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titled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untitled"

Transcription

1

2 重要提示 倘閣下對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 應徵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正業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發售股份數目 125,000,000股新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而定 國際配售股份數目 112,500,000股新股份 可予調整及視乎超額 配股權而定 香港公開發售股份數目 12,500,000股新股份 可予調整 發售價 每股發售股份不多於1.93港元 另加1%經紀 佣金 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 所交易費 須於申請時繳足並可予退還 面值 每股0.10港元 股份代號 3363 獨家全球協調人 獨家賬簿管理人及獨家保薦人 聯席牽頭經辦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招股章程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本招股章程連同本招股章程附錄七 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及百慕達公司註冊處處長文件 一段所列明的文件 已根據公司條 例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及百慕達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 本招股章程副本連同申請表格副本已根據公司法 於百慕達公司註冊處登記備案 證監會 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及百慕達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 容概不負責 最終發售價預期將由本公司及獨家全球協調人 代表包銷商 於定價日訂立協議釐定 定價日預期為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星 期四 或前後 惟無論如何不遲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星期四 除另有公佈外 發售價將不會超過每股發售股份1.93港 元及目前預期將不少於每股發售股份1.43港元 香港公開發售股份的申請人須於申請時支付指示性最高發售價每股發售股份 1.93港元 連同1%經紀佣金 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 可予退還 獨家全球協調人 代表包銷商 在 本公司同意下 可於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上午前任何時間將本招股章程所載的指示性發售價範圍下調及 或下調根 據全球發售提呈的發售股份數目 在此情況下 本公司最遲將於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上午在南華早報 以英文 及香 港經濟日報 以中文 及本公司網站 或發 售股份數目的通知 倘本公司及獨家全球協調人 代表包銷商 基於任何原因未能於定價日或之前就最終發售價達成協議 則全 球發售 包括香港公開發售 將不會繼續進行並即告失效 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 有意投資者應仔細考慮本招股章程內所載的所有資料 包括本招股章程 風險因素 一節所述的風險因 素 香港公開發售股份的有意投資者應注意 倘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時正 香港時間 前任何時間發生本招股章程 包銷 一節 終止理 由 一段所載的任何事件 則獨家全球協調人 代表香港包銷商 有權發出書面通知 終止香港包銷商根據香港包銷協議須予履 行的責任 有關終止條款的進一步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 包銷 一節 終止理由 一段 有意投資者應仔細閱讀此節的進一步詳 情 本公司並未採取任何行動 以准許發售股份在香港以外的任何司法權區提呈發售 或准許本招股章程在此等司法權區予以派 發 因此 在任何未獲准提呈發售或提出發售邀請的香港以外的司法權區 或向任何人士提呈發售或提出發售邀請即屬違法的 情況下 本招股章程或相關申請表格均不得用作 亦不構成 且不擬構成 提呈發售或提出發售邀請 在其他司法權區派發本招 股章程或相關申請表格 提呈發售及銷售發售股份 均可能受法律限制 故此擁有本招股章程或任何相關申請表格的人士應留 意並遵守任何該等限制 倘未能遵守該等限制 則或會構成違反適用的證券法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3 預 期 時 間 表 倘 若 以 下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的 預 期 時 間 表 有 任 何 更 改, 本 集 團 將 在 香 港 於 南 華 早 報 ( 以 英 文 ) 香 港 經 濟 日 報 ( 以 中 文 ) 本 公 司 網 站 及 聯 交 所 網 站 發 出 公 佈 (1) 二 零 一 一 年 通 過 網 上 白 表 服 務 通 過 指 定 網 站 完 成 電 子 申 請 的 截 止 時 間 (2)... 三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十 一 時 三 十 分 (3) 開 始 辦 理 申 請 登 記... 三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十 一 時 四 十 五 分 (3) 遞 交 白 色 及 黃 色 申 請 表 格 的 截 止 時 間... 三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十 二 時 正 通 過 香 港 結 算 發 出 電 子 認 購 指 示 的 截 止 時 間 (3)(4)... 三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十 二 時 正 通 過 網 上 銀 行 轉 賬 或 繳 費 靈 付 款 完 成 轉 賬 網 上 白 表 申 請 付 款 的 截 止 時 間... 三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十 二 時 正 截 止 辦 理 申 請 登 記... 三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十 二 時 正 (5) 預 期 定 價 日... 三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在 (a) 南 華 早 報 ( 以 英 文 ) 及 香 港 經 濟 日 報 ( 以 中 文 ); (b) 本 公 司 網 站 及 (c) 聯 交 所 網 站 公 佈 最 終 發 售 價 國 際 配 售 踴 躍 程 度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的 認 購 申 請 水 平 及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的 配 發 基 準... 三 月 二 十 五 日 ( 星 期 五 ) 或 之 前 本 招 股 章 程 如 何 申 請 認 購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15. 公 佈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結 果 一 節 所 述 通 過 各 種 渠 道 ( 包 括 本 公 司 網 站 聯 交 所 網 站 及 卓 佳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 網 站 公 佈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的 申 請 結 果, 以 及 成 功 申 請 人 的 香 港 身 份 證 護 照 香 港 商 業 登 記 證 號 碼... 三 月 二 十 五 日 ( 星 期 五 ) 起 寄 發 全 部 或 部 份 獲 接 納 的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申 請 的 發 售 股 份 股 票 或 將 發 售 股 份 股 票 寄 存 入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7)... 三 月 二 十 五 日 ( 星 期 五 ) 或 之 前 i

4 預 期 時 間 表 寄 發 全 部 獲 接 納 ( 倘 適 用 ), 以 及 全 部 或 部 份 未 獲 接 納 的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申 請 的 網 上 白 表 電 子 自 動 退 款 指 示 及 退 款 支 票 (6)(7)... 三 月 二 十 五 日 ( 星 期 五 ) 或 之 前 股 份 於 上 午 九 時 正 開 始 於 主 板 買 賣...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 星 期 一 ) 附 註 : 1. 除 另 有 指 明 外, 所 有 時 間 及 日 期 均 指 香 港 時 間 及 日 期 2. 於 遞 交 申 請 最 後 日 期 上 午 十 一 時 三 十 分 後, 閣 下 不 得 通 過 指 定 網 站 遞 交 閣 下 的 申 請 倘 閣 下 於 上 午 十 一 時 三 十 分 前 已 遞 交 閣 下 的 申 請 並 已 通 過 指 定 網 站 取 得 申 請 參 考 編 號, 則 閣 下 將 獲 准 ( 藉 著 完 成 全 部 申 請 股 款 的 支 付 ) 繼 續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直 至 遞 交 申 請 最 後 日 期 中 午 十 二 時 正 ( 即 停 止 辦 理 申 請 登 記 之 時 ) 為 止 3. 倘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九 時 正 至 中 午 十 二 時 正 期 間 任 何 時 間 香 港 發 出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訊 號 或 八 號 或 以 上 熱 帶 氣 旋 警 告 訊 號, 則 不 會 在 該 日 辦 理 申 請 登 記, 並 於 當 日 暫 停 辦 理 有 關 事 宜 有 關 詳 情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如 何 申 請 認 購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一 節 12. 惡 劣 天 氣 對 開 始 登 記 申 請 的 影 響 一 段 4. 通 過 電 子 認 購 指 示 申 請 認 購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的 申 請 人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如 何 申 請 認 購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一 節 9. 如 何 通 過 向 香 港 結 算 發 出 電 子 認 購 指 示 提 出 申 請 一 段 5. 預 期 定 價 日 為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或 前 後, 而 無 論 如 何 不 遲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 星 期 四 )( 香 港 時 間 ) 倘 本 公 司 及 獨 家 全 球 協 調 人 ( 代 表 所 有 包 銷 商 ) 因 任 何 理 由 未 能 就 最 終 發 售 價 達 成 協 議, 則 全 球 發 售 將 不 會 進 行 並 即 告 失 效 6. 對 於 全 部 或 部 分 不 成 功 的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申 請 及 全 部 或 部 分 申 請 成 功 但 最 終 發 售 價 低 於 申 請 時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應 付 的 價 格 的 申 請, 本 公 司 會 發 出 寄 發 網 上 白 表 電 子 自 動 退 款 指 示 及 退 款 支 票 申 請 人 提 供 的 香 港 身 份 證 號 碼 或 護 照 號 碼 的 部 分 字 符 或 ( 如 屬 聯 名 申 請 人 ) 排 名 首 位 申 請 人 的 香 港 身 份 證 號 碼 或 護 照 號 碼 的 部 分 字 符, 可 能 將 印 於 申 請 人 的 退 款 支 票 ( 如 有 ) 上 有 關 資 料 亦 會 轉 交 第 三 方 以 便 辦 理 退 款 手 續 兌 現 申 請 人 的 退 款 支 票 前, 銀 行 可 能 要 求 核 實 申 請 人 的 香 港 身 份 證 號 碼 或 護 照 號 碼 倘 申 請 人 未 正 確 填 寫 香 港 身 份 證 號 碼 或 護 照 號 碼 可 能 導 致 延 誤 退 款 支 票 的 兌 現 或 使 其 無 效 ii

5 預 期 時 間 表 7. 根 據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以 白 色 申 請 表 格 或 通 過 網 上 白 表 服 務 申 請 1,000,000 股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或 以 上, 並 在 其 申 請 表 格 上 表 明 擬 親 自 領 取 任 何 退 款 支 票 及 股 票 的 申 請 人, 可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二 十 五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九 時 正 至 下 午 一 時 正, 親 臨 本 集 團 的 香 港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處 卓 佳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為 香 港 皇 后 大 道 東 28 號 金 鐘 匯 中 心 26 樓 ) 領 取 其 退 款 支 票 及 股 票 選 擇 親 自 領 取 的 個 人 申 請 人 不 得 授 權 任 何 其 他 人 士 代 為 領 取 選 擇 親 自 領 取 的 公 司 申 請 人 必 須 由 授 權 代 表 攜 帶 蓋 上 公 司 印 章 的 授 權 書 領 取 個 人 申 請 人 與 公 司 代 表 領 取 時, 必 須 出 示 卓 佳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 接 納 的 身 份 證 明 及 ( 如 適 用 ) 文 件 根 據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以 黃 色 申 請 表 格 申 請 1,000,000 股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或 以 上 的 申 請 人 可 親 自 領 取 退 款 支 票 ( 如 適 用 ), 惟 不 得 選 擇 領 取 彼 等 的 股 票 彼 等 的 股 票 將 存 入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以 記 存 於 彼 等 的 指 定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參 與 者 股 份 戶 口 或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投 資 者 戶 口 持 有 人 股 份 戶 口 ( 如 適 用 ) 填 寫 黃 色 申 請 表 格 的 申 請 人 領 取 退 款 支 票 的 程 序 與 填 寫 白 色 申 請 表 格 的 申 請 人 無 異 向 香 港 結 算 發 出 電 子 認 購 指 示 申 請 認 購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的 申 請 人, 應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如 何 申 請 認 購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9. 如 何 通 過 向 香 港 結 算 發 出 電 子 認 購 指 示 提 出 申 請 一 節 所 載 的 有 關 詳 情 未 獲 領 取 的 股 票 ( 如 適 用 ) 及 退 款 支 票 ( 如 適 用 ) 將 以 普 通 郵 遞 方 式 寄 往 有 關 申 請 上 所 示 的 地 址, 郵 誤 風 險 概 由 申 請 人 承 擔 進 一 步 資 料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如 何 申 請 認 購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17. 寄 發 領 取 股 票 電 子 自 動 退 款 指 示 及 退 款 支 票 一 節 待 (i) 全 球 發 售 成 為 無 條 件 ; 及 (ii) 本 招 股 章 程 包 銷 一 節 終 止 理 由 一 段 所 述 的 終 止 權 並 無 行 使 並 已 失 效 後, 發 售 股 份 的 股 票 方 會 於 上 市 日 期 上 午 八 時 正 ( 香 港 時 間 ) 成 為 所 有 權 的 有 效 憑 證 iii

6 目 錄 本 招 股 章 程 由 正 業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僅 就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及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刊 發, 並 非 出 售 或 購 買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以 外 任 何 證 券 之 要 約 或 邀 請, 亦 不 得 用 作 亦 並 非 任 何 其 他 司 法 權 區 或 任 何 其 他 情 況 下 之 出 售 或 購 買 之 要 約 或 邀 請 本 公 司 概 無 採 取 任 何 行 動 以 獲 准 在 香 港 以 外 任 何 司 法 權 區 公 開 發 售 發 售 股 份 或 派 發 本 招 股 章 程 在 其 他 司 法 權 區 派 發 本 招 股 章 程 及 發 售 發 售 股 份 均 受 限 制, 除 非 根 據 相 關 證 券 監 管 機 構 的 登 記 或 授 權 而 獲 該 等 司 法 權 區 相 關 證 券 法 例 准 許 或 豁 免 遵 守 相 關 證 券 法 例, 否 則 不 得 進 行 上 述 事 宜 閣 下 僅 應 依 賴 本 招 股 章 程 及 申 請 表 格 所 載 資 料 作 出 投 資 決 定 本 集 團 並 無 授 權 任 何 人 士 向 閣 下 提 供 與 本 招 股 章 程 所 載 內 容 不 符 的 資 料 閣 下 不 應 將 本 招 股 章 程 以 外 的 任 何 資 料 或 聲 明 視 為 已 獲 本 集 團 獨 家 全 球 協 調 人 獨 家 賬 簿 管 理 人 獨 家 保 薦 人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 任 何 包 銷 商 本 集 團 或 彼 等 各 自 的 任 何 董 事 或 參 與 全 球 發 售 的 任 何 其 他 人 士 或 各 方 授 權 而 加 以 依 賴 謹 請 注 意, 本 招 股 章 程 各 圖 表 所 載 總 額 與 該 等 圖 表 個 別 項 目 的 總 和 或 會 因 四 捨 五 入 而 不 同 頁 次 預 期 時 間 表... i 目 錄... iv 概 要... 1 釋 義 詞 彙 前 瞻 性 陳 述 風 險 因 素 豁 免 嚴 格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及 豁 免 嚴 格 遵 守 公 司 條 例 有 關 本 招 股 章 程 及 全 球 發 售 的 資 料 董 事 參 與 全 球 發 售 的 各 方 iv

