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Transcription

1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105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手 冊 民 國 年 6 月 2 5 日

2

3 六 節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負 責 人 活 動 地 點 1 09:30~10:00 新 生 報 到 2 10:00~10:30 歡 迎 新 生 本 系 發 展 概 況 系 所 法 規 簡 介 師 資 簡 介 及 課 程 修 習 說 明 進 修 部 輔 諮 系 曾 迎 新 主 任 民 雄 校 區 行 政 大 樓 A501 教 室 3 10:30~10:40 休 息 片 刻 4 10:40~11:40 諮 商 心 理 組 專 業 課 程 解 析 與 經 驗 分 享 家 庭 教 育 組 專 業 課 程 解 析 與 經 驗 分 享 李 鈺 華 助 理 教 授 陳 滿 樺 助 理 教 授 吳 瓊 洳 教 授 民 雄 校 區 行 政 大 樓 A501 教 室 民 雄 校 區 行 政 大 樓 A507 教 室 5 11:40~11:50 休 息 片 刻 6 11:50~12:30 綜 合 座 談 全 體 教 師 7 12:30~13:30 午 餐 時 間 學 會 簡 介 8 13:30~14:00 校 園 環 境 介 紹 與 參 觀 所 學 會 9 14:00~14:10 休 息 片 刻 10 14:10~15:30 經 驗 傳 承 及 迎 新 活 動 所 學 會 民 雄 校 區 A501 教 室 民 雄 校 區 四 樓 民 雄 校 區 A501 教 室 及 四 五 樓 民 雄 校 區 A501 教 室 A406 教 室 A405 教 室 A401 教 室

4

5 目 錄 壹 系 所 概 況..1 貳 新 生 須 知..4 參 課 程 概 要 一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課 程 架 構 圖..10 二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家 庭 教 育 組 課 程 學 習 地 圖..11 三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諮 商 心 理 組 課 程 學 習 地 圖.. 12 四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諮 商 心 理 組 課 程 學 習 地 圖.. 13 五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一 年 級 碩 士 班 及 碩 專 班 課 程 表 (105 上 ) 肆 新 生 閱 讀 資 料 目 錄 一 家 庭 教 育 組. 17 二 諮 商 心 理 組...18 三 撰 寫 格 式...19 伍 相 關 注 意 事 項 一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實 施 要 點.. 20 二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課 程 修 習 要 點...21 三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跨 部 暨 跨 學 制 選 課 要 點.. 27 四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論 文 審 查 暨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28 五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申 請 工 讀 及 遴 選 要 點...31 六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助 學 金 施 行 細 則...33 七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獎 學 金 發 放 細 則...36 八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補 助 辦 法...37 九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日 間 研 究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檢 定 實 施 辦 法...39 十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英 語 文 能 力 實 施 作 業 要 點...42 十 一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英 文 能 力 認 定 實 施 作 業 流 程...43 十 二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兼 職 諮 商 實 習 辦 法...44 十 三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全 職 諮 商 心 理 實 習 實 施 要 點...46 陸 附 件 一 家 庭 教 育 法...49 二 家 庭 教 育 法 施 行 細 則...52 三 家 庭 教 育 專 業 人 員 資 格 遴 聘 及 培 訓 辦 法...53 四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提 供 家 庭 教 育 諮 商 或 輔 導 辦 法...56 五 心 理 師 法...61 六 心 理 師 法 施 行 細 則...69 七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心 理 師 考 試 規 則...72 八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期 刊 論 文 發 表 投 稿 參 考 期 刊.. 79 九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105 學 年 第 1 學 期 行 事 曆 十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及 碩 專 班 新 生 名 冊...94

6

7

8

9 一 歷 史 沿 革 本 學 系 之 前 身 乃 由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及 家 庭 教 育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系 所 合 併 而 來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由 原 嘉 義 師 範 學 院 初 等 教 育 系 的 輔 導 組 調 整 而 成, 民 國 89 年 成 立 輔 導 學 系, 於 民 國 94 年 起 申 請 更 名 為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以 俾 系 所 合 一 家 庭 教 育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於 民 國 88 年 成 立, 原 名 家 庭 教 育 研 究 所,96 年 更 名 為 家 庭 教 育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本 系 由 師 資 培 育 功 能, 逐 漸 轉 型, 發 展 方 向 朝 輔 導 諮 商 領 域 專 業 知 能 的 傳 授, 注 重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配 合, 以 培 養 家 庭 社 區 學 校 及 企 業 之 諮 商 輔 導 人 才 兩 系 所 於 96 學 年 度 開 始, 持 續 規 劃 合 併 之 事 宜, 包 括 兩 系 教 師 相 互 支 援 開 課 事 宜, 共 同 召 開 系 所 務 聯 合 會 議, 並 於 99 學 年 度 起 本 系 配 合 本 校 基 於 提 升 學 校 整 體 競 爭 力 且 健 全 校 務 發 展 之 規 劃, 並 持 續 朝 向 師 資 培 育 之 轉 型 發 展 方 向,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與 家 庭 教 育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二 系 所 於 99 學 年 度 起 正 式 整 併 為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除 保 留 二 單 位 原 有 之 優 良 傳 統 和 學 術 特 色, 也 保 留 師 資 培 育 生 的 培 訓 內 容, 並 提 供 更 廣 泛 的 修 課 內 容, 讓 師 資 培 育 生 與 非 師 資 培 育 生 能 獲 取 更 多 能 力 及 就 業 準 備 透 過 整 合 機 制, 務 使 系 所 資 源 共 享, 專 任 教 師 充 分 交 流 相 互 支 援, 共 同 合 作 規 劃 設 置 博 士 班, 以 培 育 人 群 服 務 專 業 人 力 資 源, 提 升 助 人 專 業 工 作 之 品 質, 符 應 現 代 多 元 化 社 會 中 民 眾 之 求 助 需 求 二 系 所 以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作 為 發 展 基 礎, 以 家 庭 教 育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及 輔 導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為 發 展 骨 幹, 結 合 兩 所 現 有 專 兼 任 師 資 之 學 術 專 長, 正 式 整 合 為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成 為 國 內 第 一 所 同 時 聚 焦 於 家 庭 社 區 學 校 三 大 助 人 專 業 領 域, 培 育 兼 具 宏 觀 視 野 和 微 觀 思 維 的 助 人 專 業 人 力, 期 許 成 為 國 內 首 屈 一 指 之 人 群 服 務 學 術 重 鎮 目 前 組 織 架 構 中, 屬 於 高 等 教 育 正 式 學 制 者 有 大 學 部 ( 分 為 師 資 生 與 非 師 資 生 ) 及 碩 士 班 ( 分 為 家 庭 教 育 組 及 諮 商 心 理 組 ), 屬 於 進 修 學 制 者 有 進 修 學 士 班 ( 已 於 99 學 年 度 停 招 ) 及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專 班 ( 分 為 家 庭 教 育 組 及 諮 商 心 理 組 ), 共 計 四 類 班 別 此 外, 由 本 系 負 責 經 營 的 院 級 附 屬 單 位, 有 家 庭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測 驗 評 量 暨 調 查 中 心 及 家 庭 與 社 區 諮 商 中 心 二 本 系 ( 所 ) 學 生 基 本 素 養 : 本 系 ( 所 ) 之 培 育 重 點 在 於 讓 學 生 具 有 人 文 關 懷 多 元 文 化 尊 重 與 科 學 探 究 之 精 神 與 涵 養 透 過 實 踐 以 檢 視 理 論, 藉 此 反 思 多 元 社 會 問 題 的 解 決, 並 引 導 學 生 結 合 全 球 性 觀 點 與 在 地 文 化 的 資 源 應 用 整 合,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態 度 戮 力 求 知 的 精 神, 以 達 人 術 合 一 的 境 界 綜 上 所 述, 本 系 ( 所 ) 學 生 之 基 本 素 養 為 : 人 文 尊 重 學 習 反 思 尊 重 多 元 及 社 會 關 懷 本 系 基 本 素 養 符 合 本 校 所 訂 之 基 本 素 養 品 德 涵 養 通 識 素 養 專 業 與 創 新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1-

10 三 教 育 目 標 ( 一 ) 碩 士 班 家 庭 教 育 組 1. 培 育 家 庭 教 育 推 廣 服 務 專 業 人 才 2. 培 育 家 庭 教 育 相 關 議 題 之 學 術 研 究 人 才 諮 商 心 理 組 1. 培 育 具 科 學 與 實 務 導 向 之 諮 商 心 理 師 2. 培 育 兼 具 預 防 與 發 展 之 心 理 健 康 工 作 專 業 人 才 3. 培 育 具 有 家 庭 學 校 社 區 或 企 業 諮 商 等 多 元 專 業 知 能 之 諮 商 人 才 4. 培 育 從 事 輔 導 與 諮 商 相 關 議 題 之 學 術 研 究 人 才 ( 二 )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家 庭 教 育 組 1. 培 育 家 庭 教 育 推 廣 服 務 專 業 人 才 2. 培 育 家 庭 教 育 相 關 議 題 之 學 術 研 究 人 才 諮 商 心 理 組 1. 培 育 具 科 學 與 實 務 導 向 之 諮 商 人 才 2. 培 育 兼 具 預 防 與 發 展 之 心 理 健 康 工 作 專 業 人 才 3. 培 育 具 有 家 庭 學 校 社 區 或 企 業 諮 商 等 多 元 專 業 知 能 之 諮 商 人 才 4. 培 育 從 事 輔 導 與 諮 商 相 關 議 題 之 學 術 研 究 人 才 四 核 心 能 力 本 系 ( 所 )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之 規 劃 經 過 不 斷 的 調 查 ( 在 校 生 及 畢 業 生 業 界 等 ) 會 議 討 論 ( 焦 點 團 體 ) 等 回 饋 機 制 所 形 成 以 本 校 院 的 教 育 目 標 為 基 礎, 透 過 相 關 機 制 訂 定 本 系 之 核 心 能 力 本 系 為 培 育 促 進 全 人 發 展 之 家 庭 社 區 學 校 或 企 業 領 域 之 助 人 工 作 人 才 其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述 : ( 一 ) 碩 士 班 ( 含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家 庭 教 育 組 1. 家 庭 教 育 專 業 理 論 知 能 2. 家 庭 教 育 專 業 實 務 應 用 與 推 展 能 力 -2-

11 3. 家 庭 教 育 方 案 / 課 程 規 劃 與 評 鑑 能 力 4. 家 庭 教 育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究 能 力 諮 商 心 理 組 1. 諮 商 心 理 學 專 業 知 識 與 實 務 應 用 能 力 2. 健 康 心 理 與 變 態 心 理 學 之 專 業 知 能 與 實 務 應 用 能 力 3.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之 專 業 技 術 與 實 務 應 用 能 力 4. 心 理 測 驗 診 斷 與 衡 鑑 之 專 業 知 能 與 實 務 應 用 能 力 5.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方 案 規 劃 與 評 估 之 專 業 知 能 與 實 務 應 用 能 力 6. 人 群 服 務 人 文 關 懷 與 專 業 倫 理 之 多 元 文 化 專 業 知 能 與 實 務 應 用 能 力 7. 家 庭 學 校 社 區 或 企 業 諮 商 之 專 業 知 能 與 實 務 應 用 能 力 -3-

12

13

14 一 學 生 事 務 ( 一 ). 登 入 新 生 綜 合 資 料 1. 日 期 :105 年 8 月 10 日 ~105 年 8 月 18 日 2. 辦 理 流 程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一 五 學 年 度 研 究 生 新 生 須 知 請 至 本 校 網 站 首 頁 點 選 右 上 角 新 生 專 欄 點 選 新 生 資 料 登 錄 系 統 輸 入 帳 號 密 碼 點 選 上 方 功 能 項 : 親 友 資 料 填 寫 各 欄 位 點 選 上 方 功 能 項 : 照 片 上 傳 確 認 或 修 正 照 片 點 選 上 方 功 能 項 : 自 傳 摘 要 填 寫 資 料 學 務 處 學 輔 中 心 : ( 二 ). 入 校 停 車 場 地 使 用 申 請 : 1. 依 據 本 校 車 輛 管 理 辦 法 辦 理 汽 機 車 入 校 通 行 及 停 放, 需 辦 理 停 車 場 地 使 用 申 請, 使 用 期 限 以 學 年 度 計 算 ( 自 9 月 1 日 起 至 隔 年 8 月 31 日 止 ) 2. 申 請 日 期 :105 年 9 月 12 日 起 3. 申 請 方 式 : (1) 全 班 統 一 申 請 並 填 寫 登 記 表 及 個 人 申 請 表, 由 各 班 班 代 將 資 料 收 齊 後 送 回 各 校 區 大 門 警 衛 室 或 蘭 潭 校 區 行 政 大 樓 1 樓 駐 警 隊 (2) 個 人 申 請 請 至 各 校 區 警 衛 室 或 蘭 潭 校 區 行 政 大 樓 1 樓 駐 警 隊 辦 理 總 務 處 駐 警 隊 : ( 三 ). 宿 舍 辦 理 流 程 1. 申 請 日 期 :105/6/6 至 105/6/19, 欲 申 請 宿 舍 床 位 者, 請 上 網 登 錄 資 料 2. 抽 簽 床 位 數 : 請 二 擇 一 點 選 欲 抽 籤 校 區 蘭 潭 校 區 男 一 舍 女 一 舍 女 二 舍 43 人 13 人 40 人 林 森 校 區 男 舍 女 舍 8 人 暫 不 開 放 註 如 下 進 德 樓 宿 舍 七 樓 男 單 人 房 1 雙 人 房 1 三 人 房 3 四 人 房 2 進 德 樓 宿 舍 七 樓 女 單 人 房 2 雙 人 房 0 三 人 房 8 四 人 房 5-4-

15 優 先 住 宿 人 數 已 扣 除 床 位 數, 才 是 可 抽 簽 床 位 數 林 森 女 舍 申 請 人 數 須 達 到 一 定 人 數 才 會 開 舍 床 位 資 料 為 暫 定, 同 網 址 資 料 一 併 更 新 請 密 切 注 意 3. 公 告 申 請 名 單 :105/6/21( 星 期 一 ) 4. 人 工 補 登 :105/6/22( 星 期 二 ), 請 於 上 班 時 間 內 洽 各 校 區 宿 舍 辦 公 室 5. 抽 籤 日 期 :105/6/23( 星 期 四 ) 下 午 2 點 整, 於 蘭 潭 宿 舍 辦 公 室 6. 抽 籤 公 告 : 預 定 105/6/23( 星 期 四 ) 7. 中 籤 登 記 :105/6/24( 星 期 五 )~7/1( 星 期 五 ) 8. 進 住 日 期 : 於 上 班 時 間 洽 各 校 區 宿 舍 辦 公 室 備 註 : 1. 候 補 者 將 通 知, 如 欲 登 記 床 位, 請 3 日 內 回 覆 2. 具 低 收 入 身 份 者, 請 備 妥 鄉 公 所 證 明 或 相 關 資 料 交 至 宿 舍 辦 公 室, 不 能 申 請 進 德 樓, 人 工 補 登 前 3. 若 申 請 核 可 後, 可 優 先 住 宿 4. 若 不 能 上 網 登 入 者, 請 電 洽 宿 舍 辦 公, 人 工 補 登 前 蘭 潭 校 區 (05) 或 林 森 校 區 (05) 進 德 樓 宿 舍 (05) 民 雄 校 區 (05) 轉 男 宿 6106, 女 宿 7101 ( 四 ). 註 冊 繳 費 1. 繳 費 單 列 印 時 間 :105 年 8 月 22 日 起 2. 註 冊 繳 費 截 止 日 :105 年 9 月 09 日 ( 星 期 五 ) 3. 方 式 : 自 行 上 網 列 印 註 冊 繳 費 單 學 雜 費 繳 費 單 列 印 : 本 校 首 頁 左 邊 E 化 校 園 學 雜 費 繳 費 單 暨 繳 費 證 明 單 系 統 出 納 組 : ~22 ( 五 ). 學 雜 費 減 免 1. 凡 符 合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現 役 軍 人 子 女 原 住 民 學 生 軍 公 教 遺 族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子 女 等 持 有 證 明 文 件 者 均 可 申 請, 相 關 規 定 請 上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學 雜 費 減 免 網 頁 瀏 覽 2. 學 雜 費 減 免 一 律 採 網 路 登 錄 申 請, 登 錄 資 料 後 列 印 申 請 書 一 份, 並 檢 附 相 關 清 晰 之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需 註 明 與 正 本 無 訛 並 蓋 章 ) 最 近 3 個 月 內 戶 籍 謄 本 正 本 ( 父 母 及 學 生 本 人, 不 同 戶 者 需 各 檢 附 1 份, 不 得 以 戶 口 名 簿 影 印 本 替 用 ), 於 期 限 內 寄 至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 民 雄 校 區 請 寄 民 雄 學 務 組 ) 辦 理 3. 學 雜 費 減 免 申 請 表, 請 至 本 校 網 頁 E 化 校 園 /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 輸 入 帳 號 ( 學 號 ) 密 碼 ( 身 分 證 ) / 選 取 左 邊 選 單 學 雜 費 減 免 完 成 資 料 登 錄 後 點 選 送 出, 再 點 選 列 印, 將 申 請 表 格 列 印 出 來, 且 在 申 請 人 及 家 長 簽 章 處 簽 名 蓋 章, 否 則 文 件 視 同 無 效 -5-

16 4. 網 路 學 雜 費 減 免 申 請, 請 於 完 成 送 件 7 個 工 作 天 後 上 網 重 新 列 印 減 免 後 之 註 冊 繳 費 單 繳 費 新 辦 證 件 者 若 無 法 於 註 冊 截 止 日 前 提 出 申 請, 可 以 原 繳 費 單 先 註 冊 繳 費, 到 校 後 檢 附 郵 局 存 簿 帳 號 影 本 申 請 辦 理 退 費 5.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及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現 役 軍 人 子 女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之 子 女 等, 因 考 量 等 級 家 庭 收 入 之 變 更 需 每 學 期 提 出 申 請 軍 公 教 人 員 符 合 政 府 其 他 教 育 補 助 優 待 之 規 定 者, 應 擇 一 申 請 6. 轉 復 學 生 ( 如 2 轉 2 或 2 復 2) 當 年 若 在 任 何 學 校 曾 辦 理 過 學 雜 費 減 免, 則 該 學 期 不 得 重 複 辦 理 減 免 7. 若 已 領 取 政 府 所 提 供 之 教 育 補 助 費 法 務 部 被 害 人 子 女 助 學 金 原 住 民 子 女 獎 助 學 金 勞 工 局 勞 工 子 女 助 學 金 弱 勢 助 學 金 勞 工 子 女 助 學 金 農 漁 民 子 女 獎 助 學 金 失 業 勞 工 子 女 就 學 補 助 金 受 刑 人 子 女 助 學 金 榮 民 子 女 助 學 金 等, 與 學 雜 費 減 免 僅 能 2 擇 1 辦 理, 不 得 重 複 申 請 各 項 減 免 8. 依 據 教 育 部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及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就 學 費 用 減 免 辦 法 第 3 條 規 定 ( 修 正 ), 需 審 查 家 庭 年 所 得 總 額, 家 庭 年 收 入 不 得 超 過 新 台 幣 220 萬 元 其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家 庭 年 收 入 超 過 新 台 幣 220 萬 元 者 不 符 合 資 格, 請 勿 申 辦 ) (1) 學 生 未 婚 者, 為 其 與 父 母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合 計 之 家 庭 所 得 總 額 (2) 學 生 已 婚 者, 為 其 與 配 偶 及 父 母 合 計 之 家 庭 所 得 總 額 (3) 家 庭 中 具 有 國 民 中 小 學 或 幼 稚 園 教 師 軍 人 身 分 者, 因 無 法 查 稅 應 檢 附 學 校 或 機 關 開 立 之 前 一 年 度 薪 資 所 得 證 明 以 供 查 驗 學 雜 費 減 免 申 請 登 錄 網 址 : 學 雜 費 繳 費 單 暨 繳 費 證 明 單 系 統 網 址 : ( 六 ). 就 學 貸 款 1. 日 期 :105 年 8 月 22 日 -105 年 9 月 09 日 2. 台 灣 銀 行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流 程 圖 台 灣 銀 行 就 學 貸 款 網 址 : w/sloan/sloanlogin.do 註 冊 成 會 員 並 登 打 基 本 資 料 填 寫 列 印 申 請 書 撥 款 通 知 書, 再 到 銀 行 對 保 請 將 撥 款 通 知 書 註 冊 繳 費 單 郵 局 帳 號 封 面 影 本 常 識 測 驗 卷 等 資 料 寄 回 學 校 學 校 收 件 核 對 修 改 後 將 資 料 上 傳 財 稅 中 心 審 查 財 稅 中 心 審 查 不 合 格 者, 通 知 補 繳 學 雜 費 或 付 利 息 貸 款 並 補 繳 證 明 文 件 學 校 再 將 合 格 資 料 名 冊 寄 台 灣 銀 行 審 查, 審 查 後 不 合 格 者 通 知 儘 速 繳 清 積 欠 利 息 台 銀 撥 款 後 辦 理 核 銷 及 學 生 溢 貸 金 額 退 款 轉 帳 ( 上 學 期 約 11 月 中 旬, 下 學 期 約 5 月 中 旬 ) 3. 民 雄 校 區 --- 學 務 組 : 轉 1216 林 森 學 務 組 ~5-6-

