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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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쇷돌춼쒿슼 1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教 职 工 进 修 申 请 流 程 图 2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教 职 工 进 修 费 用 报 销 流 程 图 3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学 习 流 程 4 职 称 首 次 认 定 省 外 职 称 确 认 流 程 图 5 职 称 评 审 流 程 图 6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流 程 图 7 千 百 十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工 作 流 程 图 8 选 拔 人 才 推 优 工 作 流 程 图 1

2 1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教 职 工 进 修 申 请 流 程 图 师 资 科 每 年 5 月 发 通 知, 要 求 各 单 位 根 据 自 身 教 学 科 研 总 体 布 署 汇 总 报 送 下 一 学 年 度 教 职 工 进 修 计 划 ( 含 学 历 学 位 国 内 外 访 问 学 者 课 程 进 修 等 ) 继 续 教 育 相 关 政 策 请 浏 览 学 校 主 页 人 事 工 作 政 策 法 规 师 资 科 将 计 划 报 相 关 领 导 审 议, 确 定 下 达 最 终 计 划 批 准 暂 不 批 准, 师 资 科 向 单 位 及 个 人 解 释 原 因, 转 入 下 一 学 年 度 不 批 准, 师 资 科 向 单 位 与 个 人 解 释 原 因 与 政 策 获 得 批 准 的 申 请 人 在 进 修 前, 从 人 事 工 作 网 页 下 载 专 区 的 继 续 教 育 表 格 文 件 夹 下 载 并 填 写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教 职 工 继 续 教 育 申 请 表 出 国 进 修 下 载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因 公 出 国 ( 境 ) 申 请 表 填 写 表 格 后, 按 照 表 格 要 求 找 有 关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盖 公 章, 交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备 案 学 历 学 位 入 学 考 试 上 线 后, 由 学 校 与 培 养 院 校 签 订 委 托 培 养 合 同 书 收 到 录 取 通 知 书 到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登 记 其 它 各 类 进 修 均 凭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到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登 记 需 脱 产 学 习 者, 从 人 事 工 作 网 页 下 载 区 继 续 教 育 表 格 文 件 夹 下 载 并 填 写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教 职 工 进 修 假 申 请 表, 按 表 格 要 求 找 有 关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盖 公 章, 交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备 案 脱 产 学 习 期 满, 及 时 从 人 事 工 作 网 页 下 载 区 继 续 教 育 表 格 文 件 夹 下 载 并 填 写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教 职 工 进 修 假 销 假 申 请 表, 到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销 假 访 问 学 者 需 同 时 提 交 教 职 工 继 续 教 育 成 果 汇 报 考 核 表 及 成 果 复 印 件 一 套 备 案 2

3 2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教 职 工 进 修 费 用 报 销 流 程 图 申 请 人 从 人 事 工 作 网 页 下 载 专 区 下 载 继 续 教 育 表 格 压 缩 文 件 填 写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教 职 工 继 续 教 育 资 助 审 批 表 ( 以 下 简 称 审 批 表 ) 相 关 政 策 请 浏 览 学 校 主 页 人 事 工 作 政 策 法 规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署 意 见 申 请 人 持 审 批 表 录 取 通 知 书 或 毕 业 证 书 进 修 证 明 学 费 缴 款 凭 证 到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验 证 审 核 人 事 处 处 长 ( 主 管 校 领 导 ) 签 署 意 见, 师 资 科 备 案 后, 通 知 申 请 人 申 请 人 持 报 销 凭 证 到 财 务 处 报 销 3

4 3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学 习 流 程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按 照 省 市 相 关 政 策 要 求, 每 年 应 完 成 72 学 时 的 继 续 教 育 任 务 并 取 得 相 关 证 明 在 继 续 教 育 基 地 完 成 当 年 指 定 的 公 需 科 目 18 学 时 完 成 专 业 科 目 42 学 时, 其 中 当 年 发 表 省 级 论 文 可 计 28 学 时 完 成 个 人 选 修 科 目 12 学 时 学 习 登 录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管 理 系 统 ( 请 链 接 ), 注 册, 上 传 本 年 度 继 续 教 育 纪 录 及 相 关 证 明 ( 见 备 注 )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及 当 地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审 核 继 续 教 育 纪 录 登 录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管 理 系 统, 确 认 继 续 教 育 纪 录 已 通 过 审 核, 打 印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作 为 职 称 评 审 材 料 备 注 : 继 续 教 育 纪 录 的 有 效 证 明 要 求 如 下 : 1 公 需 科 目 的 证 明 需 由 继 续 教 育 基 地 开 具, 或 由 继 续 教 育 基 地 直 接 登 记 到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管 理 系 统 2 专 业 科 目 和 个 人 选 修 科 目 的 继 续 教 育 证 明 可 填 写 继 续 教 育 证 明 ( 见 附 件 ), 打 印 一 式 二 份, 一 份 由 所 在 单 位 盖 章 后 交 我 校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备 案, 另 一 份 盖 我 校 人 事 处 章 后 可 作 为 有 效 继 续 教 育 证 明 使 用 3 当 年 发 表 省 级 以 上 论 文 可 计 为 专 业 科 目 28 学 时, 需 上 传 所 发 表 的 论 文 刊 物 封 面 目 录 和 论 文 首 页 照 片 或 扫 描 件 作 为 继 续 教 育 证 明 4

