專 任 研 究 人 員 ), 為 申 請 補 助 之 研 究 論 文 的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訊 作 者 (Corresponding Author), 且 該 研 究 論 文 機 構 名 稱 署 有 本 校 校 名 者 B. 編 輯 補 助 單 位 : 外 文 稿 編 輯 的 委 託 單 位, 為 經 政 府 立 案 的 翻 譯 單 位 或 該 領 域 之 專 家 學 者 ; 若 委 託 該 領 域 之 專 家 學 者 協 助 編 輯 者, 以 每 千 字 外 文 新 台 幣 伍 佰 捌 拾 元 為 計 算 標 準, 但 以 不 超 過 前 項 款 補 助 金 額 之 上 限 C. 補 助 範 圍 : 凡 擬 發 表 於 國 內 外 有 嚴 謹 審 查 制 度 之 期 刊, 且 該 期 刊 係 以 外 文 形 式 出 刊 者, 均 得 予 以 補 助 每 篇 補 助 一 次, 最 高 補 助 參 仟 元, 不 足 參 仟 元 者 以 實 際 支 出 金 額 補 助 D. 申 請 程 序 : 申 請 人 應 於 投 稿 完 成 後 2 個 月 內 填 寫 申 請 表, 並 檢 附 投 稿 證 明 及 研 究 論 文 外 文 編 輯 費 用 之 發 票 或 收 據 正 本 ( 發 票 或 收 據 中 須 有 修 改 論 文 之 篇 名 ), 向 副 校 長 室 提 出 申 請 補 助 年 度 的 計 算, 以 申 請 人 提 出 的 日 期 為 準 5. 本 要 點 所 需 經 費 由 本 校 推 動 科 技 研 究 發 展 經 費 及 校 務 基 金 自 籌 收 入 收 支 管 理 辦 法 第 二 點 所 列 五 項 收 益 支 應, 並 於 年 度 所 編 預 算 額 度 內 辦 理 前 款 經 費 由 校 務 基 金 自 籌 收 入 收 支 管 理 辦 法 第 二 點 所 列 五 項 收 益 支 應 者, 教 師 以 外 之 其 他 編 制 內 人 員 不 得 比 照 支 用 6. 本 要 點 各 項 獲 獎 之 著 作 如 涉 及 抄 襲, 應 於 抄 襲 案 成 立 後 追 回 所 發 之 獎 金 7. 本 要 點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24

25 ( 三 )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師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審 查 施 行 細 則 網 址 : 中 華 民 國 95 车 8 月 1 日 第 9512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 本 施 行 細 則 依 據 國 立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發 展 獎 助 要 點 第 四 點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2.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審 查 委 員 會 由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擔 任 之 3. 審 查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於 當 年 度 申 請 案 件 彙 整 後, 依 申 請 案 件 之 領 域, 邀 請 該 領 域 相 關 審 查 委 員 1~3 名, 共 同 推 薦 3 位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進 行 匿 名 之 實 質 審 查 4. 每 件 申 請 案 件, 經 3 位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實 質 審 查 後, 以 審 查 結 果 多 數 者 之 意 見, 由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決 定 是 否 給 予 補 助, 並 依 審 查 結 果 決 定 補 助 之 金 額 5. 審 查 結 果 應 於 審 查 結 果 確 定 後 兩 週 內 由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公 告 並 專 函 通 知 各 申 請 人 6. 每 位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每 件 審 查 案 件 審 查 費 為 新 臺 幣 壹 仟 元 7. 審 查 意 見 表 及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修 改 說 明 表 另 訂 之 8. 本 施 行 細 則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25

26 ( 四 )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系 ( 所 ) 院 級 中 心 設 立 與 管 理 辦 法 網 址 : 95 年 3 月 27 日 94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設 立 與 管 理 系 ( 所 ) 院 級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中 心 ), 依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九 條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各 系 ( 所 ) 為 研 究 建 教 合 作 與 推 廣 需 要, 得 申 請 設 立 與 其 系 ( 所 ) 發 展 目 標 相 符 之 系 ( 所 ) 級 中 心 各 學 院 為 研 究 建 教 合 作 與 推 廣 需 要, 得 整 合 所 轄 各 系 所 之 資 源, 申 請 設 立 與 其 學 院 發 展 目 標 相 符 之 院 級 中 心 第 三 條 各 系 ( 所 ) 學 院 為 試 驗 中 心 營 運 模 式, 先 期 擴 大 營 運 基 礎, 得 於 申 請 設 立 前,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成 立 中 心 試 行 運 作 中 心 試 行 運 作 每 期 兩 年, 得 連 續 申 請 試 行 運 作 之 中 心 不 適 用 本 辦 法 第 四 條 至 第 十 六 條 之 規 定 第 四 條 每 一 學 系 至 多 設 立 二 個 系 級 中 心 每 一 獨 立 研 究 所 至 多 設 立 一 個 所 級 中 心 每 一 學 院 至 多 設 立 二 個 院 級 中 心 依 本 辦 法 第 三 條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試 行 運 作 之 中 心, 併 入 計 算 總 額 第 五 條 中 心 申 設 單 位 應 提 交 中 心 設 立 與 營 運 計 畫 書, 供 本 校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查 系 ( 所 ) 院 級 中 心 經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後 設 立, 並 由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在 校 務 會 議 報 告 第 六 條 中 心 設 立 與 營 運 計 畫 書 內 容 除 應 包 括 中 心 名 稱 設 置 宗 旨 組 織 工 作 項 目 營 運 經 費 來 源 及 使 用 人 員 編 制, 設 置 場 所, 短 中 長 期 發 展 目 標 與 自 我 評 鑑 方 式 等 詳 細 計 畫 內 容 外, 並 須 就 設 置 之 需 求 與 效 益 進 行 SWOT 分 析 前 項 規 定 之 營 運 經 費 規 劃, 系 ( 所 ) 院 級 中 心 每 年 應 不 少 於 一 百 五 十 萬 元 符 合 本 校 獎 勵 研 究 減 授 時 數 規 定, 且 已 申 請 或 計 畫 申 請 減 授 時 數 獎 勵 之 研 究 案, 其 研 究 經 費 不 得 計 入 中 心 設 置 與 營 運 計 畫 書 之 經 費 規 畫 26

27 第 七 條 中 心 營 運 須 自 給 自 足, 其 經 費 收 入 與 支 出 受 本 校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及 監 督 辦 法 規 範 第 八 條 中 心 設 主 任 一 人, 由 隸 屬 單 位 推 薦 專 長 相 符 之 專 任 教 師 一 人, 報 請 校 長 聘 兼, 聘 期 一 年, 得 連 續 聘 任 第 九 條 中 心 主 任 之 授 課 鐘 點 得 每 週 減 授 二 小 時 本 校 其 他 行 政 或 學 術 主 管 兼 任 中 心 主 任 者, 其 減 授 總 時 數 以 四 小 時 為 限 第 十 條 中 心 之 正 式 名 稱 為 學 系 ( 所 學 院 ) 中 心, 不 納 入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附 表 一 第 十 一 條 中 心 主 任 參 與 系 ( 所 ) 院 各 種 會 議 之 權 利 義 務, 由 隸 屬 之 系 ( 所 ) 院 議 定 第 十 二 條 中 心 於 正 式 設 立 後 每 兩 年 評 鑑 一 次, 並 得 視 需 要 增 加 評 鑑 次 數 評 鑑 計 畫 與 執 行 由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為 之 第 十 三 條 學 校 得 依 評 鑑 結 果, 對 績 效 優 異 之 中 心 給 予 辦 公 場 所 營 運 經 費 之 獎 勵 第 十 四 條 中 心 之 設 立 宗 旨, 非 經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不 得 變 更 第 十 五 條 中 心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應 予 停 辦 : 一 中 心 之 隸 屬 單 位 申 請 停 辦 二 評 鑑 結 果 不 佳, 經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決 議 停 辦 三 連 續 兩 年 實 際 營 運 經 費 未 達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之 經 費 規 劃 標 準, 且 無 有 效 改 善 計 畫, 經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決 議 停 辦 中 心 停 辦 案 由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並 報 校 務 會 議 備 查 第 十 六 條 中 心 停 辦 時, 原 由 學 校 分 配 之 中 心 專 用 空 間 由 學 校 收 回, 中 心 之 隸 屬 單 位 不 得 異 議 第 十 七 條 中 心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八 月 一 日 前 設 立, 但 未 納 入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者, 須 於 本 辦 法 實 施 後 重 新 申 請 設 立 未 申 請 設 立, 或 申 請 設 立 但 設 立 與 營 運 計 畫 書 未 獲 通 過 者, 於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八 月 一 日 起 停 辦 第 十 八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27

28 ( 五 )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學 術 活 動 補 助 要 點 網 址 :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9 日 第 9509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1. 為 鼓 勵 本 校 各 單 位 辦 理 提 昇 教 師 研 究 水 準 及 教 學 品 質 之 學 術 活 動,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2. 補 助 對 象 : 本 校 學 術 單 位 行 政 單 位 及 校 院 及 系 ( 所 ) 級 研 究 中 心 3. 經 費 來 源 : 校 務 基 金 自 籌 收 入 收 支 管 理 辦 法 第 二 點 所 列 五 項 收 入 支 應 4. 補 助 類 別 : 學 術 性 活 動 係 指 講 習 會 (seminar) 工 作 坊 (workshop) 學 術 會 議 (symposium) 學 術 研 討 會 (conference) 論 壇 (forum) 及 展 演 活 動 上 述 學 術 性 活 動 之 定 義, 採 用 教 育 部 顧 問 室 補 助 辦 理 全 國 性 學 術 活 動 原 則 及 注 意 事 項 標 準 各 單 位 辦 理 前 款 學 術 性 活 動 若 有 對 參 加 人 員 收 費 者, 針 對 收 費 部 分 需 提 列 5% 至 本 校 校 務 基 金, 由 學 校 統 籌 使 用 5. 補 助 經 費 標 準 及 原 則 : (1) 補 助 金 額 : A. 屬 國 際 或 全 國 性 學 術 活 動, 活 動 行 程 一 日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臺 幣 伍 萬 元 ; 活 動 行 程 二 日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臺 幣 壹 拾 萬 元, 三 日 以 上 者 最 高 補 助 新 臺 幣 貳 拾 萬 元 ; 惟 如 有 特 殊 需 求 者, 可 提 供 資 料 及 相 關 補 充 說 明, 經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者, 將 專 案 進 行 補 助 所 謂 國 際 性 學 術 活 動, 係 指 與 會 外 國 主 講 者 佔 所 有 主 講 者 20% 以 上 ; 所 謂 全 國 性 學 術 活 動, 係 指 參 加 者 人 數 需 達 100 人 以 上, 且 參 與 對 象 為 全 國 相 關 領 域 人 員 B. 屬 區 域 性 學 術 活 動, 單 日 最 高 補 助 新 臺 幣 貳 萬 伍 仟 元, 二 日 以 上 者 依 其 規 模 補 助, 惟 該 項 活 動 補 助 最 高 不 超 過 新 臺 幣 壹 拾 萬 元 (2) 補 助 項 目 : A. 人 事 費 : 與 會 學 者 之 演 講 費 主 持 費 評 論 費 論 文 發 表 費 審 稿 費 等 ; 工 讀 生 會 議 期 間 之 工 讀 費 ; 本 校 人 員 ( 含 編 制 內 外 ) 不 得 報 支 工 作 費 B. 場 地 佈 置 費 C. 旅 運 費 : (A) 國 際 學 者 以 補 助 部 份 旅 運 費 和 生 活 費 為 原 則.. 28

29 國 外 講 員 來 回 機 票 : 補 助 人 數 最 多 三 人, 如 有 我 國 航 空 公 司 飛 經 之 地 區, 以 購 我 國 航 空 公 司 機 票 為 優 先 考 慮, 並 依 實 付 金 額 核 實 報 支 國 外 講 員 生 活 費 : 每 日 新 台 幣 伍 仟 元 ( 依 照 國 科 會 規 定 ), 補 助 天 數 除 主 講 人 實 際 講 學 天 數 外, 另 前 後 各 酌 加 一 天 (B) 國 內 學 者 補 助 部 份 旅 運 費 和 生 活 費 為 原 則 國 內 教 授 專 題 演 講 費 : 每 小 時 不 超 過 新 台 幣 貳 仟 元 D. 餐 點 費 : 盒 餐 每 天 每 人 次 新 台 幣 捌 拾 元 E. 紀 念 品 等 項 目 均 不 予 補 助, 參 加 人 員 之 交 通 費 及 住 宿 費 自 行 向 所 屬 機 關 學 校 申 報 請 領 (3) 補 助 原 則 : A. 各 單 位 舉 辦 學 術 性 活 動 前, 應 先 向 校 外 單 位 申 請 補 助, 若 獲 得 校 外 單 位 部 分 補 助 者, 其 申 請 校 內 補 助 經 費 參 照 前 二 項 標 準 辦 理, 但 最 高 不 得 超 過 差 額 部 分 B. 參 觀 訪 問 時 間 內 之 花 費 不 在 本 校 補 助 範 圍 內 C. 補 助 經 費 如 有 餘 額, 不 得 留 用 D. 同 一 單 位 舉 辦 研 討 會, 一 年 以 補 助 一 次 為 原 則 E. 各 項 費 用 應 由 獲 校 外 補 助 之 經 費 先 行 支 用, 總 經 費 如 有 剩 餘, 校 補 助 款 優 先 收 回 (4) 申 請 方 式 : 申 請 單 位 應 於 學 術 性 活 動 舉 辦 前 二 個 月 向 副 校 長 室 提 出 申 請 申 請 時 請 檢 具 申 請 計 畫 書 ( 含 基 本 資 料 活 動 內 容 議 程 參 加 人 數 預 期 成 效 經 費 預 算 有 無 獲 校 外 單 位 補 助 文 件 及 主 講 人 學 經 歷 及 著 作 一 覽 表 ) 6. 作 業 : (1) 審 查 重 點 : 以 學 術 活 動 整 體 規 劃 架 構 是 否 周 延 及 預 期 成 果 效 益 是 否 顯 著, 為 主 要 審 查 重 點 (2) 審 查 方 式 : 申 請 單 位 備 齊 相 關 文 件 ( 含 申 請 表 ), 送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學 術 發 展 委 員 會 進 行 書 面 審 查 及 複 審 會 議 後, 排 定 優 先 順 序, 簽 陳 核 定 補 助 結 果 7. 學 術 性 活 動 結 束 後 二 個 月 內, 需 繳 交 一 份 成 果 報 告 摘 要 表 ( 含 電 子 檔 ) 至 副 校 長 室, 再 另 送 論 文 集 ( 或 光 碟 ) 各 二 份 至 本 校 圖 書 館 及 國 家 圖 書 館 本 案 經 行 政 會 議 及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29

30 參 計 算 機 與 網 路 中 心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組 織 編 制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執 掌 概 述 分 機 計 算 機 與 網 路 中 心 教 授 兼 中 心 主 任 洪 文 良 協 調 管 理 中 心 事 務 6400/5900 組 長 莊 舜 清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維 護 管 理 6401 校 務 行 政 組 技 士 范 秀 華 學 務 實 輔 心 輔 系 統 電 腦 軟 體 請 購 6407 開 辦 電 腦 研 習 班 及 教 育 訓 練 網 路 管 理 組 長 周 啟 文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人 事 會 計 文 書 系 統 6403 組 技 士 劉 見 來 校 園 網 路 6402 資 訊 工 程 師 游 文 豪 宿 舍 網 路 管 理 與 校 園 防 毒 系 統 6409 教 學 推 廣 組 組 長 林 秀 娟 校 務 系 統 6410 資 訊 工 程 師 顏 銘 樟 機 房 管 理 電 腦 教 室 管 理 維 護 6411 其 他 行 政 助 理 鄭 惠 文 遞 送 公 文 與 工 讀 生 管 理

