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年GHS訓練班執行教材-危害通識法規.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2008年GHS訓練班執行教材-危害通識法規.doc"

Transcription

1 化 學 品 全 球 調 和 制 度 (GHS) 訓 練 教 材 第 二 單 元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介 紹 ( 含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製 作 ) 課 程 目 的 學 員 對 新 修 正 之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 以 下 簡 稱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 有 充 份 認 識, 因 而 能 瞭 解 雇 主 及 員 工 對 於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所 必 須 履 行 之 義 務 和 責 任 學 習 目 標 學 員 將 能 1. 解 釋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如 何 立 法 實 施 2. 識 別 適 用 及 不 適 用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之 物 質 3. 解 釋 產 品 危 害 成 分 之 法 定 意 義 4. 確 知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中 雇 主 之 責 任 5. 說 明 有 關 標 示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及 勞 工 教 育 訓 練 之 法 規 規 定 6. 解 釋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如 何 處 理 商 業 機 密 7. 說 明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之 製 作 方 法 及 提 供 實 務 範 例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1

2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課 程 圖 表 第 一 章 : 緒 論 第 二 章 : 內 容 2.1 總 則 2.2 標 示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教 育 訓 練 通 識 措 施 其 他 相 關 措 施 附 則 第 三 章 : 結 語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2

3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5 第 二 章 法 規 內 容 介 紹 總 則 用 辭 定 義 適 用 之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不 適 用 本 規 則 之 物 品 標 示 應 標 示 之 事 項 標 示 之 格 式 混 合 物 標 示 以 其 他 方 式 標 示 者 免 標 示 者 通 識 措 施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及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勞 工 教 育 訓 練 其 他 相 關 措 施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提 供 國 家 安 全 及 商 業 機 密 運 輸 與 工 作 場 所 標 示 轉 換 人 員 訓 練 附 則 罰 則 第 三 章 結 語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3

4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附 表 一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26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附 表 二 危 害 物 質 之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附 錄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製 作 方 法 及 範 例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4

5 第 一 章 緒 論 職 業 災 害 預 防 的 首 要 工 作 為 認 識 危 害 的 存 在 為 了 使 雇 主 及 勞 工 能 得 到 正 確 的 工 作 場 所 危 害 物 質 資 訊, 俾 採 取 預 防 對 策,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聯 盟 均 訂 有 危 害 通 識 有 關 法 規 我 國 亦 在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五 條 規 定 : 雇 主 應 採 取 必 要 之 措 施, 以 保 護 勞 工 操 作 化 學 物 品 之 安 全, 並 在 第 七 條 規 定 : 雇 主 對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應 予 標 示, 並 註 明 必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注 意 事 項 據 此,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訂 定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通 識 規 則, 民 國 96 年 10 月 19 日 新 修 訂 為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 以 下 簡 稱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 以 利 事 業 單 位 遵 循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共 分 四 部 份 : 總 則 標 示 通 識 措 施 附 則 總 則 說 明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之 法 源 依 據, 界 定 適 用 及 不 適 用 物 質 之 種 類 及 名 稱, 並 對 規 則 中 使 用 的 幾 個 重 要 名 詞 加 以 定 義 標 示 提 供 簡 明 易 讀 的 危 害 資 訊, 它 貼 在 危 害 物 質 的 容 器 上, 告 訴 勞 工 容 器 內 是 什 麼 東 西, 有 沒 有 爆 炸 性 毒 性 或 腐 蝕 性 等 等 標 示 的 內 容 應 以 勞 工 能 懂 的 話 來 提 供 資 料, 告 訴 勞 工 應 採 取 的 危 害 預 防 措 施, 並 提 醒 他 們 參 閱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5

6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通 識 措 施 包 括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書 及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等 措 施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提 供 詳 細 的 危 害 警 告 及 預 防 控 制 資 料, 除 非 法 令 已 豁 免 的 情 況 下 ( 例 如 製 成 品 等 ), 事 業 單 位 不 宜 使 用 沒 有 標 示 和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的 危 害 物 質 推 動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其 他 措 施, 為 雇 主 應 製 作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及 製 作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以 便 管 理 危 害 物 質, 及 應 對 勞 工 施 以 必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依 據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規 則 之 規 定 ) 為 使 危 害 物 質 之 製 造 商 及 供 應 商 提 供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給 下 游 使 用 者, 及 對 涉 及 國 家 安 全 及 商 業 機 密 之 情 況, 也 訂 定 相 關 措 施, 以 確 保 使 用 者 可 獲 得 化 學 品 之 危 害 性 及 安 全 操 作 處 置 及 緊 急 應 變 等 必 要 資 訊 附 則 規 定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相 關 修 訂 條 文 的 生 效 日 期 基 於 國 際 潮 流 及 滿 足 國 內 需 求 之 必 要 性, 建 構 與 國 際 一 致 之 化 學 品 分 類 與 標 示 系 統, 推 動 化 學 品 分 類 及 標 示 全 球 調 和 制 度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簡 稱 GHS), 以 建 置 符 合 國 際 潮 流 之 化 學 品 管 理 體 系 此 次 新 修 訂 之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也 將 GHS 有 關 危 害 標 示 及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相 關 分 類 與 定 義 納 入, 並 列 於 新 修 訂 之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附 表 二 至 附 表 五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6

7 第 二 章 法 規 內 容 介 紹 2.1 總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依 據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七 條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之 標 示 及 必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注 意 事 項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之 規 定, 訂 定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供 事 業 單 位 遵 照 執 行 ( 第 一 條 ) 用 辭 定 義 ( 第 三 條 ). 製 成 品 : 係 指 在 製 造 過 程 中, 已 形 成 特 定 形 狀 之 物 品 或 依 特 定 設 計 之 物 品, 其 最 終 用 途 全 部 或 部 份 決 定 於 該 物 品 之 特 定 形 狀 或 設 計, 且 在 正 常 使 用 該 物 品 狀 況 下 不 會 釋 出 危 害 物 質 例 如, 熱 水 瓶 內 膽 雖 塗 有 危 害 物 質 汞 ( 水 銀 ), 但 是 在 正 常 使 用 狀 況 下 不 會 釋 出, 因 此 視 為 製 成 品, 可 豁 免 標 示. 容 器 : 係 指 任 何 袋 筒 瓶 箱 罐 桶 反 應 器 儲 槽 管 路 及 其 他 可 盛 裝 危 害 物 質 者 但 不 包 含 交 通 工 具 內 之 引 擎 燃 料 槽 或 其 他 操 作 系 統. 製 造 商 : 係 指 製 造 危 害 物 質 供 批 發 零 售 處 置 或 使 用 之 事 業 單 位. 供 應 商 : 係 指 輸 入 輸 出 批 發 或 零 售 危 害 物 質 之 事 業 單 位 適 用 之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 簡 稱 危 害 物 質 ):( 第 二 條 ). 本 規 則 附 表 一 所 列 舉 者. 除 附 表 一 以 外, 符 合 國 家 標 準 一 五 0 三 0 化 學 品 分 類 及 標 示 系 列 具 有 物 理 性 危 害 或 健 康 危 害 之 化 學 品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7

8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者 不 適 用 本 規 則 之 物 品 ( 第 四 條 ). 有 害 事 業 廢 棄 物. 菸 草 或 菸 草 製 品. 食 品 飲 料 藥 物 化 妝 品. 製 成 品. 非 工 業 用 途 之 一 般 民 生 消 費 商 品. 滅 火 器. 在 反 應 槽 或 製 程 中 正 進 行 化 學 反 應 之 中 間 產 物.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者 2.2 標 示 應 標 示 之 事 項 ( 第 五 條 ) 對 裝 有 危 害 物 質 之 容 器 應 明 顯 標 示 下 列 事 項 :. 危 害 圖 式. 內 容 - 名 稱 : 可 以 是 化 學 品 的 俗 名 或 學 名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與 標 示 所 用 的 名 稱 必 須 相 同 - 警 示 語 : 加 註 警 語, 例 如 過 氧 化 丁 酮 註 明 危 險, 八 氯 萘 則 註 明 警 告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8

9 - 危 害 成 分 : 如 為 混 合 物 者, 係 指 混 合 物 之 危 害 性 中 符 合 國 家 標 準 一 五 0 三 0 化 學 品 分 類 及 標 示 系 列, 具 有 物 理 性 危 害 或 健 康 危 害 之 所 有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指 出 受 侵 害 後 可 能 引 起 的 不 良 後 果, 即 對 圖 式 代 表 的 危 害 補 充 說 明, 例 如 吞 食 有 毒 -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指 出 避 免 危 害 發 生 的 防 範 措 施, 例 如 置 於 陰 涼 處, 緊 蓋 容 器 用 來 預 防 易 燃 物 質 的 可 能 引 起 之 危 害 -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之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上 述 標 示 事 項 所 用 文 字, 係 以 中 文 為 主, 必 要 時, 可 輔 以 外 文 此 外, 可 註 明 更 詳 細 的 資 料, 請 參 考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以 提 示 勞 工 應 參 考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等 資 訊 以 瞭 解 其 他 重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注 意 事 項 若 危 害 物 質 無 法 依 附 表 二 規 定 之 分 類 歸 類 者, 可 免 貼 危 害 圖 式, 但 須 註 明 名 稱 危 害 成 分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等 內 容 而 容 器 容 積 在 一 百 毫 升 以 下 者, 可 僅 標 示 危 害 物 質 名 稱 危 害 圖 式 及 警 示 語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9

10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標 示 之 格 式 ( 第 五 條 及 附 表 三 ) 名 稱 : 危 害 成 分 : 警 示 語 :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製 造 商 : 或 供 應 商 : (1) 名 稱 (2) 地 址 (3) 電 話 更 詳 細 的 資 料, 請 參 考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註 : 1. 危 害 圖 式 警 示 語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依 附 表 二 之 規 定 2. 有 二 種 以 上 危 害 圖 式 時, 應 全 部 排 列 出, 其 排 列 以 辨 識 清 楚 為 原 則, 視 容 器 情 況 得 有 不 同 排 列 方 式 標 示 之 危 害 圖 式 形 狀 為 直 立 四 十 五 度 角 之 正 方 形, 其 大 小 需 能 辨 識 清 楚 圖 式 符 號 應 使 用 黑 色, 背 景 為 白 色, 圖 式 之 紅 框 有 足 夠 警 示 作 用 之 寬 度 ( 第 八 條 ) 混 合 物 標 示 ( 第 五 及 第 六 條 ) 容 器 裝 有 含 二 種 以 上 危 害 物 質 之 混 合 物 時, 應 依 其 混 合 後 之 危 害 性 予 以 標 示 此 種 危 害 性 之 判 定, 如 混 合 物 已 作 整 體 測 試 者, 依 整 體 測 試 結 果 ; 未 作 整 體 測 試 者, 其 健 康 危 害 性, 除 具 有 科 學 資 料 佐 證 外, 應 依 相 關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標 準 CNS 化 學 品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10

11 分 類 及 標 示 系 列 之 混 合 物 分 類 標 準 規 定 辦 理, 對 於 燃 燒 爆 炸 及 反 應 性 等 物 理 危 害 性 應 使 用 有 科 學 根 據 之 資 料, 評 估 其 物 理 危 害 性 至 於 混 合 物 之 危 害 成 分, 係 指 混 合 物 之 危 害 性 中 具 有 物 理 性 危 害 健 康 危 害 之 所 有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以 其 他 方 式 標 示 者. 農 藥 環 境 用 藥 等 危 害 物 質 之 標 示, 其 他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者, 從 其 規 定 ( 第 七 條 ). 雇 主 對 裝 有 危 害 物 質 之 容 器 於 交 通 運 輸 時, 已 依 運 輸 相 關 法 規 設 標 示 者, 該 容 器 於 工 作 場 所 內 運 輸 時, 得 免 再 依 附 表 二 標 示 但 於 勞 工 從 事 卸 放 搬 運 處 置 或 使 用 危 害 物 質 作 業 時, 仍 應 依 本 規 則 辦 理 ( 第 十 一 條 ). 雇 主 對 裝 有 危 害 物 質 之 船 舶 航 空 器 或 運 送 車 輛 之 標 示, 應 依 交 通 法 規 中 有 關 運 輸 之 規 定 辦 理 ( 第 二 十 一 條 ). 雇 主 對 裝 有 危 害 物 質 之 容 器 屬 下 列 之 一 者, 得 於 明 顯 之 處, 設 置 第 五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事 項 之 公 告 板 以 代 替 容 器 標 示 但 屬 於 管 系 者, 得 掛 使 用 牌 或 漆 有 規 定 識 別 顏 色 及 記 號 替 代 之 : 一 裝 同 一 種 危 害 物 質 之 數 個 容 器, 置 放 於 同 一 處 所 二 導 管 或 配 管 系 統 三 反 應 器 蒸 餾 塔 吸 收 塔 析 出 塔 混 合 器 沈 澱 分 離 器 熱 交 換 器 計 量 槽 儲 槽 等 化 學 設 備 四 冷 卻 裝 置 攪 拌 裝 置 壓 縮 裝 置 等 設 備 五 輸 送 裝 置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11