7 目 錄 頁 次 公 司 資 料 行 業 概 覽 監 管 概 覽 企 業 歷 史 發 展 及 重 組 業 務 與 控 股 股 東 的 關 係 關 連 交 易 董 事 管 理 人 員 及 員 工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須 予 披 露 的 權 益 及 主 要 股 東 股 本 財 務 資 料 未 來 計 劃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包 銷 全 球 發 售 的 架 構 及 條 件 如 何 申 請 認 購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附 錄 一 會 計 師 報 告... I-1 附 錄 二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財 務 資 料... II-1 附 錄 三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財 政 年 度 的 溢 利 估 計... III-1 附 錄 四 物 業 估 值... IV-1 附 錄 五 本 公 司 組 織 章 程 及 百 慕 達 公 司 法 概 要... V-1 附 錄 六 法 定 及 一 般 資 料... VI-1 附 錄 七 送 呈 香 港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及 百 慕 達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及 備 查 文 件... VII-1 v

8 概 要 本 概 要 旨 在 向 閣 下 提 供 本 招 股 章 程 所 載 資 料 的 概 覽 由 於 下 文 僅 屬 概 要, 故 並 無 載 列 閣 下 可 能 認 為 重 要 的 所 有 資 料 閣 下 在 決 定 投 資 於 發 售 股 份 前 務 須 閱 讀 整 份 招 股 章 程 任 何 投 資 均 存 在 風 險 有 關 投 資 於 發 售 股 份 的 若 干 特 定 風 險 因 素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風 險 因 素 一 節 閣 下 在 決 定 投 資 於 發 售 股 份 前 務 須 細 閱 該 節 本 概 要 所 用 詞 彙 的 釋 義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釋 義 一 節 概 覽 本 集 團 是 中 國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製 造 商, 能 夠 提 供 紙 製 包 裝 服 務, 並 具 備 瓦 楞 芯 紙 製 造 能 力 本 集 團 為 一 家 綜 合 廢 紙 回 收 製 造 瓦 楞 芯 紙 及 生 產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 用 以 取 代 普 遍 認 為 對 環 境 構 成 不 利 影 響 的 泡 沫 及 塑 料 物 料 等 傳 統 包 裝 物 料 ) 等 程 序 的 生 產 企 業 本 集 團 的 主 要 產 品 為 (i)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主 要 包 括 瓦 楞 紙 箱 及 其 他 配 套 產 品 如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適 合 用 於 消 費 品 包 裝, 尤 其 是 家 用 空 調 及 其 他 小 型 家 電 ; 及 (ii) 高 強 度 瓦 楞 芯 紙, 分 為 不 同 級 別 及 不 同 規 格, 以 配 合 多 種 工 業 用 途, 主 要 出 售 予 瓦 楞 紙 板 或 紙 箱 的 製 造 商 ( 包 括 本 集 團 的 包 裝 製 造 附 屬 公 司, 即 正 業 包 裝 ( 中 山 ) 及 正 業 包 裝 ( 珠 海 )) 為 應 對 日 益 增 加 的 市 場 需 求, 我 們 自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起 開 展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的 商 業 生 產 下 表 列 示 本 集 團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按 業 務 劃 分 的 收 入 明 細 分 析 :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一 零 年 佔 總 額 佔 總 額 佔 總 額 佔 總 額 佔 總 額 人 民 幣 千 元 百 分 比 人 民 幣 千 元 百 分 比 人 民 幣 千 元 百 分 比 人 民 幣 千 元 百 分 比 人 民 幣 千 元 百 分 比 ( 未 經 審 核 ) 按 產 品 劃 分 的 收 入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297, % 371, % 388, % 275, % 422, % 瓦 楞 芯 紙 389, % 464, % 354, % 256, % 335, % 總 計 687, % 836, % 743, % 531, % 758, % 1

9 概 要 下 表 顯 示 中 國 家 用 空 調 小 型 家 電 及 食 品 調 味 料 製 造 商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佔 本 集 團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銷 售 比 重 :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一 零 年 佔 銷 售 總 額 佔 銷 售 總 額 佔 銷 售 總 額 佔 銷 售 總 額 人 民 幣 千 元 百 分 比 人 民 幣 千 元 百 分 比 人 民 幣 千 元 百 分 比 人 民 幣 千 元 百 分 比 客 戶 分 部 家 用 空 調 167,406 56% 185,907 50% 185,845 48% 253,023 60% 小 型 家 電 25,909 9% 66,960 18% 82,216 21% 80,731 19% 食 品 調 味 料 43,995 15% 64,431 17% 77,096 20% 56,096 13% 其 他 60,679 20% 54,273 15% 43,340 11% 32,785 8% 總 計 297, % 371, % 388, % 422, % 本 集 團 生 產 的 瓦 楞 芯 紙, 除 內 部 耗 用 外, 也 會 售 予 第 三 方 下 表 列 出 往 績 記 錄 期 內 本 集 團 瓦 楞 芯 紙 售 予 第 三 方 及 售 予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的 百 分 比 :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二 零 一 零 年 第 三 方 ( 附 註 ) 85% 87% 78% 78%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15% 13% 22% 22% 附 註 : 第 三 方 包 括 並 非 本 集 團 成 員 公 司 的 瓦 楞 紙 板 和 紙 箱 製 造 商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一 零 年 ( 未 經 審 核 ) 已 售 產 品 數 量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 平 方 千 米 ) 90, , ,406 89, ,750 瓦 楞 芯 紙 ( 千 噸 ) 平 均 售 價 ( 人 民 幣 )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 每 平 方 米 ) 瓦 楞 芯 紙 ( 每 噸 ) 2,361 2,626 1,939 1,911 2,728 產 品 本 集 團 的 主 要 產 品 為 (i)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主 要 包 括 瓦 楞 紙 箱 及 其 他 配 套 產 品 如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 及 (ii) 高 強 度 瓦 楞 芯 紙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我 們 約 43.3% 44.4% 52.3% 及 55.7% 的 總 收 入 來 自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其 中 約 24.3% 22.2% 25.0% 及 33.4% 來 自 對 家 用 空 調 製 造 商 的 銷 售 2

10 概 要 根 據 受 本 集 團 委 託 編 製 的 思 緯 報 告,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中 國 家 用 空 調 紙 製 包 裝 佔 中 國 主 要 家 電 ( 即 所 謂 白 色 家 電 ) 紙 製 包 裝 業 務 的 總 收 入 的 約 24.0% 我 們 為 中 國 最 大 的 家 用 空 調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供 應 商,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本 集 團 的 銷 量 及 收 入 分 別 佔 中 國 全 國 家 用 空 調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約 28.7% 及 25.7% 此 外, 根 據 中 國 包 裝 聯 合 會, 按 產 量 計 算,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本 集 團 為 中 國 家 用 空 調 的 最 大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供 應 商 有 關 中 國 包 裝 聯 合 會 的 背 景 和 行 業 地 位,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釋 義 一 節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本 集 團 的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約 佔 中 國 空 調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產 量 約 30.5% 本 集 團 向 各 行 各 業 的 消 費 品 製 造 商 銷 售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尤 其 以 白 色 家 電 主 要 製 造 商 為 目 標, 如 格 力 美 的 及 格 蘭 仕 由 於 我 們 認 為 瓦 楞 芯 紙 的 質 量 對 生 產 優 質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尤 其 重 要, 本 集 團 亦 製 造 高 強 度 瓦 楞 芯 紙, 以 滿 足 本 集 團 對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生 產 中 的 瓦 楞 芯 紙 需 求 本 集 團 同 時 致 力 持 續 開 發 及 生 產 低 定 量 瓦 楞 芯 紙, 以 確 保 可 穩 定 供 應 本 集 團 生 產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所 需 的 優 質 原 材 料 客 戶 及 供 應 商 本 集 團 的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的 目 標 客 戶 為 中 國 大 型 家 電 食 品 調 味 料 資 訊 科 技 和 消 費 電 子 產 品 製 造 商 本 集 團 擬 與 上 述 企 業 建 立 長 期 的 合 作 關 係, 並 通 過 訂 貨 系 統 就 個 別 批 次 進 行 採 購 此 外, 本 集 團 已 經 建 立 了 穩 固 的 瓦 楞 芯 紙 客 戶 群, 我 們 亦 採 用 個 別 採 購 批 次 的 訂 單 銷 售 模 式 目 前, 本 集 團 生 產 和 銷 售 瓦 楞 芯 紙 及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主 要 的 客 戶 是 瓦 楞 紙 板 及 紙 箱 製 造 商 和 各 類 消 費 品 行 業, 例 如 家 用 電 器 食 品 調 味 料 電 單 車 及 資 訊 科 技 產 品 的 製 造 商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年 各 年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我 們 的 客 戶 總 數 分 別 為 及 346 位, 大 部 分 與 本 集 團 交 易 平 均 三 至 七 年 本 集 團 與 主 要 客 戶 已 建 立 了 約 七 年 的 長 期 業 務 關 係, 例 如 格 力 美 的 及 格 蘭 仕, 全 屬 中 國 的 主 要 家 電 製 造 商 3

11 概 要 往 績 記 錄 期 內, 格 力 美 的 及 格 蘭 仕 佔 銷 售 比 例 如 下 :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九 個 月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一 零 年 佔 銷 售 總 額 百 分 比 % 佔 銷 售 總 額 百 分 比 % 佔 銷 售 總 額 百 分 比 % 佔 銷 售 總 額 百 分 比 % 格 力 美 的 格 蘭 仕 為 了 在 本 公 司 供 應 商 中 覓 得 較 優 惠 的 定 價 條 款, 並 避 免 依 賴 任 何 單 一 供 應 來 源, 本 集 團 與 多 位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煤 炭 供 應 商 保 持 緊 密 的 業 務 關 係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年 各 年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期 間,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總 數 分 別 為 及 357 位, 與 本 集 團 交 易 平 均 三 至 七 年 鑒 於 本 集 團 與 其 供 應 商 保 持 良 好 關 係, 本 集 團 可 得 益 於 品 質 保 證 具 競 爭 力 採 購 價 格 以 及 穩 定 準 時 交 付, 從 而 降 低 存 貨 成 本 由 於 廢 紙 原 紙 等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煤 並 不 稀 有, 亦 不 難 採 購, 因 此 董 事 預 計 採 購 該 等 原 材 料, 不 會 有 任 何 重 大 困 難 往 績 記 錄 期 內, 我 們 並 未 遇 到 任 何 主 要 原 材 料 嚴 重 短 缺 的 情 況 為 保 持 業 務 靈 活 性, 本 集 團 未 曾 與 其 供 應 商 訂 立 任 何 長 期 協 議 生 產 設 施 瓦 楞 紙 箱 生 產 線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本 集 團 分 別 在 中 國 廣 東 省 中 山 的 製 紙 工 廠 和 中 國 廣 東 省 中 山 及 珠 海 的 四 家 紙 製 包 裝 加 工 廠 進 行 生 產 活 動, 該 等 工 廠 佔 總 建 築 面 積 約 178,090 平 方 米 我 們 的 四 家 紙 製 包 裝 加 工 廠 共 有 八 條 生 產 線, 瓦 楞 紙 箱 及 其 他 配 套 產 品 如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的 設 計 年 產 能 合 計 約 316,180,000 平 方 米 其 中 六 條 生 產 瓦 楞 紙 箱, 兩 條 生 產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該 八 條 生 產 線 中, 三 條 在 往 績 記 錄 期 尚 未 投 產, 包 括 一 條 瓦 楞 紙 箱 生 產 線 及 兩 條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生 產 線 正 業 包 裝 ( 珠 海 ) 瓦 楞 紙 箱 生 產 線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設 立,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投 產 兩 條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生 產 線 於 二 零 一 零 上 半 年 完 成 建 設,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投 入 試 產,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完 成 首 批 銷 售 訂 單 董 事 認 為, 基 於 該 三 條 生 產 線 將 於 可 見 未 來 為 本 集 團 營 運 帶 來 效 益, 因 此 無 需 為 該 三 條 生 產 線 作 出 減 值 準 備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期 間 大 部 分 餘 下 生 產 線 的 使 用 率 高 達 70% 以 上 4

12 概 要 瓦 楞 芯 紙 生 產 線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本 集 團 擁 有 一 條 設 計 年 度 總 產 能 約 為 220,000 噸 瓦 楞 芯 紙 的 生 產 線, 包 括 造 紙 機 三 台 和 供 漿 系 統 我 們 正 設 立 第 四 台 設 計 年 產 能 約 80,000 噸 瓦 楞 芯 紙 的 造 紙 機, 預 期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下 半 年 投 產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期 間, 投 產 的 造 紙 機 有 效 運 行 率 不 低 於 90% 所 有 供 漿 系 統 造 紙 機 均 設 有 自 動 化 在 線 品 質 控 制, 以 確 保 產 品 得 到 有 效 的 品 質 保 證 有 關 生 產 設 施 的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業 務 生 產 生 產 設 施 擴 建 計 劃 鑒 於 中 國 中 部 地 區 的 潛 在 商 機, 我 們 計 劃 在 中 國 河 南 省 鄭 州 市 設 立 配 置 三 條 生 產 線 的 紙 製 包 裝 生 產 工 廠, 預 計 自 二 零 一 一 年 尾 季 為 本 集 團 帶 來 最 多 約 106,920,000 平 方 米 瓦 楞 紙 箱 7,700,000 平 方 米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及 其 他 配 套 品 的 額 外 年 產 能 此 外,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十 日 成 立 正 業 包 裝 ( 合 肥 ), 作 為 在 中 國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的 一 家 新 生 產 基 地, 而 合 肥 市 預 期 將 成 為 家 電 業 的 重 要 基 地 預 期 該 生 產 基 地 將 配 置 三 條 生 產 線, 為 本 集 團 自 二 零 一 二 年 首 季 新 增 最 多 約 148,500,000 平 方 米 瓦 楞 紙 箱 7,700,000 平 方 米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及 其 他 配 套 品 的 額 外 年 產 能 本 集 團 已 就 合 肥 市 項 目 的 基 礎 建 設 計 劃 ( 如 工 廠 及 辦 公 室 大 樓 ) 向 主 管 機 構 備 案, 但 我 們 尚 未 進 行 有 關 土 地 用 途 環 境 保 護 及 建 設 規 劃 等 程 序 鄭 州 市 項 目 仍 屬 初 步 階 段, 本 集 團 正 在 中 國 河 南 省 鄭 州 市 設 立 公 司, 以 進 行 該 項 目 5