31 二 教 師 資 源 ( 一 )e-learning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與 教 務 系 統 之 結 合 由 教 師 資 訊 系 統 匯 入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成 為 開 課 資 料 1. 登 入 校 園 入 口 網 2. 點 選 教 師 資 訊 系 統 3. 點 選 學 習 平 台 即 列 出 本 學 期 開 課 課 程 4. 於 欲 加 入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之 科 目 列, 勾 選 加 入 學 習 平 台 選 項 5.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將 於 每 日 晚 上 對 勾 選 加 入 之 科 目 做 批 次 轉 檔 作 業, 該 科 目 於 次 日 即 可 於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上 使 用 注 意 : 使 用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之 注 意 事 項 : 勾 選 加 入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後,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將 於 每 日 晚 上 做 批 次 轉 檔 作 業, 故 勾 選 加 入 之 科 目 於 次 日 始 可 於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上 使 用 加 入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之 科 目, 如 勾 選 退 出 TopLearn 課 程,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將 於 每 日 晚 上 做 轉 檔 作 業, 將 該 科 目 之 所 有 資 料 ( 老 師 上 傳 教 材 及 參 考 資 料 討 論 區 資 料 學 生 上 傳 作 業 學 習 紀 錄 及 分 數 資 料 ) 於 當 日 晚 上 刪 除, 請 各 位 老 師 勿 隨 意 勾 選 退 出 TopLearn 課 程 目 前 所 有 課 程 之 課 程 大 綱, 須 以 網 頁 格 式 上 傳 方 式, 始 可 於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上 連 結 使 用 預 計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上 之 課 程 相 關 資 料 可 保 留 兩 年 左 右 31

32 ( 二 )WebOffice 網 路 視 訊 教 學 與 線 上 會 議 1 申 請 帳 號 (1) 首 先 到 計 中 首 頁, 到 文 件 下 載 處 點 選 weboffice 申 請 表 (2) 跳 出 文 件 視 窗 之 後, 填 寫 完 畢 請 寄 和 紙 本 給 ( 數 位 所 ) 林 秋 斌 老 師 robinlin@mail.nhcue.edu.tw 2. 登 入 WebOffice 入 口 : 或 由 計 中 文 件 下 載 處, 點 選 weboffice 鏈 結 處 32

33 進 入 weboffice 主 畫 面 後 請 先 安 裝 下 載 免 費 joinnet 程 式 安 裝 過 程 需 注 意 事 項 :a. 語 言 的 部 分 一 定 要 選 繁 體 中 文 b. 請 一 定 要 執 行 測 試 精 靈 33

34 執 行 測 試 沒 有 問 題 後 請 點 選 個 人 教 室 範 例 : 登 入 個 人 帳 號 密 碼 即 可 使 用 34

35 ( 三 ) 登 入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的 入 口 : 1. 開 啟 首 頁 後, 請 由 校 園 入 口 網 登 入 : 2. 登 入 後 之 頁 面 介 紹 : 主 功 能 表 : 本 學 習 平 台 所 提 供 各 主 要 項 目 之 功 能 選 單 回 首 頁 : 於 執 行 某 些 功 能 或 作 業 後, 點 選 以 返 回 操 作 首 頁 ( 即 本 頁 面 ) MyMemo :(1). 由 我 管 理 的 科 目 進 入 您 所 教 授 之 科 目 管 理 畫 面, 包 括 各 科 目 之 討 論 區 作 業 測 驗 會 議 學 員 分 組 之 各 項 功 能 操 作 (2). 其 他 項 目 可 隨 時 提 醒 您 有 應 處 理 而 未 處 理 之 各 種 事 項 提 示 右 邊 區 塊 : 現 提 供 5 項 連 結 新 手 上 路 : 本 學 習 平 台 之 基 本 介 紹 老 師 使 用 說 明 : 點 選 後 可 開 啟 老 師 之 使 用 說 明 35

36 學 員 使 用 說 明 : 點 選 後 可 開 啟 學 員 之 使 用 說 明 全 民 英 檢 : 全 校 授 權 使 用 之 線 上 教 學 課 程, 有 以 下 三 種 等 級 : 初 級 閱 讀 初 級 聽 力 評 量 試 題 中 級 閱 讀 中 級 聽 力 評 量 試 題 中 高 級 閱 讀 中 高 級 聽 力 評 量 試 題 ( 總 題 數 1160 題 ) 多 媒 體 網 路 電 腦 學 苑 : 全 校 授 權 使 用 之 線 上 教 學 課 程, 有 以 下 十 門 電 腦 課 程 : Internet 網 際 網 路 入 門 Word 快 速 入 門 Excel 試 算 表 實 務 PowerPoint 快 速 入 門 Access 資 料 庫 實 務 FrontPage 網 頁 製 作 入 門 PhotoImpact7.0 Dreamweaver 互 動 式 網 頁 教 室 Flash 創 意 動 畫 教 室 Visual Basic 程 式 設 計 入 門 ( 四 ) TopLearn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功 能 操 作 說 明 ( 即 講 師 100 問 ) 請 點 選 講 師 100 問, 開 啟 講 師 100 問 之 內 容 36

37 肆 圖 書 館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組 織 編 制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執 掌 概 述 分 機 圖 書 館 館 長 林 紀 慧 綜 理 館 務 6300 組 長 張 金 玲 規 劃 督 導 採 編 組 所 屬 業 務 6342 採 訪 編 目 組 組 員 楊 麗 玉 中 西 文 圖 書 資 料 及 各 項 設 備 採 購 6312 行 政 助 理 吳 育 美 中 西 文 圖 書 資 料 分 類 編 目 6344 工 讀 生 高 淑 瓊 協 助 中 西 文 圖 書 資 料 採 購 準 備 工 作 6313 工 讀 生 尤 玉 音 協 助 圖 書 資 料 分 類 編 目 6342 編 審 代 理 組 長 于 美 真 規 劃 督 導 典 藏 閱 覽 所 屬 業 務 流 通 櫃 台 書 庫 及 工 讀 生 管 理 6322 典 藏 閱 覽 組 組 員 林 婉 琪 期 刊 學 報 館 內 環 境 管 理 6332 行 政 助 理 鄭 志 遠 協 助 典 藏 組 業 務 及 值 晚 班 6323 工 讀 生 李 宗 玉 協 助 期 刊 學 報 業 務 6345 工 讀 生 陳 坤 湫 協 助 一 樓 流 通 櫃 台 借 還 書 業 務 6361 參 考 諮 詢 組 組 長 林 秋 斌 規 劃 督 導 參 考 諮 詢 所 屬 業 務 6321 組 員 李 欣 怡 參 考 諮 詢 服 務 資 料 庫 管 理 6355 工 讀 生 李 文 娟 協 助 參 考 櫃 台 及 館 合 業 務 6356 組 員 代 理 組 長 嚴 媚 玲 規 劃 監 督 系 統 資 訊 組 所 屬 業 務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非 書 資 料 區 管 理 6352 數 位 資 訊 組 行 政 助 理 林 宜 政 數 位 媒 體 業 務 6357 行 政 助 理 楊 荔 茹 數 位 課 程 業 務 6358 工 讀 生 邱 茹 敏 協 助 五 樓 非 書 資 料 區 管 理 6353 其 他 陳 文 鋒 總 務

38 二 圖 書 館 相 關 法 規 與 作 業 要 點 ( 一 ) 服 務 電 話 及 網 址 總 機 轉 下 列 分 機 服 務 區 域 分 機 一 樓 櫃 檯 6361 五 樓 非 書 資 料 區 6353 二 樓 參 考 服 務 區 6356 圖 書 館 網 址 library@mail.nhcue.edu.tw ( 二 ) 圖 書 館 服 務 相 關 訊 息 服 務 項 目 借 還 書 閱 覽 內 容 業 務 洽 詢 人 員 及 電 話 一 新 進 老 師 請 先 填 妥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借 書 證 申 請 表 ( 見 典 藏 閱 覽 組 附 件 ), 以 便 圖 書 館 鍵 檔 一 樓 櫃 檯 二 老 師 借 用 資 料 時 請 親 自 使 用 本 校 服 務 證 辦 理, 若 需 委 託 他 人 代 分 機 6361 借 資 料 時, 需 填 寫 圖 書 / 視 聽 資 料 委 託 代 借 申 請 單 ( 申 請 單 于 美 真 組 長 可 連 至 本 館 網 站 下 點 取 ) 分 機 6322 鄭 致 遠 先 生 三 借 用 圖 書 以 三 十 冊 為 限, 借 期 六 週 分 機 6323 四 圖 書 續 借 及 預 約 : 1. 借 書 期 滿, 如 無 他 人 預 約, 可 於 到 期 前 三 天 內, 可 至 本 館 網 頁 辦 理 續 借 一 次 2. 借 書 人 欲 借 之 書, 如 已 被 外 借 出 時, 得 辦 理 預 約 預 約 者 需 於 書 到 館 後 五 天 內 至 館 內 辦 理 借 閱 手 續 五 圖 書 逾 期 : 每 逾 一 日, 每 冊 罰 款 新 台 幣 五 元, 最 高 罰 至 一 百 元, 凡 書 籍 未 還 者, 即 停 止 其 借 書 權 利 至 還 清 書 籍 及 繳 清 罰 款 日 止 六 還 書 除 於 開 放 借 還 書 內 辦 理 還 書, 閉 館 時 間 也 可 將 欲 歸 還 圖 書 投 入 正 門 還 書 箱 一 期 刊 原 則 不 外 借, 另 本 館 開 放 二 十 四 種 中 文 過 期 休 閒 性 期 刊 供 典 藏 閱 覽 組 本 校 師 生 外 借 使 用, 歡 迎 各 位 老 師 多 加 利 用 林 婉 琪 小 姐 分 機 6332 二 本 館 正 在 進 行 西 文 紙 本 期 刊 ( 含 現 刊 及 合 訂 本 ) 使 用 率 調 查 研 于 美 真 組 長 究, 瞭 解 期 刊 被 真 正 使 用 的 情 形, 以 作 為 續 訂 刪 訂 之 參 考 盼 分 機 6322 各 位 老 師 惠 予 配 合, 以 使 調 查 工 作 順 利 進 行 38

39 三 專 任 老 師 可 為 眷 屬 申 請 閱 覽 證 本 校 教 職 員 可 為 配 偶 及 直 系 親 屬 申 請 眷 屬 證, 惟 年 齡 需 滿 六 歲 以 上 申 請 人 請 先 繳 交 眷 屬 一 吋 近 照 二 張 及 工 本 費 每 一 眷 屬 20 元, 以 便 製 發 閱 覽 證 眷 屬 證 僅 限 出 入 館, 眷 屬 如 需 借 書, 請 另 再 攜 帶 教 職 員 之 借 書 證 辦 理 借 書 借 用 一 與 本 館 有 互 換 借 書 證 的 大 學 圖 書 館, 有 臺 師 大, 台 大 清 大 典 藏 閱 覽 組 或 申 交 大 玄 奘 明 新 元 培 中 華 空 大 新 竹 中 心 信 義 神 學 院 一 樓 櫃 檯 請 他 分 機 6361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實 驗 中 學, 共 計 11 所 學 校, 全 校 師 生 可 至 本 館 借 于 美 真 組 長 館 借 用 以 上 11 所 學 校 之 借 書 證 至 該 館 借 書 分 機 6322 書 證 二 至 於 本 館 與 其 他 八 所 師 範 院 校 之 互 借 方 式 為, 可 透 過 本 館 直 接 鄭 致 遠 先 生 申 請 辦 理 八 所 師 範 院 校 之 個 人 借 書 證, 非 常 便 利, 可 多 加 利 用 分 機 6323 教 師 原 則 上 圖 書 館 將 於 每 年 10 月 時 通 知 系 所 轉 知 教 師 於 12 月 底 前 採 訪 編 目 組 推 薦 推 薦 圖 書, 再 由 系 所 彙 整 書 單 核 章 後 送 圖 書 館 處 理 另 教 師 亦 可 透 張 金 玲 組 長 圖 書 過 圖 書 館 網 頁 的 申 請 表 格 中 讀 者 圖 書 薦 購 單 鍵 入 資 料, 不 過 因 全 校 分 機 6342 圖 書 經 費 有 限, 原 則 以 系 所 的 推 薦 書 單 優 先 購 置, 網 頁 讀 者 推 薦 部 份 楊 麗 玉 小 姐 將 視 經 費 餘 額 擇 買 分 機 6312 急 書 教 指 參 書 編 急 用 新 書, 如 於 本 館 網 頁 館 藏 查 詢 查 到 書 目 資 料, 且 圖 書 狀 況 採 訪 編 目 組 為 編 目 點 收, 可 至 二 樓 參 考 櫃 台 填 寫 急 編 圖 書 申 請 單, 將 於 一 至 三 張 金 玲 組 長 天 內 提 供 借 閱 分 機 6342 師 典 藏 閱 覽 組 為 配 合 教 學 與 研 究, 每 學 期 教 師 可 依 所 開 課 程 之 需 要, 將 與 教 定 林 婉 琪 小 姐 學 相 關 之 圖 書 館 資 料 列 為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書, 作 為 該 課 程 學 生 必 讀 之 考 分 機 6332 基 本 資 料 教 師 可 於 每 學 期 前 或 學 期 中, 填 寫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書 申 于 美 真 組 長 請 表, 送 交 本 館 參 考 組 或 二 樓 參 考 櫃 台, 由 本 館 據 以 將 所 列 圖 書 專 分 機 6322 櫃 存 置 供 學 生 閱 覽, 陳 列 時 間 以 開 課 當 學 期 ( 年 ) 為 限 詳 見 網 頁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書 管 理 辦 法 參 考 一 參 考 服 務 參 考 諮 詢 組 諮 詢 林 秋 斌 組 長 圖 書 館 二 樓 設 有 參 考 服 務 櫃 檯, 提 供 圖 書 館 與 資 訊 諮 詢 服 務 服 務 分 機 6321 包 括 資 訊 檢 索 圖 書 館 利 用 電 子 資 源 使 用 查 詢 SCI, SSCI 等, 歡 迎 老 師 多 加 利 用. 業 務 承 辦 : 李 欣 怡 小 姐 分 機 6355 參 考 服 務 檯 李 欣 怡 館 員 : 分 機 6355 lydia@mail.nhcue.edu.tw 分 機 6356 參 考 櫃 檯 : 分 機 6356 libref@mail.nhcue.edu.tw 39

40 二 館 際 合 作 服 務 館 際 合 作 服 務 提 供 向 全 國 圖 書 館 借 書 複 印 文 獻 與 國 外 文 獻 複 印 服 務 請 至 全 國 文 獻 傳 遞 服 務 系 統 ( 連 結 路 徑 : 圖 書 館 首 頁 - 參 考 諮 詢 服 務 - 館 合 系 統 ) 申 請 個 人 帳 號 密 碼 申 請 件 請 至 全 國 文 獻 傳 遞 服 務 系 統 線 上 申 請 申 請 件 到 館 均 以 通 知, 至 圖 書 館 二 樓 參 考 櫃 檯 取 件 付 費 即 可 一 般 收 費 約 複 印 每 頁 3-6 元, 借 書 約 100 元, 另 有 服 務 費 與 郵 資 等 費 用, 實 際 收 費 均 依 各 校 規 定 辦 理 三 電 子 資 源 本 校 訂 購 電 子 資 源, 包 括 資 料 庫 電 子 期 刊 電 子 書 數 位 論 文 等, 請 至 圖 書 館 網 頁 連 結 使 用, 如 欲 校 外 使 用 本 館 資 料 庫, 請 設 proxy ( 說 明 連 結 路 徑 : 圖 書 館 首 頁 - 資 料 庫 檢 索 - 使 用 注 意 - 設 定 本 館 認 證 伺 服 器 ), 設 定 方 式 如 下 : 1. ADSL 及 撥 接 用 戶 STEP:1 工 具 -- 工 具 --Internet 選 項 ( 網 際 網 路 選 項 )-- 連 線, 在 撥 號 設 定 值 區 選 定 連 線 的 撥 號 設 定 ( 如 :Hinet), 點 選 設 定 值 按 鈕, 如 下 圖 : 40

41 STEP:2 勾 選 proxy 伺 服 器 -- 填 入 網 址 及 連 接 埠 (proxy.lib.nhcue.edu.tw 及 3128)-- 按 確 定 即 完 成 設 定 連 線 使 用 設 定 完 成 後, 重 新 啟 動 IE 瀏 覽 器 會 出 現 下 列 畫 面 : 此 時, 請 輸 入 您 在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系 統 的 讀 者 証 號 及 密 碼 ( 同 下 圖 ), 認 證 通 過 後, 即 可 使 用 本 館 的 電 子 資 料 庫 41

42 2. 寬 頻, 區 域 網 路 用 戶 如 在 學 校 或 社 區 有 區 網 STEP:1 工 具 -- 工 具 --Internet 選 項 ( 網 際 網 路 選 項 )-- 連 線, 在 撥 號 設 定 值 區 選 定 連 線 的 撥 號 設 定 ( 如 :Hinet), 點 選 設 定 值 按 鈕, 如 下 圖 : 42