17 ( 七 ). 新 生 體 檢 1. 碩 士 班 日 期 :105 年 9 月 22 日 ~105 年 9 月 25 日 2. 碩 專 班 日 期 :105 年 9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3:00~18:00 蘭 潭 校 區 國 際 會 議 廳 二 教 務 方 面 ( 一 ) 新 生 報 到 1. 日 期 :105 年 8 月 10 日 ~105 年 8 月 18 日 2. 新 生 資 料 登 錄 系 統 : 至 本 校 首 頁 右 上 角 新 生 專 欄 新 生 資 料 登 錄 系 統 或 逕 入 網 址 確 認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照 片 及 英 文 姓 名 後, 上 傳 確 定 報 到 即 完 成 報 到 手 續 未 依 限 完 成 網 路 報 到 者,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核 對 修 正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確 認 照 片 輸 入 英 文 姓 名 學 士 班 學 生 完 成 網 路 報 到 畢 業 證 書 或 修 業 證 明 書 正 本 請 開 學 後 一 週 內 (9 月 12 日 -9 月 16 日 ) 交 給 班 代 收 齊 ( 先 前 於 錄 取 報 到 時 已 繳 交 者, 開 學 後 無 需 再 繳 ) 請 至 本 校 網 站 點 選 右 上 角 新 生 專 欄 點 選 新 生 資 料 登 錄 系 統 輸 入 帳 號 密 碼 點 選 上 方 功 能 項 : 基 本 資 料 填 寫 英 文 姓 名 及 必 填 欄 位 ( 標 題 前 符 號 者 ) 上 傳 確 定 報 到 ( 二 ) 選 課 1. 正 式 上 課 日 期 :105 年 9 月 12 日 ( 星 期 一 ) 2. 選 課 流 程 : 本 校 首 頁 E 化 校 園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帳 號 : 學 號 密 碼 : 身 分 證 後 四 碼 預 選 :105 年 9 月 5 日 上 午 9 時 至 105 年 9 月 8 日 下 午 5 時 篩 選 結 果 :105 年 9 月 09 日 下 午 5 時 後 公 布, 請 自 行 上 網 查 看 -7-

18 請 至 本 校 網 站 首 頁 點 選 E 化 校 園 進 入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輸 入 帳 號 密 碼 點 選 左 列 功 能 項 : 網 路 選 課 作 業 選 取 所 須 課 程 登 記 後 送 出 篩 選 結 果 :105 年 9 月 09 日 下 午 5 時 後 公 布, 請 自 行 上 網 查 看 加 退 選 : 第 一 階 段 ( 登 記 選 課 ):105 年 9 月 12 日 上 午 9 時 ~105 年 9 月 23 日 下 午 5 時 (105 年 9 月 14 日 下 午 5 時 後 公 布 篩 選 結 果 ) 第 二 階 段 ( 即 時 選 課 ):105 年 9 月 15 日 上 午 9 時 ~105 年 9 月 23 日 下 午 5 時 本 階 段 同 時 受 理 特 殊 加 簽 ( 含 限 選 科 目 超 過 限 選 人 數 ) 及 跨 部 跨 學 制 及 上 修 申 請 之 人 工 加 簽 ; 通 識 領 域 課 程 不 受 理 超 過 限 選 人 數 加 簽 本 階 段 同 時 受 理 額 滿 加 簽 及 跨 部 跨 學 制 及 上 修 申 請 人 工 加 簽 (1) 退 選 課 程 時 請 依 照 上 述 階 段, 於 期 限 內 逕 行 在 網 路 上 退 選 (2) 額 滿 加 簽 及 跨 學 制 人 工 加 簽, 請 同 學 自 行 至 網 路 上 列 印 加 簽 單, 經 相 關 人 員 審 核 後 送 至 進 修 推 廣 部 登 錄 (3) 選 課 結 束 後 即 可 列 印 選 課 確 認 單, 請 詳 細 核 對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數 等 相 關 資 料, 並 於 加 退 選 結 束 後 ( 即 105 年 10 月 07 日 前 ), 統 一 由 班 代 收 齊 後 送 會 民 雄 系 辦 ( 碩 士 班 ) 林 森 系 辦 ( 碩 專 班 ), 並 經 主 管 核 簽 章 確 認 後, 再 轉 送 民 雄 教 務 組 ( 碩 士 班 ) 或 進 修 推 廣 部 教 務 組 ( 碩 專 班 ) 逾 期 辦 理 加 退 選 者, 需 義 務 勞 動 服 務 4 小 時 注 意 事 項 : 1. 退 選 課 程 時 請 依 照 上 述 階 段, 於 期 限 內 逕 行 在 網 路 上 退 選 2. 通 識 教 育 必 修 選 項 課 程 ( 如 大 二 體 育 通 識 領 域 課 程 等 除 特 殊 情 況 外, 不 接 受 人 工 加 簽 ) 3. 特 殊 加 簽 及 跨 部 跨 學 制 及 上 修 申 請 之 人 工 加 簽, 請 同 學 自 行 至 網 路 上 列 印 加 簽 單, 經 相 關 主 管 審 核 後 送 至 蘭 潭 校 區 註 冊 組 民 雄 校 區 教 務 組 新 民 校 區 聯 合 辦 公 室 登 錄 4. 加 退 選 結 束 後 二 星 期 內 ( 日 前 ), 各 班 同 學 應 上 網 確 認 選 課 資 料, 並 於 選 課 系 統 校 對 勾 選 後 送 出, 由 班 級 導 師 及 系 辦 公 室 於 線 上 勾 核 後, 送 至 選 課 系 統 存 查 ( 不 須 再 列 印 選 課 確 認 單 ) 5. 有 關 預 選 暨 加 退 選 須 知 均 公 告 於 教 務 處 網 頁, 敬 請 上 網 查 閱 3. 各 項 申 請 表 格 ( 如 助 學 貸 款 減 免 學 雜 費 等 ) 及 相 關 辦 法 : 碩 士 班 請 直 接 於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網 頁 下 載 碩 專 班 請 直 接 於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務 組 網 頁 下 載 -8-

19 4. 註 冊 繳 費 單 如 有 任 何 疑 問, 請 連 結 網 址 : 或 電 話 洽 詢 碩 士 班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楊 小 姐 (05) 碩 專 班 進 修 部 總 務 組 柯 小 姐 (05) * 有 關 新 生 入 學 須 知 若 有 未 詳 盡 部 份, 請 同 學 自 行 上 本 校 新 生 專 欄 區 查 詢 ( 三 ) 學 分 抵 免 1. 日 期 :105 年 8 月 10 日 ~105 年 8 月 18 日 2. 資 格 : 曾 修 習 研 究 所 課 程 者 3.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流 程 : 新 生 專 欄 新 生 資 料 登 錄 或 逕 入 以 下 網 址 : 開 學 後 9 月 日 請 繳 交 原 校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兩 份 至 教 務 處 各 校 區 辦 公 室 三 系 務 方 面 1. 本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上 課 地 點 為 民 雄 校 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上 課 地 點 為 林 森 校 區, 皆 設 有 班 級 信 箱 及 個 人 信 箱 ( 限 1 及 2 年 級 使 用 ), 請 各 班 班 代 及 同 學 定 期 查 看 2. 本 系 相 關 事 項 或 活 動 固 定 張 貼 於 民 雄 校 區 系 辦 公 室 公 佈 欄 或 林 森 校 區 研 究 生 研 究 室 佈 告 欄, 系 所 網 頁 亦 定 期 公 告 學 術 訊 息 課 程 訊 息 及 求 職 簡 訊, 請 同 學 們 自 行 查 看 3.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網 頁 4. 有 任 何 疑 問 歡 迎 郵 寄 電 子 信 件 至 系 所 信 箱 或 直 接 來 電 洽 詢 : Address:fegs@mail.ncyu.edu.tw 電 話 民 雄 校 區 :(05) 轉 2603 林 森 校 區 :(05)

20

21

22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課 程 架 構 圖 研 究 所 專 業 課 程 必 修 5 學 分 教 育 研 究 法 研 究 高 等 教 育 統 計 畢 業 論 文 (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 家 庭 教 育 組 應 修 總 學 分 27 學 分 諮 商 心 理 組 應 修 總 學 分 31 學 分 專 業 必 修 課 程 必 修 3 學 分 家 庭 教 育 學 研 究 專 業 必 修 課 程 必 修 9 學 分 諮 商 理 論 研 究 團 體 諮 商 研 究 心 理 衡 鑑 研 究 基 礎 課 程 選 修 10 學 分 專 業 課 程 選 修 10 學 分 核 心 課 程 選 修 6 學 分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技 術 研 究 諮 商 專 業 倫 理 研 究 領 域 課 程 至 少 6 學 分 人 類 發 展 與 學 習 家 庭 社 會 學 家 庭 理 論 家 庭 發 展 家 庭 生 態 學 家 庭 溝 通 與 家 人 關 係 團 體 動 力 與 團 體 工 作 助 人 專 業 倫 理 親 職 教 育 家 庭 性 教 育 家 庭 教 育 與 社 會 家 庭 與 社 區 諮 商 領 域 學 校 諮 商 領 域 資 源 家 庭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與 設 計 婚 姻 關 係 與 婚 姻 教 育 家 庭 資 源 管 理 教 育 婚 姻 與 家 庭 介 入 非 典 型 家 庭 教 育 家 庭 教 育 政 策 與 行 政 弱 勢 團 體 家 庭 教 育 需 求 與 服 務 家 庭 教 育 實 習 家 庭 教 育 方 案 規 劃 與 評 量 家 事 調 解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社 區 心 理 學 系 統 理 論 與 家 庭 治 療 社 區 諮 商 理 論 與 實 務 伴 侶 治 療 個 案 管 理 研 究 諮 商 實 習 後 現 代 家 庭 治 療 社 區 議 題 與 特 殊 個 案 處 遇 研 究 多 元 文 化 婚 姻 家 庭 治 療 結 構 取 向 家 族 治 療 研 究 生 涯 諮 商 研 究 生 涯 諮 商 實 習 與 督 導 研 究 學 校 諮 商 研 究 輔 導 方 案 設 計 與 評 鑑 輔 導 組 織 與 行 政 危 機 諮 商 青 少 年 適 應 問 題 方 法 學 類 * 至 少 選 修 3 學 分 質 的 研 究 統 計 套 裝 程 式 應 用 研 究 測 驗 理 論 與 編 製 研 究 專 業 寫 作 個 案 研 究 心 理 學 類 A 認 知 心 理 學 諮 商 的 心 理 學 基 礎 家 庭 心 理 學 * 組 織 心 理 學 心 理 衛 生 犯 罪 心 理 學 變 態 心 理 學 心 理 異 常 與 診 斷 諮 商 心 理 類 B 個 人 中 心 治 療 短 期 心 理 諮 商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女 性 主 義 諮 商 團 體 動 力 多 元 文 化 諮 商 哀 傷 諮 商 遊 戲 治 療 企 業 諮 商 藝 術 治 療 催 眠 治 療 沙 遊 治 療 新 興 諮 商 議 題 性 侵 害 與 家 庭 暴 力 諮 商 心 理 動 力 治 療 家 庭 危 機 與 壓 力 處 理 * 網 路 成 癮 諮 商 學 習 診 斷 研 究 -10-

23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家 庭 教 育 組 課 程 學 習 地 圖 理 論 與 實 務 一 上 一 下 二 上 二 下 家 庭 生 態 學 研 究 (2, 選 ) 家 庭 教 育 學 研 究 (3, 必 ) 非 典 型 家 庭 教 育 研 究 (2, 選 ) 家 庭 理 論 研 究 (2, 選 ) 人 類 發 展 與 學 習 研 究 (2, 選 ) 家 庭 社 會 學 研 究 (2, 選 ) 家 庭 心 理 學 研 究 (2, 選, 共 ) 家 庭 發 展 研 究 (2, 選 ) 親 職 教 育 研 究 (2, 選 ) 家 庭 溝 通 與 家 人 關 係 研 究 (2, 選 ) 家 庭 性 教 育 研 究 (2, 選 ) 家 庭 教 育 與 社 會 資 源 (2, 選 ) 家 庭 教 育 專 業 人 員 認 證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規 劃 能 力 家 庭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與 設 計 (2, 選 ) 家 庭 教 育 方 案 規 劃 與 評 量 (2, 選 ) 家 庭 教 育 專 業 人 員 認 證 選 修 課 程 10 學 分 家 庭 資 源 管 理 與 教 育 研 究 (2, 選 ) 家 事 調 解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2, 選 ) 婚 姻 關 係 與 婚 姻 教 育 (2, 選 ) 推 展 能 力 助 人 專 業 倫 理 研 究 (2, 選 ) 家 庭 教 育 實 習 (2, 選 ) 婚 姻 與 家 庭 介 入 (2, 選 ) 弱 勢 團 體 家 庭 教 育 需 求 與 服 務 (2, 選 ) 團 體 動 力 與 團 體 工 作 (2, 選 ) 家 庭 教 育 政 策 與 行 政 研 究 (2, 選 ) 家 庭 危 機 與 壓 力 處 理 研 究 (2, 選, 共 ) 研 究 能 力 教 育 研 究 法 研 究 (2, 必 ) 高 等 教 育 統 計 (3, 必 ) 測 驗 理 論 與 編 製 研 究 (3, 選, 共 ) 統 計 套 裝 程 式 應 用 研 究 (2, 選, 共 ) 質 的 研 究 (3, 選, 共 ) 個 案 研 究 (3, 選, 共 ) 專 業 寫 作 (1, 選, 共 ) 圖 例 說 明 : 專 業 必 修 家 庭 基 礎 專 業 選 修 家 庭 教 育 專 業 選 修 共 同 選 修 方 法 學 類 共 同 選 修 心 理 學 類 共 同 選 修 諮 商 心 理 類 粗 外 框 表 家 庭 教 育 專 業 人 員 認 證 必 修 虛 線 外 框 表 家 庭 教 育 專 業 人 員 認 證 選 修 (x,y) x= 學 分 數 y= 必 選 修 別 ( 必 : 專 業 必 修 ; 選 : 專 業 選 修 ; 共 : 家 教 組 與 諮 心 組 家 庭 與 社 區 諮 商 領 域 共 同 選 修 ) -11-

24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諮 商 心 理 組 課 程 學 習 地 圖 一 上 一 下 二 上 二 下 三 上 三 下 基 礎 專 業 知 能 諮 商 理 論 研 究 (3, 必 )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技 術 研 究 (3, 選 ) 心 理 衡 鑑 研 究 (3, 必 ) 諮 商 心 理 實 習 Ⅰ (3, 選 ) 諮 商 心 理 實 習 Ⅱ (3, 選 ) 諮 商 專 業 倫 理 研 究 (3, 選 ) 團 體 諮 商 研 究 (3, 必 ) 家 庭 與 社 區 諮 商 領 域 系 統 理 論 與 家 庭 治 療 研 究 (3, 選 ) 伴 侶 治 療 研 究 (3, 選 ) 後 現 代 家 庭 治 療 研 究 (3, 選 ) 多 元 文 化 婚 姻 家 庭 治 療 研 究 (3, 選 ) 家 庭 理 論 研 究 (2, 選 ) 家 庭 發 展 研 究 (2, 選 ) 結 構 取 向 家 族 治 療 研 究 (3, 選 ) 家 庭 危 機 與 壓 力 處 理 研 究 (2, 選, 共 ) 家 庭 溝 通 與 家 人 關 係 研 究 (2, 選 ) 社 區 心 理 學 研 究 (3, 選 ) 社 區 諮 商 理 論 與 實 務 (2, 選 ) 個 案 管 理 研 究 (2, 選 ) 社 區 議 題 與 特 殊 個 案 處 遇 研 究 (3, 選 ) 諮 商 實 習 (3, 選 ) 學 校 諮 商 領 域 生 涯 諮 商 研 究 (3, 選 ) 生 涯 諮 商 實 習 與 督 導 研 究 (3, 選 ) 諮 商 實 習 (3, 選 ) 危 機 諮 商 研 究 (2, 選 ) 學 校 諮 商 研 究 (2, 選 ) 青 少 年 適 應 問 題 研 究 (2, 選 ) 輔 導 方 案 設 計 與 評 鑑 研 究 (2, 選 ) 輔 導 組 織 與 行 政 研 究 (2, 選 ) 個 案 管 理 研 究 (2, 選 ) 諮 商 心 理 學 知 能 家 庭 心 理 學 研 究 (2, 選, 共 ) 組 織 心 理 學 研 究 (3, 選, 共 ) 心 理 衛 生 研 究 (3, 選, 共 ) 變 態 心 理 學 研 究 (3, 選, 共 ) 認 知 心 理 學 研 究 (3, 選, 共 ) 諮 商 的 心 理 學 基 礎 (3, 選 ) 犯 罪 心 理 學 研 究 (3, 選, 共 ) 心 理 異 常 與 診 斷 研 究 (3, 選, 共 )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知 能 短 期 心 理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多 元 文 化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性 侵 害 與 家 庭 暴 力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個 人 中 心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女 性 主 義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哀 傷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催 眠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團 體 動 力 研 究 (2, 選, 共 ) 遊 戲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沙 遊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心 理 動 力 治 療 研 究 (3, 選, 共 ) 企 業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藝 術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新 興 諮 商 議 題 研 究 (2, 選, 共 ) 網 路 成 癮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學 習 診 斷 研 究 (2, 選, 共 ) 研 究 方 法 學 教 育 研 究 法 研 究 (2, 必 ) 高 等 教 育 統 計 (3, 必 ) 測 驗 理 論 與 編 製 研 究 (3, 選, 共 ) 統 計 套 裝 程 式 應 用 研 究 (2, 選, 共 ) 質 的 研 究 (3, 選, 共 ) 個 案 研 究 (3, 選 ) 專 業 寫 作 (1, 選, 共 ) 圖 例 說 明 : 專 業 必 修 核 心 課 程 家 庭 與 社 區 諮 商 領 域 學 校 諮 商 領 域 不 計 入 畢 業 學 分 共 同 選 修 方 法 學 類 共 同 選 修 心 理 學 類 共 同 選 修 諮 商 心 理 類 家 庭 基 礎 專 業 選 修 (x,y) x= 學 分 數 y= 必 選 修 別 ( 必 : 專 業 必 修 ; 選 : 專 業 選 修 ; 共 : 家 教 組 與 諮 心 組 家 庭 與 社 區 諮 商 領 域 共 同 選 修 ) -12-