5 附 件 :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人 事 处 볌탸뷌폽횤쏷 我 校 职 工 ( 身 份 证 : ), 参 加 以 下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情 况 属 实, 特 此 证 明 课 程 名 称 科 目 类 型 施 教 机 构 学 习 形 式 学 习 起 止 时 间 学 时 数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人 事 处 二 年 月 日 5

6 4 职 称 首 次 认 定 省 外 职 称 确 认 流 程 图 职 称 首 次 认 定 条 件 在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从 事 与 所 学 专 业 对 口 或 相 近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且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请 链 接 ): 1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后, 从 事 本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满 半 年, 可 认 定 中 级 职 称 ; 2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后, 从 事 本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满 3 年, 可 认 定 中 级 职 称 ; 3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或 获 得 双 学 士 学 位 或 本 科 学 历 毕 业 后, 从 事 本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满 1 年, 可 认 定 初 级 职 称 ; 4 大 专 学 历 毕 业 后, 从 事 本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满 3 年, 可 认 定 初 级 职 称 ; 5 中 专 学 历 毕 业 后, 从 事 本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满 1 年, 可 认 定 员 级 职 称 省 外 职 称 确 认 对 象 来 莞 工 作 半 年 以 上, 且 来 莞 前 已 在 省 外 获 得 职 称 的 人 员, 具 体 内 容 请 链 接 市 人 力 资 源 政 务 信 息 网 职 称 确 认 办 理 程 序 ( 请 链 接 ) 待 完 善, 退 回 申 请 人 申 请 人 登 陆 东 莞 市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 请 链 接, 以 下 简 称 系 统 ), 注 册 ( 进 入 ) 个 人 帐 号, 分 清 认 定 确 认 入 口, 填 写 个 人 信 息, 扫 描 上 传 所 需 证 书, 提 交 送 审 个 人 申 请, 等 候 师 资 科 审 核 师 资 科 接 系 统 发 出 的 手 机 信 息 后,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网 上 审 核 填 报 内 容, 与 申 请 人 沟 通 完 善 填 报 内 容 无 异 议 后 提 交 接 信 息 后, 市 人 力 局 职 称 服 务 联 络 点 初 审 市 人 力 局 复 审 ( 各 需 约 5 个 工 作 日 ) 填 报 内 容 通 过 不 通 过, 注 明 原 因 申 请 人 接 手 机 信 息 后, 登 陆 系 统 打 印 申 报 表 格, 由 本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盖 公 章 后, 持 所 需 材 料 原 件 赴 师 资 科 办 理 审 核 盖 章 手 续 材 料 最 终 送 职 称 服 务 联 络 点, 职 称 认 定 或 确 认 过 程 结 束 申 请 人 接 领 证 信 息, 赴 职 称 服 务 联 络 点 领 取 证 书 及 存 档 材 料, 交 师 资 科 登 记 存 档 6