43 STEP:2 勾 選 proxy 伺 服 器 -- 填 入 網 址 及 連 接 埠 (proxy.lib.nhcue.edu.tw 及 3128)-- 按 確 定 即 完 成 設 定 連 線 使 用 設 定 完 成 後, 重 新 啟 動 IE 瀏 覽 器 會 出 現 下 列 畫 面 : 非 資 區 務 此 時, 請 輸 入 您 在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系 統 的 讀 者 証 號 及 密 碼, 認 證 通 過 後, 即 可 使 用 本 館 的 電 子 資 料 庫 書 一 典 藏 媒 體 與 借 閱 : 五 樓 非 書 資 料 料 本 區 位 於 圖 書 館 五 樓, 典 藏 之 資 料 及 器 材 類 型 包 括 視 聽 資 料 如 區 櫃 檯 服 錄 影 帶 錄 音 帶 VCD DVD. 等 ; 視 聽 器 材 : 數 位 攝 影 機 數 分 機 6353 位 相 機 單 眼 相 機. 等, 並 設 有 個 人 視 聽 座 音 樂 欣 賞 座 視 聽 小 數 位 資 訊 組 間 及 多 媒 體 教 室 等 教 師 可 憑 証 借 閱, 視 聽 資 料 借 期 一 週, 視 聽 器 嚴 媚 玲 組 長 材 借 期 一 天, 視 聽 座 等 現 場 登 記 使 用 分 機

44 二 隨 選 視 訊 系 統 : 現 有 三 百 多 片 具 vod 版 權 的 影 片, 置 於 本 館 隨 選 視 訊 系 統 供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於 網 路 上 點 播 觀 賞, 教 師 若 有 指 定 教 學 媒 體 提 供 上 課 學 生 使 用, 可 與 本 區 接 洽, 將 為 您 保 留 教 學 影 片 或 提 供 至 隨 選 視 訊 系 統 供 學 生 點 播 隨 選 視 訊 系 統 之 播 放 方 式 與 限 制 一 限 制 為 校 園 網 路 內 的 IP 才 可 收 看 節 目, 如 您 欲 利 用 校 外 的 ADSL 連 線 觀 看, 請 設 定 圖 書 館 的 代 理 伺 服 器 二 本 系 統 各 節 目 預 設 以 RealPlayer 播 放, 必 須 安 裝 下 列 二 種 播 放 程 式 RealPlayer 8 Basic 及 bitcasting-rp7-win 安 裝 使 用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洽 數 位 資 訊 組 TEL: 嚴 媚 玲 6357 林 宜 政 6358 楊 荔 茹 或 meier@mail.nhcue.edu.tw 44

45 伍 人 事 室 一 組 織 編 制 與 業 務 執 掌 組 織 編 制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執 掌 概 述 分 機 主 任 童 嘉 慧 綜 理 人 事 室 業 務 1300 組 織 編 製 與 員 額 管 控 專 員 馮 玉 騏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案 1301 校 長 遴 選 人 事 室 組 員 邱 麗 諭 職 員 任 免 相 關 事 項 考 核 獎 懲 1304 進 修 訓 練 差 勤 管 理 辦 事 員 傅 嘉 麗 人 事 服 務 簡 訊 1302 教 職 員 人 事 資 料 管 理 二 人 事 室 相 關 法 規 與 作 業 要 點 ( 一 ) 教 師 升 等 項 目 資 格 條 件 辦 理 時 限 辦 理 程 序 * 學 位 升 等 1. 在 本 校 任 職 講 師 期 取 得 博 士 學 1. 經 系 ( 所 )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通 間, 獲 得 博 士 學 位 位 申 請 於 次 過, 並 經 所 屬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者, 得 申 請 於 次 一 學 一 學 期 改 聘 會 審 議 後, 簽 會 人 事 室, 陳 請 期 升 等 為 助 理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校 長 提 交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2. 本 校 教 師 在 教 育 人 員 查 ( 含 著 作 外 審 ) 任 用 條 例 於 八 十 六 年 2. 其 審 查 程 序 依 本 校 教 師 聘 任 及 三 月 二 十 六 日 修 正 施 升 等 辦 法 之 規 定 行 前 已 取 得 講 師 助 3. 參 考 本 校 教 師 聘 任 及 升 等 審 查 教 證 書 之 現 職 人 員, 辦 法 第 3 章 等 相 關 條 文 如 繼 續 任 教 而 未 中 斷, 得 依 原 升 等 辦 法 辦 理 申 請, 但 審 查 程 序 仍 依 專 科 以 上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理 辦 理 * 著 作 升 等 一 助 理 教 授 1. 曾 任 講 師 三 年 以 上,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與 博 士 學 1. 由 人 事 室 書 面 通 知 符 合 升 等 之 教 師, 並 副 知 系 45 一 自 評 : 申 請 升 等 之 教 師, 應 填 妥 教 師 教 學 暨 服 務 成 績 評 定 申 請 表, 並 依 據 具 體 事 實 自 評, 連 同

46 項 目 資 格 條 件 辦 理 時 限 辦 理 程 序 二 副 教 授 三 教 授 位 論 文 價 值 相 當 之 專 門 著 作 2.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曾 任 助 理 教 授 三 年 以 上,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曾 任 副 教 授 三 年 以 上,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 以 上 任 教 服 務 年 資 之 計 算, 以 教 育 部 所 頒 現 職 證 書 之 起 算 年 資 為 準, 算 至 申 請 當 年 七 月 止, 至 少 應 在 本 校 連 續 服 務 滿 一 學 年 以 上 ) ( 所 ) 於 期 限 內 受 理 教 師 升 等 申 請 2. 各 系 ( 所 ) 召 開 教 評 會 審 查 並 就 升 等 教 師 之 資 格 著 作 及 教 學 服 務 等 進 行 綜 合 審 查, 由 單 位 主 管 併 同 著 作 及 佐 證 資 料 簽 請 院 長 提 交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查 3. 各 學 院 召 開 教 評 會 審 查 並 完 成 著 作 外 審 後, 經 決 議 通 過 者 由 院 長 併 同 著 作 及 佐 證 資 料 簽 請 校 長 提 交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查 4. 學 校 教 評 會 由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就 升 等 教 師 之 著 作 及 教 學 服 務 等 進 行 綜 合 複 評, 經 決 議 通 過, 應 即 通 知 申 請 升 等 教 師 表, 並 依 據 具 體 事 實 自 評, 連 同 相 關 佐 證 資 料 影 本 及 與 任 教 科 目 相 關 且 符 合 規 定 之 著 作 資 料 等 送 請 系 ( 所 ) 主 管 辦 理 初 評 二 系 ( 所 ) 教 評 會 審 查 : 由 系 ( 所 )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就 升 等 教 師 之 資 格 著 作 及 教 學 服 務 等 進 行 綜 合 審 查 通 過, 且 教 學 服 務 成 績 達 七 十 分 以 上 者, 由 單 位 主 管 併 同 著 作 及 佐 證 資 料 簽 請 院 長 提 交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查 三 院 教 評 會 審 查 : ( 一 ) 初 審 : 由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就 升 等 教 師 之 資 格 著 作 及 教 學 服 務 等 進 行 初 審, 經 決 議 通 過, 且 教 學 服 務 成 績 達 七 十 分 以 上 者, 始 得 辦 理 著 作 外 審 ( 二 ) 綜 合 審 查 : 由 院 教 評 會 就 升 等 教 師 之 著 作 成 績 及 教 學 服 務 等 進 行 綜 合 審 查, 經 決 議 通 過 者 由 院 長 併 同 著 作 及 佐 證 資 料 簽 請 校 長 提 交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查 綜 合 審 查 之 計 分 方 式 為 : 總 成 績 為 100 分 研 究 成 績 ( 外 審 成 績 ) 佔 百 分 之 70 教 學 與 服 務 成 績 佔 百 分 之 30 三 位 評 審 所 評 成 績 選 擇 較 高 之 二 位 分 別 與 教 學 服 務 成 績 依 比 例 加 權 計 算 後, 二 位 成 績 平 均 達 80 分 者 為 通 過 ( 三 ) 綜 合 審 查 : 由 院 教 評 會 就 升 等 教 師 之 著 作 成 績 及 教 學 服 務 等 進 行 綜 合 審 查, 經 決 議 通 過 者 由 院 長 併 同 著 作 及 佐 證 資 料 簽 請 校 長 提 交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查 綜 合 審 查 之 計 分 方 式 為 : 總 成 績 為 100 分 研 究 成 績 ( 外 審 成 績 ) 佔 百 分 之 70 教 學 與 服 務 成 績 佔 百 分 之 30 三 位 評 審 所 評 成 績 選 擇 較 高 之 二 位 分 別 與 教 學 服 務 46

47 項 目 資 格 條 件 辦 理 時 限 辦 理 程 序 成 績 依 比 例 加 權 計 算 後, 二 位 成 績 平 均 達 80 分 者 為 通 過 四 校 教 評 會 審 查 : ( 一 ) 初 審 : 由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就 升 等 教 師 之 資 格 著 作 成 績 及 教 學 服 務 等 進 行 初 審, 經 決 議 通 過 者, 由 外 審 小 組 辦 理 著 作 外 審 但 其 中 教 學 服 務 成 績 應 達 七 十 分 以 上 ( 二 ) 著 作 外 審 : 由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推 舉 不 同 系 ( 所 ) 委 員 三 人 組 成 著 作 外 審 小 組 ( 其 中 一 人 為 召 集 人 ), 以 敦 聘 校 外 具 教 授 資 格 之 學 者 專 家 擔 任 著 作 評 審, 若 教 授 人 數 不 足, 必 要 時 得 聘 請 具 副 教 授 資 格 者 擔 任 升 等 助 理 教 授 及 副 教 授 之 審 查 外 審 教 授 由 各 系 ( 所 )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及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著 作 外 審 小 組 各 推 薦 五 人, 再 由 召 集 人 自 其 中 抽 出 三 位 由 校 著 作 外 審 小 組 召 集 人 以 秘 密 方 式 具 函 並 附 審 查 標 準 送 交 審 查 其 外 審 結 果 三 人 成 績 平 均 應 達 七 十 分 以 上 且 其 中 二 人 應 達 七 十 分 以 上 ( 三 ) 綜 合 複 評 : 由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就 升 等 教 師 之 著 作 及 教 學 服 務 等 進 行 綜 合 複 評, 經 決 議 通 過, 應 即 通 知 申 請 升 等 教 師 綜 合 審 查 之 計 分 方 式 為 : 總 成 績 為 100 分 研 究 成 績 ( 外 審 成 績 ) 佔 百 分 之 70 教 學 服 務 成 績 佔 百 分 之 30 三 位 評 審 所 評 成 績 選 擇 較 高 之 二 位 分 別 與 教 學 服 務 成 績 依 比 例 加 權 計 算 後, 二 位 成 績 平 均 達 80 分 者 為 通 過 五 其 餘 請 參 考 本 校 教 師 聘 任 及 升 等 審 查 辦 法 及 教 師 教 學 暨 服 務 成 績 評 定 辦 法 等 相 關 條 文 47

48 ( 二 ) 差 假 項 目 辦 理 繳 交 資 料 時 限 及 表 件 說 明 * 事 假 :7 日 事 前 辦 理 1. 任 職 不 滿 一 年 按 在 職 月 數 比 例 計 算 2. 因 家 庭 成 員 預 防 接 種 發 生 嚴 重 疾 病 或 其 他 重 大 事 故 須 親 自 照 顧 時, 得 請 家 庭 照 顧 假, 每 ( 學 ) 年 准 給 七 日, 其 請 假 日 數 併 入 事 假 計 算 超 過 規 定 日 數 之 事 假, 應 按 日 扣 除 俸 ( 薪 ) 給 * 病 假 :28 日 病 假 2 日 以 上 須 附 診 斷 證 明 書 1. 任 職 不 滿 一 年 按 在 職 月 數 比 例 計 算 2. 女 性 公 務 人 員 因 生 理 日 致 工 作 有 困 難 者, 每 月 得 請 生 理 假 一 日, 其 請 假 日 數 併 入 病 假 計 算 其 超 過 者, 以 事 假 抵 銷 3. 患 重 病 非 短 時 間 所 能 治 癒 者, 經 校 長 核 准 得 延 長 之 其 延 長 期 間 自 第 一 次 延 長 病 假 之 首 日 起 算, 二 ( 學 ) 年 內 合 併 計 算 不 得 超 過 一 年 但 銷 假 上 班 ( 課 ) 一 年 以 上 者, 其 延 長 病 假 得 重 行 起 算 捐 贈 骨 髓 或 器 官 假 : 事 前 辦 理 附 證 明 書 應 檢 附 合 法 醫 療 機 構 或 醫 師 證 明 書 視 實 際 需 要 給 假 產 前 假 :8 日 附 證 明 書 每 次 應 至 少 半 日, 亦 可 連 續 申 請, 惟 需 於 分 娩 前 請 畢 * 娩 假 : 四 十 二 日 * 流 產 假 : 一 懷 孕 五 個 月 以 上 者 42 日 二 懷 孕 三 個 月 以 上, 未 滿 五 個 月 者 21 日 附 證 明 書 1. 扣 除 例 假 日 及 國 定 假 日 2. 娩 假 及 流 產 假, 應 一 次 請 畢 ( 教 師 不 得 扣 除 寒 暑 假 之 日 數 ) 3. 應 檢 附 合 法 醫 療 機 構 或 醫 師 證 明 書 三 懷 孕 未 滿 三 個 月 者 14 日 * 陪 產 假 :2 日 應 於 分 娩 日 之 前 後 三 日 ( 亦 即 含 分 娩 日 合 計 七 日 ) 內 請 畢 ( 逢 例 假 日 者 得 予 順 延 ), 並 得 分 次 核 給, 每 次 應 至 少 半 日 48

49 項 目 * 喪 假 : 1. 父 母 配 偶 死 亡 者 15 日 2. 繼 父 母 配 偶 之 父 母 子 女 死 亡 者 10 日 3. 曾 祖 父 母 祖 父 母 配 偶 之 祖 父 母 配 偶 之 繼 父 母 兄 弟 姊 妹 死 亡 者 5 日 * 婚 假 :14 日 辦 理 時 限 喪 假 可 分 次 申 請, 但 應 於 死 亡 之 日 起 百 日 內 請 畢 原 則 上 自 結 婚 之 日 起 一 個 月 內 請 畢 繳 交 資 料 說 明 及 表 件 訃 文 一 份 1. 除 繼 父 母 配 偶 之 繼 父 母, 以 公 務 人 員 或 其 配 偶 於 成 年 前 受 該 繼 父 母 扶 養 或 於 該 繼 父 母 死 亡 前 仍 與 共 居 者 為 限 外, 其 餘 喪 假 應 以 原 因 發 生 時 所 存 在 之 天 然 血 親 或 擬 制 血 親 為 限 2. 每 次 應 至 少 半 日 喜 帖 一 份 1. 得 因 實 際 需 要 於 合 理 期 間 內 提 前 申 請 2. 除 因 特 殊 原 因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延 後 給 假 外, 應 於 婚 後 一 個 月 內 請 畢, 每 次 應 至 少 半 日 * 休 假 : 教 師 兼 任 行 政 職 務 : 1. 服 務 滿 一 年, 第 二 年 起 7 日 2. 服 務 滿 三 年, 第 四 年 起 14 日 3. 服 務 滿 六 年, 第 七 年 起 21 日 4. 服 務 滿 九 年, 第 十 年 起 28 日 5. 服 務 滿 十 四 年, 第 十 五 年 起 30 日 * 公 假 : 視 實 際 需 要 給 假 事 前 辦 理 1. 每 次 休 假, 應 至 少 半 日 2. 符 合 休 假 規 定 之 人 員, 每 年 至 少 應 休 假 14 日, 未 達 休 假 14 日 資 格 者, 應 全 部 休 畢 3. 專 案 計 畫 工 作 人 員 需 在 同 一 機 關 繼 續 服 務 滿 一 年 者, 開 始 計 算 休 假 年 資 事 前 辦 理 公 函 通 知 或 1. 奉 派 參 加 政 府 召 集 之 集 會 邀 請 函 等 2. 參 加 政 府 舉 辦 與 職 務 有 關 之 考 試, 經 機 關 長 官 核 准 者 3. 依 法 受 各 種 兵 役 召 集 4. 參 加 政 府 依 法 主 辦 之 各 項 投 票 5. 因 執 行 職 務 或 上 下 班 途 中 發 生 危 險 以 致 傷 病, 必 須 休 養 或 療 治, 其 期 間 在 二 年 以 內 者 6. 奉 派 或 奉 准 參 加 與 其 職 務 有 關 之 訓 練 進 修, 其 期 間 在 一 年 以 內 者 7. 奉 派 考 察 或 參 加 國 際 會 議 49