25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諮 商 心 理 組 課 程 學 習 地 圖 一 上 一 下 二 上 二 下 基 礎 專 業 知 能 諮 商 理 論 研 究 (3, 必 )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技 術 研 究 (3, 選 ) 心 理 衡 鑑 研 究 (3, 必 ) 諮 商 專 業 倫 理 研 究 (3, 選 ) 團 體 諮 商 研 究 (3, 必 ) 家 庭 與 社 區 諮 商 領 域 系 統 理 論 與 家 庭 治 療 研 究 (3, 選 ) 伴 侶 治 療 研 究 (3, 選 ) 後 現 代 家 庭 治 療 研 究 (3, 選 ) 多 元 文 化 婚 姻 家 庭 治 療 研 究 (3, 選 ) 家 庭 理 論 研 究 (2, 選 ) 家 庭 發 展 研 究 (2, 選 ) 結 構 取 向 家 族 治 療 研 究 (3, 選 ) 家 庭 危 機 與 壓 力 處 理 研 究 (2, 選, 共 ) 家 庭 溝 通 與 家 人 關 係 研 究 (2, 選 ) 社 區 心 理 學 研 究 (3, 選 ) 社 區 諮 商 理 論 與 實 務 (2, 選 ) 個 案 管 理 研 究 (2, 選 ) 社 區 議 題 與 特 殊 個 案 處 遇 研 究 (3, 選 ) 諮 商 實 習 (3, 選 ) 學 校 諮 商 領 域 生 涯 諮 商 研 究 (3, 選 ) 生 涯 諮 商 實 習 與 督 導 研 究 (3, 選 ) 學 校 諮 商 研 究 (2, 選 ) 諮 商 實 習 (3, 選 ) 輔 導 方 案 設 計 與 評 鑑 研 究 (2, 選 ) 危 機 諮 商 研 究 (2, 選 ) 個 案 管 理 研 究 (2, 選 ) 青 少 年 適 應 問 題 研 究 (2, 選 ) 輔 導 組 織 與 行 政 研 究 (2, 選 ) 諮 商 心 理 學 知 能 家 庭 心 理 學 研 究 (2, 選, 共 ) 組 織 心 理 學 研 究 (3, 選, 共 ) 心 理 衛 生 研 究 (3, 選, 共 ) 變 態 心 理 學 研 究 (3, 選, 共 ) 認 知 心 理 學 研 究 (3, 選, 共 ) 諮 商 的 心 理 學 基 礎 (3, 選 ) 犯 罪 心 理 學 研 究 (3, 選, 共 ) 心 理 異 常 與 診 斷 研 究 (3, 選, 共 )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知 能 短 期 心 理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多 元 文 化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性 侵 害 與 家 庭 暴 力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個 人 中 心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女 性 主 義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哀 傷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催 眠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團 體 動 力 研 究 (2, 選, 共 ) 遊 戲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沙 遊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心 理 動 力 治 療 研 究 (3, 選, 共 ) 企 業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藝 術 治 療 研 究 (2, 選, 共 ) 新 興 諮 商 議 題 研 究 (2, 選, 共 ) 網 路 成 癮 諮 商 研 究 (2, 選, 共 ) 學 習 診 斷 研 究 (2, 選, 共 ) 研 究 方 法 學 教 育 研 究 法 研 究 (2, 必 ) 高 等 教 育 統 計 (3, 必 ) 測 驗 理 論 與 編 製 研 究 (3, 選, 共 ) 統 計 套 裝 程 式 應 用 研 究 (2, 選, 共 ) 質 的 研 究 (3, 選, 共 ) 個 案 研 究 (3, 選 ) 專 業 寫 作 (1, 選, 共 ) 圖 例 說 明 : 專 業 必 修 核 心 課 程 家 庭 與 社 區 諮 商 領 域 學 校 諮 商 領 域 不 計 入 畢 業 學 分 共 同 選 修 方 法 學 類 共 同 選 修 心 理 學 類 共 同 選 修 諮 商 心 理 類 家 庭 基 礎 專 業 選 修 -13- (x,y) x= 學 分 數 y= 必 選 修 別 ( 必 : 專 業 必 修 ; 選 : 專 業 選 修 ; 共 : 家 教 組 與 諮 心 組 家 庭 與 社 區 諮 商 領 域 共 同 選 修 )

26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 家 庭 教 育 組 )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一 年 級 碩 士 班 及 碩 專 班 課 程 表 節 時 間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六 家 庭 性 教 育 研 究 1 08:10~09:00 ( 專 業, 王 以 仁 老 師 ) 2 09:10~10:00 ( 家 碩 一 + 家 碩 二 ) 民 雄 A :10~11: :10~12:00 午 餐 時 間 家 庭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與 設 計 ( 專 業, 吳 瓊 洳 老 師 ) ( 家 碩 二 ) 民 雄 A405 家 庭 性 教 育 研 究 ( 專 業, 王 以 仁 老 師 ) ( 家 專 一 + 家 專 二 ) 林 森 A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10 家 庭 社 會 學 研 究 ( 基 礎, 吳 瓊 洳 老 師 ) 民 雄 A401 家 庭 教 育 學 研 究 ( 必, 高 淑 清 老 師 ) 民 雄 A405 婚 姻 關 係 與 婚 姻 教 育 ( 專 業, 陳 滿 樺 老 師 ) ( 家 碩 二 ) 民 雄 A405 A 18:30~19:15 B 19:20~20:05 C 20:10~20:55 教 育 研 究 法 研 究 ( 必, 黃 芳 銘 老 師 ) ( 碩 專 合 開 ) 家 庭 教 育 學 研 究 家 庭 社 會 學 研 究 林 森 D402 ( 必, 高 淑 清 老 師 ) ( 基 礎, 吳 瓊 洳 老 ( 雙 週 ) 林 森 A302 師 ) 林 森 A302 D 21:00~21:45-14-

27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 諮 商 心 理 組 )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一 年 級 碩 士 班 及 碩 專 班 課 程 表 節 時 間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六 1 08:10~09: :10~10:00 諮 商 專 業 倫 理 研 諮 商 理 論 研 究 究 3 10:10~11:00 ( 必, 張 高 賓 老 師 ) 教 育 研 究 法 研 究 ( 核 心, 吳 芝 儀 老 民 雄 A406 ( 必, 楊 育 儀 老 師 ) 師 ) 民 雄 A406 林 森 D :10~12:00 午 餐 時 間 5 13:20~14: :20~15: :20~16:10 系 統 理 論 與 家 庭 諮 商 專 業 倫 理 研 治 療 研 究 究 ( 領 域, 李 鈺 華 老 ( 核 心, 吳 芝 儀 老 師 ) 師 ) 民 雄 A406 民 雄 A :20~17: :20~18:10 教 育 研 究 法 研 究 ( 必, 楊 育 儀 老 林 森 師 D402 ) A 18:30~19:15 B 19:20~20:05 C 20:10~20:55 D 21:00~21:45 系 統 理 論 與 家 庭 治 療 研 究 ( 領 域, 李 鈺 華 老 師 ) ( 碩 二 + 專 一 合 開 ) 林 森 D402 生 涯 諮 商 研 究 ( 領 域, 吳 芝 儀 老 師 ) ( 碩 專 合 開 ) 林 森 A302 諮 商 理 論 研 究 ( 必, 朱 惠 英 老 師 ) 林 森 D

28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諮 商 心 理 組 補 修 基 礎 學 分 課 程 表 節 時 間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團 體 輔 導 與 諮 商 1 08:10~09:00 (Ⅰ) ( 大 三 必, 許 忠 仁 老 師 ) 2 09:10~10:00 行 政 大 樓 A :10~11: :10~12: :20~14: :20~15:10 教 育 統 計 ( 大 二 必, 許 忠 仁 老 師 ) 行 政 大 樓 A507 諮 商 理 論 ( 大 二 必, 張 高 賓 老 師 ) 行 政 大 樓 A507 午 餐 時 間 7 15:20~16: :20~17: :20~18:10 A 18:30~19:15 B 19:20~20:05 C 20:10~20:55 D 21:00~21:45-16-

29

30

31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專 班 新 生 閱 讀 資 料 目 錄 家 庭 教 育 組 高 淑 清 老 師 推 薦 文 章 篇 名 Professionalization of Family Life Education: Defining the Field. 吳 瓊 洳 老 師 推 薦 文 章 篇 Attitudes to ageing and expectations for filial piety across Chinese and British cultures: A pilot exploratory evaluation 名 說 明 : 1. 本 系 新 生 閱 讀 資 料, 為 考 量 著 作 權 問 題, 將 另 以 電 子 郵 件 方 式 傳 送 給 同 學 2. 每 位 老 師 各 推 薦 一 篇 文 章, 請 同 學 閱 讀 後, 就 每 位 老 師 推 薦 文 章 中 至 少 擇 一 撰 寫 1 篇 心 得, 每 篇 字 數 為 字, 共 計 2 篇 3. 此 2 篇 文 章 皆 為 2 位 授 課 老 師 下 學 期 課 程 參 考 文 獻 之 一, 故 將 在 開 學 後 於 課 程 中 繳 交 閱 讀 心 得 口 頭 報 告 和 討 論 4. 關 於 心 得 撰 寫 之 格 式, 請 參 見 如 附 錄, 謝 謝! 5. 若 有 任 何 問 題, 歡 迎 郵 寄 電 子 信 件 至 系 所 信 箱 或 直 接 來 電 洽 詢 : Address:fegs@mail.ncyu.edu.tw 電 話 : 民 雄 校 區 轉 2603; 林 森 校 區

32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專 班 新 生 閱 讀 資 料 目 錄 諮 商 心 理 組 吳 芝 儀 老 師 推 薦 文 章 ( 諮 商 專 業 倫 理 研 究 ) 篇 1. Practical Applications: 22 Guidelines for 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 ACA Code of Ethics. 撰 寫 說 明 : 選 修 諮 商 專 業 倫 理 研 究 者, 二 篇 文 章 皆 需 撰 寫 閱 讀 心 讀 報 告, 每 篇 字 數 為 字, 開 學 後 在 課 程 中 繳 交 閱 讀 心 得 口 頭 報 告 和 討 論 未 選 修 諮 商 專 業 倫 理 研 究 者, 不 用 撰 寫 張 高 賓 老 師 推 薦 文 章 ( 諮 商 理 論 研 究 < 碩 班 適 用 >) 篇 1. The Making of a Scientist Psychotherapist: The Research Training Environment and the Psychotherapist. 2. Psychotherapy: Process, Mechanisms, and Science Practice Integration. 3. Concept Mapping: A Supervision Strategy for Introducing Case Conceptualization Skills to Novice Therapists. 撰 寫 說 明 : 選 修 碩 士 班 諮 商 理 論 研 究 者, 三 篇 皆 需 閱 讀 並 < 個 別 撰 寫 > 字 心 得 及 3 個 問 題 討 論 題 綱! 以 A4 紙,12 大 小, 細 明 體, 單 行 間 距 印 出 開 學 第 一 周 及 第 二 周 上 課 輪 流 檢 視 心 得 及 討 論 問 題 未 選 修 者, 不 用 撰 寫 名 名 朱 惠 英 老 師 推 薦 文 章 ( 諮 商 理 論 研 究 < 專 班 適 用 >) 篇 名 1. The Efficacy of Psychotherapy: Focus on Psychodynamic Psychotherapy as an Example. 2. Efficacy of Pharmacotherapy and Psychotherapy for Adult Psychiatric Disorders A Systematic Overview of Meta-analyses. 撰 寫 說 明 : 選 修 碩 專 班 諮 商 理 論 研 究 者, 二 篇 文 章 皆 需 撰 寫 閱 讀 心 讀 報 告, 每 篇 字 數 為 字, 開 學 後 在 課 程 中 繳 交 閱 讀 心 得 口 頭 報 告 和 討 論 未 選 修 者, 不 用 撰 寫 說 明 : 1. 本 系 新 生 閱 讀 資 料, 為 考 量 著 作 權 問 題, 將 另 以 電 子 郵 件 方 式 傳 送 給 同 學 2. 關 於 心 得 撰 寫 之 格 式, 請 參 見 如 附 錄, 謝 謝! 3. 若 有 任 何 問 題, 歡 迎 郵 寄 電 子 信 件 至 系 所 信 箱 或 直 接 來 電 洽 詢 : Address:fegs@mail.ncyu.edu.tw 電 話 : 民 雄 校 區 轉 2603; 林 森 校 區

33 附 錄 105 學 年 度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新 生 閱 讀 資 料 之 閱 後 心 得 篇 名 : 推 薦 老 師 : 班 級 : 組 別 : 學 號 : 姓 名 : 閱 後 心 得 : -19-

34

35

36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實 施 要 點 104 年 4 月 21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10 月 27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為 使 本 校 學 生 具 備 從 事 研 究 工 作 所 需 的 正 確 倫 理 認 知 與 態 度, 特 訂 定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實 施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要 點 ) 二 本 要 點 適 用 對 象 為 104 學 年 度 以 後 入 學 之 碩 博 士 研 究 生 ( 含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若 已 修 過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課 程 且 出 具 修 課 證 明 者 得 免 修 三 實 施 方 式 : ( 一 ) 每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加 退 選 結 束 後 將 學 生 資 料 傳 至 臺 灣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推 廣 資 源 中 心 線 上 平 台, 協 助 帳 號 建 置 ( 二 ) 學 生 應 於 入 學 第 一 學 期 至 本 校 網 頁, 透 過 臺 灣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推 廣 資 源 中 心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自 行 修 習 本 課 程 ( 三 ) 學 生 完 成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必 修 課 程 並 通 過 總 測 驗, 即 可 於 網 站 申 請 下 載 修 課 證 明 四 修 習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之 學 生, 須 通 過 線 上 課 程 測 驗 達 及 格 標 準, 並 出 示 修 課 證 明 始 得 申 請 學 位 口 試 未 通 過 者 不 得 申 請 學 位 口 試 五 本 要 點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實 施 -20-

37 * 本 法 規 若 有 抵 觸 時 以 最 新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之 法 規 為 準 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課 程 修 習 要 點 ( 自 102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研 究 生 適 用 )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系 所 務 聯 合 會 議 決 議 增 訂 經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經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經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經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經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4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本 系 為 輔 導 與 規 範 研 究 生 之 課 程 修 習,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本 要 點 所 稱 之 研 究 生 係 包 括 碩 士 班 以 及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之 學 生 二 課 程 修 習 ( 一 ) 本 系 研 究 生 分 為 家 庭 教 育 組 與 諮 商 心 理 組, 包 括 : 1. 家 庭 教 育 組 至 少 須 修 滿 32 學 分 (1). 專 業 必 修 8 學 分 (2). 專 業 選 修 24 學 分 : 含 家 庭 基 礎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家 庭 教 育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選 修 ( 含 方 法 學 類 ) (3). 論 文 6 學 分 ( 登 錄 成 績, 但 不 計 入 應 修 畢 32 學 分 ) 2. 諮 商 心 理 組 至 少 須 修 滿 36 學 分 (1). 專 業 必 修 14 學 分 (2). 專 業 選 修 22 學 分 : 含 核 心 課 程 家 庭 與 社 區 諮 商 領 域 或 學 校 諮 商 領 域 共 同 選 修 ( 含 方 法 學 類 ) (3). 論 文 6 學 分 ( 登 錄 成 績, 但 不 計 入 應 修 畢 32 學 分 ) ( 二 ) 本 系 分 組 入 學 之 研 究 生, 得 跨 組 選 修 他 組 課 程, 但 每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數 不 得 超 過 該 學 期 修 習 總 學 分 之 1/3 或 一 門 課 惟 修 畢 原 就 讀 組 別 2/3 畢 業 學 分 後, 經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可 提 出 跨 組 申 請, 經 系 務 會 議 審 核 通 過 者, 得 不 受 上 述 學 分 限 制 ( 三 ) 家 庭 教 育 組 研 究 生 跨 組 選 修 如 欲 取 得 主 修 諮 商 心 理 學 程 者, 除 須 符 合 本 要 點 相 關 規 定 外, 且 須 依 規 定 提 出 跨 組 申 請 並 加 考 諮 商 心 理 理 論 與 實 務 ( 命 題 大 綱 如 附 件 一 ), 成 績 達 及 格 標 準 70 分 後, 始 可 於 修 畢 後 核 發 主 修 諮 商 心 理 學 程 證 明, 以 符 合 諮 商 心 理 師 應 考 資 格 ( 四 ) 非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之 研 究 生 ( 依 入 學 組 別 ), 入 學 後 須 補 修 相 關 基 礎 課 程, 且 依 規 定 補 修 之 基 礎 課 程,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計 算 ; 外 籍 生 依 相 關 程 序 提 出 申 請, 送 交 系 務 會 議 專 案 審 議 1. 家 庭 教 育 組 : 大 學 期 間 未 曾 修 過 教 育 概 論 (2 學 分 ) 教 育 心 理 學 (2 學 分 ) 或 教 學 原 理 (2 學 分 ) 等 教 育 基 礎 科 目 4 學 分 者, 除 已 修 畢 高 中 以 下 教 師 職 前 教 育 學 程, 且 取 得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之 外, 入 學 後 須 補 修 大 學 部 各 該 課 程 如 有 特 殊 情 況 者, 得 經 由 研 究 生 導 師 或 指 導 教 授 建 議, 並 經 系 主 任 同 意 後, 得 以 研 究 所 相 關 課 程 4 學 分 作 為 抵 免, -21-