12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前 項 第 二 款 至 第 五 款 之 容 器 如 設 置 第 五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事 項 之 公 告 板, 其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之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經 常 變 更, 但 有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者, 得 免 標 示 第 五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第 六 目 之 事 項 免 標 示 者 ( 第 九 條 ). 雇 主 對 裝 有 危 害 物 質 之 容 器 屬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得 免 標 示 : 一 外 部 容 器 已 標 示, 僅 供 內 襯 且 不 再 取 出 之 內 部 容 器 二 內 部 容 器 已 標 示, 由 外 部 可 見 到 標 示 之 外 部 容 器 三 勞 工 使 用 之 可 攜 帶 容 器, 其 危 害 物 質 取 自 有 標 示 之 容 器, 且 僅 供 裝 入 之 勞 工 當 班 立 即 使 用 者 四 危 害 物 質 取 自 有 標 示 之 容 器, 並 供 實 驗 室 自 行 作 實 驗 研 究 之 用 者 2.3 通 識 措 施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意 義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可 補 充 標 示 內 容 危 害 警 告 或 防 範 不 足 之 處 標 示 提 供 有 關 危 害 物 品 的 簡 單 資 料, 而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則 包 括 危 害 物 質 之 安 全 處 理 緊 急 應 變 清 除 污 染 和 控 制 危 害 等 各 種 資 料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12

13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提 供 之 資 訊 ( 第 十 二 條 ) 雇 主 對 危 害 物 質 或 符 合 附 表 四 規 定 之 每 一 物 品, 應 依 附 表 五 之 規 定 提 供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健 康 危 害 分 類 之 危 害 成 分 濃 度 管 制 值 表, 如 附 表 四 所 示 附 表 四 健 康 危 害 分 類 之 危 害 成 分 濃 度 管 制 值 表 健 康 危 害 分 類 管 制 值 急 毒 性 物 質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呼 吸 道 或 皮 膚 過 敏 物 質 生 殖 細 胞 致 突 變 性 物 質 : 第 1 級 生 殖 細 胞 致 突 變 性 物 質 : 第 2 級 致 癌 物 質 生 殖 毒 性 物 質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單 一 暴 露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重 複 暴 露 1.0% 1.0% 1.0% 1.0% 0.1% 1.0% 0.1% 0.1% 1.0% 1.0%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根 據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附 表 五 之 規 定, 必 須 備 有 下 述 十 六 項 資 訊 一 物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 物 品 名 稱 其 他 名 稱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 標 示 內 容 其 他 危 害 物 品 危 害 分 類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13

14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 純 物 質 : 中 英 文 名 稱 同 義 名 稱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 CAS No.)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 混 合 物 : 化 學 性 質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之 中 英 文 名 稱 濃 度 或 濃 度 範 圍 ( 成 分 百 分 比 ) 四 急 救 措 施 :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五 滅 火 措 施 : 適 用 滅 火 劑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清 理 方 法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 處 置 儲 存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 工 程 控 制 控 制 參 數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衛 生 措 施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 外 觀 ( 物 質 狀 態 形 狀 顏 色 ) 氣 味 嗅 覺 閾 值 ph 值 熔 點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分 解 溫 度 閃 火 點 自 燃 溫 度 爆 炸 界 限 蒸 氣 壓 蒸 氣 密 度 密 度 溶 解 度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揮 發 速 率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 安 定 性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應 避 免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14

15 之 物 質 危 害 分 解 物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 暴 露 途 徑 症 狀 急 毒 性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 生 態 毒 性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生 物 蓄 積 性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 聯 合 國 編 號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包 裝 類 別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 適 用 法 規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 參 考 文 獻 製 表 單 位 製 表 人 製 表 日 期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15

16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參 考 格 式 如 下 (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附 表 五 ) 一 物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物 品 名 稱 : 其 他 名 稱 :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物 品 危 害 分 類 : 標 示 內 容 :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純 物 質 : 中 英 文 名 稱 : 同 義 名 稱 :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 : 混 合 物 : 化 學 性 質 :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之 中 英 文 名 稱 濃 度 或 濃 度 範 圍 ( 成 分 百 分 比 )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16

17 皮 膚 接 觸 : 眼 睛 接 觸 : 食 入 :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 清 理 方 法 :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 儲 存 :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 控 制 參 數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 生 物 指 標 :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17

18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呼 吸 防 護 : 手 部 防 護 : 眼 睛 防 護 :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 衛 生 措 施 :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物 質 狀 態 形 狀 顏 色 等 ) 氣 味 : 嗅 覺 閾 值 : 熔 點 : ph 值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分 解 溫 度 : 閃 火 點 : 測 試 方 法 : 開 杯 / 閉 杯 自 燃 溫 度 : 爆 炸 界 限 : 蒸 氣 壓 : 蒸 氣 密 度 : 密 度 : 溶 解 度 :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揮 發 速 率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危 害 分 解 物 :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症 狀 :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18

19 急 毒 性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生 物 蓄 積 性 :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 包 裝 類 別 :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製 表 單 位 名 稱 : 地 址 / 電 話 : 製 表 人 職 稱 : 姓 名 ( 簽 章 ): 製 表 日 期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19

20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上 所 提 供 的 資 訊, 可 作 為 勞 工 運 輸 司 機 消 費 者 及 消 防 人 員 救 護 人 員 緊 急 應 變 協 調 人 員 以 及 其 他 負 責 規 劃 化 學 品 安 全 管 理 及 緊 急 事 故 之 控 制 和 應 變 程 序 等 相 關 工 作 人 員 參 考 ; 而 所 有 的 勞 工 都 有 權 利 了 解 所 接 觸 之 化 學 物 品 的 危 害 資 訊, 以 保 護 他 們 自 己 的 健 康 和 安 全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的 存 放 位 置 ( 第 十 七 條 ) 應 將 危 害 物 質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置 於 工 作 場 所 中 易 取 得 之 處, 危 害 物 質 相 關 作 業 人 員 應 能 隨 時 獲 得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相 關 資 訊 混 合 物 的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 第 十 三 條 )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對 前 條 之 物 品, 應 製 備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如 該 物 品 為 含 有 二 種 以 上 危 害 物 質 之 混 合 物 時, 應 依 其 混 合 後 之 危 害 性, 製 作 一 份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前 項 物 品, 應 列 出 其 危 害 成 分 之 化 學 名 稱, 其 危 害 性 之 判 定 如 下 : 混 合 物 已 作 整 體 測 試 者, 依 整 體 測 試 結 果 未 作 整 體 測 試 者, 其 健 康 危 害 性, 除 具 有 科 學 資 料 佐 證 外, 應 依 相 關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標 準 CNS 化 學 品 分 類 及 標 示 系 列 之 混 合 物 分 類 標 準 規 定 辦 理 ; 對 於 燃 燒 爆 炸 及 反 應 性 等 物 理 性 危 害, 應 使 用 有 科 學 根 據 之 資 料 評 估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20

21 共 通 性 之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 第 十 四 條 ) 混 合 物 屬 同 一 種 類 之 物 品, 其 濃 度 不 同 而 主 要 成 分 用 途 及 危 害 相 同 時, 得 使 用 一 份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但 應 註 明 不 同 產 品 名 稱 有 效 期 限 ( 第 十 五 條 ) 雇 主 應 依 實 際 狀 況 檢 討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內 容 之 正 確 性, 並 適 時 更 新, 其 內 容 更 新 日 期 版 次 等 更 新 紀 錄 保 存 三 年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及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為 推 行 危 害 物 質 之 通 識 制 度, 依 實 際 狀 況 訂 定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適 時 檢 討 更 新, 並 依 計 畫 確 實 執 行, 其 執 行 紀 錄 保 存 三 年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應 含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標 示 危 害 通 識 教 育 訓 練 等 必 要 項 目 之 擬 定 執 行 紀 錄 及 修 正 措 施 雇 主 應 製 作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以 提 供 物 品 名 稱 其 他 名 稱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索 引 碼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使 用 資 料 及 貯 存 資 料 等 項 目, 其 格 式 參 照 附 表 六 雇 主 應 結 合 事 業 單 位 製 造 處 置 或 使 用 危 險 物 有 害 物 之 實 際 狀 況, 推 動 其 他 使 勞 工 確 實 知 悉 危 害 物 質 資 訊 之 必 要 措 施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21

22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附 表 六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物 品 名 稱 : 其 他 名 稱 :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索 引 碼 :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 地 址 : 電 話 : 使 用 資 料 地 點 平 均 數 量 最 大 數 量 使 用 者 貯 存 資 料 地 點 平 均 數 量 最 大 數 量 製 單 日 期 :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22

23 2.3.3 勞 工 教 育 訓 練 ( 依 據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規 則 之 規 定 ) 雇 主 使 勞 工 從 事 製 造 處 置 或 使 用 危 險 物 有 害 物 時, 除 了 3 小 時 的 一 般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外, 應 增 加 3 小 時 之 危 害 通 識 訓 練 課 程 2.4 其 他 相 關 措 施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提 供 ( 第 十 八 條 )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販 售 或 供 應 危 害 物 質 或 符 合 附 表 四 規 定 之 每 一 物 品 與 事 業 單 位 時, 應 提 供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國 家 安 全 及 商 業 機 密. 雇 主 為 維 護 國 家 安 全 或 商 業 機 密 之 必 要, 而 保 留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之 名 稱 含 量 或 製 造 商 供 應 商 名 稱, 應 檢 附 下 列 書 面 文 件, 經 由 勞 動 檢 查 機 構 轉 報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核 定 : 一 認 定 為 國 家 安 全 或 商 業 機 密 之 證 明 文 件 二 為 保 護 國 家 安 全 或 商 業 機 密 資 料 所 採 取 之 對 策 三 該 資 料 對 申 請 者 及 其 競 爭 者 之 經 濟 利 益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前 項 事 務, 於 核 定 前 得 聘 學 者 專 家 提 供 意 見 ( 第 十 九 條 ). 主 管 機 關 勞 動 檢 查 機 構 或 醫 師 為 執 行 業 務 需 要 時, 得 要 求 事 業 單 位 提 供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之 名 稱 含 量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事 業 單 位 不 得 拒 絕 ( 第 二 十 條 )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23

24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運 輸 與 工 作 場 所 標 示 轉 換 人 員 訓 練 ( 第 十 六 條 ). 雇 主 對 於 裝 載 危 害 物 質 之 車 輛 進 入 工 作 場 所 後, 應 由 經 相 關 訓 練 之 人 員 確 認 已 有 本 規 則 規 定 之 標 示 及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始 得 進 行 卸 放 搬 運 處 置 或 使 用 之 作 業. 前 項 相 關 訓 練 應 包 括 製 造 處 置 或 使 用 危 害 物 質 之 一 般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及 中 央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所 定 危 險 物 品 運 送 人 員 專 業 訓 練 之 相 關 課 程 2.5 附 則. 本 規 則 施 行 日 期,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 第 二 十 四 條 ). 勞 委 會 已 於 2007 年 12 月 19 日 公 告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自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起 施 行. 本 規 則 第 二 條 所 指 定 危 害 物 質 之 適 用 日 期,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 第 二 十 三 條 ). 在 2007 年 12 月 21 日 公 告 規 則 第 二 條 第 一 款 所 列 舉 之 危 害 物 質, 自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起 為 第 一 階 段 適 用 該 規 則 之 物 質 2.6 罰 則. 雇 主 如 不 依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七 條 與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通 識 規 則 之 規 定, 辦 理 危 害 通 識 有 關 之 標 示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及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與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等 必 要 事 項, 處 新 台 幣 參 萬 元 以 上, 陸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雇 主 如 不 依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二 十 三 條 及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規 則 之 規 定, 辦 理 勞 工 危 害 通 識 教 育 訓 練, 處 新 台 幣 參 萬 元 以 上, 陸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勞 工 如 不 接 受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處 新 臺 幣 參 仟 元 以 下 罰 鍰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24

25 第 三 章 結 語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係 依 據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七 條 規 定 : 雇 主 對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應 予 標 示, 並 註 明 必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製 作 其 主 要 意 義 是 基 於 廣 大 勞 工 運 輸 司 機 緊 急 應 變 人 員 及 一 般 消 費 者, 有 權 知 道 所 使 用 之 化 學 物 品 的 危 險 性, 尤 其 重 要 的 是 藉 著 物 質 危 害 資 訊 的 正 確 傳 遞, 提 高 使 用 者 安 全 操 作 的 意 願, 達 到 降 低 風 險 的 目 標 本 規 則 有 三 個 主 要 的 危 害 資 訊 轉 達 工 具, 分 別 為 標 示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及 勞 工 教 育 訓 練, 並 運 用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的 施 行 及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的 製 作, 以 確 保 工 廠 做 好 物 質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並 落 實 物 質 危 害 資 訊 的 正 確 傳 遞 及 使 用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25