50 項 目 辦 理 時 限 繳 交 資 料 及 表 件 說 明 8. 應 國 內 外 機 關 團 體 邀 請, 參 加 與 其 職 務 有 關 之 各 項 會 議 或 活 動, 或 基 於 法 定 義 務 出 席 作 證 答 辯, 經 機 關 長 官 核 准 者 9. 本 機 關 舉 辦 之 活 動, 經 機 關 長 官 核 准 者 10. 因 法 定 傳 染 病 經 各 級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應 強 制 隔 離 者 但 因 可 歸 責 於 當 事 人 事 由 而 罹 病 者, 不 在 此 限 11 依 考 試 院 訂 定 之 激 勵 法 規 規 定 給 假 者 12 教 師 寒 暑 假 期 間, 於 不 影 響 教 學 及 行 政 工 作 原 則 下, 事 先 擬 具 出 國 計 畫, 經 服 務 學 校 核 准 赴 國 外 學 校 或 機 構 自 費 參 加 與 其 職 務 有 關 之 進 修 研 究 * 公 出 事 前 辦 理 上 班 時 間 因 公 務 需 要 短 暫 外 出, 經 單 位 主 管 核 准 * 出 差 事 前 辦 理 奉 長 官 指 派 離 開 辦 公 場 所, 執 行 與 本 職 有 關 之 公 務 ( 三 ) 訓 練 進 修 1. 教 師 國 外 短 期 研 究 ( 法 令 依 據 :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補 助 科 學 與 技 術 人 員 國 外 短 期 研 究 作 業 要 點 ) 申 請 項 目 申 請 條 件 研 究 期 國 外 短 期 研 究 之 推 薦 ( 一 ) 本 校 編 制 內 之 在 職 專 任 教 學 研 究 或 技 術 人 員 ( 二 ) 戶 籍 設 於 國 內 之 中 華 民 國 公 民 或 台 灣 地 區 有 固 定 住 所 之 外 籍 人 員 ( 三 ) 申 請 截 止 日 前 已 在 本 校 連 續 任 職 2 年 以 上, 且 最 近 2 年 未 曾 出 國 從 事 6 個 月 以 上 進 修 或 研 究 者 ( 四 ) 曾 受 國 科 會 補 助 赴 國 內 外 研 究 進 修 者, 須 於 當 年 12 月 31 日 前, 已 履 行 完 畢 應 盡 之 服 務 義 務 限 3 個 月 至 12 個 月 申 請 程 序 申 請 人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至 國 科 會 個 人 人 才 網 線 上 提 出 申 請 並 經 系 所 院 教 評 會 通 過 後, 備 齊 相 關 資 料 擲 交 學 發 組 辦 理, 並 送 校 教 評 會 報 50

51 申 請 項 目 申 請 條 件 研 究 期 ( 五 ) 語 言 能 力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並 檢 附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 1. 曾 在 同 一 語 系 之 國 家 從 事 教 學 研 究 工 作 連 續 3 個 月 以 上 者 2. 曾 在 同 一 語 系 之 國 家 獲 得 學 位 者 3. 赴 英 語 系 國 家 研 究 者, 托 福 電 腦 化 測 驗 (Computer Based Testing-CBT) 成 績 達 173 分 以 上 並 在 有 效 期 間 內 者 4. 助 理 教 授 級 以 上 人 員 如 精 通 英 語, 得 申 請 赴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研 究 但 需 檢 附 本 款 所 規 定 之 相 關 英 語 能 力 合 格 證 明 5. 由 台 北 語 言 訓 練 測 驗 中 心 考 試 (FLPT) 者, 聽 力 用 法 字 彙 與 閱 讀 測 驗 之 及 格 標 準, 平 均 須 達 50 分 以 上 ; 口 試 須 達 S 赴 日 本 研 究 者, 日 本 語 能 力 測 驗 (JLPT) 須 第 2 級 以 上 合 格 7. 檢 具 前 往 國 外 研 究 機 構 核 發 之 正 式 邀 請 同 意 函 者, 得 視 為 符 合 語 言 能 力 條 件 ( 六 ) 本 校 自 定 之 其 他 條 件 限 告 申 請 程 序 2. 教 師 出 國 講 學 研 究 及 國 內 外 進 修 ( 法 令 依 據 : 本 校 教 師 出 國 講 學 研 究 及 國 內 外 進 修 要 點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補 助 科 學 與 技 術 人 員 赴 本 會 所 屬 研 究 中 心 短 期 研 究 作 業 要 點 ) 申 請 項 目 申 請 條 件 研 究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 一 ) 本 校 在 職 專 任 教 1 個 月 至 6 個 月 學 研 究 或 技 術 人 員 ( 二 ) 曾 受 國 科 會 補 助 赴 國 外 研 究 進 修 者, 申 請 截 止 時, 應 已 履 行 完 畢 應 盡 之 服 務 義 務 為 原 則 ( 三 ) 符 合 本 校 自 訂 之 其 他 條 件 * 國 科 會 : 國 內 短 期 研 究 之 推 薦 申 請 人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提 出 申 請 並 經 系 所 院 教 評 會 通 過 後, 備 齊 相 關 資 料 擲 交 學 發 組 辦 理, 並 送 校 教 評 會 報 告 * 相 關 辦 法 請 詳 閱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補 助 科 學 與 技 術 人 員 赴 本 會 所 屬 研 究 中 心 短 期 研 究 作 業 要 點 * 教 師 出 國 講 學 研 究 及 國 內 外 進 修 ( 一 ) 本 校 連 續 服 務 滿 二 年, 且 無 其 他 法 令 1. 本 校 選 派 或 推 派 出 國 講 學 研 究 或 國 內 外 全 時 進 修 者 年 限 以 一 年 為 原 則 必 51 出 國 講 學 研 究 及 國 內 外 進 修 前 三 個 月, 應 檢

52 申 請 項 目 申 請 條 件 研 究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規 定 有 服 務 義 務 者 ( 二 ) 出 國 講 學 之 教 師, 須 具 有 審 查 合 格 之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 國 外 研 究 或 國 內 外 進 修 教 師, 須 具 有 審 查 合 格 之 講 師 以 上 資 格 及 依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於 八 十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一 日 修 正 公 布 施 行 前 已 聘 任 且 仍 在 職 之 助 教 以 一 年 為 原 則, 必 要 時 得 申 請 延 長 延 長 期 限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A 講 學 至 多 延 長 一 年 B 研 究 至 多 延 長 一 年 C 進 修 至 多 延 長 二 年 2. 自 行 申 請 與 業 務 有 關 之 出 國 講 學 研 究 或 國 內 外 全 時 進 修 者, 留 職 停 薪 以 二 年 為 原 則, 必 要 時 得 申 請 延 長 一 年 具 申 請 表 及 有 關 文 件 ( 講 學 研 究 計 畫 書, 國 外 學 校 或 機 構 邀 請 函 或 同 意 函 或 國 內 外 學 校 入 學 許 可 通 知 等 ) 提 出 申 請, 經 各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通 過 後, 陳 報 校 長 核 定 相 關 辦 法 請 詳 閱 本 校 教 師 出 國 講 學 研 究 及 國 內 外 進 修 要 點 ( 四 ) 出 國 類 別 申 請 程 序 應 附 表 件 辦 理 單 位 國 科 會 補 助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1. 申 請 教 師 請 先 行 至 國 科 會 網 站 個 人 人 才 網 辦 理 申 請 作 業 後,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及 文 件 後 擲 交 學 發 組 辦 理 ( 請 於 會 議 舉 行 6 週 前 提 出 申 請, 並 預 留 3 至 5 日 行 政 作 業 時 間 ) 2. 經 核 定 補 助 後 請 填 寫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出 國 申 請 書 報 核 3. 因 故 無 法 搭 乘 本 國 籍 班 機 者 請 另 填 因 公 出 國 人 員 搭 乘 外 國 籍 航 空 公 司 班 機 申 請 書 報 核 4. 經 費 核 銷 應 於 返 國 後 1 個 月 內 辦 理, 並 檢 附 核 銷 表 件 ( 報 銷 前 請 先 至 國 科 會 個 人 人 才 網 線 52 * 申 請 表 件 : 1. 申 請 書 2. 大 會 正 式 邀 請 函 及 論 文 被 接 受 發 表 之 證 明 文 件 3. 擬 發 表 之 論 文 ( 以 尚 未 在 期 刊 及 國 際 性 會 議 發 表 者 為 限 ) 4. 申 請 人 最 近 五 年 內 研 究 成 果 之 著 作 目 錄 * 核 銷 表 件 : 1. 國 外 出 差 旅 費 報 告 表 2. 粘 貼 憑 證 ( 請 貼 上 支 出 單 據 ) 3. 出 國 報 告 ( 前 請 先 至 國 科 會 個 人 人 才 網 線 上 繳 交 後, 印 出 繳 交 完 成 之 畫 面 ) 4. 因 公 出 國 人 員 搭 乘 外 國 籍 航 空 公 教 務 處 學 發 組

53 類 別 申 請 程 序 應 附 表 件 辦 理 單 位 上 繳 交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報 告 ) 司 班 機 申 請 書 5. 核 定 函 影 本 校 內 補 助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1. 經 海 外 學 術 團 體 正 式 邀 請 出 席 發 1. 填 寫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職 員 副 校 長 室 ( 並 請 參 考 本 校 學 表 論 文 者 ( 含 專 任 研 究 人 員 ) 術 研 究 發 展 獎 助 要 2. 申 請 者 必 須 先 向 及 研 究 生 出 席 國 點 相 關 規 定 ) 校 外 單 位 申 請 補 助, 未 獲 通 過 者,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始 能 申 請 校 內 該 補 助 若 校 外 補 助 金 額 未 達 補 助 最 補 助 申 請 書 2. 檢 附 邀 請 函 3. 論 文 摘 要 影 印 高 金 額 者, 則 仍 可 本 申 請 校 內 補 助, 但 4. 會 議 時 間 地 點 同 一 申 請 案 以 校 等 資 料, 於 會 議 內 校 外 補 助 合 計 達 補 助 最 高 金 額 舉 行 前 二 週 向 副 為 限 校 長 室 事 先 簽 准, 並 於 返 國 後 其 他 出 國 填 寫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出 國 申 請 表 如 為 公 費 者, 返 國 後 請 依 規 定 辦 理 核 銷 事 宜 如 為 公 費 者, 返 國 後 1 個 月 內 繳 送 出 國 報 告 電 子 檔 及 紙 本 三 份 十 日 內 檢 附 單 據 申 請 補 助 請 款, 逾 期 以 自 願 放 棄 論 如 為 公 假 或 公 費 者 需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人 事 室 ( 五 ) 教 授 休 假 研 究 項 目 資 格 條 件 辦 理 期 限 辦 理 程 序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連 續 在 公 私 立 專 於 每 年 四 月 及 十 月 經 系 ( 所 ) 及 校 詳 細 規 定 請 參 閱 本 教 授 休 假 研 科 以 上 學 校 服 務 滿 七 學 年 底 前 提 出 下 學 年 教 評 會, 依 學 術 校 教 授 休 假 研 究 究 以 上, 並 在 本 校 服 務 滿 三 ( 期 ) 之 休 假 研 究 研 究 需 要 進 行 評 辦 法 相 關 條 文 之 年, 得 申 請 休 假 從 事 學 術 研 計 畫 究 工 作 休 假 研 究 以 一 學 年 為 限, 並 得 以 一 學 期 為 單 位 分 段 申 審 規 定 53

54 請 休 假 研 究, 於 核 准 之 日 起 二 學 年 完 成 ( 六 ) 兼 課 兼 職 項 目 適 用 對 象 時 數 申 請 程 序 備 註 校 外 兼 課 1. 專 任 教 師 每 週 最 多 四 填 寫 校 外 兼 1.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聘 約 小 時 課 申 請 書 2. 依 教 育 部 相 關 函 釋 2. 職 員 3. 應 先 徵 得 學 校 同 意 4. 兼 行 政 職 務 教 師 在 校 外 兼 課 時 間, 應 依 規 定 辦 理 事 假 或 休 假 登 記 兼 職 專 任 教 師 每 週 最 多 八 專 案 簽 請 學 校 小 時 同 意 1. 為 因 應 國 家 科 技 發 展, 專 任 教 師 產 學 合 作 之 兼 職, 須 經 學 校 同 意, 不 得 影 響 其 本 職 教 學 及 研 究 工 作, 並 應 受 學 校 規 範 及 契 約 之 限 制 2. 由 系 ( 所 ) 先 行 審 酌 其 授 課 情 形, 及 有 無 影 響 本 職 教 學 及 研 究 工 作 3. 但 月 支 數 額 最 高 不 得 超 過 教 授 最 高 年 功 薪 及 學 術 研 究 費 二 項 合 計 數 ( 七 ) 福 利 項 目 辦 理 期 限 繳 交 資 料 及 證 件 說 明 * 分 發 附 屬 實 驗 國 每 年 三 月 登 依 據 人 事 室 書 面 通 知 辦 理 民 小 學 就 讀 記 一 一 年 級 二 幼 稚 園 *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註 冊 完 成 之 日 1. 申 請 表 一 份 1. 夫 妻 同 為 公 教 人 員 者, 限 由 一 方 一 國 小 ( 公 私 立 ) 起 三 個 月 內 申 2. 學 生 證 影 本 ( 國 申 領 二 國 中 ( 公 私 立 ) 請 中 小 免 附 ) 2. 申 領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應 以 在 職 三 高 中 ( 公 私 立 ) 3.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文 期 間, 其 子 女 已 完 成 當 學 期 註 冊 四 高 職 ( 公 私 立 件 手 續 為 要 件 自 給 自 足 班 實 3. 子 女 如 有 轉 學 ( 系 ) 或 重 考 就 讀 情 用 技 能 班 ) 形, 均 依 轉 ( 考 ) 入 之 年 級 起, 依 五 五 專 前 三 年 ( 公 規 定 之 修 業 年 限, 發 給 子 女 教 育 私 立 ) 補 助 費 至 應 屆 畢 業 年 級 止, 但 留 六 二 專 三 專 及 五 級 或 重 修 不 得 重 複 請 領 54