13 概 要 下 表 列 出 我 們 的 擴 建 計 劃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估 計 投 資 總 額 及 資 金 來 源 等 詳 情 :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擴 建 計 劃 詳 情 擴 建 現 況 預 計 投 產 日 期 可 行 日 期 的 投 資 總 額 預 計 付 款 完 成 時 間 表 估 計 投 資 總 額 ( 人 民 幣 ) 及 資 金 來 源 在 中 國 鄭 州 市 設 立 生 產 工 廠, 生 產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及 包 裝 裝 潢 印 刷 產 品 本 集 團 現 正 申 領 監 管 批 文, 並 將 適 時 向 主 管 機 構 申 請 所 有 適 用 的 執 照 及 許 可 證 二 零 一 一 年 尾 季 無 二 零 一 二 年 第 三 季 前 人 民 幣 133,300,000 元 ;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及 營 運 資 金 工 廠 預 計 將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第 二 季 動 工 於 中 國 合 肥 市 設 立 生 產 工 廠, 生 產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及 包 裝 裝 潢 印 刷 產 品 正 業 包 裝 ( 合 肥 )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十 日 在 中 國 成 立 本 集 團 將 適 時 向 主 管 機 構 申 請 所 有 適 用 的 執 照 及 許 可 證 二 零 一 二 年 首 季 人 民 幣 6,750,000 元 二 零 一 三 年 首 季 前 人 民 幣 122,300,000 元 ;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及 營 運 資 金 工 廠 預 計 將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第 二 季 動 工 財 務 資 料 概 要 截 至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及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以 及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及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合 併 全 面 收 益 表 及 合 併 財 務 資 料 報 表 的 摘 要 資 料 概 要, 以 及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及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以 及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的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的 摘 要 資 料 概 要, 乃 摘 錄 自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一 所 載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報 告 內 的 合 併 財 務 資 料 閣 下 應 細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一 內 的 全 部 財 務 資 料 ( 包 括 其 附 註 ), 以 獲 取 進 一 步 詳 情 6

14 概 要 下 表 載 列 截 至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及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以 及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及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合 併 全 面 收 益 表 的 資 料 概 要 : 合 併 全 面 收 益 表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一 零 年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 未 經 審 核 ) 收 入 687, , , , ,161 銷 售 成 本 (566,486) (733,530) (604,273) (428,314) (619,059) 毛 利 121, , , , ,102 其 他 收 入 11,056 5,610 6,528 4,834 4,803 其 他 收 益 及 虧 損 (179) 2,208 (894) (16) 12,835 分 銷 及 銷 費 費 用 (17,362) (20,130) (20,504) (14,666) (17,109) 行 政 及 其 他 開 支 (36,538) (42,424) (38,877) (27,503) (42,353) 融 資 成 本 (10,520) (17,860) (13,062) (9,715) (11,940) 稅 前 溢 利 67,516 30,283 72,269 56,186 85,338 所 得 稅 開 支 (7,181) (5,817) (10,005) (7,546) (13,883) 年 度 期 間 溢 利 及 全 面 收 益 總 額 60,335 24,466 62,264 48,640 71,455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 人 民 幣 ) 下 表 載 列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及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以 及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的 資 料 概 要 :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表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於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一 零 年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非 流 動 資 產 239, , , ,188 流 動 資 產 504, , , ,109 流 動 負 債 478, , , ,075 流 動 資 產 ( 負 債 ) 淨 值 25,455 (4,327) 40,349 (9,966) 資 產 總 值 減 流 動 負 債 264, , , ,222 非 流 動 負 債 13,293 10,692 15,431 15,994 權 益 總 額 251, , , ,228 經 營 業 績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年 各 年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我 們 的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收 益 分 別 約 佔 總 收 入 43.3% 44.4% 52.3% 及 55.7% 往 績 記 錄 期 內, 我 們 的 紙 製 包 裝 7

15 概 要 產 品 的 每 平 方 米 平 均 售 價 保 持 穩 定, 介 乎 每 平 方 米 約 人 民 幣 3.0 元 至 每 平 方 米 人 民 幣 3.5 元 之 間, 但 由 於 我 們 加 強 推 廣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有 利 的 市 況 推 高 客 戶 對 該 等 產 品 的 需 求, 再 加 上 我 們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致 力 擴 大 客 戶 群, 從 過 往 側 重 空 調 業 拓 展 至 家 電 及 食 品 調 味 料 等 多 個 不 同 行 業, 因 此 令 往 績 記 錄 期 內 的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銷 售 及 銷 售 貢 獻 有 所 增 長 隨 著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佔 收 入 份 額 增 加, 我 們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錄 得 整 體 毛 利 率 增 長 愈 趨 穩 定 這 主 要 由 於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分 部 的 定 價 及 成 本 結 構 更 加 穩 定 此 外, 隨 著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所 佔 收 入 比 例 不 斷 提 高, 而 我 們 給 予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客 戶 的 信 用 期 較 長, 我 們 可 能 會 面 對 付 款 週 期 延 長 的 風 險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財 務 資 料 若 干 全 面 收 益 表 項 目 的 概 況 收 入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一 節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年 各 年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我 們 的 瓦 楞 芯 紙 收 入 分 別 約 佔 總 收 入 56.7% 55.6% 47.7% 及 44.3% 本 集 團 生 產 的 瓦 楞 芯 紙 優 先 供 應 內 部 以 滿 足 生 產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所 需, 旨 在 確 保 產 品 品 質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年 各 年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我 們 向 第 三 方 採 購 的 瓦 楞 芯 紙, 分 別 僅 佔 我 們 耗 用 量 的 約 1% 24% 10% 及 4% 因 此, 永 發 紙 業 在 我 們 的 綜 合 營 運 中 擔 當 重 要 角 色, 既 滿 足 正 業 包 裝 ( 中 山 ) 及 正 業 包 裝 ( 珠 海 ) 的 營 運 需 求, 又 向 第 三 方 出 售 優 質 瓦 楞 芯 紙, 為 本 集 團 賺 取 穩 定 收 入 同 期, 在 本 集 團 生 產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時 耗 用 內 部 瓦 楞 芯 紙 後, 約 85% 87% 78% 及 78% 的 瓦 楞 芯 紙 售 予 第 三 方 儘 管 銷 量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穩 步 上 揚, 然 而, 我 們 的 瓦 楞 芯 紙 每 噸 平 均 售 價 維 持 於 約 人 民 幣 1,911 元 至 人 民 幣 2,728 元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財 務 資 料 收 入 瓦 楞 芯 紙 一 節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零 一 零 年 ( 未 經 審 核 ) 百 分 比 百 分 比 百 分 比 百 分 比 百 分 比 毛 利 率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18.2% 18.4% 21.5% 22.4% 18.8% 瓦 楞 芯 紙 17.1% 7.4% 15.6% 16.3% 17.7% 總 計 17.6% 12.3% 18.7% 19.4% 18.3%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財 政 年 度 各 年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我 們 分 別 錄 得 毛 利 約 人 民 幣 121,100,000 元 人 民 幣 102,900,000 元 人 民 幣 139,100,000 元 及 人 民 幣 139,100,000 元 ;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財 政 年 度 各 年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的 毛 利 率 則 分 別 約 為 17.6% 12.3% 18.7% 及 18.3% 8

16 概 要 截 至 二 零 零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本 集 團 的 瓦 楞 芯 紙 毛 利 率 約 為 17.1%, 截 至 二 零 零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顯 著 下 跌 至 約 7.4% 由 於 全 球 金 融 危 機 爆 發, 瓦 楞 芯 紙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末 市 價 大 幅 下 跌, 故 本 集 團 調 整 了 瓦 楞 芯 紙 銷 售 價 格 由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末 危 機 爆 發 後 瓦 楞 芯 紙 平 均 銷 售 價 格 遠 低 於 廢 紙 二 零 零 八 年 平 均 採 購 成 本, 導 致 我 們 的 毛 利 率 下 跌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全 球 經 濟 於 金 融 危 機 之 後 逐 步 改 善, 本 集 團 瓦 楞 芯 紙 的 毛 利 率 隨 之 大 幅 上 升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本 集 團 瓦 楞 芯 紙 毛 利 率 由 約 15.6% 增 加 至 17.7% 同 期,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毛 利 率 增 至 約 21.5%,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則 減 至 約 18.8%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期 間, 原 紙 成 本 增 加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財 務 資 料 若 干 全 面 收 益 表 項 目 的 概 況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一 節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本 集 團 的 未 經 審 核 總 收 入 約 為 人 民 幣 315,700,000 元, 與 每 季 度 平 均 總 收 入 相 比,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收 入 約 人 民 幣 758,200,000 元, 錄 得 穩 定 增 長 我 們 的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及 瓦 楞 芯 紙 的 未 經 審 核 總 收 入, 分 別 約 為 人 民 幣 163,600,000 元 及 人 民 幣 152,100,000 元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毛 利 率 約 為 18.3%,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下 降 至 約 15.3%, 主 要 由 於 本 集 團 廢 紙 和 原 紙 平 均 採 購 成 本 增 加, 使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及 瓦 楞 芯 紙 的 毛 利 率 均 有 下 跌 鑒 於 廢 紙 及 原 紙 的 市 價 主 要 受 市 場 供 需 影 響, 而 市 場 供 需 又 受 全 球 經 濟 環 境 影 響, 因 此, 市 價 波 動 並 無 季 節 性 規 律, 也 非 任 何 單 一 因 素 所 導 致 根 據 董 事 及 管 理 層 的 經 驗, 在 業 務 過 程 中 出 現 廢 紙 及 原 紙 採 購 成 本 波 動, 是 相 當 普 遍 的 本 集 團 的 純 利 率 也 從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的 約 9%, 下 降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的 約 3%, 除 因 上 文 所 述 本 集 團 毛 利 率 下 降 外,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其 他 收 益 亦 減 少 及 行 政 開 支 增 加, 主 要 由 於 (i)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本 集 團 出 售 物 業 工 廠 及 設 備, 錄 得 一 次 性 收 益 約 人 民 幣 13,800,000 元 ; 及 (ii)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確 認 非 經 常 性 上 市 開 支 約 人 民 幣 6,200,000 元, 而 相 對 的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確 認 上 市 開 支 約 人 民 幣 5,100,000 元 9

17 概 要 鑒 於 本 集 團 純 利 率 下 降 主 要 因 非 經 常 性 因 素 所 導 致, 因 此 董 事 認 為, 對 本 集 團 的 營 運 並 無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因 此, 董 事 已 確 認, 自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起 及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期 間, 我 們 的 財 務 及 貿 易 狀 況 或 前 景 並 無 重 大 逆 轉 董 事 並 不 知 悉 自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我 們 的 產 品 平 均 售 價 及 原 材 料 平 均 採 購 成 本 的 變 化 對 本 集 團 的 毛 利 率 有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我 們 的 流 動 負 債 淨 額 分 別 約 為 人 民 幣 4,300,000 元 及 人 民 幣 10,000,000 元 主 要 為 我 們 動 用 中 國 持 牌 銀 行 提 供 的 短 期 銀 行 貸 款, 為 各 財 務 期 間 的 業 務 營 運 及 資 本 開 支 提 供 資 金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財 務 資 料 流 動 資 金 財 政 資 源 及 資 本 結 構 一 節 董 事 已 確 認,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錄 得 淨 流 動 負 債, 主 要 由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內, 向 大 股 東 派 發 股 息, 以 致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後, 銀 行 及 現 金 結 餘 減 少 董 事 已 確 認, 自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起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刊 發 日 期 為 止,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及 貿 易 狀 況 或 前 景 並 無 重 大 不 利 轉 變 本 公 司 將 遵 照 上 市 規 則 第 13.49(1)(ii) 條, 不 遲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刊 發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財 政 年 度 的 業 績 公 告 ( 預 計 刊 發 日 期 為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法 律 及 監 管 事 宜 往 績 記 錄 期 內, 我 們 因 一 時 疏 忽, 對 若 干 法 律 法 規 有 不 同 性 質 的 違 反, 包 括 未 向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申 請 安 排 恰 當 的 物 業 驗 收 程 序 ; 未 為 若 干 僱 員 提 供 住 房 公 積 金 ; 未 於 指 定 期 限 內 對 若 干 中 國 附 屬 公 司 作 出 資 本 出 資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我 們 已 採 取 補 救 措 施, 糾 正 不 合 規 事 宜 有 關 不 合 規 事 宜 已 採 取 的 補 救 行 動 及 現 況,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業 務 - 法 律 及 監 管 事 宜 一 節 中 國 政 府 鼓 勵 家 電 消 費 的 措 施 由 於 個 人 可 支 配 收 入 增 長 強 勁, 且 中 國 生 活 水 準 逐 漸 提 高, 無 論 在 是 消 費 數 量 還 是 購 買 金 額 上, 預 期 對 白 色 家 電 的 需 求 將 會 繼 續 上 升 此 外, 鑒 於 國 家 實 施 鼓 勵 家 電 消 費 的 家 電 下 鄉 政 策, 預 期 家 電 整 體 銷 量 將 持 續 攀 升 董 事 相 信, 上 述 鼓 勵 家 電 消 費 的 措 施, 可 刺 激 家 電 需 求, 從 而 使 我 們 的 客 戶 ( 其 中 包 括 主 要 家 電 製 造 商 ), 對 我 們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的 需 求 有 所 增 加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10