38 但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數 中 2. 諮 商 心 理 組 : (1)99 學 年 度 以 前 入 學 者 : 大 學 期 間 未 曾 修 過 心 理 測 驗 及 教 育 統 計 (3-4 學 分 ) 諮 商 理 論 與 技 術 (3-4 學 分 ) 者, 入 學 後 須 補 修 大 學 部 各 該 課 程 (2)100 學 年 度 以 後 入 學 者 : 大 學 期 間 未 曾 修 過 心 理 測 驗 (2 學 分 ) 教 育 統 計 (2 學 分 ) 諮 商 理 論 與 技 術 (2 學 分 ) 團 體 輔 導 與 諮 商 (2 學 分 ) 者, 入 學 後 須 補 修 大 學 部 各 該 課 程 3. 申 請 跨 組 修 習 之 研 究 生, 須 先 修 畢 他 組 規 定 之 基 礎 學 分 ( 五 ) 選 修 課 程 均 須 修 習 由 本 系 開 授 之 課 程, 如 欲 修 習 相 關 系 所 開 授 之 課 程, 須 先 經 指 導 教 授 和 系 主 任 同 意 1 ( 六 ) 本 系 研 究 生 每 學 期 修 讀 之 課 程 須 經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未 選 定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前 須 經 班 級 導 師 或 系 主 任 同 意 ( 七 ) 全 時 研 究 生 每 學 期 修 習 上 限 為 13 學 分, 在 職 研 究 生 修 習 上 限 為 10 學 分, 若 選 修 教 育 學 程 或 補 修 基 礎 學 分 者, 得 增 修 6-8 學 分 ( 八 ) 本 系 研 究 生 若 選 修 教 育 學 程 學 分, 其 課 程 抵 免 之 認 定 依 照 教 育 學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 九 ) 本 系 研 究 生 抵 免 畢 業 學 分 者,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1. 必 修 科 目 不 可 抵 免, 選 修 科 目 至 多 可 抵 免 10 學 分 2. 抵 免 科 目 須 同 為 碩 士 層 級 之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須 與 本 系 開 設 課 程 一 致, 或 課 程 名 稱 不 同 惟 內 容 相 同 學 分 數 多 於 本 系 開 設 學 分 數 者, 方 可 申 請 抵 免 3. 申 請 抵 免 者,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一 學 期 辦 理, 以 一 次 為 限, 檢 附 該 科 目 之 學 分 證 明 書 影 本 學 分 班 班 級 成 績 單 影 本 課 程 大 綱 等 相 關 資 料,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始 得 辦 理 抵 免 三 課 業 輔 導 ( 一 ) 本 系 碩 士 班 各 年 級 設 導 師 一 人 以 加 強 研 究 生 的 課 業 研 究 輔 導, 二 年 級 以 上 則 由 各 研 究 生 之 指 導 教 授 擔 任 認 輔 導 師 碩 專 班 一 至 三 年 級 皆 設 導 師 一 人 ( 二 ) 本 系 研 究 生 修 業 第 二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初 即 可 申 請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指 導 論 文 之 進 行 與 撰 寫 ( 三 ) 本 系 研 究 生 選 擇 指 導 教 授 時, 以 本 系 專 兼 任 ( 案 ) 教 師 (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 為 原 則 若 無 合 適 人 選 時, 可 就 專 長 相 符 之 副 教 授 以 上 且 具 博 士 學 位 之 教 師 選 聘 之 如 須 聘 請 校 外 指 導 教 授 時, 須 由 一 位 本 所 專 兼 任 教 師 擔 任 共 同 指 導 教 授 ( 四 ) 本 系 研 究 生 若 中 途 要 更 換 指 導 教 授, 需 先 徵 得 原 指 導 教 授 ( 或 系 務 會 議 ) 及 新 指 導 教 授 之 同 意 ( 五 ) 本 系 研 究 生 應 修 畢 學 分 數 的 2/3( 不 含 全 職 實 習 ) 始 可 提 出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 六 ) 為 增 進 學 術 專 業 廣 度, 每 位 研 究 生 ( 含 碩 三 以 上 ) 須 出 席 本 系 主 辦 之 區 域 型 以 上 之 學 術 研 討 會 及 家 庭 日 ; 另 一 二 年 級 研 究 生 每 學 期 至 少 須 出 席 2 場 本 系 辦 理 之 學 術 活 動, 例 : 研 究 生 學 術 研 討 會 專 題 演 講 ( 至 少 2 小 時 ) 工 作 坊 等 ( 七 ) 研 究 生 如 遇 特 殊 情 況 無 法 出 席 上 述 相 關 活 動 者, 可 依 下 列 方 式 擇 一 補 足 學 術 知 能 2: 1. 撰 寫 與 當 次 活 動 內 容 相 關 之 3000 字 心 得 報 告 交 予 認 輔 導 師 認 可 1 研 究 生 務 必 主 動 與 自 己 的 導 師 或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課 程 修 習 規 劃 2 補 足 方 式 之 相 關 證 明 資 料 於 每 學 期 末 前 繳 交 系 辦 備 查 -22-

39 2. 經 認 輔 導 師 同 意 後 於 當 學 期 參 加 校 外 之 學 術 研 討 會 ( 須 事 先 申 請 ), 並 於 活 動 後 取 得 書 面 證 明 ( 八 ) 每 位 同 學 畢 業 前 至 少 須 參 與 6 場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或 學 位 考 試 四 畢 業 條 件 ( 一 ) 依 規 定 修 畢 入 學 組 別 之 畢 業 學 分 數 ( 二 ) 通 過 碩 士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 三 ) 依 本 校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自 104 學 年 度 以 後 入 學 之 碩 博 士 研 究 生 ( 含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須 修 習 並 通 過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必 修 課 程 始 得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 四 ) 須 在 具 審 查 制 度 之 學 術 刊 物 以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身 份 發 表 2 篇 以 上 之 文 章, 每 篇 以 1 分 計 算, 總 積 分 為 2 分 3 ( 五 ) 完 成 論 文, 通 過 論 文 學 位 考 試 ( 六 ) 通 過 英 文 基 本 能 力 認 定 ( 依 本 校 研 究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實 施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 4 ( 七 )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通 過 資 訊 能 力 認 定 ( 依 本 校 提 昇 學 生 資 訊 能 力 實 施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 五 本 要 點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院 長 核 備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3 二 人 以 上 合 著 者, 所 有 合 著 者 (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除 外 ) 之 採 認 標 準 應 按 篇 數 比 例 計 算 積 分, 第 一 位 作 者 1 分, 第 二 位 作 者 0.8 分, 第 三 位 作 者 0.6 分, 第 四 位 作 者 0.4 分, 第 五 位 作 者 以 上 者 0.2 分 有 關 投 稿 學 術 刊 物 之 適 切 性 應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並 由 指 導 教 授 代 為 審 查 4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研 究 生 依 據 本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英 語 文 能 力 實 施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23-

40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諮 商 心 理 理 論 與 實 務 命 題 大 綱 經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4 次 系 務 會 議 增 訂 通 過 編 科 目 名 稱 命 題 大 綱 號 一 諮 商 的 心 一 人 類 行 為 與 發 展 理 學 基 礎 ( 一 ) 發 展 心 理 學 的 定 義 ( 二 ) 人 類 行 為 發 展 的 原 則 ( 三 ) 胚 胎 與 嬰 幼 兒 時 期 的 發 展 ( 四 ) 兒 童 時 期 的 發 展 ( 五 ) 青 少 年 期 的 發 展 ( 六 ) 成 年 期 的 發 展 ( 七 ) 老 年 期 的 發 展 ( 八 ) 家 庭 生 命 週 期 的 發 展 二 人 格 心 理 學 ( 一 ) 人 格 的 定 義 ( 二 ) 人 格 心 理 學 的 發 展 趨 勢 ( 三 ) 心 理 分 析 理 論 ( 四 ) 行 為 理 論 ( 五 ) 特 質 理 論 ( 六 ) 人 本 理 論 ( 七 ) 社 會 認 知 論 ( 八 ) 資 訊 處 理 與 自 我 調 適 理 論 三 社 會 心 理 學 ( 一 ) 社 會 心 理 學 的 性 質 範 圍 方 法 和 發 展 ( 二 ) 社 會 認 知 ( 三 ) 自 我 辯 護 與 印 象 整 飾 ( 四 ) 人 際 吸 引 ( 五 ) 愛 情 心 理 學 ( 六 ) 態 度 的 形 成 與 測 量 ( 七 ) 人 際 影 響 ( 八 ) 團 體 動 力 學 ( 九 ) 攻 擊 行 為 ( 十 ) 偏 見 二 諮 商 與 心 一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基 本 概 論 理 治 療 理 二 心 理 分 析 治 療 論 三 阿 德 勒 治 療 四 存 在 主 義 治 療 五 個 人 中 心 治 療 六 完 形 治 療 七 現 實 治 療 八 行 為 治 療 九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十 家 庭 系 統 治 療 十 一 女 性 主 義 治 療 十 二 後 現 代 取 向 ( 焦 點 解 決 敘 事 治 療 東 方 治 療 理 論 多 元 文 化 諮 商 等 ) 十 三 其 他 體 驗 或 表 達 性 治 療 ( 心 理 劇 藝 術 治 療 遊 戲 治 療 ) 三 諮 商 與 心 一 諮 商 倫 理 ( 含 諮 商 專 業 倫 理 守 則 諮 商 心 理 師 相 關 法 規 ) 理 治 療 實 二 諮 商 心 理 師 個 人 與 專 業 成 長 務 與 專 業 三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的 歷 程 四 諮 商 關 係 與 諮 商 技 巧 -24-

41 編 號 科 目 名 稱 命 題 大 綱 倫 理 四 心 理 健 康 與 變 態 心 理 學 五 個 案 評 估 與 心 理 衡 鑑 六 團 體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五 生 涯 諮 商 六 不 同 年 齡 族 群 之 諮 商 實 務 ( 一 ) 兒 童 ( 二 ) 青 少 年 ( 三 ) 成 年 人 ( 四 ) 老 人 七 特 定 場 域 之 諮 商 實 務 ( 一 ) 家 庭 ( 二 ) 社 區 ( 三 ) 學 校 ( 四 ) 醫 療 院 所 ( 五 ) 職 場 八 特 殊 議 題 諮 商 ( 一 ) 自 殺 與 自 我 傷 害 ( 二 ) 兒 童 虐 待 ( 三 ) 親 密 關 係 及 家 庭 暴 力 ( 四 ) 性 侵 害 ( 五 ) 危 機 處 理 ( 六 ) 災 難 與 心 理 創 傷 ( 七 ) 失 落 悲 傷 ( 八 ) 性 別 議 題 與 性 取 向 ( 九 ) 成 癮 行 為 ( 十 ) 多 元 文 化 諮 商 ( 十 一 ) 其 他 一 心 理 衛 生 心 理 健 康 與 心 理 適 應 的 基 本 概 念 二 影 響 心 理 健 康 發 展 的 危 險 因 子 與 保 護 因 子 三 個 人 心 理 健 康 自 我 概 念 情 緒 管 理 四 人 際 感 情 與 社 會 適 應 婚 姻 與 家 庭 適 應 多 元 文 化 適 應 五 心 理 疾 病 三 級 預 防 學 校 心 理 衛 生 社 區 心 理 衛 生 六 職 場 心 理 健 康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七 壓 力 與 壓 力 調 適 適 應 障 礙 八 心 理 疾 病 的 診 斷 與 分 類 (DSM 系 統 ) 診 斷 會 談 心 理 健 康 檢 查 九 常 見 心 理 疾 病 的 診 斷 與 評 估 十 常 見 心 理 疾 病 的 預 防 與 治 療 一 心 理 測 驗 和 心 理 衡 鑑 的 基 本 觀 念 二 諮 商 中 個 案 評 估 的 意 義 與 目 的 三 諮 商 中 個 案 評 估 的 向 度 與 內 容 四 心 理 衡 鑑 和 心 理 諮 商 的 關 係 五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 一 ): 評 估 會 談 六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 二 ): 心 理 測 驗 七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 三 ): 檔 案 資 料 八 資 料 收 集 方 法 ( 四 ): 行 為 衡 鑑 九 智 力 衡 鑑 的 方 法 與 測 驗 工 具 十 人 格 與 情 緒 衡 鑑 的 方 法 與 測 驗 工 具 十 一 學 習 衡 鑑 的 方 法 與 測 驗 工 具 十 二 生 涯 衡 鑑 的 方 法 與 測 驗 工 具 十 三 其 他 心 理 測 驗 工 具 十 四 個 案 評 估 報 告 的 格 式 與 撰 寫 十 五 個 案 評 估 與 心 理 衡 鑑 的 專 業 倫 理 一 團 體 動 力 學 二 團 體 的 類 型 與 組 成 -25-

42 編 號 科 目 名 稱 命 題 大 綱 療 ( 一 ) 諮 商 團 體 ( 二 ) 治 療 性 團 體 ( 三 ) 其 他 類 型 團 體, 如 教 育 輔 導 自 助 支 持 團 體 等 三 團 體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理 論 四 團 體 治 療 因 素 五 團 體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歷 程 六 團 體 領 導 特 質 與 技 術 七 團 體 事 件 處 理 八 特 定 對 象 及 特 殊 主 題 之 團 體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議 題 ( 一 ) 兒 童 團 體 ( 二 ) 青 少 年 團 體 ( 三 ) 親 職 教 育 團 體 ( 四 ) 夫 妻 或 伴 侶 團 體 ( 五 ) 老 人 團 體 ( 六 ) 特 殊 主 題 團 體 九 團 體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倫 理 議 題 -26-

43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跨 部 暨 跨 學 制 選 課 要 點 89 年 10 月 18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2 年 10 月 7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4 年 10 月 4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5 年 12 月 26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6 年 4 月 17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6 年 10 月 9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2 年 5 月 7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3 年 4 月 22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年 10 月 27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本 校 各 部, 因 體 系 不 同, 課 程 之 設 計 亦 有 所 不 同, 除 各 系 所 另 訂 規 定 者, 不 得 互 選 二 本 校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得 申 請 跨 部 或 跨 學 制 選 課 : ( 一 ) 畢 業 班 重 補 修 之 科 目 與 其 必 修 科 目 時 間 衝 堂 者 ( 二 ) 插 班 轉 系 重 考 生 因 課 程 抵 免, 選 修 本 部 或 本 學 制 課 程 無 法 達 到 該 學 期 最 低 學 分 數 時 ( 三 ) 已 停 招 新 生 之 系 科, 重 補 修 困 難 時 ( 四 ) 加 修 輔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其 加 修 科 目 與 本 系 所 修 科 目 衝 堂 者 ( 五 ) 延 修 生 ( 六 ) 復 學 生, 因 原 課 程 停 開 者 ( 七 ) 其 他 因 特 殊 狀 況, 有 跨 部 或 跨 學 制 需 求 經 所 屬 系 主 任 院 長 同 意 者 三 申 請 跨 部 及 跨 學 制 所 修 習 之 學 分 總 數, 除 特 殊 情 形 經 系 所 簽 准 同 意 者 外, 不 得 超 過 該 學 期 所 修 習 總 學 分 數 的 三 分 之 一, 如 該 學 期 所 修 習 總 學 分 數 三 分 之 一 不 足 一 門 課 者, 以 一 門 課 為 限 但 預 研 生 研 究 所 甄 試 錄 取 生 進 修 學 士 班 具 備 學 分 學 程 修 讀 資 格 者 大 三 以 上 修 讀 學 研 課 程 者, 得 不 受 三 分 之 一 限 制 四 學 生 申 請 跨 部 或 跨 學 制 選 課 應 於 加 退 選 期 間, 以 跨 部 選 課 及 加 選 單 跨 學 制 選 課 及 加 選 單 提 出 書 面 申 請, 不 開 放 網 路 選 課 系 統 加 選 五 本 要 點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27-

44 * 本 法 規 若 有 抵 觸 時 以 最 新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之 法 規 為 準 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論 文 審 查 暨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95 年 1 月 16 日 經 9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95 年 3 月 29 日 經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5 年 10 月 16 日 經 9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7 年 6 月 13 日 經 96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4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 年 09 月 17 日 經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所 務 聯 合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9 年 11 月 15 日 經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4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3 年 6 月 9 日 經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4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年 6 月 6 日 經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4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本 施 行 要 點 依 據 本 校 研 究 生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訂 定 之 二 目 標 : ( 一 ) 激 勵 學 術 研 究 風 氣 及 追 求 卓 越 品 質 ( 二 ) 培 養 學 生 學 術 研 究 能 力 與 多 元 專 業 發 展 ( 三 ) 提 昇 學 生 論 文 學 術 水 準 並 培 養 高 級 學 術 研 究 人 才 三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 一 )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時 間 不 限 申 請 前 需 完 成 論 文 緒 論 文 獻 探 討 研 究 方 法 及 設 計 主 要 參 考 文 獻 等 部 份 ( 二 )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應 於 審 查 十 天 前 填 具 申 請 表, 經 指 導 教 授 評 定 核 可 後,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論 文 計 畫 摘 要 及 初 稿 送 本 系 審 核, 審 核 通 過 始 可 進 行 計 畫 審 查 ( 三 )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通 過 後, 方 可 開 始 進 行 論 文 研 究 ( 四 ) 每 次 計 畫 審 查 以 1.5 小 時 為 原 則 四 學 位 考 試 ( 一 ) 本 系 研 究 生 符 合 下 列 各 項 規 定 者, 得 申 請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 1 已 修 畢 本 系 規 定 之 應 修 科 目 與 相 關 學 分 2 碩 士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通 過 3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並 經 指 導 教 授 認 可 4 完 成 本 系 畢 業 條 件 之 相 關 規 定 5 完 成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課 程 且 通 過 課 程 測 驗 成 績 達 及 格 標 準 (104 學 年 度 ( 含 ) 以 後 入 學 生 適 用 ) ( 二 )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每 學 年 舉 辦 兩 次, 依 本 校 行 事 曆 規 定 之 時 間 辦 理 學 位 考 試 與 計 畫 審 查 二 者 至 少 間 隔 四 個 月 以 上 ( 三 ) 申 請 前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齊 下 列 各 項 文 件, 於 學 位 考 試 四 週 前 向 系 辦 公 室 提 出 申 請, 層 轉 學 校 相 關 單 位 核 備 : 1 歷 年 成 績 單 乙 份 2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通 過 文 件 影 本 乙 份 -28-

45 3 完 整 論 文 初 稿 及 摘 要 各 乙 份 4 指 導 教 授 推 薦 函 5 已 對 外 發 表 之 學 術 刊 物 兩 篇 以 上 ( 含 封 面 封 底 目 錄 及 文 章 內 頁 等 ), 尚 未 刊 登 者, 須 檢 附 採 稿 或 刊 登 證 明 必 要 時 須 另 檢 附 學 術 刊 物 之 徵 稿 辦 法 及 審 稿 要 點 6 活 動 記 錄 表 7 英 文 能 力 認 定 之 相 關 文 件 8 學 術 倫 理 教 育 課 程 修 課 及 格 證 明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生 適 用 ) ( 四 )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經 學 校 核 定 後 發 給 聘 書, 並 由 本 系 正 式 通 知 後 始 可 進 行, 自 行 辦 理 之 學 位 考 試 結 果, 本 系 不 予 承 認 ( 五 ) 學 位 考 試 以 口 試 行 之, 成 績 以 七 十 分 為 及 格, 一 百 分 為 滿 分 並 以 出 席 委 員 評 定 分 數 平 均 決 定 之 ; 評 定 以 一 次 為 限, 有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委 員 評 定 不 及 格 者, 以 不 及 格 論 ( 六 ) 考 試 委 員 對 學 位 論 文 茲 就 下 列 各 主 要 項 目 評 定 之 : 1 研 究 方 法 2 資 料 來 源 3 文 字 與 結 構 4 心 得 創 見 或 發 明 ( 七 ) 論 文 有 抄 襲 或 舞 弊 情 事, 經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審 查 確 定 者, 以 不 及 格 論, 成 績 以 零 分 登 錄 ( 八 ) 學 位 考 試 舉 行 後, 如 未 能 於 該 學 期 完 成 應 修 課 程 之 研 究 生, 其 考 試 成 績 不 予 採 認, 亦 不 計 入 學 位 考 試 次 數 ( 九 ) 考 試 後 須 依 審 查 結 果 修 正 論 文, 並 於 學 校 規 定 期 限 內 送 達 本 系 換 取 委 員 簽 名 頁 始 可 印 製 論 文 ( 十 ) 每 次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以 2 小 時 為 原 則 ( 十 一 ) 已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之 研 究 生, 若 因 故 無 法 於 該 學 期 內 完 成 學 位 考 試, 得 申 請 撤 銷 該 學 期 學 位 考 試 之 申 請 ; 未 撤 銷 亦 未 舉 行 考 試 者, 視 同 缺 考, 以 一 次 不 及 格 論, 成 績 以 零 分 登 錄 五 碩 士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或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置 委 員 三 至 五 人, 其 中 校 外 委 員 至 少 一 人, 並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 一 ) 具 有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資 格 者 ( 二 ) 擔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院 士 或 曾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研 究 員 副 研 究 員 者 ( 三 ) 獲 有 博 士 學 位, 於 公 私 立 大 學 院 校 擔 任 專 ( 兼 ) 任 助 理 教 授, 或 於 研 究 機 構 擔 任 助 理 研 究 員 者 ( 四 ) 其 他 學 術 或 專 業 上 有 顯 著 成 就, 並 經 系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者 ( 五 ) 上 述 第 三 四 款 之 助 理 教 授 係 指 曾 有 研 究 計 畫 發 表 與 論 文 主 題 有 關 者 六 論 文 計 畫 或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以 發 表 及 討 論 方 式 進 行, 若 指 導 教 授 未 克 出 席 時, 不 得 進 行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或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29-