55 項 目 辦 理 期 限 繳 交 資 料 及 證 件 說 明 專 後 二 年 ( 公 私 4. 子 女 就 讀 夜 校 申 請 教 育 補 助 費, 立 夜 間 部 ) 應 由 員 工 具 結 其 子 女 未 有 職 業 七 大 學 暨 獨 立 學 院 方 式 辦 理 ( 公 私 立 夜 間 部 ) 5. 享 有 公 費 或 全 免 學 雜 費 者 ( 優 秀 學 生 獎 學 金 清 寒 獎 學 金 及 民 間 團 體 所 舉 辦 之 獎 學 金 不 在 此 限 ) 不 得 申 請 補 助 獲 部 分 減 免 學 雜 費 者, 其 實 際 繳 納 之 學 雜 費 如 低 於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標 準, 僅 得 補 助 其 實 際 繳 納 數 額 * 結 婚 : 二 個 月 薪 俸 事 實 發 生 後 三 1. 結 婚 補 助 申 請 表 1. 雙 方 均 為 公 教 人 員 得 分 別 申 請 額 個 月 內 一 份 2. 離 婚 後 再 與 原 配 偶 結 婚 者, 不 得 2. 繳 驗 結 婚 證 書 及 申 請 結 婚 補 助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 生 育 : 二 個 月 薪 俸 事 實 發 生 後 三 1. 生 育 補 助 申 請 表 1. 以 配 偶 或 本 人 分 娩 者 為 限 額 個 月 內 一 份 2. 夫 妻 同 為 公 教 人 員 以 報 領 一 份 為 2. 繳 驗 出 生 證 明 書 限 及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3. 未 滿 六 個 月 流 產 者, 不 得 申 請 生 育 補 助 4. 配 偶 於 國 外 生 育, 如 在 國 內 辦 妥 戶 籍 登 記, 得 依 規 定 申 請 生 育 補 助 * 住 院 事 實 發 生 後 三 1. 申 請 表 一 式 二 份 1. 夫 妻 或 親 屬 同 為 公 教 人 員, 對 同 急 難 貸 款 : 個 月 內 2. 眷 屬 住 院 證 明 一 事 故 以 申 貸 一 次 為 限 眷 屬 重 病 住 院 貸 書, 本 人 住 院 自 2. 貸 款 人 於 貸 款 償 還 期 間, 如 再 發 款 : 最 高 伍 拾 萬 付 醫 療 費 用 證 生 同 項 急 難 事 故 時, 得 再 申 請 元 明 貸 款, 惟 其 金 額 連 同 尚 未 償 還 本 人 重 病 住 院 貸 之 貸 款 餘 額, 不 得 超 過 各 該 項 款 : 最 高 伍 拾 萬 款 項 貸 款 最 高 限 元 3. 一 律 分 五 年 ( 六 十 期 ) 平 均 償 還 本 息 * 喪 葬 事 實 發 生 後 三 1. 喪 葬 補 助 申 請 表 1. 夫 妻 或 其 親 屬 均 為 公 教 人 員 以 報 一 父 母 配 偶 死 個 月 內 ( 如 係 一 份 領 一 份 為 限 亡 : 五 個 月 薪 俸 額 大 陸 地 區 眷 屬 2. 死 亡 證 明 書 及 戶 2. 子 女 以 二 十 歲 以 下 未 婚 且 無 職 二 子 女 死 亡 : 三 個 六 個 月 內 ) 口 名 簿 影 本 業 者 為 限 但 未 婚 子 女 超 過 二 月 薪 俸 額 3.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文 十 歲 以 上 在 校 肄 業 而 確 無 職 業 件 或 受 禁 治 產 之 宣 告 尚 未 撤 銷 或 4. 大 陸 地 區 製 作 之 確 實 殘 廢 不 能 自 謀 生 活, 需 仰 55

56 項 目 辦 理 期 限 繳 交 資 料 及 證 件 說 明 死 亡 及 眷 屬 身 分 賴 申 請 人 扶 養 並 經 機 關 學 校 查 證 明 文 件, 須 經 證 屬 實 者, 不 在 此 限 行 政 院 設 立 或 指 4. 申 請 祖 父 母 喪 葬 補 助, 以 祖 父 定 之 機 構 或 委 託 母 無 子 女 或 子 女 無 力 謀 生 而 須 之 民 間 團 體 驗 仰 賴 申 請 人 扶 養 查 明 屬 實 者 為 証 限, 補 助 標 準 為 五 個 月 薪 俸 額 * 急 難 貸 款 事 實 發 生 後 三 A. 申 請 表 一 式 二 份 同 重 病 住 院 貸 款 方 式 償 還 眷 屬 喪 葬 貸 款 最 高 個 月 內 B. 死 亡 證 明 書 一 伍 拾 萬 元 份 * 殮 葬 補 助 費 : 事 實 發 生 後 三 1. 死 亡 證 明 書 一 份 按 公 教 人 員 本 人 個 月 內 2. 除 籍 謄 本 一 份 死 亡 當 月 薪 俸 3. 遺 族 代 表 具 領 切 結 額, 土 葬 發 給 五 書 一 份 個 月 火 葬 發 給 4. 火 葬 證 明 文 件 ( 土 葬 七 個 月 之 標 準 發 免 附 ) 給 5. 領 據 一 紙 * 公 保 死 亡 給 付 事 實 發 生 後 五 1. 現 金 給 付 請 領 書 1. 除 配 偶 為 當 然 受 益 人 外 並 得 另 因 公 死 亡 : 三 十 六 年 內 及 給 付 收 據 各 一 再 指 定 一 人 或 數 人 為 受 益 人, 個 月 保 俸 紙 指 定 受 益 人 之 順 序 依 民 法 繼 承 因 病 或 意 外 死 亡 : 2. 死 亡 證 明 書 及 除 篇 之 規 定 辦 理 三 十 個 月 保 俸 籍 謄 本 各 一 份 2. 配 偶 子 女 或 父 母 同 為 被 保 險 3.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文 人 時, 以 一 人 報 領 為 限 件 3. 配 偶 子 女 或 父 母 同 為 被 保 險 人 時, 以 一 人 報 領 為 限 * 公 保 眷 屬 喪 葬 : 事 實 發 生 後 1. 現 金 給 付 請 領 書 及 父 母 配 偶 死 亡 : 三 五 年 內 給 付 收 據 各 一 紙 個 月 保 俸 2. 死 亡 證 明 書 及 除 籍 子 女 死 亡 : 謄 本 各 一 份 ( 檢 附 1. 十 二 歲 ~ 二 十 五 歲 死 亡 登 記 戶 籍 謄 本 ( 未 滿 ) : 二 個 月 保 或 載 明 何 日 死 亡 之 俸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者, 2. 一 個 月 ~ 十 二 歲 ( 未 免 附 死 亡 證 明 書 ) 滿 ): 一 個 月 保 俸 3.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56

57 項 目 辦 理 期 限 繳 交 資 料 及 證 件 說 明 4. 大 陸 地 區 製 作 之 死 亡 及 眷 屬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須 經 行 政 院 設 立 或 指 定 之 機 構 或 委 託 之 民 間 團 體 驗 證 1. 現 金 給 付 申 請 書 * 公 保 殘 廢 給 付 : 事 實 發 生 後 五 及 給 付 收 據 各 一 紙 殘 廢 程 度 依 公 務 人 員 保 險 殘 廢 給 付 一 全 殘 : 年 內 2. 殘 廢 證 明 書 標 準 認 定 因 公 三 十 六 個 月 1.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保 俸, 因 病 或 意 文 件 外 三 十 個 月 保 俸 二 半 殘 : 因 公 十 八 個 月 保 俸, 因 病 或 意 外 十 五 個 月 保 俸 三 部 分 殘 : 因 公 八 個 月 保 俸, 因 病 或 意 外 六 個 月 保 俸 * 公 保 退 休 養 老 給 公 保 處 依 退 休 1. 以 參 加 公 保 年 資 計 算 付 : 核 定 生 效 日 支 2. 已 領 殘 廢 給 付 後, 如 符 合 請 領 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付 老 給 付 之 規 定 者, 仍 可 請 領 養 老 給 施 行 前 後 合 計 給 付 付 月 數 最 高 以 三 十 六 個 月 為 限 1. 輔 購 住 宅 申 請 書 一 * 輔 購 住 宅 貸 款 依 人 事 室 通 知 份 1. 配 偶 雙 方 同 為 公 教 人 員, 以 輔 助 簡 任 : 二 二 萬 元 期 限 辦 理 2.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文 一 戶 為 限 薦 任 : 一 八 萬 元 件 2. 任 職 滿 一 年 之 公 教 人 員 始 得 申 委 任 : 一 五 萬 元 請, 並 依 申 請 積 點 之 高 低, 決 定 其 分 配 先 後 順 序 3. 分 二 十 年 按 月 本 息 攤 還, 年 息 依 當 期 公 告 由 政 府 補 貼 * 儲 蓄 存 款 4. 經 核 定 自 行 購 置 住 宅 者, 應 於 規 57

英语专业(中英文)

英语专业(中英文) 英 语 专 业 课 程 体 系 框 架 图 课 程 类 别 学 时 数 ( 其 开 课 设 课 目 的 ( 阐 述 该 课 程 在 培 养 学 生 品 德 知 识 能 力 体 育 或 美 育 的 作 课 程 名 称 中 实 验 ) 学 期 用 在 课 程 体 系 中 与 前 后 课 程 的 关 系 ) 所 属 课 程 群 开 课 学 院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基 本 立 场 观 点 和 方

More information

(GRB) ()...18 ()...19 ()...21 ()...24 () i -

(GRB) ()...18 ()...19 ()...21 ()...24 () i - (GRB) ( ) (GRB)...1...2...3...8...8...18 ()...18 ()...19 ()...21 ()...24 ()...27...30 - i - (GRB) GRB (Government Research Bulletin, GRB) GRB GRB GRB GRB GRB? GRB 1. 2. 3. GRB - 1 - GRB IE 5.5 1024x768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动 物 科 学 专 业 课 程 体 系 框 架 图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名 称 学 时 数 ( 其 中 实 验 ) 开 课 学 期 设 课 目 的 ( 阐 述 该 课 程 在 培 养 学 生 品 德 知 识 能 力 体 育 或 美 育 的 作 用 在 课 程 体 系 中 与 前 后 课 程 的 关 系 ) 所 属 课 程 群 开 课 学 院 大 学 英 语 Ⅰ-Ⅳ 192 第 1-4 学 期 培

More information

台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九十二學年度高三跑班選課實施辦法

台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九十二學年度高三跑班選課實施辦法 課 程 代 碼 1001A 1001B 臺 北 市 立 成 淵 高 級 中 學 99 學 年 度 高 一 跑 班 選 修 課 程 介 紹 課 程 名 稱 日 語 初 階 A 一 日 語 初 階 B 一 1002 法 語 初 階 一 課 程 內 容 1 五 十 音 發 音 與 書 寫 ( 平 假 名 片 假 名 ) 2 透 過 教 材 學 習 生 活 常 見 語 彙 基 礎 文 法 和 簡 單 會 話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1. 人 事 部 关 于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的 通 知 ( 人 发 2001 124 号 ) 2.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鲁 人 发 2002 9 号 ) 3. 关

目 录 1. 人 事 部 关 于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的 通 知 ( 人 发 2001 124 号 ) 2.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鲁 人 发 2002 9 号 ) 3. 关 市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处 2015 年 4 月 2 日 目 录 1. 人 事 部 关 于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的 通 知 ( 人 发 2001 124 号 ) 2.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鲁 人 发 2002 9 号 ) 3. 关 于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More information

专业名称(中英文);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中英文);专业代码 动 画 专 业 ( 二 维 方 向 ) 课 程 体 系 框 架 图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名 称 学 时 数 ( 其 中 实 验 ) 开 课 学 期 设 课 目 的 ( 阐 述 该 课 程 在 培 养 学 生 品 德 知 识 能 力 体 育 或 美 育 的 作 用 在 课 程 体 系 中 与 前 后 课 程 的 关 系 ) 所 属 课 程 群 开 课 学 院 大 学 英 语 Ⅰ-Ⅳ 192 第 1-4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理暨資訊學院95學年度第二學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理暨資訊學院95學年度第二學期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理 學 院 104 學 年 度 2 學 期 期 初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5 年 2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00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1 樓 A109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王 院 長 曉 璿 記 錄 : 林 桑 如 出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表 壹 主 席 報 告 : 略 貳 院 務 報 告 : 一 本

More information

教 學 綱 要 表 1-1 多 媒 體 應 用 科 目 大 要 學 分 數 :2 建 議 開 課 學 期 : 第 九 十 八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本 科 目 教 學 目 標 在 培 養 學 生 影 像 製 作 及 影 像 剪 輯 等 多 媒 體 應 用 之 興 趣 與 能 力, 並 能 在 生

教 學 綱 要 表 1-1 多 媒 體 應 用 科 目 大 要 學 分 數 :2 建 議 開 課 學 期 : 第 九 十 八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本 科 目 教 學 目 標 在 培 養 學 生 影 像 製 作 及 影 像 剪 輯 等 多 媒 體 應 用 之 興 趣 與 能 力, 並 能 在 生 教 學 綱 要 表 1-1 文 書 處 理 科 目 大 要 學 分 數 :2 建 議 開 課 學 期 :98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本 科 目 目 標 : 本 課 程 主 要 在 引 導 學 生 學 會 文 書 處 理 軟 體 的 使 用 在 應 用 方 面 則 要 訓 練 學 生 常 用 的 電 腦 應 用 軟 體, 強 化 學 生 資 料 處 理 的 能 力 表 1-2 文 書 處 理 - 教

More information

经济与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经济与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 业 课 程 体 系 框 架 图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名 称 学 时 数 ( 其 中 实 验 ) 开 课 学 期 设 课 目 的 ( 阐 述 该 课 程 在 培 养 学 生 品 德 知 识 能 力 体 育 或 美 育 的 作 用 在 课 程 体 系 中 与 前 后 课 程 的 关 系 ) 所 属 课 程 群 开 课 学 院 大 学 英 语 I-IV 192 第 1-4 学 期 培 养 学 生

More information

前言

前言 作 为 新 中 国 最 早 设 立 的 专 业 教 育 出 版 机 构,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始 终 坚 持 植 根 教 育 弘 扬 学 术 繁 荣 文 化 服 务 社 会 的 办 社 理 念, 开 拓 创 新, 砥 砺 前 行, 伴 随 着 新 中 国 教 育 事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经 过 60 年 的 奋 斗, 高 教 社 已 经 发 展 成 为 以 出 版 高 等 教

More information

Post-Secondary Student Summer Internship Programme 2016_Chi

Post-Secondary Student Summer Internship Programme 2016_Chi 運 輸 署 2016 年 度 專 上 學 生 暑 期 實 習 計 劃 一 般 要 求 申 請 人 必 須 為 (a)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 以 及 (b) 於 2015/16 及 2016/17 學 年 在 本 地 或 海 外 專 上 院 校 攻 讀 全 日 制 經 評 審 專 上 課 程 ( 註 : 2016 年 應 屆 畢 業 生 之 申 請 恕 不 考 慮 ) 薪

More information

重 庆 市 中 青 年 医 学 高 端 后 备 人 才 选 拔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认 真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市 委 关 于 实 施 人 才 优 先 发 展 战 略, 加 强 我 市 卫 生 高 层 次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造

重 庆 市 中 青 年 医 学 高 端 后 备 人 才 选 拔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认 真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市 委 关 于 实 施 人 才 优 先 发 展 战 略, 加 强 我 市 卫 生 高 层 次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造 重 庆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文 件 渝 卫 人 发 2016 1 号 重 庆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市 中 青 年 医 学 高 端 后 备 人 才 选 拔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自 治 县 ) 卫 生 计 生 委 北 部 新 区 社 发 局 万 盛 经 开 区 卫 生 计 生 局, 各

More information

内B231~1

内B231~1 内 蒙 古 警 察 职 业 学 院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5) 为 了 进 一 步 完 善 学 院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推 进 学 院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评 估 工 作, 建 立 和 完 善 校 局 合 作 机 制, 健 全 公 安 专 业 研 究 机 构, 不 断 完 善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检 测 体 系, 基 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湖 北 汽 车 工 业 学 院 研 究 生 奖 助 学 金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为 建 立 我 校 研 究 生 奖 助 体 系, 保 证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促 进 创 新 型 人 才 培 养,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教 育 部 关

湖 北 汽 车 工 业 学 院 研 究 生 奖 助 学 金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为 建 立 我 校 研 究 生 奖 助 体 系, 保 证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促 进 创 新 型 人 才 培 养,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教 育 部 关 汽 院 研 2014 3 号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汽 车 工 业 学 院 研 究 生 奖 助 学 金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湖 北 汽 车 工 业 学 院 研 究 生 奖 助 学 金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经 2014 年 3 月 13 日 学 校 校 长 办 公 会 讨 论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组 织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摘 要 本 课 题 首 先 从 讲 座 公 益 讲 座 和 专 利 信 息 入 手, 阐 明 其 概 念 和 定 义, 分 析 了 专 利 信 息 在 推 动 创 新 型 国 家 建 设 助 推 社 会 经 济 转 型 提 升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水 平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使 专 利 信

摘 要 本 课 题 首 先 从 讲 座 公 益 讲 座 和 专 利 信 息 入 手, 阐 明 其 概 念 和 定 义, 分 析 了 专 利 信 息 在 推 动 创 新 型 国 家 建 设 助 推 社 会 经 济 转 型 提 升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水 平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使 专 利 信 研 究 名 称 : 研 究 承 担 单 位 : 研 究 负 责 人 : 主 要 研 究 人 员 : 专 利 信 息 公 益 讲 座 推 广 与 合 作 机 制 建 设 研 究 江 苏 省 专 利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吕 阳 红 吕 阳 红 王 亚 利 王 勇 左 勇 刚 龚 跃 鹏 研 究 起 止 时 间 : 2013.6 至 2013.10 1 摘 要 本 课 题 首 先 从 讲 座 公 益

More information

现 在 女 人 的 光 屁 股 不 值 钱 了, 揉 一 揉 眼 睛 就 会 看 到, 打 一 个 喷 嚏 就 会 撞 上, 走 路 拐 个 弯 就 会 踩 着 在 过 去 可 不 是 这 样, 在 过 去 那 是 金 不 换 银 不 换 珠 宝 也 不 换 的 宝 贝, 在 过 去 只 能 到 厕