18 概 要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以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我 們 來 自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分 部 的 收 入 中, 銷 售 約 人 民 幣 193,300,000 元 人 民 幣 252,900,000 元 人 民 幣 268,100,000 元 及 人 民 幣 333,800,000 元 或 約 65% 68% 69% 及 79% 來 自 家 電 製 造 商, 分 別 佔 同 期 總 收 入 約 28% 30% 36% 及 44% 家 電 下 鄉 計 劃 將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結 束, 另 一 國 家 政 策 以 舊 換 新 計 劃 則 將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結 束 此 外, 社 會 提 倡 環 保, 亦 刺 激 環 保 包 裝 的 需 求 董 事 相 信, 在 包 裝 上 全 面 取 代 使 用 泡 沬 及 塑 膠 的 趨 勢 推 動 替 代 包 裝 物 料 ( 如 瓦 楞 芯 紙 ) 及 替 代 包 裝 產 品 ( 包 括 瓦 楞 紙 板 及 紙 箱 ) 的 需 求 增 長, 亦 為 本 集 團 的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提 供 了 快 速 增 長 潛 力 根 據 包 裝 報 告, 中 國 包 裝 業 的 發 展 與 國 內 消 費 需 求 高 度 相 關, 中 國 瓦 楞 紙 箱 包 裝 業 將 有 龐 大 增 長 潛 力, 預 計 未 來 三 年 的 複 合 年 增 長 率 約 為 14.9% 鑒 於 (i) 本 集 團 著 力 為 大 型 家 電 企 業 提 供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尤 其 在 紙 製 包 裝 設 計 及 產 品 開 發 方 面, 可 用 以 取 代 傳 統 包 裝 物 料 ;(ii) 與 本 集 團 主 要 客 戶 所 建 立 的 長 期 合 作 關 係 ( 不 少 客 戶 為 中 國 著 名 的 品 牌 持 有 人 );(iii) 本 集 團 高 度 自 動 化 的 生 產 線 及 嚴 謹 的 品 質 控 制 措 施 ;(iv) 本 集 團 生 產 優 質 瓦 楞 芯 紙 的 能 力, 以 確 保 本 集 團 的 包 裝 業 務 可 取 得 穩 定 關 鍵 優 質 原 材 料 供 應 ; 及 (v) 本 集 團 管 理 團 隊 擁 有 豐 富 行 業 知 識 及 管 理 經 驗 因 此 董 事 對 本 集 團 在 紙 製 包 裝 業 內 所 具 備 的 競 爭 力 充 滿 信 心, 並 將 緊 緊 把 握 中 國 對 優 質 瓦 楞 芯 紙 及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需 求 的 預 期 增 長 機 遇, 因 為 這 類 產 品 可 用 以 取 代 普 通 認 為 對 環 境 構 成 不 利 影 響 的 傳 統 包 裝 物 料, 如 泡 沫 及 塑 料 物 料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的 建 議 用 途 本 公 司 董 事 擬 將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用 作 支 付 其 資 本 開 支 及 支 持 業 務 擴 展 鞏 固 資 本 基 礎 及 改 善 整 體 財 務 狀 況 根 據 發 售 價 1.68 港 元 ( 即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範 圍 1.43 港 元 至 1.93 港 元 的 中 位 數 ) 計 算, 假 設 超 額 配 股 權 未 獲 行 使, 及 經 扣 除 我 們 就 全 球 發 售 應 付 的 包 銷 佣 金 及 估 計 開 支 後,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估 計 約 為 175,500,000 港 元 本 公 司 董 事 目 前 擬 將 該 等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用 作 以 下 用 途 :. 約 61,400,000 港 元 ( 相 當 於 估 計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總 數 約 35%), 用 於 本 集 團 在 中 國 合 肥 市 設 立 新 生 產 基 地 的 生 產 設 施 ;. 約 52,700,000 港 元 ( 相 當 於 估 計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總 數 約 30%), 用 於 本 集 團 在 中 國 鄭 州 市 設 立 新 生 產 基 地 的 生 產 設 施 ;. 約 31,600,000 港 元 ( 相 當 於 估 計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總 數 約 18%), 用 於 提 升 生 產 設 施 ; 11

19 概 要. 約 8,800,000 港 元 ( 相 當 於 估 計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總 數 約 5%), 用 於 研 究 及 開 發 ;. 約 3,500,000 港 元 ( 相 當 於 估 計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總 數 約 2%), 用 於 提 升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 約 17,500,000 港 元 ( 相 當 於 估 計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總 數 約 10%), 用 作 一 般 營 運 資 金 我 們 擬 於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到 位 後 盡 快 用 於 上 述 用 途 倘 發 售 價 最 終 以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範 圍 的 最 高 價 釐 定, 則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將 增 加 約 30,200,000 港 元 本 公 司 董 事 擬 將 該 額 外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按 上 述 比 例 用 於 以 上 用 途 倘 發 售 價 最 終 以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範 圍 的 最 低 價 釐 定, 則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將 減 少 約 30,200,000 港 元 在 此 情 況 下, 本 公 司 董 事 擬 按 比 例 減 少 就 上 述 目 的 之 擬 定 使 用 款 項, 且 本 公 司 將 於 適 當 時 以 內 部 現 金 資 源 及 或 額 外 銀 行 借 貸 補 足 上 述 不 足 之 數 倘 超 額 配 股 權 獲 悉 數 行 使,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將 增 至 約 205,900,000 港 元 ( 假 設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發 售 價 1.68 港 元, 即 建 議 發 售 價 範 圍 中 位 數 ) 倘 發 售 價 為 建 議 發 售 價 範 圍 的 最 高 價 或 最 低 價,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的 款 項 淨 額 ( 包 括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所 得 款 項 ) 將 分 別 增 加 約 34,700,000 港 元 或 減 少 約 34,700,000 港 元 我 們 擬 按 上 述 比 例 將 額 外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作 以 上 用 途 倘 若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並 非 即 時 用 作 上 述 用 途 或 本 集 團 未 能 實 行 原 定 未 來 發 展 計 劃 的 任 何 部 份, 則 在 符 合 本 集 團 最 佳 利 益 的 情 況 下 或 會 將 該 等 款 項 以 短 期 存 款 方 式 存 入 香 港 及 或 中 國 的 持 牌 銀 行 及 或 認 可 金 融 機 構 本 集 團 亦 將 於 相 關 年 報 披 露 存 款 資 料 全 球 發 售 的 統 計 數 字 根 據 最 低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1,43 港 元 計 算 根 據 最 高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1.93 港 元 計 算 (1) 市 值 (2) 備 考 全 面 攤 薄 預 期 市 盈 率 倍 數 (3) 備 考 經 調 整 每 股 合 併 有 形 資 產 淨 值 715,000,000 港 元 965,000,000 港 元 7.5 倍 10.1 倍 1.07 港 元 1.19 港 元 12

20 概 要 附 註 : (1) 市 值 乃 根 據 預 期 將 於 全 球 發 售 及 資 本 化 發 行 完 成 後 發 行 的 500,000,000 股 股 份 計 算, 惟 不 計 及 可 能 因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及 行 使 根 據 購 股 權 計 劃 而 可 能 授 出 的 任 何 購 股 權 而 發 行 的 任 何 股 份 (2) 備 考 全 面 攤 薄 預 期 市 盈 率 倍 數 乃 根 據 按 發 售 價 分 別 為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1.43 港 元 及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1.93 港 元 計 算 的 每 股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估 計 盈 利 計 算 (3)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經 調 整 合 併 每 股 有 形 資 產 淨 值 乃 於 作 出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二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財 務 資 料 一 節 所 載 調 整 後, 根 據 預 期 將 於 全 球 發 售 及 資 本 化 發 行 完 成 後 合 共 發 行 的 500,000,000 股 股 份 計 算, 惟 不 計 及 因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而 可 能 發 行 的 任 何 股 份 及 行 使 根 據 購 股 權 計 劃 而 可 能 授 出 的 任 何 購 股 權 而 可 能 發 行 的 任 何 股 份 倘 若 超 額 配 股 權 獲 悉 數 行 使, 則 已 發 行 股 份 數 目 將 增 加 18,750,000 股 ( 惟 並 無 計 及 因 行 使 根 據 購 股 權 計 劃 可 能 授 出 的 任 何 購 股 權 而 可 能 配 發 及 發 行 的 任 何 股 份 )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財 政 年 度 的 溢 利 估 計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1) 本 公 司 權 益 持 有 人 應 佔 估 計 合 併 純 利... 不 少 於 95,200,000 港 元 或 人 民 幣 80,000,000 元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2)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估 計 每 股 盈 利... 不 少 於 0.19 港 元 或 人 民 幣 0.16 元 附 註 : (1) 上 述 溢 利 估 計 按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三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財 政 年 度 溢 利 估 計 一 節 載 列 的 基 準 編 製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本 公 司 權 益 持 有 人 應 佔 估 計 合 併 溢 利 乃 董 事 根 據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經 審 核 合 併 業 績 以 及 根 據 建 基 於 本 集 團 管 理 賬 目 的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未 經 審 核 合 併 業 績 編 製 編 製 估 計 所 按 的 會 計 政 策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均 與 本 集 團 採 納 的 一 致 該 等 會 計 政 策 概 要 載 於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本 集 團 財 務 資 料 會 計 師 報 告 ( 全 文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一 ) (2)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估 計 每 股 盈 利 乃 按 本 公 司 權 益 持 有 人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應 佔 估 計 合 併 溢 利, 以 及 於 整 段 期 間 已 發 行 500,000,000 股 股 份 計 算, 並 假 設 全 球 發 售 已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一 月 一 日 完 成 該 計 算 概 無 計 及 本 招 股 章 程 股 本 一 節 所 述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及 根 據 購 股 權 計 劃 授 出 的 購 股 權 而 可 能 發 行 的 任 何 股 份 或 本 公 司 根 據 一 般 授 權 或 購 回 授 權 而 可 能 配 發 及 發 行 或 購 回 的 任 何 股 份 13

21 釋 義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內, 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外, 下 列 詞 語 及 詞 彙 具 有 以 下 涵 義 : 申 請 表 格 指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使 用 的 白 色 黃 色 及 綠 色 申 請 表 格, 或 如 文 義 所 指, 其 中 一 份 該 等 申 請 表 格 認 購 申 請 登 記 表 指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的 認 購 申 請 登 記 表 聯 繫 人 指 具 有 上 市 規 則 賦 予 該 詞 的 涵 義 董 事 會 指 董 事 會 營 業 日 指 香 港 銀 行 一 般 進 行 正 常 銀 行 業 務 的 任 何 日 子 ( 除 星 期 六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除 外 ) 英 屬 處 女 群 島 指 英 屬 處 女 群 島 細 則 指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四 日 批 准 及 採 納 的 細 則 ( 以 不 時 經 修 訂 或 補 充 者 為 準 ) 複 合 年 增 長 率 指 複 合 年 增 長 率, CAGR 為 其 英 文 縮 寫 資 本 化 發 行 指 將 本 公 司 股 份 溢 價 賬 中 的 若 干 進 賬 款 項 撥 充 資 本 而 發 行 新 股 份, 詳 情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六 有 關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的 其 他 資 料 3. 全 體 股 東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四 日 及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九 日 通 過 的 書 面 決 議 案 一 段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指 香 港 結 算 設 立 及 營 運 的 中 央 結 算 及 交 收 系 統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結 算 參 與 者 指 獲 准 以 直 接 結 算 參 與 者 或 全 面 結 算 參 與 者 身 份 參 與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的 人 士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託 管 商 參 與 者 指 獲 准 以 託 管 商 參 與 者 身 份 參 與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的 人 士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投 資 者 戶 口 持 有 人 指 獲 准 以 投 資 者 戶 口 持 有 人 身 份 參 與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的 人 士, 可 以 是 個 別 人 士 聯 名 個 別 人 士 或 公 司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參 與 者 指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結 算 參 與 者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託 管 商 參 與 者 或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投 資 者 戶 口 持 有 人 北 京 華 經 縱 橫 咨 詢 指 北 京 華 經 縱 橫 咨 詢 有 限 公 司 為 一 家 研 究 諮 詢 及 系 統 整 合 公 司, 為 政 府 銀 行 學 校 及 商 務 客 戶 提 供 資 料 及 市 場 資 訊, 為 獨 立 第 三 方 14