7 5 职 称 评 审 流 程 图 前 期 准 备 1 提 前 一 年 或 更 早 报 名 参 加 相 应 级 别 全 国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取 得 合 格 成 绩 ; 2 上 东 莞 市 考 试 中 心 信 息 网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计 算 机 统 一 考 试, 取 得 合 格 成 绩 ; 3 参 加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修 满 学 时 数 并 成 绩 合 格 ; 4 参 加 市 评 人 员 进 行 最 高 学 历 ( 学 位 ) 鉴 定 等 候 学 校 评 审 通 知, 一 般 为 每 年 6-8 月 份, 从 人 事 工 作 网 页 重 要 通 知 中 浏 览 当 年 职 称 评 审 文 件, 或 到 师 资 科 咨 询 师 资 科 进 行 政 策 解 读 及 网 上 填 报 培 训 申 报 人 根 据 省 厅 文 件 要 求 填 写 评 审 信 息, 准 备 附 件 材 料 参 评 工 程 系 列 图 书 资 料 系 列 中 级 及 以 下 职 称 申 报 人 登 陆 东 莞 市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按 要 求 填 写 评 审 信 息, 准 备 附 件 材 料 向 未 通 过 人 员 传 达 或 分 析 未 通 过 原 因 申 报 人 在 限 期 内 打 印 准 备 全 部 申 报 材 料, 请 本 单 位 签 署 考 核 评 价 意 见 到 教 务 科 研 等 部 门 审 核 盖 章, 送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全 面 审 核, 材 料 公 示 7 个 工 作 日 校 职 称 推 荐 委 员 会 开 会, 向 省 高 评 委 推 荐 申 报 职 称 人 员 推 荐 通 过 材 料 送 省 各 厅 参 评 无 异 议 有 投 诉 参 评 工 程 系 列 图 书 资 料 系 列 中 级 及 以 下 职 称 申 报 人 网 上 送 审, 师 资 科 人 力 局 职 称 服 务 联 络 点 人 力 局 网 上 审 核 填 报 内 容, 申 报 人 修 改, 直 至 通 过 申 报 材 料 送 市 人 力 局, 参 加 各 中 评 委 会 评 审 师 资 科 调 查 不 属 实 投 诉 属 实 申 报 人 停 报 校 教 师 系 列 高 中 级 职 称 评 委 会 对 申 报 我 校 有 评 审 权 的 教 师 系 列 副 高 中 初 级 职 称 人 员 进 行 评 审 评 审 结 果 报 省 市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备 案 师 资 科 接 评 审 结 果 后, 根 据 省 市 相 关 部 门 要 求 评 后 公 示, 如 有 投 诉 进 行 调 查, 如 无 投 诉 将 公 示 情 况 上 报 为 通 过 人 员 领 取 职 称 证, 登 记 存 档 7

8 6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流 程 图 申 请 人 现 聘 岗 位 是 否 为 教 学 岗 是 否 不 具 备 认 定 资 格 到 省 内 外 相 关 测 试 站 参 加 国 家 语 委 颁 发 证 书 的 普 通 话 测 试, 并 获 得 二 级 乙 等 以 上 合 格 证 书 ( 具 有 教 授 副 教 授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或 有 博 士 学 位 的 申 请 人 免 普 通 话 测 试 ) 申 请 人 对 最 高 学 历 ( 学 位 ) 及 本 科 学 历 ( 学 位 ) 进 行 省 级 以 上 鉴 定 非 师 范 专 业 毕 业 生 需 要 参 加 广 东 高 校 教 师 岗 前 培 训, 并 获 得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 师 范 类 毕 业 生 须 具 有 修 学 教 育 学 ( 高 等 教 育 学 ) 教 育 心 理 学 ( 高 等 教 学 心 理 学 ) 教 育 实 习 合 格 成 绩 单 学 校 每 年 按 照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的 工 作 部 署, 发 出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通 知 ( 一 般 在 三 月 ) 各 单 位 汇 总 本 单 位 申 请 人 信 息, 报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申 请 人 持 所 需 材 料 ( 可 参 照 人 事 工 作 网 页 ) 于 通 知 规 定 期 限 内 交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初 审, 师 资 科 根 据 审 核 情 况 联 系 申 请 人 完 善 资 料 申 请 人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登 陆 广 东 省 教 师 资 格 网 ( 网 上 报 名, 打 印 报 名 表 ( 一 式 2 份 ) 交 师 资 科 各 单 位 为 申 请 老 师 填 写 思 想 品 德 鉴 定 表 ( 聘 进 人 员 还 须 由 户 籍 所 在 地 派 出 所 出 具 无 犯 罪 证 明 ); 同 时, 各 单 位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测 评 小 组 对 申 请 老 师 的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进 行 测 评, 测 评 包 括 试 讲 和 面 试 两 个 部 分, 测 评 后 将 测 评 汇 总 表 与 会 议 记 录 交 人 事 处 师 资 科 人 事 处 组 织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及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测 评 的 老 师 统 一 前 往 省 教 育 厅 指 定 医 院 体 检 人 事 处 将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导 入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管 理 系 统, 编 写 相 应 报 表, 准 备 好 向 学 校 和 省 厅 上 交 的 材 料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专 家 审 查 委 员 会 对 申 请 人 的 认 定 资 格 进 行 审 议 学 校 对 经 教 师 资 格 专 家 审 查 委 员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人 员 进 行 为 期 7 天 的 公 示 无 异 议 学 校 将 经 公 示 无 异 议 的 申 请 人 员 材 料 上 交 省 教 育 厅, 等 候 批 复 投 诉 不 属 实 有 投 诉 师 资 科 调 查, 如 情 况 属 实, 取 消 申 请 人 资 格 人 事 处 为 通 过 资 格 认 定 人 员 办 理 教 师 资 格 证, 存 档 ; 通 知 未 通 过 人 员 原 因 8