26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附 表 一 : 本 規 則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指 定 之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壹 危 險 物 : 一 爆 炸 性 物 質 中 之 下 列 物 質 : ( 一 ) 硝 化 乙 二 醇 硝 化 甘 油 硝 化 纖 維 及 其 他 具 有 爆 炸 性 質 之 硝 酸 酯 類 ( 二 ) 三 硝 基 苯 三 硝 基 甲 苯 三 硝 基 酚 及 其 他 具 有 爆 炸 性 質 之 硝 基 化 合 物 ( 三 ) 過 醋 酸 過 氧 化 丁 酮 過 氧 化 二 苯 甲 醯 及 其 他 有 機 過 氧 化 物 二 著 火 性 物 質 中 之 下 列 物 質 : ( 一 ) 硫 化 磷 赤 磷 賽 璐 珞 類 等 有 易 被 外 來 火 源 所 引 燃 迅 速 燃 燒 之 易 燃 固 體 ( 二 ) 黃 磷 二 亞 硫 磺 酸 鈉 鋁 粉 末 鎂 粉 末 及 其 他 金 屬 粉 末 等 有 自 行 生 熱 或 自 行 燃 燒 之 自 燃 物 質 ( 三 ) 金 屬 鉀 金 屬 鋰 金 屬 鈉 碳 化 鈣 磷 化 鈣 及 其 他 之 物 質, 具 有 與 水 接 觸 能 放 出 易 燃 氣 體 之 禁 水 性 物 質 三 氧 化 性 物 質 中 之 下 列 物 質 : ( 一 ) 氯 酸 鉀 氯 酸 鈉 及 其 他 之 氯 酸 鹽 類 ( 二 ) 過 氯 酸 鉀 過 氯 酸 鈉 過 氯 酸 銨 及 其 他 之 過 氯 酸 鹽 類 ( 三 ) 過 氧 化 鉀 過 氧 化 鈉 過 氧 化 鋇 及 其 他 之 無 機 過 氧 化 物 ( 四 ) 硝 酸 鉀 硝 酸 鈉 硝 酸 銨 及 其 他 之 硝 酸 鹽 類 ( 五 ) 亞 氯 酸 鈉 及 其 他 之 固 體 亞 氯 酸 鹽 類 ( 六 ) 次 氯 酸 鈣 及 其 他 之 固 體 次 氯 酸 鹽 類 四 易 燃 液 體 中 之 下 列 物 質 : ( 一 ) 乙 醚 汽 油 乙 醛 環 氧 丙 烷 二 硫 化 碳 及 其 他 之 閃 火 點 未 滿 攝 氏 零 下 三 十 度 之 物 質 ( 二 ) 正 己 烷 環 氧 乙 烷 丙 酮 苯 丁 酮 及 其 他 之 閃 火 點 在 攝 氏 零 下 三 十 度 以 上 未 滿 攝 氏 零 度 之 物 質 ( 三 ) 乙 醇 甲 醇 二 甲 苯 乙 酸 戊 酯 及 其 他 之 閃 火 點 在 攝 氏 零 度 以 上 未 滿 攝 氏 三 十 度 之 物 質 ( 四 ) 煤 油 輕 油 松 節 油 異 戊 醇 醋 酸 及 其 他 之 閃 火 點 在 攝 氏 三 十 度 以 上 未 滿 攝 氏 六 十 五 度 之 物 質 五 可 燃 性 氣 體 中 之 下 列 物 質 : ( 一 ) 氫 ( 二 ) 乙 炔 乙 烯 ( 三 ) 甲 烷 乙 烷 丙 烷 丁 烷 ( 四 ) 其 他 於 一 大 氣 壓 下 攝 氏 十 五 度 時, 具 有 可 燃 性 之 氣 體 六 爆 炸 性 物 品 : ( 一 ) 火 藥 : 爆 發 比 較 緩 慢 以 燃 燒 作 用 為 主 並 無 顯 著 爆 炸 破 壞 作 用 之 物 品, 包 括 :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26

27 1. 黑 色 火 藥 及 其 他 硝 酸 鹽 類 之 有 煙 火 藥 2. 硝 化 纖 維 之 單 基 無 煙 火 藥 3. 硝 化 纖 維 與 硝 化 甘 油 之 雙 基 無 煙 火 藥 ( 二 ) 炸 藥 : 爆 發 非 常 迅 速 隨 即 發 生 強 烈 爆 炸 破 壞 作 用 之 物 品, 包 括 : 1. 雷 汞 及 疊 氮 化 鉛 史 蒂 芬 酸 鉛 重 氮 基 酚 等 之 起 爆 藥 2. 硝 化 甘 油 及 硝 酸 酯 類 3. 硝 酸 鹽 之 炸 藥 4. 過 氯 酸 鹽 類 及 氯 酸 鹽 類 之 混 合 炸 藥 5. 三 硝 基 酚 三 硝 基 甲 苯 等 硝 基 化 合 物 之 炸 藥 6. 液 氧 爆 藥 及 其 他 液 體 爆 藥 ( 三 ) 爆 劑 : 以 硝 酸 銨 等 氧 化 劑 為 主 成 分, 須 置 於 封 閉 裝 置 內 以 雷 管 可 引 爆 之 混 合 物, 包 括 : 1. 硝 油 爆 劑 類 2. 漿 狀 爆 劑 類 ( 四 ) 引 炸 物 : 導 火 燃 燒 或 爆 炸 用 之 物 品, 包 括 : 1. 雷 管 類 2. 導 火 索 3. 導 爆 索 ( 五 ) 其 他 具 有 爆 炸 性 之 化 工 原 料 : 指 原 料 本 身 可 直 接 爆 炸 或 經 引 爆 而 爆 炸 者, 包 括 : 1. 疊 氮 化 鉛 2. 雷 汞 3. 硝 化 澱 粉 4. 硝 甲 銨 基 三 硝 基 苯 等 貳 有 害 物 : 一 有 機 溶 劑 中 毒 預 防 規 則 中 之 下 列 物 質 : ( 一 ) 三 氯 甲 烷 Trichloromethane ( 二 )1,1,2,2- 四 氯 乙 烷 1,1,2,2-Tetrachloroethane ( 三 ) 四 氯 化 碳 Tetrachloromethane ( 四 )1,2- 二 氯 乙 烯 1,2-Dichloroethylene ( 五 )1,2- 二 氯 乙 烷 1,2-Dichloroethane ( 六 ) 二 硫 化 碳 Carbon disulfide ( 七 ) 三 氯 乙 烯 Trichloroethylene ( 八 ) 丙 酮 Acetone ( 九 ) 異 戊 醇 Isoamyl alcohol ( 十 ) 異 丁 醇 Isobutyl alcohol ( 十 一 ) 異 丙 醇 Isopropyl alcohol ( 十 二 ) 乙 醚 Ethyl ether ( 十 三 ) 乙 二 醇 乙 醚 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 ( 十 四 ) 乙 二 醇 乙 醚 醋 酸 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27

28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acetate ( 十 五 ) 乙 二 醇 丁 醚 Ethylene glycol monobutyl ether ( 十 六 ) 乙 二 醇 甲 醚 Ethylene glycol monomethyl ether ( 十 七 ) 鄰 - 二 氯 苯 o-dichlorobenzene ( 十 八 ) 二 甲 苯 ( 含 鄰 -, 間 -, 對 - 異 構 物 ) Xylenes (o-, m-, p-, isomers) ( 十 九 ) 甲 酚 Cresol ( 二 十 ) 氯 苯 Chlorobenzene ( 二 一 ) 乙 酸 戊 酯 Amyl acetate ( 二 二 ) 乙 酸 異 戊 酯 Isoamyl acetate ( 二 三 ) 乙 酸 異 丁 酯 Isobutyl acetate ( 二 四 ) 乙 酸 異 丙 酯 Isopropyl acetate ( 二 五 ) 乙 酸 乙 酯 Ethyl acetate ( 二 六 ) 乙 酸 丙 酯 Propyl acetate ( 二 七 ) 乙 酸 丁 酯 Butyl acetate ( 二 八 ) 乙 酸 甲 酯 Methyl acetate ( 二 九 ) 苯 乙 烯 Styrene ( 三 十 )1,4- 二 氧 陸 圜 1,4-Dioxane ( 三 一 ) 四 氯 乙 烯 Tetrachloroethylene ( 三 二 ) 環 己 醇 Cyclohexanol ( 三 三 ) 環 己 酮 Cyclohexanone ( 三 四 )1- 丁 醇 1-Butyl alcohol ( 三 五 )2- 丁 醇 2-Butyl alcohol ( 三 六 ) 甲 苯 Toluene ( 三 七 ) 二 氯 甲 烷 Dichloromethane ( 三 八 ) 甲 醇 Methyl alcohol ( 三 九 ) 甲 基 異 丁 酮 Methyl isobutyl ketone ( 四 十 ) 甲 基 環 己 醇 Methylcyclohexanol ( 四 一 ) 甲 基 環 己 酮 Methylcyclohexanone ( 四 二 ) 甲 丁 酮 Methyl butyl ketone ( 四 三 )1,1,1- 三 氯 乙 烷 1,1,1-Trichloroethane ( 四 四 )1,1,2- 三 氯 乙 烷 1,1,2-Trichloroethane ( 四 五 ) 丁 酮 Methyl ethyl ketone ( 四 六 )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N,N-Dimethylformamide ( 四 七 ) 四 氫 呋 喃 Tetrahydrofuran ( 四 八 ) 正 己 烷 n-hexane ( 四 九 ) 汽 油 Gasoline ( 五 十 ) 煤 焦 油 精 Coal tar naphtha ( 五 一 ) 石 油 醚 Petroleum ether ( 五 二 ) 石 油 精 Petroleum naphtha ( 五 三 ) 輕 油 精 Petroleum benzine ( 五 四 ) 松 節 油 Turpentine ( 五 五 ) 礦 油 精 Mineral spirit (Mineral thinner, petroleum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28

29 spirit, white spirit) 二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預 防 標 準 中 之 下 列 物 質 : ( 一 ) 黃 磷 火 柴 Yellow phosphorus match ( 二 ) 含 苯 膠 糊 ( 含 苯 重 量 佔 該 膠 糊 之 溶 劑 ( 含 稀 釋 劑 )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者 ) ( 三 )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Benzidine and its salts ( 四 )4- 胺 基 聯 苯 及 其 鹽 類 4-Amino-diphenyl and its salts ( 五 )4- 硝 基 聯 苯 及 其 鹽 類 4-Nitro-diphenyl and its salts ( 六 )β- 萘 胺 及 其 鹽 類 β-naphthylamine and its salts ( 七 ) 二 氯 甲 基 醚 bis-chloromethyl ether ( 八 ) 二 氯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Dichlorobenzidine and its salts ( 九 )α- 萘 胺 及 其 鹽 類 α-naphthylamine and its salts ( 十 ) 鄰 - 二 甲 基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o-tolidine and its salts ( 十 一 ) 二 甲 氧 基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Dianisidine and its salts ( 十 二 ) 鈹 及 其 化 合 物 ( 鈹 合 金 時, 含 有 鈹 佔 其 重 量 超 過 百 分 之 三 者 為 限 )Beryllium and its compounds ( 十 三 ) 三 氯 甲 苯 Benzotrichloride ( 十 四 ) 多 氯 聯 苯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 十 五 ) 次 乙 亞 胺 Ethyleneimine ( 十 六 ) 氯 乙 烯 Vinyl chloride ( 十 七 ) 對 - 二 甲 胺 基 偶 氮 苯 p-dimethylaminoazobenzene ( 十 八 )3,3- 二 氯 -4,4- 二 胺 基 苯 化 甲 烷 3,3-Dichloro-4,4- diaminodiphenylmethane ( 十 九 ) 四 羰 化 鎳 Nickel carbonyl ( 二 十 ) 氯 甲 基 甲 基 醚 Chloromethyl methyl ether ( 二 一 )β- 丙 內 酯 β-propiolactone ( 二 二 ) 苯 Benzene ( 二 三 ) 丙 烯 醯 胺 Acrylamide ( 二 四 ) 丙 烯 腈 Acrylonitrile ( 二 五 ) 氯 Chlorine ( 二 六 ) 氰 化 氫 Hydrogen cyanide ( 二 七 ) 溴 甲 烷 Methyl bromide ( 二 八 )2,4- 二 異 氰 酸 甲 苯 Toluene 2,4-diisocyanate ( 二 九 )4,4- 異 氰 酸 二 苯 甲 烷 Methylene bisphenyl isocyanate ( 三 十 ) 二 異 氰 酸 異 佛 爾 酮 Isophorone diisocyanate ( 三 一 ) 異 氰 酸 甲 酯 Methyl isocyanate ( 三 二 ) 對 - 硝 基 氯 苯 p-nitrochlorobenzene ( 三 三 ) 氟 化 氫 Hydrogen fluoride ( 三 四 ) 碘 甲 烷 Methyl iodide ( 三 五 ) 硫 化 氫 Hydrogen sulfide ( 三 六 ) 硫 酸 二 甲 酯 Dimethyl sulfate ( 三 七 ) 奧 黃 Auramine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29