22 釋 義 以 舊 換 新 計 劃 指 國 務 院 根 據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六 月 一 日 頒 佈 的 國 務 院 辦 公 廳 關 於 轉 發 發 改 委 等 部 門 促 進 擴 大 內 需 鼓 勵 汽 車 家 電 以 舊 換 新 實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國 辦 發 [2009]44 號 ) 及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六 月 二 十 八 日 頒 佈 的 有 關 操 作 細 則, 推 出 的 家 電 以 舊 換 新 實 施 方 案 計 劃 根 據 此 計 劃, 居 民 購 買 任 何 五 類 新 家 電, 包 括 彩 電 電 冰 箱 洗 衣 機 空 調 及 個 人 電 腦 可 享 有 10% 回 扣 計 劃 將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期 滿 中 國 包 裝 龍 頭 企 業 指 中 國 包 裝 龍 頭 企 業 是 中 國 包 裝 聯 合 會 授 予 的 行 業 資 質 認 可 其 部 分 主 要 評 選 標 準 如 下 : 在 同 行 業 內 其 產 品 具 有 先 進 性 創 新 性 代 表 性, 各 項 經 濟 技 術 指 標 處 於 前 列 的 企 業 ; 產 品 在 市 場 佔 有 率 較 大, 具 有 較 高 的 用 戶 滿 意 度 和 品 牌 知 名 度 的 企 業 ; 嚴 格 按 照 行 業 國 家 國 際 先 進 標 準 生 產 的 企 業 ; 具 有 先 進 可 靠 的 生 產 技 術 條 件, 具 有 較 強 技 術 創 新 和 研 發 能 力 的 企 業 國 家 輕 工 業 紙 張 質 量 監 督 檢 測 廣 州 站 指 國 家 輕 工 業 紙 張 質 量 監 督 檢 測 廣 州 站, 廣 東 省 技 術 質 量 監 督 部 門 的 造 紙 產 品 質 量 監 督 檢 驗 站, 設 在 廣 東 省 造 紙 研 究 所 內, 於 一 九 七 八 年 成 立 檢 驗 站 於 一 九 八 九 年 獲 得 國 家 質 量 監 督 檢 驗 檢 疫 總 局 和 廣 東 省 質 量 技 術 監 督 局 的 計 量 認 證 和 審 查 認 可, 其 後 多 次 通 過 複 評 審, 被 授 權 具 有 造 紙 和 包 裝 產 品 145 個 品 種 本 集 團 瓦 楞 芯 紙 的 質 量, 經 國 家 輕 工 業 紙 張 質 量 監 督 檢 測 廣 州 站 測 試 其 定 量 繁 度 橫 向 環 壓 指 數 平 壓 指 數 縱 向 裂 斷 長 等 技 術 指 標, 獲 評 定 為 優 等 即 最 高 級 別, 其 次 為 良 好, 再 次 之 為 及 格 15

23 釋 義 中 國 包 裝 聯 合 會 指 中 國 包 裝 聯 合 會 是 經 中 國 國 務 院 批 准 成 立 的 國 家 級 行 業 協 會, 其 前 身 中 國 包 裝 技 術 協 會 成 立 於 一 九 八 零 年, 經 中 國 民 政 部 批 准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九 月 二 日 更 名 為 中 國 包 裝 聯 合 會 聯 合 會 下 設 20 個 專 業 委 員 會,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其 全 國 行 業 網 絡 擁 有 約 6,000 個 各 級 會 員 其 宗 旨 是 : 在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的 直 接 領 導 下, 圍 繞 國 家 經 濟 建 設 的 中 心, 本 著 服 務 企 業 服 務 行 業 服 務 政 府 的 三 服 務 原 則, 依 托 全 國 地 方 包 裝 技 術 協 會 和 包 裝 企 業, 促 進 中 國 包 裝 行 業 的 持 續 快 速 健 康 協 調 發 展 中 國 造 紙 協 會 指 中 國 造 紙 協 會 於 一 九 九 二 年 在 中 國 北 京 成 立, 是 經 國 家 民 政 部 登 記 註 冊, 並 接 受 國 務 院 相 關 部 門 業 務 指 導 的 社 會 團 體 法 人 據 董 事 所 知 及 確 信, 中 國 造 紙 協 會 是 全 國 性 行 業 協 會, 其 成 員 為 中 國 地 方 行 業 組 織, 擔 當 政 府 與 企 業 之 間 的 橋 樑 和 紐 帶, 其 宗 旨 是 提 高 中 國 造 紙 行 業 的 整 體 素 質 和 經 濟 效 益 中 國 造 紙 協 會 是 獨 立 第 三 方 招 銀 國 際 及 或 獨 家 全 球 協 調 人 及 或 獨 家 賬 簿 管 理 人 及 或 獨 家 保 薦 人 指 招 銀 國 際 融 資 有 限 公 司,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獲 准 進 行 第 1 類 ( 證 券 交 易 ) 及 第 6 類 ( 就 企 業 融 資 提 供 意 見 ) 受 規 管 活 動 (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的 涵 義 ) 的 持 牌 法 團, 為 全 球 發 售 的 獨 家 全 球 協 調 人 及 獨 家 賬 簿 管 理 人, 以 及 上 市 的 獨 家 保 薦 人 招 銀 國 際 證 券 指 招 銀 國 際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獲 准 從 事 第 1 類 ( 證 券 交 易 ) 受 規 管 活 動 (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的 涵 義 ) 的 持 牌 法 團, 為 全 球 發 售 的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 之 一 公 司 法 指 一 九 八 一 年 百 慕 達 公 司 法 ( 以 不 時 經 修 訂 或 補 充 者 為 準 ) 公 司 條 例 指 香 港 法 例 第 32 章 公 司 條 例 ( 以 不 時 經 修 訂 補 充 或 其 他 修 改 者 為 準 ) 本 公 司 指 正 業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八 月 十 八 日 在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的 獲 豁 免 有 限 公 司 關 連 人 士 指 具 有 上 市 規 則 賦 予 該 詞 的 涵 義 16

24 釋 義 控 股 股 東 指 具 有 上 市 規 則 賦 予 該 詞 的 涵 義, 就 本 招 股 章 程 文 義 而 言, 即 指 胡 氏 兄 弟 任 何 一 人 胡 漢 朝 投 資 公 司 胡 漢 程 投 資 公 司 胡 漢 祥 投 資 公 司 及 胡 正 投 資 公 司 董 事 指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指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是 為 通 過 實 時 共 享 公 用 數 據 及 慣 例 整 合 業 務 流 程 及 功 能 而 設 計 的 綜 合 軟 件 克 指 重 量 的 公 制 單 位 克 克 平 方 米 指 每 平 方 米 克 重 格 蘭 仕 指 廣 東 格 蘭 仕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格 蘭 仕 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為 獨 立 第 三 方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指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全 球 發 售 指 國 際 配 售 及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格 力 指 珠 海 格 力 電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其 股 份 於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股 份 代 號 :000651:CH), 格 力 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為 獨 立 第 三 方 本 集 團 或 我 們 指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或 如 文 義 所 指 乃 提 述 本 公 司 成 為 其 現 有 附 屬 公 司 控 股 公 司 前 的 期 間, 則 指 當 時 為 本 公 司 附 屬 公 司 的 該 等 附 屬 公 司 海 天 指 佛 山 海 天 調 味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為 獨 立 第 三 方 海 通 指 海 通 指 海 通 國 際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獲 准 從 事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准 許 之 第 1 類 ( 證 券 交 易 ) 第 3 類 ( 槓 桿 式 外 匯 交 易 ) 及 第 4 類 ( 就 證 券 提 供 意 見 ) 受 規 管 活 動 ( 定 義 見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 的 持 牌 法 團, 為 全 球 發 售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 之 一 港 元 指 香 港 法 定 貨 幣 港 元 網 上 白 表 指 通 過 網 上 白 表 服 務 供 應 商 指 定 網 站 遞 交 網 上 申 請 以 申 請 將 以 申 請 人 名 義 發 行 的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網 上 白 表 服 務 供 應 商 指 誠 如 指 定 網 站 所 列 明 由 本 公 司 指 定 的 網 上 白 表 服 務 供 應 商 17

25 釋 義 香 港 結 算 指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代 理 人 指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 代 理 人 ) 有 限 公 司 蜂 窩 報 告 指 北 京 華 經 縱 橫 咨 詢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刊 發 的 二 零 一 零 年 中 國 蜂 窩 紙 製 品 價 格 走 勢 調 查 及 影 響 因 素 深 度 調 研 報 告 香 港 指 中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指 根 據 本 招 股 章 程 及 申 請 表 格 所 載 條 款 及 條 件 按 發 售 價 向 香 港 公 眾 人 士 提 呈 供 認 購 以 換 取 現 金 的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有 關 進 一 步 詳 情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全 球 發 售 的 架 構 及 條 件 一 節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指 根 據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初 步 提 呈 以 供 認 購 的 12,500,000 股 新 股 ( 可 根 據 本 招 股 章 程 全 球 發 售 的 架 構 及 條 件 一 節 所 述 調 整 ) 香 港 包 銷 商 指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的 包 銷 商, 其 名 稱 列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包 銷 一 節 香 港 包 銷 協 議 指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東 獨 家 全 球 協 調 人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 及 香 港 包 銷 商 等 就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訂 立 日 期 為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十 一 日 的 有 條 件 包 銷 協 議, 有 關 詳 情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包 銷 一 節 胡 氏 兄 弟 指 胡 漢 朝 先 生 胡 漢 程 先 生 胡 漢 祥 先 生 及 胡 正 先 生 胡 漢 朝 投 資 公 司 指 Leading Innovation Worldwide Corporation, 一 家 於 英 屬 處 女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由 胡 漢 朝 先 生 全 資 擁 有 胡 漢 程 投 資 公 司 指 Golden Century Assets Limited, 一 家 於 英 屬 處 女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由 胡 漢 程 先 生 全 資 擁 有 胡 漢 祥 投 資 公 司 指 Fortune View Services Limited, 一 家 於 英 屬 處 女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由 胡 漢 祥 先 生 全 資 擁 有 胡 正 投 資 公 司 指 Gorgeous Rich Development Limited, 一 家 於 英 屬 處 女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由 胡 正 先 生 全 資 擁 有 獨 立 第 三 方 指 與 本 集 團 任 何 成 員 公 司 董 事 主 要 行 政 人 員 及 主 要 股 東 以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及 彼 等 各 自 的 聯 繫 人 概 無 關 連 的 獨 立 人 士 或 公 司 18

26 釋 義 國 際 配 售 指 國 際 包 銷 商 ( 代 表 本 公 司 行 事 ) 按 發 售 價 向 若 干 司 法 權 區 的 專 業 機 構 及 個 人 投 資 者 有 條 件 國 際 配 售 國 際 配 售 股 份 以 換 取 現 金, 詳 情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全 球 發 售 的 架 構 及 條 件 一 節 國 際 配 售 股 份 指 根 據 國 際 配 售 ( 可 根 據 本 招 股 章 程 全 球 發 售 的 架 構 及 條 件 一 節 所 述 重 新 分 配 ), 由 本 公 司 初 步 提 呈 以 供 認 購 的 112,500,000 股 新 股, 連 同 ( 如 有 關 ) 根 據 超 額 配 股 權 獲 行 使 而 可 能 須 予 發 行 的 任 何 額 外 股 份 國 際 包 銷 商 指 國 際 配 售 股 份 的 包 銷 商, 預 期 其 會 訂 立 國 際 包 銷 協 議 以 承 包 國 際 配 售 股 份 國 際 包 銷 協 議 指 預 期 於 定 價 日 或 前 後 由 本 公 司 及 國 際 包 銷 商 等 就 國 際 配 售 訂 立 的 有 條 件 包 銷 協 議, 有 關 詳 情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包 銷 一 節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 指 招 銀 國 際 證 券 及 海 通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指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七 日, 即 本 招 股 章 程 付 印 前 就 確 定 當 中 所 載 若 干 資 料 的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李 錦 記 指 李 錦 記 ( 新 會 )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企 業, 台 灣 香 港 澳 門 及 海 外 華 橋 均 投 資 於 此 家 公 司, 為 獨 立 第 三 方 上 市 指 股 份 於 主 板 上 市 上 市 委 員 會 指 聯 交 所 董 事 會 的 上 市 小 組 委 員 會 上 市 日 期 指 股 份 首 次 於 主 板 開 始 買 賣 之 日, 預 期 為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 星 期 一 ) 或 前 後 上 市 規 則 指 聯 交 所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 以 不 時 修 訂 者 為 準 ) 澳 門 指 中 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主 板 指 由 聯 交 所 經 營 的 證 券 交 易 市 場 ( 不 包 括 期 權 市 場 ), 獨 立 於 聯 交 所 創 業 板 市 場 並 與 其 並 行 運 作 環 境 保 護 部 指 中 國 環 境 保 護 部 19

27 釋 義 美 的 指 廣 東 美 的 製 冷 設 備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中 外 合 資 有 限 企 業, 為 獨 立 第 三 方 商 務 部 指 中 國 商 務 部 胡 漢 朝 先 生 指 執 行 董 事 胡 漢 朝 先 生 胡 漢 程 先 生 指 執 行 董 事 胡 漢 程 先 生 胡 漢 祥 先 生 指 非 執 行 董 事 胡 漢 祥 先 生 胡 正 先 生 指 董 事 長 兼 執 行 董 事 胡 正 先 生 兆 瓦 指 能 量 單 位 兆 瓦 電 廠 的 裝 機 容 量 通 常 以 兆 瓦 表 示 國 家 發 改 委 指 中 國 國 家 發 展 和 改 革 委 員 會 新 股 份 指 本 公 司 根 據 全 球 發 售 按 發 售 價 初 步 提 呈 發 售 的 125,000,000 股 新 股 份, 及 ( 如 適 用 ) 因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而 可 能 發 行 的 任 何 額 外 股 份 發 售 價 指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的 最 終 發 售 價 ( 不 包 括 0.005% 聯 交 所 交 易 費 0.003% 證 監 會 交 易 徵 費 及 1% 相 關 經 紀 佣 金 ), 預 期 發 售 價 不 超 過 1.93 港 元 及 不 低 於 1.43 港 元 最 終 發 售 價 將 於 定 價 日 或 之 前 釐 定 發 售 股 份 指 國 際 配 售 股 份 及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股 份, 連 同 ( 如 適 用 ) 因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而 發 行 及 配 發 的 任 何 額 外 股 份 超 額 配 股 權 指 本 公 司 預 期 向 國 際 包 銷 商 授 出 的 選 擇 權, 可 由 獨 家 全 球 協 調 人 ( 為 其 本 身 及 代 表 國 際 包 銷 商 行 事 ) 由 上 市 日 期 起 直 至 截 止 遞 交 申 請 表 格 當 日 起 計 第 30 日 ( 包 括 該 日 ) 止 期 間 內 隨 時 行 使, 要 求 本 公 司 按 發 售 價 額 外 配 發 及 發 行 不 超 過 18,750,000 股 新 股 份, 以 補 足 國 際 配 售 的 超 額 分 配 及 或 招 銀 國 際 證 券 退 還 根 據 借 股 協 議 借 入 的 證 券 包 裝 報 告 指 尚 普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八 月 刊 發 的 二 零 一 零 年 中 國 瓦 楞 紙 箱 包 裝 行 業 分 析 發 展 研 究 報 告 松 下 指 廣 州 松 下 空 調 器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中 外 合 資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為 獨 立 第 三 方 20