现 在 女 人 的 光 屁 股 不 值 钱 了, 揉 一 揉 眼 睛 就 会 看 到, 打 一 个 喷 嚏 就 会 撞 上, 走 路 拐 个 弯 就 会 踩 着 在 过 去 可 不 是 这 样, 在 过 去 那 是 金 不 换 银 不 换 珠 宝 也 不 换 的 宝 贝, 在 过 去 只 能 到 厕 第 一 节 我 们 刘 镇 的 超 级 巨 富 李 光 头 异 想 天 开, 打 算 花 上 两 千 万 美 元 的 买 路 钱, 搭 乘 俄 罗 斯 联 盟 号 飞 船 上 太 空 去 游 览 一 番 李 光 头 坐 在 他 远 近 闻 名 的 镀 金 马 桶 上, 闭 上 眼 睛 开 始 想 象 自 己 在 太 空 轨 道 上 的 漂 泊 生 涯, 四 周 的 冷 清 深 不 可 测, 李 光

More information

北京联合大学(一)

北京联合大学(一) ( )...1 2002 ( )...10 2002...13...20...22...24...24...31...48...52 2003~2004...56 I ...61...81 ( )...82...86...89...96 ( )...100 ( )...103...105...117...119...123...123 II ...127...129 ( )...144...149...152...16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教師升等辦法V4.docx

Microsoft Word 教師升等辦法V4.docx 弘 光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資 格 送 審 相 關 作 業 手 冊 人 事 室 彙 整 102/12/12 1 目 錄 請 隨 時 至 人 事 法 規 查 閱 最 新 版 本 http://mis2.hk.edu.tw/quickplace/hrdoc/main.nsf/h_toc/c4e133e9f45262d94825707a0011b533/?opendocument 一 人 事 室 送

More information

因 應 碩 士 班 報 名 費 減 收 情 形, 擬 訂 酌 減 招 生 試 務 工 作 費 配 套 措 施, 提 送 招 生 委 員 會 討 論 四 法 規 增 修 訂 案 : 1. 運 動 績 優 生 輔 導 管 理 辦 法 ( 訂 定 ) 2. 磨 課 師 (MOOCs) 計 畫 推 動 小

因 應 碩 士 班 報 名 費 減 收 情 形, 擬 訂 酌 減 招 生 試 務 工 作 費 配 套 措 施, 提 送 招 生 委 員 會 討 論 四 法 規 增 修 訂 案 : 1. 運 動 績 優 生 輔 導 管 理 辦 法 ( 訂 定 ) 2. 磨 課 師 (MOOCs) 計 畫 推 動 小 慈 濟 大 學 第 129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11 月 28 日 下 午 14 時 15 分 地 點 : 第 一 教 學 研 討 室 主 席 : 王 本 榮 校 長 出 席 人 員 : 詳 簽 到 單 記 錄 : 劉 琇 雅 壹 主 席 致 詞 二 十 週 年 校 慶 在 演 繹 人 員 及 校 慶 工 作 團 隊 幸 福 的 付 出 下, 終 於 圓 滿 完 成,

More information

绵阳招聘信息网2015-3-18第十一届中国石材业风云榜广发“英雄帖”

绵阳招聘信息网2015-3-18第十一届中国石材业风云榜广发“英雄帖” 绵 阳 招 聘 信 息 网 2015-3-18 第 十 一 届 中 国 石 材 业 风 云 榜 广 发 英 www.hmffp.com http://www.hmffp.com 绵 阳 招 聘 信 息 网 2015-3-18 第 十 一 届 中 国 石 材 业 风 云 榜 广 发 英 雄 帖 实 行 报 导 及 表 彰 ; 中 国 石 材 媒 体 联 盟 24 家 成 员 媒 体 对 获 奖 企 业

More information

7 2013级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FIT)

7 2013级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FIT) 示 范 性 高 职 院 校 建 设 项 目 成 果 计 算 机 信 息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及 Computer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 Professional Professional Students Training Schemes ( 标 准 编 码 :DYJB/JY/JX3-00-013) 山 西 电 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二 一

More information

一、单项共29题,每小题2分,共58分.

一、单项共29题,每小题2分,共58分. 2015 年 下 半 年 幼 儿 教 师 资 格 证 考 试 综 合 素 质 真 题 及 答 案 一 单 项 共 29 题, 每 小 题 2 分, 共 58 分. 在 每 小 题 列 出 的 四 个 备 选 项 中 只 有 一 个 是 符 合 题 目 要 求 的, 请 用 2B 铅 笔 把 答 题 卡 上 对 应 题 目 的 答 案 字 母 按 要 求 凃 黒 错 选. 多 选 或 未 选 均 无

More information

王亞欣報告.doc

王亞欣報告.doc 1 2009 9 * [1] ( ), 2009 [1] 2007 1. [ 1 ] 2004 5 77-78 2,200 1 2 [2]2009 8 19 2. [ 1 ] 338 [2] 1989 81 p443-450 2 2009 8 7 2 2007 14,841 594 40 [3] 2007 27 9,137 2,281 196 1,234 1,135 1,067 2,468 688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113 2011 6 2011 6 6 25 26 6 25 26 1 2 Visual Basic.NetAccess C [2009]148 1 60 50 120 1995247 18 8 / 2102103109264019620 2 , 077158151830771581521613978698825 12011 6 2 3 1 2011 6 2011 5 26 gxjytgjc2@vip.163.com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2013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的 有 关 说 明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学 校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完 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和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加 强 我 校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建 设, 根

附 件 1: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2013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的 有 关 说 明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学 校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完 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和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加 强 我 校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建 设, 根 京 中 字 [2013] 108 号 徐 安 龙 签 发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2013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文 件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高 等 学 校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等 教 育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三 个 指 导 意 见 ( 国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发 展 基 础 和 面 临 形 势 ( 一 ) 发 展 成 就 1. 办 学 目 标 与 思 路 更 加 明 确 2. 学 科 专 业 建 设 取 得 新 突 破 3.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不 断 提 高 4. 科 研 实 力 和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显 著 增 强 5. 师 资

目 录 一 发 展 基 础 和 面 临 形 势 ( 一 ) 发 展 成 就 1. 办 学 目 标 与 思 路 更 加 明 确 2. 学 科 专 业 建 设 取 得 新 突 破 3.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不 断 提 高 4. 科 研 实 力 和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显 著 增 强 5. 师 资 常 州 工 学 院 十 三 五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中 共 常 州 工 学 院 委 员 会 二 届 三 次 全 委 会 审 议 通 过 ) 目 录 一 发 展 基 础 和 面 临 形 势 ( 一 ) 发 展 成 就 1. 办 学 目 标 与 思 路 更 加 明 确 2. 学 科 专 业 建 设 取 得 新 突 破 3.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不 断 提 高

More information

,,,,, 1999 6,,,, 3 28, 474,,,,,,,,,,!, ),,, ( ) ( ),,,,, 3,,,,,, ( 029 88491147 ) 127 w ww.nwpup.com E mail fxb@ nw pup.com 710072 ISBN 7 5612 3700023109004604738 ( ) 88494373 ( ),, 88491757,,, 88460388,,,

More information

海南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doc

海南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doc 3888.00 ( 16.00 ) ...1...1 ( )...4...10... 11...13...14...19...26...28...35...41...43 ( )...46...48 ( )...57...59...70 ( )...76 I ...79...81...85...97...98...99 ( )... 100 ( )... 101 ( )... 106 ( )...

More information

申龙电梯参加了“热议标前公示

申龙电梯参加了“热议标前公示 申 龙 电 梯 参 加 了 热 议 标 前 公 示 49 http://www.hncybz.com 申 龙 电 梯 参 加 了 热 议 标 前 公 示 近 期, 由 政 府 推 销 讯 息 报 和 政 府 推 销 讯 息 网 联 合 主 办 的 需 求 圭 臬 化, 贵 港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网 推 销 批 量 化 第 九 届 全 国 政 府 推 销 集 采 年 会 在 北 京 郑 重 召

More information

业 技 术 职 务 岗 位 聘 任 制 ; 进 一 步 强 化 教 师 职 务 评 聘 的 导 向 功 能, 充 分 调 动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切 实 提 升 教 学 科 研 水 平 和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促 进 人 才 队 伍 全 面 协 调 发 展

业 技 术 职 务 岗 位 聘 任 制 ; 进 一 步 强 化 教 师 职 务 评 聘 的 导 向 功 能, 充 分 调 动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切 实 提 升 教 学 科 研 水 平 和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促 进 人 才 队 伍 全 面 协 调 发 展 杭 师 大 人 2015 32 号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部 门 : 根 据 关 于 深 化 高 校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制 度 改 革 的 意 见 ( 浙 教 高 科 2014 28 号 ) 精 神 和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办 法 ( 杭 师 大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相 关 政 策... 1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实 验 室 建 设 与 管 理 办 法... 1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4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9 二 规 章 制 度... 15

目 录 一 相 关 政 策... 1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实 验 室 建 设 与 管 理 办 法... 1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4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9 二 规 章 制 度... 15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公 共 计 算 机 实 验 教 学 中 心 省 级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申 报 支 撑 材 料 目 录 一 相 关 政 策... 1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实 验 室 建 设 与 管 理 办 法... 1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4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More information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101 年 第 1 次 風 險 管 理 師 考 試 簡 章 一 考 試 宗 旨 : 考 選 風 險 管 理 人 才, 提 升 風 險 管 理 水 準 二 考 試 類 別 :( 一 )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 二 )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師 可 同 時 報 考 三 考 試 科 目 :( 參 考 用 書 請 詳 閱 簡 章 第 二 頁 ) ( 一 )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考 試 (

More information

出國報告電子檔規格

出國報告電子檔規格 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學 術 交 流 ) 亞 太 事 務 英 語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廣 州 市 參 訪 交 流 報 告 服 務 機 關 : 亞 太 事 務 英 語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姓 名 職 稱 : 林 德 昌 / 教 授 派 赴 國 家 : 中 國 大 陸 出 國 期 間 :103.3.3-103.3.6 報 告 日 期 :103.3.26 摘 要 本 次 參 訪

More information

全 国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规 划 教 材 21 世 纪 高 职 高 专 规 划 教 材 系 列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计 算 机 专 业 规 划 教 材 选 题 征 集 通 知 一 选 题 范 围 ( 不 仅 限 于 此 ) 选 题 方 向 选 题 名 计 算 机 基 础 计 算 机 应 用

全 国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规 划 教 材 21 世 纪 高 职 高 专 规 划 教 材 系 列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计 算 机 专 业 规 划 教 材 选 题 征 集 通 知 一 选 题 范 围 ( 不 仅 限 于 此 ) 选 题 方 向 选 题 名 计 算 机 基 础 计 算 机 应 用 刘 瑞 新 金 牌 作 者 经 典 作 品 教 授, 计 算 机 专 业 资 深 学 科 带 头 人, 多 部 著 作 获 得 全 国 优 秀 畅 销 书 奖 他 所 编 写 的 教 材 内 容 均 来 自 教 学 实 践, 是 对 编 写 讲 义 教 学 修 改 教 学 讲 义 再 次 教 学 整 个 过 程 的 精 确 提 炼, 因 此 对 促 进 教 师 教 学 学 生 学 习 发 挥 了 重

More information

1. ( B ) IT (A) (B) (C) (D) 2. ( A ) (A) (B) (C) (D) 3. ( B ) (A) GPS (B) GIS (C) ETC (D) CAI 4. ( D ) (A) (B) (C) (D) 5. ( B ) (Stored Program) (A) H

1. ( B ) IT (A) (B) (C) (D) 2. ( A ) (A) (B) (C) (D) 3. ( B ) (A) GPS (B) GIS (C) ETC (D) CAI 4. ( D ) (A) (B) (C) (D) 5. ( B ) (Stored Program) (A) H ...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5... 26... 28 1. ( B ) IT (A) (B) (C) (D) 2. ( A ) (A) (B) (C) (D) 3. ( B ) (A) GPS (B) GIS (C) ETC (D) CAI 4. ( D ) (A) (B) (C)

More information

图书馆概况

图书馆概况 安 庆 师 范 学 院 图 书 馆 读 者 手 册 (2012) 安 庆 师 范 学 院 图 书 馆 参 考 咨 询 部 编 目 录 2 一 图 书 馆 概 况 图 书 馆 简 介 资 源 状 况 借 书 证 ( 校 园 卡 ) 的 使 用 3 二 馆 藏 地 及 办 公 区 分 布 4 三 服 务 介 绍 基 本 服 务 辅 助 服 务 扩 展 服 务 7 四 服 务 机 构 8 五 网 站 介

More information

南京师范大学(下)

南京师范大学(下) I ...1...6...8...13...15...21...22...23...23...25...26...28...31...34...36...38 II ...49 ( )...55...57 ( ) (1999)11...70...72 ( )...78...82 ( )...85...90... 102... 110. 113... 119... 122... 132 III ...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文学蓝皮书 9 网络文学 趋向主流化 酝酿新格局 摘 要 2015 年的网络文学 在中央重视 政府主导 民间先 行 资本发力等诸多因素联手推动下 呈现出借势发 展和强势进取的良好势头 网络小说创作 在虚构类 的玄幻与仙侠 写实类的历史与都市 都有好的和比 较好的力作佳构联袂而来 主流体制组建网络文学机 构 IP 热 愈演愈烈 都从不同的侧面和层面推动网 络文学进而做大做强 使之成为当代文学中最具成长

More information

2 师资队伍

2  师资队伍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水 平 评 估 自 评 报 告 2006 年 10 月 目 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学 校 概 况... 1 第 二 部 分 建 设 成 效... 4 1 办 学 指 导 思 想... 4 1.1 学 校 定 位... 4 1.2 办 学 思 路... 6 1.2.1 教 育 思 想 观 念 先 进, 质 量 意 识 强 化 深 入... 6 1.2.2 突 出 教 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全華Ch4Ans.doc

Microsoft Word - 全華Ch4Ans.doc 得 分 :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全 華 Ch4 命 題 教 師 : 範 圍 : 年 班 號 姓 名 一 單 選 題 : (3) 1. 下 列 有 關 開 放 格 式 檔 案 的 檔 案 性 質 對 應, 何 者 有 誤? (1)gif: 圖 形 檔 (2)avi: 視 訊 檔 (3)odt: 簡 報 檔 (4)xlsx: 電 子 試 算 表 檔 ( 出 處 :4-3) 解 析 odt

More information

2

2 1 2 4-3-2-3 2-2-6-1 2-2 3 1. vcd 1-1 1-2 1. vcd dvd 1-3 25 2. 10 3. 4. 5 1. 2. 3. 4 1-1 1-2 1-3 4. 1. 2. 1. 10 2. DVD 1. 20 2. 3. 1. 10 2. 1. 2. 3. 1. http://www.sinica.edu.tw/~video/e_movie/water_play_06.html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A67EABD728AED6BCB7AAA929A4E4A5CEAD70B565AED1>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A67EABD728AED6BCB7AAA929A4E4A5CEAD70B565AED1> 目 錄 壹 學 校 現 況... 1 一 學 校 現 有 資 源... 2 ( 一 ) 師 資 結 構... 2 ( 二 ) 圖 書 軟 體 資 源... 3 ( 三 ) 教 學 設 備... 5 ( 四 ) 新 生 來 源 分 析... 11 二 學 校 發 展 方 向 及 執 行 重 點 特 色... 15 三 本 (103)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18 貳 支 用 計 畫 與 學 校

More information

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通信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doc

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通信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doc I...1...16...24 ( )...33...44...50...57...62...63...69...78...81...88...90...93...96 ( )..97 ( )... 104 ( )...111 ... 113... 114... 118... 121... 127... 132 2004... 136... 139... 144... 155. 162... 16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ingye-doc.doc

Microsoft Word - Bingye-doc.doc 走 出 病 业 假 相 明 慧 文 章 汇 编 目 录 病 为 什 么 一 直 没 好?... 3 关 于 被 病 业 假 相 迫 害 的 几 点 修 炼 体 会... 7 排 除 病 业 干 扰 后 的 反 思... 12 八 旬 老 弟 子 正 念 闯 出 病 业 假 相 干 扰... 16 解 体 癌 症 假 相 家 人 走 入 修 炼... 21 坚 信 师 父 四 天 走 出 病 业 魔