9 7 千 百 十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工 作 流 程 图 每 两 年 一 次, 师 资 科 按 省 教 育 厅 要 求 发 通 知, 对 前 二 批 培 养 对 象 进 行 期 终 考 核 ; 对 前 一 批 培 养 对 象 进 行 期 中 考 核 ; 选 拔 新 的 培 养 对 象 考 核 程 序 培 养 对 象 从 人 事 工 作 网 页 下 载 并 填 写 考 核 表 格, 连 同 支 撑 材 料 交 人 事 处 选 拔 程 序 采 取 个 人 自 荐 或 单 位 推 荐 申 请 人 从 人 事 工 作 网 页 下 载 并 填 写 相 关 表 格, 提 供 附 件 材 料 报 本 院 或 系 部 本 单 位 审 核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和 全 面 性, 根 据 名 额 限 制 讨 论 人 选 向 学 校 推 荐 ( 报 师 资 科 ) 人 事 处 联 合 教 务 科 研 学 科 办 等 职 能 部 门 审 核 考 核 申 报 材 料, 校 内 公 示 3-5 日, 有 投 诉 调 查 修 正, 无 异 议 报 校 考 核 推 荐 委 员 会 校 考 核 推 荐 委 员 会 讨 论, 对 前 二 批 省 级 及 以 上 培 养 对 象 给 出 建 议 等 次, 确 定 校 级 培 养 对 象 考 核 等 次 ; 对 前 一 批 培 养 对 象 给 出 是 否 继 续 培 养 建 议 人 事 处 将 考 核 选 拔 材 料 报 省 厅 评 定 ( 确 定 ) 等 候 批 复 校 考 核 推 荐 委 员 会 讨 论, 推 荐 选 拔 国 家 级 省 级 校 级 人 选 并 公 示 7 日 无 异 议 不 属 实 有 投 诉 人 事 处 调 查 情 况 属 实, 要 求 申 请 人 停 报 培 养 对 象 期 终 考 核 合 格 者, 分 别 由 省 教 育 厅 和 学 校 颁 发 合 格 证 书 ; 培 养 对 象 期 中 考 核 合 格 者, 继 续 进 行 培 养 ;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取 消 培 养 资 格 学 校 为 入 选 培 养 对 象 确 定 导 师 ; 培 养 对 象 与 学 校 签 订 培 养 合 同 人 事 处 负 责 将 考 核 选 拔 结 果 及 培 养 合 同 入 档 备 案 9

10 8 选 拔 人 才 推 优 工 作 流 程 图 人 事 处 根 据 国 家 省 市 相 关 部 门 通 知 要 求 下 发 通 知, 开 展 工 作 申 请 采 取 个 人 自 荐 与 单 位 推 荐 相 结 合 方 式, 申 请 人 从 人 事 工 作 网 页 下 载 并 填 写 相 关 表 格, 提 供 支 撑 材 料 报 本 单 位 ( 院 或 系 部 ) 各 单 位 审 核 申 请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和 全 面 性, 根 据 名 额 要 求 向 学 校 提 出 推 荐 人 选 人 事 处 联 合 教 务 科 研 学 科 办 等 职 能 部 门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校 内 公 示 无 投 诉 人 事 处 汇 总 材 料, 将 选 拔 推 优 材 料 报 校 推 优 ( 推 荐 ) 委 员 会 评 定 推 荐 不 属 实 有 投 诉 人 事 处 调 查 情 况 属 实, 要 求 申 请 人 停 报 人 事 处 将 选 拔 推 优 材 料 报 相 关 上 级 部 门 评 定 ( 确 定 ) 等 候 批 复 人 事 处 负 责 将 最 终 结 果 入 档 备 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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