28 釋 義 中 國 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就 本 招 股 章 程 而 言, 不 包 括 香 港 澳 門 及 台 灣 定 價 日 指 本 公 司 與 獨 家 全 球 協 調 人 ( 代 表 全 體 包 銷 商 行 事 ) 釐 定 最 終 發 售 價 的 日 期, 現 時 預 期 為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惟 無 論 如 何 不 遲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 星 期 四 ) 重 組 指 本 集 團 為 籌 備 上 市 而 進 行 的 企 業 重 組, 有 關 詳 情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六 有 關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的 其 他 資 料 4. 集 團 重 組 一 段 人 民 幣 指 中 國 法 定 貨 幣 人 民 幣 家 電 下 鄉 計 劃 指 根 據 商 務 部 財 政 部 關 於 印 發 家 電 下 鄉 試 點 工 作 實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商 綜 發 [2007]472 號 ), 商 務 部 及 財 政 部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十 二 月 推 出 家 電 下 鄉 計 劃, 旨 在 促 進 農 村 地 區 的 家 電 及 電 子 消 費 品 消 費, 為 農 村 地 區 供 應 可 靠 實 惠 的 家 電 及 電 子 消 費 品 計 劃 最 初 覆 蓋 河 南 省 山 東 省 及 四 川 省, 其 後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二 月 擴 展 至 全 國 該 計 劃 將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期 滿 國 家 外 匯 管 理 局 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外 匯 管 理 局, 負 責 外 匯 管 理 事 宜 的 中 國 政 府 機 關 國 家 環 保 局 指 國 家 環 境 保 護 總 局, 環 境 保 護 部 的 前 身 證 監 會 指 香 港 證 券 及 期 貨 事 務 監 察 委 員 會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指 香 港 法 例 第 571 章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 以 不 時 修 訂 及 補 充 者 為 準 ) 尚 普 指 北 京 尚 普 信 息 資 詢 有 限 公 司 為 一 家 研 究 諮 詢 及 系 統 整 合 公 司, 為 政 府 及 商 務 客 戶 滿 足 多 元 化 資 訊 需 求 股 份 指 本 公 司 股 本 中 每 股 面 值 0.10 港 元 的 普 通 股 購 股 權 計 劃 指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三 月 四 日 有 條 件 採 納 的 購 股 權 計 劃, 其 主 要 條 款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六 其 他 資 料 15. 購 股 權 計 劃 一 段 股 東 指 本 公 司 股 份 持 有 人 21

29 釋 義 誠 業 ( 香 港 ) 指 誠 業 ( 香 港 ) 投 資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七 月 十 二 日 前 稱 為 光 達 ( 香 港 ) 投 資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 為 一 家 於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並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平 方 米 指 平 方 米 國 務 院 指 中 國 國 務 院 借 股 協 議 指 招 銀 國 際 證 券 與 胡 正 投 資 公 司 於 定 價 日 或 前 後 訂 立 的 借 股 協 議 聯 交 所 指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指 具 有 上 市 規 則 賦 予 該 詞 的 涵 義 思 緯 報 告 指 由 思 緯 市 場 咨 詢 有 限 公 司 的 業 務 顧 問 單 位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二 月 二 日 發 表 及 由 我 們 委 託 編 製 有 關 ( 其 中 包 括 ) 中 國 包 裝 產 品 製 造 行 業 的 報 告 TCL 指 TCL 集 團, 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其 股 份 於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股 份 代 號 :000100:CH),TCL 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為 獨 立 第 三 方 噸 指 重 量 的 公 制 單 位,1 噸 相 等 於 1,000 千 克 往 績 記 錄 期 指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財 政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紙 業 聯 訊 指 上 海 利 為 電 子 商 務 有 限 公 司, 紙 漿 紙 品 行 業 市 場 信 息 服 務 供 應 商, 專 業 為 中 國 紙 漿 紙 品 市 場 提 供 各 類 服 務, 包 括 新 聞 與 價 格 市 場 數 據 預 測 與 分 析 包 銷 商 指 國 際 包 銷 商 及 香 港 包 銷 商 包 銷 協 議 指 國 際 包 銷 協 議 及 香 港 包 銷 協 議 美 國 指 美 利 堅 合 眾 國 美 元 指 美 利 堅 合 眾 國 法 定 貨 幣 美 元 萬 得 資 訊 指 上 海 萬 得 資 訊 有 限 公 司, 總 部 位 於 中 國 的 金 融 數 據 信 息 和 軟 件 服 務 供 應 商 World Scrap 指 World Scrap Company Limited, 為 廢 紙 買 家 及 賣 家 提 供 廢 紙 回 收 信 息 市 場 價 格 及 即 時 供 求 信 息 的 信 息 服 務 供 應 商 22

30 釋 義 永 發 紙 業 指 中 山 永 發 紙 業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外 商 獨 資 企 業, 並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Zheng Ye (BVI) 指 TYAZ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一 家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七 月 五 日 在 英 屬 處 女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並 為 本 公 司 的 直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正 業 聯 合 包 裝 指 中 山 正 業 聯 合 包 裝 有 限 公 司,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並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正 業 集 團 指 中 山 市 正 業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 前 稱 為 中 山 市 正 業 包 裝 有 限 公 司 ),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胡 正 先 生 胡 漢 程 先 生 胡 漢 朝 先 生 及 胡 漢 祥 先 生 分 別 擁 有 該 公 司 的 51% 25% 20% 及 4% 正 業 國 際 指 正 業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六 月 二 十 二 日 前 稱 為 正 業 實 業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為 一 家 於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並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正 業 包 裝 ( 合 肥 ) 指 合 肥 市 正 業 包 裝 有 限 公 司,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並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正 業 包 裝 ( 中 山 ) 指 正 業 包 裝 ( 中 山 ) 有 限 公 司 ( 前 稱 為 正 業 實 業 ( 中 山 ) 有 限 公 司 ),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並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正 業 包 裝 ( 珠 海 ) 指 珠 海 正 業 包 裝 有 限 公 司,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並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中 發 設 備 指 中 山 市 中 發 設 備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 前 稱 為 中 山 市 中 發 紙 業 有 限 公 司 ),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正 業 集 團 及 胡 漢 朝 先 生 分 別 擁 有 該 公 司 的 80% 及 20% 中 糖 回 收 指 中 山 市 中 糖 廢 紙 回 收 有 限 公 司,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並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23

31 釋 義 中 糖 實 業 指 中 山 市 正 業 中 糖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緊 接 被 永 發 紙 業 吸 收 合 併 而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月 二 十 八 日 註 銷 之 前,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內 按 本 集 團 附 屬 公 司 列 賬 中 山 市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局 指 中 山 市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局 % 指 百 分 比 在 本 招 股 章 程 英 文 本 中 以 * 標 示 的 中 國 公 司 中 國 法 律 或 條 例 或 中 國 政 府 機 關 英 文 名 稱 為 各 自 的 中 文 名 稱 譯 名, 僅 作 識 別 用 途 如 有 歧 義, 概 以 中 文 名 稱 為 準 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外, 本 招 股 章 程 內 按 1.00 美 元 兌 7.79 港 元 的 兌 換 率 將 美 元 換 算 為 港 元 及 按 1.00 港 元 兌 人 民 幣 0.84 元 的 兌 換 率 將 港 元 換 算 為 人 民 幣, 惟 僅 供 參 考 有 關 換 算 並 不 表 示 任 何 美 元 港 元 或 人 民 幣 金 額 已 按 或 可 按 上 述 匯 率 或 任 何 其 他 匯 率 換 算 本 招 股 章 程 內 所 載 的 若 干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數 據 已 進 行 四 捨 五 入 調 整 因 此, 本 招 股 章 程 部 分 數 表 中 所 列 的 合 計 金 額 與 前 列 數 額 總 和 或 不 相 同 除 另 有 訂 明 者 外, 本 招 股 章 程 所 有 有 關 資 料 均 假 設 超 額 配 股 權 未 獲 行 使 24

32 詞 彙 本 詞 彙 載 有 本 招 股 章 程 內 所 採 用 與 本 集 團 業 務 有 關 若 干 詞 彙 的 闡 釋 該 等 詞 彙 及 其 涵 義 可 能 與 行 業 標 準 意 思 或 用 法 有 所 不 同 瓦 楞 紙 箱 指 瓦 楞 紙 板 經 模 切 後 製 成 紙 盒, 主 要 用 作 貯 存 貨 品 紙 箱 一 般 以 單 層 或 雙 層 瓦 楞 紙 板 製 成 瓦 楞 芯 紙 指 紙 張 用 作 製 成 瓦 楞 紙 板 內 外 兩 面 之 間 的 卡 紙 夾 層 的 瓦 楞 或 波 浪 紋 部 分 所 用 的 紙 板, 作 包 裝 用 途 瓦 楞 紙 板 指 將 瓦 楞 芯 紙 黏 附 一 層 或 多 層 瓦 楞 紙 板 內 外 兩 面 而 製 成 的 紙 板 瓦 楞 紙 板 可 根 據 瓦 楞 芯 紙 層 數 來 分 類 瓦 楞 或 波 浪 紋 指 壓 製 至 瓦 楞 芯 紙 的 波 浪 紋 或 凸 隆 線 條 坑 紙 機 指 將 紙 板 壓 上 瓦 楞 紋 後 製 成 瓦 楞 紙 板 的 機 器 所 組 成 自 動 生 產 線 模 切 指 將 物 料 裁 切 成 特 定 設 計 或 形 狀 的 過 程 雙 層 瓦 楞 紙 板 指 由 兩 層 瓦 楞 芯 紙 黏 合 一 層 無 凹 槽 紙 張 或 紙 板 而 外 露 兩 面 各 再 以 一 層 掛 面 紙 覆 蓋 製 成 的 瓦 楞 紙 板 柔 性 印 刷 指 包 裝 物 料 最 常 用 的 印 刷 技 術, 利 用 硬 身 圓 筒 將 經 量 度 份 量 油 墨 塗 上 活 動 印 刷 板 的 表 面, 然 後 將 油 墨 轉 印 於 印 刷 物 料 上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指 多 卷 牛 皮 紙 黏 合 成 接 續 六 角 形 單 元, 稱 為 蜂 窩 本 集 團 製 造 的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主 要 包 括 蜂 窩 紙 製 托 板 蜂 窩 紙 板 紙 護 角 ISO 指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for Standardisation( 國 際 標 準 化 組 織 ) 的 縮 寫, 國 家 標 準 化 組 織 的 國 際 聯 盟, 其 使 命 為 發 展 工 業 標 準 以 促 進 國 際 貿 易 ISO 9001 指 ISO 就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訂 明 的 規 定, 要 求 機 構 展 示 其 可 持 續 提 供 符 合 客 戶 所 需 及 適 用 監 管 規 定 的 產 品 的 能 力, 並 致 力 通 過 有 效 應 用 系 統 ( 包 括 不 斷 改 善 系 統 及 確 保 符 合 客 戶 所 需 及 適 用 監 管 規 定 的 程 序 ) 以 提 高 客 戶 的 滿 意 度 25

33 詞 彙 ISO 指 ISO 就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訂 明 的 規 定, 以 使 某 一 機 構 能 夠 制 訂 及 實 施 ( 已 考 慮 該 機 構 認 同 的 法 律 規 定 及 其 他 規 定 以 及 有 關 環 境 方 面 重 要 事 宜 的 資 料 ) 一 項 政 策 或 若 干 目 標 牛 皮 箱 板 紙 指 全 部 或 部 分 牛 皮 紙 漿 製 造 的 高 檔 次 紙 板 低 定 量 指 任 何 所 涉 及 實 物 的 最 低 定 量, 惟 本 招 股 章 程 有 關 瓦 楞 芯 紙 的 描 述 內 容, 則 指 100 克 平 方 米 或 以 下 的 瓦 楞 芯 紙 柯 式 印 刷 指 運 用 油 與 水 不 排 斥 特 性 的 印 刷 技 術, 藉 此, 形 像 及 文 字 由 印 刷 板 轉 印 至 塑 膠 膜, 再 轉 印 於 印 刷 表 面 上 托 板 指 搬 運 被 吊 高 或 存 放 中 貨 物 ( 特 別 是 可 用 叉 車 吊 起 的 貨 物 ) 時 所 用 大 托 盤 或 平 台 SA8000 指 一 項 國 際 認 證 標 準, 旨 在 鼓 勵 企 業 組 織 開 發 維 持 及 應 用 社 會 接 納 的 工 作 場 所 常 規 單 層 瓦 楞 紙 板 指 在 兩 層 掛 面 紙 之 間 黏 上 一 層 瓦 楞 芯 紙 而 製 成 的 瓦 楞 紙 板 白 色 家 電 指 對 家 用 電 器 的 常 用 稱 謂 26