30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 三 八 ) 苯 胺 紅 Magenta ( 三 九 ) 石 綿 Asbestos ( 四 十 ) 鉻 酸 及 鉻 酸 鹽 Chromic acid and chromates ( 四 一 ) 煤 焦 油 Coal tar ( 四 二 ) 三 氧 化 二 砷 Arsenic trioxide ( 四 三 ) 重 鉻 酸 及 其 鹽 類 Dichromic acid and its salts ( 四 四 ) 烷 基 汞 化 物 ( 烷 基 以 甲 基 或 乙 基 為 限 ) Alkyl mercury compounds ( 四 五 ) 鄰 - 二 腈 苯 o-phthalodinitrile ( 四 六 ) 鎘 及 其 化 合 物 Cadmium and its compounds ( 四 七 ) 五 氧 化 二 釩 Vanadium pentaoxide ( 四 八 ) 氰 化 鉀 Potassium cyanide ( 四 九 ) 氰 化 鈉 Sodium cyanide ( 五 十 ) 汞 及 其 無 機 化 合 物 Mercury and its inorganic compounds ( 五 一 ) 硝 化 乙 二 醇 Nitroglycol ( 五 二 ) 五 氯 化 酚 及 其 鈉 鹽 Pentachlorophenol and its sodium salts ( 五 三 ) 錳 及 其 化 合 物 ( 氫 氧 化 錳 除 外 )Manganese and its compounds(except Manganese hydroxide) ( 五 四 ) 氨 Ammonia ( 五 五 ) 一 氧 化 碳 Carbon monooxide ( 五 六 ) 氯 化 氫 Hydrogen chloride ( 五 七 ) 硝 酸 Nitric acid ( 五 八 ) 二 氧 化 硫 Sulfur dioxide ( 五 九 ) 酚 Phenol ( 六 十 ) 光 氣 Phosgene ( 六 一 ) 甲 醛 Formaldehyde ( 六 二 ) 硫 酸 Sulfuric acid 三 其 他 指 定 之 化 學 物 質 : ( 一 ) 乙 醛 Acetaldehyde ( 二 ) 醋 酸 Acetic acid ( 三 ) 乙 酸 酐 Acetic anhydride ( 四 ) 乙 腈 Acetonitrile ( 五 ) 四 溴 化 乙 炔 (1,1,2,2- 四 溴 乙 烷 ) Acetylene tetrabromide ( 六 ) 丙 烯 醛 Acrolein ( 七 ) 丙 烯 酸 Acrylic acid ( 八 ) 丙 烯 醇 Allyl alcohol ( 九 ) 氯 丙 烯 Allyl chloride ( 十 ) 丙 烯 基 縮 水 甘 油 醚 Allyl glycidyl ether (AGE) ( 十 一 )2- 胺 吡 啶 2-Aminopyridine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30

31 ( 十 二 ) 乙 酸 第 二 戊 酯 sec-amyl acetate ( 十 三 ) 苯 胺 Aniline ( 十 四 ) 鄰 -, 對 - 甲 氧 苯 胺 o-,p- Anisidine ( 十 五 ) 銻 及 其 他 化 合 物 Antimony and its compounds ( 十 六 ) 安 妥 (α- 萘 硫 脲 ) ANTU (α-naphthylthio-urea ) ( 十 七 ) 砷 化 氫 Arsine ( 十 八 ) 谷 速 松 Azinphos-Methyl ( 十 九 ) 鋇 及 其 可 溶 性 化 合 物 Barium and its soluble compounds ( 二 十 ) 苯 甲 氯 Benzyl chloride ( 二 一 ) 聯 吡 啶 Bipyridine ( 二 二 ) 溴 Bromine ( 二 三 ) 五 氟 化 溴 Bromine pentafluoride ( 二 四 ) 三 溴 甲 烷 Bromoform ( 二 五 ) 三 溴 化 硼 Boron tribromide ( 二 六 ) 三 氟 化 硼 Boron trifluoride ( 二 七 ) 丁 二 烯 Butadiene ( 二 八 ) 丁 烷 Butane ( 二 九 )1- 丁 硫 醇 1-Butanethiol ( 三 十 ) 乙 酸 第 二 丁 酯 sec-butyl acetate ( 三 一 ) 乙 酸 第 三 丁 酯 Tert-Butyl acetate ( 三 二 ) 第 三 丁 醇 Tert-Butyl alcohol ( 三 三 ) 丁 胺 Butylamine ( 三 四 ) 乳 酸 正 丁 酯 n-butyl lactate ( 三 五 ) 鄰 - 第 二 丁 酚 o-sec-butyl-phenol ( 三 六 ) 對 - 第 三 丁 基 甲 苯 p-tert-butyltoluene ( 三 七 ) 氰 胺 化 鈣 Calcium cyanamide ( 三 八 ) 氧 化 鈣 Calcium oxide ( 三 九 ) 合 成 樟 腦 Camphor (Synthetic) ( 四 十 ) 加 保 利 Carbaryl ( 四 一 ) 加 保 扶 Carbofuran ( 四 二 ) 二 氧 化 碳 Carbon dioxide ( 四 三 ) 氫 氧 化 銫 Cesium hydroxide ( 四 四 ) 二 氧 化 氯 Chlorine dioxide ( 四 五 ) 三 氟 化 氯 Chlorine trifluoride ( 四 六 ) 氯 丹 Chlordane ( 四 七 ) 一 氯 乙 醛 Chloroacetaldehyde ( 四 八 )α- 苯 氯 乙 酮 α-chloroacetophenone ( 四 九 ) 氯 乙 醯 氯 Chloroacetyl chloride ( 五 十 ) 溴 氯 甲 烷 Chlorobromomethane ( 五 一 )2- 氯 -1,3- 丁 二 烯 2-Chloro-1,3-butadiene ( 五 二 ) 氯 二 氟 甲 烷 Chlorodifluoromethane ( 五 三 ) 環 氧 氯 丙 烷 1-Chloro-2,3-epoxypropane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31

32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 五 四 ) 氯 乙 烷 Chloroethane ( 五 五 )2- 氯 乙 醇 2-Chloroethanol ( 五 六 ) 氯 五 氟 乙 烷 Chloropentafluoroethane ( 五 七 ) 氯 化 苦 ( 三 氯 硝 甲 烷 ) Chloropicrin (Trichloronitromethane) ( 五 八 ) 鄰 - 氯 甲 苯 o-chlorotoluene ( 五 九 ) 巴 豆 醛 Crotonaldehyde ( 六 十 ) 異 丙 苯 Cumene ( 六 一 ) 氰 化 物 Cyanides ( 六 二 ) 環 己 烷 Cyclohexane ( 六 三 ) 環 己 胺 Cyclohexylamine ( 六 四 ) 環 戊 烷 Cyclopentane ( 六 五 )2,4- 地 (2,4- 二 氯 苯 氧 乙 酸 ) 2,4-D(2,4- 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 ( 六 六 ) 十 硼 烷 Decaborane ( 六 七 ) 二 丙 酮 醇 Diacetone alcohol ( 六 八 ) 大 利 松 Diazinon ( 六 九 ) 二 硼 烷 Diborane ( 七 十 ) 二 氯 二 氟 甲 烷 Dichlorodifluoromethane ( 七 一 ) 二 氯 乙 醚 Dichloroethyl ether ( 七 二 ) 二 氯 氟 甲 烷 Dichloromonofluoromethane ( 七 三 )1,1- 二 氯 -1- 硝 基 乙 烷 1,1-Dichloro-1-nitroethane ( 七 四 )1,2- 二 氯 丙 烷 1,2-Dichloropropane ( 七 五 )1,3- 二 氯 丙 烯 1,3-Dichloropropene ( 七 六 )2,2- 二 氯 丙 酸 2,2-Dichloropropionic acid ( 七 七 ) 四 氟 二 氯 乙 烷 Dichlorotetrafluoroethane ( 七 八 ) 雙 特 松 Dicrotophos ( 七 九 ) 二 環 戊 二 烯 Dicyclopentadiene ( 八 十 ) 二 乙 胺 Diethylamine ( 八 一 )2- 二 乙 胺 基 乙 醇 2-Diethyl-aminoethanol ( 八 二 ) 二 次 乙 基 三 胺 Diethylene triamine ( 八 三 ) 二 乙 酮 Diethyl ketone ( 八 四 ) 二 溴 二 氟 甲 烷 Difluorodibromomethane ( 八 五 ) 二 異 丁 酮 Diisobutyl ketone ( 八 六 ) 二 異 丙 胺 Diisopropylamine ( 八 七 ) 二 甲 胺 Dimethylamine ( 八 八 )N,N- 二 甲 基 苯 胺 N,N-Dimethylaniline ( 八 九 ) 二 氯 松 Dimethyldichlorovinyl phosphate ( 九 十 ) 二 硝 基 苯 Dinitrobenzene ( 九 一 ) 二 硝 基 - 鄰 - 甲 酚 Dinitro-o-cresol ( 九 二 ) 二 硝 基 乙 二 醇 Dinitroethyleneglycol ( 九 三 ) 二 硝 基 甲 苯 Dinitrotoluene ( 九 四 ) 鄰 - 苯 二 甲 酸 二 辛 酯 o-dioctyl phthalate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32

33 ( 九 五 ) 大 克 松 Dioxathion ( 九 六 ) 二 丙 酮 Dipropyl ketone ( 九 七 ) 二 硫 松 Disulfoton ( 九 八 ) 二 乙 烯 苯 Divinybenzene (DVB) ( 九 九 ) 安 殺 番 Endosulfan ( 一 ) 1,2- 環 氧 丙 烷 1,2-Epoxypropane ( 一 一 ) 乙 醇 胺 Ethanolamine ( 一 二 ) 愛 殺 松 Ethion ( 一 三 ) 丙 烯 酸 乙 酯 Ethyl acrylate ( 一 四 ) 乙 胺 Ethylamine ( 一 五 ) 乙 戊 酮 Ethyl amyl ketone ( 一 六 ) 溴 乙 烷 Ethyl bromide ( 一 七 ) 乙 丁 酮 Ethyl butyl ketone ( 一 八 ) 乙 二 胺 Ethylenediamine ( 一 九 ) 二 溴 乙 烷 Ethylene dibromide ( 一 一 ) 乙 二 醇 Ethylene glycol ( 一 一 一 ) 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Ethylene glycol monomethyl ether acetate ( 一 一 二 ) 環 氧 乙 烷 Ethylene oxide ( 一 一 三 ) 甲 酸 乙 酯 Ethyl formate ( 一 一 四 ) 乙 硫 醇 Ethyl mercaptan ( 一 一 五 ) 甲 酸 Formic acid ( 一 一 六 ) 氟 化 物 Fluorides ( 一 一 七 ) 氟 Fluorine ( 一 一 八 ) 氟 三 氯 甲 烷 Fluorotri-chloromethane ( 一 一 九 ) 呋 喃 甲 醛 Furfural ( 一 二 ) 2- 呋 喃 甲 醇 Furfuryl alcohol ( 一 二 一 ) 四 氫 化 鍺 Germanium tetrahydride ( 一 二 二 ) 鉿 Hafnium ( 一 二 三 ) 飛 佈 達 Heptachlor ( 一 二 四 ) 正 庚 烷 n-heptane ( 一 二 五 ) 六 氯 丁 二 烯 Hexachlorobutadiene ( 一 二 六 ) 六 氯 環 戊 二 烯 Hexachlorocyclopentadiene ( 一 二 七 ) 六 氟 丙 酮 Hexafluoro acetone ( 一 二 八 ) 乙 酸 第 二 己 酯 sec-hexyl acetate ( 一 二 九 ) 溴 化 氫 Hydrogen bromide ( 一 三 ) 聯 胺 Hydrazine ( 一 三 一 ) 過 氧 化 氫 Hydrogen peroxide ( 一 三 二 ) 硒 化 氫 Hydrogen selenide ( 一 三 三 ) 苯 二 酚 Hydroquinone ( 一 三 四 ) 碘 Iodine ( 一 三 五 ) 五 羰 鐵 Iron pentacarbonyl ( 一 三 六 ) 異 丙 胺 Isopropylamine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33