46 七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以 公 開 舉 行 為 原 則, 須 於 事 前 公 布 口 試 時 間 地 點 及 論 文 題 目, 且 除 雙 聯 學 制 學 生 或 特 殊 情 形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並 簽 奉 核 准 外, 應 於 校 內 進 行 學 位 考 試 ; 以 視 訊 進 行 者, 須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並 簽 奉 核 准 始 得 辦 理, 並 應 全 程 錄 影 存 檔 存 查 八 論 文 計 畫 之 審 查 或 學 位 考 試, 由 指 導 教 授 推 薦 二 位 評 審 委 員 組 成 審 查 小 組 共 同 評 審, 考 試 委 員 應 親 自 出 席 委 員 會, 至 少 應 有 委 員 三 人 出 席, 不 得 委 託 他 人 為 代 表 出 席 委 員 中 須 至 少 有 校 外 委 員 一 人, 始 能 舉 行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若 為 多 人 時,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均 以 一 人 計 本 校 兼 任 教 師 得 視 為 校 外 委 員, 惟 兼 任 教 師 若 擔 任 研 究 生 指 導 或 共 同 指 導 教 授 時, 則 應 視 為 校 內 考 試 委 員 九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由 委 員 互 推 一 人 為 召 集 人, 但 指 導 教 授 不 得 兼 任 召 集 人 十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或 學 位 考 試 之 結 果, 由 指 導 教 授 於 當 日 將 審 查 結 果 送 交 本 系 十 一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或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之 相 關 邀 請 接 待 與 行 政 事 宜 由 發 表 者 統 籌 ( 含 場 地 之 申 請 校 外 委 員 交 通 發 表 資 料 印 製 等 事 項 ) 十 二 論 文 ( 含 摘 要 ) 以 中 文 撰 寫 為 原 則, 惟 需 附 英 文 摘 要, 前 經 取 得 他 種 學 位 之 論 文 不 得 再 度 提 出 十 三 論 文 計 畫 若 不 通 過 時, 則 需 重 新 提 出 論 文 計 畫, 每 一 研 究 生 每 學 年 至 多 提 兩 次, 並 依 據 本 要 點 第 四 點 第 二 款 規 定 至 少 間 隔 四 個 月 ( 含 ) 以 上 始 得 進 行 學 位 考 試, 而 修 業 年 限 將 於 四 個 月 內 屆 滿 者, 得 予 免 間 隔 四 個 月, 但 需 依 當 學 期 規 定 學 位 考 試 截 止 日 前 完 成 學 位 考 試, 未 完 成 者,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應 令 退 學 ; 學 位 考 試 成 績 不 及 格 而 其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次 學 期 或 學 年 重 考, 重 考 以 一 次 為 限, 其 重 考 成 績 仍 不 及 格 者,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應 令 退 學 十 四 完 成 學 位 考 試 之 研 究 生, 需 於 次 學 期 註 冊 繳 費 截 止 日 前 完 成 論 文 定 稿 暨 離 校 手 續 逾 期 未 繳 交 論 文 且 未 達 最 高 修 業 年 限 者 則 次 學 期 仍 應 註 冊, 並 於 該 學 校 繳 交 論 文 最 後 期 限 之 前 繳 交, 屬 該 學 期 畢 業 至 修 業 年 限 屆 滿 時 仍 未 繳 交 論 文 者, 該 學 位 考 試 以 不 及 格 論, 成 績 以 六 十 九 分 登 錄, 並 依 規 定 退 學 十 五 本 系 對 已 授 予 之 碩 士 學 位, 如 發 現 論 文 有 舞 弊 情 事, 經 調 查 屬 實 者, 則 撤 銷 其 學 位 及 退 學, 並 公 告 註 銷 其 已 發 之 學 位 證 書 ; 其 有 違 反 其 他 法 令 者, 並 應 依 相 關 法 令 處 理 前 項 撤 銷 學 位, 並 註 銷 其 已 發 之 學 位 證 書 後, 應 通 知 當 事 人 繳 還 該 學 位 證 書 ; 並 將 撤 銷 與 註 銷 事 項, 通 知 其 他 大 專 校 院 及 相 關 機 關 ( 構 ) 十 六 對 於 實 際 代 寫 ( 製 ) 或 以 口 述 影 像 等 舞 弊 方 式 供 抄 寫 ( 製 ) 論 文 者, 依 學 位 授 予 法 第 七 條 之 三 規 定 處 罰 之 十 七 本 要 點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據 教 育 部 及 本 校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十 八 本 要 點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依 層 級 陳 報 院 長 核 可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30-

47 * 本 法 規 若 有 抵 觸 時 以 最 新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之 法 規 為 準 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申 請 工 讀 及 遴 選 要 點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系 所 務 聯 合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系 所 務 聯 合 會 議 決 議 修 正 通 過 經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經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 以 下 簡 稱 本 系 ) 為 養 成 學 生 服 務 及 回 饋 之 觀 念, 協 助 學 生 藉 工 讀 服 務 安 定 其 就 學 基 本 生 活, 進 而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工 讀 申 請 ( 一 ) 申 請 資 格 1. 限 本 國 國 籍 之 碩 博 士 班 全 時 研 究 生 及 未 領 受 本 校 及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獎 學 金 之 外 國 學 生 2. 本 系 研 究 生 申 請 前 一 學 期 之 學 業 成 績 有 1 科 以 上 不 及 格 者 (70 分 以 下 ), 或 修 讀 大 學 部 課 程 有 1 科 以 上 不 及 格 (60 分 以 下 ), 不 得 申 請 本 工 讀 金 ( 二 ) 申 請 時 間 : 每 學 期 申 請 一 次, 於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二 週 內 向 系 ( 所 ) 辦 公 室 提 出 申 請 ( 三 ) 申 請 文 件 : 申 請 書 ( 如 附 表 一 ) 申 請 前 一 學 期 之 成 績 單 ( 四 ) 通 過 面 試 者, 應 與 本 系 簽 訂 勞 動 契 約 書, 並 遵 守 相 關 勞 動 法 令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三 工 讀 均 應 於 課 外 行 之, 並 以 不 妨 礙 學 生 學 業 與 身 心 發 展 為 限 學 生 一 個 時 段 僅 能 於 一 個 單 位 工 讀 四 給 付 及 請 領 : ( 一 ) 碩 士 生 每 小 時 160 元, 博 士 生 每 小 時 200 元 ( 二 ) 本 系 工 讀 金 依 申 請 人 數 多 寡 及 實 際 需 求 之 工 讀 時 數 彈 性 分 配, 並 依 實 際 工 讀 時 數 發 給, 最 高 每 人 每 月 不 得 超 過 10,000 元 ( 三 ) 領 取 研 究 生 工 讀 金 者 每 月 須 確 實 填 報 工 讀 時 數 紀 錄 表, 由 督 導 人 員 簽 名 後, 於 每 月 底 交 回, 以 利 造 冊 按 時 核 發 工 讀 金 ( 四 ) 系 辦 公 室 應 於 研 究 生 每 月 工 作 結 束 之 次 月 五 日 以 前 繕 造 工 讀 金 印 領 清 冊 陳 報 請 款 五 工 讀 考 核 ( 一 ) 各 用 人 負 責 人 應 負 責 工 讀 生 之 工 作 及 勤 惰 考 核, 考 核 不 佳 者 應 撤 銷 其 工 讀 資 格 ( 二 ) 工 讀 生 應 於 工 讀 單 位 指 定 之 場 所 工 作, 不 得 擅 離 工 作 場 所 ( 三 ) 工 讀 生 應 謹 守 工 讀 單 位 之 工 作 守 則, 保 守 受 委 工 作 上 所 知 之 機 密, 其 有 洩 密 或 非 法 情 事 時, 撤 銷 其 工 讀 資 格 ( 四 ) 工 讀 生 因 故 未 能 到 勤, 應 事 先 向 工 讀 單 位 請 假 ( 五 ) 工 讀 單 位 依 工 讀 生 之 平 日 表 現 進 行 考 核 ( 考 核 評 量 表 如 附 表 ), 每 學 期 考 核 一 次 ( 六 ) 經 考 評 分 為 優 等 分 為 甲 等 分 為 乙 等 69 分 以 下 為 丙 等 ( 七 ) 考 核 成 績 為 丙 等 或 觸 犯 校 規 受 記 過 以 上 處 分 者, 本 系 得 視 情 節 斟 酌 限 制 申 請 或 停 發 本 助 學 金 -31-

48 六 經 費 來 源 : 由 本 系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以 前 各 所 歷 年 研 究 生 工 讀 獎 助 學 金 餘 款 ( 供 研 究 生 工 讀 使 用 ) 碩 專 班 結 餘 款 建 教 合 作 行 政 管 理 費 等 七 本 系 與 工 讀 生 成 立 勞 僱 關 係, 應 依 規 定 簽 訂 勞 動 契 約, 並 辦 理 勞 工 保 險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及 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八 本 細 則 經 本 系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報 請 院 長 核 備 後 實 施, 修 訂 時 亦 同 -32-

49 * 本 法 規 若 有 抵 觸 時 以 最 新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之 法 規 為 準 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助 學 金 施 行 細 則 104 年 10 月 5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10 月 13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碩 士 班 師 生 座 談 會 通 過 一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 以 下 簡 稱 本 系 ) 為 提 升 研 究 生 素 質 與 能 力, 依 據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研 究 生 助 學 金 發 放 要 點 訂 定 本 細 則 二 助 學 金 設 置 目 的 : 在 於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教 學 學 習 研 究 學 習 及 獎 勵 自 主 服 務, 以 提 升 學 生 之 專 業 知 能 與 本 系 之 教 研 品 質 三 助 學 金 申 請 ( 一 ) 申 請 資 格 1. 限 本 國 國 籍 之 碩 博 士 班 全 時 研 究 生 及 未 領 受 本 校 及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獎 學 金 之 外 國 學 生 2. 限 未 在 校 內 外 有 全 職 工 作 者 3. 如 在 校 內 外 兼 職 兼 薪 ( 不 含 科 技 部 計 畫 或 教 授 之 研 究 計 畫 ), 或 領 有 其 他 獎 助 學 金 平 均 每 月 總 金 額 高 於 10,000 元 者, 不 得 兼 領 本 助 學 金 4. 本 系 研 究 生 申 請 前 一 學 期 之 學 業 成 績 有 1 科 以 上 不 及 格 者 (70 分 以 下 ), 或 修 讀 大 學 部 課 程 有 1 科 以 上 不 及 格 (60 分 以 下 ), 不 得 申 請 本 助 學 金 5. 協 助 校 內 有 關 教 學 研 究 行 政 工 作 不 力 或 違 反 校 規 受 記 過 以 上 處 分 ( 處 分 確 定 之 次 月 起 未 滿 一 年 ) 者, 不 得 申 請 本 助 學 金 研 究 生 受 領 助 學 金 期 間 有 以 上 所 列 之 情 形 者, 應 隨 時 停 止 受 領 助 學 金 ( 二 ) 申 請 時 間 : 每 學 期 申 請 一 次, 於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二 週 內 向 系 ( 所 ) 辦 公 室 提 出 申 請 ( 三 ) 申 請 文 件 : 申 請 書 ( 如 附 表 一 ) 申 請 前 一 學 期 之 成 績 單 四 助 學 金 補 助 項 目 ( 一 ) 學 習 型 教 學 助 理 : 1. 係 指 本 校 教 學 助 理 實 施 要 點 第 七 點 所 稱 之 五 類 教 學 助 理, 包 含 一 般 性 教 學 助 理 實 驗 課 教 學 助 理 外 文 課 教 學 助 理 演 練 課 教 學 助 理 服 務 學 習 教 學 助 理 2. 學 習 型 教 學 助 理 教 學 實 務 課 程 : 係 指 每 學 期 由 本 系 開 設 之 教 學 實 務 課 程, 課 程 內 涵 包 含 教 學 實 習 行 政 實 習 班 務 實 習 等 活 動, 實 習 活 動 包 括 針 對 課 程 之 學 習 教 材 準 備 分 組 討 論 實 驗 課 業 諮 詢 語 文 練 習 作 業 批 改 練 習 技 術 操 作 與 服 務 機 構 溝 通 聯 繫 帶 領 服 務 實 作 彙 整 學 生 服 務 成 果 及 配 合 辦 理 其 他 相 關 教 學 輔 助 活 動 3. 凡 擔 任 學 習 型 教 學 助 理 之 學 生, 必 須 於 該 學 期 修 習 本 課 程, 並 須 完 成 下 列 事 項 : (1) 修 課 前 必 須 先 確 認 課 程 指 導 教 師, 並 向 本 系 提 出 修 課 申 請 ( 如 附 表 二 ) (2) 必 須 配 合 校 內 選 課 時 程, 於 加 退 選 期 間 自 行 完 成 選 修 本 課 程 (3) 完 成 修 課 時, 應 完 成 學 習 成 果 報 告 ( 如 附 表 四 ), 課 程 指 導 教 師 給 予 通 過 或 不 通 過 認 定, 學 期 成 績 統 籌 由 本 系 系 主 任 登 錄 成 績 系 統 4. 課 程 指 導 教 師 輔 導 修 課 學 生 擔 任 教 學 助 理 之 職 責 如 下 : 輔 導 修 課 生 擬 訂 擔 任 教 學 助 理 之 教 學 實 習 計 畫 輔 導 修 課 生 從 事 課 堂 上 之 教 學 實 習 及 課 程 內 容 實 習 評 閱 -33-

50 及 指 導 修 課 生 之 作 業 或 報 告 評 量 修 課 生 之 協 助 教 學 演 示 或 其 他 教 學 活 動 之 綜 合 表 現 成 績 等 教 師 須 盡 指 導 之 責, 協 助 學 生 完 成 其 學 習 內 容, 對 於 與 深 化 專 業 知 能 以 及 教 學 實 務 無 關 之 行 政 庶 務 工 作 應 予 避 免 5. 欲 擔 任 課 程 教 學 實 務 之 教 學 助 理, 以 學 習 為 主 要 目 的, 若 於 實 習 期 間 學 生 認 為 有 違 反 學 習 內 容 之 情 事, 須 立 即 向 本 系 提 出 終 止 此 學 習 課 程 之 異 議 6. 為 協 助 教 學 助 理 確 實 瞭 解 教 學 助 理 制 度 之 精 神 與 實 踐 要 點, 本 系 於 每 學 期 舉 辦 教 學 助 理 研 習 會, 凡 首 次 獲 得 補 助 之 教 學 助 理 皆 應 出 席, 以 取 得 教 學 助 理 基 本 資 格 認 證 未 取 得 基 本 資 格 認 證 者, 即 取 消 其 教 學 助 理 聘 用 資 格 取 得 基 本 資 格 認 證 者, 歡 迎 繼 續 參 加 新 學 期 之 教 學 助 理 研 習 會 ( 二 ) 清 寒 優 秀 研 究 生 助 學 金 : 1. 為 鼓 勵 本 系 清 寒 優 秀 研 究 生 努 力 向 學 及 自 主 服 務,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2. 申 請 條 件 : (1) 家 境 清 寒 且 家 庭 年 所 得 ( 含 父 母 學 生 本 人 及 配 偶 ) 低 於 新 台 幣 70 萬 元 ( 於 申 請 書 中 簡 述 家 庭 狀 況 並 檢 附 清 寒 證 明 ) 亦 或 個 人 經 濟 獨 立 經 家 長 出 具 證 明, 且 個 人 年 收 入 低 於 17 萬 元 者 ( 於 申 請 書 中 簡 述 經 濟 獨 立 狀 況 並 檢 附 年 所 得 扣 繳 憑 單 ) (2) 前 一 學 期 修 習 研 究 所 課 程 6 學 分 以 上,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達 85 分 以 上 或 排 名 為 班 級 前 二 分 之 一, 且 無 重 大 違 規 之 行 為 者 五 獎 勵 方 式 與 期 程 : ( 一 ) 學 習 型 教 學 助 理 : 1. 第 一 階 段 : 學 生 應 於 4 月 底 或 11 月 底 於 期 限 內 繳 交 期 中 學 習 報 告 ( 如 附 表 三 ), 並 於 次 月 始 得 核 給 助 學 金, 本 階 段 助 學 金 為 每 位 教 師 教 學 助 理 新 臺 幣 ( 以 下 同 ) 6,000 元 2. 第 二 階 段 : 學 生 與 教 師 應 於 6 月 底 或 次 年 1 月 底 於 期 限 內 分 別 繳 交 期 末 學 習 成 果 報 告 ( 如 附 表 四 ) 與 教 師 評 量 表 ( 如 附 表 五 ), 成 果 報 告 以 能 體 現 教 學 改 進 成 效 及 學 生 回 饋 意 見 為 主 並 於 次 月 始 得 核 給 助 學 金, 本 階 段 助 學 金 為 每 位 教 師 教 學 助 理 8,000 元 惟 會 計 年 度 因 素, 每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12 月 底 前 先 行 核 發 第 二 階 段 助 學 金, 若 獲 補 助 學 生 未 完 成 報 告 及 評 量, 應 如 數 將 助 學 金 繳 回 3. 停 修 : 學 生 若 中 途 欲 終 止 修 習 教 學 助 理 教 學 實 務 課 程, 可 於 4 月 底 或 11 月 底 前 提 出 申 請, 教 師 於 期 中 評 量 學 生 學 習 情 況 不 佳, 亦 得 提 出 終 止, 惟 終 止 後 即 不 核 發 學 生 助 學 金 4. 本 系 於 每 學 期 結 束 後, 根 據 學 期 成 果 報 告 課 程 網 頁 運 作 情 形 實 地 訪 視 等, 評 估 受 補 助 課 程 之 實 施 成 效, 以 作 為 未 來 補 助 之 參 考 5. 教 學 助 理 應 詳 實 紀 錄 實 習 內 容, 並 定 期 呈 報 授 課 教 師, 於 期 末 將 實 習 紀 錄 交 授 課 教 師 併 入 學 期 成 果 報 告 ( 二 ) 清 寒 優 秀 研 究 生 助 學 金 : 1. 申 請 名 額 : 碩 士 班 一 二 年 級 每 組 各 3 名 -34-

51 2. 助 學 金 金 額 : 每 名 每 月 3,000 元, 每 學 期 核 發 4 個 月 五 經 費 來 源 : 本 助 學 金 之 經 費 來 源 為 本 校 研 究 生 獎 助 學 金 分 配, 學 習 型 教 學 助 理 及 清 寒 優 秀 研 究 生 助 學 金 補 助 金 額, 得 視 每 學 期 分 配 之 獎 助 學 金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酌 予 調 整 六 爭 議 處 理 機 制 學 生 在 擔 任 學 習 型 教 學 助 理 的 過 程 中 如 遇 任 何 困 難, 皆 可 向 本 系 反 應, 惟 如 於 從 事 任 務 過 程 中 產 生 不 同 屬 性 認 知, 經 學 生 與 授 課 教 師 雙 方 合 意 後 得 變 更 之 七 本 細 則 經 本 系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報 請 院 長 核 備 後 實 施, 修 訂 時 亦 同 -35-