34 前 瞻 性 陳 述 本 招 股 章 程 載 有 的 前 瞻 性 陳 述 乃 基 於 有 關 本 集 團 目 前 及 未 來 業 務 策 略 及 本 集 團 日 後 將 運 作 業 務 的 環 境 中 的 多 項 假 設 此 前 瞻 性 陳 述 反 映 本 集 團 現 時 對 將 來 事 件 的 看 法, 並 非 將 來 業 務 表 現 的 任 何 保 證, 且 本 質 上 受 重 大 風 險 及 不 明 朗 因 素 所 影 響 該 等 前 瞻 性 陳 述 包 括 ( 但 不 限 於 ) 下 列 各 項 :. 我 們 的 業 務 策 略 及 營 運 計 劃 ;. 我 們 的 資 本 開 支 計 劃 ;. 我 們 業 務 未 來 發 展 的 規 模 性 質 以 及 潛 力 ;. 我 們 的 經 營 及 業 務 前 景 ;. 我 們 的 股 息 政 策 ;. 規 劃 中 項 目 ;. 我 們 所 處 行 業 的 整 體 監 管 環 境 ; 及. 我 們 所 處 行 業 的 未 來 發 展 我 們 使 用 預 計 相 信 能 夠 預 期 展 望 擬 可 能 計 劃 力 求 將 會 及 類 似 的 字 眼, 以 表 達 多 項 與 我 們 有 關 的 前 瞻 性 陳 述 該 等 前 瞻 性 陳 述 基 於 多 項 假 設 而 作 出, 這 些 假 設 與 本 集 團 目 前 和 未 來 業 務 策 略 未 來 經 營 環 境 有 關, 涉 及 已 知 及 未 知 的 風 險 不 明 朗 因 素 及 其 他 因 素, 包 括 本 招 股 章 程 所 述 的 風 險 因 素 該 等 陳 述 僅 反 映 我 們 對 未 來 事 件 的 現 行 觀 點, 但 並 非 對 未 來 績 效 的 保 證 一 項 或 多 項 該 類 風 險 或 不 明 朗 因 素 可 能 會 實 現, 而 相 關 假 設 可 能 會 被 證 實 為 不 正 確 除 上 市 規 則 有 所 規 定 外, 本 公 司 不 會 為 了 新 的 資 料 未 來 事 件 或 其 他 情 況, 對 本 招 股 章 程 所 載 的 前 瞻 性 陳 述 作 出 更 新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修 訂 並 予 公 告 鑒 於 上 述 及 其 他 風 險 不 明 朗 因 素 及 假 設 的 緣 故, 本 招 股 章 程 所 述 前 瞻 性 事 件 及 情 況, 未 必 會 按 本 公 司 預 期 的 方 式 發 生, 甚 至 根 本 不 會 發 生 本 集 團 的 實 際 業 績 績 效 或 效 益, 或 行 業 業 績, 可 能 與 該 前 瞻 性 陳 述 所 表 述 或 隱 含 的 任 何 未 來 業 績 績 效 或 效 益 相 去 甚 遠 可 能 出 現 會 導 致 本 集 團 的 實 際 業 績 績 效 或 效 益, 與 前 瞻 性 陳 述 所 載 業 績 績 效 或 效 益 出 現 重 大 差 別 的 重 要 因 素, 其 中 包 括 本 集 團 關 鍵 人 員 離 職 紙 製 包 裝 及 瓦 楞 芯 紙 行 業 情 況 變 化 整 體 經 濟 和 業 務 狀 況 變 化 等 其 他 可 能 會 導 致 實 際 業 績 績 效 或 效 益 出 現 重 大 差 別 的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風 險 因 素 一 節 所 論 述 因 此, 閣 下 不 應 過 份 依 賴 任 何 該 等 前 瞻 性 資 料 該 項 提 示 聲 明 適 用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所 載 的 一 切 前 瞻 性 陳 述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以 外, 本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任 何 董 事 所 作 出 意 向 陳 述 或 其 提 述 乃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為 止 任 何 該 等 意 向 可 能 因 未 來 發 展 而 出 現 潛 在 變 動 27

35 風 險 因 素 有 意 投 資 者 在 作 出 有 關 發 售 股 份 的 任 何 投 資 決 定 前, 應 審 慎 考 慮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 的 所 有 資 料, 特 別 是 下 文 有 關 投 資 本 公 司 的 風 險 及 特 別 考 慮 因 素 下 列 任 何 風 險 均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經 營 業 績 財 務 狀 況 及 未 來 前 景 構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我 們 現 時 尚 未 知 悉 或 我 們 現 時 視 為 略 微 的 其 他 風 險 亦 可 對 本 集 團 造 成 損 害, 或 會 對 閣 下 的 投 資 造 成 影 響 本 招 股 章 程 載 有 若 干 涉 及 本 集 團 計 劃 目 標 期 望 及 意 向 的 前 瞻 性 陳 述, 當 中 涉 及 風 險 及 不 明 朗 因 素 本 集 團 的 實 際 業 績 可 能 與 本 招 股 章 程 所 載 有 重 大 差 異 可 導 致 或 造 成 該 等 差 異 的 因 素 包 括 下 文 所 討 論 及 本 招 股 章 程 其 他 部 分 所 討 論 發 售 股 份 成 交 價 可 能 因 任 何 該 等 風 險 而 下 跌, 閣 下 可 能 損 失 全 部 或 部 分 投 資 款 項 有 關 本 集 團 業 務 的 風 險 收 入 來 源 比 例 及 主 要 成 本 項 目 的 變 化, 可 能 會 影 響 本 集 團 的 營 運 及 財 務 表 現 我 們 日 趨 著 重 推 廣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為 我 們 的 業 務 帶 來 新 的 挑 戰 與 風 險 我 們 自 第 三 方 採 購 原 紙 生 產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原 紙 採 購 總 額 分 別 約 為 人 民 幣 137,800,000 元 人 民 幣 178,600,000 元 人 民 幣 150,100,000 元 及 人 民 幣 183,800,000 元, 分 別 佔 原 材 料 成 本 總 額 約 30.4% 32.4% 34.4% 及 39.1% 由 於 該 等 採 購 成 本 佔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生 產 成 本 的 主 要 部 分, 故 原 紙 的 任 何 成 本 增 加 都 將 對 我 們 的 經 營 業 績 及 前 景 構 成 負 面 影 響 另 外, 我 們 授 予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客 戶 及 瓦 楞 芯 紙 客 戶 的 信 用 期 分 別 為 交 付 產 品 日 後 30 至 120 天 及 30 至 75 天 隨 著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所 佔 收 入 比 例 不 斷 提 高, 給 予 該 等 客 戶 較 長 信 用 期, 很 可 能 會 對 我 們 的 營 運 資 金 狀 況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此 外, 鑑 於 本 集 團 計 劃 於 中 國 海 南 省 鄭 州 市 及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建 立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的 新 生 產 工 廠, 我 們 將 面 臨 進 一 步 挑 戰, 因 為 我 們 至 少 需 在 初 步 階 段 向 新 建 工 廠 所 在 地 區 附 近 的 新 供 應 商 採 購 原 材 料 儘 管 我 們 設 有 內 部 管 控 程 序, 以 確 保 供 應 商 的 可 靠 性, 然 而 該 等 新 供 應 商 供 應 的 原 材 料 的 質 量 及 穩 定 性 並 無 保 證 此 外, 為 配 合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客 戶 需 要, 我 們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開 始 生 產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儘 管 我 們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向 第 三 方 採 購 蜂 窩 紙 板, 經 加 工 為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後 向 第 三 方 出 售, 但 該 等 銷 售 僅 佔 我 們 於 該 期 間 銷 售 總 額 約 0.6% 鑒 於 我 們 生 產 蜂 窩 紙 製 產 品 的 日 子 尚 短, 我 們 無 法 擔 保 該 新 增 配 套 產 品 線 日 後 將 會 成 功 28

36 風 險 因 素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價 格 和 供 應 量 變 動 或 會 對 我 們 的 業 務 構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我 們 在 造 紙 過 程 中 使 用 大 量 廢 紙 作 為 主 要 原 材 料 我 們 亦 採 購 原 紙 生 產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並 耗 用 電 煤 等 能 源 支 持 生 產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每 噸 廢 紙 平 均 採 購 成 本 分 別 約 為 人 民 幣 1,182 元 人 民 幣 1,258 元 人 民 幣 831 元 和 人 民 幣 1,193 元, 而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廢 紙 成 本 總 額 分 別 佔 已 使 用 原 材 料 成 本 總 額 約 60.7% 58.0% 53.0% 及 49.4%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每 噸 原 紙 平 均 採 購 成 本 分 別 約 為 人 民 幣 3,495 元 人 民 幣 3,687 元 人 民 幣 3,025 元 及 人 民 幣 3,808 元, 分 別 佔 往 績 記 錄 期 已 使 用 原 材 料 成 本 總 額 約 30.4% 32.4% 34.4% 及 39.1% 此 外,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能 源 成 本 分 別 佔 銷 售 成 本 總 額 約 8.3% 13.6% 14.1% 及 12.5% 我 們 的 成 功 很 大 程 度 上 取 決 於 能 否 按 理 想 價 格 及 數 量 按 時 從 供 應 商 獲 取 充 足 優 質 的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供 應 原 材 料 或 能 源 供 應 中 斷 或 價 格 上 漲 或 會 對 我 們 的 業 務 和 經 營 業 績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由 於 廢 紙 及 原 紙 採 購 成 本 佔 據 本 集 團 大 部 分 銷 售 成 本, 故 廢 紙 及 原 紙 的 成 本 增 加 將 對 本 集 團 的 經 營 業 績 及 前 景 構 成 負 面 影 響 有 關 本 集 團 對 原 紙 及 廢 紙 採 購 成 本 增 加 5% 的 敏 感 度 分 析,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財 務 資 料 影 響 本 集 團 經 營 業 績 及 財 務 狀 況 的 主 要 因 素 原 材 料 成 本 一 段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錄 得 流 動 負 債 淨 額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我 們 的 流 動 負 債 淨 額 約 人 民 幣 4,300,000 元, 主 要 由 於 相 比 二 零 零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狀 況,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約 人 民 幣 12,900,000 元 及 流 動 資 產 減 少 約 人 民 幣 16,900,000 元 上 述 狀 況 主 要 由 於 :(i) 增 加 短 期 銀 行 貸 款, 以 支 持 二 零 零 八 年 提 升 產 能 的 資 本 開 支 ; 及 (ii) 流 動 資 產 項 下 應 收 關 連 人 士 及 董 事 款 項 減 少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我 們 的 流 動 負 債 淨 額 約 人 民 幣 10,000,000 元 我 們 流 動 負 債 淨 額 的 狀 況, 主 要 由 於 動 用 從 中 國 持 牌 銀 行 獲 得 的 短 期 銀 行 及 其 他 借 貸, 支 持 二 零 一 零 年 的 資 本 開 支, 合 共 約 人 民 幣 71,300,000 元 用 於 添 置 及 提 升 生 產 設 施, 以 應 付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日 益 增 加 的 需 求 借 貸 亦 用 作 償 還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未 償 還 的 貿 易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由 於 本 集 團 或 會 繼 續 動 用 中 國 持 牌 銀 行 的 短 期 銀 行 融 資, 為 本 集 團 營 運 及 業 務 拓 展 提 供 資 金, 倘 本 集 團 所 得 流 動 資 產, 未 能 導 致 某 日 期 的 流 動 資 產 總 額 超 越 該 日 的 流 動 負 債 總 額, 則 本 集 團 將 繼 續 錄 得 流 動 負 債 淨 額 有 關 本 集 團 該 方 面 的 進 一 步 資 料,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財 務 資 料 一 節 29