More information

05632 英 语 教 学 参 考 书 ( 第 2 册 ) 文 化 基 础 课 电 子 版 38.00 05634 05612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Window7+Office2010) 体 育 与 健 康 ( 北 方 版 )( 河 南 版 ) 文 化 基 础 课 电 子 版 31.00

05632 英 语 教 学 参 考 书 ( 第 2 册 ) 文 化 基 础 课 电 子 版 38.00 05634 05612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Window7+Office2010) 体 育 与 健 康 ( 北 方 版 )( 河 南 版 ) 文 化 基 础 课 电 子 版 31.00 附 件 3 2016-2017 年 度 河 南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用 书 目 录 ( 国 家 规 划 新 教 材 河 南 版 与 省 规 划 省 实 验 教 材 分 册 ) 一 文 化 基 础 课 教 材 自 编 号 教 材 名 称 适 用 专 业 版 别 05600 05254 05486 05601 05398 05487 05602 05278 05603 05604 05451

More information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 以 下 简 称 推 免 工 作, 相 关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 以 下 简 称 推 免 工 作, 相 关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66 号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处 ( 室 部 馆 ), 各 直 附 属 单 位 :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More information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 以 下 简 称 推 免 工 作, 相 关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 以 下 简 称 推 免 工 作, 相 关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6 75 号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处 ( 室 部 馆 ), 各 直 附 属 单 位 :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More information

泸州医学院“泸州老窖‘金教鞭’奖”

泸州医学院“泸州老窖‘金教鞭’奖” 泸 州 医 学 院 泸 州 老 窖 金 教 鞭 奖 评 选 暂 行 办 法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充 分 调 动 广 大 教 师 的 积 极 性, 激 发 教 师 忠 诚 党 的 教 育 事 业 对 教 学 工 作 的 热 爱 之 情, 增 强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责 任 心 和 事 业 心, 鼓 励 教 师 不 断 严 格 要 求 自 己, 注 重 自 身 能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12紀錄(新)

Microsoft Word - 103.12紀錄(新)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5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12 月 4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8 時 40 分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2 樓 演 講 廳 出 列 席 人 員 : 詳 如 簽 到 單 主 席 : 張 校 長 清 風 紀 錄 : 張 翠 容 壹 校 長 報 告 : 一 時 值 期 末, 觀 之 學 校 近

More information

北 理 工 金 工 实 习 / 李 新 领 郝 建 军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专 业 11/01 1.70 31.00 北 理 工 钳 工 工 艺 与 技 能 训 练 / 唐 世 林 肖 刚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专 业 13/08 1.60 26.00 北 理 工 数 控 车 床 操 作 与

北 理 工 金 工 实 习 / 李 新 领 郝 建 军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专 业 11/01 1.70 31.00 北 理 工 钳 工 工 艺 与 技 能 训 练 / 唐 世 林 肖 刚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专 业 13/08 1.60 26.00 北 理 工 数 控 车 床 操 作 与 2015-2016 年 度 全 国 职 业 教 育 与 成 人 教 育 教 学 用 书 目 录 行 业 规 划 教 材 分 册 别 书 名 / 作 者 适 用 范 围 出 时 间 ( 年 / 月 ) 印 张 定 价 ( 元 估 定 价 ( 元 ) 标 准 书 号 预 订 数 1. 北 京 出 社 (22 条 ) 医 药 卫 生 类 北 京 病 理 学 基 础 / 高 宏 护 理 专 业 11/06

More information

附件四:

附件四: 附 件 二 2008 年 度 四 川 省 精 品 课 程 申 报 表 学 校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中 国 民 航 飞 行 学 院 数 据 库 技 术 与 应 用 课 程 层 次 ( 本 / 专 ) 本 科 所 属 一 级 学 科 名 称 所 属 二 级 学 科 名 称 课 程 负 责 人 申 报 日 期 工 学 电 气 信 息 类 何 元 清 二 〇 〇 七 年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四 川

More information

歷史與組織管理

歷史與組織管理 歷 史 與 組 織 管 理 第 三 組 授 課 教 師 : 邱 文 志 博 士 組 長 : 四 英 三 甲 39651018 何 巧 莉 組 員 : 四 英 三 甲 39651015 洪 永 朋 四 英 三 甲 39651019 林 瑩 四 英 三 甲 39651023 呂 洛 頡 四 英 三 甲 39651032 張 詠 茹 四 英 三 甲 39651036 林 書 辰 目 錄 第 壹 章 課 程

More information

东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3888.00 ( 16.00 ) ...1 211...1 ()...9 ( )...10 ( )... 11 ( )...13...15...15...24 ( )...25...38 2002...40...44...50 ( )...54 ( )...59 ( )...65 I ...70...73...77...83...87...95 ()... 105 ()... 110 ()...

More information

计算机与电信(二十七).doc

计算机与电信(二十七).doc ISDN... ISDN... ATM...... 3... (INTERNET)... INTEMET... INTERNET......... IE................................. ... 2002...... PC.................. 9............ OSS/BSS......... 100%............ 0.11 /.........

More information

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English

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English 普 通 高 中 英 语 课 程 标 准 ( 实 验 稿 )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社 会 生 活 的 信 息 化 和 经 济 的 全 球 化, 使 英 语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突 出 英 语 作 为 最 重 要 的 信 息 载 体 之 一, 已 成 为 人 类 生 活 各 个 领 域 中 使 用 最 广 泛 的 语 言 许 多 国 家 在 基 础 教 育 发 展 战 略 中, 都 把 英 语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附 件 1 年 度 2013 编 号 专 业 类 别 课 程 类 型 课 程 类 别 计 算 机 理 论 实 践 一 体 化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肇 庆 市 农 业 学 校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立 项 申 报 书 课 程 名 称 : Flash 二 维 动 画 制 作 与 应 用 所 属 专 业 : 计 算 机 课 程 负 责 人 : 张 玉 茹 申 报 日 期 : 2013 年 9 月 16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我校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我校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全 省 高 校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工 作 的 通 知 ( 苏 教 师 [2014]11 号 )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现 就 我 校 2014 年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工

More information

棉紡會職業先修學校

棉紡會職業先修學校 棉 紡 會 中 學 2015-2016 年 度 電 腦 科 工 作 計 劃 1. 宗 旨 1.1 發 展 學 生 對 電 腦 系 統 及 資 訊 科 技 的 認 識 1.2 應 用 跟 電 腦 與 資 訊 科 技 有 關 的 概 念 和 技 巧 來 解 決 日 常 生 活 的 問 題 1.3 培 養 解 決 問 題 批 判 性 思 考 溝 通 及 自 學 能 力 1.4 評 鑑 電 腦 與 資 訊

More information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技 术 基 础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Windows 7 + Office 2010) ( 供 基 础 医 学 临 床 医 学 中 医 学 预 防 医 学 口 腔 医 学 护 理 学 药 学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信 息 管 理 与 信 息 系 统 专 业 汉 民 族 本 专 科 班, 分 级 教 学 C 级 班 使 用 ) (2014 年 2 月 修 订 讨 论 稿

More information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 东 食 品 药 品 职 业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项 目 申 报 书 学 院 : 食 品 学 院 项 目 名 称 : 南 瓜 宝 贝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类 型 : 负 责 人 : 指 导 教 师 :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沈 胜 林 许 彩 虹 二 〇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项 目 名 称 南 瓜 宝 贝 生

More information

万维全自动网络考试平台

万维全自动网络考试平台 http://www.wwjt.com.cn 332 100143 +86 10 88151529 +86 10 83618164 77 2-3-18 132011 +86 432 64798218 +86 432 64851677 +86 432 64798217 QQ 547090564 service@wwjt.com.cn www.wwjt.com.cn ...1...1 1...1 2...1...1

More information

教学内容(含课程内容体系结构;教学内容组织方式与目的;实践性教学的设计思想与效果)

教学内容(含课程内容体系结构;教学内容组织方式与目的;实践性教学的设计思想与效果) 韩 城 市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工 业 与 民 用 建 筑 专 业 建 筑 施 工 技 术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计 划 国 家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示 范 校 重 点 建 设 专 业 工 业 与 民 用 专 业 项 目 组 编 建 筑 施 工 技 术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计 划 一 建 筑 施 工 技 术 课 程 建 设 的 现 状 建 筑 施 工 技 术 课

More information

2008国优评审会讲稿

2008国优评审会讲稿 坚 持 绿 色 质 量 民 生 导 向 创 建 国 家 优 质 工 程 培 训 会 通 用 篇 培 训 内 容 2014 年 是 贯 彻 落 实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第 一 年, 是 实 施 十 二 五 规 划 至 关 重 要 的 一 年, 是 为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奠 定 坚 实 基 础 的 重 要 一 年 为 了 逐 步 提 高 工 程

More information

Ⅱ. 艺 术 与 传 播 学 院 艺 术 类 专 业 学 生 外 语 四 级 成 绩 不 低 于 400 分, 外 国 语 学 院 相 关 专 业 学 生 要 求 通 过 相 应 专 业 外 语 四 级 或 国 家 大 学 外 语 四 级 考 试 第 七 条 在 综 合 评 价 时, 可 对 文 艺

Ⅱ. 艺 术 与 传 播 学 院 艺 术 类 专 业 学 生 外 语 四 级 成 绩 不 低 于 400 分, 外 国 语 学 院 相 关 专 业 学 生 要 求 通 过 相 应 专 业 外 语 四 级 或 国 家 大 学 外 语 四 级 考 试 第 七 条 在 综 合 评 价 时, 可 对 文 艺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细 则 (2014 修 订 版 ) 西 交 校 教 [2012]5 号 为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做 好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 以 下 简 称 推 免 生 ) 工 作, 根 据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目录.doc

Microsoft Word - 0-目录.doc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学 校 概 况 1 第 二 部 分 建 设 成 效 6 1 办 学 指 导 思 想 6 1.1 学 校 定 位 6 1.2 办 学 思 路 8 2 师 资 队 伍 13 2.1 师 资 队 伍 数 量 与 结 构 13 2.2 主 讲 教 师 17 3 教 学 条 件 与 利 用 21 3.1 教 学 基 本 设 施 21 3.2 教 学 经 费 28 4 专 业 建 设 与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科 技 学 院 支 持 十 二 五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重 点 建 设 规 划 方 案 浙 江 科 技 学 院 是 一 所 以 工 科 为 主, 集 工 理 文 经 济 管 理 教 育 艺 术 等 多 学 科 协 调 发 展 的 全 日 制 本 科 院 校 全 面 学 习 和 借

浙 江 科 技 学 院 支 持 十 二 五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重 点 建 设 规 划 方 案 浙 江 科 技 学 院 是 一 所 以 工 科 为 主, 集 工 理 文 经 济 管 理 教 育 艺 术 等 多 学 科 协 调 发 展 的 全 日 制 本 科 院 校 全 面 学 习 和 借 浙 江 省 高 等 学 校 十 二 五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浙 江 科 技 学 院 土 木 工 程 实 验 教 学 中 心 建 设 规 划 方 案 2015 年 8 月 浙 江 科 技 学 院 支 持 十 二 五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重 点 建 设 规 划 方 案 浙 江 科 技 学 院 是 一 所 以 工 科 为 主, 集 工 理 文 经 济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高 职 计 算 机 类 优 秀 教 材 书 目 * 序 号 书 号 (ISBN) 书 名 作 者 定 价 出 版 / 印 刷 日 期 ** 配 套 资 源 页 码 计 算 机 基 础 课 1 978-7-111-30658-0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刘 升 贵 29.00 2012 年 8 月

高 职 计 算 机 类 优 秀 教 材 书 目 * 序 号 书 号 (ISBN) 书 名 作 者 定 价 出 版 / 印 刷 日 期 ** 配 套 资 源 页 码 计 算 机 基 础 课 1 978-7-111-30658-0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刘 升 贵 29.00 2012 年 8 月 高 职 计 算 机 类 优 秀 教 材 书 目 * 序 号 书 号 (ISBN) 书 名 作 者 定 价 出 版 / 印 刷 日 期 ** 配 套 资 源 页 码 计 算 机 基 础 课 1 978-7-111-30658-0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刘 升 贵 29.00 2012 年 8 月 电 子 教 案 P1 2 978-7-111-27081-2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 第 2

More information

学 院 简 介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始 建 于 1980 年, 经 过 近 35 年 的 建 设 与 发 展, 已 形 成 了 完 善 的 学 科 与 人 才 培 养 体 系 学 院 具 有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一 级 学 科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学 院 简 介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始 建 于 1980 年, 经 过 近 35 年 的 建 设 与 发 展, 已 形 成 了 完 善 的 学 科 与 人 才 培 养 体 系 学 院 具 有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一 级 学 科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XIDIAN UNIVERSITY 2017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专 业 目 录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2016 年 7 月 学 院 简 介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始 建 于 1980 年, 经 过 近 35 年 的 建 设 与 发 展, 已 形 成 了 完 善 的 学 科 与 人

More information

申 取 材 料 目 录 1.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省 级 教 师 教 学 发 展 中 心 申 报 书 2. 关 于 成 立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发 展 中 心 的 通 知 3. 关 于 公 布 第 三 届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教 学 名 师 奖 优 秀 主 讲 教

申 取 材 料 目 录 1.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省 级 教 师 教 学 发 展 中 心 申 报 书 2. 关 于 成 立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发 展 中 心 的 通 知 3. 关 于 公 布 第 三 届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教 学 名 师 奖 优 秀 主 讲 教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省 级 教 师 教 学 发 展 中 心 申 报 材 料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2013 年 6 月 申 取 材 料 目 录 1.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省 级 教 师 教 学 发 展 中 心 申 报 书 2. 关 于 成 立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发 展 中 心 的 通 知 3. 关 于 公 布 第 三 届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教 学 名 师

More information

http://www.bjjlb.org.cn 1 2 3 4 5 1 2 3 6 1600 7 1800 8 2 ( 15 ) 9 110 ( ) / ( ) SCI EI 10 210 ( ) / / / / 11 12 ( 100 ) 13 200 14 1 ( ) 2 15 400 16 1. 10 2. 10 3. 4. 5. 17 18 19 20 1. 10 / ( ) SCI EI

More information

伍、學術單位發砍目標與未來工作重點

伍、學術單位發砍目標與未來工作重點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99 至 102 學 年 度 中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書 民 國 99 年 4 月 研 究 發 展 處 編 印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設 校 理 念 與 發 展 目 標... 3 参 學 校 現 況 說 明... 5 一 組 織 現 況...5 二 教 學...14 三 研 究...24 四 學 生 事 務...27 五 產 學 合 作...53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4465736B746F705CBBFAB5E7B9A4B3CCD1A7D4BA32303135C4EAB9A4D7F7D7DCBDE1BCB032303136C4EAB9A4D7F7D2AAB5E32E646F6378>

<433A5C55736572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4465736B746F705CBBFAB5E7B9A4B3CCD1A7D4BA32303135C4EAB9A4D7F7D7DCBDE1BCB032303136C4EAB9A4D7F7D2AAB5E32E646F6378> 2015 年 工 作 总 结 及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第 一 部 分 :2015 年 工 作 总 结 2015 年, 是 全 面 总 结 学 院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科 学 制 定 十 三 五 发 展 规 划 的 一 年 我 院 按 照 年 度 计 划 要 求, 扎 实 开 展 工 作, 较 为 圆 满 地 完 成 了 年 初 制 定 的 32 项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具

More information

102... 2 102... 3 103... 5... 6... 12... 15... 17... 18 2102 4(3) 04636106 4(3) 04637106 4(3) 04638106 4(3) 04639106 2 04640106 2 04641106 2 2 2 2 2 2 99 2 2 2 2 2 2 2 2 04635106 04832106 2 04739116 04859106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A451A447A9A1ACE3A873A5CDA4E2A5555F313034A44ABEC7BAD3A468AF5A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A451A447A9A1ACE3A873A5CDA4E2A5555F313034A44ABEC7BAD3A468AF5A5F2E646F63> 大 仁 科 技 大 學 休 閒 運 動 管 理 系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碩 士 班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研 究 生 手 冊 ( 碩 士 班 ) 中 華 民 國 一 四 年 八 月 一 日 星 期 六 IV 目 錄... Ⅱ 就 讀 流 程 表 壹 畢 業 資 格... 1 貳 修 業 相 關 規 定 辦 法... 2 休 閒 運 動 管 理 系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碩 士 班 ( 碩