34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 一 三 七 ) 異 丙 醚 Isopropyl ether ( 一 三 八 ) 鉛 及 其 無 機 化 合 物 Lead and its inorganic compounds ( 一 三 九 ) 靈 丹 Lindane ( 一 四 ) 氫 化 鋰 Lithium hydride ( 一 四 一 ) 順 - 丁 烯 二 酐 Maleic anhydride ( 一 四 二 ) 丙 烯 酸 甲 酯 Methyl acrylate ( 一 四 三 ) 甲 基 丙 烯 酸 Methacrylic acid ( 一 四 四 ) 甲 基 丙 烯 腈 Methylacrylonitrile ( 一 四 五 ) 二 甲 氧 甲 烷 Methylal ( 一 四 六 ) 甲 胺 Methylamine ( 一 四 七 ) 甲 戊 酮 Methyl n-amyl ketone ( 一 四 八 ) N- 甲 苯 胺 N-Methylaniline ( 一 四 九 ) 氯 甲 烷 Methyl chloride ( 一 五 ) 甲 基 環 己 烷 Methylcyclo-hexane ( 一 五 一 ) 過 氧 化 丁 酮 Methyl ethyl ketone peroxide (MEKPO) ( 一 五 二 ) 甲 酸 甲 酯 Methyl formate ( 一 五 三 ) 甲 基 聯 胺 Methyl hydrazine ( 一 五 四 ) 甲 基 異 戊 酮 Methyl isoamyl ketone ( 一 五 五 ) 4- 甲 基 -2- 戊 醇 Methyl isobutyl carbinol ( 一 五 六 ) 甲 基 異 丙 酮 Methyl isopropyl ketone ( 一 五 七 ) 甲 基 丙 烯 酸 甲 酯 Methyl methacrylate ( 一 五 八 ) 甲 基 巴 拉 松 Methyl parathion ( 一 五 九 ) 甲 丙 酮 Methyl propyl ketone ( 一 六 ) α- 甲 基 苯 乙 烯 α-methyl styrene ( 一 六 一 ) 異 亞 丙 基 丙 酮 Mesityl oxide ( 一 六 二 ) 嗎 啉 Morpholine ( 一 六 三 ) 萘 Naphthalene ( 一 六 四 ) 菸 鹼 Nicotine ( 一 六 五 ) 一 氧 化 氮 Nitric oxide ( 一 六 六 ) 對 硝 苯 胺 p-nitroaniline ( 一 六 七 ) 硝 基 苯 Nitrobenzene ( 一 六 八 ) 硝 乙 烷 Nitroethane ( 一 六 九 ) 二 氧 化 氮 Nitrogen ( 一 七 ) 三 氟 化 氮 Nitrogen trifluoride ( 一 七 一 ) 硝 基 甲 烷 Nitromethane ( 一 七 二 ) 1- 硝 基 丙 烷 1-Nitropropane ( 一 七 三 ) 2- 硝 基 丙 烷 2-Nitropropane ( 一 七 四 ) 硝 基 甲 苯 Nitrotoluene ( 一 七 五 ) 壬 烷 ( 含 異 構 物 ) Nonane(all isomers) ( 一 七 六 ) 辛 烷 Octane ( 一 七 七 ) 四 氧 化 鋨 Osmium tetroxide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34

35 ( 一 七 八 ) 草 酸 Oxalic acid ( 一 七 九 ) 氟 化 氧 Oxygen difluoride ( 一 八 ) 臭 氧 Ozone ( 一 八 一 ) 巴 拉 刈 Paraquat ( 一 八 二 ) 巴 拉 松 Parathion ( 一 八 三 ) 五 硼 烷 Pentaborane ( 一 八 四 ) 五 氯 化 萘 Pentachloronaphthalene ( 一 八 五 ) 戊 烷 Pentane ( 一 八 六 ) 過 氯 甲 硫 醇 Perchloro methyl mercaptan ( 一 八 七 ) 過 氯 酸 氟 Perchloryl fluoride ( 一 八 八 ) 對 - 苯 二 胺 p-phenylenediamine ( 一 八 九 ) 苯 乙 烷 Phenylethane ( 一 九 ) 苯 肼 Phenylhydrazine ( 一 九 一 ) 苯 硫 醇 Phenylmercaptan ( 一 九 二 ) 福 瑞 松 Phorate ( 一 九 三 ) 美 文 松 Phosdrin (Mevinphos) ( 一 九 四 ) 磷 化 氫 Phosphine ( 一 九 五 ) 磷 酸 Phosphoric acid ( 一 九 六 ) 黃 磷 Phosphorus (Yellow) ( 一 九 七 ) 氧 氯 化 磷 Phosphorus oxychloride ( 一 九 八 ) 五 氯 化 磷 Phosphorus pentachloride ( 一 九 九 ) 五 硫 化 磷 Phosphorus pentasulfide ( 二 ) 三 氯 化 磷 Phosphorus trichloride ( 二 一 ) 鄰 - 苯 二 甲 酐 Phthalic anhydride ( 二 二 ) 1- 丙 醇 1-Propanol ( 二 三 ) 丙 酸 Propionic acid ( 二 四 ) 丙 二 醇 甲 醚 Propylene glycol monomethyl ether ( 二 五 ) 丙 烯 亞 胺 Propylene imine ( 二 六 ) 硝 酸 丙 酯 n-propyl nitrate (NPN) ( 二 七 ) 除 蟲 菊 Pyrethrum ( 二 八 ) 吡 啶 Pyridine ( 二 九 ) 醌 Quinone ( 二 一 ) 間 苯 二 酚 ( 雷 瑣 辛 ) Resorcinol ( 二 一 一 ) 硒 化 合 物 Selenium compounds ( 二 一 二 ) 六 氟 化 硒 Selenium hexafluoride ( 二 一 三 ) 二 氧 化 矽 Silicon dioxide ( 二 一 四 ) 四 氫 化 矽 Silicon hydride (Silane) ( 二 一 五 ) 銀 粉 及 其 可 溶 性 化 合 物 Silver powder and its soluble compounds ( 二 一 六 ) 疊 氮 化 鈉 Sodium azide ( 二 一 七 ) 亞 硫 酸 氫 鈉 Sodium bisulfite ( 二 一 八 ) 氟 乙 酸 鈉 Sodium fluoroacetate ( 二 一 九 ) 氫 氧 化 鈉 Sodium hydroxide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35

36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 二 二 ) 氫 化 銻 Stibine(Antimony hydride) ( 二 二 一 ) 六 氟 化 硫 Sulfur hexafluoride ( 二 二 二 ) 一 氯 化 硫 Sulfur monochloride ( 二 二 三 ) 四 氟 化 硫 Sulfur tetrafluoride ( 二 二 四 ) 氟 化 硫 醯 Sulfuryl fluoride ( 二 二 五 ) 碲 及 其 化 合 物 Tellurium and its compounds ( 二 二 六 ) 帖 普 TEPP ( 二 二 七 ) 四 乙 基 鉛 Tetraethyl lead ( 二 二 八 ) 1,1,1,2- 四 氯 -2,2- 二 氟 乙 烷 1,1,1,2- Tetrachloro- 2,2- difluoroethane ( 二 二 九 ) 1,1,2,2- 四 氯 -1,2- 二 氟 乙 烷 1,1,2,2- Tetrachloro- 1,2-difluoroethane ( 二 三 ) 四 甲 基 鉛 Tetramethyl lead ( 二 三 一 ) 四 硝 甲 烷 Tetranitromethane ( 二 三 二 ) 錫 及 錫 化 合 物 Tin and its inorganic compounds ( 二 三 三 ) 乙 硫 醇 酸 Thioglycolic acid ( 二 三 四 ) 氯 化 亞 硫 醯 Thionyl chloride ( 二 三 五 ) 得 恩 地 Thiram ( 二 三 六 ) 間 - 甲 苯 胺 m-toluidine ( 二 三 七 ) 鄰 - 甲 苯 胺 o-toluidine ( 二 三 八 ) 對 - 甲 苯 胺 p-toluidine ( 二 三 九 ) 毒 殺 芬 Toxaphene ( 二 四 ) 三 氯 乙 酸 Trichloroacetic acid (TCA) ( 二 四 一 ) 1,2,4- 三 氯 苯 1,2,4-Trichlorobenzene ( 二 四 二 ) 1,1,2- 三 氯 -1,2,2- 三 氟 乙 烷 1,1,2-Trichloro- 1,2,2-trifluoroethane ( 二 四 三 ) 三 乙 胺 Triethylamine ( 二 四 四 ) 三 氟 溴 甲 烷 Trifluorobromomethane ( 二 四 五 ) 三 甲 胺 Trimethylamine ( 二 四 六 ) 三 甲 苯 Trimethylbenzene ( 二 四 七 ) 亞 磷 酸 三 甲 酯 Trimethyl phosphate ( 二 四 八 ) 2,4,6- 三 硝 基 甲 苯 2,4,6-Trinitrotoluene (TNT) ( 二 四 九 ) 戊 醛 n-valeraldehyde ( 二 五 ) 醋 酸 乙 烯 酯 Vinyl acetate ( 二 五 一 ) 溴 乙 烯 Vinyl bromide ( 二 五 二 ) 乙 烯 基 甲 苯 Vinyl toluene ( 二 五 三 ) 殺 鼠 靈 Warfarin ( 二 五 四 ) 二 甲 苯 胺 Xylidine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36

37 附 表 二 危 害 物 質 之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危 害 依 國 家 標 性 準 一 五 0 三 0 化 學 品 分 類 及 標 示 系 列 危 害 分 類 組 別 (Division) 級 別 (Category) 或 危 害 圖 式 警 示 語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標 準 之 規 定 辦 理 ( 各 危 害 性 依 CNS 型 別 (Type) 至 CNS 標 準 分 類 及 標 示 辦 理 ) 物 理 性 危 爆 炸 物 害 不 穩 定 爆 炸 物 危 險 不 穩 定 爆 炸 物 1.1 組 有 整 體 爆 炸 危 險 之 物 質 或 物 品 危 險 爆 炸 物 ; 整 體 爆 炸 危 害 1.2 組 有 拋 射 危 險, 但 無 整 體 爆 炸 危 險 之 物 質 或 物 危 險 爆 炸 物 ; 嚴 重 拋 射 危 害 品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37

38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1.3 組 會 引 起 火 災, 並 有 輕 微 爆 炸 或 拋 射 危 險 但 無 整 體 爆 炸 危 險 之 物 質 或 物 品 危 險 爆 炸 物 ; 引 火 爆 炸 或 拋 射 危 害 1.4 組 無 重 大 危 險 之 物 質 或 物 品 警 告 引 火 或 拋 射 危 害 1.5 組 很 不 敏 感, 但 有 整 體 爆 炸 危 險 之 物 質 或 物 品 1.6 組 極 不 敏 感, 1.5 ( 背 景 橘 色 ) 危 險 1.6 可 能 在 火 中 整 體 爆 炸 且 無 整 體 爆 炸 危 險 ( 背 景 橘 色 ) 無 無 之 物 質 或 物 品 易 燃 氣 體 第 1 級 危 險 極 度 易 燃 氣 體 第 2 級 無 警 告 易 燃 氣 體 易 燃 氣 膠 第 1 級 危 險 極 度 易 燃 氣 膠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38

39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第 2 級 警 告 易 燃 氣 膠 氧 化 性 氣 第 1 級 體 危 險 可 能 導 致 或 加 劇 燃 燒 ; 氧 化 劑 壓 縮 氣 體 警 告 內 含 加 壓 氣 體 ; 遇 熱 可 能 爆 炸 液 化 氣 體 加 壓 氣 體 冷 凍 液 化 氣 體 溶 解 氣 體 警 告 警 告 警 告 內 含 加 壓 氣 體 ; 遇 熱 可 能 爆 炸 內 含 冷 凍 氣 體 ; 可 能 造 成 低 溫 灼 傷 或 損 害 內 含 加 壓 氣 體 ; 遇 熱 可 能 爆 炸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39

40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第 1 級 危 險 極 度 易 燃 液 體 和 蒸 氣 易 燃 液 體 第 2 級 危 險 高 度 易 燃 液 體 和 蒸 氣 第 3 級 警 告 易 燃 液 體 和 蒸 氣 第 4 級 無 警 告 可 燃 液 體 第 1 級 危 險 易 燃 固 體 易 燃 固 體 第 2 級 警 告 易 燃 固 體 自 反 應 物 A 型 質 危 險 遇 熱 可 能 爆 炸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40

41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B 型 危 險 遇 熱 可 能 起 火 或 爆 炸 C 型 和 D 型 危 險 遇 熱 可 能 起 火 E 型 和 F 型 警 告 遇 熱 可 能 起 火 G 型 無 無 無 發 火 性 液 第 1 級 體 危 險 暴 露 在 空 氣 中 會 自 燃 發 火 性 固 第 1 級 體 危 險 暴 露 在 空 氣 中 會 自 燃 自 熱 物 質 第 1 級 危 險 自 熱 ; 可 能 燃 燒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41

42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量 大 時 可 自 第 2 級 警 告 熱 ; 可 能 燃 燒 第 1 級 危 險 遇 水 放 出 可 能 自 燃 的 易 燃 氣 體 禁 水 性 物 第 2 級 質 危 險 遇 水 放 出 易 燃 氣 體 第 3 級 警 告 遇 水 放 出 易 燃 氣 體 第 1 級 危 險 可 能 引 起 燃 燒 或 爆 炸 ; 強 氧 化 劑 氧 化 性 液 第 2 級 體 危 險 可 能 加 劇 燃 燒 ; 氧 化 劑 第 3 級 警 告 可 能 加 劇 燃 燒 ; 氧 化 劑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42