37 風 險 因 素 我 們 倚 重 中 國 市 場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我 們 全 部 產 品 均 售 予 中 國 客 戶 於 可 見 的 將 來 內, 我 們 預 期 仍 然 主 攻 中 國 市 場 倘 中 國 政 治 經 濟 法 律 或 社 會 狀 況 出 現 任 何 重 大 不 利 變 動, 本 集 團 未 能 將 銷 售 導 入 中 國 以 外 的 其 他 市 場 或 對 我 們 的 產 品 需 求 增 長 未 如 預 期 或 完 全 沒 有 增 長, 我 們 的 銷 售 盈 利 能 力 及 前 景 或 會 受 到 不 利 影 響 我 們 總 收 入 相 當 部 分 來 自 少 數 客 戶 與 客 戶 保 持 緊 密 及 互 惠 關 係 的 能 力 對 我 們 的 持 續 增 長 及 盈 利 能 力 至 關 重 要 儘 管 我 們 對 特 定 客 戶 的 銷 售 每 年 都 有 所 變 動, 且 客 戶 基 礎 已 分 散 及 廣 大, 我 們 總 收 入 相 當 部 分 來 自 少 數 主 要 客 戶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五 大 客 戶 佔 我 們 同 期 收 入 分 別 約 27.2% 31.1% 40.6% 及 44.8%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最 大 客 戶 佔 我 們 同 期 收 入 分 別 約 14.2% 12.3% 14.3% 及 19.0% 由 於 我 們 與 客 戶 一 般 不 會 訂 立 長 期 銷 售 合 同, 我 們 無 法 保 證 其 任 何 主 要 客 戶 將 繼 續 按 同 樣 數 量 或 完 全 按 其 過 往 習 慣 向 我 們 採 購 產 品 倘 任 何 我 們 主 要 客 戶 大 幅 削 減 其 對 我 們 的 採 購 額 或 終 止 其 與 我 們 的 業 務 關 係, 則 我 們 業 務 及 財 務 表 現 可 能 會 受 到 不 利 影 響 我 們 面 對 客 戶 拖 欠 款 項 及 或 違 約 的 風 險 除 新 客 戶 或 信 用 記 錄 不 明 或 欠 佳 的 客 戶 外, 我 們 一 般 於 交 付 產 品 後 向 紙 製 包 裝 產 品 客 戶 及 瓦 楞 芯 紙 客 戶 分 別 授 出 30 至 120 天 及 30 至 75 天 的 信 用 期 我 們 無 法 保 證 客 戶 會 按 時 或 完 全 履 行 其 還 款 責 任 或 平 均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天 數 不 會 上 升 任 何 客 戶 無 法 清 還 或 無 法 如 期 清 還 其 結 欠 本 集 團 款 項, 可 能 會 對 我 們 的 財 務 表 現 及 經 營 現 金 流 量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從 而 對 我 們 的 業 務 及 經 營 業 績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本 集 團 的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分 別 約 為 人 民 幣 185,200,000 元 人 民 幣 156,400,000 元 人 民 幣 199,900,000 元 及 人 民 幣 262,200,000 元 我 們 無 法 保 證 本 集 團 可 成 功 收 回 部 份 或 全 部 債 項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零 零 八 年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一 零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就 壞 賬 作 出 的 撥 備 分 別 為 人 民 幣 零 元 人 民 幣 200,000 元 人 民 幣 1,000,000 元 及 人 民 幣 1,000,000 元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由 於 永 發 紙 業 一 名 客 戶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十 二 月 違 約, 我 們 已 撇 銷 呆 賬 約 人 民 幣 1,000,000 元 我 們 的 產 品 銷 售 受 客 戶 的 業 務 週 期 波 動 以 及 中 國 及 全 球 宏 觀 經 濟 條 件 影 響 我 們 的 產 品 銷 售 受 客 戶 的 業 務 週 期 波 動 影 響 由 於 客 戶 於 不 同 時 期 訂 購 的 數 量 和 產 品 組 合 或 有 所 不 同, 我 們 因 此 難 以 準 確 估 計 客 戶 的 需 求 此 外, 由 於 我 們 的 產 品 主 要 用 於 將 貨 物 運 載 到 中 國 境 內 外 的 中 國 製 造 商, 故 全 球 經 濟 衰 退 期 間 客 戶 對 產 品 的 需 求 會 有 所 減 少 受 二 零 零 八 年 第 四 季 度 的 全 球 金 融 危 機 沖 擊, 我 們 的 業 務 受 不 利 影 響, 故 收 入 由 截 至 二 零 零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836,400,000 元 減 少 至 截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743,400,000 元 全 球 金 融 危 30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球 發 售 的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891,273,800 股H股 視 乎 是 否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而 定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44,564,000 股H股 可 予 調 整 國 際 發 售 股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球 發 售 的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891,273,800 股H股 視 乎 是 否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而 定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44,564,000 股H股 可 予 調 整 國 際 發 售 股 2016 9 27 H 1933 (a) 144A (b) S H 571 H 2016 10 30 H 1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球 發 售 的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891,273,800 股H股 視 乎 是 否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而 定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44,564,000 股H股 可 予 調 整 國 際 發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主 席 報 告 2013 12 31 業 務 回 顧 2013 2013 7 30 2013 2013 670.7 2013 415.0 2012 44.9% 52.4% 146.4 22.9% 123.4 73.9 28.2% 6.12 2012 13.56 0.39-2 -

主 席 報 告 2013 12 31 業 務 回 顧 2013 2013 7 30 2013 2013 670.7 2013 415.0 2012 44.9% 52.4% 146.4 22.9% 123.4 73.9 28.2% 6.12 2012 13.56 0.39-2 - 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世 茂 房 地 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813)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全 年 業 績 業 績 摘 要 1. 415.0 2012 44.9% 2. 52.4% 146.4 (2012 96.1 2012 33.5% 35.3% 3. 28.2% 73.9 73.19 66.8% 4.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 882 2014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2 董 事 會 公 司 秘 書 授 權 代 表 註 冊 辦 事 處 168 200 36 7 13 (852) 2162 8888 (852) 2311 0896 ir@tianjindev.com www.tianjindev.com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處 183 22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表 明 概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表 明 概 2016 2 29 1933 S 30 30 571 571W www.hkexnews.hkwww.sinco-pharm.com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C161365A_BOSC 1..7

C161365A_BOSC 1..7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聯 交 所 )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結 算 )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本 公 佈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14.07 25% 100% 14 (i) (ii) 65% 2

14.07 25% 100% 14 (i) (ii) 65% 2 Solargiga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陽 光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757) 主 要 及 關 連 交 易 及 發 行 可 換 股 債 券 收 購 13.09 3.7 835,200,000 1.92 435,000,000 24.07% 19.40% 1 14.07 25% 100% 14 (i) (ii) 65% 2 一 般 事 項 (i)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會計學、中級會計學、會計學概要

Microsoft Word - 會計學、中級會計學、會計學概要 一 會 計 學 適 用 考 試 名 稱 適 用 考 試 類 科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原 住 民 族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財 稅 行 政 財 稅 行 政 財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身障四等-會計學

Microsoft Word - 104身障四等-會計學 10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考 試 別 :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等 別 : 四 等 考 試 類 科 :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科 目 : 會 計 學 概 要 一 甲 公 司 X5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帳 款 帳 齡 分 析 表 如 下 : 帳 齡 期 間 金 額 預 估 回 收 率 未 到 期 $350,000 99%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管 理 層 討 論 與 分 析 業 務 回 顧 及 展 望 中 國 醫 療 服 務 產 業 2015 3 2015 2020 2020 1.5 2015 4 2014 2015 2

管 理 層 討 論 與 分 析 業 務 回 顧 及 展 望 中 國 醫 療 服 務 產 業 2015 3 2015 2020 2020 1.5 2015 4 2014 2015 2 財 務 摘 要 Phoenix Healthcare Group Co. Ltd 鳳 凰 醫 療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1515)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全 年 業 績 公 告 截 至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 人 民 幣 千 元 ) 1,372,267 1,206,265 167,045 230,051 238,212 220,641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陸 港 通 龍 卡 常 遇 問 題 一 般 問 題 o 甚 麼 是 陸 港 通 龍 卡? o 陸 港 通 龍 卡 具 有 哪 些 特 點? o 陸 港 通 龍 卡 適 合 甚 麼 客 戶 使 用? 陸 港 通 龍 卡 申 請 須 知 o 陸 港 通 龍 卡 的 發 卡 對 象 是 甚 麼? o 聯 名 賬 戶 或 公 司 客 戶 可 以 申 請 陸 港 通 龍 卡 嗎? o 現 時 哪 一 個 建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449 2014 目 錄 2 3 6 11 13 15 18 36 40 49 58 60 61 63 65 67 123 集 團 架 構 公 司 資 料 2014 年 大 事 回 顧 與 榮 譽 財 務 摘 要 業 務 摘 要 主 席 報 告 書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層 企 業 管 治 報 告 董 事 會 報 告 獨 立 核 數 師 報 告 綜 合 損 益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智捷合併.2014合併第二季.20140630.FS.AllReport_for 上傳用.pdf

智捷合併.2014合併第二季.20140630.FS.AllReport_for 上傳用.pdf 1 7 1 1 7 7 10 102 1 ( 1 11 1 103 ) 1 12 13 1 19 27 28 32 20 2010 2009-2011 9 14 19 36 39 21 2010-2012 2011-2013 - 十 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是 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公 共 管 理 範 疇 技 術 員 職 程 普 通 對 外 入 職 開 考 第 一 職 階 二 等 技 術 員 職 位 空 缺 報 考 集 有 關 報 考 地 點 日 期 及 時 間 報 考 地 點 在 那 裡? 開 考 通 告 上 所 述 遞 交 投 考 申 請 表 的 期 限 為 二 十 日, 自 本 通 告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公 佈 後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起 計 如

More information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初 生 嬰 兒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調 查 1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概 況 地 區 : 全 港 18 區 中

More information

本 行 公 司 秘 書 盧 鴻 先 生 不 具 備 上 市 規 則 第 3.28 條 規 定 的 有 關 資 格 本 行 已 經 任 命 李 美 儀 女 士 在 上 市 日 期 之 後 的 最 少 三 年 內 作 為 盧 鴻 先 生 的 助 理, 以 確 保 盧 鴻 先 生

本 行 公 司 秘 書 盧 鴻 先 生 不 具 備 上 市 規 則 第 3.28 條 規 定 的 有 關 資 格 本 行 已 經 任 命 李 美 儀 女 士 在 上 市 日 期 之 後 的 最 少 三 年 內 作 為 盧 鴻 先 生 的 助 理, 以 確 保 盧 鴻 先 生 1. 本 行 已 向 香 港 聯 交 所 申 請 並 獲 得 嚴 格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應 用 指 引 第 18 項 第 4.2 段 規 定 的 豁 免, 即 可 以 在 申 請 結 束 後 應 用 上 市 規 則 應 用 指 引 第 18 項 第 4.2 段 規 定 的 替 代 回 補 機 制 進 一 步 資 料 請 參 閱 全 球 發 售 的 架 構 -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 重 新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

三 Xl 年 11 月 l 日 甲 公 司 將 與 客 戶 的 應 收 帳 款 $700,000, 以 有 限 追 索 權 方 式 出 售 給 乙 銀 行, 甲 公 司 保 證 移 轉 的 應 收 帳 款 最 少 可 收 現 六 成,3 個 月 到 期 可 收 現 完 畢, 且 約 定 乙 銀 行

三 Xl 年 11 月 l 日 甲 公 司 將 與 客 戶 的 應 收 帳 款 $700,000, 以 有 限 追 索 權 方 式 出 售 給 乙 銀 行, 甲 公 司 保 證 移 轉 的 應 收 帳 款 最 少 可 收 現 六 成,3 個 月 到 期 可 收 現 完 畢, 且 約 定 乙 銀 行 等 別 : 三 等 考 試 類 科 :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科 目 : 會 計 學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考 考 試 試 題 甲 申 論 題 部 份 一 甲 公 司 製 造 機 器 出 售,X7 年 初 將 一 台 帳 面 金 額 為 $1,140,000 之 機 器 出 租 予 乙 公 司, 租 期 4 年, 每 年 年 底 收 取 租 金 $400,000, 租 期 屆 滿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PURPOSE

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一 何 謂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投 資 人 如 何 買 賣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 一 )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是 指 在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買 賣, 以 追 蹤 證 券 交 易 所 設 計 或 同 意 編 製 之 標 的 指 數, 且 申 購 買 回 採 實 物 (ETF 表 彰 之 股 票 組 合 ) 及 依 據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規 定 方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2016 年 4 月 18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844/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退 休 辭 職 和 年 齡 分 布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公 務 員 的 整 體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人 手 流 失 和 年 齡 分 布 情 況 提 供 最 新

More information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産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在

More information

日 期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十 五 日 訂 約 方 (1) Action Globe Limited( 本 公 司 之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作 為 賣 方 ) (2) 光 大 證 券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作 為 買 方 ) 主 體 事 項 根 據 買 賣 協 議, 賣

日 期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十 五 日 訂 約 方 (1) Action Globe Limited( 本 公 司 之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作 為 賣 方 ) (2) 光 大 證 券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作 為 買 方 ) 主 體 事 項 根 據 買 賣 協 議, 賣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而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C155046A_Baoan Technology 1..13

C155046A_Baoan Technology 1..13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佈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佈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本 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IAS26_0106_\270\352\270\333__\272\364\255\266.doc)

(Microsoft Word - IAS26_0106_\270\352\270\333__\272\364\255\266.doc)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委 員 會 於 1987 年 1 月 發 布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並 於 1994 年 重 新 編 排 格 式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於 2001 年 4 月 決 議, 依 據 舊 章 程 所 發 布 之 所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rticles_of_Incorporation_of_UMC_1606-c

Microsoft Word - Articles_of_Incorporation_of_UMC_1606-c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六 月 七 日 第 一 章 總 則 一 五 年 股 東 常 會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規 定 組 織 之, 定 名 為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所 營 事 業 如 下 : 一 積 體 電 路 二 各 種 半 導 體 零 組 件 如 混 成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More information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國票期貨研究部日簡報1050225New

Microsoft PowerPoint - 國票期貨研究部日簡報1050225New 美 股 走 勢 - 道 瓊 指 數 美 股 週 三 開 低 隨 油 價 盤 中 走 高 而 拉 高 技 術 面 回 測 10 日 均 線 有 撐 最 終 留 下 長 下 引 線 重 回 5 日 均 線 選 擇 權 未 平 倉 量 分 布 圖 每 一 刻 度 代 表 1000 口 OI Call 履 約 價 11600 11400 11200 11000 10800 10600 10400 10200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立 法 會 CB(2)1651/15-16(01) 號 文 件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2016 年 6 月 2 日 的 版 本 )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的 文 本 及 有 關 醫 生 註 冊 條 例 條 文 的 標 示 版 本 分 別 載 於 附 件 一 及

More information

虛擬交易所97年GVE3簡易版.doc

虛擬交易所97年GVE3簡易版.doc 目 錄 一 台 灣 上 市 / 上 櫃 股 票...2 二 台 灣 期 貨...4 三 台 灣 選 擇 權...5 四 台 灣 上 市 / 櫃 權 證...7 五 投 組 清 單...8 六 現 金 帳 戶 轉 移...9 七 掛 單 追 蹤... 11 八 歷 史 交 易 記 錄...13 九 投 組 分 析...15 十 新 舊 版 本 差 異...16 1 一 台 灣 上 市 / 上 櫃 股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2 公 司 主 要 財 務 數 據 和 股 東 變 化 2.1 主 要 財 務 數 據 本 報 告 期 末 上 年 度 末 本 報 告 期 末 比 上 年 度 末 增 減 (%) 總 資 產 ( 人 民 幣 千 元 ) 28,050,593 28,022,171 0.10 歸 屬 於 上 市 公 司

2 公 司 主 要 財 務 數 據 和 股 東 變 化 2.1 主 要 財 務 數 據 本 報 告 期 末 上 年 度 末 本 報 告 期 末 比 上 年 度 末 增 減 (%) 總 資 產 ( 人 民 幣 千 元 ) 28,050,593 28,022,171 0.10 歸 屬 於 上 市 公 司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依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在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