More information

1

1 共 青 团 中 国 农 业 大 学 委 员 会 文 件 中 农 大 团 发 2016 05 号 共 青 团 中 国 农 业 大 学 委 员 会 关 于 开 展 2016 年 中 国 农 业 大 学 五 四 青 年 标 兵 评 选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分 团 委 : 为 激 励 我 校 广 大 青 年 学 生 继 承 和 发 扬 五 四 精 神, 引 导 青 年 学 子 践 行 社 会 主

More information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檢 核 表 單 位 : 應 用 數 學 系 項 次 請 勾 選 項 目 1 報 告 書 內 容 業 經 本 單 位 執 行 委 員 會 及 院 級 會 議 確 認 通 過, 內 容 紀 錄 詳 實 無 誤 2 報 告 書 依 據 院 系 所 及 學 位 學 程 ( 含 通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檢 核 表 單 位 : 應 用 數 學 系 項 次 請 勾 選 項 目 1 報 告 書 內 容 業 經 本 單 位 執 行 委 員 會 及 院 級 會 議 確 認 通 過, 內 容 紀 錄 詳 實 無 誤 2 報 告 書 依 據 院 系 所 及 學 位 學 程 ( 含 通 立 中 興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所 言 平 鑑 應 用 數 學 系 ( 所 )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車 所 主 管 ( 接 章 ) 日 期 103 年 7 月 30 日 1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檢 核 表 單 位 : 應 用 數 學 系 項 次 請 勾 選 項 目 1 報 告 書 內 容 業 經 本 單 位 執 行 委 員 會 及 院 級 會 議 確 認 通 過, 內 容 紀

More information

<453A5CBFC6BCBCBED6B7A2CEC45C323031365CCEC2CAD0BFC6B7A2A1B232303136A1B333BAC520B9D8D3DABFAAD5B932303136C4EAB6C8CAD0BFC6D1A7BCBCCAF5BDB1C9EAB1A8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53A5CBFC6BCBCBED6B7A2CEC45C323031365CCEC2CAD0BFC6B7A2A1B232303136A1B333BAC520B9D8D3DABFAAD5B932303136C4EAB6C8CAD0BFC6D1A7BCBCCAF5BDB1C9EAB1A8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温 市 科 发 2016 3 号 温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关 于 开 展 2016 年 度 市 科 学 技 术 奖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县 ( 市 区 ) 科 技 局,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了 做 好 2016 年 度 市 科 学 技 术 奖 的 申 报 工 作, 根 据 温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办 法 ( 市 政 府 第 153 号

More information

济南延安培训学校经济师、审计师、统计师可以考高级会计师吗?或

济南延安培训学校经济师、审计师、统计师可以考高级会计师吗?或 济 南 延 安 培 训 学 校 经 济 师 审 计 师 统 计 师 可 以 考 高 级 会 计 师 吗? 或 www.hpfwp.com http://www.hpfwp.com 济 南 延 安 培 训 学 校 经 济 师 审 计 师 统 计 师 可 以 考 高 级 会 计 师 吗? 或 数 据 库 应 用 高 职 论 文 央 求 : Drefeelweaver MX 2004 网 页 制 作 FrontPgetting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创新杯"教师教学设计和

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创新杯教师教学设计和 粤 职 学 会 2012 20 号 关 于 举 办 2012 年 广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创 新 杯 教 师 教 学 设 计 和 说 课 大 赛 决 赛 的 通 知 学 会 各 相 关 指 导 委 员 会 各 市 职 教 学 会 各 中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 为 贯 彻 落 实 全 国 教 育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和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一 开 始 使 用 06 1.1 先 来 认 识 下 麦 客 呗 1.1.1 麦 客 是 什 么 麦 客 是 一 款 简 单 好 用 的, 在 线 网 页 制 作 表 单 和 联 系 人 管 理 工 具, 比 word 还 简 单! 麦 客 以 联 系 人 即 你 的 目 标 客 户 为 核 心, 通 过 表 单 收 集 目 标 和 潜 在 客 户 的 信 息, 并 将 信 息 沉 淀 成 联 系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本 科 教 育 基 本 情 况... 1 一 学 校 办 学 定 位... 1 二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及 服 务 面 向... 2 三 教 学 工 作 中 心 地 位 落 实 情 况... 2 1. 领 导 认 识 到 位... 2 2. 教 学 投 入 到 位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本 科 教 育 基 本 情 况... 1 一 学 校 办 学 定 位... 1 二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及 服 务 面 向... 2 三 教 学 工 作 中 心 地 位 落 实 情 况... 2 1. 领 导 认 识 到 位... 2 2. 教 学 投 入 到 位 青 岛 滨 海 学 院 2014 年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报 告 青 岛 滨 海 学 院 二 〇 一 五 年 六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本 科 教 育 基 本 情 况... 1 一 学 校 办 学 定 位... 1 二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及 服 务 面 向... 2 三 教 学 工 作 中 心 地 位 落 实 情 况... 2 1. 领 导 认 识 到 位... 2 2. 教

More information

各学科组交材料的要求

各学科组交材料的要求 附 件 1 2016 年 职 称 工 作 指 南 一 职 称 申 报 用 表 分 类 1 教 师 实 验 系 列 : 申 报 ( 正 副 )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填 写 江 苏 省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 ( 南 林 2016 版 )( 以 下 简 称 评 审 表 一 式 两 份 ) 和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高 级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More information

利用得实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建设

利用得实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建设 利用得实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建设 详细说明手册 编制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 教师登录... 1 第二章 新建内部课程... 2 2.1. 安装插件... 2 2.2. 新建内部课程... 3 2.3. 建设课程内容... 3 2.3.1 编辑知识点结构... 4 2.3.2 word 类型资源上传... 5 2.3.3 PPT 文件的上传... 8 2.3.4 图片 动画 视频等本地上传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工 作 ; ( 二 ) 具 有 5 年 以 上 大 中 型 企 业 全 面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经 验, 财 务 或 会 计 专 业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具 备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或 会 计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 ( 三 ) 具 有 较 强 的 经 济 分

工 作 ; ( 二 ) 具 有 5 年 以 上 大 中 型 企 业 全 面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经 验, 财 务 或 会 计 专 业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具 备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或 会 计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 ( 三 ) 具 有 较 强 的 经 济 分 北 京 君 正 集 成 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北 京 君 正 集 成 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的 行 为, 提 高 公 司 财 务 工 作 质 量, 加 强 公 司 财 务 监 督, 健 全 公 司 内 部 监 控 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A6F2B1D0BEC7A874BF57A9DBC2B2B3B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A6F2B1D0BEC7A874BF57A9DBC2B2B3B92E646F63> 德 智 能 仁 104 學 年 度 佛 教 學 院 佛 教 學 系 獨 立 招 生 簡 章 104 年 3 月 17 日 依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104 學 年 度 佛 教 學 院 佛 教 學 系 招 生 入 學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校 址 :223 新 北 市 石 碇 區 華 梵 路 1 號 電 話 :02-26632102 轉 2230~2232(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 網 址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98年度高職學生優良書籍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成果報告目錄

臺北市98年度高職學生優良書籍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成果報告目錄 臺 北 市 102 年 度 高 職 學 生 優 良 書 籍 心 寫 競 賽 目 錄 目 錄 壹 比 賽 辦 法...1 貳 與 參 加 學 生 成 績 評 語 一 覽 表 ( 以 參 加 別 及 成 績 排 序 )...8 一 小 說... 8 二 散 文... 15 三 傳 記 新 詩... 20 四 漫 畫 綜 合... 24 參 評 審 人 員 一 覽 表...28 肆 參 加 件 數 比 率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7E0D7E9D7DCD7D65B323031365D3738BAC5B9D8D3DABFAAD5B9CDC6BCF6D1A1B0CE32303136C4EAC7E0B5BAB0CEBCE2C8CBB2C5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7E0D7E9D7DCD7D65B323031365D3738BAC5B9D8D3DABFAAD5B9CDC6BCF6D1A1B0CE32303136C4EAC7E0B5BAB0CEBCE2C8CBB2C5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中 共 青 岛 市 委 组 织 部 青 岛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青 岛 市 财 政 局 青 组 总 字 2016 78 号 中 共 青 岛 市 委 组 织 部 青 岛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青 岛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开 展 推 荐 选 拔 2016 年 青 岛 拔 尖 人 才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区 市 党 委 组 织 部, 市 委 各 部 委

More information

000.PDF

000.PDF 1 1.1 1987 1987 1987 1994 [1994]47 1996 [1996]37 1984 [1984]4 1991 12 1994 [1994]148 1 [1994]149 1993 [93]041 2000 [2000 ]201 1993 [1993]059 1994 [94] 089 1985 205 3000 [1986] 27 [80] 482 2 1.2 1949 80

More information

銓 敘 部 決 算 目 次 中 華 民 國 13 年 度 甲 總 說 明 一 施 政 計 畫 實 施 狀 況 及 績 效 1 二 預 算 執 行 概 況 29 三 資 產 負 債 實 況 3 乙 主 要 表 一 歲 入 來 源 別 決 算 表 36 二 歲 出 政 事 別 決 算 表 38 三 歲

銓 敘 部 決 算 目 次 中 華 民 國 13 年 度 甲 總 說 明 一 施 政 計 畫 實 施 狀 況 及 績 效 1 二 預 算 執 行 概 況 29 三 資 產 負 債 實 況 3 乙 主 要 表 一 歲 入 來 源 別 決 算 表 36 二 歲 出 政 事 別 決 算 表 38 三 歲 銓 敘 部 決 算 目 次 中 華 民 國 13 年 度 甲 總 說 明 一 施 政 計 畫 實 施 狀 況 及 績 效 1 二 預 算 執 行 概 況 29 三 資 產 負 債 實 況 3 乙 主 要 表 一 歲 入 來 源 別 決 算 表 36 二 歲 出 政 事 別 決 算 表 38 三 歲 出 機 關 別 決 算 表 4 四 以 前 年 度 歲 入 來 源 別 轉 入 數 決 算 表 44

More information

甘肃工~1

甘肃工~1 附 件 甘 肃 工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 20) 一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1. 学 校 简 介 甘 肃 工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是 2001 年 7 月 经 甘 肃 省 政 府 批 准 由 省 教 育 厅 实 施 管 理 的 首 批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学 校 前 身 为 原 国 家 第 二 机 械 工 业 部 ( 核

More information

ICT在中国中小学教育中的应用现状与发展 doc

ICT在中国中小学教育中的应用现状与发展 doc ICT 2004 2 ICT 1 66... 3... 3... 6... 8...11...11... 12... 13 1... 14 2... 17 3... 20 4... 23... 27... 27 1... 27 2... 27 3... 28 4... 29... 31... 33 ICT... 36... 36... 42... 46 1... 46 2... 47 3 -UNDP/403...

More information

個 人 所 得 税 非 居 住 者 購 買 持 有 出 售 日 本 的 房 地 產 時, 需 提 出 個 人 所 得 税 報 表, 繳 納 税 金 另 対 租 金 有 扣 繳 源 泉 税 之 場 合 Q1 非 居 住 者 是 指? 非 居 住 者 指 在 日 本 国 内 無 住 所, 而 至 現 在

個 人 所 得 税 非 居 住 者 購 買 持 有 出 售 日 本 的 房 地 產 時, 需 提 出 個 人 所 得 税 報 表, 繳 納 税 金 另 対 租 金 有 扣 繳 源 泉 税 之 場 合 Q1 非 居 住 者 是 指? 非 居 住 者 指 在 日 本 国 内 無 住 所, 而 至 現 在 非 居 住 者 的 税 金 關 於 非 居 住 者 的 日 本 房 地 產 税 金 回 答 個 人 所 得 税 印 紙 税 不 動 産 取 得 税 登 録 免 許 税 固 定 資 産 税 都 市 計 画 税 常 見 詢 問 Q&A 個 人 所 得 税 為 原 則 上 対 納 税 義 務 者 的 個 人 之 所 得 課 税 的 税 金 非 居 住 者 購 買 房 地 產, 収 取 租 金 時, 需 申

More information

(1) 所 謂 社 會 工 作 相 當 科 系 組 所 學 位 學 程, 是 指 有 開 設 下 列 15 學 科, 且 每 學 科 至 少 3 學 分 以 上, 總 計 45 學 分, 且 經 考 選 部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者 ; 該 15 學 科 列 示 如 下 : * 社 會 工 作

(1) 所 謂 社 會 工 作 相 當 科 系 組 所 學 位 學 程, 是 指 有 開 設 下 列 15 學 科, 且 每 學 科 至 少 3 學 分 以 上, 總 計 45 學 分, 且 經 考 選 部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者 ; 該 15 學 科 列 示 如 下 : * 社 會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社 會 工 作 師 考 試 新 制 Q&A 經 過 漫 長 的 討 論 和 研 議, 考 選 部 於 98 年 10 月 13 日 公 告 修 正 後 之 社 會 工 作 師 考 試 規 則, 不 僅 針 對 必 修 學 科 的 認 定, 改 為 15 學 科 45 學 分 之 標 準, 為 保 障 廣 大 社 工 夥 伴 之 權 益, 亦 訂 有

More information

視力保健 Q&A

視力保健 Q&A 近 視 問 題 Q&A 林 隆 光 莊 彩 莉 視 力 的 好 與 壞, 就 是 讓 孩 子 的 眼 睛 多 至 戶 外 運 動 目 前 日 常 生 活 讓 每 個 人 都 離 不 開 電 視 電 腦 手 機 等 螢 幕 讓 台 灣 學 生 平 均 約 在 8 歲 時 發 生 近 視, 比 歐 美 學 生 得 近 視 的 年 齡 早, 顯 示 國 內 近 視 年 齡 的 年 輕 化, 太 早 產 生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Q&A 4 6 6 7 10 11 13 17 18 21 24 32 36 5 19 23 27 28 30 32 36 44 45 46 46 2 1 1. (1) 6 6 (2) 7 2. (1) (2) 8 A. 7 B. 80 3 C. 1 3 D. (a) 9 (b) 2015 10 2012 6 1 1. (1) 20 12 13 (2) 1 A. 7 13 B. 4 1 1 14

More information

MLCC 1 MLCC % 30% 42% 12% 10% MLCC( ) 10 MLCC MLCC MLCC 2

MLCC 1 MLCC % 30% 42% 12% 10% MLCC( ) 10 MLCC MLCC MLCC 2 http://www.nesc.cn/ (600460) 2005 3 20 MLCC 5 06 07 8-10% MLCC MLCC 10% 30% 2.75 ( ) MLCC RoHS 2006 MLCC MLCC 2006-3-20 1 2 4.13 MLCC 30-35 / 50 / 52 4.89 2000 52 2.76 3.75 MLCC 2006 530334 A 29972 B H

More information

九 十 九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補 助 經 費 支 用 計 畫 書 ( 修 正 ) 大 仁 科 技 大 學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目 錄 壹 學 校 現 況... 1 一 學 校 現 有 資 源... 1 二 學 校 發 展 方 向 及 執 行 重 點 特 色... 6 三 本 校 99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26 貳 支

More information

前言

前言 作 为 新 中 国 最 早 设 立 的 专 业 教 育 出 版 机 构,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始 终 坚 持 植 根 教 育 弘 扬 学 术 繁 荣 文 化 服 务 社 会 的 办 社 理 念, 开 拓 创 新, 砥 砺 前 行, 伴 随 着 新 中 国 教 育 事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经 过 60 年 的 奋 斗, 高 教 社 已 经 发 展 成 为 以 出 版 高 等 教

More information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西 北 师 范 大 学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任 务 书 团 队 名 称 : 大 学 计 算 机 基 础 系 列 课 程 教 学 团 队 团 队 带 头 人 : 任 小 康 所 在 学 院 : 数 学 与 信 息 科 学 学 院 ( 盖 章 ) 团 队 批 准 日 期 : 2009 年 12 月 联 系 电 话 : 7971327 电 子 信 箱 : renxk@nwnu.edu.cn 填 报 日

More information

一、教學重要日程

一、教學重要日程 教 師 手 札 (102 學 年 度 ) < 目 錄 > 一 教 學 重 要 日 程 4 二 授 課 注 意 事 項 5 ( 一 ) 授 課 重 要 事 項 1. 課 程 大 綱 上 傳 2. 教 材 內 容 上 傳 E-learning 系 統 3. 課 堂 管 理 實 施 要 點 4. 學 生 校 外 參 觀 5. 借 用 教 室 使 用 程 序 6. 教 師 授 課 請 假 調 補 課 須 知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