43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可 能 引 起 燃 第 1 級 危 險 燒 或 爆 炸 ; 強 氧 化 劑 氧 化 性 固 第 2 級 體 危 險 可 能 加 劇 燃 燒 ; 氧 化 劑 第 3 級 警 告 可 能 加 劇 燃 燒 ; 氧 化 劑 A 型 危 險 遇 熱 可 能 爆 炸 有 機 過 氧 化 物 B 型 危 險 遇 熱 可 能 起 火 或 爆 炸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43

44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C 型 和 D 型 危 險 遇 熱 可 能 起 火 E 型 和 F 型 警 告 遇 熱 可 能 起 火 G 型 無 無 無 金 屬 腐 蝕 第 1 級 物 警 告 可 能 腐 蝕 金 屬 健 康 危 害 急 毒 性 物 第 1 級 危 險 吞 食 致 命 質 : 吞 食 第 2 級 危 險 吞 食 致 命 第 3 級 危 險 吞 食 有 毒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44

45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第 4 級 警 告 吞 食 有 害 第 5 級 無 警 告 吞 食 可 能 有 害 第 1 級 危 險 皮 膚 接 觸 致 命 第 2 級 危 險 皮 膚 接 觸 致 命 急 毒 性 物 質 : 皮 膚 第 3 級 危 險 皮 膚 接 觸 有 毒 第 4 級 警 告 皮 膚 接 觸 有 害 第 5 級 無 警 告 皮 膚 接 觸 可 能 有 害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45

46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第 1 級 危 險 吸 入 致 命 急 毒 性 物 質 : 吸 入 第 2 級 危 險 吸 入 致 命 第 3 級 危 險 吸 入 有 毒 第 4 級 警 告 吸 入 有 害 第 5 級 無 警 告 第 1A 級 吸 入 可 能 有 害 造 成 嚴 重 皮 第 1B 級 第 1C 級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第 2 級 質 危 險 警 告 膚 灼 傷 和 眼 睛 損 傷 造 成 皮 膚 刺 激 第 3 級 無 警 告 造 成 輕 微 皮 膚 刺 激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46

47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第 1 級 危 險 造 成 嚴 重 眼 睛 損 傷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第 2A 級 睛 物 質 警 告 造 成 眼 睛 刺 激 第 2B 級 無 警 告 造 成 眼 睛 刺 激 呼 吸 道 過 第 1 級 敏 物 質 危 險 吸 入 可 能 導 致 過 敏 或 哮 喘 病 症 狀 或 呼 吸 困 難 皮 膚 過 敏 第 1 級 物 質 警 告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第 1A 級 生 殖 細 胞 第 1B 級 致 突 變 性 危 險 可 能 造 成 遺 傳 性 缺 陷 物 質 第 2 級 警 告 懷 疑 造 成 遺 傳 性 缺 陷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47

48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第 1A 級 危 險 可 能 致 癌 致 癌 物 質 第 1B 級 第 2 級 警 告 懷 疑 致 癌 第 1A 級 可 能 對 生 育 危 險 能 力 或 對 胎 第 1B 級 兒 造 成 傷 害 生 殖 毒 性 懷 疑 對 生 育 物 質 第 2 級 警 告 能 力 或 對 胎 兒 造 成 傷 害 影 響 哺 乳 期 或 透 過 可 能 對 母 乳 哺 乳 期 產 生 影 響 的 無 無 餵 養 的 兒 童 附 加 級 別 造 成 傷 害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第 1 級 毒 性 物 質 危 險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 單 一 暴 露 第 2 級 警 告 可 能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48

49 危 害 物 質 分 類 標 示 要 項 備 註 可 能 造 成 呼 第 3 級 警 告 吸 道 刺 激 或 者 可 能 造 成 困 倦 或 暈 眩 特 定 標 的 第 1 級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重 複 暴 第 2 級 露 危 險 警 告 長 期 或 重 複 暴 露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長 期 或 重 複 暴 露 可 能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第 1 級 吸 入 性 危 害 物 質 第 2 級 危 險 警 告 如 果 吞 食 並 進 入 呼 吸 道 可 能 致 命 如 果 吞 食 並 進 入 呼 吸 道 可 能 有 害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49

50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附 錄 ~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製 作 方 法 及 範 例 一 製 作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之 理 由 何 以 規 定 推 行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應 製 作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呢? 其 理 由 至 為 明 顯, 至 少 包 括 下 列 二 點 : 牽 涉 面 廣 :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所 牽 涉 到 的 範 圍 及 層 面 極 為 複 雜, 舉 凡 生 產 流 程 原 物 料 採 購 及 管 理 產 品 販 售 職 工 異 動 廠 內 維 修 承 包 訪 客 等 等, 均 可 能 因 其 中 之 一 因 子 改 變, 而 牽 動 了 制 度 內 容 之 調 整, 因 此 若 無 一 完 整 有 系 統 之 計 畫 做 為 指 引,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必 定 很 難 維 持 及 落 實 便 於 管 理 : 勞 工 主 管 單 位 於 執 行 與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有 關 之 業 務 時, 執 行 者 可 利 用 事 業 單 位 所 製 作 之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迅 速 地 掌 握 事 業 單 位 執 行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的 狀 況, 並 據 以 做 為 輔 導 及 檢 查 的 依 據 及 參 考 二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的 製 作 步 驟 1. 先 期 作 業 : 屬 於 計 畫 製 作 的 基 礎 作 業, 從 熟 悉 相 關 法 令 收 集 相 關 資 料 到 政 策 之 形 成 開 會 及 授 權 等 均 是 2. 前 置 作 業 : 屬 於 計 畫 製 作 的 實 質 作 業, 從 分 層 負 責 及 分 工 負 責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的 各 細 部 規 劃 包 括 :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標 示 及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四 個 制 度 的 規 劃 3. 編 撰 作 業 : 屬 於 計 畫 製 作 的 文 書 作 業, 將 各 細 部 規 劃, 以 文 字 逐 項 逐 條 列 出 4. 修 訂 作 業 : 為 計 畫 製 作 的 改 善 作 業, 從 制 度 之 檢 討 到 修 訂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50

51 三 製 作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之 細 部 說 明 事 業 單 位 從 得 知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到 決 定 展 開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製 作, 此 段 時 間 所 需 經 歷 的 過 程 稱 先 期 作 業 先 期 作 業 必 需 完 成 : 1. 了 解 事 業 單 位 受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管 制 的 程 度 2. 評 估 事 業 單 位 受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影 響 的 層 面 3. 推 行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的 政 策 的 形 成 4. 授 權 製 作 及 執 行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為 順 利 完 成 上 列 目 標, 事 業 單 位 於 先 期 作 業 期 間, 得 依 下 列 步 驟, 逐 一 推 進 ( 一 ) 熟 悉 法 令 制 度 建 立 之 初, 應 由 相 關 人 員 收 集 危 害 通 識 相 關 資 料 及 法 令, 並 多 參 與 有 關 單 位 所 舉 辦 之 說 明 會 講 習 會 或 洽 詢 學 術 機 構 及 其 它 可 提 供 危 害 資 訊 之 服 務 機 構 目 前 主 要 參 考 法 規 為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通 識 規 則 熟 悉 法 令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1) 判 斷 事 業 單 位 是 否 有 必 要 遵 循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的 規 定 ;2) 了 解 事 業 單 位 受 管 制 的 程 度 相 關 人 員 首 先 應 依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之 附 表 一 所 列 之 危 害 物 質 與 事 業 單 位 所 生 產 使 用 處 置 或 販 賣 的 物 品 逐 一 對 照, 只 要 有 一 種 或 一 種 以 上 之 物 品 與 附 表 一 所 列 危 害 物 質 相 同 或 符 合 其 定 義, 則 已 可 確 定 事 業 單 位 應 依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之 規 定, 推 行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 二 ) 收 集 資 料 事 業 單 位 之 相 關 人 員 應 廣 泛 地 收 集 資 料, 以 評 估 事 業 單 位 受 本 規 則 影 響 的 程 度, 供 訂 定 事 業 單 位 政 策 之 參 考 應 收 集 之 資 料 包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51

52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括 : 1. 上 游 工 廠 執 行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的 情 況 及 其 提 供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之 狀 況 2. 下 游 工 廠 狀 況 分 析 時 所 需 資 料, 如 下 游 對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之 需 求 度 依 賴 度 3. 物 質 安 全 資 訊 服 務 或 供 應 來 源 的 資 訊 4. 執 法 單 位 執 法 相 關 資 料 5. 員 工 背 景 資 料 包 括 教 育 程 度 識 字 程 度 國 籍 等 6. 事 業 單 位 所 在 地 之 活 動 資 料 地 方 人 士 資 料 7. 事 業 單 位 之 經 營 狀 況 資 料 職 災 事 故 資 料 等 ( 三 ) 政 策 的 形 成 與 授 權 熟 悉 法 令 之 相 關 人 員, 在 評 估 事 業 單 位 受 本 規 則 之 影 響 程 度 後, 應 與 所 收 集 之 資 料, 向 事 業 單 位 的 負 責 人 報 告, 並 企 圖 了 解 負 責 人 對 執 行 或 順 從 本 規 則 的 價 值 觀 與 決 心, 透 過 開 會 或 公 文 等 正 式 方 式, 促 使 建 立 及 推 行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成 為 事 業 單 位 之 政 策 之 一 事 業 單 位 負 責 人 或 決 策 單 位 在 瞭 解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之 影 響 面 與 重 要 性 後, 應 有 決 策 性 之 指 示, 並 授 權 某 單 位 某 人 員 全 權 代 表 事 業 單 位 著 手 規 劃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 四 ) 分 工 與 授 權 總 負 責 人 規 劃 事 業 單 位 所 有 與 危 害 通 識 有 關 之 業 務 ; 但 該 業 務 將 隨 著 事 業 單 位 之 規 模, 所 使 用 或 生 產 之 危 害 物 質 的 種 類 數 量 與 分 布 等 狀 況 而 產 生 質 與 量 之 變 化, 因 此 在 小 規 模 及 危 害 物 質 單 純 之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52

53 事 業 單 位, 極 有 可 能 總 負 責 人 獨 力 處 理 一 切 業 務, 但 是 在 中 大 型 規 模 或 危 害 物 質 較 複 雜 的 事 業 單 位, 總 負 責 人 勢 必 應 將 工 作 分 配 給 適 當 的 單 位 或 人 員, 由 各 單 位 或 人 員 負 責 規 劃 所 分 配 到 的 部 分, 總 負 責 人 則 負 責 協 調 與 整 合 需 要 分 配 的 工 作, 大 體 上 可 分 成 如 下 之 項 目 : 1.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2.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3. 標 示 4. 危 害 通 識 教 育 訓 練 5. 其 他 如 承 包 商 之 施 工 許 可 制 度 維 修 許 可 制 度 等 工 作 上 列 五 項 工 作 可 分 別 指 派 人 員 負 責 規 劃, 指 派 原 則 應 以 其 現 有 職 務 專 長 能 力 為 主, 當 然 事 業 單 位 現 存 之 組 織 系 統 亦 是 指 派 的 重 要 依 據 以 下 就 各 項 工 作 應 規 劃 的 內 容, 在 下 列 步 驟 中 逐 一 說 明 ( 五 )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製 作 事 業 單 位 對 其 使 用 或 生 產 之 物 品 經 辨 識 後 確 認 為 危 害 物 質 者, 必 須 製 作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其 目 的 在 了 解 危 害 物 質 使 用 貯 存 等 狀 況, 以 期 提 供 危 害 物 質 之 相 關 資 料 給 規 劃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者 使 用, 同 時 可 做 為 負 責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推 行 的 管 理 性 資 料 負 責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的 人, 應 將 下 列 所 述 事 項 逐 一 完 成 規 劃 作 業 : 1. 設 計 屬 於 事 業 單 位 之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首 先 負 責 人 應 先 參 考 事 業 單 位 現 有 之 材 物 料 管 理 制 度, 設 計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格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53

54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式 該 格 式 可 以 事 業 單 位 現 有 之 材 物 料 管 理 之 格 式 為 基 礎, 參 考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之 附 表 六 格 式, 加 以 修 改, 格 式 中 之 各 項 內 容 以 方 便 管 理 及 提 供 資 訊 為 目 的 如 事 業 單 位 材 物 料 管 理 已 採 用 電 腦 自 動 化 管 理, 則 可 將 格 式 以 文 書 處 理 軟 體 建 立 檔 案 之 方 式 建 立 之 2. 規 劃 整 理 清 單 制 度 規 劃 項 目 包 括 : (1) 獲 取 事 業 單 位 所 有 化 學 品 物 質 資 料 之 途 徑 與 方 式, 如 從 總 務 或 採 購 部 門 或 以 購 物 出 貨 憑 證 等 (2) 化 學 品 物 質 是 否 為 危 害 物 質 之 判 定 與 確 認 制 度 (3) 填 寫 清 單 及 審 核 制 度 (4) 採 購 或 生 產 新 危 害 物 質 之 清 單 製 備 及 會 辦 方 式 (5) 格 式 中 之 內 容 如 存 量 使 用 地 點 或 使 用 者 等 改 變 時, 清 單 之 修 正 制 度 (6) 清 單 擁 有 者 及 存 放 地 點 電 腦 密 碼 等 之 規 定 (7) 有 權 查 閱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之 單 位 及 人 員 及 其 查 閱 之 許 可 制 度 (8) 上 述 七 項 工 作 之 負 責 人 員 及 單 位 ( 六 )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建 置 建 置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目 的 在 於 提 供 各 種 物 質 的 危 害 資 訊, 所 以 事 業 單 位 應 就 其 廠 內 所 有 使 用 或 製 造 產 生 的 物 質 個 別 製 作 一 份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以 求 確 保 任 何 可 能 接 觸 者 之 健 康 及 安 全 負 責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的 人 員, 可 依 危 害 物 質 在 事 業 單 位 之 屬 性 ( 原 料 或 產 品 ), 分 別 完 成 規 劃 作 業, 兩 者 均 不 可 偏 廢, 產 品 之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需 隨 產 品 給 購 買 使 用 之 單 位, 而 原 料 之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與 自 己 之 員 工 之 安 全 衛 生 有 關, 因 此 一 併 規 劃 較 為 適 宜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54