52 * 本 法 規 若 有 抵 觸 時 以 最 新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之 法 規 為 準 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獎 學 金 發 放 細 則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系 所 務 聯 合 會 議 決 議 增 訂 經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經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為 鼓 勵 本 系 成 績 優 異 之 碩 士 班 ( 含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研 究 生, 以 及 提 升 研 究 生 之 學 術 發 表 能 力, 特 訂 定 本 細 則 二 本 細 則 發 放 之 經 費 來 源 為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以 前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及 家 庭 教 育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歷 年 研 究 生 工 讀 獎 助 學 金 餘 款 三 申 請 資 格 及 申 請 類 別 : ( 一 ) 申 請 資 格 : 本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及 本 校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班 課 程 與 教 學 組 家 庭 教 育 課 程 與 教 學 領 域 研 究 生 ( 含 98 學 年 度 前 入 學 之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家 庭 教 育 組 研 究 生 ) ( 二 ) 申 請 類 別 : 論 文 發 表 獎 學 金 四 發 放 金 額 及 限 制 : ( 一 ) 在 學 期 間 以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家 庭 教 育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班 課 程 與 教 學 組 家 庭 教 育 課 程 與 教 學 領 域 或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家 庭 教 育 組 研 究 生 身 份 發 表 ( 二 ) 申 請 時 請 檢 附 申 請 表 發 表 論 文 資 料 ( 含 封 面 目 錄 及 內 頁 ) 或 相 關 採 稿 證 明 各 一 份 ( 三 ) 每 位 研 究 生 一 學 期 提 出 一 次 申 請 為 限 同 一 篇 論 文 僅 得 由 一 人 申 請, 並 以 一 次 為 限 ( 四 ) 有 下 列 情 形 者, 取 消 申 請 資 格 並 追 回 已 發 送 之 獎 助 學 金 : 1 論 文 有 一 稿 兩 投 ( 指 有 投 送 其 他 刊 物 正 審 查 中 研 討 會 發 展 論 文 將 編 輯 成 專 書 出 版 和 作 者 其 他 已 發 展 論 文 內 容 逾 30% 相 似 或 相 同 等 ) 情 事, 經 查 證 屬 實 2 論 文 有 抄 襲 侵 犯 他 人 著 作 權 涉 及 言 論 責 任 等 糾 紛, 經 查 證 屬 實 ( 五 ) 論 文 發 表 獎 學 金 發 放 標 準 及 金 額 : 1 發 表 於 國 外 期 刊 之 論 文, SSCI 期 刊 第 一 作 者 每 篇 發 給 獎 學 金 8,000 元 整, 第 二 作 者 發 給 1/2 以 此 類 推 非 SSCI 期 刊 第 一 作 者 每 篇 發 給 4,000 元 整, 第 二 作 者 發 給 1/2 以 此 類 推 2 發 表 於 國 內 期 刊 之 論 文,TSSCI 期 刊 第 一 作 者 每 篇 發 給 奬 學 金 5,000 元 整, 第 二 作 者 發 給 1/2 以 此 類 推 上 述 期 刊 以 TSSCI 教 育 學 門 收 錄 名 單 為 基 礎, 但 隨 TSSCI 名 單 擴 增 刪 淢 而 增 刪, 如 有 爭 議 經 系 所 務 會 議 委 員 討 論 認 可 五 請 領 流 程 : 每 學 期 期 間 皆 可 申 請, 以 當 學 期 發 表 當 學 期 申 請 為 原 則, 並 經 系 務 會 議 審 查 通 過 後 核 發 六 本 細 則 經 本 系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報 請 院 長 核 備 後 實 施, 修 訂 時 亦 同 -36-

53 * 本 法 規 若 有 抵 觸 時 以 最 新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之 法 規 為 準 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補 助 辦 法 經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 以 下 簡 稱 本 系 ) 為 提 升 本 系 學 術 研 究 風 氣, 增 進 本 系 研 究 生 與 國 際 學 術 界 之 交 流, 並 藉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重 要 研 究 成 果, 以 提 高 本 系 之 學 術 地 位 及 聲 譽,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二 本 辦 法 之 經 費 來 源 為 本 系 研 究 生 獎 助 學 金 結 餘 款 三 申 請 人 資 格 及 限 制 : ( 一 ) 本 系 在 學 之 研 究 生 ( 不 含 休 學 生 ) ( 二 ) 研 究 生 須 經 指 導 教 授 ( 或 班 級 導 師 ) 推 薦 同 意, 檢 具 本 辦 法 第 四 條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向 本 系 提 出 申 請, 補 助 總 額 不 得 高 於 本 辦 法 所 訂 之 補 助 金 額 ( 三 ) 同 一 篇 發 表 論 文 不 論 是 否 合 著, 皆 以 補 助 一 人 為 限, 並 出 具 合 著 者 未 同 時 以 同 篇 論 文 向 本 系 或 其 他 單 位 申 請 同 項 補 助 之 切 結 書 ( 見 申 請 表 ) ( 四 ) 同 一 申 請 人 在 同 一 會 計 年 度 內 申 請 補 助 案 之 補 助 次 數, 每 位 研 究 生 以 每 年 一 次 為 限 申 請 出 席 下 一 年 度 之 國 際 會 議 補 助 者, 如 經 核 可, 應 列 入 下 一 年 度 之 補 助 次 數 計 算 ( 五 ) 申 請 國 際 學 術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之 補 助 者, 應 提 出 該 會 議 之 論 文 具 審 查 制 度 之 證 明 文 件, 且 須 以 本 系 正 式 名 稱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 National Chiayi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Counseling 之 名 義 發 表 四 申 請 人 提 出 申 請 時, 應 備 文 件 如 下 : ( 一 ) 申 請 表 乙 份 ( 見 附 件 ) ( 二 ) 國 際 會 議 之 介 紹 及 會 議 日 程 表 ( 三 ) 該 國 際 會 議 主 辦 單 位 致 申 請 人 本 人 之 正 式 邀 請 函 影 本 及 論 文 被 接 受 之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四 ) 審 查 證 明 ( 五 ) 擬 發 表 之 論 文 摘 要 及 論 文 全 文 ( 中 文 以 外 ) 影 本 ( 六 ) 其 它 有 利 於 審 定 補 助 之 文 件 ( 七 ) 如 有 向 校 外 單 位 申 請 補 助 者, 請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前 項 申 請 文 件 不 齊 或 不 符 合 規 定 者, 不 予 受 理 五 申 請 人 應 於 參 加 國 際 會 議 起 始 日 四 週 內, 向 本 系 提 出 申 請, 逾 期 不 受 理 -37-

54 六 補 助 項 目 及 標 準 ( 一 ) 亞 洲 地 區 ( 含 國 際 組 職 在 港 澳 及 大 陸 地 區 辦 理 國 際 會 議 者, 但 不 含 台 灣 地 區 ): 以 第 一 作 者 身 份 發 表 壁 報 者, 依 註 冊 費 機 票 費 或 住 宿 費 等 實 際 支 出 實 報 實 銷, 每 名 補 助 至 多 4,000 元 ; 以 第 一 作 者 身 份 口 頭 報 告 者, 依 註 冊 費 機 票 費 或 住 宿 費 等 實 際 支 出 實 報 實 銷, 每 名 補 助 至 多 8,000 元 ( 二 ) 亞 洲 以 外 地 區 : 以 第 一 作 者 身 份 發 表 壁 報 者, 依 註 冊 費 機 票 費 或 住 宿 費 等 實 際 支 出 實 報 實 銷, 每 名 補 助 至 多 6,000 元 ; 以 第 一 作 者 身 份 口 頭 報 告 者, 依 註 冊 費 機 票 費 或 住 宿 費 等 實 際 支 出 實 報 實 銷, 每 名 補 助 至 多 12,000 元 ( 三 ) 每 年 之 補 助 人 數 以 不 超 過 10 人 為 原 則 七 審 定 補 助 原 則 如 下 : ( 一 ) 申 請 人 可 先 向 政 府 或 有 關 學 術 機 構 申 請 經 費 補 助, 如 未 獲 得 補 助 或 僅 獲 部 分 補 助, 得 依 本 辦 法 提 出 申 請 ( 二 ) 國 際 會 議 係 由 國 內 外 政 府 機 關 著 名 大 學 或 著 名 研 究 機 構 主 辦, 且 會 議 性 質 與 申 請 人 之 教 學 及 研 究 領 域 有 直 接 重 要 關 係 者, 本 系 審 核 前, 應 先 請 申 請 人 之 指 導 教 授 簽 註 評 估 意 見, 並 經 本 系 核 定 後 補 助, 必 要 時 將 諮 詢 相 關 單 位 意 見 八 獲 核 定 補 助 者, 應 於 回 國 後 一 個 月 內 ( 須 於 會 計 年 度 結 束 前 ) 依 規 定 繳 交 中 英 文 出 國 報 告 書, 並 檢 附 報 告 書 電 子 檔 學 生 獲 補 助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者, 需 於 報 告 書 內 檢 附 參 與 會 議 之 相 關 照 片 九 各 項 經 費 核 銷 依 學 校 規 定 辦 理, 如 未 依 規 定 辦 理 者, 追 繳 全 部 補 助 費 用 十 本 辦 法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十 一 本 補 助 辦 法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改 時 亦 同 -38-

55 * 本 法 規 若 有 抵 觸 時 以 最 新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之 法 規 為 準 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日 間 研 究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檢 定 實 施 辦 法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加 強 學 生 英 語 文 溝 通 能 力, 擴 展 國 際 視 野, 提 升 未 來 發 展 競 爭 力, 特 訂 定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日 間 研 究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檢 定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以 輔 導 鼓 勵 學 生 學 習 英 語 文 為 重 點, 期 能 達 到 全 面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第 三 條 本 辦 法 適 用 對 象 為 本 校97 學 年 度 ( 含 ) 以 後 入 學 之 日 間 研 究 所, 外 國 語 言 所 實 施 方 式, 由 該 所 依 其 需 求 自 訂 定 之, 各 所 得 訂 更 高 之 標 準 ; 外 籍 生 身 心 障 礙 者 及 畢 業 時40 歲 ( 含 ) 以 上, 經 所 務 會 議 同 意 者, 不 適 用 本 校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之 規 定 第 四 條 本 校 提 升 碩 博 士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檢 測 措 施 如 下 :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考 試 ( 一 ) 通 過 下 列 及 格 標 準 者, 即 通 過 本 校 英 文 能 力 及 格 標 準, 若 檢 具 其 他 具 有 教 育 部 認 可 或 國 際 性 公 信 力 之 測 驗 成 績 者, 亦 得 提 出 申 請, 由 語 言 中 心 對 照 及 格 標 準 認 定 之 考 試 類 別 及 格 標 準 CEF 語 言 能 力 參 考 指 標 B1 ( 進 階 級 ) ( 含 ) 以 上 劍 橋 英 語 能 力 分 級 測 驗 (Cambridge Main Suite)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 含 ) 以 上 劍 橋 國 際 商 務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BULATS) ALTE Level 2 ( 含 ) 以 上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FLPT) 英 文 三 項 筆 試 總 分 195 分 ( 含 ) 以 上 全 民 英 檢 (GEPT) 中 高 級 初 試 或 中 級 複 試 以 上 托 福 紙 筆 測 驗 (TOEFL ITP) 457 分 ( 含 ) 以 上 托 福 電 腦 化 測 驗 (TOEFL CBT) 137 分 ( 含 ) 以 上 托 福 網 路 化 測 驗 (TOEFL IBT) 47 分 ( 含 ) 以 上 多 益 測 驗 (TOEIC) 550 分 ( 含 ) 以 上 IELTS 4 ( 含 ) 以 上 大 學 校 院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CSEPT) 第 一 級 :230 分 ( 含 ) 以 上 第 二 級 :240 分 ( 含 ) 以 上 -3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BEC7A67EABD7A5D3BDD0C2B2B3B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BEC7A67EABD7A5D3BDD0C2B2B3B9>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102 學 年 度 學 生 申 請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推 薦 遴 選 簡 章 壹 申 請 對 象 及 資 格... 1 貳 甄 選 方 式... 1 參 招 生 類 別 名 額 及 規 定...... 1 肆 修 業 年 限 及 規 定... 3 伍 申 請 日 期... 4 陸 申 請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說 明 會... 4 柒 繳 交

More information

台南航空站航空噪音改善執行小組九十年度第六次會議議程

台南航空站航空噪音改善執行小組九十年度第六次會議議程 壹 貳 參 甄 選 日 期 甄 選 地 點 錄 取 名 額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4 年 消 防 員 甄 選 簡 章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體 能 測 驗 筆 試 測 驗 及 面 試 日 期 預 定 為 8 月 中 旬 (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以 入 場 證 登 載 為 準 )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桃 園 市 大 園 區

More information

(一)工務類:專業

(一)工務類:專業 彰 化 銀 行 105 年 度 儲 備 核 心 業 務 辦 事 員 (MA) 甄 試 簡 章 辦 理 單 位 : 彰 化 銀 行 地 址 :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中 山 北 路 二 段 57 號 電 話 :(02)25362951 分 機 1914 網 址 :https://www.chb.com.tw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22 日 公 告 壹 職 缺 類 別 徵 才 地 區 及

More information

入 學 通 知 受 文 者 :104 學 年 度 寒 假 轉 學 招 生 考 試 正 取 生 主 旨 :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士 班 / 學 士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寒 假 轉 學 招 生 考 試 正 取 生 報 到 註 冊 等 相 關 事 宜 如 說 明, 請 查 照

入 學 通 知 受 文 者 :104 學 年 度 寒 假 轉 學 招 生 考 試 正 取 生 主 旨 :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士 班 / 學 士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寒 假 轉 學 招 生 考 試 正 取 生 報 到 註 冊 等 相 關 事 宜 如 說 明, 請 查 照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寒 假 轉 學 新 生 報 到 注 意 事 項 新 生 說 明 會 時 間 :105 年 1 月 22 日 ( 五 ) 下 午 6 點 30 分 -7 點 30 分 地 點 :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建 國 南 路 二 段 231 號 大 夏 館 入 學 通 知 受 文 者 :104 學 年 度 寒 假 轉 學 招 生 考 試 正 取 生 主 旨 : 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8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A448A44FBAC2BFEFC2B2B3B9303430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8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A448A44FBAC2BFEFC2B2B3B9303430312E646F63>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承 辦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2 年 度 管 理 類 工 程 類 船 員 類 從 業 人 員 甄 試 簡 章 本 甄 試 簡 章 請 自 行 下 載 不 另 販 售 考 生 一 律 網 路 報 名 ATM 轉 帳 繳 款 後 郵 寄 報 名 資 料 地 址 :81157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海 專 路 142 號 電 話 :(07)361-714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BEC7A5CDA4E2A555B773AAA95FA774BBB2BEC92EBEC7AAF8A96AA8EE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BEC7A5CDA4E2A555B773AAA95FA774BBB2BEC92EBEC7AAF8A96AA8EE5F2E646F63>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生 物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學 生 手 冊 (100 學 年 度 入 學 適 用 ) 目 錄 壹 系 所 簡 介 一 教 育 目 標 p.1 二 發 展 方 向 p.1 三 系 所 展 望 p.2 四 畢 業 出 路 p.2 貳 系 所 成 員 介 紹 一 師 資 現 況 p.3 二 行 政 職 員 p.3 三 系 辦 服 務 時 間 與 老 師 晤 談 時

More information

表 二 學 年 度 各 科 新 生 登 記 分 發 及 甄 錄 取 英 文 分 數 表 - 護 理 科 物 治 科 資 管 科 視 光 科 職 治 科 幼 保 科 醫 影 科 牙 技 科 應 外 科

表 二 學 年 度 各 科 新 生 登 記 分 發 及 甄 錄 取 英 文 分 數 表 - 護 理 科 物 治 科 資 管 科 視 光 科 職 治 科 幼 保 科 醫 影 科 牙 技 科 應 外 科 樹 人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英 語 文 政 策 白 皮 書 101 年 10 月 15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前 言 隨 著 全 球 資 訊 及 經 濟 的 迅 速 發 展, 英 語 已 成 為 世 界 重 要 的 共 通 語 言, 因 此 英 語 能 力 不 僅 是 吸 收 新 知 的 工 具, 更 是 國 際 競 爭 力 的 基 本 條 件 多 年 來, 英 語 能

More information

air102drtygu7h8jklyenjatsjeysrkmhfntesgj.doc

air102drtygu7h8jklyenjatsjeysrkmhfntesgj.doc 102 : 62 (0233653737 09:00 ~ 17:30 102 8 23 102 102 9 23 ( 9:00 10 2 (18:00 102 10 8 ( 102 10 12 ( 102 10 14 ( 12:00 102 10 14 (12:00 10 15 (18:00 102 10 29 ( 102 10 29 ( 9:00 10 30 (18:00 102 10 31 (

More information

97 學年度四技二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總則 I

97 學年度四技二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總則 I 103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甄 選 入 學 重 要 日 程 表 日 期 項 目 102.12.18( 星 期 三 ) 起 簡 章 發 售 102.12.19( 星 期 四 ) 起 102.12.30( 星 期 ) 止 103.5.3( 星 期 六 ) 起 103.5.4( 星 期 日 ) 止 103.4.23( 星 期 三 )10:00 起 103.5.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語言中心10-22-1

Microsoft Word - 語言中心10-22-1 附 件 1 建 國 科 技 大 學 英 語 文 課 程 發 展 中 長 期 規 劃 ( 白 皮 書 ) 目 錄 一 前 言... 1 二 現 況 分 析... 1 三 工 作 目 標... 3 四 教 學 策 略... 4 五 資 源 ( 經 費 ) 需 求 表... 8 六 工 作 進 度 規 劃 表... 9 七 附 錄... 10 附 錄 1 學 期 總 成 績 評 分 方 式... 11 附

More information

臺南市102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草案)

臺南市102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草案) 臺 南 市 103 學 年 度 市 立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簡 章 考 生 流 程 表 初 試 網 路 報 名 時 間 : 103 年 5 月 30 日 ( 星 期 五 ) 09:00 起 103 年 6 月 4 日 ( 星 期 三 ) 12:00 止 ATM 繳 費 時 間 : 103 年 5 月 30 日 ( 星 期 五 ) 09:00 起 103 年 6 月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BFEFBDD2BBB2BEC9A4E2A5555FA475BADEA87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BFEFBDD2BBB2BEC9A4E2A5555FA475BADEA874> 義 守 大 學 工 業 管 理 學 系 10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課 程 規 劃 及 選 課 手 冊 10 學 年 度 工 管 系 課 程 規 劃 及 選 課 手 冊 目 錄 一 系 所 簡 介... 1 二 師 資 陣 容... 1 三 畢 業 條 件... 四 課 程 架 構... 4 五 課 程 規 劃... 5 六 課 程 計 畫 表... 9 七 生 涯 規 劃 與 展 望...