55 1. 產 品 危 害 物 質 若 屬 事 業 單 位 之 產 品, 則 事 業 單 位 應 如 下 所 述 逐 一 完 成 規 劃 : (1) 設 計 事 業 單 位 自 己 的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格 式 格 式 設 計 可 參 考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之 附 表 五 來 設 計 (2) 收 集 該 項 危 害 物 質 之 危 害 資 訊 收 集 資 訊 的 方 式 如 下 : 該 項 危 害 物 質 如 係 純 物 質 或 危 害 成 份 只 有 一 種, 則 逕 向 危 害 物 質 資 訊 服 務 機 構 尋 求 協 助 ( 如 請 求 提 供 資 料 購 買 資 料 ) 或 向 目 前 國 內 有 推 廣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機 構 洽 詢 其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無 論 是 資 料 庫 或 現 成 之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都 應 仔 細 查 閱 並 做 取 捨 增 補 如 該 危 害 物 質 係 屬 混 合 物, 其 危 害 成 份 不 只 一 種, 或 其 危 害 性 不 明 時, 該 項 物 質 則 建 議 送 檢 驗 單 位 進 行 整 體 測 試, 依 據 測 試 結 果 填 寫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如 無 法 做 整 體 測 試, 則 自 行 綜 合 評 估 或 委 託 危 害 物 資 訊 服 務 機 構 協 助 建 置 或 收 集 相 關 安 全 資 訊 (3) 將 所 收 集 之 資 訊, 按 所 設 計 之 格 式, 據 實 填 寫 (4) 完 成 之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應 有 一 定 之 審 核 及 核 定 程 序, 始 可 印 製 2. 原 料 危 害 物 質 若 屬 事 業 單 位 之 原 料, 則 事 業 單 位 應 按 下 述 程 序, 逐 一 完 成 : (1) 依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向 供 應 廠 商 或 製 造 廠 商 索 取 該 項 物 質 之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索 取 時 最 好 以 書 面 信 函 方 式 索 取 (2) 所 取 得 之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應 詳 加 檢 閱 與 核 對, 並 驗 證 其 正 確 性 與 合 法 性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55

56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3) 驗 證 合 格 之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則 可 拷 貝 所 需 份 數 ( 使 用 該 危 害 物 質 之 處 所 及 管 理 者 等 ) (4) 製 造 廠 或 供 應 商 表 示 無 法 提 供 時, 最 好 要 求 以 書 面 文 件 答 覆, 並 可 以 向 能 提 供 之 廠 商 購 買 為 手 段 來 促 其 提 供 若 遲 遲 未 能 提 供, 而 該 原 料 又 無 其 他 途 徑 可 購 得, 則 只 好 自 行 製 備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其 方 法 則 如 產 品 節 所 述 規 劃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的 人 員 在 完 成 上 述 作 業 後, 必 需 再 完 成 下 列 工 作 : 規 定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放 置 處 所 遺 失 或 污 損 之 處 理 方 法 製 作 危 害 物 質 資 訊 取 得 途 徑 之 流 程 圖 製 作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審 核 核 定 修 正 更 新 之 制 度 規 定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製 作 規 範 規 劃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供 應 制 度 及 通 知 更 新 修 正 之 制 度 危 害 物 質 的 停 用 或 新 購 時, 應 辦 理 之 事 項 說 明 書 上 述 諸 項 工 作 之 負 責 人 員 或 部 門 之 規 劃 ( 七 ) 危 害 標 示 負 責 危 害 標 示 的 人 員 應 就 書 面 規 劃 及 現 場 視 察 兩 項 工 作, 分 別 完 成 前 置 作 業 1. 書 面 規 劃 (1) 在 書 面 規 劃 上, 就 危 害 物 質 是 產 品 時, 應 規 劃 : A. 供 應 標 示 之 制 度 : 如 容 器 上 之 供 應 額 外 供 應 ( 預 防 使 用 單 位 破 損 時 之 補 充 ) 之 規 定 B. 銷 售 對 象 不 同 之 供 應 制 度 : 一 般 消 費 者 內 銷 給 國 內 廠 商 外 銷 至 國 外 廠 商 C. 運 輸 時 之 標 示 規 定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56

57 (2) 如 係 原 料, 則 應 規 劃 內 容 如 下 : A. 獲 取 標 示 之 途 徑 與 原 料 包 括 容 器 管 系 告 示 牌 等 之 規 範 B. 標 示 之 審 核 及 正 確 性 驗 證 制 度 C. 定 期 現 場 核 驗 之 制 度 D. 重 貼 標 示 之 核 准 程 序 (3) 上 述 所 有 工 作 之 負 責 人 員 或 單 位 應 規 範 2. 現 場 視 察 現 場 視 察 的 目 的 在 : (1) 工 廠 現 場 標 示 之 平 面 圖 繪 製 包 括 何 處 應 有 何 種 標 示, 有 否 管 系 之 辨 色 系 統, 有 無 告 示 牌 (2) 產 品 之 容 器 貼 上 標 示 之 最 佳 時 機 3. 其 他 負 責 標 示 規 劃 之 人 員 同 時 應 收 集 下 列 資 訊, 以 為 推 行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之 準 備 (1) 向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負 責 人 索 取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並 針 對 每 一 物 質 擬 定 標 示 之 圖 示 及 內 容 文 字 (2) 向 購 買 危 害 物 質 之 廠 商 要 求 貼 標 示, 並 索 取 額 外 之 標 示, 以 便 於 脫 落 或 污 損 時 再 黏 貼 (3) 若 須 自 行 印 製 標 示, 則 接 洽 彩 色 印 刷 廠 或 收 集 有 販 賣 圖 示 貼 紙 之 單 位 資 料, 向 其 洽 印 或 洽 購 (4) 若 須 製 作 告 示 牌 或 管 系 塗 色, 則 洽 詢 油 漆 或 有 關 廠 商, 收 集 製 作 有 關 資 料 如 價 格 等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57

58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 八 ) 危 害 通 識 教 育 訓 練 有 關 危 害 通 識 教 育 訓 練 部 分 之 規 劃 包 括 : 1. 課 程 規 劃, 同 時 考 慮 應 受 訓 之 對 象 2. 訓 練 之 負 責 單 位, 師 資 之 來 源 與 培 訓 3. 相 關 教 材 資 料 之 收 集 與 製 作 4. 教 具 之 採 購 或 來 源 5. 訓 練 場 所 之 安 排 ( 九 ) 其 他 應 訂 定 事 項 由 於 事 業 單 位 之 規 模 性 質 特 色 各 有 不 同, 須 要 額 外 之 制 度 規 劃 亦 有 所 不 同, 通 常 需 要 考 慮 之 處 如 下 所 述 : 1. 針 對 承 包 商 之 施 工 核 准 及 危 害 資 訊 之 建 議 制 度 2. 針 對 非 例 行 性 之 作 業 如 維 修 清 艙 或 清 倉 等 之 規 定 3. 額 外 資 訊 之 取 得 來 源 或 途 徑 四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之 編 撰 與 修 訂 作 業 當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之 各 細 部 由 各 負 責 單 位 或 人 員 規 劃 完 成 後, 必 須 將 之 文 書 化, 撰 擬 ( 事 業 單 位 名 稱 )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以 做 為 推 行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時 制 度 化 的 依 據, 同 時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之 業 務 辦 事 準 則 權 責 歸 屬 也 將 有 明 確 地 規 範 從 整 合 各 細 部 規 劃 內 容 到 公 告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此 階 段 為 編 撰 作 業 由 於 事 業 單 位 之 制 度 人 事 經 營 理 念 生 產 項 目 等 因 素 改 變, 則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可 能 因 之 而 改 變, 因 此 一 份 完 整 確 實 實 用 之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是 需 要 不 斷 地 修 訂 的, 有 時 發 現 原 來 之 制 度 有 不 合 理 疏 漏 或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58

59 繁 複 之 處, 亦 應 在 檢 討 之 後, 予 以 修 訂, 此 為 修 訂 作 業 總 負 責 人 於 編 撰 作 業 及 修 訂 作 業 應 依 序 進 行 下 列 作 業 : ( 一 ) 整 合 作 業 由 各 部 門 或 人 員 所 規 劃 出 來 之 各 細 部 制 度 內 容, 必 先 透 過 整 合 的 過 程 ( 如 整 體 規 劃 全 由 一 人 承 擔, 則 免 經 本 作 業 程 序 ), 將 矛 盾 不 協 調 不 順 暢 繁 複 等 缺 點, 經 整 合 為 不 矛 盾 協 調 順 暢 簡 捷, 其 方 法 如 下 所 述 : 1. 整 合 作 業 應 由 高 階 人 員 或 全 權 負 責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推 行 之 人 員 來 掌 控 2. 透 過 開 會 討 論 之 方 式 來 溝 通 規 劃 理 念, 同 時 檢 視 規 劃 之 制 度 是 否 合 法? 是 否 可 行? 是 否 完 整? 是 否 順 暢? 是 否 簡 捷? 3. 採 用 模 擬 作 業 之 方 式 來 檢 討 所 規 劃 之 制 度 所 可 能 存 在 之 缺 點, 並 進 行 改 正 修 正 ( 二 ) 文 書 化 作 業 1. 由 各 細 部 制 度 規 劃 人 員 起 草 自 己 所 規 劃 部 分, 形 成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之 文 字 化 格 式 2. 經 由 開 會 討 論 之 方 式, 將 片 段 之 計 畫 內 容 銜 接, 並 做 字 彙 之 整 飾, 使 之 易 讀 易 懂 3. 呈 請 事 業 單 位 之 經 營 者 或 董 事 會 等 決 策 單 位 審 核 通 過 4. 選 擇 適 當 時 機 公 布 給 全 事 業 單 位 之 職 工 知 道, 並 舉 辦 危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59

60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害 通 識 制 度 說 明 會 ( 該 說 明 會 亦 可 納 入 通 識 教 育 訓 練 之 課 程 中 ) ( 三 ) 修 訂 作 業 新 制 定 之 制 度, 有 時 未 免 不 夠 成 熟 考 慮 不 夠 周 全 太 過 理 想 化, 而 導 致 實 施 起 來, 怨 聲 載 道, 諸 多 埋 怨, 因 此 修 訂 作 業 是 避 免 不 掉 之 程 序 有 時 卻 是 因 為 事 業 單 位 之 經 營 方 針 理 念 生 產 流 程 組 織 調 整 人 事 變 遷 等 等 因 素 改 變, 而 導 致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須 修 訂, 因 此 主 其 事 者 不 可 不 慎 修 訂 之 程 序 大 抵 如 下 所 述 : 1. 收 集 制 度 之 缺 點 意 見 2. 召 集 各 細 部 負 責 人 開 會 溝 通 檢 討 3. 提 出 修 正 版 4. 送 交 事 業 單 位 之 決 策 單 位 審 核 通 過 5. 公 布 修 正 版 之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五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參 考 格 式 與 範 例 危 害 通 識 制 度 欲 在 事 業 單 位 順 利 推 廣 並 持 續 進 行, 就 應 該 配 合 管 理 系 統 擬 定 一 份 計 畫, 此 計 畫 內 容 概 念 力 求 淺 顯, 結 構 系 統 化, 將 危 害 通 識 觀 念 以 一 種 有 組 織 的 形 式 作 書 面 規 定, 並 分 列 章 節 以 利 遵 循 而 計 畫 內 容 旨 在 詳 細 規 劃 危 害 資 訊 傳 輸 管 道 之 各 項 工 作 內 容 和 權 責 之 分 配, 以 提 供 完 整 的 危 害 物 質 管 理 架 構 同 時 就 各 事 業 單 位 的 規 模 及 能 力 來 擬 定, 以 保 證 計 畫 之 可 行 和 完 整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的 架 構, 應 涵 括 所 需 部 門 及 所 需 階 層, 在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中 無 法 詳 細 揭 示 的 項 目 或 流 程, 應 另 以 說 明 書 指 導 書 或 其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60