More information

致理技術學院99學年度大學部新生手冊

致理技術學院99學年度大學部新生手冊 致 理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新 生 手 冊 目 錄 第 一 部 分 教 務 處 相 關 訊 息 105 學 年 度 新 生 註 冊 須 知 ( 四 技 )... 1 105 學 年 度 新 生 註 冊 須 知 ( 二 技 )... 2 105 學 年 度 新 生 基 本 資 料 建 檔 及 照 片 上 傳 說 明... 3 致 理 科 技 大 學 新 生 註 冊 表 (

More information

研商縣市政府函報所轄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採入學前

研商縣市政府函報所轄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採入學前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105 年 6 月 6 日 臺 教 國 署 原 字 第 1050066786 號 函 核 備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附 屬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術 性 向 資 賦 優 異 語 文 類 高 二 學 生 入 班 鑑 定 安 置 計 畫 地 址 : 10658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信 義 路 三 段 143 號 電 話 :( 02)2707-5215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103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管 道 重 點 宣 導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2014/2/21 1 簡 報 大 綱 103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注 意 事 項 103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流 程 圖 103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各 聯 合 招 生 管 道 說 明 四 技 二 專 其 他 招 生 管

More information

102

102 102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受 託 辦 理 本 市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序 號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1 公 告 簡 章 5/31( 五 )17:00 後 自 行 下 載 使 用, 不 另 販 售 2 公 告 甄 選 類 別 及 名 額 6/24( 一 )20:00 公 告 於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網 站 3 線

More information

bok102rftgy8uh9ipaetfshbae3jtk57.doc

bok102rftgy8uh9ipaetfshbae3jtk57.doc 102 ( ) 62 (02)33653737 9:00~17:30 / 102 http://botexam.tabf.org.tw/tw/ptc_102bok/ ( ) : 168 :075570535 223 : http://www.bok.com.tw/ 102 5 29 102 -----------------------------------1 ----------------2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高 級 工 農 職 業 學 校 103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管 道 簡 介 2014.02.12 簡 報 大 綱 壹 升 學 進 路 貳 技 優 保 送 參 高 職 繁 星 肆 申 請 入 學 伍 甄 選 入 學 陸 技 優 甄 審 柒 登 記 分 發 捌 各 區 四 技 進 修 部 二 專 夜 間 部 聯 合 招 生 玖 其 他 招 生 管

More information

研商縣市政府函報所轄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採入學前

研商縣市政府函報所轄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採入學前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105 年 4 月 22 日 臺 教 國 署 原 字 第 1050043036S 號 函 核 備 國 立 嘉 義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術 性 向 資 賦 優 異 數 理 暨 語 文 類 學 生 入 班 鑑 定 安 置 計 畫 地 址 :(60069) 嘉 義 市 大 雅 路 二 段 738 號 電 話 :(05)276-2804 轉 204

More information

tcbbank102ktdrhwsfse7o5usedjdtjkt.doc

tcbbank102ktdrhwsfse7o5usedjdtjkt.doc 102 62 (023365-3737 09:00~17:30 102 http://botexam.tabf.org.tw/tw/ptc_102tcbbank/ 102 5 24 102 -----------------------1 2~3 ---------------------------------------------------------------------------3

More information

?~?????q105?~?s?i?v_??_??????????_?w?Z_

?~?????q105?~?s?i?v_??_??????????_?w?Z_ 105 年 新 進 師 員 級 甄 選 簡 章 漢 翔 航 空 工 業 ( 股 ) 公 司 105 年 新 進 師 員 級 甄 選 試 務 處 地 址 :407 台 中 市 西 屯 區 漢 翔 路 1 號 報 名 網 址 :http://www.aidc.com.tw/exam/jobmessage.asp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5 日 漢 翔 公 司 105 年 新 進 師 員

More information

複製 -彰化銀行101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_公告版_.doc

複製 -彰化銀行101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_公告版_.doc 101 62 (02)33653737 9:00~17:30 / 101 http://botexam.tabf.org.tw/tw/ptc_101chb/ 101 4 18 101 -----------------------------1 -----------2 ---------------------------------------------------------------------------4

More information

2014 年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日 程 表 編 事 項 時 程 1 簡 章 發 售 2014 年 4 月 21 日 前 2 開 放 網 路 填 寫 報 名 表 暨 列 印 報 名 表 ( 國 外 報 名 考 生 得 以 中 文 正 楷 填 寫 報 名 表 ) 2014 年 5 月 15 日 上 午 10:00 起, 至 2014 年 5 月

More information

104

104 104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受 託 辦 理 本 市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序 號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1 公 告 簡 章 6/3( 三 )17:00 後 自 行 至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以 下 簡 稱 教 育 局 網 站 ) 下 載 使 用, 不 另 販 售 2 公 告 甄 選 類 別 及

More information

中國輸出入銀行101年新進職員甄選簡章_公告版.doc

中國輸出入銀行101年新進職員甄選簡章_公告版.doc 101 62 (02)33653737 http://www.tabf.org.tw 3 8 (02)33220217 http://www.eximbank.com.tw 09:00 17:30 100 12 16 101 100 12 19 ( )0900 101 1 10 ()1800 101 1 19 101 101 1 19 () ( 101 2 5 () 43 ) 101 2 6 1200

More information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委 託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辦 理 103 年 第 二 次 新 進 人 員 甄 試 簡 章 試 務 受 託 辦 理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地 址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2 號 電 話 :(02)3365-3737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09:00~17:30 合 作 金 庫 103

More information

伍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採 計 說 明 一 志 願 序 積 分 : 採 計 上 限 30 分 ( 一 ) 依 據 學 生 選 擇 志 願 學 校 群, 至 多 可 選 填 3 志 願 學 校 群, 每 志 願 學 校 群 內 可 選 填 10 所 學 校 作 為 同 一 志 願 學 校 群, 最

伍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採 計 說 明 一 志 願 序 積 分 : 採 計 上 限 30 分 ( 一 ) 依 據 學 生 選 擇 志 願 學 校 群, 至 多 可 選 填 3 志 願 學 校 群, 每 志 願 學 校 群 內 可 選 填 10 所 學 校 作 為 同 一 志 願 學 校 群, 最 高 雄 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免 試 入 學 -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採 計 說 明 壹 依 據 102 年 4 月 2 日 高 市 教 高 字 第 10231999300 號 函 訂 102 年 9 月 17 日 高 市 教 高 字 第 10235912400 號 函 修 正 103 年 11 月 11 日 高 市 教 高 字 第 10337788700 號 函 修 正 104 年 1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台銀簡章.doc

Microsoft Word - 103台銀簡章.doc 臺 灣 銀 行 103 年 新 進 人 員 甄 試 簡 章 試 務 行 政 受 託 辦 理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地 址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2 號 電 話 :(02)33653737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9:00~17:30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 臺 灣 銀 行 103 年 新 進 人 員 甄 試 專

More information

臺灣銀行「100年新進人員甄試」

臺灣銀行「100年新進人員甄試」 臺 灣 銀 行 104 年 新 進 人 員 甄 試 簡 章 試 務 行 政 受 託 辦 理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地 址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 號 電 話 :(0)6577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9:00~17:0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 臺 灣 銀 行 104 年 新 進 人 員 甄 試 專 區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4botbank

More information

臺灣銀行「100年新進人員甄試」

臺灣銀行「100年新進人員甄試」 臺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103 年 度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簡 章 受 託 辦 理 單 位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地 址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2 號 電 話 :(02)33653737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09:00~17:30 臺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103 年 度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專 區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3tbb/

More information

高 雄 市 104 學 年 度 市 立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編 號 日 期 項 目 備 註 年 6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公 告 甄 選 簡 章 自 行 下 載 年 6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起

高 雄 市 104 學 年 度 市 立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編 號 日 期 項 目 備 註 年 6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公 告 甄 選 簡 章 自 行 下 載 年 6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起 高 雄 市 104 學 年 度 市 立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簡 章 初 試 網 路 登 錄 報 名 104 年 6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起 104 年 6 月 19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4 時 止 初 試 繳 費 104 年 6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起 104 年 6 月 19 日 ( 星 期 五 ) 下

More information

輔仁大學九十三學年度

輔仁大學九十三學年度 輔 仁 大 學 101 學 年 度 轉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101 年 4 月 19 日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招 生 問 題 諮 詢 :( 上 班 日 上 午 8:00 至 下 午 4:30; 暑 假 作 息 時 間 請 至 招 生 資 訊 網 最 新 公 告 查 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 名 放 榜 (02)2905-3142 招 生 中 心 試 場 (02)2905-2219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證 照 種 類 等 級 區 分 表 第 一 類 英 文 CEF B2 級 以 上 CEF B 級 以 上 2 GEPT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以 上 GEPT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3 CSEPT 大 專 院 校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第 二 CSEPT 大 專 院

附 件 證 照 種 類 等 級 區 分 表 第 一 類 英 文 CEF B2 級 以 上 CEF B 級 以 上 2 GEPT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以 上 GEPT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3 CSEPT 大 專 院 校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第 二 CSEPT 大 專 院 亞 洲 大 學 學 生 取 得 國 家 考 試 暨 專 業 技 能 證 照 獎 勵 要 點 96.2.26 96 學 年 度 第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訂 定 97.. 亞 洲 秘 字 第 097000030 號 函 發 布 98.3.8 97 學 年 度 第 7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訂 定 98..8 亞 洲 秘 字 第 0980004002 號 函 發 布 98.2.9 98 學

More information

研討會活動審核表

研討會活動審核表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修 業 護 照 碩 士 班 畢 業 須 修 畢 24 學 分, 博 士 班 畢 業 須 修 畢 18 學 分 出 席 本 所 主 辦 講 論 會 或 演 講 會, 並 繳 交 心 得 報 告 予 指 導 教 授 ( 碩 士 2 場 ; 博 士 3 場 ) 出 席 本 所 論 文 計 畫 及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 碩 士 2 次 ; 博 士 3 次 )

More information

(一)工務類:專業

(一)工務類:專業 中 國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辦 理 104 年 新 進 人 員 甄 試 (Ⅱ) 簡 章 初 試 ( 筆 試 ) 辦 理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地 址 :100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2 號 電 話 :(02)33653737 網 址 :http://www.tabf.org.tw/exam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公費生手冊(草稿).doc

Microsoft Word - 103公費生手冊(草稿).doc 103 學 年 度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公 費 生 培 育 及 輔 導 計 畫 地 址 : 500 彰 化 市 進 德 路 1 號 電 話 :(04)7232105 分 機 1115 傳 真 :(04)7211176 目 錄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公 費 生 輔 導 流 程... 1 本 校 培 育 目 標... 3 課 程 修 習 地 圖... 4 公 費 生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100

( ( ( ( ( ( ( 100 100 62 (0233653666 705~711 9001730 http://www.tabf.org.tw 100 6 3 100 100 7 4 ( 900 100 7 14 (1800 100 7 25 ( 3 100 7 31 ( 1200 100 8 1 ( 100 8 1 1200 100 8 2 1800 100 8 22 ( 100 8 22 900 100 8 23 1800

More information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委 託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辦 理 105 年 儲 備 菁 英 (GA) 暨 一 般 行 員 甄 試 簡 章 試 務 受 託 辦 理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地 址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2 號 電 話 :(02)3365-3666#1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09:00~17:30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 年 度 嘉 義 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免 試 入 學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地 點 摘 要 說 明 簡 章 訂 購 調 查 ( 集 體 ) 簡 章 購 買 ( 個 別 ) 103 年 02 月 12 日 ( 星 期 三 ) 至 103 年 02 月 27 日 ( 星

103 學 年 度 嘉 義 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免 試 入 學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地 點 摘 要 說 明 簡 章 訂 購 調 查 ( 集 體 ) 簡 章 購 買 ( 個 別 ) 103 年 02 月 12 日 ( 星 期 三 ) 至 103 年 02 月 27 日 ( 星 教 育 部 103 年 2 月 27 日 臺 教 授 國 字 第 1030019282 號 函 備 查 教 育 部 103 年 2 月 27 日 臺 教 授 國 字 第 1030019282A 號 函 核 定 嘉 義 縣 政 府 103 年 2 月 27 日 府 教 學 字 第 1030038642 號 函 核 定 103 學 年 度 嘉 義 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免 試 入 學 簡 章 承

More information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104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繁 星 計 畫 聯 合 推 薦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More information

臺銀人壽「98年九至十一職等人員甄試」

臺銀人壽「98年九至十一職等人員甄試」 桃 園 大 眾 捷 運 公 司 103 年 度 新 進 人 員 甄 試 簡 章 受 託 辦 理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地 址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2 號 電 話 :(02)3365-3737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9:00~17:30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2 日 公 告 關 於 桃 園 大 眾 捷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2E30392E3236BD54BB7BAAA92DACF6BFFD2D2D313031BEC7A67EB2C432BEC7B4C1B2C432A6B8B1D0B0C8B77CC4B32D3130322D30352D323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2E30392E3236BD54BB7BAAA92DACF6BFFD2D2D313031BEC7A67EB2C432BEC7B4C1B2C432A6B8B1D0B0C8B77CC4B32D3130322D30352D3239> 靜 宜 大 學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2 年 5 月 29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1:30-4:10 地 點 : 文 興 樓 一 樓 會 議 廳 主 席 : 曾 教 務 長 守 得 記 錄 : 廖 玉 慈 出 席 : 譚 小 媛 ( 外 語 學 院 ) 王 振 輝 ( 人 社 院 ) 吳 仁 彰 代 ( 理 學 院 ) 詹 秋

More information

給妍樺

給妍樺 2013 年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日 程 表 編 號 事 項 時 程 1 簡 章 發 售 2013 年 4 月 20 日 前 2 開 放 網 路 填 寫 報 名 表 暨 列 印 報 名 表 ( 國 外 報 名 考 生 得 以 中 文 正 楷 書 寫 報 名 表 ) 2013 年 5 月 16 日 上 午 10:00 起, 至 2013 年 6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C2E0BEC7A9DBA5CDC2B2B3B95FBD54A977AA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C2E0BEC7A9DBA5CDC2B2B3B95FBD54A977AAA9> 輔 仁 大 學 1 0 2 學 年 度 轉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102 年 4 月 19 日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招 生 問 題 諮 詢 :( 上 班 日 上 午 8:00 至 下 午 4:30; 暑 假 作 息 時 間 請 至 招 生 資 訊 網 最 新 公 告 查 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 名 放 榜 (02)2905-3142 招 生 中 心 試 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A447A7DEA9DBA5CDC2B2B3B92D31303530333038A9DBA965B77CB371B94C>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A447A7DEA9DBA5CDC2B2B3B92D31303530333038A9DBA965B77CB371B94C>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大 學 部 及 專 科 部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網 址 :http://www.wzu.edu.tw 地 址 :80793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民 族 一 路 900 號 電 話 :(:( :(07)3426031 轉 2131~2135 傳 真 :(:( :(07)342536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13035BEC7A67EB773A5CDACDBC3F6A8C6B0C8C2B2A4B6>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13035BEC7A67EB773A5CDACDBC3F6A8C6B0C8C2B2A4B6> KMU 學 務 處 軍 訓 室 課 外 活 動 組 職 涯 發 展 組 心 理 及 諮 商 輔 導 組 衛 生 保 健 組 生 活 輔 導 組 教 務 資 源 教 務 處 圖 書 資 訊 處 圖 書 館 資 訊 服 務 通 識 教 育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KMU 3 學 生 資 訊 系 統 http://wac.kmu.edu.tw 開 學 前 4 週 開 學 前 1 週 開 學 第 1-2 週

More information

常用符號集

常用符號集 103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二 次 會 議 通 過 103 學 年 度 舞 蹈 學 院 舞 蹈 學 系 七 年 一 貫 制 大 學 先 修 班 招 生 簡 章 報 名 日 期 :103 年 2 月 12 日 起 至 103 年 2 月 19 日 止 一 律 網 路 填 表 通 訊 報 名 招 生 委 員 會 印 製 地 址 :112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學 園 路 1 號 報 名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2BEC7B4C1B1D0B0C8AE79BDCDB77CC4B3A4E2A5552D3130352E322E3138285632292028B1D0B0C8B342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2BEC7B4C1B1D0B0C8AE79BDCDB77CC4B3A4E2A5552D3130352E322E3138285632292028B1D0B0C8B34229>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教 務 座 談 會 會 議 資 料 單 位 : 弘 光 科 技 大 學 教 務 處 日 期 :105 年 2 月 19 日 ( 週 五 ) 會 議 地 點 : 圖 書 館 會 議 廳 目 錄 一 104.2 學 期 教 務 處 重 要 行 事 曆... P1 二 104.2 學 期 教 務 處 各 組 分 機 及 職 掌 表... P3 教 務 處 教 學 組 註

More information

120519華南金融集團101年度新進人員聯合甄試簡章_公告版_final.doc

120519華南金融集團101年度新進人員聯合甄試簡章_公告版_final.doc 101 62 (0233653737 900~1730 101 (http//botexam.tabf.org.tw/tw/ptc_101hncb/ 101 4 17 -------------------------------------------------------------------1 -------------------------------------------2 --------------------------------

More information

3. 點 選 最 新 消 息 中 之 招 募 訊 息, 選 擇 合 乎 個 人 條 件 及 興 趣 之 項 目 ( 每 人 至 多 可 選 擇 報 名 三 項 ),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二 報 名 前 請 預 先 準 備 下 列 資 料, 以 減 少 您 填 寫 報 名 系 統 之 時 間 :

3. 點 選 最 新 消 息 中 之 招 募 訊 息, 選 擇 合 乎 個 人 條 件 及 興 趣 之 項 目 ( 每 人 至 多 可 選 擇 報 名 三 項 ),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二 報 名 前 請 預 先 準 備 下 列 資 料, 以 減 少 您 填 寫 報 名 系 統 之 時 間 : 國 合 會 105 年 度 海 外 服 務 工 作 團 專 案 志 工 ( 聖 露 西 亞 帛 琉 吐 瓦 魯 ) 招 募 報 名 簡 章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 國 合 會 ) 海 外 服 務 工 作 團 自 民 國 85 年 開 辦, 派 遣 符 合 夥 伴 國 家 需 求 之 志 工 赴 駐 地 服 務, 迄 今 共 計 已 派 遣 672 人 次 遠 赴 3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4_曾梁張謝.doc

Microsoft Word - 04_曾梁張謝.doc 大 同 大 學 校 內 英 檢 題 庫 建 置 與 初 期 成 果 大 同 大 學 校 內 英 檢 題 庫 建 置 與 初 期 成 果 曾 美 鳳 梁 穎 張 文 漢 大 同 大 學 基 礎 課 程 教 育 中 心 英 文 教 學 組 講 師 謝 富 惠 大 同 大 學 應 用 外 語 學 系 副 教 授 79 大 同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年 報 / 第 八 期 大 同 大 學 校 內 英 檢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一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06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附 件 一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06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附 件 材 料 目 录 ㈠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㈡ 住 院 医 师 招 录 相 关 问 题 汇 总 ㈢ 同 济 大 学 2014 年 上 海 市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教 育 与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相 结 合 项 目 推 荐 免 试 生 招 生 招 录 计 划 ㈣ 同 济 大 学 2014 年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More information

六 經 百 家 之 說, 為 文 長 於 議 論, 風 格 簡 直 古 勁, 有 先 秦 遺 風 者 為 蘇 洵 (D) 世 說 新 語 本 屬 助 談 之 書, 係 東 漢 以 後 品 評 人 物, 好 尚 清 談 風 氣 下 的 產 物 (E) 臺 灣 通 史 記 載 起 自 隋 代, 終 於

六 經 百 家 之 說, 為 文 長 於 議 論, 風 格 簡 直 古 勁, 有 先 秦 遺 風 者 為 蘇 洵 (D) 世 說 新 語 本 屬 助 談 之 書, 係 東 漢 以 後 品 評 人 物, 好 尚 清 談 風 氣 下 的 產 物 (E) 臺 灣 通 史 記 載 起 自 隋 代, 終 於 1. 我 國 目 錄 學 之 祖, 別 錄 的 作 者 是 : (A) 劉 向 正 解 ] (B) 班 固 (C) 劉 勰 (D) 班 昭 (E) 淮 南 子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世 說 新 語 是 南 北 朝 筆 記 小 說 正 解 ] (B) 老 殘 遊 記 是 明 代 章 回 小 說 (C) 三 國 誌 是 元 代 歷 史 演 義 小 說 (D) 儒 林 外 史 是 清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BULATS TW035 BULATS Business Language Testing Service BULATS 北 路 51 8 樓 5 (02) 2313-1881 http://www.acumenbec.com.tw 2009 年 ESOL BULATS BULATS() 年 來 BULATS 力 BULATS 力 勵 不 力 數 復 聯 車 林 BULATS 力 BULATS BULATS

More information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目 录 1. 南 昌 大 学 全 日 制 本 科 学 生 学 分 制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1 2. 南 昌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11 3. 南 昌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生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25 4. 南 昌 大 学 学 生 成 绩 评 定 及 管 理 办 法... 31 5. 南 昌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學校及系組招生規定(20151118_054014)-緬甸適用.docx

Microsoft Word - 學校及系組招生規定(20151118_054014)-緬甸適用.docx 捌 聯 合 分 發 之 及 系 組 招 生 規 定 --- 第 一 類 組 一 欲 查 詢 表 列 105 學 年 度 公 私 立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制 名 額 ( 適 用 期 間 : 西 元 2015 年 11 月 至 西 元 2016 年 8 月 ), 請 至 海 外 聯 招 會 網 頁 (http://www.overseas.ncnu.edu.tw/query.aspx) 查 詢 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4.doc

Microsoft Word - 4.doc 第 四 章 清 代 花 木 詩 的 藝 術 特 色 中 國 詩 歌 的 創 作 而 言 講 究 的 是 含 蓄 凝 練, 詩 人 創 作 時 往 往 不 是 直 書 情 感 與 思 想, 常 借 景 物 抒 情 言 志 景 物 為 客 觀 的 象 ; 詩 人 所 抒 發 的 情 與 所 言 的 志 為 主 觀 的 意, 兩 者 在 詩 中 的 密 切 的 結 合 造 就 意 象 的 存 在 大 自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一 教 學 與 科 技 學 群 課 程 規 劃 一 教 學 與 科 技 學 群 課 程 包 括 12 門 課, 計 25 學 分 ( 生 活 科 技 概 論 3 學 分 ) 課 程 依 序 規 畫 如 下, 一 上 : 資 訊 教 育 ; 一 下 : 閱 讀 教 育 生 活 科 技 概 論

附 件 一 教 學 與 科 技 學 群 課 程 規 劃 一 教 學 與 科 技 學 群 課 程 包 括 12 門 課, 計 25 學 分 ( 生 活 科 技 概 論 3 學 分 ) 課 程 依 序 規 畫 如 下, 一 上 : 資 訊 教 育 ; 一 下 : 閱 讀 教 育 生 活 科 技 概 論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課 程 設 計 與 潛 能 開 發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103 年 12 月 22 日 ( 星 期 一 )12 時 00 分 地 點 : 花 師 教 育 學 院 教 B304 會 議 室 主 席 : 劉 唯 玉 主 任 出 席 人 員 : 如 開 會 通 知 主 席 報 告 事 項 : 一 本 系 辦 理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重 要 注 意 事 項... 1 105 學 年 度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續 招 重 要 日 程 表... 2 壹 招 生 依 據... 3 貳 報 名 資 格... 3 参 招 生 科 別 及 名 額... 3 肆 報 名 規 定 事 項 及 繳 交 資 料... 3 伍 總 成 績

目 錄 重 要 注 意 事 項... 1 105 學 年 度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續 招 重 要 日 程 表... 2 壹 招 生 依 據... 3 貳 報 名 資 格... 3 参 招 生 科 別 及 名 額... 3 肆 報 名 規 定 事 項 及 繳 交 資 料... 3 伍 總 成 績 105 學 年 度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續 招 招 生 簡 章 地 址 :80793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民 族 一 路 900 號 電 話 :(07)3426031 轉 2131~2135 傳 真 :(07)3425360 網 址 :http://www.wzu.edu.tw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大 學 部 及 專 科 部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More information

jcbc101b974gyripjt63e.doc

jcbc101b974gyripjt63e.doc 101 : 62 (02)33653737 9001730 101 (http://botexam.tabf.org.tw/tw/ptc_101jcbc/) 101 6 11 -------------------------------------------------------------------1 --------------------- 2~5 ---------------------------------------------------------------------------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ACEEA975AF5AA57EB0EABEC7A5CDC2B2B3B95FA4A4A4E5AAA95F3130343130323956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ACEEA975AF5AA57EB0EABEC7A5CDC2B2B3B95FA4A4A4E5AAA95F313034313032395638> 慈 濟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慈 濟 大 學 2016 秋 季 班 外 國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慈 濟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慈 濟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中 心 地 址 : 台 灣 花 蓮 縣 97004 花 蓮 市 中 央 路 3 段 701 號 電 話 :+886-3-856-5301 轉 分 機 1014~1018 傳 真 :+886-3-857-4499 慈 濟 大 學 2016

More information

提升高中職學生英語文教學成效實施計畫

提升高中職學生英語文教學成效實施計畫 一 緣 起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前 教 育 署 提 升 高 級 中 等 校 生 英 語 文 教 成 效 實 施 計 畫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5 日 臺 教 國 署 高 字 第 1030033632 號 書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23 日 臺 教 國 署 高 字 第 1040033259 號 函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01 日 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Graduate_Admissions_Guide_for_International_Students_Spring_2014_中文__2030930

Microsoft Word - Graduate_Admissions_Guide_for_International_Students_Spring_2014_中文__2030930 < 2014 年 度 春 季 学 期 > 一 般 大 学 院 外 国 留 学 生 招 生 简 章 世 宗 大 学 1 1. 招 生 日 程 类 别 日 程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第 三 批 备 注 1. 网 上 报 名 2013.10.1( 周 二 ) ~ 2013.10.6 ( 周 日 )17:00 2013.11.18( 周 一 ) ~ 2013.11.24 ( 周 日 )17:00 2014.1.2(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外國學生入學辦法草案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外國學生入學辦法草案 附 件 一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學 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條 次 第 二 十 五 條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說 明 本 校 修 讀 學 士 學 位 學 生 採 學 本 校 修 讀 學 士 學 位 學 生 採 學 研 究 生 於 在 校 期 間 年 學 分 制, 日 間 部 二 年 制 各 年 學 分 制, 日 間 部 二 年 制 各 經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合 系

More information

真理大學 101學年度 第三次 教務會議 議程

真理大學  101學年度  第三次  教務會議  議程 真 理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3 次 教 務 會 議 紀 錄 開 會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03 月 11 日 ( 星 期 五 一 ) 上 午 10:00 開 會 地 點 : 台 北 校 區 牛 津 會 議 室 ( 採 視 訊 會 議 ) 主 台 南 校 區 電 媒 組 會 議 室 席 : 王 瑞 麟 教 務 長 出 席 人 員 : 李 恩 澤 主 任 秘 書 林 志 欽

More information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国 际 收 支 业 务 办 事 指 南 一 银 行 结 售 汇 业 务...2 ( 一 ) 银 行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和 退 出... 2 ( 二 ) 银 行 经 营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机 构 信 息 变 更 指 南... 3 ( 三 ) 人 民 币 与 外 汇 衍 生 产 品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5 ( 四 ) 合 作 办 理 远 期 结 售 汇 业

More information

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

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5 1 各 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認 列 [6-2] 購 買 擴 建 廠 房 之 建 地 及 機 器 設 備, 相 關 的 各 項 支 出 如 下, 試 計 算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機 器 設 備 之 成 本 支 出 內 容 土 地 成 本 房 屋 及 建 築 成 本 機

More information

CIC 2016-280_Appendix

CIC 2016-280_Appendix ( 以 下 附 錄 節 錄 自 國 家 稅 務 總 局 的 網 站, 全 文 可 參 閱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043931/content.html) 附 錄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财 税 2016 2016 36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和 冰 霜 寂 寞 的 眼 寒 冷 的 冬 天 怕 你 在 夜 里 着 凉 事 业 管 理 亮 点 与 重 点 试 谈 我 省 依 法 治 档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和 冰 霜 寂 寞 的 眼 寒 冷 的 冬 天 怕 你 在 夜 里 着 凉 事 业 管 理 亮 点 与 重 点 试 谈 我 省 依 法 治 档 中国档案学会副理事长!福建省档案局局长丁志隆致辞 龙岩市政府副市长郭丽珍致辞 福建省档案学会理事长雷乃明作主题发言 福建省科协第十五届学术年会档案分会场暨推进依法治 档学术研讨会在龙岩召开 与会代表 与会代表会后到龙岩市档案馆参观 林永忠 摄影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91 统 计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21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学 89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高 等 数 学 60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3 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91 统 计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21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学 89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高 等 数 学 60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3 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22 管 理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3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管 理 学 (822) 全 套 考 研 资 料...3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671 法 学 综 合 一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4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法 学 综 合 一 ( 法 理 学 宪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空动力 公告编号:2011临-【】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空动力  公告编号:2011临-【】 证 券 代 码 :600038 证 券 简 称 : 哈 飞 股 份 临 :2012-33 哈 飞 航 空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本 董 事 公 会 司 及 董 全 事 体 董 会 事 及 保 全 证 体 本 董 公 告 事 内 保 容 证 不 本 存 公 在 任 告 何 内 虚 容 假 不 记 存 载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微信3月(3)

2016年微信3月(3) 2016 年 微 信 3 月 (3) 1 秒 懂! 2 分 钟 动 画 读 懂 营 改 增 ( 略 ) 2. 营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3. 改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实 施 办 法 4. 增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5. 新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过 渡 政 策 的

More information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提 出 如 下 安 排 意 见 一 总 体 要 求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提 出 如 下 安 排 意 见 一 总 体 要 求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党 宣 字 2016 2 号 云 南 大 学 2016 年 校 院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安 排 意 见 各 院 各 单 位 党 委 党 总 支 : 2016 年 是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决 胜 阶 段 的 开 局 之 年, 是 推 进 结 构 性 改 革 的 攻 坚 之 年, 同 时 也 是 学 校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是

More information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附 件 1 鲤 城 区 保 留 的 前 置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116 项 ) 序 号 事 项 名 事 项 类 别 实 施 1 选 址 意 见 书 城 乡 规 划 主 管 2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区 发 改 局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 用 海 ) 预 审 意 见 前 置 审 批 实 施 设 定 前 置 审 批 的 法 定 依 据 备 注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主 管 ( 海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6 37 2016 2016 2000 137 < >2011 439 1 2 2016 2016 1 2 3 4 5 6 1 2 3 1 2 3 4 5 6 6 24 17 4 6 1 19 2 34 20 14 5 6 25 6 26 ( 8:30 12:00 1:00 6:00) 6 2 6 26 6 27 1 6 2006 2001 1 1996 8 < > 2004 13 6 25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华 师 人 2012 17 号 关 于 印 发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建 设, 做 好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工 作,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规 定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台東縣文學.doc

Microsoft Word - 台東縣文學.doc 台 東 縣 文 學 研 究 96472010 台 文 碩 一 李 詩 瑩 台 東 縣 簡 介 清 光 緒 元 年 (1875) 於 後 山 番 界 設 卑 南 廳, 廳 治 在 寶 桑 ( 即 今 之 台 東 ) 光 緒 13 年 台 灣 建 省, 因 台 東 地 理 位 置 位 於 台 灣 東 部, 遂 改 卑 南 廳 為 台 東 直 隸 州 日 治 時 期 隸 台 南 縣 設 台 東 支 廳,

More information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六 月 一 十 六 日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22DB6C0B752A5AD5FA16DBDD7BB79B5A7B8D1A16EAF75B0B0A6D2B8C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22DB6C0B752A5AD5FA16DBDD7BB79B5A7B8D1A16EAF75B0B0A6D2B8C92E646F63> 2007 年 7 月 頁 15~20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論 語 筆 解 真 偽 考 補 * 黃 愛 平 摘 要 關 於 論 語 筆 解 的 真 偽 問 題, 查 屏 球 先 生 的 韓 愈 < 論 語 筆 解 > 真 偽 考 論 證 十 分 詳 實 1, 結 論 為 論 語 筆 解 就 是 韓 愈 李 翱 所 作 筆 者 同 意 查 先 生 的 觀 點, 同 時 從 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52EA16DBB50B3AFA742A4A7AED1A16EBD67A6AEA4CEA8E4C3C0B34EAF53A6E2B1B4AA522D2DB3B9A5BFA9BE5F702E34332D353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52EA16DBB50B3AFA742A4A7AED1A16EBD67A6AEA4CEA8E4C3C0B34EAF53A6E2B1B4AA522D2DB3B9A5BFA9BE5F702E34332D35345F2E646F63> 丘 遲 與 陳 伯 之 書 篇 旨 及 其 藝 術 特 色 探 析 丘 遲 與 陳 伯 之 書 篇 旨 及 其 藝 術 特 色 探 析 國 立 楊 梅 高 中 國 文 科 教 師 章 正 忠 摘 要 本 文 嘗 試 以 章 法 學 的 角 度 切 入, 探 析 丘 遲 < 與 陳 伯 之 書 > 的 文 學 內 涵 章 法 學 對 文 章 結 構 的 分 析 方 式, 較 傳 統 偏 重 於 段 落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 家 邮 政 局 部 门 决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盐 田 区 2015 年 社 会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2015 年 是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区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谋 划 之 年 结 合 省 市 年 度 社 会 工 作

盐 田 区 2015 年 社 会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2015 年 是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区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谋 划 之 年 结 合 省 市 年 度 社 会 工 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盐办 2015 3 号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盐田区 2015 年 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区委各部委办 区直各单位 区各人 民团体 驻盐各单位 区属各企业 现将 盐田区 2015 年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印发给你们 请 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5 月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2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第 1 頁 C972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C97231(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研 究 用 試 卷 卷 1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80 分 鐘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非 選 擇 題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在 非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C97131(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研 究 用 試 卷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40 分 鐘 ( 本 卷 未 含 非 選 擇 題 )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祝 考 試 順 利 本 試 卷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第 一 期 主 体 班 教 学 安 排 允 陨 粤 韵 载 哉 耘 粤 晕 孕 粤 陨 中 共 株 洲 市 委 党 校 株 洲 行 政 学 院 2016 年 第 一 期 县 处 级 干 部 进 修 班 教 学 日 程 表 日 期 星 期 教 学 内 容 负 责 人 3 月 7 日 一 全 天 报 到 3 月 8 日 二 上 午 院 开 学 典 礼 尧 入 学 教 育 下 午 院 班

More information

湖 南 省 按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政 策 读 本 湖 南 省 残 疾 人 劳 动 就 业 服 务 中 心 编 印 2015 年 7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与 政 策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 摘 要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3 号 ) 1 2.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 摘 要 )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5 1.1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5 1.2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6 1.3 关 于 银 邮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5 1.1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5 1.2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6 1.3 关 于 银 邮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2012 版 ) 前 言 为 便 于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了 解 掌 握 销 售 管 理 环 节 相 关 规 定, 提 高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从 业 人 员 的 法 律 素 质, 进 一 步 做 好 人 身 保 险 销 售 误 导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切 实 保 护 保 险 消 费 者 合 法

More information

1 4 1475 4 1481 1945 1 41 42 1950 1950 4 1470 1471 1986 10 5 1986 10 34 1958 9 2 2 21 22 1984 1 1978 9 9 1 1984 1 1984 1 2 3 198 18 855 1969 1990 5 1 448 1917 19241968 116 5 12 37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1司仲敖.doc

Microsoft Word - 27-1司仲敖.doc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2007 年 10 月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第 1~24 頁 葉 榮 鐘 先 生 早 年 文 集 析 探 : 葉 氏 之 文 學 觀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司 仲 敖 摘 要 葉 榮 鐘 先 生 是 日 治 前 後 出 生 的 二 世 文 人, 漢 文 日 文 俱 佳 因 自 幼 接

More information

彰化縣九十一年運動大會目錄

彰化縣九十一年運動大會目錄 彰 化 縣 政 府 暨 所 屬 機 關 103 年 度 員 工 運 動 會 及 親 子 園 遊 會 技 術 手 冊 主 辦 單 位 : 彰 化 縣 政 府 承 辦 單 位 : 彰 化 縣 舊 館 國 民 小 學 比 賽 日 期 : 民 國 103 年 10 月 4 日 ( 星 期 六 ) 地 點 : 彰 化 縣 立 體 育 場 目 錄 1. 運 動 會 會 場 平 面 圖 園 遊 會 場 地 配 置

More information

019-

019- < 篇 名 > 本 經 逢 原 書 名 : 本 經 逢 原 作 者 : 張 璐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17-1700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小 引 內 容 : 醫 之 有 本 經 也, 猶 匠 氏 之 有 繩 墨 也 有 繩 墨 而 後 有 規 矩, 有 規 矩 而 後 能 變 通 變 通 生 乎 智 巧, 又 必 本 諸 繩 墨 也 原 夫 炎 帝 本 經, 繩 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ook 3 巫山行.doc

Microsoft Word - Book 3 巫山行.doc 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三 部 巫 山 行 ( 第 十 九 篇 一 六 三 集 至 一 七 一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目 錄 第 一 六 三 集 神 女 無 恙 第 一 六 四 集 旅 途 人 生 第 一 六 五 集 天 蒼 野 茫 第 一 六 六 集 虛 空 碧 影 第 一 六 七 集 青 潭 連 天 第 一 六 八 集 碧 霞 擁 日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1 1992 1988 5 1995 2 1992 2 1995 9 1966 1988 5 1995 9 1988 4 1995 9 1988 4 1988 5 1995 9 1995 4 1995 4 199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CA1B0CAA6A8AA47B3F8A769AED1>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CA1B0CAA6A8AA47B3F8A769AED1> 復 旦 高 級 中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成 果 報 告 書 服 務 日 期 : 103 年 5 月 30 日 服 務 單 位 : 伊 甸 基 金 會 服 務 時 數 :2 小 時 服 務 人 數 :40 人 預 期 受 益 人 數 : 一 服 務 單 位 簡 介 (150 ~300 字 ) 伊 甸 秉 持 服 務 弱 勢 見 證 基 督 推 動 雙 福 領

More information

关于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通知(2012-06-18)

关于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通知(2012-06-18) 关 于 标 的 证 券 权 益 的 通 知 日 期 :2016-05-05 市 场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名 称 信 息 类 型 信 息 内 容 深 圳 000543 皖 能 电 力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深 圳 000905 厦 门 港 务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深 圳 000917 电 广 传 媒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深 圳 000960 锡 业 股

More information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 中 国 医 学 科 学 院 病 原 生 物 学 研 究 所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暂 行 办 法 (2012.05) 为 贯 彻 落 实 关 于 印 发 <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国 人 部 发 [2006]70 号 ) 关 于 印 发 <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实 施 意 见 > 的 通 知 ( 国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E1E9C7F8C8CBC0CDB9ABA1B232303130A1B3313433BAC5B9D8D3DAD3A1B7A2A1B6E1E9BDADC7F8CAC2D2B5B5A5CEBBB8DACEBBC9E8D6C3B9DCC0EDCAB5CAA9B7BDB0B8A1B7B5C4CDA8D6AA>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E1E9C7F8C8CBC0CDB9ABA1B232303130A1B3313433BAC5B9D8D3DAD3A1B7A2A1B6E1E9BDADC7F8CAC2D2B5B5A5CEBBB8DACEBBC9E8D6C3B9DCC0EDCAB5CAA9B7BDB0B8A1B7B5C4CDA8D6AA> 中 共 衢 州 市 衢 江 区 委 组 织 部 衢 州 市 衢 江 区 人 事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局 文 件 衢 区 人 劳 公 2010 143 号 中 共 衢 州 市 衢 江 区 委 组 织 部 衢 州 市 衢 江 区 人 事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印 发 衢 江 区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乡 镇 ( 街 道 ), 区 级 有

More information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7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有 机 化 学 笔 记, 此 笔 记 为 高 分 研 究 生 复 习 所 用,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率, 把 握 报 考 院 校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7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有 机 化 学 笔 记, 此 笔 记 为 高 分 研 究 生 复 习 所 用,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率, 把 握 报 考 院 校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7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4 自 动 控 制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6 理 论 力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More information

一 本 所 新 闻 1.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发 布 关 于 适 用 < 中 华 人 本 所 诉 讼 与 仲 裁 专 业 委 员 会 与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联 合 主 办 商 标 法 实 务 研 讨 会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二 ) 该 司 法 解

一 本 所 新 闻 1.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发 布 关 于 适 用 < 中 华 人 本 所 诉 讼 与 仲 裁 专 业 委 员 会 与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联 合 主 办 商 标 法 实 务 研 讨 会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二 ) 该 司 法 解 诉 讼 与 仲 裁 简 讯 目 录 一 本 所 新 闻 中 伦 文 德 诉 讼 与 仲 裁 专 业 委 员 会 与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联 合 主 办 商 标 法 实 务 研 讨 会 二 立 法 动 态 1.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发 布 关 于 适 用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二 ) 2.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More information