61 它 手 冊 詳 加 說 明 ( 一 )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格 式 內 容 建 議 對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而 言, 並 沒 有 特 別 規 定 的 格 式, 其 文 件 的 表 達 方 式 完 全 取 決 於 事 業 單 位 之 需 求 與 企 業 文 化 的 特 色 而 言, 但 基 本 上 其 格 式 設 計 應 考 慮 到 易 於 更 新 修 訂 為 原 則, 因 此 其 格 式 儘 可 能 保 持 簡 潔 清 晰 段 落 分 明 而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的 內 容 事 業 單 位 之 實 際 需 求 與 要 求 含 蓋 下 列 內 容 : 1. 基 本 內 容 : 任 何 事 業 單 位 之 計 畫 均 應 包 括 之 內 容 計 有 : (1) 政 策 : 說 明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之 推 行, 係 事 業 單 位 之 基 本 經 營 政 策 之 一 (2) 責 任 : 說 明 事 業 單 位 之 全 體 員 工 均 有 責 任 遵 守 及 執 行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與 自 己 相 關 之 規 定 與 工 作 (3)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 說 明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之 製 作 及 其 相 關 事 宜 (4) 標 示 : 說 明 標 示 製 作 及 管 理 之 相 關 事 宜 (5)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 說 明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之 製 作 及 其 相 關 事 宜 (6) 教 育 訓 練 : 說 明 有 關 危 害 通 識 教 育 訓 練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作 業 程 序 或 內 容 2. 需 求 內 容 : 事 業 單 位 若 有 下 列 狀 況, 則 計 畫 之 內 就 應 包 括 (1) 承 攬 商 (2) 訪 客 (3) 實 驗 室 (4) 非 例 行 性 工 作 上 述 四 點 均 可 將 規 定 明 列 於 計 畫 上 並 包 括 管 理 原 則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61

62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3. 非 必 要 內 容 : 事 業 單 位 依 自 身 之 企 業 文 化 決 定 是 否 列 入 下 列 內 容, 如 能 列 入 最 好 (1) 目 的 : 事 業 單 位 執 行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的 目 的 (2) 定 義 : 針 對 危 害 通 識 及 計 畫 之 內 容 及 名 詞 給 予 規 格 化 統 一 化 之 解 釋 (3) 組 織 : 說 明 執 行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的 組 織 體 系 (4) 參 考 資 料 : 說 明 並 條 列 本 計 畫 之 依 據 或 摘 錄 參 考 之 文 獻 (5) 其 他 : 如 範 圍 環 境 評 估 資 訊 取 得 途 徑 等 六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參 考 範 例 關 於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之 參 考 範 例, 詳 如 下 頁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62

63 一 緒 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危 害 通 識 計 劃 書 依 據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七 條 及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 以 下 簡 稱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 第 十 七 條 規 定, 訂 立 本 公 司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書, 目 的 在 於 確 保 [ 公 司 或 工 廠 名 稱 ] 能 符 合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之 要 求, 籍 危 害 通 識 之 活 動 喚 起 全 廠 員 工 對 潛 在 危 害 之 認 識, 共 同 預 防 危 害 之 發 生 公 司 內 每 位 員 都 有 責 任 認 識 其 工 作 範 圍 內 所 有 相 關 作 業 中 之 化 學 物 質 及 其 危 害 性 質 和 預 防 危 害 措 施 本 計 畫 之 重 點 包 括 危 害 通 識 推 行 組 織, 及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危 害 物 質 標 示 危 害 通 識 教 育 訓 練 之 擬 定 執 行 紀 錄 及 修 正 措 施 二 危 害 通 識 推 行 組 織 依 據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十 四 條, 由 [ ] 負 責 規 劃 全 公 司 之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事 宜, 其 中 危 害 通 識 之 推 行 由 [ ] 負 責 督 導 與 推 動, 並 規 劃 全 公 司 危 害 通 識 計 畫 權 責 表 ( 附 件 一 ), 適 時 檢 討 執 行 與 修 正 三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製 作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可 幫 助 瞭 解 本 公 司 危 害 物 質 使 用 情 形, 對 危 害 預 防 及 緊 急 應 變 時 可 提 供 助 益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2-63

64 財 團 法 人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SAHTECH 2008 年 GHS 訓 練 班 執 行 教 材 3.1 擬 定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之 內 容 依 據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第 十 七 條, 包 括 物 品 名 稱 其 他 名 稱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索 引 碼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使 用 資 料 及 貯 存 資 料 等 項 目 此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之 製 備 由 [ ] 負 責 3.2 執 行 整 理 全 公 司 使 用 及 製 造 之 化 學 物 質 名 單, 對 照 危 害 通 識 規 則 第 二 條 之 規 定, 列 出 危 害 物 質 名 單 ( 附 件 二 ) 由 [ ] 部 門 負 責 提 供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資 料, 由 [ ] 部 門 負 責 提 供 使 用 及 貯 存 資 料, 由 [ ] 部 門 負 責 彙 整 保 存 3.3 紀 錄 三 年 此 項 工 作 之 相 關 執 行 與 更 新 紀 錄 由 [ ] 負 責, 記 錄 保 存 3.4 修 正 若 有 新 購 化 學 品 或 法 令 公 告 新 的 危 害 物 質 時, 需 重 新 檢 視 與 修 正 危 害 物 質 名 單 若 各 危 害 物 質 之 使 用 及 貯 存 資 料 等 有 異 動 時, 需 適 時 檢 閱 及 修 正 更 新 清 單 內 容 四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的 製 作 是 為 了 預 防 化 學 品 所 引 起 之 危 害, 必 須 對 使 用 之 化 學 物 質 有 正 確 之 了 解, 才 能 避 免 因 過 量 暴 露 造 成 健 康 危 害 或 因 使 用 不 當 引 起 災 害, 或 遇 緊 急 事 故 時 應 變 錯 誤 而 加 深 2008 Taiwan GHS Training Materials Page 2-64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2

2 96 10 19 3 0960145703 1 2 3 4 5 1. 2. 3. 1. 2. 3. 4. 6 5. 6. 1. 2. 1. 2. 3. : 1. 2. 3. 4. Trichloromethane 1,1,2,2-1,1,2,2-Tetrachloroethane Tetrachloromethane 1,2-1,2-Dichloroethylene 1,2-1,2-Dichloroethane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目 錄 論 1 2 4 12 14 六 17 19 行 22 理 25 26 料 27 35 0 第 一 章 緒 論 精 療 若 類 不 若 不 易 識 練 識 見 勞 88 年 5 11 88 勞 021084 了 易 識 練 不 易 類 類 料 了 理, 力 易 識 更 1 一 名 稱 化 學 式 第 二 章 乙 炔 氣 之 特 性 Acetylene C 2 H 2 量 26.04 92.3%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廢液桶之標示

廢液桶之標示 吳 鳳 科 技 大 學 實 驗 室 廢 棄 物 貯 存 容 器 標 示 及 存 放 須 知 一 材 質 : ( 一 ) 廢 棄 物 貯 存 容 器 應 使 用 HDPE, 容 積 為 20 公 升 之 方 型 容 器 ( 二 ) 存 放 時, 下 方 應 有 防 漏 盤 ( 材 質 與 尺 寸 法 令 並 無 規 定, 但 應 為 耐 腐 蝕 材 質 可 供 承 接 之 容 器, 例 如 : 不 鏽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列 ( ) 類 ( ) ( ) 列 ( ) 易 硫 珞類 易 來 ( ) 硫 金 行 行 ( ) 金 金 金 易 列 ( ) 類 ( ) 類 ( ) ( ) 類 ( ) 類 ( 六 ) 類 列 ( ) 硫 零 度 ( ) 零 度 零度 ( ) 零度 度 ( ) 異 度 六 度 列 ( ) ( ) ( ) ( ) 度 六 ( ) 1. 類 2. 3. ( ) 烈 1. 雷 2. 類 3. 4. 類 類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貳、研究動機

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中 華 民 國 第 52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物 科 080318 沒 齒 難 忘 的 乳 香 ~ 乳 飲 品 對 牙 齒 的 影 響 學 校 名 稱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私 立 復 興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四 甘 杰 生 小 四 陳 宗 駿 林 淑 慧 陳 顥 仁 小 四 黃 暐 哲 小 四 沈 平 關 鍵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101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通 行 碼 注 意 事 項... 1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2 二 技 優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流 程... 3 三 網 路 報 名 入 口... 4 四 使 用 報 名 系 統 操 作 介 紹...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灣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及 修 業 規 則 壹 招 生 辦 法 一 入 學 資 格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於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並 符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More information

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檢 驗 機 構 : 指 具 有 食 品 檢 驗 能 力 之 檢 驗 機 關 ( 構 ) 法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More information

技能檢定規範之14900

技能檢定規範之14900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14900 會 計 事 務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會 計 事 務 職 類 規 範 目 錄 一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會 計 事 務 職 類 規 範 說 明... 1 二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會 計 事 務 職 類 丙 級 人 工 記 帳 規 範... 2 三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4.doc

Microsoft Word - B4.doc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修 正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業 經 102 年 5 月 22 日 第 378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同 一 序 列 人 員 之 遷 調 規 定, 移 至 第 七 條, 並 修 正 為 同 一 序 列 職 務 人 員 申 請 平 調 時 得 優 先 調 整, 並 由 職 缺 單 位 視 職 務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 /2015 號 行 政 法 規 ( 諮 詢 文 本 ) 都 市 建 築 及 城 市 規 劃 範 疇 資 格 制 度 的 施 行 細 則 行 政 長 官 根 據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第 五 十 條 ( 五 ) 項 及 第 1/2015 號 法 律 都 市 建 築 及 城 市 規 劃 範 疇 的 資 格 制 度 第 七 十 條 的 規 定, 經 徵 詢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2013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成 績 發 放 安 排 及 最 新 資 訊 2013 年 7 月 6 日 2013 年 文 憑 試 報 考 統 計 2012 年 2013 年 報 考 人 數 73,074 82,283 學 校 考 生 71,745 71,168 自 修 生 1,329 11,115 重 考 生 人 數 :10,973 重 考 的 自 修 生 :8,836 重 考 的

More information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流 程 第 一 階 段 ( 申 請 ) 準 備 畢 業 考 試 申 請 資 料 20 天 前 送 系 辦 公 室 系 辦 審 核 表 件 資 料 送 註 冊 組 第 二 階 段 ( 口 試 前 ) 自 行 準 備 所 有 評 分 及 簽 名 表 格 口 試 前 2 天 領 取 印 領 清 冊 口 試 後 送 回 口 試 印 領 清 冊 簽 名 本 第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C5E9A87CB870B8C9A755B1C0B0CABEC7AED5C5E9A87CB942B0CAB56FAE69B867B64FADECAB685F E31322E32302E646F63>

<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C5E9A87CB870B8C9A755B1C0B0CABEC7AED5C5E9A87CB942B0CAB56FAE69B867B64FADECAB685F E31322E32302E646F63> 一 依 據 : 依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年 度 體 育 施 政 計 畫 辦 理 二 目 的 : 落 實 學 校 體 育 教 學 活 動 辦 理 強 化 學 校 運 動 團 隊 訓 練 與 改 善 體 育 教 學 及 運 動 訓 練 環 境 三 補 助 對 象 : ( 一 ) 各 級 學 校 ( 二 )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 三 ) 本 署 輔 導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聯 合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Joint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P-D-01 文 件 與 紀 錄 管 理 程 序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0333039C2B2A9F6ABD8BF76AAABABC7A4BAB8CBADD7B065BC66A4A7A740B77EB57BA7C7A4CEB9EAB0C82DB0AAB6AFA8CFBADE>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0333039C2B2A9F6ABD8BF76AAABABC7A4BAB8CBADD7B065BC66A4A7A740B77EB57BA7C7A4CEB9EAB0C82DB0AAB6AFA8CFBADE> 簡 易 建 築 物 室 內 裝 修 送 審 作 業 程 序 及 實 務 李 政 賢 2011.03 室 內 裝 修 的 管 理 依 據 - 建 築 法 第 77 條 之 2 1. 建 築 物 室 內 裝 修 應 遵 守 左 列 規 定 : (1) 供 公 眾 使 用 建 築 物 之 室 內 裝 修 應 申 請 審 查 許 可, 非 供 公 眾 使 用 建 築 物 經 內 政 部 認 有 必 要 時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930343132A8C6B77EB3E6A6ECC2BEB77EA677A5FEBDC3A5CDBADEB27AC15AAEC4BB7BA569A740B77EAD6EC24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930343132A8C6B77EB3E6A6ECC2BEB77EA677A5FEBDC3A5CDBADEB27AC15AAEC4BB7BA569A740B77EAD6EC2492E646F63> 事 業 單 位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績 效 作 業 要 點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97 6 月 24 日 勞 安 1 字 第 0970145526 號 令 訂 定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98 3 月 24 日 勞 安 1 字 第 0980145257 號 令 修 正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98 6 月 18 日 勞 安 1 字 第 0980145607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農 輔 字 第 1010050880 號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附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主 任 委 員 陳 保 基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會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